《茴园梦》来自www.aqbxs.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题名:茴园梦 作者:云雨无凭 简介:汤宗毓×程景云 祖产丰厚,家大业大,在绍州,没人不知晓汤家。 十二岁,程景云离家的那天下大雨,母亲细妹的尸首就停在茅屋旁边的马棚里。汤家的田租、母亲的丧葬、修缮房子……大笔的钱,就用这样一个没长成的小人,容易地还了。 从此,见过豪赌挥霍,见过纸醉金迷,见了年幼顽皮的汤宗毓。进了汤家茴园做事,程景云算是偏安一隅,吃着旁人的饭,命是旁人的命。 多年后,六月的这个雨夜,汤宗毓就像只红着眼睛的狼,他剥了一颗糖吃进嘴巴里,淡淡的甜味和着牛乳味化开,接着,他就如同一只真正的狼那样子,埋下头,一口衔住了程景云的脖子…… “涂涂……你做什么?” “把你也杀掉。” 第1章 壹·楔子 茴园一名,因汤宗毓曾祖父汤茴而得。 祖产丰厚,家大业大,在绍州,没人不知晓汤家。程景云,是因汤家才有了完整的姓名,从前,母亲未亡的时候,都叫他程小弟。 走的那天,下深秋的大雨,天气潮湿阴冷,是忽如其来的寒凉。母亲细妹,连寿衣都没有,棺木更不要提,尸首就停在茅屋旁边的马棚里,父亲在雨最大的时候回来,头上戴着斗笠,手里拿着锹,他早上出门,去了远处林子里,把那个死去的男婴埋了。 “小弟,小弟。”父亲坐在屋檐下的板凳上,压得小家具“嘎吱嘎吱”哭,他唤。 来的是个瘦高的男孩,十二岁,他上身穿着断了袖子的薄衫,裤子打下六七个补丁,已经看不清原先的颜色,脚腕黢黑,沾满了泥水,鞋呢,已经不能称之为鞋了,鞋面破去一半,快走的时候要掉,因而,男孩不敢快走。 父亲把手伸进脚下浑浊的水洼里,搓了好几下,洗好了,才发着抖从蓑衣里头取东西,油纸包了两层,一打开就漫出了诱人的糖油香气。 是一大块白米做的、油煎的糖年糕。 男孩揉了揉脏污的嘴角,低下头,眼泪一滴一滴掉,好久了,才说道:“弟弟要是生在好人家,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父亲程青根,一个瘦削黝黑的农人,仰起头,也同儿子一起无声地哭起来,没谁在说话了。 雨逐渐变小了。 “小弟,”父亲并不是个温柔的人,但妻儿一夜间的丧命,已经让他严厉不起来,他把那块糖年糕捧着,说,“吃吧,小弟。” 这顿好饭,也不是好饭,年糕嚼完了,就该是男孩离开的时候了。 欠汤家的田租、母亲的丧葬、修缮房子……大笔的钱,就用这样一个没长成的小人,容易地还了。 男孩站在父亲腿边,一边吃年糕,一边掉眼泪,汤家的人撑着油伞上山,说汽车停在山下,管家林崇穿着长衫夹袄,对男孩说:“我是管家,来接你走的。” “管家。”男孩与他鞠躬,手上还捏着半个油纸包着的糖年糕。 “走吧。” 他们都没多说什么话,两个护院一前一后地走,男孩跟在管家近处,父亲没多嘱咐什么,该说的早就说了,想说的也说不尽,他颤抖着身子站在茅屋前边,沧桑的脸上有雨水和眼泪。 男孩回头看了好些次,脚下踉跄着,又怕丢了那双破鞋,直到转个弯下坡,当他再次回头的时候,那个家,就彻底看不见了。 雨又大起来,管家给他撑伞,问他:“你叫小弟?” “程小弟。” “以后……”管家皱着眉想了好些时候,男孩的鞋踩在泥泞里,“吧嗒吧嗒”响,管家终于想好了,说道,“以后,你就叫景云,这是你的名字,程景云。” “是。” 汽车是在茴园门前停住的,阴雨霏霏,天顶是骇人的灰黑色,油伞四周,雨像珠子一样往下落,程景云的衣裳里,还藏着半个年糕,他在管家身后跟着,猫着背,生怕被谁看着了嘲弄。 他实在,和这个地方太不相配了。 / 程景云生得英俊灵秀,可浑身是脏污,又低眉顺眼,没谁觉得他漂亮。 洗了热水澡,扔了那一堆穿来的破布,再换上布鞋、净袜、夹衫和长裤,程景云这才敢抬头,看看和他一同住的另一位杂工,他长得高大,又黑壮,脸上两笔很浓的眉毛,他正开了后窗,把洗手水倒进房后的花园里,显然已经对这里很熟络。 “小孩,你叫什么?” “小……程景云,景云。” “叫我谢山就可以,我十八了,你几岁?” “十二。” 程景云环顾这间小房子,看到贴着墙的两张窄窄的床,再是一些细碎用具,还有做活的刨子、锹一类的。 是简陋些,可对程景云来说,是豪华的。 他来做下人,实则是来享福,有新的衣裳穿了,有不漏雨的房子住。 程景云又想起了母亲细妹,细妹死于两天前,下着雨的时候,挺着大肚子在外边摔了跤,血流成河,入夜,她便昏迷着把那个死胎生下来,然后,自己也死了。 程景云吃掉剩下半个年糕,一边吃一边偷着哭,过了一会,又见到了谢山,他浑身湿透地进来,叫:“景云,景云,吃饭,晚上要忙一夜。” “嗯。” 不知道为何要忙一夜,景云也不敢询问,他拘谨地在谢山身边跟随,去仆人们吃饭的地方,是个库房,里头放木材铁器,中间一片空地,随意找个地方蹲下吃。 碗是粗糙白瓷制的,里头是热腾腾的白米,一勺白菜,一勺酱萝卜,一勺豆腐烧肉末,肉沫只是零星的肉沫,满碗找不见五颗,但程景云已经一整年没吃过肉了。 上回吃肉,吃的还是雷雨时被劈死的、自家唯一的鸭子。 “景云,”谢山坐到这边来,捧着一个大二倍的碗,他张大了嘴,吞下几大口饭菜,一边嚼一边说,“明天十月十七,是四少爷的生日,过五岁,所以都睡不了觉了,待会付妈带你去做事。” 程景云的小脸快埋进碗里去,白米太好吃了,肉菜更好吃,他吃得颊上泛粉,鼓着两腮,问:“我不跟着你吗?” “我是大人,你是小孩,做不一样的事,我做的事你做不动。” “好。”程景云有些茫然,但还是点头。 付妈是不是个好人,程景云不知道,但进了茴园能吃上这样一顿好饭,是他如何也没想过的,他早就做好了为家而付出所有的准备,所以来了此处做了下人。 却没想过,此处的下人过着比他家好百倍的生活。 四少爷只是个小娃娃,才五岁,却有几十人为他的生辰准备着,雨棚、桌椅、瓷盘、汤盆……这些用具从外租借了不少的,厨房里的菜码起来,比灶台还高,付妈教导着程景云洗生鸡、生鸭子。 “多大了?有十三了?”付妈是个矮胖的老女人,耳朵上两个泛白的银环,笑起来眼睛眯成缝,她系着一条深青色的干净围裙,在程景云旁边忙碌。 “十二。” “肚子吃得饱吧?” “吃得饱。” 程景云说话时,头也不敢抬,看起来毕恭毕敬,拘谨到了极致,他做事倒是干净细腻,一会,付妈叫了明日做酒的大厨,一起来夸他。 程景云羞得脸热,埋着头飞快地清洗手里的鸭子。 无意听见近旁摘菜的两个妈子谈闲话,一个说:“宗毓又闹了,哑巴抱着去后门外看星星。” “哑巴真折腾,饭都吃不成吧?” “夜里睡了吃吧。” 这阴沉沉的雨天,哪里来的星星,程景云想。 妈子又说:“明日生辰,宗毓的干爹要来,可是大稀客,宗毓这个宝贝哦,多少人因为他忙碌。” “就是呀,人家的娘,虽说就生了一个,但比得过别人生三两个。” 此处很嘈杂,来往搬东西的声音,剁肉的声音,碗盘撞击的声音,人和人谈论的声音……没见过世面的程景云,有些听不懂妈子们的话。 但他记住了那位四少爷的名字,宗毓。 / 汤家二太太朱泽泽,二十二生了涂涂,涂涂为乳名,大名宗毓,宗毓之上,有三位哥哥,一位姊姊。 家里最小的少爷,被溺爱成顽皮孩子,五岁,生辰时仍旧哭,别人抱不得,只有奶娘抱得,奶娘能听话,可不会说话,家里太太小姐少爷喊她莲娘,下人更喜爱喊她哑巴,觉得亲近不拘。 天凉了,程景云昨天在厨房忙了一夜,早晨顾不上吃稀粥,就被管家领去了二太太房中。 这里真是个好院子,有挂着漂亮帘幔的二楼,翠草生在坛中,过了开花的时节,仍旧整齐漂亮,可这,仅仅是偌大茴园中的一处景象,程景云跪在进门不远处,给二太太磕一个头。 “林崇,”漂亮的二太太,脸上全是笑容,她穿着一件鸭蛋色的旗装,披一条粉蓝色纱巾,剪了个学堂小姐那样的短头发,她与管家说话,“辛苦你了,这里不必再来,快去外面忙。” “二太太,我要说一件事,葛村有个佃农,交不上田租,他的妻死了,就让我把儿子领了来,在这里做事,孩子叫程景云,我怕今日你们忙碌,就让他来做一天玩伴。” “好,那当然好啊。” 交代好,管家就走了,奶娘领着汤宗毓出来,孩子起床气还没消,哭得泪一把鼻涕一把,顽皮、倔强、脾气不小,二个丫鬟、一个奶娘再加上二太太,这么些人喂饭,闹得声响嘈杂。 “来。”二太太转过头,眼底总是有笑,她对程景云招招手。 程景云埋着头挪步,不敢走得太近,他拘谨得快要哭,加之肚子饥饿。 早晨什么都没吃,可早就耽搁了下人吃饭的时辰。 二太太甚至在那一桌早点里挑选了半天,找一种最香的,她将一块金灿灿的酥皮肉馅饼放在碟子上,又将碟子递到程景云眼前,说:“孩子,吃吧,这个最好吃,我也爱吃。” 程景云慢慢抬头,看着二太太,他不会说好听话,嘴唇颤抖了半天,说:“谢……谢二太太。” “吃吧,”与程景云嘱咐过了,二太太又回过头,低声和丫鬟说,“还是个孩子呢,我也是做娘的,看不得这些。” 丫鬟拿着小宗毓的粥碗,一边喂他一边说:“二太太放心吧,今后至少不怕饿肚子。” 雨在昨日夜里停了,此时还是个阴天,丫鬟们都喊宗毓“涂涂”,程景云跟着莲娘,莲娘抱着孩子,去楼上玩耍,莲娘人好,但也同程景云一样,是个怯懦的可怜人。 她笑着指了指程景云,汤宗毓长着灵巧能说的嘴巴,道:“大哥哥,大哥哥,你是哪里来的呀?” “葛村,山里。” 想了想,程景云蹲下来和他说话。 “你以后不走了吗?” 汤宗毓长着和二太太很像的含情眼睛,两笔张弛正好的剑眉,但还是个脸颊鼓鼓的奶娃娃,程景云见识过他的顽皮,便对这忽然的安静很讶异。 程景云回答:“要走,要走的,我和谢山他们一起做事。” 汤宗毓用小小短短的手指头,戳戳程景云的脸颊,好奇地盯着他看,然后又戳戳。 接着,在去前院迎客之前,汤宗毓将房间里弄得乱成一团,他打开放玩具的箱子,把全部的玩具都拿出来,摆在楼梯上,又伸手去拿桌上的小镜子,但打翻了花瓶,所以,水淌了满身。 身上是专为生辰缝制的新衣裳。 莲娘是看管不住他的,急得女人要哭了,丫鬟上楼来收拾,另一位和莲娘给汤宗毓换衣裳,程景云帮忙,把那些玩具一件一件收回箱子里。 程景云从没见过这么多这么好的玩具。 “大哥哥!大哥哥!”还没换好衣裳的汤宗毓,扯着喉咙拼命地喊,他穿好鞋就飞奔过来,抱住了程景云的腿,看着他。 “叫我景云。” 于是,汤宗毓就不住地喊他:“景云,景云。” 程景云这一刻才仔细体味自己的新名字,他多喜欢这两个字,听起来,终于,他像个体面的人了。 待续…… 第2章 贰·夏天睡意深重 这年,汤宗毓快十七。 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往常事,茴园里,有人过得忙碌,有人乐得清闲,大哥汤宗林早已经娶了太太,名唤何芳尔,是个精明温润的富家小姐,二十六了,如今代大太太管着茴芳堂药铺,是个厉害的天生的掌柜。 二少爷汤宗朝生得杏眼白面,是个天生英俊的人,又戴上一副圆片的眼镜,学堂上得好,人际处得好,话也说得好,在他周身,看不见丝毫纨绔子弟的意味,时常谦逊和煦,遇事冷静,二十八了,也不着急婚配。 老三宗甫呢,只比老四宗毓大一个多岁,从小就顽劣,脚上是儿时摔的旧伤,到了十八,还是跛的。 他曾经在学堂里做了坏事,烧其他学生的课本,他的母亲三太太谅解他,在众人面前说:“脚跛了时常受欺负,厉害一些是对的。” 这些歪理,三太太白小叶是能说上来一大堆的,她总是哀怨着一张脸,没谁乐意主动和她搭话,就连丫鬟们看见她,都只问候一声就匆匆跑开。 付妈曾经这样说她:“长得不是怪的,但人是怪的,宗毓小时候就被吓着,哭了一整天。” 程景云在她身旁听,听完了,就偷偷地埋着头笑,笑毕才抬头,问:“涂涂这么胆小啊?” “不是胆大胆小,是涂涂敢哭,胆小的被吓着,都不敢哭。” 天气热了,程景云把箱子底下的薄衫拿出来洗,洗了再晾,等它带着一种日头的香时,收回来叠好,压在枕头下面。大太太房里在换家具,把那些笨重的红黑木头全换成西洋玩意,程景云和谢山他们,最近就在干这些重活。 人总要有心事的,程景云发现了,不知什么时候起,四少爷不再乐意和他玩了,俩人几天见一次,程景云做杂事,汤宗毓奔跑着去学堂,奔跑着出去玩耍。后来,再不知什么时候起,汤宗毓对他,见也不乐意见了。 像是刻意地躲着。 六月初八,程景云过二十四岁生辰,付妈给他衣袋里塞了一把洋糖,悄悄地告诉他:“二太太人好,我时常帮她院子里做事,她有什么好总会想着我。” “太,太多了。”程景云很慌张。 付妈将他的口袋按着,说:“还有许多,我自己有,老了,什么都不爱吃。” 道了谢,程景云继续帮着搬家具,付妈在一旁举着鸡毛掸子扫灰,等事做完,天要黑了,本来就是盛夏,人闷得想吐,往外走的时候,程景云忽然想起一件事,就告诉付妈:“这糖,涂涂小时候给过我。” “咱们且偷偷地说,”付妈急忙压低了声音,道,“现在长大了,不乐意听见喊他涂涂,上回还因为这个,给大太太置气。” “是长大了,他最近,都不见我了,大约是学堂念得好,不贪玩了。” 说完了,和付妈道别,回小院的路上,程景云心想自己又不是个姑娘,倒不必为少爷的无情哀怨,毕竟原来只是个玩伴,做一些稚气的游戏,现在,汤宗毓长得极高,脊背宽阔,和小时候完全不同了。 遇上了二少爷汤宗朝,他是个好人,对谁都礼貌温和,问程景云:“林崇给大伙做了新的短衫和裤子,你明日早上快快去领,别错过了。” “谢谢二少爷。” 对程景云来说,付妈是好人,二太太是好人,管家林崇是好人,花匠遥伯是好人。 二少爷是更好的人。 汤宗朝穿着衬衣长裤,长得瘦高英俊,他推了推眼镜,说:“不谢,早早回去睡吧,我不耽搁你了。” 天要下雨了,路上听丫鬟们说四少爷还没回来,程景云就问:“他下了学堂也没回来?” 丫鬟说:“不用去学堂了,天热了,已经放假了。” “上街去玩了吧。”程景云猜测。 丫鬟们“咯咯地笑”,说道:“估计是的,十七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风把人的衣裳鼓起来,卷着些细小的土和沙子,还有残败的树叶,程景云回到杂工们住的小院里,迎面撞见了花匠,颔首与他道好,说:“遥伯,天色不好,您早些休息罢。” 遥伯黑瘦驼背,长着一双深凹的浅褐色眼珠,他是个极其话少的人,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也不应答什么,他没听程景云的劝告,拎着他的短锄头往外走,就在这时候,雨点猛然地砸了下来。 程景云往屋子里跑,就听见有人在他身后一同跑,他猜测是院子里住着的杂工,接着猜应该是谢山,没成想,顶着湿漉漉的头发转过身,就看见汤宗毓喘着粗气站在他身后。 “啊……涂涂。” 汤宗毓不说话,他穿着一件白衬衣,最上头的扣子开着,再是一条黑裤子,其实程景云已经足够高了,但汤宗毓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肩膀很宽,平时大都穿学生装的,不过现在放了假,就不穿了。 “才回来?”这小屋子太窘迫,连个舒服坐下的地方都没,程景云把窗户开得更大些,风灌了进来。 汤宗毓说:“我闯了祸。” 他的脸上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大概一路都在跑,所以仍旧在大口地喘气,眼睛红透了,拳头紧紧地攥着。 “怎么了?”程景云说着,连忙去栓门,他想,谢山他们去别人府上还家什,现在遇上雨了,暂且不会回来了吧。 “我……”汤宗毓吞了吞口水,他的影子投在程景云身上,他忽然抬起手捏住了程景云的胳膊,说道,“我杀人了。” 他怒睁着眼睛,紧绷的指节上泛起白色,程景云的胳膊被攥得生疼。 “你杀了谁?”程景云从脊背软到脚腕,几乎要站不住,他不敢大声地问。 汤宗毓正在不住地发抖,他的脸逐渐凑得很近,太英俊,又年轻,这时候怒起来,完全看不出小时候顽皮可爱的样子,像是变了个人。 “我要逃。”汤宗毓用那副低嗓子说道。 “逃去哪里?” 程景云哆哆嗦嗦,想找条帕子擦少爷脸上的水,可是被紧紧攥着胳膊,他快要哭出来了,不等汤宗毓回答,说道:“你逃吧,我不会跟谁说见过你。” 一声清脆的响雷,似乎把天劈了个口子,雨下得更大了。 程景云六神无主地帮汤宗毓找东西,翻腾自己床下边那个小破箱子,拢共没几个零钱,想了想还是全都塞给他,又将舍不得用的新帕子递给他,说:“你走吧,快走吧,我没什么钱,要不你去找茴福斋的刘掌柜,他是你的远房表叔,让他支些钱给你,反正都是汤家的钱。” 程景云无意从口袋里翻出了付妈给的洋糖,他也全塞进宗毓的裤子口袋里,说:“我没什么给你的,走吧。” 猛地看起来,今天的汤宗毓就像只红着眼睛的狼,他拨了一颗糖吃进嘴巴里,淡淡的甜味和着牛乳味化开,接着,他就如同一直真正的狼那样子,埋下头,一口衔住了程景云的脖子。 雨洗刷着屋顶的瓦片,响声细细地落了下来。 程景云一下子尖叫出声,一吸气,鼻子里全是那颗洋糖的气味,少爷紧紧地抱着他,黏而甜的舌头从他颈部舔到耳朵根。 然后,程景云又不敢叫了,他真怕外头的人听见,也怕谢山忽然回来,雨越下越大,已经听不清外面有什么别的声音了。 程景云卑微地低声询问:“涂涂……你做什么?” “把你也杀掉。” 汤宗毓低声地笑起来,他今日倒是得逞了,编了个杀人的谎话把程景云吓得不轻,现在,又抱着他肆意妄为。 程景云至此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发着呆,低声说:“涂涂,我不懂。” “你陪我一个晚上,”汤宗毓把程景云的衣裳掀起来,一直摸他的背,说,“想和你一同睡觉。” 话到这儿了,程景云感觉被当头砸了一棍子,他开始反抗,很想逃出汤宗毓的束缚,他有的是力气,可仍旧不及汤宗毓健壮,加之下人对少爷的惶恐和避舍。 咬着汤宗毓的手指骨,求他:“少爷,不能,不能,我还没报汤家的恩,求你饶了我。” 程景云微红的眼睛含着泪,被小床的板子硌得腰疼。 “我想了大半个月,想得受不了。”汤宗毓抱着他躺在这儿,低声告诉。 “二太太会知道的,老爷也会知道的,要是他们都知道了,我会死的。”这下子终究没忍住,程景云撇着嘴哭了出来,他仍旧将汤宗毓的手掌攥着,咬得大拇指的关节发红。 但这连威胁都算不上,汤宗毓此时是个色鬼,他看他漂亮,漂亮到想掐他的脖子。 下雨的时候闷,雨后又是持续的热天。 谢山到清早才回来,程景云迷迷糊糊醒不来,他忘记自己上身连件小褂都没穿,只知道浑身疼得快要散了架,成了个病人。他看到雨停了,谢山又开门出去,溜进来带着土腥气的风,昨晚上,程景云被汤宗毓强迫着,哀嚎了大半夜。 也不知道自己凄惨的声音是否被花匠遥伯听了去,程景云想。 / 天气还是热,第三日,程景云还是做着搬木头的重活,大晌午最热的时候,他和几位仆人一同在树下面饮茶歇息,脖子上还挂着吸汗的帕子。 他看到汤宗毓从有太阳光的地方慢慢过来了,走得不快,到近处的时候,叫程景云的名字。 他紧紧攥住了程景云的手腕,丝毫不温柔地把人拽起来,拽着走。 “你干什么?”程景云原本不怎么怕他,但过了那晚就开始怕了,结结巴巴地问话,又得压低声音,怕别人听了去。 树上藏了一些虫子,晌午时一直乱叫,绿色的垂柳像绿色的雨,把倒影丢在程景云的眼皮上,他被少爷拉扯着走了好长的一段路,然后,回了他的房里。 木门“吱呀”叫喊着关上,屋内比外头阴凉,桌上有白色玻璃瓶子盛着的茉莉花茶,是浅黄色的汤汤水水,汤宗毓倒了一杯递给程景云,程景云端起来道谢,仰起头哆嗦着往嘴里灌。 这天,府上许多人都在午睡的时候,汤宗毓又在程景云面前解了裤子。 待续…… 第3章 叁·没小孩样子了 汤宗毓让人煮了一碗汤团,皮薄软糯,馅料是猪油、桂花、白芝麻 按理说程景云没那么牙尖,给他什么,他便吃什么,他站在汤宗毓身后的几米以外,汤宗毓正将那枚“哗啦”作响的瑞士手表拿起来,慢悠悠往手上戴,他说:“八月,进来。” 来的小丫鬟不及十四五,大约正是程景云来茴园时候的年纪。她穿着一身半旧的衣裳,上衣太宽,裤子又太短,她迈着两只穿布鞋的瘦脚,急匆匆上台阶,进门便颔首,雏鸟一样尖尖地讲话:“四少爷,汤团煮好了。” “放这里,给他吃。” “好。” 八月第二回 抬眼,她怯怯看一眼汤宗毓,又看一眼程景云。 她长了两只很圆的眼睛,脑袋后面垂着一根泛黄的辫子。此时,脸上似笑非笑,最多的是窘迫。 程景云说:“涂涂,万一下雨……你带着伞罢。” “不带。” 汤宗毓终于将他的手表弄好了,他思考,抬头,整理着身上崭新衬衣的袖子,然后,看了程景云一眼,又把头转回去了。 “八月,记得洗我的衣裳。” “好,四少爷放心。” “你喜不喜欢他?” 汤宗毓走了过去,掐起八月的小下巴,笑着问道。 八月像是一条被勾住了口腔的小鱼,她的下巴被掐得泛白,只能结结巴巴地说:“喜,喜欢,喜欢罢。” “好吧,但可别学他,对我没大没小。”汤宗毓低声说起话,他轻笑,于是,散下来的发丝在颤抖。 没那副小孩样子了,程景云掐着自己扣在一起的手指,想。 八月似乎明白了汤宗毓是在开玩笑,于是她也笑起来,咧着小而薄的嘴巴,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程景云是忐忑的,直到汤宗毓有力的手松开小八月的下巴,他才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为自己悲凉,又禁不住为初来乍到的小八月担忧。 汤宗毓能对他做出那种事,或许,他早就对房里从前的下人做过那种事,或许,小八月就是下一个他。 直至汤宗毓走了,小八月也没走,她还是毕恭毕敬地站着,看程景云几眼,后来,终于开了口,说:“汤团……你吃吧,甜的。” 程景云倒是想高兴一些,他知道自己满脸都是已然干涸的眼泪,他揉了揉眼睛,然后,慢慢走到桌旁坐下。 这是汤宗毓的房里,一切东西都是按他的心意添置的,程景云担心把桌布弄皱,所以即便坐下了,也还是拘谨。 他拿起了汤匙,问:“你多大年纪了?” “十三岁。” “怎么会来这里?” “我的家里卖了我。” 程景云打算说两句安抚的话,他盛起汤团咬了一口,还没尝到味道,就开始喉咙发梗,他站起身就往院子里跑去,然后,趴在花池边上吐了。 程景云捂着心口干呕了半天,他脑子里想着两个人,一位是抓着他头发吻他的汤宗毓,一位是抱着他的腿喊“大哥哥”的涂涂。 “你怎么了?”八月站在一旁,弯下腰,着急地晃着程景云的肩膀。 “没有——”话说不完,又张着嘴呕了好几下,他将眼中溢出来的液体擦在手心里,呼出一口气,才说,“我不要紧,你快去做事。” “要不要找大夫?” 八月,一个单纯又胆小的孩子,她被程景云方才的样子吓得泪眼朦胧,她说:“我去找管家罢,让他看看你还好不好。” “不找,我没有事了,好了。” 这两次,程景云不知道汤宗毓快不快活,他自己是完全不快活的,遭受凌辱倒是真切,被强迫也是真切,他尝不见汤团的香,只是,舌尖碰到了又热又滑的馅料,他就猛地恶心,想起了别的。 他是喜欢涂涂的,却是怕汤宗毓的。 / 汤宗毓在天黑的时候还要出去,他的卧房里挂着一张外国女人的画像,画里的女人不穿衣服,程景云不懂何为艺术,他觉得,那副画至少能作为汤宗毓是个色鬼的罪证。 大太太冯觉萍喜欢戏,四太太祖梅喜欢西洋乐。 二太太伶俐又得体,能与大太太一同进出,而三太太白小叶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她在餐桌上为他的跛脚儿子夹菜,说:“放假之前,宗甫在学校受表扬了,听说宗毓没有?” 汤宗甫没那么迟钝,他是要谦虚的,但还是掩饰不住傲气,说:“不足挂齿,今后还要得更高层次的表扬啊。” 二太太立即为他送上微笑,她不为自己的儿子辩解什么,只说:“真厉害啊宗甫,今后宗毓要好好地学习了,有你这样的哥哥,是宗毓的福气。” 菜上了几道,还有一些未上的,如今,流行穿旗袍了,而大太太还是一身庄重繁琐的旗装,丈夫汤绍波不在的时候,她就是饭桌上最位高的人。 她夹了一口糟鸡,咬一口,放进碟子里,然后咂咂嘴,说:“肉熟得过头了,你们尝一尝,是不是?” “好,我尝一块。” 二太太先说的话,她自己夹一块来吃,说:“香是香的,下次煮嫩一些就更好了。” “宗林也尝,启骄,宗朝,宗甫,宗毓,启鹤,都尝一尝,”大太太一一点过各位后辈的名字,她平心静气地说道,“你们都有自己的娘,但我早就说过,生活在一座宅子里,你们身上都流着汤家的血,所以就是最亲近的人,无需说什么,也无需对彼此奉献什么,唯一要有的是从心里包容你的兄弟姐妹。我也早就说过,一切的溃退都是从内部的分裂开始的,你们要明白。” 一盘糟鸡,被大家各自夹了个精光,大太太说的话,意指有些明显了。 “往后,汤家不是依靠邵波,也不是依靠我,不是依靠泽泽,要依靠的是宗林、宗朝、宗甫、宗毓,启骄和启鹤先不说,她们总是要嫁人的。” “不要依靠我。”汤宗毓终于张口讲话了,方才,大太太让尝糟鸡,他是唯一没动筷子的一个,他夹了其他菜进碗里,然后,一口一口地吃。 大太太说:“涂涂你倒是讲一句大娘爱听的话。” 话说完了,大太太这才察觉到了自己嘴上的差错,眼看着汤宗毓将牙关咬得死紧,大太太抢在他抱怨之前道歉,捂了捂嘴,说:“是宗毓,宗毓。” 二太太低声地笑,对大太太说:“太太,不要紧的。” 然而,汤宗毓的脸色已经冷了下去,他还是一口接着一口吃饭,后来,又抬起头看着望向自己的众人,说:“吃你们的,看我干什么?” 他自己觉得自己足够凶狠了,可毕竟年少,毕竟才从孩子成为大人,太太们觉得他可爱,兄长和妹妹觉得他逗趣,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地笑了。 “好了,娘,宗毓长大了,”汤宗林算是个像样的兄长,他对大太太说,“不要再拿人家玩笑了。” “来,宗毓,在大娘身边坐。” 除却学业和脾气,谁会不喜欢一位年少又标志的少爷,汤宗毓比大哥汤宗林的个头还高,长着轮廓明晰的脸孔,一头茂密的黑发,周身都是青葱热烈的气息。 汤宗毓不情不愿地捧着碗过来,在空凳子上落了座,他只比异母的汤宗甫小一岁,因此,两个人总是被拿来比较的,然而,这不过是“矮子里挑将军”,汤宗甫的功课好一点点,汤宗毓哪处都不好,但又高又漂亮的一个,站在跛脚的汤宗甫跟前,的确是十分优越了。 从前小时候,二太太还与大家开玩笑,说:“涂涂如果是位妹妹,肯定也漂亮。” 而如今,成长带给汤宗毓的变化惊天动地,他的脸孔愈发英俊,从神色到肩背,从身躯到气质,他已然成了一位算是勇猛的男人。 三太太方才的招摇没了回应,气愤总归是有的,她的宗甫从未被大太太青睐过,当然,要是说起来,三太太肯定会表示对大太太的认可是不屑的。 又吃了好一会,汤宗毓突然停下了筷子,他对大太太说:“大娘,现在我房里只剩下一个八月了,我想再要一个做事的人。” “不用担忧的,我知道,已经在帮你物色了。” “哦。” 汤宗毓有他真正的意向,但并没有一下子说出口,他快要吃饱了,一边喝汤一边思虑,好久之后,他说:“为什么不让程景云过来?正好我和他认识。” “认识”这两个字未免生疏得过头了,连大太太都是一怔,她说:“怕他侍候不好你,他不够机灵。” “我觉得还可以吧,要是让他过来,我们都不用再折腾了。” 谁也料不到汤宗毓在打什么算盘,他向大太太要来了想要的人,于是,心情好了不少,吃毕了饭去见程景云,远远看见他往库房里搬东西。 这算是一种高傲的凝视,他倒不是多么喜欢他的,甚至谈不上喜欢,汤宗毓想,他的一生中,总要有好几个如此亲密却不重要的人吧。 待续…… 第4章 肆·很奇怪的招惹 程景云要搬过来住下,因此,小八月只能去和厨房里的妈子们睡,她每个夜晚躺在一群搭不完闲话的老女人之间,还要惦记着第二日的早起,付妈就睡在小八月的旁边,她听闻小八月正和程景云一起侍候四少爷,于是,就对她格外地照料了。 “小八月,小八月,”付妈从衣裳口袋里摸出花生,往小姑娘嘴巴里塞,她说道,“早晨吃两口,有力气。” “付妈……”话还没说完,半块绿豆糕又被塞进了八月嘴里,她只得鼓着腮,含糊不清地说道,“我不饿……” “你看,瘦瘦的,衣裳都撑不起来,四少爷不会喜欢。” “我娘说,过了十五就胖了。” 八月并未想过要多么被汤宗毓喜欢,她只需吃饱饭,有两件御寒衣裳,有一间房子睡,她对付妈说:“我只管做好自己的事。” 十来个人一屋子,要抢着一面圆镜子梳头,付妈把掉了齿的梳子咬在嘴上,麻利地将头发挽成一个髻,她又说:“小八月,我给你梳辫子。” “嗯,谢谢您。” “不要说这些。” “要是您有孩子,会不会卖她来这里做下人?” 四周确实有些嘈杂,因此,付妈大约没听清楚八月的话,她什么都没回答,用心编织着八月那一缕黄头发,许久了,才在她耳边说:“小八月,你的头发像枯草一样。” 天才蒙蒙亮,八月一进院子,就遇见了同样早起的程景云,他抱了满盆的脏衣裳,八月伸手去接,他却说:“今后我们都一样了,我做大人的活,你做小孩的活,有什么干不动就跟我说。” “我也可以做大人的活的。” 傻子才会抢着干活,而八月不是傻子,由于她总怕惹了汤宗毓不高兴,因此不敢应和程景云的话,她觉得汤宗毓对程景云是很好的,至少,算是体谅也仁慈的。 程景云在院子的一角坐下,树上鸟叫声多了,天光泛着无限的清透感,这种景象是夏天时候独有的。程景云把裤子与外衣放进大的木盆里,舀出桶里的井水,然后,卷起了袖子。 程景云在腰背酸痛的时候抬了抬胳膊,用衣袖蹭去落在脸上的水珠,他活得愈发绝望了,他终于打破固有的印象,不再认为汤宗毓还是那个天真可爱的涂涂了,他想,四少爷的确不是什么好人。 程景云搓衣服搓得卖力,他没那么金贵,从少爷的床上下来,便还是做最低微的事。他搓洗完汤宗毓的衣服了,又换一个盆子搓洗他自己的衣服。 第一缕阳光从屋檐处落在程景云手背上,他将衣裳一件件晾起来,忙着整理书房、清扫院子。后来,他又准备了热水和干净毛巾,去敲响汤宗毓的门,说:“涂涂,起来了吗?我打好热水了。” 许久,里头才传来汤宗毓的呵欠声,程景云轻轻推开门进去,把水和毛巾放好,说:“过了吃早餐的时间,八月去厨房拿了,拿过来你在这里吃。” 他额头上还是几粒汗珠,终于,在说完话以后抬起脸,瞧了汤宗毓一眼,汤宗毓光着膀子,皮肤没那么白,又没那么黑,臂膀和肩颈处看起来是年轻又健壮的。 汤宗毓揉着眼睛,说:“你好烦啊程景云,我娘都不管我了。” “我不是管你,”受了误解的程景云急忙摆着手,说,“要是你不愿意,我改天不叫你了,你去跟大太太说说。” 汤宗毓冷笑出声,盯着他低垂的睫毛看一会,说:“还会拿大娘威胁我了?” “不是的,”程景云的美貌就应该在这般透彻的晨光里,他脸上每一处都生得秀丽,穿如此一件浆洗的白色对襟小衫,便是漂亮的,他没在看汤宗毓,低低地说,“我不敢威胁你。” “过来,”汤宗毓伸手叫他,说,“过来,我抱。” 权威的凝视是要命的,若是去寻找细致的缘由,是找不到的,总之,哪怕程景云百般不愿意,他还是走上前去叫汤宗毓抱,汤宗毓的手钻进他上衣里面,摸着他出了汗的脊背。 汤宗毓把脸贴在他身上,发一发起床的牢骚。 “涂涂,”程景云的声音低不可闻,他看着汤宗毓的漆黑茂密的发顶,想了想,说,“起床了。” “程景云。”汤宗毓心不在焉喊他的名字。 “嗯?” “改天乖一些,你又逃不走,你挣扎什么啊?” 比胁迫更恐怖的是平静的胁迫,汤宗毓就是个坏人没错,每当这样想的时候,程景云就有些想哭了,他多么想念那个与他一起玩耍的涂涂,亦或是那个长到十二三岁,给他留一块糕点吃的涂涂。 而不是如今拿他当女人的涂涂。 可他不如山村里的女人,甚至不如窑子里的女人,由于他原本是不愿意的,并且连一两块钱都捞不来,也不能说他做过什么,他只得一次又一次妥协于汤宗毓。 他抱紧了汤宗毓的脑袋和肩膀,说:“涂涂,我没什么其他想法,我是来茴园抵债的,我生是汤家的人,死是汤家的鬼,你自然是……想怎么弄我就怎么弄我。” “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汤宗毓的脸贴着他肚子,低声说,“大哥哥,你就当我们还没长大。” 视线的落处正是那副西洋女人的画像,程景云看了好半天,他没那么丰盈的身体,没那么雪白的肌肤,他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招惹了四少爷。 “涂涂。” 知道他的心是坏的,可有了一两句撒娇的话,程景云立即就心软了,低声叫着汤宗毓所反感的乳名,将他抱着,度过此刻的时光。 “你安心在这里待着,我给你吃好的,用好的,”汤宗毓吐出一口气去,说,“谢山他们,至今没有结婚的机会,付妈,已经离家几十年了,在这个地方,没哪个下人像你过得这般好。” / 何芳尔是汤宗林的妻子,汤宗毓的大嫂,她几乎整日待在药铺里,将那一大摊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 见了铺前站着的程景云,何芳尔一眼便认出他,说:“你是不是跟着四少爷的……叫什么,我想不起来了。” “大少奶奶,我叫景云,是管家给我取的名字。” “嗯。”何芳尔点着下巴,将手中的铜算盘递去伙计手上,她读过书,和程景云见过的很多女人不太一样。 她问:“来做什么?” “我来给四少爷抓药,最近天热,他吃不下饭,就找人开了一个方子。” “好,你把方子给我就行,你等等,我让人抓好了送过来。” 在汤家的产业中,这间豪华宽阔的茴芳堂药铺只是冰山一角,绍州最繁华的街上,有两间“汤氏百货”,还有食品公司“茴福斋”,以及,名人政要也会去的“泽生酒楼”。 加之几间戏院、歌厅,还有一些程景云不了解的生意。 何芳尔穿着短袖旗袍快步地去忙碌,后来,又叫人给程景云倒了一杯茶水,汤宗毓要吃的那些药是从另一边药柜那里拎过来的,伙计说:“茴园来的对吗?药抓好了,都在这里。” 喝完茶水,就从铺子里去街上,好热的天,没多少人愿意出来走,程景云上了汤家的汽车,打算回去了。 到了茴园门前,远远就看见了穿着一件短衫的八月,她被晒得双颊通红,可还在大太阳底下站着,她显然是在等程景云的,迈开小小几步,用那把发哑的尖嗓子说话:“景云哥哥,你去大太太房里看看吧,四少爷犯了错,要请家法了。” “他怎么了?” 程景云迟钝一会,才将车门关上,他拎着好重的两大包药,问道。 八月说:“他和督军府的少爷们去外头,督军府少爷杀了人,用的枪。” “真的……杀人了?” 这个瞬间,汗从程景云的额头流到了脸上,那想起的第一件事是那天下雨,汤宗毓说杀了人,后来,程景云觉得是玩笑,而今天,他不能确定了。 “人是贺少爷杀的,不是我们少爷,我听……他们都这么说。”话到了后来,八月也不能确定了,她觉得道听途说不可信,又希望事实就是这样的。 毕竟,在八月的标准之下,汤宗毓算一位还不错的主家少爷。 程景云皱了皱眉,说:“你把药拿去房里,我去看看他吧,要是真的杀了人,我们也没办法。” 那么一刹那,程景云脑子里冒出了阴暗过头的想法,他知道,要是汤宗毓杀了人,定然会去坐牢,那么,他就能从他的强迫里解脱了。 头顶掠过树枝灰色的影子,天是蓝色,草是绿色,一路上应季的花都开的好。 在半路上遇见了汤启骄,程景云问小姐好,汤启骄说:“你是不是四哥身边的?他要挨打了,你是不是得在门外等着,扶他回去?” “四少爷他……真的杀人了吗?” “没有,他没动过枪,他说的。” 汤启骄和汤启鹤都是三太太所生的女儿,她们常与哥哥们玩,十四岁的启骄扎着两个辫子,笑起来和汤宗毓有几分像。 但此时,她是露着一张哭脸的,她说:“不过还是要挨打,二娘不能劝,我娘已经劝过了,四娘也劝过了,如果不是大哥大嫂不在家,他们定然也会劝的。劝了没什么用,大娘要气死了。” “我去看看他。” 程景云的确做不到幸灾乐祸了,即便想远离汤宗毓,可他心里还有那个年幼的涂涂,他忽然记起六岁的汤宗毓在院子里跌了一跤,摔得满膝盖都是血渍。 他那时候急切地抱他,问:“疼不疼,涂涂,疼不疼?” 待续…… 第5章 伍·什么狗屁家法 程景云并不想做出一副忠仆的样子,由于他原本不该是汤宗毓的仆人,不该在他房里听他的差使。 汤宗毓正在大太太眼前下着跪,脸上却倔得不得了,不将在场的任何人放在眼睛里。 “太太,”程景云一进门就跪下,他来不及揩去脸边的汗渍,头发还是带着太阳烫热的,他安安稳稳磕完了头,眼睛却还是不愿抬起来,低声地、慎重地说着,“四少爷年龄小,我愿意替他受罚,您打了我,他也就记住了,不会再犯了。” 程景云当下的感受有些奇怪,因为他似乎不太愿意替汤宗毓出头,可思虑过后,还是拗不过那几分幼年时候有过的真情,于是,勉为其难。 二太太在大太太身边坐着,正露出一副惊慌又失落的神色,她对上了程景云四处躲闪的视线,她深吸了一口气,说:“景云,你走罢,不要管他了。” 屋子里阴凉许多,二太太手上那杯茶是清淡的,她抿下一口,还是不解渴,于是,又一口气吞下了两三口。此时再看汤宗毓的表情,与刚才几乎没什么异样,他多么不可一世,有神的眼睛里只剩下了怒气,他咬了许久的牙。 才说:“快打吧,我要回房休息了。” “你出去,”换了种更为冷淡的语气,显然,这些话是告诉程景云的,他说,“站在门口,等会扶我回去。” 程景云不懂得人应该憎恶压迫,他生来要思虑的事无非是吃饭、睡觉、活着,他因此不懂汤宗毓的恨,而是低微地对大太太服软,再次给她磕头,说:“太太,你心最好了,绕了涂涂这一次吧,他不会再犯错了,知道改了。” 大太太便是那种被礼教润养成的白瓣花,她不怒自威,怒的时候更让人悚然,她饮茶,低头想了好半天,然后说道:“你出去吧,和你没关系。” 话说到了此处,程景云觉得没有争辩下去的理由了,原本他也不是死心塌地想救汤宗毓的,他只是在挣扎之后做了一个很错的决定,然而,大太太的拒绝让他有了退缩的机会。 救不了便救不了,程景云一边起身往浓烈的阳光里去,一边想着。 / “药太烫,先吃绿豆百合羹罢。” “这个是解暑的药,化瘀的药还在锅里,”八月还是翘着几根顽强的黄色头毛,她忙着将煮好的羹汤递到程景云手上,然后,将青色瓷质药碗放回漆盘子里,她因为煎药累得脸颊通红,说,“我就去看看。” “嗯。” 程景云心里还是不大好的,他原本做好了准备,要冷淡地照顾汤宗毓,暗自在心里高兴几番,可当看见了他肩头和背上那些深红色的血痕,便偷笑不出来了。 “涂涂,先吃些东西,冷的绿豆羹,你一定吃得下。” 程景云殷勤地先挂起床帐,又将汤宗毓从那张西式的软床上扶起来,汤宗毓穿着一件浅蓝绸子的小衫,扣子只系了一颗,看上去懒散颓废,他白着嘴唇,说:“今后要是再遇上这种事,你别替我出头,不会因为你给大娘下跪了,我就放过你。” “吃罢,”看着汤宗毓吞下一匙羹,程景云才说起别的,他说,“我没想别的,我吃过苦,扛得住打。” “那你还在我底下哭成那样。” “涂涂……”程景云觉得,此时此刻应该哄汤宗毓开心了,而不是愈发大胆地和他辩解,于是,他想了想,说道,“我今后不再哭了。” 汤宗毓伸着脖子,用嘴接下了满满一匙绿豆羹,他胃口大开地吞下去了,又用黏糊糊地嘴去吻程景云,他说:“他们都去外头找野女人,我不喜欢,不干不净的,还没你漂亮。” “你当真没找过?” 听见汤宗毓夸自己漂亮,程景云是受宠若惊的,他从不觉得自己漂亮,他细声地问他。 汤宗毓回答:“找过,抱过,喝过酒,但没睡过。” “有过也很平常,我猜,那些少爷们大约都有过。” “是,都有过。” “涂涂,再吃一口,知道你吃不下别的,我叫八月找了小炉子,特地给你煮的,”程景云还要给汤宗毓喂一口,他盯着他神色骇人的眸子,又乱瞟到他嘴边,说,“又清甜,又开胃。” “要不是我伤了,我真想——”汤宗毓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下了,然而,程景云完全能够猜得出他本质的意思。 程景云摇着头,说:“也不好天天弄。” “哑巴要从老家回来了,她找人写信了。” “好呀,她最疼你。” 汤宗毓才不管程景云回了什么样的话,他背上疼得几乎受不住,但还是埋头就往程景云的脖子上吻,他从来不温柔,像是那种年轻的狼,还未成为族群的王,但已经有了王的威严,他莽撞又横行,啃得程景云脖子上又痒又疼。 程景云举着碗无措地推他,说:“你松开,八月要拿药来了。” 大热的天,人碰一下旁人,就要难捱地躲开了,或是觉得沾上不干净的汗了,或是觉得更热了。 程景云的额头上已经挂起汗珠,他还是拘谨地推着汤宗毓,说道:“热死了,热得心里慌,你原本就快中暑了,不敢再这样。” 然而,汤宗毓将脸埋在他的颈间,低低地笑着,说:“我不热。” 可怎么好,汤宗毓十几岁的年龄,他脑子里想的尽是那些,程景云知道是常理没错,可承受得困难,抵挡得更困难,他在八月敲门的一瞬间推开了汤宗毓。 不安地说:“小八月,进来吧。” 八月看见的是怎样两个人呢?一个是红着脸的,一个是红着嘴的,但八月暂且猜不出什么,她把汤药端到了汤宗毓面前,说:“少爷,二太太给你抓了西药,说待会送过来。” “她有心思给我抓药,不如在挨打的时候护着我。” “涂涂……”程景云皱了皱眉,说,“你别这样说,二太太要伤心的。” “你怎么向着她?” “我不是……”程景云意识到自己多嘴了,实际上,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年人,埋怨自己的母亲几句是正常的,这不算是仇恨,也不算是冒犯。 八月烤了一个下午的火,脸上热得要命,她像是一只被暑气侵袭的小瘦猫,将汤药递到程景云手上,说:“大夫说应该先喝这个。” “我到底要吃多少药?” 汤宗毓很是不悦的,若不是有程景云在耐心地喂他,他是不愿意端药碗的,他觉得他受的伤算不上重,虽说疼得龇牙到现在,呻吟到现在。 程景云放下了绿豆羹,开始喂药给汤宗毓,他先是支走了小八月,然后,低声地对汤宗毓说:“你将身体养好了才能出去玩呀,否则怎么去玩?” “我跟你说,”汤宗毓却忽然提了别的,他说,“我那天晚上……下雨的那天,就是乱编的,那时候没有与贺易涛他们去玩呢。” “喝药吧。” 程景云很不想提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 “苦,你尝尝。” 汤宗毓推着碗,要程景云一定尝一口,但他动胳膊时,已然疼得几乎尖叫了,他说:“我要成残废了。” 又说:“剪辫子之后是不是要废家法更好,什么狗屁家法。” “以后如果不犯错,就不会受罚了。” “那不可能,”汤宗毓讲出了一句实话,他对自己有清晰的认识,因此,能够准确地描述,他说,“我犯的错只能一天比一天多。” 即便正经历着皮肉之苦,但对于汤宗毓来说,感受并不是完全负面的。 他挨大太太的打了,证明着他距离反叛更进一步了,他多么自豪他做了许多不一样的事,和会杀人的少爷们玩,在歌厅里找女人,有一帮女学生喜欢他…… 最重要的是,他与程景云睡过觉了。 / 对于家里孩子的婚事,大太太一向是操之过急的,她心里,似乎结婚就是一切问题的良药,给汤宗朝物色不成,便给汤宗甫和汤宗毓物色。 她和丫鬟一起修花,略显忧愁地对二太太说:“泽泽,要是涂涂早点成家了,就不会这么莽撞了。” “嗯,是。” “他喜欢怎样的?” 二太太想了想,低声说道:“大约就是,喜欢模样漂亮的。” “得读过一些书罢?否则,今后都算不了账的。” “读过书的最好了。” “‘新’女性好不好?” “好也不好,”二太太有些许的为难,她说,“我是做不了主的,太太你为他做主就好了,只要你觉得好,当然不会有多么差劲。” “那他愿不愿意结婚?” “肯定愿意的,一定愿意的。” 二太太看来,只有不近女色的人才会不愿结婚,而汤宗毓正是与之相反的那种人,他很招女人喜欢的,他自己也与许多女同学做朋友。 大太太拿着剪子左右为难,许久之后,终于下决心剪掉了某一片叶子,她说:“这个时节了,有个靠山总归是好的,我要物色一位家中有势力的,我觉得不困难。” 待续…… 第6章 陆·不是相爱关系 将近十天之后,莲娘回来了,之所以回来,是由于二太太喜欢她。 她穿着乡下人经常穿的那种粗布,一件短衫一件裤子,她是坐着驴车来的,又在半路上遇到了雨天,所以,弄得裤脚和膝盖上都是泥水,头发梳得整齐,泛着油光,她趁着晨光站在那里,手上挂着个很大的包袱。 她还是拘束的,由于离开得太久了,因此更拘束,她咬着下嘴唇,等着有人过来招呼她,可没等到招呼,先是挨了顿调侃,一位护院说:“哑巴,你木头一样站在这里,等着哪位少爷小姐来请你呀?” 莲娘立即就红了脸,连忙摇头,她指了指汤宗毓院子的方向,又用一只手枕在耳畔,做出睡觉的姿势,意思大约是:四少爷还在睡觉呢。 当程景云看见莲娘的时候,那女人正在慌乱地四处张望,她手上那种包袱,现如今早就没人用啦,城里的人多数用皮箱或者提包,再不济也是布包。 程景云喊道:“莲娘。” 听见了叫声,女人立即转过脸来了,她嘴边上浮起了一丝笑容,然后,便朝着程景云走了过来。 “涂涂还没起床,我知道你来了,听别人说你等在这里,”程景云帮莲娘拎着包袱,他低声地说道,“涂涂总在房里吃早饭,他起得晚,等到开学了,就不能这么晚了。” 莲娘只是笑,她太高兴的时候,便比着手势“啊啊”几声。 过去十几年了,人总要衰老的,莲娘已不再是那位脸庞清秀的少妇,而真正变成了一位沧桑的女人,她手上的一枚银戒指戴得发黑,在客厅的桌子上打开了包袱,取出来带给四少爷的桃子干、炒葵花,以及,带给二太太和大太太的茶。 “涂涂。” 程景云走进了卧房,这时,汤宗毓刚刚从床上爬了起来,他衬衣的纽扣还没系上,程景云将牙刷递给他,说:“我昨天陪二太太上街,听说仙桃小姐要去上海了,可能不再回来了。” “真的吗?”汤宗毓是有些惊讶的,他一边刷牙一边问道。 程景云回答:“当然是真的,仙橘小姐身边的人说的。” “为什么?”汤宗毓有些着急了,他说,“她都没告诉我。” “瞿老爷在上海有船运公司是吧?他们在那边买了洋房,要让仙桃小姐好好地念书,你是知道的,涂涂,仙桃小姐念书很好。” 对于尚有十几岁的汤宗毓来说,这算是个有点坏的消息,他的青梅竹马要走了,那个文气又激进、和煦又果断的瞿仙桃要走了,或许以后,再没有他们一同上学校,一同上街的日子了。 汤宗毓气得咬牙,说:“她都没告诉我……我觉得绍州也很好,为什么一定要去上海?” “很可能……仙桃小姐不想告诉你的,因为不想特意分别。” 程景云知道汤宗毓对瞿仙桃的情是不一般的,至于是否有爱恋的情绪,程景云倒是无法确定,他给汤宗毓递水漱口,说:“莲娘给你带桃子干了,很甜,我吃了一片。” “仙桃要走,不想吃什么桃子干。” “你去见见莲娘,她想你了。” 侍候汤宗毓的事,程景云越做越得心应手,现如今,他的角色像是他从乡下讨来的妻,得不到什么留恋和温柔,但两个人什么话都要讲的。 程景云总觉得,是汤宗毓配不上瞿仙桃,他蛮横、顽劣,哪里配做一位有思想的女子的丈夫? “我出去一趟,回来再见莲娘。” 汤宗毓洗漱完了,随便理好衣裳就跑了出去,看样子,雨云又来了,外面的天色一片压抑的深灰,小八月蹲在院子里捶打汤宗毓入秋要穿的衣裳,汤宗毓就是从她身边大步走出去的。 程景云能够猜得出,汤宗毓是去找瞿仙桃了。 他告诉莲娘:“你要是想找人叙旧,就去找她们,去厨房找些东西吃,涂涂待会就回来了。” 莲娘当然是不住地点头,她还看了怯怯的小八月一眼,对她笑了一下。 / 若说少爷是位尽然无情的人,那一定是不对的。 不过,当程景云在雨里的瞿公馆门前问:“涂涂,你是不是喜欢仙桃小姐?” 汤宗毓回答的是:“我不喜欢。” 这时候的四少爷,心里郁闷、失落、惊讶混杂,他没想到程景云会来门外等他,雷声还炸响在耳畔,程景云举着伞,说:“你不要生气,我随意问问。” 程景云觉得,汤宗毓是说了假话的,他能冲动地跑来找她,他明明是喜欢瞿仙桃,但自傲和自卑掺杂着,所以硬着嘴不认。 “雨太大了,”汤宗毓说,“我带你去三山巷,吃个小酒罢。” 上午就吃酒,馆子里只来了一簇人,大约是附近河上的船工,他们穿着洗得发白的衣裳,手臂和脸庞焦黑,汤宗毓家里开着全城最大的酒楼,他偏偏喜爱来这种地方。 两个人在最靠近窗的位子上坐下,老板抹完了锃亮的桌子,然后送来茶水,说:“汤家四少爷,今天有空来了?要吃些什么?” “一壶酒,要一碟毛豆子,一碟酱鸭。” “这位是家中的伙计?” “我房中的仆人。” “那二位稍候,就来了。” 开着的窗是个漏雨的洞,有细细的水丝飘进来,已经不打雷了,又来了几人,坐在了最远的那张大桌子旁边。 程景云坐得安静,什么话都没问,他知道汤宗毓心情是不好的,于是在心里埋怨自己早晨有些多嘴了,其实,在他看来,汤宗毓若是真的能娶了瞿仙桃,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汤宗毓的确花心了些,狂妄了些,但若是要对别人说,程景云还是愿意只讲他的好话的。 汤宗毓喝着伤情的酒,程景云一口东西都没吃,半口酒都不喝,后来,还是汤宗毓硬要和他碰杯,所以才勉强地喝下去一点。 程景云的喉咙快要烧起来了,他说:“我不想喝了,陪着你,喝好了咱们就回去。” 他倒是从来没想过最终会和汤宗毓怎样,由于汤宗毓对他没什么深情,他对汤宗毓也没有,但是,这样倒很好,程景云想,若是他们真的是彼此喜欢的,那也只是种下苦果。 “涂涂,你以后要是成婚了,我就不能照顾你了。”想了想,程景云又说道。 “不行,还是得照顾。” “不行,涂涂,”程景云打算说得隐晦一些,但他还是止不住地脸红,他深吸一口气,说,“我不能,你今后过得好了,我就不会为你担忧其他,如果喜欢仙桃小姐的话,你以后就去上海找她罢。” 说完了这些,程景云坚定又温柔地看向汤宗毓的眼睛,他沉默了一会,便起身走了过去,拿着汤宗毓的钱包,在柜前结了账。 / 他们并不是谁依靠着谁的关系,汤宗毓并非离不了程景云的,他平常在外头、身边没程景云的时候玩得照样自在。 汤宗毓回过头,正好看见了站在门边上的莲娘,莲娘是为他送茶水来的,汤宗毓愣了一下,这才不动声色,将手从程景云的腰侧拿下来,对莲娘说:“进来。” 他刚才不过是与程景云说了两句不紧要的话,后来说了句“你怎么胖了些”调戏他,特意掐他的腰,摸他肚子。 莲娘进来了,把盘子里的点心和茶放下,她做事还是同从前一样勤恳,再看此时的程景云,已然是不敢抬头的,他红着耳根,伸手拽着衣服的边沿。 莲娘抬起眼,对汤宗毓颔首,然后就离开了。 “我没胖。” 程景云很少要与四少爷辩解,但这次,他知道自己是没胖,甚至因为心事太多,所以瘦了一些,汤宗毓关了门,抱起他就乱吻。 程景云知道,少爷只是拿他做消遣。 他说:“涂涂,要是今后成婚了,可就不能再这样了。” “我明白,”汤宗毓说,“我们偷偷的。” “要是你娶了喜欢的人,才不会愿意和我偷偷的。” “嗯,”汤宗毓是赞同这句话的,他点着头,说道,“但你还是必须留下来照顾我。” “涂涂,我什么都没……你如果去找一位丫鬟,也是好的,为什么来找我?我总觉得我们就是能一起玩的,没想过其他。” “我也不知道。” 这几个字大概不是汤宗毓的谎话,他回想着,持续地往前回想着,他为什么会选程景云,大约就是从小觉得他有一张漂亮脸蛋,觉得他腰细,还有,觉得他不会四处乱说话,不会因为发生了什么就来胁迫他,也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 “因为我不能怀孩子吗?所以……” “对。” “因为就算欺负了我,也不用担心有人找麻烦?” “对。” “因为你熟悉我,不熟悉别人?” “对。”汤宗毓答完了这个问题,也盯着程景云的脸看了许久,他再次埋下脸狠狠地吻他,说:“就你这个小可怜模样,哪里有女人会喜欢?” 这不是相爱的关系,不是单恋的关系,而是奇怪的关系,程景云的胸骨起伏着,他看着汤宗毓英俊又有攻击力的面庞,他微笑起来,已经幻想出涂涂要以哪种样子做仙桃小姐的新郎了。 待续…… ------ 想写得更好一些,加之忙碌,所以这星期打算缓冲一下,本周一、三、五凌晨更新,下星期恢复周一~周五更新,请大家理解哦。关于涂涂和景云——他们是时代中两种典型的人,因此关于爱的描述与探讨会参照人物,不会参照现今社会的道德观,人物也有许多我看来的愚昧之处存在,但还是觉得要这样写,希望大家能喜欢这个故事~ 第7章 柒·清醒以及抗拒 程景云试图去回忆,他觉得,汤宗毓是一瞬间长大,岁月跨过某条线的时候,汤宗毓就从面庞稚嫩的小孩变为现在这样子。 他似乎浑身都有用不完的力气,哪怕是玩笑着抱一下程景云的腰,都会用上大到让程景云无法呼吸的力气,他和与他一样年轻的男孩们去参加足球赛,让程景云在场地外面等他。 那么毒的太阳,原本是程景云要一边流汗一边做活的时候,却因为到了汤宗毓身边,所以偷得了许多的清闲,他要把水壶递上去了,眼看着满头大汗的汤宗毓跑到了场边,汤宗毓来不及站得稳,就开始脱衣服,把湿透了的坎肩球衣扔在地上,露出晒得微微发红的整个膀子。 这时,似乎又看见了幼年时候那个顽皮乱扔东西的涂涂,他一边甩着头发上的汗水,哪怕是赢了也要埋怨几句脏话,原本是皱着眉的,但又懒散地对程景云笑了一下。 他穿着到膝盖上面的短裤,以及白色的长袜子,喘气的时候整个胸廓都在震动,浑身都是新鲜的汗味。 “脖子都晒红了。” 汤宗毓拿起水壶就喝,完全不将程景云的话放在心上,他喝了好几口水,这时,程景云又把打湿的毛巾递给他,说:“擦一下。” “高兴不高兴?”汤宗毓用那种运动过后有些低沉的嗓音,问道。 程景云说:“你是说……为什么高兴?” “赢了球啊。” “那肯定高兴的。” 其他一起玩球的学生,能自在地和汤宗毓开玩笑,有个人拧了汤宗毓的膀子一把,于是,汤宗毓毫无顾忌地在他背后踹了一脚。 然后,他们就打起来了,只是假模假式地打,但这么几个年轻、蓬勃的小子,玩起来也是不会留余地的,于是,在这毒辣太阳下、稀缺的阴凉处,年轻、冒然、汗湿的肉体冲撞着,使得程景云猛然想起点别的。 一刹间,他能幻想出若是有人看见他和涂涂的那种事,会是什么羞人的场面。 “程景云。” 玩结束以后的汤宗毓在喊他的名字,他才难堪地回了神,他对他说:“水还有,你再喝一些吗?” “走吧,不喝了。” “我早上跟八月说了,她会烧好水,等你回去正好可以洗澡。” 程景云正在说着话呢,他被汤宗毓突然地揽在胳膊底下,衣裳贴近了汤宗毓潮湿泛凉的皮肤,两个人跌跌撞撞走了几步,汤宗毓还心情不错地开他的玩笑,说:“好好走路,你的脚几天没用了吗?” “松开我,弄得我衣服上都是汗。” “就这么跟我说话?” “我……”程景云很想为自己辩解几句,想表达自己也是知道礼仪的,他想了想,说,“就是提醒提醒,看你的意愿。” “其实……他们有人看得出你被我弄过,毕竟我身边从前也没有人跟着,你又长得标致,这种事蛮多见的,能看出来很正常。” 方才,程景云如何都不会想到汤宗毓会说这些,他羞了,又无法从他臂弯里逃走,只能皱着眉,说道:“你们尽管说你们的事,不要提起我。” “生气了?” “我不敢生少爷的气。” 程景云没那么生气,但也并非完全不生气的,可对于汤宗毓来说,程景云再生气也无妨,因为程景云总会一次又一次、越来越容易地对他妥协。 汤宗毓笑了一声,说:“也不用那么当自己是个人物。” “我不会当自己是个人物,我是你的仆人,”程景云的眼角即将有泪花闪出来了,他说,“涂涂,我又不是会随意生气的人,曾经快要活不下去,现在能活得下去,已经不求别的了。” 程景云不会刻意地表现多少执拗的自尊,就算是顺着汤宗毓的怪脾气,他也不会有什么委屈,再说了,他还是抵御不了对汤宗毓习惯性的低微、服从,以及溺爱。 一场酣畅淋漓的足球赛以后,程景云都不敢往汤宗毓的裤子前边瞧,汤宗毓总在流汗,还在他耳朵边上说:“我现在就想,回去就想——” “涂涂,太热了。” “没多么热,”汤宗毓深吸了一口气,又说,“热也无妨,就想,你知道,你摸摸——” “好了,回去再说。” 这算是默认了,程景云终于从汤宗毓汗湿的臂弯里逃脱出去,汤宗毓牢牢地抓着他的腕子,专门挑选人少的小路走,而他的一只胳膊上还挂着汤宗毓的书包。 两个人走得飞速,所以书包和水壶都是摇摇晃晃的。 / 四太太的白裙子比人先到,她长着上翘眼睛,薄眼皮,像是那种画作里的冷美人,她一手揪着不久之前烫好的卷头发,将程景云上下打量,然后便打算走了。 “四太太。”程景云是刚从汤宗毓房里出来的,他特意整理过了衣裳,还顶着一头刚洗完的头发,身上穿的是汤宗毓先前穿过的绸子睡衣。 “嗯……”她的应答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了,她似乎是看出了点什么,她说,“我原本要找四少爷问一件事,我还是改天吧。” 程景云的一只手还端着一只小巧的木盆子,里面是洗过胰子的白水,他知道自己是该慌张的,但是,比从前胆子大了不少,所以理直气壮地说:“四太太,要是你着急了,我现在就去喊他一声。” “不必,”四太太叹气一声,还是冷着张脸,说道,“茴园这么大,果然是什么事都会有的。” 她慢悠悠抬起手,将程景云睡衣最上面那颗扣子揪了起来,帮他系好了,程景云只顾着慌忙地躲避,他说:“四太太,我自己来吧,不劳烦你。” 四太太斜着脖子,还是细细瞧他。 说:“的确,做个仆人可惜了。” “不可惜的,四太太,我也不会做别的。” “是嘛……我是不是该说句幸好,幸好你伺候的是四少爷,不是老爷。” 四太太自诩清高,所以和这里的人有些格格不入,她的确是读过几本书的,从前又总在城里混迹,所以知道得比谁都多。 她终于笑了一声,笑得程景云后背发凉,今日艳红的晚霞落在院子里,四太太问:“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来找四少爷吗?” “不想,”程景云谨慎地摇着头,说,“我只管做我该做的事。” “我是想问他,能不能带着我去踢球,我也很想踢足球的。” “四太太,那么你先请去客厅坐下,我给你倒好了茶,就去叫涂涂出来。” 哪怕程景云心里很不愿意侍候,但这仍旧是他分内的事情,莲娘陪着二太太去会馆听戏了,八月又被厨房里要去帮忙,因此,这个院子的事务只得暂时依靠程景云安排。 “涂涂……叫得好亲热。” “四太太,你先里面坐,我去给你倒茶。” 程景云自己也没发现,他和原来有些不同了,他像是有了主人的气势,哪怕是在这么唐突的情况下,哪怕是遇见四太太,他都是能冷静下来的。 一抹云彩的红光落在程景云鼻梁上,他捧着木盆子走了,纤细又不羸弱的腰身晃在有些宽阔的睡衣里,头发上的水落下来,把肩膀上的布料洇成了灰色。 他变得和汤宗毓一样不怕败露,他坦然地享用起短暂的乐趣,变得比从前颓废了几分,像是烟馆子里那种散尽家财还倚着藤椅哈哈大笑的人。 但是,程景云自然不会和汤宗毓说这些感觉,他还是会有清醒和抗拒的时刻,他方才跪在床上,不情不愿地给汤宗毓捏肩,汤宗毓在看包着油纸封皮的书,后来,就把书盖在了脸上。 程景云说:“涂涂,就是因为仙桃小姐,所以你又喜欢看书了啊?你是不是也想去上海念书?” 汤宗毓却压着声音笑了起来,把书重新拿在了手里,他说:“这不是那样的书,是我从黑市上买来的外国书。” “哪一种外国书?” “就是……”汤宗毓坐起来了,不再靠着程景云的腿,他伸开胳膊,蛮横地将程景云搂在怀里,说,“我给你读一读你就晓得了。” 后来,汤宗毓的确是读了啊,一边读一边到处乱摸,弄得两个人呼吸全都乱掉了,这本书里的话全都是见不了人的话,全都是程景云从前不敢听的话。 汤宗毓眯着眼睛,在程景云嘴边吻了一下,低声问他:“怎么样?是不是懂了?” “走开,你还是收在抽屉里,然后挂好锁头,不要叫别人看见了。” 程景云连眼角都是红色的,汤宗毓的手腕放在他的膝盖弯下面,将他抱了起来,然后挪到床头,告诉他:“不用的,没谁会乱翻我的东西。” “涂涂,你羞死了。” 程景云还是下意识地说出了只会对小孩子说的话。 他看来,自己是一个没有念过书的粗熟人,哪里比得上汤宗毓想得长远,他只能顾得到衣食住行,只能从见过的世界去幻想没见过的世界。 程景云觉得自己是蠢的,狭隘的,浅显的,正像是瘾君子。 他自然也接受自己如此,因为知道即便十分做作,也无法假装成瞿仙桃那样真正有风骨、有自尊的人。 待续…… 第8章 捌·你只欺负我罢 瞿仙桃是来茴园找汤宗毓玩的,她还是平常的样子,穿了一条到膝盖的白色裙子,外头穿薄薄的水蓝色小衫,她不是那种可爱的,更不是温顺的,念过的书似乎是她的武器,她的眼睛里有的是不惧怕、不服输。 不过,程景云是不出这些,他看见瞿仙桃对着他笑,于是他也笑,瞿仙桃说:“你去了汤宗毓房里,他可算是找到人欺负了。” “仙桃小姐,”程景云说,“我被欺负得习惯了。” “蛮好的,你跟他一起长大,也了解他的生活。” 瞿仙桃不会对程景云讲什么深奥的话,她和四太太那种只浅显念过书还乐意显摆的人不同,她会赤着脚去河里摸鱼,穿那种男孩们喜欢穿的短裤,她没有高高的胸脯,肩膀有点宽,脖子很长。 她很特殊,不会有人将她放进漂亮女人里比较,但人人又觉得她是漂亮女人,她在黑天和汤宗毓爬上房顶,脚心踩在微凉的瓦片上。 汤宗毓在她面前,乖得像只母乳没断的稚犬,他给瞿仙桃弄洋酒喝,两个人在小亭子下面从天热坐到黄昏。 “你为什么总是苦着一张脸,”瞿仙桃对汤宗毓说,“我还记得你小时候是很爱笑的。” “我没有苦着脸。” 就连这句话也说得勉强,八月过来请两个人去吃晚餐,程景云催促着,推着汤宗毓的肩膀,说:“涂涂你快跟仙桃小姐一起去,太太说晚上给仙桃小姐烧肉圆汤,她喜欢吃。” “那你先和八月去吃饭,不用管我们。” 汤宗毓连声音都变得轻了,他卷着衬衫的袖子,想牵瞿仙桃的手,但是没那个胆子,所以,手指动了动就作罢,程景云说:“涂涂,你从前跟我讲话就没有这么温柔的时候。” “你从前跟我讲话也没有这么牙尖的时候。” 汤宗毓要反击一句,他觉得程景云没有从前唯唯诺诺的样子了,至少在他面前,他总在说反驳和调侃的话,像是……打算用言语将床上受的那些委屈全讨回来。 程景云站在原处,汤宗毓已经下了小亭子的台阶,瞿仙桃在他前边走着,他转过头又看了一眼,对程景云说:“去吃饭吧,带着八月一起。” 瞿仙桃实在是特别,连背影都是特别的,她抹了那种颜色最显眼的唇膏,眉眼却没有描绘太多。这大概是一种矛盾的美。 而汤宗毓呢,他穿那种料子很昂贵的少爷衣裳,头发梳得整齐,他转头看向程景云的那一眼,让程景云忽然有些不舍了。 想他和喜欢的瞿仙桃结婚,又不想。 八月哪里感受过人间的什么甜呢,她和那时候来茴园的程景云一样,能吃一顿饱饭就觉得奢侈了,她吃一颗糖也要分两次,程景云从街上给汤宗毓买的饼干,分给她几块。 八月的一边腮里咀嚼着饼干,她问:“少爷会不会知道?” “他知道就知道,我偏偏要他知道。” 讲完这句话,再细细地回想着,程景云忽然觉得自己好刻薄,汤宗毓只是他的主家少爷,不是他的朋友,更不是他的丈夫,他却因为他与瞿仙桃要好而生气了。 程景云又说道:“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责怪的,你别自己拿就好,想吃的时候我给你拿。” “景云哥哥,给你一块。” “好,我们出去。” 偷吃了汤宗毓的东西,却因为他们之间秘密的关系,程景云丝毫没有担忧和惧怕,他和八月从花园的这端走到那端,吃完八月衣裳口袋里的几块饼干,八月把掉在手心里的残渣都放进嘴里。 不在旁人的面前,而是在能够相信的程景云面前,因此,她终于能够毫无顾忌地笑,问道:“你以后想去哪里?” “还在这里吧。” “要是我也像启骄小姐一样就好了,都是人,但为什么我就不姓汤。” 说出这些话,八月略微有些抱怨,她还是天真,没什么很坏的心眼,想要好的,就像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一样。 程景云说:“这个世上,还是不容易的人更多些。” 他的意思是,八月不应该因为出身不好就觉得命运不公,幸运的人是很少的,能生在汤家的人也是很少的,他见到的更多的是山村里辛劳的农人,以及开不起汽车的普通城里人。 他又说:“我从前也想,要是我原本生在茴园就好了,但没有这种‘要是’,后来就不愿意这么想了。” 程景云是不晓得这天的饭桌上发生了哪些事的,他和八月在夕阳下聊了几句有趣的话,所以,就把难过的事暂且忘掉了,而是大笑一场。 程景云在想,要是弟弟没有死在母亲细妹的肚子里,那么,他如今也像八月这么大的年纪,他定然也过得很苦,可如果母亲和弟弟都没死,程景云这辈子都不会来茴园的。 / 大太太或许没那么喜欢瞿仙桃,但不至于讨厌,她还特地给她盛了肉圆汤,说:“仙桃小时候每次来茴园,都要吃肉圆汤。” “那时候还……这么小……这么小?”二太太笑着说,“仙桃七岁的时候总是穿一件粉红色的小褂,现在想想都太可爱了。” 瞿仙桃只是眼底带着笑意的,她没有过分地应和,也没有丝毫的不礼貌,汤宗毓夹菜给她,她说:“你还没对我这么殷勤过。” “让你吃就吃。” 汤宗毓根本就不忍心瞪她,眼睛还没有睁圆就败下阵,只得埋下头去,自顾自地喝汤,忽然,四太太插话进来了,她今天穿低胸的裙子,露出里面水红色胸衣的痕迹,她说:“仙桃,宗毓的确从来不在外头乱玩的,从来不。” 汤宗毓把嘴角的鱼骨拿了出来,他缓缓抬头,冷淡地看向四太太。 四太太继续说:“现如今,不出去花天酒地的少爷不多见了。” “四娘,你想说什么?”汤宗毓的眼神有些吓人。 四太太立即摇着头,她说道:“你听见的是什么,我当然就说的是什么,你看这个假期,我们宗毓天天在房里,院子都不出的。” 她那样一双冷艳的眼睛,加上缓慢的语言,不会叫人觉得亲切的。 “是啊,宗毓在这方面……的确。” 大太太平静地说话,平静地看了汤宗毓一眼,她没那么相信他,知道他也会在外面找女人,她又催促着:“仙桃,快夹菜,多吃。” “会多吃的,太太。” 瞿仙桃和汤宗毓都快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所以,饭桌上的话题和从前不一样了,二太太有些喜欢瞿仙桃,但也不是非她不可,她们平常为汤宗毓的婚事议论了很多次,不过,当着瞿仙桃的面,也不好多说什么了。 “四太太,”瞿仙桃说,“他……在外头怎么样我肯定知道,但这些跟我没关系吧,也不用跟我说。” 四太太似笑非笑,说:“好。” 终于,汤宗毓发现了四太太这个“危险”的人物,他们几天前还一起说过足球的事,那时候,汤宗毓对她是没有多少防备的。 然而今天的饭桌上,四太太几乎对汤宗毓亮了明牌,她后来又说:“那个景云真不错,要是我房里也有这么贴心的丫鬟就好了。” “他哪里好?”