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穿越都走奇葩路线》来自www.aqbxs.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每次穿越都走奇葩路线[快穿]》作者:秦墨北 文案: 作为一个资深游戏宅,路晚南同志最喜欢的就是游戏,动漫,美少女手办。 然而,一场车祸却带走了路晚南的生命,同时也带走了他热爱游戏的心 好在,老天爷的眷顾并没有让他在出车祸之后立刻死翘翘,而是让他穿越到了游戏的世界中,通过攻略角色或是完成游戏主线来获得重生的机会。 就在路晚南以为他可以和各种纸片人酱酱酿酿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校园恋爱游戏】 攻略前:小姐姐们好可爱哦! 攻略后:我那个青梅竹马的萌妹子居然是个女装大佬? ! 【吸血鬼恋爱冒险游戏】 攻略前:吸血鬼,太刺激了,话说这是乙女的吗 攻略后:这尼玛是BL游戏??? 【偶像恋爱经营手游】 攻略前:尼玛老子的眼睛为什么看不到了? 攻略后:尼玛这还是个BL游戏? 路晚南:系统同志,可否告诉在下为何这后头都是bl游戏?说好的galgame呢?你欺骗我的感情! 系统:我怎么感觉你玩的挺开心的? 路晚南:嘿呀不要说出来嘛~ 系统:呵呵哒。 第1章 被俘虏的骑士(1) ‘笃笃笃、笃笃笃。’ 门外连着响起三下轻微的敲门声,停顿片刻,又接连响起三下,敲门的人似乎比之前更用力了一些,指关节与门板敲击的声音传入耳中,打断了屋中人的睡眠。 路晚南有些费劲地睁开沉重的眼皮,引入眼帘的是金碧辉煌的墙壁,细致逼真的浮雕,富丽堂皇的吊灯,以及那扇高大的房门。 他单手撑着地面,站了起来,许是因为长时间坐在地上睡觉,此刻他的脖子又酸又疼,非常难受,稍稍一扭头便有一种肌肉被过度拉扯的疼痛感。他揉了揉自己的脖子,走到门口,按下了门把手。 站在门外的是一位作侍女打扮的女子,在看见路晚南的那一刻便低下了头,有些怯生生地对他说:“杰弗里大人,公主殿下的队伍即将出发,请杰弗里大人做好准备,我们将于午后二时前往奥斯维德。” 杰弗里?奥斯维德?她在说什么? 路晚南没有细想,只觉得此刻应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从侍女的话分析,此刻的他应当地位不低,且有要务在身,于是路晚南收起了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说。 “我明白了,定会按时前往,请转告公主殿下,让她放心。” “是。” 侍女走后,路晚南便关上了门,开始观察这个陌生的房间。 方才,他是坐在一个房间的角落里睡着的,从姿势来看有些像是走路走到一半晕倒了,或许是原主在房间踱步时他刚好穿了过来才会如此。从房间的布置风格来看,有些像中世纪那些欧洲贵族的房间,洋溢着奢华与精致的美感。衣架上整整齐齐挂着一整套铠甲,桌子上摆放着帽子,手套与各类武器。而在墙壁的一侧挂着一面镜子,从那面镜子中,路晚南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模样。 镜子中的人穿着一身精致的骑士装,褐色的短发,带着些许金色光泽,绿色眸子像两颗宝石,炯炯有神,鼻梁十分挺拔,嘴唇偏薄,闭上嘴时看起来有些严肃。 对着镜中那张面孔,路晚南不由得感叹:“哎呀妈呀,这谁家小伙子,长得忒俊了,系统,把原作剧情和目标人物信息发我。” 【系统:原作剧情与目标人物信息已发给宿主,请查收。】 这是路晚南来到的第二个世界,这个世界的原作是一款名为《血域之恋》的耽美ACG游戏。而路晚南所穿到的正是这个游戏的主人公杰弗里,一名人类骑士。他的性格几乎和所有西幻世界的骑士一样,一本正经,遵纪守法,为了国家的荣耀而奋斗。 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与上一个世界完完全全不相同,在这个世界,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另一种高等生物——吸血鬼存在,并且不同于许多西幻作品,这个世界的吸血鬼与人类有着同等的地位,双方能够和平共处。 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要追溯到千年以前,据说是上千年前,原本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生物——吸血鬼横空出世,导致人类世界一片混乱,然而在这混乱之中,仍有人类挺身而出,凭借人数与兵器上的优势与吸血鬼一族进行战斗,这一打就是上百年。 后来,打着打着人类与吸血鬼都觉得这样既耗损人力物力,又没什么意义,而人类又刚好在此时研发出了可以替代人血的食物以及防止吸血鬼发狂的药物。因此,人类决定与吸血鬼一族达成协议,即人类向吸血鬼提供食物与药品,而吸血鬼不再危害普通人类的安全,并在通过自身的强大力量在适当时机保护人类安危。 当然,普普通通的一纸协书是不足以让双方完全信任对方的,因此,为了防止对方反悔,又想出了另一招:联姻。每次吸血鬼与人类的国家改朝换代之时,均由己方向对方送出一位公主,成为对方国家的王妃。 而路晚南穿过来的时间,正好是吸血鬼国家现任国王接任不久,人类国王送出公主的时刻。当然,路晚南身为男性,是不可能作为公主过去联姻的,他此刻的身份是护送公主出嫁的骑士,怎么过去的还得怎么回来。 而路晚南在这个世界的可攻略对象有四人,刚好是吸血鬼王国的四位皇子:布朗,怀特,格林,布莱克。而路晚南的目标人物则是三皇子格林,一位以脾气差,性格高傲,狂妄自大而臭名昭著的皇子。 在接收到世界线信息之后,路晚南看着这四个可攻略人物的名字,沉默良久,心想这国王的名字翻译成中文是不是叫颜料,否则怎么会给他四个儿子起这种名字。 不过转念一想,好歹这几个都是正儿八经的男性,总比上一个世界好。 他是个资深游戏宅,平日里也就喜欢打打游戏追追动漫,收集美少女手办,好不容易出去逛漫展还出了车祸,不单失去了生命,还和他的手办们say goodbye了。 好在上天还算眷顾他,没有让他立刻死翘翘,而是让他穿越到游戏的世界,通过攻略角色或是走完游戏主线来获得重生的机会。 而上一个世界,是路晚南穿过来的第一个世界,一个校园恋爱galgame世界。 初来乍到,作为一个死宅的路晚南在发现自己的可攻略角色都是超级美少女之后,心里还挺乐呵的,虽然他是个gay,可他那欣赏美少女美好容颜的爱好却和广大直男差不多。可就在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完成他死宅的小小梦想的时候,他却悲哀地发现,他的目标人物并非如他想象的那般是一位软萌易推倒的美少女,而是一位女装大佬。 然后,他就被这位女装大佬推倒了。 然后,他们二人就达到了生命的大和谐。 还好他是个gay,不然指不定留下多大心理阴影呢。 当系统发现路晚南非但没感到耻辱反而感到很爽的时候,还吐槽了他一番,说他一个gay居然喜欢美少女手办! 路晚南立刻怼了回去:我是个gay和我喜欢美少女手办有什么冲突吗?! 系统表示无言以对。 接收完世界线信息之后,路晚南便开始为接下来的行程做准备,他身为护送公主前去和亲的骑士,自然也要将行装,武器准备充分。只是他从未接触过这些复杂的衣服,因此他是在系统的帮助下花了半个多钟头才完成的。准备完毕之后,他便在系统指引下前往集合地点。 对于公主长得什么样,路晚南还是很感兴趣的,因此他提早了很多时间便赶到集合地点,奈何公主全程蒙面,因此他从头到尾都没看清公主长什么样。后来他又想听听公主的声音,便上前询问公主是否需要帮助,然而对方并未回话,只是摇了摇头。 到达集合地点的途中,路晚南还了解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先前那个婢女口中的奥斯维德是吸血鬼一族所在的国家,而原身杰弗里所在的人类国家名为伊利亚德,两国相距并不算太远,但若是光靠车马行路也需要七日。 而杰弗里虽然只是一名骑士,但其地位在骑士中也是属于比较高的一级。他不单拥有统领一个骑士团的权利,还是整个伊利亚德最为年轻的骑士团长,虽然杰弗里的年龄比不上其他骑士团长,但他的能力却丝毫不低于那些年龄资历高过他的骑士团长。也正是因为如此,伊利亚德的国王才会派他来护送公主。 路晚南所率领的骑士团有五六百人,为了能平安护送公主到奥斯维德,他几乎调遣了骑士团的所有人。 看着那五六百个人都以一种极为崇敬的眼神望着自己,路晚南忽然有了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 “杰弗里大人,”同他说话的是一位身着骑士装的男子,黑发褐瞳,眉目深邃,看起来应当是混血儿。他右手置于胸前,对路晚南行了一个大礼,语气十分恭敬,“所有骑士与随从均以准备完毕,等待着大人的指示。” 路晚南看着下方的男子,表面庄重严肃,内心已经炸开了花。 【路晚南:系统系统,我喜欢他的脸。】 【系统:这是你的直系下属,凯希。】 【路晚南:那我可不可以】 【系统:不可以。】 【路晚南:我就撩撩不负责。】 【系统:我就蹭蹭不进去。】 【路晚南:???】系统你学坏了。 被系统严厉拒绝之后的路晚南只好再次魂归正经人杰弗里,他轻咳了一声,对下方的凯希说:“出发吧。” 其实,自吸血鬼与人类达成和平协议之后,各国边境的不安全因素便消减了许多,从前时常出现的强盗,劫匪等忌惮吸血鬼的力量,每当国家发生诸如和亲之类的大事时,均成了缩头乌龟,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因此,路晚南这一路上可谓是走得顺顺利利,别说坏人了,连蛇虫鼠蚁之类的都没出现多少。 因此,这几日路晚南除了骑马赶路之外,路晚南做的最多的就是思考如何留在奥斯维德。毕竟目标人物是吸血鬼一族的皇子,只有留在奥斯维德,他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和目标人物接触的机会。 据路晚南的了解,他们的队伍在护送公主到奥斯维德之后,还要留下十余人,直到一个多月后公主与国王大婚完毕才能回到伊利亚德。于是他便猜想,或是正是在那一个月内发生了一件什么事,才会让他留在奥斯维德。 原本他以为自己要等很长时间才能等到这个机会,没想到的是,那个机会在他到达奥斯维德之后不久便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文开更啦!!!求收藏求评论!!!爱你们哟!!! 第一次写快穿文,第一个故事是吸血鬼的世界,接下来还有娱乐圈盲人受,荒岛探险,科幻未来机器人攻等等,然后原本是打算第一个写女装大佬世界的,但是那个世界我没什么灵感,就弃了,到时候放到番外好了。 看不明白四位可攻略人物名字的可以百度一下英语翻译,然后就明白了 攻下一章出来,并且两人的见面还是挺劲爆的,希望泥萌不要一章弃 第2章 被俘虏的骑士(2) 到达目的地之后,奥斯维德便派来迎接使者,为他们众人安置住处,并护送其余返回伊利亚德的骑士们出城门。 安置完住处之后便是一场隆重的欢迎仪式,选择在宴会大厅举行。杰弗里作为护送公主前来的骑士团长,也有幸得以入座,不过他的地位到底不算太高,因此安排的是普通的下座。而在这一场欢迎仪式中,路晚南还是没能亲眼目睹公主的样貌,据说是和亲的公主要等到大婚完成之后才能展露自己的样貌。 这个狗屁规矩让他顿时有了一种穿越回到中国古代的感觉。 按理来说迎接仪式是很隆重的,各位皇亲贵族都应当出席,可路晚南却并未从系统处接收到目标人物出现的讯息。 【路晚南:系统,格林现在在宴会上吗?】 【系统:不在,不过其他三名可攻略人物都在场。】 【路晚南:他们到时候再说,我想得知格林现在在什么地方。】 【系统:他现在在皇宫西南侧一处花园内。】 【路晚南:好,带我过去找他。】 于是乎,路晚南便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前离开了宴会。走出举办宴会的大厅,偌大的皇宫便陷入一片沉静,几乎所有的宫人,仆从,侍卫均被调遣去了宴会大厅附近,只剩下少数人仍旧留守在空荡荡的宫殿。 离开宴会大厅之后他并没有立刻去找格林,而是先回房间,取下佩剑放到架子上,脱下华丽精致却繁重的服装,换上一套轻便的衣服。 路晚南对皇宫并不熟,靠着系统的指引才找到了花园的位置,这一片的宫殿似乎比其他的更为冷清,其他宫殿尚且亮着烛火,时而还有一些宫人们说话的声音。可这一片却没有一丝人声,且烛火均已熄灭,整个宫殿黑漆漆的一片,好在路晚南还有个系统替他指路,才不至于在这一片昏暗的宫殿内迷路。 好不容易找到出路,他才刚刚将一只脚放下台阶,一阵悲伤的乐声便流入耳中,那乐声哀怨无比,仿佛亡灵的哭诉,恰好此时又有一阵冷风吹来,弄得他头皮一阵发麻。 他壮着胆子走下台阶,来到花园内,尽量让自己不发出一点声音。这处花园并不算太大,他踏过一条边缘种植着黑玫瑰的小径,便看见了那个演奏音乐的人。 彼时,月光划破乌云,倾泻在那个人身侧,照亮了他的面容。一头浓密的金色卷发,松松地用一根丝带束起,几缕发丝垂在额前,为他添上了一些慵懒意味。路晚南自认为自己这具身体的外貌已经很俊美了,与这人相比却是完全失了色。他的五官精致得仿佛如雕刻过一般,皮肤白皙如同上好的玉石,俊美绝伦,虽是皇子,衣着却并不追求奢华,量身定制的西服将他的身材修饰得挺拔修长。此刻的他正闭着眼,独自立在花园中演奏小提琴,仿佛天地万物都与他无关。 路晚南也不敢贸然上前,只怕自己突然出现会打扰了这位三皇子的兴致,于是站在远处一直等到他演奏完毕。他天生没什么艺术细胞,且五音不全,可谓是听不来也唱不来,他只能感受到演奏者大概心情不佳。 一曲完毕,路晚南也算是松了一口气,正要找个理由上前去和格林搭话时,对方却先一步回过身,用猩红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他,说出的话却是完全不合符与方才那个演奏小提琴的人的气质:“什么人这么不长眼?随随便便闯进我的宫殿!” 【叮——目标人物格林出现,初始好感度三十点。】 三十点,实在不算好的数值。 路晚南忍住了想吐槽他的冲动,走上前对格林躬身行礼,说:“伊利亚德骑士团长杰弗里,无意间途经此处,叨扰了三皇子殿下。” “哦?”格林的语气听起来颇为不屑,甚至带了一丝鄙夷的意味:“哼,原以为是哪个新来的仆人,没脑子到打扰了我的兴致,现在看来,原来是一个没有脑子的卑贱人类。” 原本的杰弗里虽然热爱祖国,正儿八经,但也不会没脑子到被这样的话激怒,去同这位高傲的皇子大人争辩。毕竟杰弗里心里还有数,人类与强大的吸血鬼一族比较起来,到底是弱小了许多,若是与他争辩,轻则自己吃亏,重则连累其他人。 可杰弗里的那种小事化了的做法却不适用于路晚南,他不需要息事宁人,他更需要吸引这位三皇子的注意。 于是他挺直了身板,直视着格林的眼睛,一本正经地开口:“众所周知,自百年来吸血鬼与人类达成和平协议开始,人类与吸血鬼之间便无贵贱之分,皇子殿下这句话说得未免有些失礼了吧。” 格林听了他这话,微微皱起眉:“从我出生起便没有人敢这样和我说话,你一个小小的骑士,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同我说话?” “抱歉,可既然众生平等,我又怎么会没有资格这样同皇子殿下说话?”路晚南板着一张脸,将脑袋里头只有国家的愣头青发挥到了极致。 “众生平等?呵,你的脑子到底是有多蠢才会觉得吸血鬼与人类之间是平等的。”格林嘲讽地笑道,“既然骑士大人这样不懂规矩,我就来让你知道一下,到底谁更尊贵。” 格林眼中危险的光芒让路晚南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右手按向腰际,却想起来佩剑已经被自己挂在房间里,此刻自己可谓是手无寸铁。毫无准备之下格林一把掐住了他的脖颈,并轻松将他提了起来。 脖颈被掐住带来窒息的痛苦,他不由自主地挣扎起来,想掰开那只钳制住他的手,奈何人类与吸血鬼之间的力量实在悬殊,他根本撼动不了格林分毫。而格林在欣赏完了路晚南被掐住脖子的丑态之后便一挥手,轻轻松松将路晚南甩到一边。 路晚南重重地摔到了地上,肩膀则撞到了花园的围栏,好在他当见习骑士时也接受了不少训练,因此在摔倒之后没过几秒便能不顾身上的疼痛站起来,一如既往地战斗。只是格林的速度较他快了更多,在路晚南还未站起时便冲到他身旁,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其反剪在背后。 路晚南被钳制住之后试图挣了一下,还是和之前一样,没用,他的力量在伊利亚德已经算强劲了,却仍旧比不上格林。 接着,他听到格林在他身后说:“怎么样,骑士大人,你现在愿不愿意承认,我们吸血鬼一族高于你们人类?” 路晚南继续装愣头青:“我输给您,是我自身的无能,又怎么能代表所有人类?” “切,到了这种时候还嘴硬。”格林的语气更加不屑,不过很快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话语中也带了一些调侃意味,“你知道吗?我虽然是吸血鬼,却从未吸过人血呢。” 他低下头,在路晚南耳边细语:“不如,我就将这宝贵的第一次献给你吧,骑士大人,被本皇子吸血可是你的荣耀啊。” 还未等路晚南辩驳,他的衣领便被身后的人扯开了,刺骨的寒风随着衣领灌入脖颈,使他打了个冷战。 格林盯着路晚南裸/露的后颈,将指腹按了上去,细细摩挲,像是在欣赏一件美丽的宝物,说话时的语气却充满了嫌恶:“切,一个大男人,皮肤怎么会这么滑,真是让人不喜欢。” “皇子殿下,您不能这么做。”路晚南说。 格林根本不理会路晚南,他移开手指,低下头,在路晚南光滑的脖子上轻轻舔/舐了一下,尔后舔了舔嘴唇,似笑非笑:“别吵,我要开动了。” 路晚南作了一下最后的挣扎,发现仍然没什么用后,只好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温热的唇附上脖子,像是爱人之间亲密无间的吻,紧接着,那处地方传来一阵剧痛,齿尖陷入肌肤的那一刻,他不由自主地低吟了一下。 “啊” 他能明显地感觉到似乎有什么东西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被吸血的地方也渐渐有了一丝凉意。血液被迫抽离时,不由得想到,在人类与吸血鬼还处于战乱时期时,曾有人被吸血鬼吸血致死 好在格林并未想着要路晚南的命,他在路晚南略有些头晕的时候停了下来,且有些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十五点,当前好感度四十五点。】 饶是路晚南被吸血吸得晕晕乎乎的,可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涨好感度惊得清醒了。早知道吸个血就能涨这么多,那他干脆让格林多吸几次好了,按每次十五点来算他再让格林吸个四次就行了,多出来那五点当送的。 这是格林第一次尝到人血的滋味,这味道比起他从前所尝过的动物血液和吸血鬼专供的食物都要美味许多。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再多尝一些,不过他还是不得不克制住自己,一来这人身份特殊,要是被他吸血致死他可不好向父皇交待,二来他还想留着这人,留着以后慢慢享用。 想到此处,格林微微一笑,对路晚南耳语:“骑士大人,你的血,好甜。” “” “骑士大人的滋味真是美味啊,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的味道会这样甜美?” 路晚南:可能我血糖高? “说起来,你还被我打了一顿呢,这感觉一定不好受吧?”说着,格林又拍了一下路晚南的后肩,“为了补偿骑士大人,我送你回房吧。” 路晚南越听他说话越觉得毛骨悚然,那语气就好像人贩子对幼儿园的小姑娘说‘叔叔有棒棒糖你和我来好不好?’一样,并且如果是真正的杰弗里,大概也会拒绝。于是路晚南冷冷地拒绝道:“不必了。” 格林的语气一下子变调了,又变回了那个目中无人的皇子:“你居然敢拒绝我?” 路晚南:“”这家伙怎么这么喜怒无常??? 格林松开了钳制着路晚南的手,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哼,我看你真的是不识好歹,若不是看在,若不是看在我把你打了一顿还吸了你的血,我会和你这种卑贱的人类多费口舌?” 路晚南捂着脖子,站了起来,低着头说:“并非我不识好歹,而是皇子殿下似乎并不知道我的住所。” 格林:“” 路晚南:“天色不早,我先告退了。”说罢,连眼神也没留给格林一个便离开了花园。 而格林则是看着路晚南一步步离开了花园,心中颇为不忿,想追上去却迈不出这一步。 没关系,只要这人还在奥斯维德,自己就有办法把他留下来。 回宫殿的路上,路晚南在脑内同系统交流。 【路晚南:我猜,小绿现在一定在想:这男人居然敢拒绝我,很好,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系统:小绿?】 【路晚南:就是格林啊,他的名字还不够绿吗?】 【系统os:这外号起得好】 【路晚南:唉,还好你给我开了痛觉屏蔽,不然刚才那一下我不知道得有多疼,对了,我脖子上现在多半会留下格林掐出来的淤青和牙印,帮我消了吧,被别人发现可不好。】 【系统:OK】 作者有话要说: 小绿:这男人的味道竟然该死的甜美 南南:可能我血糖高? 泥萌看得出来小绿其实是个傲娇吗? 看不出来接着看下去吧 反正他是傲娇 以及,杰弗里其实是很强的,只不过小绿更强,所以他显得比较弱,之后应该会安排他打别人 第3章 被俘虏的骑士(3) 那晚过后,路晚南便开始等待格林主动来找自己,可令他失望的是,格林非但没来找他,并且两人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 好歹自己还让人吸了血呢,这男人怎么说忘就忘,简直拔X无情。 再一次见到格林,是在公主殿下与国王的婚礼上,过了这一天 ,路晚南也将返回伊利亚德。这天早上路晚南刚起床便感觉右眼皮跳个不停,果然,接下来他经历了走路崴脚,花瓶差点掉身上,水杯被仆从打翻弄湿了他的裤子等倒霉事,以及 “这些破烂玩意儿就是伊利亚德送来的陪嫁物品?”格林从精致的木箱内掏出一把宝石,用看垃圾的眼神瞥了一眼后随意地甩了回去,说道,“这未免也太寒酸了吧?” 此时来自伊利亚德的人中,除却公主,便是骑士团长杰弗里地位最高,公主此刻不宜插嘴,便由骑士团长杰弗里上前说话。 于是路晚南上前一步,对格林说:“三皇子殿下,这都是我国君主派遣最优秀的工匠,挑选最名贵的宝石,雕琢打磨数日制成。其中的每一颗均是价值连城,更不必提,我们伊利亚德送来的是整整数十箱宝石及其他金银财宝,三皇子为何会说这样的话?” “价值连城?”格林用拇指和食指夹起一颗宝石,端详过后,轻轻松松将其碾碎,嘲讽道,“就说这个?” 坐在大堂之上的国王或许也是觉得格林此举有点不妥,训斥道:“格林!” 格林却好像是没听见国王的话一般,接着说:“这样的物品,在我们奥斯维德要多少有多少,你们伊利亚德视作价值连城的宝物,在奥斯维德根本值不了什么钱。送这些不值钱的东西作为嫁妆,骑士大人,哦不,骑士团长大人,您不觉得你们太没有诚意了吗?” 原本在格林最开始为难他们的时候,大厅里便渐渐有了私语声,此刻那些窃窃私语更是成了明目张胆的交头接耳。路晚南一看情势不对,便更大声地问格林:“那么请问三皇子殿下,什么样的礼品能令你满意呢?” 路晚南的话令现场的声音小了一些,他们都想看看那位狂妄自大的三皇子到底会怎么为难这位人类骑士。 格林就像是在等着他这句话似得,他轻轻推了一下宝箱的盖子,那些耀眼的宝石便被隐藏在箱子内。他高傲地昂着头,用所有人都能听清的语气说:“我要你。” 此言一出,在场的喧闹程度更是达到了顶峰,他们万万没想到向来瞧不起人的三皇子会对一个人类感兴趣。 作为骑士团长,杰弗里自然也是见过这种场面的,只是这是第一次,事件的中心人物是自己,于是他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格林。可就在此时,身后一个气愤的声音却代替他发了声。 “开什么玩笑?!杰弗里大人是属于伊利亚德的,怎么能作为礼物送给你们?!”站出来替他发声的是杰弗里的那位下属凯希。 路晚南盯着凯希,心想:不愧是我曾经看上的人,胆子够大,只可惜论美貌你是比不上小绿的。 格林看到路晚南在听到自己的话的那一刻,脸上那种正义凛然的表情一下子消失,只剩下错愕,这令他心情很不错。可是当事人还未表态,这个不知道从何处跑出来的混血是怎么回事? 格林用他惯用的瞧不起人的眼神十分嫌弃地盯着凯希,喝道:“你的杰弗里大人还未开口,你说什么话?还有,你算什么东西,胆敢用这样无理的语气,在奥斯维德的宫殿和我说话,你是瞧不起我,还是瞧不起我们奥斯维德!” “你!” “收起你的狗眼,混血种,你若是再这样无礼,我就只能叫来我们的侍卫,将你和你的伙伴们请出去了。” 路晚南回过头,发现凯希看向格林的眼神十分不对劲,那不是单纯的被人羞辱之后的敌视,还带着一种更深沉的情绪,简直想要把格林撕碎一般。路晚南生怕这家伙冲动起来做什么蠢事,便对凯希喝道:“凯希,退下!” 面对杰弗里时,凯希又变回了平日里忠心听话的模样,他担心地看着路晚南,说道:“可是,杰弗里大人,他” 路晚南无视了凯希担忧的眼神,他看向对面的格林,说出的话却是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听的:“我,自愿留在奥斯维德。”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五十点。】 路晚南的决定令在场一片哗然,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位人类骑士居然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三皇子格林的无理要求。在他们看来,若是杰弗里执意不肯,即使格林再怎么要胡闹,国王也会制止的。 可现在,既然杰弗里表示自己是自愿的,那么即使国王想要插手也没有理由。 杰弗里留在奥斯维德,便只能由凯希带着其余骑士离开。到达城门之时,凯希喊住了路晚南。 “杰弗里大人!” 路晚南回过头,便看到凯希用一种略带幽怨的小眼神看着自己,那种眼神让路晚南想到了被主人抛弃的小狗狗。 路晚南温和地问:“什么事,凯希。” “您不是自愿的,对吗?”凯希小心翼翼地问出了这句话,希望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路晚南没有说话,凯希更加确定了心中所想,于是他向着路晚南走进了几步,在确认周围没有奥斯维德的人后,轻声问:“为什么?” 路晚南叹了一口气,眉眼中带着一丝无奈,“奥斯维德国力强劲,单论我们现在的实力,确实比不上他们,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在那样的情况下,一旦我们做出什么不合对方心意的举动,你们都有可能陷入危险。我是骑士团长,碍于身份,他们应该不会动我,但是你们是普通的骑士,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失去十多个骑士总比多一个强大的敌人好,你明白吗?” “所以你是为了保护我们吗?” 路晚南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请告诉我们的国王殿下,我自愿留在奥斯维德保护公主殿下,也会保护好自己。” “杰弗里大人,”凯希深呼吸了一下,忽而觉得鼻头有些发酸,他第一次胆大地抓住了他的杰弗里大人的手,说道,“我终有一天要带你走出奥斯维德。” 路晚南不着痕迹地将手抽了出来,笑着拍了拍凯希的肩膀,就像大多数上司对下属做的那样。 实际上路晚南压根儿没想过回去,他只打算好好待在奥斯维德,赶紧把好感度刷满了就去下一个世界,至于凯希的承诺,管他呢。 回宫殿的路上,不少路人对着路晚南指指点点。目中无人的三皇子格林硬要留下一个人类骑士的消息很快地在整个奥斯维德传了开来,几乎每个人都知道了杰弗里,也几乎每个人都在猜测,到底这位杰弗里有怎样的魅力,能让三皇子青睐。 现在看看,似乎也就是脸长得好看了那么一点儿。 路晚南并不知道周围的人都在盯着他看,此刻他正忙着与系统聊天。 【路晚南: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今天是个好日子~打开城门送凯希~】 【系统:闭嘴,吵死了。】 【路晚南:我留下来你不开心吗~】 【系统:不就是格林脑子抽了非要留下你吗。】 【路晚南:那也得得益于我的聪明才智,要不是那天我故意让小绿尝了一血,他怎么会对我如此眷恋。】 【系统os:这话咋听着这么别扭?】 【路晚南:唉,怪我过分美丽。】 【系统os:MDZZ】 内心再怎么骚包,路晚南在外都得表现出一副正儿八经的模样,因此回到皇宫时,宫人们看到的又是那个端庄的骑士团长。有了婚礼上那处闹剧,皇宫内的所有人也都自然而然地将路晚南当成了三皇子格林的人,于是见到他时的态度也比之前尊敬了不少。 可路晚南却表现得像是不太喜欢这种态度的改变,为什么,为什么明明他还是伊利亚德的骑士团长的时候,这些人都不曾用这种态度对待他?难道在原本的自己在他们眼里就这样低微吗?还是说吸血鬼一族真的都如格林所说的,瞧不起人类? 路晚南带着心中的不平回了房间,却发现自己先前被安排的房间已经空了,于是他找了周围打扫的一个女仆,问道:“怎么回事?我放在房里的东西呢?” “大人的东西已被三皇子殿下命人带走了。” 他居然不打招呼就动我的东西! 路晚南不免有些气急,连尊称都忘了,直接开口:“格林在哪里?” 在奥斯维德,除了国王,皇后和诸位皇子,还有哪个人敢直呼三皇子的名字?女仆悄悄抬眸瞥了路晚南一眼,之前那一个月不曾注意这人的样貌,现在仔细观察,才发现这人的确生得好看,也难怪三皇子会 女仆会心一笑,说:“三皇子大人正在寝宫歇息。” 之前在这里闲着的那一个月,路晚南便将整个皇宫逛了个遍,自然也知道格林住在什么地方,因此他很快地便找到了格林居住的宫殿。皇子的宫殿门口都是有专人把守的,预防有不法分子前来捣乱,不过眼前这个褐发人类他们倒是认识,也听三皇子说过,若是此人来找他,无需通报便可放进来,于是路晚南才刚到大门口他们便开了门。 不得不说皇子的宫殿到底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一个骑士团长,来做客的时候那一整个月也只有一个带厕所的房间,而皇子的宫殿简直就如同一幢小别墅,房间浴室书房厨房等等,一应俱全。 既然女仆说了这家伙在歇息,他便直接上了二楼,去往格林的卧室。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前三章发完了 emmmmm第一个世界我是打算照着日漫风格来写的呢,所以看着可能会有点。。。中二,其实我自己也觉得这挺中二的 然后南南的性格其实就是比较皮,比较骚包,通常泥萌看到他的举动和语言变得不那么皮那么骚包的时候,就是他在扮演原身的时候嘿嘿嘿 第4章 被俘虏的骑士(4) 一路上胸腔内都含着一股子火气,等走到了格林房门外的时候那股火气反而消下去了,路晚南扶着额头,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想让自己在待会儿和格林见面的时候语气不要那么冲。 他伸手轻轻敲了敲房门,尔后,便听见里面传来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进来。” 他推开门,便看见格林十分惬意地坐在一张躺椅上,先前一直用发带束起的卷发此刻也散了下来,披在肩上,有一种凌乱的美感。他单手捏着一支高脚杯,里面盛着鲜红的液体,随着手腕的动作慢慢摇晃。 路晚南将门关上之后便站在门口处,没再向前迈一步,他依旧保持着还是骑士团长时的习惯,对格林行了一礼:“三皇子殿下。” 就知道你会主动来找我。格林颇为得意地想,将高脚杯递到嘴边,抿了一口,又将杯子放到一边的桌子上,仍旧用他那高傲地不可一世的眼神看着距离他三米之外的路晚南,问道:“什么事?” “您为何要将我房间里的东西搬走?” “我想搬就搬喽。” 原本平复下来的心情又被格林那种态度激怒了,于是路晚南的语气便强硬起来:“你将我的东西搬走之前至少也应该同我说一声吧,这是最基本的礼貌问题。” 格林勾起了嘴角,不屑道:“我才是奥斯维德的皇子,我想做什么,难道还要同你这个俘虏汇报不成?” “你!”格林口中的‘俘虏’一下子就刺中了他的心,奈何格林说的又确实没什么错,现在他的状况与俘虏确乎没有太大区别。路晚南压下心中的怒意,问道,“你将我的东西搬去了哪里?我现在住在哪里?” “就在我的宫殿旁边。” “什么?”听到这句话,路晚南的脸色也变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刻意让我住到你的宫殿旁边,就是为了可以时刻羞辱我吗?” 而路晚南的话也让格林十分不舒服,什么叫为了时刻羞辱?他只是觉得路晚南之前住的地方太简陋,配不上路晚南的身份,而自己宫殿旁边又刚好有空余的宫殿,才叫路晚南搬过来罢了,这男人居然误会他,简直不识好歹! 格林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对!就是为了羞辱你,你可千万不要多想,千万不要觉得我是想着为了对你好才叫你搬的,你一个人类根本不配本皇子废这么大心思!” 路晚南:“”感觉小绿好像不小心把原本的目的说出来了。 话出口了,格林才觉得自己方才说的似乎也有所不妥,可是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来的。他看着路晚南微微发愣的模样,越想越气,觉得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八成是在内心嘲笑自己,于是冲着他招了招手:“发什么呆,给我过来。” 不过去八成这个暴躁的家伙要发更大的火,于是路晚南乖乖走了过去。 刚刚走到格林身旁,便被他一把抓住手腕往下一扯,身旁没有可以支撑的事物,路晚南一下子就倒在了格林身上,还未等他反应过来,路晚南便感到一双手臂紧紧地环住了他,不让他起身。 现在的他相当于是坐在了格林的腿上,上半身又被他紧紧地抱在怀里,这个姿势令他感到十分羞耻,红晕一下子爬上脸颊,一直蔓延到耳尖。他用力推了格林一下,只是两人才刚刚拉开一些距离便又被格林收回。 路晚南愤恨地问:“你要做什么?” “当然是吸血啊,”格林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路晚南裸/露在外的脖子,“时隔一个月,终于可以再次品尝到这种甜美的滋味了。” “皇子殿下,您不能这么做!”路晚南正义凛然地拒绝,内心却是在一个劲儿地催促:快点吸,这样就可以涨好感度了。 “我自然有权利这么做,呵,你要知道,我可是等了很久呢。” 路晚南:我也等了很久呢。 路晚南今天穿的并不多,只需要解开一颗扣子便能露出锁骨那一片的肌肤,格林盯着那片弧度完美的凹陷以及路晚南在紧张之下微微滑动的喉结,没由来的觉得身体有些发热。 而格林将这一切归咎于自己太急切于品尝路晚南血液的美味了,于是他低下头,将唇瓣覆上了路晚南锁骨那一片的肌肤。 只是,还未等他的齿尖碰上路晚南的肌肤,一个声音便打断了他们的行动。 “你们在做什么!” 格林抬眸看了一眼来人,接着一下子放开了路晚南,就好像是做坏事被人撞破了一般。而路晚南心里还在想着是哪个家伙打扰了他的涨好感度之路,便听见系统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叮——可攻略人物布莱克出现,初时好感度四十。】 布莱克?不就是那个四皇子吗?之前路晚南完全把心思放在格林身上了,因此完全没注意其他三位皇子。 此时,路晚南才回过头,观察这位一直被他忽略的四皇子。个子挺高,身材不错,就是这个脸当看清了对方的面容之后,路晚南对系统发出了疑问。 【路晚南:系统,这孩子,多大年纪?】 【系统:换算成人类的年龄,应当是十四岁。】 【路晚南:尼玛这还是个小屁孩啊岂可修!】 此时,路晚南口中的小屁孩睁着大大的眼睛,在两人之间张望了一圈,问道:“三哥,你和这位人类在接吻吗?” “接个屁!”被撞破了好事,格林本是很愤怒的,甚至想把那个不长眼的家伙揍一顿,可看到对方是自己弟弟之后他又不得不打消这个心思。他这个弟弟啥也不懂,他可不想带坏他,于是横了路晚南一眼,说,“给我下去!” 路晚南便从格林身上下来了,心想:把我拽上来的是你,叫我下去的也是你,你们这些男人就是变化无常。 布莱克盯着路晚南看了一会儿,尔后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我想起来了,你是三哥看上的那个人类骑士!” 路晚南,格林:“”小孩,你知道啥叫看上不? 布莱克却并未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对,他抓住路晚南的衣袖,笑道:“骑士先生,愿意陪我出去玩吗?” 路晚南虽然是个gay,但对于这种小了自己一轮小孩子真的没啥兴趣,他朝着格林望去,心里想按着格林的性格多半不会让自己走。而格林却以为路晚南是想赶紧离自己远一点,于是撇了撇嘴,说道:“哼,既然四弟都这么说了,你就去陪他吧。” 这种被抛弃的小媳妇儿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路晚南一脸懵逼地被布莱克拉走,离开了格林的宫殿,尔后拉着路晚南的衣袖朝着某个方向走去。 路晚南并不知道布莱克到底要做什么,他的直觉告诉他布莱克绝对不会是单纯的想叫他出去玩,便问:“四皇子殿下,请问您要带我去何处?” “到了就知道了。”布莱克的语气听起来与方才在格林面前时有些不同了,不过路晚南并未在意这个,突然,布莱克停下了脚步,也松开了路晚南的衣袖,转身看着他。 “骑士先生,我三哥是不是很喜欢你?” 五十点的喜欢吧,路晚南想,却对布莱克说:“我只是个普通的人类,三皇子殿下又怎么会喜欢我呢?” “可是我看到三哥抱着你,还亲你。” 路晚南:小孩子家家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就不能当我们是封建主义兄弟情吗? 布莱克见他没回话,便有些不开心地说:“三哥从来没有这样对过我的,我也很想被三哥抱在怀里亲亲啊。” 路晚南:孩子,你的想法很危险。 “明明其他哥哥都会拥抱和亲吻自己的弟弟,为什么三哥不会呢?”布莱克的眼里充满了疑惑。 路晚南:别看我,你们吸血鬼的世界我不太懂。 得不到答案,布莱克也觉得没趣,便扯着路晚南的衣袖接着向前走。他确实没有带着路晚南去什么地方玩,而是将他带去了一座宫殿,那宫殿看起来比格林的更为富丽堂皇,据路晚南猜测,这多半是其他皇子的宫殿。 果不其然,布莱克进门的那一刻,他便听到布莱克对着里面的人喊道:“大哥,二哥,我把他带来了。” 与此同时,系统的提示音也响了起来。 【叮——可攻略人物布朗出现,初始好感度四十;可攻略人物怀特出现,初始好感度三十。】 放眼望去,宫殿的客厅只坐着两人,其中一人身材十分高大,正弯着腰,坐在沙发上撸猫,那种温顺的姿态让人一看就觉得他很老实;而另一人则带着一副金边眼镜,正坐在椅子上翻着一本书,从衣着到姿态到面容都透露出一丝不苟的感觉。 根据路晚南看动漫多年的经验,这种戴着眼镜一看就是变态腹黑男的家伙多半排行第二。 果然,那位腹黑眼镜仔瞥了路晚南一眼,便将书放下,对着另一旁沉迷撸猫的老实人说:“大哥,他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这个故事的可攻略人物很多,但是我应该不会让南南和其他三个人产生感情纠葛,因为写起来太麻烦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下章过于沙雕,很可能是整个故事最沙雕的一章,请做好准备 第5章 被俘虏的骑士(5) 老实人手上的动作没停,只是抬起头看了路晚南一眼,说道:“啊,是你。” 路晚南向前走了两步,对二人行了一礼,问道:“不知二位殿下找我所为何事?” “就看看。”布朗说话的语调有些缓慢,听起来给人一种没睡醒的感觉,他指了指旁边一张空的椅子,说,“请坐。” 自打来到这里之后,路晚南从系统那儿以及从其他人那里获得的都是关于格林的消息,关于他的年龄身份喜好性格之类,可是对于其他三位可攻略对象他却是一无所知。他可不清楚接下来会面对什么,万一这三个都和格林一样冲上来吸他一口,那不用等他把格林的好感度刷满他就可以去下个世界报道了。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多了,布朗找他真的就是为了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人,那个看起来很腹黑的怀特也是一直双手抱胸在旁边看着他,并时不时对他这个人加以点评,这令路晚南有了一种见家长的感觉。 忽然,布朗问起他:“我听说,三弟为了你,特意将埃莉诺的房间,空出来了。” 路晚南楞了一下,这他倒是没听过。 “埃莉诺是” “是五公主,父皇最小的孩子。” “可,三皇子殿下为何要将我安排到五公主的住处?” 布朗叹了一口气,颇为惋惜地说:“埃莉诺,她已经,不在了” 路晚南忽然有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住到那个地方,万一大晚上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出现 一旁的怀特扶了一下眼镜,接着布朗的话说了下去:“埃莉诺在几年前贪玩,跑去了你们人类的东方国度,去那边的餐馆大吃一顿之后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并且还砸坏了一个古董花瓶,被那边的老板扣下来洗碗,到现在还没回来。” 大哥说话大喘气儿是会吓死人的你知道吗大哥? 路晚南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直接问了出来:“既然她是公主,为何不凭借着公主的身份直接逃回来呢?” 另一头的布朗又慢悠悠地开口了:“因为,我们是,遵纪守法的吸血鬼。” 路晚南:“”神他妈遵纪守法吸血鬼。 与三位皇子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布莱克便派人将路晚南送回去了,不过不是回格林那儿,而是直接被送回了他的新住处——被扣在东方洗碗的埃莉诺的宫殿。 埃莉诺的宫殿比起格林的小了许多,也简洁不少,但比起路晚南之前住的那个客房还是好了不少的。并且衣食住行一样都没亏待他,还有不少仆人跟着伺候,这待遇一点都不像是一个俘虏能享受得到的。 虽然路晚南很享受这种吃穿不愁的米虫生活,但是他却不能在脸上表现出享受,他还得扮演好自己的身份,每日将屈辱与忧国忧民挂在脸上。 于是乎,宫殿里的仆人便在第一天晚上看到这个新来的人类板着一张脸扫掉了一桌美食。 饱暖思淫/欲,路晚南在过了两天酒足饭饱的米虫生活之后就开始有点儿想格林了,想格林的脸,也想格林的好感度。上次原本叫格林吸一下血就能涨好感度的,可偏偏被人打断了,也不知道啥时候能补回来。 可也不知道格林是不是为那天路晚南误会他的事情生气了,一连好几天都没出现,而路晚南在这个既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的世界待得也实在无聊,便想给自己找点乐子。 他将目光瞄准在了埃莉诺留下的东西上面。 埃莉诺虽说是个公主,但在这样一个中世纪背景的吸血鬼宫殿里,她也没留下多少有趣的东西,大多是一些女孩子喜欢的衣服,饰品之类。 路晚南从埃莉诺的衣柜里翻出一条雪白色的长款连衣裙,站在等身镜比了一下。尽管吸血鬼一族的个头都挺高的,不过杰弗里的身材也不矮小,因此埃莉诺的连衣裙于他而言还是小了不少。 【路晚南:系统系统,你可以调整一下这件衣服的尺寸吗?】 【系统:可以,你要做什么?】 【路晚南:我想试试穿女装的感觉。】 事实上在穿越之前,路晚南是从来没有这种念头的,或许是在上个世界被那个骗了他好久的女装大佬刺激到了,当他看到这些精美的裙子的时候,他竟生出了女装的念头。 系统对他这种想法嗤之以鼻【侬脑子瓦特啦】 【路晚南:就一下,很快就好,待会儿把裙子尺寸变回去就可以了。】 系统虽然很无奈,但还是帮路晚南变了,于是路晚南十分兴奋地将原本的衣服一脱,换上了女装。并且还找出埃莉诺的其他饰品佩戴在头上,还抹了一下化妆品。 杰弗里的身材很是不错,宽肩窄腰大长腿,肚子上没有一丝赘肉,屁股也十分挺翘,再加上路晚南做了不少装饰,当他将一切捯饬完毕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并没有多少违和感。 系统看着镜子里面的路晚南,虽然觉得还挺好看的,但还是不由得吐槽了一下: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 路晚南对着镜子搔首弄姿了一会儿,惋惜地发现,尽管自己现在这具身体很好看,但论女装还是比不上上个世界他的目标人物。要知道,上个世界的目标人物可是将女装大佬这个词演绎到了极致,美得令真正的女人都自愧不如,可谓是女装中的集大成者。 不过他也不是什么真正的异装癖,因此在自我欣赏了一会儿之后便要将裙子脱下来。不料,就在他准备脱衣服的时候,房门被人打开了,而出现在门外的,正是一脸懵逼的格林。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降低十五点,当前好感度三十五点。】 路晚南:哦豁~玩脱了。 而格林也被此时此刻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为了那天的误会,他刻意将这个人放置了好久没去找他,为的就是叫这个不识好歹的人类想想清楚。 尽管格林一直忍着没去找路晚南,也他也吩咐了那些下人,叫他们好好对待路晚南,吃穿用度上头别亏待了他,被强迫着留在不属于自己的国度已经够让人难受了,他可不想让路晚南再在其他地方吃亏。 过了这几天,格林心里想着或许路晚南想的差不多了,应该知道自己其实是对他好的,于是主动上门来找他。 结果就看到了这一幕。 一股说不清道不清的情绪涌上心头,令格林的双眸再度变作猩红,他将这种情绪视作愤怒,于是指着路晚南骂道:“你!你怎么可以穿上我妹妹的衣服,还用人东西呢?” 女装都被撞破了,路晚南也就破罐子破摔了,反正到时候他还有补救的方法。于是乎路晚南干脆对着格林露出一个自认为魅惑的笑容,说道:“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喽。” “你!” 这个该死的人类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他怎么可以穿上女人的衣服?最重要的是,他居然觉得这男人穿成这样还挺好看的! 这种想法令格林更加觉得羞耻,而格林掩盖羞耻的方式就是发脾气,于是格林指着路晚南骂道:“你好骚啊!”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四十五点。】 听到格林的好感度增长了的时候,路晚南嘴角一勾,心想:呵,男人,嘴上说着不喜欢,心里却很诚实。 格林见他这个时候还笑,心里更加愤怒,于是转身离开了房间,还将房门重重地甩上了。 格林走后,系统也冒了出来,严厉地说【叫你皮,看,玩脱了吧。】 【路晚南:不怕,现在给我兑换一张记忆消除卡。】 【系统:你不要以为你有记忆消除卡就可以为所欲为。】 【路晚南:抱歉,有记忆消除卡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系统:】 一分钟后,已经走到宫殿大门口的格林停住了脚步。 他刚刚,是想来干什么来着?怎么突然就站在这里了。 哦,对了,他想起来,自己是来找那个不识好歹的人类骑士来的。 等格林再次走进路晚南的房间的时候,看到的还是那个从衣着发型到表情都一丝不苟的人类骑士。那副正儿八经的模样,更加加深了格林心中要把这个按倒在床上,吸食他的血液的念头。 上次被布莱克那个臭小子打断了,导致他又有好多天没尝到这人的甜美,这一次他不会再放过。 于是格林立刻将想法付诸实践,将路晚南扑倒在床上,而路晚南半推半就假装挣扎了一下之后也就没再动作了,任由格林在他锁骨上咬了下去。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五十五点。】 当系统提示音响起的时候,格林也从他身上起来了,末了还不忘舔了一下他的伤口,将最后一丝血渍也收入口中。 格林双臂撑着在床上,俯视着方才因抗拒衣服与头发都变得有些凌乱的路晚南,舔了一下嘴唇:“多日不见,骑士大人,哦不对,现在你已经不再是那个骑士团长了,所以我可以直接称呼你的名字了吧。杰弗里,多日不见,你的血液依旧如此甜美。” 路晚南:“” 格林拈起他的几缕发丝把玩着,说:“你在这里不要有太大压力,我会叫那些仆人好好照顾你。” “好好照顾?”路晚南冷笑,“为了更好地吸我的血吗?” 格林皱起了眉头,不悦地看着他:“你怎么又这么想。” “不然呢?”路晚南冷笑,“你一个堂堂的皇子殿下,会对我这种俘虏上心,无非就是为了能吸我的血吧。” 路晚南那个冷笑一下子就把格林激怒了,可路晚南的话语也叫他开始审视自己。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类,他吸谁的血不好,偏偏要这个人的,不单只愿意吸他的血,还想着对他好,他一个堂堂的皇子,何曾对一个人类这么上心过! 而且这个蠢货还误会他。 格林气得下了床,指着路晚南说道:“对!我就是为了吸你的血,所以你最好好好照顾你自己,万一哪天你生病了,我,我就找别人去!” 作者有话要说: 奥斯维德四皇子的属性分别是:老实人,眼镜仔,傲娇,兄控 说起来,我申请签约终于成功啦,啦啦啦啦啦,为了能赶在合同到之前申榜,必须要压字数来着,所以这段时间就一周二更吧,等正式签约了就日更么么哒 第6章 被俘虏的骑士(6) 格林发完脾气之后就摔上门走了,力道之大让路晚南不由得担心,感觉这门经不起格林几次折腾。 尔后,路晚南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和系统唠嗑。 【路晚南:系统,买那个记忆消除卡花了多少经验值?】 【系统:初级记忆消除卡,消除时间十分钟,耗费经验值二十点】 经验值,是每次完成世界线任务之后获得的奖励,可以用于购买各种道具,在上个世界他攻略完目标人物之后他便获得了一百点经验值。 【路晚南:说起来,将除目标人物之外的可攻略人物的好感度刷满,也可以拿到经验值吗?】 【系统:刷满其他可攻略人物,可以获得五十点经验值。】 【路晚南:这样啊。】 【系统:你打算攻略其他人?】 【路晚南:算了吧,我也没那么花心。而且吧,布朗是个老实人,我都不好意思骗他,怀特一看就不好对付,至于布莱克那个小屁孩算了,还是让他崇拜他哥去吧。】 在那天晚上之后,格林又吸了路晚南的血两次,统共涨了十点好感度,此刻格林的好感度也上涨到了六十五点。 或许是这段时间吸血吸得高兴了,也或许是格林突然闲得发慌,总之就是有那么一天,格林忽然觉得自己既然吸了人家的血,就应该对人家更好一些。于是他便趁着路晚南不在的时候去了他住的宫殿,想看看他缺了些什么。 在宫殿内将照顾路晚南的仆人一一盘问一番之后他便上了楼,来到路晚南的房间。这房间先前他来过两次,不过每次都没停留太久,尽管他确实对这个人类很感兴趣,但是他并不想在路晚南面前表现出这种兴趣。 现在正好是个机会。 格林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就是对那个名为杰弗里的人类骑士产生了兴趣,明明来到奥斯维德的人类有那么多,那个杰弗里的血也未必和别人的有什么不同,可他偏偏只看中了杰弗里。或许是因为杰弗里是他第一次吸血的对象,也或许是因为他觉得把那个总是波澜不惊的家伙弄生气的样子很有趣。 和格林想象的一样,杰弗里的房间很有他的个人风格,除了衣服行装及带过来的几样武器之外,他并没有为自己准备其他事物。而在他带过来的所有东西里,格林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身骑士装。 那是路晚南来到奥斯维德,参加重要宴会时穿的那件,可是自从他被迫留在奥斯维德之后,他便将那套衣服收了起来。据宫殿里的仆人反应,路晚南似乎每日还会打开收纳衣服的箱子,检查衣服是否有损坏。 按着仆人的叙述,格林找到了路晚南放置那间骑士装的箱子,那个箱子并未上锁,因此格林轻易地便将其打开了,他将里面放置的唯一一套衣服取了出来。 上一次见到路晚南穿着这套衣服,还是在公主的婚礼上,当听到自己说要把他留下来的时候,路晚南脸上那种错愕的表情至今还深深烙印在格林的脑海中。相比于把路晚南留在奥斯维德,似乎还是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失了冷静更令他觉得有趣。 格林伸手,摩挲着那件骑士装,很普通的面料和纹饰,顶多是制作工艺和装饰好了一些罢了。像这样的衣服,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怎么还被杰弗里当成宝一样收藏起来了呢? 等有时间了,找人替他多做几件这种样式的衣服吧。格林想。 接着,他又注意到了衣服胸口上别着的一枚徽章。 他小心地将那枚徽章取了下来,细细注视,那枚徽章有些沉重,上面雕刻着伊利亚德的国家标志——一只展翅的雄鹰。而雄鹰的眼睛上则是镶嵌着一颗绿宝石,那颗宝石色彩绚丽,璀璨夺目,不由得让格林想到了杰弗里那双绿色的双眸。 当路晚南回到宫殿,听仆人说格林进了自己房间的时候,他便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一进门便看见格林将自己一直视若珍宝的骑士装翻了出来,手里还握着那枚徽章。 那是他当任骑士团长之时,国王陛下亲自授予他的,包括那枚徽章,也是他身为骑士团长的一个标志,格林怎么能不经过他允许就翻了出来?! 而且这些东西落到格林手中,还指不定会落到什么下场。 于是他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将自己的衣物从格林手中夺了回来。 路晚南的突然出现吓了格林一跳,并且他还是在偷偷翻人衣服的情况下被人抓了个正着,这使得他说话都开始结巴起来:“你你你,你怎么,不敲门就进来。” “这是我的房间,我进来为什么要敲门?你到我房间做什么?是一时兴起又想来吸我的血么?” “不是” “你翻我衣服做什么?还有我的徽章。”路晚南伸手,将那枚徽章从格林手中抢了过来,抱在怀中,“你已经强迫我留在你的国度,你吸食我的血液的时候我也没有反抗,难道这样的羞辱还不够吗?你难道连我的最后一丝念想也要夺去吗?” 格林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自己想对他好,这个人都要全副武装地拒绝,还摆出一副自己要迫害他的样子?自己在这个人眼中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他也不是那种非要和人解释清楚的性格,而且他看得出来,路晚南现在全身上下充斥着对他的厌恶和警惕。 格林有些恼怒瞪着路晚南,站了起来,他比路晚南高了半个头,两人相对而立的时候路晚南总能感到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当路晚南看到格林对他露出这种带着危险的眼神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多半又要被吸血了,可这一次格林却没有像往日一样把他压到床上吸血,而是在瞪了他一眼之后走向了房门。 离开之前,格林还留下一句“随你怎么想”。 这一次,他连房门都没给关上。 路晚南盯着空空荡荡的门口看了一会儿,便走过去将房门轻轻合上了。 【呼——终于走了。】关上门后,路晚南直接瘫倒在了床上,全然没了方才的姿态。 【系统: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路晚南:说。】 【系统:每次都把目标人物惹生气你会很开心吗?】 【路晚南:不是啊。】 【系统:那你为什么每次都要那样和目标人物吵架呢?顺着他的意来不是更好吗?】 【路晚南:这你就不懂了吧,像小绿这样高高在上的家伙,肯定是人人都对他言听计从的。见多了这些听话的,小绿肯定也腻了,这时候突然出现一个啥事儿都不顺着他来的不是更能引起他的注意吗?】 【系统:这是什么歪理?】 【路晚南:霸道总裁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嘛。】 【系统:】 【路晚南:对了,过段时间是不是就是小绿的生日宴会?】 【系统:是的。】 【路晚南:那好,你把我和小绿发生争执的事情传播出去吧,传得越离谱越严重越好。】 【系统:你要做什么???】 【也没什么,】路晚南嘴角一勾,露出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给他设个套罢了。】 这个世界的设定和很多带有吸血鬼元素的ACG作品一样,吸血鬼们有感情,可以结婚,会呼吸会脸红会心跳,有生日有血型,有口味上的喜好和各种兴趣。而格林的生日,就是在不久之后的某一天。 格林的年龄按着人类标准来算,应当是二十四岁,比起杰弗里还小了两岁,比起现实中的路晚南更是小了四岁。因此每次路晚南面对格林的时候总有一种看着弟弟的感觉。 如同路晚南想象的一般,在那天两人起了争执之后,格林很长时间都没再出现在他的眼前过。而身旁的人也渐渐开始议论纷纷,说是这个不懂事的人类得罪了三皇子殿下,三皇子殿下或许会因为这件事抛弃这个人类。 有了这个说法之后,路晚南的饮食也一天不如一天,前段时间桌子上还大鱼大肉的,这几天就只剩下素菜了。 路晚南叹了口气,不由得在心中感叹:这个势利的世界啊! 格林生日的前一天,路晚南自然也没有收到去往宴会的邀请,不过这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从他的身份来说,他是人类,并且是一个被迫留在这里的人类俘虏,自然是没有资格去参加那个只有贵族才能参加的宴会。可是底下的仆人却又拿这件事说事,说三皇子殿下是因为真的不想再理睬这个人类,才会连自己过生日都不来告知一声。 生日宴会是在夜里举行的,那天晚上皇宫里来了很多人,皇亲国戚,各位大臣,宴会大厅十分热闹,各个宫殿灯火通明。就像路晚南前两次参加的宴会一样,各个宫殿的人都被消减去了至少一半,只留下个把人把守宫殿。 路晚南一个人在房间待着也是无聊,便从宫殿里走了出来,到外面散步。 他的宫殿距离格林的宫殿很近,自然也离格林宫殿旁的花园很近,于是,他走着走着,便来到了第一次与格林见面的地方。 第7章 被俘虏的骑士(7) 奥斯维德的夜晚,白日,几乎都是一副昏昏沉沉的模样,或许是因为吸血鬼惧怕阳光吧,在奥斯维德几乎见不到太阳。他的夜晚往往比白日长了许多,而当白日降临时,它的天气也会变为阴天,多云,下雨等,路晚南来到这里已经有三个月了,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太阳。 不过,据说奥斯维德也是可以见到太阳的,那是在每一年的最后一天,奥斯维德的子民们将其称之为太阳祭。在那一天,太阳将冲破云层,普照大地,而所有的吸血鬼也会在那一天将自己关在房门里,以免被日光灼伤。 望着那乌漆嘛黑的天空,路晚南不由得黯然神伤,戏精附体。 “啊——你看这浓重的黑夜,那般凄凉,那般寂寞,便如那诗中所写: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 【系统:妈的智障。】 “啊——我那伟大的祖国伊利亚德,我无时不刻不在想念你,无时不刻不想着回到你的身边,我想念笼罩于城市之上的太阳,想念你的每一寸土地。可是我却无法回到你的身边,在资产阶级的压迫之下,我只能继续留在奥斯维德,当一个卑贱的俘虏。可是,请你相信,尽管我的身体留在了奥斯维德,我的心,却始终向往着伊利亚德。” 突然,一个含着风流的男声打断了路晚南的独角戏:“看来,皇宫里的那些流言并非是空穴来风啊。” “谁?”路晚南回过身,便看见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位男子,透过月光,他能看见这是一名样貌俊秀的男子,只是全身上下的装束都透露着浮夸奢华,脸上甚至还化了妆,且举手投足之间都给人一种轻浮感。 一只骚鸡,路晚南在内心为此人下了定义。 “初次见面,还未介绍,我是柯利弗德伯爵。” 这是个没听过的名字,路晚南猜想,他多半是今晚来参加格林的宴会的,只是宴会大厅并不在这附近,即使是中途出来散步也不会到这里,这人明显是故意过来的,,他来做什么? “我认得你,”柯利弗德朝着路晚南走近了,说道,“你叫杰弗里,是不是?” 路晚南点了点头,向后退了一步,与柯利弗德保持距离,又问:“请问,你方才说的皇宫里的流言,是指什么?” “你还不知道吗?”柯利弗德挑了挑眉,有些不相信,“听那些宫人们说,堂堂的三皇子殿下格林和一个小小的人类骑士闹翻了,两人吵得不可开交,那个人类甚至还敢和他翻脸,而那个人类骑士则恰好就是在国王殿下的婚礼上被三皇子殿下留下来的人。我想,这个人除了你之外,再没有别人了吧?” 路晚南咬着下唇,未发一言,尽管有些夸大其词,可柯利弗德伯爵说的似乎也没什么不对的。 “我还听说,三皇子殿下似乎要因为这件事而抛弃你了呢。”柯利弗德已经走到了路晚南面前,不怀好意地盯着他看。 柯利弗德的话令他想到了这段时间那些仆人偷偷谈论的那些事情,抛弃这个词眼令他没由来的感到一阵恐惧。明明很渴望离开这个地方,摆脱掉格林那个狂妄自大的家伙,可当得知自己居然要被抛弃的时候,他心里却有些空落落的。 “看你的表情,倒像是真的了。”柯利弗德嘴角一勾,忽然伸出手,勾住了路晚南的下巴,玩味地看着这个一脸落寞的人类,“反正格林都不要你了,倒不如,你跟着我吧,格林能给你的,我也一样能给你。” 路晚南错愕地看了柯利弗德一眼,立马将他推开了:“请你对我保持应有的尊重。” “尊重?呵,你不过是人类俘虏,需要什么尊重?”柯利弗德嗤笑一声,一把抓住路晚南的领口,“实话和你说吧,我多多少少,也尝过不少人血,只是那些血液都来自平平无奇的平民,没有哪个像你一样,有着尊贵的地位,高傲的性格,以及——美好的皮囊。呵呵呵,看着你这张脸,我或许会做出一些除了吸血以外的事情呢。” ‘咚——’迎接他的是路晚南朝着他正脸砸过来的一拳头,柯利弗德没有丝毫防备地挨了这一拳,路晚南使得力气又不小,因此他被打得向后倒了好几步,差点摔在地上。 柯利弗德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类的胆子能大到这个地步,居然敢动手打他,他觉得自己或许是太给这个人类好脸色了,以至于叫这家伙连高低贵贱都分不清了。 于是柯利弗德当下就反击了回去,而路晚南也不能在此时示弱,反正这一处也没有其他人观看,他干脆就和柯利弗德打了起来。 比起格林,柯利弗德真的弱的不是一点半点,全程几乎都是柯利弗德单方面挨揍,且没打几下便被路晚南压制住了。就在路晚南打算给这个不要脸的家伙脑袋上来一下,把他彻底敲晕过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 这一愣神,便让路晚南露出了破绽,而柯利弗德则是趁着这个机会反手抓住路晚南的手腕,掐着他的后颈将他按到了墙上。 “总算逮着你了。”柯利弗德为自己能钳制住路晚南而沾沾自喜,他掐着路晚南后颈的那只手渐渐放松,改为抚摸。 路晚南被他摸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明明有着可以把这家伙一脚踹开的力气却不用,而是故作惊慌:“请你放开我。” “被你打了那么多下,要是不趁着现在赶紧尝尝你的味道,我的打不是白挨了。”说罢,便伸手解开了路晚南的第一颗扣子,将他的衣领扯开,朝着后颈咬了下去。 然而,想象中的刺痛感并未来袭,取而代之的是领口的一片放松,以及重物倒地的声音。 路晚南小心地回过头,便看见一个高大的背影挡在自己的身后,而那位柯利弗德伯爵则是摔倒在花丛里。他的样子看起来很狼狈,身上沾着泥土,裸/露在外的肌肤上还被玫瑰花刺刺破了,就好像是被人硬生生丢进花丛里一样。 柯利弗德好不容易从花丛里爬起来,刚想对着方才那个把他扔进花丛里的人破口大骂,可看到来者的身份之后,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柯利弗德伯爵,”格林开口了,声音冷得像冰一样,“我真没想到,你居然敢动我的人。” “你,你的”怎么回事?不是所有人都在流传说三皇子和这位人类闹翻了么?为什么现在三皇子还在为这个人类出头?不过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现在还是尽快离开这里比较好。于是柯利弗德方才狂妄的气焰完全消失殆尽,在格林面前卑微得好像一个做错事的下人,“请,请原谅我,三皇子殿下,我从来不知道他是您的人。” “不知道?父皇婚礼那天,我几乎可以说是向全国子民宣布了这个人类的归属,你会不知道?难道你要告诉我你的脑子里装得都是空气吗?” “我” “那我到有必要和父皇提起这件事情,毕竟我们奥斯维德不需要没脑子的臣子。” 柯利弗德听到这句话就急了,连忙跪在地上,仰望着格林,眼里满是哀求:“三皇子殿下,请您” “滚。”他可不想听见什么‘请您原谅我’之类的话,越听越心烦。 柯利弗德张了张嘴,却终究是把要说出口的话咽了下去,这位皇子的脾气人尽皆知,得罪了他准没有好处,并且他最讨厌别人在他面前叽叽歪歪,所以,相比于苦苦哀求,自己倒不如赶紧走开。 柯利弗德深呼吸了一下,站了起来,仍旧对格林行了一礼才离开,内心则是盼望着格林不要太记仇,否则自己日子真的很难过。 而就在柯利弗德远去的时候,格林也转过身,看着身后刚刚站起来的路晚南,明明心里第一反应是想着去关心他有没有受伤,可说出来的话又变得和心里想的大相庭径。 “你这个白痴!蠢货!笨蛋!傻子!大晚上的你乱跑什么!明明知道今天晚上会有很多吸血鬼你还乱跑,万一被他们抓住了怎么办?万一刚才我没有来,你就危险了你知道吗!” 路晚南偏过头,小声嘟哝:“我也没让你来救我。” “你敢反驳我?!” “没有”路晚南抬起头,注视着格林的眼睛,“倒是你,你不是今晚宴会的主人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本格林也没想过出现在这里的,原本他应该坐在宴会大厅的座位上,品尝各种美食美酒,接受那些贵族们或真实或虚伪的祝福。可他却从大厅走了出来,来到这里。 还不是为了某人! 说到底还是格林忍不住了,觉得自己过生日,总应该告诉那个人类一声,他也想看看那个家伙得知今天是自己生日之后会作何反应,于是派自己的侍女去了路晚南的住所。 可侍女回来的时候,却告诉他路晚南不在宫殿。 格林越想越不是滋味儿,便趁着宴会的间隙跑了出来,去过每一个路晚南可能会待的地方,为了找到路晚南在什么地方。 最终,他在这个地方找到路晚南,却撞见他被另一个吸血鬼压制住了。 那一刻,他真的恨不得亲手弄死那个不知死活的吸血鬼,可他的身份却不允许他这么做,因此,他只能提起那个吸血鬼的后衣领将他甩到花丛内,并予以警告。 格林瞥了路晚南一眼,最终,还是决定不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他。 “我在宴会上待得太无聊了,就出来走走,从这里路过,刚巧看见你。”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老是掉收,我好桑心 第8章 被俘虏的骑士(8) 格林说的话,路晚南一个字儿都不相信,一来是他有系统这个外挂,可以随时随地监视格林的行动并告诉他格林看似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批,二来就是他知道格林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口是心非表面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家伙,简称傲娇。 傲娇这种属性,放在二次元的确很萌,尤其是配上‘八嘎hentai无路赛’,放在现实看脸吧。 刚好,格林的脸就很符合路晚南的喜好,于是他觉得这家伙偏过头撒谎的样子也挺有趣的。 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这家伙多半下一秒就要破功了。 果然,下一刻他就听见格林支支吾吾地说:“喂,你身上有没有哪里受伤了。” “没有。”他的确是没受什么伤,因为刚才几乎一直是他在揍柯利弗德。说起来那个骚鸡伯爵也算是倒霉,先被路晚南揍了一通,然后又被格林提着领子像扔小鸡仔一样扔了出去,最后说不定连官职也保不住,路晚南不由得在心里为那个骚鸡伯爵点了一支蜡烛,仅限一支。 “不可能!”格林果断地否定,“虽然柯利弗德那家伙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但是你实在太弱小了,刚才都被柯利弗德压制成那样了,怎么可能没事。” 路晚南:“”在你眼里我到底有多弱鸡啊大哥。 “都是因为你这个蠢货太不小心才会这样的,我既然看到了就勉为其难地送你回去好了。”格林一脸不情不愿,朝着路晚南伸出了手。 作为一名玩过无数galgame的男性,路晚南深知怎样对付一个死傲娇,尤其是格林这种被人捧习惯了的死傲娇。 于是路晚南果断地拒绝了他:“不必了。” 格林闻言,皱紧了眉头,不悦地说:“你又拒绝我。” 原本以为自己特地跑过来找他,关心他,他能对自己有一点好脸色,怎么还是这副样子?乖乖听话不行吗?这个蠢男人简直不识好歹! 一番思想斗争过后,格林打算不同这个不识好歹的家伙多费口舌,直接把路晚南扛在肩上就往回走了。 对于这种扛了就走的粗暴行为,路晚南表示我也是醉了,你说你好歹来个公主抱啊这样也浪漫点,这种扛沙袋一样的方法是怎么回事? 当然,无论是扛沙袋还是公主抱,路晚南都要装模作样地反抗一下的,否则就不符合他的人设了。 于是路晚南装模作样地用那种‘小拳拳捶你胸口嘤嘤嘤’的力道敲打着格林的后背,并故作惶恐地说道:“你快放我下来!” “不放。” “你你混蛋!” “你敢骂我?”这要放在别人骂他,格林早就揍回去了,可被路晚南骂了一句之后他非但没觉得生气,反而觉得这样的路晚南比起之前虚情假意地尊称他三皇子殿下的那个好。他佯装嗔怒地说,“回去再教训你。”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七十点。】 格林扛着路晚南回到宫殿的时候,为数不多的仆人们都惊呆了,不是说三皇子殿下已经要抛弃这位人类了么?为什么还会亲自把他带回来? 难道说,三皇子殿下回心转意了? 来不及细想,他们在看到格林的那一刹那便集体躬身行礼,而格林看也没看他们一样,便扛着路晚南上了楼。 回到房间之后,格林原本想像往日一样直接把路晚南扔到床上,然后压着他吸血。可一想到他今天被柯利弗德伤到了,他便小心地将路晚南放了下来,让他坐到床上,接着便想去解开他的衣服看看他有没有受伤。 “别动。”路晚南抓住了自己的衣领不让格林碰他。 “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那家伙还伤不到我”路晚南冷冷地回答,“而且,我也不是你的什么人,不需要你的关心。” “放屁!你是我的人,我凭什么不能关心你。” 明明刚才在柯利弗德面前已经说过类似的话了,可当这句话是面对着路晚南说出来的时候,格林还是不可避免地有些红了脸,有些像一个急于证明物品归属权的孩子。 而路晚南则是在心中盘算,按着杰弗里的性格,这个时候是应该很愣头青地回答一句‘我是伊利亚德的人’,还是义愤填膺地反击‘我从来不属于你这个狂妄的家伙!’。 然而格林没有给他过多的思考机会,因为下一秒,路晚南便再一次被他推倒在床上,紧接着,便是熟悉的血液被抽离身体的感觉。 路晚南一边假装推拒,一边在心里想:说到底还是为了吸血,这孩子,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这一次,格林在吸完他的血之后,他的脑内并未响起系统的提示音,而格林也并未如往日一样,在吸完血之后拍拍屁股走人或是和路晚南吵嘴。他认真地注视着被他压在身/下的路晚南,伸出舌头,舔去了嘴角残留的血液,嗓音中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情/欲。 “杰弗里,你想不想尝一尝自己血液的味道。” 格林很少这样直呼他的全名,这让路晚南稍稍警惕了一些,他有些担心格林会不会因为生气而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你要做什么?” 格林看着他迷蒙的眼神,微微张开的双唇,半露的锁骨,光滑的脖颈,躁动的感觉更胜从前,他低下头,含住了路晚南脖子上那块方才被自己咬开的伤口,轻轻吸了一下。 血液的味道还是一如既往地甘甜,却没有令他吞咽下去的欲望。他离开路晚南脖子上的伤口,慢慢向上探去,最后,覆在路晚南的双唇上。 这个突如其来的吻着实让路晚南惊到了,他想伸手去推格林,格林却抓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死死按在床上。 随后,格林轻轻撬开他的齿关,一股腥甜的液体便顺着对方唇渡了过来,紧接着,温软的舌尖便带着那丝腥甜,扫过唇齿的每一个角落。或许与体质有关,格林的唇瓣并不似常人那般温润炽热,而是有些冰冷的,当格林通过接吻将血液过渡给路晚南时,路晚南也通过唇瓣将体温稍稍过渡给格林。最后,路晚南能感到有一丝液体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不知道是血液还是别的什么。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八十点。】 格林心内清楚,这绝不是什么心血来潮的吻,他觉得,或许从很早的时候开始,他就想亲吻这个人类了;也或许从很早的时候开始,他就对这个人类产生了不一般的冲动,只不过那时候他将此归为了吸血的欲望。 而就在刚才,他忽然生出了一种别的想法:或许自己并不只是想品尝这个人的血液,而是想品尝他的全部呢? 他从未对其他人产生过这种想法。 就算之后会被责怪或是厌恶也无所谓了,他心里清楚,这个名为杰弗里的人从未给过他好脸色,有一点讨厌也是讨厌,非常讨厌也是讨厌,无所谓。 格林离开了路晚南的唇,却还是将路晚南压在身下,欣赏着路晚南被自己亲到有些微微发肿的嘴唇。他一直觉得路晚南的嘴唇太薄了,以至于看起来有些古板,现在看着倒是好多了。 他伸出手,想抚摸一下对方的脸颊,却被躲开了。路晚南看着他的眼神也说不上生气或是厌恶,只是有些惊讶:“你,你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喜欢吗?应该算是喜欢吧,如果不喜欢,他不至于几次三番地关心这个人,并且想亲吻,想占有这个人。可是格林向来不是一个会把喜欢说出口的人,因此他并未告诉路晚南自己的真实想法。 “因为你是我的人,”格林微微一笑,半眯起的双眼里带了说不尽的风流,“你要记着,只有我能欺负你,只有我能吸你的血,也只有我能亲你,明白吗?” “可是” “没有可是。”格林厉声打断了路晚南的话,他生怕路晚南又说出什么煞风景的话,扰乱他的心情。他低下头,又在路晚南脸颊上留下一个吻,温声说道,“我还要回宴会一趟,你好好休息吧,我明天再来看你。” 如果可以,他真想在这里在多留一会儿,奈何他还必须赶回宴会上,今天他是宴会的主角,无论如何都不能不留到最后。 而格林离开房间之后,路晚南也抛弃了杰弗里的人设,变回了那个小骚包。他抱着枕头在床上翻了几圈,并且一脸花痴笑地和系统唠嗑儿。 【路晚南:啊啊啊啊啊亲了亲了!!!】 【系统:很好,这次一下子涨了十点好感度,再接再厉。】 【路晚南:他不单亲我!他还硬了!】 【系统:???】 【路晚南:我感觉得到!而且分量还不小!】 【系统:】 【路晚南:啊,我终于可以过上有吃有喝有性/生活的米虫生活了。】 【系统:MDZZ】 作者有话要说: 八十好感度了,接下来就要啪啪啪了。 其实我本人是很喜欢那种‘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你不喜欢我我就QJ你囚/禁你’这种模式的,但是吧,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一个BL游戏。大部分BL游戏的特质就是,只要主角选择了某一个要攻略的角色,那个角色就必须爱上主角,而主角最后也会爱上那个角色,所以这个套路就不用了。 当然,我说的是大部分,不包括sweet pool那种 第9章 被俘虏的骑士(9) 第二日路晚南一觉睡到大中午,起床之后,再一次感受到了诸位仆人的势利眼。在前段时间还因为格林对他的冷淡而同样对他爱搭不理的仆人,现在又像变了个人似得,开始百般讨好。 路晚南顿时感觉自己个儿是古代宫里头的娘娘,没被皇上临幸的时候就各种遭白眼,吃不饱穿不暖,生活艰苦堪比小白菜;得到了皇上临幸就能被人捧上天,有吃有喝有性/生活,趾高气昂堪比化肥凉凉。 而那天过后,格林对他的态度也大不一样了,下午的时候格林来找他,路晚南本着作为一个小受应有的矜持而将门死死关上了,不让格林进来。 接着,他便听见格林在外头说:“开门,你要知道这门估计经不起我一脚踹,万一到时候这扇门坏了,我们在里面做什么都会被外头的人看到。” 那真是太刺激了!路晚南想。 然后路晚南就给他开了门,尽管他也觉得这扇门被格林一脚踹开然后两人做点羞羞的事情被人听到很刺激,但是那实在不符合杰弗里的性格。 “喂,昨晚睡得怎么样?”格林对着路晚南露出一个不可谓不迷人的微笑,接着张开双臂朝着他扑了过来,却抱了个空。 路晚南躲开了格林的拥抱,向后退了几步,脸色看起来不是很好。 格林对于路晚南躲开他这件事十分不满,他走到路晚南身前,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问:“你这是怎么了?” 路晚南抬眸,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格林,只是一瞬间便再次垂眸,且像是在逃避什么似得向后退了一步:“我,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 “我就抱一下。” “我不是说这个!”路晚南的语调骤然间响了起来,显然是长久以来累积在心中的不满在这一刻爆发了,很快地,他又察觉到,似乎此时的自己有点太过激动了。他咬着下唇,看向一脸茫然的格林,接着说。 “从一开始,我就不知道你想做什么。第一次见面就让我受伤还吸了我的血,第二次见面就强迫我留在奥斯维德,剥夺了我骑士团长的身份让我成为你的俘虏,这样你会很开心吗?如果单单是让我做俘虏也就算了,我能够从一个平民爬到骑士团长的位置,不知吃过多少苦,也不知受过多少屈辱,你即使是把我关在大牢里,叫我每日干粗活,我也不会吭一声,可为什么,为什么你要用对待其他吸血鬼贵族的待遇对待我呢?” “在伊利亚德也没享受到过的待遇,却在这里享受到了,可那却不是我应得的。而你这个指示他们这样对待我的人,却总是不承认,我真的不明白你想做什么,是想羞辱我,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从未有人那样亲密地对待过我,我从未让任何人近我的身,无论男女。可你却一次又一次打破我的底线,而且那晚你还” 他呼出一口气,转过身,不想再看见这个令人心烦的家伙,接着说:“如果,你只是觉得一直吸血没意思,想换点什么别的花样,那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我不想陪你继续这些无聊的游戏了,我也玩不起,我和你不一样,在我的观念里,一旦确认了某一个人,那此生我便只是他一个人的。” 这些话,早在他准备去找格林之前就已经准备了,现在刚好用得上,也不知道能不能打动格林一点。 像格林这样的死傲娇,一直跟他犟已经不管用了,路晚南就是要格林亲口把喜欢说出口,否则这个关系都确定不下来。 “那你喜欢我吧,这样你的一生就都是我的。” 像是不相信格林的话似得,路晚南回过头,惊讶地看着身后的男人:“你,你说什么?” “你来喜欢我,”格林顺势将发愣的路晚南拥入怀中,在他的耳边细语,“这样,我们就可以属于彼此了。” 属于彼此,按着他方才的话来理解,即是互相喜欢,也就是说,格林这是在对他表白吗? 路晚南像是不相信格林的话,他死死抓住格林的衣角,原本熨烫得笔挺的衣服被揉得皱巴巴的,像是不甘心一般地问:“你为什么要这么说,明明在你心里就只把我当成一个俘虏。” “我没有把你当俘虏,以前那么说,就是想气气你,谁叫你都不给我好脸色。”像是在赌气,格林将他抱得更紧了,“以前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我要对一个平平无奇的人类这么上心,现在想想可能我是喜欢你。” 喜欢这个词,在杰弗里过去的人生里,从未有人说给他听,或者说,那个被喜欢的对象,从未是他。 他单知道老家的女孩养殖了许多花花草草,每日精心护理,那是一种喜欢;弟弟妹妹将母亲烹饪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那也是一种喜欢;身边的将士谈论街头美丽的姑娘,皇宫内的女仆交头接耳着将士们的雄姿英发,那或许都是喜欢。可是没有一种他所知道的喜欢,比得上格林此刻对他的诺言。 一旦喜欢,便是一生。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八十五点。】 在格林对他表白的时候,他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那种悸动,并非来自原身的杰弗里,而是来自路晚南本身。 当然,他是不可能就这样对任务对象动心的,路晚南觉得,那种突然之间的悸动,或许是因为长期没有得到过喜欢的他,突然被人喜欢的缘故吧。 系统对他的各项身体指数可谓是了如指掌,因此,当他发现路晚南在被表白时心率变得很奇怪之后,他便敲响了警钟。当路晚南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发呆的时候,他便冒了出来。 【系统:路晚南,当目标人物和你表白的时候,你的心跳有些波动。】 路晚南很是无所谓地打了个呵欠,对系统说:【我知道。】 【系统:对目标人物产生感情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这样很可能会影响你的任务进度。】 【路晚南:你放心,我不是动心了,只是任谁被表白心里都会有些悸动吧。】 【系统:那也是。】 谁被表白不会心动啊,只不过那种心动有长有短罢了,时间久了就是喜欢,如果只是一瞬间的心动,那只是正常反应。 更何况被表白的还是路晚南这个母胎大龄单身男。 第10章 被俘虏的骑士(10) 幽暗的房间,斑驳的墙壁,磨平了的桌角,透着一种年代的气息,也不知这个地方究竟有多久未有人涉足,也不知这个地方何时存在。明明看起来很陈旧,可每一处却又都打扫得干干净净。 墙壁上悬挂着一幅幅油画,却看不太清画中是何物,书架上的书本散发着油墨的香气,翻开书本时,发黄的纸页便在指腹留下轻微的摩擦感;顶端的吊灯已经打不开了,仅仅能靠着窗帘的缝隙中透进来的细微光线看清纸页上的文字。 路晚南将书本放了回去,走到窗口,拉开密封许久的窗帘,光线便整个泄进屋子。而此时,路晚南也透过那光线,看清了墙壁上那些油画的内容。 以黑色为底色,画中的人物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子,看着装及背景都像是皇宫内的人。只是这幅画的配色并不遵从寻常的油画配色,因此整幅画都给人一种怪异感,而画中的女子也是神情悲伤,不知在为何事哭泣。墙上一共挂了四幅画,而没一幅画中的主角均是这位女子。 将四幅画放在一起看,并不难发现,这四幅画是画了这位女子人生的四个阶段。如果他猜得不错,大概是结婚,生子,第三幅画中的哭泣,以及第四幅画中的死亡。 路晚南的胆子平时可以算是不小大,至少他也玩过不少恐怖游戏,诸如寂×岭,黎×危机之类。可身处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也不免有些害怕,尤其是当他发现这四幅画内的女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看的时候。 奇怪的是,有时候明明知道一张画上人的眼睛动不了的,可总是会觉得他在盯着自己看,而且是走到哪儿盯到那儿的那种。 尤其是此时,一阵凉风从窗口飘了进来,恰巧吹进了路晚南的后脖子,这顿时让他有了一种有人站在背后吹风的感觉,寒毛都立起来了。 路晚南发四,如果格林待会儿还不出现,他就走人了。 而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是因为一个小时前,系统给了他指示。 系统告诉了他这个地方的存在,并给他指了路,告诉他,一个小时内必须来到这个地方,因为在这个地方可以触发新剧情。 在原作内,主人公杰弗里很可能是误闯入了这个地方,才触发了新剧情,可他现在并非是原身,因此也不会‘不小心’闯入,只能靠着系统指引了。 自上次格林同他表白,也过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路晚南一直安安分分地扮演着格林新交的小男朋友的角色。可或许是因为这一切太顺利,导致这一段时间格林的好感度一点也没涨,他觉得是时候触发一些新事件好让格林涨好感度了。 问题是这他娘的是什么鬼地方啊!!!他难道是要和格林来个鬼屋探险吗!!! 【路晚南:你,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系统:我们只负责协助宿主,但不负责剧透哦~】 【路晚南:‘哦’你个鬼啊!为什么别的快穿文的系统都那么萌萌哒,不单会和宿主撒娇还会和宿主剧透啊岂可修!】 【系统:如果您需要撒娇服务,我也可以提供,但是剧透不行,玩游戏的乐趣就在于你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路晚南:你他妈——】 【系统:目标人物来了,做好准备吧。】 什么?那家伙突然就来了?他还没有做好准备。 