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怪农家乐》来自www.aqbxs.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精怪农家乐》作者:寻香踪 梧桐树修炼数千年,终于化为人形,在寻找自己丢失的魂魄时触犯了人类法律,被灵异管理局禁足在卧龙镇,接管一个倒闭的农家乐。为了早日获得自由,找回自己的魂魄,吴桐只好带领一群穷得叮当响的动物妖精一起创业致富。植物系妖精和动物系妖精联手起来真不是盖的,很快便让荒山瓜果飘香,牛羊成群,眼看就要走向人生的巅峰—— 这时凤凰找上门来,将吴桐困在角落里,红着眼问:“你居然把我的定情信物给当了?!” 吴桐看着昔日涅槃时连累自己丢了一魄的仇鸟,分外眼红:“我们什么时候成情人了?” 凤凰挑眉:“凤凰非梧桐不栖(骑),你让我栖(骑)了几百年,现在想赖账不认?” 吴桐红了耳朵,啐他:“你这个流氓!”早知道就将那只没毛的鸟给烤了吃了,养大做甚! 凤凰亲他一口:“只对你流氓。” 第1章 禁足 吴桐站在山脚下,眼睛发直地看着眼前的房子,墙壁倾斜,房顶塌陷了好几处,房子与周围都长满了青苔、野草和杂树,甚至还有一棵没长叶子的泡桐从破损的房子中间支楞出了头。视线移到只剩一个角还挂在门楣上的斑驳招牌,依稀还能辨认得出“熊猫农家乐”几个字,确定这就是他要找的地方。 这房子损毁得如此严重,似乎用一根手指就能推倒,一看就是废置多年了,这叫农家乐?这是草虫乐园吧。不是说还有其他妖精住在这里吗?鬼影都不见一个,自己这是被骗了吧。 吴桐抬头看了看四周,这是个四面环山的小坝子,坝子中仅有这一座破败的房子,房子是背靠青山而建的,前面是一大片长满野草杂树的荒芜田地,田地尽头是一条淙淙潺潺的青澈溪流,一条公路沿着溪流而建,公路那边还是一小片荒置的地,过去就是巍峨的青山了。沿着公路绕过前面左边的山,就是不怎么繁华的卧龙小镇了,离这儿大约两里路远,环境倒是挺不错,灵气也很充足,只是也太偏僻了些,而且现在这里能住人?住鬼还差不多。 吴桐翻了个白眼,象征性地问了一句:“有没有人啊?” 回答他的是两只惊慌失措的野鸡拍打着翅膀从屋子里飞窜而出。 吴桐无奈地转身,准备去镇上打听一下,看有没有人知道这里的情况。刚走几步就停下了,他看见一个胖子骑着一辆黄色的电动车从公路上拐过了通往这边的小桥,胖子的身形过于高大,小小的电动车被他骑出了婴儿自行车的效果,让人担心电动车的承受能力,看起来颇为滑稽。 胖子将车子停在了吴桐身边,他身高接近两米,像座铁塔一般壮硕,奇怪的是动作并不笨拙。胖子只穿了件短袖,似乎一点都不惧怕初春山间的寒冷,他肤色健康,长了一张圆脸,看起来一团和气,只是脸上的两个黑眼圈有些明显,不像是熬夜熬出来的,倒像是天生就那样。 胖子见到他,开门见山地说:“你就是朱主任说的新来的妖精儿哦?”一口纯正绵软的四川话,还自带儿化音。 吴桐脸上有些黑线,但是没有发作,板着脸说:“你是?” 胖子挠了挠头,嘿嘿笑:“我是熊猫儿,你可以叫我大熊。你原型是啥子哦?” 吴桐见对方直接报上名号了,便说:“梧桐。” “你是树精?我从来没见到过树精,非常稀有,比我们熊猫还珍稀呢,更应该列为国宝。”大熊对着吴桐竖起了大拇指,上下打量起来,他确实像一棵挺拔俊秀的梧桐,身形颀长,五官俊秀,气质清冷,有点遗世而独立的仙人之姿,真是与众不同的妖精呢。 吴桐被对方打量得浑身不自在,耐着性子说:“你是农家乐的成员?朱丹说让我来接管农家乐,这就是农家乐?” 大熊终于不看了:“对头。这里原本是个农家乐,我就在这里上班儿。2008年大地震的时候房子被震坏了,熊猫基地也迁走了,游客没得了,原来的老板也跟着小情人跑了,这里早就没开了。朱主任啷个又叫你来开农家乐?” 提起这事吴桐就一肚子火,他曾努力修炼了上千年,就在快要化形的时候,被一个王八羔子引来了劫雷,害他也受到牵连,将他从上至下劈成了两半,将他的魂魄都劈散了。等他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少了一魄,应该是附在了另一半树干上,而那一半被山民拖去当柴烧了。按说要是当柴烧了,那一魄应该就会自动回来,然而始终都没有回来,他能感觉到不曾消散,而是被锁魂阵拘在某一处了。 遭受重创的他又花了一千多年才修炼出人形,终于可以去寻回丢失的那一魄了。他明明感觉到自己的魂魄被锁在那张琴里,然而他想去拿回来的时候却被认定为偷窃,琴没拿到,还打伤了几个保安。那个琴的安保措施做得特别好,不仅防人,还设了缚妖阵,他没提防就被困住了。 妖精的问题一向是归灵异管理局处理的,吴桐也不例外。他触犯了人类的法律,被罚禁足在卧龙镇这屁大点的地方,五年内不能离开这个区域,不能再犯事,其实就相当于坐牢,管理局那个叫朱丹的人还说这比人类坐牢要好得多,至少没有禁锢他的灵力,限制他的自由。 作为一棵梧桐树,是在一个地方站立了几千年,那是没办法走不了,现在化为人形还要在一个地方不能走,他就无法忍受,他那么拼命地修炼,可不是为了在这里浪费时间的,他要去找回他的魂魄。可是对方才不管他的诉求,说是照章办事,就把他限制在这里了。 “农家乐经毁成这样了,怎么开?我要走了。你跟朱丹说一声,不是我不想开,实在是无能为力。”吴桐说着转身就要走。 大熊赶紧拉住他:“别走,别走,你等哈儿,朱主任叫我来协助你开农家乐。我问问他看要啷个办?”他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来给朱丹打电话。 朱丹是一只修炼成精的朱鹮,道行高深,是灵异管理局成都办事处的主任,西南一带的妖怪都归他管。大熊快速跟朱丹报告了吴桐的反应,朱丹在那头说:“你把电话给他,我来跟他说。” 大熊将自己的手机给了吴桐,他这手机十分破旧,说话就跟开了免提一样漏音。吴桐还是头一次用人类高科技的东西,他接过那个长方形的小东西,像大熊一样放到耳边,朱丹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吴桐啊,那房子是有些破旧了,但是地理位置还是很好的,灵气又充足,适合修炼。房子坏了可以修,叫大熊王虎他们帮忙,很快就收拾出来了。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离开卧龙镇,你要是离开卧龙镇,灵异局的人就要抓你进锁妖塔了,你也不想这样吧?” 吴桐臭着一张俊脸,咬紧牙关不说话,他虽然已经修炼成精,但也只是个低阶妖精,眼前这熊猫都比他强上许多,实力不允许他撒野。 朱丹知道拿捏住他了,继续劝说:“你就在那里安心住下来,利用这几年好好学古琴,然后找机会接近那把九霄环佩,这样才能找回你丢失的那一魄。” 朱丹已经知道吴桐去偷古琴是为了找回自己的魂魄,但是那把唐代的九霄环佩如今价值两个亿,珍贵无比,他们又跟琴主人毫无交集,人家怎么肯将价值连城的古琴交给他们去取魂魄。不过这位琴主人是个热爱艺术的人,他曾经为了让九霄环佩的天籁之音重现世间,数次将它借给古琴演奏大师弹奏。所以吴桐要想接近这把古琴,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吴桐没有说话,朱丹知道他已经被说服了,便说:“你把电话给大熊,我跟他有话要说。” 大熊刚刚通过漏音的电话将朱丹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不由得向吴桐投去同情一瞥,他接过电话,说:“主任,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朱丹说:“大熊,你将王虎和金川都叫回来,还有附近的小妖,能找到的都找来,好好协助吴桐将农家乐重新办起来。你们现在这个样子太不像话,太丢我们妖精的脸了。我跟你说,吴桐是个新妖精,什么都不懂,而且他三魂七魄丢了一魄,脾气可能会有点古怪,你们就多包容一下。” 吴桐在一旁听得:“……” 大熊说:“主任,办农家乐可以,但是经费呢?没得钱怎么盖房子?” “这你们去想办法,我们办事处也穷得叮当响,还替吴桐垫了一万多块钱的医药费,实在是爱莫能助了,每个妖精都要自力更生。对了,吴桐是梧桐树精,他的木系灵力比你们的有用,肯定能想办法弄到钱的。你告诉吴桐,农家乐一年要是能交十万的税,我给他的禁足时间就减一年。”朱丹说着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大熊什么都来不及说,看着挂断的手机干瞪眼。吴桐显然也听到了朱丹说的话,脸色奇臭无比。 大熊看向吴桐:“朱主任的话你应该也听到了,他说我们一年交十万的税,他就给你减一年刑。现在的问题是房子要重新盖,但是钱也没得。掌柜的,你想办法吧。” 吴桐见他直接叫起了掌柜,顿时满心懊恼,知道这个烫手山芋是扔不掉了。但为了自己早日重获自由,他也要想办法把这个农家乐建起来,便问:“怎么才能弄到钱?” 大熊尴尬地笑了两声:“你问我?我要是知道怎么弄得到钱,我就不去超市给人当搬运工了。” 吴桐蹙眉,问:“王虎和金川都是什么妖精?他们去哪儿了?” “王虎是只华南虎,金川是只金丝猴。我们三个以前都在农家乐做事,农家乐倒闭之后,我们就各自讨生活去了。王虎去当向导了,金川跑到峨眉山去卖水果了,我们都好久没见了。”大熊说到这里忍不住唏嘘。 吴桐听到这里皱起眉头,怎么一个比一个混得惨,说:“你们早就辟谷不用进食了,还讨什么生活?” 大熊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不用吃饭就不需要钱了?穿衣服要钱吧,出门坐车要钱吧,住的地方要钱吧,买各种东西都需要钱。妖精想融入人类社会,哪个不需要花钱?难道还像从前一样,跑到山里去住着?反正我是受不了,山里没得信号,连不上网,刷不了抖音和快手,看不了电视剧,追不了综艺。我辛辛苦苦几百年,好不容易修炼成精,不就是为了要享受跟人一样的生活吗?否则我还成什么精,跟我子孙一样到动物园里做个国宝,只需要打个滚卖个萌,天天都有盆盆奶,吃香的喝辣的,有奶爸奶妈伺候,还有一大群人类追捧,那不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吴桐虽然对抖音、快手、综艺、盆盆奶一类词汇感到陌生,但不能不承认他说的对,苦修成精,就是为了过人一样的生活。就连他现在渴望的自由,也需要钱。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要将房子修起来,把农家乐搞起来,吴桐想到这里,便问:“农家乐要怎么弄?” 大熊发现吴桐果然是个新妖精,便说:“这个我有一点经验,到时候告诉你。我先联系金川和王虎,把他们叫回来,人多力量大,大家一起想办法。” 吴桐看着眼前破败的房子,当务之急是弄到钱翻修房子,好有个落脚的地方,才想办法赚钱。吴桐摸了摸自己身上的口袋,除了一张新办的身份证,什么都没有,他扭头看向大熊:“大熊,你有钱吗?” 大熊将手机赶紧揣兜里:“你干吗?我没有钱。” 吴桐说:“你来到人间很多年了吧,多少都有些积蓄吧,先借来用一下,回头赚钱了还给你。” 大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没钱,真没钱,我要是有钱,我还用这么破的手机!早就换新的了。” 吴桐有点不相信地看着大熊:“真的没钱?” 大熊哭丧着脸:“真的没有,我前几天打赏一个主播,把我这个月刚领到的工资全都花光了。” 吴桐皱眉,打赏主播是什么?便说:“钱是什么样的,给我看看吧。” 大熊往兜里摸了摸,摸出个破旧的皮夹子,说:“我身上可能没有现金,现在都用手机支付了。诶,居然还有一块钱,就是这样的。”他将一元纸币递过去。 吴桐拿着那一块钱,然后捻了一下手指,手里多了一把一块钱的钞票。大熊一看,哭笑不得,他居然使用障眼法,将树叶变成了纸币:“这不行的,掌柜的,号码都一样,验钞机一点就查出来了,这是犯法的,被抓了要坐牢的。” 吴桐将手里的钞票一扔,全都变成树叶落地上了,叹了口气,露出一筹莫展的样子。 大熊看着吴桐,小心地问:“掌柜的,你修炼这么多年,就没得什么宝贝?” 吴桐抬眼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从脖子上摘下一个吊坠,那是一块奇异的水滴状石头,乍看是乳白色的,但是每换一个角度,它的颜色就变换一种,有红黄青白紫五种颜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流光溢彩,美丽得摄人心魄:“这个算吗?” 见多识广的大熊都看直了眼睛:“这是什么宝贝?” 吴桐垂下眼帘,用手指摩挲了一下坠子,说:“不知道是什么,别人送的。” 大熊吞咽了一下口水:“我也看不出来是啥子,不过要是需要钱的话,可以拿到典当行去试试,看能不能换一些钱。等我们赚到钱了,再把它赎回来。” 吴桐犹豫了一下,说:“我再想想。” 第2章 筹钱 大熊很快就联系上了王虎和金川,因为有手机,直接拨打电话就可以了,比妖精的法术还好使。大熊说:“人类真是聪明绝顶,比妖精能耐大多了。” 吴桐觉得这话显然有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但也懒得跟他去争辩。 大熊挂了电话,说:“掌柜的,金川明天就能过来,王虎还要几天才能回来,他现在带了一个团去理塘了,往返需要点时间。你现在去我那儿?这儿也没办法住人。” 大熊挺热情的,显然已经把吴桐当成了自己人。吴桐原本想拒绝的,但是看着这破败的房子,便答应了,他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了解,比如熟悉人类世界。 大熊在镇上最大的超市工作,卧龙镇很多店铺的招牌都以熊猫命名,所以这家超市也叫熊猫超市,里面卖各色生活用品、各种食品等。大熊工资不高,一个月一千八,包吃不包住,他便在镇上一户居民家里租了两个房间,一千八百块一年,剩下的钱便供他日常花销。大熊痴迷于各种新奇事物,比如网购、手游和打赏女主播,往往不到月中工资就花没了,幸好是个妖精,又是单身一人,从来不需要担心吃了上顿没下顿。 大熊将吴桐带到超市,很快就被他那些同事围观了,小镇上年轻人很少,大部分都去大城市打工了,只有有家累的大嫂大妈们留守,所以看到一个长得这么俊俏的小哥,哪能不疯狂。 一个大妈笑眯眯地看着梧桐,问:“大熊,这是你朋友啊?” 大熊也笑嘻嘻地答:“对,我朋友。”大熊是熊猫超市的妇女之友,他憨厚的性格很讨人喜欢。 另一个大妈更为直接:“你朋友长得好帅,在哪里工作,耍朋友了没得?” 这是要给吴桐介绍女朋友的节奏,大熊赶紧说:“耍了,耍了。” 吴桐一直没说话,知道他们七嘴八舌地在聊自己,不过他不愿意跟陌生人打交道,就自己默默地看货架上的东西。什么苏菲弹力贴身、护舒宝、七度空间之类的,颜色花花绿绿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便拿起一包来研究。大熊一扭头,看见他拿了一包卫生棉,赶紧劈手夺过,将东西放下,拖着他就走。 一群大妈大嫂在后面笑得前仰后合,因为她们也看见吴桐拿卫生棉了,大熊这朋友看起来挺俊,怕不是有点瓜哦。 吴桐有些莫名其妙,问:“怎么了?” 大熊将吴桐拖到仓库里,说:“你拿那个干什么,那是女人用的。” 吴桐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女人用的就女人用的,干嘛那么大惊小怪的。大熊说:“你还有很多东西不懂,我借手机给你看看,你有啥子不懂的,你就百度一下。会写字哦?我教你怎么用。你小心点我的手机,别给我摔坏了,我现在没得钱买新的。” 于是这个下午吴桐就跟大熊的手机较上劲了,这东西虽然小,但是用途真大,好多东西都能查到。吴桐不愧是个千年妖精,很多东西一看便懂,他也终于弄明白了那群女人为什么会笑自己。 不过大熊一有空,手机就拿回去自己用了。吴桐只能干瞪眼看着大熊时而对着主播流口水,时而满嘴脏话打游戏。他想了解什么,既查不了手机,大熊也没空给他解答,这让吴桐坚定了自己买手机的决心。 到了夜里,大熊准备睡觉,看见吴桐扯了个垫子,在卧室窗前的地板上打坐,大熊说:“你怎么坐地上?上床睡啊。” 吴桐扭头看大熊一眼,他似乎变久了人,真把自己当人了,习惯都跟人一样了。 大熊坐在床边,说:“你该不会跟我说你晚上不睡觉,就这么坐着吧?” “我不需要睡觉。” 大熊打了个哈欠:“我以前也以为我不需要睡觉,后来发现睡觉对灵力恢复真的特别有好处。赶紧来睡吧,别在那儿坐着了。” “不用,我习惯打坐。”吴桐看了一眼那张床,大熊一个单身男妖独居久了,就有点不太在乎小节,床单估计好久都没有洗过了,作为一个植物系妖精,素来要比动物系妖精爱洁,他就不去跟大熊挤一张床了。 “可是我家里有个人一晚上坐在那儿,我半夜醒来会被吓死的。”大熊说。 吴桐说:“不至于,你是妖。你睡你的。” 大熊见他这么固执,便不再坚持,自己躺下了:“那我熄灯了。” “嗯。”吴桐应了一声。 屋子里暗了下来,吴桐坐了片刻,看着已上中天的望月,掏出了胸前的坠子,放在手心里。跟白天阳光下的变化不一样,这坠子在月色中散发出银色的柔光来。这光芒不似想象中那么冰冷,反而带着一点儿暖意,这股暖意是坠子吸收日月精华化成的灵力,顺着他的手心传到丹田内,夜色中,他的身体周围都散发出了一层银光。在他尚未化形的时候,这颗坠子就一直在辅佐他修炼。 大熊忽然出声:“咦,你的宝贝会发光,是在帮你吸收日月精华?这到底是什么?”这有点像他们的内丹,但是内丹放在体外还能辅助修炼? 吴桐将坠子收起来,贴身放进衣内,说:“我也不太清楚。” 大熊感叹道:“这么好的宝贝,你还打算把它典当了?” 吴桐摸了摸吊坠,说:“你觉得我这个坠子能当多少钱?” 大熊迟疑了:“你真要当啊?这宝贝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典当行的人不一定识货,说不定就当个普通石头了,换不了什么钱,万一被什么不安好心的妖怪或者降妖师买去了,你到时候哭都来不及。要不等金川明天回来再说,金川最喜欢存钱了,估计攒了不少钱,先借他的用吧。王虎应该没钱,他喜欢各种器械,挣的钱估计都花光了。” 吴桐说:“你不是说典押的东西是可以赎回来吗?” “典押是有期限的,你能保证在这个时间内一定弄到钱能赎回来?而且开典当的都是私人老板,跟银行性质不一样,万一卷着东西跑路了,我们去哪儿找人?”大熊分析最坏的情况。 吴桐沉默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手机借我用吧,我查点东西。” 大熊这回倒是没小气:“行。” 第二天,金川就过来了。金川个子很瘦小,大眼睛圆嘴巴,肤色白皙,头发是浅金色的,长相像他的本体一样萌,性格也像他的本体,非常活泼机灵。他已经从大熊那儿得知了吴桐的大致情况,寒暄过后第一句就是吐槽:“你名字是朱丹给你起的吧,他也太省事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梧桐。” 吴桐没有说话,他的名字确实是朱丹给起的,身份证办好之后交给他就是这个了,他本来就是梧桐,所以也没反对。 大熊说:“名字什么的不重要!” 金川瞥他一眼,嗤笑了一声:“当然,你更省事,人家吴桐还改个姓,你就直接叫熊猫,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国宝似的。” “熊猫怎么了?熊猫不好听?你去问问有几个人不喜欢熊猫的?你的名字也好不到哪里去,金川金川,不就是川金丝猴么?”大熊直接就跟金川斗上嘴了。 吴桐发现他俩见面就吵架,不过吵归吵,都没人当真。 金川跟大熊你来我往唇枪舌战了好一会儿,过足了嘴瘾,这才说:“朱丹说让我们几个重建农家乐,给钱了吗?” 大熊摇头:“没有,他让我们自己想办法。” 金川站起身来:“那还办个屁,鸡都没有,还想生蛋?告辞,我要回去卖水果了。” 大熊赶紧将他往回按:“你别走啊。有事好商量。” 金川重新坐下来,问吴桐:“你有钱吗?” 吴桐摇头。大熊嗤笑一声:“他最穷,身无分文。” 吴桐说:“你有钱吗?能先借我一点吗?” 金川这次抬脚就往外跑:“我没有钱,我要走了。” 大熊赶忙搂住他的腰,由于他个子高,非常轻松地将人抱离了地面,金川的双腿在空中乱蹬:“放开我,你这头死熊,我算是看透你了,你居然帮着外人来骗我的钱,枉费我们上百年的交情,我要跟你绝交!” 吴桐有些尴尬地坐在原地,他没想到金川会是这种反应,他只好说:“算了,我不跟你借钱了,我自己想办法,你们帮我将这个拿去典当了吧。”他说着将脖子上的坠子摘下来,放到了桌子上。 金川终于安静了下来,不解地看看桌上的石头,又看看吴桐和大熊。大熊将他放下来,金川拿起坠子,说:“这是什么?” 大熊则劝说:“吴桐,其实农家乐不开也没什么,他们也就只禁足你五年,五年很快就过去了。你可以跟我一样,在这镇上找点事做,时间很快就打发了。” 吴桐瞥他一眼:“就算不开农家乐,我也需要钱。”他要学琴,除了买琴,还要上课,想要弹出九霄环佩的主人愿意借琴的水平,可不是自学就能做到的,必定需要名师指导,那学琴的费用就无法估计了。如果像大熊一样一个月挣一千八的水平,大概也就够上两三节课,这完全就是杯水车薪。只有当了坠子,他才能学得起琴,只有将农家乐办起来,有了收入来源,学琴和赎回坠子才能成为可能。 这时金川发出了啧啧的称赞声:“这该不会是神级的法宝吧,哪来的?” 大熊凑过去:“真是神级的?那得值多少钱?” 他们灵异界的法宝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神级,其中神级是最高等级的法宝,通常只有极为罕见的天材地宝才能达到的等级,再优秀的炼器师都无法通过锻造来达到这个水准。 金川看着吴桐,说:“掌柜的,你真的要把这个拿去当了?”他的称呼都变了。 大熊叹了口气:“我昨晚上劝了半宿,让他别当这宝贝,他还是想当了。” 金川说:“你需要多少钱?我看我能不能给你凑齐,要是能凑齐了,你就将这个借给我戴,直到你有钱了还我,我再把这个还给你。” 吴桐伸出三根手指,金川面上一喜:“三万?” 吴桐说:“三十万。”他已经了解过了,将房子修好,至少需要二三十万。 金川的脸色瞬间变了:“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十万块钱他还能拿得出来,三十万就太难了,他一个卖水果的能挣多少钱,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猴子猴孙要养。 大熊听到这里:“掌柜的,你该不会要用这个钱去交税吧?朱主任能同意吗?” 吴桐坚定地说:“我要把农家乐搞起来。”他昨晚查了一夜手机,卧龙镇曾经以熊猫繁殖基地闻名,如今虽然迁走了,但还有一个熊猫园,又是川藏线的主要路径,很多游客都会途经这里,更何况他们还有大熊这个大杀器,必要时可以让他卖个萌,应该能吸引一些游客。就算没有游客,他自己是木系灵力,又有大熊和金川他们几个动物妖精,搞点种植养殖什么的,总不是什么难事吧,反正只要想赚钱,还是能赚到的。 大熊不太乐观地说:“可是当铺能给三十万吗?他们能识货吗?”普通人可不知道什么是神级法宝。 金川说:“普通当铺不行,但是妖精开的当铺绝对可以。掌柜的,你要是真想当,我陪你去当。” 第3章 凤起 最后,吴桐将坠子托付给金川和大熊,让他们去成都帮忙当了,因为他自己没法离开卧龙镇。坠子被带走之后,吴桐总是忍不住去摸胸口,因为总觉得心口缺了一块,空落落的。他深吸了口气,时间长一点就好了,毕竟戴了几百年了。 大熊和金川一起出了门,上车之后,金川对大熊说:“你说吴桐也真够放心的,这么贵重的东西就交给咱们了。” 大熊说:“他又不能出来,不给我们给谁?再说了,能给他这个东西的人会是普通人?你和我敢得罪?” 金川扭头看着大熊:“诶,我说大熊,你今天怎么变聪明了?” 大熊得意地瞥他一眼:“我这叫大智若愚!你以为我真笨啊?” 到了成都,看着林立的高楼和拥挤的车马人流,大熊说:“好晕哦,啷个这么多人啊!” 金川说:“你个土包子,这才多少人,你是没见过节假日峨眉山人挤人的景象,那才叫人山人海,放个屁一个山头的人都能闻到。” 大熊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说:“我还是喜欢卧龙镇,人少又热情,空气又新鲜。” 金川忍不住说他:“你那么喜欢人少的地方,你啷个干脆不住山里嗦?” 大熊嘿嘿笑:“那还是需要有人的地方,但是不要这么多人。好了,我们赶紧去办正事吧。” “宽窄巷子和春熙路不去逛了?”金川问。 “逛什么,成都古城我都见过,宽窄巷子算什么。我身上又没得钱,去春熙路干啥子?”大熊很有自知之明,“早点办完事回去,吴桐还在家里等着呢。” 金川便带着大熊坐着公交车转来转去,终于转到一个特别偏僻的小巷子里。大熊看见被大树笼罩得过分阴冷的小巷,拉了拉金川的袖子,说:“是不是这里啊?看起来有点儿阴森可怕。” 金川鄙视他:“你一个妖精还怕什么?况且这里是成都,灵异管理局的办事处都在这里,哪个敢在这里为非作歹,怕是不想活了吧。” 金川大摇大摆地朝巷子里走去,走到9号,一般人看去就是个普通的门脸,灵异界的人则会看到用特质的材料写的“尚九坊”招牌。推开窄小的门进去,里面像个银行柜台,里面有个小姑娘坐在窗口里啃鸡脚,见到他们,抬了一下眼皮:“爪子(做啥子)?” 金川将手搭在柜台上,朝里看:“尚九坊怎么雇佣童工啊。” 蜀九顿时柳眉倒竖:“死猴子,你才是童工!” 金川一缩脖子,被人一眼瞧出了本体,可不是一般角色:“得罪,得罪,开个玩笑,我有眼不识泰山。请问你们掌柜的在吗?我有个东西要当。” 蜀九眼皮也不抬:“什么东西?” 金川看向大熊,大熊将脖子上的吊坠拿下来,放在手心里,犹豫了一下,被金川拿过去,递进去窗口:“您给掌掌眼。” 蜀九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然后眼睛忽然瞪大了,扔下鸡脚摘下一次性手套,拿过吊坠放在手心里摩挲了一下,说:“等一下,我叫掌柜的来。” 她打了个电话,很快一个束着长马尾的俊美男子出来了。对方衣着讲究,身上喷着淡雅的男士香水,一看就是个极其精致的人,他从蜀九手里接过吊坠,看了看,对金川和大熊说:“二位请跟我来,里面谈。” 大熊不安地看了金川一眼,金川则直接跟着对方进了里间,这是一间古色古香的房子,家具都是楠木紫檀等名贵木材打成的,一看这里的老板就富得流油。 俊美男子将东西放在一个丝绒锦盒里,然后给两个人倒茶,这才开口说话:“请喝茶。鄙姓胡,是尚九坊的掌柜,你们叫我胡九即可。” 大熊听到这名字,立即想到了九尾狐,那可是仅次于神兽的妖王,所以当然不敢乱叫。金川显然比他更通世故,便说:“胡掌柜,幸会。”他没有自报家门,胡九这儿就是个江湖,鱼龙混杂,留太多信息可能会招来祸端。 胡九也没有追问,他这儿的规矩是不打听客人的底细,只是微微一笑,这一笑使他百媚生,却又不叫人觉得女气,他说:“你们打算当了这个坠子?打算当多少钱?死当还是活当?” 金川说:“活当,我们打算当四十万,不知道能不能值这个价?”他报价比吴桐要求的多了十万,报价高一点,也方便转圜。 胡九听见他的话,不由得挑了挑眉,说:“当然是值的。打算当多久呢?” 金川和大熊想对视一眼,大熊说:“五年可以吗?” “时间不算短,利息会高一点,两分四的月息。当然,这利息并没有超出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范围。”胡九修长的手指在玉算盘上灵活地拨拉着,很快给出答案,“也就是说,四十万的当款,一年需要出十一万五千二百块的利息。” 大熊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也太多了吧,他一年才挣两万块钱! 金川用手指抚了一下额头:“要是时间短一点呢?三年?” “也少不了多少,两分左右。不过要是死当的话,那就不用担心利息了。我可以出两百万买下这个坠子,或者你们可以寄放在我这里拍卖,可能比我给的价格还高,我们只抽取5%的佣金。”胡九说完微笑看着他们。 金川吐了一口气,说:“还是不了,我们活当,三年,三十万。”他不敢擅自替吴桐拿主意,还是按照他自己的要求来吧。 胡九老于世故的脸色终于变了一下,居然没有被利诱?不过他很快挂上了微笑的面具:“也可以,悉听尊便。” 办好手续,金川和大熊揣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出来,里面装着吴桐的坠子换来的三十万现金。大熊一点高兴劲儿都没有,他哭丧着脸:“金川,你说我们这么做对吗?一年光利息就快七万了,到时候我们能还得起吗?吴桐那个坠子很贵重,要是赎不回来就亏大了。” 金川瞪他一眼:“你有点出息行不行?东西又不是你的,人家主人都没心疼,你心疼个球!” 大熊沉默了片刻,然后说:“你不要这样讲嘛,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要互相帮助和体谅。吴桐挺可怜的,他丢了一魄,魂魄残缺不全,我们应该帮助他。” 金川听到这里:“啥?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尚九坊内,胡九把玩着吴桐的吊坠,蜀九探进头来:“老大,那个坠子当了多少钱?” 胡九说:“三十万。” “这么便宜?你不会是骗了那两个小妖吧。”蜀九一脸鄙夷。 “骗什么?人家是活当,只要求三十万,还会赎回去的。”胡九说。 蜀九呵呵笑:“你舍得?” 胡九说:“我舍不得,但我敢要吗?凤丹是一般人能有的?” “真是凤丹?可我看着也不是完整的凤丹。”蜀九说。 “废话,能让凤凰分离内丹的人,你说他会是一般人?不是凤凰的老相好,就是能打得过凤凰的人。”胡九将坠子放进锦盒里,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你说我们联系一下凤凰怎么样?” 蜀九猛摇头,一脸惊恐:“老大,你要去招惹凤凰?” “招惹什么啊,你说这日子多无聊,跑男也换嘉宾了,越来越没意思了,得给自己找点乐子。”胡九嘿嘿笑,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翻到标签分类里的“储备九”,找到备注名为“凤九”的人,给他发了条信息,“近期鄙店有阁下感兴趣好货拍卖,期待您的光临。” 信息过来的时候,凤起正在给学生上课,瞥见放在讲台上的手机屏幕亮了一下,他没有理会。下课后,几个女学生如往常一样主动过来跟他请教问题。 凤起是A大物理系副教授,长得帅的老师格外受欢迎,尤其他还那么年轻,班上的女学生无一不想违背校规,和他来一场师生恋。可是凤教授兴趣缺缺,从来都是谦谦君子,从不逾矩。也有男学生主动暗示勾搭,也没见凤教授起过半分涟漪,他仿佛就是一个性冷淡,男女都没兴趣。然而禁欲系的帅哥更令人充满了征服欲,他是整个A大人气最高的老师。 一直到打发走学生,凤起才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是一个他并不期待的人发来的信息。这个胡九是个九尾狐,酷爱九,开了家尚九坊,但凡他招揽过去的人,名字都改成了九,店内各种精怪都有,有点集邮的味道,还一直在邀请各种大妖怪加盟。不过这胡九的能耐也挺大的,什么生意都做,包括拍卖、典当、看风水、捉鬼等等,在业内小有名气。 凤起心想,他那有什么东西会是自己感兴趣?便没有理会。 深夜,凤起从实验室出来,抬头望着天上的明月,不由得闭上了眼睛。片刻后,他脸色骤变,用手压住胸口,数百年来与他遥相呼应的另一半凤丹没有了感应。他深吸一口气,试图再联系那颗凤丹,然而毫无反应,好像彻底消失了,他方寸大乱,发生什么事了?梧桐出事了?! 要是有学生经过,一定会被吓倒,素来以风度著称的凤教授此刻满脸惊惧,哪里还有半点淡定自若的样子。 凤起三步并做两步,朝无人的黑暗处奔去,如果有人没睡,会看见黑暗中忽然出现一道耀眼的五彩光芒,迅速腾空,掠过校园的上空,消失在了西南的天空中。 今晚西南的天气不太好,阴云密布,茫茫的崇山峻岭间,只有一大片暗沉沉的夜色,一切都模糊不可辨。一道五彩光芒划破黑夜,毫不迟疑地朝某处落去,似乎全然不用在漆黑中辨认方向,仿佛尚未睁眼的雏鸟找寻自己的母亲那样,全凭着本能和气味辨别。 光芒忽然一收,凤起在一处山腰的平地上落下,他激动地看着伫立在那儿的一棵参天梧桐,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与其他树不一样,别的树干都是圆的,这棵梧桐树干形状是椭圆形的,因为它的树干曾经被雷劈开过,后来它又顽强地愈合了伤口,然而不管怎么努力,创伤始终都留下了。 凤起眼眶发热地看着梧桐树,虽然很多年没有回来了,这儿跟他记忆中还是差不多,那么亲切美好,他走上前,轻唤了一声:“梧桐,我回来了。” 回答他的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凤起忽然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他急忙走过去,将手贴在梧桐光滑的树皮上,瞬间便察觉到了,这里只有梧桐树,灵体已经不在了,梧桐能化形了?这比他预期的要早了上百年。植物修炼跟动物不一样,修炼过程中是没有办法移动的,必须要耐得住千百年的寂寞,扛过被动物啃咬、虫害、自然灾害、人类砍伐的艰难险阻,一旦修炼成功,灵体才能脱离本体化形,自由活动,不像动物妖精,本体和灵体是一致的。 凤起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凤丹失去了感应,说明有人将凤丹隔离起来了,梧桐多半也遇到了危险。他捏紧了拳头,这一瞬间他心中涌起滔天怒火,谁敢伤害他的梧桐!他要一把火将伤害梧桐的人烧个干净。 凤起不受控制地化为原型——一只五彩斑斓的凤凰,他仰天长啸,发出震彻山林的清响,绕着梧桐疯狂飞转,在空中挥洒出点点五彩光芒。他小时候老是这样飞,梧桐总嫌他把自己绕晕了,伸长了枝条来抓他,今天他把自己绕晕了,梧桐都没出来制止他。最后凤起落在梧桐柔软茂密的树冠上,喃喃地说:“梧桐,你在哪儿?” 梧桐树冠温柔地托着凤凰,没有回应。凤起忽然想起了白天接到的微信,赶紧变回人形,掏出手机,翻到胡九的微信,直接回了一条语音:“梧桐在你那儿?” 胡九倒是回得很迅速:“什么梧桐,我不知道啊。” 凤起冷声说:“别跟我装蒜,你要是不交出梧桐,我拆了你的尚九坊!” 胡九说:“我不知道什么梧桐,不过我今天收到个东西,说不定你会感兴趣。你要是想知道是什么,就自己来一趟成都。” 凤起收起手机,幻化成凤凰,朝成都飞去。现在他冷静了些,梧桐和动物妖精的不一样,就算遭遇危险,只要本体不灭,就还有复生的可能,他不能慌,梧桐绝对不会有事的。 第4章 种树 凤起满世界寻找梧桐的时候,吴桐正拿着新手机在查资料。手机是大熊和金川从成都回来后在镇上买的合约机,移动公司搞活动,充话费送手机,一千多块钱的国产机,流量无限使用。吴桐对电子产品了解有限,能打电话上网就可以了,至于参数什么的一概不需要了解。 大熊对当铺的高额利息忧心忡忡,吴桐倒是没怎么在意:“没关系,钱能赚回来的。” 大熊担心地看着吴桐,他到底知不知道钱有多难挣啊,以卧龙镇这个小地方的客流量,就算所有路过这里的游客都来农家乐吃饭,也未必能赚够一年的利息啊。 金川说:“我就说了不用担心,掌柜的会有办法的。” 吴桐有办法吗?他现在正在想办法。他学东西极快,一夜过去,便对农家乐的发展有了初步规划。 吃早饭的时候,吴桐说:“我算了一下,三十万块钱不够盖房子,所以我打算能省则省。”大熊和金川养成了人类的习惯,一日三餐都要吃,吴桐只喝清水。 金川停下来问:“怎么个省法?” 吴桐说:“建房子的材料省不了。但人工费我就想省下了,咱们自己盖。”他算过了,现在盖一套房子,将近一半的费用都是人工费,三十万想盖一套像样的房子本来就不易,所以必须要把人工费给省下来,他们几个都是妖精,有普通人没有的能力,房子盖起来应该不难。 大熊点头:“好,我们自己盖。” 金川瞪他一眼:“你会盖吗?你就自己盖!” “不会可以学啊。”大熊说。 吴桐说:“我已经在学了。设计图我昨晚上已经弄出来了,材料我也列出来了,一会儿咱们就先去看看材料。我还打算买些种子和果苗,你们知道上哪儿买吗?”昨天他一个人在镇上的时候,又特意去农家乐考察过了,已经想好了那些山地田地怎么利用。 “镇上有家种子公司,果苗市场就有卖的,现在正好是春天,有很多卖果苗的。”大熊在这个镇上生活了十几年,对这里的角角落落都极为熟悉了。 吴桐笑了:“那吃了饭咱们一起去看看。” 金川看着吴桐,顿时有些惊讶他这种说干就干的行动力,他活了几百年,都没见到过这么干脆利落的人或者妖,没准他还真能赚到钱,所以他打算跟着吴桐,看他到底要怎么弄。 逛市场要趁早,晚了就散集了,所以先去买果苗。市场入口处堆满了各色果木,吴桐作为一个资深树精,一看便知道果木的种类和好赖,他负责选苗,金川负责砍价,大熊负责搬东西,三个人配合得恰到好处。 一会儿工夫,他们就买到了樱桃、黄桃、猕猴桃、枇杷、黄金梨、柑橘、提子、柠檬、柚子等果苗,每种都买了几十棵,既然是农家乐,当然要让游客任何时候过来都能够体验到农家的乐趣。 买好果苗,他们又准备去种子公司买种子。吴桐边走边看,没留意大熊没跟上来,金川突然出声:“大熊,看什么呢?提不动了?” 吴桐闻声回头,看见大熊将两大捆果苗放在地上不走了。大熊朝他们招招手:“不是,你们来看看,这只小狗长得可爱不?” 吴桐走回去,原来是一个老头正在卖一窝小狗,大熊捧在手里的是一只黑白相杂毛色的小花狗,两只眼睛连着耳朵的毛发都是黑色的,像极了熊猫,难怪大熊会走不动道。 老头正在不遗余力游说大熊:“这是熊猫狗,长得跟熊猫一样,一窝里就只有它是这个色,稀有品种,喜欢就买起走了。” “什么熊猫狗,不就是一只杂交土狗。走了,大熊。”金川催促大熊,那几只狗崽子原本还奶声奶气地呜呜叫,几个大妖精过来后,就安静得一动不动了,还有些儿瑟瑟发抖。 吴桐问:“多少钱一只?” 老人赶紧说:“一百!” 金川说:“你狮子大开口哦,这狗二十我都嫌多,给你十五块钱,卖就买了,不卖拉倒。” 老头说:“你也砍得太狠了,起码要二十块钱吧。” “就十五,不能再多了,不卖就算了,我们走。”金川说。 三人买了一早上的果苗,已经学会了怎么砍价,吴桐和大熊不等金川提醒,放下狗拔腿就走。没走几步,老头果然在后面喊:“好了,好了,卖给你。”他一大早提着一窝小狗崽来卖,结果无人问津,农村人养狗都是去亲戚朋友家抱养小狗崽,镇上的人则开始养品种狗了,没人养土狗,眼瞅着马上要散集了,还没卖出去一只,终于有人出价了,怎么能不卖。 大熊欢天喜地转身回去买狗,吴桐见他提着两捆果苗,抢先买下了小狗,大熊说:“我来出钱,十五块钱我还是有的。” 吴桐抱着小狗:“没事,你来养吧,以后好看家。”其实他们哪里需要狗来看家,不过有只小狗会显得更有生活气息,难得大熊又喜欢。 大熊笑眯眯地说:“谢谢掌柜的,我一定会好好养的。” 买了狗,三人又去种子公司买种子。吴桐将店里的种子几乎全买了一遍,从粮食到蔬菜水果,犹觉不够,决定到时候去网购,虽然他出不了镇子,但东西可以进来啊。 金川说:“我们买了这么多,有地方种吗?” “当然有,果树可以种到后面山上去。”吴桐说。 金川笑了:“有地方种就好。”他最爱吃水果,就算他自己卖水果,也不能敞开肚皮吃,因为水果太贵了,要是自己种的,那就不用限量了吧,嘿嘿。 买好种子和果苗,他们就去找推土机挖掘机,旧房子要拆掉,新地基要挖起来,这些事情他们虽然可以自己办得到,但朱丹说了,不能太明目张胆用灵力,以免显得太与众不同,那就做做样子吧。 推土机明天才得空,吴桐就带着大熊和金川先去种果树。果树共有几百株,前面那片田地肯定是不够种的,何况还要用来种粮食蔬菜瓜果,所以要种到后面山上去,这里的山主要是石山,有泥土的地方很少,也没连成片,因此也没人来开垦,一直都是被荒置的,任其自由生长。 吴桐就决定在山间有泥土的地方种树,金川有些不相信地说:“你确信这山上能种果树?” 吴桐说:“能种,你只管挖坑就好了,别的交给我。”松树能在石壁上生长,这里还不是石壁,怎么就不能种树了,不要小瞧了树木的生命力,更何况还有他这个梧桐树精存在。 于是大熊和金川负责挖坑,吴桐负责种树,种下的同时用灵力引来水,并给每一棵果苗的根部灌输一部分灵力,以促进它们的生长。三人配合起来效率还是挺高的,一天下来,他们就将几百株果树给种满了一大片山头。吴桐种完最后一棵树,坐在山石头上喘息,他感觉前所未有的累,眼皮都有点撑不住直往下耷拉,最后几棵还是他强撑着种下的。 大熊带着小花狗走了过来,兴奋地说:“终于都种完了,可以回去了。掌柜的,你脸色好难看,哪里不舒服吗?”他走近了,发现吴桐的脸色苍白得几近透明,虽然他本来就很白,但现在脸嘴唇都没有血色,明显就不对劲。 吴桐用力抬起眼皮,说:“没事,就是有点累。” “灵力消耗过多了吧。”金川也过来了。 “可能是的,我休息一下就好了。你们先回去吧。”吴桐有气无力地说。 大熊说:“要不我背你下去?” 吴桐想拒绝,然而眼睛已经不受控制地合上了,并且怎么叫也叫不醒。大熊和金川都吓了一跳。 金川一把抓住了吴桐的手腕,过了一会儿对大熊说:“我几乎感觉不到他的脉搏,是不是因为他是树精,所以是没有心脏的?”要不是还有呼吸,他绝对会以为吴桐已经死了。 大熊不安地说:“是这样吗?我也不知道。他看起来好像不太好,我们先带他回去吧。” 大熊背着吴桐下了山,回到他的出租屋,放在床上躺下来,吴桐从来到这里就没睡过觉,这回终于睡觉了,却有点令人不太踏实。大熊替他盖好被子:“应该不会有事的吧,睡一觉就好了。”与其说是在安慰金川,倒不如说是在安慰自己。 金川也有些不明所以,他们跟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如果出现这种状况,绝对是要送到医院去的,可是他们去了医院也无济于事:“可能是灵力耗损过度,恢复一下灵力就好了。你有还灵丹吗?” 大熊愁眉苦脸:“我哪有。要不我给他做点吃的?我看他一直都没吃过东西。” 金川说:“普通的食物是不会有用的。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过这种情况,可是现在人也叫不醒。” 大熊说:“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丢了一魄的缘故?对了,那个坠子,要是有那个坠子,说不定他就不会有事了,可是现在怎么办?” “总不能现在去赎回来吧,人家当铺也规定了,至少要半年才能赎回去。”金川说,“我们先看看吧,要是明天早上还不好,我们再想办法。” 大熊说:“那我们画个聚灵阵吧,看能不能让他快点恢复。” “你会画?”金川看着他。 大熊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王虎以前教过我,我有点忘了。我给他打电话问问。”结果王虎的电话打不通,估计是到了没信号的地方。 金川气呼呼地瞪着他:“好啊,这个死老虎,居然告诉你不告诉我!” 大熊忽然才想起来王虎之前叮嘱过自己,别将这事告诉金川,他一着急给忘了,只好赶紧补救:“那是王虎说你比我聪明,天资比我好,怕我修为比你落后太多,才偷偷告诉我的。可我现在不也给忘记了吗,你也别生气了。” “哼!我就知道你俩一起排挤我!”金川生气地转过身,不理大熊了。 大熊这回真苦逼了,吴桐还没恢复,自己又将金川给得罪了,王虎也联系不上,就在这时,超市主管给他打电话了,说他今天没去上班,也没请假,是不是不想干了。大熊此刻真有种被全世界遗弃的感觉,他哭丧着脸:“金川,你不要生我气了,我今天忘记请假了,工作要丢了。” 金川没好气地说:“丢就丢了,那个破工作有什么好可惜的。咱们现在要开农家乐,还上什么班。” “可是掌柜的他不会有事吧?农家乐还能开吗?”大熊有些不安地看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吴桐,觉得好像什么都不太确定了,要不要回去上班呢? 金川看着吴桐,说:“哪有那么容易出事?好歹也是修炼了几千年的妖精,不可能这么脆弱。” 大熊一想也是,他丢了一魄都修炼成形了,不可能种几棵树就给累死了,遂放下心来:“我们弄晚饭吃吧,我想吃火锅儿,我去超市买点儿菜回来,烫火锅吃吧。” 金川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大熊,这家伙心可真够大的,刚才还在担心吴桐的死活,现在又能吃得下火锅了:“随便。” 第5章 搬家 第二天早上吴桐依旧没有醒来,不过脸色比之前好看了点,脉搏也比之前强了些,看样子是真累着了。大熊和金川放下心来,多休息一下就会好的。 这时候推土机司机打电话给吴桐,说是现在就过去开工。大熊和金川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干活。走之前,大熊将小花狗留下了:“小猫,你在家里陪着掌柜的,不要到处乱跑。” 小花狗被起了一个足以让它混乱种族的名字,叫小猫,是大熊起的,他俩合起来就是大熊猫,因为小狗小,所以叫小猫。这名字遭到了金川的白眼和吴桐的偷笑,小花狗没有反对权,就被这么定下来了。小猫蹲在床边,摇着尾巴冲着大熊汪了一声。 推土机用半天时间,将原来的老房子给推平了,挖掘机又过来忙了半天,按照吴桐的设计图挖出了宅基地。现在就等买材料回来开干了,不过这得等吴桐醒来了再说,今天两位师傅的钱金川垫付了,买材料的钱他就拿不出了。 等他俩充满成就感回来的时候,小猫还在床边蹲坐着,吴桐在床上已经翻了个面,趴在被子上呼呼大睡。大熊兴奋地喊:“掌柜的,掌柜的你醒了吗?” 吴桐没有回应,金川过去把了一下脉,说:“脉搏强多了,应该没事了,就是灵力透支。以后得让他悠着点才行。” “那他什么时候会醒啊?” 金川翻了个白眼:“你问我,我问谁?” 大熊嘿嘿笑了一声,只要吴桐没事就好。 吴桐一口气睡了一天两夜,第三天早上才醒过来。醒来后发现大熊和金川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那只叫小猫的小花狗也热情地舔他的手。 吴桐打了个哈欠,看清自己身处何方,便说:“我睡着了?什么时候了,那个司机打电话来了没有?” 大熊说:“推土机司机吗?已经推完了,地基也挖好了。” 吴桐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说:“已经是下午了?” 金川说:“不是,现在是第三天了,种树是前天的事了。你灵力透支过度,昏睡了一天两夜。” 吴桐惊讶地微张着嘴:“我睡了这么久?” 大熊给他倒了一杯清水递过来:“掌柜的,你可把我们吓死了。你以前也是这样吗,灵力透支就昏睡不醒?” “没——”说到这里吴桐忽然停了下来,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一次,而且昏睡的时间非常长,足足一个月没有意识,他接过大熊递上来的水,喝了一口,“谢谢,让你们担心了。” 大熊说:“是不是那个坠子的原因?要不然将坠子赎回来吧。” 吴桐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胸前,说:“还是不了,以后我会注意的,不让灵力透支了。” 金川说:“以后浇水这事儿就交给我们来做吧,你可以省点灵力。”吴桐的木系灵力可以保证果苗的成活率,促进它的生长速度和品质,以后这些果木还都离不开他的灵力浇灌,要是次次都这样,那还挺麻烦的。 “对、对、对,浇水的事就交给我们了,你就不用这么累了。”大熊连忙说。 “好的,谢谢你们!”吴桐第一次感受到朋友的关爱,心里感觉有点温暖。 大熊说:“我们正要吃早饭,你也一起吃吧,别光喝清水。人类的食物虽然只有很少的灵力,但能补充一点是一点。” 吴桐闻言,点了点头:“好,谢谢。” 吃早饭的时候,吴桐喝着稀饭,觉得寡淡无味,还不如清水有味道,他看着大熊正在吃的锅魁以及金川正在吃的红油抄手,难道他们的味道要更好一些? 大熊注意到吴桐的目光,问:“怎么了?” 吴桐说:“我这没味。你们那个什么味道?” 金川嘿嘿笑了起来:“我们这个又辣又香。不过你是个病人,要吃清淡点儿,回头等你好了,我们带你去吃火锅。” 吴桐听见这哄小孩一般的话,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一只撒泼打滚的鸟来,他赶紧摇摇头,将那只鸟给甩出脑海,换了话题:“地基都挖好了,我们是不是该去买材料了?” “对,就等你醒来去买材料了。”大熊说。 吴桐微微一愣,然后笑了,钱都在自己卡里,自己不去确实买不了。 金川喝了一口红油汤,突然说:“掌柜的,这房子全都是你掏钱盖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不会是管理局的吧?那他们可真会摘现成的果子,这坚决不能同意啊。” “什么房产证?”吴桐不懂这个。 金川和大熊争相给他解释了一番,吴桐被所有权、使用权等产权问题给绕晕了,便说:“归谁都没关系,只要我能挣够钱,将坠子和我的魂魄拿回来就行了。” 金川问:“那之后呢?你打算去哪儿?” 这问题将吴桐给问住了,他现在一心想的是拿回自己那一魄,至于以后,他说:“到处去走走看看吧。”他在一个地方待了几千年,对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充满了好奇和神往,修炼的间隙里,偶尔也想过修炼成形之后,要去看一看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 “可总有一天会倦吧,你就不想在一个地方停留下来?我觉得你不能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花钱盖的房子归别人。”金川说。 大熊附议:“对嘛,你花钱盖房子,这房子就该归你。” 吴桐觉得他们说的也在理,便说:“那照你们说的,这土地所有权也不是我的,所以这房子能归我吗?” “土地所有权是不是你的,但是房子是你盖的,那房子的使用权就该属于你。要是不给你房产证,你就问管理局要钱。”金川说。 吴桐说:“可也不是我一个人盖的啊,你们也帮忙了。” 金川笑着说:“所以我们都占分子啊。你一定要跟管理处争取到房屋产权,以后我们就都有地方落脚了,反正我是不想到处租房子了。” 大熊也附议:“我也不想租房子。” 吴桐听他们这么说:“那好吧,我去跟朱丹说?” “说,必须要跟他说。等王虎回来,让王虎跟他说,他们比较熟。”金川说。 话未落音,门外就有人在敲门了,一个响亮的声音响起:“谁在念我呢?” “说曹操曹操到,虎哥回来了!”大熊笑着跳起来去开门。 吴桐循声看过去,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站在门外,个子比大熊只矮了一点儿,身材健壮,皮肤黝黑,他朝着吴桐露齿一笑,露出两颗虎牙:“你好!” 吴桐放下筷子:“你好!” 金川说:“不是说下午才能到吗?” “搭了个去西藏的驴友便车,所以提早到了。你们都在啊。”王虎放下橘色的登山包,“我叫王虎,你就是吴掌柜吧?” 吴桐说:“你们叫我吴桐就好了。”走近了,他才发现王虎的眼珠颜色是黄色的,跟老虎的眼睛颜色一样,这令他神色有点威严。 “那还是叫掌柜的吧,比较亲切。你们刚刚说我什么呢?”王虎笑着说,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神又柔和了。 金川说:“我们在说房产证的事……”他将房产证的事说了一遍。 王虎扭头看着吴桐:“你自己出钱盖房子?” 吴桐点头:“对,因为我需要把农家乐做起来,这算是我的事。谢谢你们愿意来帮我。” 王虎听了,看了大熊和金川一眼,那两个都移开了眼睛,没跟他对视,他说:“那我帮你争取一下,既然是你盖的房子,那还是该归你。” 吴桐说:“谢谢你!” 王虎回来之后,队伍算是齐整了,人多力量大,干起活来也有效率多了。建房材料很快买了回来,吴桐刚开始还有点担心他们能不能自己盖好房子,后来发现担心有点多余,因为王虎会盖房子。他曾经只身背包徒步周游全世界,缺钱的时候干过各种活,其中就包括建筑工人,经验还很丰富。 于是王虎作为总指挥,四个人开始盖房子。这个时候,就体现出地段偏僻的好处来了,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就利用法术来作弊,比如搬石头、砖头,和水泥浆,一切比较粗重的活儿,都借助灵力帮忙。三天工夫,四个人就将三层楼的主体建筑给修起来了,又花两天时间封了顶,还盖上了瓦。 房子盖好了,剩下的就是装修了,这活儿他们都没干过,而且装修质量事关房子的美观和使用体验,所以他们请了两位装修师傅来指导,他们自己打下手。等天黑师傅回家之后,他们就开夜车干活,几天时间就将师傅要干上大半个月的活儿全都干完了,这还是他们有所控制的结果,否则三天就能将房子装修好。 从决定盖房子到房子落成,前后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只有过路的人会觉得有些意外,好像之前还是一座破房子,眨眼工夫就变成了一座极其漂亮的黛瓦粉墙的三层建筑了,不过大家好奇归好奇,并不会太过诧异,毕竟他们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盖房子。 为了能尽快住进去,他们的房子内墙没用使用墙体胶,只是粉刷了石灰,再用壁纸粘贴装饰。 三层楼的房子,一楼是客厅、厨房和餐厅,二楼是客房,提供给在这里过夜的游客的,估计能用上的几率不大,三楼是他们四个人的卧室,也算是相对比较隐秘的空间。 吴桐是房子的出资人,也就是房子的主人,房间由他先挑,他便选了东南向那间屋子,作为一棵树,对阳面和南面是情有独钟的。 搬家那天,是吴桐来到卧龙镇的第二十天。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里,心情有点儿感慨,这是他来到人类世界后,拥有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房间墙纸是淡青色的,里面只有一张铁艺床,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显得很空旷,倒不是他崇尚简约,而是钱实在不够花。三十万听起来不少,事实上用来盖三层楼的房子,还要买家具和电器等,实在是捉襟见肘,那些钱都快要见底了,还有好多东西没有添置。 吴桐走到窗前,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对面的青山,山脚下是青黑色的公路,来往的车辆很少。听说这个季节不是旅游的旺季,到旺季的时候,路上的车辆会多起来,他希望是真的,因为他的商机就在这些车辆中。 半个多月过去了,房子前面的田地里已经变成了绿色,那不是他种下的庄稼,而是恣意生长的野草。这是植物最爱的季节,吴桐自然也不例外,他得抓紧时间耕种了,否则错过这个季节,他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灵气。 金川敲了敲吴桐的门,语气掩饰不住地兴奋:“掌柜的,大熊叫我们下去吃早饭了。” 吴桐说:“是大熊做饭吗?” “对啊,以前他就是农家乐的主厨,他长那么胖的原因就是特别能吃。”金川笑着说。 吴桐问:“你和王虎负责什么?” “我啊,我负责接待和管账。王虎主要负责安保工作,兼任导游。” “安保?”吴桐听到这里笑了起来,“我们这儿还会有安全问题吗?” 金川说:“偶尔还是会有一些不长眼的宵小过来的。放心吧,王虎特别能打。掌柜的你以后就只管安心数钱吧。” 吴桐笑了起来,要是有钱数的话。 楼下的餐厅里,桌上摆着一个电磁炉,锅里的红油汤底正翻滚着,冒着腾腾的热气,散发出浓郁的香气。 王虎端着菜出来:“一大早就吃火锅,也只有大熊能想得出来。” 大熊端着切好的牛羊肉片出来:“咱们搬家进火,第一顿当然要吃火锅噻,火锅火锅,意味着咱们的农家乐以后会红红火火地过。” 金川给几个人倒上啤酒:“大熊这话说得好。来、来、来,大家一起干杯,祝我们以后的日子都红红火火!” 第6章 火锅 搬家第一顿饭,就从红红火火的火锅开始。这也是吴桐第一次吃火锅,自从第一顿吃了稀饭之后,他就对人类的食物兴趣缺缺,不太理解另外三个人对食物的热衷程度,尤其是吃了之后还会产生很多食物残渣,还得上厕所,超级麻烦,于是能不吃就不吃。 这段时间大家一直忙着修房子,也没工夫吃火锅,今天终于兑现了带吴桐吃火锅的承诺。大熊喝了酒,烫好一根鹅肠,放到吴桐碗里:“来,掌柜的,尝尝这个,又脆又嫩。” 吴桐露出尴尬的笑容,能别第一口就让他吃这个好吗?他喝了一口啤酒,发现味道也不如清水来的爽口,便夹起鹅肠放进嘴里,瞬间便被一股辣味填满了所有的感官,眼泪不由自主地冲上了眼眶鼻腔,原来这就是酸甜苦辣的辣吗? 王虎看到吴桐的反应,说:“大熊,你应该弄个鸳鸯锅的,掌柜的不能吃辣。” 大熊无辜地眨眨眼:“四川人哪有吃鸳鸯锅的?鸳鸯锅没得灵魂。” 吴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整根鹅肠塞进了嘴里,闭上眼睛用力咀嚼了几下,开始是一股又辣又麻的味道,嚼了几口又品尝出了一股鲜甜的味道,似乎还不赖。他睁开眼,看见另外三个人仿佛被点穴了一样看着自己,便说:“好像还行。” 大熊得意地笑了起来:“我就说嘛,绝对好吃!” 金川拍拍吴桐的肩:“恭喜你,成功加入四川火锅大军。” 王虎起身倒了一碗水放在吴桐面前:“别逞强,要是受不了涮一涮再吃。” 吴桐冲他笑了一下:“好,谢谢!” 王虎看着他的笑容,黝黑的面皮一热,扭过头去开始往锅里放菜:“大家都赶紧吃啊,烫久了就老了。” 于是吴桐开始接受新一轮的麻辣轰炸,吃得他眼泪鼻涕齐飞,但也有点欲罢不能。他终于从这顿火锅中体验到他们热爱人类食物的原因,不光是味道口感新奇多样,更是因为大家一起吃饭这种热闹与亲近。 吃饱喝足,大熊摸着肚子说:“这火锅真巴适,多少年没这么安逸过了。自打鹿弥离开之后,我就没吃过这么好的火锅了。” 金川也叼了一根牙签在嘴里,倚靠在椅子上,说:“这才叫生活啊。太好了,咱们的农家乐终于又重新开张了!” 吴桐坐正了,清了清嗓子说:“从今往后,农家乐就要拜托大家了。” 大熊说:“掌柜的别那么客气,农家乐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就尽管开口,千万别跟我们客气。” 金川笑着说:“对啊,我们一定努力帮着赚钱,早点赎回坠子。” 王虎抽了一口烟,说:“那咱们今天就商量一下接下来的打算吧。以前咱们这儿的主要业务是接待来这儿看大熊猫的游客,现在大熊猫基地迁走了,专门来这儿看熊猫的游客也少了,所以这方面的业务肯定会减少。我的意见是,咱们这儿得搞点特色,这样才能吸引人专门过来游玩,毕竟这儿离成都也就是一百多公里,开车也就是俩小时的事。” 大熊说:“虎哥说得对,以前这儿种了很多花,来这儿吃饭看花的人很多,要不要再种点花?” 金川摇头:“搞成个大花园,能特意来看的人也不会很多。况且花期都有限,过了花期怎么办?” 吴桐问:“那卖花呢?” 王虎扭头看着他:“这个点子不错,不过卖花苗至少也得养上半年吧,天气热了,卖花的人也就少了。而且咱们这儿偏僻,除了供给花卉市场,就是开网店,但是没有宣传,网店很难开起来。” “咱们也可以弄个直播啥的,或者录点短视频,以掌柜的颜值,应该可以吸引不少粉丝。”大熊对这个最了解。 金川说:“录视频可以,网红路子也可以走。但是哪个网红至少都得做上一两年才火,而且火不火还不一定,我们只有三年时间,所以网红只能当副业,不能当主业。” 吴桐对这些都不太了解,便说:“那还是先搞种植和养殖吧。这个比较容易见效,只要有市场,就能在短期内换成钱。” 王虎将烟掐灭了:“掌柜的说的对,目前只能种蔬菜水果,养鸡鸭牛羊,市场的事,就交给我和金川吧。” 吴桐感激地说:“谢谢!”亏得有他们几个在,否则他就算种出了东西,也换不来钱。 “好啦,干活!”大熊一拍桌子站起来,差点将桌子给掀翻,被金川和王虎怒瞪了一眼,只有吴桐说:“轻点。” 大熊嘿嘿笑着收拾碗筷,突然想起来什么,扭头看着王虎:“虎哥,你弄几个帮手来干活儿呗。” 王虎抬眼看着他:“又犯懒了?没工具,自己洗吧。” 大熊挠挠脸,收拾碗筷去厨房清洗。 “我去翻地。”吴桐则起身从工具房里拿了一把锄头,现在已经快四月了,得抓紧时间播种了,他起身朝门外走去。 王虎和金川也跟着出来了,金川说:“野草也太多了,点一把火烧了吧,还能当肥料。” “不能烧,这里是自然保护区。交给我吧。”王虎说着朝门外走去,一直走到靠近山脚的草丛里,说,“出来吧!” 吴桐惊讶地扭头看着他,王虎在做什么? 过了一会儿,只见一只瑟瑟发抖的灰兔子出来了,战战兢兢地爬到王虎脚边,王虎弯下腰提起了兔子:“既然在我的地盘生活,那就得听我的。你们不是爱吃草吗?去把你所有的同伴都叫过来,这一片的草都给我啃干净了,听见没有?不听话我就将你们全都吃了!” 那只兔子的下腹滴答滴答地往下滴水,王虎嫌弃地将它扔在地上,它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一溜烟跑走了。 吴桐不由得莞尔,这算不算欺负弱小? 金川说:“就算是有兔子帮忙除草,还是得叫辆拖拉机来翻一下地吧,不然也没办法种啊。” “当然,今天先让兔子除草吧,你去找一辆拖拉机,让人过来帮忙耕地。”王虎说。 “行,那我先走了。”金川说着去推大熊的电动车。 吴桐拿起一把锄头准备去翻地,王虎说:“掌柜的,你要不要做个规划,看看都该怎么种?” 吴桐说:“我已经想好了该怎么种了。”这些天他一边盖房子,一边默默地在心里规划,哪块地种什么,他都有数。 王虎瞥见山坡上跑下来十几只灰兔子,对吴桐说:“帮手来了,咱们也不便打扰它们干活。今天我们去镇上买点小鸡小鸭什么的,反正以后也是要买的。” 吴桐一听,觉得非常有理:“好啊。” 他们进屋跟大熊打了招呼,出来的时候看见地里密密麻麻的都是兔子,灰的黑的,还夹杂着几只白的,全都在埋头啃草,场面蔚为壮观。 王虎特意跑去叮嘱了一番,让它们一字儿排开好好干活,顺便叫过小花狗:“小猫,这些兔子就交给你了,偷懒不干活的就咬它!” 小猫冲着王虎“汪”了一声,明明是只土狗,看样子是要被训练成牧羊犬了。 电动车被金川骑走了,他俩就步行去镇上。王虎说:“没车还挺不方便的,得去买辆车。” 吴桐苦笑:“没钱了。”一辆车少说也得几万,他手头的钱买种苗可能都不够。 王虎指着公路上一辆电动三轮车说:“先买一辆那样的就可以,方便拉货,不然我们买了鸡鸭也没办法弄回来。” “那车得多少钱?” “应该不贵,几千块钱吧。”王虎说,“去问问就知道了。” 吴桐想了想,几千块钱的话,那还是负担得起的,那就买吧,以后要搬进搬出的东西多着呢,总不能次次都叫车:“那就买吧。” 两人边走边聊,吴桐问出了一直以来的疑惑:“我其实有点想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在这里办个农家乐,卧龙镇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除了偏僻还是偏僻。 王虎扭头看了吴桐一眼,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当初跟人类协商,要来了这么一块地盘,不受人类政府管制。” “那这里有很多妖吗?”吴桐问。 “不多。你修炼的时间比我们都长,应该知道灵气是越来越稀薄了,现在的世界已经不太适合修炼,加上人类数量剧增,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动植物要想修炼成精已经非常难了。”王虎说。 “是的。不过这儿的灵气挺浓郁的,比别的地方充足。” “所以这才是灵异管理局在这儿设点的原因。我们这儿原本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刚刚成精的妖的过渡站,一方面可以巩固修为,另一方面则是学会适应人类社会。不过这么多年了,好像也就只来了你一个。”王虎说。 吴桐感到很惊讶:“可我是因为违反人类法律被罚到这儿的啊。”怎么听起来不像是禁足,反而是被优待了。 王虎哈哈笑起来:“其实都差不多,你犯的那点事在我们灵异界根本就不算事儿。不过人类跟我们不一样,太脆弱了,一碰就碎了,所以他们的法律比我们的严苛很多。而且是严禁妖精伤害人类的,你恰好又犯了这个大禁忌,这才被罚禁足。你看我们其他人就没有这个要求。” 吴桐恍然大悟:“你们都是在这里过渡吗?还没过渡完吗?” 王虎模糊地说:“算是吧。主要还是我们不太能适应城市生活,所以喜欢在这小地方待着,比较自在。”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镇上,王虎虽然不如大熊对镇子那么熟悉,但是他的社会经验明显比大熊要足得多,他给一个老汉递了支烟,对方就告诉了他牲畜市场在哪儿。今天逢大集,又是春天,来买种苗的农民特别多,卖种苗的也非常多,随处可见鸡鸭鹅苗、鱼苗、猪崽、羊羔、牛犊、兔子等等,甚至还有卖小狗小猫的,市场上各种动物的叫声此起彼伏,热闹异常。 吴桐和王虎都有意识地收敛了自身的威压,以免打扰到市场的秩序。 吴桐看得眼都花了,有些茫然地问王虎:“买什么?” 王虎说:“先问问价钱。” 于是他们挨个摊子去打听了一下,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鸡鸭苗最便宜,两块五一只,鹅苗十块一只,而猪牛羊就贵得离谱了,羊羔至少三百元起,猪崽至少四五百,牛犊则需要一千多一头。 问完之后,吴桐和王虎都沉默了。过了一会儿,王虎说:“要不就养鸡鸭鹅吧,这个长得快,几个月就能长成了,而且土鸡鸭现在特别受人类欢迎,只要东西好,是相当有市场的。” 吴桐问:“它们吃什么呢?成本是多少?” 王虎说:“你等我一下。”说完掏出手机开始百度,还别说,百度上真有养鸡成本的计算法子,他粗略估计了一下,半年出栏一只鸡,利润是20元左右,养一千只鸡则能赚两万块钱。 吴桐算了一下:“那要养一万只鸡才能赚够二十万。”当铺一年的利息就快七万,他们一年怎么也得赚个二三十万才能勉强够开支吧,不由得觉得压力巨大,果然钱不好挣么。 “不用养那么多,一批养一千,一年养两批,这就有四万块钱纯利润,再养两千只鸭子,一共就有八万了。还养点兔子,种点菜和水果,第一年先赚个十几万,等明年果树挂果了,收入就多了。”王虎倒是很乐观。 吴桐说:“猪和羊呢?这些直接放山上就好,自己找草和野果子吃,不用我们另外再花多少饲养成本。” 王虎继续百度养猪的成本,说:“一头猪能挣一千多,咱们也可以养一点。关键是你现在手头还剩多少钱?” 吴桐说:“只剩三万多了。” 王虎说:“那咱们就鸡鸭各买一千只,猪和羊分别买个一二十头,余下的钱用来买饲料?” 吴桐突然想起来:“不是说还要买一辆三轮车吗?” “三轮车我去买,不用你掏钱了。我打电话给金川,叫他过来砍价。”王虎拨通了金川的号码,将他叫到牲畜市场来。 没多久金川就骑着车过来了,听完两人的打算,说:“行,砍价的事就交给我吧。” 有金川出马,成功将鸡鸭苗的价格压到了两元一只,小鸡小鸭各先买两百只,剩下的等孵化场孵化出来之后再给他们送过去;再去买了三窝22只香猪崽,每只价格为450元,这种猪野性比较大,适合放养,正好适合他们这儿的环境;他们还看中了一户农民家的九只波尔多山羊,六大三小,三公六母,一共花了一万一千块钱。 吴桐的钱包又瘪了一大半,剩下的只够买饲料了,以后要花钱,就得等赚了钱才行了。吴桐顿时觉得压力有点大,他的琴什么时候才能学啊。 第7章 打野 王虎去找了一辆农用车,让吴桐和金川将这些种苗先拖回去,自己则去车行买车,顺便去买饲料。 吴桐坐着金川的电动车,领着农用车回家。他提前给大熊打了电话,让他先打发走那些兔子,毕竟那么多兔子在田里吃草的盛况要是给外人看到了,那是要引发新闻的。 到了家,大熊果然已经将兔子暂时打发走了。他们将车上的种苗卸下来,司机惊讶地说:“这些猪和羊不是被吓傻了吧,怎么一动不动?” 大熊弯腰拍拍一头公羊,说:“没事,刚到陌生地方,不太适应呢。去吧,带着去那边吃草,都过去。” 惊奇的事发生了,那只头羊带着羊群真的往田里吃草去了,小香猪也跟着一起过去了。小鸡仔和小鸭子装在筐子里没放,所以没能跟着一起去。 司机啧啧称赞:“哟,还听得懂人话。” 吴桐将运费拿给司机:“谢谢师傅!你可以走了。” 司机抬头看了看他们的新房子,说:“这房子什么时候盖起来的,前段时间好像还没有吧。” “最近盖起来的,以后这里就是农家乐了,可以带家人朋友过来玩,我们这里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金川对第一个来到他们家的外人热情地推荐农家乐。 司机没说话,只是看着荒芜的田地呵呵笑,显然不相信他说的,荒成这个样子,能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便上车走了。 大熊见人走了,这才说:“怎么买了这么多猪崽?花了不少钱吧。你要养猪,咱们去山上抓几头野猪来养就可以了,还省钱了。” 金川瞥他一眼:“野猪现在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别以为你是一级保护动物,就能随便抓其他保护动物了。” 大熊挠挠头:“这样啊,那就不能抓了?以前咱们不也是打了来吃的?” “打一两头别人懒得管你,抓多了就有人来管你了。” 大熊叹了口气:“没意思,人类就喜欢给自己套那么多条条框框。” 吴桐说:“我们得抓紧时间盖个圈舍,晚上猪羊才有地方住。我想好了,就盖在后面山坡上,它们白天在山上吃草,晚上就回圈舍里。对了,能不让猪羊啃我的果苗吗?” 金川说:“可以,我交代它们,谁敢不听话,就直接吃了它们。” 吴桐笑了起来,他说话的语气跟王虎一个样,不过要是不乱啃果苗,真会省心不少。 大熊问:“掌柜的,鸡鸭怎么不放出来?” 吴桐说:“先不放,现在还太小了,路都走不稳呢,先关着养几天,等大一点再放出去。” “你又没养过鸡鸭,怎么知道这么多?”大熊有些意外地说。 吴桐眨眨眼,说:“我见过怎么喂小鸟啊。” 大熊笑嘻嘻地说:“也对,你那树上是不是经常有鸟来筑巢?” 吴桐想说不是经常,不过有只鸟筑了巢之后就不走了,住了很久很久,算是经常吗?他岔开了话题:“先去盖圈舍吧。” 于是三个人去搬老房子的砖头盖圈舍,王虎回来之后也加入了他们,四个人忙到天黑,终于将圈舍盖好了。猪崽和山羊都住进了新家,小鸡小鸭们暂时关在家里,因为太弱小了,怕它们扛不住山里夜间的寒冷。 晚上,吴桐叫大家开了个会,重新分了一下工。大熊负责做饭以及照料家禽家畜,吴桐负责种植,金川和王虎则负责外勤,包括招揽客人,买卖东西。当然,地里的活儿虽然是吴桐负责,但大家会帮着一起种。 这是他们搬进新房的第一天,吴桐没有打坐,他躺在了属于自己的床上。虽然口袋里空空的,钱几乎都花了出去,但也算是换来了一个可以立足的地方,以后他就不是这世上的一朵飘萍了。独来独往的他身边还多了几个朋友,虽然他们性格各异,但都是很好的人,嗯,很好的妖,是值得结交的朋友。 这一晚,吴桐什么也没想,他睡得很踏实,醒来后感觉精力充沛,看样子睡眠真是一种不错的修炼方式,大熊没有骗他。 他拉开窗帘朝外看的时候,不由得惊呆了,一夜过去,房子前面的荒地里所有的草都倒伏下去了,原来昨晚听了一夜的沙沙声不是风吹树叶的声音,而是兔子啃草的声音。 吴桐正要下楼,忽然听见隔壁房间拉窗户的声音,不由得探头去看,只见一个黑色东西迅速坠落,吓了他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住在隔壁房间的王虎。王虎站在楼下,抬起手朝吴桐帅气地挥了一下:“早啊。” 吴桐说:“你怎么不走楼梯,从窗口跳下去多吓人啊。” “吓到你了?没事啊,这才多高。我懒得走楼梯,这样比较省事。”王虎笑着露出了虎牙。 吴桐指了指外面的公路:“不是吓到我,我是怕你吓到人。” 王虎抬了下眉毛:“哦,好,下次我就不从窗户下楼了。那些兔子干得还不错吧,草都啃了,这样翻起地来比较方便。” 吴桐微笑着说:“非常好。我下去了。” 他下了楼,没在楼下看到王虎,便将小鸡小鸭放出来,给它们喂水喂米,毛茸茸的小黄鸡小黄鸭们滚了一地,叽叽叫着争食吃,吴桐一边撒米一边小声地说:“多吃一点,快点长大。” “它们要是知道快点长大的结果是被送到餐桌上,肯定不愿意长大。”王虎的声音在后面响了起来。 吴桐闻言扭头,哈哈笑了起来:“没办法,我缺钱啊。你去哪儿了?” “去放猪和羊,它们见到我撒丫子往山上跑,给它们喂玉米都不吃。” 吴桐忍俊不禁:“你是百兽之王,它们都怕你,以后还是让大熊去吧。” “大熊还没起呢。”王虎抬起头,冲着楼上大声喊,“大熊,金川,都赶紧起来干活了。还睡呢,太阳晒屁股了!” 吴桐朝东山上望了一眼,太阳还没爬上山头。过了十几分钟,大熊和金川揉着惺忪的睡眼起来了,大熊打着哈欠:“起这么早做啥子,还没到上班时间呢。” “你还以为你在上班啊,现在当农民了,就要早睡早起。”王虎说。 吴桐问:“金川,你找的那个师傅什么时候到?”他有点急了,现在是最适合作物生长的季节,早一天种就能早点收成。果树已经种下并且都成活了,但就算有他的灵气滋养,那些小苗顶多也就今年开几朵花,挂几个果,离挣钱还早着呢,所以今年的产出只能指望地里的水果蔬菜,可这些都还没种下去呢。 金川拿出手机来拨电话,听见他跟对方说:“……马上就到?好,我去路边等你。”他挂了电话,交待大熊:“赶紧去准备早饭,师傅已经过来了,要在咱家吃饭的。” 大熊伸了个懒腰:“行,我知道了,早上吃面条啊。对了,中午没菜了,得去镇上买点菜。那个,掌柜的,买菜的钱呢?” 吴桐这才想起来,他们还需要生活费,便伸手去摸口袋。王虎说:“不用给他钱,我到山里去转转,找点菜吃,掌柜的你去吗?” 吴桐一听,顿时来了兴致:“好啊。” 大熊听说他们要上山,赶紧说:“你们去一下后面的竹林吧,我记得这个季节的笋子可以吃了,拔点笋子回来炒肉,多拔一点。” 王虎没理他。吴桐说:“要是看到有,一定给你拔。” 王虎找了个背篓,转身上了后山。吴桐便跟着一起上了山,山上长满了柔软的青苔和野草,还有他们种下的果苗,在灵气的滋养下,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已经长出了柔软的新枝叶,叶子嫩得似乎能掐出水来。 王虎说:“靠山吃山,这山里的好东西还是挺多的。我顺便去跟狼和狐狸打个招呼,让他们不许祸害我们家的东西。” 吴桐虽然是在山里长大的,但是对找野味这种事还是比较陌生的,因为植物对他来说就是同伴,动物是邻居,没有食用的概念。他们从栽满了果苗的后山穿过,忽然听见稚气的汪汪声,不一会儿,小猫就撒欢儿朝他们跑了过来。 吴桐惊讶地说:“原来它在这里,难怪没看到它。” 王虎说:“我让它去放牧了。” 吴桐闻言朝小猫出来的方向看去,果然,猪群和羊群正在那边吃草,看见他们过来,纷纷都停下了动作,朝他们行注目礼。吴桐蹲下来,摸了摸拼命摇尾巴的小猫:“小猫真乖,这么小就会放牧了。晚上回去给你肉吃。” 小猫伸出柔软的舌头舔了舔吴桐的手心,欢快地“汪”了一声。 王虎说:“好了,小猫去看着猪群和羊群,别让它们走远了。” 小猫果然转身就跑了,吴桐笑着说:“真乖。” 王虎说:“做了我们家的狗,是它的福气,聪明是应该的。走吧。” 进了树林里,王虎就开始指点吴桐采野菜。刚刚开春,山里的植物都刚发出了新芽长出了新叶,有很多可以吃的野菜,蕨菜、刺老包、香椿芽、花椒芽、柴胡、荠菜等,当然,还有大熊心心念念的竹笋。 吴桐是个外挂,他只要知道哪些可以采来吃,就能够精准地知道哪儿有可以采的野菜,就好比王虎知道哪儿有动物一样,这是种族的优势。他们很快就采了大半筐,足够两天的量了。 吴桐惊奇地说:“你怎么认识这么多野菜?”他认识这些不奇怪,毕竟都是本家,但是王虎知道这么多,就很令人意外了。 “以前我们就常采来吃啊。城里人来农家乐,不就是个要吃个新鲜嘛。还有什么比野菜更合适的?”王虎笑着说,“现在刚开春,主要就是吃芽。过阵子开花了,就能吃花了。等天气再暖和一点,就有很多野山菌出来了,也能采来吃。” 吴桐笑着说:“原来这么多能吃的,跟着你真是长见识。” “你主要是不太熟悉这些,你看你现在知道了,摘野菜比我们有优势多了。”王虎说着,忽然抬起手,做了个停止的动作,嘴里嘘了一声。 吴桐站住了,他扭头朝四周看了看,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待他要放出灵力去搜索的时候,身旁的王虎突然如一支利箭冲了出去,片刻后,他就抓住了两只色彩斑斓的野鸡。 吴桐惊讶地说:“怎么有两只?” 王虎说:“两只公鸡在打架争母鸡,我就将它俩一起抓了。” “这样好吗?”吴桐说。 “没事,这家伙不是保护动物,而且母的我没抓,抓的是公的,不影响繁殖。好了,今天的菜有着落了。”王虎说着将两只鸡的脚用一根藤缠起来,拎在手里。 吴桐笑着背上筐子,准备和王虎一起回去。不过王虎并没有沿着来路走,而是朝左边一座陡峻的石山爬去,他打算去找狼王谈谈。还没走到,就听见一声清晰的吼叫声传了过来,是大型动物发出的声音。 吴桐问:“什么声音?” 王虎眉头一皱:“是雪豹的声音,应该是遇到危险了,我们快去看看。”说着抬腿就跑。 吴桐跟着他赶紧往山上跑,等他们赶到山腰处,王虎突然停了下来,吴桐没刹住脚步差点撞在王虎背上,不过他还是站稳了,探头一看,原来前面已经是悬崖了。山谷中躺着一只雪豹和一只岩羊,岩羊已经没动静了,雪豹还在努力挣扎着试图站起来,看样子伤得不轻。 第8章 客人 “应该是抓羊的时候摔着了,我们下去看看。”王虎说着就沿着山石往下爬。 吴桐看这高度:“我们可以跳下去啊。” 王虎说:“还是别跳比较好,这里可能有摄像头,是动物保护组织安装的。” 吴桐闻言,便跟着他攀着山石往下走。其实他俩这样也比直接跳下去好不了多少,这地势别说徒手了,就算拿个登山绳,估计都不能像王虎这样一手拎着两只鸡下得这么稳当顺利。 很快,他们就下到了乱石嶙峋的山谷中,找到了那只痛苦挣扎的雪豹。雪豹感觉到有极其危险的生物靠近,正试图爬起来逃走,然而试了几次均徒劳无功,它只能发出“嗬——”的威胁声。 王虎没理它,抬手检查了一下它的伤势,说:“前腿骨折、胸骨断裂再加上内脏受损,真是伤痕累累。我们要是不管,这家伙只有死路一条。管不管?” 吴桐奇怪地问:“为什么不管?”既然碰到了,那肯定是要管的。 王虎说:“按照大自然的法则,就应该顺其自然,我们都不该插手,不破坏生态平衡。” “这是只正在哺乳的母豹子,肯定还有小豹等着喂养,它要是死了,小豹子肯定也会死。我才不管什么生态平衡。”吴桐说着,将手放在母豹骨折的腿上,然后释放出灵力,试图缓解母豹的痛苦。 一直在呻|吟的母豹忽然安静了下来,睁开了灰蓝色的眼睛,看了吴桐一眼。 王虎察觉到它的变化,说:“你的灵力好像对它有安抚作用。算了,既然碰到我们,那就是它的福气,先救吧。要说破坏生态平衡,人类应该首当其冲吧。” 吴桐将手移到雪豹的腹部,继续释放灵力。王虎重新给雪豹检查了一下,惊奇地说:“它的伤势已经得到了缓解,你的灵力有治愈作用!” 吴桐说:“我不知道。” 王虎想了想说:“是了,木系灵力可以促进生命生长,应该是有愈合作用的。掌柜的,你这灵力太有用了,就相当于医生啊。” “我可以给人治病?”吴桐问。 王虎摇头:“给人治病恐怕不行,现在的医生都需要学历,还要考证,你这样的只能算是土医生,给动物治病是可以的,给人治病是违法的。” 吴桐皱起眉,人类的条条框框真多:“那就算了,我也没想当医生。” 在吴桐的治疗下,雪豹的伤势似乎愈合了不少,它居然能踉踉跄跄站起来了。王虎说:“你刚刚好,最好还是不要乱动,我们掌柜的虽然帮你缓解了病情,但并没有痊愈。” 雪豹没有理会王虎,艰难地走到岩羊身边,开始进食。 吴桐说:“它应该是惦记着自己的幼崽,还想着回去给它们喂奶。” “可是就算它今天能回去喂奶,那下一次呢?它还能够捕到猎物?”王虎说。 吴桐走到雪豹面前,蹲下来对它说:“喂,你住在哪里啊?你现在这样也捕不了猎,以后让我们虎哥给你送食物吧,直到你痊愈。” 雪豹听到这里,停止了撕咬岩羊的动作,停下来用漂亮的眼睛看着吴桐,然后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唇齿上的鲜血。 吴桐又说:“我的灵力对你好像是有用的,要不我每天都过来给你治疗一下?” 王虎赶紧说:“这也太麻烦了,不如把它们带回去好了。我们明天开始种地了,哪有时间过来看它。” “晚上过来?”吴桐说。 “这儿有红外线摄像机,拍到了把你当偷猎的怎么办?就算不当偷猎的,你晚上出现在这里,也会被人类当成雪豹一样来研究。”王虎说。 吴桐一想也是,低头问:“那你愿意跟我们回去吗?等身体好了再回来。” 雪豹低下头,开始啃咬岩羊。吴桐问:“这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王虎耸肩,表示不知道。 雪豹终于吃饱了,开始掉头走。 吴桐和王虎便跟上它,它受了伤,走得非常慢,喘气如鼓风机,时不时还被石头磕着碰着,远没了雪山之王的灵敏和霸气。王虎看不下去,说:“要不这样吧,我抱你走,你给我指路。” 说着就将雪豹抱了起来,雪豹有点抗拒,身体发着抖,王虎没好气地说:“我又不会吃了你,你要再矫情,我就直接把你给扔了!” 雪豹终于安静了,他们在雪豹的指引下,爬过这座山,到了另一座山下,雪豹的窝就位于悬崖峭壁上的一个天然石缝之间。王虎有些嫌弃地说:“你也够谨慎的,把窝选在这儿,你儿子女儿怎么下来?我上去给你带下来吧。” 雪豹绷紧了背,有些紧张它的幼崽,吴桐安抚地摸了一下它的脑袋,说:“别担心,他不会伤害你的孩子。”雪豹放松下来,似乎对吴桐的安抚比较接受。 王虎放下雪豹,自己攀上了岩石,那动作并不比一只雪豹笨拙,不过取出那两只小雪豹费了他不小的劲,因为那个石缝不大,进一只一百多斤的雪豹可以,但是进一个快1米9的人就有点困难了。不过什么事能难倒一个老虎精呢?他很快就将雪豹幼崽带了下来,一公一母两只,还没有睁眼睛,体型比一只猫崽大不到哪里去,浑身毛茸茸的,黑色的斑点洒在灰白色的毛发间,看起来可爱死了。 母豹看见幼崽出来了,赶紧过来闻一闻舔一舔,王虎说:“要不给你自己带着走?” 母豹看着两只幼崽,显然无能为力。吴桐便将背篓整理了一下,将两只幼崽放在了背篓里,背上背篓,提起两只野鸡。王虎则抱着母豹,开始往回走。王虎还说:“为了你们娘仨,我还没跟狼王打招呼呢。” 回来的路上,顺便还带走了母豹吃剩的岩羊,他们可没有多余的肉来喂养母豹,以后要喂它还得去山上给它现抓。 上了一趟山,带回来三只雪豹,大熊和金川都惊着了,都争相过来看豹子。大熊看着毛茸茸虎头虎脑的小豹子,忍不住去摸它,王虎制止他:“别碰小豹子,当心母豹咬你。” 大熊呲牙:“它敢!它要是咬我,我就拔了它的尖牙。” 母豹闭着眼睛趴在旧衣服上,完全不理会大熊。 金川拍了大熊的后脑勺一下:“瞧你这点出息,欺负一只受伤的豹子算什么。赶紧去做菜,师傅等着吃午饭呢。” 大熊这才想起来吴桐带了笋子回来,小心肝儿噗通噗通地跳,赶紧跑去做菜了。中午这顿菜全是野味,香椿鸡蛋、凉拌花椒芽、竹笋炒肉以及手撕野鸡。不过竹笋炒肉里几没看到几根笋,王虎说:“大熊,我们拔了半篮子竹笋,你就只放了这么点儿?” 