大太太瞥了四太太一眼,说,“我觉得也算不上机灵。” 四太太慢悠悠将筷子放在了碗上,她说:“算得上吧,我觉得还蛮机灵。” “要是你喜欢他,我让他去你的房里吧。”汤宗毓刻作随意地说道。 四太太只是摇头,她又打量着瞿仙桃,后来开始一小口一小口吃饭,不再说什么了。 / 汤宗毓后来把瞿仙桃送回了瞿公馆,他回来的时候天黑了,起了不小的风。 “你快要开学了,”程景云把晾干之后的衣服放进汤宗毓房中的柜子里,他一边细致地整理着,一边说,“不能再这样贪玩,你看仙桃小姐念书那么好——” “我不想听,”汤宗毓硬生生打断了他的话,翘着腿坐在沙发上吃葡萄,说,“你不但习惯了做太太,做妈,还做起我的老师来了。” “涂涂!”程景云皱了皱眉,说道,“你不要说这种浑话。” “我对你,浑事都做了不少,还不能说两句浑话?” 汤宗毓在沙发上打了个挺,站在了地上,他一手掐住了程景云的腰,掐得他尖叫,另一只手往他裤子里放。 “你快去洗澡睡觉了。” 程景云此刻是一点兴致都没有的,他在想,他得学会拒绝汤宗毓了,否则,若是瞿仙桃真的嫁到这里来,那要怎么办呢? 汤宗毓说:“要是我真的结婚了,就搬出去住了,到时候你也跟着我。” “不可以,”程景云这一次说得果断,他丝毫不将汤宗毓强硬的语气放在眼里,他说,“我跟着你,算是什么?” “照顾我的呗。” “我不想去,到时候我还是和谢山他们一起做事,或者,去二太太房里。” “我娘才不需要你,你看你,叠衣服都叠不好。” 程景云好不容易叠好的一件裤子,被汤宗毓夺去抖了抖,于是乱成了一团。 谁知道,程景云顺势将裤子丢在了他的脸上,说:“我没空陪你玩。” “行啊你,程景云,敢扔我了?” 汤宗毓的确是有些生气了,他咬了咬牙,把手上的裤子随意扔进柜子里,他扛起程景云就去锁门,然后,再关上玻璃窗的帘子。 程景云挣扎着,低声说:“汤宗毓,你只知道欺负我一个,我今后不会再疼你了!” 汤宗毓把他扔在了床上,说:“我疼你,行罢?” “你欺负我罢,就只欺负我。” 躺着的程景云把脸转去了一边,曾经可爱的涂涂,此时英俊的涂涂,已经全都装在他的心里了,只是,现在他是又喜欢又恨的。 喜欢……还是疼爱的喜欢罢,大约,不会是那种喜欢。 程景云想着。 待续…… 第9章 玖·在卑微地庆贺 不知道瞿仙桃会不会再回来,连瞿仙桃自己都不知道。 她这天,再次专程找了汤宗毓,汤宗毓就与她一起去喝咖啡,要开学了,天气凉下来些许,汤宗毓穿着由程景云提前熨好的西装马甲,他拎着外衣打着伞,从雨中匆匆走来,上了瞿公馆的车。 车上,谁都没打算先说话,所以总这样耗着,汤宗毓抬起手看了一次表。 后来,又看一次表。 瞿仙桃就玩笑着问他:“怎么了?急着要走吗?” “没有,”汤宗毓已经失落到不想看瞿仙桃的眼睛了,他抬起头,盯着车窗外面的雨幕瞧了好半天,他说,“真的要走了啊?” “这怎么会有假的?” “我……” “你怎么?”瞿仙桃笑了一声,把胳膊抱在胸前,她说,“你老是话说一半,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宗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从来没想过会有分别的时候。” “对啊对啊。”汤宗毓连忙点着头应和。 “但现在发现,人生最远只能看到下一步,”瞿仙桃诚恳看着汤宗毓的脸,她说,“我在绍州长到十七岁,读了许多书,但从来不知道是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我想离开,我得去外面看看。” 那么一瞬间,汤宗毓甚至觉得自己快要哭了,他咬了咬牙,看向瞿仙桃的眼睛,他说:“去看吧。” “你气什么?” “我没气。” “其实我觉得你根本不需要我,你舍不得我,大概只是因为你舍不得从前。” 瞿仙桃表现得过分从容了,她甚至已经想好了许多句得体的离别话,汤宗毓着急了,他一把抓住了瞿仙桃的手腕,连她的镯子一并抓着。 他红着眼睛,说:“不是,根本不是,我就是舍不得你。” 瞿仙桃摇头,说道:“就算你真的舍不得我,我也要走的,宗毓,好好过你自己的日子吧,要是有一天你也想去看世界,我会很为你高兴的。” 瞿仙桃的浅蓝色旗袍,大概就是汤宗毓眼泪的颜色,他多么坚强又多么顽皮,却在瞿仙桃面前有些丢脸地哭了,他松开了她的手腕,强忍着哭腔,说:“好了,我知道了。” 所以,接下来这顿咖啡喝得人极其难受,汤宗毓喉咙里原本的味道比咖啡还苦,他像是正在失去最后的、做孩子的资格,与少年时候的美好彻底告别了。 瞿仙桃一滴眼泪都没掉,她递了盛蛋糕的盘子到汤宗毓面前,说:“吃吧。” “你就当我长不大,”汤宗毓说,“你觉得我永远都长不大。” 瞿仙桃于是笑了,说:“这个样子哭,可不是长不大?你年纪还比我大一点呢。” 汤宗毓说:“要是你走了,我可能也快要结婚了,最迟也是两三年之后吧。” “否则呢?一生都不结婚?” 汤宗毓猜不出瞿仙桃在想什么,她像是画中的女人,头发挽着,是少女,又比少女更沉静,她用那种极其果敢的眼神看着汤宗毓,说道:“因为我们是不一样的,想要的生活不同,期盼的未来不同,所以,没办法一同走下去了。” / 雨是那种不小的雨,又温驯流畅,算不上很大的雨,下了许久都不停下,当程景云看见了站在路那边的、浑身湿透的汤宗毓,他着实吓了一跳,他跑上前去给汤宗毓打伞,问他:“怎么了,涂涂?” “没,没怎么。” “我知道了,”程景云抓着他的手,一起往茴园的大门里走,也不管汤宗毓是否乐意,他说,“我很希望你们结婚的,但实在不行的话,咱们也不用想了,免得总是伤心。” 汤宗毓甩开他的手,大步地往前走,倔强得不愿意撑伞,他说:“你根本不明白!” “对,我不明白,我怎么会明白……” 程景云追赶着汤宗毓,汤宗毓一路不回头地往他的院子里走去,然后,进了房里,他身上那些雨水后来全部落在地板上,留下许多没有规矩的痕迹。 他连电灯都不开,气得没办法了,所以拿起桌上的花瓶要扔,程景云走上前去,用两只手抓紧了他的手腕。 “很贵,”程景云低声地警告他,“宫里的东西。” “你能不能不管我?” “能,”程景云愈发冷静了,他想了想就松开了手,说,“你砸吧。” 然而,逆反的汤宗毓偏要用那双湿手拘住了程景云的脸颊,盯着他看好半天,说:“你以为你是谁?以为自己很了解我?能劝得住我?” “汤宗毓,”程景云紧紧咬着牙关,低声说,“你就是个疯子,仙桃小姐这辈子都不可能喜欢你,也就是我这种下人才服气你,她跟我不一样。” 雨声响在门外,也响在耳朵里,程景云被汤宗毓猛地吻住了,但这不是亲昵的吻,不是示好,而是疯癫的惩罚,牙齿撞在一起了,汤宗毓咬破了程景云的嘴角,咬破他的舌头,然后,把他嘴里的血咂干净。 汤宗毓抵着他的额头,又吻他一下,用湿手抹开他嘴边的血渍,忽然问:“我能多瞧你几眼,你生气过还是得意过?” “都没有,我,不会生气的,”一边生气一边说着不生气,程景云需要吸一口气休息一下,他后来才说,“涂涂,要是什么时候能放过我,那请放过我,如果不愿意放过,那么我就这样陪着你也没关系。” / 程景云还是第一次,在汤宗毓的上面,俯下身主动地亲吻他。 他们像是知己,又似乎只是萍水相逢的,外面的雨下得越大了,汤宗毓穿回来的那堆湿衣服被随意脱下来,扔在卧房的地上。 “涂涂,”意乱情迷的时候,程景云用唇角贴着汤宗毓的唇角,说,“雨大了。” “嗯,”汤宗毓一把揽紧了他,霸道地将他圈入了怀里,说,“听见了。” 实际上,程景云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不知道是出于哪样的情理,他是在安抚,又是在卑鄙地庆贺,瞿仙桃走了,好也不好。 好的是,涂涂暂且不会成为别人的涂涂了。 他们从来没这样地亲吻过,像是终于遇见水源的逃荒人,心里想的事还是迷迷糊糊,但人要做的是控制不了的,程景云在最近的地方看着汤宗毓的脸。 他多喜欢他的表情,以及有时候露出来的那一点稚嫩感觉,他又因为他的凶狠惧怕,但在惧怕的同时,又是快乐的。 程景云想,他不该说汤宗毓是疯子的,因为,连他自己也变成疯子了。 他嘴里那些新鲜的伤,被汤宗毓一次次反复地舔过,汤宗毓还问他:“嘴里疼不疼?” “疼的。” 待续…… 第10章 拾·只知道翻旧账 小福是跟着汤启骄很久的,她二十来岁,个头不高,总在灰色衣裳外别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帕子,她见谁都会问候的,无论是太太们、少爷小姐们、亦或是丫鬟和护院们。 她从半掩着的门里递糖给程景云,仰着那张圆润的脸,轻声说:“你不要告诉别人,我特意地给你留了。” “我不要。” 阴沉沉的天,小福的一只手里还拿着汤启骄外头穿的衣裳,她的声音有些低,她说:“给你罢。” 程景云不缺糖吃,他愿意吃什么糖,从汤宗毓的柜子里拿就是,他若是想吃茴园没有的糖,去茴福斋买一些就是。 程景云往后走了几步,然后,转身就跑了。 他没接受小福的糖,便是没接受她的好意,到了院子里,一头撞进要去上学的汤宗毓怀里,汤宗毓问:“你着急什么?” “没有。” 汤宗毓摸了摸程景云的衣袋,忽然问:“糖你没有拿着?” “啊……” 天愈发阴沉了,丝毫不像有生机的早上,程景云抬起头看着汤宗毓的眼睛,他瞬间出了一身冷汗,汤宗毓算是没干什么坏事,但也没干好事。 他又在算计程景云了,他抬起手,顺着他鬓角处的头发,问:“糖怎么不拿着?” “涂涂……” “聪明了啊景云。” 汤宗毓的确有些疯癫,他嘴边挂着一丝笑,视线落在程景云脸上各处,他说:“我还以为你会拿着。” “我不缺糖吃。” 程景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然而,这一次的他已经失去了反击的耐性,他知道反击无用,所以,唯一能做的便是庆幸自己方才的选择。 汤宗毓有劲的手去抓程景云的手,低声告诉他:“从我向大娘讨来你的那天起,你就不能背叛我了,懂了吗?” “懂。” “你想想,来茴园这么久,你与谁最亲?” “与你。” “对,”汤宗毓知道自己正在做着不正常的事,说着不正常的话,然而,他在程景云面前完全拿不出在瞿仙桃面前那副样子,甚至拿不出平常对待大多数人的样子,他继续说,“我放心了。” 其实,汤宗毓早已经想好若是程景云拿了小福的糖,他会怎么对他,大概是要严厉地质问半天,说的全都是误会的话,程景云或许会忙着解释,但汤宗毓一定不愿意相信他。 程景云会微微蹙起眉,说“涂涂,我和她真的没有”,他在那种场景下往往十分急切,将捏着糖的手藏在身后,汤宗毓就强迫着抓住他的手腕,后来, 被彩色油纸包裹的糖滚了一地。 汤宗毓去上学了,程景云就独自在院子里做事,和八月一起洗衣服,把房中每一样东西都擦得又净又亮。 八月翻看着汤宗毓柜子里的书,那书里边带着彩色的画,讲的是志怪故事,后来,她把柜子里的东西全都整理好了,又翻出一本书来。 程景云看清楚了书的封皮,一瞬间急得脸红,他走上前把手拿在了手里,说:“八月,你去外边换半盆干净的水。” “好。” 程景云不认识字,但他不会忘汤宗毓那次从这本书里念的荒唐话,他在书房里转悠了好几圈,最后,把书塞进了抽屉最底下。 / 在汤宗毓还没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大太太来院子里了,她一步一步,缓慢又郑重地走着,身边并没有跟着谁,她说:“天要冷了,盆子里的花春天再种吧。” “太太。” “景云,我来看看,宗毓白天不在家,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在偷懒?” 大太太是要开个玩笑的,但八月和程景云靠在路边站着,莲娘湿着双手从水盆后面站了起来,他们谁都没能笑出来,大太太又说:“宗毓房里的人也太多了些。” “他年纪太小,我们都要照顾他。”程景云说道。 “确实,他需要娶个太太了,这样就能帮他打理打理。” 程景云觉得,大太太大约是来闲逛的,她在屋里屋外转了一圈,还问了八月几句话,她又对程景云说:“四少爷照料你,才把你要过来的,你明白吗?他念在你们一起长大的情分。” “我知道,太太。” “对他好一点,不要偷懒耍滑头,”大太太从晚霞透净的光里看了程景云一眼,说,“不过我知道,景云你是老实人,不会对不起四少爷对你的赏识。” “嗯,我会照顾好他,放心吧,太太。” 大太太的脸上没有多少脂粉,她的一切都和她的人一样含蓄、素净,程景云给她砌了普洱茶,她原本打算走的,但还是坐在客厅里喝了两口。 等到汤宗毓放了学,程景云已经将该做的事都做完了,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早就说了,让你把那本书收起来,险些被八月看见了。” “嗯?”汤宗毓早就忘了有那回事,问道,“哪本书?” 他还穿着学生服,衣领处板正地系着纽扣,程景云一边帮他脱衣裳,一边说道:“脏书。” 汤宗毓还是迟疑了一下,他终于反应过来,于是解释道:“那是文学。” “我不懂什么文学,我只知道是小孩不能看的书。” 知道八月不识字,但保不齐她已经认识了几个字,因此,程景云还是十分地警觉,他不开明,甚至有些愚昧,所以呢,有时候和汤宗毓聊不在一起。 “有什么,孩子总要长大了,再说,我和她一样是十几岁,你还不是跟我——” “涂涂,你不要故意这么说,”程景云将汤宗毓的外衣挂好了,他说,“我是被你强迫的,你没忘吧?” “我强迫的你,”汤宗毓狠狠扯着程景云的袖子,说,“程景云你没良心,不记得我的好,只知道翻旧账。” 汤宗毓的歪理一套接着一套,这些是说服不了人的,只是,程景云不会极力地与他争辩,程景云嘴上要埋怨他,却温柔地帮他解了扣子,为他准备好晚上看书时候的加餐,然后,让他换了衣服去吃饭。 待续…… 第11章 拾壹·算是过瘾对吗 要上学,也要玩耍,最烦心的是做许多枯燥的功课,站在桌子后边背英文,写着算术,后来,水笔将纸张戳了个洞。 程景云进来,正好遇上了汤宗毓几乎睡着的时候,汤宗毓一只手托着腮,一只手拿着笔,他被开门声惊醒了,打着哈欠嚷道:“你吓到我了。” “我遇上了二太太,”程景云背着手将门合上,他说,“她问你功课做得怎样。” “你怎么答?” “我说很好。” 程景云不知道功课做到什么程度才是好,不过,汤宗毓的功课大约和好不沾边,他偏袒他、溺爱他,所以就顺嘴答了。 程景云又说:“我让八月给你热甜米酒,煮几个圆子,再加一颗鸡蛋。” “我不吃。” 汤宗毓任性,不吃便是不吃,正当程景云打算无望地讨价还价,八月就敲完门进来了,汤宗毓说:“端走,我不饿。” “放吧,待会吃。” 八月被两个人的两种话弄得进退两难,她向后退一步,又向前走半步,程景云就上前来接了她手上的盘子,将她打发出去了。 汤宗毓的书桌前边点着一盏台灯,光是亮黄色的,他穿着睡衣温书,念英文的时候舌头总在打结,程景云翻看了几页他的作文本,发现上边全是潦草的字迹。 于是,程景云又不讨好地提醒:“你要好好写字呀。” “你又不认得字。” 汤宗毓放了笔,把手搭在程景云腰上,大概,他那种年轻、滚烫的躁动又藏不住了,所以,无赖一般开始动手动脚了,他嘲笑程景云不认字,还要把指头往他腰上贴。 程景云歪着身子躲他,说:“我是不认得字,但总看得出是不是整齐,是不是下了功夫。” “要不是你晚上缠我,我肯定能写好字的。” “不论什么事,到头来都是赖我,”程景云伸手想推汤宗毓的脑袋,但犹豫过后还是停住了手,他怎么变得这样随意又强势了?他怎么对四少爷丝毫都不尊敬了? 汤宗毓笑了两声,说:“我的精气神都耗费在床上了,还哪里顾得上学习。” “那也不是茴园的床,怕不是外头野女人的床。” “你不清楚?” 汤宗毓不理解程景云这种嘴硬,更有些猜不透他对自己到底是哪种态度,程景云是有一些恶劣的秉性的,譬如,他跟了汤宗毓以后,就学会了狐假虎威,也总在因为一点小恩惠,就服了汤宗毓的软。 八月拿来的甜酒从烫热的变为温热的,程景云后来试图给汤宗毓喂一口,但被拒绝了,他就站在一旁自己吃,看着汤宗毓写字。 “你去睡吧,别看着我了。”汤宗毓头也不抬,说道。 程景云看他没有挽留的样子,所以打算回自己房中休息,他将吃了两口的甜酒放下,说:“你待会吃一些,我先过去睡了。” 汤宗毓答道:“我不吃剩的。” “好罢,我端走。” 然而,汤宗毓并不是真的在意这些,他站了起来,将笔随意扔在了桌上,他说:“你先过来。” “干什么?” “过来。” 也就是两三步,但汤宗毓一定要程景云自己走过来,他按着他的肩膀,将他的眼睛看着。 汤宗毓这张深邃感觉与纯净感觉构造的脸,在光线中显得更精美,他用漆黑的眼睛盯着程景云,说:“要是你是个女人就好了。” “涂涂……什么意思……” “那样的话,我说不准会让你做我的姨太太。” 程景云深吸一口气,他嘴边没有笑,后来还是笑了,他说:“做姨太太也不好,我不想做姨太太。” 后来,他再补上一句:“就算我是女人,我也不向你讨要什么,我们做不成真的夫妻的。” “谁说做不成?” 汤宗毓着急了,他埋下脸就往程景云的嘴上吻,他尝见了甜酒的味道。 “涂涂,我先去睡了。” 程景云是在汤宗毓强迫着要抱他的时候,将其推开的,他转过身就要离开,先是走了几步打开门,这才敢停下来,他说:“你也快完成功课,该睡觉了。” 也不知道汤宗毓今晚怎么了,总在谈一些谈不得的话,他没说妻子亦或太太,而是说“姨太太”,做姨太太的都是什么地位呀?自然有混得不错的,但多数都是过得糟糕的,被家中正妻漠视,后来,甚至会丢了那个低微的名分。 程景云想,到头来,哪怕他是女人了,汤宗毓也会只当他是个便宜的玩物。 汤宗毓扑上来就抱他,是将他的腿窝挂在了胳膊上,像抱新娘子那样抱起来,汤宗毓是有大到不可想象的力气,他将门踹上了,把程景云往书房的小床上扔。 程景云这才彻底反应过来,他有些容忍不了汤宗毓的蛮横,但也无法制止他,他试着从床上下来,却被汤宗毓压着,动弹不得。 黄色的光晕在书桌处最亮,越向远处越暗,汤宗毓正在略暗的光线里注视着程景云,说:“你又跟我赌气。” “我没赌气,你别压着我。” 程景云的表情有些不耐烦了,他确实已经应要求不再哭,但这不表示他会笑,他极力地挣脱着汤宗毓的束缚,汤宗毓却越来越起劲,甚至有些气愤了。 说:“你不要做了婊子又立牌坊。” “你再做不好功课又来怪我,”程景云想了想,又说,“二太太还总在问我,我都不好意思答她了。” “我这回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赌气,就因为我说了‘要是你是女人’?” “我是下人,是男是女都好。” 汤宗毓辩驳他,说:“不准叫自己下人。” “不准叫我就不叫,你快放开我,我……这里是书房,不是卧房。” 汤宗毓却抓了抓头发,说:“外头林子里都有人弄,还不能在书房里弄?正巧,可以看看我买的那些书。” 程景云躺在床上,几乎由反抗变得任人摆布,他抱着汤宗毓的头,亲他耳廓,像莲娘哄孩子那样温柔,说:“乖涂涂,改天罢,我可以让你弄个够,不能打搅你念书的时间。” 他的声音很轻,化作丝丝温和的气息,终于使得汤宗毓略微安静下来了,他继续说:“我哪里会生你气那么久?” 汤宗毓的那边耳朵变得通红通红,他想了想,说:“你又要骗我了。” “我从来不会骗你。”程景云的手往对方裤子里放。 他弄得汤宗毓喘起了粗气,汤宗毓咬着牙吻他的脖子,后来,汤宗毓的嘴角破了皮。 连程景云也是气喘吁吁的,他一把推开了汤宗毓,说:“好了,算是过过瘾了。” 待续…… 第12章 拾贰·新鲜的未知的 又下雨了,这地界总是下雨的,一场秋雨来了,天气就更冷了几分,八月站在门外等汤宗毓和程景云聊完天,她身上穿着一件旁人穿过的深蓝色夹衫。 “自己放好的东西找不到,又赖在我头上。” 程景云一边低声地抱怨,一边不厌其烦地帮汤宗毓翻抽屉、翻柜子,甚至要连床底一并清查,他跪着、趴着、亦或是站在椅子上。 汤宗毓站在立柜一旁,懈怠地翻找着,他把柜子中许久没用的两只杯子取出来,说:“这个样子挺漂亮,改天喝杯红酒。” 程景云从床边柜那里探出头,流着一额头的汗,低声说:“你闹着要找到,又不愿意找,我只找这一遍,你不要再来欺负我。” 汤宗毓就缓缓转过头去,看着程景云埋下去的后颈,说:“脾气挺大的。” 雨不太大,只是,天色是很昏沉的,这个时节来一场雨,往往能叫程景云想起刚来茴园的那天,继而,想去许久没见的父亲,想起死去的母亲,也想起那时候很年轻的二太太,以及那个可爱的涂涂…… 这些回忆没多少美好的,大都是痛苦、酸楚、没感情的,刚认识的时候哪里觉得涂涂可爱呀?只觉得他是个顽皮的、惹不得的少爷。 八月贴着门框站着,等着汤宗毓准许他进去,她不解汤宗毓和程景云相处的尺度,现在总算是彻底知道了“于汤宗毓,程景云是与其余下人都不一样的”。 八月瘦瘦的脸颊,贴在了潮湿的木头上,她像是在看一场有些无聊的戏。 程景云轻轻合上了抽屉,他说:“我不敢对四少爷发脾气。” “你就是以为我不能拿你怎么样,才这么放肆地跟我说话。” “真的找不到了,”程景云并没有回应汤宗毓,他自说自话,“我没办法了,我还要去帮忙,准备你生日的东西。” 汤宗毓穿着一件花边衣领的欧式衬衫,他一只手扯了扯裤子的背带,一只手去抓程景云的手指,说:“那盒铅笔是仙桃送给我的。” “你说过一百遍了,但你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哪怕它是御赐的,也找不到了。” 八月被程景云的话逗得“咯咯”笑了两声,又见到汤宗毓的视线落下来,因此连忙停止了笑,将嘴捂上了。其实八月是想帮忙找的,但到了这时候,汤宗毓还是没叫她进去。 汤宗毓瞪着眼睛吓唬她,说:“笑什么!” “涂涂!” 程景云是不准许有人对八月不好的,他照顾这个单纯贫苦的孩子,大约是在照料那年的自己,他对汤宗毓皱了皱眉,说道:“你别说她。” “她是我的丫鬟,我说一句怎么了?” “你就是不能说,”程景云沉思了一下,说,“八月……就像我妹妹,是吧八月?” “啊……”八月几乎是诧异的,她窄窄的一个人,还有半个身子躲在门框后面,她紧张地要喘不过气了,许久之后才回答,“我是叫景云哥哥的,所以算是。” “出去出去。”汤宗毓忽然有些烦躁了,他伸出手驱赶程景云,然而,一巴掌拍在了他屁股上,这个巴掌起得凶狠,落得温柔。 这感觉有些奇妙,也有些滑稽。 程景云瞧了汤宗毓一眼,就转头往出走了,他揽住了八月的肩膀,说:“走吧,咱们去二太太那里。” 八月还在回头看汤宗毓,是那种躲闪着的、胆怯的看,即便程景云不怕汤宗毓了,可八月还是怕的,她正对上了汤宗毓阴沉的视线,于是,立即把目光收回来了。 细雨飘在脸上,傍晚了,天黑得很早了。 / 某些消息比汤宗毓的生辰来得更快,程景云还在帮二太太打扫有帷幔的二楼,就听见她房中的丫鬟说:“听他们说明天婉莹小姐会来,特意为四少爷来的。” “明天就来?那事还没有什么苗头。” “你想要什么苗头,有钱有势的人,不都是要‘门当户对’,要‘互惠互利’,结婚也是说结就结的。再说,大太太物色的人,应该没什么错,要是有人能拴住四少爷,二太太也不会那么担心了。” “倒是的,”丫鬟叹着气,然后,感慨一声,“真快呀,涂涂都要定亲了。” 这一段不那么大的声音,永远不会消弭在程景云的记忆里,他知道,这是理所当然会发生的事,只是,当它真正发生了,才知道当下的感觉和想象中是不太一样的。 婉莹小姐是什么人?长什么样?什么性格?念过书否?家中什么势力?这些,全是程景云不知道的,忽然来这样莫名其妙一个人,是新鲜的、未知的。 更是带着莫名的威胁的。 八月去厨房了,程景云一下下扫着窗台上细微的灰尘,他握着鸡毛掸子看楼下,许久之后,汤宗毓居然来了。 他来这里倒没什么不寻常,二太太是她的母亲,他想来就来,他可能没什么特意要做的事,只是随意地转转。 他也看见楼上灯火通明处的程景云了。 “你看我做什么?”汤宗毓仰起头,在楼下大声地喊着。 程景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想了想,才说:“我没看你。” 他几乎没出什么声音,但汤宗毓能从嘴型看出他说了什么,汤宗毓的手别在褐色格子背带裤的口袋里,他潇洒地转悠进屋,再转悠上楼,站在程景云的身后,说:“我不就是说了八月一句?也不是什么难听话,我大娘教训丫鬟,可都是用竹条打的。” “你走吧,去玩你的。” 由于有另外的人在场,程景云也不能多说什么,他更怕汤宗毓情急之下说漏了嘴,所以,他连回头都是吝啬的,瞧了汤宗毓两眼,说:“去吧,涂涂。” “我没有要赶你的意思。” 话写下来像是道歉,但从汤宗毓嘴里出来就是争辩,他脸上写满了不服气,后来,还走上前,扯程景云的衣袖,说:‘回去罢,不干这个,我说过了,你不用干。’ “涂涂,别说那么多话。” 程景云只能警告到这里了,他把衣袖从汤宗毓手里拽了出来,他没再看汤宗毓,但能感受到他的愤怒,其实,程景云更多的是怕,他很怕有人点破他与汤宗毓见不得人的关系。 知道了是无妨,但是,说出来就是不可收拾的。 待续…… 第13章 拾叁·才喝过茉莉花 程景云捡起汤宗毓睡衣的一颗扣子,帮他系着,并且,听他讲那个女人的事。 “我觉得她……没有仙桃漂亮,”汤宗毓靠在床头上,胳膊下边还压着塞了棉花的绸面枕头,他抓着程景云的手腕,摩挲着,眼睛却在看不远处墙上的画,他说,“但是好的,是能做太太的。” 程景云盯着汤宗毓的眼角,看了好半天,才轻声地问他:“你喜不喜欢她?” “喜欢。” 汤宗毓答得很干脆,他仿佛已然认定了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少女是他今后的太太,他觉得秦婉莹没有瞿仙桃漂亮,但许多人都觉得秦婉莹比瞿仙桃漂亮多了。 她是真正的名门闺秀,念过书,父亲是在官府做事的,她会穿旗袍,也会穿洋装,烫过的黑头发整齐梳着,用丝带捆起来。 甚至,连她身边的丫鬟都是知书达理、衣着崭新的。 程景云抹开自己额角没干的汗,他开始帮汤宗毓系第二粒扣子,他半倚在他身上,说:“喜欢就好,二太太能放心了。” 汤宗毓放低视线看着程景云的手,说:“你也能放心了。” “我放什么心?” “你不是总在为我的婚事担忧?” “我放心了,”程景云给汤宗毓赔笑,说,“今后在一起了,就过好你们的日子罢,你们出去住,有了小涂涂的话,就送来茴园,我跟莲娘一起照顾。” “还早呢,不想小涂涂的事。” “说着还早,往往都是很快的。” 是说给汤宗毓听的,最重要的是说给程景云自己听,他从前也觉得汤宗毓的婚事还早,然而,这么快就有了适合的人选,接下去便是订婚、结婚、有孩子…… 第二粒扣子怎么都扣不上,是程景云冰凉凉的手在颤抖了,他笑着,把身体往汤宗毓的怀里钻,像外头那种知道自己不会有名分、但仍旧热心待客的女人,他的手挽在汤宗毓胳膊上。 汤宗毓摸他的脊背,说:“我觉得她的腰看上去蛮细。” “是漂亮呀,婉莹小姐哪里都漂亮,”程景云将鼻尖往汤宗毓鼻尖上贴,然后,用才喝过茉莉花的嘴吻他,说,“涂涂,你真的要做丈夫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做。” 又是一个短暂的咂吻,程景云抬起手,把那一粒好不容易系好的扣子扯开了,他的手心贴在汤宗毓胸膛上,像口渴那样急切地吻他,刻意将呼吸变得很急、很重。 哪怕是结婚这种大事,汤宗毓也不会放在心上,除却瞿仙桃,天下的女人在他眼中只分为漂亮的、不漂亮的,他笑起来,不是因为想起任何的女人,只是由于被程景云吻得开心了。 他那些难以发散的青春热情,有许多都是在程景云身上排解的。 “我跟人家说,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就是涂涂。” “真的?骗我的吧?”汤宗毓光着膀子,坏笑着问他。 “不骗,没什么好骗的。” 程景云要与那个属于自己的汤宗毓告别了,他是有酸楚的,但也有欣慰,在他心里,汤宗毓娶太太才是正常的,汤宗毓不娶太太、只守着他,是离奇的、不会发生的。 / 对程景云来说,过一天就离汤宗毓结婚更近一天,他难以预测在那之后会发生什么,汤宗毓搬出去要多久回来一次?秦婉莹会不会对他好?程景云自己又将去伺候谁? 然而,对于汤宗毓来说,那还是许久以后的事,他暂且不去思考太多,还是像平常一样去学校或者去街上,和那些与他同样顽劣的少爷们一起吃喝玩乐,花出去大把大把的钞票。 八月的样子是比刚来的时候好了很多,看上去更像一位充满生命力的少女了,她被汤宗毓训斥过几次,但后来,程景云不准许汤宗毓训斥他了。 她将红了一半的橘子剥开,分几瓣给程景云吃,两个人坐在屋檐下酸得龇牙咧嘴,等汤宗毓回来。 八月伸出手去,用两只手抓住了程景云的手腕,那上面赫然两个红色泛青的指头印,八月睁着眼睛,问:“你的手怎么了?” “就是撞了一下。” 程景云顾不上细究八月的反应。 指头印是汤宗毓那小子的杰作,他的手底往往不知轻重,情急的时候攥着程景云的手腕不放,所以,就将他弄成了这样子。 程景云原以为那两片藏在手腕上的小伤不会有人发现。 “这橘子真酸,”八月把橘子皮剥成了一朵花,她将它放在一旁的台阶上,说,“我的牙要酸掉了。” “那就——吃颗糖?” 说着话,程景云开始从衣服口袋里摸糖,他递给八月一颗,自己吃一颗,然后,念叨着:“涂涂怎么还不回来……” 嘴里忽然冒出来的甜味掩盖着酸味,程景云和八月一同抬起头看星星,两个人想着各自的心事。 又过了许久,夜更深、风更凉了,汤宗毓才带着浑身的酒气回来,他有点醉了,已然没心思顾虑坐在房檐下的八月,他伸手就往程景云脸上摸,还冲着他调戏地笑。 程景云站起来扶他,说:“涂涂,乱摸什么?把我认成谁了?” “程景云啊,我摸你犯王法吗?老子睡你都没人管。” 汤宗毓顺势揽着程景云的腰,在他嘴上吻了一口,说道:“走,进卧房去陪我。” 八月没去过那些声色地方,但看汤宗毓和程景云这样子,她立即就能想象出少爷们去外头是怎样寻开心的,她觉得汤宗毓是姑娘们都喜欢的样子,只是,他脾气实在太怪了。 程景云用两只手推开了缠上来的汤宗毓,他说:“八月,你回去睡吧,他醉了,认错我了。” “他说了程景云。” “糊涂嘛,有些是真话,有些是假话。” 程景云在想,如果八月不是个孩子,她定然早就看出了他和汤宗毓的关系,只见八月发着呆思虑了一下,说:“我先过去,要做什么事的话,你过来叫我一声。” 汤宗毓夜里出门总穿着最昂贵、最时髦的衣服,他的脸贴过来了,几乎粘在了程景云的脸上,他说:“我不醉,我就是头晕了。” 待续…… 第14章 拾肆·露出丝袜边缘 “宗毓。”冯刘琛口中的烟点燃了,他立即贪婪地吸了一口,柜子的玻璃照映出他梳得光滑整齐的头发,腿上的女人不是她的太太,她拿火柴的手指尖上是艳丽红色的指甲。 冯刘琛继续说:“听说汤氏百货要开去广州了?你父亲还是有魄力的,和绍州许多生意人不同,是很有眼界的。” “可能吧,我也是听别人说起的,”汤宗毓答得有些敷衍,直到两个人碰了杯,他眼底才染上了光泽,冯刘琛示意女人为汤宗毓点烟。 汤宗毓将香烟放在茶几边缘,摇了摇头,说:“等会再吸。” “我请草青再过来,派人开车去接她,陪陪你。” 草青倒真的是个美人,生得那种细白的肌肤,小嘴下边是个尖下巴,唱歌是很好听的,讲话也总在哄人开心,汤宗毓从前是很喜欢她的。 汤宗毓却连忙摆手,说道:“我不要了,家里为我找了一位未婚妻,我今后要在意自己的名声。” “有什么?谁说娶妻了就不能再找?” “另一方面,我没有太多的精力了。” 汤宗毓这句话显然就是敷衍的,冯刘琛却可以激他,笑了两声,问:“你房中那位……还没玩腻?” “谈不上腻不腻,随意玩玩的。” “那你也帮我找一个,我也想随意玩玩。” 冯刘琛也是位年轻的少爷,但比汤宗毓长几岁,他家中在做工业的生意,又有一些祖产,因此,那般的挥霍也是无妨,当汤宗毓询问:“想找女的?男的?” “女的,”冯刘琛的笑声中有略微不屑,他说,“你们玩的那些我玩不来。” “我能找的只有茴园的丫鬟,但她们多数都是安分守己的,年纪轻的不大多,要是去外头帮你找,我只能试一试,不能确保找得到。” “算了,我随意说说。” 汤宗毓又饮下半杯酒,他脑子里是几幢与程景云共同经历的事,在想,自己说“随便玩玩的”是否太冷酷、太过分?毕竟,程景云说过“我跟人家说,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就是涂涂”。 / 长了一岁的汤宗毓,又离真正的年少时代远去一步,世界不再是那种恣意的彩色画作,而愈发地程式、严谨、妥协,尚且年轻的汤宗毓穿着西装,而从前一起玩的伙伴许多都娶了太太,因此,他们聚会的景象与那些长辈愈来愈接近了。 “四少爷,”后来的一日再聚,草青被冯刘琛请来了,她闹得动静不小,许多人都在招呼“宗毓”,她站在楼梯下边,说,“我来了。” 她见得人太多,所以脸色没什么怯懦,笑了起来,叫人觉得舒心得体,她先给自己点上了雪茄,一侧腰,旗袍的缝隙里露出了丝袜的边缘。 汤宗毓说:“来了就坐。” 他曾牵过草青的手,可没有亲过她的嘴,其他亲密的也一律没有做过,他看着她时,可以为了兴致笑一笑,也可以像是在瞧一块木头。 汤宗毓的手表忘了戴,所以,这时候他最重要的事情是等程景云将手表送过来。 草青在沙发上坐下了,用自己的烟头给做东的冯刘琛点烟,冯刘琛吻了她的手背,说:“你哄一哄宗毓罢,他是觉得很久没见你,所以置气了。” 草青立即夹着烟笑开了,说:“四少爷,还是小孩子脾气哇?” “你们聊你们的,我家里来人了,待会再喝酒。” 汤宗毓像阵风一样,从洋房去往院子里,他穿着整套的西服,看起来挺拔、高大,但是,车里下来的不是程景云,而是小八月,她一见面就说:“少爷,只有我闲着,我就来了。” “景云呢?” “他……” 八月这种人是说不了谎话的,才说了一个字,就慌得满脸通红,程景云不是来不了,而是不愿来,因此,他就让八月来了。 “他不想来?”汤宗毓冷笑了一声,接过八月递上来的手帕,将手表拿了出来,一边戴一边说,“我知道,他肯定是不想来。” “不是。” 八月没有丝毫的底气,对上汤宗毓的视线以后,再次把脸埋了下去,只听汤宗毓说:“不晓得我又哪里得罪他了。” 冯刘琛也出来了,他一手端着红酒,在微黄颜色的夕阳下看着汤宗毓,叫他:“你不想见草青,也不必跑开吧。” “我让家里送了东西,出来拿。” “这是茴园的丫鬟?” “我房里的八月,”汤宗毓拍了拍女孩的肩膀,说,“这是冯老板。” 天挺凉的,八月站在风里,瞧了冯刘琛一眼,她觉得他可怕,就像当初觉得汤宗毓可怕那样。 “冯老板好。” 八月的声音低不可闻,冯刘琛没再瞧她,而是对汤宗毓说:“草青人家已经来了,你也不必那样,弄得人家很不舒心,你一向那么喜欢她。” “我还得哄着她?” “不是,”冯刘琛笑了一声,便搭着汤宗毓的肩,说,“先进去吧,宗毓。” 汤宗毓的脸上有夕阳的光泽,走出去了几米,他才转过身来,对八月说:“回去吧。” 八月仍旧没有长大,她只能算作即将成为少女的孩子,不是少女也不是孩子,她的脸上有略微发白的两块,使得整个人看上去有些憔悴。 但已经好多了,比刚来茴园时好多了。 原本目送着汤宗毓进房了,但是,汤宗毓又回来了,他皱了皱眉,低声地问:“刚才我跟他说的你听见了?” 八月的确听见了,她和汤宗毓都知道她听见了,但她还是谨慎地摇着头。 “不要告诉程景云。” “我不会说。” 八月能够信守承诺,却不知道方才的话有什么敏感之处,想来想去,她能猜测到的大抵是——汤宗毓被程景云管着,所以不想让他知道外头的事,怕他唠叨。 “你不告诉他的话,我给你做一件裙子,就是……那种西式的裙子,现在很时髦的。” “少爷,我不要。” 八月从未想过会拥有一件小姐们才会穿的裙子,她摇着头回绝,汤宗毓却说:“你等着,过两天带你去。” 待续…… 第15章 拾伍·失神以及痴缠 “八月,八月……我有话要对你说。” 八月以为自己做梦了,她在深夜时才躺下,她伸出一只手指戳着付妈的脊背,悄声地说道:“付妈,景云来找我了。” 付妈翻了个身,她在快要睡着时被弄得彻底清醒了,于是有些埋怨,说:“快睡觉吧孩子,时间这么晚了,哪里有景云?” “我听见了,他在外面叫我。” 八月不再和付妈争辩什么了,她掀开了被子,像一条细瘦的鱼一般,滑到了床下,她从被窝里摸出自己的衣裳,上衣在枕头下边。 有人在嚷:“出去记得关上门。” “哎,知道。” 付妈的气已然消了,她半趴在床上,低声地唤:“小八月,小八月,他来找你做什么?” “我不知道。” 这时候,远处床铺上有人低低地说:“小八月,我们景云莫不是看上你了?可能他要等你长大了,让你做他的妻。” 有那么好几样嗓音哄笑起来,八月摸着黑穿衣裳,急得嗓音都变了,她说:“才没有,他拿我当妹妹的。” “还要做一辈子的妹妹?” “就做一辈子的妹妹。” 八月和这些女人混熟悉了,知道她们都是没有坏心眼的,她们不似少爷小姐们那样上过学、懂礼数,因此是粗放的,爱开这些玩笑。不过,要是换做从前,八月是不敢跟她们犟嘴的。 但八月现在敢了,不光是二太太为她撑腰,程景云也爱护他,包括汤宗毓也是对她好的。 八月洗过的头发还是半湿的,她坐在台阶的一端,程景云坐在她旁边。 她问:“景云哥哥,有什么事这么急?” “给你吃个巧克力。” “什么?” “巧克力,一种糖。” “哦。” 八月立即笑了,即便她还是不懂程景云为什么半夜来给她送糖,她剥开金纸把巧克力塞进嘴里,尝了尝,说:“苦的,又是甜的。” “好不好吃?” “好吃,”八月抿了抿嘴,说,“我记得……过中秋的时候在二太太那里吃过一个,她们说是外国货,很金贵。” 终于,程景云还是忍不住想要分享自己心底的畅快,他看着披散着头发的八月,说:“是涂涂送我的,装在一个很漂亮的盒子里,有十二个,我还打算让莲娘尝一尝。” “少爷对你就是不一样呀,他肯定不会送给我们这么金贵的东西。” “因为我们……小时候就在这院子里一起玩了。” 程景云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小张裁得方方正正的纸,那上面写着一些字,程景云说:“盒子里还有这个,但我不知道他写的是什么。” “我也不认识。” “你说……他有什么话是不能对我当面说的呢?” “少爷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八月算是忸怩了半天,才为汤宗毓找到一句自以为适宜的美称,她小声地说,“他应该是写了不好意思讲的。” “能有什么不好意思……” “你去问他罢。” “我不问。” “那就找个认识字的人帮你看看?” 程景云不懂汤宗毓为什么忽然搞这套,心里最在意的是他晚上回来后胃疼,程景云问他想不想喝粥,他蒙着被子大声地说:“什么都不喝,出去!” 将那盒巧克力递上来的时候,风尘仆仆的汤宗毓只说了:“给你的,去吃吧。” / 过了三天,汤宗毓才勉强地撒完气,程景云不知道他愤怒的缘由,也不敢问他,只能像溺爱孩子那般哄着,他想吃什么就告诉厨房应该做什么。 汤宗毓这天才睁开眼睛不久,他居然躺在床上笑了,看着站在床边的程景云,说:“咱们去吃个酒?” 于是,程景云就知道他是为了讨好才笑的,程景云问:“胃还疼不疼?” “不疼了,早就不疼了。” “不气了?” “不气。” 也不知道为何,程景云从汤宗毓这两个字里听出了失神与痴缠,他忽然坐了起来,抱着程景云就吻,想把他弄倒在床上。 汤宗毓说:“我没在生你的气。” “我知道,我那几天可没有惹你。” “去吃个酒?”汤宗毓喘着粗气再吻他一下,说,“还是去找家小馆子,坐一个上午。” “不打算上学了。” “哎唷,一天不去也不妨事,”说起上学,汤宗毓就开始皱着眉头冲他发牢骚,说,“本少爷开心最重要。” “你长不大呀。” 程景云是板着脸的,他的确有些生气了,他担忧不好好念书的涂涂今后会变得落魄,即便继承了万贯家财,但还是守不住。 然而,汤宗毓已经在一边亲吻程景云,一边解他的纽扣了。 “涂涂,”程景云着急地劝他停止,说,“门开着,八月她们随时都在院子里,你乖,我去给你打水,你该起床了,咱们……咱们晚上再弄。” “你事情真是太多,”汤宗毓捋了一下头发,有些不满了,他就是忽然想干那些,没什么缘由,他说,“我等不到晚上了,想吃了你。” “涂涂……”程景云还打算说什么,但被再一个吻弄得喘不过气了,他难免被汤宗毓周身的热烈感染,于是,开始陷入迷幻的境地。 他还是只说两个字:“涂涂。” 汤宗毓穿着睡衣去关门,他的脸上还有没有消散的睡意,头发也是散乱的,他又开了门探头出来,喊:“八月,给我弄些温水,我洗一洗。” “少爷,”八月从院子外面跑进来了,问,“洗脸还是洗澡?” “洗澡。” “好。” 八月觉得,这一切是平常的,又是不平常的,她几趟把水送到房门口,像是听见了程景云的声音,但听得不真切,凉飕飕的晴天,阳光挪到了脚边。 她从前没在意过,这次忽然有些在意了,刻意遇上了几小时之后从房里出来的程景云,八月看了他一眼,他抱着汤宗毓的脏衣裳,说:“我去洗。” “还是我去洗罢。” 八月盯着程景云的眼睛,她忽然脸红了,是由于程景云的神色好奇怪,看起来不是愉快的,也不是痛苦的。 而是……略微放荡的。 然而,八月想不出“放荡”这样的词语,她低下头不敢再看他了,这时,汤宗毓在房里叫她进去。 被子还是乱的,帘子是关上的,却不开灯,所以,房中昏昏沉沉,汤宗毓穿着干净衣服,说:“你打扫一下。” “知道了,少爷。” 谁知道,一掀开乱蓬蓬的被子,八月就看见了一片叫人羞怯的狼藉,她算是一位似懂非懂的少女了,因此,心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从前,这些都是程景云收拾的。 还有一半摊开的画册,上头……上头的东西八月只敢看半眼,她埋着头揭下床单,只听汤宗毓在身后说:“出去不要到处乱讲。” “我不会的,少爷。” 八月也不敢闭眼睛了,她总在不由自主地联想,她的脸红、脖子红,耳朵也红透了。 待续…… 第16章 拾陆·他的命里剩你 汤宗毓和秦婉莹在街上转了好大一圈,去看汤氏的产业,尤其是去茴福斋尝点心,去汤氏百货选了一堆用的东西,某种围巾是苏州的锦缎,又有一种面霜是外国货,这些,秦婉莹都是可以随意选的。 她太得体,没有瞿仙桃那么刺头,她太漂亮,一张明艳的小脸蛋,大眼睛、小嘴巴。 “宗毓,累不累?” 这是秦婉莹主动询问的,她选来的全部东西都拎在程景云和八月手上,程景云脸上是没有其他情绪的,但八月看起来不太高兴,可她又不敢表现得不高兴。 汤宗毓由她正式地挽着手臂,回答:“不累,咱们……去吃饭吧,我订了西餐厅的位子。” “你果真摸得准我的心思,”秦婉莹弯起唇角,笑盈盈说道,“我原本是不喜欢吃西餐的,但姑妈出国去读书,回来之后嫁给了在上海的德国人,去她家的时候,她总是做牛排吃,还有起司和沙律,早晨要吃香肠,德国人喜欢吃香肠。” “喜欢?”汤宗毓忽然像位丈夫那样自然地揽住秦婉莹,他说,“走吧,去吃。” 八月盯着汤宗毓的颊侧看了好半天,又转过头看着程景云,她的眼底全是哀伤和愤恨,比程景云外露多了,她气得跺了跺脚,惹得汤宗毓转过身来。 他说:“你们先回去吧,把东西放在我房里。” “少爷。”八月从来不是勇敢的人,更别提什么冒险和辩解了,然而,此刻的她忽然顾不得那么多,自从知道汤宗毓和程景云秘密的关系,她甚至比程景云还在意,她十分单纯,十分想看见汤宗毓的“钟情”。 哪怕是惧怕汤宗毓的,八月也还是要质问,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你为什么这样……” 话还没完全说出口,八月就被程景云捂住了嘴巴,她仰起头能看见他沉寂的神情,她的眼泪挤出来两大颗,像雨珠一样落进暗灰色的天空里。 “走吧,”程景云推搡着不情不愿的八月,他对汤宗毓说,“我们先回去了,需要送什么、买什么就给家中打电话,我和八月一直在。” 汤宗毓轻声地应答了,立即把视线挪去了秦婉莹脸上,直到程景云和八月走远了,他才再次看了他们一眼。 “她想说什么?”秦婉莹问道。 汤宗毓摇了摇头,说:“不知道,小孩嘛,乱说话也正常。” 他心里是十分慌张的,他不知道八月要说什么,但能猜到不是什么和睦的话,他是经不起质问的,连一个小丫头的质问都经不起,更别说程景云的质问。 然而,他也是理直气壮的,由于,他总告诉自己“程景云只是个买来的下人”,他有了汤宗毓的滴水之恩,不该再祈求别的。 秦婉莹笑了笑,说:“不要苛责她了,许多这样的人都没什么机会接受教育,你应该把你懂的教给她,而不是斥责她。” 汤宗毓深呼一口气,说:“没有苛责。” “走吧,宗毓。” 人生的一些方面似乎有了定势,与秦婉莹的婚事大概也是板上钉钉了,汤宗毓在尽力地了解和喜欢这位大小姐,因此发现了她身上不少的长处,她是比茴园的每一位女人都好多了,除了大哥宗林的太太——何芳尔。 “宗毓,我们都还年轻,因此你也不必有什么负担,好在我们家中都能够为我们分担,今后结婚等等的事,就不必要操心太多了。” 与去看广阔世界的瞿仙桃不一样,秦婉莹活得规规矩矩,她从搭扣的手包里取了一张干净的手帕,擦着汤宗毓额角的汗水。 问:“你怎么了?出这么多汗?” “没有,刚才走得急了。” “我还以为你想到今后的生活,压力太大了呢。”秦婉莹笑出了声,她那样明艳,那样讨人喜欢,她微微地抬头,看向汤宗毓,说道。 汤宗毓的表情并没有太愉悦,但谈不上坏,他说:“走吧,我们去吃饭了,婉莹。” 两个人走在阴沉的天光里,暂时不会下雨的,也不会刮风的,汤宗毓看得程景云时而出现的顶撞,却看不得他那样冷淡、置身事外。 今天看他那副样子,仿佛,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过。 / 八月拿着一个烧饼,她起先不想进门去,因此总站在外面,许久才敲了一次门,问:“景云,你饿不饿?” “你进来吧。” 门半掩着,程景云坐在他经常躺的小床边上,交叉着腿,谈不上什么端正,八月看他目光涣散、一言不发,于是就在一旁的矮椅子上坐下了,小心翼翼捧着那只饼。 她把饼递出去,问:“吃不吃?我买给你的。” “你哪里来的钱?” “攒了一点,”八月抿了抿嘴,把声音压得很低,她说,“我知道你不高兴了。” “我没不高兴,我挺高兴的,八月,别乱说话。” “你去跟少爷说吧,如果说了,他就知道你在想什么。” 程景云冷笑了一声,说:“你才几岁?明白什么。” “他凭什么忘了你?” “嘘——”忽然,程景云把手指放在嘴边,瞪着眼睛让八月噤声,他小声说,“不要再提了,提起来对谁都不好,知不知道?” 八月沉默了许久,又将饼递了上去,说:“吃饼罢。” 天越来越阴沉了,可就是不下雨,程景云没吃饼,也没赶走八月,到了傍晚,后来到了夜里,院子里才传来汤宗毓走路的声音,八月从程景云住的房里走出去,忽然出现在他眼前。 八月先是什么都不说,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你有什么事?”汤宗毓问道。 八月摇了摇头,她想着,想好了才说:“东西还在房里,秦小姐没有一起回来?” “噢,我改天接她的时候顺便送过去。” “少爷,吃了晚餐吗?” “吃了。” “景云他什么也没吃。” “那就去吃啊。” 说完,汤宗毓就打算进自己的卧房里去,八月却跟在他的身后,不依不饶,说:“少爷,一样都是人,为什么有些人一辈子被护着,有些人被卖过一次,还要被抛弃一次?” 汤宗毓愤怒地转过身来,咬紧了牙关,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少爷,你对不起景云,他的命里只剩你,你的命里却没他了。” “八月,胆子长了啊,”汤宗毓被气得发笑,他看了一眼手表,说,“谁敢想这是你能对我说的话?” “因为……没人对景云好了,我觉得他可怜。” 八月是气急了,所以成了一个不像她自己的人,她想,若是今天汤宗毓杀了她,至少她已经把真话告诉他了,已经谴责过他了。 程景云从房里出来,扯着八月的衣袖,把她挡在了后面,程景云说:“她乱说的,你别放在心上,我明天去找二太太,让她指八月去别处做事,你不要责怪她,她不明事理,我会骂她的。” 汤宗毓板着脸,将两个人上下打量,他说:“都疯了?” 程景云摇头,说:“你去休息,我去烧水。” “还是让莲娘去烧,你去吃饭。” 汤宗毓的内心是疲倦的,他在想,如果有更万全的选择,他一定不舍得程景云过得如此难,但他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程景云低着头,一滴眼泪落在了地上,他把自己的悲伤掩藏起来,装作很淡静。 “怎么了?”汤宗毓刻意地温柔了一些,他想制造一些虚假的愉快,他伸手去抬程景云的头,笑了笑,说,“行了,去吃饭吧。” “你不要管我了。”程景云用发红的眼睛看向他,说道。 “你别哭,要是你哭了,我也很难过。” 八月还是站在院子里,而程景云转身就离开了,他不顾汤宗毓的劝阻,不顾八月的挽留,一步不停地走到了大门口,后来,走到了茴园外面。 迎面遇上四太太,她戴着一双皮手套,棕色大衣、棕色皮鞋,她的嘴巴染得殷红,先是盯着程景云看许久,说:“多情总被无情恼。” 显然,程景云不懂她的话是什么意思。 四太太走近了,她又说:“从古到今,连书中都没有几位痴情的少爷,别想了,你长得这么好,今后遇上一位好姑娘,我帮你赎身,你回老家好好过日子吧。” “四太太,我……” “我都知道的,这种事我见得多了,你别看我现在好像是被喜欢的,说不准哪天就被抛弃了,但就算被抛弃了,我也不怕,因为我这辈子过的是我自己的日子,不是汤家男人的日子。” 谁都知道四太太不入流也算不上好人,可是,程景云忽然对她喜欢了不少,至少,她说的这些话都是好意的。 待续…… 第17章 拾柒·咸又有些涩的 荷花的叶子剩下几瓣绿,大多数都是不绿的,有黄色、深黄色、褐色,蜷曲的叶片垂在枯枝上,像是空中薄云落下的影子。 “你别是这种表情。” 汤宗毓连别人是什么表情也要管,他讨好一般对着程景云笑,程景云却只往他身后钻,他说:“你跟我一起走啊,我有话说。” “我怕被婉莹小姐看见。” “有什么?”汤宗毓一把抓住了程景云的手,拽他来身边,说,“有什么?看见会怎样?” 程景云只是咬牙,胡搅蛮缠的是他,说不出道理的也是他,深秋时候,人不像夏天那样爽快,天色衬得脸色阴郁,程景云说:“要是太阳出来就好了。” “秋天没那么多太阳。” 汤宗毓穿着条纹布料的西服,外头一件大衣,而程景云呢,穿的还是他常在茴园穿的衣裳,一件深蓝色对襟夹衫,洗得干净,熨得平整,他挠了挠额头上飘起来的头发。 汤宗毓说:“我看你心情不好,今天正好来见婉莹,所以带你出来走走,她不会多说什么。” “要是她不愉快又装在心里……” “你那么在乎她怎么想?” 程景云看向汤宗毓带笑的眼睛,却只能向他展露着苦涩,说:“不是。” 他并非在意秦婉莹怎么想,而是不舍汤宗毓,后来,不舍变成了痛苦,变成了心酸和妒忌,私心来说,即使无法和汤宗毓做夫妻,也不想看见他与别人做夫妻。 然而,又期望他能过得好。 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看了好半天,还是没将一些想说的说出口,他连忙笑了一声,说道:“待会给你买八珍糕吃,你喜欢喝哪样茶?” “我不爱喝茶。” “我们一起去坐船。” “我在岸上等着你们就好了。” 对于程景云来说,这哪里算是散心,他要看着秦婉莹笑意盈盈走向汤宗毓,要看她挽起汤宗毓的胳膊,要听汤宗毓沉沉唤她的名字…… 秦婉莹今天也穿了大衣,她与汤宗毓一起坐在亭子里,等着伙计过来招呼,要来了茶水点心,其中一盘就是汤宗毓方才所说的八珍糕。 “宗毓,我很想吃炒栗子,能不能让景云帮我去买?” 秦婉莹还没说完话,汤宗毓就看了程景云一眼,他轻声地对他说:“去买吧。” “我这就去买。” 出门的多数时候,汤宗毓的钱都是放在程景云那里的,他做一位甩手掌柜的,只要有吩咐,程景云便去替他花钱。 程景云觉得心里舒畅,他就这样逃离了方才僵持的境地,仔细地再想想,或许,秦婉莹并不是想吃栗子,而是想找理由支开程景云。 程景云在附近的街上走了好一会,买好了栗子,给秦婉莹送过去,到湖边的时候,汤宗毓正在与他的未婚妻自在说笑,将手放在她的手上。 他还转头来问程景云:“你站着做什么?拿过来啊。” “买好了,”程景云将栗子放在桌上,他说,“少爷,婉莹小姐,我去那边待着,先不打搅你们了,有事就叫我。” 看见程景云绷着的嘴角,汤宗毓忽然想在他矜持的下巴上捏一把,想皱起眉头教训他,对他说:“别整天是一副死了老子的样子。” 然而,汤宗毓还是什么都没说,他心底疑惑和生气皆有,他抬起手,往程景云嘴巴里塞了一块芡实糕,淡笑了一下,说:“去吧。” 秦婉莹于是笑得发响,说:“你们主仆的关系真好。” “对啊,我天天欺负他。”汤宗毓顺势说了句玩笑话,他的目光落在了程景云越来越远的背影上,他将秦婉莹细细的手抓得更紧了。 程景云咬着那块芡实糕,一边走路一边哭,直到离开了汤宗毓的视野,又走出去好远,他不怕汤宗毓找不到他,他只怕自己现在的模样被秦婉莹和汤宗毓看见了。 这样阴沉的天,这样残败的荷塘,有人乘着船,船舱里躺着几尾将死的小鱼,程景云的眼泪全都掉进了湖边的泥地里。 / 程景云没在做白日梦,没想着要与汤宗毓成为永远的夫妻,只是气恼,只是怅然若失,他认为自己还是有理由这般低落的,那可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少爷,是一位与他在某些时候互相依靠的人。 这天深夜下雨、汤宗毓来吻程景云的时候,程景云将他的嘴角咬破了。 汤宗毓推程景云一把,致使他撞在了柜子上,汤宗毓擦着流血的嘴角,对他低声地吼叫,说:“敢咬我?你信不信我掐死你?” “我信。” 程景云已然做出了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他眨着通红的眼睛,看了汤宗毓好久,他说:“你全都是对的,是我不好,我不该发这么多的脾气,你如果杀死了我,就少了许多麻烦事,我说过,死了也是汤家的鬼,在地下保佑你和婉莹小姐。” “程景云,你他妈的装惨给谁看啊?”汤宗毓气急了,他原本就冲动,他发着抖,掐住了程景云的脖子。 “没有。” 程景云几乎是潦草地摇了摇头,他看着汤宗毓好半天,他伸手去抹汤宗毓嘴边的血迹。 闭上眼睛好久了,颤抖过后的汤宗毓抱住了他,将他抱得好紧,他快要喘不过气了,他听到汤宗毓说:“我不想看见你这样,弄得我心里难过。” “涂涂……”程景云低声唤了他的名字,说,“放心去过你的日子吧,不必在乎我。” 说了不必在乎,程景云的意思是他能够排解也能够消化,他不需要向汤宗毓求救的。 哪怕汤宗毓变得稳重了一些,却还是有孩子气的,他没有一个周全的法子,因此,要强迫自己忽视许多事。 “你放心好了,”汤宗毓说,“以后,我会过得很好的,会改一改我的脾气。” 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这已然是最服软的话了,他低着头说话,程景云始终看着他的面庞,程景云闭了眼睛凑上去吻他,什么话都没再说。 汤宗毓尝见了程景云的眼泪,是有些咸又有些涩的。 / 本以为雨不大,但到了半夜,由滴落变成了瓢泼,程景云将床头的台灯打开,他轻轻抓住了汤宗毓的手腕,将他搁在额头上的手拿下来,放进被子里。 他想要盯着他看好一会,只有这样,才会从虚幻的欢好回到了现实中。 有些时候,程景云看着汤宗毓,就像看着他自己的孩子。 四少爷虽然是个脾气不好的大人,但睡着的时候就和小时候没差,他的样子那么年轻、充满朝气,还未开始衰老,尚且在急切地成长着;他穿了一套样子很漂亮的方格棉布睡衣,深蓝色的,他在静静地呼吸。 程景云终于露出一丝久违的笑,他抱住了汤宗毓,将头枕在汤宗毓的身上,汤宗毓无意识地抖了一下,然后,抬起手将他的肩膀揽着,又沉沉进入梦里。 的确,程景云是很难责怪汤宗毓的,若是汤宗毓认错,他自然会不假思索地原谅,若是汤宗毓不认错,他也不会忍心冷落他太久。 待续…… ------ 恢复更新啦,日更!码这篇的感受唯有诛心,到现在也没开心过,想想之后更不会开心~但是HE,只是,那时候已然是过尽千帆后的状态了,涂涂也会成为真正的大人,感受世间心酸,真正地疼惜景云吧~ 第18章 拾捌·人有下辈子罢 “宗毓,你抬起头,把背挺直了。” 秦婉莹特地穿了新衣服,一双白色的皮鞋,加上肤色的丝袜,她抬头寻找着汤宗毓的目光,后来,终于找到了。 略暗的光线里,从近处看,秦婉莹的眼睫毛是一簇挨着一簇的,她的脸上涂着胭脂,透露着柔和的粉红色,她说:“宗毓,这还是我们第一次照相。” “对。” 秦婉莹是猜不出汤宗毓在想什么的,她知道,汤宗毓算不上知书达理,但家里人都说“男人的魄力才最重要”,她倒是能瞧得上汤宗毓的模样,在她见过的年轻男人里,算得上最端正好看的。 只是,汤宗毓的年纪没那么大,因此,念过书的秦婉莹总要多嘱咐他一些,像是做了他的半个老师。 “你笑呀,宗毓。” “这样笑?” “对,笑了才好看。” 秦婉莹会觉得他们和其余还在相亲的、有好感的年轻人没差,他们逐渐地不再封建守旧,而开始在意与要结婚的人是否互相喜欢。 “走吧。” 照完相之后,汤宗毓抓住了秦婉莹的手,他是还在念书的年纪,只有不上学的时候才能跟她一起来街上,两个人去过公园好几次,也会有在茴园玩耍的时刻,再或者,去喝杯咖啡、看一次电影。 汤宗毓停下了脚步,他站在街道的一角,旁边是一家卖药材的铺子,他看着秦婉莹,想了想,说:“今天我没多少时间跟你一起了,我要回家做功课。” “要不要我教你?” 秦婉莹诚心地想要帮忙,却被汤宗毓拒绝了,他说:“这里到你家也不远,就不开车送你了。” “我一个人回去?” “我走着送你。” 秦婉莹有些意识到汤宗毓是心不在焉的,可她没放在心上,她想着,男人这样也是正常的,他会有自己的心事,与每个人一样。 汤宗毓不说,她就不会去问。 从喧闹的街区走向小巷,又从小巷来到另一处街区,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两个人就步行到了秦公馆,汤宗毓抓了抓秦婉莹的手,说:“天冷了,要多穿些。” “宗毓,你也是。” “你的手真凉。” 这句话出现在这样的情境下,丝毫不会突兀,汤宗毓却说出一股怅然若失的意味,他准备转身离开了,秦婉莹却忽然问:“你病了吗?觉得哪里不舒服?” “我蛮好的。” “嗯,那你快回去吧,学业重要。” 汤宗毓没再说话,他上前来给了秦婉莹一个温和的抱,秦婉莹有些不好意思了,红着脸将他推开,说:“你快走吧,过两天还会见。” 汤宗毓转过身了,他没再回头看她,他今后会是她的丈夫,如今的秦婉莹很坚信这点。秦婉莹甚至想不出这种事会有什么变数,身边如此结识的夫妻太多了,他们都过得算是不错。 深秋,快走入江南的冬季,晴朗的天算不上多,像现在这样不晴朗也不阴沉的天很多,秦婉莹一边往家中院子里走,一边幻想着她和汤宗毓今后的生活,如果能有一个自己的小家、有几个可爱的孩子、有时间读书写文章,秦婉莹就会感叹过得很好了。 / “景云,程景云……”还没进自己住的小院,汤宗毓就喊起了程景云的名字,缠绕了他一整个中午的忐忑变得更加强烈了。 他继续叫:“程景云,你在不在?” “少爷。” 八月清亮的声音从汤宗毓的身后传来了,她抿着嘴,说:“景云早上说他头晕,去街上找大夫抓药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 “噢。” 汤宗毓缓缓走进了房中,他知道程景云早晨起来就觉得晕了,还听到他干咳了整夜,他随时都能想起程景云苍白的脸色,在汤宗毓的记忆里,程景云从来都不是总生病的人。 “八月,”后来,过了快一个小时,汤宗毓喊了八月进去,他嘱咐她,“你去街上找找他,让他回来。” 汤宗毓不是完全不担忧的,可他又不乐意承认自己担忧,他只得用执拗来粉饰自己的情绪,装作有些不在乎。 八月看着他的眼睛,终于,点了点头,说:“好,我去街上看看。” 纸上的大字写得七扭八歪,汤宗毓穿的还是白天的西服,他看着书房里的一切摆置,看了一次、又一次,直至天色暗了下去,八月还是没能回来。 程景云也没回来。 “涂涂。” 程景云的声音那样轻,他在门外一张嘴,汤宗毓就知道是他回来了,他嘴唇泛白,颊面通红,一进门就在桌子旁边坐下,自己倒了一杯凉的茶水喝。 汤宗毓放下了笔,在愈发紧张的同时松了一口气,无论有什么事、生着什么病,至少程景云是完整无损地回来了。 “涂涂,”第二次说话,程景云的声音已经小到几乎要听不见了,他埋下脸,背部在局促的呼吸中起伏着,他说:“我觉得我没力气动了。” “怎么了?” 汤宗毓握住了程景云的一只手,能感受到他的手那样冰凉。 “走吧,过去躺下。” 汤宗毓还有许多未曾表达的辛酸感,他看见程景云这幅样子,愈发觉得他可怜、无助,所以,汤宗毓什么都没说,只是把程景云抱起来,带他去了自己的卧房里。 八月安静地站在门边,手上拎着程景云方才拿回来的药,她大概没见过汤宗毓这样紧张、这样严肃,她担心着程景云,又迫不及待地想告诉程景云:“少爷是在乎你的。” 程景云在床上躺了好一会,才将眼皮掀了起来,他说:“涂涂你别管我,我就是染上风寒了,睡一觉就好了,我去抓药了,大夫说喝了药会好一些。” “我带你去看西医罢。” “涂涂,我睡一觉就好了。” 这是汤宗毓房里那张软床,程景云不用思索就知道,他原本以为汤宗毓要出去了,但他却在床边蹲下来,低声地问他:“你怎么去了一整天?” “去河边了,看看有没有乡下新产的菱角,你那天说你想吃菱角。” “我不想吃,你不用为我费心思了,生了病还去河边吹风,这么冷的天气。” 早已经过了菱角的产季,汤宗毓知道程景云是在说谎,程景云摸了摸他的脸颊,说:“你让我睡在这里,你睡哪里?” “我不会没地方睡的。” 院子里,还有微微的冷风,八月正点燃了小炉子,把药罐放在火上,给程景云熬药,她打了个喷嚏,抬起头的时候,正对上了汤宗毓的眼睛。 汤宗毓看着她,正以一种空洞而无措的神色看着她,她说:“少爷,药一会就好了。” “嗯。” 莲娘总在这里忙,又在二太太那里忙,汤宗毓嘱咐她给程景云做些容易入口的,汤宗毓说:“哑巴,我有时候觉得我对不起他。” 有些话不能同程景云说,不能同二太太说,但能同莲娘说,她是汤宗毓很亲近的人,汤宗毓说的话她都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莲娘露出了怜惜的神色,抬起手揉了揉汤宗毓的后脑勺。 “哑巴,人有下辈子吗?要是有下辈子,是不是能活得不一样?” 待续…… 第19章 拾玖·写满无情条款 程景云生病,是被八月和莲娘照料的,即使看过了西医,也不会这么快痊愈,他断断续续地发烧三天,咳得骨头都在酸痛,如果汤宗毓要去上学了,会特意进来告诉他。 早晨汤宗毓来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出来,他穿着学生服站在床边,看着程景云,说:“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吃的。” “我什么都不想吃,”程景云伸手去抓汤宗毓的手,他说,“涂涂,好好地对婉莹小姐。” “我知道。” 似乎,他们都默认了没有任何挣扎的空间,所以甚至没有过挣扎的念头,定局已经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接受,然后把生活过下去。 程景云的这场病,使得汤宗毓想了很多,他像是几天之内长了好几岁,说话的语气都不同了。 “去上学吧。” 这是程景云微笑着对汤宗毓说的。 室内暗也不算暗,亮也不算亮,汤宗毓要走了,他还是转身好几次,静默地看向了程景云,他看他一眼,就要酸楚一次。 汤宗毓原本就没有多少念书的心思,他知道,等他和秦婉莹结婚以后,他就要帮衬家里的生意了,像他的大哥那样,到了那时候,秦婉莹或许会管理一间铺面,像何芳尔那样做掌柜,也可能去汤家的公司上班。 “曾老板,我看看那枚。” 汤宗毓背着书包就来逛珠宝店,带着一同上学的挚友,这家店是冯刘琛介绍的,他就是在这里为他的姨太太买了项链、戒指、镯子。 曾老板戴着白手套,穿着一身暗褐色的西服和领结,他从柜子里拿了戒指,说:“汤家四少爷,这枚适宜结婚的时候赠送,您是不是已经有婚配了?” “对啊,跟……秦婉莹,她父亲是在——” “秦局长嘛,我知道。” “对。” 汤宗毓看了一眼身边的同伴,对方的视线正落在那枚漂亮的宝石戒指上,汤宗毓沉思了一下,又问:“曾老板,她年纪才十几岁,适不适合她戴?” “适合,就需要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我不太能猜得出,有时候也不懂姑娘的心思。” 汤宗毓嘴上在说这个,心里却在想别的,他在回去的路上给程景云买了蜜饯,一包山楂糕、一包青梅子,同伴还揶揄他,道:“买这些酸的做什么?秦小姐真的有了?” “闭嘴,不是买给她的。” “宗毓,依照你跟我的关系,也不必要瞒着,我先前想不通你为什么忽然要订婚,原来因为……倒也没什么,这种事情现如今很多的。” 汤宗毓动了动肩膀,刻意不愿被揽着,他脸上一丝笑也没,说:“你都说了,依照我们的关系,我不可能瞒着你,没有就是没有。”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说:“我给景云买的,他病了。” 同伴亦是一阵沉默,而后,在汤宗毓的肩胛骨上打了一拳,他低声说:“你要做少爷便做好你的少爷,给人家这种小恩小惠,人家不一定喜欢。” 汤宗毓口是心非,硬是倔强地说:“仔细想,我没有对不起他。” “是,这种事情再正常不过,没人会觉得稀奇。” “他只是个买来的家仆,如果不是我看重他,他必定活得比现在苦好几倍。” “是。” “我今后也不是完全不管他了,他这辈子都不会愁吃穿的。” “嗯,”也不知同伴心底真正想的是什么,他点了点头,说,“得到了这些,不算是吃亏的买卖,宗毓,他今后会谢你。” 