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来自www.aqbxs.com 黑山悍匪雄鹰,在复出后的第一票抢劫时, 意外得到一个奇妙的蓝光晶体,就此成为无数势力追杀的目标。 《蓝火之炬》即将开启通向魔力之源的大门,千年帝国即将从此崩溃…… 一个五十四年不曾长大的婴儿,一把锈迹斑驳的大刀, 与传说中的陶力之城,魔力之源之间,究竞有何关… 第一集 第一章 剑和女人 安东尼气喘吁吁,小心谨慎地跨过拱出地面的树根,向密林深处走去。这些树根盘虬交错,像极了一条条沉睡的巨蟒。 他脚下是厚厚的松针与枯枝,鼻子里充斥着枝叶腐败的气息,四周的树梢上,连松鼠的脚步与鸟类的轻歌都没有,呈现出一种与世隔绝的宁静。 韦德丘陵坐落在古老的平原上,它从二十里外的黑山山脚一直向西倾斜下来,整个形状就像一枚倒挂的十字架。这奇异阴森的地方,虽然被篱笆、栅栏和一片片整洁的田野包围着,却是一个人迹罕至的神秘所在,是一个完全封闭和孤独的墓地。 此时天已经黑了,在新月的日子里,月亮要在晚上十一点之后才会升起,这就更增添了黑暗的浓度,但这无关紧要——这里的树林几乎有八百年没人砍伐过,茂密的松树遮天蔽日,即便是正午时分,也只有极为稀少的阳光能穿透进来,愈发衬托得幽暗和沉寂。 他裹紧了身上的披风,熟练地转了几个弯,随即仿佛化成了青烟一般,在几棵树之间的墓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安东尼从地洞口跳进石墓,顿时陷入了永恒的黑暗,耳朵里除了缓慢而又单调的滴水声,什么也没有。 “口令?” 一个嘎声嘎气的声音恶狠狠地从身旁响起,同时一个又硬又冷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贴在他的颈动脉上。 “红酒和女人。” “进去吧,首领一直在等你。” 随着这句话,刀子被收了回去,同时一根棍子被塞在手里。 棍子燃烧起来,火把的光亮刺得安东尼眼睛一痛,但他顾不上这些,也没有回头,匆匆地大步向前走去。在他周围是坚硬的石壁,前方是无边的黑暗。就这么一直走着,不知有多远,墓穴的甬道渐渐开阔起来。浓郁的汗酸和酒臭味儿,还有咳嗽和叫骂的声音隐隐地传了来,强烈地刺激着安东尼的感官,促使他惴惴不安地加快了步伐。又转过一道弯,前面的石墙上似乎有一种暗红色在不住地扭动,安东尼长出了一口气,出口到了。 甬道的尽头是一块圆形的空地,上面竖着四支巨大的火把。风从石墓的缝隙中穿过,发出呜呜的声响,使得火把们好像土耳其舞女一样扭动着腰肢和肚皮。在空地的周围,正有无数人头欢声雷动,把一切响动都压了下去。 在火把中间,站着两个只穿着长裤的斗士。 火光照耀下,他们赤裸的上身红彤彤的,肌肉盘虬。其中一人手里握着双刃剑,全神贯注;另一人则大大咧咧,提着一柄大弯刀。 安东尼站在人群的外面,踮起脚尖努力想看清对峙二人的长相。但一瞬间,寒光那么一闪,他们就已经交换了位置。周围陷入窒息一般的沉默,数秒钟后,狂热的呼喊才爆炸一般响起来! 两名斗士完全不受影响,纹丝未动对峙在那里,好像变成了冰雕一般。 搏杀的胜负,往往取决于一个落空的动作或者计算的错误,机会来临时犹如闪电一般短促,全靠身体不假思索的利用。厮杀中必有一个过程,双方集中精神打量敌人,动作非常慢,非常谨慎,仿佛谁也不愿交锋,当事人觉得这段时间很长,旁观者却觉得极短;内行人都知道这是最吃紧的关头,紧跟来的就是迅速的决战。 两人忽然就又动了,剧烈的斩击,使刀剑迸出了火花! 又是没等观众们看清,在满天血雾溅起来的时候,其中一个人已经仰面朝天地躺了下去。他手中的双刃剑飞起好几十英尺高,翻滚着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钉在安东尼的脚边。 冷森森的剑刃,倒映着安东尼那面无人色的胖脸。 “安东尼!”提着弯刀的人,眯起眼睛盯着他大声道。这个人的嗓音虽然不大,但任何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在他开口的时候,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他赤裸的胸膛和雪白的长裤都沾满了鲜血,在闪烁的火光下极为狰狞可怖,声音里也蕴藏着一种冷冷的杀气。 “老子等你很久了,跟我到书房里来。” 推开书房的大门,首先占据安东尼视野的,是一张大床。 斑点绚丽的豹皮,柔软华美的狐皮,蓬松厚实的熊皮……还有各式各样不知名的皮毛,在屋角一层叠一层厚厚地堆积着,也不知到底摞了多少层,足有齐腰那么高。上面躺着一个美女,身体深深地陷入皮毛之中,光滑柔软的肌肤若隐若现,似乎一丝不挂,水汪汪的眼睛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 安东尼失魂落魄地看着她,对女人的美貌颇感惊讶。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一绊,差点摔个狗啃泥——这里地上乱糟糟的,衣服、餐具、酒器丢得到处都是,乱得像鸡窝一样。 首领走在前面,轻车熟路地绕过无数障碍,随手将弯刀和双刃剑丢在房间角落里,发出金铁交鸣的清越响声。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数十把刀剑,都是价值不菲的名贵货。在刀剑上面的石墙上,钉着黑胡桃木制成的武器架。架子又宽又大,足足占据了半面石壁。 只是这么巨大的武器架上,却只挂着一样兵器,一柄巨大的弯刀。它没有鞘,刀刃被无数层布条裹得严严实实地,黑色的刀柄上满是符咒和花纹。对比着被踩在脚下的刀剑,它就好像从巅峰向下俯视似的,有一种高高在上、睥睨群雄的孤傲。 “安东尼,安东尼,”首领弯下腰,从地板上散落的衣服里随随便便捡起一件,用它擦拭着身上的血污和油汗,“知道老子为什么叫你来吗?” 安东尼不知道。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首领手中的衣服——如果那块东西还能叫衣服的话。他记得很清楚,那是高贵的塞维伯爵夫人的礼服,在今年的盛大舞会上令王后都感到忌妒的礼服。洁白高雅的面料,点缀着钻石的纽扣……此时这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已经变成了一样皱皱巴巴的灰色的东西,除了原先的呕吐物和油污外,现在又增添了血迹和汗渍,散发着奇奇怪怪的味道。 直到首领擦拭完毕,丢下那可怜的礼服转过身来,不友好地盯着他,安东尼这才打了个冷战,回过神来。 “伟大的雄鹰首领,请您明示。” “你他妈的敢说不知道?” 雄鹰挑起一条眉毛,黄玉一般的瞳孔罩定了心惊胆战的线人,就像啖人的野兽。 “亲爱的客栈老板,这半年以来,你传递给老子的消息,没有一次是对得上时间的。老子哪一次的份子钱没有给足你?” “不仅仅是这个,今天老子召唤你前来,可你竟然推三阻四,”首领这句恶狠狠的话让安东尼老板觉得整个身体发冷,“我对弟兄们没有太多要求,但他们必须对我表现出起码的尊重。安东尼,你他妈的让老子很不爽!” “伟大的雄鹰首领,请您原谅,但我的迟到确实有原因!”安东尼老板诚惶诚恐地分辩,“皇家卫戍骑士最近加强了对城池的戒备,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混出城的。” “皇家卫戍骑士?”雄鹰又挑起了眉毛,随即不屑地笑了,“国王的走狗!” 他走了几步,转过身舒舒服服地倒在兽皮大床上,舒展修长的四肢,任由那女人为他按摩肩膀和胸膛,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那倒不怨你了——拜你所赐,老子最近闲得很,于是给他们找了点乐子——安东尼,剑插在你脚边的时候,你竟没有注意到剑柄上的玫瑰纹章么?刚才那个被我一刀撩中了裤裆的白痴,就是皇家卫戍骑士的卫队长。” “皇、皇家卫队长?!”安东尼老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那个剑术称霸全国的冠军莱恩?就是古德林流派的传人莱恩·古德林?就是那个以一当百……” 话没说完,他的胖脸上挨了重重一脚,滚地葫芦一般摔了出去。 “哪儿来的废话?”雄鹰不耐烦地冷哼,“什么剑术冠军,什么第一高手,什么以一当百?老子照样一刀把他宰了!” 客栈老板捂着流着鼻血的脸站了起来,但还没有从震惊中惊醒,仍然不敢置信地望向那柄双刃剑。皇家卫队长莱恩古德林,是皇家剑术教习古德林的儿子。小古德林向来有青出于蓝的美誉,剑术之高,在国内若是自认第二,没人敢自认第一,没想到就这么死在了一个山贼的手里。 他吃吃地问:“可是,可是……小古德林先生怎么会到这儿来跟您决斗的呢?” “角马只有在发情的时候才决斗,男人也差不多,”雄鹰大笑着将那赤裸的美女搂在怀里,用力地亲吻她的脸蛋,发出了好大的响声,“来,珍妮,见过我们的好人安东尼,城南客栈的老板。安东尼,向这位女士问好,她是小古德林夫人,莱恩的妻子。” 他温柔地扯起一张熊皮将面红耳赤的古德林夫人包裹起来,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转头向安东尼,咧开嘴邪恶地笑着:“不过现在已是老子的女人了。” 安东尼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小古德林先生是个敬业的骑士,却不是个敬业的丈夫,”雄鹰语气不无得意,“比起新婚的妻子,他更喜欢卫戍团里的一个肌肉结实的小伙子。所以老子对珍妮表示了男人应有的慰问,顺便给她的丈夫留了个条子。不管那小白脸是不是爱他,但他必须爱惜自己的名誉,家族的名誉——哼,这几年古德林流派名声倒是响亮得一塌糊涂,我也想称称那小子的斤两,不过太让老子失望了。” “那是……那是您的刀术高超……” “把你的马屁吞回去,”雄鹰脸色骤然一冷,“现在说正经事。这半年你是坏了哪根筋,送来的情报全都不准,害的老子我一票生意都没做成?” 安东尼期期艾艾地回答不上来。他自认是诚实无欺的生意人,没有弄错过一件事,因此对这一切同样感到大惑不解。 “听着,白痴,老子手下有二百七十个弟兄,半年里没有抢劫,没有赎金,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盯着面色苍白,频频擦拭冷汗的客栈老板,雄鹰那英俊的脸上已经挂上了一层杀气。接下来,他的脸色缓和了,变得平心静气了——珍妮从熊皮里伸出柔软的双臂,温柔抱住了他的腰,用巨大的双峰轻轻摩擦着他结实劲健的后背。于是他向身后伸出手,捏住女人某个柔软的地方,让她发出一声又甜又腻的哼叫。 “滚出去吧,”雄鹰没好气地瞪了安东尼一眼,“如果你最后通报的这桩买卖再出什么差错,老子一脚把你下面的两个小球从鼻孔里踢出来!” 安东尼老板并没有滚出去,倒不是因为胆量,而是出于恐惧。 “伟大的雄鹰老大,请您听我再说一句……” 看着雄鹰不耐烦地挑起一条眉毛,他吞下一口吐沫,赶紧加快速度一口气说完:“老大,关于您刚才说的那最后通报的大买卖……一个多月前,我跟您汇报了他们的行动路线和时间……您刚才说,如果出了差错就要整治小的……可您为什么一点都不着急,好像压根儿就不打算动手似的?” “放屁,谁不打算动手?” 雄鹰翻了翻眼睛,突然一用力,将珍妮抱到身前。小古德林夫人还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在旁人面前赤身露体地接收爱抚,连忙惊呼一声,把头埋到雄鹰宽阔结实的胸膛上。土匪首领哈哈大笑,一把捏住她光滑细嫩的屁股,五根手指深深地陷进了白肉里去。 “距离他们出发不是还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么,你急什么?”他对安东尼老板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 “还有一个礼拜?”安东尼惊讶道,“伟大的雄鹰,可是他们今天晚上就要出发的呀?” “什么?!”雄鹰全身一震,粗暴地将女人推开,一骨碌翻身站了起来,揪住他的脖领子像拎小鸡一样把客栈老板拎起来,“当时你不是说,他们出发是四十二天之后么?” “对、对啊,今、今天已经是……四十二天……”安东尼老板几乎透不过气,伸出了舌头,“伟大的……伟大的雄鹰……老大,您快把我……勒死了……” “我日,安东尼,你脑沟是平的吧?”雄鹰信手把他丢下,轻蔑地笑起来,“四十二天!就是七个礼拜,今天才是第六个礼拜,白痴!” 客栈老板张大了嘴巴,眼珠子几乎要掉了出来。 “您说什么?!四十二天怎么会是七个礼拜?” “滚,白痴!”雄鹰轻蔑地咕嘟了一句,不打算继续跟安东尼废话。 他重新倒回床上,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的裤子脱了,拉过珍妮雪白的屁股,却发现客栈老板仍然没有要走的迹象。 “还不滚蛋?真想吃刀子?” “伟大的雄鹰老大,”安东尼老板委屈的眼泪直往上涌,水花在眼眶里打转儿,“今天确实是第四十二天,我拿我爹娘的坟墓起誓!小的亲眼看到他们在收拾行装,如果您还不动手,就来不及了!” “什么?” 雄鹰诧异地停止了动作,翻身重新坐了起来,随手在床边捡起一瓶已经打开的葡萄酒,放到嘴边灌了两口,才自言自语。 “不可能,难道他们算错时间了?” “四十二天七个礼拜……”安东尼老板的脸一直是扭曲的,他觉得自己快抓狂了,“伟大的雄鹰老大,您能告诉我,到底您是怎么计算的么?” “这还用算?正是因为上帝用六天创造了世界,所以一个礼拜的工作日是六天,那么四十二天可不就是七个礼拜么?” “……” “有什么不对吗?” “伟大的雄鹰老大!” 客栈老板只觉得太阳穴嘭嘭地跳着,血一股劲往头上涌。 “算日子哪有您这样光计算工作日的啊?!一个礼拜是七天,上帝休息的那一天也算!四十二天,应当是六个礼拜!” “啊,是这样算的?” 安东尼没有回答,他头晕脑涨,觉得自己心脏病似乎要犯了。 想起来了,半年前,伟大的雄鹰在自己的劝说下接受洗礼皈依了正教,从此改用礼拜计算时期…… “见鬼!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雄鹰翻了翻白眼,光着身子跳起来,连推带搡把客栈老板弄了出去,站在门口扯开嗓子吼了起来:“绞索,绞索,绞索!你赶紧去找独眼龙,集合队伍,有生意了。所有弟兄在三分钟内整理好一切零碎儿,马上就动身!” 他回来捧住珍妮的脸,重重吻了下去,又在她屁股上贪婪地捏了一把。 “宝贝儿,狂欢延后了,相信我,这对我同样是大损失。” 他一面惋惜地说着,一面到衣服堆里扒拉出一条裤子,双脚伸进裤腿,然后以光用牙齿咬住酒瓶的高难度动作腾出了双手,把裤子用力往上提。 “妈的,老子很想立刻就跟你快活个一夜……”语气含含糊糊,“可是,可是,这条他妈的该死的裤子!啊,没说你,我想说,还是先给你弄点儿漂亮的衣服比较重要……等我回来!” 话还没说完,他又从地上拣起一柄弯刀和一件衣服,赤裸着上身就冲了出去。 ※※※ 看着雄鹰完美修长的身材旋风似的消失在书房门口,珍妮充满情欲的目光逐渐变得有些茫然。回忆到这里来的经历,她仍然觉得自己在做梦。 小古德林夫人,唐娜·珍妮弗·维加内特女伯爵,今年二十岁,是个绝对古典式的美人。她出身名门,维加内特家族在帝国西部的名望是相当显赫的,财产包括三座城堡,几处大庄园和当地的磨坊。 珍妮的母亲很早就死了,而父亲是个古板的书呆子。他不参加舞会,不参加牌局,也不参加赛马和狩猎,总之,一切社交活动都与老维加内特无关。他只顾一个人在工作室里闷头摆弄他那些炼金术的古书,尝试着炼制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东西。炼金术,这在帝国是一种禁忌,当教会的力量壮大以后,对那些歪理邪说进行了一次大清扫。很多学习和研究炼金术的人还有很多其他的异端都被烧死了。不过有些东西是禁不住的,在教会的手不够长的地方,仍有相当数量的贵族在秘密地搞这些东西,老维加内特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的研究似乎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珍妮,自然而然受到父亲的感染。她具备一切贵族应当掌握的知识和礼仪,知书达理,是个文静贤淑的美女,但没有参加过任何社交活动,也没有约会过任何年轻的小伙子。而就在十七岁那年,她尚且偷偷做着那些女孩子们都想做的粉红梦时,就在家族联姻下嫁给了从未谋面的远房表兄,莱恩·古德林。 莱恩·古德林喜爱的是漂亮健壮的小伙子,对自己的妻子则非常淡漠,在床上更是如此。珍妮发现自己的生活跟结婚前没什么两样,单调而平淡。三年来,她一直成天读书画画弹琴,晚上仍然做那些粉红的少女梦。区别就在于,原先自己的床上是一个人,现在旁边多了一个冷冷冰冰的丈夫。 在这种百无聊赖下,她参加了贵妇人举办的私人小沙龙,家长里短地聊天扯闲话,多多少少能从中排遣些寂寞。 一天,她刚进入她们的小俱乐部,沙龙的发起人,豪森伯爵夫人就迫不及待地问:“亲爱的,你对前一阵突然出海旅游的塞维伯爵有印象吗?”不等珍妮回答,伯爵夫人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根据可靠消息,塞维伯爵根本就没有出海旅游,事实上,半个月以前,他在自己的家门口被绑架了!” “天呐,”珍妮惊叫,“骗人!” “确有其事!”豪森伯爵夫人斩钉截铁地捍卫自己消息的正确性,看到珍妮和其他人的表情,她眉飞色舞,沾沾自喜。 “绑票者要求一万金弗里,并且让伯爵的女儿格洛丽亚亲自把钱送到郊区的一栋别墅去。塞维家族没有照办,而是选择向皇家卫队提起申诉。结果好了,就在昨天,门房发现塞维伯爵的尸体躺在了他被绑走的地方,脖子被扭断了。” “我的主啊!” “亲爱的,我真不敢相信你的消息居然还没有我灵通,”豪森伯爵夫人的眼神里满是疑惑,“你的丈夫不就是皇家卫队的卫队长吗?这类事,你应该知道得最多了。” 珍妮的脸红了,她正想不出应该怎么转变话题,旁边的赛米尔柯恩男爵夫人插嘴说:“是那些胆大妄为的黑山匪徒干的,是那个叫雄鹰的土匪干的,一定是他。他是一个比魔鬼还要邪恶的人物。” 这是珍妮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尊敬的男爵夫人,你怎么知道?” “除了他,还有谁那么胆大妄为?去年的弗林克先生不也是这么被绑架的么,”男爵夫人今年七十多岁,又高又瘦,就像一根竹竿,嗓门比体型还要尖,“我早就说过,对那些黑山人,对那些魔鬼的后裔,就应该把他们斩尽杀绝!” 她的这句话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珍妮在一旁听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才基本了解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黑山匪首雄鹰,提起他的名字,足以让全帝国的王公大臣、城主贵族簌簌发抖。 三年前的冬天,沃勒尔伯爵乘坐自己心爱的镶金马车正要赶赴皇家宴席,经过君士坦丁大道时遭到了洗劫。当马车出现在皇宫门口时,卫兵拉开车门,从里面滚下来的伯爵全身赤裸,五花大绑,屁股上被用刀子划得一道一道,拼成“哈哈哈”三个字。根据沃勒尔伯爵本人说,抢劫他的是一帮醉醺醺的黑山人,为首的那一个长着一双凶狠的黄眼睛。 这件事虽然轰动了贵族圈子,但并没引起皇室的多大重视,最后不了了之。直到后来发生了著名的黄金抢劫案。 众所周知,帝国和东部的邻邦,鞑靼人建立的汗国一直在开战。半年后五月二十二日的晚上,一队由二百五十名装备精良的皇家卫队骑士押运的马车队出发了。在这些马车上装着帝国前线指挥部所需的军费和前线十万将士当年的薪金,总共价值四千万弗里的黄金。就在他们经过首都以东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山脉时,二百五十名骑士,满载黄金的马车队,不明不白地消失在了山间的云雾里。 这件事震动了全帝国,当时说什么的都有,几百年前,黑山本是邪恶的野蛮民族弗莫人的领土,后来被帝国的创建者消灭,那里至今仍是帝国最最野蛮和荒凉的地方。因此甚至有弗莫人复活了的谣言。由于军饷被劫,致使前线溃败,帝国被迫签订了和平条约。三位大臣因此获罪下狱,数百人受牵连被怀疑是汗国的间谍。 风风雨雨地折腾了三个月之后,黄金仍然泥牛入海一样不见动静。后来,一个皇家密探意外地在北方自由都市的奴隶贩子手里发现了一个和黄金马车一同消失的骑士。从他的嘴里得知,干下这桩惊天大劫案的,是一伙黑山土匪。为首的人长着一双黄眼睛,他的手下称呼他“雄鹰”——黑山土匪打败了皇家骑士,抢走了黄金,并且把所有的俘虏统统买给了奴隶商人。 这消息几乎让全部的帝国王公贵胄抓狂。皇家卫队骑士全都是由对皇室最最忠诚的贵族子弟担任的,自己的儿子侄子乃至亲弟弟被卖,那还了得?为了安抚这些忠心的家族,皇室又花费了一大笔钱将人赎了回来,才将此事了结。 随着调查的深入,密探发现这个被称为雄鹰的歹徒其实一直在活动,只不过并不为普通社会所知而已。他们平均每十几天就做一起案,出手又准又狠,一般不是针对大户的绑票,就是对商队的抢劫,从来就没有失过手,受害人数不胜数。 抢劫普通的商人和抢劫帝国的军费是两码事。前者不过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而后者无疑是对帝国和皇室的挑衅。所以接下来,皇家卫队对黑山地区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搜索行动。可黑山实在太大了,几千人洒上去跟没有一样,皇家卫队几进几出,却连土匪的人影都没见到。 “那个魔鬼每次绑票,都会挑选有漂亮女人的大家族,”男爵夫人恨恨地说,“他总要求让那家族里的美女带着赎金到指定的某个地方。然后,女人和金钱就会消失一段时间。一般再过两三天,他们称之为‘肉票’的受害人和那可怜的被糟蹋的女人,就会被门房发现睡在客厅里。” 豪森伯爵夫人的眼睛发光,吃吃地笑着:“听说,那个雄鹰是个强壮极了的棒小伙儿。送钱去的姑娘,刚看到他下面的大家伙的时候,都吓得叫救命呢。”她快四十岁了,仍很有几分风韵,喜欢穿梭在酒会和舞会,成打地迷倒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 话题随后就转到别处去了,贵妇人们互相分享一些奇特的见闻,譬如谁跟谁有私情啦,谁又为哪家的千金小姐决斗啦,等等等等。 珍妮听着,羞红了脸。 如同她这个年纪的女人一样,珍妮在心里也希望能风流而又多情地度过自己的青春,享受着充满性爱的日子。可是由于她的家教,由于她的矜持,这些贵妇人所说的和所做的,她都做不到。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把手伸到下面去自慰…… 又过了大约八个月,黑山匪徒的行动突然一下子全停止了。那些人销声匿迹,就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似的。 “弗莫人,都是那些弗莫人的鬼魂在作祟,”愈发老态龙钟的男爵夫人唠唠叨叨地说,“我就知道是这样,那些魔鬼是弗莫人的残渣余孽,魔眼邪神巴罗的喽啰。现在好了,他们的主子把他们又召回去了。” 对雄鹰的话题又持续了一个小时,接下来,她们的注意力就又转移到皇室的纷争内斗上,至尊大皇帝和他的弟弟之间的那些龌龊事被她们念个不停。那个黑山的土匪则被抛到脑后去了。 可珍妮却对那个叫雄鹰的好色之徒念念不忘。 从那些人的讲述中,这个胆大妄为,荒淫好色的叛逆之徒,已经深深吸引了她。 丈夫夜不归宿的时候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密集,但珍妮也并不为此感到有多难过,因为每天晚上都有梦在伴随她,只是梦里的白马王子,却逐渐替换成了一个有着一双黄眼睛的粗野强壮的不法之徒。 只是她说什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 两天前的晚上,当珍妮脱了衣服刚刚上床睡觉,掀开被子,却发现一个人正大剌剌躺在丈夫回家睡的枕头上,一双黄玉似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扫视。那种男人看女人的目光小古德林夫人还从所未见,那让她心跳加快,两腿发软。 接下来六个小时的狂欢,让小古德林夫人软成了泥,化作了水,她彻底屈服了。 回想那自己从未想象过的一幕,珍妮有滋有味地回味着,美滋滋地叹了口气。 再往后发生的事,她有些记不清了。自己似乎是赤身裸体地被雄鹰裹在被子里从公馆扛到这里来的。她实在太累了,疲倦不堪,所以乖乖地任雄鹰摆布,随着攀高伏低的颠簸,竟而睡着了。等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这个毛皮堆里。 自己现在在哪儿?这个土匪到底打算把自己怎么样?不知怎的,这些明明很重要的问题,珍妮连想都懒得想。她躺在毛皮堆里,脑子空空,满心期盼着雄鹰抢劫归来。 第二章 大买卖 雨静静地下着,一滴接着一滴。 此时尽管已是深夜,天空依然明亮,呈现出异常的灰白。袭人的寒气似乎由于分量太重,正在慢慢地从天空上往下沉。朦胧的雾气越降越低,纷纷扬扬的细雨,像霜似的散开,封冻的大地在暮色中散发着幽暗的光。阴沉的夜空映照着黑山北麓的山岬,呈现出雄壮而模糊的轮廓。在这片充满落叶松、云杉、梧桐,以及各种各样小灌木所组成的茂密丛林的幽暗里,除了雄鹰之外,还潜伏着匪帮的一百八十六个弟兄。他们全副武装,一言不发,对即将来临的洗劫充满渴望。 “上帝,老子操你妈。”雄鹰抚摸着下巴上短短的红胡子茬,肚里恨恨地咒骂。为了那个该死的礼拜计算,自己白白浪费了半年的工夫,一想起来就满肚子都是火。 雄鹰一面喃喃地亵渎神灵,一面甩了甩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扬起头让雨丝无声地落在脸上。他一向喜欢对这种气候——泥泞的雨天、灰蒙蒙的暮色再加上浓雾,的确是个适合做买卖的日子。 肥羊始终没到。 他感到有些困了,长长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淅沥的雨声单调地重复着,简直像催眠曲一样。这鬼天气,要是能抱着女人睡觉就好了……那个久旷之身的大屁股女人还真是够劲儿,活像一台水泵,能把男人榨干。她叫什么来着?萝拉?伊莎贝拉还是珍妮?对,是珍妮,见鬼,女人的名字太容易记混了……从今天以后,自己应该一律管她们叫“宝贝儿”,这样也不用面对这个的时候叫成那个…… 正在此时,耳朵忽然捕捉到风中夹杂着几缕不寻常的细微响动。他全身一激灵,这么清脆的金属碰撞……那分明是刀剑交击的声音! 雄鹰一跃而起,宛如一头受了血腥气刺激的豹,动作灵巧地蹿上了身旁巨大的云杉,瞪大眼睛仔细张望。黄玉一般的瞳仁当间,显出一对针尖大小、殷红如血的瞳孔。 风是从西面吹来的。 在那边,远在昏暗的卡贝尔河河岸边,越过黑暗中闪光的冰面,在深邃黝黑的河水对面,帝国首都的灯火仿佛在天边闪烁。这灯火,站在这儿就已经看到了。 声音的距离应该没那么远,他将视线集中在距离这里还有六英里远的地方。 石子铺成的大路从灯火阑珊的首都蔓延过来,在月光的照耀下,又白又亮就像女人的大腿。来在这片山岬的前面,在他所注视的地方,一北一东分成了两条岔路,分得开开的。 向北的岔路是一条重要的贸易纽带。每年数十亿计的葡萄酒、羊毛、食盐还有各种各样的货物,就是沿着它来往于北海沿岸诸多自由贸易城市和帝国的首都。所以也被盗匪们称为“黄金之路”,客栈老板这次通报的“大买卖”,也要经过那里。 尽管商贸如此繁华,但此时“黄金之路”寂静如死,声音是从另外一条岔路那边传过来的。 和黄金之路相对应,另一条向东的岔路有道是“战争之路”,穿越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地区,沿着它走,可以到达库曼人和鞑靼人建立的汗国。 在雄鹰的记忆里,两国似乎从自己生下来就开始打仗了,小时候还经常能看到沿着这条岔路赶赴前线的一团团士兵和盔明甲亮的骑士,只是却很少有回来的。直到两年前那场大战结束,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 缺乏军费和薪水,前线的十万帝国士兵全军覆没,大批贵族子弟战死,这使各地诸侯对皇室的不满大大增加,帝国的攻势因此停止。而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的鞑靼人也损失惨重,在外敌止步的情况下,内部发生了政变,老可汗被自己的儿子杀死。此后,新可汗向帝国的皇帝伸出了橄榄枝,两国就和平了。 每次想到这件事,都能让雄鹰产生一种自豪感。不是么?他,率领自己的人马劫持了一队马车,长达三十多年的战争因此停止,这正是一个造福万家的和平使者的所作所为。 现在,这条“战争之路”也因为和平而荒芜,除了偶尔有一些两国使者经过此路之外,没有其他人往来。可没想到,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日子里,废路上竟然有了响动。 雄鹰眯起眼,努力集中视线,东岔口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但已经无法看得更清楚了。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聆听。那种独特的摩擦长音,是用优质钢的库曼马刀护手格挡短小兵器的声音;还有马刀劈砍的声音……是库曼人或者鞑靼人,一个,两个……大约超过十五个人,他们应该是一伙儿的,都是刀术好手。另外的那些人大约有六十多个,武器很杂,也没什么配合,但各个都是好手……嗯,有匕首、马刀……还有那种连续的左右挥砍和突刺声,那只能是一柄双刃剑…… “见鬼!”他低低咒骂了一声。 除了强盗团伙,还能有什么样的一群人,会使用这么乱七八糟的武器作战?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蛇一般轻巧地滑下树干。在一个手势之下,从茂密的灌木和长草里钻出几十个手下。 “下面的动静可不寻常,咱们可不能耽搁,”他低声宣布,“绞索,你去通知所有的弟兄,埋伏取消了。” 一个手长脚长的小伙子答应了一声,转身消失在林海里。过不多时,无数只脚踏在落叶上的沙沙声从四面八方传了来。 在检阅了自己的小军队后,雄鹰阴沉着脸,低声咆哮:“一个让人恼火的消息,有人打算在咱爷儿们的地盘上打食。关于这个,老子绝不能容忍。这才仅仅半年的工夫,看来那些新入行的小崽儿,已经把我们黑山匪帮的名字,忘到脑后、丢到茅坑里去了!” 首领的愤怒很快就传达给了手下,众人嘈杂起来。 在很快重新安静之后,旁边的独眼龙副官杀气腾腾地开了口:“那些不知死活的王八蛋……首领,您想怎么干?” “不是我想怎么干,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干。” 愤怒到了极点,雄鹰反而冷静下来。 “小伙子们,先把水壶里的苹果酒还是白酒喝上一口,都提提神,咱们这就下山。绕过山梁后五个人一组分散开,向东岔路口摸过去。遇到放哨的家伙就放倒,不能有动静,不能让他报信儿。在岔口边上的树林里重新集合,我再安排下一步。” 维德潜伏在路边的草丛里,用力将大氅在身上裹紧,这种又冷又湿的气候,真是让人受不了。 他无聊地看着不远处的厮杀。二十五辆硕大的马车一字排开,围绕着这些车辆,横七竖八躺着不少死尸,剩下的人仍然在舍生忘死地格斗。自己的同伴,七十多个穿着黑衣的蒙面人,现在已经一步步占据了上风。那些东方人尽管骁勇善战,但毕竟人数过少,他们砍倒了二十多个匪徒,但也被打死了九个。现在只剩下五个东方人,正围绕着车队当中的一辆巨大的马车负隅反抗。他们虽然满身是血,却仍然挥刀奋战,但大局已定。 正在此时,旁边的欢呼声响了起来。 维德转头看去,嘴巴不禁张开再也合不拢来,口水一条线似的往下滴。原来有几个弟兄已经不再去和东方人拼命,而是径直跳上了前面的马车。撬开门后,从车上滚下一只只的箱子,他们用匕首撬,用刀剑砍,沉重的铁箱终于被砸开,一堆明晃晃的金币从里面滚了出来! “金,金,金子,这么多!”维德结结巴巴地说。 他感动得热泪盈眶,喃喃地呜咽起来,“上帝啊,简直太美了!” 维德恨不得冲上去,抱住这些圆滚滚、亮晶晶的东西,亲吻它们,啃咬它们……基督耶稣啊,我真是个大白痴,为什么在来之前一定要抢着当把风的呢?其实现在看来,就算冲上去跟鞑靼人对杀,只要自己冲的慢一点,也不见得会死啊…… “上帝啊,竟然有这么多的金子?”草丛响动,另一人在他的身旁趴了下来。 “是啊,是啊!”他顾不上回头,痛心疾首,“咱们哥儿可亏大发了!哪怕是能摸上一把也好呀,要是能让我摸一摸……” 这时候前面的战局发生了变化,由于金子分散了不少黑衣人的注意力,东方人趁势反击,又有三个匪徒被砍倒。那个一直在一旁督战的身材粗壮的矮个子,正是他们这次行动的头领,大声咒骂着冲向前面的马车,劈死了一个正在抢金元的弟兄。匪徒们这才不情愿地又向东方人围了过去。就在这空档儿里,几个抢匪跳上了旁边的一辆马车,用刀子和棍棒挨个儿撬开铁箱的盖子,怪叫着将它们一只一只地丢下来。 维德觉得自己都要窒息了:金币金块儿还有宝石,我的心肝上帝基督圣子圣灵外加圣母玛利亚啊,这些宝贝滚在泥泞的道路上,是那么的璀璨夺目! 匪徒们欢呼着冲上去,只不过目标不再是人而是金银财宝。这下就连巴兹也蹲下身去,大把地把好东西往口袋里捞。 他泪眼模糊,咬牙切齿:“鲁克,鲁克,你快看!这帮无耻的贪心鬼,他们要把金子都抢光了!像你跟我这样把风的,估计连一块金洋都分不到的呀!” 旁边那人叹了口气:“没错儿,巴兹那家伙一向又专横,又自私,根本就是个没老二的混蛋,怎么可能把好处分给小喽罗呢?” 维德惊讶地转过头来:“没老二?喂!你疯了?你竟然这么说首领,他会把你……” 可当看清了身旁的人脸,他整张脸都变得跟大便一样。 “你,你,你是谁?”维德簌簌发抖,身旁是一个他没见过的小伙子,长得很讨人喜欢,黝黑的脸,金色的卷发,湛蓝的眼睛。他一脸善意无害的笑容,但一柄锋利的匕首已经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可以管他叫‘绞索’,因为他对处理脖子很有一套,”另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下来,“一个人如果打算高声喊叫,那么在他发声之前,喉管会先颤动,这就是征兆。维德,老子敢担保,只要你的喉管稍微那么颤动一点儿,声音还没发出来,绞索的刀子就会割断你的脖子。就跟宰鸡没什么两样。” 听到这段话,绞索凶狠地紧了紧刀子,让俘虏连大气都不敢透。 那个懒洋洋的声音仍然不紧不慢地钻进维德的耳朵。 “鲁克回答了问题,所以他还活着;查尔斯顿以为自己是条硬汉子,现在他的人正吊在一英里外的树上。兔崽子,你不是非死不可,所以别动错了念头,考虑清楚。如果打算招供,就点点头。” 这事儿用不着考虑,话音未落,维德就已经忙不迭地点头。匕首撤了回去,一只坚实有力的手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 维德发现自己面对着声音的主人,这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虽然天太黑没法儿看清楚对方长相,但那双黄玉色的眼睛,血红色的瞳孔…… 他猛地想到一个人,腿肚子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您是,您是黑、黑山的雄鹰……可您、您不是,不是半年前退休了吗?” 听到最后一句话,黄眼睛凶光毕露,一个大耳光抡过来:“放屁!谁他妈的隐退了?听着,兔崽子,不准提‘半年’这两个字!” “记住,在老子面前没你发问的余地。老子问什么,你就说什么。”雄鹰眯起眼睛看了看正对手下咆哮的巴兹,“告诉我,那个人,你们的头儿,狗娘养的胆小鬼巴兹居然还有捞过界的胆量,他依仗的是谁的势头?” 维德张了张嘴,先吐出七八颗带血的牙齿,然后呜呜地哭起来:“这我,我不知道,我是个放哨的小角色……巴兹,巴兹也不是我的头儿……” 雄鹰抬起了一条眉毛,一把捏住他的卵蛋,刚要用力拧,忽然觉得触觉有异,忙不迭收回一看,手上汁水淋漓,臊臭难闻。 “我日,居然吓到尿裤子!”他用力甩了甩,偷偷地尴尬地扫了后面手下一眼,还好,尽管人人面色有异,却还没一个胆敢公然嘲笑自己的首领。 他就手把汁水抹在维德的脸上:“把知道的全倒出来。” “好的,好的,”维德满脸鼻涕眼泪,结结巴巴地开始说,“那是昨天,啊不,是前天,是前天……那天中午我没有偷到东西,还被珠宝店的人抓住,打了一顿,打伤了我的腿……” “……” “我妈妈,我妈妈今年六十多岁了,她是个很好的老太太,她最近一直都在饿肚子……我是说,我只是一个贼,一个在市场上小偷小摸过活的地痞,最近城里的生意不好做,可我还有妈妈和弟弟妹妹需要照顾,求求您,发发慈悲吧。” “绞索……” “是,首领?” “毙了这个语无伦次的白痴!” “求求您,求求您!接下来,接下来马上就说到了,马上!昨天,是昨天,表弟鲁克找到了我……他对我说,他是兄弟共济会的人,有笔大买卖……您知道,这几天我几次都失败了,家里还有妈妈,还有……” “说重点。听清首领的话么,你要是打算拖延时间耍心眼儿,我就捅了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想说,我是想说,这事儿全是兄弟共济会策划的,鲁克找到我,说有买卖,乡里乡亲是一定要互相照顾的,所以要我也来参与……除此之外,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兄弟共济会?”雄鹰喃喃道,“这跟狗娘养的胆小鬼巴兹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组织,他知道个大概。那还是大约在三十天之前,自己收到了请柬。原来全国的土匪强盗和小偷们打算在北部城市召开大会,说是为了大家的发展,所以要全国各地的弟兄们团结一心,促进共荣,因此成立这么个组织,并希望自己作为王都地区的与会代表前往参加云云…… 本来按道理来说,自己应该是一定要去的,只不过当自己跑到北部城市的时候,会议已经结束了。原本以为是被这帮兔崽子给涮了,现在回想起来,当然也是日期计算错误的缘故。 维德战战兢兢地回答:“呃,巴兹,啊不,我是说‘狗娘养的胆小鬼巴兹’,他,他就是兄弟共济会指派的王都地区监理人呀。” “你说什么?!” 看到雄鹰杀气逼人的骇人模样,维德的裤腿又湿了:“这,这,这是真的,真的……我听鲁克说,本来大会讨论的结果,您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但是,但是您接到请柬后,没一点反应。再,再说……这半年,啊不,是这段时间,您一直没什么响动……所以,所以……” “所以你们认为老子退休了?”他颇有点不是滋味,“巴兹这狗头,也就被指派成了兄弟共济会的王都地区监理人了?” “是的,是的,不,不是我们,是,是兄弟共济会他们,是他们的决定。”维德积极为自己分辩,结结巴巴,声泪俱下,“我敢拿我妈妈的白头发起誓,我跟今天这事儿一点关系都没有,一点关系都没有……” “闭嘴。”雄鹰怒火中烧,“回答我,除了在那里抢劫的几个白痴之外,你们在这附近还有多少人?再他妈絮絮叨叨扯不相干的,老子马上叫你跟婆娘一样,以后都蹲着撒尿!” “这我知道,这我知道!”维德急切地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我们头儿,啊不,是‘狗娘养的胆小鬼巴兹’,一共就带了一百人来。除了我们三个放哨的在这边,还有五个装扮成卫兵的人,等马车过来之后,他们在西边设卡拦路,免得有人打搅。剩下的,剩下的全在那儿了。”他虽然牙齿缺少了好几个,但这一番话居然说得甚是流利。 雄鹰回头望向独眼龙,副官点了点头:“这小子说的跟鲁克一样。” 雄鹰对维德冷冷地笑了笑,然后一掌切在这小子的脖子上,维德昏厥了。 “独眼龙,带上三十个弟兄,抄过去先把那五个假卫兵干掉,然后五个人扮装卫兵,剩下的埋伏起来。” “放心吧,头儿。有向我们这边逃跑的,一个都甭想跑。”独眼龙摸着眼罩,话题一转,提出了疑问,“只不过这么一来,咱们就是跟兄弟共济会,也就是全国所有同行们对着干了,划得来吗?” 雄鹰用鼻孔哼出一股气,吹开了自额头挂下的散发:“我去他妈的!老子管他们都是哪个洞里的老鼠?地盘儿都是打出来的,扛着一块兄弟共济会的招牌,就想骑在咱们弟兄头上拉屎?老子要让巴兹下半辈子都躺在床上做噩梦!” 他盯着围绕着马车的那一幕哄抢的滑稽剧,轻轻地摩挲着黑色的刀柄:“‘共济会监理人’?‘半年前退休’?不知死活的东西,老虎不发威,真把老子当了病猫。”这几个字,是恶狠狠地从牙缝儿迸出来的。 这时候,铁箱里面的金银被倒在路上,撒了一地。雨水将路面冲刷得闪闪发亮,朦胧的雨雾衬托下,仿佛整条路不是石子,而是碎金子铺成的。 “歪嘴的思想者”巴兹咒骂着,一脚踢倒了一个正忙不迭弯腰拣财物的匪徒。这一脚正中那人的脖子,他倒地的同时,喉头软骨发出碎裂的脆响。巴兹在瞪大双眼的死人旁边蹲下身子,掰开倒霉蛋的手指,将那人捏在手心里的一枚大红宝石戒指摘了下来,使劲儿套在自己像胡萝卜一样的小指上,又往上衣口袋里塞了三块沉甸甸的金砖、四个硕大的银盘,以及两只晶莹剔透的翡翠酒杯,还有三五把五光十色的宝石首饰。 做完这一切,巴兹抚摸着鼓鼓囊囊的口袋,他心满意足,长出了一口气。 作为三十四岁的小偷之王,盗窃、走私、坐地分赃、收保护费的第一把好手,王城下流社会中的佼佼者,巴兹还是头一次涉足这么大的买卖。 阿尔贝托(那时候他还不叫做巴兹)从小是个有着远大理想抱负的人物。他自幼熟读《高卢战记》、《布匿战争》、《凯撒回忆录》一类的书籍,努力学习剑术和骑术,渴望成为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那样的英雄。这就是出身下等骑士家庭的阿尔贝托·希格龙坚信不疑的理想,他也一直向着这个目标努力。 二十多岁时的阿尔贝托,虽然个头矮小瘦弱,却有敏捷的身手和使不完的力气。雄心勃勃的他在十九岁时加入了军队,很快就受到了皇家卫戍骑士的奥托卫队总长的注意,提拔他担任自己的扈从。在一次战斗中,他杀死了十几个敌人,拯救了被包围的奥托。所以一个月后,小伙子被册封为骑士,被提拔为皇家卫队的小队长。过了几年,奥托卫队总长因为战功而晋升为将军,获得了爵位和封地,他上书皇帝,推荐小伙子为自己的继任者。于是阿尔贝托受到了帝国皇帝的接见,皇帝亲自为勇士授勋,赐予宝剑和“银狮子骑士”的荣誉称号,让他继任卫队总长。这时的阿尔贝托才二十八岁,被无数的宫廷美妇和赞誉所包围,可谓是前程一帆风顺,光明远大。 可是随即就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巴兹记得很清楚,那是自己担任卫队总长的第二十一天的早上。 那一天阳光明媚,自己带着八名骑士在城内步行巡视,正要回宫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地痞。皇家卫戍骑士们巡逻,向来都是走在道路的中央,这已经是城内不成文的规矩,可是那个无赖也大模大样地在路中央踱步,迎面走来,居然一点让路的意思都没有。更恶劣的事发生在后面,双方刚刚对上,皇家卫戍骑士们还没开口呢,那个混蛋居然抢先破口大骂说,好狗不挡道。阿尔贝托刚打算拔剑教训教训这个不懂规矩的家伙,脸上已经吃了两个大耳光,还没反应过来,下部又被狠踹了一脚。 面皮青紫,两眼上翻,口吐白沫的卫队总长被抬了回去,躺了六个月。他被打聋了一只耳朵,颈椎严重扭伤,下颌骨也碎了半边,从此“歪嘴巴”的新绰号也取代了原先的“银狮子阿尔贝托”;最糟糕的是,下体肿得跟脸盆差不多,虽然卧床静养后恢复了正常大小,可是一旦兴奋勃起,就会剧痛钻心,根本无法人道。阿尔贝托找了无数的医生,得到的结论是,从身体健康来看,应该已经完全恢复了,这种疼痛应该完全属于精神和心理的作用。但他尝试了无数办法,却始终不见好转,总之是落下了永远无法痊愈的心理残疾,这辈子都与女人无望了。 被那无赖两耳光外加临门一脚揍掉的,不仅仅是阿尔贝托的健康,还有他的锦绣前程。皇家卫戍骑士不可能留着这么一个丑八怪让人指指点点,落人笑柄:仅仅担任卫队总长二十一天的阿尔贝托被迫早早退休,带着二十个银币的遣散费和二十个银币的医药费,扫地出门。 皇室的薄情令人齿冷,而对那个流氓的刻骨仇恨,更令阿尔贝托永生难忘——当时事情发生得太仓促,他没能及时注意到那个混蛋的长相,可是那双眼睛,那双带着血红色瞳孔的黄色眼睛,就像是刀子刻在了他的心底。 受伤之后,阿尔贝托并没有回家乡种田养猪,而是潜伏下来。六年过去了,“银狮子”早已被人遗忘,而“思想者”却名声显赫,如今非但成了王城黑暗世界的恺撒,更是兄弟共济会的王都地区监理人。 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昔日自己的远大理想,竟然在意想不到的领域里开花结果,成为了现实。巴兹冷漠地看着不远处同伙们与鞑靼人的搏斗,抚摸着自己五官尚且完好的那半边面孔,不无讽刺地想。 正当他感叹人生的变幻时,惨叫声划破夜空,又有两个劫匪在东方人的马刀下身首异处。 随着大部分的乌合之众都已沉醉在瓜分战利品的热烈气氛之中,只有八个人还在与那五个鞑靼人还是库曼人进行舍生忘死的拼杀。那些人是绑架犯“灰狼”汤姆和他手下的杀手,和其他人相比,他们对战斗要敬业得多。 被包围的鞑靼人忽然一起发出了高低不等的吼叫声。这吼叫无疑是某种约定的信号,在喊叫之后,其中最高大的一个人猛地从侧面疯狂地向着灰狼的手下发动冲锋。 这种看似无谋的进攻,立即就使这个勇士身上开了七八个伤口,其中起码有三处都是致命伤。但他呼呼的刀光也逼使八名匪徒当中的六个向后退了四五步远,没有遭到冲击的剩下两个人,分别是“灰狼”和他的副手“螃蟹”,被从队伍中孤立出来,且突出在前。 这个空隙立即转变为致命的打击:其他鞑靼人的四把马刀,几乎是同时落在了这两个猎物身上。 四对二,瞬间局面就发生了改变。 伴随着雪亮的刀光,污血冲天,只剩下半个脑袋的“灰狼”,连吭都没吭一声就砰然倒地。惨叫声是“螃蟹”发出的,他摇摇晃晃地向后退去,握着镰刀的臂膀已经永远离开了肩膀。 那名身负重创的鞑靼人再也支撑不住,慢慢地坐倒在地上。 这个转变是惊人的,丧失了头目“灰狼”的六个人心胆俱裂,在鞑靼人接下来士气大振的反扑下纷纷向后退去。其中一个人由于极度震惊,反应稍微慢了点,没退几步就被对手的马刀斩倒,在泥水和血泊中辗转反侧地哀嚎。 这急剧的变化,使沉浸在财宝中的共济会匪徒们一时陷入了寂静。 过了一会儿,一个粗哑的嗓门打破了寂静:“交出马车,你们可以走!” 喊话的是巴兹。目睹了刚才那血腥的一幕,他为这些对手的顽强感到心惊。自己的人数虽然稳占上风,但都是些七拼八凑的乌合之众,当中敢拼敢杀的人本来就不多,灰狼这一死,事情就变得棘手多了。即便可以解决这四个鞑靼人,可是共济会损失惨重,对自己的地位可大大不妙。 “你们都是恪尽职守的骑士,我很钦佩,非常钦佩。”巴兹的嘴巴虽然是歪的,但舌头仍然那么巧妙,“但你们应该认清现实,你们已经被我们团团包围,车辕上套的马也都已经被杀掉了,你们绝对无法带着马车逃命。你们的确很勇猛,竟然杀死了我们二十个人,可我们还有七十三个,你们却只剩下了四个!不要认为还会有什么援军,帝国护送马车的人,有三十五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和一百八十名精锐的士兵,可我们刚一露面,他们还没交手就撤走了。这说明了什么?你们仔细想一想!” “你是说,你们跟那些帝国骑士是勾结好了的?” 剩下的四个鞑靼人彼此对望了几眼,其中一个贵族打扮的青年向前出列,冷冷地用生疏的帝国语发问。由于刚才那激烈的战斗,他脸色惨淡,满身都是鲜血。由于愤怒,他的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尊敬的埃米尔,汗国大断事官帖木儿灭里将军,”巴兹一口就叫破了鞑靼贵族的名字和官衔,“您的骁勇善战和刀术,无论走在世界的哪里,都是久负盛名的;我衷心希望您的智慧之剑,能够跟您手中的马刀一样锋利。” “抢劫使节,这就意味着战争!”帖木儿灭里厉声道,他的眼睛里仿佛有火光在闪动,“帝国打算向我也克兀鲁思挑起战争吗?” “我们的确受雇于人来抢劫您的车队,至于是不是挑起战争,这就不清楚了,那是上面的问题。” “歪嘴的思想者”戏虐地指了指天空,镇定自若地坦然承认。他从前任职于皇家卫队,无论是腥风血雨的战场,还是王公大臣的舞会,都见识得多了,应付这种场面绰绰有余。 “我们只负责抢劫。现在我重复一遍,交出马车,让你们走!” “可以!”帖木儿灭里的决断极快,一口答应,“所有值钱的财物,都在其他的马车上,你们尽可以推走。但这一辆车上装的,都是两国照会的文书和其他一些信函,虽然不值钱,但却是我职责所在。所以我必须要带回汗国!” “实在抱歉,断事官阁下,我所要的,就是您一直守卫的这辆马车。” 帖木儿灭里似乎早就料到似的,冷笑着点了点头:“你们果然是为了马车里面的东西来的。” 他走了几步,将马车门掩护在身后,忽然提高了嗓门:“土匪们,你们有两个选择。第一,杀光我们,选择这辆没有任何值钱物品的马车;第二,让我们带着这辆马车走,你们就可以不用再流血,却能分得其他的马车和这一地的金银!” “您没有资格跟我提要求!”巴兹觉得自己火气上来了,他大声咆哮,“现在惟一有权提出要求的,是我,而不是您!” “没有资格提要求的是你,蠢货,”帖木儿灭里冷笑起来,“你的要求是我根本力不能及的。你是在逼我们拼命!” 他举起沾血的马刀,高声叫道:“这辆马车上的东西虽然不值钱,却关系着两国之间生死存亡的大事。抢下它,你们决不会有任何的好处;相反,不论是谁沾上它一星半点,就都得死!你们这些劫匪,我真是替你们可怜。因为你们的首领,宁愿让你们去用命换既不值钱又危险的东西,也不愿意拿着已经到手的大笔金银,让你们回家去享福!” 巴兹的脸色变了。 他眼角扫过,缓缓包围过去的劫匪们,纷纷放缓脚步望向自己。帖木儿灭里将军的言辞已经打动了每个人的心坎:这时候钱已经稳稳到手,每个人都在考虑怎么回去享福,让他们继续去跟凶神恶煞一般的鞑靼人拼命,任谁都是一百个不乐意。 “你既然让我们走,那我们现在就走,但必须要带着这辆不值钱的马车一起走!”帖木儿灭里高声说,务必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至于其他的车辆和这一地的财宝,你们尽可以分掉。这些财宝原本都是贵国皇帝给敝国可汗的礼物,分掉它们,即便是里面的一颗宝石,都已经足够让你们每人都舒服地过上一百年好日子!” “但如果,如果你们一定要留下这辆马车……”他横刀胸前,冷森森的寒光映在眼里,使整个人都罩上了一层杀气,“那好,咱们就来算算看,我们这四个大汗近卫军的武士,在倒下之前究竟能拉上你们多少人陪葬!” 他低声咆哮,真好像一头无畏的猛虎。说到最后一句,其余三人一起举起马刀,以呼啸应合,真有纵横沙场,一往无前的勇气。仿佛是助威一样,一阵山风吹过,整个山林都沙沙地响了起来。 所有的匪徒都裹足不前,面前这四个敌人明明已经满身是伤、疲惫不堪,但看着他们,每个人的心里似乎都吹进了一股寒风。 过了好一会儿。 “帖木儿灭里将军,您的口才的确出类拔萃,难怪贵国的可汗会委派您来担任驻外大使。” 巴兹的歪嘴一撇一撇地蠕动。每当他的愤怒到达了顶峰,扭曲的半边脸就会这样抽搐:“弟兄们,不要受这个异教徒的蛊惑!大伙儿看到没有,那辆马车最大,车厢里的财宝也一定最多。谁能第一个冲上那辆马车,我就给他双倍的酬——” 声音嘎然而止,巴兹盯着马车,眼里充满了惊讶的愤怒,张大的嘴巴再也合不拢。 一个充满嘲弄和鄙视的声音,清清楚楚地在每个人的耳朵里响起来:“你好啊,阿尔贝托,自打我踢碎你的卵蛋,都过去多少年了?” 帖木儿灭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声音分明是从身后一直严加防范的马车上传出来的! 他迅速回头,发现车顶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魔鬼般潇洒的男人。眉毛高耸,鼻子又挺又直,鼻尖稍微有点鹰勾,再加上那双只能用妖异来形容的黄眼睛,就构成了一张傲慢而又强悍的脸。他似乎并不是纯种帝国人血统,浓密的黑发自然飘逸,后颈的头发长得像马鬃一样,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匹狼。 男人仍然坐在马车顶上,两条长腿垂下来,自然而悠闲地摆动,肩上扛着巨大的弯刀。众人向他注视,他翘起嘴角,厚颜无耻地笑了笑,还像国王检阅部队一样,对众人举手致意。 一个鞑靼人怒吼一声扑了上去,企图将这个无礼的家伙从马车上揪下来,但还没有跨出两步,被断事官大人一把拉住。 帖木儿灭里对部下摇了摇头,心跳加剧,冷汗从额头上一颗颗泌出来。 一个久经沙场的武士,总会磨练出野兽般的直觉,当敌人的马刀迎面挥砍过来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身体就会自动闪开。自己刚才伸手制止冒失的忙哥撒儿,也是同样的缘故,完全是纯直觉的反应。 自己是不会看错的,帖木儿灭里对自己说。就在忙哥撒儿扑上去的那一瞬间,这个男人虽然脸上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但从那双黄眼睛里迸射出的杀气,竟比真正的刀锋还要犀利! “你跟他们并不是一伙的,”断事官仰着脸对坐在马车上的男人说,“你是谁?打算干什么?” 男人歪着头,饶有趣味地看着帖木儿灭里。他还没有回答,远处有一个巴兹的同伙已经认出了他,大声喊叫起来:“黑山的雄鹰!那家伙竟然是黑山的雄鹰!” 黑山的雄鹰,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一种传说,一种象征,象征全帝国最胆大包天、最凶残无耻的悍匪。 雄鹰满意地看着巴兹的同伙们惊慌失措的丑态,对自己名字的震慑力感到满意。 “黑山的雄鹰……是黑山的雄鹰!他是黑山的雄鹰!” “他不是死了吗?” “他不是退休了……” 话音未落,那个说退休的人的肚子上已经挨了重重一脚,人旋转着飞了出去。 所有人都倒退了一步,巴兹握紧了口袋里的金砖,冷汗不住地冒出来。 没有看清!这狗东西怎样跳下马车,怎样踢飞那个蟊贼,又是怎样跳上马车……这一连串的动作,自己竟然没能看清! 整整五年零九个月,自己每天无时无刻不想,要报仇,报仇,报仇!此时此刻,终于见到这个可恨无比的大仇人,可是当见到他的那一刻,心头却只有令人麻痹的恐惧。 巴兹全身哆嗦着冷静下来,冷静之极。 这狗东西不可能狂妄到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把这么多人收拾。他谨慎地扫视四周,然后就发现了一个很要命的事实,自己的人很可能已经陷入了雄鹰党徒的重重包围之中。 雄鹰站在马车顶上,突然发出狮子一样的咆哮,好像大地都为之颤抖。 他的吼声惊动了远处的王城,原本稀稀拉拉的灯火,一下子变得密集而又明亮。 匪徒里胆小一点的早吓得一松手,武器掉在了脚边。其他人面面相觑,虽然一个个满脸都是慌乱和贪婪——他们不打算放弃,显然为了口袋里的珠宝,要顽抗到底了。 蠢货,都是些蠢货!巴兹暗暗骂道。这群猪头,光知道钱,还没发现周围已经都布满了雄鹰的人吗?现在想要全身而退,只有让这帮无知的白痴主动放下珠宝,表示歉意。可那显然是不可能的,金银珠宝已经把这些乌合之众的最后一点儿理智打消了。 等那个狗东西召集出了人马,就一切都完了。地盘,在强盗的世界里是需要用性命和鲜血捍卫的,就凭“杀一儆百”四个字,自己也是死定了的。更不要说,两人之间还有那么多的恩怨。 他喘着气,缓缓旁边退去,突然以与短粗身材截然不同的灵敏,转身丢下同伙逃之夭夭。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黑山的雄鹰,咱们走着瞧!我巴兹若不把你推到地狱里去,誓不为人! “没卵子的家伙。”雄鹰目送巴兹远去,喃喃地说,“跑吧,蠢货,你倒是个识时务的。” 他不无恶毒地笑着,撮嘴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紧接着,从四面八方的幽暗树林里都传出哨子声。 转眼间形势就大不一样了,在被两倍于自己的对手包围并用武器比着的时候,共济会匪徒们乖乖地缴了械。他们被迫坐成一个圆圈,马车也被黑山强盗们四面团团包围,雄鹰控制了局面。 “你就是黑山的雄鹰?”帖木儿灭里深深呼吸,不去看周围的人群,仰头对雄鹰道,“我尽管在偏远之地,也久仰你的威名。尤其是黄金马车那件事,说来你对汗国是有功劳的。如果投奔我们的兀鲁思,可汗必定会重用你,无论是做波雅尔、还是做万夫长,都不是什么难事。” 他注意到,黑山强盗们寂静无声地包围着马车和俘虏,却没人去看那些金银珠宝一眼,首领对他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可想而知。自己若想重施故伎,只怕不会有任何作用。 “真是有意思,招揽我,这还是头一回,”雄鹰微微低下头,看着帖木儿灭里,抬起一边的嘴角,“你的眼光真不错,可惜打错了算盘。请你记住,这世上最有前途的就是强盗。老爷我早就下定决心,献身祖国伟大的强盗事业了。” 他收敛了笑容:“你知道我,可老爷我很无知,不知道你是那根葱。丢下武器,滚蛋。”言下之意,竟已经把马车看成了自己的东西。 忙哥撒儿大吼一声,向马车顶上冲去,帖木儿灭里吸了口气,这回没有再拉他——这一战已无法避免了。 转眼之间,分成两截的忙哥撒儿就从车上滚了下来。一截是脑袋和右肩膀,另一截是左肩和身体。这个忠勇的鞑靼人到死,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马刀。 “一个勇士,”弯刀回到鞘里,扛回肩膀,雄鹰无不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是黄眼睛里却满是好斗的战意,“还要继续吗?” 见有人向首领挑战,周围的黑山强盗一点儿都不紧张,只是严密地守卫着圈子,不让鞑靼人趁机突围。 帖木儿灭里阻止其他怒火中烧的手下向雄鹰扑过去。 “好刀法,我们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他一眨不眨地盯着雄鹰的双肩,“不过职责所在,不得不以死相抗。我要向你挑战,单打独斗。你愿意接受吗?” “上来吧。”雄鹰点了点头,对这人的镇定不由增添了几分好感。 帖木儿灭里从身畔的革囊里抽出一块皮子,将马刀仔细地擦了擦,直到上面再看不到一点血迹,从背后又抽出一把寒光四射的马刀。 “咱们打个赌怎么样?”他仰头向雄鹰,“如果你胜,我无话可说。如果我侥幸击败了你,其他的金银都是你的,我只想要这辆马车。” “哦?”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黄眼睛眯了起来,“你这样的男子汉,少见。老爷我这回就不占你便宜,赌注就是全部的马车和财宝,谁赢了,谁就都拿走。” “痛快!”帖木儿灭里咧嘴一笑,眼睛骤然冷如冰雪,“我来了!” 他没有学忙哥撒儿直接向车顶硬冲,敌人用那么大一把弯刀,自己以下攻上,实在太不利了。帖木儿灭里陡然跳起,双脚在身旁一个鞑靼人的肩头一点,借着这股力如炮弹一般高高跳起,形成居高临下之势,狠狠地向盘踞车顶的雄鹰扑击。 两柄马刀仿佛两条交错的闪电,划过蒙蒙细雨的夜空,刹那间刺到雄鹰的脸上。 映着闪闪的寒光,雄鹰的黄眼睛仿佛都变成了惨白色。 下一个瞬间,大弯刀的刀鞘高高抛起,笔直地向上飞起数十英尺,这才开始下落。 刀锋碰撞,摩擦出剧烈的火花。 “嚓”刀鞘落下,不偏不倚,正套住大弯刀的刀刃。弯刀再度回到了雄鹰的肩膀。 帖木儿灭里觉得嗓子发干,两只手里的马刀仿佛重逾千斤。他再也支持不住,双刀撒手,慢慢地跪了下来。雄鹰站在鞑靼人对面,一时半会儿也没说话,一道鲜血从强盗首领的额头流下,直挂在嘴边。他的肩膀也有血迹渗出。 “咱们都受了伤,平手,”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血,懒洋洋地道,“财宝或马车,你挑选一样带走好了。” 雨越下越大了,车顶上的血泊也越来越扩大,帖木儿灭里的双手双腿,总共受了四处刀伤。 “为什么?”他喘息了半天,才开口,“我的刀虽然擦中了你,但并没有构成多大威胁。反而是你……刚才那一刀明明可以斩下我的头,却转去削我的胳膊。为什么?” “老子心血来潮,你有意见吗?”黄眼睛不无欣赏地盯着面前倔强的对手,“如果你想走,就带着你部下的尸体和这辆马车,一块儿走。” 目送着鞑靼人赶着马车消失在雨雾里,雄鹰遗憾地叹了口气。 那个鞑靼人,陷入逆境仍然镇定自若,还向自己挑战,战术和双刀的运用都极为巧妙,可比小古德林那样的蹩脚货强多了。这是一个值得记住名字的人,自己应该问问他的名字的。 “老大,咱们怎么处置这些家伙?”绞索凑过来,手向那些共济会的俘虏一比划。 “把他们的衣服都剥光,”雄鹰贼贼地笑起来,“这帮鸟人口袋里肯定有货,还有,细小的珠宝可以藏在嘴巴里和屁股里,给老子用火钳子杵进去,仔细地掏!”最后一句话是用高声喊的,让本来就在簌簌发抖的俘虏们愈加胆战心惊。 他一转头,热情地打起了招呼,宛如好客的主人见到了贵宾一样:“啊呀,这不是巴兹老兄吗?欢迎你回来呀。” 打算逃回王城的巴兹在路上被独眼龙等人堵了个正着,此时正被五花大绑地押了回来。 此时此刻,在捆得跟头猪似的巴兹眼里,雄鹰的笑容真是令人讨厌极了:“咱们好歹也那么多年没见了,你身体好啊?” “黑山的雄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巴兹强作镇定,不让这克星看见自己眼里的仇恨,“越界抢劫是我的错,没有和地主打招呼,是我的错,请您展现宽容的胸怀,给予弟兄们一条生路……” 他话没说完,雄鹰的大拳头就锤上了他的胖脸,牙齿跟爆玉米花似的不断从歪嘴里跳出来。 “至于共济会那件事……”巴兹头晕目眩,几乎站立不稳,他觉得自己的脸正肿在起来,好容易才能再度开口,“至于共济会那件事,他们召开大会请你,可你没有去参加,那却不能怪我……” 话没说完,他被雄鹰单手拎起来,用力掼在地上。摔倒的地方正巧有块尖石头,正磕在巴兹两腿之间某个要命的位置上。一时间他口吐白沫,蜷缩在地。 “你搞错了,老朋友,”雄鹰皮笑肉不笑,一脚踩在他的两腿之间,用力地碾动,使受害人翻着白眼晕了过去,然后又让绞索用耳光把他扇醒,“老爷我揍你不是为了别的,而是见了这张歪嘴的脸就想吐,下意识反应,没别的意思。” 他凑到巴兹的耳边,非常有礼貌地轻轻说:“所以您看,为了咱俩的身体健康,我衷心建议您以后离黑山远远的,您觉得怎么样?” 第三章 猎鹰计划 带祖母绿戒指的手,轻轻地在油腻肮脏的桌面上敲打着。 “包括你在内,一百个光着屁股的大男人,在王城的大街上双手反绑着裸奔,被皇家卫兵以妨碍市容的罪名关押……” 平静的声音里压抑着恼怒和失望。 “阿尔贝托·希格龙,你在出发前跟我说什么来着?以兄弟共济会的总管身份拍着胸脯立下的保证,到哪儿去了?” 被匿名保释出来的巴兹只有默默地低头,一言不发。他的头上被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隐约可见纱布下面的青紫。 “那个黑山的雄鹰,他不是已经消失了吗?”手的主人站起身来,烦躁地来回来去地走着,“这下倒好,那东西最终还是落到鞑靼人的手里了!” “请允许我插嘴,主教阁下……”巴兹嗫嚅说。 随着一声怒吼,带祖母绿戒指的手猛地一抬,遥遥向巴兹一指。共济会总管的身体陡然丧失了重力,他不受控制地飞起来,向后重重地撞到墙壁上,四肢狂乱地凭空划动。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但双脚就是无法着地,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卡住他的脖子,将他提在半空。 带祖母绿戒指的手垂了下来,巴兹落到了地上。 “卑贱的奴才,不要在这儿随便地称呼我的头衔。下一次再犯这种错误,我会杀了你。” “是,是的,阁下……”巴兹咳嗽着,“事实上,我想要告诉您的是,那东西没有被鞑靼人带走。” “嗯?” “当时我从正面吸引了鞑靼人的注意力,让一个小偷从后面绕了过去,把那东西偷了出来。” “是这样?”主人的声音变得无比热切,“那东西,那东西现在在哪儿?干得漂亮,阿尔贝托·希格龙,你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被……万恶的黑山匪首雄鹰搜走了,”巴兹的语气很沮丧,只是由于被打成了肿猪头,谁也看不见他此刻的表情究竟是什么,“我的人把那东西塞在了屁股里,被那些该死的黑山强盗们用火钳子掏走了。可怜的桑蒂尼,那孩子现在只能趴着,每到大便的时候哭叫得像只叫春的猫——” “这么说,”主人急切地打断了他,“那东西现在到了那个雄鹰的手里?” “是的,阁下。”巴兹按捺住狂喜的心情,恨声说,“就在雄鹰手里,” 主人匆匆地站了起来。 “阿尔贝托,还不算失败,这回你至少成功了一半儿。那么下一步,就是把那东西从那该死的强盗手里拿回来!” “我发誓,我会做到的,连带那混蛋的肠子和睾丸,一齐拿回来,”巴兹咬牙切齿,任谁都能听出他的浓浓恨意,“可是,阁下,我人手不足。这回那狗杂种弄得我声望大跌,一些团体,譬如那些城南帮派都不再听从我的命令了。不仅如此,两年前他劫持黄金的时候,就连皇家卫队集体出动,也没能拿他怎么样。这可是个极难对付的滑头。” “原来如此,”主人沉思着,“那个强盗似乎很棘手,光凭你们那些乌合之众是起不到作用的……” “小人有一点浅见,”巴兹恭恭敬敬地低下头,把自己充满狠毒和喜悦的眼睛隐蔽起来,“袭击外交使节,这是大罪,不如把这事儿都推到雄鹰的身上……大人您可向皇帝陛下提议,以帝国军队大举出动,动员上三万人,就可以把黑山荡平,把雄鹰的人头送到鞑靼去,这样也好向鞑靼人有个交代。” “不行!”主人烦躁地来回来去地踱步,“一旦要调集帝国军队,就必须向诸侯们征兵。那样,我就难以控制局面了,那样东西如果落在至尊大皇帝的手里怎么办?决不能大张旗鼓地拿人,更不能让皇帝的人介入。” “小人还有一个主意,”巴兹眼珠转了转,“只要杀死雄鹰就够了。我们不妨聘请具备丰富经验、本领高超的剑客,组成一个‘猎鹰队’,专门负责猎杀这只该死的雄鹰……” “找剑客猎杀那土匪?”主人停下脚步,“这倒是个好主意……经验丰富、本领高超的剑客……” 他已经想到了一个最佳人选。 ※※※ 陈旧的阁楼。 身穿军服的老人伸出细瘦的手,从堆积如山的杂物中取出了一柄剑。红色的剑鞘上满是尘土,他轻轻地吹了口气,仔细地擦拭剑柄,然后将它小心翼翼地挂在腰上,转身走了下去。 在他整齐庄严的军服上,佩戴的勋章之多,密密麻麻,足以像胸甲一样庇护住前胸要害。 “老爷,又有挑战的剑手登门……”管家迎了上来,他的年纪并不比老人小多少。 “赶走他们。”老人无所谓地说。 他越过管家,来到一扇大镜子面前整理自己的衣领和袖口。通过镜子,可以看到自己的头发和胡须雪白,脸上的皱纹多得就像是老树的年轮。 管家的眉头皱在一起:“我试图将他们劝走,但是他们不听……他们还,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是关于,关于莱恩少爷的……” 手的动作停止了。 “他们,是用我的儿子做话柄,来羞辱我么?”声音依旧平静,但是那双冰蓝的老眼里,却闪动着怒气的火花。 管家没有说话,老人用力拉松领头,转身大步向客厅走去。 当老人显身在客厅,吵吵嚷嚷的声音一下子都没了。 “各位登门造访,我不胜荣幸。”他扫视客厅,十几人或坐或站,他们都配着剑,“我的儿子,无论你们刚才说了他什么,他都已经死了,请不要打扰死者的安宁,我也不想和你们计较。现在,都从我的家里出去。” “古德林先生,”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站起身来,走到老人的面前,“这几年,您的儿子莱恩·古德林,作为帝国第一剑手,名声响彻了半边天,但他的死,充分证实了他的名不副实。古德林流派没落了,我们此次,就是专程来求证这一点的。” “没落?”老古德林抬起头,面对这个比自己高出一头的人,“请原谅,我记得你的脸。你就是在御前比赛的时候,被我儿子打败的史莱。你有什么资格,到我的家里来大放厥词?” “就凭这个,”史莱骄傲地拍了拍佩剑,“我是一名堂堂正正的剑士。而您的儿子,是一个软弱的同性恋。是一个被人拐走了老婆之后,又在比剑中窝囊地死去的废物!” “没错儿!你们古德林家威风了这么久,也该到头了!” “识时务一点儿吧,把国王赏赐的‘剑法第一’的勋章交出来!” 众人仿佛一下子受了鼓舞,七嘴八舌地说着。 老家伙没有搭理其他人,只是冷冷地看着史莱。他满头银丝,脸膛红润,表情因为克制的愤怒,变得异常的可怕。 “你们专程到这里来,就是打算光用舌头来证明古德林家的没落么?” 他再度开口,声音变得怪怪的,一个劲儿在喉咙里打转儿,就像一头饥饿的狮子,突然看见了奔跑的羚羊。 史莱心里一紧,头皮发麻,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舌头粘在了上颚上,一个字也没法讲,冷汗不停地落下来。这老家伙根本没有拔剑,可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已经刺激得自己全身鸡皮疙瘩一颗一颗地立着,仿佛出鞘的利剑就比在喉咙上,冰冷的钢刃轻轻地贴在皮肤上。他被老家伙的杀气逼得退了一步,可随后就发现,自己退一步的同时,老家伙前进了一步。他再退,老家伙就再前进。史莱吓得满头冷汗,等到再退的时候,后背重重地撞到了墙。老家伙仍然站在距离自己一剑的距离。 冷汗湿透了史莱的后背。 他虽然在上回的御前比赛败给了小古德林,可彼此激烈地拼斗相持了很长时间,可是面对这个老家伙……自己活像是一只捆扎绑好后待宰的鸡。 老家伙冷冷地盯着他,直到史莱觉得自己的精神几乎要崩溃,才缓缓开口。 “离开我的家,立刻,先生们,”平淡苍老的声音里蕴含着无穷的愤怒和杀机,“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们这些人这张脸,永远不要……否则我怕会控制不住自己,拔剑屠杀你们。” 挑战者们眨眼间就消失了,做鸟兽散。 老古德林叹了口气,疲惫地坐在椅子上。五十年了,从自己二十岁开始,仗剑行遍帝国,纵横不倒,从未一败,为古德林家赢得了“人间无敌之剑”的名誉,此后在十年前被聘为皇家剑术教习,为国家培育了上百个优秀的将军,可是今天…… 老古德林闭着眼睛,按住胸口,脸色变得铁青。 管家担忧地跑过来,为老主人端来了药水,老古德林颤抖着接过来一口喝光。 他的呼吸平稳下来,喘了几口气,轻轻对管家道:“你,听清楚了?今天早上,主教大人通知莱恩的死讯时,是怎么说的?那个凶手的名字,的确是叫做雄鹰?” 管家点了点头。他惊异地发现,老主人的眼里,正迸发出无比锐利的杀气。 第四章 图书馆变形记 外面大厅喧闹之极,强盗们欢庆胜利的狂呼乱叫之声就像海潮一样。整整半年的不开张时期终于过去了,这实在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火光跳跃,将书房里的一切都拉出长长的影子。女人纵情的呻吟和呜咽在房间里回荡。一双玉足从山一样的皮毛堆里悄悄伸出来,鲜红的指甲将它衬托得分外洁白,随着声音在不住地拔高,美丽的脚趾也跟着并拢,用力地并拢,然后在尽情地高亢喊叫之后,猛地放松舒展。 激情过后,一切又归于平静,只剩下火盆的噼剥之声,和低低的喘息声。 “真是……太美好了……” 珍妮闭着眼睛,倦惰地伏在男人宽阔的胸膛上,喃喃地说。这种感觉对小古德林夫人来说,总是像头一次那么新奇。她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过去的几年,究竟是怎么度过的。 “啪!”雄鹰用力地拍了下她雪白的臀部。 “宝贝儿,我倒不认为男人喜欢小伙子就一定是罪过,但既然你老公喜欢男人,就不该跟你结婚。” 小古德林夫人没有回应,只是凄然地笑着,环住男人粗壮的脖颈,献上柔软多汁的唇。 “宝贝儿,以后你有啥打算?” “我……我也不知道……”小古德林夫人费力地翻了个身,仰望屋顶,将旁边的熊皮拖过来,把自己和男人一块儿裹住,“我的娘家是帝国西部的维加内特家族,我败坏了门风,他们……肯定不会希望我回去……可是我只想离开王都,远远离开古德林家。” 雄鹰懒洋洋地擦拭女人眼角的泪水:“宝贝儿,你现在比小鸟儿还自由,想干嘛就干嘛。要不,跟我一块儿做个快乐的不法之徒?” 珍妮茫然摇了摇头。 做个强盗?前天她还是小古德林夫人,昨天就变成了囚徒,而今天就要当不法之徒了?她是很喜欢做浪漫的梦,但在现实中,这种急速的跳跃让她一时没法接受。 “我不知道。我从没见过土匪,你……你的确跟我想象中的大不一样。可是,抱歉,我需要再想想。” 她轻轻抚摩雄鹰的胸膛。 “这到底是?” 雄鹰的胸膛上总挂着一个粗大的银项链,项链坠是一个倒吊的银骷髅。此时骷髅的左眼新镶嵌了一个水蓝色的晶体。珍妮伸手去触摸,一股冰凉的感觉传递到指尖上。突然,它光芒大盛,呈现出一种奇妙的流光溢彩,一会儿变成浅蓝,一会儿变成墨蓝,把两个人和石室都被染得蓝汪汪的。 “甭管它了,”雄鹰懒懒地说,“这是上回的缴获物。我拿去给老罗尔看过,那老鬼,跟珠宝打了一辈子教导,居然都认不出这是什么东西。老爷我就顺手把它镶在这项链上了,咋样,还合适吧?” 珍妮把它拿到眼皮底下,细心地看着。 “真是奇怪……不是钻石,也不是蓝宝石,更不是水晶……它决不是天然物,绝对不是。但所有人造宝石,都没有这种晶体结构的。说不定,跟古代德鲁依或者炼金术有关系,这可能是某种魔法制品。” 黄玉眼睛里充满了惊奇。 “天哪,天哪,宝贝儿,你居然比老罗尔知道的还多?” 珍妮骄傲地皱了皱俏皮的鼻子。 “我是女人,女人天生就是赏玩和鉴别珠宝的。” “可你说炼金术,你怎么知道的?” “我的父亲对这个很入迷,况且,”小古德林夫人悠悠地叹了口气,“一个无聊的女人是什么都有可能关注的,古德林家的藏书同样也很丰富。” 雄鹰笑了。 “我越来越想让你入伙了,鉴别珠宝,还有德鲁依和炼金术的知识……宝贝儿,你真是个妙人儿。” 珍妮睁大双眼,还来不及抗议,雄鹰已经翻过身,将她压在了身子下面。 皮毛堆又开始滚滚地蠕动起来,在激情之中,她迷迷糊糊地听到男人邪恶的声音。 “亲爱的,答应我,跟我一块儿做个强盗吧,宝贝儿。” “是的,是的,”她也迷迷糊糊地听到自己的回答,“我,我愿意,我愿意……啊~~!” 在又一次长时间的激情迸发之后,他们赤裸着身体互相依偎在毛皮堆里,珍妮把自己记忆里关于炼金术的事一点点讲给雄鹰听。 三十年前,十九名德鲁依教徒遭到了审判,他们被控诉以吃婴儿、借助和山羊性交来取悦魔鬼以及其他二百三十多条弥天恶行的罪名,被审判所判处火刑。从此,古老的德鲁依教徒们被正教徒们斥之为邪恶的东西、魔鬼的崇拜者,就此遭到屠杀,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遗留下来的,只有图书馆里的少量记载,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个传说。正教徒们以此为导火线,掀起了全帝国对异教徒的审判和镇压。跟德鲁依遭到同样下场的,是那些炼金术士,他们的罪名是企图模仿上帝创造万物,被判处的同样也是火刑。 有些德鲁依和炼金术士的漏网之鱼,逃到了东边鞑靼汗国的境内。他们以法力和知识很快就得到了可汗的赏识,从此把持了鞑靼汗国的主要国政,这也是帝国和汗国长久对立战争的一个原因。 “这么说,这东西出现在鞑靼人的车上一点儿都不奇怪。” 听完珍妮对那段血腥历史的说明,雄鹰用手掌把银骷髅一上一下地抛起接住。 “这里面搞不好有啥奇妙的法术呢。”他突发奇想:“明天,大爷去把皇家图书馆抢了,里面要啥书有啥书。宝贝儿,你好好查查,看看这到底是个啥玩意儿。” “用不着这么大动干戈吧?”新加入匪帮的小古德林遗孀吓了一跳,支起无限美好的上半身,“这东西,对你有那么重要吗?” “没有,”强盗首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只不过这票买卖做完了,小伙子们也都需要去南方度假,好好玩一玩。咱们暂时没啥事儿,闲着也是闲着么。宝贝儿,人生总是无聊的,所以必须要学会自己找点儿乐子才行。” “你所谓的找乐子,就是去抢劫皇家图书馆?”珍妮又是吃惊又是好笑,“你真会开玩笑,守卫皇家图书馆的人可不是普通的卫兵,他们都是教廷的精英,圣剑骑士团的武装修士!” 她住了嘴,此时雄鹰黄玉的眼睛里,血红的瞳孔微微放大,正散发出无比兴奋的光。 这个男人是在说真的!珍妮一阵害怕。她突然想到,自己之所以会到这里来,小古德林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同一个原因——这个男人在穷极无聊的时候,总能为了找乐子干出难以想象的事。 于是在第二天,雄鹰带着珍妮一大早就又偷偷摸进了王城。 哥特式建筑的帝国皇家图书馆坐落在王城皇宫旁边的绿色花园里,光前院就有大约一千五百英亩。整栋建筑呈现凝重的铁灰色,高大的钟楼,彩色的玻璃窗,尖尖的屋顶,尽管是从满是喧闹声和热气腾腾的食物香气的外城市场也能一眼看到。 雄鹰站在市场的一角,手里抱着一袋苹果,若有所思地看着远处神圣的知识殿堂。他头上罩着撒拉逊女人和突厥女人特有的厚面纱,把脑袋裹得严严实实的。身穿一件桃花红的长袍,胸部两团丰满高耸的突起一看就让人联想起哺乳的孕妇——那是长袍下的双截链锤造成的假象,铁链耷在脖子上,两个拳头大小的锤头正巧悬在胸部,造成的视觉效果很有欺骗性。 “你真决定要执行那疯狂的计划?” 旁边的珍妮紧张地问。她扮装成了采购小饰品的青年农妇,只是自打得到雨露滋润,女人全身散发出惊人的美丽和活力,尽管穿着农妇的衣服,可那股雍容华贵的派头和风情万种的气质是遮掩不住的,活像个乔装出游的贵夫人。吸引了不少路人赞叹的目光。 “不忙,先在城里逛上两个小时,提前把饭吃了,该拉的拉,该撒的撒,把咱们自己收拾利索。等到十二点半,那时候修士们差不多吃完了午餐,咱们再干。” 修士的生活习惯与常人不同,他们维持着严格的清规戒律,早上两点半就要进入起床,教堂诵经,干各种杂务……一直到中午十一点半,在整整空腹活动了九个小时之后,午餐才是他们一天内真正的主餐。人在大量进食之后会感到困倦,也不好做剧烈的活动。那才是雄鹰等待的时机。 拉着珍妮刚要走开,旁边的人影突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胆大包天的劫匪眯起了黄眼睛,透过面纱注视着不远处的两名修士:他们穿着带头套的褐色长斗篷,正在比划着手势和水果摊的女摊主讨价还价…… 大钟连敲响了十二声,几乎所有的修士都前往餐厅用餐,整个儿皇家图书馆一片寂静。凡事都有例外,空无一人的园林里,一高一矮两个穿着褐色长斗篷的修士低着头缓缓走在鹅卵石铺砌的小道上。这条小道从院子的大铁门开始,穿越茂密的绿色园林,笔直通向图书馆的主楼。 “那两个可怜的修士,不会有生命危险吗?”进入空无一人的皇家图书馆一楼大厅,矮个儿忧心忡忡地低声说。 “尽管放心,后脑那一下,保证他们大脑缺氧变白痴,醒了之后连一加一都不知道等于几。” 高个儿左顾右盼,对自己的手艺满怀信心。 “我不是想问你这个……” 话说到一半,就已经被打断了:“看,我们到了,炼金术馆藏书室。” “《炼金术历史》、《邪教和炼金术》、《上帝的禁忌》……”雄鹰将书丢得到处都是,忍无可忍地大声咆哮,“见鬼!这间楼层里几百个书架,全他妈是关于炼金术的破书!这要翻到哪辈子去?” 珍妮翻了他一眼:“有点儿耐心好不好?” 她从书架上抽了一本红皮的《炼成的奥秘》,翻阅了几页,将它又放回了远处。 “似乎的确很难找……”她咬着嘴唇,“自从宗教审判延伸到了炼金术士,几乎所有有价值的炼金术书籍都已经被销毁了,这些都是一些批判炼金术的宗教册子,和大而化之介绍炼金术历史的书。” “这么说,找不到了?”雄鹰的口气里无比失望。 “恐怕是这样。”珍妮心里多多少少有种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趁没人发现,咱们还是快点儿离开吧。” “开什么玩笑?堂堂的皇家图书馆,难道就只是用来存放这些三流的垃圾吗?”他不满地嘟囔着,突然眼睛一亮,“对了,还有那些圣剑骑士团的人,起码可以让老子消遣消遣再走。” “主呀,你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听出他的跃跃欲试,她吓了一跳,“偷书还是打架?” “当然是碰到啥是啥,”他浑不在意地笑,“大不了一锅烩了他们,然后放火烧掉这该死的图书馆,把罪责推在那些不遵守灶火管理条例的厨子身上。” “……天哪,我真受不了你……等等,我想起来了。在图书馆的六层,专门存放最珍贵的馆藏书籍,只有国王和大主教才有进入阅读的资格,而且即便是他们,也不能将书带走。” “很好,”雄鹰吹了声口哨,“我们这就去六楼。” “你说什么?你疯了?!” 珍妮简直不能想象这个男人的脑结构,但看着他泰然自若的侧脸,又不由被他与生俱来的强大自信所感染。 尽管如此,她还是有些担忧:“那里日夜都有圣剑骑士团的精锐把守,我们只有一个人,他们却有上百个呢。” 话音未落,嘈杂的声音已经在外面响起,似乎有很多人正向这里跑来。 墨水的香气充斥着整个书房,带着祖母绿戒指的枯瘦的手,一面轻轻地翻阅着宽大的书籍,一面飞速地抄写着什么。 门轻轻地敲了三声,一个黑衣修士走了进来,跪倒在他的身前,低头亲吻他华丽长袍上神圣的十字徽章。 “海德修士,愿主与你同在。有什么事么?” “尊敬的戈培尔大主教大人,愿主的光荣庇护国王和教会。有件很重大的事,似乎刚刚有人潜入了这里。” “什么?” “事情紧急,我长话短说,主教大人。皇家卫队的人在外城的阴沟里找到了肖恩修士和内科修士。他们被人打昏后剥掉了修士袍。我们救醒了他们,但是两个人的脑袋似乎出了问题,除了流口水什么也不会了。而门卫却说看到了他们两人在半个小时前回到了图书馆里。” “原来是这样,对全馆进行警戒了么?” “是的,所有的圣剑骑士都以最快的速度用餐完毕,已经封锁了全馆,正在逐个藏书室进行搜查。为了您的安全,我建议您立刻离开阅览室。” “知道了,出去吧。” 海德修士站起身,刚打算转身走出去,无意中却看到了主教正在阅读的书籍和他正在抄写的羊皮纸。 “大人,”他惊恐万状,在胸前画着十字架,“您在阅读这种禁书!而且还抄写这些信奉邪神的仪轨!” 戈培尔大主教抬起带着祖母绿戒指的手,摘下了眼镜,轻轻地擦拭。 “海德修士,你不能理解主的意愿,是理所应当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研究和验证主的正义和合理性。这些是为了写新的论文,而摘抄的资料。” “原来是这样,”海德修士忧心忡忡,“大人,可我仍然要说,这些邪恶的知识是魔鬼对世人的愚弄,我们已经成功将它们封印,您这样做,无异是将它们重新发掘出来……” 话没说完,他的喉咙里咯咯作响,吃惊地看着戈培尔大主教将一柄精光四射的短剑从自己的腹部拔了出来。 “海德修士,作为马尔柯夫伯爵的次子,你的虔诚无可挑剔,”道貌岸然的凶手捂住了他的嘴巴,轻轻地将他放倒在地,苍老的眼睛里满是怜悯的光,“可是有些东西,你看到了,这本身就是原罪。慢慢地睡去吧,在主的怀抱之中。” 鲜血泉水一般从伤口涌出,染红了名贵的土耳其地毯。 主教大人迅速将宽大的牛皮书贴上封条,放回了白胡桃木的书架。 他展开自己刚才抄写的羊皮纸,伸手指向尸体,低声念诵:“汝从泥土中来,食血和肉……” 室内的气温陡然下降。地面开始变形,有的地方隆起,有的地方凹陷,就这样不断变化,向空中延伸出无数的触手。 地毯上的鲜血亮起了蓝光。 “以自然之名,归于永恒之境……” 亮着蓝光的血水迅速向死人倒流回去。海德修士的身躯就像一只气球似的膨胀起来,身上的长袍逐渐撑裂胀碎。大异寻常的肉体暴露在空气中,紫色的皮肤,结实的肌肉,蛮牛的蹄子,宽大的双翼,细长的尾巴,还有剑一般的牙齿。这完全是一只大恶魔的形状。 “……以你的双腿,站起来吧!” 