按着杰弗里的性格,如果误闯入的一个地方,那他应该——应该—— 路晚南握住了门把手,企图制造出一个误闯入他人境地深感抱歉想要赶快逃走的假象,同时也可以在这个时候不小心撞上正要进来的格林。可是他还未来得及转动门把手,便听见耳畔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接着,格林的声音响了起来。 “杰弗里,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格林的声音里带了隐忍的怒气,路晚南敢打包票,按着格林的性格,如果此时进来的不是自己而是其他人,那家伙多半又要被格林提着领子扔出去了。 刚才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房间内还有另一扇门的路晚南偏过头,望向格林,有些抱歉地对他说:“抱歉,我不小心闯入了这里。” “不小心?”格林皱了皱眉,显然有些不相信路晚南的话。这个地方位于皇宫内一个较为僻静之处,一般人都不会往这里走,他不明白路晚南是怎么样不小心走到这里来的。 “在宫殿里待得无聊了,出来走走,走着走着,就绕到了这里。”说到此处,他抬头,看了格林一眼,又低下头,说道,“你要是为此生气了,那我先走了。” “等等,”格林抓住了他的手腕,将人拉进了屋内,“你跟我来。” 路晚南方才进入的那个屋子与另一个房间是相通的,而格林就是坐在那个房间内。与方才那个屋子相同,这个房间同样看起来很陈旧,无论是床铺,吊灯,桌子,还是衣柜,都充满着年代感。与奥斯维德皇宫内那些富丽堂皇的宫殿比起来,此处简直就像是被遗弃了一般。 格林让他坐到了床上,而自己则是站到桌前,取起桌子上放置的一架小提琴架在肩上。 路晚南很快就注意到,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格林演奏的那架小提琴,而在那之后他再也没看到格林将这架琴取出来演奏过。 “这是?” “嘘”格林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接着,手指搭上琴弓,开始演奏乐曲。 与路晚南第一次听见的那首哀乐不同,这支曲子听起来充满着浪漫与诗意,抑扬顿挫,舒缓时如情人间的耳语,激昂时如恋人间的誓言。曲调的不同导致演奏者的气质也变得不同,上一次看到格林演奏那支悲伤到极点的曲子时,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充满了忧郁的气质;而此时的格林看起来又好像一个优雅的艺术家。 一曲演奏完毕,格林将小提琴放下,看着坐在床上一脸认真地看着他的路晚南,心里不免有些紧张。他谱这支曲子已有数日了,就在刚刚,他还将自己关在屋子里反复检查,也不知道能不能让眼前的人满意。 他轻咳了一声,有些忐忑不安地问:“感觉怎么样?我写给你的。”不准说不好。 “很好啊。”路晚南微笑,“谢谢。” “喜欢就好。”格林俯下身,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又问他,“如果是你呢?杰弗里,告诉我,如果是你会为我做些什么?” “我吗?”路晚南伸出手,抚上格林的脸颊,“可能想以你的名义写一些童话故事吧。” “为什么?” “因为你的名字让我想到童话。” 路晚南随口胡诌了一句,却让格林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他正好奇格林在想些什么,格林脸上那种奇怪的表情便消失了,接着,他的唇便贴上了一片温软。 已经不是第一次接吻了,路晚南很快就适应了格林这个吻,并且适当的做出了回应。当格林将他推倒在床上的时候,他甚至都要以为格林是不是打算做些什么别的事情了,可格林却离开了他的唇,在他耳边轻声说:“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演奏的那支曲子吗?” 不知道格林想做什么的路晚南只能配合地回答:“记得。” “那是我送给我母亲的曲子。” “你的母亲?” “对,”说到母亲的时候,格林的眼神中流露出平日里不曾流露出的哀伤,“她在很久以前就死去了,你知道,吸血鬼是很难死去的,除非是用了什么特殊的方法。而她,就是在奥斯维德的太阳祭那日,站到广场中央那片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将一把银质匕首插/入了自己的心脏。” 在伊利亚德的时候就听到过杀死吸血鬼的几种方法,他杀已经足够痛苦,更何况是自杀?路晚南实在不敢相信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让格林的母亲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于是问他:“为什么?” “或许,是对这个国度,对父亲失望透顶吧,她的家族从未重视她,为了利益将她送入皇宫,而父亲又流连花丛,从未在她身上用过心,甚至曾与她身边的婢女苟合。被家族背叛,被恋人背叛,心高气傲的她受不了这些,才会选择死亡。” 女人,自杀,失望,路晚南一下子就想到了墙壁上挂着的那几幅画。 “那,外面的那几幅画” “那是我母亲画的,包括这个小阁楼,也是她生前用来作画的地方。”格林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轻蹭着路晚南的肩:“杰弗里,我不想重蹈母亲的覆辙,所以,答应我,不要背叛我。” “好,”路晚南伸出手,紧紧抱住了格林,“我不会背叛你。”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三点,当前好感度八十八点。】 格林抬起头,像是不敢相信似得,又问了一次:“真的?” 路晚南淡淡一笑:“真的。” 能够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也是一件好事吧。 至少,不会像母亲那样了。 格林低下头,再次吻上了路晚南的唇。 作者有话要说: 喵,其实本人原本是打算让南南说‘因为你的名字像童话’,感觉这样更浪漫,可是又觉得这样写不太对,因为格林不是童话而是写童话的,嗯。。。所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好了,接下来是拉灯时间 这个世界不会写肉,下一个世界和之后个别世界会写 第11章 被俘虏的骑士(11) 在化身为杰弗里的时候,路晚南确乎是全身心投入了角色,因而在格林同他表露真心,露出那从未向他人表露的一面的时候,他也是按着杰弗里的心情,真心对格林许下那些承诺的。 只是在那之后,他便从角色中走了出来,变回了那个骚包路晚南。 绝大多数的恋爱攻略类游戏里,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可攻略角色,他们的家庭父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而玩家则是会操纵着主角在这个时候尽可能刷可攻略角色的好感度,促使两人达到生命的大和谐。 这个世界也不例外,在格林对路晚南吐露心意之后,便将他拉到床上,进行了不可描述的运动。 按着真实性格的路晚南,他很可能会在搞爽了的时候浪/叫一番,甚至还会说一些荤话调戏一下尽心尽力‘干活’的小攻,然而披着杰弗里外衣的他只能嗯嗯啊啊一下,而格林也和很多bl游戏的小攻一样,在少说多做的同时时不时蹦出几句中二的荤话。 路晚南觉得bl游戏可以适当做出改革,禁止小攻说出‘呐~’‘哦~’‘呵!’这种无意义又沙雕的发音,并且可以适当让受调戏一下攻。 事后,格林窝在一边睡得正沉,路晚南则用了两点经验值从数据仓库内兑换了一支香/烟。 【路晚南:事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欧耶~】 【系统:】 【路晚南:形状饱满,尺寸惊人,颇具欧美人优势,从外型上打九分,多一分怕他骄傲。然而经验似乎不足,前戏做得不够,打七分,然而持久度与体力惊人,堪比人体打桩机,九分,综合评分八点三分。】 【系统:你在说什么我一点都听不懂。】 【路晚南:唉对了,现在好感度是多少?】 【系统:在经历了一系列哔——的事情之后,目标人物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三点。】 才五点,路晚南不免有些失望,不过这也是正常的,越往后好感度增长越慢嘛。 等路晚南抽完这根事后烟,格林也差不多醒过来了,路晚南望着他这副睡眼惺忪的眼里,低下头,在格林的眼睛上轻吻了一下。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五点。】 在上个世界,他和目标人物为爱鼓掌之后,目标人物的好感度已经达到了九十八点,他为了早点完成任务便在目标人物醒来之后主动留下一个吻,于是乎好感度便增长到了一百,他也得以脱离世界。 现在看来,距离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好长一段时间。 不过没关系,他就不相信在他们二人发生关系过后,格林的好感度还能想之前一样不涨。 格林一醒来,便看到自己的爱人面带微笑盯着自己看。 打开了‘情人眼里出西施’滤镜的格林完全没注意到此刻的恋人看自己的眼神就和饥饿之人看牛排的眼神差不多,他伸出手,一把搂住路晚南的腰,将人抱入怀里,另一只手还不停地揉着他的头发。 手感真好啊。 又软又滑,摸起来一点也不像是男子的头发,只可惜短了一些,若是再长一点就好了。 想到此处,格林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想法,他在路晚南额头上亲了一下,问道:“杰弗里,我刚刚,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你说。”路晚南打算从现在开始啥都听格林的,没准儿这样就能早点完成任务早点走人。 “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想看你穿裙子的样子。” 路晚南:“???” “我妹妹那儿,有一条白色的长连衣裙,我想让你穿穿看” 路晚南:“”要不是我的经验值少了二十点我都要怀疑该死的系统是不是根本没有给你使用记忆消除卡。 【系统os:我仿佛听见有人在骂我。】 见路晚南久久未回话,格林还以为对方生气了,便问:“你不愿意?” 路晚南非常艰难地扯出一个笑容:“没有啊,呵呵,呵呵。” 反正好感度已经九十五了,这个世界估计也快结束了,ooc就ooc吧。 于是,几日之后,路晚南再一次穿上了那条白色的连衣裙,只不过与上次不同,上一次他完全就是脑子抽了一时好奇心作祟才穿的,这一次却是在格林那灼热目光的注视下被迫穿上的。 为了不让格林怀疑,他没叫系统帮忙改变裙子的尺寸,而这么做的结果就是裙子小了一号。套是套的进去,只不过套进去之后他的每一寸肌肉线条都明显得透了出来,在违和感强烈到爆炸的同时还带了一丝迷之色气。 而站在一旁围观的格林早在路晚南换衣服的时候就已经硬了,当路晚南将衣服全部换完并且转过身来,羞怯地问他看起来怎么样的时候。他则是走到路晚南跟前,一把将其推到床上,手十分不安分地从裙摆底下探了进去,笑着说:“光看怎么看得出来?来,让我好好为你检查一番。” 然后又是一番不可描述。 路晚南在享受了一次吸血鬼款前列腺按摩的同时收到了好感度增长三点的通知,他很庆幸,觉着自己估计再过几天就可以去下一个世界报道了。 只是,就在这之后的没几天,路晚南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当那个女子进入宫殿之时,所有宫人,包括路晚南在内,集体下跪,那些仆人称呼她王妃,而路晚南称呼她公主。 那便是伊利亚德送来和亲的公主——海伦。 那无疑是个美丽的女人,当她在婚礼现场摘下面纱的那一刹那,几乎所有人都为她的美貌所动容,让人不得不为之怀疑,希腊神话中的第一美女海伦是否便是有着这样的容貌。对于女性的审美和广大直男一样的路晚南自然也是被她的美貌吸引住了,当然,也只是欣赏罢了,毕竟他喜欢的还是男人。 海伦对着路晚南盈盈一笑,接着,对所有的宫人挥了挥手,说:“你们退下吧,我与杰弗里大人有事要谈。” 那些宫人闻言,都听话地退到了别处,可海伦却是不太放心,大抵是担心还会有人偷听,便对路晚南说:“杰弗里大人,可否换一个地方说话?”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到底不妥,更何况对方还是奥斯维德的王妃,不过反正自己对女人硬不起来,因此路晚南也问心无愧。他带着海伦上了二楼,进入了书房。 他招呼海伦坐下,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喝茶,在得到否定的答案之后,才坐在了对方对面,询问对方来找他做什么。 单独相处时的海伦似乎与他人面前的有所不同,她看向路晚南的眼神中带了一丝意味不明的情绪,似乎有鄙夷,也似乎有探究。她轻扯了一下嘴角,对路晚南说:“杰弗里大人,我真的没想到,你可以为伊利亚德做到这种地步。” 路晚南满脑子黑人问号,这家伙在说啥??? 他摇了摇头,说:“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海伦轻挑了一下眉毛:“那个三皇子啊,我原以为,你有目的地留下的,而他将你留下也只是为了吸你的血。可我没想到的是,你们之间居然产生了感情,还发生了关系。哦,不过这样也没关系,这样似乎更利于计划的进行呢。”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和三皇子之间的事情和伊利亚德有什么关系?计划又是什么?”他怎么越来越听不懂对方的话了。 海伦轻皱了一下眉:“国王陛下没有和你说过吗?” “说什么?等等,国王陛下——” 如果是海伦,应当称呼伊利亚德的国王为父亲才对。 “呵,看来你确实被蒙在鼓里呢。”海伦嘲讽地笑了一声,接着,路晚南便看见她将手伸向了自己的脖子处,在脖子与下巴相连的地方抠挖了一会儿之后,那处地方便出现了一层薄薄的皮层。她用手指轻轻捏住那张皮,慢慢地向上揭开。 从前只在影视剧中见过这种被称为人/皮/面/具的东西,这一次却是真真实实见到了,路晚南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而此时,‘海伦’也将那层面具全部剥下,被掩盖在面具下的根本不是一张倾国倾城的面孔,而是一张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面孔。 与此同时,一段信息也从脑海中闪过。 【艾琳,伊利亚德宫廷御用医师,年龄二十九,善于制作毒药及解药,性格阴狠毒辣。】 杰弗里是否真的认识这个艾琳暂且不提,既然现在系统给了他这个信息,他就应该使用。于是路晚南一下子站了起来,指着艾琳,不可思议地说道:“是,是你!” “不错,是我,真没想到,堂堂的骑士团长大人,居然记得我这个小小的医师。” 怪不得,怪不得从开头,一直到大婚前晚,公主都不曾摘下面纱,甚至连话都不愿多说几句,就是怕被人识破么! 一想到自己护送了那么久的人并非原身,他便有了一种深深的被欺骗的感觉。路晚南指着艾琳,怒不可遏地说:“你假扮成公主殿下究竟有什么目的?!” 作者有话要说: 转折来了来了啊 哈哈,我是不可能让这个故事这么快就结束的,炮灰攻还没来作妖呢 第12章 被俘虏的骑士(12) 看着路晚南气急地质问自己的模样,艾琳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十分淡定:“不是我要假扮成公主,是国王陛下授意我这么做的。” “国王陛下?”路晚南微微眯眼,只觉得事情越发复杂了,他问道:“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没有国王陛下的指示,你以为我一个小小的医师,有胆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假扮成公主,还堂而皇之地嫁到奥斯维德吗?”艾琳嘲讽地笑道,“国王陛下之所以授意我这么做,是因为,从一开始我们的目的便不是联姻求和,而是接着联姻的目的在奥斯维德安插眼线,然后,摧毁奥斯维德,摧毁吸血鬼一族!” 什么意思?摧毁?路晚南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听到这样的话,明明一切都好好的,为什么要摧毁呢? “奥斯维德与各个人类国家之间均存在达到上百年的和平时期,在这段时期内,吸血鬼们不曾杀害人类,你们又为何要摧毁奥斯维德?”他实在想不通这个道理。 “因为隐患,只要存在就是危险,你难道能保证那些吸血鬼在将来的某一天不会销毁契约,再次发狂,屠杀人类么?他们的体内天生埋藏着暴力,血腥,杀戮的种子,只不过在这段时间内,那些种子被深埋于泥土之内,可一旦有一天,他们动了一点坏心思,那颗种子便会疯狂生长,到那时候,你能保证全部人类都能免于吸血鬼的迫害么?” 路晚南无法回答艾琳的话,因为他确实无法做出保证。 接着,艾琳从衣服口袋内取出一个小小的药剂瓶,递到路晚南面前,说道:“你要做的,就是把这里面的东西,偷偷放到格林的吃食内。” 路晚南看了一眼那个瓶子,接了下来,又将瓶塞拔出,闻了闻,并没有什么刺鼻的气味,反倒带着一点甜香,他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这个,是可以令吸血鬼丧失能力的药,他们服下之后,身体机能将变得与普通人无异,甚至比起普通人还要虚弱。” 令吸血鬼丧失能力的药?! 他将那个瓶子重重地放到了桌子上,惊讶地望着艾琳:“你们真的要这么做吗?难道就没有其他的方法了吗?人类与吸血鬼已有百年的和平,为什么不能相信他们呢?” “抱歉,不能。”艾琳摇了摇头,又看向路晚南,“杰弗里大人,我本该让自己的眼线去做这件事,奈何格林本人过于谨慎,我根本无法在他的身边做手脚,所以,这件事情只有你能做了。” 路晚南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语气里带着一丝坚定:“如果我不愿意这么做呢?” “没有什么愿不愿意,你必须这么做!” “抱歉!我不愿意这么做。”路晚南转过身,不愿意再面对身后那个咄咄逼人的女子。他注视着桌子上那个平平无奇却隐藏着剧毒的瓶子,说道,“王妃殿下似乎在此处待得太久了,于情于理都不太合适,还是请您先离开吧。” 这话已经是很明显的逐客令了,若是换了其他人,即使内心不想离开,面子上也挂不住。可他身后的并不是什么寻常女子,而是带着任务来到奥斯维德,又带着目的来找路晚南的人。 “杰弗里·埃尔维斯!你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艾琳的话语铿锵有力,像一柄锤子有力地敲打在路晚南的心口,“你,是伊利亚德的子民,也是伊利亚德的骑士团长。你生长与伊利亚德,那里有你的家人,朋友,下属,以及你应当一生效忠的国王陛下。你要做的,是为国家,为广大百姓,为人类的利益考虑,而不是沉迷于儿女私情,弃国家于不顾!” 艾琳的话语是那样大义凛然,他即使想反驳,也无法开口。将国家,亲人朋友与恋人相比,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他不是那种可以为了一个人倾尽所有不惜一切代价的人,他不能因为一己私欲而放弃自己的祖国。 “药,我放在这里了,三日之后,便是太阳祭,希望在那一天,我看到的格林不是现在的格林。”艾琳在离开之前,留了这样一句话给路晚南,该说的,该做的,她都已经做了,剩下的就都要看路晚南了。 原本他应该恭恭敬敬地为王妃送行的,可是这一次他却迈不开脚步。艾琳离开后,路晚南瘫坐在椅子上,将那个小瓶子放在手上把玩。 原本以为自己只要再多待几天便可以离开这个世界,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太多了。也是,有多少游戏是顺顺利利,没有一点阻碍就可以走完整条线路的呢?艾琳的出现和伊利亚德的阴谋,或许正是阻拦在他们之间的障碍。 首先,关于伊利亚德的阴谋,他是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的,因为一旦说出去了,奥斯维德必然会对伊利亚德发起进攻,情况好的,两败俱伤;情况差的,便是伊利亚德覆灭,这并不符合原身性格和游戏规则。 接下来他便进入一个两难的境地,那就是是否要对格林下药,一旦下药,好感度一定会骤降,可若是不下药,他又对不起伊利亚德。 同时,他也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艾琳为何让他只给格林下药?倘若这个药物真的要靠在饮食中偷偷混入这么麻烦的方法,那么以艾琳带来的人手,根本不足以对付整个奥斯维德的子民。毕竟,尽管非皇室血统的吸血鬼能力大大不如皇室吸血鬼,但他们的身体素质也大都能超过普通人类。 按着艾琳的方法,最多也只能给皇宫中的吸血鬼下药,这样是远远不够的。 路晚南想着想着,决定冒个险。他在脑海中召唤了一下系统,问道:【统统,我问你,如果我在任务过程中死亡了,会有什么下场。】 【系统:你在现实中也会死亡。】 【路晚南:那如果是中毒呢?一般来说,从刚中毒到死亡都是有一个过程的。】 【系统:可以使用道具解毒卡,能解开各种毒物,耗费四十点经验值。】 【路晚南:那你待会儿看着,一旦我的身体出现任何中毒症状,立刻使用解毒卡。】 【系统:好。】 路晚南将那个瓶塞打开,接着,将瓶子中的液体在手指上倒了少许,尔后,放入口中。 他细细品味了一下,随即,皱紧的眉头舒展开来。 果然,药是假的,艾琳给他这个药根本就不是为了让他给格林下药,而是为了试探他的忠诚。 也就是说,艾琳一定用了另一种方式给吸血鬼下药,无论他有没有动作,格林都会中毒,伊利亚德的阴谋也会实施。 既然如此,那么他也想好,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了。 格林总觉得这两天路晚南有些怪怪的。 从前不怎么在意的人,现在放在心上了,便会在意他的一举一动,哪怕是一个与平时不一样的眼神,也会被他放在心上。 有一天,他像往日一样抱着路晚南的时候,他听路晚南问他:“格林,在你心里,伊利亚德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一个普通的人类国家,”格林用他惯用的狂妄语气说出这句话,只是接下来,他又温和地说,“但,一想到那是你出生长大的地方,就觉得它应该也是一个很好很特别的国家。” “那你爱人类吗?” “不爱,我堂堂奥斯维德的三皇子为什么要去爱人类,不过”格林笑了笑,下巴靠在路晚南肩上,亲昵地蹭着他的脸颊,“除你之外。” 格林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路晚南死死地攥着一个小小的瓶子,因为太过用力,手背的青筋都凸显了出来,像是承载了主人的痛苦与压力。 三日过后,便是太阳祭。 这将是足以被载入奥斯维德与伊利亚德史册的一天。 在这一天里,伊利亚德突然带兵来袭,守城的奥斯维德的士兵们还没来得及关闭城门,便叫伊利亚德的士兵大举入侵。原本在太阳祭这一天,吸血鬼的力量便是最为弱小的,但也不至于连举起武器的力量都没有。当那些骑士们入侵皇宫与住宅时,吸血鬼们均躲在暗处,准备拿起武器,与伊利亚德的士兵决一死战。 可就在此时,他们却发现,自己的力量消失得一干二净,竟然弱小到连那些平日里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的士兵都不如。 不到半天时间,奥斯维德便被全部攻占,带领那些士兵与骑士们前来作战的骑士团长甚至亲自擒住了奥斯维德的国王,为其带上镣铐,关入刑车。那是一种四周镂空的刑车,可以供阳光最大限度地射入刑车内,让吸血鬼感受最大的痛苦。 整个奥斯维德乱成一团,皇宫里那些宫女宫人们,因为没有尊贵的身份,都是拼命地逃跑或是躲藏,想捡回一条性命。 辜负了艾琳希望的路晚南自然明白,此时此刻的他,已经无处可去了。既没有颜面面对伊利亚德的国王,也无法继续在奥斯维德生存,正当他盘算着下一步应该去往何处时,房间的门被大开,一个男人迈着稳健的步伐走了进来。 那人的身上穿着战斗用的铠甲,腰间别着骑士的佩剑,帽子被摘下,露出黑色的短发,那张深邃的脸庞只要看过一眼便无法忘却。 凯希走到路晚南面前,单膝跪地,朝着他伸出手。 “杰弗里大人,我履行诺言,来接您回奥斯维德。” 正当路晚南疑惑,为何凯希会出现在此处时,系统的声音诡异地响了起来。 【叮——可攻略人物凯希,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九十点。】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没想到吧(叉会儿腰) 第13章 被俘虏的骑士(13) 原本凯希的突然出现已经打了路晚南一个措手不及,而现在,系统突然发出的提示音更是匪夷所思。 怎么回事?凯希不是吗? 【路晚南:系统系统,你告诉我咋回事儿这是。】 【系统:我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凯希在本游戏中同样是可攻略角色,只不过与其他四位可攻略角色不同,凯希为隐藏线路的可攻略角色,只有将其他四位可攻略角色的HE和BE结局全部完成之后才会开启凯希线。】 也就是说,按着原游戏规则,无论路晚南选择攻略四位可攻略角色中的任何一个,凯希都不可能作为可攻略角色和其他几位同时存在。 可现在凯希线路和格林线路可以说是串到了一起,尼玛,这游戏线路不符合规则! 最奇怪的就是,明明自己啥都没做,凯希对他的好感度就上升到可怕的九十点。 凯希凝视着那个令他肖想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人的面孔,他并未在这个人脸上看到自己所希望的的喜悦、快慰,只有茫然与不可置信。 “杰弗里大人,您在想什么?”凯希问。 “我已不是你的杰弗里大人,你大可不必如此恭敬,倒是”路晚南将凯希上下打量一番,他能感觉到,此刻眼前的青年与离别时所见的已完全不同,“凯希,为什么率领骑士团攻打奥斯维德的人是你?” “是我主动向国王陛下提出,参加此次作战的,我为的,正是能亲自接您回伊利亚德啊。” “可是你只是一个小小的骑士,国王陛下又怎么会将率领骑士团这样重大的担子交给你。”他不明白,伊利亚德除他之外还有数名骑士团长,国王陛下怎么会放着那些骑士团长不用,而委任一个骑士呢? 此时,门外走进一位男子,依旧是作骑士装扮,只不过装备明显不如凯希,路晚南从杰弗里的记忆中得知,此人从前是他的下属。 “所有吸血鬼贵族均已抓获,团长大人,是时候返回伊利亚德了。” 他的下属依旧在毕恭毕敬的喊着团长大人,只不过对象却变成了凯希,而不是他。 离开皇宫的路上,路晚南真切地感受到,一切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明明那些骑士都是自己所眼熟的,明明在来奥斯维德之前,他们还是自己的下属,对自己发自内心的崇敬,可到了现在,那些人看自己的眼神就如同看地上的蚂蚁一样。相反,他们将从前面对自己时的热情与崇敬全部投给了凯希。 在第N次被无视之后,路晚南已经有点想骂娘了,亏得他当初瞅着凯希这浓眉大眼的模样挺顺眼的,没想到啊没想到,他才走了多久,这小子就挖他的墙角。 不过他现在也没多少工夫去想凯希是咋个挖他墙角的事情了,他比较关心他的目标人物格林去了哪里。 “小心脚下。”走过一阶台阶时,凯希如是说,路晚南却是瞥了他一眼,问:“格林在什么地方?” “格林?”凯希微微皱起眉头,想到了数月之前那个在奥斯维德的宫殿给予他莫大羞辱的男人,也正是这个男人,抢走了他的杰弗里大人。不过他明明记得杰弗里很讨厌格林的为什么现在会这么亲密地说出他的名字? “杰弗里大人同他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直呼其名了么?” “三皇子殿下在何处?” 凯希轻笑了一声,伸手指着前方的某辆囚车,说:“在那儿呢,和他的兄弟们关在一起。” 路晚南朝着他指的方向望了过去,随后在数辆囚车中,找到了格林所在的那一辆。像格林那样狂妄的人,即使被关进了囚车,也不改那高傲的模样,神态自若得仿佛他身下坐的不是囚车,而是奥斯维德的王座。只是下一刻,他便偏过头,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路晚南。 格林几乎是第一眼便在人群中找到了路晚南,在刚刚看到路晚南的那一刻,他的内心甚至有一丝小小的窃喜,因为他发现路晚南并未如那些吸血鬼们一样被关入囚车,狼狈不已;可是当他看到路晚南旁边的凯希时,他的眸色便暗了下去。 他记忆力很好,不会忘记这个曾经在大厅里顶撞他的男子。 可如今这个男子一十分明显的不同于从前,而且,这男子看着路晚南的眼神让他有了不好的联想。 联合今天发生的事情,他有了一个想法:或许,伊利亚德从最开始就布好了一个局,假意联姻,实则暗中给奥斯维德的人下药,然后趁着太阳祭当日,一举击垮奥斯维德。 若真是如此,那么杰弗里,一直在骗他吗?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降低十点,当前好感度八十八点。】 系统提示音响起的时候,路晚南心中也差不多猜到了格林在想什么,无非是怀疑自己欺骗了他之类的。 凯希看着格林充满质疑的目光,勾起了嘴角,问:“要过去看看他吗?” “算了。”众目睽睽之下跑去和格林解释,几乎就是在告诉所有人类自己和格林的关系,这不是找死呢嘛。 凯希很满意他现在这个样子,微笑着说:“回去吧,我为您带路。”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凯希刻意带着路晚南往关着格林的那辆囚车走了过去,经过那辆囚车时,路晚南隐约听见格林小声地说了一句。 “你骗我” 他回头望向格林,却撞见他猩红而冰冷的双眸,一如第一次所见一般。 便如路晚南想象的那般,回到伊利亚德之后,他已经享受不到与先前一样的待遇。 首先是职位被剥夺,经过这次的事件之后,他八成是要从骑士团长变成普通骑士,甚至成为庶民,其次便是他人看他的目光。或许是艾琳将他并没有给格林下药的事情告诉了国王,也或许是跟随艾琳前往奥斯维德的仆人们将他和格林之间的关系传了出去,现在的他走在伊利亚德,只能遭到他人的白眼和鄙夷。 那些白眼和鄙夷的目光,几乎是一进城便围绕在他的身边。 而当那些目光笼罩下来时,凯希却是揽住了他的肩膀,将他挡在自己与马车中间。 路晚南听见凯希在他耳边悄声说:“不要在意他人的目光,杰弗里大人,我永远是您最忠诚的下属,我会时时刻刻保护您的安危。” 路晚南心道劳资信辽你的邪,你个小王八犊子坏得很,挖我墙角还觊觎我美色。 当然路晚南是不可能把心里的想法表现出来的,他还要扮演好一个全心全意相信着自己曾经的下属,且不明白他对自己的感情的愣头青角色。于是他接受了凯希搂着他肩膀的这一实情,并给予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叮——可攻略人物凯希,好感度增长三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三点。】 凯希借着刚刚结束战争,城内一片纷乱的理由,将路晚南带回了自己的住处。 突然间来到别人的住处,路晚南到底有些不习惯,于是他对凯希说:“要不我还是回我自己的住处吧,在你这里叨扰到底有些不太好。” “不会,杰弗里大人想在这里住多久都可以,而且,我们这么长时间未见,我也有很多话想同你说呢。。”凯希笑着看向路晚南。 “其实你大可不必称呼我为大人,因为你我二人现在已不再是上下级关系了,请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吧。” “好,杰弗里。”其实他很早就想这么做了。 路晚南点了点头,接着走到沙发边坐了下来,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从奥斯维德回到伊利亚德的路上,车马队伍又因为要赶路而走得十分颠簸,他觉得自己此刻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他想好好休息的心情没过多久就被打断了,很快,他感到自己身旁的沙发凹陷了下去,睁开眼,便看见凯希用那种意味不明的目光盯着自己。 “杰弗里,这段时间,你在奥斯维德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格林除了一开始吸他的血把他脖子咬了几口之外也没做什么别的伤害他的事。 “还不错?”凯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边的人,没有为难你么?那个三皇子,他没有对您做什么吗?” 在凯希的观念中,吸血鬼便是邪恶的化身,而那个三皇子格林,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在大庭广众之下便敢让他们蒙受莫大的耻辱,更别提是私底下了。因此,他一直以为路晚南在奥斯维德会受尽折辱过着痛苦不堪的生活。 得知了凯希内心的想法之后,路晚南不由得在内心冷笑:呵,小伙子你想太多,我搁那儿吃好喝好还有性/生活,比搁这儿待着舒服多了。 当然他不可能将自己的真实想法表现出来,他盯着凯希,神色有些不自然:“你为何这么问?” “我”凯希想问出来,可又不敢问。艾琳在奥斯维德当卧底的时候,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寄信回来,告诉他们计划进展的同时也会说一些在奥斯维德发生的趣事。 在艾琳的上一次信件里,她便提到了路晚南和格林的事情。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艾琳的话,可他不相信,或者说,他不愿意相信。他不觉得他一直放在心上的那个人会和吸血鬼苟合,因此,不愿相信的他也不敢将那个问题问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应该离结束不远了吧,第一个世界还是写得短一点比较好 另外凯希就真的只是一个炮灰攻 第14章 被俘虏的骑士(14) “没,没什么。”凯希摇了摇头,将那些即将出口的话咽了回去。 路晚南看着凯希欲言又止的模样,便猜想,他多半是从别人那里听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又不敢问出口。不过既然凯希不敢说,他也没必要追问,相比于凯希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问凯希。 “凯希,我有些话想问你。” “嗯,你说。” 路晚南凝视着凯希那漆黑的瞳孔,问出了第一个问题:“首先,我想知道,你是如何在这短短的几个月内成为骑士团长的?” “你离开了之后,国王陛下曾说,一支骑士队伍不能没有领袖,于是他安排我们进行比试,能力最强者,即可成为新一任的骑士团长,仅此而已。”这倒是没什么不能说的,于是他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路晚南。 而事实上当时大多数的骑士们都在等着他们的杰弗里团长归来,因此大多不愿参与比试,而凯希的心中却怀着一种莫名的私欲,希望可以坐上自己心上人的位置,只不过这种私欲,他自己都不曾发现。 接着,路晚南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好,那另一点,你们是怎么研发出,;令吸血鬼丧失能力的药物的?”据他所知,要研发药物,必须经过重重实验,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不同,对吸血鬼有用的药物对人类未必有用,因此他们根本不会用人在做实验,既然如此,他们又是怎么配制出药物的呢? “事实上,这种药物一年前就配置成了,至于是如何配置而成,这恐怕不太好说。” 路晚南微微皱眉,总觉得事情不太简单:“什么不太好说?” “配置这一类的药物,必须得经过重重实验,您是知道的,我们不敢用居住在奥斯维德的吸血鬼,于是,便抓捕了一位闯入人类领域的吸血鬼。” “什么意思?” “几年前,伊利亚德的医师在东方国度旅行之时,无意间在一家餐厅内发现了一名年轻的女性吸血鬼,通过哄骗的方式将她带了回来,然后在她身上进行试验,研制药物。” 东方国家,餐厅,女性,年轻的吸血鬼。 将这些关键词结合在一起,路晚南立刻就想到了一个人,那位五公主埃莉诺! 原来她多年不回家,并不是因为被餐厅扣押了回不来,而是被伊利亚德的医师抓去做实验了! 路晚南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他咽了一下吐沫,紧张地问:“那,她现在怎么样了?” “她吗?已经死了。”在经历了数千次药物实验之后,饶是能力强大的吸血鬼也无法存活,更何况他们抓到的那只吸血鬼本就年幼。 “死了!”路晚南猛地站了起来,他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怒火,他此刻已经顾不得上下尊卑或是礼节之类的事物,他指着凯希,颤声说,“你你们害死了她” “你怎么了?”凯希微微蹙眉,仿佛完全不能礼节路晚南为何如此激动,“不过是一只吸血鬼罢了。” “什么叫做不过是一只吸血鬼,那可是一条生命啊,为什么你可以轻描淡写地把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说出来呢?” “因为吸血鬼是邪恶的化身,人类与吸血鬼始终势不两立,唯有将之除去,才能确保人类获得永远的和平。原本我们的计划便是要消灭吸血鬼,那只女性吸血鬼作为药物试验者而死去,根本不算什么。” “凯希,我不明白你,你们为什么都这么想,明明人类与吸血鬼可以和平共处,可是” “好了!”凯希厉声打断了路晚南的话,不容置喙地说,“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便不可能回头,杰弗里,你先好好休息吧,我还要去向国王陛下汇报战况。” 这还是凯希第一次厉声打断路晚南说话,许是有些心虚,在那之后他并未多作停留,很快便走了,走之前还不忘通知门口的侍卫,看好了路晚南,让他不要乱跑。 凯希走后房里就剩路晚南一个人了,于是他又花两点经验值换了根香烟,双指夹着香烟瘫坐在椅子上,呼出一口白烟,感叹道:“凯希这小王八犊子,居然敢凶我,还给我关起来了。” 【系统:他早就敢了。】 路晚南:“孩子犯浑老不好,多半是皮痒,打个半死就行。” 【系统:】 路晚南:“诶,你说,按着我现在的情况,是不是不管帮哪边都算二五仔。” 【系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如此。】 “这事儿闹得”路晚南把烟给灭了,接着和系统说,“唉呀,这一路舟车劳顿可把我给累死了,先休息两天。” 【系统:你不去找目标人物了吗?】 “凯希人刚走我就去找格林?到时候前脚出去后脚就给我抓回来了,我不管,休息两天再去也不迟。” 由于原身杰弗里也曾去过伊利亚德的大牢,因此,大牢的位置,路晚南还是知道的,只不过他现在住的地方都有凯希的人在把守着,不太好出去。 路晚南在凯希家休息了两天之后,便开始琢磨着逃出这个房子。这天凯希刚好有事外出,趁着中午看守们最松懈的时候,他让系统帮他监视门外的看守,待到系统通知他房门外没有人了,他才兑了一张隐身卡打开房门逃出了屋子。 隐身卡的持续时间和之前的记忆消除卡一样,都是只有十分钟,十分钟过后,他便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站了一会儿,等到隐身作用消失再走,免得在街道上大变活人吓着路人。 幸运的是大牢离这里并不远,且看守并不算特别严格,路晚南绕开了几位看守与侍卫之后便翻墙进了大牢。偷袭了一位过路的狱卒之后偷偷摸摸把他的衣服换上了,之后潜入了大牢内部。 时间不算充裕,他也懒得一间牢房一间牢房去找,于是让系统给他发了格林的定位之后直接找了过去。 吸血鬼的皇室贵族们,凡是直系血亲的皇室均是一人一间牢房,这主要是怕把他们关在一起时他们会胡乱讨论些逃跑计策之类的。而关格林的那间牢房旁边不远处便是关其他几位皇子的地方,路晚南经过那儿时也看到了布朗和怀特,他们的状态看上去都不太好。 “监狱官先生。”忽然,他听见有一个声音,仿佛是在叫他,他停下脚步,便看见自己身旁的牢房内,一个男孩正双手抓着铁栅栏,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狱卒都是戴着面罩的,被路晚南偷袭的那个人也不例外,因此他丝毫不怕被布莱克认出来。他停下脚步,走到布莱克面前,问:“什么事?” “可以帮我看一下我三哥的状况吗?我很担心他。” 路晚南也知道这孩子非常喜欢格林,于是点了点头,道:“好。” “谢谢,”布莱克浅浅一笑,“这两天我见过的监狱官中,您是最好的一个。” 那大概是因为我并不是真正的狱卒吧。路晚南想,看着这几位皇子的状况,便能猜出来,他们在牢里过得一定很不好,也不知道那些狱卒们到底做了些什么。 告别布莱克后,他便走向了关押格林的牢房。这里的牢房与路晚南所想象的那些欧洲中世纪牢房几乎没什么区别,阴暗破旧,地上堆着干枯的杂草,而格林背对着他坐在床上。 路晚南伸手,敲了一下铁栅栏,想让格林转过身来看到自己。然而下一秒,格林床上的枕头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朝着他砸了过来,撞到铁栅栏上发出‘当——’的一声声响,期间夹杂着格林带着怒火的骂声。 “滚!” 路晚南觉得自己待会儿可以和布莱克说你哥好得很呢,不单有力气骂人,还有力气扔枕头。 路晚南站在外边儿,盯着那个枕头,开口道:“看来,你的精神还不错。” 话一出口,原本处于暴怒状态的格林一下子冷静了,他慢慢地转过身,看向站在栅栏外的人。同样是穿着狱卒的服侍,蒙着脸,可是那声音,却和那个人的一模一样,不,不对,这就是那个人的声音。 不过他不敢确定,他已经太久没有见到那个人了,他不敢确定自己是不是因为太过想念而将他人的声音错认了,毕竟在分开的这一段时间,他无时不刻不在想着那个人。 “是你?” “是我,”趁着周围无人之际,路晚南将面罩摘了下来,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对格林说,“你还好吗?”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二点。】 “你,你”格林盯着路晚南看了半晌,却只是吐出了两个你字,尔后,他又转过身,说道,“哼,你来做什么?你这个背叛者,一定是来看我笑话的吧!” “我没有背叛你,”路晚南坚定地说,“从一开始,我便不知道那些计划,我和你的相遇完全是个偶然,我并非是带着什么目的去接近你,也并非是为了达成什么目标和你在一起。格林,我没有骗过你,也没有背叛你。” “够了!我不要听,你给我走!” “格林” “走啊!” 望着格林的背影,路晚南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那我先离开了,但是,我一定会回来救你。” 就算格林不让他走,他也待不了太久,毕竟他不能确定凯希什么时候会回来。他重新戴上面罩,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而在路晚南走后,格林转过身,静静地凝视着方才他战立过的地方,小声嘟哝。 “蠢货,叫你走你还真的走了,这种时候不是应该接着解释直到我完全相信你吗?你个蠢货。” 作者有话要说: 为毛我觉得格林这个属性越来越像受了 第15章 被俘虏的骑士(15)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三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五点。】 会增长好感度,那就说明格林心底里还是愿意相信他的,至于为什么让他走,路晚南只能把这归咎于格林的傲娇病发作了。 对于这种傲娇,一直解释是没什么用的,没准儿还要‘你听我说’‘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掰扯好久,所以好不如不解释,让他自己想明白去。 之前被路晚南偷袭的那个狱卒此刻还昏迷着倒在小树丛里,路晚南低着头从大牢走了出来,正要去找那个倒霉蛋把衣服换回来的时候,他忽然被人叫住了。 “一百三十八号。” 路晚南身上所穿的,正是编号为一百三十八号的狱卒的制服,他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向身后那个叫住他的人。 当他看清楚来者是何人时,他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望着一百三十八号的眼神,凯希就知道自己并没有猜错,他一步一步朝着路晚南走了过去,将路晚南的面罩扯了下来。 凯希的眼神紧紧地钉在他身上,双眸冰冷地没有一丝温度,他开口道:“我真没想到,你这般眷恋他。” “凯希” “跟我回去,如果你不想他现在就没命的话。” 凯希带着路晚南回到府邸之时,几乎所有的看守都等在门外,见到凯希时无一不躬身迎接,连大气儿也不敢出一声。没能将路晚南看好了已经是他们的失职,他们只希望凯希责罚他们的时候能轻一点。 而凯希看也没看一眼那些诚惶诚恐的看守们,他抓着路晚南的手腕将他带上了二楼的房间,接着,重重地将门甩上,将自己和路晚南关在了房内。 路晚南的直觉告诉自己此刻的凯希非常不好惹,于是他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想要离凯希远一点。然而,凯希在发现了他的意图之后心中更为恼火,他朝着路晚南走了过去,将路晚南逼到了墙角,随后,抓住了路晚南的衣领,逼着他直视自己。 路晚南盯着这个几个月之前还没自己高,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他变攻,几个月之后就比自己高了几厘米的家伙,说道:“有,有话好好说。” 凯希盯着身前的男子,一字一句地开口:“那些流言,是真的吗?” “什么流言?” “你和格林,他们说,你和格林之间存在着不正当的关系,是吗?” 这时候如果否认,或许会好一点吧,可是他没有否认的必要。路晚南没有言语,点了点头。 路晚南原以为凯希会暴怒,甚至可能冲上来打他一拳,可是凯希并没有这么做,他看到凯希的眼眶渐渐红了,却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极度悲伤。 他渐渐松开了路晚南,颤声问:“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啊,他可是吸血鬼啊,为什么你会选择和一个吸血鬼在一起啊?” “这和他是吸血鬼没关系。”路晚南解释道。 “可你还是和他在一起了,他到底有什么好,你告诉我!” “这,我也说不清楚,本来这种事情就很难说。”要怪就怪系统好了,他也就是照着系统的指示行事。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啊,明明是我先来的,是我先认识你,是我先喜欢你,为什么你还是会选择那个家伙。” 路晚南当场被这台词雷到了,他怀疑做这个游戏剧本的一定玩过白X相簿,话说连北X春希都回答不了的问题他怎么可能回答得了呢?! “凯希,我一直将你当成我最得力的下属,哪怕现在我们已经不是上下级关系,我也会将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解决不了感情问题的时候,只能靠发好人卡糊弄了。 “可我从来不是这么想的。”他忽然伸手,捏住了路晚南的下巴,倾身向前。 明明离对方的唇只差那么一点点距离了,他却没有勇气吻下去,他有些怕,在这个时候强吻了对方,会令对方更加厌恶自己。 毕竟他想要的,从来就不是肉体上的快乐,杰弗里于他而言,比起一个得不到的爱人,更像是他心中的一抹白月光。 他松开了路晚南的下巴,改为轻轻拥抱了他一下。 接着,路晚南听到凯希在他耳边轻声说:“我不会放弃的。” 【叮——可攻略人物凯希,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五点。】 在那之后,路晚南又被凯希监/禁了。 也不是他出不去,而是他觉得此刻逃走不太好,凯希已经处于要黑不黑的黑化边缘了,他担心万一自己着急着跑了,被凯希发现之后会把格林干掉,那样他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功夫。 路晚南被凯希关在房间里的这几天,凯希几乎每天都会来探望他,且对待他的态度还是同之前一样,将路晚南当做自己的上司一般崇敬。只不多从前的他在看着路晚南的时候,总是将爱意隐藏起来,可现在,他却是将自己的爱意完全表露了出来,且这几日凯希的好感度也在一点点增长。 而他则是在这几日悄摸摸研究怎么样才能让吸血鬼恢复能力,凯希虽然是找人看着他,但是并没有完全要求他一定要待在房间里,如果路晚南要外出,则是要好几个人跟在他身旁。于是他假借无聊的名头,去了一趟图书馆。 图书馆距离皇宫的医药馆并不远,他在图书馆待着的时候,找了某个角落用了一次隐身卡,尔后悄悄潜入医药馆。他记得艾琳便是在这里工作的,且他们给吸血鬼服用的那些药物,每七天都要用一次,因此大概不会藏得特别深。 找到药剂之后,他又回到了图书馆,随便借了几本与医药有关的书籍。 当好感度一直增长到九十九点的时候,路晚南觉得是时候和凯希说清楚了。 那一日,凯希还是同往常一样,亲自为路晚南送饭。他将托盘上的菜肴一一放在桌子上,将托盘放到了另一边的柜子上,看向坐在一旁发呆的路晚南,说道:“吃饭了。” 路晚南缓缓起身,坐到餐桌前,却没有一丝胃口。他拿起汤匙,慢慢地搅动碗中的浓汤,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放我走?” 凯希嘴角微微上扬,眼中却没有一丝笑意:“我在等你想清楚,什么时候你想清楚了,我就什么时候让你出去。” “如果我想不清楚呢?” “那就一直等到你想清楚了,我可以等你,等多久都可以。”凯希的声音是那般温柔,可这份温柔却令人恐惧,他拾起叉子,从碗中插起一小块牛肉,递到路晚南面前,“张嘴。” 路晚南将他手中的叉子夺了下来,放到一边,有些焦躁地说:“你这样做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你现在已经是骑士团长了,你年轻,英俊,拥有权力与地位,为何不去找一个真心爱你的人呢?” 叉子被夺去了,手指间一下子变得空落落的。凯希摩挲着指腹,盯着那个被放到一边的银叉子,眼中有一瞬间的失神。尔后,他悲伤地看向路晚南:“可是他们不是你,哪怕他们拥有和你一样的外貌,名字,性格,他们也不是你。” “杰弗里,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吗?” 路晚南沉默了,他确实什么都不知道。 凯希将路晚南的沉默当做了忘却,他露出了苦涩的笑容,说道:“你忘记了吗?没关系,我告诉你,那是在八年前,你去往贫民窟体察民情的时候。那一年我十二岁,因为吃不饱穿不暖,身材一直比不上别人的强壮,再加上混血的身份,在贫民窟也一直是被欺负的对象。” 关于这一点,路晚南也听说过,这个世界的世界观中有一点和现实生活的某些国家一样,凡是混血儿皆遭到歧视。 “那时候的我,可以说是被每个人踩在脚底下,连街头的乞丐都瞧不起我,我穿着破烂的衣服,满身泥泞地被其他孩子拳脚相加的时候,是你救下了我。你赶跑了那些人,将我带了回去,让我有吃有穿,有住的地方。你教我识字,练剑,带我进入骑士团,成为你的部下。” “一开始,我也只是将你当成我的救命恩人,我发誓等我有能力了一定要报答你,可是渐渐地,我无法用最初的眼光看待你,我对你的感情开始变质,我也从希望报答你,变成了希望占有你。我知道这种想法很可怕,可我控制不住。” 往事即是一把刀子,再怎么坚强的人提起,那把刀子也会在心口割一刀。说到最后,凯希的眼泪已经不自觉地流了下来。路晚南盯着他眼角那颗泪从眼眶慢慢落下,他伸手拂去那颗泪珠,说:“如果,当初救你的不是我呢?” 凯希愣住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落泪了,他胡乱擦去了脸上残余的泪水,说:“我,我不知道。” “但我明白,你的本质没有变,至少在我心里你永远是八年前我看到的那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如果是那时候的你,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把我关在房间里吧。” 如果是八年前的他,会怎么做呢? 稍后,他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似得,对路晚南说。 “明日下午五时,是我等将在刑场对那几位皇子处以火刑,在此之前,他们将被关在暴室之中。” 【叮——可攻略人物凯希,好感度增长一点,当前好感度一百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凯希这块儿结束的有点匆忙哈哈哈哈哈不过快穿嘛,他也不是什么重要角色,匆忙一点好了。这要是换做其他大长篇,光凯希的回忆就能占两章。 其实写着写着我发现凯希的人设比小绿更适合男主啊哈哈哈哈哈哈哈,贫困潦倒,受人歧视的混血儿,爱上救命恩人,不择手段上位,将其囚/禁,据为己有(我在说什么) 第16章 被俘虏的骑士(16) 次日,看些监视着路晚南的额看守们都消失了,路晚南带着凯希给的钥匙,来到了大牢。 暴室在这个世界中是用以对犯人进行惩罚,拷打的地方,有不少人曾经因受不了严酷的刑罚而承认罪名或是吐露机密,也有不少人曾经被活活打死在此处。路晚南从系统那儿打听到格林是昨夜被关进暴室的,活是还活着,就是不知道活得怎么样了。 也不知是不是凯希提前吩咐过了,路晚南到达暴室的时候,暴室之中并无狱卒,他站在门口透过门缝看到了格林。他被绑在了巨大的十字架上,身上的衣物破烂不堪,而从那些裸露在外的肌肤上,路晚南可以看见明显的,用鞭子边打出来的伤痕。那些伤痕每道约有十几到二十厘米上,横亘在格林的胸膛及腹部,有些伤口的血液已经凝固,有些却还在往外渗血。 他在门口立了一会儿,对系统说。 【待会儿,记得照我昨晚和你说的行事。】 【系统:你确定可以成功?万一你失血过多死了,目标人物却未攻略完成,这次任务就算失败了。】 【路晚南:放心吧,一定可以的。】 他开门进去的时候,格林仍旧处于半昏迷状态,头上破了一道口子,血液从额角流下,使得他眼前一片模糊。他下意识地抬头,却只能隐约望见一个人影。 他很想再开口骂几句,只是实在没什么力气,且一张嘴便会扯到脸上的伤口,疼得他直皱眉头。 路晚南走到他面前,看着他脸上的淤青,心中泛起酸涩的感觉,他伸手想要触碰格林的脸颊,却叫他偏头躲开了。 “是我。”路晚南开口。 “你?”眼前蒙了血,光线又太过阴暗,格林偏过头,努力地想要看清眼前的人,却终究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不过他能察觉到,这个人就是路晚南。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三点,当前好感度九十八点。】 “还记得我对你说的吗?我回来救你了。” “救我?我,”格林摇了摇头,“不行,你不能来救我,万一你被那些人” 这段时间,他想了很多,最后,他还是觉得,不能让路晚南来救他。他大约也猜到了,路晚南回到伊利亚德之后不会过上好日子,如果再把他救出去,一旦被人发现了,那么他们两人多半都逃不了死亡的命运。 可路晚南却对他说:“你放心吧,不会发生什么的,我,找到了解药。” “解药?” “对,能让你恢复吸血鬼能力的那种,”路晚南微笑着说,“所以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恢复能力了,就可以保护我不受那些人的伤害了,不是么?” 格林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你不怕我出去之后,报复伊利亚德的人吗?” “你不会的,”路晚南十分肯定,“也请你答应我,出去之后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报复我的祖国。” 格林心中有了一丝警觉,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他微微蹙眉,问:“你要做什么?” 他没有等到路晚南的回答,却感到自己的眼前一片黑暗,似乎是路晚南在他的眼前蒙上了什么东西。他想挣脱绳子,将蒙在自己眼前的东西取下来,奈何他现在的身体实在太过虚弱,从前轻轻一挣便能挣开的绳子,此刻却成了坚固的锁链。 接着,他感到一片温软堵在了自己唇上,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带着眷恋与情/欲的吻,因为很快地,对方慢慢从自己口中渡来一股液体。 那液体甜甜的,带着一丝腥味,有些像铁锈,这味道很熟悉,可格林又暂时想不起来这是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路晚南的唇离开了自己的,于是他开口:“你给我喝的是什么?” 路晚南没有回答他,而是继续吻住他,从口腔过渡液体给他。 格林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那种液体,他只记得到最后,当路晚南终于不再嘴对嘴喂那些液体给他的时候,他听路晚南说了一句。 “我无法背叛我的国家,可是,我又放不下你。格林,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对不起? 紧接着,他感到肩头一沉,似乎是路晚南倒在了他身上。 “杰弗里?喂!你怎么了?” “我没事” 这虚弱的声音,一点也不像是没事。他的心中顿时升起恐惧感,他总觉得自己很快便要失去什么了。 在路晚南将那些液体喂给他后没过多久,他便感到自己的力量开始逐渐恢复,而口中的腥味也逐渐消失,转换为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述的香甜。 而此时,格林也想起了这究竟是什么味道。 他手臂一用力,便挣开了绳索,尔后立即圈住了路晚南。随后,他解开蒙在眼前的布。 他看见路晚南靠在他肩上,对着他露出一个温柔的笑。他的嘴角,手臂满是鲜血,手腕处用匕首割开了很深的一道伤口,正汩汩地向外涌出鲜血。 【叮——目标人物格林,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一百点。】 【该世界目标人物格林已攻略完成,获得经验值一百点,可攻略人物凯希攻略完成,获得经验值五十点,当前经验值二百零六点。】 【宿主已完成当前世界任务,请宿主于三日之内脱离该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结局就是这样了,要是没太明白的话,大概就是emmmm解药是人血,并且是来自于同一个人身上的足量的血液。 杰弗里死于失血过多,他在喂给格林足量的血液之后还让系统控制自己身体的血液流动,大概就是血小板不足所以血一直流不停这种。 好吧第一个世界很扯淡我承认 下一个世界是现代世界,娱乐圈,小狼狗明星攻×小绵羊盲人受 昨天掉了好多收藏啊QAQ超蓝瘦 第17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 当路晚南睁开眼,却发现眼前是一片黑暗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真的死翘翘了。 可是他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明明上个世界他是完成了任务的,而且他也已经脱离上个世界了,怎么会 路晚南伸手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疼得,身下软绵绵的,似乎是躺在床上。他坐起身,胡乱摸了一气,当他在床边摸到台灯开关,按了好几下都没什么反应的时候,他得出一个结论。 他瞎了。 这时,系统用幸灾乐祸的语气和他说【要现在接收世界线信息吗?】 “你先给我解释一下我的眼睛怎么回事?” 【原身就是一位盲人。】系统十分淡定。 “卧槽!”虽然猜到了是这样的设定,但他还是有点想骂娘,“我他妈的看不见还怎么做任务?别说做任务了,就我这样的出个门儿都能被车撞死。” 【我会给你指示,保证你不会在这个世界出什么意外。】 “不行不行,系统爸爸,你可得可怜可怜我,就我这样的即使不被车撞死也会撞到自己家的柜子死翘翘。万一我在这个世界里死了那我现实中也活不了了。我上有五十二岁老母亲下有一岁半的小仓鼠,你不能这么对我呀!!!” 【吵死了!】系统没好气地说,【成吧,我就让你的视力恢复一下,不过原身设定就是一位盲人,为了不ooc,你必须在其他人面前假装成盲人。】 “知道了知道了,感谢系统爸爸。” 接着,路晚南便感到自己眼前的黑暗慢慢消失,周遭的景象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不过系统虽然帮他恢复了视力,却也并不能使他看得十分清楚。恢复视力之后的路晚南所看到的景象就和近视三百多度却不戴眼镜一样,好在现实中的他也有近视,因此这个世界的他也并不会因为视力差而影响什么。 尔后,系统将世界讯息传给了他。 当他看到这个世界的原作名称的时候,他就惊到了。 “卧槽!这个游戏我在我那个世界看到过!” 【系统:你玩过?】 “那倒没有。”路晚南摇了摇头,事实上这款游戏在他那个世界还火了一小段时间,他也曾动过入坑的念头,只不过当他看到自己的同事在氪了两发648还没抽到自己想要的那张SSR活动卡之后,他就选择了放弃。 现在想想,当时应该玩一下的,大不了不氪金不抽卡。 该世界的原作,是一款名为《不熟悉的吻》的偶像恋爱经营手游,其卖点为精致的画风,华美的音乐,人气声优的配音,以及搞基。 没错,就是手游,有主线剧情,有语音有CG,有四位可攻略的男主和各种配角,以及没什么卵用的N卡R卡,保底的SR卡和抽不到的SSR卡,还有氪金氪金氪金。 原游戏中主角的名字是可以由玩家自己规定的,路晚南这边则是用了官方名字叶纯。路晚南浏览了一下人物设定,便感到这个男主的人设简直就是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小白莲’。 十多岁时家里出了车祸,父母双亡,叶纯则在那场车祸中双目失明,此后寄住在叔叔婶婶家,高中毕业后一个人搬出来住。因为没什么钱又加上眼睛眼不见,便去上了一所普通职校。现年二十五岁,爱好音乐,目前靠着自己编曲,作曲赚钱,由于他没什么名气,因此赚的钱并不多,只能养活自己。 性格温柔淳朴,有点天然呆,比较内向,没谈过恋爱,也因为不敢和他人交流而没什么朋友。 简直像躲在壳里,享受属于自己的音乐世界的小蜗牛。 而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依旧是刷满目标人物的好感度。 和原作手游一样,这个世界共有四位可攻略人物,而他的目标人物名为沈睿,二十二岁,是当红男子偶像双人组合RSAS的队长。与上个世界格林那举世闻名的臭脾气不同,沈睿在外塑造的一直是阳光开朗大男孩的形象。 当然,并不是所有明星的真实性格都是电视上所表现出来的那样,也有很多是公司专门为其塑造的人设。因此路晚南也不能确定,他的目标人物在现实中也是这样的。 另外三位可攻略人物的资料便没有沈睿这么齐全了,路晚南只知道一位是他的房东陆池,一位则是RSAS的另一位成员陶清影,另一人是沈睿的哥哥沈毅,同时也是沈睿所在的娱乐公司的总裁。 翻看玩信息后,路晚南便从床上跳了下来,跑进厕所照镜子。 路晚南或许是在原身还在睡觉的时候穿来的,此时,原身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裤衩子,光/裸着上半身和两条又长又直的腿。 或许是因为原身不怎么外出,他的皮肤非常白,身材也比较纤细,身上没什么肌肉,一看就知道是不怎么运动的那种。不过或许是因为原身经常弹钢琴,他的手指偏长,且骨节分明,十分好看。 原身的长相是偏向于阴柔的那种,头发有些长,大概是许久未修剪了,刘海快要遮住眼睛了。而他的眼睛十分漂亮,形如柳叶,却因为眼盲而没有什么神采;鼻头小巧而微微上翘,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副标准的小受的模样。 “长得不错,一看就是个受。”路晚南对着镜子臭美半天之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随后,他走到房间,翻箱倒柜找出了剪刀,对着镜子咔咔几刀把自己的刘海修了。 “这样看着精神多了。”他撸了一把头发,将剪刀放回了原处,又问系统:“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系统:原作游戏中会在此时出现选项,在家睡觉,吃饭,或是外出。】 “选择这些选项之后会带来什么后果?” 【系统:选择睡觉,你将度过碌碌无为的一天,第二天重新选择;选择吃饭,则可攻略人物陆池将会来串门;选择外出,你将遇见目标人物。】 “陆池?这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他从系统那儿得到的唯一信息就是此人是他的房东。 【系统:根据计算,百分之四十的网友对陆池的评价是偷窥狂,百分之二十的网友的评价是变态,百分之三十的网友的评价是长得帅的变态,百分之十的网友的评价是此人多半有病。】 “我还是出去吧。”他多半猜到这是个什么货色了。 虽然他本身是看得见的,但还是得装模作样地进行一下表面工作,于是路晚南带上了门口处放置的拐杖便出门了。 叶纯所住的小区并非位于什么繁华的街道,而是处于一处有些偏僻的位置,周遭的环境看起来给人一种上个世纪末的陈旧感。楼房的外墙上满覆着爬山虎,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比较近,当底楼的住户将各自的衣物晾晒在放在路边的晾衣架上的时候,这种拥挤尤为明显。 路晚南拄着拐杖慢吞吞下了楼,刚到楼下,便见迎面走来一人。三十岁来岁,个子很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高鼻深目,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看上去颇为斯文。 【叮——可攻略人物陆池出现,初始好感度六十点。】 原以为出去了就不会碰到这个被称作变态,没想到还是碰到了,而且初始好感度还挺高?不过此时此刻,作为‘盲人’的路晚南是不能‘看见’陆池的,于是他直直地走了过去,就在快要撞上陆池的时候,对方伸手扶住了他的肩膀。 “小叶,你怎么出来了?”陆池笑着说。 “陆先生?”路晚南向后退了一步,说,“屋子里有些闷,出来走走。” “现在交通那么乱,你又看不见,万一出事怎么办?要不我陪你去走走?” “不,不用了。”路晚南连连摇头,生怕这位跟着他一道去了他就见不着目标人物了。他冲着陆池礼貌性地笑了笑,加快脚步离开了,留下陆池在原地疑惑:怎么小叶走路的速度比平时快了那么多。 在附近逛了一圈之后,路晚南能得出结论:这一片地带的居民收入应当不会太高,且中老年人应当占大多数,叶纯或许也是因为收入不高才会选择这篇老旧却安静,且房租便宜的地方。不过也正因为老旧,路晚南有些怀疑,目标人物那样的身份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这一路走得比平时慢了许多,不单是因为他为了保持身份不得不降低速度,更因为这一片的老大爷老大妈认识他的实在太多,因此他不得不停下来和人打招呼。且由于那些人都十分担心他这个‘盲人’出门之后会被车撞死,因此他还得和每个人讲明自己绝对会小心,不会被车撞死。 一轮下来之后,路晚南摊在路边的长椅上,和系统抱怨。 【我现在有一种过年时候被七大姑八大婶围着问我怎么还没结婚的感觉。】 【系统:好比喻。】 【路晚南:我果然不擅长应付老年人,话说统儿啊,目标人物啥时候出来啊?】 【系统:你往左看。】 虽然很疑惑,不过路晚南还是朝着左边看了过去。原以为按着目标人物的身份,多半是会在此处和记者做街头采访,亦或是被什么真人秀的综艺节目派到了此处做任务,然而 路晚南微微偏过头,望见自己的左边站着一个人,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大片光线。他有些疑惑,怎么这个人突然出现在这里,还站在长椅旁边,他是不是要坐下来。 然而下一秒,那个身影直直地向前倒下。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非洲人的哭泣 想当年我的最高记录是八十连不出货(后来因为没钻了所以不抽了),最低记录是单抽两发出货 当然我没有氪过648,因为我氪不起(微笑),本人只能买月卡 第18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2) 路晚南望着倒在自己腿上的那个人,有些不知所措。 【叮——目标人物沈睿出现,初始好感度对不起,由于目标人物昏迷不醒,无法检测初始好感度。】 路晚南盯着沈睿的后脑勺,嘴角微微抽搐。尼玛,说出来就会碰到还真的碰到了,就是这个见面方式实在有点emmmmm。这也就是在游戏里了,要是放到现实生活中,这种当明星的到处乱跑还晕倒还正巧躺在别人腿上,绝对会被各大媒体曝光并且光速上微博热搜。 不过既然目标人物已经出现了,他就得好好做任务。路晚南轻轻推了一下沈睿,问:“先生,您怎么了?” 沈睿并未作出任何反应,路晚南便扳过他的肩膀,将他翻了过来,想试试看电视剧里传授的掐人中法能不能把他弄醒。 当他费力地将沈睿翻过身后,他盯着沈睿的脸看了数秒,尔后倒吸一口凉气,发出了一句言简意赅的赞叹。 “我靠!” 太尼玛帅了。 与上个世界的格林不同,上个世界的格林虽美,却终究透着一种不真实感,而沈睿不同。他的外表与他塑造的人设确实十分贴切,让人第一眼看见便会觉得他是那种笑容灿烂,性格开朗的男生;也会因此联想到学生时代,那个在篮球场边无意间瞥见的,在落日余晖下挥洒汗水的帅气学长。 然而现在,这位‘学长’晕倒了,还倒在他身上。 【系统:依据目标人物现在的身体状况来看,很可能是低血糖导致的昏迷。】 路晚南本想把他送到医院去,毕竟医生总归专业一些,可转念一想,像沈睿这种身份的人一旦进了医院,那那家医院还不得乱套。因此他决定先将沈睿带回家去,反正低血糖并不是什么严重的大病,自己在家也可处理。 更重要的是,带回家方便他刷好感度。 于是他当即将沈睿放在了长椅上,想要把他背回家,然后很悲剧地发现,自己根本背不动沈睿。好在这一块地方刚好没什么人,他便再次花十点经验值买了一张瞬移卡把自己和沈睿瞬移回家了。 叶纯的家不大,两室一厅一卫,其中一个房间是书房,他又不可能让一个病人睡沙发,于是便将沈睿放在了自家唯一的床上,将他的鞋袜脱去之后盖上被子,随后去厨房找了些蜂蜜,往沈睿的嘴中喂了一些。 做完这些之后,路晚南便搬了一张椅子,在床边坐着,盯着沈睿的脸发呆。 而就在路晚南看不见的地方,一双眼睛正透过墙壁上的某个洞,悄悄观察着房内的一切。 那双眼睛的主人静默地看着那个名为叶纯的小瞎子不知从何处带了一个男人回来,还悉心照顾那个男人,还喂那个男人吃蜂蜜。他知道叶纯虽然是盲人,平时的行动却与常人没有多大区别,可今天的叶纯却似乎与平日所见不太一样。 他观察了那么久的叶纯,可以说是掌握了叶纯的所有生活习性与小动作,所以能一眼看出今天的叶纯是不是平日的叶纯,很明显,今天的叶纯就是与平日的有所不同,可具体哪里不同,他却说不上来。 当那双眼睛将视线锁定在路晚南身上的时候,系统也察觉到了那双眼睛,他悄悄提示路晚南。 【系统:路晚南,我觉得你要小心。】 路晚南表示一头雾水,并送给系统一个‘纳尼?’表情包。 【系统:我总觉得有些事情不太对,总之我建议你在家的时候也要假装成盲人。】 系统对他说的总没有什么错,因此路晚南还是打算照做。 而此时,他发现床上的沈睿好像稍微动了一下。 路晚南起身,走到床边,轻轻摇了一下沈睿的身体。 沈睿有意识的时候,头脑还有些晕乎,他从自己的大脑中搜索出些许记忆碎片拼凑到一起,发现自己似乎是在路边晕倒了。 可身下这种柔软舒适的感觉,很明显就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床上。 他猛地睁开眼,便看见自己床边站了一个人,他下意识地将此人当做了什么对他图谋不轨的坏人,惊觉地坐了起来。 路晚南装作看不见沈睿的样子,问道:“先生,你醒了吗?” “你是谁?”沈睿警惕地问。 “我?我,我是叶纯。” “谁问你这个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我会在这个地方!” 听着沈睿的语气,路晚南就可以确定,沈睿在荧幕前阳光大男孩的人设多半是公司给塑造的,他十有八九又碰上了一个脾气不怎么好的主。 “你在路边晕倒了,我把你带了回来。”他好脾气地解释道,又有些担心地问,“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身体还不舒服吗?” 尽管这个叫叶纯的人已经解释过了,沈睿却还是不相信他,毕竟在此之前他也碰到过不少心怀不轨之人。 尤其,这一次他是瞒着那个人跑出来的,谁知道这个叶纯会不会是那个人派来的呢?毕竟那个人也不是没做过这样的事。 一想到这里,他对路晚南的怀疑便越发深刻,尽管头还有点晕乎,他却掀开被子下了床,说道:“不劳你关心。”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下降十点,当前好感度十点。】 哦豁——这成绩,忒差了。 路晚南见沈睿要走,快步走到沈睿身边,抓住了沈睿的衣袖,说道:“你的身体好像还没恢复,还是好好休息再走吧。” 沈睿回头看了他一眼,却见路晚南一双眼睛看也不敢看自己,不知道盯着什么地方,心头更火大,于是加重了语气,一字一句说:“不劳你关心!” 沈睿甩开了路晚南,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房间,路晚南在内心把这个家伙骂了一万遍,还是追了出去。 “先生,您现在身无分文,最好不要一个人乱跑,如果有需要,我可以送您去您需要去的地方。” 沈睿被他惹得心烦,看见茶几边那个垃圾桶不爽还踢了一脚,好在垃圾桶里也没什么垃圾,被踢了一脚之后只是翻到了。可路晚南‘看不见’,摸着墙壁走出来之后便一不留神,被那个垃圾桶绊了一下,摔倒在地上。 沈睿这还是头一回瞧见在自己家被垃圾桶绊倒的,他有些幸灾乐祸,看着路晚南疼得直皱眉头,小心地撑着地坐了起来,将那个垃圾桶摆回原位之后才扶着茶几站了起来。 他挑了挑眉,笑着说:“就你这样还关心我呢,在自己家走路都能被垃圾桶绊倒,你是不是眼瞎啊?” 方才摔倒在地的时候似乎是磕到了胳膊肘,那块地方实在疼得厉害,路晚南轻轻揉着自己的胳膊肘,听了沈睿的话,也没有生气,而是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不算好看的笑。 “不,不好意思啊,我的眼睛看不见。” “看不见?”沈睿自认为自己方才只是开了个玩笑,却没想到对方真的会给出这样一个答案。他伸出手,在路晚南的眼睛前方晃了晃,问,“你真的看不见?” 路晚南点了点头,又说,“家里的东西,我用完之后都会放回原位的,方才您把那个垃圾桶踢翻了,我才会被绊倒的。” 内疚之情好似潮水一般席卷而来,一下子笼罩了他的内心。沈睿忽然觉得自己方才不应该这样对待路晚南,不该用那种态度对待他,也不该嘲讽他,毕竟对方不单是个盲人,还救了自己。 而且,会被那个人派来抓他的,绝对不会是身体有残疾的人,这一点他很清楚。 现在是夏天,路晚南还穿着短袖,沈睿看到他的手肘似乎是被撞得红了一块,心里越发不舒服,便对路晚南说:“对不起啊。” “嗯?”路晚南像是没想到对方会向他道歉,楞了一下,又微笑着摇了摇头,“没关系的。” 相比于被路晚南这样云淡风轻地说一句‘没关系’,沈睿倒宁可对方生气。原本他用这种粗暴的态度对待路晚南就只是因为他以为对方是那个人派来抓他的,现在既然排除了那个可能性,那么他也没必要用那种态度对待路晚南。 头脑冷静下来之后,沈睿才想起,自己好像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这个人。此刻再去细细观察,才发现这个叫叶纯的男孩,长得还是很不错的。 不算帅气,却十分清秀,眼睛大却无神,身材比较削瘦,个子也不高,比起沈睿矮了半个头都多。沈睿在娱乐圈也待了几年了,见过的俊男美女自然是不少,可叶纯不同,尽管容貌上不及许多明星,可他却天然地带着一种气质,干净纯粹,没有一丝杂质。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二十点,当前好感度三十点。】 内心的歉疚,再加上对叶纯外貌的欣赏,使得沈睿对路晚南的好感度骤升,他向前踏了一步,朝路晚南伸出手,说:“你眼睛看不见,就不要乱走了,还是坐下吧。” 他的指尖才刚刚碰到路晚南的手臂,路晚南便后退了一小步,说:“没事,我已经习惯了。” 第19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3) 指腹上还残留着对方手臂的触感,可对方却躲开了他,这令沈睿心里一下子觉得空落落的。 后退之后,路晚南似乎才觉得这样似有不妥,他正想说些什么来打破这份尴尬,便听见沈睿的肚子发出了代表饥饿的声音。 于是原本就尴尬的场面变得更加尴尬。 沈睿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好在路晚南也没有拿着个笑话他,于是他自顾自地解释了一句:“我,我从昨天中午开始就什么都没吃了。” “所以才会低血糖晕倒的吗?” “不是因为低血糖啦,只是”对于沈睿这样一个年纪轻轻血气方刚的社会主义好青年而言,因为不吃东西导致低血糖而晕倒其实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他当然不能承认。不过他现在又实在饿得慌,便对路晚南说:“那,那你有没有东西吃啊?” “我可以给你现做。”他出门前将叶纯的家走了一遍,发现他们家的东西还挺齐全的,冰箱里装满了蔬菜,肉类,水果和其他食物,厨房的调料也是一应俱全。 “可你眼睛又看不见,万一烫到了怎么办?” “没事,早就习惯了。”路晚南回过身,朝着厨房走去,行动确乎与常人无异。沈睿却还是不太放心,跟在路晚南身后,手臂也一直虚虚挡在他身旁,生怕他撞到什么地方。 走到餐桌旁时,路晚南回过头,沈睿见了,下意识地将手臂收了回来,背到身后。 “你在餐桌旁坐一会儿吧,我煮东西很快。”他转过头来和沈睿说话并不是要看着他,而是单纯地觉得面对着别人说话比较礼貌罢了。 “哦,哦。”而沈睿此刻也想起来了,路晚南的眼睛看不见。既然看不见,那么他也没必要听话地坐在餐桌旁了,于是路晚南在厨房做菜的时候,沈睿便一直在他身旁不到一个手臂的地方站着,生怕路晚南出什么意外。 在沈睿的心中,人一旦失去了视觉,那肯定是做不好很多事的,因此,当他发现路晚南可以手脚十分麻利地处理那些连他都处理不好的柴米油盐的时候,他的内心还是很惊讶的。 不单是沈睿,连系统也很惊讶。 【系统:你居然会做菜???】 【路晚南:不要小看宅男好不好,独居六年你以为我就是靠吃外卖和泡面生活的吗?】 【系统:】 等到路晚南煮完面了,沈睿又迅速坐回了椅子上,假装自己一直坐在位子上没动。 路晚南生怕沈睿等太久,因此并没有做什么复杂的东西,只是为他煮了一碗面,卧了一个荷包蛋,又切了一些牛肉片排在面上。 “好了。”路晚南把面端上了桌,自己则是在沈睿旁边坐下了。沈睿盯着面前的这碗面,心想:卖相并不怎么样,比不上公司附近的那家面店,香倒是挺香,味道就不一定了,而且他也看不见肯定掌握不好调味料的量。 “不尝尝吗?”路晚南问,“你不是肚子饿吗?” 虽然心有怀疑,但此刻他实在饿得不行,于是他拾起筷子,夹起一筷子面条放入口中。 路晚南:“味道怎么样?”小期待ing~ 沈睿:“真香。”(* ̄ ̄) 一大碗面被沈睿很快地就解决了,非但把面吃完了还把汤给喝了,吃完之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眼巴巴地盯着路晚南:“还有吗?” “没了,呃,如果还饿的话,我给你再煮一碗吧。” “那太好了。”沈睿从桌上的抽纸盒里抽了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然后继续站起来看路晚南煮面。原本他也想给路晚南打下手帮个忙,可他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的时候从来没有做过家务,即使给路晚南帮忙也是帮倒忙。于是他还是打算在一旁看着路晚南煮面,并打算从中取点经,方便以后自己煮。 沈睿又解决了一大碗面之后,才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路晚南怕他吃咸了,又给他递了杯水。 沈睿接过了水,却没喝,而是看着路晚南,问道:“你对我这么好干嘛?你都不知道我是谁,万一我是什么坏人怎么办?” “不会吧,我相信你不是坏人。” “你为什么相信我?你根本看不见我长什么样。” 路晚南露出一个可谓是纯良无害的微笑:“因为想相信你,所以就相信喽。” 沈睿这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真的有一个人,可以无条件相信别人的。而且这个人,还是他第一次见面的人。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十五点,当前好感度四十五点。】 “既然你相信我,那我也应该把我的身份告诉你。”沈睿摩挲着玻璃杯的杯口盯着一旁静静聆听的路晚南,开口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组合,叫RSAS。” 路晚南楞了一下,思考了一会儿,说:“好像听过,听附近的邻居里面几个年轻女孩提起过,是叫这个名字吧不好意思啊,我不追星。” “没事。”他要的就是对方不追星,他还怕自己碰到的人是自己的粉丝或是黑粉,这样麻烦就大了。沈睿接着说,“我是RSAS的队长,我叫沈睿。” “啊?”路晚南故意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他微微眯眼,疑惑地问,“你是明星?” “算是吧。”尽管他不太喜欢别人把他当成明星看待。 “明星不是应该待在娱乐公司吗?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在公司待得太闷了,出来走走,放松心情。”离家出走这样的话,他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啊! 沈睿到底年轻,路晚南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撒谎,不过还是假装信了他的话,接着问:“那你又怎么会这么长时间没吃东西呢?我把你带回来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在你身上发现钱包之类的东西,是被偷了吗?” “才不是呢!”沈睿急切地否定了,尽管他的钱包确实是被人偷了。 为了不引人注目,沈睿放弃了高铁,选择了全国人均占地面积最少的绿皮火车,在充满了泡面汗水香烟味的火车内度过了三个小时的时光后他下了车,进了火车站的厕所。 当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他的行李箱连带背包连带钱包已经被人偷了。 他全身上下只剩下一部手机,身份证,和并没有什么卵用的火车票。 当然,这么丢人的事情他是不可能老老实实说出来的,他见路晚南也没有追问的意思,便自作主张地岔开了这个话题:“诶,我都告诉你我的事情了,你也该告诉我一下你的事情吧。” “我吗?我其实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他不是叶纯本人,且身份经历也不像沈睿那般精彩,于是路晚南只是将系统给他的那些资料删删减减说了一些,“我叫叶纯,二十五岁,毕业于X市职业技术学院,嗯事实上,我并没有什么事情好说,如你所见,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盲人罢了。” 沈睿听了这话,差点把喝到一 半的水喷出来,他盯着路晚南的脸,不可置信地问:“你二十五岁?” “嗯,不像吗?” 不像,确实不像,沈睿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再不济也是大一或者大二的学生,反正应该比自己年轻,结果没想到人家比自己还大三岁。 “二十五岁啊,那你应该有女朋友吧,诶,你这房子可别是你和你女朋友两个人一起住的。”在沈睿的观念里,二十多岁的男人肯定是有女朋友的,他自己是公司规定了不让谈恋爱所以没有女朋友,但像路晚南这样的一定有。 “没有啊,”路晚南老老实实回答了,“我是一个人住的。” 独居,盲人,不追星,性格安静又会做菜。沈睿忽然有了一个想法。 叶纯好静,原就不怎么爱和别人说话,自己一个人住久了之后便更安静了,同沈睿讲话时也都是沈睿问一句他答一句。沈睿在娱乐圈混久了,虽然也在那些杂七杂八的综艺节目和记者围堵时练出了一些说话的本事,但他也从来没应付过像叶纯这样闷的人。 聊了几句之后路晚南依旧保持岁月静好的模样,沈睿却有些坐不住了,与其在这儿和路晚南尬聊,还不如干点别的事情。 于是他就帮着路晚南把碗洗了,毕竟自己还要找人家帮忙。 叶纯不看电视,家里也没有电视机,沈睿待得无聊了就开始打开手机玩游戏,不过手机也没有多少电量好支撑他一直玩下去。当他发现手机剩下的电量还不到百分之十的时候,他才想起来,自己的充电器也放在包里一起被小偷偷走了。 