汤宗毓摇了摇头,说:“我不祈求他会谢我,我也知道他不会谢我的。” / 江南没有凛冬,可对江南人来说,冬天还是难捱的,程景云的病快要痊愈的时候,天变得更冷,河边的渡船少了一半,风景从澄明鲜亮到阴暗、萧瑟。 潮潮的风刮在脸上了,汤宗毓翻着的报纸被风刮走,挂在了高处的树梢上,程景云急着来送钱包,他看到汤宗毓的时候,甚至有些讶异,说:“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本来打算去公园里找,又想着顺便来看看。” 汤宗毓摸了摸衣袋,说:“我身上只有几个报纸钱,报纸还被风刮走了。” “要看吗?我再帮你买一张?” “算了,都看完了。” 汤宗毓接过了钱包,塞进了程景云的外衣口袋里,他露出了笑容,是那种轻松惬意的笑,说:“今天婉莹家里忙,她不出来。” “所以你一个人在这里闲逛。” “不是的,我打算要回去了。” 汤宗毓已经好久没牵程景云的手了,他是刻意的,但装作无意且熟练,但这次,程景云狠狠地把手抽了出来,说:“今后再不许了。” “我知道。” 汤宗毓总是这般倔强,哪怕是有了莫名的失落,还是要装作无所谓,他反感这种克制,又在习惯这种克制。他那时候天天亲吻程景云,与他做夫妻之事,倒不觉得多么难得,但现在,连手都牵不了了。 换作从前,汤宗毓定然要在程景云拒绝的下一秒抓他的手,变本加厉,但现在,他们之间似乎有了一本写满无情的条款的、无形的契约。 走了一段路之后,汤宗毓说:“改天你带八月出来,让她也散散心,我那里每天事情多,她太劳累了。” “好,我会告诉她,”程景云又想起了一件要问的事,他伸手抓住了汤宗毓的衣袖,又急忙松开了,说,“我看见她有一件裙子,你买给她的?” “嗯。” 汤宗毓不能多说,因为这是他给八月的封口酬劳,他看着程景云,想了想,才说:“你想要什么衣服,我全都给你买。” 程景云说:“我又不是小姑娘,哪里会那么想穿新衣服。” 汤宗毓抬起头时,正看见了楼房上浅红色的招牌,招牌下面是彩色玻璃的窗户,窗户里亮着灯。汤宗毓就指着那里给程景云看,说:“下次我带你去那里吃,法国菜,很好吃的。” “我不喜欢吃外国饭,我受不了那样的排场。” 那种昂贵的场合程景云去过不止一次,都是陪着汤宗毓和秦婉莹的,他自己没与他们一同吃,但也不是十分想吃。 程景云觉得,更好吃的是烧一碟肉,再加一碗新米蒸的白饭、烫一壶热热的黄酒。 待续…… 第20章 贰拾·愿你事事顺心 程景云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张方方正正的纸,他说:“墨年小姐,帮我看看写的什么字?” 刮了特别大的风,人的头发有飞离的气势,最终乱成了一团草,这是张家的洋房,张家要搬家去南京了,程景云是跟着二太太一起来的,二太太和张家的太太是挚友,所以来帮他们搬家。 张墨年没到十岁,长着与张太太一样的细长眼睛、小嘴巴,她笑起来就露出两颗虎牙,将那张纸端详了一会,说:“写的是‘宗毓,我将最正宗的欧洲巧克力送给你,愿你事事顺心。草青。’” “草青?” “草青。” 张墨年把纸塞进了程景云的手里,她穿着一件水蓝色缎面的夹袄,看上去富贵又暖和,她站起来了,脚上是一双鹿皮做成的靴子,她说:“我去找我的布娃娃了。” “去吧,墨年小姐,有事做就喊我。” 程景云是略微迟钝的,即便他懂了是什么意思,但还是不愿意认,他幻想了那么久的话,原来是别人写给汤宗毓的话,就连巧克力都是来自那位陌生的姑娘。 程景云坐在洋房后面外的台阶上,寒风刮得脸颊刺疼,要搬家了,张家那些种在缸里的花草许久没有打理,变得枯萎、杂乱或是恣意疯长。 程景云将那张纸捏成了一团,他站了起来,往静默的喷泉一旁走,然后,他把纸团扔进了浑浊的池水里,他一时间不懂该做什么了,所以什么也不做,连要去哪里都无法决定了。 “草青。” 盯着纸团在水中漂浮,程景云第二次叫这个名字,他像是失去救命的稻草,失去残存的希望了。 汤宗毓不过是给了他一件被抛弃的礼物。 他想倾诉,倾诉的对象只能是八月,他回到茴园就找她,身上还沾满了搬家时候留下的尘土,八月问:“你不高兴了。” 程景云坐在第二级台阶上,八月坐在第三级台阶上,两个人看着一个共同的地方,赏着同一棵树,程景云把脸埋了下去。 “景云,你不高兴了?” “对。” 程景云回话的声音变得那样轻而且浅,他转过脸来看着八月,说:“我找墨年小姐看过那张纸了,她要去南京,所以没机会透露这件事,我才决定问她,虽然年纪小,但能认识很多字。” “少爷写了什么?” “不是他写的,是别人送他的巧克力,写给他的字,他大概看也没看就给我了,是我想得太多了,你也想得太多,”程景云深吸了一口气,结果弄得胸腔也在疼,他说,“好在我问过了,今后不用期待也不用纠结。” 风还是在刮的,天由凉转寒,树的旧叶子乱飘,连干枯的枝梢也在乱飘,八月盯着眼前一片凌乱的院落,看了好一会,她说:“也可能他只想你尝一尝新鲜东西。” “对。” 不想说对的程景云还是说了“对”,他只得这样,再没有其他的法子。 / 如若不是秦婉莹为汤宗毓出了主意,汤宗毓也不会想到为要过生辰的二太太选礼物,他往年只在生日当天的家宴上敬酒,说几句老生常谈的祝词。 秦婉莹太懂事,太知道纲常,又读过那么多书,知道怎样讨别人欢心,她与汤宗毓一起去街上,给二太太买了好几样东西做礼物,后来,又给汤宗毓买了一个新样式的皮包。 “当然算不上太贵,不知道你瞧不瞧得起用,听他们说,你什么都用好的。” “他们?” “认识你的人,有时候会遇到。” “很贵了,”汤宗毓叹了一口气,说,“已经很贵了。” 他不在意秦婉莹为他花了多少钱,也不在意那个皮包的工艺和纹样;他想的最多的是今天早晨程景云说的话,那些话实在平淡,连一瞬间的激动都没有,汤宗毓却回忆了一遍接着一遍。 “听八月说……你弄破了手?” 程景云站在桌子前面,把篮子里破了皮的青橘子挑出来,他抬眼看了汤宗毓一次。 汤宗毓停下整理书本的动作,这才看向他,回答:“是破了。” “你要不要涂药?我喊八月拿过来。” “不用了,很快就好了。” 汤宗毓把书本塞进书包里,需要上学的每一天,他都没好好地打算当学生,脑子里装的只有吃喝玩乐和他那些形形色色的朋友,以及他与程景云奇怪的关系。 程景云把破橘子放进一个碟子里,他慢慢说:“天冷了,我把箱子里你冬天穿的大衣拿出来,但或许已经穿不了了,你年年都在长个子,如果穿不了,我就再收起来,等二太太今后送人。” “不用或许,”汤宗毓说,“一定穿不了,再说了,我已经买了好几件新的。” “那我就收起来。” 橘子的皮是芳香的,弄得指尖都芳香发涩,程景云找到第二个破了的橘子,他看了汤宗毓一眼,继续看着橘子。 汤宗毓说:“如果你觉得清闲,就和八月去街上走走,不要老是闷在这里。” “不会,我有很多事要做。” “我看你脸色总是不好,自从上次生过病之后就这样,”汤宗毓放下书包走了过来,他抓住了程景云拿在手上的那颗橘子,弄得程景云一顿,又将橘子夺回去了,汤宗毓说,“我给你买一些好的吃。” “不了,我生病买药,已经花了不少的钱,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家仆,或许没人会管我的,那场病……我可能撑不过来。” “我听他们说鸽子很补,我给你买鸽子吃。” 汤宗毓察觉到,自己有那么一些讨好的意味了,尤其当程景云对他疏远冷淡时,他便不再忧虑会深陷其中、纠缠不清,他盯着程景云的脸看了许久,他知道程景云会再次抬眼看他。 程景云说:“那你买罢,买来了我就吃。” “好。” “快走,你上学要来不及了。” “嗯。” 汤宗毓没得到程景云的应允,在走之前猛地在他嘴上吻了一口,他转过身就向外跑,顺手把书包拎着了。 待续…… ------ 《茴园梦》更新时间调整为每周一至周五零点,周六、周日休息~ 第21章 廿壹·难得一场薄雪 真正入了冬,难得一场薄雪,付妈说因为这年的雨落得太多,所以冬季干燥,她好久没见程景云,八月的袄子是她亲手补好的,她抓着程景云的两只手,又看着八月,说:“要过年了,时间真快,当年景云来到茴园,只有八月这样大年纪,十几岁。” “付妈,要多穿衣裳,别冻着你。” 程景云变得不同了,付妈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他的笑下面藏着太多低落,是绝望且悲苦的。付妈正对着程景云笑,然后点头,说:“你放心罢,我活了大半辈子,不会慢待自己。” 付妈正在厨房里洗菜,弄得双手皴红潮湿,她从围裙的口袋里拿干花生,一半塞在程景云手里,一半塞在八月棉袄的口袋里,八月眨着眼抱住付妈,对她说了:“咸的干花生最好吃了。” “付妈,我们不缺东西吃,现在在四少爷房里,他不会亏待我们的。” 程景云居然开始称呼汤宗毓为四少爷,而不是说“宗毓”或者“涂涂”,他现在确实能够吃到不少好吃的,但也没能胖起来,反倒比以前做力气活的时候更加瘦削了。 付妈还是像从前那样大笑着,说:“景云的头发长长了,小脸尖尖的,像个姑娘了。” “付妈,你又说我的笑话。” 只听见八月在“咯咯”地笑,程景云抬起手摸了摸八月的辫子,他又说:“要是我今后有钱赎身了,就回乡下,茴园是好,但我总不能待一辈子。” “不要走了,去乡下没有钱可花,”付妈却是这样说的,她说,“在这里,有宗毓和二太太对你好,我和小八月都能照料你,如果你去乡下了,只能靠着自己,你爹的年纪不小了,你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怎么养活他?” “付妈,怎么活都是活。” 雪花落在人脸上,化成了小小的水珠,程景云剥开一个花生,把皮丢在没有花枝的玻璃花瓶里,把仁放在桌上,他将衣袋里的花生全都剥完了,也不见汤宗毓回来。 八月站在屋檐下看雪,后来,从房里端来一盆汤宗毓换下来的衣裤,她做起活来更加麻利了,蹲下就开始卖力地搓洗。后来,天黑了,汤宗毓才回来,他对八月说:“下雪天洗衣服,别冻坏你了。” “少爷,冷是冷,但也不可能不洗你的衣服。” “去房里洗,”汤宗毓想了想,又说道,“等我结婚之后,我们就去住洋房,到时候有盥洗室,更方便。” “嗯。” 八月忙着点头,她还不知道盥洗室到底是什么样子,但听见汤宗毓这样说,那她自然是愿意期待的,她又在想,若是跟着汤宗毓去了洋房,那么,她就该伺候不想伺候的人了。 她不痛恨秦婉莹,她只是替程景云感觉到不甘,她觉得程景云全部的辛酸都是秦婉莹带来的。 汤宗毓以为她舍不得程景云,就说:“景云也要去,你们都去。” 八月深吸了一口气,一时间忘记吐出去,她在想,若是程景云每日每夜、从早到晚都观看着汤宗毓和秦婉莹恩爱的生活,他将会有多么难受。 “你问过他了?他要去?” 汤宗毓冷笑了一声,他说:“我说了算不是他说了算。” 八月无法再辩驳什么,但心底像在涌起一阵接一阵的浪,弄得人坐立不安,她看着汤宗毓的背影远去,然后,视线就被眼泪挡住了。在磨难中生长的她多么单纯执着,哪怕汤宗毓不将程景云放在心上,哪怕程景云自己都觉得没有希望了,她还是期盼他们能够和睦。 她有时候也想,若是汤宗毓不是这样的少爷,而是一位更好的少爷,就像二少爷宗朝那样有礼节也有学问,那么,程景云一定不会被辜负的。 / 程景云蹲得很低,他把铜壶里的水倒进木盆里,倒了大半,用手试过了,才伸手去帮汤宗毓脱鞋,再脱去袜子,他看起来冷淡又干练,动作是很轻的,一看就是专门学过如何伺候主家。 水面上飘着几枚干花朵,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的手,后来,便盯着他总向下的睫毛,程景云站起来了,去一旁洗手,然后,把装了一些花生仁的碟子端过来。 他挨着汤宗毓坐下,坐在很软的沙发上。 汤宗毓轻轻说完“我不想吃”,却还是把程景云喂给他的花生仁含进嘴里,他一边慢慢地咀嚼着,一边看着他,说:“我今天跟八月说过了,结婚之后带着你,也带着她。” 谁料到,程景云盯着汤宗毓的眼睛,看他好半天,冷声地说:“少爷,别欺负我了。” “不欺负你。” “婉莹小姐会觉得……那个人真是个可笑的人,她那么聪明,总会知道的。” “知道什么?”汤宗毓说完四个字,便停顿了许久,他用舌尖顶着自己的脸颊,平息之后,才说,“你他妈现在,摸都不让摸,她会知道什么?你告诉我。” “那我去,我去,好吧?” 程景云又捡起一颗花生,他只能这样说了,再辩驳会显得太自作多情,他把花生仁塞进自己嘴里,汤宗毓就压着他吻了上来。 他还是那样蛮横地强迫他,碟子还在程景云手里,花生仁却全逃去了地上,程景云伸手去推汤宗毓,汤宗毓却抓住了他的手,什么话不说,只是亲吻。 程景云的腿已然软了,全身都软了,他同无耻的瘾君子一班,很吃汤宗毓这一套,哪怕汤宗毓已经让他彻底绝望了。 “你这么横又这么倔,”汤宗毓这样子说程景云,他说,“要找个怎样脾气好的人?” “找你这样的,”话没说完,程景云就哭了,他知道自己又开始说浑话,他一边抽泣一边说,“找涂涂这样的。” 汤宗毓也是忽然红了眼睛的,他十分讶异,后来,再次亲吻了他,他更加痴缠,更加放不下也更加无措了,他跪起来在沙发上,弄得木盆里的水溢在地上,干花朵也掉在地上。 他还是压着程景云亲吻,他紧紧地拥抱他,把荒唐的痕迹印在他的脖颈上。 大概这辈子都不可能忘了,他哭着告诉:“找你这样的,找涂涂这样的。” 待续…… 第22章 廿贰·他不会带着你 桌上的菜比往常丰富,鸭子有好几样做法,鱼是清蒸过的,摆放在汤绍波的面前。大太太这天穿着新做的衣裳,她仍旧放不下样式繁复的旗装,而四太太与之完全不同,往往是流行什么就穿什么。 四太太夹了一片笋放在碗里,看似专心吃饭,实则听着别人聊天。 桌上的菜是很多的,可是,到了除夕之后的第二天,已经没人吃得了这么多,就连最嘴馋的汤启鹤也觉得鸡鸭太腻,只想吃一碗爽口的清汤细面。 大太太说:“到了明年这时候,宗毓就有婉莹陪着了。” “让他们学着去做生意,”汤绍波是这样说的,他穿着在家时候才穿的长褂,吃着碗里的面,说,“我到时候安排好,孩子们都得为家中出力,否则,今后没办法了。” “老爷,”大太太说,“婉莹很聪明的,她什么都做得来,是我们宗毓有福气,找了她,而且,她家里又在官府做事,帮得上很多忙。” 汤绍波吃完了碗里的面,低头沉思许久,他忽然问道:“宗毓,你最想做什么?想要管哪一家铺子?” “我还没什么想法。” 汤宗毓盯着那只烧鸡很久了,他终于夹来了一只鸡腿,放在碟子里。 眼看着三太太的脸色变得不好了,大太太立即说:“都是一样的,宗林啊,宗朝啊,成了家就会有铺子。” “太太,你只给宗毓找,也不给别人找。” 三太太有责怪的意思了,然而,人人知道她不会说巧妙话,所以不会放在心上的,大太太也是忽视了她的话,没再应答什么。 汤宗毓又把另一只鸡腿夹进了盘子里。 大太太笑着说:“宗毓要吃两个鸡腿?” “端上来却没人吃,我给景云和八月拿去,他们过年的时候天天忙碌,也没时间歇息。” 汤宗毓不顾别人还没离席,他吃好了,不想待下去了,又急着想叫程景云吃到鸡腿,所以走得有些匆忙。他站了起来,说:“你们先吃吧,我等会过来。” 二太太说:“宗毓,至少给你爹和你大娘敬一杯酒啊。” “我待会过来敬,先走了,你们慢用。” 汤宗毓多了不少的礼节,的确是长大了,可他仍旧张狂,仍旧武断。后来端着盘子回了院子,看见程景云和八月还在做活,一个扫地,一个拆洗换下来的被子。 汤宗毓从身后挠程景云的肚子,吓了人家一大跳,程景云是没想到汤宗毓会这样对他笑,他茫然地询问:“怎么了?你不去吃饭?” “吃完了,”汤宗毓对八月招招手,说,“过来,吃鸡腿了,你们两个人每人一个。” “你不吃?” “我说了,我吃过了,这是你们的。” 夕阳西下,天黑将在不久后,天气倒没那么冷了,可也没那么暖和。不久之后将是万物苏醒的春天,再过不了多久,就是汤宗毓娶秦婉莹进门的时候了。 “过来坐下。” 程景云擦干净院中的凳子,招呼汤宗毓来坐一会,然而,汤宗毓支八月去外头吃,他扯着程景云的衣袖,说:“你进来,我有事要说。” “什么事?” “进来说。” 程景云捧着盛了鸡腿的盘子,他被汤宗毓弄得慌张了,眨着眼睛看他,问:“到底怎么了?” “没怎么。” 汤宗毓只是扯着他,让他往沙发上坐,后来,又往汤宗毓的腿上坐。 “你别这么吓人。” “放心吧,什么事都没有,就是想让你坐下慢慢吃,歇一歇。”汤宗毓揽着程景云的肩膀,拿起那只鸡腿往他的手里塞。 汤宗毓又说:“给你,吃吧。” “你不吃?” “不。” 没开一盏灯,霞光从窗外溜了进来,人的表情就藏在一半的暗影中,程景云还是坐在汤宗毓的腿上,他说:“别对我这么好,就像从前那样对我。” “我不听你的劝告,”汤宗毓说,“好不了一辈子,至少能好一天是一天。” “你这样抱着我,我不能喘气了。” “那我轻一些。” 倒是程景云先吻了汤宗毓,他的呼吸在胸腔里变成滚烫的热气,他澎湃、破败,没有了今后,只剩下不堪的现在了。 正由于他那天对汤宗毓说了——“找你这样的,找涂涂这样的。” 大概因为那句话,汤宗毓的心底才迟迟生长出最纯粹的情愫,他佯装的一切瞬间瓦解,他也与程景云一样,跃入了无边的混沌里。 程景云说:“真舍不得……舍不得涂涂做了别人的丈夫。” “把鸡腿吃了罢,”汤宗毓在程景云的腮上吻了一口,摸着他的脸,说,“要是想吃别的,我让人给你端过来。” 程景云终于咬了一口鸡腿,他吃得很斯文,吃的时候在想事情,在看汤宗毓的眼睛。一切要藏进夜色里了,夕阳的光泽成了四处点缀的镀金。 程景云又咬了一口鸡腿,汤宗毓在他身上乱嗅,说:“我知道你最难过,我知道你舍不得,要是我们不在这里,那么……在山里也是好的。” “山里有什么好,你受不了苦,我也不忍心你受苦。” 听着程景云的话,汤宗毓闷闷地笑起来,这笑有些悲哀,他让程景云脱了鞋躺在沙发上,也躺在他怀里,啃半只没啃完的鸡腿。 这大抵就是绝境,是很难走出去的绝境,谁都在克制,谁都在放肆,汤宗毓被程景云爱着,感受到被他爱着,汤宗毓只知道抱他,或是亲吻他、与他一起睡觉。 汤宗毓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使坏一半,用一只手挡住了程景云的眼睛,程景云就低低地笑,将他的手抓住了,说:“你不要挡着我。” “吃完了鸡腿,我们又吃些别的。” “吃什么?” “吃好的。” “什么是好的?” “待会告诉你。” / 八月也是知道的新消息,她见付妈晃着笨重的身体跑了过来,付妈喘着粗气站在八月的面前,说:“听见了吗?小八月?” “付妈,听见什么?” 这么晚的天,八月是听了汤宗毓的话才出来的,她觉得冷了,牙关都开始打颤。 “老爷决定让宗毓去广州了,那里新开了汤氏百货,正需要人做经理。” “噢。” 八月还是茫然的,她不知道该怎样回应。 “他不会带着你的。” “噢。” “听说,大太太打算让宗毓和婉莹小姐结婚的日子提前了。” 待续…… 第23章 廿叁·是在做梦一样 似乎是一觉从冬末睡到了盛春,这些天,程景云一醒来就感到恍惚,他把自己住的那间小屋打扫干净,叠起来的被褥连一条褶皱都没有,他要做的事还是那些,又掰着指头算了时间,汤宗毓的婚礼就在五天以后了。 “八月。” 程景云敲着玻璃窗喊八月的名字,外面下着蒙蒙细雨,八月的小脸贴上来,戴着一顶斗笠站在窗外。 “进来。”程景云说。 “你说什么?”八月没听清楚。 程景云再次说:“进来。” 八月显然是长高了,她剪短了头发,新生出来的没那么黄,扎着两个小辫,程景云拿下她的斗笠,问:“你要去哪里?” “去二太太那里,取婚礼那天用的东西,”八月轻声细语地答话,说,“如果少爷不去广州,他们肯定是去住洋房,就不会布置这里的。” “你打着伞去。” “雨很小。” 八月笑着,想给程景云一些安慰,程景云把斗笠还给她,说:“那去吧,我待会还要去前院子干活,吃饭的时候你不用找我了。” “好。” 八月湿着鞋底,“哒哒”地跑了出去,程景云打算换一件旧衣服,他一边翻着箱子,一边在想:现在,茴园上上下下都在为汤宗毓的婚礼忙碌着,一切隆重得过了头,而汤宗毓呢,还是像往常那样上学、放学,他没管过什么,一切事务都是大太太、二太太和管家在主持。 汤宗毓才起床,莲娘在照顾他洗漱,他穿着衬衫从房里出来,这才一颗一颗开始系扣子,程景云把雨伞拿给他,说:“你穿好衣服,要婚礼了,生病了该多难受。” “没有人说结婚不能生病。” “你别给二太太添麻烦,反正都要走了,再说,你已经是大人了。” “我知道,你每天都嘱咐我好几遍。” 对程景云来说,下雨天发生过太多的事,所以,他不希望到了汤宗毓结婚那天还是下雨,他看见了汤宗毓为婚礼定制的西服,就挂在汤宗毓卧房的衣柜里。 / 汤宗毓没去上学,而是去见了秦婉莹,他靠着湖边的石栏杆站,秦婉莹撑着伞走过来了, “怎么样?宗毓,忙不忙?” “不。” 汤宗毓缓慢地摇着头,看着秦婉莹。 秦婉莹温和、乐观,她想不出汤宗毓为什么看上去有些愁苦,但她没因为他的愁苦而生气,而是说:“宗毓,有什么要帮的一定告诉我。” “没有,”汤宗毓将目光落在了秦婉莹眼睛里,他向上弯着嘴角,说,“真的没有。” “宗毓,今后有什么难处,我就能陪着你了,你也能陪着我了,人生在世,除了财富和地位,需要奢求的无非就是一份真情,遇到能互相理解、扶持的人。” 秦婉莹热热的掌心贴在汤宗毓的脸上,汤宗毓抓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只细嫩的小姐的手,什么活都没做过,戴着戒指和镯子,指甲修剪得整齐又光滑,很小,能被汤宗毓的手轻松包住。 汤宗毓抓着她的手,还在看着她,看她透亮漆黑的眼睛,以及描得又细又灵巧的眉毛,秦婉莹笑着,问:“宗毓,怎么了?” 一滴眼泪从汤宗毓的脸颊滑进她的指缝里。 “怎么哭了?” 汤宗毓猛地抱住了秦婉莹,他没再哭,只是流了那样一滴眼泪,他说:“因为想到今后的生活,觉得一切都是新奇的、幸福的。” “我觉得你变了,”秦婉莹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担心,现在不担心了,你能做我的丈夫了,可以保护我了。” “是吗?” “是。宗毓,你看绍州总是下雨,不知道到了广州,还会不会是这样。” / 秦婉莹憧憬着新的生活,她觉得,那一切应该如她想象中平静又快乐,她不缺少金钱和恭维,能买到的东西也早都拥有了,有一天夜里读书的时候,她甚至在想,今后该为她的孩子们取什么名字。 婚礼的两天前,晴朗的夜晚出了月亮,汤宗毓站在门外掸着外衣上的尘土,当他回头的时候,才看见程景云静静在他身后站着。 “你来了多久?”汤宗毓问。 程景云没有回答,而是问:“你去哪里了?怎么弄脏了衣服?” “去了冯刘琛的马场。” “噢,早些睡。” “冯刘琛后天要来祝贺。” “不用跟我说,我也不认识他。” “他喜欢八月。” “喜欢八月?” “上次给我送手表的时候见过一次,那天……我带着八月去他家馆子,他又见了一次。” 汤宗毓说得随意,像是在说冯刘琛喜欢遥伯房里那只小猫一样,程景云皱起了眉头,问:“所以你要将八月送给他?” “我没答应,我走了以后她还能陪陪你,所以我没答应。” 程景云点点头,这一刻,他再次清醒了,他知道,无论汤宗毓对自己怎样好、对八月怎样好,他们仍旧是卑贱的家奴,没有与他做夫妻的机会,没有被他庇护的理由。 “她一个没长大的小丫头,喜欢她做什么?”程景云深吸了一口气,他替八月感知到危机了,可什么都做不了。 “怎么?你嫉妒了?” 汤宗毓开起玩笑,但这显然不是开玩笑的时机,程景云皱了皱眉头,说:“我又不打算去,有什么嫉妒的?” “好了,我不说了。” 汤宗毓往往在说完话之后才淡淡懊悔,却放不下面子致歉,他感觉到程景云快要生气了,于是伸手去扶他的肩膀。 结果,被程景云推了一把。 “我没答应啊,我不说了,好吧?” “有时候觉得一点都不喜欢你了。” 程景云低声说着这句话,在汤宗毓眼中却像是调情,他伸手去挑他的下巴,说:“不气了,我不会这么说了。” “八月还小呢,不能送走她。” “我知道我知道。” “穷苦人的命就是这样的,你们说送就送,说买就买,瞧得上了想要,瞧不上就忘记。” 程景云只在说八月的事,汤宗毓却敏感至极,他觉得程景云是在讽刺他对他的薄情,于是咬了咬牙,说:“我去广州之后,你想留就留,你如果不想在茴园了,就能回乡下,钱给你留了一些,不够的话你给我来信……还有八月,你想带她走就走罢——” “涂涂,今后再不想见我了?” 汤宗毓摇着头,说:“是怕见你了。” “像是在做梦一样,涂涂。” 待续…… 第24章 廿肆·晴空之后雷声 汤宗毓穿了一身最好看的西服,头发上涂了香喷喷的油,梳得板正又光滑,他胸前戴着一串绸布和珍珠缝成的花,花的颜色与那天新买床帐的颜色一样,是一种光滑的粉红色。 他从卧房往前院子走,程景云正在厨房帮忙,要乱成一锅粥了,人的肩膀撞着肩膀,脚跟碰着脚尖,不留神时,有位妈子险些被撞进了门外洗菜的水盆里,程景云扶了她一把,说:“你当心。” 又在响着鞭炮声,有人带了孩子来吃酒,孩子待不住所以在闹,大太太娘家的一位亲戚迷了路,后来,程景云带着她去大太太房里。 程景云从门外的缸里喝了半瓢水,他险些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了。 有人从身后拍了他一巴掌,程景云转过身,于是看见了笑盈盈的八月,她展开手心,对他说:“景云,吃颗糖。” 是一种昂贵的糖,程景云从汤宗毓房中的罐子里拿过,不过今天的不一样,它是特殊的,是汤宗毓和秦婉莹的喜糖了。 八月剥开糖纸,把糖塞进他嘴里,说:“多好吃啊,是吧?” “嗯。” “景云,我觉得……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好人,你今后要找一个更好的,气死他,对吧?” “对,对。” 程景云微笑着点头,乐于附和八月的小孩子玩笑,他抓住了八月的手腕,说:“你今天不要到处乱跑,我忙完了就回去找你,你就待在四少爷房里,看看有什么帮的,别出来。” “好。” 程景云的盼望没有落空,这一天也的确没有下雨,甚至是入春来最晴朗的一天,程景云在院子里与冯刘琛擦肩而过,看到人们恭维他,叫他“冯老板”,看到他年轻、英俊风流。 但程景云觉得他是那样可憎,那样让人嫌恶。 然而再想想,程景云自己喜欢的涂涂也是与他无异的人,甚至会是比他可憎的人,程景云知道自己被迷昏了头,才会觉得汤宗毓有些好,甚至贪恋他的全部、不舍他。 / 秦婉莹今天化的妆和平常不一样,眉毛描得更浓了一些,腮边的胭脂也更重,她穿着西式婚纱,坐在卧房的床上,她抬起眼看汤宗毓,对着他笑,说:“起床太早,等得我困了。” 旁边,秦婉莹的堂姐立即说:“不要讲这种话,等不及要嫁啦?” 汤宗毓听到了秦家一些人的哄笑声,看见秦婉莹脸上的笑意与羞怯,他说:“走吧,婉莹。” “我跟我娘说两句话。” “到门口再说。” “好。” 若是看长相和装扮,无疑,他们是般配的,甚至是最般配的,汤宗毓抓着秦婉莹戴了丝绸手套的手,将她的手放在自己手臂上。 秦婉莹还是对着自己的双亲哭了,她长得美丽娇俏,眼睛红起来也漂亮,她说:“爹,娘,今后,女儿与女婿一起孝顺你们,女儿不常在家,你们要保重身体,少些操劳。” “爹,娘,你们放心,我会让婉莹过得好。” 汤宗毓还在想的是:几天后的这个时辰,他和秦婉莹已经坐上了汽车,而后,要坐上南下的火车,去那个从未生活过的城市定居了。 他要和绍州分别了,主要的,他要和程景云分别了。 是晴天,是春天,然而,一切仿佛寂静,不带着激情与生命力,平淡如水的人生或许就要开始了,汤宗毓继续想着。 后来,接了新娘回到茴园之后,汤宗毓在前院子见到了程景云,他走上前问他:“这么忙,你是不是忘了吃饭?” 程景云在太阳底下皱着眉,说:“吃糖了。” “我去跟大娘说一声,说你身体不好,你去歇一歇吧,不要做了。” “你生怕太太不知道什么?都这时候了,别再想着我了。” 程景云看上去那样平和,但汤宗毓觉得他那样可怜,没时间说太多的话,汤宗毓找人给程景云拿了几块点心,秦婉莹与汤宗毓拜堂了,她正式地成了汤宗毓的妻子。 天气是到了午后才不好的,一阵风刮了过来,然后,就来了好几片灰色的云,那些云看起来那样沉重,弄得人心底发闷。 “少奶奶,我们过来换被子,二太太说这床太薄,怕你觉得不舒服。” 程景云抱着崭新的被子,莲娘在他前面走,莲娘麻利地将床上的被子收起来了,塞进程景云怀里,让他继续抱着。 房里就这样三个人,因为天暗了,所以既亮着灯,又亮着蜡烛。现如今有了电灯,只有结婚这样喜庆的时候才点蜡烛。 “景云,莲娘,辛苦你们。” 秦婉莹笑得温柔,从手套里摸出四枚银元,送进程景云衣袋里两枚,送进莲娘手里两枚,她说:“我没准备什么,这些,你们拿去喝茶罢。” 莲娘摆着手“啊啊”地回绝,程景云就在一旁呆站着,莲娘执着地把钱往回塞,秦婉莹又说:“你们陪了宗毓那么多年,这是我一点心意,别让我生气了,莲娘。” “莲娘,”程景云说,“少奶奶给的,拿着吧。” “是啊,也没多少,一点茶钱,等哪天有空,我带你们去玩别的。” 秦婉莹是那样好的,好到让人承受不住,她的话丝毫不掺假,每个字都无比真诚,程景云看着那幅新的床帐,以及眼前熟悉的软床,秦婉莹婚纱的裙尾铺在床上。 程景云莫名地背后发凉,出了一身的冷汗。 这时候,外面开始响起春雷了。 “要下雨了,”秦婉莹说,“外面的事太辛苦你们,想必也没时间吃饭,这桌上的点心和水果你们多拿一些过去,有时间了垫垫肚子。” “少奶奶,我吃过了,少爷给我包了几块点心。” 程景云说着话,第一时间是去看莲娘的表情,然而,她脸上没有惊异,只有木然,再去看秦婉莹的表情,她愣了一下,说:“虽说他有时候顽皮,但还是会体贴人的,吃过就好,怕累着你们,又饿着你们。” 程景云知道自己是一时间来了情绪,所以贸然地和秦婉莹对峙,然而,不知情的秦婉莹丝毫没察觉什么,程景云抱着被子跟莲娘一起出去。 天暗了,更暗了。 被子放好了,往院子外面走,迎面就走来了汤宗毓,他还在回过身和谁说话,然后,就撞在了低头走路的程景云身上,程景云转身就往别处走。 汤宗毓拽住了他的胳膊,问:“你都不跟我说句话?” “我拿了少奶奶的赏钱。” “赏钱?” 程景云蹙着眉头,拿出衣袋里的银元给汤宗毓看,说:“得了好处,不敢跟你说话。” 汤宗毓是打算为他揩眼泪的,他却推开他的手,还在掉泪珠,掉了几滴然后不掉了,汤宗毓环顾四下,趁着没有人经过的时机,埋下头将他亲了一口。 “醋翻了。”汤宗毓说。 “今天说什么都不适合。”程景云用手心狠狠擦着自己的嘴。 “天色不好了,你去你房里休息,不出去了,没人发现的。” “我休息,同一个院子,夜里听你们的动静?” 程景云觉得恍惚,以至于后来被汤宗毓拽着手进了库房,他才意识到自己跟着他走了,那里头天色不暗的时候都黑,到这时候,只能看见人眼底的两弧光晕。 雷声继续响着,外头在放送客的鞭炮,程景云来不及抱住汤宗毓的脖子,就被他吻了,被他吻得喘着粗气,浑身都是热的。 待续…… 第25章 廿伍·她年纪尚且小 那个吸着烟的男人正巧回头。 八月还是扎两个小辫,用圆圆的眼睛盯着他看,既是茫然,又是恐惧,她屏着气不敢动了,好久,才恢复了正常的呼吸,小声说地:“冯老板好。” 冯刘琛来吃汤宗毓的喜酒,喝到半醉未醉,他把烟头扔在脚下,又点了第二支烟,这才对八月说:“你是那个……小八月吧?” “嗯。” 现如今,八月不觉得汤宗毓十分可怕了,而冯刘琛要比汤宗毓可怕十倍,他投下一个打量的眼神,说:“我跟宗毓说了我喜欢你,可他舍不得你,要不然,你就能跟着我了。” 天色发灰、发暗,说着是个没有下雨的好天气,可雨终究要来了,八月一动不动,还是那样警觉地看着冯刘琛,她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去。” 对八月来说,这算是辩解与反抗了,即便她知道这句话可能激怒冯刘琛,可她还是要说,因为他那样高大又可怕,他身边跟随的人也一样可怕。 “别怕,别怕。”冯刘琛看着一旁路上零零散散的人,酒席要散了,天也快黑了,他抬起手掐起八月的下巴,粗略地安抚着她。 “我不怕。” 八月说着话,已然无法自控地哭了出来,但她只敢低声地流着泪,咬住了发抖的牙根,不敢再说什么。 冯刘琛再看了她一眼,就转身走了,八月被掐了半天的下巴终于解脱,已经被捏得酸疼发麻了,她还是流着泪,冯刘琛身边跟着的人走了过来,拿走了她手上的盘子。 打雷了,刮起些许的风。 那人说要带八月见汤宗毓,八月就被抓着手腕,从院子里牵到茴园的后门,她开始叫喊了,那个人就来捂住她的嘴,她挣扎着想要逃走,那个人掐住她细细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然后,她就被塞进了黑洞洞的汽车里。 “走吧,我的洋房去玩玩。” 冯刘琛坐在副驾驶位上吸烟,回过头看了八月一眼。 八月说:“我不去,我还要帮太太给人分赏钱,我什么事都没做完。” 她还是小孩子的哭法,一抽一抽地吸气,她想要大声地喊,又不敢大声地喊,车上有枪,就放在冯刘琛的前面。 “把嘴先堵上,委屈了。” 冯刘琛说得淡然,坐在车上随意玩着烟盒,他再次把脸转过来,想了想,才说:“你在哪里都一样,现在宗毓要去广州了,你留在茴园只能给姨太太们做牛做马,你想清楚了。” 若是走在街区的人群里,冯刘琛自然算得上一位得体甚至出众的少爷,然而,八月眼里他像是故事里的恶鬼,八月说不出话来,只能一边落泪一边急切地发出无用的声音。 下雨,雨滴打在车窗外面,越来越多了,成了一缕,后来是几缕,再后来是一片。 瑟缩在车辆角落里的八月,也不知脸上是泪还是汗,她惊恐,到后来还是惊恐,尤其当冯刘琛停下了转动烟盒的手,侧过脸来与她说话时。 “我就说吧,”冯刘琛叹了一口气,说,“这么小的,不懂事,扫兴。” / 夜里下春雨,不似酷暑时候的阵雨那样迅猛,而是清冷又绵柔的,不大也不小。 程景云听见了最不愿听见的话,有茴园的护院的告诉他:“我像是看见她了,她在与冯老板说话,后来没再看……她或许是去了哪里躲起来,睡着了。” “真的是冯老板?” 程景云没打伞站在雨里,头发和衣物全都半湿了,他盯着护院的眼睛,像是,那里面其实是冯刘琛的灵魂,他一时间那样憎恶,他不等护院回答完,就发着抖,说:“你应该跟我说的,她是被带去了。” 下着雨,视线没那么清楚了,茴园里收整的工作要做许久,所以,很多人都是忙碌的。汤宗毓住的院子灯火通明,玻璃窗上贴着双喜,以及鸳鸯。 程景云冒着雨,脚上的布鞋也湿透了,他憎恨着冯刘琛,然后是憎恨刚才说话的护院,也憎恨着已经在洞房里的汤宗毓。 然后,最憎恨的便成了汤宗毓,尤其当程景云看见了院子里的一派安宁和睦,他冲上前去砸着汤宗毓的房门,大喊道:“开门,你出来,八月被带去了。” 没说几个字,声音也随着身体一起发抖,眼泪流着,心口疼着,挣扎着,更愤恨着。 房门打开,是穿着衬衫的汤宗毓,连领带都取下了,他站在电灯光与烛火光的前方,低声问:“八月怎么了?” “被冯刘琛……带去了。” 雷声偏在这时候响,程景云太狼狈地站在这对新人眼前,秦婉莹穿着一件红色的丝绸裙子,头上还戴着花,但她的脸上不再化妆了,应该是洗过脸,甚至是洗过澡了。 “被冯刘琛那个,畜牲……”程景云深吸了一口气,他想要表达的是——这是他仅存的平静了,他说,“被带去了。” “我没答应他,好,我打个电话过去,”汤宗毓看了秦婉莹一眼,这种人生一次的时刻,自然不能说走就走的,他说,“你不要急。” 眼前的一切,掺进程景云混沌的情绪里,然后,扭曲成黑色的、暗黄色的、血色的恐怖样子,他忽然睁大了眼睛,扑上去掐住了汤宗毓的脖子,他无法让自己停下来了。 他甚至,想在一瞬间杀死他。 “汤宗毓,你要害死她了,你要害死我们了,汤宗毓,我会恨你一辈子。” 是无法想象失去共患难的八月,是程景云的怨恨酝酿太久了,究其根源,是汤宗毓辜负他太多了 程景云在不顾一切地大哭,他人的眼里,他便是一个没有廉耻的、要被打死的家仆,他居然敢在少爷的洞房花烛夜时大闹一场,仅仅为了一个卑微的小丫鬟的去处。 秦婉莹慌乱地去找人帮忙。 推搡之中,程景云狠狠扇了汤宗毓一巴掌,是丝毫不留情分的。 “你发什么疯?去了就去了,你想想,她也像你一样,今后什么都有了。” 显然,汤宗毓在压制着愤怒和惊异,他咬着牙劝告程景云,将他发抖的脸狠狠拘着。 程景云却紧紧地抓着汤宗毓的手腕,说:“你滚,你滚,我什么都没有,这一生都不会有。” 雨夜里一场实为悲剧的闹剧,程景云是最凄惨的主角,他穿着一身湿透的衣服,后来被大太太带来的护院制服住了,大太太对着汤宗毓抬下巴,说:“宗毓给婉莹披一件衣服。” 汤宗毓却说:“我去给冯刘琛打电话,你们都回去睡罢,让景云也回去睡,你们别管了。” “汤宗毓,为什么不能亲自去看看?为什么不能?你为什么不能?” “不能,我无法与秦局长交代,”大太太不看向程景云,但话是对程景云说的,“谁若是有本事,洞房花烛夜支走了宗毓,那明天自己去秦公馆赔礼。” “太太,我求求你,八月年纪小,她年纪小——” “不说了,都休息了。” 意外的是,大太太没对如此冒犯的程景云责难太多,她领着护院先走,护院顺路带程景云去他的房里,而秦婉莹拿了伞,跟着汤宗毓去书房打电话了。 待续…… 第26章 廿陆·旧伞落在一边 二太太需要大太太的庇护,哪怕她彼时并不需要,然而,现在最受汤绍波喜欢的是四太太,所以,二太太是个聪明人,当她看见了大太太对汤宗毓那样上心,她于是有了一些欣慰。 然而,这个下着雨的夜里她还是睡不着了,大太太带着丫鬟来找她,后来让丫鬟去屋檐下等,大太太说:“你觉得他不会闹,但他今天还是闹了,由于八月被冯刘琛带去了,冯刘琛又是宗毓的朋友,他去人家的洞房里闹,像是疯了一样。” “太太,看错了,他不是安分的人,”二太太立刻就有了愁绪,她想了想,说,“但好在涂涂要走了,等涂涂走了以后,我们就送他去傅表哥那里做事,别让他再回来。” “从前如果不是看在宗毓的面子,如果换做邵波爹在的那时候,这样的家仆,是要被打死的,”大太太坐了下来,好久没睡的她满脸都是疲倦,她低声说,“可我今天没言语多少,凡事,等宗毓和婉莹去了广州再说。” 二太太哭了,说:“我去看看宗毓和婉莹,婉莹还好吧?” “她好得很,蛮聪明,有时候也蠢,她看不出程景云和宗毓……她看不出的,”大太太叹了一口气,又说,“可是某些情况下,与其眼观六路,不如愚蠢一些、糊涂一些。” “我可怜景云,”二太太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太太,或许是我不会说话,但我可怜他,你别打他了,等涂涂一走,这些全部都结束了。” “泽泽,你别求我,宗毓的这件事,我们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我想对世间的一切仁慈,想叫每一位下人都坐上桌吃饭,但世间就是这样,不是我改了,别人就都改了。” 二太太信佛,想做菩萨,可世间纷扰使她做不成菩萨,她只得谅解大太太的一切决定,做像她那样清醒也麻木的人。 由于八月的事,汤宗毓和秦婉莹离开的日子变成了第二天,大太太不能向汤绍波报告真实的情形,只是说近来天气不好,还是早一些走更妥当。 而向冯刘琛打过电话的汤宗毓,夜里向程景云转告,他说:“你早些睡下,现在天下着雨,他明天早晨送八月回来。” “我睡不下,你走罢。” 程景云不留情面地关上了门,把汤宗毓阻挡在外面,他像是被折磨成灰烬,连几句语气平常的话都说不出来,他不知道八月将在这个晚上承受什么。 或许,她正和去年那个雨天的程景云是一样的处境,只是,她才过了十四岁,过得劳累贫苦,好不容易长出一些少女蓬勃的样子。她刚来这里的时候那样弱小又胆怯,见到谁都害怕,可是后来,她会为了程景云而和汤宗毓争辩,她幻想过离开茴园过更好的生活,也展望过一生在茴园,嫁个普通的人家,生个孩子,然后继续伺候汤宗毓和二太太。 程景云在想,若不是汤宗毓总带八月出去,冯刘琛是不会打八月的主意的,汤宗毓回房之后,他还是决定去冯刘琛家里看看,他知道他的住所在哪里,只是,雨还在下着,路不太好走。 站在院子里的时候,程景云看到汤宗毓卧房的灯光还亮着,他撑着从前遥伯给他的旧伞,从后门出了茴园就找小路,往绍州市东近河的地方走。 这是仓皇的一天一夜,程景云被漠然与压迫吞噬,只得做出冒险甚至拼命的打算,他在路上走,只知道走,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牙关轻咬着,眼底是流泪之后的无助和空洞,每呼吸一次,他的心脏就疼一次。 雨声是心死的哀乐,原来,程景云在茴园还过得下去,但这一夜之间,他就无法做个静默又听话的家仆了 向前走,穿过一些还亮着霓虹灯的街区,又穿过寂静黑暗的小巷子,穿过了城边小村子的稻田,这时候,程景云已经冷得全身在发抖了,后来,他又回到了大路上。 大路的那端有很多洋房,二层的、三层的、四层的,还有公园,公园里有花,花在夏天的时候开,这个季节,是草地、稻苗疯长的时候。 程景云想都没想,就敲了冯刘琛院子外面的铁门,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他在雨中咬着嘴角,把湿滑的铁门拍得“哗啦”响,路灯的光打在他的脸上了。 有人出来了,踏着很快的步子,他将手电筒的光照在程景云脸上,问:“干什么的?” “我找冯老板。”程景云发着抖,这个时间,着实是太凉了。 “你是谁?” “我要见他,我是茴园来的,四少爷房里的人。”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来吧。”那人被叨扰了瞌睡,不耐烦了,他收起手电筒,打算往回走了。 程景云说话的声音高起来,他无措地继续敲打着铁门上的栏杆,喊道:“你们带八月去哪里了?我要见八月。” 那把撑开的旧伞落在一边,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对程景云来说,唯一能抵抗周身疲倦的是愤怒,他顾不上别的,甚至顾不上生死了,雨水流进了嘴里,他一边落泪一边说:“你们把八月还回来,我要带她回家。” / “宗毓,起床了。” 清早是莲娘在伺候,秦婉莹已经穿好了今天出行要穿的衣服,她挽起发髻,看上去温柔,她坐在床边叫汤宗毓起床,叫了好几声,汤宗毓才将埋进被子里的脸露出来。 “宗毓,起来吧,吃完饭就要走了。” 其实秦婉莹也不能适应大太太突如其来的决定,但她不好说什么,她知道,早晚都要离开的,更何况这院子里人太多,是非多,她也不想多待下去。 “走去哪里?”汤宗毓像醒了又没醒,他睁开眼盯着天花板,问道。 秦婉莹用手摸他的额头,笑着说:“去广州啊,大娘昨晚说天气不好,让我们今天就走,你忘了?” “广州。” 阴暗,天色依旧阴暗,这种感觉是水乡常有的,潮湿的泥土气遍布各处,汤宗毓坐了起来,看着坐在一旁已经化了妆的秦婉莹。 她正在毫无戒备地对他微笑。 “还下不下雨了?” “不下了,昨夜下了好久,早上才停下的。”秦婉莹站了起来,看着汤宗毓从床的那一侧下去。 他说:“带着简单的行李就好,不要动书房抽屉里的钱。” “宗毓,我知道,我没动,你晚上已经说过了。” 此时,莲娘正在安静又从容地为汤宗毓准备洗脸水,准备牙刷和要穿的衣物,她说不了话,学会了不到处乱瞧,她想着,汤宗毓早就对她说过了,等他去广州以后,就告诉程景云那些钱的位置,不仅仅有许多银元,还有几串珠宝,以及金子。 那些全是给程景云的,而莲娘是汤宗毓最相信的人。 汤宗毓去洗漱,秦婉莹陪着他,莲娘过去收拾床铺,将那张只用过一夜的、沾血的床单换掉,再铺好了崭新的被子。 待续…… 第27章 廿柒·孤舟漂浮海上 有好多的事情来不及交代,也有好多人来不及告别,汤宗毓和秦婉莹即将要离开绍州了,汤宗毓没去见程景云,他在想,先等程景云的情绪好一些,下次回来,再与他好好地聊一聊。 汤宗毓到这一刻才知道,结了婚就什么都变了,他和秦婉莹成为了最亲近的人,她会将一切烦恼和愉快都告诉他,却永远不会知道他的那些秘密。 “宗毓,”汤绍波的手放在汤宗毓肩膀上,他说,“这些孩子中,我最不放心你,到了那边有五叔帮你,你要好好学做生意。” “我知道了。” 汤宗毓的眼神落在秦婉莹脸上,秦婉莹看他一眼,对汤绍波说:“爹,你放心吧,我们会将一些做得妥当。” 早先在院子的堂屋,已经说完了要告别的话,司机等在车上,汤宗毓的行李全放进了车里,二太太抓住了汤宗毓的手,说:“好好对待婉莹,别辜负她。” “嗯。” 家里的人几乎都出来送他了,他们是不舍的,汤宗毓是悲哀的、纠结的,他像是退缩了,甚至没对牵挂着的程景云说一句告别的话,八月还没被冯刘琛送回来,院子里的人只有莲娘出来了。 上车之前,汤宗毓看了莲娘一眼,她脸上没什么情绪,同样看向汤宗毓的眼睛,汤宗毓无人可以嘱托了,只得依靠着莲娘关照程景云。 莲娘看他许久,就把脸转去了旁边。 汽车启程了,接下去要走很多陌生的道路,秦婉莹的手放在汤宗毓手背上,她看着他,低声说:“八月还没回来。” “我问了冯刘琛,他说待会送回去。” 汤宗毓往车窗外面看了一眼,说道。 秦婉莹点了点头,她说:“好。” 秦婉莹不至于那样上心八月的事,但程景云昨夜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她于是下意识地关切着,汤宗毓话很少,比平时还要少。 “宗毓,到了过年的时候,我们就回来。” “好。” “你还在想什么?” “在想我娘。” 汤宗毓说了谎话,但他知道秦婉莹不会怀疑他什么,车驶出了城区,汤宗毓像是终于逃脱了叫他纠结难捱的一切,然而,他并没有变得更好受。 他在想,八月昨天晚上或许真的发生了什么,他也由于冯刘琛的冒失而生了他的气,但他不能留秦婉莹独自洞房花烛,也没时间去责问冯刘琛。 在整个茴园的期望里,娶了秦局长的女儿,后来,汤宗毓的思绪里只剩下了躲、逃、辩解、妥协、自我麻醉。 是真的很远的,不论是他与程景云,还是他与八月,有无形的界限在区分人与人,这最无情。 / 程景云从洋房不远处脏湿的水洼里醒过来,他知道天亮了,也知道自己浑身都受了伤。 他像是孤舟漂浮在海上,得不到任何的关照,他想坐起来,但最终只是勉强地翻了身。好久了,才扶着一棵树,发着抖,虚弱的牲畜一般站起来。 冷,早晨的温度原本不高,加之下了整整一夜的雨,所以最强烈的感觉是冷。 他觉得他见不到八月了,夜里挨了冯家护院的那顿打之后,程景云被他们扔在了这里,昏睡许久之后天才亮起来,痛楚在心底也在身上,程景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了。 八月到底在哪里?经历着什么事?并没有人能告诉程景云。 程景云从未有一刻是这样珍视自己的性命的,他像是死过一次,便不愿意再体会那种恐惧,他拖着受伤的腿脚慢吞吞走,走一会停一会。 于是,程景云用了比昨夜还要久的时间,才回到了茴园,太阳出来了,很淡的阳光洒在脸上,只是微暖的,程景云还没有进门,他就听见有人说:“景云,去哪里了?太太早上在找你。” “噢。” 程景云往汤宗毓的院子里走,结果在半路遇见了莲娘,莲娘用手比划着:涂涂和少奶奶坐着车走了。 “去哪里?” 莲娘看见了程景云脸上的伤,她蹙起眉头,搀扶住他的胳膊,疼惜地看着她。 “去广州了?” 莲娘点着头。 “八月回来了吗?” 莲娘点着头。 “她怎么样?” 莲娘摇着头,拼命地摇,然后,泪珠从她眼睛里断了线般往出掉,她拉着程景云的手,带他去妈子们住的那地方,房门外站着二太太和大夫,程景云顾不上问候任何人,也顾不上周身的疼痛,他扶着墙跌进门里,看见了昏睡在床板上的八月。 穿着没袖子的小褂的小丫头,胳膊上除了紫的就是青的,脸上肿起来一大块,头发蓬乱。 而她腿上那条水红色裤子的裆部,还在一点点洇开鲜血,有人在她身下垫了一滩破棉絮,上面的血已经干透了。 程景云原打算抬头看太阳,因为他一时间不知道该看向何处,接着,他就全身发软,昏了过去。 / 广州比绍州湿热,吃食口味大不相同,到达的几十天之后,秦婉莹被医生告知有了身孕,她亲自提笔写了两封信,一封寄给家中父母,一封寄去茴园。 汤宗毓和秦婉莹都在公司里忙碌,他们住着宽敞崭新的房子,院子里有个小花园,还请了一男一女两位仆人,女的烧饭打扫,男的做其余的杂事。 汤宗毓穿着一套铅灰色西装,外衣搭在肘弯处,他拿着一个还没拆开的信封,在邮电局前点了一支烟。 在秦婉莹寄出信的同时,汤宗毓收到了茴园的来信,二太太在信里这样写:宗毓,从你五叔那里知道你近来的消息,愿你在广州能过得顺心。没其余要问候的,主要是告知你房中丫鬟八月去世的消息,那日从冯刘琛府上回来,她身体便不安顺,后来跳河自尽;还有,要告知景云去世的消息,八月出事之后他极度哀伤,得了疯病,你大娘和我请了医生为他医治,但未能起效,他卧床数十日,也不幸夭亡。我知道你与他二人有些许情谊,因此特别告知你,请你节哀,待他日回到绍州,再前去扫墓悼念。 汤宗毓在客厅里拆信,站着读信,秦婉莹端了水果站在旁边,等汤宗毓转述信的内容。 他缓缓弯下腰,把信纸放在了茶几上,他一个字都没说,就略过了秦婉莹,拿着外衣上楼去了。秦婉莹叫“宗毓”,汤宗毓却没有任何的反应,他还是缓缓地走,每一步的响声都沉重。 秦婉莹放下了水果,把信纸拿起来,她粗略读了几行,便知道汤宗毓一言不发的原因。她也需要反应许久,先是不知所措,然后是心酸,后来,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把信叠好,重新放进了信封里。 待续…… 第28章 廿捌·优雅事苦差事 是女仆人伺候秦婉莹洗澡的,秦婉莹挽起了半湿的头发,穿着浅蓝色的棉布睡裙,从地上来到床上,她看见汤宗毓仰天躺着,正把两只手枕在头下面,一言不发。 “宗毓,”秦婉莹打开了床头的台灯,说,“我知道你难过,我也难过,那么活生生的两个人……” 汤宗毓沉默许久,说:“我那天该拦着冯刘琛的。” 略暗的灯光是深黄色,汤宗毓闭上了眼睛,泪水就从他的眼角滑下去了,落在枕头上。他像是陷入了一种极度的冷静,不多倾诉,不会痛哭,他只对秦婉莹说了:“睡觉吧。” 秦婉莹没有能安抚汤宗毓的法子,但到了此时,汤宗毓似乎不需要安抚,他安静地等着秦婉莹睡着,然后就离开了卧室,去楼下倒一杯红酒喝。 他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似乎是在一瞬间变了,就是在他娶秦婉莹进门的那瞬间,那时,程景云的心真正地离他而去,第二天,他便和新婚妻子踏上了来这里的路途。 汤宗毓穿着睡衣坐在沙发上,把杯子里的酒全都饮尽,然后又倒了一杯,酒精激活了心底全部的痛楚,汤宗毓取下了手表,放在茶几上。 他从前似乎无法无天,但到头来发现,他像是什么都改变不了,他尚且不那么清醒,混沌,尚且不具有最仁义的思想。 喝下了第二杯酒,接着是第三杯、第四杯……然后去柜子里把存着的烈酒都找出来,墙角放着唱片机,柜子上放着汤宗毓和秦婉莹来广州后拍下的结婚相片。 秦婉莹穿着照相馆里的丝绸婚纱,汤宗毓穿着一身条纹布料的双排扣西服,两个人前后站立着,秦婉莹恬静地笑着,捧一大束花。 第十一杯酒,心脏疼痛着,仿佛坠入深黑的地狱,找寻不得,这种感觉来得很慢,像是无边的浪潮将人淹没,汤宗毓站在柜子前,后来,端着杯子无力地跪了下去。 他不敢相信程景云已经在多日之前去世了。 汤宗毓跪在地毯上,埋下头无声地哭泣,他知道的,这种痛苦无处排解,他知道哭泣没有任何的作用,他知道自己应该过的一生是娶门当户对的女人,接手祖产和生意,然后变成汤宗林,再变成汤绍波,后来变成供奉在祠堂里的汤茴。 就是这样的,汤家全部的男人都是这样,从前,没人与家仆好过,有人与丫鬟好过,但最终没娶那位丫鬟。 就是这样的,没有第二种答案,因而,汤宗毓也从未寻找过第二种答案。 他想起他和程景云的最后一面,觉得那不美好、不体面;他想起留给程景云的那些钱和珠宝,那一定足够他赎身了;他以为,程景云还是在茴园做事,他下次回去还能见到他。 / 傅老板是大太太的远房表兄,是个喜欢穿长衫的清瘦老头,他家在远处的一个镇子上,有大宅子、茶园、果园、农庄,他脸上没有多少笑,身体不好,早晨吃稀粥,晚上也吃稀粥。 傅老板在宅子附近种了一园子的花草。 程景云被关在花房里一整夜了,他来这里几十天,养病十几天,后来就是照顾这一园子看不见边际的花草,他如果犯了疯病,就会被关进花房里,他往往会忘记被关进来时的情形,只记得醒来时的情形。 他跟着遥伯学过养花,而傅老板正缺少一个真正会养花且廉价的园丁。 程景云要把死去的花枝割去、烧掉,再翻土锄地,重新种上傅老板喜好的种子,要打理的太多了,园子又太大了,于是,种花从一件优雅事变成了苦差事,程景云几乎一整天都在晒太阳,花枝划在他身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痕迹。 园子再远处是田地与河流,再远处是镇子街道的商店和房屋,抬起头时,程景云能看见比绍州城里广阔许多的蓝色天空,几乎每个静谧的盛夏午后,程景云都是在橘树的树荫下面睡着的。 程景云是被大太太派人送来的,那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与汤宗毓的往事败露了。 在这里,程景云第一次挨了鞭子,宅子里几乎每个下人都会挨打,不像茴园那样有人庇护他,程景云被打得抱着头痛叫,后来,便是跪在一旁看其他的人被打得痛叫。 他觉得自己凄惨,总之比从前幻想的境况凄惨多了,但,他又觉得是正常的,他这样低贱的性命,能交什么好运?大概,被汤宗毓临幸又抛弃,已经是全部的好运了。 程景云一边翻地一边自言自语着:“四太太说的话都是对的,都是对的……” 他这天又犯了疯病,正是因为他想起了八月,又想起了汤宗毓,他开始抱着脑袋大叫,后来,他就被傅家做工的仆人扔进了花房里。 “做活。” 做工的扔过来一把锄头,说了程景云清醒以后听到的第一句话,锄头的木柄砸得他钝疼,他穿着破旧的蓝色短衫站在晨光下,双眼失神,看着远处那一团烈火一样的太阳。 / 怀孕还没有多久,秦婉莹就给孩子拟好了两个名字,一个是“惜君”,一个是“致承”,她把名字写在纸上,拿给汤宗毓看,汤宗毓说:“你喜欢就可以。” 汤宗毓的脸色苍白了好多天,他看着秦婉莹时,秦婉莹便与他一同悲伤着,安抚的话说了太多,不必要再说了,秦婉莹只好抱住了,让他把脸埋在自己身上,歇一歇。 “我知道,你不是失去了仆人,是失去了两位朋友。” 秦婉莹这样通达的话让汤宗毓愧疚,他与程景云那些往事,是不能跟她倾诉的,她多么高洁、善良,她一切尽如人意。 她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就很好,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回来吃饭,如果住在老家宅子里,你也不会那么自在的,我也不会给你立什么规矩,只要是不出格的,你高兴就好了。” “婉莹,你去休息。” 秦婉莹太瘦,又从小被侍候得周全,加之来广州之后有些水土不服,所以这些天在持续地喝中药,她十分坚强,总是说自己身体还好,但汤宗毓一摸她的手心,那里全都是沁出的冷汗。 “别睡得太晚。”秦婉莹说。 “好,你先去吧。” 等秦婉莹走出书房、关上了门,汤宗毓还是在发着呆的,他合上了看到一半的文件,想起自己忘记带来的那张相片,是他和程景云在另外朋友宅子里的留影,穿着朴素的程景云有些拘谨地站在汤宗毓身边,两只手搭在八月的肩膀上。 待续…… 第29章 廿玖·没有其余祭献 茴园里,所有人都知道八月自尽的事,知道程景云因病夭亡的事,不过,对他们来说,这有点重要又没那么重要,生活还是像从前那样过着,该有的劳累一点都不会少。 一场急雨过去,太阳又露了头,莲娘不必要全力侍候二太太,她只在她需要的时候过去,其他时候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将汤宗毓那个院子里外打扫一遍,扔掉没用的东西,比如要把程景云的东西理出来,让谢山他们拿去烧掉。 一转眼,满院子的人都离开了,屋檐下的台阶上只坐着莲娘,她忽然记起她那时候初次来茴园的情形,是秋天,她跟着管家去见二太太,也见到了才出生三天的小涂涂。他刚出生就那么俊俏白净,与莲娘自己生下的那个黑瘦的婴儿不同,涂涂的眼珠像是两颗熟透了的葡萄,一把大大的金锁子,挂在他肉乎乎的小脖子上。 院子里有阵雨的积水,莲娘一边回忆往事,一边给汤宗毓的衣服钉扣子,她把针插进头发里,没忍住笑了,她第一次抱汤宗毓的时候,他那么小,像只暖和的猫,窝在人怀里,莲娘总是逗不笑他,后来变得熟悉了,他饿的时候就知道拽莲娘那件桃红色布衫的领子。 莲娘不是什么太太,在茴园,她只是汤宗毓的娘,她做着许多娘会做的事,有一颗亲娘才能有的心,她说不了话,可总是那么细心,就譬如,汤宗毓从来没说过他和程景云怎样,但莲娘没用多久就领会了、知道了、确定了。 他看着汤宗毓长大,同样看着程景云长大,看他们从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变成了要她仰起头去看的大人。 汤宗毓那样痴痴看程景云漫长的一眼,程景云往往不能发现,甚至,汤宗毓自己从没察觉,莲娘觉得他可爱,因为他那样蛮横、无法无天的人,还是头一次这样。 莲娘无数次安静地打量程景云,看他低眉顺眼,其实他的样子多么俊俏,长得又高又挺拔,如果在乡下找媳妇,那一定有不少的人抢着说媒。 以莲娘浅显的思想,她懂了汤宗毓为什么会喜欢程景云,汤宗毓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人,要漂亮的丫鬟抱他才不哭,一起玩耍的女同学也都是那样标志的。 莲娘翻过了程景云留下的那些东西,全都整理好了,放在屋檐下等着来人抬走,那些是遗物,是死人的东西,没人会乱拿,也的确没什么好东西,几件衣裳还算新,但全都穿过了。她在床和褥子之间找到了许多漂亮的糖纸,还有点心签子,好多名贵的、下人吃不起的,莲娘不用想就知道这些都是汤宗毓送给程景云吃的。 程景云死了,莲娘想,或许后来真的会像汤宗毓说的那样,他们在下辈子相遇,活得不一样,弥补这辈子所有的缺憾。 莲娘抱着钉完扣子的衣服,在墙角处站着,看见谢山抱起那堆死人的东西,一股脑塞进麻袋里。 她撇了撇嘴,还是冲他歉意地笑,谢山叹了一口气,本打算笑的,但没能笑得出来,他颔首,莲娘也颔首,他说:“我先走了,你休息。” 这一刻,看着谢山背着那袋东西离开,莲娘终于忍不住眼泪了,去了广州的汤宗毓会回来,甚至是带着妻子儿女回来,可是那个可怜的景云,却不会再回来了。 他被葬在山里,那处不潮湿,有缓慢的山风,他的近旁就是埋着八月的、小小的坟。 他们的坟前除了莲娘带去的两个桃、两盅酒,也没有其余别的祭献。 / 秦婉莹的肚子鼓起来了,她穿上宽一些的旗袍,带袖子的,配了从进口商店里买来的手包,她还是在办公室里忙碌着,想帮汤宗毓将生意经营好。学问和智慧她都有了,唯一没有的大约只有老练,她感觉到天的确凉快了不少,所以让仆人去买生鸡,她给汤宗毓煮汤喝。 “你别忙了,让小萍来吧。” 小萍讲的是广东话,她说了两句什么,热情上前来扶着秦婉莹落座,然后给两人盛汤,秦婉莹露出疲倦的笑,说:“我还没到快要生的时候呀,做做事也没关系,人家也说,多动对孩子更好。” “先把身体养好。”汤宗毓给秦婉莹夹一块肉,他并没有说出秦婉莹虚弱了很多这句话,现如今,她的精气神被工作耗费太多,又要供养腹中的孩子,她看起来比刚怀孕的时候更瘦一些了。 “我没关系,我有数的。” 秦婉莹想聊一聊绍州的事,可思虑之后发觉近来不知道关于绍州的新消息,她说:“宗毓,你算算日子,到过年的时候快要八个月了。” “过年的时候,我回去吧,你不回去了,待在这里最稳妥,那么远的路,你身体撑不住。” “对,我也这样想。” 汤宗毓盯着秦婉莹的脸看了好一会儿,他回神,说道:“从明天开始,你就在家里休息,不用再去公司了,我已经拟了布告,找个秘书来。” “宗毓,我行的。” 她那样温柔,可也坚决,然而汤宗毓还是摇头,他说:“算了,医生都说了,你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秦婉莹还是在心里感慨汤绍波多么会锻造人,他只是指派了一个地方,塞来了一堆工作,再无需耗费其他的力气,就能使汤宗毓这样风流浪荡的人收了心,整天埋头在生意上。 她没能想到的是,汤宗毓变得这样平静、按部就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程景云的死,她不知道程景云其实对他那么重要,比她对他重要太多。 只是她来得巧,程景云来得太不巧罢了。 秦婉莹说:“来了广州就要吃鸡,我不会挑,小萍帮我挑的,如果你想吃什么就告诉我。你硬是要我听你的,那我先休息几天,好一些了就回公司,你们都太忙了。” “过年的时候我独自回去,你就在这里安心地养胎,”汤宗毓慢条斯理吃着东西,说,“等孩子出生了,明年冬天我们带着孩子回去。” “好。” “我会过去陪一陪岳父岳母,跟他们说说话,我知道他们想你了。” 汤宗毓像是处理公事一般严谨,他将这些全都计划好了,显然是松了一口气,接下去,他要做的只有汤氏百货的经营,以及,过年的时候回故乡看看。 待续…… 第30章 叁拾·黄叶飞来一片 程景云其实不期盼天凉,秋日往往十分短促,他恐慌地等待着终究会来的冬天,等入了冬,是会下雨的,阴沉的天气往往那么平常,以前在茴园时还有熟识的人,而现在,程景云不敢想象阴冷有孤寂的境地了。 他端起有豁口的陶碗,轻轻抿下两口水,然后继续吃手上的面饼,饼又硬又干,咬一口就得咀嚼好半天,程景云咳嗽了两声,把饼放在了草席上。 那一片又一片凋败的花,全都等着被他清理,之后要种上更耐寒的,等着傅老板带他的朋友前来观赏,花种得好了没什么赞扬,若是种得不好了,程景云是要挨鞭子的。 拜大太太所赐这一切,但程景云不会怨恨她,他知道,若是她除却了最后的慈悲之心,自己或许早就不在人世了,他本应该低微沉默地活着,却迷恋上汤宗毓的招惹,从而变得冒犯,甚至是神志不清,犯了他们许多忌讳。 他唯一那般痛恨的人只有汤宗毓,是那个没有救回八月的汤宗毓,也是雨天以后不告而别的汤宗毓,是他挨了打被丢进水洼里时在和别人洞房的汤宗毓。 程景云躺在树荫下边,哪里飞来的黄树叶掉在他脸上,只有一片,他看着枝梢密布以外蓝色的天空,想的却是:一生都要住在花房里了,最后要死在花房里了。 / 转眼之间,来到广州一已经七月有余,七个月里,秦婉莹有两个月是在厌食中度过的,她变得更加瘦削,脸上长了浅褐色的斑点,看上去比没结婚时更沧桑、更疲惫,她穿着宽大的外衣,站在餐桌前边喝半杯牛奶,牛奶是烫的,她努着嘴小口地吹气,等待它变温。 小萍用蹩脚的官话说:“太太,门外来了人,说是卖首饰的,要见你,我记得你上次说推销的都不见,所以我回绝了。” “好。” 秦婉莹终于有了一点食欲,她正努力地摄入营养,想让自己精神足一些,虽然虚弱,可她不抱有对孕育一个生命的懊悔,甚至,她是荣幸的,她多么想成为一位母亲,今后将新的生命教化为一个通达懂理的人。 “太太,我扶你过去坐一下。” 小萍专程为秦婉莹准备了垫子,用来缓解她久坐之后的腰酸,秦婉莹温和又虚弱地笑,说:“小萍,要过年了。” “是啊,太太。” “过年的时候你陪我罢,宗毓他要回老家,我不方便坐火车。” “嗯,太太,先生跟我说过,你安心地在广州养胎,别的事交给我来做。” 广州的冬季比故乡少了萧瑟感,秦婉莹终于喝到了温牛奶,这时,汤宗毓下班回家来了,他把皮包递给小萍,站在门口脱掉穿在外面的大衣,看到秦婉莹站起身迎他,汤宗毓说:“你快坐下,我又不是外人。” “冷不冷?” “不冷,中午还是有些热。” 汤宗毓卷起来衬衫的袖子,领带和外衣都被小萍拿去挂了,他去盥洗室想要洗把脸,却无意中看见了瓷砖地板上干涸的血迹,有四五滴,大小不一的。 汤宗毓喊来了小萍,他问:“这是谁的血?” “不是我的。” 小萍皱了皱眉毛,她抬眼对上汤宗毓的视线,便被他威慑到不敢呼吸了,她只得和盘托出,说:“太太今天有些见红,她怕你担心,让我先别告诉你。” 汤宗毓出了盥洗室,看见秦婉莹正坐在沙发角落里,像一只寒秋时节的鸟,看起来细瘦、灰扑扑,她还在对他笑,说:“宗毓,你早些准备回绍州的行李。” “你怎么了?我看见地上有血,小萍说你不许她告诉我。” “没怎么,宗毓,你别这么紧张,”秦婉莹抓住了汤宗毓刚洗过的手,让他在自己的身边坐下,她说,“我看过书,这种情况许多人都会有,我明天早晨就去看医生。” 秦婉莹合住眼睛,把头靠在了汤宗毓肩膀上,她缓缓说:“我喝了两杯牛奶,吃了鱼汤、糯米饭、橘子、鸡蛋卷……身体慢慢地补起来就好了。” “好了,以后不舒服要及时告诉我,不能再这样。” 汤宗毓的手心碰到了秦婉莹的脸颊,那里有些冰凉,秦婉莹保持着缓和的呼吸,细细的身体上长了一个圆鼓鼓的肚子,总是腰疼,有时候疼到只得躺着。 / 汤宗毓似乎是慌忙踏上归乡旅途的,他上午还在交接年末收尾的工作,中午就坐车出发了,他是在那一夜之后变化的,也是在这大半年经历中长大的。 此行,他不为了在茴园与亲人吃一顿年夜饭,也不为去看望秦婉莹的父母,只是,带着满心的空洞,回到那个曾经有程景云的地方,他像是自我摧残着,越痛苦越满足,他有些希望——程景云来梦里见他。 要是他还活着,汤宗毓想,要是程景云还活着,他必然会接过他带给他的一抔糖,糖里边有水果味、焦糖味,巧克力酱……他穿着夹袄和深蓝色罩衣,站在院子里,冷着脸好久了,弯起嘴挤出一个笑,说:“涂涂,怕是已经忘了我罢?” 他会被他抱,那样惊慌失措、猝不及防,用指头掐他的肩膀,低声地说:“你已经结婚了,涂涂!” 他会用攒了许久许久的钱买一个细细的银镯子,用手帕抱起来,放进汤宗毓手里,说:“我买不起贵重的,给孩子买了这个,明年……带着婉莹回来过年吧。” 他会是纠结的、怨恨的、冷淡的,也是顺从的、宽恕的,他必然会绷紧了身体,承受汤宗毓的亲吻,然后抿着嘴推开他搭上来的胳膊,说:“不要了,涂涂,你要过得好。” 