大熊嘿嘿笑:“我扒皮的时候尝了点儿看嫩不嫩,炒的时候又尝了下生熟和咸淡,就只剩这么点了。” 金川翻了个白眼:“你让他炒竹笋,那是耗子掉进米缸里,还有几根给你看就不错了。” 吴桐听了也忍不住笑,看来大熊对竹笋不是一般地热爱。不过大熊的手艺是真不错,这顿野味给他做得色香味俱全,连吴桐都觉得好吃,推土机师傅也吃得非常满意。 他们将雪豹关在一楼的一个空房间里,不让外人看到它们,以免吓倒豹子,也不想惊动自然保护区的人,只在晚上给母豹放出去方便。王虎每天都要去给它抓兔子来喂养。 吴桐说:“我觉得兔子挺可怜的,它们要帮我们除草,还要被当成雪豹的食物。” 王虎说:“没办法,谁叫它们吃草呢。对了,咱们要不要养兔子,养的话我就去抓几窝回来养。” 吴桐总觉得兔子给他们当过苦力,现在抓来养着吃,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他犹豫了一下:“要不还是算了吧。” “你觉得过意不去?那就算了吧,那留着它们以后给我们除草。”王虎笑呵呵地说。 吴桐高兴起来:“好!” 地翻过之后,他们就抓紧时间开始播种了。他们这儿海拔有点高,水稻种不了,粮食只能种玉米和小麦,但他们都不太爱吃面食,小麦就不种了,种了些甜玉米和粉玉米,甜玉米是给人吃的,粉玉米是用来喂鸡鸭的。 蔬菜则种了不少,常见的辣椒、茄子、四季豆、豇豆、苦瓜、南瓜、丝瓜、西红柿、西兰花等都有种,但是数量不多,因为这些菜农民都会种。吴桐决定将重点放在水果上,他打算大量种植西瓜、草莓和圣女果等,这些生长期短,市场需求量大,来钱快。 不过由于经验不足,吴桐的种植事业还是遭遇到了不少困难。尽管他从网上学会了先育苗再种植,但是各种秧苗种下去之后,也灌溉了灵气,但并没有像果苗那样迅速生长,绝大部分秧苗都无精打采的,看起来非常孱弱。吴桐百思不得其解,按说不该是这样啊。 难道是这里的土壤太贫瘠,不适合这些作物的生长?吴桐每天都在地里劳动,试图找出问题来。这天上午他和金川栽了一块地的小葱,又将香菜种子撒了下去。回去吃饭的路上,金川掏出手机翻看,忽然说:“明天要降温了啊,而且还降得不少,足足8度,猪圈和羊圈里是不是要放点干草?” 吴桐的视线本来在留意大路两旁长势不如人意的蔬菜,听见这话,灵光一闪,植物生长最重要的就是温度啊,春天是暖和了没错,但是这个温度并不代表所有的作物都能顺利生长。 吴桐激动地说:“金川,我觉得咱们这些菜长不好的原因应该是气温太低了。现在种可能早了点。” 金川突然一拍脑袋:“对哦,我记得以前我们种菜都是用塑料薄膜覆盖的,太久没种,我都给忘了。” 吴桐说:“现在覆盖还来得及吧?”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试试吧。”金川说。 吴桐说:“那下午我去买塑料膜,你陪我去?” “行,我陪你去。”金川答应下来。 下午,吴桐和金川骑着电动三轮车去镇上买塑料膜。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门口停了一辆川A牌照的越野车。金川眼睛一下子亮了:“哟嚯,悍马啊。家里来客人了?还是个大款!” 金川将车子开到门口停下来,电动车发出羞耻的语音播报:“欢迎使用xx电动车,请锁好爱车!” 金川每次听见这话,就想把三轮车的喇叭给拆下来,现在还当着悍马的面说“爱车”,他还要不要脸的啊。 然而他还没羞耻完,屋里就有人出来了,其中一个金川认得,尚九坊的掌柜胡九,另一个器宇轩昂的帅哥他不认识。他没注意到身旁的吴桐却变了颜色。 第9章 重逢 凤起是以游客的身份过来的,已经到了一个多小时了,然而却一直按捺着没跟农家乐的人打听梧桐,生怕他们给梧桐报信,梧桐察觉到不对劲跑了。 胡九一直在跟那个叫大熊的胖子闲聊,试图套出农家乐其他成员的信息。凤起很少开口,只是默默地听着,其实在悄悄放大灵力探测周围的动静。电动车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了,但他捏紧了拳头,忍住冲出去看的冲动,一直等到车子到了门口,他才和大家一起出来。 门外停了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车上坐着两个年轻男人,凤起只扫了一眼,便将目光锁定在了那位面容俊秀、气质清冷的男人身上。他的嘴角忍不住微微往上翘了起来,梧桐果然在这儿!长得果然跟他想的一样!太好了,他没有事! 吴桐不动声色地将视线从凤起身上移开,装作不认识。 大熊兴奋地说:“掌柜的,金川,咱们家来客人了,今天在这里过夜。” “哦,欢迎!”金川疑惑地看着胡九,怎会是他?他并没有像大熊那样兴奋,而是十分不安,胡九怎么会来到农家乐?他旁边那个凤眼帅哥也不是普通人类,而且看不透对方的修为和真身。他们来这里肯定不会因为巧合,莫非是因为那个坠子?他不安地看向吴桐。 胡九解释说:“我们去四姑娘山,途经这儿,就过来了。我听说,咱们自己人在这里开了个客栈,没想到是你们啊,真是巧了。你是这里的掌柜吗?” 吴桐微微点头,淡漠地说:“对,欢迎。大熊,虎哥呢?” 大熊说:“虎哥上山砍竹子还没回来。” 吴桐说:“那你陪客人吧。金川,咱们继续干活儿吧。” 金川忙说:“好。” 自始至终,凤起都没说过一句话,只是一眨不眨地望着吴桐。吴桐竭力忽略掉那两道灼人的目光,将车斗里的塑料薄膜搬下来,金川也拿了一捆,两人扛着塑料膜往地里去了。 走得远了,金川才跟吴桐说:“掌柜的,那个长头发的男的就是当铺的老板,你的坠子就在他那儿当的。他叫胡九,是只九尾狐。另外那个人我不认识。” “我知道了。”他不认识,吴桐却是认识的,他并不觉得意外,凤起会找到这里来,多半也是因为那个坠子。这么看来,坠子应该是物归原主了,那么他是否不需要再筹钱去赎回那个坠子了? 金川又忍不住问:“掌柜的,那个坠子来路不会有问题吧?我担心胡九是冲着你来的。” “坠子没有问题。不用担心,我又没得罪人,怕他们做什么。” 金川听他这么说,不由得松了口气:“没事就好。” 吴桐说:“干活儿吧。” 这边胡九朝大熊摆摆手:“你不用管我们了,你去忙你自己的,我们自己到处转转。” 大熊热情地说:“往前面开上半个小时,那儿有个山谷,里面都是野梨树,现在应该还有一些梨花没谢。” “行,我知道了,多谢!”胡九并不开车,抬脚往地里走去。 凤起心领神会,跟上他的脚步。 胡九远远望着在地里干活的吴桐,问:“那就是你找的梧桐?好不容易找到他,你怎么不去跟他说话?” 凤起脸上难得露出羞涩之情:“我们已经有几百年没见面了,分开的时候他还没化形,现在他不一定还认得我。” “这妨碍你去跟他相认吗?”胡九挑眉问。 凤起抿紧了唇不说话。 “那你巴巴地跑这儿来做什么?就是为了看他一眼?”胡九非常失望,原本他想看看令凤凰如此紧张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并且见证一段久别重逢抱头痛哭的狗血场面,结果竟是如此平淡收场,这好比抱着十二分的热情去看大爆炸场面,结果只看了个哑弹,这叫他如何甘心。 凤起依旧不说话,只是看着吴桐的方向,眼睛粘在了对方身上,都拔不下来了。 胡九抬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凤教授,凤教授!” 凤起瞥他一眼,抬脚朝吴桐走过去,他发现对方似乎遇到了一些麻烦。 吴桐第一回 给作物盖塑料膜,有点手忙脚乱。因为秧苗已经长起来了,而盖下去的塑料膜不能压断秧苗,所以这要相当小心,他和金川恨不能长了八只手,好让塑料膜安全覆下去。 凤起走到他们旁边,问:“需要帮忙吗?” 金川听见这声音,顿时如夏天喝了冰水一般舒坦,耳朵简直要怀孕,抬头一看,发现是那位不认识的客人,赶紧说:“好啊,麻烦搭把手,谢谢!” 吴桐还来不及拒绝,便看见凤起已经下了地,站在了自己身旁,还问:“你们要给这些秧苗盖上塑料膜?” “对,这儿海拔比较高,晚上温度比较低,所以秧苗一直长不起来,还是用塑料膜盖一下比较好。”金川说,“朋友你帮我们提着这头,别让它压下去了,我们先将这段给弄好。” 凤起从善如流,拿着塑料膜的卷筒提高,吴桐和金川则拉着开端的两边慢慢放下去,顺便将中间秧苗的位置掏个孔,让它们安全从薄膜纸中间探出头来。 凤起问:“这种的是什么?” 金川答:“玉米。第一次种,没经验,不然应该在出苗之前就覆塑料膜的。”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种地?”这是凤起好奇的地方。 金川笑嘻嘻地说:“不喜欢城市生活,所以在这里种地。” “你也是吗?”凤起扭头看向吴桐。 吴桐却低着头,对他的提问充耳不闻。 金川当然不会告诉凤起,吴桐是因为犯了事被软禁在这里的。 慢慢溜达过来的胡九在一旁说:“我看掌柜的好像不太欢迎我们。” 吴桐闻言,努力扯出笑容看向胡九:“当然不是,有客人来,我高兴还来不及。对不起,我事情比较多,恕我们招待不周。” 金川连忙解释说:“我们掌柜的不太爱说话,其实他人特别好,外冷内热型的。” 胡九朝凤起挑了挑眉:“哦,这跟我们凤教授的性格有点像呢,说起来你们还挺有缘的。” 凤起则去观察吴桐的表情,发现他皱了皱眉头,情绪不由得有些低落。 金川说:“原来你是教授啊?教什么的?” “你猜?”胡九笑着反问。 金川摇了摇头:“我猜不出来。” 胡九哈哈笑:“一般人都猜不出来。我们凤教授是教物理的,探究宇宙起源。哈哈,神奇吧?” 金川腾出手竖起大拇指:“牛逼!” 吴桐抬头看了凤起一眼,似乎有点意外,他居然去教书了。 时刻在关注吴桐的凤起接收到他的眼神,激动得差点没将手里的塑料膜扔出去,不过也就是手抖了一下,东西还是没丢:“胡老板你干站着也没事,不如也来体验一下农家生活的乐趣?” 胡九看着凤九嘴角抽了一下,说:“行吧,我来帮忙。” 多了两个人,这活儿干起来就快多了。 王虎不知道有客人来,砍完竹子回来看见家里多了辆车,地里多了两个人,便想去找大熊问个究竟,却发现找不到人了。大熊去山里打猎招待客人去了,是以此刻也不在家。 王虎便走到地里,看清了胡九和凤起,顿时如临大敌,两个大妖怪,一个九尾狐,还有一个看不出原型,实力都在自己之上,他们是来做什么的? 吴桐察觉到有人走近,抬起头看过来:“虎哥回来了?竹子砍好了?” 凤起闻言迅速抬头看向王虎,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梧桐居然叫这只老虎精叫哥!还叫得这么亲热! 王虎也察觉到了凤起带有敌意的目光,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来者不善啊,嘴里问:“这二位是?” 金川连忙介绍:“他们是我们的客人,今晚在咱们这儿过夜,咱们农家乐总算开张啦。” “哦,你们好,欢迎你们!掌柜的,我先去剖竹子了,草莓和西瓜恐怕要在大棚里才能长起来。”王虎说着转身走了。 王虎回到屋里,设定了一个小小的灵力隔绝空间,拨通了朱丹的电话:“朱主任,我这边来了两位客人,实力远在我之上,一个是九尾狐,还有一个我看不透他的原形。” 朱丹说:“九尾狐是胡九。另外一个会是谁?不过胡九应该不会是那边的人。你最好不要自乱阵脚,防御阵已经加固了,没有人能轻易破坏,他们应该不会是冲着这个来的。” 王虎松了口气:“我知道了。那我挂了。” 这时大熊从外面回来了,拖着一头还在滴血的野猪,兴高采烈地说:“王虎,咱们店今天总算开张啦,今晚我们吃全猪宴。”他一直想找个理由去猎杀野猪,这次总算是有借口了。 王虎问大熊:“这两位客人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大熊说:“路过啊,他们要去四姑娘山,路过在这里停留。那个长头发的叫胡九,是个九尾狐,他是尚九坊的老板,上次掌柜的那个坠子,就是在他那里当的。” 王虎听到这里,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你说他们是冲着掌柜的来的?”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说起来也是啊,怎么恰好就到咱们这儿来了呢。”大熊这才后知后觉地想到这不太可能是巧合,而是有意为之。 王虎说:“那我要提醒一下掌柜的。今天我们也要警觉一点,看看他们到底是来做什么的。”不过从理性上分析,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否则以他们的实力,要抓吴桐那是分分钟的事,可能只是来跟吴桐打听什么消息的,当然,也有千分之一的可能性,真是旅游路过这儿的。 第10章 凤凰 大熊心挺大的,只纠结了一小会儿,觉得要是有事应该早就发生了,不会等到现在还没动静,便安心去收拾野猪。他将野猪退了毛,猪肉一块块卸下来,看动作,不是第一次干这活儿了,娴熟得很。他也不需要人帮忙,发挥出他的十八般武艺,煎炸炖煮焖,一个人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傍晚时分,厨房里传出来了浓郁的肉香味。 一群嗅觉灵敏的妖精们远在地里就闻见了。胡九抽了抽鼻子:“好香,今晚上吃什么?我有点迫不及待了。” 王虎说:“野猪肉。”他将整根竹子剖成两半,然后将长长的竹条弯起来,做成一个拱形,插在瓜垄的两侧,再横竖交错几根竹片,盖上塑料膜,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温室大棚,这样就不用担心秧苗晚上受冻。草莓与圣女果也搭了同样的棚子。 忙到天快黑时,大熊终于来喊吃饭了。胡九和凤起两位大妖怪大老远从成都跑来旅游,结果真到农家体验农家生活来了。尤其是胡九这个大债主还帮他们干活儿,这让金川觉得特别赚。 吴桐真诚地表达了歉意:“真是对不住,招待不周,还让你们帮忙干活儿。” 凤起连忙说:“没事,你们这不叫农家乐吗?我们确实体验到农家的乐趣了。” 胡九十分大度地说:“这好说,我今天帮忙干活儿了,等瓜果熟了,给我送点自己参与过劳动的水果就行了。” 吴桐答应下来:“一定送去。” 凤起则说:“等水果熟了,我自己来摘。” 吴桐板着脸,没有接他的话。 王虎发现吴桐对胡九还是客客气气的,但是对凤起却十分冷淡,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位叫凤起的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修为深不可测,又跟九尾狐一起,来头肯定不小。便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想着凤起的名字,脑中灵光一闪,不会吧?王虎有点被自己的猜测惊着了,但金川和大熊说过吴桐当掉的那个坠子是个神器,他只是一个普通树精,哪来的神器法宝?多半就是机缘巧合得的。不会恰好就这个凤起的东西吧,他是来找吴桐算账的? 王虎越脑补越不安,吴桐现在是不是身处危险之中啊。但他一直都没找着机会单独跟吴桐说话。 他们回到房子的时候,大熊已经将饭菜摆上桌了,有肥而不腻的东坡肘子、外酥内嫩的孜然排骨、香喷喷的回锅肉、香辣扑鼻的农家小炒肉,浓香四溢的筒骨汤,还弄了一个肥肠火锅,切好里脊肉和各种猪内脏待涮,当然还有一些山上采下来的野菜当蔬菜。 胡九一见,顿时口水四溢:“这太讲究了,杀了一头猪吗?” 大熊嘿嘿笑:“我上山去采野菜,碰到一头野猪,就顺便杀了。” “在自然保护区内打猎,你胆子真够大的。”胡九笑着说。 金川嘻嘻笑:“我们去打猎当然是违法的,但是大熊猫狩猎就不违法了。” 吴桐惊讶地看着大熊:“大熊,是真的吗?”他不太相信大熊会为了吃猪肉化形去猎野猪,不过可能他低估了吃货的决心。 王虎说:“是真的。好了,吃饭吧。” 六个人围桌而坐,客人只有胡九和凤起,大熊也就没给他们另外安排桌子,主人客人一起吃饭。胡九不介意,凤起高兴还来不及,赶紧抢了吴桐边上的座位坐下了。王虎看了一眼,便在吴桐的另一边坐下了。 金川给大家倒上啤酒,说:“掌柜的,说几句话吧。” 吴桐端起酒杯,说:“今天算是我们农家乐正式开张,感谢二位前来,还帮我们干了一下午的活,这顿饭算我们请的,干杯!” 大熊一听说这顿饭免费,顿时急了,好不容易才有了客人,他辛辛苦苦做了这么一顿,怎么能够免费呢!他伸出脚,在桌子底下踢了吴桐一下,结果没踢中吴桐,却踢到了凤起。凤起皱起眉头朝大熊看过来,大熊后背一凉,这个客人话特别少,然而不怒而威,叫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敬畏之心,他尴尬地朝凤起笑了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凤起垂眸敛目,盯着眼前的啤酒看。 大熊赶紧朝身边的金川求救,撞了他的膝盖一下,金川瞟他一眼,明白了他的意思,说:“掌柜的意思是这顿饭免费,但是住宿费不免。” 吴桐微微一笑:“当然,住宿费不免。” 胡九举着酒杯说:“应该的,那就谢谢大家精心准备的这顿饭了。” 于是大家碰杯喝酒,开始吃菜。 胡九对一桌子美食生冷不忌,什么都愿意去尝试,一边吃一边称赞,大熊兴奋得眉飞色舞。 凤起则吃得很少,他就只喝了一点啤酒,几乎没动过筷子,一桌子人都在吃,就他坐着岿然不动,显得非常另类。 大熊见客人如此矜持,不安地说:“凤教授是不是有有忌口的?”某些人不吃猪肉,该不会他一个大妖精也不吃猪肉吧。 “哦,他不是忌口。”胡九帮忙解释说,“我都忘记说了,我们凤教授只吃水果,不吃其他的。” 大熊一愣:“啊,家里没有准备水果,厨房里还有两个西红柿,可以吗?” 凤起说:“不麻烦了,我喝点酒就好。” 吴桐夹了一块小炒肉放进嘴里,吃完之后闲闲地说:“看来免费是有点多此一举了。” 胡九连忙说:“不多,不多,我就特别需要,谢谢掌柜的!” 凤起扭头看着吴桐,学着他的样夹起一块小炒肉放进嘴里,然后突然停了下来,表情显得有些僵硬,似乎在适应食物的味道。 胡九看着凤起的动作,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他居然看到凤起吃肉!他认识了他这么久,从来没见他吃过水果以外的东西:“凤教授,你不要紧吧?” 凤起用力吸了一下鼻子,用手掩着嘴用力吸气:“这是什么味道?跟着了火似的!” 胡九看着瞬间便泪汪汪的眼睛,毫无同情心地哈哈大笑起来:“那是辣味,你真的从来都没吃过熟食啊?” 凤起接过一张递来的纸巾,赶紧擦了擦不受控制的眼泪和鼻涕,待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才知道纸巾是吴桐递过来的,顿时激动得差点将擦过鼻涕和眼泪的纸巾揣进怀里。 金川建议他:“凤教授,你喝点酒压一压。” 凤起端起酒杯,一口气喝干了啤酒,感觉好受了些,这才说:“我从小到大都只吃果实、喝清水,已经养成习惯了。” 大熊惊讶地说:“那你得错过多少美食啊!我们掌柜的之前也不吃人类的食物,只喝水,后来吃了一顿火锅,从此以后就爱上人类的食物了。” 凤起扭头看着吴桐:“是吗?看样子我也学着改变了。” “人类的食物口味还是很丰富的,作为一个资深吃货,我相信你绝对不会后悔改变这个习惯。”大熊信心满满。 胡九好心地说:“那个太辣了你吃不了,吃东坡肘子和排骨吧,这些不太辣。” 凤起点点头,夹起排骨放在碗里,慢慢吃起来。他终于开始吃东西了,桌上其他人才觉得自在起来,敞开肚皮开始吃喝,气氛也渐渐融洽起来。 一群男人一起吃饭,自然是少不了喝酒吹牛,胡九喝多了,话就特别多,说起他的丰功伟绩,那真是三天三夜也讲不完,一群没见识的小妖听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地捧哏。吴桐和凤起都不是话多的人,所以整个饭桌上,他俩说得最少。 吴桐吃完饭提前离桌,让其他人去吹牛打屁,他去厨房拿了点野猪肉去喂雪豹。雪豹这一天特别安静,它之前好不容易适应了吴桐四个人的威压,今天突然又冒出来两个让人觉得压力山大的家伙,所以一声都没吭,连小豹子都异常安静。门一打开,雪豹的毛发瞬间竖了起来,待发现是吴桐,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吴桐走过去,将猪肉扔给雪豹:“我给你看看,今天好些了没有。”说着伸手去摸它的肋骨,还别说,野生动物的生命力相当顽强,才几天功夫就已经痊愈了,虽然王虎说主要归功于吴桐的治疗。 吴桐正在检查母豹,一只小豹子吭哧吭哧地爬过来了,将它的小爪爪搭在吴桐的鞋子上。吴桐一见乐了,放开母豹,抱起来小家伙放在膝盖上,伸手摸了摸它,这是只小公豹,来这里的第三天就睁眼了,当时吴桐正在给母豹做治疗,它就蹭过来了,不知道是蹭到了灵力还是什么原因,从此以后它就特别爱亲近吴桐。 母豹正在吃肉,突然之间放开肉块,弓起背,喉咙里发出了紧张的吼声,凤起的声音在吴桐身后响了起来:“你养了只雪豹?” 吴桐扭头,看见凤起站在门口,扭过脸去,不想跟他说话。 凤起并不被他的冷淡吓退,而是走了进来,仔细看了一眼,说:“原来是只受伤的豹子,你还是那么喜欢照顾弱小。” 吴桐冷漠地看着他,像看一个陌生人:“凤教授说什么我听不懂。” 凤起从脖子上摘下一个挂坠,放到吴桐面前,那正是吴桐挂了几百年的吊坠:“你总认识这个吧,这是我给你的。梧桐,我是凤凰。” 第11章 生气 吴桐这下不能装什么都不知道了,他看着那个熟悉的坠子,面无表情地说:“既然东西已经物归原主,我们就互不相欠了。你还来这里做什么?” 凤起并没有被他的冷淡打击到,说:“坠子不在你身上,我很担心你。恭喜你已经化形了!比我预想的要早一点。” 吴桐面无表情,冷笑一声:“可不,终于能化形了。” 凤起抿着唇,过了一会儿,说:“这个坠子我希望你一直带在身上,不要轻易摘下来。”说着去抓吴桐的手,想将坠子放回他手里。 吴桐想被蛇咬了似的猛地抽回自己的手,放在身后,冷冷地说:“放手!不需要了,我现在已经修炼成形,你收回去吧。还是要多谢你,若没有它,我恐怕还只能站在山上不能动弹呢。” 凤起喉头一紧,这话如同用刀子剜他的心,他苦涩地说:“我知道你还在怪我。若不是我,你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化形了,你那一魄也不会丢失。我不奢求你原谅,但我希望你将这坠子带在身上,你虽然已经修炼成形,但你的魂魄还不稳定,这样太危险了。” 吴桐冷笑一声:“不需要你的施舍。”当初他收下那个坠子,是因为凤起将坠子挂在树上就飞走了,他无法拒绝,如今他已经能够自主选择了,断然不会再要他的东西,他就是害他丢了那一魄的罪魁祸首,也就是他的仇人。 凤起拿他没办法,以前他是树的时候,还能扔下东西就走,如今他已经是人形了,这一招就不管用了,他只能将事情的严重性说得更具体一些:“我并不是在危言耸听,你七魄不全,境界不稳,如果碰到专门吞噬他人修为的妖怪,你是最容易猎取的对象。你不想重新变回树吧?” 吴桐抬头看着他:“把我当三岁小孩呢,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这种事你当然不会知道。这是一种邪功,只有邪灵才会修炼。”凤起说。 吴桐说:“邪灵不是都被关进锁妖塔了吗?” “哪能都抓完。就好比人类社会,犯罪分子抓得还少?然而各种犯罪分子层出不穷,抓了老的又有新的出现。”凤起说。 吴桐想了想,没有继续和他争辩这件事,他说:“坠子还是不用了,等我找回那一魄,我的七魄就全了。” 凤起问:“你知道你那一魄在哪儿吗?”每个人对自己的魂魄都会有感应。 这时王虎过来了:“掌柜的,你还没喂好雪豹?” 两人的谈话被打断。王虎看着凤起,他果然跑到这里来了,是不是想欺负他们掌柜的:“掌柜的,需要帮忙吗?” 吴桐说:“好了,已经喂完了。它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过两天就把它送回去吧。” “明天就可以送走了。”王虎说。 吴桐说:“还养两天吧,等它彻底康复,毕竟现在要供养三张嘴,压力挺大的。”他摸摸怀里的小豹子,将它放在妈妈身边。 “好了,我们出去吧,不打扰雪豹进食了。”吴桐说着朝外走去。 凤起追上去,认真地说:“梧桐,我说的是真的,你别不当回事。你至少将它带在身上,直到找回你那一魄。” 吴桐站住了,头也不回地说:“我说过不用了,如果真的碰上了,说明我命该如此。”然后大踏步朝楼上走去。 王虎听着他们的对话,有些紧张地问:“掌柜的,你们在说什么?” 吴桐说:“没什么,这事你不用管。” 吴桐上楼后就关在自己房里,一整晚都没出来,反正他们会招呼客人。半夜,吴桐听见窗外响起了歌声,那是一首他无比熟悉的诗歌,旋律优美,唱歌的人声音清越,曾经有无数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凤凰在梧桐树上对月吟唱。吴桐听见歌声,抬头望向窗外,一轮明月悬挂在天际,一如曾经的夜晚。 这歌声引起了吴桐无数温情的回忆,片刻后他摇摇头,那些温情都是假象,他拉开窗户,对着外面大声说:“神经病啊,大半夜的不休息,吵什么吵!”说完“啪”一声将窗户关上了。 外面正唱到“鸣凤栖青梧”,歌声随着吴桐的骂声戛然而止,紧接着传来了一阵爆笑声。农家乐的三个伙计都听得毛骨悚然,大半夜的有人大声唱歌本来就很突兀,但谁都不敢说,唯独掌柜的敢骂,乃真汉子也!几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听后续,生怕唱歌的那人来找掌柜的茬,然而并没有发生什么,真乃奇事。 第二天一大早,吴桐就下地干活去了,不打算跟凤起碰面。凤起走的时候,还是来地里跟他打招呼了:“梧桐,我要走了。你有丢失那一魄的消息吗?我帮你找回来。当初它是因为我丢失的,我有责任帮你找回来。” 吴桐头也不抬:“不用了,我自己会想办法。” 凤起无奈地看着吴桐:“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的气还没消啊。对不起,当初我不该骗你。” 吴桐冷笑一声:“当初你有几百年的时间亲口跟我解释道歉,你为什么不说?非得等我自己揭穿?你走吧,我就当从来没认识过你,从此以后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被自己养了几百年的鸟伤害欺骗,接着又消失几百年不见,他真是养了一只白眼狼,吴桐一想起这个就难掩怒火,恨不能对方从来就没出现过。 凤起神色黯然,梧桐还是没有原谅自己,他没有继续说什么,转身回去。吴桐突然出声:“等等!” 凤起神色一喜,转过身热切地望着他:“梧桐。” 吴桐皱起眉头:“虽然坠子你自己已经赎回去了,但我借了当铺的钱依旧会还。我不想再见到你,钱就还到胡老板那里,你们自己想怎么掰扯我管不着。” 凤起眼里的热切消失了,他就这么急于跟自己撇清关系吗?他无力地说:“不用还了。” “这是我和胡老板的事,你管不着。”吴桐说着低下头去干活了。 凤起默默站了好一会儿,梧桐都没有赏他一个眼神,只好黯然离去。上车前,他叫过金川:“金川,拜托你一件事,帮我照顾好梧桐。这个东西麻烦你帮梧桐保管一下,万一他遇到危险了就给他戴上。” 金川接过盒子,打开一看,顿时睁圆了眼睛:“这、这不是我帮掌柜的当掉的那个坠子吗?你已经把它赎出来了?那你为什么不自己给他?”他跟掌柜的是什么关系? 凤起说:“这坠子原本是我送他的,他现在不肯收了。他的魂魄不全,这个能帮他固魂,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将这个给他。” 金川的小心思百转千回,最后憋出一句:“你们吵架了?” “有点误会。你不用打听这个,只管帮我保管这个,别弄丢了,可以吗?”凤起看着金川问。 金川头皮有点发麻,大佬托付这么重要的任务给自己,他硬着头皮点头:“哦,好吧。” 凤起说:“拜托了,多谢!”说着和胡九转身离开了。 他们的车上了公路之后,往成都来的方向拐了过去。大熊目送车离开,惊奇地说:“他们不是去四姑娘山吗?怎么又回去了。” 金川说:“你以为他们真是来旅游的?喏,看这个。” 大熊低头一看,眼睛都直了:“这、这不是掌柜的宝贝吗?怎么到你手里了?” 金川说:“凤教授给的。他们果然是特意来找掌柜的。” 大熊眨巴一下眼睛,似乎在消化这件事:“你是说,掌柜的和凤教授认识,凤教授又和胡九认识,胡九将坠子给了凤教授,凤教授将它送还给掌柜的?” 金川说:“凤教授是怎么要回的坠子我不知道,他跟掌柜的肯定认识。” 大熊挠挠头:“不对啊,他俩看着完全像不认识的样子。” 金川看着他:“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他俩要是关系好,这东西他不直接交给掌柜的,能到我手里来?” “可是他俩关系要是不好,那凤教授为什么要送这么贵重的宝贝给掌柜的?”大熊困惑地挠了挠耳根。 “那就是曾经关系好过,现在破裂了呗。”金川说,“至少在掌柜的这边是破裂了,他不想要凤教授的东西。走了,去干活去。” “等等!”大熊突然拉住了金川,“既然坠子已经回来了,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不用再赚钱去赎坠子了?大家就没必要这么辛苦了啊。” 金川斜睨他:“你傻啊,掌柜的连坠子都不要他的,会平白欠他三十万?” “也对,唉,还是得挣钱啊。我那手机太慢了,昨天吃鸡卡死了,被对方杀了好多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钱换个新的。”大熊叹息说。 他们走到地里去帮忙种菜,发现吴桐的脸色很不好,可见心情相当不好。金川说:“掌柜的,你猜我们昨晚上挣了多少钱?” 吴桐问:“多少?”他虽然是掌柜的,但是房间的价格都是金川定的。 金川嘿嘿笑:“他俩昨晚睡的是高级套房,一个房间收费是598元,打了八折,每人收了478元。” 大熊张圆了嘴看着金川:“金川,你真够黑的!”就他们这儿一晚上还要五百多呢! 金川说:“是他们自己要求住最好的房间的。我们最好的房价就是这个价,贵吗?不贵!上海有家五星酒店,总统套房一晚上得十八万!” 吴桐听到这里,说:“是不贵,就这么收吧。” “就是,他们两个顶级大妖怪,住一两百块的房间对得起他们的身份?太跌份了。必须要住贵的,越贵越好!”金川笑嘻嘻地说。 大熊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奸商。墙都不扶,就服你!” 吴桐闻言,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金川留意到吴桐笑了,这是他昨天见到客人后第一次露出笑容,不由得暗暗舒了一口气。那个坠子,他暂时不打算给吴桐,现在给他肯定不会要,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给他吧。 第12章 卖菜 很快,王虎也从大熊那儿得知了凤起和吴桐的关系,发现对方果然是冲着吴桐来的,好在是友非敌,也就不用担心吴桐的安危了。不过吴桐认得这么大一尊神,只怕在这里住不了多长时间。然而他留心观察了一下,吴桐依旧踏踏实实地干活,丝毫没有去意。 大家又忙了几天,终于将所有的地都种上了作物,覆上了塑料膜。雪豹也被送回到山上,不送回也不行,天气慢慢暖和起来了,他们这儿的气温和海拔并不太适合雪豹生存,况且又是实打实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绝对不能当宠物养在家里的。 送回去的时候,小公豹扒拉着吴桐的胳膊舍不得放爪子,最后还是母豹面无表情地咬着它的后颈,将它放回到窝里,并用它的大爪子按住了它。 小豹子睁着湿漉漉的灰蓝色眼睛望着吴桐呜呜地叫,吴桐有些心酸地看着小东西,脑海里却浮现出了一只没长毛的鸟努力往他树干上爬的情景。他揉揉额头,吐了口气,对小豹子说:“以后再来看你,快点长大啊。” 王虎说:“要不就将它带回去养着好了,小家伙挺有灵性的,我们教一教,他也不会伤人。” 吴桐摆摆手:“别,到底是个野生动物,迟早是要离开的。”免得以后徒增伤感。 送走雪豹,吴桐专心侍弄他的作物。蔬菜瓜果盖上膜之后,长势就喜人多了。吴桐每隔几天就会给这些作物灌输灵气,这些作物长得比普通的作物要快多了,而且也更为健壮水灵。不光是地里的作物,就连山上的果树和野草,都被吴桐灌输了灵气,野草长得茂盛,猪羊们才有草吃,而且也爱吃。 吴桐独自一人照看着这么一大片山地和田地,大熊特别担心他的灵力透支,又会像之前那样昏睡不醒。不过吴桐发现灵力透支其实也不是坏事,自从上次昏睡之后,他的灵力比充沛了些。这大概就是突破某个极限,然后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增长一点,所以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也并不介意灵力透支。 金川更不担心,他现在有坠子在手,要是吴桐真的透支晕倒,他就将坠子给他挂上,肯定不会像上次那样昏睡那么久。 孵化场已经将预订的小鸡小鸭都送了过来,上千只鸡鸭崽每天“叽叽叽”“呀呀呀”地叫个不停,家里别提多热闹了。最先送来的一批鸡鸭已经开始褪下胎毛,长出了新羽毛,吴桐就将它们送到山上,让它们自己去找草籽和虫子吃。 后山上现在已经变成了动物乐园,鸡鸭猪羊的声音此起彼伏,最忙碌的要数小猫了,它独自看管着这么几群动物,又不能让它们跑远了,也不能让它们啃果苗,别提多忙了。吴桐看着忙忙碌碌的小猫,有些于心不忍,这算不算剥削童工呢。 大熊说:“不用担心,它高兴得很。这狗估计串了一点牧羊犬的血统,你让它在家呆着,它还不乐意呢。” 吴桐说:“那就给它找个伴吧,一只狗太孤单了。”他有些遗憾当初没将那一窝狗仔都买来了,不然小猫就有伴儿了。 “好,哪天上街看到有卖狗的买只回来。”大熊说。 吴桐在山上检查那些果苗,这些果苗长得很快,有一些樱桃树已经开花了,橘子树也有了花苞,这些树最迟明年就能挂果了。 吴桐正挨棵检查着,忽然听见大熊叫了起来:“掌柜的,快来看,这边好多木耳!” 吴桐闻言赶紧走了过去。大熊本来是要去竹林挖竹笋的,结果发现这篇树林子里长了很多木耳,顿时喜不自禁,招呼吴桐过来看。 吴桐走近了一看,看见一些干枯的树枝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黑褐色的木耳,说:“真不少,这是青杠树,能吃吗?” “能!青杠树是最好的繁育木耳的材料,我以前在超市里卖的木耳都写着青杠木耳呢。你看有好多啊,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今年雨水好的缘故吗?我上去摘。”大熊说着拉了拉裤腿,开始爬树。 吴桐说:“你小心点,这树能承得起你吗?” “开玩笑,肯定可以。你帮我拿着篮子,我上去摘,野生的青杠木耳,买都没地方买,晒干了起码得五六十块钱一斤呢。”大熊说话间已经噌噌地爬上树了,他虽然看着胖,事实上跟他的本家一样,还是很热衷并且擅长爬树的。 吴桐一听,惊讶地说:“这么贵啊,篮子给你,我去看看别的地方还有没有。”虽然这些植物和动物都长势喜人,但换成钱还得要点时间。除了那天凤起和胡九来住过一晚上,他们就再也没有别的进项,吴桐的钱早已花光了,现在给鸡鸭买饲料还是王虎和金川掏的,他们现在急需进账。 吴桐走了一圈,发现挨着后山这边的树林子里长了不少木耳,但是往里走一点,就很稀少了,他想了想,应该是受灵气的影响。既然灵气能够促进木耳生长,能不能人工种植木耳呢? 吴桐回到大熊这儿,大熊已经摘了半背篓的木耳了,他炫耀似的跟吴桐说:“看这木耳漂亮不?这是品质最好的木耳了。树上还有很多小的,过阵子再来摘。”吴桐发现这木耳个头肥大,耳片厚实,正面黑得几近透明,背面似乎着了一层白色的绒毛,原来这就是好木耳啊。 吴桐问大熊:“我刚刚看了一圈,里边树上长得很少,靠近后山这一圈的树上长了不少,会不会是因为灵气的缘故?” 大熊眨眨眼:“还真有可能是。” “你说我们自己人工种植木耳可行吗?”吴桐问。 大熊一拍大腿:“这是个好主意!木耳是长在木头上的,它也属木,你的灵气对它们肯定有用。我们可以自己种植木耳,不仅木耳,其他的菌类也可以啊,我们去买点菌丝来自己养菌子,这个也是一个赚钱的门路呢。回头上网搜搜,学一下技术,不过技术不行也不打紧,有你的灵气保障,长得肯定不会差。” 吴桐听到这里,问:“买菌丝需要多少钱?”他现在可是穷光蛋,根本就没钱买种苗了。 “这我也不知道,应该不会很贵吧。咱们种的菜过两天不是可以卖了吗?我帮你联系超市,到时候就直接送到超市去,就不用去市场卖了。”大熊说。 吴桐心想,卧龙镇这么大点的地方,一天能卖多少菜,最好是送到市里去。但他们没有车,搭车实在不方便,所以卖菜也是个愁人的问题。不光是蔬菜,以后等瓜果熟了,家畜家禽长大了,也全都需要卖到邛崃甚至成都去,所以交通工具是个相当大的问题,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穷啊。 这天大熊和金川去跟超市谈合作的问题,结果有点令人沮丧,超市里收购蔬菜的价格十分便宜,市场上卖三块一斤的菜,超市最多只给一块八的收购价,因为超市的菜通常比市场要便宜几毛,收购价压得很低。也就是说,他们一百斤的蔬菜也才值个一百多块钱。 金川说:“黑!简直是太黑了!我决定自己卖,不就是摆摊吗,我又不是没摆过!我就不信我们家这么好的菜没人要。” 吴桐说:“你真要去市场自己卖?” 王虎说:“自己卖也没什么不行,卧龙镇是个商品集散地,周围很多镇子的人都来这里卖东西,也有很多商贩来批发,没准还能联系到合适的菜贩子,到时候就直接来咱们家买。” “那就辛苦你们了。”吴桐说。 第二天早上,他们拖了一三轮车的生菜和上海青苗,用溪水洗得干干净净的,嫩生生水灵灵的,绿得扎人的眼。他们自己也吃过,清香爽口,还微带鲜甜,灵气浇灌出来的菜果然跟普通生长的不太一样。 王虎和金川一大早就出门去了,吴桐不放心,也跟着一起去了,只留下大熊一个人看家。他们去的时候,天才蒙蒙亮,农贸市场上已经汇集了不少各民族的老百姓,卖什么的都有。一些商贩守在市场入口处,看见有自己心仪的商品,就赶紧过来询价。 他们刚到,便被两个蔬菜贩子拦住了:“这菜怎么卖?” 金川说:“生菜三块五一斤,上海青三块。”因为零售就是这个价。 年轻点的菜贩子说:“这也太贵了,便宜点吧,都买了,全算两块一斤。” 金川说:“上海青两块,生菜两块五。”他自己做过生意,知道批发和零售之间的价格差。 菜贩子有些犹豫,金川说:“这个市场上你见过有我们这么好的菜没有?不信你买一把回去尝尝,看看这菜好吃不好吃。” 另一个年纪大点的贩子说:“这样吧,所有的都两块一一斤,我都要了。”菜贩子都是斤斤计较的,因为能抠下来的都是他的利润。 金川开着车就往里走:“没得少,不要拉倒,我自己卖。” 年轻贩子赶紧说:“我要,我要,都给我。” 另一个贩子听说他都要,赶紧说:“我也要,就按你的价格。” 于是两个人瞬间便将这一车蔬菜给瓜分完了。第一天他们也没敢多卖,总共只摘了一百来斤的菜,拢共卖了两百二十多块钱。 算完账,金川掏出手机:“你们自己留把菜回去尝尝,看我有没有骗你。留个微信吧,我们就在这旁边种地,要是需要菜,就直接给我发微信,我给你们准备。我们家菜园子大,什么菜都有,你们有空还可以过来考察一下,前面出了镇子两里地,熊猫农家乐就是。” 年轻点的菜贩子本着朋友多路子广的原则,加上了金川的微信,年纪大的估计不用微信,所以没加。 吴桐没想到卖菜这么容易,原本担着的心放了下来,看样子只要东西种得好,还是不愁卖。 当天下午,年轻的菜贩子就给金川发微信了,说需要生菜和上海青各五十斤。第二天下午,昨天那个年纪大的菜贩子就跑到农家乐来了,因为他今天没买到金川的菜,而年轻的菜贩子菜都被抢疯了,看得他实在眼热啊,所以亲自上农家乐来买菜了。 第13章 再来 菜贩子一上农家乐就乐坏了,这哪是个菜园子啊,简直是个蔬菜种植基地,数量和种类都远超出了他的预想。而且这里的菜长得都特别水灵,还比别人家的菜种得早,这就意味着收得也早。 在蔬果市场上,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所以时间就是金钱,刚上市的菜因为少而贵,等大量上市之后,价格就贱了。菜比别人家早收获,也就多赚钱,这也是市场上反季菜比应季菜贵的原因,物以稀为贵。这么多菜,起码能比别人早收一个礼拜,这就意味着提早抢占了七天的市场。 菜贩子跟农家乐预定好明天的菜,顺便将接下来好几天的菜都预定了,他和金川互留了电话:“你们这儿出什么了,就给我打电话,我自己过来拉,不用你送到菜市场去。价钱好说,不会比别人低。” 金川知道这个老板有点儿抠门,这都亲自上门来采购了,知道他家的菜比别人的早而且好,居然还不舍得掏钱,其实比别人多一毛钱,一千斤菜也才多花了一百块钱而已,这样起码能够保证供货量稳定啊。 金川说:“我尽量吧,如果来买的人多了,我也没办法保证你一定能买到菜。”虽然他们现在已经有两个固定客户了,但绝对不能就只这两个,这不利于自己抬价啊,而且销量也有限,他打算还要去找新客户,有竞争才能有利于自己赚钱。 在金川的努力下,他们又联系上了第三个第四个菜贩子。不仅如此,金川还主动去跟镇上的饭店联系。饭店吸引客人的是什么?当然是口味。农家乐的蔬菜鲜甜爽口,吃着比肉还香,饭店老板哪能不知道选择。短短几天时间,镇上大一点的饭店就都用上了农家乐的蔬菜。 这天熊猫超市的老板算账的时候,忍不住皱起眉头,说:“今天的营业额比昨天还少了几百,已经连续一个礼拜在下滑了。陈飞,到底是什么原因?” 主管陈飞也是老板的小舅子,他说:“这几天蔬菜和水果都烂了好多,买的人少了。” “那还不赶紧减份量!”老板没好气地说。 陈飞说:“减了,可还是没什么用。” “最近菜也没有涨价啊,那些人就不吃菜了?”老板不解地自问。 陈飞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老板从超市提了一兜子没卖完的菜回家,正在看电视的老板娘说:“回来了,给你下点面条吃个宵夜吧。有你最爱吃的豌豆尖。” 老板问:“现在哪来的豌豆尖?”现在都卖豌豆夹了,哪里还有豌豆尖。 老板娘说:“我妈去市场买的。” 老板将一兜子菜丢在地板上,有些生气地说:“自己家里开超市,菜放烂了都卖不掉,你们还要去外面买菜,外面的菜格外好吃些?” 老板娘拔高了声音:“蒋晓明你发神经啊,你冲我发什么火!还不是我妈看你喜欢吃豌豆尖,特意给你买的,好心当成驴肝肺,饿死你算了!” 老板其实是个耙耳朵,一见老婆生气了,赶紧过来告饶认错,说是最近超市生意下滑引起的,要照这么下去,这个月都要入不敷出了。 老板娘好不容消了气,给他做了面条,烫了豌豆尖。老板吃了一口豌豆尖,抬起头问:“今天的豌豆尖是怎么做的?” 老板娘说:“是不是格外好吃?就是照平常那么做的,主要还是豆尖好。我妈说虽然卖十块钱一斤,但是买的人好多,差点都没买到。” “在哪里买的?”老板可是最爱吃豌豆尖的,什么品质一吃就知道,这豌豆尖绝对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豌豆尖,鲜甜可口,吃完后口腔都清新多了,别提多安逸了。 “就在农贸市场。”老板娘说。 老板说:“叫陈飞去调查一下,看看在哪里进的货,我们也进点来。”他们超市体量大,菜市场卖十块一斤,他们可以便宜一两块一斤,虽然不赚钱,但是客人来了肯定还要买别的,就能将客流量吸引回来了。 过了两天,大熊接到了原来主管的电话,婉转套了很久近乎,最后跟大熊提起蔬菜批发的事情来:“大熊,超市想跟你们农家乐批发点蔬菜,你那有货吧?” 大熊惊奇道:“你们不是嫌贵吗?我们这儿菜倒是有,种类也不少,但是价格不会便宜。” 陈飞呵呵笑:“你卖给别人多少钱一斤,我们就给多少钱一斤,不会亏你的。”超市卖蔬菜水果挣的钱其实不多,甚至还可能赔本赚吆喝。但是便宜的蔬菜水果是吸引顾客前来的一个点,顾客进来之后,总不会都是只买蔬菜水果,再顺便买点其他的,那就是赚了。 金川听见大熊漏音的手机里的话了,便对着话筒说:“陈主管,我们这儿人手不够,要什么菜得你们自己过来拉。” 陈飞听了,青筋暴绽,咬咬牙说:“行,我自己来拉。”当初送上门来嫌贵不肯要,如今还得自己去拉才能买到,河东河西的变化真快。 多了一个超市,农家乐的菜终于不愁卖了。吴桐现在每天就忙着收菜数钱种菜,每天都有几百上千块钱进账,再也不用坐吃山空了,哦,其实山已经吃空了。有了钱,吴桐就开始扩大生产规模,先买菌丝,除了木耳,还有香菇和羊肚菌之类的,还在网上买了不少本地没有的蔬菜种子,别人种不出来不意味着他这里种不出来,要将菜的种类尽量丰富起来,保证供货不断,毕竟菜都是有生长周期的。 月底的时候,吴桐清点了一下手里的钱,还剩了四千块钱,没想到种菜也能赚钱。他将这钱分成三份,分别拿给其他三个人:“虎哥和金川这一千五是我还给你们的,你们帮忙垫付了不少钱,先还你们一点。这一千给大熊,虎哥不是说有朋友五一过来度假吗,你拿着去买菜。”大家的花费吴桐都有记账,无论如何,不能让大家吃亏。 王虎说:“掌柜的,这钱先不急着还我们,你拿着用吧。” 金川也说:“对啊,现在才刚有点进项,你拿着吧,说不定还要买点种子啥的。” “没关系,这菜不是还在卖吗,每天都有进账,买种子的钱足够了。你们大家一直在帮我干活,一分钱工资都没有,还得到贴钱,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吴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大熊说:“以前我们都不拿工资的,谁缺钱就给谁花。” 吴桐眨眨眼:“是这样吗?我不太清楚。” 金川赶紧说:“那是以前的事了,跟现在情况不一样,以后我们还是拿工资吧。不过没钱可以先欠着,不发也行,我们无所谓的,不归劳动法管。”现在整个农家乐的建设费都是吴桐出的,赚的钱当然都归他。 王虎将钱放到桌子上:“我建议这钱你还是先拿回去,等攒够了,咱们买辆二手的五菱宏光,虽然破烂了点,但是至少可以上路,还能拉货,特别好用。以后咱们上邛崃或者成都卖菜卖水果都方便。” 金川也将钱放回去:“对、对、对,先攒钱买车。” 吴桐感动不已:“买一辆车得多少钱?” “二手五菱有个两三万也就够了。今年就能实现买车的愿望。”王虎笑着说。 大熊说:“那我也省点儿吧,我拿五百就够了。家里有菜,只需要买点肉就好。” “那我就先收着买车了?”吴桐笑着说。 “收着、收着。”王虎说。 于是吴桐将钱收了回去,放在一个鞋盒里,准备攒够了去买车。 五一马上就到了,王虎有两个路上认识的朋友要驾车去西藏,走川藏北线,绕了一点路来卧龙镇看熊猫,顺便看王虎,要在这里住上两晚。 吴桐说:“既然是你的朋友,那就不用收费了吧。” “收,怎么能不收?我就认识其中的一个,他来了五六个人,不能全都免费了吧。对了,大熊,这次得你出马,我要带他们去巴朗山徒步,你得露个面,让我们偶遇一下熊猫。我都跟他们说了,我们这里可能看得到熊猫。”王虎笑眯眯地说,他打算经营一下农家乐的公众号,从发现野生熊猫开始,应该能吸引一些网友的关注,要是以后成了网红,卖水果什么的就方便多了。 大熊拍胸脯答应下来:“行,包我身上了。”这个属于本色演出,不需要什么演技,他干得来。 吴桐也知道大家的计划,笑着说:“辛苦你们了!” 30号傍晚,王虎的朋友还没到,农家乐先来了个客人,客人从皮卡车上下来,金川就愣住了:“凤教授?” 第14章 送炭 凤起朝他点点头,从车上提下一个行李袋,朝房子走来:“不知道还有没有房间?我要一个房间。对了,给你们带了点礼物,都在车厢里,拿去种起来吧。” 金川木木地说:“好的。还有房间,上次那个房间可以吗?” “可以。”凤起朝屋里看了一眼,问,“梧桐呢?” 金川说:“他上后山种蘑菇去了。” 凤起点点头:“帮我登记吧。” 金川赶紧跑回前台,给凤起办理入住手续,脑子这才活泛起来:“凤教授,坠子我还没有给掌柜的,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怕就这么给他不肯要。” “嗯。”凤起淡淡地应了一声。 金川松了口气,又问:“您打算住几天呢?” 凤起说:“五天。” “学校放五一假了?”金川试探着问,不过五一假就三天,他却在这里住五天,大学老师时间果然比较自由。 “嗯。” 金川说:“本店还在新店活动期间,依旧给您打八折,不用交押金了,一共是2392元,您是我们的老顾客,抹掉零头,收您2300元吧。扫微信和支付宝都可以。” “好。”凤起掏出手机,刷手机支付,然后接过钥匙,上楼放行李去了。 金川看他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处,出来看车厢里的礼物,满满一车都是些花花草草,月季、绣球、桂树、多肉什么的,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草,其中还有两棵树干笔挺青翠的小树苗,手掌状的大叶子,看着像是梧桐树。金川笑了起来,凤教授真有意思,居然送这样的礼物,恰好是他们需要的,掌柜的应该不会拒绝吧。 “车厢里还有一袋花籽。”凤起从二楼的窗口对金川说。 金川回头笑着说:“谢谢凤教授,掌柜的肯定喜欢。” 凤起没说话,转身离开了窗户。 金川私下里跟大熊和王虎一起八卦过,凤起会是什么妖怪。王虎只提了一句“注意他的姓”,所以他们一致都有了猜测,那可真是神兽级别的。虽然王虎号称百兽之王,但跟百鸟之王并不能平起平坐,因为人家凤凰是神兽。王虎是只华南虎,要是四灵之中的白虎,那还是同等级别的。 几个人都很好奇掌柜的跟凤教授是怎么认识的呢?好像有点八竿子打不着,因为境界相差实在是太远了。然而硬要说有关系,那也是能攀上的,毕竟传说凤凰非梧桐不栖,也许凤起曾经在掌柜的身上栖息过。总而言之,这些都是他们脑补的,因为不可能从他们嘴里套出真相来。不过掌柜的确实有点牛气啊,连凤凰都不怕得罪。 金川将车斗里的花木都搬下来。凤起背上一个相机下了楼,溜达着去了后山,当然,也是想去会会吴桐。他刚上山,便有一只在草地上觅食的红腹锦鸡发现了他,噗啦一下飞进了林子里,落在树梢上扯着嘶哑的嗓子喳喳叫了几声。不久之后,树林子里便热闹了起来,无数的飞鸟争先恐后地从树林子里飞了出来,扑向了凤起。 各种鸟儿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仿佛铁豆子入了锅,那个嘈杂,直要将人的耳膜震破。 正在和吴桐种菌丝的大熊听见这声音,忍不住皱起眉头扭头四顾:“怎么回事,那些鸟要飞到哪儿去?吵死了,哪来那么多鸟。” 吴桐抬头看了看,不由得皱起了眉眉头,这种情况他不是没见过,这意味着他不想见的人又出现了:“不用理会,没什么大事。” 过了一会儿,那些陆续飞走的鸟儿又飞回来了,不过那个讨厌的人始终没出现,吴桐悄悄松了口气。 凤起站在林子边上,远远看了吴桐一眼,不安的心熨帖了不少,转身朝另一边走去。 他们干完活回到家里,看见院子里堆了一地的花草,金川正在院子边上挖坑,他惊讶地问:“哪来的?” 金川抬起头,笑着说:“掌柜的你回来了。这是凤教授送给我们农家乐的,好多花草,你看看都要怎么种,沿着院子种一圈可以吗?” 吴桐的脸瞬间黑了,那臭鸟果然又来了。 大熊惊讶地说:“凤教授又来了?他真有心啊,有了花草,咱们这儿就越来越有感觉了,等花儿一开,鸟语花香,这里就像个世外桃源。” 吴桐板着脸:“不用种了,让他带回去。” “啊?可是他要在这里住五个晚上,就这么放着,万一死了呢?”金川说。 要是别人,这些花草死就死了,但吴桐是断然舍不得让它们死了的,他咬咬牙,说:“多少钱,都给他。以后咱们农家乐不要接待他了,不许给他开房间。” 金川露出为难的表情:“他是在网上预订的,只要有空房间他就能预订,他交了钱不让住说不过去吧。”他撒谎了,凤起并不是在网上预订的房间,而是直接过来入住的。金川觉得凤起看起来也不像是坏人,农家乐平时也没什么客人,他一来就住这么多天,而且还是住最贵的房间,不让住多可惜,既然他得罪了掌柜的,那就让他多花点钱赎罪好了。 吴桐说:“就不能让他网上也不能预订吗?” 金川说:“当然可以。我可以将所有的房间都挂上客满,但是这样一来,也就将其他的客人拒之门外了,你确定要这么做?” 吴桐恨恨地叹了口气,没再说话。金川问:“掌柜的,花还种吗?他说是送给农家乐的。”言下之意,就不是单独送给吴桐的。 吴桐说:“你们种吧。”别想叫他用灵气浇灌。 金川笑起来:“好,我会将它们都种好的。” 吴桐本打算不下楼来吃晚饭的,但是王虎的朋友到了,一共有六个人,他不能不去招呼客人,还得去厨房帮大熊准备晚饭。十多个人的晚饭,大熊就算再能干,一个人也不大忙得过来。金川和王虎带着那些客人在种花草,他只得去厨房帮忙。 凤起从山上下来了,不敢去吴桐面前找存在感,便跟着大家一起种花草。花草的数量很多,他们将院子周围都种上了,又沿着马路边上种了一些,一名女游客看着地里水灵灵的蔬菜,说:“这都是你们种的菜吗?长得真水灵。” 金川骄傲地说:“当然了,我们自己种的,纯天然无公害,没有农药和化肥。” “没有肥料怎么能长这么好的?” “我们有农家肥,养了很多鸡鸭和猪羊。”金川当然不会告诉他这是他们掌柜的用灵气浇灌出来的。 一名男游客走到地里,摘下一片叶子,上面爬了一条大青虫,笑嘻嘻地说:“我相信你们这儿没有喷药了。” 女游客尖叫着跳开:“快扔了,恶心死了!” 金川说:“当没有喷药,你在我家都找不到喷药的工具。所以免不了要被虫祸害一些。” 凤起听了,没有做声。 晚饭吴桐没吃,他做好饭就躲进房间去了,因为不想和凤起一个桌吃饭。客人们吃着农家乐自产的蔬菜,顿时惊艳无比,居然有这么好吃的蔬菜,比肉都好吃,他们以前吃的那叫什么?只能算草了。晚上这顿饭,大熊和王虎两次离席,去拔菜做菜,加了两次蔬菜。 第二天一早,王虎陪着游客去巴朗山徒步了,大熊去扮演偶遇游客的大熊猫去了。金川问凤起:“凤教授,你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去玩?人多热闹些。” 凤起说:“不用,我自己安排,我喜欢清静一点。” “行,那你自己安排吧。”金川本来想打发他出去的,好让掌柜的自在一些。 金川的电话这时候恰好响起来了,他接通,是胡九打来的:“听说你们那儿菜已经长好了,而且还是有机的,给我送点过来啊。” 金川听了,不由得看向凤起,这消息只怕是他传出去的,他说:“您当初说是只要水果,没说要蔬菜啊。” “都要。这样吧,你现在摘个百八十斤的蔬菜,今天给我送到成都来,要是真好吃的话,我都按照有机菜的价格给你,以后就跟你们预定了,我在成都有几个饭店,需求量很大,怎么样?”胡九说。 金川眼睛一亮:“好啊。那我想办法给你送过去。” 挂断电话,金川立即兴奋得大声呼喊起来:“掌柜的,掌柜的,快来帮忙,大生意来了!” 吴桐还在楼上没下来,听见他的话,拉开窗户问:“怎么了?” 金川赶紧把胡九要菜的事说了:“有机菜要比普通菜贵好多呢,咱们要赚大发了,快来拔菜,我一会儿给胡老板送过去。” 吴桐听说胡九要买菜,而且价格也比现在的贵不少,当然赶紧下来了,他现在就需要钱,越多越好。 金川看着凤起嘿嘿笑:“凤教授,您的车今天要吗?要是不用的话,我想跟您借个车。” 凤起说:“可以。” “谢谢凤教授!”金川乐得见牙不见眼,凤教授果然是他们的福星啊。 吴桐和金川赶紧去拔菜,凤起居然也过来帮忙了。金川感激不尽,吴桐板着脸不说话,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胡九这生意,也是凤起带来的,他不能当面骂人。 将菜都收拾好后,金川对吴桐说:“掌柜的,我去送菜了,你在家看家啊。下午还要拔菜,我打电话叫大熊早点回来帮忙,我也会尽快赶回来的。” 凤起问:“还要拔菜做什么?” 金川解释:“镇上的超市、饭店和菜贩子都是从我们这儿进货的,还要拔个两三百斤呢。” “我也来帮忙吧。”凤起说。 金川连忙道谢:“那就太感谢凤教授了。掌柜的,我走了,再见!” 吴桐挥挥手,转头瞥见凤起,脸就完全拉了下来。 第15章 发财 金川离开后,家里就只剩下了吴桐和凤起,吴桐不想和这个讨厌的家伙大眼瞪小眼,拿起锄头便往地里去。凤起叫住他:“梧桐,午饭吃什么?” 吴桐站住了,回头面无表情地说:“你需要吃饭吗?” 凤起认真点头:“需要,你家的饭特别好吃。” 吴桐并不接受这迷魂汤:“我这里不提供免费午餐,你可以去镇上吃。” 凤起说:“我没有说免费吃饭,我愿意花钱在这里吃,你们开店应该满足客人的要求吧。” “不会做!”吴桐没好气地走了。 凤起见他这样,不仅不生气,反而很高兴,吴桐终于跟他说话了。他抬脚跟了上去,不敢靠得太近,远远缀在吴桐后面,过了片刻,他说:“梧桐,昨天种下去的花有点蔫了,需要浇水吗?” 吴桐自然也看到了,因为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将东西种下去之后就浇灌灵气,这两天天气也比较好,白天太阳很大,所以花草有点儿打蔫,但他没理凤起。 凤起见他不说话,说:“那我还是去浇水吧。”他说着真的回去找桶去浇水了。 吴桐没理他,由他提着两个桶去溪里打水浇花,他们平时浇地都是夜间使用灵气引水的,另外还装了抽水管用来掩人耳目,从来都没提水浇过菜。 吴桐在辣椒地里松土除草,虽然地里的草都是王虎安排兔子去除的,但兔子只能吃叶子,不能除草根,在灵力的浇灌下,根部重新发芽长得飞快,又得麻烦兔子去啃一遍草。如此循环往复,人和兔子都有点乏。 正除着草,吴桐停了下来,找了根草茎拨了一下,从辣椒叶子上掉下来一条大虫子,吴桐抬脚将虫子踩死了。他可以用灵气灌溉蔬菜,叫兔子来帮忙除草,但是却没办法阻拦虫子对作物的侵害,因为虫子没开智,王虎几个也拿它们没有办法。 凤起突然吹了一声口哨,飞来了一群麻雀,在凤起面前停下了,这爱喳喳叫的小鸟在凤起面前也自觉地闭上了嘴。片刻后,这群麻雀就分散开来了,有几只去了山上,大部分都散入了菜地里,开始在作物中间找虫子。 吴桐正除着草,忽然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一看,天空中飞来了一大片黑压压的东西,把他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居然是一群鸟。这群鸟一过来,就呼啦一下子落在了田地里。吴桐惊慌地看着那群鸟,要知道,很多鸟都是以嫩芽和叶子为食的。金川和大熊在家的时候,这些鸟类都离得远远的不敢来,毕竟猴子和熊猫都是会吃鸟蛋的,鸟类还是有些忌惮,今天他们不在,居然就全都来了,这也太过分了。 吴桐急匆匆地跑了过来,准备去赶鸟。凤起叫住他:“梧桐,你别慌,我在叫鸟帮忙除虫。” 吴桐一听,止住了往前冲的脚步,有点难以置信地扭头看他:“真的?” “当然。谁敢祸害你种的菜,我除了它一族的名!”凤起说。 吴桐神色略复杂地看着凤起,脸上表情有些怪异,因为想笑又生生给憋住了,他总算不像从前那样口口声声说要灭人全族了。 凤起目力极好,远远就看出了吴桐的表情有些松动,知道这件事自己做对了,便说:“你放心吧,今后有它们帮你除虫,你这菜就不用担心虫害了。” 吴桐没说话,转身回去继续松土,是他主动帮忙的,自己可没叫他。 凤起发现吴桐也不怕晒,顶着大太阳在地里干活,到中午了也不肯休息,高原的太阳晒得人头皮发烫,他忍不住说:“梧桐,太阳太大了,你不休息一下吗?” 吴桐头也不抬:“不用。”他是一棵树的时候,更大太阳都晒过,这点太阳算什么。 凤起无奈地叹息,只好陪他在太阳地里晒着,但是晒久了就有点扛不住,头晕眼发黑,这是中暑的前兆,他赶紧往树荫下躲,远远地看着吴桐在太阳下挥汗如雨,忍不住有些心疼。 直到下午两点多,大熊和金川都没有回来,吴桐知道不能再等了,必须要马上收菜。蔬菜摘下来之后还得清洗和捆扎,这些都特别费时间。平时四个人一起干,两三个小时就能忙完,但今天只有一个、不、两个人吧,肯定不能像以往那么快,就只能提前干了,否则一会儿买菜的都来了,菜还没收好。 凤起见到吴桐要收菜,赶紧过来帮忙。吴桐这时候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开始指点凤起怎么收菜,两人终于有了第一次正常的交流,而不是一个追一个躲的状态。 凤起不止一次感到惊奇,吴桐做起农活来十分像模像样,就像个经验丰富的老农民,其实他化形也不到半年时间,凤起忍不住问:“梧桐,你怎么会想到来这里种菜开店?” 吴桐这回没有不理他:“除了种菜,我还能做什么?” 凤起说:“主要是看你喜欢什么,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有大量的时间,只要你喜欢,就可以去学,然后从事那方面的工作。” 吴桐想起了弹琴,但是自己目前这个处境,想学什么都不行,没钱没自由,便说:“暂时不想,以后再说吧。”他还是好好种菜,早日拿回自己的魂魄再说。 “我现在在北京生活,那儿是首都,有一个很大的聚灵阵,虽然人很多,但灵气也还算浓郁的。那里的机会也特别多,各种资源都很丰富,你要是想去北京生活,可以直接找我,我给你提供住处。”刚刚才能正常说上话,凤起就有点忘乎所以,迫不及待地邀请吴桐去他那儿了。 吴桐扔出一句:“没兴趣。” 这一盆冷水浇在凤起头上,他立马冷静下来了,便呵呵笑着说:“其实这里也挺好,清静,空气也好,跟你原来生活的环境也差不多,我能理解你喜欢这里的心情。” 吴桐心说,我喜欢个鬼,这不是没办法了吗? 快五点的时候,金川总算回来了,他直接将车子停在了路上,兴奋地朝吴桐跑来:“掌柜的,我回来了!” 吴桐见他兴奋成那样,知道菜肯定卖了个好价钱,便说:“总算回来了,我还担心你撞车了呢。”他倒是不担心金川被撞,而是担心他撞坏了人。 金川笑嘻嘻地说:“没有,我又不是第一次开车。对了,大熊他们还没回来?” “没有。”吴桐说。 凤起问:“卖得怎么样?” 金川一说到卖菜就来劲了,嘿嘿笑着说:“掌柜的,你知道我为什么回来这么晚吗?胡老板将我们的菜送去检验了,看属不属于有机菜范畴。咱们的菜当然是有机的了,什么农药化肥都没有。我还给咱们农家乐的有机菜注册了一个品牌,叫熊猫牌,以后咱们就贴牌卖菜啦。” 吴桐听他说了半天,都没说到价格,便问:“多少钱一斤?” 金川叉腰仰天大笑几声:“哈哈哈哈,掌柜的,你做梦也不会想到,有机菜要多少钱一斤。零售的小油菜20块钱一斤,胡萝卜二十多,反正比我们现在卖的要贵上至少四五倍!我们要发达啦,掌柜的!” 吴桐一听愣住了,他种的菜这么值钱吗? 一个菜贩子过来拉菜,正好听了金川的半截话,说:“金老板,什么菜20块钱一斤呢?” 金川回头,对菜贩子说:“我们家的啊。我今天将菜送到成都去化验了,完全是有机蔬菜,有个老板跟我进货,就给我们有机菜的价格。” 菜贩子一听急了:“那我们呢?价格不会变吧?我们合作了这么久,一直都是那个价,你突然提价,谁还买得起啊。”这菜要是卖二十多一斤,这小镇上谁都不会吃好吧。 金川看了吴桐一眼,说:“卖给你们价格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不过我们会先尽量送成都,剩下的才会卖给你们。” “我要得也不多,又是一个地方的,就不能行个方便?”菜贩子赔着笑脸,生怕减了他的量。 金川说:“没办法,我们都要吃饭啊,谁不愿意多卖点钱呢。你卖菜给别人,也是希望价格越贵越好吧。” 菜贩子无话可说,谁不想赚钱呢:“那我每天的量还能保证跟原来一样多吗?” “不好说,今天的就先拉过去吧,明天再说。我们会尽量让你们都买到菜,但是多少我就不能保证了。”吴桐说。 菜贩子一听,赶紧去拉菜,因为这是最后一天足量供应了,他还试图多屯一点货,但是被拒绝了,因为吴桐只是按照原来的量准备的。 菜贩子走了之后,金川乐呵呵地掏出一叠钞票:“掌柜的,这是今天去成都买的菜,一共拉了105斤过去,批发价算15块一斤的菜,卖了1600块钱,都给你。明天我再送菜过去,准备去找几家有机超市谈谈,如果能够谈下来合作,咱们这菜以后就不愁卖了。” 金川带回来这个结果,远远超出了吴桐的预期,他脑子里飞快运转计算着,一天一千六,一个月能赚四五万,刨除菜生长的周期,按照这个速度,他差不多一年时间就可以把坠子的钱还上了,并且还能有余钱学琴了。想到这里,吴桐兴奋起来,总算是看到希望了。 快天黑的时候,大熊和王虎他们才回来。原来是同行的一名女游客在山上扭伤了脚,他们合力将人背回来,这才耽误了这么久。女游客的情绪都很低落,伤筋动骨一白天,伤了脚就没办法跟着车队去旅行了,她好不容易跟着大家一起出来,结果又要半途而废了。 王虎看着吴桐,突然说:“我们掌柜的会一点气功,让他帮你看看吧,说不定能治好你的脚。” 第16章 吵架 吴桐听王虎这么一说,顿时有些愕然地看向他,自己什么时候会气功了。王虎朝他使了个眼神。吴桐露出尴尬的笑容,说:“那我就给你试试吧,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周围的人听着都觉得有点好笑,这年头谁还相信气功能给人治病啊。不过这么帅的帅哥说自己懂气功,大家也不好意思揭穿他。受伤的又是一名女游客,对帅哥有着格外的包容心理,便笑着说:“那就麻烦掌柜的帮我看看吧,有没有效果都不要紧。” 王虎煞有介事地说:“那大家就先别围着了,散开一点,以免妨碍掌柜的发功。” 大家都带着意味不明的笑容走开了。等人都走散了,王虎对吴桐说:“掌柜的,来试试吧。”上次吴桐给雪豹治过伤,效果还不错,这次给人试试看有没有用。 吴桐点点头,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让何茜将脚放在一张凳子上架着,伸出手,覆在了她的脚踝处,释放灵气给她治疗。灵气是无色无味的,大家都看不到吴桐手上到底有什么,但是觉得他并不像那些所谓的气功大师需要运气才能发功,不禁有些疑惑,他真的懂气功吗? 何茜原本就没抱希望,但是吴桐的手放上来之后,她就觉得十分清凉,慢慢地,那股清凉仿佛渗入到了骨血里,她觉得十分舒服,惊奇地说:“咦,感觉很舒服,好像真的有用诶。” 周围的人都伸长了脖子往这边看,真的有效吗? 吴桐坚持给她治疗了五分钟,这才收回手:“你感受一下,有没有好一点。” 何茜将脚从椅子上拿下去,轻轻转了转脚踝,惊喜地说:“哇,真的不怎么痛了。掌柜的你真的懂气功啊?也没见你发功啊。” 吴桐微微一笑:“有用就好。” 何茜的同伴这时都围了过来,问她是不是真的有用,何茜将脚放在地上,扶着朋友的胳膊站了起来:“是真的好很多了,刚刚我脚点地还特别疼,现在已经不疼了。” 吴桐说:“暂时这样吧,明天再给你治疗一下。” 何茜激动地抓住吴桐的袖子,说:“掌柜的,我明天要是都好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跟着大家继续去旅行了?” 吴桐说:“看你自己吧。我也不是医生,就是懂一点雕虫小技,帮你缓解一下伤痛。” “那我小心一点应该可以的,少走一点路就行。队长,可以吗?”何茜充满期待地望着领队。 领队看着她殷切的眼神,说:“我们明天还在这里留一天吧,看你的恢复情况,要是好了,我们就一起走,不行就让王虎送你回去。” “好的,好的。拜托了,掌柜的。”何茜抓住吴桐的胳膊摇了又摇,眨眼睛朝他卖萌。 吴桐轻轻抽回自己的胳膊,说:“我尽力而为吧。” 整个过程中,凤起一直都在观察吴桐,现在又将视线落到了何茜脸上,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今天的晚饭吃得很晚,吴桐这次没有为了跟凤起撇清关系独自上楼。饭桌上十分热闹,大家聊着今天徒步巧遇熊猫的趣事,有人拿着手机给吴桐看今天拍到的熊猫的视频,不止一只,是三只大熊猫。一公一母带着一只熊猫宝宝,见到人也不怕,大摇大摆地,公熊猫还停下来跟大家吐舌头做鬼脸,将熊猫宝宝抓起来放到自己背上背着走,走几步熊猫宝宝就从它宽厚的背上哧溜往下掉,简直要萌死了。 不用说,那只公熊猫是大熊无疑,另外一对熊猫母子是他请来的群演。为了请这两个群演,他还花费了几个鸡蛋。吴桐知道这事后差点没笑死,这恐怕是最便宜的群演了,而且还是国宝级别的。 客人们都回房休息之后,农家乐的成员凑在一起交流了今天的信息,王虎和大熊得知家里的蔬菜能做有机菜卖,跟吴桐和金川一样都乐坏了,这完全是意外之财,一斤能抵从前四五斤了。 王虎问:“金川,胡老板那里每天都需要货吗?要多少?” 金川说:“胡老板说暂时给他送个百来斤菜,以后看反响再说,每天都送。不过我打算明天再去成都找有机超市看看,要是能联系上超市,这需求量应该就能大起来。” 王虎点头,说:“挺好,明天我陪你一起去,要是能在成都打开销路,咱们就轻松多了。”一斤蔬菜都能卖二三十,这比养鸡鸭还合算啊。 大熊问:“咱们没有车,是不是要去专门包辆车来送菜?”所谓包车,就是跟司机说定,每天固定时间过来帮忙送菜,一个月给多少钱。 这时凤起的声音传了过来:“不用包车了,我的车就借给你们用吧。” 吴桐循声扭头,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来了,洗完澡换了身黑色的家居服站在楼梯上,头发还是湿的,一手插在裤兜里,慵懒中透着贵气。 吴桐移开眼睛,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不用,我们自己想办法。” “这车我也开不回北京,放在成都也是闲置,你们正好又需要,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凤起耸耸肩。 吴桐皱起眉头,说:“真的不需要!”他不愿意欠凤起的人情。 金川说:“凤教授,既然车您用不到,那要不我们跟您租车吧。每个月给您一点租金,油费我们自己掏,保养我们做,您看怎么样?” 凤起点头:“可以。那就麻烦你们替我保管了。” 金川又对吴桐说:“掌柜的,我们自己有车就方便多了,去哪儿都好,包车也有不便的时候。既然凤教授用不到车,我们就跟他租了吧,别浪费资源。” 大熊附议:“这样确实要方便多了。” 王虎说:“我有一点疑惑,凤教授人在北京,怎么会有一辆川A牌照的车?” “以前在成都的时候买的,放在朋友那儿。怎么了?”凤起看着王虎,眼神里带了点威胁。 王虎低下头去,不敢与他对视,说:“哦,没事。那就谢谢凤教授了。” 吴桐有些恼怒地瞪着金川,为什么要租凤起的车,他们很快就能自己买车了,包车也包不了多久。现在租了他的车,他就有理由常往这边跑了。他甚至怀疑金川已经被凤起收买了,胳膊肘一直往外拐。 王虎打了个哈欠,说:“没事我就先上去了,将今天的视频剪辑一下,一会儿发到网上去。” 大熊说:“我去给小猫喂食。” 吴桐抬脚往楼上走去,走到楼梯拐角处又站住了,因为他发现金川和凤起都站在楼下没上来,便说:“金川,你来一下,我有点事想问你。” 金川点头:“好,我马上就来。”说完朝凤起摆摆手,赶紧上楼去了。 一直到进了自己的房间,吴桐才压低了声音跟金川说:“金川,你对我是不是有什么意见啊?” 金川不解地睁大眼看着他:“掌柜的怎么这么说?” 吴桐苦笑了一声:“你是看我怎么过得不舒坦,你就要怎么做。你明知道我不想见到凤起,却留他在这里住宿、还要租他的车。” 金川连忙摊开手:“掌柜的,你误会我了!我真是有天大的冤枉啊,我可是一心向着你的。我不知道你和凤教授有什么恩怨,住宿这件事真不赖我,我们开店,他过来住店,我们没办法拒绝啊。借车这个事确实有点我的私心,我今天开了一天那辆皮卡车,性能特别好,而且皮卡车方便,前面可以坐四五个人,后面还能载货,正好特别适合我们用。包车总没有自己开车方便,我去成都总不能只送货吧,有时候需要办点事,比如帮你买点种苗什么的,总不能叫包车司机载着我到处跑吧,人家也有自己的事啊。” 吴桐无奈地捏了一下眉心,叹息说:“你总有你的理由。” 金川说:“其实掌柜的,我觉得凤教授人还不错。你们真有化解不了的恩怨吗?” 吴桐脸色变了:“我的事你别管,回去吧,我要准备睡觉了。”他说着拉开门,一副送客的姿态。 金川挠挠头:“那我走了,晚安!”看样子凤教授是掌柜的逆鳞,不能触碰啊,到底是什么原因结下的梁子呢,凤教授那么牛逼的身份,要是自己,肯定早早地背靠大树好乘凉了。 这一晚吴桐都没休息好,闭上眼睛脑子里就是凤起的事,以前的,现在的,各种轮番浮现,弄得他心神不宁,干脆起来打坐,天刚亮,他就下楼去干活儿了,有事情做才不会胡思乱想。 他刚下来不久,凤起就出来了。吴桐看着烦了他一晚的人出现在自己面前,忍不住发火了,压低声音怒吼:“你能不能别阴魂不散啊?我又没有用狗链子拴着你!” 凤起站住了,脸上表情有些受伤,他站在离吴桐三米远的地方,说:“我就是想跟你说一件事,你的灵气是不是有治愈作用?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乱给人治病,以免惹来麻烦。人类社会里,没有证件是不能帮人治病的,否则会有牢狱之灾。” 吴桐直起腰看着凤起,没有说话,他不确定凤起说的话对不对,但是人类社会的条条框框确实很多,因为他现在被困在这里的原因就是触犯了人类法律。 凤起叹息说:“你要是对治病救人有兴趣,可以试着去学医,然后考取资格证。不要轻易让自己涉险。”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 吴桐看着凤起落寞的背影,低下头去,维持那个动作许久都没有动弹。 吃早饭前,吴桐帮何茜重新治疗了一下脚,治完之后,何茜稳稳地走了几步,兴奋地说:“掌柜的你真是太神奇了,我的脚完全好了,我一定好好替你宣传一下。” 吴桐赶紧说:“我不是医生,只是恰好懂一点这个,所以不用替我宣传了。” 领队说:“你最好别说掌柜的会治病,现在无证行医查得非常严,反而给他添麻烦。” 何茜“哦”了一声,片刻后打了个响指:“那我不说他帮我治病了,就宣传农家乐的美人美景和美食吧,绝对值得一来啊。” 吃饭的时候,吴桐留意看了一下,没发现凤起的身影,他也没有问,反正不吃饭他也饿不死。 凤起一整天都没有出现,到了晚上,吴桐终于忍不住问大熊:“那谁走了?” 大熊愣了一下:“哦,你说凤教授啊?他去山上了。对了,这么晚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第17章 并肩 吴桐听了,说:“他能有什么事。虎哥什么时候到家?”王虎和金川今天去成都联系有机超市,到现在还没回来,不知道事情办得是否顺利。 大熊说:“应该快了,之前王虎说他们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要不我出去找一下凤教授,这么晚了他还没回来,会不会迷路了?” 吴桐好笑地看着他:“他会迷路?你走丢了他都不会丢。” 大熊走到门外去看了一下,并没有发现凤起的踪迹,回来对吴桐说:“我觉得还是该去看看,这附近地势险峻,万一遇到什么危险就麻烦了。” 吴桐说:“他能遇到什么危险?”这世界上能对凤起构成威胁的只怕没几个人。 大熊说:“那可不好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掌柜的,你在家看家吧,我去看看。” 吴桐见他一脸认真,执意要上山去找人,便说:“真要去啊?那我去吧,你在家好了。” “你对这儿没我熟,还是我去吧。”大熊知道吴桐跟凤起有龃龉,坚持自己去了。 吴桐在家等着,那几名游客在客厅里自娱自乐,有人在斗地主,有人在弹奏吉他,倒是一片和乐。王虎和金川比大熊还先回来,他们风尘仆仆地进了家门,吴桐说:“你们吃了吗?要给你们做点吃的吗?” 金川一屁股在前台的高脚凳上坐下来:“大熊呢?叫他给我们下两碗面。” 吴桐说:“凤起一早就出去了,现在都没回来,大熊刚刚出去找他了。” “嗨,真傻,不知道打个电话联系啊。”金川说着掏出手机来拨打凤起的电话,过了一会儿说,“居然没有信号,我试试大熊的。”片刻后也摇了摇头,小声嘀咕:“奇了怪了,大熊的也没信号。” 王虎过来了,说:“要不我去看看吧。” 吴桐说:“我跟你一起去。金川在家吧。” 金川说:“来,把凤教授的电话号码记上,随时联系他。” 吴桐掏出手机来记下了凤起的电话号码,和王虎一起出去了。那几名游客说:“他们这么晚去哪儿?” 金川说:“没事,就到后面山上的猪圈羊圈看看。”他不想让大家知道是去找人的,要是知道了,他们肯定会要求一起去找人,大晚上的,这不是去帮忙,而是去添乱。 吴桐和王虎上了后山。 吴桐说:“等等,我问问路。”他说着将一只手贴在一棵树干上,闭上眼睛过了片刻,然后说:“大熊是从这边走的。” “那就快去。”王虎大步朝前走去。 他们没有打手电,已经快到农历月底了,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天空中只有如水晶一般璀璨的繁星。他们就披着这星光前行,视线丝毫不为夜色困扰。每走一段,吴桐就会停下来跟树木问路,有时候会偏离一些大熊的路径,但有时候也能问到凤起的消息,只是凤起经过的时间太久了,这一天里过路的东西太多了,有些树不一定记得。 就他们的速度,在山里也走了快两个小时,王虎越走脸色越凝重。吴桐也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这里的阴气似乎越来越重了,他从来不知道这附近的山里还会有这样的一个地方,有些不安地说:“虎哥,你有没有感觉不对劲?” 王虎压低了声音:“你跟紧我,这地方需要小心一点。” 他话音刚落,有什么东西划破黑暗像他疾冲而来,王虎手里忽然多出一把阔刀,猛地一挥,将那东西砍落在地,那东西掉在地上,一声不吭,但是依旧抖动不已。王虎另一手一张,照出一道白光,地上的东西冒出一股青烟,再也不动了。 吴桐吓了一跳:“虎哥,是什么?” 王虎警惕地看了看四周,朝那东西走进了一些。吴桐低头一看,似乎是一只动物,王虎说:“用手电照一下。” 吴桐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一照,差点吐了出来,这是一具腐烂的猞猁尸体,被王虎斩断的地方淌着黑色的液体,散发出恶心的腐臭味:“这只猞猁已经死很久了吧,怎么还会攻击人,难道是有人操控了它?”他不由得想起了凤起说的邪灵。 王虎说:“被不干净的东西炼化了。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危险我不清楚,但是你一定要跟紧我,自己要格外小心,有防身的工具吗?” 吴桐说:“我没关系,只要有树就行。等等,我联系一下他们。”他掏出手机,结果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信号,难怪打不通他们的电话。 “怎么样?”王虎警惕地看着四周,这里除了树木,没有一只活物,可见动物全都逃走了。 “这里没有信号。等我问问路。”吴桐收起了手机,将手放在一棵古老的红杉树干上,片刻后,“大熊和凤起都来过这里,就在前面。” 王虎试图放出灵气感应他们,却发现释放的范围有限,这地方被下了禁忌,对灵气的掣肘非常大,王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这是他工作的失误,居然让邪灵在这里成了气候。 他们越往前走,遇到的袭击越来越多,都是各种死掉的动物腐尸和尸骨,不过都被他们解决掉了,吴桐也指挥着树枝和藤萝搞定了两只。 他们到了一处山谷里,里面的阴气非常重,地上的动物尸骨也越来越多,但是能袭击人的并不多。吴桐突然叫了起来:“他们就在前面的山洞里,我们快去看看。” 现在已经能够听到从洞里传来的打斗声了,他们急忙往山洞冲去,王虎伸手拦住了吴桐,将他挡在自己身后:“掌柜的你慢点,跟在我身后。” 山洞一开始很狭窄,仅有一米多宽高,但是进去之后豁然开朗,里面有一个巨大的深坑,坑底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动物腐尸和尸骨,大部分已经没了动静了,剩下的那些都是些生前比较凶猛皮实的动物,比如蟒蛇、牦牛、熊猫、雪豹、老虎之类的。凤起就大熊正与那群死尸缠斗,纵使他们实力强劲,面对这么多敌人,也还是有些吃力,尤其是凤起浑身狼狈不堪,动作也有些迟滞。 王虎说:“凤教授、大熊,我们来帮你。” 凤起和大熊抬头一看,一个惊一个喜,大熊高兴地说:“你们可算来了!这只死老虎太难缠了,王虎,这个交给你了。”他说着将一只老虎尸骨朝王虎的方向踢过去。 王虎拉着吴桐的手,纵身一跃,就入了坑,一手挥刀,准确无误地砍中了迎面而来的老虎尸骨。 “梧桐!”凤起看见吴桐,心惊不已,生怕他受伤,他自己此刻正和一条巨大的蟒尸斗得难解难分。这东西只剩下了骨架,却十分难缠,斩断了马上又能重新连接起来,而且身上的骨刺还锋利无比。巨蟒将自己当成长鞭使用,尾巴甩出了横扫千军之势,就连一旁的大熊都受到了波及。 除此之外,凤起周围还有不少豹子、牦牛等大型动物的尸骨,它们会不失时机地瞅准空隙朝他补上两招,弄得他完全没有喘息的余地。凤起身上的衣服早已湿透,并且还有不少血迹,动物尸骨是没有血的,所以这血多半是他自己的。吴桐见状,赶紧拈诀来帮忙,数息后,树根和藤萝从坑底以及洞口探了进来,开始束缚那些动物尸骨。 凤起想制止已经来不及了:“梧桐小心!” 吴桐的气息本来是和这山间的草木一样,那些死尸都没把他当成敌人,现在一开始攻击它们,那些动物就马上调转头来,朝他扑来。吴桐心里有些慌,毕竟是第一次对敌,但他手上还是很稳,心里默念着口诀,加大了缠绕力度。 动物尸骨被树根藤萝一缠,凤起的压力骤减,他凝神吸气,张嘴一喷,一口凤焱喷上了巨蟒的头骨。这些动物必须要用灵气净化,才能够摆脱邪灵的控制,不再具有攻击性。凤起今天在这里烧了一天,那些尸骨源源不断,根本就烧不完似的,此刻早已精疲力竭,聚一口凤焱都需要费很长一段时间。 凤起见蟒骨着了火,便迅速转身来帮吴桐的忙。吴桐没学过打斗技巧,他的主要攻击方式就是操控树和藤来绞杀对手,如果对手近身了,他的攻击招式就是本能的打斗手法,看起来惨不忍睹。此刻他正一手拈诀,一手挥舞着一只不知道什么动物的大棒骨击打着冲到他面前的猕猴。 那猴子动作十分灵活,逃开了树根和藤萝的缠绕,吴桐若不是仗着体力充沛灵气尚足,差点就要被那猴子给抓伤了。但是这样一来,他的口诀就有些松动,那些被他制住的动物眼见就要全都挣脱束缚朝他扑来了。 凤起飞身一扑,抓住正要往吴桐背上跳的猴子尾骨用力一甩,在坑底碎成了渣渣,他一口凤焱喷了上去,急忙说:“别慌,稳住!”转身与吴桐背对着背,和他一起御敌。 吴桐察觉到猴子的威胁已经消失,心下一松,赶紧双手拈诀,专心运用起灵力。凤起开始挨个净化那些尸骨。 大熊在那边哈哈笑起来:“掌柜的你好牛啊,我们都是单发技能,你居然是群发技能!” 吴桐闻言,有点哭笑不得,这家伙当这是玩游戏呢。 王虎一边打一边提醒:“抓紧时间,掌柜的撑不了多久。” 凤起一边忙一边抽空说:“大熊说你不放心我,才让他过来找你。”语气听起来十分兴奋。 吴桐正要回话,忽然察觉到那些受他束缚的动物尸骨挣扎得厉害了起来,连忙说:“它们的力量加强了,快点,我撑不了多久。” 话刚落音,他操控的那些树根和藤条突然之间全都爆裂开来,生生被那些尸骨给挣断了。之前被凤起烧过的蟒蛇没有了头颅,它却没有死去,无头尸骨像一根巨大的鞭子,向朝凤起和吴桐的方向横扫过来。 “小心!”凤起顾不得那些尸骨,飞身将吴桐牢牢地护在了身下。 第18章 救美 吴桐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眼前一黑,就倒在地上了,身上一沉,背部传来被骨头硌得生痛的感觉。这时耳畔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大熊的声音响起来:“我的妈呀,这蛇太凶猛了,没头都能打,吓死宝宝了!” 