沈睿转过头,看向捧了本书在一旁‘看’的路晚南,问:“你有充电器吗?” “哦?有啊。”路晚南合下书放到一边,走进房间把自己的充电器拿给了他。沈睿接过那根数据线一看,型号对不上。 这就很尴尬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这个小攻写了这么多哈哈哈哈哈哈怎么办我有点喜欢他,尽管他一开始有点狗 但是既然是小狼狗,怎么能不狗呢 这个世界的前期还是很温馨的,就是那种温柔盲人受捡到小狼狗明星攻,然后在同居日常中产生爱情的故事,小狼狗×小绵羊嘿嘿嘿 第20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4) 沈睿将数据线和充电器放到茶几上,扯出一个笑来:“呃,不好意思,你有没有苹果的数据线啊?” “没有啊。”就叶纯的经济状况,买个手机都是二手的,还指望什么苹果。 这就更尴尬了。 他现在急需给手机充电,但是又没有苹果的数据线,要他自己出去买吧,一来太引人注目容易引起骚乱,二来他没钱,可是他又实在扯不下这个脸去拜托面前这个人。 要不把手机卖了?可这样也不太好,毕竟里头还存着好多号码呢。 路晚南看出沈睿此刻陷入了艰难的抉择,为了节省时间,路晚南主动开口:“要不,我帮你去买一根吧,反正也不贵。” “啊?可这样多不好意思。” “没事。”路晚南知道沈睿现在就和那些过年过节对着送红包的亲戚说‘不用不用’的小屁孩一样,于是懒得和他废话,安顿好沈睿之后带上钱包便出门了。 虽然不太好意思,但沈睿还是接受了路晚南这份‘心意’,他自己也明白,他这次离家出走主要还是为了向那个人宣战,不可能一直不会去。等哪天那个人肯低头了,他再回家,之后再给叶纯送点报酬也不迟。 那个人的电话,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打过来的。 当‘沈毅’两个字出现在手机屏幕上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便是挂断了电话。 电话被挂断之后没过几秒,沈毅的电话又打了过来,沈睿便再次挂断,如此往复几次,沈睿也没了耐心,正要将沈毅的手机号拉入黑名单,对方的短信便直接发了过来。 ‘小睿,哥哥只当你这一次出去旅游散心了,希望你注意身体,早点回来。’ 沈睿对此嗤之以鼻,并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假惺惺,才刚骂完,沈毅的第二条短信又发了过来。 ‘如果七天之后我还没有在星云娱乐看到你的话,那么我就不得不使用一些特殊手段把你带回来了,到了那时候,哥哥对你可能就不会像现在这么温柔了。’ “艹,死变态!”沈睿愤恨地骂了一句,随后将沈毅的号码拉黑了。 路晚南一回家,就看到沈睿生无可恋地坐在沙发上,手机是黑屏的,估摸着已经没电了。 路晚南将数据线放到了茶几上,说道:“买来啦。” 沈睿接过数据线,对路晚南道了谢,尽管他觉得自己这个手机过不了两天就应该换了。 沈毅的手段他是了解的,说三天之后要找到他那就是一定要找到他。如果他猜得不错的话,沈毅多半是在他的手机上装了什么定位系统,随时追踪他的行踪。 晚上的晚饭也是路晚南烧给沈睿的,与中午的匆忙不同,晚上路晚南有大把的时间来烧菜做饭。由于今天他没有去菜市场,他便就着冰箱里的食材做了一道地三鲜,一道梅菜扣肉,外加一碗番茄蛋花汤。 尽管中午已经吃了两大碗面了,但晚饭的时候沈睿还是吃了许多。叶纯这副身子的胃口不大,吃完一碗饭之后就饱了,沈睿则是连吃两碗饭,还顺带着把剩下的菜一起解决了。 路晚南一直等到他吃完饭,才笑着说:“怎么吃这么多,明星不是要保持身材吗?” 沈睿将最后一口汤喝了,尔后取过纸巾擦了擦嘴,说:“因为好吃,所以就一不小心吃多了。” “好吃吗?只是普通的家常菜罢了。” “我也不清楚,明明就只是普通的家常菜罢了。实在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大概就是有家的味道吧。” “家的味道,唔,冒昧地问一句,你们家里,是谁在做饭呢?” 他实在是很好奇,沈睿家厨子的手艺是有多差,把这孩子饿成这样。 “是保姆,我家里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我们又都不会做菜,所以是保姆来做。” “原来你还有哥哥啊,真好,你哥哥一定很爱你吧。”尽管从系统那儿得到的消息不多,但他下意识地就觉得沈毅对沈睿应该很不错。 “他是很爱我,”说到自己的哥哥,沈睿发出了一声冷笑,“只可惜过了头。” “啊?” 路晚南闻到了一丝奸情的味道,总感觉自己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这话一出口,沈睿便有些后悔,这话不是应该对一个外人说的。但既然话都说到这儿了,不如将计就计,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对了,请问”只是一到要拜托人的时候,他就开始磨磨唧唧,支支吾吾好半天之后,他才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我可以在你家暂住一段时间吗?” “啊?”路晚南一下子就懵了,“这,这太突然了。” “我知道这很突然,但是,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了。”钱包被偷了,他连酒店都去不得,跑到朋友那儿去估计不到一个小时就能被沈毅抓回去,除了这个地方,他也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可,可是” “如果是担心钱的问题的话,我可以保证,我在这里所有的吃穿用度,将来都会双倍奉还。”沈睿也看得出来,路晚南估计生活不太富裕,因此提前给他下了一记定心丸。说完这话,他见路晚南还是一副犹豫不定的模样,便凑到他面前,用平日里哄粉丝的语气说:“拜托啦~” RSAS走的是比较亲民的路线,平时他也经常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直播时候粉丝向他提的一些不过分的小要求他通常都会答应,其中包括用男朋友的语气和粉丝聊天。 路晚南被他这撒娇一般的语气戳中了,白皙的脸颊上渐渐染上一层红晕。 “也不是钱的问题,只是”路晚南佯装为难了一阵,才下定决心似得点了点头,“好吧。” 沈睿算是这样住进叶纯的家。 叶纯此前一直是独居的,因此家里所有的生活用品都只是一人份,衣裤也都是只有叶纯的尺码。路晚南不可能让沈睿什么都用自己的,因此决定第二天带着他出去买一些生活用品和衣服。 那些东西倒还好解决,现在他要面临一个更大的问题,就是床铺的分配。 叶纯家里只有一张床,且书房里摆了钢琴也住不了人。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自己去睡沙发,把房间的大床留给沈睿。 路晚南从衣橱里翻出了备用的被子和枕头,抱着它们走到了客厅,他刚将被褥铺好,沈睿便从卫生间走了出来。 洗完澡后的沈睿下/身只穿着一条内裤,上半身光裸着,肌肉不算十分发达却结实有力,腰腹上隐隐可见八块腹肌。再向下是一双笔直的大长腿,目测长度将近一米二。 他穿的那条内裤是叶纯从前买错了尺码却没退的,叶纯穿着嫌大于是给了沈睿。只是这条裤子似乎还是小了一点,并不是非常合沈睿的身,于是路晚南便能看到那条内裤将沈睿的下/身勾勒得非常饱满。 沈睿并未注意到路晚南已经盯着他的身材看到目露凶光,他随意地将毛巾往脖子上一挂,走到沙发旁,盯着上头的被褥,问道:“你这是做什么?” 路晚南偏过了头,生怕被沈睿察觉到自己如狼似虎的眼神,慌慌张张地说:“我,我晚上睡沙发。” “家里有床,为什么要睡沙发?”沈睿不解地问。 “家里只有一张床。” “那就睡一起好了,反正都是男人,怕什么。”说罢,还笑着拍了一下路晚南的肩。 路晚南:“” “就这么定了!”沈睿没和路晚南多争辩,转身就把路晚南刚刚铺好的被褥团成团又抱了回去,粗暴地塞进了柜子。 路晚南摸索着走到了房门口,扶着门框问:“被子,你是叠好了放进去的吗?” 沈睿一脸茫然:“啊?被子还要叠好了放的吗?”他在家的时候,这些事情都是保姆做的,因此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些。 “你没叠吧,”路晚南叹了口气,走到衣柜边,拉开衣柜的门,摸到了里头那一团乱的被子,说,“算了,我来叠吧。” “啊~好麻烦啊,明天再弄嘛。” “今天解决吧,很快就好了。”说罢,便作势要将被子抱出来。 沈睿实在是困得不行,他见路晚南真的要把那堆一团糟的被子抱出来,干脆一把搂住路晚南的腰,反身将他扑倒在床上。 对于沈睿的举动,路晚南可以说是没有丝毫防备,他一双眼无神地对着天花板,手掌则是放在沈睿肩上,慌张地问:“你,你干什么?” 沈睿将他扑倒在床上原意也只是想叫他早点睡别折腾了,可抱着抱着,他却发现怀中的人,腰好细,简直不像是男生的腰。 还有这眼睛,要是不是瞎子,该有多明亮多漂亮。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五十点。】 沈睿松开了路晚南的腰,微笑着说:“早点睡吧,这样明天也能早点起,好不好,嗯?” 作者有话要说: dbq,我是刚刚才知道预收越早开越好 我明天就把预收的文案发出来 第21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5) 说是说一起睡,两人便真的只是一起睡,沈睿还是很规矩的,除了最开始抱了路晚南那么一下之外也没做什么别的事情。 次日,路晚南很早便醒来了,他起床之后便去厨房准备早餐。他也不知道沈睿喜欢吃什么,便把前段时间包好了之后放进冷藏室的虾仁馄饨拿出来煮了,又煎了两个荷包蛋,做完这些之后才进房间叫沈睿起床。 当察觉到有人在摇自己的身子的时候,沈睿下意识地将对方当成了自家的保姆,于是闭着眼睛一挥手,喃喃道:“别吵,今天没训练,让我再睡会儿——” “可是再不起床,馄饨就凉了。” “馄饨?什么馄饨?你又不是学做中餐的”沈睿念叨到一半,忽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他微微睁开眼,便瞧见路晚南一脸好奇地盯着他看。这时他睡糊涂了的大脑才渐渐重组,想起来这里不是自己家,眼前的人也不是自家保姆。 事实证明,路晚南根本不用担心沈睿喜欢吃什么,早上他煮的那些馄饨又是他自己吃了没多少,剩下一大半全被沈睿吃了,好在他这个身体本来就胃口不大,否则估计是要挨饿了。 吃完早餐之后,路晚南站在水槽边洗碗,沈睿则从他手中接过那些洗干净了的碗,对着阳光观察碗壁上挂着的水珠的光泽。一会儿又转头看向一言不发低着头洗碗的路晚南,神情专注而认真,好像他面对的不是一堆碗筷,而是一张高中数学真题卷。有时候他都很怀疑,像叶纯这般眼睛看不见的人,到底是如何做到生活如此自如的。 “叶纯。” “嗯?” “你”沈睿有些想问路晚南,‘你的眼睛为什么会看不见’,‘到底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可是话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毕竟他们才刚认识没多久,这样隐私的问题实在不适合问。 路晚南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疑惑地问:“怎么了?” 沈睿抿了抿唇,还是将那些和隐私有关的话题咽进了肚子,改口道:“你有没有,口罩和帽子之类可以挡脸的东西?我怕待会儿出门被人认出来。” 叶纯没有墨镜,便给沈睿找了个黑色的口罩和鸭舌帽,出门的时候沈睿一直是低着头走路的,帽檐也压得很低,生怕叫人认出来。其实如果只是粉丝倒还好,他就怕被狗仔和记者看到,因为一旦狗仔或者记者发现了他的行踪,那么沈毅也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找到他。 路晚南先是带着他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尔后又带着他去附近的商场挑衣服。这里的东西,最大的优点就是便宜,大多数衣服裤子都在百元以下,碰上打折促销则更便宜,叶纯自己的衣服基本上就是在这边趁着打折时候买的。 然而穿惯了名牌的沈睿却并不怎么看得上这些衣服,习惯了那些名贵衣物的他,一看就看得出来哪些衣服用的是普通面料,哪些衣服用的是劣质面料。材料的问题倒还好说,毕竟许多名牌的材料也都不怎么样,问题就在于这里的大部分衣服都透着一股子土气和廉价感,属于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便宜货的那种。 路晚南完全不知道沈睿什么心思,他凭着感觉从架子上取下一件上衣,问沈睿:“这件怎么样?或者你看看其他有没有喜欢的?” 其实款式还不错,只是真的看起来太廉价了,他估摸着自己要是穿了这样的衣服去见陶清影,对方一定会一脸关切地怀疑他是不是破产了。 久久没听沈睿发声,路晚南便从衣服后面探出头来,问:“不喜欢吗?还是说觉得这里的衣服不适合你?对不起啊,我也没多少钱,只能买买便宜货。” 沈睿看着他一脸歉疚的模样,心中很不是滋味,要说对不起的该是自己才对,他道歉什么?况且自己现在身无分文还住在别人家中,能吃能穿就不错了,这时候还挑剔什么。 “就这件吧。”沈睿接过那件衣服,反复打量,在心里告诉自己,这衣服其实还挺好看的。 “那就这个了。”路晚南拿着那件衣服去找了老板娘问价钱,老板娘正磕着瓜子儿看电视剧呢,一抬头,才发现是熟客。 这位老板娘其实还挺欢迎叶纯过来的,瞎子嘛,看不见,不知道价格,只能问别人,那么这时候岂不是自己随便报个什么价格,对方都会相信? 而且这小瞎子一直很好骗,每次自己都会刻意报高几十块钱,小瞎子也会信以为真的往下压价,自己这时候便装好人地给他‘便宜’那么一点,到最后小瞎子付的钱还是比衣服的原价高。小瞎子被骗了却一点都不知道,还很感谢自己没回都给他便宜。 “张姐,这件多少钱?” “啊呀,这不是小叶嘛,来买衣服啊。”张姐将嘴里的瓜子壳儿吐了,起身看了一眼叶纯手上拿的那件衣服,又翻出里头的吊牌,六十元。 于是张姐笑着对叶纯说:“小叶啊,要不怎么说你手气好呢?这一件衣服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我前几天刚进货的,才两天时间就卖得没剩多少了。我看你是熟客,就给你便宜点好了,一百块。” “一百啊”听到价格的路晚南明显有些犹豫,他是觉得这样一件上衣值不了这个价格的。 重要的是,他又不是真的眼瞎,明晃晃的一个六十写在吊牌上这个老板娘还搁这儿狮子大开口是不是当他好欺负??? 于是路晚南问道:“张姐,能不能便宜点儿?” “小叶啊,我们这也是小本生意,不容易,要知道这衣服原价是一百二的,我已经给你便宜二十了,再往下降,可叫我们怎么挣钱呀。” 可以,这很奸商,他今儿个要是不能把这件衣服砍到五十块以下他就不走了。 沈睿在店内逛了一圈之后走到了店门口,却发现路晚南还没出来,于是再次跨进了店内,却发现路晚南似乎在和那位老板娘争辩什么。 张姐一脸不耐烦:“小叶,我看在你是熟客,已经给你便宜不少了,你可不能狮子大开口啊,这样吧,九十,最少九十,九十可是咱们的进价了,不能再低了,再低就亏本了。” 沈睿养尊处优惯了,哪里知道买东西还要砍价,他只是觉得就是块钱一件的衣服已经很便宜了,便走到叶纯身边,说:“你在做什么?” “我在砍价啊,张姐说了这衣服原价一百二,我就觉着吧,它值不了那么多,就像让张姐给我便宜点。” 一百二已经很便宜了吧,沈睿这样想着,可是他见路晚南一副为难的样子,便知道这样一件衣服于他而言已经很贵了。于是沈睿从路晚南手中将那件衣服拿了过去,说道:“我看看,实在嫌贵就不要这件了。” 张姐见这边突然来了个明眼人,便有些慌了神,支支吾吾地想要阻止:“唉唉唉,别不要啊,给你便宜点就是了。” 沈睿没理会张姐,他从衣领口那边翻出吊牌一看,六十,又瞥了一眼张姐那慌张的样子,大概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沈睿看向叶纯,温和地问:“她说这件一百二?” “对啊,”路晚南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微笑,“张姐说了,这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买的人可多了。” “哦~”沈睿意味深长的一笑,将那件衣服提在手上,展示在张姐面前,“Versace前年发布的款式,盗用其款式图案,经过多番改动,印染,将价格贬值几倍之后便成为了今年最流行的款式,这位女士,您的审美真的很独特呢。” 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子光是从体型上就压了她一个头,气场则更为强大,张姐本就理亏,此刻更是不敢抬头看人,只小声嘟哝:“你,你说什么呢。” “销售假冒伪劣品牌商品,以次充好,是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恶意抬高商品原价欺骗消费者,是为诈骗。这位女士,看起来您是不太想好好做生意了啊。” 张姐一下子就懵了。 或许是心有歉疚,也或许是怕了沈睿说的那些关于犯罪的事情,后来路晚南挑的那些衣服张姐全是按着原价的一半卖给他的。出了商场之后,路晚南一脸崇拜地对沈睿说:“你好厉害啊,感觉你什么都知道呢。” “那是。”事实上刚才他对张姐说的那些话全是胡诌的,他大学修得是音乐专业,对法律可谓是一窍不通,幸运的是张姐比她更法盲,因此骗起来还是很容易的。 不过路晚南现在崇拜他的样子令他很受用,所以他不打算把实话说出来。 但一想到路晚南被那个张姐骗了很久,沈睿便有些不舒服,于是对路晚南说:“你以后要小心点,别动不动就给人骗了,刚才那家店,以后再也不许去了。还有啊,下次买东西的时候记得叫上我,否则,我担心你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 路晚南楞了一下,小声说:“怎么会,张姐她她也不是故意” 沈睿看着他这副软柿子的样子就来气,有些强硬地说:“听我的话!” “啊?嗯”路晚南笑着点了点头。 沈睿看着他微笑的模样,忽然见觉得,其实像现在这样生活也挺不错的。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五十五点。】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写快穿文呢,感觉自个儿不太擅长这种emmmm我比较喜欢那种可以慢慢培养感情的 之前让大家预收的那篇,文案和文名我要改一下_(:з」∠)_下次再发 第22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6) 之后两人又去采购了一些别的东西,中途沈睿看见路边有个卖二手手机的,便让路晚南留在原地等他,自己过去将原本的手机卖了,又买了一部二手手机。 那部手机他用了其实没多久,里面的照片和短信不多,他在昨天就已经清理干净了,电话卡也取了出来,因此也不怕买家将他的消息泄露出去。而他在换完新手机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沈毅的号码再次拉黑,免得沈毅顺着电话号码找到他。 换完手机之后,沈睿这边还多出了三百块钱,他回到了先前路晚南等他的地方,将钱塞进了他的手里。 路晚南摸着手中的钞票,点了点数量,问道:“你,你给我这个做什么?” “说好的报酬,预付一些。”沈睿笑着说。 “不,不用,”路晚南连忙将钱又塞到了沈睿手里,说道,“本来就不用什么报酬的,你现在缺钱,还是自己拿着花吧。” 第一次见到送上钱还不收的,沈睿看路晚南的眼神就跟看什么异类一样。不过他也做不出什么白吃白喝的事情,于是又将钞票塞回路晚南手里,说:“不准不要!你要是不收,我,我就拿去买奢侈品了。” “不,不能买奢侈品。”路晚南连连摇头,“我们用不起。” “那你就拿着,拿着去买点菜,我喜欢吃你做的菜。”沈睿没有说三百块钱根本买不起什么奢侈品,三百块估计吃顿好饭都够呛。不过他知道,在路晚南眼中这些钱已经很多了。 听到沈睿要他买吃的路晚南才将那些钱收了下来,又问:“啊,那你晚上想吃什么?” “排骨,”沈睿笑着说,“酱爆小排。” 沈睿自以为,删除了那些会暴露个人信息的图片与短信之类的东西,自己就可以安枕无忧,可他却不知道,丢失的手机信息其实是很容易找回来的。 三天之后,一位中年男子出现在星云娱乐的大厅,他的手中握着一部最新款式的苹果手机,正局促不安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 电梯最上排的LED灯牌自13转向12,转向11,慢慢减少,直至变成一个孤单的1字。金属电梯门分别向外展开,从里面走出一位男子,个子很高,穿着简约时尚,戴着墨镜与黑色口罩,他的身后跟着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手上还拿着一堆文件。 “小陶哥,”刘荷一边走,一边对前方的陶清影说,“你这两天状态很不对劲,昨天录制节目的时候说错了不少话,幸好那个节目是我们公司专门制作的,这要是其他电视台的节目,不知道得给你剪辑成什么样。” 陶清影叹了一口气,说:“睿哥不见了,我怎么能不着急。” “正因为沈睿人不见了,你才不能乱了阵脚,现在那些无良媒体你又不是不知道,一点点小事也能搞得天翻地覆,更何况是沈睿这么一个当红艺人失踪了。”对于沈睿的失踪,刘荷又何尝不着急,毕竟她也是沈睿的经纪人。单单是这样也就罢了,更可怕的就是沈睿失踪的每一天,她都要面临大BOSS沈毅的死亡凝视和咄咄逼人。 她现在可谓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日子,生怕沈睿再晚来一天,自己就被沈毅炒了鱿鱼,勒令告老还乡。 相比于被炒鱿鱼的危险,陶清影还是更担心沈睿的个人安危,毕竟他们二人也是认识多年的好友。 经过大厅时,陶清影突然看见一个人。 那个中年男子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局促不安地张望着周围,当然,吸引他的并不是中年男子,毕竟每天往来与星云的中年男子也有不少,真正吸引他的,是中年男子手中那部手机。 那部手机的手机壳,貌似是他前段时间送给沈睿的。 “小陶哥?陶清影!你听见我说话没有!”刘荷见陶清影对自己不理不睬,便有些生气。 陶清影却是在被她叫了大名之后转头看了她一眼,温声说:“刘姐,等我一下。” 当一个年轻人径直走向自己的时候,中年男子还没反应过来,那个人是冲着自己来的,直到那个年轻人在自己对面坐下,他才发现这人似乎有事找自己。 中年男子打量着眼前这个全副武装的男子,问:“请问,您是” 陶清影似乎才想起来自己现在的模样不太适合与人交流,于是他摘下墨镜与口罩,掀开头上的鸭舌帽,将被帽子压乱的头发随意地捋了捋。 中年人盯着眼前这个俊美无比的男子,又看了一眼自己手中那部手机,支支吾吾地说:“你,你” “你好,我是陶清影,”他礼貌地微笑,“请问,您手中这部手机,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呢?” 沈睿在路晚南家待得这两天,除了打打手机游戏,便是用路晚南的电脑上网看一些电视剧或是新闻之类的,可总这样也的确无聊,于是他将目光锁定在了路晚南家的书房上。 他是一直秉持着‘不能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动别人东西’的家教,一直没有尝试打开书房的门,不过越是看不到书房里的景象他便越是好奇,于是终于有一天,他开口对路晚南说。 “我能不能进你书房去看看?” 沈睿问这句话的时候,路晚南正在捧着一本悲惨世界‘读’。 说是读书,实际上他是让系统在他脑袋里放动漫看,毕竟身为一个‘盲人’,能做的娱乐活动实在是不多,他又是个看书会看睡着的旁友,为了不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太无趣,便只能这么做了。 系统这会儿正放到EVA的经典60秒,路晚南盯着渚薰的侧脸发了好一会儿呆,猛地被沈睿这么一问还吓了一跳。 沈睿也没觉得自己说话有多大声,可对方的反应却出乎意料的大,便问:“怎么了?看书这么认真吗?” “没,没有。啊,你刚刚问书房是吗?”路晚南将书本合上,放在了桌子上,“是钢琴。” “钢琴?原来你还会弹钢琴的吗?”沈睿就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而有趣的事物一般,比起在路晚南家里发现了一架钢琴,发现路晚南会弹钢琴这个事实更令他心动。 “会啊。”路晚南面不改色地说,“要听听看吗?” “要!”他无比想听听看,路晚南是怎么弹钢琴的,一个眼盲之人演奏出来的乐曲,会不会比其他人更动听。 此时此刻,关闭了EVA的系统开始碎碎念。 【系统:你怎么这么快就答应了?你会弹钢琴吗?嗯嗯嗯?你会吗你会吗?你不会!你唱个歌都跑调还弹啥钢琴。】 【路晚南:不是有你么。】 【系统:(︶︿︶)=凸】 【路晚南:交给你了,去吧皮卡丘!】 系统表面上十分鄙视路晚南,不过该帮忙的时候还是会帮忙的,弹钢琴的时候基本就是系统带着路晚南的手在动,路晚南只要乖乖配合就行了。 沈睿站在钢琴便,静默地看着那个坐在钢琴前演奏乐曲的男子。路晚南弹琴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身体随着手臂的节奏轻轻摇摆,像是用全身心在感受着乐曲。 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秋日私语》。 这是一首自己在学校时练习过无数次的曲子,可在听到路晚南演奏这支唯美浪漫的曲子时,他却有了一种不同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在学校的时候,自己只是把他当成一种任务去完成,可是听别人演奏乐曲却是一种享受,也或许是因为,路晚南弹钢琴的模样让他想到了一个词:岁月静好。 无论是进娱乐圈之前还是进娱乐圈之后,沈睿都很久没能享受一份如此淡泊,恬静的安宁了。 人并不是只要丰衣足食或是受人爱戴便能满足的,相反,有时候那些身外之物超过了限度,人的内心反而会更加空虚。在沈家的时候,所有人都遵从沈毅的话对他言听计从,沈睿也明白自己哥哥是真心对自己好的,只可惜沈毅的控制欲过了头,很多时候令他觉得自己仿佛被关进了一个牢笼。 娱乐圈则更乱,人像是在铺满图钉的地板前行,一不当心便会扎得鲜血直流。再怎么将自己包装得光鲜亮丽,背后也是简陋不堪,有些时候只要稍稍出现一丝纰漏,便会被记着抓住,添油加醋地写上一堆屁话,弄得负/面/新闻满天飞。 若不是有沈毅在,按着沈睿自己的性格,只怕在娱乐圈也是要得罪不少人,也会拥有不少负/面/新闻。 沈毅确实给了他莫大帮助,助他上学,承包他的吃穿用度,送他进娱乐圈,也帮他解决不少麻烦。 可沈毅 按下最后一个钢琴键,路晚南微微一笑,说道:“心情不好吗?” 路晚南的声音,将沈睿的神思拉了回来,他看着笑得恬淡的男子,说:“你怎么明明看不见的。” “我感觉得到,”路晚南回过身,朝向沈睿所在的方向,“我能感觉到,你在那个方向,所以也能感觉到,你心情并不好。” 沈睿轻轻挑眉:“你还能感觉到什么?” “我还能感觉到,你想弹琴,”路晚南朝着那个方向伸出手,邀请他,“一起吗?”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六十点。】 作者有话要说: 小陶哥出来啦~ 第23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7) 沈睿是在那之后得知,路晚南平日里会自己编一些曲子拿出去卖,卖不出曲子的时候还会写一些小文章拿去出版社,以此赚取生活费。 写作沈睿是不会的,而且写文章赚到的稿费也远远比不上卖出一支曲子所赚的钱。沈睿思来想去,觉得自己还是不应该在路晚南家白吃白喝不干活,于是决定发挥自己的长处帮着路晚南编曲。 对于沈睿要帮他编曲这件事路晚南自然是不会拦着的,尽管系统可以帮他开挂弹钢琴,但系统却做不到帮他开挂编曲子。于是路晚南便假装自己遇到了瓶颈期,一边推脱一边感谢沈睿愿意帮他代笔。 然后路晚南就趁着沈睿替他谱曲的时候瘫在沙发上继续看动漫。 ‘叮咚——’ 门铃声便是在此时突兀地响起,路晚南下意识地认为是房东陆池来了,对于陆池没什么好感的他便很随意地一抓头发,踩着拖鞋跑去开门了。 当路晚南发现站在门外的不是猥琐偷窥狂陆池,而是另一位颜值堪比年轻时候的柏原崇的帅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如果说沈睿是那种阳光学长类型的帅气,眼前这个男生给人的感觉便是温柔的邻家哥哥,并且是长得像柏原崇的邻家哥哥。 而此时,系统的提示音也响了起来。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出现,初始好感度五十点。】 陶清影也不知道这个地方是不是就是沈睿所在的地方,他只是照着他得到的信息,顺藤摸瓜来到了这个地方。 这是一个很老旧的小区,从出入的人流来看,这里恐怕大多是中老年人或是没什么经济能力的年轻人,沈睿会住在这种地方,实在令他有些怀疑。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便脱去了伪装,尔后按下了门铃。与想象不同的是,为他开门的不是沈睿,而是另一位高中生?还是大学生? 陶清影见那个男生一看到他就呆住了,还以为他是因为突然见到明星过于惊讶才会如此,于是礼貌地对路晚南笑了笑,说:“您好,请问,沈睿住在这里吗?” 而此时,在房中作曲的沈睿也走了出来。 他在这里也住了一段时间了,除了见路晚南和楼下的大爷大妈打招呼,还没见他和其他人有什么交流,出于好奇,他从房间走了出来,想看看这来拜访的到底是何许人也。 当他一抬头,发现来的是老熟人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卧槽,随后掉头就走,然而当他从房门内出来的时候陶清影就发现他了。 “睿哥,你真的在这里。” 路晚南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一脸好奇地问沈睿:“沈睿,这是怎么回事?” 路晚南从冰箱里拿出了许久不曾喝过的明前绿,各抓了一小撮放入玻璃杯,浇上热水后端到了茶几上,随后坐到沈睿身旁,说:“我,我这边也没什么可以拿来招待人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喝茶。” 沈睿一脸嫌弃:“招待啥呀反正他也待不了多久。” 路晚南拍了他一下,怪他不该这样和客人说话。 陶清影倒是不在乎沈睿怎么说他,反正他和沈睿认识那么多年,早就习惯沈睿的脾气了。他微笑着看向路晚南,说:“谢谢款待,还未和您做自我介绍,我叫陶清影,和睿哥同为RSAS成员,同时也是睿哥多年的好友。” 别人都做了自我介绍,他不自我介绍一下有些不礼貌,于是路晚南微笑着朝着陶清影伸出手,说:“啊,你好,我叫叶纯,沈睿他这段时间里都暂住在我家。” 只是路晚南伸出的手却不是对着陶清影的方向,就连眼睛也不看向他。陶清影盯着路晚南的眼睛,心中有了猜测,他握住了路晚南的手,说道:“很高兴认识你。” “嗯。”路晚南表示我也很高兴,毕竟你长这么帅。 见他这时候还是眼睛无神不知看向何处,陶清影心中的疑惑更甚,便问:“冒昧地问一句,您的眼睛” “我的眼睛吗?”路晚南笑了笑,像是丝毫不在意这个话题一般,“我的眼睛看不见。” 陶清影并未对于自己过问了他人隐私这件事道歉,反倒是说:“那真是太可惜了。” “可惜什么?” “您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如果您能看得见的话,相信这双眼睛一定更加明亮动人。” 路晚南:“” 妈的这张脸,配上这种彩虹屁,路晚南只觉得自己现在可以随时螺旋爆炸升天。 沈睿在一旁盯着陶清影和路晚南,心里越来越不爽。其实,原本在组合的时候陶清影人气就比他高一些,那并不是因为陶清影唱功或是长相比他好多少,而是因为陶清影比他会讲话。他曾经有一度因为不太会讲话而被粉丝冠上了‘钢铁直男’的名号,这令他非常不爽。 但是那会儿不爽也仅仅是不爽自己被说成钢铁直男罢了,说着说着他自己也觉得挺好玩儿的,可现在心里那种不爽的感觉却是发自内心的,就好像有一块石头压在了他胸口一般。 尤其是看到陶清影还拉着路晚南的手。 只是礼貌性的握个手而已,有必要握这么久吗?! 他皱着眉把路晚南拉回来了,又问陶清影:“诶,我问你,是不是我哥叫你过来的。” 陶清影叹了口气,说:“沈总那边,还不知道你的去向,我是瞒着他过来找你的。” 原本以为陶清影是被沈毅派过来抓他的,此刻一听不是,沈睿的心情立马好了,“哟,可以啊小陶,够仗义的,诶,你是怎么找到我在这里的?” 陶清影从口袋里掏出一部手机甩到了茶几上:“因为这个。” 沈睿看着那部自己几天前才卖出去的手机,整个人都懵了:“这,这不是我手机么。” 陶清影看着他那副呆愣的模样,有些恨铁不成钢:“你个傻子,删照片都不知道删干净,有个男人从这部手机里得到信息,发现这是属于你的东西,便拿着它到了星云找沈总。估计是想要一笔钱吧,好在被我中途拦了下来,我又给了他一笔钱,买下了这部手机,并从他那儿问出了他是从何处得到的这部手机,然后找到了这里。” “所以你今天是来做什么的?” “我是来劝你回去的。” “我不回去!”沈睿果断地回绝了,“如果你是为了让我回去才来的,那你还是走吧。” “睿哥,沈总找你找得快疯了,他现在派出了不少人去找你,一个人找不到他就开除一个人。我也知道,如果你不是自己主动回去而是被沈总抓回去,那你一定不好过,所以我在买下这部手机之后便将里面的追踪设备销毁了,这也使得沈总在发现找不到你的踪迹的时候大发雷霆。我只希望你能主动回去,这样也能息事宁人。” 沈睿还是那副态度:“我不会回去的,你也不准告诉我哥我在这儿。” “睿哥!” 此时,一直被迫旁听的路晚南插嘴了:“抱歉,我想问一下,沈睿你不是只是出来散心的吗?” “散心?”陶清影看了看沈睿,又看向路晚南,“睿哥没和你说吗?他是” “这个一会儿再和你说。”对于骗了路晚南这件事,相比于让陶清影一个外人告诉他,还是由自己来告知比较好。他又对陶清影说:“总之,我暂且是不会回去的,你也不准告诉我哥我在这里。” 事实上在来之前,陶清影便没有抱多大希望,此刻见沈睿如此坚持,也只好松口:“好吧,那你记得照顾好你自己,还有,别为了掩饰身份就穿这么廉价的衣服,我刚看见你的时候还以为你破产了。” 沈睿:“” “话就说这么多了,我先走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记得联系我。” “知道了知道了,我过得好得很,赶紧走吧啊。”沈睿没好意思告诉陶清影自己此刻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只想着让陶清影赶紧走。 陶清影离开的时候,路晚南还去送了一下,尽管沈睿不太想让路晚南这么做,但也想不出阻止的理由,便由着他去了。 到了楼下的时候,陶清影转身对路晚南说:“到这儿就可以了,谢谢。” “没事。” 陶清影打量着路晚南的衣着,与沈睿一样,都是那种廉价的地摊货,再想到房子的装潢,简陋的家具,想来这个男生生活也过得不富裕吧。 沈睿他是知道的,十足十的公子哥儿一个,从小过得那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且不说沈睿在路晚南这边生活得习不习惯吧,单单是沈睿那花钱大手大脚的生活习惯,路晚南估计就受不了。 于是,陶清影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钞票,递到路晚南面前:“感谢你这些天来照顾睿哥,这些钱请你收下。” “不,我不用,”路晚南连连摇头,“我是自愿照顾他的。” “不是自不自愿的事情,我只是觉得,你拿了这些钱之后也能生活得稍微好一点。” “不用,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路晚南将陶清影的钱推了回去,微笑着说,“我可以照顾好自己,也能照顾好沈睿。”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六十点。】 路晚南下去送陶清影的时候,沈睿就一直站在楼上打开窗户往下看,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只是单纯地觉得,不希望陶清影和路晚南走得太近,也不想看见他们有任何亲密举动。 他看见陶清影似乎把什么东西给路晚南了,不过路晚南又推了回去。 路晚南回家的时候,沈睿抱怨似得说道:“怎么下去这么久。” “随便聊了两句。”路晚南走到沙发边坐下,接着说,“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从家里逃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好呀,么么哒 超开心的,因为今天凌晨我抽到了那张一直想要的卡 我玩的某个手游,之前有一个活动卡池的五星卡的角色是我厨的角色,当时抽了二十连,没抽到。之后那个卡池复刻,我又抽了八十连(没错就是我前几章说的那个,说是说八十连实际上加起来是一百连) 但是!我今天凌晨抽了一发十连就抽到啦!!!不单抽到了一发五星卡,还抽到另外三张四星卡!!!啦啦啦 再过一段时间我玩的另一个游戏的某个卡池也要复刻,希望可以再抽到耶 第24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8) 故事很短,沈睿很快便讲完了。 简单说一下,大概就是生长在豪门世家的小少爷沈睿从小锦衣玉食,一双父母天性随和自在,在沈睿十三岁的时候把他和自家公司扔给年长六岁的哥哥沈毅,自己跑去国外玩儿了,至此以后沈睿就由沈毅带大。 沈毅是个控制欲非常强的人,在掌控公司的同时也想掌控沈睿的人生,沈睿上的高中和大学,平日里报的一些兴趣班,之类也基本上是沈毅决定的,就连沈睿和哪些人交朋友他都要管。为了不让沈睿离开他视线太远,他特意选择了本市的一间大学。 之后沈毅又觉得自家弟弟资质不错,如果出道一定能吸引不少粉丝,于是就把沈睿包装包装送娱乐圈去了。 在此之前,沈睿对于沈毅的所有决定都没有任何反抗,他觉得自己哥哥的决定总是对的,沈毅总是为了他好。只是在娱乐圈混久了,见识了太多黑暗面之后,沈睿又觉得心很累。 尤其是有一次,自己被人诬陷歌曲抄袭,那一段时间他只要一打开微博,谩骂声与质疑声便铺天盖地地袭来。尽管沈毅在最短的时间内出面摆平了这件事,但至今还是有不少人在质疑他,除了质疑之前那件‘抄袭’事件之外,便是质疑他的身份。有一小撮吃饱了没事干的人挖出他和沈毅的关系,于是不少人都认为他完全是靠着沈毅才能火起来的。 作为一名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子,沈睿表示非常不服气,也因为这件事,沈睿联想到了沈毅这么多年来对他生活上的控制。于是沈睿跑去和沈毅商量,表示自己要退出娱乐圈,并且要离开沈家,自己外出打拼。 对于前一项,沈毅表示无所畏惧,可对于后一项,沈毅却表示坚决不可能。 再之后的一些事情,沈睿支支吾吾地没说清楚,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愿意提起。总之两人在那之后吵了很多次,后来有一天沈睿受不了了,干脆离家出走。 听完这所有之后,路晚南觉得沈睿这操/蛋的人生可以用九个字总结:哥哥太爱我了怎么办。 没有一个终极弟控哥哥的路晚南是不会了解沈睿内心的操/蛋的,他内心不单没有多少同情,反倒十分激动甚至想写同人文。 沈睿并不知道路晚南的脑袋里此时装了一堆名为‘德国骨科’的豆腐渣,他看着路晚南一直面无表情地端坐着,还以为他是在为自己骗人的事情生气,便说:“之前骗了你,是我不对,请原谅。” 路晚南叹了口气,说道:“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呢?” “我,我这不是怕,你知道真相之后会把我赶出去嘛。” 路晚南微微一笑,说话的语气颇像高中的心理咨询老师:“怎么会呢?沈睿,我并不觉得你做的有什么错,你的人生应该由你自己来掌握。” “真的?”沈睿期待地盯着他,“那,那你还会继续让我住在这里吗?” “嗯。” “那还会继续给我做饭吗?” “会啊。” “太好了!”沈睿很想给路晚南一个大大的拥抱,可又觉得这样不太妥当,于是改成摸了摸他的头。 他的头发很软很细,比起很多明星花了大价钱精心护理的头发质感还要好,沈睿摸着摸着便有一种上瘾的感觉。沈睿的手指顺着路晚南的鬓发向下,一直摸到他的耳朵,他的双指触到路晚南的耳垂,轻轻捏了一下。 耳朵也是软软的。 据说耳朵软的人,大都思想传统,孝顺,富有爱心,注重家庭,叶纯也是如此吗? “别,别摸了。”路晚南拂开了沈睿那只不安分的手,沈睿一低头,便看见路晚南微微皱着眉,脸颊一片绯红。 “怎么还害羞了,真可爱。”沈睿调笑般地说了一句,便又要去捏他的耳朵。 “别动。”路晚南再次拍开他的手,嗔怪道,“可爱这种词,应该是给女孩子用的吧。” “你也很可爱啊。”沈睿脱口而出。 路晚南:“嗯?” 沈睿:“” 作为一个有着‘钢铁直男’思想的人,沈睿也是才意识到自己以往都是把可爱这样的词冠在女孩子和小动物身上的,被路晚南这么一提醒他才意识到,自己这是第一次会觉得一个男性可爱。 不单觉得他可爱,还想摸摸他的头,把他搂到怀里,那种感觉一定不会比抱自家的大金毛差。 于是路晚南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沈睿的脸色渐渐泛红,最后看似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好好好,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六十五点。】 RSAS向来都是以双人组合进行活动的,沈睿离家出走之后,星云为了不让媒体察觉到沈睿失踪这一事实,便停止了RSAS的所有双人活动。 当然,陶清影也不会因此而不工作去过悠闲的日子,即使他想这么做刘荷也不会允许。于是刘荷便趁着RSAS没有通告的这段时间,帮陶清影接了个活,在某部正在拍摄的青春校园爱情电视剧中出演里面的配角,戏份虽然不算多但是报酬优渥。 而那个剧组所在的拍摄地点,恰巧便是路晚南他们所在的城市。 尽管上一次被沈睿拒绝了,但陶清影从未放弃过要把沈睿带回去的这个想法,于是在拍戏的这段期间内,陶清影有空的时候还是会往路晚南他们家跑,还时不时送点儿吃的或者生活用品。 对于陶清影的到来,路晚南还是蛮欢迎的,毕竟陶清影长着一张可以用来下饭的脸。于是有几次陶清影来找沈睿的时候,路晚南还会留陶清影在他们家吃饭,反正于他而言做两个人的饭也是做饭,做三个人的饭也是做饭,而且多做一个人的饭就可以看到一张酷似柏原崇的脸,何乐而不为。 更令他开心的事,陶清影来他们家待过这几天,还涨了十点好感度。 沈睿却并不这么认为。 尽管陶清影这段时间来他们家的主要目的还是劝沈睿回家,可沈睿也发现了,陶清影在来找他的同时也和路晚南的关系越来越好了。陶清影他是了解的,那家伙对谁都很温柔,但内心深处真正当成朋友的也就那么几个。 可是路晚南那个家伙——平时连话都不怎么说,和陌生人讲话的时候还磕磕巴巴的,被摸个耳朵还会脸红,怎么和陶清影聊得这么好?他们不单聊得开心,路晚南竟然还主动留陶清影在家吃饭! 沈睿不开心了,尽管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不开心,实在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小的时候,三个人在一起玩,总有那么一个人是被冷落的。每当沈睿看到路晚南和陶清影聊得好的时候,就会觉得自己成了那个被冷落的,弱小可怜又无助,但能吃。 某一天陶清影在他们家蹭完饭后走了,沈睿一脸憋屈地目送路晚南送陶清影出门,然后又一脸憋屈地跑去厨房洗碗,洗完碗之后才一脸憋屈地坐到沙发上,对路晚南说:“你怎么就那么喜欢留他下来吃饭。” 路晚南心说我只是单纯的喜欢他的脸而已,可我不能说因为我现在是个瞎子。于是他笑得一脸纯良:“因为是你的朋友,所以才留他下来吃饭的啊,怎么了吗?” 沈睿不满地嘟哝:“我不喜欢。” 路晚南走到沙发边坐下,手中捧着一杯牛奶,坐姿十分乖巧端庄。 他喝了一口牛奶,问道:“为什么不喜欢呢?他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就是不喜欢,”沈睿没意识到自己正在吃醋,又想不出合适的理由,于是瞎编了一个,“他每次来的时候你都是做他喜欢吃的菜,都不做我喜欢的。” 路晚南:“” 沈睿越想越不舒服,继续说道:“而且你们还聊那么好,你不是都不会和别人说话的吗?怎么和他聊得那么开心?” “陶先生是个好人呢,他对我也很好啊。”对于没什么朋友的叶纯而言,陶清影这样温柔体贴的人真的是很不错了。 “那你知不知道他对所有人都很好,你,你把他当好朋友,他在心里可未必把你当好朋友。他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就对谁都笑脸相待跟谁都聊得来,人女生还管他叫暖男呢,可事实上这就是中央空调” “沈睿!”路晚南打断了他那些喋喋不休的话语,“你为什么要这样说自己的朋友呢?” “我哪有说他,我只是”沈睿话说到一半便止住了,他也发现自己居然不知不觉中说了好友这么多坏话,哪怕是被冠以外号‘钢铁直男’并且被拿来和陶清影作比较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说过陶清影。 可现在他却喋喋不休了这么大一堆。 他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看到陶清影和路晚南关系变好的时候心情会这么不爽啊,就算是觉得自己好朋友被人抢走了,他也应该是看路晚南不爽才对吧,毕竟他和陶清影认识更久。 不对,这太不对劲了 第25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9) 怀疑人生的沈先生打开了某情感咨询论坛,决定咨询一下万千网友的意见。 【匿名网友】:是这样的,大约三周以前,我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住进了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家。暂且称呼他Y吧,Y人很好,也很温柔,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并且会弹钢琴,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过得很开心,感觉他和我从前认识的所有朋友都不一样。 我还有另一个朋友T,T和我是从高中就认识的朋友,到现在我们已经认识了六年了,我们一直是关系很好的哥儿们。和T在一起的时候虽然也挺开心的,但是好像和Y在一起时的感受不一样,具体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来。 最近Y和T因为我的原因互相认识了,并且两人的关系处得挺不错的。可是我却为此很不高兴,我不太想让他们走太近,总有一种T闯入了我和Y的二人世界的感觉。 请问这种感觉是正常的吗?我该怎么处理?顺便,我们三个都是男的。 一小时后。 1L小了白了兔:我觉得你是不是吃醋了? 2L笔直:不同意楼上观点,都是男生怎么会吃醋?这只是因为自己被好朋友孤立了才会这样吧? 3L鸡儿邦邦硬:吃醋了吧?绝对是吃醋了吧?哇哦,我已经可以脑补一出三角恋戏码了,嘿嘿嘿~ 4L小了白了兔回复笔直:人也没说被孤立啊而且难道男生之间就不能吃醋了? 5L喵喵喵:又是自古竹马不如天降系列,心疼T某。 6L杠精本精:高中认识的也算不上竹马吧,看样子楼主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未这种小事斤斤计较,一点都不像成熟男人。 7L鸡儿邦邦硬回复杠精本精:这个id简直太符合你了,杠精惹不起惹不起。 8L杠精本精回复鸡儿邦邦硬:傻吊腐癌,呸! 9L笔直回复小了白了兔:我是男生,我和我哥儿们之间就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10L绚烂的狗尾巴草:啊~这真的不是为爱吃醋吗? 11L仙女本人:楼上好热闹不过还是想悄咪咪说一句,楼楼最好尽早正视一下自己的感情问题哦,因为大多数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偏向于那个认识更久的朋友吧。而且从楼楼的描述来看,你的内心其实是很喜欢Y的,希望你能早点看清自己对Y的喜欢是什么样的喜欢。 看了那些五花八门的答复,沈睿表示更加怀疑人生了。 去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杠精撕逼划水,剩下的百分之八十说他弯了,百分之二十说他是觉得自己被孤立了。 说真的,沈睿还真没觉得自己被孤立了,可是去掉这个选项,便只剩下‘弯了’这一种可能。 沈睿沉默良久,再次提了一个问题‘喜欢上一个同性是什么表现’。 这次的答案更多且五花八门,其中最彪悍的一个是‘想上他’。 看到这个答案,沈睿忽然放心了很多,至少他现在还没有那个‘想上’的欲望。 说是说暂时放了心,可沈睿却又总是会想到这件事情,想着想着就睡不着觉,在床上翻了好半天,最后出神地盯着路晚南的背影看了好久。 路晚南身上盖着薄被子,只露出了肩膀以上的一小块,沈睿只看见他微微屈着脖颈,而脖颈一下的线条均被埋没。鬼使神差地,他伸手撩开了一小块被子角。 大夏天的,两人睡觉都光着膀子,卧室的窗帘没拉,沈睿便借着月光观察路晚南的背。 这具身体真的有些削瘦,脱了衣服之后显得更为削瘦,光滑的脊背上,两块肩胛骨像蝴蝶的翅膀一般稍稍突出,沈睿不由得有些怀疑,这真的是一个成年男人的脊背吗?为什么会比一些女性的曲线更柔美。 忽然,他感到路晚南动了一下,于是立马将被子放下,闭上眼睛假装自己正在熟睡。 闭眼之时,他感到身侧的床铺动了一下,似乎是路晚南翻了个身,他也不敢立即睁眼,生怕睁眼之后与人家四目相对,这样就很尴尬了。 静默了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注视着与他同榻而卧的人。 路晚南似乎是睡熟了,呼吸平稳而均匀。沈睿盯着他那小扇子一般的眼睫毛,很想用手指戳一戳,又怕把他给弄醒了,于是只要忍住了那股欲/望。 沈睿又看向他的嘴唇,叶纯的嘴在男生中算比较小的,嘴唇的颜色也偏粉嫩,沈睿鬼迷心窍一般地盯着那两片粉色的唇瓣,心中忽地生出了一种冲动,想亲吻他的嘴唇,想知道那唇瓣有多软。抱着这股子冲动,他朝着路晚南凑近了。 温热的鼻息拍打在脸上,却没有令人生厌的感觉,他只是明确地感受到,自己身旁萦绕着名为‘叶纯’的气息。就在他们的唇即将接触之时,沈睿却停住了。 人生中从未有哪一刻,他像现在这般想要去亲吻一个人,也从未有哪一刻,他的心跳像现在这般快。 他这是怎么了? 沈睿慌了,他不敢再看路晚南,于是翻过身,用被子把自己裹得像一只粽子一样。 沈睿转过身后,路晚南便睁开了眼,系统的提示音也是在此时响起。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七十点。】 【路晚南:看到没有,这就叫自我攻略,最为致命。】 【系统:所以你接下来要怎么办?】 【路晚南:和小陶哥搞好关系,让沈睿多吃吃醋,这样他就会发现他是爱我的。】 【系统:噫,你这个人】 陶清影的戏拍完的那天,他最后一次来到路晚南家,算是向两人告别,同时也最后一次劝沈睿回家。 劝沈睿回家依旧是没什么用,沈睿宁可被沈毅抓住了带回去也不愿意主动回去。陶清影见他执着至此,也只好作罢。 吃晚饭的时候路晚南依旧把陶清影留了下来,沈睿虽然心里不快,却也没说什么。他现在一心只希望陶清影赶紧走,别老是来打扰他俩。 也不是说沈睿有多不喜欢这个好友,而是他发现,路晚南和陶清影的关系似乎越来越亲密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那些论坛腐女的影响,他现在怎么看那两个人怎么觉得暧昧,并且作为陶清影多年以来的好友,他也察觉到,陶清影对路晚南的感情,似乎和他对普通朋友的感情不太一样。 那还得了?! 陶清影离开的时候,路晚南走到门口为陶清影开门,而沈睿则是一脸不快地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俩。 陶清影的个子不比沈睿矮,他看向路晚南的时候也是低着头看的。出于礼貌,路晚南还是抬起了头,对陶清影说:“这段时间,谢谢你替沈睿隐瞒了他的行踪。” “作为朋友,那是应该的,倒是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帮助一个才认识一个多月的人?你不怕我们两人联合起来骗你吗?”陶清影不解地问。 “不怕,你和沈睿都是好人。” “你啊,以后也不要太相信别人,当心被人骗。”陶清影好心提醒道,“我先回去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给我打电话找我。” “嗯。”路晚南点了点头。 “沈睿我挺放心的,你记得照顾好自己,还有”陶清影盯着路晚南的脸,欲言又止。 “怎么了?” 陶清影还是伸出手,拇指在路晚南的脸颊上轻轻划过,尔后,他温柔地笑了,说道:“没什么,脸上有饭粒。” “啊?这样吗?太不好意思了。”路晚南用手背擦了擦自己的脸,愧疚地说。 “没事,那我走了。” “路上小心。” 陶清影关上了门,连带着光线与路晚南的身影一起被隔绝在门后。 楼道里昏沉沉,静悄悄地,陶清影靠在门上,盯着自己的指腹。 哪儿有什么饭粒。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七十五点。】 路晚南回到厨房,一边洗碗一边有些责怪地对沈睿说:“好歹是你的朋友,他走了,你怎么不去送送?” “我为什么要去送他,他那么大个人又不会丢了。”沈睿没好气地说。 路晚南叹了口气:“沈睿,我怎么觉得你不太喜欢他,你们不是朋友吗?” “我们是朋友啊,我们可是认识了六年。倒是你,我就不明白了,你跟他才认识多久,你们关系就这么好了,你就这么喜欢他?” 路晚南停下了手中的活,转过身:“你,你说什么呢?” 沈睿也站了起来,大步走到路晚南面前:“你不是挺喜欢他的吗?他刚刚还在门口摸你的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谈恋爱呢。” 路晚南有些慌神了:“你说什么呢,什么谈恋爱的,他只是帮他擦掉脸上的饭粒罢了。” “他以前怎么没帮别人这么做过,怎么只帮你呀?而且你出去的时候脸上干干净净的,我看他就是想找个借口摸你的脸罢了。” “沈睿!”路晚南没想到沈睿会这般说自己的朋友,大声吼道,“你怎么能这么说他!” 被路晚南吼的那一刻,相比于惊讶,沈睿更多的是有些伤心,他的声音都变得有些颤抖:“你为了他吼我?!” 吼完之后,路晚南才觉得有些不妥,可话都说出去了也来不及收回。他深吸了一口气,平静地说:“是你太无理取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之前开的那个预收《我们都是人渣》(已改名为《柏总裁总是在渣我》)不太受欢迎,因为一看就像虐文,大家现在不太喜欢看虐文呢。 又去开了一篇预收,依旧是快穿,沙雕文风,看着图一乐呵那种 文名:《穿成玛丽苏文男配肿么破》 文案: 看了那么多年小说,贺酒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因为在骂小说剧情的同时撞到脚趾头而穿越。 而且还是穿越到自己最不喜欢的沙雕玛丽苏文里,被迫与‘帮助玛丽苏文女主走上人生巅峰系统’绑定。 而他的职责,就是帮助那些玛丽苏文女主拳打女配绿茶婊,脚踢渣男猪蹄子,完成心愿,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令贺酒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每个世界都有那么一个男人,对他虎视眈眈。 贺酒;“哦~这剧情真是该死的沙雕~” 贺酒:“哦~这该死的冷酷邪魅霸道无情俊美嗜血男人~” 贺酒:“哦~我这该死的致命吸引力~” 贺酒:“桥豆麻袋,别摸,不可以,那里不可以!你不要过来啊!!!” 贺酒:“爸爸被日了,爸爸生无可恋。” 某男人:“乖~” PS:①“你怎么穿上品如的衣服”攻×吐槽狂魔傲娇奶凶奶凶受 ②极度沙雕,这就是个沙雕文,请不要用看正经文章的角度看待这篇文,前期过度沙雕,后期甜苏爽,攻宠受。 ③1V1HE,攻都是一个人,受不会各个玛丽苏世界的女主产生感情。 最后,本文要素众多,涉及一起来看雷阵雨,花式ABO,一根鸡儿引发的故事,七彩琉璃玛丽苏等等 卑微北北想要预收 第26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0) 是你太无理取闹。 路晚南这句话就像是在沈睿的胸口重重锤了一记一般,他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日子,路晚南什么时候对他说过一句重话?连大声说他的时候也没有。 可今天路晚南不单大声吼他,还说他无理取闹,并且这都是为了另一个人。 沈睿猛然间觉得鼻头有些发酸,他也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会这么难受,就好像是什么一直被自己珍视的宝物忽然被人抢走了,并且那个宝物还是主动跟着人家走的一样。 他暂时不想在这里待着,相比于在这片凝固的空气中相对无言,还不如出去冷静冷静。 直到关门声再一次响起,路晚南才放松下来,他倒了杯水,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 【系统:目标人物走了,你不追上去吗?】 【路晚南:追啥,我这还一堆碗没洗呢。】 【系统:所以还是洗碗更重要吗?(;¬_¬)】 【路晚南:急啥呀,现在追出去在楼梯口就追上了,那样他肯定还没冷静完,免不了又是一顿吵。等我把碗洗完了再追出去,到时候不单他冷静完了,咱俩还能来一场月下偶遇,岂不美哉~】 【系统:行吧_(:з」∠)_ 】 路晚南在家不慌不忙地把那堆碗收拾干净之后才出了门。 他其实可以断定沈睿不会走太远,毕竟就沈睿那张脸,走远了容易被人认出来,因此他寻找沈睿的范围也就是在小区范围内。 好巧不巧,在碰到沈睿之前,路晚南先碰到了点儿别的东西。 也不知道现在的街头小混混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脑子里只有水,大晚上不在家吃饭睡觉打游戏,跑到外头来瞎混。一个个,的走路不好好走,头发整得五颜六色,衣服整得花里胡哨,胳膊上纹身瞎七八遭,就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小混混似得。 路晚南在小区里乱逛寻找沈睿的时候,对面就走来一个黄毛,边一个鸡冠头,右边那个打扮得风骚无比像个鸭子,其排场堪比‘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 路晚南在自己得到的为数不多的世界线信息中翻了很久,也没翻到这三个妖魔鬼怪的信息,因此他立刻给这三个人下了定义——炮灰三人组。 为首的黄毛瞧见了路晚南,立刻发出迷之笑声,对着旁边的鸡冠头和风骚男说:“哟——这不是咱们小区内小瞎子么?怎么大晚上一个人出来呀,也不怕黑灯瞎火地撞着了。” 风骚男翘着兰花指接口:“唉呀,都说人家是瞎子了,瞎子怎么会怕天黑呢,你们说是不是呀~” “是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路晚南:好想打人怎么办,不行,要忍住,而且就叶纯这体质也打不过人家。 “唉,小瞎子,你过来一下。”鸡冠头朝着路晚南招了招手。 过去不久被你们逮住了吗你丫当我傻呀。于是路晚南呆呆地站在原地没动。 “操/你妈!给我过来!” 迫于淫威,路晚南还是听从了小混混的话,他才刚刚朝前走了两步,便被那个鸡冠头拽住衣领一把扯了过去。 鸡冠头嘿嘿笑了两声,说道:“小瞎子,咱哥仨现在穷得很呢,要不你给咱们点儿钱花?” 且不说路晚南现在身无分文,就算他有钱也不想拿出来啊,不单不想拿出来,还想给这仨人一人一个大嘴巴子。尤其这个鸡冠头的一口大黄牙,看得他直想翻白眼,不,不能翻白眼,他现在可是盲人。 鸡冠头看着他一副柔柔弱弱不敢出声的样子就来气,大声吼道:“说话呀,你丫是瞎子又不是哑巴。” “我,我没钱。” “没钱?你怎么可能没钱,你最近,不是跟两个年轻小伙儿关系挺好的吗?找他们借点钱不就成啦?” “唉呀就是啊,”风骚男笑着说,“那小伙儿,那身段儿,真的不得了~” 路晚南猛地摇头:“不行的,我怎么可以管他们要钱。” “你要是不要?” 路晚南仍是摇头。 鸡冠头急眼了,骂道:“我看你丫是找死!” 看着对方那手毛浓密的大巴掌握成拳头朝着自己袭来的时候,路晚南觉得悲凉无比,甚至有点怀念上一个世界杰弗里那强健的身躯,没想到啊没想到,穿越到这个世界来第一个打他的人居然是一个傻/逼鸡冠头。 就在鸡冠头的拳头距离他的脸还有不到五公分的时候,路晚南感觉到,积聚在他领口的那股力量突然消失,他踉跄着往后退了两步,站稳在原地。 果然!之前还雄邹邹气昂昂的傻/逼鸡冠头已被人打倒在地,另一旁的娘炮风骚男和没什么存在感黄毛则是目瞪口呆地盯着那个打倒傻/逼鸡冠头的男人。 虽然路晚南现在看得见,但事实上他不用眼镜睛看,也知道绝大多数的游戏/动漫/小说/电视剧的主角在被炮灰揍的时候,一定会有另一个人出场救他。 于是路晚南对着那个伟岸的背影轻喊了一声:“沈睿” 沈睿把那个鸡冠头打倒之后便没有出手了,他大步走到路晚南身前,用力地抓住他的肩,将他从头到尾打量一遍才问道:“你怎么样?有没有出事?” “没,没有。”路晚南装出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颤抖着抓住沈睿的胳膊,说道,“沈睿,快走,他们几个看起来很危险的样子。” “他们?”沈睿像是才想起来还有那么几个炮灰似得,他回过头,望向那三个小混混。 在看到那个鸡冠头扯住路晚南的领子想要打他的时候,沈睿几乎是想也没想便冲了上去,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打在了那个鸡冠头身上。 他不允许别人伤害路晚南。 而此时鸡冠头已经站了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灰,怒视着沈睿。 双方气势宏大,战斗场面异常火爆。 而此刻,路晚南的内心由衷的生出了一种兴奋感。 打起来!打起来! 然而他所希望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因为那三个小混混在看到沈睿转身之后就跑了!跑了! 路晚南和他的系统都惊呆了,这些炮灰也太废了吧?这不符合常理啊?!这时候不是应该咿咿呀呀吼吼哈hi打上那么几回合,被主角打倒在地之后痛不欲生痛哭流涕痛改前非吗? 作为男主角的沈睿并没有思考为什么那些小混混会突然跑了,他看向路晚南,见他并无大碍,又开始闹别扭。 “你,你怎么出来了” 路晚南低下头,轻声说道:“我有点担心你。” 沈睿非常傲娇地一扭头:“哼,你还会关心我,你不是更喜欢陶清影的吗,你不是觉得我无理取闹吗。” 啧,怎么这个人也来傲娇那一套。 “我没有觉得你无理取闹啊。”路晚南一脸无辜。 “你明明就说我无理取闹。”此刻的沈睿完全没了方才打人的气势,反倒像一个和家长吵架的熊孩子。 路晚南叹了口气:“我的意思是,我刚才那是气话,我现在没有觉得你无理取闹。” 果然是气话,沈毅嘴角勾了勾,接着别扭:“那你还更喜欢陶清影呢。” “我是很喜欢他,可是我和陶先生只是朋友啊,”路晚南抓住了沈睿的衣领,用哄小孩的语气对他说,“你和他是不一样的,你对我来说更重要。”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七十五点。】 沈睿听了这话很是受用,他漆黑的眼眸认真地注视着路晚南,问道:“真的?” 不得不说,沈睿此刻睁大了眼睛一脸期待的模样看起来像极了一只摇着尾巴等待食物的狗狗,令人不由得想要伸手怒搓狗头。 “真的,”路晚南微笑着,伸出手摸了摸沈睿的头,但是因为各自太矮了因此只能踮起脚摸。 沈睿见状,不知为何并没有生气,反而弯下腰来随意他揉。 摸了个爽之后,路晚南说道:“好啦,回家吧。” 被沈睿教训的那几个小混混并没有走远,他们一直悄悄地跟在沈睿身后,看着他们上了楼。等到楼上的某一间房屋灯光响起,他们才从黑暗处走了出来。 为首的黄毛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 没过几秒,电话便被人接起。 “喂。”对方的声音成熟而富有磁性,且冰冷无比。 “喂,沈总啊。”黄毛的声音全然没了之前那种嚣张的气焰,反倒谄媚无比,他笑着同对方说,“我们找到小少爷啦。” “不错,你们伤到他没?” “伤他?嗨,咱们怎么敢伤他呢,您放心,咱们连小少爷一根头发丝儿都不敢动。” “他现在看起来怎么样?” “小少爷看起来还可以吧,也没瘦也没怎么样的,而且挺有力气。啊不过他身边儿跟着一个男的,嗯,那男的是个瞎子,二十来岁的,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柔柔弱弱的。小少爷现在跟他住一块儿呢,而且看样子,小少爷同他的关系还挺不错的,特别护着那小瞎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响起声音:“地址。” “地址吗?我现在就把地址发给您。” 作者有话要说: 哥哥很快就要出场了 我看到上一章有人说我发刀,哈哈哈哈,在我眼里不以分手为目的的吵架都是秀恩爱。 而且我上一个号写的文都是大虐文,所以emmmmm可能我虐点比较高?啊不过这篇文不会虐的啦~ 第27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1) 七月的骄阳似火,三十八度的天气下,路上根本看不到多少行人。夏蝉在枝头鸣叫,蚊虫在空中飞舞,脚下的柏油路被热气烤的有了快要融化的感觉,仿佛在地面上打个鸡蛋,过一会儿就能变成荷包蛋。 沈睿不知道自己在外面行走了多久,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长时间的饥饿使得他脑袋有些晕乎乎的,身上的温度也高得可怕。他无比地想要找个凉快一点的地方,或是喝点水,饿了太久反而没有饥饿感了,可口渴的感觉却不会减少。 走得久了,当他发现路上没有多少人,尤其是没有年轻人的时候,他便把用作伪装的墨镜和口罩摘了下来,浑浑噩噩之间丢到了垃圾桶里。 又是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看见不远处出现一片绿荫,绿荫下摆着一张长椅,长椅上坐着一个人。 额角的汗水滑下,滴落到睫毛,蒙住了眼前的视线,他走了过去,盯着那个人看了一会儿,头脑中浮现出一个名字。 “叶纯” 叶纯抬起头,望向那个走到他身旁的男子,他微微一笑,起身,主动抱住了沈睿。 叶纯那略显清凉的皮肤在这火热的天气里给了沈睿意思救赎,他收紧双臂,抱住了叶纯,仿佛只有这样,才能驱散那种热到几乎昏厥的感觉。 “沈睿,沈睿” 他听见叶纯在呼唤他的名字,于是他松开了手臂,望向怀中的男子,却正好对上一双清澈明亮的双眸,带着说不尽的温柔缱绻。 沈睿惊讶万分:“你,你的眼睛” “嘘——”叶纯将手放在沈睿的脸颊上,细语,“闭上眼。” 沈睿想问他为什么突然看得见了,又为什么突然抱住自己,可他却开不了口,他望着叶纯的双眼,心中油然生出一种期待,慢慢地合上了双眼。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叶纯搂住了自己的脖子,对方的指尖在自己的发丝间穿梭,抚摸。 随后,自己的唇上贴上一片柔软。 沈睿睁开了眼。 房间里静悄悄的,路晚南似乎是出去买菜了,桌子上还放着早餐,用保温盒包着。 沈睿走到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这才过了多久,自己怎么就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身上穿的衣服,是从前的自己看也不会看一眼的,用的手机还是二手的,功能不齐全不说还老是显示内存不足,睡觉和别人挤一个房间。 更重要的是,以前的他,不会好几个晚上做一样的梦! 沈睿已经连着好几天提出去沙发上睡了。 沈睿在哪儿睡其实不关路晚南的事,他只是有点担心沈睿是不是对他产生了什么误会,不想和他待在同一张床上,但是看那个好感度却又没有掉,不单没往下掉,还涨了五点,目前已经达到八十点。 于是他就由着沈睿去外边儿睡了,毕竟他那张床不大,沈睿又人高马大的,睡在旁边几乎占据了半张床,他睡着都伸展不开手脚。 某一日,下线已久的房东先生陆池前来收房租,这位陆池先生也不知道是长相问题还是言行举止有问题,总之他身上自带一种说好听了就是风流倜傥说难听了就是勾引诱惑的气质。他看向路晚南的眼神里满满都是调戏,仿佛下一秒就要破门而入为所欲为。 当然,他是不敢的,毕竟这是一个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太平盛世,他在收完房租之后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沈睿盯着那紧闭的房门,浑身上下散发着醋味:“那位房东先生,怎么看着怪怪的?” 路晚南心说,果然陷入爱河的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这位陆先生何止是奇怪啊,简直就是变态。他不止在墙壁上钻了几个洞凿壁偷窥路晚南和沈睿的日常,还在其他几位租客的墙壁上钻洞偷窥。路晚南原本以为陆池是喜欢原身才会这么做,后来才知道这丫的兴趣爱好就是偷窥别人,简直就是变态中的铠甲勇士帝皇侠啊! 当然,路晚南是不会无情地揭穿陆池的变态癖好的,他继续纯良无害地说:“怎么会,陆先生是好人呢。” “我看他就不像好人,”沈睿不屑地说,“他看着你的那副样子,色眯眯的,跟个老流氓一样。” “什,什么老流氓,你可别乱说,我和陆先生都是男人。” “都是男人又怎么了?男人也可以喜欢男人啊!” 路晚南:“啊,啊?” 沈睿:“” 路晚南:“” 死一般的沉默维持了数秒之后,沈睿起身走进了书房,砰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一个小时之后,沈睿从书房走了出来,手中还拿着几张纸。 他一言不发地走到路晚南身边,将那两张纸递到他面前,说:“喏,给你的。” 那是两张遍布了凸起的小黑点的纸,路晚南看得出这是特意为盲人而制作的,不过他看不出这是什么,于是接过了那两张纸,问:“这是什么?” “乐谱啊。” “乐谱?”他还真看不懂,本来就看不懂,把音符转化成盲文之后就更看不懂了。他摸着那张乐谱摸了好一会儿,呆愣地问了一句,“你哪儿来的乐谱?从我书房拿的?” “不是!”沈睿一见他误会自己,整个人都炸毛了,“这是我特意为你谱的曲子,我,我就是想找个机会送给你,可是你居然说这是我从你房间拿的”他想这支曲子想了很长时间,也为了照顾路晚南的眼睛去学了一下怎么将音符转换成盲文,忙活了半天路晚南还来问他这乐谱是不是从书房拿的,他实在有点伤心了。 沈睿越说越委屈,路晚南见他一副蔫儿了吧唧的样子,揉了揉他那毛茸茸的大脑袋,说道:“对不起,误会你了,那,你可以把这支曲子弹给我听听吗?” 沈睿被他一摸心情就变好了,他抹了一下鼻子,说道:“下次吧,因为这支曲子还是用小提琴演奏比较好,我想让你听到它最完美的状态。” 小提琴?所以为什么是小提琴?沈睿不是应该最擅长钢琴的吗? 他没有将这个疑问表达出来,他只是将那两张乐谱贴在胸口抱住了,微笑着对沈睿说:“好,谢谢。” “乖。”沈睿又想摸一下他的头,可是伸出手之后,他便改了主意。 沈睿第一次张开双臂抱住了路晚南,不过只是短短的一瞬便放手了,他看着路晚南略显错愕的表情,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对路晚南说:“我有点饿了,你给我做饭吧。” 说真的,要不是他看到沈睿的耳朵红了,他还就真的信了这小子能这么淡定。 他抿了抿唇,点点头:“好,我先去把这个放了。” “嗯,去吧。” 路晚南走到书房,到了沈睿看不到的地方,才将那两张琴谱展开来细细查看。 正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点,他是一点也看不懂的,他又翻了过来,在第一章 琴谱的反面左上角的位置,看见一行小字,用铅笔写的。 ‘to my lover 叶纯’ 他将那两张琴谱放到了钢琴上,嘴角微微上扬。 路晚南估摸着,按照现在的状况,再过一段时间沈睿就会和他表白,然后他装模作样推诿一番,让沈睿觉得‘啊,这该死的甜美男人居然敢拒绝我,他好特别,我好喜欢’,如此一番之后,自己再答应沈睿。在这样那样这样那样一番之后,好感度就差不多刷齐了,然后他就可以前往下一个世界。 然而总是事与愿违,就好像你赶着去上学或者上班或者去参加朋友的姐姐的表哥的发小的婚礼时,总会出现那么几个长的要死红灯,拦住你前行的道路。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沈睿外出买今天晚饭用的菜,路晚南则是窝在床上看系统新下载的假面骑士。就在此时,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沈睿是带了钥匙出门的,因此,他再一次将门口的人当成了某位变态偷窥狂陆先生,再一次不梳头不整理衣服穿着拖鞋就开门了,然后他就在门口看到了一位戴着墨镜的黑衣人先生。 来者不善!他的心中立马冒出了这个词。 当然,作为一个盲人,他是不可能看出对方来者不善的,于是他决定问一下对方是来做什么的,不管对方给他什么回答,他都立马把门关上。 “你们是” ‘谁’字还没出口,黑衣人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取出一块手帕,捂住了他的口鼻。 按照国际惯例,这种手帕一定是被沾了什么迷/药的,果然!路晚南在被手帕捂住不久之后就按着国际惯例晕倒了过去,然后就被那群黑衣人按照国际惯例用绳子捆巴捆巴绑了起来,然后就被按照国际惯例扔到了车的后备箱,并且按照国际惯例前往一个不知道是何处的地方。 路晚南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身处的地方已经不是自己那又小又破的出租房,也不是熏死个人的后备箱,而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身下的大理石冰冷而坚硬,咯得人骨头疼。 最先入目的,是一张精致的红木办公桌,而办公桌前坐着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的容貌与沈睿有六七分相似,甚至比沈睿更俊美几分,可气质却与沈睿完全不同,这个男人冰冷,成熟而严峻,骨子里似乎天生便带着一种傲慢。他居高临下地望着路晚南,那眼神便仿佛在看着一只不起眼的蚂蚁。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我这段时间沙雕玛丽苏视频看多了,文风被带过去了 还有,不要讨厌哥哥哇,哥哥其实很可爱的哈哈哈哈哈看下去就知道了 第28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2) 看着这个俊美的男人,路晚南的脑海中莫名其妙浮现出一句‘哦~这该死的冷酷无情霸道俊美邪魅嗜血男人~’。 然而,路晚南只是抬头瞥了他一眼,便没有再看下去了,他闭上了眼睛继续装死,他生怕被这个男人发现自己其实看得见,更怕被这个男人搞死。 此时,系统的提示音响起。 【叮——可攻略人物沈毅出现,当前好感度零点。】 哦豁,完蛋—— 零点好感度,可见这个人有多讨厌他,而他却和沈睿这样那样,路晚南不由得有些担心,万一这个弟控把他剁了,或者绑上石头扔到河里咋办,他好像根本没有办法反抗诶。 尔后,他就看到几个人出现在沈毅身边,路晚南定睛一瞧,居然是那晚的炮灰三人组! 黄毛的毛已经变回了黑色,他对着沈毅鞠了一躬,笑着说:“沈总,人我们带到了。” 沈毅开口了,他的声音和他那张冰封一般的脸庞一样,听起来不带一丝感情:“做得很好。” “诶!谢谢沈总!这都是咱们应该做的,能为沈总效劳,是咱们的荣幸。” 沈毅轻皱了一下眉。 站在沈毅身后的徐秘书见了,便从他身后走出,对那三人说:“你们要的东西,我会派人一周之内转给你们,你们现在可以走了。” “是是是,咱们这酒离开。”炮灰三人组也意识到,沈毅似乎不太喜欢他们,于是立刻离开了这里。 支走了炮灰三人组,办公室便只剩下沈毅同徐秘书,徐秘书站在沈毅身旁,问:“沈总,需不需要我去把他弄醒。” 沈毅看也没看徐秘书一眼,而是对路晚南说:“本来就醒着,不是吗?” 靠,被发现了。 既然被发现了,便没有必要继续隐瞒,路晚南睁开眼,无神地盯着办公桌上的某个黑点,说:“您难道就是沈睿的哥哥?” 路晚南看见他以一种女王大人的坐姿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另一只手撑着下巴,继续高傲地用下巴打量着他,配合上沈毅那张脸,不由得让路晚南想到了某些玛丽苏霸道总裁的邪魅冷酷男主——以及某些耽美文的女王受。 “不错,看来,小睿和你提起过我。” 小睿?合着这货就是一直这么叫自己的弟弟的? 路晚南强忍心中的笑意,说道:“提起过,请问,您这么千辛万苦地把我带过来,是找我有什么事吗?” “找你?”沈毅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路晚南甚至看见他嘴角勾了一下,“不要误会,我把你带过来,只是为了逼我弟弟回来罢了。小睿确实不太听话啊,离家出走一走就是两个月,还把手机砸了,还堂而皇之地住进了你家里。说起来,关于他住进你家里这件事,我还需要给你一点补偿,嗯,不过那都是之后要做的事情了。” 路晚南皱起了眉,问道:“您为什么一定要这么逼自己的弟弟呢,难道您不觉得,让他去过自己的人生才是最好的吗?” 沈毅脸色一变:“他都告诉你什么了?” “所有。” 沈毅万万没想到,沈睿将什么事情都告诉了路晚南。他明明记得沈睿在进入娱乐圈之后便懂得了保守秘密,不会将自己的事情乱说出去,可是为什么他会这么信任这个人,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他。 沈毅又想到那三个人说的,沈睿同这个人关系很好,沈睿甚至非常护着他。 于是沈毅看向路晚南的眼神愈发厌恶,他对一旁的徐秘书说:“把他关到别的房间去,我暂时不想看到他。” “是。” 然后路晚南就又一次被人像抗麻袋一样扛走了,徐秘书将他扔进了办公室旁边的休息室之后便关上了门,连盏灯都没给他开。 路晚南在一片黑灯瞎火的环境中,自抱自泣,仿佛自己就是那全世界最凄惨的小白莲。 【路晚南:哦~我的老天爷啊~他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可是他弟弟最最最亲爱的人啊~】 【系统:就因为你和他弟弟关系太好了才会这样。】 【路晚南:珍爱生命,远离弟控。】 【系统:所以你接下来要咋办?】 【路晚南:先睡会儿吧,没准儿一醒来,沈睿就来接我了。】 【系统os:心也是蛮大的。】 然后路晚南就躺在地板上睡了几个小时,睡得脖子都酸了,直到他被门外响起一阵争吵声,他才醒了过来。 不得不说,这总裁办公室休息室的隔音效果实在是不咋地,这也方便了路晚南在门后头偷听。 “沈毅!你把他藏到哪儿去了!”这暴脾气一听就是沈睿。 “小睿,你刚刚回来,难道不应该先关心一下哥哥吗?”沈毅的声音听起来和刚才完完全全就像两个人似得,刚才还是冷酷无情霸道总裁,现在就变成了思春期的高中女生,要不是知道这俩是亲兄弟,路晚南都要怀疑沈毅是不是沈睿的小迷妹,而且还是那种妈妈粉。 “我关心你祖宗!”沈睿又破口大骂了一句,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和沈毅其实是一个祖宗,又改口道,“呸呸呸,放屁!他人呢?你把他人交出来!” 沈毅充耳不闻,继续保持妈妈粉状态:“小睿,你离开这么久了,好像都瘦了,晚上回家我让柳妈给你多做点吃的,好不好?” 不,不可能瘦,绝对不可能瘦的。路晚南也不知道这群家长是怎么想的,成天觉得自己孩子瘦了或者冷了,事实上按照沈睿在他们家一顿吃两碗饭那个劲头,他这两个月不单没瘦,还胖了四斤。 “你他妈别碰我!”也不知道是沈毅干了啥,沈睿很是厌恶地吼了一句,“你别成天婆婆妈妈动手动脚管天管地,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你别像小时候一样对我行不行?!” “小睿,”沈毅的声音里居然带了一丝伤感,“哥哥爱你。” “你别跟我说这些,你把他交出来,我要看到他平安无事才能跟你回去。” 沈毅似乎又说了一句什么,路晚南没听清,他便将耳朵贴在了门上,外边儿却没动静了。过了一会儿,他忽然感到支撑着自己的门板往外一开,于是他整个人摔倒在地上。 “叶纯!叶纯你怎么样了!”沈睿立马将他扶了起来,让路晚南靠在自己怀中。他看着路晚南那略显苍白的脸色,以及捆绑在身上的绳子,心中一阵绞痛,说,“对不起,都是我连累了你。” 天知道他在回到家之后,到处找不到路晚南,接着又在桌子上看见那张纸的时候有多心慌,他生怕沈毅会对路晚南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因此,当他发现自家的保镖出现在楼下的时候,他几乎是想也没想便跟着他们走了。 路晚南开启装可怜模式,他扯出一个无力的微笑:“没关系,我没事的。” 路晚南这幅样子令沈睿更加心痛,他怒视着沈毅:“你快让人给他解开!” 沈毅叹了口气,说道:“小睿,毕竟哥哥也不是什么黑/道上的人,不会对他造成什么伤害。哥哥把他带过来也只是为了让你回来,只要你回来了,哥哥便能保证他平安无事的离开。倒是你,想要我给他解开绳子,是不是应该对我也礼貌一点呢?” 沈睿虽然很不服气,但是一想沈毅的话也有道理,他很是不情愿地对沈毅说:“哥,你能不能帮忙,把他的绳子解开?” “你再叫我一遍。” 沈睿真的很想骂人,但还是咬着牙忍住了骂人的欲望,并且不情不愿地喊了一声:“哥。” “啊,”沈毅那张冰山脸上居然露出了笑容,这令路晚南惊讶不已,接着,他听见沈毅用十分愉悦的语气对一旁的徐秘书说,“徐秘书,帮他解开绳子。” 对于此事,徐秘书早已见怪不怪了,他十分淡定地蹲下身,替路晚南解开了绳子,又淡定地退到了沈毅的身后。 解开绳子之后,路晚南才算是得到了解放,沈睿看着他那被绳子勒红了的手腕,心里更不是滋味儿。总觉得,如果不是自己,路晚南不会遭到这种飞来横祸。 “他真的没有对你做什么吗?”沈睿抓着路晚南的肩上上下下打量了好一番,还撩起他的刘海看了几眼,“殴打辱骂扇耳光之类的没做吗?是不是打在看不见的地方了。” 沈毅有些伤感地说了一句:“小睿,在你心里哥哥就是这种人吗?” “你又不是没做过。”沈睿怼了回去。 “那还不是因为那些人以前欺负你” “别说那个了。”沈睿可不想被沈毅提起小时候的事情,明明就是很正常的初中男生打闹,对方不下心出手重了一点在他的额头上撞了一个包,硬生生被沈毅理解成他被人欺负了,然后把那孩子找来教育了一个小时,搞得那孩子再也不敢跟他玩。 要不是沈毅实在管他管得太多,他也不会离家出走了。 说到这里,他又想起一件事。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沈睿问。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沈毅哥哥是搞笑角色来着 第29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3) 面对沈睿的时候,沈毅无时不刻不表现得像一个极具亲和力的哥哥,哪怕是在说一些不正常的话的时候。 只见沈毅微笑着,用老母亲关心儿子是否有女朋友的语气说道:“哥哥要真的想找你,还会怕没有办法吗?傻孩子,虽然你把你的手机砸坏了,但是哥哥还可以偷偷追踪陶清影的手机啊。原本我就想着,你们两个关系那么好,你出走了之后说不定会和他联系,果然,你们见面了。” 沈睿:“变态!” 路晚南:真应该禁止各类游戏/电影/电视剧的编剧在台词中加入‘傻丫头’‘傻孩子’这样的沙雕词汇。 沈毅看着沈睿气鼓鼓的样子,心中不免升起了一种愉悦之感:啊,我弟弟连生气的样子都这么好看。 尽管这边的场面确实挺热闹的,看得出沈毅十分开心,但徐秘书还是无情地打断了沈毅和沈睿的‘重聚’,他走到沈毅身旁,说:“沈总,下午的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 “嗯,知道了,”沈毅冷冰冰地回了一句,又笑着对沈睿说,“小睿,哥哥要去开会了,你就先回家吧,司机的车一直在楼下等着呢。” 紧接着,路晚南就亲眼看着沈毅向他展示了什么叫一秒变脸,上一秒还温柔可亲满面春风,下一秒就冷酷高傲邪魅嗜血,他望向站在沈睿身旁的路晚南,说:“至于你,徐秘书,把他送回去。” 路晚南不免有些怀疑,这货真的是他的可攻略角色吗?难道不是什么沈睿粉丝后援会会长?而且还是那种双重人格的饭圈毒瘤。 其实路晚南还真的挺怕就这么被沈毅遣送回家的,毕竟他家和沈睿家不在同一个城市,此次一别便很难在相见了。于是,当徐秘书站到他面前要把他请出去的时候,他抓住了沈睿的衣袖,想让沈睿想起他从前的好挽留他一下。 然而沈睿这男人该死的无情,他拍了拍路晚南的额肩,说:“乖,先跟徐秘书走。” 然后他就被迫跟着徐秘书走了。 比起沈毅那个阴晴不定的家伙,徐秘书可谓是好多了,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秘书,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普通秘书。