伴随着大主教颤颤巍巍的颂唱,海德修士发出一声低声的吼叫,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只是从他的脖颈以下再也不能算是人类了。曾经是海德的恶魔缓缓睁开了翡翠一样的眼睛,里面完全看不到有理智和思维的存在。 戈培尔大主教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伸手过去轻轻抚摸怪物强壮的身躯。过了很长时间,他才慢慢长出了一口气。成功了,成功了!自己终于破解了这个法术的奥秘! 他头晕眼花,艰难地呼吸着,仿佛一下老了数十年——这法术所消耗的能量是惊人的。 接下来—— “我的,我的忠仆,做我的牙齿和指甲,变成我的双眼吧……去找到,那两个潜入图书馆的人,痛饮他们的鲜血……” 他艰难地继续念诵咒语,这是刚刚从文献中找到并抄录的秘术的最后一步。戈培尔大主教满怀激动地坚信,自己即将拥有一个无比强大而又惟命是从的恶魔侍卫。然而咒语刚刚念完,他突然感到全身上下,无处不传来剧痛,那是一种灵魂被生生拉离肉体的疼痛! 主教发出的惨叫,很快就变成了恶魔狂怒的吼声。 “就在前面,快追,快追!” “他在三楼,他跑上了三楼!” “不要跑!看我……啊——!” 抢在前面的一名修士刚刚冲上楼梯,随后就在转弯处遭到了伏击。雄鹰躲在这里,出其不意一脚踢中了他的胃,剧烈的疼痛和恶心迫使这名修士跪倒在大理石的地面上,额头冷汗直冒,吐出大量尚未消化完全的食物,丧失了战斗力。没等这可怜的人站起身,雄鹰的第二脚已准确地踹在他的下巴上,于是满口鲜血和污秽的修士仰面朝天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就在这一瞬间,另一名手脚灵活的修士已经手提利剑,三步并作两步冲上三楼,敏捷地躲开了前一名不幸的人,来到雄鹰的面前。 “我的名字,是莱因哈特·冯·摩德尔,光荣的利伯曼家族的三子,也是圣剑骑士团副团长。” 来人是一名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长着淡蓝色的眼睛和淡黄色头发,在他的修士袍下是闪亮的锁子甲,一副高傲的神情:“来者通名,我剑下不杀无名鼠辈!” “那真是太好了,”黄玉的眼睛里满是戏弄之色,“我正好就叫无名鼠辈。改天请你吃午餐,回见吧,副团长。”他掉头就走。 愣了一秒种,莱因哈特愤怒地咆哮,抢上一步,长剑化作一道寒光,笔直向雄鹰的后背刺去。雄鹰顺势向前一个滚翻,避开他的攻势,同时解下宽阔的修士袍,反手一抖,一丢,褐袍就像一只张开的大口袋,劈头盖脸地罩向骑士团副团长的脑袋。 莱因哈特反应极快,他向后跃起,同时长剑化作一道光幕,护住头脸,以防止雄鹰藏在袍后发起突袭。 然而等到修士袍在剑光下变成了碎片,纷纷落地时,他这才发现,长袍后面扑杀过来的不是人,而是一向摆放在二楼客厅的那张大理石餐桌! 这是一件历史悠久的圣物,查士丁大帝和教皇陛下曾经在这张餐桌上共同进餐,也是在这张餐桌上达成了不朽的《李克维奇协定》,奠定了帝国的基础。如今,这张伟大的圣物就像一支苍蝇拍,夹带着一股凌厉的劲风,对准脚没着地的骑士团副团长翻翻滚滚地拍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副团长的剑尖碰在台面上,断成了两截。他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就已经拥抱着重达五百磅的圣物一齐滚落楼梯。 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巨响过后,是一片痛苦的呻吟和咒骂。 雄鹰仔细地听了听,不再有脚步声接近了。 “虽然缺了开胃酒和水果,”他哈哈大笑,“可这儿的座位是一流的。用餐愉快,副团长殿下!” 见没人回答,他迅速探头向下看了一眼,光荣的摩德尔家族的第三子已经四仰八叉地躺在一楼大厅晕了过去,身体不自然地扭曲着,活像一条能随意转动身躯的蚯蚓。 躲在一旁的珍妮目瞪口呆,雄鹰就像一只强壮的蚂蚁,轻而易举地单手提起自己身体重量数倍的巨大石桌,随手就把它丢了出去。 “我的上帝呀,我的上帝呀!你居然把莱因哈特·冯·摩德尔打下了楼!”她大声尖叫,“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你居然把他杀了?” 雄鹰拉住她的手,飞快地向楼上跑去。 “帝国元帅的三儿子,西部行省总督的弟弟,皇帝的亲外甥。另外我没杀他,刚才那一下子么,估计也就是断了七八根肋骨,可能脊椎骨也碎了几节——有什么问题吗?” 她被他的反问差点儿噎死:“你会被绞死的呀!” “好像自打我抢劫了满载黄金的马车队之后,就一直有人要绞死我吧?” “你以为摩德尔元帅的私人卫队是好惹的吗?去年一个得罪了摩德尔家族的人跑到鞑靼去避难,仍然被私人卫队捉回处死了!” “啊,那你尽可放心,”他冷冷一笑,白森森的牙齿在阳光反射下闪闪发亮,“我绝不会被他们捉住的。” 上了四楼,顿时和下面的气氛不一样了。 这里寂静得连细针落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在一尘不染的高高的玻璃柜里,存放着各式各样的圣书和珍贵无比的古老文本。包金镶绿松石的封皮,羊皮纸的书页,在彩色玻璃的书柜里金光闪闪,神圣无比。 在长长的走廊两边,排放着两行一人高的雕像,一直延伸到走廊的尽头。右边的一行是用黑曜石雕刻而成,被安置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里,它们张牙舞爪、奇形怪状,是在上古传说中被历代君王所降伏或杀死的魔鬼;右边的一行是用洁白的玉石雕刻而成,被安置在巨大的彩画玻璃窗前,它们一个个神色庄严,身披铠甲,手握宝剑,是皈依正教的历代帝国皇帝。阳光透过彩画玻璃,照在皇帝们的雕像上,为白玉蒙上了五颜六色的外衣。 就连雄鹰这么胆大包天的人也不禁为这里的肃穆气氛所压倒。 他放慢了脚步,压低了声音:“这里有咱们需要的东西吗?” “好像没有,”珍妮吞咽了一声,“这里陈列的都是正教的典籍。我们还是快点儿上楼吧。” 雄鹰吹了一声口哨,拉着珍妮沿着长廊向通向五楼的楼梯走去。 突然,一声轻微的响动传入了耳朵,他站住不动了,整个儿人仿佛也成了一尊雕像,变成了那些魔鬼中的一员。 珍妮惊讶地回过头来,发现他脸色凝重,全身僵硬。 她奇怪地说:“你在干什么……” “嘘……” 雄鹰眯起了眼睛,黄玉的眼睛里,血红的瞳孔逐渐收缩,变成了两点针尖大小的红光。 他从长袍下拿出了双截链锤:“这儿有什么东西。” “你说什么?”珍妮轻轻地问,“是守卫吗?” “我不能肯定,”雄鹰警惕地扫视四周,声音轻得像吹拂的风,“可刚才那动静不像是人,倒像是一只好斗的大猫。” 珍妮疑惑地向四面观望,什么都没有,无意中抬头看了一眼,立即大声尖叫起来。 “上面!” 一团巨大的紫色影子,从天花板上无声无息地扑下来。 雄鹰伸手搂住珍妮的细腰,向旁边急闪。 随着一声巨响,大理石地板经此一击,碎了好几块。 宽大的双翼展开,扑扇了两下,紫色的巨大身体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雄鹰看清了对手的真面目,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这是什么东西?”眼前出现的怪物,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范围,百忙之中,他回头扫视诸魔石像:“难道是这些东西复活了?” 可他已经来不及再多想了,就在此时,一击不中的恶魔张开布满利齿的大嘴,发出惊天动地的咆哮! 巨大的声音震得彩画玻璃窗纷纷碎裂,玻璃碎片雨点一般落在地上。 恶魔站在原地,挥舞着长长的胳膊,似乎是在向敌人示威,然而随着紫色巨体猛地向前一纵,双臂突然就变成了追魂夺命的武器! 雄鹰一把将珍妮推开,让女人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滑出去老远,身子一侧,让开巨大的紫色爪子,双截链锤准确地抽击在怪物柔软的腹部。 一声嗥叫,恶魔旋转着摔倒。 不容雄鹰丝毫大意,它毫发无伤地爬起,怒吼一声,重新扑了过来。 双截链锤在雄鹰的操控下,如水车般在周身回旋。 一瞬间的功夫,怪物左右两侧太阳穴遭到连环重击,巨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可躺倒不足一秒,它又再度爬了起来,一把向雄鹰的头颅抓过来。 就在利爪距离雄鹰脑袋还不足一英寸的时候,恶魔的腿关节遭到狠狠一击,迫使它丧失了平衡,又一次摔倒。 雄鹰后退了一步,寒气直冒地看着这玩意儿摇摇晃晃第三次起身。他转身就跑,来到珍妮的跟前,一把将早已经看得傻掉的女人抄起来,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五楼。 “轰!” 恶魔展开双翼,带起一阵狂风,炮弹似的越过雄鹰的头顶,将天花板上的灯饰撞得乱七八糟,灰尘和碎石下雨似的落了一地。它稳稳地落在五楼的楼梯口,堵截在雄鹰的前面,对雄鹰龇着獠牙得意咆哮。 黄玉的眼睛里闪动着愤怒的火花,雄鹰抱着珍妮,猛地大声咆哮:“想打架吗?下来呀,你这个肮脏的丑八怪!” 他的嗓门儿一点儿都不比对面的怪物声音小,珍妮迷迷糊糊地想。可是,见鬼,这里是帝国的中心,这里是皇家图书馆,在这种庄严肃穆的地方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奇怪的对决? 被激怒的恶魔大吼一声,那声音像牛鸣又像狮子的呼噜,随即展开宽大的双翼,向胆敢对他挑衅的人类滑翔过来。 雄鹰也大吼一声,抱着珍妮猛地迎着冲过去。 就在双方即将接触的一瞬间,土匪猛地缩身躺倒在地板上,从恶魔的身子下面滑了过去。右脚顺势向上一勾,准确无误地将脚尖送入怪物的两腿之间。 随着一声闷嗥,紫色的恶魔不受自身控制地向前加速飞撞,脑袋笔直地撞在图书馆的外墙上。这一下撞击之猛,震得整栋建筑好像都摇晃起来。晕头转向的怪物好容易站起身来,踉踉跄跄地向后退,逐渐退到了楼梯口。 雄鹰抡圆了链子锤,使它发出呜呜的响声,化成了一个黑色的圆环。他猛一抖手,链子锤旋转着飞过去,正撞在怪物的头上。一时没能恢复平衡的恶魔愤怒地咆哮着又退了一步,于是一脚踏空,叽哩咕噜地滚下了四楼。 楼下传来惊叫:听到四楼惊天动地的打斗和咆哮,圣剑骑士们小心翼翼地摸了上来,正好撞到这个煞星。 总算送了一口气的雄鹰探头向楼下看了一眼,圣剑骑士们包围了那怪物,无数刀剑向它身上招呼,可它依然毫发无损。 狼狈地遭到群殴,并在刚才撞歪了脖子的怪物伸手抓住了一个修士的双脚,把他提起来后左右一分,鲜血和内脏稀里哗啦地落在地板上,它似乎被激怒了,把楼上的敌人抛在了脑后,操起两片尸体,像武器一样地轮起来,一面怒吼,一面向周围的人群进攻。 此地不可久留。 混乱的始作俑者顾不得观看这场世纪大战的结果,他拣起链子锤,带着对寻求刺激的心满意足,匆匆拉着珍妮逃之夭夭。 第五章 夜战八方 天已经完全黑了,雨稀稀拉拉地下着,在路边形成大大大小无数的水洼。 维德钻进红跑鞋酒馆,用力跺脚,抖掉身上的雨水。天气很冷,对他这样的单身汉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到红跑鞋酒馆里喝上几杯麦酒,跟老板娘开点儿玩笑。今天也不例外,他抠抠索索地走到一张桌子后坐下,然后舒展了湿透的身子,为酒馆里的温暖长长出了一口气。 维德的本职是扒手、骗子,可并不是一个强盗。每当想到黑山受的那场活罪,想到黑影里那双黄眼睛,还有那个叫绞索的杀手放在自己脖子上的刀,他就越发胆战心惊,再也不敢涉足那么可怕的行业。回到城里,他又干回了老本行,偷鸡摸狗什么的。他也会来红跑鞋酒馆找肥羊,找好目标后就邀请那倒霉蛋打扑克,他跟早已串通好的同伙会把那人口袋的钱赢个精光。这两样讨生活虽然来得没那么快又没什么名誉,可最起码保命没啥问题。 像往常一样,维德先叫了一杯麦酒,然后悄悄审视着酒馆里的每个客人,看看有谁最合适充当肥羊这个角色。可他失望了,外面下雨,所以酒店里人不多,而且似乎都是些辛苦讨生活的贫苦人。 惟一惹眼的是一张桌子后面的两个女人:一个穿着像个农妇,但看上去倒想是微服出游的贵妇;另一个明明体型又高又壮,竟然裹得严严实实做撒拉逊人的打扮,按维德的猜测,她只怕是那个贵妇的女仆要么就是保镖。 “砰!” 巨大的酒杯重重地放在维德的面前,他抬起头,就发现老板娘艾丽西娅正叉着酒桶似的粗腰站在他面前。她偏着头盯着他,就像一只看到了死尸的兀鹫。 “小兔崽儿,你还有脸来?” “亲爱的艾丽,”他收敛了笑容,慌乱地站起来,低声下气,“您听我解释……” “滚出去!”艾丽西娅伸出一根又肥又粗的手指点着他的额头,尖声道,“跟我夸口,说什么你们做一票大买卖,结果就是光着屁股满大街裸奔?老娘我一直当冤大头给你赊账到现在,以后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 维德还想分辩,但已经晚了。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艾丽西娅将他拎起来,就像是拎一只馋嘴偷腥的猫,然后用力将不付账的人掷在路上满是污泥的水洼里。 “什么时候付清账,什么时候才有酒喝!” 气势汹汹地吼完这一句,老板娘转过肥胖的身躯,踏着胜利的步伐回到店里。 维德没有站起来,他失魂落魄地坐在泥水里,两腿发软,尿湿了裤子:就在自己被拎起来的时候,两个女人的桌子的麦酒端了上去,他的目光刚好扫过那个高大的撒拉逊女人,看着她掀起面纱,一口喝干了酒。 “她”长着一双黄眼睛,黄玉似的瞳仁,血红的瞳孔。 身材细长的阿方索走进红跑鞋酒馆,四下里一扫,然后坐到两个女人的面前。 “城里的情况怎么样?” 高大的撒拉逊女人低声道,她的声音粗重有力,会让任何一个有非分之想的男人闻风丧胆,掉头就跑。话说回来,前提是如果还会有男人见到她产生非分之想。 “不太妙,首领,”阿方索苦笑,“城门已经被封锁了,任何人都不许随意进出。” “那不是问题。我是问图书馆,有什么消息么?” 阿方索摇了摇头。 “三十多个圣剑骑士丧了命,四十多人重伤,无数珍贵书籍都丢了,图书馆的馆长海德修士,还有今天一直呆在图书馆的戈培尔大主教两人失踪——首领,这事儿是你干的吧?外面的风声都说是突然出现了怪物,我可不信,光天化日下哪儿有怪物?你可捅了大漏子啦。” “你只猜对了一半儿,”雄鹰嘿嘿笑了两声,拉着珍妮站起身来,“好了,有消息就通知我,老地方。” 雨时下时停,把王城笼罩在夜雾之中。斑驳的街道,昏黄的灯光,都变得模模糊糊。行人从雾中走来,又钻入雾中,有一种如梦似幻的妖异气氛。 “我们没法出城,怎么办?在哪儿过夜呢?”珍妮疲惫不堪地问,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比她生命中过去二十四年里的总和还要多。 “不要紧。” 雄鹰一面轻快地走着,一面左顾右盼地观赏王城的夜景。此时他已经丢弃了女人的伪装,打扮光鲜,活像一位高贵的绅士——在十分钟前,就是这样一位绅士匆匆从他身边走过,被他一拳打晕,对调了衣服。 “宝贝儿,还记得那个城南客栈的老板安东尼吗?今晚咱们屈尊下榻他的狗窝,明天一早儿,就借助他拿到客商路引凭证,风风光光地出城。” “图书馆里的那东西,”珍妮想起来就不寒而栗,“天哪,这世上原来真的恶魔。” 想到那玩意儿居然刀枪不入,雄鹰脸上也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那鬼东西……难不成被历代先皇帝杀死的东西都当了图书馆守卫?” “怎么可能,那些石像一个都没少呀。而且那样神圣肃穆的知识殿堂,又怎么会允许有恶魔盘踞呢?” 说的也是,雄鹰想。不管怎么说,那玩意儿肯定跟图书馆里的人有瓜葛,那个失踪的图书馆馆长,还有大主教,一定有人知道那玩意儿的底细。 他突然面对珍妮:“喂,宝贝儿,你看了那么多书,有没有关于恶魔的记录?” 珍妮不安地点了点头:“书上写过,恶魔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一些出类拔萃的炼金术士可以凭借高强的法力和恶魔达成协议,驱使它为自己作战……主啊,我还以为那个传说呢!” “召唤恶魔?炼金术士不是专门用来把水银变成金子的术士吗,还能做这个?” 雄鹰觉得不可思议。 “你对炼金术真是无知,”珍妮白了他一眼,“炼金术说穿了就是一种通过法力完成的物质转换,就好像水在特定的条件下,就可以变成雾一样。传说法术高强的炼金术士甚至可以达成两个世界之间的物质交换,那样大概就能把恶魔带到这个世界来了。” “那倒真是方便……照这么说,鞑靼人为什么一直没能把咱们帝国给灭了?他们有的是炼金术士,弄出一堆那种刀枪不入的怪物,帝国不就立马亡国了?” “哪儿有那么简单的?要达到两个世界之间的物质交换,又需要多么强大的精神能量呀,寻常的炼金术士早就生命枯竭而死了。” 珍妮随意地说,却没发现雄鹰眼里的震动之色。 “奶奶的,我知道那玩意儿是谁弄出来的了……该死的,一定是大主教!” “你说什么?”珍妮瞪大了眼睛,“你在开玩笑!戈培尔大主教是我们正教的柱石,他品德高尚,信仰真诚,法力强大,又怎么会是被正教打压的炼金术士?” “品德高尚之类的都是狗屁,”雄鹰亵渎的口吻让珍妮大翻白眼,“老子才不管那么多,你说了搞出个恶魔是需要巨大精神能量,问你,咱们国家这么多人,除了戈培尔之外,还有谁具备那么大的精神能量?” 珍妮怔住,过了半晌才说:“可是那不可能的!正教和炼金术士是势不两立的!” “哪儿有那么多不可能?”雄鹰不以为然,“今天那玩意儿出现在图书馆、昨天老爷我把你弄上了床,砍死了莱恩,还让你也当了强盗……这些事在发生前你想得到吗?” 听到最后一句,珍妮又羞又恼,她无言以对,只有气鼓鼓地快步向前走。 雄鹰神气地抖了抖肩膀,吹了个长长的口哨,尾随着女人的屁股向城南客栈走去。 城南客栈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就坐落在距离城门不远处的多尔大街。安东尼老板的眼光是很不错的,这一带是王城里的商业街,在城南客栈的周围,有的是车马行、银行和商行,城南客栈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了来往商户的固定旅馆。老板安东尼经营有方,把旅店布置得十分舒适,服务的小姑娘也很漂亮,使客栈总能客满。如果不是因为他太贪心,仅凭旅店的正常收益,就已经可以舒舒服服地做个小富翁了。 雄鹰每次秘密进城,都会光顾城南客栈。想到那里浓郁的酒香,小姑娘水蛇一样的腰肢,他已经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下面升了起来,不由自主加快了步伐。可刚刚转入多尔大街,他停住脚,黄玉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客栈,血瞳在雾气之中显得愈加难以捉摸。 今晚似乎有点儿不一样。 “别忙着过去。”他一把拉住珍妮的胳膊,轻轻说。 “怎么?” “不对头,安东尼的客栈不会这么安静,”将珍妮搂在怀里,他平静地转身,毫不犹豫迈步就走,“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事儿,别向周围看,来!” 借助雾的掩护,两人走街串巷,雄鹰的步子又大又急,在他的带动下,珍妮觉得自己头都要绕晕了。最后,他们拐进一条小路,走到尽头是一栋破旧的三层小楼。 “靠,如果不是没地方可去,真不想来找她……” 他自顾自地嘟囔着,拉着珍妮来到门前,在门上敲了敲。 一个风干兔子似的老太太很快就钻出来开了门,看见雄鹰,她竖起了眉毛,就像眼镜蛇遇到敌人就鼓起它的脖颈似的。 “小崽子,好长一段日子不见,你还没死呀?” “还早还早,我可不想死在你前面,”雄鹰耸了耸肩膀,拉着珍妮从老太太身边挤了过去,“打扰了。” 他拉着珍妮轻车熟路上了二楼,推开旁边的房间门,珍妮发现这间客房原来早就整理得干干净净,似乎是主人一开始就预备好了的。 “今晚你就睡在这儿。”雄鹰对珍妮说,他来到窗后,小心地向外看。 “我?那你呢?那个老太太又是谁?”珍妮不安地低声说,她跟着雄鹰来到窗前,发现原来自己就在客栈后面的民居里,“咱们怎么又回来了?” “那个老太婆叫汤马士大妈,我是孤儿,原先就是她把我养大的。算是……我的师傅吧。” “你师傅??”珍妮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师傅。” 雄鹰回答,他隐身在窗后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儿,确认客栈周围没有埋伏,这才耸了耸肩膀。 “安东尼那家伙虽然是个掉钱眼子里的白痴,可毕竟还算是我的朋友——在这儿等着,我很快就回来,宝贝儿。” 客栈的门虚掩着,仿佛一个邀请。 “既然如此,大爷倒也不必客气了。”雄鹰喃喃道。 他先帅气地捋了捋漆黑的头发,然后慢吞吞抬起脚,猛一脚踹在门上。随着“咚”的一声大响,大门轰然倒下,足以让隐蔽的人吓一大跳,雄鹰双手揣在口袋里,大摇大摆地走进客栈。 出乎他的意料,客栈里一片死寂,没有大队卫兵,没有包围,没有伏击,只有一个老头儿端正肃穆地坐在客栈大厅的酒吧里,让他联想起图书馆里那些石雕。 这老头儿一头稀疏的银发向后梳理得整整齐齐,眉毛和胡须却依旧漆黑,下巴光光的,上唇蓄着整洁的八字胡,冰蓝的眼睛正冷冷地盯着进来的不速之客。大衣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上面扣着一顶军帽。他一身笔挺的铁灰色军服,一尘不染,上面甚至连个褶子都没有。胸前各式各样的勋章反射着火光,刺激得雄鹰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他注意到,老头儿面前的桌上,就在大衣的旁边,横着一柄连鞘的单刃长剑,那剑柄竟然是黄金的。 雄鹰大剌剌地来到老头面前,拉了张椅子坐下。 “老头儿,不必浪费时间啦,把所有人都招呼出来吧。” 对面的淡蓝眼睛清澈如天空一般。 “都在这儿了。”老头儿抬起枯瘦的手,轻轻指了指桌上的剑,“等在这儿杀你的人,就我们两个。” 黄玉的眼睛仿佛一点儿都没变化,惟独血色的瞳孔收缩成两点红光。 “有意思,”雄鹰突然笑了起来,“老爷子,在打打杀杀之前,我有点儿事想要问你。” 他一向“老子”、“大爷”的自称,但此刻面对这个老人,不知怎地,竟没法如平常那般放肆。 老头儿微微耸了耸肩:“你说。” “你是谁?”雄鹰偏头看着年纪大约是自己两倍的对手,他有些好奇,“安东尼到哪儿去了?你们把他抓走了?还有,你们怎么会知道在这儿等着我?” “首先,”老头儿没有按次序回答他的问题,慢吞吞道,“你这样一个出手必是惊天巨案的悍匪,不可能是死等着行商路过时跳出来打劫的小毛贼,城里肯定有你的内线。所以我用一上午的时间,大略翻阅了你的卷宗,确认了一件事,你的抢劫对象百分之八十都曾住过这间客栈。而根据我的查问,这间客栈也只有老板经常出城。” “原来是这样判断的,”雄鹰吐了口气,“我也可能是派人监视这客栈得到的消息呀,你们怎么能确认一定就是安东尼?” “当然有这个可能,”老头儿双手撑在一起,“可那不是问题,没工夫仔细排查可以先拘捕审讯么。图书馆的事充分说明,你又进城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下令拘禁和审讯了安东尼老板和客栈所有的人员——雄鹰先生,安东尼老板已经把他知道的全都说了,你不妨猜一猜,现在皇家卫队的主力会在哪儿?” 雄鹰放声大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老爷子,真有你的。把人都派出去抄我的老巢,你自己一个人优哉游哉在这儿等着我?” “如果你跟安东尼有牵连,就一定会到这儿来的。看来,我运气不错。” “有意思,你居然没有多埋伏几个人。” “有些事,不能假手于人,”老头儿轻轻地说,“这个道理,你应该懂。” 雄鹰再次眯起了黄眼睛:“你究竟是谁?” “古德林,”老头儿冷冷地说,“海因茨·威廉·古德林,我想你对这个姓氏并不陌生,尤其在杀我儿子莱恩的时候,雄鹰先生。” 两人对视,都迸发出刀锋般的杀气。 一阵穿堂风吹过,火光摇曳,光线暗了些,杀气更浓了。 就在这一瞬间,剑光乍起! 凄厉耀眼的剑光,就像乌云弥补的黑天里,稍瞬即逝的闪电;链子锤的呼啸,就像暴雨来临时的狂风;而雄鹰的隆隆大笑,就像是滚滚的沉雷! 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一切都已归于寂静,惟有滴答,滴答的水珠落地声,在单调地响着。 老古德林仍然稳稳地坐在桌子后面,火光照在老头儿的脸上,一道血线从嘴角整洁的胡须挂下来,染红了浆洗的领口。 雄鹰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客栈门口,将身形隐蔽在外面的黑影里,他不再发笑,只有那双魔眼仍然清晰可辨。 “古德林老爹,剑法很不赖嘛,比你那个废物蛋儿子强多了,”语气轻松依旧,声音逐渐远去,“只是大爷没功夫多耍啦,以后要是有机会,咱们会再聚聚吧。” 古德林没有起身,也许是没法起身,他的左肋受创不轻,一时半会儿连话都说不出来。他将目光投向水滴落地的源头——自己左手的长剑,嘴角溢出一丝冰冷的笑。 滴答,滴答。 滴落的水珠是红色的。 滴答,滴答。 一连串血珠,从冰冷的剑刃滚落在木地板上,落在地上形成一小摊,摇曳的火光照耀下,好像又是黑色的。 “我操,这老东西……真他妈狠……” 雄鹰竭尽全力地跑着。他胸口剧痛,眼睛发花,大口地喘气,感觉到自己的体力随着鲜血不断从前胸伤口里涌出,两条腿就像是踩了棉花似的软。 那老头儿,剑真他妈的快。自己眼睁睁看着他出剑,可链子锤还没抡起来,胸膛上已经被开了个窟窿! 好在剑锋入肉之前先碰到了银项链上的骷髅吊坠,所以偏了那么一点点,否则捅穿了心脏当场就玩儿完;也亏得自己的链子锤仍然抡了出去,虽然受创后力量削弱了不少,但那一下子挨实了,老头儿的肋骨起码也断了两根。 眼下最糟糕的就是按照现在这身体状况,继续跑下去不出片刻,只怕就会流尽鲜血惨死街头。 “不能回那小楼。”他喃喃地说。 低头看着一路洒下的血迹。自己已经留下痕迹了,跑回去不但逃脱不了追捕,反而还会拖累了汤马士大妈和珍妮。 也不能向城外跑。杀子大仇不共戴天,那老东西绝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皇家卫队的人虽然没出现在客栈,但是一定早就封锁了各条交通要道,尤其是城门。而自己伤势沉重,遇到任何一个杂兵都只有玩完的份儿。 想到这里,他又向远处黑山方向望了一眼,颇有点担心:那老东西说安东尼招供了所有的情况,也不知是真是假。可不管怎么说,陵墓的地势相当险要,独眼龙副官又是个仔细的人,总该不会被敌人摸进窝里干掉吧?况且经过自己三番五次的折腾,皇家卫队里又还剩下多少好手呢? 雄鹰冷笑起来,甭管别人,只要有绞索在,那小子一个人就能干掉十个皇家骑士。 一阵冷风吹过,刺激得他一阵咳嗽,就在此时,风中传来了一些奇特的声音,雄鹰竖起耳朵,那是上百人的喧嚣声,嘈杂得很,有马蹄声,有人在喊,还有武器和铠甲因为跑动而碰撞的金属声。 “他妈的,老东西果然在撒谎,那战马的铃子声,应该是皇家卫队的精锐部队。” 皇家卫队的精锐没出城! “老子就说么,那老东西最痛恨的是本大爷,脑子里只是想着怎么砍下老子的脑袋,一时半会儿哪儿会想到去抄大爷的老巢?” 雄鹰放下心事,咧嘴笑着将鼻子和嘴巴里溢出来的血用袖子一抹,捂住伤口拼命地向没人的小巷里跑:“他妈的老东西,原来使这种小奸计来分大爷的神,可惜照样儿没能奈何得了大爷,哈哈哈!” 他正得意,突然听到喧嚣的人声中隐隐夹杂着狗吠。 “老王八蛋……”雄鹰喃喃地骂,他就算用屁股去想也能猜到是怎么一回事,“大爷今儿个算栽了,看老子伤好了之后怎么收拾你!” 细细密密的雨丝和朦朦胧胧的雾气之中,无数支防水火炬在大街小巷乱晃。偶尔一两个圣光弹划过夜空,使街区亮如白昼,在火把和圣光的照耀下,可以看见盔明甲亮的骑士们在大街上纵马飞奔,马蹄下水花溅得老高。 老古德林冲在追捕队的最前沿。一番包扎之后,他穿了一套轻便的铠甲,以便将密集犹如甲叶一般的勋章挂在胸前。老头儿看上去神采奕奕,尽管此时呼气吸气都能使断骨剧痛,可他仍然行若无事地骑在马上向周围的骑士们大声发布命令。 “所有人都带上狗,从临街向那边包抄过去,但是要非常小心!”他鼓足了丹田之气高喊,务必让所有的骑士甚至民居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个土匪已经被逼入绝境,就像一只受伤的狮子,非常危险,一旦拼死反噬,可是非常不妙的事。你们发现了他,就立即向我报告,我将亲手逮捕他!” 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心理陷阱,他妈的老梆子,居然跟我玩儿这套。”雄鹰冷笑,额头上不住淌下冷汗。 这是老东西的战术,他要让自己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那副精神百倍的死样子,好让自己会对造成的伤害产生怀疑,对自己的武艺产生动摇——人一旦丧失了自信和斗志,就丧失了抵抗的力量。 身体忍耐力可与断掉尾巴逃生的壁虎相媲美的悍匪来到一座民居的墙角下,先是长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一跳,伸手抠住瓦片,强忍剧痛像活壁虎一样爬上屋顶——该死的杂种狗,这下看你们还能嗅得到本大爷的气味儿? 他满脸都是油汗和鲜血,站在屋顶上四下一看,只见到处都是明晃晃的火把和铠甲,雄鹰不敢暴露自己,他猫着腰在屋顶的阴影里小心地移动,然后捉住机会,就像猫一样跳到另一间民宅的屋顶。就这样翻越了两条小街,终于脱出了火把的包围圈,将狗叫和人喊马嘶都甩在了脑后。 终于脱险,他松了一口气,一个支持不住,稀里哗啦地从一扇窗撞入了一所民宅的二楼。 雄鹰勉强坐起身,努力向四周聚焦目光:破旧的民宅里空无一人,但显然并不是无人居住,乱糟糟的被子堆在床上,还有吃剩下的水果和垃圾散乱地丢在地板上。 他身子一软,再度躺倒,心情轻松不少:毫无疑问屋主是个夜里讨生活的人,所以在这种大雾之夜仍要出门,十有八九是城内黑帮成员的住所——尽管地下黑帮跟自己的关系变得够糟,可比起被皇家卫队逮住绞死,眼下的处境算是好得太多了。 他扯下衣服,粗略包扎了一下。刚才集中精力没命价逃,这会儿放松下来,只觉得头晕眼花,倦意上涌,恨不得就此一躺不起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猛又想到了安东尼,脑子不由一机灵。 现在安东尼还没招供,皇家卫队也还没去搜山。可是明天呢?后天呢?必须设法出城,再不行也要把这重大变化通知独眼龙他们。 “应该去红跑鞋酒馆找阿方索……”想是这么想,可身体发木,实在不听使唤了。 雄鹰一咬牙,想到了原先审问绑票财宝埋藏在哪儿的法子,他吃力地先除掉靴子,然后把左脚被血浸透的袜子脱下来,放在鼻子下面仔细地嗅。脚臭和血腥混合成了一股让人恶心的气味,才吸了一口,人已翻过身干呕起来。 “妈的,真提神醒脑……”他苦笑,“老子发誓,迟早让那老东西把大爷两只袜子一块儿吃下去……” 突然,楼下的客厅有了动静。雄鹰勉强爬起来,擎出链子锤,人小心地蜷缩在阁楼里,尽量不让血滴到地板上。 “头儿,您猜猜我今天看到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上来,大嚷大叫,“我看到了雄鹰!他妈的,黑山的雄鹰!那个家伙居然在城里!” 这个声音好熟悉耶,雄鹰皱了皱眉,仔细回想,脑子里终于浮现出一张猥琐的脸。对呀,这不是维德嘛。 在见到雄鹰扮装的撒拉逊女人之后,维德头绪乱糟糟地离开了红跑鞋酒馆,他又打算做几个案子,可因为心神不宁,非但失手,而且被失主当场拿获,吃了一顿饱揍。 没多久,整个儿地下世界里到处都传来皇家卫队戒严城门内外的消息。 维德得知后心惊肉跳,那人果然是雄鹰!所以他立马赶回城南来到秘密集会场所,打算向首领报告此事。 可是当他推门而入,却发现平时热闹的聚会场所竟然空无一人。 “这真是怪了,”维德嘟囔了一句,“人都哪儿去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楼上有些响动。 维德皱了皱眉。 “头儿,是你吗?”他一面喊着,一面登上楼梯,“我是维德,您听我说,黑山的雄鹰就在城里,多尔大街被封锁了……他就在距离咱们两条街的地方!” 他爬上楼梯转过身,就目瞪口呆地发现,自己所说的那个人正在似笑非笑地盯着他,黄红的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呈现出一种妖异的光芒。 “数学错误,”雄鹰满身血迹地坐在距离楼梯不远的地方,仍然懒懒地笑着,好整自暇,“不是两条街,是在距离你三点三码的地方。” 维德一个字也说不出,不知怎地,他看到雄鹰两腿就不自觉地发抖。 “我们又见面了,维德,”雄鹰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我还不知道,原来这儿是你的头儿的地方,是巴兹吗?不是?那么让我猜猜,这宅子的主人就是城南帮的戴瑞喽?你不给巴兹干了?” 雄鹰的消息相当灵通。作为城南新崛起的盗贼帮的首领,戴瑞年轻有为,能和巴兹分庭抗礼。尽管是在“歪嘴的思想者”全盛时期,也控制不了那些活动在南区的小偷,他们都向戴瑞交税进贡。 地下世界的竞争非常残酷,自从前几天“思想者”在黑山栽了一个大跟头的消息传开后,谁都觉得老巴兹不中用了。戴瑞也加紧了活动,有不少像维德这样活动于北区和市场区的小偷也被他收拢到了旗下。 “看着吧,要变天了。” 百分之八十的城内小偷都这么说,这两名新旧黑帮首领的交锋,很可能让王城的地下社会下一场血雨。 维德用力摇头,后来一想不对,于是连忙点头,他觉得舌头好像粘在了下颌上:“我,我跟鲁克,都,都已经……” 他不安地扭动着身子,双手绞在一起,脑袋转来转去。 雄鹰偏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维德的表演:“你小子真是万年跑腿命。好了,别傻站着,立马给我找件干净的衣服,再拿点儿面包和酒来,快点儿。” 维德忙不迭答应,他刚要转身下楼,突然雄鹰又叫住了他。 “趴下,别做声,”雄鹰暴躁低声道,他目光炯炯,血红的瞳孔里满是杀气,“有人要进来!” “啊,估计那是头儿……” 维德还没说完,楼下的门突然开了,他惊讶地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天哪,那是首领……” “蠢货,闭嘴。”不容他继续讲话,雄鹰一把揪住维德的衣服,拉着他一块儿匍匐在地板上,捂住了小偷儿的嘴。 他们看得非常清楚,不可一世的城南帮首领浑身是血,一条腿好像也断了,身上横七竖八多了二十几条伤,都在汨汨地流血,好像是跟熊或狮子肉搏了一场似的。 戴瑞一进屋,立即失魂落魄地靠在墙上,慢慢滑落地面。然而下一秒钟时间,就听“轰隆”一声,大门旁边的墙壁开了一个大洞! 碎砖碎石稀里哗啦地散落一地,巨大的紫色身体轻而易举地撞进了房间。戴瑞立即跳了起来,他大声喘气,拔出一柄马刀企图自卫。 雄鹰眼里光芒一闪:这鬼家伙他再熟悉不过了,可是出现在皇家图书馆里的怪物,为什么又会跑来戴瑞的秘密巢穴里呢? 正在这时,手掌下的维德一阵挣扎,似乎要脱口尖叫。于是雄鹰伸手扼住小偷儿的脖子,手指正好按在一个血管和神经交错的点上,只轻轻一用力,小偷儿就口吐白沫昏了过去。 这短短几秒钟的工夫,楼下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戴瑞躺在地上。他大声呻吟着,两只胳膊呈现一种奇特的角度弯曲着,似乎骨头全被怪物扭断了,马刀丢在旁边不远的地方,弯曲得活像一把火钩子。 “他妈的,你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言未毕,他人已经飞了起来。 雄鹰看见那怪物伸手拉住了戴瑞的一条断腿,在戴瑞的长声惨叫中把他轻轻松松地抡起来,接着就像小孩儿摔打破旧的布娃娃那样,把戴瑞的身体向墙壁和地板上乱抽一通。 一下,两下……哀嚎在怪物打了不到十下后就停止了,可它意犹未尽,直到一个声音出面制止才放开了手。 “够了够了,尊贵的阁下。他这样的血肉之躯,可抵挡不了您无边的威力呀。” 如此熟悉的声音,如此熟悉的身影。 雄鹰挑起了眉毛,大为意外地看着接下来粉墨登场的角色,“歪嘴的思想者”巴兹。 “啊哈,让我们来看看,这张漂亮的脸蛋儿属于谁?”巴兹的嘴巴一歪一歪,压抑着心中的无比得意和仇恨,“戴瑞,睁开眼睛,对,就这样,睁开眼睛看着我。” 戴瑞呻吟了一声,勉强睁开被打成一条缝似的右眼:“是你,巴兹……” “对,是我,巴兹。”巴兹突然用力撕扯他的头发,积蓄已久的怒火爆发出来,“狗娘养的,我一直想干掉你,就像这样!但是你小心谨慎,太小心谨慎了,所以我一直都拿你没办法!可是今天,我会让这位阁下把你撕成碎片,哈!” “我的弟兄和保镖们……都被这丑八怪杀了?”戴瑞不吭不响地任由他折辱,等巴兹折腾够了才艰难地问。 旁边的怪物听到他这么说,发出一阵愤怒的咆哮。 “没错儿,”巴兹狞笑,“十八个棒小伙儿转眼就报销了,这就是跟我作对的下场。” 戴瑞猛一口血痰吐在巴兹的脸上,他喘了几口气,沙哑地笑:“动手利落点儿,歪嘴巴的阳痿猪。别给我报仇的机会,否则我发誓,会把你那下面那没用的玩意儿切碎了喂狗。” 巴兹擦了把脸,令人意外的是他恢复了冷静,还点了点头:“说老实话,我非常不愿意出现这种局面,但有些事你做得太出格了,孩子。”最后,他转头对怪物:“尊贵的至高无上的阁下,请您立即处死这个胆敢一直跟您的代言人作对的小爬虫吧,让他充分体验到什么叫做恐惧!” 雄鹰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巴兹会对这个怪物这么客气,几乎都要顶礼膜拜似的?今天到王城里,自己可真是大开眼界。 楼下的恶魔得意地咆哮,它伸出巨大的脚爪踏住血糊糊的南区盗贼团伙老大的脑袋,然后开始用力。戴瑞的头骨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他一面颤抖一面发出闷哼,最终没了响动。 “尊贵的阁下。”巴兹那幅献媚的姿态令人作呕,“我敢保证,干掉了这个戴瑞,就再也没人能妨碍您的宏伟计划了。” “晶体……”怪物嘶哑地说,“找到……一定……雄鹰……杀……” “是的,是的,尊贵的阁下,雄鹰活不了多久了。” 巴兹点头哈腰,外面为了通缉雄鹰正闹得满城热火朝天,一旦那个混蛋土匪落入皇家卫队的手里,那么夺取晶体十有八九也就泡了汤,可他并不打算告诉怪物实情。 “尊贵的阁下,我们还是赶紧走吧,外面那么多的火把和骑士,都是为了寻找您呢。小的衷心建议,在找到晶体恢复原状之前,您还是先隐忍一阵子为好。” 听到他们提起自己和什么东西,雄鹰心中一动。 他不顾伤口剧痛从怀中掏出银骷髅,看了一眼自己镶在上面的那块奇异宝石。突然,仿佛是感受到了他探知的目光,晶体猛然地爆出耀眼的蓝光!顿时一股冰凉舒适的感觉包围了他。 怪物跟在巴兹的身后,它刚打算迈步出门,突然闪电般转过身,翡翠般的眼睛闪动着邪恶的光,仿佛变成了两盏绿灯。 “晶体……”它咝咝地说,双翅兀地一展!“轰隆”下一秒钟,怪物已经不见了,天花板上多出了一个大洞。吊灯和天花板碎片纷纷落下,若不是巴兹躲闪得快,少说脑袋上也要多出一个大包。 满身尘土的怪物活动着脖子,在二楼的过道上站直了身子,它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面对雄鹰和那发光的宝石,发出了兴奋的低吼。 “他妈的,什么事儿,这破玩意儿真能给老子添乱。” 雄鹰苦笑,自己实在太性急了,早知道应该等他们走远来再摆弄那石头的。不过此时后悔也没用。他站起身,将银骷髅重新揣入怀里准备应战,只是稍微一动,胸口就是一阵钻心的痛。 对面的怪物死死地盯着他。雄鹰能听出来,它那兴奋的低吼里夹杂着愤怒和贪婪。 “原来如此。”雄鹰露齿一笑,满嘴都是鲜血,“你这丑八怪纠缠不休,就是为了这玩意儿。” 他举起链子锤,调匀呼吸:“来吧,宝贝儿,爸爸送你一个特大号的棒棒糖。” 怪物咆哮着,它俯低上本身,两翼扇动几下之后紧紧收缩在背后,双条粗壮的腿微微屈起,全身的肌肉一条条隆起,好像积蓄了全身力量。巨大的尾巴甩来甩去,旁边的墙壁被轻轻扫了一下,簌簌地掉粉。 在已经被人揍成半残的情况下,正面硬拼可不是什么高招。雄鹰小心翼翼地向后退了一步,目不转睛地望着怪物的绿眼睛。这双碧绿的眼睛瞪得溜圆,满是愤怒和仇恨。 一声大吼,恶魔兀地纵身飞扑过来,夹着一股劲风,就像一座飞来的小山! 雄鹰紧紧盯着恶魔的动向,它刚刚一动,他已合身扑上,大喝了一声,飞起一脚。 这威力无穷的一脚正踢在维德的屁股上。 维德被雄鹰刚才打晕,就一直昏昏沉沉地躺在地上,刚刚有了点儿意识,眼睛都还没来得及睁开,屁股已重重吃了一踢。他还没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人已经如皮球一般飞了起来,以一个完美的“大”字和扑来的怪物拥了个满怀。 就在同一个瞬间,雄鹰飞起一脚之后,不顾因为再度裂开的伤口,向着残破的窗口奋力一跃,已从来处跳了出去! 迷迷糊糊的维德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斩妖杀龙的勇士,骑着一匹黄眼睛红瞳孔的野马周游列国家,然后不知怎地来到了公主的闺房,经过一番激烈厮杀,打败了意图侵犯公主的大盗“绞索”,然后忘我地搂住公主的熊腰,给公主了一个最最深情的吻…… 等等,为什么是熊腰? 这下维德吃惊不小,他睁开眼睛—— “啊——妖怪——!!!” 他的尖叫声就像是在用小圆锯子锯洋铁皮罐子,声音之刺耳,就连真正的怪物也退避三舍:恶魔一时间竟忘记了这人类的生命就掌握在自己手里,它的双爪放开了维德,只顾去堵自己的耳朵。 于是在南城盗贼团总部里出现了这样一幕奇景,维德大喊大叫跳得像只兔子,手足无措的怪物一时间目瞪口呆连连后退,而楼下的巴兹也奋力堵住耳朵,居然将杀之灭口都忘了,一人一怪物就这样任由小偷儿随着雄鹰的脚步跳窗逃了出去。 雄鹰在落地的一瞬间震裂了伤口,鲜血迸流不说,还疼得几乎要晕过去。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自己跳入了皇家卫队士兵之中,四周都是大张着嘴巴的皇家骑士,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浮动的脑袋,足足有四五百名之多——怪物的吼叫能足够震动半个王城,若是这些皇家狗仍能无动于衷才奇怪。 猎物的突然出现,使所有的皇家骑士先是愣住,然后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呐喊,从四面八方一块儿向身负重伤的雄鹰扑去! 雄鹰连忙抱头,向地上滚去。 队形太密集,无法挥舞长剑,再加上人人都想立功,街面上的皇家骑士就像煮沸的汤,骚动着争先恐后地涌来搡去。几个皇家骑士扑在雄鹰的身上,后面的人源源不断地跟进,人上摞人,形成一个巨大的人堆! 就在此时,刺耳的尖叫从屋子里飞了出来——维德大张嘴巴,一面惨号一面紧随其后落在了这个大肉垫上。 皇家骑士们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序曲,他们红了眼睛,高叫着不断簇拥过去。没一会儿功夫,维德也被骑士们堆在了下面。 就在这时—— “轰!” 眼前小楼的二楼墙壁突然就变出了一个大洞,伴随着碎砖、窗户框一类的建筑垃圾下雨一样落下,怪物巨大的紫色身体撞破墙壁飞了出来,就像捅破一层纸似的轻松。它没有展开双翼,而是像维德似的从二楼坠下一屁股坐在人堆上。一只低级恶魔,一般体重相当于常人的体重十倍,而这一只的块头即便是在同类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 随着人堆上的士兵被压得哭爹叫娘,恶魔站了起来,双脚踏在人体上,发出失望和愤怒的吼叫,震得诸人耳鼓生疼。 恶魔一出场,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愣了少许,几名皇家卫兵呐喊着向怪物冲过去,然而他们的骑枪刺在怪物身上,纷纷断折成了数段。恶魔抡起紫色手臂,一巴掌扇出去,就把他们轰苍蝇似的打飞。它仿佛感觉到了那晶体的位置,伸手向身子下面的人群一抄,然后一甩,包括维德在内的十几个人就被丢得远远地。怪物的双手就像蝼蛄前爪刨土似的刨着人堆,三下五除二,人堆被他掀了个底儿掉,可哪儿还有雄鹰的影子? “雄鹰!” 它不甘地大吼。得而复失的狂怒,使恶魔最后一点理智之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它张开满是獠牙的嘴,提起一名尽忠职守的骑士,一口将他的脑袋咬掉了半颗! 它满嘴都是鲜血,嗥叫着用刀剑一般的利齿和爪子疯狂地向四周密集的人群发起了攻击。皇家骑士们在短暂的混乱后,发起了英勇的抵抗,可纵然是再坚固的武器和铠甲,在怪物的爪下却如豆腐一样柔软,鲜血和残肢伴随着绝望惊恐的惨呼不断增加。 突然,所有皇家卫队的骑士们保持着整齐的队形,开始向后徐徐退开。怪物有些不解,它警觉地张望着,随即发现骑士们不过是为一个人让开了一条路:一个骑马的骑士正向自己逼近,那是皇家剑术教席老古德林。 恶魔放声狂哮,这股气势震得所有人都为之畏缩。 古德林缓缓下马,竟是充耳不闻。 他将战马交给一名队长,然后把手放在剑柄上,以这个姿势向恶魔不紧不慢地走来。 就在他踏入十码之距的瞬间,恶魔大吼一声,它仿佛化作了一阵狂风,眨眼之间就已卷到他的面前。 就古德林抬起脸的同时,电弧一般的剑光已刺进了恶魔的口中。 恶魔狂叫着,摇摇晃晃地向后退缩,双手紧紧扼住自己的脖颈,浓稠的绿血不断从嘴里溢了出来。它简直不能置信,这还是它头一次受伤! 如果不是自己及时的刹住脚步,只怕这一剑已经从后背捅了出去。 冰蓝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恶魔的绿眼,古德林仍然不紧不慢地向它逼近。 恶魔想要吼叫示威,然而刚刚要做大吼状,猛又想到了刚才的惨痛经历,只得闭上了嘴巴小心地向后退却。 又退了两步,已经靠在了墙壁上,无路可退了。大约是血管里流淌的魔性之血激发了它的凶性,恶魔再度合身扑上! 它紧紧闭着嘴巴,瞪着碧绿的魔眼,两只巨爪直上直下地对古德林发起了进攻。 古德林前脚向后拔起,似乎要向后跳跃躲避,后脚却突然猛一瞪,反向这个非人的对手扑击过去。任凭恶魔的爪子怎样攻击,都不能碰到他半分衣角。 电光又是一闪! 这一剑,直刺入恶魔的眼睛! 恶魔吃痛,放声惨号,它双脚用力一蹬,跳到半空时将宽大的双翼全部舒展开来,将身体定在半空。它拼尽全力地吼叫,仿佛是在向下面那个白发的小人儿谩骂发泄,又好像是在不甘示弱地为自己鼓气。 古德林视而不见,他轻轻将剑收入鞘中,然后向半空中的怪物做了个示意它下来继续的手势。 恶魔下意识地摇了摇头,突然它又狂怒起来,是痛恨自己的胆怯,还是痛恨古德林伤害到它的那两剑?总之,它盘旋着越飞越高,最后尖叫着冲上夜空,就此消失不见。 第六章 暗中活动的魍魉们 怪物在居民区大开杀戒的消息,惹得王城内人心惶惶——这也难怪,在这片土地上,已经有数百年没有见到怪物了。 也就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一个紧急会议在帝国宰相大人的主持下,在外宫廷东北角的白楼议事厅召开。 白楼,顾名思义,是由纯白的玉石雕琢成块建筑而成的二层小楼。这里是开国君主“白王”摩里根的最初皇宫。“白王”是摩里根原有的称号,传说他是一名强大的德鲁依。摩里根统一凯尔特艾芬格诸部,打败并封印魔眼邪神巴罗,驱赶邪恶的弗曼人建立了帝国之后,被尊为大上白德鲁依皇帝。随着帝国的富强和变动,皇宫经过无数次的扩建,终于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白楼在历史上曾一度是帝国德鲁依的圣地,随着正教的传播和对德鲁依教派与炼金术等“邪说”的摒弃,今天的白楼已被改为帝国创建史纪念馆,二楼专门陈列白王的遗物和他批改的文件;而一楼则改成了进行紧急会议的议事厅。 虽然已到深夜,可此处仍然灯火通明。 长长的会议桌周围空空荡荡,参加会议的只有三个人。 “又是强盗,又是妖魔……真不明白,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 发出叹息的是一名须发银白的老头子,他正是帝国宰相艾尔弗雷德·冯·里宾特洛甫。虽然是紧急会议的主持人,可他坐在那儿的样子怎么看都像是在打瞌睡。 “鞑靼人的使臣今天向我表示了极为愤怒的抗议,并且说,如果不能对前几天的抢劫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那就开战。” “帝国宰相大人,动手抢劫的是黑山匪徒和王城地下帮会的人,我们正在逮捕他们。”回答他的是皇家教席老古德林,“至于那怪物,我们已经查到它居然和地下帮会的头目‘思想者’巴兹混在一起,而这个巴兹,就是几年前曾担任皇家卫队卫队长的阿尔贝托·希格龙。” “古德林卿,我已听说了你刺伤妖魔的事迹,你忠诚和勇猛都是当世无双的,不愧是帝国的柱石。” 老古德林微微欠身,他平静一如既往,受到这样的嘉奖,既没得意,也没惶恐。 “承蒙大人谬赞,倒是有件事情需要大人的裁断。城南客栈老板安东尼结交土匪,是重要的线索,但是我的人在押解他去监狱的路上,却被摩德尔家族的私兵把他劫走了。这样目无法纪的事,不知道摩德尔元帅作何解释?” 两人都将目光投在第三个人身上。 摩德尔元帅同样也穿着一身军装,灰白的头发编成一条粗大的辫子,没有蓄须也没有眉毛,光洁发青的下巴又方又大,额头上有几条深深的皱纹,鹰钩鼻子两边是棕色的小眼睛。 摩德尔家族掌握着帝国百分之四十的军权和百分之三十五的封地,几乎所有的帝国皇后都是出自这个家族,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帝国第一强阀。如今至尊大皇帝膝下无子,甚至有要从摩德尔家族过继一个儿子担任帝国继承人的秘密传言。 “古德林卿,你的儿子被雄鹰杀死了……” 摩德尔元帅缓缓开口,声音又尖又细,他的脖子曾在数十年前受过重伤,虽然捡回了条命,声带却毁了。 “我也有一个儿子被那畜牲害得半身不遂。莱因哈特再怎么不成器,也毕竟是我的儿子……我想你能理解我复仇的迫切心情。” “这是两码事,”古德林站起身,胸前的勋章互相碰撞发出轻响,“追捕盗匪,岂是某一家族私兵应该担当的责任!摩德尔元帅,你这样做,又将卫戍王都的皇家卫队置于何地?” 说到这里,古德林转头看向帝国宰相,发现宰相大人半眯着眼睛仿佛又打了瞌睡,看来压根儿就不想追究此事。看到这幅景象,他压制自己的怒气,刻板地鞠了一躬,硬梆梆地说:“如果没有其他要商议的,在下申请退席。” “不要急着走,古德林卿,我还有事情找你,”宰相大人慢吞吞地说,又转向摩德尔元帅,“现在非常事件,自然需要非常手段。摩德尔元帅,你审问了安东尼,得到了什么有用的情报么?” 摩德尔元帅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弾动:“我已下令让家族的私兵出动,整个儿行动由我的二儿子第米特里和五个侄子主持。很快,他们将把那些土匪统统捉住绞死,把他们从鞑靼人那儿抢掠的财宝一个不差地追回来。” 老摩德尔是不逊于古德林的优秀剑手,而这六名摩德尔家族俊杰都是他的得意弟子。 “第米特里?想不到啊,摩德尔家族的精锐竟然全数出动。”老宰相干瘪地笑起来,他站起身,毫无生气地说,“好啊,就这样,我敦促陛下签署对雄鹰的赏格;古德林卿,由你继续负责对雄鹰和那怪物的搜捕;至于扫穴犁庭的任务,就交给摩德尔卿吧。摩德尔卿,如果我没记错,第米特里同时在教会取得了红衣主教的资格,真是个有为的青年啊……我打算以帝国的名义申请教廷,指派他担任帝国大主教,以顶替失踪的戈培尔。你意下如何?” 摩德尔按耐内心的狂喜,恭敬地向宰相大人鞠了一躬。 会议就这么结束了,得意洋洋的摩德尔元帅先走一步,偌大的白楼里只剩下了古德林和老宰相二人。 “宰相大人,”古德林冷冷地首先发难,“如今至尊大皇帝年幼,您身为宰相,难道就没有守护皇室的半点自觉么,就任由摩德尔飞扬跋扈?您知道不知道,从‘从摩德尔家族过继一个儿子担任帝国继承人的传言’,就是摩德尔元帅散布的诡计!他的图谋,难道您竟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古德林卿,你就是太刚正了,”老宰相的叹息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随着皇帝病危,摩德尔的活动越来越急躁,但是他树大根深,难以动摇。目前摩德尔家族有两个帝国元帅,六个行省总督,用寻常手段是不可能打倒他的。即便你的剑再快,能杀死一个摩德尔元帅,可那六个行省一同反叛的结果,也是帝国难以承受的。” “那就纵容他为所欲为么?”古德林冷冷说,“您居然又将一个摩德尔推上了大主教的位置!” “这事我阻止不了,”老宰相有气无力地说,“所以只能先稳住摩德尔,使他不至于暴起发难。咱们才好从容布置,设法周旋么。” 古德林轻轻地叹了口气,他不想跟宰相继续纠缠这个问题了。 “好吧,只是有件事很奇怪。如果摩德尔是为了给儿子报仇,那么他的目标应该是潜伏在城内某处的雄鹰才是。可他反而舍弃雄鹰,大张旗鼓地调动精锐去搜索黑山匪巢,这事可真让人想不透。” “他当然不是为了报仇,”老宰相漫不经心说,“他是在找东西……在找一样鞑靼人丢失的东西,一件我们已经丢失很久的东西。” 他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手背,那里有一个五角星形的蓝色刺青。 “太晚了,我年纪大了,精神也支持不住了,”老宰相叹了口气,“雄鹰既然受了重伤,一定还躲在城里,古德林卿,皇家卫队总队长的职务就交给你了,一定要把那个罪大恶极的凶徒逮捕归案啊。” 老古德林无言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开了白楼。 宰相大人又独自坐在华丽的椅子上闭目养神了许久,这才重新睁开眼睛。 如果老古德林仍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此时的艾尔弗雷德宰相目光炯炯,那副老态龙钟的模样早不知丢到哪里去了。他缓步来到陈列白王器具的陈列架前,先仔细观察四周的动静,确认无人后,手隔空轻轻向墙壁作势一推。墙壁无声无息地裂开,显现出后面的一条隧道。 艾尔弗雷德宰相背着手走进漆黑的隧道,墙壁在他身后合拢,严丝合缝,不露半点痕迹。 这条路他也不知道走了多少遍,此时虽然一团漆黑,可步伐依旧安详而稳健。就这样,他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前面终于有了一点光亮。 那是一间有灯的地下室。 此时,一只飞蛾正围绕着地下室的吊灯飘飘悠悠地飞舞,昏黄的灯光吸引着它越飞越低,徘徊不去。突然,小虫的身体“啪”的一声炸开,连半点残骸都不留,就此消失在空气里。 当从吊灯上向下看,就可以看到一张宽大的圆桌。这张圆桌很奇特,大理石的台面上刻着一个巨大的五角星。和这刻痕相对应,星每个角前都摆放一把巨大的皮椅。在幽幽的光线下,可以看到其中三张都坐着人,他们一律穿着长袍,将面孔隐藏在阴影里。 见到艾尔弗雷德大驾光临,他们起立致意。神秘的宰相大人点了点头,缓步来到圆桌前,坐在了一张空余的椅子上。 “就是这样了……” 艾尔弗雷德简明扼要地将自己得知的消息讲述了一遍,然后抑郁地说:“在没能夺到那东西之后,戈培尔副会长突然失踪。所以我们不仅丧失了蓝火之炬的线索,而且还丧失了副会长的消息。” “戈培尔的失踪实在古怪。”另一个人嗓门瓮声瓮气的,“先生们,那只怪物刚刚在图书馆出现,而戈培尔就失踪,这之间必定有联系。那只怪物十有八九时戈培尔用法术创造的……还有戈培尔说他指示手下企图从鞑靼人手里夺到那钥匙,可没能成功,东西被黑山的土匪们半路劫走了……可这也太荒谬了!” 四个人都不说话,那人见无人响应,也只有继续说下去: “戈培尔事先不透半点口风,否则咱们五个里随便去个人,也不会把东西拱手送给土匪!我想诸位或多或少都有所察觉,戈培尔一直对我们有所隐瞒。他有出入图书馆的特权,可以轻而易举地调用资料。但每次我们要求共享知识,他总是推三阻四,使我们光复炼金术士名誉之梦一再推迟……” “荒谬。”艾尔弗雷德嗤之以鼻,“戈培尔为了当上大主教,潜伏教会整整十八年,他对我们炼金五角协会的忠诚无可比拟。况且光得到钥匙有什么用?首先,必须找到开启通向那里的大门;其次,钥匙有两把,必须找到后同时使用。别说什么都不齐备,就算戈培尔得到了全部的钥匙,也找到了大门,也没有必要舍弃主教的身份和查阅皇家图书馆资料的权利,莫名其妙地突然逃走!” 他的地位在众人中显然是最高的,没人敢反驳他的观点。而在提到“那里”的时候,屋里的气温好像骤然降低了似的。 一时间,秘密会议陷入了沉默。 “戈培尔是我们当中资质最高的人,也是我心目中下任会长的不二人选,”艾尔弗雷德继续说,“他可能藏私以确保自己的地位,却没有背叛组织的理由。他的报告说得非常详尽,甚至招揽地下黑帮的事也丝毫没有隐瞒。在今天晚上发生的动乱里,怪物再次出现的地点就是城南的地下帮会。所以,我们要想查找戈培尔的下落,就必须先从地下帮会开始。关于那钥匙,戈培尔应该没有说谎——你们几个人始终埋首于研究,所以都不知道,黑山强盗首领雄鹰在劫到了那钥匙后也进城了。戈培尔消失的时候他也在图书馆,昨天晚上的动乱又是因他而起……我可以肯定,这位首领清楚自己的手里到底有什么,他企图到图书馆找资料,和戈培尔打了起来,然后又在城南和戈培尔召唤的怪物进行了第二次搏斗……” 他下了结论。 “戈培尔或者还在某处隐藏,或者已经被杀了。但毫无疑问,这个叫雄鹰的是个极端危险的人,是我们计划的大阻碍,在寻找戈培尔的同时,我们必须找到他,夺回那钥匙。” 第三人打了一个大哈欠,懒懒地站起身。 “说来说去,没半点儿新意,”她是一位女士,沙哑慵懒的嗓音里带着一种柔媚的磁性,“会长大人,您直接下命令‘干掉那土匪,找到戈培尔’不就完了?到此为止吧,熬夜对皮肤有害,我先离席了。” “别急着走,我有任务交代给你,”艾尔弗雷德叉起十指,“我们的盟友摩德尔已经派人去黑山搜索土匪的老巢了,最好的结果是,钥匙会在黑山被找到。但我们必须做最坏的打算,我要你密切监视皇家卫队和老古德林。万一钥匙在雄鹰的身上,而雄鹰又落在他们的手里,你就必须夺回那钥匙,杀死所有见过那钥匙的人。” 黑山镇,顾名思义,就坐落在连绵起伏的黑山山脉之中。这个破败的小镇只剩下了几十户人家,这几天突然又热闹了起来——四百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佩戴摩德尔家族的纹章进驻了这里。 清晨,冯·克鲁格伯爵站在小镇钟楼上,伸手拢了拢额角被风吹乱的头发,他的炯炯目光穿越晨雾笼罩的群山。 作为北方名门克鲁格家族的当主,凯恩·冯·克鲁格稍嫌年轻了些,他才刚刚三十岁出头,正是年轻人最雄心万丈的黄金年龄。略带稚气的娃娃脸,棕色的眼睛总是半开半合幽幽地闪着光,就像一只永远饥饿的虎。 “真不明白,为什么叔父要把咱们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石头山小镇子上,”发牢骚的是他身旁的红发青年,施罗德·冯·摩德尔,摩德尔元帅的侄子,“匪穴是空的,俘虏的情报虽然准确,可那些强盗早已经化整为零了。凯恩,你还力主在此地滞留,到底是什么意思?”语气里连一丝一毫的恭敬都没有。 作为摩德尔家族的私生子,幼年的凯恩得不到家族的任何承认,就连父亲也对外宣布他是自己的侄子,其他人就更别提了,有的只是“那个婊子的小崽子”如此这般的认知和鄙视。或许是略微有那么一点儿愧歉感,身为帝国元帅的父亲使用手腕,将他从小就送到克鲁格家族收养,这对凯恩来说反而是好事:克鲁格家族虽然也是名门,但权力和实力和摩德尔相差太远,而且伯爵又没有子嗣,故此对这个孩子百般疼爱,凯恩的生活比在那个令人窒息的大家族里自由多了。 就是这样,凯恩刚满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担任了当主的身份,十五年来,在生父的麾下南征北战,屡建功绩。奇怪的是,在身份卑贱时摩德尔人没一个把他当作自家人,而名声显赫了之后,凯恩又被好事者列为了摩德尔家族的六芒将军之一。 “元帅大人交代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回去只能被皇家卫队嘲笑,”凯恩解释说,“根据我们的资料,那些土匪的主体,原先都是黑山镇的矿工。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帝国监狱就常年使用大量囚徒在这里开采蓝金矿,逐渐形成了这个小镇。黑山镇的居民基本上都是那些囚徒的后代。大约六年前,蓝金矿脉开采殆尽,也就是那个时候,雄鹰的黑山匪帮崭露头角……” “好了好了,”施罗德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我知道你的意思,打算以逸待劳是不是?”好斗的红发青年拍了拍腰间的佩剑:“问题在于,我原想是去碰碰那个雄鹰,可却偏偏让咱们都来打小喽罗,这种事真让人无法容忍。” 凯恩摇了摇头。 “我就知道大人布置任务时你没注意听,弗莫人崇拜的魔眼邪神巴罗的陶力之城遗址,就坐落在黑山中的某个地方。元帅大人要我们到这里,一方面剿灭匪帮,起出赃物,另一方面也是要寻找遗址。” “省省吧,那个传说谁不知道?”施罗德嗤之以鼻,“‘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即到达所有魔力的根源,魔眼邪神巴罗的陶力之城’,拜托,这根本就是个神话故事!我们这几天把附近的每英寸土地都踏遍了,可是什么也没有!这是浪费时间!” “这是元帅交代的任务。” 凯恩不打算继续和暴躁的堂弟在这个话题纠缠下去,他转身下楼:“匪徒应该都和这镇子有关,匪穴空空荡荡,他们又始终没回来,这很不正常。我去四周巡查一下。” 裹在白色撒拉逊长袍和头巾里的中等个头,黝黑的皮肤,秀气的五官,再加上凌厉如电的眼神,这就组成了阿斯兰·萨马。此时他跨着一柄弯如新月的大刀,默默地站在钟楼门外,好像一棵挺拔孤高的梧桐树。 听到冯·克鲁格伯爵下了楼,阿斯兰伸手拉开了木门。 见到他剽悍的身影,伯爵叹了口气:“好朋友,你不知道,见到你比见到那些亲戚更令我高兴百倍。” 阿斯兰嘴角动了动,算是微笑,随即正容道:“按照您的吩咐,发信号请求庇护的人已经到了,在二十分钟前。” 他的舌头僵硬,帝国语非常生疏。 冯·克鲁格伯爵点了点头:“你把他们安置在了哪里?” “镇子东南角的废磨坊。” “非常好,”冯·克鲁格伯爵抬头向钟楼上望了一眼,“现在让我们先去散散步,然后咱们就去磨坊会客。” 两人草草在镇子里转了一圈,确认没人跟踪之后,来到了废磨坊前。这里距离小镇颇有一段距离,曾经是磨坊的砖房孤零零地立在河边,早已损坏的水车倒在河边,一半歪歪斜斜地泡在水里,粗粗看上去活像条翻肚皮的鱼。 阿斯兰走上一步,为伯爵轻轻推开门。木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敞开,一股腐败的气味扑鼻而来。屋子里黑洞洞的,一些光线从顶棚下漏下来,一时间,只有磨坊外面传来阵阵鸟叫,偶然夹杂着几声奇特的呼噜呼噜声。凯恩并不急着进去,他在门口站了一小会儿,先让眼睛适应了屋子内的昏暗,这才小心翼翼地迈步。越过满是废木、坑洼不平的地面,转过比人还高的巨石磨,这样,屋子的角落里蜷缩的两个人影就展现在凯恩的眼前。两个人影,一个矮胖子蜷缩着坐在那里,另外还有一个大块头横躺在矮胖子的身旁。 见到冯·克鲁格伯爵,矮胖子连忙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碎草和泥土,仆倒在伯爵的面前。 “四海之内皆兄弟,至高无上的首领大人,您能屈尊接见是我的荣幸。” 凯恩眉毛都不抬一下,威严地接受了小个子的跪拜。只怕任谁也想不到,北方名门克鲁格家族的当主就是兄弟共济会的总监理人,全国二十万小偷、杀人犯、骗子、强盗所公举的黑道大首领。 “王都地区监理人‘歪嘴的思想者’巴兹,”他眼里闪动着怒火,语气冷冰冰的,“我很想知道,你对胡乱动用我兄弟共济会的名义做出使我们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的那些蠢事,打算进行怎样的解释。因为你的缘故,皇家卫队这些天在王都逐户逐家连夜搜索,那些皇家卫队的士兵就像疯狗一样四处扫荡。兄弟共济会在王都的势力遭到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除了你之外,其他二十六个大小帮会首领统统被抓进了监狱——巴兹,你打算怎么承担这个责任?” 那矮胖子正是巴兹。在首领的严厉询问下,他不敢抬头,面色惨白。 “那是因为……因为……” “说出来!”凯恩猛地大声咆哮,震得屋顶簌簌地落下灰土。 他额头青筋暴露,英俊的面容因为愤怒而扭曲:“到底是怎么回事,一点不差地全部说出来。否则,我发誓会亲手挖出你的肝炖汤!” 巴兹直挺挺地跪在首领的面前,汗如雨下。 在图书馆大乱那一天的傍晚,巴兹召集几个他信得过的亲信在自己的秘密据点召开了一次小规模的秘密会议。 这个据点就在红跑鞋酒馆旁边的一座破旧房子地窖里。和表面的模样不同,秘密据点装修得富丽堂皇,活像一个小王宫。巴兹虽然没什么品位,但他无疑很有钱。 这次会议的议题是性命攸关的大事。要知道,擅自以共济会的名义调集黑帮人马为某个黑帮分子的私人关系网办事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这违反了在共济会成立大会上的第六条誓言。如果这一情况被全国总监理人得知,很可能会派遣行刑人阿斯兰来兑现他们的血誓,割下违纪者的脑袋和双手。巴兹可不想落到如此可悲的结局。 “今年我们必须加一把力气,”他对亲信说,“我们以共济会的名义行动,却遭到了可耻的失败,大家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只有将今年的贡献提高五十个百分点,或许还能平息首领的怒火。我要你们去我们控制的市场把消息散出去。所有小商小贩必须交纳更多的保护费。河道使用费也必须增加。对那些小偷和黑市赌博,在下半年我们要抽取双倍的利润。把我们地下钱庄的高利贷再提高一倍。此外,我们还必须要做成一单大买卖,把共济会丧失的威信弥补回来。” “这样我们就能求得首领的宽恕?我可不这么认为。” 一旁的老鼠脸苦笑,他的反对令巴兹始料不及,因为他是巴兹一手提拔的爱将,为首领掌管码头的全部生意。 “恕我直言,巴兹先生,所有贵族都向过往商船征收河道使用费,假使我们再增加,商人就没办法生活了。他们现在已经快受不了了,四五个沿河城镇的商会宣布联合抵制非法的河道使用费,并且组织了一支武装船队。他们的武力或者没法和贵族士兵对抗,但却足以对付我们。” “还有城门费,”出乎巴兹的意料之外,除了老鼠脸,另一个亲信也跳出来反对自己,“那些行商一直在抱怨我们的城门费太黑。现在他们很多人都宁可绕道去走南门,那是戴瑞控制的地盘,进城费是我们的三成还不到。如果继续加码,他们都会投向戴瑞的。这几天的工夫,我们还流失了数十名优秀的小偷。戴瑞的保护费抽成比我们要低,不光是城南,现在中部市场上不少人都偏向戴瑞,商贩也乐于向他交纳保护费。此外,我们的地下钱庄也遭到了戴瑞的攻击,六个放贷人被打死了,戴瑞的人焚烧了账本,我们起码损失了上百万弗里。那些债务人甚至为戴瑞欢呼,认为他是救世主。” “这小子居然落井下石!” 这些突如其来的坏消息使巴兹怒不可遏,真不敢相信,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帝国,竟然会坏在戴瑞这个小杂种的手里! “我要他死!你们听到了么,我要这狗娘养的小杂种死!” 他大声吼叫着,忽然警觉起来。这几个家伙向来对自己惟命是从,唯唯诺诺,什么时候变得有这么大胆子了?想到这里,他把手放在了桌子下面。那里有一根细绳,只要轻轻一拉,警铃就会响个不听,隔壁房间里那六个高价聘请的杀手就会冲进来,把胆敢触犯首领的人切成肉块。 亲信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想要对首领说什么,但谁都没那个胆量,最后还是老鼠脸开了腔:“请原谅,首领,我们今天在城南跟戴瑞一块儿吃了午餐,友好地磋商了一下,达成了个小协议。” 一开始他惴惴不安,但随着话一出口,越说越是顺流:“我们觉得您应该退位让贤,由他来继任王都监理人,可能会更好一点。” 巴兹只觉得自己的头盖骨都快要被怒气掀掉了,他没有说话,沉着脸拉动了绳子。 刺耳的铃声响了起来,可等了半天,什么人也没有进来。 巴兹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这时,老鼠脸友好地递过来一张名单,巴兹发现,这些人名赫然都是自己聘请的杀手和亲信,在每个人名的后面都写着一个巨额数字,似乎是代表收买这些人的金额。 他知道自己完了。 “既然是这样,你们还在等什么,”他发现自己还能保持平静,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把衣服下面的武器都拿出来吧,还这么客气干什么。” “我们不会碰您一根汗毛,”老鼠脸说,他不敢看巴兹的眼睛,“只要您老老实实地呆在这儿,我们就不会动手。这是我们和戴瑞达成协议的一部分,咱们毕竟是有交情的,老板。” “这就是你们的协议,”巴兹说,他突然暴怒起来,“你们居然向那个小杂种出卖我!” 他当然明白这几个狗杂种肚子里到底是打的什么算盘。他们留着他,不过是为了能有一个承担失败责任的人罢了。如果他们杀了他,那么死无对证,总监理人的怒火毫无疑问会下降到他们的身上。就这一点来讲,在自己被总部来的行刑人处死之前,还有的是机会反败为胜。巴兹还有王牌,那就是戈培尔大主教的支持。他坚信自己对戈培尔大主教的重要性,只要能找机会溜出去和大主教搭上线,自己随时可以重掌王城地下社会的大权。 于是他颓唐地歪在了自己的座位上,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你们赢了,”他捂住脸说,“我答应你们的条件。” 然而巴兹也没想到,在说出这句话不到十秒钟,他就见到了戈培尔大主教。 随着“轰”的一声巨响,镶嵌金钉的橡木门被撞成了粉末。一个高达十英尺的紫色怪物突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所有人都惊呆了。 老鼠脸的反应最快,他第一个跳起来,拔出了斗篷下的细剑。 他也成了第一个送命的人。 会议室雪白的墙壁上,陡然泼洒上了大量的鲜血,看上去触目惊心。 巴兹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坐在一堆逼宫份子的尸体中间。他面无人色,呆若木鸡地看着怪物一步步来近,把它那紫色的大脑袋送到自己面前。 “杀掉……雄鹰……我……要他……死!”疙疙瘩瘩的紫脸上流露出无限的狰狞,“我……要他……死!” 饶是巴兹向来沉得出气,此时也只有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闯入者:这副情景本来只有在噩梦或传说里才存在的,可此时此刻,就出现在眼前。 “阁,阁下,”他咽了一口吐沫,居然还说得出话,“您,您究竟是谁?为什么到我这里来,对我说这些话?” “蠢……货……”怪物突然暴怒起来,一把揪住巴兹的脖子,将他提起来用力甩动,然后丢在房间的角落里,“你,听我,听我……说……我是……我是……” 它说出了戈培尔大主教的名字。 “原来是这样,”巴兹听完了怪物结结巴巴的自述,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做梦,“这么说,是因为雄鹰的闯入,您的法术出现了偏差,所以把灵魂转移到了这副,这副躯体上……总之暂时无法复原,是么?” “是……是……是!”怪物咝咝地说,绿眼里流露出狼狈的神色,“那东西……找到……魔力之源……是……惟一的复原……办法……” 它把肩膀上一直扛着的人体从宽大的紫色肩膀上轻轻放下,再小心翼翼地将他放置躺在桌子上。 巴兹忍不住倒吸了口冷气。 那个被怪物一路扛来的身体正是戈培尔自己,或者说,原先曾经是戈培尔。此时,这具丧失了灵魂的肉体,只能躺在那儿微微地抽搐,翻着白眼,不停地流口水。 凭字面上去揣摩咒语的含义是大忌,但因为过于迫切的心情和对自己过度的自信,主教大人把身体变幻术当成了召唤法术。就这样,原本尝试着打算召唤一只低级恶魔的人,最终把自己的灵魂附着在了炼成品上,成了一只十英尺高,有着翅膀和尾巴的紫色恶魔。 “原来如此,”巴兹总算缓了口气,“我明白了。”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又是狂喜又是焦虑。欢喜的是,刚才的危机因为戈培尔的突然闯入无比轻松就解决了。焦虑的是,这么多年来,自己花费了多少时间和金钱,总算努力搭上了戈培尔大主教的线,可被这么一搅,戈培尔大主教必须失踪,教廷十有八九会委派一名新的大主教来接替戈培尔。自己最重要的政治支持,莫名其妙就化为了乌有。 又是这个雄鹰,他妈的,这个家伙吃饱了撑的,居然会去打劫皇家图书馆。 “雄鹰……没有……出城……还……应该……” 曾经是大主教的怪物万分艰难地吐字,恶魔的声带和人类的构造有很大差异,这使它在巴兹面前倍感狼狈,恼羞成怒。 “他落单……只有……一个女人……和……一起……找到他……杀……拿回……那东西……” “一切听您的吩咐,尊贵的阁下。” 尽管大主教现在已经成了个累赘,但面对一只情绪非常之不稳定的大恶魔,巴兹觉得还是充分让它领会自己的恭顺比较好。 “只是人手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巴兹说。 “什么……”戈培尔大主教居然无法理解这个简单的提示。 “雄鹰是精通各种武器的战术大师,我们的力量不足,需要更多的人手,”巴兹谨慎地看着逻辑思维似乎变得迟钝的怪物,企图证实自己的猜想,“尊贵的阁下,小的斗胆,希望您借助您无边的法力,先压服那些王城里和小的也就是和您不一条心的城南帮派。” “没有……问题……”戈培尔咬牙切齿,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 巴兹向后仰起身子,舒适地靠在椅背上,愉快地呼出了一口气。 主教大人的意识和记忆虽然成功地转移到了新的身体里,但恶魔的脑结构和内分泌与人类的大不相同,导致这位曾经权倾帝国的大人物的性格和分析能力和从前相比,多多少少有些扭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怪物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作为人的戈培尔了。 更加令巴兹愉快的是,他要对戴瑞展开绝地大反击,那个小杂碎八成还在庆祝自己的胜利,这回让他尝尝什么才叫做真正的恐惧。 说到底,无论是面对雄鹰还是面对戴瑞,自己都缺乏一项重要的制胜因素,那就是强有力的武力支持,可现在不同了。 巴兹舔了舔嘴唇,眼里闪动着恶毒的光。 接下来的事就变得公开化了,他带着自己的生力军进攻了戴瑞吃饭的地点,把城南帮的骨干几乎杀得干干净净,并且一直追杀到戴瑞的老巢,在那里碰到了身负重伤的雄鹰。一番乱斗之后,又引来了老古德林,居然把戈培尔刺成了重伤。见事情闹大了,巴兹被迫带着戈培尔逃出了王城,硬着头皮向共济会总监理人寻求庇护。 “这么说,那就是把自己变成了怪物的戈培尔大主教?” 冷静地听完巴兹的交代,凯恩指了指向那个依旧横躺在地上的大块头。对于恶魔的出现,他只是表现出一种恰如其分的惊讶。 “是,”巴兹的嘴巴一歪一歪,为了征求首领的宽大,他不敢忽略任何一点细节,“它好像不行了。自从被古德林刺伤了喉咙和眼睛后,它的伤口似乎没办法愈合,身体越来越虚弱。这些日子,神志越来越模糊,很多时候都忘记了自己是谁……” 凯恩不再听了,他来到大块头身边,一把扯掉它身上的盖布,轻轻出了一口气。 “这是真的恶魔……”他注视着它剩下的那只越来越呆滞的翡翠色眼睛,“看看我,戈培尔大主教,看看我,我是克鲁格伯爵!” 他呼唤了几声,可是怪物木讷依旧,一条口水从它的大嘴边流下。 他沉思了一会儿:“巴兹,这段时间你一直跟在他在一起,他可曾说过什么?关于炼金术士五角协会,又或是关于某种东西的消息?” 巴兹摇了摇头,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补充:“会长大人,大主教倒是一直念念不忘什么晶体……” 伯爵背对着巴兹,目光一闪,仍是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哦?大主教是怎么说的?” “他说,那会散发蓝光的晶体就在雄鹰的身上。首领大人,事实上,都是雄鹰……” “散发蓝光的晶体……散发蓝光的晶体……”凯恩喃喃地重复了一遍,他脑子里灵光一闪,不由深深地吸了口气,“‘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 “您说什么?” 巴兹奇怪地问,随即就住了口,他看着伯爵蹲下身子伸出食指点在怪物的额头上。 凯恩·冯·克鲁格伯爵,兄弟共济会的全帝国总监理人,此时正念念有词,随着他的祈祷,点在怪物额头上的食指仿佛变成了一条活蛇。手指在变长,前端开裂并长出锋利的獠牙,形成了一张小嘴。它贪婪地向怪物的脑子里钻了进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戈培尔猛地全身一震,它大张着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瞪大眼睛,长大的紫色臂膀向上伸直,狂乱地挥舞着,仿佛要穿越磨坊的顶棚,抓住天空中的某样东西似的。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凯恩收回了手,食指恢复了原样,但是刺入戈培尔体内的肉蛇却仍然在游动,它从戈培尔的腋下钻出了一个洞,探出沾满绿血的头,然后又一翻身,笔直地插入了怪物的肚脐,咀嚼内脏的声音响彻了磨坊。 不到片刻,除了一些骨头的碎渣,戈培尔大主教已经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 吃光了戈培尔的身体之后,肉蛇壮大了不少,身上还长出了紫色的叶子和一些倒刺,像是某种藤类植物一般,甩动着尾巴钻入了地下。 “会长大人……” 看完这一切,巴兹觉得喉咙发干,一句话却始终说不全,想到可能到来的处罚,他就觉得两腿发软。 凯恩·冯·克鲁格猛地回头,那狰狞的表情让巴兹连连后退。他心惊胆战地看着兄弟共济会总监理人的眼睛竟然变成了碧绿色,牙齿变得像刀子一般锋利。 “那是嗜肉毒藤,”凯恩冷冷地笑了,他的眼睛逐渐恢复了原状,“德鲁依通过敌人的尸体以强化自己身体的不二秘法。这小东西很有趣,不是么?” 巴兹企图笑一笑,松弛一下紧张的气氛,可他脸上肌肉发僵,无论如何也挤不出笑脸来。他只有盯着自己的脚尖看,心惊胆战地想着不知什么时候那鬼东西会刺破自己的脚底板,钻入自己的腿,钻入自己的肚子,再像吃掉戈培尔那样啃咬自己的内脏。 全国的黑道首领缓缓地踱步,“巴兹,老实说,在见到你之前,我实在很想让你成为嗜肉毒藤的食物。” “您……您有什么要求,只管吩咐……”巴兹听出首领的弦外之意似乎一时并不急着杀人,连忙结结巴巴地表示效忠,“小的,小的,小的……”只是声音发颤,语无伦次,越是想镇定,却就是镇定不下来。 凯恩做了个手势,表达自己缓和下来的心情。 “王城地区的重要帮派首领都被皇家卫队给囚禁或者打死了,必须有人恢复并稳定那里的秩序,你去把这件事做好。”他顿了顿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之路,我不能责怪你和戈培尔大主教之间的牵连,事实上,这种利益互换对我们的事业非常有好处。但是,但是你必须记住一点,任何政治上的牵连,都是兄弟共济会的成就。利益和情报必须分享,独占这份宝贵的政治资源,这是不能被允许的。” 寒光一闪,巴兹愣了几秒,这才大声惨叫。他倒在地上蜷缩成了一团,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鲜血涔涔而下。 阿斯兰好整自暇地擦拭着雪亮的弯刀。 凯恩抿着嘴,很严肃的说:“这是一个教训,巴兹,只是一个教训而已。但如果还有下一回,你将得到一个惩罚。那比这个,要疼得多。” “那个雄鹰,”阿斯兰突然插嘴,只有他敢在共济会总监理人说话时插嘴,“我想知道,他和我谁的刀更好。” “你会有这个机会的,”凯恩说,“而且很快就有了,我们这就回王城去——那些土匪都不见了,按照我的判断,他们很可能已经都去了王城。”他又转向了巴兹:“关于那个雄鹰,回到王城后,动用你的力量,我们要找到他,杀死他,还有那个晶体,我要得到它。” 巴兹点了点头,他不敢挪开捂住脸的手,呜咽着。 一直到凯恩和阿斯兰离开了磨坊,目送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镇口,“思想者”才放下了手,令人惊讶的是,他被砍掉的鼻子竟然恢复了原状。 “德鲁依伯爵,共济会总监理,凯恩,你暂时尽可能去得意吧。” 呜咽变成了阴森森地冷笑,肉球似的矮小身躯不断胀大,转眼的工夫,就拉长成了将近六英尺的瘦高个儿。变得高大了许多的他捏住自己的下巴,用力一扯,随着“咔巴”一声,歪嘴也奇迹般地复原,两枚巨大的犬齿偷偷钻了出来,毒钩似的挂在唇边。 他在阴影里小心地站了一会儿,观察着周围的动静,从破损的顶棚洒下的耀眼阳光来看,现在距离夜晚降临还有整整一天的时间。他拾起戈培尔曾穿过的袍子罩在身上,然后轻而易举地搬起小山一般的磨盘,下面是一个新挖的土坑。 “思想者”躺了下去,放下了磨盘。 第二集 第七章 思想者的晚餐 随着王城的大搜捕行动如火如荼地展开,从鞑靼使臣被劫一案至恶魔深夜大屠杀以来酝酿的紧张气氛终于爆发了。 整整一个月过去了,全帝国的酒馆里的酒客们就始终没换别的话题,只是事情的后续发展却未免令人失望:这段时间里皇家卫队忙得鸡飞狗跳墙,可无论是雄鹰还是恶魔,都始终如石沉大海一样没了消息。 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无论长短,它都能改变人们对事实的看法。一个月前人们仍在张皇失措,认定世界末日的到来,可此时此刻,对于那些以此为谈资的酒客们来说,大抢劫也好,恶魔出没也好,再怎么骇人听闻也都是一个月前的事了,毕竟都已经过去了。但要不了多久,当他们再度回忆这段往事时就会注意到,一个月前的那些奇闻怪事不过是一部宏大歌剧前的小小序曲罢了,其对灾难性未来的预示意义,要比它当时对人造成的心理冲击大上好几倍,就像海啸来临前水面那短暂的平静。 这天下午,维德像往常那样缩头缩脑地走过人声鼎沸的市场。 他熟练地靠近一个正向木盆里的六螯蟹指指点点的胖子,贴在那胖子的背后,手指略一活动,胖子的钱包就无声无息地转移到了他的上衣口袋里。 旗开得胜,小偷美滋滋地想。今天的手气居然这么好,高昂的士气使他又盯住了一只鼓囊囊的钱包,刚打算再接再厉,偶然从眼角看到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 维德站住了,目瞪口呆,就像被雷劈中了似的。尽管那个人裹着一身黑色的长袍,又总是谦卑地低着头,可是在刚才的一瞬,小偷已经看清了黑袍人的脸。 错不了的,维德屏住了呼吸,那人居然是应该已经被恶魔杀死的戴瑞! 维德赶紧低头,用眼角的余光又快速瞥了一眼。长得和戴瑞一模一样的人只顾低头快步走路,并不关注旁边的动静。但是维德注意到,在那人身后大约十英尺,跟着两个脚步轻盈的小伙子。这两个小伙子分别穿着商贩和农民的服装,警惕的目光正敏锐地四下扫视,手也一直放在衣服下面,似乎拿着什么武器。