压在身上的凤起鼻腔里发出一声隐忍的闷哼,吴桐立即听到了,急忙问:“凤起,你怎么了?” 凤起没有回答他,扭过头去,趁着蟒骨已经扫了过去,从吴桐身上起来,顺手将他拉了起来:“没事,当心!” 王虎和大熊也险些被蟒骨伤到,他们赶紧退到吴桐和凤起身边,四个人背靠背,警惕地望着周围的怪物。刚才巨蟒那一下是无差别攻击,它的同类也受到了波及,很多尸骨被横扫在地上,有的已经散架了,不过它们很快就重新组装了起来。 吴桐喘着气,惊魂甫定:“这些到底是什么?” 大熊说:“邪灵。妈呀,怎么这么多,没完没了似的。” 王虎纠正他:“不对,是被邪灵控制的傀儡。凤教授你今天在这里杀了一天?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凤起的呼吸沉重:“我来山里转转,遇到几头腐烂的狼在追杀一只雪豹。发现不对劲,跟着找到这里来的。” 吴桐一听雪豹,便问:“那只雪豹呢?”他担心是他救了的那只。 “已经死了。是只公的。”凤起仿佛知道他担心什么,便告诉了他。 吴桐略松了口气:“是谁控制了这么多动物尸体?他想做什么?” 凤起疲惫地说:“我不知道,应该是某个入了魔的大妖怪想要做点什么。” 大熊说:“幸好它没有控制死人,不然得多瘆人。” “有,不过数量很少,已经被我烧了。应该是不小心死在山里的人,已经成了骸骨,年头有点久了。”凤起说。 大熊说:“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将这些全都烧了?” “必须要烧了。我感觉古怪就出在这洞里,要跟管理处报备一下,必须要派人过来将这里封印了。”王虎说。 大熊惊讶地扭头看着王虎:“你是说这里还有一只大怪物?不是映秀那边封印的那只?” 王虎神情严肃地说:“看起来不像。” “那会是什么?”大熊问。 没有人回答他。 吴桐说:“我帮不上太多的忙,我在这里帮你们控制那些东西,你们去处理。”说完盘腿坐了下来,开始拈诀运功。 他坐下去的时候觉得有些不对劲,有什么东西落在了他的手背上,他抬起手看了一下,放到鼻端一嗅,一股子铁锈味,顿时抬头一看,这一看不要紧,凤起的背上血淋淋一片,正在往下淌血:“凤起,你受伤了!” 凤起闭了闭眼睛:“我没事,刚被蛇骨刮了一下,不要紧,一会儿回去再处理。我们先将剩下的这些东西处理掉了。” 吴桐心情十分复杂,他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开始念咒语,无数的树根和藤萝从土里以及外面伸了过来,缠住了那些动物尸骨。这一次,树根和藤萝都更为粗壮,但那些尸骨的力量变强了,吴桐也仅仅能拖缓它们的动作,并不能完全将它们给缚住。他这时候有些后悔没有学多少攻击技能,这个时候帮不上太多的忙。 不过这也算是给了凤起他们助力。另外三人以吴桐为中心,挨个消灭净化那些尸骨。吴桐只觉得自己的灵气如放闸的水坝一样往外流失,他知道自己支撑不了太久。好在凤起他们的动作都非常迅速,他们并不恋战,都采取速战速决的办法,依次将熊、牦牛、雪豹等动物消灭掉,最后只剩下那条无头蛇骨。四人合力,吴桐调集了所有的树根和藤蔓牢牢将蛇骨缠住,凤起三人将蛇骨斩断,并逐节净化,就在吴桐感觉自己快要力竭的时候,终于将那条蛇给处理完毕了。 王虎说:“我们先回去吧。凤教授受伤了,必须要处理。” 凤起一脸苍白,虚弱地说:“先要将这里暂时封印起来,地下那个家伙还没有完全成气候,不能再让它有机会去炼化那些动物。王虎你赶紧跟灵异管理局联系,叫人来处理。” 王虎连忙答道:“是!” 几人从坑底爬上来,凤起差点要滑下去,被吴桐一把抓住了胳膊,拉住了他下滑的身体,拖着他一起爬出坑。凤起小声说了一声“谢谢”,顺势斜靠在吴桐肩上。黑暗中,他苍白的脸显得十分醒目,吴桐也就没有推开他。 出了洞口,凤起放开吴桐:“我来画个封印阵,一会儿你们帮忙输入一点灵气一起封起来,我今天耗损得太严重了,一个人做不到。” 王虎说:“要不让我来吧。” 凤起摆摆手:“你的阵作用不大,洞底的家伙级阶比你高。”他说着已经开始动起布置起来。 吴桐有些担忧地看着他,他很少见到凤起认真的样子,印象中他总是调皮捣蛋的,这几次见他都是小心翼翼、唯唯诺诺的,以至于他都搞不清楚凤起现在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大熊在一旁小声地说:“凤教授的衣服上全都是血。” 吴桐心里五味杂陈,他不愿意见到凤起,是想跟他撇清关系,从此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各不相干,然而他并不想看到他受伤倒霉。 凤起用手指沾着自己的血,画出了整个封印阵。最后让他们三人分别去不同的位置开始往阵心输入灵气,总算勉强将这个洞口封印上了。 刚刚一封印完,凤起就往后面倒去,离他最近的王虎一个健步冲上去扶起了他:“凤教授!凤教授!” 凤起已经陷入了昏迷中,王虎说:“他太累了,灵力透支过度。需要赶紧治疗。”凤起伤得十分严重,巨蟒的骨刺伤之后,伤口便没能愈合,始终都在流血,全身衣服几被血洇透了。 吴桐赶紧伸出手,放在他的背后,开始给他治疗伤口。他的灵气释放出来之后,一直没有愈合的伤口肉眼可见地愈合了起来,可见他的灵气对凤起的伤有治愈作用。但是凤起伤得太严重了,他的灵气输过去,仿佛泥牛入海,效果非常有限,但是吴桐却没有放手,坚持给他治疗。 王虎担忧地说:“掌柜的,要不我们回去再说吧。你的灵力也耗损得非常严重。” 吴桐额头上都是汗,他摇摇头:“我没事。”他没有受伤,就算是耗损灵力,也不过是休息几天的事,但凤起的伤却不能拖。 王虎见他坚持这样,只好不再说什么。大熊眼见吴桐的精神跟脱水的植物一样迅速蔫了下去,赶紧说:“好了,掌柜的,不要再治了,我们先回去,等你恢复了再说。” 不待回答,吴桐的手从凤起身上掉了下去,他已经睡过去了。 大熊哭丧着脸:“掌柜的又昏睡过去了,上次他睡了两天,这次不知道要睡多久。” 王虎说:“别那么多废话,赶紧带人下山了。你来背凤教授?” 大熊连忙摆手:“不、不、不,他身上都是伤,我笨手笨脚的,怕弄到他的伤口,还是你来吧。”说完赶紧去背吴桐。 王虎只好背起凤起,和大熊披着星光回去。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一弯月牙儿挂在天边,散发出淡淡荧光,照着这群星夜行路的倦客。 金川在家等得心焦,一个两个都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终于,他拨通了吴桐的电话,但是没有人接。他只好又拨大熊的号码,大熊腾出一只手来接通:“猴子,你麻烦不麻烦,我刚放下掌柜的,想来接他的电话,你又挂断了。我们就回来了,别催。” 金川忙问:“掌柜的怎么了?找到凤教授了吗?” “找到了。掌柜的没事,就是灵力透支昏过去了,那些人都睡了吗?最好给他们催眠一下,我们这边情况有点复杂。”大熊说。 金川听说找到人了,这才放心:“没事就好,我现在上楼去安排,你们路上小心。” 等他们回到家,已经是后半夜了。金川使用了一点小法术,让所有人都进入了黑甜的梦乡,打雷都醒不了。他看着几人的狼狈,顿时吓得不轻,待听说实情经过之后,更是唏嘘不已:“我现在就给朱主任打电话。” 王虎说:“我来打,你先帮凤教授换衣服处理伤口。” 大熊叫住金川:“金川,那个坠子呢,赶紧给掌柜的戴上。” 金川赶紧回屋去拿来坠子,交给大熊:“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希望掌柜的不会怪罪我。” 大熊拿着坠子说:“怪罪什么,就说是凤教授给他戴上的。” 金川朝大熊伸出一个大拇指:“还是你牛!” 大熊摆摆手:“你快去照顾凤教授吧,我送掌柜的回房间。”他将坠子给吴桐戴上,将他送回楼上房间躺好,然后下来帮金川的忙。 凤起的衣服都被刮破了,背部血肉模糊,一直都血流不止。他们给他上了急救伤药,但是人类的药物对伤口十分有限,他本人灵力透支厉害,蟒骨的魔气侵蚀着伤口,一直都没办法愈合,唯一对他有帮助的吴桐又昏迷不醒,他们只好替他裹上纱布,将他放在床上趴好,试图缓解流血不止的症状。 王虎跟朱丹打电话请求支援,并且要求派一个懂治疗的妖精过来。他打完电话,给凤起和吴桐分别画了一个聚灵阵,以帮助他们尽快恢复身体。 吴桐做了一夜噩梦,梦见凤起浑身血污冲着自己笑,一咧嘴,鲜血便从他嘴里喷涌出来,吓得他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凤起!” 第19章 照顾 金川正好从外面探进头来:“掌柜的,你醒了?太好了!” 吴桐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回到家了,外面阳光灿烂,鸟语阵阵,跟夜里遇到的那些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事,金川正站在敞开的门外,便问:“什么时候了?凤起呢?” 金川说:“下午两点,你这次还好,只昏睡了十几个小时。凤教授睡在我隔壁的房间,他还没醒来,你要过来看看他吗?” 吴桐犹豫一下:“好。他的伤怎样了?” “他伤得很严重,那些伤口愈合得非常缓慢,我们用了人类的止血药也不怎么管用。”金川说。 吴桐赶紧掀开被子下床,发现自己手上衣服伤依旧沾满了血迹和脏污,不知道谁送他上床的,只给他脱了外套,都没给他擦洗一下:“我先换个衣服,一会儿过来。”他去洗了个手,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打开衣柜拿出衣服穿上。 关上柜门,从柜子自带的镜子里看见了垂在自己胸前的吊坠,他愣了一下,拿起来一看,用手指摩挲了一下,难怪这次只睡了半天,因为吊坠回来了的缘故吗?是谁给他戴上的?他犹豫片刻,系上扣子,将坠子藏在衣服下面,赶紧去了金川隔壁那个空房间。 凤起纹丝不动地趴在床上,对他们的到来丝毫没有反应,没穿上衣,背上裹着厚厚的纱布,只是白色的纱布已经被染成了红色。 金川解释说:“昨晚回来的时候他就昏迷不醒,我怕将他放在楼下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便将他带到楼上来了,方便照顾。” 吴桐没说话,在床边坐了下来,将手放到凤起的背上,隔着纱布给他治疗,他昨天治疗的时候明显就能够看见伤口在愈合,只是他灵力损耗得太严重,治疗效果十分有限。 金川见他这样,说:“掌柜的,你灵力还没完全恢复吧,这样对你的身体会不会有影响?” 吴桐抬起手摆了摆,表示没有大碍,专心给凤起治疗。这一次他没有耗尽自己的灵气,因为一旦用尽就会昏睡很长时间,他不想这么长时间什么知觉都没有。 吴桐收回自己的手,起身压低了声音问金川:“现在情况怎么样了?管理局来人了吗?那些客人呢?” 金川跟着他往外走,说:“管理局的人今天下午应该就能到。客人们都走了,不过今天没送菜去成都,我跟胡老板打电话说了,没跟他说是因为山上的事。镇上这些商贩们的菜我还不确定卖不卖。” 吴桐说:“今天就先不卖了吧,没时间收菜,给他们打个电话通知,让他们另外做准备,不能耽误人家的生意。” “好的。对了,掌柜的,我忘记跟你说昨天的情况了,我们去成都没找到有机超市,只有一两个进口超市卖有机菜,不过人家都是进口菜,不愿意同我们合作。所以目前成都就只有胡老板这一家客户。” “我知道了。那就先这样吧。”这个情况并不在吴桐的意料之外,毕竟像胡九那样的客户真是可遇不可求的。 金川说:“好的。我和王虎都觉得,以后等我们的条件允许了,可以自己去成都开有机超市,卖咱们自家产的东西。我就不信这么好的菜有钱人不肯吃。” 吴桐闻言笑了笑:“行,这才刚开始呢,情况已经比我预期的好多了。我去洗个澡。” “掌柜的你饿不饿?我让大熊给你做点吃的。”金川说着下楼去了。 “行,谢谢!”吃点也好,自己种的菜灵气含量比普通食物高多了,吃了也能补充一点灵气。 当天下午,朱丹就亲自带着几个人过来了,他先去探望了受伤的凤起,随行的一位懂治疗的老者给凤起做了检查。凤起的伤口已经基本愈合,就是体内灵气损耗严重,流血过多,伤了元气,休养几天就好了。他还是用灵气帮凤起治疗了一下,以助他早日康复。 老者忙完看着吴桐:“是你给他治疗的?” 吴桐点头:“是。” 老者微微颔首:“你的治愈术跟谁学的?” “我没有学过,就是无意间发现我的灵气可以给人疗伤,我就用了。”吴桐老实交代。 老者笑了笑:“难怪!你是一棵梧桐吧?这个年头还能修炼成形,实属难得。你跟我一样是木系灵力,我授你一点治愈术,以后碰到同类受伤,也好能救助一二,你可愿意?” 朱丹赶紧说:“吴桐,白山先生要收你为徒,还不赶紧拜师。” 白山摆手制止:“拜师就不必了,他修炼时间比我还长,我当不得师父。他天资出众,只需我引个路就可以。现在木系灵力者越来越少,他愿意学,已经是莫大的幸事了。吴桐,你愿意学治愈术吗?” 吴桐听说他要教自己治愈术,赶紧点头:“愿意。” 白山从随身的包中拿出一本颜色黑黄的纸书,看起来年代十分久远了,递到吴桐手里:“这书我从师父手里接过之后,几百年也没再遇到合适的人选,今天将它交给你,希望你能好生研读,以后若是碰到合适的人选,也可以将它交给下一位。” 吴桐恭敬地收下来:“谢谢白先生!” 白山摆摆手,对朱丹说:“不是要去封印吗?我们现在就去吧,两只魔离得这么近,居然一直都没察觉,这是我们的失误。” 朱丹忙点头:“白老说得对,我们太疏忽了,现在就去吧。吴桐你就不用去了,在家照顾好凤主。”朱丹管凤起叫凤主,因为凤凰是百鸟之王,朱丹也归凤凰管,虽然凤起并不在体制内服务,朱丹对他还是很恭敬的。 王虎陪着这群人去了山里,其余三人留在了农家乐,他们级别太低,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生活似乎又恢复了原样,就是床上多了个昏迷不醒的病人。吴桐翻看着白山给的书,发现里面不仅有治愈术,还有灵气修炼方法,这些方法较之自己之前修炼的功法要高级多了,但是只适合木系灵气修炼。他看了书里的治愈术,才知道自己之前的治疗太粗糙了,不仅效率低,而且灵力损耗严重。 这东西对吴桐来说,简直就是一件珍宝,然而白山就直接送给他了,这太便宜自己了。他将这事告诉了金川和大熊,金川拿过书翻看了一下,笑着说:“这书对我们来说就是废纸几张,根本就没用。木系灵力者多么匮乏你不知道?肯定是那个人参精送不出去,好不容易找到你这个合适的人选,才迫不及待地将它给了你。” 吴桐拿着书,有些将信将疑:“是这样吗?” 大熊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懂治疗的妖精那真是太稀少了,我就认识你一个。” 吴桐有些哭笑不得,大熊也不认识几个妖精啊。他便将那本别人都看不上的书好好收了起来,既然这样,那他就好好学习,以后也许能帮助不少人。 王虎这一去就没回来,吴桐有点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大熊说:“这很正常,之前封印映秀那个家伙花了一个星期呢。朱主任都去了,他若是没办法,我们就更没有办法了,安心等吧。” 凤起昏睡了两天,终于醒了过来,到底是神兽,要是普通妖精伤成这样,至少要昏迷一周。当时吴桐正在给他换纱布,纱布粘住了血肉,吴桐小心翼翼,但还是撕下了一道带皮肉的血痂子,吴桐自己看着都觉得疼。凤起也就是这样疼醒的,他睁开眼,瞥见一个人弯着腰正在他背上忙活,他看不清对方的脸,却直觉认出了是谁:“梧桐。” 吴桐拿着纱布的手一顿,转过头去看凤起的脸:“你醒了?” 凤起“嗯”了一声,抬起手,试图想去抓他的手,吴桐伸手压住了他:“别乱动,我在给你换纱布。” 凤起听出他的声音十分温和有耐心,并没有半点不耐烦,不禁心花怒放,他“哎哟”了一声,吴桐忙问:“弄疼你了?” “有点儿,没关系。”凤起说。 吴桐用剪刀将所有的纱布都剪断揭开,他受伤的背裸露了出来,被蛇骨划开的伤口已经愈合了,留下了黑红色的血痂,显得恐怖狰狞。吴桐有点眼热,说:“伤口已经愈合了,但是完全好还需要一些时间,最近你都需要趴着休息。” 凤起看了看周围,问:“这是你的房间?” “不是,这房间本来是空的。”吴桐用纱布沾着温热的水给他擦拭背上已经干涸的血迹。 凤起又问:“是你给我疗伤的?” “管理局的白山先生也来帮你看过。”吴桐说。 凤起咧嘴:“那老头没拿他的腿毛让我吃吧?” 吴桐一愣,然后笑了起来:“没有。千年人参精的根须给你吃你还嫌弃?” “不吃,感觉有点恶心。”凤起嘟囔。 “哪里恶心了,我觉得白先生人挺好的。” 凤起换了话题:“管理局来人了?” “来了,朱丹亲自带着人来的。他们前天就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听说需要好几天。”吴桐说,“你觉得那下面埋着的会是什么?” 凤起说:“我也不知道,级别只怕不会在我之下。” “那他们能应付得过来吗?”吴桐不安地说。 “我也不知道哪些人过来了,他们总会有办法的。”凤起不担心,管理局虽然有些官僚主义作风,但是能人异士还是有一些的。 凤起用手撑着床试图起来,吴桐说:“你起来干什么?你还需要卧床休息。” “我想上趟厕所。”虽然他们妖精进食少,排出的少,但不意味着不需要方便。 吴桐只好搀着他的胳膊扶他起来,凤起光着上身,头重脚轻地去了洗手间。进去很久都没有出来,吴桐忍不住去门口敲门问:“凤起,你好了吗?” 凤起在里面说:“我想洗个澡。” “不行!”吴桐连忙大声否定,“你的伤口不能沾水,会感染的。” 凤起打开门,他洗了把脸,刘海都是湿的,水顺着下巴往下滴,说:“你看我身上脏死了,你帮我拿毛巾来,我擦一下总可以吧。”他回来之后,金川只帮他擦去了脸上和手上的血迹,别处都没擦,这个时候血迹和脏污都干了,看起来确实是脏得不行。 吴桐也有点看不过眼,说:“行,擦一下吧,我来帮你。” 凤起喜出望外:“好!” 第20章 擦澡 吴桐去凤起原来的房间拿来了毛巾。凤起的左手掌心有道伤口,吴桐便搓了毛巾递给他:“你自己擦前面,我帮你擦后面擦不到的地方。” “好!”凤起接过毛巾,对着镜子开始擦拭身体。然而并不容易擦干净,因为污垢都干了,粘在了皮肤上,他擦红了皮肤都没能擦干净。 吴桐在一旁等了好久,才听他说:“好了,麻烦帮我搓一下毛巾。” 吴桐见状,便拿过毛巾搓干净了,没有全拧干,也不递给凤起,而是自己动手,替他将上半身没受伤的地方都粗略抹了一遍,用水打湿了,抹上了肥皂。再次搓干净毛巾,重新给他擦洗。 凤起身上的皮肤很白,跟露在外面的小麦肤色不太一样,大概是常年穿长袖的缘故。他的身材很修长,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肌肉线条薄而匀称,极其漂亮,丝毫不显夸张,他整个人看起来是偏瘦的,事实上非常结实有力。 吴桐耐心地给他擦洗掉皮肤上的污痕和肥皂沫。期间两人没有交流,凤起安静地看着吴桐给自己擦拭身体,他走到哪儿,他的视线就跟到哪儿,渐渐地,呼吸变得滚烫起来,他甚至做梦都没有想过会有这样一天,吴桐会帮他擦洗身体。 吴桐擦完前面和手臂,又小心翼翼地擦拭了后背,重新搓干净毛巾递给他,说:“好了,剩下的你自己来吧。”太久没说话,他的喉咙有些沙哑。 凤起接毛巾的时候趁机捏了一下他的手:“谢谢!” 吴桐抬起眼,看着比自己略高半头的凤起,他的唇有些干燥,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唇:“谢什么?” “又让你照顾我了。”凤起说。 吴桐垂下眼帘,说:“你当时不该救我。” “为什么?哪怕为你去死,我都愿意,别说是受点伤了。何况当时你是来帮我的。” 吴桐抬起眼严肃地看着他:“别说死不死的,我不想欠你人情,更何况是一条命。” 凤起放软了语气:“对不起,我就是开个玩笑,而且你知道我是不会死的。” “好了,你自己洗吧。我先出去了,好了叫我。”吴桐说完就出去了。 凤起也没挽留他,拿着毛巾目送他离开。 凤起以为管理局的人能把封印的事搞定,然而他想得太简单了。当天傍晚,朱丹就和王虎回来了,他们是过来请他帮忙的,朱丹恭恭敬敬地说:“凤主,我们才知道地下封印的是上古凶兽梼杌,之前封印它的是一位上神,我们这些人中没有一个级别够得上这个的,对之前的封印毫无办法,所以还得有请凤主协助我们。” 吴桐忧心地说:“可是他目前的身体状况根本就不允许。” 凤起颇为欣慰地看了吴桐一眼,说:“没事,我去。”吴桐的家和心血都在这里,本体也离得不远,他岂能容许这么大的危险威胁他的安全。 吴桐看着他:“你身体还没有恢复呢。” 凤起说:“不要紧,已经好多了。你也看到那天晚上的情景了,梼杌要是不封印好,一旦出来就会后患无穷,到时候更大的牺牲都不一定能奈何他。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 吴桐说:“那我跟你们一起去。” 凤起摇头:“你不要去了,去了也帮不上忙,短时间封印不好,你还有自己的事要做。我也得跟学校打电话请假,让同事代我去上课。” 吴桐想起什么,赶紧从脖子上摘下坠子:“这个你带去,应该能帮你的忙。”既然能协助自己吸收灵气,那也能帮助凤起。 凤起看着自己的凤丹坠,伸手摩挲了一下:“没事,这个我用不着,你戴着吧。我这次去是封印,不会有危险的,再说白山不是也在吗?” 就这样,凤起和朱丹连夜赶回山上,这一去就是半个月。吴桐这边收完的菜地都没有像之前那样及时种上新菜,他心里记挂着山上的事,对赚钱都不那么热衷了。 凤起和王虎回来的时候,吴桐正在西瓜棚里选瓜。西瓜在一周多前已经开始开花授粉,大的已经有柚子大小了。一般来说,一株瓜蔓上会结几个瓜,但是为了让保证西瓜的个头和卖相,一株上面最多只留两个瓜,这样营养才能供应得上,多余的和长相不佳的瓜都会摘掉,这叫选瓜。 吴桐察觉到有一群人从山上下来,就赶紧撇下西瓜飞奔回了家。见到凤起那一刻,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所有人都安全回来了。凤起脸色苍白,神色看起来极其疲倦,他虚弱地朝吴桐笑了笑:“梧桐,我回来了。” 吴桐看清他的模样,放下的心又揪了起来:“你没事吧?” 凤起摇一下头:“我没事。就是有点累,想去休息一下。” 吴桐说:“那你先上楼去休息吧。” “好。”凤起起身上楼去了。 吴桐目送他上楼。朱丹小声地对吴桐说:“凤主这几天耗费了许多心血,还要在这里休息几天,就拜托你照顾他了。” 吴桐咬紧了牙关,其他人看起来都没事,只有凤起受了影响,可见这封印阵主要是他在出力。 白山也说:“吴桐,凤起这次出力最多,元神有点受损,需要静养一段时间。你这里灵气充足,环境安静,我们建议他就在这里休养,所有的花费由我们管理局负担,我还会派人送药过来。” 吴桐一听说凤起元神受损,眼睛顿时都充血了,这哪里是出力,完全是在玩命啊,他捏紧了拳头,咬着牙说:“我知道了。” 朱丹见他似乎有点不太甘愿的样子,将他拉到一旁悄悄说:“照顾凤主是我们管理局委托给你的任务。这次封印你也出了不少力,我们回去后,会给你申请减少两年的禁足时间。”他早就从王虎那儿得知吴桐和凤起本来就是老相识,但是关系不算太融洽,有点担心吴桐不待见凤起,所以才给他许下了重奖。 吴桐现在对禁足一事已经无所谓了,丝毫没有露出高兴的神色,淡淡地说:“我会的。” 管理局的人当天就走了,凤起在农家乐住下了。王虎面对吴桐时面带愧色:“掌柜的,你要是不想见凤教授,除了治疗,其余的事交给我们就行了。” 吴桐看着他,说:“先不说这事。有件事我一直都心存疑惑,以前也问过你,管理局为什么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设个农家乐,你们几个为什么会在这里。现在总该跟我说实话了吧?” 王虎看了一眼金川和大熊,清了一下嗓子,有些心虚地说:“你应该已经猜到了。这里其实是个封印阵,封印着一头夔牛,聚灵阵便是为封印阵提供灵气而设的,我们就是守阵人。十一年前夔牛的封印松动过一次,发生了一次特大地震,你应该已经知道了。而那只梼杌封印的年代更为久远,管理局都没有它的记录,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它的存在,它的封印松动应该也是因为十一年前那场地震。这次幸亏凤教授无意间撞见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吴桐听到这里,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你们将两只上古凶兽封印在同一个地方?”这就是个巨大的□□,一个破印,那另一个也肯定会随之而出,到时候谁能招架得住? 大熊忙摆手:“这不关我们的是,封印它们的都是上古神灵。” “我也不知道当初选择封印它们的上神是谁,有什么用心。以我们目前的能力,是没办法将它们分开封印的,因为任何一个凶兽现世对世界都灭顶之灾,目前只能继续在原来的封印基础上加固。”王虎说。 吴桐板着脸:“所以说灵异管理局将这里当成新人的过渡据点是假的?” 王虎开始冒冷汗:“其实也不完全算假的。” 吴桐冷笑:“那你们将犯事的妖精送到这里来服刑,就不怕有人不像我这样听话,万一给你们掀翻了天呢?” 王虎擦着额上的冷汗,说:“真正十恶不赦的罪犯早就关到锁妖塔里去了。” “谁也不是刚出生就十恶不赦的。”吴桐冷哼。 金川笑呵呵地说:“掌柜的一看就是个纯良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坏人。” 吴桐瞪他一眼:“少给我灌迷魂汤。你们居然这样骗我!” 金川说:“掌柜的你也骗过我们啊。咱们扯平了。” “我什么时候骗你们了?”吴桐问。 金川说:“你跟凤教授的关系。你们明明认识却不告诉我们,每次他一过来,都吓得我们噤若寒蝉,生怕得罪了他。” 吴桐一听,皱起眉头:“我跟他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认识也只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有什么好说的。” 其余三人都“哦”了一声,一副了然的表情,吴桐看得直想揍人。 前台的电话响了起来,金川赶紧跑去接电话:“凤教授打电话下来了,我去看看他需要什么。” 大熊说:“我去给凤教授做饭。” 王虎说:“我去喂鸡鸭。” 几个人说着都脚踩西瓜皮——溜了,留下吴桐站在原地。 这时金川握住了话筒,说:“掌柜的,凤教授说他感觉有点不适,想让你上去帮他看看。” 吴桐面无表情地说:“知道了。” 他上了二楼,发现凤起不在他平时住的那个房间里,他想了想,上了三楼,果然,凤起就在上次他养伤的那个房间里,吴桐问:“哪儿不舒服?” 凤起说:“我想洗澡,想让你帮我。” 吴桐一脸无语:就为这事? 第21章 衷肠 凤起脱下上衣, 露出缠绕在身上的绷带:“你帮我看看伤口都愈合了没有。” 吴桐走过去, 替他解绷带。上次他趴着,是用剪刀直接剪开的, 这次他站着,吴桐便将纱布沿着他的前胸后背一圈圈揭开, 两人离得极近, 彼此的呼吸都能听见。 纱布缠了很多层, 解起来似乎没完没了, 当初缠的时候似乎也没这么长啊。谁给他缠的?吴桐发现纱布缠绕的位置有点眼熟,原来是他自己缠的。凤起灼热的呼吸落在吴桐的脸上, 吴桐只觉得背上都有点冒汗了, 他换了个位置, 走到凤起身后, 说:“白先生居然没有替你换纱布?” “我没让他换。”凤起说。 吴桐手上动作一顿:“你就不怕受感染?” “伤口已经愈合, 不存在感染的情况。”凤起理所当然地说,“我们跟普通人类不一样。” 吴桐简直对他无语,不过也确实如他所说的, 伤口并没有感染, 只是缠了这么久,纱布也脏啊,好歹换一下吧。他将纱布解开, 看着他背上的伤, 伤口已经完全愈合, 黑色的痂一碰就脱落了, 新长出来的皮肉是粉红色的,除了颜色不对,倒也没有坑坑洼洼的,妖精的愈合能力还是比人类强多了。 凤起问:“我可以洗澡吗?” “可以洗,背上皮肤是新长出来的,需要轻一点。”吴桐说。 凤起说:“我看不见,你帮我?” 吴桐觉得这家伙有点蹬鼻子上脸,跟小时候一样赖皮,他想拒绝,最后还是说:“行,我帮你。进去吧。” 凤起打开自己的箱子,从里面找出衣服来,进了浴室,弯腰准备脱裤子。吴桐提醒说:“年纪不小了,就别跟小时候一样没羞没臊的,裤子穿着吧。” 凤起扭头以无辜的眼神看着他:“我脱长裤啊,弄湿了不好脱。” 吴桐只好由他:“脱吧,脱吧!”他拿下水龙头试水。 凤起将长裤脱了,修长劲瘦的身体只着一条黑色的平角短裤,倒是跟他平时四平八稳的教授形象挺符合的。 “蹲下吧,我给你擦背。”吴桐卷起袖子,挽起裤管,将水温调好,洒到他背上,抹上肥皂给他洗后背。 凤起蹲下来,抱着膝盖弓起背,乖乖配合。吴桐虽然语气不太情愿,但是动作还是很轻柔的,生怕弄疼了他,抹上肥皂后,也不用毛巾替他擦背,直接用手掌替他细细涂抹。吴桐看着手下产生的肥皂泡,不禁有些出神,他完全不会想到,他跟凤起还有这样一天,自己居然心平气和地替他洗澡。 凤起闭着眼睛,感受着吴桐手掌的温柔,这种感觉太熟悉亲切了,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温柔的梧桐给在山间玩得浑身脏兮兮的自己洗澡,只是这一次少了他的唠叨。 凤起的眼眶莫名酸涩了起来,他轻声说:“梧桐,我好想你。” 吴桐洗澡的动作停住了,拿起花洒冲了冲自己沾满了肥皂沫的手,哑着嗓子说:“洗好了,你自己洗吧。” “梧桐!”凤起反手想去拉他,却拉了个空,吴桐已经拉开浴室门出去了。凤起将花洒举到头顶上,让水从头上淋下来。他知道吴桐肯定会埋怨他,他隐瞒了自己是连累他遭受雷劫的罪魁祸首,后来又自作主张分割凤丹,离开了那么长时间,连他化形都没赶上。这事换作自己,也不会那么轻易原谅对方。 他俩谁都没再提这件事,吴桐每天按时为凤起检查身体,按照白山教的方法为他治疗,其实他也就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元神不是任何外力能够直接修复的,得靠病人自己慢慢恢复。 吴桐将脖子上的坠子摘下来,给凤起挂上。凤起伸手要摘,被吴桐一个眼神制止了:“你敢摘,我就把它扔了!你现在情况不一样,还是自己戴着吧,早点康复。” 凤起便乖乖地将坠子戴着了,说:“等我好了就还给你。你最近不要离开我太远。” 吴桐瞥他一眼,眼中意味不言而喻。凤起干笑了一声:“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梼杌离得这么近,邪灵有多少谁也不能确定,我担心你的安危。” 吴桐垂下眼帘,说:“我只在农家乐待着行了吧。”其实他能去的地方本身就有限,若不是有意外,根本不会出门。 凤起以为他明白自己的用心了,欣慰地笑了。 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农家乐四个人分工明确,卖菜种菜,饲养动物,日子忙碌而充实。然而生活又和从前不一样了,因为家里多了个长住的房客。 一个礼拜后,凤起才下楼,他看大家在地里忙活,便想去帮忙,被吴桐阻止了:“歇着吧,累坏了还得我来救你。” 凤起闻言呵呵直笑,这话听着像是抱怨,事实上也是一种关心。 农家乐的人都各司其职,大家都有事情做,唯独凤起是个闲人。吴桐不让他干农活,他便独自在后山和田间地头溜达,像个视察的领导,常常拿着手机和相机拍点什么,看起来挺自得其乐的。 大熊悄悄地跟金川说:“我觉得凤教授挺可怜的,掌柜的也不理他,他待在这里不心烦么?”凤起不是特别爱说话的人,金川和大熊有点怵他,很少主动找他聊天。 “你去问他。”金川抬了一下下巴。 “不不不!”大熊猛摇头,他才没那个胆子去问凤起这个。 吴桐知道凤起在这里住不了多久,等他的身体一好,就会离开了,所以没工夫去同情他。他现在考虑的是家里的水果该怎么卖,西瓜最迟还有一个礼拜就要熟了,按照原来的计划,是拉到成都去卖。但蔬菜都卖出了那样的价格,西瓜要是卖个块把钱一斤,他觉得挺亏的,听说日本的西瓜能拍卖到三四万块钱一个,那瓜能比自己种的还好?可他没有市场,看来只能贱卖了。 这天傍晚,夕阳已经坠入山窝里,尚有余晖映天,暑气也消散了,正是夏日里最惬意的时刻。大熊做好了晚饭,洗了一小篮黄瓜,坐在门前的石凳上咔嚓咔嚓啃黄瓜,一边用手机玩消消乐,最近他的手机经常死机,大一点的游戏已经不能玩了,只好忍痛割爱,玩起了最原始的游戏。 小猫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从山上下来,趴在熊猫脚边,两个前爪捧住了一根黄瓜,跟它的主人一样咔嚓咔嚓啃得正欢。忽然,小猫放开了黄瓜,一下子站了起来,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吼声:“汪、汪、汪!” 大熊瞥他一眼:“叫啥子?那是凤教授。凤教授回来了,正好,可以吃饭了。”大熊的余光已经瞥见凤起从后山上下来了。 凤起问:“吴桐呢?”这些天他终于接受了梧桐改姓吴的事了,但还是对朱丹充满了埋怨,凭什么不能姓梧啊? 大熊说:“在草莓棚里剪走茎。黄瓜吃不?” 凤起没有回答他,而是扭过头去,对身后说:“过来吧。我说了我又不会吃了你。” 大熊这才注意到凤起身后还有东西:“咦,这不是那只雪豹吗?它怎么来了?”他认出了这只雪豹的斑纹,就是上次被吴桐和王虎救回来的那只母雪豹,母豹嘴里还衔着一个东西,仔细一看,是一只小豹子。一段时间不见,小豹子长大了一圈,不过小家伙蔫蔫的,脖子上还沾上了血迹,放在地上的时候一动不动,这是受伤了? 凤起说:“我去找吴桐。” 吴桐正在草莓棚里修剪长出来的藤蔓,这样才能保证草莓结出的果实又大又美,听见凤起叫自己,便从棚里钻了出来,棚里不太通风,他热得满脸通红,发尖都湿了:“怎么了?” 凤起说:“你回去看看吧,雪豹来了。” 吴桐一愣:“你说那只母豹子?” “嗯。” 吴桐面上一喜:“真的啊。它怎么来了?我去看看。” 凤起说:“有只小豹子受伤了。” “啊?!”吴桐吃了一惊,来不及细想,赶紧往家跑。 他回到家的时候,大熊正在跟母豹说话:“我都把我们吃的肉给你了,你都不赏个眼神吗?你孩子不会有事的,我们掌柜的马上就回来救它了。” 母豹对他的话充耳不闻,只是安静地舔着它的孩子。 吴桐冲过来:“怎么了?快给我看看。” 母豹看见吴桐,眼眶里顿时充满了泪水,朝着他呜咽了一声,用嘴朝他推了推自己的孩子。吴桐伸出手,释放出灵力,给奄奄一息的小豹子治疗。这是那只小公豹,伤得非常严重,脖子上被咬出几个血窟窿,看样子是打算一招致命的,已经停止流血了,被咬伤有一段时间了。 吴桐一看这情况,就知道多半是母豹的配偶在争夺领地时失败了,新的领主要清理掉原来领主的幼崽。这是它们族群的生存法则,正常情况下,母豹也没办法保住自己的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它们被杀死,但这只母豹受过吴桐灵气的救助,跟普通的雪豹有了一些区别,所以它下意识地带着自己的孩子来找吴桐帮忙。这里只有小公豹,那只小母豹多半已经遭遇不测了。 小豹子在吴桐的治疗下,生命的迹象渐渐大了起来,开始轻轻动了一下。 大熊惊喜地说:“它动了,应该好了吧。” 吴桐的手没有收回来,他说:“心跳比之前强了些,应该有希望。” 母豹子闻言又呜咽了一声。 凤起解释说:“我本来在后山录像,看见它过来了,我说要帮它抱孩子,它不肯,执意要找你。多半是豹王更迭造成的。”他推测的和吴桐猜想的也差不多。 “没事,应该能治好。”吴桐看着母豹说,“雪豹,你放心吧,我一定救好你儿子。” 母豹用灰蓝色的眼睛看着吴桐,眼神里充满了信任,低头慈爱地看着儿子,舔了它的脑袋一下,然而叼起大熊给的肉一口吞下就走了。 大熊惊讶地说:“它这就走了?不要它儿子了?” 第22章 吃醋 “它想要也要不了。大熊, 去我房间找件衣服下来给它垫上。”吴桐将小豹子捧了起来, 新豹王容不下小豹子,母豹护不了它, 只能将儿子托付给他们了。 大熊惊讶地说:“掌柜的,你才几件衣服, 还要拿来给它垫上?拿我的吧。” 凤起闻言心中一动, 扭头看着吴桐, 这才想起来他确实没换过几身衣服, 原来是没有衣服吗? 吴桐不以为然:“到时候再买就行了。小豹子刚刚离开母亲,在陌生的环境里, 必须要有点它熟悉的东西才能安心, 我的衣服应该有用。”这只小豹子有灵性, 当初特别黏自己, 现在应该还能记得自己的味道。 大熊只好说:“行吧, 我去拿。” 吴桐说:“拿那件蓝色的T裇吧,上次沾了点东西洗不掉了。” “行。”大熊说着上楼去了。 凤起对吴桐说:“你明天能抽一天空出来吗?” 吴桐扭头看他:“怎么了?” “天热了,我想去成都买几件衣服, 你陪我一起去吧。”凤起说。 吴桐想也不想:“我去不了、没时间, 你自己去吧。” 凤起说:“你不用买衣服吗?” “我买衣服都在网上淘,不用出门,挺方便的。”吴桐说。 “你就不能给自己放一天假?出个门放松一下也好啊, 我来这么久, 就没见你出过门。这地里也不需要你每天都盯着吧, 再说不是还有他们呢?”凤起不明白他怎么对外面的世界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吴桐低头看小豹子, 说:“我去过镇上。不太喜欢出远门。” 凤起有点理解不能:“你以前总说,你在那儿待得太久了,想到处去看看,现在可以走了,为什么反而不走了?” 吴桐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反正他不能将自己狼狈不堪的一面展现给凤起看。 大熊下楼来了,手里拿着一件蓝色的T裇:“掌柜的,是这件吗?” 吴桐扭头一看:“哦,对,这衣服上面沾了芋头梗的汁,洗不掉了,正好给小豹子用吧。还是放原来那个房间,拿个篮子来,先放在篮子里,等它好了再拿出来。”雪豹是喜冷怕热的动物,现在又是夏天,放在比较阴凉的一楼比较合适。 他将小豹子放在自己的衣服上,又给它输了一点灵气,这才退出来,将门关上:“好了,让它休息吧。” 外面响起了车喇叭声,大熊欢天喜地跑出去:“你们可算是回来了,可想死我啦!帮我买了没有?” 金川的声音在外面响起来:“买了,买了!你倒好,咱们赚了钱谁都没花,就让你先享受上了。”他说着将一个白色的盒子扔了过来。 “别扔啊,扔坏了怎么办!”大熊吓得心都快从嗓子眼跳出去了,赶紧纵身一跃,比狗抢飞盘还准地接住了盒子,十分宝贝地摸了又摸,“好险!好险!金川,要是摔坏了你给我赔啊!” 金川说:“这都接不住,你就别做妖精了,滚回去当国宝。掌柜的,我们回来了。” 金川和王虎从外面进来,他们今天去送菜,顺便去找水果销售渠道,又去给大熊买了个手机,所以才回来得这么晚。买手机的钱吴桐拿的,大熊那个手机实在是不能用了,早八百年就该换了,苦于没钱。最近跟胡九做生意,进账多了些,吴桐主动提出给他先换个手机,把大熊高兴坏了。 “辛苦了。怎么样?”吴桐充满期待地问。 王虎说:“有几家比较高档的水果店答应,如果货好,愿意进一点试试,批发价能卖到一块多,根据质量来定价。” “哦,那也行。”批发价能卖一块多,跟零售价差不多,可以省不少事,自己摆摊零售太费时间了。 大熊终于将新手机装上了手机卡,兴奋地跑过来对吴桐说:“掌柜的,谢谢你支持我买手机!我太爱你了!”他买了个苹果手机,因为听说苹果系统流畅不卡,玩游戏首选,当然不是最新款,而是四千多的老款手机,那也要比他现在这个手机强多了。 王虎一脸嫌弃:“跟谁学的油腔滑调,恶心死了。赶紧摆饭,饿死了。” 金川也说:“别以为你用苹果就万事大吉了,等那破电池折磨得你哭都来不及。” 大熊嘿嘿笑得得意:“我不怕,我有两个一万毫安的充电宝!” “喜欢就好。”吴桐笑着说。 凤起看他们几个有说有笑的,不禁有些羡慕,又有些高兴,吴桐是交到了几个真心朋友吧,难怪他不愿意离开这里去城里。可惜他现在不愿意跟自己交心了。 吃饭的时候,金川和王虎聊起了今天跟水果店老板谈生意的经过。金川说:“掌柜的,你知道我们今天去谈生意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吗?就是咱家的西瓜个头太大了。水果店里卖的麒麟瓜四五块钱一斤,人们也愿意掏钱买,为什么呢?因为麒麟瓜最大也就是六七斤,再贵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咱家的瓜最少都有十几斤,大的二三十斤,价格就算才一块多一斤,人还不愿意买,嫌个头大,吃不完、提不动。” 吴桐无奈苦笑:“是我的错,把瓜种得太大个了。” 凤起说:“这怎么能算错呢?个头大有个头大的好处,单价虽然便宜,但总价也上去了。你们去饭店、KTV之类的地方谈过了没有?饭店都有饭后水果,KTV的水果拼盘,基本都是西瓜,需求量肯定不小,这些地方是不需要小西瓜的。” 金川一听,顿时猛拍大腿:“对啊,凤教授说得对!我们这些土包子很少去饭店吃饭,也没去过KTV,不知道有这么回事。王虎,要不明天咱们再去成都转一圈?” 凤起说:“你不妨问问胡九,他人脉广,叫他帮忙整理点大饭店和夜店的联系方式给你们。最好是等西瓜熟了带上瓜去,推销总不能空口白话。” 吴桐笑着说:“凤起说得有道理。有几个瓜结得早一点,我一会儿去看看熟了没有。” 金川忙说:“我去看,先摘个回来尝尝。”他早就盯上西瓜了,今年山上的果树结了一些果子,樱桃熟一颗被他摘一颗,基本落入了他的肚子,其他人就只尝了个味儿,还别说,特别清甜可口,甩出普通樱桃几条街。金川和大熊已经在畅想明年吃个饱了,吴桐则在畅想明年数钱数到手抽筋了。 金川扔下饭碗就跑了,挑西瓜他最在行。几分钟后,他捧着一个十二三斤的西瓜回来了,这瓜结得早,离营养足的瓜藤顶端远,所以个头不大。金川曲起指关节敲着瓜皮,发出“咚咚”的清脆响声:“这瓜肯定熟了。” 大熊早就拿了刀子过来:“快切来尝尝,以后咱们就有饭后水果了,嘿嘿。” 金川将西瓜放在水龙头下冲了冲,刀子放上去,微微一用力,只听见“嘭”一声轻响,瓜就裂开了,鲜红的瓜瓤呈现在大家面前,一股子清香弥漫开来,满屋子都沾染上了夏天的气息。 金川嘿嘿笑:“我说了吧,已经熟了。”他三下五除二将瓜分成了瓣,扔下刀子,自己拿了一块最大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一口就啃了上去。 大熊也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块咬了一口:“哇哇哇,咳咳咳——”吃得太急了,被汁水呛住了。 王虎过来拿了一块:“掌柜的,给你。” 吴桐摆摆手:“我自己来。” 凤起已经拿了两片瓜在手,递了一块给吴桐,吴桐只好接过来,轻轻咬了一口。一股子清新甜蜜的味道在口腔内弥漫开来,瓜瓤带着沙,每一颗沙咬破都是汁水,味道确实非常不错,原来这就是西瓜的味道。 金川一句话也不说,先狼吞虎咽吃完一块,拿起第二块的时候,才抹了一把嘴,说:“啊!太满足了,感觉平生吃过的瓜都白吃了!” 凤起说:“这西瓜卖十块钱一斤我都会买,一块钱一斤太便宜了。”说起吃西瓜,凤起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毕竟这么多年他就只吃水果。 吴桐看着他:“要不你买了?” “好啊,那就不卖了,都给我留着吧。”凤起认真地说。 金川忙说:“凤教授,真的吗?您要是全买下来就太好了,您要是吃不完,我可以帮您!” “我也可以帮忙!”大熊连忙举起了手。 吴桐瞪他一眼:“一边去!他想买我还不卖呢。” 凤起看着吴桐,微微笑了起来。 王虎说:“过两天摘几个瓜,我们去做推销,我就不信咱们这瓜卖不出好价钱。” 大家都对自家的瓜产生了强烈的信心,只要东西好,真不怕人不识货。 上楼之前,吴桐又去看了一下小豹子,它的情况已经好多了,呼吸平稳,吴桐又给他用灵气治疗了一下。金川见家里收养了只小豹子,说:“掌柜的,你就将它放在这里啊?” 吴桐说:“不放这里放哪儿?” “它这么小,还伤成这样了,晚上肯定需要给它取暖啊。”金川说。 大熊和王虎也表示赞同,虽然雪豹是在高原生存的动物,但它是恒温动物,并不是冷血动物,所以还是需要保暖的。 吴桐说:“那怎么办?” 金川笑嘻嘻地说:“雪豹妈妈把它交给你,你就照顾它呗,带到你床上去给它取暖。” 吴桐皱起眉头:“放我床上?” 凤起说:“叫小猫来跟它一起睡,可以互相取暖。” 吴桐闻言,说:“对、对,叫小猫来陪它睡。”开玩笑,他又不是母豹子,还要给小豹子取暖。 于是小豹子的取暖问题解决了,小猫看见小豹子,本来还不太乐意,但是这么多大佬要求,它怎么敢拒绝,于是便乖乖跟小豹子睡在了一起。 第二天一大早,吴桐就被狗叫声吵醒了,小猫在楼下“汪汪”叫个不停。吴桐睁开眼,想起了小豹子,连睡衣都没换就下楼来了。 还没开门,就听见小猫挠门的声音,打开门,小猫十分委屈地朝吴桐呜咽着,它的鼻子被划开了一点口子,正渗着血。小豹子正在篮子里呲着牙发出“呼呼”的威胁声,精神十分抖擞,小猫的鼻子是它挠的没跑了。吴桐连忙抱住小猫安抚它:“小猫,别怕,我给你看看。”他伸出手,在它鼻尖上抹了一下,血就止住了。 小猫委屈地呜咽着,本来□□就不是它情愿的,结果还好心当成驴肝肺,被挠了一把。它伸出柔软的舌头舔了舔吴桐的手心,吴桐说:“好了,你出去吧。” 吴桐走到篮子边,小豹子看见吴桐,眼中的戒备慢慢松懈下来,变得柔和起来,吴桐蹲下来,亲切地说:“小豹子,你好啦?” 小豹子看见吴桐,张开嘴细细地“喵”了一声,吴桐“噗嗤”笑出了声,果然是猫科动物,再大也是猫,他伸出双手:“来,我看看好了没有。” 小豹子抬起两只前爪搭上来,吴桐将它抱起来,它的小脑袋使劲往吴桐怀里拱,仿佛见到了妈妈似的,吴桐的心都软化了,不禁又想起了曾经也有一个家伙也是这么跟他撒娇的。 “你别那么抱着它,它身上都是寄生虫。”曾经撒娇的家伙声音在后面响了起来,语气有点不高兴。 第23章 秘密 吴桐转身, 看见凤起倚靠在门口, 笑着说:“不会啊,它身上很干净。”说着用手摸了摸小豹子柔软的胎毛。 小豹子伸出舌头在吴桐手上舔了一下, 那触感并不太好,猫科动物的舌头都长有倒刺, 不像狗舌头那么柔软。不过吴桐并不嫌弃, 微笑着说:“小豹子真可爱, 你妈妈不能养你了, 你没地方去了,暂时跟着我们吧。不过平时不能出去吓唬人, 更不能伤害小猫和我们家养的小动物, 要做一只听话的豹子。” 凤起见吴桐不搭理自己, 也知道小豹子这个烫手山芋是扔不出去了, 不禁有些吃味, 那可是自己的专享待遇。凤起走过来:“给我看看。” 吴桐斜睨他:“你不是嫌它有寄生虫吗?” “你不是说它很干净吗?”凤起用一只手打算从吴桐手里拎过小豹子。 吴桐连忙托住不放:“你轻点,别这样抓它,它还有伤呢!” 凤起只好用两只手将小家伙抱走了, 小豹子在他的威压下, 半点皮都不敢调,乖乖地任由他抱着自己,身体止不住瑟瑟发抖。吴桐看着小豹子, 说:“凤起你别欺负它, 它害怕你了。” 凤起收敛了自己的气息, 说:“我没欺负它, 我是教训它,让它知道厉害,别在这个家里作威作福,以后不许欺负别的动物。” 吴桐闻言笑了起来:“其实我有点担心,万一有客人来看见了怎么办?野生动物是不能私人饲养的,它是大型猛兽,也会吓着人。” 凤起看着吴桐:“你打算养多久?” 吴桐看着凤起手里蔫蔫的小豹子,说:“至少得等它能够独自谋生吧。不过它跟着我们,以后会自己捕猎吗?” 凤起说:“那就训练它让它自己学会捕猎。要是跟着我们就混吃等死,那也就不必跟了,别以为是猫科动物就能当猫养了。” 吴桐从凤起手里抱过小豹子,安抚地在它头顶上摸了摸,说:“好吧,以后再学,现在可不是学的时候。它要吃什么?需要去买牛奶给它喝吗?” “弄点肉煮点汤给它吃吃就得了,哪有那么金贵。”凤起嫌弃地看着小豹子。 吴桐没注意到凤起满脸的妒色,说:“既然来了咱们家,就给你起个名字吧。叫什么比较好呢?你将来是雪山之王,应该有个比较霸气的名字才好。” 凤起说:“叫包子。” 吴桐闻言,差点没笑出声,他憋着笑看着凤起:“为什么?” “它是豹子,谐音包子,有什么不好吗?”凤起说。 吴桐一脸嫌弃:“豹子和包子怎么谐音了?雪山之王叫包子,你还真会起,这年头是个人都不愿意当包子。” 王虎这时也下来了,看见这两人一大早就有说有笑的,气氛别提多融洽了,不禁有种异样的感觉,忍不住插话进来:“掌柜的,凤教授,你们在聊什么呢?” 吴桐回头对他说:“虎哥,我们在给小豹子起名字,你有好建议吗?” 王虎看着吴桐臂弯里乖顺无比的小豹子,说:“就叫豹子不成吗?” 吴桐和凤起闻言都哈哈笑起来,吴桐好不容易止住笑:“得、得,我也不指望你们能起得出什么好名字,我还是自己想吧。”否则王虎为什么叫王虎,大熊怎么叫熊猫呢。 王虎摆摆手:“随便你吧,我去摘菜了。金川,起来摘菜了!大熊,赶紧起来放鸡鸭做早饭!” 一时间家里就热闹了起来,吴桐也没时间逗小豹子了,将它放下,赶紧上楼去换衣服去干活了,并且叮嘱大熊给小豹子炖点肉汤。 凤起也回房间去了。 吃早饭的时候,凤起问王虎:“你们的公众号是多少?我给农家乐剪了个视频,给你们发到网上去吧。” 王虎一愣,看着凤起:“给我们农家乐拍的?” “对,我闲着也是闲着,给你们做了个宣传片。”凤起说。 吴桐惊讶地看着他:“你还会弄这个呢?” 大熊来了兴致:“是什么样的?能给我们看看吗?需要我们出镜做宣传吗?” 金川说:“我们掌柜的要是出镜做宣传,包准迷倒万千男女。” “哈哈,对!”大熊也十分兴奋。 凤起说:“没有吴桐的镜头,你们想要上镜倒是可以。” 金川说:“凤教授你偏心啊,我们上就可以,掌柜的就不能上。” 吴桐有些没明白,不让自己上镜怎么就是偏心了,所以他不解地看着他们。 凤起耸肩:“你们不上我也不强迫,本来也没打算让你们出镜,是你们自己说的。” 大熊说:“不过说实话,掌柜的要是愿意出镜,那绝对是顶级网红。以后我们要卖水果农副产品什么的,粉丝们绝对前赴后继地掏钱,说不定还会排着队来我们农家乐参观掌柜的呢。” 吴桐听到这里,总算有点明白凤起为什么不让自己出镜了,敢情跟大熊追的那些网络主播一个样啊,靠出卖色相赚钱。他摆摆手:“还是算了,我不出镜。” 凤起含笑看他一眼,说:“本来也没有打算让你们出镜。你们上次弄的偶遇熊猫就是很好的卖点,我这次帮你们做了个比较全面的宣传。” “一会儿给我们先看看。”金川忙说。 吃过早饭,赶在金川去成都之前,凤起拿来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给他们放了自己拍摄剪辑的视频,视频的封面是实拍的野生熊猫和凤起设计的熊猫农家乐的logo,特别抓人眼球。点进去,就是航拍的日出,镜头从氤氲的雪山、青翠的山林慢慢拉近到农家乐,菜圃果园的取景、后山的取景,山间鸟禽野兽的取景,每一帧都如诗如画,在凤起的镜头下,农家乐仿佛坐落于人间仙境之中,美丽得仿佛不是真的。 大熊喃喃地说:“这真是咱们家吗?怎么这么漂亮?” 金川说:“没想到凤教授还是个摄影高手。” 吴桐没说话,朝凤起投去赞赏一瞥。凤起微微一笑:“平时有点这方面的爱好。” 王虎说:“这个拿去给卧龙镇做旅游宣传都够了。” “我也想说来着,哈哈。”金川说。 吴桐说:“要把这个发到网上去吗?” 王虎说:“发吧。账号我一会儿发给凤教授,您帮我们传一下。谢谢啊。” “不客气,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做。”凤起说。 大熊手指头在凤起的键盘上点了点,无意间点开了一个文件夹,然后“哇”一声叫了起来:“这是什么?都是掌柜的。” 凤起想去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文件夹打开了,里面的内容毫无遮拦地呈现在了大家眼前,全都是吴桐的照片,什么角度的都有,都是偷拍的,明明是在地里干活,但每一帧都拍得那么仙气。 吴桐看着画面中的自己,不由得愣住了,凤起什么时候给自己拍了那么多照片,而且这真的是自己吗?还怪好看的。 金川也凑过去一张张翻看:“拍得好好看啊,我们掌柜的真是绝色啊,啧啧。” 王虎看了一眼,发现凤起正用手挡在额前,吴桐的耳朵有点发红,便拽着金川的领子:“金川,走了,赶紧去送货,下午还要回来种菜的。” 吴桐也忙站了起来,说:“对了,你们带两个西瓜给胡老板尝尝吧,这样让人家帮忙才有说服力啊。我去摘西瓜。” 金川说:“我帮你一起去选。” 大熊见大家都走了,只有自己还在看,发现气氛有点不对劲,扭头一看身边的凤起,他已经放下了额前的手,冷着脸看着自己,阴恻恻地说:“看来这只爪子有点多事,我帮你剁了吧。” 大熊顿时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连忙摆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以后再也不乱动您的东西了,我先走了。掌柜的,等等我,我也来帮忙!”说完跳起来拔腿就跑,连椅子都给他带倒了。 凤起见所有人都走了,轻舒了一口气,用手指抓着衣服前襟抖了抖,刚刚把他给尴尬死了,但也有点庆幸吴桐看了之后并没有发火。 凤起看了一下,农家乐除了微信公众号,在其他平台并没有注册账号,便在网络其他影响力比较大的平台都注册了账号,这才上传视频,几个平台都上传了,免得有人盗用他们的ID,盗发他们的视频。 金川和王虎去成都之后,还没回来,就迫不及待地给吴桐打了电话:“掌柜的,咱家西瓜不愁卖了,胡老板全都要了!” 吴桐听说后完全愣住了:“他要这么多瓜干什么?” 金川嘿嘿笑:“我不知道,胡老板反正都买下了,而且价格还不低,批发价两块钱一斤,有多少要多少。” “哦,那太好了。”吴桐终于反应过来,西瓜卖出去了,价格比自己预期的还好,这也太出乎意料了,胡老板真是他们的大福星。 接到电话的时候,吴桐正好回家喝水,凤起今天没出去,搬了电脑在客厅里捣鼓什么,问他:“什么事?” 吴桐说:“胡老板把我们的西瓜全都买了。而且价格还不低,两块钱一斤,你说他买那么多瓜干什么?做生意吗?”他家有几万斤瓜,总不能都自己吃吧。 凤起停下来想了想:“这家伙莫不是要拿你的瓜去拍卖吧。” “拍卖?”吴桐只知道日本的西瓜能拍卖,不知道国内的西瓜也能拍卖。 凤起说:“他认识的有钱人多,你种的菜含有微量灵气,对普通人来说很有助益。如果他是拍卖的话,你们这么卖给他有点亏,其实可以到他那儿去委托拍卖,让他赚点抽成就行了。” 吴桐想了想:“还是算了吧,两块一斤也不便宜了。我也没有人脉,再说也没时间去守着,随他去吧。” 凤起微微点头,不错,知足者常乐,符合吴桐的脾气。 第24章 赚钱 按照市场价来说, 两块钱一斤的西瓜不算便宜了。胡九是识货的, 他肯出两块钱一斤买下来。别人就算吃着瓜好,也只知道这瓜的味道好, 并不知道这西瓜附带的价值,所以未必肯花两块钱一斤买他的瓜, 因为市场上的大西瓜也就是一块多钱一斤。 胡九人脉广, 认识的有钱人多, 他能卖得出去, 赚的是人脉和声望的钱。吴桐和农家乐名不见经传,他们也就只能卖个普通西瓜的价钱, 这点吴桐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金川说:“等以后咱们有钱了, 就在成都开个店, 专售咱们家自产的东西, 一定要把价格卖上去。” 对于这个畅想, 吴桐只是笑笑,大家讨论过在成都开店的成本,最少要十万, 所以开店暂时还不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他粗略算了一下, 这次西瓜大概能卖个几万块钱,付胡九的利息已经够了。不过坠子已经回到凤起手里了,不知道还需不需要付利息, 这事他还没问过凤起。 光西瓜就有几万块钱进项, 这令吴桐信心倍增。蔬菜一个月也能卖个三四万, 还有草莓以及尚未长大的鸡鸭猪羊, 最多两年,他就能还清当坠子的钱。到时候也有多余的钱干别的事了,开店也罢,学琴也罢,以后周游世界的钱没准能都赚回来。 晚上吃完饭,金川打开手机习惯性刷了一下订房平台,发现房间预订出去了两间,是明天晚上的。金川高兴地说:“掌柜的,明天晚上有客人订了两个房间。” 吴桐有些惊讶:“真的?那太好了。大熊明天去买点肉回来备用。”客人要过来住宿,多半是要在这里吃饭的,毕竟他们是农家乐,不是只提供住宿的客栈,他们的主业是餐饮。 “诶,好。”大熊满口答应。 这是农家乐真正意义上的客人,凤起和胡九来是有目的的,王虎的朋友也是因为王虎才来的,而这次的客人则是自己找上门来的。 然而惊喜还不止这一件,金川还没高兴完,手机又响了起来,一位游客打电话过来咨询,说过两天他们想过来玩,问农家乐里有没有人当导游,他们想去爬山。 金川问:“你们有多少人?需要几个房间?住几晚?” 对方答:“一共五个人,三个房间,住两晚。” 金川赶紧:“可以,来吧,有导游带你们去爬山。你们可以先上网预订房间,网上订房有优惠。”他让客人在网上订房,主要是想让客人给他们在网上打好评。 挂了电话,金川兴奋地说:“过两天又有客人过来玩,想去爬山,到时候王虎陪他们去吧。” “行啊。今天订房间的人比较多,是不是凤教授那个宣传视频的原因。”王虎说。 凤起说:“可能是的。我给你们在微博、头条和B站都注册了账号,全都发了一遍。” 大熊十分惊奇地说:“哇塞,凤教授居然还知道B站,你好潮啊。” 金川连忙拍了他脑袋一下:“凤教授看起来比你土吗?” 凤起说:“现在年轻人都刷B站,从我的学生那儿知道的。” 吴桐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对这个世界,他还是个新人,一切都需要学习,所以不知道的时候他也不问,等私下里找大熊或者金川打听,或者自己上网去查。 他们正聊得火热,忽然外面传来一声猫叫,金川说:“这里居然有野猫?” 吴桐探头往门外一看,两只绿色的眼睛出现在黑暗中,慢慢地,那东西朝门口的光亮处走了过来。大家都看清楚的时候,顿时都有些无语,哪里是猫啊,是那只母雪豹,它最里还拖着一只岩羊。 金川爆笑出声:“哈哈哈哈,这么大只豹子,它的声音居然是猫叫!王虎,你们老虎是不是也是这么叫的?” 王虎一个眼刀子扔过去:“你要不去动物园听听?”不过他也确实觉得有点尴尬,这只雪豹太丢猫科动物的脸了。 雪豹听见金川的笑声,不由得止住了脚步,仿佛有点受伤,睁大眼看着吴桐。 “猫叫怎么了,我觉得挺可爱的啊。”吴桐虽然也想笑,但他忍住了,小豹子的叫声是猫叫就算了,没想到成年母豹也是这么叫的,这未免也太可爱了点,这就是所谓的反差萌吧,“雪豹,你是来看你儿子的吗?你进来啊。我去抱它出来。” 吴桐抱来了小豹子,小家伙休养了一整天,已经很活泛了,在吴桐怀里扭来扭去的,就是要捣蛋。母豹见到儿子,终于放下戒备,优雅地走进屋来了。吴桐将小豹子放到地上,母豹凑过去嗅了嗅。小豹子还记得妈妈,赶紧爬到它肚子下面去喝奶,母豹子就在地板上侧卧下来,让儿子喝奶。 大熊走到外面,用脚拨拉了一下台阶上的岩羊,说:“雪豹这是给我们送吃的来了?” 金川赞叹说:“还不错,这家伙还挺重义气,我们帮它照顾儿子,它给我们送羊。” “那我们明天就有肉吃了,不用再去买了。”大熊说。 金川说:“这岩羊它吃没问题,我们吃问题就大了。”岩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大熊说:“把羊毛刮了,脑袋砍了,还有谁认得是岩羊?况且这又不是我们杀的,雪豹杀的,都给送来了,不吃白不吃。雪豹,是给我们送的吧?” 雪豹扭过头看了大熊一眼,伸出大舌头舔了一下鼻子,没有出声。 吴桐蹲在一旁看小豹子喝奶,跟雪豹打商量:“你儿子现在已经没事了,你也该放心了吧。以后就别下山来了,我这里以后会有客人,当心吓着客人。” 雪豹抬起眼看着吴桐,没有出声,只是扭头看着正拼命喝奶的小豹子。小豹子差不多也该断奶了,不喝奶也不会有问题了。 凤起说:“你放心吧,过段时间我们教它捕猎,等它长大了还会回来找你。” 金川小声嘀咕:“长大了回去找有什么意义,它以后未必还认得。”所有的动物都是这样,幼崽刚生下来时宝贝得不得了,千般呵护着长大,好不容易长大了,结果崽子反而来跟自己抢吃的抢地盘,甚至还成了仇人。 “你不认得不代表它们不认得!”凤起扭头瞪了一眼金川。 金川一缩脖子,赶紧跑到外面去找大熊了:“要处理羊吗?我来帮你。” 大熊说:“行,帮我烧水去吧。” 小豹子喝饱了奶,在母亲身边打着滚儿玩,仿佛从来就没离开过母亲一样,丝毫不知道离愁。母豹子舔着儿子的全身,舔完后,将小豹子推给吴桐,然后叼起大熊扔给它的岩羊内脏走了。 吴桐知道它以后可能不会再出现,不久后,它就会怀上新的幼崽,生下小雪豹,这个儿子,以后遇见了,可能还会认识,也可能不会认识。 凤起走过来,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点着小豹子的额头,注入了一道灵气:“记住,以后要回去找你的妈妈。” 小豹子抬起头,睁大眼睛看着凤起。吴桐注意到小豹子的眼神有了些变化,不再那么天真懵懂,仿佛有了情绪,他看着凤起:“你点化了它?” 凤起冷漠地说:“能不能成功得看它自己。” 吴桐有些不理解,其实凤起对小豹子并不太喜欢,但他为什么要点化这只小豹子? 从这天起,母豹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农家乐,它应该遵循了与吴桐的约定。小豹子长得很健康,很快就可以吃肉了,身体一天一个样,它喜欢粘着吴桐,经常一路小跑跟着他,像只忠诚的小狗。但吴桐不让它跟着自己,因为白天他都在地里干活,最近来的客人有点多,住店的、吃饭的、买菜的,进进出出,农家乐也总算有了点农家乐的样子了。 小豹子便被打发到后山跟着小猫混,一起放牧,刚开始两天猪羊都吓得不太敢去吃草,后来发现它无害,这才慢慢放松下来,适应了它的存在。小豹子很活泼好动,后山成了它的游乐场,每天都有无穷的精力在山上折腾,它很聪明,时常会抓一些山鼠野兔之类的来给自己打牙祭,但是从来不伤害家养的动物。 小豹子一直都没有名字,一直到它褪去了蓬松的胎毛,长出了绵密柔软的体毛,白色的体毛上均匀地点缀着黑色的圈状斑点,这些斑点很多都呈长形,看起来像一片片轻柔的黑色羽毛落在了白色的雪地上。于是吴桐给了它起了个名字,叫“雪羽”。 西瓜分成几批被胡九拉走了,三亩多地的瓜,一共收了四万多斤瓜,除去成本,一共赚了八万块钱,这是吴桐赚到的第一笔大钱,现在他的卡里已经有十万出头的存款了。 有了钱,吴桐将王虎和金川之前垫付的那些钱都还上了。还完钱,卡里还有九万块钱,吴桐决定给他们发工资,他也学会在网上转账,王虎三个人收到他的转账之后,都跑来问他:“掌柜的,你给我们这多钱干什么?” 吴桐说:“给你们发的工资啊。一个月五千,从三月份到现在,一共是三个月,每人一万五。” 大熊都惊呆了:“掌柜的,你给我们开这么高的工资?!”他之前才一千八啊,还不包吃住。 王虎说:“我们不要工资,你知道我们在这里的原因。” “是,我知道。可是你们都干活了啊,总不能挣了钱都是我的吧。”没有他们三个,自己种出来东西也换不来钱。 “可是掌柜的,你不是还要还坠子的钱吗?” “不用担心,坠子的钱能挣来。过阵子这二茬瓜也能卖点钱,还有草莓也挂果了,胡老板不是已经下订单了吗?还有鸡鸭猪羊呢。”吴桐信心很足,西瓜摘了之后,瓜蔓依旧青翠,看起来还能结一茬瓜,吴桐就留着没拔,让它继续结果。草莓现在也开花了,过阵子就有草莓卖了。 王虎说:“不是说还要买车吗?钱留着买车。” “买车也够了,我这里还有几万块钱。” 这时凤起从外面进来了:“买车做什么?我的车不是能用吗?” 吴桐说:“你身体好了就该回去了,我们自己有车方便一点。” “谁说我要回去了?”凤起看着他,说,“我身体一时半会儿好不了。我已经跟学校请好假了,过阵子将实验室搬过来,就在这里办公了。” 第25章 买琴 “你要把实验室搬到这里来?”吴桐猛地扭头, 动作太快, 几乎把脖子上的筋都给抻着了。 凤起点头:“对,我还得跟你们另外租个房间, 专门用来做实验室。” “不行!”吴桐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之前管理局安排凤起住在这里, 那是因为他身体不好, 他没办法才答应, 可现在这家伙得寸进尺, 竟然打算赖着不走了。 凤起看着他:“为什么不行?你这儿房子不租吗?我看一楼有不少空房间,想改装成实验室, 如果不行, 我就到镇上去租个房子吧。不过实验仪器非常贵重, 我还是想把实验室安在这儿。” 吴桐犹豫了一下, 说:“你的身体应该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吧。” 凤起摊开自己的双手看了看:“表面看着是差不多了, 但是元神还没有恢复,需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还得叨扰你们。” 金川说:“掌柜的, 我们这儿一楼的房间空着, 凤教授去镇上租还不如在我们这儿租呢。我听说他们做研究的那些仪器设备贵重的要几百万一台,这东西对别人来说其实没什么用,但要是哪个不长眼的小贼弄坏了一些零部件, 那损失可就大了。” 凤起点点头:“金川说的没错, 这仪器要是弄坏了一丁点儿可能就报废了。” 吴桐板起脸:“随便你。我这儿租房子不便宜, 你不怕花钱你就租。” 凤起含笑从口袋里拿出钱夹子, 掏出一张银行卡递过来:“这是我的卡,给你吧,你觉得该收多少就取多少。” 吴桐瞪着眼前的卡,问:“我要你的卡干什么?” 凤起笑起来:“你不要卡,那我给你转账。你把金额告诉我就成。” 吴桐说:“回头将钱交给金川就好了。” “掌柜的,咱们还买不买车?”王虎问。 吴桐说:“先不买了。”有人愿意送车给他们开,那就开着吧。 “掌柜的,你确定要给我发这么多工资?”大熊还是有点不能相信自己有这么多钱了,这可是他的人生巅峰了,他卡里的钱从来就没有超过五千的,现在居然有一万多! 吴桐笑着说:“对啊。托大家的福,现在咱们农家乐的收入还不错,这是你们应得的。” 大熊嘿嘿搓手:“那就谢谢掌柜的了。明天没有客人订房间,我想跟着金川去成都玩一天,可以吗?” 吴桐说:“行,去吧。” “那家里的事就交给你啦,辛苦掌柜的了。”大熊说。 王虎说:“你和金川去吧,我在家好了。” 凤起说:“我要回北京一趟,顺便和你们一起去成都吧。吴桐也一起去玩吧,你从来都没出过门,家里不是有王虎在呢。” 大熊脱口而出:“可是掌柜的不能离开这里。” “为什么?”凤起立即追问。 大熊发现自己失言,连忙捂住了嘴:“这个、我……” 吴桐赶紧说:“是我自己不想离开这里,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 凤起并不那么好糊弄:“你是真不想离开这里,还是不能离开这里?为什么不能离开?大熊,你给我说清楚。” 吴桐说:“是我不想离开。大熊你是不是还没喂鸡?” “对,我忘了。”大熊不久前其实才喂过鸡鸭,不过还是飞奔着出去了,他刚才不小心说漏嘴了,万一凤教授追问起来,他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还是躲远点比较好。 凤起扭头看着吴桐:“我觉得你有事瞒着我。到底是什么事?金川,王虎,你们应该都知道吧,他为什么不能离开这里?” 金川和王虎当然不敢说原因,王虎打马虎眼:“没有不能离开啊。” “都说了我是不愿意离开,你怎么那么啰嗦啊!”吴桐不耐烦地说。 凤起见问不出答案,有些担忧地看着吴桐,以为是他身体的问题,便摘下脖子上的凤丹,替他戴上:“我明天要回北京了,这个还是给你戴着吧,比较安全一点。”他心里却止不住难过,吴桐跟他完全隔膜了,他的事金川大熊王虎都知道,却不愿意告诉自己。 吴桐没有拒绝他,接受了这个坠子。 凤起离开后,金川小声地跟吴桐说:“掌柜的,为什么不告诉凤教授?” “为什么要告诉他?这是我的事,跟他有什么关系。”吴桐不高兴地说。 王虎说:“其实也没有规定真的完全不能离开,要出去也可以,跟朱丹报备一声就可以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来就行。” 金川眼睛一亮:“对啊,掌柜的。你就不想出去看看吗?或者买点东西。” 吴桐说:“我没什么——”说到这里,他又停了下来,“我想买把琴,金川你帮我买?” 金川问:“古琴吗?可是可以,可是我不懂琴,不知道买什么好,我觉得还是你自己去试试。” 吴桐看向王虎:“虎哥你帮我跟朱丹请个假?” 王虎点头:“可以。” 第二天吃过早饭,凤起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提了个小包,上了皮卡车,发现吴桐也坐在副驾驶上,十分惊讶地看着他:“你要去镇上?” 大熊有些兴奋地说:“掌柜的要跟我们一起去成都。” 凤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又愿意去了?既然能去,那就不是不能去,是真不想去吧。不管怎样,凤起还是挺高兴的,因为可以和吴桐一起去成都了。 凤起对驾驶座上的金川说:“金川,我来开车,你坐后面来吧。” 金川闻言,赶紧从驾驶座上下来了,凤起上了车,对身旁的吴桐说:“扣上安全带。” 吴桐第一次系安全带,找了半天,凤起倾过来,替他拉过安全带系上。吴桐有些紧张地看着他,好在他就只是系上安全带,并没有别的举动。 凤起启动车子:“好了,出发了!” 车子从农家乐出发,上了门前的道路,平稳地朝成都的方向驶去。 “你们打算去成都做什么?”凤起问。 大熊说:“我想去买个手机。顺便到处逛逛。”大熊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给自己重新买个安卓手机。他之前忽略了一件事,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的游戏是不互通的,也就是说,他之前玩的游戏账号在苹果手机里不能用,必须要重新练才行,这可把他给为难死了,他之前一起玩了几年的网友都没法一起打游戏了,练的账号也都白练了。 金川说:“我是去送菜的。” 凤起问:“吴桐呢?” “买点东西。”吴桐简短地答。 金川问:“凤教授买了什么时候的机票?” “明天的。”凤起没想到吴桐今天会去成都,所以订了下午的机票,现在他打算退票,明天再走。 “那你今天要在成都过一晚啊?” “嗯。你们要不要去胡九的拍卖会看看?看看你们的西瓜他是怎么卖的。”凤起问。 金川兴奋起来:“好啊。今天有拍卖吗?什么时间?” 凤起想了想:“应该是晚上。” “会不会有点晚,我们还得赶回来,明天还要给胡老板送货。”金川说。 凤起说:“可以让他安排人过来拉,只是要辛苦一点王虎。” 金川问吴桐:“掌柜的,你说呢?” 吴桐也很想知道胡九将他的瓜卖了个什么价,说:“回来不是只有一两个小时的车程吗?拍卖结束后应该可以赶回来吧。” “嘿嘿,好,那我跟王虎说一声,说我们今晚晚点回去,辛苦他收菜了。”金川掏出手机,给王虎发微信。 一路上凤起变身话痨,一个劲地找话题聊天,聊的都是他在成都的见闻,这一路上说的话,比他在农家乐这段时间加起来的都多。 到成都后,他们先将菜送到胡九那儿,因为这边的饭店中午还等着菜做饭的。 送完菜,他们先去商场买了大熊的手机,这家伙抱着新手机心满意足。 金川问吴桐:“掌柜的,你要不要换个新手机?” 吴桐说:“换手机?我这个不是没坏吗,能用,不用换。”平时他最多的就是百度和听音乐。 凤起刚想说话,便听见金川说:“那走吧,我们去给你买琴。” 凤起问:“你要买琴?什么琴?” 吴桐说:“古琴。” “你还会弹琴?”凤起有些意外。 “不会。不能学啊?”吴桐说。 凤起笑起来:“当然可以。”他真没想到吴桐想要学弹琴。 金川用导航找到了成都最大的琴行,里面各色乐器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来逛琴行的人也不少,到处都是试音的音符声。 他们找到中国传统乐器行,有店员过来咨询:“各位是来买琴的吗?想要什么样的琴呢?我们这儿琴的种类非常齐全,需要仲尼式还是伏羲式?杉木的还是桐木的?” 吴桐看着墙上挂的、架子上摆的,全都是发亮的古琴,顿时有些眼花缭乱,他虽然要学琴,但是对怎么挑琴却一无所知。 凤起问店员:“适合初学者的琴该怎么挑?” “要不试试扬州琴?性价比最高,您看看这边。”店员带着他们去看扬州琴。 凤起看着架子上的琴,伸手弹了一下,又试了下一把,一连试了好几把,最后摇了摇头,说:“有没有音色好一点的琴?” 店员以为他懂琴,便说:“那来这边吧,这边的就要贵一点。” 吴桐悄悄拉了凤起袖子一下,说:“你懂琴?” 凤起压低了声音在他耳边说:“不太懂,但是学琴最重要的是音色要好,否则把耳朵给听坏了。我能辨音色。” 吴桐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便跟着他去挑琴。 凤起又试了好几把,最后终于挑中了一把,说:“这个音色好,就它吧。” 店员一看高兴坏了:“先生真会挑,这把琴是倪琴,纯手工制作,价格是三万六。” 吴桐一听就吓呆了,一把琴就需要三万六,他的预算可没这么高。 凤起说:“有优惠吗?” 店员说:“可以打九五折。” 凤起点头:“行,就它吧。帮我包起来。” 吴桐赶紧拉了一下凤起:“这个太贵了!”他现在卡里也就是四万多块钱,不能全都买了琴吧。 “没事,我送给你。”凤起说。 第26章 拍卖 凤起话音一落, 便收获了数道崇拜羡慕的目光, 包括店员的,唯独吴桐脸色不太好看, 这不是逼他掏钱么,他说:“我想看看别的。我刚学, 买个便宜点的就可以了。” 店员趁机说:“如果只是随便弹着玩, 买把便宜点的厂琴也就可以了。但如果还想弹得更精进一点, 那日后肯定是要换琴的, 要是经济能力许可,完全可以一步到位, 倪琴绝对是有质量保障的。我认识有个琴友, 刚学琴的时候花一万多块钱买了一把手工斫的扬州琴, 也不是不舍得花钱了, 学到后来, 才发现这琴的音色非常糟糕,把耳朵都听坏了,辨不出好音色, 不得已又换了一把倪琴。” 凤起看着吴桐:“我也是这个意思, 你要是真学,就买把好点的琴。要么随便买把弹弹得了。” 吴桐听完,无声地看着凤起, 他怎么可能是随便弹弹呢, 他必须要学好, 所以咬咬牙:“我自己买!”不就是三万多吗, 他又不是出不起。 凤起笑着说:“说了我买给你。” “不用!哪里交钱?”吴桐问。 店员一听开心坏了:“先生请这边来买单。” 大熊跟在后面,竖着大拇指:“掌柜的真霸气!” 金川呵呵苦笑,他知道吴桐的身家,好不容易攒点钱,这下子又全都花光了,回去肯定心疼死。要是自己,就接受凤教授的好意了,既然有人愿意送,不要白不要。 吴桐交完钱,将这把三万多的古琴抱在怀里,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攒的钱没了,不由得有些心疼,但是想到自己离拿回魂魄近了一步,不由得又有些宽慰,这不就是他的目的所在吗?所以没什么好心疼的。 买完琴,吴桐又去买了几本琴谱,他什么都不懂,总不能两眼一抹黑地乱弹一起,卧龙镇肯定没有老师,除了网络教学,就只能钻研教材了。想想自己要自学成才,吴桐顿时觉得头有三个大,一定要学好了,不能辜负这几万块钱的琴。 买完琴,就到中午了。凤起说:“感谢大家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我请大家吃饭吧。” 大熊说:“好啊,好啊,我想吃火锅儿。”夏天吃火锅,越吃越过瘾。 金川暗地里拧了他一把:“掌柜的想吃什么?”凤教授请吃饭,难道还会在乎你想吃什么? 吴桐说:“要不就吃火锅吧。” 金川连忙劝:“掌柜的,大熊没见识,以为这世界上就只有火锅最好吃,其实除了火锅,还是有很多美食的。要不咱们吃点别的菜系,比如粤菜什么的,毕竟火锅咱们在家也能做,粤菜可不能常吃到。” 吴桐对吃的完全没有研究,听他这么说,便说:“我都随便,你们决定好了。” 金川说:“那凤教授决定吧,掌柜的很少在外面吃饭。” 凤起笑着说:“我也没怎么吃过。要不这样吧,中午去胡九的饭店吃,他请过我几回,我都没去。我打电话给他,看还有没有位置。晚上再去吃火锅。” 过了一会儿,凤起挂断电话,说:“胡九让我们一点半去店里,到时候就有位置了,时间有点晚,能等吗?” “能!”金川干脆地答应下来,他们吃饭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压根就不是为了填饱肚子,所以晚点吃完全不是问题。 凤起说:“那我们先去逛逛吧,吃点小吃。” 于是他们开始吃各种小吃,锅盔、蛋烘糕、麻辣兔头、酸辣粉、担担面,吃到胡九的饭店时,肚子都已经塞饱了,不过既然是来品尝美食的,自然不会在乎饱不饱。 胡九这店忒讲究,店面就是古色古香的,十分雅致,进去之后就有人过来拎包,递上水盆、香皂、毛巾等给你洗手,又端上柠檬水给你漱口,最后奉上香茶让你一边喝茶一边等待。等候过程中,还有一个着旗袍的美丽女子抱着琵琶过来了,拨弹几下,咿咿呀呀地开始唱曲儿。 大熊咂摸着嘴:“这里的服务员都好漂亮啊。” 金川说:“在这里吃饭不便宜吧?”这些可都不是白服务的,绝对都加到菜钱里去了。这饭店跟别处不一样的地方是,根本不让客人点菜,服务员只上来问客人的忌口,余下的就是厨师自由发挥了,给你做什么你就吃什么,有格得很。 凤起说:“胡九就喜欢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然后把菜价定得死贵。听说菜做得真好吃,尝尝吧。” 吴桐心想,自己家的菜卖到这里,现在又跑来吃回来,估计价格至少要翻倍,怎么想都感觉怎么不合算。 菜很快上来了,一共是十道菜,吴桐刚开始还觉得胡九太会坑人了,不让点菜,居然给上十道菜,这么多菜怎么吃得完?然而等他尝了一口之后,才知道是真正的菜香味俱全,鲜到舌头都化了,他觉得大熊的手艺已经很好了,但是跟胡九家的厨师比起来,还是有着明显的差距的。 大熊一边吃一边说:“这真是我们家的菜吗?怎么能这么好吃,我觉得我自己做的太普通了,不行,我回去得好好钻研一下怎么做菜,不能浪费这么好的食材。” 凤起看吴桐吃得都没怎么停筷子,便知道来对地方了。 结账的时候,服务员过来说:“老板打电话过来说,这顿饭算他请的,所以是免费的。” 金川一听乐坏了,问服务员:“如果不免费,这顿饭原本定价是多少?” 服务员说:“这顿十全十美定价是18888元。” 吴桐一听,眼睛都瞪圆了:“这么贵!”十道菜,平均每道菜1888元,这个胡九他也敢开价!居然也有人来吃! 美丽的服务员微笑着说:“我们这儿的菜都采用了最顶级的食材,全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厨师也是御厨传人。而且吃了之后还能排毒养颜,有百利而无一害。” 吴桐说:“那就多谢胡老板了!”原本他还在为将菜卖给胡九有点贵而愧疚,此刻他完全没有愧疚之心了,奸商啊,菜进了他家门就翻了百倍。 出了门,大家都忍不住吐槽起来。 “这个胡老板未免太黑了吧!一顿饭一万八,亏他开得出价来。那菜不是在我们家买的吗?十几块钱一斤的菜,到了他这里就摇身变成了上千块钱一盘的菜,我去!太黑了!”这是金川的声音。 大熊说:“啧啧,真是贵,虽然也好吃吧,但也贵不到这个程度吧。真有人来吃啊?” 凤起说:“有,还挺多。需要预定才能吃得上。” 吴桐说:“你说他将咱家西瓜卖到什么价位了?” 金川说:“别不是论个儿卖吧?” “我们先去看看,回头找他给你补个差价。”凤起说。 吴桐摇头:“那还是算了,钱货两讫了,补差价不合适。但是下次卖给他就不能便宜了。” 凤起说:“刚刚吃饭没花钱,不能算是我请的,我们去买衣服吧,给大家补上。” 金川惊喜地问:“我们也有份吗?” “对啊,都有。”凤起笑着说。 大熊说:“真的啊?凤教授您太好了!凤教授,你们教授工资很高吧?” 凤起说:“教授工资不高。做课题会有点经费,我的钱主要是以前赚的,房子也买得早,到现在都值钱了。” “对了,凤教授,你在北京也买房了吧?”金川问。 “嗯,买了。”凤起说。 “多少钱一平买的?买了几套啊?”金川问。 凤起答:“两千多的时候买的。只买了两套,早知道多买几套了,那时候也不限购。” 金川和大熊的眼珠子都掉了,只买了两套!两千多的房价,到现在都得十几万了吧,真是大富豪啊! 吴桐对这些没有概念,因为他没有参与过房价暴涨的过程,听了内心也没什么波澜。 凤起带他们去逛街买衣服,吴桐看着价码,随便一件T裇都得上千块,这就有体悟了,因为他买淘宝爆款,一件T裇才9.9元,这差别也太大了吧,都是布料,凭什么差距这么大。 凤起要给他们每人都买,吴桐说:“我们每天都在地里干活,都是泥和汗,不用穿这么好的衣服。” 大熊也说:“对啊,这衣服我穿着估计也不得劲,怕弄坏了。买点便宜的吧。” 金川见他俩都不想要,自己也不好意思说要,便说:“找个普通的牌子,买两件得了。” 凤起无奈,只好舍弃他平时常穿的牌子,陪他们去看普通的品牌,邦威、以纯、佐丹奴什么的,这些牌子他经济条件好点的学生都不一定穿,他自己实在是不好意思穿这个,怕学生说装嫩。 但是吴桐穿着却特别年轻好看,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什么款穿着都好看,妥妥的衣架子。于是凤起给他拿了好几套,和大熊金川的一起去结了账。吴桐拦也拦不住。 凤起总算是满足了给吴桐花钱的愿望。买好衣服,凤起又领着几个人去看了场电影。巨幕效果可算是让吴桐感受到了现代科技的发达,逼真得把他吓了几跳,有一回一慌,不小心还抓到了凤起的胳膊。这可把凤起给美坏了。 晚上他们去吃火锅,平时大熊做火锅已经很讲究了,但是跟正宗的火锅店比起来还是欠讲究了些,光各种调料就足以令人眼花缭乱了,更别提那些稀奇古怪的配菜了,真是什么都能吃,神奇的是居然还好吃。 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去了胡九的拍卖会。还是在上次金川当坠子那个地方,不过是从后面的街道进去的,里面别有洞天,十分宽敞,能坐下数百人,今晚来参加拍卖的有近百人。 吴桐拿着拍卖会的清单,很多的药材、材料、法宝之类的,还有他家的西瓜,上面赫然写着“灵气西瓜”。吴桐一看就明白了,这是给灵异界的人弄的拍卖会,否则怎么可能写灵气西瓜。 参加拍卖会的都得是灵异界的人,进去的人会检验一下灵气或者鬼气,普通人混不进去。四个人在靠后面的位置坐了,因为他们只是来增长见识的,并非是来参与拍卖的。 这是吴桐头一次见到那么多的妖精鬼怪,俊男美女格外多,大概妖精们都重颜值,会给自己变副好皮囊。吴桐刚坐下,前排便有一个美女扭过头来,冲着凤起和吴桐抛了个媚眼:“小哥哥好帅啊!拍卖会结束后陪姐姐去喝一杯?”说完还挑逗地舔了唇角。美女有一对浅金色的眼睛,瞳孔在灯光下是竖的,还有一个锥子一样的下巴,这是一条美女蛇。 凤起嫌恶地说了一声:“闭嘴!一股子腥臭味。” 美女脸色变了,柳眉倒竖:“别给脸不要脸,你知道老娘是谁吗?” 凤起冷冷地看着她,散发出一股骇人的气息。那美女噤若寒蝉,赶紧扭过头去了。今晚只是一场普通的拍卖会,来这里的都是些低阶的妖怪,鱼蛇混杂,像凤起这样的高阶神兽通常是不会现身的,那条美女蛇原本是想来场艳遇,没想到惹到了大神,哪里还敢说话,赶紧换了位置,躲得他们远远的了。 一个温文俊秀的男人回过头来,冲着吴桐和凤起笑了笑:“多谢二位,总算是把那尊瘟神给请走了。”刚才美女蛇就是追着他坐过来的,赶都赶不走。 吴桐见对方笑得亲切,便冲着对方微微一笑。 对方朝他伸出了手:“你好,我叫司墨,很高兴认识你。” 第27章 涨价 出于礼貌, 吴桐也伸出了手:“你好, 我叫吴桐!” 凤起皱起眉头,有些不高兴地看着这个叫司墨的家伙, 不过是一方砚台而已,修为不高, 胆子却不小, 居然敢当着自己的面勾搭吴桐。他清了一下嗓子, 说:“拍卖马上要开始了。” 司墨朝吴桐点了点头, 转过身去看台上,拍卖师和礼仪小姐开始上台拍卖。为了调动拍卖的气氛, 刚开始就上了一支百年野山参, 起拍价是六十万。吴桐发现有钱人还真不少, 竞价十分激烈, 很快就过了百万, 最后以一百五十万成交。 大熊目瞪口呆:“怎么大家都这么有钱啊!”