他也可能会哭,在没有开灯的地方被汤宗毓抱住了腰,却抗拒着不要他抱,一边落泪一边抽噎,说:“我最恨你,汤宗毓,我最恨你。” 汤宗毓站在茴园的大门外面,分神的一瞬间,汤启鹤飞奔过来,扑进他的怀里,说着:“四哥,四哥我好久都没看见你了。” 汤宗毓蹲了下来,抱住了她,汤宗毓的眼泪没落下,每次呼吸时,从喉管到心口都是疼痛的,在这一刻,他忽然好想念程景云,好想念他。 他和家中的人问候过了,就飞奔去他从前住的院子,一进门,他发现这里被打扫得像从前那样干净,莲娘正站在院子里等他。 莲娘木然的脸上泛起了欣喜,她看着汤宗毓的眼睛,然后,便感受到他的悲哀,汤宗毓正在走向她,走了过来,在她的眼前停住。 他跪下了,像儿时撒娇那样,抱住了莲娘的身体,把脸埋在她的身上;他先是,浑身颤抖着抽噎,接着,嚎啕大哭出来。 待续…… 第31章 卅壹·清晨山风透冷 晚餐有不少的好菜色,汤绍波和大太太都在,其余人没凑齐,到明日除夕时才能凑齐,大太太说汤宗林和何芳尔在整理茴芳堂的账目,回来的时间大概是后半夜了。 汤宗毓坐在他原来总坐的位子上,接过来一碗米饭,尝了一口酿豆腐,随即,他对为他夹菜的汤宗朝说:“谢谢二哥。” 汤绍波问他:“公司的事都安排好了?” “都好了。” “我看了你五叔的来信,他说你比以前进步多了,也认真多了,我们都挺高兴的,”汤绍波特意看向二太太,说,“你娘是最高兴的,他总是为你操心太多了。” 汤宗毓并不是不机灵,只是他有些时候懒得太恭维,懒得接话,他不想聊天,尤其,当看着这一大家子人欢声笑语准备过年时,他的心底就愈发冰凉了。 他想念程景云了,这种想念在广州时漫长又深切,然而,当汤宗毓回到了绍州,回到了茴园,想念又变得不一样,他那么痛,痛到跪在院子里大哭了一场,痛到在推开那间小屋的门后,呆愣着站了好久好久。 小屋里只剩下堆积的杂物,床上连褥子都没有了,薄灰积攒在房间的到处,桌上放着后来有人放在这里的、一台坏了的钟表。 莲娘用手比划着告诉他:大太太找人烧掉了,衣裳、被褥都烧掉了,什么都没了。 汤宗毓扶着门框,他感觉到这里的气味变成了灰尘的气味、潮湿的气味,唯独没有活人居住的气味,能庇护程景云的、那个干净也窄小的屋子没了,是因为程景云没了。 他消失掉了,早已经变成山地下掩埋的白骨,不会回来了。 汤宗毓穿着大衣,他又长高了一些,看上去是学生的脸庞,但已然有了年轻老板的样子,他睁着眼睛,任由泪水从通红的眼眶中掉落。 他咬紧了牙关,低声说:“大太太……和她有什么关系?” 莲娘着急地抓着汤宗毓的胳膊,比划道:死人的东西不能留的,你也别去找大太太,她为景云请了大夫,最后为他料理后事。 “莲娘,我……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汤宗毓坐在没了被褥的床板上,灰土沾在他衣服上,他呆滞望向不远处的窗户,说,“我走的时候在想,反正我过年就回来了,回来了就能见到。” “莲娘,是我把他害死了。”这句话,汤宗毓说得那般沉重,那般轻,连他自己都不太愿意听到。 这是头一次,汤宗毓终于将暗处的一切摊开在眼前,告诉自己那些不堪的、冷血的、薄情的过往都是真的,他想了这么久才明白,见到茴园没有了程景云的痕迹,才明白。 至少此时此刻,他不再哄骗自己,不再安慰自己“没什么的”。 他活着,继承家业,有了妻子,快要做父亲,而程景云呢,不曾有过一天幸福日子,现在连命也没有了。 汤宗毓没遇上绝境,吃穿不缺,养尊处优,然而,他已然走入了一个灰暗沉痛的世界,一开始还能欺骗自己、安慰自己,后来,也不能了;他不再那般活泼无忧,而是时时刻刻都想着心事,让人觉得他沉默,譬如此时二太太给他夹了菜,他头也没抬,夹起来放进了嘴里。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二太太问。 汤宗毓没有回话,大太太说:“没事吧,宗毓就是累了,赶了这么久的路,吃完饭赶快回去睡觉了,明天除夕有很多事要做。” “我饱了,你们都慢用。” 汤宗毓扒光了碗里的饭,站起来了,他说:“我先去收拾一下,打算睡觉了。” 在许多人的目送之下,汤宗毓离开了餐桌,然而,他没有回去睡觉,最迫切要做的是去找冯刘琛,可是,到了冯刘琛的洋房,他家里的护院却说:“冯老板回东北老家了,正月过完了就回来。” “骗我的吧?” 天冷,汤宗毓从衣袋里摸出了一支烟,他从容地点上,吸一口,继续对护院说:“我知道他在,让他出来。” “四少爷,我不可能骗你,现在家里就剩两个看门的人了,不相信的话,你进来搜罢。” 护院侧身让路,汤宗毓就将黑洞洞的房子看得更加清楚了,他吸着烟,注视着冯刘琛卧房的窗户,好久了,叹了一口气,说:“回东北老家就为了躲着我?” “不是的,四少爷。” “行了,走了。” 汤宗毓转身就走,其余别的话一句都未说,他从绍州市近河东的这里出发,看见冯刘琛洋房四周更多的洋房,二层的、三层的、四层的,还有公园,花在夏天的时候开,这个季节,万物缄默,未落叶子的树带上极深的绿色。 向前走,穿过了城边小村子的稻田,穿过寂静黑暗的小巷子,又穿过一些还亮着霓虹灯的街区。 / 汤宗毓向莲娘打听程景云和八月葬在哪里,他第二天清早就去看他们,带了果子、糖、点心、酒,以及一篮子纸钱,他从林子里穿了过来,看见那两个不太显眼的、已经被草藤包裹的坟。 山风很轻,早晨冷,汤宗毓脱下手套塞进了大衣的口袋里,他用一只膝盖跪下来,另一只膝盖也跪下来,他的鼻尖冷得发红了,第一句话是:“连个碑都没有。” 第二句话是:“景云,我来看你了,看完你我就要回广州了。” 汤宗毓的发丝在风中飘动,他穿得整齐又崭新,戴着一条棕红色带格子花纹的围巾,先是,把篮子里的东西全拿出来摆放好了,把纸钱点燃了,然后,说:“小八月,都是你喜欢吃的。” “景云,我那天傍晚就应该把八月接回来,要是接回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了,”汤宗毓只对哑巴和死人说过这些,他吸了吸鼻子,说,“我来看你,想跟你说——我想你了,特别想,特别特别想,要是你还在多好,明天是春节,我早就把红包准备好了。” 汤宗毓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红包,放在了两个人的坟前,他的手指凉到有些僵硬了,他伸手拿掉坟包上的枯草,说:“你怎么都不来我梦里多看看我?” 待续…… 第32章 卅贰·憎恨突如其来 汤宗毓对程景云最为真切的依赖,类似于人天然留恋母体所以晚年思念母亲。 他跪在程景云的坟边,从天蒙蒙亮到天彻底亮了,冬天的早阳没什么温度,很远处山腰上的人家点了鞭炮,“噼里啪啦”的响声在山坳里回荡着。 没了程景云,再回到家,汤宗毓忽然变得有些无措、无助,他看着纸钱燃烧后留下的黑灰,动了动跪麻的双腿,他说:“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在茴园待不下去,多留一分钟,我多想你一分钟,多痛苦一分钟;他们都在热热闹闹地过年,没有一个人说‘景云要是在……’,我都那么痛了,他们知道我为什么,但就是故意不来问我,他们……把你的东西烧掉了,一个念想都没有留给我,我大娘,她不是个好人,是不是她杀了你?如果是,你就给我托梦,我叫她给你偿命。” 汤宗毓好在是个机灵的人,也读过一些书,当他在广州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之后,他就真正了解这世间了,变得更聪明了,他看得出,大太太多么刻意地不愿提起程景云,他联想了很多,也开始疑惑她为什么急着烧掉程景云房里的东西…… 后来,他便开始怀疑程景云是被杀了。 汤宗毓给程景云磕头,他求神拜佛般虔诚,将脸埋在他坟前的泥土上,闭着眼睛,将当下的境况再想一次,茴园不再有程景云,不像是家了,他活到十八岁,第一次有了想永远逃离这里的念头。 “景云,你好好睡罢,你太累了。” 汤宗毓掸掉身上的纸灰与尘土,最后看了那里一眼,他的心底涌上了更多的恨,细致地去想,却不知道是在恨谁,他想离开茴园,连旧岁也不想守,更不想佯装愉悦地和这么多人在年夜饭上碰杯。 汤宗毓回到房里了,他开始收拾东西,带回来的没几件,所以很快就能收拾好了。 莲娘端来了稀粥、小菜、切好的热面包和油煎鸡蛋,她站在汤宗毓不远处,看他沉默着忙碌,汤宗毓把扣好的手提箱放在桌子上,又去拿挂在衣柜里的衣服,他低着头,说:“莲娘,我要走了,别告诉他们。” 莲娘着急地摆手,无论如何,她在意的是要过年了,怎么会有人愿意在过年的当天离家呢? “我要走了,我感觉到了,这里容不下程景云,所以也容不下我,莲娘,我从来没对谁说过这些,”汤宗毓像是轻笑了一下,他说道,“我和他睡过觉,不止一次,你都知道吧,我不怕你知道,因为我相信你。所以,我跟别人不一样,别人觉得死一个家仆没什么,可我想他。” 汤宗毓笑起来,眼眶却猛地红了,他一边笑一边矜持地落泪,用手抹了一下脸颊,说:“去了广州,至少不用别人管着,我是老板,所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心里难受的时候能从傍晚睡到中午,我不想看见这些人了,我突然就变得这么恨他们,突然就……” 汤宗毓给莲娘跪下了,他以诀别的姿态给她磕头,说:“我是吃你的奶长大的,我知道你心疼我,让我走罢,我该走了。” 莲娘也跪下,抬起枯瘦的手给汤宗毓擦眼泪,她用手势告诉他:我知道你想景云了,你不能寻死,他那么喜欢你、心疼你,不会希望你死的。 “我知道,我不会的。” 汤宗毓不再哭了,他紧紧抱住了莲娘,像是小时候玩耍困了一样,将下巴放在她窄窄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莲娘弱小的身躯困在他怀里,先是啜泣着,后来,就哭得发抖了。 / 花房里冷得彻骨,当程景云被喊去院子里搬东西、清扫,他才从别人口中知道要过年了,他问:“过的是哪一年?” “明年是庚午年。” “几月?” “现在腊月。” “哦……哦。” 问完了,想明白了,程景云才察觉到自己说了什么笨话,要过年时自然是腊月,过完了年,就到正月了,春季快到了,那一大片园子还在等着他翻土、耕种,等着开花呢。 他不想过节,也不想过年,因为以往过节的时候总是很忙的,他往往不用种花,跟着他们做好久的活,有时候连干粮都吃不到,能讨一碗稀粥也算是本事,主家围坐在一起时,仆人们总被催促着侍候,连歇个脚的功夫都没。 与程景云一起做活的人,身上骑着主家的两个小孩,小孩拿他当马,用一根挽起来的麻绳做着缰绳,套在那人脖子上。 程景云埋下头去,用力地擦洗着院子里的青砖,大冷的天也会流汗,干着干着人就会虚,主要的原因是——没能吃得饱饭。 程景云有些想念茴园了,想念吃一碗热汤细面,是莲娘煮好的,小八月端来的,他就跪在汤宗毓的床边上,穿着薄衣,点着火盆,他从床上下来,先是喝一口汤,汤宗毓抱着他吻了好半天,他就像是他的新媳妇;要是吃汤团或者米糕,也行的,都是甜滋滋的,粘牙,吃下去是滑溜溜的香,热或者半温都好,冷了会难嚼一些;那种外国传来的饼干,里头尽是黄油,用铁皮盒子装着,伙计从柜台里递出来,他数了钱递上去,打开咬了半块,然后,将剩下的半块全都塞进嘴里…… 对程景云来说,让他吃得好的地方只有茴园了,不是茴园里人人都吃得好,只是,因为他讨汤宗毓的欢心,他才吃得好,然而,一想到汤宗毓,一切的向往全都停止了,幻想结束了。 程景云把擦地的粗布放进水盆中浸透,脏水流窜在皴裂的手指之间,疼得他一阵吸气,他咬着牙关,想让自己平静一些,从而正常一些,而不是总像发了疯的牲畜一样,被人丢进花房里关起来。 可是,他无法自控,他又被关起来了,当再次醒来时,程景云只听得见外面有炮竹的声音,天是黑洞洞一片,偶尔会有焰火炸响的亮光,是傅家在过年了,是半夜了,该吃汤团,该说新年好了。 程景云躺在花房的地上,怨恨那些人连一捆稻草都不给他,冷风钻进薄薄的夹衣,程景云发着抖,只得缩进一床破烂不抗风的棉絮里。 千百里以外的城市,坐了许久汽车的汤宗毓在火车站附近的旅馆下榻,他终于将上次没带的照片带上了,放在箱子里最安全的地方,他喝着一壶烫酒,把昨日的报纸翻了个面,看着上面卖香烟的广告,读了两则招聘秘书的信息,他又喝了一盅酒,抬起手看表,已经零点十六分了。 就这样,过年了。 待续…… 第33章 卅叁·夜雨轻若游丝 几天之后的深夜,汤宗毓回到了在广州定居的房子,他遇上了春雨,轻若游丝,潮暖透凉,小萍出来给他开门,说:“先生,太太已经睡下了,我叫不叫她起来?” “不用,你给我烧点水。” “嗯。” “太太最近怎么样?” “这几天都很好的,比前段时间好多了,胃口也不错,”小萍顿了顿,跟在汤宗毓身后,拿他的衣服和行李,说,“太太每天都想去公园走一走,我们早晨去或者傍晚去,她总是在笑,给我讲她在绍州的事,也讲你跟她以前的事。” 汤宗毓点了点头,说:“那就好。” 从潮冷的江南回来,汤宗毓的薄衣服放在随手的皮箱里,他解了领带坐下来,拿起了放在茶几上的报纸,报纸的日期是三四天前了,没什么新闻,留着属于秦婉莹的、淡淡的香气。 汤宗毓没去打搅,然而,秦婉莹在听见动静之后起床了,她走得很慢,穿了一件绣花的湖蓝色睡袍,她的手放在肚皮上,想要笑着,但还是皱起了眉头,说:“宗毓,孩子晚上动静这么大,弄得我肚皮又疼又痒。” “你慢一点,”汤宗毓站了起来,他的面容好疲倦,他说,“我提前回来了。” “我刚想问,”秦婉莹坐了下来,也示意汤宗毓坐下,她抿了抿嘴唇,小萍过来了,帮她把披散的头发绑起来,她说,“我以为你过几天才回来。” “我给岳父岳母买好了东西,但没时间去拜访,就叫人送过去,因为遇到了其他事,连除夕都没过完,我就离开绍州了。” 汤宗毓比过年之前更低落、深沉,秦婉莹从来没见他这样的表情,他像是在憎恨什么,又是在失望什么,他抿着嘴,许久了,继续说:“我不想再回绍州了。” “出了什么事?” “没有。” 这是无效的答案,秦婉莹看得出汤宗毓没说实话,但是,他好似就是要别人知道他没说实话,他埋下头把脸放进手心里,长吐一口气。 “宗毓,出了什么事?”秦婉莹再次抚上动静不小的腹部,温柔问道。 “走罢,我扶你去楼上,我洗一洗也去睡了。” “宗毓,跟我说——” “别再问了,没什么,没……”汤宗毓压抑的情绪几乎要爆发了,他的眼底是一片暗色,呼吸起来,时而漫长,时而短促,他用一只手抓住了秦婉莹的手腕,说,“走吧,去睡觉了。” 秦婉莹皱起了眉头,她毫无头绪,加之身体很虚弱,弄得内心也有些脆弱了,她皱了皱眉,已经做好被汤宗毓呵斥的打算,她问:“没人去世吧?” “没。” “也没谁病了?” “没。” 秦婉莹松了一口气,她不再追问,只是有些担忧汤宗毓,她知道生意也是不好做的,少爷也是不好当的,若是汤宗毓因为茴园里的纷争而忧心着,她可以听他诉苦,实际上却没办法帮到他。 / 一楼喧嚷,二楼挂起成串的彩灯,三楼是一家赌馆,也是整夜不关灯、不入睡的,汤宗毓与生意上认识的杜老板来这里,杜老板为了找乐子,汤宗毓为了解忧愁。 那些艳丽的帘子后面,什么样的女人都有,杜老板三十多岁,是个慎重又严肃的人,他瘦高,穿着西式晚装,吸了汤宗毓递给他的烟,低声地说:“我让她拿照片过来,你选选。” “杜哥,我不喜欢这里的。” 汤宗毓的表情不像是欲擒故纵,他十分冷淡地皱了皱眉,后来,用凸起来的指骨挡住了鼻子,还礼貌地微笑着,说:“不喜欢这个味道,太香了。” “你喜欢不香的?” “我们换一家,换换好罢?” “换哪一家?” “温家巷那边,你晓不晓得?”汤宗毓也吸上了一支烟,他用余光去看杜老板的眼神,发觉他正讶异又精明地望向他。 汤宗毓禁不住笑了一声,说:“杜哥,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我不知道,温家巷……没听说过那边有什么好地方,你来了没多久嘛,玩得这样熟了?” 汤宗毓躲过了旁人撞来的肩膀,说:“我玩得不熟啊,那天从你办公室的桌上,看见了温家巷112号的名片,这种东西都放在桌子上,别人看不见才不正常吧?” 杜老板笑了一声,他被汤宗毓戳穿,所以有些窘迫,后来,咳得嗓子都要干透了,才想好了措辞,说:“那地方没什么好玩的,以前朋友送的名片,就去了一次,还是陪别人。” 杜老板用笑掩盖难堪,汤宗毓也笑起来了,他看见飘在空中一缕白色的烟气,后来,又从嘴里吐出了更多,那地方,不玩女人的,玩男人的。 被识破的杜老板不敢再去,还给汤宗毓送了一块昂贵的外国表,求他不要与别人讲这件事,几天以后,汤宗毓独自去了一次,他知道秦婉莹快要生产了,就在这几天了。 但好似与他没关系,他给足够钞票就好,联系好医生就好,到时候开车送她去住院,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确保她平安。 汤宗毓躺在大厅里唯一的皮面沙发上,有人跪在旁边给他点了雪茄,那人毕恭毕敬,眼底泛着青黑色,还是不离开,盯着汤宗毓,等他给赏钱。 汤宗毓将银元丢在他身前的碟子里,挥了挥手,示意他离开。 老板带过来一个十五六的男孩,模样漂亮,描了眉毛,涂了脂粉,他像只小狗一样跪在了汤宗毓的眼前,一句话都不说。 “太小了。”汤宗毓坐了起来,抬起他脸蛋看了一下,皱了皱眉。 “你去,喊风铃出来,”老板的声音好听,官话也说得好,他穿着一件浅绿颜色的上衣,深蓝色裤子,他在汤宗毓身旁坐下了,对他说:“汤老板,你才多大,别人都喜欢小的,就你不喜欢。” “就不喜欢小的,你赚你的钱好了,管那么多做什么?” “风铃二十岁,”老板长得清秀又不小气,他让那个站在不远处的男人过来,说,“汤老板,看看他。” “不太喜欢,”汤宗毓用夹烟那只手的挠着眉心,笑起来了,说,“我觉得你不错。” “汤老板你说什么笑,卖我自己,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我有钱的。” “你把汤氏百货送给我?” 汤宗毓不太是老板的对手,他已经举起杯子,要与汤宗毓喝一杯了,汤宗毓笑了两声,说:“你的模样像我喜欢的人,走路也像,声音也像。” “不去找真的,来找我这个假的?” “他死了。” 其实是没多少像的,但能有两分的相像,对汤宗毓来说就是惊喜了,他问:“你叫什么?” 老板在笑,答:“皎珠。” “什么破名字。” “以前的妈妈给我起的花名,多好听。” “不够好听,像个丫鬟。” “别这样说,汤老板,我还不如丫鬟呢。” 皎珠又是敬酒,又是敬烟,他太懂得怎样陪人了,跪下就往汤宗毓的腿上趴,脸蛋贴着他的裤子,这样待着,还说:“我说好不卖了,但看在汤老板的用情至深,就随你拿我当他好了。” 待续…… 第34章 卅肆·一对淡薄夫妻 汤宗毓爬过了皎珠的床,看见过他额头上被头发遮住的疤,疤有一寸长,缝得简略,因而长得狰狞,皎珠坐在床尾系扣子,系好了,爬上来为汤宗毓点烟,然后把火柴吹灭。 头往汤宗毓的怀里塞着,汤宗毓闭上眼睛吻了他。 皎珠像只睡着时低声喃喃的鸟,揽着汤宗毓的脖子,对他热情更甚,这两个人都不像是在亲吻,汤宗毓像是在做一件濒死之前的事,要将全部的力气都用光,他用赤裸的胳膊抱着他,吻得牙关都在打颤,酒喝了一些,人晕得过头,但脑子是清楚的。 又像是死里逃生,汤宗毓平躺在床上,夹着烟大口地呼吸,他的胳膊从床边垂下去,掸着烟灰,问道:“几点了。” “十点过十五分。” “我醒得迟了。” “不迟呀,汤老板,天亮还很早,你再睡一觉,我叫你起来。” 汤宗毓说他醒得迟了,然而,也或许根本没醒,纵使他有万般神通,也不可能让一个死人回来,他想了这些耗费人的法子,想着消遣消遣,但消遣不成,反而弄得人更加低落了。 “他竟然就这样死了,”汤宗毓看着床帐外透进来的光晕,说道,“走得一声不响,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说,从五岁到十八岁,已经过了十三年了,十三年之后,什么都没有了,一点都没有了。” 烟灰落在了皎珠的手背上,他用两只手握住了汤宗毓的手腕,说:“你年纪还小呢,不能这样。” “一点都没了,我回绍州去,那个一起住过的院子里,什么都不在了,”汤宗毓陷进一种自残般的静默,他颤抖着,好久之后,说,“我不知道该如何。” “人死不复生,心死也不复生,”皎珠放开了汤宗毓的手腕,平静地告诉他,“你想回忆了就好好回忆,我也不想安慰你,要是你需要几句安慰,也不会来找我了。” 皎珠不去热络地恭维他,由于看到他这幅样子,实在有些不忍心,但后来,皎珠还是与旁人讲啊:“什么男人都喜欢出来玩的,就算死了老婆,也还是来玩的,他们的花言巧语实在很多,有时候装作自己很悲伤,但还是要弄我两次,弄得大腿和腰板都在疼。” 旁人就与他一起笑,他又说:“但我好喜欢他,才十八岁,北方人呀,个子好高,样子也好漂亮。” “那你就骗他娶你了?” “胡说罢,人家娶太太啦,但太太不是老婆,老婆是喜欢的人,太太是要带出去的人。” 旁人笑得更欢。 皎珠吸着烟,还在说:“他说了过两天要来看我的,不知道会不会来。” “那就是呀,可能人家全都是骗你的,你脑子到这里就不够用了?” “来不来我不在乎,”皎珠站了起来,依旧地吞云吐雾着,他翘起秀气的嘴角,笑了一声,说,“我也不是盼着他来。” / 那天晚上的事被忘在脑后了,汤宗毓的秘书把大把大把的钱堆去医院柜台上,汤宗毓站在水池前边,把铜色的水龙头打开了,他的手上沾了一些秦婉莹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洗完了手就去走廊里找小萍,小萍靠着墙站着,看起来随时要哭的。 深夜了,秦婉莹是在估计的时间后几日临盆,她没有哭叫声,从开始流血和疼痛起,就只会张着嘴艰难地呼吸,亦或是嘶哑着说:“宗毓,一下就好了,生下来我就好了。” 小萍吸着好红的鼻子,说:“先生,我好像记得大门没有锁上,刚才太着急了。” “没人进去,放心吧。” 汤宗毓像是正在接受审判一样,很少言语,安静地站在小萍的旁边,他的视线正落在不远处灯下的椅子上,椅子的扶手掉漆了,就掉了那样一块,他总是执着地看向那里。 他咬紧了牙关,抬起手看了一眼,这才发现手心的纹路里还有血迹,没有洗干净,他翻过手看着表上边的时间,是夜里一点多了,四周很静,除了产房里还有一些动静,汤宗毓松了松领带,无意中看了小萍一眼。 胆怯到颤抖的小萍,也正在看向他。 这是一种极致的煎熬,如果秦婉莹不那样虚弱,汤宗毓也就不会如此地担心,她的身体总不好,但要告诉他别忧心,告诉他自己觉得好多了,她原本是个温柔爱笑的小姐,待人诚恳、处事大方,然而现在,她成了一个极端瘦弱的母体,被推车运送进了那间亮着灯的房子。 那些来源于她的血,曾从汤宗毓的指缝间淌下去,昏暗的灯光晃动眼皮时,那血正如她的生命,正伴随着那个稚嫩孩童的到来,慢慢地流逝了,离开了。 三点过几分钟,尚在夜晚。 秦婉莹死了。 小萍跪在地上嚎啕大哭着,从门里出来两位医生,又进去一位护士,医院的副院长是个洋人,正用还算流利的官话安慰着汤宗毓,而汤宗毓呢,在这一刻变得沉默又呆愣,他抱着那个刚刚脱离母体的、热腾腾的孩子,他垂下视线看着她皱红的小脸。 她在哭,张开了嘴巴,露出嫩粉色的口腔,头发还是几缕褐色的、濡湿的毛,她躺在她的母亲为她准备的绵软襁褓里,也躺在她的父亲的怀里。 “汤老板,您去看看太太罢,”副院长把手搭在他肩膀上,他说,“都是全市最好的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您太太的身体状况很差,今天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孩子和大人都留不住,另一种是孩子留得住,没有第三种情况。” “我明白。” 汤宗毓从来都不会抱孩子,但他在无意识里已经能将女儿抱得很稳当了,他根本没准备好做一位父亲,甚至没彻底地准备好成为大人,小萍去照料还需要检查身体的孩子,汤宗毓去看秦婉莹的遗体。 他站在灯下细细端详她,后来亲自将白布盖上,他无法说出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对生命的惋惜是有的,其余的都是没有的,他们是一对这般淡薄的夫妻,而秦婉莹曾经对现在有过太多美丽的想象。 那么多人对汤宗毓说“节哀”,汤宗毓沉默着颔首,去找小萍,小萍站在走廊里,说:“先生,在给大小姐检查,一会就出来了,太太她——” “不说了,小萍,你去找地方坐坐,累了就回去睡觉,别的事我找人办。” “先生,你也要珍惜身体。” 小萍好意的话根本没进汤宗毓耳朵里,他茫然地等待,许久后被迟来的荒凉感淹没,他在喘息时咬紧了牙关,直到护士再次把孩子塞进他的怀里。 走廊前边没有人,后边没有人,小萍去别处了,护士进了屋子里。 如果今天来生产的不是汤宗毓的太太,医院的深夜不会有如此大的排场的,汤宗毓不缺钱,多少都拿得出来,然而钱还没机会花出去,秦婉莹就离开了。 待续…… 第35章 卅伍·犹记炊臼之戚 记得某一天晚上,关了灯与秦婉莹的谈话,她翻了个身,弄得被子轻轻响,肚子的压制让她几乎喘不过气,她说:“宗毓,别记恨家里人,以后还是要回去的,你过年回来,总说不再回绍州了,我在想,是不是和爹、大娘他们吵嘴了。” “你不明白的,”汤宗毓背对着秦婉莹睡觉,床很大,但他还是躺在边缘,为她留出很宽的位置,他说,“你不知道茴园是什么样的,那里面的人……我从前就是那里面的人,我现在好像知道,为什么瞿仙桃不愿意嫁给我了。” “为什么?” “她看透我们了。” 汤宗毓尚且在绝境中挣扎,知道绝境不仅是饥饿和贫穷,还有无法看见向往的未来,不再有好好活下去的动力,他说:“苟活,这就是苟活。” “宗毓,别这样想,还有比我们过得差太多的人。” “我没心思管别人怎样,”汤宗毓的声音是淡漠的,秦婉莹习惯了他这样,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睛,说,“我其实不知道我想要什么,现在,人是空荡荡的。” 秦婉莹说:“宗毓,你想景云和八月了?” “不是想他们,”汤宗毓否认得很果断,他就想说假话,咳了半声,说道,“他们在那边一定过得不错,我很久都没想过了。” “好,你也不说什么,我不知道怎么劝你——” “不用劝我,婉莹,我就是想想,你快睡吧,肚子疼就叫我,”汤宗毓穿着睡衣坐了起来,他拿着床头的手电筒,一团橘黄色的光亮起来了,映着汤宗毓的脸孔,他说,“我去抽支烟。” “嗯。” “你快睡觉,我挺好的,以后咱们还要好好做生意。” “嗯,去吧,宗毓。” 有些时候淡漠也是一种压迫,秦婉莹还没有确切地感受到这种压迫,她不是愚钝的,她只是太单纯,她十分乐观地描绘过未来,然而,却死在了去往未来的路上。 / 苦花是小萍去外面找来的奶妈,女人三十岁,十分清瘦腼腆,她趁着雨进门,抱起了孩子,一手解着前胸的纽扣,她这样子让汤宗毓想起了莲娘,所以觉得亲切。 看汤宗毓还在发愣,小萍着急了,她伸手捂住了奶妈的扣子,说:“苦花姐姐,先生在呢,咱们去楼上喂,我给你拿水,你先洗洗,换件衣服。” 苦花皱起脸怯怯地笑,说:“对,对。” “苦花,今后要说官话的,不会你就跟着我学,要不然,你带着大小姐,人家连官话都不会讲,人家要读书的。” “是是是,我知道了。” 小萍是个麻利、质朴、不见外的人,她念在汤宗毓没有因为找奶妈而撵走她,因而,做起什么都分外卖力,她念着秦婉莹生前对她的好,所以,对这个家有一些真正的衷心了。 秦婉莹的相片还放在玻璃橱里,小萍擦洗家里时总会多看几眼,多么年轻、善良、美丽的一位太太,几乎是小萍侍候过最好的主家,却是说不在就不在了,小萍因为秦婉莹哭过好多次,然而,她没见汤宗毓为秦婉莹哭过一次。 小萍以为汤宗毓很快就要另娶了。 从前某天,汤宗毓迎接了远道而来的秦家人,跪下给秦局长和太太磕了头,把尚未满月的外孙女抱给他们瞧,说:“叫惜君,婉莹起的名字。” 那个傍晚,恸哭在宅子里响了很久,可即便是那样的场面下,汤宗毓还是一滴眼泪都没掉,小萍给秦家人倒了好几次茶,看见他们一个个哭得眼睛红肿,而汤宗毓呢,站在沙发一旁,失魂一般发着呆,抱着大声啼哭的汤惜君,他好久没说话,众人以为他悲伤过度,纷纷上前劝他。 然而,他在想的却是程景云,他那样自私,因为绝望过头,所以自私也过了头,在想:有什么可哭呢?程景云死的时候,没人为他哭过,没人想念他,没进医院用最贵的外国药,更没有他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秦婉莹算是惨死罢,汤宗毓想她活着,想她能拥抱她期盼了那么久的孩子,想孩子能拥有母亲,他未有其余的期盼,最不期盼的就是他和秦婉莹之间了。 对汤宗毓来说,炊臼之戚有过,但不是此时此刻的事。 / 江南入冬了,秦婉莹的死已经是大半年以前的事,茴园里外没有更冷清,而是多了汤宗林与何芳尔的第二个孩子,大太太每天去抱他一次,拿着小拨浪鼓逗他开心,莲娘闲下来了,总在二太太身边跟着,给二太太打扫、梳头、洗衣裳。 “真可爱,”大太太把孩子递去奶妈怀里,说,“奶水真好呀,喂得这么胖。” “是啊,太太,和宗林长得很像。” “比宗林白一点。” “孩子嘛。” 二太太不轻易地提起汤宗毓,反倒是大太太总提起他,她说:“想一想,惜君应该快一岁了罢。” “还有三个月过周岁,太太。” 二太太是乐意说起汤宗毓和他的女儿的,但总不便在大太太面前常说,这样会显得她炫耀,另一方面,秦婉莹已经不在人世了,汤宗毓还没一个儿子,所以,二太太是有一些避讳的。 “宗毓过年要回来了吧?我着急地想见小惜君了,”大太太往门外走,二太太也往门外走,莲娘在不远处跟随,因为二太太喊她去做针线,到了房前的小路上,大太太继续说,“我那天遇见傅表哥了,他说还是那样子,不见好,可也无妨,做事还是一把好手。” 众人以为莲娘忠厚胆怯,莲娘却总在探听,她暂且没有领会话里的意思,可她没有刻意地跟上去,还是以方才的速度往前走着。 二太太的脸色一下子不太好了,她摸着佛珠的手一顿,轻叹一口气,说:“那就好。” “那时他附近住着遥伯,种花——” “太太。” 二太太谨慎到不敢回望莲娘一眼,她给大太太使眼色,大太太立即就领悟了,所以把嘴闭上了,她凑到二太太耳边,说:“她应该不明白吧?” “不会,没说出来,她听不懂的。” 大太太忽然转过了身,她看见莲娘在几米之外埋着头慢吞吞走,见她表情平静,因此,松了一口气,说道:“莲娘,你先去二太太院子里等,我们回去试衣服了。” 打发走了莲娘,二太太说:“太太,莲娘不是会出去乱传的人,再说了,她刚才根本不可能明白。” “我知道。” “太太,你为了宗毓,做了许多,我不敢再劳烦你什么,希望他能过得很好,在广州找一个好姑娘,是不是门当户对都没关系,能待他和惜君好,我也就安心了。” 二太太说得委婉,言外之意是不愿大太太再管汤宗毓的事,大太太听出了些许,她说:“泽泽,我就是孩子们的娘,我不会觉得劳累,我跟你不一样,人家看到茴园不好了,是要戳着我的脊背骂的。” 待续…… 第36章 卅陆·一生只他一个 一碗面是小萍煮给汤惜君的,烧牛肉两勺,大虾好几只,闻起来时,鲜味已经将人萦绕了,汤惜君把剥开的第二只虾递到了汤宗毓嘴边,说:“爸爸,给你吃。” 八岁了,她的模样有点像秦婉莹,也有点像汤宗毓,最像家里的大姑姑启桦,汤惜君笑着,说:“吃掉这只虾。” 汤宗毓一边翻看着手上的文件,一边应和汤惜君的话,他任由女儿坐在他左边的大腿上,把她剥好的虾吃进了嘴里,他抬起头,叫:“小萍,你过来。” “先生。” “这下子是真的待不得了。” “先生,我们都知道。” 小萍整日操劳着,把精力全都耗费在汤惜君的身上,要煮好饭给她吃,要把她的学生服熨烫平整,给她梳最时髦好看的发型,小萍比八年之前沧桑了,更瘦了一些,她红着眼圈去一趟厨房,说是锅里还有汤煲着,她绕了一圈又走回来,说:“你们快走吧,家里有我、苦花、大龙照看,先生你这么好,就算要走了,还是付了好多薪水。” “不说那些,”汤宗毓心底有焦急和感慨,今天比昨天平静,没有飞机盘旋的声音,更多的是隐隐的哀嚎和弥漫的死寂,他嘱咐着汤惜君快些吃面,说,“小萍,你们……再有飞机来的时候,去地下室里藏起来,要带着吃的,还有水,地下室的箱子里有棉被。” 汤惜君手中晃动着筷子,险些戳在了汤宗毓脸上,他已经二十六岁了,习惯了做老板,也习惯了做父亲,他还是那样英俊、年轻,褪去了几分稚气,变得更加沉稳了。 或者说,他是深沉的,是沉重的,比沉稳更多了几分孤僻,他是富有的,却不那么快乐,他还是吸烟,但不在汤惜君的眼前吸。 “惜君,你自己坐,吃面,我去收拾行李了。” 汤宗毓把女儿从腿上抱了下来,他着急地迈开步子上楼去,他穿着西裤衬衣,小萍穿着下厨穿的薄褂,跟在汤宗毓的身后,他说:“我不需要带太多东西,孩子外公给我们弄到了去南京的票,我现在去南京,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现在全国到处的人都过得惊恐,谁都不知道下一个是哪里,是谁。” “为什么呀,先生?我们不偷不抢,活得光明正大,日本人还是来找麻烦,我们怎么做,他们才能不找麻烦?”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汤宗毓在楼上柜子里翻着东西,他叹了一口气,说道,“现在是危难动荡的时候,你们一定记得保命最重要,其余的都不重要,钱也不重要,活着就是最好的事了。” 小萍叠着汤惜君要带走的那几件衣裳,她觉得鼻子酸疼,然后,便默默哭起来了,她问:“那先生,你和大小姐什么时候再回来?” “不知道,我们是逃命,我也想不出来,”汤宗毓没那么怕死的,他因为女儿才变得这样惜命,他站着不动,向窗外看去,明明是晴天,风景还是不错,但广州城里已经有了好多残败的景象,汤宗毓低声感叹,“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地去南京,不知道最终逃到哪里去。” 小萍说:“要是没有飞机了,一切都好了,你们就回来,大小姐喜欢吃我烧的饭,去了别的地方会吃不习惯的。” 汤宗毓打开了柜子最下层的抽屉,看见了好久不见的、他与秦婉莹的结婚照,照片落灰了,汤宗毓不再是那时青葱年少的样子,秦婉莹已经离开了多年。汤宗毓把抽屉合上,并不打算带走照片,他平静地看着小萍,说:“有时间了,就给太太上柱香。” 小萍看来,曾经一副浪荡模样的汤宗毓是怎样一个痴情种,他八年没有再娶,也没有再娶的打算,好多富家千金喜欢他,他却不为所动;然而,她不知他独自去见了皎珠好多次,与他喝酒,将他当成一直思念的人,后来,皎珠不在那里做生意了,汤宗毓就在河边想念程景云,一整夜地想,流泪,直到眼泪流不出来。 “先生,”临别了,小萍不忘了劝告汤宗毓,她说,“要是你再娶了,太太不会不愿意,你跟大小姐都需要照顾,世上的好女人很多的,那些喜欢你的姑娘,你可以多见见。” “不会了,小萍,我这一生只他一个,错过就没了半条命,醒悟的时候最深的感觉是后悔,但全都来不及了,要不是有了惜君,我可能……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答案是小萍的意料之中,可她永远不会明白汤宗毓真正的意思,即使她活在别人的故事中这么久,也没有看清楚故事究竟是如何。 道别,汤宗毓牵着穿戴整齐的汤惜君,站在火车站台上,风大了的傍晚,他让女儿将脸贴在他的大衣上。这么热的天,汤惜君牙关打颤,说:“爸爸,天气好冷。” “把手放在衣服口袋里。”汤宗毓说。 汤惜君还是牙关打颤。 “我们不回来了吗?要逃命去吗?” 她轻轻地问。 / 园子的后门外是路,程景云站在那个小门里,见过了春天的雨露、夏天的鸟虫,现在还不到秋天,上一个过路的人说外边在打仗,下一个过路的人来讨水喝,程景云擦了擦手,把盛了凉水的破碗递出去,他站在铁门后边问:“你是从哪里来的?” 空旷地方温暖的风拂在脸上,程景云拨开了遮住眼睛的头发,他的疯病好久没犯了,这样子的情况下,他是个很正常的人,穿着打补丁的裤子和短衫,脸上没什么表情,就是那种常常看见的、下人的样子。 那人一口气喝掉一碗水,又把碗递进来,他说:“我要去坐火车,投奔亲戚去。” “你知不知道……”程景云很不想问,又那那般渴望自己问出来,他说,“你知不知道广州怎么样了?是不是在打仗?” “广州……前几天日本人的飞机在广州丢了好几颗炸弹,听说是炸得很惨的。” “噢。” 那人要再讨一碗水喝,程景云坐在花丛旁边的空地上,发呆好久,之后,他揉了揉眼睛,时间太久了,他仿佛只记得汤宗毓去了广州,再什么都不记得。 他哭不出来,甚至没什么悲伤,情绪对他来说是稀有的,生活只是如此地过,过了九年,所以再不平常的也变得平常了。 没想过走,没想过逃,不知道除了这里还能去哪里,程景云把破碗拿回来,看着过路人的背影消失在路尽头,他的脸贴在微凉的铁栏杆上,一只手将栏杆捏得死紧。 刻在他心底最深的就是恨,恨汤宗毓,现如今,连恨也变得清淡且圆润,像是刀锋被沙子埋起来,只露出一个矮矮的沙堆。 所以,恨成了冷漠和绝望。 待续…… 第37章 卅柒·伪装是粗劣的 这一年,汤惜君第一次赏到江南夏秋时节的美景,大太太说她认祖归宗来了,二太太抱着汤宗毓的肩膀哭了好久,说“八年都不记得回来一次”,汤绍波由于在忧心战事,才没向变得沉默又执拗的汤宗毓撒气。后来,南京沦陷了,他们又说:“还好宗毓从南京逃走了。” 然而,世事不给人足够的用来庆幸的日子,入了冬以后,日本人的车也开到绍州城里来了,汤惜君头一次见到雪,在院子里玩雪,用冻得通红的手攥起一个雪球,丢进树畦里,她的裤脚被雪浸湿了,还沾了灰,汤宗毓穿着薄衬衣跑出来,抱着她去换裤子。 “穿这条,厚一些的。” 汤宗毓只管把裤子从衣柜里找出来,汤惜君自己就能换上,她洗了手,但指尖还是冷冷的,桌上盘子里有一些点心和糖果,都是二太太拿过来的,专给汤惜君买的。 汤惜君拿了一块糕点,只咬一小口,坐在凳子上安安静静地咀嚼,她被教得太好了,让汤宗毓想到了当初的瞿仙桃,可是呢,又想不出为什么自己这样的人会教出如此的孩子。 “爸爸,我们去看荷花。” 汤宗毓在驶离广州的火车上就说过,要带汤惜君去看江南的荷花,那时候天气还是热的,天空是蓝色的、澄明的,一路上看过翠绿色的田野,以及城镇和树林,然而,两个人在南京辗转之后才回到江南,那时候荷叶还绿,可荷花早就凋败了。 汤宗毓说:“现在没有荷花,要等到夏天才可以。” “现在是冬天,我们还要过春天,才能到夏天。” 汤宗毓能够感觉到,汤惜君是一个与茴园格格不入的姑娘,她的性格不似她的任何一位姑姑,更不像是她的婶婶们,不像各位太太,她懂得了那么多知识,还会说外语,说起什么来不避讳也不遮掩。 她咬了第二口糕点,问:“爸爸,我们什么时候再回广州?我想苦花和小萍了。” “我说过了,现在还不能回去,以后肯定是有机会回去的。” “要过多久啊?” 汤宗毓把汤惜君的脏裤子收在盆子里,等着丫鬟拿去洗干净,他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下了,想了想,答她:“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好多年。” “我还要上学啊。” “在绍州也能上学啊,”汤宗毓顿了顿,低声地说,“可是现在只能去上日本学校,要学日文,和英文不一样。” 汤惜君点了点头,答:“嗯。” 世界还是从前的世界,不一样的是,春节之前这段日子多么寂寥,人是想热闹,但热闹不起来了,大太太那天在写过年采购的单子,写了好半天,又削减去不少,缘由是钱足够,但东西不一定有,不一定买得到。 汤宗毓盯着汤惜君的小脸瞧了半天,问她:“你喜不喜欢茴园?” “喜欢这里吗?我还是很喜欢,可是我更喜欢广州,要是住在这里呢,我也喜欢。” “这里是爸爸从小住的地方。”汤宗毓说。 “我知道啊,你小时候就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和……和……”汤惜君一边吃糕点一边想着,她抿着嘴笑了,说,“和景云一起玩。” “对。” 汤宗毓不止一次对汤惜君说起过程景云,可是,当孩子忽然地将他提起时,汤宗毓鼻子猛地酸了,他点着头,说了好几遍“对”。 “我也想和他一起玩,”汤惜君眨了眨眼睛,问,“你很想他是不是?” “我想他。” “你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他死了,见不到了。” 忍泪忍到站起来几步走开,汤宗毓站在门边,眼泪掉在了门槛上,他没有哭泣时候其余的表现,只是眼睛红了,声音变了一点。 这是汤惜君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个总被汤宗毓挂在嘴上的景云已经死了,死了便是见不到了,是永恒的分离。 汤惜君扑进汤宗毓怀里,想让他拥抱她,她说不出什么话,撇着嘴哀伤好半天,她几天前才听说过另一个死讯,有一位远亲的姑姑,在街上卖馄饨,被日本人杀死了。 / 在提心吊胆的日子里等待着过年,汤宗毓是很想见莲娘一面的,她家住在偏远的村子,二太太说的是——她回去老家好几年了。 “赶她走的?”汤宗毓和汤惜君坐在二太太房里吃银耳羹,他这样问。 二太太的脸上一下子没有笑了,她皱了皱眉,说道:“你八年不回家,自然什么都不晓得,她的年纪大了,身体也没那么好,钱攒下几个了,家里还有孩子在做田里的活,她回去村子里,是饿不到也累不到的。” “那我就去村子里找她。” “那么远的路……”二太太是意图真正阻止的,说到了一半还是住口了,她用手绢擦着汤惜君沾湿的腮边,说,“如果你不怕路上危险,你就去看她罢。” “我会去看她的。” “已经晓得你要去了,”这句话的一个字接一个字,是从二太太口中轻轻蹦出来的,她苍老了,眼睛里空洞了,她端坐着,拿着手绢,看向汤宗毓,说,“我准备一些东西,你也拿去送给她。” “你早知道我和程景云的事。” 汤宗毓忽然就换了话题,他轻飘飘地说着,二太太吓得僵直住了,他盯着她的眼,低低说:“大娘知道,你也知道的罢?” “不知道,什么事?” 二太太的伪装是粗劣的,她不得不伪装,话没有说完,眼泪就落下来了。 “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八年不回来?” “你说。” “我放不下他,这地方让我伤心。” “噢,你们本来就要好,我知道你——” “我爱他。” “宗毓,不要说了。” “我想和大娘聊聊,谈一谈她当时怎么将程景云害死的。” 二太太的手上捏着佛珠,脖子上戴着佛珠,她是个还算虔诚的信徒,现在连肉也不吃了,她险些给汤宗毓跪下了,她撑着桌子,摇摇晃晃站着,哭着说:“宗毓,没有人害死他,他是病死的,你不要听那些人乱说话。” “为什么那么巧呢?我喜欢他,我结婚了,他就死了。” “我不知道啊,宗毓。” 汤宗毓收着自己的脾气,然而,已经将他的亲娘吓得痛哭流涕了,一旁,汤惜君站了起来,躲在汤宗毓身后,睁大眼睛看着她。 她说:“爸爸,你不要哭。” 汤惜君从来没看过这样的汤宗毓,他通红着双眼,在悲伤也在愤怒,他的手紧紧攥成了拳头,放在桌上,他压抑着声音,牙关咬得死紧,说:“你们到底是怎么害死他的?一字一句地给我说清楚。” 待续…… 第38章 卅捌·决绝又加决绝 汤宗毓不会害怕在汤惜君面前暴露他的过往,他与她度过了人生中最单调、最漫长的八年,所以,是父女也是知己了,二太太说两个人是“大孩子带小孩子”,汤宗毓却不觉得是这样,八年足以养育一个什么都懂的孩子,也足以将原本的汤宗毓改变了。 这天吃了晚饭,大太太留了汤宗毓在房里,她没吃多少,脸上的表情严肃,说:“泽泽,你带着惜君去外边玩,我跟宗毓说事情。” “走吧,惜君。” 二太太对汤惜君笑得和善,可她显然是在忧心的,她知道大太太要对汤宗毓说什么,她不知,汤宗毓那些大逆不道的话如果说全说给大太太,结果会是如何的。 汤惜君紧紧抓住了汤宗毓的手,说道:“我不走。” 有丫鬟进来收碗筷和碟子了,大太太让她们快些弄,等她们全部收好、离开,大太太就站在墙边,看着睁大了眼睛的汤惜君,然后,忽然笑起来了,她弯下腰,摸了摸汤惜君的头发,说:“我们惜君不愧是在大都市长大的孩子,怎么看都是又干净又聪明。” “要说什么就说罢,我还要带惜君回房练字。”汤宗毓投去一个淡静、不屑、隐忍的眼神,看着大太太,说。 “惜君,你跟阿婆去她那里吃好吃的,我也是阿婆,你知道的啊,我喜欢你的,”大太太压低声音,说得很温柔,“去吧,惜君。” “我要跟爸爸在一块。我不走。” 汤惜君是个很自立的孩子,她去邻居家和邻居的女儿一起睡过,与小萍去市场上逛好半天,上学也一天都没有哭过,要说她对汤宗毓半步都离不开,那确实夸张。她只是敏感地察觉此时的一切都不寻常,每个人的表情不寻常,说的话也不寻常。 汤宗毓对大太太说:“你要讲什么快一些,惜君不用回避,她是我的孩子,与你们没关系,你们别想着她也会听你们的。” 这话放在从前是哪里敢讲的,但心如死灰的汤宗毓就是敢讲,他明显感觉到了大太太的生气,他回过头看着二太太,发现她的表情是惊慌又惶恐的。 “宗毓——”大太太直起了腰。 汤宗毓却将她的话打断了,说:“现在就说吧,我们心知肚明的,没什么可藏的了。” 二太太打算去关门,大太太咬着牙喊护院进来,说:“把小丫头抱出去玩,待会再进来。” 护院哪里有轻重,大太太那样愤怒,他一刻不能怠慢,走过来就把轻飘飘的汤惜君举了起来,汤惜君哭着喊爸爸,护院一步不让地往外走了,汤惜君更加惊慌地哭着喊爸爸,然而,护院已经走出去近十步。 “让他把惜君放下。” “宗毓,我想好好跟你说,你有什么误会就提出来,我会解释清楚的。” “让他把惜君放下,”汤宗毓的视线从地下滑到大太太脸上,他一字一句说,“我最后一次说。” 大太太还是有一些盲目的把握,她愤怒、慌乱,但不会将汤宗毓放在眼里,她觉得他只是个孩子,虽然做了父亲,但仍旧是那么小的年纪,到头来一切都要依靠茴园的。 直到汤宗毓从身上拿出了一把手枪。 “把孩子还我,不然,今晚一起死。” 声音梗在汤宗毓的喉间,他的鼻翼轻轻抖动,冷笑的时候落了一滴泪,看上去和十几岁张扬跋扈的他没有两样,他一步就到了大太太的身后,将上了膛的枪抵在她后腰,说:“把孩子还回来。” 大太太冷冷劝他:“宗毓,把枪放下,我们好好聊。” 二太太站在屋子中央,她那样不知所措,双手不住地颤抖着,低声说:“宗毓,你乖,听娘的话,放下枪,不能对你大娘这样,那件事……你大娘是为了你,才没告诉你爹,否则,不是能不了了之的。” “先把惜君给我抱回来。” “好,好,”二太太哭着走了过来,她跪在大太太腿边,一边流泪一边说,“太太,把孩子先抱回来吧,太太。” 大太太也哭了,眼泪挂在她的下巴上,她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说:“你去外面,把孩子抱回来。” “好,”二太太双腿软掉了,她好久才站了起来,说,“宗毓,我这就去,你把枪收起来。” “快去。” 汤宗毓的命令不带着任何的感情,他以前没有对他的母亲这样说过话,他轻咬着牙关,在大太太耳边说:“你现在就告诉我,你是不是杀了程景云?” “他是病死的,我们为他找过大夫,后来又替他收尸,没有对不起他。” 大太太眼底写满了真挚,她想了想,又说:“你如果不信,我也没办法。” “我没法信你,我那年回来的时候,他的东西全都被烧了,一样都没留下,你们明明知道我跟他要好,但一个字都没有提他,我在饭桌上失魂落魄的,你们都看出来了,但没人问我一句,”汤宗毓把枪握得紧了一些,他一抬眼,看到二太太牵着汤惜君的手进来了,他说,“如果你们不心虚,你们不会一个字都不敢提的。” 汤惜君挣脱了二太太的手,向着汤宗毓跑来,她脸上还挂着许多泪珠,说:“爸爸,我们回广州去吧。” 汤宗毓紧紧握住了汤惜君的手,汤惜君看见了抵在大太太腰上的枪,她有些讶异,看了汤宗毓一眼,但是没有问什么。 大太太说:“泽泽,你去打电话,告诉老爷,说他的小儿子要杀我。” “太太,还是不要告诉老爷了,行不行?”到头来,二太太还是记挂着汤宗毓能否在汤家过得平顺,她哭着恳求大太太。 汤宗毓冷笑了一声,对大太太说:“你还是以为我不敢开枪啊?” “你开枪吧,我已经将知道的全都说了。” “我可以去挖坟、验尸,冯觉萍,你不要觉得我拿你没办法。” 大太太又流下了两滴眼泪,她还是诚恳地说:“九年了,棺材里只剩下白骨了,你去挖罢,去挖。” 二太太站在不远处,她的动作、步伐、话语都那样的轻,她注视着大太太,大太太在注视着她,她们都太坚持了,哪怕是到了如此的地步,哪怕险些送命,都没有将程景云活着的事说出来。 这对她们来说实在是大事,事关汤宗毓的今后,事关茴园与汤绍波的体面;她们有些被自己触动了,这或许像是一种英勇的涉险,为了如愿的好结果,付出什么都可以了。 汤宗毓取下了手枪的弹夹,退了膛,他把枪递给了汤惜君,蹲下去抱汤惜君起来,一步步往外走去,说:“我们回去练字。” “爸爸。” 汤惜君抱住了他的脖子,她长得那样高了,是个不需要抱的孩子了,汤宗毓只是担心又有人忽然抱走她。 汤惜君说:“爸爸,我们去别的地方罢,这里的人都很凶,我有一点怕,只有一点怕。” “好,我们去别的地方。” 与大太太、二太太的这一次对峙,是决绝上又加了决绝,汤宗毓决定要与她们成为陌路的人了,他不再渴望荣华富贵,不渴望奢靡无度的生活,他只希望带着他的女儿,去一个清净地方,做一个能自己决定一切的人,而不是享受虚伪的尊贵,实际上时刻被他人左右着。 许多年前的那一天,瞿仙桃告诉他:“我在绍州长到十七岁,读了许多书,但从来不知道是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所以我想离开,我得去外面看看。” 她还说:“……要是有一天你也想去看世界,我会很为你高兴的。”” 汤宗毓那时不懂她,可是现在,汤宗毓有些懂了。 待续…… 第39章 卅玖·云和莲和往事 没人敢碰汤宗毓房里的东西,所以,八年前他留给程景云的那笔钱还在那个抽屉里,莲娘细心地给东西上锁,把钥匙放在原来常放的地方,她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所以没能留下什么信。 汤宗毓打算要走了,带一些钱,去一个没有生活过的陌生地方,他是一天也等不了的,年还没过,人在有些湿的、寒凉的天气里熬着,熬过一场薄雪,中午时雪变成了雨,汤惜君穿过阴天的轻雾,奔跑着来卧房找汤宗毓,她看见汤宗毓正在放皮箱里放东西。 “我们去哪里?” “让我再想一想,希望能找个好地方,让你好好地上学。”汤宗毓的视线落在汤惜君手中那张纸上。 汤惜君把纸举起来了,她说:“爸爸,这个就放在书房的柜子下面,我不知道是谁放的。” “你怎么看见的?” “我的玻璃珠子滚到柜子底下了,我趴着去找,结果看见了这个,可能是谁画的画。” 汤宗毓把纸接了过来,那上面有厚厚的一层灰,抖也抖不掉,纸上画着一朵云,应该是云,汤宗毓问汤惜君:“这个是云吧?” “嗯,这个……”汤惜君用手指把画抹了一遍,手上沾满了黑色的灰,她说,“这个是贴上去的,好像是花瓣,先一个一个摘下来,然后全都贴上去。” 这真是一幅奇怪的画,在汤宗毓书房里发现,汤宗毓却是没有任何印象的,一朵用毛笔描画而成的云,笔迹生疏颤抖,下面是一排又一排花瓣,却贴得很密集、很紧实,不像是哪个孩子的杰作。 “可能是谁丢在这里了,”汤宗毓把画放在了桌子上,他打算继续整理东西,却发现自己的手很脏,他只好说,“惜君,洗一洗手,太脏了。” “应该很久之前就丢在那里了,太脏了。” 汤惜君不小心将灰尘弄在了脸上,她像只花猫一样,眯起眼睛对着汤宗毓笑,然后,她自己洗了脸,把水倒在院子里。 “爸爸,外面太冷了。” 江南才算不上冷,但汤惜君在广州待得习惯了,不能受得住冻,她站在汤宗毓的旁边,汤宗毓整理着随身要带的票据和证件,汤惜君叠自己的衣服。 而那副画,暂时被父女两个淡忘了,这倒是很平常的,他们都当做那是一件玩物,或许是谁无聊的时候丢在这里,或许是汤宗毓从前做的,但彻底忘记了。 汤宗毓带着汤惜君去街上,想的是买一点小时候吃的米糕给汤惜君尝尝,然而,他们最远只能走到街尽头那个巷子口,遇上了日本兵,汤宗毓又牵着汤惜君的手,往茴园来了。 “我们出不去了吗?”汤惜君问道。 汤宗毓回答她:“暂时不行,过两天就可以出去了。” 路上还是有几个人的,可是多数的人都不会出家门,汤宗毓这些天一直没有出过茴园的门,他被程景云的往事弄得浑浑噩噩,又要与大太太对峙,当他如今到了外面,才知道一切都彻底地改变了。 巷子里的人都说:汤绍波做了汉奸。 附近住着的那些人,都是茴园许多年的旧相识了,然而现在,他们屈服着不能反抗,过着猜不透将来的生活,他们也痛恨着汤家,是因为汤家的人卖国了。 小孩往汤惜君的身上砸泥巴,大人也往汤宗毓的身上砸,他们对汤绍波还是有些怕,但对汤宗毓这个八年没有回家的少爷不怕,他们躲在暗处,又从暗处来到明处。 嘴上骂着:“狗曰的汤家。” 还骂着:“老汉奸,大汉奸,小汉奸。” “爸爸,”汤惜君并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她抬起手把黏在额头上的泥巴拿下来,说,“我们回广州去吧。” “走吧。” 汤宗毓觉得自己正在做着一具行走的尸儡,他没有反击的余力,也没有反击的决心,脑子里想着一团糟糕、还在粉饰门面的茴园,也想着大太太和自己的娘,想着程景云这个死人。 现在,普通的民众被卷进了战乱里,用平常日子掩盖着死的阴霾。 有人传言着:这里也要屠杀了,能投诚则可以保命。 “吃不到米糕了,”汤宗毓告诉全身脏污的汤惜君,说,“我再找机会问问你外公,看看他有什么路子,我们去个安稳的地方。” “好。” “我们要谢谢秦家,你的身上流着秦家的血。” “爸爸,我会和外公说谢谢的。” 汤惜君在浴桶里洗热水澡,洗着洗着就哭了,汤宗毓擦干她,把她抱出来,她一边哭一边在被窝里穿里衣、穿裤子,她受了惊吓,冷静之后才开始发泄情绪,哭得两只眼睛都肿了,鼻子通红。 汤宗毓把她抱在怀里,关上门悄悄地哄着她,说:“不怕了,惜君,以后就好了。” 汤宗毓会觉得自己有些不知满足,现在,茴园算是个很安全的、能保命的地方,他或许不该责难汤绍波到底做了什么,然而,他最直接的想法是要离开,哪怕危险也要离开。 茴园宽阔,但茴园里的人喘不过气,如果有天死了人,也是会的。 汤宗毓再次看见了被放在桌子上的那张画,天快要黑了,汤惜君发了高烧,汤宗毓于是从行李中找药片给她吃,她红着一双脸蛋,迷迷糊糊,说:“爸爸,你把那朵云的画拿出来,是不是景云啊?景云就是云。” 汤宗毓换掉了她额头上的冷毛巾,说道:“惜君你真聪明,景云的就是白云的云。” “后面还画了一朵小荷花,爸爸,你说要来这里看荷花的,你说夏天才会有荷花,但是夏天还是很远呢。” 床上的厚被子里躺着全身滚烫的小惜君,汤宗毓再细细地看了画,终于看见了纸张背面角落里那朵画得不好看的荷花,荷花亦是莲花。 汤宗毓突然变得清醒又警觉了,做女红的妇人会调制那种很牢固的浆糊,而且,她们会绣花的,所以哪怕是粘贴花瓣,也是细致得过头,要一片接着一片,粘得整整齐齐。 这样的妇人此处再无谁,只有莲娘了。 云,莲花,或许正是程景云与莲娘,莲娘走之前把书柜的每一角都擦干净了,这是二太太身边的小丫鬟告诉汤宗毓的。 莲娘那样细致,怎么会忘记打扫柜子下边?她那样细致,自然不容忍一张纸落在那里做碍事的垃圾。 “惜君你还喝一些水吗?” “喝。” 汤宗毓把盛了温水的杯子拿过来,他细致地照顾着发烧的女儿,面上没有什么改变,然而,此时此刻,他的内心忽然翻江倒海起来。 因为那副画太奇异、太神秘、太不寻常了。 待续…… 第40章 肆拾·六块米糕未吃 汤宗毓没有来得及去找秦家,他就与汤惜君搭上了儿时旧友家中运货的车,从绍州出发,往邻市的方向去。 选的不是个晴好天气,云中积攒了春雨,到傍晚时才会落的,这才是午后,货车出了城,过几个关卡,又在小路上徘徊许久,是要花钱运作的,司机战战兢兢地开着车,对汤宗毓说:“现在的路不好过了,我不敢总是走大路,要抓准时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查了。” 汤宗毓给司机递烟,说:“劳烦你了。” “你看看这孩子,”司机在说汤惜君,他说,“和我家里的孩子一样高,汤先生,她几岁了?” “八岁了。” “我家里的十岁。” 汤宗毓抱着汤惜君坐在车里,汤惜君没什么可玩的,她从衣服口袋里掏了半天,终于掏出那张折叠起来的旧画,她把画打开,细细地端详,因为汤宗毓坚持要带着画,后来就放在了她身上。 再抬头,发觉路越来越狭窄了,汤宗毓看得到前方的田野和路边的树,他问:“那到了什么地方?” “一个村子,”司机说,“再往前走就是洪福镇了,那一片都是傅家的茶园。” “哪一个傅家?” “当然是卖茶的傅家。” “噢,我好像知道。” 车继续向前走着,路上坑坑洼洼,不过幸好还没下雨,所以没有泥泞,进了镇子,又遇上了查验的,汤宗毓抱了汤惜君下车,查验之后,司机去一旁的茶摊子上吸烟了,他说:“这里有卖小吃的,你带着孩子逛一逛。” “好,我带她去买点东西。” 汤惜君是在都市里生活习惯了的,她对小地方的一切都很新奇,汤宗毓终于找到了卖糕的摊子,他买了糕给汤惜君吃,小绿叶子包着白米糕,里头包豆沙。 路过了傅家卖茶的铺子,铺子有两个招牌,一个汉字的,一个日文的,傅家的铺子在绍州城里也有几家,比这个更宽阔一些,汤宗毓打算去买些茶,他想起了傅家是大太太的远亲,所以打算告诉汤惜君,可又觉得不必要告诉。 “要茶吗,先生?看一看。” 伙计热情地招待汤宗毓,看他穿得阔气、气质不凡,于是立即拿来了茶水和凳子,还给汤惜君拿了两块糖。 汤宗毓没有坐下,他抓起一把散茶闻了闻,说:“给我介绍几种绿茶,不要最贵的,我招待客人用。” “这个‘金泉玉汤’,我们产出很精细的,是绿茶中的上品,”伙计拿了茶叶给汤宗毓看,说,“先生看起来是懂茶的人。” “就要这个,我买二斤,分开包。” “好嘞,你稍候一下。” 一会过去,汤宗毓拎着称好的茶,带着汤惜君从铺子里出来,他又在路边买了烧饼,打算分给司机几个,现在时候还早呢。大概到夜里过十点,汤宗毓就能到达临市,坐上火车了。 “惜君,咱们要去北平。” 汤宗毓带着汤惜君吃了一碗馄饨。 汤惜君一边喝汤一边说:“好啊,只要跟爸爸在一起,我就哪里都敢去。” “把那幅画给我看看。” 画是莲娘故意留下的,留在他书房里,就是留给他看的,除了这些,汤宗毓暂时没有其他的猜测,他盯着画上的云看了许久了。 他如同往常那样平稳地呼吸着,逐渐的,连四周的喧嚣都听不见了,只能听得到呼吸。 汤宗毓在猜,莲娘究竟是想告诉他什么,若是告诉,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情,是莲娘离开茴园时才留下的吗?会是和程景云有关系的吗? 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情,至少对汤宗毓来说,那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汤惜君说:“爸爸,我的糕忘记拿了。” “忘在卖茶的地方了?” “对,有六块糕,都放在那个黑色的桌子上,我忘了。” 汤宗毓只得说:“等一下,你吃完了我们去看看。” 在饭馆门前遇上了还没吸完烟的司机,汤宗毓把烧饼给了他,又把一斤茶叶给了他,他说:“麻烦你再等一等,我的东西落在那边了,我去找。” “给我的啊汤先生?” “是的,要谢谢你带我们去坐火车,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买了傅家的茶。” 司机不断地跟汤宗毓道谢,而后,汤宗毓就带着汤惜君去找她的糕了,这个小镇子的街道没有几百米,很快,汤宗毓就走到了卖茶的地方,铺子门前多了五六辆板车,车上堆满了装茶的包裹,有许多人在拉车、卸货,一时间,这条狭窄的街变得拥挤不堪了。 汤宗毓说:“惜君,我带你再去买几块。” “买不到了,刚才看见的时候,只剩下七块了。” “那我们进去找一下。” 汤惜君抓着汤宗毓的手指往前走,终于从人群的这边钻到了那边,看样子,傅家做工的人都卖力气,他们长得又黑又瘦,正赤裸着上身,背着大包的货物往铺子里进,也不说一句“请让开”,只是粗鲁地冲撞着。 有人撞在了客人身上,客人要找掌柜的算账,掌柜的告诉了管工的,所以,做工的就挨了两鞭子,那个苍老黑瘦的男人疼得直叫,被打完了,又开始搬货了。 汤宗毓看了汤惜君一眼,没有捂住汤惜君的眼睛。 他知道,他的女儿见过枪抵着人了,见过满街四处走的日本兵了,也见过几年前中了帮派里的枪、浑身是血的他……她小小年纪,富足的生活也享受过,什么样的场面都见过。 汤惜君睁着那双漂亮的眼睛,微微皱眉,她把脸挨着汤宗毓的大衣,等管工的打完人了,她才问:“他为什么要打他?” “因为他过得不好,只有忍着打,才能过得稍好一些。” 汤宗毓带着汤惜君走进了铺子里,汤惜君还在转头寻找刚才挨打的人,她忽然捂着嘴惊叫起来,她用两只手抓住了汤宗毓的衣袖,用力地晃着他,说:“爸爸,我看见景云了,我看见景云了!” 汤宗毓顺着她的目光向人群中眺望,却只看见阴天里黑压压站在那里的几个做工的,汤惜君坚持不懈地扯他的衣袖,汤宗毓一瞬间想的是——孩子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 汤惜君却说:“就和你昨天给我看的照片里一模一样,我不会看错的,他穿了一件灰色的衣服,走过去了。” “惜君,不可能的。” 汤宗毓的话音没落,汤惜君就扯着他的手往外边走了,汤惜君说道:“就是他,我昨天才看过的照片,我忘不了,就是他。” 黑压压的云像是要掉下来,一出傅家的铺子,父女俩顿时漫无目的,汤惜君跳起来才瞧得清楚远处,她又抓着汤宗毓的手,钻到了人群的那边,这一次,是她走在汤宗毓的前边。 待续…… 第41章 卌壹·救了我一辈子 程景云既不是搬货的,也不是拉车的。 他穿着一件破旧的深灰夹袄,秋天合适穿,但冬天穿着很冷,初春穿也很冷,眼看着快要下雨了,车上的茶还有一半没有卸完,沉重的包裹从车的高处落下来,带着灰尘,落在人的背上,程景云上下打量搬货的一眼,眼睛里尽是漠视。 由于,他感受不到苦了,自然不懂同情,那个挨打的人,无非是与他一样的。 程景云是来帮忙的,他只管帮拉车的将货绑好,来去的时候跟在车的旁边,如果拉车的需要推车,他就上手,如果拉车的不嘱咐他,他就什么都不做。 墙根处放着两桶井水,是给这群做工的用来擦洗的,程景云不等他们忙完,偷偷溜过去,用水洗了一把脸,刚从井里出来的水极其冷,程景云把头埋进去吐了几个泡泡。 他挨着墙坐下来了,闭上了眼睛,想的是——现在有一抹阳光就好了,哪怕不那么暖,也好。 管工的不管程景云,他只管那群他带来的人,而程景云是傅家院子里派来的,没谁知道他是不是老爷、哪位太太或者少爷的亲信,因此,没敢随意地使唤他。 然而,程景云的脊背和胳膊上都有伤,他昨天才在院子里挨了揍,他被打得最轻,只有三鞭子,咬一咬牙就忍过去,而那个才十来岁的、喂马的男孩,被打得趴在院子里吐血,大冬天的,也不见谁给他披一件衣裳。 程景云闭着眼睛,坐在街道旁边的墙根,感受着鲜有的喧嚣,他想象有阳光。 睁开了眼睛,是没有阳光的,他往旁边吐了一口喝进去的洗脸水,然后,便看见一个又高、又白、又漂亮的小女孩在看他,那小女孩不知有几岁,梳着两边又黑又粗的辫子,眼睛生得大而有神,她穿得多么崭新,一件紫色的大衣,深蓝色裤子,脚上是带了一圈兔毛的白色皮鞋。 她应该是哪个有钱府上的大小姐,程景云不用猜就能知道,他又往墙的跟前靠了靠,把头低下去了。 因为,这位小姐正在向他笑呢,他觉得她在嘲弄他。 “景云,是你吗?” 叫他名字的却是个男人的声音,程景云把头抬了起来,他看见女孩的身边确实站着个男人,男人穿得和女孩一样崭新、尊贵,他身上那件大衣,有那么好的布料,该有多暖和。 程景云看着男人的脸,问:“先生,你是来找我们老爷要过花苗的?” “我不是。” “你认识我们老爷罢?” “我不认识。” “哦……先生,你还知道我的名字?” 程景云懒懒散散地站了起来,他脸上的水渐渐蒸干了,冷得打了个颤,他打算去向拉车的讨一支烟吸,就转身走了。 那位先生的手劲好大,他一把抓住了程景云的手腕,拉着他在原地转了半个圈,程景云原本未能吃饱饭,只吃了半碗生虫的黏米熬的粥,他晕得眼冒金星,他低头一看,那位先生干净的手指抓在他脏污的衣袖上。 “你看看我,你不认识我了?” 程景云想着,对方是有钱的人,有钱的人大概不会找他的麻烦,他也不想找对方的麻烦,所以就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 “不认识,真的,我想不起来了。” 程景云茫然地皱起眉头,他再一低头,看见小女孩拎着一包从傅家铺子里买的茶叶,还有两个烧饼,小女孩还是对着他笑,和刚才的表情一样。 那男人说:“我是汤宗毓,我是涂涂,你想想,茴园里的。” 程景云大约沉思了两分钟,他的表情没多少波动,他不知道男人为什么流泪,他还是被抓着手腕。 “哦,茴园,涂涂,”看样子,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又盯着他瞧了好一会,说道,“你长得和过去不一样了。” “这是我女儿。” 程景云再看了一眼小女孩,他问道:“你太太呢?” 他大概在尽可能地表现着礼貌,毕竟,这是一位故人,哪怕至今已经疏远到快忘记他的样子了。 “她不在人世了,八年前就死了。” “噢,时间太长了,”程景云微微点头,任由男人抓着他的手腕,他在眼前父女两个人身上慌乱地瞧着,说,“她居然都不在了。” “你为什么在这里?” “我一直都在的,我给拉车的帮忙,老爷让我来帮忙。” “冯觉萍送你来的?” “谁是冯觉萍?” “大太太。” “是,我在给他们种花……那一园子的花都是我在种。” “莲娘知道你在那里对吗?” “她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 “我还以为你被他们杀了,冯觉萍给你做了坟,我还去看过。” “谢谢二太太,我知道……有她在,我才能活命。” “吃东西吗?” “吃,我饿了” 小女孩把烧饼递过来,说:“你吃吧,景云,还是热的。” 程景云接了烧饼,他又漠然地看了男人一眼,男人浑身发抖,满脸都是眼泪,而程景云自己,并未有太多的触动,他只想谢谢小女孩的这两个烧饼。 他剥开包着饼的油纸,咬了一大口,咀嚼起来,觉得好吃,接着,一连咬了三口,他埋下脸,腮里被饼装满了。 男人往前再走了半步,对他说:“跟我去北平罢,景云,跟我去过好日子。” / 没有饱腹和温暖,何来自尊,程景云这样遭受着欺压的穷苦人,和街边的野狗一样,谁给一口粥,便跟着谁走。 程景云从来没坐过火车,这是他第一次坐,车走得很快,发出“哐当哐当”的响声,他很拘谨,深夜了,还是在座位上端坐着,他抬起头看向汤宗毓,汤宗毓就在他的对面,汤惜君睡着在汤宗毓的腿上。 程景云又转过头,看向了黑漆漆的窗外。 白天,也就是数个小时之前,当汤宗毓问他愿不愿意跟他去北平时,他没有回答什么。 他恨不起他,亦或是太恨他,已经将恨变成疏远和客套,汤宗毓在洪福镇的街上抓起他的胳膊,拉着他走出去了几十米,汤宗毓说:“聊什么都来不及,你跟我走,咱们到了北平再说。” 他还说:“我知道你恨我,这种年月,生死有命,有个人陪着总是好的,我还有几个钱,到了北平,你再也不用为别人做事了。” 程景云在火车上险些睡着,他脑子里想着白天的事,头撞在了火车窗户上,再抬起头,汤宗毓还是清醒着,用怜惜又痛苦的眼神看向他。 “景云。”汤宗毓叫他的名字。 程景云端坐着,他丝毫不痛苦,他只有茫然和无措,不知道说句什么话来打破奇怪的气氛,程景云想了好久,他说:“他们……都不知道我跟你来这里。” “不用告诉他们,我们去了北平,就再也不回来了。” “真的吗?” “对,北平很好,我为惜君找一个好学校,我也去找个公司上班,赚钱给你花,我在银行还有一些钱,买房子给你住,我给你做饭吃,给你端水洗脚,给你洗衣服……今后都是我伺候你。” 程景云说:“我去看看就回来了。” “不会再回来了,我们待在一起,”汤宗毓再次红了两只眼睛,他说,“你不知道,你今天被惜君看见,是救了我一辈子。” 待续…… 第42章 卌贰·初遇北平初春 北平是干燥清冷的,立春节气过了,还有几天就要除夕,汤宗毓在车站外面给程景云买了一件大衣,衣服很厚,穿起来刚及膝盖,墨蓝色的,平整的呢子,扣子磨得光亮。 “走吧。” 在拥挤的人堆里,汤宗毓牵着汤惜君的手,程景云抱着新衣裳跟在他的身后,程景云听汤宗毓说走吧,他便跟着走,微微有些埋头,他太瘦,脏污的衣袖下边是细细的手腕,还不如那些十几岁没长成人的少年强健。 汤宗毓拎着皮箱,看上去仍旧是少爷,程景云看上去是比九年前更加落魄的仆人。 从前门走到要住的宾馆,一路上人没那么多,也没那么少,过年了,总有人要上街置办东西的,但人应该没有往年那样多,现在,北平四处挂着日语的招牌,与其他沦陷的都市没什么异处。 这里比绍州冷太多,程景云全身上下只有藏在大衣里的手不冷,他彳亍着跟在汤宗毓的身后,他身上没什么证件,汤宗毓一路上花了不少的钱打点,又在车站与旧朋友家做铁路局领导的的哥哥攀上了关系,这才能顺利到达北平,要住宾馆了,汤宗毓开了两间好房,一间给程景云,一间给自己和女儿。 到了人少的走廊里,汤宗毓就松开了汤惜君的手,他把程景云的手抓着,像是抓住一截枯木,感觉不到多少体温,只摸得到凸出来的骨头,汤宗毓的手是暖的,他打开门,拽着程景云进去,说:“景云,我们先在这里住几天,等我找到了房子,咱们就有家了。” 两个人都是有些拘谨的,程景云觉得汤宗毓变了太多,即便,现在他们变得很疏远了,他只觉得他是个不太熟识的人,可程景云还是觉得汤宗毓有些奇怪,见面还没有多久,他说了好多的奇怪话。 这些全不是十几岁的汤宗毓会讲出来的话。 “这个宾馆还好吧?”汤宗毓问。 “好。” 程景云连步子都不敢挪动的,这房里许多欧式的装饰,床也是欧式的,看起来又柔软又干净,被角收整得一丝不苟,程景云在原地转圈看着四周,汤宗毓就将他手上的新大衣拿过去了,他说:“我带你去洗澡,把全身的衣服都换新,再找家馆子吃一些东西,好好睡一觉,我明天就去找房子。” 程景云不答话,看着他,看了一会,汤宗毓对汤惜君说:“惜君,我们去外边,给你买零食吃。” 于是,短暂的休息以后,三个人又出门了,宾馆里有淋浴间,但程景云身上太脏,要好好地泡澡、搓澡,他才会舒服,再者,程景云嫌自己脏,走到哪里都不敢碰人和东西,汤宗毓心里实在是难过。 程景云跟在汤宗毓的身后,天还没有黑,他们去铺子里买了干净的背心、衬裤、棉袄、外裤、围巾、皮鞋、袜子,然后,汤宗毓在铺子对面街上的浴室买了票,他喊账房叫来一个搓澡工,又给他一些小费,让他带着程景云去洗,关照着他。 他对程景云说:“我想陪你进去的,但惜君不能进去,我在门口等你,你待会出来,穿好新衣服,旧的全都扔掉,不准穿了。” 汤宗毓那样柔和又沉稳地讲话,他戴着一双黑色的皮手套,他脱了手套,把新买的洗脸香皂从衣袋里取出来,又把新的毛巾取出来,还有牙刷、牙粉。 “给,去洗吧。” 汤宗毓没敢抬头,他不知傅家是怎样折磨程景云的,亦或者,程景云变成这样和傅家的关系不大,只是由于汤宗毓自己的薄情、抛弃,由于八月的死,他才变得有时候神志不清,有时候反应迟钝,汤宗毓站在浴室门外的路边,点了一支烟。 汤惜君说:“不要吸烟,对身体不好。” 汤宗毓在想,程景云从前在茴园的时候,多么爱干净,他将汤宗毓的每件衣服都挂起来或者折起来,弄得平整,闻起来有淡淡的香气;程景云自己的衣柜里没有什么好衣服的,但也是件件洗净、收好,穿起来时,衣领和袖口上没有一点皱。 汤宗毓忘记了汤惜君在,他反应过来了,对她说:“最后一支了。” 街上有卖炸糕的,汤宗毓从来没吃过这种糕,这是北方才有的东西,他给汤惜君买一块,他自己吃一块,给程景云留了两块。 糕是烫的,里头有一点糖作馅,咬开之后糖流了出来,嘴巴里热,手也热,汤宗毓把自己的吃完了,用汤惜君的手绢把手擦干净。 汤惜君一点一点地吃,才吃了一小半,她拿着炸糕对汤宗毓笑,汤宗毓笑不出来,用手绢擦净她嘴角上的糖,说:“待会去吃点热的,这里的羊肉很好吃。” 过了一小时多,程景云才出来,他换上了新衣服,手臂上搭着墨蓝色的大衣,他没有将旧衣服带出来,说:“那些都扔在里边了,有能扔的地方。” 他的头发尚是湿的,还冒着热气,看起来,人鲜亮了不少,但头发太长,所以看着难受,汤宗毓把围巾取了下来,在程景云头上绕了两圈,把他的脸颊和头发遮住,说:“景云,我们往前走一点,去吃东西,店里是热的。” “把大衣也穿好了,来,我帮你。” 汤宗毓强忍着内心的酸楚,要帮程景云穿大衣,程景云却说:“我自己可以穿。” “这个扣子扣这里,”汤宗毓装作没有听见,穿好了,他看着程景云的眼睛,说,“以后不用再受苦了,也不用把我当少爷,我们都是普通人,只想想怎么挣钱、过日子。” 程景云看着他,然后,将脸转去了一旁,程景云很不习惯汤宗毓这样,他甚至记不清楚从前他的很多样子,所以,更加觉得这样的他陌生。 他们去吃了一家羊肉火锅,北平人说的涮羊肉,汤宗毓要了一处靠着墙的桌子,点了锅子和肉、菜、豆腐、烧饼,还有两道点心以及一些白酒。 锅滚开了,程景云已经将在摊子上买的两枚炸糕下肚,汤宗毓倒上了酒,他说:“景云,九年了,我本来打算就这么带着惜君走了,惜君把糕丢在了卖茶的地方,我们回去找,要不然这次就错过了。” 程景云从锅里夹了一些肉,他只想着吃,连杯子都没有举起来。 他用干净筷子,把肉夹进汤惜君的碗里,然后,开始埋头吃自己碗里的。 汤宗毓说:“景云,我们喝一杯,庆贺我们还能遇见。” 程景云的杯子没动,汤宗毓用杯子撞他的杯子,然后,一口气干了一满杯,他又倒上了,再次倒上了,给程景云敬了三次。 程景云湿的头发慢慢干了,但是吃得额头冒汗,他想了想,说:“你不要喝了,我不想喝。” 汤宗毓说:“景云,我明天就去看房子,买个好些的,我们三个人住。” “这个酱……很好吃。” 程景云却说了这个,他是拘谨的,但到了吃的时候就只记得吃,他对汤宗毓说:“谢谢你带我来吃这么好的……我从来没吃过。” “不用谢谢,”汤宗毓看着程景云垂在耳边的头发,他说,“明天给你理发。” 程景云摸了摸自己的发梢,他觉得还好,因为已经有些习惯了。 待续…… 第43章 卌叁·他更不敢逆反 远处总有枪声想起,日本兵驻守在城门那里,城里平静几天,又躁乱几天,天黑了,汤宗毓哄着汤惜君睡着,他便将门锁上,去了程景云房里。 他倒出了暖壶里的热水,把从绍州买来的茶泡好,晚上不宜提神,所以,那杯热茶里只飘着几根茶叶丝,程景云穿着白天买的背心和衬裤,方才他听到有人进来了,就立即从地上跳到床上,钻进了被窝里。 宾馆里很暖和,汤宗毓刚才已经洗了淋浴,换了一身干净睡衣,他把滚烫的杯子放下,走了过来,到床边蹲下去,半跪着。 程景云茫然地望向他,汤宗毓却在笑,他抓着半干的头发,只是笑,却不说话,程景云翻了个身,由侧躺变成了平躺,他看着天花板上的电灯,这盏灯真漂亮,是玻璃做成的,硕大一个圆形,上面画着一只鸟,一丛红红绿绿的花。 程景云又将视线挪去汤宗毓的脸上,他发觉他变成了一副极其痛的表情,是打算笑的,但好似笑不出来,他的嘴角向下微弯,胳膊颤抖着,伸进被子里抓住了程景云这一侧细细的手腕。 然后,汤宗毓的脸上便出现了两行眼泪,他哭得皱眉,哭得发抖,难以停歇,他把脸埋在了枕头附近的床单上,他哭得更厉害了。 程景云瞧了他几眼,只好又去瞧电灯。 只听见汤宗毓的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哭声,他还是会哭的,他的心死去过没错,但现在,又活过来了,从未变得枯槁,因此鲜活起来容易,他还是会为程景云哭的,他还是年轻的、生机勃发的、有情感的。 汤宗毓先是低低地哭着,后来,他大声地哭了几次,他又开始低低地哭,床单上眼泪的痕迹已经洇到了程景云能看见的地方。 程景云略显无措地推他握过来的手,废了半天力气,才将自己的手腕抽了出来。 他再次翻了身,背对着汤宗毓了。 程景云不是怨恨,不是害羞,也不是撒娇,如今,这些活人会有的情绪已然与他无关了,他只是感到茫然无措,如同遇见一个从未交谈的人,在他眼前诉了许久的苦。 再者,程景云太困了,他很想好好地睡一觉,这里有这样舒服的房子,这样舒服的床,不好好地睡一觉,确实有些可惜了。 没多久,程景云就睡着了,而汤宗毓呢,还是哭,他哭完了抬起头,他站起来去瞧程景云的脸,发觉他睡得好沉、好踏实,程景云变得瘦削,脸上透着一种不健康的冷白, 样子是从前那样清秀的,但岁月还是在他身上留了痕迹,他变得木讷了,不像那时,那样会讲叫汤宗毓开心的话,躺在汤宗毓腿上一颗颗为他系扣子。 汤宗毓抽噎着,将一个轻如蝉翼的吻落在程景云的睫毛上了。 他又盯着他看了好久,他在想——这居然是真的程景云啊。 / 程景云醒来了,九年了,他有几千个早晨在冷冰冰的花房里醒过来,所以当他感觉不到冷时,便觉得是夏天来了,他在想,自己脑子真的坏了,夏天还想着过年的事。 他在睁开眼睛的同时,摸见了横在自己腰上的一只胳膊,这是一只男人的胳膊,程景云想翻个身看看,却发觉自己的腰根本动不了。 汤宗毓就这样紧紧抱着他,睡了一夜。 “景云。”汤宗毓一被碰就醒来了,他叫着程景云的名字,汤宗毓像是那种睡前哭闹了一场的孩子,哪怕是醒了,还是鼻音很重,有些低落,说起话来都是抖的。 “你的孩子呢?” 程景云环顾了一圈,没看见汤惜君,他忽然有些着急了,问道。 汤宗毓还是抱着他,说:“她在隔壁房里睡着,没什么事,这宾馆很安全。” “哦。” “你睡好了吗?夜里冷不冷?如果现在想起床,那就起来,我们去吃早餐。” 汤宗毓将脸埋在他耳根附近,轻声地问他。 “哦。” 程景云依旧是茫然的,不能适应的,他本以为要死在花房里了,几天前还跪在傅家的院子里挨鞭子,吃生了虫的米,可现在,他在北平城顶好的宾馆里住着,还吃了羊肉、烧饼以及两个热腾腾的炸糕。 想来更奇怪的是,他又忽然躺在那个怨恨了很久的、玩弄过他的少爷身边了。 “你……”程景云之所以犹豫着说话,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他想了想,说道,“你……拿开手好不好?让我穿衣服。” “夜里睡着的时候觉不觉得冷?”汤宗毓又将方才的问题问一遍。 “不觉得冷,很暖和。” “那就好,怕你会睡得不舒服。” “我在傅家的时候睡在一个花房里,漏雨的,冬天要冻死人的,我都挨过来了。” 程景云说完这些,随即就后悔了,他不觉得如今还和汤宗毓亲近到能这样诉苦,他们九年没见面,那是很漫长的日子,几千个日夜能把当初的怨恨消磨成冷漠,亲近自然也不剩下多少了。 汤宗毓下了床,拿着衣服帮程景云穿,程景云推脱着,说道:“这不是你能做的事,涂涂。” 叫这个“涂涂”,比喊了几声连名带姓的大名还要别扭,程景云几乎要犯病了,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口颤抖了几下,他有些日子没有犯疯病了,他以为自己已经好了。 “你能原谅我吗?景云,”汤宗毓半跪在地上,握着程景云的脚,给他穿袜子,他说,“你愿意叫我‘涂涂’了,你是不是……愿意跟着我了。” 这些话对程景云来说太唐突了,他不愿以从前的身份跟着汤宗毓、爱他、去他床上,原因很简单的,他对曾经那些日子没什么留恋,他没足够的精神直面别人的打击,他不想再付出心力了。 他可以做活,可以当一个勤劳的仆人,但他不会再去爱了。 “你不要伺候我,我受不起,真的,我今后给你的家里做事,你尽管忙工作,我不可能白吃你的饭。” 汤宗毓帮他穿好袜子,才回他的话,说道:“从现在起,我的生活里不会再有‘下人’这种欺辱的称呼,我和惜君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如果有我吃不起的,我也只买给你一个人吃。” 程景云觉得惶恐了,他被抓着的脚变得僵硬,他想要站起来,又没办法站起来。他更不敢逆反汤宗毓,譬如一脚踹开他。 程景云躲着汤宗毓的视线,说:“我什么都不吃,全都留给孩子吃罢。” 待续…… 第44章 卌肆·爱痛九年之久 找房子的第一天,汤宗毓就去黑市弄来了一把手枪,他给汤惜君买北平的糖瓜,想了想,又给程景云买了一个,包着糖瓜的油纸拿在手上,手枪放在衣服内里的衣袋中。 回到了宾馆,汤宗毓看到这样一幅景象,程景云来开门,汤惜君站在他的身后,一只手攥着他身上的衣服。 “没乱跑吧?” “没。” 是汤惜君笑着答的话,由于外面太乱,汤宗毓出门之前嘱咐最多的就是“不能乱跑”,以及“就在这里待着”,汤宗毓走进来了,他身上的气息那么冷,他取下了围巾,又脱下了手套,把糖瓜递给程景云,说:“你和惜君每人吃一个。” 汤宗毓真正成为一个男人了,他长得英俊挺拔,稳重了不少,会给孩子带吃的,他不再有什么无理逆反的事,不对他人轻狂,做什么都是足以叫人相信的。 程景云捧着那两个糖瓜,犹豫了一下,就将它们全都递给了汤惜君,他说:“你吃吧。” “爸爸,这里面是什么?” “你自己打开看看,是糖瓜,很甜的。” 汤惜君把油纸放在了桌子上,缓缓地打开,她看见里面有圆乎乎两颗糖瓜,她拿起一个舔了一口,说:“是糖做的,好甜。” 然后,她便把手上那个递给汤宗毓尝,汤宗毓说:“我不想吃,待会我们在楼下的餐厅吃西餐。” “景云,这个是你的。” 当汤惜君把另一个糖瓜递给程景云时,汤宗毓正好把手枪拿了出来,汤惜君见怪不怪,程景云看见大喇喇放在床铺上的手枪,吓得站了起来,他向后退一步,又退了一步。 “在黑市买的,”汤宗毓说,“原来的那把没能带得上,火车上要搜身的,我就买了把新的。” “你不要怕,”汤惜君告诉程景云,“我爸爸被枪打过,他这里有一个伤,当时流了好多血。” 汤惜君伸手去戳着汤宗毓的腹部,她是想告诉程景云,枪是要有的,否则,被欺负的时候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程景云的表情有些变了,他的目光顺着汤惜君的手,落在汤宗毓的西服纽扣上,他轻声地问道:“你怎么了?” 几年前的旧事而已,汤宗毓不打算提起,他思虑好一会,才想好了要怎么说。 “那年有帮派劫了汤氏百货的货船,在广州,我瞒着五叔和他们谈判,走了火,挨了一枪,”汤宗毓说得轻描淡写,他笑了笑,说,“打在了不要紧的地方,做了个小手术,现在已经完全好了。” 程景云开始了许久的沉默,从他脸上看不出什么外露的情绪,过了一会,他客套地说道:“你要小心些。” “我知道,我以后会小心的。” 汤宗毓说这些的时候,一直在收整他从街上带回来的东西,没怎么抬头,他其实很害怕倾诉这些,对他来说,这算不上什么光彩的事。 抬头看了程景云一眼,程景云拿着那个新鲜奶白的糖瓜,无措地站在那里,汤宗毓顺着他的视线看去,看到了放在床上的手枪,于是,汤宗毓把枪收了起来,他说道:“景云,别害怕,这是用来保护我们的。” 程景云又说了一次:“你要小心些。” “我会小心,让你担心我了,”汤宗毓有一点高兴,他私认为程景云是有些关心他的,他笑了笑,说道,“房子找好了,明天清早我们就过去,卖主家有汽车来接我们,北平人很好打交道。” 程景云一言不发,他不觉得自己对买房子这件事有什么要说的,汤宗毓对汤惜君说:“高不高兴,惜君?” “高兴啊爸爸。” 汤宗毓走到了程景云的面前,他摸了摸他上午时候理过的头发,说:“景云,我们有自己的家了,是个不小的院子,附近有学校,还有买东西的地方,百货、吃穿都买得到,还能去逛公园,走着就能到。” 程景云还是什么都不说。 “景云,等战乱结束了,一切都好起来了,我们就能过更好的日子了,”汤宗毓还是在对他柔声说话,“现在是艰难一些,可你跟我在一块,总比在傅家好很多,我们就是家人。” 程景云觉得有些难熬,因为汤宗毓说了那么多,他却一句该说的话都没有想好,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和汤宗毓有一个小家,即便是十年前很亲密的时候也没想过。 所以到了关系生疏的现在,他更不能想了。 汤宗毓问:“景云,你高不高兴?” “我不知道。”程景云摇头,把头转到另一边去,小声地回答他。 “明天先去看看吧,等你看到房子了,你就喜欢了,”汤宗毓说,“和我那个院子还是有点像的,只想小一些,有树,大门修得不错,家具也很齐全,房子算不上老,还特意翻新过,你明天看到了一定觉得喜欢。” “我不想说什么。” 程景云的确觉得难堪,在这个屋子里,汤宗毓是老板,汤惜君是大小姐,他们能有足够的底气谈论他们花钱买来的房子,甚至可以嫌房子太小,比不上从前住的,可是,程景云没资格说什么。 他抬眼,视线匆忙地从汤宗毓的脸上扫过,后来,又瞄了他的腹部一眼,程景云忽然在想,体面的西装下面,到底藏着怎样残忍的一处枪伤呢? “好了,你们穿薄衣服,我们下楼去吃西餐。” 汤宗毓转过身去了,他要带着汤惜君去另一个房间换衣服,走到了门口,他又回过头来,说:“景云,太好了,我们……不用等下辈子了。” 程景云抬起头,正看到了汤宗毓的眼睛,那里面是许多的温柔、怜惜、庆幸、爱,还有积攒了九年之久的、思念的苦痛。 / 接下去的这一整夜,程景云都在做噩梦,。 他梦见了花房,梦见那一片由他的汗浇灌长成的美丽花海,梦见了下雨天,梦见了酷暑时。 后来,他又站在一片黑暗之中,视野中唯一的亮光处,躺着奄奄一息的汤宗毓,血洇开在他的白衬衣上,流了一地,几乎要流到程景云的脚边。 程景云想喊他的名字,却怎么都出不了声。 程景云往前走着,走了好久,然而,看似近在眼前的那片亮光却遥远缥缈,怎样都到达不了。 待续…… 第45章 卌伍·家的初来乍到 这里的街和程景云记忆中的绍州大不相同,穿衣有差别,言语有差别,由于家园被侵略,街上的人们显得那样不平常,那样紧绷。汤宗毓拿着行李,程景云拿着其余的行李,他们三个人走到宾馆向东的路口去,坐上了被堵在那里的汽车。 “这个就是协和医院。” 前房主的司机在开车,老头穿一身整洁的长袍棉褂,乐于向汤宗毓介绍风光无限的北平,由于汤宗毓问过医院的事了,所以,人家特地将协和医院指给他看。 程景云看了汤宗毓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后来,下了车、进了胡同,又进了院子,程景云还是拘束的,也有些冷淡,汤宗毓送走了卖家,把大门栓上,他问程景云:“景云,你喜不喜欢这里?是和我的院子有些像对吧?” 汤惜君带了新买的兔子式样的棉帽子,她到处瞧一瞧,把没推开的房门推开了,程景云只是跟着汤宗毓走,汤宗毓先是走向上房,中间是堂屋,里头的装修很欧式的,有沙发、电灯、大摆钟,汤宗毓说:“我打算过完年再添别的家具,最好买一个红酒柜。” 程景云只是进了门,但没有走动,早晨,脸被风吹得有些冷,但身上很暖和,程景云穿起了大衣和皮鞋,看上去,他不像是仆人了。 “怎么样,喜欢吗?你想要什么家具?” “和你以前那里一样好。” 程景云淡淡说出一句话,汤宗毓的眼睛却亮起来了,他走了过去,站在程景云的面前,问道:“你还记得是不是?我们从前在茴园。” “记得。” “记得很多吗?还是记得很少?我知道,那时候发生了许多……你可能不愿意去想了。” 程景云没有点头,可他的神情在告诉汤宗毓:他的确有些记恨,所以很排斥回忆;汤宗毓抓住了程景云的手,带他去看另两间上房,以及厢房。 汤宗毓说道:“我原本打算找幢好一些的洋房,但没有合心意的,能找到的都太窄小了,我们从前都习惯了住老房子,和这里也是差不多的。这个地方买东西、闲逛、上学都很方便,等今后世道太平了,找到了好楼,我们就搬过去住。” 程景云没挑剔一句,也没有太多的赞赏,他说:“怎样都可以。” “惜君,”汤宗毓喊了汤惜君过来,他说,“这一间上房给你住,另一边我和景云住,中间做客厅和书房,要是来了客人呢,西厢房完全住得下了。” “爸爸,北平的人我们都不认识,不会有客人来的,”汤惜君有了一点惆怅,她说,“要是在广州就好了,优优还能来找我。” 汤宗毓说:“等我们待得久了,自然而然就有认识的人了,到时候就会有客人。” 程景云没心思听汤宗毓在说什么,他只记得汤宗毓说了要和他睡,他觉得吃惊,也觉得难过,他又想起了旧事,汤宗毓还是抓着他的手,汤惜君不懂他们曾经的关系,只知道他们是好朋友。 她觉得好朋友睡在一起是很平常的事情。 “我睡厨屋罢,有火,不会冷。” 程景云话音未落,他明显感觉到汤宗毓更用劲地握他的手,汤宗毓看着他,有些失落也有些无奈,说:“我怎么会让你睡那种地方,我不会让你睡那里的。” 程景云没有拒绝的余地,他只是在汤宗毓强势的给予中偶尔挣扎一次,但挣扎往往没有结果,这天之后,汤宗毓又花了几天时间置办东西,他叫过拉车的、赶车的、驾汽车的往家里运东西,什么都买来了,连桌上的花瓶和干果盘子都没落下,这地方由先前那种喝茶会客的公馆,变成了真正的家的样子。 烧着炭火,是春寒时候,但屋子里暖得像是深春时节,厢房里没有软床,而是一个大大的北方火炕,烧了一些煤和柴禾进去,汤惜君就天天待在那个炕上,穿着一件薄衫,看古诗词、读英文、做算术、给布娃娃看病。 汤宗毓从前哪里做过劈柴、炒菜、缝被窝的活,但他一样一样地学着做,程景云要做,他拦着不让,他说:“等过完了年,我带你去那家医院检查身体,你的病,医生会有办法的。” 程景云推脱着,说道:“也不算是什么病。” “到时候问医生。” 要在被罩上缝几针,汤宗毓一上手就把手戳了个血洞,程景云伸手接过来,低声道:“我来吧。” “我也能学会。”汤宗毓有些不服气,他倔强地说道。 程景云埋着头细细引线,这些精细的事,他没有莲娘做得那样好,但还是会一些的,总之,比汤宗毓做得好太多了。 他一边做一边说:“你不要做这些,从前也没有学过,都是别人来伺候的,要是你娘看见了,要心疼了。” “我娘看不见,”汤宗毓说,“再说了,我娘那样对你,你还愿意提起她?” “她怎样对我她都是你的娘,”程景云沉默了一阵,又低低地说,“她算是救了我,我知道,如果不是她心好,为我说了情,我早就真的死了。” “这些都是人要做的事,别人能做的我一样能做,”汤宗毓看着程景云低垂的睫毛,还有他有些苍白的脸孔,他将他握着针的手抓住了,低下头去,将嘴贴在他的嘴上,狠狠地吻了一下。 这是汤宗毓盼望了太久的,是存在于绝境时候的梦境里的,他看着程景云惊慌的眼睛,还是将他的手抓着。 程景云并没有挣扎,他觉得这一种亲吻的感觉太过陌生了,陌生到有些可怖,这种真实的触碰感早就连接着他全部的痛觉,让他一瞬间坠入了九年前的那个雨夜里。 两行眼泪,一行流到面颊,一行已经掉在了地上,程景云默不作声地哭泣,他的眼睛里只剩下了痛苦和惊恐。 “景云,你害怕对吗?你是不是恨我,不想跟我这样?” “不想,觉得不舒服。” “抱歉,我没问你愿不愿意,”汤宗毓打算把手放在程景云肩上的,但又决定不放上去了,他说,“我就是太想你了,没有其他的意思。” 程景云还是握着那根针,他一点点,细心地将活做完,然后,把线咬断,把针戳进床头柜上的线团里了。 他弯下腰,把被子平平整整地铺在了床上。 他说:“找个新太太吧,会有人愿意跟你的。” “我不可能找,我在广州的时候,去了河边几百次,要不是想到惜君,我早就跳河了,”汤宗毓在程景云身后说话,程景云只听得到他的声音,他说,“我知道你会恨我,可是呢,我想和你有好的结果——不可能是吗?” “我从来没想过这些,这就是你我的不一样,”程景云坐在了铺好的床上,他说道,“在傅家过得那么苦,可我没想过自尽,我也不会因为你去死的。” 待续…… 第46章 卌陆·静见春寒料峭 年初一的清早,与晨光一同洒下的是料峭春寒,汤惜君还在睡,汤宗毓在厨屋里点燃了烧煤油的炉子,将鸡汤炖进锅里,他做不好这些,程景云打算去帮他,他却说:“景云,你也去睡个懒觉,我不能让你干那么多活。” “我说了,我不能在这里白吃白喝。” “这是你自己的家,又不是外人的家,想怎么吃就这么吃,想干什么都可以。” 除了儿时尚有记忆的几年穷苦潦倒的生活,程景云一直在做家仆,他习惯了侍候别人,也从来没被侍候过,到了现在,他在汤宗毓眼里变得那样金贵,他大概要每天都去胡同外面找一家馆子喝茶,与那些人们聊闲,汤宗毓才会觉得安心。 程景云抬眼看他,低声说:“你小心你的手,以前从来没做过,现在硬是要做。” “我可以做,不是只有可怜的人才做这些的。” 汤宗毓还有什么想说的,一看他犹豫的神情就知道,程景云是不会去问他的,汤宗毓想了想,才试探着问:“景云,你心疼我是吗?” “不是,”程景云站在厨房的门边,若有所思地看向汤宗毓,他又去看搁在柜子上的罐子了,说,“你是少爷,原本就不应该到厨房里来,天生就不应该。” “少爷也是人,再说,我不会再回去了,我已经不是少爷了,”汤宗毓卷着熨帖的衬衫的袖子,他在寒凉的清晨穿得那样少,站在闪动的炉火旁边,把砂锅的盖子盖好了,又说,“景云,我们只过我们自己的日子,你也要收下我给你的好。” 汤宗毓的手是湿的,他多么想立刻过来抱住程景云,告诉他“我是想和你过一辈子的,不是主仆,不是朋友,而是夫妻”。 然而,汤宗毓一个字都没能说得出来,因为他有一些挫败了,这些天,他总在向程景云表明想法,而程景云说的最多的是:“家里的事我来做,我习惯了,能做好的。” 初春的阳光呈现一种清亮的色调,让人自然而然联想到不久之后的生机蓬勃,程景云去开大门,他记着汤宗毓的话,在开门前问了:“是哪一位?” “汤先生,我是胡同里邻居。” 传来的是一位妇人的声音,程景云取下门栓,又从门缝里多看了几眼,这才将门打开,妇人一看见程景云就管他叫“汤先生”。 “我不是,”程景云立即摆着手,说道,“我是家里的仆人,叫我景云就可以了。” 妇人的脑后梳着鼓鼓的发髻,脸庞圆润,她穿着一件针脚细腻的棉旗袍,灰色粉边。 她不笑,但看起来面善,她打量着程景云的全身上下,说:“你们家的仆人穿得真新,我还以为你就是汤先生。” “你找他吗?进来吧。” 妇人进来了,程景云把门栓上,他走在她的身后,只听她说:“我知道这院子卖出去了,特地过来看看,以前我们家老爷子想买来,可是钱不够,到死也没住得上这么好的房子,这房子真是好啊。” 汤宗毓擦干了手,从厢房里走了出来,他看见了妇人,妇人连忙说:“汤先生,我是前边树底下那一家的邻居,我们男人让我过来看看,说是搬来了一位有钱的汤先生,您什么时候有空了,也带着太太和孩子,去我们家认认门儿,这个世道,远亲不如近邻,咱们互相照应。” “您贵姓?”汤宗毓问道。 “我叫映桃,我夫家姓郑,”这时,妇人才露出进门以来第一个笑,她说,“忘了说过年好了,过年好啊汤先生,看一眼就知道您是有钱人。” “过年好。我没什么钱,只是遇上了这个院子在卖,价格也很合适,”汤宗毓对映桃还算不上了解,他不得不有一些防备,但后来还是请她进去坐了,说,“我沏茶,你留下来吃一口饭。” “不吃了,不吃。” 程景云始终都是站在院子里的,后来,他就去了厨房,把烧好水的壶拎过来了,汤宗毓低声告诉他:“你去休息吧,没什么事,我一个人行的。” 映桃没见过谁家的仆人穿新衬衫、穿毛衣和皮鞋,也没见过仆人揣着手在一旁看主家伺候客人的,她尚且认为这是江南人热情的待客之道,她又打量了程景云一遍,没再说什么。 “喝茶吧,大姐。” “我这一把年纪都能生你了,叫什么姐?叫映桃婶就好了,他们都这么叫我。” “映桃婶。” 映桃看着汤宗毓,感叹道:“你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这么年轻,就这么有钱,不知道娶的太太有多么贤惠,多么漂亮。” 她又问:“汤先生?你太太不住在这里?” “她已经过世好多年了。” “噢……你没再娶啊?” 程景云已经从房里走到了院子里,汤宗毓能透过玻璃窗看见他的背影,他真的太瘦了,不知道缺了多少营养,后来,他走进了汤惜君平时玩耍时睡的厢房,那里面现在没有人。 汤宗毓没反应过来,他只得再问一次:“您说什么?” “你要不要再找一个,找我们北平姑娘?” “不找了,我现在这样很好,习惯了。” “噢……” 映桃和街市上的妇人们有一些相像,也有些不同,她坐了一会就离开了,还说改天要来看汤惜君,汤宗毓送走了她,就去敲厢房的门,结果,厢房里没有人。 程景云正在厨房里忙着,做汤宗毓刚才没有做完的事情。 他对汤宗毓说:“你出去,去做你的事。” “景云,你才是要好好休养的那个,等天气暖和了,再给你买一些更好吃的,不知道战乱什么时候结束,我还想带你去广州玩玩呢。” 程景云摇着头,说道:“我来这里之后都吃得很饱,我不用挨饿了,也不会受冻了,我会报答你的,至少洗衣烧饭我都可以做,重活我也可以做。” 汤宗毓咬住了牙根,他说:“我不会让你伺候任何人的,你可以做一点容易的事,前提是你的身体养好了,其余的事全都交给我来做,只要和你待在一起,我每天都很高兴,多忙多累都高兴。” “出去吧,我把饼热一下,就可以吃早饭了,你先叫孩子起床。” 连吃饭这种事,程景云都像在公事公办,他捧着碗喝汤,不发出声音,也不说话,饼吃了半个,汤宗毓又塞来一整个,还嘱咐他吃鸡蛋、吃菜。 程景云只好吃下那一整个饼,他把碗里的汤喝完了,就收了自己的碗筷,然后,去堂屋给汤惜君拿橘子吃。 “你坐下,”汤宗毓说道,“你歇一歇。” 后来,汤宗毓按着程景云的肩膀让他坐下,接着,把炉子里的火弄得很旺,汤惜君又去厢房的炕上玩了,汤宗毓收拾了碗筷,洗干净之后,用崭新的搪瓷盆端了水过来,水好热,白雾从院子里一路飘过来,汤宗毓把盆子放在了床边的地上,又拽着程景云走过去。 他蹲下了,盯着程景云的脸看,说:“泡一泡脚,我帮你洗。” “你不用——” “景云,你以前照顾我,现在就换我好好照顾你罢。” 汤宗毓想起了过去的好多事,他觉得心安,因为,那时相信的人是程景云,而现在,坐在他面前的人还是程景云,他们都变得不一样了,关系也有些疏远,但汤宗毓还是庆幸自己仍旧有挽回的机会。 他想让程景云有机会享受从未敢想的幸福。 待续…… 第47章 卌柒·我们就算是家 汤宗毓蹲在地上,脱掉了程景云的鞋,又开始脱他的袜子,他的脚腕好细瘦,正搭配他这个瘦到营养不良的人。 “后天就去医院,”汤宗毓细心地将程景云的裤腿卷了上去,他看他一眼,撞上他淡静、木然的视线,汤宗毓心疼得直吸气,说,“可惜现在这种时候吃不上太多好的,但是米和面都要吃,糖要吃,还要多吃些肉,近来的牛奶不好买了,我去买点奶粉给你喝。” “不喝。” 程景云并不想被汤宗毓伺候,但被强求到了这一步,他也不好说什么重话拒绝他,于是,程景云坐在床边,把手杵在柔软的床褥上,他想了想,又说:“买给孩子喝吧。” “我们都喝,我买得起,”汤宗毓脱掉了程景云另一只袜子,看着他可怜的脚,说,“你尤其应该喝。” 是这些天以来,汤宗毓第一次仔细地看着程景云的脚,且不论已经接近嶙峋的骨头,首先叫人心颤的是他脚面上那道两寸长的疤,伤口愈合得不好,看上去是崎岖的;他的脚掌心和脚趾的外侧,全都是干硬的茧子,以及冻疮留下的印记。 汤宗毓轻声告诉他:“先放进来泡一泡。” “你别看了,我的脚那次被别人的锄头砍了,才变成这样的。” 程景云丝毫不像是在倾诉悲苦的经历,而只像在讲一则轻松的故事,他不想叫汤宗毓看他的脚,因为他的脚不再是以前的样子。 “伤到骨头了吗?” 汤宗毓的一只手掌还贴在程景云的脚腕上,他觉得,要是自己现在哭,那,程景云去医院检查的时候他必然要哭的,接下去的时间里,他不知要哭多少次。 汤宗毓忍着没哭,他用通红的双眼看着程景云,程景云把脸转去了另一旁,他说道:“没伤到,现在已经好了,走路还是正常的。” “要不是我走了,你也不会被这么欺负。” 汤宗毓真的懊悔了,他想,他是有勇气不和秦婉莹结婚,有勇气不去广州,有勇气在九年前带着心爱的人离开茴园的,只不过,这些勇气来得都太迟。 汤宗毓抬起了另一只手,重重地落下,打了自己一巴掌,他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这个巴掌看起来是剧痛的。 程景云不看他,而是看着放在圆桌上的那几颗苹果,后来,把头低了下去,没说什么。 汤宗毓知道的,自己已经没有一种能够奏效的、谢罪的法子了。 他终究还是哭了,低声抽泣,他今天没有对程景云说一句“原谅我”,而是,一边流眼泪一边为程景云洗脚,又用干净的帕子把他的脚擦干,抬起他的腿,把他光裸的脚和小腿塞进被窝里。 程景云安慰了一句:“你别哭了。” 深感痛苦的程景云,暂时还找不到合适倾诉的言语,他多么不愿意回想从前,可当汤宗毓提起来时,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回忆那时的苦痛,屈辱算什么呢?皮肉的伤口算什么呢?劳累算什么呢? 最令程景云痛苦的,自然是他和汤宗毓的那段情,他们在偌大的茴园中活着,一个生来做少爷,一个生来做仆人,他们之间原本是什么都不该有的,然而,年少的汤宗毓强迫着、践踏着他,有那么多恶劣到极致的行径。 可是,他却是甘之如饴的。因为那时候,他喜欢汤宗毓,后来甚至是爱汤宗毓,他纵容了他好多的“坏”,虚构出他好多的“好”;程景云从来没想象过他和汤宗毓的以后,那时,他像是将死的绝症病患,一边深陷,一边绝望。 而现在,那个跋扈的、恶劣的涂涂呀,变成了眼前这个从绝望境地里露出头喘息的男人。 程景云当然知道,汤宗毓现在的样子看上去多么糟糕,他将自己那一侧的脸颊扇得通红了,他的西装因为做家事而有些皱,裤子上有一些弄上去的水渍;他眼底暗淡,又要给他赔笑。 “景云,”汤宗毓说,“无论如何,你活着就好,幸好你还活着。” 他是在哭泣之后笑的,倒不像是佯装的笑,而是一种掺杂着悲伤的庆幸,他扶着床,弯腰,盯着程景云的脸看。 程景云还是坐在床上,他向另一旁挪了一点,把被子盖得更加严实,不说什么。 “景云,你看看我,看看我的眼睛里是不是在想你。” 他的声音因为哭泣而喑哑,他不再是茴园里的四少爷,因为他没那么多坦然自信的笑了,没那么多执拗和倔强了,甚至,他在程景云面前变得有些卑微。 程景云说:“你原来不是这样子的。” “对,我原来不是这样,”汤宗毓还是那样凑近了看他,说道,“因为我以为永远失去了你,那时候在广州,我每过一天就是多一天悲痛,惜君的外公和舅舅在客厅里哭婉莹,我站在他们旁边,在心里哭你。因为不能丢下没有母亲的惜君,我才活到现在,我有些时候不敢想你,因为想得太多我就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支撑不住了。景云,很有可能你永远都不会原谅我,我没什么奢求的,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十七八岁的时候,是我辜负你了,这是我的罪。” 汤宗毓的眼泪淌下来,表情平静的程景云也流了一行泪,他的神情里有麻木和困惑,也有苦痛鞭打之下的疼痛感。 汤宗毓向他乞讨一个和着眼泪的吻。 程景云全身都没有动,只是暂时地闭上了眼睛,他既没有迎合,也没有推拒,他在吻完之后埋下头擦掉了那一行泪水,然后,就不再看汤宗毓了。 汤宗毓把盆子里的水端出去倒掉了,他又回到房里来,把冲了冷水的手塞进被子里暖,程景云看了他一眼,下意识地将他的双手捧在了手里。 程景云还是没什么明显的表情,他多瞧了汤宗毓几眼,看上去倒没有什么敌意,他捂着汤宗毓的手,汤宗毓也不敢说什么或者问什么。 “别弄了,”程景云皱着眉头,说,“有钱的话,就找个人做事,我也可以做。” 他又说:“我的心里过意不去,让我来做我才能安心地待下去,否则我就要走了,随便找个人家做事,赚一点工钱。” 汤宗毓的手好凉,也就是这几天的功夫,他的手不知比从前粗糙了多少,他哪里是吃这种苦的料呀,程景云想着。 “等天气暖和了,我或许能找个烧饭好的保姆,多开薪水都可以,只要能叫你吃上一口好的。” “你可以把工钱开给我。” “不行。” “那你要我做什么?”程景云忽然像是气急了,他盯着汤宗毓的眼睛,声音有些大地说,“就算是家,也不能有一个人什么都不做,只等着吃饭。” 待续…… 第48章 卌捌·更加解决不了 汤惜君对程景云还是有点喜欢的,一来是他友善,二来他和汤宗毓有那么多年很深的感情,她就能顺其自然地和他亲近一些;程景云给汤惜君扎辫子,他从来没学过,但是扎过几次就会了。他把汤惜君掉下来的长头发全都整理在一起,用一根紫红色的布绳子捆着,放在一个装过香皂的纸盒子里。 汤惜君那天问过他:“你为什么要我的这些头发?” 程景云说:“我不要,你攒起来,能攒很多,今后能做成一根辫子。” 的确,这原本就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程景云也实在说不清为什么要做,可他就像当初陪着年幼的汤宗毓时那样,仔细留意着汤惜君的每一件事,他不会对她多说什么话,也没有抱过她。 只有一次,汤惜君坐在了他的腿上,给他看那串从庙会上买来的珠子,问:“景云,你觉得好不好看?” “哪里来的?” “映桃奶奶送给我的,她说,她去庙会的时候买的,送给了我一个。” “多少钱?你问过了吗?” “没有,”汤惜君坐在程景云的腿上,她把珠子往手腕上套着,说,“她说不要我给钱。” “那我改天给她一些。” 程景云的兜里是有几个钱,都是汤宗毓给他的,他也没有什么用的机会,所以攒了起来。汤惜君和映桃家的小孙女玩在一起去,那小丫头才四五岁,汤惜君就带着她认字、做游戏,还教她说广东话。 “我去开门了,惜君,你先起来。” “是爸爸回来了。” 汤宗毓在当下很谨慎,每次出去的时候都叫程景云把门栓好,程景云趁着傍晚时淡灰的光往外去,走到了门跟前,才低声地问:“是谁啊?” “我。” “你敲门声音太小了,我险些没有听见。” 程景云给汤宗毓开了门,他站在侧边给他让路,汤惜君也跟他站在一起,等到汤宗毓的两只脚都踏进了门里,程景云又抢着去栓门。 “是不是还没吃?我给你们带了火烧,在路上被搜身了,我把枪藏得很好,可我还在想——千万不要没收我的火烧。”汤宗毓出门像是涉险,所以他总带着枪,他要找一个略微像样的工作,还要给汤惜君物色一所学校。 他要好好养着这个家,叫程景云享一辈子福。 程景云却说:“我们给你留饭了。” “你做饭了?” “对,惜君肚子饿。” 无论对汤宗毓是什么样的感情,程景云都愿意为三个人的生活出一份力的,对他来说,烧烧饭算不上劳累,他总是能很容易地承受,他愿意烧饭,还愿意做一些家里的杂事。 汤宗毓也不管孩子在旁边,他一步迈来,张开了胳膊抱住程景云,他不说话,只余下带着冷意的喘息,略微疲倦地说道:“外边实在不好找到工作,我明天还去试一试。” 他讲的话那样真诚,程景云就不好冷淡地推开他了,只好说:“慢慢地找吧,现在是打仗的时候。” 程景云试探一般,缓慢地将汤宗毓推开了。 “你先进去,我去给你热饭。” 程景云表现得十分恭敬,这让汤宗毓觉得难受,他不需要他这样对他,他希望程景云丢掉从前所有卑微的习惯,变得像一个平常的人那样。 程景云觉得这样的改变太难了。 “我今后专门做饭,你去外边工作。”程景云往灶下添柴,他觉得煤油炉子的火太小了,所以又将很久没用过的灶台收整出来,锅里热着黄米加白米的饭,和肉沫蒸在一起的鸡蛋,白菜和猪骨肉煮的汤。 “你没有吃过这种咸菜吧?是映桃婶家的媳妇做的,我反正是没吃过,”程景云指着那盘咸菜,说道,“她硬是要送我一些,让我们尝一尝。” 汤宗毓和四周邻居没有过多的交集,程景云更是,只有映桃一家子,总主动地与他们来往,她家那个矮个子的、瘦瘦的小媳妇什么都会做,早晨,汤宗毓不在家的时候,她用瓷盆送来了一些北平风味的咸菜,以及几颗咸鸭蛋。 在江南的时候,咸鸭蛋他们倒是总在吃。 若是在平时,这些东西都是不足以稀奇的,若是在茴园,那时候的汤宗毓瞧都不会瞧一眼的,然而,现在的境况不一样了,四处的物资都紧俏,所以,哪怕是有钱的人,也对食物多了珍惜和敬畏。 程景云伸出手,把热好的饭菜从锅里端了出来,碗很烫,汤惜君在院子里玩她的毽子和木飞机,程景云把碗放在了厨房里的桌子上,然后,他听见汤宗毓在说:“看起来真香。” “香什么,随便吃吃,改天买一只鸭子来烧,你知道,现在就算有钱,有些东西也买不来。” “真的很香,闻起来也很香。”汤宗毓说。 程景云把另一只碗端了出来,汤宗毓将菜和饭全都放进了一只红漆的托盘里,程景云忽然说:“不能和茴园的饭菜比,你真不该过成这样。” 程景云对汤宗毓的某些呵护是天生的、病态的,哪怕现在他在疏远他,可还是看不得他过着远不如从前的生活,程景云没学过知识,也没有什么理性的思想。 他是有些盲目的、有些蠢的,他无法察觉自己说的话是不是应该说,他只知道把想着的事说出来,有时候秉持片面的观念,又深信不疑。 在他的眼里,汤宗毓这辈子无论去了哪里、做着什么,汤宗毓都是少爷。 程景云的眼里,汤宗毓像是个受着某种压迫的人,哪怕命运只给他一个小小坎坷,程景云都会觉得那是明目张胆的不恭;程景云是察觉不出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的偏颇,他只能有这样狭窄的境界,这样低微的思想。 汤宗毓把放了碗碟的托盘端去了房里,喊汤惜君一起来吃,汤惜君高喊着“吃过了”,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这时,几声干脆的枪响划破长空,吓得汤惜君往房里钻,她躲进了床下边。 她懂那是什么声音,也知道自己最好是逃开、躲起来。 “又在枪决了。”汤宗毓拿起了筷子,说道。 程景云实际上不明白战事具体到了怎样的地步,有许多新闻还是从映桃家的人那里听来的,他把汤匙放进了汤碗中,对汤宗毓说:“你慢慢地吃吧。” “陪我坐一会,休息休息。” 汤宗毓提了要求。 于是,程景云听话地坐下来了,他的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放在这只的手腕上,他静静地等待他把饭吃完,没什么要说的了,有些心事说出来也没用,更加解决不了。 待续…… 第49章 卌玖·让我心里有底 汤惜君从虚岁的八到周岁的八,她的生日正是秦婉莹的忌日。 汤宗毓牵着汤惜君的手,两个人穿过昏暗的胡同,从狭窄处走向宽阔处,大树下那只电灯是这一截路上唯一的光源,黄色的光晕,把人的头发也照得闪光,汤宗毓手上拎着篮子,篮子里放了火柴、纸钱、粉笔。 他想起有人说,死了的人过三年就不会再回来了。 汤惜君撩着她身上那条深蓝色的毛线裙子,她熟练地跪下了,用粉笔在路口那里的地上画了一个圈。 “你说话。” 汤宗毓并没有跪下,他把篮子里的纸掏出来,递进汤惜君的手里,他催促着她,说道。 汤惜君又接过了火柴,她试着擦燃第一根,但是被风吹灭了,过了年,北平终于少了一些凛冽的感觉,风掺杂进暖意,汤惜君手上的第二根火柴终于亮起来了,她点燃了黄色、白色的纸钱,说:“妈妈,我过生日了,来看你了。” 女孩一边说话一边抬头,看到了站着的汤宗毓,也看到了汤宗毓身后暗处还有个人,路上还是有光亮的,可总得来说很暗,因为战乱而少了人,也少了做买卖的。 暗处那个人是程景云。 他是有些好奇的,他跟着汤宗毓和汤惜君出来,远远地打量着那堆烧给亡故者的火,他能隐约想起来秦婉莹的样子,程景云觉得,她是个比自己好太多的人,她那时候年少而美丽,是汤宗毓体面的未婚妻。 而现在呢,她死了,留下一个与汤宗毓血脉结合的孩子。 程景云张望许久,等着父女两个人往回走,汤惜君对妈妈没有印象,也没有感情,她所做的这一切,皆是在汤宗毓的教导之下做的。 她知道,汤宗毓从来不给秦婉莹跪下,以前在广州时他也烧纸,比给秦婉莹烧纸的时候迟几十天,他的纸是烧给程景云的。 可程景云没有死,所以,几十天之后汤宗毓肯定不会烧纸了。 汤惜君拍了拍膝盖上的尘土,站了起来,她将仅剩下的火星踩灭了,说:“这是过路的地方,烧到别人就不好了。” “很可惜,”汤宗毓说,“你妈妈没见过你。” 他对秦婉莹心存着一点同情,从前,他倒是没有这么软心肠的,只是因为程景云活着回来了,所以他才有心思同情别人,表面上,他变得更为宽厚,不像从前思念和懊悔时那样自私狭隘了。 汤惜君一点的悲伤都没有,可她仍旧懂得礼数,是十分体面的,她不知道秦婉莹是否收得到那些纸钱,她在汤宗毓的旁边走着,探头看了一眼,看到汤宗毓紧紧牵住了程景云的手。 汤惜君又看了汤宗毓一眼,她有几个要问的问题。 “回去吧,走吧。” 汤宗毓对程景云那样温柔地说话,程景云问:“婉莹小姐走的时候……有没有看过惜君一眼?” “没有。”汤宗毓说。 光线有些暗,程景云的表情藏在了暗处,他说:“她是个好人,我不太能想得起来她的脸了,太久了,什么都忘掉了。” “他们都说惜君长得像启桦大姐。”汤宗毓没有允许程景云的手挣脱出去,他另一只手盖在汤惜君的肩头。 程景云大约是想了半分钟罢,他说道:“那我更想不起来,不记得启桦长什么样子。” 说汤宗毓现在是气急败坏,未免言过其实了,是懊恼吗?可也不像是,他只是在绝境之中显得很不甘心,他在想,要是这个是他和程景云的孩子,就好了。 这是汤宗毓的妄想,他叹了一口气,他几乎从来没为秦婉莹这个可怜的女人伤感过。 “景云。” 汤宗毓喊了一声他的名字,是为了提醒他,让他不要再躲藏、再挣扎了,汤宗毓又叫了一声:“景云。” 他没有思念那年的秦婉莹,只在想他和程景云的以前,他太懊恼了,太想要改变从前了。 程景云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的时候,我才发现,你也不是和以前不一样了。” “还有一样的地方吗?” 汤宗毓的语气有些不同了,三个人离路灯越来越远了,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看,看得他浑身发毛,程景云说:“你先松开手。” 程景云另一只手里拎着刚才放纸钱的篮子。 “嗯。” 汤宗毓将手松开了。 / 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行夫妻之事总有太多的顾及,汤宗毓没有这种经验,他关了汤惜君卧房的门,只穿了睡衣去了程景云房里,那其实是他和程景云的房,但这么多天了,程景云都不是非常愿意和他一起睡的。 程景云还没有关灯,他穿着背心和衬裤,一听见有人进来,就杵着胳膊往床上缩,他靠在床头,把腿抱住了,问:“怎么了?” “我过来睡。”汤宗毓说。 外面没有落雨,但这样的场景以及带着侵略性的汤宗毓,总叫程景云听见了多年前那个夜里磅礴的雨声,他发着抖看向他。 说:“我去厢房里睡吧。” “不用了。”汤宗毓轻声说话,转身时,已经将门反锁,他慢悠悠关好窗帘,转过了身。 程景云脖颈上的青筋都显露出来了,他还是靠在床头处,拘谨地坐着。 “你干什么?” 程景云问。 汤宗毓走了过来,他几乎是踱步,在床边站着,打量程景云,说:“我今天晚上想在这里睡。” 程景云直摇头。 “你要我等到什么时候?” 汤宗毓俯身,略显悲苦地问出了这一句,他有些冲动和感性了,他的嘴唇贴着程景云的嘴,吻了大约三下。 “说话啊景云,让我心里有个底。” 汤宗毓眨动眼睛,有点急切了。 程景云木然出声了,说道:“我没有让你等。” “那就好。” 忽然,男人巨大的力气将程景云掀翻在床上,他制住了他的两边手腕,膝盖压得他的大腿生疼,程景云叫喊出声,用涣散的眼睛看向他,说:“汤宗毓,你还是畜生。” “我不是。” “你再不放过我,我就咬舌自尽了。” “你不会咬的,”汤宗毓自嘲,说,“因为你不会因为我去死。” 他起先是愤怒且悲伤的,逐渐地,有一些愉悦和缠绵了,他去吻程景云的嘴,吻他的脖子。 程景云反抗不了了,只能挣脱出来一只手,伸进汤宗毓张开了衣领中,他极其刻意地、病态地、不留情地挠在汤宗毓的肩胛上,掐得他那里红了一片,血迹渗进了程景云的甲缝里。 待续…… 第50章 伍拾·不记得所有好 汤惜君在外面“哐哐哐”地砸门,程景云再次狠狠推了汤宗毓一把,他没留情面,手劲不小,这才使发着疯的汤宗毓清醒过来。两个人都喘着粗气往下一瞧,汤宗毓的扣子开着,程景云的肩膀上是才咂出来的痕迹。 “孩子。”程景云低声地说,用气声提醒着他。 现如今天气不冷了,汤惜君上学了,汤宗毓找了一个在日化公司办公室里的工作,而程景云呢,只是像汤宗毓说的那样,待在家里享福,然而他闲不住,连汤宗毓请来的保姆也被他打发掉了,对于在傅家受过苦的他来说,做家务、煮饭根本不算劳累。他甚至能在将一切弄得井井有条以后,去接汤惜君放学,或是跟着映桃家的儿媳妇去市场,去街上。 汤宗毓从他的身上起来,将扣子一颗一颗系好了,汤宗毓略微抬高了声音,说:“惜君,惜君你乖,先回去睡,爸爸马上过去看你。” “我的铅笔忘了削皮,明天没办法写字了。” “等一等,我帮你削。”汤宗毓说。 其实什么都没能做成,程景云还是那样地抗拒和冷淡,然而,这幅慌张的场面倒像是有过了什么,程景云下了床穿好外衣,打开桌子的抽屉,拿出了两盒皮鞋油,又拿出一沓报纸,这才从抽屉最底下的角落里找见了一把小刀,小刀是从前的房东留下来的,汤宗毓不知道家里还有这把小刀。 “进来吧,惜君。” 程景云没有赶汤惜君回房,他打开了门放她进来,见她只穿着睡觉时候的薄褂子,就把自己的外衣拿给她穿,他把几只铅笔接了过来,说:“要是冷的话,你在去被窝里趴着,我给你削铅笔。” “好。” 汤惜君不客气地上了床,钻进了暖烘烘的被子里,东西都是新买的、勤换洗的,所以躺在上边觉得松软舒服,汤惜君眨着眼睛笑了,她说:“景云,我要和你一起睡。” 程景云拿起铅笔,那上头刻印着汉字,他想起汤宗毓那时候的铅笔也都是他削的,那时候买的都是外国厂子的铅笔,汤宗毓写字不认真,装在笔盒里的笔也总是用不上。 而汤惜君不一样,她读书用心,又天生聪慧,大概是和她的妈妈一样。 程景云坐在床边,汤惜君就要抱着他的胳膊,说:“我们一起睡觉吧。” “惜君,你可是家里的大小姐,哪有大小姐和我一起睡的道理?” “我不懂你的道理,我喜欢你,想跟你一起睡。” 于汤惜君而言,程景云对她的好贴心、温柔,和汤宗毓不太一样,她是从来没体验过这种关照的。程景云说起话那样轻,去学校接她会牵她的手,两个人一路慢悠悠地走着,程景云还在商店里给她买了一个外国产的书包。 程景云最爱说的便是“你爸爸小时候”——你爸爸小时候很爱哭,不像你这样乖;你爸爸小时候总是把书包丢掉了,在课堂上睡觉;你爸爸小时候也很喜欢吃那种糖…… 有些时候,汤惜君甚至觉得程景云像是妈妈,她没有过妈妈,所以不知道有了妈妈是什么感受,但她知道自己的朋友们都是怎样和妈妈相处的,自己和程景云好似也是那样相处的。 此时此刻,汤惜君抱着程景云的胳膊,弯着眼睛对他笑,程景云一抬头,就对上了汤宗毓的视线,他情绪复杂地看着程景云,说:“我们三个人一起睡。” “三个人睡在一起挤死了,不要。”汤惜君躺在床上“咯咯”笑。 “就要。” 汤宗毓也笑了,他一边笑一边装凶,脱掉鞋就往床上爬,这双人床很大,即使有三个人也显得宽敞,程景云有些局促地坐在床边。 说:“惜君,只睡一个晚上。” “我知道,我现在长大了,不能天天都和大人睡在一起。” “好吧。” 程景云还是把汤惜君的铅笔全都削完了,他拿了另外一张被子,躺下以后,汤惜君就钻进他的被子里来,说:“要不是我看见了你,我们现在就不是一家人了。” “你觉得……”程景云迟疑了一下,问,“我们是一家人?” “我们住在一起,一起吃饭,钱放在一起花,就是一家人。” 汤惜君是个大孩子,她什么都懂,在有些问题上,她甚至有比大人更加准确直接的答案。 程景云摸了摸她的头发,想了想,还是对她笑,说:“好了,睡觉吧,惜君。” 台灯灭掉了,程景云隐隐约约记得铅笔灰的气味,他用洗干净的手帮汤惜君掖被子,下一秒钟,感觉到手被汤宗毓的手包裹住了。 是汤宗毓的手,不是汤惜君的手,在一片漆黑中,不看见脸,只是被这样握着手,那种感觉和记忆里有些相像,只是,四少爷的手变得有些粗糙了,更有劲了。 就和他的人一样。 程景云觉得自己的全身停滞了,很久很久之后,汤宗毓的手没有离开,程景云的手还是放在汤惜君的被子上。 他没有跟汤宗毓较量的打算,他知道自己以前从来没想过和他过上这种日子,他更没有预设过汤惜君会很喜欢他,这个小女孩是很坚韧的、聪慧的,然而,她还是需要一份温柔的爱。 这样算是锦上添花了。 程景云在黑暗中闭上了眼睛,他以为汤宗毓将要把手挪开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他的手还是放在程景云手上,汤惜君已经发出了低低的鼾声,睡着了。 “你做什么?”程景云悄声地问。 “什么做什么?” “手。” “想你了。” 这段时间住在北平城里,住在同一个胡同的同一座院子里,天天都要见,可是,汤宗毓最想说的是——“想你了”,他想程景云对他的关照、温柔、撒娇了,想两个人在茴园的时光,想亢奋的少年事,想两颗热烈的心紧靠、在盛夏的室内流着汗亲吻…… 程景云说:“睡觉吧。” 他变得那样冷淡,使得汤宗毓的期许蒸发掉,他记得汤宗毓所有的不屑、绝情、退缩,记得那个春日的好多痛苦,记得八月从冯公馆回来以后的惨像,记得她怎样死……只是,程景云不记得汤宗毓所有的好了,或是说,他不愿意记得。 待续…… 第51章 圩壹·藏起来的伤痕 汤惜君的这身学生服,上边是墨蓝色丝绒的旗装长袖衫,下边是百褶的棉布裙子,她的皮鞋是上海货,每一天都被擦得发亮,现在,汤宗毓的工作忙了起来,所以这些都是程景云为她清洗、整理的,程景云说起话时没有广州口音,也没有北平口音,他像每个江南人那样温和,总是轻声细语的,他去接汤惜君下学,说:“惜君,你映桃奶奶从别人家买了豌豆,三婶婶做了点心,给你送了几个。” “春妞呢?” “我今天看见春妞了,现在天气暖了,她有时候在家门口玩。” 春妞就是映桃家里的小孙女,汤惜君拿她当做妹妹,也当做朋友,不过,现在上了学,汤惜君就没有太多的时间和朋友们玩了,她还是讲着一口略带南国味道的官话,人家还说这个小姑娘真是洋气,其实他们是觉得汤惜君很不一样,不一样就是洋气。 在回家的路上,汤惜君问:“爸爸几点回来?” 程景云说:“可能是六点,也可能是七点,这要看他忙不忙了。” “我们等他回来再吃饭。” “当然啊。” 现在,他们愈发地像是家人了,因为程景云的出现,这个家变得彻底不同了,汤宗毓在外边工作,汤惜君上学,程景云打理家事,汤宗毓不用什么时候都将女儿带在身边了,他不放心自己的父母、大娘、兄弟姐妹照顾汤惜君,但他放心汤惜君和程景云待在一起。 趁着这一天最后的春光下学,进了院子大门的时候,太阳还没有落,院子里有旧房主留下来的几个花盆和瓷缸,程景云在里边载了几颗嫩苗,都是浅浅的绿色,汤惜君暂且看不出种了什么。院子里各个角落都很干净,不该留的东西不会摆出来,唯一多余的就是一台日本产的收音机,现在没什么节目,就算有了,程景云也不会打开,所以二十多天都没开过了。 程景云和汤惜君先是在房里等的,到汤惜君写完了所有功课,汤宗毓还是没有回来,时间已经过七点了,程景云就带着汤惜君去院子里等,后来在大门外等。 天彻底地黑了,程景云坐在路灯下边的石墩上,汤惜君坐在他的腿上,两个人看着胡同口来人的方向,坐了好一会,后来遇见了映桃的丈夫,老头问:“不回家啊你俩?” “爷爷,我爸爸还没下班呢。” “对,我们等一等。” 胡同里只剩下程景云和汤惜君了,汤惜君着急地说:“不知道我爸爸怎么了,为什么还不回来。” “再等等。” 程景云也有些着急了,好在身上不觉得冷,他还可以多待一会,许久之后,眼睛像是花了,看到胡同口那里走来了一个人,又像是没有人。 汤惜君高声地说:“爸爸回来了!” 汤宗毓走近了,程景云终于能够看得清楚他,他走路有些歪斜踉跄,风把他身上的酒气刮进了程景云的鼻子里,他微笑着从西装衣袋里找火,打算点烟。 “这么晚。”程景云担心他摔倒了,抬起手扶住了他,把烟和打火机放进他衣袋里。 汤惜君把汤宗毓的公文包接过去了,她说:“你喝醉了是不是?” “没有,就是去陪老板吃饭,喝了点。” “慢慢走,不着急的,”程景云说,“我们一直在这里等,等到天都黑了。” “不用在外边等我。” 汤宗毓看向程景云的眼睛,他很想他也能够直白一些看向他,然而,程景云还是那样冷淡的,他说:“饭都热在锅里,我们还以为你没有吃。” “我吃过了,不用等我。” 汤宗毓抬起了手,把程景云的脸摸了摸,他只有一点醉,他尚且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程景云并没有躲开他,只是说:“不要在外边喝醉,现在那么乱,坏人很多。” 程景云实在不想看见汤宗毓变成这样,他要为了几个钞票醉倒,还要一个人走回来。进了院子,汤惜君在栓门,程景云就扶着汤宗毓去房里,脱掉他的外衣,再脱他的衬衫和裤子,把叠好的睡衣拿给他。 “你躺一躺,我去给惜君弄饭,你要不要再吃了?” “不吃了。” 汤宗毓穿着睡衣躺进了被子里,他很需要休息的,但也是有些亢奋的,程景云对他那样好,过了这么多年,他终于再次穿上这种过分洁净、过分柔软的睡衣,淡淡香气飘荡在鼻腔里。 汤宗毓抓住了程景云的手,问他:“景云,你辛苦不辛苦?你在家辛苦不辛苦?” 程景云摇头,说:“你安心睡吧,等孩子吃完饭,我给你弄水洗一洗。” “公司里有个人,他家里的保姆辞退了一个,我想把她请过来做事,”汤宗毓叹了一口气,说道,“但是你又不愿意,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就是享清福,煮煮饭根本没什么,你不要再让我闲着了,我会不想待下去的。” “好吧,”汤宗毓把程景云的手心放在脸上磨蹭,他说,“我现在觉得真幸福,不奢求别的了,我们好好地过下去,总比孤身一人要容易得多。” 程景云把手从他手里抽了出来,方才为汤宗毓脱衣服,程景云没怎么敢瞧他身上,但是程景云总在惦记着看他肚子上的枪伤。 “惜君那次说的……我看一看,到底严不严重。” 当掀开了身上的被子,程景云才感觉到心里莫名地空,甚至开始为汤宗毓过去经历的苦痛忧心,汤宗毓却不让他看,捂着睡衣,说:“没什么的。” “我看一看。”逐渐地,程景云学会提要求,甚至是勒令了,连他自己都没能察觉自己有了细微的变化。 “我觉得没什么,景云,你别看。” 汤宗毓还是醉醺醺的,他的手被程景云扒开了,程景云解了他的扣子,那个陈年的伤疤映入眼帘,在他紧实平坦的腹部,显得有些碍眼。 汤宗毓慢悠悠问他:“看好了?” 程景云忘记了说话,他记得,曾经的汤宗毓那样金贵,哪怕是破了手指,程景云都要心疼他好些时候的,更不用说结结实实挨了一枪。 他在深呼吸之后抬眼,看着汤宗毓的脸,许久了,才说:“我先去为惜君弄饭。” “我做什么?”汤宗毓问。 程景云说:“你睡一会,待会再洗漱。” 他为汤宗毓掖被子,说完话,就起身出去了。 待续…… 第52章 圩贰·清澈眼睛无神 给汤惜君夹了菜又盛汤,小姑娘以前是很挑嘴的,但在战乱里从广州一路奔波到北平,她已经能够随遇而安了。程景云做的饭当然算不上顶精细的,就是一些江南爱吃的家常口味,菜的烧法不难,味道还算好。 汤惜君一个人吃掉了半盘咸肉炒笋子干,程景云才将饭扒了两口,他对她说:“慢一点,这些都是你的。” “等我长大了,就煮饭给你吃,”汤惜君舔着油亮亮的嘴唇,说,“我们买一个更大的房子,三个人都住在里边。” “真的啊惜君?” “是真的。” 程景云有点心不在焉,他要回汤惜君的话,还要想着汤宗毓身上的那个伤,那一枪并没有让他死去,而是留下了一个永远的印记,用来凿动程景云冰封了太久的心。 程景云禁不住去想,如果汤宗毓伤得更重一些,是不是活不到今天,程景云挨过那么多次打,可一回子弹都没挨过,他知道,中了枪的人许多都会死掉的。 “惜君,我看见你爸爸那个枪伤了。” “你看见了呀……现在已经长好了,一开始的时候流了一大滩的血,地毯上全都是红的,我看见了,苦花抱着我,我偷偷地哭,后来爸爸坐了绍清爷爷的车去医院,医生给他开刀了,把子弹从他的肉里取出来。” 汤惜君放下了筷子,要拿汤匙喝汤了,程景云问:“你当时看见了?” “对啊。” “那他痛不痛啊?” “肯定痛的,但是他没有告诉我,我觉得他肯定快痛得晕过去了。” “你有没有哄哄他?” “没有,”汤惜君摇着头,说,“他让苦花抱着我,不要我过去。” 两个人在这边吃着饭,汤宗毓已经在那边睡了一觉,程景云放下筷子去看他,他立即醒了,问:“你吃过饭了?” “你要不要吃一点,今天的菜很香的,再不吃就没得吃了。” 程景云坐在床沿上,汤宗毓伸手打开了台灯,他坐了起来,按着额头,说:“我很饱,喝多了酒,觉得反胃。” “惜君已经吃了两碗。” “真的吗?” “嗯。” 看在汤宗毓还没有完全清醒,程景云就没有了太多的防备,今晚的他比许多时候温柔,他看向汤宗毓的眼睛,汤宗毓一边睡觉一边沉默,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 说:“景云,我们要一辈子都在一起。” 程景云瞟了一眼在桌子旁边喝汤的汤惜君,低声说:“醉了就不要乱说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配不上,觉得心里过不去,我觉得你是蛮好,和映桃婶说好了,帮你物色个好姑娘。” 说到了姑娘,汤惜君才特意转过身,向这里看了一眼。 汤宗毓却松开了手,他重新躺回被子里,背对着程景云睡下,把台灯关掉了,他是十分生气的样子,大声地说:“原来你只关心这个,原来……” 他气得快讲不出话,喝了酒,脾气变得像小孩子一样。 “映桃婶说,那个姑娘家里算是不错,要是结婚了,你们可以一起去上海,他们有租界的房子,大洋房。”程景云还是说得慢悠悠,他详尽地讲着,不带任何感情,他已经察觉到自己惹恼了汤宗毓,可又觉得,这是自己唯一能为他做的。 “你别再说了,说得我心烦!”汤宗毓烦躁地皱眉,把头也埋进了被窝里。 程景云就扯着被子劝他,说:“你不要生气,有些事情做起来比想得容易,说不定你娶了她,今后会幸福呢。” 汤宗毓不出声,也不愿意从被子里出来。 “你不要这样,要喘不过气了,出来吧,出来,涂涂,出来。” 大约是下意识喊了他的乳名,程景云自己都愣住了,汤宗毓还是在被子里不出来,程景云低声地说:“出来吧,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在想,要是娶了新太太,你就不用过得这样辛苦又孤单了,我三十四岁了,身体不好,陪不了你们多久的。” 重新打开了台灯,焦躁的汤宗毓又从被子里出来了,他猛地坐起来,坐在暖光里的程景云就映入眼帘。程景云三十四岁了,肩骨算是宽阔,但人很清瘦的;他清澈的眼睛有些无神,但从直顺的发梢到闪动的睫毛,以及略微苍白的脸庞、清秀的唇角,都那么美,是一种属于某些男人的美,很少见的。 这就是汤宗毓最初注意到程景云的原因,那些“注意”促成了当下的局面,程景云早已经没了与汤宗毓鬼混的打算,汤宗毓还在惦记着他的全部。 “惜君。”程景云又走过去,给汤惜君盛了半碗汤。 汤惜君对他挤眼泪,问:“你真的不会一直陪着我们了?” “没有,没有,惜君,只要我还活着,就会在你身边的。” 这是汤宗毓做梦都想得到的承诺,程景云轻易地给了汤惜君,汤宗毓知道,程景云现在不可能对自己说出同样的话,因为换个对象,意义就不同了。 程景云抱住了忽然哭起来的汤惜君,这是他生命里第三个难以割舍的孩子,第一个是幼年时候的汤宗毓,第二个是小八月。 “我长大了会给你买很好的东西,买大房子,”汤惜君仰起小脸,湿漉漉的脸颊被程景云捧着,她抽噎着,说,“你会一直陪着我吧?” “不哭了,惜君,乖啊,我不会走,我舍不得你。” 程景云对待汤惜君,就像是在对待自己的孩子,也和当初对待年幼的汤宗毓无异,他总是会沉浸在和孩子的情谊里,是由于,这种情谊很单纯,让程景云暂且忘却被欺压、被指使的感觉。 