在带着路晚南离开的时候他还会上手扶路晚南一下,免得他一个‘盲人’走着走着不小心撞到了。 沈毅的办公室在十六楼,徐秘书领着他进了电梯,电梯移动到十三楼的时候停了下来,从外面走进来一人。 路晚南看到陶清影的时候略微楞了一下,接着低下头继续装瞎,徐秘书则是和陶清影打了个招呼:“小陶哥,你也要下楼。” “是啊,”陶清影微笑着对徐秘书说,又看向站在徐秘书身边的路晚南,“这不是” “你认识的。”徐秘书话里有话地说。 与徐秘书交谈的期间,陶清影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路晚南身上没有移动:“确实是认识,只是,为何叶纯会出现在这里?徐秘书,是沈总让你带他来的吗?” “沈总的事情,您无需过问。,我现在只是奉命将他送回住处罢了。” “原来如此,不过,我听刘姐说,徐秘书这段时间有不少工作要做,忙得抽不开身,刚好我今日也没什么事做,不如由我来送他回去吧。” “这恐怕不太好吧。”徐秘书为难地说。 “我做事徐秘书还不放心吗?”恰巧此时,电梯到了一楼,陶清影自然而然地抓住路晚南的手腕将他带了出去。徐秘书原是想再阻止一下陶清影的,可是他又想到陶清影和这人的关系总归比他好,而且陶清影做事向来靠谱,便由着他去了。 陶清影陶清影在周围工作人员的注目礼下带着路晚南去了地下车库,在此期间路晚南一直处于懵逼状态,甚至开始怀疑这世界是不是要由沈睿线走向陶清影线。直到陶清影站在那辆银黑色的兰博基尼时,他才开口问:“陶先生,你这是” “先上车吧,”陶清影替路晚南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说道,“上车之后慢慢说。” 为了照顾看不见的路晚南,上车的时候陶清影刻意将手罩在路晚南头顶上方以免他撞到头,上车后又替他系安全带,路晚南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对待。汽车开出去一段时间后,路晚南隐隐感觉到他们已经离开了停车场,来到了室外。 “陶先生,您带着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出来真的没事吗?” “没事,他们从外面是看不到里面的,而且,是睿哥通知我,让我带你出来的。” “沈睿?”莫非沈睿这是来了一招‘我绿我自己’? 陶清影点了点头,一边注视着前方开车,一边同路晚南说:“大约三个小时前,睿哥给我打电话,说你被沈总抓走了,只有他回去了,沈总才会把你放了。” 路晚南叹了口气:“都是我不好,如果不是我那么大意地给陌生人开门,也不会变成这样。” “这不怪你,要怪,也该怪我没有早日发现沈总在我手机里动了手脚。”陶清影叹了口气,“之后他就拜托我,让我等到沈总把你放了的时候把你从徐秘书那儿带走,再送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是我和睿哥上大学的时候买的一套房子,那时候睿哥不喜欢住宿舍,沈总便为他买了一套房子,我和睿哥一起在那间房子里度过了大学四年。现在我们都不住在那儿了,刚好可以让你住。” 路晚南都不知道该吐槽沈毅随随便便给沈睿买房子,还是该吐槽沈毅知道陶清影和沈睿在一起住了四年却没有废了陶清影,不单没有废了他反而捧他当明星,同样是自家弟弟的朋友,为什么沈毅对他和对陶清影的差别这么大??? 不对,重点好像不是这个。 “让我住?为什么要让我住?” “关于这一点,睿哥会亲自过来告诉你的,你的行李我已经让人去收拾了,预计今晚就能送到,我也雇了佣人去那里,应该也是晚上来,到了那儿之后,你不必像之前那样每天那么辛苦了。” “”所以这是突然开启霸道总裁路线了吗?嗯嗯嗯?从每天要饭吃还吃不饱的大狗子变成金主爸爸了吗? 当然,作为主角,在这种时候肯定是要反抗一下的,于是路晚南皱起了眉,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什么,你,你们怎么随随便便就决定了,不,我不能住到那里,我要回我自己的家。” 这时,路晚南看到陶清影偏过头,用一种带着忧郁的目光注视着他,这眼神,搞得路晚南有了一种自己欺骗了人家纯真少男感情的感觉。 陶清影注视了他几秒过后又看向了前方的路,他有些无奈地说:“抱歉,但是我也只是听睿哥的话罢了,具体的,等到你们见面了,你亲自问他吧。” 陶清影将路晚南送到目的地之后,便以还有工作为由,在将路晚南送上楼之后便离开了,没多做停留。 这是一间简单的双人公寓,就在二楼,比起路晚南之前住的房子大了许多,装修也干净明亮,一点都不像是被两个男生住过四年的样子,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后来被人打扫过了。 公寓是三室一厅一卫,其中一间房空了出来,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摆钢琴,还有一个大阳台,阳台上摆了许多花草,一盆铃兰摆在围栏上,小小的白色铃铛随着微风慢慢摆动。 路晚南靠在阳台的围栏上,托着下巴,看着那盆铃兰出神,而楼下,陶清影坐在车内,静静注视着楼上的路晚南。 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陶清影孤独的观赏,他拿起手机,是刘荷的电话。 “喂,小陶哥,我听说睿睿回来了?” “嗯,是啊。”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们俩这两个月都没在一起出场,粉丝都急坏了,直怀疑沈睿是不是出啥事儿了呢。诶,你赶紧回公司呀,公司还赶着给你俩发微博安抚粉丝呢。” “好,我知道了。”陶清影挂了电话,他再次看向楼上的路晚南,只觉得这个男孩面对着一盆铃兰发呆的模样好看得像一副画。 他一定很想看见吧。陶清影想。 他看见路晚南伸出手,在围栏摸索一会儿后,才碰到了花盆的边,又向上摸去,触碰到了铃兰的花瓣。 陶清影悄悄打开车窗,将这一幕拍了下来。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八十点。】 陶清影走的时候,系统的提示音也响了起来,路晚南不再盯着那盆铃兰发呆,而是目送陶清影开车离开楼下,然后——十分开心地跑去玩电脑了。 这个房子比起之前那间好多了,之前那间没电视机!而已虽然有电脑,也碍于有个变态偷窥狂陆池以及沈睿在不能用。现在这房子只有他一个人,不单有电视机还有电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地玩游戏了。 【路晚南:统统,这个房子里应该没有监控吧?】 【系统:没有。】 【路晚南:那就好,嘿嘿~】 确认过后,路晚南坐到电脑桌前,带着姨母笑打卡了电脑,然后,他惊奇地发现——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妹子提出主角住到别人家之后没确认有监控这块儿有点大意了,还是修改一下,感谢妹子的建议嗷 第30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4) 这房子里,没有wifi! FK! 路晚南怀着操/蛋的心情把电脑关上了,尔后打开手机,打算玩一会儿私底下用来打发时间的宠物连连看,结果一摸口袋才想起来自己的手机好像落家里了。 这就更操/蛋了 路晚南在家里看了一个小时电视上播的相声之后,才迎来了陶清影给他派的保姆。那个保姆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身材胖胖的,看起来很是憨厚淳朴,姓周,路晚南便称呼她周姐。她到了之后便叫路晚南坐在沙发上好好歇着,随后便系上围裙进了厨房,问路晚南晚上想吃点儿啥。 “都行。”路晚南回答。 按着陶清影的吩咐,周妈工作到晚上六点便可以下班了,因此她给路晚南做完晚饭又收拾完碗筷之后便走了。晚上又来了一波搬运行李家具的人,一直收拾到十点多才走。 虽然拿到手机了,但路晚南还是没给沈睿打电话,他生怕自己一个电话打过去结果接起来的人是沈毅,那他就可以被正式遣送回家。 睡前躺在床上刷手机的时候,他看见沈睿发了一条微博,配图是拍的一张正在沸腾的火锅的照片,配字‘和小陶一起’,后面还艾特了陶清影。 之后路晚南点进了陶清影的微博,看到他配了一张差不多的照片,配字‘和睿哥一起’,后面又艾特了沈睿。 路晚南又回到沈睿的微博,翻了一下评论,发现大多数都是粉丝因沈睿终于发微博了而在疯狂尖叫,其余还有沈睿和陶清影的饭的疯狂尖叫,另外就是调侃他为啥都没入秋就开始吃火锅。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做的还是很真实的,连评论区饭的疯狂尖叫都做的生动无比。‘我宣布清睿锁了!!!钥匙我吞了!!!’,‘请你们当场结婚’,‘天!我萌的终于发糖了’之类的评论层出不穷,路晚南都不由得深刻的怀疑,要是哪一天被这帮人知道了他和沈睿的事情,这些唯饭和饭会不会一起冲上来把他搞死。 微博当然是公司帮发的,照片也是公司拍的,为的还是安抚一下粉丝。沈睿可别提跟陶清影出去吃火锅了,他被沈毅罚关禁闭,一直在家待着,连陶清影的面都见不着,并且沈毅还把他的手机没收了,导致他连电话都打不了。 路晚南再一次见到沈睿,是在一周之后。 那晚周姐便如往日一样,收拾完碗筷便走了,路晚南一个人窝在沙发上看马桶台的沙雕玛丽苏偶像剧,非常老套的欢喜冤家套路,正看到男女主以一种非常诡异的姿势和万分之一的概率摔倒然后接吻的时候,他突然听见玄关处传来了什么声音,似乎是有人钥匙打开了门锁。 路晚南还以为是周姐忘带什么东西,于是立马拿起遥控器调到了放相声的节目以免被人发现他正在看沙雕玛丽苏偶像剧。然而当那个人从玄关走到客厅的时候,路晚南才发现,来者并不是周姐,而是沈睿。 路晚南抱着膝盖坐在沙发上,微微偏头,问:“周姐?是有什么东西落在这儿了吗?” 沈睿看着路晚南安安静静地在沙发上坐着的模样,心脏像是忽然间被人揪了一下似得,明明两个人只是一星期未见,沈睿却总有一种他们已分离多年的感觉。他深吸了一口气,又慢慢呼出,说道:“是我。” “沈沈睿?”路晚南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他从沙发上跳下来的那一刻还被茶几绊了一下,险些摔一跤。 沈睿见状,立刻走到路晚南面前扶住了他,路晚南则是抓着他的手臂,关切地问:“你,你怎么来了?我听陶先生说,你被你哥哥关禁闭了。” “不要提他了,好吗?”沈睿扶着路晚南坐了下来,他温柔地注视着路晚南的侧脸,说道:“你怎么样,这一星期,在新家还住得惯吗?” “还,还可以,但是,你为什么要让我住到这里呢?我明明有自己的房子。”而且走的时候还没跟那个变态偷窥狂说一声。 沈睿将路晚南的手放在掌心,轻轻揉着他的指关节,说道:“因为我想和你住一起,你如果回去了,我不就见不到你了吗?” “但我们总要分开的啊,”路晚南叹了口气,故作悲伤地说出一句悲情小说女主角才会说的台词,“毕竟我们两个是不同世界的人。” “可我想和你在一起。” 他越发觉得沈睿的语气不太对,将沈睿的手推开了:“沈睿” 沈睿却是抓住他的手,放在胸口,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喜欢你,叶纯。” “你喜欢我?”路晚南像是不敢相信他的话一般,他低下头,尽量不让沈睿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你怎么会喜欢我呢?我又穷又没本事,眼睛还看不见,而且是个男的” “你不准说你不好,我觉得你哪儿都好。”沈睿捏住路晚南的下巴让他抬起头,只见路晚南面上一片绯红,倒不像是被沈睿突如其来的表白吓到了,更像是在害羞。沈睿忽然觉得,或许对方也在偷偷喜欢他呢,便开口:“我们在一起吧,好不好?” 作为一个清新脱俗出淤泥而不染的小白莲受,路晚南自然还是要装模作样的推辞一下:“沈睿这太突然了。” 没有立刻答应,沈睿立刻变得蔫儿巴巴:“你是不喜欢我吗?” “不,不是,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就是这有点太快了” “不快,我说不快就不快,”见路晚南不是不喜欢他,沈睿的心情又雀跃起来,他捧着路晚南的脸,在他的额头亲了一下,笑着说,“这是我给你做的标记,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路晚南轻轻推了他一下,说道:“哪儿有这样的。” “不满意吗?那换个地方亲。”说罢,沈睿封住了他的唇。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八十五点。】 这样算是确定下了关系,沈睿心情大好,连工作都有劲头了。他还是和之前一样,按着公司的安排接工作。 沈睿离开的时间太长了,RSAS一时之间也做不出新歌,因此他和陶清影现在主要还是靠着上各种综艺节目或是偶尔去电视剧里客串一下赚钱,沈睿其实每天都很忙,哪怕他时不时发去哪儿玩吃什么的微博,但那也是公司让发的,为的还是塑造人设。沈睿往往是刚发完一条打篮球的微博,下一刻就放下手机去练习了。 而工作结束后,沈睿也不是回自己家,而是去了路晚南住的那个房子。对沈毅那边,他则是找借口说自己和陶清影住一块儿去了,沈毅对陶清影还是放心的,便没管他。 为了防止被周姐发现他们俩的关系,沈睿每回都是趁着周姐已经下班之后来的,有一回周姐都系上围裙要做饭了,路晚南却阻止了她。 “周姐,我也在这儿住了一段时间了,每次都是麻烦您给我做饭,今天我想自己试试。” 周姐一听这话,急了:“哟,小叶,那哪儿行啊,你这眼睛又看不见,到时候给火烫着了可咋办?” “没事的,我也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早就将这边的家具摆设摸清楚了。而且我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也自己也自己烧了好几年的饭了,不碍事。” 周姐见他一脸坦然的模样,也信了七八分:“当真没事儿?” “不碍事的,”路晚南起身,朝着周姐那方向走了几步,“您每天忙里忙外的也够累的了,今天就先回去吧。” “成吧,那你可当心着点儿啊。” “好,周姐再见。” 把周姐支走以后,路晚南便自己进了厨房,开始倒腾起来。 其实按着他本人的想法来说,自然是觉得有人帮他做饭自己不用动手最好,但昨天沈睿说想吃他做的饭菜,于是路晚南才会提前支走周姐开始做菜。 这里的食材比起在原来那个家买的要好很多,路晚南从冰箱里把周妈提前买好的食材取了出来,拾掇拾掇便开始准备做菜。 两个人其实吃不了太多,不过沈睿食量大,他又闲着没事,便做了四菜一汤。葱爆牛肉,酱爆排骨,千叶豆腐加一道清炒圆白菜,以及榨菜肉丝蛋花汤。 最后一道葱爆牛肉出锅的时候,沈睿回来了,他听见开门声了也没去迎接,而是熄了火,准备将菜装盘。 “我回来了。”沈睿从背后搂住了路晚南的腰,下巴亲昵地在路晚南颈边蹭了蹭,“一回家就能吃到你做的饭,我好开心~” “什么回家呀,你会自己家不也能吃到么?”他一边说一边将菜装盘,一点不受身后那只大无尾熊的影响。 “不一样~”自从两人在一起之后,沈睿对着他说话的方式就越来越像在撒娇,他又在路晚南脸上吻了一下,靠在路晚南耳边轻声细语,“有你的地方才是家。” “真会说话,”路晚南将一双筷子递给了他,“来,尝尝咸淡怎么样。” “你喂我。”沈睿张大了嘴。 路晚南笑着用胳膊肘往后顶了一下,说道:“别闹,我又看不见你。” “没关系,嘴对嘴喂就行了。” “嘴,嘴对嘴?那多不好意思”尽管内心非常兴奋,但路晚南还是故作矜持了一小下。 “来一次嘛~你不觉得很浪漫很有情/趣吗?”沈睿整张脸上都写着期待,配合上那双明亮的眼睛,路晚南愈发觉得他像一条讨食的大狗狗。 “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在一起了,这对怎么写了这么长,还是说第一个世界写太长短了??? 喂食play就不在这儿放出来了嘿嘿嘿,因为我不是很擅长写甜文嗯,而且这个play我在《我死于夏天》里面写过了,估摸着写出来也是一个效果 第31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5) 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路晚南发现沈睿这人什么都好,长得帅又体贴,家里有钱还会才艺,时不时还撒个娇,重要的是因为他长得帅,所以他撒娇不会让人觉得油腻,反而让人想摸摸他的脑袋,然后什么都答应他。 但是沈睿也有一点不好,他太老实了。 与上一个世界一言不合就咬脖子法式深吻和开干的格林同志不一样,沈睿和他比起来简直就像一个纯情小处男(本来也就是如此)。两人晚上躺一个床上,沈睿也就是乖乖地抱着他睡觉,不上下其手也不乱啃乱咬,并且每天都睡得比路晚南还熟。 路晚南寻思着这不太行啊,好感度都涨到八十五了,别到时候他还没享受到性/生活便离开这个世界了。没有和沈睿一起的性/生活也就算了,他连自己的性生活都没有,白天周姐在家待着,晚上沈睿来,他连去厕所撸一发的功夫都么得。 尽管路晚南在那个世界已经当了二十八年的处男,但这不代表他没有需求啊,在上个世界和上上个世界,即使是没有和目标人物进行活塞运动,可他也有那个撸一发的时间。到了这里就不一样了,可把他给憋的,都憋成和尚了。 某年月日,沈睿刚刚录完节目回到公司,恰巧瞥见同层楼办公室的几个小姑娘聚在一块儿,并且发出迷之笑声,不知道在干什么。 其实现在是休息时间,那些小姑娘想干什么别人也管不了,沈睿平日里也不会去关注,但是,今天他也不知道为啥,就是很想凑上去看一看,简直就像是那边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他一般。 于是他朝着那个地方走了过去。 小姑娘们全围成一团注视着其中一人手上的事物,谁也没有注意到沈睿来了。于是沈睿就像悄咪咪走进班里检查的班主任一般,将双手背在身后,走路不出声,悄悄走到了那群小姑娘身后。 “嘿嘿嘿嘿~”小姑娘们依旧在发出迷之笑声。 沈睿凑近了一些,低下头,然后惊奇地发现—— 这群家伙居然在看以他和陶清影为主角的同人文!而且还他娘的是带肉的!并且这群小姑娘还刚刚好看到【哔——】的一段。 “我的妈呀睿哥!”也不知道是谁发现了沈睿的存在,突然间叫了一声,伴随着小姑娘特有的尖锐嗓音,所有的人都发现了沈睿的存在。那个拿手机的以迅雷不见掩耳盗铃之势将手机熄屏并塞到了口袋里,并转头对笑了笑:“嘿嘿嘿,睿哥,嘿嘿嘿。” 沈睿一脸善意的微笑:“你们在看什么?” “没啥,没有啥,”小姑娘连连摇头,“我们就是在一起讨论哪件衣裳好看。” 沈睿才不信他的邪,他将手一摊,像过年要压岁钱的熊孩子一样:“拿出来。” “睿哥~” “拿出来!” 撒娇无效,小姑娘只能交出自己的手机,沈睿打开一看,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除了《公车秘事》,《办公室里的秘密情/事》,《和老师在一起的日日夜夜》等等这种一看文名就知道网盘见的文,其余的就是一大堆同人文,有二次元同人还有三次元同人,刚才她们围在一起看得就是沈睿自己的同人肉/文。 好吧,有同人文沈睿可以理解,毕竟娱乐圈嘛,炒这种事也不是不常见,问题是,为何每次这些同人都要把他写成受啊岂可修!他明明还是个未经人事的攻好吗?! 等会儿,未经人事怎么分攻受??? 沈睿拿着一个装满了BL同人文和肉/文的手机,陷入了沉思,坐在一旁瑟瑟发抖的手机主人望着沈睿的下巴,小声说道:“那个,睿哥,我手机你能给我了不?” 沈睿一言不发,将手机还给了她,然后继续思考人生。 国内古语有云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国外弗洛伊德弗老爷子有云‘没有性的爱情是变态的’。日子久了,沈睿的内心,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到了晚上,他依旧和往日一样抱着路晚南,像条二哈一样又亲又蹭,结果蹭着蹭着,沈睿忽然就想到之前的某一天,他偷偷摸摸从百度上找到的一些小黄片。 自己干这种事儿他也不是没干过,但是和别人一起干的他就没干过了,而且还是和自己喜欢的人。于是乎,沈睿便试探性地将手从路晚南的底下摸了上去。 “你干什么?”路晚南被沈睿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到了,他抓住沈睿的手,疑惑地问。 “宝贝儿,咱俩这都在一起一段时间了,还都是成年人,你看你想不想那啥?” “什么?”路晚南表面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实则内心激动得一批。 “我想上啊不是,”沈睿抓住路晚南的手,放到下/身,调笑着说,“都是因为你,我这儿都这么硬了,你看你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帮我解决一下。” 路晚南就像是受到惊吓一般,猛地将手缩回。贯彻着受受在第一次被攻索要啪啪啪都要拒绝一下的真理,路晚南假装很害羞地说:“不,不行,我还没有准备好。” 沈睿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温柔地说:“没关系,我会很温柔,不会弄痛你的。” 拒绝一次不行还要拒绝两次:“不行,我真的没有准备好。” “来一次嘛~我真的不会弄疼你的~” “不行~” 沈睿盯着路晚南泛红的耳尖,抚摸着他的脸庞,叹了口气:“唉,好吧,看来是我太着急了。宝贝儿,我去厕所解决一下,你等我一会儿啊。” 然后沈睿就去厕所解决生理问题了,留下一脸懵逼的路晚南。 路晚南:“???”大哥,我就拒绝着玩玩儿你咋还真走了???这种时候不是应该死缠烂打强上吗???而且你倒是去解决了,我这还硬着呢。 于是乎,沈睿的第一次试探,以失败告终。 但是,年轻气盛的沈睿是不会这么轻易放弃的,在好吃好喝伺候路晚南一个星期,并且准备好了避孕套和润滑油之后,沈睿再一次提出了这个请求。 这次路晚南学乖了,没有像上次一样玩拒绝,于是两人就成功地达到了生命的大和谐。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九十点。】 事后,沈睿躺在一旁睡得昏天地暗,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太累了,路晚南都醒了他还没醒。 而路晚南则是按照国际惯例点了一根事后烟,并按照国际惯例和系统唠嗑。 【路晚南:事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欧耶~】 【系统os:这台词怎么蜜汁耳熟】 【路晚南:形状饱满圆润,尺寸又粗又长】 【系统:打住!我求求你不要再骚下去了。】 【路晚南:诶~如果我非要骚呢?】 【系统:那我可以考虑撤销加在你身上的‘盲人复明’buff。】 【路晚南:】 这种事儿,有一有二就有三,沈睿又正值壮年,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于是他隔三差五就要抱着路晚南来几发,还不只满足于在床上干,还要在桌子上椅子上沙发上地板上各来几遍。 后来有一次,路晚南忽然觉得,眼睛看不见没准儿更有情趣,于是让系统暂时撤销他的‘盲人复明’buff,然后他就发现—— 果然更有趣!!! 眼睛眼不见的时候,其他感官便会更加灵敏,包括触觉,于是,原本加注在身上的触碰,爱抚,亲吻,舔/舐,都比之前更为色/情。 如此一个月,路晚南也逐渐有些肾虚,沈睿这个出力的反倒跟没事人一样,这让路晚南不得不怀疑起‘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这句话的真实性。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和沈睿玩得太忘我了,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路晚南总觉得周姐这几天看他的眼神有点儿不对劲,那叫一个鄙夷中透着暧昧,微笑中带着惋惜,路晚南捉摸不透,于是看见了也只当看不见。 这天,周姐下了班,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星云,总裁办公室。 “沈,沈总,这是我照您的吩咐给您录下来的。”周姐一见沈毅那张扑克脸就犯怵,脑门儿上冷汗直流,连从包里拿出微型摄像机的手都哆嗦个不停。 一旁的徐秘书上前,将摄像机接下了,沈毅瞥了周姐一眼,问:“里面的内容,你没看过吧。” “没没没!绝对没有!我怎么可能敢看这个!”周姐急得连摇头带摆手,生怕被沈毅瞧出来她偷摸着看过摄像机里面的东西,那到时候她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你做的很好,”徐秘书递给周几一沓钞票,说“现在你可以离开了。” “诶诶,谢谢沈总!”周姐结果那一沓子钞票,欢天喜地地离开了。 周姐一走,徐秘书便将摄像机的芯片取出,插/入了电脑,放到沈毅面前。 这里头的内容,徐秘书也不敢看,便立在电脑后头站了半晌,等着沈毅看完。 看完之后,沈毅冷哼了一声,接着说:“我家小睿,身材挺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啧,原本是答应了大家这个世界要写肉的,结果还是没写,emmmmm可能是因为我想写的不是这种的肉吧。 我想写的其实是那种,YD受啊骚受(又浪又会叫,干起来比较爽),强受啊暴躁受(最好是一边□□一边骂人那种,有趣,像我之后开的《我们都是人渣》(已改名)里面那个受就是一边挨操一边骂人),还有清冷受(主要是我喜欢这个类型的受,哈哈哈哈,我就喜欢那种不爱搭理攻的,然后攻还可劲儿造) 不过说好的肉还是会有的,那应该是在下下下个世界,下个世界是机器人攻,下下个世界是荒岛求生主题,下下下个世界是养父子年下 第32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6) 路晚南万万没想到,辣鸡泡沫偶像剧中的情节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是一百万,离开我弟弟。” 徐秘书啪的一声将一张支票拍在桌子上,接着又退回到沈毅身后当摆设。 路晚南此刻就非常想剖开那该死的游戏编剧的脑袋瓜子看看,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整这种□□十年代电视剧的烂俗剧情??? 这要是放在现实生活中,路晚南还真没准儿拿了钱跑路了,然而他迟早都要离开这个世界,于是路晚南便按照国际套路拒绝了:“对不起,我不能接受您的钱,也不会离开沈睿。” “两百万。” 徐秘书再一次掏出一张支票,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 路晚南依旧是那个态度:“我不会离开沈睿的。” “三百万。” 第三张支票拍出来的时候,路晚南不由得想皮一下,看看徐秘书身上到底带着多少张支票。 “对不起,沈总,无论您给我多少钱,我都不会离开沈睿。” 终于,当报价喊道一千两百万的时候,沈毅终于没有耐心了,他指着路晚南的鼻子,盛气凌人道:“哼,男人,你不要以为你能永远和小睿在一起,我是不可能同意的。”说罢,便十分潇洒地离开了。徐秘书对着路晚南鞠了一躬,然后飞快地将支票往口袋一塞,跟在沈毅后头出去了。 这话听得,路晚南越来越怀疑这货是不是编剧看霸道总裁玛丽苏文看多了才写出来的玩意儿。 沈毅既然想拆散他们俩,就不可能只找路晚南一个人,于是他又去找了沈睿。沈睿本身就对沈毅有不少偏见,他也早就知道沈毅不可能接受自己弟弟喜欢一个同性,于是乎,沈睿又和沈毅大吵一架, 准确来说,是沈睿单方面吵架。 “你为什么事事都要管着我呢?!从小到大,我生活中的所有事情,衣食住行,我上的学校交的朋友你都要管着,你难道就不能给我一点自由吗?现在连我想和什么人谈恋爱你都要管吗!” 沈毅心平气和地教育他:“小睿,我也是为你好,你和一个男人,而且是条件这样差的一位男人在一起,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可是我喜欢他啊,比起性别,身份,家世等外在条件,你不觉得我的喜欢更重要吗?” “可他是个男的。” “男的又咋了,你要是喜欢你也可以找一男的结婚。” 沈毅:“” 谈判再次以失败告终,由于被沈毅发现了两人的关系,沈睿这些天也不敢去路晚南那边,只能每天住家里。这可把沈睿难受坏了,前一个月里头他和路晚南那叫一个情意绵绵你侬我侬,灵肉相合水乳交融,这冷不丁一分开,他能难受死。好在这次沈毅没有没收他手机,因此他还能和路晚南打电话,倾诉相思的同时说一下沈毅的坏话。 路晚南的感受则是自己的肾终于可以休息几天了。 再一次与沈睿相见是一周之后,RSAS的一场演唱会上。 沈睿的动作一直有沈毅盯着,因此沈睿也不敢来亲自接路晚南,于是,这天早上来接路晚南的是陶清影。 前一天晚上沈睿是通知过路晚南的,说会让陶清影来接他,只是路晚南不知道会去什么地方,便在路上问陶清影:“陶先生,我们这是要去什么地方?” “演唱会,RSAS的演唱会。” “真的吗?哇,我还没听沈睿唱过歌呢。”要知道,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这个世界,他都没有去过一场演唱会,因此他这会儿还是有点小激动的。 陶清影看着他期待的样子,心里也很开心:“那这次可以听个够了,而且啊,这次我们表演的是新歌,其中有一首完完全全是睿哥编曲填词的。” “沈睿真厉害啊。”他不得不赞叹沈睿的才华,可一想到这样的沈睿还被他那占有欲爆棚的哥哥关着,便有些担心。他想到身旁的陶清影,心想,或许陶清影对于两人的事情了解还比较多,便问,“陶先生,你知不知道,沈睿和他的哥哥现在的关系怎么样?” 提到那两人的关系,陶清影也觉得头疼:“实话说,不怎么样。” 路晚南沮丧地说:“都是我不好” 陶清影一看到路晚南失落的样子,就想去摸摸他的头安慰他,但他不得不忍住这种冲动。于是他收回快要触碰到路晚南的那只手,说道:“不怪你,事实上这两年他们兄弟二人便一直处于一种水火不容的状态,你的出现并不会加深他们的矛盾,相反,睿哥和你在一起之后真的每天都很开心。” “真的吗?” “是啊,所以你不要自责,喏,吃颗糖,开心一点,睿哥看到你笑心情也会变好。” 陶清影将一颗大白兔塞到了路晚南手中,递奶糖的时候,指尖与指尖相互触碰了一下,陶清影立刻像是碰到了什么滚烫的东西一般缩回了手。他望着路晚南的脸,对方确实是没什么反应,可自己的心跳,却快得吓人。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五点,当前好感度八十五点。】 到了现场之后,陶清影先是带着路晚南进了后场,让他在休息室稍作休息。 “这是明星专用的休息室,平时只有我,睿哥,还有我们的经纪人会过来。现在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个半小时时间,你先这儿休息一会儿,等演唱会开始了,会有工作人员带你过去的。” “好的。” 陶清影离开之后,路晚南就躺在休息室那张床上休息,看似是在小睡实则还是在让系统给他放动漫,他不敢拿出手机玩,因为这休息室里头还有监控摄像头。 过了半个多小时,路晚南忽然听见门开了,他微微睁开眼,只见进来的是陶清影,于是又合上了眼装睡。 他只当陶清影是有什么东西落在这儿了了要回来取,可他没想到的是,陶清影却是直接朝着他走了过来。 【路晚南:统统,他要做什么?】 【系统:我也不知道呢~】 【路晚南:统统我现在慌得一批。】 【系统:不慌,啊,他现在走到你旁边了。】 虽然猜不透陶清影想干什么,但路晚南依然选择装睡。 陶清影在路晚南面前停了下来,他弯下腰,看着这个卸下所有防备,陷入睡眠的男子。 他下定了很大决心,才会趁着路晚南睡着了偷偷走进来,他很害怕,如果失去了这次机会,他就再也找不到下一次机会了。 更重要的是,今天过后,叶纯将只属于沈睿,而他要做的,只是将这份感情偷偷地藏在心底,然后,笑着祝福他们。 陶清影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儿,尔后,他俯下身,小心地,慢慢地,吻上了路晚南的唇。 只是简单的双唇相碰,不带一丝情/欲,只是想表带出一种喜欢,不能为他人所知的喜欢。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十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五点。】 几秒过后,陶清影结束了这个短暂的吻,他望着完全没有反应的路晚南,嘴角勾起一抹温柔的笑。他伸出手,将路晚南额前凌乱的碎发捋了捋,免得待会儿扎到眼睛。陶清影很想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可工作人员和粉丝不允许,他自己内心的罪恶感更不允许。 路晚南一直等到陶清影走出门了才敢爬起来,并一脸懵逼地说了一句‘卧槽’。 【系统:又不是不知道他喜欢你,卧槽个啥?】 【路晚南:刚刚那一幕,他偷偷亲我那一幕,好像是原作里的一张游戏CG。】 【系统:你不是没玩过嘛】 【路晚南:我看别人玩过,我之前一女同事,氪了两发648都抽不出来的SSR卡上头就是这张CG,哦~原来她是陶清影党啊~】 【系统:】 路晚南又是在休息室待了一个小时,等到演出开始的时候,才有工作人员前来,领着他前往演唱会现场。 不得不说,在现场看演唱会和在电视机上看演唱会的感觉真的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前排,路晚南可以最清楚地看见台上人的模样。 这是路晚南第一次看到演出中的沈睿,那感觉,与平日里所见的沈睿完完全全是两个人。平日里与他相见的沈睿都是不化妆不打扮的,那时候看起来已经很帅,上台作了修饰之后则更加俊美帅气。 两人刚一出场,台下便轰动了,到处都是挥着荧光棒和灯牌的粉丝,呐喊声一时之间高过台上的声音。尤其是站在路晚南身后不远处的一个小姑娘,那嗓子,跟个哨子似乎,俩手举一个特大号灯牌在那儿喊‘沈睿我爱你!!!’,那声音差点把人鼓膜都震聋了。 而在这一片狂热粉丝中,也存在着一个特例。 某个角落,一名身着西装的可疑人士一脸期待地盯着台上,另一名穿西装的可疑人士跟在前面那人身后,一脸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小陶哥的戏份其实到这里就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让他安安静静当个美男吧。 其实这个世界,我是属于写着写着就脱离大纲那种,从被沈毅抓回去那里开始就已经脱离大纲了,所以就让他一直脱离下去吧。 其实这两天发生了很悲桑的事情,首先就是我申榜失败,轮空第三周了QAQ。然后,我厨的那个角色今天又出五星卡卡池了(就是我抽了一百连那个),然后我今天欢喜满满地跑去抽卡,然后又是抽了一百连还是一百一十连才出货,气死我了。 但是他真好看qwq妈妈永远爱你 第33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7) 徐秘书刚刚被疯狂粉丝挤了一下,差点摔倒地上,幸好他及时扶住了墙。这都十一月份了,演唱会现场人山人海,热还是有点热。 徐秘书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对前面的沈毅说:“沈总,咱们翘掉今天的工作,来听少爷的演唱会,这,这恐怕不太合适。”著名娱乐公司的大老板,居然明目张胆翘班,还是为了跑去看自家弟弟的演唱会才翘班,这哪儿说得过去。 “有什么不合适的,”沈毅板着张扑克脸对着徐秘书,“还能有什么,比看我弟弟的演唱会更重要吗?” 徐秘书:“”大哥您得工作,才能出钱给您弟弟办演唱会啊。 “啊!小睿出来了,我家小睿今天真是太帅了!”沈睿一出场,沈毅就变了脸,从冷冰冰的扑克脸变成迷妹脸,“徐秘书,徐秘书,快,快准备摄像机,不用管陶清影,对着小睿一人拍就行了。啊~我的天,我弟弟怎么会这么好看,不愧是我弟弟。小睿!哥哥在这里啊!!!” 徐秘书:“”你们弟控真可怕。 此时,台上的沈睿莫名打了个冷战,他突然有一种被沈毅盯着看的感觉,可往台下一瞅,又没看到沈毅的影子,反倒是看到了路晚南的。 一眼望去,便能看到自己的爱人坐在台下,面带微笑地对着自己,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二点。】 望着路晚南期待的表情,沈睿微微一笑,朝着那个方向比了个心,粉丝也不知道他是对谁比的,全都当是冲着自己来的,于是疯狂尖叫,其中也没少了某位可疑的西装人士。 沈毅猛地拽了一下徐秘书的袖子,激动地说:“啊,小睿他对我笑了,还对我比心了,天哪他已经一年多没对我笑了QAQ,徐秘书,把这张拍下来,我要拿来当手机屏保!” 徐秘书已经快抓狂了,他很想给沈毅脑门儿上来个爆栗然后怒骂一句‘你弟弟为什么这样你他妈心里头没点逼数吗!’,但是他只要一想到是这个人给他发的工资,他就得告诉自己吗,不行,不行,要忍住,不然就没钱拿了。 于是徐秘书非常听话地把沈睿刚才那张比心的照片给拍下来了。 RSAS这一次新专辑的主题是青春岁月,因此他们这场演唱会上所演唱的也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歌曲。台下的观众大多都是十几二十几岁的小姑娘,最容易被这种歌曲调动情绪,于是唱着唱着,甚至有人开始偷偷抹眼泪。 路晚南听着倒是没什么感觉,他本身就对这些慢悠悠的情歌不感兴趣。 到了最后一首歌的时候,陶清影却是推到了一旁,沈睿却仍然是站在舞台中间。只见此时,有工作人员搬着椅子和吉他走到台上,沈睿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吉他,将其挂在身上,他走到话筒前,用温柔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对着台下观众说:“接下来的这首曲子,是本次演唱会最后一支曲子,并且,这支曲子的演唱者也只有我一个人。” 此话一出,台下一片哗然,这不是两个人的演唱会吗?并且RSAS自出道以来一直都是双人行动,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沈睿这是要做什么? “这支曲子词曲都是由我一人创作,我想把它送给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 台下变得更加喧闹,大家纷纷在猜测,沈睿究竟是为了什么人做了这样一支曲子。大多数粉丝都在怀疑沈睿是不是要公开什么地下恋情了,当然,大多数粉丝也都是不希望沈睿这么做的。 “接下来,请欣赏这支歌曲《纯》。” 听到歌曲的名字的时候,路晚南便猜到他想干什么了,果然,那首名为《纯》的歌曲是一首专门为他写的情歌,且歌曲所用到的旋律,正是沈睿那天送给他的那张乐谱上的曲子。 没有复杂的乐器伴奏,也没有绚烂的灯光照耀,沈睿独坐在舞台中央,抱着吉他,唱着情歌,像极了学生时代那些令人惊鸿一瞥的少年。 曲毕,台下的女粉丝都陶醉了,他们多么希望沈睿的这首歌是送给自己的。沈毅比女粉丝更惆怅,他扯着徐秘书的衣袖说:“啊——我们家小睿唱歌真好啊,唉,他这首歌要是写给我的,那我可以少活十年了。” 徐秘书:“”宝宝好累,宝宝想回家。 沈睿唱完那首歌后,看向了台下的路晚南,和他想象的一样,对方为他的歌曲所感动,一双眼里充满了泪水。 台下的路晚南:哪个姑娘在现场把化妆品搞开来了,粉全掉我眼睛里了mmp。 沈睿又将视线转向台下成百上千的观众,他微笑着,像往常一样:“今天的演出,大家还喜欢吗?” “喜欢——” “也包括最后一首吗?” “包括——” “正如我在开始之前说的,这首歌,是我专门为了一个人创作,我要在这个舞台上,将这首歌送给那个人。” 不知道从哪里传出一句‘选我!’,结果台下出现了一大片喊‘选我选我’的粉丝。沈睿对着台下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接着说道,“我和他是在今年夏天认识的,那个时候,我陷入了一段低谷期,正如大家所见,今年夏天我几乎没有出席任何活动。是他,在那个时候收留我,照顾我,给我一个家。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很美好的一段时间,我和他一起生活的这几个月,是我从小到大最快乐的时光。或许在大多数人看来,他有很多缺点,很多地方比不上其他人,但在我心里,他是最完美的。” 话说到这里,现场已经一片寂静,甚至有女生开始哭了起来。 “那个人,是我的爱人,同时,他和我一样,都是男性。” 台下在沉默了三秒之后便爆发了,有些粉丝被惊得说不出话,有些粉丝开始质问,有些粉丝开始尖叫,还有不少凑热闹的将这一整段录视频录了下来准备发到网上。沈毅捂着胸口对徐秘书说:“徐秘书,徐秘书,这,这小子说什么?” 徐秘书内心有点幸灾乐祸,但表面还是十分严肃:“少爷刚才出柜了。” 沈毅伤心地说:“徐秘书,我觉得我心脏病要发作了。” 徐秘书:“”你有个屁心脏病! “大家可以安静一下吗?”现场吵成这样,他也没法说接下去的话了,可无论他怎么阻止,底下还是一片喧闹。 于是沈睿接着说:“我知道,在我这样一个年纪,这样一个身份,在这种场合出柜是很不合适的,我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也想了很久,后来还是这么做了。因为我爱他,我不想再偷偷摸摸地爱他,也不想在和他在一起的同时和他人传出绯闻。我知道你们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更接受不了我的爱人是男性这件事,我不求你们支持我,只求你们尊重我的决定,谢谢大家。”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三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五点。】 沈睿在演唱会的最后出柜这件事,不到一个小时便上了微博热搜第一,且最后还挂了一个小小的‘爆’,并且还在热搜榜上挂了整整三天,才有降下去的趋势。 一开始还有人质疑这件事的真假,可当前往现场的粉丝将视频发出来之后,大家就都相信了。还有粉丝从沈睿的微博下手,那沈睿微博消失的那几个月做文章,怀疑沈睿就是在那几个月认识了那个不知名的男生。也有一些沈睿的黑粉猜测沈睿这是在借机炒作,拿当下流行的炒男男提高知名度。 总之就这件事儿,沈睿和陶清影的党纷纷表示心碎了一地;沈睿的一半粉丝支持他的决定,觉得爱情与性别无关,另一半则是不支持,甚至有一部分人粉转路或是粉转黑;黑沈睿的则是继续黑着。 沈睿在做出那样一项惊天壮举之后就跑回路晚南那儿了,这儿还比自己家安全点,至少那些记者狗仔也不知道他在这里还有一间房子。沈毅那边却是炸了锅了,连着好几天,星云公司的门口挤满了各路媒体,记者,以及沈睿那些气愤的粉丝,全是来打听沈睿的事儿的。就连陶清影这几天也被公司勒令回家,免得他一出现就被那些媒体揪着问东问西。 徐秘书看着楼下这乌泱泱的人群,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得,在办公室里转了好多圈,却见沈毅还跟个没事儿人一样在那儿坐着,便对沈毅说道:“沈总,这事儿您可得管管,这再不管,那些人非得把咱们星云拆了不可。” 沈毅悲伤地叹了口气,仿佛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悲痛欲绝的事情一般,他扶着额头说道:“小睿出柜了,现在还跑到那个小妖精那儿去了,还能有什么比这更恐怖的吗?” 徐秘书:啊,怎么办,好想打他,不行不行,要忍住,我还得靠这个人给我发工资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还想让沈哥哥挥着荧光棒给小睿打call的,但那样沙雕过头了 沈哥哥的搞笑戏份应该也就到此为止了?也许之后还会有? And,尽管他是弟控,但是他对沈睿绝对没有那种感情哦~他们俩就是兄弟哦~ 第34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8) 当然,作为星云公司的总裁,沈毅是不可能沉溺于个人感情,放着公司上上下下的人不管的。于是乎在悲伤了三天之后,沈毅便开始花各种手段找公关,压热搜,在那些媒体和狗仔面前含糊其辞。 他没有直接否认沈睿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这件事,而是悄悄散播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正常现象这件事,先稳住无法接受沈睿是同性恋的那些人。 陶清影被公司勒令在家休息几天之后也出面了,尽管他一直都知道沈睿的这件事,但还是按着公司的剧本来。他对媒体说自己对这件事了解不多,只是最近才知道沈睿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了,沈睿之前一直瞒着所有人谈地下恋爱,而之前消失的那几个月也并不是忙着谈恋爱,而是心情不顺出去散心。 而另一头,沈睿这个罪魁祸首优哉游哉地搁床上躺着。 路晚南从厨房切好了苹果端进屋里头,他用叉子插了一小块苹果,递到沈睿面前,沈睿见他递歪了,便抓住他的手,将苹果送到口中。 “沈睿,你这样一直躲避着媒体真的好吗?”沈睿这两天是不怎么出门,连上网也不敢上。路晚南还是密切关注这件事的。 就他所知,这些天娱乐圈可炸了锅了,全都在讨论沈睿出柜这件事儿,沈睿出事前发的那条微博,底下评论已经高达几十万,就连某某明星生孩子这事儿都比不上沈睿这件事热度高。还有一些脑洞比较大的粉丝,编了一整套故事,其内容之丰富,内涵之深远,吊打当代不少编剧。 “现在这件事情才刚刚发生不久,外头那些人要么就是想看我的热闹,要么就是反同,并为我做的事情感到愤怒。我没有那个必要现在就跳出去接受他们的指责,还不如等舆论稍稍平息一下,大众也不那么愤怒了,再去解释这件事情。” “这样真的没问题吗?”脑残粉有多恐怖路晚南也不是不知道。 “没问题的,现在社会已经比以前开放了,同性结婚也为国家所同意,我相信大家一定可以接受我是同性恋的这件事。”沈睿看向路晚南,伸手在他的脑袋上揉了揉,“而且,你这么可爱,他们一定也能接受你的。” 路晚南握住他的手,贴在脸上,微笑着点了点头。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一点,当前好感度九十六点。】 娱乐圈的那些风暴就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各个娱乐公司、明星之间也互相打过招呼,一个有难了,另一个也不会闲着。于是,在沈睿出柜的新闻爆出来没多久,另一对娱乐圈内的明星夫妻离婚的消息便登上了微博热搜第一,将沈睿出柜的新闻压了下去。 这主要还是因为那一对明星夫妻平日里都是对外以模范夫妻的形象出现的,那叫一个郎才女貌恩恩爱爱,可据知情人士爆料,这对模范夫妻完全不是和平离婚,而是因为男的出轨,并且还把实锤甩了出来。于是乎,吃沈睿的瓜吃了几天的网友们纷纷将注意力转向这对模范夫妻,一致对外,炮轰渣男。 沈毅那边可算是松了口气了,沈睿看大家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也回了公司一趟,打算跟沈毅商量商量接下来的事情。 沈毅一看沈睿就来气,指着他的鼻子就开骂:“你小子能耐啊,一声不吭就干了一件大事儿,现在全国人民都知道你和一个男的好了,你觉得特别骄傲是不是?嗯?是不是?” 这件事沈睿做的确实有点冲动,而且他搞坏的烂摊子一直是沈毅在收拾,因此他也没敢反驳沈毅,就任由他指责,重要的是他觉得骂他的沈毅比对他犯花痴的令人舒服多了。 沈毅见沈睿一点反应都没有,气得叉起了腰:“你这是长大了,二十多岁的人了,也出息了,当了大明星自己赚了不少钱,这翅膀硬了,就知道往外飞了,也不管哥哥了” 一旁的徐秘书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连忙戳了沈毅一下,小声提醒:“沈总,跑题了。” “对,跑题了,”沈毅抹了一下眼角处硬生生挤出来的一滴眼泪,坐回了他的总裁转椅上,问,“我这边公关团队已经找齐了,也告诉他们该怎么做了,你打算怎么办?” “我就实话实说呗,还能怎么办。” “实话实说?”沈毅一听这话,直起身,气得敲桌子,“那也得看你说的是什么,现在那些媒体添油加醋颠倒黑白的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算了,”他又靠在了椅背上,恢复成那个霸道总裁的模样,“小睿,你愿意相信哥哥吗?” “哥” “如果你愿意相信哥哥,就把你和那个男孩子之间发生过的所有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不要落下任何细节,哥哥会想办法帮你摆平这件事。” “可是哥,你不是不愿意我们俩在一起吗?”他也是不懂了,怎么沈毅突然就跟变了个人似得,在他的设想里,沈毅应该会趁着这个机会逼他和路晚南分手才对。 “我确实不愿意你俩在一起,而且我到现在还是很不喜欢那个男的。但这段时间我也想过了,如果和他在一起你会过得更开心的话,那我为什么非要阻止你呢。而且,比起你和一个男人在一起,我更不愿意看到你因为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而被别人唾骂。”沈毅微微一笑,起身,握住了沈睿的手,“小睿,哥哥爱你,所以希望你幸福。如果你和那个男孩子能好好的,那哥哥当然开心,但如果你和那个男孩子吵架分手了,也没关系,你随时可以回到哥哥身边。” 对于沈毅的能力,沈睿是绝对相信的,他将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沈毅。 沈毅是想尽早解决这件事的,并且希望将伤害降到最低,现在公开出柜的明星也有不少,他们大多也是刚出柜的那段时间被很多人骂,可时间一长,大家也就接受了。但沈毅接受不了沈睿一直被大家骂,所以他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 沈毅这边,稿子也准备好了,公关也请好了,还打算这两天举行一场记者招待会,向大家公开布诚地谈这件事,而不是藏着掖着。 可就在记者招待会的前两天,又出事了。 不知道是哪几个家伙,要么就是饭吃多了,要么就是作业太少了,居然打听出来陶清影曾经在某城市演戏,并且演戏期间曾经频繁出入某居民区。于是这位热心‘记者’便通过多方打听找到了那个地方,采访了当地的一些居民们。 热心市民陈老太太:“你说啥?我老咧,耳朵不好使——” 记者(大声):“老太太,请问您见过照片上这个人吗?” 热心市民陈老太太:“啊,我见过,这不是,咱们小区小叶内朋友嘛,前段时间我老看见小叶和他一块儿,唉呀,这小伙子生得呀,忒俊啦。” 热心市民陆先生:“不好意思,可以帮我打个码吗?哦,有打是吗?那我直说了。小叶呢,是我这边的住户,我是他的房东,他在我这边住了也有三四年了,说实话,一直规规矩矩的,人也老实胆子也小,我没见他和哪些人来往过。唯独这位沈睿,在几个月堂而皇之前住进了小叶家。并且据我所知,沈睿在小叶家里住的时候一直是白吃白喝白住,还让小叶每天给他做饭。小叶一个人生活,眼睛又看不见,其实不容易,再加上个沈睿,那就更难了,唉” 记者:“请问您所说的小叶,全名是什么呢?” 陆池:“小叶啊?他叫叶纯。” 热心市民张女士:“这小伙子咋瞅着这么眼熟?啊,你一说我想起来了,这不是几个月前跟小叶一块儿在咱这儿买衣服那个大高个儿吗?等等,这不是之前演电视剧那个,嚯,原来是明星啊,怪不得这么帅,我当时看内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这小伙子老帅了。” 记者(超小声):“跑题了,说重点。” 热心市民张女士:“好,说重点,就是这个大高个儿啊,他态度差,不尊重人,对。你看也知道,咱们这买衣服的,小本生意,挣点钱也不容易。那天他们来买衣服,小叶在那儿跟我讲价,想叫我便宜点,我们正说着呢,那大高个儿就过来了,稀里哗啦给我说了一大堆和法律有关的事情。我这人没什么文化,也听不懂啊,又见他人高马大的,就给唬住了,后来他们挑的几件衣服我就都半价卖给他们了,哎哟,那叫一个心疼哟。” 此视频一出,又一次在网上引起轰动,并登上热搜第一,那对离了婚的模范夫妻被挤了下来,骂渣男的人也都投奔向了沈睿这边的八卦。 沈睿是在自己上了热搜第一之后,才知道的这件事,并且还是陶清影给他打了电话之后他才知道自己又上热搜了。 热搜第一:沈睿人设崩塌。 第35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19) 沈睿在此前一直以阳光开朗的少年形象出现在荧幕前,实力好形象好,尽管有时候因为不太会说话而闹出不少笑话,但总的来说风评还是很不错的。粉丝觉得他敢说敢做大大咧咧挺可爱的,即使是黑粉也顶多是拿他和沈毅的关系说事儿。 沈睿出柜这事儿传出来之后,不少粉丝选择脱粉,部分反同粉丝则脱粉回踩加入黑粉行列,而黑粉倒是多了一个黑他的理由。但说到底,无论是沈睿靠着自己哥哥出道这事儿还是沈睿是同性恋这事儿,都和他本人人品无关,因此大多数粉丝还是理智地站在他这一边。 可这次传出的事情,却是彻底让沈睿的人设崩塌。 一时之间,‘不尊重人’‘好吃懒做’‘瞧不起生意人’等等骂名全部安到沈睿头上来了。 而沈睿之前发的那条微博底下评论还在持续增长,只不过从之前的吃瓜变成现在的质疑和谩骂。 沈睿看完,气得想砸手机。 热心市民陈老太太也就算了,陆先生和张女士是什么鬼?不就是一个对路晚南有意思的偷窥狂和另一个因为骗人被他怼了的女老板吗?这明显就是带着目的来黑他的吧? 沈睿这边刚刚退出微博,沈毅电话就打过来了, “小睿,怎么回事?这和你之前说的不一样啊!”很显然,沈毅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 “哥,你难道还不相信我说的话吗?” “我当然相信你说的话这次的事情恐怕是我们的某位同行故意搞出来陷害你的,呵,要让我查出来是谁,我一定要剁了他。” “哥,那后天的记者招待会” “招待会当天,记者一定会追问你这些问题,唉哥哥先想想办法,小睿,你也要做好准备,不要让那些好事的记者抓住任何话柄。” “嗯” 路晚南在旁听了一会儿,等到两人讲电话讲完了,才走到沈睿身旁,关切地问:“沈睿,发生什么了?是不是他们在网上骂你?” 那些网友确实是在网上骂沈睿骂得很厉害,沈睿也被‘陆先生’和‘张女士’颠倒黑白添油加醋的无耻言行气得要死,这要是在家里他都该骂娘了,然而,一看到路晚南,他的气就消了一大半。 “没事,这不还是之前那些事吗?你知道的,总会有一些人不那么看好我们,没关系的啊,没关系的。”沈睿搂着路晚南的腰,将脑袋往他怀里拱,浑身散发出求亲亲抱抱的气息。 路晚南温柔地抚摸沈睿的后背,感觉自己好像在摸小区楼下那只大金毛。 路晚南到底还是得知了这件事的,只不过不是沈睿和他说的,是他自己在手机上看的。沈睿人设崩塌那条消息一直在热搜第一挂着,想不注意都难。 视频是上午发出来的,距离现在才过了两个小时,黑粉已经联合营销号把沈睿骂得狗血喷头了,就连几年前某些综艺上沈睿无心说的一些话也被拿来说事儿。从前说他那是钢铁直男想法,现在愣是给黑粉倒腾成了不尊重女性,接着又把不尊重女性和他同性恋的事情联系到一起,愣是把整个同性恋圈子拉下水。 吃瓜完毕的路晚南表示黑粉牛逼。 当然星云也不会一直由着他们胡来,于是到了晚上七八点左右,一条名为‘沈睿回应人设崩塌’的微博又一次登上热搜第一。主要是向大家澄清一下那个视频中陆先生和张女士的言论均存在欺骗嫌疑,黑粉剪辑的综艺片段也存在问题,沈睿将会在后天的记者招待会上还大家一个真相,也会回应这段时间的出柜风波。 为了防止一出门就被人围堵,沈睿还是只能待在家里,第二天,路晚南倒是被沈毅叫过去了一趟。 虽然沈毅长得很帅,但路晚南见了他还是有点发怵,毕竟自己抢走了他那宝贝弟弟的心,保不齐这位大佬会不会一气之下把他捆巴捆巴从十三楼扔下去,这样他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和他深爱的世界say goodbye了。 沈毅坐在他的总裁专用真皮转椅上,依然面无表情,高冷地像个冷酷的霸道总裁,他招呼路晚南在对面坐下,接着对路晚南说:“你知道吗,尽管我同意你和小睿在一起,但我还是非常讨厌你。” 路晚南心说我看出来了,就您内脸现在就臭的好像我欠了您几百万似得。 “我一直不明白,我弟弟那么完美,怎么会找你这样一个资质平庸的男孩子。” 路晚南心说那您得问他去。 “算了,虽然我不怎么喜欢你,但既然小睿喜欢,我就得尊重他的决定,知道我今天叫你来干什么吗?” 路晚南摇了摇头,心里却是在怀疑沈睿是不是专程叫他过来骂他几句的。 “前段时间,小睿为了你在全国观众出柜,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想来你也是知道的。昨天又有不知名人士发出了刻意抹黑小睿的视频,我想,小睿不会主动和你提起,但你也不会不知道吧?” “嗯,我知道。” “如果我猜得没错,我们的竞争对手为了彻底打压小睿,恐怕会把那位陆先生和张女士也带到记者招待会。叶纯,你和那两个人已经认识多年了,而小睿只和他们认识了几个月,比起小睿,你和他们应该更熟悉。我希望你明天能够出席记者招待会,和他们当面对峙。” “可,可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不敢” 沈毅一看他那畏畏缩缩的样子就来气,恨不得给他脑门儿上拍一下,他冷冷地问:“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不,不是。” “那有什么不敢说的,既然你是占理的那一方你就该有说话的底气,你要自信十足地击碎他们的谎言,这样别人才能相信你。” “嗯” 之后,路晚南又被沈毅训了半个小时,在被沈毅训话的过程中,路晚南莫名有一种回到了学生时代的感觉,沈毅就是那个不苟言笑的班主任,而他,就是那个考试考差了被班主任叫去训话的学生。 沈毅训完话后,便让路晚南离开了,徐秘书护送路晚南下楼之后便回到了办公室,与此同时,沈毅取出手机,打开微博,想看看那些网友的动向。 然而,他却发现热搜榜上有一次出现了挂着沈睿名字的热搜,而这一次,关键词却是成了‘沈睿男友’。 路晚南一出公司门,便觉得周围环境冷嗖嗖的,有一种不好的事情即将要发生的感觉。 难道是天太冷了? 他走在路上,正准备去挤公交,忽然,他听见身后传来尖锐的女声,而且还不是同一个人的声音。 “就是他!!!” 他下意识地回过头,只见身后不远处的地方,不知何时冒出了一大批记者,狗仔,以及看上去什么都没带类似于粉丝的人,那些狗仔还捧着摄像机对着他一通拍,闪光灯呼啦呼啦地亮,差点没把他眼睛闪瞎了。 “就是他,他就是沈睿那个男朋友!” 话音一落,大批人马就朝着路晚南跑了过来,路晚南一瞧事态不对,也管不上装瞎了,拔腿就跑。 依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是有人把他的照片曝光出来的,那样的话他就算想上公交也不行了,他原本是想着打个的,可看着这交通状况,等他拦到车了,这些记者连他家底都刨出来了。 所以还是跑吧,他就不信自己跑三条街这些人还能跟三条街。 幸运的是他并没有跑三条街,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他突然被一只有力的胳膊抓住,硬生生被拽进了两幢楼中间的一条夹缝里。那个人捂住了他的嘴巴,隐藏在暗处,等待着大批人马走过。 路晚南的嘴巴被那人的手捂着,后背则是靠在他的胸膛上,即使是在这样喧闹的环境下,路晚南也能听见他的心脏跳动的声音,似乎比一般的频率快一些。不知这心脏跳动的加快是因为怕被外头的人发现而紧张,还是因为和自己有一丝亲密接触。 原本他以为那是沈睿,可等到那些人离去,路晚南回过身,才发现那是陶清影。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七点。】 陶清影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担忧地问:“你没事吧?” “没,”路晚南摇了摇头,又问,“陶先生,你怎么在这里?” “随便走走,刚巧碰见你罢了。倒是你,怎么会在这个时候一个人跑出来,你没有看到网上那些事吗?” “网上什么事?沈睿的事吗?”路晚南一脸懵逼。 陶清影看他的表情,才知道路晚南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不小心上热搜了,他也不愿意去可以告诉路晚南他在网上被人骂了,便说:“没什么,不用在乎那么多,你出来,睿哥知道吗?” “他不知道。”原本他是打算让沈睿陪着他去的,但是沈毅不让。 “那我先送你回家吧。” 第36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20) 陶清影开车将路晚南送了回去,却没有上楼,这也是为了避嫌,生怕被沈睿看出来什么。他一回到家,沈睿就冲上来抱住了他。 虽说他们在一起时一直挺亲热的,可现在的沈睿却和以往看起来不太一样,简单点说,路晚南总有一种自己上战场杀敌回家,而沈睿就是那个殷切地等待自己回家的战士亲属。 路晚南轻拍他的后背,微笑着说:“怎么了,才两个小时不见,就这么想我了吗?” 沈睿将下巴靠在路晚南肩上,委屈巴巴地说:“我对不起你,宝贝,都是我不好。”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怎么今天这一个两个都这么怪?这沈睿该不会是出轨了吧?对象是谁?沈毅吗? “我真的对不起你,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遇到那种事情。” “到底怎么了?”你告诉我,我保证不打死你。 “不,没什么,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你只要知道,我不会任由那些人伤害你就行。” “”mmp说话说一半最讨厌了。 由于沈睿不肯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因此,路晚南只能自己去看。 于是乎,他就发现自己,或者说叶纯上了热搜 路晚南这个热搜上的,可以说是比沈睿还要冤枉,如果说沈睿那边是被同行诬陷,他这边就是被粉丝意淫。 这两天沈睿的瓜实在是太多,一个接着一个,在沈睿的粉丝经过一顿洗礼之后,脑残的不脑残的走了许多,剩下的也还有不少理智粉和脑残粉。而在这其中,某些脑残粉充分地发挥了其脑残风格,其特点为啧儿哇乱叫,胡说八道,捧高踩低,张口闭口nmsl,以此达到给自家爱豆抹黑的目的。 而这次沈睿‘人设崩塌’的视频被播出之后呢,一部分脑残粉就坐不住了,一边在网上骂人,一边将视频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最后非常聪明地将关注点放在了视频中被提及的‘小叶’,叶纯上面。 于是他们立即锁定了这个名字,不单将这个判定为沈睿的男友,还认为这个人和沈睿在一起另有目的,视频中这些人所说的那些事并不是沈睿的错,而是叶纯唆使。于是乎,他们非常厉害地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把叶纯的家底挖了个底朝天,从家庭环境到学历到工作家庭住址照片等等,一并发到了网上。 于是,便有了现在这个局面。 路晚南算是看出来这该死的手游做的有多真实了,连脑残粉的脑残程度都和现实一样,这简直就是该死的真实。 这下好了,不单沈毅出不了门,连他也出不了门了。路晚南心想反正好感度也快刷满了,ooc就ooc吧,叶纯唯唯诺诺不敢反驳别人,可是他敢啊。 记者招待会当天,陆池和张姐果然来了,并厚颜无耻地指责沈睿,各路记者蜂拥而上,甩出来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像古代沿路的百姓向囚犯身上扔菜叶和鸡蛋。 “请问视频中陆先生与张女士对您的评价是否属实,您私底下是否真的待人无礼呢?” “请问您怎么看待黑粉对您的评价?您在XX综艺中对X姓艺人的评论究竟是无心还是故意针对?” “您对待他人无礼且不尊重,这是否和网上所传的您是星云公司总裁的弟弟有关呢?您这些年的成就是否也与他有关?” “网上有传言那些事是您的男友叶纯教唆您做的,请问确有其事?” “您说要在今天的记者招待会上给大家一个答复,那么请问您的男友叶纯会不会到场?” 沈毅等他们都问完了,刘荷在一边示意大家都安静下来,接着,沈睿才开口。 “各位媒体,记者,我是沈睿,本次召开记者招待会,是想就一周前我在演唱会上公开出柜这件事做出回应,以及前两日网络上对我的一些不实的传闻做出解释。” “首先,我在那日的演唱会上所说的话句句属实,并非炒作也并非说谎。我的爱人和我一样都是男性,他也和我一样,热爱音乐,喜欢弹钢琴,喜欢自己编曲,我在演唱会上所唱的最后一首曲子,就是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编的。” “他是个温柔善良的男子,并不像某些网友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富有心机的人,最开始他遇到我的时候甚至不认识我是谁,并且在还不认识我的时候便能给予我帮助。” “另外,我希望大家能够停止在网上散播他的个人信息,因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我不希望因为我影响到他的生活,也不希望大家打扰他。” “关于网上那些关于我的流言,我只能说,都是假的。XX综艺中我的某些言论确实不太对,在这里我向大家道歉,也向那位艺人道歉。但我可以保证,我说的那些话全部是无心而绝非恶意。” “关于网上所流传的‘星云公司的总裁’是我的哥哥,这件事是真的,我的父母很早就离开我们去了国外,之后是哥哥抚养我长大。我哥哥给了我一个出道的机会,我这些年来所取得的个人成就,他给了我一定的帮助,但最主要还是靠我,以及我的搭档陶清影的努力。” “最后,关于陆先生与张女士对我的评价,我想,我的爱人叶纯比我更有资格说这件事。” 一听说叶纯来到了现场,诸位媒体与记者皆发出一声惊呼,紧接着,他们看到入口处,一位身着西服的男子扶着一人走了进来,在网上吃过瓜的人都认出来,这就是叶纯。 于是带着摄像机的齐齐对着他按下快门,大厅内一时之间充斥着闪光灯的光亮。 路晚南:闪瞎老子的眼。 沈睿一见他来了,赶忙走上前去扶着他,将他带到诸位媒体面前。 网上的人早就听说过叶纯是个瞎子这件事,因此也不管不顾举着相机对着他一通拍,另一旁的记者也不闲着,拿着话筒就开始像过年过节串门的七大姑八大姨一样一通连环炮。 记者问的问题他一个都没听进去,反正他今天过来也不是为了鸟这几个记者,而是为了炸陆先生和张女士的妈。 路晚南不慌不忙,接过话筒,微笑着说:“不好意思,请问我可以和陆先生以及张女士说几句话吗?” “说吧,哼,我倒是要看看你想说什么!”张姐反正已经收了别人的钱,啥也不怕,理直气壮地走到路晚南跟前,陆池则在他后头跟着。媒体一见这架势,这是要撕起来啊,于是赶紧叫周围的人安静下来,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路晚南依旧装瞎子,看也不看张姐便说:“张姐,您可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张姐趾高气昂地说,“我还能不记得你?小叶啊,不是我说你,从你搬到那儿之后没过多久,你就在我那儿买衣服,咱们也算是认识好多年了,哪一回你来买衣服我不是帮你便宜了?我是没想到啊,你那天居然帮着一个外人,你说说,我做这点儿生意容易吗我?” “那,您还记得这些年来,我去过您那儿几次吗?” “这我哪儿记得?五回?十回?早都忘了。” “是七次,算上我和沈睿去的那次,一共是八次。张姐,不瞒您说,我这人呀有手机□□的习惯,这些年来我买东西剩下的□□,一直没扔,当然,也包括您店里那些。这不,我今天全给带过来了。”说罢,旁边的工作人员递给路晚南一个小盒子,路晚南打开,将里头的几张□□取出,抓在手上展示给媒体,笑得一脸无害,“您要看看嘛?” 那些媒体见了这景,赶忙凑近了,对着那几张□□拍摄。 只见那□□上头,除却最后一张实付款比应付款低之外,前面几张,实付款均比应付款高出许多。 张姐望着那几张□□,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情急之下,她冲着路晚南吼道:“不可能!是假的,这绝对是假的,你们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连假□□都搞出来了。” “这话说的可冤枉了,怎么能叫假□□呢?这样吧,我这儿还有沈睿来找你那天的录音呢,既然您说沈睿对您无礼,那么不妨让诸位媒体也一起听听看,到底是怎么个无礼法,嗯?” 张姐见路晚南又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支录音笔,脸色更加难看了,她怎么不记得路晚南当时带着这玩意儿,问道:“你,你怎么会录下来的?” “嗯当时听沈睿说那番话的时候,觉得特别有道理,便录下来了。” “你!” “那就放给诸位媒体听一下吧。”说罢,他按下了按钮。 在录音缓缓放出的同时,他看到张姐的表情已经从最开始的趾高气昂,到震惊,再到之后的害怕,她知道自己完了。等到录音放完,众位记者媒体的关注点也从路晚南转向了张姐。 面对他人的质问,张姐只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我也是被人唆使的,具体的,你们问他吧。”说罢,便将锅甩给了陆池。 陆池可真不愧是变态中的铠甲勇士帝皇侠,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临危不乱,面不改色,真是极其不要脸了。他微微一笑,开口:“是这样,三天前,XX公司的负责人曾来到我的住处拜访”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让南南也怼陆池的,把他偷窥狂的事情在全国观众面前抖出来,后来又觉得没那个必要。 主要是因为,陆池作为一个可攻略角色,他的智商没有张姐那种连名字都懒得给的路人甲一样傻,他卑鄙但是不傻,所以这种时候他懂得见好就收而不是傻乎乎地和人家开骂 还有一章就结束了 希望第二个世界结束的时候可以达到二百收 第37章 我在路边捡了个爱豆(21) 陆池抖出来的那个公司,是星云的竞争对手之一,近几年来,他们家艺人时不时便会被星云的艺人抢代言,抢角色,抢风头,因此他们的老总便怀恨在心,想趁着沈睿出柜这件事搞一波。 这件事曝光后,该公司也成功登上热搜榜,并且遭到千万网友唾骂。 沈睿那边可以算是成功脱险了,不少之前在脱粉边缘徘徊的同志重新当回了粉丝,黑粉依旧黑着,并且还有不少脑子搞不灵清的黑粉认为记者发布会上沈睿说的是假话。 此事解决后,沈毅看网上终于没人骂沈睿了,不单没人骂他还有不少人心疼他,心里那叫一个开心,恨不得立马就抱着自家弟弟转一圈,被拒绝后躲在总裁办公室伤心了很久,并且想不明白为什么沈睿不给他抱。 那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沈睿与陶清影的好感度都各涨了一点,算算时间没过多久便可以去下一个世界了。 后来有一天,沈睿突然提出要自己下厨做饭给路晚南吃,鉴于这是沈睿第一次自己下厨,路晚南还有点担心,便想在一旁帮忙,但沈睿就像是下定了决定好自己做菜似得,路晚南进厨房一次就把他赶出去一次。然后,路晚南也懒得管他了,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呆,等着他把菜做完。 当那几道色与香均不咋地的菜被端上桌的时候,路晚南尝了一下,果然,味道也不咋地。 “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沈睿一脸期待地看着路晚南。 “不好吃。”无情地回答。 “诶?只要是喜欢的人做的,再难吃不都应该说好吃才对嘛?”沈睿很是失望。 你是恋爱中的高中女生吗?路晚南在心里吐槽,又对沈睿说:“这么说,是希望你下次能够改进。” 尽管路晚南这么说了,可他还是很失望,明明电视剧里面演的不是这样的。他抿了抿嘴,接着说:“本来我是想着营造出一个比较烂漫的环境,然后就可以干我想干的事儿。” 干?哦哟—— “你想干什么?” “求婚啊!”沈睿开心地说,接着,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掏出一个盒子,打开之后里面躺着一只小巧的戒指。 沈睿将那枚戒指取下,放到路晚南手中,让他感受这枚戒指的形状,接着,对他说。 “宝贝,我用这枚戒指和我这个人,换你下半辈子的陪伴,好不好?” 路晚南懵圈了,这还是他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尽管这种事情本身也经历不了多少次,但第一次就是最重要的。 而且,成败或许在此一举。 他微笑着说:“好。”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九十九点。】 沈毅在之前便提醒过沈睿,无论他和路晚南发生了什么,都要第一时间报告给沈毅,因此,沈睿求婚成功后没过多久便带着路晚南去找沈毅了。 星云的门外实在停了太多车,沈睿便将汽车停在星云对面的街道上,接着,他牵着路晚南的手,一齐穿过马路,走向星云公司。 与此同时,陶清影刚好从外头回来,沈睿看到好友还同他打了个招呼。陶清影在看到两人紧紧相握的双手的那一刹那,愣了神,之后又笑着朝沈睿挥了挥手。 “小心!” 好像是不远处的路人忽然喊了一句什么,路晚南下意识地偏过头,便见一辆卡车迎面朝着这里撞了过来,驾车的司机昏昏沉沉,不知是疲劳驾驶还是醉酒驾车。 未经任何思考,路晚南一把将沈睿推开。 砰! “叶纯!叶纯!” 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躺在了地上,耳畔是沈睿与陶清影担忧的声音,以及他们焦急的面庞。脑海中,回响着系统的声音。 【叮——可攻略人物陶清影,好感度增长二点,当前好感度一百点。】 【叮——目标人物沈睿,好感度增长一点,当前好感度一百点】 【该世界目标人物沈睿已攻略完成,获得经验值一百点,可攻略人物陶清影攻略完成,获得经验值五十点,当前经验值三百五十四点。】 【宿主已完成当前世界任务,请宿主于三日之内脱离该世界。】 昏迷之前,路晚南想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特么怎么又被车撞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真的是完全脱离大纲了呢_(:з」∠)_ 原本给南南安排的死法是让他被脑残粉刺死,后来又觉得这样不太好?所以还是车祸吧,毕竟车祸死人比被疯狂的脑残粉一刀刺死概率高多了。 下一个世界是科幻未来系,攻是一个机器人哟~ 然后,我其实有件事情很烦,就是我想不好下下个世界是按照原计划写那个荒岛探险还是写那篇(养)父子文。咋说呢,那片荒岛探险题材的,我给攻受安排的感情戏非常非常少,因为我比较想把重点放到那个‘岛’上面,大多数读者可能不喜欢这种,而且我也不想把这篇文拖太久想早点完结。但是呢,我第二个世界结束的时候连二百收都没达到,我很担心如果把荒岛探险那个世界切掉的话,完结的时候达不到倒v标准。 唉,很心塞,要不先把父子文安排上来,等父子的完结了看收藏量再说。 以及,父子那篇不是亲生,是年下,两人保持亲人关系的时候没发生关系。 第38章 你是我的心脏(1) 叮铃铃铃铃—— 刺耳的闹铃声将路晚南自睡梦中吵醒,他费力地睁开眼,正好对上一双黑漆漆的‘眼睛’。 准确来说,那并不能算是人的眼睛,正圆的形状,直径约有五厘米,漆黑的‘瞳孔’反射出他所看到的光景。圆圆的大眼镶嵌在一颗椭圆形的大脑袋上,这颗大脑袋又装在一个与他头颅并不怎么相称的细弱身躯上。他全身均由金属制成,透着银白光泽,活动却并不僵硬,反而灵活如常人。 看到路晚南醒来,机器人管家发出平淡的机械声:“少爷,您醒来了,早餐已经为您准备完毕。” “嗯,”内心很惊讶,但路晚南还是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他接过机器人管家递来的衣服,穿好之后走向了卫生间,打算去洗漱一番。 打开卫生间的门,便能看到一大面镜子,镜子中出现的男孩,个子很矮,皮肤又白又嫩,有点婴儿肥,一双眼睛如同黑曜石一般美丽。这实在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男孩,并且一看就是个小孩子。 小孩子!!! 路晚南一脸懵逼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半晌,再三确认这个正太是自己而非他人之后,对系统说。 【路晚南:统统,这是怎么一肥四?】 【系统:需要现在接受世界线信息吗?】 【路晚南:等会儿,等我下去吃饭了再说。】这种类似于观赏电视剧的事情,当然是一边吃饭一边做才好啦! 【系统:】 如果路晚南猜得没错的话,他这次来到的恐怕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根本不需要动手,他只是按了一下洗漱台面前的一个按钮,类似于人工智能的东西便会自动帮他在牙刷杯中接水,挤牙膏,尔后将其递到路晚南面前。洗漱过后,之前那位叫他起床的机器人又站在门口,递上干毛巾方便他擦手。 原身所居住的似乎是一间规模与装潢都算得上豪华的别墅,路晚南估计这间房子放在他那个世界可能要花几千万才能买下。他从楼梯走下,来到餐桌前,机器人管家将早餐一道一道递到他桌上,最后还对着他鞠了一躬,说:“少爷请用餐。” 煎的两面金黄的黄油面包,荷包蛋和炸培根,蔬果沙拉加一杯牛奶,正宗的西式早餐。 突然过上有钱人生活的路晚南十分满意,拿起一片面包啃了起来,并让系统将世界线信息发送给他。 如他想象的一般,他穿越到的的确是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原作为一款科幻未来RPG游戏,背景为几百年后的人类社会。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不懈努力,人工智能在时间的推移中发展得越来越迅速,越来越完善,终于,在百年后的今天,人工智能的完成度几乎达到了巅峰。每家每户,只要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差的,几乎都会选择通过人工智能来使生活更加便捷。 在家的时候,人们不需要亲自做家务,人工智能管家会替他们完成所有家务,甚至下楼倒杯水这样的小事也不需要亲自动手;上班时,员工通过一种特殊的‘眼镜’,将脑内所呈现的资料,文件,方案等直接传输到芯片中,不必担心资料会丢失,也免去了打字的麻烦;而学生们的纸质书与书面作业也一并在指定的电子工具上完成。 而路晚南穿越过来的身份,正是该游戏的男主角岑旌,也是玩家玩游戏时的第一视角。 路晚南穿越过来的时候,岑旌刚好十一岁,其母刚刚去世不久,而岑旌的父亲岑明礼为一名科学家,专注于研究人工智能及电子器械,且有着自己的研究所。岑家的所有人工智能与电子设备,包括机器人管家爱德温,全部出自岑明礼之手。 由于原作游戏本身便不是恋爱游戏,因此,路晚南在这个世界不需要攻略指定角色,而是需要完成该世界的玩家任务——阻止十年后大BOSS的阴谋,拯救世界! 尽管听起来很中二,可事实就是如此。 吃完早餐,路晚南悲伤地叹了口气:难道说,这个世界的他再也不能与八块腹肌的大美男共享鱼水之欢了吗? 之后,管家爱德温来收拾桌子上的厨余垃圾,并对路晚南说:“少爷,老爷让我转告您,今天晚上他会来陪您过您的十一岁生日。” “好的,我知道了。” 原身毕竟年纪还小,因此记忆并不算太多,也不算清楚,他从那并不怎么清晰的记忆中了解到,岑明礼是一个工作狂人,他疯狂地热爱着他的工作,因此他几乎整天都泡在研究所里,很少回家。岑旌的母亲死去之后,岑明礼心有愧疚,也怕儿子孤独,因此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回家陪着岑旌。可只是过了一个多月,岑明礼又在家坐不住了,于是他不负责任地将岑旌交给爱德温管,自己又跑回研究所了。 距离原身上一次和岑明礼见面,已经过了一个月了。 路晚南不由得更要感叹了:关爱留守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由于现在刚好在放暑假,路晚南不用去上学,于是他便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打算看电视消磨时间。这个世界的电视机也很与时俱进,遥控器是一块有点像手机钢化膜的透明薄板,上面可以清楚看见颗颗蓝色的荧光点,左上角则是一个红色的荧光点。将遥控器对着对面的白色墙壁轻点,便能看见画面像投影一般投在墙壁上,且清晰无比。 正当路晚南打算点播某部标签为科幻动作的电影的时候,爱德温从一旁走了过来,操着他那机械的声音对路晚南说:“少爷,您的年纪尚小,不适合观看这种涉嫌血腥、暴力元素的东西。” 路晚南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问:“那我应该看什么?” “您应该观看您这个年纪适合看的。”说罢,便夺过遥控器,调到了少儿频道。 然后,路晚南就看到一个黄色方块举着一个竹篓子对一个粉红色海星欢乐地喊道:“派大星!我们去抓水母吧!” 所以为什么几百年后的世界会有海绵宝宝?! “我不要看这个!”我要看大人看的,路晚南抗议。 爱德温默默为路晚南换了台。 然后他就看到一个脑袋形状像马铃薯,穿着红色上衣的小男孩脱下了他的黄色短裤,并露出了圆滚滚的两瓣屁股。 所以为什么几百年后的世界会有蜡笔小新?! 而且这片子居然该死的好看! 然后路晚南就美滋滋地看完了一部蜡笔小新大电影,吃完午饭之后又被爱德温强制带到楼上睡午觉。 路晚南有时候不明白为什么打人都喜欢让小孩子早起床,但是中午又要小孩去睡午觉,直接睡到中午醒难道不行吗? 下午的时候路晚南本想继续看会儿蜡笔小新大电影的,但是被爱德温阻止了,爱德温非但阻止他看动画片,还让他做作业,嗨呀真是太过分了!幸好那些作业也都是小学生水平的,他很快就完成了。 无聊地待到晚上,路晚南终于等来了他的爸比岑明礼。 听说岑明礼还有五分钟就要来了的时候,路晚南十分激动,甚至挤出了一两滴眼泪。 【系统:你怎么了?】 【路晚南:我只是听说,我可以见到爸爸了,有点激动QAQ.】 【系统:为什么见到爸爸会激动,这并不是你真正的父亲。】 【路晚南:因为,因为现实中,我的爸爸他,他】 【系统:发生了什么?】 【路晚南:就在我出车祸的前一个星期,我爸爸他,他QAQ】 【系统:唉,怪我,我不该提起这些,节哀顺变吧。】 【路晚南:感冒了】 【系统:】突然很想打人怎么办?打死宿主算犯法吗? “老爷,欢迎回家。”听到爱德温这样说了,路晚南便知道岑明礼已经到家了,他也随之走了出去,准备迎接岑明礼。 玄关处站着一位男子,看上去约莫三十四五岁的样子,面容十分英俊,且自带着一种清冷禁欲的气质。他的黑发用发胶梳理地一丝不苟,身上披着白大褂,手上套着白手套,脚上的皮鞋干净锃亮,没有一点灰尘。 岑明礼将白大褂脱下,递给了一旁的爱德温,他走进了家中,看着年幼的儿子,露出一个微笑。接着,他半蹲下来,对着路晚南张开双臂:“旌旌,来,让爸爸抱一下。” 路晚南兴奋地跑了过去,扑到了岑明礼怀中,撒娇一般地说:“爸爸,我好想你啊。” 岑明礼望着怀中的儿子,轻抚他后脑的发丝,温柔地笑道:“我也想你。” 路晚南抬起头,望着岑明礼那俊美的面庞,路晚南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妈的,这爹太帅了。 岑明礼并没有发现自家儿子望着自己的眼神像个小花痴一样,他对路晚南说:“旌旌,爸爸今天回来陪你过生日,还给你准备了礼物,等一会儿吃完蛋糕了,再拿给你,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个世界开始啦!!! 唉,我发现,我写文总是写着写着,就会莫名其妙萌上除主外的其他,或者除主角外的其他角色,比如上个世界的沈毅,再比如这个世界我突然萌上他爹。原本岑明礼的人设是一个脸上有皱纹还有点白头发长相普通的中年男人,但是,后来我又觉得还是这种禁欲系科学家更好吃。 顺便,他和他爹不会有感情,攻是机器人 第39章 你是我的心脏(2) 岑明礼虽说平日里确实是不怎么负责,但儿子过生日的时候他还是会好好陪在儿子身边的。他早早地在一间法式甜品屋定好了生日蛋糕,并亲自监督他们制作蛋糕的流程,完成之后他便立即赶回了家。 盒子打开的时候路晚南被蛋糕萌到了,圆形的底盘上卧着一白一粉两只兔子,圆滚滚的身体挤在一块儿,像两颗毛球。兔子蛋糕的周围点缀着奶油制作的青草,水果削成的花朵和菜叶,巧克力制作的珠子插/在兔子的身后,而两只兔子则正抢夺着一颗鲜嫩的红草莓。 “现在这种纯手工的蛋糕已经很难买到了,还好,那家蛋糕店的老板和爸爸是朋友,他愿意帮爸爸这个忙。”岑明礼看着儿子看见蛋糕那一刹那惊艳的眼神,微微一笑,俯下身在他额上亲了一口,“宝贝,生日快乐。” 现实中的路晚南上初中之后便再也没有过过生日了,没有陪他庆祝的人,没有礼物,没有生日蛋糕,他过生日的唯一方式就是从父母那边拿到比平时多一点的零花钱,然后自己出去买吃的。 他看向身旁的岑明礼,笑着说:“谢谢爸爸。” 吃完蛋糕后,岑明礼也按着之前说的,将生日礼物取了出来。 路晚南原以为岑明礼会送自己十一岁的儿子什么高达的模型或者游戏机,那再不然是五三全套也行。然而岑明礼并没有送这些,他送给路晚南的礼物可以说是路晚南一生中收到过的最特殊的礼物。 他送给路晚南一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 如果不是看到她的眼睛眨了一下,路晚南真的会以为那是一个等身高的洋娃娃。