同样都是修炼者,这些人道行也没见多高啊,怎么这么会赚钱呢。 凤起说:“也未必是自己有钱, 帮人拍的也未可知。”有不少妖精会跟人类合作, 依附于有权势的人类,帮人跑腿办事。 吴桐不解地说:“百年野山参很难得吗?” “嗯,现在灵气稀薄, 人类活动范围太大, 野山参极其稀少, 更何况是百年野山参了。”凤起说。 野山参是疗伤的圣药, 对提升灵气也大有助益,所以价格高也很正常,毕竟现在的环境修炼不易,何况还缺医少药的,有好药材当然不能错过。 台上的拍卖师说:“野山参难得,物以稀为贵,没拍到的朋友不要气馁。我们今晚还有价廉物美的拍品。” 他话音刚落,身姿娉婷的礼仪小姐缓缓上了场,端上来一个托盘,盘子里放着半个切开的西瓜,旁边还有一块三角形的西瓜,瓜瓤红通通的,隔得老远似乎都能闻见西瓜的清香,场下的人不由得舔了舔唇,看着这瓜就不由自主地觉得口渴了。 拍卖师拿过那块西瓜,咬了一口,一脸满足地说:“这是大家熟悉的老朋友了,灵气西瓜,清香甜蜜,沙脆爽口,蕴含微量灵气,修炼人士吃了可以增加灵气,凡人吃了可以美容养颜、祛病消灾,是炎热夏天消暑降火的上品。今晚是这批西瓜的最后一次拍卖,错过今晚,您可能要等上一段时间,甚至要等到明年了。现在开始起拍,以吨为单位,起拍价是两万元,每次竞价加一千元。” 吴桐一听,这瓜到了胡九这里,就变成了十块钱一斤,而且还是起拍价,真会赚钱。 两万块钱对大多数修炼者来说真不算什么,所以竞拍得非常激烈,最终这一吨西瓜以三万五千块钱被拍了下来,也就是说,这吨西瓜卖到了三十五块钱一斤。 吴桐已经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大熊和金川直咋舌,金川说:“这胡老板真黑!两块钱一斤的东西到他这里就变成了三十五块钱一斤!” 前排的司墨听见这话,回过头来说:“这西瓜跟普通西瓜不一样啊,据说这是一位木系灵力者种出来的,含有灵气,普通西瓜没有这功效。而且拍卖会上的单价还算便宜了,有人从拍卖会买了出去倒卖,卖到了五六十块钱一斤,毕竟一吨的数量有点多,买一两个还是承受得起的。”刚才他也参与竞拍了,可惜最后没有拍到。 大熊已经完全惊呆了,他喃喃地说:“我知道,这瓜是我们种的。可我们就卖两块啊。”他的声音很小,但司墨还是听见了。他扭过头,仔细地打量着后座的四个人,最后目光落在了吴桐脸上,正要开口,却注意到一旁的凤眼帅哥眼神犀利地看着自己,他为对方的敌意吃了一惊,这时又开始新一轮竞拍,他赶紧转过头去看台上。 今晚共拍了三次西瓜,也就是三吨,差不多是昨天从农家乐拖走的西瓜数量,而且一次比一次价高,第二次是三万八,第三次的四万一。 从拍卖会出来的时候,吴桐已经麻木了,他只有一个想法:胡九真他妈黑! 凤起掏出手机,说:“我给胡九打个电话吧。告诉他我们来拍卖会了。” 吴桐说:“不用,回去我自己打。我们得回去了,你自己找地方住吧。” 凤起想留他在这里过夜,但多半是不会答应的,毕竟明天他们还要送菜过来,便说:“那金川你开车小心一点,到家了给我打个电话。” 吴桐点点头,正要上车,被人叫住了:“请等一下!” 吴桐扭头,看见是刚刚坐在自己前面的司墨:“是你啊。有事吗?” 司墨说:“我刚刚在拍卖会上听到你的同伴说,拍卖会上的西瓜是你们种的?是真的吗?” 吴桐一说到西瓜就难免有些膈应,他无精打采地点了点头。 司墨眼神发亮,有些激动地说:“你们只跟胡老板做生意?还是也做其他人的生意?” 金川一听生意来了,赶紧说:“当然也做其他人的生意。我们就在卧龙镇上开了个农家乐,这是我们的名片,你有空可以带朋友过来玩。除了西瓜,我们还种了不少别的东西,过几天草莓也该熟了,欢迎来吃草莓,都是含有灵气的。对了,我们还有客房,能提供住宿。”他说着递上了自己的名片。 司墨接过金川的名片:“‘熊猫农家乐’?好,我有空一定过来看看,回见!”他拿着名片转身走了。 凤起看着他的背影,说:“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修炼者去那儿,你们多留个心眼。” 金川说:“这个我们肯定会的。凤教授,需要我们送你去酒店吗?”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你们路上小心,照顾好吴桐,我过几天就回来了。”凤起看着吴桐,说,“上车吧,早点回去休息。” 吴桐看他一眼,点点头:“那你自己小心。”说完这话又忍不住笑了,他还需要自己担心吗? 凤起看着他的笑脸,心情好受了些:“知道,再见!” 吴桐上了车,金川启动车子,趁着夜色回农家乐,夜里车少,但也不能开快了,毕竟山路多,弯弯绕绕特别多,必须要小心开,才能保障安全。好在金川开这条路的次数多了,开得十分顺利。 车上,三人讨论起今晚的西瓜拍卖,直叹胡九黑心,两块钱一斤的东西,他居然要赚个二十倍,真是个奸商。 吴桐叹息说:“这也没办法,我们也不认识什么人,没地方卖。”他也不能跟普通人说自己这瓜含有灵气,吃了会有哪些益处。 金川说:“掌柜的,我感觉我们这趟来得挺值的,今天在拍卖会上不是认识了一个人吗,他要是能去我们那儿,没准会介绍更多的人过来。到时候咱们说不定还能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至少不会被胡老板垄断这个价格。”有竞争,价格就能上去。 吴桐想起那个叫司墨的,这人会给他们带来新的转机吗?“他会来吗?” “肯定会的。你想想啊,几十块钱一斤的西瓜在我们那儿两块钱就能买到,怎么会不来?卧龙离这儿也不远,开一两个小时的车就到了,对有车的人来说,根本就不是距离。”金川信心很足,占便宜是人和妖的天性。 “那他们来了,我们还卖两块一斤啊?”大熊今晚被刺激得不轻,想想他们的西瓜被卖成那样的高价,他就觉得心痛不已,他尚且如此,掌柜的更不用说了。 吴桐说:“当然不!我们涨价了!” 大熊高兴地问:“那卖多少呢?” 吴桐说:“二十。”就按照胡九的起拍价卖好了,要是没人要,他就拿去当普通瓜卖给普通人吃,就当行善积德了,不便宜胡九这个老奸商。 “掌柜的霸气!”金川哈哈笑起来。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王虎还没睡,等他们回来,了解了今天的情况,便说:“这胡老板也太不厚道了,明天我得去跟他谈谈才行。” 吴桐说:“你就跟他说西瓜涨价了,二十块钱一斤,不买拉倒。”反正二茬瓜不如头茬瓜多了,他们自己就算在镇上也能卖完,卖不完就拿去给他家养的猪羊鸡鸭吃,还能省点饲料。 “行!”王虎答应下来,“都去休息吧,今天在外忙了一天。” 吴桐抱着他的琴回到房间,他并没有觉得多累,反而精神亢奋有点睡不着,他将琴取出来,拨了一下弦,响起了低沉的“当”一声,余韵悠长,确实好听。他没有继续弹下去,因为其他人还在休息,明天跟王虎请教一下隔音阵的画法吧,以后就自己关在屋里练琴好了。 第二天,王虎和金川去送菜,跟胡九提出西瓜涨价的事。胡九一听他们开口要二十块钱一斤,便说:“你们开玩笑吧,两块钱一斤涨到二十?” 金川说:“可是胡老板拍卖会上西瓜卖到了三四十一斤,您赚一倍还不够吗?” 胡九这才知道他们去了拍卖会,笑着说:“拍卖会能卖到这个价我们始料未及,我们是打算以后给你们加价的。” “现在我们自己加了。之前的没要求您补差价,那是我们掌柜的诚信。胡老板做的事却不够厚道呀。”金川说。 胡九笑着说:“行,行,就加吧,按你们掌柜的说的,二十一斤,我们包圆了,不能卖给其他人。” 金川说:“那可不行,有人来买我们照样会卖的。”绝对不能让他垄断了自己的货,否则价格不还是他说了算啊,这点道理金川还是懂的。 胡九说:“别人未必出得到这个价。” “这就不劳胡老板操心了,我们自己会衡量的。”金川现在跟胡九谈生意底气很足,一方面是自己的货好,另一方面是他背后有人,现在有了凤起这个靠山,他可不怕胡九的淫威,所以回头还是要劝掌柜的跟凤起保持好关系,这样他们才能赚更多的钱。 第28章 客户 吴桐买到琴的第二天, 就赶紧向王虎请教隔音阵的设法。王虎也没有吝啬, 直接教给了他,吴桐一边练习阵法, 一边抽空练琴。 于是大家经常能够听到他的房间里传来“叮叮咚咚”的拨弦音。这把琴的音色非常好,虽然弹得不成调, 但听着顶多会觉得单调, 不会觉得刺耳。这要学的是提琴和二胡, 那必定要遭受魔音穿耳的折磨了。所以大家对吴桐学琴的信心很足, 想着在不久的将来,他们掌柜的坐在桌前, 优雅地拨弄着琴弦, 最好是再穿一套广袖长衫, 那不得仙气飘飘? 进入夏天, 就到了雨季, 整个自然保护区里都变得葱郁起来,深深浅浅的绿浓得化不开,仿佛是涂在油画布上的颜料。雨季一来, 山间的蘑菇也开始疯长起来, 吴桐种下去的木耳香菇也都长得密密麻麻的,看着别提多喜人了。 这个时节,大熊最喜欢上山采菌子, 野生菌味道鲜美异常, 尤其受客人青睐, 一道鸡枞菌能卖到一百六十八块, 普通的牛肝菌青头菌也能卖到五十块钱一盘,实在是很合算。每天一大早,他就起来了,喂了鸡鸭之后,就上山采菌子。他喜欢拉着吴桐一起去,因为吴桐能跟植物交流,知道哪儿有菌子,每次去都会满载而归。 金川说大熊这是鬼子进村,每次进山都要扫荡一空,也要给人留点种子吧,别今年吃了,明年就不吃了。吴桐当然不会全都摘完了,而且他也不是每天都去,给菌子留点生存空间。 这天早上,吴桐又和大熊一起上山了,昨天来了几个客人,点名要吃鸡枞菌,家里没有存货了。鸡枞菌是菌类中的珍品,味道极其鲜美,不管怎么做都好吃。而且价格很不便宜,今年的鲜菌价格已经超过一百五。鸡枞与白蚁窝共生,生长条件极为苛刻,没办法人工繁殖,贵也有它的道理。 每到这个季节,来卧龙镇收购菌子的商贩特别多,这对当地百姓来说是无本买卖,当然不愿意错过,因此上山采菌子的人也特别多。大熊若是自己上山去采菌子,转悠上一个上午,可能才能找回来一盘子菜,但是跟吴桐上山,一会儿工夫就能收获满满,省时又省力,他当然不愿意错过这个好帮手。 不到八点,吴桐就和大熊从山上下来了,背篓里装了半篓菌子,半数都是鸡枞。这么早下来,是因为数量够了,而且大熊还得回来帮客人做早饭。 他们回到家,看见院子里又多了一辆汽车,吴桐第一个念头是:凤起这么快就到了? 只听见昨天来的一个客人说:“老板回来了。老板,又来客人了。” 吴桐闻言抬头一看,并不是凤起,而是上次在拍卖会上认识的司墨:“是你啊,欢迎!”没想到这人说来就来了。 司墨看着吴桐,他身上沾了晨露的湿润,整个人仿佛清露一般清新温润,不由得微微愣了一下:“又见面了,你们这儿还挺好找的。” 大熊问:“你们是来住宿的还是吃饭的?早饭吃了没有?没有我就一起做了。” 司墨说:“住宿,也吃饭。早饭还没吃呢,帮我们做了吧,一共三个人。” “掌柜的,你帮他们登记住宿吧,我去做早饭。早饭吃鸡枞拌面啊,二十块钱一位,管饱。”大熊说着进厨房去了。 昨天来的几个客人围着吴桐带回来的篓子看:“哇,这就是鸡枞菌吗?好多啊,这么大个。” 吴桐对司墨说:“你们过来登记吧。要几个房间?住几晚?” 司墨说:“三个吧,住一晚。” 吴桐帮他们登记,司墨随口问:“这儿所有的菜都是你种的?” “对。”吴桐答道,他帮司墨和他的朋友登记好,发现三个人都是灵异界的人,灵异人士的身份证会有一个灵气印记,普通人类看不出来,但是灵异人士用灵气一看便能认出来。 司墨的朋友凑过来:“老板,你这儿还有西瓜吗?” “有啊。二十块钱一斤。”吴桐说。 司墨的朋友看着司墨,以眼神咨询,不是说两块钱一斤吗?司墨无言地耸了一下肩。 昨天的客人隐约听见了什么,凑过来问:“老板,什么东西二十块钱一斤?” 吴桐说:“哦,我说我家的西瓜二十块钱一斤。” 客人仿佛受到惊吓一般瞪圆了眼:“你开玩笑吧?昨天吃的那瓜要二十块钱一斤?” “对。我家的瓜好吃吗?”吴桐问。 昨天那西瓜是饭后免费送的,因为老板自己要吃西瓜,切开后请他们吃了一些,味道确实没得说,平生吃过最好吃的瓜,当时也没问价格,只是没想到这瓜这么贵。“好吃是好吃,但是西瓜要二十块钱一斤啊?” 吴桐说:“我们这瓜是有机西瓜,没有任何农药化肥。司墨先生你觉得二十块钱一斤贵不贵?” 司墨当然不能说贵了,因为他在外面买过五六十块钱一斤的瓜,便说:“不贵。” 吴桐微微笑了一下:“一分钱一分货。我批发给别人就是二十一斤,你们若是觉得贵,可以不买。我们家吃饭住宿价格都不算贵吧?” 客人听他这么一说觉得的确如此,只好不说什么了,觉得贵可以不买,但是其他消费并不贵。 吴桐将房卡交给司墨:“这是你们的房卡,房号是203、204、205。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我们说。” 司墨和他的朋友们提着行李上楼去了,到了楼上,司墨的一个朋友说:“你不说他家的瓜卖两块一斤吗?” “没错啊,他之前卖给尚九坊就是两块钱一斤。估计是那天晚上参加拍卖会后改的价格,不过这也比尚九坊便宜多了。”司墨说。 “这倒是,不过超出预期有点多。青衫,那咱们还做吗?”朋友说。 另一个朋友被叫做青衫的男子说:“做啊。二十一斤也有得赚,你还真以为到处都能有漏捡?尚九坊买两块卖三四十也太不厚道了点,所以对方才加价吧。” 吃早饭的时候,大熊端上来几晚凉面,上面铺着几片卤肉和黄瓜丝,卧着一个煎蛋,浇着鸡枞油,份量是极足的,味道也是极佳,二十块钱一份是很合算的。 司墨吃着面条,觉得卤肉和煎蛋都很普通,鸡枞油味道比较香,唯独黄瓜丝与众不同,便说:“老板,能加点黄瓜丝吗?” 大熊笑着说:“有,马上来。”一看就知道是识货的,因为这一碗面,只有黄瓜丝是农场自产的,是吴桐用灵气浇灌出来的。 普通人吃吴桐种的菜,只是觉得口感格外好,他们并不知道这菜的额外价值。但是灵异界的人一吃就能品尝出灵气的浓郁与否来,所以他们更青睐农家乐自产的菜。 吃了早饭,司墨就和他的朋友去地里转悠了。地里的瓜果蔬菜长得那么蓊郁,果实累累,将枝头都压弯了,大棚里栽种的西瓜已经摘过一茬,二茬瓜长得个头不如一茬瓜大,但是普遍也有十几斤一个,而且数量也不少,完全看不出来是二茬瓜,还能再收个两万斤。 草莓已经开始泛红,每一株上都挂满了果子,形状又大又漂亮,比普通的草莓个头大了一圈不止。西红柿更是每株都用竹竿固定住撑起来了,否则铁定要压断了枝条。 司墨的一个朋友问:“那个吴桐就是木系灵力?” “对,听名字就知道是棵梧桐树。这些应该都是他种的。”司墨说。 那朋友摘了一个泛红的草莓,放进嘴里,虽然还没有完全熟,但是酸酸甜甜的已经十分可口了,没有外面草莓那种寡淡味儿:“这个好吃,灵气比西瓜都足。我估计生长期越长的灵气越足。青衫,你觉得怎么样?” 青衫说:“我觉得挺好的。我原本就打算卖西瓜,现在看来这里的都可以卖啊。不过得麻烦你们,从这里运到上海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得麻烦你们帮忙办理托运,但也不白麻烦你们,我们三个合伙好了,你们负责采购,我负责销售。怎么样?” 司墨摆摆手:“我就不参与了,让黄熹帮你吧,他反正也是闲着。” “那也得分你一成,要不是你,我们怎么找得到渠道。”青衫说。 司墨说:“我也不是为了给你找渠道,主要目的是为了自己有口好吃的。我们去跟吴桐说去,看能不能优惠一点儿。” “行,走吧。” 几个人找到正在翻地的吴桐,司墨看着戴着斗笠的吴桐弯腰锄地的身影,觉得有些违和,明明那么仙气十足的男子,却在这里锄地种菜,他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吴桐。” 吴桐直起要,摘下头上的斗笠扇了扇风:“你们好啊。” 司墨说:“我这个朋友是上海来的,他想跟你聊聊,谈谈合作的事。” 青衫很主动地说:“您好!我叫青衫,在上海开了几家有机超市,想从你这儿进点货。” 吴桐惊讶地看着他们,他想过司墨可能会介绍更多人来这里买东西,却没有料到他一来就将这么大的生意带上门来了,简直是喜出望外,他赶紧放下锄头,说:“好啊,那咱们进屋说吧,外面太阳太大了。你们先回去,我去摘个西瓜。” 第29章 教琴 农家乐没设办公室, 吴桐便和几位客人坐在楼下大厅的长木桌上谈生意。这桌子平时是给客人们小憩闲坐的, 人多的时候也在这边吃饭。昨天来的几位客人已经退房回去了,农家乐里也没有别人。 吴桐将西瓜切开, 端到桌上,再倒上一壶茶, 坐下来跟客人谈生意。平时跟客户谈生意都是金川和王虎做的, 今天他们都不在, 他便叫了大熊过来帮自己助阵, 毕竟对方有三个人,他不能在气势上输得太多。 双方坐在长桌两边, 一边吃西瓜, 一边重新做了自我介绍, 吴桐道行浅, 看不出对方的本体是什么, 大熊也看不出来,只知道对方修行的时间都比自己长。 青衫吃完了一片西瓜,用纸巾擦了擦手, 这才说:“吴老板的西瓜果然名不虚传, 不论是口感还是灵气都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瓜。我原本是想来买西瓜的,没想到吴老板还种了这么多蔬菜瓜果,想必应该都是吴老板亲自种的。” 吴桐说:“对。都是我用灵气浇灌的。”这对他来说, 既是种菜, 也是修炼。 大熊补充说:“不仅我家的菜, 就连后山的草和果树, 都是我家掌柜的用灵气浇灌的,猪羊鸡鸭吃的草都是含有灵气的。” 青衫点了点头:“看得出来,比别处的菜都长得水灵且大。我们来谈谈合作的事吧,除了西瓜,其他的蔬菜水果我也需要。只是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卖的,蔬菜的价格是多少?” 吴桐说:“我们平时卖给尚九坊的胡老板,都是按有机蔬菜的价格卖的,不论种类,统一都是十八块钱一斤。”吴桐知道有的菜在有机超市已经卖到三十多一斤了,不过他也不计较,零售的跟批发的不一样,零售成本比批发高很多,还需要承担风险,毕竟蔬菜瓜果的保鲜期都比较短。 青衫听完点了点头,十八块钱一斤的有机蔬菜确实不算贵,大部分有机蔬菜都要卖到二三十一斤了,所以就算是要加上运费,也还是有赚头的。尤其是吴桐这菜含有灵气,对修炼者来说,是相当具有吸引力的,在大都市生活的修炼者为数不少,而灵气相对稀薄,能够有这样一个吸收灵气的渠道,相信会受到很多修炼者的青睐。 青衫说:“这个价格我可以接受,我可以提一点要求吗?” 吴桐说:“请说。” “我可能会根据我们的需求要求吴老板种菜,当然,种出来我一定会要的。”青衫说。 吴桐点头:“只要我们这里能种得出来,当然能够满足,实在种不出来的,我也没办法了。”他就算是再有本事,也不能逆天而行,毕竟植物都有自己的习性,对自然环境会有要求。 “当然,我也不会为难吴老板。那就这么说定了。”青衫说。 吴桐问:“青衫老板的需求量是多大呢?每天都供货吗?怎么送?” 青衫沉吟片刻:“运输的确是个问题。镇上有顺丰快递吗?” 吴桐扭头看向大熊,他不太懂快递,但是大熊经常网购,大熊忙点头说:“有的,有的。” 青衫说:“那就麻烦你们跟顺丰快递确认一下发货时间,我需要当天的空运。比如下午两点发货的话,你们就赶在两点之前发货,菜会走当晚的航空,第二天我们的菜就能上架了。这样才能保证蔬菜足够新鲜。” 吴桐想了想,这就需要当天上午摘菜了,然后打包运走,虽然紧张了点,但是可以做到:“没有问题。” 青衫又说:“必须要保证蔬菜的干燥和干净,届时我会让人将蔬菜处理的要求发给你,你们按照要求处理就可以了。” 黄熹在一旁笑了起来:“这样看来,也没我和司墨什么事了。” 青衫转头对黄熹说:“当然还有你的事,吴老板这里出了什么新货,还得你们帮我采购呢。” “青衫老板还没说需要多少菜呢?”吴桐想起正事。 青衫说:“我要先看看市场反响,先给我送个两三百斤吧。对了,今天能够赶得及发货吗?” 吴桐看着自己和大熊,需要两三百斤菜,还要赶时间,难度有点高,便说:“今天不一定来得及。” “那就明天吧。正好我自己也在,看看需要哪些种类。”青衫说。 大熊在一旁已经激动得快要跳起来了,一天三百斤菜,天哪,那就意味着每天有五千多的收入,一个月就十几万,他们要发财了!掌柜的怎么能够这么淡定呢。 吴桐此刻眉头却微拧着:“我刚刚想了一下,青衫老板说每天需要三百斤菜,我们可能没办法每天都保证供货,毕竟作物生长是需要时间的。”三百斤的量听起来不多,但胡九那边每天都需要一百多斤,还有超市和菜贩子的需求,一天至少需要五六百斤的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哪有那么多菜供采摘啊。 青衫说:“那就采取轮种的办法。将这所有的地都合理利用起来,有些菜市场反响不太好的,就可以不种了,将土地和精力集中在适合市场需求的种类上。” 听起来十分合理,但是吴桐却没有答应:“我只能保证青衫老板需要什么我就尽量提供什么,但是不能不种别的。你也看到了,我们农家乐的土地面积有限,不能保证每天都有货出,没有货的时候,我们也凭空变不出来。”吴桐愿意赚钱,却不愿意完全听由他人摆布,这样跟打工的有什么区别。 青衫微微愣了一下,没想到吴桐还挺任性的,便笑着说:“没有三百斤,一百两百总还是有的吧。你们应该还养了不少家禽家畜吧,届时这些种类我们也有需求。我想跟吴老板签个合同,至少能保证最低供货量。” 吴桐有点儿明白他的意思了,便说:“签合同可以,有菜的时候,我一定保证给你供应,但是没有菜,我也实在无能为力。你们总不会想让我从别处买来普通的蔬菜以次充好吧。” 司墨说:“青衫,我看就这样吧,吴桐也是实在人,你总不至于只有他一家供货商吧。” 吴桐有些意外地看了司墨一眼,其实他们也才刚认识,只见了两面,没想到对方会为他说话。 青衫闻言笑了起来:“好吧,那就签个合同。这边没有打印机吧,一会儿我们到镇上去打印一份合同。” 下午,他们就签了合同,最低供应量为一百斤,上不设限,根据青衫那边的需求和吴桐这边的产出机动调整。搞定这么个大客户,吴桐就能够放开手种菜了,今年之内,他就能将当坠子的钱给还完了。 当天下午,青衫看见有菜贩子来农家乐拉菜,一问价格,差点要吐血,这么好的菜,卖给菜贩子才两三块钱一斤,吴桐却说不能保证自己的供应量,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吃晚饭的时候,青衫开玩笑似的说:“吴老板有点不厚道啊,这菜卖给我要十八块一斤,卖给当地人却只有两三块一斤。” 吴桐说:“当初我没有市场的时候,都是这些小贩帮我销售的。现在是不愁销路了,总不能完全断掉货源吧。他们不比你们,两块钱一斤买货,卖三四十块钱一斤,他们只能赚个几角一块钱一斤,赚点生活费而已。”卧龙镇没人吃得起一二十块钱的蔬菜。 青衫苦笑,这么说起来,倒是自己不厚道了。他的有机菜不可能只卖几块钱一斤,因为这样没人相信是有机菜。只能羡慕这镇上的居民有口福,几块钱就能吃到这么好的菜。 “菜若是数量不够的时候,必须先供应我。”青衫提出要求。 “当然,我又不是做慈善的。”吴桐说。 吃了饭,天还没有全黑,大家坐在院子里纳凉聊天。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正开得热闹,月季上了架,绣球开了花,百合也吐露着芬芳,满院都是缤纷的色彩,吐露着怡人的馨香。吴桐之前说不理会凤起送来的花草,事实上他还是理会了的,起码浇灌灵气的时候并没有刻意绕过它们,所以这些花草都长得十分茂盛,完全看不出来是今年才种的。 雪羽和小猫从山上下来,趴在院子里啃着骨头,雪羽受过凤起点拨,十分聪明,有普通人类的时候,它就不下山来。没有普通人类,它就下来。一屋子都是妖精,见他们养了只雪豹也不以为意。 吴桐逗了一会儿雪羽,上楼去练琴了。他最近在练基本指法,琴弦拨得叮咚作响,由于还没到深夜,他便没有设隔音阵。 司墨在楼下和朋友们聊天,听见琴声,停下来朝楼上传出琴声的窗户看去,问:“是吴桐在弹琴吗?” 大熊说:“对,我们掌柜的在学琴呢。” 司墨笑了起来:“没想到他还有这个雅兴。自己学吗?” “对,我们这儿也没有会弹琴的师傅啊。”大熊说。 黄熹说:“司墨会弹啊,好久没听到他弹琴了,弹一首给我们听听吧。” 金川惊喜地说:“你会弹琴?教教我们掌柜的吧。” 司墨说:“我也就只略知一二。” “我们掌柜的一二都不会,你等下啊,我去叫他下来。”金川说着赶紧上楼去了。吴桐每天都在弹琴,弹了几天都感觉还没摸着门道,要是有人懂,点拨一下,应该会好不少吧。 吴桐听说司墨会弹琴,还愿意教他,赶紧抱着琴下来了。 司墨便先给大家表演了一曲,抚起了《高山流水》。众人正听得入神,小猫忽然站了起来,汪汪叫了两声,吴桐抬头往外一看,一辆大车缓缓开了进来。 司墨不受干扰,继续抚琴。车子在院子里停下了,凤起从车上下来,看着院子里的情形,顿时脸黑得跟锅底一样。 第30章 挑衅 小猫看见凤起, 立即乖得跟猫一样,也不叫了, 尾巴摇得都快断了, 不过凤起也没注意到它。只是死死盯着弹琴的司墨和他旁边的吴桐, 浑身散发出王霸之气。 在场的几个妖精被他的威压镇得汗毛都竖起来了, 尤其是不认识他的青衫和黄熹, 更是头皮发麻, 神经紧张,这哪来的大妖怪, 到底是敌是友?司墨虽然领略过凤起的威压,但此刻他也没办法淡定地继续弹琴, 便收了手安静地坐着。 全场唯独不受干扰的是吴桐,他看着凤起, 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这才回去了多久?”他以为回去至少十天半个月吧。 凤起气息一敛, 将视线落在他脸上,说:“我办好手续就回来了。我东西放哪个房间?” 吴桐看了一眼他身后那辆车,看样子是来真的:“一楼靠里那个房间吧, 清静一点。” 凤起说:“那就麻烦大家帮我搬一下东西吧。轻点儿,都是精密仪器, 磕碰不得。” 大熊、金川和王虎赶紧起身去帮忙, 吴桐也起身去帮忙,凤起自己当然也不能闲着。另外三个客人面面相觑, 这农家乐还真是卧虎藏龙, 连这种级别的大佬都有, 只是他们吃不准凤起跟农家乐的关系。 别人都在忙活,司墨也当然不好意思没事人一般抚琴,主动去帮忙吧,显然身份又有点不符,有抱大腿的嫌疑,只好坐在一旁看他们忙活,一边和两个朋友悄悄发微信交流凤起的消息。青衫这才知道凤起和农家乐的成员关系密切,虽然不太清楚对方的实力,但绝对是远在他们至上的,不由得暗自庆幸没有坑蒙吴桐,不然得罪了凤起这路大神,那可是为自己埋下了一个隐患。 几个人忙上忙下,进进出出,终于将车上的东西全都卸载了下来。 吴桐看着这一大堆的东西,这么多东西,他居然也不嫌麻烦地搬过来了,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凤起说:“好了,东西都搬进来了,辛苦各位了,剩下的我自己来收拾吧。” 大熊说:“凤教授应该还没吃晚饭吧,我帮您做饭去。” “谢谢!”凤起点点头。 吴桐也拍拍手出去了,他还惦记着弹琴呢,好不容易碰到个会弹的,一定要好好请教一下才行。 司墨正琢磨着是不是回房间去休息,又被吴桐叫住了:“司墨,你给我说说这琴该怎么弹吧,我自己摸索了几天,感觉都没找到入门的办法。” “好,弹琴其实很简单。”司墨便开始给他讲解古琴的音域,又给他说弹琴的指法技巧,左手按弦的吟、猱,绰、注等,以及右手弹弦的抹、挑、勾、剔等,一边说,一边给他示范。 吴桐听得很认真,一一记在心里,平时自己看书书上也讲过这些东西,但自己的理解和司墨的讲解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吴桐受益匪浅,他打算等司墨讲完之后自己再慢慢摸索。 凤起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他俩对着一张琴在那说得津津有味,无名业火腾地起来了,他深吸了口气,抱着双臂倚靠在墙上:“哟,请了个师父?学得怎么样了?” 吴桐扭头,看见他靠在墙上,也懒得提醒他墙壁上有灰。司墨停下来,说:“不敢当师父,就是懂一点琴,跟吴桐交流一下。” 吴桐说:“我来试试吧。”他有点急于将司墨刚刚教他的运用起来。 司墨起身,将琴让了出来,吴桐开始按照刚学的抹挑勾剔练习,总算是弹出了调子,只是弹得不那么好听。 司墨很给面子地说:“不错。” 凤起走过来,在一旁找了张凳子坐下来,并没有说话。 吴桐弹了一会儿,发现自己被凤起和司墨两双眼睛如炬地盯着,觉得有点不自在,手下的节奏也乱了。凤起皱起了眉头,因为听得耳朵不舒服。 吴桐停下来,说:“今天不弹了,我把琴拿楼上去了。” 司墨说了一句:“弹琴切忌急躁,慢慢来,多练习,会弹好的。” 吴桐听到这里,朝司墨点了点头:“好的,多谢鼓励。” 司墨和两个朋友见凤起这么大一尊神在这里,也赶紧上楼去了。 大熊端着做好的面条出来:“凤教授,我们都已经吃过饭了,给您下了碗面条。” “行,谢谢!”凤起对大熊说,“这几个来干什么的?买西瓜的?” “那可不止买西瓜……”大熊喜形于色,赶紧给凤起说起今天签的合同来,以后他们农家乐的东西就不愁卖了,有大老板包圆儿了。 凤起问:“吴桐跟那个叫司墨的做生意?” “不是他,是司墨的朋友,那个穿墨绿色衬衫的,司墨就是个中间人,带他朋友过来的。”大熊解释。 凤起点点头:“哦,你说那块青玉啊。” 大熊顿时八卦心起:“他是块青玉?司墨是什么?那个黄熹呢?” “司墨是一块砚台,黄熹是个印章。”凤起说。 大熊惊讶不已:“哇塞,你是说他们仨都是石头,而且都修炼成精了?啧啧!这运气也太好了点。”一般来说,有生命的东西修炼成精还是相对容易的,没有生命的东西修炼成精,那是需要极大的机缘,一般见着一个都极为难得,这一下子就出现了仨,怎能不叫人惊讶。 这点凤起也不得不承认:“机缘是不错。” 司墨和他的朋友出自昆仑,曾经都是某位上神收藏的物件,年深日久,沾染了些许灵气,并开了智,后来又到了一处洞天福地,修炼成形,不过受本体影响,修为进展也极其缓慢,对灵气需求很大。这也是司墨得知吴桐这儿有西瓜卖,赶紧叫了朋友一起过来的原因。 这天晚上,吴桐将自己刚学有成的隔音阵设了下来,然后开始在房间里弹琴。凤起就住在他的隔壁,他轻易地探进了那个隔音阵里,听吴桐弹了一会儿琴,最后决定还是不荼毒自己的耳朵,从隔音阵里退了出来。虽然他不会弹琴,但是吴桐现在弹的真不能听,太伤耳朵了,也许过阵子他熟悉了就好听了。 吴桐独自在房间里弹了半宿,自我感觉收获良多,然而早上起来的时候,却有点头疼,他也没太在意,就以为是自己没休息好。 今天一大早,农家乐的几个人就开始忙活了。平时他们早上起来只需要准备胡九需要的一百多斤菜就够了,四个人一起动手,忙活一两个小时就足够,今天还要准备青衫的菜,工作量多了一倍不止。 五点多起来,忙到吃饭时间都没收完菜,金川和王虎还要去送菜,只留下吴桐和大熊继续忙活,等忙完都快十一点了。 吴桐擦了一把汗水,对大熊说:“大熊,我打算去请人来摘菜。要是总我们自己摘菜,那就没时间种菜了。”他说的是事实,早上起来准备胡九和青衫的菜,一上午就过去了。到了下午,又要准备菜贩子和超市的菜,哪还有时间去种菜啊,卖菜是有钱,但前提是得有菜卖。 大熊一听顿时乐了:“好啊!”这事儿他们其实一直都想提了,只是出工资的是吴桐,他们不好意思开口,如今吴桐主动提出要请人,他怎能不高兴。 吴桐问:“要请人的话去哪里请比较好?” 大熊说:“去镇上贴个招工启事吧。需要多少人,打算开多少工资,全都写上,留下电话号码,到时候肯定有人过来应聘的。” “招两三个人够了吗?该给多少钱一个月?不能比你们高吧。具体我也不太确定,交给你来办吧。”吴桐说。 “行,我回头给金川和王虎打电话,跟他们都商量一下。”大熊也是习惯服从安排的人,不太擅长做主。 去快邮寄蔬菜的时候还出了一点小波折,因为件太大了,又要求走航空,快递点的代理算了半天,还给打了折,最后要求收一千块钱运费,说是实在不能再少了。这把吴桐吓了一跳,合着这生意也不好做啊,虽然跟青衫说定了运费一人承担一半,这也有点太多了,一次至少五百块,也就是说,一个月至少一万五。 回来之后跟青衫一商量,青衫也觉得运费略高了点,四川到上海距离不短,尤其是卧龙镇还是小地方,快递费贵是必然的。最后他们商量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让他们先将东西送到成都,黄熹在那儿接应,再由他安排走航空货运。航空货运是超过一百公斤的货物每公斤为五块钱,航空货运由青衫负担,毕竟他那边可以将运费加在菜的单价里能够赚回来,最后给运费买单的是顾客。 这个办法深得吴桐的心,这样他卖给青衫和卖给胡九的菜就是一样的了,不用多出运费。青衫这么干,明显是卖了凤起的面子。 菜送走之后,青衫也准备离开了。 吴桐则问司墨:“司墨,你也要一起回去吗?没事的话,不如在这里多玩两天。” 司墨听见吴桐的话,便知道他想留自己在这里教他弹琴,他说:“也可以,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吴桐说:“那就太好了,你教我弹两天琴,食宿免费,西瓜管够。” “好啊。那就多谢了!青衫,你们先回去,我还要在这里多吃两天西瓜。”司墨笑着说。 这时凤起从实验室里出来了,冷冷地看着司墨。司墨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扭头一看,与凤起的眼神撞了个正着,头皮不由得一麻,大佬似乎不太欢迎自己留在这里。 第31章 说媒 不管凤起乐不乐意, 司墨都留下了,毕竟凤起只是个房客, 并没有话语权, 从这点上看, 他俩其实是一样的。要说不一样, 还真有一点, 凤起是自己主动留这儿的, 司墨是吴桐邀请留下来的,这么一说, 司墨的地位其实比凤起还高那么一点。 司墨是个非常称职的客人,白天吴桐要忙地里的活儿, 他就自己去找乐子。不是拿着相机到处拍照,就是拿着简易钓竿上山间的水潭里钓鱼。晚上回来教吴桐弹琴, 教得也是十分尽心尽力。 有人指点就是不一样, 吴桐从两眼一抹黑终于摸到了弹琴的门道,虽然弹得不怎么好听,但总归是正儿八经在弹琴了, 这离他拿回魂魄又近了一步。 每次司墨教吴桐弹琴的时候,凤起都会在一旁, 拿本书在手里翻看。事实上你若是仔细观察, 他手里的书通常是半小时都没翻过页,一直都在偷看那边教琴的过程, 看吴桐在司墨的指点下笨拙地拨弄着琴弦。他心里有点后悔, 当初怎么没想去学弹琴, 不然就能亲自教吴桐弹琴了,现在开始学还晚吗? 过了两天,司墨就回去了,虽然他是吴桐邀请的客人,每天都还有好吃好喝的伺候,但是天天被人用火炬般的目光盯着,压力太大了,实在不敢久留。吴桐现在也入了门,司墨要走,他当然不能强留,毕竟练好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能全靠司墨来教,关键还是要自己练。 大熊和金川一起拟了个招工启事,招收四名摘菜工,年龄不超过60岁,月工资两千,管早中两餐,不包住。他们将招聘启事贴在农贸市场入口处,打算招几名农民,因为干过农活的人做这个更为得心应手一些。 这待遇比大熊以前在超市工作的待遇还好,应该能吸引人过来。广告一贴出去,真有不少人过来应聘,都是些来赶集的大叔大妈,听说这里招人,工资给得还不低,便想过来试试。 吴桐便让来应聘的人都试用了一下,最后综合考虑,留下了三个家离得比较近的人,一男两女,年龄都在55岁左右,这个年纪的人干惯了农活,不怕吃苦,手脚麻利,体力尚可,摘菜挑菜都不是问题。 给胡九和青衫的菜必须是早上摘好送走,所以每天早上五六点钟就得开始摘菜。摘菜工离得近,自己骑车或者开三轮车过来,和吴桐他们一起摘菜,忙到早上八点多钟,基本就都收拾好了。金川和王虎吃了早饭就去送菜,吴桐和大熊去忙其他的事,摘菜工上午继续摘下午需要的菜,收拾好吃过午饭就可以下班回家了。 家里的农活和家务事还都能顾上,三个摘菜工都十分乐意,毕竟老人本来就觉少,平常五点多也都起床了,不算困难。夏天早点起来还凉快,到冬天的时候就要辛苦一点了。 摘菜工的工作积极性很高,农家乐开的工资高,工作量也不算大,工作时间也不长,只有半天,而且这里的伙食特别好。吃饭都是跟农家乐的老板一起的,有荤有素,素菜都是农家乐自产的有机蔬菜,听说卖到成都和上海,十几块钱一斤呢,吃着比肉还好吃,对他们来说,这就是赚的。 而且这家农场也特别有意思,四个老板,还有一个在这里租房的房客,全都是年轻人,而且长得都好看,尤其是掌柜的和那个房客,那真是比明星都好看,光看着就觉得心情好。 过了几天,摘菜工就和吴桐他们熟悉起来。中国大妈都是热情的,尤其喜欢关心年轻人的个人问题,中午吃饭的时候,特别开朗爱笑的杨大妈问吴桐:“掌柜的,你今年多大了?” 吴桐第一次被人问到年龄,被问住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多大,两千几百岁来着?还是从化形开始算?他不由得扭头去看正在泡茶的凤起,凤起也抬头看着他,他也不知道。 大熊在一旁笑着答:“我们掌柜的今年25岁。” 吴桐惊讶地扭头看着大熊,他怎么知道自己多大。大熊看着他嘻嘻笑:“我上次看见你身份证上就是这个年纪啊。” 吴桐才想起来还有这么回事。 杨大妈笑着说:“那真是年轻有为啊,这么年轻就开了这么大的一个农场。你没结婚吧?” “没有。”吴桐老老实实回答,他以前从来没有和大妈打过交道,是以并不清楚这个问题意味着什么,但是一旁的凤起已经皱起了眉头。 杨大妈说:“那有女朋友了吗?” 吴桐还没说话,凤起就代他答了:“他有女朋友了。” 杨大妈脸上挂上有些失望的笑容:“有了啊,有就算了。那其他几个人呢?” 大熊忙说:“有了,都有了。” 杨大妈脸上的失望更大了,这几个男娃娃看着怎么都不像是有女朋友的样子啊:“有了就算了,我还想给你们介绍女朋友呢。” 吴桐这才后知后觉地明白是怎么回事,便看向凤起,凤起朝他挑了挑眉。 摘菜工走了之后,凤起对吴桐说:“刚刚我说你有女朋友了,你好像不太高兴啊。” 吴桐看着他:“我那只眼看见我不高兴了?” “我两只眼都看见你不高兴了。还是你想交女朋友了?要不我把那大妈叫过来,跟她说你没女朋友,让她给你介绍一个?”凤起戏谑地说。 吴桐翻了个白眼:“无聊!” 凤起说:“其实和人类谈恋爱也没什么,就是要忍受对方慢慢变老,长满皱纹、牙齿脱落,最后死去。感情若是不深,可以立马找下一个,感情若是深的,那就多记挂几十年,反正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都会忘记对方的模样。” 吴桐扭头看着他:“看样子你感触很深,是不是深有体会啊?” 凤起摆手:“没有、没有,不是我,我没跟任何人谈过恋爱,我看别人是这样的。不信你问问大熊。” 大熊被点了名,抬头说:“我也没有。我们农家乐的规矩是不能和人类谈恋爱。” 吴桐头一次听说这个规矩,觉得很好奇:“还有这个规矩,为什么呀?” 大熊看着他:“朱丹没跟你说过这个规矩?因为农家乐以前的掌柜跟一个人类谈恋爱,差点出了大事,后来就明文禁止了。” “能说具体点吗?”吴桐有着强烈的好奇心。 大熊说:“就是十多年前的事,鹿弥和一个来这里住宿的游客好上了,那时候夔牛的封印松动,引发了大地震,死了很多人,也有很多人去救灾,鹿弥那个男朋友也去了,结果被困在了余震中。鹿弥当时负责守阵,为了救他男朋友,他临时离开了一阵子,差点引发了更大的余震。从那以后,朱丹就规定我们这些守阵人不许跟人类谈恋爱。不过你也不能算是守阵人,也许可以跟人类谈。” 吴桐听到这里,追问:“那后来呢?鹿弥和她男朋友脱险了吗?” “后来不是没出大事么,鹿弥被朱丹批评了一顿,失去了守阵人资格。他男朋友断一条腿,鹿弥和他离开了,我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好多年不联系了。”大熊叹息了一声。 吴桐听到这里,喃喃地说:“鹿弥是个很痴情的姑娘。” 大熊噗嗤笑出了声:“谁跟你说鹿弥是个姑娘?他是男的。” 吴桐被惊了一吓:“男的?你们不是说他男朋友吗?”男的和男的? 大熊打了个呵欠,说:“两个男人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事么?灵异界一直都有男男双修,现在人类不是也有同性婚姻了吗?男男女女都有。” 吴桐对这个还真不太了解,他变成人形不久就来到了这里,对外面世界的了解还相当有限,以为不管人类还是动物都只有阴阳结合,哪里还知道双阳双阴还能结合啊,所以还是头一次知道这种事,真是刷新了他的认知。 大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要去睡个午觉,碗筷等我睡醒了再来洗。”说完就走了。 大厅里就只剩下吴桐和凤起了,凤起问吴桐:“你不需要休息?” “我去楼上弹会儿琴。”吴桐也站了起来,他现在的休息时间就是弹琴时间。 凤起问:“弹得怎么样了?什么时候能给我们表演一下。”其实他知道吴桐的琴技如何,但就是想找点话说。 说到这里,吴桐有些沮丧地摇了摇头:“很差劲,还不能听。”他问过司墨,司墨一天就能弹奏一首完整的《秋风词》,而自己学了这么长时间还是没能学会,并且还弹得很不好听,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音乐天赋,如果真的没有天赋,他要怎么才能学好古琴,并且拿回自己的那一魄呢? “那就慢慢学。不过晚上还是要休息的,不能不睡觉。”凤起说。 吴桐扭头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晚上没睡觉?”他不是设了隔音阵的吗? 凤起说:“我耳朵比较灵敏,就算有隔音阵,我也能隐约听见。反正是兴趣爱好,没必要将自己逼得那么紧。注意劳逸结合,学琴比较重心境,太着急了反而不容易学会。” 吴桐耷拉着脑袋,抬脚朝楼上走去:“你不懂,我一定要学会弹琴,而且一定要学好。” 凤起不解地挑了挑眉:这是为什么? 第32章 大补 这天早上, 大熊放完动物从山上下来,手里拎着一只小公鸡, 喜滋滋地说:“养了这么久的鸡, 总算是可以开荤了, 今天吃鸡, 自家养的, 尝尝看味道如何。” 吴桐正准备下地去摘菜, 看着他手里的小公鸡,问:“不是说至少得四个月才宰杀吗?还不到时间呢。” 大熊说:“这也有三个多月了, 咱们家的鸡挺能长,这个起码得有三斤多了, 可以吃了。关键是这家伙太无法无天了,特别好斗, 已经啄伤了了好几只鸡了, 不杀不行。正好我也馋肉吃,先拿它来开开荤。” “那就杀了吧。”吴桐挑着筐子下地去了,反正家里鸡多的是。本来是指着这些鸡鸭赚钱的, 现在有机蔬菜卖得相当不错,也就不指着这些鸡鸭了, 当然先要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家里养的一千鸡, 成活率有95%以上,其中有三分一左右是公鸡, 也不能下蛋, 最后都会进人的肚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 大熊将小公鸡用青椒爆炒了,肉质鲜嫩细滑,十分美味可口,一桌子人吃得停不下筷子,连凤起吃起同类来也毫不手软,一大盘子菜很快就见了底,这还是金川和王虎不在家的情况。 大熊笑着说:“看来一只鸡份量有点少,以后杀两只好了,反正有三百多只公鸡呢,又不会下蛋,都是吃的。” 几个摘菜工早就听说他们在后山养了鸡鸭,但是没上去看过,今天吃到这么鲜嫩的鸡肉,便上后山去参观了一下,看看是怎么养的,回来后杨大妈很惊讶地说:“你们养的公鸡都没阉割啊?” 吴桐和大熊面面相觑:“公鸡还用阉割?” 杨大妈说:“对啊,你们不知道啊?阉了的公鸡起码能多长两斤。你家的鸡太大了,已经错过了阉鸡的最好时候,一般有个一两个月就可以阉了,可惜了。” 吴桐还真不知道这个常识,便说:“不知道,小点就小点吧。”反正也不指着它们赚钱了,有多少算多少吧。 杨大妈又说:“倒也不只是小不小的问题。公鸡是发物,不阉的话,身体不好的人不能吃,容易发病。不光是公鸡要阉,猪羊都需要,不阉的话都长不肥,肉也不好吃,腥臊味重。” 吴桐跟听天书一样,纵使他学习能力强,涉猎面非常广,但这种养殖常识还真没学到,他以为给它们吃,健康长大就可以了,哪里知道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啊。 “怎么阉?”吴桐虚心求教,事关肉的品质问题,他就不能不在意了。 杨大妈笑着说:“镇上有专门做这个营生的人,你去农贸市场问一声阉鸡的在哪儿,别人就会告诉你在哪儿了,可以□□的。” 吴桐赶紧道谢:“谢谢!” 杨大妈又指点他:“留着几个做种就可以了,不做种的都可以阉了。”她非常有成就感,这几个老板看着就像是没干过农活的城里人,这些事情果然不知道,还需要她这个老农民来指点一二。 吴桐听说动物需要阉割,便让大熊上街去请师傅来帮忙。师傅跟他们约定第二天一大早就过来阉割,因为这个时候家禽家畜都进了窝,比较好抓,要是大白天的跑得满山头都是,去哪里抓啊。 第二天一早,天还黑着呢,家里的小猫就狂吠了起来。雪羽也蓄势待发地躲在墙角,密切注视着来客,一旦来者不善,就给他两爪子。客人听见狗叫,便大声喊:“阉鸡,是不是你们家要阉鸡?” 吴桐刚弹完琴没多久,正打坐小憩呢,听见声音睁开了眼,探头朝楼下说:“对,是我们家阉鸡。小猫,不要叫!” 小猫一听,便安静下去了,雪羽发现是主人认识的人,便悄悄地跑到后山去了,因为主人说了不让它见普通人类。 吴桐看了一下时间,还不到四点,师傅来得可真够早的。他下了楼,大熊几个也起来了,连凤起都跟着起来了,打着手电上了后山坡的圈舍。师傅说他们做这个的,都起得早,因为农村人都起得早,要是晚了,鸡已经放了,根本就没地方去抓公鸡。 师傅看着他们家的公鸡,吃惊地说:“都这么大了,还要阉吗?我先说了,这么大的鸡,阉了之后死亡率比较高,死了怪可惜的。” 吴桐说:“没事,阉吧。后果我们自己负担。”他本来都不打算阉了,但是听杨大妈说对人身体不好,还是阉了比较好,至于成活率,由他来负责好了。 于是大熊和金川几个帮忙抓鸡,师傅帮忙阉割,阉完之后由吴桐捉走,其实是用灵气对公鸡进行了治疗。师傅阉割了几十年的鸡,从来没有阉过这么多成年公鸡,而且也从来没有阉割这么听话的鸡,几乎是一动不动,连叫都不叫。他当然不会知道,有凤起这个百鸟之王坐镇,哪只鸡有胆子叫啊。 天快亮的时候,鸡还没阉完,吴桐说:“金川和王虎去摘菜吧,我和大熊来抓鸡就好。” 凤起说:“大熊也去摘菜吧,我来帮忙抓鸡。”他这话一出口,全场所有的鸡全都变成了木鸡,再也不敢动弹了。 忙活了一个早上,师傅终于阉割完了所有的鸡,他感叹说:“我从来没有阉过这么听话的鸡。”而且阉割完的那些公鸡都活蹦乱跳地在地里找食吃,完全不像是刚刚挨了两刀的样子。 阉完鸡,又顺便将猪羊都阉割了。 忙完之后,吴桐端起一大盆鸡□□准备去倒掉,被师傅叫住了:“等等,你端去哪儿?这腰子你们不要了吗?”当地人将鸡□□称作鸡腰子。 吴桐回头看着他:“这还能要?” 师傅嘿嘿笑着说:“这对男人来说可是好东西,爆炒炖汤都行,补得很。” 凤起一听就明白过来了:“那就拿去交给大熊吧,让大熊去做。师傅也在这里吃早饭吧。”他主动替吴桐留起了客。 “对,对,师傅在这里吃早饭吧,时间也不早了,辛苦了你这么长时间。”吴桐说。 于是大熊将鸡腰子收拾出来,爆炒了两大盘,又做了个汤。这东西比豆腐还鲜嫩,口感绵软,吃起来也没什么异味。阉割师傅一边啜着啤酒,一边吃着鸡子,表情甚是享受。吴桐也没觉得有什么异常,吃了不少。 那一大盆鸡子让师傅带了点回去,还剩下不少。由于不能保存太久,中午大熊又将剩下的做了,吃饭的人少了几个,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吴桐又吃了不少。 白天一直在忙,还没觉得异常。到了晚上,吴桐便察觉到不对劲了,他弹琴的时候觉得浑身燥热,根本静不下心来,弹了几次觉得心浮气躁,没法继续,便停下来打坐,然而打坐也没法静心,洗冷水澡也没用。总觉得心底有一把火在燃烧,在体内奔腾着四处找出口。 吴桐干脆躺了下来,决定什么都不干,好好睡一觉。然而睡觉也不那么容易,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总感觉有什么东西需要宣泄一样。他把了自己的脉,除了有些亢奋,并无异常。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只五彩的鸟儿使劲往自己怀里钻,它柔软的羽毛拂过他的皮肤,引起一种异样的舒适感。那种舒适感堆积慢慢堆积起来,最后终于找到了出口,宣泄了出来。 吴桐在颤栗中醒过来,发现身体某处的异样,整个人一片茫然,他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吴桐拿出手机,搜索了好几遍,终于找到了这种现象的正确解释。如果男孩出现这种现象,说明他生理开始成熟,难道这也意味着自己生理成熟了?可他都活了两千多岁,人形也是个成年人,怎么才成熟?没法理解。 而且那个奇怪的梦,怎么会是一只鸟?真是莫名其妙。他刚想到这里,忽然想起了住在隔壁的凤起,整个人都斯巴达了。跟他有什么关系?有任何关系?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吴桐带着复杂的心情收拾干净自己,跑到外面去让自己清醒清醒。天还没亮,外面一片漆黑和寂静,空气沁凉,他疾走了几圈,终于将心中的暴躁压了下来,也重新恢复了思考,一定是从小到大只有那只凤凰跟自己最亲近,接触得最多,他又喜欢往自己身上拱,所以才保留了这份记忆,与其他无关。 这么说服了自己,不管天亮没亮,吴桐开始在地里干活儿,等到天亮的时候,他已经将今天的菜摘了一半了。这效率将吴桐自己也吓着了,人在脑子放空的状态下居然能够干这么多活吗? 大熊下来的时候,懒腰伸到一半便停住了,对着吴桐摘下的菜看了又看,然后眼珠子一转,笑呵呵地说:“掌柜的,你居然摘了这么多菜!是不是鸡腰子吃多了,晚上睡不着,来这里发泄精力啊哈哈。” 吴桐一听,终于明白了罪魁祸首在哪儿了,原来那些鸡腰子惹的祸,早知道就该全都倒掉的,他板着脸:“废话那么多,赶紧干活吧。去拿个筐子来,摘一点草莓给胡九和青衫带过去,让他们报个价。”草莓终于可以卖了,这次他上网调查了草莓的价格,必须要为自家草莓争取最好的价格才行。 第33章 天赋 吴桐种的草莓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 但是卖相和口感绝对不会比那些名品差,一颗颗圆润饱满, 个头几乎有小孩拳头大小, 熟透之后颜色鲜红欲滴, 口感更是甜美多汁, 果香诱人, 吃一个便能上瘾。 草莓终于可以卖了, 对吴桐来说是有点庆幸意味的,能看到草莓棚里的草莓成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草莓不比西瓜, 西瓜熟不熟,没经验的人光看瓜皮是看不出来的, 但是草莓熟不熟,光看颜色就知道了。草莓还没完全成熟, 就被凤起和金川两个嗜好水果的老饕给盯上了, 每天早晚他们都要去草莓棚里转悠一圈,红一个就摘一个,虽然没有完全成熟, 酸酸甜甜也别有一番滋味。 因为当时没钱,搭的是临时大棚, 比钢架大棚要低矮一些, 有些地方不得不弯着腰才能行走,但这俩货不嫌麻烦, 躬着身一垄垄看过去, 见一个摘一个, 连洗都不洗,直接就吃了。 吴桐面无表情地说:“我这不是专门给你们种的,我要拿来卖钱的。”照他们这种吃法,他是别想上市了。 凤起说:“我也花钱买,我的卡给你,随便扣。” 金川也笑嘻嘻地说:“从我工资里扣吧。” 吴桐恨恨地瞪金川一眼,这家伙总是胳膊肘往外拐,吃里扒外:“十块钱一个!”他以为能吓退他们。 谁知金川并不嫌贵,只是挠挠脖子:“那我一个月的工资能吃500个,一天差不多可以吃17个,合算!” 凤起则说:“不贵啊。你这草莓个头大,一斤估计不到十个,也就是一百多块钱一斤,跟淡雪价格差不多,我吃过淡雪,并没有你种的好吃。” 吴桐:“……”他已经被两个吃货打败了。 所幸草莓种得不少,而且结得也不少,刚开始熟得少,等时间一到,就大批量成熟了,两个吃货撑破肚皮也吃不完了,总算有多余的可以卖了。 吴桐将摘下来的草莓用泡沫网一个个仔细装好,分成三箱装好,交代金川:“这两箱是给胡九和青衫的,这一箱是给司墨的,你一起带到成都去,我会跟他打电话,让他去黄熹那儿拿。” 凤起这时正好从楼上下来,听见这话,忍不住拔高了声音:“你要给那家伙送草莓?” 吴桐听见这声音,想起昨晚上的梦,浑身有些不自在,头也不抬地说:“他教我弹琴,也没收费用,我送点水果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凤起瞬间就郁闷了,自己为什么就没这待遇呢,司墨吃就免费,自己吃就得掏钱,这也太区别对待了:“为什么我吃就得花钱?” 吴桐呵呵了一声:“要不你也教我弹琴啊?我就请你免费吃草莓。” 凤起说:“教就教!” 吴桐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凤起根本就不会弹琴,他拿什么来教自己? 没想到凤起说:“你的琴借我弹一下。” 吴桐终于拿正眼瞧他了:“你还真教?你会吗?” “我先学学,反正你白天也没时间弹。”凤起说。 吴桐并不吝啬:“行,那你就拿去练吧,弄坏了赔我一把。”他不相信凤起能比自己学得还快,自己已经学了这么久了。 草莓送到成都,司墨很快就打电话过来道谢了:“你家的草莓味道实在是太好了,谢谢你!你太客气了。我想吃的话,能打电话跟你订购吗?” 吴桐说:“这有什么,想吃就来我家吃,几个草莓而已,还订购什么。我最近学会了《秋风词》。” 司墨知道他是在邀请自己过去教他弹琴,便说:“好啊,等我安排好这边的事就过去,到时候就叨扰了。” 吴桐在地里干活,听见房子里传来了铮铮的琴声,凤起还真练起了琴,听着是基本指法的训练。到下午的时候,吴桐就发现那不成调子的铮铮声变成了他熟悉的《秋风词》的旋律,听那琴声,完成度要比自己学了快一个月还要高。吴桐顿时就风中凌乱了,不可能吧,一天时间就比自己弹得更好,他之前肯定是练过的。 晚饭过后,凤起将琴搬了出来,说:“我今天的学习成果,大家帮我检验一下。”说完就开始弹琴。 《秋风词》是一首古琴名曲,也是一首短曲,指法简单,回环往复比较多,所以初学者很多都是从这里开始,学会容易,但要弹出这首曲子的情意并不容易。凤起一出手,吴桐便知道这家伙的水平在自己之上,不论是技巧还是感情上,他都领略得比自己强,一遍下来,竟能听出一些婉转惆怅之意。 一曲毕,在场的人都没有说话。凤起微微含笑:“弹得怎么样?” 金川惊讶地说:“凤教授你真的只学了一天?” 大熊说:“这曲子掌柜的不是也在弹吗?要不掌柜的你也弹个给我们听听。” 吴桐板着脸:“不敢献丑!” 王虎说:“如果凤教授没有任何音乐基础,能弹成这样,说明是极有天赋了。” “也不是说没有音乐基础,学过唱歌,也能识谱,算是有音乐基础吧。但是没弹过琴。”凤起说。 “那也很厉害了,一天时间就能学成这样,说明凤教授很有音乐天赋。不过掌柜的你也弹得不错啊。”王虎说。 吴桐知道王虎明显就是在安慰自己,他之前总觉得勤能补拙,只要好好努力,总会弹好的,然而跟有天赋的人比起来,发现所谓的勤能补拙只不过是一种安慰罢了,有些事,你再怎么努力,也不及天赋卓绝之人随便动一动手指头的成绩。 凤起密切关注着吴桐的表情,发现他情绪低落了起来,说:“琴给你吧,晚上你自己弹,白天借我弹,回头我学会了教你弹。” “不用你教,我自己弹。”吴桐听见这话恨得牙痒痒,他才不想让他教自己弹琴呢,哪怕他弹得比自己好。 凤起扭头看着他:“咦,不是说好了,我教你弹琴,你免费请我吃草莓吗?” 吴桐差点咬破自己的舌头,这话确实是早上挑衅的时候说的,谁知道他竟然当真了呢,而且还真能做到呢。 凤起露出胜利的笑容:“说话要算话啊!” 吴桐则郁闷得快要吐血了。 胡九拿到草莓后,当天就给吴桐打电话,说要买他的草莓,五十一斤。吴桐没有当即答应,说他得考虑考虑,胡九又加了十块钱,吴桐还是没答应,他打算听听青衫的报价,谁价高,他就卖给谁。 青衫是第二天才拿到草莓的,他吃完之后打电话给吴桐:“草莓的品相和味道都很好,如果都能达到这个标准,我按照特级的价格给你,批发价一百块钱一斤,你看怎么样?” 吴桐说:“可以。”这个价格是在他预想的范围之内了,所以也没跟对方讨价还价。 青衫说:“你那边产量有多大,每天给我出五十斤货有吗?” “前期可能少一点,不够五十的话,能摘多少我给你送多少吧。”草莓马上就要大量成熟了,到时候每天采个几十斤还是可以的。 胡九当天又打电话过来了:“昨天不是说了给我送草莓过来吗?今天怎么没有带货?” 吴桐说:“什么时候说了给你带草莓了?价格不是没谈拢吗?我这边的批发价是一百块钱一斤,不二价,你能接受,我可以给你提供,不能接受那就算了。” 胡九干笑着说:“你可真会开玩笑,一百块钱一斤的草莓,跟进口草莓一个价了。” “我这又不是进口草莓,东西好不好,胡老板你也清楚。”吴桐说。 胡九说:“东西是不错,但是品种太普通了,顾客心理接受不了那么高的价位,我顶多只能给你八十一斤,不能再多了。”他买草莓和西瓜的用途不一样,西瓜产量高,买一次西瓜动辄上万斤,自己肯定吃不完,当然是拿来拍卖了,草莓一次顶多就摘个几十上百斤,卖得再贵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他打算买来吃和送人的,贵了他当然肉疼。 吴桐说:“那就没办法了,我没办法给你供货。”他只种了两亩地草莓,每天顶多也就摘个几十斤,除去送青衫那边的货,凤起和金川每天也要消耗不少,他们自己也吃点,再消耗不完的,就送到熊猫超市去卖,便宜一点无所谓,就当给当地百姓发福利了。 胡九急了:“等等,吴桐,你不能这样啊,之前不是说得好好的,草莓熟了给我供货的,现在怎么反悔了。就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吴桐说:“当时说了你要草莓,但也没说好价格啊,更没有签订合同。你现在达不到我的定价,有人愿意出高价买,我为什么要便宜卖?” “嘿!谁挖我的墙角?抢我的生意?”胡九不高兴地嚷嚷起来。 吴桐说:“胡老板,在商言商,胡老板也不是黑社会,总不能强买强卖吧。” 胡九倒是想强买强卖呢,但是他实力不允许啊,听说凤起那家伙现在都长住农家乐了,便说:“这样吧,我明天去你那儿一趟,咱们见面谈。” “随便你。”吴桐没有拒绝,他心里想的是,胡九这么大一老板,犯得着为几斤草莓亲自跑自己这儿来吗? 胡九当然不光是为几斤草莓跑一趟的,而是现在有人在挑战自己的权威,他得过来了解一下,看看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撬自己的墙角! 第34章 炫技 自打进入夏天,进藏的游客就多了起来, 顺道来卧龙镇看熊猫的人也多了起来。几乎每天, 都会有人来农家乐订房、吃饭,绝大部分客人都是冲着网上的宣传视频来的, 可见凤起给做的宣传片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虽然农家乐现在已经有了稳定可观的收入来源,但也没有取消吃饭和住宿业务。吃饭和住宿虽然赚的不多,但对农家乐的人来说,这是一种生活调剂,看看来来往往的人, 听听别人的故事, 日子才不显得那么单调。而且这些游客说不定还是潜在的客户呢。 大家都很欢迎有人来住宿。只是有一点,客人一多,人手就有点不够用了。客人的吃住都得有人照料, 除了做饭, 还得铺床洗被,有时候客人还会要求向导。 本来大家都挺忙的,现在就更忙了,吴桐便想到了再招人。这天吃晚饭的时候,他将自己的想法和大家说了, 大家都表示赞同。 金川举起了手:“招一个店小二, 负责接待和整理房间。”这些本来是他的工作,但现在他主要负责送货, 在家的时间不多。 “可以。”吴桐点头, 问大熊, “大熊,厨房里需要添个人吗?” “添一个也可以。不过添人需要花钱吧,要不还是算了。”大熊有点不忍心吴桐多花钱。 吴桐说:“没事,需要就加一个吧。也没多少钱。”现在他的经济状况不可同日而语了,每天光卖菜卖水果日收入都能过万了,请个把人有什么问题,不光如此,他打算将当坠子的钱还清之后,还要给他们几个人加工资呢。 王虎说:“如果招人来店里帮忙,肯定是要在这里吃住的吧,我觉得最好还是请妖精,不要请普通人,你们觉得呢?” 王虎这话得到了大家一致认可,和妖精一起生活起码不需要遮遮掩掩,毕竟店员和客人不同,他们是要了解农家乐方方面面的。 吴桐说:“我不太知道去哪里找得到妖精,你们知道吗?” 王虎说:“我跟朱丹说一声吧,妖精管理处应该有所有妖精的档案,看他们能不能为我们推荐一下。”跟朱丹报备也是很有必要的,毕竟他们在这儿并不是单纯地开个农家乐,还有其他重要的职责,必须要是知根知底的人来,否则就是个安全隐患。 “我看可以,就让朱丹安排吧。这里比较偏僻,跟对方说一下待遇,3500一个月,管吃住,都是农场产的。”吴桐说,这工资在当地不算少,但毕竟地方偏,不一定有人愿意来,若是加上灵气蔬果为吸引,应该还是有人愿意来。 一直没说话的凤起问:“吴桐,你自己不招几个帮手吗?” 吴桐扭头看着他:“我招什么帮手?” “你每天都在地里耗着,从早到晚,就没见你歇过,你招几个人来帮你种地,你负责管理就可以了,好歹也是个老板了。”凤起说。 吴桐听他说自己是个老板,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用了吧,我能做得过来。”除草有兔子帮忙,除虫有鸟类帮忙,他自己只需要翻地播种就可以了,有时候还要松松土。 王虎说:“凤教授说得没错,应该招几个人来帮忙种菜松土,别什么事都自己做。” 吴桐说:“可种地不像摘菜,不需要每天都种。” 金川说:“这个好解决,找临时工。要种菜的时候就去招人,一天一百块钱。” 凤起点头:“对,这个办法可行。” 吴桐想了想,这个办法也许真的可行,这样花费也不会太多,活儿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做好。 胡九说第二天来农家乐,事实上他并没有来。倒是来了不少客人,二楼的客房都快住满了。是几个家庭带着几个刚参加完高考的孩子自驾游去西藏,其中一个孩子关注了熊猫农家乐的公众号,坚持要来这里看野生大熊猫,家长拗不过她,便过来了。 来卧龙镇是计划外的事,几个家长原本还有点不太乐意,结果来了之后便觉得分外值得。首先是这里的环境真心不错,空气清新,景色优美,令人忘俗;其次是这里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蔬菜水果鸡鸭都是农家乐自产的,原生态无污染,口感尤其好,每个人到了这里,饭量都增加了,他们平时在家也都是吃有机菜的,但完全没法跟这里的菜相比;再次几个老板都长得太赏心悦目了,看着实在是养眼,对女性游客来说,真是额外的收获。 他们准备在这里住两晚,并安排一天时间去徒步巴朗山,看能不能偶遇大熊猫,顺便聘请了王虎当向导。 司墨是这群客人到的第二天过来的,吴桐高兴死了,客房正好还剩了一间,就安排他住下了。凤起觑着吴桐对司墨那份热情,心里酸溜溜,暗暗下决心要在琴艺上超过司墨,不给他再来的机会。 当天晚上,农家乐异常热闹。去巴朗山徒步的游客没有失望,他们在山间见到了一只大熊猫,那只熊猫坐在树上玩耍,还朝他们扔果子,把大家都高兴坏了。不用说,这熊猫又是大熊出演的。他不常出镜,一旦出镜总是令人万分惊喜。大家对今天的偶遇津津乐道,直嚷嚷这趟来得完全是超值的。 吃饭的时候,客人表示他们明天还要在这里住一晚,因为这里的菜太好吃了。一个女孩说:“我都不想走啦,回去后就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菜了。” 吴桐说:“你们是从上海来的吧?上海应该可以买到我们家的菜,我们跟上海的一家有机超市有合作,每天都送菜过去的。” “真的啊?上海也有卖的,在哪里可以买到?”客人们都惊呼起来。 吴桐看向司墨,问:“司墨,青衫的店开在哪里?” 司墨说:“这我还真不清楚,我帮你问问。”说完拿出手机给青衫打电话。 过了几分钟,青衫就将超市的地址给发了过来。客人赶紧记下来,等回到上海,他们就还能吃到这么美味可口的饭菜了。 吃完饭,司墨问吴桐:“今晚要弹琴吗?” 吴桐看着大厅的人,有点不好意思在这么多人面前弹,便想请司墨到自己房里去弹,结果凤起去把琴抱出来了,说:“要弹琴吗?琴在这里。” 一个女孩看见琴,眼睛一亮:“哇哇,谁要弹琴啊?” 凤起指了指吴桐,说:“掌柜的要弹。” 女孩连忙鼓掌:“好啊好啊,我们有耳福啊,可以听掌柜的弹琴。”吴桐长得就特别出尘,再一抚琴,那不得仙气飘飘,迷倒万千女性啊。 吴桐瞪了凤起一眼,他什么时候说要弹琴了,但已经被赶鸭子上架,只好在桌前坐下来,说:“我才刚学,弹得不好,先来抛砖引玉吧,一会儿让司墨给大家弹几曲,他弹得比我好多了。” 大厅里安静了下来,吴桐开始弹奏《秋风词》,他学琴上没有太多的天赋,完全都是靠勤学苦练,《秋风词》他早就学会了,这些日子又反复练习,力求能弹出意境来。皇天不负有心人,总算是弹得有那么几分意思了。 喜欢旅游的人总是有一点文艺范的,很多文艺青年就是一把吉他走天涯,吴桐用一曲《秋风词》就把客人们给征服了,还有比这更完美的客栈么? 吴桐弹完最后一个音符,大家都沉浸在琴韵中,片刻后,大熊才拍手鼓掌:“掌柜的,你进步好大啊,弹得真好!” 所有人都回过神来,开始鼓掌。 吴桐站起来,笑了笑:“见笑了,让司墨给大家表演吧。他才是真高手。” 他将位子让了出来,司墨坐了下去:“那我就献丑了。” 司墨弹的当然不是简单的曲子,而是古琴名曲《高山流水》,这曲子复杂多变,极其讲究技巧。司墨弹得非常不错,将大家带入了高山流水的境界之中,听得十分享受。 弹完琴,凤起第一个鼓掌:“果然是高手,如登高山,如临幽谷,司墨先生学琴的年头也不短了吧?” 司墨看向凤起:“是有些年头了。” 凤起说:“我最近也学着弹了两天,想让司墨先生给我指点一下,看看有什么弹得不对的地方。大家姑且一听,别怪我污染了诸位的耳朵。” 司墨听他说要弹琴,有些意外,便站了起来。客人们看见凤起说要弹琴,都鼓掌表示欢迎,今晚这么多帅哥免费表演,那可不是赚翻了。 凤起坐了下来,开始抚琴。吴桐以为他要弹《秋风词》,结果他弹的却是另一首,琴音铮铮泠泠,十分悦耳,他竟领会到了琴声中的缠绵深情,不由得出了神。 琴曲很短,凤起抚完琴,抬眼环顾了一下四周,微微一笑:“多谢各位捧场。” 众人才如梦初醒,赶紧鼓起了掌。 司墨说:“凤教授这首《凤求凰》缠绵悱恻,实在令人佩服。水平已经在我之上,不像是才弹了两天的水平。”他自诩天赋极好了,但是跟凤起比起来,才知道这天赋之间原来也是有差距的。 吴桐听了司墨的话,惊讶地微张着嘴看向凤起,他的水平真的比司墨还高? 凤起微微一笑:“献丑了。才学了几天,只能谈些简单的。等下次学会了复杂的,再来给诸位献丑。” 第35章 知情 吴桐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凤起比司墨弹得好,他比自己学的时间还短, 怎么可能几天功夫就弹好了, 这完全就不科学,太假了!也许司墨只是出于礼貌, 才这么夸凤起的。 不过凤起的的确确比他自己弹得好,这是不争的事实,意识到这一点,吴桐非常郁闷,就连凤起随随便便弹一下都比自己好, 他还有机会在短期内接触到九霄环佩吗?也许不该把希望寄托在弹琴上了赚钱去买回来呢?吴桐打了个算盘, 就算一天赚一万,赚足两亿需要多久?那还需要五十多年。到时候这琴没准就涨到四亿了。吴桐想想就无比绝望。 当天晚上,吴桐设了隔音阵在房间里弹琴, 弹得荡气回肠, 充满了杀伐之气。凤起探进去听的时候,被震得气血上涌,胸闷气短,吴桐明显就在乱弹一气,不知道他自己是怎么忍受得了的, 这是在弹琴发泄情绪呢。好在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 他就不弹了,而且一整晚都没有再弹。 凤起有些惴惴不安, 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因为听到自己弹琴受打击了?昨天晚上自己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分了?他并没有针对他, 只是针对司墨而已。 凤起这一晚都没睡, 吴桐刚打开房门,他就出门来了,扯了个笑脸跟吴桐打招呼:“早啊!”他悄悄打量吴桐的脸色,看起来有点萎靡不振。 吴桐机械地扭头看着凤起,表情有些怪异:“你怎么起这么早?”天还没大亮,他又不用摘菜,起来干什么? “早上凉快,工作效率比较高。”凤起说。 吴桐想说,其实这里白天也没多热,顶多就是紫外线强了些,但他没开口。 两人僵在原地,谁也没有动,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凤起抬脚往楼下走。吴桐在后面突然出声说:“琴在我房里,你要弹就拿去用吧。”语气有些懒懒的,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 凤起回头说:“不用了,我以后不弹了。” 吴桐站住了,心里突然十分生气,冷笑一声:“是不是觉得能赢过我就足够了?” 凤起摆手否认:“不,不是这个意思。我觉得弹琴的事是我欠考虑了,你是因为喜欢才弹的,而我是为了免费吃水果才去弹的,有点不够尊重弹琴这件事。所以我还是不弹了,你好好弹吧,其实你弹得挺好的。” 吴桐冷冷地说:“谁跟你说我是因为喜欢才弹的?” 凤起惊讶得睁大了眼:“那你为什么学琴?”不喜欢却那么辛苦地练琴,甚至晚上都不休息彻夜弹琴,这种自虐式的训练不是因为喜欢,那是因为什么? “这不关你的事。”吴桐当然不会告诉凤起是什么原因。 凤起皱着眉头看着吴桐木着脸从自己身旁走过,觉得吴桐还是把自己当外人,根本就不愿意向自己敞开心扉。 凤起在实验室里忙了一阵,觉得有点口渴,便去外面倒水喝。吴桐和工人们还在地里摘菜,大熊已经回来做早饭了,客人们都还没下楼。凤起喝了一口水,进厨房去看了一眼,帮工还没招到,现在厨房里还是大熊独自在忙活,凤起问:“需要帮忙吗?” 大熊身形看起来有点粗笨,事实上动作还是很麻利敏捷的:“不用了,凤教授,我忙得过来。” 凤起还是进去了,东看看西瞅瞅,看有没有自己能帮上忙的地方。早上吃担担面,大熊正在剁肉末,凤起看了半天也没找着自己能帮忙的地方,便直接说:“大熊,我想问你个事。” “您说!”大熊一边忙一边说。 凤起看了看外面,没有人来,便说:“你知道你们掌柜的为什么要学弹琴吗?” 大熊剁馅儿的手停了下来,想了想,说:“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是朱主任让他练的。” 凤起拧起眉头,问:“你是说朱丹?” “对,就是他。” “我知道了,谢谢!你别跟吴桐说我问过你这件事。”凤起嘱咐大熊。 大熊点点头:“诶,好,我不说。” 吃了早饭,金川和王虎一如既往地准备出门送货,凤起说:“我今天要去成都办点事,跟你们一起走吧。” 金川看看装得满满当当的车,对王虎说:“王虎要不你别去了,我和凤教授一起去。”几百斤菜虽然不多,但是打包好的蔬菜所占空间大,皮卡车的尾箱里都被占满了,青衫所需要的草莓没地方放,只好放在车子的后排,车里也就只剩下前排两个座位。 王虎点头答应:“也行,又辛苦你了。”从这里到成都其实并不远,但是山里弯路多,开车需要紧绷神经,一个人长期开车无聊且辛苦,所以才需要两个人去送。 凤起说:“放心好了,我会帮忙将菜送到的。” 吴桐有些意外凤起要出门,但也没问为什么,毕竟他跟自己不一样,跟这个世界接触的时间比自己长多了,交际圈也广得多。 金川八卦心很重,等上了路,忍不住问:“凤教授今天去成都做什么?” 凤起说:“我去办点事,你送完菜就先回去,我自己晚点回。” “不用等你吗?你今天不回了?”金川问。 “回,我自己回就好了。”凤起说。 金川好奇心更重了,办什么事不需要自己跟着呢?“那要不这样,我自己去送菜,你先去办事。我送完菜给你打电话,如果你也办完了,我们一起回吧。坐车挺不方便的,还得倒车。” “也行,那就辛苦你了。” “没事,送菜其实不怎么辛苦。”金川说。 到了成都之后,凤起就下了车,自己打车去了灵异管理局的成都办事处。接待他的是只母兔子,长得柔柔弱弱的,说话声音也娇滴滴的:“请问您找哪位,有预约吗?” 凤起冷淡地说:“找朱丹。” 母兔子听见他直呼朱丹的姓名,自己又看不出对方的道行,便严肃了起来,说话声音也正常了些:“朱主任正在忙,他现在没空。请问您是哪位,我一会儿转告给他。” “凤起。” 母兔子听见他的名讳,立即恭敬起来:“我马上转告给他,请您稍等。”说完还去倒了杯茶给他。 过了大概三分钟,朱丹就出现了,他一脸笑容地推门进来:“凤主,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凤起翘起二郎腿,说:“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让吴桐学弹琴。” 朱丹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哦,您说吴桐啊,他已经在练琴了吗?” “你为什么让他练琴?”凤起皱起眉头。 朱丹笑着摇了摇头:“不是我让他练琴,是我建议他练的。您应该知道他缺了一魄。” “我知道,但这和练琴有什么联系?”凤起说。 朱丹说:“那您知道他缺失的那一魄在哪儿吗?” 凤起从朱丹那儿出来的时候,掏出手机给朋友打电话:“逢昀,你帮我估一下北京那两套房子的价格。” 电话那头的人惊讶地说:“怎么,你想卖房子?” “还不确定卖不卖,你先帮我估个价,大概值多少钱。有结果了发个微信给我,谢谢!”凤起挂了电话,又给另一个朋友打电话借钱,朋友说:“有多少借多少?大哥,我手头有五十万,够不够?” 凤起说:“先给我留着,我再去别处问问,需要的时候你再打给我。” 凤起问了一圈,勉强凑了两千多万,加上自己名下的几套房产,差不多能凑足一个亿,离买回九霄环佩还差了一个亿。他上网搜了一下九霄环佩的价格,发现最近的拍卖会上,九霄环佩估价为四亿。他忍不住冷笑,这些贪婪的家伙,真会坐地起价。 还是设法联系一下琴主人,让对方借琴一用好了。凤起想了一圈,自己认识的人里并没有这个圈子里的人,六度分割理论不是说了,世界上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最多相隔六个人吗?他要怎么才能接触到琴主人? 正当凤起一筹莫展之际,金川打电话过来了:“凤教授,您的事办完了吗?我来接您吧。” 凤起说:“还没有,你先回去吧,我晚点回去。” “那什么时候能办完,要不我等等您?”金川说。 凤起想了想:“还是算了,我还要去见个人,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回去,你还是先回吧。” 凤起挂了电话,给胡九打电话,这家伙人脉广,说不定能认识有用的人,结果胡九对他说:“你去找我了?我现在在农家乐这里,有事回来再说,我要去摘草莓了。” 凤起只好挂断电话,站在街边看来来往往的人群,吴桐那一魄已经有了下落,然而他却毫无办法,要么来硬的,强抢了回来,吴桐应该会感动吧?他摇了摇头,还是不要抱侥幸心理,当年自己为了给吴桐固魂,自作主张找人将凤丹一分为二,结果引发了吴桐的雷霆之怒,这怒火一直燃烧到今天。所以为了他拿自己去冒险的事一定不能再做。况且现在是法制社会,那琴虽然是出自吴桐的本体,然而却有了合法的主人,也就只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去取得。 凤起打开手机,重新翻看那把九霄环佩的资料,据说这把琴一般人弹不了,唯有一位古琴大师能弹奏,琴主人曾数次将琴借给这名教授,只是为了让它的天籁之音重现人世,说明琴主人是位雅士。要是自己也能弹奏这把琴,是不是也能借到琴?到时候就有机会将吴桐的一魄取回了。 通过自己的勤学苦练赢得机会,比暴力抢和花钱买是不是更能让吴桐感动?凤起想到这里,顿时有了主意,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去最大的琴行。” 第36章 惊喜 金川和凤起一起出门, 结果回来只有他一人, 当然要引起大家的追问。金川便解释说:“凤教授有事要去办, 说一时半会儿办不完,让我先回来,他晚点自己回来。” 胡九一听,顿时激动起来:“那他今晚回不来了是不是?他要是回不来,我就睡他的房间。” 他跟吴桐打完电话后, 本来是马上就来卧龙镇的, 结果碰上点别的事,耽搁了两天才过来。结果来了之后非常尴尬地发现,农家乐居然客满,没有多余的房间。 吴桐说:“他又没说他不回来, 或者你等他回来跟他商量, 你俩挤一个房间也未尝不可。” “吓?你让我跟凤起住一个房间?我没听错吧?”胡九说着用手指掏了掏耳朵。 吴桐耸耸肩:“我只是那么建议, 也要看你们自己乐不乐意。” 胡九神色复杂地看着吴桐, 不由得对凤起充满了同情:“我不跟他住一个房间!不过吴桐你也太不仗义了,短我的货就算了, 我来做客连房间都不给我留!” 吴桐说:“我什么时候短你的货了?我卖东西价比三家,谁价格高我就卖给谁,你难道不是这样?” 胡九便问:“那你现在跟谁合作呢?” “这个胡老板也要管?”吴桐斜睨他。 胡九呵呵笑:“了解一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又不是黑社会, 绝对不会用见不得人的手段。” “是吗?”吴桐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 这时司墨抓了一把圣女果从外面进来了, 对吴桐说:“吴桐, 你家小番茄熟了,青衫让我问问你这个怎么卖?”这事儿本来是该黄熹管的,只是他在这里,青衫便让他顺便帮忙看看农家乐出了什么新货。 胡九扭头看向司墨,上下打量一番,眼睛微眯起来:“是你在跟我抢生意?” 司墨这才注意到胡九,他看着眼前的长发美男,长得可不是一般的妖艳,比女人还漂亮,不由得愣了一下,张嘴喃喃地问:“什么?” 胡九哼笑了一声:“是不是你买了吴桐的草莓?所以他不肯卖给我。” 司墨连忙摆手:“不、不是我。” 胡九走过去,从他手里拈了一枚圣女果放进嘴里,轻轻咬破,一股带着番茄清香的甜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他吃完,才看着司墨说:“不是你?那你怎么来问价格。小石头,居然敢跟我撒谎,胆子不小啊。” 司墨往后退了一步,这家伙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原形,肯定不是个简单的家伙:“你是谁?” 胡九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唇,朝他呲牙,露出两枚尖尖的犬齿:“我是吃人不眨眼的大魔王。” 吴桐走过来,说:“胡老板,草莓你跟人家一个价,我自然照样卖你。” 胡九将视线从司墨脸上移开,问吴桐:“他是谁?” 吴桐说:“我朋友。”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你不会自己问他?”吴桐不太喜欢胡九,太奸诈,完全符合他的本性。 胡九将视线从司墨脸上移开,说:“这小番茄怎么卖?” 吴桐说:“你开个价吧,别说我短你的货,你价格合适,我就卖给你。” 胡九说:“市面上有机小番茄大概二十来块钱一斤,你家的我给三十,我这不算小气吧,你也得给我们赚点吧。” 吴桐闻言笑了起来:“那行吧。司墨,你跟青衫说一声,就三十一斤,看他要不要。” 胡九闻言挑眉,看着司墨:“你叫司墨,好名字。认识一下,我叫胡九。”说完朝司墨伸出了右手。 司墨虽然不认识胡九,但在成都,怎么可能没听过他的大名,这是个特别精明的老妖怪:“原来是胡老板,久仰大名,幸会!” 胡九抓住司墨的手,摇了又摇,就是不肯松手:“幸会,幸会!小石头仙居哪儿?在哪儿高就?”另一只手又去拿司墨左手上的圣女果吃。 司墨用力抽回自己的手,将手里剩下的圣女果给了胡九:“既然胡老板爱吃,都给你吧。我还有事忙,失陪!”说完赶紧上楼去了,这个胡九看得他汗毛都竖起来了,令人浑身不自在。 吴桐冷冷地瞥着胡九:“你别这么对我朋友,他又不跟我做生意,只是代人问一声罢了。” 胡九看着司墨消失的背影,扔了一颗圣女果到嘴里,咬了一口,半眯着眼问:“他晚上也住在这里?” “是。” 胡九说:“那他应该住的是个标间吧,有两张床的话,我今晚就跟他拼房了,不到镇上去住了。” 吴桐警觉地看着他:“你想干什么?” 胡九耸耸肩:“不想干什么,就是不想去镇上住客栈,环境没你家的好。” “成都离得又不远,你可以回去。”吴桐说。 “小梧桐,你这是赶客啊。凤起回来还有事找我呢,今晚我不回去。”胡九说着朝楼上走去,“我自己去跟他说,只要他同意就可以了吧?” 吴桐耸耸肩:“那你就去问吧。”他不信司墨会同意和这家伙睡一屋。 然而出乎吴桐意料的是,司墨居然答应了和胡九拼房。 现在农家乐又多了小番茄可以卖,每天的收入是越来越多了,但是吴桐却不像刚开始赚到钱那样开心,那时候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现在却有点茫然,练了琴真的能够拿到九霄环佩吗?对他来说,想要练好琴也不是做不到,一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百年。问题是,百年之后那琴主人都不知道换了几个,谁能保证新主人愿意借琴呢?所以思来想去,吴桐都找不到一个可以拿回自己魂魄的有效方法。 带着这个懊恼的情绪,晚上见到凤起的时候,吴桐就没给他好脸色看,如果不是这个罪魁祸首,他的魂魄怎么会丢! 凤起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他是租车回来的,背上背了个长方形匣子,看不出来里面装了什么,胡九调笑:“哟,凤教授现在看起来像个负剑而行的侠客,背上背的是把大宝剑吧。是不是上成都做大保健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凤起不客气地给他一个眼刀子:“我背的是专门收拾贱人的宝剑。”他说着去搜索吴桐的身影,只看见了他上楼的背影。 凤起也背着匣子上了楼,他没刻意去追吴桐的脚步,等吴桐进了房间,他才走到三楼,打开自己的房门,将匣子放下来,打开来,里面是一把古色古香的桐木琴,这把琴是名师亲斫,价值四十六万。桐木用的是青桐,跟吴桐是一个种类。现在很难买到青桐木琴,因为青桐生长缓慢,材质密度高,开音所需时间比杉木长几倍,现在很少用青桐做琴了。不过因为青桐材质密度高,易于保存,古代传下来的桐木琴都是青桐琴。 凤起买的这把琴是从别人手里买的一把收藏的旧琴,买旧琴的原因是省去了新琴开音的时间。其次他要买桐木琴,因为九霄环佩是一把青桐琴,一般人弹奏不了,因为青桐密度高,制成琴后振动传导性不如泡桐和杉木,这就对弹奏技巧有极高的要求。凤起打算一开始就从难着手,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琴艺练好,而且他还打算悄悄练,不让吴桐知道,到时候拿到九霄环佩了再给他一个惊喜。 当天晚上,凤起便打算闭门练琴,结果胡九敲开门来捣乱:“你不是说回来有事跟我说吗?” 凤起说:“本来是有事找你帮忙,不过现在不用了,我已经找到解决办法了。” 胡九看着屋里的琴:“哇,你会弹——” 琴字没出口,就被凤起一把捂住了嘴:“别说话。我不想让人知道我在练琴,这是一个惊喜。” 胡九眨眨眼:“什么惊喜?” “说了你也不懂。你会弹琴吗?”凤起问。 胡九摇了摇头。 “那你认识弹琴的名师吗?” 胡九又摇了摇头,不一会儿他又惊喜地叫了起来:“对了,我认识两个。” 凤起有些意外,问:“谁?” “阮籍和嵇康。” 凤起翻了个白眼:“你怎么不说你认识俞伯牙?” “嘿嘿,俞伯牙生活的那个时代我还没出生,不可能认识。阮籍和嵇康难道还不出名?我那时候经常在竹林里偷听他们弹琴,后来就没遇到比他们弹得更好的了,所以也就懒得去结识了。”