在那人前面五英尺的地方,还有一个穿着教士长袍的人,可他怎么看也不像教士,那警惕的目光和矫健的步伐,与后面两个小伙子如出一辙,他们都是神完气足的杀手。 维德转过了身,心里怦怦乱跳。他舔了舔嘴唇,才发现上面干裂得厉害。错不了的,这种人手布置……那人一定是戴瑞。他居然没有死! 自从恶魔那一脚踏在戴瑞的脑袋上,城南黑帮就完了。在此之后,维德也像其他所有的小偷一样,理所当然地换了靠山。可就在现在,老东家却突然出现在眼前,而且活蹦乱跳,一点儿也不像被恶魔踩扁了的样子。 小偷用不着多想就下定了决心,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和欢喜,悄悄地跟在戴瑞一行人的后面。跟着他们走过市集,拐进居民区,穿过七扭八歪的小巷。维德远远地站住了,他看着他们进了一栋僻静的小楼。就在楼门洞开的一瞬间,另一张熟悉已久的脸在门口一晃而过,赫然是在那起大买卖中曾经用匕首顶在自己喉咙上的混蛋,那个被黑山的雄鹰称呼为“绞索”的家伙。 雄鹰一定就在那儿。他恍然大悟,心头乐滋滋的,一面悄悄地往回走,一面盘算着怎样把这炙手可热的情报连带自己的忠心一块儿奉献给新首领。 “这么说来,戴瑞没有死,而且和雄鹰还勾结起来了……你是这意思吧?” 昏暗的烛光下,裹着一身鲜红丝绸衣服的“歪嘴的思想者”,正舒适地坐在自己那张宽大的皮椅上,双手合十放在嘴边,一双紫红色的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维德。 但凡认识巴兹的人,都觉得他这次回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的气质高贵,言谈举止都大有改观。此外,巴兹脸上和肚子上的肥肉都没了,这使他说话的时候嘴巴也歪的没那么严重了,原本矮胖的身体也显得消瘦劲健了。只是他那原本黑里透红的健康肤色变成了一种粉刷墙壁似的惨白,以至于维德看着他的双手和脸孔的时候,几乎怀疑坐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尊石膏像。 “是的,您说的对,我,我亲眼看到的。” 维德忙不迭地点头。他来找巴兹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这是小偷精心计划的一部分——对于那些带来重要消息的访客,主人应该不会吝惜一顿丰盛的晚宴的。可是向门房通报自己的身份之后,他在金碧辉煌的客厅里饥肠辘辘地等候了将近三个小时,这时候肚子里的叫声跟打雷差不多,实在饿得受不了了。 黑帮头领视若无睹,他站起身,缓缓地在书房里踱起了方步。和雄鹰那又是毛皮大床又是刀剑的书房不同,歪嘴的思想者的书房中规中矩,四处的墙壁和室内到处都摆放着书架,各种各样的书籍应有尽有。 一个月以前,那场由巴兹指挥恶魔对城南帮的大屠杀一度为王城黑社会带来了暂时性的大混乱。几乎所有的旧派势力都完了蛋,不再迷信权威的新人雨后春笋似的涌现了出来,冲突和流血每天都有,就像家常便饭似的。这种疯狂血腥的局面持续了将近半个月,直到巴兹见过全国总监理人,并自黑山潜返王城,这才有了根本性的改善。 “思想者”不喜欢采取行动之前先加以警告的作风,他认为那无疑是提醒对方备战。所以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七个胡乱征收保护费的小伙子的喉咙被撕开了,流尽了全身的血;无法无天的新抢劫帮突然消失了,几天后,四名成员的尸体被发现,他们好像是同狮子或熊打过架似的,身上到处都是深可见骨的抓伤,内脏也被吃掉了;三个新崛起的组织拒不认同巴兹和共济会的权威,于是这三个组织的头头和大将们就被扭断了脖子……突如其来的屠杀整整持续了一个礼拜,一切就都平静了,“歪嘴的思想者”重新确立了自己的绝对领导权,成为王城内独一无二的黑帮大头领。 “我喜欢和平和秩序,不喜欢混乱和血腥。” 思想者止住了步伐,厌恶地叹了口气。维德听着他对自己说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现在的头头的声线低沉而缓慢,口吻俨然一位哲人,这和过去那个性格狂暴,动辄就要杀人的巴兹简直相差太远了。 “我们的生意,需要的是一个稳定舒适的环境。正如现在这样,混乱结束了,秩序恢复了,和平也就随之降临了。既没有不专业的傻瓜,为了十块弗里的小钱轻易地夺人性命,也没有贪得无厌的家伙,向小商小贩无止境收保护费,更没有气血旺盛的混蛋,随意引发街头械斗……” 他顿了顿,义正辞严地说:“而戴瑞,还有那该死的雄鹰,他们的联合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两个毫无自知之明的家伙,居然打算向我们的秩序挑战。这,绝对不能容忍。” 维德迫切地点头,虽然他也明白巴兹说这番话的意思并不在于需要别人表示赞同。 思想者笑了,露出两排牙齿。他的牙齿又小又白又尖,笑的时候显得颇有几分诡异之气。 “多谢你辛苦地跑来报告我这件事,”他亲切地搂住维德的肩膀,充分表达了自己对小偷的赞赏,“你是个可造就之才。吃个晚餐再走,小伙子。对了,这件事,你还告诉了其他人没有?” 绝对没有。饥肠辘辘的维德感激涕零,激动地向首领发誓。自己没跟任何人说起这事,离开那小楼之后立即就赶到这儿来了。 于是思想者满意地笑了:“非常好,实在是太好了。我们开始用餐吧。” 他在说这话的时候,维德惊恐万状地看到巴兹的嘴在不断向两边裂开,从两边的嘴角,一直裂到耳根,然后就这样张开,形成了一张血盆大口! 被吓得肝胆俱裂的小偷奋力挣扎,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思想者的臂膀紧紧地箍住,就像套上了铁环一样! 巴兹那满嘴钉子似的牙齿缓缓靠近过来,被捉住的猎物大声惨叫,但无济于事。接着就是“咔巴”一声,那声音和鳄鱼咬合上下颌发出的声音没什么分别。这响动近在咫尺,又好像远在天边,维德的意识在剧痛之中滑进了永恒的黑暗。 “晚餐”吃完了,思想者巴兹从华丽无比的鲜红丝绸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方雪白的手帕,优雅地擦拭了嘴和下巴上残留的鲜血,缓缓地坐了回去。他紧闭眼睛和嘴巴,脑袋向后一仰,稀疏的头发向后梳理得很整齐,在微弱的烛光下闪闪发亮。 雄鹰……雄鹰…… “尊贵的戈培尔大主教阁下,您,能否施舍给小的一点儿克敌制胜的魔力?” “简单……你……需要什么?” “您……您能不能把法术的诀窍传授给我?” 成为一个真正的术士!这想法令他激动得嘴唇发干,心脏怦怦地跳动。 “不可能……你没有……磨炼过……精神力……不足……”已变成恶魔的戈培尔的拒绝很直白,“诀窍传授……你没法……使用……” “那么,有什么生物能具备足够的精神力?尊敬的,尊贵的阁下,您能将自己的意识附着在这恶魔的肉体上,您一定可以会赐予我一个充满能量的肉体!求您了!当然,还要具备相应的头脑……” “可以……但是……没有复原……办法……”说到后来,恶魔几乎悲鸣起来,“也难以……想要逆转法术……恢复肉体……只能依靠……魔力之源……” “我不在乎!” 想起五年九个月前的那一幕悲剧,下体火烧似的痛了起来,他咬牙切齿,声音阴森可怖。 “那个狗杂种夺走了我的一切。而我之所以活着,就是为了亲手把他剁碎,一点儿一点儿搅成肉汁。我要让他后悔生到这世上来……” …… 回想着那有趣的一幕,思想者放声大笑,声音里满是嘲弄之意。他饶有趣味地用脚尖轻轻地踢了踢地上的维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准确地说,生物,总会因为他们自身的欲望而落入圈套。 雄鹰……他沉思着,若是以前的巴兹得知了这大仇家的下落后,一定二话不说,直接调集一群杀手去把那个土匪剁成肉酱。可现在,思想者进化了,不再是从前的巴兹,如此的强大,如此的富有智慧。 “你立刻去一趟冯·克鲁格伯爵的宅第,”奋笔疾书之后,他向铃铛弹了弹手指,于是一个信使应召走进书房,“门房如果不让你进去,就说是巴兹得到了雄鹰窝点的消息,伯爵会见你的。到时候,你亲手把这份报告交给他。所有的东西,我都写在里面了。” 一头狮子,或一头龙,会专门去和一只蚂蚁较劲吗?当然不,因为它们的层次是不同的。 外面的天色应当已经晚了,思想者一把拉开了窗帘,对着柔和的夜空舒服地眨了眨眼睛。 蓝火之炬,那可是个重要的东西,不管怎么说,自己迟早会去拜访一下那个土匪的,只是,并不是现在。他不无讥讽地看了一眼地下那缺了半拉脑袋的尸体,维德的四肢还在不停地颤抖呢。 第八章 大反击!造访皇家卫队总部的死神 就在维德看到戴瑞走进汤马士大妈小楼的时候,二楼上正躺着一个从头到脚包扎得像粽子似的人,惟独从那双特别的眼睛,可以看出他的身份。 “亲爱的,快看!”珍妮一阵风似的推门闯了进来,手里扬着一张告示,“你看看这是什么!” “什么?”雄鹰斜眼扫了一眼,因为包扎的缘故,他没法转动脖子,“‘关于皇宫城墙的修缮问题和地下旧水渠的分布’?” 他看的不是正面,而是反面,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文字。由于事态紧急,宫廷秘书官们需要誊写的文件太多,一时间又难以筹措那么多的纸张,因此不少都是用原先作废的报告书背面誊写的。 珍妮嗔怪地翻过那文告,念了起来。 〖皇家特别通缉令 黑山匪首雄鹰 特征:身高六英尺三英寸,高瘦,黄色眼睛红色瞳孔,黑头发,暗红胡须,年纪不详,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 罪名:抢劫鞑靼使臣、破坏皇家图书馆、绑架最令人尊敬的大主教戈培尔和图书馆馆长海德修士、打伤圣剑骑士团副团长莱因哈特·冯·摩德尔 赏格:生死不论,五千万。汇报有效消息以至能逮捕雄鹰者,奖励三百万。 从本日起,由至尊大皇帝陛下特别签署通缉令,以上。〗 “五千万?”雄鹰失声大叫,“他妈的,大爷的肉居然这么值钱,听到这价码,老子自己都想把自己卖了!” 珍妮抿嘴笑起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日,”雄鹰翻了翻白眼:“女人,你要把大爷捆到什么时候?” “捆到你伤口复原,”珍妮收敛了笑容,“你疯了是怎么的,明知道那客栈有埋伏,偏要逞强!你差点儿送了命,知不知道?” 黄玉般的眼睛里满是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说过,安东尼是我的朋友,”雄鹰的语气里满是不耐烦,“而且老子不是没死吗,你着急什么,要着急就等老子死了之后再说。先快把这些破布解开,你这白痴女人!”一面说着,一面从床上奋力地爬起来,混不在意地用力挥舞手臂:“看,老子这不是全好了么!” “啊——啊——啊——!” 他话音未落,珍妮尖叫着看到满天的血雾已经从他前胸的剑孔里喷出来。 “啊呀,”雄鹰抓了抓头,“这小伤口居然又裂开了。” “你还想不想愈合了,给我老实一点!” “见鬼,我最讨厌束缚,难受死了!” “你给我闭嘴!” “呜……” “主啊,你们到底在做什么?” 当戴瑞在汤马士大妈的带领下进入房间时,不由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 房间里一片凌乱。雄鹰的双手被布条牢牢地固定在床头,脚也被固定在床尾,他闻声转向戴瑞,嘴巴里堵了一团纱布。由于一直在拼命挣扎,层层缠绕的纱布松脱了不少,露出了结实紧绷的腹肌。珍妮也回过头,她的头发被汗水粘在白生生的面颊上,高耸的胸口正在不住起伏,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条纱布,活像是拿着鞭子的女王。 “原来你喜欢这种游戏,黑山的雄鹰?”戴瑞不可思议地说。 “啊!请您等一下!”珍妮连推带搡地把戴瑞和他的打手轰了出去,“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五分钟后,房门洞开,戴瑞目瞪口呆地看见房间里的一切都已整理得井井有条。 “请进,戴瑞先生。对您将身负重伤的雄鹰送回来的义举,我深表感激。” 珍妮举止高贵,仪态万方,衣冠整齐,脸上还淡淡上了点妆。 “你来的真是时候,戴瑞。” 雄鹰身披一件大袍子坐在床上。既然有客人拜访,珍妮也只好把那些固定手脚的纱布都撤了。 “抱歉,我打扰了你们,”戴瑞想笑,但嘴巴刚动,脸上就被牵扯得火辣辣地痛,“看来你的身体好得差不多了嘛,伊格尔。” “我已经好了,可这婆娘忒絮叨,所以只能还躺在床上。”雄鹰懒洋洋地说,“你怎么样?养了一个月,看样子差不多了嘛。” “偶尔会吐血,不过杀个把人倒没啥问题,”戴瑞一瘸一拐地走到珍妮为他搬来的椅子旁,一屁股坐下,“我后脑勺的曲线相当完美,那个妖怪想踩死我还得加上一把力气。” “我欠你的,直接说吧,你有什么事?” “合作。” “合作?” “我得到了消息,几天前巴兹又回到城里了。” 戴瑞仔细地观察着雄鹰的眼神变化,确认自己这句话的确打动了他。 “皇家卫队没把他抓起来丢到监狱里去让人肏屁股么?” 听到雄鹰说得粗俗,珍妮落荒而逃,出去后顺手关上了房门,让两个男人一对一交流。 “没有——巴兹有背景,我坚信这一点。虽然不知道那个歪嘴巴混蛋的身后都有什么人,但显然能罩得住他。那混蛋又是兄弟共济会的区域监理人,是全国公认的王都地区老大,可以说黑白通吃,再加上有个妖魔当杀手,实在不是我能对付得了的。” “所以你就想到了我,”雄鹰的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这么看得起我?” 戴瑞耸了耸肩膀。 “那是事实,自从兄弟共济会成立,还从没人去拔这头狮子的鬃毛,除了你之外。而且巴兹恨你,这大家都知道。我有个建议,为什么咱们不达成联盟,把那个歪嘴巴和他的妖魔宠物埋葬掉?雄鹰,你势孤力单,相反敌人却有很多,盘根错节,我也差不多。” “那有什么关系?”雄鹰漫不经心地说,“他怎么看我无所谓,大爷还不至于把这个蠢蛋放在眼里。我的根在黑山,心情不爽的时候就跑来虐他一顿,他能啃下我一根鸡巴毛?” 戴瑞觉得自己的火气一股劲涌上来:“他妈的,咱们好歹也是一块儿从小打架的交情。我被那妖魔打成那副德行,当时你受了重伤不去救我,我不怪你。可这事明明对双方都有好处,你就是不答应,难道非要再拿我一把不成?” “亏你还记得咱们的交情?”雄鹰冷冷从鼻子里吹出一口气,“十年前你说要离家出走闯世界,然后人就消失了。如果不是那天看到你挨揍,我都不知道城南老大戴瑞原来就是一块儿长大的黑山弟兄。你的大姐维尔玛嫁给了罗伦佐;二姐克莉丝远嫁到北方都市去了;亚历克叔叔前年病死了,葬礼是大伙儿凑的钱。这些你知道吗?老爷子临死前一直叫着你的名字,你是他在这世上最疼爱的儿子,可当时你他妈的在哪儿?” 戴瑞一愣,城南帮派老大只觉得天旋地转,差点摔倒。 “我的主,我的主啊。”他喃喃地说,低声哭泣起来。 雄鹰抓过一旁的白兰地瓶子,三下两下咬掉了橡木塞子,塞给了戴瑞。 “想让我帮你收拾巴兹这混蛋,直接说不就得了?”他的语气颇为不满,“都是弟兄,老子难道还会不管?你把那套谈判的手段用在老弟兄身上,犯得着么?” 戴瑞把瓶里剩的酒都灌下了肚,擦了擦眼泪,声音有些发颤:“我父亲的坟墓在哪儿?我想回黑山镇一趟去看看。” 雄鹰沉默了一会儿,问:“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在韦德丘陵发现的秘密基地么?” 戴瑞点点头。 “我们把他安置在陵墓的最深处,那个干燥无比,任何虫蚁也不会去打扰的地方。”雄鹰唏嘘不已,“不说这些了,有工夫回家乡去看看吧,大伙儿都很惦念你呢。言归正传,帮忙收拾巴兹,这我答应了,你有什么计划么?” 戴瑞稳定下情绪,沉默了一小会儿理清思路,这才缓缓开口:“现在大部分的帮派首领都被皇家卫队弄到监狱里去了,巴兹现在嚣张到了顶点。我派了两个盯梢的伙计,他们报告说,这混蛋经常深夜一个人在街头出没,那个妖魔杀手已经不在他身边了——咱们不如进行一次伏击……” “这混球居然这么嚣张?”雄鹰皱起眉毛,“慢着,这里头一定有鬼,会不会是设下的圈套?”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从旁边的桌子上抓起那张通缉令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咧嘴笑了。 戴瑞在一旁看着,觉得雄鹰的笑容真是邪恶极了。 “大爷有了个更好的主意,”黄玉般的眼睛,鲜血般的瞳孔,魔眼里散发着不可捉摸的光,“戴瑞,你不如先回黑山镇去看看,抱上两个妞儿好好放松半个月吧。” ※※※ 距离戴瑞来访已经又过了七天,雄鹰的伤口终于愈合了。 太阳渐渐落了下去,土匪首领赤裸着身体站在小楼后的水池前。 捧起一捧冰凉的水按在脸上,雄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拔出一柄寒光四射的匕首,小心翼翼地把脸上的胡子茬刮得干干净净。 轻松地哼着谁也听不懂的小曲,他痛快地洗了个冷水澡。擦干身子,换上一尘不染的白色高圆领羊毛长袖紧身短上衣,套上笔挺的天蓝色宽松羊毛长裤,束了条宽大的皮腰带,两只脚蹬进崭新的羊皮土耳其翘尖快靴。然后在外面罩了件长及脚踝的天蓝色国王式宽短袖天鹅绒长大衣,将雕刻精美的银扣一个个系好。 满意地从水面的倒影里看着自己衣装光鲜的模样,雄鹰伸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墨绿色水晶片银丝边眼镜架在鼻梁上,遮盖了那双奇特的魔眼,又用手指将漆黑的头发向后梳了梳,对着镜子咧嘴一笑,露出洁白色牙齿。 一切尽善尽美,抚摸着前胸处的伤疤,雄鹰冷冷一笑,墨镜后的黄眼睛里满是凶猛的光。他一把抓起旁边被布条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巨大弯刀,长长地吹了声口哨。 “现在,外出访友时间到。” ※※※ 毗邻图书馆的是高耸的皇宫城墙。和外墙相比,皇宫的城墙几乎要高出一倍。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上面都是灯火通明,巡逻的皇家卫队士兵就像流水一样往来不绝。在皇宫周围还有一圈护城河,就算是苍蝇也飞不进来。 托斯卡小队长闷闷不乐地在沿着城墙走着,任凭夜风吹拂着自己铠甲外面的罩衫。 事实上他本来是皇家卫队的副大队长,小古德林担任皇家卫队长的时候,他跟莱恩好得如胶如漆,蜜里调油,可现在大不相同了。自从皇家教席老古德林兼任了皇家卫队总长一职,首先就降了他的职。这还不算,每次看到老头儿阴森森的蓝眼睛,托斯卡就两腿哆嗦,生怕这位莱恩的父亲大人会按捺不住火气,把他一剑捅死。 想到自己的命运,他就忍不住长吁短叹。 突然,眼前好像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托斯卡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脖子猛地一紧,顿时吸不进气! 一根细金属丝做成的绳套深深嵌入了他的脖子里,托斯卡来不及挣扎,后腰已被人踹了一脚,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城墙外就倒。自身体重造成的急剧下落折断了托斯卡的颈骨,他的眼睛突了出来,挂在那里晃荡着,活像肉摊子挂在钩子上的死猪,一边旋转一边在城墙上碰来撞去。 绳索拽着尸体迅速收了上去。 不到片刻的工夫,“托斯卡小队长”沿着城墙开始继续巡逻。 他悠闲自在地走过每一个岗哨,执勤的卫兵向小队长行礼致敬。他含含糊糊地答应着,继续向前走。可是,就在他刚刚从卫兵身旁经过的那一刹那,手猛一抖,细细的金属丝“唰”地勒在了卫兵的脖子上。卫兵惊诧要喊,已经喊不出来了。“托斯卡小队长”将金属丝往自己的肩头一扛,卫兵的两脚就离了地。他毫不停留地继续向前走,背着卫兵走了大约二十步后,再轻轻将大小便失禁的尸体从背后放下。 这是一个完美的程序循环。走——杀——走。 一切顺利,在没有发出任何声息的情况下,化身为“托斯卡小队长”的绞索一路行来,把城头上的二十几个了望哨兵都送进了地狱。 绞索轻轻地哼着歌,作为黑山匪帮的行刑人,他对自己的手艺满意极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纸,上面画着一张地图。就着城头上的火把仔细地看了看,确认了自己所在的位置,绞索顺手将头盔放置在一旁,双手插在铠甲外罩衫的口袋里,一边哼着黑山小曲,一边走下了皇宫的城墙。 皇家卫队第五分队分队长瑞斯以皇家卫队里最小心谨慎的人而著称。 今天晚上轮到他和其他五名卫兵在皇宫大门处当值。这里是皇宫的最外围建筑,又被称为外宫廷。皇家卫队的总部、至尊大皇帝接见外交使臣、召开朝廷会议的礼仪宫廷,还有最最著名的白楼,都在这里。瑞斯一早就仔细检查了从这里进入内廷所有的通道,确保一切安然无恙。站足十一个小时,六个人都疲倦得要死:终于快到换班时间了。 突然,一阵咳嗽从不远处空无一人的浴室里传了出来。 “见鬼,那是谁?” 瑞斯他们面面相觑,无不出了一身冷汗:为了修缮地下水渠,这间供皇家卫队士兵使用的浴室早在一个月前就停止使用了,里面怎么还有人? “什么人,站出来!” 瑞斯“锵”地拔出佩剑,其他几人忙不迭地效法。 过了半晌,在众人毛骨悚然的视线中,桃木门伴随着嘎吱嘎吱的声响一寸寸地被推开了。瑞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瘦小的老太婆从里面慢吞吞地走出来!她全身湿淋淋地,花白的头发紧紧地贴在满是皱纹的老脸上,遮住了眼睛。 “老太婆?!” 瑞斯只觉得后心发冷,见鬼,这里怎么会冒出来一个老太婆?莫非是淹死在浴室里的鬼魂? “你你你是什么东西,你你你是人是鬼?”旁边几个人七嘴八舌颤声说。 老太婆好像听到了他们的提问,但又好像没听到,她继续迈动步伐,弓着身子向瑞斯他们走过来。伴随着老太婆的脚步,一种金属滑过地面的刺耳声响起。当瑞斯看清老太婆手里拿的东西,不由大吃一惊,这个风干了的兔子似的老东西,手里居然拖着巨大的长柄战锤。那锤子头的大小,跟磨盘没什么两样! 瑞斯一生中看到的最后一个景象,是那双挥动的枯瘦犹如鸡爪子的手,还有快得看不清影子的大战锤。 雄鹰双手环在胸前,夜风吹动大衣,使这位强盗首领看起来活像个即将赴宴的绅士。 他站在距离皇宫大门两条街外的小巷口,看着皇宫大门两边的火炬不住跳动。在身后的小巷里,人影重重,仿佛暗夜中的鬼魂,都是潜入城中的黑山强盗。 “头儿,”身旁的独眼龙苦笑,“居然要进攻皇宫里的卫队总部,这也太疯狂了吧?” “疯狂?”雄鹰嘿嘿一笑,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脑门,“你错了,这是本大爷深思熟虑得出来的理性结论。我们现在的敌人忒多,皇家卫队、兄弟共济会、摩德尔家族、正教教廷、圣剑骑士团……再加上通缉令一颁发,还有数不清的赏金人会来打算要我的脑袋。杀人一定要捅破要害才行,而攻击就一定得瓦解敌人,把它打残废才行。巴兹虽然跟咱们的仇怨最多,可和其他的家伙比起来毕竟是个小人物,就算把他宰了剁成肉酱,对咱们的困境也没啥太大帮助。” 独眼龙吸了口气:“所以你才圈定了皇家卫队?” “没错,”他推动鼻梁上的墨水晶眼镜,龇牙一笑,“颁布通缉令、负责城内治安、负责城内交通管制的,都是这个该死的皇家卫队。相比之下,咱们其他的敌人还没有名正言顺在王城里为所欲为的优势。所以要动手,就必须先从皇家卫队开这一刀。解决了这批最龇毛的家伙,搅得王城大乱,咱们的日子就舒服多了。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头儿,我看还是你要报私仇的成分大一些吧?” “啊哈哈哈,不能这么说嘛,”雄鹰尴尬地大笑,“他妈的,总之那个老梆子捅了大爷一剑的仇,自然也是非报不可的。不管怎样,打皇家卫队也是我接到这个才得到的灵感。” 他随手塞给独眼龙一摞纸。 独眼龙接过一看:“这行文的格式,是通缉令吗?” 雄鹰得意洋洋:“看它的背面。” 独眼龙翻过通缉令一看,不由瞪大了仅存的一只眼。 “头儿……” “怎样?” “我不识字……” “靠!” 总之,当雄鹰发现了通缉令是由粗心的秘书官使用作废了的《关于皇宫城墙的修缮问题和地下旧水渠的分布》报告书的背面誊写之后,立马让戴瑞动员他的手下,把周围能搜集到的通缉令全都揭了下来。经过了两天功夫的筛选,最终得到了一份相当完整的报告书。就是凭着这份机密报告书里的情报,才得以成功地让绞索和雷锤从废旧的地下水渠潜入了毫无戒备的皇宫。 “看到那火把信号没?绞索和老太婆已经得手,咱们也该进去活动一下了。” “汤马士那个老太婆,差不多一百岁了吧,”独眼龙感叹,“真不是盖的。” 雄鹰耸肩:“那老太婆简直人老成精。年轻的时候,她可是战斗牧师行会里数一数二的狠角色。‘雷锤’这绰号,可不是白叫的,我也未必能打得她。” “可我还是不明白,”独眼龙不解,“既然有这么方便的路,咱们全都走水渠不就得了,何必一定要等他们开正门?” “开玩笑,那怎么可以?”雄鹰嗤之以鼻,“大爷我沐浴更衣,就是为了拜访老朋友时不失体面。你叫我钻地下水渠,弄得浑身湿淋淋的都是臭水,那还有什么形象可言?” 皇家卫队总部是一栋五层高的圆顶建筑物。它的第一层是会议厅,从第二层开始都是卫队里中高层人员的执勤宿舍。有资格住在执勤宿舍里的总共有三百六十七人,除了二百一十名最忠勇的卫兵之外,其他人都是分队长以上的高级精英,个个都是出类拔萃、久经沙场的武士。 自从兼任了皇家卫队总长之后,老古德林就搬到了皇家卫队总部的三楼居住——因为儿子的死和儿媳妇失踪,原先那公馆早连一丁点儿家的气氛都没了。 此时此刻,他躺在床上,安心地看着书。每次老古德林看书都一直看到深夜,因为每当他闭上眼睛,浑身鲜血的儿子总会出现在眼前。他在看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十四行诗,读着这些优美的诗句,垂暮的老人又想到了年轻时的往事。 可是这份宁静居然被打破了,外面嘈杂的声音飘进了窗子。 老古德林喜欢安静,他皱了皱眉,拉开窗帘,于是就惊讶地看到,远处礼仪宫廷宏伟的建筑已经变成了燃烧的大火把。烈火熊熊,半边天都是红的! 他匆匆穿好衣服,甚至来不及佩戴勋章就提剑冲出门去,高喊:“谁这么不小心!立即召集士兵,前去救火!” 走廊上乱哄哄的,谁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老古德林冲到楼梯口,向下一看,赶紧屏住呼吸倒退了回来:下面的会议厅和执勤宿舍早已变成了一片火海,滚烫的黑烟沿着楼梯直灌上来! 到处都是一团灼热的空气,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人。很多人一心想沿着楼梯逃出去,但是反和被浓烟烈火逼上来的人流挤在了一起。于是在推搡和拥挤之间,不少人倒了下去,无数只脚在他们的身上踩来踩去。大火蔓延到了二楼,黑洞洞的浓烟腾起来,笼罩住了楼梯上拥挤在一块儿的人群。这些烟温度极高,只要吸了一口,肺部立刻就会被烧坏。几十人就这样倒在地上,痛苦地翻滚,抽搐着死去。 “窗子,快从窗子里跑出去!” 不少人慌不择路,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跳窗逃生。总共三四层的小楼,就算摔伤了胳膊腿,起码也能逃过一条命。 可是不知为什么,外面惨叫连连! 老古德林分开人群,凑到窗前一看,只见外面地上横七竖八,都是皇家卫队骑士的尸体。 又有几人从楼上飞坠之下,还没落地,他们的身体就像是突然被鱼钩钩住的鱼,在半空中连连颤动,血雾漫天,落在地上已经变成了几条死尸。 “砰”老古德林一拳打在窗框上。他看得很清楚,细长的黑影闪电似的穿透了那些骑士的身躯。 “该死的,是十字弓!不是火灾,是有人在向我们进攻!不,是向皇宫进攻!是谁,是谁?是摩德尔家族造反了吗?” 楼下和跳窗都被堵死了,眼看着火焰逼近,老古德林屏住呼吸,凭借扎实的步伐,硬是在人群中排开了一条路,冲上了四楼。这里还没有受到火焰的困扰,他刚喘过一口气,正在筹谋脱身的办法,一个永生难忘的声音突然在这个难以置信的时刻响了起来。 “晚上好啊,老头儿。” “雄鹰……” 老古德林身子一僵,他调匀呼吸,缓缓站直了身体。 目光一转,只见走廊的对面正站着一个人,穿着一套一尘不染的衣服,提着一柄缠绕着数不清的布条的无鞘大弯刀。胆大包天的土匪首领嘴角边挂着轻蔑的微笑,他低下头,两只魔眼从墨镜的上方向这边看过来。他的身影在蒸腾的烟气中时隐时现,活像前来索魂的死神。 “你怎么会……”老古德林说到一半,突然住了嘴,“外面的大火,是你放的?” “我们黑山人有句谚语,‘与其在家门口守着,不如去踹翻别人的茅屋’,”雄鹰的声音里有一种冷冷的讥笑,“所以当伤好到差不多以后,我发现自己不来登门造访,实在是说不过去。怎么样,我的礼物你还满意吗,老头儿?” 一股尸体燃烧的恶臭气味钻了上来。 老古德林用眼角一瞥,只见楼下的火势蔓延极快,转眼之间已经吞没了楼梯上的那些死人。按照这个速度计算,烧到这一层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儿。 眼下的局势糟到不能再糟。 卫戍首都的近卫军皇家卫队总共有一万名骑士,同时肩负着守护大皇帝和机动作战兵团的双重任务,分别为内宫廷驻扎二千人,外宫廷驻扎一千人,各处城门各五百人,城郊三千人。 此时,大火把外宫廷的建筑群切割成了好几块,驻守在外宫廷的一千名骑士也被分割在白楼和礼仪宫廷等诸多的建筑物里。几百年来,边疆虽然一直都在发生战争,可首都始终是净土。如今总部遭到突然袭击,又不知到底来了多少敌人,其他地方的皇家骑士得不到命令,那些缺乏经验和随机应变能力的士兵,只怕除了困守在各自的驻地龟缩不出再不会有什么做为。 除非自己一举杀掉这土匪,否则堂堂帝国皇家卫队骑士,居然就要在自己的老巢被人杀得全军覆没了! 老古德林缓缓拔出佩剑,对杀掉雄鹰这一点,他有不容置疑的决心和自信。 “原来是这样,居然能摸进皇宫,我不得不称赞你。做为一个土匪,你干得真是漂亮。只是我不明白,继续放火你就已经胜券在握了,还上楼来做什么?” 雄鹰伸手摘下墨镜,黄玉一般的瞳仁当中,鲜红的瞳孔收缩成了两点红光。 “既然是登门造访,怎么能连主人的面都不见就走了呢?” 他的左手拉住缠绕在大弯刀上的层层布条,轻轻一拽。随着布条散落在地,冲天的杀气透了出来,青蓝色巨刃一寸寸地展现,一时间满室皆碧。 “好刀,”老古德林的眉毛、胡须都被刀光映成了绿色,“只是光凭一把好刀,就能战胜我么?” 雄鹰咧嘴一笑,露出森森两排牙齿:“为啥不试试看?” 话音未落,老古德林那雪亮的剑光笔直向他的额头刺到! 青蓝的巨刃闪电般一挡。 “叮”一声轻响,霎时间刀剑相交,两人都是一震,彼此僵持在了一起。 “老爷居然有这么快,奇怪吗?” 雄鹰看着老古德林惊诧的表情,放声狂笑:“上次兵器不顺手,链子锤那玩意儿虽然群殴时威力很大,但还是沉了点,而且还需要抡开了才能扁人。结果让你个老梆子捡了大便宜——试试这个!” 他第一句话还没说完,青蓝的巨刃瞬间化为了狂风,如同暴风骤雨一般砍将过去! 老古德林全神贯注地接战,甚至连话都没来得及说。 剧斗中的二人在狭窄的走廊上雷奔电走,纵然是疾射的弩箭也没有这般快法。眨眼的工夫就已经彼此交换了七八次位置,刀剑碰撞的声音时而密集,时而稀疏。 兀地人影再度分开。 老古德林面带惊愕:“你这柄刀是什么刀?” 自己的宝剑乃是昔日至尊大皇帝赐予的,削铁如泥,刚才那一番苦战,和雄鹰的大弯刀交击次数不下六十多下,居然没能将之削断,真是怪了。 “萨拉。” “什么?” “可爱吗?”雄鹰咧嘴一笑,双手握住刀柄,将青蓝的刀刃宛如旗帜一般竖起,“萨拉,是这柄刀的名字。” 刀刃的碧光,配合着他那双魔眼,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妖异。 地板开始冒起了丝丝的青烟,大火终于蔓延到了三楼。滚滚的黑烟飘过二人之间,灼热的空气使得一切景物都在扭曲变形。 “就要烧上来了。” 老古德林从腰间拔出一柄格挡匕首,平伸在胸前。这种匕首前端有三个刃,活像一柄大叉。任何兵器只要被它勾住,就休想再活动自如。 他目光炯炯:“体力的损耗也是个问题,我看咱们还是抓紧点儿时间吧。” 雄鹰狞笑:“英雄所见略同。” 他左手探到长大衣的下面,再伸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柄双手持用的双刃长剑。青蓝巨刃高举过顶,雪亮长剑横在胸前,架势威猛之极。 老古德林的瞳孔骤然收缩,那长剑的剑柄雕刻着玫瑰的纹章,那竟是莱恩的剑! 转瞬之间,儿子成长的点点滴滴都在脑中闪过,胸中一阵撕心裂肺的痛苦,几乎让做父亲的喘不过气来。 雄鹰等待的就是这个,他突地向前扑出,瞬间就撞入老古德林一剑之距! 老古德林屏住呼吸,冰蓝的眼睛里满是怒火,紧紧盯住敌手的每一个动作。 双手同时挥舞重武器,气力消耗姑且不论,攻防转换之间必有破绽。只消以格挡匕首化解开雄鹰狂猛的第一击,自己右手的长剑反击,就足以为莱恩报仇! 先攻过来的,到底是刀,是剑? 雄鹰一声大喝,震得人耳膜生疼,黄玉似的眼睛爆出惊人的杀气,萨拉那独特的青蓝色刀光电射而至! 老古德林全神贯注地捕捉萨拉的轨迹,就在刀光即将破额而入的瞬间,左手匕首猛地一抬,随着“当”的一声,架了个正着! 赢了! 老头儿刚这样想着,却突然发现,这从上到下的一刀刚猛绝伦,压得自己脊背欲断! 他全力相抗,一时间,右手长剑竟然递不出去! 胸口骤然一凉。 老古德林一步一步向后退,最后靠着五彩斑斓的窗子,缓缓坐在窗台上。他两眼盯着透胸口而过的长剑又看了看雄鹰,嘴巴似乎动了动,身子一晃,最终失去了平衡,翻身落下楼去。 雄鹰抢到窗前,探头向下看了一眼,下面到处都是被独眼龙领着人用弩射死的皇家卫队士兵。尸体的装束都差不多,已经找不出哪个才是老古德林。 他擦拭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松了口气,然后又叹了口气——眼看着前所未有的强敌就此在眼前消失,突然觉得很空虚。 “老爷子,你的技术和经验都比我强一点儿,剑也比我快一点儿,但是你也有缺陷。第一,你急于报仇,打法有点儿过急躁;第二,就是力量,我的力量远比你要强。” 雄鹰轻轻地对着空中的风说,好像它就是老古德林似的。 “论剑术我不如你,可咱们本来就不是单纯较量剑术,而是生死相拼。所以在我激得你丧失了理智,决定以格挡反击战术速战速决的那一瞬间,谁胜谁败就已经注定了。” 喘了一会儿,他环首四顾,发现到处都是火苗和黑烟——大火已经爬上四楼了。 “妈的,这老爷子真难对付,拖了这么长时间——这下子怎么下去?从窗子跳下去,独眼龙该不会把我当跳楼的卫队士兵,给我一箭吧?” 正做没道理,突然发现,从自己的衣服里透出蓝光。他伸手一掏,取出银骷髅项链,顿时走廊上的墙壁映得一片蓝。晶体散发的蓝光,仿佛心跳一样突而舒展,突而收缩。当他抬起头,发现蓝光所及之处,火焰和浓烟竟然纷纷退却,它们好像对这光芒存有畏惧之心似的,根本不敢靠拢过来。 “原来这玩意儿还有这种好处,真他妈的不错。” 雄鹰戴上墨镜,将萨拉扛在肩膀上,昂首挺胸走向楼梯。仿佛分开了红海之水的摩西,火焰和黑烟自动向两侧为他让开了一条通路。 该撤退了,皇家卫队让自己这么一顿乱踹,精英死伤殆尽,重建起码需要有那么阵子功夫,自己活动的自由度可就大得多了。 他恶狠狠地笑起来,出去之后,也应该去拜访另外一个老朋友了,巴兹。 踏着嘎吱嘎吱作响的楼梯缓步下楼,转眼就来到了一楼。刺鼻的焦味充斥着鼻腔,烈火在地板、墙壁和天花板上翻卷,所有的一切都在劈劈啪啪地响。 沿着长廊走到尽头是大会议厅,雄鹰就是从那里的窗子翻进来的。 推开会议厅大门,雄鹰不由自主地睁大眼睛。 本该空无一人的大会议厅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女人。他目瞪口呆地停下脚步,屏住呼吸,一时间,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美人,货真价实的大大大美人儿。 丹凤眼半开半阖,深灰色的明眸水汪汪的,望着自己的眼神忧郁而又朦胧,像是催情的苦艾酒的反光,光用看的就足以醉死任何一个男人。美艳绝伦的脸蛋、纤细的手腕和秀气的手指,还有那双独一无二的美腿……雄鹰暗暗咽了一口口水,这大美女露在袍子外面的部位,看上去细嫩光滑,简直和白玉没两样。而那袍子……雄鹰的眼力一向不错,一眼就发现美女那又轻又薄又软的紫色丝质长袍下面,竟然什么也没穿。 老天啊,自己一直鄙视那些什么千娇百媚、倾国倾城之类的夸张词儿,认为不过是狗屁文人喝多了之后的胡扯八道,这下才算是开眼了。 此时此刻,火焰弥漫,大美女正斜倚着坐在会议厅长长的橡木桌子上,双手托腮,微笑看着自己,几乎令他怀疑这是一个梦境。 火焰弥漫……梦境…… 雄鹰心头一震:会议桌子正在熊熊燃烧,火舌在美女的袍子,头发,面颊上跳舞,可她好像一点儿也不介意,仿佛它们不存在似的。 在她白玉似的额头上,赫然有一个鲜红的五角星刺青。 第九章 消逝在历史长河中的炼金文明 “稀奇,皇家卫队总部里还有这样儿的美人儿。坐在那张着火的桌子上,居然没把你那粉粉嫩嫩的屁股烫成铁板烧?你是谁?” 雄鹰大步走下台阶,压住见到这女人升起的欲望之火,冷冷地问。 这女人从哪儿冒出来的?自己刚才上来的时候,没看到她呀? 纤纤素手从充满古典美的俏脸旁挪开,轻轻打了个响指。洁白如雪、光润如玉的手指衬托着紫红色的指甲,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雄鹰血红的瞳孔在被映得通红的墨绿水晶镜片后收缩成了两个红光点。见鬼,自己听得清清楚楚,适才响指的声音,竟然不是从面前传出来的。 火势骤然大盛。在房间里到处跳跃翻卷的火舌变得又青又白,膨胀了好几倍。在烈火的包裹下,桌椅纷纷碎裂,“轰”的一声,偌大的橡木桌坍塌在地,不成形状。 雄鹰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女人屁股下面的桌子已被火烧塌,竟然纹丝不动。她“倚坐”在半空中,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交叉放在一条腿上的另一条玉腿,正用白玉似的脚尖勾住随时要掉的高跟鞋,顽皮地晃动。 空气大股地流动,灼热的青白色火舌一面呼啸,一面向二人之间急剧集中,形成巨大的白色火球。 “呵呵,我究竟是什么人,你没必要知道,记住乌娜这个名字就可以了。” 灰眼美女漂浮在火球的后面,声音却从四面八方的熊熊烈火中传来,她的嗓音沙哑慵懒,却有一种柔媚的磁性。 “居然跑到皇宫里来捣乱,你这个土匪的确是胆大包天,乌娜就是喜欢你这样又疯狂又强壮的男人。” 火球的光亮和灼热骤然加强! 独眼龙、绞索等人正站在不远处看着皇家卫队总部化作火窟。突然他们看到二楼的窗户里透出青白色的强光。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巨大气浪裹带着无数家具和瓦砾的碎片,从窗子里冲了出来! 浓烟滚滚。 乌娜的目光追随着火球飞过时在地面留下的长长烧灼痕迹向前看去,只见以原本雄鹰站立之处为中心,方圆五码范围之内的一切东西,地板、墙壁、燃烧的家具,楼梯,等等等等,一切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在这个范围的边沿还存留着一圈焦黑的边。空气里弥漫着焦臭,几乎令人不能呼吸。 “这么快就解决了,乌娜好失望。”灰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落寞,“把戈培尔逼到绝境的男人,还以为有多强呢。” 突然,她听到头顶传来一声长长的口哨。 乌娜抬起头,就看到了雄鹰。 土匪首领仿佛蝙蝠一般,倒立着蹲在已经熄灭了火的房顶墙角。他的身体前弓,一手撑住墙壁,另一手萨拉的青蓝色巨刃已深深没入了木质天花板,两条腿一条蹬在房顶上,另外一条蹬在墙壁上——在火球袭来的千钧一发之际,他迅速跳起,用这种办法逃过一劫。 “乌娜,这名字就跟你的脸蛋一样美,”雄鹰抽出萨拉,优雅地落回地面,“纵火的手艺不错嘛,早被烧得干干净净,连灰烬都没有留下。这是什么把戏?” 本来就已被烧酥的一楼天花板不负重荷,大块大块的碎片稀里哗啦地掉下来,落在他们周围,把火苗压灭了不少。 乌娜先是惊讶,然后噗哧一笑。 “了不起。炎爆球飞行这么短的距离连零点一秒都用不着。你居然能躲开,真是了不起。” 她又轻轻打了个响指,这一回,从四周的火焰中凝结飞舞起无数的青白光点。每一个光点的光和热,都足以和刚才那大球相媲美。 四面八方传来乌娜的轻笑:“不过,这一回的炎爆萤火虫,你还能躲得过去吗?” 无数光点旋转飞舞着,纷纷向她的掌心集中,乌娜嘬起性感丰润的红唇,轻柔地向雄鹰一吹。 一连串轰轰隆隆的爆炸声响彻皇宫! 浓烟散尽,墙壁上、地板上到处都是拳头大小的窟窿。 望着满目疮痍,乌娜冷冷一笑:每一只萤火虫的威力虽不能和大球相提并论,但这么密集的攻势之下,纵然这土匪是铁打铜铸的,也只有粉身碎骨的份儿。 笑容突然僵住。 青蓝色的巨刃,已经架在了她柔美细长的脖颈上。雄鹰不知何时,已经转到了她的身后。 “美人儿,玩火可不是一个好习惯,适可而止吧。” 乌娜盈盈站直了身子,缓缓地转身面对雄鹰,脸上绽放出令人销魂的笑容。 声音在室内回荡:“你真的好强壮,乌娜好高兴。” 听到最后一个字,雄鹰就觉得她整个人猛地变亮,饶是戴着墨镜,仍然被刺得眼睛一痛。 下一个瞬间,乌娜的身体已化为了一蓬青白色的火雨,铺天盖地罩了过来! 一刹那的功夫,雄鹰整个儿人被火焰裹了个正着,火焰尚未真正及体,周身已感到皮开肉绽的剧痛!他大叫一声,人旋转而起,萨拉化为青蓝色的光芒在身前盘旋运转,引动的劲风瞬间将火雨撕裂得七七八八。 雄鹰大口喘息,他周身剧痛,白色和天蓝色的衣物已被熏成了黑色,青烟直冒,活像一只烤焦的鸭子。 见鬼,蓝晶可以驱逐普通火焰和浓烟,但对这婆娘制造出来的青白鬼火竟然无能为力!这怎么可能,天底下哪儿有把身体变成火焰、把火焰变成身体的女人? 火焰再度凝结,乌娜的身影逐渐清晰。美丽的灰眼睛里再没有了刚才那份笃定,充满了惊讶和不信。 空空荡荡的声音还是那样飘忽不定:“难怪长老会将你视为劲敌,乌娜小看你了。只是既然你已经到了我的领域,无论如何都只有死路一条!” 这声音……对了,自己一直觉得有些不对头,就是这声音,它并不是面前这女人发出来的。 “到了你的领域?”雄鹰在脸上抹了一把,摊开手心,满是黑色的油汗,“你总算说漏嘴了,女人,原来这是你的领域?” “从刚才进屋时我就觉得有问题,”他打量着四周,“这里看起来是一楼,可大爷却全然不记得自己有经过二楼的记忆,好像从三楼下来就到了这儿似的。” 他将萨拉向前一指。 “女人,你的幻术用的还不错,不过大爷已经玩够了,没心情跟你继续泡蘑菇。快点儿解除法术让路,否则再漂亮的脸蛋和屁股也救不了你。落到大爷手里,管教你爽得半死不活!” “你你说什么!”乌娜秀目圆睁,显然动了真怒,“你你这个下三滥的下流胚,竟敢对幻火术士乌娜说这种下流话!”她怒极反笑:“没错,这的确是幻术。不过,就算你看破了,结局也是一样!” 幻火术士平伸双手,诵起强有力的咒文,袍子和头发一同飞舞起来。灰色的瞳孔逐渐变亮加深,最终变成了紫红色。 雄鹰好奇地看着周围。所有的一切,墙壁,窗外的景色,地板、跳跃的火焰都在消失,剩下的只有深沉的黑暗。这才是幻境的真实面貌么,又或是另外一个幻觉呢? 坚硬的地面骤然翻滚起来,仿佛变成了滚烫的泥沼。一道道明亮的红光透出地面龟裂的缝隙,将那黑暗映得火红。 感受着脚下传来的热量,雄鹰长长地吹了声口哨,一脸笃定之色。 “大爷就喜欢你这股野劲儿,”他邪恶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等捉住了你,一定快快活活地搂着你乐上几天。” 乌娜俏脸铁青,只是笑容还是那么甜美:“很好,我就先把你的舌头和老二烧成灰。” “怎么可能嘛,”一副漫不经心的口气,“去看看骑士小说吧,哪个主角会被火烧死的,故事结局一定是打败强敌,抱得美人归。你还是老老实实束手就擒,向大爷献身吧,这样起码还能混个第一女配角。” “真是可惜,”随着乌娜充满愤怒的笑声,大地震动得越来越厉害,地面也越来越烫,“你在我乌娜为女主角的小说里,只不过是一个粗俗的路人甲!” 她的素手向上猛一举,明亮炽烈的熔岩喷薄而出! 地火交击,雄鹰来不及跳起身,已被熔岩吞没。 “土匪,滋味怎么样?”乌娜放声大笑,“灵魂在乌娜创造的火焰幻境中被杀,你的肉体一样也会变成焦炭!放心好了,我不会一下杀死你,等会儿把你的意识再召回来,乌娜要一遍一遍地杀死你,要你尝尝死一千次的滋味!” 她还没笑完,一个更大的笑声在幻境中回荡,比她的声音洪亮好几倍,震得乌娜掩住了耳朵。 丹凤眼瞪得溜圆,雄鹰扛着巨大的萨拉,淌过火红明亮的熔岩,施施然走了过来。 “不可能,不可能!”乌娜不敢置信地尖叫,“你的意识,怎么能突破了幻境的限制……” 雄鹰耸了耸肩膀:“还没看出来,我才是男主角么。” 乌娜深深吸气,手忙脚乱地重新诵唱咒文,只是这一次,雄鹰却不再点到为止了。 “大爷说过,已经玩够了。” 随着冷冷的语气,青蓝色的巨刃一闪,乌娜甚至来不及吭一声,就已经身首异。 她的表情很复杂,又惊又怒,还掺杂着畏惧和惶恐。 美女的头颅和身体都落在地上,化为了火焰的一部分。雄鹰正在疑惑,却发现面前的空中出现一条发着白光的裂缝,裂缝渐渐清晰,正是刚才自己那一刀划过的轨迹。一瞬间,所有空气仿佛得到了释放似的,扭曲着尖啸着从这条裂缝争先恐后地逃出去,随即一股巨大的拉力将他的身体也拽向裂缝。 无边无沿的黑暗过后,周围是白亮的光。 当雄鹰再次转动眼球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站在皇家卫队总部的二楼。周围浓烟滚滚,烈火熊熊。全身上下的衣服和肉体都完好无损,胸前的蓝晶一闪一闪地放光,使所有的火舌黑烟都远远地离开了自己。 “妈的,总算回来了,”轻嘘了口气,“那小妞儿还真难对付。” 他身体虽然完好,但那种全身被烈火焚烧的回忆仍然滞留在脑子里,想想都觉得痛。 在蓝晶的指引下,雄鹰沿着楼梯缓缓走下二楼,推开一楼会议室的门,就看到了歪倒在大会议桌台上的美女。 会议室的情况,跟自己在幻境中的所见差不多。这里的火势并不比楼上小,到处都是噼啪噼啪的燃烧声,焦臭和四处翻卷的火焰。名为乌娜的幻火术士横卧在大会议桌上,还是那一身细薄的紫袍,只是秀美绝伦的脸满是痛楚之色,她那纤纤素手紧紧卡住秀美的脖颈,身躯微微抽搐,仿佛幻境中的那一刀真砍在了脖子上似的。 “嗨,醒醒,”雄鹰拍了拍她的面颊,“美人儿,你还好吧?” 乌娜呻吟了一声,睁开了朦朦胧胧的丹凤眼。 “果然……‘蓝火之炬’在你的手里……你竟然破解了我的幻境……杀了我吧……” “哪儿有那么便宜的事,大爷胜利了,你就是大爷的战利品,”雄鹰笑得无比邪恶,伸手解除乌娜的紫袍,“看到你的身体完好无损,我真高兴。” “你你你要干什么?!”不顾身体的创痛,乌娜用小得可怜的力气拉住自己原本就不多的衣物,企图阻止胜利者的不轨行为。 “这还用问?当然是履行男主角和胜利者的权益了。”雄鹰开始除去自己的衣物,“大爷对女人的原则是,不上那是道义,上了才是本分。小妞儿,你有心来要大爷的命,大爷没宰了你算客气的。” 乌娜虽然尽力挣扎,可毕竟力气太小,旋即被雄鹰翻过了身子,她竭力扭动企图逃脱,然而雄鹰的臂膀就像铁箍似的,让她的身体无法动弹。 接下来,更让乌娜毛骨悚然的事发生了:她察觉到一个火热坚硬的异物,正顶在自己暴露的臀部上! “慢着,慢着!你先别动我!听我说,听我说!乌娜有话要告诉你!”她扭动身体,高声尖叫,然而雄鹰压根儿不理,“我有情报——啊!” 剧烈的感官刺激使乌娜猛地瞪圆了丹凤眼,她半张着嘴喘息了一会儿,眼泪直在眼圈里转:“你!你你这野蛮人!禽兽!史前动物!长毛猛犸!!我要杀了你!你听到了没有,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女人喘息哭叫的声音和会议厅内的火焰渐渐熄灭,一时间,饱经劫难的皇家卫队总部安静下来。 雄鹰心满意足地从软成了一摊泥的乌娜身上爬起来,精神焕发,心情从没这么痛快过。杀强敌,抱美女,这都是让人大爽特爽的事。此时此刻,他觉得全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哪怕再有上百个老古德林站在自己的面前,也照样儿统统将之砍倒;上百个乌娜这样的美女趴在自己的脚下,也照样儿统统将之干翻,就差高呼一声“大爷我是神”了。 “对了,美人儿,”他轻轻摩挲着乌娜细嫩光华的裸背,感受着她润泽光洁的肌肤,不禁为造物主的杰作啧啧称奇,“你刚才想要告诉我什么来着?” “我只想宰了你……”乌娜有气无力地抽泣,她赤身裸体瘫软在会议桌上,连翻身的力气都没了。 “啪!”巴掌落在乌娜的结实粉嫩的雪臀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再问一遍,美人儿,你刚才打算告诉我什么情报?” 雄鹰赤裸着坚实的身体,大剌剌地坐在她身旁,骷髅项链悬挂在他的胸口,上面镶嵌的蓝晶散发着一跳一跳的柔光。 乌娜费力地转过头,用充满仇恨的眼神冷冰冰地盯着他。 但这个表情不足三秒就崩溃了——男人的手并不老实,用指甲在女人的雪臀上轻轻地划着诸如圆圈三角一类各式各样的几何图案,那种又痒又酸的接触感让人难受,只能拼命扭动屁股以摆脱魔手。 “把你的脏手拿开……我早晚要杀死你……”她一边骂,一边笑,一边哭,“你这混蛋!我早晚要杀死你!” “啪!”又挨了一记脆打。 “第二次回答错误,”雄鹰懒洋洋地爬起来,穿上了裤子,“我给了你机会,你却不要。大爷我在外面还有三百个手下,都是棒小伙子。你是打算大爷直接按照分配战利品的法子,让他们进来挨个儿跟你爽吗?” 这个威胁果然威力巨大,乌娜俏脸涨得通红,泪水在灰眼睛里不住地打转儿,可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看来这回反应不错,咱们重新来——你好像是说有情报要告诉我?” 雄鹰继续在滑嫩的皮肤上漫不经心地划圈。 “是……是的,”原本趾高气扬的女炼金术士此时连扭动身体也不敢,乖乖伏着任土匪为所欲为,活像只战战兢兢的羔羊,“雄鹰先生……啊!不要划了,太痒了!” “叫我亲爱的伊格尔,宝贝儿,”雄鹰打断了她,一副熟络的口吻,“我想,以咱们彼此的亲密关系,犯不着用这么疏远的称呼方式么。” 亲密关系个屁!乌娜紧紧咬住嘴唇,心里默默诅咒。迟早有一天,我要把你这只淫猪烤熟! “亲爱的……亲爱的伊格尔……”她强忍着怒气和委屈,违心地说,“我,我请您把手挪开,这样,这样……啊!你这样胳肢我,乌娜没法好好说话!”声调一路拔高,结尾是一个标准的四度颤音。 指甲在划出一个标准的花体字母后停了下来,在她的屁屁上轻轻地点着,仿佛是在思考。 十秒钟以后—— “好吧,宝贝儿,”听那不情不愿的语气,就跟小孩子被迫放弃了某种玩具似的,“你是谁,什么身份,为什么会使用法术?” “我的名字是——啊!你为什么又划?” “没别的意思,只是提醒你别忘了称呼的规矩,宝贝儿。” “亲爱的,亲爱的伊格尔……”乌娜暗地里咬牙切齿,“我的名字是乌娜,我是……啊!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整人了?!” “想说就说,别吞吞吐吐的,”声音懒洋洋地,“如果记忆力不大好,我这法子能帮你快点儿想起来。” 指甲飞速地在光洁滑嫩的肌肤上连划出一连串的圆圈。 “我是炼金五角协会的人!”乌娜再也忍耐不住,她拼命扭动着肢体,这句话几乎是以最快速度哭着喊出来的,“‘亲爱的伊格尔’,请不要再折磨我了。乌娜把一切都告诉你,还不行么?!” “炼金五角协会,”雄鹰终于停了手,轻轻摩挲着乌娜的翘臀,“你们果然是歪门邪说的残渣余孽。” “我们不是残渣余孽,我们是学者,是古代文明知识的掌握者。我们负责传承和研究古代的文明和知识。正教,还有德鲁依,它们才是真正的外门邪说。” “哦?这个说法倒是很有趣。”雄鹰对信仰问题一点儿都不关心,“记得曾经有个人跟我说,正教驱逐杀死了不少炼金术士呢……那么你们的协会,现在总共还有多少人?” 敌人的实力,这才是他真正想知道的问题。 他的提问引起了乌娜的心事,她叹了口气。 “总共才只有五个人——使用法术所消耗的精神能量,根本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担得起的,具备修习条件的就已经是天才中的天才。而炼金术的复杂,即便是对这些天才来说,也不是能随便就可以领会使用的。我三岁开始接触炼金术,用了整整二十年才到达了现在的水平,协会的规模难以扩大……” 她完全沉浸在炼金的世界中,难以自拔。 才听到第一句话,雄鹰立即如释重负:好在只有五个,这样的怪物要是成百上千,那真叫人没法混了。 “够了够了,天才,天才中的天才……自吹自擂还是打住吧,”见乌娜说个不停,连忙用指甲的小动作把女术士拉回现实,“我问你,以你的法术水平,在你们的协会里算是第几啊?” 真是太妙了。就是这个见了鬼的协会,为了那块称为“蓝火之炬”的石头在和自己无休止地死缠烂打。按乌娜的说法,换而言之,有可能找自己麻烦的家伙里,会法术的角色只剩下了四个了。 “我想,应该是第三吧。有两个人的实力在我的前面。一个是会长大人,还有一个是戈培尔大主教。” “戈培尔大主教果然也是你们的人。” 雄鹰不意外,早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他就已经猜想过戈培尔的可疑。只是此时终于得到了准确答案。 乌娜的实力排第三,倒是不高也不低。雄鹰得意地笑了,自己收拾这女人绰绰有余,就算第一和第二再厉害,又能强到哪儿去?皇家卫队的指挥部也被打垮……如此一说,自己不是安枕无忧了么。 接下来,可以了解一直想弄明白的东西了。 想到这里,雄鹰哼着小曲,从脖子上摘下镶嵌蓝晶的银骷髅项链,在手里一上一下的抛弄把玩。 这一举动果然吸引了女炼金术士的目光。 “蓝火之炬,这东西居然就是蓝火之炬。”雄鹰盯着乌娜,重复着她自忖必死时无意说出的名词,“‘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即到达所有魔力的根源,魔眼邪神巴罗的陶力之城’,大上白德鲁依皇帝的传说在全帝国是多么有名呀。” “你果然也是冲着陶力之城来的!”乌娜目不转睛地看着蓝晶,原本已经彻底驯服的她突然暴躁起来,“把它还给我!这本来就应该是属于我们的,这是炼金术的遗产!” “真可笑,什么时候陶力之城变成炼金术的遗产了?想要得到传说中魔力的根源,直说么,还找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你这个无知的土匪!” 乌娜想要起身怒斥,但下半身发软,爬不起来。 她怒不可遏地趴着大叫:“你那空空的脑袋里,除了抢劫、强奸之外,什么都没有!告诉你吧,在上古时代,这片土地的原住民是弗曼人。他们以黑山陶力之城为首都建立了弗曼王朝,建立了一个无比辉煌的文明,那个伟大的文明就是炼金文明。而弗曼人的首领,那个传说中被摩里根打败的‘魔眼邪神’巴罗,他的名讳其实应该被尊敬的称呼为‘神圣之眼’巴罗大帝,他就是弗曼王朝的末代皇帝,也是最后一名全能的炼金大师!弗曼王朝的末年,边境的凯尔特艾芬格人在酋长摩里根率领下崛起。信奉自然之神的摩里根是一个萨满教徒,是一个德鲁依。他率领成千上万的凯尔特艾芬格士兵攻入陶力之城,消灭了当时已虚弱不堪的弗曼王朝,以自然之神的名义对弗曼人进行了屠杀,辉煌的炼金文明从此中断。我说的这些,你们连想都没有想过,那是因为摩里根强奸了历史!帝国建立后,他屠杀了数以万计的弗莫吟游诗人、歌唱家和历史学家,砸毁了七千块记载炼金文明历史的方尖石碑。从此以后,就再没有了任何关于弗曼王朝的历史和传说,流传的只有‘大上白德鲁依皇帝’摩里根的英雄史诗……” “故事很有趣,真是很有趣。这么说,你们其实是弗曼炼金术士王朝的复国分子咯?” 雄鹰打了个哈欠,顿时把乌娜义愤填膺的激昂气氛全破坏了,他懒散地抠着耳朵,然后屈指将掏出的耳屎弹飞得远远地。 “可我住在黑山二十多年,听了二十多年的魔眼邪神传说,怎么没听说过你这种提法?还有你这头发颜色和骨骼比例特征,明明是凯尔特艾芬格血统嘛。为什么要替那些早死了几百年的弗曼人声讨帝国呢?” “我早就说过,”乌娜语气激昂,“我们炼金五角协会里都是神圣的学者,只负责传承古代的文明和知识,对世俗王朝的更替这种事,更没有半点任何参与的兴趣,但是炼金术士们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还有被掩埋的真正知识,必须要得到纠正!德鲁依也好,所谓的‘正教’也好,那些歪门邪说都必须被消灭,传播歪门邪说的人都必须被清除!” 还没说完,一阵难以忍受的酸痒袭来,下面的话顿时噎了回去——雄鹰的指甲在她粉嫩的屁股上划了一个标准的等边三角形。 “‘歪门邪说都必须被消灭,传播歪门邪说的人都必须被清除’,我说这句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仔细一想,那不是神圣法庭审判时的台词么——三十年前,神圣法庭审判烧死了大量德鲁依教徒,几乎一夜之间,全国的德鲁依被连根拔掉,而现任大主教居然是你们炼金术的人……那场对德鲁依的审判跟你们也有不小的关系吧?” 乌娜冷笑:“那是神的意图,让我们假手正教,对扭曲历史和散布邪说的德鲁依进行正义的裁决。” “神的意图?”雄鹰冷冷地嘲讽,“不过是你们为了几百年前的旧仇,在宗教审判的背后进行鬼鬼祟祟的活动吧了。可奇怪的是,为什么到了后来,正教连你们这些盟友也打压了呢?” 乌娜缄口不语。 “你想沉默,没关系。就算不说,大爷也看出来了。你们这些屠杀德鲁依的炼金术士、屠杀炼金术士的德鲁依,还有那些镇压德鲁依和炼金术士的正教,其实骨子里都一样,都是一群自以为掌握世界真理的妄想狂。所有其他的看法,所有其他对世界的认识,在你们这些狭隘的脑子里,都不过是歪理邪说,都必须要消灭干净。你们和教会勾结利用又彼此下套儿,自相残杀。最后教会棋高一着,联合你们铲除了德鲁依之后,顺手又把你们给烩了,是不是?啊呀,谢谢,从你愤怒的眼神,大爷看出了你对我的赞同。” 乌娜气得全身发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就在此时,悬挂在强盗首领手上的蓝火之炬突然光芒大盛,把一切都涂上了一层幽幽的蓝光。整个会议室里都弥漫着一种神秘的气氛。 雄鹰举起蓝火之炬仔细观看。真是想不到,这块小小的蓝晶,竟然引出了这么奇怪的故事。 如果乌娜的供词是真实的,那毫无疑问,它对炼金术士们的意义就绝不止是魔力之源的敲门砖,它是这些自诩正义的书呆子所要守护的历史和文明的代表,是通向炼金王朝殿堂的圣物,难怪他们事在必得。 他正想着,眼角余光一瞥之间,却发现残破焦黑的窗框外面明晃晃的,宫廷内不知怎地火光大起。他仔细听,外面的嘈杂声大了十倍都不止,到处都是喊杀声、马蹄声和刀剑一类金属碰撞的响动。 “怪了,皇家卫队老巢都被大爷我掏了,外头怎么还这么吵?”雄鹰大为纳闷,挠了挠头,倒也没把它当回事儿,“宝贝儿,是你的同伙吗?” 尽管语气轻松,他还是迅速抓起衣物,三下五除二套在了身上。 外面突然响起紧急的敲门声。 “谁?”他握住萨拉,冷冷地问。 这人竟敢在这个时候敲门!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按黑山匪帮中“让首领扫兴是死罪”的不成文规矩,除非是危害全体人的大事,否则哪怕就是死,匪徒们也不敢轻易打断首领享乐时间的。 “是我,独眼龙!”一副没好气的腔调,“弟兄们在外头等半天了,头儿,您要是完事了,咱们商量一下。” 雄鹰扬了扬眉毛,听这语气,好像外面的弟兄已经旁听了不止半小时了,看来还真是有什么情况了。 “等等,”他用袍子罩住乌娜的身体,拉开仍然烫手的门,“远处动静不一般,怎么回事?” “您问我‘怎么回事’?!” 独眼龙三步两步就冲进来,呼哧呼哧地喘粗气,瞪圆的独眼里满是怒火,对玉体横陈的大美女视而不见,激烈地挥舞手势——也只有他敢这样对首领发火。 “是摩德尔私兵!足有三千多人呢,他们已经突破了城门,杀进外宫廷了!” “啥?”雄鹰有点儿懵,当他回过味儿来,声音立马放大了三倍,“见鬼,摩德尔?独眼龙,你在搞笑吧?摩德尔士兵的驻地在西城角呢!就算那帮鸟人睡觉的时候一个个都整整齐齐的穿着军服、外罩四十五磅盔甲、佩着剑,而且骡子一样站在集合地点睡觉,也决不可能这么一会儿工夫就赶过来呀?!” “您干嘛不直接去问摩德尔本人呢?”独眼龙的声音气得发颤,可仍然竭力对首领保持礼貌,“他带着那些士兵,眼看就快到这儿了!” “日,这帮鸟人真不懂挑时间,”雄鹰穿好靴子,语气里流露出满肚子的不爽,“在这时候打搅老子,跟正拉稀的时候硬被人从马桶上拖走有啥区别啊?” “啪!” 听到一声脆响,雄鹰回头一看,发现忠实的副手正单手捂脸,一脸吃大便的表情。 “嗯?独眼龙,有什么问题吗?” “没,没有……”独眼龙本来就相貌狰狞,此时更是脸色发绿,额头青筋暴露,每个字几乎都是从牙缝里迸出来的。 到底是谁不懂得挑时间?他真想破口大骂,这种时候你居然还悠哉游哉的打炮! “咱们,还是赶紧走吧。”快抓狂的副手勉强稳住自己的声调,实际上独眼龙觉得自己额头的血管随时可能爆掉,“这比咱们预定的时间表,已经整整晚两个小时了!” 第十章 谋国行动(上) 早在雄鹰和老古德林生死相拼的最关键时刻,冯·克鲁格伯爵正率队策马赶往摩德尔元帅在城西的住所。 他尽情地催马奔跑,身体随着马背的颠簸而晃动,哥特式全身钢甲和内衬链子甲之间不停地碰撞,发出轻微的金属响动。 仰望星天,只见王城上空被冲天的火光映得通红,在火光的上面,飞舞着无数细小的火星。 他一路走过来,只见不光是宫廷内,整个儿王城都陷入一片混乱。外城的居民们惊慌失措,什么样的谣言都有。有说是帝国崩溃的天兆的,有说是神对皇家的惩罚,到处都有跳出来宣布末日降临的“先知”。 在这个最适合趁火打劫的时刻,王城里的小偷和强盗一个也没闲着,他们肆无忌惮地抢劫、谋杀、盗窃和强奸。 毫无约束力的混乱使人们陷入了疯狂。 在治世中安逸了数百年的居民们,谁也没想到自己会陷入这样的惊恐和动荡之中吧? 冯·克鲁格伯爵满意地看着,头盔下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 巴兹干的不错,这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问题,但这都不算什么。冯·克鲁格伯爵深深呼吸着,两眼发光。真正的天下大乱,就要开始了。 远远就能看到一簇尖塔,那是摩德尔家族的宅邸。院墙又高又厚,望楼上哨兵巡视,戒备森严,跟一座堡垒没什么两样。冯·克鲁格伯爵进入了这坚实的堡垒。在六名卫兵的包围和带领下,经过七扭八歪的盘旋道和走廊,穿过广场和层层的房间,最终来到了元帅的会客厅。 宽大的会客厅四面墙壁洁白胜雪,上面钉着都是一排排的黑色陈列架,挂着这世界上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刀剑和兵器。有刃身弯曲如蛇的马来克利士剑,高加索人惯用的黑曜石箭镞,有用于横握的印度刺杀匕首,有花纹精美的西班牙断刀器,还有削铁如泥的波斯乌兹马刀、历史悠久的古埃及包金柄铜曲刃刀……眼花缭乱,美不胜收。和这些华美锋利的刀剑相比,会客厅的家具显得朴素而又寒酸,它们没有任何装饰花纹,样式笨重难看,和陈列架一样统统被漆成了黑色。 “你总算来了,凯恩。” 摩德尔元帅在会客厅里似乎已经等了很久,一看到他进来,就连忙亲切地招呼自己的私生子。他那受损的声带使嗓音时而高亢尖锐像是吹哨子,时而低沉含糊像是捂着嘴巴,实在不怎么好听。 “元帅大人,”冯·克鲁格伯爵谨慎地行了一礼,态度也恰如其分的不瘟不火,“根据属下对雄鹰的监视,他现在进入了王城,正和皇家卫队激烈冲突,还放起了大火……” “好了,我知道了,”摩德尔元帅摇了摇手,示意他不必说下去,“那么大的火,任谁都会看得一清二楚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行动的时机。” 他反复踱步,沉思着,仿佛在掂量着什么。 得到这个空闲,冯·克鲁格伯爵环视四周。他这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惟一的客人——白发苍苍的帝国宰相大人正对自己行注目礼呢,于是赶忙回了一礼。 “啊,”元帅似乎已经拿定了主意,“好吧,这的确是个重要的时刻。” 他转向儿子:“凯恩,我向你介绍一下这位大人物。” “元帅大人,我想这没有必要,”冯·克鲁格伯爵温和地笑着回绝,“帝国宰相大人,艾尔弗雷德·冯·里宾特洛甫大公爵,我想我们是见过好几次面了的。” “那不一样,凯恩,我想你才刚认识参与我们谋国行动的这位伟大盟友。” 元帅恶作剧似的眨眨眼,高声宣布道:“所以容许我重新介绍一下,这位就是炼金五角协会的会长,艾尔弗雷德·冯·里宾特洛甫大师。” 兄弟共济会总监理人、秘密的德鲁依继承者张大了嘴,瞪圆了眼,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苍老犹如万年松似的帝国宰相大人对年轻的伯爵理解地笑了笑,似乎对这种情况早已料定。 “就是这样,”元帅对儿子的反应很满意,“调集兵马,我们将和炼金术士们联合行动。那个土匪的胆大妄为,正好帮助了我们。” “什么?”冯·克鲁格伯爵吃了一惊,“现在就要进攻皇宫吗?” “是的,你有什么看法?” “嗯,我是说……”凯恩有些手忙脚乱,竭力劝说元帅改变决定,“皇宫的防备一向森严得很。古德林号称‘人间无敌之剑’,他把至尊的骑士们组织起来,将宫廷守卫得跟铁桶似的。再加上各地诸侯效忠契约的对象都是至尊……元帅大人,如果我们消耗实力才拿下皇宫,却得不到诸侯们的效忠,那就真成了骑虎难下的叛贼,有遭到四周诸侯围攻的危险啊。” “你说的这些,我都认真考虑过了,”摩德尔元帅叹了口气,“也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很长时间里我都拿不定主意,是否采取极端行动逼迫至尊退位。” 他的语气转为兴奋:“可现在不同了,被那个土匪一搅,皇家骑士现在就是一群手忙脚乱的没头苍蝇,我们正好趁虚而入,可以轻而易举地消灭他们。只要家族兵力的主力不损,压服各地小诸侯们不成问题。” 元帅抚摸着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充满了自信。 “诉诸于武力的政变,这也许不是最佳的手段,但以后只怕再没有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了——凯恩,我要你和艾尔弗雷德会长立即赶到宫廷附近的指挥所去,听从第米特里的调遣。” “第米特里?”又是一个意外,“他已经赶到王宫附近了?这么快?” “在你和施罗德呆在黑山的时候,我已经让第米特里已经在宫廷附近设置了指挥所和观察哨,艾尔弗雷德会长在这方面给予了我们很大帮助。”元帅解释说,他充满了自信,“正如我说的那样,我很早就考虑过这个方案,只不过迫于形势迟迟没有动手。而现在时机到了,我们将……” “请等一等,元帅阁下,”旁边的帝国宰相兼炼金协会会长发话,他的声音虽然平淡一如既往,但已将内心的不满表露无疑,“您竟然让我服从您的二儿子调遣?为什么您不亲自去宫廷坐镇?” “这是迫不得已的,我的老朋友,”元帅解释说,“在郊外的维茨堡还驻扎有将近三千名皇家骑士,现在皇宫大乱,皇家骑士变成了一盘散沙,我必须赶去接管兵权。这样,整个王城的里里外外才能真正算是落到了手心里。还请您不要见怪。” 看见帝国宰相满脸不愉之色,他又补充道:“我在这儿向您再次保证,尊贵的朋友,一旦夺国成功,炼金术士将获得平反,新生的‘摩德尔帝国’将取缔所谓‘正教’,尊重真正的知识和历史。” 面对如此重大的承诺,炼金协会的会长大人仍然不为所动。 “我还能信任您么,元帅阁下?记得上个月,您为了第米特里能顺利当上主教,我们进行了交易。如今第米特里已经成为了大主教,可是你所答应的陶力之城又在哪儿?” 元帅吸了口气。 “那件事您应该很清楚,我的老朋友,不能怪我们没尽心。”他说,“交易达成之后,我立即就派遣凯恩和我的侄子施罗德去了黑山,整整搜索了一个月,然而什么也找到——好吧,摩德尔家族顺利接管帝国之后,我将动用全国人力挖掘黑山的每一英寸土地,为您找到陶力之城。” 听到这个自己一直期待的条件,炼金协会会长紧绷的脸皮放松下来:“那个黑山强盗的首领,雄鹰。据我所知,蓝火之炬就在他手里,我要得到它。” “没有问题。” 摩德尔元帅一口答应,对他来说,蓝火之炬不过是件无关痛痒的小事。 “在攻打宫廷的时候,还请您多选派几个强有力的炼金士协助作战,费心了。” “对了,那老太婆跑到哪儿去了?”雄鹰仔细地从弟兄们的脑袋一个个看过去,没有看到汤马士大妈的影子,“那个死老太婆,她该不会故意逞强,去找摩德尔的士兵动手了吧?” “你算说对了。”独眼龙揉着太阳穴,想起团伙里一个个希奇古怪的家伙他就头疼,“就在我们来找你之前,一队摩德尔的士兵发现了我们,雷锤二话不说就冲上去了……” 十分钟前。 见到又有大队人马赶来,土匪们隐蔽起来,小心地观察着动静,他们很快就发现一件怪事: 大火之中跑来跑去的士兵,铠甲上尽是带着摩德尔的家徽。这些人并不急于救火,而是在外宫廷铺开大网逐个建筑物进行排查搜索,对零零散散的皇家骑士们大开杀戒。 皇宫里一片混战,杀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 “真是怪,摩德尔居然闹起政变来了?”独眼龙喃喃自语。 “没什么奇怪的,”汤马士大妈在一旁不耐烦地说,“摩德尔家族的势力早就超过了皇室,现在的皇帝又没有皇子,当然要行动啦。他们想取而代之的皇帝梦,做了不止十年了呢。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 “我不是说这个,”独眼龙连忙打断她的话头,要这么扯下去,还不知道这老太婆能说到什么时候,“摩德尔隐忍了那么多年,始终没敢轻举妄动,怎么就能偏选在这个时候动手呢?” 汤马士大妈想了想,果断摇头:“不懂,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是觉得赶得太巧,”独眼龙揪了揪下巴上打卷儿的胡子,“咱们刚刚端掉了皇家卫队的老巢,他的叛乱军刚好就进皇宫?除非他提前就知道咱们的动向,否则根本不可能——头儿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怎么还不出来?!绞索,你去看一眼。” 绞索点了点头,借助黑影的隐蔽,飞快跑到总部楼下,只是从窗子里看了一眼,就飞也似地掉头逃了回来。 “这么快就回来了?”独眼龙莫名其妙,“头儿下来了么?” 绞索点了点头。 “那你不把他叫出来?” 绞索转了转蓝眼睛:“根据帮规,没人可以在这种时候去打扰他的。” “你说什么?!” 独眼龙怔了怔,发出一声怒吼。 他几乎要吐血:“眼下情况紧张得要死,首领居然在打炮?” “的确如此,”绞索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只是身处阴影,谁也看不清他的脸,“在我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总之,里面的动静很激烈,我不会搞错。” “唉呀唉呀,”汤马士大妈听得津津有味,啧啧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人们都是那样保守……” 独眼龙满腔怒火,等不及听完老太婆的品头论足,大步向皇家卫队总部走去。 “头儿!”身后传来一个强盗急切的喊声。 “别拦我!现在已经是危害全体弟兄的特殊情况了!” 独眼龙怒吼着回头,却看到一群手持火把的摩德尔士兵正向这个方向赶过来。火光照耀下,只见这些人个个穿着精钢胸甲,头戴锁子甲头套。他们一手举着明晃晃的骑士剑,另一手举着火把,胳膊上挂着三角形龙盾。 “你的嗓门太大了,独眼小路易,这些敌人都是你招来的。” 有雷锤之称的汤马士大妈絮絮叨叨地说着,周围的人听着,无不白眼向天。 “跟你说了多少次?不看看,聚拢了这么多的敌人……” “主啊,每次听这百岁老太婆唠唠叨叨的说话,我就觉得耳朵里都要起茧子……” 旁边一名匪徒向另一人窃窃私语,话未说完已狠狠吃了一锤,人高高地飞起,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满脸是血丧失了知觉。 “谁是百岁老太婆,”汤马士大妈怒火中烧,“大妈我明明才九十六岁,乌七八糟地说什么呢?你们这些穿开裆裤的小崽子,不想活了吧?!” 她转头望了望在不断靠拢的摩德尔士兵,突然尖声笑了起来。 “喂,老太婆,”独眼龙很不信任地问,“你又在想什么,怎么笑得这么难听?” 汤马士大妈容光焕发,充满了决心,这种表情让独眼龙愈加胆战心惊。 “我只是在想,等我消灭了他们,看你们还服不服,还敢不敢一口一个‘百岁老太婆’来称呼我?” 靠,怎么同伙尽是这些角色? 看到老太婆一手支锤,一手叉腰的“雄姿”,独眼龙感到自己的额头又开始一阵阵发疼。 “‘雷锤’,小心点儿,”他忍不住叮咛了一句,“那个领头的红发青年将军,那好像是摩德尔家族的六芒将军之一,名字叫……” 汤马士大妈不等独眼龙说完,潇洒地向他做了个暂停的姿势,独眼龙知趣地闭上了嘴巴。 “我活了这么大年岁,小心不小心的,还用你们这些小毛头来提醒吗?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 她一面说,一面缓缓向前走去,花白的头发随风飘扬,支在一旁的巨大战锤不知何时已被扛在消瘦单薄的肩头上。那沉重无比的分量,使得地板上刚才的支点周围留下了一圈圈龟裂的痕迹。 “唉呀唉呀,这伙人就交给我来对付,你们先去找雄鹰吧。收拾掉他们之后,我会吸引其他摩德尔人的注意力。皇宫外面见。” “喂,雷锤……” …… “大致就是如此,”独眼龙无奈地说,“她根本听不进我们的意见,一个人跑掉了。” “这老太婆,真能没事儿找事儿……”雄鹰挠了挠头,“算了,不去管她。能打败她的人,我暂时一个也想不到。” 他赤裸着肌肉盘虬的上身,把衣服一卷夹在腋下:“走吧,先去早点儿把咱们的事儿办完,然后出宫廷找雷锤汇合。摩德尔和皇家卫队愿意打,就让他们去互相砍吧。” “这小妞儿怎么办?”独眼龙一指乌娜,“带了走还是灭口?” “甭管她了,大爷不杀睡过的女人。让她呆在这儿吹风。” 雄鹰伸手到腋下的衣服卷里掏了掏,取出了那叠关于地下水渠的报告。 “嗯,让我看看……”他翻了翻,在第六页上找到了目标,“时间宝贵,咱们可得快点儿。这最近的水渠么……应该是在那两栋方型圆顶楼旁边,出发吧。” ※※※ “所有的人,一个都别放过!”施罗德高举战剑,纵马高呼,“不是皇家卫兵,就是那些黑山土匪,统统杀掉,一个不留!” 就在今天,摩德尔家族将会走上了一个新的高峰,而自己,将是历史的见证人和缔造者! 突然,一道黑色的旋风从前面的宫舍中迎面扑来。他以最快的速度从马背上跳下来,连滚几下闪到一旁。那旋风准确地从施罗德率领的骑兵中间穿过,眨眼的工夫,威风凛凛的骑兵队已经变成了一堆躺在冰冷地板上辗转哀嚎的伤员。黑色旋风飞上云霄,然后又仿佛回力标似的转了回来,安安稳稳地被一个老太太握在了手里。 施罗德惊愕地发现,那赫然竟是一柄巨大的战锤。 红发青年站直了身子,从怀里掏出丝绸手绢,擦拭了盔甲上沾的泥泞。 “娜塔莎大牧师,竟然是你!” 施罗德的声音微微有些颤动,那不是因为恐惧,而是由于即将到来的厮杀,使好战的他兴奋不已。 “战斗牧师中最了不起的人,惟一活着的传奇人物。可惜,今天就是这个传奇终止的时刻。” 他擎出宽阔的双刃战剑,缓慢向汤马士大妈逼近。 “娜塔莎大牧师,尊贵的阁下竟然和黑山匪类同流合污!今天,我施罗德给你一个机会,卑躬屈膝地亲吻我战剑上的纹章,并发誓效忠我王,国家将会宽恕你!” “国家的宽恕?”汤马士大妈反唇相讥,“摩德尔家族的纹章,什么时候变成帝国的象征了?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即便是真正的至尊大皇帝,我都没有向他发誓效忠;临到老来,反而会效忠你们这些挖空心思篡国夺权的冒牌货?你这只无知可笑自大的红毛小蛤蟆!”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剑刃反射着皇宫大火,呈现出桔黄色的光,“倒也正合我意,就以阁下前任大牧师的人头,做为摩德尔家族大皇帝御极的祭品吧!” “想决斗赶紧动手就是了嘛,”汤马士大妈嘴巴不饶人,“现在的小屁孩怎么废话那么多?这一点你比你叔父差得太远了,想当年……” 她表面虽然絮絮叨叨个不停,可实际却也不敢掉以轻心:六芒将军都是战场上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必有过人之处。 刚才施罗德躲避战锤的时候,她就看出来了,这小伙子手脚很灵巧。此时距离施罗德不足二十码,自己仍没有投掷战锤一击必中的把握。如果投掷不中,被他闪避后扑上近身肉搏,那可有点儿糟糕。而就这么靠近后埋身作战也不是什么好办法,战锤虽然威力强大,然过于沉重,和单手长剑相比,难免会丧失速度上的优势。 两人间距在不断缩短。施罗德又向前迈了一步,十七码。突然他大喊一声,举剑向娜塔莎前大牧师疾刺。 红毛小蛤蟆昏了头吗? 汤马士大妈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种距离就挺剑刺击……他打算刺空气? 然而就在刺出的过程中,施罗德的剑身突然开始变长,汤马士大妈的念头还没转完,剑身竟已伸长了数倍,剑尖直逼她的咽喉! 她连忙向侧面闪避,然而变长的战剑竟如蛇一般弯曲,仍向额角追噬而来! 此时再用战锤去挡已经晚了!汤马士大妈当机立断,举起手臂一迎,血光迸溅! 战剑兀地缩了回去,恢复了原状。 鲜血顺着汤马士大妈细瘦的胳膊,泉水似的向下流,这一剑的创口深可见骨。 “唉呀唉呀,原来如此,你用的是伸缩自如的骨鞭之剑,我真有点儿大意了啊。” 汤马士大妈认真地审视着自己的伤口,絮絮叨叨地拔下自己一根白头发,在伤口上方勒住胳膊,血止住了。 “胜负已分,传说中的人物也不过如此。”施罗德抿着嘴角冷哼,他的语气里带着击败强敌后获得名誉时的狂喜,“一个年逾百岁的老太婆,就应该躲在家里老老实实混吃等死才对,偏偏硬要出头抡锤斗狠,这不是找死么?” 听到这句话,汤马士大妈老眼里精光一闪。 “以战斗者的战斗之名,力量从来里来,从去里去。吾人对生命之意义,将从生死搏杀中获得最深刻的理解。” 随着前任大战斗牧师的咒语颂唱,她的另一只手红光闪闪,轻轻抚摸过受伤的地方,再挪开手的时候,伤口已经不见了。她盯着目瞪口呆的施罗德,轻蔑的笑了笑,拢了拢花白的头发,拖着战锤向对手不紧不慢地走去。 “战斗牧师治疗伤口的手段倒也还可圈可点,”施罗德镇定下来,“这一次,要刺穿你的头颅,看你怎样为自己疗伤。受死吧,娜塔莎大牧师!” 他大喝一声,战剑一挥。 剑身划过半空,已分成了一节一节,中间以钢丝相串联,仿佛变成了一条带刃的鞭子,长度骤然增加了好几倍,“唰”的一声,已经刺中了汤马士大妈的眼睛! 得手了! 这个念头刚转过施罗德的脑子,他就已发现不对。距离老太婆的眼珠还有三厘米的距离,可剑却不再前进了。 施罗德定睛一看,惊讶地发现剑身竟然死蛇一般地软了下去——一只干枯细瘦的手攥住了最前端两节剑身之间的钢丝,就像是捏住了蛇的七寸。他大惊失色,赶紧用力想把战剑拉回来,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剑身仍然纹丝不动。额头上的汗珠逐渐增多,看着对面就像捏住一只麻雀似的轻松的老太婆,这才明白自己低估了对手。 这个错误简直不可原谅。 “无知的红毛小蛤蟆,你犯了三个极大的错误,错到要命。” 对面瘦小的老太婆仍是絮絮叨叨的,她对他冷笑。 “第一,我只有九十六岁,不是什么‘年逾百岁的老太婆’;第二,我不是娜塔莎大牧师,我是‘雷锤’;第三,你的狂妄让我有点儿生气了,这一点,最最不可原谅。” 握住骨鞭剑的干瘪之手举起,又落下。 一股巨大无比的力量沿着剑鞭涌过来,震得施罗德双手虎口迸裂! “啪!” 施罗德再也握不住剑,双手一麻,剑柄脱手而出,重重抽在了地面上,留下一条又深又长的痕迹。 “咚!” 它反弹起来,不偏不倚嵌入了六芒将军的两腿之间。 生理剧痛使施罗德几乎不能呼吸,他鼓着眼睛,大张嘴巴,跪倒在地,口水和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下来。 巨大的战锤开始盘旋,带动空气发出奇异的呼啸。 “胜负已分,摩德尔的六芒将军也不过如此,”老太婆的模仿能力不是一般的强,施罗德抿着嘴角冷哼的模样,她学了个十足,“一个年才二十的小屁孩,就应该躲在家里老老实实吃奶才对,偏偏硬要出头抡剑斗狠,这不是找死么?” 威猛无匹的一锤正抡在施罗德的脸上,伴随着满天散落的牙齿,年轻的红发将军旋转着飞了出去。 第十章 谋国行动(下) “凯恩,想不到你也来了,”第米特里说,“还有您,尊贵的帝国宰相阁下。” 他那洪亮的嗓门震得冯·克鲁格伯爵耳朵很难受。 做为摩德尔攻略皇宫的总指挥,第米特里·冯·摩德尔是摩德尔元帅的次子。他声如洪钟,这是第米特里与乃父惟一的差别——四十三岁的摩德尔家族次子膀阔腰圆,和乃父一模一样的巨大方正的下颌,大鹰钩鼻子,棕色小眼睛,但凡一看便觉得他勇猛善战。 第米特里留着修士的头发,穿着日耳曼人的半身甲,可以看到他里面穿着黑色的修士袍——只有长子才享有摩德尔家族领地的继承权,所以贵族的次子一般都会选择进入教会,谋取神职身份,第米特里也是这样做的。而且就在几天前,他在帝国首相艾尔弗雷德的批准下,已正式取代了下落不明的戈培尔,成了帝国新一任枢机大主教。 凯恩策马上前,和第米特里并骑而行,炼金协会会长跟在他们的后面半个马身的距离。 “亲爱的第米,皇宫内的情况怎么样?一切还都顺利吗?” 见有人提到战局战况,第米特里的精神立刻就来了。 “一切都很顺利,外宫廷只遇到了零星抵抗。不得不说,这都是黑山土匪们的功劳。他们干得很不错,进攻计划很周密,必定有个精研战术的人指挥全局。这伙人神不知,鬼不觉地通过下水道潜入皇宫,然后在皇宫里到处放火,使皇家骑士们不知道到底来了多少敌人,也不知道敌人会从哪儿开始进攻,于是各处的皇家卫队骑士都不敢离开岗位,被分散开来。点火也非常有研究,土匪们用火区把外宫廷分割成了几个孤立地段,然后包围并放火焚烧了皇家卫队的总部……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居然把卫队的中高级军官差不多都一网打尽了,包括那个连父亲都头痛不已的老古德林……” “那么,雄鹰现在在哪儿?”一直不发一言的炼金协会会长打断他问道。 “不知道。”第米特里有些不高兴,任谁话头被人截断,都会多少有些意兴阑珊。 “我正好想问您点儿事,尊贵的帝国宰相阁下,伟大的炼金大师先生,你们到底打算不打算协助我们?”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阁下口口声声协助我们,可您派来的那位女炼金术士一听说雄鹰的消息,立刻就像匹发情的牡马似的脱开缰绳,跑得无影无踪。” 第米特里斜眼看着艾尔弗雷德,一点都不念着自己现在之所以能穿上主教的服装,到底是倚仗了谁的推荐。 “所以我不得不问问清楚,您们来这儿,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冯·克鲁格伯爵冷眼旁观第米特里和炼金协会会长之间的尴尬气氛。 虽然凯恩·冯·克鲁格是一名真正的德鲁依,但和那些顽固的炼金术士不同,他对和自己教派长期对立的炼金术并没有敌视。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在凯恩的眼里无论是德鲁依还是炼金术都没什么差别,是为了自己的远大目标可以加以利用或值得学习的知识。 “亲爱的第米,”他巧妙地把话题引开,“施罗德、汉默还有舒尔茨他们呢?你把他们派到哪儿去了?” “我任命施罗德做前锋部队的指挥官,去扫荡那些被火焰孤立在外宫廷各处的皇家卫队残渣余孽了。估计在一个小时后,外宫廷里所有的敌人都会被肃清。至于汉默和舒尔茨,你们在皇宫外没有看到他们吗?我命令他们率领本部士兵埋伏在皇宫水渠的出口处。那些土匪看到皇宫大乱,一定会趁乱逃走,只要他们一露头,马上就会被汉默的人射成筛子。” “什么?”冯·克鲁格伯爵忍不住质疑,“亲爱的第米,您竟然要汉默和舒尔茨去对付土匪?