银白色的长发柔顺飘逸,皮肤白皙光滑,如同上好的玉石,瞳孔虽是金色,却不会叫人觉得突兀或是可怕,反倒将她的面庞衬托得更为美丽,不似常人。 作为一个死宅,路晚南自然是对这种超级无敌可爱的冰山萝莉没有抵抗力,他扯了扯岑明礼的衣袖,问:“爸爸,她是谁?” “这是爸爸送你的礼物,”岑明礼微笑着说,尔后,他走到那个小萝莉身旁,牵着她的手将她带到路晚南面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安,和少爷说‘你好’。” 小萝莉眨了眨眼,有些呆滞地盯着眼前这个看上去只比她大了一两岁的男孩,说了一句:“和少爷,说你好。” 这孩子不会说话? 路晚南惊讶地望向岑明礼,岑明礼便解释道:“安不是人类,他是机器人。” “机器人?”尼玛怪不得长成这样。 “对,可安不是普通的机器人,如你所见,他拥有比人类更完美的容貌和声音,他也不祥普通机器人一样,只能做个冰冷的机器,除了遵从人类的指令完成一些事务以外别的什么也做不成。安可以做所有人类能做的事情,并且不需要受制于人,他还会像普通人一样成长,生病,受伤。最重要的是,安可以拥有七情六欲!” “什么叫可以拥有七情六欲?” “意思是说,他能拥有人类的感情,只要他和人类相处久了,他便能感知对方的情绪,喜怒哀乐,也能体会其他人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等。他能够将这些感情整合消化,从而拥有自己的感情。”岑明礼在说这些话时,面上流露出抑制不住的激动,他认为,这是他毕生最杰出的作品,一个比人类更完美的机器人! 这太牛逼了。路晚南想,他那个时代的人也的确制造出了与人几乎完全相同的机器人,却做不到让那个机器人像人类一样成长,也不能让那个机器人拥有人类的感情。 “这么厉害,真的可以送给我吗?”路晚南问。 “当然,我花了多年时间,经历过无数次失败,才将他制作出来,在我的研究所,他的编号为001号,在我的家里,他的名字叫安。”面对儿子时,岑明礼的表情又恢复了之前的温柔,他牵起安的手,递到路晚南手中,“现在我把他送给你,你来给他七情六欲,好不好?” “嗯,好。”这种萝莉养成的事情简直是太美好了!尽管他对女生没什么兴趣,但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美少女呢? “哦,对了,安是男孩子,并且现在还没有个人意识,你要把他当成亲生兄弟一样对待哦。” 这尼玛居然是男孩子!!! 穿越之后的第一个世界,他遇上一个叫季桐的梳着双马尾的清纯系美少女,正当他被这个美少女迷得七荤八素的时候——这个‘美少女’把他上了,并且掀开裙子比他还大。 现在,这是他穿越之后的第四个世界,他又碰上一个洋娃娃一样的机器人小萝莉,结果这还他妈是男孩子。 现在的男生怎么肥四???都长得这么适合当女装大佬了吗???他晚上是不是应该把安的裤子脱了看看那玩意儿有多大??? 当然,路晚南并没有那么做,因为那么做太猥琐了。 岑家的房子大,房间也多,路晚南一开始打算让安住在自己隔壁的房间,他拉着安上了楼,将他带到房间之后对他说:“以后你就住这儿。” 安歪着脑袋,像是不明白他什么意思似得,重复了他的话:“以后你住这儿” “不是,我是说你住在这里。”路晚南指着他说。 安抬起手,指着路晚南:“你?” “不对,”路晚南拉着安的胳膊,让他坐到床上,望着他那副呆愣愣的模样,问道:“你不会真的什么都不懂吧?”他还以为岑明礼说的‘没有个人意识’仅仅是指没有他人的指令不知道要做什么,可现在看来,这个安真的和刚出生不久的婴儿一样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不懂?”安的眼睛里出现一丝疑惑。 还真的什么都不懂,路晚南有点无语。算了,就当是教小孩了,反正他在这个世界要待十年时间,十年还会怕教不好一个小孩? 他搬了一张凳子,坐到安的对面,用手指指着自己,说:“我。” 安也指了指自己:“我。” 他又指着安:“你。” 安再次模仿他的样子说:“你。” “我在和你说话。” “我在,和你说话。” “当我和你说话的时候,‘我’是话语的载体,话语是从‘我’的口中发出的。当你和我说话的时候也一样,‘我’是个代名词,当你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你称呼自己都是用‘我’,明白吗?” “你,称呼自己,用‘我’?”其实路晚南的话,他没听懂太多,他只是将看似有用的信息重复。 路晚南见他还是懵懵的,接着像幼儿园阿姨教小孩一样说道“对,那你,现在坐在床上的这个人,怎么称呼自己呢?” 安眨了眨眼睛:“安。” “不对,”路晚南都快笑了,他做数学题的时候都没感觉这么累:“你和别人说话不要用名字称呼自己,用‘我’。” “用‘我’” “对,你自我介绍一下,‘你’,现在坐在床上的这个人,告诉‘我’,坐在你对面的椅子上的人,‘你’是谁。” “我,我是”安迷茫地看着路晚南,然后试探性地说了一句:“我的名字叫安?” “对对对!”终于搞懂了一些,路晚南接着说:“我叫岑旌。” “岑旌”安微微眯起眼,像是要把这个名字深深地刻进心里,接着,他望着面前一脸期待的男孩,说道:“你的名字叫,岑旌。” 花了好长一段时间给安搞懂了‘你我他’等人称区别之后,路晚南觉得自己就好像做出了一道难度很大的高考数学题,那叫一个开心。 按着往常,岑明礼估计在家吃个晚饭就回研究所了,但今天毕竟是儿子的生日,他便没回去,而是留了下来,只不过第二天一大早,岑明礼便又马不停蹄地回去了。 第二天起床后,路晚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安怎么样了。 爱德温只负责叫他起床,并不负责叫安起床,因此,路晚南估摸着安这会儿还睡着。 他走进安的房间,本想欣赏一下这位洋娃娃的睡颜,却见他端坐在床上,姿势甚至和路晚南昨天离开时的一模一样。 路晚南盯着一旁动都没动过的被褥,惊讶地问:“你该不会一晚上没睡吧?” 安依旧是懵懵的:“什么一晚上没睡?” “你一整个晚上都坐着?” “嗯。”安点了点头。 “为什么不睡觉呢?” “睡觉?怎么样睡觉?”安听到一个新名词,好奇地问。 路晚南再次无语,他发现这家伙不单什么都不懂,而且连最基本生活作息也不明白。所以说岑明礼将安制作出来之后真的是什么都没处理便交给他了是吗?这不就跟那些让女人生完孩子之后就抛弃妻儿的渣男一样嘛! “睡觉就是唉你先躺下,我来教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个人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的啦,甚至想改成长篇哈哈哈,因为改长篇就可以细细描写他们一起长大的过程了。 这个世界前期肯定是要走小清新爱情向的,毕竟有十年时间呢,这种养成类的嘿嘿嘿你们懂得。 第40章 你是我的心脏(3) 按照着路晚南说的躺在了床上,整个人笔直笔直地,一双手还放在胸口,安详得像一具入土为安的尸体。 路晚南躺在他旁边,见了他这副模样,撑着脑袋笑着说道:“不用这么严肃,随便躺。” 安偏过头,注视路晚南:“什么叫,随便躺?” “怎么舒服怎么躺啊。” “这样,挺好。” 也是,一个机器人,一晚上不睡觉也一点不觉得累,哪儿会知道怎么躺舒服?没准儿连触觉也没有呢。 “那你就这么躺着吧。”路晚南侧卧在安的身旁,将手掌放在他额头上,慢慢向下移,悄声说,“把眼睛闭上。” “嗯,”安照着他说的,乖乖闭上了眼睛,路晚南便躺在一旁盯着安的侧脸。 这尼玛,太好看了,这种神仙颜值也就只有这种人造人才能拥有了吧?这睫毛,这鼻子,这嘴,这下巴 看着看着,路晚南开始萌生困意,作为一个常年秉持着晚睡晚起习惯的男人,路晚南在连续两天都是早上七点半被爱德温叫起床之后,也着实有些受不了。尽管有午睡时间,可偏偏午睡他又睡不着,很多时候都是刚刚睡着就被爱德温叫起来,于是更加困。 他这会儿刚起床不久,正是困得时候,路晚南刚要合上眼去见周公,旁边的安就来了一句:“然后呢?” 路晚南猛地清醒过来,一脸懵逼地问:“什么然后呢?” “闭眼,然后呢?” “” 不知该如何回答的路晚南去敲了系统的门。 【路晚南:统统,这个人怎么肥四?我觉得他在考验我的智商。】 【系统:也有可能是你太蠢了经不起人家考验。】 【路晚南:】 【系统:不过一般来说像安这种超超超超级高科技的机器人应该不怎么需要睡眠,最多和其他机械一样,运转时间过长会感到疲劳,等到他觉得累了自然会休息的。】 路晚南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便起身,对安说:“算了,我估计你现在也不累,不如出去玩一会儿,等你累了再说。” 实际上安也不知道‘玩’是什么概念,他只知道自己应该随时随地跟着他的小主人岑旌,岑旌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岑旌干什么他也干什么,岑旌不说话的时候他也不会开口,不过他本来也就不怎么会说话。 十一岁的小男孩,还在上小学,还真没什么好玩的。家里玩具挺多,可是对于路晚南这样一个心理年龄为二十八岁的成熟男性来说实在有点幼稚了,与其在家里玩幼稚的玩具,还不如拉着安出去走走,看一看这大千世界,顺便路晚南自己也参观一下这个新世界。 由于安长得实在太过出众,路晚南担心他出门以后会被什么拥有奇怪癖好的怪叔叔盯上,或是被什么热爱研究的科研人士盯上抓去解刨,于是出门前便给安弄了全套武装,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盯着安那金黄色的双眸,路晚南开始思考是不是应该给他戴一副美瞳,等等这个世界有美瞳吗? 安不明白为什么路晚南会把他裹得像个粽子一样,他不解地问:“为什么,这么打扮?” “你长得太好看了,我担心你被奇怪的叔叔掳走。” “什么是,奇怪的叔叔?”长得好看他能理解,反正自打他被岑明礼制作出来之后每个人都这么对他说,他自然而然地将其理解为对自己外貌的称赞,可是后一项,他听不懂。 “就是那种长相很猥琐,笑起来很淫/荡的男人啊,他们会笑眯眯地接近你,通过各种手段哄骗你,把你拉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然后摸你的屁股和小鸡鸡,还亲你的脸。”路晚南一边说,一边模仿着那些有这特殊癖好的怪叔叔的样子,露出一个十分古怪的表情。 安盯着路晚南的脸看了半晌,不解地问:“小鸡鸡,是什么?为什么,要摸那里?亲我的脸?是怎么亲?” “算了,反正你千万不要跟着陌生人走就对了。” 安点了点头。 带孩子真累啊,尤其是他自己现在也是一个小孩形态。 虽说是几百年后的未来世界,可这个世界却和路晚南想象的不太一样。在路晚南的想象中,这种充满着高科技的科幻世界应该处处都充满着金属机械与人工智能。高楼大厦的外层包裹着银白色的金属,道路边指挥交通的不是交警而是胖胖的机器人,人们的代步工具从汽车变成了小型的飞船事实上不是这样。 这个世界和路晚南所在的世界区别并不大,高楼大厦仍然是钢筋水泥制作,只是不似那个世界一般存在光污染;路边指挥交通的也还是交警,只是他们每个人都配备着一把手qiang,也不知是不是真的;人类的主要代步工具还是汽车,但道路完全不像那个世界一般拥挤,汽车尾气也不那么浓重呛鼻,天空中有几架小型飞船,只是数量并不多 这是一个将原世界进行美化、改造,又不失了本来面貌的世界。 路晚南走着走着,便看到一家游乐园,还是这种大人小孩都适合来的地方比较适合路晚南这个心理年龄为二十八岁男人的十一岁小男孩,于是他抓着安的手,问他:“去这里玩,好不好?” 安盯着游乐园里那些奇奇怪怪又陌生的器械,点了点头。 原本路晚南是没怎么去过游乐园的,一来是他原来的家离游乐园特别特别远,哪怕是小时候也只去过一两次;二来他单身多年,没有陪着去游乐园的人。这次好不容易来一趟,他自然是打算玩个过瘾,于是他当机立断报了他最想尝试的——过山车。 遥想起自己第一次知道过山车的存在,还是自己小学看柯南的时候,并且还是大半夜瞒着父母偷偷追的动画,那家伙,简直是——太刺激了! 路晚南原本还担心自己和安两个小屁孩没有大人陪着,工作人员会不放他们进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个地方多得是一个人出来玩的小孩,他付好钱之后工作人员便将他们放进去了,末了还好奇地看了几眼安,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小孩会在大夏天裹得这么严实,不热吗? 直到坐上车,工作人员替他做好防护措施,安仍处于懵逼状态。他盯着周围一个个的脑袋,又看向一脸兴奋的路晚南,问:“这是什么?” “过山车啊。” “去哪里?” “不去哪里啊,哇啊啊啊啊发动了——” 安还在思考他们坐车要去什么地方,过山车就发动了,没有任何防备的安只觉得一股强风拂来,吹掉了他的帽子,银白色的长发飘散在半空,糊了身后的人一脸。 路晚南(完全没注意到旁边发生了什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安:“”风好大。 后排老哥:是什么蒙蔽了我的双眼? 等到过山车停下来,路晚南才发现安的帽子掉了,长发全部粘在后头的人身上,后排的老兄一脸惊恐地盯着前面这位长发‘妹妹’。路晚南便笑着对后头的人解释:“他是外国人。” 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游乐园当然要玩个尽兴才回去,而且他这会儿还是小孩,不管怎么玩别人都不会觉得奇怪的,于是乎他拉着安几乎把游乐园的所有游乐项目玩了个遍。 回家的路上,路晚南拉着安的手,问他:“你玩得开心吗?” 安仍是懵懵的:“什么叫‘开心’?” “这个很难说,大概就是,心情很好很愉悦之类的” “我不懂,我没感觉,”作为一个制造出来并没有多久的机器人,安虽然有部分思想,却没有情感,他看着路晚南带着笑意的面庞,接着说,“如果,岑旌感觉开心,那我也开心。” 啊——这该死的心动的感觉,使得路晚南非常想摸一下安的脑袋。岑明礼说过安和人几乎没有区别,那是不是代表着,安的皮肤和人一样柔软,头发也像人类的一样呢? “小弟弟,你知道XX街道怎么走吗?”前方传来一个有些沙哑的男声,路晚南转过头,便看到一个中年男子面带笑意盯着自己。 望着那男子的眼神,路晚南心中顿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会对十四岁以下的小孩产生性趣的怪叔叔’吗?于是他抓紧了安的手腕,往后挪了一步:“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地方。” 中年男人带着猥琐的笑朝着他们走近了一些:“那你们愿不愿意陪着叔叔去找啊?叔叔可以请你们吃东西哦。” 路晚南张望了一下周围的情景,该死,他们家住的地方本就不属于什么繁华的地方,这条街上此时除了他们之外根本没有人经过,而且街头那个监控前两天似乎被一个喝醉酒的神经病拿板砖砸坏了。 “不用了,谢谢。”说了一句没什么感情的谢谢,路晚南便拉上安要离开,那位中年男子却一大步走到路晚南面前,抓住了他的胳膊。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不给主角起昵称会死星人’,我是一定要给每个小攻起个昵称的啦,这样才比较亲昵。既然上上个世界叫小绿,上个世界叫小睿,那么这个世界的攻就叫安安子好了。 第41章 你是我的心脏(4) 路晚南甚至能感到对方那粗糙的手掌心在他的胳膊上摩挲,而中年男人的另一只手则放到了他的脸上,望着对方那张写着‘猥琐’两个大字的面孔,他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身为一个活了二十八岁的男人,他居然被一个有着特殊癖好的中年男人猥/亵了! 他想抽回自己的胳膊,却没什么用,那个男人一用力反倒叫他的手臂感到一阵疼痛。 “请放手。” 原本中年男人是没注意到路晚南身旁那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孩子的,可当那个孩子将帽子和面罩摘下的时候,他震惊了。 从青春期开始有意识,知道自己有着与他人不同寻常的癖好,于是一开始不敢动作的他只能通过网络观看图片与视频,后来胆子大了,便开始对漂亮可爱的孩子下手。眼前这个雌雄莫辩的孩子,可以说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孩子,简直就像是精美绝伦的画报中走出来的精灵。 于是中年男人放开了路晚南的手,将魔爪伸向了安。 安并不明白这个中年男人忽然摸他的脸是要干什么,他只知道刚才这个中年男人也这样摸路晚南。而当时,路晚南脸上的表情与所谓的‘开心’一点都不搭边。 ‘此为危险人物’他在心中给中年男人下了定义。 于是安抓住了中年男人的手腕,接着,一用力。 这还是路晚南第一次亲眼见到有人可以凭借自身的力量,单手捏爆别人的手腕。 伴随着中年男人的惨叫声,他的整只手与胳膊匀速分离,连血液都来不及喷到安的身上,那只手便如一颗被打飞的球一般飞到了马路上,而安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这个满脸痛苦的男人,仿佛刚才的事情并非他所为。 路晚南被这一幕吓傻了,他看着那个男人捂着自己的手臂倒在地上,手腕处形成一个黑漆漆的洞,血液正源源不断地向外流出。 而安则是在此时对路晚南说:“岑旌,我们回家。” 路晚南望着安满身是血还一脸云淡风轻的模样,又看了一眼那个痛苦的中年男子,虽然他很是厌恶这种人,但如果这家伙因为失血过多死在这里,责任最终一定会追究到安的头上。于是路晚南还是选择了替那个男人叫救护车,之后才带着安离开这个地方。 回到家后,路晚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爱德温带着安去换衣服,安此时的体型和他差不多大,完全可以穿他的衣服。等安换完衣服出来后,路晚南才问他:“你是怎么做到一下子就捏爆他的手腕的?” “捏爆?” “就是像刚才那样,咔的一下。”路晚南模仿着安刚才的姿势,好让他明白意思。 安明白了他的意思,便解释道:“父亲在制造我的时候,给了我十分强大的力量,保护我,和你。” 父亲,应该是指岑明礼吧,看来岑明礼想的还挺周到的。 尽管安来的时候的确是什么也不懂,除了长得好看力气大点其他地方好像是一无是处,但他的学习能力非常快,教过的东西一遍就能记住。过了没多久,安就学会了如何正常的说话,如何帮助爱德温做家务,以及代替路晚南写作业。 一晃一年过去,路晚南也总算是摆脱了该死的小学生涯来到了初中。其实在这个年代,学生是可以做到不去学校在家学习的,但教育部认为,让学生在学校上学更能锻炼学生适应社会,融入群体的能力,因此在学校上学这一点不会改变。 路晚南原就不喜欢上学,之前那一年小学,他因为思想过于成熟而与周围一群小学生格格不入,被孤立了一年。这一回,他担心自己又因为思想过于成熟而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导致他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于是他像岑明礼申请,要把安也带去学校。 岑明礼成天沉迷工作,无心顾及其他,路晚南跟他那儿一申请他立马就同意了,想也不带想的。 于是路晚南就十分开心地带着安去了新学校。 那所初中离路晚南的家不近,好在他们家还有万能的管家爱德温,可以每日开车送他们去学校。 这个年代的学校已经不需要学生穿校服什么的了,校方会将每个入校学生的资料存入数据库,当学生走到校门口时,会由专业的机器经过人脸及指纹识别检验你是否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如不是,则将传输消息给保安室内的警卫,由警卫出面,询问来者意图。 由于这个年代的人高度重视教育,因此,教室也不似从前一般,外围包裹着水泥墙。现在的教室外围包裹着的均是钢化玻璃,学生在做什么,外面的人看得一清二楚。学习用到的类似于pad的事物也能感知周围的电磁,一旦学生在下面使用手机或是其他工具上网,教学工具也会立刻反汇给老师。 托他的福,路晚南只能乖乖上课,其他啥也干不了。 而来到学校的第一天,安果不其然,受到了所有人的关注。 路晚南尽量选择了一个靠后排的不怎么容易被人注意的位置,可安的外表实在太吸引人,别的不说,全班三十多个人就他一个白毛,其他人都是黑发。注意到了发色便会注意到脸庞,注意到脸庞,他们便会不由自主地对安产生好奇心。 果不其然,老师还没来,便已经有几个女生凑了过来。她们还不敢和长得好看但是看起来冷冰冰的安说话,便转向了旁边这个看起来挺清秀也好说话的男生。 “你叫什么名字?”一位女生问。 “我叫岑旌。”路晚南答。 “曾经?好特别的名字哦。”女生笑着说。 “不是啦,山下面一个今那个岑,旌是旌旗的旌,旗帜之意。” “好的,知道了,”问完了路晚南的名字,女生顺势看向了安,她面上露出娇羞的神色,小心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安瞥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路晚南知道安向来不愿意和陌生人说话,便敲了敲安的桌子,示意他回答女生的话。 “我叫安。”他冷冰冰地回了一句。 “哇哦,你是外国人吗?发色很特别啊。” 安望着女生惊喜的神色,一板一眼地说:“不是,我是机” “他是外国人!”路晚南拦截了安的话,生怕安说出‘我是机器人’这样的话,这样他们就会变成同学们的谈资。几个女生很奇怪路晚南为什么突然激动,都用奇怪的眼神望着他,路晚南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说道,“他是我爸爸在国外交到的朋友的儿子,现在他们一家都搬到了国内,离我家特别近,所以安也和我上一个学校。” “原来是这样。”女生点了点头。 那群女生走后,安望向路晚南,问:“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让他们知道你是机器人,他们会在背后议论你的。” 安微微皱眉,不解地问:“为什么议论?机器人是什么惹人讨厌的东西吗?” 路晚南瞧着他一副小委屈的样子,揉了揉他的脑袋,说道:“不是啊,反正以后你不要告诉别人你是机器人,凡是别人问起来,你就像我刚才这么说,明白了吗?” 安点了点头,他明白以后不能说自己是机器人,要像路晚南教的那样说。 于是,班主任安排学生自我介绍的时候,安是这样说的。 “我叫安,我是外国人,我爸爸是岑旌的爸爸的朋友,我爸爸搬到了国内住,我们家在岑旌家旁边,所以我和岑旌在一个学校。” 路晚南:“” 下面的同学纷纷被他这一板一眼的模样逗笑了,班主任笑着看向这个孩子,说道:“其实不用说那么多的啦,只要介绍你自己就好。” 安盯着这个莫名其妙满脸笑容的女人,接着来了一句:“岑旌说,要这样和别人介绍自己。” 望着突然朝他看过来的三十多双眼睛,路晚南露出了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进行完没有什么意义的自我介绍的仪式之后,班主任便按着入学考试的排名给班里的同学分配座位和小组。安由于是人工智能,因此理所应当地以满分的成绩成为了第一,路晚南在他后头,与他们在同一组的还有一男四女。 四个女生在与安分配到同一组的时候,都偷偷地拿眼神瞄他,安则乖巧地端坐在座位上不为所动。另一头,与他们同在一组的男生则开始和路晚南打招呼。 “你好。” 路晚南偏过头,发现同他说话的是排在班级第四的一名男生,长得也挺好的,只是放在安旁边就逊色了。 “你好。” “你是叫岑旌对吗?名字好特别。” “哈哈哈哈是,”他实在不太喜欢这种刚刚认识互相介绍名字的戏码,总感觉一不小心就会弄得很尴尬,他看着身旁的男生带着笑意的面庞,问道,“那,你是” “我叫唐宴。”男生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初中应该会快点跳过去(预计一章或者半章带过),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写高中生的感情戏啦,因为比较细腻,像我上一篇校园文真的是一个学期写了二十章哈哈哈哈哈。可惜快穿文里放不了那么多,所以初中和高中可能都会过得比较快 从今天开始每天下午都要上专业课了呢,所以更新时间也会比以往晚一点。。。 第42章 你是我的心脏(5) 刚上初中的孩子和小学高年级的其实差不了太多,路晚南本身就比他们大了十六七岁,所生长的年代更是差了几百年,因此他自然而然地听不懂这群小孩在讲什么。 放在他那个年代,他至少还能搞懂那些小孩聊得是哪款游戏,哪部电视剧或动漫,又或者是哪个明星;可这个世界的小孩下课聊得东西他已经完全听不懂了。所以当前排的小胖子转过来试图和他聊聊最近大火的某部游戏的时候,他几乎是一脸懵逼。 当小胖子发现路晚南啥也不懂的时候,他瞥了路晚南一眼,尔后非常失望地转了过去,决定不和这个low逼讲话。 路晚南一脸懵逼,但想到自己是个成年人,于是打算不和小胖子计较。 又是有一天,同组的女生在聊最近大火的某部电视剧以及乱七八糟一些明星,然后不知怎么的就提到路晚南了。 “岑旌啊,你有没有看过那个《XXXX》啊?哇男主真的超帅啊!” 路晚南:“没有啊。” “诶?那你知道XXX(某男星)吗?他最近超级火诶,而且长得好帅的。” 路晚南笑了笑:“不知道。” 女生用看直男的眼神撇了他一眼,说道:“岑旌你确实应该多了解一点现在流行的东西了啦,不然感觉你和别人根本聊不起来。”说罢,又一脸期待地看向安:“安安,你知道他吗?” 安眨了眨眼:“XXX是什么?可以吃的吗?” “是明星啦,不过你好像长得比他还要好看,安如果去当明星绝对可以迷倒万千少女。” 路晚南:这就是所谓的差别对待吗???长得好看真的很重要啊。 安:“啊,如果我当明星会让很多女生晕倒,那我应该是在犯法吧。” 女生:“” 路晚南:“” 经历了数次这样的事情之后路晚南还是决定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流行的事物,不管咋说都要在这儿待十年。 于是他缠着岑明礼给他买了个电脑,接着开始上网,接触各种最近流行的事物,终于,在一个月后,他成功地沉迷网络,不可自拔。 【路晚南:卧槽这个世界的动画片为什么这么搞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沙雕了。】 【系统os:妈的智障。】 沉迷网络的结果就是,上课听不进去。 作为一个打小上课就听不进去的人,当路晚南再次坐进初中课堂,听台上的老师嘚啵嘚啵讲那些乱七八糟的知识的时候,昨晚追剧追到凌晨的路晚南自然而然地在课上睡着了。 当初一结束,他发现自己退步了十名之后,路晚南一笑而过表示没问题。 然而,许是路晚南太久太久没有接触过初中课程了,也或许是因为他上课的时候几乎都在打瞌睡,还有可能是这个年代的教学难度和路晚南那个年代不一样。伴随着初中课程难度的提高,路晚南的成绩也越来越差,初三的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路晚南的成绩已经从刚刚入学的全班第二,一点一点往下走,直到掉到倒数个位数。 望着那实在不怎么景气的成绩单,路晚南实在很好奇,自己那一个月都不一定能回一次家的老爹会作何反应。 岑明礼再怎么不负责,还是会管一下儿子的成绩的。于是乎,他回到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管路晚南要成绩单。 路晚南望着岑明礼那慈祥的笑容,实在不想破坏岑明礼的好心情,于是说道:“爸爸你饿了没?我们吃完饭再看成绩吧。” 岑明礼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没事,看完再吃。” 路晚南见这个方法没用,干脆和岑明礼撒起娇来:“爸爸~” “把成绩单给我。” “喏。” 当岑明礼在成绩单上看到那惨绝人寰的一大排不及格的时候,他开始怀疑这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会不会是当初在医院里不小心错抱了别人家的孩子,再不就是基因变异。否则为何像他这种从小到大成绩没掉出过全校前五的人会生出这么一个孩子。 岑明礼微笑着将成绩单收了起来,说道:“你的电脑我没收了,等中考结束了再还你,这段时间你就别出去玩了,乖乖在家学习,你看是你自己学还是我给你找个家教?” 路晚南表示宝宝不想学习,宝宝明明只是来做任务的为什么还要学习? 岑明礼见他不说话,便又问了一遍:“说话,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家教?” “我” 就在路晚南犹豫不决的时候,安走了出来:“父亲,我来教岑旌学习吧。” “你来吗?”岑明礼很是惊讶,没想到安会主动提出帮路晚南补习。原本因儿子成绩太差而失落的心又有些雀跃,“你可以吗?” “父亲是知道我的能力的。” 岑明礼确乎是知道安的能力的,毕竟岑明礼就是创造安的人,他给了安强大的力量、极高的智商以及出色的外貌,可以说除了感情之外其他所有的东西都为安准备齐了。 当看到安为了路晚南站出来的时候,他其实有一种感觉,或许安与路晚南相处久了,已经有了一丝人类的感情,这种发现让他欣喜若狂,于是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的烦恼。 岑明礼是不烦恼了,路晚南却烦恼了,一整个寒假都要待在家里补习,他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岑旌,这里要这样做。” “嗯嗯我在听。” 嘴上说着在听,实际上路晚南根本没听,比起枯燥无聊的数学课本,安就更有看头了。试问,当一个银发金瞳的超级无敌美少年坐在你旁边给你讲数学题,你会看美少年还是数学题? 于是路晚南盯着安那精雕细琢般的侧脸,出了神。 【路晚南:啊~统统,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种神仙颜值存在?】 【系统:路晚南同志,这位神仙颜值的少年正在给你讲解这道题的官方解法。】 【路晚南:啊不听不听,我一个二十八岁的成年男子为什么要做数学题。】 【系统:你一个二十八岁的成年男子为什么考初中数学还会不及格?】 【路晚南:这个世界的教材和我们那个世界不一样!再说了,你不是系统吗?你为什么不帮我作弊!】 【系统: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系统,我是绝对不会帮助你实施犯罪行为的。】 【路晚南:】 安刚刚讲完一道题,一抬头就看见路晚南一副呆滞的模样,问道:“岑旌,你有在听吗?” “嗯嗯我在听。” 补了一个寒假也没补进去啥,该不会的还是不会,最多也就是文科多背了点东西。初三下学期基本就是在复习之前的东西,路晚南担心自己还是考全班倒数,被岑明礼骂,于是还是决定意思意思复习一下,怎么着也不能倒数。 最终,中考成绩出来的时候,路晚南的成绩不算太差,但也绝对不算好,可以上个普高。可岑明礼看了这成绩却不太开心,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必须上最好的学校,可事实已经摆在眼前,路晚南的成绩只能上普高。 于是岑明礼花了点钱,把路晚南给塞到一重点高中去了。 当路晚南得知自己的亲爹花了大价钱把自己塞到一所重点高中的时候,他简直是欲哭无泪。据他所知,那所重点高中在开学前会花一个月的时间给学生上补习班,并且包含了十天时间的军训,这就代表着他的暑假,有一个月时间都要用来学习,而且还要在太阳底下暴晒十天。 这可真是人生一大惨事。 安还是同之前一样,陪着路晚南一起上高中。从初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年,安也从最初的比路晚南矮半个头,到现在的比他还高出半个头,且容貌更胜从前。如果说儿童时代的安看上去像漂亮的小女孩的话,现在的安已经完全长成精致的美少年了。 路晚南原以为,身为一个机器人,安的容貌会一直保持最初的模样,再不就是会长歪,可是安完全不是如此,他只是从一个可爱的洋娃娃长成一位美得不似人类的精灵罢了。于是,从路晚南带着安进入高中的第一天,他们便再次受到了所有同学的注目。开学前那一个月的补习和军训,安更是成为所有人的焦点。 高中比起初中严格多了,他们进入高中后没过多久,老师便开始大范围检查仪容仪表。 所有同学在班级外排队站好,化妆的当场卸妆,指甲太长的当成剪短,不能染发烫发,女生刘海不准过眉还必须扎头发,男生鬓角不能过长。 反正教导主任往班里一过,总有那么十来个有问题的被揪出来,当她走到路晚南他们班的时候,自然是一下子就被那个银发的少年吸引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啊我怎么感觉这一章在水字数尤其是系统说的那一大段,是我从百度上查的 下一章开始感情戏吧,嘿嘿,我最喜欢看高中生谈恋爱了。 第43章 你是我的心脏(6) 先前有几个染黄毛和棕毛的被教导主任抓住之后一顿狠批,现在看到一个胆子大到敢当众染白毛的,她自然是不会放过。于是教导主任大步流星地走到安的面前,刚要开怼,安一抬头,她便说不出话了。 这样的容貌,真的是人类所拥有的吗?饶是从教十数年,她也从未见过长得如此好看的男生。尤其是配上那一头长长的银发,更显得他美得像童话中的精灵。 “老师?” 教导主任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一个才上高中的孩子的容貌震惊得说不出话,这实在有辱自己身为教导主任的尊严。于是她拈起了一缕安的头发,说道:“才刚上高中就染发,还留长发,像什么样子,今晚回去给我弄成黑发,剃板寸,还,还有,还有这美瞳,也给我摘了!” 安盯着自己被教导主任扯去的那缕头发,不动声色地将其拉了回来,并对教导主任说:“老师,我没有染发或是戴美瞳,我是外国人。” “你是外国人?”教导主任有些不相信,还觉得这是安找的借口。 “对啊,”安对着教导主任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他不笑的时候已经很好看了,微笑时的脸庞则更是带了种独特的魅力,把教导主任又看呆了。于是安接着说,“不是有一些国家或是民族,很在意自己的头发吗?我所在的国家,子民是不能随意剪头发的。所以相信老师会尊重其他国家的习俗,对吧?” 两人对话时,班里的其他同学也在注视这边,不少女生已经开始窃窃私语。教导主任一看这情势,自己若是非要叫他剪头发,反而成了自己不尊重其他国家的习俗了,只好退步。 这边放过了一个,接下来的便更要严厉对待,连路晚南那不怎么长的头发也被揪出来,被勒令剪板寸。 当自己的头发被爱德温一点一点削下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的身心遭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作为一个从来不留板寸的人,冷不丁被理了一个板寸,还真的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尤其是岑旌,长着一张娃娃脸,留了一头板寸,于是看起来更奇怪,简直像细眉毛版的蜡笔小新。 当路晚南对着镜子黯然神伤的时候,安走到他身旁,将手放在了路晚南的头上。 路晚南:“” 安:“啊,毛茸茸的,摸摸,摸摸~” 路晚南一脸嫌弃地把他的手拍开:“别摸了,太难看了。” “不难看啊,”安认真地说,“岑旌怎么样都不会难看的。” 路晚南的脸倏地红了,这似乎还是安第一次主动夸他,他支吾着回道:“没,哪,哪有你好看,不管是什么人,站在安的旁边都会逊色的。” “真的吗?”不知是不是路晚南的错觉,他竟然看到安的眼中闪过一丝光芒,接着,安微笑着说,“我很开心。” “嗯?你终于学会,啊不是,你终于懂得‘开心’是什么感觉了?”明明在这之前,他都感觉不到,或者说,安从未表现出喜悦的或者是其他的情绪。路晚南一度怀疑,自己带了这么久,安是不是只学会了说话和基本的生活方式。 安点了点头:“我懂,在更早一点的时候就懂了。开心就是岑旌开心了,或者岑旌夸我了,或者岑旌和我一起出去玩了,送我东西了;难过就是岑旌难过了,岑旌不理我了;生气就是有人欺负岑旌了,害怕就是我找不到岑旌” 这话怎么听怎么不对,路晚南笑着调侃他:“这哪里是你懂了,这只是我的情绪罢了,说到底你也只是会看我的喜怒哀乐。” “你的情绪就是我的情绪啊,”安虽是面带微笑,可态度却十分认真,“你开心我才开心,你难过我就跟着你一起难过。或许,我的感情并不像真正的人类那样丰富,但我也在努力让自己的感情变得丰富,饱满起来。不是为了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类,而是变成一个,最适合陪伴在你身边的机器人。” 明明只是一个机器人随口说出的话语,连情话或是承诺也算不上,也路晚南不得不承认,那一瞬间,他的心脏跳得很快,不是运动过后或是受到惊吓的心率加速,而是另一种感觉,与其说是心脏跳得快,倒不如说是,心动。 哇,这可大大不妙,这只是一个机器人罢了。 路晚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又抬起头,望着安那似乎永远清澈的双眸,问道:“那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安愣了一下,随即答道:“喜欢就是岑旌喜欢吃海鲜意面,所以爱德温先生经常做;岑旌喜欢哈士奇,可是父亲对狗过敏,家里不能养,所以你每次遇见邻居家的哈士奇都会摸一摸;岑旌还喜欢玩游戏” 路晚南打断了他的话:“不是说这些,我是说,人对人的喜欢,被称□□情的喜欢。” 安思考了良久,最后,还是摇了摇头,他不懂什么叫爱情,因为他的七情六欲完全是跟着路晚南走的。他可以理解亲情和友情是因为他从路晚南身上看到了这些,可他理解不了爱情,因为路晚南没有表现出来过。 “所以说,你懂得还是很少嘛。”路晚南揉了揉他的脑袋,笑着说,“作业还没做完呢,我先回房间去啦。” “嗯,好。” 将所有的一切都看在眼里的系统回到房间后才冒出了头【你刚才的心率很奇怪。】 路晚南往床上一趟,没精打采地回道【哪里奇怪了。】 【系统:根据我的推测,通常人类身上出现这种情况,对半都是对同性或是异性产生了好感,那么,这是不是代表着】 【路晚南:不是!!!】激动到从床上坐起来。 【系统:你吼辣么大声干嘛!】 【路晚南:你不要想太多,就算不是安,而是另一个长得超级超级帅的大帅哥和我说这种话,我也会很心动的啊。】 【系统:不是就好,我并不是要阻止你和游戏中的人物产生感情,只是担心离开这个世界之后,你和他们之间的感情会影响你的情绪。】 【路晚南:好了好了知道了。】大男人一个了,还能怕失恋还是咋的? 与初中那会儿一样,由于这个世界的高中教材还是和路晚南那个时代的不一样,因此,即使是上过补习班,正儿八经上课的时候路晚南还是听不懂听不懂听不懂。 听不懂加听不进去加上课睡觉,导致他入学之后第一次考试直接排在了班级最后一名,幸运的是他好歹不是全校倒数第一,毕竟也不是所有学生都是因为成绩好才进来的。 初中毕业之后,岑明礼回家的时间更少了,以前一个月还会回来一两次,不回家的时候也会打电话询问儿子最近生活怎么样,考试考得好不好。现在倒好,两个月就回家了一次,电话也不打了,路晚南都要怀疑自己老爹是不是在外头找了个小老婆。 不过,也正因为岑明礼一直一直不回家也不打电话,路晚南根本不用担心自己的成绩会被岑明礼知道,于是乎,原本就不喜欢学习的路晚南决定厚颜无耻地将学渣之路走到底。 比起初中,高中同学确实是成熟了一些,不会因为和你聊不来就鄙视你什么的,学生也更多的将重心放到了学习上面。作为一个成绩实在是不怎么样的学渣,路晚南也被班主任单独拎了出来,让他午休时间跑去公用教室复习功课。 对着那一堆乱七八糟的公式,路晚南揉着自己短短的头发在心中默默咆哮:我他妈明明是来做任务的,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 “你是岑旌?” 在干蠢事的时候被人发现真的是很丢脸了,路晚南当场僵住,看向站在门口的那个男生。 长得倒是挺好看的,就是和安比起来差了一大截,且没有什么特色,个子挺高的,人高马大,一看就是打篮球很厉害的那种这人咋怎么看怎么眼熟??? “你还认识我吗?”那人见路晚南呆住了,连忙抱着书本坐到他面前,一脸期待地望着他。 “我好像见过你来着。”他可以确定自己见过这人,就是记不起名字。 “你见过的,我们是初中同学啊!” “初中同学啊”路晚南在脑袋里搜索了老半天,最后,终于对这人有了那么一丝印象,“你,你不是初一时候和我同一组的” 男生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的,好像并不在乎路晚南把自己忘了的这个事实:“我是唐宴,啊——你对我还有印象真是太好了。” 其实已经忘得差不多了,路晚南知道名字之后才想起来这人,初一的时候就很默默无闻,不怎么说话,除了成绩好之外似乎没有其他优点,初一结束的时候转学了,因此路晚南对他没什么印象。 不过看唐宴现在的样子,还是改了很多的。 作者有话要说: 宝宝好累,上课好累,因为要站一下午,周末还要补考,可是我根本没背书,要不等着重修算了 第44章 你是我的心脏(7) 唐宴的出现并没有给路晚南带来多大变化,上课还是听不进去成绩还是一样差,最多就是身边多了个朋友。唐宴和他不是一个班的,两人隔了一层楼,唐宴却总是不嫌麻烦地跑上跑下来找路晚南,中午的时候也有时候会找路晚南一起去吃午饭。 原本唐宴只是想找路晚南一个人去吃饭,但安几乎是寸步不离地在路晚南身边跟着,于是就变成了三个人一起去吃饭。 路晚南其实觉得,三个人的场合总是会比较尴尬,安只有在和路晚南单独相处的时候话比较多,一有别人在场就化身高冷男神,唐宴又是话比较多的,于是三个人在一起时往往都是唐宴和路晚南在讲话,安站在旁边像个摆设。 唐宴走了之后,安往往会表现得很不开心,路晚南问他为什么不开心,安只回答说自己不知道。 路晚南其实有些奇怪,唐宴又不是没有朋友,何以总往他这边跑,可他又不好当面问出来。 不过,唐宴和安确实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热情开朗,性格和沈睿有一些像,不过样貌没有沈睿那么出色,更比不上安;安是和路晚南一起长大的,与其说安有自己的性格,倒不如说是和路晚南相处久了之后,安形成了带着自己特色的性格。 高一高二的生活过得平淡无奇,在这两年内,路晚南的成绩倒是提高了那么一些,从全年级倒数变成了全年级中下游,而感情方面倒是没有一点进展,似乎现在的女生都不是很喜欢他这样的娃娃脸。安倒是收到了数不清的情书,校内校外,学妹学姐都有,有时候还会夹杂一两个男生,不过一律被他拒绝了,于是安被冠上了一个冰山校草的名号。 安个子很高,于是被学校的篮球队拉过去了,他本人是不太愿意和一群不认识的大男人一起的,不过路晚南让他过去他也就过去了。从前从来没有打过篮球的他也是到了篮球队之后现学的,安跟着学长们学篮球的时候路晚南就在旁边坐着看,安的学习速度依旧很快,根本不用教多久,他的水平便可以超出许多篮球队的队员。 后来有一次路晚南所在的学校与另一所高中举行了一场篮球赛,安虽然是新人,但由于实力强劲,因此硬是被队长拉上前线。路晚南是对篮球赛没什么兴趣,比起篮球赛,他还是更喜欢窝在教室里睡觉,但是因为安非常想让他去,于是他就去了。 到达比赛用的体育馆的时候,路晚南看到观众席上已经坐满了人,且大多数都是女生,刚开始他还有些奇怪,难道现在看篮球的女生比男生多了吗? 下一刻,安随着队友走了出来,而此时,全场女生均发出了惊呼,貌似还有几个女生在说‘看那个就是校草啊啊啊啊天哪长得太好看了吧’,于是路晚南就明白了,女生哪里是来看篮球的,明明是来看人的。 那天比赛到底是怎么比的,路晚南没记住多少,只记得自己学校的队伍赢了,安打篮球的样子挺帅的引得女同学连连尖叫,以及比赛结束的时候,安好像还当众抱了他一下。 依照国际惯例比赛结束的时候便会有许多学生冲下观众席,欢呼也好,赞美也好,给胜利者送水也好。路晚南一个大男生混在一堆小女生中间愣是被挤得走不动道,他只隐约看见前方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貌似是有个女的跑到安面前说了什么,安静数秒之后便是所有人开始起哄。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又又又又又有人和安表白了吧,对于这种事路晚南已经见怪不怪了,这小子隔三差五就能收到别人的表白,那家伙厉害的和动漫里头的万人迷一样。 尔后,他也不知道安和那个女生说了什么,总之现场又变作一片沉静。 又又又又又拒绝人家了吧,这种事情路晚南也习惯了,反正这家伙不管是被表白还是拒绝的时候都是冷着一张脸,搞得人家小女生心碎得要死。 路晚南这边还在思考安究竟伤了多少女生的心,那个女生被这样当中拒绝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的时候,安便朝着他走了过来。 路晚南也不清楚他是怎么一眼便在人群中找到自己的,他只知道安在看到自己的那一刻,眼中便没有其他人了,他穿过人群朝着他走了过来,拉着路晚南的手,说道:“我们走吧。” 这件事后来还传了一段时间,许多人说安太狂妄了,也完全不懂尊重女生,即使不喜欢也不应该当众拒绝,还把话说得那么狠。路晚南是从同伴的女生那边听到这件事的,同班的女生见路晚南和安关系好,便想让他去劝劝安。 于是某一天的回家路上,路晚南便提起了这件事:“安,那天在篮球场,你和那个女生说了什么?” “我说,我不喜欢你,我不会和你在一起。” “这样吗?我还以为你说了什么很过分的话。不过,那么多女生和你表白,为什么不接受一个?” 安坐在窗口,望着车窗外的树木一棵一棵向后奔跑,开口道,“我不喜欢她们,我有岑旌就够了。” 时间一转眼到了暑假。 岑旌十七岁生日那天,他起得很晚,此时已是中午,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可以看见桌子上摆满了菜,路晚南这会儿还以为是爱德温做的,每年生日爱德温都会做一桌子菜。于是,肚子已经饿扁了的他快速冲下了楼,却望见厨房里头站着另一个身影。 安站在厨房的灶台前,长长的头发用一根黑色皮筋扎成一个马尾辫,他的身上还穿着爱德温平日里用的粉红豹豹小围裙,一手握着锅铲一手端着锅子,正低着头往盘子里添菜。 换做别的身高一米八五的大男人,穿着这样一身围裙一定看起来很奇怪,可安穿着这样一身居然还挺可爱的,路晚南望着安的背影,问道:“安?你在做什么?” 安回过头的时候,带动脑后的马尾辫轻轻地甩过,他对着路晚南露出一个极好看的微笑:“我在给岑旌做午饭。” 路晚南拉开椅子坐下,望着餐桌上的七八道菜肴,问道:“怎么突然想起来给我做午饭了?你以前都不会做饭的。” “因为今天是岑旌的生日,所以想给你做饭。”安将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尔后取过一双筷子,像高中女生递情书一样递给路晚南,接着乖巧地坐在一旁,等着路晚南品尝他的菜。 单看这些菜的外形,还挺像个菜的,从气味来判断,似乎并不是十分完美,不过没关系毕竟安是第一次做菜嘛,情有可原,于是路晚南就近夹了一块土豆放到口中。 哦~这该死的味道,竟让人如此窒息~ 路晚南觉得可能是自己的打开方式不对,于是夹了另一道菜的排骨。 哦~这该死的味道,依旧让人如此窒息~ 路晚南勉为其难地将那块吃不出是椒盐排骨还是椒盐盐块的玩意儿咽了下去,然后猛地灌了一大口水,看向旁边一脸期待的安:“你尝过吗?” “没有呢。”安老老实实地回答,看路晚南脸色不对,又问道,“很难吃吗?” “超难吃。” “诶——”安发出了遗憾的声音,“真那么难吃吗?可是,我做了很久。” 路晚南看他失落得瞳孔颜色都从金黄色变成棕色了,可见是非常失落了,于是乎,不忍心打击安那颗小小的机械心的路晚南硬着头皮说了一句:“没事,我可以尝尝其他的。” 重燃希望的安,瞳孔又恢复了耀眼的金黄色,路晚南都要怀疑安的眼睛是不是可以发射激光了。 于是,他就真的把每一道菜都尝了一遍。 还真是各有各的味,简直是难吃得五花八门。 而且这味道,竟然该死的熟悉! 路晚南越吃越觉得不对劲,最后,他放下筷子,望向安的眼神也十分复杂。 安还不知道路晚南为何用这种眼神盯着自己,于是问道:“怎么了?” “安,你会拉小提琴吗?”没由来的,路晚南突然问了这样一句。 安愣了一会儿,又微笑着回道:“不会,但如果岑旌喜欢,我立马就去学。” “啊?没事,不用学了。” 不是只有安觉得路晚南这个问题莫名其妙,连系统也觉得他这个问题莫名其妙。 【系统:你怎么突然提起这个?】 【路晚南:没什么啊,就是好奇。】 【系统:好奇???】 【路晚南:嗯,这味道,让我想到一个人。】他又是夹起一筷子炒蛋,放到口中,上下齿摩擦时,还能感受到夹杂在炒蛋中的一小颗鸡蛋壳,不知道是为了补钙还是别的什么,以及还未来得及化开的盐巴,过多的盐分让整道菜咸得亲妈都不认识。 真的是难吃的要死。 简直和沈睿做的一样难吃。 (安安子的颜值或许是整篇文最高的吧,银发金瞳这种本身就很戳我萌点啦(~ ̄▽ ̄)~不过因为这种设定太二次元了,放在人类身上会显得很奇怪,所以还是放在机器人身上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 安安子的颜值或许是整篇文最高的吧,银发金瞳这种本身就很戳我萌点啦(~ ̄▽ ̄)~ 不过因为这种设定太二次元了,放在人类身上会显得很奇怪,所以还是放在机器人身上比较好 第45章 你是我的心脏(8) 生日这天,岑明礼难得地回了家,与最初所见的岑明礼相比,现在的岑明礼可谓是变了许多。外貌,气质和多方面都有了变化,如果说最开始的岑明礼还算得上是个忙于工作的慈父,现在的他却更像是一个对孩子不管不顾的工作狂。 岑明礼的容貌还是同之前一样英俊帅气,自带着一种禁欲感,但他的装束已没有六年前那么整洁。回到家的他,身上的白大褂已不是白的一尘不染,而是皱巴巴的且带着各种说不清楚是什么的污渍,头发也不再精心打理,下巴的胡茬像是许久未修过,整个人都带着一种颓废感。 路晚南也如之前那般,跑到门口迎接岑明礼,岑明礼习惯性地脱下脏兮兮的外套,递给爱德温。尔后望着这个不知不觉中已长成清秀少年的孩子,扯出一个微笑。 自己的儿子究竟是什么时候,从那个还不到他胸口高的小孩长成现在这样呢?明明自己也不是那种一整年都不回家的人,为什么从来没注意到自己孩子的变化呢? 岑明礼张开双臂,抱住了自己的儿子,他轻抚着路晚南后脑的头发,温柔地说:“宝贝,生日快乐。” 路晚南上初中之后岑明礼便没有再给他准备过生日礼物什么的了,一律是给点钱让路晚南让他自己去买东西,相比于那些选给小孩的礼物,路晚南还是更喜欢钱一点,所以也觉得没什么。反倒是安,自从有了自己的意识之后便开始想着给路晚南送生日礼物了。 于是路晚南正要睡觉的时候,安走进了他的房间,还抱着一个盒子。 他走到路晚南面前,将盒子递了出去:“岑旌,生日礼物,给你的。” “谢谢!”路晚南笑着将那个盒子接了过来,迫不及待地打开想看看安送的是什么。 安第一次送他东西,送的是一支从路边摘的白玫瑰,原因是他觉得这花很适合岑旌;第二次又是送了不知道从哪里采来的一筐子草莓,大多还都没熟;后来还送了一个自己编的花环仿佛安送他的东西都是很随心所欲的,送的原因也很随心所欲,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这适合岑旌。 后来安渐渐有了人性,他也不去外面采那些花花草草或是水果了,改为自己从商店买礼物或是自己做。 路晚南将盒子打开一条缝,便有一颗毛茸茸的脑袋从盒子缝里挤了出来,瞪着黑漆漆的大眼睛望着路晚南。 这大概是一只才刚断奶的小橘猫,橘黄色的毛皮,圆圆的眼睛,脸有点胖,像一颗包子,它费劲地从盒子里钻出来,迈着小短腿爬到路晚南身上,对着他‘喵~’了一声。 那一瞬间,路晚南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寒毛都立了起来。 这,这 太可爱了! 于是路晚南迫不及待地撸起了猫,心满意足的用手指捏捏小橘猫那粉红色的小肉垫,戳戳它的小肥脸,心里不由得感叹:啊——肉垫真是太美好了。 “岑旌,也很喜欢猫咪呢。”安说道。 “是啊,太可爱了,”路晚南双手将小橘猫捧了起来并在它脸上亲了一口,又看向安,“怎么突然想起给我送猫?” “因为岑旌很喜欢小动物,可是父亲对狗过敏,所以,只能送猫了。”安貌似还为不能送狗有些气馁。 “没事没事,我很喜欢。”小橘猫还挺听话的,被路晚南撸了一波之后没有试图逃走而是安安静静被撸,于是路晚南一边撸猫一边对安说,“你说,给他起什么名字好?” “既然是橘猫,那就起名橘猫吧。”安一本正经地回答。 “这名字太敷衍了,换一个。” “小橘。” “再换一个。” “大橘。” “” 最终路晚南还是决定管它叫大橘。 在家撸了一暑假的猫之后高三生活便开始了,大学不像高中那么简单,可以让岑明礼花点钱把他塞进某个学校,何况岑明礼现在还不怎么管他。由于系统所说的十年后的那场灾难还是在本市发生的,因此,路晚南还是决定试着考上本市的大学。 本市的大学总是比其他市的难考,按着路晚南现在的成绩顶多考本市的职校,尽管他不太明白为什么几百年之后的社会还要分一二三本和职校。 当然,为了考上本市的大学,路晚南还是得好好学习的。于是他放下了自己的那些娱乐活动,每天做的事只有吃饭睡觉学习和撸猫,励志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原本路晚南是以为,这样平凡而又枯燥的生活会一直持续到高三毕业,然而,某一天发生的一件事情,却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 游戏内的世界总是充满着戏剧化的,现实生活中看起来傻/逼到不可能的事往往在游戏的世界里,就有可能发生。某一天,安刚好不在他身边,路晚南一个人出门,刚好经过了某一条正在发生动乱的街道,刚好碰到了一个傻/逼持刀抢劫犯拿着一把水果刀在街上乱逛。 于是,看起来最没有战斗力的路晚南就被那个傻/逼持刀抢劫犯一把捞过去了。 然后就发生了以下对话。 抢劫犯:“把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路晚南:“我没钱。” 抢劫犯:“拿出来!不然老子就砍了你!” 路晚南:“我真的没带钱!” 抢劫犯:“放你娘的屁!你他娘的一看就是个有钱人!” 路晚南:“放你娘的屁!我真他妈没带钱出来!” 抢劫犯:“操!” 噗嗞 路晚南:“啊——” 然后,路晚南就被路过的好心人送到了医院,好在那块地方也不是没人经过的地区,否则他估计可以当场去世。 那一刀子刺得也不深,且并未伤及心脏部位,饶是如此,路晚南还是被推进手术室进行了一场小手术,并且在床上躺了好长时间,且胸口留下一个不小的疤痕。 儿子都出了这么大的事了,岑明礼自然是要来看望一下的,不过也仅仅是看望一下,又付了医药费就走了,路晚南这会儿可针庆幸自个儿并非岑明礼真正的儿子,不然摊上这么一个老爹自个儿不得气死。 爱德温得在家待着,不适合出来,于是路晚南住院这段时间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便变成了安。一开始路晚南还挺担心的,毕竟安连自己的生活起居都搞不好,照顾他就更成问题了。不过安似乎挺热衷的,拖着一个小行李箱进了医院,打算直接在这儿住下来。 路晚南住的是单人病房,除却一张病床只剩下一张躺椅可以供人休息,路晚南看着安那个个子,若是睡在这躺椅上估计整个人都得蜷起来,便问:“安,你晚上睡哪里?” 安指着旁边那个躺椅,说:“这里。” “这地方会不会太小?” “不会啊,”说着,安躺到了那张躺椅上,双腿屈起,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弱小可怜又无助’的状态,还一脸淡定,“完全可以躺下。” “唔好吧。” 到了晚上,路晚南还是有些不忍心让安窝在那个躺椅上,又小又挤还没有被子,他打量了一眼自己的病床,不算小,完全可以容下两个人,便对安说:“要不,你还是睡到床上来吧。” 安仍是像一只温顺的猫一样蜷缩在躺椅上,半睁着眼看着路晚南:“这样,你可以躺的地方不是变小了吗?” “没关系,床还是蛮大的。” “哦?那,好。” 安躺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路晚南忽然想到了安来到自己身边的第二天,那个时候安似乎连怎么样睡觉都不知道,他拉着安躺到床上,陪着他睡,结果后来路晚南自己都差点睡过去了,安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最初的时候,经过路晚南的观察,安大概可以连续工作四五天而只睡两个小时,与路晚南相处久了之后,他的生活作息也逐渐向人类靠近,现在的他也成了每晚都需要充足的睡眠的类型。 在足够宽阔的床上的时候,安睡觉的姿势也变得十分正儿八经,正经到看上去像个安详的尸体。路晚南躺在他旁边,侧卧着,接着月光观察安的侧脸。 眉骨很高,睫毛长得像两把小羽扇,鼻梁也十分挺拔,皮肤白净地没有一丝瑕疵。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呢,路晚南想,无论是原世界的他还是之后穿越到其他世界的他,都没有见过长得这么美的人。 路晚南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就在指尖快要碰到安的鼻尖的那一刻,安忽然偏过了头,于是他迅速地收回了手。 糟糕,心脏跳得有些快。 路晚南承认自己确实挺颜控的,但还没有严重到会单纯地因为一个人的长相而喜欢上一个人,且前面几个世界,与他接触的那些男性也都长得十分出色,为何会对安感觉不一样? 会不会是因为,他隐约察觉到,安的身上有某些似曾相识之处? “啊,咚咚咚的呢。”安忽然开口道。 作者有话要说: 好累,好颓废_(:з」∠)_ 话说,上一篇校园文里攻为了讨受开心,虽然自己不喜欢但还是搞了一只猫来养,那只猫也是橘猫,名字叫旺财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样算进入主线了吗?话说我这篇文有主线吗 下章表白吧,再不表白要来不及了,这磨磨唧唧磨磨唧唧的 第46章 你是我的心脏(9) “什么?” 夜很静,窗户紧闭着,周遭安静的仿佛没有一点声音,唯独有一些很轻很轻的,‘咚、咚、咚’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像远方的击鼓声,可又觉得那声音近在咫尺。 “有声音,”安睁开了眼睛,看向路晚南,“‘咚咚咚’的声音,很轻,很轻。” 咚咚咚的声音,很轻,那,是指心跳声吗? “或许,那是心跳声吧。” “心跳声?”安复述着这个名词,仿佛完全不明白其中意味,他目光向下一沉,凝视发出声音的地方,问,“什么叫,心跳声。” “心脏跳动发出的声音,每个人的胸腔内都藏着一颗心脏,日夜不停地工作着,跳动着,确保我们存活。” 安缓缓地抬起手,摸向自己胸口处,静悄悄地,没有半分震动的感觉。 “我,没有心跳。” 路晚南微微眯起眼,疑惑道:“你没有心脏吗?”岑明礼不是说安的各项机能都和人类一模一样吗? “人没有心脏会死吗?”安反问道。 “会,人没有心脏,全身的血液都无法流动,人会慢慢会死,所以这是十分重要的事物。” “是这样啊,如果是这样的话,”安侧过身,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岑旌,你就是我的心脏。” 路晚南还在病房里休息的某一天,安来到了警察局。 来到警察局也不为了别的什么,安只是想来看看那个刺伤路晚南的傻/逼抢劫犯被逮住了没有,如果被逮住了,他大概会不顾警察的劝阻锤那个人一顿,如果没逮住,他会向警察询问线索,自己去找。 警察对这个年轻人印象十分深刻,尽管他们也只见过安一次。那是在路晚南出事的时候,路晚南被好心的路人搭救,那位路人先是送路晚南去了医院,又是呼叫了警察。警察从路晚南的手机里翻出了安的号码,由此,这些警察得以见到安一面。 不过,哪怕是只有一面,安那出色的外貌也在他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请问,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吗?”年轻的警察小哥问。 面对陌生人时,安的表现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没有感情的机器人:“今年的十一月十三日,在本市的XX街道发生了一起持刀抢劫案,请问,那起案件的凶手,你们找到了吗?” “这”年轻的警察小哥有些为难,他回过头,望了一眼身后经验丰富的前辈,又对安说:“我记得,您是那起持刀抢劫案中受害者岑旌的亲属对吧?” “是的。” “虽然这么说可能会让您很失望,但我不得不告诉您,我们并没有找到那位凶手。” 安的瞳孔在那个瞬间扩散了一下,他望向对面的警察,问:“那,请问您可不可以向我透露一些与那位凶手有关的信息?” “这正是我接下来要说的,”警察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那起案件所发生的地点并不是一个良好的行凶地点,在距离那起案件不到一百米的地方,有一个小型的垃圾回收站,这个地方刚好背对着某个居民区,且路边共有三个监控摄像头。也就是说,在此地行凶,并不安全。我们在接到报案后,先是调出了路边的监控,接着,又从垃圾站内找到了沾有受害者血液的水果刀。” “奇怪的事情就在后面,监控拍到了凶犯的正脸,且当时凶犯没有佩戴口罩,帽子,手套等物品。我们根据凶犯的正脸,在全市乃至周围地区搜查,却都未寻找到面部特征可以与凶犯一一对应的人。凶犯行凶时并未佩戴手套,然而当我们找到那把水果刀时,刀上却未留下任何指纹。” “对此,我们能够得出两种结论,要么,凶犯在行凶时改变了自己的样貌,并在事后擦去了刀上的指纹;要么,凶犯根本不是人” 伤口不算很大,路晚南并未在医院待很长时间便返校了,饶是如此,他还是落下了不少课程,需要慢慢补。 高三就是一个学习学习加学习的过程,每天面对的最多的便是课本,作业本,试卷。到了这个时候,存着其他心思的也少了,虽然还是会有不少学妹给安递情书,但安还是一律回绝了。 路晚南好歹也是上过一次高中的人,成绩再怎么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学着学着便从年级中下游跑到了中游,在此之后便一直在中游徘徊。 高考那天,路晚南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然而进考场的那一刻他还是紧张到手心冒汗,考试的试卷很难,数学的倒数两大题还是答不上来,语文作文也依旧气得让人想撕试卷。路晚南写题的时候还有些搞不明白,明明这不能算是他的考试,怎么他紧张成这个样子? 考试结束时,他也松了一口气,算算时间,还有三年。 同时,高考结束的那一天晚上,也发生了一件让路晚南意想不到的事情。 虽然之前就已经有了那么一点感觉,但当唐宴跑到他们家楼下和他表白的时候,路晚南还是很惊讶的。 唐宴说他对路晚南一见钟情,之前一直不敢说是怕耽误路晚南的学习,现在高中毕业了,他希望和路晚南交往。 唐宴的确挺不错的,无论是样貌还是性格都很讨人喜欢,可路晚南对唐宴还真没这个感觉,完全就是将他当做普通朋友看待,于是非常直白地拒绝了。 “对不起,我对你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把你当成我的朋友。” 唐宴听到这话,失望地叹了口气,不过很快便释怀了,他微笑着说:“没关系,早就猜到会是这种结果,不过——”他抬眸,凝视着路晚南的眼睛,“岑旌,你有喜欢的人吗?” 与唐宴告别后,路晚南便回了家,正欲上楼休息的时候,他却看见安站在楼梯口,表情十分复杂。 “安,你怎么在这里?” 安看起来心情很是不好,路晚南鲜少见到他面色这么阴沉的模样,他走到路晚南面前,问:“你刚刚和唐宴见面了?” “对啊,怎么了吗?” “你们说了什么?” “没,没什么。”也不清楚为什么,路晚南不太想让安知道他被唐宴表白了这件事。 “没什么?”安皱紧了眉头,朝着路晚南走了过来,“他是不是和你表白了?他是不是说他喜欢你?” “安”路晚南惊讶地看着安,没想到向来温顺的安会这么咄咄逼人地和他说话,他向后退了一步,说道,“是,是这样没错,不过,我拒绝了。” “你拒绝了你真的拒绝了?” “是啊可是,你怎么这么激动?” “没,没什么,”安摇了摇头,像是怕路晚南发现什么一般,他转过了身,连看也不敢看路晚南一眼,“可能我不喜欢你和别人在一起。” 路晚南越看安这副小媳妇儿闹别扭的模样越觉得不对劲,思考过后,他问了系统一句【这孩子,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系统:谁知道呢。】 【路晚南: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是吃醋了。】 【系统os:???我说什么了我?】 【路晚南:哦~都怪我这该死的魅力,连机器人的心都能打动~】 【系统:妈的智障。】 系统对于路晚南的自恋程度嗤之以鼻,路晚南却沾沾自喜,他居然可以让一个该死的美丽的机器人对他动心。 高考成绩在不久之后就发布了,幸运的是,按着路晚南的成绩,他的确可以报考本市的一所大学,只不过那所大学并不是特别好,安的成绩倒是可以想报什么学校就报什么学校,但他还是选择和路晚南去同一所学校。 其实大学的好坏对于路晚南来说已经无所谓了,只要是在本市的就行,反正他在这所大学里也待不满四年。 不幸的是,距离路晚南上一次见到岑明礼已经过了半年多了,岑明礼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没回家,路晚南越来越怀疑他那人到中年风韵犹存的老爹是不是在外头另辟家室了。 十八岁生日应当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生日了,这意味着他已经成年了,于是在这一天,哪怕是平日里最呆头呆脑的爱德温,也给路晚南送了礼物。 爱德温在被制造出来的时候便被编入了程序,每一年到了岑旌生日的那一天,他都要做比平日里更丰盛的菜,而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他则是要送一份礼物。 爱德温给他送了一条自己织的围巾,上面还用红色的毛线织着两颗大大的爱心,路晚南有些搞不明白为什么爱德温会在夏天,送他这样一个男生印了爱心的围巾。他严重怀疑爱德温是在网上提出了类似于‘送十八岁的男生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这样的问题,得到了一堆杂七杂八的答案后选了一条看起来比较靠谱的然后照做了。 尽管礼物有点迷,不过他还是对爱德温表示了感谢。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下一章再表白吧_(:з」∠)_ 这两天都没什么灵感,我又又又又开始脱离大纲写文了。 十八岁生日礼物应该送什么呢我有点想不好呢。 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完结前达到450收然后倒V,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不太可能达到这一目标了,蓝瘦 第47章 你是我的心脏(10) 傍晚的时候,路晚南给岑明礼打了个电话,想问问他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回家,只是他连着打了两个都没有回应。 是又在忙吗?路晚南有些疑惑,毕竟以往每年他过生日,岑明礼都会推掉工作回家的,而今天又是路晚南的十八岁生日。从前这个时候,岑明礼已经在家里陪路晚南吃饭了,可今天岑明礼却没有回来。 路晚南叹了口气,岑明礼大概是把他的生日给忘了。 “喵~” 路晚南一低头,便看见大橘窝在他脚边抬头冲着他叫唤,经过一年的时间,大橘已经从一只娇弱无力的小奶猫变成了一只染了色的猪,每次它躺在路晚南身上的时候路晚南都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 路晚南蹲下身,抓着大橘的两只肥爪子,说道:“大橘啊,你说爸爸什么时候能回家呢?” “喵~” 大橘啥也回答不了,并扑倒路晚南身上,给了他一记泰山压顶。 岑明礼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也没回来,当天晚上,爱德温依旧是做了一桌子菜,还准备了一个大蛋糕。路晚南望着那一桌子菜,没什么胃口,爱德温看着他这幅样子,便问:“少爷,请问是我做的菜不符合您的喜好吗?” “不是,你做的很好,”路晚南对爱德温点了点头表示赞许,他在客厅与厨房间张望了一圈,却未找到安。他这时想起来,好像今天就没见过安的身影,便问爱德温,“安去哪里了?” “不知道,安少爷在早上便外出了。” 早上?奇了怪了,他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反正现在也没有胃口,不如去找一下安,他对爱德温说了一下自己要做什么,接着,拨打了安的电话。 电话刚刚拨出去便被接起,安的声音像是带着欣喜:“你终于知道来找我了。” “你去做什么了?爱德温说你早上就出去了,怎么还没回来?” “我啊,我去给岑旌准备礼物了啊。” “礼物?你准备了什么,花了一天时间。” “并没有准备一整天啊,我的礼物用五分钟时间就可以搞定啦。” “那你为什么一早上就走了?” “因为我想看看,如果我不在家了,岑旌会在什么时候发现我不见了还好,岑旌果然来找我了。” 路晚南心里其实有点不是滋味儿,因为他今天又是睡到中午起床,起床之后在床上窝着看了一部电影,之后就是在纠结岑明礼晚上到底回不回来这个问题,完全把安给忘到了一边。 “那,我现在来找你了,你在哪儿?” “我在算了,岑旌,往旁边挪一下吧,我来找你。” 我来找你?路晚南往旁边走了一步,尔后,抬起头,望向庭院上方那片漆黑的天空。当圆月自层层密布的乌云间探出头的时候,他瞥见房顶上出现一个黑影。路晚南还未来得及看清楚那黑影的模样,他自房顶便一跃而下,来到路晚南面前。 借着月光,路晚南看清了那个黑影的模样,他再次抬头望了一眼房顶,不可思议地问:“安?你跑到房顶上做什么?” “我在上面晒太阳。”安笑着说。 “晒太阳。”合着他白天一直在这上头晒太阳,要死了,要知道今天白天的最高温度可是高达三十八度啊,幸好安是个机器人,这要是正常人,别说晒一整天了,晒个一两小时都能昏过去。 “嗯,”安点了点头,“其实,我送给岑旌的礼物也在上面,要去看看吗?” “好啊。”安为了送他这个礼物,都在太阳底下晒一天了,他总不能辜负安的这个心意,于是路晚南便打算绕到别墅的后方,顺着仓库的后门上房顶,却听见安说。 “不用那么麻烦。” “啊?” 安半蹲下来,将左臂置于路晚南肩胛骨下方,右臂则是放在他腿弯处,尔后十分轻松地将其横抱了起来。第一次被人用这种姿势抱起,路晚南还有点紧张,生怕安一个不小心把他摔地上,于是他立刻环住了安的脖子。 路晚南紧张地吞咽了一下,望向安:“你,你这是” 安温柔地回了一句:“抱紧我,不要乱动。” “嗯?” 紧接着,他便感到耳边一阵强风吹过,与此同时自己也距离地面越来越远,花园的玫瑰在眼中逐渐变小,乌云离开月亮,月光便洒满了每一朵玫瑰。他侧过头,便能看见安那精美的侧脸,银色的长发在空中飞舞,美得张狂。 地面距离房顶的距离并不远,很快,路晚南便感到自己再次落到了平地上,安将他放到了房顶的一张躺椅上,接着,对路晚南说:“接下来请欣赏我为我的岑旌准备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接着,他看见安像变魔术一般,从身后取出一架小提琴,他就像一个拥有多年演奏经验的音乐家一般,开始演奏他那独特的生日礼物。 路晚南是不懂什么音乐的,不过安此刻演奏的这支曲子他还有印象,《A Time For Us》,一支缠绵悱恻的世界名曲。 明明一年前问起的时候,他还说自己不会拉小提琴的,现在却又如此熟练,这是为了自己特意去学的吗?为了给自己一个生日惊喜?选得还是这样一支曲子 琴弓放下,安对着路晚南缓缓鞠了一躬,他保持着他惯有的温和的微笑,似是遗憾地说:“可惜,我只练习了一年,如果我练的久一点的话,我便能亲己为岑旌创作一支曲子了。” 路晚南微微蹙眉:“亲自,为我创作?” “对啊,”安将小提琴放到了另一旁的小圆桌上,他蹲下身,与路晚南平视,“创作一支,最适合岑旌的,只属于岑旌的曲子,送给你当生日礼物。” “安” “岑旌,”安微微一笑,他拉起路晚南的手,置于掌心,“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和你说话的时候,总喜欢直呼你的全名,却不喜欢用人称代词‘你’。” 说实话,路晚南似乎从未在意过这一点,因为对他而言,‘岑旌’也不是他真实的名字,因此,‘岑旌’这个名字,与人称代词‘你’没什么两样。 “为什么?”他问。 “因为岑旌说过,‘你’只是个人称代词,是一个代号,我和任何人说话的时候,都会称呼对方‘你’,所以,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你’。可是岑旌是不一样的,即使在这个世界上又许多名为‘岑旌’的人,在我身边的岑旌,也仅仅是我面前的这个岑旌。” “安” “我记得,岑旌以前问过我知不知道什么叫喜欢,我当时的回答是不知道,可当我现在回忆起那时的事情之时,我觉得,我大概那时候就明白了什么是喜欢吧。 因为喜欢,所以才会喜你所喜,悲你所悲,看到你被别人欺负我会很生气,看到你和别人关系好了我也会难过,好像自己被抛弃了一样;因为喜欢,才会记住你的喜好,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菜,喜欢什么小动物,喜欢打什么游戏。 父亲最初告诉我,和岑旌一起生活后,我便能拥有自己的情绪,能变得更像个人,所以,最开始我以为,我是因为和你相处久了,从你身上获取了你的感情,才会感受到你的感受。可我现在明白了,我的所有情绪,并非源自朝夕相处之间的感染,而是源自对你的喜欢。 “我喜欢岑旌,所以我拥有了感情。” 路晚南一步一步带着安长大,教会他说话,教会他生活常识,陪着他走过漫长的时光,最后,赠与他人类的感情。 可是,这份感情真的是路晚南赠与他的吗? ‘他能拥有人类的感情,只要他和人类相处久了,他便能感知对方的情绪,喜怒哀乐,也能体会其他人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等。他能够将这些感情整合消化,从而拥有自己的感情。’ ‘现在我把他送给你,你来给他七情六欲。’ 如果安是因为喜欢他,才拥有了感情,那么岑明礼的实验,是否失败了呢? 安原以为,自己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路晚南会十分震惊,结果差一点的,路晚南可能会生气,甚至不想再见到他,可是路晚南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安静地聆听安的话语,像他们最初见面,路晚南教安说话那时一样。 安微微垂眸,接着说:“其实我对人类的情爱了解不多,因为我只是一个没什么本事的机器人,我不知道‘初恋、接吻、热恋、结婚’之类的事情,我唯一能确定的,大概只有我喜欢岑旌这件事。 如果可以岑旌,你愿不愿意像电视剧上说的那样,和我在一起试试看呢?” 安的掌心其实比较冷,或者说他的体质本来就偏冷,带着金属独有的冰凉感,哪怕外层裹着一层人造皮肤,这一点也改变不了。路晚南握着他的手,将安的手掌心贴在自己脸颊旁边,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这篇文的几个小攻里我还是最喜欢安安子了_(:з」∠)_ 什么都不懂的机器人攻真的很萌啊~ ‘我喜欢岑旌,所以我拥有了感情’啊我好喜欢这句话 第48章 你是我的心脏(11) 大学生活在不久之后便开始了,由于路晚南考的大学就在本地,离家里虽然不太近,但好歹有爱德温每天送他们上下学,因此他们还是选择在自己家住。 大学生活自然是比起高中来得轻松,尽管一周内还是有大部分时间要早起,下午的课最晚也会上到五六点,但课程比起高中轻松了许多,也没有回家作业,而且上课还可以公然玩手机。 与高中相同的是,安到了大学依旧很受欢迎,和高中生偷偷摸摸的恋爱不一样,大学生都是正大光明谈恋爱的,于是,差不多是在军训的时候,就开始有女生当面向安表白。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安像从前那样不留丝毫余地地拒绝了那个女生,饶是如此,依旧有不少女生找安表白,甚至有人悄咪咪来找路晚南,想管他要一张安的照片。追不到的男神,拿张照片舔舔颜也好。 对于这些女生的请求,路晚南无情拒绝,开玩笑,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男朋友的照片给别人?要不是怕说出来之后会被人议论,路晚南都想直接跟别人宣布说这个你们永远得不到的美人小哥哥是我男朋友。 他不能那么做,但也不想看着安成天被一群妹子觊觎,于是让安告诉那些女生说他有女朋友了。 路晚南和他聊这件事的时候他们刚好在吃午饭,安听到这句话,十分惊讶的抬起头并且以万分标准的姿势让酱爆排骨从筷子中间掉了下来,他将路晚南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圈后,问道:“岑旌是女生?” 路晚南一脸黑线:“你想到哪里去了,我的意思是让你骗骗她们,不然隔三差五就有女生向你表白,我看着都觉得烦。” 最后那句话其实还带了点酸味儿,然而安啥也看不出来,还认真地说:“还好吧几句话就很拒绝了,骗人也不好。” 路晚南:“” 安的智商很高他知道,但是这个情商算了,何必要求一个机器人有情商。 安的情商低除了表现在此处,还表现在很多其他方面,有时候真的让路晚南怀疑这货是不是其实是一枚直男,而且还是钢铁直男。 某一次,路晚南忽然想去看个电影,在此之前他还没有过和男朋友一起看电影的经历,便想试一次,于是他便将买电影票这个神圣的任务交给了安。 在路晚南的设想中,或者说,在路晚南看过一大堆电视剧和小说和恋爱动漫得到的经验中,处于热恋中的情侣当然是要去看唯美的爱情电影啊,最好是能催人泪下的那种,最好还是坐在最后一排,这样才能趁着周围一片漆黑的时候干点别的事情。 然后他就发现安选了某部当下火热的搞笑电影,挑的还是偏中间的位置。 对于这一点,安的解释是:看搞笑电影可以让人放松心情,并且这一部电影的口碑较好,且主演是路晚南近来比较喜欢的演员;挑中间偏后排的位置则是安测量过电影院屏幕大小与各个位置同屏幕的距离,通过严谨的计算,挑选出来的最佳位置,从这一排观看,观感最佳。 行叭,就这样叭。 于是,路晚南人生第一次和男朋友一起看电影的经历便伴随着全场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身边的安不知道何为笑点,全程茫然脸,路晚南刚开始还有点心不在焉,后面越看越觉得搞笑,于是一起‘哈哈哈’。 在那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一起去看过电影,安是觉得太无聊,大多数人类十分喜欢的作品于他而言都很无趣;路晚南是觉得没必要,和男朋友一起去看电影,如果不做点什么,还不如在家看。 大一那年的情人节前夕,安意外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个专门给小情侣过的节日,这简直是太神奇了!感到新奇的安决定也送他心爱的小男朋友一点情人节礼物。 情人节礼物毕竟和生日礼物不一样,生日礼物他可以按着路晚南的喜好来,情人节礼物得按着浪漫来。于是安白天的时候在外面逛了一圈,经过了各大商场,影院,餐厅,警察局,敬老院最终选出了一个他自认为又大气,又永恒,又有观赏性的情人节礼物。 情人节当天,安将自己的礼物藏在身后,来到路晚南面前,笑着说:“岑旌,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路晚南正把大橘放到腿上揉它的肚子,见安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忽然想到今天是情人节,便有些期待地问:“什么呀?” “将~”安迅速将他的礼物展开递到路晚南面前,而路晚南则是在见到礼物的那一刹那便惊呆了,吓到忘记撸猫。 只见那是一面长方形带流苏红色大锦旗,上面还用金色四线绣了‘情人节快乐,祝二位新人百年好合’几个大字。 路晚南:“”这就是所谓的恋爱会使人变傻吗?可这也变得太傻了,你以前送的礼物都不是这种类型的啊喂! 安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个礼物有多沙雕,还十分期待地问:“喜欢吗?” 路晚南干笑了两声,说:“喜欢啊,”他总不可能说不喜欢,不然安肯定要难过,路晚南将那面锦旗收了起来,说,“我会好好保存的。”意思是放到柜子里绝对不会拿出来的。 “喜欢就好,”安看到路晚南小心翼翼地将那面锦旗收起来的样子,心里觉得这个礼物果然没有买错,接着问他,“那,岑旌有给我准备礼物吗?” 路晚南僵了一下,他根本就忘了今天是情人节,自然不会准备什么礼物。不过他不太愿意看见安失望的模样,便对他说:“有啊,你闭上眼睛。” 安老老实实的闭上了眼睛,满心期待等会儿自己睁开眼,会看到路晚南精心为自己准备的礼物。其实不关是什么东西,只要是路晚南送的,他都会喜欢。 而路晚南则是走到安跟前,双手捧着他的脸,踮起脚尖。 安没有等到路晚南让他睁开眼的时候,却等来了一种,难以形容的触觉,他知晓那是唇瓣相触的感觉,也在一些电视上看到过,却从未想过真正实践的时候,会是这种滋味。 比他想象的好多了。 年轻小情侣,又是住在一个家里,房间离得又近,难免擦枪走火,岑明礼现在几乎一年到头都不会回家,岑旌没了自己老爹的约束,便也想放纵一下。安最初是不懂这些的,但或许是处于男性的本能吧,哪怕他只是一个拥有男性特征的机器人,他也能对这些事情无师自通。 爱德温被关在房间休息,大橘也窝在猫窝里睡觉,整个别墅都黑漆漆的。但若是走到楼上,便能看见那扇紧闭的房门与地板的缝隙间漏出白色的光,倘若将耳朵贴在门上,还能听见来自于房间内的丝丝呻/吟。 【拉灯——】 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岑旌却觉得累得不得了,他靠在安的怀里喘气,微微抬头,见安依旧笑得那样温和。他吞咽了一下,心里觉得自己是不是也该帮安解决一下,便问:“要不要,我帮你” 安摇了摇头,岑旌便问他为什么。 “父亲在制造我时,曾给予设定,我无法从性/事中体会到快感,也无法产出jing ye。” “这样啊”岑旌看向他的眼神中带了些许惋惜。 安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他亲吻了一下岑旌的面庞,说:“我没关系的,我不在乎这些,只要岑旌觉得开心就好。” 他们一直保持着这样秘密的恋爱关系,不告诉任何人,在学校的时候像普通同学那样相处,回到家后,他们又像是最甜蜜的情侣。交往两年,安那不怎么高的情商也稍稍增长了一些,不会再选择锦旗这种谜一般的礼物了。 在路晚南二十岁生日那天,安送了他一支永生花,算是作为定情信物。安没有生日,路晚南便在每年的情人节送安自己做的一些东西。 对于二十岁的到来,路晚南可谓是既开心又不开心,开心的事自己很快就要做任务离开这个世界了,不开心的是他其实有点舍不得安。 他的心并非是铜墙铁壁,可以在这许许多多的世界里碰见那么多人还没有动心的,对于安,他虽然算不上是爱到了非他不可的程度,但多少还是有些喜欢的吧。 于是,路晚南便想趁着这最后的时间和安好好相处。 然而,就在他二十岁生日不久之后的某一天,他回到家,却发现安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记得看“作者有话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一定要看本章评论!看评论的宝宝有糖吃!记得点加精 第49章 你是我的心脏(12) “抱歉,我可能治不好他。” 路晚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再一次见到岑明礼,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当他回到家,发现安摔倒在地的时候,他以为安不小心滑到了,便想过去将安扶起来。可等到他走到安的身边,才发现安双目紧闭,且无论他怎么呼喊他都没有反应,似乎是失去了意识。 他向管家爱德温询问,觉得同样身为机器人,爱德温或许知道点什么,可爱德温却表示自己身上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因此自己也不知道。 于是路晚南只能让爱德温开车载自己去岑明礼的研究室,他可不认为岑明礼会为了自己的一个电话而跑回家来,还不如自己带着安去找岑明礼。 岑明礼的研究所路晚南其实没去过几次,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九年多,他只到岑明礼的研究所去过两三次,事实上岑明礼并不喜欢路晚南跑到自己的研究所,所以他没有什么要紧事便不会过来。 岑明礼毕竟是安的创造者,且安是他人生中第一个制造出来的仿生机器人,因此,当岑明礼发现了安的异样之后,他没有责怪路晚南的不请自来,而是抱着安进了实验室。 结果却不尽人意。 “抱歉,我可能治不好他。”岑明礼皱着眉头,十分惋惜地对路晚南说。 “什么叫治不好?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我一时也弄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总之孩子,放弃安吧。” 乍听到这个消息,路晚南忽然觉得心头一空,好像是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事物一般,他摇了摇头,抓住岑明礼的手说:“怎么会呢,不是爸爸你制造出了安吗?