胡九说着,伸出手去拨弄桌上的琴弦。 被凤起眼疾手快地抓住了手腕:“别弹,我还没设隔音阵。” 胡九收回手:“你可真够麻烦的,神经兮兮的,我觉得你有病。” “你才有病呢!”凤起不客气地回他。 “你会弹吗?弹一曲给我听听。”胡九说着在床边坐了下来,准备听他弹奏。 凤起说:“暂时不行,这琴我还弹不好,没摸着习性,得适应几天。你先出去吧,等练好了会弹给你听的。这事儿不能让别人知道,尤其是不能让吴桐知道。” “为什么?”胡九说。 “吴桐也在练琴,他弹得不如我好,昨天我用他的琴弹了一下,他受了打击,一整天都没理我。”凤起说。 胡九嘿嘿笑:“吴桐还真是个小心眼,我有点同情你了。不过既然他在练琴,你干嘛不学点别的乐器,非要学这个,这不是给他找不痛快吗?” “练琴不光是为了练琴,还有别的用途,这个暂时没法跟你解释,以后再告诉你吧,麻烦帮我保密了。”凤起说。 “他进你房间一看不就知道了,你还瞒得住?” 凤起神色有些黯然:“他从不进我房间。”除了他生病那些日子来过,后来好起来,他就不再过来了。 “啧啧,我真同情你啊,凤老大,你听起来就像个失宠的怨妇!”胡九哈哈大笑起来。 凤起抬脚给了他一脚:“滚!” 第37章 帮手 吴桐忙了一天, 回到自己房里,看着摆放在桌子上的琴, 无奈地叹了口气,最后还是决定继续练,好歹是花了三万六买的,总不能做个摆设。虽然不一定能够练到最高水准,但不练就一定达不到。就算是没有凤起的天赋,多花点时间总会有进步的。 夜深人定, 所有人都安歇了下来,连门口的路灯都被大熊关了, 如果有人从外面经过,还是能看到两束灯光从房子的窗户透射出来,仿佛未眠人睁大的眼。那是吴桐和凤起的房间,两人都设了隔音阵, 各自在房里弹琴,外面静悄悄的, 打扰不了人们的好眠。 为了弹好琴,凤起也是花了大本钱,除了买一把好琴, 他还报了古琴网课,打算系统地学习, 而不是闭门造车, 一味自行摸索。除此之外, 他还在成都买了一堆古琴名家唱片, 听一下别人是怎么弹的,培养一下音乐素养。 比起吴桐来,凤起学琴的方法更为科学和全面。当然这是吴桐不懂,他只知道要练好琴,至于怎么练好,他并不太清楚,其他人也不知道他练琴的目的,要达到什么水平,自然也不会给予更为专业全面的建议。 天际微微露出鱼肚白,吴桐终于结束了一夜的练习,停下来打坐了片刻,起来伸了个懒腰,精神头好了不少,便准备下楼去干活儿。刚到楼下,便看见凤起坐在大厅里喝水。凤起见到他,打了个招呼:“早啊!” 吴桐微微点了下头:“你怎么起这么早?” 凤起说:“感觉有点口渴,下来喝水。对了,我昨天去成都,买了些古琴唱片,给你听听吧。”他捧着几个盒子递给吴桐。 吴桐没有接,问:“是什么?” “就是古琴曲。”凤起说,“还有一个CD机,将碟片放进去,就能听。” 吴桐看一眼,摇头:“我手机就能播放,不需要这个。” 凤起认真地看着他:“这效果不太一样,这些都是名家弹奏的,而且音效更好更准,正规听音乐都用这个。” 吴桐有些怀疑地看凤起一眼:“哦,那怎么用?” 凤起将盒子拆开来,拿出唱片机,将一张碟片放进去,插上耳塞,将它递给吴桐:“放到耳朵里。” 吴桐将耳塞放进耳中,凤起按下播放键:“声音大吗?” 片刻后,吴桐说:“有点小,可以大一点。” 凤起说:“那你自己调吧,按这个。” 吴桐调声音听了一会儿,说:“谢谢啊,是比手机听着舒服,多少钱?我给你。” 凤起笑笑:“都说是送你的了,小东西,不值钱,拿着听吧。” “谢谢!”吴桐也没拒绝,收下了礼物,拿着上楼去了。 凤起喝完水,没再上楼,而是进了实验室。 早上客人们吃了早饭,就退房出发了,临走的时候还买了不少水果带走,他们还要在路上过一个多月呢,想要再吃到农家乐的蔬菜水果,那就得等到回上海之后了,所以走的时候是依依不舍。 金川对胡九说:“胡老板,现在已经有空房了,我给您另外开个房间吧。” 胡九说:“不用开了,我不想搬东西,就这么住吧。” 金川本来是想着给他另开个房间多收一份房钱的,结果人家不乐意搬,他也没办法。 这时司墨过来了,说:“我搬,另外给我开个房间吧,那个房间让给胡老板了。” 金川一听,扭头看向胡九。胡九脸上有点挂不住,回头看司墨:“小石头,我怎么你了,跟我睡一间辱没你了?” 司墨淡淡地说:“不是,跟我一起睡,辱没狐王了。” “我又没嫌弃你。”胡九不满地说。 金川刷着手机,脸上露出喜色,说:“得,不用换了,刚刚空出来的房间又都订出去了。最近生意真好啊,客人一拨接一拨。掌柜的,咱们是不是要涨价啊,改成旺季收费标准。” 吴桐说:“算了吧,涨价能多多少钱。”他们现在也不指着这个赚钱。 金川哈哈笑起来:“咱们掌柜的现在财大气粗,看不上这点小钱了。” 胡九嘀咕一声:“看不上那就将草莓便宜点卖给我呗。” 吴桐摇头叹息:“越有钱的人越小气,这话是真的。胡老板那么财大气粗,买点草莓还要讨价还价,做人太精明了不好。” 胡九瞪大了眼:“嘿,小梧桐,你胆子不小啊,居然敢教训我,是不是知道有人替你撑腰,我不敢动你啊?”说完看了一旁的凤起一眼。 吴桐有些不自在地说:“我让谁给我撑腰了?” 胡九说:“谁撑腰谁知道!” 凤起挑了挑眉,含笑没有说话。 王虎这时候从外面进来了,对金川说:“好了吗?好了就准备走吧。对了,今天朱丹安排了两个人过来,掌柜的你自己面试吧。” “面试啊?哦,好。朱丹那边终于找到人了?”吴桐意识到农家乐来了帮手,立即忘记了自己从没有面试人的经验了,只是觉得太好了,终于有人来搭把手了。 金川说:“可算是来人了,终于有人帮忙叠床洗被了。” 大熊举着两只沾满泡沫的手从厨房里跑出来:“招到小二了吗?妈呀,赶紧来帮我洗碗!” “还没到,今天就来了。辛苦你了!”吴桐笑着说。 金川说:“行了,那我们走了。来人了掌柜的和大熊接待一下,刚退的房间被子和床单都还没换。” “我去换。”吴桐说。 金川和王虎开上车走了,吴桐去库房里拿干净被褥换洗。胡九啧啧称奇:“小梧桐真贤惠啊。” 凤起说:“你怎么那么无聊啊,怎么还不回去?” “我又没什么要紧事,出来散两天心还不行啊?小石头,我看你也没事做,要不咱俩出去转转?”胡九看向司墨。 司墨本来想说不去,但事实上他留在这里也没什么事,吴桐有事要忙,他总不能帮着下地去干活,便说:“去钓鱼吧,我知道有个地方有个深潭,里面鱼还挺肥的。” “行啊,我都可以。今天中午就吃鱼了,大熊,今天中午吃鱼,等我们钓回来,我要吃水煮鱼。”胡九还没见到水,就已经夸下了海口。 司墨问他:“你有钓竿吗?” 胡九摇头:“没有。” “那先上镇上去买吧。” 终于,不相干的人全都出去了。凤起喝完茶,吃了两颗小番茄,走到二楼,看见正在铺床叠被的吴桐,一看就知道他不擅长做这个,棉胎和被套放的方向都不对,在里面挤成了一团,便敲了敲门:“要我帮忙吗?” 吴桐皱着眉头看着手里怎么抖也没法齐整的被子,说:“我这好像装得有点不对。” 凤起走进来,从他手里接过被子,说:“方向错了。”他将被套里的棉胎换了个方向,然后重新抖了抖,被子就整整齐齐的了,他将被子折叠起来,放在床头。 吴桐有些意外地看着凤起,他居然会这么熟练地叠被子了。 凤起说:“还有那些需要换的?” 吴桐回过神来,赶紧说:“哦,那张床和别的房间都没换,都需要换。” “行,我帮你吧。” 于是两个人一起换床单和被子,效率就高多了,一会儿工夫就将所有的被子都换下来了,吴桐抱起换下的脏被单,准备拿下去洗。凤起说:“不是有专门的清洁公司?让人来收就可以了。” 吴桐说:“我不知道,金川没联系清洁公司,等他回来再说吧,这个放洗衣机里洗就行了。” 吴桐刚下楼,便听见大熊叫他:“掌柜的,来人了。” “客人吗?你给他们登记入住就好了。”吴桐抱着一大堆床单被套,视线被遮挡,没看见楼下来了什么人。 大熊的声音有些欢喜:“不是,是来面试的。” 吴桐有些意外:“这么快就到了?行,等我一下,马上就好。” “我来,我来!”大熊赶紧上去接过他手里的被子,“你去面试吧。” 被子被拿走,视野一下子开阔了,吴桐看清了来人,来的是一男一女,看起来都很年轻漂亮,女的长得很美丽,只是皮肤暗黄缺乏光泽,印堂有些发暗,似乎不太健康,男的像个叛逆期的少年,眉宇间带着一股子戾气,两人没有落座,正四顾打量房里的摆设。 吴桐问:“是朱丹主任让你们过来的吗?请坐吧。” 女子闻言,回头过来看了吴桐一眼,眼神如无波古井,点了点头:“是的。你好,我叫锦宁。这是朱主任叫我拿给你的。” 正在四顾的年轻男子也过来了,在吴桐对面坐了下来,反手架在椅背上,翘上二郎腿,眼皮也不抬,说:“我叫齐狰。听说你这里可以安排工作?” 吴桐接过锦宁手里的介绍信,上头有特殊的灵气记号,确实是管理局的章,还有这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锦宁的本体是一条鲤鱼,齐狰比较特殊,居然是传说中的奇兽狰,这可比他们这些普通妖精等级高多了,他惊讶万分,朱丹是怎么想的,怎么给自己安排了这么一尊大神?他能听从自己安排吗?朱丹这是给自己找帮手,还是给自己找祖宗啊。 吴桐见到两个人,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时凤起过来了,在吴桐旁边坐下来,说:“这是新来的店小二?” “谁是小二呢?”齐狰不客气地说。 吴桐连忙说:“这就是个说法,其实就是店员。我们这里缺一个接待客人打扫卫生的,厨房里也缺一个帮手,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干。月薪试用期是3500,过后酌情再加。吃住都在这里。” “3500?打发叫花子呢?”齐狰嗤笑了一声。 凤起懒洋洋地说:“不想做就走,又没人强迫你。” 锦宁在齐狰手背上拍了一下:“齐狰,你少说两句。” 奇怪的是,那家伙仿佛炸毛的猫一下子就被捋顺了,闭上嘴扭过头去不再说话。锦宁说:“我兄长脾气有点急躁,掌柜的你别跟他计较。工资多少都没关系,我们做。听朱主任说掌柜的懂医术,如果我在这里工作,是否可以为我治疗?” 齐狰掀开眼皮问:“那些含灵气的菜和水果也是免费提供?” 吴桐闻言,这不是给自己找帮手,而是给自己安排病人来了吧:“当然,我们自己吃的就是这些菜。不过你的身体——” 锦宁赶紧说:“掌柜的放心好了,我的身体虽然有些不适,但不耽误我工作,打扫接待都是些小事情。” 吴桐放下心来,说:“那行,你们就先做着吧。大熊,你去镇上买两张床,在一楼布置两个房间,给这两位住下。对不起,你们本来可以住二楼的客房,但是今天不凑巧,正好都被预定完了,只能住在一楼了,请见谅。” 齐狰想说什么,被锦宁拉住了,说:“没关系,可以的。” 吴桐叹了口气,帮手是来了,只是是福是祸还真不好说。 第38章 调和 “好的,我这就去。”大熊看了一眼新来的两个人, 看样子掌柜的答应留他们住下来了, 便骑了小电驴去镇上买家具去了。 大熊刚走, 吴桐想起一件事:“你们吃过早饭了吗?” 锦宁说:“没有, 不过不吃也没关系。” 吴桐走到厨房里,打开双门冰箱,看见里面还有不少冷冻的抄手,这是大熊今天早上包的, 早餐他们吃的就是这个, 还剩了不少说是明天吃的,吴桐便对他们说:“冰箱里还有抄手,煮一点就可以了。”他拿着锅子准备烧水煮抄手。 凤起不高兴了,来的又不是客人,还得伺候他们, 便说:“不是有一个会在厨房帮忙吗?让他自己煮就行了。” 吴桐闻言笑了起来, 人家刚来,第一顿怎么就让人家自己做呢,孰料那个叫齐狰的人说:“我自己来吧。” 吴桐笑笑:“那行, 你自己来吧。我去给你们摘点青菜。” 锦宁礼貌地说:“谢谢掌柜的。” 吴桐站住了,回头说:“忘记自我介绍了, 我叫吴桐,是农家乐的掌柜。这位是凤起, 他是我们的长期房客。” 锦宁朝凤起点点头:“您好!请多关照。” 凤起瞥她一眼, 没有说话, 朝自己的实验室走去。 吴桐摘了两根黄瓜和一把小油菜回来,看见齐狰已经将水煮开了,正在下抄手,便将菜交给他:“这个给你,洗一洗烫一下吧。” 齐狰朝水槽方向一抬下巴:“放那儿吧。” 吴桐看了一眼,他还挺自在的,一点都没将自己当外人:“那行,你们先吃吧,我去地里忙了。” 吴桐一直在地里忙,直到大熊买了东西从镇上回来,上地里摘中午吃的菜,还特意跑来跟吴桐说:“掌柜的,你确定要留他们两个吗?太能吃了,我留了八人份的抄手,他们两个全都给我吃完了,咱们养得起吗?” 吴桐闻言,有些惊讶:“是吗?那说明你包的抄手味道好啊。”其实他们这些人也无所谓饱饿,吃饭,不过是满足口腹之欲,多吃少吃都差不多,那两人这么能吃,只能说明他们的东西好吃。 大熊有些不高兴:“这也太能吃了,我可没那么多时间给他们做吃的。” “不要紧,他们刚来,以后跟我们大家一起吃就可以了,反正做菜的是你。”吴桐劝他。 大熊一想也是,反正主厨是自己,做多少不是他说了算? 大熊提着菜回去做午饭,齐狰见他进了厨房,也跟着进去了,问:“抄手是你包的?” 大熊回头看了他一眼:“对。” 齐狰说:“馅儿没有处理好,不够鲜嫩。” 大熊一听怒了:“不好吃你还都吃了?” 齐狰摸着下巴,说:“味道调得还行,主要是小油菜和黄瓜味道好,才勉强吃了那么点。” 大熊被这厚颜无耻的家伙激怒了,吃了八人份还说那么点:“你行你来!” 孰料齐狰说:“那行,我来做,你来打下手吧,去择菜。” 大熊一听更为愤怒了,这是篡权啊,自己堂堂一个大厨,居然被沦为厨房小工:“厨房归我管,你才是帮工。” 齐狰扭头看着大熊:“不是你说我行我来吗?” 大熊一听,便说:“行,你要是比我做得好吃,那就你来煮。要是做得不好吃,就不要再想着做菜,老老实实给我去打下手。” 齐狰点头:“行!” 大熊见他应得爽快,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太祥的预感,难道这家伙真的比自己做得好吃?这样不行啊,自己在厨房的话语权就彻底被剥夺了。 中午吴桐回来吃饭的时候,发现大熊郁郁地坐在饭桌前,胡九和司墨也钓鱼回来了,两人正在啃冰镇西瓜,吴桐拿了一片西瓜在手,问大熊:“大熊,你怎么不吃?” 大熊生无可恋地看了吴桐一眼:“没胃口。” 这话吴桐可是第一次听到,大熊从来都是胃口极好,每顿都吃得很多,今天居然听到他说没胃口,实在是出人意料:“怎么啦,大熊?” 大熊嘴朝厨房方向一努,吴桐看过去,只见齐狰系着围裙正在灶台前忙活,惊讶地说:“怎么是他在做?” 大熊有些委屈巴巴地说:“他要掌勺,让我打下手。” 吴桐没想到情况会是这样,便笑着安慰他:“回头我跟他说一声,让他给你打下手,你掌勺。” 胡九指了指桌上的菜,说:“他俩打赌,说是谁做得好,以后就谁掌勺。一会儿我们当评委。” 吴桐走到桌边一看,嚯,好家伙,满满一桌子菜,煎炸烹煮,色香俱全,还有摆盘讲究,一看就是专业水平,只是不知道味道如何,难道这家伙是个专业厨师?那大熊可就危险了,一会儿不管口味如何,他都得给大熊投票,维护一下大熊的自尊。 齐狰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大盆鱼,说:“好了,最后一道软烧仔鲇,可以开饭了。” 胡九得意地说:“这鱼是我和小石头从潭里钓上来的,纯野生鱼,你们有口福了。” 大家都开始围桌吃饭,吴桐看了一下,凤起还没来,便去实验室叫他。凤起正在实验室做实验,看见吴桐出现在门口,便说:“吃饭了?” 吴桐点点头:“就差你了。” “好,就来!”凤起高兴坏了,吴桐居然亲自来叫自己吃饭。 回来的时候,齐狰正在桌前说:“今天中午吃完饭后,给我和他投一下票,看看谁做得好吃。获胜者以后就负责给大家做饭,另一个打下手。” 锦宁有些为难地看着齐狰,说:“大哥,你别这样。” 齐狰说:“这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又不是我说的。” 大熊说:“是我说的,投票就投票,大家公平公正一点就行。” 于是大家不论长幼尊卑,围桌而坐,开始吃饭。齐狰这么自信不是没有原因的,他做的菜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每一种食材都发挥了它的特色,比之大熊明显更胜一筹。 大熊吃了一口,便知道自己技不如人,输定了,然而他非常不甘心,自己这就将厨房大权交出去了? 今天中午的菜份量明显比以往要足,三个摘菜工都吃撑了,菜还剩了不少。其他人陆续都停了筷子,只有齐狰和锦宁还在继续奋斗,最后将桌上的菜都消灭光了。吴桐意识到一个问题,还真来了俩饭桶。 齐狰吃完了,一抹嘴巴,说:“好了,现在大家都投票吧,觉得我比他做得好吃的举手。”说完他自己举起了手,胡九和三个摘菜工也都举起了手。 锦宁说:“我没吃过大熊做的菜,还是不表态了。” 齐狰看着吴桐几个人:“你们不举手,那是认为他比我做得好吃了?” 吴桐说:“我们还有两个同事没回来,晚上再投票吧。” 齐狰看着吴桐,点头说:“行,那就晚上再说。洗碗吧。”后面这句话是跟大熊说的。 大熊非常郁闷地收拾碗筷去洗,吴桐跟过去安慰他:“没关系的,大熊,你也做得很好吃,不是一种风格。” “可是我不想刷碗,我本来是不想刷碗才说要招人来帮忙的,结果招了人来,我就只能刷碗了。”大熊想到这里就想吐血。 吴桐拍拍他的肩:“这样,你们可以轮流着来,一人做一天,轮流做。” 大熊点了点头,又想起一件事:“对了,他将今天的菜都做完了,晚上没菜了,照这样的吃法,不得吃穷你。” 难怪今天中午的菜那么多,原来是将两顿的一顿给做了,吴桐笑着说:“这个问题我会跟他说的。晚上杀两只鸡鸭,你上街再去买点肉类回来,客人下午应该会到。” “哦。”大熊闷闷地应了一声。 吴桐也有些无奈,人手多了本来是好事,然而人一多,事情也就多了,毕竟人类说三个人八条心,他们远不止三个人,那心就更难齐了。 晚上金川和王虎回来了,吃完饭后,齐狰再次要求大家投票。这次投票的只有几个妖精,没让普通客人参与,毕竟他们也没吃过大熊做的菜。投票结果有点出乎齐狰的预料,因为农家乐原来几个人全都投了大熊的,凤起见吴桐投了大熊的,自然也跟着投了大熊,只有胡九和司墨投了齐狰的,锦宁弃了权。 齐狰不高兴了:“这不公平,你们都是老熟人,当然排斥我一个新来的。” 吴桐说:“我们投票,只是根据自己的口味偏好来,我们吃惯了大熊做的菜,所以还是希望他来做。”他发现齐狰的性格跟他的形象很相符,就是个莽莽撞撞的意气少年,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吴桐又说:“其实我有个提议,你和大熊都爱做菜,不如一人做一天好了,轮流来,另一个人帮忙打下手。” 大熊没说话,齐狰哼了一声,但是也没有异议。 吴桐说:“那这事就这么定了吧。买菜还是大熊负责买。锦宁,我帮你把把脉吧。” 锦宁赶紧说:“哦,好,谢谢!” 吴桐给病人看病,其实是用灵气检查病人的经络,不通的地方,就是病症所在,再用灵气加以疏通治疗。锦宁的身体比较虚弱,全身经脉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看起来像是旧疾,一问果然如此,多年前渡劫的时候受的伤,一直都没能痊愈,养了一百多年,才勉强恢复成现在的样子。她需要找一处灵气充沛的地方继续修炼,听说这里的灵气可以内外兼收,还有懂医术的吴桐在,所以才听从朱丹的建议来了这里。 吴桐说:“我们这里清静是挺清静的,就是有点偏僻。” 锦宁笑了笑:“没关系,我就需要清静一点,还怕太吵了呢。” “那好,欢迎你们加入。”吴桐真诚地说。 “谢谢。我哥脾气有点暴躁,他我行我素惯了,我会努力约束他的,希望掌柜的多多包涵。”锦宁说。 “没关系,等大家都熟悉了应该会好一点吧。我给你开个药方,配点药给你治疗一下,希望能助你早日康复。” “谢谢掌柜的。”锦宁刚开始很意外这里当家的居然是修为最低的吴桐,现在看来,他当家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天生有一种叫人信服的亲和力,也许他们这次是来对地方了。 凤起这时过来了:“吴桐,你好久没给我把脉了。” 第39章 还债 吴桐有些无语地回头看着凤起:“你还没好?” 凤起露出白牙:“我感觉还没有, 你帮我检查一下不就知道了。”说完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将手放在了茶几上。 吴桐盯着他看了片刻, 对方用无辜真诚的目光望着自己,他败下阵来, 垂下眼帘, 伸手给凤起把脉。 一旁的锦宁有些意外地看着这一幕,她看不出凤起的深浅,就连齐狰也看不透他的道行甚至原形,但现在他却像个博取关注的孩子一样央求吴桐给他一个眼神, 他俩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九尾狐居然也在这里,这个农家乐真是卧虎藏龙,相当不简单呢。 吴桐低着头, 细细地感受着灵气在凤起经脉中运行, 许久, 才松开手,抬起头说:“你身体已经没有大碍。” 凤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腕,那是吴桐刚刚把过脉的地方,上面还残留着他手指的温度,温暖得令他出了神, 没有听到吴桐的话。 吴桐起了身,准备离开, 凤起却突然伸出手, 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等等, 你刚刚说什么?” 吴桐回头看着他:“我说你身体已经好了,没有事。”说完用力抽出自己的手。 凤起微微笑了起来,一张俊脸格外生动:“真的?那就太好了。谢谢你!” 吴桐瞟他一眼,这关自己什么事? 锦宁和齐狰就这样在农家乐住了下来。最高兴的莫过于金川了,他不仅有了帮手,农家乐也终于有了女性,而且还这么美丽,让他们一干单身汉终于有了念想。他十分殷勤地教锦宁怎么处理客人的预定,怎么安排入住:“床单换洗我会帮你的,只要我在家,你叫我就行。” 锦宁虽然看着柔柔弱弱的,好歹是个妖精,铺床叠被打扫卫生不在话下,而且还有齐狰和金川抢着帮她干,所以这点活儿根本就累不着她。 吴桐知道锦宁在这里能待下去,她身体不好,需要静养,性格又文静,能够静得下心来。齐狰恐怕耐不住性子,他那脾气太张扬跳脱了点,不是能在这个小地方安得下心的人。果然,没两天,他就原形毕露,开始捣乱了,地里的瓜果蔬菜,不论贵贱,不管熟没熟,他都尝了个遍。后山的猪羊鸡鸭被他指挥得团团转,还变着花样让这些动物给他解闷。 小猫很快就投靠了他,雪羽比较傲气一点,只认吴桐和凤起,吴桐是它的再生父母,凤起点化过他,慕强的人和动物的本能。 胡九在这边住了两天,将本来都许给了青衫的二茬西瓜要去了一半,还对司墨说:“要不是看在小石头的面子上,我非要把这些西瓜全都拉回去不可。给你朋友一半他就该知足了。” 司墨咬着牙说:“你简直就是个强盗!”青衫和黄熹都拜托他帮忙买西瓜,结果事情还给办砸了,这让他怎么跟朋友交代。 “小石头,话可不能这么说啊,这是自由市场,咱们公平竞争啊。咱们现在也是朋友了,你可不能只顾着老朋友的感受,忽略掉新朋友的心情吧。”胡九说着朝司墨挤了挤眼。 司墨板着脸:“我可高攀不起狐王。” 胡九抬手勾着他的脖子:“你说这话可就见外了,朋友不分尊卑贵贱,只要谈得来,那就是朋友。我觉得我跟小石头还是很有共同语言的,你说对吗?” 司墨试图挣开胡九的胳膊,然而无济于事,境界差那儿呢,对方不愿意放基本就挣脱不出来:“你能不能放开我说话?” “不行,除非你承认我们是朋友。”胡九说。 司墨红了脸,看着从外面进来的吴桐,小声说:“行行行,我承认是朋友了。可以放开我了吧?” 胡九嘿嘿笑,抬手在司墨头顶上亲昵地揉了一把:“这还差不多。” 司墨脸有点红,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摸他的脑袋。 吴桐在外面给西瓜装车,本来两万多斤的西瓜都承诺给青衫的,他也早就约好了货车,孰料胡九那家伙临时插了一脚,要走了一万斤西瓜,所以大型货车太大了,只好约了另一辆中型货车,今天装车给送到上海去。 胡九见他进来,问:“都装好了?” 吴桐点点头:“差不多了。胡老板,我有点事要问你。” 胡九看着他:“什么事?” 吴桐看了一下周围,没见到凤起,便说:“出去说吧。” 胡九跟着出来了:“小梧桐,什么事这么神秘兮兮的?” 吴桐走到院子边上才停下来,那儿种了几株铁线莲,此刻鲜花怒放,红的粉的紫的都有,开得十分热闹。再往前一点,是一株颜色青翠的挺拔梧桐,这些都是凤起带来的,吴桐伸手勾出脖子上的红绳,拉出坠子,说:“胡老板应该还记得这个坠子吧。” 胡九闻言一看,说:“怎么又到你这儿了?不是凤起拿走了吗?” 吴桐问:“是凤起从你那儿赎走的?” “也不是赎,我还给他了,也没多少钱。”胡九说。 吴桐咬牙看着他:“几十万你说没多少钱,跟我买个西瓜草莓还讨价还价。” 胡九嘿嘿笑:“这不一样啊,生意是生意,能赚一点是一点,交朋友哪能用钱衡量。” 吴桐说:“正好,他没花钱,那钱还是我还你吧,等我收回了这批西瓜款,就有钱还你了。本金三十万,利息另外算,总而言之,多谢你借钱给我,这农家乐才开得起来。” “不用还了,那就当我赞助你办这个农家乐吧。”胡九将东西送了出去,是无论如何也不好意思再要回钱的。 “谢谢了!但是钱还是要给你的,你的西瓜货款就不用给我了,剩下的我回头转账给你。”将这件事了结了,吴桐心里才能彻底踏实下来。 胡九说:“你是不是从来都不愿欠人人情,除了凤起的?” 吴桐说不出话来,自己的确只跟凤起有点牵扯不清,跟其他人都算得清楚明白。 胡九抬手拍拍自己的嘴:“算了,你们的关系肯定也是我们没法比的,我瞎多什么嘴,走了。” 吴桐站在原地,琢磨着胡九的话,自己跟凤起关系算好吗?跟别人可能不一样是真的,毕竟他们认识的时间已经有一千多年了,一起相处的时间也有数百年,一生之中,有几个这样长期陪伴的人?要是他们之间没那么多纠葛,那该多好。吴桐不由得叹了口气。 胡九和司墨在农家乐吃喝了几天,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农家乐恢复了平静,结果齐狰耐不住寂寞,家养的动物满足不了他的折腾欲,便将魔爪伸向了自然保护区。山间的那些动物,不论是否保护动物,他碰上的,都要抓回来,非保护动物,就进了他的肚子,保护动物,也要带回来玩上几天才作数。 有一天,他竟然抱着个熊猫宝宝回来了:“这家伙特别蠢萌,我要留下来当宠物。” 幸亏当时家里没有游客,锦宁对他说:“哥,你赶紧送回去吧,这是国宝啊,要是有人看见就闹出大事了。” 齐狰抱着小滚滚,小家伙比半岁大的小猫大不了多少,正是最萌的时候,似乎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窝在他的臂弯里嗯嗯地叫,看着还挺享受的:“怕什么,能出什么大事?我还怕他们警察?” 大熊提着菜篮子从外面进来,一见就拉下了脸:“你干嘛呢?大熊猫不能捉回来。” “你们不是把雪豹也养在家里了么?”齐狰瞥了他一眼。 大熊粗着嗓子说:“那能一样吗?雪豹是它妈送来的,我们不收留它就被豹王杀了。这熊猫还没断奶呢,你抓它回来干什么?母熊猫呢?” “不知道,我没见着它妈。”齐狰说。 大熊放下篮子:“给我!”伸手就要过来抢小滚滚。 齐狰身手比大熊敏捷多了,一下子就躲过了:“是不是看到我抓了你家的小崽子,所以就着急了哈哈。” 大熊皱起眉头:“你无不无聊,这是野生动物,不是你的宠物。我们养雪豹也不是把它当宠物养的,等它成年了还是要将它送回到山里去的。” 齐整嘿嘿笑:“等熊猫长大了我也可以将它送回去。” 这时凤起从实验室出来了:“你们干吗呢?” 大熊赶紧找凤起告状:“齐狰抓了只熊猫回来。” 凤起说:“送回去!” 齐狰扬着下巴:“凭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不送它走,那就你走吧。”凤起语调平静,但是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锦宁赶紧拉着齐狰的手:“哥,别闹,你不过就是一时兴起而已,你抓只熊猫回来干什么?谁有闲工夫去养它?” 齐狰是个顺毛捋的,偏生碰上凤起这种不给脸色的,听到凤起的话就炸毛了:“走就走!你以为我爱待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妹子,你自己在这里养病吧,我走了。”说完抱着熊猫就往外走,锦宁拉都拉不住。 大熊伸手去拽他:“诶,你把熊猫放下,不许带走!” “你管得着吗你?”齐狰一把就甩开了大熊的手,大踏步往外走去,走得飞快。 大熊赶紧喊吴桐:“掌柜的,掌柜的,你快拦着他!” 吴桐正在翻地种菜,听见大熊的声音,一扔锄头,跑上了田埂,及时拦住了齐狰,一看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齐狰,你怎么抓了只熊猫?” 齐狰一点戾气地说:“你别管,老子走了,我妹就在你这里,好生照看着,否则我拆了你的农家乐。” 吴桐知道这人脾气大,也不跟他计较:“怎么好好的又要走?” 大熊说:“他走就算了,还带走一只熊猫,他以为这是他家养的宠物啊。你去了外面,警察绝对分分钟就来抓了。” “关你屁事!”齐狰给了他一个白眼。 吴桐严肃地说:“你现在还是农家乐的员工,那就归我管。我们不允许随意抓野生动物当宠物,所以请你把大熊猫留下再走。” 齐狰看着吴桐:“你以为你是谁,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老子他妈不干了!” “我不是谁,但我讲道理。”吴桐说,“你就算不是我这里的员工,也算是这里的客人吧,我请求你将它留下来,行吗?你也有求于人的时候对不对?” 齐狰看着吴桐,咬紧了牙关,将他扔向吴桐:“给你就给你,不就一只臭熊猫吗?老子多稀罕似的。” 吴桐眼疾手快将小滚滚接住了:“多谢!” 齐狰回头看了一眼农家乐,抬脚就往外走。锦宁在后面喊他也没回头。 大熊赶紧将熊猫宝宝接过来,抱着到后面去找它的妈妈去了,这个齐狰,简直是太可恶了。 凤起这时过来了,对吴桐说:“这小子太中二了,就是欠揍,我帮你抽他一顿好了。” “你抽他干吗?人又没得罪你。” “我发现你对他格外包容啊,难免让人觉得你圣母。”凤起有些不满地说。 吴桐回头白他一眼:“更中二的人我都忍过,他这算什么?”说完转身走了。 凤起一愣,旋即挠挠头嘿嘿笑了起来。 第40章 朋友 吴桐知道齐狰在这里待不长, 迟早是要走的,只是没想到这么早就走了。 齐狰离开, 锦宁倍感失落, 这些年里她身体不好, 一直都得齐狰照顾,两人可以说是相依为命, 如今他离开,怎能不神伤。 大熊倒是松了口气, 他宁愿辛苦一点,也不愿意和齐狰争厨房,那家伙太讨人厌了,总是把厨房搞得乱七八糟的,让他收拾残局。 吴桐问大熊:“要不要再给你找一个帮手?” 大熊想着齐狰就心有余悸,摆手说:“还是算了吧, 我一个人累点就累点。” 吴桐笑着说:“要不然我跟朱丹说, 找一个脾气好一点的吧, 境界也不用多高,关键是好相处。” 大熊知道吴桐是想为自己减轻负担,便说:“也行, 要不还招个女的吧,没那么多事。” 吴桐点头:“行, 我跟朱丹说一声。” 朱丹听说齐狰离开了农家乐, 似乎并不意外, 只是叹气说:“果然留不住么?那我另外给你物色一个吧。” 西瓜运到上海, 青衫收货后第一时间就将货款打了过来。拿到钱之后,吴桐就转了十三万给胡九,其中十万是本金,三万是这几个月的利息,从此之后无债一身轻。 眼下最重要的事就是拿回他的魂魄了,他每天都坚持练琴,进步还是看得见的。虽然靠弹琴拿回魂魄的几率比较渺茫,但拿回魂魄也不是全然没有希望,他决定等攒够钱,换取自由身,再去想办法,世界这么大,总会有办法的。还完债之后,吴桐的信心增加了不少,很多事情只是看着办不到,其实并没有那么难,他从前觉得三年内还清债款就不错了,结果四个月就还清了,所以不试一下,就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到哪一步。 这天吃了早饭,吴桐说:“我今天要上山采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大熊你负责送下午的货。” 大熊点头:“好的。” 锦宁赶紧问吴桐:“掌柜的是去帮我采药吗?” “对。这两天天气不错,我上山去看看。”吴桐说。 “要不我跟你一起去吧。”锦宁说。 “不用,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万一来客人了还需要你帮忙的。”吴桐说。 吴桐收拾好东西出发的时候,发现凤起也跟上来了:“你干什么?” “陪你上山。” “我还用陪吗?” “陪你聊天解闷。顺便给我自己放个假。”凤起说着已经往前走了。 到了后山,小猫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吐着舌头,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快。雪羽先是站着看了一下,才迈着欢快的小步伐过来,小家伙比刚来的时候大了一圈,如今体型比小猫大了不少,它成日与小猫为伍,习性也有点像狗,见到吴桐,就伸出舌头来舔他的手。它的舌头太糙了,舔过的地方如同被钢丝球刷过一样,吴桐推开它:“好了,好了,雪羽乖,不要舔了。” 雪羽已经断奶了,大熊每次上街买菜,都会给它带点肉类,不过小家伙也开始学着自己捕猎,经常逮一些老鼠兔子之类的小动物打牙祭,身手十分敏捷,不愧是雪山之王。 凤起说:“雪羽,我们要上山,一起去吧。” 吴桐说:“带它干什么?” “早点让它熟悉将来要生活的环境,走吧。”凤起用手拍拍雪羽的脑袋。 雪羽没说话,跟上了两人的脚步,小猫见小伙伴跟着主人走了,也小跑着追了上来,被吴桐喝住了:“小猫,回去!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小猫站住了,看着他们,雪羽跑了回去,用头碰了碰小猫的脑袋,安抚了一会儿,这才跟上吴桐和凤起的脚步。 吴桐有一段时间没上山了,路过树林子的时候,看见他种的木耳和香菇都长得挺茁壮,嘀咕说:“是不是可以收了啊,回头叫他们来摘回去晒干。” 凤起伸手摘了一朵香菇,放到鼻端闻了一下,又赶紧拿开了:“这能吃?味道太难闻了。” 吴桐从他手里抢过香菇,放进自己的背篓里,说:“明明挺香的。你不吃别人吃。” 凤起笑了:“好吧,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香也能吃,臭也能吃。背篓我帮你背吧。” “不用。”吴桐没理他,继续往山里走。 雪羽迈着优雅的步伐跟在一旁,对后山的一切充满了好奇,看看这,嗅嗅那,时而还跟草丛里的蝴蝶虫子玩上一会,像极了贪玩探险的孩子。 吴桐有时候不得不停下来催促它才能跟上来。 凤起问:“那鲤鱼精需要什么药,不能在药店买,还要亲自跑到山里来采?” “人家有名字,你别鲤鱼精鲤鱼精的,尊重点人好么?别人叫你凤凰你乐意吗?”吴桐没好气地说。 “我乐意啊。你以后就叫我凤凰吧,好久没这么叫我了。”凤起满脸都是期待的表情。 吴桐睨了他一眼,没说话,此时他瞥见一株药,便走过去采药。 他躬身采药的时候,背上的背篓往前滑,一下子就撞到了他的后脑勺,凤起赶紧抓住了背篓,说:“背篓给我吧,你背着不太方便,我帮你背。” 吴桐看见从头顶上滚落下来的香菇,便捡起香菇,摘下了背上的背篓,任由凤起背了。凤起非常好学地问:“这是什么药?” “天麻。”吴桐说完朝前走去。 两人一边走一边采药,吴桐很少主动和凤起说话,跟雪羽说的都多一些,都是凤起主动找话说。随着海拔越来越高,雪羽也越来越兴奋,活力更足了,高海拔地区到底是更适合它生存的环境。尤其是到了石头比较多的山地,它更是跳来跳去的,别提多兴奋了。结果兴奋过头,一不小心差点就从山崖上滚了下去,凤起眼疾手快,纵身一跳,就将雪羽给接住了,不过他那一跳,也让他背上的背篓狠狠颠了一下,里面不少药材都洒了出去,落在了山石间。 吴桐看见雪羽安全无事,提到嗓子眼的心放回了肚子里:“吓死我了!雪羽你小心点啊,将来这些地方都是你要生活的地方,你还这么冒冒失失,摔伤了还会有谁来管你?”一边批评雪羽,一百年低头去捡掉地上的药。 凤起也放下背篓来捡,捡完之后,吴桐将背篓背上了,凤起说:“给我吧。” “不用你背,免得一会儿又都洒了。” 凤起无辜地看着他:“我那不是意外吗,要不是雪羽不小心,也不会掉出去。” “所以我背好了,免得再出意外。你帮忙看着点雪羽。”吴桐说着朝山上走去。 凤起站在后面半天没动,过了一会儿追上来说:“你是不是怪我洒了你的药?” “没有。”吴桐头也不回地说。 凤起说:“我看你对那个锦宁格外上心,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吴桐回头看他一眼:“你胡说什么呀?” “她跟你素不相识,只是朱丹安排过来上班的,你就对她的病那么上心,连医药费都没收,还亲自跑来给她采药,你采的这些药,哪家药店都有卖,有必要亲自来采吗?” 吴桐听完又好气又好笑:“药店的药能跟野生的药材相比吗?再说我给你治病也没收医药费。” “我跟你的关系她能比吗?” “有什么不一样吗?”吴桐眼睛扫过他,“对我来说,你们都是病人。” 凤起听到这话简直要气炸了:“我居然跟她一样?!原来在你眼里,我就跟个陌生人差不多!” 吴桐转过脸去没再说话,凤起咬着牙死死盯着他的背影。吴桐走出老远,凤起都没跟上去,雪羽小跑着跟上吴桐,结果发现凤起又没来,便站住了,有些进退两难,到底该跟谁一起走呢? 凤起在后面大声说:“吴桐,你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吴桐已经快到山顶了,回头一看,凤起还在山腰,他不知道他好端端说这话干什么,自己的心要是石头做的,那就不会管他的死活。 吴桐爬到山头上坐下来,感觉有点口渴,又没带水,打算在山里找泉水喝,但是这一片儿好像没有山泉水。 凤起在山腰站了一会儿,见吴桐坐下来了,迟疑了一下,还是抬脚追了上去。雪羽见他终于跟上来了,也赶紧小跑了起来。 吴桐瞥了一眼走到近旁的凤起,说:“我口渴了,去找水喝吧。” 凤起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我跟你认识了一千多年,相处了几百年,在你心里,我就跟那条鲤鱼精是一样的?” “不一样又能怎么样?不都是朋友吗?”吴桐说。 “就只是朋友?”凤起还是不甘心。 吴桐看着他,眼神相当坦荡:“难不成咱们还是养父子关系?” 凤起一听,顿时炸了:“你胡说八道什么?咱们怎么可能是养父子!” 吴桐笑了起来:“所以呢,你对我来说,就是个比锦宁认识得更久一点的熟人。” 凤起完全被吴桐打败了,在他心目中,难道除了亲情就只有友情?他闷闷地说:“我们不是熟人,是朋友,还是相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比和任何人的关系都近。” 吴桐舔了一下唇:“我真口渴了,不知道哪里有水喝?” 凤起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往前边去吧,我记得前面山腰间有口泉水。” “你对这儿很熟?” “没有,上次上山溜达,来过这一片。” 吴桐想起了遇到邪灵那次,应该就是那一次吧。他们正要出发,身旁的雪羽突然弓起了背,喉咙里发出了低吼声,吴桐低头看着雪羽,然后顺着它的视线望过去,前面不远处的山梁上出现了一只成年雪豹,正全身戒备,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们几个,明显是把他们当入侵的敌人了。 凤起一见,便散发出了慑人的气息,那只雪豹明显被震慑住了,缓缓往后退去,退出十来米远,然后调转头,跳跃着跑走了。就在这时,山谷里又爬上来一只雪豹,那只雪豹似乎不惧人,观望了一下,缓缓朝他们走来。 吴桐一看,顿时意外极了:“雪羽,你看谁来了?” 第41章 情敌 雪羽本来一直盯着那只成年公豹消失的方向, 听见吴桐的声音,一转头, 顿时愣住了, 它歪着脑袋盯着缓缓走来的雪豹, 仿佛在搜索自己的记忆。 母豹走到离他们三米远的距离站住了,静静地望着雪羽。过了一会儿, 雪羽才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去,凑到母豹跟前, 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它的嘴巴,似乎是在确认什么,旋即动作大了起来,用脑袋去顶它的脖子。 母豹低下头蹭了蹭雪羽,母子终于相认了。雪羽还想像儿时那样凑过去想喝奶,却被母豹躲过去了, 伸出爪子按住了雪羽。雪羽以为妈妈要跟他玩耍, 躺在地上舞动着四爪博关注, 母豹就安安静静地看着它。 雪羽见妈妈不跟自己玩,也停了下来,半卧在地上看着它。母豹伸出舌头来舔了舔它的脑袋, 抬头看了看吴桐和凤起,转身离开。雪羽见妈妈走了, 也赶紧起身去追。母豹则回头轻吼了一声, 雪羽停下了脚步, 母豹则加快了速度, 头也不回地朝山坡下小跑着离开了。 雪羽看它走了,又想追上去,吴桐出声了:“雪羽,回来!” 雪羽站住了,回头看一眼吴桐,停住了脚步,默默望着妈妈消失的方向。吴桐走上去,蹲在雪羽旁边,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雪羽乖,等你长大了再回来找妈妈。”母豹看起来已经重新怀孕了,还能记得雪羽就已经非常不错了,不可能再来照顾这个被抛弃的孩子。 雪羽趴在地上,将脑袋搁在自己的爪子上,看起来有些失落和委屈。 凤起用鞋尖顶了顶雪羽柔软的肚子,说:“走了,等你长大再回来,你就是这儿的王者。现在找地方喝水去。” 雪羽听见凤起的话,耳朵动了一下,然后站了起来,看着母亲消失的方向,这一刻,它看起来有些深沉,过了一会儿,才奔跑起来,追上了吴桐和凤起的脚步。 一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吴桐和凤起才从山上下来,雪羽在凤起的帮助下,在山上就吃饱了,回来就去找它的小伙伴小猫了。锦宁一直坐在门口等吴桐,见到他的身影,赶紧起来迎接:“掌柜的,你回来啦?” 吴桐点点头:“嗯。今天又有客人?”他看见停在院子里的车了。 “对,来了三个,已经安排入住了。”锦宁含笑伸出手,“我来帮你拿,采了这么多,很辛苦吧?” 吴桐单手提着背篓,避开了锦宁的手:“不重,看到就采了。” “我们已经吃过饭了,大熊给你们留了饭菜,我去给你们热热。”锦宁说着起身去厨房。 吴桐说:“谢谢,不用热了,天气挺热的,随便吃吃就好了。” 但锦宁并没有听他的,还是将一些菜放到微波炉里去加热了。 进了屋,吴桐发现大熊和金川正在和一男一女两位游客在打麻将,麻将是川人最爱的休闲娱乐活动,就连大熊金川这样的妖精都耳濡目染,早就成了麻将高手。不过农家乐平日里很少起牌班子,吴桐不会玩,王虎不喜欢玩,凤起可玩可不玩,锦宁也没学会,所以总是三缺一,麻将还是簇新的,今天好不容易碰到有爱玩牌的客人,难怪要抓紧机会。 大熊见到他们,打了声招呼:“掌柜的,凤教授,你们回来了?”手里依旧哗啦啦地和牌。 金川说:“凤教授要不要玩两把?” 凤起摆摆手:“你们玩吧。” 女客人见到吴桐和凤起,眼睛雪亮:“那是你们掌柜的?长得好帅哦,另一个也帅死了,会玩牌吗?叫来一起玩啊。” 金川说:“掌柜的不玩牌,凤教授请不动,算了。” 女客人一边摸牌一边扭头去偷看帅哥。吴桐去厨房洗手,感觉胳膊处有些刺痛,便将袖子卷起来,露出一条明显的血痕,那是他采药的时候没注意,被一根荆棘划破的。 凤起站在一旁,拧着眉头说:“你看吧,还是划伤了吧,让你别去挖了。” 吴桐说:“没事,就划伤了一点皮肉,明天就好了。”他用水清洗了伤口,这点小伤他也没在意,所以没用灵气治疗。 站在微波炉前的锦宁听见了,赶紧凑过来:“掌柜的,你受伤了?” “没事,一点点皮外伤,不碍事。”吴桐摆摆手。 锦宁一脸歉意,她将菜都热好,端上桌:“好了,掌柜的,可以吃了。” 吴桐和凤起一起去桌边吃饭,虽然不吃饭也没什么,但现在对他们来说,吃饭就是一种享受。凤起的心情明显还不错,因为是和吴桐单独吃饭,没有其他人来打扰,他还给吴桐夹了个鸡翅:“你尝尝这个,这个好吃。” 吴桐说:“不用给我夹,我自己夹。”但还是将夹到碗里的鸡翅吃了。 凤起胃口大好,将所有的饭菜都扫光了,没有浪费饭菜。 锦宁一直安静地坐在前台的位子,瞥见这边吃完了,赶紧过来收拾碗筷。吴桐说:“这个我自己来,不用你帮忙。”锦宁的职责范围就不在厨房。 “没事,你受伤了,我来吧。”锦宁抢过吴桐手里的盘子,端到厨房去洗。 凤起冷眼旁观着殷勤的锦宁,直觉有些不爽。 大熊见他们收拾碗筷,扭头说:“碗筷放那儿,我一会儿来洗。” 锦宁说:“也没多少,我都洗了吧。”说完很麻利地将碗筷给洗了。 吴桐将采回来的药材清洗整理了一下,用一个簸箕装了晾着,打算等明天再来处理,然后上楼去洗澡。今天在外面走了一天,身上都是汗水跟脏污。凤起见他上楼了,也跟着一起上去了。 刚洗完澡,凤起便听见有人敲门,走过去开门一看,居然是锦宁:“什么事?” 锦宁尴尬地笑了笑:“对不起,凤教授,请问掌柜的住哪间啊?” “你找他干什么?”凤起冷淡地看着她。 锦宁难得地红了脸:“我看他手臂受伤了。我那儿正好有药,给他送点药。” “他住那间。”凤起冷漠地说,他快要怄死了,吴桐的伤确实不碍事,不涂药也没事,但他也希望他能涂药,他恼火的是,这药是别人送的,不是自己送的。这个锦宁,该不会因为吴桐帮她治病,她就要以身相许吧。 “好的,谢谢!”锦宁赶紧转身去敲吴桐的门。 凤起没关门,就半倚在门口看着锦宁。不一会儿,吴桐过来开门了,他穿着白T裇灰裤子,头发还没擦干,刘海耷拉在额前,看起来十分清爽。 锦宁一见到他就赶紧说:“掌柜的,我这里有点外伤药,止血愈合效果非常好,你拿去试试吧。” 吴桐说:“不用了,我这真是一点小伤,明天就好了。” “涂一下也没什么,谢谢你今天这么辛苦去帮我采药,我一点忙都帮不上。”锦宁真诚地用双手将药递了上来。 吴桐看着面前的药,只好将它接了过去:“那就谢谢了。” 锦宁笑靥如花:“那掌柜的你早点休息吧,晚上也别熬太晚了,休息一下对身体好。”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吴桐闻言,叫住了她:“等等,锦宁,你要不然搬到二楼去住吧,让金川帮忙,将一楼的房间布置成客房就可以了。” 锦宁受宠若惊,红着脸说:“哦,好,我看看吧。” 凤起听到这里,瞬时拉长了脸,盯着锦宁迈着欢快的步伐下了楼,心情变得沉重起来。 吴桐见锦宁走了,便准备关门,被凤起眼疾手快一把撑住了门:“等等!” 吴桐意外地看着他:“怎么了?” 凤起压低了声音问:“你为什么让她住二楼?” 吴桐说:“一楼人来人往的,她一个女人,住着不太方便。” “二楼不照样人来人往的?”凤起觉得这不是理由,“你是不是想离她近一点?” 吴桐无语地看着他:“你在说什么啊?其实按理说来,她应该住你的房间,你是房客,她是员工,三楼本来是我们自己人住的。” 凤起一听这话就炸了,锦宁都是自己人,他却成了外人!他咬牙切齿地说:“想让我搬走,门儿都没有!这房间不可能让给她住!” 吴桐见他炸毛了,伸手推了他一把:“行了,你不搬就不搬吧,你也别干涉我怎么安排员工。你回去吧,我要练琴了。” 凤起被推到门外,看着关上的门,特别想把它砸开,叫吴桐出来问个清楚,他是不是喜欢锦宁。凤起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房间,心中升起了巨大的危机感,吴桐从来没有对谁这么上心过,又是采药又是安排住房的,难道他真的喜欢那个鲤鱼精?尤其那个鲤鱼精的人形确实挺好看,他很少接触女性,是不是因为这样动心了? 凤起想到这里,又从房间出来,打算找吴桐问个明白,结果抬起手捶门的时候又收了回来,要是他给的答案是肯定的,他又能怎么办呢?将那个鲤鱼精赶走? 凤起纠结了半晌,手还是没有落下去,碰上王虎出门来,意外地问:“凤教授,你找掌柜的?” 凤起回头看一眼王虎:“哦,没有,刚有点事忘了想问问他,现在又想起来了。”说完就回屋去了,设下隔音阵开始弹琴,今晚的心情格外低落,所以弹奏的琴也格外伤感悲怆,倒是第一次真正弹出了境界,然而除了他自己,没有一个听众。 凤起弹着琴,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孤独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理解他内心的苦楚。 第42章 醋缸 凤起彻夜未眠,弹了一夜的琴。天刚一亮, 便起身下楼了, 路过吴桐的房间, 侧耳倾听了一下, 里面非常安静,看样子没有弹一整晚琴。他在实验室里忙到天色大亮,出来的时候, 看见金川正在锦宁房间里搬东西。 金川看见他,表情有些惊讶:“凤教授,你怎么了?” 凤起说:“没什么啊。” 金川听他这么说,便没再继续问。锦宁正兴致勃勃地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她要搬到楼上去住了,是吴桐让她搬上去的。 凤起往锦宁房间里瞥了一眼, 然后出了门, 站在大门口, 看见吴桐正和几个摘菜工一起将摘回来的蔬菜瓜果过秤装车。 吴桐视线无意间扫过凤起, 又回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问:“你怎么了?” 第二个人问同样的问题了, 凤起再后知后觉也知道自己哪儿不对劲了,他掏出手机, 用屏幕照了一下,发现双目赤红。赶紧跑到卫生间去, 看着镜子里兔子一样的红眼睛, 有些惊讶, 难怪他们会惊讶。他用力眨了眨眼,除了稍稍有些酸胀,也没什么不适,估计是昨晚熬夜熬的。 凤起洗完脸出来,吴桐已经进来了,径直朝他走来,走到他面前,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凤起没有动,只是定定地看着眼前的吴桐,吴桐虽然没什么表情,但是能感觉出他的关心,凤起心里有点儿甜蜜。 吴桐让自己的灵气在凤起体内运行,发现他体内气血郁积、肝火旺盛,便皱着眉头替他疏导了一下,抬起眼看着他:“你心情不好?” “没有啊。”凤起否认。 “我信你个鬼!你还能瞒住我不成?”吴桐瞪他。 凤起听到这话忍不住咧嘴乐,找了个借口:“实验不太顺利。” 吴桐怀疑地看了他一眼,他什么时候对实验这么上心了?“很不顺利吗?” 凤起“嗯”了一声。 吴桐说:“你今天不适合再用眼了,别做实验了,好好休息一下吧。” 凤起“哦”了一声,心里有点暖暖的,毕竟吴桐关心他了。 吃了早饭,凤起没去实验室,而是拿了手机翻看新闻,吴桐走过去,抽走了他的手机:“不要过度用眼,手机也不能看。无聊就去弹琴吧,琴在我房里,自己去拿。” 凤起抬起头看着吴桐,嘴角微微扬了上去:“好。” 凤起搬了吴桐的琴下来,坐在大厅里随意散漫地拨弄着,听着好像不成曲调,细品却又觉得情意绵绵,让人觉得极为悦耳舒心。 吴桐在地里干活,隐隐约约听见琴声,不由得停了下来,他心惊地发现,凤起弹琴的水平居然这么高了,比自己高了不止一两个档次,最近他都没来跟自己借琴练习过啊,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天赋差了这么多?要是他天赋真那么好,能不能让他去帮忙拿回九霄环佩呢? 想到这里,吴桐摇了摇头,不行,这不等于又欠他人情了吗?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的魂魄之所以丢失,不就是他惹出来的祸事吗?让他去拿回来,本来也是情理中的事。 不过想归想,吴桐还是没有跟凤起提这事,只是对凤起说:“琴你想弹就去拿。” 凤起本来不想过多暴露自己的琴技,所以才随手弹一弹,并没有用心,现在听到吴桐这么说,有点吃不准他的态度,便说:“我就是胡乱弹的。” 吴桐说:“你天赋比我好,如果真感兴趣,完全可以好好学一学,当然,如果没有兴趣,那就不必勉强了。” “好,我有空就弹。”凤起答应下来,既然吴桐希望他学琴,那他就遂他所愿吧,以后琴技真的突飞猛进了也不算太突兀。 “掌柜的,吃饭了。”锦宁过来叫他们吃饭,明明凤起就在旁边,她却没有开口叫他。 锦宁又对吴桐说:“掌柜的,你掉了个袖扣,回头我帮你缝上吧。” 吴桐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袖口,果然掉了一粒扣子,应该是洗衣机洗衣服时甩掉的,他平时也不扣袖扣,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不用了,这袖扣也用不到。” “天气凉快的时候就能用上了。”锦宁说。 “不麻烦了,我这只是干活时穿的。”吴桐还是拒绝了。 凤起皱起眉头,走到吴桐身边,抓起他的手看了一下,然后抓住另一个袖子的扣子一把扯了下来:“好了,锦宁估计有点强迫症,看见你袖扣一个有一个没有,觉得不对称。现在都对称了。” 吴桐哭笑不得看着他:“你有毛病吧?好好的你扯了我的扣子干什么?” “你要啊?回头我送对袖扣给你。”他说着将手里的扣子朝垃圾桶扔过去,精准无误地投了进去。 “算了,反正也用不着。”吴桐卷起袖子,去厨房洗手,准备吃饭。 凤起回头瞥了锦宁一眼,后者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凤起冷漠地说:“不去吃饭?” 吴桐对锦宁是什么感情凤起还不能确定,但是锦宁对吴桐绝对有那方面的意思,所以他要将一切都扼杀在萌芽状态。比如锦宁给吴桐盛饭,他就会抢过来自己吃了,美其名曰自己是客人,是需要服务的对象。吴桐就会笑笑去自己盛饭,他本来也不习惯被人伺候。锦宁这时候就会对着凤起干瞪眼。比如洗了水果,锦宁一定会第一个送到吴桐面前,凤起便会拿过果盘先自己吃了,这才给吴桐。 如此三番两次,锦宁终于发现了凤起是故意的,他不太愿意自己向吴桐献殷勤,初时她还以为凤起是对自己有好感,想引起她的注意,事实上没有吴桐在的时候,他根本连个正眼都不给自己。锦宁便猜到了他是不想自己跟吴桐接触过多,有一次便悄悄问金川:“凤教授跟咱们是什么关系啊?他为什么会在我们这儿长住?” 金川说:“凤教授是掌柜的老相识,具体什么关系我说不好。”他一个小妖怪,可不敢随意八卦凤起的私生活。 锦宁忍不住说:“我看掌柜的跟他好像也没有多熟的样子,跟对我们差不多。” “这东西就只可意味不可言传了,还是少说为妙。”金川压低了声音说。 锦宁有些苦恼,虽然在一个屋檐下,但她没有多少机会接近吴桐,每次都被凤起给拦了,凤起境界比她高得多,所以也不敢得罪。 这天下午,店里来了一名长相颇为清秀的女孩,他们这儿来的客人,绝大部分是结伴而行的,除了妖精,没有普通游客单独来农家乐的。 女孩到的时候,锦宁正在楼顶上晾晒被子,吴桐和大熊去后山采收香菇木耳了,大门是开着的,然而里面静悄悄的,没有人影。女孩屋里屋外看了看,没见到人影,便出声问:“有没有人啊?” 不多时,凤起从实验室里出来:“住店的?” 女孩看见凤起,露出惊艳的神色:“你是这里的老板吗?” “掌柜的不在家,前台也不在吗?等一会儿吧,她应该马上就来。”凤起说完就要回实验室。 女孩急忙出声:“请问你是这里的客人吗?” “对。”凤起说着进了实验室,并将门关上了。 女孩脸上闪过一丝失望,她转了一圈,找了个椅子坐下来,本来以为这里穷乡僻壤的,没想到有点像个世外桃源,更何况一来就遇到一个大帅哥,让整个人心情都好了起来。 不多时,锦宁从楼上下来了,看见女孩:“您好!住店的吗?” “你就是前台啊?你好,我是来面试的。”女女孩站了起来。 锦宁闻言,顿时高兴起来:“欢迎你!快请坐,掌柜的在后山忙,晚点才能下来,你先休息会儿吧,我给你倒杯水。”她没想到这次来的是位女性,简直是太好了,总算不是她一个女的了。 “我叫锦宁,是这里的前台。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云岚。” 锦宁给她倒了水,又洗了点草莓和圣女果:“先吃点水果吧。” “谢谢!”云岚拈起一个草莓,放到嘴里咬了一口,发现味道非同一般,“真甜,真好吃。” 锦宁有些自豪地说:“好吃吧?我们家掌柜的种的,他种出来的东西味道格外与众不同。” 云岚边吃边问:“你在这里做了多久了?” 锦宁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还不到一个月。” 云岚又转头看向实验室的方向,问:“刚刚有个男人出来跟我说话,就在那个屋里,他是这里的客人吗?” “对,房客,长住的房客。”锦宁说。 云岚刚开始听说是房客,有些失望,又听到是长住的,便忍不住扬起了嘴角。 稍晚一点,送菜的金川和王虎也回来了,见到新来的云岚,都表示了欢迎。云岚见到一可爱一酷帅两个不同风格的帅哥,打定主意要在这里做下去。 直到傍晚时分,吴桐和大熊才从后山下来,每人背了一个筐子,里面分别装满了木耳和香菇。锦宁赶紧跟吴桐说明了情况,吴桐说:“是朱丹主任叫你过来的吗?” “对,这是我的介绍信。”云岚赶紧掏出自己的介绍信给吴桐看,她惊讶地发现,农家乐的老板也是出奇地年轻帅气,这里可是个帅哥美女窝。 吴桐见到介绍信,确认无误之后,便说:“你的工作范围是厨房打下手的,包括择菜洗菜、刷碗、打扰卫生,当然,也不全是你一个人干,大熊是厨房的负责人,他会安排你的。待遇朱主任不知道有没有跟你说,三千五一月,包吃住,以后酌情再加,你要是同意就留下来吧。” “我同意!”云岚满口答应下来。 第43章 追求 大熊又有了新搭档。这次的搭档特别好说话, 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没有半句怨言。大熊见云岚是个娇滴滴的女孩, 脏活重活也不好都叫她干, 主动帮忙承担了不少。云岚嘴甜,态度又好,哪怕她活儿干得不多,大熊心里也乐意,因为心情好啊。 云岚花了几天时间熟悉了农家乐的情况, 终于弄清楚凤起的身份, 也跟他们一样是修炼者,当然,她并不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 一天早上,凤起从楼上下来,刚进实验室忙了没多久, 便发现里面有人敲门,开门一看, 只见云岚手里提着一个拖把,朝自己笑着说:“凤教授, 早啊, 我帮你打扫一下卫生。” 凤起摇摇头:“我的实验室不需要打扫。” “我不碰你的仪器,就是拖一下地,擦一下桌子, 我看这里面积了不少灰尘, 都落到你的仪器上了。”云岚用真诚的眼看着凤起。 凤起说:“我自己会打扫, 多谢!” 凤起将门就要关上,云岚赶紧伸手撑住了门,说:“凤教授,还是我帮你打扫吧,你肯定也没干过这种活儿,要不你看着我打扫,我保准不会碰到你的东西。” 凤起发现这女人还挺执着:“谢谢,不用了。”说完将门关上了。 云岚有些失望地小声嘀咕了一句:“怎么这么冷淡啊。” 凤起在门内听见了,没有做声。云岚的原型是一只蜃,也就是海里生长的一种大蛤蜊,不知道怎么跑到内陆来了。她性格开朗热情,待人也挺真诚,旁的都好,就是感觉有点热情过了头。 吃早饭的时候,云岚又开始跟凤起套近乎:“凤教授你在北京教书啊?你们学校是不是位于xx区?我以前也在北京待过几年,就住在xx区,我对那边环境很熟。我经常在你们学校外面的小吃街喝炒肝儿,你喝过吗?” 凤起眼皮也没抬:“没有。” 大熊接过话题问:“炒肝儿什么味儿?听说过很久了,好吃吗?” “很好吃。炒肝儿配包子,味道简直了。”云岚笑着说,“你们有人吃过吗?” 金川摇头:“我们这里估计除了凤教授和王虎,没人去过北京。” “那应该要去看一看,北京是首都,灵气很足,而且很多好吃好玩的,还有好多好多的妖精,各种稀奇古怪的都有,特别有意思。”云岚极力推荐。 王虎问:“北京既然那么好,怎么不在北京待着,跑到我们这小地方来了?” 云岚笑着说:“嗨,我不是到处跑着玩嘛。妖生漫长,世界这么大,老在一个地方呆着多无聊,每个地方都住几年,多结识一些朋友。我其实很不挑的,非常随遇而安,只要那地方待得舒心,不管条件怎么样,我都能住下去。我还在海岛和沙漠里都待过好些年呢。” 大熊说:“那你跟虎哥还挺像的,他周游过全世界,你们肯定有共同语言。” 云岚意外地看了王虎一眼:“是吗?你们应该也去过不少地方吧,凤教授肯定去过很多地方对不对?” “不多。”凤起冷漠地答。 云岚有些尴尬地看凤起一眼,把视线转向吴桐:“那掌柜的应该去过不少地方吧,锦宁我知道,她去过的地方不少。” 这里去过地方最少的要数吴桐,他说:“暂时还没有,以后可能会去。” “凤教授,你吃完啦?还要再添一些吗?我帮你盛。”云岚第一个注意到凤起碗空了。 “不用了。”凤起起身将空碗送到厨房里。 “放那儿吧,我来就好了。”云岚三两口吃完碗里的米粉,端着碗跑到厨房去了。 金川小声地说:“这丫头怎么就看上凤教授了,居然也不怕冷。” 吴桐听了这话,眨巴一下眼,仿佛才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回头看了一眼厨房里的两个人,云岚正在主动和凤起说话,凤起则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吴桐意识到一件事,他从来都不觉得凤起是个冷漠的人,还是说,凤起对别人都很冷漠呢?这个他以前并没有留意到。 意识到这一点,吴桐留意了一下凤起,发现他对别人果然都是懒得搭理,能不开口就不愿意开口,唯独跟自己说话才像个正常人,甚至可以说有点话痨。吴桐不禁想到:这些年凤起交到过真正的朋友吗?如果这么多年都没有真心的朋友,那未免太可怜了些。想到这里,吴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也许自己不该对他那么冷淡的。 中午刚吃了午饭,凤起正准备离开,就听见云岚说:“凤教授,你等一下。我熬了酸梅汤,已经冰镇了,给你倒一杯解暑吧。” 大熊连忙说:“有冰镇酸梅汤?我也要喝,快给我倒一杯。” “我们也要!”金川起哄说。 云岚说:“数量不多,你们要喝我拿点乌梅给你自己去熬吧。” 金川嘿嘿笑起来:“凤教授没说要喝都有份,我们想喝却没有,真是区别对待啊。” 这话一落音,大家都笑了起来。 凤起回头扫视了一圈,视线落在吴桐脸上,发现他居然也带着笑意,便有些赌气地说:“给我吧,谢谢!” 云岚没想到他会接受,赶紧跑上前递上酸梅汤:“你尝尝看,甜度够不够,我再调整。” “不用了,都可以。”凤起接过保温杯,冷漠地瞥了吴桐一眼,进了实验室,他非常沮丧地发现,吴桐对别人跟自己献殷勤是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过凤起很快就为这次酸梅汤事件后悔了,云岚受到了鼓舞,对他的关怀就更为殷切了。简直有点叫人吃不消,虽然这妹子总是进退得当,并不咄咄逼人,但这种殷勤实在叫一个不太热衷与人打交道的凤起倍感焦躁。 更让凤起焦躁不安的是,他发现,锦宁也仿佛跟云岚约好了似的,对吴桐也是关怀备至,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从实验室的窗户看到锦宁顶着大太阳跑到地里去给吴桐送茶送毛巾,而且吴桐还不怎么拒绝。凤起被打击得快要绝望了,他的梧桐快要成为别人的吴桐了。 凤起这些天一直在纠结,是否要找个机会跟吴桐挑明一下这件事。 就在凤起纠结的时候,农家乐又来了客人,这次的客人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是齐狰带来的,任谁也没想到,齐狰会去而复返。 第44章 高手 齐狰带来的客人是个瘦小精干的男人, 其貌不扬, 扔在人群里就会找不到的那种, 这种相貌在修炼者中是极少见的。然而说起他的名字纯霄,资深的修炼者都不陌生, 他的本体是一只狡,是一位极为难得的非木系灵力者医者, 尤其擅长治疗内伤。而且这人非常神秘,性格古怪,行踪飘忽, 碰上他只能撞运气。齐狰为锦宁的病寻访他很久了。 纯霄有一个嗜好, 就是特别爱吃, 尤其是各种美食。齐狰是在胡九家的饭店见到他的, 是他拜托的朋友请来的, 饭后水果是一盘切成两半的草莓,还不待其他人伸手,纯霄便将盘子端了过去,也不在乎桌上有不认识的人,毫不客气地说:“我想大家应该不爱吃这个,我替你们代劳了吧。” 齐狰一看那草莓的个头跟色泽,便知道也是熊猫农家乐出来的。这顿饭快结束的时候, 齐狰找了个机会跟纯霄套近乎, 想要请他去帮锦宁治病, 然而纯霄并不买他的面子, 一顿饭就想收买自己?自己这身价也太低了。直到齐狰说:“刚才的草莓味道怎么样?你想不想吃个饱?” 纯霄才斜睨他:“你有办法?” 齐狰说:“我不仅有办法能让你吃饱草莓, 今天这些菜也能让你吃个够。” “这些菜也就是素菜还过得去,其他的并不稀罕,哪儿都能吃到。”纯霄撇嘴。 齐狰说:“我请你去的地方,不仅有好吃的素菜,还有好吃的荤菜,三四个月大小公鸡和小母鸡正是最嫩的时候,还有鸭子和山羊,可以让你吃个饱。” 纯霄听到这里,终于有些动心了:“在哪里?” “离这儿倒是不远,不过我还是那个条件,你如果吃得满意,要帮我救一个人。” 纯霄斜睨齐狰一眼:“那要吃了才能知道。” 齐狰一听有戏,于是就将人带到了农家乐。 锦宁见到齐狰,自然是惊喜得不行:“哥,你回来了?” 齐狰说:“以客人的身份回来的,你去洗点水果来尝尝。纯霄,这就是我妹妹锦宁,她在这里上班。你先坐。锦宁,你帮我招呼客人,我去后山看看。” 齐狰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先上后山去逮了两只鸡和一只鸭,因为他不算陌生人,雪羽和小猫都没有把他当外人,所以完全没有反对。大熊回来的时候,便看见齐狰正在给鸡鸭退毛,他一见就受惊吓了:“你、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齐狰瞥他一眼:“做客不行?” “那你为什么在厨房里干活?”大熊紧张地说,他害怕他又来抢自己地盘。 齐狰一挑眉:“对厨子做的菜不满意,客人自己动手你还有什么话说的?” 大熊给气坏了,哪有这样嚣张的客人啊,真想将他打出去,但是他不能,因为农家乐不是他的,他站着看了一圈:“这鸡鸭是你自己杀的?” “难不成是你杀的?”齐狰翻了个白眼。 “你跟掌柜的说了没有?” “我说我不给钱了吗?” 大熊完全找不到驳斥他的理由,便跑去找吴桐。吴桐听说齐狰回来了,还自己杀鸡宰鸭,不由得笑了:“你就让他弄吧,我又不用给他发工资,这不正好也给你省事了,今晚就洗干净手等着吃现成的。” 大熊别别扭扭了一会儿:“那我就不管了,随他去弄吧。我帮你锄地。” 然而不管是不行的,没多久,云岚就过来找他了:“锦宁她哥让我问你香菇收到哪儿了?” “他不是自己要弄吗,那就自己弄,问我做啥子?”大熊拿乔。 吴桐说:“说到底,那还是你的地盘,你快去吧,监工也好啊。” 大熊气呼呼地去了。 吴桐回来吃饭的时候,发现家里多了齐狰和一个陌生人,看齐狰对他的态度,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纯霄上下打量着吴桐,略惊讶地说:“木系灵力?” 吴桐不知道怎么接话,只是笑笑说:“欢迎你们来做客,我是这里的掌柜。” 齐狰端着一大盘白切鸡出来,说:“掌柜的,这位是纯霄先生,他虽然不是木系灵力,但医术了得,是位神医,没准你们还可以交流一下。” 纯霄一直在留意着吴桐,脸上突然露出略略惊讶的表情,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桌上的盘子说:“不是答应我了要给我做手抓羊肉的?” 齐狰说:“今天已经来不及杀羊了,明天吧。” 吴桐皱起眉头:“你们说什么?要杀我的羊吃?”他们拢共才养了10只羊,一只羊羔是上个月才出生的,还有两只母羊正在怀孕,另外几只还没成年,吴桐现在都没打算短期内让它们赚钱,齐狰倒是挺能自己做主的。 齐狰说:“我打算跟掌柜的买只羊。” “羊数量太少,不卖。”吴桐一口回绝。 纯霄看着吴桐,手疾如闪电般朝他伸来,吴桐完全没料到客人会有这个举动,下意识就要往后闪躲,然而对方比他动作快了不知多少倍,又快又准地抓住了他的右手手腕。凤起这时恰好从实验室里出来,看见了这一幕,下意识地将手里的手机朝纯霄一扔:“住手!” 然而纯霄只是拖着吴桐往旁边一闪,躲过了疾驰而来的手机:“别吵,只是把个脉。” 瞬息间,凤起人已经到了跟前,就在他向纯霄出手时,听见了这么一句话,只好将抬起的手慢慢放下了,浑身散发出的骇人气息却没有马上收敛起来,一屋子修为低的妖精都被震慑住了:“你是什么人?”紧接着,他的手机啪一声掉在了地上,屏幕立即裂成了蜘蛛网。 齐狰第一次见到凤起出手,这个速度令人叹为观止,他承认确实不如他。 纯霄不理凤起,只是闭着眼睛给吴桐把脉。齐狰替他回到:“我请来的客人,纯霄,是个医生,让他帮掌柜的看看吧。” 凤起听说这个名号,忍不住多打量了几眼对方,扔人群中认不出来,实在不像个高手。 过了一会儿,纯霄睁开眼,也不看吴桐,皱着眉头说:“奇怪,七魄不全,怎么修炼成形的?”说完又从上到下看了看吴桐,最后将视线停在他的胸口,抬起手指头:“你这儿是个什么?能否看一下?”他的手与他本人形象严重不符,指节分明,十分修长。 吴桐顺着他的视线落在自己胸口,他知道那是什么,那儿挂着凤起给他的坠子。眼前这个纯霄一眼就看出了自己魂魄不全,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 凤起更是抿着唇,像只蓄势待发的豹子,随时准备发起攻击,这人居然能看透凤丹坠的屏蔽,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家伙。 第45章 求证 在场其他的人听了纯霄的话, 无一不露出惊讶的表情,大熊和金川他们是惊讶纯霄居然能看出吴桐魂魄不全,而齐狰锦宁几个则意外的是吴桐居然魂魄不全, 但他看起来似乎跟旁人没什么两样啊。 云岚说:“不会吧, 我听说魂魄不全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缺陷, 我们掌柜的看起来挺正常的啊。” 纯霄松开抓着吴桐的手, 说:“谁跟你说一定会有缺陷的?七魄,指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与人的喜、怒、哀、惧、爱、恶、欲相对应,缺了一魄,少了某种情绪,你们能看得出来他与旁人有什么不同?” 其他人听到这里都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唯独凤起皱起眉头将这句话细细咂摸了一下, 忍不住盯着吴桐多看了几眼。 金川笑着说:“好啦, 我们掌柜的好好的,根本就没受什么影响。开始吃饭吧。” 纯霄看着吴桐:“你还没告诉我, 你身上戴了个什么?” 凤起说:“戴了什么也不干你事。” 纯霄将视线落在凤起脸上, 过了片刻,淡淡说:“好奇而已。”说完转身朝桌上, 看着满桌子的美食,也不需要人招呼,直接开始吃了起来。 齐狰做了满满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 除了水煮鱼、野山菌青椒肉丝的原料不是自家产的, 别的都是自家产的, 两只鸡分别做成了白切鸡和香菇炖鸡,鸭子做成了啤酒鸭,各种蔬菜也做出了不同的花样。 纯霄一吃起来,就把什么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木系灵力种出来的菜好吃,养出来的鸡鸭味道格外鲜嫩,果然不同凡响,我更期待吃草的猪羊是什么味道了。”显然,齐狰已经告诉过他农家乐的菜和动物是怎么种植养殖出来的了。 “我没有骗你吧?味道是不是格外好?”齐狰赶紧邀功。 纯霄瞥他一眼:“还行。” “而且我也把食材发挥出了最佳的水平,要是别人做,味道可能没这么好吃。”齐狰说的时候还瞥了大熊一眼,把大熊气得几乎要摔筷子走人了。 一桌子主人看着这俩客人在饭桌上评头品足,丝毫都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有点反客为主的意思。吴桐都有点嫌弃这两人话多了点,不过他更为诧异凤起的表现,他居然都没有出声制止纯霄和齐狰不停的叭叭。 吃完饭,齐狰说:“纯霄,现在可以帮我妹妹看病了吗?” 纯霄瞥了他一眼:“我今晚上没吃饱。” 齐狰一愣:“你还没吃饱?”那一桌子菜不说一半,他一人起码吃了三分之一,他忍不住腹诽:明明是个狡,胃口怎么像只饕餮呢。 “我原以为那一桌子都是给我吃的,结果倒好,那么多人都来了。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纯霄斜睨他。 齐狰有口难言,他将冰箱里储存的菜都搜罗出来做了,那也就意味着他将农家乐其他人的菜全都拿来做了,哪能不叫大家一起吃饭呢。 “那好吧,我明天单独给你做菜。”齐狰说。 纯霄摸摸下巴:“鸡鸭的味道不错,可以换着花样吃,比如汽锅鸡、大盘鸡、盐焗鸭之类的,要是能宰一头猪或者羊就好了。” 齐狰有点感觉自己请了个老爷来伺候,但面上还是得赔笑:“行,我明天跟掌柜的说去。那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给我妹看病?” 纯霄说:“等我吃高兴了,就给她看。” 这个承诺实在是太模糊了,他什么时候才能吃高兴,吃到哪个程度才算吃高兴呢?齐狰觉得有些头大。 晚上齐狰和纯霄住在二楼的客房里。所有人都安定下来之后,纯霄的房门被敲响了,他打着哈欠不耐烦地开了门,看着门外的凤起,似乎并没有多意外,将他让了进去。 凤起进门之后说:“在下凤起,久仰纯霄先生大名,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这也不奇怪,连你这么一尊大神都在这里,我一只小小山狡来这里有什么稀奇?”纯霄态度很是倨傲,似乎完全不惧凤起。 凤起说:“今天我听先生说七魄对应喜、怒、哀、惧、爱、恶、欲,缺了一魄,其中的一种情绪也跟着缺失了。那你能具体判定吴桐身上缺失的是哪一种情绪吗?”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你得自己去跟他确认。”纯霄说。 凤起从纯霄这里得不到具体答案,感觉有些失望,他打算离开。纯霄忽然说:“其实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会供真武大帝役使了五百年?” 凤起猛地回头,狠狠地瞪着纯霄:“你怎么知道这事?” 纯霄摊开双手,脸上露出无辜的表情:“交友广,听八卦听来的。” 凤起皱起眉头,不客气地说:“这不干你的事,还是管住你的嘴比较好。” 纯霄耸耸肩:“我当然不会无聊得拿着大喇叭全世界去宣扬。” 凤起冷冷地瞥了对方一眼,然后离开。他本来只想打听吴桐丢失那一魄的事,没想到却翻出了这桩陈年旧事,心情难免有些烦躁。说实话,那件事于他的身份虽然有些跌份儿,但他并不后悔,从这件事的后续效果来看,是非常值得的,起码吴桐现在已经化形了。 不过吴桐的喜、怒、哀、惧、爱、恶、欲,到底缺了哪一种呢?喜、怒他肯定有,哀、惧、爱、恶、欲他不确定到底是缺了哪一种,吴桐没有朝自己敞开过心扉,而这些情绪都不太好确定,用什么办法才能确认呢? 相较于凤起,吴桐本人对纯霄说的话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切正常,缺了那一魄,除了魂魄不稳、灵气恢复缓慢之外,并无其他影响,更何况现在有凤丹坠,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如果不是内心还有一个要将魂魄找回来的执念,吴桐简直都快要忘记自己七魄不全这件事了。 纯霄就这样在农家乐住了下来,齐狰也住了下来,每天都变着花样给纯霄做好吃的。后山上养着的鸡鸭倒了大霉,每天至少都要消失两三只。因为吴桐不让宰羊,齐狰好说歹说了半天,猪也没让杀,香猪现在正是长膘的时候,远没到宰杀的时候,所以倒霉的只有鸡鸭了。 除了鸡鸭,附近的野兔都跟着遭了秧,农家乐是不宰杀野兔的,以为它们是地里的除草工,平日里除了雪羽和其他肉食动物的祸祸,也就没有别的天敌了。直到遇到纯霄和齐狰这两个大魔王,野兔的好日子就结束了,这两个老饕,发现野兔居然吃后山的青草之后,就笃定这附近的野兔味道会非常好。齐狰抓了一只回来尝试了一下,果然如此。于是野兔经常被连窝端,被煎炸烹烧了好多花样,当然还有蜀地最有名的麻辣兔头。 大熊每天拿着个小本本在齐狰后面记账,杀了多少鸡鸭、炒了多少蔬菜、吃了多少水果,这些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全都要好好结账,哪怕不是自己做的,那也是农家乐的食材,连柴火配料都是农家乐出的,吃了饭还是云岚洗的碗,所以这加工费都不能省。 大熊当然不止一次跟齐狰要求结账,齐狰每次都说:“等我走的时候再结,不会赖你的账!” 于是大熊悄悄问锦宁:“你哥是不是没钱啊?在这里吃住了这么些天,一次账都没结。” 锦宁便尴尬地说:“没关系,账先记着吧,他如果没钱,就从我工资里扣。” 大熊同情地看了她一眼,照纯霄那种吃法,她那点工资得扣到什么时候了。 纯霄在农家乐一住就不走了,每天使唤着齐狰,将后山的鸡鸭总共祸害了上百只,农家乐的鸡鸭价格可跟普通的不一样,至少要卖到一百一斤,一只鸡就是三四百块,上百只就是三四万块钱,这还不算其他的费用,所以锦宁这个长工看样子是要打很长时间了。 凤起则在想办法求证吴桐缺失的情绪,他想了很久,先是自掏腰包,为农家乐添置了一个投影仪,还买了很多经典电影的碟片,包括喜剧、悲剧、恐怖片、爱情片等,种类齐全,就差没准备爱情动作片了,就安置在大厅里,打算每天晚上播一部。 第一天晚上,凤起播放了一部相当有名的恐怖片,吴桐只看了几分钟,就面无表情地离开了。凤起在后面叫他:“吴桐,你不看电影吗?这电影特别经典啊。” 吴桐回过头,看了一眼投影屏幕,说:“看着就知道是假的,没意思。我去练琴了。”很显然,比起看电影,他更愿意上楼去弹琴。 到了第二天晚上,凤起又播放了一部极为经典的爱情片,吴桐这回连一个眼神都不赏,直接上楼去了。很明显,他对电影兴趣缺缺,显然更爱弹琴。 凤起的第一个求证办法流产,他又思索了许久,决定从弹琴着手。因为琴曲感情丰富,包含了各种人的情绪,他弹琴,吴桐肯定会听,如果他能从琴曲中感受出感情,那么凤起的目的就达到了。所以凤起摩拳擦掌,准备练好琴曲,争取早日弹奏给吴桐听。 第46章 听琴 凤起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要去求证吴桐缺失的是哪种情感, 大概内心里还是想求证一些事情吧。这段时间他密切关注着锦宁对吴桐的殷勤,吴桐这边毫无反应。凤起当然高兴吴桐没有回应, 后来听到纯霄的话,又隐隐有点觉得吴桐缺失的情绪就是爱,要真是这样,他现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情况也就能够理解了。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却不好说。 山里的秋天来得格外早一些, 处暑过后,秋露就浓重了起来,山林渐渐被霜露涂染上了斑斓的色彩, 卧龙自然保护区最缤纷的季节来到了。秋天来了, 天气逐渐干燥起来,浇水成了一项必须的工作,吴桐现在有了钱, 将整片田地安装了喷灌设备,这样免去了人工浇水的工作,虽然他们可以用灵气引水灌溉, 那也是件挺麻烦的事。 这天傍晚,大熊关了鸡鸭从后山下来, 他扯着自己T裇的下摆,兜了些沉甸甸白花花的东西, 一脸喜色, 脚步都有些轻飘飘的:“哈哈, 咱家的母鸡下蛋了, 以后有鸡蛋吃了。” 一般来说,母鸡下蛋需要半年时间,他们家的鸡不到半年就下蛋了,生长速度比普通的鸡要快。这之前他们吃鸡蛋都是去镇上买的。 云岚听见声音,跑出来问:“鸡下蛋了?下了多少?” 大熊说:“十七个,第一天就有十七个,以后我们就不用买鸡蛋啦。今天中午加菜。”而且还是灵气鸡蛋,味道肯定特别好,大熊想想都忍不住吸溜口水,已经想出了鸡蛋的一百零八种吃法。 他兜着鸡蛋进了房子,打算拿到厨房去。正在厨房里做菜的齐狰说:“母鸡下蛋了?我要十个。” 大熊一听就不高兴了:“不给!凭什么你要什么就给什么,给钱了吗?十块钱一个鸡蛋,不给钱别想吃。” “你怎么不去抢呢?”齐狰鄙视他。 “你以为你现在干的是什么?霸王餐吃了一个多月,一分钱都没见。你这行为跟抢有什么不同?”大熊忍他很久了,早就巴不得将他给赶走了,但是掌柜的不让,因为他和那个纯霄在医术治疗方面有很多共同话题,纯霄这人虽然古怪,却很待见吴桐。 吴桐这段时间跟纯霄在医术上交流得比较深刻,这比他独自琢磨要好得多,尤其纯霄跟他还是不同的治疗方式,可借鉴学习的地方太多了,所以他也不介意纯霄吃得多,就当是自己交学费了。 “谁说我不给钱了?迟早是要给的。”齐狰嚷嚷,不过底气似乎不那么足,这些年他带着锦宁东奔西跑,精力都放在治病上了,没怎么经营人类社会的生活,说白了,就是没什么钱。 大熊簇生粗气地说:“喂,有个事跟你说一声,我们家母鸡现在下蛋了,所以你杀鸡的时候不能抓母鸡,只能杀公鸡。” 齐狰撇嘴:“真麻烦。” 吴桐听说家里的鸡下蛋之后,也很高兴,他关心的不是终于又多一项进项,而是养殖终于见到了成果,这种感觉还是很不赖的。 晚上的青椒炒蛋做法十分简单,然而却美味异常,吴桐没夹两筷子,那盘子炒鸡蛋就见了底,可见大家都很喜欢。纯霄那一桌煎了一份鸡蛋,齐狰还没来得及动筷子,就已经被尝了一口的纯霄全扒拉到自己碗里了,足见这鸡蛋的美味程度。当然,鸡蛋未必比鸡肉好吃,不过吃了一个月的鸡肉,突然改换口味吃鸡蛋,当然鸡蛋显得更美味。 纯霄一边吃着鸡蛋,一边念叨着说:“你们这儿什么都好,山上跑的,天上飞的、地里长的都有,唯独缺少水里游的,没有鱼,实在是不完美。”他又扭头问吴桐:“吴桐,我好奇很久了,你们为什么不养鱼呢?” “养哪儿?”吴桐问,这儿也不是没水,但是前面的小溪流水潺潺,但是水位太浅,并且水流太急;后面的水潭离得太远,水位也不高,实在不适合养鱼。 纯霄说:“前面的小溪就可以,拦截一段,就跟修水坝一样,让高于水坝的水流走,两端都安上网,这样就能养鱼了。这么好的水浪费有点可惜。” 金川说:“这溪里的水是从雪山上融化下来的,水温太低,不太适合养鱼吧。” “这你就不懂了,冷水鱼才好吃呢,肉质极其细嫩,真正的鱼中极品,要真是普通的鱼,我倒不叫你们养了,哪儿都能买到。”纯霄说。 锦宁说:“可以养,鳟鱼、雅鱼、鲑鱼、银鱼、石头鱼都行。”她是一条鲤鱼,对鱼类的生活习性最为了解。 吴桐一听,有点心动,肉类他都吃过,但是要说肉质鲜嫩,鱼确实要更胜一筹,而且农家乐的人包括凤起在内都很爱吃鱼,他便说:“要是能买到鱼苗,我觉得养点鱼不错。” “我可以想办法弄一点本地的野生鱼种来,不过得先将那条小溪给拦起来。”锦宁说。 金川赶紧说:“这个简单,我们几个去弄。最近水量也减少了,正好可以弄。” 吴桐说:“金川,这事就交给你了。钱就从店里的账号上支吧。” “行,交给我了。”金川说。 纯霄又说:“吴桐,什么时候杀头猪啊?我想尝尝你家香猪肉的味道。” 还不待吴桐答话,齐狰就赶紧说:“掌柜的说你离开之前杀。”说完就看向吴桐。 吴桐一脸疑惑地看向齐狰,他什么时候答应过了,却发现齐狰正朝自己露出祈求的表情,吴桐有些会意,说:“可以,现在香猪还没到出栏的时候,等你走之前杀吧。” 纯霄一脸不高兴:“那我要是现在走,是不是就吃不到了?” 齐狰说:“那不会,掌柜的答应你离开之前杀一头,不管你什么时候走,他都会给你杀。”他一心就想纯霄早点走,再吃下去,他就债台高筑了,而且这家伙吃了这么久,也不说给锦宁看病,他觉得这家伙是涮着自己玩呢。 “那我就等着吧。”纯霄耸了耸肩。 齐狰终于忍不住,再次旧话重提:“纯霄,你什么时候帮我妹看病啊?” 纯霄这次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吴桐不是在给她看么?” 