他们可是我军重要的战斗力啊!” “皇宫里用不着他们。”第米特里轻松地说。 冯·克鲁格伯爵什么也讲不出来。 第米特里如此分派任务,分明有他的私心。进攻皇宫的功勋高低,将直接决定日后摩德尔帝国开国元勋们的地位高低。汉默、舒尔茨在战场上屡建功勋,都是有勇有谋的将军,可他们是元帅大人的外甥,只能算是摩德尔的旁支,所以在这种立功时刻就遭到了排挤,第米特里甚至连皇宫都不让他们进;而施罗德那小子论才干远远不如汉默和舒尔茨,可他是元帅大人的侄子,是根正苗红的摩德尔人,因此就被委以重任。 如果自己是进攻皇宫的总指挥,绝不会这么处理。 “那么,亲爱的第米,您打算让我做什么呢?”他忍不住问,“元帅大人让我们来听从您的调遣,负责攻取皇宫的总指挥阁下。” 估计也是个闲散的差事。对于一个过继别家的私生子来说,他相信第米给自己的待遇不会高过汉默和舒尔茨。 “这儿没你的事,”果不其然,第米特里迅速回绝,“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我将率领部队夺取皇宫。”他又瞥了炼金会长一眼:“如果你愿意,可以和咱们的伟大盟友一块儿去搜捕那个土匪。对于这件事他会非常乐意的。” 冯·克鲁格伯爵脸色铁青。 帝国宰相兼炼金五角协会会长,和自己这个兄弟共济会全国监理人兼大德鲁依,竟然要联手去对付一个不入流的小土匪!还有比这更可笑的小题大做吗? “听从您的调遣,”他无可奈何地躬身行礼,憋了一肚子火,“也祝您进展顺利,亲爱的第米。” 离开第米特里的指挥部,冯·克鲁格伯爵无奈地对艾尔弗雷德会长笑了笑。 “第米就是这样的性格,请您别见怪。” “我早就知道,所以才对摩德尔元帅的人事任命不满,”艾尔弗雷德会长笑了笑,“其实倒也无所谓——相比之下,捉拿雄鹰倒是比进攻内宫廷更合我意。” 冯·克鲁格伯爵报以微笑。他当然明白炼金五角协会的目标,这些炼金术士根本就是一心扑在蓝火之炬上。 你倒想得便宜,老鬼,魔力之源怎么能让你们得到呢? “那么,您打算怎么开始追捕,尊敬的宰相大人?” “我不是一个善于揣度对手行动的人,那是将军的工作,冯·克鲁格伯爵,你怎么看?” “我认为,应当在土匪的必经之路设下埋伏。在这种混乱的局面下,及早抽身才是明智选择。雄鹰很可能会抓紧时间逃走。” 听到冯·克鲁格伯爵的提问,艾尔弗雷德会长笑了:“年轻人,路永远有很多条,希望你能成功。” “您似乎有不同看法?” “没有,”炼金协会会长摇了摇头,“我打算去皇家卫队总部的废墟清理一下皇家骑士的遗物,那里可能会残留一些线索。然后召集一些术士追踪搜查——我们分头行动,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冯·克鲁格伯爵点头,他求之不得,“外宫廷实在是太大了,分头行动的效率起码可以高一些。” 第米特里目不转睛地看着二人并骑渐渐远去,消失在滚滚黑烟和熊熊火焰之间,不由得意地哼了一声。 攻打内宫廷的大功劳,怎么能让你们分了去?过继给克鲁格家族的弟弟,还有汉默和舒尔茨两位表弟,以及那些号称炼金术士的江湖骗子们,至高的荣耀没你们的份儿。 “指挥官阁下,”一名全副武装的摩德尔骑士来到他的身后,声调有些紧张,“我军在内宫廷大门受挫。” 他没有称摩德尔次子为“大主教”,这是第米特里严令要求的:他不希罕这个枢机大主教,他向往的是更高的荣誉和地位。 “什么?” 第米特里万没想到会听见这种消息,他拨转马头,恼怒地盯着来报信的骑士。 “三十七年来,皇家卫队的骑士从没有踏上过战场一步!你们,这些长期戍守帝国边陲的摩德尔勇士,在血战中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挣扎的精英,竟然还打不过那些窝囊废!” 战士的荣誉遭到羞辱,骑士在指挥官面前垂下了高傲的头。在沉重的哥特式全盔遮盖下,看不见他的表情。 “我们尽了力……可是,没人能打败那个怪物的,指挥官阁下。” “怪物?”第米特里冷笑,勒住焦躁不安的巨型战马,“谁?皇家卫队里还有谁是我们的对手?” “人间……人间无敌之剑,”骑士艰难地吐出了这个名字,“海因茨·威廉·古德林……” “你说什么?!” 摩德尔次子瞪圆了眼睛。 “不可能,不可能!”他喃喃地念叨,语气突转焦躁,“那个人已经死了,死了!黑山的雄鹰杀了他!快!所有人立即上马!你带路,带我去看看!” 当第米特里的大队人马赶到内宫廷大门的时候,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副惨烈无比的地狱图。 鲜血染红了内宫廷大门前的空地,这里原本是举行盛大庆典时的阅兵广场,此时此刻,到处都是死人。身穿黑漆哥特式全钢甲的摩德尔骑士,身穿红漆圣堂全钢甲的皇家卫队骑士,他们横七竖八地铺满一地,头枕着脚、脚枕着头,人压着马,马压着人。 一百四十名骑士的摩德尔先头部队,除去寥寥不到十人外,其余全部阵亡;而用肉眼大略估算,倒毙的皇家卫队骑士,更在摩德尔骑士的两倍以上。 “我们挑战,而他们应战,正像勇猛的骑士该做的那样,”报信的骑士苦涩地说,“我们轻而易举粉碎了他们,但是就在即将趁势攻入城门的时候,人间无敌之剑出现了……”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那老头儿似乎受了伤,很重的伤,可是丝毫不影响他……人间无敌之剑冲入我们的队伍,大声呼喊着砍杀,一剑砍倒一个,然后再一剑,又是一剑……” “好吧,就算那老东西还活着,”第米特里大发雷霆,“可按照你的说法,他只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就把你们打得落花流水吗!?” “请原谅,指挥官阁下,”另一名骑士插嘴,他的甲胄上沾满了碎肉和凝固的鲜血,“古德林用的剑,是原先至尊大皇帝的佩剑……” “组织队伍,重新攻城!” 第米特里大声吼道,他懒得听一个满身血污的残兵败将废话,催马向后面赶来的军队跑了过去。 望着刚愎自用的指挥官的身影,浑身血污的骑士叹了口气,低声喃喃地说完了被打断的话:“那可是全国第一工匠索罗斯用最精良的乌兹钢‘先知梯’铸造的名剑啊,劈开钢甲就跟切苹果似的容易……” 无论第米特里怎样挑衅,皇家骑士就是拒绝应战。而硬攻城门的结果是,在皇家守备兵的各种巧妙器械和战术使用下,摩德尔骑士伤亡惨重,仍难以逾越雷池半步。 望着高耸的内廷门和宫墙,第米特里有些后悔:如果有自己那几个表兄弟的协助,又或者有炼金术士的协助,想必此刻自己已经入城了。 那么,要把他们调动过来帮忙吗? 这念头在第米特里的脑海里转瞬即逝,如果真这样做,我这总指挥的颜面何存? 攻略皇宫的总指挥阁下愈加挺起胸膛,大声呵斥士兵投入火焰和死亡的战场。 内廷门左侧塔楼。 老古德林有条不紊地清理自己的伤口,他的坐姿非常标准:上身坐得笔直,双腿分开与肩同宽,活像一尊雕像。 用蘸水的毛巾擦拭去胸膛的鲜血,老古德林忍不住去回想那场在皇家卫队总部的殊死决战。 两人拼杀到最后,在那闪电似的一瞬,老古德林挪动身体,设法令敌人的剑从心脏和肺之间的空隙处穿了过去。然后挣扎着后退到四楼的窗前,翻出窗子以逃生保命。多亏了下面尸体层层叠叠,否则重伤之下,再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必死无疑。他昏厥了好一会儿,这才缓缓苏醒,本想略作包扎后再去和杀子大敌拼个死活,可是雄鹰等人已经不见了,摩德尔的叛军却突然出现。最后,他只得暂且放弃了找雄鹰复仇的念头,转而先赶到内宫廷保卫至尊——做为一个效忠皇室的军人,履行职责永远都是第一位的。 这么大年纪了,可自己还有不冷静的地方,他想。 在最后的决战时刻,当看到那杀子凶手竟然手持莱恩的剑,一时间虽然明知是敌人的心理陷阱,却仍然忍不住五内俱焚,一头栽了进去。自己的剑术和雄鹰的刀法各有长短,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但是中了陷阱之后,焦躁的心理使剑远没有平常运用的巧——面对雄鹰那一刀,其实没必要硬架,完全可以将之卸向一边,反而让雄鹰失去平衡的。可就是太急于复仇,导致以短击长,一败涂地…… 现在不是回味决斗的时候! 他闭上眼睛,仅仅用了三秒钟,就把关于那场决斗的一切都清出了脑子。 “卫队总长阁下,叛军又向我军发出挑战了,”一名年轻军官匆匆赶来回报,“因为您刚才的殊死奋战,所有的骑士士气高昂,纷纷要求出去和敌人决一死战呢。请您下命令吧!” “所有人严守岗位,不要出战。让叛军去等,让他们焦躁和疲惫!”老古德林回答。 看着老长官把毛巾仔细用冷水浸湿,然后放到身上轻轻擦拭,等那些被血粘在身上的块状纱布稍微变软,就把它们一块块扯下来……年轻的军官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的主,卫队总长阁下,这么重的伤……您不要紧吧?” 他暗暗担忧,胸膛被人开洞,即便没有刺伤内脏,也是异常凶险的事。 老古德林察觉了他的念头。 “隆美尔中队长。” “是!” “现在,把你的精力全部集中到门外的叛军上,不要考虑不相干的因素。” “是,”隆美尔向军神致敬,“在下去守卫城门。从现在开始,我将每隔十五分钟向您汇报一次叛军的动向。失陪了。” 摩德尔的叛变时机实在是巧妙,老古德林沉思着,雄鹰刚刚闹腾了一阵子,他就来了。二者之间,会不会事先勾结好了呢? “下水渠……” 他猛地想到这一点,出了一身冷汗,猛地站起身,高声把隆美尔重新唤回来:“立即派人严密监控内宫廷所有水渠的出口,别让敌人从地下摸进来。” 雄鹰就是通过下水渠,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入了王城。如果摩德尔和他联手,也很可能运用这套小伎俩潜入内廷。自己决不能重蹈覆辙。 ※※※ 此时的雷锤正悠闲地走在皇宫的广场上,再绕过前面巨大的竞技场,就可以快出皇宫了。 在打败施罗德后,她没有下水道,而是换上了一套摩德尔士兵的铠甲。没人对一名普通的摩德尔士兵多加注意,她就这样一直来到皇宫大门口。 手臂又是一阵疼痛,她皱了皱眉,抬起手臂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战斗牧师法术虽然可以愈合伤口,但并不能完全消失伤害,此时受伤的地方表面看上去一点儿事没有,可实际上仍然那么痛,里面被切伤的筋肉还没有长好。一时半会儿,这只手是暂时无法作战了。 雄鹰那孩子,现在应该已经进入下水道了吧?她担心地回头看了看,只见火光冲天,皇宫已经变成了战场,闲杂人等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当汤马士大妈回过头,就发现从阴影里走出六个衣着各异的人。这些人手持各种兵器向她围拢。 “啊——!” 随着大锤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半圆,最后一个人也惨叫着飞了出去。 汤马士大妈摘下头盔,擦了擦汗:这几个人的剑术相当不错,自己一条手臂无法作战,以至于这场战斗异常艰苦。费了老半天功夫才把这几个家伙一一摆平。 真是奇怪,这些家伙说是摩德尔人不像摩德尔人,说是皇家卫队也不像皇家卫队,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乌合之众,他们怎么也往宫廷里跑? 她快手快脚地把这几人身上搜了个遍,找出了王城通行证和对雄鹰的通缉令。 “居然是北方赏金人……奇怪,赏金人竟可以为了追杀雄鹰而出入皇宫吗?” 这些日子来王城的赏金人就像见了牛粪跑来的苍蝇一样多,可是居然闯到这里……这也太离谱了不是吗? 汤马士大妈想了想,掉头向来路走去。 情况不对,赏金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来刺杀一个摩德尔士兵——一定是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眼下还是迅速找到雄鹰要紧。 又走了一段路,汤马士大妈突然发现,有人跟在自己的后面。 事实上,她什么也没看到,这纯粹是一种感觉。 可这儿就是有个人,或者是个什么东西。她能感觉得到:那家伙应该就在这儿,正盯着自己看。 九十六岁的战斗牧师暗自捏紧了战锤,脚下却毫不停留,仍然不紧不慢地走着。 一丝细微几不可查的声响传入耳朵:那东西在跟着自己移动,听这声音,应该就跟在自己后面十码左右。 老太婆皱了皱眉,它开始加速了。 黑影箭一般从背后射来。 行若无事的汤马士大妈身体猛地向右一转,大战锤划了个圆圈,凌厉无比地击向黑影的侧面。她的估算准确无比,“啪”的一声,黑影一触即碎,碎裂成无数细小的粉末,撒得到处都是。 那赫然是一块砖! 中计了。雷锤的脑子里刚转过这个念头,后心就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 她轻轻地哼了一声,战锤向身后猛击,但这下又打了一个空。在回身的瞬间,她惊讶地发现,袭击自己的东西好像是某种细长的蛇,转眼就钻入了地下。 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汤马士大妈来不及多琢磨,她向后瞥了一眼,看见此时自己背后的钢甲破了个大洞,鲜血正喷泉似的冒出来。她急促地喘息,用最短的时间凝聚了一个小治疗术放到自己的伤口上,阻止了大量流血。 脚底突然感到一阵轻微的振动。 身负重伤的战斗牧师猛地一跳,百忙之中向下扫了一眼,只见就在自己刚才站立的地方,地面裂开一个小洞,一道黑影刚刚探出头随后又钻了进去,正是那潜伏在地下的怪蛇。 如果不是闪避及时,只怕又遭了这东西的暗算。 就在此时,月光骤然一暗。 人尚在半空的汤马士大妈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着撒拉逊长袍的男人不知何时从旁边高高跃起,正罩在自己的头顶上。 一道新月形状的雪亮刀光直劈下来! 血光飞溅。 烟与火之中,凯恩·冯·克鲁格伯爵的身子从宏伟的圆拱大宫殿的投影里冉冉升起,仿佛是破土而出的新苗。 他一脸杀气,目光冰冷如刀,显然动了真怒。 在得知了汉默和舒尔茨守候了那么长时间仍然一无所获之后,他认为雄鹰十有八九会化装成摩德尔士兵从地面逃走,于是调集人手在出宫的必经之路设伏。可是到了现在才干掉一个老太婆,连雄鹰的影子都没见到。 “路永远有很多条……”他喃喃地重复着艾尔弗雷德会长的话。那个胆大包天的悍匪雄鹰,到底又想耍什么花招? “首领,您说什么?”阿斯兰·萨马轻轻擦拭刀身,刚斩过人的新月刀清亮如水,连一丝血迹都没留下。 “啊,没什么,”他从沉思中恢复,挥了挥手,“我忠实的朋友,你知道么,就在前不久,我终于知道了五角协会会长的身份——” 阿斯兰静静地听着,聚精会神——对凯恩所说的一切,他永远都是以这个态度聆听。 “我们必须把楔子打入五角协会,”在大略讲述了这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一切之后,兄弟共济会的全国总监理人兼大德鲁依做了总结,“只有他们才知道应该怎么使用蓝火之炬,怎么进入陶力之城。” 陶力之城,这个传说不仅是属于炼金术士的,也是属于德鲁依的——上白德鲁依摩里根消灭了魔眼邪神巴罗建立帝国,惟一苦寻不得的宝物就是魔力之源。因此帝国建立的数百年前,无数大德鲁依同样为了寻找陶力之城挖空了心思,却始终无从下手。 魔力之源不仅仅是炼金术士所要守护的历史和圣地,也是无数大德鲁依的梦想。 阿斯兰也露出凝思的表情:“如果戈培尔大主教还活着就好了,我们可以通过拷问他得到五角协会的情报和炼金术士的各种法术。” “戈培尔,戈培尔……你是说,那个和王城地区监理人巴兹一块儿到黑山去找我的恶魔?” 阿斯兰点头。 “对了,那个巴兹!”凯恩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只觉得茅塞顿开,心里已经有了计划,“我忠实的好朋友,你这条计策倒不失为一个绝妙的主意。” 撒拉逊人露出不明所以的表情。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很快你就会明白了,我忠实的朋友,”在这一瞬间,凯恩踌躇满志,脸色已经不再阴沉,只是闪烁的眼神颇有几分狡诈,“这回计划的关键,就在于戈培尔主教,啊,错了,就在于那个巴兹身上。” 和冯·克鲁格伯爵分手之后,艾尔弗雷德会长马不停蹄赶到了化为废墟的皇家卫队总部,刚推开几乎炭化的门,就见到了战败的幻火术士。 “这么说,雄鹰去了下水渠?” 艾尔弗雷德会长沉思着,把乌娜的话又缓缓重复了一遍。 乌娜裹着长袍坐在会议桌上,神色呆滞,浑没了往日充满自信的飞扬神采。 “他打败了我,”她虚弱地说,“那个雄鹰,太可怕了……他的精神能力竟有超越我幻术的力量。” 艾尔弗雷德会长沉默不语。一个肉搏战士,竟然能打败乌娜这样的法术大师,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还有比这更重要的问题。 他沉思了片刻,伸手向炭化的会议桌抓了一把,攥了一手焦炭。当手掌再度摊开,焦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晶莹璀璨的大钻石。 乌娜屏住了呼吸,尽管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但仍感到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没有咒文的颂唱,没有法力的聚集,甚至连精神波动都感受不到,物质结构的重新排列组合就已经完成了——会长大人的炼金术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他的实力永远是那么深不可测。她目眩神迷地看着这奇景:随着炼金五角协会会长那布满皱纹的手掌在表面上轻轻地摩挲,闪亮的钻石粉尘下雨似的往下落,原本棱角分明的大钻石逐渐变得光滑光润,最后成了一枚透明的钻石球。 艾尔弗雷德用食指轻轻点在晶莹剔透的钻石球上,球体里浮现出一个人影。 “马上赶到这儿来,”会长大人对球中人影威严下令,“幻火术士失败了,我需要你完成两个任务。首先,进入下水渠找到雄鹰,不惜一切代价夺得蓝火之炬;其次,展现你的威力帮助那些篡位者,让摩德尔人了解我们的实力。” 看清了球中人影的相貌,乌娜面色惨白。 “会长大人,您真的要动用那个恐怖的家伙吗?那个家伙不够成熟,说不定会把一切都毁了的。” 艾尔弗雷德摇了摇头:“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们的时间不够,只能从权。” 他和第米特里相处得并不愉快,那个刚愎自用的白痴竟然藐视炼金术士的力量。这也罢了,问题是这样继续下去,摩德尔元帅很可能会以炼金术士五角协会并没有帮忙为理由,拒绝兑现承诺。 如果戈培尔大主教还在世就好了,艾尔弗雷德暗暗叹息。以这位老伙计的威望和所掌握的圣剑骑士团,足以震慑摩德尔元帅,使之乖乖地兑现承诺。其实说到底,有戈培尔大主教坐镇王城,第米特里那种令人讨厌的小毛头,无论如何也爬不到自己的头上来。现在再怎么想这些东西,都已经没用了。眼前形势的关键在于,怎样才能得到蓝火之炬。 雄鹰已经是瓮中之鳖——摩德尔的人盯死了皇宫外下水渠的出口;那位冯·克鲁格伯爵似乎另有计划,也不是省油的灯。真正值得关注的,是雄鹰被捉住之后有可能出现的后继发展:陶力之城做为弗莫王朝的都城,诱人之处不仅是魔力之源,“魔眼邪神的宝藏”这种子虚乌有的传说在民间也广为流传。 谁能肯定,摩德尔没有心思谋取这份遗产呢? 艾尔弗雷德会长的胸中杀机翻滚:必须确保蓝火之炬,决不能容它落到他人的手上。 第十一章 下水道里的蜈蚣信使 漆黑一团的下水渠里突然闪现出一团蓝光,老鼠和虫蚁被吓得四散奔逃。 “头儿,咱们到底是要往哪儿走?”绞索向身后的首领问,“这好像不是去皇宫外的路。” “当然不能去立即出皇宫,”雄鹰还没回答,一旁的独眼龙解释说,“皇宫外的水渠出口只有一个,一旦被敌人封死,咱们就全完蛋了——摩德尔既然能掌握咱们的动向,说不准他会采取什么措施。” “啊,你是这么想的吗?”雄鹰看着自己的副手,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嗯?首领,难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吗?” “这个么,其实我刚才就一直在想,咱们是不是在这蜘蛛网似的洞里走错了路……” “首领……”蓝火之炬的照耀下,独眼龙的脸跟被靛蓝染过一样,“请您认真一点好吗?” 雄鹰哈哈大笑,举步继续向前:“凡事不要太认真么,独眼龙副官,你应该学会多开开玩笑,放松自己,尤其是在面临险恶环境的时候。” “好啊,”独眼龙点头,“既然如此,就请您告诉我们,咱们现在是往哪儿走呢?” “不知道。” “……” “不要摆出那副表情,”一副厚颜无耻的口吻,“出点儿小差错很正常嘛。让我看看……” 他从怀里取出下水渠的图纸仔细地对照。 “嗯?”好像发现了什么。 “怎么样?” “咱们应该已经在出口旁边了,再往前走十码就到。” “……再往前走十码是墙!老大!”独眼龙再也无法容忍,“您能把图纸颠倒一下吗?您把它拿反了!” “哦,原来问题出在这儿,”雄鹰重新拿正图纸对照,不由挠了挠头,“在下来之后,我们刚才走错了方向。现在,让我看看……是这儿,我们跑到内宫廷下面来了。” “算了,”在众人目瞪口呆之中,他大模大样地把图纸揣进怀里,“来一趟皇宫可不容易,据说在至尊的小金库里,值钱的玩意儿有的是——这迷路一定是上帝的指引,让我前来打劫的!” “内宫廷,这正是我‘一直’前进的方向,”土匪首领厚颜无耻地宣布,“反正来也来了,身为土匪,就绝没有入宝山空手而归的道理,咱们就向着至尊的小金库前进吧!” 话虽如此说,可是走了很久,却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上去的地方,这才发现内宫廷的下水渠全都被人用泥沙瓦砾混合着黏合剂封死了。 “见鬼,所有人点起火把分散开来,四下里仔细找,”想到内廷金库,雄鹰心痒难挠,“总有忘记封死的出口,一定能想办法上去的。” 黑灯瞎火忙活了半天,土匪们这才又聚集起来。 “怎么样,找到路没有?”发问的是独眼龙。 就在众土匪纷纷摇头的时候…… “有出口了!我发现了一个出口!” 一个矮个子土匪兴奋地跑过来,他操着一口尚未褪去的童音。 “太好了!”独眼龙笑起来,“小卡拉金,这回你可立了大功啦!首领,小卡拉金……首领?首领你在吗?” 他这才发现,火光照耀下,独独少了雄鹰的影子。 “谁看见首领了?” 没人知道。 寻找了一个多小时,仍然一无所获。 “见鬼,一定是又迷路了,”独眼龙愤愤地骂了一句,“算了,我们反正还要从这儿走回去的——咱们先上去瞧瞧,给首领在这儿插一支火把,留个信号。” “啊呀,好像是又走错路了。” 幽蓝的光线中,雄鹰站在一处被封死的出口处,双手环抱胸前,左顾右盼。 不得已,他再度取出地图,然而再怎么仔细地去翻,也没法辨认出自己所在的位置。 站在水渠里面看,到处都一样。脚下是肮脏的污水,通体是由弧形陶砖砌成的二人高圆形管道,跑动的老鼠,七扭八歪的岔路…… “日,这回可糗大了。” 雄鹰满不在乎地抓了抓头发,既然已经成为这个样子,倒也没什么可懊恼的。他将地图收好,哼着小曲继续向前走。 突然,就听一种很奇妙的细微响动正从废水渠的另一端传来。 声音越来越近,好像有很多只脚在奔跑。 是独眼龙他们吗?可是听着不像。 雄鹰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他将蓝火之炬贴身塞好,整段水渠顿时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他警惕地盯着响动来处。 沙沙的脚步声越来越大。 声音很近了,雄鹰瞪大了眼,从废水渠的深处探出两条又粗又长的触须。 那是一条硕大无朋的蜈蚣。 先是恶魔,然后是大蜈蚣……雄鹰叹了口气,这些压根儿不该存在于这世界上的鬼东西,应该都是那些炼金术士的杰作吧? 难道有炼金术士追到这儿来了? “滚远点儿,我不管你是什么玩意儿,别来惹老子!” 他盯着大蜈蚣,缓缓扯落缠绕萨拉的布条。一时间以他为中心,方圆二十码内的空间被青蓝色的光芒笼罩,映得到处一片幽绿。 他全神贯注地看着大蜈蚣的一举一动,不进先退,缓缓移动步伐。 大蜈蚣并不急于进攻,它以头部背面的眼睛凶狠地盯着对手,同时不慌不忙地把唾液吐到颚足上,清理自己的触角。它的眼睛跟瞎子差不多,真正用来探测周围状况的,就是这对触角。 雄鹰可以清楚地看见它那巨大的颚足上有一层稠密的绒毛——它就是用这对玩意儿舔舐和梳理自己的触角和脚,也是用这对玩意儿毒伤自己的猎物。颚足是蜈蚣分泌毒液的地方。还记得在黑山,谁若是被蜈蚣蜇了手脚,保证很快就肿个大红包,如果严重的还有可能晕倒。可如果被这对特大号颚足来上一下子,只怕就算毒性不强,身上也早开了个大洞。 他对蜈蚣最熟悉不过,黑山上这玩意儿经常一窝一窝的出现,然而还没见过这么大的。不过照这么看,它们的习性都很类似。并没有因为体积的变化而改变多少。 那么进食习惯呢? 蜈蚣虽不大,但是最凶残贪婪的肉食动物之一,它什么弱小动物都吃,还敢向比它大几倍的动物进攻。原先在黑山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它可以捕食到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青蛙、鱼、小鸟。 可是面前这玩意儿足有五十英尺长,它的食物链又会是怎么结构呢? 巨大的蜈蚣动了,它闪电一般向雄鹰游过来。数十只虫足一块儿迈动,发出沙沙的响动。爬行到了一半,突然就游上了侧壁,然后爬上水渠的天顶。 它速度奇快,眨眼之间,前半截径自游过了雄鹰的头上。 雄鹰连忙转过身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它那黑里透红的脑袋,然而就在此时,脑后忽然响起一片尖声狂笑! 这声音凄厉之极,令人毛骨悚然,夹杂着一股腥臭的劲风袭向雄鹰的后背! 雄鹰赶紧再度转身,一瞥之间,只见蜈蚣尾部笔直从上面向自己倒甩下来,那赫然是一个人! 剑光一闪! 雄鹰以萨拉一格,怪人手中的战剑被这一碰,顿时一节节断开,化为一条满是刃口的鞭子,瞬间就将雄鹰团团围绕! 凄厉笑声还未停止,就已化为了愤怒的尖叫。 青蓝色光芒闪动,萨拉的巨刃陡然盘旋流转,瞬间化为一个巨大的青色光球,绽放出刺眼的光芒。怪物的鞭剑顿时散乱碎裂,落在地上,已经变成了无数细碎的金属碎片。 那怪人的反应也极快,他抬起左臂,雄鹰看得清楚,那赫然是六七条昂首吐信的毒蛇! 毒蛇一齐张嘴,他急忙双脚用力,身子向后跳起,脸部微微一偏,几条细细的水流几乎是擦着耳边飞了过去。 零零星星的水珠落在脚下的泥土上,发出“滋滋”的腐蚀声。 不等雄鹰双脚落地,此时背后风声大起,仿佛万斤巨锤砸了过来——在天顶上已经游过去的大蜈蚣骤然回头,两只剧毒的颚足插向雄鹰的后心。 “叮!”萨拉瞬间已经就位,正好将蜈蚣颚足格开。这下交击,令他颇为惊讶,萨拉的锋利虽称不上举世无双,但也不至于连只蜈蚣颚足都切不断吧? 雄鹰来不及多想,身体已经飞了出去——纵然格挡住了颚足,然而他双脚不着地,却抵挡不住大蜈蚣的巨头附带的狂猛力量。整个人顿时重重撞在水渠侧壁上,这才落地。只觉得双腿一软,险些坐倒,内脏生疼,竟是被震得不轻。 眼见这大蜈蚣又冲了过去,雄鹰连忙向前猛冲。青蓝色光芒一转,萨拉直取怪物人身的脑袋。那大蜈蚣轻轻一转,已经避了过去,再度爬上了天顶。 “我日,这他妈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雄鹰低低骂了一句,当看清了天顶的怪物之后,饶是他这样胆大包天的家伙也不禁屏住了呼吸。 大蜈蚣的尾巴,果然是个人。 准确地说,这玩意儿也不能算是蜈蚣,而是人和蜈蚣的一种……简单拼缝。人的上半身,竟然和蜈蚣的前半截拼接在了一起。 这玩意儿的人脑袋已经缺了半边,这个大伤口的周围居然长了一圈长长的尖牙,倒像是某种章鱼的嘴,剩下的一半脸么,赫然是雄鹰见过的。 “维德,维德,”雄鹰啧啧称奇,“似乎每一次见到你,总能给我惊喜。” 维德的一条手臂是断的,断臂处连接着六七条昂首吐信的蛇,有的蛇大,有的蛇小。在前小偷的胸口以下,被齐齐地斩断,牢牢地和蜈蚣连接在了一起。赤裸的身体不仅有腐烂的地方,而且肮脏不堪,显然是蜈蚣爬行时一直将他拖在地上的缘故。 “喜欢我,喜欢我这新艺术品的造型吗?你喜欢吗,黑山的雄鹰!” 蜈蚣在水渠的天顶上盘旋爬动,人身倒悬着疯狂大笑尖叫,这副诡异的情景,真叫人毛骨悚然。 “艺术品?你的品味还真是差劲,变态的歪嘴巴阳痿猪,”雄鹰听出了这声音应该属于谁,“你杀了这小偷?” “错误,愚蠢的错误。我进化了他,我给了他不朽!” 雄鹰注意到,维德在张口狂笑,而巴兹的声音却是从那章鱼嘴似的脑袋缺口里发出来的。 “大半夜离开小楼则是你的第二个错误,黑山的雄鹰。对了,你想看看我的新艺术品吗?这个女人真漂亮,她叫什么来着?珍妮,是吗?你觉得,我把她的下体替换成一只大蜗牛怎么样?这样流出来的水就更黏稠了,你会喜欢这个创意的,是不是?” 雄鹰黄玉色的眼睛里头一次闪过如此炽烈的怒焰。 “祝贺你呀巴兹,你这不能人道的病态猪,终于有胆量向老子挑衅,而不是蹲在自己的小窝里拿着你那没用的玩意儿尿裤子了。” “你这白痴,你还不明白自己在对谁在讲话,”巴兹的声音变得凶狠起来,他显然被激怒了,“听着,在你拜访皇宫的时候,我也拜访了下你的小爱巢。你的女人现在我的手里,用蓝火之炬来换,否则我发誓,你眼前这个小偷就是那女人的榜样。当然了,前提条件是你能从王宫里活着回来。先陪我的艺术品好好玩玩吧,再见。” 通话结束了,半蜈蚣半维德的怪物又回到了地面,一直倒吊的人身重新倒转成正位,蜈蚣的铁头“咻”的一声猛探过来。 雄鹰大喝一声,他用萨拉一格,正劈在蜈蚣的脑门上。两股巨力相交,这大爬虫的头怡然无损,土匪首领自己反而被撞得倒飞了出去。 不等雄鹰爬起来,维德拼装怪已冲到面前。 蜈蚣头蛇手臂毒液齐上,眨眼的功夫就对准面前这人的要害发动了二十多次进攻! “好!来得痛快!” 雄鹰放声大笑,不闪不避,轮动巨刃左支右搪,竟然把怪物的进攻全挡了回去。他突然大吼一声,仿佛怒狮咆哮,震得水渠里回声隐隐,人的鼓膜生疼! “喀嚓”一下,在怪物的悲鸣之中,一个蛇头落在地上,已被雄鹰一刀劈了下来。 失去一个蛇头的怪物惨叫着,雄鹰又是大吼一声,得力不让人,跟踪上去,萨拉连环劈出七八刀。 蜈蚣头昂了起来,就听丁丁当当好一阵响动,竟然把雄鹰这一波攻势全架了下来。 雄鹰不禁一挑眉毛:这蜈蚣的脑袋,竟然比精钢还硬! 怪物以为得到了机会,它再次抬起左臂喷射毒液。 这回雄鹰早有准备,他闪电一样扯下早已血污不堪的外衣,轻轻一挥,将毒液全都接住,然后将冒起白烟的劈头盖脸丢过去,怪物的人身被罩了个正着! 一瞬间响起的尖利惨叫也压不住那滋滋腐蚀的声音。 雄鹰大喝一声,豹子似的跳上前去,一脚就将蜈蚣的铁头牢牢踏住,不等蜈蚣挣扎,他的另一脚在蜈蚣第二节身体上一点,人已箭一般飞起,笔直扑向怪物的人身。 他双手紧握萨拉,刀口向上,刀锋直指被外衣罩住的怪物腹部。这一刀威力无比的直刺,萨拉破开皮肤和肌肉从怪物的后背穿出,捅得前面只剩下一个刀柄。雄鹰双臂较劲,向斜上猛地一挑。 惨叫震天动地之中,青蓝的巨刃脱出怪物的身体,就势在半空中划了一个圆圈,闪电似的一刀横斩! 裹着外衣的怪物上半截瞬间脱离了身子,它在半空中又竖着分成了两截,这才“啪”地落在地上。狭窄的下水渠里到处都是血腥和腐臭气,脏器和污血弄得地上、侧壁上、天顶上到处都是。 “早告诉过你了嘛,”雄鹰急剧地喘息,“别来惹老子。” 第十二章 压倒性威力(上) 随着萨拉被一圈圈地裹好,废水渠里的光线逐渐黯淡,最终恢复了一团漆黑。 雄鹰心烦意乱。他知道巴兹没有跟自己乱盖。那狗娘养的杂碎找到了那小楼,抓走了珍妮! 如果不是自己耽误了两个小时在乌娜的身上……想到乌娜,那曼妙无双的肉体又浮现眼前,可是他已经没那个兴致了。土匪首领还是头一次对自己的贪色而感到后悔。 不论怎样,还是早点儿找到大伙儿汇合要紧。 雄鹰这样想着,于是加快了脚步。 然而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应该在哪里。就这样笔直地走了好一段路程,就快到水渠拐角处的时候,他突然看见拐角那边释放出难以置信的亮光,一时间,竟然被刺得无法睁眼! 雄鹰站住,他突然嗅到废旧水渠里原本陈腐的空气竟然变得清新起来,奇特的是,空气里隐隐有一股若隐若现的焦臭味,这让他联想起了黑山的雨季。 每到雷雨交加、大雨滂沱的时候,他总喜欢脱光了衣服坐在山顶,看着闪电从天边的云端飞下,它割裂长空,向着遥远的群山和大地长长下击,那是一种令人眩目的美。在那个时候,空气因为剧烈的雷暴而发生变化,清新的风里总会夹杂着这股气味。 他突然又发现,自己的汗毛全都直挺挺地竖着,仿佛被什么吸引起来似的,皮肤竟有刺痛的现象,竟和记忆中雷电即将落下的先兆差不多。 “滋滋”的声音还在单调地响着,拐角那边的亮光一闪过后黯淡了许多,可仍然在一跳一跳地闪动。 正在迟疑的工夫,他看到前边不远处一只蟑螂正飞快地爬过水渠的中央空地,蟑螂爬得一向很快,可此时竟然六肢没命价的一齐乱动,身体却趴在原地前进不了半分,好像有股巨大的力量将它吸在了地上似的。 “啪”一声,那只可怜的虫子整个身体都被震得跳起来,落地的时候已经全身焦黑,六肢不停地抽搐,散发着淡淡的糊味。 雄鹰几乎停住了呼吸,只觉得后背发凉。 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自己还没看清楚,这蟑螂竟然被烤焦了!刺痛的皮肤,直竖的汗毛……那边发光的东西,到底是他妈的怎么回事? 他猛然想到一件要命的事,独眼龙他们会不会就在那边!? 想到这里,他默默地戴上墨镜,调匀呼吸,扛起萨拉,大步走向水渠的转角处。然而刚刚才踏出三步,还没走到蟑螂处,就觉得全身如中雷殛,人已经向后飞了出去! 昏厥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当雄鹰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重重向后摔出了十几码远,两只脚烧焦了似的剧痛。 这感觉,竟然和幼年时遭到雷击时一模一样。 那团光亮仿佛察觉了这边的动静,亮度开始越来越大——那东西过来了! 雄鹰强忍剧痛勉强站起身,他惊讶地看见,自己前面不远处的一只老鼠,突然飞了起来,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经全身焦黑地死去,就跟刚才那只蟑螂一模一样! 这种力量,根本就不是人力所能匹敌的! 随着那东西的接近,皮肤刺痛感更加强烈,所有毛发几乎都要竖起来。而光亮,在继续增强——那东西就要转过弯来了! 雄鹰咬紧牙,本能地转身就跑。 他疾风似地跑出了五十多码,这才重新转身扎稳脚跟。 如此强大霸道的能量,只怕独眼龙他们都已经无法幸免了。但无论如何,必须看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敌人,无论如何,一定要给他们报仇! 一团漂浮在半空光球缓缓转了过来,它一边前进,一边不断向侧壁放射出无比耀眼的电弧,每道电弧闪过,都会腾起一蓬火花。 雄鹰眯起了眼睛,纵使带着墨镜,这光线仍然刺眼得要命。他勉强可以看清在白色光球中心是一层紫色光晕,里面裹着一条瘦小的人影,穿着一件金色的术士袍——这人竟是飞在半空中的! “你是什么人?”他大声问,这人影明显和乌娜前凸后翘腿子长的性感曲线有本质差别,“是炼金术士协会的人吗?” 光球黯淡下来,出乎雄鹰意料之外,这竟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和宽大的袍子相比,这少女又瘦又小,黄皮肤、黑头发,微翘的鼻尖,看上去像个鞑靼人。她长着细长的黑眼睛,目光清冽冰冷,没有任何情感,看着雄鹰时就像是神在俯视祂的子民。 “你就是雄鹰先生?”鞑靼血统的少女淡淡说,语气里有一种生杀予夺的魄力,“你说的对,我是炼金五角协会的雷火术士。你把蓝火之炬交出来,我不为难你。” “你就是炼金协会的会长?” 雄鹰记得很清楚,乌娜说过,在炼金五角协会里,论法术水平她排第三。比她强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们的会长,还有一个是戈培尔大主教。而眼前这人显然不可能是戈培尔。 “不,我不是,”少女淡淡说,“我重复一遍,交出蓝火之炬,我不杀你。” 她那高高在上的口吻,雄鹰一听就觉得反感。 “雷火,不错的名字。你看到我的伙计了吗?” 他盯着面前的雷火,全神贯注,不敢有丝毫放松。见鬼,乌娜那婊子骗了自己,这个小丫头激发的能量比她高一万倍都不止! “听着,”雷火没有理他,“你没资格向我提问。交出那东西,还是死?” 她的脚下对地剧烈放弧,漆黑的下水渠变得如白昼一般明亮,噼噼啪啪之声大作。 黑山地区是有名的雷暴区,雄鹰从小就在那儿长大,对雷电的特性相当了解。 刚才自己还未靠近就被电流击飞,蟑螂和老鼠无缘无故地烧焦,那是因为雷电钻入大地的瞬间,会在附近区域内形成可怕的电场。在这个电场内,电流会经过触电人的两脚给予严重杀伤,这就是所谓的静力场。静力场和触地面积大小成正比,脚间距越大伤害就越强,越是微小的生物,反而越不受影响。而雷火的静力场连细小如蟑螂、老鼠都被电焦,威力之强,比真正的雷电有过之无不及。要是冒冒失失撞入范围之内,必死无疑! 既然如此—— “老子两脚都不沾地,看你还能怎样!” 他高高跳了起来,真像是一只盘旋的鹰,瞬间就扑到了漂浮在空中的雷火头顶,被布条裹得严严实实的巨刃萨拉闪电般劈了下去——这一刀之快,就算是久经训练的战士也未见得能躲开,何况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术士? 雷火显然没想到雄鹰会采取这种方法,她还来不及反应,青蓝色的刀光就已劈到她的额头上。 雄鹰眼睁睁地看着萨拉即将正中雷火的脑门,可还来不及感受胜利的喜悦,一股奇特的力量突然从刀传递到手上,大弯刀完全不受控制地向雷火身体一侧滑开!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念头刚刚在脑子里转过,雷火的两根纤细手指搭在了萨拉巨大的刀刃上。 雷殛的感觉瞬间贯穿了雄鹰的身体,他大叫一声,不由自主地旋转着倒飞出去,还未落地,人就已经像纸片一样熊熊燃烧起来。 “真遗憾,”包裹在强烈电光中的雷火淡淡地说,“刚才那一瞬间,我释放的电流足够杀死一头巨鲸。” “是吗?那太好了,看来我比巨鲸还要结实些。” 雄鹰连滚了几下扑灭了火,强忍着周身剧痛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经历了旧水渠里的臭水浸泡和血污中的匍匐,此时身上已被糟蹋得不成样子的华美服装变成了焦炭,一片一片掉下来。蓝火之炬在他的胸前一闪一闪地发光。 “原来如此,”雷火漂浮在空中,双脚离地一英尺,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优美的蓝光晶体,“你应该感到庆幸,蓝火之炬保护了你。” 按照刚才她释放的巨大电流,如果没有蓝火之炬抵消了其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威力,就算是十个雄鹰也毙了。 “哦?那这玩意儿可真是个好东西,看来我更不能交给你了。” 雄鹰咧嘴笑着,焦黑的脸衬托得牙齿分外雪白,他其实现在什么也看不见——倒不是眼睛的问题,而是那墨镜。墨镜的表层都被高温电流烤焦了,上面结了一层厚厚的炭灰块,无论是哪一边看,都是墨黑一片。 他虽然表现出浑不在意的样子,可心里却在打鼓:妈的,萨拉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还没砍到人,自己就突然滑向一旁? “劝你放弃,雄鹰先生,我想把事情弄简单些,”雷火没有趁机逼近,她那高傲和自信表露出来的是一种彻底的冷漠和从容,“你难道不感到奇怪么,人为什么会停留在空中?” “哦?因为在你的小屁股上有一双无形的翅膀吗?” “不对,”雷火对他的胡言乱语无动于衷,“因为巨大的往返电流,在我的周围产生了足以浮起身体的强旋转磁场。” 雄鹰莫名其妙:“旋、旋转……旋转什么?你到底想说什么?” “旋转磁场,我称之为‘电磁屏障’,”雷火淡淡说,“我从头到脚都被它包裹,漂浮是这个原因,你砍不中我也是这个原因——别说是近身肉搏了,就算是上千十字弩的攒射也休想伤害我一根头发。所以,你还是老实投降吧。” “哎呀哎呀,照你这么讲,好像吃定了老子嘛。” 雄鹰摘下墨镜丢在脚边,将萨拉横在面前,做出一个攻守兼备的姿势。他已经身无寸缕,修长结实、近于完美的伟岸身躯在雷火面前展露无遗,上面满是焦灰和油汗。 “让我投降?大爷字典里就没‘投降’这个词儿,放马过来吧。” 他口气强硬,心里却暗暗叫苦:奶奶的,这小丫头难道真立于不败之地了吗,该怎么才能反败为胜呢? 雷火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一丝人类的表情。 “明白了,那就只好杀了你。” 她平摊手掌,一团白光在掌心凝聚成型,逐渐转暗,最终成了一个暗红色的小圆球,悬空不住滚动,释放出黄色、绿色和紫色等奇异色彩的小火花。 “就用这个东西吗?”雄鹰有些诧异,皮肤的刺痛感也没有多强,毛发也没有竖起来,“只有不到拳头大,看起来没什么力量么。” “球形闪电,”雷火很专注地看着手心的小火球,“它的电流的确不强,破坏面积也不大,只不过温度高一些——普通直击雷的高温足以轻易汽化钢铁,而球形闪电温度是直击雷的数十倍,仅此而已。” “我的天哪,”雄鹰轻声说,他干干一笑,“呃,我突然觉得你行事有欠考虑,万一这东西烧坏了蓝火之炬怎么办?那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会,我说过,它的破坏面积不大。”雷火的目光在他雄健的体魄上下巡视,让雄鹰毛骨悚然的是,她的目光始终在自己的下体扫来扫去,“只要避开蓝火之炬,随便在你‘某个部位’烧一个洞就足够了。” 她轻轻一挥手,暗红色的球形闪电瞬间就已经飞到雄鹰的小腹! 雄鹰连表示吃惊的时间都没有,就更提不上躲闪了。 可千钧一发之际,高温球体却突然改变了方向,绕过了雄鹰向旁边飞去,追上了一只窜逃的老鼠,“轰”的一声爆炸开来。雄鹰目瞪口呆地看着老鼠的残骸:它剩下了完好无损的两条前腿、胸部还有脑袋,可是被球形闪电吞噬的后半截身体消失得无影无踪——那根本不是燃烧,而是接触球形闪电的部位瞬间就被汽化。 一时间,二人皆沉默无语。 “原来如此,这太有趣了。” 惊愕过后,雄鹰突然得意地笑了起来,好像突然有了一种明悟似的。他挖出一块鼻屎,轻轻把它揉成了一个小球。 “有件事请你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乌娜说她的法术水平是五角协会第三,比她强的只有戈培尔和你们的会长。可我怎么看,都是你比她强的样子?” “她没说错,”雷火静静地看着他,“所谓法术水平,是指法术施展的流畅性以及意志对法术的操纵能力。就这方面而言,我是协会里最差的。” 又一个球形闪电在掌心成形,这回的球形闪电比刚才的大了整整好几倍,足有西瓜差不多大。 “然而就精神力和能量聚集来说,我却是协会的第一。” “个头真不小,了不起,”雄鹰吹了一声口哨,和刚才的惊慌失措相比,这次他显得胸有成竹,“原来是控制力不够纯熟……我说呢,所以你还做不到用意志控制电流的运动方向。” “虽然无法控制,不过对付你已经足够了。” 雷火纤手一挥,暗红色火球在黑暗的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再次对准雄鹰飞去。 雄鹰的黄眼中精光闪动,咧嘴一笑,手指一弹,鼻屎小球“嗖”地从球形闪电的旁边射出去。眨眼间,巨大的暗红火球迅速改变方向追击过去和鼻屎撞在一起。 爆炸声山摇地动,仿佛整个儿下水渠都在摇晃似的。 纵使雷火一直没有丝毫表情,此时也再难掩饰惊讶之色:“你……你……” “鼻屎是吗?”雄鹰得意地笑,黄玉一般的瞳仁中间红光闪动,“从某种意义上来,丢鼻屎球和丢闪电球区别不大:第一,它们都是圆的;第二,它们都能飞。” 他表面得意洋洋,实则已惊出了一身冷汗。 雷火制造的球形闪电速度之快,根本就不是人体所能达到的,闪避根本无效,想要抵御如此恐怖的电热杀伤力,更是绝无可能。惟有一个办法,让它自己打偏。头一个球形闪电竟然放弃了自己转而去追杀老鼠,这不像是雷火故意造成的,那么除了一个原因,再没有可解释的了:那玩意儿之所以会转向跟踪老鼠,很可能只是单纯地被老鼠带起来的移动气流吸了过去。闪电是没有任何重量的,球形闪电应该也一样,根据气流运动,这再正常不过。 眼见百分之百会死得像那只老鼠一样,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用弹鼻屎球的方法做生死一搏,竟一举成功。 “真是了不起,”雷火静静地说,“我还从没见过有人能用这种办法破解球形闪电。雄鹰先生,您是天才。” “尽管是马屁,我听着也开心,”雄鹰嘿嘿笑着,“小丫头,还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吧。” 雷火的柳眉渐渐竖起,秀美俏丽的脸布上了一层霜。 “我连千分之一的能量都没有动用,如果不是担心蓝火之炬受到损伤,早就直接用十亿伏雷击把你化为焦球了。” 她一字一字地说,缓缓伸出左右双手,两只食指隔空相对。 “人要有自知之明,自不量力地向我挑衅,这是很严重的罪。” 雄鹰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见雷火的双指之间爆出比适才明亮数十倍的弧光。 强劲的冲击力铺天盖地撞过来,雄鹰感觉自己就像被孩子抛起来的布娃娃,身体不受控制地飞舞。无比巨大的轰鸣声在耳朵里回响,整个人仿佛在狂风巨浪中颠簸,两只耳朵仿佛都被震爆了。当他勉强恢复了神智,张嘴先吐了一大口血。耳朵里仍在轰鸣不已,张开眼睛,一时间头晕目眩,周围到处仍是那一片白光。连忙伸手握住胸前的蓝火之炬,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各种各样的难受感觉逐渐在冰冰凉凉的舒适中褪去,这才感觉好了些。 又喘了几口气,残留在视觉记忆中的白光慢慢消失,周围暗淡下来,视野逐渐恢复了正常。 他审视自己的身体,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那可怕的冲击波几乎将自己全身的皮肤都撕得粉碎,所有的毛细血管一齐爆裂,血从每个毛孔里挤出来。 等一下,这恶心的气味怎么这么熟悉?他观察四周,不由倒吸了口冷气:周围到处都是的污血和内脏……还有怪物尸体的碎块……真见鬼,这儿是刚才自己宰掉那只半蜈蚣人的地方,距离那拐角处分明足有两英里远! 向来处看去,远远一点白光缓缓放大——雷火正以巨大能量团的形势逐渐靠近,一边在对侧壁不住激放出耀眼的电弧和火花。 那小贱人,竟然能聚集这么可怕的能量…… 第十二章 压倒性威力(下) 雄鹰咳嗽了几声,又吐出几口淤血,这才一手支撑着萨拉,一手扶着侧壁慢慢站起来。此时他只觉得自己双腿在发软,左手的臂骨似乎已经被刚才的冲击折断了,肋骨好像也断了五六根。 雷火飘在他面前不远处停下来。 此时皮肤惊人地刺痛,好像有无数看不见的尖针在扎,他的黑头发全都倒竖起来,活像一只大公鸡的鸡冠,这说明下一波雷击的威力将是前所未有的——这个小贱人简直强得变态! “等一下,”他喘着气,鲜血不断从嘴巴里溢出来,“就算是死,我也想死的明白些。刚才那冲击力,是怎么回事?” “那是闪电释放引起的雷声波,”雷火冷冷地回答,“云端激发闪电的时候,炽热的电光会使四周空气急剧膨胀,随即产生巨大的冲击波,这种冲击波传递开去,就是我们站在地面上听到的雷鸣。而简单一点说,当冲击波源就在你身旁不到三十码处,就是刚才的效果了。” 雄鹰龇牙咧嘴地苦笑,巨大的静力场、旋转电磁屏障、焦热球形闪电,现在又轮到了雷声冲击波吗?这个贱人,电能在她的手里,就像是一样原材料,竟然能诞生出这许多希奇古怪的攻击手段。 “接下来——” 她再度举起双手,只是这一次不再是双手食指隔空相对,而是两只手摆成一个拧麻花的形状,十根纤细秀美的手指统统做隔空相对状。十指之间开始释放电弧。 “五重叠加的雷声波,再坚固的东西也会被震成粉末,好好享受吧。” “慢着!”雄鹰突然大喊,高举胸前的蓝火之炬,“等一等,我可以把这玩意儿交给你。” “聪明,”雷火冷冷地说,向土匪摊开了手掌,“把它给我。” 强盗首领抬起一条眉毛,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诡秘地一笑:“在把蓝火之炬给你之前,我还有个重要的问题想问你。” “你说吧。”雷火淡淡说。 土匪并没有立即提问,他偏过头,似乎是在认真思考,同时大大咧咧地掏鼻孔,一副很不雅观的样子。 雷火微微皱眉:“快问。” 她手中电光大作。 “好的,好的,”一丝揶揄的笑容浮现在雄鹰的脸上,他放下了掏鼻孔的手,“你的电磁对非金属物体应该没啥影响,我说的对吗?” “什么?” 雷火眯起了黑眼睛,还没明白土匪的这个问题是什么用意,就看见那土匪的手指突然一弹。“啪唧”一声,接着自己的额头上好像突然多了点儿什么东西。 她赶忙伸手摸了一把,没想到,手指却触到一个粘粘软软的东西。 对面的土匪笑得很恶毒:“让我们测试一下。” 她摊开手掌,定睛一看—— “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瞬间,比轰雷还要响十倍的尖叫响彻下水道,她的眼睛瞪得溜圆,脸上流露出对某种事物无比恐怖和厌恶的表情。 “鼻、鼻屎!”她的声音在颤抖,那份镇定、高傲、自信,全丢到九霄云外去了,“你、你不要脸!龌龊!居然把这么,这么恶心的东西,粘到我的,我的额头上!!” 手足无措的雷火不顾一切地用手去擦拭面颊,顿时,电弧失去了控制,在清秀的脸庞和手指之间剧烈闪烁! 成功了!雄鹰咧嘴露出雪白的牙齿,无声地一笑。然而时间已不允许他继续陶醉于小诡计的得逞了:汗毛竖立,皮肤的刺痛感越来越强,他有条不紊地蜷身抱头,牢牢堵住双耳。 下一秒钟,巨大的冲击波瞬间延展到废水渠的每一个角落。 与此同时,在地表上,舍生忘死的内廷门攻防战正如火如荼地展开。 三十多名摩德尔叛军士兵推着沉重的撞木,踏过累累尸体,冲到内廷门下。门两侧塔楼上的皇家卫队弓箭手不住向下放箭,但效果甚微——撞木的上面顶着厚厚的牛皮帐,箭射在上面毫无效果。 “中队长阁下,我们的油料用尽了!” 一名士兵飞跑过来向隆美尔报告。 隆美尔点了点头:“知道了,回去坚守岗位!” 他那处变不惊的平静态度缓和了士兵的紧张感,城头的皇家卫队士兵没有一个因惶恐而畏缩不前的。 “索尔勋爵,”隆美尔走过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身旁,拍着那骑士的肩膀,“你带二十个人,去把内宫廷花园里至尊的石像打碎,用绞盘把石块都运上来。” “什么?” 索尔勋爵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内宫廷花园中那座一手高举战旗帜,一手捧着太阳的至尊石像,乃是光荣的第二代至尊大皇帝,伟大的“征服者”巴希尔的造像。中队长的这道命令,可是大不敬之罪啊! “还不快去。” 中队长的声音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索尔只有快步跑下去,无条件执行。 第米特里骑着高头大马,被众多的摩德尔骑士众星捧月似的围绕着站在广场的另一头。看着宏伟的内廷门即将被打破,他踌躇满志,只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也从未如此风光过。 做为摩德尔家族的次子,第米特里·冯·摩德尔从小就生活在极度不平衡的环境之中: 四十三年前,怀着双胞胎的摩德尔夫人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正午分娩,第米特里晚比大哥埃冉德出世晚了五分钟。 仅仅五分钟,却就此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嫡长子继承法,这是帝国铁的定律,而次子将什么也得不到。 大哥在家族光环的庇佑下,二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成为摩德尔家族继父亲之后的新帝国元帅,兼任西部行省的总督,每天都过着花天酒地的贵族生涯。而当时的第米特里,却还在冰冷的修道院里做一名普通教士,怀着满腔对世道不公的愤恨,在清苦的日子里刻苦学习,磨炼磨练剑术,充实头脑。 直到这个机会的出现。 摩德尔元帅并没有把自己筹谋已久的图国大计透露给长子埃冉德。 这是因为他认定,对长子来说,名誉、地位、权势,已经没有什么可再值得追求的了。只要能保住现有的荣华富贵,埃冉德绝对不惜出卖任何人,甚至有可能包括自己的老父亲。 所以经过缜密地考察后,他把目光投向了才干出色、野心勃勃却一直郁郁不得志的次子第米特里。 事实证明了老元帅的目光有多么准确: 当第米特里很“偶然”地得知了父亲的志向之后,尤其在他得知了连兄长埃冉德都被父亲排除在计划外的时候,他便以百倍的精力加入进来,积极地,几乎可以说是主动地为这个宏伟目标投入了全部心血。成为了父亲谋国大计中的最佳助手。 身为长子,埃尔可以继承摩德尔的爵位,但是没有参预谋国行动的他,是决不会被父亲立为新摩德尔帝国继承人的。 雄心万丈的第米特里坚信,有资格成为继承人的只有自己而已。 他意得志满地大声下达命令: “城门被破坏的瞬间,很可能敌人将发动反冲锋。所有骑士一律做好战斗准备,随时对敌人的反冲锋进行压制。记住,待会儿攻破内廷门之后,千万不要伤害到至尊大皇帝。俘虏他,这是命令!” 如果弑杀了至尊,那反而不好收场。 帝国是由大大小小无数诸侯的半独立领地组成的,皇室直辖领只有三个省。其他非皇室直辖领,至尊大皇帝无权干涉诸侯行使他们对自己领土的管辖和收税的权利。而诸侯则以效忠契约书的形式和至尊大皇帝缔结隶属关系,承担自己分内的兵役和年税。所有效忠契约书,一律都是针对皇室的,本代至尊大皇帝已经是皇室最后一人,一旦他死亡,契约书也就成了废纸一张,拥有偌大版图的帝国将土崩瓦解,不复存在。 因此,在第米特里的口袋里有一份由帝国宰相艾尔弗雷德大人起草的退位宣告书,这份文件上同时还有立摩德尔元帅为帝国第一继承人,继承效忠契约书的条款,只要至尊大皇帝陛下在上面签个字,就一切大功告成——摩德尔元帅并不喜欢零碎,他打算吃一口吞下整块儿的蛋糕。 “指挥官阁下,您瞧!” 旁边骑士惊恐不安的叫喊把第米特里的注意力引回了战场,攻略皇宫的总指挥官阁下目瞪口呆地看着重达千磅的石块晃晃悠悠地被推上了内廷门左侧塔楼,那是征服者巴希尔造像的大理石脑袋。 隆美尔站在塔楼上,看了看身旁硕大无朋的征服者的大理石头颅,又低头看了看下面的撞木车。和巨大的石像头颅相比,撞木车就像孩子的玩具似的渺小,它逐渐停了下来,那些推车的摩德尔步兵似乎已经看到了头上悬挂的玩意儿,他们放弃了撞木车,开始惊恐万状地掉头没命价逃。 隆美尔深深吸了口气,大声喊:“放开绞盘,投石!” 二十多架一直在咯吱咯吱直叫的绞盘骤然减掉了负担,巴希尔大帝的大理石头颅高高地滚落下去。 它不偏不倚砸在大门前,伴随着轰鸣和震动,撞木车消失了。它并没有因此止步,一路颠簸着继续向前滚,那三十多个往回跑的摩德尔人转眼之间就不见了。 隆美尔赞叹地看着石像头颅以征服者生前的勇猛姿态继续前进,什么也阻挡不了它的步伐,两边的建筑物但凡被擦上一点,必定房倒屋塌,地面滚出一条深深的沟壑,里面满是变了形状的尸体。再向前就是上千摩德尔骑士的方阵,他们就像一群密集的蚂蚁,还来不及完全疏散,巨石头像已经从他们身上碾了过去! 塔楼上下一片欢腾,“巴希尔大帝的英灵庇佑”、“征服者万岁”等喊声响彻云天。 突然,所有的皇家骑士都紧张地闭上了嘴巴:石像头颅还在继续向前,旋风一样摧毁了摩德尔人的方阵之后,笔直地冲向了大典礼厅! “轰隆”一声巨响,它一头撞在大典礼厅上。 始建于三代至尊大皇帝时期的大典礼厅是接见诸侯和外国使臣的礼堂。这座金碧辉煌的拱形建筑物高达二百多英尺,距离王城十英里的人也能一眼看到它,是帝国首都的标志性建筑物。这座宏伟的建筑物前端那些大理石柱,十人也合抱不拢一根,这回被石像头颅一下子就撞断了七八根! 征服者的头颅终于停止了前进,经历了这前所未有的劫难,大典礼厅开始剧烈地摇晃,好像是风里簌簌发抖的小草,仿佛随时都会一头栽倒在地。 所有人都心惊胆战地看着,而那些残存的摩德尔叛军更是屁滚尿流地四散逃避,做鸟兽散作鸟兽散——大典礼厅的一块大理石砖都足有三个人那么大,一旦坍塌可不是玩的。一时间人喊马嘶,异常混乱。 高大的建筑物摇晃了许久,总算慢慢停了下来,可是整个建筑物都倾斜了,仍是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狗屎,真他妈的狗屎!那些守门的皇家骑士发疯了吗?” 骑马一口气逃到宫廷外墙附近的第米特里惊魂略定,再顾不上什么贵族风范。 “这些疯狗!”他暴跳如雷,向跟随着自己的扈从大吼大叫,“好吧,传令下去,打破了内廷门,不留俘虏,统统处死!” 扈从面露难色。经过刚才那种大混乱,四散避难的摩德尔人已经被冲散了,自己即便是去传令,也找不到该传给谁。不过这些话他可不敢对正在盛怒的主将说。 正在大发雷霆的时候,突然听到好像有人在招呼自己。 第米特里回头一看,沿着城墙骑马跑来的正是冯·克鲁格伯爵和他那个撒克逊随从。妈的,自己正被整得灰头土脸,这该死的私生子却突然冒了出来。 “凯恩,你来做什么?”他催马上前,心里别提有多别扭,“我命令你捕捉雄鹰,你完成任务了吗?” “那边我都搜查过了,土匪在宫廷里乱窜,很可能往这边逃了,”冯·克鲁格伯爵非常冷静,他扫视着乱七八糟的战场,却对第米特里的失败只字不提,“所以我按照您的命令,到这边来搜捕他。” 第米特里怔了怔,凯恩的话里竟然没有一丝破绽,而且还把自己的名义扛出来做挡箭牌。可是这该死的私生子的眼神,分明就是在讥笑自己无能! “随你的便,”他愤愤地说,“你四下里胡乱扫视什么?我告诫你,凯恩,不要介入攻城,这是我负责的事。” “攻城?”凯恩笑了起来,“主啊,亲爱的第米,我不认为沿着外廷墙巡查跟攻城有什么关系。倒是你,负责攻城的皇宫总指挥阁下,您跑到这儿来做什么?在夷平了自己的部队之后,跑到这儿来攻城是么?你打算从外廷墙里翻出去攻打市民区吗?” 这一连串的讥讽使第米特里的脸憋得青紫,血管在太阳穴下嘭嘭直跳。他情不自禁地抽出了战剑,然而还没等有任何动作,凯恩身后的撒拉逊扈从如豹子一般自马背跃起,从他头顶上掠过。第米特里还没来得及圈回战马,背后就传来了一连串的惨叫。 第米特里回过头,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的十一名扈从。他们或者歪倒在马背上,或者摔倒在地,已经全部变成了尸体,无一幸免。那个撒拉逊凶手正骑在一匹原属于自己扈从的马上,若无其事地擦拭着沾血的新月弯刀。 摩德尔次子觉得自己背后满是冷汗,他察觉到了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意图。 “凯恩,你是过继给克鲁格家族的人,”第米特里咬牙切齿,“就算杀了我,父亲也决不可能把帝国交给你。” 凯恩点了点头:“亲爱的第米,你考虑得很周到。” 他盯着第米特里,缓缓脱下左手的铠甲手套,那阴森的眼神令第米特里不寒而栗。 “所以,第米,你不会死。”凯恩的语气很柔和,却说不出的诡秘,“我需要你。我需要你弑杀元帅大人,我需要你继承新生的摩德尔帝国;我更需要你宣布我为帝国的第三任继承人。” “你疯了,弑父?开什么玩笑?”得知弟弟没有置自己于死地的意图,第米特里满头冷汗地狞笑,“不过我答应了!我们合作,辅佐我成为至尊,凯恩,我可以给你个宰相来干干。” 他看见凯恩在冷冷地笑,几根奇异的黑色藤条正从凯恩的左手心钻了出来。 “这是什么?”第米特里皱眉问,他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凯恩没有回答,只是诡秘地笑着,用长满黑细藤条的左手对准了第米特里。 第米特里正在疑惑,在凯恩手心里不断舞动的黑藤条猛地伸长,箭一般地刺入了他的左眼。他大声惨叫,惊恐万状地用力拽住那黑色的藤条,想要把它拔出来。可是无济于事:那东西仿佛有生命一样,不停地向他的脑子里钻了进去。凯恩用意念切断了藤条和手之间的联系,那奇特的东西“咻”地一下子就全进入了第米特里的头颅里。 当惨叫声平静下来之后,摩德尔次子颤抖着爬下战马,伏身于过继到克鲁格家的私生子的马前。 “亲爱的第米,‘傀儡橡实’对你那点儿微不足道的修养似乎大有裨益。不过,我想现在你现在已经没有分析我这句话的意识了。大约二十分钟吧,二十分钟以后,它将取代你原有的意识开始运转。到了那个时候,你的大脑将成为一个我思维的接收器,变成一具只知道执行命令的行尸走肉。” 看着往日飞扬跋扈的第米特里匍匐在脚下,凯恩心里腾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快意。 “我们合作,合作愉快。” 正在凯恩·冯·克鲁格无比得意的时候,战马突然惊恐不安地嘶鸣,没等他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地开始剧烈摇动,就好像正道之书中对大洪水来临前的记录一样! 一个深沉的轰鸣声从地底深处传来。它在地底闷滚,越来越大,最后爆发成了一阵地动山摇的巨响。内廷门前的广场骤然塌陷了下去,震动波及开来,大典礼厅就像是高高搭起来的积木,被顽皮的孩子一手推倒。 在一阵剧烈的晃动和巨响之后,一切都平静下来。 大典礼厅没有了,广场上的尸体没有了,塔楼消失了,城门也不存在了,皇宫里所有的一切都已改变,只剩下了一个广场大小的深坑。 第十三章 广场大乱斗(上) 雄鹰头晕脑胀地睁开眼,就看到阳光从上面洒下来。照在身上感觉暖暖的,那种贴烫的感觉似乎让全身的痛楚也减轻了些。 “还成,老子没死透……”他吃力地坐起上身,让自己的伤口离开满是碎石的地面,稍微一动,全身就好像刀割一样疼,“妈的,就算是死了,也比现在好受些……” 适才那一瞬间,威力犹如排山倒海一般的五重雷声波,瞬间席卷了整个下水渠。所有陶制管道一齐粉碎,冲击波直达地表,天塌地陷。又是根本来不及反应,身体就已经被冲击气浪卷飞。身处巨大的雷声振荡波之中,才感到人是多么渺小,微不足道。肢体完全不由自主,几乎震成肉末,全身上下里外,皮肤、骨骼、内脏、神经……没有一个地方不是爆炸似的剧痛。 那滋味简直让人发狂,雄鹰记得,刚才自己惟一乞求的就是让自己快点儿昏过去。 他咳嗽着,慢慢审视自己的伤势,他发现自己满身都是血污,就跟在腓尼基人的布料染缸里泡了一个小时似的。浑身上下除了老二之外,没一块儿完好的皮肤,到处密布着擦伤、裂伤和划伤,碰到任何东西都能把自己疼得死去活来。内脏……大约还没太大问题,可是能感觉出,自己一条腿的个膝盖错位了,再加上右肩部被砸至重伤,肋骨又多折断了两根……差不多就这些了吧。 那该死的雷电小丫头呢? 他环顾四周。雷火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周围到处都是瓦砾,和……阳光?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旁边的残垣断壁上竟然贴着残破的陶水渠砖碎片,上面粘着一坨绿色的粘液——那是蜈蚣芭比娃娃的血。没错儿,自己应该还在下水渠里。然则一仰头,就能看到广袤无穷的蓝天和周围大片的阳光。 “妈的,那失控的贱人竟然把地下水渠开了天窗?” 雄鹰扫视周围被拓宽了不知多少倍的地下水渠,不禁咋舌不下:日,这天窗……未免也太大了吧? 妈的,那个妞儿可真难对付。 几个回合的苦战,眼看连那丫头的毛都没碰到一根,自己已被揍了个半死,差一点儿就被宰了。不过,就算她再强,也不过是个小丫头,心理弱点非常明显,到底还是中了自己的小诡计。小伎俩虽然不怎么光彩,但是胜利的滋味总比被雷声波震成肉末强多了。 现在自己还能活着,真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儿。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推开周围的瓦砾,雄鹰接好膝盖关节,摇摇晃晃拄着萨拉站了起来。他尝试着迈出一步,然而全身完全不听使唤,一个站立不稳滚倒在瓦砾上。被划烂的皮肤受到强烈刺激,要多疼有多疼,他以绝强的毅力一声不吭,喘息了一会儿,缓缓爬起身。以几乎是乌龟的速度一步一步慢慢蹭出了塌方造成的陷坑。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瓦砾、废墟、火光和黑烟,还有仍在废墟里跑动和互相杀戮的人们。 “见鬼,这是哪儿来着?”雄鹰头晕脑胀地喃喃说,耳朵里仍在轰鸣,全身上下说不出的难受。 对了,想起来了,这还是皇宫。记得听独眼龙说起过,摩德尔人来是闹政变的,不知道对自己会怎么样,而那些皇家卫队……眼下老子身负重伤,还是小心些儿好。 正想着,雄鹰突然看见四名盔明甲亮的骑士向这边步行着跑过来。 “怎么回事?”雄鹰感到有些奇怪,“这些骑马的什么时候想起来用两条腿走路了?”很快他就明白过来:战马的突击力在到处都是废墟瓦砾的地形派不上用场,看来双方的骑士全下马改步战,纠缠在了一起。 骑士们跑近了,土匪认出了他们佩戴的摩德尔纹章。 这时候最好还是别惹麻烦,雄鹰活动了一下受伤的关节,自己应该跟这帮人打个招呼的。 可是该怎么说呢?“啊,亲爱的摩德尔人,我是个土匪,我跟你们一样,都是皇家卫队的敌人”? 他审视自己此时此刻的形象:好极了,一个光着身子站在瓦砾当中的大个子,胸前挂着一条蓝光闪烁的大银骷髅项链,手提足有一人长的青蓝大弯刀,身上脸上满是污血和泥垢……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个能博取他人信任的家伙嘛。 不过已经不必再为这个问题烦恼了:四名摩德尔骑士一齐拔出了战剑,呐喊着包抄过来。 也罢,黑山土匪耸了耸肩,还是采取直截了当的解决方式比较对胃口。 青蓝的刀光一闪。距离最近的骑士连战剑还未举起,削铁如泥的萨拉巨刃已切入钢甲,将他上本身连肩带头切下了一半儿。身披重甲的尸体一头栽倒,金属碰撞地面发出清亮的响声。 其余三名骑士的动作都为之一滞,似乎被萨拉的锋利给震住了。 血红的瞳孔不断扩大,土匪首领的黄眼睛几乎全变成了红色。 雄鹰深深吸气,突然放声大笑:“痛快,真他妈的痛快!”自打在水渠里遇到那鬼丫头,自己就一直充当沙袋的角色。堂堂男子汉,竟然被那小贱人打得满地找牙,早憋了一肚皮的窝囊气。这一刀劈得酣畅淋漓,总算把往日的感觉找了回来。 三名摩德尔骑士互相看了看,一名骑士当即呐喊着从左侧抢上,一剑斩向雄鹰的头颅。 雄鹰大吼一声,好像即将扑向猎物的猛虎。面对刺来的利剑,他连闪都不闪,大弯刀化为一道青蓝色的弧光,转瞬即逝。 正向雄鹰进击的摩德尔人仿佛是回应他的呼喊似的,长声惨叫着丢下了剑。那个骑士踉踉跄跄地倒退,一直走了二十多步,身子靠在一堵短墙上,慢慢坐倒,不住地喘气。从面部到胸口,他的甲胄已被劈开了两英尺长的一条大裂缝。鲜血就像喷泉似的从甲胄裂缝里激射出来。 雄鹰偏过头,饶有趣味地看着剩下的两个猎物,杀气腾腾的目光从这个人转移到那个人,又从那个人转移到这个人。他那凶狠的眼神跟萨拉的刀锋没什么两样,目光所及,那两个人立刻一机灵,跟真吃了一刀的反应差不多。 “你是谁?”一名骑士瞪着眼睛,做出防御的架势,可是他声音颤抖得厉害,就像嗓子眼儿抽筋了似的,“你如果不是皇家卫队骑士,就请马上离开这儿。我们,我们……” 此时再才想到沟通,明显已经太晚了。 两条巨大的蔓藤为凯恩顶开了压在身上的石块。 在刚才天塌地陷的瞬间,橡树精灵的力量使他身上的织物变成了无数蔓藤,一层层把自己包裹和缠绕。所有塌陷和瓦砾的冲击力都被护身藤阻挡吸收,使德鲁依继承者没收没受到半点伤害。 阿斯兰·萨马就在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站在一块突击突出的大石头上,拽着第米特里的一只脚,把丧失了思维能力的傀儡倒提在手里——身手敏捷的他躲开了刚才的地陷。 “干得好,我的朋友,”脚下不住延长的蔓藤将凯恩送到了阿斯兰身旁,“你保护了我们计划中的重要环节。” “好一场地震,虽然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毫无疑问,它对我们大大的有利。” 凯恩看着远处内廷门废墟的混战,喃喃地说,他又轻蔑地看了瞪大无神眼睛的第米特里一眼。 “多亏了这场地震,它把这个蠢蛋造成的劣势扳了回来。” 大地震造成了内廷门和塔楼的坍塌,使皇家骑士们和他们的指挥官失去了联系,有利的坚守地形也变成了彼此对等的废墟。 皇家骑士虽然不乏拼死冲杀的勇猛精神,但和摩德尔那些久经考验经验丰富的战士相比,他们没有足以克敌制胜的战术和手段。此时废墟上人群里裹着人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分不出彼此的阵营,到处都是胡乱地拼杀。皇家骑士们只懂得各自为战,凭借个人的勇猛和剑术和敌人死拼,而同样失去建制的摩德尔人却能够三五成群,以小军事单位配合作战,轻而易举地杀死他们,迫使皇家骑士们节节败退,眼看就要冲破废墟了。 凯恩极目远望,那里有一栋金光闪闪的尖塔正反射着太阳的光芒——那正是至尊大皇帝的寝宫! “通向皇宫的路,打开了……”他喃喃地说,“我的朋友,我们就要成功了。” 凯恩突然发现,阿斯兰正盯着另外某个方向,眼神有异。 “怎么了,我的朋友?” 他顺着阿斯兰的目光看去,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个手持青蓝色大弯刀的大个子,一面怒吼,一面向一群摩德尔骑士疯狂进攻,不,确切地说,是残杀。鲜血和残肢四处乱飞! 那家伙赤裸着身子,满身都是血污。在众多对手的包围中,他以百倍的灵活和力量跳跃和斩杀,活像一只冲入猪群的猛虎,在惊慌失措而又无路可逃的猪猡中间尽情杀戮……杀气冲天,无坚不摧,活像一个赫拉万赛斯——执掌杀戮、血腥和破坏的大精灵主。 转眼之间,在他周围已经倒下了十个人……就在凯恩数数的时候,又有五个人惨叫着被杀,又是一个,又是一个! 凯恩呆呆地看着,他后背都是冷汗,几乎透不过气来:不过是几下呼吸几下的工夫,三十多名摩德尔人已被杀掉了一多半! 然而那怪人并不肯就此罢休。他四下扫视一眼,竟向一群互相对打的人群冲了过去。就在转身的时候,可以看到在他胸前有蓝光一闪。 蓝火之炬! 凯恩心里猛地一惊。 “雄鹰!那人是黑山的雄鹰!” 雄鹰仿佛化成了吹过大地的风。大弯刀顺从意志轻盈地左右挥舞,每一片青蓝刀光破空,必有飞溅的鲜血和倒下的人体。在一刀将两个正在拼杀的骑士拦腰横斩之后,再没有人敢撄其锋锐。萨拉所到之处,面前人群如同摩西分开红海之水一般裂成两拨,为他让开一条通路。 肩头一痛,又中了一剑。他纵声狂哮,身躯一扭,将从后面偷袭而来的人从胯下一刀撩到喉咙。不管来者是摩德尔人还是皇家骑士,只要进入他一刀之距,就休想活着离开。 第十三章 广场大乱斗(下) “狂暴的刀法,非常狂暴。” 阿斯兰目不转睛地盯着处于杀戮旋风中心的雄鹰,他舔了舔嘴唇,随手将第米特里丢在脚边。缓缓抽出新月刀,冰冷的刀锋映在撒拉逊人那棕色的眼睛里,竟有一种炽烈的光。 “太惊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狂战士。看那动作,看那速度,他根本不在乎受伤,也不在乎面对的是什么人,只是一昧一味地杀戮——就像一头负伤的虎,凯恩,你猎过虎么?” 凯恩摇头。 “一头遍体鳞伤的猛虎,”阿斯兰说,“负伤的虎,要比没受伤的难对付得多——鲜血和伤痛能把它的凶暴和嗜血百倍激发出来。” “负伤的虎?”凯恩的脸色铁青,“不,我只知道那混蛋是个大麻烦。”就是因为这个人,兄弟共济会损失惨重;就是因为这个人,内廷门坍塌而扭转的战局又被打乱…… “好容易又有了转机,再这样纵容他,士气就没了!”凯恩急躁说,“我的朋友,你现在就过去,杀掉那混蛋……”语气突而转为惊讶:,“等一等,先别过去!” 兄弟共济会首领颇为意外地看着新从瓦砾里钻出来的身影,嘴角翘了起来:“等一等,我的朋友,先让他们拼个两败俱伤好了。” 沉浸在斩人的快感之中,雄鹰几乎忘记了一切,只知道挥刀,杀,杀,杀! 直到和新出现的敌人剑刃一碰,才猛地清醒过来:这一剑的位置和速度可不一般! 土匪向后跳了一步,就发现面色煞白的老古德林又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老头儿一身尘土,嘴角挂血,可那双冰冷的蓝眼睛仍然散发着森寒的杀气。 雄鹰难以置信地吹了声口哨:“老头儿,你还没死吗?” 回答他的,是一连串毒蛇般刁钻迅捷的刺击。 “叮”萨拉准确地格挡住了老古德林的利剑,雄鹰却没有就势反扑,而是向后倒退了二十多步,撞入六个摩德尔人当中。他反手一刀,刺入一名摩德尔人腹部,接着用力一抡,将那人甩得飞了出去,带出来的鲜血和内脏撒得满地都是。 快刀乱麻将周围的闲杂人等三两下劈翻,雄鹰偏过头盯住老古德林,眼睛从血红恢复成金黄色,汹涌的杀气被冷静和理智压了下去。 刚才不是自己主动后退,是在刀剑相交的时候,被那老头儿用了巧劲,带动自己失去平衡,不由自主地后退的。 “原来如此,”雄鹰笑起来,黄眼睛闪闪发亮,“老头儿,你不打算跟我硬拼了。” “没有平静的心态,就没法彻底发挥剑术的威力——雄鹰先生,多亏你给了我一个最好的教训,那时候我的确太急于报仇了。” 老古德林淡淡说,他那一头白发银子似的闪亮,浅蓝色的眼珠里仿佛结了冰。 雄鹰迅速用余光环视四周,十几个摩德尔骑士正呐喊着从背后冲了过来:“所以你故意把我推到这个方向来,让摩德尔人帮你?算得够精的嘛,老头儿。” 老古德林将剑前指,剑锋齐眉,银白的须发衬托着雪亮的剑刃,寒气森森:“别搞错了,我只是想……” 他突然身形猛地前冲,犹如离弦之箭!雄鹰不过是眨了下眼睛,强敌竟已冲到自己的面前! 带着哨子一样刺耳的锐响,寒光闪闪的利剑飞速斜斩! 这一剑来得实在太快,雄鹰连想都来不及想,萨拉以一个倾斜的角度横挡了过去。 就在刀剑碰触的瞬间,古德林陡然收回了利剑。雄鹰的力量非同小可,只要和那把叫萨拉的大弯刀绞在一块儿,长剑非脱手不可。长剑再刺出的时候已经转了方向,惨叫之中,剑锋从旁边一名摩德尔骑士身上拔了出来,带出一篷鲜红的液体。 老剑士随手甩掉剑刃上的血,声音淡淡的:“我只是想,解决咱们私事的同时,不打算最好不要耽误平叛的公事。” 享受着寒气滑过背后的感觉,雄鹰轻嘘了一口气,咧嘴笑了起来:“绝妙的主意。” 突然,他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豹子般跃起,青蓝色刀光变成了一张大网,劈头盖脸地罩向老古德林! 老古德林将剑斜在胸前。 不等兵刃相交,萨拉立即回转。雄鹰脱出敌人的攻击范围,摆出全力攻击的架势,血红的瞳孔收缩成针尖大小:老头儿的架势可不简单,表面看上去是打算硬碰硬地横架,可剑的角度有大学问,暗藏着用旋刃化解刀锋后削斩自己颜面的圈套。 “老头儿,这招挺不错,你学乖了嘛。” “废话少说,放马过来。” “‘放马过来’?哈,老头儿,你的胸口中剑的地方还痛得很厉害吧,从皇家卫队总部的四层楼落下去,内脏受到的震伤也轻不了。令我吃惊的是,你的左臂居然一直是下垂的,它骨折了,对么?是大坍塌造成的?你还能坚持多久?” “彼此彼此。雄鹰先生,你的右肩伤势很重,肋骨断了好几根,这似乎也是大坍塌造成的。你又能坚持多久?” “说的不错。” 雄鹰哈哈笑着,突然旋转着合身扑上。 老古德林凝神接战,谁知雄鹰的前冲势子突然就变成了后撤,他转身向另外一个方向冲去,大笑声四处回荡:“老头儿,你一个人慢慢玩吧,大爷不奉陪了。” “你这土匪,难道就没有半点儿骑士的决斗精神吗?” 老古德林怒吼着大步追上去。一个追,一个逃,两个人转眼就冲进了大队摩德尔士兵当中。 老古德林冷笑:“找替死鬼方便自己逃命?休想!” 他脚下速度丝毫不减,利剑左杀右砍,使摩德尔人狗一样四散奔逃。 雄鹰速度渐渐放慢,老古德林注意到地上的血脚印。 原来如此。 古德林嘴角微微翘起,难以掩饰心中的兴奋:废墟到处都是尖利的石子,这土匪全身不着寸缕,脚底板还不早就被划烂了? “看你还往哪儿跑!” 眼前已经追上,他一个箭步虎跃过去。然而就在此时,土匪首领骤然弯腰回身,青蓝色的刀光一闪! 萨拉的刀身本就很长,此时又加上雄鹰上半身和手臂的长度,攻击范围骤然增加了一半,老古德林的剑根本够不着对手,刀光已横斩到了腰间! 这一刀奇快无比,古德林双脚尚未落地,已经来不及闪避了。 生死关头,人间无敌之剑发挥了惊人的实力:老古德林一剑刺出,不偏不倚,剑尖正点在萨拉的护手上,迫得敌人刀势微微一滞。借助一剑之力,古德林在半空改变了方向,高高跃起。 冰冷的刀锋擦着脚底板掠了过去。 双脚着地,古德林已是一身冷汗:倘若刚才自己的反应稍慢上半分,这会儿已经惨遭腰斩了。 他人在半空时就觉得脚底发凉,此时脚踏实地,脚心一阵刺痛,竟被地上的石头划破了——两只靴子底,竟已被雄鹰一刀削掉。 不给他喘息之机,雄鹰大吼一声,大弯刀暴风骤雨似的对准古德林要害招呼。 古德林且战且退。 雄鹰刀势纵横,刚猛霸道,尽管自己以巧妙的剑术卸开了八成力量,可也被震得虎口发麻几乎握不住剑。一时间,自己只有步步后退,竟无还手之力。 雄鹰一阵急攻不能奏效,心里也很是惊异。 老头儿的确吸取了上次仓促格挡的教训:自己每一刀砍过去都好像用错了力,没一下砍到了实处,被老东西利用刀剑相交的角度把力量卸掉了,身体也总有一种被敌人的剑带着走的感觉。要不是自己总留着几分余力,只怕早就重心不稳,被老头儿寻隙一剑捅死了。 两个人都倍加小心:对手实在太难缠,再加上周围到处都是伺机上前偷袭的人群,还要当心脚下不要踩中锋利的尖石……稍有不慎,就是立毙当场的结局。 正在此时,旁边一名骑士从背后摸了过来。雄鹰无暇注意那人到底是皇家骑士还是摩德尔人,萨拉陡然回旋,切入了那人的脑袋。就这不到一秒钟的空隙,古德林已稳住阵脚,一剑当胸刺了过来。 刀光剑影之中,两个人越斗越快,越斗越狠。 周围那些人好歹也都是精通剑术的战士,然则对他们二人的动作,根本连看都看不清!只要被卷进了决斗场,不是被一剑穿心,就是被大弯刀劈成两片,当下谁也不敢靠近,所有人都离这两个煞星远远地。 恶斗正酣,古德林眼角余光一扫,却发现那些摩德尔骑士已经从远处兜过自己,向皇家骑士坚守的阵地猛扑。 皇家卫队总长心里一震:论起肉搏战,皇家骑士的确不是摩德尔骑士的对手。照这么下去,很快敌人就会突破这片废墟——皇家卫队没有后备力量了,这片废墟已经是至尊大皇帝寝宫的最后一道屏障了啊! 稍一分心,剑不由一滞。青蓝色的刀光顿时卷了过来! 人影再度分开,血沿着古德林的左腿往下流,转眼就穿过了无底靴子,在脚周围积了一大滩。 “老头儿,决斗的时候还这么三心二意,可不是好事。血流了不少呀,腿伤可是很糟糕的,你可没法躲闪了。” 雄鹰笑嘻嘻地说,他的左额角也被划了一剑,鲜血染红了半边脸。 “为什么不乘胜追击,反而说这么废话?”古德林淡淡说,“和我的腿伤比起来,你额角的伤看上去不重,却会让人头晕,流血也会粘住眼皮,影响视力——再打下去,你的刀术连一半都发挥不出来。” “说得挺有道理嘛,老头儿,那咱们干嘛不继续?” 古德林犹豫了一下:“不了,今天的决斗到此为止吧。” 他的话颇出雄鹰的意料:“哦?你不打算替同性恋儿子报仇了?” “我巴不得亲手掏出你的心脏!”古德林盯着他,语气里充满了遗憾,“可现在不是时候,身为皇家卫队总长,我必须承担更重大的责任——咱们的决斗,暂且推延迟一下吧。” “原来是这样,”雄鹰笑了起来,“万一皇家卫队总长大人被砍死,皇家卫队也就没法儿抵抗叛军了。” “随你去说,你现在可以走了。” 雄鹰挑起了眉毛:“呦呵,大爷走不走,还需要你的认可?” “那就拼个你死我活,你要是有全身而退的把握,尽管放马过来。” 两个人你瞪着我,我瞪着你,活像两只寸步不让的斗鸡。 “老实说,我也没把握吃定了你,老头儿,”僵持了一小会儿,雄鹰垂下了弯刀,“那就这么着,你要去抵抗叛军,我也要去找失散的部下,今天先说再见吧。” “再见。”古德林的剑也垂了下去。 “再见,老头儿,”雄鹰缓缓后退,“顺便说一句,你的儿子莱恩,是在一场公平的斗剑下败亡的,我尊敬他孤身向我挑战的勇气,他没有玷污剑和剑士的荣誉。” 突然听到仇敌以这种口吻提起死去的儿子,老古德林觉得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他举起利剑向雄鹰行了骑士的礼节,然后翻身反身向双方厮杀最激烈的方向跑去。 雄鹰不无敬意地看着老剑士的背影,轻轻按住额头的创伤,转身向外宫廷大门缓缓走去。 他才走出几步,突然觉得全身发冷: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皮肤剧烈的刺痛,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 倒吸了一口气,他大大咧咧地转身,回头就看到雷火正站在半截石柱上。 身披金袍的少女周身电光闪烁,比任何时候都炽烈,甚至比太阳还要炫目。一团电光之中,那双黑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充满了愤怒和仇恨。 第三集 第十四章 王城毁灭(上) “嗨,有好一会儿没见了,还怪让人想的。雷火术士小姐,您还好吗?” 雄鹰嘻皮笑脸,肚里叫苦不迭。 和地下水渠相比,雷火看上去迥然不同。 那时候她表情僵硬,看着别人的时候总是那么冷漠和轻蔑,好像带着个面具;此时此刻,恼羞成怒的模样清清楚楚地表露在清秀的脸上。与雄鹰四目相对,她咬牙切齿,秀目几乎要喷出火来。 一道刺眼的电弧从雷火纤细的手指激射而出,直指雄鹰的眉心。 然而电弧在击中目标之前,却突然转向钻向雄鹰宽阔的胸膛。土匪首领整个人被电流打得向后飞起来,重重摔倒在满是碎石瓦砾的废墟堆上。他的后背上起码被石头划出了十几条伤口,旧伤上面再摞新伤,顿时鲜血淋漓。 “一亿伏雷殛!你这个龌龊的无赖,去死!去死!” 雷火叫骂出声。 她一边怒骂,一边不停释放出强电弧,把可恶的土匪接二连三地打飞——回想到粘在自己额头上那令人作呕的脏东西,肺都快气炸了。 “我靠,他妈的还有完没……” 雄鹰全身焦黑地站了起来。在一连串电击下,他全身抽搐,头发像公鸡冠子似的竖着,嘴巴和眼角不停颤抖,口水和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蓝光一闪一闪,挂在他宽阔胸膛上的晶体仿佛一颗跳动的心脏。 不可容忍,蓝火之炬又保护了你! 雷火怒不可遏地咬紧了嘴唇。她将拇指和食指相扣,剩下三指平伸,双臂向左右两边展开。随着摆出这个姿势,宽大的金袍如波浪一般翻卷起来,周围的空气开始流动。 “见鬼,这又他妈的是什么法术?” 雄鹰眯起黄眼睛:该死,这丫头的周围形成了一个飞速旋转的气旋!气旋还在不住加强,风吹在脸上,竟比刀割的还痛! 他大吼一声,飞速向雷火冲去。这死丫头的能量仿佛无穷无尽似的,各种各样的法术层出不穷,等她再来几下子,自己可真要玩儿完了! 然而才迈出几步就走不动了,强烈的风压竟使他难作寸进! 雷火双臂向上高举。伴随着尖锐的风声,气旋骤然向上延伸,直达湛蓝的天空! 风越来越大,视线所能及的所有云块不约而同向气旋消失的方向集合。它们越积越厚,转眼之间,原本晴朗的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大作! 摩德尔骑士、皇家骑士,战场上一直在舍生忘死拼杀的人们纷纷垂下了刀剑,惊异万分地看着不正常的天象。 “十亿伏雷殛,”雷火冷笑,“我倒想知道,这该死的晶体到底能承受多大的雷电攻击!” 什么夺回蓝火之炬,统统去死!无论如何,也得先把这个下流坯打成焦炭再说! 雷火的黑头发和金袍在狂风中乱舞,空中的雷暴之云越聚越浓。战场上骤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张目结舌地看着。 “惊人的能量……”凯恩——德鲁依继承者睁圆了眼睛,喃喃地说。 他后背发冷:在德鲁依秘术中也有类似的元素攻击,那是从对自然精灵的信仰中借来的力量。然而那威力和这突然出现的少女相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莫非这就是古弗莫人的炼金术么? 