你一定有办法救他的吧?” “可有些东西坏了就是坏了,且安的型号太老太旧了,爸爸制造他时用到的那些数据已经丢失了,所以是修不好的,”岑明礼叹了一口气,像小时候那般摸了摸路晚南的头,说道,“挽回不了,不如换个新的吧。你知道吗这九年多来,爸爸也制造出了不少新的机器人,比起安来,那些其他的机器人要优秀得多,他们具有许多安不具备的能力。只要你想要,爸爸便可以带你去挑一个,好不好?” “算,算了吧。”路晚南摇了摇头,毕竟再怎么好,那都不是安了。 “爸爸,可以让我单独和他待会儿吗?”路晚南问。 “好。”岑明礼笑着说,尔后退出了实验室。 安躺在实验室那张冰冷的床上,紧闭着双眼,气色一如他还有意识时那般。路晚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机器人从来就是如此,无论发生什么,他们似乎都是神态自若,且保持着自己最完美的样子。于是,即使安现在醒不过来,即使被岑明礼宣判他已经‘坏了’,他依然嘴角带着微笑,面色红润,仿佛下一秒就会醒过来和路晚南说笑。 也罢,反正迟早都要离开的,早点分别也好。 他温柔地抚摸安的脸庞,尔后俯下身,在安的嘴角亲吻了一下。 心里很难受,好像当初在路上遇到车祸,得知自己即将死亡的时候都没有这么难受。 对任务世界中的人产生感情本来就是错误的,更何况这是一个机器人,路晚南对自己的自制力感到有些自责,却又无可奈何。他握住安的手,那只漂亮的手还是如往日一样,冰冷却柔软。 “说起来,你上次在我脖子上咬了一口,我还没还给你。”路晚南握着安的手,递到唇边,尔后,在他的手腕上咬了一口,留下一排清晰的齿痕。 没有安的日子和从前并没有太大不同,只是不时会感到有些空虚,这个家的每个地方似乎都充满了安的气息。因为安在这里住了太久,所以无论路晚南在这个家的哪个地方待着,他都能回忆起与安有关的事情,每当大橘跑到他身上求抱抱的时候,他也能想起安把大橘送给他的时候的情景。 路晚南一边摸着大橘的脑袋,一边和系统感叹。 【路晚南:统统,我好像失恋了。】 【系统:乖~这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 【路晚南:我活了二十八年,算上被车撞了之后来这些地方溜达的这几年,我从出生到现在已经过了四十多年了,我的天,四十多年来,我第一次感受到失恋的滋味。】 【系统:摸摸头。】 【路晚南,啊好可惜,感觉以后都见不到长得这么美的人了。】 【系统:所以重点在长相吗???】 【路晚南:重点当然不止是长相啊,还有性格,天然呆很萌的好不好?气质虽然看起来很清冷实则很呆萌;还有做菜,再也没有哪个人做菜会那么难吃了,除了沈睿;还会拉小提琴,尽管平时不怎么拉,然后】 “等等!” 路晚南惊呼了一声,把大橘吓了一跳,飞速从他膝盖上逃跑,灵活地跳到了另一张沙发上。 【系统:你怎么了这是???】 【路晚南:我突然想到,安会不会根本没有坏。】 【系统:你什么意思?】 【路晚南:一般来说,不论是机械或是人工智能,除非是刻意的人为损坏,否则,从完好无缺到寿终正寝都会有一段过渡期吧。哪怕是机器人,在失去意识,无法动弹之前也会经历一段过渡期,可是安没有。在他昏过去的前一天,他还神采奕奕地和我一起去上学,和平日里没什么两样,可为什么第二天他就昏迷不醒了,并且还治不好了呢?】 【系统:那你打算做什么?】 【路晚南:我想去找他。】 路晚南总是怀疑岑明礼有事瞒着他。 无论是岑明礼的常年不回家,还是岑明礼形象的大转变,亦或是岑明礼不喜欢让他进研究室,都值得他怀疑更奇怪的在于,他心里总有一种感觉,岑明礼其实可以治好安。 安是岑明礼制造的第一个仿生机器人,编号为001号,据路晚南对岑明礼的了解,像他这样热爱工作胜过家庭的人,一定会把所有成功的实验数据留下来,像安这样具有纪念意义的作品,岑明礼怎么可能会丢失他的数据? 且按照岑明礼的话来说,这些年他的技术一直在进步,既然如此,为何修复不好一个快十年前制造的机器人?又为何会‘一时之间搞不清楚’安为何会变成这样?岑明礼的性格应当是属于不允许这世上有他搞不定的器械的那一种,又为何会如此轻易地叫路晚南放弃安? 路晚南是瞒着岑明礼来到研究所的,生怕爱德温告诉岑明礼自己的行踪,他都没有告诉爱德温自己去了哪里,而是悄悄打车到研究所附近,尔后下车走到研究所。 研究所外面装置的是自动门,且门口带有监控摄像头,路晚南在外面等了好久,一直等到一个穿白大褂的人从外头的车上下来,迈步向研究所走去。接着,他用了一张隐身卡,隐去自己的行踪,尔后悄悄跟在那人的身后进了研究所。 他这次打算全程瞒着岑明礼,因此隐身卡用的也是一小时的,耗费了他一百点经验值。 系统其实是觉得他不该这样滥用经验值,反正岑明礼是他老爹,他来这边岑明礼还能把他赶出去不成?路晚南却觉得反正经验值这种东西,离开的时候也带不走,不用白不用。 借着隐身的状态,路晚南顺利进入了研究所,他开始按着顺序将研究所内的每一件房间逛一遍,希望能在某个房间找到安的踪影。 岑明礼的研究所很大,占地面积与外头的某些大型商场差不多,且上上下下加上地下室一共有四层,路晚南走了许久也才走完前两层。 【路晚南:这么找太麻烦了,统统,你有没有办法可以顺利找到安。】 【系统:我只能大概判断机器人和人类的方位。】 【路晚南:那些机器人在哪里?】 【系统:岑明礼的研究所并非所有工作人员均是人类,据我所知在这所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中,机器人占了三分之一,此为可活动机器人,其余未被激活的机器人均在地下一层的某个空间内。】 【路晚南:这么说来,安可能存在于这个研究所的任何一个地方。】 【系统:是的。】 这就很难办了。 时间已经过了二十多分钟,他才走完两层楼,而且也不确定安现在是不是处于激活状态。如果是未激活状态,那他倒还可以直接去地下一层,如果是激活状态,那就不好办了,毕竟一个随时可以活动的机器人还是蛮难找的。 思量再三,路晚南还是决定去地下一层找找看。 岑明礼的工作室在三楼,因此他每次来研究室都是直接往三楼走,地下一层这个地方他还是第一次来。 和许多科幻题材的作品一样,岑明礼的研究所亦是每一处地方都透着一种高科技感,路晚南走楼梯到了地下一层。这里的景致乍一看与其他楼层并无什么不同,两遍并排相对的是模板一般的实验室,器材室等等,要说有什么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走到尽头时,看到的那一大堵金属墙。 作者有话要说: 在此要向各位读者道个歉,昨天由于我的个人疏忽,导致48章被锁了一晚上,致使部分等待更新的读者只看到修改却看不到正文,很抱歉,土下座。 最要命的是原本我是以为是正文出问题的,改了两次不通过之后才发现是作者有话说出了问题,这时候正文中的一些精彩部分也被我删了,很抱歉。 第50章 你是我的心脏(13) 与其说是金属门,倒不如说那是会移动的金属墙,因为他答道几乎占据了整面墙壁,上面遍布着曲折的线段,散发着幽幽的蓝光,不由得让人想到某些科幻片内的大门。门的最上方贴着一块小小的牌子,上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闯入’。最右方有一小排空余,上面镶嵌着一个类似于密码锁的事物。 【系统:我之前检测到的未被激活的机器人,就关在这个房间。】 【路晚南:数量大概有多少?】 【系统:抱歉,目前无法计算其具体数目,不过,我检测到,这个房间内除了无法计数的未激活机器人,还有一位人类与一位机器人存在,想来是工作人员。】 此时,只听得那扇金属门发出了‘叮——’的声音,路晚南隐约觉得大抵是里面那个工作人员要出来了,下意识往后一蹿,躲到了转角的墙后,躲完后才想起来自己现在处于隐身状态,于是又探出半个身子观察。 巨大的金属门向两边移动,从里面走出两名看起来像是工作人员的人。那个女人个子小小的,白大褂穿在她身上显得她的身材更为较小,她戴着厚厚的圆框眼镜,手中抱着一堆资料。 站在女人身边的男人个子很高,看上去比女人高了一个头还多一些,只是他身上穿的不是工作人员使用的制服或是白大褂。他全身的衣服都是纯粹的黑色,看样子像是略紧身的皮衣外包裹着不知是何材质的铠甲,造型有些像许多机甲番中主人公的战斗服。那个男人一直背对着路晚南,低头和身边的小个子女人说着什么。 他们讨论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耳语一般,从路晚南的地方根本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过了一会儿,路晚南只见那个小个子女人点了点头,两人便在此处分别。与此同时,那个男人不再低着头同女人讲话,于是路晚南也看见了他的面庞。 银白色的长发如今成了漆黑的短发,金黄色的瞳孔也成了血一般的赤红,除却这些,安的容貌还是同之前一样,没有丝毫变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虽然容貌相同,可他又不像是安,安的气质总是温润的,即使是对待陌生人,也是尽可能以礼相待,可这个男子却冷得像一块冰。 可他能感觉到,那就是安。 忽而,那个男子朝着路晚南的方向看了过来,清冷的男性嗓音在封闭的空间内响起:“谁在那儿?” 路晚南立刻将身子缩了回来,同时也有些奇怪,自己现在是隐身状态,安是怎么发现自己的。 有人,那个地方绝对有人。 机器人的感官与普通人类不同,他们可以通过眼睛,鼻子,耳朵,周围的温度,空气的稀薄程度等等来感受一个空间中除了自己,是否还有多余的人员存在。他明显地感觉到,这一小片密闭空间,除了他还有其他人。 于是,他朝着自己怀疑的方向走了过去。 当男人从自己面前走过的时候,路晚南屏气凝神,背后紧贴着墙壁,生怕被发现了。同时,他也瞥到了男人胸前的金属名牌。 001号。 “当然,我花了多年时间,经历过无数次失败,才将他制作出来,在我的研究所,他的编号为001号,在我的家里,他的名字叫安。” 果然是安! 路晚南的心里又惊又喜,又有些担忧,他不能确信现在这个安还是不是当初的安。 安,或者说001号在路过路晚南身边,走出五六步距离后,又突然转过身,死死地盯着路晚南所在的方向。 可惜路晚南从未想过001号是个可以不靠眼睛判断敌人所在方向的人,因此,当他发现001号可以直接从掌心变出一柄细长的尖刀,并且将那柄尖刀甩向自己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懵了。不过身体还是会优先于大脑做出反应,因此,当他看见那一柄尖刀直直地向自己刺过来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向旁边躲闪。 那柄尖刀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001号抬起手臂,那柄尖刀便像是有意识一般,自动回到了他的手中,又缓缓从他的掌心消失。 接着,他看到001号取出一个对讲机,说道:“我是001号,地下一层,大型机械储藏室附近有危险分子闯入。” 操!神他妈危险分子。 【系统:还有十分钟隐身卡的作用就要消失了,】 靠!这叫啥事儿? 顾不得和001号认亲了,路晚南拔腿就跑,可001号发现了路晚南的意图,他还没跑两步,001号便闪身出现在他面前,挡住了路晚南的去路。 001号微微眯起眼,打量着眼前的光景,他的眼睛具有一些动物眼睛的功能,因此可以根据周围的温差观察到某样事物。现在,他可以隐约看见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人,个子比自己矮半个头左右,似乎是男人,只是他看不清这人的面容。 “你是谁?”他冷冷地问。 路晚南自然不能回答,他只想赶快逃出去,只是他无论从哪个方向走,001号都能迅速地闪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 他没办法,跑是肯定跑不过的,打就更打不过了,照着001号的战斗力,别说打架了,他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001号就可以一招把他灭了,然后他就可以当场去世。 没办法,于是他想了一个损招,照着001号的两条腿中间狠狠踢了一脚。 “!” 所以001号这个仿生机器人做的还是很成功的,连男人最大的弱点在裆部这一点也做得惟妙惟肖,路晚南恐怕还是第一次看到001号露出这种表情。 虽然有些对不起001号,但路晚南也顾不上他了,他在心里对001号说了一声抱歉后便立刻向外逃去。 此时,大批人马得到001号的命令,冲进了地下一层,路晚南顾不得小心躲闪了,直接从混乱的人群中冲了出去,也不记得途中撞到了多少人,又被多少人撞到了。接着,他一口气掏出了地下一层,又跑到了研究所外。 当他靠在研究所旁的灌木丛中喘气的时候,隐身卡的作用也消失了。好在岑明礼的研究所地处偏僻,也没人发现他的异常。路晚南半蹲下来,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事情,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路晚南:原来他真的在这里。】 【系统:】 【路晚南: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呢?才过了一个多月,他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系统:总觉得,这和岑明礼有些许关系。】 【路晚南:是啊,得找个机会问他才行。】 “旌旌,你怎么在这里?” 就在此时,一个沉稳的男声在耳边响起,路晚南抬起头,却见岑明礼站在一旁,诧异地看着自己。 既然被岑明礼发现了,那就没有办法了。 “爸爸,我,我想”突然被岑明礼撞见,这是他没想到的,得赶快找个理由搪塞过去。于是路晚南说,“您上次和我说,可以再送我一个机器人,那个约定还算数吗?” 岑明礼楞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是为了这件事特意跑过来,尔后微笑:“当然算数,只要你想要,现在就可以去挑选。” 路晚南盯着岑明礼的眼睛,认真地问:“无论我选择了什么,爸爸都可以送给我吗?” “看情况吧,如果你要的是我那些重要的下属,那就不行了。” “好。” 他想把001号弄回来,为此,他要赌一把,看看岑明礼是否愿意把001号还给他。 若岑明礼愿意,那自然最好,可若岑明礼不愿意,那就说明岑明礼一定有什么阴谋。 地下一层的动乱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始终找不到那个所谓的‘危险人士’,涌入地下一层的工作人员也很快散开了。 001号却始终不能确信那个‘危险人士’已经离开了,于是双臂抱胸倚靠在路晚南刚才靠得那面墙上,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与他想象的一样,岑明礼果然带着他进了地下一层那个大型机械储藏室。只见岑明礼在那个密码锁所在的区域站定,尔后天花板上射下一道光环,将岑明礼整个包围起来,接着,便听一个机械的女生从上方传出:“身份认证,岑氏科学研究所所长,岑明礼。” 尔后,那扇金属的大门慢慢打开。 原来那个密码锁就是个幌子。路晚南想。 门内的空间很大,目测不会比那些大型体育比赛用的足球场小,门打开的那一刻,天花板上镶嵌着的灯也亮了起来,照亮了场地内的光景。 当看清了眼前的情景之后,路晚南才明白了,系统所说的‘目前无法计算其具体数目’是什么意思。 场地内,整整齐齐站着一排又一排的仿生机器人,单看第一排,数量就不会少于一百,再算上后面那些数不清的树木,路晚南估测,这个地方存放的机器人不会少于一千。且这些机器人形态各异,男男女女,高矮胖瘦,几乎每个人的外貌,形态都各不相同,唯一的相同点,大概就是他们的都没有表情,双目无神。 “这里的每一个机器人,他们的外貌都不一样,且他们都和最初你所见到的001号一样,没有被赋予思想和感情。”岑明礼微笑着揉了揉路晚南的头,说,“去选一个吧。” 第51章 你是我的心脏(14) 在这样一个密闭空间里,可以见到数以千计的排列整齐的人已实属难得,更何况那些都是冷冰冰的机器人。他们确实与路晚南最初见到的001号很像,无论是表情还是眼神都冷漠无比,哪怕外表精致,看上去也最多是个没有生气的等身人偶。 他原本的目的就不是来挑选什么机器人的,于是,他假模假样地在那群机器人身边走了两圈,便对岑明礼说:“爸爸,这里的机器人,我没有喜欢的。” 岑明礼像是很诧异:“怎么会?在我心里,这里的每一个机器人都十分优秀,当然,如果你对他们的外貌不满意,我可以对其进行修改,毕竟这也不是难事。” “算了吧,爸爸,打扰你了。”路晚南抱歉地对岑明礼说了一句,接着向外走去。 而此时,躲在不远处的001号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味。那像是才十几分钟前闻到的,那个危险分子的气味。 于是001号从墙后走了出来,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从大型机械储藏室走出的那一刻,路晚南便和001号对上了。看到001号的那一刻,路晚南其实有些惊慌,却也有几分期待,他生怕001号认出他就是刚刚那个‘危险分子’,又期待着001号能认出他来。 可他却只见001号微微皱眉,眼神依旧冰冷无比,像两把尖锐的冰锥,直刺进人的心脏。而此时,岑明礼也从储藏室内走了出来,笑着对001号说:“001号,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岑明礼出来的那一刻,001号的视线便从路晚南身上移开了,他看向岑明礼,恭敬地鞠躬,说:“所长大人,属下方才在此处遇见了一位擅闯研究所的危险人士。原本想将其当场抓获,奈何此人有些奇怪的本事,遂让他逃了,请所长责罚属下。” “哦?是个什么样的人?”岑明礼好奇地问。 “属下并未看到他的样貌。” “那就难办了啊,”岑明礼叹了一口气,在两人中间望了一圈,又笑着说,“忘了介绍了,001号,这位是我的儿子,岑旌。” “岑旌”001号细细品味着这个名字,总觉得心里腾升出一种异样的感觉,却又说不出为何。而这种异样感只持续了一瞬,很快他便觉得,身为机器人的自己没必要理会大脑里出现的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于是他对路晚南说,“你好,我是001号。” “不对,你不是,”路晚南摇了摇头,又看向岑明礼,“爸爸,他明明是” “不,他不是,”岑明礼打断了路晚南的话,“或许外貌相似,但他与安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两种机器人。安只是普通的仿生机器人,用来供人观赏,伴人娱乐;而他,是我研究出的第一个战斗机器人,并且拥有堪比一支军队的力量,由于他是我制造的第一名战斗机器人,故而称呼他001号。” 战斗机器人?岑明礼为什么会研究制造战斗机器人?他想干什么? 他几乎能确信眼前这位001号就是昔日的安,但并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和安像,而是那种感觉。毕竟是朝夕相处了将近十年的人,他怎么可能感觉不到? 而且,比起安的改变,他更想知道岑明礼到底想干什么。一个科学家没必要无缘无故研究什么战斗机器人,更不会制作成百上千的机器人,他突然有个想法,或许,系统所说的那个阴谋,就与岑明礼有关。 如果是真正的岑旌,恐怕会在此处像岑明礼无理取闹硬要把安带回去,可是他不能这么做。 路晚南像是接受了岑明礼的解释一般,点了点头,又有些不舍地望着001号,对岑明礼说:“爸爸,我想和他单独待会儿行吗?” “当然可以。”儿子的听话令岑明礼很满意,只是单独相处一会儿,他自然是觉得没什么,于是他对001号说,“001号,陪少爷玩会儿,结束之后来我的实验室找我。” “是,所长大人。” 路晚南看得出来,001号对岑明礼是发自内心的尊重,对自己,也是发自内心的冷漠。单独相处时,他甚至能感觉周围的温度骤降,明明已经是夏天了,却仿佛身处寒冬。他面对001号时也不知如何开口,是否记得以前的事这种问题几乎等于白问。 于是,先开口的便成了001号:“你想说什么?危险人士。” “你!”这家伙果然知道他就是刚刚闯进来的人。 “明明是所长大人的亲属,有着进出研究所的权利,却要选择利用奇怪的术法隐身闯入,对此,我很想知道你的目的是什么?你用以隐身的奇怪法术又是什么?又为何要在离开研究所之后跟随所长大人返回?” “目的如果我说,我是为了见你才来的呢?” “见我?”001号微微眯起眼,像是不敢相信路晚南的话,“为何要见我?你是从何处得知我的身份的?” 那冷漠的神情,疏离的语气,无一不在告诉路晚南,001号,和从前的安不一样。 “你真的不记得了吗?”他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去问001号,“你真的不记得我是什么人了?” “我知道,”001号说,“你叫岑旌,是所长大人的儿子,五分钟之前发生的事情我还是不会忘记的。” “不是这个,那你记得自己是谁吗?你原来是有名字的,而不是一个前缀着一串数字的代号。”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是所长大人制造出来的机器人,所长大人赐予的代码便是我的名字。”仿佛只有提到岑明礼的时候,001号的表情才会稍微柔和一些,接着,他又对路晚南说,“你还有别的事吗?” “没了,我只是想确认一下”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把我忘了。 “那我便离开了。” “等等!” 001号刚要转身离去,路晚南便一把抓住了他的右手,001号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人抓住的时候,先是楞了一下,尔后厌恶地甩开了。 “如果不是看在你是所长大人的儿子,我已经将你赶出去了,虽然不知道你接近我到底有什么预谋,但不得不说,像你这般身上充斥着小偷气味的人,着实令人生厌。” 小偷气味。 直到001号离开,路晚南依旧站在原地,保持着一副被恋人伤害,悲痛拒绝的状态,同时,他也在内心对系统吐槽。 【路晚南:操!他骂我!这个王八蛋把我忘了也就算了,他还骂我!!!】 【系统:所以他很有可能根本就不是安啊。】 【路晚南:不,他是,他手上有牙印。】 【系统:牙印???那玩意儿还能留那么久???】 【路晚南:没准儿机器人和普通人的体质不一样呢。】 【系统:所以你接下来要做什么?在这儿站着发呆?】 【路晚南:谁说我在发呆,我在做戏给岑明礼看呢。】 研究所内的每一处都安置着监控,如果路晚南猜得不错的话,方才他和001号拉拉扯扯后被001号嫌弃,之后又一个人在这边黯然神伤的样子全部被记录在了监控内,而岑明礼则是通过监控观察这边的一切。 以岑明礼的智商,在研究所外看到路晚南的那一刻就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了,因此他便故意带路晚南进来,又故意挑准时机让路晚南和001号见面。 岑明礼这么做,无非是想告诉路晚南,他看到的人不是安,安已经‘死’了,现在站在他面前的是自己最得意的作品001号。 既然岑明礼这么期望着,那么自己不如顺了他的意。 作为岑明礼那天真单纯没有经受过社会人的毒打的小儿子,路晚南自然还是要做出一副‘我不听我不听我就要找他嘤嘤嘤’的样子的,于是路晚南隔三差五跑去岑明礼的研究所骚扰001号。 001号被骚扰了几次后,不堪其烦,跑到岑明礼面前告状。 岑明礼靠在皮椅上,微笑着听001号说完那些话,接着说:“对于我的儿子,你有什么记忆吗?” “没有,”001号摇了摇头,“我唯一知道的,便是,他是所长大人您的孩子。” “那你对他有什么感觉呢?” “感觉?”001号思索了一会儿,老实地回答,“说实话,小少爷这段时间隔三差五便会跑来研究所找我,若是换了别人,只怕我已将他赶出研究所了,可或许因为他是您的孩子,所以我非但没有将他赶出去的冲动,反而觉得让他留在这里也没什么,只不过,我到底是不怎么喜欢他。” 他也很难说清楚对路晚南的感觉,有时候觉得他很烦,不打一声招呼就过来,过来之后便是缠着他;有时候又觉得他好像也不那么烦,还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好像两人曾经认识一般。 “是吗?”岑明礼挑了挑眉,“因为是我的孩子,所以你才会觉得,他身上带着一种令你熟悉的感觉是吗?” “对!就是这样!”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会对路晚南感到熟悉的感觉了,原来是因为他是岑明礼的孩子。 “弄清楚就好。”岑明礼微笑着说。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打算写一下南南来找001号的情节的,但是又觉得没那个必要_(:з」∠)_,写出来估计能占一两章。 要不这个放番外吧。 下一章可以做任务了,安心,这个任务短,做不了太久 第52章 你是我的心脏(15) 安顿好了001号,岑明礼又给自己儿子打去了电话。 说来也是讽刺,岑明礼这个一年到头不回家,连电话也没打过一两个的家伙如今居然会为了一个机器人,主动给路晚南打电话。 “旌旌,在做什么?”岑明礼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温柔,如同一个疼爱关心孩子的父亲。 路晚南恹恹地回了一句:“在和大橘玩。” “大橘?是你朋友吗?” 说起来,由于岑明礼常年不回家,且即使回家了也只是待一个晚上就走了,因此他根本没有见过大橘。 “嗯嗯,是的。”路晚南敷衍地回答。 “有朋友陪着就是好事,可是旌旌,我听说你这段时间总跑到我的研究所找001号,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呵,爸爸,你明白的,因为他长得像安啊,只是因为他长得像安而已。” “旌旌,如果你喜欢他的样貌,我可以再做一个与他外貌一模一样的机器人送给你。” “不用了,谢谢爸爸,再见。” 路晚南把岑明礼的电话挂断,随后,翻开了日历。 八月四日,后天,就是岑旌的二十一岁生日。 而岑明礼,果然把自己儿子的生日忘了。 实际上,这一段时间,他除了去研究所骚扰安试图让他记起自己,其他便是在为那个所谓的‘阴谋做准备’。 那个‘十年后大BOSS的阴谋’,十有八九与岑明礼有关,如果他猜得不错,岑明礼恐怕是打算利用那些机器人发动战争之类的事情,引起社会动乱。目的是什么他暂时不清楚,事情还未发生他也不可能去找岑明礼追究原因,他现在能做的只有为战争做准备。 近段时间他都尽量让爱德温准备充足的粮食,避免到时候市面上的菜场超市都关门了他被饿死。接着便是给所有认识的人发消息,提醒他们八月六日之后将会发生一些灾难性事故,做好准备。自然大多数人不单没相信他的话还觉得他脑子有问题,但无所谓了,爱信不信。 有几个上学期间同他关系好的会打电话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他就随便扯了个谎说自己做梦预见八月六日之后将会发生什么什么事情,叫他们注意自己的安全。他原以为这种谎话大家都不会相信的,没想到还真有人信了他的鬼话还说当天要去找他。 爱德温还是十年如一日,任劳任怨地为岑家工作,路晚南也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在工作,为了钱,为了忠诚,还是为了岑明礼编制的程序?想来那些没有思想的机器人也极为可怜,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无法选择自己该做什么,只是一味地听从制作者的话,日以夜继地重复单调而相同的工作。 像往常一样,爱德温为他铺好被子,准备好衣物,又在临睡前和路晚南说晚安。爱德温正要关灯的时候,路晚南对爱德温说:“爱德温,你在岑家工作多久了?” “二十四年,老爷和夫人结婚的那一年。” “你为什么在这里工作?” “因为老爷创造了我,为他工作是我的本分和荣耀。” “你们机器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创造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吗?” “至少我是如此。” “好的,我明白了,爱德温,晚安。” “晚安,少爷。” 早上起床的时候头有点晕乎乎的,路晚南同往常一样,在家吃了个早饭,给大橘添上猫粮,爱德温打扫卫生。 门铃响起的时候爱德温立刻放下了手中的拖把打算去开门,路晚南示意爱德温继续干活,自己去开门了。 唐宴,便是那个唯一相信路晚南的话的人站在大门口,身后还背着一个旅行用的大背包,路晚南将他迎进了门,说:“我那么扯的鬼话,你都愿意相信啊。”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而且我暑假也无聊得很,不如来找你。”唐宴将背包放在桌子上,拉开背包拉链,对路晚南说,“为了你说的那些事,我特意带了点东西过来,你看够不够?” 路晚南只朝里面瞄了一眼,便被包里的东西惊到了,他不可置信地问唐宴:“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些的?” “从家里拿的,我们家有很多这种东西,都放在我爸的仓库里呢,我不到十岁的时候我爸就已经让我拿着这玩意儿在家练习射靶子了。”唐宴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十分平静,就好像是在谈论今天晚上吃什么一样。 唐宴太平静了,反倒让路晚南有点心慌,他不由自主地吞咽了一下,接着问:“冒昧地问一句,你父亲是做什么的?” “我爸啊,他做的事情可不太干净,就不和你说了。不过这些和我没什么关系啦,他平时不怎么管我,因为他早就决定将所有产业留给我大哥了。” 这话一出,路晚南心里也大概猜到唐宴家是干啥的了,只能说唐宴平时藏得太深,根本不会让人把他和那些事联系到一起。 唐宴却完全不把这当一回事,还从包里取出一支qiang,递给路晚南,问道:“要试试吗?” 试试?他还没有那个胆子,毕竟他从来没有拿过这玩意儿,而且他们家拢共就这么点地儿,上哪里去试?拿在手里把玩倒是可以的。 唐宴在沙发上随意地坐下,爱德温为他们泡了杯茶,唐宴端起来喝了一口,接着问道:“对了,你现在差不多可以告诉我了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路晚南将那支qiang放回了唐宴的背包里,接着,在他对面坐下,开始讲述。 2×××年八月五日十二点五十九分,S市,成辉金融商业大楼。 这是全S市最高的建筑,掌握了S市百分之八十的经济命脉,在距离地面数百米的大楼楼顶,一位男子逆风战立,墨一般的发丝被微风吹起,月光照耀在他的脸庞,仿佛暗夜中的吸血鬼,美得令人窒息。 滴答,滴答,滴答。 秒针走向12的那一刻,凌晨的钟声敲响,时间走向八月六日零点零分整。 001号听着那丧钟一般的哀鸣,徐徐开口:“动手吧。” 轰—— 【叮——世界线任务开启,任务内容:击溃由岑明礼制造,001号率领的机器人大军,拯救世界吧!】 零点整,这个时间,大多数人都陷入了睡眠,不少年轻的熬夜人士或许在捧着手机和电脑追剧打游戏,而就是这个时间,S市最大的商业大楼,发生了爆炸,整栋大楼从中间开始坍塌,不少深夜还在加班的员工皆因这场爆炸死于非命。 001号在爆炸发生的那一刻便从楼顶跳了下来,火焰与粉尘冲破窗户,像一朵绽开的花朵冲向外界,火苗一簇一簇,热烈而又致命。而001号在下落的过程中也为火焰所伤,赤红的火焰一寸寸燃烧了他的肌肤,他却神态自若,像是感受不到一点痛楚。 最后,安稳地在地面落下,右手手臂已经全部烧作炭黑,他盯着那焦炭一般的手臂,接着,左手抓住右肩用力一拧,残破的右臂便被整个卸下,他随手将那段右臂扔在地上,仿佛那是什么不起眼的垃圾一般。 然而,就在右臂被卸下的那一刻,残破的右肩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复原,由上至下,一寸一寸,快速增长,只消十几秒,一只全新的手臂便长了出来,与原来并无区别。 001号活动了一下新长出来的右手,确认其操作顺畅后,抬头,看向站在他面前的人群。 站在001号面前的,是成千上万,排列整齐,严谨得好像一支军队的人群,只不过他们并不能算是真正的人,而是被赋予了强大的力量的战斗型机器人。 而001号作为所有机器人中的最强者,自然而然成为了他们的首领,在岑明礼的编制下,他们所有人,都要听从001号的号令,而001号则要听从岑明礼的号令。 身后大楼坍塌,化为废墟,可怜的人们还未来得及哭喊惊叫,便失去了性命。001号似是没在意身后发生了什么可怖的事情,对面前的机器人军队说:“去下一处。” S大,以城市或是省份命名的学校,往往代表着这个城市教育的最高水平,S大便是如此。如果001号还有记忆,那么他应该能回想起,自己当年的高考成绩,完全可以考上这所学校,可他并没有那么做,并且他也不记得这件事了。 或许他知道,这所大学内还有不少暑假期间仍在学校生活的学生,可他并不在意那些,他只是对身后的手下使了个眼色,于是,机器人便成群结队地涌入学校。他们一个个越过高高的墙壁,又安稳地在地面落下,严谨关闭的大门并没有阻止他们。 寝室楼里,隐约可见又那么零星的几个窗口还亮着灯光,那是喜欢熬夜的大学生在享受他们夜晚的时光,却不知危险已经悄悄降临。 001号挥起了左臂。 2×××年八月六日,零点三十分,S大变为一堆废墟。 作者有话要说: 提问:为什么反派总喜欢站在高的地方吹风? 回答:这样比较装逼 第53章 你是我的心脏(16) 在毁灭了第三个地点——农业养殖基地的时候,他们终于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注意,只可惜,当公安机关与消防车赶到地点的时候,001号已经带着大批人马离开了。 下一个目标,是本市最好的高中,S市一中。 就像他忘记了自己曾经有机会考上S大一样,他也忘记了自己在一中上过学。他会在一中的面前停下脚步并不是因为这个地方引起了他的思考或是感慨,而是因为他在这静悄悄的学校的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岑旌,这是他所记得的那个人的名字,是他敬爱的所长大人的孩子。在这位小少爷的身旁,还站着一个男人,那男人背着一个大背包,嘴角似是带着一丝微笑,看上去很和善,只不过 那令人讨厌的熟悉感又涌上心头。 001号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明明之前没有见过面的,自己的记忆也仅仅是有着被岑明礼制造出来之后的这几个月罢了,可是他却总觉得有些人,莫名的眼熟,就好像认识许久一般。 例如他对路晚南,是一种带着亲切的熟悉感,好像两人是认识许久的朋友一般,尽管现在的他不太愿意承认这一点;而对于路晚南身边那个男人,他却是十分厌恶,好像两人是天生的死对头。 在001号毁灭商业大楼的时候,路晚南便接到了系统的通知,可当他赶到商业大楼的时候,见到的只是一片废墟,而此时,安已经赶到了S大。 路晚南似乎总是比001号晚一步,等到他接到系统的通知,赶往001号去的地点的时候,001号已经去了下一个地点。这样下去他永远只会落在001号后面,于是,他这次选择先一步赶到。 商业大楼,大学,农业基地,实际上路晚南并不能确定001号下一个攻击地点是什么,他只是凭借自己的本能猜测他会来这里罢了,现在看来,他的猜测是正确的。 001号微微眯眼看向前方的男孩,他走到路晚南面前,说:“所长大人一定不希望你出现在这里,请离开。” “你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你为什么要做这些事?” 001号高傲地仰起下巴:“我只是遵从所长大人的命令罢了,请你立即离开这里,否则,我不能保证不会伤害到你。” 路晚南摇了摇头:“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001号皱起眉:“以前?” “对,在你的名字还不是001号而是安的时候。” 又是安这个名字 在那一段日子里,每一次路晚南来找001号,他总能听路晚南提起这个名字,说起很多关于这个名字的事情。可他却完全听不懂路晚南在说什么,尽管路晚南总是告诉他,他就是安。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001号冷漠地回答,“不过,既然你不愿意离开,我也就只能不顾你意愿地动用战力了,希望你到时候躲开一些,我可不希望所长大人因为失去孩子而伤心。” 001号抬起左手,示意身后的机器人们对学校发起进攻。机器人大军只消看到001号做出手势,便立即打起了精神,迈着整齐的步伐朝前走去。 尽管那时在大型机械储藏室时只看过一眼,但路晚南也记得,这些机器人,就是当初岑明礼给他看的那些,那并不是什么仿生机器人,而是岑明礼专门研制的战斗机器人。 这么多机器人,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岑明礼或许从很久之前就开始谋划这件事了,具体是什么时候,不得而知。而在这期间,岑明礼从未藏着掖着,甚至主动带路晚南去观赏这些机器人,甚至可以送他其中一只,这究竟是因为岑明礼认定了路晚南无法改变结局而有恃无恐呢? 如果不在意他们那空洞的眼神和淡漠的神色,或许任谁都会觉得这是一支训练最精良的军队吧,皮靴踏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声响,每个机器人都像视死如归的战士,却又像没有思想的傀儡。 砰—— 突如其来的qiang响让脚步声骤然停了下来,001号皱起眉头,路晚南则是回头,望向站在校门口的唐宴。他已经将藏匿于背包中的武器取了出来,在那些机器人大军朝着这里前进的时候,按下了扳机。 子弹划破空气,精准地冲向最前方的一位机器人,他的头颅在子弹穿过的一瞬间便炸开,像银白色混杂着血液的玻璃球四散开来,于是那位机器人的头部便在那一瞬间消失殆尽,只余下冒着青烟的颈部。 面对这一突变,其余机器人只是停下了脚步,而路晚南惊讶地看着持qiang 的唐宴:“唐宴,你” “反正都是没生命的家伙,杀了算了。”说罢,又爆了一个机器人的头。 唐宴开qiang 的时候,神情果断而冰冷,与往日的唐宴完全不同,该说他真不愧是那样的世家出来的吗?做这种危险的事情的时候竟丝毫不会紧张。 路晚南其实有些奇怪,即使这些机器人不拥有感情,也不该在自己同伴遭到攻击的时候停下脚步,漠然地看着自己的同伴被qiang杀。而下一刻,他便明白了为什么这些机器人会这么做。 只见那个被爆头的机器人,他那冒着青烟的脖颈上,一颗全新的头颅正缓缓生成。在断裂之处,先是冒出一颗椭圆形的大肉球,接着,在那颗大肉球上,头发与五官慢慢现出原形,不过几十秒时间,那颗头颅便完完全全复原,与原来并无二异! 唐宴一下子就懵了,高举着的qiang也放了下来,他死死盯着不久之前被他打爆头的那个机器人,感叹了一句:“这他妈什么玩意儿?” “很厉害吧。”001号微笑着说,带着一股子骄傲,“这就是所长大人的作品,也只有他,能制造出如此完美的机器人。” 路晚南暗自腹诽:也只有岑明礼那种变/态会做这种玩意儿了。 那两个机器人在恢复原样之后,所有机器人又开始了前进的步伐,唐宴望着那群机器人齐齐朝着自己走来,暗骂了一句,又举起qiang朝着他们开火。 砰!砰!砰! 几枪下去,前方不少机器人都失去了身体的某个部位,可是仅仅过了几十秒,那些地方又重新生长出了新的器官。 一管子弹都打完了,对面却毫发无伤,眼见着就要走进学校了。唐宴紧皱着眉,对路晚南说:“不行!这样根本没用啊!” “怎么会这样?” 这太不科学了,哪怕岑明礼把他的宝贝机器人们吹得再怎么天花乱坠,他也没想到这些机器人还具备再生功能。 一个机器人,可以拥有人类的感情,可以像人类一样生活,可以做人类能做的事情,还战斗力爆表,并且还能再生,岑明礼这是要上天吗?他这是打算让这些机器人取代人类? 或许,这就是岑明礼的阴谋? 在被唐宴攻击数次之后,那些机器人似乎也知道了自己需要反击。于是,那些被唐宴攻击的机器人纷纷从队伍中脱离,朝着唐宴走来。 眼见着,那几个机器人朝着自己走来,唐宴立刻换了一支枪,继续朝那些机器人射击。尽管知道这起不了什么作用,但至少那些机器人还需要几十秒的时间来复原,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可唐宴的子弹迟早要用完,他一个人也无法应付眼前的十几位机器人,于是,当后排的一位机器人从手中变出尖刀,朝着唐宴投掷而去的时候,唐宴没来得及躲过,被刺伤了手臂。 刀锋划过手臂,割开了皮肤,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qiang便在那一瞬掉落在地上。 “唐宴!”路晚南惊呼一声,跑到他身边,扶着他的肩膀问道,“你现在怎么样?” “没事,一点小伤。”唐宴捂着自己手臂的伤口,勉强地笑了笑。001号漠然地看着这一幕,朝着那意欲攻击的机器人,抬起了手臂,那些机器人便停止了攻击的动作。 001号走到他们身旁,一把扯住路晚南的后衣领将他从唐宴身边拽开,冷冷地说:“这么关心他?那好啊,不如就让他先死。”说罢,便对那群机器人开口,“杀了他!” 机器人再次发动攻击的那一刻,唐宴无法,只能忍着疼痛一边举起qiang,一边躲避攻击。路晚南一把推开001号,怒吼道:“你不能这么做!他是我朋友!” “他是谁的什么人,与我无关。” “安,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杀他。” “你不要叫我安,”001号那总是平静地好像一汪死水的眼神里终于出现了变化,那是名为愤怒的情绪,“不要再和我提这个名字,我不是安,不是你要找的那一个人。” “好,那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和其他机器人不一样?” 00号微微蹙眉:“什么不一样?” “作为爸爸最喜欢,最器重的机器人,你应该知道,你们这些机器人的感情都是后天培养的吧?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其他机器人都没有智慧,没有感情,只是任人操作的人偶,而你,从得知自己被爸爸制造出来的那一刻便拥有感情,你有没有想过!”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这一章要把岑明礼放出来的,结果写着写着,写嗨了。 我好像还是更喜欢写打起来的情节哈哈哈哈哈 话说我怎么总觉得文风变了,是不是和一开始的不一样了 第54章 你是我的心脏(17) 为什么,他是唯一一个刚刚被制造出来,便拥有感情的机器人? 为什么,他和其他机器人不一样? 001号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些问题,从他有记忆开始,他便知道,岑明礼便是至高无上的权威,他只需要听从岑明礼的安排,做岑明礼让他做的事情便可。他从未思考过自己从何而来,怎么来的,为何明明他是最晚被制造出来的,他的编号却是001号。 “想起来吧,你一定能想起来的。”路晚南握住了001号的手,真诚地望着他,“你不是001号,你是安。爸爸在我十一岁那天,把你从给我,当成生日礼物。从此以后,我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我十八岁,你和我表白,于是我们从朋友变成了恋人,这一切,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吗?” “恋人”001号的表情逐渐变得迷茫,他盯着眼前的路晚南,越看越觉得眼熟,可他却实在记不起,什么都记不起来。他像是努力地在一本空白的书本上寻找词句的人,不论怎么样拼命翻页,最终都是白费力气。 “你是深爱着这个世界的,所以你不会伤害这个世界的一点一滴,放弃吧,安,我知道那些机器人都是听从你的号令的,只要你一声令下,他们便会停止自己的动作。” “我,我”001号第一次感到自己有些头疼,脑袋仿佛要炸开一般,路晚南的话在他的大脑中循环往复,像是要勾起什么重要的讯息一般。最终,他却只听见自己记忆中,岑明礼对他的叮嘱。 “不,我不是,”安摇了摇头,“我不是你说的那个人,我是所长大人最优秀的作品,”他望向另一边,还在孤身与那些机器人们奋战的唐宴,冷笑一声,“你是为了救那个人才故意迷惑我的吧,岑旌,我果然没有看错,从你最初接近我的那一刻起,我便知道你是个卑劣的人。不过,我不会让你得逞,我既然想要他的性命,便不会反悔。” “你!” 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唐宴渐渐地要支撑不住,眼看着不远处的一面机器人就要将一支长箭射向唐宴,路晚南一咬牙,冲到了唐宴面前。 “不要!” “停手。” 两句话同时响起,前一句,来自001号,后一句,却是来自不知何时已经到场的岑明礼。 然而话语出口的那一刻,箭便已经离弦,001号在那一刻感到了巨大的恐惧,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感到如此惊慌。他完全忘了自己身处何地,在做什么,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已经冲到了路晚南面前,在长箭尖端距离路晚南的胸口只有不到五寸距离的时候,接住了那支箭。 等反应到自己做了什么的时候,001号立刻将那支箭丢到了地上,对路晚南说了一句:“因为你是所长大人的孩子。” 而001号口中的所长大人也踱步来到他们身边,岑明礼到来的那一刻,所有机器人都放下了手中的事情,齐齐转身朝向岑明礼,毕恭毕敬地鞠躬。 “所长大人!”一见岑明礼来了,001号便仿佛是将一旁的路晚南忘了一般,他快步走到岑明礼面前,对岑明礼鞠躬,接着问,“您怎么赶过来了?” “爱德温说,我家的小少爷跑出去了一直没回来,我就来看看,”岑明礼越过001号,走到路晚南面前,微笑着看着对面一脸警惕的儿子,“旌旌,你为什么在这里?” “爸爸,这句话我也要问你,”既然他都已经选择正面对抗机器人大军了,那么他大可和岑明礼撕破脸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些机器人又是怎么回事?爸爸,你到底有什么阴谋?” “你又在说胡话了,爸爸能有什么阴谋呢?旌旌,现在很晚了,赶紧回家吧。” “我不回去,在我没有弄清楚你的目的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 岑明礼叹了一口气,那神情有些像一个对孩子的叛逆期手足无措的父亲,接着,路晚南听见岑明礼说了一句:“抱歉,孩子。” 路晚南还在思考,岑明礼的这个对不起指的是什么,。就在此时,他忽然感到后颈一阵疼痛,接着,便失去了意识。 【路晚南:额错咧,额真滴错咧,额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请假去漫展;如果额不去漫展额就不会被车撞,如果额不被车撞额就不会跑到这该死的世界做任务;如果额不跑到这该死的地方做任务额也不会】 【系统:说人话!】 【路晚南:这他妈什么狗屁世界狗屁任务!我屮艸芔茻这他妈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啊我去!万一岑明礼那个变/态一个开心一个不开心让安把我杀了咋办!就那群变/态机器人以一敌百还自带重生技能的战斗力,你要我怎么解决?怎么解决?】 【系统:怕死你还给唐宴挡箭?】 【路晚南:我这不打老远儿就瞄到岑明礼了吗?心里想着这家伙再怎么变/态也不会看着自己儿子死翘翘,我哪能想到那家伙射箭射的那么快。靠,吓死我了,差点儿就死翘翘了。】 【系统:你怕不是个傻子。】 【路晚南:果然还是攻略游戏什么的最好了啊,谈恋爱简直是最美好的事情了,为什么要打打杀杀呢,为什么呢】 “旌旌,醒了吗?” 岑明礼的声音一响起,路晚南便立即闭上眼睛装睡。 岑明礼走路的声音很轻很轻,几乎听不见脚步声,路晚南只听见门与门框碰撞的声响,便以为岑明礼走了,刚要睁开眼,便听见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我知道你醒着。” 路晚南吓得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惊恐地盯着岑明礼:“爸爸” “醒了就好,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路晚南环视了一下四周,周围皆是白到刺眼的墙壁,身下的床带着厚重的金属感,床单与被子也是不染一尘的洁白。他对岑明礼说:“您的研究所?” “看来没睡傻,”岑明礼微笑,那笑容却有些渗人,他伸手摸了摸路晚南的头,说道,“起来,跟着我过来,爸爸有些事和你说。” “好。” 鞋子就在床下,他下了床后便跟在岑明礼身后一起走出房间,这是研究所内的休息室,处于每层楼的顶端,供一些身体不适的工作人员休息用。 走出房间,便是踏上长而寂静的走廊,岑明礼的研究所总是很安静,之前来的时候也是这样,无论是身为人类的工作人员,还是身为机器人的工作人员,都像是不会说话一般,这里的气氛总是压抑到有些窒息。而今天,这种压抑则更为明显。 岑明礼的研究所是全封闭的,整个研究所没有一扇窗户,一来是害怕阳光影响到设备或是化学材料,而来也可以防止偷拍。因此,只要研究所里有人,这里的灯便不会熄灭,可今天,那些实验室却是一片漆黑。 没有人吗?可刚刚看了钟表,现在是白天啊。 这时,路晚南忽然想到那倒霉的被他拖下水的唐宴。 “对了,我那个朋友他” “他好好的呢,我已经让人给他包扎伤口了。”岑明礼头也不回地回答。 “啊,好” 穿过长长的走廊,便来到一间房间,这个地方路晚南还有印象,这是研究所内的监控室,椅子正对着的那面墙上,密密麻麻整齐地排列着一墙的监控画面,用以监控研究所内的每一间实验室和储藏室。平日里,这些荧幕上闪烁着各不相同的画面,令人眼花,而现在,这些监控画面均是一片漆黑。 岑明礼在椅子上坐下,他伸手按下桌面上的按钮,荧幕上便出现大片大片的雪花,看得人眼睛生疼。路晚南微微皱眉,有些不习惯处于这样一个狭小又压抑的空间,可岑明礼却像是乐于见到他这副模样一般。 “爸爸,”在那细细的好像虫鸣的声音在耳边徘徊多时的时候,路晚南便开始焦躁起来,他问岑明礼,“您到底想说什么?” “我来告诉你,你想知道的事情。” “什么?” “从哪儿说起呢?对了,从安吧,那个被我们所深爱的孩子。”岑明礼说这话时,刻意加重了‘我们’二字,像是在强调什么一般,“旌旌,该说你不愧是和安一起生活了多年,对他了如指掌好呢,还是说你太爱他好呢,我明明都把他变成那样了,你居然还是一直坚持地认定001号就是安。” “果然是他,爸爸,你为什么要把安变成那样?” “因为安太完美了吧,”岑明礼无奈地笑了笑,“我之前和你说,安的型号太老、太旧,其他的所有机器人都比他优秀,那其实是假的。不知道人们是否都对自己的处/女作最为看重,于是总会将自己喜欢的所有元素加注其中,安便是如此。制造安的时候,我几乎把所有我能想到的优秀特质送给了他,并且,他在和你一起生活了多年后,拥有了个人感情,智商也远远高出其他机器人,光是这一点,其他机器人就永远比不上。 我的计划需要一个完美的领头人,在我看来,安便是那个完美的领头人。于是,我设法让他昏倒,让你将他送到这里来,又骗你说他无法治好了。等你走了之后,我便对安进行了全面的改造,我去除了他的所有记忆,将他的战斗力与再生能力大幅度提升,同时在外貌上也进行了一些改变。至此之后,你所爱的安死去了,完美的001号诞生。 第55章 你是我的心脏(18) “我还是不明白,”路晚南摇了摇头,“明明可以不这样的,那为什么你要制造那些战斗机器人,又为什么要让他们破坏社会?” 路晚南最佩服的,就是岑明礼无论身处何时何地,总是那样淡定自若,气定神闲,哪怕是现在,他面对路晚南时的神情依旧像一个慈爱的父亲,可他说出来的话,却又不那么好听。 “色/欲,暴食,贪婪,懒惰,暴怒,嫉妒,傲慢。这是人类的七宗罪,是每个人无法摆脱的罪孽,仿佛人类这种生物,只要活着,便会不断地犯错。遇见美好的容颜便会心猿意马,藐视法律者还会为了一己私欲破坏他人清白;贪图钱财物品,挥霍无度;浪费粮食与时间,将自己变成脑满肠肥的废人;为了一些小事而气急败坏,殴打谩骂,为了他人的优秀而心生嫉妒,暗中诋毁,为了自己的优秀而心高气傲,看不起他人。 人啊,总是将自己的三观立为标杆,与自己三观不同的便将其视之为异类,认为自己从未犯错,却不曾细细思考,自己是否真的毫无罪孽。 人打出生之时,心底便有着一股子恶念,成长的过程中,恶念或被压下,或是升腾。于是善人,伪善者,君子,小人,恶人一个一个成长,在社会掀起层层巨浪,又将这些巨浪化作平静。然后一个个在无意间犯下或深或浅的罪孽,度过或是充实或是无聊的一生。食用粮食、水源、空气,运用资源、金钱、土地,生老病死,最终尘归尘土归土,化作泥地里最不起眼的尘埃。 人类始终是一种不完美,甚至带着罪孽的存在。 可机器人是不同的,只要我想,便能按照我的构想制造出完美的机器人,他们拥有出色的外貌,强大的力量,极高的智商,所有人类能做的不能做的,他们都能做,包括□□与生殖。重要的是,机器人不会像人类那般,存在那样多的邪念,他们的内心大多干净,不会被世俗所污染。 你不觉得,比起人类,机器人更适合做这个社会的统领吗?” 不觉得 怎么可能会这么觉得 或许岑明礼的话,有很多地方是没错的,甚至反映了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可是,岑明礼的目的却终究是不对的。 人类经过上万年的进化,从攀地而走的猿成为直立行走的人类,经历朝代更替与变法,经历战争与和平,一步一步踏着前人的鲜血走到今天。期间虽然夹杂着不少处于黑暗面的人类,可那毕竟在少数,且他们已经被历史淘汰。 机器人或许比人类完美,但比起存在于这世界上的时间,历史,他们是永远比不了的。 路晚南微微蹙眉,望着面前沉醉于自己理想中的岑明礼:“爸爸,你疯了。” “我疯了吗?或许吧,反正你你们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三人成虎,我不疯也得疯。”岑明礼嘲讽地一笑,尔后,将手伸到身后,按下了一个开关。 紧接着,原本还闪烁着雪花的屏幕一下子出现了画面,只是那些画面却并不是如他想象一般,拍摄着研究所内的场景。 在那一个个大约二十英寸的屏幕上,外面的世界分别投影其上,或是街道,或是居民楼,或是大厦,或是大桥。而那些建筑,正一个个遭到破坏,建筑中的人们,来得及逃出的纷纷作鸟兽状逃跑,来不及逃出的则是被压到在坍塌的建筑下,或是死亡或是重伤。 出了这样的事情,警察不可能不管,奈何在那些机器人面前,警察简直就像是一只弱小的蚂蚁,可以随意踩死。 即使听不到声音,路晚南也能感觉得到,那些人类有多绝望,自己的家园被一群有着与自己相似外形的‘人’毁坏,就连生命也被剥夺,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正是身为自己父亲的这个男人。 只看了一会儿,他便有些看不下去,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又睁眼看向岑明礼:“爸爸,你真的要这么做吗?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无异于在杀人。” “我知道。”岑明礼仿佛是很无所谓地回答了一句。 “你自己也是人类,你也有七情六欲,也会犯下深重的罪孽,既然如此,你又有什么资格批判他人!随意掠夺他人的性命。” “我知道,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没想过好好活着。” “什么意思?”难道是他想错了?岑明礼难道不是想通过这些机器人称霸世界? “如你所言,身为人类的我也是罪孽的,因此,等到我的目标实现之后,我也会自杀。为了让他们好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我已经将所有制造机器人的方法交给了安,他会替我做好一切的。” “你还真是病的不轻” 岑明礼微笑着看向路晚南:“旌旌,你长大了,也敢辱骂你的父亲了。” “那是因为你的做法实在是不太正常。” “是吗,不正常就不正常吧。”岑明礼将屏幕的画面关了,于是满屏又成了自带嗡嗡声的雪花。岑明礼双眼空洞,像是盯着远方的什么事物一般。 路晚南此刻有些怕他,他可以百分之百确定,此刻的岑明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绝对异于常人,即使这个时候岑明礼让自己手下的机器人冲进房门一刀把他砍了,他都不觉得奇怪。 “旌旌,你觉得一个人能够活在这世上,靠的是什么?”岑明礼忽然开口。 “食物,水源,空气?往上一点,他人的尊重,精神需求什么的” “健康,”岑明礼开口,“健康的生理,心理,健康的身体。而在人类的身体中,最重要的器官便是心脏,离开了心脏,人类便无法生存。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可以不依靠食物活下去,有些人不需要睡眠也能生活,但失去了心脏的人却无法生存。” 路晚南轻轻皱眉:“你想说什么?” “‘心脏’不是只对人类重要,还有动物和机器人。” 听到这句话,路晚南忽然有些心慌:“什么!” “很意外吧,”岑明礼看着路晚南的反应,有些得意,“机器人也是有‘心脏的’,他们离不开‘心脏’,失去了‘心脏’,机器人便无法生存。” 机器人也有心脏?可是明明安说 岑明礼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突然告诉他这个?而且机器人离开了‘心脏’便无法存活这样的话,无异于告诉他那些机器人有什么弱点! “你知道吗?一个机器人死了,便会有更多新的机器人诞生,只要身为领头人的安活着,机器人便不会灭亡,然而,安是无法打败的。因为安的心脏,并不在他自己身上。” 浑浑噩噩地离开监控室,走进了最开始,岑明礼给他安排的那个休息室。 路晚南坐在床上,出神地凝视着白墙上不起眼的一个小黑点。 真是难得,像岑明礼那样严谨得一丝不苟的人居然会允许墙壁上存在污渍。 他思考了很久,回想起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生的一切。 他想起自己被抢劫犯袭击之后,在医院的那个夜晚,安和他说的话。 他又回想起安之后去了一趟公安局,想找出那个凶手。 警察说,那个凶手可能不是人。 【路晚南:系统,你能帮我检查一下我的身体吗?】 【系统:检查什么?】 【路晚南:我想知道我的体内是否存在异物。】 十几秒过后。 【系统:奇怪,你的体内,有一小块半导体物质,看上去似乎是芯片。】 【路晚南:在什么地方?】 【系统:左胸偏下,紧紧贴在心脏表面。】 果然 高三那年他被人刺伤,根本不是意外,而是岑明礼刻意安排的,那个持刀抢劫犯十有八九是岑明礼制造的机器人。 岑明礼这是为了找一个正当的机会,将芯片植入他的体内。 而那片芯片,正是掌握了安生命的‘心脏’。 安和他说:“岑旌,你就是我的心脏。” 从很多意义上来说,他就是安的心脏。 按着系统的指示,路晚南找到了唐宴所在的休息室。 唐宴受了伤,与机器人战斗时又过度疲劳,因此此刻还沉睡着。路晚南便找了一张椅子坐在床边,一直等着唐宴醒来。 好在唐宴没睡太久,不过他醒来看到身边一动不动的路晚南的时候还吓了一跳,接着便关切地问:“岑旌,你怎么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没事,这里是我父亲的研究所,他还不会伤害我。倒是你,怎么倒下了?” 一提起这个,唐宴便有些愤然:“我看到你父亲命令那个长得和安一模一样的家伙把你打晕之后便有些气愤,于是想上去与他理论,然而那个长得和安一模一样的家伙,他的战斗力与其他机器人完全不是一个级别,我被他打晕了。” 路晚南点了点头,事情经过和他想的差不多,他接着开口:“那个人就是安。” “什么?!”唐宴显然不敢相信,昨夜见到的那个家伙,冷酷无情,与他从前认识的那个呆呆的,待人温和的人完全不一样。 “那我来告诉你,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会不会有点啰嗦,就关于岑明礼那些长篇大论 不过我好像特别喜欢写这种诶,《我死于夏天》里面大BOSS的思想理论我也是写了很多,感觉我总喜欢写反派的思想。 然后,作品的三观不完全代表作者的三观,不要因为觉得岑明礼的三观歪就觉得我的三观歪啊 第56章 你是我的心脏(19) “你的意思是,那些机器人的弱点,在于他们的‘心脏’?” 路晚南将岑明礼告诉他的事情均告诉了唐宴。 “可是,你怎么知道机器人的额心脏和人类的心脏在同一位置呢?如果打错了,不是白高兴一场?”唐宴疑惑地说。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会成功呢?” “那安怎么办?既然他的心脏不在他自己身上,那要杀他不是也很麻烦?” “这个,我有办法对付他,”路晚南胸有成竹地一笑,只是看唐宴的表情,却像是依旧不太相信他,“你这是什么表情,还不相信我吗?” “我只是好奇,像你这样身上没二两肉,体育课还总考不及格的人要怎么对付安那种人形生化武器。” 这话说的,太扎心了,岑旌这具身体因为运动细胞太少,体育课考了几次不及格,为此还有不少人拿这个笑话他,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唐宴还记得这事儿。 路晚南干咳了两声:“你别管了,反正我有办法,具体是什么,现在还不能说。” 经过了一整个夜晚,毁坏了十来座重要的建筑,他们不可能不被发现。当001号带领着他的军队来到市政府的大门口时,他们理所当然地被姗姗来迟的警察大军围堵了。 对于警察,001号并没有表现出什么感情,于他而言,这一队警察和上一队来阻止他们的那些警察一样。一样的处于弱势,一样的终究要被他们打败,对于败者,他不会多看一眼,因此也不会有任何看法。 机器人大军依旧像被无数根丝线操纵者的人偶一般,机械地跟在001号的身后,等待他的命令。001号叫他们先按捺住了别乱动,接着,踱着步子走到最前方那位看起来颇具威严的中年男子面前,看上去颇为无所畏惧。 许是警局的人太过畏惧这群机器人的实力,于是不单将本市的警察局局长请了出来,顺带着请了其他地方的外援,而站在最前方那个中年男子,便是本市警局局长,姓王。 001号的身高将近一米九,王局长比他矮了半个头有余,于是001号站到他身前时,气势更甚。他傲慢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说道:“五分钟内,带着你的人离开,否则,我不保证这里的人都能留住性命。” 王局底下一个年轻气盛的听了这话,便有些按捺不住想要冲上来和001号同归于尽,不过被王局拦住了。 王局到底是阅历丰富的人了,没那么容易被激怒,反倒是客客气气地同001号说:“这位先生,我们此次前来并非是要与你决一死战,而是想知道你的目的。” “目的,你没必要知道,如果你们要谈条件,那么请你们立即离开这里,如果你们要打架,我们随时奉陪,不过一旦打起来,可就不能保证你们能够活命了。” “你!” 王局脾气好,可也不是软柿子,况且他们这次也带足了人手,就是为了和这些难搞的家伙死磕。 于是王局一声令下,便打算与这群机器人决一死战,001号也乐得如此,比起和别人理论些有的没的,他更喜欢干干脆脆地打一架。 然而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只听得嗖的一声,一颗子弹飞速射出,不偏不倚,射在了001号身后的一名机器人的胸口。这变故来得太快,所有人都愣住了,呆在了原地,也包括001号。他们齐齐转过头,看向那个被击中的机器人。 只见那个机器人吭也没吭一声,面色没有丝毫变化,只是下一刻,他便重重地倒在了地上,胸口有一个明显的,黑漆漆的洞,正徐徐向外冒着青烟。 他死了! 这是所有警察都在惊讶的事情。 之前有过交锋的,或者是听别人提起的都多多少少知道,这些机器人强的可怕,哪怕是受了伤也会立即愈合,可是现在,这机器人居然死了! 是因为击中了心脏吗? 发现了重点的警察们也不去追究究竟是谁开的那一qiang了,他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qiang支,对准了那些机器人,开始一通扫射。 001号万万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不过他也不慌不乱,而是指挥身后的大军开始反击。 一场混乱,便在市政府门口发生着。 可怜的警察们,以为掌握了机器人的弱势,便能给其致命一击,将其击溃,奈何岑明礼制造的战斗机器人可不是吃素的。于是,这场混战搞到最后,迎来的结果便是:机器人损伤不到一半,警察队伍则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下十来名身手较好的警察依旧在浴血奋战。 就在此时,一名警察发现了一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机器人,他方才发现,这名机器人几乎没有参与战斗,也不知是不是功能比起其余机器人更差一些。 于是,他对着那名机器人扣下了扳机。 嗖—— 那颗子弹并未射入那名机器人的心脏,而是在中途被挡下了。 001号背对着路晚南,他的双指之间,夹着一颗子弹,他盯着那名警察,眼中充满了怒气,紧接着,双指发力,将那颗子弹送了回去,正巧击中那名警察的心脏。 “安” 001号转过身,依旧是冷漠地看着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机器人大军中的家伙,说道:“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找死吗?” 路晚南微笑着看向001号:“不,我只是想来解决一些事情。” “有什么事,等我解决了手头的事情再说。”安冷着一张脸说完,便想转身将剩下那些警察一并解决。 “等你解决完了就来不及了,安。” 001号皱着眉头:“我说了,不要叫我安。” “可你就是安啊,只不过你忘了罢了,要我帮你想起来吗?” 001号不明白他想说什么,更不明白他的意图,不过,既然那群警察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他倒不介意听听路晚南说了什么。 “你说。” 路晚南深吸一口气,低下头,说了一些,听起来像是无关紧要的话:“其实也没什么,我看过那么多作品,恋人中有一方哪怕失忆了,他也会对另一方多多少少有点反应,可你没有,这一点我还是很伤心的。明明,你说过岑旌这个名字对你而言很重要。” 001号听着云里雾里,尽管他确实觉得眼前这人从看到第一眼起便有些熟悉,但他不认为自己认识他。 路晚南再次抬起头,有些悲伤地望着001号:“安,你记不记得你说过,我是你的心脏?” “什么?” 他微微一笑,从口袋中取出一把匕首:“我现在,不想要你的心脏了。” 路晚南将匕首刺入自己心脏的那一刻,001号的瞳孔瞬间扩散了,他想阻止,可是却阻止不了,明明张开了嘴,话语却像是被噎住了一般,怎么也出不来,伸出了手,却阻止不了匕首胸口带来的伤口。 同时,头部与左胸处传来剧烈的疼痛,无数画面与片段仿佛是走马灯一般,纷纷涌入他的脑海,在这些画面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便是眼前的男孩。 他叫岑旌,自己的名字叫安。 岑旌教什么都不会的自己说话,睡觉。 岑旌带自己去游乐园,还差点被坏人欺负。 岑旌和自己一起上学,交朋友。 然后他们相恋,在岑旌十八岁的生日,自己给岑旌拉小提琴。 他们相识,相知,相恋,却没有相守。 明明是以前当做宝贝一样捧在掌心的人啊,为什么会把他忘却了。 他看到了曾经的岑旌,却忘了曾经的自己。 第一次,感到心口疼得要命。 明明自己没有心脏的,为什么。 那本该装着心脏的地方却疼得要命,生命似乎也在一点点流失。 当他看到路晚南即将要倒在地上的时候,他抱住了路晚南,在他耳边低语。 “岑旌我记起来了。” 可是,来不及了。 【叮——该世界主线任务已完成,获得200点经验值,当前经验值四百五十点。】 【宿主以完成当前世界任务,请宿主于三日之内脱离该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这个世界终于写完了,安安子再见qwq 原本没打算写虐的,一不小心写还了 本文中最喜欢的世界了吧,以后没脑洞了就把这篇改成长篇,主角还是叫岑旌和安,其实我还蛮喜欢岑旌这个名字的。 下一个故事见啦~ 第57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 醒来时,天色已是大亮。 不知是不是因为刚刚醒来,眼前还是一片虚焦,他扶着床板吃力地坐起,靠在床板揉了揉眼睛,尔后,才看清屋子里的模样。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上个世界在岑家住得太久了,对于岑家家境优渥的条件从一开始的惊叹到后来的习以为常。 因此,当他看到自己现下所处的环境的时候,他忽然怀念起岑家那装修精致的双层大别墅,以及爱德温无微不至的照顾。 这房子实在是算不得好,实在要评论,他有些像那种建成了二三十年还没有翻新过,且随时都有可能被人用红颜料画上一个大大的‘拆’字的房子。 房子内比较昏暗,这可能是因为没有开窗,或许开了窗,房间内的光景看起来会好一些。路晚南便下了床,床上地上那双看起来用了三四年的毛绒拖鞋,拉开了已经用到掉色的窗帘。 阳光一下子照进屋子,照亮了室内的光景,于是路晚南发现,这房子是真的破。 墙壁上有日久经年的漏水留下的发霉的痕迹,厨房的灶台上满是油污,与餐桌连在一起,餐桌的桌布也是许久未更换的,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上面斑斑点点的油渍。卫生间又小又乱,地面有些潮湿,洗衣机上还堆着一堆没洗的衣服。整个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一卫,阳台和客厅连在一起,上头摆着画架和种种画画用具,一整面墙壁上全是已经干掉的颜料。 真不敢相信原身是怎么生活的。 路晚南扫视了一眼这乱糟糟的房间,忽然感觉有些心累,于是在餐桌旁坐下。 此时,系统也冒出了头。 【系统:需要现在接收世界线信息吗?】 “等会儿,我现在有点不想动。” 【系统:怎么了?】 “可能没缓过来吧。” 上个世界给他带来的震撼还是挺大的,无论是对安莫名的心动,还是最后同归于尽,尽管这一切都不真实得好像一个梦境一般,但即使是梦境,很多时候也会让人失魂落魄许久。 不过好在,他对安的喜欢也没有那么深,大概冷静一段时间之后就没事了。 发了几分钟呆之后,路晚南决定先把这个屋子打扫一下,又破又旧是改不了的,但至少可以把它打扫得干净一点。 【系统:冷静下来了?】 “嗯。” 趁着路晚南打扫卫生之际,系统将这个世界的世界线信息发给了他。 这次他来到的世界的原作,是一个RPG游戏,只不过与前几个世界不同,前几个世界中路晚南一直穿越到主角身上,而这一次他的原身,是这部作品的配角,还是一个炮灰小配角。 原身的名字叫沈易亭,现年十八岁,性格温柔老实,是一个没有考上大学,又不想在家啃老,于是自己出来讨生活的画家。 画家这个身份,其实是沈易亭自居的,与其说他是一个画家,倒不如说是一个‘卖画的’。沈易亭这人其实没什么特长,在家的时候就一门心思画画,也不干活也不好好学习,因此成绩差考不上大学,生活自理能力差于是房间一塌糊涂,但他好歹会画画。 只是沈易亭到底年轻,没什么名气,于是他能做的,就是在天气好的时候上一些繁华的地方给人画素描头像赚钱,又或者是画一些插画油画之类的卖给别人当装饰品。如此下来,一个月赚的钱养活自己还是绰绰有余。 关于沈易亭的情报,目前就这么多,也没讲他之后发生了什么,于是路晚南看向了主角的简介。 这个游戏的主人公,名字叫楚怀瑾,据说是当下某商业大亨楚浩昌的私生子,十五岁之前下落不明,十五岁之后,由于楚浩昌长子意外身亡,次子楚旭尧身体羸弱,因此将楚怀瑾找了回来。 楚旭尧本人虽然是没多大本事,但他的母家却十分有背景,因此,游戏里有很大一段讲的就是楚怀瑾和楚旭尧极其母家争夺楚氏的事情。 而路晚南在这个世界的任务,便是帮助男主角楚怀瑾争夺楚氏。 看完之后路晚南是一脸懵逼的。 第一,这些信息中完全没有提及沈易亭和楚怀瑾的关系,第二,他压根儿不知道楚怀瑾现在在哪儿,多大年纪。 这他妈叫他咋整? 收拾完屋子已经下午三点多了,路晚南起得晚,早饭午饭都没吃就开始收拾屋子,这会儿还真的有点饿。 好在沈易亭家里不是连个冰箱都没有,于是他打开了那个半人高的小冰箱,想看看里面有啥。 结果,有和没有都一样。 因为太久不吃干到有些萎缩的几个苹果,一大堆啤酒,以及看起来像是昨天晚上吃剩下的盒饭。 所以沈易亭根本不会做菜是吗?他的厨房是拿来加热剩菜剩饭的对吗?可厨房里明明还有一些一看就很少用的大米和调料。 这样下去可不太行,路晚南翻了翻沈易亭的钱包,摸出几张钱后便出了门,打算买点食材回家备着。 沈易亭住的居民区和叶纯的有些像,都是那种有些年头的老居民区,楼下住着不少中老年人,见了路晚南还同他热情地打招呼,路晚南也一一回应过去。 菜市场离居民区并不远,路晚南走着过去大约十来分钟,挑了些面条和蔬菜肉类,他一个人住,吃的不是很多,因此买的也不是很多。回家的路上他看到路边在卖萝卜丝的油墩子,想着这玩意儿快十来年没吃过了,就买了两个准备带回去吃。 他提着一袋子食材和萝卜丝饼走在路上,顿时感觉自己回到了原世界的自己,也是想现在这样,自己租房子住,自己买菜做饭。 经过小区旁边的公园的时候,路晚南忽然看见小区那排大理石凳上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那孩子貌似很是怕生,当他发现路晚南的时候便立刻跳下石凳,跑到一旁那棵高大的梧桐树后头躲了起来,却又因为好奇心而探出了脑袋,疑惑地望着路晚南。 这孩子其实生得极好看,猫一般的大眼睛,眸子漆黑明亮如同上好的黑曜石,皮肤很是白净,看样貌其实有点混血感。只是这孩子虽生得好看,却脏兮兮的,头发乱得像鸟窝,白净的脸蛋上沾着不知道是什么的脏东西,身子很瘦,大概是许久没好好吃饭了,衣服也破破烂烂,像个小乞丐。 路晚南看这孩子这模样,便有些心生怜悯,于是朝着那孩子走了过去。那孩子一见路晚南过来,立即躲到了树后头,只不过过了几秒,又因为好奇探出了脑袋。 像一只对人类充满好奇心,想要试探又不敢的小奶猫一样。 路晚南在那孩子面前蹲下来,注视着眼前的小奶猫,用尽量温柔的语气问道:“你父母在哪里?” 那孩子听了路晚南的话,眨了眨眼,却没有回答他的话。不过很快的,萝卜丝饼散发出来的香味吸引了这孩子,于是他立即将注意力从路晚南的脸转移到了萝卜丝饼上面,并且不由自主地咬了咬手指。 路晚南发现了他的目光,将装着萝卜丝饼的袋子提了起来,问道:“你肚子饿吗?” 孩子点了点头。 他将袋子往面前一递:“给你吃吧。” 孩子见状,肚子更饿了,却摇了摇头,奶声奶气地说:“妈妈说,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路晚南听了这话,便自然而然地认为这孩子是父母健在的,只是看着他这脏兮兮的模样,难道是被父母虐待了?还是说不小心和父母走失了? 路晚南不敢细想,当下还是先让这可怜的孩子填饱肚子再说,于是他笑了笑,说道:“我叫沈易亭,是个画家,就住在那边那个小区,那里的人都认识我。现在我告诉你我的身份了,这样我就不算是陌生人了吧?” 那孩子愣了愣,突然觉得眼前这个面善的大哥哥说得也很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 “那就吃吧,你不吃,我可就扔了啊。”说罢,便作势要扔,那孩子一见这情况,立即将袋子抢了过来,也不管烫不烫,拿起就吃。 见这孩子狼吞虎咽的模样,路晚南才相信他这是真的饿了。 没过多久,这孩子便将两个萝卜丝饼吃完了,吃完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并打了一个嗝。 这孩子生得实在可爱,路晚南也挺喜欢他,便摸了摸他的头,问道:“我送你回家吧,你家在什么地方?” 与之前一样,一提到家庭便不说话了。路晚南越发觉得这孩子有些不太对劲,便用更温柔的语气对他说:“放心吧,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送你回家而已,如果你不放心我的话,我们可以先去警察局。” “没有。”孩子突然开口。 “什么?” 孩子低下了头,轻轻地开口:“没有家和爸爸妈妈。” 是个孤儿啊,路晚南看向那孩子的眼神里又带了几分同情。怪不得浑身上下脏成这个样子,还那么久没吃过饭了。 他摸着孩子脏兮兮的脸蛋,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抬起头,用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路晚南,开口。 “楚怀瑾。” 作者有话要说: 悄咪咪说一句,这个世界的脑洞,其实源自我某一天做的一个梦。 然后,其实我原本安排的原作是橙/光游戏, 不过编编说不行就给改了。 以及,安带来的悲伤情绪不会持续太久滴,南南在这个世界还是皮皮南。 话说泥萌有没有发现楚家人的名字都是从楚辞里面扣的 第58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2) 楚怀瑾! 路晚南万万没想到,那个他以为很难找的楚怀瑾会这么轻易地送上门来,而且还是在这么点大小的情况下。 他紧张地吞咽了一下,接着问:“你几岁?” 楚怀瑾老实地回答:“五岁。” 五岁,还真的是挺小的,又没爸又没妈,把他一个人人在外面估摸着要么就是不小心死了,要么就是被人贩子或者恋/童/癖之类的变态带走 哪怕这孩子不是楚怀瑾,而是另外的孤儿,他也不能看着这孩子这么流落街头,便问道:“你要不要去哥哥家?你看你身上这么脏,一定好久没有洗过澡了,我先去给你洗个澡吧?顺便给你做点别的吃的,好不好?” 路晚南说完这话,便安静地等待着楚怀瑾的回答,楚怀瑾像是细细思考了一阵,尔后轻轻点了一下头,算是同意了。 “我一只手还要拎袋子,抱不动你,你接下来就拉着我的手跟着我一起走,好不好?” 楚怀瑾又是点了点头,他将手伸了出来,抓住了路晚南那宽大的手掌。孩子的手很小,又瘦,一路上便拉着路晚南的两根手指头。 回家的路上,路晚南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抓住孩子朝前走着,间或看一眼旁边的孩子还在不在。楚怀瑾则是将头低得很低,看着脚下的水泥路,偶尔也抬起头,望着身旁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走马路的时候,他瞥见这个男人低下头,对他微微一笑,像轻柔的春风。 回到家之后,路晚南先是把食材放到了厨房,接着便进了卫生间。 经过一下午的收拾,为什么比之前干净了许多,杂七杂八的脏衣服也都一并洗了,路晚南将热水烧上,接着便走到厨房,把刚刚买来的食材一一归放好。 楚怀瑾便坐在客厅那张二手的,破了皮的沙发上,看着路晚南忙里忙外。放完食材之后路晚南才想起来这边还有个小的,于是赶紧去倒了一杯水,递到那孩子面前。 “家里没有别的水杯了,只能让你喝我的,别嫌弃啊。” 楚怀瑾一点也没有嫌弃的意思,拿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给喝完了,喝完之后双手将被子抵还给路晚南。 洗澡水烧好之后,路晚南便带着楚怀瑾进了浴室,三两下把孩子身上单薄的脏衣服给脱了,扔到洗衣机上。脱了衣服后,路晚南才发现这孩子比他想象的还要瘦弱,肋骨都凸了出来,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 接着,他让楚怀瑾站在浴缸里,自己则站在浴缸外拿着莲蓬头给他洗澡。他也不敢让楚怀瑾接触不适宜的水温,生怕冷了或者热了都会让他生病,在手上试过水温才敢给他冲洗。 洗头的时候,泡沫不小心滴到楚怀瑾眼睛里,引得这孩子眉头皱的紧紧的,直流眼泪,路晚南便立马拿了一块干毛巾过来,边冲水边擦拭,孩子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眶都红了。 好不容易洗完澡,他一条大浴巾把孩子裹了便放卧室了,尔后找了一件自己的T恤给孩子穿上。他的T恤太大,这小孩穿上之后直接就拖地了,看上去还有几分有趣。不过洗完澡,身上干净了,这孩子也的确看着更好看。 沈易亭家里没有电视,路晚南便让楚怀瑾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接着便进了厨房做菜。 为着要赶时间,路晚南也没做什么难的东西,就是煮面条,加了一些蔬菜和肉进去,一大一小端着上了餐桌。他冲着沙发上的楚怀瑾招手,楚怀瑾便迈着小步子噔噔噔跑了过去,一屁股在椅子上坐下。 路晚南递了一双筷子给楚怀瑾,又担心他不会用筷子,便问了一句:“筷子会用吗?” 楚怀瑾接过那双筷子,点了点头。 一大一小便开始吃面,路晚南不晓得和孩子可以聊什么,便一直没出声,楚怀瑾性子更闷,于是这一顿饭吃得是悄无声息,只能听到吸面的声音。 吃晚饭,路晚南站在洗菜池旁洗碗,楚怀瑾便站在一旁看着他洗碗。路晚南手中拿着陶瓷碗和洗碗布,水龙头开着一般,细细的水流汩汩地向下用去。 “你父母是什么情况。”路晚南忽然问。 原来他以为楚怀瑾是不会回答这种家庭问题的,然而,楚怀瑾只是沉默了片刻,便答道:“妈妈前段时间生病去世了,爸爸,从小就没见过。” “其他亲人呢?” “没有。” 这孩子确实可怜,路晚南想着,又说:“待会儿,我还是把你送到警察局去吧。” 楚怀瑾立刻睁大了眼睛。 “像你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在外头是很危险的,警察至少可以带你去孤儿院,那里有很多和你一样的小朋友,你也可以在那里找到新的父母,说不定,警察能帮你找到你的亲生父亲。” 其实路晚南的构想是,让警察去找楚怀瑾的亲人,然后找到楚浩昌头上,这样楚怀瑾就能早一点认祖归宗。这种大企业大家族家的孩子,自然是越早培养越好,早一点培养楚怀瑾对于他争夺楚家也有好处。 不论是去楚家还是去孤儿院,他都认为这是个不错的选择,可惜楚怀瑾不是这么想的。 在听到路晚南说要送他走的时候,楚怀瑾的眼泪就掉下来了,他向前跑了两步,抱住了路晚南。 路晚南有些惊讶,他停下了手上的活,手上沾着泡沫也不好去碰孩子,只能保持着双手平举的模样看着孩子:“你怎么了?” 楚怀瑾个子太矮,只能抱着路晚南的大腿,他抬起头,眼里,脸颊上均带着泪花,鼻子都红了。路晚南一见孩子哭就慌了,赶紧把手上的泡沫冲了,在围裙上擦了擦,接着蹲下身给楚怀瑾抹眼泪。 “怎么了?怎么哭成这个样子?” 楚怀瑾用手背擦着脸上的眼泪,却发现不管怎么擦都会有眼泪冒出来。他吸着鼻子,说话的声音也因为哭泣而一断一断的:“你,你不要,抛弃我爸爸很早就抛弃了,我和妈妈,妈妈的家人也不理她,后来,妈妈也走了。大家都不喜欢妈妈,因为妈妈,妈妈没结婚就生孩子,所以他们也不喜欢我,欺负我,骂我。我一路流浪才碰到了你,你是除了妈妈以外对我最好的人,你不要抛弃我。” 未婚生子就要遭到歧视?还欺负人?还这他妈都什么年代了,还来搞这种事情,路晚南简直想把那群人揪出来好好骂一顿,然后在他们每个人胸口挂着写了‘我封建迷信,欺凌弱小’的牌子,然后丢到大马路上供人参观一两个小时。 他叹了口气,摸着楚怀瑾那细细软软的头发,安慰道:“你没有错,错的是他们。而且,警察还有孤儿院的孩子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欺负你的,警察还可以帮你找到你的亲生父亲,难道你不想见你的亲生父亲吗?” 楚怀瑾憋着嘴摇了摇头,说:“爸爸抛下了我和妈妈,这就说明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 路晚南被这孩子的气坏逗乐了,笑着说:“你这话说的,没准儿你爸是有什么苦衷呢?” 其实这话也算是违心说的,从系统给的信息看,楚浩昌是在出差途中遇到了楚怀瑾的妈妈容清,当时他对这个美貌的女人起了心思,便谎称自己单身,开始追求容清。而那时的容清不过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人,心思十分单纯,楚浩昌看中了这一点,不单每天换着花样讨好,还托关系为她找了工作。容清为此十分感谢楚浩昌,她又对这个英俊而又事业有成很有好感,便答应了他的追求。 之后,楚浩昌隐瞒自己的身份和容清交往,直到有一天,容清告诉他自己怀孕了,楚浩昌担心容清会拿这个孩子到楚家说事,便想撺掇她把孩子打掉。 容清不明白为何平日里甜言蜜语的男人会变成这样,便向他询问理由,楚浩昌这才将自己的身份亮明,容清也是现在才得知,楚浩昌是个有家室的男人。 她无法接受自己被爱人骗了,更无法接受当小三,于是偷偷逃跑了,在另一个城市把孩子生了下来。奈何她的家庭较为封建,不能接受她未婚生子,便将她赶了出去。其间楚浩昌还找到容清,打算用钱堵住她的嘴,不准她把两个人好过的事情说出去,容清答应了,不过没有收钱,而是给了楚浩昌一耳光。 总而言之,楚浩昌就是一个见色起意,满嘴谎言,不负责任的大渣男。 不过再怎么渣,他也是楚怀瑾的父亲,路晚南就不相信他还真的能不管自己的亲生儿子。 楚怀瑾皱着眉头,一副很不开心的模样,他像是不太愿意提起自己的父亲,哪怕他压根儿没见过那个男人。 路晚南见楚怀瑾一直不言语,便思索,要不要将这件事延后再谈。 就在这时,楚怀瑾抬起头,说了一句路晚南没想到的话:“你当我爸爸不就行了吗?” 路晚南楞了一下,随即哭笑不得:“我,我怎么能当你爸爸,我才几岁,我照顾不好你的。” 他现在才十八岁,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别到时候以为这是他年少不懂事时种下的恶果。 楚怀瑾见路晚南一副犹犹豫豫的模样,抓住了他的衣袖,喊了一句:“爸爸” 这声爸爸像是在路晚南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戳了一下,他凝望着眼前的孩子,说不出话。 楚怀瑾又喊了一句:“爸爸。” 算了,爸爸就爸爸。 