齐狰愣了半晌,终于明白过来,这段时间纯霄一直在和吴桐交流医术上的事,原来也讨论过锦宁的病情,他内心百感交集,憋了很长时间的气终于消散了,这段时间总算是没有做无用功:“谢谢!锦宁,你感觉怎么样?” “难怪我发现最近的修炼速度比以前快了不少,谢谢掌柜的!”锦宁羞涩地看着吴桐笑。 吴桐摆摆手:“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纯霄先生指点了我不少。” 吴桐洗完澡,在琴桌前坐了下来,准备弹琴,虽然他对自己的学琴天赋有了清晰的认识,但并没有放弃练习,依旧是每天雷打不动练习至少三个小时。 他刚准备设隔音阵,有人敲门,吴桐起身,开门一看,只见一身黑的凤起站在门外,他的头发是湿的,明显也是刚洗完澡:“什么事?” 凤起说:“想跟你交流一下琴技。” 吴桐红了脸瞪着他:“你是想来羞辱我吗?” “原来在你眼里,我就是这种人?”凤起脸上有些受伤,“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会弹,我就是想让你帮我听听,我还有那些地方需要改进的,你不愿意就算了。” 吴桐听他这么说,反倒显得自己嫉妒他的能力了,便说:“那你弹吧,我欣赏一下。”其实他也有点好奇凤起的真实水平,因为除了一曲《凤求凰》,他没有认真听他弹过完整的曲子。 凤起进来之后,问:“需要设隔音阵吗?” “随便你!” 凤起说:“时间还不算太晚,就不设了吧。隔音阵里听琴会有点失真。” 凤起在琴桌前坐了下来,低头看一眼琴弦,将手放到琴弦上,抬头再看吴桐一眼,手指一拨,音符就从指尖流动出来。吴桐只听得“铮”一响,便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凤起的琴声太魔性了,能从每一个毛孔里渗入,听得人感官与情绪全都被调动起来了。 凤起弹的是《胡笳十八拍》,据传是东汉才女蔡文姬所作,蔡文姬被掳至匈奴十二载,饱受思乡之苦,后被曹操接回,却又被迫被两个孩子骨肉分离,这种复杂的心情使得整个琴曲基调都十分哀婉凄楚。闻者无不哀伤落泪。 吴桐一开始还没有在意,只是站在一旁听,慢慢地,他就在旁边坐了下来,被凤起的琴声带入了一个奇异的境界之中,仿佛也亲身经历了一遍主人公的无奈与哀痛。 这一首曲子非常长,凤起没有弹完,只弹了前面几章,也足以调动起人的所有情绪。凤起弹完最后一个音符,抬头一看吴桐,发现他已经满脸泪痕,他静静地望着吴桐,没有开口。 吴桐过了半晌,才从余韵中回过神来,抬眼与凤起四目相对。凤起这才轻声问:“你觉得弹得怎么样?” 吴桐低头那一瞬间,挂在下巴上的泪珠滴落到手背上,他这才察觉到自己哭了,赶紧转过身去,觉得自己有点丢脸:“你居然会弹《胡笳十八拍》了。”他在琴谱上看到过这个,那是难度为十级的曲子,也听过名家弹奏,整个曲子光长度就不得了。 凤起说:“没弹完,只有前面一部分。” 吴桐低下头说:“我承认,弹琴是需要天赋的,你弹得确实比我好,应该说好太多了。” 这时有人在楼下喊:“谁在弹琴啊?能不能弹点高兴的,这也太他妈丧了!”听声音,好像是纯霄的。 凤起听到这里,咧嘴一乐:“你说我要不要再弹一曲《忆故人》?” 吴桐听到这里,忍不住啐他:“赶紧滚蛋,我今晚还要睡的!”他是嫌自己刚才丢人丢得还不够吗? 第47章 长相思 凤起对今晚的尝试非常满意, 吴桐果然更喜欢听琴,也能直接反应出他的情绪,只是喜、怒、哀几种情绪琴声好表达, 爱应该也好表达,惧、恶、欲却不好表达, 所以他不能一个个排除,只能去求证他想知道的。 第二天早上,大家都纷纷向吴桐表示:“掌柜的, 昨晚的琴是你弹的吧?弹得真是太感人了, 不过能不能弹点高兴的曲子, 昨天那曲子听得人太难受了,想哭。” 吴桐听见大家这么说,知道昨晚丢人的不止是自己,稍稍松了口气:“不是我弹的, 凤起弹的, 你们去跟他说。” 云岚一脸崇拜地看着凤起:“是凤教授弹的?原来你的琴弹得这么好!你真是文武双全啊!” 凤起没理她, 只是说:“那以后就不弹这么悲的了,弹点别的吧。” 众人一听说他弹别的,便喜形于色,说实话, 就算是不懂古琴, 但也不能不承认凤起弹得确实好听, 金川和王虎都觉得, 比司墨弹得更有意境, 感情更为丰富。 去后山放动物的大熊一阵风似的从后山跑下来,喘着气说:“掌、掌柜的,鸭子也下蛋了!下了好多!得拿个背篓去装,我衣服兜不完。” 吴桐惊喜地说:“真的吗?我去看看。”他还从来没有捡过蛋。 大熊说:“等等,拿个背篓去啊。” 凤起本来要进实验室的,听大熊这么一说,也来了兴致,要和吴桐一起去看看。 一般来说,鸭子适合放养在水中,这样长得快,不过农家乐只有家门前那条小溪,面积比较小,水流又比较急,不太方便养鸭子,所以吴桐就没想过奖它们养在溪中,而是跟鸡一起放养在后山上。好在它们也争气,母鸡昨天一生蛋,它们今天也不甘落后开始下蛋了。 吴桐看着躺在窝棚地面上白花花的大鸭蛋,顿时心花怒放,太有成就感了。大熊提着背篓进去,吴桐和凤起也跟着钻进窝棚,将地面上的蛋拾起来,数一数,总共有四十二只,第一天就这么多,可比昨天的鸡蛋多多了。 吴桐捡完鸭蛋,又跑到鸡窝里去看了一眼:“今天怎么没有鸡蛋?不下了吗?”吴桐有些失望,虽然已经有了鸭蛋,但他想鸡也能继续下蛋。 “鸡蛋是白天生的,现在还没开始下呢,傍晚来捡就可以了。鸭蛋都是晚上下蛋,所以要早上捡。”大熊解释说。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好!”吴桐笑了起来,每天都有蛋捡就好。 大熊看着半背篓白花花的蛋,笑得合不拢嘴:“太好了,等以后鸭子都下蛋了,一天捡一背篓都不成问题。” 吴桐说:“这么多咱们自己吃不完,问问胡九要不要。” 大熊说:“他估计不会要,鸭蛋有一股腥味,通常都不会拿来炒着吃。” “啊,鸭蛋不能吃?那就卖不掉了。”凤起有些失望,鸭蛋不能吃吗? “能吃啊。可以腌成咸鸭蛋。咸鸭蛋能保存很久,你还记得金川端午节买的咸蛋黄粽子吗?就是用咸鸭蛋做馅儿的。我现在开始腌咸鸭蛋,等到中秋节的时候咱们就可以做蛋黄月饼了,还有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应该来得及。”大熊一脸憧憬,昨天的鸡蛋味道那么鲜美,鸭蛋的味道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吴桐笑:“行,那就交给你了,都做成咸鸭蛋吧。” “嘿嘿,我其实还没做过咸鸭蛋,回头我问问杨婶她们,她们应该有腌咸鸭蛋的经验。”大熊对吃的非常执着,而且不耻下问。 结果根本不用问别人,齐狰就会做咸鸭蛋,不仅如此,他还会做松花皮蛋。大熊本来没想让齐狰帮忙,但他已经主动大包大揽过去了。虽然心里不太乐意,大熊还是默默地跟着齐狰学做咸鸭蛋。 齐狰知道纯霄已经通过吴桐在给锦宁治疗了,便放下心来,开始打算离开了。这段时间他给纯霄做专职厨师,在农家乐白吃白喝,还将大熊得罪了个彻底,虽然嘴上从不服软,但他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所以他打算用实际行动来补偿一点,比如今天恰好就碰到大熊要做咸鸭蛋,就顺手帮忙做了,并且还顺便解说了一下。 金川和王虎也是行动派的,一大早就去考察门前小溪的情况,丈量宽度,琢磨着怎样合理拦截,才能避免水量过大引起的意外状况。当天下午,他们从成都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订好了材料,并且着手准备了,看样子要在短时间内弄好。 晚上,凤起又敲开了吴桐的房门,吴桐打开门从门缝里瞪着他,不说话。凤起说:“不是说了今晚弹个欢快点的曲子吗?” 吴桐听了很多古琴曲,似乎并没有什么欢快的古琴曲,有些将信将疑地看着他:“你真要弹?” 凤起点点头:“对。” 吴桐便打开门:“那你弹吧。”他倒是要看看凤起到底要弹什么。 凤起进去之后,熟门熟路地在琴前坐了下来,不假思索地拨弄起了琴弦,一开始几个音符还比较悠扬,但到了后来,他的指尖拨弄得越来越快,音符像快乐精灵一样争先恐后跳跃出来,这种节奏在古琴里是极为少见的。吴桐听得眉宇舒展,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 凤起收回手,抬眼看着吴桐的表情,他似乎还没从琴声中回过神来,但是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处理的方式是对的,若是按照曲子的原意演奏出来,只怕会适得其反。 吴桐终于回过神来:“这曲子是什么?” “《酒狂》。”凤起答,这曲子原本是借醉酒来表达作者的郁愤之情,他做了一点处理,就是一个简单的醉酒之人混沌癫狂的状态。 吴桐琢磨了一下这个名字,又细细回味了刚才的感受,确实有点像醉酒之人发酒疯的样子,情不自禁笑了起来。 凤起见他笑了,忍不住高兴地说:“我今天新学了一个曲子,你再听听。”于是他再次弹奏了起来。 这一次,琴声悠长哀婉,将人仿佛带入了一个寂寥清冷的春日午后,雨打花落,斯人独坐,思恋着远方的爱人。 吴桐听完,脸上露出一副费解的表情,似乎有点无法理解刚才的琴曲:“你刚刚弹的是什么?” 凤起说:“这个我还没练好,回头我好好练练去。”其实他刚刚弹的是《长相思》,是一首关于爱情的琴曲,很显然,没能带动吴桐的情绪,不是他弹得不好,就是吴桐感受不出来,他打算下次再叫更多人来试试效果。 第48章 证实 很快, 凤起就不需要怀疑自己的弹奏水平了, 因为第二天一早, 云岚就含情脉脉地对他说:“凤教授,昨晚弹琴的又是你吧?第二首叫什么名字?弹得真是太好听了。” 凤起看着她的眼神,顿时有点起鸡皮疙瘩, 说:“我忘了, 就照着掌柜的谱子弹的。” 云岚十指交握, 放在下巴处, 眼睛里面冒星星:“你弹得真是太感人了,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古琴会这么美,第一次听古琴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凤起内心是沮丧的, 该懂的人没懂, 不该懂的人却懂了,他面无表情地进了实验室, “嘭”一声将跟在他身后的云岚关在了门外。吴桐缺失的情绪果然是爱么, 这虽然可以杜绝他接收别人的爱意, 但同样也屏蔽了自己对他的感情啊,所以凤起实在乐观不起来, 当务之急, 还是要将吴桐的魂魄找回来。 想到这里, 凤起拿出了手机,查一下有哪些古琴比赛, 以及比赛报名的条件, 发现无一例外都需要有古琴等级证件, 所以这之前他得考级。于是他又查了一下古琴考级要求和条件,非常郁闷地发现,考试时间就在刚刚过去的8月,要想考试,那就还得等上一年,看样子暂时不能走考级和比赛这条路了。 对真正的古琴爱好者来说,弹琴是修心养性的技艺,不应该附加它那么多目的性,所谓的考级比赛都显得太庸俗没有格调。然而对凤起来说,学琴的初衷就有着强烈的目的性,现在又肩负着找回吴桐魂魄的重任,就不能怪他用弹琴来沽名钓誉。 凤起开始琢磨,该用什么办法能够直接引起琴艺大师们的注意。网红也许可以引起大众的注意,也能引来很多的追捧者,然而离古琴圈的金字塔顶端还隔着很远的距离,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用途,这条路还是不要走了。 凤起仔细想自己的朋友圈,他任职的学校是理工科院校,学校根本就没有艺术专业,离文艺圈有着很大的差距,不知道他的同事中间有没有认识国家音乐学院的人。如果认识,找个机会去那边表演一下,也许能够引起琴艺大师的注意,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练好自己的琴。想到这里,凤起连实验都不做了,跑到楼上自己的房间,设下隔音阵,开始练琴。 吃早饭的时候,吴桐问:“怎么没看到凤起和齐狰?” 锦宁红着脸说:“掌柜的,我哥一大早就走了,他让我将这个给你。” 吴桐从锦宁手里接过一张纸条,那是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兹欠熊猫农家乐住宿与膳食费用总计拾壹万陆千五百八十元整,将于一年内还清。欠款人:齐狰。201*.9.10”。吴桐看完,抬起头看着锦宁:“齐狰走了?” 锦宁的脸红到了脖子根,说:“我哥他没钱,就留了一张借条,他会想办法挣钱还债的。我的工资也不用发了,抵押我哥的账吧。” 纯霄忿忿地说:“那小子居然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农家乐的几个人都看着他,他到底吃了什么,一个多月居然吃了十多万,这也太能吃了,谁养得起啊。 吴桐问:“这账是谁给他算的?有这么多吗?” 大熊拿出自己的账本:“掌柜的,是我帮他算的,我都记下来了,给你看看。” 吴桐看了一下,说:“咱家的鸡鸭卖一百一斤?” “咱家的西瓜都卖到二十一斤了,鸡鸭卖一百一斤算贵吗?”大熊振振有词。 吴桐看着大熊,又看看金川和王虎,金川点头说:“是该这么卖,昨天我跟胡老板说的也差不多是这个价,他要活鸡。” 吴桐想想自家卖的蔬菜和水果价格,鸡卖一百块钱一斤,确实也不算贵,但是这钱算到齐狰头上,他又有点于心不忍,便模糊地说:“那行吧,欠条我就先收着了。” 纯霄看了看,齐狰不在,也没人单独给自己做饭了,只能和大家一起吃,可他不太满意大熊的手艺,所以他是不是也该考虑离开了?但是去了别处,就吃不到这么美味的食材了,真是叫人纠结。 锦宁说:“不用管我哥了,咱们吃饭吧,一会儿金川和虎哥还得去送货呢。” 云岚一直扭头朝楼梯口看:“凤教授还没下来,他不知道要吃饭了吗?” 吴桐也才想起来这事,刚才就没看到凤起:“凤起干嘛去了?不在实验室吗?” 云岚说:“下来了一会儿,然后又上楼去了。” 金川说:“这个简单,我给他发个信息,叫他下来吃饭。” 金川发了信息,他们便开始吃饭,也没等凤起,等到吃完的时候,凤起都没下来。吴桐心里有些疑惑,朝楼梯口张望了几次,但还是没上去看,毕竟他们不吃饭也没什么,下来过再上去的,应该是在办什么事吧。 中午吃饭的时候,吴桐还是没见到凤起,云岚有些担心地说:“凤教授不知道在做什么,我去敲门也没人回应,也听不到里面的动静,他是生病了吗?还是趁我们不注意出去了?” 锦宁也说:“我哥是今早上走的,凤教授难道今天也走了?”虽然他们没看到人离开,但凤起若想离开,那是极容易的,根本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吴桐听在耳朵里,皱起了眉头,凤起这是在搞什么呢,不至于生病吧,除了涅槃那回蔫了吧唧过,他一向都是生龙活虎的,怎么可能生病。那他是走了?没打招呼就走了?昨天晚上来他房间弹琴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怎么会突然离开?再说,他的实验室都搬到这里来了,那应该只是出去转转吧。 吴桐想到这里,便抬脚上了楼。凤起的房门是紧闭的,吴桐过去敲了敲门:“凤起,你在吗?” 连敲了三遍,都没听到回音,正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凤起的房门打开了一条缝,凤起在门内问:“什么事?” 吴桐见到他,松了口气:“大家都等你吃饭呢,你在房间里做什么?” 凤起迅速从自己房间里出来,并没有将,门全开,又顺手拉上了门:“没什么,有点困,睡了一觉。” 吴桐转身仔细打量他,然后抬起手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啊。”一个妖精好端端地说困,那就是出现大问题了。 凤起抓住放在额头上的手,说:“我没事。走吧,下去吃饭。”他心情都快飞扬起来了,吴桐还是这么关心他的。 吴桐抽回自己的手:“之前云岚叫你,你怎么不回她话?” “哦,我有点烦她,不想跟她说话。”凤起理所当然地说,“对了,我明天去成都一趟。” 吴桐有些意外:“去成都做什么?” “办点事。” 第49章 礼物 凤起没说他去成都做什么, 吴桐也没有追问。他这两天正好打算和金川几个一起将养鱼的地方围出来, 看看能不能真的养出鱼来, 有锦宁在,他信心还是挺足的,毕竟鱼是她的本家。至于鱼苗, 倒是很好解决,现在网购便利,什么鱼苗都能买到。 养殖面积拦截得很宽,前后有两三千米的距离,毕竟小溪宽度有限,如果只是弄个几百米,那面积就太局限了,根本养不了几条鱼。正好这一带地广人稀,两三千米的距离之内都没什么村落人家,拦截起来也不会有人跳出来反对。 当然, 拦截范围过长,肯定会影响捕捞效果, 锦宁说捕捞的事就交给她来负责。其实就算没有锦宁, 吴桐也不担心, 他们完全可以分段拦截进行捕捞。 小溪里的围网建好后,吴桐立即从网上下了订单, 订购了一些金尊与虹鳟鱼苗, 这是他挑选了许久的结果, 因为很多冷水鱼比如哲罗鲑、狗鱼等都是大型鱼类, 根本就没办法在浅溪里养殖,也买不到鱼苗。 锦宁这几天一直在农家乐附近转悠,从小溪和后山的水潭里捕捉了一批本地的野生石头鱼,所以鱼苗还没寄到,溪里就已经开始养殖了。 金川和王虎还去离卧龙不远的雅安跑了一趟,跟当地的养殖户买了一批雅鱼鱼苗。养殖户听说他们要养雅鱼,直接说他们这边养不了,因为雅鱼认环境,需要吃当地的某种矿物微量元素才能存活。但是金川不信邪,非买了几千尾鱼苗回来,将它们交给锦宁:“你能将它们养活吧?” 锦宁说:“我试试吧,尽量。” 吴桐感到很高兴,现在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地里长的,他身边的人能够掌管了,他这个农家乐是办得越来越完善了。当然,掌管天上飞的那家伙是不会帮农家乐干活的,而且除了鸡鸭,吴桐也不太忍心饲养鸟类来食用,所以他也没把主意打到凤起身上去。 凤起去了成都,当天没有回来,第二天也没有回来。吴桐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凤起不是他的员工,也不是他的什么人,他没立场过问他的去向,虽然他心里还是会忍不住想他到底去干什么了。 天气晴好,大家都很忙。 自从鸡鸭开始生蛋,每天的数量都在增加,大熊每天都是咧着嘴一篮一篮往下提。胡九那边开始收鲜鸡蛋,价格虽然没有大熊说的那么夸张,但折合起来也到了五块钱一枚了,比普通的土鸡蛋贵了两倍。鲜鸭蛋就由大熊根据齐狰教他的方法做成了鲜鸭蛋和松花皮蛋,虽然不是每天都做,攒在一起数量就多了,又要洗又要配料,事情挺多的,好在有云岚帮忙一起做。 西瓜收了二茬之后,瓜蔓依旧蓊郁葱茏,吴桐便留着让它自由生长,第三茬瓜也陆续长了不少,虽然不及前面两茬瓜的数量和个头,也收了大几千斤。这些瓜吴桐没有再卖给胡九和青衫,而是留着自己吃了,来农家乐过夜的客人也会顺便买些带走。这个夏天,农家乐的西瓜就没有断过。 吴桐还以普通西瓜的价格卖了些给小贩们,让当地的百姓也尝尝自家种的西瓜。当然,畅销程度也让小贩盯上了农家乐的西瓜,这就开始预订明年的瓜了,吴桐当然没有答应,明年的瓜有明年的价格。 三茬瓜收了之后,吴桐就将瓜蔓全都拔掉了,简易大棚一并都掀掉了。秋天到了,除了西瓜,许多夏令时的蔬菜瓜果都休果枯萎了,不得不铲除掉重新种秋冬时令的蔬菜。这儿海拔高,冬天最低温度更是零下十几度,这样的气温室外是不可能种得出蔬菜的,要想种菜,必须得靠大棚种植。吴桐决定搭建几个正规的温室大棚,一年四季都能用的那种,毕竟这儿终年气温都不高。 吴桐重新规划了一下农场,决定辟出农场一角来搭温室大棚,这样能保证一年四季蔬果不断。好一点的温室大棚的造价不低,一亩地造价需要好几万,不过这不算问题,吴桐现在的日收入就没下过一万,一个月最少能赚三十万,还完胡九的债之后,他现在手头还有四五十万,造十几亩地的大棚还是不成问题的。如果没有大棚,农家乐起码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收入,所以这个投入是必须的。 吴桐素来是说干就干,他将自己的想法和农家乐的几个成员一说,大家都同意搭建大棚。这事一敲定,王虎就赶紧去联络卖家来搭建大棚。 工人搭建大棚的时候,吴桐开始给翻地育苗。菜薹、西兰花、萝卜、白菜、豌豆、油菜、包菜、菠菜、莴苣等都是秋冬季节的时令菜,除此之外,青衫还给吴桐提了些建议,让他多种些蒌蒿、芦笋、韭黄之类的菜,这些菜种植条件比较苛刻,但价格在市面上要高出普通菜一大截,如果是有机的,那价格则会更高。这些菜别人种可能还要冒险,但对吴桐来说,应该只是小菜一碟。 吴桐说:“我愿意种,前提是你得给我提供种苗。”他也愿意挑战一下种植更多的蔬菜,虽然他是植物系的妖精,但他也有很多蔬菜瓜果都没见过呢,更别说吃了,等他拿回了魂魄,他一定要去世界各地走一走看一看,熟悉一下各处的风物人情,尝一尝当地的特色蔬果。 青衫说:“可以,我给你弄种苗,不过我有个要求,得先满足我这边的需要,多余的才能卖到别处去。” “没问题。”吴桐一口应承下来。 这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云岚忍不住问了起来:“掌柜的,凤教授去成都干什么了,这么久了还没见回来?” 吴桐看了一眼凤起经常坐的位置,那儿都空了两天了:“我不知道,他没说过。” 云岚扭头问金川:“金川,凤教授不是跟你们的车一起去的吗?你没问过他去哪儿吗?” 金川耸了一下肩:“我不知道,我们到胡老板饭店的时候他就下车走了,说是不用等他,他办完事自己会回去。今天我还给他发微信了,问他回不回,他说事情没办完,暂时不回。” 吴桐淡淡地说:“吃饭吧,他那么大一个人还能丢不成?” 吃完饭,吴桐拿出药罐子,倒出其中的药渣,倒入另一份药材,加水,准备煎药。这是根据纯霄的建议给锦宁重新配的药。 纯霄今天也跟着金川的车回成都了,齐狰一走,就没人专门给他做菜吃了,也没人专门给他消遣了,他自己个儿待了两天,觉得挺无聊的,于是就走了,他本来就是行踪不定的性子,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已经是奇迹,那还是因为这里的菜好吃,齐狰的手艺好。纯霄到走的时候,都没能吃上香猪肉,不过吴桐答应他,过年前过来的话,就让他吃个够。 锦宁进厨房来了:“掌柜的,我自己来吧。” 吴桐将药罐放在炉火上:“那你自己看着火吧。”说着就要离开。 “掌柜的!”锦宁叫住的吴桐。 吴桐回头看她:“怎么了?” 锦宁红着脸,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递给吴桐:“这是我替我哥还店里的钱。数量还远远不够,但是你放心,我会慢慢还的,一定都会还上的,以后你不用给我发工资了,全给扣了吧,反正我也用不到什么钱。” 吴桐看一眼那个信封,说:“算了吧,我也没叫你哥还钱。纯霄先生也算是我朋友了,就当是我请朋友吃饭了。” “那怎么能行!十多万呢,我只是你的员工,没道理叫你为我出那么多钱。”锦宁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根。 吴桐想一想也是,说:“那就先欠着吧,你哥要是有钱了,就让他自己来还。你的钱我是不会收的。”他一直觉得齐狰是个特别高傲的人,素来不将人放在眼里,但是他为了锦宁真是什么事都愿意做,什么委屈都肯受,不管纯霄怎么刁难他都不吭声,他对锦宁的关心那是半分不掺假的。 锦宁听到这里,只好将信封收回来,决定等攒够一个整数再给吴桐:“掌柜的,我想送你一个东西,你将手伸出来。”她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 吴桐意外地看着锦宁,她的鼻尖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他将视线移到她的手上,只见她紧握着拳头,手背向上,吴桐疑惑地说:“不用了吧。” 锦宁咬着唇,坚持着:“就是一个小东西,你收下吧,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你收了我才能安心在这里待下去。” 吴桐犹豫了片刻,便将手伸了过去,锦宁将手松开,一个流光溢彩的东西落到了他手心里,那东西触感温润细腻,仔细一看,居然是一枚粉色鱼鳞状的东西,他直觉有些不太对:“这是什么?” 锦宁红着脸说:“这是我们鱼族的护身符,有防水的功效,你可以将它戴在耳朵上,念个隐身咒就会看不到的。” 吴桐大吃一惊:“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还是给你吧。” 锦宁却不肯收回去了:“掌柜的,谢谢你对我们兄妹的帮助。我真是无以为报,所以请你收下吧。”说完转身就走了。 “这使不得,我并没有帮你们什么。谢谢锦宁姑娘,这个请你收回。”吴桐追上去还给她,结果她居然跑到楼上自己房间去了,怎么也不肯开门了。吴桐无奈,试图将东西放在前台,等她自己回来取,却又想到这东西这么小,还这么贵重,万一若是丢了,那可就糟糕了。 吴桐很无奈地将东西收起来,当然也不敢自己戴,打算明天再还给她,他有点后悔,当时就不该伸手去接的,总觉得这东西不普通。 第50章 坠子 第二天清早, 吴桐就下楼来了,没看见锦宁,便先去地里摘菜了。摘完菜回到院子里,看见锦宁正在打扫卫生, 他看了一下四周,大家都在忙碌,便走向锦宁:“锦宁。” 锦宁回头, 看见吴桐,羞涩地笑了一下:“掌柜的,忙完了?” “差不多了。你这东西我还是不能收,多谢你的好意!”吴桐将一直放在口袋里的鱼鳞耳钉掏出来,放到锦宁面前。 锦宁红了脸, 嗫嚅着说:“你就收下吧,也不是什么很贵重的东西。你帮我看病, 我也没什么东西可以付诊金, 就当是诊金了。” 吴桐抓起她的手腕, 将东西放到她手心里:“我诊金没这么贵,你收好,别弄丢了。” 这时楼梯上传来一声咳嗽声,吴桐听到声音,急忙扭头, 瞪大了眼睛:“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凤起站在楼梯上, 视线冷冷瞥过锦宁, 才落到吴桐脸上:“昨天晚上。”说着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昨晚什么时候?我怎么没听到动静?”吴桐弹了大半夜的琴, 并没有听到谁回来过,夜里也没听见车响。 凤起走下楼梯,站在吴桐面前,凑近了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吴桐下意识往后闪躲:“你看什么?” 凤起咧嘴乐:“三天没看见你,看看有什么变化没有。” 吴桐退后一步,与他保持了适当的距离,嘀咕一句:“你有毛病吧!”说完转身去院子里整理刚摘回来的菜。 凤起扭头看向锦宁,眼神就不像看吴桐那样和煦了,他浅金色的瞳仁有些凌厉:“掌柜的给了你什么东西?” 锦宁被他盯得头皮一紧,下意识收回自己的手:“不、不,没什么。” “不能让我看看吗?”他说的是问句,却不是商量的语气,而是命令的口气。 锦宁只好将手心打开,让凤起看见了那枚鱼鳞耳钉,凤起看了片刻,不由得哼笑了一声:“很精致的耳环。这不是你们鱼族的本命鳞片吗?怎么在掌柜的那儿?” 锦宁红了脸,咬着唇,满脸窘困,她收回手,说:“我、我不小心弄丢了,掌柜的捡到还我了。”说完慌慌张张地往自己耳垂上一按,那耳钉便钉了上去,片刻后又消失不见了,应该是隐藏起来了。 凤起懒洋洋地哦了一声:“自己的东西那就要看好,以后不要丢三落四了,总让吴桐给你捡。” 这话有着太明显的暗示性了,锦宁慌乱点头,赶紧转身就往楼上跑,凤起的气息太骇人了,她的灵魂都忍不住颤抖起来。 云岚从厨房里出来,顿时喜出望外:“呀,凤教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我们都不知道呢?” 凤起目送锦宁消失在楼梯转角处,回头冷冷地看了云岚一眼:“我回来还用跟你报备?” 云岚满脸的喜色顿时凝固,过了片刻,她尴尬地笑了笑:“不、不是,我就是觉得高兴。你能回来简直太好了,你不在这两天我们都很担心你。” “不劳费心!”凤起淡淡地朝门外走去。 云岚对着他的背影说:“我去叫大熊准备你的早饭。” 凤起走到门外,看见吴桐正和王虎在打包蔬菜。这个季节市面上的菜种类比较少,因为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八月是最为炎热干旱的季节,根本就不适宜蔬菜发芽,而春末夏初种出的菜到这个时节大部分都要枯萎了,所以新增的新鲜蔬果种类很少。农家乐则不受炎热干旱影响,这里夏天的最高气温不过三十度,八月又是雨季,所以不影响作物播种。别处的菜产量质量都在下降,农家乐的产量却没有减过,不过吴桐也并没有因此提价,毕竟二十一斤的蔬菜已经不便宜了。 大家发现到凤起,都有些意外地跟他打招呼,金川还说:“凤教授,这两天你去干什么了?昨晚上我和掌柜的还说起你了呢。” 凤起听见金川的话,忍不住看了吴桐一眼,他还关心自己的去处了?心里不禁有些高兴,说:“去见了几个朋友。需要帮忙吗?”他来这里住了几个月,很少帮吴桐干过活,因为吴桐不让他动手。 “不用了,你忙你自己的吧。”吴桐果然又这么说。 凤起便不坚持,这些活他也不太擅长,他看着吴桐,有话想跟他说,但得等他独处的时候说才合适。 吃了早饭,金川和王虎又出门去送货了。大熊则和云岚继续处理今早上捡回来的鸭蛋,这一次有两百多个,和前两天的加起来,都有五六百了,所以得赶紧清洗处理好,否则积多了就不想处理了。 摘菜工在摘菜,吴桐去看几个刚到的工人搭建温室大棚的架子。凤起便走向吴桐,他正在跟工人请教大棚的维护方式。凤起看着巨大的钢铁脊梁,问:“这是搭大棚吗?” 吴桐回头看他一眼:“嗯。” 凤起说:“这一个有多大?要建几个?” 吴桐说:“一个一亩地左右吧,先建十个,看情况,不足再添几个。”其实主要是看手头的钱够不够,如果够,就多搭建几个,毕竟冬天就只能依靠大棚种植了。 凤起站在一旁看师傅搭棚子,吴桐守着他们做了一会,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了,让师傅有事就叫自己。凤起跟着吴桐去翻地,他这是为了育种在精耕土地,将土坷垃捶得粉碎。凤起看着吴桐干活,心里十分感慨,谁会想到他有一天竟然会将地种得有模有样呢? 吴桐见他跟着自己,也不赶他走,但是也不主动跟他说话。过了片刻,凤起终于开口了:“要是你的魂魄找回来,你第一件事想做什么?” “将凤丹坠还给你。”吴桐十分干脆地说。 凤起有些窘迫:“除此之外呢?还想做什么?” 吴桐这次没有敷衍凤起,而是直起了腰,看着远山的轮廓,想象着这山后的世界,说:“应该是到别处去看一看。” 凤起笑了起来,吴桐这次终于说了真心话,没有再敷衍自己了,他有些兴奋地说:“到时候我们结伴吧,我们一起去看世界。”这也是他们曾经一起时许下的心愿。 吴桐沉默了片刻,似乎想起了某些旧事,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再说吧。” 凤起终于说到正题:“锦宁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本命鳞片送给你?” “啊?本命鳞片?”吴桐这才明白过来锦宁给自己的什么,那是鱼类身上最珍贵的一片鱼鳞,只有有鳞鱼类才有,无鳞鱼想要还没有呢。 凤起开玩笑似的说:“你知不知道接受鱼类的本命鳞片意味着什么?” 吴桐摇头。 凤起说:“这就意味着对方将自己的性命交到了你手上,要与你同生共死。女子交给男子,就意味着将自己托付给了对方。” “啊?!”吴桐吓了一大跳,“不会吧,我已经把鳞片还给她了,应该不再有那种意思吧。我真不知道还有这种说法啊。” 凤起含笑说:“你不想要就别乱接别人的东西,妖精各族的禁忌都不一样,所以不能轻易接别人的东西。” 吴桐头点得如捣蒜:“我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的。” 凤起看着吴桐,突然说:“其实锦宁人也不错,你若是喜欢对方,当然是可以接受的。” “不、不、不——”吴桐连忙摆手,“我不喜欢她,我以后会注意的,不乱接别人的礼物。” 凤起嘴角扬了上去,他似乎忘记了已经接受了自己送的凤丹坠。 第51章 撞破 从那天起, 吴桐就注意跟锦宁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再做任何让她引起误会的举动。锦宁也是个聪明女子, 被吴桐拒绝之后, 又被凤起胁迫暗示, 是以便约束了自己的行为,不敢再对吴桐有旖旎的想法。她现在总算明白了, 凤起为什么会在这里长住, 不是冲着别的,纯粹是冲着吴桐来的,他们的关系应当不是简单的老朋友。 凤起没有跟吴桐解释他去成都做什么,从成都回来之后, 他练琴的时间就变长了,白天半天,晚上一宿,只有半天时间拿来做实验。不过晚上练琴没让吴桐知道,白天弹琴倒是没有掩饰。吴桐每天在地里听见凤起弹琴, 总要停下来听上好一会儿,不得不承认,凤起的琴技进步神速。 中秋节前, 凤起又出门去了,这次去的是北京, 时间比上次更长, 也就意味着不能在农家乐和大家一起过中秋节。大熊和云岚用自己做的咸鸭蛋黄做了不少蛋黄月饼, 给农家乐的老客户胡九和青衫各送了一盒。胡九在收到月饼的第二天, 就开车来到了农家乐,他本来是想来买月饼和咸鸭蛋的,却意外碰上了在农家乐过节的司墨。 胡九又惊又喜:“小石头,你不是跟我说你去上海了?”本来他力邀司墨上自己家过中秋节,司墨借口说要去看青衫拒绝了,没想到现在却在这里碰上了。 司墨非常尴尬,他不想跟胡九一起过节,才找了那么个借口拒绝他,正好吴桐邀请他过来玩,他便过来了,谁会想到胡九也会跑到这里来呢?真是冤家路窄,早知道他就不来了。 胡九一点不介意他欺骗自己,反而很高兴,殊途同归,结果是一样的就好了:“那我也留下来过中秋节好了,咱们一起过节啊。” 司墨有些无奈地看他一眼,他不想和胡九一起过节,但是已经答应吴桐了,又不好反悔。 农家乐的中秋节很热闹,有一群驴友从川藏线下来,特意绕路来熊猫农家乐玩。他们是一群资深驴友,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个微信群里,不止一拨人推荐了卧龙镇上的熊猫农家乐,说这里的菜和水果特别好吃,走川藏线一定不要错过这一道风景。于是他们就慕名前来了。 农家乐果然不负众望,客人本来是打算住一晚就走,结果第二天大熊又烤了月饼,月饼过于美味,他们又多留了一天,就这样一天天留了下来,到中秋节这天都没走,他们也不觉得遗憾,毕竟去别处过节,是吃不到这样美味的蛋黄月饼的,更何况驴友从来都是四海为家,在哪儿过节都有意义。 过节这天,胡九拉住吴桐:“小梧桐,你看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过节,杀头香猪来尝尝吧?” 吴桐有些迟疑:“香猪还没长大。” “够大了,嫩一点味道才好呢。杀吧,杀吧!”胡九不遗余力地磨他。 吴桐想起了纯霄和凤起,纯霄不知道能联系得上么,他是老早就惦记上香猪肉了,凤起没在家,他就尝不到香猪肉的味道了。 胡九说:“小梧桐,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吴桐回过神来:“那就杀吧,我联系一个人。”他给纯霄打了电话,说如果还在成都,就过来吃猪肉吧。纯霄本来已经到了重庆,听说要杀香猪,赶紧说自己马上就过来,挂断电话,就急忙往高铁站跑,终于可以吃上香猪肉了! 吴桐翻到凤起的号码,犹豫了许久,到底还是没打,凤起人在北京,当天根本赶不回来,那就给他留一点肉吧,等他回来的时候再吃。 大熊亲自操刀,拖了一头香猪肉来宰杀,然后将整头猪退毛开膛,一一肢解,开始准备全猪宴。农家乐这个中秋节过得别提多丰盛了,一整头猪,还有家养的鸡鸭,地里的菜,还有锦宁从溪里捉上来的石头鱼。最大的餐桌摆得满满的,这段饭也是欢声笑语不断,大家吃得别提多开心了。 吃完饭,大熊将准备好的糖果月饼水果端上来,大家在院子里等月初东山,在沁凉的秋风中侃大山,游客中有文艺青年,抱着吉他开始弹唱。 凤起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打来的,院子里很吵,吴桐便接了电话,走到安静的房侧去听电话,结果听见有人说话:“唔——流氓,你给我放开!不要碰我!”是司墨有些恼怒的声音。 “墨墨,我想死你了。你要相信我,我跟那些人真的没有关系,我心里只有你!”是胡九的声音。 吴桐听到这里,不由得:“?”什么情况? 第52章 双修 凤起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了起来:“我好像听到什么八卦了, 是胡九跟那谁?”他声音听起来还挺高兴。 吴桐虽然情感缺失,不懂得什么是爱, 但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这个常识,这时候已经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胡九跟司墨,他俩在谈恋爱?两个男的?还能这样?吴桐有些懵逼。 凤起没听到他的回应, 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吴桐, 你还在吗?” “哦, 我在。”吴桐回过神来。 他一说话,就被胡九和司墨察觉到了, 司墨羞红了脸, 一把推开胡九,试图跟他撇清关系。胡九却不愿意放开他, 一手牢牢揽住了他的腰, 司墨根本就挣不开, 胡九笑嘻嘻地调侃:“小梧桐,想不到你也有听壁角的爱好。” 吴桐觉得自己很无辜, 辩解道:“没,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听电话。” 凤起在电话那头不干了, 说:“吴桐, 你把手机放外音, 我来跟胡九说。” 吴桐觉得有点尴尬, 便说:“算了吧。你有事吗?” 凤起说:“也没什么要紧的事, 就是想打电话跟你说声节日快乐。不要理胡九那家伙,一会儿我帮你教训他。” 吴桐有点想问他在北京做什么,最后还是没问出口,只是说:“节日快乐!” 凤起说:“你那边听起来很热闹,来客人了吗?” “嗯,有几个游客在这里过节。” “那肯定很热闹。吃月饼了吗?” “吃了。大熊做的蛋黄月饼,很好吃。” 凤起吸溜了一下口水:“听着就觉得好吃。等我回去的时候能让大熊再做一次吗?” “可以。你吃月饼了吗?” “没有。北京的东西没咱们那儿的好吃,我来了之后都没怎么吃饭。”凤起说。 吴桐知道他吃东西不过是满足口腹之欲,不吃也饿不着,依然忍不住同情他:“那你早点回来。” 凤起笑逐颜开:“诶,好,等我办完这边的事就回来,大概还要三四天左右。”这可是吴桐亲自开口邀请他回去。 吴桐得知他回来的日期,心里有了底,沉默了片刻,说:“那没什么事就挂了吧。” “等等,你想要点什么,我帮你带吧。”凤起赶紧说。 吴桐不假思索地说:“我不想要什么。” 凤起说:“那行,我自己看着办吧。” “不用麻烦了,网上什么都买得到。” “不麻烦,肯定带的都是你需要的东西。你去和大家玩吧,多吃点月饼。”凤起兴高采烈地将电话给挂断了。 吴桐挂了电话,发现胡九就站在自己面前,用极其八卦的眼神望着自己,而司墨已经不见了。胡九嘿嘿笑:“啧啧,小梧桐跟凤凰煲电话粥呢。” “你家的粥几分钟就煲好了?司墨呢?”吴桐看了一下,发现司墨正在帮大熊生烧烤架的火,看样子大熊想搞烧烤。 胡九伸出手,抓住吴桐的衣服后领:“慢点,小梧桐,你现在不要去找我家墨墨,他会害羞的。” 吴桐挣开胡九的手:“胡老板,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司墨的事?强迫他做什么了?” 胡九拿开手,眨巴一下眼睛:“天地良心,我绝对没有做对不起墨墨的事。你知道的,咱人缘好,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朋友都非常多,墨墨他有点误会了。” 吴桐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胡九,这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说话有几分真假?司墨怎么会和他扯到一起去的呢?一定是这家伙死缠烂打,他严肃地说:“胡老板,不要以为你本领高,能力强,就能够对别人为所欲为了。司墨是个善良的人,我不允许你欺负他,虽然我势单力薄,但也能为朋友做点事的。” 胡九看着吴桐,正色道:“小梧桐,你是不是对我有点误会?我就算是本事再大,在感情上也不可能为所欲为,墨墨他如果不喜欢我,我再死缠烂打也是没有用的。” 吴桐有些迟疑地说:“那我刚才明明听见他——” “那叫情趣!”胡九打断吴桐,然后就着月色和灯光仔细端详吴桐的脸,忽然笑着用调侃的口吻说,“小梧桐,你是不是还是个雏儿,怎么一点风情都不解?” 吴桐就算再不通世故,他这大半年也学到了相关的内容,知道他在取笑自己,红着脸啐他一口:“关你屁事!” “是不关我事,我只是比较同情凤凰。”胡九嘿嘿笑得猥琐,一脸幸灾乐祸地走了,吴桐这么纯,凤凰可有苦头吃咯。 吴桐一脸问号,关凤起什么事? 司墨再见到吴桐的时候,显得有些尴尬。吴桐想起胡九的话,也没主动去问他,过了一会儿,他自己过来找吴桐了:“吴桐,给你。”他手里拿着两只烤好的鸡翅。 吴桐接过了其中一只:“够了,你吃吧。” 司墨拿着鸡翅咬了一小口,这才说话:“刚刚让你看笑话了。” 吴桐睁大黑白分明的眼看着他:“是不是姓胡的欺负你?” 司墨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跟他闹着玩呢。” 吴桐闻言,默默吃了半个鸡翅,这才说:“你跟他在谈恋爱啊?” “咳、咳——”司墨被自己的口水呛住了,他没想到吴桐会问得这么直接。 吴桐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反应:“电视电影不都这么演的吗?”他虽然不常看电视,但也免不了在吃饭休息的时候顺便瞅几眼大厅里的电视机,肥皂剧里最爱出现“我心中只有你”这样的桥段了。 司墨有些尴尬地咬了一口鸡翅,这才说:“算是吧。” “两个男的也可以?”吴桐看电视里都是男女谈恋爱啊。 “嗯。双修的话,男女、男男、女女都可以。”司墨小声地说。 “两个男的还能双修?效果好吗?”吴桐很好奇,他知道男女可以双修,但不知道男男也能双修。 司墨更尴尬了,他觉得吴桐就像个纯洁的小宝宝,他这是在教坏小朋友,他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脖子,掩饰着如芒在背的感觉:“还行吧。” 吴桐点了点头,没再追问什么,既然是双修,那他就没必要再担心司墨受欺负了,毕竟双修是共赢的事。 撞破司墨和胡九的事,算是开启了吴桐的新世界大门,原来男人和男人也能够双修的,不过他发现他认识的灵异界的双修者不多,他身边这么多人,除了司墨和胡九,好像就没有别人。既然双修的效果不错,为什么大家不双修呢?对于这一点,吴桐有些不能理解。 司墨和胡九在这里玩了两天,临走的时候,还让大熊做了一堆月饼带走。胡九还将大熊做的咸鸭蛋都给预订完了,为了防止将咸鸭蛋卖给别人,他还跟吴桐签了独家代售合同。司墨替青衫争了几句:“每天下这么多鸭蛋,你能销得完这么多咸鸭蛋吗?不如让青衫也分销一些吧。” 胡九不满地说:“墨墨,你现在胳膊肘怎么还往外拐呢?你要记住,你现在跟我是一家人了,不要再帮着外人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当着大家的面说的,司墨被闹了个大红脸。 他们走后自然也给大家留下了不少茶余饭后的话题。纯霄和游客都是过完节后就跑了,农家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过了两天,凤起终于回来了,他对吴桐说:“元旦的时候我想请你去北京玩。” “去北京做什么?”吴桐一直记得朱丹跟自己说的禁足一事,如果还作数的话,那就哪儿都去不了,而且最近他也没有钱去缴税款,因为钱都拿来搭建温室大棚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肯定不会让你后悔。”凤起卖了个关子。 吴桐也没有直接拒绝,只是说:“到时候再说吧。” 凤起这次回来之后,对练琴一事就更为上心了,虽然他没有再给吴桐弹过琴,但从平时的练习情况来看,他的水平是越来越好了。吴桐不止一次有让他去帮自己去拿回魂魄的冲动,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 秋收冬藏,正常情况到了秋冬季节,就该是农闲了。不过农家乐每天依旧那么忙碌,大棚的蔬菜就一直没有断过,草莓又重新开花结果了,吴桐依旧维持着日进斗金的状况。 山里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寒冷加重了养殖的负担:首先是得为圈舍安装取暖设备,供动物们取暖;其次,天气一冷,后山的草木都枯萎凋谢了,动物们就没法放养了,这就得喂料。喂料是件很麻烦的事,养得多,饲料消耗量就大,大熊每隔几天就要上镇里去买玉米红薯回来。大熊在喂料的时候不止一次威胁那些猪羊,说要宰了它们来给自己减轻负担。 这当然不仅仅是吓唬,吴桐也有这样的想法,养了大半年,也该到收租的时候了。十二月初,第一场雪下来了,雪下得还很大,洋洋洒洒,整个自然保护区银装素裹,仿佛裹上了过冬的厚棉袄。下雪是过年的信号,意味着离过年不远了,大熊磨刀霍霍,准备杀猪做火腿熏腊肉做腊肠。 今年养的香猪他们准备留下一公三母做种猪,其余的都会宰杀。有一半已经被胡九预定了,青衫也想要,不过由于太远运输不便被吴桐拒绝了。今年养的羊是卖不了了,不过不妨碍他们自己吃,吴桐打算杀两只公羊来吃,其余的留着做种羊。 院子的走廊上挂上腊肉、火腿、腊排骨、腊肠,年味儿就越发地浓郁了。吴桐现在每天除了去大棚里忙一会儿,剩下的时间就是坐在走廊上晒太阳,仰头看数用柏树枝熏得金黄的腊肉,对人类的年有着深切的向往。 他还从来没有过过人类的年呢,以前跟凤起还住在山上的时候,他会叼一些桃符、爆竹之类的小玩意儿回来,跟他描绘人类过年的情景,如今他终于要亲身体会了,应该会很有意思吧。第一次过人类的年,凤起也在,这算不算特别巧呢? 第53章 音乐会 凤起又在弹琴, 琴声叮咚作响,时而空灵, 时而渺远,能把人的思绪带出很远很远, 情绪仿佛成了扯线木偶,全都操纵在凤起手里。吴桐正听得入神, 琴声却忽然停住了, 他的思绪还随着音符飘忽着, 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几分钟后,凤起从楼上下来了, 在吴桐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脱了棉拖鞋,将穿着袜子的脚踩在雪羽柔软温暖的肚皮上。雪羽此刻正趴在吴桐脚边晒太阳, 从下雪起, 吴桐就放了摘菜工的假, 最近也没极少有客人来,雪羽也怕冷, 便和小猫回到房子里,有外人的时候便躲在凤起的实验室里,没人的时候就在房子里外转悠。雪羽看了一下肚子上的脚, 用爪子拨了拨, 脚的主人移了个位置, 也不拿开, 雪羽也就算了, 继续将自己的爪子搭在吴桐的拖鞋上。 吴桐扭头看一眼凤起:“怎么不弹了?” 凤起一边划拉着手机,一边说:“你的身份证号码呢?” 吴桐侧头问:“干什么?” 凤起说:“我要订去北京的票了,把你号码给我。” 吴桐想起他之前说过的话,没想到是真的,有些意外地说:“这就要去了?” “对,行程已经确定了,提前订票,晚了恐怕没票。”凤起说。 吴桐又想起一件事,自己出不了卧龙镇啊,便讷讷地说:“我恐怕去不了。” 凤起不解:“为什么?你最近事情多吗?” 吴桐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你叫我去北京做什么?”他要确定一下值不值得跟朱丹请假,说实话,他对自己被禁足一事非常窝火,所以不愿意为这事跟朱丹打交道。 凤起说:“我上次去北京,结识了音乐学院的古琴大师盛轶铭,他邀请我去北京参加古典音乐跨年晚会。” 吴桐闻言,猛地伸手抓住凤起的胳膊:“你认识盛轶铭?”他对这个名字绝对不陌生,唯一能够弹奏九霄环佩的就是盛轶铭啊,凤起居然都能结识盛轶铭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离九霄环佩越来越近了。 凤起含笑点了点头:“对,你要去吗?” “去、去、去,我去!”吴桐猛点头,“我跟朱丹请个假。” 凤起听说他要去很是高兴,结果又听说要跟朱丹请假,有些不解地说:“你出门还要跟朱丹请假?” “掌柜的被禁足,不能擅自离开卧龙镇。”大熊随口接过话题,他背着半筐鸡蛋从后山下来了,最近天气冷了,许多鸡鸭都不再下蛋,产蛋量下降了许多。 “大熊!”吴桐想制止大熊,已经来不及了,凤起全都听见了,他无奈地将手抬起来,挡在了眼前,这么丢人的事都被他知道了,自己还有尊严可说么。 凤起第一次听说吴桐被禁足的事,他皱起眉头:“这怎么回事?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吴桐不想解释,就说:“我不想说,反正我暂时不能随便离开卧龙就对了,也不是不能离开,跟朱丹说一声就行了。” “你自由受限制了?那我自己去问朱丹吧。”凤起想起他来了这么半年时间,就只见到吴桐去过一次成都,他还当他不愿意出去,原来是不能出去。 吴桐叹了口气,说:“我刚化形成功的时候,不太懂人类社会的规矩,伤了几个人类,所以灵异管理局罚我三年时间内不能离开卧龙镇。” 凤起说:“就这点小事,他就禁足你三年?人类社会就算是打伤了人,重伤致残,也才判个三年而已。你把人打残疾了?” 吴桐完全不懂法律,他也不知道当初被自己弄伤的那些人到底伤到什么程度,说:“我不清楚。算了,比起坐牢,我这已经很自由了,也许还能够提前解禁。”他不想让凤起去追究当初为什么伤人。 凤起说:“那你把身份证号码给我吧,我先买票。请假的事我跟朱丹说,他要是敢说半个不字,我就拎着他跟我们一起去。” 吴桐挠挠头,找出自己的身份证给凤起,反正他也不太喜欢跟朱丹打交道,让凤起去帮自己请假再好不过了。 吴桐不知道凤起是怎么跟朱丹说的,凤起告诉他,以后跟他一起出门,就无需再跟任何人汇报。这个事对吴桐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他才不愿意总跟凤起一起出门呢。而且凤起身体快好了,他该回去上班了,朱丹这个承诺对吴桐并没有太多的改善,他还是早点赚钱给自己赎身吧。 元旦前两天,吴桐告别了农家乐的朋友们,和凤起踏上了去北京的旅程,跨年音乐会时间定在12月31日下午。出发的时候,凤起带上了他那把一直未曾示人的青桐琴,他现在的目的昭然若揭,所以也没隐瞒的必要了。吴桐见到他那把琴,惊奇了许久:“你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凤起含笑看着他:“这是秘密武器,你当然不知道。” 吴桐摸着青桐琴的纹理,亲切感油然而生,这比自己那把泡桐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便说:“你这琴比我的琴贵吧?” 凤起不回答他,只是说:“想弹弹看吗?” 吴桐点点头,他对青桐的感情是外人无法理解的。 “等到了北京,就给你弹。走吧,出发了。”凤起将琴装进琴盒里,背在背上,一手提起了行李箱。 吴桐从来没有坐过飞机,因此体验十分新奇,他什么都不懂,全都是凤起一手操办的,他就只管当个乖宝宝跟着走就好了。 到了北京,凤起领着吴桐回到了自己家里,回来之前,他就请钟点工收拾过屋子了,所以房间里干干净净的。吴桐看着布置得十分温馨有品位的大房子,第一反应是凤起怕是有病,放着这么大这么好的房子不住,非要住农家乐那种破房子。农家乐当初急于住人,都没有精装过,也就是勉强能住人而已,跟凤起精致的家完全没法比。 凤起将行李放下来,对吴桐说:“你随便坐,家里比较简陋。很长时间没回来了,家里什么都没有,招待不周,我去给你泡茶。” 吴桐换了鞋子,还在慢慢熟悉着凤起的房子,房子很宽敞,家具很高档,设计也很独特,唯一缺少的就是人气,大概是太久没住人的缘故。吴桐回头看着电视墙,发现电视墙的壁纸是一棵梧桐树,他走近看了看,还伸手摸了一下,确认只是壁纸,不过这梧桐树看着有点眼熟。 凤起泡了茶过来,说:“你要看电视吗?” 吴桐笑了笑:“随便。” “喝茶吧。”凤起说,“家里什么都没有,晚上我们吃了饭去超市逛逛吧,买点东西回来。” 吴桐说:“你家房子这么好,为什么还要去我那?” 凤起看着他,笑笑说:“卧龙挺好的,环境是北京没法比的。”房子再好,但是没有你啊。 吴桐一想也是,吃腻了山珍海味,偶尔也想换换清粥小菜,他喝了一口茶,用手去摸放在茶几上的琴盒:“能打开来看看吗?” 凤起说:“好啊。”说着将琴盒打开,拿出了青桐琴。 吴桐抬手拨了一下琴弦,琴声没有如他想的那样发出脆响,而是非常沉闷喑哑的声音,吴桐不解地说:“这琴弦松了?”但是手感不像是松了啊。 凤起说:“没有,这琴不太好弹,刚弹的人是有点不太适应。” 吴桐听他这么说,便端正了态度,双手上阵,加大了力道,再次试了一下,这一次声音略大了点,然而离悦耳还差得远呢,这琴原来只是看着好,其实并不好吧,他想到这里,问:“这琴多少钱买的?” 凤起说:“也不贵,比你那把贵一点。” 吴桐说:“这琴能弹?你弹给我听听。” 凤起便放下茶杯,挨着吴桐坐了下来,开始弹琴,手指头一拨,吴桐便觉得自己的魂儿都被震荡起来了,那琴声太有魔力了,他禁不住怀疑:凤起弹的跟自己是同一把琴? 第54章 飞翔 吴桐学了半年的琴, 他以为,所有的琴都差不多, 只存在于音色的好坏,断然没有想到, 还有琴是自己弹不了的。他不得不承认,在弹琴这件事上, 自己和凤起的水平相差不是一星半点。 凤起弹完一曲《凤求凰》, 回头看着吴桐, 微微笑道:“你还想听什么?今天我给你进行个人专场演奏。” 吴桐没来由有些脸红,他扭过脸去:“算啦, 我天天听你弹。都来到你的地盘了, 不带我出去看看吗?” 凤起一想也是:“对,应该带你去看看, 好歹是个皇城, 可看的地方还是不少的。你要休息一下吗?” 吴桐摇头:“不用了, 大熊说北京的烤鸭和涮羊肉都好吃,你吃过吗?” “没有, 走吧,带你去吃烤鸭,正好我也去尝尝。”凤起笑着起身, 拿起自己的大衣穿上。 吴桐便跟着凤起出了门, 北京比他们那儿靠北多了, 气温却差不多, 只是没有下雪, 而且这个冬天都只有一两场小雪。凤起说北京的雪比卧龙的雪少多了,真是奇怪。吴桐不怕冷,然而还是不能适应北京的风,这风跟刀片似的,落在人脸上宛若刀割,感觉特别疼,卧龙也有风,然而感觉温和多了。凤起说,北方的风硬,南方的风软。吴桐想了想,这个形容非常贴切。 好在凤起有车,出门不怎么需要吹硬风。凤起想带吴桐去全聚德吃烤鸭,吴桐却坚持要去便宜坊,说这是王虎推荐的,便宜坊的比全聚德的好吃,全聚德就是名气大。不过吃上便宜坊的烤鸭之后,吴桐觉得烤鸭也就是名气大,不如自家的鸭子好吃。 凤起笑了:“你养的鸭子当然好吃,这完全没有可比性,所以这是我在外面不爱吃饭的原因。” 吴桐用荷叶饼卷着肉片,说:“不过这种吃法还不错,鸭皮酥脆可口,回去可以让大熊试试。” “除了吃烤鸭和涮羊肉,你还想做什么?”凤起问。 吴桐想了想:“看故宫和长城?” 凤起忍俊不禁:“行吧,不过那得等音乐会结束之后再去。今晚有想去的地方吗?” 吴桐摇头:“没有。” “那我们到处逛逛,然后休息一下,明天咱们去拜访盛轶铭教授。”凤起说。 吴桐听说要见盛轶铭,顿时来了精神:“好啊!” 凤起宠溺地看着他,果然还是对九霄环佩最为关心,若是帮他拿回魂魄,不知道要高兴成什么样。 吃完饭,凤起拉着吴桐去逛街,要带他去买衣服,吴桐说:“我有衣服,不用买。” 凤起迟疑了一下,说:“去听音乐会,最好还是穿得正式一点。” 吴桐低头看一眼自己身上的羽绒服,这些都是网上买的,只能算休闲,算不上正装,便说:“哦,那就去买吧。” 凤起带着吴桐去了商场,给他挑了一身比较正式的西装,又选了一件羊绒大衣,价格都不便宜,加起来比他两天买菜的钱还多,不过穿上去是真的好看,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导购小姐看得眼都直了。买单的时候吴桐没让他掏钱,他对凤起说:“我现在日进斗金,总不能买个衣服还让你掏钱。你现在没上班,等于坐吃山空,还是我自己买吧,你顾好自己就行了。” 凤起嘴角往上扬,他虽然不上班,但并不代表就没收入,课题经费还是照样发了的,不过吴桐这么体贴,那就让他自己买吧。 买了衣服,凤起又去超市买了些日常生活用品,还买了不少价格昂贵的水果,都是在卧龙镇上买不到的进口水果。吴桐看着水果的价格,啧啧称奇:“我原以为我家的水果卖得已经够贵了,现在一看,其实也就是正常水准嘛。” “是不贵,我认为卖得太便宜了。”凤起说,这些进口水果除了形状和色泽好一点,口感和营养成分都不如吴桐种的,不过他买这些,主要是想让吴桐尝个鲜,毕竟吴桐出来一次不容易。 他们从超市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非常浓了,城市的灯火灿若星云,彰显出首都的繁华和庄严,吴桐看得啧啧称奇。 凤起说:“大城市里只有灯,将星星和月亮的光辉全都遮了。就这点,不如农家乐。” 吴桐说:“不一样的风景,卧龙的星空漂亮宁静,北京的灯光璀璨热闹,各有千秋。” 凤起笑起来:“我以为你会很不喜欢大城市的生活。” “为什么会不喜欢?有意思的地方我都喜欢,城市和乡村各有各的特色。”吴桐说,“对了,听说鸟巢和水立方的灯光非常漂亮,这里离得远吗?” 凤起犹豫了一下,说:“从这边开过去有点距离。不过你若是想看,我可以带你去看。” “太麻烦就算了。”吴桐说。 “不麻烦。” 吴桐以为他要带自己去鸟巢和水立方,结果凤起将车子开回了自己的小区,将车上的东西全都搬回了家。 凤起又拿出吴桐刚买的羊绒大衣,说:“这个暖和,你把外套穿上吧,夜里风大,冷。” 吴桐便十分配合地将衣服穿上了,凤起重新打开门,带着吴桐进了电梯,进去之后,他直接按了最高层的电梯,而不是下楼。吴桐跟着他上到顶楼,然后又从安全梯爬上顶楼天台,吴桐明白过来:“在这里就能看到水立方和鸟巢?”他走到天台边上,从一人高的围栏上方抬头往下看,这楼层算很高了,40楼,然而他并没有看到鸟巢在哪儿。 “上来,我带你去看鸟巢和水立方。”凤起的声音响了起来。 吴桐扭头一看,顿时惊住了,因为天台上停着一只流光溢彩的凤凰,身体微微前倾,等着吴桐爬上它的背。这是吴桐幻化成人形后第一次看到凤起的凤凰形态,他缓缓地朝凤凰走来,仿佛在确定是不是当年那只凤凰。不知道是记忆出了偏差,还是凤凰已经长大了,他真觉得凤起的体型比从前更为高大了。 凤凰口吐人言:“上来啊。”还是凤起的声音。 吴桐走到凤凰身边,伸出手,摸了摸它的羽毛,光滑柔软,跟他想象中完全一样,吴桐有些不太确定地问:“你真的要驮我去看鸟巢?” “会有点冷,你自己注意保暖。”凤凰说。 吴桐犹豫了一下,还是控制不住内心的雀跃,趴到了凤凰的背上,这是他还未化形的时候就想象过的情景,坐在凤凰背上到处去看风景,凤凰也不止一次这么承诺他的。 凤凰在他爬上背之后,浑身僵硬了一下,不过慢慢地,他就放松下来了,说:“搂着我脖子,抱紧了。”说完他张开翅膀用力一扇,身体轻盈地飞了起来。 吴桐张开嘴,差点惊呼出声,不过马上就被风灌了一嘴,他赶紧闭上了嘴,抱紧凤凰,内心控制不住欣喜,这种飞翔的感觉真好啊。夜空中的风非常强烈而且冷硬,但是凤凰的背非常暖和,吴桐也注意引导身上灵气流动,让自己身上保持温暖。 吴桐睁大了眼睛,从凤凰背上低头俯瞰着流光溢彩的不夜城,这个世界上,至少现在,只有自己能从这个角度亲眼目睹北京的风景,这种感觉真是太奇妙了:“凤起,那儿是故宫吗?那一条就是长安街了对不对?哇,那个是中央电视台吧。鸟巢,我看到了,还有水立方,它的灯好漂亮啊!” 凤凰飞得又高又稳,偶尔回答他一两句问题,其实吴桐也并不是真要人解答,不过他愿意和吴桐多交流几句。 凤凰载着吴桐在鸟巢和水立方盯上盘旋,让吴桐多看看它们的模样。等到他们回到家的时候,吴桐浑身已经被朔风吹得冰冷,不过他还是很兴奋:“太好玩了,要是夏天的夜晚多好。” 凤凰说:“等夏天我再背你到处去看,全世界都可以。” “嘻嘻,好啊。”吴桐随口答应下来。他不知道,自己这随口答应以后是要兑现的。 第55章 独处 这天晚上,吴桐做了个悠长的梦, 梦中, 凤凰载着他翱翔在天空之中, 飞越长城、草原、荒漠、山川、河流、森林, 云在耳畔流淌,风温柔地拂过脸颊, 送走太阳, 迎来星星和月亮, 幸福的感觉胀满胸腔。 凤凰在空中旋转飞舞, 令吴桐有一种幸福的晕眩感, 却牢牢地被他护在背上怀里, 不让他掉下去。吴桐在梦里开怀大笑, 肆意地和凤凰嬉闹, 他似乎能感受到凤凰对他的纵容和宠溺,忍不住伸出手指去点凤凰的脑袋:“没大没小, 你还是我带大的呢。” 凤凰这时忽然变成人形, 严肃地说:“我现在比你大。” 吴桐赶紧抱住了凤起,生怕掉了下去。凤起哈哈笑起来, 没有了翅膀, 他们依然浮在空中, 他用下巴去蹭吴桐的额头,动作无比亲昵。吴桐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直觉得有什么东西要从胸中跳出来。他说不上来, 便将头靠在凤起胸前, 温软的触感令人沉醉,美好得他不愿意结束。 这时,凤起抬起他的下巴,低头亲了上来。吴桐一惊,一把推开他,身体突然悬空,没有了凤起的支撑,他猛地往下坠,只听见风声自耳畔尖锐地呼啸而过,他心中一慌,“啊——”地大叫出声。就在坠地的瞬间,吴桐一个激灵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躺在柔软的床上,刚才那种恐慌原来只是在梦里,幸好只是个梦! 下一刻,吴桐感觉到了某处的湿热,他窘迫地抬手挡在眼前,这是怎么了,怎么会梦见凤起,还会有这种反应,太不应该了!他正要起来去卫生间的时候,门一下子被推开了,凤起穿着睡衣冲了进来:“吴桐,你怎么了?” 吴桐尴尬地坐了起来:“没事,就是做了个——梦。”他心里有鬼,不敢看凤起。 凤起露出关切的神色:“做噩梦了?” 吴桐舔了一下唇:“呃,哦。”他不知道怎么说,那怎么说也算不上是噩梦吧。 凤起松了口气,准备离开,又停了下来,走到床边,伸手抬起他的下巴。吴桐忽然一阵心跳加速,他下意识地就要推开那只手,凤起说:“别动,你流鼻血了。”说着用拇指在他鼻端轻轻一擦。 吴桐只觉得凤起的手指滚烫无比,凤起已经松开他了,将沾了一抹殷红的拇指给吴桐看。吴桐伸出手捂住了鼻子,十分尴尬,自己不会因为那个梦流鼻血吧? 凤起说:“有没有哪里觉得不舒服?” 吴桐抬起眼看着他,摇了摇头。 凤起忽然笑了起来:“那可能是太干燥了。南方人来到北方,冬天的时候总容易流鼻血,因为过于干燥,毛细血管容易破裂。只是我没想到你也会这样。” 他笑得特开心,眼睛发亮,牙齿雪白。吴桐看着他的笑容,很想在他脸上掐一把,把他的揶揄给掐掉,但只能坐在床上气鼓鼓地瞪他。 凤起噙着笑,用另一只手拍拍吴桐的脑袋:“好了,快起来去洗把脸。我去买个加湿器回来。”说着退了两步,这才转身离开。 吴桐到北京的第二天简直可以用狼狈来形容,等他收拾好出来,便看见凤起正在厨房里忙活。光洁如新的厨房里摆满了东西,油、盐、酱、醋、大米以及各种菜,凤起正一手举着木铲,一手握着平底锅柄,眼睛瞟向灶台上的平板电脑,视频里正在解说煎鸡蛋的做法。 吴桐说:“你在做早饭?” 凤起迅速扭头看他一眼,说:“你先去外面看电视吧,我做好了叫你。” “你会做吗?”不是吴桐不相信他,而是他之前从未吃过人类的食物,还是到了卧龙才吃的,这会儿居然要做早饭,感觉有点像是在搭建空中楼阁。 凤起说:“试一下。”其实他们并不一定要吃饭,但他还是想亲自为吴桐做饭,营造一种家的氛围。 吴桐笑一笑,走到客厅去,等凤起做早饭。他开始四处溜达着参观凤起的房子,几个房间门全都是洞开的,包括主卧,完全不对他设防。吴桐发现这房子除了各种现代化的设施,最多的就是书,其中有一个兼实验室的书房,里面的书堆满了三面墙,从地板一直码放到天花板,看样子凤起是真的爱看书。 吴桐走进去,看着墙壁上的书,除了中文书籍,还有各种蝌蚪文字,他完全不认识,估摸着是英文。其实不仅仅是英文,还有大量的德文和法文书籍,包括各种物理学专著、小说、诗歌、游记、天文、历史、哲学、心理学著述等等,那是凤起用来打发漫长岁月用的。 吴桐正参观着,忽然听见厨房里传来哐当一声脆响,他赶紧放下手里的书跑了过去:“怎么了?”地板上湿漉漉的,锅子也掉在了地上。 凤起扭头冲他嘿嘿一笑:“没事,就是鸡蛋煎焦了,我再试试。”刚刚煎蛋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火就突然起来了,他手忙脚乱地想办法灭火,情急中他往锅子里倒了一碗水,结果火烧得更旺了,最后想起来用盖子灭火,好不容易在流理台的一堆东西中找到锅盖灭了火,里面的鸡蛋早就烧得焦黑,他拿起锅子去倒掉,结果忘记灵气护体,被滚烫的锅柄烫到了手,他慌忙将锅子摔在了地上。 吴桐无奈地叹息:“还是别做了吧,不吃也行。” “没关系,我再试试,家里买了这么多材料也不能浪费,要是还不行我们就去外面吃。”凤起将锅子捡起来放到水槽里,又捡起烧焦了的鸡蛋扔进垃圾桶里。 吴桐说:“是不是烫到手了?” 凤起甩甩手:“没事,马上就好了。” 吴桐走过去,抓过他的左手,翻开手指一看,虽然没有起水泡,但掌心到指腹都有点红,他将自己的手覆盖在他的手掌心上:“别动,我给你治疗一下。”说着开始运行灵气。 “不用了,我没觉得疼。”凤起说。 “你不是还要弹琴吗?”吴桐低着头说。 凤起果然不反对了,他任由吴桐的手覆在自己的手心里,手心里觉得一股舒适的清凉,抹去了掌心原本火辣辣的感觉。凤起抬起自己的拇指,轻抚着吴桐的手背,说:“摸着你的手就不痛了,真是我的灵丹妙药。” 吴桐抬眼看他一眼,抽出自己的手:“应该好了。你出去吧,我来试试。” “你会做吗?”凤起问他。 “看大熊做过。反正你也不会。”吴桐说着拿着锅子刷锅,他真从来没做过饭,要是大熊不在家,他就不吃,所以今天还是第一次做。 凤起有些担心地看着他:“还是我来吧。失败乃成功之母,我已经失败一次了,第二次应该不会失败了。” 吴桐瞥他一眼,没有理会,刷好锅子,开了火,问:“除了煎鸡蛋,还做什么?” 凤起说:“就煎鸡蛋,弄了个简单的鸡蛋面包,我一会儿去烤面包。” 吴桐还从没吃过西式早点,不过在电视里还是看到过,所以也没反对。他开始放油打鸡蛋,因为家里鸡蛋多,吃鸡蛋的次数也多,偶尔也见大熊做过,学起来倒是像模像样的,第一次煎就比较成功,虽然蛋的形状有点散,有一面也稍稍有点黑,应该是火大了点。 凤起在一旁看得笑逐颜开:“你第一次做就能做这么好?真是天才啊!” 吴桐眉眼间有得色,但是并不说话:“要几个?” “四个吧,一人两个。”凤起说。 吴桐又煎了三个鸡蛋,而且一个比一个煎得好看。凤起美滋滋地看着盘子里的四个鸡蛋,嘴角都拉不下来了,赶紧去烤面包,这个他比较在行,物理教授嘛,对电子产品还是很得心应手的,看看说明书就知道怎么用了。 很快,他们就将简单的早餐准备好了,煎鸡蛋、烤面包片以及牛奶。凤起心里乐开了花,第一次单独和吴桐吃早饭,还是他们自己准备的,他决定以后回去了要跟大熊学做饭,以后和吴桐在一起了至少能在家里做饭吃,虽然哪儿都能吃上饭,但唯有在家做饭吃饭才有家的温馨和幸福。 凤起迫不及待地将一个煎鸡蛋放在两片面包片中间夹着,用力咬了一大口,嚼了嚼,然后笑了起来。 “好吃吗?”吴桐学着他的样子放好鸡蛋和面包。 凤起点点头:“好吃。” 吴桐也咬了一口,嚼了嚼,然后又咬了一口,抬起眼看凤起:“我好像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煎鸡蛋没加盐。” 凤起笑得露出了牙:“没关系,不加盐的鸡蛋也好吃。” 吴桐捏了捏耳垂,觉得有些窘迫,他本以为自己展示了一下厨艺上的天赋,结果还是出糗了,到底还是第一次做饭么,他轻咳了一声:“下次我就记得加盐了。” “我相信会的。今天的鸡蛋很好吃。”凤起说着又咬了一大口。 两人吃着没滋没味的鸡蛋和面包片,对付了来北京后的第一顿早饭。吃了饭,凤起非常自觉地将碗筷收去洗了,并将厨房收拾整理好,吴桐要来帮忙他都不让。 吴桐看着在厨房里一边吹口哨一边刷碗的凤起,心想要是农家乐的几人看到了会作何感想,那个只会张嘴吃饭使唤人的凤教授现在居然当起了快乐的家庭煮男,这个反差实在是太大了点。 凤起收拾完厨房,擦着手出来,说:“陪我去买衣服吧,下午咱们再去剧场彩排,应该就能见到盛轶铭教授了。” “又要买衣服?昨天不是买了吗?” 凤起说:“音乐会主办方昨天晚上给我发信息,让我挑选合适的演出服。” “哦,那好吧。”吴桐对能见到盛轶铭十分期待。 第56章 惊艳 凤起驱车,根据主办方的推荐, 找到了一家买传统服饰的店。吴桐帮他在一大堆长衫和唐装中选中了一套象牙白的立领中山装。这衣服穿在凤起身上, 玉树临风这个词仿佛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他对吴桐的眼光满意得不行,喜滋滋地买下了。 买好衣服, 凤起开车去了剧院, 那边已经有不少人来了, 都带着各式各样的民族乐器, 有的正在调琴, 有的已经开始排练了。 凤起转了一圈,没有找到盛轶铭, 他正要打电话去问, 这时一名女工作人员找到他:“请问是凤起老师吗?” 凤起回头看着她:“对,我是。” 女工作人员露出讶异的表情:“原来您这么年轻, 要不是您背着琴,我都不敢认。是这样的, 我们这次的彩排稍有一些变动,原来是您跟盛教授合奏《潇湘云水》的, 现在盛教授出了点意外,他这次没办法来参加演出了,所以就变成您的独奏了。” 凤起听到这里, 忙问:“盛教授不来了吗?是出了什么意外吗, 他还好吧?”他和吴桐是特意为了盛轶铭过来的, 要是碰不到他, 那他们来北京的意义就不大了。 工作人员说:“我听说是腰椎病犯了,坐不起来,否则也不会缺席这么重要的盛会。我们没听凤先生弹过琴,今天先按照原来的顺序彩排,先看看情况再说。您独奏应该没问题吧?” 凤起点点头:“我会尽力一试。” 这种级别的音乐会,凤起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野路子本来是上不了的,就连给乐团伴奏都轮不上他,因为人家民乐团都有固定的琴师,长期在一起排练磨合好的。凤起上次来北京,通过朋友辗转认识了盛轶铭,准确来说是以琴会友。盛轶铭弹了一辈子琴,从来没有碰到像凤起这样天赋和才华卓绝之人,起了爱才之心,便想为凤起争取一个演出机会,但他也没有资格改变节目的编排,再增加一个节目,便将他自己的古琴独奏改成了合奏。如今这合奏又要改成凤起的独奏了,不可谓不信任他。 工作人员说:“那您先排练一下,晚一点我们开始彩排。演出服带了吧?尽量着演出服表演。” “我带了。”凤起满口答应,他心里记挂着盛轶铭,待对方一走,就赶紧对吴桐说:“你别着急,我给盛教授打个电话问一声,一定能够见到他的。” 吴桐刚刚听工作人员那么一说,也提心吊胆的,自己这次就是为了盛轶铭来的,如果他都不来,那自己这一趟岂不是没有意义了。 凤起拿着手机给盛轶铭打电话,那头的笑声倒是很爽朗,听起来老爷子中气还挺足的,他一边跟凤起道歉,一边安慰他好好表演,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平时弹琴那样放松了弹就好。 凤起当然不是怕应付不了演出,他只是担心吴桐的事而已,说:“您放心吧,盛老师,我会好好弹的。等我演完去您家拜访您。” “行,到时候过来跟我汇报战果,好好弹啊,别给我丢脸,我可是力排众议才让你上的。”盛轶铭笑着说。 凤起知道这话肯定不假,盛轶铭作为国家音乐学院的教授,桃李满天下,他的学生中也不乏古琴大师,这次力排众议让自己上,估计许多人都心生不满呢,所以必须要好好弹奏才行。 凤起找了间休息室,放下琴来好好练琴,他对吴桐说:“你无聊的话可以到处去看看,这里好多音乐大师的。” 吴桐笑了笑:“我又不认识那些大师,对音乐也不太懂,还是听你弹吧。”本来也是如此,如果不是为了拿回魂魄,他怎么可能会接触到古典音乐。 凤起说:“那你听我弹吧。” 凤起将琴放在桌上,开始弹琴,之前他为了配合盛轶铭的合奏,在练习的过程中稍有侧重,所以现在他要把这情况给扭转过来。 吴桐发现凤起只要一弹琴,他整个人就将周围的一切都屏蔽开来了,世界仿佛已经在琴外了。吴桐听着他的琴声,仿佛被带到了洞庭烟波之中,眼前的云与水不断地变幻着,如一幅画卷徐徐展开,时而令人心静神宁,时而奔腾汹涌,那一帧帧变幻多姿的画面牵动着他的心神,仿佛沐浴了一场灵魂的洗礼。 最后一声琴声响过,余音了了,仿佛水波在湖面泛起,轻而快地往四周推动开来,直抵人的灵魂深处。 凤起收起手,长吁一口气,问吴桐:“你觉得怎么样?” 吴桐不说话,只是微微笑。 凤起抬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含笑问:“还没回魂?” 吴桐回过神来:“哦,挺好的。” 凤起说:“我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 凤起说:“如果你拿回了魂魄,你第一件想做的事是什么?” 吴桐眨眨眼,看着凤起,犹豫了一下才说:“你是不是知道了?” “知道什么?”凤起挑了挑眉。 “知道我的魂魄在哪儿。” 凤起嘴唇弯成了弧形:“你猜。” 吴桐低下头,伸手在青桐琴上拨弄了几下,这才说:“不想说就算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 凤起仰起头说:“不必道谢,这本来就该是我的责任。我希望你活得自由自在,以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有一个奢求,我能跟你一起去。” 吴桐低头看着他,不置可否。 这时有人来通知准备彩排了,因为今天晚上剧院还有一场正式演出,他们要早点为其他剧团腾出空间。凤起起身,将演出服换上了,对吴桐说:“你先去前面找个位子坐吧,我去后台做准备。” 吴桐去了观众席,发现看彩排的人很少,主要是演出者带来的亲人朋友,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在前台看效果。吴桐找了个前排中间的座位坐下来,静待彩排。这次是民乐会,来参演的都是中国传统乐器,如笛、箫、埙、笙、鼓、古筝、古琴、二胡、琵琶、扬琴、唢呐、编钟等等乐器,简直是叫人眼花缭乱、耳朵都不够用。有合奏的,也有独奏的,完全是一场听觉盛宴。 台上的表演者都专心表演着,然而也还是免不了出一点小纰漏,毕竟是彩排,是要查漏补缺的。吴桐就听着站在他前面的两个人一边看一边指挥着,他们时不时还凑到一块儿去小声议论着,看起来是这场音乐会的导演。 吴桐看过节目单,凤起的节目排得比较靠后,是倒数第三个,后面还有两个民乐团的合奏曲目,所以就独奏曲目来说,他是压轴戏了。大概因为盛轶铭的名气大,让他来挑大梁的,没想到他来不了,只能让凤起这个无名小卒上。 终于轮到凤起的节目了,主持人出来报幕,台上光线暗下去,吴桐目力好,看见有人搬着桌子凳子上来,凤起自己捧着琴上来了。台前站着的一个人说:“鲁导,这个节目原本是盛教授的,他生病来不了,让他的搭档上场。这个搭档不是他的学生,我们都不认识,是盛教授推荐来的,我们先看看效果,如果过不了关,就换人吧。” 吴桐知道音乐会的门票和节目单已经卖出去了,节目已经固定下来了,所以如果凤起表现不好,肯定要换人。不过他不担心凤起,刚才这一轮节目听下来,演奏得有技巧的很多,有的感情也很丰富,但是像凤起那样能够触动人灵魂的音乐他还没听到过。 灯光亮起来,一束光柱斜斜地打在了凤起身上,他端坐在琴桌前,穿着气质儒雅的中山装,抬起手,朝吴桐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将手指一拨,飘逸的泛音像水波浮动,一下子四散开来,填满了整个剧院。导演和策划都安静了下来,一手夹在腋下,一手托着下巴,安静地听曲。 凤起的演奏无懈可击,比刚才在休息室里弹的效果还要好,他从容不迫地弹奏完了整首曲子。吴桐抬手拍了几下手掌,已经表演完正在前台看彩排的演员们也跟着鼓掌,连导演都鼓起掌来,对他的同事说:“我看不用换了,盛教授推荐过来的人,必定是信得过的。” 另一个人感慨地摇头:“我真没想到古琴还能这么好听,好的音乐真能跟灵魂对话。” 吴桐只觉得无比骄傲,凤起的琴当然是弹得最好的。凤起起身,朝吴桐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才端着自己的琴下去了。过了一会儿,他背着自己琴过来了,坐到了吴桐身边,小声地说:“我弹得怎么样?” 吴桐回头看他一眼,竖起了大拇指:“弹得不错。我看刚才那个导演都夸你了。” 凤起的嘴角扬起来:“幸好没给你丢脸。” 彩排结束之后,凤起说:“现在还早,我们去看看盛教授吧?” 吴桐舔了一下唇:“不等音乐会结束吗?” 凤起笑着说:“我去跟他汇报一下啊,让他吃颗定心丸,这样他就能安心养病了。” 吴桐觉得,这颗定心丸是给自己吃的,他当然希望能早点见到盛轶铭,好打听一下九霄环佩的消息。 于是两人从剧院出来之后,就直接往盛轶铭家去了。其实凤起都不知道盛轶铭家在哪儿,他估摸着会在音乐学院,上了车才打电话,结果对方家并不在音乐学院,而是在三环内,倒是离凤起家不远,这倒是省事了。 吴桐有些紧张,现在好像是离九霄环佩最近的时候了,只是要怎样才能拿到九霄环佩呢?怎么说感觉都有些突兀,不知道凤起有没有办法。 第57章 接近 路上凤起停车去买了点水果, 说:“早知道就从家里带一点过来了, 你种的水果比进口的水果强多了,不仅好吃, 也有保健治病的功效。” 吴桐听他这么说, 咧嘴笑了笑,凤起这么肯定他种的水果他当然高兴, 不过这话还是没能缓解他的紧张情绪。 盛轶铭是地地道道的老北京,家学渊源深厚, 所以住的还是他家的老宅子, 一个三进的四合院。这房子而今在北京是有价无市,上亿元都未必能买一套了。 他们去的时候, 盛轶铭正在暖阁里拔火罐,他趴在小床上, 扭过头来笑着说:“凤起来了, 快坐, 快坐。山鸣,给两位客人倒茶。” 盛轶铭如吴桐在唱片上看到的那样, 不过真人看起来更为苍老一些,约莫七十岁左右, 头发花白, 形容清矍, 面相平和, 大约弹古琴的人心态都极度平和, 毕竟古琴就是一种修身养性的乐器。 凤起摆摆手:“不用客气, 贸然前来,打扰盛教授了。您身体好些了吗?” “不碍事,老毛病了,一年总要犯那么几回,今年是不凑巧,赶在演出前犯了。”盛轶铭摆摆手,看着吴桐,说,“这位是你朋友,不介绍一下?” 凤起看着吴桐说:“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吴桐。” “凤栖梧桐,你们俩的名字还真配,哈哈。”盛轶铭爽朗地笑起来。 凤起闻言含笑看了吴桐一眼,吴桐则脸上露出略尴尬的神色。 “今天彩排还可以吧?” 凤起说:“正想来跟您汇报一下情况,一会儿给您弹一下,让您检验检验。” 盛轶铭说:“行。都吃过饭了吗?” 凤起说:“吃过了,剧团安排了盒饭。” “那我们不就准备了,晚上在我这儿吃饭吧。吴桐是做什么的?”盛轶铭一直在打量吴桐,凤起长得已经是人中龙凤了,这种长相万里未必能挑一,偏生带来的朋友也清隽脱俗,有仙人之姿,实在是令人好奇。 吴桐犹豫了一下,说:“我是种地的。” 盛轶铭哈哈笑起来:“真的假的?”吴桐是个农民?这任谁见了都不相信,哪有气质这么好的农民。 凤起说:“他自己弄了一个农场,种一些有机蔬果。” 盛轶铭这下有点信了,弄有机农场的,都不会是普通的农民,多半是一些理想主义者,他点点头:“年轻人很有想法!” 吴桐笑了笑:“您过奖了。” 凤起说:“盛教授,我给您弹一下我演奏的曲子吧,您帮我指点一下。” 盛轶铭说:“弹吧,弹吧,我正好需要点音乐来转移一下注意力。” 凤起便将自己的琴拿出来,放在琴桌上,开始弹琴。盛家别的不一定有,但琴桌琴凳是随处可见,每个房间甚至室外都有,随处都可以弹琴。凤起坐下来,开始拨弄琴弦。琴声一响,盛轶铭不由得闭上了眼睛,非常享受地听起来。 整个过程中,盛轶铭都没说话,一直到弹完了,他才睁开眼,说:“听凤起的琴声,果真是绝顶的享受。” 凤起说:“盛教授看可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不必,你这境界,我也未必能达到。从前我总认为自己是天才,见到你,方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再多弹几曲给我听听。”盛轶铭说。 凤起微微笑起来,准备抚琴,一位年轻女性进来了:“爷爷,火罐该拔了,否则要起水泡了。” 盛轶铭说:“好,赶紧拔了,听好琴就该正襟危坐,而不是这样放浪形骸。” 年轻女孩过来将盛轶铭背上的火罐一一揭去,他的背上留下了几个紫色的圆圈。拔完火罐之后,他试图坐起来,女孩连忙说:“爷爷,您还是趴着吧。” 盛轶铭摆摆手:“没事,我感觉好多了,你出去吧。” 女孩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性情很爽朗,她笑着看了凤起和吴桐一眼,说:“怎么,爷爷想独自听,不想让我们听?” 盛轶铭说:“你不是不愿意听吗?嫌我们的琴声太温吞。” “帅哥弹的也许就不一样呢。”女孩笑嘻嘻地说。 “小丫头片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我看你不是想听琴吧。”盛轶铭哈哈大笑,他挣扎着坐了起来,用手扶住腰,脸上露出痛苦之色,“这老毛病一犯起来,我就得在床上瘫上好几天。” 女孩扶着他重新趴下:“所以您还是趴着吧,别为难自己了。我还是出去吧,我在你们也不自在。”她笑着出去了。 吴桐见老爷子又趴下去了,走到小床边,说:“盛教授,我帮您看看吧。” 盛轶铭抬起头,意外地说:“你还懂医术呢?” “哦,学了一点中医,我给您按摩一下吧。”吴桐说。 “行,那就麻烦你了。” 吴桐伸出手,放在盛轶铭的腰椎部位,找到了他的痛处,开始给他按摩,一边轻轻按揉,一边释放灵气。过了一会儿,盛轶铭说:“嘿,好像还真有点用,不那么痛了。” “有效果就好。”吴桐说着加大了一点力度。 按摩了几分钟之后,吴桐说:“您看看是不是好些了。” 盛轶铭伸手揉了揉腰部,接着坐了起来,穿上鞋子走了两步,露出惊奇的神色:“嘿,还别说,真好了,一点都不疼了,没想到小吴你还有这一手,简直是太神了。”说着还竖起了大拇指。 吴桐微微笑一下:“能帮到您就好了。” 凤起说:“盛教授如今已经好了,不如明天和我一起去演出啊。”这节目本来是盛轶铭的节目,因为腰病才让他顶上,如今好了,当然该一起上节目。 盛轶铭扶着腰在屋里走了两圈,摆摆手:“别介,彩排都过了,就你上吧,我在台下看。参加了这么多年音乐会,今年终于可以当一回观众了。” 凤起看看吴桐,说:“可是吴桐是冲着盛教授来的,他想听您弹琴。而且观众很多都是冲着您来的,您不上场,他们肯定会失望。” “哈哈,是吗?原来小吴还是我的粉丝儿?这简单啊,他想听,我随时可以弹给他听。凤起你就别妄自菲薄了,观众虽然丢了我这颗芝麻,绝对捡到了一个西瓜,你弹得比我出色,相信我,观众绝对不会失望的。”盛轶铭调皮地冲二人挤挤眼,他叫吴桐小吴,叫凤起却是全名,因为凤起虽然年轻,气场却特别足,让他不由自主地当成平辈看待。 吴桐笑着说:“真的吗?那就先谢谢盛教授了。”