刹那间,一道闪电仿佛割裂乌云的利剑,弯弯曲曲地划过灰色的天空斜劈下来——巨大的爆炸声,气浪和火焰一下子卷起半天高! 滚滚热浪过后,雄鹰放下手臂,望着原本半截大典礼厅矗立的地方,不由目瞪口呆。残存的建筑物骤然缩短了六十多英尺,天空纷纷扬扬洒下来的都是黑色的灰。 雄鹰苦笑:“狗屎,什么叫‘雷霆之怒’,这回算是见识了。真他妈的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还在贫嘴,去死吧!”雷火高叫,她脸色铁青,“我要把你变成烤猪!” 雄鹰全身发冷。妈的,这玩意儿的威力比雷声波可怕十倍,要是打在自己身上,别说变成烤猪,估计连渣滓都剩不下来。 “想打中老子,也没那么容易。” 他改变策略,不再直冲过去,围绕雷火飞快地跑动,以螺旋线向目标逼近。雷火随着雄鹰而转动,她并起食指和中指向土匪一指,又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只是这道闪电又没打在雄鹰的身上——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土匪首领紧张得口干舌燥,他回过头,茫然地看着它落在自己身后近半英里的皇家卫队总部楼上,原本火焰接近熄灭的建筑物又像火把似的熊熊燃烧起来。 热浪扑面。 “我想,我知道她是谁了,”凯恩说,“玲,教会通缉的超级重犯,雷电魔女。” “雷电魔女?您是说,那个十二年前消灭村庄的女人?” “就是她。”凯恩点头,“我的朋友,你说错了一个细节,不是女人,是女孩子。” 十二年前,卡东堡主教收到举报,一家鞑靼移民,父母加上一个四、五岁大的女孩儿,可能和炼金术的余孽有关。圣剑骑士团火速出动,逮捕了那一家人,经过审问,丈夫承认自己是大镇压年代逃往鞑靼的炼金术士后裔,因思念故乡而迁回来。神圣法庭的光荣裁决很快就下来了:以宣扬邪说的罪名,将三人处以火刑。火刑在卡东堡的广场举行,骑士团的武装修士们发现那儿不够宽敞,所以他们把处决分成了两次:烧死丈夫和妻子之后,再重新搭建一个火刑台烧死那女孩儿。 结果在烧死了大人,刚把哭个不停的小女孩拉上火刑台的时候,突然天降雷暴,卡东堡和方圆一英里的田地,全被变成了焦土。在场围观的居民连带教会的执法者总共六百三十九人,除了八个幸免于难者,其余的人连尸体都没留下,直接成了焦灰。 根据一个幸免者的口供,那个叫做玲的小女孩没有死,而且她就是引来雷暴的人。于是教会记录备案,并以“雷电魔女”之名悬赏通缉,只是一直杳无音信,直到现在。 “难怪这么多年教会始终找不到她,原来有炼金五角协会的包庇……”凯恩感叹,“现在,我们倒可以好好利用她的力量,”说着,他低下头去:“是不是,亲爱的第米?” 最后一句是对第米特里说的。此时这位攻打皇宫的总指挥两眼发指,再没了往日的霸道和锐气。他正像虫子一样匍匐在凯恩的脚下,探头去亲吻主人的钢甲靴。 雷声滚滚,云端不住打闪。 雄鹰不再奔跑,他脚步越来越慢,最后停住。 “让我们弄清一个小问题,”他龇牙笑着,黄眼睛里闪动着贼光,“你根本就控制不了它,对不对?这么恐怖的威力,如果能控制得了那玩意儿,我早就死了——你没理由一而再,再而三地放过我。” 雷火全身一僵,显然被他说中了要害。 “我可以控制它的大概方向,根本没必要打准!”她恼羞成怒,“十亿伏雷殛击入地面那一瞬间所产生的电场到底有多强,你这无知的傻瓜连想都想不到。只要站在那范围里,我保证把你化成炭灰!” 雄鹰吹了声口哨,他不慌不忙地将萨拉环抱胸前,伸手又去抠鼻子。 “恶心!你,你又要干什么?!” 雷火就像被催眠了似的,只顾紧张地望着土匪的手指,一时间竟然连继续放雷都忘了。 “问我要干什么?你猜猜看,”雄鹰一脸不怀好意的模样,“我倒想知道,你的下一发又会偏到哪儿去。” 他把手指从鼻孔里抽出,对准雷火又是一弹。 哈哈大笑和尖叫同时响起,雷火双手齐向前伸,十道电弧笔直地打在雄鹰的胸口,将他重重打飞。雷火不停地尖叫着,那声音足以洞穿人的耳膜。她手忙脚乱地伸手去擦脸,却发现什么都没有,这才松了口气。可等回过神来,却发现那该死的雄鹰早不知跑到哪儿去了。 “该死的土匪!” 她愤怒得发抖,四下里寻找,可连那土匪的影子也见不到。突然,她听到马蹄的声音,这在处处都是瓦砾和石块的地方可不多见。回头一看,一个骑士正从很远的外宫廷院墙向这边跑了过来。 “等一等!那位尊敬的女术士阁下!”骑士转眼就来到了废墟前,他衣甲华丽,可灰头土脸,目光呆滞。 “请容许我向您介绍自己,在下是摩德尔家族的第米特里,攻打皇宫的总指挥……” 凯恩站在外廷墙上轻轻说,于是同样的话语从面对雷火的第米特里嘴里毫无生气地传出来。 “我是来请求您,履行贵会和我方的同盟协约的。请您以强大的法力,帮助我迅速消灭那些仍在反抗皇家卫兵!” 见不到雄鹰那张让人火冒三丈的脸,雷火多多少少冷静了些。她不无怀疑地上下打量这个自称第米特里的骑士,最后目光落在他的佩剑上,确认了摩德尔家族次子的身份。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看着雷火视若无睹地穿过惊慌失措的人群,就像割草一样将皇家卫队的骑士杀死,凯恩露出满意的笑容。 电弧从女术士的指端放出,转瞬之间,距离最近的十几名皇家骑士都被打飞。皇家骑士们拼死反击,可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无论是刀剑还是弩箭,所有的利器还没碰到雷火,就已在电磁屏障的作用下改变方向,向四周飞去。在静力场的作用下,靠近的人一个个倒在地上,被烤得全身焦黑,身体只有原先的一半儿那么大。 第米特里,你这头自大的猪。凯恩看向女术士身后亦步亦趋的傀儡人,充满了自得之情。拒绝五角协会的帮助,拒绝借助这么巨大的力量,真是愚蠢透顶! 凯恩向内宫廷眺望,至尊寝宫那金光闪闪的塔尖仿佛在向自己招手。尽管中间波折重重,但最终自己还是将一切都抓在了手心里:炼金术士的同盟,摩德尔的军队,第米特里这个傻瓜,还有至尊大皇帝陛下……先让至尊大皇帝签署退位书,将皇室领和诸侯效忠书都转让给元帅大人;再过几个月,元帅大人会让位给第米特里——这并不难,凭借自己的法术和兄弟共济会的力量,很轻松就可以达到这目标。 然后,等到一年之后…… 他心潮澎湃,不能自已:新的摩德尔帝国,不,是我凯恩的帝国,眼看着就要诞生了! 第十四章 王城毁灭(下) 雄鹰隐身于一块断墙之后,看着电光和火焰中的雷火一行人。 “这帮人凑在一块儿,可真不好对付。” 小丫头快速飞在最前面,身后大约二十码跟着不断聚拢来的摩德尔骑士,总共有三百多人。这支小军队就要通过废墟,踏入内宫廷了。 雄鹰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往内廷门的方向走。 是因为这边战斗激烈,人数众多,所以更容易隐蔽自己呢?还是因为部下们很可能还被困在内宫廷下面的水渠里呢?这些都是说得过去的理由,但他自己知道,都不是最重要的。 “一个有经验的战士,懂得何时该进,何时该退。”雄鹰记得独眼龙经常这么说。 独眼龙是个称职的好副官,他的建议总是一语中的。 然而—— “扯蛋!白挨了一顿臭揍,就此夹着尾巴逃?打死老子也做不到!” 随手擦一把脸上的血污,雄鹰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先是巴兹绑架了珍妮,然后是这个小婊子……妈的,你们都以为能把老子跟面团似的捏呢? 他就像一只接近猎物的虎,弓着身子悄悄向雷火一行摸了过去。 天空阴沉沉的,到处都是焦煳糊的气味,雄鹰赫然看到,前面不远处的地上插着一柄剑:那正是古德林那老头儿的利剑! 他的心怦怦直跳,顾不上隐蔽,飞也似地跑过去。只见剑的旁边躺着一具尸体,已被打成了焦炭。这具焦尸再向外一圈全是死人,他们大多数都没被电成焦炭,可以看到这些人穿着摩德尔人的甲胄,可以看到在他们的铠甲缝隙处,受了致命的剑伤。 老头儿,你难道就这么死了吗? 强敌已然毙命,雄鹰却一反常态的没有幸灾乐祸,怅然若失之间,一股怒气涌上心头。 自己比任何人都能体会老头儿剑术的分量。剑术要想达到那种神乎其神的地步,究竟需要多少辛苦锻炼,又需要经历怎样的生死搏杀……所付出的血汗,根本就不是普通人所能想象的。而现在,那个放电的小贱人才伸出一个手指头,做为作为顶尖剑术大师的你,和本大爷旗鼓相当的你,就这样变成了一具焦尸了吗?! 突然间,一切杂念都消失了。 雄鹰轻轻地将老古德林的爱剑拔起来,剑柄还是温的。又从脖颈取下大银骷髅项链,认真地将它缠绕在剑柄上,握在手里,掌心正好顶住镶嵌蓝火之炬的骷髅头。左剑右刀双手同时挥舞几下,略微探了探这柄新加入的伙计的底:绝妙水准的平衡和锋利,果然不愧是最佳乌兹钢“先知梯”打造的名剑。 手臂一撑,人已翻身站在断墙上。 “臭丫头!”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响彻外宫廷的每个角落,“你不是想找我吗!来啊,我在这儿!” 听到这明目张胆的挑衅,雷火身体一滞。 她缓缓转身,就看见要找的人正站在不远处的断墙上。土匪偏着头,山猫似的黄眼睛里杀气腾腾。他双臂环抱,左手的利剑和右手的弯刀在胸前交叉成一个十字,修长健美的双腿微微岔开,无论是平坦的小腹还是厚实的胸肌,上面都布满了累累伤痕,黑色长发在狂风中漫卷飞舞。 “肮脏的下流坯……” 雷火咬牙切齿。她转了个方向,自顾自地抛下那些摩德尔人,向首要目标缓缓飞去。每前进一步,身上的电光就加强一分,身体和四周的残垣断壁和地面胡乱地剧烈放弧。来到雄鹰面前三十码左右的距离,她停了下来。 “蓝火之炬呢?你怎么不把护身符挂在胸前?” “大爷塞裤裆里了,免得被你电焦我的老二。” “放屁!”雷火怒极,忍不住说了句粗话,“你根本就没穿裤子!” “哎呀,你看得还真仔细嘛。” 雷火青筋都快暴出来了,紧紧闭上了嘴巴,跟这个下流坯有什么好说的!她咬牙切齿,右手兀地向前平伸。 几乎在她的手抬起的同时,雄鹰抬起左手,一剑就向前刺了过去。 雷火轻蔑一笑,两个人之间这么远的距离,雄鹰胡乱挥剑又能刺中什么? 她向雄鹰伸出了手,比太阳还要亮的电弧在她白嫩的指尖和他前伸的剑尖之间强烈释放。在电光闪烁之间,土匪的骷髅骨架依稀可见。 电弧消失了。 雷火放下了右手,满脸的震惊——这土匪竟站在断墙上纹丝不动! 雄鹰晃动了几下脖颈,他的左半个身子青烟直冒,焦黑的左臂皮开肉绽,散发着阵阵焦煳糊的气味。他想要挥动长剑,却没有任何触觉,只有麻木,感觉胳膊已不再属于自己了似的。 过了好半天,痛楚的感觉才渐渐清晰,他吸了口气,凶狠地笑:“臭丫头,还有什么牛黄狗宝,尽管掏出来,千万别客气。” 那可是上亿伏的雷殛呀!雷火还是头一次觉得心跳加速,嘴唇发干。她不由自主地退却。 “你不来吗?”雄鹰瞪着她,“那我可就过去了!” 他纵身跃下断墙,右手提刀,左手长剑保持着向前伸直的动作,一步一步反向雷火靠近。 “我明白了,你,你把蓝火之炬藏在手心里了,对不对?打算用这个办法来抵御雷殛……”雷火看破了他的战术,怒火万丈地冷笑,“即便是蓝火之炬也不可能把雷殛全部吸收,你的左手已经完蛋了。我再加大数倍雷殛的威力,你就非死不可!” 她将电能骤然提升,一道道倍加闪亮的电弧不住地在土匪的剑尖和自己的手指间释放。 尽管饱受雷殛之苦,可对面那土匪仍在缓缓逼近。雷火的心在打鼓,尽管这人半身焦黑,手臂完蛋,可那双诡异的黄眼睛里,杀气和斗志有增无减。 她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语气仍尽力表现得不屑一顾:“你想靠近我?靠近了我,你又能怎么样,想要埋身肉搏?你以为你那两把破铜烂铁能伤害到我?” 忽然就听见旁边劈劈啪啪一阵脆响,焦煳糊的气味陡然充斥了鼻子。 雄鹰放声大笑。雷火被笑得莫名其妙,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身后跟随的摩德尔人竟然一下子少了大半,就连那个自称皇宫总指挥的摩德尔将军也被变成了一团焦球。那是静力场造成的,自己的注意力全都被那土匪吸引过去了,退却的时候忽略了身后的人群。 “宝贝儿,你那放小电火花的小手指头对大爷没用。” 双脚都踏在静力场上,还要承受雷火不住释放的电弧。钻心的剧痛伴随着电流不住在雄鹰的两腿之间和左半边身子流窜,令他几乎晕过去。他已经无法迈步向前走了。 “那威力无比的大落雷,”他咬着牙笑道,“你为什么不用了?是不是因为准头太差呀?” “你想速死,我就便宜了你!” 步步后退的雷火竭力挤出冷笑,做出一副行有余力的模样,她的面颊上满是汗水,高高举起并拢食指和中指的双手。雄鹰仰望天空,只见天上的乌云本来已渐渐散去,这时又再度集中,云端的闪光比刚才还要猛烈和密集得多。 雷火不顾一切地聚集能量,整个人仿佛都变成了一团光。 “十倍叠加的十亿伏雷殛!”在聚集了如此强大能量的作用下,她的嗓音变得断断续续,都有些走音。 雄鹰黄眼睛骤然瞪圆:就是这时候!尽管左半边身子已经完全不听使唤,然而毕竟他还有一只灵活无比的右手,瞬间就交换了双手的武器。 雄健的身躯舒展,大手一抖,利剑飞掷而出,化作了经天长虹! 雷火刚要用力挥下双手,突然剑光就已及体。 “没用的,我的电磁屏障……” 冷笑嘎然而止,仿佛被一刀切断了似的。雷火不敢置信地看着利剑竟完全不受电磁屏障的羁绊,笔直地钉在了自己的心脏上!雕刻玫瑰纹章的剑柄上缠绕着那条大银骷髅项链,蓝火之炬正在一闪一闪,仿佛在对她眨着眼。 就是这东西,突破了我的电磁屏障吗…… 雷火急剧地喘息,可一口气也吸不进来,鲜血不住从嘴里溢出,惊骇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 在蓝火之炬的作用下,她周身能量场开始紊乱和崩溃,接着头脑里一阵剧痛——自己和云端能量团之间的精神联系也断裂了。视野变得模糊和扭曲,一切都在天旋地转,当她略微恢复神志的时候,发觉自己已经仰面朝天躺在了瓦砾堆上。此时不用仰头,也能看到天空。电光在云端不受控制地胡乱闪动,整个密布天空的云层都在收缩,然后又突然膨胀开来。 “你的十倍叠加十亿伏雷殛,似乎不止十倍呢,”雄鹰沙哑的声音似乎在耳边回荡,“再见了,臭丫头。” 雷火颤抖着,眼睁睁地看着千万道前所未有的刺眼电光,伴随着惊天动地的轰鸣骤然飞下来,从天空的四方一齐汇聚在自己的胸前,汇聚在缠绕蓝火之炬的剑柄上! 凯恩正闭着眼睛,大口喘气。刚才那阵突如其来的痛楚使他全身抽搐,口眼歪斜,冷汗涔涔而下——术者和傀儡之间的感应能力,清晰地把第米特里肉体的强烈到极点的痛楚传递给了他的大脑。 镇定,凯恩,镇定,进攻皇宫的参与部队和第米特里,的确都被强烈的电击打也死了……但这不过是意外,还没严重到把一切都搞砸的地步。按原定计划来,迫使至尊退位,然后设法去蛊惑元帅大人……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马上赶到至尊的寝宫。内廷门防线已不复存在,只要能到达哪儿,即便是只有自己和阿斯兰两个人也足够做完一切工作。 当他感觉恢复了不少之后,就睁开了眼睛,刚巧看到无数耀眼闪电一齐飞下的那华丽一幕。 闪电的威力准确无比地叠加在雷火胸前那一点蓝火之炬上,瞬间就爆成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火球!火球迅速膨胀,转眼之间,整个儿内宫廷都被笼罩在内。凯恩清楚地看见至尊大皇帝那金光闪闪的寝宫被裹在了火焰里,迅速崩塌! “不,不……不——!” 凯恩用力摇头,他极力狂嗥,欲哭无泪。至尊退位……诸侯效忠书……摩德尔帝国……凯恩帝国……所有这一切辉煌的梦想,都随着富丽堂皇的内宫廷,被从天而降的霹雳和大火轰了个粉碎! 已经来不及想这些了,火浪瞬间又扩张到了外宫廷,凶狠地向这边吞噬过来。忠实的阿斯兰一把拉住了主人的臂膀,纵身向外廷墙翻越过去。二人越过高高的外廷墙,刚刚跳到冰冷的护城河水,就觉得头顶大放光明。凯恩抬头看去,只见无边无际的火浪遮盖了天空,淹没了集市和居民区,仍在向远方无限延伸。 眨眼之间,宏伟的王城已化做一片火海! 第十五章 紫火之炬 天空——那天空是深紫色的,黑红色的厚云层在飞快地聚合,蓝色和绿色的闪电在云间闪烁。 一低头,发现脚下是无数的骷髅。 到处都是骷髅,环顾四周,由骷髅铺彻的大地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望不到边…… 这里,赫然还有一口棺材,那是大伙儿掏钱给戴瑞的老爹买的——怪了,自己不是把它安葬在了韦德丘陵中虫蚁不生的最深处了么? 莫非这里是…… 赶忙举目远望,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山体熟悉的曲线,一眼就辨认出那正是家乡黑山。 果然。自己已经回家了吗? 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在第二座山峰的顶端,却惊讶地发现,本该在那儿的黑山镇不见了,取而代之矗立在那绝岭峭壁之上的,是一座巨大的城堡。 数不清的塔楼高耸入云,仿佛向天空伸出的无数条手臂一样,这巨城竟比帝国皇宫还要宏伟。 突然,阴暗的城堡发出了光——灯火从城堡的窗口一层层透出,霎时间灯火通明,照得犹如白昼一般,天空的阴云瞬间都被驱散,深紫色的苍穹变成了明快的浅黄色。阴暗的感觉不见了,出现眼中的,是一座黄金色的巨城,散发着神圣和庄严的光。 这景象是那样的陌生,又是那样的熟悉。 …… 突然,难以忍受的剧痛袭击了神经,把做梦人从幻境拉回到现实中破损不堪的容器里。 长声的惨号之后,是大口的喘息。雄鹰睁开黄眼睛,不无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肢体还都健全。环顾四周,房间里周围的物品摆放是如此熟悉。 “奶奶的,老子还没上天堂么?” 一言未毕,后脑勺上已经吃了重重一击。 “去!少做梦了,你就算死了也只能下地狱。” 他转过头,就毛骨悚然地看到距离自己的鼻尖不足一英寸的地方赫然摆着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耷拉的眼皮下,一双发黄的老眼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我靠!”雄鹰连滚带爬地后退,一不小心从床上滚到地上,爬起来才认出这人是谁,“死老太婆!” “是呀,”汤马士大妈阴森森地笑着,“小兔崽子,你很有精神嘛,看来是没什么问题了。” 雄鹰注意到她身上也包扎着层层纱布:“老太婆,这是哪儿?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这是城南客栈,”汤马士大妈的脸色变得凝重多了,“至于我这伤……”大略把在城门处和冯·克鲁格伯爵和新月刀手的战斗经过讲述了一遍,又说:“好在我事先给自己暗自施用了圣光保护,所以伤口虽重还不至于致命,等他们走后,我就逃了出来——那个克鲁格家的伯爵可不是一般人哪,他一直隐藏自己通晓秘术的事实,又暗地收买这样的杀手,似乎另有图谋的样子。” “秘术……” 雄鹰现在听到这两个字就头痛。想起和雷火那场生死搏杀,真令人不寒而栗,自己这条命真是拣回来的。 “对了,我怎么到这儿来的?” 真是怪了,还记得失控的闪电全部集中劈中了倒地的雷火术士,使那个恐怖的雷电女爆成了一团火球,然后翻滚的高温火浪瞬间将自己包裹,就一切都不知道了。可现在自己居然还能活生生地站在这里,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被我扛回来的,”汤马士大妈说,“我挣扎着离开皇宫的时候,到处都是一团乱,自己又一直在流血,所以就躲到皇家图书馆的花园里养伤。后来见满城大火燃起,我刚打算离开那里,突然就看见你居然挂在树梢上,人事不醒——说来也奇怪,你怎么跑到上面去的?” 雄鹰沉吟。这么说来自己是被人救了,可救助自己的到底是谁呢? 他沉默了半晌,一耸肩膀:“算了,不去多想它,总有一天会知道的。老太婆,你看见其他人了吗?独眼龙和绞索他们,我们在皇宫下的水渠里失散了。” 汤马士大妈沉着脸,摇了摇头。 “那样的大火……”她不再说下去。 “独眼龙他们不会死的,”雄鹰斩钉截铁,“独眼龙的脑筋很好,再加上绞索那小子的快手快脚,他们会把弟兄们安全带出来。” 话虽如此,可心中仍然一阵烦躁。 这些多年生死与共的弟兄,现在到底在哪儿?还有珍妮,巴兹那王八蛋绑走了她也想要蓝火之炬,可在跟雷火交手的时候,自己脑袋一热,不顾一切地把蓝火之炬搞丢了,这下怎么办才好? “大火吞没了皇宫,吞没了城东的大片民居,至尊大皇帝葬身火窟不说,我估计城里的居民起码死了五万人,”汤马士大妈说,“小兔崽子,从小你就是个惹祸精,可这次未免也太离谱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雄鹰懒洋洋地躺回了床上:“说来话长,总而言之,摩德尔元帅打算发动叛乱,还有一批炼金术士给他帮忙,就是这样。结果我们成了被裹进去的路人甲,真他妈的不爽。” “炼金术士……”汤马士大妈倒吸了一口冷气,“还有那个通晓德鲁依秘术的伯爵,难怪皇宫里闹翻了天。” “说起来,这几天怎么样了?”雄鹰问,他懒得去关注什么德鲁依伯爵,“叛乱成功了吗?” “什么成功,两败俱伤!”汤马士大妈嗤之以鼻,“摩德尔把帝国给毁了,他自己也已经死了。” “什么?”雄鹰吃惊地问。 “你一直昏迷了六天,所以不知道,”汤马士大妈叹气,“摩德尔元帅前往郊外皇家骑士营地的时候,传来了至尊大皇帝葬身火海的死讯,于是那些义愤填膺的皇家军人围攻他,把他杀死了。自发组织起来的他们和摩德尔人在郊外打了整整三天,最终还是被击溃了。现在这座残破的王都在冯·克鲁格伯爵的掌控之中。” “那可够糟糕的。” 汤马士大妈苦笑:“糟糕?不仅是那样,至尊大皇帝已是皇室最后一个人,所以各地诸侯在观望之后,纷纷宣布解除效忠义务。原本那个庞大的帝国……已经不复存在了。” 她叹了口气:“现在虽然还算平静,不过各地大大小小的公爵、侯爵、伯爵们恐怕都在拼命招兵买马。我看要不了多久,战争就要爆发了。” “这其实跟咱们这些混黑道干土匪的没什么两样嘛,”雄鹰恍然,“大佬一完蛋,下面那些自认可以成大佬的不拼个你死我活才怪,最不济的也要趁机多占点地盘,多抢些财物。” “你说得还真贴切,”汤马士大妈苦笑,“小兔崽子,眼下可没太平日子可过咯。” “太平日子?咱们这些拎着脑袋干的土匪,啥时候有过太平日子?”雄鹰嗤之以鼻,嘿嘿一笑,“我倒觉得干大票买卖的机会来了——那些大人老爷们只顾打得稀里哗啦,就顾不上找咱们的麻烦。” 他说着说着兴奋起来:“各处皇室领和主教领的庄园,那都是肥得流油的肥肉,金银财宝粮食,要什么有什么。眼下皇帝死翘翘,这些地方都没人管了,咱们正好去发一笔财。尤其是卡森庄园,那儿是皇帝表妹的领地,据说卡森女士可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儿呀。” 他念得口水都要下来了。 “小兔崽子,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坏坯子,”汤马士大妈以手加额,悲哀地呻吟,“我这么善良纯洁的牧师,怎么会教育出你这样的家伙?”她努力把设计抢劫的话题岔开:“对了,你那条镶着蓝晶的骷髅项链呢?怎么没了?” “我把那鬼东西物尽其用了。” 说起这个,雄鹰来了精神:“老太婆,你知道吗,那蓝晶居然能让那些炼金术士流哈喇子。他们说,那玩意儿竟然就是传说中的蓝火之炬!” 汤马士大妈倒没感到太惊讶,听雄鹰从头到尾讲完了皇宫内的冒险史,她陷入了沉思。 过了一会儿,她闭上了眼睛,长出了一口气。 “我明白了,原来是他们……是炼金术士救了你,一定是艾尔弗雷德……” “老太婆,你说什么?”雄鹰莫名其妙,他皱起了眉毛,“艾尔弗雷德是谁,你有事情瞒着我是不是?” 重伤未愈的汤马士大妈跳了起来,一脸严肃紧迫的表情竟是雄鹰见所未见的。 “这地方不能再呆了,先别管独眼龙他们了,我们必须马上走!马上回黑山去。” “这么说,那个雄鹰,已经在娜塔莎大牧师的照顾下恢复清醒了?” 艾尔弗雷德会长轻轻地说。他站在半边被燎焦的高塔上,眺望着远处的云,手里正把玩着镶嵌蓝火之炬的骷髅项链。 “是的,”乌娜垂首站在他身后,“一切遵照您的吩咐。” “质疑所导致的,是无谓的揣测,”艾尔弗雷德会长平静地说,“幻火术士,为什么你不能把心中的质疑直接说出来?或许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呢。” “既然如此,属下就斗胆问了,”乌娜咬着嘴唇,“雄鹰是我五角协会的强仇大敌,为什么您还让我救治他?” “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即到达所有魔力的根源……”艾尔弗雷德会长没有直接回答乌娜的问题,而是提出了反问,“我们虽然得到了蓝火之炬,但其他的条件都不具备,又怎么能到达魔力之源的陶力之城呢?” 乌娜不明白他的用意。 “难道您认为……”她迟疑地说,“雄鹰可以帮助我们到达陶力之城?” 艾尔弗雷德会长点了点头。 “紫火之炬,就在他的手上。” 这惊人的消息刺激得乌娜过了几秒钟才做出了反应。 “什么?!对不起,您说什么?” “那把刀,”艾尔弗雷德会长望着蓝火之炬,晶体一闪一闪的,“几百年来流传的传说,其关键就在那把刀。我一直不知道它的存在,直到那天我看见雷火和他进行的那场殊死搏斗,才得以确认。那,就是紫火之炬。” “这不可能!”乌娜轻轻地说,震惊压迫得她喘不过气,“那把大刀,明明是青蓝色的呀!” 艾尔弗雷德会长笑了。 “紫火之炬只不过是一个词,并不代表它就是紫色的。”他说。 “那把刀,就是弗莫王朝君主代代相传的配刀‘血腥恸哭’。在古弗莫语里,‘血腥恸哭’一词,与凯尔特艾芬格语的‘紫火之炬’的读音非常相近。弗莫王朝灭亡之后,这个传说在凯尔特艾芬格人之间流传下来。‘血腥恸哭’保留了古弗莫语的读音,却被凯尔特艾芬格人按照自己的语意曲解,以讹传讹,最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他闭上了眼睛,回想起那天在废墟中纵横盘旋的青蓝色刀光,只觉得手心里都是汗。多少年过去了,寻找炼金术本源之地的夙愿,在术士们之中代代相传,如今终于有了希望,令他竟有一种顶礼膜拜的冲动。 “那我们还等什么?”乌娜声音颤抖,不成腔调,“您,您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还让我把那柄刀和他一块儿送了回去……我这就去把紫火之炬夺来!” 艾尔弗雷德会长摇了摇头。 “不要那样做……你难道不曾想过,为什么弗莫王朝君主代代相传的配刀‘血腥恸哭’会出现在他的手里?古弗莫王朝的都城就在黑山,而他也是黑山人。这难道是巧合吗?” 乌娜长出了一口气:“您怀疑,他会是弗莫王朝君主们的后裔?” 她否定了会长的猜测:“那是不可能的。弗莫王朝灭亡了好几百年,而且根据我们的资料,雄鹰不过是帝国发配到黑山开采蓝金矿的囚犯的后裔……” “他的眼睛,”艾尔弗雷德会长打断了她,“你注意到了吗?” “哎?” “黄玉一般的瞳人,鲜血一般的瞳孔……”艾尔弗雷德会长叹了口气,“弗莫王朝最后一任君主,‘神圣之眼’巴罗大帝……你可知道,‘神圣之眼’是怎样颜色的吗?” 吩咐给面色惶恐的乌娜新的任务,让她匆匆退了下去,艾尔弗雷德会长独自站在阴影里,站了良久。 “想不到,娜塔莎……”他自言自语,“那个孩子,已在你的抚养下长得这么大了呀……” 第十六章 原点(一) 进入秋季,天黑得早多了。 所有的行李都已经收拾妥当,雷锤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颠沛流离的生活已经离开她很久一段时间了,五十年?六十年?可是现在,经历了这么一段岁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老太婆,发什么傻呢?” 雄鹰大大咧咧地靠在一旁的墙壁上,无聊地把草茎叼在嘴里左撇右撇。他的气色和三个小时前刚苏醒时比有精神多了。 “连个理由都不讲,急扯忙慌要走的是你,现在站在这儿发呆的还是你,该不会是老年痴呆……” 话没说完,干干瘦瘦的拳头飞了过来,就听“轰”的一声,雄鹰高大的身体笔直地摔了出去,沿着墙一路翻滚着贴在墙壁拐角的地方。 “狗屎,老太婆你想谋杀我呀?” “你不是还有精神废话么,死不了的,”雷锤哼了一声,提起地上两只比公牛还大的行李袋,随随便便就把它们扛在了肩膀上,“走吧。趁着大量难民都向城外走的时候,咱们也出城。” 雄鹰坐直了身子,活动了一下脖子和肩膀。 “真的要走吗?”黄眼睛里充满了不甘心,“巴兹那狗东西抓走了我的女人!老子还没受过这种气呢!” “那你想怎么样,去跟那个下流的变态拼个你死我活?”雷锤反问,“我教给你的战术都忘记了吗?现在咱们可是在敌人的地盘上,敌人占据绝对优势,你还受了这么重的伤!” 看雄鹰闷闷不乐的样子,她叹了口气。 “相信我,巴兹不会那姑娘怎么样的。对巴兹而言,只要他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得到,那姑娘就还有利用的价值。如果你真去送死或者他得到了蓝火之炬,他才会得意洋洋地当着你的面把那姑娘撕成碎片,因为他渴望你痛苦!” “他会把她变成怪物,就像维德一样!”雄鹰大吼回去,怒火使他那双黄眼睛变成了两轮小月亮,“该死的,而你却告诉我只能他妈夹着尾巴逃!” 雷锤的肩膀垮了下来,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雄鹰……”她摇了摇头。 突然,巨大的行李袋灵活地一转,准确地砸在了土匪首领的脑袋上。雄鹰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看看你这副窝囊样儿,连这么简单的一下子都躲不过去,”老太婆啧啧地说,“状态连平常的十分之一都达不到,还想去跟人拼命?抱歉啦,我们必须战略撤退,先回黑山去,把你这身伤养好了再说。” 她把行李袋和昏迷的雄鹰一并扛出了屋子,丢进一直停在楼门口的马车。她驾车穿过满目疮痍的大街小巷,以往那个繁华富庶的王都已经变成了瓦砾,到处都是无家可归的难民。 南门的控制格外严密,雷锤把马车掉转向北。城北本是王公贵族们的宅第,但反而被破坏得最彻底。马车经过曾经是正教设立的银行的废墟,大大小小无数的钱币散落在街道上,被破衣烂衫的乞丐们踩来踩去,他们连看它们一眼的工夫都没有,忙着向路人讨要水和食物。雷锤心肠软,用行李袋里仅有的面包打发了不下二十个行乞的人,等到出北门——整个北段城墙都已不复存在,就连连瓦砾都看不到了——的时候,一只行李袋已经空了。 马车奔驰在旷野上,雷锤一边吆喝,一边挥动马鞭。呜呜咽咽的风迎面吹来,将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送到她的眼前…… …… “咱们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瑞克,艾尔弗雷德!我走不动啦!” 满头金发的少女气喘吁吁地一屁股坐在慢是黑色玄石的山路旁,美丽的小脸蛋涨得通红。她扛的包裹比身体大整整两倍,走起路活像一头不堪重负的小驴子。 远远走在前面的两名少年听到她的叫喊,相视一笑。 “娜塔莎,别太娇气了!”身穿德鲁依学徒长袍的少年把手放在嘴边拢成喇叭的形状喊,“这可是你自己一定要跟我们来的,战神殿的牧师新秀,连这么点儿路都走不动吗?” 少年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相貌清秀得像个女孩子,银白的头发,灰蓝色的眼睛。 “可恶的艾尔弗雷德,你说得倒好听!” 美丽的少女赌气地把包裹卸下来,揉着酸痛的肩膀。 “你们有没有绅士风度的,这一路上所有的行李都让我一个女孩子家扛?” 少年眨了眨眼,一副无辜的表情和语气。 “那也是你主动要求的呀,我的大牧师。‘只要带我去冒险,你们的行李都由我负责’这句话是谁说的?” 他捏着嗓子模仿那少女的腔调语气,学得惟妙惟肖。 “我没说不负责呀,咱们一来一回,我抱怨过么?”少女委屈地说,“可谁知道你的行李居然变得这么沉?每次冒险结束,你都要带这么多东西回家吗?” “算了,艾尔弗雷德。” 站在艾尔弗雷德旁边的是一个剑士打扮的少年,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和宽宽的肩膀。听到娜塔莎的诉苦,他有些不忍心。 “娜塔莎已经扛了好几天了,咱们还是各自拿各自的吧。” “瑞克真好!”娜塔莎欢呼雀跃,“可恶的艾尔弗雷德,你看到没?哼,这才是真正的骑士风度呐。和瑞克一比,你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小鬼头!” 艾尔弗雷德耸了耸肩,对比自己小一岁的少女挖苦无动于衷。 “瑞克,你是队长,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听。” 他们两个掉头来到娜塔莎的面前。瑞克二话不说,就把属于自己的行李扛在了肩膀上。艾尔弗雷德灰蓝眼睛里闪现着狡猾的光芒,他慢条斯理地拉开自己的行李袋,从里面用力抓出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费力地将它丢下山崖,再一块,又是一块,总共丢了不下十块才住了手。然后,他把干瘪的行李袋轻松地放在了肩膀上,对着少女得意地笑。 娜塔莎瞪圆了眼睛:“好啊你,艾尔弗雷德,你整我?” 想起这么多日子自己一直在吃力地扛着一堆大石块,她恨得牙根发痒,一拳就挥了过去。接下来是一顿密集的拳雨,艾尔弗雷德的贼笑变成了连连惨叫,等任劳任怨了一路的娜塔莎住了手,他人已贴在山壁上,左眼圈青紫,原本清秀的脸肿得像刚出炉的面包。 少女高傲地哼了一声,背负双手,从惨兮兮的艾尔弗雷德身旁走了过去。瑞克看得目瞪口呆,此时也惟有对着暴力受害者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快步跟了上去。 大约在一个月前,当时还是战神牧师学徒的娜塔莎听说好友剑士瑞克和德鲁依学徒艾尔弗雷德接受了皇家地理学会的指派,要翻越黑山山脉去野牛草原勘探那里的生态环境和珍稀动物,于是吵着一定要跟去“开开眼界”。两个人拗不过她,于是答应了。 他们走了整整三个月,才抵达了被后人命名为鞑靼草原的野牛大草甸子。当时的野牛大草甸子上几乎没有人烟,晴天之下,是一望无际的碧绿,上面点缀着一群群的野牛、野马、野骆驼,还会碰到狼群和狮子,以及从附近山峦上下来的巨虎,即便偶尔有东方的游牧人出没,也不过是零零星星的几个包而已——等到大规模的东方游牧民族涌入这片水草丰美的宝地,是三十多年后的事情了。 勘探的任务早已完成,但草原那美妙的景色让三人流连忘返,直到又玩了一个多月这才踏上了回家的路。 瑞克抬头看了看,在落日的照耀下,有“黑廷巨塔”之称的黑山山脉第二高峰就像一个巨大的圆柱体,笔直地插入云海之中。 “时间不早了,咱们准备露营吧。” 他负责支起帐篷,娜塔莎则去捡了些干枯的树枝,艾尔弗雷德念念有词地对着枯枝一伸手指,火苗亮了起来。 山上很冷,依偎在火堆旁,少女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次玩得真过瘾,老呆在战神教堂里,真是无聊死了。瑞克,艾尔弗雷德,可多谢你们啦,以后再有这种好事,千万别忘了叫我哦。” 瑞克没有吭声,艾尔弗雷德伸手烤火,懒洋洋地说:“以后?恐怕没这机会了。瑞克的老爸决心到修道院里终老,要把家业交给他。咱们的队长以后就是瑞克·冯·摩德尔大公了。” “哇噻,真的?”娜塔莎惊呼,“瑞克才二十二岁呀,就已经是公爵了,真是了不起!” “不仅是这样,”艾尔弗雷德说,“瑞克马上就要结婚了,迎娶至尊的公主呢。这是他老爸给他定下的亲事,等结了婚之后,瑞克还将兼任他父亲的官职,担任帝国海防司令官,就要去遥远的南方任职了。” 听到这句,娜塔莎愣住了:“去南方……”以后再想要见到瑞克,可是非常不容易了啊。 她转向瑞克,想要求证这件事,此时瑞克却刚好站起身:“你们聊吧,我有些累,先去休息了。”说着径自回帐篷去了。 艾尔弗雷德摇了摇头,又向火堆里添了些枯枝:“这可能是我们最后的一次冒险了。” “最后一次冒险?”娜塔莎一片茫然。 “瑞克要继承家业,又要担任海防司令官,他哪儿还有时间去冒险?至于我,也差不多,”艾尔弗雷德说,“我和你们不一样,既不是名门出身,又没有家财万贯。所以我决心放弃德鲁依进修,报考皇家历史学院。这没什么,你知道的,历史学院的助学金很高,而我又一向对古代的瓶瓶罐罐有兴趣。况且至尊大皇帝的秘书官向来都是从皇家历史研究院里的优等生选拔的,我要是被选中,对家境也能有很大帮助。” 艾尔弗雷德笑了,只是有些苦涩。他的父亲是个酒鬼兼赌鬼,欠下了几乎是天文数字的赌债,而法术研究又是最需要钱的。娜塔莎和瑞克知道自己这个朋友对魔法的着迷和天赋,都曾想帮他偿还债务并资助他继续进修,却被外表柔弱而内心刚烈的艾尔弗雷德斩钉截铁一口回绝。在尝试着偷偷帮他还债反使他暴跳如雷地如数退钱并以绝交来威胁后,两个人也不敢再提了。 “我也要成为正式的战神牧师了,”娜塔莎喃喃地说,“大家……就这么……” 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词可以形容现在的感情。 正在这时,娜塔莎突然发现地面上阴影的颜色正在渐渐地透出红色,抬头看艾尔弗雷德,只见他也是一脸的惊诧,直勾勾地瞪着远方的天空。她回头一看,不禁吓了一跳。天空不知何时竟然变成了深紫色,云层也变成了黑红色,蓝色和绿色的闪电在云间闪烁! 艾尔弗雷德低声说:“看那儿!”他的声音颤抖,手指也在微微摇晃。 娜塔莎吃惊地看到,一直隐身于云海的黑廷巨塔随着云层飞快聚合而逐渐露出了真容。 在那黑廷巨塔的绝岭峭壁之上,竟耸立着一座巨大的城堡!数不清的塔楼高耸入云,仿佛向天空伸出的无数条手臂一样,这巨城竟比帝国皇宫还要宏伟。灯火一层层点亮,光从城堡的窗口一层层透出来,照亮了天空。阴云散去了,深紫色的苍穹变成了明快的浅黄色。阴暗的感觉不见了,出现眼中的,是一座黄金色的巨城,散发着神圣和庄严的光。 “它真美……”娜塔莎目瞪口呆地喃喃说。 “你去叫醒瑞克,我收拾东西,咱们去那儿看看!” 艾尔弗雷德也是非常兴奋。 娜塔莎赶紧跑到宿营帐篷前,她正要叫醒瑞克,却听到里面传来了喃喃的呓语。 “娜塔莎……娜塔莎……” 她一愣,还以为是瑞克醒来了,仔细一听,却又觉得不对。 “你……你叫我怎么办……娜塔莎……我想娶你,我只想娶你……啊,你的眼睛,你的嘴唇……” 原来瑞克是在说梦话,骤然得知好友对自己最隐秘的心事,少女脸红心跳,退了回来。 “怎么回事,瑞克呢?”见她一个人跑回来,艾尔弗雷德有些着急,“他怎么没跟你一块儿来?” “他,他,”娜塔莎口干舌燥,突然急中生智,“嗯,瑞克睡得太死,我,我叫不醒。” 艾尔弗雷德没察觉到她的异常,他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了山上那神秘的城堡。 “这个懒虫,算了,那就咱们两个去!”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们惊讶地发现天空重新又黯淡下来,庄严的金黄色城堡逐渐湮没在重新聚拢来的云层之中,天空重新变成了暗紫色,然后红光一点点褪去,蓝色和绿色的闪电也消失了。最后,一切又恢复了原状。 两个人呆呆地站着,很久没有说话。过了半响,艾尔弗雷德先开了口:“娜塔莎,你还记得那句开国时就流传下来的传说么?” “什么?” “那个关于陶力之城的传说啊!”艾尔弗雷德有点儿暴躁,“‘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即到达所有魔力的根源’,你难道没听说么?” “当然听过……”娜塔莎疑惑地点了点头,她突然醒悟过来,惊叫道,“你认为刚才那就是‘魔眼邪神’巴罗的陶力之城?” “为什么不?”艾尔弗雷德青紫肿胀的脸上兴奋之色,“传说陶力之城可不就是在黑山么?那一定就是弗莫人信奉的邪神巴罗的神殿!黑廷巨塔,那个山峰的名字,就叫做黑廷巨塔!廷有家和国家的意思!那一定就是陶力之城!” 他吐了口气,情绪渐渐恢复了正常:“咱们得攀到巨塔上面去看一看。陶力之城一定就在那儿,就把它当作是咱们最后的大冒险吧。” 月亮下,紧贴峭壁的黑石小道像条银蛇。路面刚够过一辆独轮手推车。有的地方路沿塌了,小路窄得只够走一个人。就在这样狭窄的地方,山风大作,狂猛地向两个攀登者压了下来,他们就像一行搬家的蚂蚁,向巨塔顶端那未知的黄金城堡蠕动。 “天哪,这条路也太长了!” 娜塔莎叫苦不迭,在爬了整整两个小时后,她终于忍受不住了。 “艾尔弗雷德,你来过这一带的,是不是?到达山顶还有多远啊?” “不远了,和咱们走过的路差不多,”艾尔弗雷德同样气喘吁吁,“不过现在开始变陡峭了,越来越陡,据说几百年前陶力之城的统治时期,我们现在走的这条路是重要的交通道路,所有物资都是从山脚下交易呢。” “重要道路?”娜塔莎哀叫,“我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这时,路越来越陡,风越来越大。周围那低矮的灌木早就看不到了,到处都是黑色的玄石,在清洌的月光下闪光,显得格外阴森。 娜塔莎打了个冷战,做为战神殿牧师的修行课程,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观气学,观察风中的气息,可以察觉周围生物的状态和敌意。可是在这儿,在这黑廷巨塔上,见不到任何生命的迹象,似乎所有生命都远远地逃离开这里。 “这里的确有点邪门……”她想着,握紧了手中的木杖。 这里弥漫着死亡和阴魂的气息,就像是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杀戮一样。 突然,艾尔弗雷德站住了。 “你看,”由于紧张和寒冷,他不住地吸气,“我刚刚注意到,你看这些玄石。” 其实不用他说,娜塔莎也注意到了。因为月光太强的缘故,这些大大小小的黑石自身透出的微光几乎被遮掩过去了。那是一种淡淡的绿光,就像骨骼的磷光一样。 令人惊叹的事还不止这个,这么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玄石似乎都是人体的形状,有些大块的玄石好像是七八个人拥抱在一块儿,一些小块的玄石就像是某个单个的人。不,不是人,这些东西奇形怪状,有的有翅膀,有的有脚掌,还有的有眼珠和嘴巴,他们就像皇家图书馆陈列的魔鬼石像,不过更像被石化的魔鬼。 娜塔莎小心翼翼地伸手抚摸着这些石块,一股奇特的魔法波动传到她的脑子里。 “这波动太微弱了,”艾尔弗雷德也在干和她相同的事,抚摸了一会儿,他把手抽了回去,无奈地叹了口气,“若有若无,似乎只是一些残留的意识而已。” 娜塔莎沉浸在这些奇妙而又诡异的石头块上:“这些一定是上古的化石,看这化石的年代,可能足有上万年的历史了……看来,这里在一万年前一定发生过难以想象的战争。” “娜塔莎……” “嗯?”艾尔弗雷德的声音因为呼啸的狂风而模糊不清。 “我想你有没有想过这个?” 听艾尔弗雷德的声音变得干涩而又紧张,娜塔莎终于抬起头。 “艾尔弗雷德,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这里的石块,”艾尔弗雷德吃惊地低声说,他觉得自己都快透不过气了,“这种玄石布满了黑山山脉所有的山峰上,随处可见,似乎足有一百万多块……” 娜塔莎闻言抬起头,就着月光,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到处都是闪动幽幽绿光的微光。一百万块可能是没有,但黑山山脉绵延好几百英里,这漫山遍野的,少说也有几十万块……一万年以前,这个世界尚在饮毛茹血的时代,怎么可能调集一支如此庞大的军队? “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艾尔弗雷德激动得两眼放光,“黑山方圆几百英里呢,这些化为玄石的应该就是骷髅……” “先别顾着看了,快爬啊!”她加快了步伐,超到艾尔弗雷德的前面,“等到了山顶,就一切都揭晓了!” 神秘城堡……一万年前的大军……这难解谜团的诡异气氛让少女斗志昂扬。 第十六章 原点(二) 又爬了一阵子,突然下面传来隐隐的叫喊声:“艾尔弗雷德……娜塔莎……” “那是瑞克,”看到艾尔弗雷德不解的目光,娜塔莎解释说,“山很高,我怕瑞克醒了之后找不到我们,于是给他留了个条子。” “也好,”艾尔弗雷德笑了起来,“看来是命运让咱们三个同行到这次冒险结束呢。咱们等等他吧。” “一定是战斗女神的指点,才让这睡虫及时爬了起来。” 对瑞克的到来,娜塔莎装做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瑞克的呓语却不由自主重新钻进了脑子,让她心里却怦怦乱撞,就像揣着一只小鹿似的:真是的,早知道会这样,就不闯去叫瑞克了…… “这里风太大了,我看咱们还是先找个挡风的地方等吧。” 艾尔弗雷德点头同意,同时念了一个初级咒语向天空释放了一枚火球,好让瑞克能找到这里。 “你们真是胡闹,大半夜来爬黑廷巨塔!” 瑞克一见面就抱怨他们,半夜醒来,他看到了娜塔莎的条子,于是赶忙收了帐篷,背负着所有的行李一路爬上来。 艾尔弗雷德讪讪一笑,娜塔莎却不服气。 “谁让你睡得那么死?”她红着脸,恶狠狠地说,“做什么美梦呢,叫也叫不起来?” 瑞克顿时尴尬起来。 “这是我的生活习惯么。我的父亲交代我,身为军人,作息时间一定要准确无误……咦?你们听!” 娜塔莎和艾尔弗雷德侧耳倾听了一会儿,都一无所有地摇了摇头。 “这里风声好大,什么也听不到的。” “不对!”瑞克说,三个人里就数身为战士的他听觉最灵敏,“山风里夹杂着金属声音,似乎上面有什么人正在打铁呢。” 艾尔弗雷德和娜塔莎侧耳倾听,果然山风送来了叮叮咚咚的声音,果然有人在打铁! “我想起来了,”瑞克若有所思地停下了步伐,“你们应该对三十年前那场内战的记录有印象吧?从此,大批被俘虏的叛乱分子和重刑犯都被送到黑山做苦役开矿。前面应该就是那个蓝金矿才对。” “蓝金是什么?”娜塔莎很好奇。 “蓝金啊,那可是最坚固而且最有韧性的金属,打造刀剑时往原料里掺一点蓝金,立刻就能成为削铁如泥的宝剑。” 瑞克微笑着回答,他对她总是有无穷的耐心。 “蓝金又是极为稀有的,据说成吨的矿石才能精炼得到一盎司的蓝金,因此它比钻石更加珍贵,再加上蓝金有吸收魔法的能力,就更宝贵了。至尊大皇帝陛下就有一柄宝剑,剑刃全是用蓝金煅打而成,威力可大了。” 原来瑞克的态度让娜塔莎觉得是那么温文尔雅,那么的可亲可爱,可这时候她却觉得难以接受了。 “好吧,那咱们动身!” 随着再向上走,气温更低了,明明是初秋,但娜塔莎却觉得好像到了冬天似的。艾尔弗雷德释放了一个橡树精灵,使三个人觉得多多少少暖和了些。 在第二天的中午,三个年轻的冒险者终于抵达了满是冰雪的巨塔之顶。 没有城堡,什么也没有,他们失望地看着白皑皑的一切。黑廷巨塔的顶端是平的,这里除了冰雪之外,只有不远处的一个宿营地。那里聚拢着许多人,有些是皇家卫队的士兵,他们趾高气扬地监督着一群戴着脚镣和手镣的人在狂风和冰天雪地中劳作。 见到有人居然攀登上来,几个皇家骑士大声斥骂着向他们走过来。在瑞克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后,他们撤掉了凶神恶煞的嘴脸,换上了毕恭毕敬的面具。 “原来是摩德尔的公子,您屈尊到这矿地来,有何吩咐?” “我们是来寻找陶力之城的,”旁边的艾尔弗雷德抢着回答,“前天晚上我们看到了它,那座黄金色的城堡就在这儿。关于它,你能告诉我们什么吗?” 骑士摇了摇头。 “很抱歉,先生,我们什么也没看到。那不是什么陶力之城。您看到的不过是某种海市蜃楼,有时间从山下向山上看就会看到,那不过是大气的缘故……” “不!”艾尔弗雷德因失望而暴怒,“我是不会看错的,娜塔莎,你说说看,那种奇特的景象你也看到了!” 娜塔莎用力点头,可那骑士只是耸了耸肩膀,他认为这不过是孩子的固执罢了。 “随你们的便,小客人们,如果你们愿意,尽可以在这里搜索。我还要继续监督工作,少陪了。”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三个人细细地搜索了巨塔之顶,皇家骑士看在瑞克的面子上,甚至连矿坑的深处也让他们去了,可仍然一无所获。到了最后,就连原本兴致最高的艾尔弗雷德也沉默无语了。 “我们在这里浪费了不少时间。” 这天晚上,三个人沉默着拥挤在宿营帐篷中央的火堆旁,瑞克发话了。 “按理说,我已经用飞鸽把艾尔弗雷德的手稿寄给了皇家地理学会,再拖一段日子回去也没什么,可是还有许多其他的事需要处理……” 说到其他事的时候,他扭过头,不去看娜塔莎的眼睛:“所以,我们明天就下山吧。” “瑞克,你是要回去迎娶公主吗?”娜塔莎问,“你父亲用鸽子催促你回去,是不是为了这件事?” 瑞克愣住,过了一会儿,嘴唇才微微张开:“是。” 低声说完这个字,他紧紧闭上了嘴巴,就像要关住自己喷薄而出的其他话语似的。 “你们回去吧,”一直沉默的艾尔弗雷德冷冷地说,“我要在这里继续搜索。” 瑞克苦笑:“传说陶力之城里藏着弗莫人的财富,可那毕竟都是传说。就算你急着找到陶力之城,可那也……” “我不是为了钱!”艾尔弗雷德截断了他的话,他语气烦躁,心神不宁,“从小,我就很想当一个德鲁依法师,我向往魔法的力量。可是神注定我不能继续修习法术了,如果,如果能找到魔力之源……” 看着艾尔弗雷德,娜塔莎不禁替他感到难过。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你还拒绝我们替你偿还债务,以后等你成为了德鲁依法师,再慢慢还给我们就是了呀。” 艾尔弗雷德长出了一口气:“如果是那样,你们就是我的债主,再不是我的朋友了。” “你确定,你真能找到陶力之城?”瑞克的话一针见血,“艾尔弗雷德,别忘了,距离本年度皇家历史学院的报名和考试还有一个半月时间,如果你还想去报名,那么就必须明天跟我们走。” 艾尔弗雷德沉默着,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块黑色玄石片。 “你又拿石头做什么?”娜塔莎有些奇怪,“这回说好,行李可是自己负责提的。再想要耍我,那是不可能的。” 艾尔弗雷德摇了摇头:“你们看看这块石头片上面雕刻的图案。” 娜塔莎看见,在玄石片光滑的表面上,深深地雕刻了一个标准的五角星图。 “这是魔眼邪神巴罗的标记!”艾尔弗雷德兴奋地低声说,“这块石片是我今天下午在宿营地以西的三角崖那边找到的。到处都是白雪皑皑,这块石片孤零零地躺在巨石上,周围却没有雪——你们摸摸看,感受一下它的魔法波动,很强,居然是热的。” 娜塔莎和瑞克都好奇地凑过去,看着,摸着,啧啧称奇。 “再给我些时间,”艾尔弗雷德的笃定几乎是狂热的,“我一定能找到陶力之城。我肯定它就在附近,不会错的。”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有人轻轻地咳嗽,一个沙哑的声音透进来:“帐篷里有人吗?” “你是谁?有什么事吗?” 娜塔莎不无怀疑地看着眼前这个形容猥琐的瘦小个子。这个人是个驼背,破衣烂衫,挂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镣,身上满是泥垢,一股发霉的臭味熏得少女几乎要掉头逃跑。 驼背男人咧嘴笑了笑,露出两排不整齐的黄牙,要说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可眼睛里却透出精明的光,“你们,在找陶力之城,”他轻声慢语,“我猜得对不对?如果我猜对了,那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娜塔莎注意到驼背男人说最后一个词时的犹豫。 “你猜对了,”艾尔弗雷德向前走了几步,越过娜塔莎来到驼背男人的面前,“你有什么,可以告诉我们吗?” 驼背男人笑了:“黄金的城堡,和紫色的天,这就是我在那天晚上看到的,我还找到了……” 他住了嘴。 “找到了什么?”艾尔弗雷德迫切地问。 这时候驼背男人却不再看他了,这个丑八怪把视线放到了瑞克的身上,那是一种贪婪的眼神。 “我听看守们说,尊贵的摩德尔家族的公子上了山,想必是您了。” 瑞克压抑住对他厌恶,向他行了一礼。 “果然是您,”驼背男人叹息说,“我是不会看错的,谁有权有势,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您这样的大人物随便伸个手指头,就能从地狱里搭救出好几打像我这样的人。咱们商量个交易吧,我给你们三天前那个深夜里我所找到的东西,而您,请给我自由。让我到一个有花有草,不至于整天在矿井里劳作的地方去。怎么样?” 面对这样的请求,瑞克有些不知所措,他看了看同伴们,艾尔弗雷德那期盼的眼神,还有娜塔莎那求知的眼神让他没法拒绝。 就这样,交易达成了,驼背男人得到了自由,而三个小伙伴……他们得到了一个婴儿。 “黑廷巨塔实在是太高太冷了,尤其每到深夜的时候,风大得可以把人刮下山去……”驼背男人在把婴儿交给他们时说,“所以太阳一落山,所有的工人和看守都会回到自己的宿舍烤火睡觉,谁也不会留在这冰天雪地里遭罪的。但那天晚上,我是一个例外……老卡尔累死了,我拖着他的尸体,深夜出来埋葬他。可就在这时候,眼前的一切仿佛都变了……四周的冰天雪地温暖起来,我发现自己身处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但是周围到处都是人,到处都在流血……那些人在我周围挤来挤去,他们的嘴巴蠕动,发出没有声音的惨叫,然后不断倒地死去……数不清的钢铁利器在我身旁舞动着……我被吓傻了,昏了过去……我是被寒风给吹醒了的,还是被哭声给惊醒了的。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从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回到了这该死的冰天雪地里,什么宫殿、美女、军队和战争,全都没有了。当时我手脚冰凉,差一点就冻死。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手里多了一个蠕动的小包裹。我拉开小被子一看,原来就是这个孩子。” “闹了半天,原来就是这个?” 和对小宝宝爱不释手的娜塔莎相反,艾尔弗雷德有些失望,他所关注的是找到陶力之城的线索,可不是一个呀呀学语的小包袱。 “别小看这婴儿,”驼背男人显然害怕他们对交易反悔,“你可以看看,看看他的眼睛。金黄色的,中间的瞳孔是血红色的——你见过谁家的小孩子会有这么邪恶的眼睛吗?他一定是那城堡里的孩子,是邪恶无比的弗莫人的后代!” “真的呢!他的眼睛好漂亮!” 娜塔莎欢呼着,她对是否能找到陶力之城并不很在意,但这么好玩的一个宝宝,她却不想放弃。况且救人是牧师的天职,在这种冰天雪地的囚徒生涯下,宝宝肯定活不了的。 她把婴儿胖乎乎的小脸向中间挤,挤成一个猪鼻子,得意地大声地宣布:“这个宝宝我要带走!艾尔弗雷德,你不要和我抢!” 艾尔弗雷德嗤之以鼻:“省省吧,没人和你争,我可不想十几岁就被人叫爸爸。”他转向那驼背男人摊开手掌:“交易成交了,不过,也请你把私自藏起来的东西交出来吧。” “什么,什么我私自藏起来……我……” “提醒你,我是一个德鲁依法师,也不会无凭无据就找人麻烦,”艾尔弗雷德冷冷地笑,“你把本属于这小婴儿的东西交出来,这笔交易咱们就算成交了。”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驼背男人屈服了,他不知道从哪个部位掏出了一条又粗又长的骷髅标记的银项链。 “没有别的了,”他很急地为自己分辩,“他全身上下,只有这个东西值钱,所以我……” “放心,”瑞克冷静地说,“我们不会因此就毁约的。” 艾尔弗雷德把项链交给娜塔莎,娜塔莎欢天喜地地把那项链缠绕在婴儿的襁褓上。说来也怪,这婴儿一直显得很是躁动不安,可现在一接触到这项链,没一会儿功夫他就睡着了。 瑞克说:“明天必须回首都去,否则在这儿,这小东西绝对没法活。” 艾尔弗雷德很是失落:“算了,你们如果打算明天动身,就带着这个小孩子走吧,我是打算再呆一阵子的。即便耽误了来年的历史学院,我也要找下去。” 第二天,三个伙伴分道扬镳。娜塔莎和瑞克离开了黑廷巨塔,半个月后回到了首都,而艾尔弗雷德则从此丧失了音信,直到三十年后,他再度出现在已经是战神殿大牧师长的娜塔莎的面前。 …… 名为雷锤的汤马士大妈赶着马车飞速地奔跑,她回头看了看车上熟睡的雄鹰,一缕慈母般的关爱浮现心头。 还记得,当自己带着小婴儿回到战神修道院的时候,众多的老师、同学和学长们,没有一个人不喜欢这小宝宝的,从此,在众多美女牧师的关怀下,小宝宝在修道院里幸福地生活着。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却越来越明显了。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三年,五年……这个被无数美女牧师们乱叫着起名的宝宝,他吃,他睡,他哭,他笑,他玩耍……可他始终还是那个襁褓中的婴儿——这个来自黑廷巨塔的妖眼婴儿,根本就没有任何发育的迹象! 与此相反的是,他身上隐隐有着魔法波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波动迹象倒是越来越明显了。 少女娜塔莎,不,是二十一岁的战斗牧师娜塔莎收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鬼怪婴儿的传说,在首都里不胫而走,使这位“战斗牧师里的第一美女”的无数追求者望而却步。致使大牧师长也曾经专门找她谈话,希望她放弃这个具有奇特魔法波动的婴儿。 “这个孩子,搞不好是战神所预示的前所未有的灾难之子,”高贵庄重的大牧师长如是说,“娜塔莎,你是战神修道院里最有才华的年轻牧师,将来是要接替我这个大牧师长的职务的。可是你收养这样一个不详的孩子,说不定会给你带来一生的灾难!” 娜塔莎没有说话,早在大牧师长召她前来的时候,她就已经猜到了大牧师长的用意。看着怀中宝宝天真的笑脸,她毫不犹豫就回绝了。 “对您的心意,娜塔莎很宽慰;但是对您的建议,娜塔莎只有拒绝。身为牧师,帮助和引导那些迷茫无助的人们,这不正是我们修道院建立的宗旨么?如果连一个小婴儿都要舍弃,那么,我还有什么脸面以一个战斗牧师的身份,继续活下去呢?” 说完这番话,她深深行礼,抱着那长不大的婴儿离开了。 “弗,弗。” 在回来的路上,随着无意义的简单发音,怀里宝宝胖胖的小手挥舞起来。他的笑始终是那么可爱。看着他前所未有的高兴笑脸,娜塔莎突然有了一种明悟。她的心怦怦乱跳:这孩子,他明白自己和大牧师长那一番对答的意义! 这孩子并不是没有成长,而是他身体的成长缓慢得惊人! 婴儿期是学习外界事务最好的时间段,不同的动物就有不同长短的婴儿期。人的婴幼儿期是从一岁到四岁,而小狗小猫头一年的生长相当于人前十四年的生长,婴儿期也就是头几个月的事。而这个婴儿,他竟然五六年之内,身体一点都没有长大……他的婴儿期,又是多长时间呢? 第十六章 原点(三)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岁月一天天流逝,红颜渐渐老去,鱼角纹爬上了娜塔莎的眼角。在四十六岁的那一年,她终于成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牧师长。 时代在飞快的变化,至尊大皇帝换了两代,东方的鞑靼人和库曼人进入了当年他们三个一齐去勘探过的野牛大草甸,并且建立了游牧人的汗国。三个人里年长的瑞克也已经去世了,艾尔弗雷德仍然音信全无。各地开始涌现一些反皇室的秘密宗教团体,似乎是一些复古派的魔法狂热份子组建了什么五角协会…… 对于那个不长个的婴儿,这个陈旧的话题早已经被人抛到了脑后。可是那个孩子,在身体上仍然一点变化都没有。 他认识字,他能明白她的心思,她的话语,在婴儿那双奇特的妖眼里,别有一种洞彻人心的魅力。但是他的声带发育不完全,所以他不会说,也不能写,这个几十年如一日,身体仍然不足一岁的宝宝,甚至连爬的力气都没有。 或许,宝宝就会这样一直下去,直到自己老死吧?有时候,娜塔莎真的这样想。 可是她错了,当失踪了整整三十年的人出现在她面前的那个夜晚,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那是一个和往常没什么两样的夜,早早安寝的娜塔莎在半梦半醒之间,突然察觉有异样的气氛。 常年战斗磨炼出来的她几乎是立刻就睁开了眼,接着就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长袍男人正远远地坐在寝室的一角,似乎正等待自己醒来。 “娜塔莎,”那人开口,他的嗓音干涩而又有力量,熟捻的语气,陌生的口音,“多年不见了,你终于成了大牧师长。” “你是谁?”娜塔莎平静地问,“居然半夜能够闯进我的寝室,你的本领可真不小。” 陌生而又熟悉的人自信地笑了。他轻轻一挥手,伴随着一种奇特的魔法波动,墙壁无声无息地裂开,形成了一个浑圆的大洞。娜塔莎大吃了一惊,这个人的法术居然不需要任何咒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刚才那魔法波动,竟然和宝宝身上的一模一样。 “记不起来了吗?”那人慢吞吞地说,“还记得三十年前,我们攀登黑山巨塔的情形么?我在背囊里装满了石头……” “你是艾尔弗雷德!” 无比熟悉的名字脱口而出,没什么词汇能表达出娜塔莎此时的惊讶。她一下子来到久别重逢的故友面前,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的,大牧师长的气度早丢到不知哪儿去了。 “天哪,你失踪了整整三十年!你终于回来了!” “我没有失踪,这么多年里,我一直在寻找陶力之城。” “你还是没放弃那个梦……”娜塔莎叹了口气,想起三十年前的往事,真是百感交集,却不知从何说起,“你的魔法水平真是难以想象,可又不像是德鲁依的法术,是炼金术吗?你找到魔力之源了?” 艾尔弗雷德沉默着,最终摇了摇头。 “三十年来,我一直在寻找陶力之城,也在锻炼自己的魔法——那块石片帮了我不少忙,揣摩它的魔法波动,使我领悟了不少法术使用的原理。陶力之城始终没有找到,不过炼金术的水平倒是一日千里了。当我明白继续逗留在山里也没有任何用处时,就开始游历帝国各处。我找到了瑞克的家,这才知道,他在二年前就去世了。” 娜塔莎低下了头。瑞克英年早逝,很大程度和他的婚姻有关系。至尊大皇帝的女儿,是一个极其爱慕虚荣,又极具占有能力的女人。生活在这样处处不得意的家庭里,可能是瑞克早早过失的重要原因。 “娜塔莎,那个孩子呢?”艾尔弗雷德看似不经意地问,“我听说了,战神修道院的大牧师长收养了一个长不大的怪婴儿,那是在说我们当时拣到的那个孩子吗?” 娜塔莎刚要回答他,却突然发现,在艾尔弗雷德的眼里有一种遮掩不住的迫切之光。他打听这个做什么?三十年来的生活经验告诉她,这事没那么简单。她又发现一件奇怪的事:隔壁那婴儿散发的强烈魔法波动,竟然不见了! 孩子还在。战斗牧师对周围的气流和生物的气场有着超强的感知能力,那奇异的孩子仍然就在隔壁,不仅如此,他还醒着。可是既没有哭闹,也没有魔法波动——他竟在隐蔽自己! 宝宝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感受到了艾尔弗雷德的魔法波动吗? 见娜塔莎陷入了思考,艾尔弗雷德又问了一遍。 “那孩子呢,现在在哪儿?” “问这些做什么?”娜塔莎笑了,在昔日的好友面前坐下,“这三十年里,你一直在黑山吗?为什么连个消息都不给我们?” 三十年杳无音信,今天突然造访……必须要弄清楚艾尔弗雷德的来意。 艾尔弗雷德也笑了笑,谈到这三十年自己的经历,锐利的眼神也不禁柔和了许多。 “娜塔莎,当你刚刚步入战神修道院学习的时候,在眼前突然发现了一个新天地,那时候你是怎么做的?在我拿到那石片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那是一片新天地。你们走了以后,我一个人住在那里,整天就是钻研和学习,废寝忘食……三十年一晃就过去了,直到现在见到你,我才发现,自己真是老了……” 艾尔弗雷德说到感慨之处,伸手抚摸自己的下巴,娜塔莎发现在他的手背上,多了一个五角星图案的刺青,那图案和原先那石片上的一模一样。 五角星……一个名字闪电似的晃过娜塔莎的脑海:“五角协会……” 她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个早有风闻的神秘炼金术士组织,恐怕和这位多年不见的老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你问了两遍关于那孩子的问题,你就这么关心那孩子吗?”她没有耐心继续兜圈子了,“艾尔弗雷德,你这次偷偷摸摸地回来,该不会就是为了那个婴儿吧?” 听到毫不客气的质问,一缕笑容在艾尔弗雷德的脸上慢慢绽开。 “娜塔莎,年龄让人成熟,真是一点也不错。和三十年前比起来,你的思维敏捷,让我吃惊呢。” “说吧,”娜塔莎耸肩,不知为什么,她的心跳突然无缘无故地加剧了,“如果能帮上忙,我一定帮。” 艾尔弗雷德沉思着点了点头。 “我要那‘圣婴’,”他收敛了笑容,盯着娜塔莎的眼睛一字字说,“那个孩子,是寻找魔力之源的重要线索,是揭开弗莫皇帝‘神圣之眼’巴罗奥秘的钥匙。把他给我吧,娜塔莎,魔力之源是属于咱们的。” “你管那孩子叫圣婴?‘神圣之眼’巴罗,你是说‘魔眼邪神’巴罗吗?艾尔弗雷德,你到底知道什么我所不知道的,为什么不都告诉我?” 艾尔弗雷德陷入了沉默,过了片刻,他下了决心:“知识是可以共享的。我不妨告诉你,这三十年里我都发现了什么。然后,你再考虑是否把圣婴交给我。” “我告诉过你这三十年里我一直都在山上练习法术,其实并不完全正确。我用了五年时间,就从那石片的魔法波动学到了炼金术的基本规则,再也学不到什么了。炼金术,是和德鲁依崇拜极为不同,而又在很多方面非常相近的法术。要想进一步的提高,就必须通过图书馆去掌握更深奥的知识和技巧。况且‘手持蓝火和紫火之炬,踏过八百英里骷髅之地,即到达所有魔力的根源’,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寻找,我发现这暗语是有道理的,我相信地点就在黑廷巨塔,但是除非按照条件找到蓝火和紫火之炬,否则休想开启通向陶力之城的门户。如何能查找蓝火和紫火之炬,这也必须到图书馆里寻找古籍了。我就是怀着这个目的,改名换姓到图书馆做了一名图书管理员……咱们长话短说,具体是怎么辛苦的查找,而我又是怎么变换工作,从一家图书馆到另外一家图书馆,这些都不提了。我用了将近二十年,浏览了除了皇家图书馆外的所有藏书,终于让我发现了一条线索。” 提到这个,艾尔弗雷德的眼睛放光,那贪婪欣喜的目光就像狼一样,让人不寒而栗。他的声音低沉,就像是从一口深井里传出来的水波声。 “陶力之城,绝不简单是几百年前弗莫人的首都和神殿。在过去,咱们遭遇的神秘天象曾经一再地出现,只不过都被记录人当成了当事人的胡编乱造。它是某种永恒的存在……你还记得那个驼背的猥琐男人所说的话吗?” 娜塔莎摇了摇头。 “三十年前的事情啊,就连那个人的相貌,我都快忘光了。” 艾尔弗雷德笑了,他低低地背诵起来:“我发现自己身处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但是周围到处都是人,到处都在流血……那些人在我周围挤来挤去,他们的嘴巴蠕动,发出没有声音的惨叫,然后不断倒地死去……数不清的钢铁利器在我身旁舞动着……” 听到他的声音,那张猥琐的相貌,又清晰地浮现在娜塔莎眼前。 “你认为这是什么?简单无意义的呓语吗?”艾尔弗雷德悲哀地笑着,“要知道,他的描述几乎和《白王武功记》里的记录几乎是一模一样……那个驼背,居然看到了‘白王’摩里根率领狂战士和德鲁依的大军攻破‘神圣之眼’巴罗大帝的国都陶力之城的景象!” 娜塔莎头一次感到如此震惊。 “你的意思是?” “魔力之源究竟会是什么?仅仅是咒语力量的增强?那算什么魔力之源。仅仅是对自然的控制?那种东西,任何一个有能力的法师都可以逐步做到。就这些让凡人眼馋的东西,会是那个以炼金术闻名遐迩的弗莫文明终极法师竭尽全力守护的力量吗?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却始终得不到答案。但直到不久前,我了解到了当年咱们收养的这个婴儿,居然几十年里都没有成长的时候,才突然醒悟到这一点。” 艾尔弗雷德的眼睛在发光,他舔了舔干枯的嘴唇:“真正最伟大的魔力,是时间。” “炼金术,乃至于任何法术,都讲究的是物质的产生和转换。而时间,只有时间才能在潜移默化之中地改变万物。不论时间的长短,事物都能改变其原貌。所以,只有时间,才配称得上是魔力之源。而封存魔力之源的陶力之城,应该是一个时间所无法涉及的角落。居住在陶力之城的弗莫人的文明延续了多长时间,这谁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已经超越了时间呢?驼背能够在黑廷巨塔看到发生在过去的血战,那个很可能是从陶力之城里出现的婴儿始终没有任何的生长,是不是因为在陶力之城出现的瞬间,他们被时间之力所影响呢?我苦思冥想,翻阅了无数典籍,最终只能给了自己一个荒谬绝伦的解释:陶力之城处于时间轴线的零点,属于无数时空的交集之处!” 他看着震惊的娜塔莎,语气里满怀激情和诱惑力:“三十年前,我们到达了黑廷,但却无法到达陶力之城。这是因为我们仍在时间的长河之中,要想抵达那里了解时间之力的本质,就必须像从前的白王那样,找到那几样东西,开启通向时空交点的大门!” 一阵风吹过,正在赶车的汤马士大妈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忍不住闭上了眼睛。背部的伤口仍然在隐隐作痛。 时间……五十年前艾尔弗雷德深夜造访的那番话说得没有错,时间总能潜移默化地改变万物。谁曾想到,自己会从尊贵的大牧师长变成了盗匪“雷锤”,在那个登上黑廷巨塔的深夜,谁又能想到,原本两个感情深厚的好朋友,竟然会变成生死决斗的仇敌呢? 就在那个深夜,艾尔弗雷德和自己最终动手决斗了。因为他的目标,竟然是要用妖眼婴儿的鲜血做炼金试验,来测定时间的力量。 “要想找到那几样连模样都不清楚的东西,即便穷尽一生也难以达到,”艾尔弗雷德如是说,“但是要想透过其他的物体去了解魔力之源,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只需要那个从陶力之城里找到的婴儿的血肉……” 也就是在这一点上,两个人最终决裂了。 艾尔弗雷德并非孤身前来,他早料到了娜塔莎数十年抚养婴儿的慈母之心,几十名他的炼金术弟子早在谈判之前就已经就位,当娜塔莎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之后,立刻对大半仍在睡梦中的战斗牧师们发起了屠杀。惊醒的牧师们奋起反击。 接下来是一场惨烈之极的恶战。在那个血和火交织的深夜,战神殿牧师会全军覆没,而炼金术士们也死伤殆尽,致使一度兴盛的五角协会沉寂了几十年。 艾尔弗雷德当时的法术远远没有后来那么强大,致使娜塔莎尽管身负重伤,仍然带着婴儿咬牙成功突围,从此隐姓埋名当了汤马士大妈。为了躲避五角协会的追杀,她怀抱着日后叫雄鹰的婴儿在全国四处漂泊,又这样过了二十四年的流浪生活,最终回到了黑山。 期间,她得知艾尔弗雷德步步高升,最终当上了帝国宰相。正教也从南方传入了帝国,随后,宗教审判在四处展开,先是对德鲁依,然后是对炼金术士展开了血腥镇压。可是只要娜塔莎心知肚明,这审判有一大半是为了寻找自己和这个叫伊格尔的婴孩。二十六年前,当她再次返回黑廷巨塔的时候,原先遇到驼背男人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荒凉的小镇。而回到了黑山的伊格尔,竟然奇迹一般的开始发育长大了。 到底有多久,没有像今天这样想起艾尔弗雷德和瑞克了呢?汤马士大妈叹了口气,用力在牲口的屁股上抽打着。 和当年怀抱着婴儿突围逃跑的美女大牧师长娜塔莎相比,现在护送同一个人逃出首都的已经变成了满是鸡皮皱纹的汤马士大妈,但那双压抑着怒火和悲愤的眼睛,坚毅刚强的表情,和五十年前仍然一模一样。只是在风中飞舞的,不再是那一头灿烂夺目的金发,而是缕缕闪亮的银丝。 第十七章 血腥恸哭 自从隐姓埋名的娜塔莎回到黑山的小镇,惊喜地发现婴儿开始像正常人一样长大了之后,在这孩子身上停滞许久的时间巨轮,仿佛一下子就开始了运转。 尽管伊格尔从小就显露出超乎想象的魔法波动,但化名为汤马士大妈的大牧师长并不打算把自己的战锤术和神圣咒语教给这孩子。对当时已经年近七十的老人来说,她并不希望雄鹰走上打打杀杀的路,或许平凡的生活才是最让人安心的。所以她教他读书写字,上流社会的礼仪和作派,等等等等。 但是命运之轮,是不可逆转的。 在这个由开矿的囚徒聚集形成的小镇上,这里的居民一个个都是性情暴躁,手段残忍的亡命囚徒,随便在这里碰到个什么人,都有可能是身背十几条人命,杀人越货的强盗。一群猴子聚拢到一起之后,总会出现一个领头的猴王,在黑山镇的这些人渣居民当中,也有一个说一不二的猴王。那就是住在汤马士大妈隔壁的邻居,黑山小镇的镇长,“皮毛杀手”艾希曼。 艾希曼是个身材高大,形容丑陋的人。他平时总穿着非常昂贵的皮衣,十几个喽啰前呼后拥,胆敢违抗他的人,就会被活活剥皮。艾希曼贪得无厌,他接手镇上一切可以赚钱的生意,他包揽了购买日用品,包揽了这里生意最好的铁匠铺和伐木厂,包揽了小镇的磨坊作坊,甚至还和那些跟囚徒也没什么两样的看守们达成了协议,他们合谋把一口矿藏丰富的蓝金矿井据为己有,大发其财。这使艾希曼的家族在小镇掌握着说一不二的生杀大权。随着最终魔力大师——时间的推移,新一代的黑山镇居民也成长起来了。这些小年轻继承了父辈的心狠手辣,但是也体现出了比父辈更加强烈的肆无忌惮。这里既没有教育,也没有道德。而其中最胆大妄为的,就是老艾希曼的儿子卡尔·艾希曼。卡尔比伊格尔在生理上大整整三岁,他性格暴躁,总是理直气壮地霸占他所想要得到的东西。为了别人一句普普通通的玩笑,他曾在一次争执中狠毒地打碎了对方的手指骨。 这些事情对于被娜塔莎带来的婴儿伊格尔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在娜塔莎的教诲下,他逐渐变成了这里最温文尔雅的男孩。这种完全无害的态度在黑山镇是非常希奇的,使得他也增加了不少“同龄”朋友,其中就包括戴瑞和绞索。 黑山是弗莫人传说最多的地方,所以从小伊格尔就特别喜欢那些神话传说和冒险,他总喜欢拉上那几个玩伴组建一支队伍,而他自己总是要担任队长的,率领着一群人踏遍黑山山脉的每一寸土地。尽管这种活动遭遇了不少危险,譬如落石和山崩,还有各种各样的毒虫和野兽,最重要的是担惊受怕的大人们百般阻挠,但是伊格尔始终顶住了压力,率领着自己那支蹩脚的小探险队活动在山林里。他们把探险得来的宝贝,譬如在山顶发现的奇特的海螺石啦,拔掉的冬眠大熊的牙齿啦之类的东西,全都存放在一个小山洞里,把那儿当成了自己的秘密基地。 这个小山洞就在黑山山脉西边的丘陵上,被周围人俗称是韦德丘陵的地方。这里是不知道多少代伯爵留下的一个大陵墓,走过螺旋向地下延伸的甬道,就会到达一个圆形的广场。广场的四周石壁全是一个个的墓室。伊格尔和他的探险队最初发现这里的时候,在广场中央还有一具枯骨。这具骨骼歪在一边,脊椎骨其他的扭曲着,生前的样子一定是个又丑又怪的驼背。和驼背的尸骨被一块儿发现的,还有一把生了锈的大刀。这把刀也不知道放在这里了多久,死死地被驼背人搂在怀里,似乎是个很令人珍惜的宝贝。 八岁的伊格尔刚见到这把比自己的身高还要长的大刀时,就觉得有一种奇特的亲近感。他对这把铁锈斑驳的大刀爱不释手,从此,小探险队长头一次拥有了自己的佩刀。厌倦了战斗的娜塔莎对伊格尔舞刀弄枪非常反感,但敌不住孩子的执拗,到底还是没有坚持把他的那柄刀丢掉。小伊格尔在没有和伙伴去冒险的日子里,就这样拿着那柄大刀在乌兹后面玩耍啊,挥舞啊,这样的嬉戏他每次都能坚持两三个小时。 娜塔莎看在眼里,把震惊埋藏在了心里。她是从不指点伊格尔用刀要诀的,但是这孩子的进步实在太快了,伊格尔仿佛对使刀有一种天生的感觉,就在嬉戏之间,他竟然无师自通,逐渐掌握了许多挥砍劈斩的道理。还记得刚拿到那柄大弯刀的时候,他就连举刀都万分吃力,可是日复一日,到了十三岁的时候,这孩子已经能把大刀运用自如,得心应手了。 童年总是快乐的,可是时间过得总是那么快。 十三岁那一年,一件影响到伊格尔日后一生的事情发生了。 伊格尔从小就非常喜欢住在他们家对面的一个女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喜欢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那个叫萨拉的女孩儿出落得越来越漂亮。萨拉也很喜欢跟他一块儿聊天,因为在宁静的气氛中思索的伊格尔,比黑山小镇上那些生理同龄人更多了一种成熟的气息,他和那些粗野的男生有极大的不同。 可糟糕的是,卡尔·艾希曼也看上了她。 卡尔对想要得到的东西是会毫不犹豫地行动的。所以在一个晚上,喝得醉醺醺的他领着七个猪朋狗友用伐木的斧子劈开了女孩子的家门,凶暴地闯了进去。 当时伊格尔正在韦德丘陵的秘密山洞里向朋友们策划下一次的冒险路线,很难想象如果他在家里看到隔壁发生这种事会做出怎么样的举动,但是当绞索跑来报信的时候,他那两只金黄色的妖眼变得血红,二话不说就一路跑了回去。 当他一路赶回黑山小镇的时候,已经是第六天了,萨拉已经死了。 卡尔·艾希曼和他的猪朋狗友并没有打算杀死萨拉。他们强奸了她,又觉得不过瘾,于是把她赤身露体地吊起来,一边围观一边喝酒取乐。萨拉的母亲去世得早,父亲是个懦弱无用的孱货,不仅没敢反抗,反而陪着笑给他们拿吃的,端盘子。就这样,这些恶棍在萨拉家里醉醺醺地折腾了将近三个多小时。到了后来,他们喝酒打牌,把吊绑的女孩儿抛到脑后去了。被绳子困住胸口人会透不过气,谁也没注意到萨拉委屈和恐惧的哭泣声越来越小,最后没了动静。直到他们闹够了,打算在临走前再度淫乐一下,把可怜的女孩儿放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萨拉早不知道什么时候断了气。 卡尔·艾希曼为此暴跳如雷,他痛打了那两个出主意把萨拉吊起来的狗东西,然后“诚挚”地向萨拉的父亲道歉,让他接受了五百弗里的赔偿金。萨拉的父亲也忍气吞声地答应了。 当伊格尔回到黑山小镇的时候,这事情就像吹过的风过去了一样,除了一些痕迹,再没留下什么。 可不见得每个人都会像萨拉的父亲那样对财大势大的艾希曼家族俯首帖耳。 萨拉死后,伊格尔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也更加可怕了。汤马士大妈知道他的心事。 “你是不会放弃的,对么?”一次见他深夜才回来,手提着那柄改名为萨拉的大弯刀,汤马士大妈忍不住说。 见伊格尔一脸茫然,汤马士大妈叹了口气:“我是在说萨拉的事……你天天锻炼身体到这么晚,就是为了杀卡尔为萨拉报仇,对么?” 伊格尔没有说话,但那双充满怒火和忿恨的黄眼睛已经把他的一切想法都传达给了汤马士大妈。 “你想过没有,你才十三岁,卡尔已经十六岁,你打不过他的。况且他还有个‘皮毛杀手’的老爹,你要杀死卡尔,老艾希曼一定会发疯似的杀死你或者找人杀死你……你才十三岁,而镇子上有多少人是他的爪牙,你知道吗?” 伊格尔沉默着,突然说:“所以,不是现在。” 他握紧了巨大的萨拉,又重复了一遍:“不是现在。” 汤马士大妈知道自己是劝不动他了,这孩子从小就比牛脾气还倔,一旦认准的事就决不回头。 “你使刀时候,手臂的力气用得太大了,”她起身为伊格尔把凉了的饭菜端上桌子,轻轻地说,“挥刀的时候手臂要放松,这样才能有余力随机应变。一刀劈过去时的真正爆发力来源在你的腰和背,明白吗?” 伊格尔愕然,直到此时他才知道抚养自己这么多年的汤马士大妈居然懂得用武器! 接下来的几年里,在汤马士大妈的指点下,伊格尔进步神速地继续练习刀术,直到那件震动全镇的大血案爆发。 随着黑廷巨塔的蓝金矿日渐枯竭,黑山镇的小年轻们开始失业了。他们多半继承父业,下山到附近去做做“生意”,大的案子是不大可能的,多是些偷鸡摸狗的事。 老艾希曼在这方面还是放得比较宽松的。尽管他是小镇的无冕皇帝,可他并不限制人们去那么干,也并不向下山做生意的小伙子收缴抽成,因为他认定可以凭借自己掌握的这些诸如磨坊、伐木厂一类的事业,可以名正言顺地让大伙儿把弄来的钱都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可是他的儿子卡尔却是个雄心勃勃而又贪得无厌的家伙,他带着自己的一群爪牙到处耀武扬威,忙于确立自己在年轻一代里至高无上的地位,宣布凡是下山做生意的收获,其中三成都必须交给他。 绞索和戴瑞就是卡尔最新的受害者。 戴瑞是个敢于冒险的家伙,而绞索就像是一条冷静的毒蛇。他们不甘心下山一趟就为了挣取偷来的几个小钱,他们两个开始观察来往的商队,并且成功地袭击了一辆满载着葡萄酒和蜂蜜的马车。 戴瑞并不主张把这些东西带回山上去,因为那样的收益太小,在山上能吃下这些东西的只有老艾希曼,他开的价码又实在是太低。他和绞索商量了一下,两个人就在山下附近的城镇卖掉了赃物,得到了整整两万弗里! 两个小子欣喜若狂地拿着钱回来了。但是一回到黑山镇,他们就遭到了围殴。 原来附近城镇里也都有老艾希曼的眼线,对于这两个小子居然想要绕过自己销赃的胆大包天,老头子感到愤怒。所以他早就让卡尔带着二十个人埋伏在入村必经的山路上,给两个小子一点教训。戴瑞和绞索是死也不愿意让别人碰一碰自己冒大险得来的钱的,但是卡尔的爪牙实在是太多了,他们寡不敌众被打成了重伤,所有的钱都被抢走了。事实上,如果不是看这两个小子一次能挣这么多钱,老艾希曼早就下令把他们丢下山崖了。 伊格尔把两个朋友扛回了自己的家,让他们躺在自己的床上养伤。戴瑞伤好了之后什么也没说,愤愤不平地离开了黑山镇,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而绞索在伤好之后,就和伊格尔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在伊格尔十六岁的时候,他找上了老艾希曼和卡尔,向他们贡献了一万弗里。他解释说,这是他跟绞索把抢劫马车的事业继续做下去的结果。驱赶马车登山实在是件很艰苦的工作,所以他们在山下的市镇销赃之后,把老艾希曼的价格差部分还有卡尔要求的三成都如数上交。 这一举止让老艾希曼得到了深刻印象。根据老头子从线人那里得到的情报,差不多就是这个数字。 “伊格尔,你这个小伙子很不错,”他说,“你很能干,又懂得事理,听说汤马士大妈教过你读书写字,真不错,和那些没大没小的兔崽子就是不一样。这是教养,是一种美德。以后你有什么困难,可别忘了尽管开口呀,我这个老头子还可以帮帮忙。” “对您,我的确有个小小的请求,”伊格尔的态度诚恳,他恐怕还从没这么低三下四过,也从没这么文绉绉地说话过,“我们想把这生意做大,这需要您的支持。当然了,属于您的收入,还有卡尔要求的收成一分钱也不会少。” 老艾希曼对这个有价值的建议非常高兴,他很快就让有着一对黄眼睛的伊格尔负责黄金之路的抢劫工作了,并且按照小偷们的传统,为伊格尔正式赠予绰号,“雄鹰”。 当汤马士大妈得知这事之后,她只是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每个人终究要走他自己的路。 雄鹰的匪帮就是这样建立了起来,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为老艾希曼赚取了越来越多的财富。 但卡尔却因此闷闷不乐,几乎全镇的年轻人都知道跟着雄鹰干能发财,都愿意跟着雄鹰去发财。艾希曼家族虽然得到了钱,但雄鹰却在不断加强自己在年轻人中的名望和权威,这令卡尔非常的不满和恐惧。 老艾希曼尽管精明强干,但对雄鹰暗中扩张势力却也无可奈何,皮毛杀手毕竟老了,身体一天天不行了,在雄鹰匪帮建立了第四个年头,老头子咽了气。 就在老头子的葬礼上,几乎波及了整个黑山镇的血拼开始了。在父亲即将去世的日子里,卡尔惶惶不可终日,他知道,父亲只要一死,自己是不会有好日子过的,原先受过自己欺侮凌辱的年轻人这些年都投入了雄鹰的麾下,即便那个手持大弯刀的黄眼睛能放过自己,那些人也决不会放过自己。 