照顾孩子也没什么的,他摸了摸楚怀瑾的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开始养娃日常 养成系什么的不是很有意思 我现在没想好该给楚爸什么结局,总之不能太好,男主除了夺权之外还应该给妈妈报仇才对 对惹,大家记得及时更新APP,现在APP改版了,现代耽美分出了一个幻想耽美的分支,快穿之类的都分在幻想分支里 第59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3) 路晚南确实是告诉了其他人,楚怀瑾是他儿子,不过不是亲生的,而是领养的,或者说是过世的亲戚过继给他的。 一开始他还觉得养孩子累,不过养着养着,倒也挺有趣的。 最开始楚怀瑾住到他们家那会儿,路晚南晚上是打算睡沙发的,毕竟家里就一张床,还不是很大,他有些害怕自己一翻身就压到孩子。于是他抱着被褥便睡到了沙发上,哪知道睡到半夜,楚怀瑾便抱着枕头跑到客厅,扯着他的睡衣说不敢一个人睡,路晚南原是想拒绝的,可是看着那泪眼婆娑的模样,拒绝的话也就收回了肚子里。 在连续好几个晚上被吵醒之后,他也不睡沙发了,干脆陪着孩子一起睡。 这孩子太小太瘦,晚上睡觉的时候抱着他,感觉就跟抱着一个布娃娃一样,有着孩子在旁边,他也不敢乱翻身,于是一个晚上都睡得十分安稳。 除了晚上睡觉非要别人陪着这一点,其他地方楚怀瑾还是做得很不错的,他像是从小就习惯了给妈妈干活一样,来到路晚南家,他一样是经常帮路晚南干活。不过他实在太小了,路晚南也不敢让他干活,最多叫他帮忙擦个桌子什么的。 照顾了一阵,他还真觉得自己有个当爹的样子。 为此系统还调侃他。 【系统: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你在现实中该不会真的有小孩吧?】 【路晚南:我爸爸的二姐的表妹的第三个儿子,五六岁的时候来我们家玩了一阵,是我帮忙照顾的。】 【系统os:为什么我听不懂这个人际关系???】 【路晚南: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你个系统就不要管那么多了。说起来,我是不是得给他买个电视机看看,不然这孩子一天到晚跟我屁股后头干活多无聊啊。】 【系统:你先看看你银行卡里的钱再说吧。】 于是路晚南就出门找了个银行,查了一下自己的银行卡。 哦豁~ 这一个多月来,他忙着管孩子,也没去卖画,光有支出没有收入,导致他的银行卡十分凄惨。 于是路晚南决定接着出去卖画。 他本人是不会画画的,临摹漫画还行,真的要他画素描啊油画啊什么的就不行了,好在还有系统给他开金手指。 这天天气甚好,路晚南便把堆积在阳台的画画工具收拾收拾塞进了画包里,正要出门的时候,楚怀瑾从卧室走了出来,叫住了他。 他现在已经不穿路晚南的衣服了,而是换上了适合他个子的小小的衣服,头发也打理过不像之前那样长而乱。 孩子站在卧室门口,望着已经在门口穿鞋子却转过身的路晚南,问道:“爸爸,你要去哪里?” “去工作啊。” 楚怀瑾以前听路晚南提起过,他是靠画画赚钱的,只是他来到这个家过了这么久,都没看路晚南提笔画画过,因而很是好奇。 “我也要去。”楚怀瑾踩着脚下那双偏大的拖鞋啪嗒啪嗒跑到路晚南身旁,抱着他的大腿冲他撒娇,“爸爸,我想去看你画画。” “别去了,你还是在家待着吧,无聊的话可以看看书。”沈易亭家里穷,又没电脑又没电视,唯一的娱乐工具还就是一部手机。他怕楚怀瑾无聊,就从附近的二手书店里买了一些适合小孩子看的书。 “我不要,我要和你一起去~” “阿瑾乖,我带萝卜丝饼回来给你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路晚南送给楚怀瑾的第一样东西就是萝卜丝饼,反正楚怀瑾自那之后便迷上了这个味道,时不时会去买来吃。 “爸爸~”楚怀瑾仍是抱着他的腿撒娇。 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天生泪腺发达还是善于用眼泪伪装自己,反正每次他有求于路晚南的时候眼睛里总带着那么点泪花,路晚南一见他掉眼泪就心软,于是什么都答应他。 于是,路晚南还是把他带出门了。 他住的这一片地方,人流少,且大多数和他一样是个穷光蛋,平日里都是省吃俭用过日子的,没人会花二十块钱买一张画,因此路晚南只能坐公交车去较为繁华的街道。 好在像楚怀瑾这么小的孩子坐公交车也不用付钱,算是节省了一点。车上人很多,座位全都坐满了,路晚南一手拉着吊环,一手抓着楚怀瑾的小手。 养了一个多月了,楚怀瑾好像一点肉也没长,还是瘦的没二两肉,公交车稍稍有点大动作他便东倒西歪地好像随时要摔一跤似得。 好不容易下了车,楚怀瑾紧紧地抓着路晚南的手,盯着这个他所不熟悉的地方。 从出生起,他便和妈妈住在一起,住在那个小小的,幽暗的出租屋。容清家里条件并不比沈易亭家的好,并且容清忙于工作,很少照顾他,也不怎么带他出去玩,顶多在家附近的公园散步。 这是他自出生起第一次来到这样繁华的街道,建筑很高、很大,抬起头来望不到顶,直插云霄;人很多,形形色色,这样的数量是他从前从未看到过的。 路晚南其实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卖画赚钱比较多,只是在沈易亭的记忆中搜索了几个人比较多的地方,最后选择了这里。他走到一处较为空旷的地方,旁边碍着一家便利店。他在地上铺了一块布,将之前画的一些花摆在了那张布上,又在旁边立了一块牌子,上头写着‘人物肖像,二十一张,谢绝还价’,之后就坐在一旁等着客人到来。 楚怀瑾就坐在他旁边,有些惴惴不安地问:“爸爸,要我帮忙吗?” 路晚南其实不太想让孩子在他旁边待一整天,毕竟小孩子都是爱闹爱玩的,可他又担心放楚怀瑾一个人出去玩他会走失,便把自己平时放钱的那个包交给楚怀瑾,说道:“你帮我收钱吧,一幅画二十元,记得不要搞错。” “好。”楚怀瑾将那个小小的帆布包紧紧地抱在怀里,点了点头。 其实路晚南平时的生意算不上特别好,毕竟现在会画素描的人不在少数,愿意画二十块钱,在街边坐半小时一小时只为了一张画的人不多。不过,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旁边的楚怀瑾实在太可爱了,他今天生意意外的还不错,一整天坐下来赚了一百多点。只是回去的路上那个卖萝卜丝饼的没来,路晚南便去菜场里买了一些猪肉,晚上给楚怀瑾炖红烧肉吃。 现在是春季,气温不高不低,下雨天又少,因此路晚南这段时间几乎每天都会跑到不同的地方画画赚钱。夏季渐渐来临的时候,气温升高,下雨天也变多了,他便在家中画画。 顺带一提,沈易亭住的房子在最底层,门口还挂着一块木牌子,上头用丙烯颜料写着‘易亭画室’,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写了他的电话号码,方便有人在他不在的时候找他买画。 刚巧最近就有人想找他买画,内容倒是不复杂,一片树林,种植的是松树,期间立着一只银白色的鹿,间或点缀着其他小型的,不起眼的动物和花,整幅画的色调须得是冷色调。 反正有系统帮忙,路晚南也无所畏惧,将画家支起,准备好颜料之后就开始让系统管理他的双手。而向来爱黏着他的楚怀瑾则是搬了一张小凳子坐到他身后,看着他勾大型,铺底色,一点点深入 越看,他便越觉得爸爸真厉害。 画完那片松树林,路晚南便松了一口气,转过身看向一脸崇拜的楚怀瑾:“阿瑾想试试吗?” 楚怀瑾兴奋地点点头:“想!” 路晚南便将他抱了起来,让他坐在自己怀里,接着,在调色盘中调了一个合适的颜色出来,将那支细长的画笔塞到楚怀瑾手里,又用自己的手握着楚怀瑾的手。 细小的笔头在枝头一点,一扫,在加上一小块比原先浅一号的颜色,一只小鸟便跃然纸上。 “爸爸好厉害!”楚怀瑾赞叹道。 路晚南笑着在他脑袋上亲了一下,内心那叫一个得意。 【路晚南:统儿统儿,我儿子说我厉害。】 【系统:明明就是我在画】 【路晚南:可是那是我儿子!】骄傲脸。 【系统:好好好,你儿子你儿子。】系统怀疑路晚南养孩子养得都忘记自己要干啥了。 夏天来临了,他确实是可以成天待在家里画画,但也有一个坏处。沈易亭家里穷得装不了空调,就一台小的台式电风扇,吹起来还嗡嗡嗡地响。晚上睡觉的时候,路晚南让楚怀瑾睡在外侧,电风扇对着他吹,自己则是在内侧热出一身汗。 奈何风扇这种东西,一直吹会感冒,因此他总要等楚怀瑾睡熟了的时候把风扇关了,再把窗户打开一半,自然风吹进来也会凉快一些。只不过凉快的也都是楚怀瑾,路晚南怎么样都觉得热,楚怀瑾晚上睡觉还总喜欢黏着他,这就让他更热。 时间一晃两年过去,楚怀瑾到了七岁,也是时候上小学了。路晚南感到很幸运,小学好歹算在九年义务教育内,不需要他交学费,他这边的警局不算太严,他便趁着这个时候给楚怀瑾办了个户口本,接着,路晚南便送楚怀瑾去了附近的一家小学上学。 作者有话要说: 与之前一样,小学还是简单略过吧。 攻君长大之后再怎么流弊,小时候都是个黏人的小哭包 第60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4) 开学报到那天,学校的老师自然而然将路晚南当做了楚怀瑾的哥哥,在不知道被喊了多少声‘楚同学的哥哥’之后,楚同学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此时,年仅七岁的楚怀瑾板着一张小脸,像个小大人一样纠正一脸笑意的班主任的错误:“他是我爸爸。” 于是,班主任赵琴一脸诧异地盯着路晚南,一副吃了屎的表情,并很快得在脑海中构建了一个‘少年过早尝试性/爱,种下恶果,女孩不顾家人反对生下孩子’的剧情,同时也对这俩人越发好奇。 路晚南一看就知道这班主任是把自己前段时间看的三流狗血家庭伦理剧翻出来回想了一遍,在对方正准备叽叽喳喳拿着这件事和同办公室的人分享之前,及时纠正:“这是我家亲戚的儿子,他几年前过世了,因而将孩子交给我抚养。” “啊,原来是这样啊。”赵琴尴尬地笑了笑,语气中透露出不可抑制的没看到八卦的失望之情。不过说来也是,这个叫沈易亭的男子不过二十岁,五官端正却算不得十分英俊,这孩子倒是生得极为好看,五官与沈易亭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女人到了一定年纪便似乎对这些长得可爱的小孩便十分喜欢,于是赵琴低下头,微笑着对楚怀瑾说:“马上就要上学了,你要好好学习,好好和同学相处啊。” 楚怀瑾一遇到陌生人就变成扑克脸,一脸冷漠地对着他未来的班主任嗯了一声。 之后路晚南又领着他去了新班级,又去领了上学要用的书,接着便回家休息了。小学的学校离家不远不近,路晚南便骑着自行车送楚怀瑾上下学,他将那个小书包放在前面的篮子,楚怀瑾则是坐在自行车后座。自行车向前行驶的时候,楚怀瑾便在后头抱着路晚南的腰,把头轻靠在他的后背。 楚怀瑾的成绩出乎意料的不错,作为一个万年学渣,再加上原身这个大学渣的buff,导致他现在变得更学渣。身为学渣的他自捡到楚怀瑾那天起便没有对他进行多少学前教育,而是放任他在家玩,要么就是看自己画画,所以他已经做好了让楚怀瑾以后当艺术生的准备了。 因此,某一天楚怀瑾带着‘绝望杯’奥数竞赛小学组一等奖的奖状回来,并且脸上还透露着一种‘在校的各位都是辣鸡’的表情的时候,他还是很惊讶的。 惊讶之余还有一种‘真不愧是我儿子’的骄傲感,然后带着楚怀瑾去吃了一顿金拱门。 工作总是做着做着越来越好的,路晚南在卖了几年的画之后,生意也越来越好了,于是路晚南便试着将价格调高了那么一点点,赚到的生活费也多了起来。省吃俭用好一段时间之后,路晚南总算是给房间里按了一个空调。 会呼呼吹冷气的空调总比嗡嗡嗡的电风扇好,至少用不着半夜起来关电风扇了,他也不怕半夜被热醒,于是一整个夏天路晚南都过得挺舒服,尽管楚怀瑾还是喜欢搂着他睡觉。 小学时光过得都很安稳,楚怀瑾成绩好,长得好,性格好,样样好,论理是最受学生和老师欢迎的一种,至少路晚南是这么认为的。 直到四年级的某一天,路晚南在楚怀瑾放学的时候到学校门口去接楚怀瑾,没等到他的人却等来了班主任赵琴的电话。 路晚南一路狂奔到了赵琴的办公室,站在门口喘气的时候,便看见办公室内,赵琴正坐在办公桌旁,她的对面是两个孩子,均是鼻青脸肿的,一个是自家的楚怀瑾,另一个看上去比楚怀瑾稍大一些,而另一个孩子的身后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 “不好意思,来晚了。”路晚南对着办公室里的人抱歉地说,接着走到楚怀瑾面前,弯下腰,手抚上楚怀瑾的脸。 只见那张白净的脸上青一块红一块的,嘴角似乎还破皮了,路晚南看了之后心疼得不得了,皱着眉头问:“谁把你打成这样的?” 楚怀瑾一言不发,指着旁边那个孩子。 路晚南朝边上看去,只见旁边那个孩子个子比楚怀瑾整个大了一圈,又高又胖,也是一副鼻青脸肿的样子,且伤得比楚怀瑾重,看上去大概是这俩孩子打了一架。 小胖子身后的女人见路晚南盯着自己孩子看,便瞪着他骂道:“怎么的,就我家孩子打了你家孩子,你家孩子没动手啊?” 路晚南没理她,而是问楚怀瑾:“为什么打架?” 楚怀瑾咬了咬唇,没言语,路晚南隐约觉得楚怀瑾是不是有什么不想说的,又看向班主任,说道:“赵老师,这” 赵琴也是一脸无奈:“我也不是很清楚。” “那是谁先动手的?”路晚南问。 “是谁先动手的重要吗!”女人吼了一句,“重要的是我家孩子都被打成这样了,你们是不是得表示一下歉意!” “重要。”路晚南对女人说,“任何事件总要有一个发起者或是源头,如果是我家孩子先挑衅或是先动手,那我或许会为此事向你道歉,但如果不是,我就绝对不会道歉。” “怎么的,你们家孩子打人还有理了?!看给我家孩子打得,牙都打掉了一颗。”说罢,便扒拉那小胖子的嘴,强迫他露出那掉了一颗门牙的嘴。 “我只是想知道是谁先动手的罢了。”他又对楚怀瑾说,“是你先动手的吗?” 楚怀瑾摇了摇头,说道:“他先打人。” 这时,赵琴出来插了一句嘴:“我听班里的同学提起,是这位同学在下课的时候来到了我们班门口找楚怀瑾,两个人似乎是在门外吵了几句,接着就打了起来,是他先动的手。” 路晚南点了点头,看向那女人:“既然是你的孩子先挑衅并动手的,那就恕我不能向你道歉了,相反,我倒是觉得你应该向我的孩子道歉。” 女人听了这话就火了:“你凭啥要求我道歉啊,你要不要脸啊你!” 路晚南冷笑一声:“那明明是你家小孩先动的手,你又有什么资格要求我向你们道歉呢?再看看你家这小孩,虎背熊腰四肢发达身强体壮,再看看我们家楚怀瑾,又瘦又小脑子还聪明,双方光是看体格就知道对不上,你家孩子打我家楚怀瑾难道不是恃强凌弱吗?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恃强凌弱,可见父母的教育多有问题。” “操/你娘的说啥呢,什么恃强凌弱?你看看我们家孩子,牙都被打掉了,再看看你们家那个,就是破了点皮,你还敢说恃强凌弱?这难道不是你应该给我们赔罪吗?你不单该给我们赔罪,还要付医药费。” “失败的人不反思自己失败反而去怪罪优胜者过于优秀,这真是一种悲哀。我觉得你与其有空在办公室里撒泼倒不如想一想,为什么你家小孩空长了一身肉却打不过一个比他矮小的孩子。” “你他妈的——” “老师,”楚怀瑾像是实在看不下去这两个大人在办公室里吵架了,突然开口,“他在打我之前,说了一句话。” 楚怀瑾的开口令两个原本在骂街的大人安静了下来,办公室里的其他人也探头过来,想听听楚怀瑾打算说什么,而一旁的小胖子则是恶狠狠地瞪了楚怀瑾一眼。 楚怀瑾一脸纯良地开口:“他说‘你他妈敢抢老子马子’,赵老师,什么是马子啊?” 赵琴一脸尴尬,小胖子更是巴不得冲上来撕了楚怀瑾,路晚南则是暗自憋笑。 很好,不愧是他儿子,跟着他一块儿从小看杂七杂八的电视剧长大,怎么可能不知道小胖子那句话什么意思?不过是在老师面前装天真罢了。 “那个同学,真的有这么一回事吗?”赵琴努力收起自己破碎的三观,对那个小胖子问道。 “是又咋了?”小胖子理直气壮,“就是他,我马子就是看上他了才不要我的!” 楚怀瑾继续装无辜:“老师,虽然最近有很多女生说喜欢我,想和我做朋友,可我只想好好学习,而且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叫马子,这个词听起来很脏。” 路晚南嘲讽地看着咬牙切齿的女人:“又是一个失败者怪罪优胜者过于优秀的例子,这还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啊。” 女人先是被路晚南骂得气个半死,又刚刚得知自家儿子才小学五年级就会泡妹了,那小女朋友还被人家勾走了,气得在那不成器的儿子脑门儿上拍了一下,骂道:“他妈的,丢死个人了,跟老娘回家去!” 小胖子也就敢在学校里作威作福,在自家老妈面前怂的跟啥似得,一句话也不敢说便被老妈抓走了。女人走之前还骂了一句:“爹跟儿子一个样,年纪轻轻就搞七捻三,还勾引其他人的女朋友,真他娘的不要脸。” 路晚南也不是让人家白白骂一通的性格,在那女人走到门口的时候骂了一句:“这妈也跟儿子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四肢发达毫无用武之地,头脑比刚出生的草履虫还简单,你俩怕不是有丝分裂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事儿还没完,下章还得开怼 以及,马子这个词真的是蛮不好的,绝对不要用它形容自己的女朋友 第61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5) 那两人走了,赵琴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到底楚怀瑾是他们班的,他多多少少还得向着楚怀瑾一些。 赵琴抱歉地说道:“这事儿闹得,唉,现在的孩子真是太早熟了。” “是啊,我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只知道跟同班的男生一起讨论动画片。”路晚南拍着楚怀瑾的肩说。 赵琴点了点头,看向楚怀瑾:“楚怀瑾,作为你的班主任,我肯定还是向着你一点的,不过,既然现在他已经走了,我也不得不说你几句了。” 路晚南微微皱眉,继续淡定地看着赵琴。 赵琴作为一个当了多年班主任的女人,处理过的关于小孩子打架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一次都是先解决双方,再单个教育。于是她温和地对楚怀瑾说:“这次的事情确实是他不对,他先动的手,但你也要反省一下自己。他确实是先动手打了你没错,但你不该还手的,也不该把他打成那个样子。” “赵老师,你这么说就不对了,”路晚南生怕赵琴再来几句小学老师式教育歪理,及时打断了她的话,“为什么别人打他他不能还手?” 赵琴只当他是心疼孩子,耐心解释:“别人打他,那他是占理的,别人是不占理的,他还手了他就成了不占理的,而且打架总归是不好的,不论谁输谁赢,双方都会受到伤害。” “所以你的意思是无论楚怀瑾被别人打成什么样子都不应该还手,仅仅是为了保持着他占的那一份理是吗?” “啊?”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一次楚怀瑾没有还手,你又刚好没有管这件事,他以后会怎么样?他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其他孩子打,因为只要他不还手,只要他忍气吞声,别人就会当他好欺负,一次又一次的找他麻烦。校园暴力就是这样诞生的,而等到校园暴力真正诞生的那一天,你即使叫他还手也来不及了,那时候他或是已经失去了还手的能力,又或是在还手之后遭到更粗暴的对待。” “这”赵琴被说得愣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适当的措辞,“他们还只是孩子,不会怎么样的。” “错,正因为他们是孩子,没有正确的三观与是非观,他们才更容易成为施加暴力的对象,并且他们不会为此有罪恶感,反而会觉得被欺负的人太弱小才会如此。赵老师,说小孩年龄小所以不会实施校园暴力就和说某个高官家里钱多所以绝对不会贪污一样哦。” 赵琴嘴角抽了抽,忽然觉得这男人似乎比他更适合当班主任,不,准确来说是教导主任,一言不合开怼的那种。 见赵琴也没有反驳,路晚南便拉着楚怀瑾的手,对赵琴说:“感谢赵老师平日里对楚怀瑾的照顾,孩子我就先带走了。” “嗯,嗯。”赵琴点了点头。 路晚南在外头怼人怼得厉害,实际上和赵琴没啥区别,都是在外人面前帮自家的,等到没有外人的时候再教育自家孩子。 楚怀瑾坐在沙发上,路晚南用沾了碘酒的消毒棉棒一点一点给楚怀瑾擦伤口,把楚怀瑾疼得直皱眉头。 擦完碘酒,路晚南将医药箱随意地放在一边,对楚怀瑾说:“你觉得这次的事你有错吗?” 楚怀瑾撅着嘴,闷闷不乐道:“我没错。” 这小崽子,还挺倔,路晚南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狠狠揉搓一通:“臭小子,你肯定要承认自己有错啊,不然我咋教育你。” 楚怀瑾:“哦,那算我有错好了。” “真乖,”路晚南继续揉他的脑袋,语气也不咋正经,“我跟你说,你这次就是太冲动了,当你发现外头来了一个来势汹汹一看就不好惹的小傻逼的时候,你就该去找老师帮忙了,你想想,万一那个小胖子真的很厉害咋办,你不得被打趴下?” “我不会被打趴下的,”楚怀瑾仰起头,骄傲地对路晚南说,“如果赤手空拳打不过他,我就会拿教室里的那把扫把打他。” 这家伙还挺行,该说真不愧是原作的男主吗?颜值高成绩好还能打架,还会在老师面前演戏。不过说起来,像那种以楚怀瑾为主角,一路逆袭成为人生赢家的大男主游戏肯定会有不少后宫吧?就是那种每个女人见了他都会爱上他,奋不顾身要和他在一起,最后他左拥右抱走上人生巅峰。 不是说从现在开始就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了么? 于是路晚南的八卦之魂又燃烧起来了,笑着问楚怀瑾:“阿瑾,你现在在学校有没有喜欢的小姑娘呀~” 楚怀瑾不太明白他爹为啥问他这个,摇了摇头:“没有。” “真的没有?我可是听说有好多小姑娘喜欢你呢。” “那是她们的事,和我没有关系。” “哈哈哈这样啊,那你以后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一定要和爸爸说,我不是那种封建的老爹啦,一定会支持你们的。” “爸爸你今天好奇怪啊,我要回去写作业了。”楚怀瑾皱着秀气的眉,不满地看了路晚南一眼,抱着书包跑回房间去了。 路晚南望着楚怀瑾的背影,不禁露出了姨母笑。 【路晚南:我儿子绝对是有喜欢的女孩子吧,绝对是这样的,你看他害羞地回房了!】 【系统:这位老父亲,你想多了,你儿子还小着呢。】 【路晚南:不小了,他都十岁了,我两三年前给他买的衣服他都穿不上了。】 【系统:】 【路晚南:啊——要是能在他十五岁之前看他谈一次恋爱就好了,看小孩子谈恋爱多有趣。】 然后路晚南这个不合格的当爹的,成天不想着督促自家儿子学习,就想着让他谈恋爱。 不过楚怀瑾也确实不需要他去督促学习,因为从刚刚上小学一直到小学毕业,他都是全年级第一。 对于有这么一个全能的儿子,路晚南还是十分骄傲的,楚怀瑾小学毕业那天他还和周围的邻居炫耀了一番,见着谁第一句话就是我家阿瑾可是年级第一bulabula。 周围的邻居大多是中老年人,要么孩子不在身边要么孩子已经长大了,所以他们对楚怀瑾还挺喜欢的,一点都不觉得路晚南这种逢人夸孩子的行为讨人厌。 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大多数孩子都窝在家里玩,楚怀瑾却与众不同,他的时间里二分之一用在学习初中课程,四分之一用来帮路晚南做家务,其他时间才用来娱乐。路晚南其实也挺想让楚怀瑾放松一些,毕竟这时候他才十二岁,不过楚怀瑾不想,他也没办法。 作为学渣的路晚南其实是不太理解学霸那种随时随地都想学习的心思的,但他又觉得楚怀瑾这样的人还是多多学习比较好,毕竟他知道楚怀瑾以后要走的路,多学点知识对他以后夺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暑假的天气依旧是热得吓人,白天的最高温度将近四十度,到了晚上也有二十多度。关上窗,打开空调,尚能感受到凉意,却阻止不了窗外树枝上那只蝉的鸣叫声。 楚怀瑾这个晚上过得可不太对劲,睡是睡着了,可梦的内容却叫他有些难以启齿。 梦里还是只有他和爸爸两个人的,在他们那巴掌大的小房子里。爸爸似乎还是在和他说些有的没的的琐事,他越听越烦躁,不明白为何爸爸对他谈不谈恋爱这么感兴趣,明明他一直觉得,只要他和爸爸在一起就好了,他根本不需要女朋友。 他郁闷地一拍桌子便想离开,爸爸将他按了回去,微笑着问他是否想体验一下。 他有些疑惑,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接着,对方跪在了他的面前,伸出手,解开了他裤子的拉链。 心里隐隐有些害怕,他不清楚他的爸爸要做什么,便想阻止,对方却拦住了他,紧接着,将他的那根事物掏了出来。 接下来的事,是他想去回味又不敢回味的,仿佛只要一回味,他与他那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那微弱的亲情锁链便会消失不见。 达到巅峰时的快感令人战栗,那是他过于从未感受过的感觉,尔后,他的父亲站起身,舔去嘴角的白浊,微笑着说:“感觉怎么样?我的孩子。” 梦醒之时,太阳已经高挂。 全身上下畅通得很,很久没有过这般舒适的感觉了。他坐起身,却感觉下/身黏嗒嗒的,好奇地将被子掀了起来,只见床单上沾着一滩不明液体。 “臭小子,可算是醒过来了啊。”路晚南走上前,想教育自己儿子一些性知识,可楚怀曜也不知咋回事,一看到他就好像弱小的猎物看到了野兽一般,吓得跳了一下,紧接着往后缩一直缩到墙角,且耳根子都发红了。 “咋了,不就是遗/精吗?正常的正常的,每个男孩子都会有的啊,这说明你长大了。”路晚南丝毫不知他儿子害羞的理由,还笑着拍了拍楚怀瑾的肩。 于是楚怀瑾更加尴尬,根本不敢抬头看他。 “不过,你得赶紧起来啊,我还要洗你的内裤还有床单。” “不,不了,”楚怀瑾摇了摇头,“我自己洗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学时候总觉得老师说得都有道理,即使老师做了什么不合适的举动也不敢反驳,长大之后才发现,很多小学老师的三观并不怎么样_(:з」∠)_ 诸如‘别人打你是他不对,还手就是你的不对了’,‘为什么他不打别人就打你’,‘一个巴掌拍不响’,还有某些家长的‘他还是个孩子’bulabula。 希望这些人能够趁着北京雾霾最严重的时候跑到马路上呼吸一下美味的西北风,又或者是下酸雨的时候跑到倾盆大雨下淋半个小时顺带品尝酸爽的雨水,再不然把脑袋伸到驴的嘴巴里面也行,或许这样他们就能知道他们的三观哪里不对。 那啥的内容就这么点,应该不会被锁吧 第62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6) 调侃一番的同时,路晚南也意识到,自家孩子长大了。 沈易亭的个子有一米八,也不算矮了,记得楚怀瑾刚来的时候,个子才到沈易亭大腿那儿,现在已经长到他下巴那儿了。衣服不知道换了多少套,他每一年都在长高,每一年都穿不上去年的衣服,有时候路晚南想省钱少买一套衣服都行。 路晚南还是更喜欢楚怀瑾小时候的样子,小小软软的,成天跟在他屁股后头,总是泪眼汪汪的,还会扯着他的衣袖撒娇。路晚南原以为他小时候这么可爱长大之后也会很可爱,没想到这货越长大越臭屁,有时候还会给他摆脸子。 同时他又想到自己家的床就那么大一点,楚怀瑾小的时候跟他一起睡还能勉强睡得下,可现在楚怀瑾都这么大了,再和家长一起睡实在不合适。 这时楚怀瑾正搬了一个大脸盆坐在卫生间里手洗床单,路晚南便靠在卫生间的门框边上,对他说:“今儿个晚上我就不陪着你一起睡了啊。” 楚怀瑾一听这话,立刻把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错愕地望向路晚南:“为什么?” “你都这么大了,也该一个人睡了,反正我们已经换了新沙发了,我以后睡沙发上就行了。” “不,不行,”楚怀瑾立刻否决了,又支支吾吾地说,“沙发太软了,你的腰又不好,别睡那里。” 路晚南笑着说:“你这小崽子,你爸爸我才二十五岁,我的腰怎么就不好了。” “腰好不好和年龄又没有关系” “别废话了,我说分开睡就分开睡。” 楚怀瑾还想反驳些什么,一抬头,便看见自己父亲站在一旁对着自己微笑。 沈易亭的嘴唇并不很薄,对于男人而言是偏向于性感的,不过并不会看着奇怪。楚怀瑾呆愣地望着他的嘴一张一合,却听不见他接下去说了什么,只是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昨晚那个奇怪的梦。 于是他的脸上又开始发烫,为了不让父亲发现自己的异样,楚怀瑾立刻把头低得很低,用力揉搓手上的床单,搞得好像那无辜的床单和他有什么仇一样。 路晚南越看他越觉得奇怪,和系统唠道。 【路晚南:这娃子咋回事儿这是?】 【系统:叛逆期到了吧。】 【路晚南:该不会是大姨夫来了吧?】 【系统:都说了是叛逆期了你个大猪蹄子!】 总之在那之后路晚南就开始和他儿子分房睡了,不过睡沙发的感觉确实不咋地,他家沙发小,还软得很,所以路晚南每天晚上只能缩成一团睡。后来大概是楚怀瑾看他爸太辛苦了,便提议他自己在房间打地铺,叫路晚南睡床上。 为人父母自然是不能叫孩子受一点点委屈,于是最后演变成了他打地铺睡地上,楚怀瑾睡床上。 暑假那会儿路晚南让楚怀瑾学了自行车,方便他上初中的时候自己上下学,楚怀瑾虽然是不太乐意不过还是学了。 初中依旧是在离家不远的一所学校,这次带楚怀瑾去上学的时候倒是没有那么多人好奇为啥他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大一个儿子了,别人只当他是三十来岁但是长得比较年轻,还挺羡慕,却不知道他是真的还挺年轻的。 楚怀瑾入学成绩好,安排到的班级也比较好,这一日路晚南带着楚怀瑾去学校报到,照例先去见了班主任。班主任是个女老师,教语文的,名字叫吴湘原,人看着也不过二十来岁,模样瞧着很是文静。 而吴湘原第一眼见到路晚南的时候,便十分惊讶地说:“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啊?”路晚南愣了神,在脑海中搜寻这位女士的脸孔,发现她虽然看起来眼熟,却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 “对了,你是前几个月在街头给我画肖像那个!”吴湘原总算是想起来这人是谁了,她笑着说,“这也太巧了,你陪你弟弟来报道啊。” “不,这是我儿子。” “儿,儿子。”吴湘原的表情凝固了一下,尴尬地笑着说,“上次我见到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你弟弟呢,没想到你已经结婚了,还长得这么年轻。” “不啊,我没结婚,而且只有二十六岁。” “这,这样啊” 路晚南看着吴湘原的表情一路从欣赏到尬笑到现在尴尬而又不失礼貌且随时都有可能消失的微笑,连忙解释道:“他不是我亲生的,是亲戚过继的。” “原来如此,”吴湘原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而此时,上课铃声响起,她便对路晚南说,“要开始上课了,下次有时间可以接着聊。” “诶,好的。” 通常这种老师所说的下次接着聊,路晚南都当她是在说废话,所谓的下次聊十有八九都是在家长会上聊。实际上路晚南也不太爱去开家长会,因为每次到了家长会,当老师喊出‘楚怀瑾的爸爸’的时候,他总是要成为众位家长眼中的焦点。 这次倒是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开学之后没过几天吴湘原便给他打电话了。 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楚怀瑾闯什么祸了。 “喂,沈先生。” 这时候路晚南正在画画呢,一看到吴湘原的来信,立马把笔放下了,右手在一旁洗笔的水桶里搅了两下,往围裙上一擦,便接起了电话。 “喂,吴老师,是我家楚怀瑾做了什么吗?”他还真有点怕楚怀瑾又和人家打起来。 “没有没有,楚怀瑾在学校表现很好,上课很认真,作业也完成得很好,老师都挺喜欢他的。” 听到楚怀瑾没事,路晚南也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吴老师您这是” “是这样的,我们这边最近在招美术老师,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尝试一下?” 有兴趣,太有兴趣了! 且不说现在去街头卖素描赚的钱不多,就算是油画和水粉画,那也不是经常碰得到买家买的,一个月顶多碰到一两个,且油画耗费的时间太长,很多人等不起。当老师至少还是有个固定收入的,不会饿死,尽管他完全没有当老师的经验。 他原以为自己又没上过大学又没考过教师资格证,也没有任何教导小孩的经验,校长一定不会让他通过,没想到校长完全不在乎那些,见他画画画得还不错就让他通过了。 尽管上任之后,他才知道整个学校就他一个美术老师,因为学校实在是招不到美术老师才让他通过的。 初中生其实不怎么上美术课,初一初二还有,到了初三就没了,且一个班一个星期就一节,就这么一节课还极有可能被主课老师借去用了不还,因此,路晚南这个美术老师当得还是挺轻松的。 既然整个学校就他一个美术老师,那么他也难免要给楚怀瑾他们班上课。楚怀瑾他们班的任课老师还算是有良心,很少占用美术课让学生做卷子,因此路晚南也有了很多机会看自己儿子画画。 校长没规定他们美术课上什么内容,路晚南便教他们素描静物。毕竟比起色彩那种又要花钱买颜料又要弄脏衣服又要洗颜料盘的变态东西,素描这种就显得人性化多了。学校没有数量那么大的画板画架,他便叫学生买速写板和八开的素描纸,再加上较软的素描铅笔及樱花橡皮。 在投影仪下做过一遍示范后便走下来检查学生的画,当然,看得最多的还是楚怀瑾的画,毕竟这可是他养大的,且楚怀瑾也经常跟在他旁边看他画画,因此他自然而然地认为楚怀瑾一定画得很不错。 然而 苹果算得上素描静物里比较基础的一项了,路晚南在现实中虽然没正经学过画画,但画个苹果还是不成问题的。可楚怀瑾这个苹果,阴影,透视,形状都不对,别人家的小孩没有个当画家的爹也就算了,楚怀瑾这么个看着他画画长大的怎么也画成这样? “楚怀瑾,”在学校的时候路晚南便直接称呼他名字,不想被其他学生知道他俩的关系。他俯下身,抽过楚怀瑾手中的6B铅笔,笔尾在纸上描画着,对楚怀瑾说,“苹果不是圆的。” “不是圆的吗?” “或许现实中看起来会比较圆,但在素描中苹果不能是圆的,画得方一点会使画面更结实,有活力。还有这个阴影和透视也不对,我给你改改。” 路晚南取过橡皮,轻轻擦去了画上一些不对的地方,开始给楚怀瑾改画。楚怀瑾便给他扶着板子,注视着铅笔在画纸上移动的痕迹。渐渐地,视线从画纸转移到铅笔,再转移到握着铅笔的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再是那没什么肌肉的手臂,再往上,是路晚南的侧脸。 沈易亭的长相算不得俊美,五官单拎出来都平平无奇,组合在一起却给人一种很舒适的感觉,越看越会觉得他的外貌自带一种魅力。不是双眼皮但眼睛很大,鼻梁也十分高挺,上唇中间微微凸起的那块似乎是叫唇珠,他很少见到男人的嘴唇是这种形状,皮肤因为常年奔波因而不是很白,而是一种健康的肤色。 路晚南画画的时候总是很认真,注意不到其他事物,就好像现在,他也注意不到楚怀瑾正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似乎是崇拜,似乎是感谢,又似乎是带着一些别的情愫 作者有话要说: 进度比我想象的快 再过一两章小楚就可以被他亲爹逮回去了吧。 第63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7) 比起上个世界那个他啥也不懂的情况,这个世界显得友好许多,或许是因为这个世界所处的时代与他原本所在的世界差不多吧,因此他在这个世界和周围的人还是挺聊得起来的。 在学校的老师中,他与吴湘原的关系最好,这或许是因为吴湘原是楚怀瑾的班主任吧,两人时不时地会以楚怀瑾为话题聊起来。 楚怀瑾的成绩他是百分之百放心的,比起成绩这种不重要的东西,他更关心楚怀瑾的人际交往情况以及有没有交女朋友。 在家长面前,吴湘原还是实话实说了。楚怀瑾因为性子比较高冷,因此在班里没多少朋友,不过班里的同学也不会因为他总是板着一张脸就来孤立他,因此他和班里同学的关系也就一般般,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至于女朋友什么的,经过吴湘原的观察,还真的有不少女生对楚怀瑾有示好,不过被楚怀瑾拒绝了。 路晚南表示很可惜,自家儿子咋就这么不开窍,不谈恋爱也就算了,好歹跟人家搞好关系啊,结果楚怀瑾别说是跟女孩子搞好关系了,对女生连个笑脸都没有。 吴湘原原本以为自己说了楚怀瑾在学校没有任何谈恋爱的迹象的时候,路晚南应该是会很放心的,没想到对方非但没松一口气,反而还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怎么我说楚怀瑾没谈恋爱,沈老师还一副很忧愁的模样?”吴湘原问。 “咋说呢,其实我还挺想我家阿瑾谈个恋爱的,”路晚南笑着说,“阿瑾成绩好,脑子聪明,我也不担心他以后考不上好的学校。只可惜,这孩子性子冷,人际交往能力差,所以比起成绩,我更希望他能多交朋友。而且吧作为一个母胎单身,我可不希望阿瑾步我的后路。趁着年轻的时候谈个恋爱,哪怕分手了,也总好过工作的时候后悔。” 吴湘原听了这话,有些惊讶地问:“沈老师你是母胎单身?” “是啊。”沈易亭这人,说起来和楚怀瑾也差不多,人际关系不咋地,一门心思放在画画上,因此朋友不多,女朋友也是一个都没交过。 “这样啊,”吴湘原眼睛一亮,接着说道,“我大学时期谈过一个,毕业的时候分手了,现在是单身。” 路晚南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说道:“那真是太可惜了,如果能一直好好地相处下去,没准儿现在已经结婚了吧。” “不会,那个男的很幼稚,需要女生照顾,不像沈老师你,”吴湘原颇有些害羞地笑着,用筷子戳餐盘里的米饭,“我其实很佩服沈老师,这么年轻,又这么有能力,有才华。我听说楚怀瑾五岁的时候就跟着您了吧,那时候您也才十八岁,说真的,换了我,绝对不可能像沈老师那样靠一个人撑起一个家,我可能连自己都养不好。而沈老师不单能够养活自己和楚怀瑾,还能把他教育得这么好,沈老师真的非常有能力,有担当” 路晚南一口一口往嘴里塞东西,越嚼越觉得不是滋味儿,他朝着吴湘原瞄了一眼,只见对方正露出一副青春期小女孩的模样,于是明白了,不是饭菜不对劲,是这个环境太暧昧了。 他将口中的饭菜咽了下去,取过纸巾擦了擦嘴,说:“这世上,有能力有担当的男人很多,相信吴老师一定会找到那样的男人的。” 吴湘原的笑容凝固了一下,点了点头:“你说的很对。” 路晚南表面上十分淡定地对吴湘原道别,将餐盘端了出去,内心却汹涌澎湃,好像大潮大浪拍打在沙滩上。 【路晚南: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这么个纯gay居然也能受女性欢迎,哎呀呀呀呀呀呀~】 【系统:你好骚啊。】 【路晚南:你说她喜欢我哪儿呢?】 【系统:你好骚啊。】 【路晚南:嗨呀,万一她以后和我表白我该怎么拒绝呢?是告诉她说我是gay呢,还是说阿瑾不准我给他找后妈比较好呢?】 【系统:你好骚啊。】 【路晚南:你能不能说点别的???】 【系统:你怎么穿上品如的衣服?】 【路晚南:】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系统会跑去看某大型情感伦剧,不过无所谓了,他开心就好。 好在吴湘原之后并没有不理智地跑来找他表白,不过吴湘原眼中所散发出来的对他的爱慕之情,大多数人都能看出来,且平日里两人又走的比较近,因此也就有了不少闲言碎语。 楚怀瑾还是无意间从同班女同学的口中听到关于自己爸爸的八卦的。 同学A:“我跟你说,我感觉我们班主任和沈老师有点不对劲诶。” 同学B:“哪个沈老师?” 同学A:“教美术的那个啊,长得很帅的。我老是看到他和吴老师走在一起,而且吴老师看他的眼神,哇塞,就和电视剧里面女主角看男主角的眼神一样诶!” 同学B:“天哪,他们不会在一起了吧?!” 同学A:“有可能哦,吴老师那么年轻,沈老师也帅,而且听说沈老师就是吴老师介绍来我们学校当美术老师的呢。” 同学B:“那他们早就认识了啊,说不定早就在一起了。” 同学A:“是的是的!” 于是楚怀瑾这两天心情特别不好,哪怕是在路晚南面前也是一副别人欠了他几百万的模样。在楚怀瑾连着一星期没有把饭吃光光就离开饭桌的时候,路晚南总算是注意到自家儿子的不对劲了。 路晚南望着楚怀瑾的背影,叹了口气。 【路晚南:这娃子咋回事儿这是。】 【系统:叛逆期到了吧。】 【路晚南:该不会是大姨夫来了吧?】 【系统:都说了是叛逆期了你这个大猪蹄子!话说为什么这么傻/逼的对话会进行第二次啊我靠!】 楚怀瑾的坏心情也带到了他的学习上面,初二的一次考试中,楚怀瑾的成绩倒退了很多,原本次次考试都是年级前三名的他,这次居然神奇地掉到了三十名之后,且看那些错题,并不像是因为马虎才扣分的,反倒像是因为不会做才扣分的。 且这次他的语文成绩差到了几点,前面漏了好几题没做,作文也是眼中跑题。 对于楚怀瑾这个学生,吴湘原还是十分看重的,不单是因为他成绩好,也因为他是沈易亭的儿子,于是这一天,放学之后,她把楚怀瑾留了下来,并给沈易亭打了个电话,说楚怀瑾会晚点回去。 这时候与吴湘原同一个办公室的大多数老师都走了,还有一两个留在座位上备课,等吴湘原和楚怀瑾分析完学习问题之后,那一两个老师也走了,于是办公室内只剩下楚怀瑾与吴湘原两个人。 讲了半个多小时,吴湘原也讲得口干舌燥,她喝了一口水,对楚怀瑾说:“这么长时间都是我在说,你是不是也应该就这次的考试说几句,好好反思一下。” 楚怀瑾微微挑眉:“反思什么?” 吴湘原被他的态度弄得无名火起:“反思什么?你这次考成这个鬼样子,难道不应该反思一下吗?” “你说考试?那些题我都会。” “你都会?”吴湘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会你还考成这个样子?你可不要告诉我你是故意考差的。” “我就是故意考差的,”楚怀瑾的表情很正经,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我需要一个可以单独和吴老师对话的机会。” 任教这么多年,故意考差的事情吴湘原也是第一次碰到,她顿时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她斜靠在桌子旁,揉着有些发涨的太阳穴,说:“你想和我说什么?” “吴老师,你喜欢我爸爸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吴湘原愣住了,接着含糊其辞,“你问这个做什么?” “你喜欢我爸爸吗?”楚怀瑾再次重复了自己的问题。 像是隐私忽然被人戳穿的了一般,吴湘原也有些慌乱了:“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而不是打听老师的八卦,而且这也不是你应该管的。” 猜想几乎是得到证实,楚怀瑾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不允许。” 不允许,其实吴湘原也猜得到,假如有一天楚怀瑾知道了自己对沈易亭的心思,他一定会反对。没有什么人是能坦然接受继母或是继父的,包括她自己。于是,吴湘原接着说:“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不过,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我相信你能看得出来,我不是一个坏人,且我对你爸爸是真心的。” “真心什么?你喜欢他什么?才华吗?外貌吗?能力吗?性格吗?”楚怀瑾冷冷地抛出一长串问题,又在吴湘原愣着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接着说:“这些优点并不是他的专属,有许许多多的人比他更优秀,你能保证在遇到比他更优秀的人的时候还会真心爱他,不会移情别恋吗?你确定你还能一心一意,眼中只有他吗?” 第64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8) “这”吴湘原一时之间无法反驳楚怀瑾的话。 她确实喜欢优秀的男人,最初也是被沈易亭的才华和外貌吸引的,可是未来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或许她能一心一意地一直爱着沈易亭,也或许,她会被别的男人吸引,正因为未来无法预测,她才无法反驳楚怀瑾。 “你不会,可是我会,”楚怀瑾笃定地说,“因为在你眼里,我爸爸,沈易亭他是一个富有才华,相貌英俊,在很年轻的时候便懂得如何照顾他人的男人;可是在我眼里,他是吃穿用度都很节省,把好东西都留给自己儿子,画画没有灵感还会很焦躁,家里漏水只知道用脸盆接不知道找人修理的穷光蛋!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吗?因为我能接受他所有的缺点,可是你不行。哪怕将来有一天,他变得又老又丑,他的牙都掉光了,他的手再也拿不起画笔了,我也一样爱他。可是你不会,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喜欢的只是那个优秀的沈老师,而不是穷光蛋沈易亭。” 这是第一次,楚怀瑾和她说这么多的话,在此之前她和楚怀瑾虽有过交流,但楚怀瑾却一直冷冷的,像是不怎么爱搭理她的样子。 对于楚怀瑾有些过激的表现,吴湘原很是惊讶,而对于楚怀瑾表现出来的对自己父亲的占有欲,也让她不禁后背发冷。 她又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就当是缓解紧张的心情,接着说:“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父亲还很年轻,他还不到三十岁,你难道要他孤独终老吗?” “他不会孤独终老的,我会陪着他,”楚怀瑾那总是冰封的脸上竟展现出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等我长大了,他是我爸爸,我会一直陪着他,照顾他,直到他老得走不动了。他比我年纪大,不出意外一定是死在我前面,等到他死的那天,我会将他的尸首送去火化,然后将他的骨灰放在家里,就当是代替他的人陪着我。” 吴湘原从来不知道,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可以如此淡定地说出这样的话,或许,这孩子比她想象的还要可怕的多。 “可,可她不是你亲生父亲。”在震惊过后,吴湘原说出这样一句话。 “那又怎么样呢?”楚怀瑾毫不在意地说,“他是沈易亭就行。” 晚上吃完晚饭洗碗的时候,路晚南再一次接到了吴湘原的电话。 他其实有些感到奇怪,今天下午吴湘原已经拉着楚怀瑾在办公室交谈了半个多小时了,伦理来说总该谈完了,就算吴湘原有什么想告诉他的,大可以趁着他们都在学校的时候谈,何以要打电话给他。 路晚南把手冲干净,接起了电话:“吴老师,有什么事吗?” “喂,沈老师,楚怀瑾在你旁边吗?” 路晚南偏过头,看向坐在餐桌旁盯着他看的楚怀瑾,而楚怀瑾在他偏头看向自己的那一刻便移开了视线,路晚南心里想着,会不会是吴湘原担心楚怀瑾放学之后没回家才打了这个电话,便说:“在,他就在我旁边呢。” “在你旁边?好吧本来是憋不住了想和你说的,现在看来不得不明天再告诉你了,没事了,沈老师再见。”吴湘原一通碎碎念之后便挂了电话,弄得路晚南一头雾水。 既然说了明天再说,那明天再去问吴湘原便好,于是路晚南将手机塞进了口袋,继续洗碗。 而此时,楚怀瑾也站了起来,走到路晚南身旁,问道:“吴老师打过来的?” “是啊。” “说了什么?” “也没说什么,刻意打了个电话说明天有事告诉我,吴老师这人也挺有趣的。”路晚南笑道。 楚怀瑾被他那个笑容刺到了,他不喜欢路晚南在提起别的女人的时候笑得这么温柔,明明以前爸爸只对自己温柔的。 “你和吴老师关系很好吗?” “还可以吧,”路晚南觉得今天楚怀瑾的态度有些不对劲,仿佛是在质问他什么一般,“你问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 “没什么,”楚怀瑾摇了摇头,想尽量眼底的那一丝阴暗之色,“那爸爸你以后会结婚吗?” “这个啊,我也不清楚,不过应该不会吧。”他一个gay,要结婚就得跑国外去,不过看沈易亭这个家庭状况,再加上带着一个孩子,要结婚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了。 不结婚吗?那最好了。楚怀瑾点了点头。他希望沈易亭一辈子都别结婚,也不要谈恋爱,不要有别的小孩,尽管他知道这么想很自私,可他就是希望沈易亭是他一个人的。 他把爸爸当成自己的全部,爸爸也要这么想才行。 次日,吴湘原和路晚南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吴湘原便有些神叨叨地开口:“沈老师,你最近有没有觉得楚怀瑾有点儿不对劲?” “没有啊。”路晚南摇了摇头,在他心里他儿子就是最完美的。 “没有吗?”楚怀瑾昨天同她的谈话让她觉得楚怀瑾不对劲极了,那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话语间表现出来的对父亲的占有欲也十分不正常。她又想到,如果楚怀瑾不是最近不对劲,那会不会是一直很不正常? “沈老师,楚怀瑾他一直这么黏你吗?” “没有啊,小时候确实是挺黏的,一会儿不把他带在身边就哭就闹,越长大就越不黏了,现在还会摆脸子给我看。”路晚南无奈地笑了笑。 他对你那要是还能叫摆脸子,对别人那可就是有深仇大恨了。吴湘原在内心默默吐槽。 大抵直男都是看不出来身边人的变化的吧,吴湘原想,她决定给路晚南提醒一下。 “是这样,昨天在与楚怀瑾谈话过后,我觉得楚怀瑾的状态实在有些不对劲,当然,不是指学习而是指其他部分我也说不清楚,总之,你最好注意一下楚怀瑾的心理状况,毕竟现在的小孩也很容易有心理疾病,需要家长多多关心。当然,你也别关心过头,孩子也需要个人空间” 吴湘原bulabula和路晚南说了一大堆关于初中生心理健康问题与家长的应对方式的话题,搞得路晚南自己都觉得楚怀瑾是不是有问题了。 于是在那之后的很多天,他对楚怀瑾进行了多方面的观察,最终得出结论。 成绩优异,天资聪慧,清秀俊美,身材发育良好,还十分听话,真是太完美了! 路晚南看不出来,不代表着他心理真的没问题。 到了初三,楚怀瑾的心情愈发焦躁,尽管他表面上仍然是那副云淡风轻平平淡淡的模样,但他的内心却总像是燃烧着一把烈火。 除却高三的压力,其余的便是来自生活,恰如,楚怀瑾近来总觉得自己好像被跟踪了。 走在路上,身后没有脚步声,转过头也没看到行踪可疑的人,但他就是有一种被人监视的感觉,令人毛骨悚然。 除却疑似被跟踪,其余令他感到焦躁的,大概便是他内心深处对爸爸不可言说的情感。 他原以为十二岁时,那个带有亵渎与情/色意味的旖旎的梦境,既是开始,也是结束,他以为那只是个缥缈的梦境,会和其他梦一样,没过几天便被忘却。可他没想到,那个梦一直深深地扎根在他心中,并且愈演愈烈,甚至从单纯的用嘴解决生理需求,演变成为实实在在的肉体交缠。 那不是结束,那是开始。 小的时候,楚怀瑾也经常偷偷注视爸爸,小时候只觉得这个男人真可靠,他身材高大,自己只能抱着他的大腿或是腰,他五官很端正,明明很年轻却给人一种成熟感,他的肩很宽,自己被他背着走路的时候,会有一种安全感。 现在他依旧喜欢注视爸爸,却是不由自主地注视他性感的唇,心想那一定很柔软,注视他纤细的腰,挺翘的臀部,长而直的腿 “我出去买菜了。”路晚南和他打了个招呼,拎着包出门了。 楚怀瑾想到,路晚南昨晚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洗。 鬼使神差地,他走到卫生间,洗衣机上码放着昨晚换下的没来得及洗的衣物。楚怀瑾注意到其间夹杂着的一件衬衫,将他取了出来。 他记得爸爸不怎么买新衣服,每次都是穿到破了,不能穿了,或是沾上了什么实在洗不掉的污渍了,才买新的。这件衬衫他也记得路晚南也穿了好几年了,原本的浅蓝色洗着洗着褪得几乎变成白色。 衬衫上还带着男人的味道,不好闻,也不算难闻,却令他着迷得很。他近乎贪婪地细嗅属于爸爸的气味,将那件衬衫贴在脸颊旁轻轻蹭,尔后他发现,自己起了反应。 可耻,这是他对自己下的判定。 但他终究是无法忽视那可耻的反应,于是用手抚慰自己的欲/望,他靠在墙边,微仰着头,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说些什么。 “爸爸爸爸” “易亭” (下一章该让小崽子被逮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又又又有了一个新脑洞,这次是灵异文哦 啊其实,我有点想赶紧把这篇文完结写别的,其实我觉得我这篇文写的并不好,也没有多大灵感,所以想赶紧完结写我想写的那几篇 可是新文文预收还不够多,而且这篇文离V线也还远 第65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9) 初三下学期,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路晚南见了一个人。 学校排的课不算满,因此他还是有时间画画卖钱,这一日,他又接到了一个单子,对方要他画的画很简单,就是一副色彩组合静物,但给的价钱却出奇的高, 遇到这种人傻钱多的家伙,路晚南当然是十分欢迎的,于是他花了一下午时间把那张画完了,尔后给那位‘大老板’打了电话,问他啥时候要画,该把画送去什么地方。 电话那头的大老板随便报了一个地名,是一个咖啡厅,就在学校旁边,于是路晚南给那副画盖上布便带过去了。 来到咖啡厅后,路晚南便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咖啡厅除了学生就是小情侣,学生没这么大手笔花两万块钱买画,小情侣更是不可能买一副色彩静物,看来看去,能买画的好像只有窗边坐着的那个。 可是窗边坐着的那位,怎么咋看咋危险呢? 据他所知,无论是什么作品,这种到了外头还一身笔挺整齐的黑西装,连领带都整整齐齐不松一下,头发还用发胶打理地干干净净的,并且戴着一副象征着阴险腹黑的金丝眼镜的人,都不是什么好对付的家伙。 于是他赔着笑,抱着那幅画走了过去,对那人说:“请问,您就是江先生吗?” “是的,”男人推了一下眼镜,皮笑肉不笑地说,“鄙人江骁,您就是沈易亭沈先生吧?” “对,江先生您好。”路晚南陪着笑,将一直夹在腋下的那幅画取了出来,说,“这是您要的画。” 江骁看也没看那幅画一眼,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抿了一口,说:“不急,你先坐下,我们谈谈。” 西装革履,金边眼镜,讲话还慢条斯理,脸上永远挂着假笑,这种人不是老狐狸就是变/态! 路晚南将那幅画放到了地上,靠着桌子摆着,自己则坐到了江骁的对面。 这地方路晚南只来过一次,那还是楚怀瑾初中报到那会儿,报到时间在下午,中午他们到得早了些,路晚南便选了这边,打算点些吃的,坐着玩手机打发时间。 之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这里的饮料食物都是三十元起步的,三十元哪!抵得上两顿饭了。 然而来都来了,拍拍屁股走人也不好,于是路晚南随意点了个小蛋糕给楚怀瑾吃了。 之后也就只是路过这里,却从来不进来。此刻他隐隐有些希望江骁赶紧把事情谈完,别说什么让他也点个东西然后扯一大堆有的没的。 这时,江骁开口了:“沈先生要不要也点杯咖啡?” “不,不用了,不渴。” 江骁似乎是看出来他此刻有些紧张,又是皮笑肉不笑地说着:“你也不必紧张,我只是想问沈先生一些事情。” “问吧。” “沈先生看起来还很年轻,应该不到三十岁吧?” “二十八。” “我听说,您已经有孩子了?” “是的。” “我还听说,您的孩子已经十五岁了,正在念初三?” “对。” “父子二人相差不过十三岁,想来,那并不是你的亲生儿子吧?” 说到这里,路晚南再听不出有什么猫腻那就怪了,他狐疑地盯着眼前这个年轻人,问:“你是什么人?” “抱歉,还未同你亮明自己的身份,”江骁自上衣口袋中取出一张名片,放到桌子上,推到路晚南面前,“我是弘方建设董事长楚浩昌的秘书。” 楚浩昌 设定中楚怀瑾是在十五岁那年被楚浩昌带回家的,所以,就是现在这个时候了喽? 路晚南捡起那张名片粗略地扫了一眼,接着问江骁,“您这是” “开门见山地说吧,您的养子楚怀瑾,是楚家失散多年的三少爷。” “什么!”路晚南故意装出一副十分惊讶的模样,“这,这怎么可能?” “先别急着否认,您可以回想一下,您最初遇到小少爷的时候他是不是只有五岁,那时候他是不是因母亲去世,无家可归而流落在外?” “是” “小少爷的母亲名叫容清,曾经与楚董有过一段露水情缘,楚董原本有意娶她为妻,奈何双方门不当户不对,楚董的父母看中的是二少爷的母亲,即现在楚董的夫人,于是楚董不得不忍着悲痛离开容清。在此之后,楚董曾经多次寻找容清,却都找不到他的踪影,为此郁郁寡欢了好一段时间。” 好,好好深情一男的 啊呸! 好不要脸一男的。 要不是路晚南知道事情的真相如何,他或许真就信了江骁的鬼话了。 “所以呢?你要我怎么相信你,万一这些都是你瞎编的怎么办?”路晚南说。 “我所说的句句属实,楚怀瑾绝对是楚董的亲生儿子,你若是不相信,可以看看这个。”说罢,江骁又从公文包内取出一张纸,那是一份亲子鉴定报告。 也不知道江骁是咋弄到的楚怀瑾的DNA,反正这群有钱人总喜欢搞一些无法无天的事情。他拿起亲子鉴定报告单一看,嚯,亲权概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以上,挺好,至少说明楚浩昌没有被戴绿帽子。 尽管早就知道是这种结果,路晚南还是眉头紧锁,拿着报告单的手微微颤抖,像是在极力遏制自己心中的愤怒一般。啪的一声,他将报告单拍在桌子上,引来了周围不少人的注目。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不早点将他带回去,而是等到现在。你知不知道,他在外面吃了多少苦?五岁之前他被周围的人轻视、欺负,母亲死后他又一个人在外流浪,若不是遇见了我,没准儿他会死在外面!跟着我之后虽说是不用饿死,可过得也不算是好日子。你们呢?一个个锦衣玉食,过得好不逍遥自在,怎么当时就没想起来把他接回去呢?!” 比起路晚南这边的义愤填膺,江骁就显得冷静多了:“沈先生,我能明白你的心情,可我们也是有苦衷的。” “什么苦衷,你说来听听?” “其实楚董这次想把小少爷接回去主要是因为大少爷前段时间出车祸去世,楚董爱子心切,悲痛欲绝,恨不能代替自己儿子死去。奈何他一人要肩负起整个公司,再怎么悲伤也不能倒下而大少爷从前是弘方的总经理,在各个方面都帮了楚董不少忙,大少爷一死,公司许多事情都乱了套,二少爷又身体羸弱,常年卧病在床” “所以楚董这是要他回去帮忙照顾公司?” “也不能这么说” “你走吧,”路晚南非常潇洒地一甩手,“或许他在楚家的生活会更优渥,但我不会让他生活在那样一个勾心斗角的环境中的。” 江骁脸上维持着的似笑非笑的微笑也消失了,他看向路晚南的眼神从之前含蓄的轻视变成现在裸/露在外的瞧不起:“小少爷会不会回到楚家,不是你能决定的,也不是小少爷自己能决定的。” “那你想怎么样?” 江骁挑了挑眉,接着起身,将地上摆着的那幅画拾起看了一眼,说道:“画得不错,只是过于严正,规矩,死板,毫无艺术感,值不了多少钱。” 接着,他从上衣口袋中取出一张支票,拍到了桌子上:“这是定金,买你这些年对小少爷的照顾,尾款,等小少爷回到楚家了,自会亲自奉上。” 路晚南一把抓住那张支票,本想十分潇洒地摔在江骁的头上然后让他滚蛋,结果一看数字 他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吗?! 他是! 但是这种时候不拒绝一下不就显得他太市侩了吗?! 于是路晚南正义凛然得好像一位奔赴战场的战士一般将支票递到江骁面前:“我不会让阿瑾回到楚家,也不会接受你们的钱!” 江骁瞟了他一眼,那眼神里写满了对路晚南这种明明没钱还骨头硬的人的鄙视:“钱就放这里的,拿着用还是扔到垃圾桶都随你便,不过小少爷的人生,或者说,不愿意放小少爷走的你的人生,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了。” 回到家里,便见楚怀瑾抱着腿坐在沙发上,满脸阴郁之色,路晚南猜想多半是有楚家的人来找他了。 果然,楚怀瑾一见到他便站起了身,跑到他面前不由分说地抱住了他。楚怀瑾将头埋在他的胸口,双臂紧紧地环住他的腰,就好像是怕路晚南会突然离开他一般。 自打两人分房睡了,楚怀瑾就很少这样抱他了, 这让他想到了楚怀瑾小的时候,也总是这样抱着他和他撒娇或是哭诉,然后那就会轻拍着楚怀瑾的肩哄他。 于是这次他也轻拍着楚怀瑾的肩,温柔地哄道:“阿瑾,发生了什么?” “爸爸”楚怀瑾的额头抵在路晚南的锁骨边,他没有抬头,轻声说着,“今天,一个男人来找我。” “嗯,是你亲生父亲?” 楚怀瑾万万没想到路晚南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他抬起头,望向路晚南,却见路晚南微笑着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他们带你走的。”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这一章让小崽子回楚家的,怎么又拖了一章_(:з」∠)_ 小崽子这个外号听起来比阿瑾好玩,好的,以后叫他小崽子 第66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0) 在那之后,路晚南的工作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重创。 在学校里遭到上司刁难,和别人约稿无数次被放鸽子或是被买家刁难,就连新买的颜料也被人家搞破坏,最可恶的每次他买白颜料,都有人偷偷往里面放其他颜色然后搅一搅。 真是太可恶了! 当然,这些事情他没和楚怀瑾说,他不想楚怀瑾担心。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了远在乡下的父母的电话 中考结束,楚怀瑾也算是放下了一件事,他向来不担心自己的成绩,所以也不会为了所谓的中考成绩而焦头烂额,忧心忡忡。 比起思索将来应该选择哪所高中,他更想选择暑假的时候和路晚南去哪个城市旅游。 先前路晚南答应他,中考结束之后陪他出去玩,楚怀瑾为此期待了很长时间。某天晚上他们关了灯在聊天,谈论着旅游应该去什么地方,路晚南依旧是睡在地上,楚怀瑾则是探出头,望着路晚南。 “阿瑾,你没有想去的地方吗?” “我都可以,爸爸来选就好。” “我啊,我其实想去国外,我想去日本看看,只可惜,现在没攒够钱,所以还是去国内吧。国内倒也有很多地方,你有什么感兴趣的吗?” “无所谓,只要能和爸爸一起去,哪里都是好的。”楚怀瑾微笑着凝视他,看着月光照在地上的时候也找到了路晚南的脸。 “你这孩子”果然还是太依赖他了,也不知道这孩子以后到了楚家该怎么办,路晚南在心中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如果不嫌偏远,我有点想去西藏那边看看。” 去那边看落日的霞光万丈,山头的白雪皑皑,听虔诚的信徒梵唱的声音,品尝当地带有人情味的食物。 “好啊,应该会很有趣。” “好,那就定在西藏了,我们天去查查旅游团。” “好。” “行了行了,该睡了,晚安啊。” “晚安,爸爸。” 旅游日期到来之前,楚怀瑾一直在心内默默倒数,计算着还有多少天,他就能和爸爸一起去旅游了,楚家的事情仿佛被他抛到了脑后。 他也说不上来现在对路晚南是什么感情,仿佛不是纯粹的亲情,可又不能说是爱情,他现在还太年轻,谈不起爱情,更何况那是他向来视为父亲的男人,尽管他们之间没有半分血缘关系。 楚家人的突然出现让他心中那点不可见人的旖旎心思稍稍消下去了一些,至少他把路晚南当做爸爸的时候,他还可以留在路晚南身边。 楚怀瑾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楚家人再次出现的那一天。 那是楚怀瑾不愿意去回想,却又一次次回想起来的一天。他只记得,回家,开门,然后被不知为何出现在家中的陌生人捉住。爸爸被人按住双臂劫持在一边,自己则被那些人扛起来,强行带到了外面,在被关入车子中的前一刻,他拼命挣脱开身旁人的禁锢,冲了回去。 门是虚掩着的,他也不知为何,在那一刻没有破门而入,而是悄悄地将门打开一条缝,窥视里头的场景。 他看见家里站着爸爸和一个陌生男人,那个男人很年轻,穿着一身黑西装,带着一副金边眼镜,他从口袋中取出一张支票,递给了爸爸 楚怀瑾走了,路晚南心里还空落落的。 好歹是好吃好喝供着养了十年的小崽子,突然这么一走,家里顿时感觉冷清了许多。吃饭的时候没人陪了,一不小心做多了的饭菜只能留到明天中午,晚上睡觉前也不会有个人和他说晚安了。 路晚南其实挺舍不得楚怀瑾,可是没办法,楚怀瑾终究是不可能留在他身边的,与其为了留下楚怀瑾和楚家拼个你死我活头破血流,还不如妥协。 反正楚怀瑾迟早是楚家的掌权者。 只是现在,身边也没人陪了,有了钱也不用去工作了,路晚南忽然有些无聊,不知道该干什么。 【路晚南:统儿统儿,你说楚怀瑾那小崽子啥时候开始和楚家人斗啊?】 【系统:且等着吧。】 【路晚南:我等不及了,我要无聊死了。】 【系统:从时间线来看,楚浩昌的身体会在七年后生一场大病,自此一直卧病在床,而楚怀瑾也就是在此时,参与到楚家的内斗之中。】 【路晚南:那这七年里,楚怀瑾都在做什么?】 【系统:大概是在学习和历练吧。】 【路晚南:七年啊这么久,我不得无聊死。】 【系统:亲亲,如果觉得无聊的话,这边建议您使用时间加速卡哦,二倍速二十经验值,三倍速三十经验值,以此类推哦~】 【路晚南:这突如其来的TB腔是怎么回事???还有有这玩意儿为什么上个世界不告诉我???尼玛上个世界我可以整整过完了十年啊!!!】 【系统:上头规定推销产品要用TB腔,我也没得办法,而且以前你也没问啊。】 【路晚南:尼玛】 上个世界好歹还有个安陪着,而且岑家家大业大又有钱,日子过得舒舒坦坦,因此过了十年也没啥。再看看他现在,大龄单身狗,家又小又破,人还穷,过个屁! 于是路晚南使用了一张十倍速加速卡,把七年时间压缩成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外界的时间依然照旧,只是对于路晚南而言,时间过得快了很多很多。 七年后。 明亮的病床内,年过半百的男人躺在病床上,闭着眼,安详地昏睡着,仿佛已经死去了一般。明明现在还不到六十岁,面上却已经布满了皱纹,头发也有些花白。 突如其来的一场病在一夜之间打垮了这个在职场上运筹帷幄的男人,像是一场龙卷风吹走了平日里看起来坚固无比的小木屋。楚浩昌原以为,这只是个小病,可没想到,自己的身体却每况愈下,身子骨日渐消瘦,到了不得不住院养病的地步。 公司的事情他还是在管的,不过需要他管的也就是一些需要签字做决定的大事,这些,一律由他的专任秘书江骁打包了带到医院里给他审批过目,其余的,大多数都交给了他的小儿子——楚怀瑾。 而此刻,楚浩昌正熟睡在病床上,他的一只手露在被子外面,满布青筋的手背上扎着一根针,连着细长的输液管,输液管的那一头是一袋药水,滴答滴答往下低落。 病床外围坐着几个人,右手边那个坐在轮椅上的,是身子骨比冬天的树枝还要脆弱,从小便病病殃殃地活着,仿佛稍微一个不注意便会死掉却好好地活了二十五年的楚旭尧,楚浩昌的次子。那也算是个病美人了,眉清目秀,皮肤白到几乎透明,身子瘦的不像话,眉宇间隐约带着一丝忧愁。比不得外头生机勃勃光鲜亮丽的年轻男子,却比人家多了一股子柔弱的,病态的美感。 而楚旭尧的身后站着一个女人,四十来岁,衣着华丽,模样与楚旭尧有几分相似,不过比起楚旭尧,她看着倒是健康多了,这是楚旭尧的生母柯静仪。 床的左手边,正襟危坐,将公文包放在膝盖上的是江骁,那个七年前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七年后看起来也不老的男人,实际上他今年三十二了。 而站在病床正对面的,正是七年后的楚怀瑾。 走出病房,楚怀瑾目不斜视地朝着电梯间走去,却在中途听见身后楚旭尧的声音。 “阿瑾” 一回头,那明明比自己大三岁,看上去却比自己整整小了一圈的哥哥正艰难地转着轮椅朝着这边缓缓前进,柯静仪也不知去哪儿了,放着自己儿子不管。 楚怀瑾回过身,爱答不理地说了一句:“什么事?” 他那好脾气的哥哥总是带着淡淡的,仿佛下一秒去世了也了无遗憾的微笑,对着楚怀瑾说:“你已经许多天不回家,我有些担心。” 他确实已经很多天不回家,那是因为他要忙着处理弘方建设的事务,楚浩昌这一病,公司的重任全部压到了他的身上,虽说从总经理升级为副总裁这一点很好,但工作量也确实是大大增加了。 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要处理数不清的文件,一醒来便是工作,睡前活动也是工作,睡自然也是在公司睡的。 “身体不错,不劳挂心。”楚怀瑾冷冷地回答。 对于这个哥哥,他没什么喜爱之情,身为一个‘私生子’,总是很难对那些名正言顺的,被大家认可的孩子产生喜爱之情;但也没有多少厌恶之情,在楚家那些各怀鬼胎的各路亲戚、不负责任的父亲以及看他不顺眼的后妈中,楚旭尧对他算是最好的,尽管他总是弄不明白楚旭尧为何对他好。 “公司的工作呢?怎么样?你有没有觉得累?” “还行。” “你要注意身体,别年纪轻轻地,就咳咳,弄得像我一样”楚旭尧没说几句,又开始扶着胸口咳嗽起来,这时,柯静仪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踩着高跟鞋噔噔噔跑到楚旭尧身边,一边温柔地安抚他,一边抬起头,狠狠地瞪了楚怀瑾一眼。 楚怀瑾懒得理这个女人,转身走了。 来到电梯口的时候,电梯显示正在缓缓下移,而此时,他的电话铃声响了,来电的是他的特助小宋。 他接起了电话,另一头便响起小宋的声音。 “楚总,您要我找的人,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把小崽子长成大崽子也放到这一章了 不出意外下一章或者下下章就有父子车了 话说如果楚怀瑾是小崽子那楚旭尧是啥?楚老二吗 第67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1) 江骁给的钱不算少,反正他也不会在这个世界过一辈子,就江骁给他的那些钱,够他火十年二十年了,于是路晚南辞去了老师的工作,先飞去日本旅游了一趟,去完日本又去了别的国家,在外头混了足足半年多时间才回家。 回到家之后又过了两个多月,系统告诉他时间差不多到了,路晚南便操起了老本行:帮人画画赚钱。 这天,他接到了第一个客人的电话,那人姓宋,指名要的画是一张风景插画,一片森林,种着高低不一的松树,其间立着一只白鹿,全画冷色调。 路晚南老早就忘记自己画过这幅画了,花了几天时间把作品完成之后便给那位宋先生打了电话,宋先生便约他在某所餐厅见面。 那餐厅路晚南有点印象,那是一个平民百姓走进去之后会一不小心浪费掉一个多月工资,内里全是富二代和大老板,专供社会上层人士进出的场所。 说真的,路晚南觉得就自己身上那些一看就是地摊货的衣服裤子,穿了都不好意思进这餐厅。 在家里换了一身还算看得过去的衣服之后,路晚南打计程车去了目的地。一进门,穿着汉服的服务员便带着满分笑容迎了上来,说话的声音里带着江南女子的甜味儿:“这位公子,请问可有约?” “我和人约了在这里,他在十八号桌。” “好的,请与我一道来。” 这是一个正宗的中式餐厅,只不过与现在的很多餐厅不同,这家餐厅的整个布置都和许多古装剧的大型酒楼一样。共三层,第一层是喝茶聊天的,上头是吃饭喝酒的,装修十分复古精致,墙边与转角摆放的古董花瓶与雕像皆为真品,天花板上悬挂着的也不是普通的灯,而是各式各样华美的宫灯。服务员皆身着汉服,梳着古典的发髻,说着古白话的语句。 服务员领着他上了二楼,指向靠窗口,摆着牡丹花的旁边的位置,说:“便是那个。” 路晚南对着服务员道了声谢,朝着那个方向望了过去,只见那儿坐着一个男子,身着灰黑色的正装,手撑着下巴,正看向窗外。 想来这就是那位宋先生了吧。 路晚南抱着自己的画,朝着那个位置走了过去,他将画放在桌子旁撑着,自顾自地在这人对面坐了下来,说道:“宋先生您好,我是沈易亭。” 此刻,坐在对面的男子转过了头,当路晚南看到他的脸的那一刻,他愣住了。 七年过去了,他的面容更为成熟,英俊,少年时期的带着清冷的俊秀,成了现在的沉稳俊美。少年时期猫一般的双眸变得狭长,带着特有的狡黠,唇角微微仰起,带着意味不明的微笑。到底是生活在一起十年的人,哪怕对方的面容变了,他也能一眼认出来。 “好久不见,爸爸。” “阿瑾”他也没想到这么快就和楚怀瑾见面了,而且这小子还真他妈帅! 淦! “阿瑾?”路晚南表现得有些惊慌失措,他狐疑地四处张望着,又端起桌子上摆放着的座位牌看了一眼,确认无误后问道,“不对,宋先生呢?” “你说小宋?那是我的特助,我让他来找你的。” “啊,原来是这样”路晚南点了点头,像是没想到楚怀瑾现在已经有特助了,不过这也正常,能在这种算得上是高档餐厅的地方吃饭,衣着还如此光鲜亮丽,想来楚怀瑾过得很不错。 尴尬地一阵发笑之后便是沉默,路晚南低着头没敢看楚怀瑾,楚怀瑾却微笑着望着他。 这气氛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路晚南便提前打破了沉默:“那,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还不错,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就知道,楚家的条件很好,有钱,有权力,父亲对我也还不错。” 路晚南抬眸瞥了他一眼,又匆匆垂眸。 楚怀瑾现在看起来确实是很不错,可是之前呢? 他没有告诉路晚南,自己这七年来是怎么过的。 初入家门时,自然是遭受了不少排挤,理由无他,无非是自己是私生子。长子的母亲家里挺有钱,不过思想开放,早年与楚浩昌离了婚,飞到国外同外国人成立了新家庭;次子楚旭尧的母亲柯静仪来自大家庭,她与楚浩昌算是政治联姻;唯有他,无名无分,母亲是个不知道什么小城市出来的女大学生。 最早排挤他的自然是柯静仪,明里暗里给他下了不少绊子,见了他也无一例外的是冷嘲热讽,楚浩昌瞧见了也当没瞧见;其余的亲戚,同柯静仪亲近的自然是站在柯静仪这一边,楚家的其他亲戚也不怎么喜欢这个私生子的身份,就连下人也时不时在背后议论。讽刺的是,唯一会帮着他说话的,居然是那个弱不禁风的二哥,而不是父亲。 楚怀瑾是不喜欢这个地方的,尽管楚家的条件比沈易亭家好了不知道多少,可他到底不喜欢这个家的氛围,更不喜欢那个满嘴谎言,不负责任的亲生父亲,于是几次三番想要逃出去,又几次三番被抓回来。 后来,他那弱不禁风的二哥给他提了个醒儿,说父亲的秘书江骁或许知道点与沈易亭有关的事情,于是楚怀瑾便去找了江骁。 江骁也是得了楚浩昌的命令的,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心里头跟明镜似得。于是江骁便告诉楚怀瑾,说沈易亭提前得到了小道消息,听说楚怀瑾就是楚家的私生子,为了得到报酬,通风报信,将楚怀瑾的消息告诉了楚家。 放在平时,楚怀瑾是不信的,可偏偏那天他看到了江骁递给沈易亭支票的画面,之后,他又断断续续地回沈家找沈易亭,偏偏又怎么也找不到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相信了江骁的话。内心深处对沈易亭的爱渐渐转化,现在的他,对沈易亭可谓是爱恨交织。 在那之后,楚怀瑾不再吵着要离开楚家,而是认真工作学习,表现得比所有人都冷静沉稳。高中时期的他依旧保持着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并在大学期间参与到公司的工作中,尔后,楚浩昌的身体越来越差,他便趁此机会着手公司的大小事务,顺带笼络人心。 于是,年仅二十二岁便当上了弘方建设的副总裁。 现在,底下那些说闲言碎语的已经少了许多,只是柯家那边依旧不好对付,柯家想让楚旭尧掌管楚家,必然得像楚怀瑾施压。不过楚怀瑾也不怕什么,一来他那二哥比不上他有能力,且一副随时都要驾鹤西去的模样,二来柯静仪也是个草包,不足为惧。 到现在,他算是过得风生水起了。 路晚南自然是不知道江骁那个王八蛋说了什么,顺着楚怀瑾的意思,他点了点头,说:“你过得好就好。” “那你呢?你过得怎么样?” “我?也就这样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过日子的。” “那感情生活怎么样?你结婚了吗?有女朋友了没?” “没呢,我这么多年一直单着。” “一直单身?”楚怀瑾微微挑眉,像是听到了什么极为有趣的事情一般,“爸爸,你也三十五岁了,还不想着找个对象,就不怕将来没人要你?” 路晚南听了他这话,笑道:“你还取笑我呢,你这”他像是突然想起来这已经不是他儿子,由不得他说了,又道,“你还是别叫我爸爸了,我早就不是你爸爸了。” “怎么会,你对我有养育之恩,自然算得上我爸爸。” 不知为何,楚怀瑾一直保持着得体的微笑,却总让路晚南有一种凉飕飕的感觉,仿佛一阵阴风吹过一般。好在此时,服务员及时将菜肴端了上来,也算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 贵到底是有贵的道理,尽管那些菜都是家常菜,单在摆盘上就花了不少心思,哪怕是一道最普通的拍黄瓜,大厨都能给你整出花来。 服务员刚上了三道菜便走了,楚怀瑾对路晚南说:“不介意和我一起吃个饭吧?我刻意点了你以前喜欢吃的。” “当然不介意,我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喜欢什么。” “当然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你的喜好,你的音容笑貌,你的一切一切,我都牢牢记得呢。 路晚南正往嘴里塞排骨,一抬头看到楚怀瑾用那种看猎物的眼神盯着自己看的时候,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路晚南:统儿,我咋觉得我儿子看起来这么不对劲?】 【系统:他已经不是你儿子了,你清醒一点!】 【路晚南:统儿,小崽子今天咋这么不对劲?该不会该不会是大姨夫来了吧?】 【系统:这个梗你还要玩多久???】 不对劲就不对劲,也不影响吃饭,很快路晚南就被菜肴的鲜美吸引过去,完全没注意到楚怀瑾全程没怎么动筷子,光盯着他看了。 吃完饭后,路晚南扯过餐巾纸擦了擦嘴,楚怀瑾则是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望着他,问道:“爸爸,你接下来有没有时间?” “什么事?” “到楚家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其实这一章我没啥灵感,所以写得有点烂 我还是喜欢养孩子日常呢 接下来,走一步写一步吧哈哈哈哈楚老二的戏份得好好安排才行 第68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2) 换了沈易亭本身,怕是不会想去楚家那个是非之地的,恨不能躲得远远地。不过路晚南实在好奇楚家是个什么情况,并且之后他也免不了要与楚家多多接触,因而便同意了。 吃完饭后,楚怀瑾把路晚南带上了他的车,路晚南原是想坐到后排去的,却见楚怀瑾已经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于是只好坐到副驾驶座的位置。 上了车后,路晚南仍是有些紧张,正襟危坐地好像马上要去见国家元首一样,楚怀瑾靠在方向盘上,好奇地望着他,微微歪着头,路晚南问道:“你怎么,不开车?” 楚怀瑾忽然倾身向前,肩膀擦着路晚南的胸膛靠了过来,而路晚南的呼吸也在那一刻止住了,呆滞地盯着面前男子的侧脸。 七年未见,楚怀瑾不单是外貌上有所变化,身高,气质上都变了。他已经从那个比路晚南矮了一个头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男人,而当他靠近路晚南的时候,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具有侵略性的男性气息,更是令人不由得心猿意马。 咔哒。 楚怀瑾重新直起身,双手搭在方向盘上,微笑着说:“你安全带没系,我帮你系上了。” “啊?哦,不小心忘了。” 楚怀瑾缓缓发动了车子,注视着前方,温和地说:“爸爸,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 “是吗?你倒是长大了。” 楚怀瑾笑了笑,没回话,于是一路沉默着,直到驶入楚家大宅。 实际上楚怀瑾在外边还有一套房子,那是他上大学的时候买的,美其名曰那房子离学校近因此经常住在那里,实际上是不想同楚家人住在同一屋檐下。不过他还是带着路晚南来到了楚家的住宅。楚浩昌同他的妻儿住的那个地方。 楚家的住宅可谓是正正宗宗的有钱人的居住地了,且不说别墅本身有多大,光是房屋附带的花园与泳池便能值不少钱。 望着楚家那奢华的房子,路晚南忽然有些后悔,早知道就该花钱买套像样的衣服的,像现在这样走到楚家,怕不是要被人当成钟点工。 楚怀瑾像是对这些毫不在意,他取出钥匙,打开了楚家那沉重的大门,站在客厅内打扫卫生的佣人见楚怀瑾来了,有些难以抑制自己激动的心情,说道:“小少爷回来了,快,快进来!” 楚怀瑾对他点了点头,说:“李婶,我带了客人过来,麻烦您准备些茶水点心。” “诶,我这就去!” 路晚南跟在他身后进了房子,张望了这屋子一圈,想看看楚怀瑾这么多年生活在一个怎么样的环境中,而楚怀瑾则是从鞋柜里取了一双拖鞋出来,说:“进来吧。” 路晚南换了鞋子,跟随楚怀瑾进去了,刚要到客厅时,便听得楼上传来一阵开门声,紧接着是急促的脚步声,路晚南下意识地抬头,却见二楼的楼梯口站着一个男人。 看外貌,比起男人,称呼他为少年更合适。那人看上去不过十八九岁,个子不算高,有些长的黑发软软地贴在脸颊旁,他的皮肤摆得几乎透明,眼睛很大,像初生的无辜的小鹿。他穿着单薄的家居服,脚踝裸露在外,细的一只手便能握住,整个人看上去仿佛一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阿瑾”那人开口了,似乎是在喊楚怀瑾,而楚怀瑾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回应。 路晚南看了看那人,又看了楚怀瑾一眼,寻思不过来这是咋回事儿。 他摸着下巴,盯着楼上那个一直将视线放在楚怀瑾身上的少年,对系统说。 【路晚南:统儿,你看这人啥情况。】 【系统:亲属吧。】 【路晚南:这小崽子该不会是包养了个小男孩吧?】 【系统:都说了是亲属了你这个大猪蹄子!】 【路晚南:可以啊!不愧是我儿子,这孩子长得挺好看的,一看就是个弱受!】 【系统:宝宝好累】 路晚南跟着楚怀瑾在沙发上坐下,而那位少年也下了楼,对楚怀瑾说:“阿瑾,你以一个多月不回家了。” 楚怀瑾不咸不淡地回了个嗯。 少年走下了楼,看也没看对面的路晚南一眼,在楚怀瑾身旁坐下:“这次打算在家里住多久?” “再说吧。”楚怀瑾像是不怎么爱搭理他的样子。 而此刻,李婶端着茶水点心走了过来,见到楚怀瑾身旁的少年,立马将托盘放到了茶几上,关切地对那少年说:“二少爷,你怎么穿成这样就下来了?要是着凉了,我可怎么对夫人交待呀!” 二少爷? 这就是楚怀瑾那个二哥楚旭尧??? 这他妈看起来比楚怀瑾年纪还要小吧?! 路晚南盯着那个弱不禁风的被李婶强行披上毛毯的少年,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而楚怀瑾对他说:“这是我二哥,楚旭尧。” 他是万万没想到楚怀瑾的二哥原来是这幅样子的,愣了好一会儿才站起身,朝着楚旭尧伸出手:“二哥你不对,二少爷你好。” 楚旭尧仿佛是现在才注意到有这个人一般,他淡淡地笑了笑,象征性地和路晚南握了手:“你好。”接着,他又看向楚怀瑾,“阿瑾,这位是” 纵使是楚旭尧坐在楚怀瑾的身旁,他也没给楚旭尧一个眼神,仍是死死地将视线锁定在路晚南身上,说道:“我的养父,沈易亭。” “养父”楚旭尧细细咀嚼这个词眼,接着,微笑着对路晚南说,“原来你就是阿瑾的养父啊,以前常听阿瑾说起你,现在终于见到真人了,没想到沈先生这么年轻啊。” “不年轻,我也三十五岁了。” “沈先生现在是做什么呢?还在画画吗?” “是啊,我也就只会画画了。” “爸爸,”楚怀瑾忽然开口,像往常一样称呼路晚南,只是这称呼却是叫李婶和楚旭尧脸色一变。楚怀瑾像是没注意到一般,接着对路晚南说,“愿意去我房间看看吗?” 路晚南也好奇自己带大的娃这些年生活在什么环境中,于是点了点头,楚怀瑾便起身,带着路晚南上楼。而楚旭尧坐在位置上,目送两人走进房间,接着,他对李婶招了招手。 “二少爷,这”李婶显然是有些为难,这老爷还在病房里头躺着呢,小少爷便把养父给带回家了,这叫老爷多难堪啊。 “今日,阿瑾将沈先生带回来的事情,不准让任何人知道。” “这唉,遵命。” 楚怀瑾的房间很干净,干净得可怕。他来的时候才十五岁,路晚南原是想着,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纵使不在房间里放游戏机,篮球之类用来娱乐的事物,也应该放一堆书本,可是这里没有。楚怀瑾的房间就和那些酒店的房间一样,只有最基本的床,柜子,桌子等事物,让人一点都看不出楚怀瑾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 唯一比较有生气,大概是墙角那盆铃兰,路晚南用手指摆弄着那小小的,铃铛般的花朵,问:“你的房间很干净。” “嗯,因为经常收拾吧,”实际上他的很多东西都放在他另外那套房子里,这里反倒像是一个他不常居住的家,他来到这里一般都是因为楚浩昌叫他回来,并且他回来了也不会住太久,因此这里只要放一些基本日用品和衣服。 “其实”楚怀瑾偏过头,望着路晚南摆弄铃兰时微微弯下的腰,“我还是觉得从前的家住着更舒服。” “从前那房子又小又破,怎么比得上这里呢。” 