他其实很想找个切入点问一问九霄环佩的事,然而始终都没找到。 凤起说:“其实吴桐也在学古琴,也能弹奏曲子。” 盛轶铭说:“是吗?那小吴你弹一首给我听听。” 吴桐无奈地看了凤起一眼,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出这件事,盛轶铭是当今古琴界的泰斗,自己学的那点雕虫小技,实在是拿不出手,便说:“我还是不弹了吧,我天赋不好,学得特别慢,也弹不好。” 盛轶铭不以为然:“其实弹琴未必非要成为专业人士,只要自己喜欢,能够从中找到平静,这就达到了学琴的目的。” 吴桐听完之后,说:“凤起的琴我弹得不好听,不知道什么原因。” 盛轶铭走过去,拨弄了一下凤起的琴弦,铮铮之音从他的指尖流淌出来,他说:“这琴其实还是不错的,就是桐木的声音传导性不如杉木的,你弹不出好音色,估计跟你的弹琴方法有关。而且你应该也没怎么弹过,不太了解这张琴的特点,所以觉得弹不好。” “我觉得也是这样,这琴我刚拿到的时候,弹得也不好听,我花了不少时间去熟悉琢磨,最后还是找到了弹奏的方法。”凤起说。 盛轶铭点头:“当年廉培音先生竞拍到一把唐代的名琴九霄环佩,请了很多名家去弹奏,结果大家都觉得这琴年头太长了,音色负不起它的盛名,都认为这琴的收藏价值大过于实用性。廉先生找到我,让我试试那把琴。我发现这琴有几根弦的音色其实已经出来了,松透圆润,还有几根弦音色则很一般。我拿着弹了一晚上,所有弦的音色终于都出来了。说实话,这把琴完全对得起它的盛名,虽是一把上千年的古琴,却不输当今任何一把名琴。” 吴桐听他主动聊起了九霄环佩,激动得嘴唇都抖动了起来:“那、那后来呢?” “什么后来?” 凤起说:“吴桐的意思是,后来那把琴怎样了?” 盛轶铭笑起来:“还给廉先生了啊。不过他答应我,只要我需要这把九霄环佩,他就愿意借给我。” 吴桐眼睛发亮:“一千多年的古琴还能弹奏,真令人神往啊。真想能亲眼看一下。” 凤起笑着说:“我比较贪心,我想亲手弹一下那把唐代古琴,看是不是真的如盛教授说的那样神奇。” 盛轶铭说:“想弹九霄环佩其实也不难,到时候我请廉先生过来以琴会友,让他借九霄环佩来一用,他应该不会拒绝的。” “那么宝贵的古琴他真的愿意借出来吗?”吴桐想起了他去拿琴时的重重安保措施,他不认为那个廉培音愿意将琴带出来给盛轶铭演奏。 盛轶铭哈哈笑着说:“九霄环佩在古董收藏夹的眼中,自然是价值连城。但是廉先生拍下这把古琴的时候,其实也才花了几百万。廉先生是个艺术爱好者,他觉得琴的价值就体现在能弹奏上,能弹奏,才有真正的价值。所以我想借琴,他不会不愿意。” 吴桐眼睛发亮地扭头看了凤起一眼,凤起正好也在看他,他笑着说:“那到时候盛教授借到琴了,务必要通知我一声,我们都想亲眼一堵千年古琴的风采。” “这个没有问题。”盛轶铭满口答应下来。 第58章 网红 这次见盛轶铭, 顺利得有点超乎吴桐的想象。所以接下来他的心情就像一只刚出樊笼的小鸟,那种轻松与雀跃简直是前所未有, 对凤起提议音乐会结束之后在京多留几天都没有反对。 第二天的音乐会,凤起的表演在现场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不少观众是冲着盛轶铭来的, 结果却出来个完全陌生的表演者, 观众一开始自然是非常不满的, 然而凤起具有魔性的琴音让大家都疯狂了, 他的表演感染力甚至还要胜于盛轶铭, 所以观众觉得完全不吃亏。尤其是对女性观众来说, 帅气俊朗的凤起自然要比年逾古稀的盛轶铭更赏心悦目。 民乐本就是小众爱好,古琴更是这个小众圈里的小众,但不要小瞧小众文化圈的影响力,至少在这个圈子里, 传播速度是非常快的。音乐会结束那天晚上,凤起的演奏视频便在圈子里传遍了。很多人都开始打听凤起的情况,甚至有人将他演奏的这段视频发到了诸如微信、新浪、头条甚至油管这样的社交平台上,帅气的演奏者、极具感染力的琴声,让这个视频的转载量暴增。 元旦这天,凤起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网红,一早起来,他就在厨房里研究怎么拌红油宽面, 因为吴桐想吃辣的, 而只有前天晚上在超市里买的这个凉拌面是辣的。他的手机微信就不断地响起提示音, 吴桐从房间出来, 看见放在凤起茶几上的手机一直在响,便拿起来说:“你有好多微信。” 凤起说:“帮我打开看看,应该是节日祝福。” 吴桐走到厨房里,对着凤起的脸照了一下,开了锁,打开微信,说:“大熊和云岚都发了过来,他们问视频中弹琴的那个真的是你吗?一个叫汪海涵的人说,没想到你停职去做第二副业了,他还问你下学期是不是要去音乐学院教书。” 凤起扭头看着吴桐:“你把手机拿过来我看看。” 吴桐将手机放到他面前,让他看信息,说:“好像是因为你昨天晚上参加音乐会的事。” 凤起有些无奈地耸耸肩:“我还以为民乐是很小众的东西,没想到传播得这么快,我学校的领导肯定都知道了。” 吴桐问:“那对你的工作有没有影响?”毕竟他是教物理的,现在这样算是不务正业吧。 凤起说:“应该没有吧。不过就算是有也无所谓,我研究物理,不过是因为兴趣爱好罢了。像我这样的,连饭都不用吃的人,有什么可担心失业的。”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 吴桐收起手机,说:“其实我也觉得很意外,你怎么会去想研究物理,你不觉得我们跟科学这些东西有点相悖吗?” “怎么会?我们这也是遵循了能量守恒定律啊。”凤起一本正经地说。 吴桐耸耸肩,他不知道怎么用能量守恒来解释他们这种情况。 凤起笑着说:“我要是失业了,其实也不怕赚不到钱。你看现在网红多挣钱,到时候我去跟你合作,我拍视频,将农场的东西推广出去,你也不用给我出推广费和分红,我的视频光靠点击就能赚得盆满钵满了。” 吴桐鄙视他:“我农场的东西需要你推广吗?我们不愁卖好么。” “网红推荐的东西可以卖高价啊,比如西瓜,你之前卖二十,我给你推荐,就能卖三十一斤。好多网红产品都是这么卖的,只要粉丝肯买单就行。”凤起笑嘻嘻地说。 吴桐觉得自己卖的已经够贵了,再贵他也没想卖,摇摇头出了厨房:“记得面条不要泡得太久了,没有嚼劲不好吃。” 凤起手忙脚乱将碗里的热水到出去,开始放作料拌面条。 等凤起闲下来有空刷手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网友们扒得一干二净了,其中贡献最大的是他的学生。任谁看见消失了半年之久的老师突然以另一种姿态出现,谁也没法淡定,学生们都在猜测老师是不是要改行进娱乐圈了。 凤起也懒得去为自己分辩,关了电脑和吴桐驱车出去玩了。他早就安排好了行程,预约了故宫的门票,陪着吴桐去逛故宫,来一趟北京不容易,肯定要去见识一下以前的皇帝都怎么个奢华法。 故宫自打限流之后,去故宫就不再是看人了。吴桐很好奇地参观着以前皇帝居住的地方,发现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舒适,皇帝办公的地方是很大气,但是住的地方比想象中要逼仄,据说是为了冬天取暖,所以将寝宫都隔成了很小一间,所以以前的皇帝还不如现代的老百姓过得舒坦呢。 凤起也有很多年没来过故宫了,跟着吴桐重新参观了一遍。他们走到一座比较偏僻的宫殿附近,吴桐有些意外地说:“怎么感觉这儿的灵气比较稀薄。”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发现故宫这一片是整个北京灵气最浓郁的地方,而这里又是整个故宫灵气最稀薄的地方。 凤起看了看宫殿的名字,说:“这儿以前做过冷宫,死在这儿的人不少,怨气重,所以灵气就稀薄了。” 吴桐有些不太相信地看着凤起:“冷宫居然能死那么多人?” 凤起闻言皱起眉头,凝神细看,表情有些严肃,说:“我们进去看看。” 吴桐和他一起走进去,里面跟别处的宫殿并没有多少差别,看样子所谓的冷宫,其实也不过是受当时皇帝冷遇的妃子所住的宫殿。两人进去逛了一圈,除了灵气稀薄,倒是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们出去的时候,正好有人进来,与吴桐擦身而过。 “哟,对不起,我以为这儿没人来呢。”对方是个穿着白色披风的女人,皮肤白皙得几近透明,见到他们,露出了笑容,那笑容虽然灿烂,却不让人觉得真诚,反而有种暧昧的感觉。 凤起见状,侧身挡在吴桐身前,冷冷地看着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看着他们,突然噗嗤笑出了声,说:“北京果然是人才荟萃,到处都能碰到极品帅哥。”说完转身进了宫殿。 吴桐和凤起从冷宫出来之后,说:“刚才那人好奇怪。” 凤起回头看了冷宫一眼,并未见到刚才那位女子的身影,说:“不用理,我们走吧。” 他们还没逛完故宫,凤起就接到了盛轶铭的电话,他显得十分兴奋:“凤起啊,廉先生看到你的弹奏了,他想认识一下你。” 凤起当然是满口答应:“好啊。什么时候呢?” 盛轶铭说:“5号他来北京,到时候我给你们介绍。” “对了,廉先生带九霄环佩来吗?”凤起最关心当然是这样,其实这次能带来是最好,不带也不要紧,起码是认识了,以后就可以直接去找对方了。 “带,我跟他说了,你想弹一下他的九霄环佩,他也想让你弹弹这琴。”盛轶铭说。 “那太好了,我得好好准备一下。” 凤起挂了电话,就把这好消息告诉了吴桐。这对吴桐来说简直是喜从天降,他终于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魂魄了吗? “走吧,我们回家,我得好好练练琴,到时候好跟廉先生借琴。”凤起拉着吴桐的手往外走。 吴桐当然不反对,他这是为了拿回自己的魂魄努力呢。 接下来两天,凤起就一直在家里弹琴,他要尽量多会一点曲子,以免到时候跟廉培音会面的时候露怯,让人家小瞧自己。吴桐则主动承担起了做饭的任务,他虽然没做过饭,却很有天赋,第一次就能做得像模像样,第二次就能做得色香味俱全,材料虽然没有自己种的那么可口,但凤起每次都将他做的饭菜吃得一干二净,这态度是对一个厨师最大的褒奖。 这天上午,吴桐发现冰箱里的食材不多了,便打算出去买食材。凤起说要陪他一起去,吴桐说:“不用陪我去了,我就在楼下的小超市里买,很快就回来,你不是要弹《广陵散》吗?抓紧时间练吧。我马上就回来了。” 凤起点头:“那好,你快去快回。带上手机和钥匙。” 吴桐出门之后,凤起又坐在了桌前开始练琴。他将整个曲子练了一遍,看一下时间,过了差不多快半个小时,吴桐还没有回来,凤起便拿着手机给他打电话,结果那头传来“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凤起皱起眉头,好端端的怎么关机了,是忘记充电了,他回想了一下,不对啊,昨晚还看见他充过电的,他的手机电池续航能力还不错,不会那么快没电的,那是摔坏了? 就在此时,凤起忽然觉得丹田处一阵刺痛,他脸色剧变,这种感觉他已经几百年未曾有过了,吴桐遇到危险了!凤起差点就夺窗而出,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立即就地摆了个小阵法,开始追踪吴桐的去处。吴桐离开只有半个小时,他应该走得不远。 一分钟后,凤起终于锁定了吴桐的方位。他夺门而出,连电梯都等不了,直接化为原型,从安全梯的缝隙之中坠落而下,到了一楼,然后化为人形,直奔地下车库。如果不是白天,他就会直接飞过去。 凤起开着车直奔吴桐所在的方位,他一边开车,一边在车上设追踪阵,发现吴桐正在移动中,他这是被人挟持了,对方带着他正在逃离?会是谁,居然敢在北京这地方撒野?好大的胆子! 第59章 救人 凤起一边开车, 一边给一个在灵异管理局工作的朋友打电话打听情况。对方听完情况,说:“这应该是极乐教的人干的,这是一个邪灵组织,最近三个月内他们已经在北京犯了十起同样的案子了,专门挑意志薄弱或者灵力较弱的人下手,吞噬对方的灵力, 轻则境界大跌, 严重的还有可能死亡。这些人极其狡猾, 至今我们还没有抓到关键人物。你朋友是什么情况?” 凤起心底越发不安,说:“他七魄不全,魂魄不稳,但我用凤丹帮他掩盖了, 一般人应该看不出来。” 对方说:“极乐教的人可能有特殊的手段辨认。将你朋友的信息告诉我,我派人去协助你救人。” 凤起没有拒绝, 事关吴桐的安危,他不愿意逞强冒险, 便告诉了他自己所知的一切信息。 凤起开着车, 注意到对方离得越来越远, 应该是出了城,路况比他这里要好, 所以速度也快了, 他心急如焚, 生怕自己晚了吴桐受到伤害。好在对方并没有一直开, 到一处后就停了下来, 应该是到了目的地,凤起驱车狂飙,只要路况允许,闯红灯都完全不在乎了。他一边跟灵异局那边汇报自己追踪的情况,希望对方能够早点找点吴桐。 灵异局那边也不敢怠慢,毕竟这是他们一直在追踪的案子,况且凤起也不是普通人,所以他们派出了最好的警力帮助找人。 凤起将车子开到五环外的一个村子,那里楼房林立,全都是当地村民的自建房,为了效益最大化,房子之间的空隙很狭窄,楼房密密匝匝的。在这里租房的都是外地进京的北漂族,人口很杂,也是最好藏匿行踪的地方。 然而凤起想要追踪更具体的位置时,发现对方设了隔绝阵,将吴桐的气息给隐匿起来了,凤起不可能挨家挨户去敲门确认,只能用法力挨个去搜寻。他心急如焚,却知道这事急不得,强迫自己静下心来搜寻。 二十分钟后,凤起终于探查到了吴桐的下落,位于一幢设置了隔绝阵的居民楼里,而吴桐的气息位于居民楼的顶楼。凤起迫不及待地往楼上冲,他刚一推门,便发现有结界,他捏成拳头,用力一锤,结界破裂,进了楼道,发现这栋楼里住的全都是妖魔鬼怪,他一进去就被人发现了:“你是干什么的?” 凤起冷冷地看着那个长着细长脑袋的鳝鱼精:“不干你的事,给我让开!” 鳝鱼精油嘴滑舌地说:“嘿,兄弟们,有人来我们地盘上撒野了,不给他颜色瞧瞧像话吗?” 凤起抬手一挥,“啪”一下将鳝鱼精的半边脸都打肿了:“滚!” “他、他打我!”鳝鱼精捧着火辣辣的半张脸,语气中夹杂着委屈和恐慌,他居然让对方轻易就打到了,他甚至都来不及反应,这得是多快的速度。 凤起没有理会,抬脚就往楼上跑,马上招来了各种阻拦:“你是什么人?凭什么打人?” 凤起懒得跟这些人纠缠,有人来挡就直接踹,要么就直接跳起来掠过对方,往楼上冲去。刚开始还没有人用法术和武器,眼见拦不住凤起,便有人掏出了武器,也有人开始用法术。凤起祭出自己的烈焱剑,冷喝一声:“挡我者,死!” 他的气势惊人,有些小妖怪被他震得往后退了一下,有人喊起来:“怕他干什么?他就一个人,我们这么多,干死他!” 凤起目光如炬,盯住了喊话的人,手里的长剑一挽,身体如利箭一样冲了上去,长剑直接穿过了对方的锁骨,废掉了他的右胳膊,并没有取他的性命。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道赤焰闪过,紧接着便听见一声尖锐的惨叫,这动作实在是太快了,都没人反应过来。 凤起用剑挑起对方,像扔死狗一样往楼道里一扔:“饶你一条狗命,还有谁敢拦我?” 他这一手确实将这些小妖小怪们震慑住了,今天来的是个狠角色,不是他们能挡的。于是有人“哐当”一声将门给关上了,也有人装模作样还做出抵抗的样子,然而却没敢真正去对抗,这可不是普通人类打群架,蚁多咬死象,在灵异界,实力绝对能够碾压,多少人也只能当炮灰。 凤起再无阻挡地上到了七楼,八楼是顶楼,国家规定楼房超过八楼就要安装电梯,所以民房通常都是盖到八楼。堵在七楼楼梯口是一男一女,男的长得五官不错,但是脸色看起来发青,不像正常人,女的打扮得很妖艳,脸色倒是挺正常的,她见了凤起就笑:“哟,这么快就追来了,有点本事啊。” 凤起仔细一看,这不是前几天在故宫冷宫门口遇到的那个女人吗,今天倒是穿得十分喜庆,浑身上下都是红的,红色长裙加上红色高跟鞋,嘴唇涂得跟血盆大口似的。他眼睛微眯,眼神犀利:“原来是你!”是他大意了,当时只是觉得对方掩盖身上气息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却没有想到需要提防,更没想到有人打主意竟打到自己身边来了。 女人抬起涂着丹寇的手放到唇边,妩媚地笑:“正是小女子,没想到你亲自送上门来了。” 凤起看不出她的原型,这说明她本身就是人,只是不是正常意义上的人类:“让开!” 女人吃吃地笑:“你若是自荐枕席,我倒是愿意让你进我的房间。” 凤起听到这里,青筋暴绽,他懒得再废话,提起剑就挥了过去,“当”地一声响,旁边那个一直没说话的青脸男挥着一把唐刀格挡住了凤起的剑。一接触,凤起便知道对方是个狠角色,所以他不再留余力,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拿下对方,否则吴桐就真的有危险了。 凤起迅速收回剑,在自己手心上一抹,将自己的血抹在了剑刃上。脚在楼梯上一蹬,凌空而起,一个漂亮的旋转飞身,剑气飞出,挡在楼梯口的两人迅速闪身躲避,那女子躲得稍微慢一点,胳膊被剑气划伤,她的脸色顿时一白:“好烫!”紧接着她发现自己的胳膊仿佛被火点燃的蜡烛一样融化起来,吓得她花容失色:“我的胳膊!” 青脸男一看,同伴的半只胳膊已经没有了,融化还正在往上延伸,他挥刀一砍,将女人的胳膊整只砍了下来:“你是什么人,敢伤我妹妹!”残肢掉在地上,却没有半点血迹。 “你不配知道!滚!”凤起冷冷地说,提剑冲上去,青脸男试图阻挡,凤起不闪不避,长剑一挥,剑气所到之处都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痕迹。青脸男自知硬碰不是对手,便收了唐刀,双手拈诀,开始动用发力。瞬间,楼道里变成了冰封世界,温度骤降,一种侵入骨髓的阴冷向凤起席卷而来。红衣女子见状,顾不上刚刚断掉的胳膊,单手拈诀,过来帮忙,眼见着就要将凤起给冻起来。 凤起张嘴一喷,凤焱所至之处,寒冰消融,仿佛刚才的冰雪世界就是幻觉一样。这边两人见状脸色剧变,本来他们就不是活人,法力至阴致寒,加上三九天助力,没有几个人能够抵挡得住这种寒冷,所以完全没有想到凤起会毫无畏惧。凤焱是神挡烧神,佛挡烧佛,区区寒冰算得了什么,凤焱融雪化冰之后,并没有消失,而是朝男女二人席卷而去,凤焱是专门克制这两人的,他们不敢恋战,纵身一跃,就跳下楼去了,使出各种法宝和本领来灭火。 凤起见挡路的人没了,飞身往上,在八楼楼梯口的时候遇到了比楼下更厉害的结界。而且是蛮力破坏不了的,设结界的人实力不弱,当然,如果弱的话,怎么可能纠集这么多小鱼小虾到他麾下。他收起剑,双手交叉拈诀,开始破结界。 里面的人似乎已经知道他在做什么,所以故意放出了吴桐受折磨的声音,意图扰乱凤起的心神,让他破不了结界。凤起听见吴桐的惨叫声,心神巨震,血气翻涌,嘴角渗出一丝血迹。他咬紧牙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摒去一切干扰,加快了手里拈诀的动作。 数息后,凤起怒喝一声:“破!”结界如被戳破的气泡似的破裂开来,凤起手一伸,倒提长剑,踏上了八楼的楼梯。 有人冲出来阻拦,凤起长剑一挥,剑气所过之处,都断成了两截。阻拦的人看着凶神恶煞一般的凤起,连连后退。凤起踏进了八楼唯一的房间,这层楼是一个相通的房间,里面很空旷,中间布置着一个繁复的泛着蓝光的阵法,吴桐正被吊在半空中,血一滴滴从他身上滴下来,落在地板上,殷红醒目,刺得凤起的眼睛通红。 “吴桐!”竟然让吴桐受这样的罪,他要杀了那个畜生。 吴桐艰难地抬起头来,嘴角有血滴落,他虚弱地看了凤起一眼:“凤起。”他终于来了。 “你想让他活着,你就给我乖乖站着。”一个苍老的男声说。 凤起这才将视线落到盘腿坐在阵法中的男人身上,他看起来四五十岁的年纪,面容倒是挺儒雅,却有种说不出来的苍老。凤起看着那个阵法,皱起眉头:“噬灵阵?你是什么人?”这阵法只有邪灵才会用。 “一个行将就木的人,借点年轻人的灵力来玩玩。”这人将无耻的事说得仿佛是讨杯水喝那么简单。 凤起举起剑指着他,喝道:“放他下来!” “噬灵阵一旦开启,就绝无中断的可能。”男人语气还有点小得意,仿佛领了一张免死金牌似的。 凤起眼睛微眯:“如果我把你杀了呢?” “我现在与他生命相通,我死,他也会死。” 凤起牙槽都要咬碎了,他看着吴桐:“吴桐,你能说话吗?” “我没事。”吴桐强行回应他。 “你放心,我一定会救你出来。”声音虚弱得凤起想一把撕碎了那个男人,却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害怕伤到吴桐,他命令自己冷静下来,更复杂的阵法他都见过,不能被这区区噬灵阵吓到,一定会有办法救吴桐的。凤起低眉敛目,开始寻找破阵之法。 第60章 偏方 灵异管理局的人终于打电话过来了, 问具体地址在哪里, 凤起给他们共享了地址, 重新研究起破阵之法。他曾经在真武真君那儿学过多年阵法, 知道凡是阵法,皆有可破之法, 现在的关键是要将吴桐解救出来,不能让他受到阵法的反噬。 这个阵法是通过阵法抽取吴桐身上的灵力, 再灌输到那个男人身上, 这阵法没有顾及被抽取人的性命, 却不会不顾抽取人的性命。他只要将阵法反过来,让灵力倒灌入吴桐那边, 再杀了那个人, 吴桐应该就会没事了。说干就干, 他开始重新设阵。邪灵是至阴至邪之物,那么他就用至阳至罡之血来反向引导。 凤起敢这么做, 不怕对方中途逃离对吴桐不利,是因为笃定这阵法对抽取人也有限制, 不能随意撤离。他的血随着结手印一滴滴精准地打入阵法之中,很快就被那个男人察觉到了, 他大惊失色:“你在做什么?想让他死吗?” 凤起一个眼神都没赏给对方,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很快, 蓝光黯淡下去, 红光亮起来。坐在地上的男人开始颤抖起来, 因为他发现身上的灵气正在流失。而凤起并不想让他的灵气流到吴桐身上,就在阵法起作用的那一瞬间,他就出手了,他的剑朝对方挥去。 地上的男人终于再也坐不住了,被迫起身还击,由于阵法逆向反噬,他的动作显得有些迟钝。他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朝吴桐飞去,然而凤起比他动作更快,刚才那一剑看起来是挥向对方的,事实上却落到了吊着吴桐的绳子上,就在绳子断裂的一瞬间,凤起化为原型,飞过去接住了往下坠落的吴桐。 那个男人看见凤凰的原型,面色铁青,雪沁到底给他招惹了什么人!他要杀了那个蠢女人! 凤起化为人型,抱着吴桐:“吴桐,你没事吧?” 吴桐张嘴,吐出一口血来,但还是强撑着说:“我没事。” 凤起见他如此,抬手擦拭他嘴角的血迹,红着眼说:“别怕,没事了,没事了,我会保护你的。”他抬起头,凶神恶煞地盯着那个男人,誓要将对方挫骨扬灰。 那个男人见过凤起的原型之后,不再恋战,化为一只白毛蝙蝠,仓皇夺门而出。凤起扬手,将手里的长剑扔了过去,将那只蝙蝠钉在了墙壁。白毛蝙蝠惊恐地叫了一声,奋力一挣,生生扯裂了翅膀往外逃去,凤起的凤焱此刻也追到了,要不是白毛蝙蝠闪得飞快,稍微迟一点,它就被变成了一只炭烧蝙蝠了。 凤起没有去追敌人,他抱着吴桐:“吴桐,你怎么样?你快醒醒!” 吴桐自从被抓后就一直强撑着,直到这一刻,他才彻底放松下来,此刻他已经昏睡过去了。凤起探了一下他的鼻息,稍稍放下一点心。他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灵异局的人打来的,告诉他他们正在楼下抓捕那些妖精鬼怪,凤起提醒他们,有一只受伤的白毛蝙蝠逃下楼去了,那是主犯,人形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凤起检查了一下吴桐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显然都是内伤,给他把脉,脉搏非常微弱,体内的灵气大量流失,都快维持不住人形了。而且原本一直挂在吴桐身上的凤丹坠也不见了,凤起也来不及去找,赶紧给灵异局的朋友打电话,请他找懂治疗的人来给吴桐看病,那边马上安排他去一家医院,这是灵异界开设的医院,只接待灵异界的病人。 凤起抱起吴桐飞奔下楼,灵异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清场,这楼里所有的人都要被带回去,有罪的受罚,无罪的另行安排,那只受伤的白蝙蝠逃走了,倒是被凤起伤了一只胳膊的女人和那个青脸男都被抓起来了。罪魁祸首逃掉了,这事不算完,但凤起没有时间去追究,他要先救吴桐。 凤起将车开得飞快,到了灵异医院,其实只能算是个诊所,因为整个医院只有两名医生,都是木系灵力者。凤起将吴桐抱到病床上,一位名叫檀宴的医生抬手给吴桐把脉,眉头紧皱:“他也是木系灵力?” “对,他原型是梧桐,跟白山先生学过一点医术。”凤起说。 “原来是白山师叔的徒弟,他怎么伤得这么严重?”檀宴把完脉,翻开吴桐的眼皮看了看。 “被噬灵阵伤的。”凤起不敢隐瞒。 “难怪!” “你能救他吗?”凤起急忙问。 檀宴将手放在吴桐的丹田处,释放自己的灵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收回手,说:“他身体太虚了,灵气几近枯竭,丹田和经脉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而且我发现他吸收灵气的速度非常慢,我这么直接给他输灵气,他能接收的都非常少,是不是因为他魂魄不全的原因?” 凤起坐在床边,用纱布沾了水给吴桐擦拭脸上脖子上的血迹,说:“你也看出来了,他魂魄有所缺失,所以修炼速度非常慢。” “真是奇怪,他这种情况怎么可能修炼成形。”檀宴嘀咕了一句。 凤起没有作声,他想起了自己的凤丹坠,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得去问问那些邪灵才行,找回凤丹坠,才能让吴桐正常吸收灵气。 檀宴说:“他现在身体异常虚弱,能够维持人形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他将会陷入长久的昏睡状态,除非能找到帮他快速吸收灵气的办法,他才有可能醒过来。” 凤起看着他:“你有办法吗?” 檀宴说:“聚灵阵可以加速,但这是外在的,作用不会太大。最好当然是找回他的魂魄。” “找回魂魄就能让他醒过来?”凤起急忙问。 檀宴眉头紧锁:“按理说是可以的,不过目前他这情况就不好说了。施展引魂术起码要受术的人身体是没有损伤的,否则日后会造成七魄发展不均,对身体性格会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就不好说了。他的脏腑和经脉损伤很严重,所以还是不要贸然使用引魂术。” 凤起听到这里顿时失望起来,他原本以为拿到九霄环佩,就能够救吴桐了,结果还是不行么。 “其实还有一个比较高效的办法。” 凤起一听,急忙问:“什么办法?” 檀宴看着他,欲言又止。 凤起皱起眉头:“你倒是说啊。只要能有效,不管刀山火海,我都要试一试。” 檀宴看了看外面,压低了声音说:“那我就说了,不过这只能算是偏方,我们医院是不可能为病人开这种诊方的。还有一个可以快速提升灵力的法子,那就是双修。” 凤起猛地抬头看着檀宴,对方朝他笑了笑,摊手说:“这法子我只是个建议,适不适合你们我就不知道了。” 凤起说:“他的经脉和丹田修复你有药方吗?” 檀宴说:“方子是有,但是见效非常慢。最好是他的灵气能够早点恢复,有灵气滋养,经脉和丹田才能快速好起来。” “你等等,我找个方子给你,看能不能给吴桐用。”他记得锦宁也是经脉受损,吴桐给她开过方子,后来纯霄也提供过一个方子,效果似乎还不错,这事何不找她帮忙?便赶紧拨通了农家乐的电话。 锦宁接到凤起的电话很是意外,问吴桐什么时候回来。凤起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吴桐,不敢告诉大家吴桐的情况,便说他们还得过几天才能回去,他现在需要吴桐给锦宁开的药方。锦宁十分意外,方子是吴桐开的,为什么还需要问她,直接问吴桐不就好了,凤起便编了个理由搪塞了过去,锦宁却说不清那个方子,因为吴桐给她拿药也没将药方给她看。 凤起只好向她打听纯霄的联系方式。锦宁心下非常奇怪,掌柜的就有纯霄的联系方式,怎么还需要跟自己打听,凤起便说吴桐的电话丢了,找不到了,让锦宁去联系她哥齐狰。 一旁的檀宴听见他打电话,非常好奇地问:“你说是那个纯霄,是不是鬼圣手纯霄?据说没有他治不好的病。” 凤起说:“正是他。”不过是不是真有那么厉害就不知道了。 檀宴眼睛歘一下亮了:“你还认识纯霄?” 凤起说:“我不认识,吴桐认识,他们关系还可以。” “你能联系上他吗?我希望能够认识一下他。”檀宴的语气特别像个追星族。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联系上他,他未必卖我面子。”凤起当然也希望纯霄能来,只是他行踪不定,性情古怪,能不能找到人还未可知。 很快,锦宁就把从齐狰那儿打听到的纯霄的电话发了过来。凤起打了纯霄的电话,然而纯霄根本就不接电话,凤起只好给他发信息,告诉他吴桐受伤昏迷的事,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帮助。纯霄这才打电话过来,告诉凤起说他现在准备出国游玩,没时间去给看病,让他说说吴桐的具体情况,他给开个方子。于是檀宴得到了和纯霄对话的机会,他告诉纯霄吴桐的脉象,檀宴当即便开了药方,檀宴忙不迭地将方子记了下来。 凤起看他恭恭敬敬地挂断电话,问:“拿到药方了吗?” “拿到了,我马上叫人去抓药煎药。”檀宴拿着药方欢天喜地地出去了。 凤起替吴桐擦干净脸,伸手抚着他苍白的脸颊,低头抵着吴桐的额头,喃喃地说:“吴桐,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才能帮你?” 第61章 古琴 凤起一宿没合眼, 在诊所陪了吴桐一晚。吴桐始终都处于昏睡状态, 对外界毫无反应。凤起心事重重,他想了很多种可能,也考虑过要不要和吴桐双修, 帮他早日恢复身体, 然而这件事他拿不定主意, 没跟吴桐商量就双修,他要冒着失去吴桐的风险。 天亮的时候,凤起终于起身活动了一下身体,离开病房去上了个厕所,顺便洗了把冷水脸。想起昨天那边扫尾的事,赶紧给灵异局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看看是否抓到了人,找回了自己的凤丹坠。 灵异局那边也是一夜未睡, 所有人通宵加班加点,挨个审讯那些被抓的妖怪, 至今尚未审完。凤丹坠没有找到, 被逃走的那只白毛蝙蝠带走了。 这倒提醒凤起了,他说:“那我先感应一下凤丹坠的下落,回头跟你联系。”他凝神感应了一下, 凤丹坠已经不在北京范围内了, 看样子白毛蝙蝠带着它逃了一个晚上, 离开了北京。 凤起眉头紧锁, 他不怕凤丹坠丢失, 迟早是能找回来的,关键是没有凤丹坠,吴桐吸收灵气的速度就异常慢,康复时间更不知道需要多久。明天廉培音就带着九霄环佩过来了,顺利的话,他明天就能见到它,也极有可能能顺利借到琴,这几天就有机会取回吴桐的魂魄了。然而他这身体却没有办法接纳这一魂!为什么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出事呢,都怪自己,当初要是不去故宫就好了,吴桐就不会被盯上。 凤起内心自责不已,他看着昏睡不醒的吴桐,决定先将他带回家去,因为在医院也只是躺着,除了服药,并没有其他的治疗办法。檀宴得知他要出院,也没有挽留,只是给开了药,嘱托了一些注意事项,临走前,还塞给了凤起一个小本子,让他回去看。 凤起带着吴桐回到家,设了一个聚灵阵,希望能够帮助吴桐早点康复。又去煎了药,费尽办法才将药给吴桐服下,将近一半浪费掉了,看来靠药物也没办法立竿见影。 凤起收拾带回来的药材时,看到了檀宴给自己带的那个小本子,本子封面是褐色的牛皮纸,一个字没有,打开一看,里面竟是双修之法。凤起又好笑又无奈,那家伙真是!该说他体贴呢还是八卦呢? 凤起看着这本双修功法,内心十分矛盾,说实话,他当然愿意用双修的办法让吴桐尽快好起来,然而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凤起寸步不离地照顾吴桐,除了给吴桐喂药擦洗身体,就是弹琴,他现在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 5日上午,凤起接到了盛轶铭的电话,约他晚上一起吃饭,替廉培音接风。如果吴桐不出事,这绝对是大喜事一桩,如今凤起一个人高兴不起来,但他还是答应了下来,毕竟有求于人。就算这次没能替吴桐拿回魂魄,等他好了之后,再想办法跟廉培音借琴,所以得先去搞好关系。 他要去赴宴,独自留吴桐在家肯定不行,便打电话找了个朋友来帮忙。鸾芊芊接到凤起的电话时,惊奇万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会给我打电话!” 凤起说:“你在北京吗?” “当然在!怎么,要见我?”鸾芊芊的声音有些挑逗。 “说正经事,有事求你帮忙,你来我家一趟,帮我照看一个人。”凤起说。 鸾芊芊惊讶地说:“哦哟哟,你终于舍得请我上你家了。不过你也太没有良心了吧,找我就是为了当保姆啊,多大啊?麻烦不麻烦?” 凤起无奈地叹息:“不麻烦,来了你就知道了,地址我发给你。你什么时候能到?” 鸾芊芊笑嘻嘻地说:“还跟我卖关子呢。好吧,我一会儿就过去,在家等我啊。” 凤起挂了电话,给对方发了个地址过去。他的朋友不多,在北京的就更少了,灵异局那个朋友此刻正在忙,肯定没时间过来帮他照看吴桐,就只能找鸾芊芊了。鸾芊芊是一只鸾鸟,跟他算是近亲,几百年前就认识了,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她非吵着要跟他在一起,说是只有凤凰才配得上她,追着他跑了好远。 凤起自然不愿意,躲了好多年,后来鸾芊芊终于转移了目标,找到了伴侣,他们的相处才稍稍正常一点。一般情况下,凤起也不会主动找她,这次他实在放心不下吴桐,又不能带着他去,必须要找一个实力出众的人来保护他,这才想到了鸾芊芊。 鸾芊芊来得飞快,她身材高挑,模样出众,但看气质有些高冷,当然,对凤起一点都不高冷。她喜欢穿五颜六色的衣服,不过也奇怪,不管怎么穿搭,都不会显得恶俗,反而是恰到好处,她有色彩搭配的天赋,所以选择了服装设计做自己的职业。 鸾芊芊一进门就说:“人呢?在哪儿?多大的小不点儿?” 凤起说:“在这儿。”他走到客房门口,打开客房门。 鸾芊芊探头一看,脸色有些失望:“是个病人?” 凤起看着吴桐说:“他叫吴桐,是我最重要的人。不过我没能保护好他,昨天出了点意外……”他很坦诚地将吴桐的身份和他的遭遇说了一遍。 鸾芊芊捏起拳头砸在墙上:“他喵的欺人太甚,欺负我们灵鸟一族没人吗?”她拳头看着柔柔弱弱,但是砸在墙上却出现了一个拳头印凹痕。 “我现在要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需要离开一下,所以拜托你帮我照顾一下他,只要确保他的安全就好。”凤起说。 鸾芊芊走到床边,低头打量吴桐的模样,说:“行了,你去吧。我保证一根毫毛都不少地帮你看好了。不过你就欠我一个人情了,到时候我要讨还的。” 凤起点头:“只要是我能力范围内的,一定做到。” 鸾芊芊眼珠子一转:“那我要你娶我呢?” 凤起无奈地看着她:“这点不行!” “行啦,你个死基佬,我才不跟你结婚呢。”鸾芊芊撇撇嘴。 凤起松了一口气:“那就拜托你了,芊芊。” 凤起终于可以安心出门了。到约定饭店见到盛轶铭的时候,对方还在问吴桐怎么没来,凤起只好说吴桐生病了,这几天出不了门。 盛轶铭还挺遗憾的:“我还挺想给他演奏一下九霄环佩呢。他上次给我按摩过后,我的腰病就没再犯过,也没有腰酸背痛的感觉了。” 凤起说:“等他病好了,我再领着他去拜访你。” “没事,让他安心养病就好了。”盛轶铭拍拍他的肩,“那位是廉先生,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廉培音五六十岁的样子,秃了顶,干脆就理了个光头,倒显得有几分艺术家气质,他见到凤起,主动伸过手来:“风先生您好,我见过您的表演,是这个!”说着竖起了大拇指。 凤起笑了笑:“您过奖了!” 廉培音笑着摆手:“不过奖,我说的可都是心里话,我在艺术上从来不奉承别人,只凭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判断好坏。” 盛轶铭说:“既然都到了,那咱们进去吧。” 这是一家非常有格调的饭店,里面的装修风格非常中式,有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修竹垂柳,店里的音乐也是民乐。进了包间,凤起看见硕大的房间里除了一个饭桌,还有茶几和琴桌,琴桌上还摆着一张琴,看样子是盛轶铭早就准备好的。 廉培音的助手背着一张古琴过来,将琴从背上解下,放在了琴桌上,凤起盯着那个琴盒,猜到了就是九霄环佩。廉培音笑着说:“我今儿跟两位古琴大师一起,一定要饱个耳福才行,你们可千万要满足我的这一小小的要求啊。” 盛轶铭笑着说:“这好说,不过得先吃饭吧,吃饱喝足了,再来谈艺术享受。” 于是来宾都落了座,除了他们仨,盛轶铭还叫了自己的两个弟子来作陪,廉培音的助手也一起入了座。在场的基本都是知音,所以聊得非常投机。 吃完饭,饭桌上的杯盘全都撤走之后,服务员送上了极品老君眉,大家一边喝茶,一边听琴。凤起看这架势,估摸着是要好好弹几曲了。盛轶铭先让自己的弟子各弹了一曲,调动一下气氛,他的弟子水平自然是不错的,技巧情感都很出色。 盛轶铭笑着说:“现在由我来抛砖引玉吧,廉先生一会儿再听凤起的天籁之音。” 凤起连忙说:“不、不,盛教授,您是长辈,又是大师,还是我先弹吧,我要是弹得不好,还请大家多多包涵。” 盛轶铭看着他:“行,你先弹吧。你要弹九霄环佩吗?” 凤起看着那个一直没打开的琴盒,眼神有点热切:“我没弹过,不知道能不能弹。” 廉培音说:“拿出来试一试吧。” 盛轶铭说:“对,我觉得这琴你应该能驾驭。” 廉培音的助手帮忙将九霄环佩取了出来。凤起一看,眼睛就挪不开了,这把琴他一看就有一股莫名的亲切感,紫漆的伏羲氏琴身实在是太漂亮了,尽管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它丝毫没有裂开的痕迹,不愧为吴桐的本体所制的。 盛轶铭笑着说:“九霄环佩漂亮吧?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也有点不相信它已经有一千多年了。你试试。” 凤起看了廉培音和盛轶铭一眼,走到琴桌边上,抬手放在了琴身上,就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那是跟吴桐身上同样的气息。这琴仿佛有生命一般,在触碰到凤起的手时,里面的生命体就尽量远离了他手的位置,仿佛在躲着他。 凤起知道,那就是吴桐的魂魄了,只是气息极其微弱,感觉都快要凝不成形了,仿佛要消散了似的。意识到这一点,凤起心底一凉,吴桐的这一魄要消散?他再次感知了一下,的确如此,锁魂阵已经有所松动,那一魄受到外界的影响,快要消散了。他原本以为还能等一等,现在看来,是没法再等了。 第62章 苏醒 凤起试着拨弄了一下琴弦, 果然没有想象中的那种优美的声调, 不过这也正合他意,如果他一弹就能上手,就借不到九霄环佩了, 弹不好, 才有机会借来练习。他弹了数下, 停下来说:“这琴我不太熟悉,可能需要多练习一下才能弹好。今天我还是借用盛教授的琴吧。” 凤起将九霄环佩撤了下去,换上了之前那张琴,弹起了《高山流水》。廉培音对凤起弹琴还是相当满意的,他一边听一边露出陶醉的表情,可见真正知音。盛轶铭有点小意外, 他以为凤起能够驾驭九霄环佩的,没想到还是不能立即上手, 到底还是太年轻了吗。 凤起弹完《高山流水》之后,又应廉培音的要求弹奏了两首其他的曲子, 这才让盛轶铭来弹奏九霄环佩。九霄环佩在盛轶铭的手下发出松透雄厚的声音, 现场听这千年古琴的声音,实在是一种极为难得的听觉享受。盛轶铭弹完之后,凤起由衷叹服:“简直就是天籁, 浑然天成, 太美妙了。” 盛轶铭笑着说:“论弹奏技巧, 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胜过你, 然而就感染力, 我真要自愧弗如。” 凤起笑着摆手:“盛教授您太抬举我了。” “我可不是抬举,不信你问问廉先生和他们几个。”盛轶铭笑呵呵地说。 廉培音感慨地点头:“就天赋来说,我真没有见过比你更好的。今天听得非常尽兴,不过稍有遗憾,就是没能听到你弹奏九霄环佩。” 凤起看着他:“这也是我的遗憾。我有个不情之请,想借廉先生的九霄环佩弹一下。” 廉培音听到这里,不由得有些愣神,他扭头去看盛轶铭:“这……”毕竟琴太贵了,他跟凤起只见了这一面,还真有点不太放心,况且凤起借琴,那可不是就弹一会,几天时间是至少的。 凤起说:“廉先生对我不太熟悉,也不知道我可靠不可靠,这要求确实有些强人所难。这样吧,我恳请廉先生在北京多留几天,琴放在盛教授那儿,我去他那儿练琴,可以吗?”廉培音信不过自己,但肯定是信得过盛轶铭的。 盛轶铭笑呵呵地说:“看样子凤起对九霄环佩是真心向往,廉先生不妨将琴借我几天,让他弹个够吧。” 廉培音听盛轶铭这么说,自然是答应了下来,因为盛轶铭将九霄环佩弹出音之后,它的身价便涨了几十倍,这个人情他绝对要卖的。 不能将琴借出来,这对凤起来说确实有些遗憾,但能够将琴留下来,并且能够触摸到它,就已经是一大进步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早让琴内的魂魄回到吴桐体内。回去的路上,凤起就做了个的决定,不管吴桐将来怎么恨他怨他,他现在必须要跟他双修。 回到家里,鸾芊芊说:“你可算是回来了,对着个昏迷不醒的人,就算他再好看也没用啊,我快无聊死了。你回来了,我总算可以走了。” 凤起叫住她:“芊芊,明天还得麻烦你过来帮我照看吴桐。” “啊?!”鸾芊芊露出为难的神色,“明天还要来?你到底在忙什么?你说他是你最重要的人,结果他病成这样,你却把他扔给我,这也太言不由衷了,还有比他更重要的事吗?” 凤起无奈地说:“我去忙的事也是为了救他,所以拜托你了。” 鸾芊芊摆了摆手:“行吧,明天我过来,还需要几天啊?” “还不好说,麻烦你了!”凤起真心感谢这个朋友。 鸾芊芊说:“唉,算了,谁叫你从不开口求我呢,我既然答应了,就送佛送到西吧。我明儿再来,走了。” “好的,路上小心。”凤起说。 鸾芊芊笑着说:“哪个不长眼的敢劫姑奶奶我的色?” 凤起说:“我是怕你劫别人的色,让你别多看。” 鸾芊芊哈哈笑起来:“真难得,居然还能听到你开玩笑。走啦!” 鸾芊芊走了,家里只剩下了他和吴桐,凤起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沉睡中的吴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他瘦了,看起来竟有些柔弱。凤起摸了摸他的脉搏,虽然没有更有力一些,好在也没有变得更差,他抓着他的手放到颊边蹭了蹭,喃喃地说:“吴桐,我今天看到九霄环佩了,它特别漂亮,我还摸了它,感知到你的魂魄了,要是你也去了该多好啊。” 吴桐静静安睡,没有任何回应。 “还有个事要告诉你,情况有点不太好,你的魂魄有点不稳定,我担心不久后就会消散,毕竟它离开你的身体太久了。我想它应该也是在等着回到你身体里的,否则不会维持了这么多年。我特别想帮你将它带回来,问题是你现在的身体不允许,你说,我该怎么办呢?”凤起用拇指轻轻摩挲着吴桐的脸颊。 静默了好一会儿,凤起才说:“吴桐,我没法征求你的意见,所以我替你做了这个决定,将来你恨我也好,怨我也罢,我都认了,我只想你早点好起来,能够平平安安的。”如果不是因为缺失那一魄,吴桐就不会毫无知觉地躺在这里了吧。 凤起的心情十分复杂,他在床边坐了许久,最后起来给吴桐喂了药,又为他擦洗了身体,自己也洗了澡。翻出檀宴给他的那个小本子,重新仔细研究了一下,这才爬上床,将吴桐搂进怀里,在他额头上印下一吻。 相较于正常的恋爱关系,他们这种相处模式过于另类,凤起很难说自己不喜欢,但是相较于喜欢,他更多的是不安和担忧。所谓痛并快乐着,他此刻正在深刻体会。 吴桐在全然被动的情况下,完成了生命中第一次双修。凤起没敢贪图享受,他全程都在引导灵气进入吴桐体内,补充他的丹田,修补他的经脉。凤起的灵气精纯浑厚,源源不断地流向吴桐。如果凤起此刻有空给他把脉,能够发现他的脉搏一下比一下有力。 正常情况下,灵气只能靠自己修炼。还有一种获得灵气的方式,就是通过噬灵的方式强行剥夺吞噬他人的灵气。此外,双修也是一种获得灵气的方式,而且非常快,可以说是一种捷径。但这种捷径是有弊端的,所谓双修,那是指双方修为均衡时,才叫真正的双修,如果双方的修为不一样,那么灵气就是单向流动,如同流水一样,修为朝低的一方流,双修的意义这时候就成了辅佐低修为的配偶修炼。这也就是为什么灵异界的人知道双修的办法却很少有人用的缘故,灵气是修炼者的根本,谁愿意轻易渡给别人呢? 凤起当然是知道这个的,因为那本小册子就已经说清楚了。但他并没有保留,为了救吴桐,他连自己的内丹都可以分割,何况是一些灵气。 第二天早上,凤起醒来的时候,一摸怀里的吴桐,便察觉到了变化。吴桐虽然还昏迷不醒,但脸色已经有了血色,而不再苍白如纸,脉搏也强有力了许多。这令凤起欣喜若狂,原来双修真的有效,而且效果显著。凤起兴奋地在吴桐额上亲了一下,想与他分享这份喜悦,然而这喜悦却只能独自享受了。 凤起起来后,将吴桐的衣服穿好,让他继续躺着,自己则去煎药喂药,等鸾芊芊过来,然后再去盛轶铭家里练琴,昨天九霄环佩已经送到盛家了,他今天就要过去练琴。盛轶铭和廉培音都认为他是个音痴,哪曾想他其实另有所图。关于这点,凤起心中有些小愧疚,不过他还是坚持要为吴桐取回魂魄,这才是他练琴的初衷,当然,他对古琴的热爱也不是假的,毕竟没有爱,是不可能弹好琴的。 从这天开始,凤起白天练琴,晚上双修。九霄环佩的弹奏难度当然大过青桐琴,好在凤起天赋卓异,又加上他身上沾染了吴桐的气息,琴中的魂魄对他不由自主产生了亲切感,这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更快地熟悉了九霄环佩的特点,弹得也更加得心应手了。 就连盛轶铭也不得不承认,凤起弹奏九霄环佩的时候,跟自己弹奏不是一种感觉,琴声仿佛有灵魂似的,能够直抵人的心灵,果真是后生可畏啊。作为一代大师,见到如此出色的后辈,内心自然是欣慰的,因为后继有人啊。所以只要有空,盛轶铭都会听凤起弹琴,偶尔还会指点一下指法技巧。 这天早上醒来,凤起发现怀里的人有了动静,他霍地清醒过来,急忙喊:“吴桐,吴桐!” 然而吴桐并没有睁眼,他只是动了动,对凤起的呼唤没有任何回应。凤起有些失望,很快又有些庆幸,要是吴桐醒来,看见他们现在的样子,还真不知道会作何反应。 不过这是不是意味着吴桐快要醒过来了?他赶紧给檀煜打电话,请他过来帮忙检查一下。 檀煜没有拒绝,在去诊所之前,先来了凤起家一趟,检查完之后,说:“他的身体状况恢复神速,这几天应该就能醒来。” 凤起听到这里,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又问:“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可以使用引魂术了吗?” 檀煜说:“差不多了。不过引魂术需要人护法,你找到合适的护法了吗?” “需要几个?” “两到三个吧,以免外界干扰造成引魂失败。你会引魂术吗?”檀煜问。 凤起说:“我知道,但是从没试过。” “到时候我可以请我师父过来帮忙,他精通这些。你亲自护法就好了。” “那就太感谢了!” 凤起知道,使用引魂术的话,最好情况下吴桐能够醒来,否则他就得带着昏睡不醒的吴桐去盛家,这可不太好解释。不过还得做两手准备,吴桐什么时候醒来还是未知,廉培音却是不可能一直在北京耗下去的,所以必须要趁着九霄环佩回去之前做完引魂术,这就要有个万全之策。 凤起弹着九霄环佩琢磨这些的时候,家里鸾芊芊和刚刚苏醒过来的吴桐正在大眼瞪小眼。 第63章 重逢 吴桐睁开眼的时候, 看着天花板, 愣了大概一分钟之久,才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处,他已经回来了, 回到凤起家里了, 他安全了。意识到这一点, 他终于心安了。凤起呢?凤起他没事吧? 房间门是开着的,外面传来女人的声音:“……我都说了那个箱子没东西,不要捡了,快点上车,你左边来人了,操!你就是蠢死的!我真是服了!”明明只有一个人的声音, 房子里却显得十分热闹。 什么情况?凤起家里怎么会有女人?吴桐掀开被子,从床上起来, 发现自己穿着睡衣,应该是凤起帮他换的。他摸了摸身上, 好像没有哪里不对劲, 又给自己把了脉,脉象也比较正常,他记得当时被那个老妖怪打得经脉受损严重, 灵气也几乎被抽干了, 现在似乎已经没事了。他又习惯性地摸了摸胸口, 凤丹坠不见了, 对了, 是被那个老妖怪摘走了。没有凤丹坠,身上的伤却好了,那他睡了多久? 吴桐下了床,准备去客厅看个究竟。然而他脚刚一沾地,就直接摔趴在地上了,太久没活动,腿脚酸软无力。他用手撑着地板,试图站起来,听见一个惊讶的女声说:“你怎么摔地上了?” 吴桐抬头,顿时愣了,看见一个穿着孔雀蓝针织长裙的女人站在门口,长得非常明艳美丽,关键是他并不认识:“凤起呢?”他太久没有说话,声音有点沙哑。 “他出去了,让我看着你。你终于醒了啊,再不醒来我看他都快要疯了。你不要紧吧?”鸾芊芊走过来,试图扶起吴桐。 “没事,就是有点腿软。”吴桐已经自己站了起来,他就是太久没有站立,肌肉和关节都没有反应过来,“我睡了很久吗?” 鸾芊芊说:“也还好,有三四天了吧。” 吴桐有些惊讶,自己三四天就能恢复到这种状态?是用了什么办法? 鸾芊芊说:“我叫鸾芊芊,是凤起的朋友。你叫我芊芊就好。” “你好,我叫吴桐。”吴桐礼貌地说,他其实有一肚子话想问,但是不知道对方知道多少,所以还是问凤起比较好,“凤起没有说去哪里吗?” 鸾芊芊说:“说是去办一件跟你有关的事。” 吴桐愣了一下,跟自己有关,那是去找魂魄还是去找那天抓自己的人了?“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一般晚上就回来了。”鸾芊芊说着往客厅走,“要不你打个电话问问吧。” 吴桐觉得这是个办法,打算给凤起打电话,却找不到自己的手机,他仔细想了想,当初自己被人挟持的时候,手机似乎是被抢走了,可能当时就丢了:“我手机找不到了。” 鸾芊芊说:“那我帮你打吧。” 鸾芊芊拨通了凤起的电话,递给吴桐。凤起看到来电显示,顿时有些紧张,因为鸾芊芊这些天从来没有没给他打过电话,他接通电话:“芊芊,怎么了?” 吴桐看一眼鸾芊芊,清了一下嗓子:“凤起,是我!” 听到这个久违的声音,凤起喉头忍不住一哽:“吴桐,你醒啦?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隔着电话,吴桐都听出了凤起的情绪:“嗯,我没事,让你担心了。你在哪儿呢?” “我马上就回来,你等我。”电光石火之间,凤起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马上回去见吴桐。 凤起放下正在弹的琴,拿上大衣就往外走,盛轶铭从另一间屋子出来,说:“你怎么不弹了?就走了吗?”这几天凤起都是弹一整天才走的,现在还不到中午呢。 凤起难掩喜悦,说:“我回去一趟,下午再来。” 挂断电话,吴桐就被鸾芊芊推到床上:“凤起马上就回来了,你还是上床躺着吧。” 吴桐说:“可是,我想上厕所。” 鸾芊芊笑嘻嘻地摆手:“去吧,去吧。上完厕所就继续上床躺着,你还是病人,凤起嘱咐我要盯着你好好养病。” 吴桐上厕所的时候发现屁股有点痛,难道是躺太久犯痔疮了?这当然只能自己想,没办法跟谁去求证。他出来后又被鸾芊芊押回床上躺着,可他睡了这么多天,不想再睡了。鸾芊芊回客厅跟人继续打游戏,打了一会儿,又跑回卧室,看见吴桐正睁大眼望着天花板发呆,便叹了口气:“我看你挺无聊的,算了,我陪你说会儿话吧。你跟我说说你和凤起是怎么认识的吧。” 吴桐看着鸾芊芊,想起他和凤起认识的经历,真算不上多好,对两个人来说,都是黑历史,他被凤起引来的雷劫劈成了两半儿,凤起因为涅槃变成了没毛的鸡崽儿。想到这里,吴桐忍不住笑了起来。 鸾芊芊是个急性子:“你别光顾着笑啊,快说啊。” 吴桐笑着摇了摇头,不说。 “你可急死我了!看你长得貌比潘安,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真是无趣,凤起怎么看上你的。”鸾芊芊有些不满地嘀咕。 “啊?”吴桐被她说得一头雾水,凤起看上他? 鸾芊芊看他一脸懵逼相,眼珠子一转,说:“凤起亲口跟我说,你是他最重要的人,难道他是骗我的,其实你俩并没有在一起对吧?” 吴桐越听越糊涂,他什么时候和凤起在一起了,自己怎么又成了他重要的人了,他茫然地摇头:“没有啊。” 鸾芊芊笑嘻嘻地说:“我就知道他拿你当借口骗我。太好了,这样我就又能去追他了。我是鸾鸟,他是凤凰,我们都是神鸟,鸾凤和鸣,是不是配一脸?” 吴桐听到这里,终于明白了鸾芊芊的身份,原来她是凤起的追求者,吴桐心里突然有那么一些不舒服,但是说不出来是为什么,便扯了一下嘴角,点点头。 “嘻嘻。看样子你和凤起还真是没什么呢,你放心吧,我要是和凤起在一起了,你就是我俩最重要的见证人,到时候送你一份大礼。”鸾芊芊看着吴桐笑。 吴桐抬手摸了摸额头,觉得有些尴尬。 鸾芊芊拿出手机,对吴桐说:“是不是挺无聊,我找个电脑给你玩吧。” “不、不用了,我去隔壁书房拿一本书看。”吴桐说。 “行,你去吧。”鸾芊芊拿出手机,给凤起发信息,“我说凤凰,你到底行不行啊,你家的梧桐不承认你俩是一对啊。还是说,你没把人追到手?” 凤起正在开着车,听见手机响了一下,伸出手指扒拉了一下,又给自己捣乱,回头再教训她。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到家中,鸾芊芊正在客厅里打游戏,看见他,只是用眼睛示意了一下,并没说话。凤起跑到卧室,却没在床上看见吴桐,吓得他急忙问:“他人呢?” 鸾芊芊抬手指了指书房,凤起松了口气,走到书房门口,推开门进去,看见吴桐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胸前还放着一本书。凤起轻轻关上房门,走到沙发前,半跪了下来,将吴桐手里的书拿开,然后将整个人搂进了怀里。 吴桐本来是刚刚睡着,睡眠十分浅,凤起一动,他便醒了,发现自己被他抱在怀里,闷闷地叫了一声:“凤起。” 凤起抱紧他:“对不起,对不起!” 吴桐被他勒得呼吸有些困难,他咳了两声,凤起才将他放开:“你哪儿不舒服吗?” 吴桐摇摇头:“没有。你抱得太紧了。” “对不起!”凤起立即道歉。 吴桐说:“不是你的错。” 凤起半跪在他面前,贪婪地看着吴桐,这么鲜活的吴桐,真的太好了,他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他毫无知觉地躺在那儿:“是我没保护好你,让你受了那么大的痛苦。” 吴桐坐直了些,拉着凤起起来,仔细打量了一番:“你没有受伤吧?” “没有,他伤不了我。但是我没能把他抓住,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将他抓住的。”凤起跟他保证。 吴桐摸了摸胸口:“凤丹坠呢?” “凤丹坠被那只白毛蝙蝠带走了,我一定会帮你找回来。” 吴桐摇了摇头:“那本来是你的东西,对不起,我把它弄丢了。” “没关系,我能找回来的。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凤起坐在了吴桐身边。 “什么?”吴桐看着他。 凤起说:“我已经见到九霄环佩了,而且还找到了你丢失的那一魄,真的就锁在那张琴里。” “真的啊?”吴桐激动得差点跳了起来,“我什么时候能见到它?” 凤起将手放在他的肩上:“别着急,琴就在盛教授家,我现在每天都过去练琴。今天下午我就带你去看它。” 吴桐嘴张了张,却没有说出话来,他的眼眶有些湿润,太久了,他找他的魂魄一千多年了,现在终于找到了,这真不是做梦吗? 凤起抓着吴桐的手,轻轻地摩挲他的手背安抚他:“还有个事我得跟你说一声,我们得尽快让你的魂魄回到你体内,我感觉它快要消散了。咱们回去之前,我想将这件事办完。” 吴桐抓紧了凤起的手,哽咽着点头:“好!” 吴桐现在已经醒过来了,凤起得马上想办法为他引魂。这件事还需要一些操作,琴太过贵重,他肯定是借不出来,所以得找个机会支开盛轶铭和廉培音,单独跟琴待在一起,还得让檀宴请他师父前来,再请鸾芊芊来护法。这件事必须要安排得万无一失,保证引魂顺利。 当天下午,吴桐终于在盛家见到了那把九霄环佩,他的手刚一摸到琴,九霄环佩就不奏自鸣,里面的那一魄躁动得十分厉害,仿佛久别的孩子见到母亲那样激动。吴桐摸着琴,眼泪不由自主地滴落在琴身上,本来上了漆的琴面是难以吸水的,然而他的眼泪一落上去,就瞬间消失了。 凤起在一旁看得惊讶不已,幸而盛轶铭当时不在,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现象,就算不觉得奇怪,琴身吸水,也足以令一个古琴爱好者担忧了,因为这会影响琴的音色。然而当凤起再弹奏九霄环佩的时候,却发现琴声更为松透悠远了,吴桐的眼泪跟普通的水还是不一样的。 第64章 回魂 吴桐自见到九霄环佩后,就有点魂不守舍, 心心念念都是自己的魂魄。凤起看在眼里, 一边紧锣密鼓布置自己的计划, 他决定办一场小型的演奏会, 让盛轶铭拟请观众和地点, 费用由他来承担。盛轶铭当然乐见其成, 还主动提出自己可以现场演奏。 很快, 演奏会的事就确定下来了, 地点位于一个私人会所内,来参加的都是古琴界的名人。 凤起也将自己的朋友列入了邀请名单中。演奏会那天,他们几个都提前到了会所,凤起借口要早点过去练习, 便带着琴早早到了会所。送琴过去的是廉培音的助理, 到了之后, 凤起便支开了助理, 檀宴和他的师父金楠早就布置好了引魂阵,凤起亲自护法,鸾芊芊在门外护法,不让其他人来打扰。 凤起在房间里放了手机录音,装出一副正在练琴的样子。一切准备就绪,凤起解除了锁魂阵,当初设锁魂阵的也是个高手, 不过由于时间太长阵法松动, 加之凤起的阵法造诣还不错, 很顺利地将锁魂阵解除了。金楠和檀宴同时启动引魂术,将那一魄引入阵心的吴桐体内。 凤起一直密切注视着吴桐的表情,他盘膝闭目而坐,五心朝上,显得十分平静,就在那一魄进入体内的时候,他长吁了一口气,缓缓睁开了眼,嘴角扬了上去:“谢谢师伯!” 金楠微笑点头:“看样子成了。” 凤起急忙问:“你感觉怎么样?” 吴桐扭头看着他,点了点头:“身体有种前所未有的轻快感。”原来这就是魂魄俱全的感觉吗,自己总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了。 “那太好了!”凤起笑起来,千年的夙愿终于完成了,他也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 鸾芊芊从外面探进头来:“好了吗?” “好了。”凤起起来,和檀煜一起扶起了金楠,“谢谢先生,辛苦您了!” 金楠说:“吴桐是我师侄,这不是我应该的吗?况且也没有多难。” 吴桐站起来,看着摆放在地上的九霄环佩,弯腰将它抱了起来,琴内少了魂魄,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他将琴递给凤起,说:“你弹弹看,有没有什么差别。”这一直是他担心的,虽然琴身是他的,但琴是盛轶铭从廉培音那儿借的,万一出了差池,就有点对不住盛轶铭。 凤起将琴放在琴桌上,关了自己的手机,拨弄了数下,琴声铮铮,说:“影响不大。好了,大家请坐,安心听我抚一曲吧。”说着随意拨弄起琴弦来,没有曲谱,全都是随心而弹,与平常大家所听的古琴曲不太一样,这曲子极其欢快,众人听在耳中,觉得快乐在凤起的指尖跳跃。 盛轶铭和廉培音刚踏进四合院,便听见了一支欢快的曲子,这曲子极其陌生,然而却极其欢快,两人不由得对视一眼,快步朝曲子发源处走去,结果刚刚走到,这曲子便终结了。 盛轶铭一着急,急忙朝室内走去,差点被门槛绊了一跤,廉培音见他如此激动,赶紧扶住他:“盛老,慢点,慢点!” 盛轶铭走进屋:“刚刚是首什么曲子?” 凤起眉梢俱是笑意:“我信手弹的,没有谱子。” 盛轶铭说:“那就是即兴弹奏了?刚刚谁将这曲子录下来了?” 屋子里的人全都面面相觑,因为根本没人有这种意识,外面有个声音答:“我录了一点,没有录完。” 盛轶铭扭头一看,说话的是廉培音的一个助理,廉培音酷爱音乐尤其是古琴乐,每次听到好听的曲子,都会叫身边的人录下来,助理跟他时间长了,便养成了这个习惯。盛轶铭急忙说:“快拿来,让我听听!” 凤起没想到自己随手这么一弹,会让盛轶铭这么上心。不过他心情是真的好,因为终于帮吴桐找回他的魂魄了,了却了一千多年的夙愿,还有什么比这更开心的呢。 丢失的一魄回到了体内,吴桐发现他看周遭人与事的感受都有点变化了,比如他听凤起弹琴,就能够切切实实感觉到凤起的喜悦,甚至还能够感觉到凤起看向自己的眼神格外炽烈,看得他都忍不住心跳加速,有点不好意思与凤起对视。 九霄环佩没有什么损害,对凤起和吴桐来说,那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这场演奏会进行得非常顺利,凤起今天的琴弹得格外意气风发,不太符合古琴中正平和的特色。好在音乐本身就是带有强烈的情绪和个人色彩的,没有固定的模式。总而言之,今天来的人都听得很开心,是被凤起的琴声感染的。 音乐会结束之后,檀宴拉着吴桐:“小师弟,有空去我那儿坐坐啊,咱们交流一下医术。” 吴桐对檀宴完全没有印象,只知道他是自己的医生,檀宴给他治病的时候他一直昏迷不醒,所以对檀宴的自来熟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拒绝他,谁知道凤起说:“明天我要去办点事,吴桐你去檀宴那儿住几天吧。檀宴你方便吗?” 檀宴忙说:“方便,当然可以。我正好想和小师弟切磋一下医术。” 吴桐惊讶地看着凤起:“你要去哪儿?” 凤起说:“我去将凤丹坠找回来。伤害你的那只白毛蝙蝠不能就让他这么逃了。” “那我一个人先回卧龙好了。” 凤起直接否决了:“不行!你不能独自回去,先去檀宴那儿住几天,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回家。” “那我也不用去檀医生那儿住吧,我在你家等你回来。”吴桐实在不想去陌生人家住。 檀宴说:“小师弟,凤起这是担心你的安危,怕你一个人住着不安全。” 吴桐说:“可我现在已经好了啊。” “但是你的身体还很虚弱,修为也有限,万一碰到上次那样的坏人,你一个人能对付得过来?”凤起说。 吴桐听他这么一说,有点无从反驳,然而对要去檀宴家住几天,还是有点不太适应,但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吴桐苏醒过来了,双修就中止了,凤起也一直没有告诉吴桐这件事,因为不知道从何说起,更怕吴桐得知真相后生气,所以他打算了结北京的事后再找个契机说。 第二天一早,凤起先带吴桐去买了手机,好方便联系,才将吴桐送到檀宴的诊所,然后出发去河北,白毛蝙蝠已经躲到那边去了,灵异局正在追捕。吴桐得知檀宴是唯一一家灵异医院的大夫之后,对去跟他生活几天也没那么抗拒了,毕竟在那里可以见到更多的病症,能锻炼自己的医术,可以跟檀宴交流医术。 檀宴对吴桐显然要热情多了,医院里病人少,忙完之后便和吴桐聊天:“凤起刚带你来的时候,你伤得特别严重,我都以为你要去闭关个三五十年才能彻底康复,没想到三五天就好了,果然还是凤起厉害。” 吴桐听到这话,觉得很意外:“我不是你治好的吗?”跟凤起有什么关系? 檀宴嘿嘿笑着摆手:“方子是我开的,但给你治疗的却是凤起。我可不敢揽这份功。” “你开了什么方子?”吴桐心下觉得有些不妙,难不成凤起为他做了什么? 檀宴反问:“凤起没有告诉你吗?” 吴桐摇头。 檀宴挠了挠后脑勺:“那还是让他亲自告诉你吧。” 吴桐追问:“我是病人,你是我的医生,我连知情权都没有吗?” 檀宴说:“那其实是一个偏方,我只是提供一个参考,用不用在凤起。” “是什么?” “双修。” 吴桐又有被天雷劈中的感觉,他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恢复灵气的方法是双修,还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难怪凤起没有告诉自己。 檀宴看着吴桐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你俩不是情侣?” “当然不是!”吴桐斩钉截铁地否认,“你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个办法?” 檀宴无奈地摊手:“当时你的情况真的特别危险,你七魄不全,给你输灵气都吸收不了,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好。我看他对你的态度,觉得你们就是一对儿啊,我就说了。” “你真是多管闲事!”吴桐简直要气死了。 檀宴见他这样,小心地说:“其实一般人就算知道双修之法也不会用。因为双方实力不一样的情况下,双修只有实力较弱一方受益。换句话说,是凤起将他的灵气渡给了你。” 吴桐听到这里,顿时有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原来是凤起将他的灵气渡给了自己,可是自己并不想承他这份情,而且还是用这种方法,便说:“我不稀罕他的灵气。” “你可以不稀罕,但你确实需要。昨天去给你引魂的时候我才明白,这也是凤起不得已的选择,首先九霄环佩有多难借你是知道的,其次琴中的那一魄已经快要消散了,你没有时间了。”檀宴叹息说。 吴桐的肩膀垮了下来,确实除此之外就别无他法,也许错过这一次,他的魂魄就再也找不回来了。但是一想到没有任何征兆,自己就和凤起双修了,这实在让人难以承受,他以后还有脸见凤起吗? “反正你也没吃亏,你要是不喜欢,就直接拒绝他呗。”檀宴认真地问吴桐,“你真不喜欢他?凤起可是灵异界绝对的高富帅啊,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呢。” 吴桐无奈地看着檀宴,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医生不靠谱。 第65章 表白 既然凤起不提双修的事, 吴桐也就装不知道, 反正以后他也不会再和凤起双修。凤起打电话回来的时候, 吴桐的心情就十分微妙了,连带态度也有些疏离, 带着生分的客气。凤起觉得有些不对,但也没太在意,只当是离得远的缘故。 凤起去了五天才回来, 不仅帮灵异局抓回了白毛蝙蝠,还铲除了极乐教的另一个据点。这极乐教洗脑功夫当真厉害, 灵异界总人数才多少, 他就能蛊惑这么多修炼者投靠他们。世上走捷径好逸恶劳的人多,走捷径好逸恶劳的修炼者也不少, 说到底,还是贪与懒。这些走捷径的人只道是修炼速度加快,却忽略了这其中的副作用,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凤起回北京后, 第一件事就是去诊所接吴桐。看到吴桐,凤起满眼都是笑意, 他大步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将一个东西往他头上套:“可算是找回来了,戴上。” 吴桐伸手挡住他给自己戴凤丹坠的手:“别, 我现在魂魄已经齐全了, 用不着凤丹坠了。你还是将它收回去吧, 你一定有办法将它们重新融合,对吧?” 凤起停下来:“分都分了,哪能再融合。它本来就是为你做的,你戴着,才是适得其所。” 吴桐坚定地拒绝:“我不要。以前我需要它,是迫不得已,如今我七魄归位,不想再假借外物修炼,我要靠自己努力修炼,所以还是物归原主吧。谢谢你的好意!”他早就知道凤丹坠找回来之后,凤起还会将它给自己,这是他想了几天才想出来的拒绝理由。 凤起发现吴桐说话的时候一直不看自己的眼睛,甚至都不看自己的脸,便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这几天在檀医生这里待得还习惯吧?” 吴桐垂眸点头:“还行。” 凤起收起坠子,说:“那咱们就回去吧,我订了明天的机票,咱们明天就回去。” 听到这里,吴桐眼睛一亮:“好啊。”他实在太想回去了。 凤起见他这样,知道他果然还是最喜欢卧龙镇那个小小的农场。那个小农场确实是一个世外桃源,然而回去之后,他们的二人世界就结束了,因为到处都是电灯泡,他在心里做了个决定,在回去之前,他得跟吴桐挑明一些事。 上了车,凤起说:“我想回去做饭吃,好吗?”明天就回去了,家里有大熊这个专职厨师,吴桐不可能再下厨做饭了。 吴桐说:“可以。不过得去买菜。” “那就先去买菜。”凤起开车去超市,这种两人独处的时光马上就要结束了,他很珍惜。 超市里,凤起推着车,吴桐选菜。吴桐虽然不怎么做饭,但开了这么久的农家乐,对菜品的好坏还是很有心得的。凤起见到什么都想吃,他提出想吃什么,吴桐决定买不买:“花菜不买了,已经买了西兰花。”或者说“三文鱼我没做过,不知道怎么做。”凤起便会说:“上网查一下做法就可以了,这鱼咱们在卧龙买不到,去成都买回来也不新鲜了。”“行,那就买吧。” 于是两人挑挑拣拣了一大堆,吴桐低头一看,说:“买了这么多!多了吧,咱们两个肯定吃不完。” 凤起笑:“放心,我能吃完。” 吴桐盯着他上下看了一遍,似乎有点不太相信:“要不叫你的朋友来吃完饭吧,看看鸾芊芊和檀宴有没有空。” “不、不、不,不叫他们。”凤起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以后我再请他们好了,今晚就咱俩。” 吴桐笑着摇头:“行,那你负责吃完啊。” 买好菜,凤起又回头看了看,说:“咱们去买点特产吧,出来这么久了,回去了总得给他们带点礼物。” “好。”吴桐满口答应,想到要回家,就满心雀跃。 凤起推着推车往另一边走,一面走一面低头查手机,嘴里嘀咕:“网上说北京的土特产是北京烤鸭、驴打滚、豌豆黄、茯苓夹饼、六必居的酱菜,都是些什么东西?”纵使他在北京待了多年,也从来没吃过这些。 吴桐则边走边看,转过一个架子的时候,看见过道里一个男生迅速在另一个男生嘴上啄了一下,然后发现了吴桐,两人都有些害羞地扭过头去,脸上带着窘迫又幸福的笑容。吴桐看得目瞪口呆,什么情况这是?北京人也太开放了吧。 他不自在地扭过头,去正好与凤起四目相对,凤起朝他抬了抬眉毛,露出有些暧昧的笑容,显然也看见了那两个。吴桐红了脸,赶紧从架子上拿了个东西放进推车里。 凤起拿起吴桐刚放进推车里的东西一看,点头说:“二锅头也算是北京特产,买点回去给他们尝尝吧,不过酒得办托运,不能带多了。” 吴桐回过神来,从凤起手里拿过酒瓶子放回架子上:“哦,看错了,不买酒。”他偷偷去瞥那头,那两个人已经离开了,吴桐悄悄舒了口气,他觉得自己有点可笑,他窘个什么劲啊。 凤起噙着笑,推着车转到旁边的架子,说:“买点儿驴打滚豌豆黄之类的吧,烤鸭就算了,还不如咱自家鸭子的好吃。” 吴桐跟着过来,终于找到了驴打滚和豌豆黄,凤起又买了些怀柔甘栗之类的。准备去结账的时候,一转身又刚才那两个接吻的男孩,长得不是很帅,但气质干净,两人正头碰头在研究什么产品,一个还伸手捏了捏另一个的脖子,两人笑得十分甜蜜,看起来好不幸福。 吴桐不自在地转过头去,凤起笑盈盈地看着他:“走吧。” 买完单的时候,他们推着车去地下停车场,坐电梯下去的时候,前面的女孩回头,突然叫了一声:“凤老师!” 凤起抬头一看,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女孩正抱着一个购物袋朝自己笑,凤起看她有点面熟,应该是自己的学生,点头说:“你好!也来逛超市?” 女孩笑着点头:“凤老师,您下学期回来教书吗?” 凤起一愣,说:“暂时还不知道。” 女孩说:“前阵子我们在网上看到您弹琴的视频了,我们大家都在猜测您是不是去音乐学院了。” “没有,弹琴只是我的业余爱好。”凤起说。 女孩笑得很开心:“那太好了!希望下学期能够在学校见到您,我们大家都挺想念您的。” 凤起点点头:“我尽量。” 上了车,吴桐才说话:“你在学校很受欢迎吧?”其实不用问也知道,这么年轻帅气的老师,哪能不受欢迎。 “还好。” “你的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准备什么时候回北京来?”吴桐之前一心想着和凤起回家,刚刚被那个女学生一提,才意识到北京才是凤起的家,卧龙只是自己的家,凤起始终都是客人。 凤起沉默了片刻,问:“你喜欢北京吗?” 吴桐心想,自己喜不喜欢北京跟他有什么关系,便如实回答:“还好吧。”北京虽然到处是钢筋水泥丛林,人也多,但也有它的好处,繁华多样,毕竟是首都。 “那你将来愿意留在北京吗?”凤起问。 “我留在北京干什么?”吴桐奇怪地问。 凤起扭头看着他,说:“陪我。” 吴桐听见这两个字,顿时觉得有些燥热,脑海里想起了双修一事,便说:“你还需要我陪吗?再说了——” “需要!”凤起直接打断了他,舔了下干燥的唇,说,“这是我一直以来的夙愿,等帮你找回魂魄,我们就像从前那样,朝夕相伴,你在哪儿,我就去哪儿。” 吴桐不看他的眼:“别闹了,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你教你的书,我种我的地,互不打扰,这不挺好的吗?” “不好!我想和你在一起。你不愿意来北京,那我就去跟你种地。”凤起说。 吴桐皱眉瞪他:“你能不胡闹吗?” “我没有胡闹。”凤起的表情非常认真。 “你好好的大学教授不当,你跑来跟我种什么地!这不是胡闹吗?你会种地吗?”吴桐压抑住怒气,大声质问他。 凤起说:“不会我可以学。大熊金川都不会种地,他们不也干得好好的吗?” 吴桐听见这话,忍不住骂了一句:“我说你是不是有毛病啊?” 凤起说:“没有。我说的是真的,你不会以为我能一直教书吧?我顶多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待上十年,哪个人十年不变模样都会叫人起疑心的好不好?” 吴桐一听,也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确实如此,他们的寿命太长了,老得太慢了,不可能永远待在一个地方不挪窝,就连他自己,恐怕也不能永远都在那儿种地。 “那你教了多久的书了?” “快十年了。” “你不是说你喜欢研究物理吗?你不教书了,是不是就不研究了?”吴桐问。 “也不是不能研究,比如我现在不教书,依然可以做研究。不过我目前用的实验仪器是学校的,辞职的话就得退还回去,我自己再买。”凤起说。 “要多少钱?” 凤起说:“几百万吧。” “那么贵!”吴桐倒吸了一口凉气,那么几台仪器就需要几百万? “大不了卖房子。” 吴桐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他,怎么找了个这么烧钱的爱好。 凤起听他已经开始讨论起自己的工作了,心底一阵高兴:“那你是答应了?” “什么?”吴桐扭头看着他,还有点没反应过来。 凤起提醒他:“答应和我在一起。” 第66章 回家 吴桐瞪大眼睛:“我什么时候答应了?别给我偷换概念。” 凤起说:“你之前拒绝和我在一起, 是担心我要辞了工作跟你去种地,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 咱们之间就没有阻拦了啊。” 吴桐揉了揉眉心:“就算你跟我去种地, 也不代表我就要跟你在一起。你怎么还不开车?”他俩坐在车里说了许久,凤起也不发车。 “等一下。”凤起没有开车,而是抓住吴桐的肩, 将他转过来面对自己, “吴桐,今天咱们好好说一说这个问题。跟我在一起不好吗?你看,我们认识了这么久, 知根知底的,又一起生活了几百年, 连性格磨合都不需要。余生这么漫长, 你难道不想找个人陪你一起走吗?” 吴桐看着他:“认识很久就要在一起吗?你跟鸾芊芊认识时间也不短了,那你应该跟她在一起才对。” 凤起急了:“她跟你说什么了?我跟她就是普通朋友, 除此之外什么关系都没有。” “所以虽然我们认识久一点, 也不用非得在一起吧。”吴桐说。 凤起闻言无奈地笑, 没想到他会用这个逻辑来反驳自己:“吴桐,我想跟你在一起当然不是因为咱们认识久, 而是我喜欢你, 看着你甚至只要想到你,我心中都充满了欢喜, 能和你一起, 我觉得余生就充满了期待。” 要是换从前, 魂魄没齐全的时候,这样的告白对吴桐来说是泛不起什么涟漪的,因为他体会不到爱与喜欢,但此刻他的耳朵都烧红了,这可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表白,他窘迫地用手挡在自己额前:“你是不是搞错了?你可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 凤起笑着说:“我又不是真的那么小,只是涅槃而已。你也可以当成是养成游戏。” “我可没那个恶趣味。”吴桐羞窘地扭过头去,“赶紧开车吧。” 凤起见他有点害羞,不由得燃起了一丝希望,他没有紧逼下去,说:“我开个玩笑,其实我也没让你抚养啊。咱们当时那情况,就是互相陪伴着一起长大,这么一看,其实更像是青梅竹马。你考虑一下我说的呗,跟我谈恋爱的好处还是很多的。”说完开始开车。 吴桐一直扭头看着窗外,心想凤起完全没有必要和自己在一起,他们实力相差悬殊,双修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好处,跟自己在一起,完全就是在扶贫,自己才不需要扶贫呢。 终于可以回家了,踏上成都机场的那一刻,吴桐心底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这次在北京待了半个多月,收获颇丰,虽然出了不少意外,好在结果令人满意,从此以后,他就不会有缺失感了。 凤起伸了个懒腰,说:“回家的感觉真好!” 吴桐斜睨他,指指东北方向:“你家在北京。这里是我家。” 凤起笑着将手搭在吴桐肩上:“北京不是我家,你在哪儿,我的家就在哪儿。” 吴桐将他的手推掉:“少跟我套磁。我跟你没关系,你还是我的房客,房租一天也不能少。” 凤起笑了起来:“套磁都学会了。说明你适应能力很强啊,以后在农场住腻了,就来北京住一阵吧。世界这么大,我陪你住遍世界各地。” 吴桐望了望成都灰蒙蒙的天,这人时刻都在蛊惑自己,坚决不受诱惑。 金川和王虎接到电话,送完货后,顺便接他们回家。金川一见吴桐,就冲上来抱着他转了个圈:“掌柜的,你可算回来了!想死我了。” 王虎则在一旁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吴桐,确定他没事,这才朝凤起点头打招呼:“凤教授。”并顺手接过了吴桐手里的行李。 吴桐开心地看着金川和王虎:“太好了,终于回来了。走,咱们回家!” “走,走,回家去,大家都等急了。今天大熊还宰了一头羊等你们回去吃火锅呢。”金川拥着吴桐往外走。 王虎开车,金川就在一旁报备这半个多月农家乐的情况,收入支出等等。其实每笔费用都转到了吴桐的卡上,吴桐心里也有数,他不在的时候,大家都很尽职尽责地工作,他说:“过年放几天假吧,你们想去玩就出去走走。我还想买一辆车,不过买车得提前预定吧?” 凤起说:“要买车跟胡九说,让他帮忙,他开了4S店,不仅有优惠,提车也会快一点。” “好,等明天我再给他打电话。”吴桐说。 路上金川又问起他们在北京的情况,吴桐避重就轻,只说了凤起参加音乐会的事,也说起自己找回了丢失的魂魄,但没有说自己被白毛蝙蝠所伤的事。 金川和王虎知道他拿回了魂魄,都很替他高兴。 回到农家乐的时候,吴桐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了,北京和这里完全算得上是两个世界,一个喧闹繁华,一个宁静安详。 天气太冷,又到年底了,店里没什么客人,除了出门送货,大家都窝在家里烤火打麻将,雪羽和小猫都因为太冷住到家里来了,见到他们回来,人和动物全都迎了上来,大熊上来就给了吴桐一个熊抱:“掌柜的,我想死你了!” 吴桐笑着说:“我也很想念大家。家里都还好吗?” “都很好,就是你不在,大家都觉得缺点了什么。”锦宁在一旁笑着说,“掌柜的,喝茶。” “谢谢!”吴桐接过锦宁递上来的保温杯。 大熊说:“你们去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你们不回来过年了呢。” “当然要回来的。在北京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处理,耽搁了些时间,还好赶在过年前办完了。来,最近辛苦大家了,给大家发年终红包。”吴桐从口袋里掏出几个大红包,一人发了一个,今年过年早,元月下旬就过年了,现在已经是月中了,再有几天就过年了。 大熊和金川欢喜地接过红包:“谢谢掌柜的!” “谢谢!”王虎接过红包,其实他还有话想问吴桐,但一直都没找到机会,打算等他空了再说。 两个女孩也有红包,她们都很高兴:“谢谢掌柜的,没想到我来得这么晚还有年终奖。” 吴桐笑着说:“我也不知道给大家买什么礼物,干脆发红包给你们自己买了。” 凤起说:“这里还有给大家带的土特产,都拿去尝尝。” “太好了!我看看都有什么。”金川赶紧打开箱子拿特产。 大熊捋起袖子:“掌柜的,你们离开这么久,肯定很想念家里的饭菜吧,我马上就给你做饭去,咱们今晚吃火锅。” “好,我特别想念你做的饭菜。”吴桐笑着说,跟这群伙伴在一起,他就觉得特别轻松,除了种菜,他啥事都不用操心。 吴桐舒服地瘫在沙发上,旁边是暖烘烘的电暖炉,其实妖怪都不怕冷,但锦宁是一条鲤鱼,她比较怕冷,就买了一个大功率的电暖炉。这个电暖炉正好便宜了雪羽和小猫,动物们虽然都有毛,其实也还是怕冷的,没外人来的时候,他们就趴在电暖炉旁边烤火,此刻它俩正一左一右趴在吴桐脚边。 凤起端着一个果盘走过来,用脚拨了拨雪羽,让它挪腾地方,自己在吴桐旁边坐了下来,拿起一个草莓送到吴桐嘴边,吴桐伸手想去接,凤起不让,只好张嘴接了。 凤起说:“还是你种的草莓好吃。” 吴桐吃完了草莓,突然坐了起来:“我得去地里看看。”半个多月没有给这些菜输灵气,长势也受影响了,感觉今天的草莓就没以前的甜了。 “你才回来,就不能歇歇?”凤起说。 吴桐摆摆手,朝门外走去。凤起只好放下果盘,跟着他出去。 秋天搭的大棚此刻都派上了用场,蔬菜瓜果都种在大棚里,山里这个季节最低温度已经到零下几度,没有青菜在这个温度下还能生长,仅有一些特别抗冻的菠菜还在露天地里,但也只能维持不被冻死。吴桐看了一下,大棚里的蔬果长势还是不错的,只是花量和挂果率明显减少了,灵气就类比于作物生长的肥料,没有肥,挂果就少。吴桐一边检查,一边往土壤中输送灵气。 凤起跟在他身后,时不时伸手摘个黄瓜西红柿吃,禁不住摇头叹息:“你就是个劳碌命,一回来就闲不住。” 吴桐说:“这是我的工作。你跟着我做什么?” “我陪着你啊。其实应该说是我需要你陪着我,你看屋里那群人,谁也不敢跟我说话,我在他们也不自在。”凤起说。 