所以当一个死党为他出谋划策,要在葬礼上干掉雄鹰的时候,卡尔欣然同意,也为自己亲手敲响了丧钟。 到了葬礼的那一天,卡尔和二十几个死党决心动手,他们打算在雄鹰上前最后亲吻老人额头的时候一左一右包抄过去,干掉他。但是等雄鹰来了的时候,他们才惊慌失措地发现自己的计划有多么荒谬:那个黄眼睛竟然带来了不下一百五十个手下,这简直是一支小军队! 身材高大的雄鹰穿了一件大红色的衣服,昂然走在最前面。他来到卡尔等人的面前,只是简单地交代了两句话。 “卡尔,我很早就想邀请你参加一个葬礼了。” “你是什么意思?”卡尔因为阴谋的挫败而恼怒起来,“伊格尔,你居然在我父亲的葬礼上还穿这种不庄重的衣服!是我父亲一手提拔了你……” 他说不下去了,因为他看见雄鹰擎出了那把巨大的弯刀。 雄鹰抽出了萨拉。这柄生锈的大刀竟然散发着凛冽的寒气。 “卡尔,”金黄色的眼睛逐渐变成了血红,“我想,七年前萨拉的葬礼你忘了出席,老子想邀请你参加她的葬礼。” 卡尔没听明白雄鹰在说什么,七年前的事他早就忘了,但是雄鹰接下来的话他却永远也忘不了:“杀!一个艾希曼也别留下!” 屠杀从葬礼的教堂延伸到磨坊,延伸到伐木厂,延伸到艾希曼的庄园,延伸到行将废弃的蓝金矿井。 在这一切快要完结的时候,被砍断了双手和下体的卡尔和他几个同样待遇的死党被雄鹰和绞索用绳子牵着,拽到当年这些小恶棍虐待萨拉致死的木屋前。这座木屋荒废依旧,萨拉死后的第二年,她那懦弱善良的老爹因为内心的折磨,也跟着去了。这里从此成了鬼气森森的地方。 雄鹰二话不说,砍下了他们的头。 这还是这位土匪首领头一次杀人。奇怪的是,随着刀锋上沾满鲜血,斑驳的大弯刀上那些以往怎么打磨都掉不了的锈迹纷纷剥落,巨大的萨拉透出碧绿的光。 “萨拉……”伊格尔喃喃地说,他举刀向天大吼,“萨拉!” 小镇上到处都是推翻艾希曼的胜利欢呼,可当雄鹰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却发现汤马士大妈已经搬走了。 就是这样,“黑山的雄鹰”开始了他的土匪之路。又过了四年,震动帝国的黄金马车案发生了,又过了两年,因为一块小小的蓝色晶石,这个长着一对黄眼睛的悍匪领着他的一帮子党羽把帝国首都拖入了毁灭和死亡的深渊。 第十八章 地牢暗战(上) 轻轻掀开水渠顶上的沉重石板,一股暖和的臭气就钻进了下水道。 绞索谨慎地伸出头,小心翼翼地观察四周。 只见长长的甬道里火光摇曳,墙壁上每间隔一百英尺插一个火把,在甬道的两边是用铁栅栏分隔开的一个个囚室,好像是一个地牢。这里终日不见阳光,地永远是潮湿的,老鼠跑来跑去,走廊的空气里弥漫着汗味、屁臭和尿骚气。和下水渠里不同的是,黑牢的深处回荡着几不可闻的呻吟和有气无力的哀号。 发现和雄鹰失散了之后,他们在独眼龙的带领下沿着新找到的出口向上爬。小金库没有找到,却来到了这里。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想象不到在金碧辉煌的宫廷里还有这么可怕的地方。 “见鬼,这会是什么地方?” “让我看看,”独眼龙让绞索下来,自己上去探头张望了一会儿,然后一脸怪异地爬下来,“狗屎,咱们的上面是‘学习研究所’。” “什么?” “学习研究所,”独眼龙感叹,“传说中开国至尊大皇帝摩里根用来秘密处决和监禁政敌的地牢,想不到真有这种地方。” “真是个好名字……我上去了。” 绞索轻轻一跃,毫无声息的跳出了水渠,顿时就被四周精神失常的囚犯的悲惨哭声和疯狂笑声所包围。饶是他向来杀人如麻,胆大包天,也不禁觉得一股凉意从脊柱直钻入后脑勺。每走过一条甬道,就越增加一层毛骨悚然的感觉。 绞索突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在这阴森的地牢里竟然没有一个卫兵。 囚笼的阴影里,一个人正卧在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上。 他蜷缩着身子,把一切都藏在黑暗之中,看不清相貌,只露出一双猫似的绿眼睛,正仔细地盯着前面不远的绞索。 这个刚刚从水渠的通道里钻上来的小伙子,身手看上去非常灵活,现在就站在距离自己不到二十码的地方。 绿眼睛用十字弩瞄准了那个年轻人。 他用的这玩意儿是全钢制的,配有羊脚式拉杆,可以在八十码内把全身钢甲的骑士射个对穿,就像穿透一块奶酪似的轻松。在家乡的森林里,他经常使用这种武器猎鹿和狐狸,百发百中。对于射杀这个二十码内的小伙子,有十足的把握。 在几分钟以前,卫兵提走了一部分囚犯,又送进来一部分囚犯。只不过和提走的相比,这些新来的人在破烂褴褛的衣服底下都藏着一把十字弩。完成了这最后一件工作之后,卫兵们也就都消失了。 绿眼睛能感觉到目标的呼吸,能看到目标胸膛的起伏,感受到这种生命的张力,使他差一点儿就扣动扳机。 想了想,猎手最终还是把手指从十字弓扳机挪开了。 现在还不是时候,他安静而又深沉地呼吸,告诫自己,静静地等着。 时间一点一滴地在流逝,绿眼睛一动不动,就像一条安心等待猎物的鳄鱼。 突然,远处囚犯的哭笑声越来越大了,那标志性的节奏是如此美妙:哭、哭、笑;哭、哭、笑…… 总算来了,他想。 绿眼睛振作起精神,只见摇曳的火光下,一个又一个的人影从地里长出来,就跟家乡的卡波杨草似的,他们的影子在甬道上拖着长长的尾巴。 总共六十八个…… 绿眼睛极力克制着胸中的躁动。 不成,时机还不够成熟,必须等他们再向前走,全部进入弩手的包围圈才可以。 再接近一些,宝贝儿,再接近一些。 他内心呼唤着,就像是狩猎时常做的那样。 猎手好像回到了在森林中第一次猎虎时的情形,跟老虎斗智斗勇,在长达两个月的长途跋涉、你追我赶之后,终于让他逮住了机会,老虎走入了布下的陷阱…… 猎物时而分散,时而集中,他们似乎在查找什么。 绿眼睛当然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他不由中队长大人的准确判断,由衷地升起一股敬意。 但这显然不是敬佩的时候——猎物在靠近,他们走进了陷阱。 他按耐住心头的狂喜和激动,就像近百次狩猎时曾经做过的那样,稳稳地端着弩,瞄准走在最前面的猎物的额头,轻轻松松地扣动了扳机。 随着弓弦的声音,走在前面的绞索猛地翻身栽倒。 “全都趴下,有埋伏!”独眼龙大吼,眼睛里几乎要喷火。 然而已经晚了,随着绞索倒地,几乎是同一刹那,从地牢的各个角落里都喷出了致命的飞箭! 前队和最后面的二十多个人几乎是同时被射杀,大多数飞箭在强劲无比的钢片十字弩作用下,洞穿了三四个人之后深深地钉入甬道的墙壁里。其余的土匪们反应很快,他们迅速卧倒寻找掩护,可是弩箭仍然不断从四周的栅栏后射出来。伴随着凄厉碜人的惨叫,摇曳的火光下,手舞足蹈的影子不住倒地。 不足片刻,甬道里已经没有站立的人。血流遍地,几十个死人横七竖八地躺着,头枕着脚,脚挨着头,就像一堆刚被渔网拖上岸的青鱼。剩下的有的在地上辗转反侧地哀嚎着流血,有的龟缩在地上不再敢轻举妄动。 见鬼,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鬼地方为什么还会有埋伏? 独眼龙伏在尸体堆里,又急又怒,又是莫名其妙。 他尽量轻地挪动身体的角度,等待着弩射由密转稀的一瞬间,举起十字弓,一箭就击灭了最近的火炬。 地牢里顿时陷入一团漆黑。 射击嘎然而止,绿眼睛的猎手大感意外。 敌人对反击时机的选择无懈可击——扑灭光线的时间,正好把握在第一轮弩箭刚刚射完,第二轮弩箭正在上槽的时候。在这个时间,弩手需要将弩机垂向地,是无法瞄准的。 他摸黑往箭槽里压上一支钢箭,仔细聆听周围的动静。 一时间,伸手不见五指的狭窄甬道里到处都弥漫着血腥味,让人透不过气。 猎手闭上眼睛仔细地听着,他摸准了一个低低的呻吟声,估算方向,然后扣动弩机。 随着“嗖”的一声,哀嚎消失了。 又一支钢箭压入弩槽,尽管绿眼睛此时什么也看不见,但手指灵活自如地运动,动作精确不浪费一丝力气——这个动作他起码已经做过上万次,别说是一时看不见,就算眼珠子真的瞎了也决不会做错的。 正在此时,又是一声惨呼。 “嗖——” 弩箭的破空声就像是某种宣告,它在宣告又一个生命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绿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刚刚那个被射死的,是自己的人! 从刚才打灭火把,他就已想到敌人当中有个很厉害的弩手,但也没想到那家伙竟有这么厉害。在遭遇袭击的瞬间找到了自己布置的射手,扑灭火把后凭记忆杀死了目标——这是怎样的眼力和方位感? 又是一声惨呼。 绿眼睛听出来那是甬道左侧第三间牢房发出来的,又一个士兵被击毙。 他毛骨悚然,赶紧匍匐身子缓缓移动,小心翼翼地转移了阵地。 再射一箭,再射一箭让我听听。 绿眼睛闭着眼睛,竭尽所能将所有的声音都收容在双耳里。 “嗖——”一支弩箭深深钉入了他刚才所在位置后面的墙壁上。 找到你了!他的嘴角翘起来,他一箭就射了回去。 独眼龙按住血流如注的臂膀,坐在墙壁旁边。 这一箭可伤得不轻,没想到这里居然有个凭借声音就能准确找到目标的高手。如果不是自己伏在死人堆里,只怕早没命了。 他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将旁边死去弟兄的皮带解下来,勒住臂膀止血,竭力不发出半点声息。 然后他摸向旁边的墙壁,那只穿透自己臂膀的利箭深深地钉入了墙壁。 独眼龙仔细用手指分辨着利箭上面的徽章,他几乎惊叫起来。 这是皇家的徽章,这些人都是皇家卫队的士兵,埋伏在这儿的居然是皇家卫队! “摩德尔猪,这下看你们还有什么办法。” 长着绿眼睛的皇家卫队第三小队艾勒队长重新上好弩箭,稳稳端起十字弩。想起自己运用技巧击毙刚才那个敌人的用弩高手,他就掩盖不住内心的兴奋。 皇家卫队中队长隆美尔大人将内宫廷水渠出口一个个填实封死。惟独留下了这个地牢里的出口不填,把这里布置成对付地下入侵者的陷阱。然后命令把所有精神正常的犯人都提走,让艾勒和第三小队几十名最善用弩的士兵来了个偷梁换柱。 这里的确是天然的最佳伏击地点,而身为“全帝国第一弩射手”的自己,也将凭借这片战场将手中武器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只要摩德尔的叛军敢踏进这儿一步,就休想活着从这地牢里走出去。 艾勒队长对此坚信不疑。 到现在为之,射杀的土匪起码超过了三十个,刨除那些受伤的人,有战斗力的也不会超过十个。艾勒默默地盘算。消灭他们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了。 突然,他听到有窸窸窣窣的衣物和人体翻滚的声音传来,还有杂乱的过堂风……似乎是某个敌人再也忍受不住压力,推开同伴的尸体,站起来逃跑似的。 可是……他皱起眉头,这声音有些不自然,还是暂且不浪费弩箭好了。 然而并不是每个弩手都这么想,这声音就像是触发了决堤的洪水似的,几乎是一瞬间,其他所有弩手都向那土匪跑动的方向发动了攻击。 到处都是弩箭尖锐的破风声。 就在嘈杂一片当中,艾勒猛然觉得额角一震,巨大的冲击力带得他仰面朝天躺倒在地。伸手去摸,满手都是粘稠的血,擦掉了一块头皮。弩箭钉在身后的墙上,箭羽颤动的声音自己听得一清二楚。 陷阱,果然是陷阱,只不过这陷阱不是针对射箭的人,而是针对自己来的! 那个家伙还没死呢,艾勒一阵激动,他居然凭借自己刚才的射击角度估算出了自己的位置……至于那引发弩手们攻击的噪音,不过是借助他们的放箭以掩盖自己的弓弦声的诡计罢了。 好在刚才自己又把身体放低了些,对手那一箭正射在原来的位置上,若是能向斜下再纠正一英寸,此刻自己的脑袋就会穿个窟窿了。 真是太妙了,这一箭的技术真不是盖的,想不到还能遇见这么过瘾的对手。 斗志昂扬的艾勒无声无息地离开已经暴露的隐蔽地点。 自己有点儿轻敌大意,刚才在放箭之后,应该一刻不停地移动到囚室里的另一个角落才对,不给对手以可乘之机。 他默默端着弩机,等待着:一时半会儿没什么打破僵局的好办法,对面那个强劲的弩手到现在也仍然没动静。 他闭上眼睛仔细地听——这时候使用眼睛没什么效果,况且一旦敌人骤然使用强光,反而会处于劣势。 从甬道顶向下的滴水,杂乱的呼吸,远处传来低低的哭叫……惟独前面的尸体堆无声无息,所有人都异常小心,生怕会暴露自己的位置。 那个射倒绞索的家伙还活着。 独眼龙咬紧了牙关:由于失血过多,在扣动扳机的时候自己用力大了一点,以至于连带把持弩机的手微微一偏,恐怕没能命中。 该死的,要是雄鹰在就好了,以首领超强的夜视能力和反射神经,面对这种情况根本不在话下——可那个大大咧咧的首领现在在哪儿呢? 刚才自告奋勇去找路,结果到现在仍没有半点消息……他是不是也遇到麻烦了? 必须设法点起火把,艾勒想。 己方都是弩兵,在点起火把的一瞬间,点火者可能会遭到敌人的射击,可那样也就暴露了敌人的位置,其他人可以轻松将那个土匪射手打掉。 可是现在面临一个问题,由于埋伏时没考虑到敌人会熄灭光亮,所以也就没有考虑到在黑暗中如何同分散开来的同伴进行联络的问题。在这一团漆黑之中,自己和敌人全都是一个个孤立无援的个体。 嗯?那声音又来了,艾勒侧耳倾听,窸窸窣窣的衣物和人体翻滚声,杂乱的过堂风……又一个逃跑的敌人吗? 不,不对!他突然醒悟:那不是活人,是尸体!土匪是在投掷尸体,他们是在用自己人的尸体引发弩箭攒射! 就在攒射的尖啸声中,又响起了两声惨叫。 那是自己士兵的濒死惨号,艾勒露出洁白的牙齿笑了。用弩手们的攒射声掩盖自己的弓弦声……难得难得,这回真是遇到了个好对手啊。 不过,你的小聪明倒是提醒了我,摩德尔猪——你能丢东西,我也能。 他估算着时间,轻轻拣起身旁一个发臭的饭碗,不轻不重地向敌人可能躲藏的大致方位和距离丢过去。 又干掉了两个,独眼龙默默地计算。 再继续耗下去不是办法,必须马上走。他放弃了和敌人前面那弩手拼个你死我活,转而把十字弩对准了后面,刚才那两个被杀的人,都是截住退路的伏兵。 弩箭上弦需要时间,他再度推起一具尸体,五、四、三、二…… 正打算将尸体扔出去的一瞬间—— “啪!” 饭碗落在距离独眼龙不到四码的地方,打了个粉碎,声音又脆又响。糟了!他的念头才刚刚兴起,四面八方的攒射已经集中过来。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双坚实有力的手猛地搭在独眼龙身上,一把将他扯到铁栅栏旁。 扑扑声不绝于耳,夹杂着几声惨号,弩射声消失了,号哭和狂笑仍一刻也没有停止,精神失常的囚犯们受到了刺激,声音反而越来越大了。 “谢谢,”当心情平静下来,独眼龙轻声说,“但是,你是谁?” 拖开自己的这人一身黑牢的臭气,显然已经在此呆了很久,不可能是自家的弟兄。 “我是谁?” 背后传来一个奇特的讥讽声,这声音很轻,但充满了理性,显然是一个正常的人。 “我自己也快忘记了……二十年在这儿‘学习研究’,没有变成那些又哭又笑的家伙,就已经是万幸……还谈什么我是谁……” “那么,你为什么要救我?” “因为我想要出去……”那声音飘飘悠悠的,“我装疯子二十年了,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把我转移到其他的牢房……这段时间里,我挖了一条地道,它可以笔直地通到内宫廷的广场,但是那里总有许多卫兵……你们能带我走出皇宫,我说的对么?” “原来如此!”独眼龙丝毫没犹豫,一口答应,“我们带你出皇宫,你带我们出地牢。” “成交,”手缩了回去,“你撬开这栅栏,招呼上你的人,跟我来。” 绝处逢生,独眼龙长舒了一口气,敌人如果继续投掷东西,引导箭雨,再过几轮攒射,所有弟兄非全丧命不可。 他靠在铁栅栏上,只觉得全身上下凉凉的都是冷汗。 艾勒不断地投掷东西引发自己弩手向敌人大概位置的攒射,直到连一声惨号都听不到为止。又等候了一会儿,听甬道里始终没有任何动静,他这才下令点燃火把,清理战场。 第十八章 地牢暗战(下) 就着火光,他看见这些尸体拿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武器,装束一点儿都不像士兵。 “奇怪,这些人好像不是摩德尔的叛军,”艾勒有些茫然,“我们到底在和谁作战?” “队长,您最好来看看这儿。” 听到士兵的呼叫,艾勒快步走到前面不远处的一间囚室。 囚室又小又臭,地面的石板被掀开,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这是谁的囚室?”艾勒问,很难想象,住在这种非单人牢房里,怎么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挖出这样一个地道。 “一个疯子。” “疯子可完成不了这工程,”艾勒下令,“马上把典狱官叫来,带上所有囚犯名单一块儿来。” 就在此时,大地突然剧烈一抖,从下水渠的入口处传来了很响的轰鸣声,震得大伙儿站立不稳——那正是雷火头一次向雄鹰释放雷声波。 所有的士兵全都一跤摔倒,惟独艾勒以超常的平衡能力站在原地。 “见鬼,是地震吗?” “小队长,好像是打雷的声音……” “地底打雷?”艾勒耸肩,“有创意。不要管它,我要你们立刻把尸体和血迹都打扫干净,其余的人继续保持伏击状态。” 正说着,典狱官赶来了。 “就是这儿,看到了吗?”艾勒指引着他来到那地道前,“关在这儿的那家伙,和那些入侵者一块儿走了——那家伙是谁?” 他突然发现,在火光下,典狱官竟然在发抖。 “我的主,”典狱官不住地画着十字,擦汗,他脸色铁青,惊恐万状,“这是‘那一位’的牢房!” “什么‘那一位’,到底是哪一位啊?” 听到典狱官战战兢兢的回答,艾勒眯起了绿眼睛,轻轻用手抓了抓脸。与此同时,在他们下面不远处的水渠里,雄鹰的鼻屎刚刚弹到雷火的脸上。 几乎是一瞬间的事,艾勒觉得脚下的地板猛地一震,接着双脚的知觉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艾勒根本来不及去想发生了什么事,只顾目瞪口呆地看着士兵、囚犯、典狱官、自己,还有铺在地面上的巨大青石板,一块块地碎成了片,都飞了出去!剧烈的轰鸣,兀地传到耳朵里。那声音之大,震得他只觉得自己要被揉碎了似的。 眼前突然一黑,地牢中的火把一齐熄灭。 艾勒脑子一晕,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到处都是炽热的感觉,好像自己就要被烤化了似的。 当艾勒苏醒过来,他满头大汗,发现自己竟然身处一片火海之中。火焰冲天,到处都飘着一股焦糊的臭气,天空都被映得通红。 艾勒爬了起来,他被烤得头晕脑涨,口干舌燥,汗滋滋地往外冒,全身疼痛。他跌跌撞撞地在瓦砾当中行走,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一直等他注意到残垣断壁上图案时才赫然明白,原来这里是皇宫,原来皇宫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 艾勒吃力地环顾四周,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个被碎石压住的皇家士兵,正在奋力地挣扎。 他连滚带爬地来到那士兵身旁,轻声说:“忍着点儿,我来救你……”一边说,一边伸手去帮那人把石块挪开。 那人呻吟着,缓缓翻过身,然而突然寒光一闪,一把锋利的匕首已经比在了艾勒的喉咙上。 “原来是你……”艾勒认出了这个士兵的相貌,他不由苦笑,喉结在刀刃上跳动,“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闯入皇宫?” 这个假冒皇家士兵的人正是最一开始就被艾勒射倒的绞索。 绞索向四周看了看,目光迅速又回到了艾勒的身上。 “刚才的陷阱,是你们设的?”绞索轻声问,“你们这些皇家骑士,怎么知道我们会走那个地道口上来?” 他的声音虽然细小,但吐字有力得很,艾勒一听就知道这人根本就没受伤。 “你们没别的选择……其他通向水渠的地道都被封死了,我们是在内宫廷惟一的出口布阱……我们等候的是摩德尔的叛军,可你们……你们到底是谁?” 绞索皱了皱眉头。 “那这地面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皇宫变成了瓦砾堆和火葬场?” “我也不知道……”艾勒也在环顾周围,“那边是至尊大皇帝的寝宫,至尊大皇帝可能也被烧死了……” 没什么可问的了,绞索想。 “慢着!”就在绞索的匕首即将向前一捅的时候,突然艾勒喊了起来,“你想不想走出去?” 绞索闻言紧了紧手里的匕首,一颗鲜血从艾勒的脖子上露了出来。 “你能帮助我出去?” 艾勒点了点头,绿眼睛散发着幽幽的光。他什么也没说,突然身子就软了,猛地向地上瘫下去。绞索猝不及防,竟然被他的脖子脱离了匕首。接着他横腿一绊,顿时把绞索扫倒。 两个人就在烈火和瓦砾中扭打起来,皇家小队长用双手扭住绞索持刀的那只手,试图把匕首夺回来。但绞索另一只手的袖口里突然就滑出一条细长的钢丝,一下子就勒住了艾勒的脖子。就这样挣扎着,艾勒吃亏在没有趁手的武器,绞索渐渐占了上风。 突然,颈部的钢丝松弛了。艾勒想要趁机反击,却发现绞索突然完全卧倒,一声不吭。 这使他感到一种很强烈的不祥预感,因此压抑着立即反扑的冲动,让钢丝停留在脖子上,一动不动的继续躺在那儿。 劈劈啪啪的大火燃烧声里多了一种声音,那是穿着铠甲的士兵在走动的脚步声。艾勒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线,七名摩德尔装束的士兵分开着火的木料走过来——他们是负责清场的士兵,被刚才打斗的声音所惊动,来搜杀皇家卫兵余党的。 “什么也没发现!” 其中一个士兵回头对着来路高叫道。大火把他们的钢甲烤得火烫,能在这里少呆一分钟也是好的。 “这儿又有两具尸体,”另外一个人高声说,“吹口哨把那些丑八怪叫过来,让它们把这两个死人带走!” 随着咕咕哝哝的声音,沉重的脚步声响了起来。艾勒本打算眯着眼睛偷看,但才看了一眼,就不由瞪大了眼睛,再也合不上眼皮。 这是一个丑陋无比的大块头,他足有将近十英尺高,行动迟缓,但是力气庞大。他没有眼睛鼻子和嘴巴,脸部像是一团胶泥似的。这怪物不怕火,笔直地淌过火海,来到艾勒和绞索的面前。 它伸出粗壮的臂膀,一下就把两个人抓了起来,放到宽阔的肩膀上,然后掉头向来路走去。 “是泥土,这个家伙居然是个大泥人,”艾勒仔细地查看自己身子下面这个大肩膀,确认下面驱赶着泥人的士兵听不到自己的声音,然后轻声对绞索说,“你跟他们不是一伙的,对不对?否则你没必要在他们面前装死。你们一定是雄鹰手下的黑山人。” “你说的对。” 绞索没有动,整个人真像死了一样,但也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法,钢丝嗖地从艾勒的脖子上缩了回去。 “共同的敌人是合作的基础,我们合作看看吧,这样或许能脱离险境。皇家卫兵,你觉得怎么样?” 艾勒点头,一个短暂的同盟达成了。 对着他们的交谈,泥人始终浑然不知,它忠实地驮着这两个新盟友从至尊大皇帝的寝宫废墟里一路穿过内廷门和被轰翻了个儿的广场花园,一直来到外廷门的附近。 到处都是燃烧的建筑物,艾勒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外廷门的外面,原先的那些民居民宅早都变成了废墟。现在虽然是白天,可浓烟把天空都给熏黑了。 在外廷门口,整整齐齐地码放着成百上千的尸体,小山似的堆积在那里。他们生前可能是平民,是士兵,是衣着华丽的女官,是深得宠信的皇室书记员,可他们现在,只是一堆行将腐烂的臭肉,一堆被火熏烤得发黑发软的东西。 泥人把两个人丢到了尸堆上,转身又向另外一个方向去了,那边传来了口哨声,也发现了不少尸体。 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色,他们快速爬到尸堆的边沿,小心翼翼地向下看。 “摩德尔人疯了,”绿眼睛里流露出怀疑的光,“他们居然重兵把守这些尸体?” 绞索一言不发地看了一会儿,直到又有几具尸体被泥人扛了过来才缩回头。 “他们似乎是有意留着这些尸体,”绞索喃喃说,“他们居然有这样的泥土傀儡……” “对了,摩德尔人有法师,”艾勒点了点头,“这些叛军一定是打算把尸体运用在某种法术上。” “叛军?”绞索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我的皇家卫兵大人,如果至尊大皇帝已经死了,你打算效忠于谁?” 这个问题一下子就击中了要害,艾勒想了半天,却也只有苦笑。 “大皇帝……内宫廷那么大的火,可能至尊真遭到了不测也说不定……如果真是那样,我也不知道该效忠于谁,但总之不会是摩德尔这帮狗杂种。” 绞索制止了艾勒继续讲下去,因为他突然听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 “……伯爵大人,小人应您的吩咐前来听候指示。” 绞索的心怦怦直跳,尸堆下面那人,赫然是巴兹! 第十九章 旷野大追逐 当巴兹接到冯·克鲁格伯爵的命令他迅速赶往外宫廷的口信时,他正因为蜈蚣维德的死而万分懊恼。尽管他对蜈蚣维德能打败雄鹰并不抱有期望,但透过维德的眼睛,雄鹰的刀术和力量仍让他心惊胆战。 此时的巴兹已经不能算是人,在戈培尔大主教的法术作用下,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暗夜领主,一个地地道道的不死血族,但尽管是这样,他仍不敢和德鲁依伯爵翻脸。暗夜领主并不是真正的不可摧毁,他清楚地看见冯·克鲁格伯爵是如何仅放了一条嗜肉藤就把戈培尔那无坚不摧的恶魔肉体消灭得干干净净;雄鹰又是怎样把蜈蚣维德的身体劈成了碎片。 所以在接到口信之后,他以最谦卑的态度向信使提供了满意的答复,并且以最快的速度赶了来。 “您的仆人向您致敬,伟大的冯·克鲁格伯爵大人,小人应您的吩咐前来听候指示。” 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力量,德鲁依的力量也好,炼金术士的力量也好,还有那个魔力之源,必须要把一切都拿到手。当他来到外宫廷的门口,看见冯·克鲁格伯爵制造的巨大的泥土傀儡正在忙碌地搬运尸体的时候,就愈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我等了你很久,”兄弟共济会全国总监理人不客气地说,又对巴兹皱了皱眉,“巴兹,你的审美观是越来越差了,你怎么穿成这副样子?” 巴兹多少有些尴尬。现在的天气并不很冷,可他却穿了件密不透风的黑毛裘皮,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不仅如此,还像修道士一样把裘皮的风帽套在头上,把皮肤和脸部全遮在阴影里——变成了暗夜领主后,巴兹的肉体和力量被大大增强的同时,也多了几个致命的弱点,阳光就是其中之一。阳光会让他的身体像纸一样燃烧,也只有裘皮大衣才能把光全部遮住。 看他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冯·克鲁格伯爵也没有加以追究,黑道大首领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其他事上。 “昨天深夜你的突袭很不错。”伯爵大人的开门见山让巴兹心惊肉跳,思想者有一种被人剥光的感觉。 “虽然事先没有向我通报,但这是可以原谅的。你捉住了雄鹰的女人,我们就比那些炼金术士抢先了一分——你派人去和雄鹰沟通了吗?” “啊,您真是明察秋毫,小人还没有……” “加紧办理,这件事一定要尽快解决,”冯·克鲁格伯爵不耐烦地说,他回头看了看尸积如山的死人,“没有雄鹰的尸体,也没有找到他的那柄会发绿光的大弯刀……我真想象不出,他是怎么从火海中逃脱的……一定和蓝火之炬有关——你不是一直盯着那老太婆的住所吗?有没有人回去?” 巴兹摇了摇头:“连个鬼影子都见不到。” “那土匪身上有伤……城里肯定还有土匪们其他的落脚点,我要你挖遍每一英寸土地,也要把他翻出来!对了,除了那小楼你还监控了哪里?废弃的城南帮会你盯住了吗?古德林家族住宅你盯住了吗?……” 凯恩对雄鹰曾出没过的地方挨个儿询问,巴兹挨个儿点头,但当被凯恩问到第二十六个还是第二十七个地点时,他也只能苦笑。 “伟大的伯爵大人,这些年来雄鹰在城里大量作案,所到之处几乎遍及城里每个地方,我没有足够的人手去把他仅仅抢劫过一次的地点也统统盯住。” 冯·克鲁格伯爵的牙齿咬得咯咯响,他恨透了那个搅局的家伙。现在一切都完了,至尊大皇帝的尸体被找到了,效忠契约书也成了泡影,摩德尔家族成了众矢之的,元帅在郊外的皇家卫队军营里被杀……这一切都要怪那该死的雄鹰! 要冷静,凯恩,要冷静。他在心里地对自己说,轻轻地出了一口气。 我们现在还需要雄鹰,我们需要魔力之源,只要找到魔力之源,那么眼前的损失即便再大,也是可以弥补回来的。 “两件事你必须办好。第一,不用问,当然是要找到那个土匪。找到之后用那女人做笔交易,还是刑讯逼供威逼利诱?那都随便你,我要魔力之源的消息。第二,我要你去和炼金术士们接触,我要你去了解,那些钻研炼金术的书虫们关于魔力之源都知道些什么;对眼前的形势,他们有什么打算。” 魔力之源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现在摩德尔完了,败了。在这种情况下,炼金五角协会还会继续支援摩德尔么,支援自己吗?会不会倒打一耙落井下石呢?这是凯恩最担心的事。 “和炼金术士接触?”巴兹的声音里有一丝犹豫,“尊贵的伯爵大人,小人没有门路啊……” “你有门路,很大的门路,巴兹,”冯·克鲁格伯爵笑了,他的声音就像恶魔的低语,“你不是曾经和戈培尔接触过很长一段时间么?普通的正教人士,是决不会把自己移魂到恶魔身上去的,戈培尔用的是炼金术,我不信他们之间没有关系——我要你装作投靠炼金五角协会,用戈培尔的消息骗取他们的信任。自从戈培尔死后,炼金五角协会在王城下层社会里就没了耳目,他们一定会需要你。然后,我要你把炼金五角协会的一举一动都向我汇报。待一会儿,他们的艾尔弗雷德会长会来——什么事?” 一名士兵来到不远处向伯爵大人立正行礼,然后上前呈递给他一些发黑发黄的纸:“伯爵阁下,请您过目这些文件。” “这些东西,是从哪儿来的?” “按照您的命令,我们清理了皇家卫队总部楼,”士兵说,“这是一些残存未烧毁的文件,似乎是关于您要找的那个土匪的某个党羽遭受审讯的记录。” “城南客栈老板安东尼,”冯·克鲁格伯爵才看了一眼就把它丢弃了,“这些文件已经没用了……这个犯人后来被元帅大人接管,第米在继续审讯时用刑过重,把他弄死了……” 他突然怔住。 “城南客栈……”他喃喃自语,迅速地转过头,“城南客栈!巴兹,你监视城南客栈了吗?” 巴兹茫然摇头。这也难怪,皇家卫队和摩德尔对安东尼审讯的时候,他正带着重伤的戈培尔跑到黑山去投靠凯恩。这条消息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立即监控城南客栈!”黑道大首领断然下令,“雄鹰肯定就在那里养伤!” 思想者连忙转头向两个手下吩咐了一声,他们飞快地跳上马车向南跑了。 冯·克鲁格伯爵冷冷地笑,目光闪烁地思索着。 一时间没人说话,气氛冷淡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巴兹的手下匆匆忙忙地赶回来报告:“城南客栈已经没人了。周围看到的人说,有一个老太婆,还有一个伤病号刚刚驾着马车离开那里,向北边来了。” “他们想跑,”冯·克鲁格伯爵大声道,“小队长传令下去,让士兵封锁所有的街道和广场,尤其是北边的城墙废墟都布下人。拦截一辆马车,上面有一个老太婆,还有一个伤病号。要快!” 士兵快速出动了,但没过多长时间,一名摩德尔骑兵快速跑来:“伯爵大人,根据北门的士兵报告,半个小时前从北门出城难民的队伍里裹着一辆马车。跟您说的一模一样,赶车的是一个老太婆,车上还有个病人!” “是雄鹰!晚了一步,他已经走了!” 凯恩凶相毕露,他匆匆戴头盔上马。忠实的阿斯兰早就准备妥当,跳上了一匹战马。 “集合队伍,追,不能让他跑了!” 大队人马轰轰隆隆地踏过废墟一样的街区,向北边蜂拥而去。 “那土匪想必是打算回东边的黑山的……” 巴兹喃喃地说,紫红色的眼睛愤恨地眨了眨。现在距离太阳落山还需要两个小时,追上去以暗夜领主的身份和雄鹰作战吗?不不不…… “躬送您剿匪胜利,伟大的伯爵大人,”他具备讽刺意味地向冯·克鲁格伯爵消失的方向鞠了一躬,声音低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我,会负责接待艾尔弗雷德会长的。” 二百三十名摩德尔骑兵沿着昔日的黄金之路向北追去,随后又向东拐。从首都一直到黑山山脉之间是视野开阔的平原,远远就可以见到一个黑点正在前面飞奔。那,正是雷锤和雄鹰的马车。 “出动二百多人,仅仅为了追击一辆破马车!老子是士兵,又不是抢劫犯……” 小队长艾德华森抚摸着光光的脑袋,低声嘀咕着,发泄着自己的不满。艾德华森身材高大,膂力过人,每次作战的时候他都不带头盔冲杀在队伍的最前面,是个杰出而又嗜血的战士。但是由于他性情粗暴,又喜欢对上司闹脾气,所以人际关系很差,到现在还是个小队长。 此时此刻,他觉得这差事没劲透了,所以放慢了速度,把自己落在了队尾。 后面传来马蹄的声音,艾德华森回头看了一眼,原来自己还不是最后一个,在他身后大约两个马身的距离还有三个骑兵,同样都是没精打彩的跟在后面。艾德华森认识那三个人里面的一个,跑在中间的那个是他的部下雷瑟,另外两个人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这时候天色渐渐暗了,看不清楚他们的脸。 妈的,估计感觉和老子差不多。艾德华森想,他转过头,继续放慢战马的速度,让雷瑟他们赶上来。 “雷瑟,你这小子不是向来都喜欢拍伯爵的马屁吗,这时候为什么反而落在后面了?” 当雷瑟鞭策战马跑上来和他的平行的时候,艾德华森讥笑着大喊。 他刚刚说完,突然觉得有些不对,雷瑟低头的样子非常古怪,好像脖子软软地垂在胸前似的。艾德华森转头向雷瑟看去,这才发现他的眼睛、鼻子和耳朵都在流血。头盔下面勒着一条极细小的钢丝! 他知道不好,立刻伸手拔剑,同时转头去辨认另外两个骑士,这才发现那两个人坐在马上摇摇晃晃的,同样也是五官流血,显然已经死去多时了。 是后面有什么东西吗? 艾德华森勒住了战马,只见一片旷野,什么都没有,正在疑惑的时候,突然左腰一阵剧痛,他惨叫了一声,不顾伤口立即转身就是一剑! “当”的一声,爱德华兹的剑被人架住了,他惊讶地发现,和雷瑟并行在一块儿的尸体已经活了过来,而那“尸体”用来架住自己利剑的,是一柄又细又长的刺剑。 “你这只地沟里的老鼠!居然偷袭本大爷!” 艾德华森红了眼睛,怒喝着奋力又是几剑剁过去。刺剑万万架不住这么狂猛的攻击,那个假扮尸体的混蛋被他杀得手足无措,已经丧失了平衡。 再来一下子,管叫你小子去下地狱! 艾德华森狞笑着高高举起大剑,正要把那“尸体”连人带剑一块儿劈碎,他突然想到,那另外一具尸体呢? 还没等他所有反应,眼角余光正看到一个黑影从自己的另一侧掠过。紧接着,肘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艾德华森抬头一看,这才发现一只臂膀已经永远离开了自己的胳膊! 他魂飞天外,张嘴就要求救,旁边那“尸体”的细长刺剑毒蛇一样探过来,洞穿了他的脖子。 绞索抽回了满是鲜血的刺剑,对砍掉艾德华森臂膀的艾勒竖起了大拇指。艾勒也对新盟友点了点头,伸手从艾德华森的行囊里抽出了一支十字弩。他压上一支箭,顿时觉得踏实了很多,心情大为好转。 绞索也没闲着,他肩并肩地贴在死去的艾德华森身旁,伸手过去把死人的腰带拴在马鞍上。就这样,四名骑士,两个活的,两个死的,一同加快了速度继续向前奔跑。 这时候前面的摩德尔骑兵已经把他们甩出老远,那些人一股脑向前猛追,没人发现队尾已经起了这么大的变化。 “散开队形,包抄过去!” 冯·克鲁格伯爵拔出了佩剑向前遥遥一指。 “用弩箭杀死马车的车夫和马!” 身经百战的士兵们行动了,原本一条线似的队伍开始向两翼延伸,逐渐形成一个巨大的半月形,向马车追击包围过去。 几个最勇猛最有胆量的战士已经追及了马车,他们跳上了车顶。然而接下来,那几个战士突然好像插上了翅膀,他们一边怪叫着,一边盘旋着飞了出去,飞得又高又直,落下来的时候险些砸中冯·克鲁格伯爵的马头,激起一阵烟尘。 阿斯兰一直在凯恩的身边,突然说:“看!” 冯·克鲁格伯爵看到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在外宫廷被自己和阿斯兰联手夹击的老太婆! 又有几个不怕死的摩德尔士兵企图登上马车,被一面赶车一面抡锤的汤马士大妈像高尔夫球一样打飞。 阿斯兰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猛地催动战马,加速向马车冲了过去。 跑在最前面的摩德尔士兵纷纷给撒拉逊人让开一条路,马尚且距离马车三个马身,阿斯兰已像鸟儿一样腾空一跃,下一秒钟,他已经稳稳地站在了马车顶上。 绰号“雷锤”的汤马士大妈头也不回,战锤就像长了眼睛似的挥了过来,准确地砸向阿斯兰的双腿。 阿斯兰大喝一声,竟然一刀横斩,那闪电一般的刀光正迎上巨大的战锤! “喀嚓”一声,恨不能有百十斤的战锤头竟被这一刀斩断,锤头飞了出去,正砸中了侧面跑近的一名持弩摩德尔骑兵。只听一声闷响,那骑兵连人带马横着飞出去老远,又连滚了好几下才停住不动。 雷锤丝毫没有慌张,她仍然一手赶车,另一只手里那失去锤头的长杆化成了无数条扑面而来的棍影,点向阿斯兰的面门和胸膛。 阿斯兰挥刀疾劈,新月刀化成白花花的一片光影,精钢的锤秆一节节地断落。 汤马士大妈的攻击范围顿时缩短了许多,阿斯兰上前一步,新月刀已能够着老太婆的脑袋了。他把宝刀高高举起,兜头盖脸就是一刀! 然而就在此时,随着一声巨响,阿斯兰双脚下的车顶顿时塌了下去,他再难以把握平衡,人往下掉,刀也攻不出去了。原来一直镇定自若的雷锤在千钧一发的时候竖起锤柄,一下子敲在马车顶上,把车顶打塌。 阿斯兰双脚还没踩实,突然发现老太婆直劈而下的短棍已经反抽了起来,直奔自己的裆部! 这时候自己平衡难以掌握,用刀已经来不及了,百忙之中他伸脚猛地踩住了短棍。 雷锤要的就是他这一踩,当下手臂一震。 阿斯兰只觉得一股大力从脚下掀了起来,人已不由自主地被这老太婆挑飞! 全国黑道总行刑人的实力毕竟比那些士兵要强出许多,阿斯兰人在半空中连转了几下,稳稳地落回了地上。 凯恩见好友也从马车上落了回来,连忙加速赶上去问:“怎么样?”他骑术不算上等,追不上老太婆驾驭四匹马的大马车,所以只能看着干着急,却没有可以相助的手段。 阿斯兰阴沉着脸摇了摇头,一言不发。他自命刀术高超,无人能敌,想不到却连一个老太婆都没对付了,实在是大丢面子。尤其是自己明明刚才已经占足了上风,却被敌人的诡计所逼退,这口气怎么也咽不下。 这时他那匹战马却刚好来到身边。阿斯兰伸手一拉缰绳,不等马停下来已翻身跳了上去,他一声吆喝,用力鞭打战马,重新追了上去。 让阿斯兰这么一搅,马车的速度倒是放慢了些。摩德尔骑兵从两边包抄了过来,弩箭雨一样集中在马和老太婆的身上。 雷锤伸手抓起塌落的马车顶篷,左右挥舞,竟然把那些弩箭全都给拦住了。还有一些因为马背颠簸,射得不准,也没有命中。有这一轮弩箭过后需要重新上弩的功夫,雷锤驱赶着马车加速奔驰,又把两边的骑兵甩开了。 冯·克鲁格伯爵感到前面车上一阵阵的魔法波动传了过来——各种各样的魔法加持一道道被汤马士大妈使了出来,纷纷加载到驮马和身后仍然昏迷不醒的雄鹰身上。 就在这时,马蹄的的,阿斯兰重新追了上来。 这一回他却不再急躁地跳上马车了,而是打算直接骑马从右边兜到马车的侧面去,凭借锋利无比的新月宝刀,跟老太婆来个脚踏实地的短兵相接。 看到这种情境,凯恩吹响了哨子,用暗号示意从右侧包抄的摩德尔骑兵停止施放弩箭,以免误伤阿斯兰。在他的指挥下,左侧骑兵继续用弩箭射击,右侧的摩德尔骑兵纷纷拔出刀剑上前助战。几名摩德尔骑兵冲得最快,紧贴着阿斯兰的身后向马车靠了过去,准备再次登车。 阿斯兰越来越近,他终于兜到马车的右边,和老太婆并驾齐驱。他先看了看后面昏迷不醒的雄鹰,然后对准老太婆的脑袋挥刀疾砍! 雷锤冷笑了一声,随手把剩下的那节锤柄猛力一掷。顿时那节钢棍夹杂着一股强风,直奔撒拉逊人的左眼! 阿斯兰侧身躲过这一掷,待要出刀砍下老太婆的脑袋,突然觉得跨下的牲畜身子发软,笔直地向地下摔倒。他连忙从马背上跳下来,这才避免和战马一块儿滚在地上。百忙之中扫了一眼,这才发现战马的脖子上插了一节锤柄。原来那老太婆投掷的锤柄不是一节而是两节。声势浩大投向阿斯兰的眼睛的头一节,其实不过是为第二节锤柄杀马做的掩护。 先后两次竟然都被这老太婆奸计得逞!阿斯兰涵养再好也不禁怒发如狂,他跳上旁边一名摩德尔骑兵的战马,随手把他推了下去,催马第三次追了上去。 左侧的弩箭迫使马车再次慢了下来,阿斯兰重新从右侧抄到马车的旁边。他火冒三丈,恨不得一刀把那奸诈的老婆子劈成两半儿! 然而当他转过来才发现,车夫的位置已经空了,对面可以看到一个从马车左侧包抄过来的摩德尔骑兵。阿斯兰迅速向车厢里看了一眼,发现那老太婆正赤手空拳地坐在昏迷的雄鹰身旁,笑眯眯地看着他。 阿斯兰一声怒喝,第二次跳上了马车,正要一刀把这老婆子杀了,突然耳边听到一声弩弦的响动,饶是他反射神经无比发达,迅速一躲,左臂还是中了一箭。 弩箭的冲击力极猛,几乎把阿斯兰带得摔下马车。他低头一看,血流如注,左臂软软地垂着,竟然抬不起来了。 阿斯兰眼角余光一扫,果然是那左侧骑兵干的好事,当下忍痛大骂:“饭桶,你乱射什么呢!” 可是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边又是一支弩箭射过来。 阿斯兰眼疾手快,横着用新月刀一挡,总算把这致命一箭给拦下了,但是弩机强劲的力量仍然震得他右臂发麻。他心中一凛,这一箭明明是瞄准了自己的胸膛放的,决不可能是误射。 他突然看到在那人后面几名落马的骑兵,这才明白,队伍里竟然混入了敌人的帮手。 但不管怎么说,这一战胜券在握了:两名摩德尔骑兵又从后面爬上了马车,这车上只有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太婆,即便那个帮手射箭再准,也难以将三人一并杀死。 想到这里,阿斯兰倒不忙杀人了,他回头一刀就要向缰绳砍过去。 只要砍断缰绳,马车无法动弹,凯恩的二百多人一拥而上,就万事大吉了。 只是他身子刚转,就觉得身后一点寒气夹杂着劲风刺了过来。 阿斯兰迫不得已,放弃砍断缰绳的打算,回刀一架一削,把那一支又细又长的刺剑截为两段。 他再次转身,刚好看到那两个摩德尔士兵中的一个抬腿一脚,把另外一个踹了下去。 原来这个也是土匪的帮手! 他大吼一声,冲进车厢,好叫敌人那射箭的帮手难以施展,同时一轮急攻,企图先把这用刺剑的敌人和仍握着缰绳的老太婆一刀毙了。 只是这运用刺剑的土匪帮手的剑术和反应强悍得出乎他的想象。 见阿斯兰冲了过去,那人先把手里的半截刺剑投了过来。 等阿斯兰一刀拨开刺剑,迎面又是一枚匕首。回刀再拨匕首是不可能的,在这狭窄的空间里,阿斯兰向右侧紧贴在车厢壁上,间不容发地闪过了匕首。 等他重新再要组织攻势,握刀的手腕突然一紧。 阿斯兰低头一看,原来一根钢丝不偏不倚正甩过来缠在手腕上。这钢丝似乎开了刃口,非常锋利,要不是自己套着坚固的护腕,这支手恐怕就保不住了。 那人左手一挥,又是一根钢丝,这次是对准阿斯兰的脖子甩了过来。阿斯兰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再伸左手用护腕拦住,只是这么一来,两只手就都动弹不得了。对面的敌人就像耍杂技一样,身体也不知怎么一晃,一枚匕首从他的腰带上落下来,脚尖那么一踢,匕首对准阿斯兰的腹部飞了过来。 如果不是在这狭窄的马车厢里,阿斯兰自信只要几下就能挣脱钢丝,把对面这家伙杀了,可是现在却形势颠倒过来了。这鬼地方根本不利躲闪,对面这家伙满身又都是希奇古怪的东西。 阿斯兰躲无可躲,他双臂用力一挣,挥刀横在胸前,这个反应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可是匕首虽然被挡住,但只不过偏了些方向,在新月刀上擦出一串火花之后,深深地刺入了阿斯兰的大腿。 鲜血顿时把白袍染红。 这时阿斯兰的左臂和大腿一中弩箭,一中匕首,右臂也被弩箭和匕首震麻了,而对面的敌人除了老太婆又增加了一个,自知不能恋战。他连忙挥刀斩断了缠住双手的钢丝,向后退了两步回到车夫座,反手一刀,把缰绳砍断了。 马车顿时失去了控制。 这下攻防转换了。 跳上车和撒拉逊人缠斗的是黑山匪帮的行刑人绞索,看缰绳被斩断,阿斯兰又虎视眈眈守在车厢门口,他只能上前以钢丝和匕首突袭,却纷纷被阿斯兰斩断和躲避,连冲了几次都没能成功。雷锤没了武器,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解救的办法。 阿斯兰用眼角一瞥,远处射箭的那个家伙已经被凯恩指挥着骑兵赶开了。他黝黑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对自己的决断颇为满意。 现在马车速度锐减,要不了几分钟,大队骑兵团团赶上来,黑山匪徒照样得束手就擒。 就在此时,他的瞳孔突然收缩,全身仿佛被寒气所包裹。 “老东西,你倒真能下手啊!” 抚摸着后脑的大包,雄鹰疼得龇牙咧嘴地站起来。他身体摇摇晃晃,仿佛随时都会倒下似的,由于马车的颠簸,伤口不断地渗出血来。 阿斯兰不敢有丝毫大意,雄鹰虽然在开玩笑似的抱怨,可那双黄玉似的眼睛里针尖大小的红色瞳孔,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散发着青蓝色光芒的大弯刀当头劈下! 新月刀闪电一般的迎上去,发出不大不小的金属碰撞声。 撒拉逊人踉跄后退,头巾变成了两片落在车厢地上,阿斯兰的额头裂开一条口子,血染红了脸和前胸。 阿斯兰有苦说不出,凭力气自己和雄鹰不相上下,新月刀的锋利也和那柄大弯刀相差无几,至于刀术,在观看了雄鹰对古德林的一战后,他更有不亚于任何人的自信。可是在和黑山悍匪对决之前,他和雷锤、艾勒、绞索斗智斗力,消耗力气不说,胳膊和腿都受伤大量流血,雄鹰虽然也有伤,但刚才却一直没有行动保存气力。所以对刀的结果,反而是自己吃了大亏。 这一刀被雄鹰从自己的额头直划到前胸,险些心脏都被切破,已绝无再战的能力了,阿斯兰翻身跳下马车,满怀挫折的恼怒和对黑山土匪的诅咒,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拔腿向凯恩和大队摩德尔士兵跑去。 见阿斯兰竟然也受到这样的重创,摩德尔士兵的士气大为挫折,凯恩也无法下令继续追击了。他们看着马车重新跑动起来,和那个放弩箭的骑兵越走越远,消失在越来越深的夜幕里。 第二十章 出没在夜幕中的狼人(上) 太阳西沉,它的边缘在远处的黑山上形成了一个小红球。 “这么说,独眼龙他们没死?” 在躲过了摩德尔的追杀后,雄鹰一行四个在荒废的郊外暂时停了下来。从绞索处得知绿眼睛的艾勒曾经跟他们在地牢里交过手,雄鹰于是询问他关于独眼龙的情况。 艾勒摇头。原来自己面前的大个子,就是黑山悍匪雄鹰。自己莫名其妙竟然和土匪联手了,回想起来真是很奇妙的遭遇。 他原原本本地把隆美尔中队长如何设计的陷阱,自己如何进行的伏击,土匪们又是怎么反击的,最后土匪从地道逃走,而天摇地动自己昏了过去的事情都讲了出来,最后说:“我不知道你说的独眼龙是什么人,不过我们没找到独眼的尸体。” 黄玉似的眼睛饶有趣味地看着艾勒,雄鹰咧嘴一笑:“真是了不起,艾勒小队长,你伏击杀死我们那么多人,居然毫不隐瞒。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为手下报仇?” 艾勒高傲地昂起了头。 “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这是我的原则。你提出这种问题是在藐视我吗,黑山土匪?” “一点也没有,”雄鹰哈哈大笑,“我觉得你这人不错,要不要加入我们?” “我不会和土匪同流合污,”艾勒硬梆梆地说,“皇家卫队的效忠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至尊大皇帝陛下!” “随便你,”雄鹰不以为意,“那咱们就暂且以临时盟友的身份保持合作好了,艾勒队长。等为你的至尊大皇帝报了仇,咱们就各走各路。” “正合我意。” “喂喂喂,”汤马士大妈插入他们的谈话,“我认为填饱肚子和寻找住宿地点比拌嘴更重要,如果雄鹰大爷你的伤势已经止血了,我建议咱们还是继续赶路。再走半个小时,绕过前面的丘陵就到黑山脚下的何塞镇了,你需要找个大夫,还需要一张舒适的床好好休息。” 绞索长出了一口气:“只要进了黑山,就没人能把我们怎么样。” 绕过丘陵的时候,队伍的人增加了。 这里有一个简陋的小宿营地,四十多个衣衫褴褛的人正缩在背风的地方发抖,他们没有吃的也没有穿的。雷锤得知这些人想要通过黑山逃难到东方去之后,她让他们中间伤重和身体虚弱的人都上了马车,大伙儿一同向何塞镇赶路。 这些人大都是从首都逃出来的难民。艾勒眼尖,惊喜地发现其中有七八个人居然是自己的同僚。 “报告小队长,”其中一个人低声说,“我们都是驻扎郊区的皇家卫队士兵。我们哗变杀死了摩德尔元帅,但是却被摩德尔人打败了,又得知至尊大皇帝陛下已经被叛军弑杀了,所以……” “所以你们就逃跑了?”艾勒冷冷地说,绿眼睛里满是怒气,“那么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向东走,用至尊大皇帝颁发给你们的佩剑去效忠异族人吗?” 那个士兵的喉结动了动,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低着头走开了。 “你们也是一样!”艾勒转向逃难的人群,绿眼睛里都快冒出火来了,“放弃帝国几百年的文明传统,宁愿去接受异族人的统治?你们还算是帝国人吗?” “你叫唤什么?”一个商人模样的人没好气地说,“口口声声就是帝国怎么样帝国怎么样……皇帝死了,帝国已经垮了!长官大人,正是你们和摩德尔在城郊打得昏天黑地,把我们的家和房子烧得稀里哗啦。你们所谓的大义给我们带来的只有毁灭和灾难!接受皇帝的统治,我们得纳税,得贿赂那些贪婪的官吏,甚至现在安安稳稳地活下去都不到了!你凭什么要求我们留下来等死?亏你还有脸教训我们,快滚你的吧!” “你!”艾勒上前一步,盯住那个人的眼睛。 “我怎么样?”看到皇家卫队小队长气势汹汹的模样,那人有些畏惧,但仍然大着胆子继续说,“杀死我一个手无寸铁的难民,您真是个了不起的皇家士兵呢。据我所知,鞑靼人的军队正在黑山的对面集结呢,而且还在不断增兵,估计打过来也就是一两个月之后的事。有本事的,你去把他们都杀了呀!” “去鞑靼草原可不是个好主意,”雷锤见状插了进来,把尴尬的气氛化解了,“那些东方人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的,而且语言不通还是大问题。我们不如选一个偏僻的地方重新组建个市镇吧,既可以避免遭到鞑靼人的洗劫,又能够安身。” “现在这世界上哪儿还有这种地方,”商人打扮的人懊恼地说,“北方的自由都市担心难民涌入太多,已经关闭出入许可了。皇帝陛下驾崩了,各地的诸侯全都闻风而动,我看大规模的内战很快就要全面打响,东边还有那些鞑靼人……天底下哪儿还有净土呀。” “有呀,”汤马士大妈笑了,“我们到了何塞镇之后,不如向北走,到黑山镇去,那里不大可能有军队会去的。你们觉得怎么样?” “你疯了?”雄鹰瞪圆了黄眼睛,一把将雷锤拽到一边,“到黑山镇去?老太婆,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只知道这群可怜人就要沦为乞丐了,而归根结底,这都是你个没同情心的小崽子闯下的祸!” 汤马士大妈愠怒地低语,用力把细瘦的手臂抽回去:“还有,不要拽坏我的衣服!” 在商议了汤马士大妈的提议之后,除了少数几个人坚定要去草原汗国之外,大部分难民决定还是到黑山镇碰碰运气。 汤马士大妈的话很有道理,毕竟到了草原上很多事都不会习惯的,譬如生活习惯,语言沟通,都是大问题。如果黑山镇真是个能够躲避战乱的世外桃源,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到太遥远的异国去。 马车的车厢四壁都被拆掉了,老人和孩子还有雄鹰这样的重伤号都躺在车上,其余的人轮流赶车走路。艾勒还有从摩德尔士兵处缴获的一匹战马,现在也变成了拖拉行李的牲口。大队人走得很慢,直到又过了一个半小时才到何塞镇。 但眼前这种冷清的气氛,几乎让雄鹰他们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大风呜呜地贴着路面横扫,浓重的乌云下面密密麻麻飞的都是乌鸦。以往喧嚣热闹的小镇却竟没半点活物的气息。 “一个人也没有,”汤马士大妈低低说,她警惕地环视四周,“真是怪了,好像所有人都突然消失了似的。” 所有的人都又惊又疑的走进了这座死一样的小镇。 突然,那个商人惊恐地叫了起来:“喂,喂,你们看!那些房顶!” 雄鹰抬起头,街道两侧都是民宅,前面正对着他们的,是高大的教堂钟楼。此时此刻,风烦躁不安地吹着,包括钟楼在内的所有房屋好像都在摇晃,房顶好像在蠕动似的。 “是乌鸦,”艾勒的目力极好,他的语气里有一丝紧张,“全是乌鸦!” 屋脊上和房檐上到处都是这种代表不吉的鸟儿,它们一只挨一只地站着,就像给两边的房屋带上了一顶黑亮的皮帽子。不光是屋顶,甚至所有的树枝上都挤满了乌鸦。奇怪的是,数量庞大的黑鸟里竟然没有一个叫出声的,就像一支整然有序的军队似的。它们默默地拥挤在一起,冷冷地看着驶入小镇的马车和互相搀扶前进的人们。 雄鹰下了马车,观察着小镇里的众多房屋。 除了贾森医生的私人诊所兼住宅之外,竟然没有一个地方点亮灯火的,到处都是漆黑一片。雄鹰觉得,在那些建筑的阴影里似乎有什么几对眼睛正在从暗处看着自己。但这种感觉说不出来,说出来别人也不会相信的。 对比外面那些可怕邪恶的乌鸦和寂静,老医生贾森的二层小楼透出的柔和灯光简直就是黑夜的明灯一样,对这些饥寒交迫的难民具备莫大的吸引力。他们几乎像飞蛾扑火似的拥过去,尽管汤马士大妈想尽快保持秩序,可人们仍然拼命往屋子里挤。 门没有锁,主人并不在家。 绞索和雄鹰对视了一眼,都能看出对方的疑虑。在这个小镇上,生活简单而又乏味。深更半夜的,贾森能到哪儿去,那么多村民又能到哪儿去? “绞索,扶我到二楼去看看,”雄鹰下了命令,“艾勒小队长,深夜防卫就交给你了,没问题吧?” 贾森的二楼装修很朴素,在绞索的搀扶下,雄鹰把几个房间都转了一遍,对走廊的方向有了个大致了解,他仔细地看着窗外黯淡月光下的那些鸟类,小心翼翼地关牢了所有的窗户,还特地拉上了窗帘。 “怎么了,头儿?”绞索看他认真的模样,忍不住问,“您该不会以为那些乌鸦会来攻击我们吧?” 雄鹰耸了耸肩膀。 “我的鼻子总是很灵,外面那些插着羽毛的畜牲有股阴谋的气味。” 汤马士大妈找了两只大桶提出去,用院落里的抽水机把两只桶都装满了水,然后回到屋里找到厨房,点火烧了一壶热水。 客厅里一下多了四十六个人,空间一下子就没有了。屋子里充斥着人的汗臭和屁臭,咳嗽和谈话还有小孩的哭闹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嗡嗡的声音。 突然,外面一声长长的嘶叫响了起来,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那是骏马临死的悲鸣! 客厅里但凡能走路的人,一下子都拥挤在窗户前面,这时候马的叫声已经停了。微弱的月光下,马车已经几乎变成一张板车,现在连前面的马套子都空了,旁边艾勒骑来的战马也不见了,一些灰蒙蒙的东西围拢在那里,正发出咀嚼的声音。 “狼!那么多的狼!” 惊恐地看着那些东西在夜幕中时隐时现,人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 “怪了,何塞镇居然会有狼出现,还有这么多的乌鸦……” 雄鹰也下楼了,他眯起妖眼向外张望。远远的,一只狗一样的动物从小镇旁边的树林里飞了出来。它又灰又瘦,走路又轻,在月光下就像水一样的漂浮,凶猛的三角眼就像两块金疙瘩。那果然是一只狼。 然后,又是一只……又是一只……它们没有在月光下停留,很快就缩到房子的阴影下面去了。只留下许多对黄眼睛,就像是一片片灰毛上镶嵌的黄宝石。这些眼睛不时成对眨动,接着后退、分开,消失不见……然后在其他黑暗的阴影里重新被看到。它们迈着悠闲的步子慢跑,若有所思的向这边看过来。 “大约有十五六只,几乎是这一带全部的狼,”雷锤看了一会儿,闭上了眼睛,“嗯,这附近有很强烈的魔法波动……” “上万只的乌鸦和十五六头狼,我只有三十支弩箭……”艾勒叹了口气,“等一下,那是什么?!”他指着镇的出口处大石上耸立的一个东西问。 他们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个东西几乎是一晃就不见了。 “一个长着狗脸的大家伙,”艾勒说,他紧紧地握住弩机,攥得手指发白,“你们看到了吗?它刚才像人一样直立着用两条后腿走路!” 听到他这么讲,一个前任士兵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他的声音凄厉得要命。 “怎么回事?”艾勒厉声说,他被突如其来的惨叫惊出了一身冷汗。 那个士兵显然有些精神失常了,他没有搭理艾勒,只顾着对着其他的几个士兵尖声惊叫,“是它,是他!他来了!” “他?什么他?” 其他的几个士兵也紧张起来,他们挤开难民,来到窗前看着外面的狼群,努力地寻找艾勒刚才看到的那个东西。尽管他们什么也没看到,可脸色仍然越来越难看,突然一个人丢下武器,抱头哭了起来。 “我们完了,我们完了……”那个人喃喃地说。 这种紧张的气氛使客厅里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空气里充斥着压抑和惊恐的气息。突然,一个小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哭声就像导火线一样,整个客厅“轰”的一声,就像炸开了锅。 愤怒和惊恐的人们七嘴八舌地围住了汤马士大妈:“到底是怎么回事?老太婆,你不是鼓动我们到黑山镇吗,这还没到地方,怎么就遇到了这种事?” 第二十章 出没在夜幕中的狼人(中) “都闭嘴!” 雄鹰大吼一声,顿时所有人都被这个一身杀气的重伤男人镇住,他的妖眼扫到哪里,那里的人就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却。 “不管你们是去黑山镇,还是去东方的草原,还不都得先经过这儿?”这个伤口仍在渗血的人暴跳如雷,“你们这些窝囊废,把不幸的缘故千方百计地推给别人,让自己像狗一样哭叫,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耐?要么现在你们祈祷着等死,要么马上准备应急,为自己这条命去拼一下!” 几乎是连想都没来得及想,众人就都顺从了。 “干的好,”皇家小队长走到土匪首领的面前,绿眼睛里不无钦佩,“下一步我们怎么办?” 汤马士大妈笑了,她听出高傲的皇家小队长的语气里多了几分尊敬。 “我们需要个了望哨,这个由我来想办法,”雄鹰说,“你带上几个人,把门都锁好,把书柜等大件家具搬去堵住门口。还有通风管道,检查所有的通风管道,别让任何一只扁毛畜牲钻进来。绞索,发挥你的本领,看一看这屋子里有没有其他的出口。如果有,我们也来学学皇家卫兵,布个陷阱。” 这时候,所有的人都彷徨失措,所以一旦有人出来领头,立刻不由自主地按照吩咐开始行动了。 “该死,起雾了。” 雄鹰眯着眼睛从二楼的窗帘后面向外看,夜雾使外面的一切都变得模模糊糊的,漫步在街道上的狼群,还有在空中不停扑扇翅膀的乌鸦都看不清楚了。只能听到外面的狼嗥声此起彼伏,就像是盛宴之前的呼朋唤友。 “老太婆,你不是能感应到魔法波动么,再感应一下,告诉我到底敌人在哪个方向?” 汤马士大妈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无奈地叹了口气:“到处都是雾……刚才那个魔法波动好像和这些雾气融合在了一起,我分辨不出来了。” “你是什么意思?”黄眼睛惊诧地眨动,“这他妈的雾难道是外面的鬼东西召来的?” 汤马士大妈点头。 “你不觉得奇怪吗,何塞镇的所有屋子都是漆黑一片,惟独这所房子有灯光。” “这是个陷阱,”雄鹰表示同意,“贾森性格孤僻,他的房子建在距离别的房子相当远的地方,很方便就会被包围——咱们的对手,是有意想把咱们困在这儿。狼群、乌鸦,召来云雾……还有刚才艾勒看到的那个半狼半人的怪物……谁有这么大的能耐,该不会又是炼金术士吧?” “我可不这么看,”汤马士大妈说,“炼金术士不会故弄玄虚布置这么诡异的气氛。” “诡异的气氛?”雄鹰想起了变成蜈蚣人的维德,“妈的,我知道是谁了。那个下流的变态猪!” 突然,外面响起一声尖声狂哮,那声音简直令人血管里流淌的热血都变成了冰水! 楼下顿时一片混乱:咕咕哝哝的狼群低吼,人们的尖叫,还有不知是什么东西大力撞击门板和墙壁的乒乓声,交织在一起响成了一片。 “该死!” 雄鹰咒骂,那些狼群开始进攻了! 在尖声咆哮响起之前,艾勒正全神贯注地盯着被书柜堵死的大门。 十几头狼沉重的呼吸声就从门口传了进来——在夜雾的掩护下,弩箭没能起到任何作用,这些畜牲悄悄地接近了房子,在一墙之隔外徘徊。这些狼一头一头都结实得像牛犊一样,顶上书柜的大门能起到多大的阻挡作用?艾勒心里一点底子都没有,他只能端起弩箭,屏住呼吸地等待。 难民们都畏缩地向后退到墙角,睁大眼睛看着,祈祷着。 只是当狼群的攻击开始的时候,他们这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误。 随着碎裂的声音,两只狼撞破了一楼的木百叶窗,矫健地跳进了屋子,出现在艾勒的身后,难民的前面! 艾勒的反应极快,转身就是一箭。一头狼正恶狠狠地向他飞扑过来,被这一箭射穿了肚子,它沉重地掉在地上,伤口喷着血,四肢不断地乱抓乱蹬。 另一头狼的目标却不是他,它向难民们冲了过去,一口下去,从距它最近的人的脖子上撕下一条巴掌大小的肉!人们的哭叫和鲜血的气味刺激了它,这头畜牲在手无寸铁的人群中间大开杀戒,当艾勒再押上一支弩箭的时候,它正在撕扯第四个受害者的手臂。 同样是受到了血腥味的刺激,外面狼群咕咕哝哝的低吼和呼吸变成了乱嗥乱叫,它们开始发了疯似的撞门,接二连三的沉重撞击使书柜轰然倒下!随着剧烈的冲撞,门板好像随时都要坍塌了似的。 狡猾的畜牲!艾勒咬着牙,放出了第二箭。他的手仍然那么稳,没有丝毫受到外面撞门的干扰,箭头钻进了那头沾满是难民鲜血的恶狼的脑袋,在恶狼扑向一个孕妇前把它射倒。 艾勒沉着地迅速又押上一支箭,这回却不再瞄准大门:咆哮的声音从门口绕了过来,越来越强烈的血腥气使狼群转移的攻击方向。 “你们在干什么!”他对着那几个早吓傻了的士兵大声怒吼,“傻站着干什么?拿起武器,保护这些难民!你们还算是战士吗?” 他一边骂,手上却不停,一箭把正从窗口跳入屋子的大狼钉死。灰黄毛色的狼尸软软地趴在窗台上,血顺着爪子往下流。 雷锤想要冲下楼去支援,却被雄鹰拉住了。 “你要干什么?”她愤怒地问,“狼冲进来了,在下面咬人。这时候你是要我留在这儿保护你吗?” “不是巴兹,”雄鹰急促地说,“先设圈套引诱我们进入这屋子,然后杀死马防止我们逃走……老太婆,他召来云雾你认为是逃避魔法波动感应吗?不,该死的,是掩护狼群进攻!巴兹不会组织这么有章法的进攻。我们的对手就算是个妖怪,也是个很有头脑的妖怪指挥官!” “那又怎么样?” “他的目标不会是下面,相信我的判断,否则没必要召来那么多的乌鸦。” 雄鹰咳嗽着,把刚才绞索为他从厨房找来的酒洒满了地板和窗台,点着了一个火把。 “那是敌人声东击西的诡计,那混蛋真正的突破口一定是二楼,就是这儿。咱们守住这里,下面的狼就交给皇家卫队先生吧,他能胜任!” 汤马士大妈瞪着雄鹰,最终还是没有下楼。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楼下的哭喊和咒骂,还有狼的嗥叫越来越响了。狼和人,正滚在一起激烈的为生存搏斗。 汤马士大妈看了一眼雄鹰,土匪首领手拄萨拉坐在床头,闭上了眼睛。她突然发现,外面翅膀拍击的声音越来越响了。 金黄色的妖眼睁开了,雄鹰低语:“来了!” 几乎在他开口的同一时间,一个速度极快的黑影从雾气中飞了出来,“啪”地撞在了木窗上,接着,是急雨一样的撞击! 这么一会儿功夫,汤马士大妈把圣光术施加在了雄鹰和自己的身上。 转眼之间,二楼这六扇窗户全被撞烂,数不清的乌鸦扑扇着翅膀发了疯似的灌进屋子。雄鹰和汤马士大妈连忙滚到在地。突然之间,这间卧室里到处都是乱飞乱撞乱扑腾的乌鸦! 数不清的鸟喙把两个人啄得全身血迹斑斑,如果不是汤马士大妈的圣光守护抵消了大量的攻击,估计早就生生被乌鸦给分尸了。 这间卧室的门早被雄鹰关上了,乌鸦只能进,不能出,外面的乌鸦不了解情况还在疯狂地涌入,屋子里几乎都快装不下了,足有几万只。雄鹰奋力把手里的火把向洒满了烈酒的窗台丢过去,就听“呼啦”一声,火势迅速蔓延开来。不少着火的乌鸦悲鸣着乱飞,又点燃了其他的乌鸦,二楼卧室突然就变成了火鸟之海。 汤马士大妈抡起在后院找到的铁锹,把冲进来还在乱扑腾的乌鸦们一个个都打到燃烧的焰火里。 狼群总算向后撤退了,艾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手在颤抖。 刚才在射杀第三头狼之后,没等他上好弩箭,新闯入客厅的两头狼就冲了上来。百忙之中他抽出佩剑刺入一只狼的脖子,但是却被另一头狼扑倒。眼看狼的嘴就要咬在自己的咽喉上,那只狼张开的大嘴突然合上了,狼趴在了他的胸前,血粘了他一身——狼脖子上插了一把匕首。 绞索的到来使濒临崩溃的客厅防御重新稳固下来,他附身在窗户下面,匕首向上举着,在一头狼飞身穿过窗户的时候,给它来了个开膛破肚。那头狼临死的惨嗥使后面的狼群闻声却步,在楼上突然亮起熊熊大火之后,它们后撤了。 艾勒算了算,自己杀死了四头狼,闻风赶来的绞索也杀死了两头,可是被狼冲进来咬死不下十个难民。 他冲向那些已经丧失了斗志的士兵,拳打脚踢。 “你们这些混蛋,懦夫,软骨头!”艾勒怒发如狂,破口大骂,“你们以为你们在哪儿?你们手里的刀剑是干什么吃的?!” “我们会死的,我们都会被杀的!”其中一个人哀叫着,“你根本就不知道在跟什么东西作对!我们再怎么反抗,都是没用的!” 艾勒心里一动,把那个士兵一把拽了起来。 “你见过它们,对吗?”他扫视这七个面色灰白的皇家士兵,“你们都见过它们!说出来,混蛋,外面的是什么东西,你们什么时候见到它们的?” “不是它们,”那个被他拽起来的士兵喘着粗气,“是他,是他们!我们是见过他们,就在前几天,在郊外的军营!我们杀死了企图控制军营的摩德尔元帅,城里的叛军就来了。凭借忠诚和信仰,我们打败了那些叛军,追逐着那些叛军一直到首都的东城墙下面!” “可你们溃败了,”艾勒摇了摇头,“你们如果胜利了,那么现在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们是败了,”那个士兵的表情比哭还难看,“可我们不是败给摩德尔的叛军,我们是败给了他,败给了他们!” 他伸手指向窗外。 “那天晚上,趁着夜雾而来的野兽从城里跑了出来,向我们发起了突袭。狼群、乌鸦,还有那些在地里延伸的东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败涂地!就在那天,我见过这些野兽的指挥者,他或者它,总之是半人半狼的妖怪,一个狼人,你明白吗?它根本就不畏惧任何刀剑!我们死了很多人,他们死的惨不忍睹,我们失败了……他现在追来了,我们都会被他杀光的!” 第二十章 出没在夜幕中的狼人(下) 黄眼睛闪闪发亮,雄鹰抬起了他被油烟熏黑的脸。 “太爽了,开个烤鸟肉大会条件满充分的。”他啧啧地说。 地上积攒了数不清的鸟尸体,看上去厚厚的,热呼呼的,散发着焦臭和肉香的混合气味。他向外面张望,不由舒心地吹了一声口哨:浓雾渐渐地散了,虽然树枝上的乌鸦零零星星还有几只,可房顶变得干干净净的,就像是进行了一场大扫除。 尽管屋子里都是烟,呛得要命,可雄鹰放声大笑,尽情地嘲弄着夜色中的对手。仿佛是做为回应似的,远处传来怪物暴跳如雷的咆哮。 就在这时,木楼梯咯吱咯吱地响,绞索走了上来。 “我想你们最好过来看一看这个。”他淡淡地说。 残肢断臂和粘稠的血浆填满了地窖,数不清到底这儿有多少死人。 雄鹰仔细地看着,伸手从血池地狱里捞起一个沾满血水的脑袋,向雷锤和绞索晃了晃。 “瞧这儿,这位是贾森医生。我记得原来找他切除盲肠,可这老杂种险些切掉大爷的肾,要不是老子看得仔细就完了。老头儿总是醉醺醺的,睁眼跟闭眼没什么两样,可现在可好,他真成瞎子了——乌鸦啄掉了他的眼珠子。” 他又从碎尸堆里扒拉出一条白嫩的手臂,在那被撕咬得像一朵玫瑰花似的手腕附近,有一颗漂亮的红痣。 “我的天,美人儿依莎贝,”他不无惋惜地说,“还记得吗,绞索,咱们的货都是通过这小妞出手的。她一向价格公道,想不到竟然变成了这个模样——最可惜的是,大爷曾经好几次向她求欢,但都被拒绝了。” 大略看了看,全镇人的尸体,居然都堆积在这个地窖里。 艾勒的绿眼睛几乎变成了墨绿色:“这个恶魔!” “绞索,封死这个地窖,别在那帮窝囊废中引起恐慌,”雄鹰若有所思地说,“咱们到厨房去说话。” 厨房是这所房子里惟一没有遭到破坏的地方。 柔和的烛光下,方餐桌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摆放着一份精美的晚餐。一盘香气浓郁的豌豆烧牛肉,一只烤得恰到好处的乌鸦,还有一道蘑菇汤,银餐具的旁边还摆放着一杯红葡萄酒。 “这是二十五年陈酿的拉加,”雄鹰端起酒对着烛光看了看,又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啧啧称奇,“这个邋遢的老鬼对吃竟然这么讲究,真是见鬼了——这又是什么味道?” 他随手拿起餐刀旁边的一块香巾看了看,不由抬起了眉毛。 “好了,伙计们,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小镇是一个陷阱,而咱们一脚就踩了进来。”他把香巾揣到怀里,“惟一困惑大爷的是,在咱们进入这木屋之前,他们有的是机会发起围攻,可他们却没有,让咱们进入了这栋房子。这又是为什么?” “它们是动物,不是人,”艾勒冷冷地说,“它们缺乏荣誉感,没有和我们拼杀的勇气。” “皇家卫队先生,你说这话的时候让我觉得你就是一只动物,”雄鹰嗤之以鼻,“你缺乏的当然不是荣誉感,而是一样叫大脑皮层的东西。我们的敌人能操纵上万只乌鸦,还消灭了整个镇子的人。如果他早在咱们刚刚进入镇子的时候下令乌鸦和狼群上下围攻,老爷敢打包票,我们会比现在惨十倍。” “那你说是什么原因。”艾勒不满地说。 他虽然看不惯这个怪眼土匪的骄横跋扈、盛气凌人,但是对雄鹰一把火杀死了敌人众多乌鸦的战绩却不能不认同。 “我说,他没想到我们会来这么多人,摸不清我们的底细。” 黄眼睛里的血红瞳孔慢慢地放大了。 “雷锤老太婆临时起意收留那些窝囊废,把那个混蛋的如意算盘给打乱了。地窖里所有尸体的伤口都是被乌鸦啄死的,在他看到我们之前并没有召集狼群……老子认为,这个混蛋非常小心,他没有把握使用乌鸦把我们全都杀死,所以用乌鸦震慑我们,伺机调集那些狼。” “那几个皇家卫队的士兵见过他们,”绞索说,“他们说那家伙是个狼人。” “狼人?”雄鹰咧嘴笑了,“老子不管那个混蛋是不是狼人,他现在只剩了七八条狼,我们却有四十个人。” 狼仍在远处嗥叫。 尸体被拖了出去,地板和墙壁上的鲜血都擦干净了。难民们拥挤在一起,在前半夜的惊魂之后,大多数人因为激烈的情绪变化加剧了疲惫,昏昏沉沉地睡了。艾勒也觉得眼皮直打架,他隐藏在客厅通向大门的走廊窗户后面向外看,眼前的开阔地上什么都没有。在挫败了敌人的大举进攻之后,所有人都恐惧大减,就连那七个士兵也慢慢恢复了斗志,正拿着武器坚守岗位。 “我要去客厅睡两个小时,你站在这里观察,”艾勒叫来了其中一个士兵,“有情况就立刻去找叫我。” “是!”那个士兵是最有朝气的一个,看到刚才那场血战,对艾勒钦佩得五体投地,“小队长,请您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夜越来越深了,薄雾也越来越淡了,空气里都是水汽,又湿又粘。 被艾勒委以重任的士兵沃伦斯坦站在艾勒的位置一丝不苟地观察着外面,这一个小时三十分钟里,他连眼珠子都没有转动过。随着雾气消散,视野也越来越广,那些狼群已经远远地离开了这里。 “我想那东西已经走了,”站在他旁边的苏克低声说,“听,狼嗥也停了。” 的确是这样,沃伦斯坦倾听着,一只猫头鹰在夜色中的某个地方柔和地鸣叫,除此之外,只有沉默。 苏克喘着粗气:“主啊,一想到刚才的情景,我宁愿当个农夫,也再不愿意去杀呀砍呀的。”他就是那个得知狼群集结之后丢下武器抱头哭泣的士兵。 沃伦斯坦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他本来就是个农夫,怀着所有少年人的梦想,为了出人头地走上了当兵的道路。现在想来,这个选择到底是对还是错,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或许你觉得我很可笑,”苏克两眼泪水地坐在他对面的地板上,“可我从没想过打仗和死亡的真正感觉会是那样的……你知道,那些狼冲进来的时候,我的裤子都湿了……你们一定觉得我是个没用的家伙,对不对?” 沃伦斯坦还是摇头,他又向外看了一眼,一切正常,然后也蹲坐下来,看着苏克。 “我也一样,”他小声说,“其实刚才我的裤子也湿了,这事没什么好难为情的。”看了看苏克吃惊的表情,他不好意思地又补充了一句:“我之所以请求站岗,其实是不想被人知道尿了裤子。” 苏克愣了一会儿,两个人低声哈哈笑了起来。 “黎明就快到了,”苏克看着窗外,长长地松了口气,“狼人在白天没法活动,这一回是我们赢了。” 沃伦斯坦表示同意,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着窗户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一切平安,好了,我也该去唤醒小队长,要交接班了。” “早上好,我。”他看着越来越发白的天空,愉快地低声对自己说。 就他的双手高举还没放下的时候,突然看到从对面的树林里飘出一个又高又黑的东西,那玩意儿以闪电似的速度从开阔地的另一头向他扑来。 沃伦斯坦想放下手,想尖叫,但这些都来不及了!眨眼的功夫,一张根本不像人脸的东西就来到了年轻士兵的面前。那东西的嘴唇向后缩,牙齿像钩子和凿子一样在唇边上散发着白亮的寒光! 走廊的惨叫把全客厅的人全惊醒了,那声音就像陷入罗网的小动物。 艾勒睁开了绿眼睛,刚好看到一个动作更快的人冲过他的身旁,那是绞索。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冲过客厅,当转入走廊看清眼前景象的时候,都被吓呆了。 一个巨大的黑影半蜷缩地蹲在他们的面前,那种姿势不像人,倒像是一头四足野兽。在它脚下是沃伦斯坦的尸体,那年轻士兵的脖子上少了一块肉,就像一个大大的缺口。在它和他的身后,是漂浮在半空中的苏克。 苏克在那巨大的黑影后面,他在灰暗的走廊上飘浮着,身体和四肢左右摆动。然后就看得更清楚了,从地面伸出一根奇特的管子似的玩意儿,就像箭一样刺入了苏克的后背,苏克在不断颤抖和呻吟,那声音里的恐惧远远大于痛苦。在苏克的体内,那“管子”仿佛在不断地分枝,随着苏克体内的管道和导管通向几个出口。扭动的触须从他张开的嘴和鼻孔,还有眼眶和耳朵里伸出来。突然,他的面部爆开了,现出一簇向外不住抽打的红色蠕虫! 充满仇恨和恐惧的惨叫从艾勒和绞索身后的人群爆发了出来。 艾勒抬手就是一箭,但没有命中。那个半人半狼的东西抬手一抓,随手把被捏断的弩箭丢在地上,然后突然冲上了旁边的墙壁,踩着墙壁向他们冲过来! 它张开大嘴,遍布牙齿的长吻就像捕兽夹子一样贴上了艾勒的脖子。 绞索才刚来得及推开艾勒,肩膀上就中了那东西的奋力一拍,他的右半身顿时麻痹了,视线模糊,晕了过去。 艾勒被推倒在地,翻身爬起来的时候,正巧看到那个只有噩梦里才会出现的东西把绞索像布娃娃一样拍倒。他刚要对准那东西的后背扣动弩机,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就地滚开才躲开了那个杀死苏克的管子一刺。 那不是管子,这回他彻底看清楚了,那是一根粗大的紫色藤,就像蛇一样在地里延伸,又会像长枪一样至人于死地。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那个长着狼脸的东西掉头又冲了回来——它快得像风!长长的指甲像剑一样刺入艾勒的腹部,在知觉消失以前,艾勒用尽最后的气力把十字弩顶在那怪物的胸前,扣动了弩机。 然而这十拿九稳的一箭竟然落空了。 怪物的身体一侧,弩箭间不容发地从它的前胸擦了过去。 怪物咆哮着,把艾勒甩向人群,撞倒了两个战战兢兢用弩箭指着它的人,然后得意地扑了上去。 它一巴掌就打碎了另一名士兵的头,一口咬在那个商人模样的人的后颈上,让他的脑袋和脖子只连了一层皮,又一脚踏在一个孕妇的身上,把母子两个踩成了肉饼。随着长长臂膀的不断挥舞,尸体的碎片和鲜血粘得客厅里到处都是。那条奇异的巨藤在地里钻来钻去,活像一条烂泥里的泥鳅,每次昂起藤头,都会把人扎起来,然后再把他们活活扯碎。满地的鲜血和肉块,几乎就在一瞬间,难民死了有将近一半多。 几个慌不择路的人忙不迭地翻窗户,从客厅里跳到外面去,撒开双腿就跑。可还没等他们喘过一口气,埋伏在树林里的狼群就急不可耐地箭一样窜了过来。鲜血染红了开阔地。 当巨藤再度昂头向小孩子延伸过去的时候,一柄铁锹从旁边飞了出来,不偏不倚,正好把它切成了两片,按在了地上。汤马士大妈的重重一击,迫使藤条缩回到土地里去。正巧这个时候狼人回头,看完了这一回合的较量,它似乎认出了这个老太婆,发出惊喜而又愤怒的嗥叫。 “原来是你啊。” 汤马士大妈笑了,站在这狼人的前面可以看到,一条弯弯曲曲的新伤疤从它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了前胸,和白天那个撒拉逊人受的伤一模一样。只是这时的狼人和她白天在马车上看到的阿斯兰相比,手臂增长了很多,胳膊的尽头是一双指甲长得像刀一样的巨大爪子。他的脸只能用难以置信来形容——嘴巴又长又尖,牙齿锋利,活像一头狼。 “那天在皇宫门口暗算我的就是你,你的主子克鲁格呢?为什么不叫他一块儿出来?” 阿斯兰的嘴唇在收缩,他愤怒地露出嫩红色牙床,反手从背后轻轻抽出一把银光闪闪的武器,正是那把新月型的窄刃弯刀。 一声狂嗥,狼人武士以极其诡异的步伐向雷锤的身后绕过去。没有了洒成一片的银光,但就凭那惊人的力量和速度,就已经令人难以招架。汤马士大妈咬牙挡住了一击,使自己的胸膛免遭被洞穿的噩运,但狼人庞大身躯带来的巨大冲撞力使她向后飞去,撞到墙壁上,吐了一口血。 现在的阿斯兰比白天的他至少提高了几个攻击等级。而现在的汤马士大妈连战锤都没了,手里只有一把铁锹。 “叩叩叩……”雄鹰倚靠在地窖的门口,轻轻敲打地窖的石门。 “你还是自己出来吧,”他邪笑着,“冯·克鲁格伯爵,你这么讲究的人居然能在那个又腥又臭的地方闷这么久,也算很不容易了。” 在他说这句话之后又沉默了一会儿,地窖门无声无息地开了。雄鹰挑起一条眉毛,拉开石门的竟然是一条翠绿的藤子。 地窖里的尸堆开始不断的变化,一个鼓包慢慢从碎肉和血污里鼓了出来,就像一颗卷心菜似的慢慢打开。一条灰色的藤贴着地向地窖门口延伸过来,所到之处,血肉纷纷向两旁涌去,留出一条通道。 一个面色苍白,神态高贵的中年男人缓步从这条通道里走过来,见了雄鹰只是微微点头,就从他身旁经过,径自来到餐桌处坐下。 “你是怎么发现了我的?能告诉我么,黑山的雄鹰。”冯·克鲁格伯爵一点也不慌张,神态自若地拿起银餐具自如地切着烤乌鸦。 雄鹰大大咧咧地坐在他的对面,老实不客气地一伸手把豌豆烧牛肉拿了过去,他也不用餐具,直接用手抓了就向嘴巴里填。 “你的马脚就在这餐桌上,”他把豌豆往嘴巴里丢,含糊不清地说,“当我看到这餐桌的摆设,就知道是个大人物在这里用餐。二十五年的陈酒,还有这么精美的汤和菜,还有这个,温餐具用的暖炉,我记得这东西的作用是,使进餐时银餐具的温度和体温相等不至于握着不舒服。爵爷,这都是贵族派头。老贾森不会搞这一套的。” 雄鹰拿出了那条香巾:“这也是我在餐桌上发现的,上面绣的字母,应该是爵爷您的官职姓名的缩写。” “……原来是这样。” “所以当老爷我看到这些,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有个大人物在杀完了全镇的人之后,留在这儿用餐,他本来是打算在这里就把事了结的,可是来人之多,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所以本伯爵就躲在了尸体堆里,”冯·克鲁格伯爵冷静地继续吃饭,“因为那样最保险。你们看过一眼之后,是决不会再去看那些令人作呕的人体碎片的。” “而且便于观察室内的位置,狼群能那么精细地绕过大门,纯都是你看到我们站岗位置做出的指示。操纵外面那些乌鸦和狼的也都是你这个爵爷吧?你召来那些迷雾,一是为了隐蔽狼群,二是为了隐蔽自己。让汤马士老太婆查找不到你的确切位置——那个狼人又是谁?是被我一刀砍在前胸的那个人吗?” 冯·克鲁格伯爵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屑的笑容。 “居然用狼人来形容阿斯兰,这对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侮辱。告诉你吧,我们都是高级德鲁依,我是精通自然元素和召唤系的,而他是变身系的。” 客厅里的打斗和惨叫隐隐约约地传上了餐桌。 “阿斯兰一旦变身,速度和力量都能增加二十倍,”冯·克鲁格伯爵冷笑着说,“就凭客厅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没一会儿功夫就会全都被他杀光了。” 突然,雄鹰注意到这里的地面正在变得凹凸不平,有东西正在地下像鲨鱼似的来回地围着餐桌转圈,巨大的藤体在地面上时隐时现。 “你走不了!”冯·克鲁格伯爵说,他自若的神态逐渐消失了,剩下的只有刻骨铭心的仇恨。 “本爵爷既然敢单枪匹马留在这儿,就压根没把你们这些土匪放在眼里,”他轻轻地啜了一口汤,“黑山的雄鹰,在皇城里你和炼金五角协会雷火术士的那场决斗真是精彩,我从头到尾都看到了。在咱们动手之前,我提醒你一句,如果你的本事还像打败雷火时就那么一点,那最好还是赶紧自杀吧。我不会让你死,但我会保证你比下地狱还要凄惨一百倍。” 第四集 第二十一章 混沌之眼(上) 雄鹰大大咧咧地把两只脚放在桌子上,正对着冯·克鲁格伯爵的盘子。他身上透出来的血腥气让伯爵大人皱起了眉头。 “我实在想不出你还有什么王牌,”冯·克鲁格伯爵盯着对自己的威胁满不在乎的土匪,“死到临头,居然还这么自负。” 雄鹰周围的地面突然龟裂,六根巨大的蔓藤钻了出来。这些蔓藤越长越大,都快顶到天花板了,它们长着巨大的叶子,头部盛开着一朵大紫花,只是花心处并不是花蕊,而是一张长着一圈尖牙的小嘴。它们在空气中微微摇摆,把雄鹰包围在中间,仿佛随时都会向悍匪猛探过来。 “何必这么着急呢?”雄鹰视若无睹,他把两只手垫在脑后,惬意地向后仰着身子,“爵爷,动手之间我想问你几个问题。估计你也有话想问我。咱们干嘛不像绅士一样谈一谈呢,伯爵大人?” “绅士?好呀。” 冯·克鲁格伯爵偏了偏头,为这个词能从土匪的嘴里蹦出来而好奇。这土匪有恃无恐的样子也让他心里没底——自古以来,肉搏战士休想胜过法师,这是颠簸不破的真理,而他面前坐着的,却是个先后打败两个炼金法师的肉搏大师。雄鹰的强悍,竟然已超越了他对战士的认知,这不得不让他格外小心翼翼。 “我一直不明白,”雄鹰漫不经心地咬着叉子,让叉子柄在嘴巴外面晃来晃去,“爵爷,你们摩德尔人进攻皇宫的时间怎么捏拿得那么好?是巧合,还是事先就知道我的行踪?” “不是巧合,”冯·克鲁格伯爵想了想,决定还是回答了,“流氓地痞里有我的眼线,我们很早就盯上你了。”说这话的时候,他从长袍里又向地里秘密放下了两根嗜肉藤。 雄鹰点了点头,露出白牙一笑:“我明白了。” 巴兹。地痞流氓里只有巴兹派遣蜈蚣维德在下水道里找到了自己,在脱离了大队追兵之后,绞索也提到过在外宫门口听到过巴兹的声音在和伯爵交谈,果然没弄错,给自己找麻烦的就是那头阳痿猪猡。 