不过,汤惜君这孩子和十多岁的汤宗毓也有些像,她懂得给程景云一些小小承诺,以钱能买得的东西引诱他;不过,她的心眼是很好很单纯的,而十多岁的汤宗毓并不是那样。 晚上,等到汤惜君睡了,汤宗毓才洗漱结束,擦着头发从卧房里走出来,程景云站在台阶下面,说:“惜君睡着了,你也快去睡。” “我头疼。” “头疼就更加不能吹风了,你快进去,我去厢房睡,你好好地休息。” 程景云转身要走了,汤宗毓跟在他的身后走,从这里到厢房也没有几步路,程景云走了一会就回身,停下了,说:“太晚了,你不要闹,真的该睡觉了。” 待续…… 第53章 圩叁·这世间的生机 哪怕是那种警告的话,今天的程景云都说得格外温柔,汤宗毓才不听他的,已经向他走来,说:“景云,我的酒醒了。” “那就快去睡觉。” “想你了。” 汤宗毓在刮着夜风的院子里抱住了他,抱得很是诚恳。汤宗毓到底有多么想念呢,他自己也表述不清,他已经按捺不住了,即便得不到程景云热情的回应,他还是拥抱了他。 程景云不说话,任他将自己抱着,任他埋下脸,不久后,鼻息在程景云肩窝处留下浅浅的温度。 现在的感觉还算好,程景云试着感受对方的期待,后来,还是放弃了,如果他要变得像从前那样爱汤宗毓,的确是比较难的事;试着去爱,对程景云来说是痛的感觉。 “景云,我们一起睡,我抱着你睡一晚,就像以前那样。” 汤宗毓的手劲好大,但喝了酒的他好温柔,他用擦过头发的手抓住了程景云的手腕,程景云觉得手腕变得潮湿了。汤宗毓牵着他往厢房里走,推开了门以后,说:“怪不得惜君喜欢这个地方,看起来很小,感觉很暖和。” 又说:“炕比床暖和多了,宽敞多了。” 程景云能因为他的强迫清醒,不能因为他的温柔清醒,今天尤其是,汤宗毓脱了鞋就爬到炕上去,那上边有厚厚的两层褥子,程景云连忙把小巧的红漆炕桌挪开,说:“你等一下,不要撞到了。” “上来。” “你头发是湿的。” “上来,景云,我们一起睡觉。” 程景云将电灯关掉了,他借着窗外光亮脱掉外衣,上了床,他刚刚拉好了窗帘,刚躺下,就被汤宗毓抱进了怀里,汤宗毓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从身后紧紧将他抱着,一只手捂在他的肚子上。 “景云,好久了,我们真的好久没有这样了,我们好久没有抱在一起很心安的时候,没有看着彼此,这种感觉很熟悉,又很陌生,我都想哭了。” 汤宗毓口齿清晰,但还是讲着平时清醒时候不会说出口的矫情话。 程景云说:“你的酒还没醒。” “我醒了,我知道我在做什么,知道我想对你说什么,景云,你不会原谅我吗?如果你不会,也没有关系,我还是会继续对你好,继续等你回头看我。” “涂涂,”程景云将一边手掌放在了汤宗毓的手背上,他低声说,“实在是太久了,我把好多以前的事忘了,有些见过的人我也想不起模样,我觉得你也和以前不一样,有时候觉得是陌生的人。” “你别这么想。” “可是今天晚上有点不一样了,可能因为我想起了一点以前的事,想起了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你这样抱着我,就像是以前那样。” “景云,我们做夫妻吧,我和你过一辈子。” “你知道夫妻是怎样的?” “知道啊,”汤宗毓现在觉得无比幸福,他惬意地叹气,说,“就像我和你这样的,觉得彼此最特别,有好多年的回忆,哪怕是遇到战争了,还是能一起从绍州逃到北平,有自己的院子和家,有一个孩子,晚上……晚上能这样抱着睡觉,哪怕住不了最豪华的房子,哪怕现在四处响枪,哪怕有时候买不到米和肉,可一想到家里有你,我还是觉得这世间真快乐。” 程景云哪里比得过汤宗毓会讲话,他想了许久,才问:“你对每个姑娘都这样说罢?” “我没跟别人说过,只对你说,我今晚回来,远远地看到你在等我,”汤宗毓轻轻咳了一声,说,“我在想,这就是我的景云啊,我的景云在等我回家。” “你不要说……” 不明原因地,程景云鼻头猛地一酸,程景云想要挣脱开他,却被抱得更紧了。 汤宗毓闭上了眼睛,在他的颈边吻了一口,又吻一口,说:“你可以相信我,相信相信我罢,景云,就相信这一次,我不会让你再觉得冷了。” 程景云想起,自己对他说过傅家的花房冬天多么冷。 大概,这些交谈和倾诉还不完全奏效,可总算是各自又向前走了,离得更近了,程景云就挪动了那样小小一步,还是带着试探的,他在黑夜中睁着眼,因为汤宗毓的那些话,而心脏钝疼。 他说:“现在不觉得冷了,你不用总是惦记我会冷。” / 第二天的清早,程景云是被汤宗毓吻醒的,睁开眼看见了浅灰色的晨光,汤宗毓已经穿好了西装,梳好了头发,他站在炕边低着头,程景云醒来之后,无意把手搭在了他的胳膊上。 “几点了?你怎么已经起了?” “我煮了早饭,惜君在洗脸,你多睡一会起来吃,我早晨去送惜君,”汤宗毓抬起胳膊看手表,说,“六点三十分,还很早,饭在锅里。” “你不要……你不要……” “怎么了?” 程景云仰起脸看着汤宗毓,答道:“不要煮饭。” 汤宗毓的手掌心贴在了他的脸颊上,好冰,汤宗毓又埋下头,在程景云脸上吻了两口,贴着他的耳朵,说:“我煮给你吃,也不是煮给别人吃。” 程景云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他说:“你的手好凉。” “早晨还是有点凉的,不过不碍事。” “你今晚去和惜君睡,不要再和我睡了。” 汤宗毓问:“为什么?” “我不想你觉得我不计较了,你觉得强迫不成,就故意想叫我心软,你知道我最怕什么,就用什么来教训我,跟你十七岁的时候一样,”程景云深吸一口气,他看着离他好近的汤宗毓的眼睛,说,“我怕别人生气,也怕别人对我好。” 汤宗毓撇了撇嘴,说:“景云,我不是这么坏吧?” “你是,你想要我的时候,我逃也不行,你不要我的时候,看都不愿意看我,你现在想要我了,可能,过几个月又不要我了。” 汤宗毓心痛,轻声问他:“如果我和以前不一样呢?如果我这辈子只要你呢?” “那是你自己的‘如果’。如果,听起来就是可能也不可能的事,是不是?” “你居然和我咬文嚼字,”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的眼睛看,见他那般淡漠,所以有些气急了,就在他耳廓上装模作样咬了一口,说,“我要被你气死了。” 说完之后,又心软了,就在程景云的下巴上吻了一口,接着,一连吻了好几次,悄悄告诉他:“我看你一百眼也看不够,舍不得对你说重话。” 这不,铁蹄下有些荒寂的北平城又醒来了,汤惜君坐在房檐下的小马扎上吃饼,听邻居家院子里传来的广播声,现在是日本人让听什么才能听什么,汤惜君站了起来,去房里拿书包,她嘴上咬着饼,到了院子里一抬头,看见树梢上的绿芽又长大了一些,散发着淡淡清香,鸟叫声更响了,这世间的生机随春季回来了一些。 待续…… 第54章 圩肆·不似江南风景 中山公园的角楼、牌坊、桥洞,皆在春暖的时候有了别种样子,整个公园也比过年之前热闹了不少,汤惜君学校放假的时候,汤宗毓带着她和程景云去走走,那水是多么清澈,呈现出瓦蓝色,倒映着太阳光泽。 这不似江南风景,却能叫人想起江南,想起了江南,于是想起了茴园。 “我们,照一张相。” 汤宗毓要留影一张,这么暖和舒服的天气,他们正好也穿了单薄好看的衣服,汤惜君穿着一条粉红色花格布的裙子,袖口处缝着一圈精细的花边,她长得更高了,端正地站在中间,汤宗毓和程景云站在后边。 身后是公园里的湖水和树丛,汤宗毓的身上是马甲、衬衫、领带,他的一只手别在裤子口袋里,一只手放在程景云的肩膀上;程景云穿着衬衫、格子布料缝的裤子。 后来,汤宗毓将这张照片和从前那张拿给程景云看,说:“你看看,我们都变得更好了。” 更好,的确是,程景云看着照相机的时候,不再像看着怪物,他那时穿着下人的衣服,与汤宗毓和八月一起留影,显得茫然;而现在,他站在阳光里,和汤宗毓靠得那样近,他穿得崭新又时髦,几乎看不出他和汤宗毓从前是主仆了。 汤惜君弯着嘴角,是三个人当中笑得最灿烂的。 但是,对汤宗毓来说,这怎么能算是变好呢?时间过去了几个月,他吃过了二十多年未曾吃的苦头,什么家事都学会了做,会了洗衣烧菜,也会了把不要的旧家具装上车,再雇人拉去市场上卖掉,他看起来比十几岁时瘦了一些,也黑了一些。 程景云最不愿意看见汤宗毓变成这样。 “景云,我们过几天来取相片。”汤惜君说着话,就把手挽在了程景云胳膊上,她现在喜欢程景云,甚至胜过喜欢汤宗毓。 因为她在北平初次体会到,原来家可以是这样叫人心安的。 汤惜君前些时候坐了同学家爸爸的汽车,和同学也来这里照过相,她逛遍了广州城,所以也不会对北平有什么惧怕。听人家说,有一家铺子里卖广式的点心,汤惜君是很想吃的,她没有钱,程景云就在某个下雨天带着她去,现在这种东西卖得很贵,但买给汤惜君吃时,节俭的程景云没有一句抱怨。 也不知道多久以后,一切才能恢复如常,他们才能看见那个传说中鲜活的、热闹的、繁华的北平,汤宗毓还有一堆的计划,他想带程景云回广州住一段时间,如果他们成为了真正能相守一生的关系、给了彼此承诺,那便是更好的了。 他还想和程景云去上海,然后再顺路回到绍州,可以不去茴园,但要去看看莲娘过得如何,要去找冯刘琛讨个说法,要去乡下,准许程景云去看看他的爹。 要是汤惜君考上了外国的学校,那么,他们或许是有机会去外国的。 在路边等着一辆汽车驶过去,程景云目送了它好久,汤宗毓忽然从身后埋头,在他的耳边说:“喜欢吗?我们也买一辆。” “不用。”程景云摇着头,他的确不是想要车,而只是在发呆,他对着汤宗毓短促地笑了一下。 “景云,”汤宗毓有些惊喜,他说,“你居然对我笑啊。” “我是说……不用买车,把钱留给惜君,她长大了还要用的。”汤宗毓用两只手抓着汤惜君的手,担心她走丢了。 汤宗毓却大笑,低声地说:“我有的是赚钱的路子,不用担心没钱花,我好歹也在广州做了九年生意,没你想得那么穷,我们现在不挥霍,是因为要把钱花在更有用的地方,但是该花的还是要花。” 程景云迟疑之后点头,说:“好吧。” “你都会替我精打细算了。” 程景云说:“当然要精打细算,现在不太平,买不到东西,钱也不好挣。” 汤宗毓原打算去抓程景云的手,但是,两个人中指的指尖只挨了一下,就慌忙分开了,程景云又抬起那只手,继续抓着汤惜君的手。 汤宗毓抬起胳膊来搭他的肩,说:“走吧,去前边看看,看看就该回去了。” 阳光暖和,到了接近正午,甚至有些热了,快要到旧历五月,街上的人很少,公园里的人也不是许多,只是走到了湖边,才遇上几群来闲逛的人。 汤宗毓说:“要是北平没有沦陷,肯定比现在有趣多了,多可惜啊,多好的地方。” 程景云连忙皱着眉让他噤声,说:“你不要这么大的声音,旁边有人。” 他眼睛很尖,汤宗毓往那边看过去,只见有男男女女好几人,那些男的皆长得宽脸,不高的个,看起来壮实,女的擦粉涂胭脂,一位穿着衬衣和长裤子,两位穿着和服。 后来,三个人走出去很远了,到了一段没有人的路上,汤惜君说:“刚才的那几个日本人说他们带来的是和平和光明。” “惜君,你怎么听得懂?”汤宗毓说,“你就学了几个月日文,已经会了?” “会了,难的可能不会,但我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 汤惜君,这个曾经在绍州巷子里被人砸泥巴的小姑娘,变得坚毅起来,她只是在学校里听见了高年级学生的许多话,所以有了屈辱之感,懂了自己该做个怎样的人,她还不到大彻大悟、英勇无畏的年龄,却在一点点变成能思考的、有善意的人。 某天夜里,她睡在汤宗毓的身边,,悄悄地说:“爸爸,我学日文会有用,但我不会愿意做日本人的。” “惜君,”汤宗毓极为讶异,又是极为欣慰,他说,“要保护好自己。” 程景云躺在汤惜君的另一边,听着他们说话,程景云看着汤宗毓眼睛,轻声地说:“你们不要叫人家听了去,不要在外边这样讲,你看那些站岗的,都是有枪的。” 程景云没有其他心思,他惧怕日本人要胜过憎恨日本人,最关心的还是一家人的安危。 汤宗毓就用手摸他的脸,他躲也不好躲,汤宗毓说:“放心吧,我和惜君都知道。” 担忧的尽是未知的事,一天里,人们总要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在忧虑、在担惊受怕,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到尽头,程景云还很想看看汤宗毓讲给他的那种北平呢,他想带着汤惜君去北海放风筝,街上四处都是小摊小贩,卖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去下个洋馆子也是很好的,或者泡一壶好茶,要几碟宫里传出来的点心……这样想,北平的确就是最好的,是和绍州不一样的好,。 聊起为什么来北平时,汤宗毓说过:“去过了广州、上海、南京,继续想想,最有趣的地方就是北平了,和家太不一样,所以人也能变得太不一样,然后开始全新的生活。” 待续…… 第55章 圩伍·拒绝得太果断 在外人的眼中,汤宗毓是这个家里的男主人,程景云是他共患难的家仆,后来,他们的故事在街坊四邻间讲作“落魄的江南少爷与忠心的仆从相依为命”,于是有了更多人来说媒。汤宗毓白天不在,这种情况下,程景云往往给他们看茶,手放在膝上,坐在院子里听他们说。 对方将茶杯拿着,说:“汤老板还很年轻,别人不会对他挑挑拣拣,反倒是盼着嫁给他。” 对方或者说:“要是事情成了,有一个惜君小姐,再多生几个孩子,总得生一个儿子,帮家里干活儿。” 盛了热水的铜壶就放在近手处,程景云不断地往他们的茶碗里添水,他不知道该应答什么话,所以是很少插嘴的,只是带着客气的笑,听他们讲。 “你盼不盼家里多个太太?” 这天的媒婆是从江南嫁过来的,由于聊起一些同乡的话题,她直接问他了。 “盼。”程景云的手还是放在膝上,他看过了好几位女子的照片,今天看的比那些都年轻、都精神,是个圆脸的姑娘,父母在街上做生意的,姑娘没有婚配过,上过学,看上去不是难以亲近的人。 “你也劝劝汤先生啊。” “我会劝的。” “是,你想想,他待你好,如果有了新太太和更多孩子,他会待你更好,现在怎么找得到你这样忠心的做事的,都是掉进钱眼里,许多上了年纪的还总是偷拿东西,也不好好做事。可你不一样,你们是一起从家里来的,是一条心的。” 媒婆喝下了两碗茶,那茶里边有绍州的茶叶、冰糖、玫瑰花、红枣,每尝一口都是香喷喷的,带着淡甜,等送走了媒婆,程景云才坐下,慢慢把自己碗里茶喝掉。 她说她还会来的,要挑个汤宗毓在的时候来。 程景云打算真的劝劝汤宗毓,他想得很理性,知道汤宗毓不是推天度日的年纪,觉得他若是这样跟自己下去,是很难与旁人解释的。汤宗毓尚且在觊觎他的一切,而他呢,看透了也想明白了,他只想好好看着汤惜君长大,想养好身体,今后多活几年,看一看不寂寥的北平。 世上绝对的事情几乎没有,而许多事都具备了矛盾,像,有太大的希望才会更加失望;像,程景云曾经喜欢汤宗毓太深切了,所以后来那样恨他,再后来几乎认不出他。 这天晚上,汤宗毓说原想给汤惜君和程景云买些好吃的,但物资又紧俏了,生意也不大好,所以铺子里没有几样好吃的,他只买了一种薄薄的、不怎么甜的酥,一小袋,放在了桌子上。 程景云把筷子放在每个人的碗旁边,嘱咐道:“吃饭。” 汤惜君在可怜兮兮地研究那袋酥,曾经连奶油糕点都顾不上吃的汤宅大小姐,现如今吃到了零食就是稀奇,好在汤宗毓是有一些本事的,这个时候若是生活在没什么钱的人家,连这些老掉牙的点心都吃不到。 “今天……又来人说亲了。” 汤宗毓的第一口饭还没有吃进嘴里,就被程景云的话打断了动作,他问:“你请他进来了?” “进来了,还留了相片,让你看看。” 说亲其实是汤宗毓不放在心上的事,然而,程景云的好客使得他不得不多关注这个,他皱了皱眉,再次嘱咐道:“今后不要再请生人进来,外边乱,我又不在家。” “不是生人,”程景云的眼珠动了一下,说道,“都是胡同里认识的,我还和有些人一起去买菜,我认识他们。” “认识也不能放进来,”汤宗毓说,“我根本就没打算娶啊,放进来又浪费我的好茶叶。” “我下次去买更便宜的,来客人了,喝杯茶总要的。” 程景云想事情很周到,总不想失了对外人的礼数,汤宗毓却没这么周全,他和程景云开了茶叶的玩笑,程景云并没有当真,但还是一字一句地嘱咐他应该怎样做。 原本是没有生气的,可是,当程景云真正将姑娘的照片拿出来时,汤宗毓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暗,他气得咬牙切齿,拿起照片就撕成两瓣,说:“你就是为了故意气我,才天天让那些人来家里,你知道我怎样想的,但你还是不愿意吗?不愿意也没什么,可是,你不能以为我的决定是随便说说,不能以为你拿来一张照片我就会娶她。” 汤宗毓的声音逐渐变得响了,汤惜君偷偷看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继续吃着饭。 “你别生气了,我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 程景云没想到汤宗毓会发火,他还在柔声地劝他,汤宗毓却说:“你拿我的真心当什么?” 这大概也是,程景云在九年前最应该问的话,可他不懂真心究竟有什么样的标准,如果汤宗毓也是一片真心,当初的程景云应该比他真好多倍。 汤宗毓在悔改了,但程景云在他悔改之前已经失去了许多,因为“改”来得太迟,才要加上一个“悔”字。 “吃饭吧,涂涂。” 程景云这样子安抚着他,对他微笑,程景云有时候也是能说服自己的,毕竟,汤宗毓曾经是深宅里的少爷,他本就该是少爷们的样子,若是他太乖巧朴实,那他就不是他了。 是矛盾的,人生的许多事都是很矛盾的。 “对不起,”觉得自己的语气不大好了,又看见程景云在慎重地笑,汤宗毓立即变得低眉顺眼,他说,“对不起,我声音太大了。” 程景云给汤惜君夹了一些菜,也给汤宗毓夹了一块,说:“不要总说对不起,我也想明白了,日子好好过,填饱肚子,能活命,就是最好的。” “那我呢?”汤宗毓挂上一副委屈的表情,问道。 “你不要再想了,没有可能的,别想了。” 若是程景云表现得绝情、愤怒,那么,汤宗毓心里倒是好受,可是现在的他看上去那样平静,甚至微笑着对他说 “没有可能。” 汤宗毓觉得,程景云现在对自己是没有一点在乎了。 “惜君,吃肉,”程景云给汤惜君夹了鸡肉,说,“你喜欢这个甜汤的话,我经常给你煮。” “喜欢。” “多吃点,惜君。” 汤宗毓伸出筷子,在碟子里别住了程景云的筷子,程景云转过脸,看见他的眼角都红了,鼻尖也红了。 “我觉得有可能,”汤宗毓笃定看向他,说,“不是有可能,而是肯定。” “你为什么这样想?” “我们……就算这辈子不见,下辈子也是要见的,既然这辈子见了,就是老天爷给的机会。” “你还这样年轻,有一些钱,不要浪费你一辈子,我……如果那样,你被耽误了,如果有人问起来,都没法说。” 餐桌上的谈话总不会太直接,吃完了饭,汤宗毓和程景云在厨房里刷碗,汤宗毓把脏盘子放在案板上,进来就关了门,他从身后紧紧抱着程景云,急切地说话,甚至有一些哽咽了。 “我不管旁人问不问,你怎么能这样想?我不许你这样想。” “我们……没可能的。” “有,我说有就有。” 程景云沉默,汤宗毓想了想,问道:“景云,还喜欢我吗?” “从来没喜欢过。” “你说假话,”汤宗毓用脸颊贴着程景云的脸颊,然后,在他嘴上吻,说,“景云,你说假话,你喜欢我的,现在我不知道,但从前肯定是喜欢的。” 程景云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在他嘴角抹了一下,忍不住笑,说:“吃完饭擦干净嘴。” 两个人四目相对看了好一会,汤宗毓一下子吻在程景云嘴上,两个人的眼睛都闭上了,谁都有些失态在,都有些按捺不住,只是多和少的区别。 程景云没有推他,没有拒绝,喘气有些急,后来又变得缓,汤宗毓吻完之后抱着他,说:“景云,答应我,求你答应我,说‘愿意和我做夫妻,过一辈子’。” “难道你要我怎样我就怎样?” “其余事随意,这件事最好是听我的。” “如果不听呢?” 程景云觉得汤宗毓在逼迫他,他可不敢答应这种荒唐的事,于汤宗毓来说,自己当然成不了他体面的太太,于自己,要是这样做,是撕裂曾经的伤口,一次次剧痛,永远无法愈合。 程景云还是没有答应他,而且,拒绝得太果断了。 待续…… 第56章 圩陆·现在乃至以后 车头那里挂铃铛,所以,北平人都管电车叫做“铛铛车”,就是要去天桥那里坐的,程景云的胳膊上还搭着汤惜君的薄外衣,现在天热了,车上的人不多不少,汤惜君坐在程景云腿上,看着程景云从衣袋里摸出钱来,他从人挤着人的缝隙里伸过手,把钱交到了售票员手上。 程景云问汤惜君:“你热不热。” “不热。” 还是有些热的,好在给汤惜君穿了短袖衫,加一条薄薄的裙子,她嘴里含着半块梅子,手上还抱着读到一半的故事书,车开起来,从天桥开到永定门,汤惜君自顾自背着她昨天学会的宋词,说:“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翁媪,翁媪……” 汤惜君抬起手,抹了一把汗津津的头发,她脑子里能想出来的诗词实在多,恰这一句怎么都接不上,程景云见她着急了,就拿着手帕给她擦汗,说:“惜君,忘了?” “忘了,”汤惜君眯起眼睛对他笑,随着车的摇动晃着头,又想了想,说,“我回去翻一翻那本书,才能想得起来。” “别急,你慢慢地想。” “我想喝酸梅汤。” 嘴里吃着梅,汤惜君自然而然想起了解渴的酸梅汤的味道,她用有神的眼睛盯着程景云看,程景云就冲她点头,说:“家里还有两副,咱们回去就熬着喝。” “凉的才更好喝。” “对。” 程景云护着坐在腿上的汤惜君,旁边坐着的人长得又宽又高,满身横肉,使得略微拥挤的地方更拥挤了,程景云抬起了头,看见另外一旁站立着的乘客已不是方才的女学生,而是个穿着蓝灰色大褂的年轻男人,他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聪明、温和,他大概是在听汤惜君和程景云所说的,觉得小姑娘可爱,所以默默地笑了。 他微微抬高声音,用手碰了一下汤惜君的肩,说:“闺女,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男人提示了一句,恰是汤惜君忘记的那句,她有些激动了,顺利地将接下去几句全背了出来,男人于是也笑了,说:“背得真好。” “谢谢叔叔您夸我。” 来了北平没多久,北平人的口癖倒叫汤惜君学去了一些,陌生的俩人忽然就聊起了诗词,程景云没有了插嘴的余地,他只是默默听着,发现男人的大褂真是熨帖干净,直到男人问汤惜君:“这是你爸爸?” “不是——” “老板,这是我主家的大小姐,不是我女儿,”程景云怕汤惜君答不好,所以抢着说了这些,他又说,“谢谢你刚才教她。” “不用谢谢。” 聊的天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可是,又有了新的情况发生,所以有了交流的机会,售票员管男人要钱,男人摸遍了身上,也没找到足够的钞票,他十分羞窘,对着售票员点头哈腰的,说道:“真是抱歉,我的钱被偷了,我这就下车,明天把钱送过来。” “你这人,没钱就不要坐车,谁知道你明天在哪儿,这收的是公司的钱,不是我自己的钱。” “对不起。” “嗯……我这里还够,我帮你付吧。” 程景云的这句话说得很轻,他一边说,一边拿钱出来,数过了,就递到售票员的手上,他看了那男人一眼,说:“不用还了。” 男人长得高,当程景云站起来时,才有了更加明确的感觉,他将汤惜君的手紧紧牵着,说:“我们到站了,先走了。” 男人也跟着他下了车,说:“你叫什么?家在哪里?我明天送钱过去。” “没有多少钱,如果真的要算账,我会跟我家先生说,你教了惜君背诗。” 程景云实际上没多少和陌生人交际的章法,他也想过了,这人或许就是个混迹街市的无赖,虽说他穿得干净整洁,又有学问,可这些都无法表明他是个好人。 权当是行了善事吧,程景云想。 男人继续问:“你们住在这附近吗?” 汤惜君回答:“不是,叔叔,我们去买东西,然后才回家。” 看上去,男人是没有多少年纪的,不知道有未有三十岁,他只是不穿衬衣或者汗衫,而是穿了有年纪的人爱穿的大褂,脚上是一双半旧的布鞋,但鞋子未落灰,洗得很干净。 “我从前是教书的,现在……不教了,我不能白用你们的钱,我肯定要还的。” “好罢,”程景云原本就是容易被说服的人,对方语气若是强硬一些,他更加招架不住了,他听说对方是老师,所以少了一些戒备心,说,“老板……先生,我改天来这里,你拿钱到这里来就好了。” “我叫张枕书,叫我枕书就可以。” “张先生,我还是这样叫您,我从小就是做下人的,习惯了。” 男人皱起眉头,接着,很刻意地放松着情绪,他问:“你叫什么?” “程景云,叫我景云就好。” “你签了卖身契?” “我老家在绍州,以前是山里的佃户,我爹为了抵债,就送我去主家府上,我陪着少爷从小到大,后来,又跟着他来了北平,”程景云仔细地想一想,他得需说出一个准确的答案,他说,“也算是卖身,我没有其他的打算,只是想一辈子都陪着我家先生和小姐。” 说起了这些,程景云倒不再有悲观,他相信了张枕书是个儒雅的读书人,又看他算是面善,才多说了一些,张枕书却说:“现在,乃至以后的时代,世界上都不将有奴役,也不再会有‘下人’这种说法,人是有尊严的,不能当做钱和物用。” 程景云站在原地,牵着汤惜君的手,拿着汤惜君的衣裳,说:“张先生,我没有什么学问。” 他的言外之意是,觉得张枕书的话有些难以理解了。 内心里本以为,这位老师清贫寒酸,可这天的后来,程景云才知道他有一些家底,有个小院子,过得算是不错的,他父母早逝,平日里都是一个人住,他还带着程景云和汤惜君去家里小坐了一会。 程景云问:“你多少岁?” “今年三十岁。” “我主家才二十七岁,不过你们看起来是相同年纪的人,都很年轻。” 程景云下意识不将自己与张枕书比较,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张枕书家中有好些藏书,他硬是要送给汤惜君几本,虽说都是孩子读的书,可他还是告诉她要藏好了,防止日本人来查。 程景云只能对他说谢谢,说:“改天有时间了,来我们家里喝茶。” 说着话,他将张枕书还的钱揣好了,他觉得自己与他偶然遇见、萍水相逢,可是汤惜君却说:“景云,今后张叔叔就是你的朋友了。” 朋友,这个词语对程景云来说太陌生,缘由是他从小过得低微贫苦,在茴园里几乎没有朋友,而在少爷太太们眼中,他大概也没有交朋友的资格。他那时最亲信的人是汤宗毓,到了现在,最亲信的人还是汤宗毓。 和汤宗毓是朋友吗?显然不是的,他们做着主仆,曾经偷情私会,也有过分崩离析。 “惜君,我很少有朋友。”程景云居然是有些高兴的,他想象自己有了朋友,那么,定然是在单一的关系以外找到新的、纯粹的温暖和快乐。 待续…… 第57章 圩柒·甘甜与否你尝 熬一副酸梅汤,里头的东西有好些样,气味最香的是桂花,山楂清酸,乌梅芬芳,还有经常见到的陈皮、甘草、薄荷,以及不常会吃的桑葚干和洛神花。 汤惜君的脚跟搁在躺椅边缘,她是最惬意的一个,乘着树冠的阴凉,一边看书一边吃中午没吃完的梅子,程景云将晾好的酸梅汤端过来,在她旁边蹲着,说:“惜君,惜君,快尝一口。” 汤惜君从书后面露出了半张小脸,说:“你先尝。” 接着,她敏捷地从躺椅上跳下来,扯着程景云的手腕,叫他坐下。 “我尝过了,你快喝吧。” 树叶织就了树冠,树冠投下树荫,只吝啬地给了少许星星点点的阳光,程景云坐在躺椅上,他看着汤惜君端起了盛酸梅汤的玻璃杯,微风刮在脸上了,掀动着头发。 程景云闭上了眼睛。 这一切都是好的,即便,生活承受着战乱的影响,也时常担惊受怕,但是,这个小院子是心安之处,如果……如果汤宗毓不与他再聊那件不着边际的事,程景云就会少了很多低落和担忧。 太阳才刚有落山的势头,那些光芒将云层浸染成橘红色,这时候,汤宗毓回来了,他回来得很早,程景云去开门,两个人在斜阳下见今日的第二面,看着彼此,一时间未想好到底要说什么。 “回来了。”程景云在汤宗毓的身后栓门,低声问候,很平淡。 汤宗毓说:“今天回来得早一点。” 天气热了,汤宗毓的外衣搭在他手臂上,他只穿着一件衬衫,领带也拿了下去,纽扣张着一颗,额角处还在冒汗。 “我煎了酸梅汤,用井水冰过了,你尝一尝。” 程景云还是有条不紊的,他伸手要接汤宗毓的提包,汤宗毓却没有递给他,他跟在汤宗毓的身后走,说:“惜君坐在这里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我帮你拿去房里,还是在院子里喝?” “这什么味道?”汤宗毓吸了吸鼻子,问道。 程景云疑惑看向他,忽然记起来,说:“是驱虫的药,我撒了一些,怕她睡着了有虫子咬她。” 又说:“我想抱她进去的,但感觉外边还算舒服,就拿了条毛巾,给她盖着。” 汤宗毓往躺椅上看了一眼,说:“不用管,让她睡吧,小孩子没那么娇惯。” 程景云还是跟在汤宗毓的身后,由于原先的话题断了,他就再问他一次:“你在哪里喝酸梅汤?我给你端过来。” “待会再喝——” “等等。”程景云还是自作主张跑去厨房了,他没等汤宗毓说完话,也不同意“待会再喝”,清凉酸甜的汤浆从瓷盆里盛进杯子里,杯子很大、很漂亮,是汤宗毓从前买来专门喝洋酒的。 程景云端着杯子过来了,他经过树下的时候,又看了汤惜君一眼,他把那杯酸梅汤端进房里,递过去,说:“你口渴了罢?现在就喝一些。” “你不喝吗?” “喝过了,还有很多,要是不够,我再给你添。” 汤宗毓仰起头,没用几口,就将东西喝下去了大半杯,他把杯子放在了桌子上,说:“我给你买了样好东西。” 很显然,汤宗毓是按捺不住的,他从一进门就很急切,急着要将礼物拿给程景云看,程景云还在操心地问他:“好不好喝?是不是太酸了?糖够不够?” 汤宗毓猛地吻他一下,说:“你尝。” 程景云最近习惯了他这样,因此,脸上没什么波动,程景云轻声地说:“你今后不许这样了,我早就说过,没有可能。” 低下头想了想,他又说:“涂涂,我不是怨恨你,没有怨恨你。” 汤宗毓是失落的,也习惯了这种失落,他还是微笑着,从公文包里摸东西,将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摸出来,里头盛着只镯子。 “白玉的,”汤宗毓拿给程景云看,微笑着说,“我们老板的一个朋友是做玉石生意的,这两年卖得不好,略便宜了一些,老板给太太买了一对翠玉的,我看上了这只,就买给你。” 程景云是受宠若惊的,哪怕现如今汤宗毓对他那样好,他也没想过汤宗毓会郑重地送他一件信物,他问:“多少钱?” 汤宗毓想了想,伸出了五根手指,说:“五十银元。” “太贵了,”程景云皱了皱眉,低声地说,“不用给我买,我也戴不出去。” 汤宗毓因为程景云的生气而生气,他也蹙眉,咬了咬牙,说:“这些东西我不给你买还能给谁买?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送这个,我想让你知道,别人怎样对待钟情的妻子,我就是怎样对待你的,甚至要待你更好。” “这种好东西,应该配别人——一个愿意与你做夫妻的人。” 程景云在说自己配不上,可言语间的意思却是无情的拒绝,是惯性的冷漠,他不愿意要这只成色极好的白玉镯子,汤宗毓就抓着他的手,在他挣扎的时候给他戴上。 汤宗毓忽然变得专制、压迫,弄得程景云手腕都红了,他说:“景云,我这辈子只会有你了,不会有别人,如果你不愿意,我就这样过完一辈子,我愿意赔罪,愿意等待,但不愿意看到你恨我,你恨我……是最让我伤心的事。” 程景云摇头,低声、木然地说道:“现在不恨你。” 他低下头瞧自己泛红的手腕,盯着那只昂贵、高雅的镯子,程景云三十多年没有戴过这种好东西,这样看实在不搭调、不和睦,有些别扭。 他预备取下来,刚打算动手,就被汤宗毓捧住了脸,所以,他不得不抬起头,看向他。 汤宗毓将他的双颊拘着,致使牙龈和腮挤压在一起,有些疼,眼看着天光一点点暗下去了,汤宗毓露出了一副恳切的、急躁的、绝望的表情。 “程景云,”他的声音微颤,语气有些强硬,叫人觉得害怕,他说,“你是我的,从我五岁那年,我们见面,你就是我的了。” 二十多年前的记忆已然十分模糊,汤宗毓却试图用那些往事换得程景云的心软,但他说话的方式没有多少改变,还是像少年时那样,尤其是在情急的时候。 程景云在想,原来现如今,汤宗毓仍旧觉得他是汤家买去的,觉得他理所当然由他掌控。程景云想起了那位年轻的张先生说过的话,他有着颠覆一般的新思想,他说起话时温柔却坚定,说学问、讲道理,而不是汤宗毓这样,只会说最好听的话,以及最伤人的话。 人是有尊严的,不能当做钱和物用——程景云隐约记得,张枕书说过这样的一句。 程景云抬眼,他试图以平等的姿态看汤宗毓一眼,甚至,试着像对方审视他那样审视对方。 程景云的眼神变得有些强硬了,他很紧张,想了半天只记起一句还能弄懂的,他说:“我是有尊严的。” 汤宗毓明显有些讶异,他以为是程景云从汤惜君那里学来的话,他没有追问,而是继续拘着他的脸,凑近了,看着他,低声说道:“你还是看不懂吗?是我在求你,在忏悔,在花钱给你买东西,现在没有尊严的是我,是我。” 他苦笑,说:“但我不在乎,我不需要尊严,我只需要你答应我,只要你愿意了,我们就,结婚。” 待续…… 第58章 圩捌·十年前就应该 程景云在想,他是个连结婚都不曾幻想太多的人,更不要说是与汤宗毓结婚,这样两个人怎样结婚呢,当然不会有政府的文书,也不会有亲友来祝贺,那只会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无法讲得出口的。 他不知道汤宗毓究竟在打算些什么。 但是,汤宗毓连结婚要穿的新衣服都买好了,他曾经穿着高级西服娶了秦婉莹进门,所以,这一次不打算穿西服,而是在瑞蚨祥绸布店买了上等的料子,缝了两件纹样精细的长褂,朱红淡绣;再是一件短衫,石兰色的。 这些花了大价钱的衣服,已经挂在柜子里有几天了,它们不像是衣服,而更像是某样用来摆置的器具,主要是摆置给程景云看,程景云每次打开柜子,都会后背流汗,他觉得,现在正在发生的一切都太缥缈了,而未来将要发生的是什么呢?他也猜不到。 那天夜里睡不着,汤宗毓来房里找程景云聊天,他说:“到了那天,惜君还在上学,她不会看见的。” “邻居不会看见?” 问出了这句话,程景云才后知后觉,他明明没答应汤宗毓要结婚,他们甚至连相好的也不是,但却像是已经默认了他们必将结婚。 汤宗毓穿着睡衣盘腿在床上,程景云抱着膝坐在床头,汤宗毓眼中带笑地看他,说:“不会看见,我们锁了门,就你和我两个人,谁都不会知道的。” “那像什么样子?” 程景云无法想象怎样办一场只有两个人的婚礼,那必然是寂静又凄凉的场面,和喜庆丝毫不搭调,那之后,必然还是平淡的、需要隐藏的。 汤宗毓说:“景云,我在找房子了,说不定到了下一年,我们就能搬到一个更好的地方,去过更好的生活,我们……只要不死掉,一定会等到鬼子离开北平的那天,北平的老人都说这里多么多么好,到时候,我们也要好好地感受这里有多么好。” 程景云不准他说“死掉”这种不吉祥的话,告诉他:“快摸木头,你知不知道,我最怕死,虽然我苦了好多年,但我很怕死。” “好,摸木头。” 汤宗毓把腿放进了被子里,他一只手搭上程景云的肩膀,一只手在床头柜的抽屉里摸着烟盒、打火机,他抽出一支烟放进嘴里,问:“你要不要?” “少吸一点。”程景云那时候也吸的,不过是吸几支便宜的,大多情况下,香烟都是在傅家做事的人施舍的,自从来这里,程景云倒不愿意吸了,他不再需要没有用处的排解,他能过上一种“人”的生活了。 他从汤宗毓手上抢了火机,给他点烟,汤宗毓吸了一口,吐出去,吸了第二口,便攥着程景云拿着打火机的那只手,将口中的烟气喂给他。 程景云觉得心脏跳得很快,他像是融化了半个棱角的一块冰。 又有些难过,仔细地体会,知道并不是在为自己难过,而是在为汤宗毓难过,难过他没能继承茴园的一切,成为下一个名扬江南的巨贾,难过他十几岁离家,十几岁做爹,十几岁就没了妻子。 还难过他至今喜欢自己。 这种难过对程景云来说是一种本能,旁人无法理解是正常的,他觉得汤宗毓易碎,而汤宗毓真正不易碎;他觉得汤宗毓被欺负,而汤宗毓其实没受过太多的欺负;他觉得汤宗毓太辛劳,而汤宗毓做着他人眼中还算风光的工作;他觉得汤宗毓受穷了,而汤宗毓的资产足够常常给他买只五十银元的手镯做玩具…… 汤宗毓这时没有求他答应,只是说:“有房子,有孩子,有你,我现在过得多好啊,再也不想回去了,恨自己不是十年前带着你逃出来,如果那样,多好……景云,如果是那样,多好。” 过去的时间,只用短短一个数字就能描述,但真正度过的时候,是漫长看不见尽头的,汤宗毓可惜那折磨着程景云、煎熬着他自己的九年时光,那是他们年轻正好的日子,如果那一年就来了这里,现在,他们必然是过得比这还要幸福的。 程景云说:“那样的话,就没有惜君了。” “无妨,”汤宗毓说道,“那样的话,这个世上应该还有个秦婉莹,她活着,嫁给爱惜她的人,现在必然过得很好。” 在世事面前,人果然显得极其无力,盘算虚无的未来,也盘算着悔恨的过去,说着“如果这样就好了”、“如果那样就好了”,说着“如果我知道……”,也说着“要是她还在……”。 这是重逢几个月以来,程景云第一次很愿意拥抱,他猛地抱住了汤宗毓,把脸埋在他肩膀上,他因为汤宗毓所说的一切伤心着。 他变得茫然,其实对他来说,汤宗毓那么亲切,让他觉得熟悉,此时,他又无法想象,重逢的第一眼,自己怎么会连他都认不出来。 过了那么久以后,一切过往还是清晰的过往,汤宗毓绕了一大圈之后,又回来找他、等他了。 程景云抬起头,一只手放在汤宗毓的额头上,他嘴里还留着他刚才喂过来的烟味。 “怎么了?”汤宗毓问道。 “我看看,我想好好地看看你,你怎么……长得这样大了,瘦了一些……” 程景云几乎哽咽,汤宗毓眨了眨泛红的眼睛,说:“你是最好的,你从来舍不得怪我。” “我现在记得最清楚的,是你十六岁时候的样子,我只要开始回想了,想起的一定是你十六岁,你穿什么衣裳,多么高,书包里的铅笔什么颜色……我全都能想起来。”程景云陷入回忆,因此变得有些愉悦,除却痛苦之后,那剩下的一切都太美了,他连茴园里香灰的气味都能隐约记起,现在,附近街口的当铺里也燃那种香,所以,好些次经过那里之后,他就想起茴园了。 汤宗毓将程景云揽着,紧紧抱住,他将一些泪花擦在他肩膀处的布料上了,轻微颤抖,说:“景云,你是最好的,我知道你是最好的。” 手里的烟吸了一半,自己烧去一半,程景云催促汤宗毓去陪汤惜君睡觉,又说:“对了,你说要给惜君找家庭教师,我有个适合的人。” “你说。”汤宗毓一边穿鞋,一边听着。 “那天坐电车认识的,他给惜君教诗了,他从前是学校的老师,但现在不是了,他很有学问。” “男还是女?多大的年纪?” “男,三十岁。” “行啊。” 答得干脆又简略,此时此刻,汤宗毓最记挂的还是程景云什么时候答应他,他们什么时候穿上那身衣服,做真正的夫妻。 程景云也下了床送他出去,在他身后跟着,说道:“他叫枕书,张枕书,你想想,睡觉的时候都枕着书,肯定能教得好,我去过他家,房子小一些,但是很好,所以他来家里也很放心,不会担心是坏人。” “好,我知道了,要是我有时间,就带着惜君去他家里看看,要是没时间,让他直接过来就好了,”汤宗毓站在门外了,可还是依依不舍,他看着程景云的眼睛说,“不过还要谈一谈薪水,现在经济不好,给不了太多,不知道会不会满意。” 程景云说:“我问过他了,他只说愿意,说惜君是个好学生,还没有聊钱的事。” “我聊吧。” “好,”程景云关不上门,就催促道,“你快过去吧。” “你亲我一口,我马上就过去。” 程景云冷着脸摇头。 “那我闭上眼睛你亲我。” 并没有经过同意,汤宗毓已然闭上了眼睛,许久之后,程景云终于献上了一个连触感都羞答答的吻,只挨了一下,连体温都没有感觉到。 门“哐当”一声关上了。 待续…… 第59章 圩玖·看起来很凶吗 下雨,这是北平的雨,程景云把放在库房里的两把伞找出来了,撑开了,擦干净,他将伞拿给要去上班的汤宗毓,汤宗毓正坐在屋檐下擦他的皮鞋,他说:“你放下吧,再去睡一下,不用等我,我收拾好就走了。” “我把伞擦干净了。” “不用擦,待会打出去,淋了雨之后就干净了,”汤宗毓把擦鞋布放在一旁,打开了皮鞋油的盖子,他再抬头的时候,程景云还是看着他,他问,“景云,舍不得我去上班吗?是不是会想我?” “没有,”程景云摇着头,轻声说,“你又不是孩子。” 程景云看不习惯汤宗毓擦鞋的方式,他从前也不经常擦,所以显得有些冗繁笨拙,程景云蹲了下去,说:“我给你擦吧,我擦得干净。” “你别碰,真的不要碰,”汤宗毓说什么都不准许他上手,还佯装恼怒地说道,“你再抢着做我就生气了,发火了可不要吓到你。” “这里,这里也要刷一下。” “我知道。” “你仔细一点,看清楚。” “我知道,在看呢。” 汤宗毓没嫌他唠叨,而是觉得幸福,他多么希望程景云会有指使他、支配他的时刻,他们就像是平常的夫妻一样,争论也容忍,过着平常的幸福日子。 程景云站起来了,说:“你先弄,我去看看惜君醒没醒,你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 上班只是大半个白天的时间,倒不至于每天都要迎送,程景云以前觉得自己是仆从,所以跟在汤宗毓身后是他应该做的,但过了这些日子,两个人变得亲近了,尤其在汤宗毓说了要结婚,甚至买好了婚礼的衣服、用物之后,程景云的一切表现都变了意思。 程景云其实有些为难,这些天对汤宗毓亲近也不是,客气也不是。 汤宗毓问:“老师晚上要来吗?” “傍晚就来,我接了惜君,他会在胡同口等的。” “他还要在家里吃饭?” “不吃罢,昨天也没有吃,他会回家去吃的,我们不用管。” 程景云顺着檐下走到了另一间上房,去看还在睡梦里的汤惜君,汤惜君顶着两根乱蓬蓬的辫子,从床上猛地坐了起来,她挤着眼睛打呵欠,说:“下雨了吗?是不是下雨了?” “是啊,下雨了,惜君,起床上学了。” “我昨天忘了说,我的英文老师离开了,今后不教我们了。”汤惜君从床上下来,脱掉了睡衣,一件一件地套衣裳。 程景云把窗帘打开,问她:“为什么?” “她不想给日本人做事,她……其余的我就不知道了,”汤惜君有些忧虑,她像大人一样叹气,说,“不知道她今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教书,我们都很喜欢她。” 程景云听汤惜君念叨过好多次英文老师多么年轻漂亮,多么招学生们的喜欢,所以,她离开的消息也叫他有些惋惜,他说:“但愿她可以再回来做我们惜君的老师。” 这样的时代,一份稳当的工作其实难得,对有些人来说,哪怕是很不情愿,但也不得不为了养家糊口而屈辱地工作,可那位年轻的老师是怎样的人呢?不知道她是否也会缺钞票,如果她过得清贫,那么,她就是更加叫人敬佩的了。 程景云知道汤惜君也是很喜欢张枕书的,就告诉她:“张老师除了礼拜天不来,其余的时间都会来家里教你的,你要是有什么不会的,尽管问他,不然你爸爸的钱可要白花了。” “他今天也来?” “对。” 汤惜君已经穿好了衣服,她自己去妆台前坐好了,程景云就去给她梳辫子,他从镜子里看着她略圆的脸蛋,觉得她可爱,就将她的脸揉了揉。 汤惜君忽然仰起脸,在程景云的腮上亲了一口。 “干什么,惜君?”程景云只是有一点不好意思,但汤惜君是广州城里长大的小孩,所以,她这般开朗热情,是完全能想得通的,程景云根本没有多想。 汤惜君说:“我看见了爸爸就是这样亲你的。” 程景云握着梳子的手抖了一下,他盯着汤惜君不太显眼的发缝,还没有过半秒钟,他的脸就红透了,他和汤宗毓明明总是躲着孩子,况且,程景云自己未有主动过,总是汤宗毓趁他不注意亲他的。 程景云紧张地将她的头发分成两缕,问道:“惜君,你在哪里看见的?” “在院子里。” “是你看错了吧,惜君?我怎么不记得了。” “就是前天的早晨,爸爸要去上班的时候,我起床了,刚要打开门,从门缝里看到爸爸亲你了,”此时也猜不透汤惜君懂了多少,她说,“因为我们都很喜欢你,所以我也想亲你。” 编着辫子的程景云轻吁一口气,他的脸还是泛着不自然的红,他热得几乎冒汗,又慌乱紧张,因为,无论现在还是以后,汤惜君总会看出些什么的,该怎样向她解释清楚呢? “惜君,你这个话还对谁说过?” “只对你说过,没对别人说过。” 紧张算是缓解了一些,程景云说:“那你能不能不告诉其他人?” “为什么?” “因为你爸爸会觉得羞啊,所以你不要跟他说你看到了,也不要告诉其他人。” 汤惜君发出很响的笑声,她在嘲笑程景云口中羞怯无比的汤宗毓,她杵着自己的脸蛋,说:“好吧,我不跟他说。” “别人也不能说。” 程景云庆幸汤惜君是个能替他人着想的孩子,后来,他送汤宗毓出门,甚至没敢太靠近他。汤惜君那番话,他整个上午都忘不掉,外头不大不小的雨,让热了好几天的北平变得凉爽了。 傍晚的时候接汤惜君回家,张枕书果然站在胡同口等他们,张枕书撑着一把油伞,手上拎着满满一手提包的书,他看上去那样清净雅致,可眼神中暗藏锋芒,那不是压迫或者莽撞,而是一种学习和见识带来的力量感。 张枕书还给汤惜君带了糖,他今天穿着衬衣和长裤子,衣服都不是那么新的,但很干净平整。 “张老师,让你等了太久。” “没有,就几分钟,”张枕书从手提包里取糖,全都塞进了汤惜君的书包里,他说,“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早来也不碍事。” “张老师——” “你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这不好吧……” “景云,我是惜君的老师,又不是你的老师,”张枕书与他说笑,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随意称呼就行了。” 程景云只得应答一个:“嗯。” 穿了衬衣的张枕书,看上去更是一位朝气蓬勃的青年,他不似汤宗毓那样有着难以磨去的跋扈张扬,而是十分收敛的、文雅的,他在房里陪着汤惜君坐,看了她写的英文,而那本日文作业,他翻也没有翻。 他说:“我不懂日文,没学过,而且我最讨厌日本人。” “我的英文老师也讨厌日本人,”汤惜君抿了抿嘴,说道,“所以她离开学校了。我也讨厌……可我只是个年纪小的学生,我做不了什么。” 因为这番谈话,张枕书对汤惜君再次变了看法,他本以为她只是一位读书许多的富家千金,可现在,他觉得她是个更加合格的学生了。 至少,她正是他喜欢的那种通达、个性、激进、理智的学生。 程景云将茶拿进来,又拿了一碟糕点,他知道张枕书其实吃不了多少,但还是次次都热情地招待他,汤宗毓付的薪水不在少数,程景云希望汤惜君可以多学到东西。 张枕书喝了两口茶,程景云才记起来说:“枕书,这个,不是特别烫,正好可以喝的。” “谢谢你,我正好觉得口渴了。” “别说谢谢,我家先生说了,孩子要是不听话,你就严格地对她。” 张枕书对程景云微笑,说:“我看起来很凶吗?” 他笑的时候轻勾着两边嘴角,看起来俊朗、亲切,他不因为学识渊博而高高在上,相反的,他和程景云这样低微、自卑的人都聊得来。 “没有没有,看起来不凶。”程景云连忙地摇头,说道。 待续…… 第60章 陆拾·择日赤绳系定 汤宗毓这幅样子,陌生人只要瞧一眼,就知道他是怎样的家境出身、怎样的脾性为人,他买了汽车,回家的时候,汽车在胡同里响,穿的衬衣是一种昂贵熨帖的料子,连走线的细致都要比过平常人;他往往是拎着公文包等待程景云开门,程景云将门开了,他就迈着利落的步伐走进来,程景云将他的公文包接过去,问候他:“热不热?”,亦或是说:“惜君在写字看书呢。” 甚至,汤宗毓在看向别人的时候,也自然而然有着高傲睥睨,他不会经常笑,带着封建环境残存的阶级感,只是,叫别人多想的他的这些秉性,他自己是没有察觉的。 张枕书在见过他几面之后,更加确定了对他应该疏远,他们是两个不同环境中的人,追求不一样,甚至是站在对立面的。并且,张枕书觉得程景云在残余的压迫中过着旧时代的生活,而这一切的来源都是汤宗毓。 能感觉到的是,程景云有些畏惧汤宗毓,两个人不是平等的关系,所以这种表现是自然会有的,程景云倒是很少当面称他为“先生”或“少爷”,程景云说起话来很轻,但平常也会惊讶、会笑,不过他和汤宗毓交谈的时候,往往是很冷静的。 汤宗毓进房里来了,他没有什么问候,张枕书问候“汤先生”,他只是颔首,将他打量一眼,再低头看一看汤惜君的功课,他终于说话了,说:“要辛苦你。” “不必客气。” 张枕书不卑不亢,并没有十分恭维汤宗毓,他教完了课,就告别离开了,程景云送他到门外,他说:“咱们走到胡同口吧,我有话要问你。” 天色擦黑了,热了一天的空气终于冷却下来,很是舒服,程景云点了点头,说道:“好。” “景云,你有没有想过……离开?” 他问得委婉,一边慢走一边看向程景云,等待他的答复。 程景云轻轻地摇头。 张枕书说:“时代早已经变了,每个人都允许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就算是你卖身了,你也可以随时离开的,我不是多嘴,我看到……你这样好的人不能过自己的生活,就想问问你。” 因为对方的这番话,程景云陷入沉思了,他看了张枕书一眼,然后看着不远处的路灯,看着树梢或是空中几只飞虫,他低下头看着路,继续朝前走着。 “我十二岁开始就陪着少爷,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事,我不知道。” “他对你好吗?” “怎样算是好呢?旁人家主仆是怎样,我们也就是怎样,其实没有不好的地方,少爷他……现在是很好的。”程景云确实被张枕书的问题难住了,他恍然,汤宗毓的确是一个无法使他说出“挺好”二字的人。 “以前不好吗?” “也好。” 不能说出两个人实际上的关系,所以,程景云更是无法倾诉那些伤痛的过往,他含混地回答,以为张枕书不会再追问,然而,张枕书所记挂的是他的主观与自由,与他想的完全不搭边。 “好吧,”张枕书自知短时间里无法说清楚一切,所以,他打算告别了,他说,“景云,我这个礼拜天和从前的学生们办画展,你到时候可以去看看。” 程景云摇头,对他善意地微笑,说:“我要照顾惜君,我去不了。” “你先说你想不想去?就穿你昨天的那套衣服,很有艺术气息。” 张枕书在脑子里构造了一个理想化的程景云,因为他觉得程景云冷静、热心、善意,他希望程景云这样好的人能过上好的生活。 而在他的定义中,精神的丰富要比物质的富足重要得多。 程景云听不懂“艺术气息”,更不知在画展上要做什么,他觉得,那从来不是他应该去的场合,而昨天的衣服是汤宗毓给他买的,他从来不了解穿着的奥妙。 “那我去吧,我只能带着惜君了。” 程景云这样的人,是说不出第二遍拒绝的话了。 张枕书爽快地点头,说:“可以,你带着惜君,我们结束之后还要去一位朋友的家里小聚,你也一起过去,我还能在他家给惜君辅导课业,你们多待一会儿再回家,有好吃的,还有酒,有很多有意思的年轻人。” “好……我问一问他。” “他?” “问问我家少爷,否则那么久不回家,他要着急了。” 程景云慢悠悠地说完话,也在因为要去陌生的场合而慌张,他不知道那些被张枕书描绘、向往着的场景是什么,他没有过他们那种精致的社交,不懂画,也不认识几个读书人。 程景云回到院子里,栓门、将驱赶蚊虫的蒿草点燃,放在上房的门外,汤宗毓端着一杯水出来了,说:“快来,你的药忘了吃。” 程景云盯着汤宗毓的脸看,准备了许久,说:“我礼拜天要出去一下,带着惜君去看画展。” “去呗。”汤宗毓微笑了一下,歪头瞧他的表情。 “我们还去枕书的朋友家,他们要小聚。” “和什么人小聚啊?” “他的学生们。” 程景云很是紧张,他接了汤宗毓递上来的水,去房里把药片咽下去,汤宗毓说:“我明天休息,我陪你们一起去吧。” “你不要去,”程景云摇着头,说,“他没有邀请你。” “他邀请你了呗?” “是啊。” 程景云像是那种第一次去北海坐船的小孩子,正在竭尽所能构想着要经历的一切,除却了紧张,他还是有一些欣喜的,他有自己的朋友了,甚至被朋友真诚地邀请了。 汤宗毓问:“你是不是不想带惜君去?” “我得问她愿不愿意去。” “你不带她了,你去吧,反正我在家,”汤宗毓把手掌放在程景云耳朵上,说,“你太累了,不带着她了。” 程景云说:“也好。” 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看,实在有太多的喜爱难得抒发,他很想拥抱他、亲吻他的,程景云却在他凑上来的时候向后退了两步,将声音压得很低,说:“实在太忙,忘了告诉你,你那天早晨……亲了我一口,惜君看见了。” 看程景云的表情,像是有什么天大的坏事发生了,他觉得那些不应该被汤惜君看见,一来她尚且小,二来自己是汤家的下人,而汤惜君有她自己的母亲。 汤宗毓问:“她怎么说的?” “就是那天早晨,她说从门缝里看见……总之你不许了,本来就是你故意要弄我的,我自己不愿意——” 话的尾音被堵在程景云喉底,汤宗毓一下子吻上来了,接着,紧贴的嘴唇没有分开,汤宗毓将程景云紧紧地抱住了。 他好久,没有这样缱绻地、动情地亲吻他,这种感觉只在九年前有过,程景云知道自己的脸颊正在发烫,他尝试过了,但没有足够的力气推开他。 或者也许是……使不出全部的力气。 “景云,”汤宗毓只说两个字,再次抱着程景云吻了上来,吻毕了,一边喘气一边说,“我给你十天时间好好地想一想,想想要不要和我结婚。” “我……你都不跟我商量,什么都是听你的。” “要是你做了我老婆,以后就是你当家,你管钱,你说什么都算。” “涂涂……”程景云轻微蹙眉,讲不出什么要紧的话了,他抵挡不住汤宗毓这种熟练的引诱,他离他那么近,他的呼吸打在程景云鼻尖上。 他又凑上前吻了,说:“景云,我等不及了,只能给你十天的时间。” “惜君在——” “她在房里写字呢,不会过来的。” “你真的有那么喜欢我?” 汤宗毓又吻他,说:“肯定是啊,你还要我怎么证明?” 他抓着程景云泛冰的手,将它放在心口处,说:“你感觉一下,我……心跳得很快。” 程景云紧张无措,之后,手指顺着他的肩向上爬,放在他脸上,使他的脸离得稍远一些。 “我不会答应你的。” “你会。” “不会,真的,我不会。” 程景云淡淡说出几个字,眼眶不受控地泛红,他忍着从喉咙里到鼻尖的酸楚,他被汤宗毓逼迫到此境地,已经无法坚定冷静地拒绝他了,只能心口不一,说着令自己都难过的、拒绝的话。 汤宗毓扳着他的头,给了他一个好长好长的吻,之后,汤宗毓说:“景云,不论是什么话,十天以后再告诉我,我十天之后就会娶你,我连婚书都写好了。” “要是我不答应——” “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开我,离开惜君,也可以留下,看你的意思。” 汤宗毓知道,自己算是在背水一战了,但这一切有好结果的前提是——程景云的心里有他,还爱他、十分在乎他。 程景云想了想,点头,沉默,说道:“谢谢。” 待续…… 第61章 圆壹·瓢泼变为软绵 礼拜天,汤宗毓带着汤惜君去胡同之外另一条街上吃小馆子,馆子里卖的是江南人常吃的那些,有面条啊,馄饨啊,汤团啊,小吃也是有几样的,汤宗毓点了一样梅菜肉酥饼,汤惜君点了一样文蛤蒸鸡蛋,又要了两碗青菜肉丝面来吃。 汤惜君还是缠着他问:“爸爸,景云还不回来吗?” “他傍晚才回来。” “他想不想吃酥饼呢?” “你觉得酥饼好吃啊?” “嗯。” “那我们带几个回去,让他尝一尝。” 程景云今天去见朋友,也就是那个认识了没多久的教书的张枕书,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新事情,其实汤宗毓也乐意他这样做,他愿意这样做了,说明他想成为一个新人类,因此,结婚的事就有更大的的希望了。 汤惜君的面条煮得更软一些,她对北平的一切都好奇,来了这样久,但总是能见到新的东西,她告诉汤宗毓:“爸爸,我昨天回家的路上看到了扮鬼的。” “扮鬼做什么?” “卖艺的啊,就和钻火圈,耍大刀的一样,”汤惜君吃面吃得鼻涕快流下来,她从上衣口袋里取出叠好的净手帕,擦了鼻涕,团好了放在桌上,说,“景云从衣服里找到了零钱,我拿去给他们了。” “你看他们的表演了吗?” “看了,”汤惜君点着头,说,“有个小女孩跟我差不多的年纪,在吞剑,景云说‘你看呀惜君,她才和你一样大小,真是太可怜了’。” 汤宗毓知道,卖艺在这种年月是赚不到钱的,人们本身也没钱,铺子里总是缺货,没几个人乐意在街上捧钱场,大概,愿意给钱的只有汤惜君这样烂漫纯真的,以及程景云这样感同身受的。 早晨的天气原本算是好,程景云六点就起床,烧水给汤惜君泡牛奶粉,牛奶粉盛在那种结实的铁罐子里,上头写的洋字母,这东西是汤宗毓找朋友买来的,本来就卖得昂贵,现在涨了价,卖得更加贵了。 程景云打开了铁罐子,闻见那种轻飘飘的甜香气,他用铜汤匙把牛奶粉盛进玻璃杯中,加一点凉开水搅开,再加滚烫的热水。抬眼瞧,盘子里还有切好的大米发糕,用一点油煎过,是又软又香的。 出门去走了好远的路,程景云给汤宗毓买了几个他要吃的羊肉包子。 “景云,你去哪里了?”谁知刚进门,汤宗毓就从房里跑出来,一下紧紧抱住了程景云,说,“你吓死我了。” “我又不是不知道路,我去买羊肉包子了,”程景云把包子塞进他怀里,一边栓门一边说,“你忘了?我今天要去找枕书,还要去枕书的朋友那里,所以起得很早。” 他又忧心,问:“你们中午吃什么?” 汤宗毓说:“中午什么都不吃,我们两个就坐着,等你回来。” 程景云说:“你带惜君去外边吃碗面,傍晚回来我买一块肉做红烧肉。” “好。” “你不要煮饭,中午太热,开了火更热。” “嗯。” 汤宗毓先是用鼻尖蹭了程景云的鼻尖,才缠人地吻上来,由于程景云和张枕书玩得熟络,汤宗毓心里有了些许的不舒服,可他的吃味来得迟,这时候是才开始的,所以连他自己都没有具体察觉。 “你别……” 程景云又想起之前的事,他很怕汤惜君再一次看见。 汤宗毓问道:“十天……现在还剩下几天?” “八天。”程景云说。 “你想得怎么样了?” “我再想想。” “要是我马上要死了,你会不会立刻答应我?” 汤宗毓说起浑话,程景云拧了拧眉头,瞪他,说:“涂涂!” “要是我……”汤宗毓揽住了程景云的肩膀,他还在说,“景云,要是我像几年前那样子,挨了一枪,你会不会答应和我结婚。” 程景云不想被他揽着,就用胳膊肘戳他,程景云这下子生了大气,由于,汤宗毓说了一些常人都会避讳的话,也由于,汤宗毓说的那些他想也不敢去想。 程景云红着眼睛的时候,汤宗毓挨了过来,一只手挤着他的脸颊,在他另一边脸颊上狠狠地吻了一口。 然后,程景云挂在眼底的那串泪就掉下来了,他气急了,他说:“你说话做事总是这样,从来不考虑今后,从来都是这样拗,要是你真的出了事,惜君该怎么办?” “我不会,我就是开个玩笑的,”汤宗毓又开始笑着哄他,说,“景云,我就是随口说一句,我不会有什么事的。” “涂涂,我们可以吃不饱饭,可以穿旧衣服,但我们都要活着,知道吗?” “知道,知道。” 程景云在想啊,汤宗毓每天在外头跟着大老板做生意,连上班的时候都是揣着枪的,那些做生意的黑白都沾,走火的情况并非没有,另外,现在做生意的全部都要看日本人的脸色。 其实,程景云每天都有些担心汤宗毓。 他是气急了才落泪的,尤其在知道了汤宗毓遭受过那一枪之后,程景云更是听不得这些。生气,所以不想被汤宗毓揽着肩,不愿意与他挨着。 进了厨房,程景云泡好的牛奶还放在温热的灶台上,是微烫的,程景云说:“你跟惜君每人喝一杯,先端过去,喊她起来,吃饱了再躺一会。” “你的呢?” “要是惜君喝不完,我就喝她剩下的,她可能今天又要挑嘴了,我知道。” 程景云穿着蓝衬衣,麻灰色薄裤子,他将盛牛奶的玻璃杯刷得极其干净,汤宗毓端着牛奶去房里了,程景云把羊肉包子放进盘子里,又弄了一碟醋,一起端过去。 自然,汤宗毓是不忍心程景云委屈他自己的,那杯热奶还是进了程景云的肚子,汤宗毓只尝了一口,他又勒令程景云吃包子,程景云出门之前,汤宗毓说:“红烧肉是吧?我来烧好了,你回家之后就能吃到。” “你不要烧了,你烧的不好吃。” “怎么会不好吃?我上次烧鱼,你还说很香呢。” 汤宗毓硬是在程景云出门之后抓住了他的手,对他说:“你不要到处乱跑,小心迷路了,还有,不要喝酒,傍晚的时候我烧好饭,和惜君去接你。” “你不要去。” 汤宗毓略微失落,他说:“你既不要送,也不准接,我的汽车是买给谁的?” “反正不是买给我的。” 说罢,程景云就转身走了,他是高兴的,也未察觉汤宗毓忽如其来的情绪化,而是在在想着今天应该怎样过。 或者,他想的是,今后越来越不一样的人生该怎样过。 这天的午后,吃过了肉丝面的汤宗毓和汤惜君,特意将另外一份包好的酥饼带回家给程景云,走到了街口,太阳一下子躲进了厚厚的云层里,紧接着,一边闷热一边刮风,汤惜君的长辫子都被刮得漂浮起来了,她眯着眼睛,说道:“爸爸,要下雨了。” “我们快点走回去。” “景云还没回来,他淋雨了怎么办?” “我们去接他。” “可是你不知道他在哪里。” 汤宗毓抬头看着阴沉沉的天空,他只好说:“雨下不了多久,可能只下半个小时,要是傍晚的时候还在下,我就去张枕书家看看。” 这一天,程景云的确是真正地自由了一次,他不再是傅家的劳工,也不是茴园的仆从,他去见他的朋友,连去什么地方都没有向汤宗毓具体报告,他是在汤宗毓打算去接他的时候回家的,汤宗毓将汤惜君送去了映桃家,他驾驶着汽车到了胡同之外的大道上,还没驶出去两百米远。 阵雨成了连阴雨,由午后的瓢泼变为现在的软绵,这时,汤宗毓的手放在方向盘上,感觉到车窗外有阵阵凉风吹进来,汤宗毓抬头,便看见张枕书撑着一把油伞,而程景云,也走在他的伞下。 待续…… 第62章 圆贰·说了真的要走 程景云在雨里看见了汤宗毓,他握着一把黑色的雨伞,在下车之后把伞撑开了。能看见,透明的雨珠从黑色的伞顶滑落,汤宗毓从路的那侧走到了这侧,他穿着皮鞋蹚水,水淹着他的脚面,弄湿了他的裤子。 先是看见汤宗毓走过来了,再是,看见他半藏在雨伞底下的脸,他的眼里充满了离奇的冷静,这种冷静使得程景云有些害怕。 张枕书对程景云说:“看,汤先生来了。” “我看到了……” 程景云连大声的说话都不能,汤宗毓的人还未靠近,可他的影子仿佛靠近,让程景云感觉到了一点紧张,程景云还是站在张枕书的伞下,他们全都停下了脚步,等待汤宗毓走过来。 汤宗毓撑着伞站在了程景云眼前。 “少爷。”程景云有意地矜持,这样与他问候道。 “我打算去接你呢。”汤宗毓说。 “和枕书顺路,他送了我一段,”程景云往汤宗毓的眼里瞧着,说,“是惜君在闹着找我吧?” 程景云将这个荒唐的问题问完了,猜不出汤宗毓接下去会说什么,他实在没想到他是这样不愉快的。或许,是工作上又遇见了难事吧,或许,是汤惜君惹他生气了,程景云这样想。 雨那么柔,下得多了也不冷,而是清凉的,程景云向前走了两步,站在了汤宗毓的伞底下,他看着张枕书,说:“枕书,我先回去了,惜君肯定在找我。” 可是,不等张枕书有一句和善客气的回应,汤宗毓的声音就抢了先,他问道:“张老师,去家里坐一下吗?” “每天都坐,今天就不去打搅了。” 张枕书大概是这里表情最放松的一个人,缘由是,他原本就觉得汤宗毓高傲、不友善,所以今天也没有洞察到什么异常之处,他送程景云回来,只是由于他愿意送程景云回来,而不是汤宗毓所想的挑衅或者示威。 有一些雨落在程景云肩膀上了,汤宗毓在张枕书转身的下一个瞬间就倒吸一口凉气,他把伞往程景云的身上遮,一边往路那一侧走,一边问道:“他想送你回来?” “嗯,”程景云点头,说,“枕书他……人很好,也很有学问,今天替我挡酒了,他们晚上还有聚会,但是他为了送我回来,就提前回家了。” 汤宗毓为程景云打开了车门,问:“他真的很好吗?” “真的。” “我怎么不觉得。” 汤宗毓说着话,把伞合起来递给程景云,然后,他自己也上车去坐。 程景云说:“是因为你没有跟他说过太多话吧。” “他好还是我好?” 怎么也没料到,这是汤宗毓今天在车上最后一句话,程景云支支吾吾半天,最终没有寻求到一个适合讲出口的答案,汤宗毓去停车了,程景云在家门口等汤宗毓过来。 汤宗毓开大门,程景云问:“惜君呢?” “和春妞一起玩。” “我去接她吧。” “先不用接。” 汤宗毓冒着雨走了几十米的路,额头上都有雨水了,程景云想抬手帮他擦,但是被汤宗毓一把扯进了门里,脚下的门槛绊得他踉跄,汤宗毓用手臂接住他了。 程景云看见汤宗毓的脸色那样差,他于是不想多问什么,只是轻声地说:“我去烧饭吧。” “还有八天——” “我知道,我记得。”这是程景云当下最难决定的事,他甚至不愿提起,他觉得,汤宗毓还是了解他的,若是他至今对他真正冷血无情,那这个期限就是自由的前奏。 可是,程景云虽不再是十年前的程景云,但也和几个月前的程景云不一样了。 他仔细地回想起来,从绍州逃到北平的经历实在惊险,然后,就开启了一种崭新的生活,第一次有这样温暖、宽阔的房子,第一次有真正亲密相惜的家人,第一次不被低微和贫苦压迫…… 汤宗毓在咬牙,深呼吸的时候转头看向别处,他沉默了十几秒之后,忽然,将他的牙关咬得更加紧了,然后,便是伸手一捞,将正在走神的程景云横抱了起来。 程景云的呼吸像是从高处跌落,他下意识地紧紧扳住了汤宗毓的肩膀,吓得脸都白了。 汤宗毓在雨里大步地走路,穿过了院子,于是,程景云的视野变成了持续晃动着的雨景,恰好刮来了一阵风,树下的雨是一颗颗很大的水珠,落得人满身都是。 程景云被汤宗毓吓得,话都不敢轻易说。 汤宗毓脱外套,然后一把揪下自己的领带,扯开了衬衫最上的两颗纽扣,他的一边膝盖压着程景云的手臂,程景云刚打算挣动着坐起来,却被他俯身下去,按住了脖子。 “求求你,”程景云知道情况不对,其余不谈,汤宗毓这幅样子,他十年前见识过好多次,他知道自己挣扎不开,只好低声地恳求,说,“你放过我吧,涂涂,放过我。” “你是不是喜欢他?” “你问我喜欢谁?” “是不是喜欢他?那个教书的。”