吴桐听到这里,同情地瞥他一眼:“该,谁叫你老板着个脸。” 凤起无所谓地笑笑:“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你不嫌弃我就好了。” “你怎么知道我不嫌弃你?”吴桐翻了个白眼。 “那我也要赖着你。” “哼,跟小时候一样,就知道撒泼打滚放赖。”吴桐说。 凤起嘿嘿笑:“那是因为我知道有人宠着我啊。” “你脸皮怎么那么厚呢?”吴桐瞪他。 “我知道这有点不公平,所以现在换我宠你吧。”凤起呲牙乐。 “滚犊子!”吴桐骂了一句。 凤起的手机恰好响了起来,他拿出来一看,说:“是胡九。”他接通电话,跟胡九说了几句,过了一会儿,挂断电话说:“胡九那个不要脸的说他要和司墨过来过年,让我们杀猪宰羊招待他。” 吴桐听到这里眼睛一亮:“司墨要来过年?那太好了。”听说人类过年就是要热闹,他当然不会拒绝人多。 第67章 撩他 人类过年的时候, 所有店铺都会关门歇业,吴桐也打算休息几天,过年期间不送菜。所以他和胡九青衫两个大客户商量, 年初一到初五休息,初六恢复正常送货,胡九和青衫都表示同意, 只是要求提前多送一点。 大家辛苦忙活了大半年, 终于能够放假休息几天,别提多高兴了,于是纷纷做假期出游计划。吴桐前段时间一直在外面,过年期间便留下来看家,照看牲畜家禽, 凤起自然要陪着他。 锦宁和云岚听说他俩留在家里过年, 也表示要留下来过年。凤起一个眼刀子甩过来:“你们确信要留下来看家?那我和吴桐就出去玩几天吧。”别人留下来过年倒还罢了, 这两个女的留下来坚决不行。 云岚一听有些傻眼, 赶紧拉着锦宁说:“那还是算了, 我们去三亚玩吧, 三亚暖和, 还可以游泳晒太阳呢。” 锦宁也知道凤起不想她们跟着, 便有些无奈地点点头。 吴桐说:“你们出去玩, 来回路费以及住宿费我给报销,吃饭购物你们自己负责吧。” 金川一听, 赶紧嚷嚷起来:“掌柜的, 我去峨眉山能有多少路费?跟他们去三亚的消费标准不一样啊。” “那你可以跑远一点多花点钱啊, 我又没拦着不让你去。”吴桐笑着说。 王虎也笑了:“掌柜的,万一我们都住总统套房,你不亏大了?” 凤起在一旁凉凉地说:“那就看你们的良心了。” 众人一见凤起帮忙撑腰了,哪还敢坑老板:“我们当然是最有良心的!” 吴桐笑嘻嘻地说:“记得索要□□,没票不报销。对了,还有个年终福利,有想送亲戚朋友咱们农家乐土特产的,都抓紧时间去寄,免费的,邮费自理。” 他话音一落,大家都高兴起来,知道农家乐出产的东西就没有差的,金川说:“掌柜的,腊肠和腊肉也可以寄吗?” 大熊连忙说:“这个不得行,我做得不多,哪儿够分啊,以后还要用来招待客人的。” 吴桐大手一挥:“留一点吃就行了,都分了吧。招待客人的等你过年回来了重新杀猪再做。” 金川欢天喜地去收腊肠和腊肉去了。 吴桐问凤起:“你有朋友要寄东西吗?” “还有我的份?”凤起喜出望外,这是年终福利,自己并不属于这里的员工。 “不要就算了。我打算给盛教授和廉先生都寄一点腊味和水果去。”吴桐说。 凤起连忙说:“要,我要!我给朋友们寄一点。”鸾芊芊和檀宴都该寄一点,还有真武真君也寄一点好了。 于是赶在顺丰快递放假之前,农家乐又往全国各地寄出去了一大堆包裹,除了腊肉腊肠,还有干菌子木耳、咸鸭蛋、鲜草莓、新鲜蔬菜等,估计收到蔬菜的人都会觉得很意外,但吃了之后就会想念农家乐的蔬菜了。 腊月二十九,是他们今年最后一天开工,摘完菜,吴桐给每位摘菜工发了一个大红包,又给他们每人发了十斤新鲜猪肉、十斤草莓、二十斤蔬菜,本来还想给他们抓鸡鸭的,但他们都说自己家里养了有,没有收,几个人满载而归,欢欢喜喜回去过年了。 大熊这天一大早起来就宰了一头猪,分了些给摘菜工,剩下的留着给吴桐他们过年期间吃的,虽然吴桐怀疑他们能否吃完一头猪。 锦宁和云岚昨天就走了。大熊今天动身,打算去大理玩几天,因为鹿弥和他男朋友现在在大理定居,据说也开了一间民宿,他们有好几年没见了,以前大熊穷,吃了上顿没下顿,哪有钱出门,如今总算有了闲钱,可以出门旅游了。金川和王虎去成都送菜,金川打算直接开车去峨眉山,他要和他的徒子徒孙们一起过年。王虎则是今晚的飞机,他要去瑞士滑雪。这一群人中,就数王虎最潇洒。 大熊走后,屋子里就只剩下了吴桐和凤起,吴桐靠在沙发上,叹息说:“他们都去潇洒啦。” 凤起抬手揉揉他的脑袋:“明年过年我们也出去玩,你想去哪儿都行。去夏威夷晒太阳,或者去南极看企鹅,北极看极光都行啊。” 吴桐现在对出去玩并没有特别心动的,说:“明年再说。说好的过年人多才热闹,结果只剩下咱们两个光杆司令了。” 凤起笑着说:“多好,我就喜欢没人打搅的二人世界。” 他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车笛声,吴桐笑起来:“来客人啦。” 跑出门一看,是胡九和司墨到了。胡九穿着一身黑,司墨则是一身白,两人这是拼了命往对方靠拢啊,胡九本来是条纯白的九尾狐,司墨则是一块纯黑的砚台,这种视觉反差看起来略喜感。 胡九一见吴桐,就朝他张开了双臂:“Happy new year!” 司墨在一旁凉凉地拆台:“明天才是除夕吧,你也太心急了点。” 吴桐笑着说:“欢迎你们,司墨!” 胡九说:“我这么大个人你看不见?” “胡老板,欢迎你!”吴桐只好重新跟他打招呼。 凤起也出来了:“自备干粮了没有?我们厨子放假了,没人做饭。” 胡九瞪大了眼睛:“吓!有没有搞错?我来你家做客,还得我们自己备干粮?墨墨咱们走!” 凤起凉凉地说:“慢走不送。” 吴桐看着他俩斗嘴,对司墨说:“我给店里的员工都放了假,他们出去旅游了,现在就剩下咱们四个了。你们要是不嫌弃,就我来做吧,做得不好吃,你们多担待。” 司墨说:“我会做,我来吧。” 这边凤起和胡九都舍不得让吴桐和司墨做,说:“还是我来做吧。” 吴桐和司墨同时扭头看着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你们会做吗?” 胡九嘿嘿笑:“我不会,我洗碗吧。” 凤起笑了:“行,你洗,我不跟你争。我帮忙打下手好了。” 胡九大声嚷嚷:“我饿死了,杀猪了没有,宰羊了没有,鸡鸭鹅呢?火锅快搞起来。” 吴桐说:“我家没养鹅,鸡鸭都还在后山,你想吃自己去抓吧。司墨,我们去做午饭吧,今天大熊杀了头猪,你看看哪些可以用来下火锅。” 司墨一听,说:“一头猪?那能下火锅的就多了,东西都在哪里?我来处理。” 吴桐走到厨房打开冰箱:“大熊其实已经都帮忙收拾好了,我们只需要洗一洗切一下就可以了。” “那正好省事了。胡九,你先别去抓鸡鸭了,赶紧下地里去摘菜,想吃什么就摘什么。”司墨现在指挥胡九非常自然。 “得令,我多摘点你最爱吃的茼蒿和香菜。”胡九一听,赶紧掉头去摘菜。 凤起从外面探进头来:“吴桐,你想吃什么,我去摘。” 吴桐笑着摆摆手:“我什么都可以,你想吃什么自己去摘吧。” 凤起在厨房里也帮不上忙,便提着篮子出去了。 司墨看着凤起的背影,问:“最近你们还练琴吗?” “我不练了。他还练。” “怎么不练了?不是弹得好好的吗?”司墨有些意外地问。 吴桐说:“我本来也不是特别喜欢弹琴,他弹得比我好,我有得听就好了。” “那也不错。我在网上看到过他弹琴的视频,说实话,弹得真不错,天赋这东西有时候特别打击人,我真不太敢相信他就只练了几个月。”司墨叹息着摇头。 吴桐笑着说:“我就是听了他弹琴才彻底打消了弹琴的念头,人比人气死人。” “其实你这种才是正常的,他那叫异常。”司墨也笑,他从冰箱里端出一碗凝固的油脂,“这是牛油吗?要是牛油我就不用火锅底料了,我们自己炒。还真是牛油,你们这厨房里真是什么都有。” “大熊喜欢做饭,厨房里的东西都是他添的,材料设备都齐全。”吴桐说,“你还会炒火锅底料呢,我跟你学学。” “好啊,炒底料其实也简单。”司墨揭开一个锅盖,“大熊还真是挺周到的,连高汤都熬好了,正好,省了我们不少事。” 于是司墨掌勺,吴桐打下手,很快,厨房里便传出来辛辣的香味。 大棚里,胡九一边吃着草莓一边摘着茼蒿,抽空跟凤起聊天:“你俩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 凤起掐着圣女果,无奈地笑:“僵持了。” “什么叫僵持了?” “我表白了,但他还没答应跟我在一起。” “为什么没答应?他不喜欢你?” “我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我,他之前缺失一魄,不怎么懂得爱,再等等吧。”凤起就算再心急,但面对吴桐,也得拿出足够的耐心来。 “我教你一招,要是能确认他不讨厌你,你可以脸皮厚一点,死缠烂打比较合适。像他这样的,情感缺失比较严重,还不怎么懂得什么是爱,你就要积极大胆一点,多撩拨一下,让他开窍。”胡九嘿嘿笑。 凤起问:“怎么撩?” “撩汉还需要我教你?这不是你们雄凤凰的本能吗?”胡九鄙夷他。 凤起心说,他也没撩过别人啊,而且吴桐也不是凤凰,勾引雌凤凰那招式能管用?不会被当成神经病吧。 胡九见他沉默不语,有些恨铁不成钢,说:“投其所好!做他喜欢的事,让他感动的事。至于具体是什么,那我就爱莫能助了,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凤起眨眨眼,投其所好,吴桐所好的是什么?不过胡九确实给他指了个方向,他得好好思考一下才行。 第68章 醉酒 中午吃完火锅,胡九说:“明天就要过年了, 你们过年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没有?” 吴桐第一次过人类的年, 凤起以前也是孤寡家人,过年就找个地方随便逛逛, 根本就没有过年的经验,两人都有些茫然:“需要准备什么?” 胡九掰着手指头:“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都需要啊。每年只过一回年, 当然是想吃什么就买什么, 年夜饭得十全十美,准备十个菜吧。还得包饺子, 准备面粉了没有?糖果点心也得准备一下啊,不然来了客人大眼瞪小眼?喝的我带了酒过来, 白的红的都有,你们想喝什么饮料就去镇上买。新年新气象, 都得穿新衣新鞋吧。还有, 家里都得布置吧,春联福字灯笼都得买。还有烟花爆竹,市区不能放爆竹,乡下还是可以的吧,有烟花爆竹才有年味儿。” 吴桐听得一脸懵逼,过年还有这么多讲究啊, 他看向司墨:“你往年过年也是这么准备的吗?” 司墨轻咳了一声:“差不多吧, 多少都得准备一下。” 凤起说:“那我们上街去买吧, 要不干脆去成都买吧, 我怕镇上不齐全。” 胡九说:“车借给你, 你们去买吧。我才从成都过来,不想跑了。” 司墨说:“没必要跑那么远,就去邛崃买好了。我跟你们一起去吧,胡九你在家看家。” 胡九一听说要撇下他一个人:“我不看家,我跟你们一起去。” 于是四个人一起去了邛崃。以前吴桐和凤起一起上街的时候,总会引来路人的侧目和偷看,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被人明目张胆地围观,归根结底,不仅仅是四个帅哥同时出现的原因,更主要是因为胡九那一头长发太扎眼了。吴桐就不止一次听见有人在小声嘀咕:“那是个男的吧?个子好高啊,但是头发那么长,比女的头发还长,长得也比女的好看。” 凤起不喜欢被人这么围观,便拉着吴桐,对胡九和司墨说:“我们分开买东西吧。我把需要的东西列个清单,咱们分头去买。” 胡九说:“分什么头啊,你们知道哪些东西好哪些不好吗?我们墨墨最会过日子了,让他挑准错不了。” 司墨拆他的台:“可我也不想和你一起走。你什么时候把你那头发剪一下啊?太扎眼了!” 胡九咬着司墨的耳朵说:“在床上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司墨的脸瞬间红了,从齿缝间冒出几个字:“说话能不能注意点场合?” “只要你别让我剪头发!”胡九得意地说。 凤起和吴桐都装作没听见他们的悄悄话,凤起说:“既然都交给司墨挑选,那叫我们来做什么?” “叫你们来感受一下过年的氛围啊。学着点怎么买年货,以后你们自己过年的时候就知道该怎么操作了。”胡九的话总是令凤起无从反驳。 明天就要过年了,商场里是人山人海,吃的喝的用的跟不要钱似的往推车里搬。胡九简直就是个人生玩家,最擅长的就是吃喝玩乐,他挑的东西总是最贵最好的。而司墨显然要比他务实得多,他选的东西总是性价比最高的,只买对的,不选贵的。 吴桐第一次体验过年,已经被商场里琳琅满目的中国红弄得眼花缭乱了,凤起凑到他耳边问:“你觉得怎么样?” 吴桐回过神来:“嗯,挺喜庆。” 凤起说:“人太多了,看好自己的东西,过年期间小偷也比较多。” “啊,哦。”吴桐反应过来。 两辆推车在胡九和司墨的扫荡下,很快就堆满了,从食材到零食全都有。他们排了好久的队才结上账。买完东西出来的时候,凤起说:“你们先把东西搬过去,我去买点东西。” 吴桐看他一眼,没有问他买什么,帮着将东西搬到车上。过了大概十来分钟,凤起终于回来了,他买了几盆水仙,又买了两大束鲜花,一束玫瑰,一束百合,还是店员帮忙将花送过来的。吴桐看着那些花,有些好笑:“你买这么多花干什么?” “过年家里要装饰一下啊。广东人过年都会开花市,买鲜花放在家里,北京人过年也会买水仙回来摆放,这在过去叫岁朝清供,寓意幸福吉祥。”凤起解释说。 “人家过年是买年桔、桃花、梅花之类的,你买玫瑰和百合做什么?”胡九看着那么两大束玫瑰和百合,忍不住从玫瑰花束中抽出来一朵,递给司墨,“借花献佛,玫瑰送给心爱的人。” 司墨接了过去,放到鼻端嗅了一下:“真香。”然后将玫瑰放到了车子挡风玻璃下。 凤起将两束花一股脑地塞到吴桐怀里:“都给你。” 吴桐有些窘迫地抱着花,因为周围的路人都在看着他们,他红着脸赶紧钻进车里:“好了,我们快走吧。” 胡九施施然坐上驾驶座:“啧啧,凤起这理工男居然也懂浪漫了,真难得啊。” 吴桐脸越发红了:“不是还要去买烟花爆竹吗?春联灯笼都还没买。” “那些上镇上去买。”胡九说,“我买笔墨纸砚了,春联和福字让我家墨墨写,琴棋书画他都擅长。” 司墨赶紧说:“别瞎吹,我哪里擅长了?” 胡九笑得一脸得意:“反正比我们擅长多了。” 吴桐说:“司墨的字应该写得很好吧。”毕竟是砚台啊,一辈子都在跟字画打交道。 “勉强能看。”司墨谦虚地说。 凤起将新买的水仙花整理好,这才上车来:“可以走了。东西买齐了没有?” “差不多了,你们还需要逛街买衣服吗?”胡九问。 “不用了,在北京已经买好了。”吴桐赶紧答,他实在不爱买衣服。 “那就走吧,回去看看还缺了什么,少的上镇上再买。” 采买好年货,司墨开始准备年夜饭的材料,因为有几道硬菜必须要提前准备,否则明天就吃不上了。吴桐打下手,抓了鸡鸭回来宰杀,这是明天做佛跳墙要用的。凤起将买回来的水仙用盆装了,依次摆放在醒目的地方,为房子里增添几分春色,玫瑰和百合分别拆开,一束插在吴桐房里,一束放在楼下客厅里。胡九则将红纸裁了,准备让司墨写对联。 除夕这天早上,吴桐和凤起上街买了条肥硕的鲤鱼回来,这是年夜饭上的重头戏——年年有余(鱼)。回来的时候,司墨已经将佛跳墙炖上了,这菜名气极大,连吴桐都听说过。司墨取了自家产的猪蹄、猪肚、火腿肉、羊肘、母鸡、鸭子、香菇,再加上昨天买的鱼唇、海参、鲍鱼、瑶柱、墨鱼、鸽蛋等一起用瓦罐炖了,小火慢炖一整天,年夜饭时正好上桌。 忙完这些,司墨开始写春联和福字,胡九给他打下手,还别说,司墨的字写得真不错,而且他的春联都是自己编的,他是个有文化的妖精。凤起和吴桐负责将灯笼、春联和福字张挂粘贴起来。有了这些红色的点缀,家里一下子显得热闹喜庆起来,有了浓浓的年味儿。 胡九犹嫌不够喜庆,抓了小猫过来,将它的白毛用红色的颜料染成了红色,连雪羽都没能躲过,额头上的灰白色毛也被涂成了红色。迫于九尾狐的威压,雪羽是敢怒不敢挠,它委屈地跑到吴桐那儿告状,还用爪子涂了口水去擦拭额头上的红颜料。吴桐摸摸它,笑着说:“不用擦,好看。人类小孩过年额头上也都点红点的,吉利。”雪羽果然不再去涂抹额头上的红点了。 凤起听着他跟雪羽瞎掰,也不纠正他。其实吴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他看见年画上的小孩都点了红点的。 写完对联,司墨开始大显身手做年夜饭,吴桐帮忙打下手。胡九和凤起被安排去剁肉,准备饺子馅儿。厨房里“咚、咚、咚”的剁肉声一直不停,时而夹杂油锅炸东西的“刺啦”声,各种香味混杂着,彰显出年的富足。 天色逐渐暗下来,开始飘起了雪花。凤起将所有房间的灯都开了,整个农家乐灯火通明,显得十分温暖明亮。菜一道道端上桌,不仅好看,寓意也吉祥,味道也好。 胡九拿了一瓶茅台酒出来,倒上四杯酒:“这可是我多年的珍藏,今天是个难得的好日子,自然要用好酒来庆祝。要说起来,我还真得感谢凤起和吴桐,没有你们,我跟墨墨恐怕还不认识呢,所以你们算得上是我们的间接媒人。来,墨墨,我们一起给他们敬一杯。” 吴桐和凤起见状,都端着酒站了起来,四个人碰杯。装酒的小玻璃杯不大,吴桐以为不多,就一口闷了,这酒有一股子浓郁的酱香味,入口绵甜,味道还挺好。他喝完酒才发现其他几个人都惊讶地看着自己,他不解地问:“怎么了?” 司墨笑着说:“这酒快四十年了,别看挺好喝,但是后劲特别大,你还是慢点喝。” 凤起赶紧给他夹菜:“快吃点菜,别空腹喝酒。” 吴桐喝酒的机会不多,以前也都是喝点啤酒,这还是头一回喝白酒,只是觉得白酒比啤酒的味道要好,所以也没当回事。喝完那杯酒后,他又慢慢喝了两杯,喝完第三杯酒后,他眼前就开始出现重影了,他笑呵呵地说:“有两个凤起。” 凤起闻言扭头:“吴桐,你喝醉了?” 吴桐打了个酒嗝,眼神有点迷糊,看着凤起呵呵傻笑。 胡九说:“完了,真喝醉了。他酒品怎么样?” 凤起摇头:“我不知道。没见他喝醉过。” 胡九扭头去逗吴桐:“吴桐,你觉得我们几个谁最帅?” 吴桐看了一圈,抿着嘴笑而不语。 胡九说:“我知道,肯定不是凤起,凤起是我们几个中长得最丑的。” 吴桐顿时不干了:“你最丑!” 胡九瞪大了眼睛:“嘿,你个小没良心的,胳膊肘往外拐,你跟墨墨是好朋友,我是墨墨老公。凤起算什么?他就是个外人。” “你才是外人!”吴桐眼睛直直地盯着胡九,语气坚定地反驳。 凤起在一旁听得乐死了,喝醉了吴桐真诚实。 胡九说:“那他是你什么人啊?” 吴桐打了个酒嗝,看着凤起,只是笑,不说话。 胡九又说:“我看你们也老大不小了,都单着怪可怜的,这样吧。明天我叫几个朋友过来,给你们相个亲好了。” “不相亲!”吴桐挥手打断了胡九。 “行,你不相就不相。那就给凤起相。凤起,咱们明天相亲啊?”胡九说着拼命朝凤起眨眼使眼色。 凤起只是呵呵笑,也不说拒绝。吴桐突然站了起来,朝凤起扑过去,一把将他扑倒在地上:“你也不许相亲!” 第69章 在一起 凤起本来坐在椅子上, 被吴桐猛地一扑,连人带椅子往地上倒去, 好在他反应迅速,一手抱住了吴桐, 在后脑勺亲吻地面的瞬间化为原形凌空飞起。 胡九和司墨只觉得眼前一片金光,片刻之后, 凤起化为人形,抱住缓缓落到地面上。 “哇哦!”胡九用力鼓掌,“酷毙了!犹如天神下凡, 凤凰简直就是撩汉外挂啊, 苏破天际!” 醉鬼吴桐根本就没感受到凤起的苏,他挂在凤起身上,只是感觉眼前一花, 凤起变成了凤凰又变为了凤起,伸手去捏凤起的脸:“刚刚的凤凰好看, 再变一个。” 凤起哭笑不得地低头看着他:“别闹了,坐下吃饭。” 司墨已经将凤起倒在地上的椅子扶了起来,凤起将吴桐扶到椅子上坐好,给他舀了一碗佛跳墙:“吃菜,不许再喝酒了。” 吴桐皱着眉直勾勾地盯着凤起,就是不拿筷子, 他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没有得到答案, 但是却想不起来了。凤起见他盯着自己看, 便说:“怎么了, 不想吃吗?味道很好啊,你尝尝。” 胡九在一旁看着他俩,忍不住笑着说:“小吴桐,你不许凤起相亲——” “啊,不准相亲!”吴桐终于想起来自己要跟凤起说什么了,伸手揪住他的袖子,“你不准相亲。” 凤起笑了:“好,我不相亲。” 吴桐闻言,心满意足地夹起一个香菇塞进嘴里,嘴角眼睛都是笑意。 胡九看着他的模样,嘿嘿笑:“小吴桐,你不许凤起相亲,是要留着给自己的吗?反正你俩都单身,不如就凑一对好了。你看我和墨墨多好,去哪儿都有人陪着。” 吴桐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不敢看凤起,只埋头一个劲地吃菜。 司墨夹了块排骨塞进胡九嘴里:“赶紧吃饭吧你,这么多吃的还堵不上你的嘴。”吴桐明显就害羞了,这种事不该他们自己去解决吗?推波助澜过了头就是越俎代庖了。 胡九哈哈笑起来:“好,吃饭。今晚墨墨做的菜味道格外好。” “那还是这里的食材好。”司墨完全不居功。 凤起见吴桐拼命往嘴里塞吃的,便不断地给他夹菜,吴桐也不说话,来者不拒,将凤起给他夹的菜全都吃了。这顿年夜饭吃到后来,气氛就变得有些诡异了,明明只有四个人,却分成了两拨,哪边也不理哪边,自顾自夹菜吃菜。 一直到吴桐打了个大大的饱嗝,凤起才停下来:“吃饱了吗?吃饱了就不吃了。” 吴桐摸摸胃部,其实有点吃撑了,他又打了个嗝。 司墨说:“吃饱就别吃了,留点儿肚子,一会儿还得吃饺子呢。” 凤起主动起来收拾碗筷。司墨踢了胡九一脚:“去帮忙!” 胡九只好站起来,帮着凤起一起收拾碗筷。吴桐也想去帮忙,被司墨拦住了:“年夜饭是咱们做的,就让他们收拾吧,咱们去看电视。” 吴桐便坐到沙发上去看春晚,电视里正在载歌载舞,热闹喧腾,吴桐第一次感受春晚,觉得有点新鲜。不过到底是吃得撑了,又喝多了,靠在沙发上打起了瞌睡。司墨见他瞌睡,也不惊动他,将电暖炉换了个方向,对着他。 凤起洗了碗出来,看见吴桐已经抱着抱枕睡着了。胡九说:“咦,怎么就睡了,饺子还没吃呢。烟花也没放。” 凤起说:“不吃了,我送他上楼去睡吧。一会儿再下来。”说着将吴桐公主抱了起来。 胡九在他身后提醒:“机会是需要自己把握的,凤起,加油!” 凤起没作声。上了楼,推开房门,房间里的灯本来就亮着,床头柜上的红玫瑰火热绽放着,一室春色。凤起将人轻轻放到床上,吴桐却醒了,他睁开了眼,迷糊地看着凤起,抬手抱住了他,将脸贴在凤起颈间,不说话。凤起非常意外,轻抚着吴桐的脑袋:“怎么了?” 许久,吴桐都没作声,就在凤起以为他睡着了的时候,吴桐忽然咕哝了一句:“我不双修。” 凤起听见这话,身体瞬间便僵了,什么意思,他怎么会提起这个?自己没有跟他说过双修的事啊。他小心翼翼地说:“你怎么知道双修?” 吴桐又咕哝了一句:“我不要你的灵气。” 凤起闻言,已经可以确定吴桐知道他们双修的事了,是谁告诉他的?檀宴吗?凤起试探着问:“檀宴告诉你的?” 吴桐打了个哈欠,没有回答。凤起就他是默认了,那瞬间他想了很多,忽然有灵光闪过,但是又不能确认,便试探问:“你为什么不许我相亲?” 吴桐一听说相亲,搂着凤起的手臂就收紧了:“不行,不行!” 凤起笑起来:“我不相亲。我想和你在一起,像胡九和司墨那样。” 孰料吴桐依然拒绝:“不行,不双修!” 凤起想了想,胡九和司墨在一起等于双修?他忍不住笑了:“要是不双修呢,只是在一起。” 吴桐喝得迷糊的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在一起还能不双修?这是什么情况,他松开凤起,茫然地看着他,嘴唇微张着。 凤起看见他迷糊的样子,忍不住在他唇上亲了一口,软得他心都要化了,他控制住再亲下去的冲动,说:“吴桐,两个人在一起也不一定要双修。” “什么?”吴桐还是没消化完,又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哈欠,眼皮开始往下耷拉。 凤起见他这样,知道他是吃饱犯困了,脑子转不动了,否则怎么会连自己亲他都没有反应,不过收获还是不少,他已经确认了一件事,等明天吴桐睡醒了再来跟他谈这件事,他伸手盖在吴桐的眼睛上:“好了,这件事咱们明天再说,你累了,早点睡吧。” 不到一分钟,凤起就感觉到吴桐的呼吸绵长起来,他移开手,发现他果然已经睡着了。便将他轻轻放到枕头上,在他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又忍不住吮住了他的唇,过了好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放开,拉上被子,一脸迷恋地在床边坐了许久,这才起身关上灯出去。 吴桐是被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惊醒来的,睁开眼,外面天色微明,已经是早上了,他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睡衣,他对这一切都没印象,是谁帮他换的?吴桐起来洗漱,穿上衣服,叠被的时候,在枕头下翻出来一个红包,里面放着一叠崭新的钞票,还有一枚花钱,谁给他的? 吴桐拿着红包下楼,正巧碰上凤起上楼来,凤起见到他,露出灿烂笑容,大步走上来,抱住了吴桐:“新年好!” 吴桐身体有些僵硬,什么情况,他怎么用这种方式打招呼,鼻端传来淡淡的□□味,看样子是他在放鞭炮。 凤起放开他,亲昵地说:“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再睡了?” 吴桐说:“睡醒了。昨晚你是送我上来的?” 凤起点头。 “衣服也是你帮我换的?” 继续点头。 吴桐举着手里的红包:“这也是你放的?” “对,压岁钱,保佑你新的一年平平安安,百病全消。”凤起笑得露出了整齐的白牙。 吴桐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但是他却想不起来,他只记得四个人一起吃年夜饭了,还喝了一些酒,司墨说酒的后劲很大,难不成真是喝酒的原因?像北方人说的,喝断片儿了? “昨晚发生了什么,后来我都忘了。”吴桐显然有点苦恼。 凤起一愣,试探着问:“你昨晚喝醉了,将我扑在地上,记得吗?” “我发酒疯了?”吴桐露出尴尬的神色。 凤起抬了抬眉毛,原来是这么回事,他拉着吴桐的手:“去我房间,我告诉你。” 吴桐被他拖着进了屋,凤起将门关上,说:“你喝醉后发生的事全都忘了?” 吴桐摇摇头:“不记得了。” “包括你不许我相亲的事?” 吴桐脸色微变:“你要去相亲?” 凤起摇头:“没有,胡九说着玩呢。我才不相亲呢,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还相什么亲啊。”说完含笑望着吴桐。 吴桐脸色微赧,移开视线。 凤起继续说:“你昨晚还说到双修的事了。” 吴桐一脸惊恐地看着凤起,他居然连这事都说出来了?他此刻特别想找一个地缝钻下去,他扭头看了一眼窗户,心想能不能从那里跳下去。 凤起问:“你知道我们双修的事了?” 吴桐往后退了一步,矢口否认:“我不知道。” 凤起并不打算略过这件事:“是檀宴告诉你的吧?对不起,这件事我本来是想征得你同意的,然而当时情况太紧急,我不得已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你双修了。怕你生气,所以一直没说。” 吴桐扶额:“行了,我都知道了。能别说了吗?” 凤起说:“你昨晚说你不想双修,我答应你,我们在一起后不双修,除非你同意。” 吴桐惊慌地抬起头:“在、在一起?”他昨晚喝醉了还说什么了? 凤起勾起嘴角:“对啊,你昨晚答应我们在一起了,但是不双修。” 吴桐觉得自己快要呼吸不过来了,欲哭无泪:“我、我昨晚真的喝醉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够喝醉的时候说呢! 第70章 不速客 凤起微笑着说:“没关系,酒后吐真言, 我是不会介意的。” 吴桐有些抓狂, 你不介意我介意啊!他无奈地看着凤起:“这不能作数吧?” “为什么不能作数?你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凤起脸上露出受伤的表情。 吴桐看着他的表情, 内心又有些不忍,他整个人都凌乱了, 这都什么事啊,喝了一顿酒醒来,怎么世界就变样了呢, 他伸手抓了抓脑袋, 有些苦恼地说:“不是,你让我想想, 我得消化消化。我太混乱了,那个暂时不作数。” 凤起见吴桐这样,心里又有点小小的愧疚, 这算不算趁人之危?但是他能肯定,吴桐是在意他的, 否则不会酒后吐真言,强烈反对自己相亲。他抬起手摸摸吴桐的头:“没关系,你再想想吧, 多久我都能等。” 他语气特别诚恳和宽容,弄得吴桐内心也有点愧疚,他低下头:“嗯。” 凤起见他这么乖巧, 忍不住张开双臂拥抱了一下, 在吴桐无措之前松开了:“走吧, 下楼去。我们去准备早饭。” 吴桐点点头,和凤起一起下楼去了。他总是忍不住偷偷去瞥凤起,想弄清他的情绪,凤起面上一直是带笑的,而且笑得特别温柔,让吴桐的心都忍不住噗通噗通乱跳。 胡九和司墨还没有下来,凤起说:“早饭我们做吧,你来主厨,我来打下手。早上吃什么来着?我记得司墨昨天晚上说过。” 吴桐说:“吃抄手。昨晚上包了吗?”他记得晚上要包饺子的,后来喝醉了,什么都没做。 凤起打开冰箱看了一下:“这个是吗?” 吴桐走过去一看:“对,这就是。他们还没起来,现在煮早了点,我先准备几个菜吧。” “那我去大棚摘点菜回来。”凤起说。 “嗯,去吧。”吴桐从冰箱里拿出肉来,准备动手做菜。 凤起提着个篮子出了门,钻进大棚摘菜,吴桐爱吃西红柿,再摘点圣女果回去当水果。凤起正高兴地盘算着,手指忽然一顿,因为感觉到了一股威严的气息,能让他有这种感觉的人,用五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凤起迅速钻出大棚,看见一道黑影飘进了房子里,他心里一惊,也顾不上是白天,身影疾闪,如闪电一般冲回了家里。 家里来了外人,小猫一声不吭地趴在自己的窝里,一声也不敢吭,雪羽也将脑袋枕在自己爪子上不敢动弹。 吴桐正在切腊肠,忽然感觉周围气氛一僵,随后听见有人哈哈大笑着说:“好香,好香,又有什么好吃的?” 吴桐扭头一看,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男子进来了,他头发束成了髻,留着长须,整个就是道士打扮,要不是身型略胖了点,还真可以说得上是仙风道骨。吴桐心里一惊,这人来得太悄没声息了,如果不是周遭气氛的变化,他根本就不知道有人来了,他脸上带着笑容:“你好,新年好啊。请问是来住店吗?” “好,好,新年好!这里还可以住店?”黑衣男子问。 吴桐还没来得及答话,便听见嘭一声响,原本只开了一扇的门另一扇也被撞开了,凤起一脸惊愕地站在门口:“真君?!”语气充满了难以置信。 黑衣男子转过身,看着凤起,笑起来:“哈哈,小凤凰,你果然躲在这里享福啊。” 凤起松了一口气:“你要来怎么也不打声招呼。” “打什么招呼,你不是给了地址吗?怎么,不请自到不欢迎?”黑衣男子问。 凤起笑着摇头:“当然不是。欢迎!吴桐,这位是真武真君。真君,这是吴桐。” 吴桐这下才知道原来这就是玄武大帝,赶紧擦了手过来:“真君您好!我叫吴桐,欢迎您来我家做客。” 真武看着吴桐,上下打量了一番,捋捋胡须点头说:“终于化形了啊,果然是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不枉费当年凤凰的一番苦心。” 吴桐一脸疑惑地看向凤起,真武真君怎么会知道自己? 这时从楼梯拐弯处探出一个脑袋,往楼下一看,赶紧缩了回去,真武朝楼梯的方向伸手一抓,将人拉了下来:“什么人,鬼鬼祟祟的!” 胡九被摔了个屁墩,他哇哇大叫:“大帝恕罪!我这不是衣衫不整,不能见人嘛,想去换身衣裳才来拜见真君。” 吴桐惊讶地看着这一幕,胡九那么强大的实力,却被真武真君一把就拉了下来,他的实力该是多么强大! 真武看着胡九:“原来是个臭狐狸,你也在这里蹭吃蹭喝!” 胡九嘿嘿赔笑:“大帝,我跟凤起是朋友,我们一起过年。你知道的,过年要热闹些嘛。” 这时司墨衣着整齐地从楼上下来了,他恭恭敬敬行礼:“小子司墨见过真武大帝!” 真武看着司墨,说:“你跟着狐狸是一起的?” 司墨没有否认:“我们是道侣。大帝想吃什么,我略通厨艺,现在给您做去。” 真武一听司墨会做饭,眼睛亮了:“什么都行,好吃就可以。你们四川不是火锅最有名吗,能做吗?” 大清早吃火锅,也是真武才想得出来,不过司墨立即说:“当然能做。您稍等,我们很快就做好。” 吴桐:“我给你打下手。” 凤起:“我去摘菜。” 胡九:“我先上去换身衣服,马上就来。” 一会儿大厅里的人都跑光了,只剩下真武真君站在那儿,他毫不见外地大喇喇往沙发上一躺,说:“你们就是这么待客的?来了客人连茶水都没一杯?” 吴桐赶紧跑出来:“对不起,您喝茶!”他赶紧泡茶倒茶,并且端出前天买的坚果点心,幸亏当时听胡九的买了不少,本以为是他们自己吃的,没想到还真有客人来。 司墨一肚子疑问想问吴桐,但是又怕外面那尊大神听见,便憋着不说,吴桐也有一肚子疑问想问凤起,无奈凤起已经出去了。 真武也不怕无聊,伸手招了小猫和雪羽来给他暖脚,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雪羽就算气性再大也不敢拒绝。 凤起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真武仰面躺在沙发上,双脚踩在雪羽的肚皮上,一边抛着松子吃得正香,一边吃还一边嫌弃:“没有我们大兴安岭的红松子好吃。” 凤起没理他,将摘回的菜送到厨房里,司墨正在炒火锅底料,吴桐则在切菜。一代狐王胡九正蹲在角落的垃圾桶边剥蒜头,因为真武真君爱吃大瓣蒜,点名要用。 吴桐见他回来了,压低了声音问:“真君怎么知道我的?” 凤起小声地说:“回头跟你解释。” 胡九看了大厅一眼,大声说:“大帝来得这么早,是连夜赶路的吗?” 真武在外头说:“对,昨天吃完了凤凰寄的菜,连夜就赶过来了,风太大了,吹得本尊冷死了。要是凤凰还在就好了,跟他出门就不会冷了,速度还快。” 吴桐惊讶地扭头去看凤起,发现他脸都红到了脖子根,怎么回事?“你和真君很熟?” 凤起红着脸答:“以后跟你解释。” 吴桐满肚子疑问,但是却得不到答案,不过他觉得应该是因为真武在场,所以他不愿意解释。 几个人齐心协力,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火锅做好了。真武看了看桌上的菜,说:“你们这儿不是养了很多鸡鸭么,怎么不给整只鸡?” 凤起说:“中午给你做小鸡炖蘑菇。” “哈哈,好,我最爱吃小鸡炖蘑菇,中午给我整两只,我都能吃了。”真武说着伸筷子去夹养肉进涮锅,一等变色,就塞进了嘴里,呼呼哈气,“这也太鲜了,自己养的羊吧,难怪你们几个小子都躲在这里享福呢。凤凰你也不厚道,有这么好的地儿不告诉我,自己吃独食。” 凤起说:“真君日理万机,北方需要你坐镇,哪能随便惊扰你。” “也是,以后多给我寄点好吃的,反正现在快递也方便。”真武一边说一边大快朵颐,典型的东北汉子风格。 终于用一顿火锅将真武的嘴给堵上了,他吃饱喝足,躺在沙发上打瞌睡,吴桐便领他去了二楼的客房休息。 等他睡了,这边四个人全都跑到后山上,借口饲养家禽家畜,其实是在讨论真武真君,以防隔墙有耳,胡九还设下了隔音阵,凤起在这隔音阵上再加了一重。 胡九终于可以放心说话了:“怎么回事,真武大帝怎么会找到这里来?” 凤起说:“年前我给他寄了点土特产,谁知道他就找到这里来了。” 吴桐看着他:“你跟他看起来很熟。而且他怎么会知道我?” 凤起看着吴桐,舔了舔唇,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以前为了分凤丹,找他帮过忙。他知道是给你用的。” 吴桐眼睛一亮:“你的凤丹是他帮你分的?那他能不能帮你把凤丹重新融合起来?” “算了,不用融合了,就这样挺好的。”凤起说。 吴桐不同意:“你凤丹一分,实力大打折扣。我现在用不上了,还是融合比较好。我去找真君问一声。” 凤起拉住他的手:“别去了,吴桐,不用融合也没多大影响。我们去抓鸡,中午给真君做小鸡炖蘑菇。”他说着就将隔音阵给撤了,去抓正在山头刨食吃的鸡了。 司墨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什么凤丹? 胡九则知道凤起只是说得轻描淡写,凤丹岂是随随便便就能分合的,哪能不付出代价。 第71章 知情 真武就这样在农家乐住了下来, 三餐都有人照顾妥帖, 饭后还有吃不完的水果零食, 就差个人帮他剥松子和瓜子了。 真武特别爱吃鸡, 司墨和吴桐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鸡吃,除了小鸡炖蘑菇, 还有白切鸡、手撕鸡、大盘鸡、盐焗鸡、口水鸡等等。胡九也爱吃鸡,虽然每顿都可以吃鸡, 但他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家墨墨在被真武这个老头子使唤。所以初三一早, 胡九就收拾好行李要和司墨回家。 结果刚一下楼,就被真武叫住了:“你们要去哪儿?” 胡九说:“大帝,我们今天回成都,我有工作需要处理, 得回去上班了。” 真武看着他,说:“那黑石头你也要回去上班?” 司墨笑了:“我跟他一起来的, 所以要一起走。” “既然不工作, 那就在这里多玩几天, 你做饭的手艺不错,本尊很喜欢。”真武说。 司墨闻言,只得笑着说:“既然大帝喜欢,那我就多留几天吧。”等大熊回来, 他就可以解放了, 顶多再熬两天。 真武笑了起来:“这就对了, 大过年的, 也没事,就多留几天呗。狐狸你有事就先走吧。” 胡九咬紧了牙关,敢怒不敢言,没办法,在灵异界,实力就是话语权,他自己本事再大,也比不过真武大帝,他说:“算了,我也请几天假吧,在这里陪你。” “我不需要人陪,有吃的喝的就行。”真武大帝拿着一个茶壶对着壶嘴啜了一口,神情那是相当的享受。 胡九嘴角抽了抽,忍不住腹诽:谁陪你这个糟老头子啊,他是留下来陪他家墨墨。 其实真武虽然很霸道,但并不十分难相处,他不会颐指气使,只是在吃的喝的上面提提要求,每天也就折腾折腾小猫和雪羽,不会去干扰他们几个人的生活。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也过得不太自在,因为真武太强大了,他就相当于一个人形的监听器,只要他愿意,他就能知道任何你做的事和你说的话。就算他不一定听,但也是一枚□□啊,而且这炸弹你还不能去排除,只能等他自动消失。这才是胡九忍受不了的原因,因为这个,他和司墨晚上睡觉都变成了纯盖棉被聊天了,因为怕人听壁角,这太痛苦了。 凤起和吴桐所受的干扰会小一些,因为他俩还没正式在一起,没什么亲密举动怕人看到的。但凤起也很不自在,因为怕自己的老底被真武给起了,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尽量让真武高高兴兴的。 吴桐对真武是好奇居多,真武真君是四灵之一,按说凤起跟他的等级差不多,然而他表现出来的实力却比凤起强很多,这让吴桐认定了是凤起的凤丹分割所致,所以尽管凤起不愿意将凤丹融合,他还是想去问问真武这个问题。 胡九当老大这么多年,这么被人拿捏着,让他十分难适应,实在憋不住找了个借口,跟真武说要和司墨去市里买佛跳墙的食材。真武一听说可以吃佛跳墙,自然是满口答应了。胡九终于得了机会和司墨出去透气了。 吴桐提着半筐鸡蛋鸭蛋从山上下来,最近天气十分冷,鸡鸭产蛋量明显下降。过了一个冬天,春天饲养的鸡鸭都卖得吃得各剩下一百多只,好在秋天的时候他们又养了一批小的,现在已经长得半大了,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宰杀了,只是还不到下蛋的时节。 真武正在走廊的躺椅上晒太阳,一脚踩在雪羽背上。雪羽听见吴桐的脚步声,抬起头来委屈地呜咽了一声,他真的很希望重获自由,哪怕是去赶鸡鸭呢,也好过在这里给人当垫脚石。不过它也不得不承认,跟真武在一起,修炼的速度要快不少。 吴桐打招呼:“真君!” 真武睁开眼:“又捡了那么多蛋?你那咸鸭蛋还有么,我想吃昨天那个咸蛋黄蒸猪肉。” “还有,中午给您做。”吴桐进屋去,将蛋收起来,发现凤起不在家里,难道是去大棚里了? 吴桐放好蛋出来,问:“真君,凤起出去了?” “对,我打发他去捞鱼了,就在前面的溪沟里。”真武说。 吴桐伸手摸了摸额头:“您想吃鱼,上街上买就好了。”锦宁不在,溪里的鱼恐怕没那么好抓。 “我喜欢吃野生鱼。”真武说。 吴桐想说,那也不是野生的,而是他们放养的,不过这种放养方式跟野生的也差不太远。 吴桐见大家都不在,便忍不住问真武:“真君,我想跟您请教一个问题。” 真武闭着眼:“说吧。” 吴桐舔了一下唇,说:“凤起的凤丹分割您是知道的吧?” “当然知道,还是我帮的忙呢。”真武睁开了眼,上下打量吴桐,“那凤丹不是给你用的,怎么不在你身上?” 吴桐说:“我身体已经好了,凤丹就还给凤起了。我想再请教一下真君,分割后的凤丹还能重新融合起来吗?” 真武扭头打量吴桐:“你想让他的凤丹重新融合?” 吴桐点头:“对,我总觉得凤丹被分割了影响了凤起的修炼。现在我已经用不上了,所以想帮他融合。” “既然都分了,又何必融合。”真武只是笑笑。 吴桐说:“是不能融合吗?” 真武说:“也不是不能,只是凤起愿意融合吗?” 吴桐说:“他没有说愿意,但我想帮他融合。我想知道,我要怎么做才能帮他。” 真武看着前面这一大片的田地和大棚,说:“这菜都是你种的?” “是的。” 真武摸摸胡子说:“你这能力不错,我也很喜欢。凤凰当初来找我帮忙分割凤丹,给我当了五百年坐骑。如今你想要融合凤丹,融合的难度比分割的略小,我帮你把凤丹融合了,你给我种三百年的菜怎么样?” 吴桐听到这里,整个人如五雷轰顶,过了许久,他才恢复意识,眼圈已经红了,那么骄傲的凤凰,为了自己,竟然给人当了五百年的坐骑!这事他完全不知情,难怪他将凤丹坠给自己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原来是这样。自己却埋怨了他这么多年,此刻他内心愧疚无比,下意识地去找凤起。 真武笑着问:“怎么样,你想好了吗?” 吴桐伸手捏了一下鼻子,说:“我考虑一下。”说着就抬脚往外走,他要去找凤起。 凤起手里拿着一个网兜,正沿着清澈见底的溪谷搜寻冷水鱼的踪迹。他虽然是百鸟之王,这大冬天的也找不来帮手帮他抓鱼,水里的鱼是不听他指挥的,见到了只会拼命逃窜,所以抓起来非常不容易。好一会儿才抓到了两条不大的雅鱼,看着也不像是能够下锅的体型。 凤起拿着网兜往水里一抄,捞上来一块卵石,他将网兜翻过来,将石头倒出去,察觉到有人过来,抬头一看,笑了:“你怎么来了?这鱼不好捉,我打算上街去买。” 吴桐不说话,站在离他数米远的地方看他,过了一会儿,他才走过来,伸手抱住了凤起的腰,将脸贴在他背上。凤起惊呆了,他低头看着腰间的手:什么情况?吴桐居然会主动抱他。 网兜掉了下去,落在了溪里,被水冲得缓缓往下游去了。凤起将手覆盖在了吴桐的手背上,试探着问:“吴桐,你怎么了?” 吴桐摇头不说话,凤起拿开他的手,转过身,低头看着吴桐,发现他眼圈发红,顿时心疼坏了:“怎么哭了?”他极少看见吴桐哭,伸手想托起他的下巴。 吴桐将他的手挡开,将头埋在他怀里:“对不起,谢谢!” 第72章 定情 凤起没有继续追问, 两人就在溪边相拥,溪对面的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虽然不多, 但也不代表完全没有。凤起不在意被人看,他的眼前开满了花儿, 所有的感官全都在怀中的人身上, 幸福胀满了胸膛, 仿佛在云端飘荡, 完全他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吴桐则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 没有顾及到这一点。 不知道过了多久,吴桐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了, 他慢慢抬起头来, 凤起正温柔地看着他,轻声问:“好些了?” 吴桐红了脸, 转过头去:“捞到鱼了吗?” 凤起这才想起来:“呀, 网兜被冲走了。”他赶紧顺着水去找网兜,最后在栅栏边找到了,他设法将网兜捞了上来。 吴桐看着桶里两条小得可怜的鱼, 说:“这不能吃吧,这么小。” “嗯, 还是鱼苗, 给它倒了,我上街去给他买鱼去。”凤起说。 吴桐将水桶里的鱼倒进了溪中。 凤起看着他:“你没有话想对我说?” 吴桐看他一眼:“你那几百年都没人影, 是去了真武真君那儿?” 凤起一愣, 明白过来:“哦, 是。” “他没为难你吧?”吴桐问出这话,就止不住心酸,怎么能够不为难,堂堂凤凰,给人当坐骑,那还不够憋屈的吗? “没有。”凤起连忙否认。 吴桐伸手摸了摸凤起胸口,然后伸手到他脖子上,摸到凤丹坠的绳子,将它拿了出来,看着那个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的珠子,用手指摩挲了一下,说:“我想把它还给你。” 凤起说:“不是在我这里了吗?” 吴桐说:“我想让它融到你体内去。” “所以你去找真君了?”凤起终于明白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去给真君当坐骑的事了,“他跟你提什么条件了?” 吴桐眼神闪烁:“没什么条件,他愿意帮我的忙。”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他怎么可能无偿帮忙。我不融合,这对我又没什么影响。”以真武的脾气,那是不可能平白无故帮人干活的,绝对要付出代价的,他绝对不会允许吴桐去求真武办事的。 吴桐说:“他说让我给他种菜。” “多久?” 吴桐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百年?去他的!想得美!”凤起直接给否决了,他摘下脖子上的项链,挂回吴桐脖子上。 “我不要!”吴桐连忙拒绝。 凤起抓住了他的手:“戴着。这凤丹算是我们的定情信物,你要是觉得他影响你修炼了,我再给它加一重阵法,不让它帮助你吸收灵气。” 吴桐听见这话,抬起眼看着凤起,刚刚退下去的红潮又涌了上来,并且蔓延到了脖子根,他说着是定情信物! 凤起的额头抵着吴桐的:“就这么说好了。凤丹不融合,一半在我这里,一半放在你身上,我们加起来是一个整体。” 吴桐摸了摸那枚熟悉的凤丹坠,这次没有将它摘下来:“你的凤丹没有融合,真的不要紧吗?” “不要紧,不融合比我强的也没几个,放心,我会保护你不再受任何伤害。”凤起说。 吴桐说:“我自己会努力修炼,不让人欺负我。”他也会试着去学习阵法,将来寻到为凤起融合凤丹的法子。 凤起捏捏他的耳垂,亲昵地说:“嗯,我相信你。走吧,我们上街买鱼去。” 吴桐说:“不开车去吗?”皮卡车和胡九的车都开走了,家里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 “不开,我们走路去,反正也不远。”凤起拉着吴桐的手,穿过小桥,上了公路,他心情极度欢愉,因为吴桐终于接受了他,早知道卖惨能够俘获他的心,就早点卖惨了。 走了一阵,吴桐看见对面来了辆车,便抽回了自己的手,不跟凤起手拉手。凤起也不介意,与他并排走着,随口闲话,看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像个心情雀跃的孩子,就差没有蹦蹦跳跳了。 吴桐也受了他的感染,脸上始终挂着笑容,想到他们以后的生活,内心充满了期待,又有些羞涩不安,大家知道他们在一起了会怎么想?会不会笑话他? 他们在市场上买了几条雅安鱼,出来的时候在市场口看见有人卖糖葫芦,凤起便过去,买了一串糖葫芦,递给吴桐:“给你吃。” 吴桐问:“这是什么?” “冰糖葫芦。北京特别多,明年咱们去北京过年,感受那边的庙会文化,特别热闹,很好玩。”凤起说。 吴桐伸出舌尖舔了一下山楂果上的糖霜,甜丝丝的,忍不住又舔了一口。凤起见状,凑过来,将他舔过的山楂果一口咬了下去,说:“是这么吃的。” 吴桐看他吃自己舔过的山楂,忍不住红了脸:“你爱吃就都给你吧。” 凤起摇头:“你吃过的才甜,好甜!”其实山楂已经酸得他眼睛都眯上了,他还咬牙坚持说甜。 吴桐学样吃了一个,立即倒吸一口凉气:“好酸!” “就是这个味儿啊,酸酸甜甜的。像极了爱情的味道。”凤起说。 吴桐扭过头去,粉红的耳朵出卖了他的情绪。 吴桐到底还是嫌酸,坚持要和凤起一起分享,两人你一个我一个吃完了一串糖葫芦,正好也到家了。真武见他们回来,睁开眼问:“想好了?” 吴桐还没回答,凤起就搂着吴桐的肩,说:“想好了,我们不融合。他不会给你去种菜的,你想吃,就自己过来。” 真武说:“那就少一点吧,两百年。” 凤起摇头:“一百年也不行!” 吴桐看着真武,歉意地笑笑。真武说:“嘿,小梧桐你涮我呢。” 吴桐说:“真君,今天中午想吃什么鸡?我去给你做。” “我想吃汽锅鸡。”真武说了个高难度的。 吴桐为难地说:“这个怎么做?”他拿出手机赶紧百度食谱,发现根本做不了,首先就是没工具,“可我这没有汽锅啊。” “我这儿有,刚买回来。”隔老远,胡九就在小桥上接话了。 吴桐闻言高兴起来:“司墨回来了!” 车子飞快地停在了院子里,司墨从车上下来:“正好赶上了,要吃汽锅鸡是吧,我正好买了锅,中午就给您做。” 真武闭上眼睛,摆手:“那就快去做吧,我饿了。” 吴桐去帮司墨提买回来的东西,除了食材,他还添了一些家里没有工具,其中就有汽锅。 司墨一边忙一边说:“明天大熊该回来了吧,我和胡九就该回去了,他那边有朋友一直在催回去,还有生意要谈,以后就辛苦你了。” 吴桐忙说:“哪里话,这话应该我说才对,这几天太辛苦你了,本来是来做客的,结果一直在帮我的忙,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 “这有什么,不是赶巧在吗。我还挺愿意做饭的,就是胡九有点不高兴。”司墨说这话的时候压低了声音。 吴桐其实心里对司墨和胡九的关系非常好奇,他俩的修为应该不一样吧,那么他们在一起会经常双修吗? 第73章 规划 当然,吴桐是不好意思去问司墨双修的事的, 甚至都没有主动告诉他自己和凤起在一起了。 但凤起明显不是愿意偷着乐的人, 胡九第一个知道了他们的关系, 拍着他的肩:“行啊, 总算霸气了一回。回头给你发点学习资料, 好好研究一下。” 凤起心领神会:“那就谢了。” 晚上, 吴桐洗漱完毕准备上床休息。自打不用练琴之后,他就不熬通宵了,当然,睡觉之前会打坐修炼几个小时。 门被敲响了,吴桐一想便知道是谁:“进来吧,门没锁。” 凤起推开门,面带微笑站在门外:“要睡了吗?” “准备修炼。有事啊?” “想你了。”凤起说着将门给关上了。 吴桐脸上有些不自在,这么直接的话他是说不出口的:“你不就在隔壁么。” “隔着墙看不见啊, 所以就过来了。”凤起进来之后,直接脱了鞋上了床。 吴桐瞪大眼看着他, 惊呼:“你上床干什么!” 凤起在他面前盘起双腿:“你不是要修炼吗?我陪你。” 吴桐见状, 笑着摇摇头, 也盘起腿,跟凤起面对面坐了, 闭上眼开始打坐。凤起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怎么看怎么喜欢, 看够了, 才收敛心神开始修炼。慢慢地, 吴桐便感觉空气中的灵气浓郁了起来,比他平时修炼的时候至少要浓郁好几倍,灵气像顽皮的孩子一样,拼命往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里钻。 直至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被灵气填满,吴桐才收了功,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只觉得神清气爽,这种修炼状况他从来没有过,简直是太有成就感了。抬眼便看见还在闭目打坐的凤起,他周身的灵气浓郁得几乎要化成了雾。吴桐便明白了刚才自己为什么会感觉灵气浓郁了,原来是因为凤起的缘故。 吴桐安静地看着凤起,与少年时的他比起来,五官变化并不大,还是那张英俊帅气的脸,唯独气质上少了几分锐利,多了几分成熟稳重。他曾经在漫长的修炼过程中,不止一次回想凤起最后离开的那一次,当时他们吵得不可开交,凤起头也不回地走了,并且再也没有回来过。他无数次自省,是不是当时自己说得真的太过分,他伤透心不回来了。后来又在想凤起是不是遇到危险了,所以才回不来,或者重新涅槃了,把自己给彻底忘了。 他被固定在那儿,打探不到凤起的任何消息,这让他非常懊恼绝望,也让他更加努力修炼,想早日修成人形,好去寻找他的下落。当凤起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愤怒多过于喜悦,因为凤起看起来完好无损,还混得人模狗样,既然过得那么好,为什么从来没回去一趟,害自己为他担惊受怕。 凤起缓缓睁开眼,看着若有所思的吴桐:“修炼完了?” 吴桐脱口问出:“你离开之后,为什么一直没有回来?” “我回去过啊。完成真君的约定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回去看你,我变成了一只麻雀,你没有认出我来。”凤起微微笑起来。 吴桐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了,毕竟像麻雀这样的小鸟随处可见,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是凤起幻化成的。 凤起说:“我差不多每年都会回去看你一次,确定你是安全的,我就会离开,但我没敢让你知道是我,我离开的时候,你还在生我的气。” 吴桐无言以对,不过他说的也是事实,得知他回来看过自己,他心里好受不少,不再纠结那件事。 凤起并没有下床,他在伸直了腿脚,换了个方向,在床上躺了下来,伸着懒腰,伸手挠挠吴桐的腰际:“躺下来说说话。” 吴桐扭头看他一眼,与他反向躺了,凤起看到伸到眼前的脚丫子,伸出握住他的脚掌,用手指头挠他的脚心:“人长得好看的,连脚都长得好看。” 这是明显的挑逗了,吴桐抽回了自己的脚。凤起坐起来,换到与吴桐一头,抬起胳膊搂住他:“你是不是害羞了?” 吴桐抬手覆在凤起的眼睛上,说:“说个正事吧,马上要开学了,你有什么打算?” 凤起说:“我还没销假呢,学校上学期期末就安排好这学期的课了,没通知我,就不用去上班。” “那你以后就真在这里待着了?” “你在哪儿,我就去哪儿。” “没出息。” 凤起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要什么出息。我们分别了几百年还不够?我反正已经受够了,以后寸步也不想离开你。你想种菜,我就帮你浇水;你想旅行,我就给你当司机和翻译。我才不想用人类那套标准来衡量呢,什么建功立业、结婚生子都跟咱们没关系,只要活得开心就行,偶尔可以伸张一下正义、维护一下和平。” 凤起这席话引起了吴桐的深思,现在他的魂魄已经找回来了,当初的目标已经完成,以后要做什么呢?赚钱改善生活?其实也没什么可改善的了,身体有了着落,心也有地方安放,物质上顶多就是再买辆属于自己的车,手头的钱也足够了。再赚钱做什么?旅行吗? “凤起,我有点迷惘。”吴桐喃喃地说。 凤起拿下吴桐的手,扭头看着他:“怎么了?” “我将来就一直种菜卖吗?换了钱用来做什么?”吴桐有些烦恼地说。 凤起笑了起来:“钱是个好东西,有用途的地方多了去了,从物质享受上说,可以买房、买车、买各种奢侈品。” “房车咱们都有了,够住够用就行。奢侈品我没兴趣,再贵重的珠宝能比得过凤丹坠?”凤丹是吴桐心目中最珍贵的宝贝。 凤起说:“那就追求精神享受吧,到世界各地去探险旅游,收集各种古董艺术品,欣赏各种影视歌舞剧,这些都需要花钱,而且需要花大钱。再高一层次的,可以把钱捐出去,不是有句话说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吗?帮助有需要的人,比如帮助贫困孩子上学,改变未来,捐给穷人治病,改善生活,捐给社会,用来改善环境,等等。反正可以做的事多了去了,就看你怎么选择。” 吴桐听凤起这么说着,喃喃地说:“你这么一说,我发现对我这个世界了解得太少了。等我有了空,我想去旅行,看看这个世界。” “好,去哪儿我都陪你。”凤起说。 吴桐又说:“给我找点书看吧,人类不是有句名言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吗?在我行万里路之前,我想从书本上了解一下这个世界。” “嗯,我给你买。”凤起满口答应。 吴桐笑起来:“谢谢!”他有句话没说,凤起真好。 凤起凑过去,吻了一下他的唇角:“你要多笑一笑,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好看。” 吴桐抬手推开他:“油嘴滑舌。” 凤起抓住他的手,干脆低头吻了上去,这个吻既深且长,吻完之后,他喘着气问:“你尝过了,我是不是真的油嘴滑舌?” 吴桐嘴唇殷红,呼吸紊乱,眼神有些迷茫,原来接吻会让人这么意乱情迷,他嘴上说:“你该回你的房间了。” 凤起抱着他:“我不想回,我想抱着你一起睡。” 吴桐用手抵着他:“不是说不双修吗?” 凤起笑了起来:“谁说睡一起就要双修了?睡一起也可以不双修啊,要不要我教教你?” “啊?”吴桐有些懵逼:睡一起还能不双修? 凤起说:“看样子我真有必要好好教教你。等一下。”他放开吴桐,开始快速结手印设隔音阵,家里住着几个老妖怪,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免得被人偷窥隐私,他可没有暴露隐私的癖好。 凤起用身体力行教会了吴桐,原来不用双修,两个人也能在一起。 第74章 跟我走 年初五, 胡九和司墨离开农家乐, 金川、大熊、锦宁和云岚按时回归, 王虎晚了一天,初六才到家。农家乐又开始热闹起来, 每天开始摘菜送菜。吴桐也要开始准备种新菜了, 过完年, 就开春了, 虽然温度低, 但大棚里完全不受影响。 众人回归, 最高兴的莫过于雪羽, 农家乐只要有人类来,它就要躲到后山去, 终于能够解放了。结果真武并不放过它,大手一挥,威风凛凛的雪山之王变成了一只娇小可爱的猫咪。雪羽看着自己缩了无数圈的身形, 急得团团转, 跑去求吴桐, 想让他帮自己变回来。 吴桐也很无奈, 弯腰摸摸蜷着前爪蹲立在地的雪羽说:“真君是真喜欢你,你就多陪他几天吧。等他走了,你就自由了。” 雪羽大眼睛充满委屈, 似乎在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走。 吴桐问凤起:“真君什么时候会离开?” 凤起说:“十五之前肯定会离开。每年上元节, 真君那儿都有个大活动, 他不可能缺席。” 吴桐低头对雪羽说:“听见没有?很快了。” 雪羽委屈地转过身去, 找了个角落自己去抚平伤口了,那还有十天呢,它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小身体。 凤起很干脆地将自己的东西搬到了吴桐的房间,两人正式开始同居。王虎初六晚上到家,初七早上刚出门,便看见吴桐和凤起同时从吴桐的房间里出来,他顿时惊着了,半晌都没说出话来。倒是吴桐主动跟他打了招呼:“虎哥早啊。” 王虎看着他们,木然地点了下头:“早。” 吴桐说:“在瑞士玩得开心吗?” “还不错,滑雪很过瘾。”王虎说。 凤起将手搭在吴桐肩上:“以后我们也去。在瑞士租个小屋住上一段时间,那边的风景很不错。” 吴桐笑了:“好啊。” 王虎看着搭在吴桐肩上的手,他也没有拒绝,不禁垂下了眼帘,转身朝楼梯走去。 吴桐边走边说:“最近我打算买一辆车,虎哥有什么建议?” 王虎问:“做什么用途?” “就是平时开,出去玩都行,不送菜,送菜就开凤起那辆皮卡。” “那就买辆SUV吧,空间大,底盘高,自驾游出去玩也方便。”王虎提议说。 吴桐点头:“我考虑一下。” 凤起一直没跟王虎说话,下了楼,见王虎走远了,他才对吴桐说:“你要买车怎么不跟我商量?” 吴桐说:“大家的意见都要听一听,你觉得买什么好?” 凤起摊摊手:“王虎把我的建议给抢走了。” 吴桐笑了起来:“你不高兴?” “他只是你的员工,我是你的家属,你有事应该第一个跟我商量才对,这说明我在你心中的位置还不是第一个。” 吴桐笑:“我跟他们征求意见,最后来跟你商量拍板,你说谁更重要?” 凤起被他这么一说,脸上才露出开心的笑容:“走,我帮你去摘菜。” “不用你摘菜,去忙你的实验吧。”吴桐坚持凤起还是去忙自己的事业,不要老围着他打转,他支持凤起继续做研究,哪怕以后实验设备要退回去,他也会想办法帮他买设备,以农家乐的收入,顶多两年就能买回来了吧,根本不需要凤起卖房子。 凤起一听,便没有坚持,他知道作为男人,还是要有一点事业心,这样才能得到配偶的尊重。而且双方各有自己的工作,彼此之间便有一定的距离,这个适当的距离是双方能够和平共处的必要条件,完全没有自己的空间,迟早会出问题,毕竟不管妖也好,人也罢,每个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个体。 农家乐的众人很快就得知了吴桐和凤起已经在一起的事,大家的反应都不一样:金川表现得最为淡定,他之前就看出凤起对他家掌柜的态度了,也觉得背靠大树好乘凉,所以一直在帮忙撮合,现在知道他们在一起了,觉得是意料之中的事;大熊有些意外,但好像也很快就接受了;王虎闭口不提,好像不知道他俩的事;锦宁和云岚都很难过,尽管她们也早察觉出来了一些,但当事情来临的时候,她们还是不太愿意相信。 吴桐并没有表现出跟以前有什么不同,以前怎么过,现在还怎么过。有条不紊地安排着农家乐的生产,去年本钱不够,猪羊都买得少,牛更是没买,今年打算多养点,后山宽着呢,至少保证冬天有足够的肉吃。 年还没过完,老百姓就已经开始计划新一年的生产生活了,农贸市场上热闹非凡。吴桐和金川去买种苗,因为金川会砍价。凤起也跟着一起去凑热闹,在牲口家禽中间穿行,体验着最淳朴本真的生活,觉得十分新鲜有趣。 在金川的三寸不烂之舌的作用下,他们买下了三窝共计二十七头猪崽,家里已经有三头母猪怀孕了,等生下来至少也有个一二十头,今年喂养这些也就足够了,毕竟他们并不想弄养猪场。跟一户山羊养殖户定好了,去他家买羊,一共有五十多头,对方都不养了,打算处理掉,五十几头山羊买下来,足够冬天宰杀,还能卖点给胡九和青衫了。只买到一头牛犊,过两天还要再来买。 吴桐看见了一匹待卖的小马驹,是一匹栗色的西南马,额心上有一块白斑,小家伙站在市场的角落里,脖子不安地扭来扭曲,他一见就喜欢上了,伸手去摸小马驹的额头:“老板,你这马怎么卖?” 卖马的人见有人来问,笑呵呵地说:“八千。” 金川一听就说:“太贵了!” 卖马的人笑着说:“不贵了,马用处大,可以载人,还能驮东西。” 金川伸出一个手掌:“最多给你四千,愿意就买了。这年头谁还用马驮东西,全都是汽车小三轮了,我们买马,是因为喜欢才买的。你今早有人来问了没有?” 卖马的人说:“车没法进山,马可以走山路。再加点,加点就卖了。” 凤起说:“给你五千吧。” 卖马的人咬咬牙,做出一副肉疼的样子:“行,卖你了!” 凤起拿出手机,给对方转钱,吴桐说:“我带钱了,我来出。” 凤起笑一下:“我送你的。”他将钱转到卖马人账上,牵过小马驹,伸出手在它额头上摸了摸,小马驹原本不安的情绪平复下来,乖乖低着头,不再挣扎,凤起将绳子交到吴桐手里:“给你了。” 吴桐接过缰绳:“谢谢啊。”他实在很喜欢这匹小马,看起来就很温顺可爱,等它长大了,就可以骑着它在后山到处溜达了。 金川在一旁一句话也没说,本来他还能将价钱给砍下些的,不过既然凤教授和掌柜的高兴,他多什么嘴呢。 金川负责开皮卡拖那些猪崽回去,吴桐和凤起牵着小马驹和小牛犊走回去。吴桐一个劲地扭头去摸小马驹的脖子和背,都在畅想着要怎么将它打扮得威武雄壮了。 凤起说:“这么喜欢,等春天来了,带你到草原上去骑马去。” 吴桐扭头看着他,眼睛晶亮:“去内蒙古吗?” “对。今年就去。”凤起说。 “今年就去啊?可是我好像还没解禁。”吴桐想起灵异局对他的禁令,他有点不太想交那个钱,虽然他现在不缺钱,不如拿去做点更有意义。 凤起笑起来:“谁敢禁你!” 吴桐笑着说:“那就交给你了,到时候我跟着你走。” 凤起一手牵牛,一手牵起吴桐:“自然,跟着我,你只管放心地走。” 第75章 樱桃红了 五月, 是农家乐最热闹美丽的季节, 触目可及的全都是深深浅浅的绿, 从田野向山林依次铺过去。在这片令人极度心旷神怡的绿色中,缀织着五颜六色的花纹, 那是去年凤起买回来的花儿:月季、蔷薇、玫瑰、铁线莲、绣球、百合等等, 自马路两旁延展到院子及至房后的山坡,经过一年的灵气滋养, 枝繁叶茂, 长势可以赶上普通种植几年的效果,开得花团锦簇, 美得夺人心魄。 这些花草最令人惊奇的是它们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异, 每一种花不仅花大形美、色彩艳丽、香气独特, 而且花期都比它原本的长。这些花儿被来访的游客拍照发到网上,吸引来了不少花卉爱好者和摄影爱好者, 当然,他们的初衷是来看花拍照的,然而最后被吸引的还是农家乐的美食。 熊猫农家乐,现在已经是一个网红店, 因为这里不仅有美景、美食,还有很多的美人,不论男女,个个都是俊男靓女, 实在是令人赏心悦目。许多来成都旅游的游客都要特意跑到这里来看一看。 从四月份开始, 农家乐的客房就不够用了, 每天都处于客满状态,旅客不得不提前好几天预订房间,否则就只能住镇上的客栈了。这样一来,倒是带动了卧龙镇客栈生意的红火。 尽管吴桐卖给胡九和青衫的菜价格很不便宜,但游客来住店吃饭,价格也就是比普通的饭店稍微贵点儿,没人觉得贵,都觉得性价比高。 开春后,吴桐买了一辆宝马SUV,凤起敦促他去考驾照,他便报了名,过几天就要去考科目三了。这天吴桐正在路上练车,正开着,电话响了起来。吴桐没有马上接电话,而是将车开到路边停下来,对教练说:“教练,你让其他人先练吧,我接个电话。” “行,你先接电话吧。”驾校的教练脾气一向都很臭,不过这个教练对吴桐的态度与众不同,每次他都会主动去接吴桐去练车,因为去了吴桐那儿,就能吃上各种汁多味美的新鲜水果,诸如草莓、樱桃、圣女果等。 打电话过来的是锦宁,已经挂断了,他重新拨了回去:“锦宁,什么事?” 锦宁说:“掌柜的,胡老板来了,他要在咱们这儿住几天。可是他没有提前打招呼,最近几天都没空房了,他又不愿意去镇上住,怎么办?” “他一个人来的?” “和司墨一起来的。” 吴桐想了想,说:“你让他住三楼去吧,原来凤起住的那个房间是空着的,让他们住那个房间。” “好的,我知道了。”其实锦宁也是这个意思,只是三楼的房间不是客房,她不敢做主,才打电话给吴桐。 吴桐知道胡九多半是冲着后山的樱桃来的,便跟教练请假,今天不练车了,先回去。教练还挺好,开着车将他送到了农家乐的入口处,继续带着其他学员练车。 吴桐见到胡九和司墨的时候,他们正在后山上摘樱桃,胡九一边摘一边往嘴里塞,同时吐着樱桃核,吃得飞快。 吴桐见状:“你好歹洗一下再吃啊。” “洗什么,这又没农药,纯天然无污染。”胡九满不在乎。 吴桐笑着说:“是没打药,但也可能有灰尘之类的,没准鸟曾经拉过粪便在上头呢。” 胡九听到这里,忍不住将手里的红樱桃扔了过来:“你给我闭嘴!”不过再也吃不下去了。 “叫你贪吃!”司墨在一旁哈哈笑着摘着樱桃,他提了个篮子,篮子里已经有小半篮了,“吴桐,你这真是第一年挂果啊,结得太多了。” “不算第一年吧,去年就有树开花结过果,不过只有几个果子。今年算是第二年挂果。”吴桐说。 去年不少果树就开花了,只有极少数挂了果,今年算是后山的果树第二年挂果,却进入了丰果期,每棵树枝条都被果子压得往下垂,吴桐和同事不得不花费好几天时间将这些枝条都用树杈支撑起来,否则就要压断枝条了。此刻樱桃树枝条就像葡萄串一样,红通通的樱桃挨挨挤挤一嘟噜一嘟噜的,被鲜绿的嫩叶衬托着,别提多喜人了。 今年的樱桃不仅结得多,个头也大,味道更是无与伦比,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游客临走前都想带一些回去,吴桐早早就跟胡九和青衫签了协议,尽量要供给他们那边,所以对游客采取了限购令,每个人不得超过两斤,而且价格也不便宜,一百二一斤。即便如此,游客们也还是掏钱掏得很爽快,而且还嫌少,水果是有时令性的,错过这次机会就要等明年了。 吴桐拣大个的樱桃摘了一些,这是本地盛产的甜樱桃,但是在他这里,最小个的也至少要比本地产的最大号优质樱桃还要大三分之一,口感又脆又甜,冠盖市面上的所有樱桃。 胡九说:“我看着樱桃都够熟了,你为什么不给我们送货?” “大部分只有七分熟,需要变成乌黑的才算熟,干脆等熟一点再摘。”吴桐说。 “那就先摘熟的送来。” “不方便,等都熟了一起摘下来,不用挑选,省人工。”他们虽然都有特殊本领,但也没法用在摘樱桃上,还得雇人来摘。 胡九说:“太熟了不好储存,容易坏。” “我这才多少樱桃?几天内你都卖不完?”吴桐摘了一大把樱桃,准备拿回去给凤起吃,凤起最爱吃水果了。 司墨提着半篮樱桃,说:“好了,够吃了,我们下去吧。” 胡九还不忘抓紧时间多摘了几个。 吴桐说正事:“我这儿樱桃个头都不小,我也不打算分等级了,统一价批发价,一百二一斤。”市面上最贵的樱桃要卖到两百一斤,但他也没有索要那么高的价格。 胡九没有拒绝,草莓一斤都卖到了一百,樱桃卖这个价并不贵,他说:“我想要七成的量。” 司墨在后面踢他一脚:“适可而止啊。”不是说好了是六成吗,剩下的归青衫。 胡九回头看他:“墨墨,你现在跟我是一家人,不要胳膊老往外拐。青衫是你朋友,我肯分他三成,已经是我讲义气了。否则我要全都拉走。” 吴桐才懒得理他:“想得美!樱桃是我的,不是你的,我愿意怎么分配就怎么分配。青衫跟你四六开,不用再跟我讨价还价了。”青衫可是他的大客户,他自然要尽力维护好。 “小梧桐,这说起来就是你的不是了。你说你这儿地盘这么大,怎么就种了这么几十棵树,塞牙缝都不够。”胡九不满地说。 吴桐翻了个白眼:“你当初怎么不多赞助我一点资金?钱不够,只能种这么多了!”他这儿总共只有五十多株樱桃树,今年虽然是丰果,但树龄只有三四年,树小,就算枝头都挂满了,一棵树也就能采个二三十斤樱桃,五十多棵树,还采不到两千斤果子,他们自己吃点,散客们买点,其实能卖给胡九和青衫也就一千多斤。 “那你今年赶紧补种啊。”胡九说。 “种了,等明年再吃吧。”吴桐说。 “那边的枇杷和桃也快熟了吧?”胡九望向另一边的果树。 “稍微迟一点,等樱桃摘了,枇杷也就差不多了,桃子比枇杷再晚一点。”吴桐说。 “那些我也都要,熟了就赶紧给我送过来。”胡九赶紧下订单。 “哪个少了你的?” 吴桐从后山下来的时候,凤起正从实验室里出来,看见他身后的胡九,撇撇嘴:“又来混吃混喝了?” 胡九哼一声:“小气鬼!吃你几个樱桃而已,这还是小梧桐种的,你没资格说话。” “吴桐的就是我的,我没资格,难道你有资格?”凤起从吴桐手里接过他掌心里的樱桃,拿到水龙头下冲洗,再拿过来喂给吴桐吃。 胡九揶揄他:“你现在不事生产,软饭吃得真香啊。” “不劳你费心,吴桐愿意养我,对吧?”凤起完全不在意他的揶揄,语气还很得意。 吴桐笑:“我养得起。” 凤起得意地朝胡九挑了挑眉。 胡九耸耸肩,接过司墨递过来的清洗好的樱桃,塞了一个进嘴里。 司墨在走廊下的木桌边坐下来,问:“你们不是说要去内蒙古旅游吗?怎么还没出发?” 吴桐抓了一个樱桃放进嘴里,扯出蒂,说:“本来打算这个月去的,不是考驾照么,等考完了再去。” 胡九说:“迟一点也行,内蒙古六月份最漂亮,到时候草都长出来了,放眼望去全都是绿油油的一片,策马奔腾的滋味特别爽。” 凤起用胳膊撞了一下吴桐的,说:“那咱们就六月份再去,反正最近也挺忙的。” “等枇杷和桃都摘完了再去。”胡九说。 司墨慢条斯理地吃着樱桃,说:“你们这儿其实就是个世外桃源啊,水果一茬接一茬,怎么都吃不完,要是我也不想出去,就在这里养老了。” 胡九捏捏他的耳朵:“才多大啊,就想着养老了。” 吴桐笑着说:“你喜欢吃,那就在这里住着呗。” 凤起说:“住可以,不能免费,得掏钱。” 胡九说:“我在对面买块地,在那儿建座房子,天天来你家吃水果。” 凤起笑着说:“可以啊。我和吴桐倒是有个计划,打算在那儿再盖座房子。”他伸手指着房子右边的一块空地,那儿现在是一块菜地,面积不如现在的房子大。 “你们不是有房子了吗?”胡九说。 “是有,但是人太杂了,不是很清静,我们想弄个自己的小院,够两人住就行。”凤起都想好了,完全按照他们自己心目中的家来打造,弄一个纯木质结构的房子吧,种满花花草草,吴桐肯定会很喜欢。 胡九说:“我愿意投资,换取一半的使用权。” 凤起摇着手指头:“不必了,我们不差钱。你们有钱去马路对面盖啊,我很欢迎你们做邻居的。” 胡九朝凤起竖起一个中指:“切!”对面确实有能盖房子的空地,然而离公路太近了,吵,所以并不理想。 吴桐笑着:“到时候来我们家做客就好了,反正你们一年也住不了几天。” 凤起坚决反对:“不行,他们来了就住这里,我们的房子不接待客人。” “你就独吧,到时候你们那只能落灰!”胡九不甘心地说。 司墨安安静静地吃着樱桃,说:“你俩幼稚不幼稚,房子一片瓦都没有呢。” 吴桐打了个响指:“对啊,都来帮我出出主意吧,看看房子怎么弄比较好。” 于是几个人凑一块,开始设计起新房子来。 第76章 完结 又是一年春好景, 熊猫农家乐又开始喧闹起来了。今年多了几间客房,能容纳的客人比去年要多,但房源比去年还紧张, 农家乐已经成了一家网红店。 每一位到了农家乐的客人先不急着登记, 第一件事就是去参观客栈旁边的花房子。那是一座非常奇特的房子, 不仅院子里长满了花草,连房子的屋顶和墙壁上都长满了花草, 仅有窗口没有被花草给封上。 当然, 这房子也只能在外面参观,里面是谢绝游客进入的,据说这是农家乐老板和他伴侣的爱巢, 是的, 就是那位长得非常帅又不苟言笑的物理教授。 没错, 这房子就是吴桐和凤起去年盖的属于他们的小窝, 两层楼的小木屋建筑,外面看起来非常朴素,木头保留了原木色, 里面布置得非常温馨。楼下是起居室和凤起的实验室,楼上是他们的卧室, 房间不多,足够两人住了。 在墙外种花草是凤起的主意,没有直接种在木头缝隙之间, 虽然那样确实能活, 但对盖房子的木头来说腐蚀性太严重。花草种在紧挨墙脚的花坛里或者花盆里, 然后沿着墙壁攀岩,在吴桐的控制下,这些爬藤花草主动绕开了所有窗户,四面墙壁的花草各不相同,为月季、蔷薇和铁线莲,因为这几种花花期长,一年至少能开三个季节,只有冬天才会停歇。 院子里则种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花草,都是凤起花了时间和精力从世界各地淘回来的,本来这些植物习性未必能够适应这里的气候环境,但有吴桐在,哪种植物都能生长,而且长势还非常好。 大家在繁花似锦的院子里流连忘返,不舍得离开,这时一辆十分骚包的黄色兰博基尼唰一下停在了小院外面,门往上打开,一个戴着墨镜的长发女——哦不——男子跨了下来,那身高绝对不会是一个女人,身材也很平,对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庞,形容一个男人用美丽确实不太恰当,但除此之外,确实没有更合适的词语了,他将墨镜往领子上一挂,啧啧称赞:“这两个家伙是越来越会享受了。” 温润如玉的司墨从车上下来,打开前备箱拿东西,说:“你把车停这儿做什么,停那边院子不就行了?” “那边早就没房间了,今晚咱们就住这儿。”胡九打了个响指,分花拂柳进了木槿和紫藤怒放的院子,里面各种鲜花正在以一种诡异的热情怒放着,每一朵都要超出寻常花朵的一倍大。 司墨笑着说:“我觉得凤教授不能答应。”今年过年他们没过来过年,吴桐和凤起去阿尔卑斯山滑雪了,他们两个人则去了南极看企鹅。 “不答应也得答应,哼,就凭他能建房子我不能建!”胡九提起这事还忿忿不平,当初吴桐和凤起要建房子,一说朱丹就答应了,他也想在这附近盖一座度假别墅,地方都找好了,然而却建不起来,当地政府说那是非宅基地,朱丹说那地方不属于灵异局管辖,一盖起来就是违法建筑,会被社会舆论监督批评。 胡九奔走了月余都没能搞定,最后死了这条心,所以他现在看着吴桐和凤起这座房子,还是忍不住犯红眼病,实在是羡慕嫉妒恨啊。 他还没走到门口,吴桐就打开门出来了:“司墨,你们来了啊。我说外面这么大动静,原来是胡老板的车。” 司墨走过来,递给吴桐一个纸筒:“今天怎么没去那边?” 吴桐欢喜地接过纸筒:“画完了吗?今天还没过去,在画画。”他打开纸筒,从里面拿出一卷油画布,是司墨亲手画的油画,画面上正是他这座房子,色彩斑斓,十分生动,吴桐赞叹:“画得太漂亮了。” 司墨说:“一般般,油画不是我擅长的,中国画还差不多。没给你镶画框,那车子前备箱太小了,放不下。” “没事,我们可以自己做画框。我看看,就放在一楼的客厅里,风格非常搭。”吴桐拿着画布在墙上比划了一下,怎么看怎么喜欢,他最近也在学画画,主要是为了打发时间,他们的生命这么漫长,总要培养点兴趣爱好来满足一下精神需要,凤起搞科研,还会弹琴,胡九的兴趣则是赚钱,找各种乐子,司墨是琴棋书画都擅长,他总不能做个只会种菜的农民。 胡九说:“凤起呢?我们今天住你们家了啊。” “想得美!”胡九话音刚落,凤起就出现在了客厅里。 吴桐接过话题:“没问题,客房一直都空着的,你们就住客房吧。” 胡九朝凤起露出了得意的笑脸:“那么小气做什么,你家既然不欢迎客人,还准备客房做什么?” “我想自己偶尔住不行啊?”凤起瞪他。 胡九听到这里笑得打跌:“哈哈哈哈,原来你愿意住客房。小梧桐,你今晚就打发他去住客房!” 梧桐挑挑眉:“我可以考虑一下。” 凤起瞬间就明白过来,胡九这是在嘲笑他被吴桐赶出主卧呢,便横了胡九一眼:“你少在这里挑拨离间了。谁说我一个人住客房了?我和吴桐想住主卧就住主卧,想住客房就住客房,这叫情趣。” 吴桐脸微红,越说越不像话了:“我领你们上去吧,别理他。” 凤起看着他们的背影,耸了耸肩,此刻他注意到留客房确实没有必要,万一吴桐和他吵架,要跑到客房去住怎么办?应该想办法把客房给改了,改成吴桐的画室得了,要不弄成琴室也可以,反正不给胡九再来蹭房间的机会。 吴桐领着胡九和司墨上了楼,推开客房的门,里面布置得十分温馨:“床还没铺,被子床单都在橱柜里。”他走进去打开了橱柜,拿出了床上用品,准备铺床。 司墨拦住了他:“不用你弄,我自己来。” “那怎么行,你是客人。” “那也用不着,这点小事我们还是能做的。”司墨从他手里接过被褥,开始铺起来。 胡九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推开窗户,看见窗户四周迎风招展的娇嫩月季,摘了一朵嗅了一下:“你们这儿的生活确实像个世外桃源,唯一不太满意的是外面有点吵,人太多了。” 吴桐说:“凤起工作需要安静环境,所以他通常都会设隔音阵,将外界的干扰屏蔽掉,倒也还好。”本来他俩单独建了房子是想涂个清静,然而这房子被他打理得太惹眼了,游客要过来玩,总不能不让人过来看,好在看花的都在白天,晚上还是很清静的。 这时楼下有人叫吴桐:“掌柜的,掌柜的。” 吴桐探出头去,看见是大熊:“大熊,怎么了?” “你有快递,好像是网上买的书到了。”大熊说。 “哦,好,我马上来。”吴桐闻言赶紧答道。 胡九和司墨在房间里收拾好的时候,看见吴桐和凤起正捧着书往楼上书房里搬。司墨说:“买了这么多书?” 吴桐笑着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嘛,没事就看看书。”这书其实是凤起买的,当初答应给他买的,如今有了书房,就要一点点将书房给充满。 “我们帮你。”司墨捋起袖子准备来帮忙。 吴桐连忙说:“不用了,下面的书我都要送出去的,不用再搬上来了。” 司墨走到楼下,看见客厅里还有一个没拆封的大包裹,看起来至少有个几百本书。 等吴桐下来后,司墨问:“那些都是书吗?要送给谁的?” 吴桐说:“我有一次骑着马出去溜达,无意间走到了一座学校,那里只有几十个孩子在上学,多数因为离家远在学校寄宿,条件很艰苦。我们隔三差五会过去看一看,送点水果蔬菜蛋类去。那些孩子除了打打球也没什么娱乐,凤起说给他们送点课外读物,让他们知道更多外面的世界。” “这事有意义啊,什么时候过去,我们跟你一起去玩。”胡九忙说。 “行啊,你不嫌麻烦就跟我们一起去吧。”吴桐说。 第二天,吴桐摘了一堆蔬菜瓜果,又摘了不少水果,让大熊提前宰杀了一些鸡鸭,带着去了那座位于大山深处的学校。水泥路倒是通的,直线距离并不远,然而山路十八弯,十分曲折,开车花了一个多小时。 到学校的时候,胡九和司墨只看一眼,便觉得太符合吴桐的风格了,因为学校大门做了一个月季拱门,学校围墙上也爬满了月季和蔷薇,此刻正鲜花怒放,比吴桐那边花朵要小一些,因为灵气灌输得少,但比起普通月季还是漂亮多了,花量也大,校园内也种满了各种鲜花,不像个校园,倒像个花园。 孩子们还在上课,吴桐将菜先送到厨房里,可把做饭的师傅高兴坏了,吴桐送来的菜特别好吃,老师孩子都喜欢,今天的生活又可以改善了。 校长没上课,看见吴桐来了,赶紧出来迎接,热情得不行。他们这儿地处偏僻,偶尔会接受捐赠者的好意,但是像吴桐这样经常来送温暖的没有。吴桐是实打实为学校做了不少好事,捐赠了篮球场、改善了师生宿舍,还将学校打造得像个花园,这么优美的环境,人看着心情就跟着轻松起来了,学生和老师们能不喜欢吗?因为这么美丽的校园,住校的孩子们都不像以前那样抗拒上学了。 吴桐和凤起几个将带来的书卸下来,送到学校的图书室去,几百本书,足够学校所有的孩子借阅了,把校长感动得不行。 下课后,孩子们从教室里涌出来,看见熟悉的车,便知道那个最好看的种花叔叔来了,大家都一窝蜂地涌上来,热情地围着他们,亲热地叫着吴叔叔和凤叔叔。 吴桐他们在学校吃了午饭才离开,感受了一下师生们简朴的生活。 出来之后,胡九说:“我也应该找点这样的事来做,你看看那群小猴子叫叔叔叫得那个亲热,叫人怪羡慕的。” 吴桐说:“你不也在做吗?”他是后来才听司墨说的,胡九一直在资助灵异界的一些孤儿和半灵异的孩子,这可不比人类孩子十几岁就成年了,灵异界的孩子快则上百年慢则几百年才能长大。 “那些家伙哪有人类小孩可爱,一个个都精明得要死。我要去人类小孩那儿寻求点安慰。”胡九说。 凤起接过话茬:“我看行,能者多劳。反正你那么有钱,破冰船都能买得起。” 胡九说:“你看,我要是有钱的话,会买个破冰船吗?我肯定买个新冰船啊。” 凤起说:“说真的,明年咱们出去玩一圈呗,就开着你的破冰船去环游世界。吴桐,咱俩顺道去考察考察,看看哪儿安逸,回头再去那边住上一年半载的。” 吴桐闻言笑起来:“好啊。不过我走了,农家乐的菜就没人种了。” “怎么会没人种,只不过产量低一些而已。到时候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带你回来照看一下农场,两边都不耽误。”凤起说。 “这个办法不错。”吴桐说。 胡九白了凤起一眼:“既然你都能飞,还坐我们破冰船干嘛?直接驮着吴桐去周游世界呗,还是没人打扰的二人世界。” 凤起鄙视他:“瞧把你嘚瑟得,不就有个破冰船吗。你不照样住我们家了吗?每次还白吃白喝的。不白坐你的船,给你船票钱。” 司墨说:“不需要船票钱,吴桐去给我做伴,人多才好玩。而且你能种菜,我们在海面上漂上几个月也不愁没吃的,多带点种子就行。” 胡九一听眼睛亮了:“对,小梧桐这个技能特别好,准了。” 吴桐扭头看着开车的凤起,心情激荡,对明年的旅行充满了期待,周游世界诶,以前总是听他挂在嘴上,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实现了,真好,跟他在一起,还有这么可爱的朋友,这辈子都会充满惊喜与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