只是他实在想象不出,巴兹是怎么和这位从前很少来首都的北方名门伯爵拉上的关系? 北方名门……北方……突然,心头一种明悟闪过,北方都市,不正是兄弟共济会的大本营么? 悍匪偏过头,看着面前这位衣装光鲜道貌岸然的同道无声笑了:“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先生,请问,什么东西你想象不到?” 凯恩姿态优雅地切了一块烤乌鸦肉送到嘴里,无声地咀嚼了一阵子,他抓起一旁的白餐巾轻拭嘴唇。接着这个动作,德鲁依黑道首领集中意识,操纵着那两条嗜肉毒藤无声无息地钻到了土匪的椅子下面。 “没什么,”雄鹰耸肩,“你的目标,应该和那些术士一样,也是为了那块蓝石头吧。” 他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让凯恩停止了催动藤子的意识波。什么意思?蓝石头?这个土匪,是不了解蓝火之炬的真实价值,还是在和自己蒙事? 凯恩以微微点头做为回答。自己当然是为了蓝火之炬来的,除了蓝火之炬,还有什么事能让四面环敌的冯·克鲁格伯爵放下残破的首都和军队,亲自来追杀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土匪呢? 雄鹰叹了口气,手一摊:“可惜你找错人了,我已经拿那石头跟人做了交易。” 说他这句话的时候,藤子悄悄从土匪的椅子下的地面钻出了头,然而冯·克鲁格伯爵的分神,使它再次停止了活动。 “做了交易?和谁?” “首都黑帮的首领,”黄红的眼睛里满是嘲弄和阴损,这可是个大肆挑拨离间的好机会,“爵爷是个大人物,当然不会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他叫‘歪嘴的思想者’巴兹。” 听到这个名字,凯恩的瞳孔收缩成了两个小黑点。 “你和他……和那个什么巴兹,进行了交易?”他尽量把话说得平淡些,“什么时候,在哪儿?” 对巴兹绑架雄鹰女人的事,凯恩自然是知道的,但什么时候两个人竟已用蓝火之炬达成交易了? 雄鹰耸肩:“就在前几天,城南客栈附近。在我袭击皇宫的时候,他攻击了我的一处避难所,绑架了我的女人。然后给我传了个口信,让我用那石头交换珍妮。” 城南客栈,凯恩想,巴兹那么严密的监视网里却偏偏忽略了的城南客栈…… 又沉默了一会儿,他才说:“那么……你把那蓝火,蓝石头交给了那个叫巴兹的人?” “是啊,”雄鹰一摊手,多多少少有点无可奈何,“一个破石子,怎么能跟活生生的大美人比呢。可是巴兹那个混蛋,说话不算数,老子把石头给了他,他妈的居然不给老子放人。还想要杀我,害得老子只能跑路。” 他把德鲁依伯爵的反应尽收眼底,肚子里暗暗好笑。 凯恩的脸色很难看,眼睛转来转去。从刚才面对雄鹰的时候开始,他就一直在搜索蓝火之炬。凯恩记得很清楚,在皇宫时雄鹰一直把它挂在胸前的,可现在却看不到了,不仅如此,就连意念波也找不到它的所在。 “这么说,在从王城的火场中逃走之后的这几天,你其实一直和那个叫巴兹的人有联络?”他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请不要和我撒谎,雄鹰先生,你想让我相信,蓝火……那块蓝石头已经在巴兹的手里?开什么玩笑,凭你的本领,还会被巴兹那样的小角色逼得要逃跑!” “小角色?”雄鹰放声大笑,充满了对凯恩的讥讽,“爵爷,您居然认为那个家伙是个小角色?那个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炼金术士!” “你说什么?”这句话让凯恩更加意外,今天的“惊喜”真是一个接着一个,“你说……巴兹会法术?你见过他使用法术?” 黄眼睛眯了起来,凯恩眼里流露出的震动,被悍匪的锐眼抓了个正着。 雄鹰点头,饶有趣味地看着面前这神秘的北方之主。 “没错。老子本打算等他来拿蓝火之炬的时候砍掉他一条腿,再用萨拉架在他的脖子上去找珍妮的,可谁想到这个猪头居然会变得那么厉害……那个阳痿猪有这样的本事。他杀了一个我认识的小偷,把死人的上本身和蜈蚣还有蛇拼接在一块儿,变成了半蜈蚣半人的怪物。他让那怪物来给我送信,说珍妮就在他手里。那个变态猪猡居然管他造出来的恶心玩意儿叫艺术品!” 凯恩皱起了眉头。把尸块拼接成一个新的生命?炼金术里有这类的法术么? 据他所知,现而今流传下来的炼金术,早已不再是当年弗莫人使用的炼金术了。炼金术在几次遭受打击转入地下后,和诸多的萨满黑巫术、迷幻术、毒药、通灵术等彼此融合发展,新的炼金派系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变成了一个驳杂的大系统。就算自己再博学一百倍,也不可能通晓这许多五花八门的炼金流派。 对雄鹰的话,他分辨不出真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巴兹曾向他提出过一个奇特的请求,那个歪嘴巴想要得到一部分皇宫内的死尸。 由此可见,雄鹰并不是空穴来风地信口开合,可信度还是相当高的。 凯恩盯着雄鹰,这个土匪还说,巴兹得到了蓝火之炬。 巴兹为什么会想要蓝火之炬呢,是歪嘴巴自己想要得到魔力之源,还是在他的背后另有其人呢?如果是巴兹自己的贪得无厌,想要偷偷瞒着自己得到魔力之源还好说,可是如果是炼金术士通过巴兹和雄鹰进行了交易,那可就大大的不妙。那个歪嘴巴一度是为炼金术士戈培尔工作的狗腿子,如果仍在为炼金五角协会工作,不足为奇。 炼金五角协会艾尔弗雷德会长那雪白的头发和老谋深算的脸又浮现在凯恩的眼前。 不仅是蓝火之炬,巴兹曾经见过自己施展德鲁依法术消灭了戈培尔,如果他仍为五角协会工作,那么这个情报就已经被透露给了五角协会,自己的两重秘密身份全都被炼金术士得悉了。全国黑道首领尚可另说,但是得知自己就是炼金术士的死敌德鲁依法师……那些炼金书呆子会善罢甘休吗? 凯恩的心绪从未这么混乱过,自己追击雄鹰而留下巴兹在城里和艾尔弗雷德会长接触,这或许是个致命的错误。巴兹否真心效忠,他的心里没底。回到首都,或者遇到的是巴兹仍然死心塌地地跟随他,或者遇到的将是炼金术士和巴兹的联手反扑。 当然了,这是最差的可能性,真实情况未见得会有这么糟,但根据凯恩的经验,真实情况往往只比最差的可能要稍微好那么一点点。 说到底,蓝火之炬的真正用处是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凯恩不是那些相信得到某个力量就可以无敌于天下的书呆子,他是个务实的人,一个真正的谋略家。他早就想过,即便自己能够得到蓝火之炬,可是能否因此得到魔力之源仍是未知数。蓝火之炬的真正用处在于,可以用它做诱饵,把炼金术士们拉到自己的阵营当中来。一两个炼金术士的力量就足以改变一场战争的胜负。 这才是他对土匪和魔力之源穷追猛打的原因。 可是现在面对雄鹰,他才发现,这一点已经做不到了。 巴兹是否得到了蓝火之炬,不好说。可无论怎样,现在看来,他都不可能从这个黄眼睛的二流子手里得到蓝火之炬。 形势正在对凯恩越来越不利。 政变已经失败了,元帅大人和第米特里都死了,弑君篡位不成的摩德尔家族变成了大小诸侯的众矢之的。而他,冯·克鲁格伯爵,却远离冯·克鲁格家族在北方的封邑,率领着这支并不属于自己嫡系的军队,在已经变得四面环敌的城市里滞留不去。这是万分危险的事。 如果缺少了炼金术士的支持,如果和自己作对的人的名单又增加了五角协会,那将是一场灾难性的毁灭。 毒蛇蜇手,壮士断腕。最稳妥的办法,应该是抛下首都的一切,立刻赶回北方去,赶回他在北方的封邑,像其他诸侯那样扩充财源和军事实力,准备迎接即将来临的诸侯大混战和鞑靼人的入侵。 至于杀不杀雄鹰,蓝火之炬到底在不在巴兹手上,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所有的蔓藤都缩回了地下。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伯爵说,他优雅地拖开椅子站起身,向雄鹰傲慢而又不失风度地行了一礼,“我想,我应该告辞了。祝你用餐愉快,雄鹰先生。” 凯恩·冯·克鲁格是个不折不扣的枭雄,他的思维谨慎周密,为人冷酷无情,很快就做了决定。 “走好,不送了。” 雄鹰懒洋洋地说,做为同道中人,他大略能猜到凯恩在想什么。 “走的时候,请顺便把外屋里那条大狗一块儿带走。” 德鲁依伯爵耸耸肩,他向厨房的门口走了几步,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于是停住了脚步。 “雄鹰先生,”他转过头,态度文质彬彬,“能告诉我,你是怎么从那场大火里逃生的?我亲眼看到,你就在火场的中央。” 雄鹰抓了抓他黑亮的头发:“那个呀,我也不是很清楚。据把我扛到养伤地的人说,他们是在图书馆里发现了昏迷的我。好像是那些炼金术士救了我……” 这句话脱口而出才不到一秒,雄鹰就明白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 “炼金术士救了你……” 凯恩·冯·克鲁格闻言一震,缓缓转身,他的每一块肌肉都绷得紧紧地,眼睛里绿光闪烁,杀意和德鲁依能量在周身血管里飞快地运转。 雄鹰尴尬地笑了笑,在桌布下面握紧了萨拉。他说完话的时候就预感这该死的伯爵听到最后一句会改主意,这混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杀掉自己的理由,只是当时自己未免太得意了点。 “他们救了你,为什么?因为魔力之源,对么?” 凯恩轻声说,声音柔和得像咕咕鸣叫的杜鹃。 “雄鹰先生,第一次在王城的废墟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很眼熟,好像是在某些古老的典籍里……你那双独一无二的眼睛……他们一定把你当成是开启魔力之源的关键。不是么?” 数不清的藤子从凯恩的长袍下钻入了地里,它们飞快地在墙壁和地板的下面爬行,挤压着石板和砖头,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雄鹰耸肩,他全神贯注地观察着下的动静:“很遗憾你会这么想呀,爵爷。” “我也很遗憾,雄鹰先生,在离开这儿之前,我不得不先杀了你,”凯恩不无遗憾地说,“我并不贪心,奢望能得到魔力之源,但我也绝不会允许魔力之源落在别人的手里。” 话音刚落,雄鹰就看到石板和砖头都从原位跳了出来,夹杂着肉眼难以分辨的黑色鞭影,劈头盖脸地兜了过来! 萨拉发出尖锐的呼啸,青蓝色的光芒陡然变成了一个光球! 碎砖和碎石板劈里啪啦地掉在地上,二十多根拳头粗细的肉藤头被斩成了两段,刀口处汨汨地流出绿色的汁液。受创伤的肉藤仿佛有生命似的,拼命鞭打着周围的地面和墙壁,就像是章鱼的脚被烫了一样。 然而这些蔓藤前仆后继,它们不断从凯恩的长袍下延长,向雄鹰刺去! 雄鹰像豹子一样从餐桌后面跳起来,向凯恩猛扑。 刚才通过萨拉,他发现这些藤子有的硬,有的软。硬的就像铁棍、钢枪一样;软的就像泥巴、通心粉一样。这样软软硬硬地扭在一起刺过来,比以往所见过的任何武器和铠甲都要坚韧。逃跑或站在原地,都只能当肉藤的靶子。 只有一举拿下凯恩,才能把攻势一举粉碎! 凯恩在冷笑。 突然间,他的长袍膨胀起来,袍子下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涌动。就在雄鹰冲进了两步的工夫,长袍碎裂了,数不清的又细又长的红藤像针一样向屋子里爆开! 冲过去的雄鹰迎面撞了个正着。 已经来不及躲避了。萨拉光芒大盛,红针纷纷落地,雄鹰几乎是以不变的速度继续向前冲刺! 凯恩的眼里流露出惊讶之色,这还是头一次有人正面迎击毒藤针雨!而且还是一个重伤未愈的人! 然而任凭雄鹰刀术再怎么厉害,任何人都没法挡住向全身放射的密集藤针雨。就在距离凯恩还有五码左右的距离时,雄鹰身体一晃,脚尖中了一针。传递到大脑的是极端的麻木,这导致萨拉的速度缓了一缓。 仅仅是这一眨眼的功夫,几十根藤针突破了刀光,射在了土匪的身上,这使他的身体骤然丧失了力量,软泥一样地瘫倒。 第二十一章 混沌之眼(下) “僵毒红藤,”凯恩冷笑,他的面色惨白,在雄鹰倒下的最后时刻,萨拉那冰冷的刀光几乎够到了他的鼻尖,“只要被刺一下,你全身的肌肉就会像僵硬得石头一样。” 微微一招手,一根粗壮的食肉藤从旁边的泥土里钻了出来,缠住了不停抽搐的雄鹰的一条腿,把土匪倒着拎起来,拉到自己的面前。 “我早说过了,我不会杀死你,但你的命运会比下地狱悲惨一百倍。”德鲁依伯爵的笑容阴森可怖,“使用德鲁依的拷问秘术,可以用死人的脑浆和鲜血解读他生前的记忆。可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我要活生生地刨开你的肚子,打开你的脑颅,直接在你热气腾腾的鲜血和脑浆里解读你的记忆。没有人可以在德鲁依的拷问下仍有所保留。” 他突然发现,倒吊着的雄鹰在对自己龇牙咧嘴地笑。 “你还笑得出来?” 凯恩大为惊讶。不是因为土匪蔑视生死的态度,而是在中了如此众多的毒藤针之后,这人早应该连眨眼的力气都没了才对,怎么还能笑? 他惊讶得太晚了,青蓝的刀光突然就从凯恩的脚下飞起,笔直地向上划到他的脑门! 血像喷泉似的从凯恩的胸膛喷出好几英尺,他摇摇晃晃地向后退,数不清的藤从身上的伤口里长出来,狂乱地挥舞,攻击任何可以碰到的物体,它们就像瞎了眼睛的蛇一样——嗜肉藤的动作完全取决于凯恩的意念,突如其来的重创失血,使德鲁依伯爵难以再凝神驱使蔓藤作战了。 “你是……怎么做到的……”凯恩几乎不敢置信,“自从我出生以来,这还是头一次被别人伤成这样……” “你的毒药过期了,爵爷。”雄鹰一骨碌爬起来,嬉皮笑脸地说。 凯恩吃惊地发现,土匪的身上竟然连一针也没被射中。 “不……你没有中针,可是刚才我明明看见……”凯恩摇着头,喃喃自语。 他伸出手,骇然发现竟然看不清楚自己的手。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对面的两只黄眼睛竟然逐渐变成了四只。 “我的眼睛花了……这是怎么回事?” 时而重影时而合拢成一个的土匪没有回答,他哼着歌走到了翻倒的餐桌前,用那柄巨大的青蓝弯刀把伯爵适才擦嘴用的香巾挑了起来,把它摔到伯爵的脸上。 “其实也没什么,”雄鹰说,“我不过在发现这香巾的时候,顺手在上面涂了点儿东西。爵爷。你的毛巾香气很重,即便是条狗,也很难分辨出上面沾的药水的气味呀。” “药水?” 凯恩喘息着,伤口的大量失血使他都快站不稳了,可他却发现自己下面的那个东西这时候竟然硬梆梆的活像个胡萝卜,在长袍下支起来一个帐篷。 他气急败坏,脸上火辣辣地,好像脸皮被雄鹰给撕下了一样:“你到底在手巾上涂了什么?” “这玩意儿可是宝贝,它是从远处一个古老的东方国家来的,那里的人那里管这个叫神油。” 雄鹰还是那一脸坏笑。 “此油作用一,让人神志模糊;作用二,让人起生理反应。爵爷,您应该感到荣幸。这油老爷我一般都是给女人涂的,大男人能享受这种待遇,您这可还是头一个呢。” 凯恩青筋暴露,大声咆哮:“你你你这卑鄙的东西!竟然用这种东西来暗算我?” 他气急败坏,面目狰狞,活像头野兽——羞辱和挫折令他撕下了绅士的面具。 “您真聪明,不愧是爵爷。”雄鹰揶揄地赞叹。 凯恩的脑袋摇来摇去,像个钟表的摆子,站都快站不稳了:“你,你这……卑贱的,卑贱的下流坯……” 雄鹰英俊的脸上流露的满是不屑。 “你以为老爷我在陪你玩过家家游戏?想要老爷我的命,老爷我就宰了你,就这么简单。” 土匪首领轻捷地走了过来,剽悍的身形在几十条乱抽乱打的藤子中间不受半点阻碍地穿行,就像密林中漫步的猛兽,又像是在跳舞。 “上路吧,爵爷。” 萨拉在他的手里变成了一团模模糊糊的影子,闪电般砍向凯恩的脖子。 只是这十拿九稳的一刀竟然没有砍下去。 黄玉似的眼睛眨了眨,雄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低头看向自己腹部剧痛的地方。一根手臂粗细的巨藤悄无声息地从后面刺穿了自己的背部,正从前面的小腹处钻了出来。剧痛仍在继续,他能感受到这玩意儿仍在继续穿过自己的身体。 穿过不住颤抖的身体的巨藤前端又扭了回来,藤头绽放开一朵紫花,凑到了雄鹰的脸前。花蕊处那一圈白亮的尖牙正在咔嗒咔嗒地互相碰撞,好像是在为即将到口的美食兴奋不已。 凯恩抬起了头,对着雄鹰狞笑。尽管他满脸满身都是鲜血,但雄鹰发现这个德鲁依的伤口在飞一样地愈合,而且就快好了。 “妈的,”血红的瞳孔在收缩,“原来你还留了一手,干得漂亮。” “这是嗜肉毒藤的另一作用,”凯恩仍在大口地喘气,可是雄鹰能感觉得出,他的声音越来越有底气,眼睛越来越亮,脸色也在越来越好,“雄鹰先生,做为送你下地狱的礼物,我告诉你。嗜肉藤可以用别人的血肉,来补充德鲁依丧失的血肉……早在你识破我隐蔽在地窖里的时候,我在出来之前,就已经先在那儿放了一根藤。” 那地窖里的碎尸和血海,全镇死去的人。 “奶奶的……想不到……你准备的,还真他妈的充分……” 雄鹰的身体因为撕裂的剧痛而微微颤抖,可他还在笑,只是每说一句话,血就不停地从嘴里和伤口里喷出来。 “不过,还有个事,可能你不知道……” 雄鹰已经说不下去了,身体微微地颤抖,嘴唇无论如何也动不了了。 “想要用这种把戏引诱我贴近,你好突袭我?别做梦了!” 凯恩狞笑着,托地窖里那条疯狂啃噬尸体的藤子的福,他的元气几乎全都恢复了,迷幻药也被解除了。 “你没必要讲。反正,我这就可以慢慢解读你的一切了。” 凯恩的右手在腰带上一摸,那是一柄银柄的匕首。在刀柄上雕刻着藤花和骷髅。他一刀就刺入了雄鹰的胸膛,用力转动刀柄,让土匪的血像红雨似的喷洒在地上。 “用你的鲜血来告诉我,你想要说的是什么?”他得意地狞笑,“我要让你的血慢慢流尽,你这条卑贱的狗!” “就是你,让兄弟共济会的名声扫地!”凯恩在雄鹰的耳边高声怒号,他每说一句话,匕首就多扭动一次,尽情地宣泄自己的怒气,“就是你,让摩德尔人损兵折将!就是你,糟蹋了我呕心沥血将要得到的帝国!” 他怀着复仇的快意,几乎是用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去汲取雄鹰肉体的痛苦。但雄鹰直到现在仍然保持着一脸满不在乎的笑容,这让他很是恼怒。 雄鹰无力地低头看了看他,突然对着他挤了挤眼睛,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凯恩目光冰冷,他猛地把手伸到雄鹰腹部的伤口里去,揪扯着这仇敌的内脏。 “我现在,就开始解读你,”他对已毫无抵抗之能的土匪耳语道,“你所有的秘密都隐藏在你的细胞里。你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脱我的解读。感受吧,我来了……” 巨大的精神能量随着手的触摸,贯入了雄鹰的腹腔,土匪剧烈抽搐起来。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体验,这种解读术,让雄鹰的每一条神经都灌满了死去活来的感觉。 女人……翻滚的雪白肉体……女人的肉体……又是女人的肉体…… 在这个土匪身体里最强烈的记忆和思维反应,反复出现的最多的东西,竟然都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凯恩先是疑惑,随后他恍然大悟:“你这个下流坯,以为把思维集中在这些龌龊事上,就可以避免我的解读了么?” 他阴森森地冷笑,用手在雄鹰的腹腔里继续扯摸,并且不断向上掏。 “所有的东西,都藏在两个地方,你的心,你的脑。”凯恩残忍地低语,“只要我接触到它们,你所有的记忆就向我打开了大门。让我们看看,对魔力之源你到底都知道些什么,对那个巴兹你到底都见过什么!” 他努力地伸手,想要去触摸那心脏。然而就在手指碰到心的瞬间,一股剧烈的精神波动,突然从雄鹰的身体里迸发出来! 那强烈的精神力场,使正在使用解读术的凯恩大受刺激,好像有人打开了他的颅骨往里倒硫酸似的难受。随后,巨大的声音直接冲击着凯恩的头脑,使他觉得脑浆似乎开了锅一样。 酒……被酒浸透的土地……打翻的餐桌……暖炉…… “这是什么意思,你到底想要说什么?” 凯恩呻吟着,想要抽回满是鲜血的手,放弃继续解读。他从未想到过,一个战士,竟然会拥有如此强大的精神能量。竟然……伤到了他的脑子。 可他突然发现,雄鹰居然夹紧了腹肌,把他的手牢牢地固定在了自己的体内,抽不动了。 “你还想负隅顽抗?你都被开膛破肚了,连刀也提不起来了,还能做什么?”凯恩用力在这顽强的对手体内揪扯着,想要他屈服。 随着他的动作,雄鹰的眼里爆出骇人的红光:“看看周围吧,王八蛋。” 凯恩被这一系列的变化搅得头晕脑涨,不由自主地顺着雄鹰的话去做了。 周围还是那些陈设,惟一的变化,就是因为厨房角落一直堆放的七八只酒桶,不知什么时候盖子被打开了,劣等酒洒了一地。铺地板的石块大半都被蔓藤揭翻了,酒都渗到了土里去。 “在招呼你出地窖之前,老爷就准备好了,”雄鹰的嘴巴一张一合,鲜血不住往外溢,“死吧,食尸虫。” 他用尽最后一滴力气,手腕一翻,萨拉飞了出去,正撞中餐桌,餐桌上的暖炉翻滚着落到地面。 几乎是一瞬间,地上的酒被点燃了,火焰迅速蔓延。整个房间,连同房间里面的人,迅速变成了一片火海! “不!” 凯恩尖声喊叫,他终于明白雄鹰的用意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家伙是想要跟自己同归于尽! 隐藏在地下的藤子蘸满了渗入泥土的劣酒,瞬间就被点燃了,而魔法生物的燃烧,使他这个创造者的脑袋里好像也烧起来一样痛!扩大的火焰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把他们两个都裹在了里面! “解读自己吧,德鲁依狗杂种!” 雄鹰满是鲜血的脸距离凯恩的鼻子不到半码,他大笑起来,声音嘶哑,却充满了力量。他的头发和身体也在燃烧,那两只黄玉似的瞳人里那血红色的瞳孔,在烈火中格外明亮。 他用两条臂膀箍住了德鲁依伯爵的身体,向地上的火焰滚倒。 凯恩想要奋力把他甩开,却没有成功:他的手仍陷在雄鹰的腹腔里,而雄鹰的两条胳膊纹丝不动,简直就像是钢铁浇铸的一般! 被半死的土匪拖倒在地,倒在火焰之中,凯恩觉得自己的冷汗在不断的涌,但那纯粹是一种精神上的感觉。实际上,烈火使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绽裂开来,伴随着剧痛和燃烧的臭气,肌肉和骨骼逐渐化为漆黑的炭! 他想要用蔓藤的力量把雄鹰扯开,但是当他的脑子被震伤之后,意念波混乱,已经很难再控制那些魔法植物了。 对了,还有一条藤,在那地窖里还有一条! 凯恩几乎是催动了全部的意志,让它去吞噬那些尸体,修补自己的身体。 求生的力量是可怕的,肉不断地在骨骼上生长,又不断地被烈火所吞噬,可是又不断地生长出来。 凯恩知道,那条嗜肉藤已经竭尽全力地在地窖中的尸堆里啃噬,可是血肉弥补的速度,仍然赶不上烈火吞噬自己的速度。他被火烧的剧痛折磨得尖叫着,这种反复被烧灼的滋味,就好像来回来去地受火刑一样! “风之精灵,遵从自然的法则,听从德鲁依的请求!吹散火焰,开出一条通路!” 凯恩大声咏唱咒文,但是无济于事。他想用德鲁依的元素力量来平灭火焰,但是各种元素精灵根本就不听从他的指挥。它们只是应他的呼唤而来,在空气中狂乱的漂浮和旋转,却无法进行任何有帮助的凝结。 也是雄鹰体内那精神力场的作用吗?他惊恐万状地想,好像在脑子被震伤后,自己所有的法术都失效了。 皮肉被摧毁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凯恩能感觉到自己脸上的肉随着钻心的痛楚往下掉。 他难以动弹,疯狂地看着四周火焰的逼近。一种绝望的感觉充斥着伯爵,他吃力地想要拜托这累赘,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紧紧箍住自己的雄鹰已经变成了一团火球,早已经没了声息,可为什么土匪的臂膀还是这么有力气? 可是当他视线偶然一瞥的时候,却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就在不远处,穿过蒸腾的黑烟,有一块火焰不及的地方。火光摇曳着,却从不向那里靠拢,似乎是在有意躲避着什么似的。 凯恩来不及多想,他用尽吃奶的力气,连带着雄鹰一块儿向那个方向滚过去。当他总算脱离了火海,身体早已变得不成人形。他惊喜地发现,一到这里,身上的火焰自然而然就熄灭了。 这种死里逃生,使他一下子陷入了幸福的宁静之中。他不顾火焰为什么没有燃烧到这里,不由自主闭上了眼睛,静静地等待肉体的恢复。 当灼烧的剧痛逐渐被新血肉对地板冰凉的触感所覆盖,凯恩觉得身体充满了力气,他掰开雄鹰的臂膀,抽出了那支插入土匪腹腔的手。又闭目休息了好一会儿,身体大约恢复了百分之六十,凯恩出了一口长气,睁开了眼睛,试图寻找这里没有着火的原因。 可当他第一眼看到身旁的雄鹰,惊愕得几乎要大叫起来。 土匪就躺在他旁边,闭着眼睛,感觉不到呼吸。但是雄鹰的身躯上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烧伤。胸口和腹部的两处大伤口也消失了,甚至头发也在生长,看上去比从前更长了。 他突然明白过来,这种认识让他几乎要吐血。 “嗜肉藤!那该死的嗜肉藤所吞噬的血肉,居然首先弥补到了土匪的身上!” 难怪自己的血肉弥补速度这么慢,有那么多的血肉补充也赶不上火焰燃烧的速度。可这是为什么,嗜肉藤怎么会认错了主人? 是那精神力场的作用,一定是!凯恩恐惧得全身发抖,他这才发现,躺在身旁的雄鹰,精神力场的波长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只是和自己相比,他的精神能量宽广深邃,大得无边无沿。 难怪嗜肉藤会把他认错,难怪自己想要操纵元素会失灵!就在自己身旁,多了另外一个掣肘的自己,一个强大好几倍的自己的力场! 发现了这一点,凯恩彷徨万分。 “魔鬼……这家伙是魔鬼……” 他呻吟着,扭头去寻找武器,想要把这可怕的恶魔杀死。这才发现,手边的地上竟然插着雄鹰那把青蓝色的大弯刀。 砍下这恶魔的头,一定要趁现在杀死他!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用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柄大弯刀一英寸一英寸地拔出来。 可他刚刚拔出大弯刀,周围的火焰“呼啦”一声,立刻围拢过来! 他本能地把刀又插回了地上,火焰又退下去了。 “这刀……” 他惊诧极了,仔细观察这柄巨大的武器,并没发现有任何不对的地方。他小心翼翼地把意念波灌注在刀上,突然,整把刀都闪起了青光! 他惨叫一声,松开了手——那青光的温度,竟然比火还高! 凯恩跪在地上,捧着哆嗦个不停的右手,冷汗不住地冒出来——整只握刀的手都被烧成了焦炭,而无论嗜肉藤怎样弥补,都无法把它恢复原状! 就在这时,厨房的门“砰”的一声被撞开。 凯恩吃力地抬头看去,松口气似的呻吟了一声。半人半狼的阿斯兰那高大的身影正堵在门口,毛茸茸的手里握着不住滴血的新月刀。在他身后是推来搡去的几头巨狼,他和它们那些古铜色的眼睛,正目光炯炯地向满是大火的厨房里看过来。 他刚打算招呼阿斯兰过来,突然觉得身后有异,扭头一看,不禁魂飞魄散。紧闭双眼的雄鹰不知何时竟然站了起来,就立在自己身后! 打开厨房门的阿斯兰几乎不敢相信,以凯恩的实力竟会败得这么惨?但更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土匪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强大的精神能量如波纹一般在空中扩散! 他狞恶地笑了:不论怎样,自己所向往在最佳状态下的和雄鹰的决斗,终于到来了。 外貌已经不是人类的撒拉逊人发出了一声长嗥,凄厉而又邪恶的叫声足以令人的血液凝结! 阿斯兰冲上了墙壁,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在燃烧的墙上跑动着。凯恩的眼睛都来不及眨动,化为半狼的变形德鲁依剑客已经从雄鹰背后的墙壁上弹跳起来,向悍匪恶狠狠地扑来攻击! 半狼人没有用刀,自傲的他看见雄鹰的大弯刀落在一旁,所以在发起进攻的时候就把新月刀收了回去。 仅凭这一击,胜负就足以揭晓了。阿斯兰对自己的力量和速度充满了自信。 从一开始站起来,雄鹰就只摆了一个打拳的姿势,他仍然闭着眼睛。谁也不知道这土匪到底在想什么。然而就在阿斯兰即将扑到背后,用牙齿和巨爪将他扯碎的时候,他突然转了个身面对阿斯兰,抢先一膝顶中半狼人的腹部。 旁边的凯恩不禁冷笑: 一旦阿斯兰变身,即便用千钧大铁锤去砸,也难伤他分毫。这种程度的打击,对阿斯兰那厚厚的皮毛和充满德鲁依能量的皮肤和肌肉来说无异隔靴搔痒。近身肉搏,本就是变形系德鲁依的强项。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令他始料不及,阿斯兰摇摇摆摆地向后退了两步,轰然倒在火堆里! 这怎么可能,雄鹰的拳脚竟然有这么重吗?! 阿斯兰立刻又站了起来。 火焰把他的毛发点燃了,但和凯恩相比,变成了半狼人的他的抵抗能力明显不是一个级别:变形德鲁依迅速扑灭了身上的火,对雄鹰发出一连串低沉的喉音,那是充满了威胁的咆哮。 火焰来的快,去的也快——洒在地上的酒,还有堆积在屋子角落的木柴,还有木制窗框已经快烧完了。贾森医生是镇上最有钱的人之一,和其他人的白桦木垛子不同,房子是用石砖砌的,这里易燃的东西并不多。 阿斯兰踏灭了一些火焰,腾出来一小块空地。他站在空地当间,没有继续进攻,而是用爪子向雄鹰招了招,似乎是在向土匪发出过来战斗的邀请。 雄鹰仍然没有睁眼,但是却好像看到了似的。他接受了邀请,大步来到半狼人面前。 就在进入对方攻击范围的瞬间,两个人之间挥舞着数不清的拳脚! 没有任何招数可言,两个人同时对准对方要害,狂攻猛打。凯恩眼花缭乱,根本就没能看清楚两个人的出拳。 突然之间,打斗就告一段落。 这回轮到悍匪在摇摇晃晃地后退。 “干得好!”凯恩吼道。没有人可以赤手空拳打赢一个半狼德鲁依! “阿斯兰,继续进攻,取下那家伙的头!” 可是他很快就发现,雄鹰竟然毫发无伤,正相反,对面阿斯兰缓缓跪倒在地,全身颤抖,似乎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当阿斯兰再度爬起来的时候,凯恩看到他扭曲的狼吻,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个土匪竟然敲掉了阿斯兰一嘴的尖牙!不仅如此,半狼人的右爪的五根手指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样子——在刚才的对打中,雄鹰居然折断了他的指骨! 雄鹰再次逼近。 阿斯兰谨慎后退。 右手的食指、拇指还有中指的指骨全断了,他可没有凯恩的本事,可以用嗜肉藤吞噬他人血肉来修补自己的身体。 刚才那暴风雨一样的打斗中,他根本没有碰到雄鹰一根头发。所有的拳都打空了,雄鹰好像早就知道他会怎么动手似的,轻轻松松就躲开或拨开了所有攻过去的爪子和牙齿,并在间隙加以反击。土匪总共挥了两拳,一拳打在自己的狼脸上,另一拳打在自己的手指上。都是重创! 阿斯兰摇了摇头,拒绝相信刚才发生的事。 他曾亲眼目睹了雄鹰和古德林的决斗,雄鹰根本没这种本事。这才过了几天,为什么这土匪的战斗技巧一下子提高了好几个层次,变得这么厉害了? 一种陌生的感觉在心中腾起,做为一个勇猛的战士,他还从未有过现在这种心理变化。颤抖的不仅是手,还有心,呼吸不由自主地急促,全身在发冷……这种感觉,莫非就是常人所说的……恐惧? 不单是恐惧,愤怒,还有绝望…… 从未有一个对手能使阿斯兰对战斗有过这些负面感觉,可眼前的这个人做到了! 阿斯兰发出一声狼嗥,这种同时用心灵和声带发出的巨大嗥叫声,引得厨房外逡巡不前的狼群一同咆哮。 他以左手拔出了新月刀。 狼群的嗥叫突地变成了哀鸣。 雄鹰的眼睛睁开了,回头用妖异的眼睛向群狼扫了一眼。 当他的眼神扫过凯恩的时候,凯恩觉得自己的脸上好像被割了一刀似的痛。不仅如此,金黄色的瞳仁,血红色的瞳孔,那动人心魄的诡异之眼,使狼群也为之惊惶失措。一头头的巨狼匍匐在地,从来都是直竖的耳朵也全耷拉下来。 面对敌人的时候回头,这给半狼人带来了极好的机会。 阿斯兰狼一样的目光盯着雄鹰漆黑头发下的后脖颈,新月刀卷动火光,奋力斩过去! 雄鹰上半身纹丝不动,但突然间长腿飞了起来,脚尖恰到好处地踢中阿斯兰的手腕。削铁如泥的新月宝刀脱手飞出,“夺”的一声,钉在了天花板上! 阿斯兰全身冰冷,“砰”的一声,后背沉重地撞在墙壁上。 没有用,任何进攻都没有用。就连起码的力量对抗都做不到,雄鹰的每一个动作就像是对症下药似的,避实就虚,轻而易举就瓦解了他的攻势,打得他一败涂地。 凯恩的眼睛闪闪发光,他惊讶得合不拢嘴。 “混沌之眼……”他轻声道,“我的天哪,那是炼金术和肉搏术结合的终极技巧,巴罗的混沌之眼!” 根据古文献的记载,白王统率凯尔特艾芬格诸部落进攻陶力之城的时候,仅魔眼邪神巴罗一个人,就杀死了上万的凯尔特战士。没人能在他的大刀下走过三个回合,通过强大的精神力场,那个妖魔可以把周围所有的一切,包括对手的想法和即将做出的动作,全都投射到自己的妖眼里。 难道说,这个卑贱下流的土匪,居然就是魔眼邪神巴罗的继承人吗? 他回头,只见那柄大弯刀的巨刃正在闪动着碧绿的光,那么这柄刀,就是弗莫皇帝的佩刀咯? 第二十二章 重返黑山(上) 烟熏火燎的呛味和又厚又重的血腥气混合在一块儿,让人窒息。 当雄鹰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一团无声的漆黑之中,浑不知身在何处。他只觉得全身酸痛,晃动脖子,转了转手腕,又蹬了蹬腿,却不小心碰到一个圆圆的金属物体,弯腰伸手一摸,原来是那只翻倒在地的暖炉,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刚才和兄弟共济会的老大、德鲁依伯爵大打出手来着。 雄鹰对搂住凯恩之前的记忆模模糊糊有个影子,他伸手去摸腹部被蔓藤刺穿的伤口,却发现那里肌肉结实,连个伤疤印都没留下。至于后来的事,却恍恍惚惚的好像做梦一样,想不起来了。 “难道我已经死了?”雄鹰在黑暗里检查四周,“不像呀,这里跟贾森那老庸医的猪窝一模一样,不管老爷我是天堂还是地狱,都不应该呆在这种地方呀。” 不光是一模一样,这里根本就是贾森的厨房。当他看了一圈之后认定,自己肯定还在老庸医的猪窝里。 到处一片狼藉,一如刚才血战开始的时候。只是到处都烧得焦黑,而且凯恩和那狼人也都不见了,只剩下地上躺着几具狼尸。 客厅的方向隐隐有响动传来,雄鹰第一个的反应就是掉头去寻找萨拉,却发现插在地下的大弯刀不见了。回想起和凯恩的决斗过程,似乎是在自己昏睡不醒的时候被德鲁依带走了。 他撅下一根焦黑的桌子腿提在手里,摇摇晃晃地走到厨房门口,发现陷入黑暗的不仅仅是厨房,整栋房子里一点灯火都没有。 地下又粘又滑的,全是血和破碎的脏器和肢体,光着脚踩在上面很不好走。 此时雄鹰觉得脑袋里就好像有头驴在尥蹶子,疼得要命。手臂软软的使不上力气,只得一只手撑着墙壁,慢慢地向客厅挨过去。 走进客厅,他瞪大了眼睛。 此时窗口和大门洞开,沉甸甸的黑云堆满了天空,只有两三颗星星把光送进屋里。就着那一点微光,只见傢俬都散落得七七八八,血腥扑鼻,遍地都是横七竖八的人,客厅里再没一个活人,墙上地上都是一片殷红,好像血汤子泡过的一样。 几条牛犊子大小的狼正在死人堆翻拣,有的还在撕扯碎肉和内脏,有的只顾舔地下的血,有的已吃得饱胀,伏在死人身上休息,听见动静,十几只黄眼睛一齐向雄鹰转头看过来。 看到这副景象,雄鹰几乎咬碎了牙,全身止不住发抖。 “老太婆,绞索!”他不顾那些狼,扑上去狂吼,眼眶渐渐地酸了,“你们在哪儿呢,回答我!” 一条不知死活的狼大概还没吃饱,从背后向不声不响地向雄鹰扑过来,反被他掉头一桌子腿搠进那狼的嘴巴里。紧跟着一把攥住狼的前爪,另只手扯定狼的脖子,只一分,一条狼腿被活生生撕了下来! 这些狼还从未见过这样凶暴的对手,一时间都呆住,竟然忘了动。就这一眨眼的功夫,雄鹰把那头惨号不已的瘸狼劈头盖脸投了过来,那狼摔在墙上,重重砸在地上,疼得一边滚,一边哀叫。雄鹰那双黄玉似的眼睛比狼还要亮,大步趟着血水上前,左边一脚,右边一脚,向最近的两头狼踢去。那两头狼大约是吃得太饱,来不及闪避,被他一脚一头踢得飞起。这两脚正踢在它们滚圆的肚皮上,踢破了胃,落在地下只是打滚,嘴里耳朵里一个劲流血,再也没爬起来。 其余还剩下三条狼,一个个心胆俱裂,耷拉着耳朵和尾巴夺路就逃,连回头的勇气都不剩,眨眼间消失在树林里。 雄鹰也不去追,他跪倒在客厅里,发疯似的翻拣满地的碎肉和残肢,弄得满身都是血。 吼声里渐渐有了哽咽:“老太婆,绞索!他妈的,你们在哪儿,回答我呀,王八蛋!” 一声细微的呻吟响了起来。 雄鹰大喜过望,寻声摸过去一看,却是那个一路上和绿眼睛皇家骑士针锋相对的商人。就着微光一看,这人下半身连带左手都没了,应该是被那柄新月弯刀砍的。他呼吸困难,半边脸满是血迹。 “喂,你看到老太婆和绞索了没有?” 那人在回答,声音低微,雄鹰根本听不到。 “大声点!”他用黄玉似的眼睛盯着那人,迫切地想要知道那人在说什么。奇特的事发生了,那人的话语立刻清清楚楚地传递到他的脑子里:“汤马士大妈护送其他的人上了二楼……” 雄鹰大喜过望,没注意自己身上发生的奇异变化,掉头向楼梯冲去。 来到二楼,没了令人作呕的血腥气。他沿着走廊一直走到一把火烧尽乌鸦的房间前,却看到温馨的灯光从门下面的缝隙里透了出来。 雄鹰松了一口气,又惊又喜,抢上去开门。手指刚刚碰到门把手,就听“喀嚓”一声,整扇门忽然就变成了粉末,飘散在空气里无影无踪。 雄鹰的心情,就像瞬间从天国跳进了地狱。 温馨的灯火顿时没了颜色。在他的眼里,一切仿佛都变成了黑白的。地下横七竖八的人体和矗立在门口的他,二者之间是一片冷冷冰冰的黑。 两条腿好像灌了铅似的沉重,他几乎拔不动脚。 他步履蹒跚地走上去,跪在这些久已丧失生命的人们面前,一个个翻找,挨个看过来,终于找到了他既渴望找到,又决不希望找到的人。 火光下,老太婆早没了气息,满脸是血。她的浑身上下二十条多伤口,尤其脖颈左侧和从左肩斜劈至右腰的两处刀伤触目惊心,但最致命的莫过于胸口的伤——这伤口极为可怖,好像是从内部爆裂开来似的,肋骨向外张开,一根根竖在那里。不知是什么东西造成的。 “伊格尔……” 仿佛感觉到亲人的接近,她有气无力地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看到雄鹰,她吃力地笑了。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别说了!”雄鹰心如刀绞,从懂事以来就不知道哭是什么滋味,这时却忍不住泪流满面,“他妈的狗德鲁依,老子要把他们碎尸万段!” “不是……”汤马士大妈轻轻地说,“不是……德……” “我知道,我知道的,”雄鹰连连点头,其实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脑子里想的尽是别的事,无论如何精力也没法集中到眼前,“你别说了!老太婆,好好养伤。等你的伤好了,咱们去报仇,把那些混蛋杀得一个不剩……不,不,不,咱们就像我小时候那样,你带着我去集市,然后回家,做拿手的烟熏三文鱼给我吃!好吗?” 老太婆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她笑了。 “你这馋猫……”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攒足精神,然后缓缓说,“伊格尔……你杀的人比我的年纪还要多……这时候,还不明白我的身体状况吗……我是好不了了……听我……把话交代完……我不想留下遗憾……” 雄鹰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最后只能勉强点了点头。 “那个半狼人……并不是最后的凶手……”汤马士大妈艰难地说,指向身旁的黑影,雄鹰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昏迷的女孩子赫然是乌娜,“她……用幻术救了我们……我们逃避到了二楼……但是……艾尔弗雷德来了……” “艾尔弗雷德,又是艾尔弗雷德!”雄鹰的牙齿咬得咯咯响,“艾尔弗雷德这个名字您已经提了两次了,这个混蛋的艾尔弗雷德到底是谁?” “曾经的,一个朋友……” “朋友?”黄眼睛里闪着火花,“下这种毒手的朋友?他去哪儿了,我要把他切碎了喂猪!!” “不……”老太婆奋力拉住他的手臂,呼吸急促,“别鲁莽……伊格尔,你不是他的对手……光凭弯刀,是战胜不了他的……他之所以没杀死你,是对你的血统有兴趣……” 雄鹰看着她的眼睛,顿时,老太婆的记忆,那些二十年来他们两个人相依为命的记忆,数十年怀抱着他流浪四方的记忆,以及战神殿覆灭那一晚的记忆,还有年轻时候冒险三人组爬黑廷巨塔的记忆,这些点点滴滴,通过混沌之眼如潮水一般涌入他的头脑。 一瞬间,他什么都知道了,心潮澎湃,不能自已,想要表达自己对老太婆这么多年养育之恩的感情,却不知该如何说起。 在他的怀里,老太婆的身子在一点点的变冷。 “妈妈……”他轻轻地说。微弱颤抖的声音,就像一阵风。 胸中千言万语,最后出口的却只这一句。 头一次也是最后听到这个词,老太婆的眼睛亮了起来,她用尽最后一点气力轻轻地握住了雄鹰的大手。 老眼里的神采消失了,干瘦的手松开了,垂了下去。 雄鹰抱住老太婆的苍苍白头,放声嚎啕。他尽情大哭了好一阵,擦去了泪水,那双妖眼里只剩下滔天的仇恨之火。 他把剩下的这十几个人挨个儿认了一遍,除乌娜之外再没有一个活人,好在绞索和艾勒还不在其中,想必仍在楼下,只是恐怕也凶多吉少。他背起昏迷不醒的乌娜,随便找了个死人抽下腰带,把乌娜系在自己背上,这才抱了老太婆的尸体一步步走下楼。 看客厅地下不干净,雄鹰又把老太婆和乌娜背进厨房,把二人安置好,这才又返回客厅去搜索绞索和艾勒。只是没过多一会儿突然听到外面隐隐有人说话的声音。 雄鹰就手在血泊里摸了一把骑士佩剑,隐身在门后向外张望,看见一溜火把渐渐地靠近。火把移到树林前停下,火光下长长短短十几条黑影戳在那里,顺风传来几个人嘈杂的交谈声。 一个不满地说:“你看清楚了没有,连个影子都没有,哪有什么上万只乌鸦?” 另一个答:“千真万确,傍晚的时候我原来想到镇上来买点东西,天上乌压压的全是乌鸦,现在怎么突然又没了?” 一个突然低声叫:“快看!那石屋的窗台上趴着一只死狼!” “果然有问题,好重的血腥气,”一个命令的口吻威严道,“巴图,你去看看。其余人预备弓箭和马刀,小心埋伏。” 这几人说的都是鞑靼汗国的语言,黑山一带是两国交界处,人人都会鞑靼语,倒也不足为奇,只是雄鹰听那人的嗓音极熟,蓦然想起,这不是那天夜里在马车上和自己对刀的鞑靼将军么。记得那天自己刚刚知道算错了日期,赶着抢劫,正主儿没碰到,倒遇见巴兹打着兄弟共济会的名义抢劫鞑靼使臣……就是那单出乎意料的大买卖,竟然引出以后许许多多的事…… 这么一会儿工夫,外面的人已经布置妥当,一个高个子黑影举着火把一步步挨近,来到窗前用马刀捅了捅狼尸,把火把伸进窗户四下里一照。 “全是死人,跟个屠宰场一样!”那个被叫巴图的人看清了屋子里的情况,脱口大叫,声音颤抖,“帖木儿灭里将军,这真是太可怕了!” 听他这么一说,其他人面面相觑,帖木儿灭里毫不迟疑下了命令:“进去探查一下。” 雄鹰蹑手蹑脚地回到厨房,背起仍然昏迷不醒的乌娜。听鞑靼人走进了前厅,他趁他们的注意力都被残酷景象所吸引,无声无息地翻窗到屋外去了。 见到满地的尸体,饶是这些鞑靼人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也不禁抽了口凉气。 “好犀利的刀术!”帖木儿灭里喃喃说,他蹲身亲自查看了几句尸体,“杀人者使用的是一把弯刀……” “将军,这会不会是您说的那个人干的?” “雄鹰?不可能,”帖木儿坚决地摇头,“那人虽然是我们的敌人,但也是个真正的战士,有身为战士的荣誉感,令人敬佩,不是鼠窃狗盗的杀人狂。” 他站起身,用火把一照惨死的孕妇和孩子:“他绝对做不出这种事。” 他用火把照着四面寻找,发现青石板铺的地面很多地方被破坏了,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从地下钻出来留下的痕迹,地板下的土壤浸透了鲜血。 旁边一个鞑靼人顺着他的目光发现了这些异常:“将军,这会不会是大可汗身边的那些德鲁依……” 帖木儿灭里脸色凝重地点了点头:“很可能,这些痕迹应该是德鲁依蔓藤……帝国的德鲁依早就绝种了,具备这么强能力的德鲁依,除了那十三个人,我想不到还会有谁……” “可他们为什么……” “可能是约束不住对帝国复仇的怒火吧,”帖木儿灭里干涩地说,“这几天随着各路宗王的军队纷纷集结就位,这类对帝国怀着满腔仇恨的狂暴分子也越来越多了……战端一起,生灵涂炭,还不知会死多少人呢。” 几名手下没想到将军竟然会这么说,都不敢搭话。 “将军,这里有一个活着的。”一人说。 帖木儿灭里走过去一看,眉毛一跳。他认得这个人,就在那天马车被劫持时,这个小伙子做为雄鹰的部下出现过。帖木儿灭里有过目不忘的本事,那天尽管是惊鸿一瞥,但已经把当时出现的每张脸都铭记在心。 “查看一下,还有没有活人。”他简短地下达了命令。 人多好办事,不到一会儿,又从死人堆里拣出了三个气息奄奄的受害者。此时,帖木儿灭里已经把整栋房子都检查过了,以厨房地面还算干净,把那四个昏迷不醒的人都搬进了厨房。 帖木儿灭里给他们留下两天份的食物和水,然后打发士兵们先赶回营地,又等着一会儿,这才说道:“雄鹰,我知道你就在这附近,出来吧。” 这句话出口,又静了几秒钟,雄鹰的头和肩膀从窗台外的黑暗里浮了上来,黄玉似的眼睛散发着凶猛妖异的光,静静地看着他。帖木儿灭里感到他和头一次见面的气势似乎有些不同。 “我们又见面了,”帖木儿灭里叹了口气,“没想到遭遇袭击的竟然是你。” 雄鹰没有说话,仍然静静地看着他。 “我的士兵在前面找到了几个还活着的人。这是你的手下,还有这几个人……” 他话音未落,雄鹰呼地从窗户外跳了进来,看了一眼那四个幸存者,顿时脸上浮现出如释重负的欣喜。 第二十二章 重返黑山(下) 土匪首领转过头:“谢谢你。” “那天是你保全了我的职责和性命,”帖木儿灭里摇了摇头,向那三个一指,“是难民吧,你们到底遇到了什么?” 雄鹰摇了摇头,他不想说,只想亲手把那几个凶手捏成粉。 帖木儿灭里见状也不勉强:“既然这样,你好自为之吧。” 他从背后抽出两把马刀中的一把,插在地下:“没有顺手的兵器可不大好,你是用刀的,勉强拿去用吧。” 他转身要走,雄鹰这才注意到,帖木儿灭里身上穿的居然是普通鞑靼士兵的军服。 “你这军服是什么回事?” “我劝谏可汗不要轻易出兵破坏和平,惹恼了可汗和一批想发战争财的贵族,所以被降罪,”帖木儿灭里平静地说,“所以现在的我不再是大断事官和将军了,只是敢死营的一名普通前锋士兵。这一次,我是出来夜间侦查的。” “鞑靼……哦,你们就要打过来了?” 帖木儿灭里点点头,脸上有一种悲哀的气息:“可汗下令所有宗王和贵族都率兵参战,总共调集了不下二十万军队,就快集结完毕了。这一次因为是向帝国雪外交马车被劫之耻,可汗已经下令,兵锋所到,务必寸草不留,‘把所有见到的人都杀掉’……走吧,雄鹰,走得越远越好,就算你的刀术再强,也不是成千上万鞑靼大军的对手。” 说完这句话,他转头走了出去。 雄鹰看着他消失在夜色里,一股凉气直冒脑门。 他终于把握住了那个炼金五角协会的用心,那些自诩为弗莫继承者的疯子指示巴兹劫持外交马车在先,策动政变把帝国搞得乌烟瘴气在后,除掉对蓝火之炬的渴望外,还有更深的阴谋——他们打算借助鞑靼人复仇的怒火,把白王缔造的帝国连同所有的艾芬格凯尔特人连根拔起,斩草除根! 仰头看向无星无月的黑天,只觉得黑暗就像这样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 戴瑞在会晤了雄鹰之后,立刻就离开了王都,住进了黑山之中的一栋秘密别墅里,过上了半隐居的生活。 这里景色优美,有高高的栅栏围起来的一片古树林,富丽堂皇的别墅和塔楼,宽敞明亮的房间和华美的家具,活像个天堂。正如雄鹰所说,“抱上两个妞儿好好放松半个月”,给戴瑞最大欢乐的,是三个从北方买来的女人,真正的有教养的身份高贵的美女。她们是皇家乐团的见习舞女,为此他花了一大笔钱。 戴瑞本来打算跟玩她们一两天,腻了就再换三个的,不想一个礼拜过去了,他还舍不得跟她们分开。这些充满媚惑的女妖,她们高贵的气质、丰富的诗词修养和不可思议的床上功夫,让他流连忘返,为他奏起了绚丽多姿的疯狂乐章。 这些日子,他严令手下不准打扰他,几乎和外界失去了所有的联系。情报一律通过鸽子传递。 所以在这个夜黑风高的夜里,当他打开门看到雄鹰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 和上次见面相比,雄鹰瘦多了,眼眶深深地陷下去,头发也长了不少,惟独黄红色的眼睛依然那么有神。只不过现在这眼神变得极其凌厉可怕,仿佛光用看的就能杀人一样。 跟雄鹰一块进屋的还有三个人,戴瑞认识其中的两个,绞索和艾勒。前者是因为从小玩大的朋友,而后者,是曾经管制过王城黑帮的皇家卫队小队长。 至于剩下的那个把自己裹在袍子里的灰眼美女,他还没见过。 “老天,居然是你,雄鹰!”戴瑞惊呼道,“你炸平皇宫的丰功伟绩已经传遍了街头巷尾啦,听说你们还干掉了皇帝?” 说到干掉皇帝的时候,戴瑞用眼角余光注意到,艾勒队长的拳头已经捏了起来,一双绿眼睛凶恶地盯着自己,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雄鹰会和皇家卫队的人搅在一块儿,但还是把一行人都让进了客厅。 四个人都风尘仆仆,疲惫不堪,顾不上说话,进屋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戴瑞取出的食物一扫而光。 看着雄鹰狼吞虎咽,戴瑞暗自叹了口气,还是跟从前小时候那副吃相一模一样,这下自己一个月的食品算报销了。 可是似乎有些不对劲,如果是往常,雄鹰早就盯上旁边的那三个妞儿了,平常这个家伙只要嗅到女人味儿,就会像见了血的鬣狗一样兴奋。 “怎么突然想到来看我?老太婆怎么没来?你的那柄大弯刀呢,不是一向不离身的,怎么也没带来?”戴瑞看似漫不经心地问。 雄鹰放下了熏猪肉和酒,样子有些烦躁。 “等我吃完再说。”他阴沉着脸说,然后又把脑袋埋到一大堆食物中去了。 戴瑞低下了头,他明白过来,老太婆已经不在人世了。 雄鹰埋头苦吃。他根本尝不出滋味,只顾把面前的熏肉当成敌人,狠狠撕咬。 早被怒火和仇恨填满的胸膛,被戴瑞这两句话又勾起了新的悲伤和哀恸,他原来从不流泪的,可现在,视线又变得有些模糊了。 老太婆临终前的眼神,始终萦绕在他的心里。 “你好,戴瑞先生。”乌娜甜美的声音打断了他痛苦的回忆,让他又回到了戴瑞的别墅,回到了丰富的餐桌前。 “我叫乌娜,原先曾经是炼金五角协会的成员,”乌娜的笑容足以把钢铁化成泥,“是这样,我们遭到了敌人的袭击。那些敌人……应该说是仇家,他们向黑山镇来了。戴瑞先生,您有没有注意到最近这一带多了什么人?” 把昏迷的乌娜弄醒,雄鹰才知道,原来她的艾尔弗雷德会长从巴兹处得知冯克鲁格伯爵要来截杀他们之后,就让她先赶来,并且率领着另外两名五角协会的术士,妖水和雷火随后跟来。 雷火,那个难缠的小婊子居然没死在皇宫里。雷火已经被艾尔弗雷德用炼金术以另外一种形式复活了,乌娜是这样告诉他的。 对于乌娜以假乱真的幻术,雄鹰深有体会,毫不怀疑她有骗过那条大狗的本事。老太婆说的不会错,她用幻术从阿斯兰的宝刀下救了他们,可是真正的煞星却追蹑而来。 乌娜对他说,当凯恩看到他施展混沌之眼,把阿斯兰打得半死的时候,就猜到了他可能是魔眼邪神巴罗的血脉继承人,于是也隐约猜测到了萨拉做为弗莫皇帝佩刀的真正面目。凡是头一次施展炼金术的人,都会因为精神能量的消耗而一时昏迷,雄鹰也不例外。凯恩就趁机拿走了萨拉,他本想杀死雄鹰,但是炼金术士们赶到了,于是他救了阿斯兰后跑掉了。 艾尔弗雷德并没有杀雄鹰,他依旧想研究雄鹰。在乌娜向他汇报了雄鹰和德鲁依的战斗经过之后,他的兴趣更浓了,甚至打算把雄鹰带走,当成新的炼金皇帝来加以培养,他希望古代弗莫人的炼金文明能在新皇帝的手里发扬光大。 但是为了不走漏消息,他下令杀死在场所有的人。 首先和艾尔弗雷德意见分歧的是乌娜,她虽然是艾尔弗雷德长期的得力助手,但这时却也不想滥杀无辜,不知怎么的,一想到雄鹰,一想到这些人里有雄鹰的手下和朋友,她就更下不了手了。 已经身负重伤的汤马士大妈就是在那时候挺身而出,和艾尔弗雷德进行最后的殊死较量的。 据乌娜说,两个人的决斗其实很短暂,几乎是瞬间就分出了胜负。艾尔弗雷德会长给了娜塔莎大牧师长致命一击,而娜塔莎大牧师长用积蓄多年的法力操纵圣光也重创了艾尔弗雷德会长,这是炼金五角协会匆匆退去的原因。 雷火和妖水执行了艾尔弗雷德的灭口令,乌娜在争执中和他们用法术斗了起来,受了不小的伤,不过总算用幻术把两个术士给逼退了,自己也昏了过去。 “最近黑山倒是来了客人,不过就在昨天,他们突然又神秘消失了。” 戴瑞的回答引起了雄鹰他们的兴趣。 “有两个你认得的,”他看着雄鹰,“那头歪嘴巴的阳痿猪猡,还带着你那个女伴。其他还到了不少人,不过我都不认识,看他们的衣着打扮,倒像是出入宫廷的大人物。” 雄鹰吸了口气。珍妮,果然珍妮也被带到这儿来了。 乌娜察觉了他的心事,异样地看了他一眼,低下了头。 “出入宫廷的大人物?”旁边艾勒插嘴,“对他们的相貌,你有印象吗?跟我说说吧!” 戴瑞稍作回忆,说:“有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人很单薄,穿着很朴素的袍子,气派很大,一看就知道是大人物,还有几个跟着他的怪人……” 雄鹰和乌娜交换了颜色,乌娜点了点头,那人就是艾尔弗雷德会长。 “其他还有不少剑手,大约有七八十人,他们很杂乱,都是北方人。他们的首领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那个男人气派也很大,像个贵族,有个身穿撒拉逊长袍的保镖……” “是摩德尔的混蛋!”艾勒的绿眼睛一闪一闪,牙齿咬得咯咯响,“我非杀了他不可!” 绞索若有所思:“奇怪了,他们不是死对头吗,为什么反而走到一块儿去了?” “就是,”乌娜也想不通,“那一天,我清清楚楚记得,会长,啊,不,艾尔弗雷德对德鲁依逃走感到大为生气,他还一再说,如果再让他看到那两个德鲁依爬虫,就一定要把玷污陶力之城的邪教徒斩尽杀绝,决不会放过他们。” “那很重要么?”雄鹰冷笑,拳头捏得格格响,“都聚拢在一块儿,也省得老子一个个去找。” 乌娜轻呼了一声:“对!一定是那柄刀的缘故!艾尔弗雷德认为那柄刀是弗莫皇帝的佩刀,是开启大门的钥匙。而凯恩趁乱把那柄弯刀给拿走了!” “开启大门的钥匙?你是说,萨拉,就是紫火炬?”雄鹰黄玉似的眼睛里满是惊愕,“该死的!那么他们的神秘失踪……该死的!” “我想也是,”乌娜面色凝重,“艾尔弗雷德会长拿到蓝火之炬的时候,不仅说过紫火之炬,曾经对你那条大骷髅项链很感兴趣,说没准那就是‘八百里骷髅’的真正隐义……他们很可能已经打开了大门,抵达陶力之城了。” “原来紫火之炬和骷髅一直都在我手里?” 雄鹰感到不可思议,老太婆的记忆一幕幕出现在眼前。艾尔弗雷德的炼金五角协会由自己而始,现在又将由自己去摧毁,他突然有一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感觉。 “难道说,我真是什么狗屁弗莫皇帝的后裔吗?” 乌娜闻言,盈盈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伏在雄鹰的脚下,用樱唇亲吻他的脚趾:“不会有错的,您一定就是弗莫王朝的皇室后裔,在您的血管里,流淌着高贵的血,我的主人。” 坐在一旁的戴瑞听得满头雾水,他彻底被搞糊涂了:“请问,有人能把前因后果告诉我吗?” 他们花了一个小时,让戴瑞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们这就动身,去找那些个狗东西,”悍匪首领沉声说,“我知道他们在哪儿。” “你知道?”在场的三个男人大为惊讶,乌娜却无动于衷,自从她亲眼目睹了雄鹰混沌之眼的威力,她在心里已经把他看作了无所不能的炼金之神。 “韦德丘陵的秘密洞窟,”雄鹰冷笑,“咱们去那儿,一定能找到线索。” 绞索和戴瑞面面相觑,末了,绞索问:“为什么,头儿?因为珍妮去过那里吗?” 雄鹰摇头。 “这要从白王入侵陶力之城说起,”他说,目光炯炯地扫过众人,“按照流传的神话,进入陶力之城,需要那两样法器,蓝火之炬和紫火之炬。可当年白王成功地打破陶力之城,难道说,那时候德鲁依事先还拿着弗莫皇帝才佩戴的弯刀吗?” 众人沉默,纷纷思索起来。 他说:“陶力之城不可能只有一条路。在这个世界上,一定另有一个不需要法器的入口。” “这么说,您认为那个入口在韦德丘陵?”乌娜合拢双手问,她的眼神和语气根本就不是质疑,而是一种崇拜。 “那当然,”雄鹰踌躇满志,“我的预感是不会有错的,出发吧!” 这并不纯是预感。他从老太婆的记忆里亲眼看到了把婴儿时的自己交给年少时的老太婆和艾尔弗雷德等三人的驼背人,而萨拉,或者应该叫它“血腥恸哭”,自己也是从韦德丘陵的秘密洞窟里,在一个驼背人的遗骨处拿到的。 这两个驼背都跟自己,跟弗莫的炼金文明有极大的关系。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是七十年前的事,那么那两个佗背,他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萨拉既然是弗莫皇帝的佩刀,那么它应该在最后的弗莫王朝皇帝,“神圣之眼”巴罗大帝的手中奋战到了最后一刻,为什么又会出现在韦德丘陵里呢? 不亲自去重新探访一下那大陵墓,是找不出答案的。 他有一种预感,只要揭开了这个谜,包括陶力之城在内的一切,都会展现在眼前。 第二十三章 去陶力之城 雄鹰点燃了入口石壁的火把,火光照亮了漆黑的洞窟。 久已废弃的陵墓仍保持着雄鹰进城前的原貌,只是冷冷清清的,连一个人也没有。 “这段时间没人进来。”绞索说,他仔细地检查了地面和入口处的痕迹。 雄鹰点了点头,带着人一路走进陵墓的深处,径自走到自己的书房,由于长期没人打扫,原本堆积的厚毛皮早落了一层土,透出一股腐败的霉味。看见这床,他禁不住想起和珍妮在上面颠鸾倒凤的情景。 珍妮……一个和萨拉多么相似的女孩儿。 乌娜站在他身旁,低垂着头。她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不由觉得一阵委屈。 自从那一次被雄鹰打败并占有之后,她的心就再没离开过这个男人,以至于为了他的朋友,竟然和自己的同伴们大打出手。名誉、理想,还有魔力之源……她为他所做出的牺牲和付出到底有多大,他连想都想不到。 可是自从再次见面之后,他却始终对她冷冷的,就连在做爱的时候,都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心中的愤恨——在他的心目中,她跟艾尔弗雷德没什么两样,都是凶手。 这让她心痛。 “分散开各自去找吧,”雄鹰愣了一会儿,说,“到时候就在圆形广场中央集合。” 当然并不需要分散,但他想独自走一走。 这里是他和伙伴们自幼玩耍的地方,也是他土匪事业的起点,如今,独眼龙不知去向,汤马士大妈也死了,故地重游,别有一种滋味…… 不知怎么地,雄鹰觉得自己似乎有点多愁善感起来了。 他骂了一句,愤愤地加快了步伐,向着当年自己掩埋驼背人遗骨的地方走去。 驼背人埋骨的地方就在安葬戴瑞老爹的地方附近,正如他向戴瑞说的那样,这里从没有任何虫蚁袭扰,不是因为土质坚硬,实际上这里的土壤就像布丁一样的松软,而是有一种奇特的阴冷之气,使所有的小东西都不愿意接近,就连植物的藤蔓也不会延伸到这里来。 雄鹰从前虽然来过几次,但没一会儿就会感到不舒服,据说,这是陵墓中成千上万的死魂聚拢的结果。 这回跟以往都不同,雄鹰看了看周围,在那些漆黑的角落里,火光抵达不了的黑暗中,好像有了些东西…… “伊格尔……”突然一个苍老而的声音在他的脑子里翻腾起来,“你回来了……” 这个声音就像敲钟一样宏亮,里面夹杂着难以言喻的热情,就像是带着一股烧尽一切的火焰似的力量。 “终于回来了……你,真正的你……太好了,实在是太好了……” 雄鹰站住了,眯起了黄玉一样的眼睛。 “你是谁?”他冷冷地说,“别躲躲藏藏的了,快出来吧!” “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那声音现在更加强烈地说,它有着独特的喉音,每句话仿佛都凝结成块似的深沉,“啊!难道不是我让你来到我的身旁,取走我的血腥恸哭的吗?难道不是我,亲手把你托付给了那三个凡人的吗?” 雄鹰吐出一口冷气,尽管他胆大包天,可仍被这声音吓了一跳:“你说什么?你就是那个驼背人?” “对,是我……”接踵而至的,是一阵悲伤的叹息,“我的孩子,你终于来了……”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雄鹰终于确定,跟自己说话的不是活人,这里周围没一个活人,“你管我叫‘我的孩子’?你到底是谁?” “为什么……不问问你自己呢……”声音回荡着,仿佛在石壁和泥土里爬行,“不要问‘你到底是谁’,而要问‘我到底是谁’……你知道自己是谁吗,我的孩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你的过去……而你,是我的未来……” “够了,我没时间打哑谜!”雄鹰厉声说,“你有名字的,不是么?告诉我,你的名字!” 他仿佛能感到那看不见的东西在叹气。 “我的名字……已经被失败和鲜血玷污了……”声音在逐渐消退,风狂猛地在空洞的石壁里吹着,发出尖锐的哭叫,“我们的族人……已经被敌人淹没在了血海之中,如今也都变成了泥土中的腐烂物,就连名字,都已经在历史上被抹去……复仇!我的孩子,为了我们曾经的光荣,复仇!” 这声音之巨大凄厉,让雄鹰毛骨悚然,而其内容更令他难以置信。 “我知道了,你们是弗莫人,对吗?萨拉,据说是弗莫皇帝的佩刀,可你提起萨拉时,却用了‘我的’。那么,你是弗莫的皇帝巴罗了?” 他从精神上感到一机灵。 “‘你们是弗莫人’?”那声音愤怒了,“是我们!对,在我生前,我是至高无上的巴罗大帝!而你,难道不同样是我们中的一份子吗?在你体内运行流淌的,难道不正是我的力量,弗莫人的血中精华吗?” “说出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雄鹰冷冷地问,不为所动,“弗莫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种族?你不是早在几百年前死了吗,为什么会变成了驼背把我托付给老太婆,最后为什么又会死在这里?” “那说来,可就话长了……” 巴罗的鬼魂叹息。 “我们弗莫人,是一个伟大的种族,先于世界的诞生而诞生的神的种族……我们居住在位于时间起点和尽头的陶力之城里。我们,弗莫王朝的威名并不仅仅是在这片土地,这个时空里,我们曾是无数个时空的主宰者,而我,就是一切时空的统治者,宇宙的皇帝……但是这一切,都被那些肮脏野蛮的德鲁依给毁了……他们不知道凭借了什么,竟然找到了通向陶力之城的路径……战争开始了,我们遭到了突然袭击,对入侵的疏忽大意,导致了弗莫人惨被灭族……” 声音渐渐地低了,雄鹰吸了口气:“说下去。” “德鲁依的军队,太多了……足有十万之众……而我们从未想到会有人到达陶力之城,驻守的士兵才不过一千人。在我们屠杀了他们六万多人之后,我身边的最后一个战士也断了气……那些亵渎者是不会允许弗莫人再有一个能活下去的,他们害怕我们……所以,我用自己的血和肉,加上我的一部分灵魂,用炼金术制作了最后一个弗莫婴儿……操纵陶力之城穿越时空,来到了这片土地上……因为这是德鲁依的根,正如我们所经受的那样,也要对他们进行一次突袭……穿越时空使我的躯体损毁了,我于是把残余的灵魂碎片附着在一个驼背的工人身上。他很走运,在我突出时空的时候,刚好来到那片战场上……而那个婴儿,就是你……” “原来如此,”雄鹰终于明白了,“这么说,我其实是你用灵魂碎片创造出来的玩意儿?” “别打断我,就快结束了……”那声音回荡在空中,仿佛正在不断被削弱,“人类脆弱的躯体,容纳不下我的灵魂,所以这个身躯也很快就死去……但在那之前,我总算完成两件事,第一件,就是让你,我的孩子能顺利地长大成人,让你体内的弗莫力量得以觉醒……为此,我把你托付给了一个真正坚强可靠的女性……第二件,就是希望,你终有一天,能够收复我们的城堡,重新振兴弗莫一族……为了这个,我用法力修正了你的命运之轮,让你的命运得以重新和抗魔蓝晶和血腥恸哭交叉……我又担心,生怕其中会有一点差错,让你无法开启陶力之城的大门,所以让这个人类的躯壳,在这里为你指引另外那条路……那条,德鲁依秘密潜入的道路……快,这个时刻,终于到来了……让我的灵魂和你的合二为一,你就能彻底拥有我的力量了……” 雄鹰盯着周围,没有立刻吭声,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你是说,我的弗莫肉体和不完整的灵魂,跟你目前的灵魂合二为一?” 那看不见的东西似乎在点头。 “扯蛋,”他冷冷地笑了,黄眼睛里满是凶光,“我只是个你的灵魂碎片,那和你的残余灵魂合一,不就是你的完整灵魂吗?老鬼,你别做梦了,想哄骗我充当你复活的媒介,门儿都没有。” “你的多疑真是充分继承了我的特点……” 苦笑的声音在空中回荡。 “我不想否认,一开始炼成你的时候,的确有这个打算……可是现在,我已经没有这个条件了……可是,你让我等得太久了……合并,只能是强者并吞弱者……几十年过去了,我的灵魂虽然没有消散,但是记忆已经模糊,就连思考的能力也在逐渐消失,就快要烟消云散……我在衰弱,我的孩子,而你却在不断强大……你的力量虽然不完整,但有自己的头脑和记忆……你将吞并我……我的孩子,让弗莫的力量合为一体吧,只有这样,才能战胜你的敌人……我们这些先行者,把一切希望都托付在你身上了……” 雄鹰沉默了一会儿,抬头道:“我答应你了。我需要力量,更强的力量,给我吧,老鬼!” 这句话一出口,他突然觉得全身一热,好像泡在温水里一样,转眼又冷的要命:阴冷的气息在不断压缩,从每个毛孔向他体内涌进去。 融合开始了。 “你将拥有帝王的力量和威势……”巴罗的鬼魂似乎在欣慰点头,“最后一个弗莫皇帝,我们的……未——来——” 当乌娜和绞索他们沿着魔法波动寻找到这里的时候,看见雄鹰站在一堆枯骨的前面。 雄鹰好像变得更加高大了,浑身散发着前所未见的雄壮气息。他回头向他们扫了一眼,他们发现,自己就像被蛇缠住的青蛙,一动都不能动,完全被这股气势压倒了。 戴瑞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老爹的棺材被雄鹰挖了出去,放在了一边。无比阴冷的气息从墓穴里透了过来,让人从骨子里发凉。 雄鹰指了指墓穴的深处:“就是这儿。” 戴瑞吃惊说:“你在说什么呢?这底下都是石……” 他没继续说,因为旁边的乌娜已经第一个走上前去。灰眼美女踏入那深深的墓穴,火光照耀下,只见墓穴的尽头是一块比冰还冷的石壁,只是她手里的火把轻轻摇曳,似乎有风从石壁里吹出来似的。 她伸手触摸石壁,吃惊地看到自己的胳膊陷入了石壁里,手的感觉像是接触到了干冷的空气。 她毫不迟疑,一头就钻了过去,消失在墓穴里。 雄鹰转过身来,面对看呆了的绞索、戴瑞和艾勒。 “我们走吧,”黄玉一样的眼睛里,透出来的是自信和残忍的红光,“去陶力之城。” 和七十年前那一幕一模一样,深紫色的天空,黑红色的云层,蓝色和绿色的闪电。 当两样法器放在一块儿灌入魔力之后,艾尔弗雷德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巨大而空洞的建筑物,比帝国的皇宫还要宏伟:巨大的黄金方砖堆砌的墙壁,钻石的天窗和周围的窗户采用是各色宝石做为点缀的,冰凉的地面碧绿如水,全是由大块的翡翠铺成……再加上墙壁和地板上那些精美绝伦的雕刻和绘画,都是无价之宝! 这一切令他目眩神迷,回顾四周,一块儿来到这片炼金术士圣地的人,没有不目瞪口呆,为之折服的。 “这就是陶力之城……”他喃喃地说,向上方伸出手去,“万能的主,我终于来到这里了!” “怎么样,冯·克鲁格伯爵?” 艾尔弗雷德会长踌躇满志,站在炼金大殿看了会儿着周围的景色。这才漫步来到同样目瞪口呆的德鲁依伯爵面前。 “如此辉煌而伟大的文明,这就是险些被你们德鲁依毁灭的弗莫文明……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之后,我们,弗莫文明的精英,将再度从废墟上站起,把炼金术文明的光辉撒向大地。今天所发生的难道不是神的指示吗?” 凯恩无言地扫视着周围的一切。 “敞开帝国的国库,连支付这所大殿的地砖的钱都不够。弗莫人奴役各个时空的人们,就像吸血的虱子一样搜刮聚敛了这么多的财富,难怪白王攻打陶力之城时人们一呼百应,轻而易举就把弗莫人灭亡了。” 他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口。 那天晚上他趁乱取走了萨拉并以此和炼金五角协会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了合作互利的协议。五角协会将得到陶力之城,而他,凯恩·冯·克鲁格将抛弃德鲁依的“异端邪说”,加入五角协会成为一名光荣的炼金术士学徒,以北方冯·克鲁格家族的领地为基础,在大地上建立炼金术的帝国。 “真是伟大,”他充满赞叹地回答,“我们现在要去哪儿?” 艾尔弗雷德会长掏出一本厚厚的羊皮大书,翻到中间看了一会儿,手向远处一指:“就是那里,封印魔力之源的炼金塔。” “了解了。” 凯恩点头,他提着萨拉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巴兹和阿斯兰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 朔风刮在脸上,跟刀割一样。从窗口向四面观望,千里绵延的黑山山脉,尽收眼底,白森森的,全是由骷髅铺砌而成,望不到边。 “这就是老子原先居住过的城堡吗?” 雄鹰歪着头巡视周围,他们出现的地方,是在陶力之城里的一座塔的尖顶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派金碧辉煌的恢宏气势,一个个都看花了眼。 乌娜盯着镶嵌在墙壁上那五颜六色的宝石,灰眼睛里放出了陶醉的光。艾勒虽然仍保持着军人的姿态,但目光也忍不住在黄金上巡视。绞索默默地蹲身查看光洁细滑的翡翠地砖。 戴瑞抚摸着金灿灿的墙壁和碧绿的地板,惊叹不已:“我的天,金子的墙壁,翡翠的地板!这么巨大的一座城堡,弗莫人到底攒了多少钱呀!” “妈的,现在可没时间让你捞钱。” 雄鹰看到如此夸张的宝藏也很是动心,但是一想到老太婆的血仇,还有不知下落的珍妮,这些财宝顿时都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戴瑞,你搬走一个塔楼都没问题;乌娜,你想要多少宝石就拿多少;还有你,艾勒,组建军队恢复帝国需要钱,你尽可以伸手;绞索,你跟我这么长时间了,甭客气,喜欢翡翠就敲下一块带走。但那都是打垮敌人以后的事,眼前最重要的是首先要找到那几个鸟人,宰了他们。” 戴瑞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手,转向雄鹰:“那就要问你自己了。你们不是说,那些鸟人的目的就是魔力之源么,所以只要魔力之源在哪儿那些家伙肯定就在那儿。你最好仔细回想一下魔力之源的位置,我的‘皇帝大人’。” 这称呼不伦不类,不过雄鹰没心思跟他开玩笑。悍匪依言闭上了眼睛,在巴罗遗留的知识中搜索。然后睁开眼,向远处的一座晶莹剔透的蓝色尖塔伸手一指:“想起来了,蓝宝石塔,那里曾是弗莫法师的集中地,是专门研究和开发新炼金术的地方,供奉魔力之源的祭坛就在那里。” 五个人走下这栋塔楼,以最快的速度向蓝宝石塔赶去。这才发现,原来骷髅不尽是在外面的山岭上,城堡里也到处都是,只不过他们都穿着衣甲。 乌娜跟在这四个大男人后面,她可真有点跑不动了。而且尖锐的骨片还划破了她那光嫩玲珑的脚踝。 “看年代……”她边走边观察,喘着气说,“这些骷髅都是白王的士兵……唉呀!你要做什么?!” 原来雄鹰翻身回来,一伸手把她抱起。 “少啰唆了,女人,乖乖赶路吧!” 乌娜软软地伏在男人的胸膛里,真盼着这条路永远也跑不完才好,可惜事与愿违,才又转过一条街,雄鹰陡然停步。 乌娜不情愿地从怀里向外张望,赫然看到变成了半狼人的阿斯兰。 第二十四章 血染翡翠(上) 陶力之城的巨大,是艾尔弗雷德会长想到不到的。他们没有雄鹰凭借巴罗记忆的轻车熟路,所以走了没多久就转了向,不得已之下分派人手四处探路,阿斯兰就是其中之一。 在他们看到阿斯兰的同时,阿斯兰也看到了他们。 半狼人以最快速度从背后抽出了新月宝刀,他也是一脸愕然,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雄鹰。仰天长啸,爆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嗥,回声阵阵,从四面八方的远山传来。 戴瑞惊叫:“这鬼东西在呼唤援兵!” 话音未落,半狼人闪电一般冲来。 妖眼眯了起来,雄鹰仿佛看到了老太婆身上的那两道深深的刀伤,黄玉似的眼睛中两点血红仿佛变成了两个血箭头。 可不等他有所动作,身旁两条钢丝毒蛇一样甩向了来敌人的脖子和手腕。阿斯兰间不容发地夺过这一击,一连串的方蔟弩箭又飞了过去,把半狼人生生逼退了回去。 “头儿,你们抓紧时间吧,抢在他们前头,别让他们得逞,”绞索平静地说,“这条大畜牲,交给我跟皇家卫队先生吧。” 艾勒什么也不说,径自把一支弩箭压入了箭槽。 “这么有自信?”雄鹰笑了,盯着对面低声咆哮的阿斯兰,“当心点,别给狗咬了。” 自从那一天绞索和艾勒败在阿斯兰的手里,在厨房里醒来以后就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为了报仇雪恨,他们夜以继日地锻炼格斗技巧,看来这一次终于用上了。 雄鹰抱着乌娜向阿斯兰身侧冲去,在绞索和艾勒动手的时候,半狼人就已预料到会有这种事,看见雄鹰这样猛冲过来,当即一刀飞斩过去拦截。 可人还没到,旁边的箭先到了! 锐利的风声擦着阿斯兰的头骨飞过去,一道深深的伤痕出现在半狼人的脑门——如果不是阿斯兰闪避得快,这一下子就已经射穿了他的狼头! 就是这么一眨眼的功夫,雄鹰已经抱着乌娜冲了过去。 跟在雄鹰和乌娜身后的是戴瑞,他尽量放慢脚步从阿斯兰的身旁走过。 阿斯兰看他那副旁若无人的模样,大吼一声向他扑去。戴瑞的手里爆出一片剑光,阿斯兰刚刚提新月宝刀去削,钢丝和弩箭又从侧面飞了过来。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戴瑞走了过去。 两次杀人受阻,转头看着对面的两个人,半狼人舔了舔腥红的嘴唇。狼眼里凶光毕露,浑身的长毛都竖了起来,散发着惊人的杀气。 “就凭你们两个笨手笨脚的三脚猫,也想打败我?” “打败?没人那么想,”艾勒冷冷地又压上一支弩箭,想到那天晚上客厅的屠杀,绿眼睛里好像燃起了鬼火,“是要宰了你。” 听到这话,半狼人龇着锋利的长牙,冷笑着调整了姿势。 上次自己袭击得手,是先声夺人,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面对两个小心翼翼的对手,可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这些家伙也学乖了,不再用兵器和自己硬碰硬,否则凭借宝刀的锋利,三下五除二就能砍了他们的脑袋。阿斯兰没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战略,首先要分析敌人的战略。从两个对手刚才的配合和手里的武器来说,应该由那个钢丝人贴身和中距离攻击,那个弩射手远距离掩护和狙击。如果能诱使他们分开,各个击破,就很容易杀掉他们。 主意已定,长长的狼吻扭曲着,半狼人冷笑:“懒得和你们这些杂碎浪费时间!”他猛然转身,手脚并用,像狼一样向戴瑞的背影消失处追过去:“等我赶上去,先把那个白痴宰了,再回来找你们!” 这下绞索和艾勒倒没想到,两人对视一眼,连忙跟在后面跑。可是阿斯兰跑得实在太快了,矫健的身影时而沿着碧绿的大道,时而抄入黄光闪闪的小巷,转眼就没影了。 绞索还好,可艾勒还扛了一张大弩,想跑也快不到哪儿去。没过一会儿,就落下了一大截。 阿斯兰从黑暗的角落里看着,冷冷一笑。他并没有走远,甩下绞索和艾勒后,他暗暗地从另一侧兜了个圈子,已经绕到了他们的后面。 “对付这两个蠢货,看来根本就用不着你的,”他轻轻抚摸着新月刀低语,“不过,这么多天没喝到人血,你也渴了吧?” 阿斯兰轻轻地爬到旁边的一栋塔楼上,俯视下面的敌人蚂蚁似的爬着,不由腾起一股鄙夷。尽管如此,他还是没出手,一直等钢丝人越跑越远,追到前面去了;等那个弩射手气喘吁吁地坐在了路边,这才神不知鬼不觉地滑下来,从后面向弩射手包抄过去。不止是新月刀,他的指甲和牙齿比刀还锋利,只一击,就足以在这弩射手身上开一排大洞。 阿斯兰悄悄地靠近猎物,距离不到二十码了,背上的长毛都耸了起来,狼吻也变得更长,更尖,手里的新月宝刀平平地举着——只要再靠近些,只消一个突刺,就能解决问题。 十五码…… 阿斯兰绷紧了身上的每一条肌肉。 十码…… 他能看到艾勒脖子上的每一个毛孔。艾勒很疲惫地坐在地上,就连上好箭的大弩都放到了一边。 五码…… 半狼人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大吼,闪电一般地扑上去! 艾勒这才转过身,阿斯兰已经到了。 两个人相距极近,阿斯兰看清面前这人,不由一怔:这人居然不是艾勒! 刚刚看清戴瑞笑嘻嘻的脸,劈头盖脸的剑光直奔他的右眼而来,半狼人在半空中换了一口气,勉强让自己的身体在空中停了一停,使戴瑞的剑失之毫厘,没能命中目标。 然而这口气刚尽,新气还未生,真正的杀手锏来了。 此时半狼人的两条后腿刚离地,新月刀也还没碰到戴瑞,突然间一阵剧痛,侧腹里面好像翻江倒海一样! 一支弩箭沉重地穿透了他的毛皮,深深地扎进他的肚子,最可怕的是,这支箭竟然带着一种螺旋的力量,刺入腹腔后,几乎把阿斯兰的内脏搅得一团乱。巨大的冲击力和疼痛,使半狼人惨嗥着滚跌到一旁。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还盘算着计算别人,结果反是被这三个混蛋给坑了! 一条人影从角落里钻出来,正是穿着戴瑞衣服的艾勒。他毫不放松,又是两箭,射穿了阿斯兰的大腿和手腕。阿斯兰怒吼着,趁艾勒重新压箭入槽的时候,不顾重伤,跳起来就跑。戴瑞挡在前面一剑刺过来,他连理都不理,任凭右胸上被刺了个血洞,硬是突破了戴瑞的拦截。 若是别人,早就血流成河,连动都没法动了,也就是体能远超常人的半狼人还有这么大的力气,可是当阿斯兰跑出五十码的时候,一个人影鬼一般从前面飘了出来,一条钢丝“唰”地勒上了他粗壮的脖颈,把他拖倒在地。 被一早埋伏在这里的绞索暗算,阿斯兰仰面朝天摔倒在翡翠地板上,他刚要支撑着爬起来,发现正向下顶住自己额头的,是寒光闪闪的弩箭。 “嘣——” 追上来的艾勒狠狠地扣动了弩机。 三人的调包早有计划。 本来阿斯兰是不难发现的,他掉头跑了这么大段路,仍然没有看到戴瑞的踪迹,这本来就很可疑,可是他急于收拾两个胆敢向自己挑战的家伙,本就没想到追上戴瑞,所以不知不觉就掉进了圈套。等迂回了一大圈这段时间里,三个人已经完成了基本部署。 绞索的快步离开,还有戴瑞扮的假艾勒丢开大弩休息,都是在引诱半狼人上钩罢了。真正的艾勒就藏身在旁边不远的地方,可是半狼人既然已认定绞索跑在前头而艾勒落了单,就决不会去考虑其他人,所以连基本的搜索都没作,一头撞进了陷阱。 设计格杀了强敌,艾勒和戴瑞把衣服调换回来,绞索等不及他们,一个人远远地先追首领去了。 “真是解气,”艾勒一边脱衣服,一面笑着说,“狩猎配合得不错!” “咱们挺合得来,”戴瑞笑说,“艾勒先生,你所立誓效忠的对象已经不在人世了,不如跟着我一起干吧。” 提到这个话题,艾勒的脸色沉下来,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还没有想好,不过……我可不想当个土匪。” “不是拉你当土匪,而是治国安邦,帮助那些穷苦受难的人,”戴瑞整理好身上的零碎,迈步向前走,“我有个计划,你想听听吗?” “你说说看。”艾勒的兴趣被勾起来了。 “皇室灭绝,混战就要开始了,对不对?”戴瑞壮志凌云,“我可不想一辈子当个黑帮头目。我的意思是,打算把变成废墟的王都给接管过来,做个真正的城主,维持好那里的秩序,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军队。干一番大事业!” 艾勒目瞪口呆。 “我不知道,戴瑞先生,原来你有这么大的野心和抱负。可你想过没有,你没贵族血统,其他的诸侯是不会承认你的地位的!” “我有,”戴瑞耸了耸肩膀,“你知道XXXX女侯爵吗?” 艾勒点头,那可是名门大家,曾经和皇室联姻过的。 戴瑞把头凑到他耳边,神秘道:“我就是她老人家的私生子。” “真的?”艾勒的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可是据我所知,她老人家今年才十二岁?” 戴瑞脸上的肌肉有点僵,急忙改口:“你听错了,我是说,她的妈妈的私生子。她的妈妈XXXXXX,不也是继承家族爵位的女侯爵吗。” “原来是这样,”艾勒沉思着点了点头,“真是让人想象不到,那样一位尊贵的女士……既然您也是这样的高贵家族,那自然有问鼎的权利!” 戴瑞严肃地说:“这件事,只要你知道就可以了,千万别告诉别人。怎么样,愿不愿意跟我干?咱们为民造福,建功立业!” 艾勒坚毅点头,他刚要回答,却不由再次瞪圆了绿眼睛。躺在一边,脑袋被弩箭钉在地上的半狼人伸手拔掉了头上和身上的箭,满头是血,重新站了起来。 被一箭贯脑留下的伤口还在不住流血,青黄的液体和红色的鲜血混杂着从眼眶里往外流。 阿斯兰晃了晃狼头,就像狗抖毛似的,把血和脑浆随意甩在旁边的金砖壁上,他的眼睛变成了血红色,已经被彻底激怒了。 “我靠,这个品种的狗,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戴瑞喃喃地说。 艾勒来不及为大弩上弩箭,他盯住半狼人的眼睛,缓缓把大弩放置在一旁,拔出佩剑严阵以待。他和戴瑞不同,早在何塞镇就见识过了半狼人空手接弩箭的惊人速度,稍有疏忽就会没命的。 几乎是一瞬间,白刃跃出了刀鞘,震怒的阿斯兰陡地跳起,踏着旁边的墙壁向二人冲杀过来。 阿斯兰是个极其自负的剑客,他宁愿以刀术和计谋打败敌人,而不愿利用不死体质和人死缠烂打去赢得肮脏的胜利。可是这一回,他是真真切切地蒙受了耻辱,这使他撕破了脸,说什么也要宰了这几个给自己下套的混蛋! 艾勒抢先一步,迎上了无坚不摧的新月刀。 艾勒在冲上去的同时,不断把身体向右放缩。刚才把阿斯兰钉在地上的那一箭,是从半狼人的左眼贯入的,此时阿斯兰虽然龙精虎猛,可伤口距复原还早。艾勒力求让自己处于半狼人视线的盲区,一剑只取阿斯兰的左眼! “叮”的一声,长剑变成了两截,一道血柱从艾勒的右胸喷出! 在斩断了长剑之后仍然有这么可怕的伤害力,这一刀伤得艾勒不轻。 直到兵刃相交的那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误,尽管受伤的半狼人变得更加嗜血狂暴,可阿斯兰仍然是个无以伦比的武士,对于自己的招数他早就看透了。 闻到敌人的血,阿斯兰仰天长啸,眼中杀机大盛。 他不顾重伤倒地的艾勒,提着新月宝刀,一步步走向几乎呆住的戴瑞。鲜血从刀锋一点一滴滑落在翠玉的地板上。 他来到城南黑帮首领的面前,半狼人比戴瑞高两个头,健壮更不是一个层次的。 突然,他大喝一声,雪亮的刀锋当头劈下! 戴瑞早做滚地葫芦逃向一旁。 正面迎敌?开什么玩笑,这狼人手持宝刀,无坚不摧,遇到什么斩断什么;箭穿头都跟没事人一样,就算想跟他同归于尽也没那本钱的。 刀光撞击地面,迸出了耀眼的火花,翡翠地砖被切出一道道的深痕。 半狼人连环进攻,尽管戴瑞躲过了一刀,可身体被逼进死角,对接踵而来的踢腿没能力闪躲。当下额头中了阿斯兰一脚,飞出去很远,全身骨头都快碎了。 阿斯兰轰轰隆隆地大笑,那声音好像狗吠。可他刚笑到一半,笑声就像被一刀砍断似的没了下文。一支锋利的弩箭射入他满是黑毛的后背,箭尖从他的脖子钻出来。 他愤而转身,向单腿跪地的艾勒走去,这次连箭都懒得拔了。 