他的一只手按着程景云的额头,弄得他头发凌乱,这个动作显得有些暴戾,程景云完全失去了挣脱的余地。 程景云说:“我没说过喜欢他,但我也不喜欢你,你这样弄我,还说要和我好好地生活,我今后不可能再相信你了。” 逃不开,只好躺在被子上任他撒气,程景云知道汤宗毓在解自己衬衣的扣子,已经解开了三颗,程景云拽着他的衣袖,说:“你去接惜君,接她回来,我去烧饭。” 汤宗毓把脸埋在他颈侧,几个咂吻弄得他肩胛发麻,汤宗毓问:“你说,他好还是我好?” “他好。”程景云刻意地这样子讲,甚至是心平气静地、理所当然地讲。 “明天我会告诉他,我们家不再需要家庭教师了。如果我不解雇他,那我真是可笑,天天花钱请别的男人来家里,勾引我的老婆。” 汤宗毓再怎么变,骨子里的少爷脾气终究不会变的,他改不了情急之下动手动脚的毛病,程景云现在不似多年前那样挣扎反抗,可对方还是那般充满压迫,他吻得他肩头、锁骨、颈侧全都是红印。 程景云还是抓他的衣袖,说:“你别弄了,我求你,惜君还没回来。” “啊——”程景云惊叫出声,又猛地吸气,他伸出手捶打他的肩膀,骂他,“你这个属狗的,不准咬我。” 这下子是真的咬疼了,汤宗毓嘴下没有轻重,在他肩头上狠狠地啃了一口,程景云猛地推他,溜下床就往镜子的前边去,那被咬的地方太惨了,不但是红的,还是紫红的。 程景云再细瞧镜子里自己的脸,觉得生气又懊恼,这幅样子,谁一看都知道他是被男人欺负过。 / 这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还能看见程景云颈间到耳根的、紫红色的印记,汤宗毓烧的那盘肉放在桌上最中间,程景云给汤惜君夹了一块,他自己吃着一块。 而汤宗毓呢,满脑子都是程景云云淡风轻那两个字——“他好。” 程景云还是没那么狠心的,他在想,无论什么关系,无论什么结果,饭总归要吃,他看见汤宗毓板着脸,他也觉得生气,但还是往他的碗里夹了肉和菜,冷淡地说:“快吃吧。” “你不要给我夹菜,去给你觉得好的人夹菜吧。” 汤宗毓夹起肉,放在了一旁的空碟子里。 程景云沉默,说:“我还没有决定好,你说过了,我可以选择留下,也可以走。” “你真的要走?去找他?” “我真的要走。” 这一次,程景云的嘴比脑子快,他说完了,才察觉到这是一句多么严重的话,其实他还没有想好是否答应汤宗毓,更没有考虑过离开的事。 汤惜君“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再哭就去院子里哭。” 汤宗毓那样不留情,对汤惜君大声呵斥一番,他愤怒又淡漠地瞟了程景云几眼,气得不行了,就站了起来,去了院子里。 汤惜君还在哭,程景云只好抱着她哄,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说:“乖啊惜君,我不走,我能走去哪里啊……我还要看到惜君长大是什么样子呢。” 程景云又低声地自说自话:“大的小的都要哄,我可怎么办啊……怎么放心得下走呢?” 方才还在与汤宗毓赌气,说了那样决绝的话,可当程景云抱着汤惜君、真正幻想离开的场景时,他的眼泪开始往外冒了,他怎么舍得可爱懂事的小惜君呢?他又如何能面对与汤宗毓再一次、甚至是永远的分离。 他若是离开了这里,这一生永远不会再有家了。 汤惜君将他抱得更紧。 待续…… ------ 新文欢迎收藏!点进主页——《玉门往事》,年下,护士攻×北漂受,旧城竹马,阔别重逢。 第63章 圆叁·去陕西巷消遣 这一晚,汤宗毓独自睡在原本留给两个人的上房,那屋子程景云倒是住了很久,但因为他不愿意,所以,汤宗毓平时都没有和他一起睡。汤惜君今天硬是要抱着程景云,她流了三次眼泪,只吃掉了小半碗饭,哭得眼睛肿起来,眼角和眼皮都是通红的。 程景云给她弄了水洗漱,又将她的辫子拆开,两股长头发低低绑在耳边,直到锁好门、躺下了、熄了灯,汤惜君还是不放心,惶恐地抱紧了程景云的胳膊,说:“你不要走好不好?我会乖的,你不要走。” 这是个缺少热闹的大小姐,她更小的时候,汤宗毓总在外边忙家里的生意,所以她最常和仆人、奶妈待在一块,大家都亲近她,服从她,可没谁像程景云这样,给她许多家的感觉。程景云把手心贴在汤惜君的背上,说:“我真的不走,你明天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我。” “那我闭上眼睛睡觉了。” “好,”程景云的手心挪到她头发上,后来,放在她肩膀上,说,“我们比赛谁先睡着,我看看是惜君先睡着,还是我先睡着呢……” 这边,哭了一整个傍晚的小姑娘终于安稳了一些,可程景云还要惦记着在生气的汤宗毓,程景云有些不解,他觉得被冤枉的自己才是最该生气的那个,可是现在,汤宗毓总在敏感和疑虑,好几个小时没和程景云说话了。 月光照在玻璃窗后边的纱帘上,接着光晕,程景云能隐约看见汤惜君的睫毛,她真的很像她那几位漂亮的伯伯和姑姑,她长得贵气、俊秀,有浓密的眼睫毛和薄眼皮,以及看向别人时候漆黑有神的眼珠。 今天怕程景云离开,她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不仅仅哭肿了眼睛,连呼吸的声音都变得有些粗重,哪怕是已经沉睡了,可还是紧紧抱着程景云的胳膊。 程景云在想,汤宗毓八九岁的时候也是这幅样子,像是长大了,可又是没长大的,不合心意的时候哭得比汤惜君还厉害。 废了好半天的功夫,终于,程景云从汤惜君的怀里抽出了自己的胳膊,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几十分钟,半边身子压得发麻了,他轻手轻脚地下床,从汤惜君叠得整齐的衣服旁边取了自己的外衣。 “景云……” 汤惜君还在嘀嘀咕咕说着梦话。 程景云立马走过去,把手掌给她,任她在梦里抓着,他低声说:“在呢,在呢,抓着我的手睡啊。” 孩子再次沉睡了,程景云悄声地抱怨:“和你爸爸小时候一个样。” 现在到了夏天,外边总有虫子在叫,程景云又在床边陪了她好一会,才缓缓抽出手掌,起身走了出去,他走到了院子里,但还在担忧汤惜君会忽然醒来,会哭着找他。 接着,他去敲汤宗毓的门了,但是门没锁。 傍晚时候刮了风,云层退开,露出了雾白的月亮,月亮是大半个圆,光是泛着一点金颜色的白,程景云说:“我有事情跟你说。” 汤宗毓开着台灯,不回答他。 于是,程景云只能擅自推门进去了,他将门合上,从门口走到了床边,汤宗毓正躺在床上假寐呢,连被子都没有盖。 “睡觉不关灯吗?”程景云问道。 汤宗毓睁开了一只眼睛,又缓缓地闭上,说:“你去找别人吧,现在就去,赶得上宵夜。” “你不怕我真的去了?” 汤宗毓冷笑着,说:“我就是要你真的去,我想明白了,如果你的心不在我身上,我把你关起来也是无济于事,人家那么好,我那么不好,你当然是要选个好的。” 程景云气得心脏微疼,可又拿这样的汤宗毓没有办法,毕竟,对方生气的原因太单纯——只因为太喜欢他,所以看不得他和别人要好。 “你真的有必要这么生气?我从前在茴园,和谢山他们也要好,我还总是和春妞妈去买菜,你怎么不生他们的气?” 汤宗毓把眼睛睁开了,盯着坐在床边的程景云,反问道:“那怎么能一样,谢山、春妞妈……他们是喜欢你吗?想让你做他们相好的?” “你什么意思啊?枕书他怎么会……怎么会那样想,也只有你会觉得我好欺负,说是喜欢我,就是想找个由头,一辈子都欺负我。” 汤宗毓还是冷笑,说:“姓张的整天死样怪气,还觉得我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他给你讲了他那一套狗屁的政见,又要怂恿你离开我了,就骗你这个傻的,等你离开了我这个院子,就去他的院子里做他的小老婆,给他洗衣烧饭,做牛做马,等她再娶两个,你就伺候他们全家。” “你不要以为你是怎样别人就是怎样,”程景云觉得,再如何发火都没办法,他平静地讲道,“枕书他是读书人,懂得多,人也很好,你想一想,他对惜君都是那样好的——” “什么意思,你打算跟着他跑了,连我女儿都要送给他了?” “我没有这样说。” 程景云这天总被汤宗毓冤枉着,他不知道该从何辩解,他气得眼眶发热,呼吸时胸腔都在疼,抬起手抹了一下眼角。 汤宗毓说:“我不是上帝,也不是佛祖,我今天看见你跟他那样走,来北平几个月了,你都没和我这样走,也没这样看过我,这样对我笑。你还在恨我是吗?要是你和他在一起真的能高兴,你就走吧。” 程景云却说:“我怎么不敢相信呢,从小,你喜欢的东西就没有让过,而是要抢的。” “对啊,我从这一次开始就变了,我答应你了,十天之后给我一个答复,你就可以去找他了。” 汤宗毓是绝望的,他从没见识过程景云对谁会比他好,他不敢想象程景云会去在意别的男人。他觉得程景云那些喜欢、溺爱、关照是独一份的,自始至终是只属于他的。 汤宗毓很是懊恼,他再次懊恼十年前没有在结婚之前带程景云离开,他问:“你还不去睡觉吗?我要睡了。” “要不是……”程景云哽咽着说出三个字,汤宗毓才发现了他在掉眼泪,他说,“要不是惜君今天晚上哭了,我可能真的会走,你都不留我了,我还在这里做什么。” “你不要生气了,”程景云又说,“今后好好地过日子,明天送了惜君去学校,我就走,我怕她哭,晚上你去接她放学,好好地哄哄她。” 汤宗毓哪里是真心实意地希望程景云离开呢,他只是陷入了暂时的绝境,认为程景云喜欢别人胜过喜欢他了,他赌气的想法是:如果你还是最喜欢我的,那么,看见我这样生气,你会立刻答应跟我结婚吧。 可是程景云没答应,他真的打算走了,他很决绝,甚至,连汤惜君都无法留住他了。 / 然而,程景云第二天并没能走得了,十天的期限还没有到,汤宗毓不准许他走,还带着他去公司,让他在街口茶摊那里坐了一天,汤宗毓在楼上看得见他,他喝茶,来了两个日本人,他也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他有些害怕,但想着汤宗毓在楼上看着他,他又不害怕了。 后来,汤宗毓下班了,西装革履地来找程景云,他对他说:“今天晚上我陪老板和客人去陕西巷消遣,你也和我们一块去,那边有馆子,你和惜君去吃个饭,我很快就出来找你们。” 程景云不用问的,他知道陕西巷是什么地方,八大胡同那里有北平数一数二的青楼,有好多女的男的戏子,现在的北平城到处有日本人,所以,青楼里连日文的牌子都挂出来了。 程景云说:“我不去。” “我又不是叫你去消遣,你在外边等我,我安顿好客人,就出来了。” “不安顿好你自己?” “我不想,没那个兴致。” 汤宗毓答得真诚且干脆,他自然没可能再去那种地方,他只想着用剩下几天时间得到想要的回应,能叫程景云愿意跟他。 他尚且不敢十分确信程景云喜欢张枕书,那是很荒唐、很令人恐惧的。 再来烟花柳巷,汤宗毓有略微的心虚,他不敢向程景云讲自己在广州的那些事,他今天会是很安分的,到北平之后的每一天都是,他不想再糟践自己,也不渴望来这种地方。 “貂裘豪客知多少,簇簇胭脂坡上行”,说的就是这闻名四方的八大胡同,汤宗毓开车载着程景云,先是去学校接汤惜君,然后再往那地方去,汤宗毓告诉程景云:“不但有女的,还有男的小唱,扮成女人样子的。” “你很清楚嘛。” “我听到别人说的,我又没去过,自从到了北平,除了上班的时候,我天天都在你身边待着。” “我不想听,你想去就去,我又不是要管着你。” 程景云都打算要走了,他并不想和汤宗毓多聊这个,汤宗毓要和谁睡觉,要找情人还是娶太太,那都是他自己有资格决定的事。 待续…… 第64章 圆肆·斜立领凤凰扣 别人哪里会觉得汤宗毓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当他告诉老板自己要先走,老板还是有些吃惊的,二人共事的时间不算长,不熟悉的时候,他尚且能认为汤宗毓是有所防备,所以假装正经,但是今天到了这种情境、这种地步,汤宗毓还是那样矜持,没有暴露旁人料想中“本性”。 “真的要走啊?” 坐在沙发上的妓女,不知在用什么香,只要一靠近了,就有一股暖烘烘的、迷惑人的气味,汤宗毓站在自己老板的一旁,俯身讲话,那妓女就一边摸着老板的腿,一边盯着汤宗毓瞧。 汤宗毓答:“真的要走,惜君今天有一些咳嗽,我还想给她买一点药,让她早一点吃了休息。” “宗毓,”老板将雪茄换了一只手,他热情地抓住了汤宗毓的手腕,让他再往前站一些,说,“今天难得有空闲,咱们也是不常来的,又不是那些人,天天来。” “我知道,您好好地玩,放轻松玩,我就先回去了。” “你说说你,连太太都没有,还这么安分,我甚至想不明白了。”老板扬着下巴,那妓女就知道给汤宗毓拿一支烟点上,汤宗毓很客气地去接,说了谢谢。 那妓女微笑,在汤宗毓的脸上瞧够了,又往他的身上瞧。 汤宗毓将烟吸了一口,轻笑着说:“您今天开心开心也是好的,我家里有孩子,也没别人,什么都需要靠我。” “你今天,”老板眯着眼轻咳一声,说,“带着家里的仆人来了?” “不是仆人了,”汤宗毓说,“我又不在老家园子里了,现在相处得和家人一样,没谁高人一等。” “你劳烦他照顾惜君,你坐一坐,喝几杯?” 屋子里亮着叫人晃神的电灯,这里头管事的又来了一次,看见汤宗毓没人陪着,开始愧疚自省,说是怠慢汤先生了,他正要喊人来呢,汤宗毓摆着手,说:“不用,我要走了。” 他又转头对老板说:“今天真的不留了,改天咱们去吃个海味,我请您。” 几番说辞之后,汤宗毓总算是从这暖烘烘的地方脱身了,外边也是热的,但是有凉风一阵阵地刮,天那边是橘红色的晚霞,它的那种光,带着一些澄净的蓝,其实又是黄红色,十分漂亮。 汤惜君大概有些着凉了,程景云说她连粥都没有吃完,两个人坐在餐馆门外的凳子上等汤宗毓,汤惜君嗓子沙哑,还吵着有些头晕。 “没事的,着凉了总要过几天才能好。”看程景云有些忧虑,汤宗毓才这样说的,他把汤惜君抱了起来,这样大的孩子了,抱着总不大便利,但看到她实在那样累,汤宗毓想叫她省一些力气。 “买点药吧。”程景云说。 汤宗毓说:“回去的路上去医院看看,别担心,小孩子就是总生病的,长大之后就好了。” 汤惜君的腿搭在汤宗毓胳膊上,她靠着他的肩,一抬头,能看到街边那些有灯光的招牌,程景云在汤宗毓的身边走着。 “往前走一走,看看有什么小吃,买一些来吃。” 这里的人还算是多,比侵略下的北平其他的街区热闹多了,吃过晚饭走走路,人的心情都能变得舒畅起来,程景云问:“你跟老板讲清楚了?” “讲清楚了啊,我说我不留,家里有事情要打理,他就让我走了。” “你想吃什么饭?我回去就给你烧。” 程景云现在总想着自己要走了,所以,无论什么事都变得像是告别,他感觉到了不舍,尤其当他开始幻想离开时候的、离开之后的情景。 三个人这样在夕阳下散步,今生都不会再有了吗? “你给我烧?”汤宗毓问。 “回去也还不晚,快想一想,你想吃什么,我知道你现在不喜欢吃外边的东西。” 程景云后知后觉,这才发现自己在主动地对汤宗毓好,而且,对他更加体贴、温柔了。汤宗毓转过脸来看他,看着他的眼睛。 好一会,说:“给我做一碗甜酒鸡蛋吧,我想吃老家那种甜酒鸡蛋了。” “好,还吃不吃别的?” “有什么我就吃什么。” 程景云其实想好了,如果自己去别处,那第一站一定是绍州会馆,那里有好多的绍州人,自己做个帮厨打杂的活,或者做力气活,好处是不会觉得孤单,能跟那里的人讲得上话,还可以听得到绍州的戏和小曲。 前边没有多少小摊贩,有些店铺早早关门了,开着的生意也很冷清,有卖果子的,是半青的杏,以及一种早季的、类似于苹果的小果子。 于是,两个人商量着买下了一袋杏,又买了一旁铺子里的煎豆腐,煎小年糕。 程景云付了钱,将包好的东西拎着,这时候,他发现汤宗毓怀里的大小姐已经睡着了,这孩子被汤宗毓放进汽车里,程景云忽然圆睁着眼睛,低声说:“枕书是不是还在家外边等我们?” “他不来了。”汤宗毓说道。 “你今天见他了?” “我在门神画后边留了纸条给他,他看了就明白了,今后都不会来了。” 汤宗毓说得那样轻巧,程景云心里还是有一丝伤感和可惜的,可汤宗毓原本就在因为张枕书生气,而请教师花的全都是人家自己的钱,所以,程景云不好再说其他的了。 程景云只好问:“你要怎么跟惜君说。” “说……张老师有别的事情要做,不能给你教课了。” 程景云觉得累,尤其是在张枕书有关的事情上,他不想再生事端,所以没有过问太多,回到了家,果然,汤宗毓放在门神画后边的纸条已经被拿走了,又换了一张笔记本上的纸,上边是钢笔字——“惜君,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程景云看不懂纸上的内容,汤宗毓瞧了一眼,就把纸条揉成了一团,在手里攥着,看样子是打算扔掉,程景云瞥他一眼,抱着汤惜君率先进了门。 / 程景云已经在脑子里温习了十几遍去绍州会馆的路,要怎样走,经过几个岔路,拐几次弯,经过哪几家铺子……这些全是程景云要放在心上的,他不敢在路上多问什么,到时候就按着计划静悄悄地走,带几件衣裳,再带攒下的一点钱。 想来想去,他的财产里最值钱的是汤宗毓送的那只镯子,东西是好成色的,程景云不敢戴出去,所以早就包起来收好了,那东西能卖不少的钱,可程景云没想过卖掉,他打算着临走之前将它放进汤惜君的柜子里。 没什么要嘱咐的,也没什么需牵挂的了,不知道绍州会馆的日子有多么苦,但总是比在傅家要好太多,更何况,现在的程景云没那么好欺负了…… 他躺在床上,把该想的、不该想的全都想了一遍。 程景云想看看柜子里还有什么能带,打开柜子门,第一眼看见的却还是那两身新衣服,抬手摸上去,能够触碰得到细腻无比的绣纹,颜色沉稳奢华,绣的东西也丝毫不俗气。 朱红色的,喜气的,结婚时才会穿的。 程景云就那样站着发呆,一动不动地盯着衣服看,心里想着十天的期限,也想着他和汤宗毓的过往,想着离开这里之后生活的景象。 他有了更加可怕的想法,那便是——现在变成他在辜负汤宗毓了。 斜立领、凤凰扣,好的料子穿起来都是清凉的、熨帖的、重的,程景云第一次试这身衣服,他系好扣子才去镜子前看一看,多么好的料子和做工,穿起来使得他变了个人。 程景云忽然觉得,这样的好的衣服,应该搭配一个愉快的表情,他抬起嘴角打算笑的,但还没笑出来就开始难过了,他没有多么狠的心,他穿着汤宗毓精心准备好的衣服,试图预设汤宗毓全部的失落。 他能够知道,如果自己走了,汤宗毓看着这些东西,该是怎样的心情。 程景云逐渐有些看不得镜中这身衣服,他的呼吸紧促,连喉咙都开始涩痛了,他不由自主地想象汤宗毓穿上另外一身的样子,想象他与自己站在一起,看彼此,膝盖头落在蒲团上,拜天地、拜祖宗。 待续…… 第65章 圆伍·吴蚕到了缠绵 汤宗毓很希望能和程景云再聊聊,,连着三天,程景云都是很早就回房休息去,汤宗毓往往还站在汤惜君房里的桌子旁边,一边给她扶纸,一边给她磨墨,陪她花功夫练习写得算不上好的大字。 汤惜君还不知道,几天之后,程景云很可能真的要走了。 她写了一句王安石在《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她说:“爸爸,你是江南的人,景云也是江南的人,这一句诗就像是在说你们。” “你也是江南的人。”汤宗毓提醒着她。 “但是好像……这个江南不是说我们的那个江南。” 汤惜君懂的东西实在是多,她弄得懂算术,也喜欢文学,算是遗传了秦婉莹机智、有才情的脑子,也沾染了汤宗毓那种傲气凌人的性格。 “快点写,”汤宗毓的心思不在这房中,而在别处,他心不在焉地催促她,说道,“写完了早些睡觉。” 汤宗毓知道,他和程景云吵完架之后,两个人皆默认了程景云要离开的计划,只是,程景云将那个当真,汤宗毓只是在决绝地赌气,他彼时在气头上,此时已经遁入了绝境。 程景云推开门进来了,端着一杯水,说:“惜君,你的药忘了吃。” “去吃药吧。” 汤宗毓推着汤惜君的后脑勺,没什么好情绪,给她使眼色。 汤惜君接了水,又把瓶子里的药片取出来,程景云摸她额头,问她:“喉咙还疼不疼?” “不疼了。” “咳嗽吗?” 喝了好几口水,汤惜君才把苦涩的药片全都咽下去,她吐着舌头缓解难捱的味道,回答:“有一点,其实我已经快要好了。” 程景云说:“药还是要吃。” “我知道。” 汤惜君不由自主地对着程景云笑,举着她那两只被墨染过的手,伸出胳膊抱住了程景云,她从前倒是没有这样喜欢撒娇,从小只有汤宗毓一个亲人,所以,汤惜君在开朗的同时早慧,甚至有些许的冷漠,可是现在,她的心境被安稳的感觉笼罩,只是因为程景云的出现。 这是个能够相互扶持、相互取暖的家,三个人,不再心里不安,也不再感觉到寂寞。 程景云就拘起她的脸对她笑呀,说:“我看见你的小黑手了,写字怎么会写到了手上?嗯?” “我这样子抱着你,没有弄脏你的衣服。” “写完了吗?写完就去洗手。” “还有三个字。” 虽然说有汤宗毓在催促,可是汤惜君还是抱着程景云不撒手,程景云又用手指摸汤惜君的眉毛,说:“你的眉毛好浓啊,今后都不用画眉毛了,这样就很好看。” “汤惜君,快,收拾你的烂摊子。” 汤宗毓在说话,程景云闻声抬眼,发现他的表情比他的语气还要不好,可是,程景云不想再询问,更不想再吵嘴,他还算愉悦地说道:“惜君的眉毛和你的是一样的,天生就是这样的形状,我看人家都是要修剪一下才漂亮,但这种根本不用打理。” “废话,她是我亲生的啊,不像我像谁?” 汤宗毓想聊的不是这些,可是,程景云就算是察觉到了他的意图,也不会刻意地顺应他,这一切导致汤宗毓很着急,以至于更加气愤,更加不愿意沟通了。 程景云又搓了搓汤惜君的脸蛋,说:“快去写大字,快去。” 来北平几个月,汤宗毓是很少这样赌气发火的,这一次由于张枕书,也由于求婚无果的疲倦,所以,汤宗毓的心态不一样了,他有了更深刻的倦怠和绝望,无法确定他和程景云之间的任何,人的精神像是陷入永久沉默,等待着十天之期的最后。 程景云喜欢与否、纠结与否、留恋与否,成了汤宗毓急需答案的问题。 他在想,那时的自己确实太笃定了,以为程景云有与自己一样浓烈的爱,以为他会停止嘴硬,以为他们之间会有个好结果。 事实却是,他只因为吃醋赌了一次气,程景云就真的打算离开。 “你出来,我有事要跟你说。” 汤宗毓留下这句话,就去了院子里,他头也不回,程景云跟在他身后走,问:“你又在想什么?” “真的要走了?” “嗯。” “能去哪里?” “绍州会馆……但是你可不要去找我,也不要告诉惜君我在那里,北平这么大,对吧?” 程景云看着汤宗毓的眼睛,他的言外之意是——这样大的城市,分开之后,若是没有意愿遇见,就肯定不会遇见的。 “你去吧。” 汤宗毓居然庆幸一般,松了一口气,程景云不会离开北平,那么就没有关系,见面与否且不说,至少,他有机会知道他是不是安全的。 程景云又说:“是你让我走的,你说让我去找别人,我……当然我也没有答应跟你,所以我们都同意了,没有什么矛盾的了。” 程景云的确是变了,他可以这样心平气和地讲很多话,可以讲一些逻辑和道理,而此时的汤宗毓真想大声告诉他——你看不出我在赌气吗?也看不出我在生气、在吃醋吗?我需要你向前走一步,给我一次确定你感情的机会。 然而,汤宗毓没有将这些说出口,因为他已经不知道程景云是不是喜欢他了,他失落地觉得程景云有更加在乎的人了。 / 到第二天早晨,汤宗毓换了一身很久没穿的、正式的西装,他站在院子里系领带,又让程景云帮他把外衣取出来了,他说:“谢谢,我晚上不回来吃,要……要去陪客人。” “好。” “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 程景云这才察觉到,汤宗毓变得十分怯,他没有了对感情的信心,所以看起来眼睛失神,他讲话时甚至有些卑微了。 “嗯,十天到了我再走。” 汤宗毓还想说什么的,但他欲言又止了,他拿了公文包,往门边走去,程景云还是照例送他出大门。 汤宗毓还是回了一次头,停下了,说:“公司的货出不去,我们老板请日本人吃饭。” “嗯,”程景云想了想,还是决定多嘱咐一句,“你带着你的枪吧。” 汤宗毓点了点头。 平淡的一天再次开启了,程景云目送汤宗毓在路尽头消失,然后便是栓门、叫汤惜君起床,汤惜君能自己梳两个简单的辫子了,但看起来不十分整齐,所以,这件事总要程景云代劳的。 程景云给她梳头发的时候,险些哭了。 此时此刻,告别的氛围确实愈发浓烈,程景云最终还是乖乖收回试探的那只脚,继续躲在九年之久的黑暗里,他不会忘记汤宗毓对他所做的一切,可是现在,他完全有理由放弃记恨他了。 他们,各自离开了一次,以后就是不再亏欠、不再牵挂的了吧? 其实生活还有很多种方式,而更加高尚的生命甚至可以不用生活,张枕书告诉程景云的那些新鲜事,程景云全都回想过好几遍,全都记得,他原本是胆怯的,只能活在已知的世界里,但是现在,他有了独自离开的勇气,能一个人去面对未知了。 “景云,我们晚上吃什么?” 汤惜君在惦记着晚饭,程景云要在心里盘算一番,再回答她,程景云知道汤宗毓有的是钱请保姆,可他忽然担心起这两个人今后吃不好。 他说:“你先想一想啊,今天就吃你喜欢的,你爸爸不回来吃。” / 汤惜君像往常一样去上学了,程景云和映桃家里的小媳妇去买菜,买不到太多的好菜,还遇上了日本人枪决“特务”,程景云挎着篮子站在人群之后,枪响的那一瞬间,他闭上眼睛没看,他回过身就急匆匆地离开,不敢往那里多瞧一眼。 还有一件事要做,他想着,将欠小媳妇那一些零钱还了。 小媳妇说:“景云,你着什么急,下回我万一要借你家的。” “下回再说。” 程景云在想,自己在这胡同里有太多不舍的了,这大约是他人生中最像样的一段日子,有那样温柔的、对他钟情、对他好的汤宗毓,有总令他记起儿时的汤宗毓的小惜君,有几位热心的邻里,有映桃全家,有惜君的玩伴春妞,有一盏照着路的灯…… 程景云真想将胡同里的一切都看个够,回家的路上,他再次走过窄路,站在那颗大树下边,小媳妇去家里拿了半袋小米给他,说:“听说惜君病了,给她熬粥喝。” “太多了。” “拿着吧,打着仗呢,要是搁在以前,我就多准备一些,今后春妞和惜君就是一起玩儿大的姐们儿,你记得把米多泡泡,水开了再下米,这样啊,那米就是开花出油的,你跟汤先生也喝,”小媳妇比程景云年纪小许多,她笑着,说,“我知道汤先生平时打小就是吃好的,就当是尝尝鲜了。” 被街坊这样真心地对待,程景云简直无法倾诉自己的感激,他只好也对她笑,说道:“谢谢了,我让少爷给映桃婶和你们弄点绍州的茶叶。” “不用了,汤先生那里的都是贵东西,还不把我家死男人的嘴喝叼了?” 这小媳妇好是质朴,好是勤恳,又好是热络,家里算不上穷,但是吃饭的人多,全家上下的吃穿用度都是她一个人在操劳。 程景云提着那半袋小米,跟她说了再见。 / 天又要下雨了,看天色,猜得出是那种响着滚雷的、倾盆的暴雨。 傍晚,程景云接了汤惜君回到家,乌云已经在天上堆积起一层又一层,平时这时候还有太阳,但此时此刻,天色瞬间变得暗淡,没开电灯的屋子里什么都看不清楚。程景云打着手电筒,从抽屉里找到了几支蜡烛,他说:“惜君,要下大雨了,可能会停电,咱们先把蜡烛准备好。” “要准备一个油灯吗?” 汤惜君站在门里看外边,程景云让她再站进来一些,他说:“没有油了,点不了油灯。” “要是我爸爸在就好了,他还没回来,我有点担心他。” 雨说下就下,雷声像是那种巨大的牛皮鼓的声音,闪电晃动起白色的亮痕,弄得人眼花了。 汤惜君往窗户外边瞧,说:‘’天黑了。 几乎不到五秒钟的功夫,雨水已经从急促降落到瓢泼倾泻,程景云站在汤惜君的旁边,也往窗户的外边看,那些水珠编织成了帘子,正从房檐上挂下来。 院子的地像是湖面一样,全都是白颜色的水花。 “惜君,没事的,雨停了他就回来了,他去陪朋友吃饭了。” 程景云转念想,那些日本人倒算不上朋友,他们欲想断人家做生意的路,人家又怕死,只好硬着头皮讨好讨好,程景云问汤惜君:“你凉不凉?要不要加衣服?” “不加。” “你咳嗽了。” “景云,我不冷啊。” 汤惜君这样子说了,可程景云还是帮她取了一件衣服披着,闷雷响了几声,炸雷也响了几声,程景云堵上汤惜君的耳朵,汤惜君还在笑。 她觉得雷声可怕,也有意思。 程景云从没有一刻像这一秒钟这样心慌,他觉得自己听错了,但是回味起来又不像是幻觉,他听到了连着三声尖锐的枪响,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程景云堵在汤惜君耳朵上的手滞住了,他深喘一口气,他能够猜到,若是响枪了,大都和日本人有关。 / 响着尺八,弹起三味线,不仅仅有日本女人献舞,还有她们穿着和服,跪上来斟酒。 外边下着大雨,雨声快要变成了扰乱人心的噪声,汤宗毓在饭局上没有别的心思,他只想着老板能顺利地将事情解决掉,自己能顺利地走出这个房间。 但是,他们好似聊得不太畅快,翻译的人说着蹩脚的中国话,老板额间的汗汇聚成了汗珠,滑下来落在腮边,又流淌进衬衫的领子里。 老板也咬牙切齿,可是,只有从汤宗毓这个位置才看得见他紧绷的颌骨。 汤宗毓看了一眼表,雨已经下了几十分钟,尚且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时间算不上晚的,但雨天赶路总会很慢,况且,这吃饭的日式餐馆距离家里很远。 饭还没有吃完,汤宗毓已经在想着回去了。 然而,在家中的程景云甚至比他更加急切,程景云见过了白天街上的枪决,又听见了暴雨中短促的几声枪响,这一切感觉混杂着,恐慌的他怎么会不担心去见日本人的汤宗毓?他给汤惜君弄了面条吃,而他自己紧张到什么都吃不下。 “景云,你也吃一些。”汤惜君还在劝他。 她又问:“你是不是很担心我爸爸?我也很担心,也有可能他要等雨停了才回来。” “我待会就吃,惜君。” 程景云坐在桌子旁边,没有什么事要做,也没心思去做事,他脑子里全都是不好的预想,他已经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思绪,只能用紧张的静默来缓解。 一杯热茶被喝成了冷的,还剩下大半杯,程景云站起身,去柜子里找外衣换上,他不需要穿得太多,这种暖和天,再冷也冷不到哪里去,他又去找雨伞。 手碰一下,桌上的烛台滚落到了地上,程景云慌忙蹲下,把它们捡起来,汤惜君站在他身后,说:“景云,我爸爸还没有回来。” “惜君,你去做功课,惜君,我们再等一等,要是他还不回来,我就去公司接他。” 再次,程景云攥着手坐了下来。 汤惜君问:“为什么雨还不停啊?” “雨太大了。” “我爸爸再过一个小时能回来吗?” “我不知道,惜君,不要担心,我会去接他的。” 程景云知道汤宗毓并不在公司,但他不能跟汤惜君说汤宗毓今晚的具体事务,雨下得屋子里全都是土腥气,要是出去走十米,大半个裤脚就已经湿透了。 好久没下过这样大的雨了。 接下去每一秒钟的等待都是煎熬的,程景云不能流露出太多,他哄着汤惜君写完了作业,又哄她上床睡觉,他盯着汤宗毓买来的那个钟表,看指针走了一圈接着一圈。 很晚了,汤惜君攥着程景云的手沉睡过去,睡着之前还要强忍着困意,说:“我爸爸要是回来了你就叫醒我。” “快睡吧,我知道。” 程景云深吸一口气,极度的担忧使得他的气管都开始难受,手心里的冷汗仍旧没有消散掉。 他锁了门,去映桃家找人了,说:“映桃婶,惜君没有人照看,我家少爷还没有回来,我想去公司问问。” “让春妞妈去,春妞妈——”映桃扯着嗓子喊人,她攥着程景云被雨淋湿的手,说,“你去找吧,要不然让老头子和儿子都陪着你?这么晚了。” “不用,映桃婶,能帮我看着惜君就可以了,”程景云颤抖着手从衣袋里掏东西,他说,“这是大门上的钥匙。” “给我吧。” 小媳妇接了钥匙就去拿伞了,程景云也匆匆地和映桃一家告别,撑着汤宗毓平日上班会带的伞,走进了瓢泼的雨幕里。天真是黑,程景云能记起来的只有多年前那个仓皇的、心死的雨夜。 那天晚上,他顾不上生死了,冷得浑身发抖,雨水流进了嘴里,在冯刘琛家的门外,他一边落泪一边说:“你们把八月还回来,我要带她回家。” 然而,现在气温很暖,人也和那时候不同了,程景云不再是心灰意冷的,牵挂着的人变成了那个曾经痛恨的汤宗毓,到了这一刻,程景云终于能给自己一次机会,不再回头计较,彻底地不恨他。 承认……自己离不开他,爱他。 程景云的心脏变得滚烫,仿佛,有火舌燎动神经,忧心衍生出痛和勇气,到了汤宗毓的公司,程景云的衣服和裤子全都湿透了,这样的暴雨,雨伞是完全抵挡不住的。 夜晚守门的人说:“汤经理吗?他陪老板去吃饭了。” “去哪里吃?” “那我不清楚。” 街道上还有匆匆行走的人,但是没有多少,当程景云从门里出去,才发现放在门边的伞不见了,他来不及多想什么,雨天丢了伞,又十分急切,只能自然而然地走进雨中。 时间更加晚了,已经不知道是几点,程景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家看一看,他想,但愿汤宗毓已经回到家了,如果那样,映桃家小媳妇肯定会告诉他自己是去找他了,那么,回家之后就能见到了。 程景云想要走得更快一些,后来,走几乎变成跑。 他趟在厚重的积水里,浑身透湿。 / “爸爸……” “惜君,我是春妞妈,”小媳妇看着汤惜君忽然睁开的眼睛,弯起嘴温柔地笑,说,“睡吧,惜君,你爸爸待会就回来了。” 汤惜君从床上坐起来了,她环顾了一下四周,问:“景云在吗?” “他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了,惜君你先睡,我陪着你。” 小媳妇年纪轻,但她从小在家带弟弟妹妹,现在又带闺女儿子,所以,哄孩子还是有一套的,她把汤惜君抱起来拍,再次哄着她睡着了。 女人嘴里还说着北平的童谣:“水牛儿,水牛儿,先出犄角后出头,你爹买了烧牛肉,你不吃,叫猫叫狗叼走了……小小子儿,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要媳妇干嘛呀?点灯说话,熄灯作伴,明早起来梳小辫儿……” 后来,连小媳妇都打着盹、靠在床头睡了过去,这一睡又是个把小时,她再次醒来看钟,发现已经夜里十二点了。 汤惜君睡得很沉,外头雨声还有,但是小一些了,敲门声响起来的时候,小媳妇这才彻底清醒了,她以为汤宗毓回来了,或者是两个人一起回来了。 但是,进来的只有湿透的程景云一个人。 雨是比瓢泼小了一些,但还是密集地落着,小媳妇说:“呀……怎么湿成这样了?你的伞呢?” “放在那个门口,被偷了,”程景云说,“谢谢你,你回去睡吧,我再等等。” “你还好不好?景云,我给你熬一碗姜汤?” “我自己熬,你快回去睡觉,大晚上的,麻烦你这么久。” 到了这种地步,小媳妇能说的话只剩下安慰了,她心底还在感慨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主仆情深的,又想着——汤先生是很好的人,所以程景云自然而然这样关心他。 雨珠打在脸上、头发上、鼻梁上了,程景云没有栓门,他从大门口走到院子当间,花了好久的时间,他不知道汤宗毓出了什么事,什么饭要吃到半夜呢?如果早知道这么久都不回来,汤宗毓一定会提前跟他说的。 快走到了房檐下,程景云听见了从身后传来的、大门被推开的声音。 / 晚归的汤宗毓尚且不明情况,他以为程景云早都睡了,看到大门开着,他甚至在担忧程景云是不是趁他去吃饭,已经提前去了绍州会馆。 但想来是不会的,程景云不可能丢下汤惜君一个人。 撑着伞进门,汤宗毓被浑身湿透的程景云吓了一跳,他栓好了门才回身,说:“出去没带伞吗?你这么晚还没睡,怎么湿成这样还站在外边,快进去洗一下,换衣服。” “涂涂。”程景云转过了身,有气无力地叫着他的名字。 还隔着好远,汤宗毓就能看见程景云在浑身发抖,他顾不得还没吵清楚的架,举着伞快步走到他的眼前,说:“你站在雨里干什么?本来身体就不好。” “我今天……在街上看到日本人杀人了。” 程景云轻动着泛白的嘴巴,他在流出眼泪的一瞬间,扑在了汤宗毓的身上抱住他,他终于抑制不住地哭出声来,颤抖着,用凉透的手指抓紧了汤宗毓的干净衣服。 他说:“你去见他们,这么晚了不回,我怕你……” “景云……” 汤宗毓拿不住雨伞了,这样的情况,他只能用两只手去抱他,他才恍然大悟,明白了方才看见的、反常的一切,程景云的哭是压抑了太久的,他一边哭一边说着:“你不知道我今天晚上多担心你,你不知道……我都乱想了些什么。” “景云,我没事,他们聊得太久了,所以才这么久。” “我想告诉你,我早就不恨你了,涂涂,我这几天,只有舍不得你。” 雨也淋得汤宗毓身上潮湿,松开了怀抱之后,他还没看清楚程景云的表情,程景云就将嘴靠近了他的嘴,将鼻尖靠近了他的鼻尖,呼吸缠绕之间,两个人再次将手放在彼此身上,慌忙吻在一起,然后,紧紧地抱住彼此。 时间其实已经到了第二日,天还是一片漆黑的,雨没有停下,吻不舍停下。 充盈着知觉的,有彼此体温,有潮湿和淡淡暖意,以及吮吻下发麻的嘴和舌尖、摩擦衣料的手指、两颗无序撞动的心脏。 待续…… 第66章 圆陆·什么时候回家 汤宗毓问着“冷坏了吗”,直将毛毯往程景云的身上裹,他现在高兴得过头,随即滋生的还有亢奋和紧张,程景云已经换上了月白色丝绸的睡衣睡裤,他说:“我不冷,现在是夏天。” “你别骗我行不行?手那么凉,脚也那么凉。” “真的不冷,就是想睡觉了。” 这一夜确实熬得太晚了,刚才洗漱换衣服的时候,程景云觉得自己脑袋里全都是浆糊,他回想着从早晨到午夜的每一件事,他原本连要带走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可到了此刻,他居然决定要留下。 不但决定留下,他还把他的想法告诉了汤宗毓,主动地抱着他、亲吻,将很多眼泪蹭在他的身上,他对着他哭泣,告诉他往日的痛恨已经释然了。 这些,就等于说了爱他,并且想答应他结婚的请求。 汤宗毓的头搁在枕头上,程景云伸手要关台灯,说:“快睡吧,再不睡觉天都要亮了。” “先别关。” “不睡觉?” “睡,但你先躺下,我看看你再关灯。” “你想做什么?” “没有……就是看看你。” 汤宗毓把他自己热烘烘的手掌盖在了程景云手背上,程景云又进了被窝里,按照他的要求躺下,这枕头是棉花做的,里边放了干花和橘皮,还有一些药材。 闻了那么多天的熟悉的味道,程景云第一次感受到竟然是这样美妙的。 他对汤宗毓说:“看吧。” “我们……真的可以结婚了?” 话是汤宗毓问的,程景云抬起手,接住了他伸过来的手,两个人离得不那么近,大约还有一尺远。 程景云不自觉地笑,说:“对,我愿意了,其实可能我早就愿意了,但很难彻底地做决定。” 汤宗毓将额头贴过来,冲他撒娇,说:“你对我这么好啊?” “嗯。” “我不敢睡觉,我怕早晨醒来发现是在做梦。” “不会的。” 灯光是昏黄色,老房子有老房子特有的芬芳,尤其在下雨天更甚,被子里又那么舒服,人有些困倦,说起话来,两个人默契地轻声,额头挨着,视线里的光线变少了。 对方的表情也要有些模糊了。 “你不会变卦吧,景云?” 汤宗毓忐忑地发问,程景云却久久没有回答,程景云抬起了胳膊,往汤宗毓的脖子上搁,放好了,手心也贴着,然后,程景云用了一点劲,让他离得更近一些。 程景云又凑上来吻汤宗毓,他合着眼睛,其余的感受全都被放大了,汤宗毓抱住了他的腰,用两只手臂紧紧地箍着,回赠给他一个几十倍深刻、绵长的亲吻。 汤宗毓压着他喘气,说:“我现在感觉脑子里‘轰隆轰隆’地响,心要跳出来了,我没想过你今天就会答应,景云,你怎么这么好啊?” “涂涂,”程景云只是盯着看汤宗毓,然后,便将笑挂在嘴角和眼梢,又吻他一次,说,“我不好。” / 很快,十天的期限就到了。 汤惜君根本不知道程景云已经打算过真正离开,更猜不到那个下雨的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她只知道程景云最近有点变了,他还是会送汤宗毓出门,从前是送到大门旁,或者往外走一步,但现在,他要跟着汤宗毓走出去,两个人说好半天的话,程景云才会进来;程景云对汤宗毓从来都是有些冷淡的,但最近不太一样了,他会对他笑,甚至和他说一些玩笑话,会提要求,有时候说着话,程景云就把手放在汤宗毓的肩膀上,汤宗毓将他的手抓着。 “你今天回来得好早。” 汤惜君和程景云一起去开门,汤宗毓把公文包递给汤惜君,又捞起汤惜君的腿,把她抱起来,他对程景云说:“我都不想去上班了,我坐在那里,满脑子都是什么时候回家。” 程景云明白他是什么意思,汤惜君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她抬起头看着汤宗毓,问:“爸爸,为什么要‘满脑子都是什么时候回家’?” “哎唷……”汤宗毓笑得有些无奈,他说,“好了好了不说了,就你的问题最多。” “跟我说啊,为什么‘满脑子都是什么时候回家’?” “没什么。” “为什么啊?我想知道。” 汤惜君提问的语气有些严肃,她对学习好奇,也对遇到的一切事好奇,汤宗毓放她下来,揉了揉她的头,说:“快去做功课。” “为什么啊?” 汤惜君认真地皱起眉,盯着汤宗毓看了好半天,程景云觉得父女两个人很可笑,他去揉汤惜君的脸蛋,说:“你做完了功课你爸爸就告诉你为什么。” “景云,你肯定是骗我,我又不是小孩。” 汤惜君已经不是很好骗的年纪,她抿着嘴将汤宗毓从上到下瞄一遍,汤宗毓看一眼汤惜君,又看一眼程景云,程景云轻声地对汤惜君说:“惜君,快去,写完了我明天带你去买梅子,其实没什么事的,你爸爸就是想故意逗你,你不要理他就好了。” “我想买一袋有糖的山楂糕。” “可以。” 好在程景云对小孩子有手段、有耐性,他带着汤惜君进房里去,看着她打开书、握好笔、坐下了,程景云才拿着汤宗毓的公文包出去,在院子里都不敢大声地讲话,走到了房里,程景云说:“惜君已经长大了,你不要再当着她说那些,她总喜欢问。” “她总会知道的——” “再大一些吧。” “好,我知道了,真的知道了,”汤宗毓放下了西服外套,就一把抱住了程景云的腰,他说,“我应该放半个月的假期,好好地跟你待在一起,现在这样每天早出晚回,惜君又在,没剩下多少时间了。” 汤宗毓整个人贴在程景云的身上,需要发好半天牢骚,程景云非得关上门才敢吻他一下,说:“我都知道,我知道。” “景云,我选好日子了,如果你想的话,你再选一个。” 这下子,真正做起结婚的打算了。其实从那一晚开始,汤宗毓就觉得这已经算是当下难得的、更好的日子。 待续…… 第67章 圆柒·有什么好笑的 这是他们来到北平之后的第一个夏天,太阳落得很迟,吃晚饭的时候,深橘色的光从门外进来,像是几片深色的玻璃,落在带着青色花纹的被单上。 “我去拿筷子。” 汤宗毓觉得,最近的汤惜君被程景云宠得无法无天,可另一方面来说,她也成长进步了很多,学会了做更多的事,这些都是汤宗毓督促之下的结果,她只在程景云的眼里是金贵的大小姐,但汤宗毓不会这样溺爱她。 程景云把漆盘子里的碟子端出来,再用大的匙子盛米饭,说:“锅里还热着蒸丸子。” “哎唷,多热的天,你不用做那样麻烦的,随便吃吃就可以了。”汤宗毓端着漆盘子皱眉,这时候,汤惜君拿着筷子走了进来。 程景云说:“不麻烦的,惜君想吃了,但是我不太会做,还特地去问了春妞妈,她告诉我应该怎样做。” “汤惜君,你是紫禁城里哪位公主吗?每天都点菜啊?” 汤宗毓问话的语气不那么好,汤惜君拿着筷子呆在了原地,她眨了眨眼,说:“我没有天天点菜。” “她没有,是我想给她做的……”程景云一时间不知道怎样解释,他很责怪汤宗毓这样和孩子说话,他想了想,说道,“我自己想吃行了吧。” 汤宗毓顾不上及时地回话,他还在冲着汤惜君瞪眼,看上去和十七八岁时与大太太赌气没差,汤惜君也对他瞪眼,说道:“吃个饭都要说我。” “好了,你先把盘子端回去,把菜端过来。” 虽然是命令的话,但程景云仍旧说得温柔又轻,他推着汤宗毓的背,和他一起走到了外边,汤宗毓低声说:“你发现了吗?汤惜君最近变了,开始看我不顺眼了。” “你小声点好不好?孩子就是这样啊,她长大了就不会黏着大人了,你还说她,你小时候比她脾气坏多了,你不点菜?有一次冬天,在大太太房里支着小桌子吃火锅,锅还没上来,你对着你娘发脾气,把满桌碟子掀了一地。” 程景云正在盯着汤宗毓看,眼中有了一些责备的意味。 “我——” “她刚进门,我和你在房里聊,你不要那样说她,人家还以为我说了什么坏话。” “多大的事情啊……你就是想得太多了,”两个人已经穿过了院子,站在了厨房门前,汤宗毓进去端菜,继续说,“也只是过了两三天,我感觉你好像有点怕她。” “我在想,她那么离不开我,如果知道了我跟你……”程景云问,“她会恨我吗?” “不会的。” 汤宗毓把原本端起来的碟子放下了,他有一点无奈,他觉得程景云还是不太懂汤惜君的,不懂她从小在怎样的环境中生长,也不懂她对“家”的理解。 “我跟你说过了,”汤宗毓轻轻拥住程景云,看着的脸,说,“她根本不会在乎我和谁结婚,她对她的妈妈没有任何印象,更不要提有什么感情,明白吗?景云,我觉得如果知道了我们要做真正的一家人,惜君会更加喜欢你的。” “知道了,是我想得太多了。” 程景云轻声叹气,他觉得这几天的自己变得多疑,有时候晚上想这想那,然后想得失了眠,汤惜君跑来厨房了,脸蛋贴着门框,问:“你们在说什么?为什么还不吃饭?” 程景云下意识地挣动,汤宗毓看了汤惜君一眼,默不作声地把搭在程景云腰上的胳膊拿了下来,程景云说:“好了,惜君,走吧,这就吃了。” “我饿了,”汤惜君用手抓住了程景云的手,又问,“你不饿吗?” “有一点饿,”程景云低下头看她的表情,说,“不要跟你爸爸生气,他刚才在逗你,对吧?” “我不生气。” “那就好。” 程景云能略微松半口气,他觉得,要完全地成为家人不是想象中那样简单的,他要忧心的事多了起来,甚至包括汤宗毓和汤惜君之间的关系。 热风从早吹到晚,感受不到江南湿润的空气,不过,北平干燥的夏日是更为通透的,天黑的时候就凉快下来了,汤宗毓又说了一件事,他说:“我打算买新房子,问过朋友了,如果快的话,冬天我们就可以住进去。” 程景云觉得惊讶,他问:“这个院子要给谁住?” “先租出去,我想好了,选个有院子的小楼,安了电话的,什么都很方便。” 程景云脱掉了鞋上床,汤宗毓立即凑过来抱他,又吻他,程景云说:“这个房子很好。” “不够好,”汤宗毓笑了两声,说道,“谁会嫌房子多啊?现在行情不好,说不准以后行情会好起来,能赚一笔呢。” 汤宗毓在广州做了许多年的生意,现在也就成了生意人的脑子,每当他开始计划挥霍的时候,程景云才意识到他比他想象中富有太多了。 而不是像汤宗毓那时自谦所说——“有一点钱”或者“有几个钱”。 “要搬走的话,我会有点舍不得,你会不会?” 被扳着肩膀又被抱着腰,程景云不得不顺势窝在汤宗毓的怀里,看起来,少爷还是当初的做派,那样强势地揽着他亲吻,嘴上又讲着些花钱的事。 “会,”汤宗毓掐着程景云的下巴,在接吻的间隙深喘了一口气,他说,“这辈子忘不了这个小院子。” “讲真话,我原本以为你离开茴园之后没什么钱了,谁知道房子车子说买就买。” 程景云严肃地说这些话,使得汤宗毓趴在他肩膀上,笑得停不下来,程景云推他的脑袋,说:“有什么好笑的……” “你怎么……怎么整天都在想些别人根本不会想的事?” 汤宗毓咂了一口他的脸蛋,发出很响的声音,话还在酝酿着,他的手已经摸到了程景云睡衣最下端的纽扣,他说:“着实是没几个钱,茴园多大,咱们的院子才多大?” “那我是在白替你担心。” 汤宗毓已经在摆弄着第二颗纽扣,他说:“你不要再担心了,别的都怕,就不怕你没钱花。” 待续…… 第68章 圆捌·江南茶青梨子 程景云在心里想:自己从来不担心没有钱,因为他什么样穷苦的日子都经历过,现在能和汤宗毓一起生活,他已经能够知足了;他对于金钱的在意全来自对汤宗毓的担心,担心他过习惯了少爷的日子,在新的生活中受苦了。 “我自己不花钱都可以,只要有买菜的钱就够了,我不是担心我没有钱花。” 程景云觉得汤宗毓的上句话说得不对,他解释完了,还是懊恼自己没有将所想的解释清楚,所以又说:“虽然我没有钱,但留下来也不是为了钱。” 这些话听起来是正经的,甚至于有些严肃,但是,眼睛看到的又是气氛相异的景象,汤宗毓跪在床上要脱程景云的衣服,程景云按着领口那里的纽扣,低声说:“你等一下,我怕惜君忽然醒了,等她睡熟了,再——” “她醒了又怎样?门是锁着的,她进不来,”汤宗毓微微粗喘着,他光着膀子,打算要剥离程景云的上衣,他还在皱着眉抱怨,埋下脸在对方脖子上亲,一边亲一边说道,“我知道你不是为了钱,要是真的为了钱,那我早就可以如愿以偿了。” 又提醒道:“你捂着做什么?把手拿开。” “涂涂,我不是不愿意,你关了灯我就拿开,我……我害羞。” 程景云其实不愿意讲这些,心想着自己又不是十几岁的雏子,早在几年前,那些能够给汤宗毓的全都给过他了,但他仍旧没办法忽视当下唐突的新鲜和羞怯。 汤宗毓偏偏不关灯,压在他的身上大笑半天,他手伸进了程景云的衣襟里边,在他胸前挠着,说:“景云,我就不关灯,我就想看。” “我现在不像是以前,你可不要笑我。” 程景云平躺着,视线落在汤宗毓脸上,后来,一点点松开了紧紧捂住领口的双手,到了这时候,汤宗毓仍然猜不出程景云所说的“不要笑我”指的是什么,他只看到了他在一点点地、缓慢地脱衣服,露出两边骨感的肩头。 “你看我,”程景云知道,汤宗毓的一只手已经摸住了他的上臂,他说,“你说以前因为我的样子喜欢我,但我现在一点都不好看,那时候多好啊,比现在胖一些,还年轻。” 热天气,大多数人都只想安静躺着,亦或是去院子里纳凉,没几个人还像他们一样,既害羞又热烈地在床上。 汤宗毓是一副二十多岁年轻男人的体魄,他只看到了程景云的肩膀和胸口,就已经什么都顾不上倾听了,他用虎口贴住了程景云的下巴,俯下身去,吻他的嘴。 程景云的手放在汤宗毓不那么白净的手臂上,先是轻飘飘一拳头,然后用指腹挨着皮肤,紧接着,整个掌心都贴在汤宗毓的身上,指尖紧紧绷着,几乎是要那样僵住了。 / 到了下一个礼拜天,程景云起床的时刻比汤惜君要上学时还早,他坐在床边解扣子、换外衣。虽然,他在尽量地不出声了,但汤宗毓还是被窸窸窣窣的声音弄醒了,他翻了个身、睡衣浓重,说道:“景云,天还没亮呢。” “对不起,吵到你了,你多睡一会,我先起来做吃的,我今天要带着惜君去枕书家里,惜君吵着要见他,我只能带着惜君去一次。” 程景云讲得很轻,可现在的他已经不想每件事都和汤宗毓打商量,他甚至于自己做主,要带着汤惜君去张枕书家,没有其余的目的,单纯是想满足汤惜君的愿望。 程景云在想,人总是有情感的,虽说汤惜君只和张枕书做了几天的师生,但他们已经是真正的师生,汤惜君尊敬张枕书,缘由还是张枕书是一位很好的老师。 汤宗毓直接从床上坐起来了,他揉了揉头发,说:“你这可真是——一句话弄得我彻底清醒了。” “你不准再那样。” “我不会啊,我也没说别的话,”汤宗毓把坐在床边的程景云抱在怀里,他的声音还没彻底醒过来,听起来更加深沉,他说,“我陪着你们一起去吧。” “不。” 程景云拒绝得非常果断,他转过头,和汤宗毓对视,低声说:“涂涂,你要是去了,是不是又要和我吵架了?” “没有,我不是那种意思,我就是担心他对你图谋不轨。” “不会的,真的。” 汤宗毓用鼻尖蹭了蹭程景云的脸颊,他叹一口气,说:“这样……要是他说了不该说的,做了不该做的,你立马就跑出去,找一家有电话的旅馆或者商店,往当铺打电话,让林老板过来告诉我,我马上就去接你。” 程景云觉得自己没有汤宗毓口中所说的那样大的魅力,更加不相信高尚超然的张枕书会喜欢他,他在汤宗毓脸颊上亲一口,说:“你真是想多了。” 程景云的此行是带着善意的,张枕书打开了门,时隔几天再一次看见程景云,他觉得他看起来那样温柔,那样愉快。 程景云从前是没有过这种笑的,他像是从某处获得了新生,不再是一位旧时候的仆从,他的衬衫和裤子崭新又时髦,而汤惜君,穿了一件格子布旗袍,手中抱了一束很香的花。 “张老师,我们给你买花了。” 汤惜君很热情,程景云颔首,再与张枕书问好,张枕书说:“快请进,这才是真正的稀客。” “你不用这么说的,枕书,惜君想你了,我家先生让我们过来看看你,和你坐坐,聊天,”程景云递上了手中的礼品,说,“这是绍州的茶叶,我家先生特意拖朋友从老家买的,你尝一尝。” 落座了,张枕书还给汤惜君拿了清甜的青梨子,又给程景云倒了茶,他请他们在房里坐,说:“上午很凉快的。” “枕书,你不用忙了。” 程景云看到张枕书的神色正常,终于不再担心汤宗毓在那封信里说了什么重话,他看向张枕书,张枕书也坐下了,问道:“你最近挺好吧?” “嗯。” “那就好。” 张枕书猜不出程景云为什么要略带羞怯地笑,也没想到他在短短几天里变了个人,张枕书又找话题,问:“汤先生最近在做什么呢?” “他还是上班,很忙。” 现在一提起汤宗毓,程景云会忍不住开始联想许多,联想到他们当下的关系,以及几天后的拜天地仪式。 程景云低下头,缓缓喘息,捏了捏自己的指尖。 他听见张枕书在轻笑,并且听见他问:“景云,你今天……为什么这样高兴啊?” 待续…… 第69章 圆玖·就将这样过了 “不是的,枕书,哪里有什么好高兴的,我还是老样子。” 到头来,程景云并没有听取张枕书当初的建议,他还是留在了汤宗毓的身边,维持着原来的身份,对于思想进步的人来说,他是腐朽社会的被害者,是需要拯救的。 张枕书嘴上并没有抱怨什么,但心底里还是在替程景云叹气,知道他已经被旧时代的生活打上了烙印,一辈子都将是一个规矩、低微、不知反叛的人,知道他将侍候他的少爷当做毕生任务,到如今,大约是将能忍受的、不能忍受的都忍受过了。 “高兴一些总是好的。”张枕书说。 汤惜君咬着那个清脆的梨子,程景云喝茶、吃了两粒炒过的甜杏仁,他觉得张枕书家的房子和大多数人家的房子不一样,这里最多的是书、字画、瓷器,还有一些程景云不了解的西洋物件。 院子里停着一辆自行车,张枕书将它擦得很干净,但他也会骑着车去郊外,弄得车子很脏,可是他不在乎;他很细致,别人说话他会认真地想,认真地回应,根据要求提一些建议,他要留程景云和汤惜君吃饭,程景云说:“枕书,谢谢你,但我们不能留下了,少爷他还在家里等我们。” “你急着回去烧饭?” “嗯。”程景云点着头应答。 汤惜君却说:“张老师,但是我爸爸也会做菜,今天中午很可能是他烧。” 张枕书愣了一下,程景云听见他低低笑了一声,不知道这笑到底代表什么,程景云有些慌了,他担心张枕书看出了他和汤宗毓的关系。 程景云想要将自己泛红发烫的耳根藏起来,他说:“枕书,少爷他……有时候喜欢做菜,但大多数时候是我在做。” “我明白。” 程景云不知道张枕书的“明白”对应着怎样的内容,他不希望张枕书知道那些,甚至于不希望他和汤宗毓以外的第三人知道那些,他会对汤宗毓好的,汤宗毓总在牵挂他,这样就足够好了。 程景云试探着问道:“枕书,你明白了什么啊?” “汤先生是个追求生活趣味的人吧?” 程景云没有点头,但还是报以微笑,他不太能够参透张枕书这个问题的含义,所以,默声不语,用笑来回答了。 “张老师,你下次可以来我家里吃饭,让我爸爸给你烧粤菜。” “好啊,惜君。” 汤惜君不知道程景云在紧张什么,她说的话原本是无伤大雅的,只是她不了解大人们暗藏的猜疑和介意,所以踩在了每个人的神经上。 程景云已经不好再说什么回避的话了,他只能顺着汤惜君的意思,说:“枕书,改天我好好地准备一下,你过来吃饭。” “好。”张枕书低声应答,诚恳地点头。 后来,直到走出张枕书家的大门、再走出去几十米远,程景云才露出忧虑的表情,他问:“惜君,你很想张老师能去家里吃饭吗?” “对啊。” “那你下次要和你爸爸商量一下,也有可能他没时间待客呢?” “我今天回去就告诉他,我觉得他应该会同意的。” “好,你跟他聊吧。” 程景云急于撇请自己,也不想汤宗毓和张枕书再次见面。回去的路上,程景云遇到了汤宗毓,他在胡同外边的街上买的香烟,有一大盒,程景云说买这么多吸不完,汤宗毓说:“不是我要吸的,拿去办公室里招待客人。” 又问:“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要坐到下午。” “没有什么事要说啊,只是惜君想见她的老师,不是我想见,孩子送完了东西、说完了话,我就该走了。” 程景云以为汤宗毓在怀疑他了,即便并不心虚,可他被上一次弄怕了,他着急地解释着,汤宗毓就笑,说:“你急什么啊,景云?” “你可千万别觉得我跟他……你弄得我都不好意思见人家了。” “景云,我做得盲目冲动的那些事,都是因为我的心里没有底,我以为你不喜欢……” 最后的“我”字隐去,但程景云听得懂是什么意思,汤宗毓吃张枕书的醋,因为张枕书长得端正清秀,又是个极其会讲话的读书人,汤宗毓害怕程景云觉得自己比不过他,怕程景云意识到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从而爱上张枕书这种从前没有见识过的人。 两人一起烧午饭,汤惜君因为起床太早了,又趁着饭前睡了一小时,程景云在厨房里告诉汤宗毓:“涂涂,你不要再担心我不喜欢你,要是不喜欢你,我早就去了别处,很可能都不会跟着你来北平。” 汤宗毓将盛了糖的罐子放在架子上,今天打算煮甜酒的,他猛地抱住了程景云,程景云手上还在搓着干粉圆子,江米面的白色粉末落了一些在围裙上,也有一些在案板上。 程景云将手上的圆子放进了碟子里,他没想到,汤宗毓这个骄傲了二十几年的人,也会说这样不自信的话。 他说的是:“我知道我可能不如人家读的书多,也不如人家会讲话,现在不依靠家里,不能让你过上最好的生活,我脾气也不大好,有时候说话声音很大,凶你还凶孩子,我在试着改了,可能要好久才能改掉我的毛病,今后有做的不好的地方,你要原谅我。” “你还不够好?多少人抢着要嫁给你。” “我不管别人,我只想知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看看,”程景云转过身去,汤宗毓的胳膊就再次勒住了他的腰,他凑得很近瞧他的脸,起先还是严肃的,后来,程景云就没忍住笑,他扶着汤宗毓的脸颊,吻在他嘴上,吻了好一会,说,“我只喜欢你一个,再没办法喜欢其他人了,已经过了二十多年,涂涂,我们已经过了二十多年,我没想过会和你这样,但我现在只愿意跟你,我只喜欢你一个。” 汤宗毓看着他,然后,扣着他的脑袋,猛地吻上来了。 程景云的手搭在他肩膀上,手上的粉末弄得马甲的肩头落了雪,程景云没有足够的语言能表达他对汤宗毓的喜欢,这种喜欢仍旧是有些病态的,是狂妄的,他很愿意对他屈服、对他溺爱,愿意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他,包括爱和身体,以及在人间几十年时光。 程景云彻底将自己说服了,他的人生就将这样过了,所有的疼痛、热爱只与汤宗毓分不开。 待续…… 第70章 柒拾·饮人自知冷热 茴园的所有人里,只有大太太和二太太知道,在过年之前的某天,汤宗毓和程景云一起离开了。 没有谁告诉过她们这个消息,但傅家来信的那天就是汤宗毓乘车离开的那天,傍晚时候在下雨,还在病里的傅老爷忽然来访茴园,他身边带着司机和一位做事的,做事的淋湿了半边的肩膀为他撑伞,进了门,园子里刚吃完饭,大太太在房中见他,担忧地问道:“表哥,什么事劳烦你来了?你的身子好一些了吗?” 老头紧缩起眉头,摆了摆手,意思是让侍候着的丫鬟先出去,他清嗓子,说:“还是你送来的景云的事。” “表哥,喝些热茶,太冷了,”大太太忙叫人去准备客房,又指了丫鬟出去,她慌张到不能安心坐下,正慎重地换气,问,“他又有什么事?” “跑了。” 老头终于拿起了茶碗,大太太也终于坐在了椅子上,她的神色变得惊措,深深地吸进一口气,说:“怎么会跑掉?八年都没想着跑。” “他今天帮铺子里去拉车,平时也去过好多回,我没什么不放心的,街上的人比家里多,你也知道,不知道跑去哪里了,总之就是……找不到了。” “谁和他一起去的?能不能问一下?” 大太太又去喊丫鬟,开了门,看见外头雨下得愈发大了,她冷得浑身颤抖,说:“去请二太太过来。” 回过身来,大太太关上了门,那老头喝下两口热茶,说:“有一个人说,看见他和一位年轻的少爷说话,那位少爷带着一个孩子,这么高的女孩子。” “女孩子?” “是,我告诉做事的,如果他们说不出景云去了哪里,就要挨鞭子,但只有一个人看见了他和那个人说话,其余什么消息都没有。” 大太太感觉心脏内开始凌乱地搅动了,这种冬季的雨夜,原本就寂寥萧瑟,加之将近年关又不太平,人遇事会更加地惊慌,她说:“表哥,这事情太麻烦你了,也不用找他了,他那样的,跑出去了也是死,就随他去吧。” 自然,大太太知道傅老爷说的少爷和女孩子就是汤宗毓和汤惜君,可她才不会将这种家丑透露向外人,她与傅老爷聊几句,就说带他去客房早些沐浴休息,傅老爷却说不留了,现在就走。 送走了傅老爷没一会,二太太才来,她方才在念经礼佛,今天因为汤宗毓的离开哭到现在,眼睛还仍旧是红肿的,大太太身边的人去叫她过来,她以为汤宗毓有了消息,犯了头晕病,所以,歇息了半小时才过来。 “太太,宗毓有消息了吗?” 大太太连忙搀扶她坐下,又给她递热水,说:“刚才傅表哥来了,他说他府上有人在洪福镇的街上看见了一位年轻少爷和一个这样高的女孩子,我在想,那不就是宗毓?” “是宗毓和惜君吧。” “对,我想也是他们,泽泽,宗毓很可能带着程景云一起走了,傅表哥说……今天景云在街上不见了,有人看见他和那位带孩子的少爷说话,但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大太太尽可能平静地叙述这件事,通达如神的她,到了此时此刻也变得绝望了,她才知觉到,要管得住茴园里的一个人很容易,但就怕人人都想离开茴园。 对于汤宗毓的事情,大太太以及二太太都已经无能为力了,而汤绍波、汤宗林、何芳尔等人,近日里是没空管这些的,汤家作为巨富,已经成为了日本人胁迫、蚕食、侵占的重点。 “早些逃掉也好,”二太太用失神的眼睛看向房门那里,她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她说,“让他走吧。” “逃掉是好,但他将程景云带去了,他们……” “太太,你别说这个。” 二太太曾经怜惜程景云,可她还是没办法接受他和汤宗毓一起生活、做夫妻、长厮守,她红肿的眼睛里又流出了一行泪。 大太太说:“宗毓现在知道我们曾经做了什么,所有瞒着的,他全都知道了。” 二太太说:“宗毓,肯定是这一辈子都不愿意见我这个娘了,他从小就脾气不好,霸道、固执,如果是他喜欢的,他是不会放掉的。婉莹走了这么多年他不娶,我知道他不是记挂婉莹,我知道他记挂的是谁。” “他不听话,到现在还是不听话。”二太太又说。 几个月是一晃眼的功夫,夏天到了,二太太去了那小院子无数次,还是没等到汤宗毓回来。 这几个月里,茴园的太太少爷小姐没人死去,但不堪屈辱的汤绍波在百天前吃了毒药,他在留下的信里说自己不愿做汉奸,也不愿看见有人死,但最终还是做了汉奸,看过了好多人的死,他对这世间没有留恋了,来世只做一位独善其身的清贫村夫就好。 现如今,大少爷汤宗林总揽全局,管理着汤家的生意。东西还是在买卖的,只不过要更听话一些,少一些大张旗鼓的动作,以及,在泽生酒楼挂上了“汤氏初原”的日文招牌。 二太太穿了一件素白绸缎的旗袍,她抬起了愈发细瘦的胳膊,开了门,看见了三太太,她倒是胖了一些,她进了门就睁圆了眼睛看着二太太,说:“宗甫在北平来了电报,你知道他遇见谁了?他遇见宗毓和惜君了。” 三太太是急着来报告消息的,还在粗粗地喘气,来不及坐下,而此时的二太太,已经双手颤抖着,几乎快要晕过去了。 / 在汤宗毓的记忆里,哥哥宗甫还是那个大他一岁的跛子。 汤宗甫脚上有儿时摔的旧伤,那时,他总在学堂里做坏事,烧其他学生的课本,他嫉妒汤宗毓招别人喜欢,和他做对头,两人是谁也不将谁放在眼里的。可是如今,两个人在北平再次重逢了,汤宗甫现在比以前更胖一些,穿着一件发皱的衬衣,手提包的拉链也没有关,他脱下帽子,说了很轻的一声:“小惜君。” “这是三伯,还记不记得?”汤宗毓不是孩子了,所以不可能撒腿就跑,他只得硬着头皮,让汤惜君和对方打招呼。 “记得。”汤惜君说。 程景云就站在汤惜君的另一旁,他对汤宗甫没有过多的印象,在他微肿的脸上看了好半天,才依稀记起来他以前的样子,他下意识去看记忆中他的那只跛脚。 “惜君,”汤宗甫在手提包里翻了翻,拿出来一些钱,他全部叠起来,往汤惜君的怀里塞着,说,“也就是去年见了几面,也没机会给你红包,算是压岁的。” 汤惜君没明白状况,推拒着不要。 “拿着吧惜君,三伯给你的,你小时候也没机会见你。”汤宗甫继续说服着汤惜君,推搡之间,钱掉了一地,他觉得有些尴尬,蹲下身去捡。 程景云也蹲下去,将自己和汤惜君脚边那几张钞票捡起来了。 汤宗毓说:“惜君,收下吧。” 终于,这一叠乱糟糟的钞票被塞进了汤惜君的裙子口袋里,汤宗甫打量程景云一眼,觉得在哪里见过,可是他一时间想不起来他是谁,只好问:“宗毓,这是哪一位?我觉得好像是见过,但是记不起来了。” 四个人面对面站在街上,汤惜君还拿着一根糖条,程景云现如今的打扮和过去完全不一样,样子也变了很多,再者,他曾经只是茴园里一个不起眼的下人,汤宗甫在十年之后忘记了他,再正常不过。 汤宗毓看了程景云一眼,再看向汤宗甫,说:“这是景云,以前在茴园的,在我身边的。” 汤宗甫看着程景云,几秒钟之后才露出诧异的神色,他说:“啊……你不是已经……” “他是去别的地方做事了,大娘瞒着别人的,”汤宗毓的语气很平,他说,“我们现在一起住。” 汤宗甫还是有些惊魂未定的,他思忖之后又点头,说:“好啊,现在乱世,有个熟悉的人在身边照顾你,是很好的。” 汤宗甫来北平待不了多久,主要是来谈生意的,他硬是要带着三个人去馆子里吃饭,坐下了,第一句说的就是:“宗毓,爹他喝药了,走了。” 汤宗毓沉默,后是点头,说:“我料想到了,别人呢?还有谁不在了?” “都在,”汤宗甫的嘴唇颤抖起来了,他说,“我、大哥、二哥、大嫂,为了全家这一口吃的,只好委曲求全,后来想通了,就这样活吧,现在日子不好过了,被外人欺负,家里人倒是真的像一家人,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等到和平。” 