艾勒的衣服早被血浸透了,有些是从他伤口里流出来的,有些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 刚才中刀之后,他用最后一点力气拿起身旁的大弩,向槽里压了一支弩箭。此时此刻已精疲力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狗走过来。 半狼人冷冷地看着他,新月刀举了起来。猩红的长舌在巨大的狼吻中滚动,嗓音里卷着一种奇特的呼噜声:“你说吧,我是直接一刀切下你的脑袋呢,还是先割断你的两只手和两条腿?” “喂,站在那边的狗东西!” 艾勒愕然,他刚想临死前痛骂半狼人一顿,可这句台词却让别人给抢了。 阿斯兰最痛恨的,莫过于别人骂他是狗,当下侧身回头,向声音来处看去。只见戴瑞不知何时竟然爬到了旁边的院墙上,摇摇晃晃地指着这边破口大骂。 “有本事的,你过来跟我斗呀!咱们还没打完,你逃什么?不就是有一身经打的臭肉吗?你这死缠烂打的赖皮狗,有本事就来呀,看戴瑞大爷怎么收拾你!” 每一个字都戳中了阿斯兰的心窝,阿斯兰的眼睛都绿了。 他猛然伸手,一把就攥住了艾勒的脑袋,胳膊上的肌肉鼓了起来,用力一甩,把艾勒像炮弹似的丢了过去,正撞中站在围墙上的戴瑞,两个人一声惨叫,掉到围墙后面去了。 他一声咆哮,眨眼的功夫就冲到了围墙前,毫不犹豫地翻了过去,两只巨大的狼后爪重重落在金属的地板上,脚底板又麻又凉。这里到处都是灰扑扑的一片,在院落的一角还堆积着发乌的金属方砖。半狼人欣喜地发现自己正站在两个躺在地上呻吟的对手面前。 “你想找死,”阿斯兰愤怒地咆哮,“我偏不让你如愿,先割掉你的舌头,再把你的四肢削萝卜似的砍掉,最后再掏出你的心!” “还不知谁到底要死呢。” 戴瑞冷笑着爬了起来,以左手举起了剑,侧身迎战。他的右臂膀软软地垂在身后,似乎在摔下来的时候也扭伤了。 “放马过来吧,野狗!” “就凭你这熊样也配向我叫阵?” 阿斯兰怒极反笑,但是在戴瑞和艾勒听来,却是一连串诡异的低吼。 健壮的半狼人向那只自大的臭虫猛扑过去,尽管这金属地板让他的赤脚觉得不舒服,在怒火的驱使下,他的动作还是快得像风! 瞬间,新月刀就和戴瑞的佩剑就搅在了一起。 刀剑相碰的瞬间,倒也让阿斯兰微微一怔。戴瑞没有正面格挡,而是避开锋刃,用自己的剑脊撞到了新月刀的一侧,在旋转中化解了狂猛的一击。 “看来你这只臭虫还有点儿本事,可是就凭这点剑术,也配向我挑战!” 阿斯兰狂笑一声,反而加速了新月刀的旋转,三搅两转之下,戴瑞再拿不稳剑,兵刃脱手飞了出去。 “死吧!” “狗东西,让你知道戴瑞大爷的厉害!” 半狼人得意的咆哮声未落,戴瑞一直垂在后面的右手夹杂着一团白光,结结实实地打在阿斯兰的脸上。 一瞬间响起的凄厉狼嗥声充满了恐惧和痛苦,戴瑞这一击虽然很沉重,但对阿斯兰的抗击打能力不过是挠痒痒,可他手里拿的那东西敲中半狼人脸上的伤口,却让阿斯兰感到有人往伤口上浇烈酒一样的剧痛! 前所未有的剧痛刺激着半狼人的神经,他疼得头晕脑涨,就连戴瑞到底拿的是什么都忘了想。阿斯兰跌跌撞撞地向后退,然后一跤绊倒,他倒在地上,却发出了刮破人耳膜的惨嗥! 不仅是脸上,还有身上的那些伤,一接触到这金属的地面就好像被什么东西腐蚀一样。一开始还是表皮,然后好像内脏和骨头也开始疼了起来!阿斯兰几乎要疯了,此时此刻,他只想把自己撕烂! 在剧痛之中,他突然明白过来:“是银!该死的,这个院落里的一切,地板,建筑……竟然都是银!” 第二十四章 血染翡翠(下) “别傻看了!”戴瑞向几乎全身骨骼寸断的艾勒吼道,“快来帮我一把!” 他奋力把手里暗藏的半块银砖向半狼人扔过去,然后拉起艾勒向盖了一半的建筑跑去。这块建立奇功的板砖正拍在半狼人的额头上,又惹起一阵刮耳膜的惨叫。阿斯兰的全身都开始冒烟,他在银地板上痛苦的滚动,一时间竟然站不起来。 这里还没完工就遇到了德鲁依大军的突袭,地上的银砖才铺了一半,不知放置了多久,那些放置的银块都开始变乌了。地上零零散散的摆了好几具白骨。 阿斯兰全身颤抖着,好容易才让身上的伤口离开了银的侵蚀——这东西和狼人的血会产生特别的反应,所以银自古就是它们的克星。 他虚弱极了,连新月刀也都丢到了一边,总算睁开了眼。 他气不打一处来,那两个家伙正在向他轻轻招手,他们只是轻轻晃动手掌,没有摇动手腕,就像是在和小孩子道别一样。 半狼人红了眼睛,刚要冲上去把他们碎尸万段,却看到那个绿眼睛的弩射手向他举起了另外一只手。奇怪的是,那只手里拿的是某个金属支架的一部分。 他有点疑惑,但接下来看到的一幕,却让他魂飞魄散。 那两个家伙身旁的半边建筑真开始摇动坍塌,在大地的颤抖中,几百吨的银块铺天盖地向这个方向倾泻过来…… “轰隆!” 我操。这是阿斯兰听到自己颅骨被压得粉碎的时候,脑海里闪过的最后两个字。 戴瑞和艾勒相互扶持着走上去,他们的伤势不轻。满意地审查自己的杰作。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银的?”艾勒艰难地问。他才艰难地推开一块重达一百多斤的大银锭,累得气喘吁吁,看着下面堆积如山的大银块,放弃了寻找尸体的想法。 “这是我的工作。”原城南盗窃团伙首领耸了耸肩膀。 翡翠的街道,黄金的墙壁,到处都是翡翠街道和黄金的墙壁…… 绞索驻足观看,犹豫不决。所有的路口看上去都一样,明明抬头看见蓝宝石塔就在不远处,可偏偏走了半天却总也到不了。 他本打算追上首领,可现在才想到自己根本不知道首领走的是哪一条路,更糟糕的时候,自己似乎迷路了。 地面湿漉漉的,难道这里也会下雨? 抬起头,他就看到了前面台阶上高高在上的妖水。 高傲的炼金术士妖水,就像一根竹杆,戳在绞索的面前。 绞索英俊的脸上挂着微笑,好像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一样,大大方方地打招呼:“您好,我可以过去么?” 妖水一双空洞的怪眼看着绞索,又好像没有在看他:“退回去,我不想浪费法力杀你。” 他话未说完,一道肉眼难极的丝影就已到了面前! 妖水根本来不及闪躲,鲜血从脸上挂下来,在炼金术士的脸上,多了一条从左耳中到右耳中,横跨鼻子的割伤。 绞索的笑容连一点改变都没有,钢丝毒蛇一样缩回了手腕。 妖水的脸色变了。 “你是谁?”他急向后飘去,怒吼道,“你竟敢向我动手!” 直到此时,他突然发现,面前这个笑脸相迎的年轻人,其精神状态就像是不住冒泡的黏稠沥青。外表看上去一点热气都没有,可里面早就达到了数百度的高温了。 绞索慢慢吞吞只顾向前走,双手依旧插在口袋里。 “我们见过的,妖水先生。” 当然见过,在艾尔弗雷德在贾森的屋子里下灭口令的夜晚,他们就已经见过面了。只不过,高傲的妖水对一个躺在地上毫无呼吸的黑影是不会有印象的,而已经受伤的绞索当时也没打算站起来,他只把他们的脸用心地记在脑子里。 保存实力,等待时机,一到出击,不择手段,这是黑山匪帮行刑人的最大特点。 妖水开始颂唱其长而有力的咒文,然而还没念完,刺剑就已经划过了他的脖子。 转瞬之间,斗大的人头从肩膀上滚了下来。 绞索哼着小曲从妖水直立不倒的身体旁边经过,又向上走了几步台阶。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回头一看。只见不住喷血的脖子仍然在继续喷,一点减少的迹象都没有,血水反而越喷越快,越喷越多,短短一瞬间,几乎变成了一道红色的水柱! 绞索站住了,静静地看着那些落在地上的血点不断聚拢凝结,就像小树苗生根发芽似的慢慢从地面上隆起来。在尸体的周围,逐渐形成数不清的水元素精灵的红色小人。 它们就像一支小军队,向他发起了集团冲锋。 刺剑的细刃在空中化为了无数条银线,没有半点风声,水精灵们惨遭腰斩,纷纷变成了两节落在地上重新变成了血水。 “你的手脚很快,”妖水的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飘飘悠悠地回荡,“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能把细长的刺剑使得这么好,不过触犯了我,你就得死!” 话音未落,一道狭长的水线从地上的血水中爆出来,直奔绞索而去,快如闪电。 这一串水珠连成一线,就像裁刀一样,轻而易举斩断空气,目标自然是绞索的脖子。绞索闪身躲开水刀。但左鬓角传来刺痛感,竟然被割破了表皮! 绞索按住了伤口,这家伙的魔法操纵速度好快! “你们这些自命战士的白痴,”妖水嘲弄的声音传来,“总是自欺欺人地说什么速度够快,抢在咒语完成之前贴近攻击,就能把法师打败……可你能打败我么,能打败这个么?” 一个巨大的躯体从血水里膨胀着站起来,这个新的东西就像一只刚刚破茧而出的蛾子,又瘦又干地缩成一团,而且还湿漉漉的,可是当它挺直了腰背,站直了身体……绞索看它的时候脑袋需要仰起七十度角,那是一个血巨人! “上吧!我的血精灵,把这个胆大妄为的傻瓜碾成肉饼!” 妖水话音未落,巨大的巴掌兜头盖脸拍下来。 绞索一闪身躲到一旁,可巴掌拍击到地面,立刻多出一个巴掌形状的手印,地震一样的轰鸣中,在巨手的周围,翡翠的碎粉一齐从地上跳起来! 血塑骨砌的红色大块头几乎是一步就跨到了绞索的面前,两只拳头捏得紧紧的,用力向他捶下来! 可怕的力量使街道化成了玉石的粉末,绞索在间不容发的一瞬从巨人的裆下钻过,顺手一剑刺入它的裆部。 巨人茫然未觉,转身重新面对略显惊讶的对手。空气中到处都回荡着妖水哈哈大笑的声音:“你居然傻到认为它是人吗?” 绞索一步步后退,从脸上半点也看不出此刻他正在想什么。 他突然向后猛地一跳:一道水刀刚好从他面前飞过,在旁边黄金的墙壁上斩下一条深深的痕迹! 这种破坏,绝不是仅凭锋利就能达到的。 “躲得不错呀……在我的法力作用下,这些高速震动的水珠,可以把任何阻挡它们的东西都变成粉末……去吧,看我无坚不摧的高频水杀剑!” 随着这声大喝,几十道水刀从四面八方飞了过来,织成了一张可怕的网,把绞索裹在了里面! 绞索的身体忽然拉长了,在水刀先后斩至的缝隙里钻了出去。可是血巨人的拳头早就在那里等着他了,巨大的冲击力把他打得飞起,重重地摔倒,又滚出一条长长的血痕。 当他重新站起来,看到街道两旁的黄金墙壁上已多出了无数条斩痕迹,每一条都深达半码。 大地轰鸣,巨人每踏出一步都给人山摇地动的感觉,空洞的眼眶盯着绞索,它笔直地冲了过来。 绞索向旁边一闪,注意力却集中在刚才爆出高频水杀剑的那一大滩血水上。可突然之间,他觉得有什么不对,连忙纵身跳起,一道血红的水杀剑从后面擦着鞋底飞过去。 他扭头一看,原来这次的水杀剑却是从自己脚边的血迹里飞出来的。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翻身打来的巨人拳头,还有从喷血尸体处飞起的七八道水杀剑,一齐集中在绞索的身上。 血花飞溅,给晶莹剔透的翡翠铺就的街面上染上了一层鲜红。 绞索仰面朝天躺在地上,他的胸部起码中了两下水杀剑,身上一片殷红,脸上还带着万年不变的微笑,无焦点的眼睛仰望着蓝天,一点气息也没有了。 空间仿佛发生了扭曲,喷血尸体旁边空无一人的景物,好像凭空在融化似的,毫发无伤的妖水一点点现形,脸上仍然挂着那副招牌似的高傲表情。 “早就想到你会笑里藏刀,”他缓缓走向一动不动的绞索,冷冷地笑,“那是我用折光冰棱镜制造的虚像,你这蠢材果然上当了……另外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的记忆力还没你想象的那么差劲,那天晚上你装死装得可真像,当时还把我给骗了……” 他停住了脚步,打了一个响指,巨人咚咚咚地走到绞索的身旁,一脚就向绞索踩下去! 轰鸣之中,又是一阵腾起的玉石粉末。巨人收回了脚掌,妖水盯着原来绞索躺着的地方,那里只剩下了一坨血糊糊的东西。他这才满意转身,向蓝宝石塔的方向走去。 才走出三步,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跟在身后的巨人轰然倒地! 妖水吃惊地睁大眼睛,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腹部突然一凉。他低头一看,又尖又细的刺剑从腹部刺了进去,只剩下一个剑柄留在外面。 这怎么可能……他头晕眼花,四肢无力,“扑通”一声跪倒,擦去冒出来的鼻血。抬头向前一看,绞索勉强在坑里坐起身,持剑的右手早已经空了。 绞索的下半身和一条胳膊不自然地扭曲着,显然已经被踩得骨糜肉烂,头发一绺一绺地黏在额头上,被血水染成了红色。他正冷冷地望向这边。 “原来是……这么回事……” 妖水吃力地看着在地上仍然不断挣扎的血巨人。巨人宽大的脚底板上多了一个洞。 在刚才千钧一发的时候,绞索竟然用刺剑在巨人的脚底挖了一个半身大小的洞!血巨人的缺点是无痛觉也无反应,再加上从妖水的角度,在血巨人一脚踩过去的时候是看不到绞索的举动的,所以误认为已成功地把绞索踩成了肉泥。 “可你剜下的这个窟窿,毕竟小了点……”妖水冷冷地盯着已经不能动的绞索,眼睛里充满了痛恨和欣喜,“你受了重伤,掷剑居然没能杀死我……你死定了!” 他吃力地从体内抽出了刺剑,鲜血喷泉似的流。 妖水不顾包扎伤口,伤势虽然沉重,不过使用法力救治却也容易,当务之急,是把这个伤害自己的家伙碎尸万段! 绞索的手在动,似乎还拿着什么东西。 “高频水杀剑!”妖水张开臂膀,高声怒吼,“万刃!” 随着充满法力的吼声,绞索周围的血水瞬间颤抖着沿展出无数条水刀,一同斩在绞索本就支离破碎的身体上。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绞索的手腕一抖,那根追魂夺命的钢丝笔直地弹向妖水的胸膛! “雕虫小技,能奈我何?” 妖水流血过多,也走不动路了。他双手向前一推,随着魔力的喷发,流出的鲜血受到牵引,一条红线从地上盘旋飞起,在他周身盘绕。 “来吧,我的血盾!” 红线骤然沿展,形成一面血幕,瞬间固化成六角的透亮红盾,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几乎是在固化成盾的同时,钢丝笔直刺在了盾上,难以存进,被弹上了天空! 这时候,适才那凌厉无双的一击,刚刚把绞索的身体切成了一滩血泥。绞索的首级从粉碎的肩膀上滚到了一边,蓝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这边,脸上还带着微笑。 妖水轻轻地吁了一口气,总算结束了,想不到一个土匪竟能把自己逼迫到这步田地。记得得知雷火被雄鹰干掉的时候,自己还着实大大不以为然…… 思绪被闪电般袭来的剧痛打断了,妖水在疼痛的恍惚中发现,自己左眼竟然看到了右眼! 弹飞的钢丝,不知什么时候首尾相连,变成了一个锋利的环,无声无息地从天而降,从妖水的头顶直切到心脏。 微笑依旧,绞索的眼睛闭上了。 第二十五章 火并(上) 雄鹰眯起黄眼睛,打量着面前十四个手持骑士剑的老头儿。 突然冒出来的老家伙们一个个精气内敛,杀气腾腾,竟然个个都是万中选一的剑术好手,每个人都不比老古德林差多少的。 炼金五角协会从哪儿搞到了这么一批怪物? “你好呀,”从老家伙中间飘出一个猥琐的身影,一身红袍,紫红色的眼睛好像在滴血,“我们又见面了,雄鹰。” “唉呀,这不是巴兹老兄嘛。” 雄鹰轻蔑地笑:“要不是听见你这公鸭嗓,光看模样我还真认不出你了。你老兄减肥了是不是,嘴巴也没那么歪了,是炼金术士给你做了整容吗?对了,他们有没有顺便把你下面那条玩意儿修理修理,让它能硬起来?” “真是遗憾,那个似乎是治不好了,”巴兹的笑容很有风度,眼睛里却满是仇恨和凶暴的光,“我也没想到,即便换了一个十全十美的肉体,可仍然不管用。因为,你给我造成的创伤是心里的,据说只有仇人的血,才能治疗心里的伤。” 仿佛是感应到了巴兹心中的杀机,老剑客们齐齐踏上一步,缩小了包围圈,十四个人,十四柄剑,形成了一张杀气的网,把雄鹰和怀里的乌娜紧紧地裹住。 “这些人你是从哪儿找的?” 雄鹰从挨个儿人头看过去,却一个也不认识,可这些人冰冷的杀气已刺激得他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怀里的乌娜也在不断地发抖,一动也不敢动,这种距离她没机会使用幻术,恐怕手刚抬起脑袋就已经中剑了。 “修道院里,”巴兹恶毒地笑,指了指自己的额头,“你应该知道戈培尔大主教吧?” “知道,他失踪了,好像原先你就是他的狗腿子吧。那又怎么样?” “戈培尔大主教曾经针对你拟定了一个猎鹰计划,就是纠集一批出类拔萃的剑手收拾你,只可惜这个计划还没完成他的人先没了,”巴兹得意地说,“真正顶尖的剑手,都是那些战场上杀人无算的骑士。那些人以战功封为骑士,并赐予一小块土地,临到老,那些信仰坚定的武士多半会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所修道院,进修道院为自己这辈子两手的血腥忏悔赎罪,直至生命的终结。” 雄鹰一怔:“这些老头儿就是你从修道院里挖出来的骑士们?” “一点也不错,”巴兹哈哈大笑,“戈培尔大主教一直掌握着他们的名单,他们才是教会的终极武力。在你抢走蓝火之炬以后戈培尔就向他们发出了杀死你的命令,只是在他们到达首都之前戈培尔消失了,首都也被你给毁了,我顺理成章地接管了他们。好好尝尝吧,雄鹰,这些老头儿里随便挑一个都不在老古德林的剑术之下!” “你接管他们?”雄鹰不信地笑,“你算是什么东西,这些人会听从你的调遣。” “他们当然听从我的调遣,”巴兹敛了笑容,一字一字地说,“因为我就是戈培尔大主教。” 雄鹰听得莫名其妙,巴兹已经不再解释了,歪嘴的思想者一边后退,一边打了一个响指,十四柄利剑顿时化作了十四道寒光! “妈的,王八蛋,你还没告诉我珍妮在哪儿!” 雄鹰怒吼,但回答他的只有剑划破空气的尖啸和巴兹吃吃的阴笑。 几乎是转眼之间,雄鹰就已身处绝境。 这十四个须发皆白的剑手炉火纯青的技术,使他就连放下乌娜去拔刀的机会都没有。剑光和杀气紧紧纠缠着他,就像蜘蛛放出的丝,要不是他凭借超人的反射神经和判断力,早就被刺穿了不下一百个窟窿! 如果他能把乌娜当作挡箭牌抛向他们,一定能顺势拔刀,可是他不能。 他做不到。 “快想想办法!”他贴在乌娜的耳边吼,“有我在,一时半会儿他们伤不到你。你的幻术呢?快使出来呀!” “我使了,可一点作用都没有!”乌娜对着他叫,美丽的灰眼睛里满是惊恐,“这些家伙的脑子里根本就是一片空白,你的混沌之眼是不是也没效果的?”她突然明白过来:“他们根本没有思想!巴兹把他们变成了一群僵尸!” 雄鹰心中一颤,他想到了珍妮。就这一瞬间的疏忽,一道剑光狠狠地撂在他的背上,乌娜的惊叫声中,鲜血飞溅! “妈的,这没法打下去。” 雄鹰掉转脚步,拔腿就跑。尽管他抱着一个人,可仍然跑得飞一样快,变成了不死族的老剑客们在后面紧追不舍,仍然被他落下了一大截。 一群人转眼就跑没影了。巴兹望着他们的背影,冷冷地笑了,满足地舔了舔嘴唇。 雄鹰,这下你死定了。 他没参加何塞镇的那场屠杀,凯恩也不会和下属说自己那么无能的败绩,所以根本就不了解雄鹰的实力。当看到凯恩甚至夺取了萨拉,他认为雄鹰已不足惧,所以对自己的实力充满自信,一点都不担心。 他闭上眼,用思维波动去操纵那些活死人。突然,他感受到空气里仿佛多了些东西,这些东西,就像吹过远山的寒风,带着一种比时间本身的存在更为古老的邪恶。 他把意识和僵尸联系在一块儿,透过僵尸的眼睛,惊诧万分地看到雄鹰的模样变了。 雄鹰怀抱着乌娜,正面对着巴兹的视线。各种各样的文字浮现在他的皮肤表面,可怕的精神能量在不断聚集。雄鹰突然仰天咆哮! 伴随着巨大的吼声,越聚越强的精神气场好像发生了大爆炸似的,向四面八方放射能量! 可怕的精神能量铺天盖地涌了过来! 这是一种纯粹的精神能量杀伤,没有元素,没有属性,却庞大得无边无沿,足以把周围的一切碾成粉末! 巴兹大声惨叫,倒在地上翻来滚去,口水和眼泪一块儿涌了出来。那可怕的能量就像一把白热的刀,透过僵尸人,笔直地插进了他的脑子里!那种近似于强酸腐蚀的痛楚,是他毕生从未尝过的。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肌肉和血管分崩离析,五脏六腑都在溶化,大脑和神经仿佛被人点着了似的燃烧! 当咆哮停止了好一会儿,巴兹才恢复了理智。他尝试着想站起来,远远地逃离这里。但是他做不到,适才那可怕的精神袭击给他的腿里灌满了稀泥,把他的脑子变成了一碗黏糊糊的酸汁。 连问都不必问,他明白那些僵尸老头已经完蛋了,在这么纯净的精神能量杀伤下,不死族连骨头渣滓都不会剩下来。 巴兹全身痉挛,一半是由于神经和大脑受到的伤害,另一半是由于过度的惊吓和恐慌,他抖得几乎要死过去。 他知道那是什么,那就是皇家图书馆秘密典籍里记载的弗莫皇室血统才能施展的绝技“灵魂尖啸”。最可怕的无属性纯魔法杀伤,根本无法抵挡,任何魔法防御和物理防御对它都无效。要不是自己的肉体是不死之身的暗夜领主,要不是自己距离爆发点太远,刚才这一下恐怕早就发疯死掉了。 一个个土匪怎么可能会施展这种东西!雄鹰那个混蛋,怎么可能会是弗莫皇室的后裔呢! 可是这时再怎么想也没用了,巴兹胆战心惊地看着雄鹰抱着乌娜从远处消失的拐角处走了回来。 “唉呀,你看看,巴兹老兄就是热情,还在一直等着咱们呢。” 隔着老远雄鹰就高声喊道。他身上挨了那一剑,鲜血淋漓,只是那双黄玉似的眼睛里的血红瞳孔变得更加大了。 巴兹想要逃跑,可是两腿发软,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雄鹰狞笑着走到面前,放下了乌娜,边把拳头捏得咔巴咔巴响,边一步步走近。 “别……别,别靠近我!” 巴兹尖叫着向后缩。雄鹰连刀都没拔,一转眼的工夫就让十四个绝顶剑术高手灰飞烟灭,那可怕的灵魂尖啸……他还从没像现在这样认为这个老对头如此高大可怕。 “珍妮在哪儿?” 雄鹰没打算跟他废话。 “我……我……” 巴兹语无伦次,说不出话来。 看他这副熊样,雄鹰摇了摇脖子,一记钩拳狠揍在巴兹的脸上,发出“咚”的一声。思想者觉得自己挨拳的半边脸里面的骨头好像都碎了,上下牙床总共三十几颗牙齿喷薄而出,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笔直地飞上了天空,落在远处那一堆金光闪闪的建筑物里找不见了。 “你怎么不捉住他呢?”一旁的乌娜问,觉得有些可惜,“交给我来审问他,很快他就会把珍妮的位置告诉咱们了。” “不急,先办正事找那个艾尔弗雷德算账,”雄鹰轻蔑地笑,“巴兹那个胆小鬼,这回吃了老子的厉害,再借他三个胆子也不敢为难珍妮半根头发。况且现在是在老子的一亩三分地上,他还能跑到哪儿去?” 第二十五章 火并(下) 当艾尔弗雷德、雷火和手持萨拉的凯恩看到巴兹的狼狈模样都吃了一惊。这位王城地下帮会首领鼻青脸肿,牙齿漏风,满脸是血,走路一瘸一拐,当他看到了他们三个,几乎是手足并用,连滚带爬地来到面前。 “雄鹰!雄鹰来了!”他紧紧抓住艾尔弗雷德会长的长袍下摆,一副受惊过度的表情,“那家伙简直太厉害了!没人是他的对手!” 艾尔弗雷德会长是个很讲究清洁的人,见巴兹满手血污地抓住自己的袍子心里很不乐意。他强压着对巴兹的厌恶问:“这么说,刚才的精神能量波动,就是他搞出来的?” 巴兹忙不迭点头:“没错,就是他!” 艾尔弗雷德会长闻言,看了雷火一眼。他见重新复生的雷火眼里满是跃跃欲试,于是对她点了下头。雷火立刻向巴兹指向雄鹰的方向赶去。炼金五角协会已精锐尽出,凯恩也一早派出了阿斯兰,这里只剩下了巴兹、凯恩和艾尔弗雷德会长。 “雄鹰竟然抢在了我们前面,”艾尔弗雷德会长喃喃自语,“他居然知道魔力之源的封印地。他果然是弗莫皇室的后裔。” 他目光炯炯,很是兴奋,却没有注意到旁边凯恩和巴兹之间交换的眼色。 “您说什么?谁是弗莫皇室的后裔?” 巴兹好奇地问,有意无意地走到艾尔弗雷德会长的另一侧,使艾尔弗雷德会长在对他说话的时候只能转过头去,把后背亮给了凯恩。 “我说的是雄鹰,你们都不了解,其实我早在七十年前就见过他了。” 艾尔弗雷德会长回答这句话的时候,两条红色的蔓藤悄悄从凯恩的袍子下面滑出来。可是翡翠地板严丝合缝,蔓藤竟然钻不进去。凯恩改变了战术,七八条碧绿的蔓藤无声无息地从他的袖口里爬出来,在手臂上扭曲交缠,形成了一根巨藤。 蔓藤的七八个头部都张开了花朵一般的大嘴,森森的毒牙对准了艾尔弗雷德会长的后背。豆大的汗珠从凯恩的脸上滚下来,一边努力抑制着自己的魔法波动一边完成这样的高级秘术,其消耗是惊人的。 喀尔罗森魔藤,这正是魔界众多食人蔓藤中最凶残可怕的一种,血液一旦和它分泌的黏液混合就会产生反应变成强酸,目标瞬间就会溶解为一滩水。 当年封印魔力之源的是白王摩里根,想要还原封印就只有用德鲁依的秘术才行,凯恩和炼金术士能够达成协定也就是因为这一点,能解开封印的除了他外再没别人。炼金术士已经完成了契约中他们的那一部分,运用法器开启陶力之城,既然已经到达了陶力之城,艾尔弗雷德这个老家伙就已经没用了。 如此巨大的财富,如此强大的炼金术力量,只要全部掌握在手,他,凯恩·冯·克鲁格将成为新的时空主宰,成为神一样的存在! 巴兹谦卑地听着艾尔弗雷德会长的畅谈,并不时地提问,让老炼金术士腾不出工夫注意身后的变化。 魔藤的枝条向艾尔弗雷德会长慢慢地延伸,终于进入了一击必杀的距离。凯恩吸了一口气,积蓄的魔力瞬间爆发,魔藤发出追魂夺命的咆哮,仿佛七八条毒龙似的向艾尔弗雷德会长的后背啃蚀过去! 艾尔弗雷德会长这才发现不妙,他刚刚转过身想要迎敌,一把锋利的匕首刺进了他的腰! 剧痛使艾尔弗雷德会长的反应慢了半拍,就在这一时刻,所有的魔藤毒牙全都扎进了老头儿的身体。艾尔弗雷德会长丧失了抵抗能力,任由大腿粗细的魔藤把他一条条地缠绕起来。 胜负已分。 巴兹偷袭得手,从艾尔弗雷德会长身侧跑了过来。 “你……干得好!”凯恩急促地喘气,拍着巴兹的肩膀说。他眼睁睁地看着魔藤的藤条全部命中目标,心中狂喜,对功臣巴兹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和颜悦色。 巴兹谦卑地向共济会总监理人鞠躬答礼。 这场精心策划的谋杀凯恩已经酝酿很久了,从他在王城让巴兹接待艾尔弗雷德开始就已经筹划,但一直找不到机会,炼金术士们总是围绕着他们的会长。 “看来,我真应该好好谢谢雄鹰,”凯恩大笑,猛虎似的眼睛也眯了起来,“要是没有这土匪,还不知道要等你落单等到什么时候呢。” 话没说完,他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怒吼——刺入艾尔弗雷德会长的匕首,又刺入了他的小腹! “你!”凯恩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巴兹,摇摇晃晃后退,“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 巴兹笑了,他的笑容阴冷。 “凯恩监理人,你为什么不看看魔藤呢?” 凯恩就像一只中箭的猛虎,凶狠地转过头去,可当他看见正对着自己微笑的艾尔弗雷德,他脸色灰败,活像一只掉进了套子里的兔子。 “你们……”他吃力地说,伸手按住伤口,血不住地流。 巴兹大笑起来:“我们当然在演戏。” 毫发无伤的艾尔弗雷德会长甩掉了枯萎的魔藤,就像甩开几条烂绳子。在刚才魔藤及体的瞬间,他把自己的表皮和衣物都转换成了金刚石,魔藤的毒牙和黏液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接下来又把刀都割不断的魔藤转化成了酥软的碳粉,轻而易举就把它们扯得粉碎。 凯恩看得全身发麻,这么可怕的炼金术水平,艾尔弗雷德会长简直强得不是人! “你早晚会向我动手的,”艾尔弗雷德会长淡淡地笑,“东方人有句话很有道理,‘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不喜欢总有人暗中盯着的感觉,所以只能挑选一个比较恰当的时机让你动手。” 凯恩慢慢地后退,背心靠在了墙壁上,冰凉的黄金让他全身发冷。 “你们……什么时候串通一气的?” “我想想,大约……是巴兹从黑山返回王都的第二天吧。” “一点没错,我们早就有联系了,”巴兹笑着说,“这你没想到吧,凯恩·冯·克鲁格?” “你……早就知道我是德鲁依了?”凯恩吃力地问。 艾尔弗雷德会长点了点头。 “我不是你想象中的书呆子,凯恩先生,我一直需要你,需要摩德尔家族为我铲除帝国,为这个世界的崩溃和战乱做好准备。你干得很出色,谢谢你,凯恩先生。” “可是我不明白,”凯恩痛苦地说,他现在才明白,自己始终是一颗操纵在艾尔弗雷德手里的棋子,“像巴兹这样的社会渣滓,怎么会跟你挂上沟的?” 艾尔弗雷德会长笑了:“对了,你其实还不知道……我正式向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炼金五角协会的副会长,戈培尔大主教。” 他做了个引出贵宾的手势,指的人竟然是巴兹。 “你说什么鬼话,戈培尔大主教已经被我……”凯恩突然明白过来,“该死,原来你没有死,戈培尔,你居然以巴兹的身体活了下来?可是你那套市井小人的作派,还有在黑山联络我的方法……” “一点也不像个尊贵的主教,是么?”身为巴兹的戈培尔笑了,“巴兹先生以为我变成恶魔后智力下降了,想要骗取我为他重塑一个不死的身体,还想要骗取我的炼金术知识。可是他失算了,恶魔的身躯使我狂暴,但我仍然像原先那样聪明,有理智。后来,我被古德林打伤了,恶魔的身躯一旦受伤,在这个主物质界是没法治疗的,所以我将计就计,给巴兹先生举行了一个小小的转移身体的仪式。” 他看着艾尔弗雷德,艾尔弗雷德也在看着他,两个人一同哈哈大笑起来。 “我把灵魂和力量都转换了到这个身体里,占有了巴兹先生的全部记忆,也包括他那下作的作风和习俗,以及你们这些黑帮分子的联络手法。这就是全部了。” 凯恩咬牙切齿:“原来是这样。你可真会掩饰自己,戈培尔大主教。” 戈培尔向他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 “承蒙夸奖,凯恩先生。你也很厉害,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谋杀艾尔弗雷德的计划可以说天衣无缝,惟一遗憾的是你所托非人,不幸选我做你的帮凶。” 艾尔弗雷德会长笑着说:“的确如此。可惜这场谋杀的目标在最后却发生的一个小小的转变。” 戈培尔也笑了:“凯恩先生,我知道你在等什么。可惜你的心思全白费了,你的半狼人已经死在雄鹰的手里了。” 凯恩冷笑:“就算你说得对吧,可是你们要是杀了我,也休想开启魔力之源的封印。” 戈培尔笑了:“你说得一点也不错。不过你又估计错误。我即便杀了你,同样也有办法开启魔力之源。” 他的眼睛变得更紫了,慢慢张开嘴,凯恩目瞪口呆地看着戈培尔的牙齿越变越长,就像凿子一样。 “在你死前,我可以让你明白一点,在那个转移身体的仪式上我给这个身体加了点料,”戈培尔咯咯地笑,眼里满是嗜血的狂热,“恭喜你,你将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血族德鲁依。” 凯恩嗅着他嘴巴里散发出来的臭味,那是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怪物。”他用最后的法力凝结了一个风元素的小型结界,迫使戈培尔后退了一步。 戈培尔冷笑:“风元素的护盾……你还有能力做出这样的防御?可惜你抵抗不了多久的!” “是么?”凯恩冷笑,“那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风元素!以自然天地神灵的名义,流动的风,卷走术者的敌人……龙卷!” 咒文颂唱完毕,一道螺旋的气流从天而降,落在凯恩的面前。它突然加速,卷起了周围的空气,一时间,整个空间似乎都在旋转,剧烈的风压竟然让戈培尔睁不开眼睛! 锐利的风刃无孔不入,戈培尔觉得身上一凉,一条手臂脱开了身体。 但就在这时,他看见一线炽热的白光从自己的肩膀后面射向前方,穿破层层风流,笔直地打在凯恩的胸膛上。凯恩向后飞滚出去五十多码才停下来,不动了。 “这家伙,原来还隐藏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戈培尔跌跌撞撞地站起来,抓起断臂重新粘回了肩膀,挥舞了两下,断臂又掉在地下。他再次捡起断臂,来到凯恩身旁仔细地检查了一下。 “他死了!”戈培尔怒气冲冲地回头叫喊,“艾尔弗雷德,你太鲁莽了!这下封印解不开了,我们该怎么办?” “你伤得不轻呀,戈培尔,”艾尔弗雷德会长说,刚刚施展法术击毙凯恩的他就像做了件小事一样浑不在意,缓步来到戈培尔的身后,“封印不见得就解不开,休息一会儿再走吧,你把和雄鹰交战的详细过程跟我讲一讲。” 戈培尔虽然很不高兴,仍然把雄鹰那可怕的技巧讲述了一遍。 “这么说,他施展了传说中的灵魂尖啸,”艾尔弗雷德会长笑了,眼睛里闪着激动的光,“弗莫皇帝的炼金术,他都已经完备了?” 戈培尔怀疑地看着他:“艾尔弗雷德,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艾尔弗雷德轻轻地笑着:“这个主意。” 说这句话的时候,激烈的白光再一次从他的掌心亮起,只不过这次的目标却是戈培尔。前任大主教兼王城地下黑帮首领吭都来不及吭一声就被打得飞了出去! 戈培尔全身都燃烧起来,但暗夜领主的身躯坚强无比,最终他翻滚着扑灭火焰,只不过重新站起身的时候已经不成人形。 “你想要做什么!艾尔弗雷德!” 戈培尔尖声怒吼,只是刚才炼金会长那一下打穿了他的脖子,使戈培尔声带走音,听起来就像是被踩住了尾巴的猫。 “干什么?”艾尔弗雷德会长微笑的表情变得无比冷酷,“这要问问你自己吧,巴兹先生。” “你说什么?”戈培尔一怔,随即跳脚怒吼,“你疯了吗?艾尔弗雷德你这老傻瓜,巴兹已经死了,我是戈培尔!” 艾尔弗雷德会长盯着他,缓缓伸出了手。戈培尔心中一寒,向后畏缩着,刚才艾尔弗雷德先打倒凯恩,后打倒他使用的法术,他连看都没看清。 “你的伪装很不错,”艾尔弗雷德会长盯着他一字字地说,“你把戈培尔为你施术的那一段故意颠倒来讲,这样很有欺骗效果,巴兹先生。是你哄骗戈培尔,利用了他急于疗伤的心要他把你变成一个不死血族;之后又是你吸收了戈培尔的记忆,而不是戈培尔吸收了你的……你就是凭借这样的两面性,在我和凯恩之间如鱼得水,甚至利用戈培尔的记忆笼络了那些修道院的剑客,把他们变成了你的专属僵尸……但是我想告诉你两件事,第一,从你秘密找我联络的第一天起,我就已经看破了你的伪装;第二,我之所以容忍你活到现在,其原由和容忍凯恩这个德鲁依在我面前大摇大摆是一样的。你我都是聪明人,就不用再装了吧。” 戈培尔或巴兹,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阴冷冷地笑了:“好吧,在两个角色之间切换来切换去我也累了。老头子,我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看出我不是戈培尔的?” “你毕竟不是戈培尔。尽管你能吸收一个人的记忆,但是你却吸收不了他的喜怒哀乐,他的忠心。戈培尔不会野心勃勃地拓展自己的势力,不会挖空心思去建立属于自己的武力。他的野心是攀登炼金术的高峰,而不是那些世俗的争权夺利。你能像他一样彬彬有礼,却不能像他一样去为人处事。你还是你,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渣滓巴兹,只不过套上了戈培尔的外皮罢了。” 艾尔弗雷德冷笑。 “话说回来,巴兹先生,你虽然只是一条在阴沟里的蛆虫,可的确是个出众的野心家,比我见到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有野心。戈培尔、凯恩、我……我们利用你,而你也在利用我们。你不遗余力地吞噬所有可以吞噬的东西来壮大自己,什么都想得到,什么都想抓在手里……可是你却忽略了一件事。” 他轻轻地翻过手掌,化身为戈培尔的巴兹看到他握着一块石片,上面有一个天然的五角星形状的花纹。这块石片正是当年他在黑廷巨塔寻觅得到的。 “不论再怎么壮大,你还是一条蛆。” 话音未落,石片上白光一闪,巴兹再度被打飞,这次正中额头。 艾尔弗雷德会长缓慢地走过去一看,巴兹仰面朝天,四肢成大字躺在地下。紫红色的眼睛一只掉出了眼眶,另一只翻了白眼。额头上多了一个五角星形状的洞,脑浆和污血流了一地。 他伸手一指,巴兹的身体自动燃烧起来,很快就被点成了一个火球。 “烈火焚身,对于你这个充满野心之火的人来说,也许是最恰当不过的下场了。” 做完这一切,艾尔弗雷德会长抬头看着远处的蓝宝石塔。 “我也该动身了,”他喃喃自语,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您做好准备了吗,我的皇帝陛下?” 第二十六章 来临的决战(上) 蓝宝石塔静静地矗立在两个渺小的来访者的面前,这座晶莹剔透的尖塔在紫色天空的衬托下变得更加不可琢磨。 “这简直就是奇迹!”乌娜轻轻捂住自己的樱唇,避免惊呼出声,“天哪,它真美……” 即便是把帝国国库打开,也不够给这里铺地砖的钱。雄鹰仰头看着这巨大的宝藏,屏住了呼吸。多少个时空里的财富都聚集到了这儿,才造就了如此辉煌的文明? 他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在这塔里,有什么东西正在呼唤着他。 空气的气息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他再熟悉不过了,清新,微微带着一点焦臭,这是雷暴即将来临前的气味。 雄鹰转头,黑发披肩的雷火正充满敌意地盯着他。 几个礼拜不见,从小丫头的身上已看不到剧烈的闪光和电火花。 “老太婆去世的那个晚上,你不是和这小丫头还有另外一个叫妖水的家伙交过手么?这小丫头复活之后水平有没有下降?” 问了这句话,他突然感觉到乌娜在怀里缩了缩。她在畏惧。 “原本我能用幻术扰乱她对雷电的操纵,从而击败她的……可是现在不行了,艾尔弗雷德会长用电元素修补了她破损的心脏,重新塑造了她的肉体。凭借这个纯电元素的身体,她能够轻松驾驭巨大的电能。” “靠,那不压根儿就是一团披着人皮的雷电吗?” “嗯,”乌娜点头,“我的幻术对她的影响微乎其微。现在就算是艾尔弗雷德会长亲自出手,也未必能是她的对手。” “啊呀,”雄鹰龇牙笑了,“这么说,只要干瘫了这小丫头,就代表那个狗屁艾尔弗雷德也不是我的对手了?” 乌娜紧张地白了他一眼:“我建议你还是先想想怎么保命!” 雄鹰对雷火大声喊了起来:“小丫头,咱们这可是第三次见面了,很有缘份呢。在你杀死我,或者我杀死你之前,我想知道一件事,他们都叫你雷火术士,可你的真名叫什么?” 见他这副轻松随意的模样,名为雷火的少女不禁愣了愣,随即又恢复了原来的清冷。 “琴格,这是我的名字,”雷火轻声说,她有点不适应,这还是头一次有人问起她的真名,即便是在协会里也没人询问其他人真名字的,“你呢,真名就叫雄鹰吗?” “伊格尔,”雄鹰回答,“雄鹰是我们这一行里按照规矩起的外号,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真名是什么,不过老太婆从小这么叫我,你也可以这么叫。你的名字很好听。” “伊格尔……”琴格重复了一遍,雄鹰的态度使她的敌视减轻了些,“这名字也很好。” 雄鹰笑了,他把乌娜放下,走到一旁比较空旷的地方。 “待在这儿别动,”他说,然后转向雷火,“那么,琴格,我们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你没了蓝火之炬和紫火之炬,就这样跟我交手么?” “嗯哼,”雄鹰点头,“说起来,蓝火之炬和我的萨拉现在在哪儿,你能告诉我吗?” 琴格摇头,不觉有些恼怒:“告诉你干什么?难道你还认为,和我交手之后,还有机会拿回蓝火之炬和紫火之炬吗?” 雄鹰把手一摊:“那有什么办法,反正都是要和你打的么,至于结束以后的事又有谁知道?” “回去吧,”少女炼金术士冷冷地说,“伊格尔,艾尔弗雷德会长已经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东西,不会再专程去难为你了。回到黑山,你仍然可以当你的土匪。” 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心事好复杂:王城那场生死相搏的恶战,在她的心里深深种下了雄鹰那豪勇善战、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而双方斗智斗勇的结果,又使她对这个敌人多了几分敌意和敬重;而雄鹰询问她的名字,使她又觉得两个人增加了不少亲近之意。 她注意到,当自己提到艾尔弗雷德会长的时候,雄鹰的眉毛竖了起来。 “对不住,琴格,你的好意我心领了,”雄鹰笑眯眯地说,“可是你弄错了一件事,不是艾尔弗雷德会去为难我,而是我这回是专程来找那个老杂毛的麻烦的。说一千,道一万,这回我非砍下那个老杂毛的脑袋不可。” 说到最后一句话,他虽然在笑,可凌厉的眼神爆出滔天的仇恨和杀气。 “既然是这样,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雷火术士说,“这次没了蓝火之炬,我倒要看看,还有什么能阻挡我的雷电。” 呼啸的风卷过头顶,黑红的云层越来越低了,蓝色和绿色的闪电在不断游走,大有劈将下来之势。 两个人对峙了一会儿,琴格感到有些奇怪,雄鹰以肉搏战士的身份居然没有向法师发动抢攻,这是前所未见的事。 “你不出手,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平平伸出了手臂,两根食指相对,“先加深一下回忆吧,雷声冲击波!” 强烈的电弧和巨大的轰鸣如噩梦一般降临。 乌娜在一旁看着,心脏都快停跳了:在可怕的冲击波影响下,雄鹰被一下子送入了半空! 雷火多多少少有些意外:“这么快就结束了?”刚才他的这一番作派,是虚张声势以一心求死吗? 然而这念头刚转,雄鹰稳稳地重新落在了地上。他的衣物被雷声波扯得乱七八糟,可人却毫发无伤,手里握着那柄帖木儿灭里赠予他的马刀,刀锋闪闪发亮。 “果然有备而来,”雷火吃惊不小,旁边的乌娜更是喜出望外,“你竟然躲过了我的雷声波?” 雄鹰活动了活动脖子,随意挥了一刀,刀锋发出撼人心魄的呼啸。 “我没躲,只不过先顺着冲击波跳起来,再用这个发出的呼啸声抵消了冲击波的伤害而已。” “仅仅挥刀就破解了雷声波?”雷火不敢置信,“不可能!我的雷声波岂是你挥一下刀就能破解的?” 雄鹰嘻皮笑脸地把刀扛在宽阔的肩膀上:“不相信?那为什么不再试一次?” “别太得意!”雷火咬了咬牙,两根手指之间再次迸出激烈的电弧,第二次雷声波对准雄鹰放了过去! 这次雄鹰连动都没动,手里的马刀挥舞成了一片灿烂的银光,这光芒转眼将他层层裹住,就像一颗巨大的光球,将靠近他的冲击波绞得粉碎。雷声波犹如惊涛骇浪,排山倒海似的涌去。可雄鹰站在原地,始终不能撼动他半步! 雷火张大了嘴,合不拢来。 当这一波的冲击波过去,马刀又回到了肩膀上。雄鹰擦了擦额头,他出了一身的汗。 “真爽,”他一脸坏笑,平伸着胳膊向雷火招手,“刚才起码完成了不下六百次挥刀动作,很久没这么过瘾的运动了。琴格,没必要跟我客气,我就是不懂啥叫知难而退,赶紧把那些绝招都使出来吧。” 琴格的脸色发青,她没想到自己的心事居然被雄鹰看破了。 “你想死,我就成全你,”她冷笑着放下一只手,缓缓浮起了身体,身体包裹在电光之中,开始对地剧烈放弧,“一亿伏雷殛!” 耀眼的电弧自指尖刺出,活象一根白色的长矛,钉在雄鹰正在招手的手心里! 没有击中人体的噼啪作响,也没有倒地或焦糊的气味,雄鹰在电弧及体的一瞬间合拢五指,硬生生地攥住了电弧的一端! 雷火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就像捏一只昆虫一样,把电弧捏灭在手心里。 雄鹰重新摊开手,除了手掌心有一点发红之外,刚才那可怕的电弧攻击什么也没留下来,就像是一场梦。 “这不可能,”雷火拼命地摇头尖叫,“这不可能!你居然用手接住了上亿伏的雷殛!这不可能!” 上次这土匪凭借蓝火之炬才勉强挡住雷殛,尽管这样也被打得全身焦黑,可现在…… “我已经这么干了,”雄鹰随意地耸肩,“下一招是什么,从天而降的十亿伏雷殛吗?别扭扭捏捏的了,快来吧。” 即便是在心脏被刺穿的瞬间,雷火也从未像现在这样感到压倒性的挫败。 雄鹰扯掉了被雷声波震碎的衣服,上身赤裸,露出精壮的身躯,大剌剌扛着马刀逼近,雷火被迫一点点后退,同时不停地放出电弧。这副情景似曾相识,只是原先在王都的广场上,雄鹰每前进一步都困难异常。而现在上亿伏的电弧打在雄鹰的身上和脸上,他连挡都不挡,只顾大摇大摆地前进,任凭电光归于无形。地上那些由来已久的枯骨纷纷在电场的作用下燃烧起来,可雄鹰双脚踏过足以扫平一切的静力电场,却什么也没发生! 雷火惊慌失措,突然后背一凉,发现自己的身后竟然靠上了蓝宝石塔的外墙,已经退无可退了!当她回过神,却发现雄鹰高大的身影已来到了面前。 一瞬间,数不清的球形闪电布满在她的周围,这些可怖的高温杀手每一颗都有拳头大小,在半空中漂浮滚动,散发着柔和的光。如果不是亲身体验或者看见,一点也感受不到它们的威力。 雄鹰停住了步伐。 “居然弄出了这么多?”他吹了一声口哨,“琴格,看来你真是变强了许多呀。” “这是我的新绝招,”雷火镇定下来,“伊格尔,或许你能接住雷殛,可你绝对接不了这个!我已经学会用意念催动闪电了,就算你还打算故伎重演,也顶多用……脏东西引走其中的一两个,其他的球形闪电会让你连半根骨头都剩不下!” 雄鹰挠了挠头,果然在雷火的精神控制下,尽管他的动作引起了空气流动,球形闪电也没有追击,只是一层一层地把雄鹰围在了当间。 “伤脑筋……”他嘟囔了一句,“你的确是变强了许多,不过这段时间里,我变得比你更强!” 最后一个字出口,随后就变成了心灵的咆哮,精神能量的爆发一下子把所有的球形闪电震得粉碎,雷火还是头一回感受到这么可怕的攻击,只觉得自己连皮带骨都被绞成了一滩泥,难过得几乎要死去。 她再也坚持不住,两眼发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雷火恢复了神智,发现自己正躺在院子里的翡翠长椅上,下意识地动了动腿,却碰到了一个人——原来乌娜一直都坐在她的身旁。 灰眼美女察觉了她的动静,转过身来:“你醒了,琴格?” 少女扭过脸去不看乌娜——她还从未败得如此彻底,尽管战斗已经结束,可是全身肌肉骨骼仍然不听使唤,僵硬得像石头一样。 “不用难过,”乌娜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我们是炼金术士,被他击败和征服是理所当然的事。” 听她把如此荒谬的话讲得这么理直气壮,琴格忍不住转过脸:“你这是什么意思?” 乌娜笑了:“你还不知道吧,他就是‘神圣之眼’巴罗大皇帝的血脉后裔,弗莫王朝货真价实的继承者!” “什么?”雷火这一惊非同小可,连忙四处寻找雄鹰,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走了,“弗莫王朝的继承者?那个土匪?咦,他到哪儿去了?” “他进到里面去了,”乌娜淡淡地一指蓝宝石塔,灰色的眼睛闪烁着难以言喻的光,“去完成他的使命。” 墙壁,天顶,楼梯和地板,到处都是由湛蓝的璀璨宝石构成的,美不胜收。 雄鹰一边踩着湛蓝剔透的螺旋梯慢慢上楼,一边赞叹地看着四周美妙的景致——这座法师之塔竟然是一整块镂空的蓝宝石雕刻而成的,如此巨大的蓝宝石,还有这样巧妙的工艺技术,简直难以想象。 一楼的大厅空旷之极,来到二楼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到处都是一间一间的药房,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药水安置在精美的蓝宝石容器里,玲琅满目。这里大概曾经是白王夺取陶力之城时战斗最激烈的地方,遍地都是残缺不全的骨头。 这里安静极了,只有雄鹰自己的脚步声单调地响着。 三楼又是一间空旷的大厅,可这里跟一楼不同,地板上画着一个巨大的五角星。在中央的空旷地周围,竖立着数不清的蓝宝石石碑,上面都密密麻麻地写着字,全是上古的弗莫文字。雄鹰本来是一个也不认识的,但这时却不由自主地念了起来:“焦热转换术……” 他住了嘴,环顾四周,逐渐从巴罗的记忆里找到了三楼的用途,这里就是弗莫人的法师训练场。周围大大小小的石碑上雕刻的,都是各式各样的炼金秘术和咒文。 雄鹰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绕过石碑群,打算寻着楼梯继续向上走,却意外地看见原本空无一人的训练场中心多了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子,镶嵌在银骷髅项链上的蓝火之炬一闪一闪宛如鲜活跳动的心脏,给周围的一切都蒙上一层若隐若现的蓝光。 红瞳孔剧烈收缩,血一下子涌进了脑子。艾尔弗雷德,这个老家伙,就是炼金五角协会的会长,艾尔弗雷德! “您终于来了,陛下,”艾尔弗雷德笑着向他施了一礼,“炼金术士艾尔弗雷德,您卑贱的仆人,在这里等您很久了。” “我的仆人?”雄鹰冷笑,“别耍诡计了,艾尔弗雷德,有什么遗言就赶紧交代吧,说完之后我立马打发你上路。” “陛下,”艾尔弗雷德谦卑地说,“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使陛下重新君临天下而努力。如今,四分五裂的帝国很快就会在鞑靼人的进攻下土崩瓦解,到了那个时候,拯救世界重新建立秩序的英雄就轮到您了。只要您解开封印,取得魔力之源,消灭鞑靼人轻而易举,我们炼金术士也会从此扬眉吐气,扫除所有其他的异端邪说,炼金术将成为惟一的真理。然后再以新的炼金术士帝国为基础,向其他的时空发起进攻,要不了多久,昔日弗莫王朝的辉煌就会重现,您将成为一切时空的统治者,永恒之神。” 雄鹰看着艾尔弗雷德的眼睛,在老头平静的表情下掩盖着近于狂热的偏执。 “原来你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他说,用马刀刀背轻轻磕打着左手的手心,“原先攀登黑廷巨塔是为了我,追杀并谋害了抚养我长大的老太婆也是为了我,在何塞镇屠杀了那么多无关的人还是为了我……” 他突然住了手,握住了马刀的刀刃。 “如果我说让你为我去死呢,你去不去,老梆子?” 艾尔弗雷德一怔,微微犹豫,还是坚定地说:“是,陛下的命令,我就算粉身碎骨,也在所不……” 话还没说完,马刀闪电一般当头劈了下来! “叮”的一声,刀锋砍在艾尔弗雷德的脸上,竟然砍不下去。 雄鹰心里暗骂:“我靠,这老杂毛脸皮居然这么厚,拿刀都剁不动?” “不过既然陛下要命令我死,希望您能说出个理由。”艾尔弗雷德不动声色地说。 “什么理由,老爷我杀人从来不需要理由!”雄鹰的马刀重新回到了肩膀,杀机怒涌,“老杂毛我告诉你,你放个屁就是死罪,轻咳嗽也是死罪!今天你是死定了!” 艾尔弗雷德叹了口气,从长袍下面取出了一本古书,远远地把它丢了出去。 “老鬼,你这是什么意思?” “根据这本书上的记载,历代弗莫皇帝都是权力欲望高于一切的统治者,从不会感情用事的。” 艾尔弗雷德的口气变了,话语冰冷而残酷:“我原以为,刚才这个办法可以令你安安稳稳地做新炼金王朝的皇帝,为我开启魔力之源呢,想不到你竟执意为娜塔莎报仇,连这么好的光复弗莫王朝的机会都要错过,真算是历代弗莫皇帝的不肖子孙啊……想杀我?可惜你未必有这个能耐。” 雄鹰张嘴,好像是要反唇相稽,可脱口而出的却是灵魂尖啸,巨大精神能量冲击着法师塔,可是当能量波向艾尔弗雷德涌去的时候,却自动向周围四散,竟然没有半点打在艾尔弗雷德的身上。 老奸巨猾的炼金协会会长笑了,他提起胸前的蓝火之炬向雄鹰示意。 “只要有蓝火之炬,你根本伤不了我,雄鹰,”他反手抽出青蓝色的萨拉,将刀锋指向雄鹰,“蓝火之炬、血腥恸哭,这些最重要的炼金术法器都在我手里,就算你的弗莫力量全部觉醒也不是我的对手……你拿什么跟我斗?” “你真是冥顽不灵,雄鹰,”艾尔弗雷德悠悠地说,“看来,我对你一再容忍是个错误,不给你点苦头尝尝,你是不会就范的。” “别做梦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这老鬼的祭日,我会记住的。” 第二十六章 来临的决战(下) 艾尔弗雷德不再废话,他甩下长袍,里面竟然是一身银亮的链子甲。萨拉一摆,竟是最标准的刀术起手势。 雄鹰放声大笑:“居然要跟我斗刀,老鬼,你真有意思。” 话音未落,萨拉在艾尔弗雷德的手里化成了一道寒光,青蓝色的巨刃以刁钻古怪的角度斩向雄鹰的侧颈! 雄鹰大吃一惊,本能地提起马刀格挡,突然想起萨拉锋利无比,这一下如果被他砍中,只怕自己连人带刀都要被切成两截了。这么一犹豫的功夫,艾尔弗雷德已经砍了过来,雄鹰在千钧一发的时候猛然向后缩胸避开,仍然免不了在胸前被割了浅浅的一刀。虽然伤口不深,可是实在太长,血流下来染红了胸膛和腹部。 “看不出你还有两下子嘛,老鬼,”雄鹰在伤口上摸了一把,放到嘴边舔了舔自己的血,“你不是炼金五角协会的什么狗屁会长吗?怎么不用你最拿手的炼金术?” “少诳我了,炼金术对你这个弗莫皇室有用才怪,”艾尔弗雷德讪笑,“好在不论是刀术、剑术还是炼金术,我向来是一点就通,即便不使用炼金术也照样能收拾了你。古德林名声鹊起的时候,我早就收手不显露剑术了,要不然怎能轮到他称‘人间无敌之剑’。你有两条路可以走,要想活,就老老实实解开魔力之源的封印,否则就只能被我切成碎片。” “是么,”雄鹰冷笑,“很可惜,老爷我两条路都不选。老鬼,我也给你开两条路,第一,赶紧自杀,省得老爷我多浪费力气;第二,就凭你这点三交猫的把戏,看老爷怎么一刀一刀把你剁成肉馅!” 他从背后抽出了一柄双刃剑,摆出双手迎战的姿势。 “那是……” “认不出来么?这是老古德林的‘先知梯’,看老子就用它结果了你。” 皇宫那一场血战到最后,雄鹰以蓝火之炬缠住这柄宝剑得以突破电磁屏障打败了雷火,之后它就沦入了炼金术士之手。后来被乌娜秘密随身携带,一直等到出发前往陶力之城的时候,她才把它再次交给了雄鹰。 雄鹰一声大吼,老虎似的扑上去,马刀长剑连环进击。艾尔弗雷德不敢力敌,向后先避开锋芒,然后才转入反击。 两个人踏在晶莹剔透的蓝宝石训练场中央恶斗,只见两团寒气裹着一道蓝光,兵刃碰撞之声不绝于耳。连绵不绝的兵刃碰撞声和周围众多的蓝宝石碑产生了共鸣,在法师塔回响不绝,致使外面的乌娜和雷火听到如此密集瞭亮的兵器碰撞,坐立不安,面面相觑。 艾尔弗雷德的刀术的确很高,尤其他运用法力把头脑严严实实地屏蔽,使窥视敌人行动的混沌之眼无法发挥,一开始倒还占了点上风。可随着时间渐渐拉长,雄鹰对先知梯的操作使用越来越熟练,左手宝剑,右手马刀逐步加强配合,威力渐渐发挥出来,要不是萨拉实在锋利,雄鹰顾忌马刀有可能会被斩断,早把艾尔弗雷德刺倒。 转眼的工夫又拼了六十多下,艾尔弗雷德毕竟是老了,又不像古德林那样天天勤练,体力慢慢跟不上。被雄鹰大吼一声,以刀剑交叉逼开了萨拉,随后双刃狂风骤雨一般斩在艾尔弗雷德的胸口和额头! 只是老鬼却没有雄鹰预想的那样变成肉酱,先知梯切入铠甲就像切豆腐,可随后却好像砍在了什么坚硬的东西上,根本没法前进。 就在他疑惑的时候,老鬼的手腕一翻,顿时白光一闪。雄鹰只觉得持剑的左臂就像被火烧了一样,连忙后退两步扫了一眼,手臂上竟然被击出了一个五角星形的焦黑印记。 没等他看清楚,艾尔弗雷德发起了疯狂的反扑。雄鹰以先知梯架了几下,却感觉手臂灼烧得难受,有力气也使不上,此时提着沉重的先知梯,胳膊竟然渐渐抬不起来,再过几下,果然被艾尔弗雷德打掉了剑。 “怎么样,雄鹰?”艾尔弗雷德充满了战胜着的自信,用萨拉顶住雄鹰的胸膛,“认真考虑一下,我们联手天下无敌,这难道不好吗?” “原来这就是你的杀手锏,”雄鹰没有回答他的邀请,而是扬起眉毛,仔细地看了看艾尔弗雷德手心里暗藏的石片,“这就是你在黑廷巨塔的积雪里拣到的东西?似乎是某个炼金作品么。” 艾尔弗雷德点头,不无得意:“不错,就是拣到了它,我才踏上了炼金之路。” “那么刚才的刀枪不入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一开始曾一刀砍在你脸上,还有刚才那么多下斩在你的身上,可你居然连一点事都没有,也是因为它吗?” 艾尔弗雷德摇了摇头:“我一旦遭受攻击,会立刻将全身皮肤和衣物炼成金刚石,除非你能斩断金刚石,否则根本伤不了我一根毫毛。” “原来是这样,”雄鹰点头,“你的意见,我会仔细考虑的。” “陛下英明!”艾尔弗雷德认定他同意了开启魔力之源的合作,微笑着说,“不过我想还是尽快作决定的好。” 没等他转变表情,雪亮的刀锋再次劈下来! “没用的……” 炼金协会会长大人的话还没说完,马刀已经深深地切入了他的脸,顺势直下,把他的脑袋劈成了两片! “只要‘斩断金刚石’就可以,”血流满地,雄鹰向艾尔弗雷德双眼圆睁的脸上唾了一口,“老鬼,你这意见不错,我采纳了。” 艾尔弗雷德倒了下去,两只眼睛里都充满了震惊和不可置信,他说什么也想不到,仅仅一把普通的马刀,在雄鹰的手里竟能发挥出斩断金刚石的威力! 擦干净刀刃,马刀和先知梯都插回了背后的鞘。雄鹰分别从死人的手里和脖子上取回了萨拉和银骷髅项链。他先郑重其事地先把骷髅项链戴好,这才抚摸着萨拉长出了一口气:“好久不见,老伙计,你能回来真是太好了。” 再向上走,就是魔力之源的封印了。雄鹰舒了口气,然而当他踏上第四层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里同样是一个空旷的大厅,在正中央树着一扇孤零零的大门,只有一扇孤零零的大门。在这座大门上,捆扎着无数条铁索和各式各样的封印。这扇被锁住的时空门,就是通向魔力之源的大门。 围绕着这座大门,周围还有数不清的大门,只是它们都没有关闭。一扇门就在雄鹰不远处敞开着,他透过这扇门,出乎意料地发现里面竟然是另一个世界。雄鹰认得那里,它赫然是戴瑞的城南帮会在王都的总部。 这里,就是通向各个时空的出口,陶力之城的最终奥秘所在。 但是令雄鹰吃惊的,却远不是这些早在巴罗记忆中就有的东西。 他吃惊,是因为他看到了珍妮。 珍妮就站在他面前不远的地方,那座敞开的大门的前面。 此时此刻,她却让雄鹰根本不敢相认。原本红润的嘴唇,现在变成了奇特的黑色。巨大的蝙蝠羽翼从珍妮的背部延伸出来,在空中拍打着。她的下半身,原本修长迷人的腿现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巨大螳螂的身体。 她正在看着他,流泪。紫色的泪水不停地从眼眶里往外滚,她张着嘴想向他求救,可发出的只有蛇一样的咝咝声。 在这一瞬间,雄鹰所能感受的只有无以伦比的狂怒。 “巴兹!滚出来!” 他怒吼,不知不觉地施展出了灵魂尖啸,可才释放不到一半的能量就被迫停止——随着灵魂尖啸的爆发,珍妮倒在地下痛苦地挣扎。继续攻击,恐怕巴兹还没出来,心爱的人就先冰消玉殒了。 一连串阴冷笑声从某一扇大门的后面传了出来,那笑声就像是拣到了一大块腐肉的土狼。 “喜欢吗?”还是那个病态的声音,“喜欢我的艺术品吗,雄鹰?” “狗东西,从你的老鼠洞里爬出来,你这胆小的阳痿猪猡!”雄鹰高声叫骂,“不想跟老子较量较量吗?” 阴冷的笑声靠近了,人影最终从布满封印的大门后面冒了出来。雄鹰赫然发现,这人却是凯恩·冯·克鲁格,只是此时的凯恩表情呆滞,一脸猥琐,和上次见面的那种优雅风度截然不同。 凯恩慢慢地张开了嘴巴:“较量?为什么不呢,但现在我没兴趣。”这声音却是巴兹的。 “阳痿猪,你又在搞什么鬼?”雄鹰冷冷地问。 凯恩这次在转动眼睛:“我在尝试着熟练这个身体。” “什么?” “熟练,这个身体。”凯恩,确切地说是巴兹咯咯地笑,“艾尔弗雷德那个老贼想谋杀我,几乎把我的身体烧尽了。可是他却忽略了一点,只要我们不死族有一块肉留下,而周围又有其他的死者,很快就能够借用别人的尸体复活。” 雄鹰怒极反笑:“我看你大可不必费周章地复活,因为老爷我马上就送你下地狱。” 巴兹也在笑:“是么?我认为你应该仔细考虑怎么才能让你的小宝贝恢复原状才对。” “你想要什么?” “你,”巴兹的眼睛里闪动着病态的光,咯咯地笑着,活象一只要下蛋的鸡,“我要的就是你,雄鹰。” 无数蔓藤从他的身体里长了出来,可怕的强大能量沿着蔓藤爆发出来。 雄鹰耸肩:“太可惜了,老爷对男人没兴趣,我看你还是自己要自己方便些。” 巴兹没注意他的奚落,只顾说自己的:“我应该多谢你,雄鹰,是你的到来使艾尔弗雷德那个老王八分了神,不然,我早被他给火化了。我应该多谢你,雄鹰,是你加诸于我身上的仇恨,使我脱胎换骨,不断追求更强的实力,最终能到达今天的成就。我更应该多谢你,雄鹰,你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这世界上,要么你骑在别人的脑袋上拉屎,要么别人就骑在你脑袋上拉屎。” 他的嘴张得更大了,嘴角还在继续向两边裂开,他伸出了长长的舌头。这已经不能算是舌头了,而是一把柔软的肉藤,尖端绽开,形成了美丽的血红花朵。 “吃惊吗?”巴兹咯咯地笑,腥臭浑浊的杀气在整座法师塔里弥漫,“戈培尔、凯恩,他们的头脑和身体都已经变成了我的……这个用炼金术和德鲁依秘术双重淬炼强化的不死之躯,我现在就让你尝尝厉害,雄鹰!” 数不清的肉藤从巴兹的身体延伸出来,它们就像巨大的鞭子和长矛,向雄鹰发起了水银泄地一样无孔不入的进攻。 萨拉化为一片青蓝色的光,但是却被肉藤轻易地突破,削铁如泥的萨拉砍在藤条上,居然被弹到了一边,这是前所未有的事。雄鹰急忙躲开了巴兹的进攻,坚固无比的蓝宝石地面竟然也被这些藤条钻出了水桶粗细的大洞! “我靠,你这是什么藤子?” 巴兹放声狂笑:“你认为这是普通的肉藤吗?别搞错了,我的肉藤表皮和肌肉都用炼金术强化过,即便是艾尔弗雷德的金刚石化过的皮肤也没有它坚韧!” 数不清的蔓藤像触手一样疯狂扭动着抽打地面,巴兹步步逼近。 他狞笑着发起了新一轮的进攻:“灵魂尖啸呢?为什么不施展你那了不起的绝技呀?哦,弗莫皇室后裔在怜香惜玉吗?那可不是个好习惯!” 肉藤突然旋转起来,就像一根根螺旋前进的枪,这回攻势之凌厉,使雄鹰根本无法格挡,被迫一步步向三楼退下来。 巴兹站在四楼向下面招手,狂笑道:“雄鹰你躲呀,尽管躲!”一根肉藤飞过去缠住了珍妮,把她高高地举起来,让雄鹰看得一清二楚。 “我数一二三,如果你还不上来受死,那就请等着看,我先把你的小美人揉成一团纸!” 雄鹰叹了口气,这个疯子有着出乎想象的实力,要不是凭借混沌之眼看穿了巴兹所有的动作,恐怕早就受伤了。 “有本事你就下来呀,变态阳痿猪。这儿空旷,还打得开些!” “别跟我扯别的!”巴兹吼叫道,“快上来受死,不然这个妞儿就得死!”另一条蔓藤也甩到了珍妮的身上,两根藤同时向不同方向用力,珍妮美丽的面庞立刻因为疼痛和恐惧而扭曲。 “别着急,我这就上去!” 雄鹰大声回答,他拔出了先知梯,调匀呼吸,一步步重新走上四楼。 “巴兹,你不就是想要我的命吗?放下那女人,咱们好好来打一场。” “‘皇帝陛下’上来了,”巴兹夸张地躬身做了个迎接礼,纵声狂笑,“要你的命?哪儿有这么简单!我告诉你,魔力之源,还有这富丽堂皇的城堡,大地还有时空的主宰,所有这一切,我巴兹全都要!我,伟大的巴兹,将是惟一秩序的制定者!艾尔弗雷德那个老家伙说什么归根结底我还是一条蛆,可是我这条蛆,将成为统治万物的神!” 肉藤一甩,珍妮被远远地丢了出去,一团乱麻绳似的巴兹向雄鹰飞快地撞过来。 凭借混沌之眼的力量,雄鹰在肉藤及体的瞬间找到破绽,一剑刺入了巴兹的左眼。但不死之身根本不在乎这点伤,巴兹张开嘴,一蓬细长的舌藤陡然弹向雄鹰的脑门! 雄鹰一声大喝,萨拉疾劈。饶是巴兹的舌藤坚韧无比,照样纷纷在青蓝色的巨刃下断落! 几乎是同一时间,从巴兹身体延伸出来的肉藤四面八方包抄过来! 雄鹰手中的先知梯和萨拉合二为一,舞成一个青白交加的大光球。这一招虽然不能斩断巴兹的肉藤,却也无法让巴兹再度突破防御,只和肉藤一碰,光球立刻远远地弹飞,拉开了和巴兹之间的距离。 狂怒的巴兹咆哮着,却也没有继续追击。雄鹰远比他灵活,玩你追我逃的游戏他可不是雄鹰的对手。环顾四周,他突然发现自己就站在魔力之源的封印前,奸诈地笑了起来:“你尽管跑,我看这下子你还怎么跑!” “雄鹰!”他放声高喊,“你尽管跑得远远的吧,等我打开封印掌握了魔力之源——时间的能量,你还能逃到哪儿去!” 德鲁依的咒文流水一样从他的嘴巴里蹦出来,巴兹的身体在变形,转眼之间竟高大了两倍,他张开双臂,数不清的肉藤和触手从身上延伸出来,它们在空中随风舞动,活像地狱里的鬼怪。 封印门上的铁链一条条落下,巨大的能量从门的另一边透了过来。 巴兹放声狂笑:“雄鹰,你的末日就要到了!所有的一切,都将是属于我巴兹!” 雄鹰眯起了黄玉似的眼睛,巴兹防护得极其严密,硬冲很难奏效,这可怎么办才好? 听巴兹这么嚣张的大笑,他突然也贼笑起来:“那可未必。”随手拉开身旁的一座时空门冲了进去,等再回来的时候,先知梯插回了剑鞘,左手里却多了个什么东西。 这时刚好最后一道大锁断落,巴兹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冷哼道:“别枉费心机了!” 时空门一点点洞开,当全部打开的时候,一缕清冷的空气第一个挤出了大门,就像一个急不可待的囚犯终于回归了自由似的,它还来不及逃走,就被巴兹一口吸进入了肺。 “这,就是魔力之源的力量!” 巴兹得意狂笑,他感到这股冰凉的气息就像有生命一样,在自己的体内乱窜,想寻找一个出口。他用法力紧紧地包裹住它,那东西似乎是在哀鸣,但很快就不能反抗,只能安安稳稳地呆在他的身体里。 就然这时,突然在门的另一端响起了霹雳一样的轰鸣,在巴兹的目瞪口呆中,一个闪亮的光球跳了出来。这个光球的能量似乎是无穷无尽的,在这一瞬间,竟让巴兹有了一种自身无比渺小的错觉。 “难道说,这才是真正的时间能量?”巴兹瞪圆了眼睛,可是如此巨大的能量,冒然去融合岂不是会粉身碎骨吗?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有什么细碎的东西似乎从身后丢了过来。 巴兹习惯性地一闪身,蕴含时间能量的光球几乎是一瞬间就消失了。这让他愣了足足五秒钟,等回过神来,就听到雄鹰正从身后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狂笑。 “你干了什么?” 巴兹厉声喝问,千辛万苦的等待换来的是这个结果,心中的失望和愤怒就别提了:“你捣了什么鬼,雄鹰!” “没什么,”雄鹰潇洒地一耸肩,“我只不过做了个试验。想要看看时间能量的融合限度。” “什么融合限度?”巴兹摸不着头脑。 “最小的融合限度,”雄鹰笑嘻嘻地说,“按理说,时间能量可以和任何生物进行融合,但是我想看看,如果它和一只小虫融合会是什么结果。试验很成功,谢谢配合。” “小虫?” 巴兹大惊失色,急忙扭头去看地下。只见华美的蓝宝石地板上,正有几只蟑螂在飞快地爬。 “蟑螂!”巴兹几乎要吐血,“你,你,你竟然把时间能量……” 这么一会儿工夫,那些蟑螂早四散逃走,再也看不到了。 “一点儿没错,”雄鹰放声大笑,“而且我丢的不是一只,而是一把。我想万一自己丢不准怎么办,但只要一把撒过去,总会有那么一只碰到光球而融合时间能量……巴兹老兄,你慢慢找吧。把这陶力之城翻个底儿掉,再把那些蟑螂都捉住吃了,你因此就获得了控制时间的力量也说不定呀。” “你这混蛋!”巴兹全身颤抖,怒号着扑过来,“你这可恶的土匪,我要把你碎尸万段!” 雄鹰不避不闪,大笑着正面迎击。只是他这回的攻击大出巴兹所料——先知梯和萨拉脱手而出,笔直地插进了不死怪物的胸膛! 巴兹冷笑:“这算个屁,我连疼的感觉都没有!” 看雄鹰赤手空拳,他心中大为安定,想到这老仇家终于落到自己手里,得意的狂笑响彻云天! 所有的肉藤全都向黑山悍匪猛伸过去。 就在双方即将接触的一瞬间,雄鹰突然向后跳起,一下子把双方的距离再次拉开。 决心一定要捉住雄鹰的巴兹竭尽全力,向前伸出肉藤。数不清的肉藤都向雄鹰延伸到最大限度,一根根都展得笔直。一根最长的肉藤竭尽所能,终于“啪”的一声甩在雄鹰的手腕上。 巴兹奸笑:“捉住你了!” 雄鹰突然也大笑:“捉住你了!” 他的双手像风车一样地旋转起来。 巴兹陡然醒悟过来,自己的全部肉藤都绷得太长,这是极为不利的。可是已经晚了,当雄鹰松开双手的时候,所有的肉藤全都相互纠缠在了一块儿,被雄鹰系了个大疙瘩。 巴兹奋力想要解开,却无能为力。正在惶急的时候,雄鹰蓦然冲到面前,食指笔直地刺入了巴兹的眼睛。 巴兹并不当回事,这种程度的小伤不到三分钟就会自己长好了,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必须解开藤条,以便给雄鹰致命一击。然而就在此时,一股强烈的精神能量顺着雄鹰的手指,闪电似的刺入他的大脑! 巴兹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号,这种直接流动的精神能量输入,比遭受灵魂尖啸还要痛苦一百倍! 他无暇关注肉藤了,强烈的痛苦使全身肉体的控制力都在丧失。他突然想到那十四个灰飞烟灭的僵尸剑客,不由魂飞魄散,强忍着剧痛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肉藤和四肢都在逐渐化为灰烬,接下来是躯干和皮肤…… “不!”巴兹大声惨叫,这时即将化成粉末的腹部又中了雄鹰重重一脚,不由自主地向后飞了出去。 几乎是一瞬间,身体四分五裂,在精神能量的攻击下,每个细胞都在土崩瓦解。但剧痛仍然没有消失,当巴兹在精神的剧痛中陷入无边无沿的黑暗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落入了储存时间之力的时空门内。 身体的破损停止了,巴兹喘了口气,还好,还有一小块脑物质仍然残留。 雄鹰……他残存的意识恶狠狠地想着,精神剧痛仍然让他战栗不已。这回你没能整死我,等我出去,一定会加大一百倍地奉还……嗯?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精神能量渗入的剧痛一点减弱的迹象都没有,可为什么自己残存的那一小块身体却没有继续崩溃? 当巴兹意识到这里是没有时间的永寂地狱时,他不禁发出绝望的哀号:这意味着精神痛苦的永远延续!该死的雄鹰!只是这哀号也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得到。 巴兹成了黑山上众多黑石的一块,感受着精神能量的痛苦而永远存在了下去。 雄鹰关闭了是空门,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 我到底是应该赞赏你,还是应该骂你这傻瓜?一个声音在他的脑子里回荡。 雄鹰笑了。巴罗,我就知道你这老东西另有图谋。 对,我是另有图谋,巴罗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我本打算利用时间的力量重新恢复自身的,这计划又被你给识破了。可即便如此,你也没必要毁掉它呀,居然把这么伟大的力量交给一只蟑螂……亏你想得出来!你可知道,时间之力同样也是支持陶力之城存在的动力,当储存的时间之力消耗殆尽,陶力之城也会随之崩溃的! 那又怎么样?雄鹰的回答里带着一种睥睨众生的傲慢。通过你的记忆库和经历,我知道离开陶力之城的时候,做为弗莫皇室可以随意选择一个时间段的,是吗? 鬼魂愣住了,它幽幽地在雄鹰的脑海里叹了口气。 我明白了,你想让那个女孩子复原,你还要救活汤马士老太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回到她们尚未死去的时间段,那么譬如艾尔弗雷德、凯恩等你的敌人也同样会复活,因为他们没有在那个时间段里死去。不仅如此,在那个时间段里,你的弗莫力量还没有苏醒,一旦回到那个时间,你现在所拥有的弗莫力量也都会消失……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此时,陶力之城发出了隆隆地轰鸣,金光闪闪的城堡开始坍塌了。 我用不着考虑,雄鹰满不在乎地笑了,我不在乎他们,我在乎的是什么,你知道。 后记一 亲爱的汤马士大妈,您好: 我是珍妮。上次一别是二年前的事了,真是很久没联系了,雄鹰,还有乌娜,还有黑山的各位还都好吗? 先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在戴瑞先生和艾勒先生的努力下,混乱的王都重新恢复了安宁,戴瑞先生统一了黑帮,成了这里没有名义的地下城主,虽然这里仍然不属于任何一个诸侯,但是居民们对现状都很喜欢,不少背井离乡的人也回来住了。在戴瑞先生的统治下,居民不用缴帝国时代的重税,也不会因为混乱的街头而丧失生命,所以他们自发地管这座遭到废弃的城市叫做“戴瑞肯”,这是南方人的口语,“戴瑞之领地”的意思。 戴瑞先生真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就这一点来说,他可比那个妖眼坏蛋强多了)在戴瑞肯城刚刚稳定下来的时候,他利用交通便利组织了“戴瑞·黑山商会”,赚了很多的钱呢。可是很快就被周边地区的诸侯们盯上了,他们卡断水路,收取高额的关税。但是在艾勒先生的统率下,自发组织起来的城市自卫军打垮了诸侯的军队,迫使他们取缔了关卡和非法关税,真是大快人心呢。现在,戴瑞肯越来越繁华了,虽然比不上过去做为帝国首都的时候,不过按照这个趋势发展,很快就会恢复到从前的水平。 说起骁勇善战的艾勒先生,他打算离开戴瑞肯了,这真是件遗憾的事。其原因是,不久以前,艾勒先生得知在南方出现了一支拥戴新皇帝的军队,是原先皇家卫队的隆美尔将军指挥的,独眼龙副官好像也和他们在一起,还当了将军。听艾勒先生说,那位新皇帝是在火灾中驾崩的至尊大皇帝陛下的亲弟弟。他们兄弟不合,老皇帝把弟弟关押进了地牢几十年。权力斗争真是可怕!也是在火灾的时候,独眼龙副官从地牢里救出了这位最后的皇族,他们又遇到了受伤的隆美尔将军,于是一块儿跑到南方去了。独眼龙他们没事,我想雄鹰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很高兴的。 听艾勒先生说,绝大多数诸侯都拒绝承认新皇帝的合法性,拼命拓展自己的势力,所以为了维护皇室,他决定去投奔新皇。我们都为此感到惋惜,但这的确是无可奈何的事。现在,艾勒先生每天都会来喝酒,并且一再地说起辅佐皇室的理想,可是我看他与其说是在讲给我们听,不如说是在讲给他自己听。他每次谈到这个话题后,都会闷闷不乐地把自己灌醉,我想,艾勒先生自己的内心深处大概也舍不得离开吧。 目前戴瑞商会最大的贸易客户,就是北方都市的领主,那个凯恩·冯·克鲁格。这个人虽然曾是非常可恶的敌人,不过从北方来的商人口中,听到的都是溢美之词。说他拥有很高的治理国家的才干,这几年励精图治,鼓励商业贸易,联合戴瑞商会打击了沿路的诸侯,在北方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他任命那个半狼人阿斯兰做了将军,兼并了周边的几个小诸侯,扩展了不少领土,似乎很厉害的样子。我想,他大概是不会忘记失败的,迟早还会寻找机会和雄鹰一决雌雄。请您告诉雄鹰,别让他太松懈了呢。 忘了说起我自己了,嗯,怎么说呢?在戴瑞的帮助下,城南客栈重新开张了,老板娘就是我,现在天天操劳,觉得生活有意义多了。我知道雄鹰在生我的气,他想把我留在黑山一起生活,可我拒绝了,这让他很恼火。可是没办法,我和乌娜不一样。我是个很平凡的女人,那种惊涛骇浪的日子,我实在承受不了,所以我离开了黑山,选择了自己的道路。请你代我向雄鹰问好并道歉。他的关怀和体贴,是我这一生里永远的珍宝。 啊!不放笔是不行了,琴格又在厨房里惹事了!客栈重新开张的头一天,她就险些把厨子烤熟。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她在厨房里突然看见了一只蟑螂,于是惊慌失措地对蟑螂使用了一亿伏雷殛!我很诧异,因为经历了这样的恐怖袭击,居然客栈没有被化成灰,真是一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三天以后,在给客人端盘子的时候,琴格又看到了一只老鼠,结果可想而知。 “不过适得其反的是,被她通了强电流后,客人的心脏病反而被治好了。这也算是一件很走运的事……最后,祝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盼回信,永远爱你的珍妮。” 汤马士大妈轻轻地读完了这封信,会心一笑。 她把信放在旁边的桌子上,把后背完全靠在摇椅上,享受着温暖的阳光,继续优哉游哉地打着毛线——她还没想好这件毛衣是打给谁的,或许是雄鹰,或许是绞索,总之是给某个黑山的小伙子。 “不知道雄鹰那家伙看到珍妮的信,会有多兴奋呢?” 桌子上还有一封信,封皮上写着“娜塔莎大牧师亲启”,字体刚坚有力,那是艾尔弗雷德写给她的。从陶力之城归来,炼金五角协会就宣布解散了,艾尔弗雷德自愿当了一个游方修道士,走访各地民情,打算用自己的力量切实为人们做点事,为以往的过失赎罪。 话虽如此,但汤马士大妈是不会原谅这个昔日的朋友的,战神殿数十条姐妹的性命都是被他害死,虽然她不会去找改过向善的艾尔弗雷德报仇,但她永远都不会原谅这个人所做下的那些罪。 后记二 岁月在流逝,但巴兹永远感受不到。 在这个时间停滞的地方,他永远经受着精神能量的煎熬。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永远都是现在。 透过那些黑色的玄石,遭到囚禁的他能看到外界的变迁,但只是看到而已。他永远只能在这里停滞,等待着令他得以解脱的人的到来。 突然,一个等待已久的波动唤醒了疼得头晕脑裂的他。巴兹精神一震,一定有什么人拣到了那块石片! 那块带着五角星的石片是他用最后一点法力,用自己仅剩下的一块脑物质凝结制成,送到外面去的。似乎几百万年都已过去,终于有人发现了这块石片! 他兴奋地关注着,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拿到这个石片的人对陶力之城发生兴趣。人的贪婪是永无止境的,他们会到这里来,重新开启魔力之源的封印,把自己从这该死的煎熬中拉出来。这可能会是很漫长的时间。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但他不在乎,因为他注定会在这里饱受煎熬到永远! 他贪婪地搜索着,不久就发现了目标:那是一个帐篷,里面的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年,相貌清秀得像个女孩子,银白的头发,灰蓝色的眼睛,那寄托着老巴兹全部希望的炼金碎片,就在这少年的身上。 “你们回去吧,”少年冷冷地说,“我要在这里继续搜索。” 帐篷里旁边还有两个人,一个年龄更大一些的男孩,一个年龄娇小的女孩。 另外那个男孩苦笑:“传说陶力之城里藏着弗莫人的财富,可那毕竟都是传说。就算你急着找到陶力之城,可那也……” “我不是为了钱!”少年截断了他的话,他语气烦躁,心神不宁,“从小,我就很想当一个德鲁依法师,我向往魔法的力量。可是神注定我不能继续修习法术了,如果,如果能找到魔力之源……”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你还拒绝我们替你偿还债务?”旁边的少女问,“以后等你成为了德鲁依法师,再慢慢还给我们就是了呀。” 少年长出了一口气:“如果是那样,你们就是我的债主,再不是我的朋友了。” 巴兹如果能动,真恨不得跪倒在地亲那少年的脚。 “就是这个……要的就是这个……充满野心,自恃又高的人……只要这个人一旦被炼金碎片所吸引,他就一定回来寻找宝藏和炼金术的奥秘……只要这样,自己脱离苦海的日子就不算遥远了!” “你确定,你真能找到陶力之城?” 另外那个少年看上去很沉稳的样子。 “艾尔弗雷德,别忘了,距离本年度皇家历史学院的报名和考试还有一个半月时间,如果你还想去报名,那么就必须明天跟我们走。” 艾尔弗雷德?巴兹一阵头晕,艾尔弗雷德?他妈的该死的艾尔弗雷德? “不,不不,不!你这头猪!”巴兹绝望地大喊,但是无论什么人都听不到这个地狱里的声音,“放弃,该死的!放弃那玩意儿!” 他瞬间明白过来,从这个不受时间支配的地方抛入外界的东西,只能回到过去。 他也突然想到了,打开魔力之源时从里面迫不及待地飘出来的阴魂究竟是谁…… 银发少年沉默着,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块黑色玄石片。 “你又拿石头做什么?这回说好,行李可是自己负责提的。再想要耍我,那是不可能的。” 少年的艾尔弗雷德摇了摇头:“你们看看这块石头片上面雕刻的图案。” 在玄石片光滑的表面上,深深地雕刻了一个标准的五角星图。 “这是魔眼邪神巴罗的标记!”少年兴奋低声说,“这块石片是我今天下午在宿营地以西的三角崖那边找到的。到处都是白雪皑皑,这块石片孤零零地躺在巨石上,周围却没有雪——你们摸摸看,感受一下它的魔法波动,很强,居然是热的。” 三个人凑在一块儿,看着,摸着,啧啧称奇。 “再给我些时间,”少年的笃定几乎是狂热的,“我一定能找到陶力之城。我肯定它就在附近,不会错的。” 巴兹几乎要晕过去。这是一个循环,周而复始,无头无尾,永无止境的痛苦循环! 此时此刻,他已不再乞求复仇,他想死,只是想死。 ※※※ “同学们,在参观了帝国时代的遗物之后,请往这边来。” 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和其他人一起跟着博物馆的讲解小姐来到接下来的展厅。只要是春游,就一定是参观博物馆,这实在是很没意思的一件事。不过接下来的展厅参观单元是新建立的,应该还有些看头吧? “我们都知道,一千五百年前,在帝国崩溃的末世曾经有一个传奇人物。他就是被称为‘悍匪领主’的黑山首领雄鹰。” 导游小姐的声音很好听。 “雄鹰是黑山匪徒的绰号,谁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在帝国崩溃之前,他曾经神出鬼没地作案,一度成为了帝国皇家的死敌。帝国崩溃之后,诸侯争霸,雄鹰带领他的部下先参加了抵抗鞑靼人入侵的战争,并以此展露头角,成为了一名佣兵首领。可是他从来就没有履行过任何佣兵合同,只是利用诸侯之间的敌对情绪进行讹诈,而且还曾经三次反噬雇主,夺取雇佣他的诸侯的领地,自己当领主,但是每次事后都被当地的人民驱逐出境,可谓臭名昭彰。但是雄鹰的影响力却不断扩大,到了乱世中期,向他缴纳保护费的诸侯总共超过了四十五家,就连当时的教皇也不得不向他低头。雄鹰去世的时间是个迷,在他死后,教会册封他为圣徒,黑山当地的人还给他立了一尊铜像。这就是黑山的雄鹰,一个不可思议的传奇人物。” “好了,请大家跟我往下面一个展厅走,我将给大家介绍后帝国时代。和后帝国时代的中流砥柱,隆美尔将军,和独眼龙将军……” 我听着觉得很新鲜,在那个杂七杂八的乱世里,真是什么人都有。于是没有急着跟讲解小姐一同继续走过去,而是仔细看展柜里的遗物。 雄鹰留下来的东西并不是很多,绝大多数文物是一些帝国下令缉捕他的文献资料,还有他在佣兵时代签订后从未履行过的佣兵和约。但真正吸引我驻足的,却是一柄巨大的弯刀,和一串已经发乌的银骷髅项链。 这两样东西桀骜不驯地占据了一整个儿展柜。 巨大的弯刀没有刀鞘,被无数布条层层包裹着,布条早已发黄了,刀柄也陈旧得开裂。可当我看着它的时候,总觉得从布条的缝隙里透出那么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犀利之气。那串发乌的银骷髅项链很别致,只有一个眼眶里镶了块宝石。那东西或许不是宝石,蓝莹莹地散发着幽暗的光。 看了良久,我如梦初醒,转身打算赶上导游小姐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博物馆角落里,一只顽皮的奶油色小猫正在伸爪拍打一只小强。可是无论它怎么努力也碰不到,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强在猫爪拍下来的一瞬间消失,然后又出现在不远的地方,就好像会瞬间移动似的! 我瞧得毛骨悚然,索性蹲身仔细地看。 大约是一直都没有拍到小强,猫咪明显有些急了。它四脚并用,来回来去地扑打着,可仍然无济于事。那只会瞬间移动的小强的六支脚似乎根本没有移动,只是在不停地从这里消失,从那里出现。最后猫咪叫了一声,索然无味地放弃了无用功,掉头跑开了。 赶走了猫咪的小强骄傲而充满威严地抬起了触须,它飞快地爬着,那神态活象一位君主在视察他的领地。很快,它爬过大理石的地板,翻越巨大的展览柜,消失在天花板和墙缝之间,爬向充满阳光和希望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