汤惜君的糖条不想吃了,由程景云拿着,汤宗毓坐在方桌一侧,程景云和汤惜君一起坐,汤宗甫坐在汤宗毓的旁边。 汤宗毓没想过他会和汤宗甫这样平静地谈心,过年前在家的时候,只想着程景云的事,因此没和家里人说过太多话,只是两三个季节转换,只是几个月之间,家里的境况变了,家里的人也变了。 最深刻的印象中,汤宗甫还是十年前的少年人,而现在,他看起来比汤宗毓年长好多,他正在为家里的生意奔忙,又奔忙得不得要领。 他觉得耻辱,所以没将酒楼挂了“汤氏初原”的招牌的事告诉汤宗毓。 几个人吃了饭,汤宗甫就和汤宗毓告别了,他得知汤宗毓不会再回去,是有些感叹的,但也没有多说什么,他是丝毫没有察觉汤宗毓和程景云是怎样的关系,所以,他并不在意程景云,也没有在后来的电报里提及他。 / 汤宗毓变得很绝情,在遇到了汤宗甫之后,他没有太多情绪的波动,那天夜里和程景云聊天,他说:“我都忘记那时候的生活了,现在想一想,太远了,所以都像是假的。” 程景云在整理衣柜,将汤宗毓准备了好久的衣服拿出来,他脑子里想着许多事、认真端详衣服纹样时,汤宗毓忽然过来抱他。 程景云觉得自己一瞬间从清醒到了迷乱,他闭上了眼睛,他有些难以呼吸了,汤宗毓现在连家都不愿意回,却总愿意在他身边待着,离不开他,愿意爱他,将十年前他不敢奢求的一切都加倍给他了。 汤宗毓说:“明天就穿上。” “你跟公司说过了吗?” “说什么?” “明天不去上班。” “说过了,我说要去喜宴,没说去谁的喜宴。” 程景云笑,说:“你没有骗人。” “当然啊,我不想骗。” 一个短暂的吻结束,程景云才睁开眼睛,他刚才没在外边看见月亮,预想明天不会是晴天,不过,天气没那么重要,现在只需要等待明天拜堂。 第二天早晨,汤宗毓将汤惜君送去了学校,回到家,程景云说自己一晚上都没睡好,他穿着礼服里边的衬衣裤等他,在阴沉沉的天色下,两人刚栓上大门,便在有微风的院子里拥抱,痴迷地吻在一起了。 程景云是才洗完的澡,身上热腾腾的水汽还有余韵,又是夏天,人抱在一起更加燥热,却分开得艰难,汤宗毓捞起程景云的腿就将他抱起来,抱得毫不费力,甚至能说是自在。 汤宗毓还穿着西服马甲,连衬衣裤都没换上,所以,当两个人在房里再次亲吻了好几分钟之后,汤宗毓说:“今天这个婚怕是结不成了。” “你换衣服。”程景云盯着他的眼睛看,说道。 但是,要先把喜堂布置起来,选的地点在平日只用来待客的堂屋里,有大小双喜字、红烛、香炉,还有一碟子桂圆一碟子枣子,有从市场上买来的新鲜花。 天色好暗,漫天都是灰白色的云层,看样子,是暂且不会放晴了。 两个人站在镜子前边,借着卧房里电灯的光,系那身昂贵繁杂的衣服的扣子。 “你买了这样贵的,只穿一次,再也穿不了了。” 汤宗毓的手指贴着程景云的脖子,弄得他有些痒,所以,程景云说话时还在低笑。 “就因为只穿一次,所以才要买最好的,我还借了相机来呢,给我们拍照片。” 大白天的,胡同里却不会有太多的人,院子和房里更安静,穿着婚服了,可是连唢呐声都没,也没放鞭炮,耳朵边上比平日还要寂静,所以,这样贴着穿衣服的两个人,连彼此的呼吸声都听得见。 略暗的灯光照亮半边脸,程景云的衣服穿好了,他又转过身去,脸对脸地为汤宗毓系扣子,他瞧向他一眼,说:“涂涂,你如果不是和我,今天多热闹。” “我小时候就热闹够了,不喜欢热闹。” 汤宗毓说完这话,发现程景云的眼底猛地泛红,汤宗毓低下头看着他的手,看凤凰扣系好了,他立即抓起程景云的手,在他指头上狠狠地吻一口。 “今天不哭。” 汤宗毓低声说道。 / 一拜天地,阳月为鉴,连枝共冢。 程景云看见的是窗户外阴灰的天际,他从来没有这样郑重地对谁磕过头,他为了端庄,跪拜时也未敢转过头看汤宗毓一眼。 他知道,这里没有汤家的祖宗牌位,无法真正与他们行礼,另外,他与汤宗毓的婚契是秘密的,无法光明正大地告知祖宗和父母。可是,汤宗毓还是带着他往喜堂的香炉那里拜好几次。 香燃起来的烟气飘进了鼻子里。 拜完了,汤宗毓沉声,缓慢说道:“二拜高堂,自结秦晋,饮者自知。” 他顿了顿,又说:“景云,跟你的父母说话。” 程景云愣了一下,低头沉思,他好久没回过葛村了,也好久没有父亲的消息,他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爹,娘,幸好……”程景云几乎马上要哭出来,他说,“幸好我这辈子能遇见宗毓,我和他要结婚了,如果你们知道我现在过得多么好,你们一定会很愿意,是不是?娘,我是小弟,我还是会想你,二十多年没见你了。爹,要是你还在,我回绍州之后,会去看你的,爹,谢谢你拿我抵债。” 程景云重重磕头,他知道自己讲的都不是什么精妙的话,也知道自己曾经责怪过父亲将他交给汤家,可是现在,他不会再说责怪的话了,他想的只有怎样和汤宗毓好好地生活,不分开。 接下去,又拜了几次,汤宗毓甚至对未曾谋面的程青根和细妹说了话。上次结婚,汤宗毓事事都没有操心过,只在紧密的安排下走过场,心里想着新娘之外的旁人,而现在,汤宗毓是个能将一切安排妥当的大人了。 他也终于得偿所愿,与那个“旁人”对拜、礼成。 程景云方才流泪,到现在眼睛还是红的,两个人穿着喜服,站在寂静的喜堂前亲吻,两个人的眼泪都流下来了,混杂交织,尝在舌根处,做微咸味的合卺酒。 “解开吗?咱们就……” 定然是等不到夜里的,但红蜡烛还是点上了,程景云要和汤宗毓胸前的扣子作对,抖着手,终于解开了两颗,他细细盯着扣子看,汤宗毓却猛地往他脸上亲,又往脖子上亲。 汤宗毓催他:“你快点,再散漫地折腾,到时候天要黑了。” “还早,”程景云看他的眼睛,说,“你看一下手表。” “我哪有看手表的功夫?” 程景云穿着一身新的睡衣,鹅黄色的,他这样收敛的人,居然在今天搽了香,热天时候,闻起来是闹哄哄的醉人,汤宗毓的手往他腰里伸。 说:“还搽香,我这辈子什么都想过,就是没想过你会搞这些把戏。” “涂涂,你别笑我。” “我不是笑你,我是太喜欢。” 汤宗毓的话音没有落处,由于衣裳的扣子彻底开了,汤宗毓将那外衣脱掉、扔在地上,他俯身去,和闭了眼睛顺从着他的程景云亲吻。 热天略微的潮湿感难散去,点着红蜡烛,外头天色暗沉,世界只剩下彼此和彼此的呼吸声了。 于汤宗毓,一切看过的艳书、做过的春梦,全都与现在一样。 于程景云,那一颗自儿时养起来的情花的种子,终于成为攀心的藤蔓,这位曾经仰望着的遥远的少爷,终于做了他的夫君。 待续…… 第71章 进壹·刻意这样娇气 “该起床了,六点多了。” 程景云用挨在一起的手指头拍了一下汤宗毓的额头,他支起胳膊打算起床穿衣服,半梦半醒的汤宗毓却一把将他揽过去,程景云跌在汤宗毓手臂上,又拍他额头,说:“你别闹了,真的该起床了。” “我困得很。” 昨天白天办婚礼入洞房,傍晚又给汤惜君教了好久的功课,汤宗毓自己本身也是学艺不精,后来弄得孩子和他一起生气。晚饭时候,程景云穿着睡衣站在那里盛饭,他的颈子上都是新鲜的红印,汤宗毓的颈子上也不例外,两个人将自己关在家里,放肆得过头了,汤惜君还问程景云为什么白天穿睡衣。 “这个穿着凉快。” 程景云倒是答得慢悠悠,汤宗毓的衬衫随意穿着,开着最上面两粒纽扣,他站在程景云的旁边,手从背后伸进程景云的衣服里去,按摩他的腰和背上的骨头。 程景云的答案让汤宗毓没忍住笑出了声,他抿着嘴强装镇定,说:“惜君,快吃饭完去春妞家玩一下,就该睡觉了。” 汤惜君觉得两个人奇怪,但没有多说也没有多猜,吃饭的时候,程景云羞得脸要埋进碗里去了。 汤宗毓给他夹了一块不带刺的鱼,说:“吃菜吃肉啊,也不能只吃白饭。” “我在吃,你不要管我了。” 程景云原本还没那么羞涩,但是刚才汤惜君问了话之后,程景云觉得自己像是被看穿了,他越想越觉得难堪,甚至会有一丝愧疚,汤惜君将他当成那么好、那么亲的人,他却和汤宗毓做了好多瞒着她的事,而现在,他们又有了瞒着她的关系。 到早晨了,汤宗毓揽着程景云吻了好几下,也没理会他反复提醒的“该起床了”,程景云一只手软软搭在他脸上,亲吻的时候连舌尖都痴迷地伸在外边,汤宗毓摸着他的背和其余地方,问他:“来不来得及?” “来不来得及……什么?” “早晨得弄一次,是不是?” “还是算了,惜君快要醒来了,还要给她准备吃的。” 程景云这些话连委婉的推拒都算不上,再吻了一会之后,他才发觉自己的一条腿已经勾在了汤宗毓的腰上,汤宗毓没睡醒觉,比清醒的时候还要放肆。 屋子里粗的喘气声,压低的叫声,合在一起是很响的,细听叫人脸红。 手表的长针走过去了半圈,汤惜君被外边的鸟叫弄醒,她自己下床,自己穿衣服,然后去找程景云给她梳辫子。 昨日才结婚的,今天就要开始过起夫妻的日子了,像是和往日没有区别,但许多事变得名正言顺、理直气壮了,程景云敢去拍汤宗毓的额头,也敢抓着他的胳膊,在他手腕上轻轻咬一口。 “疼。” 汤宗毓刻意表现得这样娇气。 “我就是轻轻地咬了一下,怎么可能会疼?” “真的疼。” 还没歇好的汤宗毓从程景云身上起来了,又低下头看他,程景云的睡衣都没来得及脱下,只是忙乱地解了扣子,衣襟半开着;程景云还在低低喘气,他看见汤宗毓朝他笑,他抬起手在他胳膊上拍了一巴掌。 说:“快起床了。” “你也试试疼不疼……” 汤宗毓刻意地使坏报复,将一个巴掌落在程景云大腿上,这边响声刚出,外头响声就来了,汤惜君在瞧门,说:“我要上学了,还没有梳辫子。” 程景云用了半秒钟下床,一秒钟脱睡衣,两个人连裤子都未穿,汤宗毓冲外边喊道:“你先去房里等,我们才睡醒。” “要迟到了。”汤惜君说。 汤宗毓一边穿裤子一边找皮带,说:“没关系,我帮你跟老师打报告,人家不会怪你的。” 紧接着,屋子里就是沉默,只有皮带上的金属在响,程景云在手忙脚乱地穿着衣服呢,还被汤宗毓搂住,狠狠地亲了一口。 / 汤宗毓在北平认识了几个朋友。 他原本就是擅长交际的,尤其是在他自己的圈子里,工作中碰到的生意人、公子哥也不少,后来,就有几人和汤宗毓熟识了。这天,他们一行三位,晚上跟着汤宗毓来家里喝酒聊天,带来一些烟酒礼品不说,还给汤惜君买了一种外国布娃娃玩具。 汤惜君又去厢房的炕上玩了,程景云不好烧这么多人的菜,就喊了汤宗毓过来,问要不要和他们去馆子里吃,汤宗毓说不需要什么好菜,自己带回来一些羊肉、卤味等,随便吃一吃就好了。 程景云却说:“没事,我去买,回来再烧几个,这几天菜又涨价了,不知道这个时候能不能再买到。” “不用烧,要不你可以去街口看看,有什么现成的买一点。”汤宗毓说着,又给了程景云一些钱。 程景云说:“够了够了。” 天上还挂着太阳呢,但时间已然很晚了,汤宗毓去堂屋里招呼客人,程景云刚踏出家门,附近人家院子里的收音机就开始响了,又是日式音乐,又是日本新闻,声音很大,弄得人耳朵都在疼。 程景云又摸了一次身上的钱,他先是找一家馆子买了几道小菜,然后,又去杂货铺买炒花生,杂货铺的柜台又空出好几块,伙计说因为总是关城门,现在的货常常进不来。 “是啊,肉和菜都涨价了。” 程景云和伙计随口聊了几句,他拎着一堆东西往回走,看见太阳正在一点点往西边掉,阳光也由浅黄色变成了橘黄色。 走到了胡同里,暖热的风刮在脸上了,树是很茂盛的,当程景云经过一片碧绿的树之后,就看见了等在那里的汤宗毓。 他站在路边等他回来,两个人一撞上视线,便一直看向对方,程景云走得更加快了一些,他很想对汤宗毓笑,他看到的汤宗毓是意气风发、眼盛欢喜的,看到他的手放在裤子口袋里。 等程景云走近了,汤宗毓就伸手来接东西。 程景云问:“你怎么不去陪你的朋友?” “等等你,而不是坐在酒桌上高谈阔论,等着你买东西回来伺候,我不想让你觉得我在支使你,你要觉得这是一件主人会做的事,下一次,我去买也可以。” 汤宗毓拎着东西,手放在了程景云肩上,两个人走进了门,把东西拿去厨房,装进了碟子里。 后来,吃的是汤宗毓亲自端上桌的,茶和酒是汤宗毓亲自倒的,汤宗毓和程景云相互说话时,连称呼都没有,朋友们觉得奇怪,问汤宗毓:“你是骗我们的吧,还说是常住的朋友,景云是你的亲兄弟呀?” “比亲兄弟好得多。” 凡是熟识起来的人,都会被汤宗毓和程景云之间超越一切的感情打动,但很少有人会觉得那是爱情。这顿饭汤宗毓硬是叫了程景云一起来吃,但程景云聊不来天,他只能坐在那里照顾汤惜君,悄悄地听他们在聊什么。 听到汤宗毓说了“亲兄弟”云云,程景云心虚得不敢抬头,汤宗毓又说:“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现在就是亲人,比亲人亲得多。” 程景云天生带了一种淡薄寒凉的感觉,他实际上很温顺,但现在穿得好了,不了解他的过往的人会以为他是个不苟言笑的少爷,几人里边有个人知道程景云从前是汤宗毓的仆人,但看程景云和汤宗毓平起平坐,所以,也不好将这个拿出来聊了。 只是,无论汤宗毓的说辞如何,谁都能一眼看得出程景云的模样出挑,他近来清瘦,又在院子里养了一些时间,吃着药,所以整张脸、脖子以及手都是冷冷的白,他不介绍年纪,没人会觉得他几年前就过了三十岁。 也不知道掩饰是不是长久之计,面对胡同里的街坊时还好,但被这样一群见多识广的人看着,那些秘密或许很容易就被破解了,程景云给汤惜君盛了汤,伸胳膊时露出衣领里半个紫红色的痕迹,若是懂得多的人,会发现他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被圈养者会有的矜持,他看向汤宗毓时,睫毛闪了两次,不易察觉的笑挂在了嘴边。 待续…… 第72章 进贰·要来再一个吻 程景云还去郑家的铺子里买过糕点、酱菜,后来,汤宗毓就在生意场上认识了那家里的少爷郑天鸿。他有一口正统的北平腔,过得富裕、洒脱,走到哪里都不拘谨。北平人有北平人的讲究,吃的喝的全都能有一套道理;但他们有时候又很懒散,好些情况下不愿意更麻烦,所以做起事是极其自在的。 郑天鸿今天也来了,那个布娃娃就是他买给汤惜君的,他抱怨着现在的生活没有从前好了,说是在家里有时候吃咸菜窝窝头也是一顿。事实上,郑家少爷是个能屈能伸的人,又个性直爽,他这天晚上在院子里就问:“宗毓,你和你家的景云……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想知道什么?” 屋子里还在喝酒热闹,汤宗毓是出来收衣服的,他将干透的衣服搭在胳膊上,笑了一声,反问。 随即,郑天鸿也笑了,他穿着衬衫,领带松开了一些,他说:“我不想知道什么。”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我觉得……我怎么觉得?就是你说的什么主仆啊,朋友啊,就是你说那种胜似亲人的关系呗。” 郑天鸿说得一本正经,汤宗毓知道他根本就是话里有话,汤宗毓一边继续收衣服,一边说:“天鸿,你不要瞎猜了。” “谁瞎猜了?” 汤宗毓忽然回过了头,他眼底好像是有笑的,又好像没有,他盯着郑天鸿看,说:“你平时都是有什么就说什么,今天怎么了?” 郑天鸿显然是很精明的,他需要洞察汤宗毓的神情,然后一点点、慢慢地聊,直到触碰到事实,他对别人的私事没那么多兴趣,但汤宗毓现在算是他的挚友了,他觉得自己的猜测和好奇是善意的,所以聊一聊也无妨。 他往上弯着嘴角,将汤宗毓打量一番,说:“你看看,你都自己收上衣服了。” “收衣服怎么了。” 汤宗毓作势要给他一拳,郑天鸿却给汤宗毓递烟,又恭敬地递火,说:“我家里好歹是做生意的,也有在江南的亲戚,打听打听就知道,你家在绍州的买卖是我们这种小打小闹的生意不能比的。” “别讲这些,像是很生疏。” 汤宗毓吸了一口烟,他往更远处走了一步,还抱着堆衣服,看样子,他是打算和郑天鸿聊聊了。 “你为什么要和景云来这儿过日子?只要是有脑子的人,都会觉得奇怪,然后会觉得你有故事。” 汤宗毓摇着头,说道:“我没故事。” “嗯嗯,没有。” 郑天鸿在继续调侃着汤宗毓,吸着烟在他面前大笑起来,汤宗毓现在的样子确实不像位少爷,甚至连落魄的少爷都不像,他体贴程景云,叫他留在房里休息,然后,就自然而然地出来收衣服了。 事实上,汤宗毓是很想倾诉的,在十几岁时,他能随意将自己和程景云的事说给朋友们听,纵容他人对程景云的误解、轻视、调侃,他自己那时候并不尊重程景云,将他当做少爷们都会养的那种有时限的玩物。 现在呢,汤宗毓不能随意地把他和程景云的事情说出口,因为他们是互相钟情的关系了,他担心别人会有轻视和误解,所以变得十分谨慎。 郑天鸿说:“行了,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了,我没有其他的意思,你也不要多心。” “我不是不想说,”汤宗毓说,“我能说,但是你得先猜。” “你养着他。” “也不能这样讲。” “我见得多了,有一个已经结了婚的朋友,养的一个男的小唱,还给他买房子住,就像是你们这样的。” 郑天鸿已经是误解了,他说得很轻松,抬眼,只见汤宗毓的表情变得有些冷淡了,院子里的电灯亮着,汤宗毓手上的烟燃成灰,掉在地上,他并没有吸几口。 “我和景云是不一样的。” “怎么?” “就是不一样,不是我养着他,我没有太太也不会再娶,我们就是夫妻,只是没有文书。” 汤宗毓觉得自己看人是准的,虽说相识的时间算不上长,可他算是信任郑天鸿,所以才说了程景云以前是他的仆人,也倾诉了他最大的秘密。 郑天鸿不觉得惊讶,他只是不怎么相信,他觉得汤宗毓这些无非是粉饰的话术,是一种少爷们常会有的、伪造的深情。 他淡笑,说道:“有时候的有些喜欢,就是会叫人迷了眼,昏了头。” 汤宗毓白他一眼,说:“你这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没有,我……希望你们永远是好的。” 郑天鸿理解不了,原是他见的太少,身边实在没有汤宗毓这样的另一个例子,他只能以他的角度看世事,但至少他是通达的,后来也不再说苛刻的话。 “我只对你说过,你不要告诉别人。” “我知道,当然不会说。” 汤宗毓抱着衣服去房里了,郑天鸿走在他身后,后来先一步去了堂屋。汤宗毓没有紧张不安,他今天倾诉过了,反倒是松了一口气,他其实很愿意交郑天鸿这个朋友的。 / 再过了几天,还是热,这天到了中午,汤宗毓在公司门外的路上见到了程景云,只见他穿着一件很薄的青色小衫,手上拎着洗得发白的硬布提包,他的脸颊热得有些红了,走近之后,在汤宗毓的眼前站着。 “给吧,你拿着。” 程景云把提包塞进汤宗毓手里,起先还是紧张的,后来,就抿着嘴笑起来了。 汤宗毓一边打开包,一边问:“什么啊?” “随便烧了菜,还有你想喝的绿豆汤。” 汤宗毓的视线又从包里挪到程景云脸上,盯着他乱动的睫毛一会,又看着他出了汗的额角,汤宗毓抬起手,放在程景云热乎乎的脸颊上。 “这么热……”汤宗毓实在既感动又惊喜,可更多的是心疼,他从来没提过要程景云中午来送饭,程景云自己也没有提过。 以前的程景云倒不会做这些事,但现在的程景云有理由和勇气做了。 他说:“走吧,找个地方坐下尝尝,你不要摸我的脸了,这里都是认识你的人。” 汤宗毓左看右看,见无人注意,他埋下头,迅速在程景云嘴边吻了一口,这个吻发生在时间的间隙,那样快,带着脸上汗水的咸味,是碳火一样烫的。 “别被看见了。”程景云觉得汤宗毓的举动太过分了。 汤宗毓说:“走吧,去那边坐坐。” 街上的人实在少,再走一百米有个小公园,那里边有过风的树荫,也有凉亭,凉亭在树丛后边,没人能看得见,所以,汤宗毓要补上刚才没有尽兴的吻,他一点一点咂他的口腔,舌尖抵着舌根。 口水和热天的汗液一样黏湿。 “老婆,我的好老婆。” 汤宗毓的称呼丝毫不见外,程景云却觉得他将在床上才敢讲的话在这里说了,程景云羞得指尖都在颤抖,可他也不愿意回避汤宗毓给他的这些好,他抱汤宗毓的腰,掐他的背,后来,主动吻上他,探舌要来再一个吻。 “行了。”再后来,倒变成汤宗毓在喘着气求他。 程景云的表情有迷醉和茫然,他粗粗喘气,轻轻讲话,被汤宗毓的胳膊圈着,所以不必站得稳当。 他又眯着眼凑上去,汤宗毓抚着他的额头,轻轻吻他,想让他先冷静一下。 程景云说:“要是行,我每天中午都过来看你。” 待续…… 第73章 进叁·可是现在好了 汤宗毓有件事瞒着程景云,原是那天郑天鸿知道了两个人的关系,却不能够懂他们的关系,他还在前天对汤宗毓讲:“你真的没想过……娶个太太?” “不娶呀,”两个人约在歌厅里喝酒,汤宗毓坐在椅子上与他碰杯,说道,“我有景云就够了。” “怎么能这样?” 不能说郑天鸿是恶意的,他刻意地放缓了语气,听起来十分关切,他又叹一口气,轻笑,说道:“我懂,你现在就是喜欢他,但和结婚不冲突啊,有些时候,面子上还是得过得去。” 彩色的灯光从天花板中央落了下来,人影和灯影交错,汤宗毓喝了几口酒,是有些恍惚的,他讲的全都是真心话:“你不明白,我不需要那种面子。” 郑天鸿还是有私心,他说自己的表妹在某某学校读书,长得清秀水灵,现在才二十岁,他还说觉得汤宗毓是个值得交心的朋友,所以想和他做亲戚。 汤宗毓冷笑,问:“你不是知道我现在的状况?你想害她?” “这有什么害不害的?你好歹是钟情一个,总比那些体体面面却天天逛窑子的好多了,我也是男人,知道男人都是什么货色。” 郑天鸿笑了起来,又伸过手来和汤宗毓碰杯,他说:“宗毓,你真的好好地想想,总不能没有太太。” 汤宗毓饮尽了杯子里的酒,他摇着头,说道:“你如果想找一位好妹夫,我都能帮你牵线,我的话……还是不要考虑了。” 他又笑,调侃道:“你不要以为我就是什么‘好货色’。” 郑天鸿被他逗得大笑,到了这时候,郑天鸿还是不能完全懂汤宗毓为了程景云付出的一切,他觉得汤宗毓可以爱程景云,可以养他、对他好,但,他觉得不能因为一个以前做家仆的男人而一生都不结婚。 “你先不要这么武断,宗毓,改天吧,改天我叫你们两个人出来,一起吃个饭,见一见。” “算了。” 看见汤宗毓的情绪有些不好了,郑天鸿揽上他的肩,说:“宗毓,我是拿你当真朋友,你不要责怪我,一方面我是为了表妹,另一方面呢,我也希望你能有个美满的家庭,看到你和惜君过得幸福。” 汤宗毓将他的胳膊从肩上拿下去,说:“我现在就过得幸福。” “宗毓……我说过,我希望你和景云永远是好的,但你总得有个家、有太太,再有个儿子。” “闭嘴行了吗!”由于歌厅里真的很吵,汤宗毓这一声呵斥才没有显得突兀,他将郑天鸿从上到下扫视一边,咬了咬牙,说,“我就不应该告诉你那些。” “应该,应该的,宗毓,有什么事不跟我说跟谁说啊,我今天也是好心,”郑天鸿又给他倒酒了,笑着讨好,说,“我不说了,你不要生气。” 这天晚上,两个人都喝得微醺了,郑天鸿的司机送汤宗毓到家里,车的前灯亮着,距离还很远,两个人就看见了站在街口那里的程景云,他先是朝远处张望,后来,就盯着驶过去的汽车瞧,他站得很端,一只手放在另一边手腕上。 直到车停下、汤宗毓下了车,程景云绷紧的嘴角才放松一些。 他露出淡淡一个笑,问候:“天鸿少爷。” 郑天鸿再一次细细打量起程景云,他觉得眼前这张脸蛋倒是漂亮的,就是男人会轻易喜欢的那种。程景云穿的是灰衬衣,开着领口的纽扣,他不轻易大笑,顶多就是现在这样微笑,待人又十分恭敬,不会僭越分毫。 程景云以为汤宗毓喝多了,正抬起手,用两只手搀着他的胳膊。 汤宗毓连一句告别的话都不说,他挣脱出胳膊,揽着程景云,转身打算走了,程景云就说:“天鸿少爷,去家里坐坐吧。” “好了好了,别请,不用请。”汤宗毓对程景云说。 他又看了郑天鸿一眼,说:“你回去吧。” 他表现得不太客气,而郑天鸿又理亏,所以,两个人既没有闲谈也没有争论,就这样在路口分开、各自回家了。 / “天鸿说……要把他的表妹介绍给我……” 汤宗毓低下头,将两只胳膊搭在程景云的肩头,在这热天的凉亭里,没有人叨扰,程景云的额头上多了几滴汗,汤宗毓话没说完时,程景云的神情就猛地变了。 那种又热又细的风,弄得人眼眶也要热了。 程景云看汤宗毓胸前的扣子,再小心翼翼看他的脸,然后看他眼睛;程景云猛地抿着嘴,遏制住下意识急促起来的呼吸。 汤宗毓用额头贴着他的额头,说:“但是,我跟他说‘不行’,我说我今后只要有景云一个人就好了,我现在就过得很幸福,别的什么都不想要。” 程景云忽如其来的忧心没有立刻解除,他的表情还是木讷的,他反应好半天,汤宗毓已经将唇角贴着他的唇角,慢慢吻上来了,程景云缓缓闭上眼睛,接纳他这个温柔的亲吻。 “你真的这样说?” 程景云眼睛红了,问道。 “我真的这样说啊,”汤宗毓又用劲地拥抱他,把下巴搁在他身上,说,“我真的这样说,他以为我只是养着你好玩,我说我和景云是夫妻,他不明白,以为我还打算娶太太呢。” “你真的这么喜欢我?” 程景云说着话,喉咙里干涩着,有些疼,他也拥抱着汤宗毓,问他。 “真的这么喜欢。” “涂涂,其实我不敢想,我……”程景云悄声落泪了,他说,“那时候在茴园,我根本不敢想今后和你结婚,其实我很愿意的,但我知道没有可能,我那么喜欢你,所以生过仙桃小姐的气,你和婉莹小姐快要结婚了,我难过得睡不着觉,可我告诉自己‘这就是涂涂今后该有的生活,别再给他找麻烦了,别打搅他了,程景云你算什么啊,没人会在乎你的’。” “可是现在,你在我身边了,不会去和别人订婚了。” 程景云要忍哭,他咬着牙低声地讲完了这些,汤宗毓拿出干净手帕,为他擦了眼泪,汤宗毓也眼睛泛红,在程景云嘴上吻了一下,看着他。 汤宗毓的眼睛里全是笑,饱含庆幸和快乐。 他对程景云说:“现在好了。” “现在好了……”程景云重复他的话,捧着他的脸。 撇撇嘴,又有泪珠不受控制地滑到了程景云的下巴上。 “吃饭吧,喝绿豆汤。” 坐下之前,汤宗毓又在程景云脸上捏了一下,程景云盯着他看,应声道:“嗯。” 待续…… 第74章 进肆·男孩休的拜访 熬过了最酷热的盛夏,这一整个热季也没吃到多少新鲜的果子,城门老是被日本人关起来,所以,就连各样的瓜也吃得比往年少多了,秋天时候,汤宗毓着手找到了喜欢这个院子的租客,他觉得北方的冬季难熬,所以要带着程景云和汤惜君搬进新房子里去了。 新房子也算不得崭新的房子,从前有人住过半年了。汤宗毓先是给里边添置了一些用物,又将门前的小花园打理得十分整齐。因为搬家,还得到了一点好处,便是汤惜君能去附近一位英国人家里,跟女主人学英文,那英国夫妇有三个孩子,个个长着异域相貌,男人是在使馆做事的,汤宗毓的老板认识他,后来,有了些生意的往来,汤宗毓也就认识了他。 天冷下去了,离开了胡同,汤惜君没办法再找春妞玩了,她只能在去英国人家里时,和他那三个孩子聊几句,大儿子叫休,两个女儿分别是莫莉和尼亚。 这是在北平,可是又像是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北平,。 下起了雪,是那种江南不会有的、早来的初雪,像是一些绒毛,在微风里大片小片地飘下来,十四岁的休站在门外,他不太会讲中文,所以不敢大方地讲,向门里的程景云说了一句英文,程景云听不懂,只是看着他笑。 在程景云看来,这男孩子就是长得好不一样,是个洋人,但是比教堂里那些人好看太多了,他黑色微卷的头发梳得整齐,穿着好几层衣服,外边是很漂亮的大衣,还戴了一条半旧的围巾。 “你先进来。” 程景云说完,男孩就从门外迈进来了,由此能判断——他还是听得懂一些中国话的,他不能来找程景云和汤宗毓,只可能是来找算是熟悉的汤惜君,汤惜君从楼上迟迟下来了,她站在程景云的身后,将男孩打量了一会。 男孩从衣服里掏出一本书,说是要送给汤惜君的。 “我不要,”可是汤惜君连笑都不乐意给一个,她用平稳的神色看向休,用英文说,“我要是想看,我爸爸会给我买的。” “送给你也不要吗?” 男孩倒没有什么窘迫的表现,他毕竟比汤惜君大五岁,他笑了笑,把书拿在手上翻过几页,又合起来了。 这回,汤惜君连声音都不愿意出了,只是板着脸摇头。 这天晚上,汤宗毓天黑时进门,他肩头落了雪,还在进门处的地板上留下几个湿漉漉的脚印,程景云一边接他的手提包,一边轻声地说:“我们惜君就是实打实的大小姐,今天那个洋人小孩来找她了,要送给她一本书,可她不理人家,哪怕人家比她大好几岁,她也不害怕。” “哪个洋人小孩?” “就是那个哥哥,休……是吗?是不是休?。” 汤宗毓捧起程景云的脸,顺势在他嘴上吻了一下,他说:“外边挺冷的。” “但是家里暖和啊。” 汤惜君下楼来了,她穿着睡衣,问汤宗毓:“爸爸,你怎么天黑了才回来?” “现在天黑得早了。” 北平干燥,这是汤惜君第一次真正在北方过冬,她的小脸有些皴红了,程景云就给她涂了汤宗毓从公司带回来的高级面霜,她现在闻起来是香喷喷的。她又成长了一些,逐渐变得更加疏离大人,汤宗毓问她:“休来家里找过你了?” “嗯。”汤惜君把下巴搁在楼梯的扶手上,点着头。 “他找你有什么事?” “他要送给我一本书,但我没收下。” “休是个很好的孩子,”程景云等着帮汤宗毓挂衣服,他轻声细语地说道,“虽然我听不明白他的话,但他很有规矩。” “有规矩就是好孩子?”汤宗毓微笑着问程景云。 “对啊,”程景云说,“总之我觉得他很好。” 汤宗毓盯着程景云看,后来,又盯着汤惜君看,他忽然问:“惜君,喜不喜欢休?想不想长大之后嫁给他?” “我才不想,我不嫁给洋人。” 汤宗毓原本只是在说玩笑,汤惜君却否认得那样冷静、坚决,汤宗毓还对程景云说:“看来今后是攀不到这个洋亲了。” “惜君才多大,你是做爹的,在想些什么啊。” “没有,我说笑的。” 自从住进了二层的洋房,生活又变得不一样了,再去回忆从前在茴园经历的一切,更加像是在回忆梦境,程景云端菜上桌,汤宗毓给三个人盛米饭,又说说笑笑一会,聊了一些闲事。 晚上,汤惜君在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汤宗毓和程景云睡在楼下的卧室,这卧室就像是宾馆,程景云觉得已经足够好了,但汤宗毓觉得不如他那时在广州住的房子,他总是纠结,又主动地对程景云承诺:“我们今后会住上更好的。” “已经很好了,太好了。” “还不够好。” “少爷,”程景云被汤宗毓抱在怀里,他转头去捏他的鼻子,说,“你还想住什么样子的?” 到了现在,程景云喊“少爷”已经变成一件趣事,他很少喊,汤宗毓也没那么愿意听。汤宗毓从背后抱着程景云,两个人睡在暖和柔软的被窝里,汤宗毓说:“想让你过得更舒服些。” “不能总是想着为了我,也要为了你自己啊,为了惜君啊。” “但是景云,我眼睛里就只剩下你了。” 汤宗毓又说起这种不经过大脑的痴缠话,他吻上程景云的耳垂,后来,压在他的身上吻他的嘴,两人的舌根即将发麻了,嘴是红的,脸颊也是红的。 还在粗粗喘着气,程景云搭上汤宗毓的脖子,又用另一只手关掉床头灯,他在黑暗中摸索,两个人迫不及待地再次亲吻在一起了。 “咱们动静小一些,”汤宗毓还要装作正经,逗着程景云,说,“外边有巡夜的。” “那也不至于听见。”程景云被吓得几乎噤声了。 “至于,”汤宗毓托着他的脸,亲了他一下,就去脱他裤子,还是粗粗喘气,说,“要是弄得厉害了,舒服了,你就忘了。” 待续…… 第75章 进伍·的确不会愿意 汤惜君从邮差手里接过了信件,天冷,她裸露在衣袖外边的手指冻得发红了,她是临时出门来的,马上就要下雪了,也即将要度过又一个除夕。 下一个春季,汤惜君将又长一岁。 她穿着洋装大衣,戴着一只圆顶的奶油白色帽子,头发没怎样打理,只是随意捆了起来,她与邮差说“劳烦了”,然后就向房里走去,进了门,汤宗毓问她:“是谁的信?” “爸爸,是绍州来的信。” 程景云站在柜子前边找东西,他听见汤惜君这样说,就下意识地停止了动作,他看向汤宗毓,汤宗毓也看向他,程景云说:“是二太太的信罢?” “不是,是大伯的信。” “拆开吧,惜君,读一读有什么事。” 汤宗毓这才下了楼梯,他近日都在家休息,趁着安静的下雪天和程景云、汤惜君待在一起,过着平常的生活,报纸上、广播里全部是战事的消息,世间动荡未有定数,所以,哪怕过得富裕,人的心里还是不安稳的。 汤惜君站在客厅里拆信,拆完以后,她抬手取下帽子,也来不及整理蹭乱的头发,她碰了碰冻得发红的鼻头,将信件快速地浏览了一遍。 汤惜君抬起头,咬了咬嘴角,低声地说:“爸爸,阿婆她……死了。” 汤宗林并不是朱泽泽的孩子,但他现在做着家主,所以,很有担当有关照地给汤宗毓寄来一封长信,汤宗毓的呼吸一瞬间滞住了,汤惜君把信递了过来,两个人的手都在发抖。 程景云来不及关上柜子的门,也走了过来。 这是年前传来的一则惊天消息,才不及五十岁的二太太,在年关将近的时候撒手人寰,汤宗林说她在房里上了吊,清早被丫鬟发现时,遗体已经僵硬又冰凉了。 程景云用两只手握着汤宗毓的胳膊,他能感觉到他抖得有多厉害,那信上边的字程景云看不明白,可他看汤宗毓的样子,便知道,汤惜君所说的“阿婆”不是大太太,而是二太太。 “涂涂……”程景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想了想,将手掌心放在了汤宗毓的脊背上。 汤宗毓抬起瞬间通红的眼睛,看着程景云,要说的话几乎是梗在他的喉咙里的,他说:“景云,我娘上吊了。” 程景云看见汤宗毓哭,他不自觉地也哭了,他觉得二太太是好人,更何况,她是汤宗毓的母亲,自然使得程景云更加同情。 “她为什么要……”程景云站在侧边,一只胳膊环住汤宗毓的脊背,抱住了他。 “大哥说她这一年都过得不好,是她自己不愿意活了。” “她是因为你带着惜君走了。” 程景云流着泪讲出了这一句话,一瞬间,他的内心充满了难捱的羞愧,他觉得二太太的死是因为汤宗毓的逃,而汤宗毓逃得彻底是因为自己。 然而,现在的程景云不敢再多讲什么话了,他认为自己说什么都没有补救的作用了,汤惜君担忧地看着汤宗毓,说:“爸爸,你先坐下。” 汤宗毓闭上了眼睛,紧紧抱住程景云,现在,程景云是他无助无措时唯一能依靠的人。 “涂涂。” 程景云轻轻拍着汤宗毓的背,说:“惜君你先上楼去。” 汤惜君往楼上去了,程景云感觉自己被汤宗毓抱得好紧,他几乎无法呼吸了,可嘴上还是温柔安慰他:“你回去看看吧,有我在北平照顾惜君。” “可是……回去也没用。” 汤宗毓的声音低而轻,他不过才二十几岁,尚且不能看透生离死别,在至亲离世的消息面前,他定然是这样悲凉和失落的。 汤宗林倒是在信里说了,说如果汤宗毓有条件回绍州祭奠,那是最好的。 “回去看看吧,不用想别的。” “那你怎么办?” 程景云想了想,回答:“等你回到北平啊。” 转念想过,程景云又觉得自己不该说让汤惜君留下的话,这样子,显得像是自己担心汤宗毓会留在绍州不回来,所以拿孩子做威胁。 “现在出行这么不容易,要是去了,也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汤宗毓自己哭着,还帮程景云擦眼泪,他看着他的脸,说,“况且现在到处都不安全,我也不放心你和惜君在这里,我又不在北平。” “没关系的,如果你不放心惜君,你就带着她,我只是怕孩子在路上更加不安全。” 汤宗毓在思考,他看着程景云通红的眼睛,许久之后,说:“景云,我也带着你。” “带着……我。” 汤宗毓原本不打算回绍州,可当他有了永远离开茴园的勇气,他就不再害怕回去,也更加不怕和程景云一起回去。现在的他和过去的他不一样了,现在的程景云也和过去的程景云不一样了,他们拜过堂,做了真正一心一意的夫妻,程景云再次进茴园,便是以汤宗毓所爱之人的身份,他将不用卑微地喊“小姐”“少爷”“太太”,他将站在汤宗毓的旁边,安静地平视他们,然后,和汤宗毓一起去祭奠他的母亲。 这些,放在任何人的妻子身上都很平常,所以放在程景云身上也应该是平常。 汤宗毓紧紧攥着程景云的手,他说:“景云,莲娘不在我身边,我的爹娘都死了,我只剩下你了,我需要你陪着我,如果你陪我,我就会很安心。” 程景云低声地提示:“但不能告诉他们我们已经……” “能告诉。” “不能,涂涂,”程景云认为这不是应该草率决定的事,认为当下最要紧的是怀念二太太而非其他,他说,“你回去的事才是最要紧的,至于我……不要紧,你别再想了。” 汤宗毓却很倔强,他说:“如果你陪我去看我娘一眼,我就更加能把什么都与她说清楚,说清楚了,她也看到你了,就能安心了。” 程景云咬着牙忍泪,说:“她不会愿意我跟你,让我去,是在伤她的心。” “我要跟她说。” 程景云说:“涂涂,是因为我,你和惜君没再回绍州,她才这样的,早知道,我应该劝你回去看看……别带着我,她不会愿意的。” 他哪里敢奢求茴园里任何人的同意,至于二太太的认可,他更加未曾妄想过,他算是什么呢?要是跟着汤宗毓回去祭奠,那么,他便要再做一次茴园人们眼里的笑话。 二太太如果在世,是的确不会愿意的,程景云知道。 待续…… 第76章 进陆·你如果不同意 明天就是又一个除夕了,白天的时候,汤宗毓带着程景云去了趟西单买药,买了程景云还在吃的,又买了一些战时的家里常备的,他们决定好过完年就启程,坐了火车回绍州。 这一次,汤惜君要回去,程景云也要回去。 “睡着了?” “没有,快睡着了,不愿意我待着。”说着话,汤宗毓将卧房的门关上了,他坐在沙发上,松动着发酸的肩膀。 程景云正坐在床边,将洗好晾干了的床单折起来,一张叠着一张放好,他说:“那就早些睡吧,明天除夕,总要忙的。” 汤宗毓解开了睡衣上边一粒纽扣,他先是从床的另一侧钻进被窝里来,然后,猛地跪起来趴在了程景云背上,将头垂在他肩上,说:“你也睡,咱们一起。” “我知道,我马上就要睡了。” “景云。” 汤宗毓用半个手背贴着程景云的下巴,先是盯着他瞧,然后便摸着他的脸亲他。 程景云问:“怎么了啊?” “让我亲一口。” “这还要告诉我?” “景云。” “我知道你还有别的要说,快点说。” 汤宗毓其实已经有些犯困了,他正感受着一日劳累之后的温暖,像是在冷天靠近通红的炭火,烤着潮湿冰冷的手掌和衣裳。那些在工作中、世界上无法体味的暖意和舒服,在程景云这里全都能得到。 “没有别的,就是想看着你,随意跟你说两句话,你也要主动地跟我聊啊,最好聊一聊我们两个人的事,还有一起回绍州的事。” 程景云不太敢提起绍州,他不知道自己择日跟随汤宗毓踏进茴园大门,将引起怎样的反响,只是,程景云首先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他于是不想茴园因为他又生出事端。 “我们两个人的事?你是说哪些事?”程景云打算站起来了,他用胳膊肘戳了戳汤宗毓,说,“松一下胳膊,我放好这些就过来睡了。” 汤宗毓只好依依不舍地放开了他,说:“就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任何事呗。” 程景云开了柜子,将叠好的被单放整齐,然后,再关上柜子,他一只膝盖才跪上了床,汤宗毓就抱紧他的腰拉扯他,于是,他一下子卸力地趴在了汤宗毓的身上。 “你干什么……” 程景云的下巴也磕在汤宗毓身上了。 汤宗毓揉着他的脸蛋耳朵,一边笑,一边盯着他瞧,后来,又低下头吻他,说:“要过年了,景云,要过年了,这次是我们一起过年。” “上次不也是?”程景云说。 “上次……你还不是我老婆。” 程景云觉得羞愧,说道:“你不要总把这些挂在嘴上,让别人听见了笑话你。” 汤宗毓却顿一下,又吻他,轻轻吐出两个字:“老婆。” 程景云从耳根到耳尖红个透彻,只得梗着脖子转过头去,想从他怀中挣扎出去,说:“你松手,我要关灯了,该睡觉了。” “你害羞什么,咱们十几岁就一起睡觉了,有什么害羞的。” 汤宗毓笑得要喘不过气了,程景云却看着他,和他辩驳,说:“我那时候二十四岁,可不是十几岁。” “那你觉得……我现在和那时候有什么不一样?” “现在是大人了。” “还有呢?” “现在……你和我结婚了,我可以不用羡慕别人——” “等一下,等一下,不说这些,”汤宗毓还是圈着程景云的腰,让他趴在自己身上,他凑到人的耳边,低声地缓慢说道,“这些都是穿着衣服的时候,你说说,脱了之后有哪里不一样。” “没有。” 程景云知道他的意思了,但刻意地装作不懂。 “你明明就知道。” 汤宗毓揽着程景云的半边脸颊,盯着他看,直到他的颊上透红了,汤宗毓还是不移开目光,程景云抬起眼时,他们的视线便正巧对上了,热烈的心火一下子烧了起来。 于是,他们各自愿意地吻在一起。 不知怎的,当从昏迷一般的吻中清醒时,程景云已经躺在了汤宗毓下边,他被压着,胸腔里有些发闷,他小声地说:“涂涂,我真的不知道。” 汤宗毓掐他的腰,说:“你就是故意这样勾我。” “我不是。” “还说不是?嗯?”汤宗毓在他颈边咬出一个粉红色的牙印,说,“还说不是?” “要是真的说,那确实是不一样了,”最终,程景云还是讨饶了,他缩着脖子,不希望汤宗毓继续咬他,他伸手打算关灯,但没能够得着。 他求汤宗毓:“你关了灯,我就跟你说哪里不一样。” “这有什么羞的?” “你快关灯,我马上就告诉你。” 逐渐地,程景云也学会如何拿捏人了,他还是胆怯的,可已经和过去大有不同,当汤宗毓关掉了台灯的一刻,他抬起手,将汤宗毓的脖子揽着了。 又将腿挂在汤宗毓腰上。 两人个的呼吸都变得那样着急,程景云还什么都没说,空气已经变得更热了,他的喘息越来越急、越来越粗,汤宗毓也是的。 “能说了吗?”汤宗毓将细小的吻落在程景云耳边、面颊上,迫不及待地问他。 “涂涂……长大了。” “你呢?” “我没什么变,只是不如过去年纪轻。” 程景云的一只手在下头作乱,他得告诉汤宗毓到底是哪里长大了,两个人饥渴地拥吻,程景云又低声告诉:“涂涂,我喜欢你。” “真的?景云,真的?” “真的。” 这些话,全都低而急促,夹杂在乱糟糟的呼吸里。 汤宗毓仍旧使坏,他说:“你刚才是说……要早点睡觉的。” “我没有说。” 程景云自然没有承认,他不太会娇软地讨好男人,可是男人就喜欢他这样子,他讲得轻而真诚,又碰着汤宗毓的嘴了,吻得“啧啧”作响。 “你早就想好了今晚这样勾我?” “我哪里有这么多心思?你别乱猜了,我没有。” 程景云今天着实心虚,他原本脸皮薄,也不像汤宗毓那样想怎样弄就说出来,像今晚这样的暗示和引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他又生气地在汤宗毓底下拽了一把,说:“你如果不愿意,今晚就算了。” “弄,弄,你轻点,我疼。” 现如今,汤宗毓觉得程景云被宠得多了些骄纵,以及从前不曾有的任性,某些时候,他对汤宗毓极其地不恭敬,可汤宗毓甘之如饴。 而在程景云这样的人身上,温柔和体贴还是最多的,顺从也是很多的。 / 次日,迎来了三个人一起过的第二个除夕。 一年之前,他们才来到北平,程景云旧疾缠身,又对汤宗毓避而远之,所以,那个年过得是很冷清的;这一次,程景云给汤惜君准备了新的围巾和大衣,以及一双绛色的皮靴,他还为她准备红包,尝了汤宗毓亲自下厨烧的鱼和鸭子。 快要启程了,接下去,三人又要一同奔波,去面对更多未知了。 汤宗毓告诉程景云:“其实我一直恨我娘,她对你做的那些,还有她瞒着我的那些……我全部没法释怀,可是知道她死了,我忽然不恨她了。” “对啊,二太太是好人,她一直是好人,二十多年前给了我一块饼,后来又给了我一条命,我们都不能恨她。” 汤惜君从门外进来了,那位叫做休的少年送她到门外,便离开了,他穿得很厚,冷得鼻尖微红,站在大门的栅栏外边,对着汤惜君挥手。 “惜君,”程景云喊了汤惜君过去,说,“你试一试衣服和鞋子,看看合不合适。” “新的?” 汤惜君问道。 “是,我给你买的。” 汤惜君高兴了,就扑进程景云怀里抱他,说:“我很喜欢。” “喜欢就试一试。” 晴天没有多待几日,又迎来雪天了,程景云和汤惜君坐在桌旁,一转头就能看见窗户外边飘洒的雪花,汤宗毓做了北平人过年要吃的饺子,程景云和汤惜君一起包绍州人过年要吃的汤团。 待续…… 第77章 进柒·梦里有两三次 在暂且离开北平之前,程景云打算再去拜访一次张枕书,他在想,世道乱,世间的一切都有变数,这次离开北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或许只是十天半月,也或许会因为战事而滞留在绍州或途中,好久才能再见北平。 但是,张枕书家中的大门紧锁着。 程景云打算在路上找个人问一问,但值正月初一,胡同里清净,几乎没有什么人烟,是雪停之后的阴天,有些薄雪成了水,水又成了薄冰,停留在墙角背阴的地方。连人的鞋面都叫将化未化的雪沾湿了,程景云一只手上攥着汤惜君戴了毛手套的手,一只手上拎着一瓶洋酒,一份点心。 他戴着一条围巾,将口鼻遮掩着,他打算敲门的手,在看见门上落的锁时就顿住了。 汤惜君说:“张老师应该不在家。” “大过年的不在家,能去哪里呢?” 程景云很疑惑,他看到门是从外锁的,可还是不甘心地拍了拍门,他问:“惜君,你冷不冷?” “冷。” 汤惜君没有受过多少冻,她用手搓着泛红的脸蛋,于是,程景云让她将礼品拎着,程景云把她的围巾取下来,重新围了一次,包裹住她的脸颊和耳朵。 “咱们去问问。”程景云说。 两个人又在薄雪地里走出了两串脚印,邻居家门上挂灯笼、贴春联,程景云这才察觉到张枕书家里连新的春联都没,更别提灯笼和门神画,邻居家没人应答,程景云还是坚持着拍了好半天的门。 终于,里头传来了脚步声,接着是苍老的声音,以及无比谨慎的两个字:“谁啊?” “您好,打扰了,我是隔壁张枕书的朋友,他是不是不在家?” “他不在。” “劳烦了,您知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十天以前就不在了,听说是日本人开着车来找的,我们都不知道,也是在胡同里听见瞎传的。” 也不知道邻居的话里有几分真相,总之,他在尽力地撇清关系,很怕别人误会自己和张枕书熟识。 程景云问:“您知不知道,为什么带他走?” “我不知道,你甭问了,甭问,我就是小老百姓,真的不知道。” 和邻居的对话就此终止,门没开,程景云听见门里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他看了汤惜君一眼,只见汤惜君皱起了眉毛。于是,两个人只好全都转身。 身后站着一个穿着布袄子的、微胖的妇女,还有个不太高的孩子。 妇女说:“这是我家,您找哪位?” “不找,”程景云摇着头,说道,“我是枕书的朋友,看他不在家,所以来问问。” “张老师吗?” “对。” “他前些天被日本人带走了,”妇女说,“听说是……在抗日,听说啊,可能是要被枪毙了。” 程景云抿着发冷发干的嘴唇,呼吸时有些困难了,他着急,于是将围巾扯下来,问:“你听到谁说的?” “街坊们说的。” “为什么枪毙他?” “不知道。” 大概,这妇女还有许多知道的,可是她怯生生看着程景云,不敢再说太多了,她对孩子说:“走,四满,叫门回家了。” 妇女叫了人来开门,又将门从里栓好了,程景云还是牵着汤惜君的手站在原地,他扯下了围巾拿在手上,他无法呼吸,后来,只有大口地拼命呼吸,程景云自己不是战士,可他未想过,一个真正的战士就在自己的身边。 汤惜君默默流泪,程景云头一次看见她哭得这样倔强,她咬着牙,一言不发。 空气仍旧是静冷的,程景云看着远处的胡同拐角,他一步步往前走去,再次路过张枕书家门前时,他一眼看见了沾在门框上、锁头下一些不太显眼的血迹。 / 穿的要带,还要带上干粮,带上热水壶和茶叶,汤惜君有些穿不上的半新衣服前几天送给春妞了,这也是搬家以后程景云和汤宗毓第一次回胡同里,映桃和春妞妈做了一桌菜,还有锅挑儿的热面。 “还好有天鸿在北平,我们能找他帮忙。”程景云一边打扫着卧室,一边说。 这时,汤宗毓正拿着抹布,将房间里每一个家具都擦干净,他说:“他这个人是蛮讨厌的,又蛮热心的。” “你就忍让一下,”程景云用笤帚扫灰,慢吞吞地说道,“我们还有很多事求他帮忙,他的心又不坏,再说了,这世上哪里有十足的好人?” “我对他足够忍让了,他不相信我对你钟情,我就得让他见识见识,见识过他就服气了。” 汤宗毓拎着抹布,倔强看向墙上一张挂画,仿佛那画便是固执己见的郑天鸿本人。 程景云推他的背,说:“你让让,我要扫地。” “你懂吗?景云,我才不和他绝交,我就是想让他看看,我有多爱你。” 程景云直起腰无奈地看他,轻叹一口气,说:“你不用这么想,我知道你的心意,不用管旁人怎么想。” “我懂,只是我不想叫他误会,不想他轻易觉得我正是他想的那种男人。” “好,知道你不是,”程景云将笤帚放下了,他抱住了汤宗毓的腰,将脸挨在他肩上,说,“我们涂涂还是长不大对吗?还是小孩子的脾气。” 汤宗毓是个二十八岁的男人了,他听见程景云这样哄他,脸颊不由得发烫,可他很乐意听到程景云这样说,他既羞愧也欣喜。 “我不是长不大!”汤宗毓虽然龃龉,但他将程景云抱得更紧了。 “你在外边要是这样,会让你的朋友们觉得可笑,惜君都不会这样子撒娇了。”程景云说着话,低低在笑,汤宗毓捧着他的脸看他,两个人短促地接一个吻,又看着彼此眼睛,再接一个吻。 这时,汤惜君推开了卧室虚掩的门,风风火火跑进来了。 “惜君……” 这一幕中不该看见的都被汤惜君看见了,程景云一只手抓着自己的衣襟,将汤宗毓推开至二尺以外,而汤惜君将两个人从头到脚扫视,然后,注视着他们,一言不发。 “怎么了?惜君,有什么事?” 汤宗毓问她。 汤惜君没有回答,她反问道:“爸爸,你们在干什么?是在kiss吗?” 程景云听不懂英文,他只是摇头,说:“惜君,走吧,我们去楼上,我要去阁楼找东西。” “你们真的在kiss?” “什么是……kiss?” “就是英文啊,”汤惜君响响地吻了一下空气,说,“亲嘴巴的意思。” “我们……没有。”话的尾音虚弱,这种辩驳毫无理由也毫无气势,汤惜君已经九岁了,她逐渐长大,也懂了更多,她再次冷静地将程景云打量。 又迅速看了汤宗毓一眼,说:“爸爸,帮我找我的钢笔,昨天晚上用过之后就找不到了。” “走吧,惜君,我帮你找。” 程景云牵上了汤惜君的手,他看不出汤惜君的喜怒,却大概知道她是猜到了什么,知道她是刻意不再聊刚才的事。汤惜君说:“我就放在桌子上,和笔记本放在一起。” “好,我知道了,我看看……” 程景云一边和汤惜君说话,一边回过头,他轻蹙眉头,担忧地望向了汤宗毓,而汤宗毓呢,也正有些无措地看着他。 / 汤宗毓和程景云不知道该怎么和汤惜君解释,接吻被撞见之后,三个人没谁再主动聊起那些,在上火车回绍州之前,叫休的男孩又来了,他已经长得很高,样子介于孩子和大人之间,和脸蛋稚嫩的汤惜君丝毫不同,他和汤惜君坐在院子的长椅上讲着英文,汤惜君尚且不懂离别,至少不懂和休的离别。 如果要问她舍不得谁,她最有可能说“春妞”。 休问她:“你过多久再回来?” “我不知道,这要听我爸爸的。” “我可能要回英国了,你以后会不会来英国?要是你来了,我就招待你吃英国菜。” “嗯,到那时候再说,如果要去,我会给你发电报的。” “惜君,如果你以后长大了,要不要继续做我的朋友。” “或许可以。” 汤惜君站了起来,她无比矜持,也没有觉得和休的社交是一件快乐事,她只愿意和小女孩们玩在一起,和休的聊天往往叫她发困。 程景云从窗户里盯着孩子们的背影,看了好一会,他说:“涂涂,很可能你今后真的要和大使结亲了。” “心术不正的小洋鬼子。”吸着烟的汤宗毓坐在沙发上翻报纸,暗骂道。 程景云于是笑,说:“我觉得他是个还不错的孩子,对不对?” “对什么对啊,以前是开玩笑,现在看架势,这小子确实想法太多了,惜君才九岁,他已经十四岁了,看他那副样子,骗姑娘连草稿都不用打。” “你还说人家,你想一想,你十四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程景云忽然想提起一些陈年往事,想叫汤宗毓知道他那时候也是如此的,汤宗毓撑着脑袋装作记不起来,程景云又说:“你摸仙桃小姐的脸蛋,摸哭了人家,还是我哄好的,你连抱歉都不愿意说,弄得人家几个礼拜不理你。” “我……没有吧……”汤宗毓埋下头,按了按眉心。 “你趁着我睡觉偷我的衣服,害得我冻了大半天,少爷,那可是十二月。” “可是,可是后来你忘了?我把我的皮袄给你穿了,但你不乐意穿。” 程景云用手捧起汤宗毓的一边脸颊,盯着他瞧,说道:“你承不承认你做了坏事?我那次风寒,八天才好的,再厚的皮袄也不管用。” “好好好,我承认,是我做了坏事,我不应该藏你的衣服,”汤宗毓将没有燃尽的烟头放在烟灰缸里,他伸手揽住程景云的腰,程景云坐在沙发侧边,汤宗毓说,“还有一些你不知道的坏事呢,我十四岁的时候,想着你……” “嗯?” “想着你……”一推腥膻的、听不得的话被悄声灌注进程景云耳朵里,曾经的少年人的心,在那时候尚且没有生长出深刻的爱,而只有最原始的刺激。 程景云红着脸,将汤宗毓脸颊推去旁边,说:“你怎么敢这样弄……怎么还敢告诉我。” “我也不知道,头一回是不由自主地想,后来觉得舒服了,就每一次都刻意地想,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说起来,”汤宗毓再次凑近程景云的耳朵,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悄声说,“全是脏事……有时候弄得上学起不了床,真实的两三次,梦里还有两三次,觉得好玩,弄不够。” “涂涂,你知不知道脸红?” 程景云羞得有些生气了。 “谁叫你从十几岁就那样漂亮,谁叫你来茴园引诱我的?我年纪小,受不住,斗不过你。” 汤宗毓才不是受害的那一个,但他装作很无辜,说着浑话,也说着夸张的假话,程景云推他肩膀,他仗着坐在那里的汤惜君暂时不会闯进来,于是紧紧抱着程景云,用嘴唇和舌头吻他。 待续…… 第78章 进捌·往日江南光阴 直到坐上了回乡的火车,程景云也没有得到张枕书的新消息。 在站前检查过行李,连汤惜君里外的衣服口袋都被女伪警搜了个遍,汤惜君没有显示出害怕的样子,后来到了途中旅馆,汤宗毓问她被搜身的时候在想什么。 “我没有想什么,”汤惜君说着,抿了抿嘴,“我只是在想张老师,他比我英勇多了,我做不成他那样子的人,至少我能做到不怕。” 汤宗毓将她抱在腿上,亲了一口,说:“真棒啊我们惜君,虽然你现在做不成许多事,可以后还是有机会做的。” 程景云把咖啡端了过来,放在桌子上,他自己那一份加了许多的牛奶和方糖。 汤惜君说:“爸爸,我已经想好了,到了十几岁的时候,我就要去留洋,我想去学知识,要是今后,我们的民族也能建立起一个富裕强大的国家,那么我们也能过上美德日那样的生活。” 汤宗毓意识到,张枕书带给汤惜君的不仅仅是几片新式文章,亦或几页简单的算术,在他的影响下,现在的汤惜君想着很多大人都没有勇气去想的事,她不在优渥的家境中安心做大小姐,而已经有了救亡的决心,她不愿做一位“小女子”,而要成为一个走在时代前方的“人”。 汤宗毓觉得高兴,程景云看见他眼眶红了,于是,程景云也几乎要哭出来,汤宗毓笑两声,说:“好,好,爸爸今后想尽办法也要送你去留洋,就像你的仙桃阿姨那样。” 程景云坐下来,问:“留洋?要去哪里?” “去西方,”汤惜君想了想,说,“到时候,你们在家等我就好了,我放假的时候可以回来。” 程景云抓住了她泛冰的手,说:“惜君,你还小,走那么远的路,我们放心不下你。” 看得出来,他着实担忧,他还对汤宗毓说:“你先不要答应她,先问清楚,那里危不危险,要不下次回北平问问大使吧。” “没事,到她十几岁的时候再做计划。”汤宗毓将手放在了程景云的手上,程景云把汤惜君的手抓得更牢了。 汤惜君在憧憬未来了,那必然不将一帆风顺,但她无畏、渴求,她被崭新的观念浇灌,在尚且算不上全新的世界中做一个全新的人,她将像她的张老师那样心怀天下,并且要比他更无畏、更勇敢。 “咖啡好了,”程景云说,“惜君等一下,他们把牛奶送上来。” 天气还没有变热,外边是露半个太阳的小晴天,这地方距离绍州已经不远了,街上人们讲的都是江南话,和北平不同了,空气变得湿润,风那样娇弱,细细洒在人脸上。 程景云抿了两口咖啡,他还没有习惯经常喝这个,他连忙咬了一口点心,汤惜君坐在汤宗毓的腿上,两个人一起读报纸上的新闻,程景云坐在旁边认真地听。 “涂涂,”程景云忽然小心地问,“你觉得……什么时候就不会再打仗了?” 汤宗毓抬头看向他,脸上露出难色,他诚实地摇头,说:“不知道。” 又说:“再等等吧,应该会很快了,应该。” 混乱的世道,人人渴求安稳,程景云更加不例外,尤其当他逃离了几十年的压榨与磨难,又和汤宗毓拜过天地,他就更加企盼平淡安定的生活。 在回绍州的路上,汤惜君生了一场小病,在乘汽车去茴园的路上,窝在程景云怀里的她还是有些咳嗽,汤宗毓给司机付了车钱,从巷口往门口去,他在想,这是自己曾经发誓再也不回来的地方,可今天,他又来了。 吊唁二太太是第一件要紧事,带着程景云见茴园的人是第二件要紧事。 茴园门前不似从前那样洁净了,有很多飘落的叶子没有清扫,更没有两位护院庄重地守门,走了进去,好久,才看见有人出来了,是从前的管家林崇,程景云看向他,发觉他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挺拔、矫健,而是微微佝偻着背,穿着一身夹衣,外边是洗得发白的罩衫。 他看见了汤宗毓,又看见了汤惜君和程景云,像是见着鬼一般,先是不解地皱眉头,然后,便露出了讶异的表情,他眯起眼睛,问道:“是四少爷吗?是不是……四少爷?” “林崇,是我。” 汤惜君牵着程景云的手,拎着一个小巧的皮箱,她看了程景云一眼,程景云正紧张地发着抖,汤宗毓把手上的行李递给了林崇,又接过程景云的皮箱,然后,紧紧地把他的手牵住了。 十根指头相扣,慌张之时,程景云觉得指甲几乎陷进肉里,然而,汤宗毓那样倔强又大胆,他偏要在踏进茴园的大门之后,在旁人眼前抓着程景云的手。 程景云连大气都不敢出。 汤宗毓脱帽,将帽子递给了林崇,他牵着程景云的手往内走,林崇几乎追不上他们了,第一个遇上的人是汤宗甫,夏天时候,他们还在北平见过。 “宗毓 !宗毓?”汤宗甫走上前,预备握汤宗毓的手,后来,汤宗毓只好将行李递给他,才和他握手,汤宗甫眼含热泪看着汤宗毓,又看着汤惜君。 最后,他看向了程景云,以及两个人紧紧牵在一起的手。 汤宗毓问道:“三哥,谁在家?” “太太她们在,启鹤去老师家里上课了,其余的人,都去忙生意了。” “很忙吗?” “还,还可以。” 汤宗毓说着话,就往里边走了,汤惜君这次不用程景云牵着手,一年前回来过,所以她对这里还算得上熟悉,过了房门和廊道,那种久远的、老庭院独属的气息钻进了人的鼻腔里。 这便是切实可感的绍州的气味、茴园的气味。 汤宗甫招呼着三个人去客厅里坐,汤宗毓却急着回到自己的小院,汤宗甫说:“不着急,让人先把你的行李拿过去,你坐下喝一口茶。” 程景云看得出来,这院子里连丫鬟仆人都少了,护院的、烧饭的更不要提,总之,整个茴园呈现着一派让人恍惚的荒凉感,程景云还在追忆和对比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堂屋客厅的中央了。 大太太被人叫来了,迈着碎步进房,身上穿的不如往昔华丽,而算得上是老气、朴素、沉闷,她扶着门框站在了门槛外边,她走进来了,程景云看了汤宗毓一眼,汤惜君有些怕大太太,她抓住了汤宗毓另一边的衣袖。 程景云不敢望向她,可还是不由自主地望向她,他的手还在汤宗毓的手里。 “是宗毓吗?是惜君吗?” 大太太和缓的声音也不在了,嗓子有些嘶哑,气息那样弱,她是在笑的,迈过门槛向这里走来,她说:“坐下喝一杯茶,我叫人去准备晚上吃的。” “我回来看我娘,大哥说她不在了。” 汤宗毓说着话,他能感觉到程景云的手心在不断出汗。 “这是谁?”大太太看了程景云一眼,她的神色有些呆滞,也有些可怖,几乎将他望穿了。 汤宗毓咬着牙,低声道:“这是程景云,你应该记得。” “嗯,”大太太轻飘飘点头,她先是落了座,又催促着几人坐下,她看着门外透进来的光亮,说,“我早就知道,你们是一起走的。” “对。” 汤宗毓笑了一声。 这是程景云头一次坐在茴园堂屋的客座上,也是头一回喝丫鬟恭敬地端上来的茶水,他几乎颤抖,又告诉自己不要过分露怯,他看着汤宗毓,汤宗毓也看着他。 汤宗毓咬着汤宗甫递过来的香烟,轻笑,对大太太说:“没谁会拦着我和他了,你说,对吗?” / 快十载,程景云终于又回到和汤宗毓曾经住的院子里。 什么都变了,四处落灰,那时候觉得豪华的房子,如今却觉得比不上在北平住的洋楼,房门的锁锈得很重,许久才打开,“吱呀”响动的门那边,全部的回忆都在等待着。 程景云的手仍旧在汤宗毓的手里,他几乎要哭,原以为忍得住的,但眼泪还是落了下去,。 十年前的汤启鹤八岁,而现在,长了高个子的她已经能抱得起九岁的汤惜君,已经能骑着自行车带她去玩了。 汤宗毓打开了卧室里的电灯。 “我没想过,竟然……回来了,感觉什么都没变,可觉得不一样了。” 落在四处的尘土很呛人,床上铺盖的早已经被收起来,只剩下了床垫,桌子上还有几本书,大概是去年离开前汤惜君拿出来读过的,她将它们丢在那里,后来也没有人放回去。 “去年走得匆忙,现在和你一起回来看看,也算是圆满了。”汤宗毓揽住了程景云的肩膀。 回到此处,汤宗毓心底便滋生出更多对程景云的悔意,茴园的记忆不但有美丽的,也有痛苦的,譬如,汤宗毓娶了别人的那个晚上,也正是在这间屋子里,程景云求汤宗毓救八月,汤宗毓咬着牙劝告他,将他发抖的脸狠狠拘着,说:“她也像你一样,今后什么都有了。” 那时,程景云答:“……我什么都没有,这一生都不会有。” 程景云扑进汤宗毓的怀里,那一晚汤宗毓如何用劲地推开他,现在,他就如何用劲地抱住汤宗毓;程景云在颤抖,他咬着牙,将哭腔吞下去,他咬着自己的指节,睁圆了落泪的眼睛,慢吞吞说:“涂涂,你那时候,对我好狠心……” “景云,不怕了,”汤宗毓用力将程景云揽着,叹一口气,说,“景云,不会再有人对你那样了,我发誓,我真的发誓。” 这大约,是曾经的痛感最后一次释放,程景云终于能心甘情愿在汤宗毓怀里,虽然在抱怨他,但早已经不恨他。 现在,以及未来的他们,都是扶持着的、收获着的、依靠着的。 从今日往后来,程景云的确是什么都有了。 / “……四四年的时候,我就去美国了,那时候和我爸爸,还有叔叔,我爸爸在北平有房子有资产,他们原本可以不去的,我爸爸有一位朋友,已经跟爸爸说好了要去香港,因为那时候打仗,有钱人都去香港了,我又是出生在广州,有底子……可我要去美国读书,爸爸和叔叔都放心不下我,他们就和我一起去了,记得是爸爸的一个朋友,叫郑天鸿送的我们上船。谁知道,一去就是三十多年,再回来的时候,哪儿都变了,没有以前的样子了。” 春季没有烈日,江南柔美秀丽,春季更甚,老教授的故事才讲到一半,一行人就穿过幽深巷道,来到了此次旅程的最后一站。全新修缮过的江南园林,曾经是清到民国汤姓富商的住宅,门外的简介牌上写:汤家茴园,位于绍州老城五道巷,建造于清朝光绪年间,占地4万余平方米……建筑保留基本完好,属省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经修缮现对外开放…… 同行的那女孩问:“您说的就是这儿了?” “对的,我爸爸是在茴园长大的,我回来过几次,只有片段的记忆,我们八几年回国,我开始在高校任教,那时候这里还是围起来的,不能进来参观。” 轻松地回忆、谈论、聆听讲解,老教授的一只脚已经跨进了茴园的大门,扑面而来的还是久远记忆中某种水、泥土、木头的潮湿气,老教授举起了相机,将入院之后第一景留下了。 仿佛不多时以前,此处还有自行车铃,有旧式相机闪光,有穿着学生装的少年,以及他青春悸动时莽撞爱上的人。 再往内走,到了待客团聚的上房之前,女孩说:“好像这里是堂屋,您看,有写的……” “我印象很深的,那时候来了客人就在这里,还在这里吃晚饭。” 黑漆涂饰的旧门框里,有古朴齐整的桌椅,也有西式的茶几沙发,曾经,这里比此时更加热闹,满桌江南味道尚且是热的、新鲜的,少年与家人招待青梅竹马的少女,吃着肉圆鲜鱼时,心中惦念的却另有别人。 再穿长廊,看亭台与荷塘,也看院中种下的鲜花草木,走了许久,也留下了许多张照片,天气逐渐热了一些,到一处门前了,老教授再次举起相机,她释然一般叹息,又忽然说:“我告诉你吧,其实呢,我爸爸和叔叔是很不一样的关系,他们是……恋人。” “真的?” 萍水相逢的女孩觉得这个话题唐突,因此,问得十分谨慎。 “真的,他们的关系少有人知道,可我在十几岁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明白了,他们都已经不在人世,在世界的另一边相聚了,我终于能多告诉几个人,让他们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地……” 旧门打开,门上的新漆有些泛光,这园林的古朴味道没变,曾经混杂进来的西洋味道同样没变,这个院子,承载着汤惜君对茴园最深刻的记忆,这里有父亲和景云几乎全部的年少光阴,有无忧无虑的夏日,有深刻情谊的滋长,有互诉心意,有分崩离析…… 七十多岁的汤惜君从背包里掏出一张黑白的照片,她在此处,以树荫和屋檐为底,为照片留下了照片,那画面里有三个人,分别是年少纨绔的汤宗毓、谨慎露怯的程景云,以及,汤惜君并不了解的八月。 后来,文采斐然的汤惜君在回忆录中写:我只算是参与过爸爸的人生,却是后来才知道他有那样一位秘密的恋人,景云,他没有学识也没有修养,却有一颗剔透善意的心。我的童年是广州以及北平,我再游茴园,倒不为了将我的童年找寻多少,而是,再去那里看一次爸爸和景云的曾经,当我走进院子的大门,他们年轻的样子瞬间全部出现在我眼前,那几乎是八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还没有我,可早已经有了爸爸和景云的故事…… 爸爸是一位少爷,他直至离世的那天,仍旧是优雅洒脱的,他于最爱的北平结束了自己的人生,我也终于兑现承诺,将他的相片和景云的遗像摆放在一起了。 我那天在校园里,偶然撞见一对年轻的恋人,他们一位穿着干净的衬衫,一位系着褐色的皮带,我只是惊鸿一瞥,但我那一整天一整晚,都在想着景云,想着爸爸…… - 全文完. ------ 谢谢支持!新文欢迎收藏!点进主页——《玉门往事》,年下,护士攻×北漂受,旧城竹马,阔别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