楚怀瑾微微蹙眉,像是不太喜欢路晚南说这句话。 “爸爸喜欢这里,多过于喜欢自己家吗?” “也不是”路晚南直起身,见楚怀瑾似是面色不善,问道,“你你怎么这么问?” “没什么,”楚怀瑾的眉头舒展开,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般,“对了,爸爸,下周末有时间吗?” “有啊,怎么了?” “下周周末,是楚家祭祖的时间,届时,楚家各位亲眷会齐聚在楚家祠堂祭拜先祖,我想请你一起去。” 听了这话,路晚南便有些为难:“祭祖这样的事,我这个外人恐怕不太好插手吧?” “没关系,就当你是被我请来的客人好了,”楚怀瑾朝前走了两步,微笑着对路晚南说,“而且,你对我也有养育之恩,不是么?” 另一边,醒过来的楚浩昌也在准备出院。 江骁送走了医生,转头对正在换衣服的楚浩昌说:“楚董,您身体还没好完全,贸然出院恐怕是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一点小病罢了,养了这么久已经够了。”楚浩昌利索地将衣服套上起了身,“况且,祭祖这样的大事,我身为楚家掌权者,怎么可以缺席?” “可是” “好了,别啰嗦了,快把东西收拾收拾,公司那边,你也通知一下,就说我出院了,马上就能回去掌管。” “是” 第69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3) 楚家的祠堂坐落在城郊一个不起眼的城镇里,他的外观与很多电视中见过的祠堂一样,带着古典的气息。 依旧是乘着楚怀瑾的车来的,楚怀瑾似乎并不喜欢让别人碰自己的车,因此,他向来是自己开车。下车前,他递给路晚南一瓶水,说:“待会儿可能有很长时间不能喝水吃东西,你先喝点吧。” “嗯。”路晚南接过那瓶水,拧开瓶盖喝了几口。 路晚南与楚怀瑾是上午到的,他们到的时候,祠堂内还没有人,大门紧闭着,楚怀瑾便取出一把钥匙,插/入门上悬挂着的那把纯金制造的锁中,咔哒一声,锁被打开。楚怀瑾推开那扇沉重的大门,对身后的路晚南说:“现在还早,他们大概还有一会儿才到,我先带你进去看看吧。” 在别的地方旅游时,也见过别处的祠堂,与这处差不多,石台上摆放着众多先祖的牌位,正前方中央是一口香炉,其间插着几支熄灭了的香,两旁是一些供奉用的食物与物品。 这样的环境终究会让人起肃穆之心,路晚南站在香炉后方,恭敬地对楚家的列祖列宗鞠了一躬,而楚怀瑾却不为所动,只冷静地盯着那些积了一层薄灰的牌位。 “你想听听楚家的事情吗?这些年,我也是听了不少。”楚怀瑾开口。 路晚南没有言语,他知道,即使自己说不想听,楚怀瑾也一定会说的,或者说,楚怀瑾之所以把他带到这个地方,就是为了想告诉他什么。 “你看到最上方的那个牌位了吗?”楚怀瑾指向那个位置,是位于正中央,最靠上的,上面密密麻麻写着那人的姓名日期,“这是有记录起,楚家的第一位先祖,细细算来,那应当是清代中期的一位将军,在他留下的笔记中,可以看出,他生前破受人爱戴,立下了不少战功,并迎娶了某位高官之女为妻。可事实上,他为了成为将军,背叛好友,又为了迎娶其他女子,抛妻弃子。 在他下方一些的,是清末的一位文人,算不得有名吧,但是他创作的文章诗句也是在当时颇受好评,只不过他这人有个缺点,爱逛花街柳巷,喝了酒还打老婆,只可惜,别人只看到他的才华,却并未看到他畜生的一面。 再往下一点儿的,有位民国时期的军官,他比上头几个好一些,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战争爆发之际把亲人放在家里,自己跑了。 还有几个,我不记得了,不过我知道,很快,这里又会多出一个牌位。” 楚怀瑾回过头,对站在一旁的路晚南微微一笑:“楚浩昌算得上是完美继承了楚家人的特性了,欺骗、玩弄了我妈妈,又抛弃了他,你说,等他死后,该将他的牌位摆放在什么位置呢?” “阿瑾,你对你父亲”他这时候忽然发现,楚怀瑾所知道的远远比自己想象的多,他对楚浩昌的恨意也比自己想象得多。 “你知道楚浩昌为什么会找我回去吗?”楚怀瑾忽然问他。 “为了让你继承家产?” “错!他从来没动过把楚家交给我的心思,他费尽心机把我抓回来,是为了要一个孩子!” “孩子?” “几年前,我曾经无意间听见楚浩昌同江骁的谈话。二哥的身体太差了,以他的身子骨,怕是根本不能让女人怀孕,即使找了代孕,生下来的孩子也未必活得过周岁。他要我给他弄一个孩子出来,随便找个女人结婚也好,找代孕也好,只要有孩子就行。等到那个孩子出世了,楚浩昌便会将那个孩子过继给二哥,当做是他的孩子,而我,也会再一次被他抛弃。” “这太荒唐了!”他以为楚浩昌对容清做的事情已经足够畜生,没想到他还能做出比畜生还不如的事情。 而且,他不明白楚浩昌这么做究竟有何意义,就因为楚怀瑾的身世比不上楚旭尧吗?可是,柯家家大业大,待到将来楚浩昌撒手人寰,他就不怕柯家上位,吞没楚家吗?哪怕楚旭尧是帮着楚家的,可看楚旭尧那副病病歪歪的模样,即使想帮着楚家,只怕也是没什么能力吧? “很可笑吧,”楚怀瑾嘲讽地笑了笑,眼底流露出无尽的悲伤,“就因为我是私生子,就因为我的妈妈无名无分,我就要被当做工具对待,哪怕我各方面都比二哥优秀,我也永远比不上二哥!比不上一个有背景的柯家!” 大家族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总是带着令人绝望的黑暗,旁人管不了,也参与不进去。路晚南走近了,想像小时候一样安慰他,可下一刻,却见楚怀瑾冰冷的目光向着他刺了过来。 “冷漠,自私,无情,这是楚家人的特性,可惜的是,我也是楚家的人。” 这冰冷的目光让路晚南感到很陌生,这么多年了,他第一次看到楚怀瑾露出这种目光,这使得他一阵心悸,向后退步:“阿瑾” 楚怀瑾一步步向他逼近,冷冷说道:“把我从那个温暖和平的小家,推向这个绝望的深渊的人,是你啊” “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明明是楚浩昌派人把他抓回去了,怎么就变成自己的错了? “不明白吗?不明白就算了,反正你迟早会明白的”楚怀瑾继续一步一步朝着路晚南逼近,楚怀瑾身上散发着一种名为危险的气息,他隐约觉得这样的楚怀瑾很危险,便想逃出祠堂。可他才刚刚转过身,便被身后的楚怀瑾一把抓住手腕,向旁边用力一甩。 路晚南的后背猛地撞在了墙壁上,一阵疼痛,还未反应过来到底怎么了,楚怀瑾的身形便压了上来,重重地吻住他的唇。 巨大的冲击令他忘了立即推开楚怀瑾,直到对方撬开他的齿关,湿滑的舌席卷口腔,他这才发现,他被自己的养子强吻了! 用力地推却推不动,男人有力的臂膀紧紧地将他抱在怀里,舌头也仿佛有生命一般,在他的口腔内肆意攻击。 这样不行,绝对不行。 也管不得楚怀瑾会怎么样了,他用力对着楚怀瑾的舌头咬了一记,这个方法果然使得楚怀瑾的臂膀放松了下来,而路晚南也在此刻用力地推开楚怀瑾,震怒地说道:“楚怀瑾!你他妈在做什么!” “我在强吻你啊,爸爸。”楚怀瑾用手指摸了一下自己的舌尖,出血了,不过不碍事,他微笑着,用小时候向路晚南要吃的时一样的语气说,“你以为,我只是让你来听我们家里人的历史的吗?不,我要让我那敬爱的列祖列宗看看,我是怎么操/你的。” 一辆兰博基尼自路边停下,在他的身后,跟随而行的数量汽车也随之停下脚步。驾驶座上的江骁先下了车,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尔后,楚浩昌自车上走了下来。 比起那日在医院所见的毫无生气的男人,此刻的楚浩昌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掌权楚家多年的男人似乎生来就带着一种王者气质,不怒而自威。而跟在楚浩昌后面出来的,是楚旭尧和柯静仪。 楚旭尧的样子看着比之前好多了,不知是不是因为今天他的心情还算可以,那种随时都要死掉的阴郁气息总算是少了一些。而柯静仪则是一下车就扶住了她的儿子,关切地问:“尧尧,你感觉怎么样?累不累啊?难不难受?今天要在祠堂里待很久的,你站久了不好。” “没关系的,妈妈,我还没脆弱到站一会儿就晕倒吧。” 柯静仪虽然很是担心儿子,不过被另一边的楚浩昌一瞪,也不敢说什么了。 而此时,楚旭尧也注意到路边停靠着的一辆眼熟的车。 “咦?这不是阿瑾的车么?他已经先来了?” 楚浩昌看了那辆车一眼,又瞧了一眼祠堂的大门,见大门果然开着,便冷哼一声,说:“哼,不管其他长辈,自顾自地跑到祠堂来,像什么话!他哪里来的钥匙?” 楚旭尧低下了头,不敢同楚浩昌视线交汇:“我,我给的。” “叫你保管的东西,给他做什么?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随随便便落到他手上了。” “阿瑾说想拿去用一下,我就给了” 柯静仪一见自己儿子畏畏缩缩的模样便心疼,她走上前,扶着楚旭尧的肩膀,有些责怪地对楚浩昌说:“又不是他的错,你怪他做什么!” 楚浩昌又是颇为不屑地冷哼一声,接着,大步朝着祠堂走去,楚旭尧见状,赶紧跟在父亲身后,其余楚家亲眷也一齐在后头跟着。 穿过过道,却见面前那摆放牌位的屋子的门紧闭着,可门上的门锁却不见了,楚浩昌心内有疑,心想楚怀瑾这小子既然事先来了,也打开了这里的门,那为何又要紧闭着门呢?难不成是在里头做什么坏事? 于是楚浩昌大步走上前,一把推开了门。 祠堂内的情景,却是他永世难以忘怀的。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省略部分是不能写的父子车_(:з」∠)_ 将近四千字哦 (~ ̄▽ ̄)~ 细致描写哦 获取方式48章作者有话说提到过,忘了的可以回去翻。 第70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4) 路晚南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不是沈易亭那个破破烂烂的家,这个房间装修得还不错,看上去应当是有钱人家住的。 身上穿的不是之前的衣服,而是换了一套新的,时间貌似是下午。 这是哪里?该不会被楚怀瑾干死了然后飘到下一个世界了吧? 【路晚南:统儿,我不会死了吧?】 【系统:对,你已经死了。】 【路晚南:可是我菊花好痛。】 【系统:死人也会菊花痛的。】 【路晚南:可是我想尿尿。】 【系统:死人也会想尿尿的。】 【路晚南:可是我肚子饿。】 【系统:死人也会肚子饿的,不然要贡品干什么?】 【路晚南:可是我还能回想起楚怀瑾那小崽子的尺寸,我真没想到这小兔崽子居然对我有那种心思,我可是把他当亲生儿子养的呢~不过他真的很大,又粗又长,这小崽子发育的可真好啊~】 【系统:你好马叉虫啊。】 【路晚南:对了,我晕过去之后发生了什么?】 【系统:楚怀瑾给你把裤子穿上了,然后楚家人来了,一进门就看到你们两个狗男男衣衫不整一看就知道刚刚啪啪啪过的样子,然后楚浩昌气得又进医院了,楚旭尧被吓到了,现在在家躺着。】 【路晚南:原来如此,行,那我先去尿个尿吧。】 【系统:】 管他这里是什么地方,先解决生理问题再说。 一站起身,后面那处地方便传来一阵难以启齿的火辣辣的疼痛,路晚南被疼得倒吸一口凉气,接着只能一瘸一拐朝门外走去。 解决完生理问题,路晚南只觉得神清气爽,忽视后面那火辣辣的感觉,他现在大概精神到可以到楼下跑两圈。 刚才急着尿尿,他都没来得及好好观察这个地方,这会儿他才想起自己自己似乎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普通的复式公寓,装修非常不错,路晚南方才应该是在公寓的二层,他扶着扶梯向下看去,只见楼下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正端着一杯茶细细品尝,一派岁月静好的模样。 路晚南忽然觉得菊花一阵疼痛,他刚想逃回房间装死,便听见楚怀瑾开口道:“下来吧,爸爸。” 路晚南正犹豫着按照沈易亭的人设是应该乖乖下楼还是应该回房间里待着,便见楚怀瑾转过头望着他,皮笑肉不笑地说:“你难道是想让我抱你下来?” 路晚南还有点羞耻心,于是他扶着扶手一瘸一拐地下了楼,在楚怀瑾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这沙发要是软得也就算了,偏偏还是木质的,于是路晚南一坐下就因为剧烈的疼痛感而反射性地弹了起来,接着又忍痛坐了下去。 楚怀瑾饶有兴致地看着路晚南那仿佛吃了苍蝇的表情,像是在欣赏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而路晚南在忍过了这一阵疼痛感之后,故作平静地问楚怀瑾:“那之后,怎么样了?” “也没怎么,”楚怀瑾将茶杯放下,好整以暇地靠在沙发上,对路晚南说,“楚浩昌进医院了,楚旭尧在家躺着,楚家其他几个老古董把我骂了一顿之后就把我放了。不管怎么说我也是楚家的继承人之一,再怎么看不惯我,他们也不敢把我怎么样。” “哦” 楚怀瑾微微挑眉,见路晚南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说:“怎么了,你想问我的只有这些吗?” “我,我想问” 我想问你为什么会在祠堂对我做那种事,可是我又说不出口。身为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上了本来就是令人羞耻的事情,更何况那个人还是我养了那么多年的养子 路晚南有些痛苦,他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当初那么听话的一个孩子,怎么会变得这么冷酷无情,还对他产生了这种想法。 他揉了揉眉心,最后,说了一句:“阿瑾,我一直把你当做我的亲生儿子对待” “亲生儿子?呵,”楚怀瑾嘲讽地笑了一声,“说的可真好听啊,爸爸,原来你是会把亲生儿子卖给别人的人。” 路晚南一听这话,整个人都懵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装,装的还挺像的。”楚怀瑾起身,朝着路晚南走去,他居高临下地望着那个看似一脸无辜地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冷冷地说,“当初得到小道消息,认定了我就是楚家后代的人是你吗!为了钱,把我的消息出卖给楚家的人是你吗!骗取我的信任,让我傻乎乎地相信你,最后又让我被楚家带走的人不还是你吗!” “我没有!”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一口锅,啪地一下就砸他身上了。 “没有?”路晚南的否认令楚怀瑾更加愤怒,他忽然俯下身,双臂撑在靠背上,将路晚南整个人圈在怀中不得逃脱,“那为什么江骁告诉我是你把我的信息透露了出去?是你带着楚家的人找到我的,为什么我后来那么多次去你家里找你都不在,我给你打电话,给你寄东西,你都没有半点回应。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说啊!” 合着这倒霉孩子之前一直对他冷嘲热讽阴阳怪气还在祠堂把他上了就是因为他以为我把他抛弃了??? 莫名其妙背锅,路晚南心里也憋屈得很,再加上他的菊花实在火辣辣的疼,再加上楚怀瑾这货还一副要跟他你死我活的模样,于是他的火气一下子就冲上来了,他猛地推了楚怀瑾一下,把楚怀瑾推得往后倒了几步,撞到了后面的茶几上。接着,他猛地站起身,想要霸气地骂这脑子不清醒的小兔崽子几句,然而—— 这酸爽,令人不敢相信 路晚南的表情在刚刚站起来的那一刻扭曲了一下,不过他很快便收住了,在楚怀瑾刚要扯着他的衣领质问的时候给他脑门儿上来了一记爆栗。 这是楚怀瑾小时候不听话时路晚南惩罚他用的,楚怀瑾被这一记爆栗打蒙了,连自己要说啥都忘了。 “你他妈有没有长脑子!江骁那个老狐狸说什么就是什么呀,他是你爹我是你爹?你他妈来找老子老子不在是因为我出门了,照顾了你这么多年老子都没有出去旅游过我他妈还不能出去玩一趟了?!还有你给我寄过什么呀?你寄了个屁!老子啥也没收到!电话也一个都没打,老子他娘的还以为你小子进了豪门就把我这个爹给忘了呢!你他娘的没规没拒没大没小刚把老子上了就敢来指着老子鼻子骂人,要不是看在你已经不是我儿子了我早他妈削你了!” 哪怕是楚怀瑾小的时候他也没被路晚南这样骂过,路晚南对他的态度永远都是温声细语,他再怎么不听话路晚南也不会对他爆粗口。也不知怎么的,被骂了一顿之后楚怀瑾内心的躁动反而平静了许多。他坐回了位置上,一副犯了错的小学生的模样。 真爽。路晚南想。 早就应该骂他了。 楚怀瑾抬眸,望着眼前正处于暴怒的路晚南,开口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废话!我他妈没事儿把你卖给楚家干啥,我吃饱了撑的呀,你也不想想我这没权没势的家伙哪里来的小道消息。楚家那几个王八蛋当初管我要人我不给他们还给我工作添乱还去找我爹妈的麻烦呢,这些我都没跟你讲,就是怕你多想,你现在倒好,怪起我来了。” 当听到楚家派人去找路晚南的麻烦的时候,楚怀瑾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你,你说的是真的?” 路晚南见他还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气得随手抓过茶几上的烟灰缸就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兔崽子,楚怀瑾一见,立刻起身抱住了路晚南的腰,说道:“别别别,别打,我知道错了爸爸。” “我今天非削你不可!”说罢,便要往楚怀瑾身上招呼。 “这烟灰缸两千!” 两千 把楚怀瑾砸伤了也就算了,万一把烟灰缸砸坏了,那可是要赔钱的呀。 路晚南把烟灰缸放下了,准备去找个便宜的东西来教训人,结果楚怀瑾愣是抱着他的腰不让他走。路晚南挣扎了两下,不单没挣开,反倒被楚怀瑾往后代了一下,两人齐齐倒在了沙发上。他倒在楚怀瑾身上,被靠着楚怀瑾的胸膛,腰间是楚怀瑾有力的双臂。 他想要去掰开楚怀瑾的手,只是没能成功,于是回过头瞪了楚怀瑾一眼。 “你放手!” “不放。” “放手!” “不放。” “你他妈——” “爸爸,”楚怀瑾轻唤着他,他将脸颊埋在路晚南颈间,说道,“爸爸,我好想你啊。” 路晚南楞了一下,楚怀瑾那撒娇一般的语气再次将他的回忆拉回了以前,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楚怀瑾会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头撒娇的时候。于是,他的心再一度软了下来。 “乖,”摸不到楚怀瑾的头,他只能拍拍楚怀瑾的手背,“爸爸也想你。” “真的?”楚怀瑾听到这句话,将手臂收得更紧,“爸爸,我爱你。” 路晚南刚想回应一句爸爸也爱你啊,然后就感到一阵不对劲。 屁股后头怎么好像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抵着? 第71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5) 这可真是棘手事件啊 “阿瑾” 楚怀瑾环着他的腰,迷恋地蹭着他的脖子,愣是把路晚南蹭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我的亲生儿子。” “我知道” “这样算乱/伦哦。” “没关系的,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 “阿瑾你顶到我了。” “让它去吧。” 神他妈让它去吧!这样很危险的有木有啊!!!距离我菊花上一次开花才刚刚过去几个小时好不好!!! 这样下去可不太行,鬼晓得这小子会不会突然发情。路晚南挣扎了几下,试图从这个巨型考拉身下下来,结果还是没啥用,也不知这小崽子吃啥长大的,力气这么大。他寻思着这小崽子心底总归有点良心,不会放任他这个空巢老父亲饿肚子,便对楚怀瑾说:“你放我下去,我,我饿了。” “饿了吗?这么快。”楚怀瑾的手掌从路晚南的腰部移到了腹部,手十分不安分地从衣服下摆探了进去,轻轻地揉搓路晚南的肚子,喃喃道:“明明前不久才把你喂饱的” “我/操/你妈!你他妈再不放开老子就把你下面那根削了!”谁能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那纯洁的好像一张白纸的宝贝儿子怎么变得又黄又污?难道说楚怀瑾其实是水煮蛋,外面白的里面黄的所以自己没发现??? “你可以试试看啊,”楚怀瑾恶作剧一般地把胯往上一顶,笑着说,“爸爸不是也做的很爽吗?下面一直紧紧吸着我不放” “”都不知道该怎么骂他了。 楚怀瑾看着路晚南被他呛得哑口无言的样子,心情非常好,他轻咬了一下路晚南的耳垂,说道:“我们再来一次吧爸爸” 再来一次?那还了得!他菊花还疼着呢。 然而楚怀瑾的手已经伸到了他裤子里面,正当路晚南考虑是否要对楚怀瑾的命根子来致命一击的时候,楚怀瑾的电话非常不合时宜地响了。 楚怀瑾皱着眉头望向那煞风景的电话铃声,他伸出一只手,摸向放在茶几上的手机,路晚南便趁着这个机会从他怀中逃了出来,十分狼狈地一边拉裤链一边蹿到距离楚怀瑾两米以外的地方。 楚怀瑾不满地看了路晚南一眼,随后接起了电话。 路晚南背对着他,故而看不到楚怀瑾的表情,总之他能感到接起这个电话之后,楚怀瑾的心情就变得很差。 “知道了,我马上到。”楚怀瑾将电话挂了,他站了起来,转身看向路晚南,脸上又重新挂上了微笑。 “我得出去一下,可能要明天才能回来,冰箱里有许多食材,如果饿了可以自己做。不想自己做也可以让我的特助小宋给你送吃的,你应该有小宋的电话吧,就是之前和你买画那个宋先生。” 路晚南点了点头,又问他:“你要去哪里?” “就是去看望一下楚浩昌,没事的。”楚怀瑾穿过走廊来到门口的过道处,他将衣帽架上挂着的外套取了下来,披在身上,正要去穿鞋的时候,又回过身,走到路晚南面前。 两人的距离很近,仿佛下一刻又会被楚怀瑾紧紧抱住似得,路晚南也不好再往后退,那样显得太矫情。楚怀瑾望着面前的男人,说道:“爸爸,你能亲我一下吗?” “嗯?” “算了。”楚怀瑾本就不抱希望沈易亭能像爱一个男人那样爱他,不怪罪自己已经不错了,他低下头,在路晚南嘴角边迅速亲了一下。 路晚南的脸颊因他这一吻而微微泛红,楚怀瑾揉了揉他的头发,说:“我走了,爸爸。” 楚怀瑾走后,路晚南走进了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一些食材出来准备自己做点吃的。 系统看着他那副悠然自得巴不得哼个小曲儿的模样就来气,恨不得一榔头锤他脑门儿上。 【系统:人都走了,你还在这儿做菜?!】 【路晚南:不然咧?我还饿着呢。】 【系统:这时候不是应该悄咪咪跟在楚怀瑾后头看看他去干啥了吗?】 【路晚南:你以为他会放任我在家待着吗?如果我猜得不错这小子多半是派了一堆人在他们家附近守着防止我到处乱跑吧?那个小宋多半也是来监视我的生活的。】 【系统: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 【路晚南:嗨呀~一不小心又要过上有吃有喝有性/生活的米虫生活了呢~】 【系统:】 楚怀瑾再一次回到了楚氏祠堂。 楚家的亲眷,但凡是见证了上午那场闹剧的,除却已经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楚浩昌,其他人几乎都在此处。楚旭尧原是不必来的,只是柯静仪说有热闹可看,便硬是把他拉了一起来了。 此刻已是夜里,外头天色浓重无比,祠堂内点满了蜡烛,照亮了小小的屋子。为首的是楚浩昌的哥哥,即楚怀瑾的大伯,后头跟着其他楚家的亲眷,楚旭尧坐着轮椅,在门的另一侧,正一脸担忧地望着站在祠堂中央的楚怀瑾,柯静仪这个外姓人以照顾楚旭尧为由站在一旁看好戏。 “跪下!”楚大伯那犹如洪钟一般的嗓音在这种寂静到可以听见蜡烛噼啪声的夜里尤为明显,而楚怀瑾只是瞥了他一眼,淡淡地回了一句:“为何要跪?” “目无尊长,罔顾人伦,在楚氏祠堂内与男子行苟且之事,不单败坏了楚家的风气,也侮辱了楚氏的列祖列宗!此等大逆不道的举动,还不足以让你跪下好好谢罪吗!”说这话的是一位中年女子,楚怀瑾不太记得她的身份了,楚家亲戚那么多,他哪儿能一个个记住? 楚怀瑾微微挑眉,似是对于那女人的话十分不以为然:“所以呢,你们打算如何处置我这个大逆不道的家伙?” “原本,责罚逆子这样的事情合该由浩昌来做,可既然他本人已经卧病在床,就由我来教训你这个逆子!”楚大伯说罢,已举起手中的拐杖。 楚怀瑾盯着他手中那根拐杖,耸了耸肩:“请便。” 楚大伯走到楚怀瑾身旁,怒吼道:“转过去!” 楚怀瑾转过了身,面对着楚家那些冰冷的牌位。 木质的拐杖自空中划过,发出呼呼的声响,拐杖重重地打在楚怀瑾的膝窝上,咚的一声,迫使楚怀瑾不得不跪在地上。 “看着楚家的列祖列宗,好好地反省一下,你所犯下的罪孽!” 拐杖又是重重地打了下去,这次是打在背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楚怀瑾被打得向前倒了一下,很快又直起了身子。 “无视长辈,擅自闯入祠堂,对令尊令堂毫无敬畏之心,此为目无尊长!” 又是一棍子打了下去。 “祠堂本是神圣之地,你却与人行苟且之事,事后毫无反悔之心,此为道德败坏!” 又是一棍子,重重打在楚怀瑾脊背上。 “大伯!”一直坐在一旁未发声的楚旭尧忽然开口了,一旁的柯静仪不满地瞪了他一眼,他只当没看到,接着说,“大伯,阿瑾他现在还年轻,不懂事,你就饶了他吧!不要打了!” 楚旭尧的举动可真是把柯静仪气了个半死,原本她就是想来看楚怀瑾挨打的,哪知道儿子吃里扒外想着帮楚怀瑾。于是她按住了楚旭尧的肩膀,说道:“阿尧,你大伯教训人,你插什么嘴!” “可是” 楚旭尧的话很明显没起什么作用,反倒让楚大伯打得更狠了,又是两棍子下去,楚大伯接着开口。 “弃伦理道德于不顾,爱上男子并与其苟合,此为罔顾人伦!你这逆子,毫无廉耻之心,羞愧之意,犯下罪孽却不知悔改,实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 咚! 这一下,重重打在楚怀瑾肩上,他趔趄着向前倒去,又单手撑住了地面防止自己倒下。楚旭尧见了这景象,也有些着急,他抓着扶手小心地站了起来,对楚大伯说:“这不能怪阿瑾,大伯,你想想看,阿瑾从前别说是找男人了,连女朋友也不曾交往过,这次做出这般偏激的事情,一定是那个男的勾引他的!” “勾引?”楚大伯皱着眉头,重复了一遍,心里想着人家勾引的,也总归比自家人主动的好。就在楚旭尧以为他要手下留情的时候,他又是给了楚怀瑾一棍子,骂道,“就算是勾引,身为楚家的男人,连这点诱惑也经受不得,该打!” “大伯,你怎么能”楚旭尧还想劝两句,却被柯静仪拉了回去,柯静仪再次将他按回了轮椅上,小声念叨:“哎哟我的儿子啊,你可少跟着掺和了,我知道你是担心你弟弟,可你弟弟他也未必领你的情呀。” 楚大伯方才那一棍便与之前打在同一地方,楚怀瑾闷声受住了,尔后,他扶着地直起了身子,说道:“不是他勾引的。” 楚大伯听了这话,眉头皱得更紧了:“你说什么?” 楚怀瑾嘴角勾了勾,说:“不是他勾引的,是我,因为我爱他。” 作者有话要说: 小崽子挨打了呢_(:з」∠)_ 其实我想不好该怎么让他争家产,作为一个女大学生,对于公司制度bulabula 的完全不了解呢 所以打算出一个比较有反转性的结局 第72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6) 回到家时已是次日凌晨。 昨夜在祠堂被楚大伯用拐杖打了十来棍,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亲戚假惺惺地说了一句拿棍子打不好,怕骨折,便指使楚大伯该用皮带抽,于是又用皮带抽了十来下。这期间楚怀瑾也是背对着楚家亲眷,故而看不到他们是如何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姿态看着自己挨打的,不过想想也能知道。 只记得最后有谁说了一句“到底是私生子,再怎么养也是个不知廉耻的,该打!” 之后便是被罚在祠堂跪了整整一宿。 这点罪他还受得起,不能反抗且无法反抗,他虽然掌握了弘方建设的部分股份,但与楚家的其他人比起来,还是微乎其微。且他如今尚未被编入族谱,终究摆脱不了私生子的身份。 说来也是可笑,既然不愿意承认他是楚家的孩子,又凭什么要求他一定要尊敬楚家的列祖列宗? 走到家门口时,他碰上了小宋,小宋见他狼狈不堪的样子,又惊又怕,连忙走上前将他扶上了楼。 “楚总,您这是怎么了?” “没事儿,”楚怀瑾摇了摇头,不想和自己特助说昨晚发生了什么,只是回道,“你打电话让徐医生来一下,来的时候小点声,不要吵醒了人。” “是” 用钥匙打开门,屋内还有些昏暗,想来爸爸还没有起来吧。楚怀瑾蹑手蹑脚上了楼,打开了客房,果然,路晚南还睡着。 他悄悄地走到床边,蹲下身,看着路晚南熟睡中的脸庞,俯身在他额上轻轻一吻。 之后,又悄悄回了自己的房间。 背上很疼,脱衣服的时候可以看见衬衫上沾满了血液,大概是被皮带抽打的时候打出来的,又累又困,还不敢洗澡,只能趴在床上等待家庭医生的到来。 路晚南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从房间走出,刚打算去楼下做点早饭,便见一个可疑的陌生人士正蹑手蹑脚地打算走出家门。 “站住!”路晚南喊住了那个人,那人被吓得抖了一下,转过身望向路晚南。 “沈,沈先生”这人他有点印象,之前楚怀瑾给他看过照片,说如果看见了这人,一定要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他。 “你认得我?”路晚南诧异地一挑眉,又问,“你是谁,在这里做什么?” “我姓徐,是个医生,楚总叫我过来的。” 医生?楚怀瑾为什么会叫医生过来?他受伤了么? “他让你过来做什么?” “这,这您还是别问了,楚总不让说,您若是好奇,还是自己上去看看他吧。我就先回去了,对了,可千万别跟楚总说见过我啊。”徐医生朝着路晚南点头哈腰,陪着笑便离开了。 路晚南心中也实在疑惑,于是上了楼,来到楚怀瑾房间门前,敲了敲门。 楚怀瑾这会儿刚刚躺下,正打算补觉,便听见有人敲门,他还以为是小宋或是徐医生来了,便懒懒地回了一句:“请进。” 路晚南打开门,便看见楚怀瑾趴在床上,整个背部都裸/露在外,上头贴着厚厚的纱布。 楚怀瑾万万没想到来的人是路晚南,他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不安地望向路晚南,像个犯了错被家长惩罚的小孩:“爸爸,你怎么” “看你一晚上没回来,有点担心,就来看看你。”他在床边坐下,扶住楚怀瑾的肩膀,问道,“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摔了一跤。”楚怀瑾张嘴就扯了个谎。 “你当我傻的啊?摔一跤能摔成这样?除非你是从直升机上掉下来背部朝下又刚好掉到了针叶树上,在被树叶刺了个半死之后才摔倒布满尖锐石头的石子路上。” “对,就是这么摔得,我昨晚坐飞机去了。” “” “唉呀别管了嘛~”见路晚南还是一副不相信自己的模样,楚怀瑾开始耍无赖,他抱住了路晚南的腰,仗着对方碍于自己受伤了不会推开自己,将脑袋埋在路晚南胸前,撒娇道,“爸爸,看在我伤得这么重的份上,你陪我睡好不好?”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有啊,你不陪我睡我睡不着,我睡不着伤口就好不了。” “你几岁了,还要人陪你睡。” “三岁。” 三岁?真好,史上第一位三岁就敢上爹的熊孩子。 真拿他没办法。 路晚南揉了揉他的头发,温柔的说:“知道了,我陪你,你好好休息吧。” 在那之后过了三天,楚浩昌醒来了,楚怀瑾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路晚南正在给他背上的伤换药。江骁的电话刚刚一打来,他就将衣服换上,匆忙出门了。 楚怀瑾赶到医院的时候柯静仪已经带着楚旭尧在病房里头待着了,柯静仪一见楚怀瑾,上来就指着他的鼻子开骂:“你个小杂种,还有脸来看你父亲啊。” 小杂种可不是什么好听的话,毕竟这涉及到他的妈妈容清,楚怀瑾倒是不介意柯静仪骂他,就是听不得别人骂他妈妈。偏生这又是医院,对于柯静仪这样没教养的中年妇女他也不好打骂,于是狠狠瞪了她一眼。 楚怀瑾个子又高,不笑的时候看着又有些严肃的,柯静仪许是被他吓到了,没有再多嘴,楚旭尧见他来了,倒是有些欢喜:“阿瑾,你可算是来了,刚才父亲还说起你呢。” 柯静仪没胆子瞪楚怀瑾,便只能瞪自家那胳膊肘朝外拐的不争气的儿子,偏生她那儿子看也没看她一眼,关顾着看他那宝贝弟弟了。 床上的楚浩昌干咳了两声,皱眉瞧着自己姗姗来迟的小儿子,说道:“哼,确实是在说你,不过,是在说你如何不懂规矩,不知廉耻!” 这些骂他的话,他已经听到腻了,他站到病床旁,淡淡地回了一句:“父亲,您才刚刚清醒,就这么急着教训我了吗?” 楚浩昌冷笑一声:“教训?我哪儿敢教训你呀,现在楚家上上下下谁不知道你楚怀瑾最厉害,连老祖宗都可以藐视!” “那您打算怎么处置我呢?拉到祠堂就地正法吗?” 若是此刻楚怀瑾将态度放软了,或许楚浩昌心情还能好点,偏偏楚怀瑾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这可就把楚浩昌激怒了。他随手抓起病床上的枕头,朝着楚怀瑾丢了过去,骂道:“你,你这个逆子!” 楚怀瑾站着没动,让他砸了,柯静仪见状,赶紧跑到楚浩昌身旁,一边轻拍着他的背一边安抚:“老爷子,身体要紧,可别气坏了啊,楚怀瑾他自己不要脸,你可别和他一般见识。” 楚旭尧则是将那枕头捡了起来,放到床上,接着,他凑到楚怀瑾身旁,小声说:“阿瑾,父亲正在气头上,你就和他认个错吧。” 换了别人,楚怀瑾或许又骂回去了,但在楚家,楚旭尧对他算是不错的,因而他只是点了点头,没回话。 楚浩昌扶着胸口,对那两人说:“静仪,你先带着阿尧回家,我有话同阿瑾说。” “老爷子,这” “别废话,赶紧回去!” 原本柯静仪是想留下来看楚怀瑾挨骂的,既然楚浩昌发话了,那她也只好走了。 柯静仪走后,病房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楚浩昌将枕头垫在了后背,指了指一旁的椅子,说:“你先坐下。” 楚怀瑾听话地走到一旁坐下,等待楚浩昌接下来的提问。 果然,楚浩昌一开口就是他所想象到的问题:“那个男人是谁?” “是我养父。”楚怀瑾老实地回答了。 “养父?就是那个抚养了你十年的男人啊。呵,阿瑾,我从来想不到你还有这种嗜好,你喜欢男人吗?” “没有,”楚怀瑾摇了摇头,“我只喜欢他一个人,别的人,不论男的女的,再好我也不要。” “可他终究是个男人!”楚浩昌提高了音量,“而且,我记得不错的话,他好像比你大十三岁吧?阿瑾,和一个比你大十三岁的男人在一起能有什么结果?他又没钱又没势力,他不能给你带来任何好处,他甚至都不能给你生孩子!” “那又如何?”楚怀瑾责怪地望着自己的父亲,反驳道,“我爱他不就行了吗?我爱的是他的人,又不是别的什么。” “可他是个男人!”楚浩昌再次强调了一遍,“若你今天找的是一个没钱没势的女人,那我或许还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答应你们在一起,但男人不行。” 楚怀瑾微微眯起眼,回想起了那不怎么美好的偷听经历,他意有所指地问道:“父亲,您就这么想让我找个女人生孩子吗?” “当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楚浩昌理所当然地说,“你想玩男人,我不反对,前提条件,是你必须给我弄个孩子出来,而且必须同女人结婚。” “好,好,我知道了。”楚怀瑾点了点头,面带嘲讽地笑道,“父亲,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能实现您的愿望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怎么迷之感觉这个柯静仪越写越像雪姨 楚怀瑾你开门啊,开门开门开门啊,你有本事玩男人,你有本事开门啊! 第73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7) 路晚南也不知咋了,小崽子这段时间就好像磕了春/药一样,夜夜春宵,哪怕受了伤也要抱着他来几发。 做的时候还特别喜欢说下流话,惹得他这个老司机都不免为之脸红。 “爸爸,爸爸,你下面好紧,啊我好想一直抱着你做下去。” “楚浩昌那个糟老头子说想要我找个女人生孩子,可是我只对爸爸你硬的起来,怎么办呢?” “对了,爸爸你给我生孩子吧,这样我就不用和不喜欢的女人结婚了。” “为什么爸爸不能怀孕呢?是因为我不够努力,没有把爸爸喂饱吗?” “那就多做几次嘛~要让爸爸的肚子里充满我的东西,要让爸爸怀上我的孩子。” 连着一个星期下来,路晚南感到自己的腰和肾都饱受摧残。 不得不说,人到中年,这个身体果然是不好啊,前几个世界,那几个X欲旺盛的目标人物也是每晚来个好几发,他的腰和腰子也不带这样的,所以说到底是因为沈易亭年纪大了吗?明明才三十五岁啊! 好吧,已经三十五岁了_(:з」∠)_ 更令他不明白的就是楚怀瑾这个小崽子,健身房也不去,平日里也不见他锻炼,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在办公室待着指点江山,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体力一夜好几次,还每晚都来。 再有一次,早上刚起床就被楚怀瑾压着来了一发之后,路晚南趴在床上哀叹,感觉自己失去了一台爱疯。 【路晚南:统儿,这小崽子想谋杀我】 【系统:我看你挺爽的啊。】 【路晚南:统儿。我感觉我的肾正在离我而去】 【系统:好得很,两个都在。】 【路晚南:统儿,我要被关到啥时候呀。】 【系统:看楚怀瑾心情喽,不过根据他现在的劲头看,你估计一时半会儿出不去。】 【路晚南:艹,那我怎么做任务???】 【系统:亲亲,这边建议您不做任务直接等死哦~】 【路晚南:凸(艹皿艹 )!!!】 另一边,楚怀瑾得到了江骁出差回来的消息,他立刻驱车赶往了公司。 此前江骁一直出差在外,他一直无法向江骁询问当年的事情,因此那件事也就搁置了,现在江骁回来了,他第一件事自然是抓住那老狐狸好好盘问一番。 可怜江骁刚刚回到公司,都还没和公司的人打个招呼,便被楚怀瑾召唤过去了。 对于楚怀瑾,江骁也是一直抱着表面尊敬,私底下瞧不起的态度的,事实上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谁会真心实意地尊敬一个私生子呢?再加上他知道了楚浩昌的那个计划之后,他便更是将楚怀瑾视作了为二少爷铺路的工具。工具的命运更惨,连私生子都不如了。 江骁乘电梯到了三十三楼,在楚怀瑾办公室门口停下,敲了敲门,待到楚怀瑾说情进,他才进了门。 没想到才刚一进门,便被两位身强体壮、看着像是保镖的家伙给制住了,那两个保镖按着江骁的头将他带到了楚怀瑾面前,楚怀瑾好整以暇地坐在老板椅上,微笑着看向江骁。 这架势,一看就是来严刑逼供的,江骁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咽了口吐沫,战战兢兢地望向楚怀瑾,问道:“楚,楚总,您,您想知道点什么?” 楚氏主宅。 主宅的每一个房间都会带一个小小的阳台,供住户晒太阳或是养花,此刻,楚旭尧正拿着花洒给他房间阳台上摆放着的两盆兰花浇水。 兰花是楚浩昌的朋友送来的,上好的鬼兰,一盆就要十多万,楚浩昌不爱摆弄这些花花草草,便将其送给了楚旭尧。 此刻,鬼兰已经盛开,颜色洁白无比,微风拂过,仿佛跳跃的小小幽灵。 门被重重打开,楚怀瑾大步走了进来,他站到楚旭尧身旁,怒视着眼前的男人。 楚旭尧将花洒放到一旁,微笑着对楚怀瑾说:“阿瑾,你看,兰花开得很好呢。” “是你让江骁那么说的?” 楚旭尧抬头望着他,仍是那副岁月静悠然自得的模样:“你在说什么呢,我最近同江骁都不曾联系过。” “我说的是六年前!六年前我去找他,却怎么也找不到,联系不到,我给他的东西他也收不到,我急得要死!还有就是江骁告诉我,关于我的事情都是他出卖给楚家的人的,也是他让楚家人把我带走的。这些事情,我原以为是父亲让江骁那么说的,可是到如今我才知道,是你指示江骁骗我的!” 从楚怀瑾的责问出口的那一刻起,楚旭尧表面的平静便在一点一点崩塌,总是平静的微笑渐渐消失。到最后,楚旭尧望着气急败坏的楚怀瑾,说道:“那又怎么样?” “那又怎样?你害得我这么多年来都在误会他,恨他!” “那不是很好吗?”楚旭尧带着嘲讽地说,“阿瑾你知道吗?原本父亲的计划,是要把你关在小黑屋,让你绝食个几天几夜,等到你终于受不了了,不再想着逃跑了,再把你放出来。不过我呢,是不认同父亲那种暴力的做法的,并且我也心疼你,于是我向父亲提议,让你恨他,让你彻底断了对他的念想,这样你便会心甘情愿留下来,不好吗?” “好,好他娘个屁!”楚怀瑾一把抓住了楚旭尧的手腕,愤恨地盯着眼前的男人,从前他碍着楚旭尧的身体,从来也不敢对他动粗,连碰都不曾碰过,可这一次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楚旭尧你听着,你不要再露出你那副假惺惺的好人面孔对着我了,我看得恶心!你是楚氏正大光明的二少爷,你拥有柯家的支持,拥有父亲的疼爱,你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可我不是!对我而言那个男人就是一切,我不能失去他,也不允许任何人诋毁他!” 楚怀瑾力气太大,把楚旭尧抓得有些疼,他皱着眉望着比他高了半个头的弟弟,眼角带着若有似无的泪:“楚家不好吗?在这里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你为什么总想要离开呢?你又何苦执着于那个人?那个老男人他有什么好的!” “他的好,你不需要知道。”楚怀瑾松开了楚旭尧的手腕,不过那么短的时间,楚旭尧皓白的手腕上便出现了一圈淤青。 当楚旭尧用有些哀怨的眼神望着楚怀瑾的时候,他多多少少有些愧疚,仿佛这时候才想起来他那二哥的身体脆弱得和枯树枝一样。可是,当他再一次回想起自己不过是个‘工具’的时候,他内心的那点歉疚便又被恨意压下去了。 “至于,你为什么想要我留在楚家,原因我想你心里应该清楚。”楚怀瑾留下这句话便离开了。而楚旭尧则是在他走后,出神地望着自己那泛起淤青的手腕。 再次抬头,望向那两盆开到正好的兰花的时候,眼里已没有了笑意,他抬起手臂,猛地一挥手,将那两盆兰花扫到了地上。 啪。 花盆摔落在地,砸了个粉碎,名贵的兰花与下等的泥土混合在一起,变得杂乱不堪。 李婶正在二楼拖地,听见楚怀瑾房内的动静,赶忙扔下拖把跑了过来,慌张地问:“发生了什么?二少爷,您没事吧?” 楚旭尧回过头,微笑着望向李婶,温和地说:“没事,刚才有只野猫从阳台上蹿过去,把花盆打翻了,可以麻烦你处理一下吗?” 楚怀瑾走后路晚南又在床上趴了好久才起床,这段时间他的生活基本就是在家吃吃饭,玩玩电脑,发发呆,等楚怀瑾回家之后就是啪啪啪加啪啪啪。 所以他一听到开门响起,他的屁股就条件反射性地开始发疼。 路晚南切了一大盘水果端到茶几上,打算让楚怀瑾先吃个饱,免得这货体力过于充沛又去干点别的事情。 结果楚怀瑾直接无视了那一大盘水果,上来就给了他一个熊抱:“爸爸,我好想你啊~” “”不是才半天没见吗? “爸爸,让我亲一下~” “”亲吧亲吧,你开心就好。 “爸爸,我们来做点爱做的事情吧。” “等等!”路晚南赶忙把这大号树袋熊从自己身上扒了下去,惊慌未定地盯着他,“你,你这是怎么了?” “我只是忽然想懂了一些事情,”楚怀瑾抓住他的手,深情款款地望着他,“过去,我留在楚家是因为我以为你把我抛弃了,现在,既然你回到我身边了,那我也没必要留在楚家了。” 路晚南:黑人问号.jpg。 “与其留在这里当楚浩昌的工具,还不如离开这里。” 路晚南:“”这孩子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了? “爸爸,我们一起走吧,回到我们以前的家好不好?” 路晚南抬起一只手,五指张开对着楚怀瑾,微笑着问:“这是什么?” 楚怀瑾:“你的手。” “不,这是一巴掌,你要是再胡说八道这一巴掌就会打在你脸上。” 楚怀瑾:“” 路晚南抓住了楚怀瑾的衣领,由于身高不够高只能踮起脚来以增加气势:“楚怀瑾你给我听着,你的人生,和我没有任何干系。所以,你留在楚家也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你自己,为了你这么多年来遭受的屈辱,为了你那蒙受欺骗,年纪轻轻便凄惨死去的母亲!” 他轻轻挑眉,试探一般地问:“你希望我留在楚家吗?” “是!我要你留在楚家,我要看着你成为楚家的家主,把那些欺负你的人踩在脚底下!” 楚怀瑾微微眯起眼,嘴角向上勾起:“好,如你所愿。” 作者有话要说: 小崽子到底是小崽子,心智还是不够成熟滴~ 昨天掉了五个收,有点伤心 不过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是这篇文的读者,看到这篇文拖了这么久,剧情也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应该也会弃文吧 第74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8) 原本楚浩昌出院的时候,身体便没有好全,只不过那时候他的身子还不至于太差,至少在医院待着的时候还能自己照顾自己。这次被楚怀瑾气到了之后,身体变得比之前更差了,甚至有些人开始推测楚浩昌会不会就这么去了。 于是不少楚家人也开始虎视眈眈,柯静仪盯着楚怀瑾这边,楚家其他蠢蠢欲动的人则是盯着楚怀瑾与楚旭尧。 于大多数人而言,楚旭尧实际上比楚怀瑾更有可能继承财产,一来楚旭尧更名正言顺,二来楚浩昌平日里也更疼爱楚旭尧一些。不过也有不少人认为楚怀瑾更具威胁力,不管怎么说楚怀瑾能力更强,体质也好了不少。 其他人在想什么,他管不着,在公司见到楚旭尧的时候,他还是以礼相待,好像之前他与楚旭尧之间那场尴尬的对峙不存在似得。 楚旭尧也像是忘了那件事一样,在公司见了楚怀瑾仍是热情地打招呼,在楚怀瑾像往常一样冷淡地回应后也不觉得尴尬。 楚怀瑾过生日的那天,便只有小宋和路晚南记起,楚家其他人不在意他什么时候生日,自然也不会记得这一天是他生日。那日小宋早早地过来给自家老板送了礼,楚怀瑾收下礼物之后让他去和公司请个假,之后便和路晚南在家里过了一整天。 小宋赶往弘方建设的时候,楚旭尧正同其他公司的老总谈生意,楚旭尧在弘方建设的地位同楚怀瑾一样,都是副总,只不过他坐上这个位置比楚怀瑾早一些,因此公司里头他的人脉也多一些。 小宋碍着楚旭尧在谈生意,便没进去,坐在外头等了一会儿,这一等便是一个多小时,待到楚旭尧送里头那位老总出来了,他才同楚旭尧汇报,说今天楚怀瑾来不了了。 楚旭尧站在办公桌旁,手里把玩着一支钢笔,头也不抬地说:“不来了?阿瑾这些天倒是自由散漫,隔三差五地便要离岗。” 小宋在内心暗自吐槽了一句您从前发病的时候一请假就是十天半个月的,还说别人呢。不过表面上还是恭恭敬敬的:“这不,咱们小楚总偶尔也有想要多休息的时候。” 楚旭尧同楚怀瑾一道出现的时候,旁人便称呼楚怀瑾为小楚总,这主要还是因为他年纪比楚旭尧小了不少。 楚旭尧听罢,笑着说:“说起来,我记得今天是阿瑾的生日吧,也难怪,生日这天是该好好休息,我等会儿去看看他,顺便给他带点礼物。” “别!”小宋脱口而出的便是阻止的话,出口了才觉得对楚旭尧说这话不太对,又陪着笑说,“那啥,咱们小楚总临出门前刻意吩咐我,今日别去打扰他,若是别人来找他,一概回绝了。” 楚旭尧听了这话,便有些不悦,问道:“怎么,他今日有什么要紧事么?” 小宋是不怎么喜欢这柔柔弱弱的二少爷,与楚怀瑾不同,楚怀瑾看着厉害,实际上城府并不深,对人看得也不那么透,因此也一直将他的二哥当做好人,只不过对他并不那么热情。小宋却是不太一样,他阅历比楚怀瑾深,一看就知道这表面看着人畜无害的二少爷,内里可没那么干净。 不过他可比他老板看得清些,既知道二少爷是个怎么样的人,也知道怎么样才能让这二少爷生气,于是便笑着答道:“放在咱们小楚总那儿也确实算是要紧事,今天早上我去给他问好的时候,小楚总便告诉我说,今天打算陪沈先生约会。” “约会?” “正是了,反正小楚总同沈先生那点事儿,大家也心知肚明。”小宋笑着同楚旭尧说,颇有点像古代的奸臣。 “我知道了,”楚旭尧抑制着心中那点怒气,微笑着同小宋说,“你先回去吧。” 小宋带着笑意离开了,楚旭尧则是在他出门的那一刻冷下了脸, 他想发泄一下,可是手按到桌子上的时候,却又动作不得。到底是因为这里是公司,比不得家里,不是可以任由他撒泼的地方。 现在公司里盯着他的人可比盯着楚怀瑾的人多,他明白,那些老奸巨猾的家伙比起楚怀瑾那种真正有本事,又严厉冷酷的人,更能接受他这种看着好拿捏的。现在楚家还不在他手里,与其像楚怀瑾那样锋芒毕露,他还不如保持那副软柿子的模样。 待到他登上了楚家的主位,公司也好,其他的什么也好,他全都能拿到手。 他将捏在手中的笔筒放下,扶着桌子,颤抖着靠在了老板椅上,抚着胸口轻轻咳嗽着。 这身体,真的太差了。 楚怀瑾确实是带着路晚南出去约会了。 自打那日,楚怀瑾从江骁口中问出了当年的真相之后,楚怀瑾便没有再想之前那样约束着他了,路晚南由于还要看着楚怀瑾坐上楚家的主位,便也没想着逃,而是一直陪在他身边。 楚怀瑾倒是高兴,以为自己多年来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于是每晚都要抱着路晚南来一发,路晚南被他整得感觉菊花不是菊花,肾不是肾。好在后来楚怀瑾也觉得这样不太好,毕竟自己面对的是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便决定不要每晚做。 楚怀瑾生日那天,他先是带着路晚南到外面去玩了一圈,去了一趟游乐场,又去看了场电影,晚上回家的时候,楚怀瑾非要做菜给路晚南吃,路晚南便在客厅开着电视等着楚怀瑾的菜,并时不时转过头看他一眼。 等到楚怀瑾好不容易做完菜,他着急忙活的便拉着路晚南让他坐到了餐桌前,将筷子递给他,之后便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盯着他看。 路晚南拾起筷子,夹了一块看起来黑不溜秋的东西放入口中,接着便仿佛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笑了起来。 楚怀瑾皱起眉头,奇怪的望着他:“你笑什么?” 路晚南摇了摇头,看向楚怀瑾的眼神里带了点别的东西,片刻过后,他开口问了一句:“你是谁?” 楚怀瑾露出了受到惊吓的表情:“你没事儿吧爸爸?不会因为这个菜太难吃,你就失忆了吧???” “没事儿,我记性好得很呢,倒是你,记性不怎么样。” “什么意思?” “没什么,”路晚南将筷子放下,换了个话题,“对了,关于你入族谱的事情,你打算怎么解决?” 说到这件事,楚怀瑾也有些为难:“这事儿不好说,楚浩昌从一开始便不喜欢我,将我带回来更是只是为了给二哥做工具,他又怎么可能让一个工具入族谱呢。” “如果好好与你父亲交谈不能奏效,那不妨试试威胁他,如何?” “怎么?” 路晚南轻轻揉着他的发丝,微笑着说:“是人都会有软肋,你父亲也是如此。” 楚浩昌的身体也可以算是好一阵坏一阵,前段时间才被气到住院,这段日子又能自己照顾自己了。医生给出的解释是楚老先生本身身强体壮,只要他想,再活个几十年也不成问题。于是楚家那些虎视眈眈的人表面上笑着祝贺,背地里却暗暗咬牙。 这日,楚怀瑾像是例行公事一般来医院探望父亲,路晚南便坐在病房外的长椅上等着,他身旁不远处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 楚浩昌见楚怀瑾来了,还是和之前一样,不苟言笑地望着他的小儿子,仿佛慈父这个词对他来说就是不可能的。 楚怀瑾也是假惺惺的:“父亲,近来身体可还好?” 楚浩昌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离死还远着。” “那还好,看到父亲如此生龙活虎,我也松了一口气。”楚怀瑾皮笑肉不笑,模样与公司里那些戴着假面具的谄媚下属没啥区别。 “你也别给我整这一套,来干什么的,直说吧。”楚浩昌一下子就识破了他的假面孔。 “不愧是父亲,我终究是瞒不过你,”楚怀瑾被识破了也不恼,反倒是十分淡然地说,“父亲,您可还记得我妈妈?” 楚浩昌诧异地挑眉,“提她做什么?” “没什么,只不过,前些日子我去给妈妈扫墓了,带着妈妈生前喜欢吃的东西,我跪在妈妈目前看了许久,这看着看着,你猜我发现了什么?” 楚浩昌没有回话。 “我发现,我妈妈的长相,与柯阿姨似乎有那么一点相似呢。” 楚浩昌脸色微变,楚怀瑾捕捉到了那一丝变化,接着说道:“起初,我以为这是巧合,哪知道我前些天又见到了大哥的母亲的照片,却意外地发现,她们三人似乎都有那么点相似的地方” “好了,你不要再说了” “说起来,父亲您似乎也不止是有这么三个女人吧,除了我妈妈和您的另外两位夫人以外,其余有孩子的,没孩子的,有了孩子却被迫打掉的,林林总总算起来也不会少于十人吧?我呢,在公司待着也无聊,便去随手找了这些女人的照片来看,却意外发现,那些女人的容貌上总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 “我他妈叫你不要再说了!” 楚浩昌已然陷入了震怒,望着楚浩昌那变得有些狰狞的面庞,楚怀瑾笑了 第75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19) 这大概是第一次,楚浩昌对楚怀瑾发这样大的脾气。 楚怀瑾刚刚进入楚家,哭着闹着要回去的时候,楚浩昌横眉冷对。 楚怀瑾被柯静仪冤枉偷了家里重要事物的时候,楚浩昌也未发火。 哪怕是他在祠堂看到了楚怀瑾的龌龊事的时候,他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表现得像个街头的无赖。 楚怀瑾看着父亲震怒的模样,慢条斯理地从口袋中取出一张照片,甩到床上:“她叫什么?楚素心是吧?在您十八岁那年死去的,您的亲生妹妹!” 此刻,楚浩昌已从床上走了下来,他大步走到楚怀瑾面前,重重地扇了他一耳光,尔后抓着他的衣领,吼道:“你这个逆子!我命令你给我立刻滚出去!” 楚浩昌这一巴掌打得太用力,以至于楚怀瑾能感受到自己口腔内传来一阵血腥味,他仍是淡然地说:“我确实是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逆子,我忤逆你的命令,爱上自己的养父,对亲戚长辈不尊敬,那么您呢?您爱上了自己的亲生妹妹,并在她出意外身亡之后,找了一个又一个替代品,又一次次地辜负她们。父亲,比起我,你可好不了多少,一个对自家人无情,一个对外人无情。” “呵,你啊你啊,”不知是否是因为愤怒到了极点,楚浩昌反倒笑起来,“果然,我的三个儿子中,你是最像我的。” 楚怀瑾挑了挑眉:“哦?” 楚浩昌坐回了病床上,仿佛方才的震怒全部不存在似得:“说罢,你想怎么样?” “很快便是你六十大寿了,父亲,我要你在你六十大寿的生日宴会上,承认我是楚家的孩子,而非私生子,我要你正式将我编入族谱。” “若是我没有这么做呢?” “我不介意将她的骨灰翻出来,随便扔到哪个山洞里,任由野兽把她的骨灰吞进肚子里。” 楚浩昌的面容看起来比之前疲倦了许多,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竭力遏制什么一般,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楚怀瑾从病房内走了出来,路晚南看他的脸色,便知道这次威胁多半是成功了。 只是楚怀瑾似乎有些不忍,不知是不是对那女人的骨灰起了恻隐之心。 路晚南只能劝他看开些,毕竟他们也不可能真的把人家骨灰刨出来,那样太缺德了。 看望完楚浩昌,两人便离开了医院,而他们离开这层楼不久之后,那抱孩子的女人也走向了楼梯口,拨通了一个电话。 楚浩昌的身体虽然并不怎么好,不过出席自己的六十大寿还是不成问题的。 宴会选在楚家住宅举办,那一日,楚家生意场上的朋友,各路亲眷,与弘方有过生意来往的,均到了现场。路晚南则是以楚怀瑾朋友的身份来的,楚家不少知道他和楚怀瑾关系的人,见到了他便都在私底下议论纷纷,他也无所谓。 宴会尚未正式开始的时候,各位来宾便分散在各处,互相问好寒暄,说一些有的没的的话。楚怀瑾不太爱和那些虚伪的人说话,在一连回应着好几个自来熟的家伙的问好之后,他拉着路晚南到了稍微偏一点的地方。 “果然,我始终是不喜欢这样过于热闹的场景。”楚怀瑾抓起桌子上一个甜点,塞到路晚南口中,又自己拿起一个吃了起来。 “你迟早要适应的。”路晚南说。 “没关系,还有你陪我,”趁着其他人没在看这边,楚怀瑾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你会一直陪我的,对不对?” 会吗?不会吧。 他又不可能现在就告诉楚怀瑾,说自己在看到他掌权之后就要离开,于是他只是点了点头,许下了这个不可能实现的承诺。 楚怀瑾见他点头了,开心得想抱着他亲个够,只可惜这是在公共场合,他不好意思这么做。 “阿瑾。” 令人不快的声音,楚怀瑾一听到这个声音,回过头,果然看到了楚旭尧。 楚怀瑾眼中有那么一瞬闪过一丝不愉,不过与楚旭尧面对面时还是微笑着唤了一声:“二哥。” 面对这种兄弟二人针锋相对的情节,他就不好掺和了,于是识相地退到了一边去。 第一次见面时,路晚南就觉得楚旭尧长得实在是很不错,就是太白净瘦弱了点,看着一点都不像个二十五六岁,并且还在公司当副总裁的成年男人,反倒像是被有钱男人圈养的金丝雀。今日楚旭尧打扮得也算是比平日好了一些,那种病弱感稍微少了一些。 楚旭尧端着酒杯,走到楚怀瑾面前,却不是对着楚怀瑾,而是对路晚南说:“沈先生,你也来了。” 路晚南可不想卷入这场兄弟内斗,敷衍一般地回了一句:“是啊。” 像是无心一般地,楚旭尧笑着说了一句:“我倒是没想到,原来父亲也请了沈先生来。、” 若是换了旁人,看着楚旭尧这副面孔或许真的会认为他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但是楚怀瑾并不这么认为。自打从江骁那儿知道了当年那件事是楚旭尧撺掇的的时候,他就没法再像从前那样看待他二哥了。 恰如现在,楚旭尧那句话在他的耳中就和:就凭你这样的货色,也配到我父亲的生日宴会上来?一样。 “我带他来的。”楚怀瑾立即回了楚旭尧的话。 “原来如此,”楚旭尧倒像是一点也没听出楚怀瑾在呲他,还是一副温温和和的模样,“说起来,这还是阿瑾第一次带人来家里的宴会,沈先生,看来阿瑾真的很看重你呢。” 明明楚旭尧看着挺温和的,可是路晚南却莫名觉得他笑里藏刀,并且,楚旭尧似乎并不怎么喜欢他的样子。 于是这种时候只能露出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阿尧!你怎么在这儿?”平日里听起来很聒噪的柯静仪的声音,这会儿却像是救星一般。柯静仪在人群中没找到自己儿子,便换了个方法找楚怀瑾,楚怀瑾个子高,生得显眼,果然没多久便找到了,于是也找到了自己的儿子。 柯静仪不快地瞥了楚怀瑾一眼,把自己儿子拉走了,路晚南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不久之后,楚浩昌来到了宴会现场,宴会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实际上每一年宴会的内容都差不多,商业互夸加各种有的没的的祝福加楚浩昌上台讲话加吃吃喝喝。 今日却是不一样,今日是楚浩昌承认楚怀瑾在楚家地位的日子。 于是,在楚浩昌说完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老词儿之后,他接着说道:“今日,我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宣布。” 于是现场安静了下来,均想知道楚浩昌这一脸严肃的模样是想说些啥。而路晚南此刻也是紧张到了极点,若是楚怀瑾真能入了楚家的族谱,那么就代表着,他距离坐上楚家的主位也进了一步。 “放开我!”在全场一片寂静的时刻,忽然从大厅的一个角落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于是所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也包括站在台上,即将宣布楚怀瑾被编入族谱的楚浩昌。 只见两个身强体壮的保安押着一位身材瘦弱的男子走进了宴会大厅,众人见了这架势,心道不妙,立刻为其让开了一条道路,那两位保安便押着那男子到了楚浩昌面前,说道:“老爷,我们在庭院内发现了一名可疑人士。” 楚浩昌见状,心内想的第一条并非是这可疑人士是谁,而是这两位保安的胆子也太大了,居然敢堂而皇之地闹到宴会上来。 不过他也不会表现出什么,而是走下了台,问:“他做了什么?” “我们从他身上找到了可疑物品。” 其中一位保安擒住了那人,另一人将一个盒子呈了上来,交到了楚浩昌手中。 那件事物刚刚一拿出手,在场人士便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分明就是一个骨灰盒! 在楚浩昌六十岁的生日宴会里,抱着一个骨灰盒在外头晃悠,是何居心?也难怪那个保安一看到他便将他逮住了。 而令楚浩昌感到难以呼吸的,并非是这个盒子是个骨灰盒的事实,而是这个骨灰盒上嵌着的那张照片。 那分明就是楚素心的照片! 愤怒与耻辱仿佛潮水一般席卷而来,楚浩昌恼羞成怒地望向站在不远处的楚怀瑾。 楚怀瑾也是一脸茫然,他走到楚浩昌身边,刚想解释一句,便被迎面而来的一记耳光打懵了。 “混账!” 这一记耳光不单把楚怀瑾打懵了,也将在场所有人吓了一跳。楚怀瑾不得楚浩昌喜爱,这是人尽皆知的,不过在外人面前他们俩还是维持着一副父慈子孝的画面,哪想到今天居然能看到楚浩昌打楚怀瑾。 是因为这个骨灰盒? 众人不由得开始浮想联翩。 “楚先生!”路晚南扶住了楚怀瑾的肩,对楚浩昌说,“您要教训人,什么时候都不迟,不过现在这个场合,所有人都在看着呢,您是不是应该先把事情弄明白了?” 第76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20) 楚旭尧见楚怀瑾挨了打,也来和楚浩昌求情:“是啊,先别急着打阿瑾,先把事情弄明白了也不迟。” 放在平常,楚浩昌早就怼路晚南了,我教训我儿子,有你外人说话的份儿吗?不过现下人这么多,且楚旭尧也来求情,他还真不能当着外人的面这么说,于是楚浩昌便问那瑟瑟发抖的男子:“说,你抱着这个骨灰盒是想做什么?” “这”那人微微抬头,瞅了楚浩昌一看,见楚浩昌一副凶神恶煞要吃人的模样,又立即低下了头,“是三少爷!三少爷说了,若是今日老爷反悔了,便将这骨灰盒中的事物拿去喂狗!” “岂有此理!”听了这话,楚浩昌更为愤怒,双目瞪得几乎要裂开,而围观群众也都巴不得这一出好戏愈演愈烈,这样到了明日,楚家这一场闹剧便必然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路晚南下意识地将楚怀瑾拉到自己身后,又对那男子说:“你的意思是,是三少爷让你这么做的?” “正是。” “三少爷为何要这么做?” “这”那人抬起头,好奇地看了路晚南一眼,奇怪他为何要问这个自己回答过的问题,于是又说了一遍,“三少爷担心楚老爷出尔反尔,于是让我这么做了。”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三少爷担心楚老爷出尔反尔,于是让你在楚老爷六十大寿这样戒备森严的时候,抱着骨灰盒在庭院里明目张胆地走,是吗?你这是在说三少爷蠢吗?” “我,我不是” “哪儿来的?”路晚南打断了他的话,“这个骨灰盒是从哪里来的?” “啊?自,自然是在墓地里” “是吗?”路晚南嘴角一勾,转身看向楚浩昌,“楚老爷,这位先生说,骨灰盒是从墓地里面找的,可我明明记得,令妹的骨灰是放在寺庙内供着的。” 路晚南说得不错,最初楚素心的骨灰盒的确是放在了墓地,后来楚浩昌成为了楚家家主,他便将楚素心的骨灰盒供在了寺庙内。 虽然被打了一巴掌很生气,不过楚怀瑾还是只能压下这份怒气,好声好气地对楚浩昌说:“父亲,这人分明是在说谎。” 于是楚浩昌也起了疑心,楚怀瑾不是那么蠢的人,且他所说出的骨灰盒的来源也不对,他微微眯眼,死死盯着这男子:“说,是谁指使你冤枉三少爷的。” “这,这,我”谎言被戳穿,男子开始语无伦次起来,他抬起头,看了楚怀瑾一眼,又望向楚旭尧 男子的视线在楚旭尧身上定格,他开口 “是我!”这时,柯静仪忽然站了出来。 当那男子将视线定格在楚旭尧身上的时候,路晚南与楚怀瑾都以为那男子将会把楚旭尧供出来的时候,却半路杀出了个柯静仪。 只见柯静仪大步走到了那男子身旁,一脚踹在他身上,将他踹到在一边,暗暗骂了一句。又转过身,对着楚浩昌说道:“是我让他做的,怎么样吧?我就是要阻止这个小杂种入族谱!凭什么?凭什么这个半路冒出来的孽种要被编入族谱!凭什么这个家伙能和我的儿子争家产?他配吗!” 入族谱! 此言一出,现场便炸开了锅。 楚浩昌今日要宣布的大事原来是让楚怀瑾入族谱! 楚怀瑾利用楚浩昌妹妹的骨灰威胁楚浩昌让自己入族谱! 柯静仪知道了这件事,并暗中陷害楚怀瑾! 这可是个大新闻,要是现场有八卦记者,估计能把这些拍下来,然后做成报纸的头版头条。 不过楚浩昌是不可能请八卦记者来的,因此这些事只能成为这些有钱人口中的八卦。 事情的变故来得太快,楚浩昌已经没力气生气了,他揉着眉心,对一旁的保安招了招手:“你们先将她带下去,安置起来。” 那两个保安得了令,立刻将柯静仪的胳膊架住就要带走,楚旭尧见自己母亲成了这样,也急了,抓住了楚浩昌的胳膊便要求饶。今天出了一桩又一桩的事情,楚浩昌心内烦躁得很,也管不得这是哪个儿子了,随手一挥,将楚旭尧甩开了。 只可惜楚旭尧的身子比不得旁的人,旁的人被甩开撞到了什么东西,也就是疼一疼,楚旭尧却是不一样,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自己母亲又被人带走了,心里一急,加上撞了这么一下,于是直接昏迷了过去。 于是楚浩昌的六十大寿,便以他的二儿子昏迷为终点结束了。 至于楚怀瑾被当众宣布编入族谱的事情,自然也是不了了之。 楚旭尧因为这件事,被迫在家躺了好久,还被家庭医生命令吃了不少苦得要死的中药,柯静仪由于有个柯家在后面支撑,因此楚浩昌也不会对她怎么样,不过是横眉冷对罢了。 楚旭尧卧病在床的期间,楚怀瑾‘好心’地回了一趟楚家住宅,还破天荒地给楚旭尧带了点儿水果。 柯静仪没看到的时候,楚怀瑾便是能自由出入楚旭尧的房间的,他将自己带的吃的交给了李婶,随后带着一把水果刀和苹果上楼了。 此刻楚旭尧正穿着睡衣躺在床上看书,见楚旭尧来了,只淡淡地微笑了一下,仿佛那一日的不愉快都不存在一样。 楚怀瑾搬了一张椅子,坐到床边,将垃圾桶搬到身旁开始削苹果。 削苹果的技能还是在他还跟着路晚南过日子的时候学的,苹果皮可以连贯到削完一整个苹果都不断,楚旭尧靠在床背上,盯着楚怀瑾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捏着水果刀与苹果,一寸寸地将苹果皮削开,露出细腻的果肉。 削完苹果后,楚怀瑾将其递给了楚旭尧。 楚旭尧接了过来,并没有吃,而是捏着苹果的两端盯着,回了一句:“阿瑾,这是你第一次削苹果给我。” 楚怀瑾扯了一张餐巾纸,擦拭水果刀上残余的果汁,说道:“那天我和父亲在医院的谈话,被你的人听了去吧。” 楚旭尧转过头,望向楚怀瑾:“阿瑾” “只可惜,我早就料到你会这么做,于是在你派人调查楚素心骨灰盒的安放地址时,故意透露了假地址。原本是想让那家伙把你供出来,好叫父亲对你失去信任,哪知道柯静仪替你顶了罪。”楚怀瑾摇了摇头,将水果刀收起,站起身来。 他将椅子摆回了原位,朝着门外走去,又在出门前回首望了楚旭尧一眼,仿佛惋惜一般地说了一句:“二哥,果然生活在这种家庭的兄弟,很难做到兄友弟恭。” 楚旭尧想出口叫他站住的,却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楚怀瑾头也不回地走了。 兄友弟恭吗?他又何尝不想啊。 那么多年了,一直试图在楚怀瑾面前摆出一副关心人的好哥哥的模样,一直藏着掖着,生怕楚怀瑾看出些什么。这么久了,他也能感觉到,尽管楚怀瑾对他一直不咸不淡地,但相比于楚家的其他人,楚怀瑾对他还算是不错的了。 如果照着这么下去,说不定楚怀瑾能对他敞开心扉一些。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老男人 楚旭尧捏着那个还未动口的苹果,举起了手,想把它扔到垃圾桶里,想了想,又放了下来。他扯了一张餐巾纸,垫在苹果下面,放在了床头。 楚浩昌的身体在那之后便没有多大起伏,大多数人都以为楚浩昌接下来是要回公司了,哪晓得楚浩昌至此之后便一直在家养老,连公司文件也不看了,一律交给他的两个儿子。 于是江骁便劝着楚浩昌赶紧回弘方坐镇,免得那两位公子哥儿愈斗愈烈,楚浩昌却不以为然。 柯静仪见了这情形,心里估摸着,楚浩昌这是年纪大了,不想管事儿了,便撺掇着楚旭尧多讨好讨好他父亲,没准儿楚浩昌一高兴,就把家产留给他了。楚怀瑾成日在外头住,与楚浩昌见面的次数自然是比不得楚旭尧多,‘效忠’的机会自然也是比楚怀瑾多。 楚旭尧不太乐意,不过还是照着柯静仪说的去做了,至少如何假装成一个孝敬长辈的好孩子是他所擅长的事。 在那之后又过了大半年,到了楚怀瑾二十四岁生日。生日那天他依然是想像往常一样,窝在家里过的,却不料被江骁一通电话叫了出去。 江骁这个人,他是不爱搭理的,因着之前江骁被楚旭尧撺掇了来骗他那件事,他对江骁一直耿耿于怀。不过这一次江骁是在电话那头告诉他,楚浩昌这边又又又又生病住院了,叫他赶紧来一趟。 楚怀瑾再怎么不待见楚浩昌,他生病的时候也不至于不去见,于是马不停蹄地开车去了私人医院,按着江骁所说的地址来到了病房,接着便看见了面色红润有光泽地坐在病床上的楚浩昌。 这哪里是一个心脏病发到要住院的人的样子,楚怀瑾立刻感受到自己被欺骗了,他怒不可遏地盯着楚浩昌,吼道:“你骗我!” “我确实是在骗你,”楚浩昌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小儿子和自己大吼大叫地,气定神闲地说,“包括多年前,你在我的房间门口,听到我和江骁说我打算把你的儿子过继给阿尧,也是在骗你。” 作者有话要说: 相信你们看得出来,我又没有灵感了 没错,我没灵感的时候剧情就会飞速进展,跳过细节,飞速进展 好奇怪,为毛我有灵感的时候刷细节,没灵感的时候就火箭炮 第77章 祠堂内的旖旎风光(21) 【叮——该世界主线任务已完成,获得200点经验值,当前经验值五百五十点。】 【宿主以完成当前世界任务,请宿主于三日之内脱离该世界。】 系统声音响起的时候,路晚南忽然有个一种‘我是谁,我在哪儿,今天晚上吃什么’的疑惑。 如果说上个世界,他好歹还无私地奉献了自己的肉/体(bushi),阻止了安毁灭世界的壮举,那么这个世界,他做了啥来着? 是把主角养到十五岁,还是让主角艹了,还是在主角想要放弃的时候把主角骂了一顿? 总感觉自个儿啥也没做啊? 不过他知道的一点就是,自己,终于不用因为意外而死亡了。 楚浩昌几乎是将弘方建设及其产业下其他几个公司全部传给了楚怀瑾,并且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了将楚怀瑾列入楚家族谱。这件事发生后没过一两个小时,几乎楚家的所有人便都知道了这个消息。柯静仪气得几乎要杀人了,冲到公司便要去堵人,不过被保安拦住了。 “狗杂种!你他妈的给你爹灌了什么迷药?让他把家产全部给了你!” “迷药?我可没给他灌什么迷药。”楚怀瑾看着柯静仪撒泼的模样,心中只觉得可笑,“从一开始,父亲便打算将家产传给我。” 和江骁的对话是假的,为的不过是刺激楚怀瑾,好让他奋发起来,超过他二哥。 这些年来对楚怀瑾的严厉是假的,严厉是希望他能成材。 最开始说的那句听起来最像谎言的‘想让小少爷继承家产’,反倒是真的。 楚浩昌从一开始便不信任柯静仪,他这一生中真正爱过的女人只有楚素心一个而已,其他人,容清也好,柯静仪也好,其余杂七杂八的女人也好,都是一个样的。容清好歹背景简单,好对付,柯静仪便不同了。柯家背景深,若是让楚旭尧夺了家产,楚家迟早被柯家吞并。 虽然这样有点对不起楚旭尧,不过那也没办法了。 外头风波不断,刚刚上任,事情是最多的。楚怀瑾自然是不可能轻轻松松回家,于是一天到晚都得待在公司里。 这样也好,路晚南就是担心楚怀瑾和他腻味太久了,三天过后他突然没了,楚怀瑾会伤心过度。 于是趁着楚怀瑾加班的这几天,他做了点准备,买了一张前往国外的机票,接着写了一张信,塞到了楚怀瑾的枕头下面,信里面的内容大致就是娃长大了,出息了,可以自己飞了,也不需要他这个当爹的照顾了,他这个当爹的就过自个儿的生活了bulabulablula 接着路晚南就花两点经验值管系统那儿兑换了一瓶‘一口下去,三秒起效,保证死翘翘,味道还很好’的毒/药,打算出门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把自己个儿解决了。 正当他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打算去把自己做掉的时候,门铃响了。路晚南还以为是楚怀瑾把什么东西落在了家里,让小宋过来取,于是便给他开了门。 然而开了门之后,出现在眼前的却是楚旭尧。 弱不禁风的二少爷不知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看起来更加弱不禁风了,前段时间好生养着,好不容易长了点肉,又瘦下去了。微微敞开的衣领里头能隐约看钱他突出的锁骨,以及有些苍白的皮肤。 虽然他看得出来楚旭尧十分不喜欢自己,不过他对楚旭尧倒是没什么意见。且现在正是秋季,楚旭尧身上又只穿了一件单衣,路晚南生怕他在外头站久了着凉,便将其迎进了门。 楚旭尧进了门后便一直低着头,路晚南心想这孩子这会儿心情不好也是正常的,谁会在知道自己父亲几乎将全部家产给了弟弟,只给自己留了小部分家产还能开心的呢?于是他招呼楚旭尧坐到了沙发上,又给他泡了一杯热姜茶。 楚旭尧捧着那杯茶,却没有喝,路晚南在他旁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像这样的祖宗最难伺候,生怕一个不小心便伤到了他那脆弱的小心脏,万一气着了,没准儿还能晕过去,那样麻烦就大了。 对着一块木头,打啊骂啊没什么影响,对着一块玻璃可就不行了。 “沈先生,”倒还是楚旭尧先开了口,“坐下吧,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诶!”路晚南一屁股便在他对面坐下了,楚旭尧盯着他看了一眼,说道:“在我旁边坐下吧。” 路晚南无法,只能在他旁边坐下,不过还是浑身难受。 楚旭尧捧着那杯茶,抿了一小口,又放下了,望向身旁的路晚南,开口道:“沈先生。” “嗯?” “为什么,父亲会将家产传给阿瑾。” “这”路晚南便有些苦恼了,这楚旭尧果真是为了这件事来的,他总不可能说是因为你妈不好吧?便答道,“阿瑾体质与能力比你强些,所以” “是啊,阿瑾一直很优秀的,”楚旭尧嘴角勾了勾,眼中带了些暖意,“长得也好看,脑子也聪明,能力也很强。我第一次见到阿瑾的时候,就觉得他会变成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嗯嗯,是啊。”这种时候除了尬笑还能做什么呢? “可是,凭什么——”楚旭尧的语气忽然变冷,望向路晚南的眼神里也带了些许寒意,“凭什么像阿瑾那么优秀的人,会喜欢你这样一个又穷又没用的老男人!” 在此之前,楚旭尧一直是一副温温和和的模样,从来也没露出过这样的表情,路晚南便让他吓了一跳。他惊异地盯着楚旭尧,回味着他的话语,忽然,头脑中冒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 “你,你对他” “是又怎么样?”楚旭尧颇为不屑地说道,“你可不要告诉我,你这个和养子乱/伦的家伙,也要来嘲笑我。” “既然你对他那你又为何要在暗中算计他呢?” “那是因为,一旦阿瑾得到了家产,他便一定会与你在一起,然后彻底把我忘了,甚至可能会把我赶出去,但是我不会。如果我成为了楚家的家主,我不会把阿瑾赶走的,我会让他陪在我身旁,一辈子都别想逃。” “太可怕了,你这个人太可怕了。”路晚南慌乱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只想赶紧跑出这个屋子。楚旭尧现在的状况似乎是不太对,谁晓得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同时,楚旭尧也站起了身,手摸进了自己的口袋。 “沈先生,你知道我今日来的目的是什么吗?” “什,什么” “既然阿瑾得到了楚家,那么,我就只好让他失去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南南:你们弟控真可怕 悄咪咪说一句,本人是个无敌骨科控,而是是年下骨科,奈何JJ有这样那样的规定,所以写不了1551,所以我只能写一点兄弟中的一方爱上另一方but就是得不到的戏码来过过瘾。 以后没脑洞了或许会写一篇骨科吧,同父异母那种 第78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1) 伴随着一阵颠簸,路晚南自梦中惊醒。 刀子刺进腹部的感觉似乎还保留在体内,朝腹部摸去的时候,只能摸到完整干燥的布料,身上也没有任何刺痛感。 这是已经到了下一个世界了? 路晚南张望了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看样子,还是在一个房间里,不过房间很小,只容得下一张床和桌子,收拾得倒是十分整洁干净,与沈易亭那个乱糟糟的房子不一样。 路晚南刚想问问系统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便感到房间整个晃动了一下,不是十分剧烈的晃动,不过他还是惊到了,缩到床的一角,问了一句:“地地地地地震了?” 【系统:地震个屁!你在船上啦大猪蹄子。】 路晚南:“哦,原来我在船上啊,嗯???WHAT???纳尼???我在船上!!!” 【系统:吵死了!】 然后系统就直接把他是谁,他要干啥发给他了。 这个世界的原型是一个恐怖悬疑冒险游戏,名为《逃离涅墨西斯》。 他这次还是穿越到了一个配角身上,原身名叫席星影,是一位恐怖小说的作家。平时除了写作,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找刺激,像网上那些什么笔仙碟仙,四个人到一个屋子bulabulabla的恐怖游戏都尝试过。尝试过一些恐怖游戏之后,灵感便能被大幅度激发,灵感激发之后写作速度那叫一个歘歘歘~ 最近席星影又是没啥灵感了,于是上网加了个群,这个群里头都是一群和他一样,吃饱了没事做喜欢找乐子的人。于是,他就从这群人口中听到了一个名叫涅墨西斯的岛。 涅墨西斯岛,传闻中的小岛,据悉岛上存在着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生物,凡是去过岛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但不知为何,这个岛屿还是能吸引无数人前仆后继地——送死。 爱寻求刺激的席星影自然是对涅墨西斯岛十分向往,于是跟着网上其他六个和他一样吃饱了撑的没事做的人一起相约前往涅墨西斯岛。 他这次的任务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他的任务就是,活下去,并且跟着主角一起活下去! 然而,系统并没有告诉他,那六个人中哪一个是主角,也没有告诉他,要活到啥时候。 并且,即使他好好活着,可如果主角死了,他也会跟着死翘翘。 这就很操/蛋了。 而现在,他们就在前往涅墨西斯岛的船上。 这时,房间的门被打开了,从外头探进来一男的,眼睛十分狭长,头发偏长,下巴有些细碎的小胡子,长得还不错,一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模样,看上去痞里痞气的。 玛格丽特。系统给了他这样一个名字。 他们这七个一起出来冒险的人,用的都不是真名,而是网名,席星影的网名叫影子,眼前这个看起来痞痞的男人,叫玛格丽特。 “诶影子,船马上就要靠岸了,大家都在外边儿了,你赶紧准备准备。” “诶,好的。” 席星影带出来的东西不算特别多,就是一些野外生存的必需品,全都装在包里,他背上包就能走了,离开房间之前他还在房间的镜子前看了一眼。 长得还不错,就是一股子肾虚味儿,黑眼圈有点重。 出了房间,走到船头那儿,果然见其他六人都站在那儿了。之前那个玛格丽特正站在船边抽烟,其余的—— 皮肤特别黑,放到晚上估计啥也看不到的那个叫黑皮,正戴着耳机边听音乐边摇摆;他旁边不远处站着一个戴着银边眼镜,看着挺斯文的叫四眼;再边上是两个女人,身材火辣,前凸后翘,穿着有些暴露,烫着大波浪的那个叫曼陀,她身旁那个留着一头黑长直,模样挺清纯的,叫茶茶;最边上有个插着口袋,一脸忧郁地望着大海的,叫haruto。 路晚南在这些杂七杂八的人里头扫了一圈,先把看起来就像炮灰的黑皮和曼陀去了,再把玛格丽特去了,他觉得剩下那三个中总有一个是主角,至少人看着正经。 他和这船上的人也不熟,这会儿也没心思掏出手机玩,于是也靠在一边看大海。 “诶,影子,”没过一会儿玛格丽特便走了过来,将那支未燃尽的烟夹在食指与中指间,背靠在栏杆边,同路晚南搭话,“你是做什么的呀?头先儿看你在网上聊天的语气,还以为你是那种满脸青春痘的家里蹲呢,没想到你看起来还挺清秀的。” “我吗?写小说的。” “怪不得跟我们这群人一道在这里,找灵感来的吧?” “是啊,”路晚南笑了笑,又问,“你呢?你是做什么的?” “我啊,”玛格丽特吸了一口烟,又徐徐吐出,颇为神秘地说了一句,“我的工作,和人有关。” 这他妈不废话吗。路晚南在心中吐槽了一句,同时,也有些警惕地看向玛格丽特。 通常来说,影视作品里头不说人话就爱绕着弯的,都很有可能是主角。 而且到了这个世界后,第一个同他说话的也是玛格丽特。 按着以往几个世界的经历,主角不都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吗? 于是,路晚南的怀疑对象从三人变成了四人。 船靠岸的时候,天色已经接近黑暗了,他们将床停靠在岸边后便上了岸。 初看之下,这岛屿倒是没什么奇怪的,看上去和其他影视剧中的小岛差不多,除了傻子泥巴,就是树木石头。由于现在天色暗了,他们便没急着探险,打算先找个地方把帐篷搭了,休息一晚再说。 岛不算很大,几人在找到了一片空地后便停了下来。帐篷一共只有三个,得拼着睡才行,两个女孩自然是公用同一个帐篷,问题就是剩下五个男的了。 两个帐篷,五个男的,而且彼此之间还都不算特别熟,怎么分配? 路晚南倒是无所谓,不过他目前有点想跟玛格丽特挤一个屋,毕竟这人看着像主角,跟在主角身边,踏实。 于是,在其他四个男人还未发声的时候,路晚南先表态了:“我和玛格丽特一个帐篷吧。” 玛格丽特瞧了他一眼,接着笑着搂住了他的肩:“成啊,我跟影子也熟点儿,就咱俩一个帐篷!” 黑皮见这俩人决定好了,便开口道:“行,既然如此,我们三个就一起” “等等,”就在黑皮要下决定的时候,‘忧郁青年’haruto也开口了:“我和他们一起。” 黑皮不太理解haruto的忽然‘倒戈’,问了一句:“诶,为啥呀?” “体型问题吧,”四眼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按身材来算,和你共用一个帐篷的的确是一个人最好,既然haruto已经选择了和他们一起,那么便只能我们两人共用一个帐篷了。希望你晚上睡觉的时候能安静,不乱动,不打呼噜,否则我会采取强制手段让你安静。” 黑皮的脸在这不怎么明亮的环境里好像变得更黑了,简直像往脸上糊了一层墨水一样。玛格丽特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地吹了声口哨,而haruto还是一副‘不管是什么都和我没有关系’的模样。 “就这么定下了,”四眼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表,接着说,“现在是夜里六点,赶快搭完帐篷,吃完饭,早点睡,明天早点起来。” 黑皮挺想怼他几句,不过四眼这人在网上聊天时就这样,无时不刻不透露着一种老子最牛逼,在座的都是辣鸡的感觉。之前怼他的人都被回怼过去了,且四眼确实学历很高,渐渐地怼他的也少了。 是他吗?路晚南又产生了疑惑。 这种看上去又牛逼又清高脑子又聪明的主角也不在少数吧? 都怪这该死的系统,要是告诉了他主角是谁不久完事儿了吗? 席星影这人,写小说还行,干体力活就不行了,跑个八百米能喘半天气儿,于是搭帐篷的时候,他就跟俩女孩以及四眼在一旁坐着,另外三个男的搭帐篷。四眼似乎和他一样,头脑发达四肢简单,手无缚鸡之力。 路晚南挺想趁着这个时候和四眼搭几句话,看看这人会不会就是主角,于是他挪着屁股朝四眼那边靠近了一些,又靠近了一些,在四眼没注意到他的时候探头,想看看他在看什么,说不定能从四眼的兴趣入手,把两人的关系搞好点。 瞅了一眼之后,路晚南又悄悄挪开了。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会有人,出来冒险,看国际新闻?!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但是考虑到主角通常都很与众不同这件事,路晚南觉得这人看着更像主角了。 三个大男人搭完帐篷之后,七人就围在一块煮东西。煮的其实也就是泡面,加点鸡蛋蔬菜什么的,煮东西的活自然是交给了两个女孩,路晚南觉得自己什么也不干不太好,便主动揽了清洗碗筷的活。 吃晚饭后,他才想起来,这地方,有清水吗? “有啊,刚才你们搭帐篷的时候,我和茶茶去附近逛了逛,看到了一条很清澈的溪水呢。”曼陀站了起来,对路晚南说,“我和你一起去吧?” 有个人陪着确实是好,路晚南点了点头:“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涅墨西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岛是我瞎编的。 猜猜谁是主角吧 第79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2) 天色很黑,曼陀拿着探照灯陪着路晚南走到了溪边,看得出来这溪水很清,一眼望下去就能看到河底的石头和小鱼,看起来有些像山林间那些捧起来便能直接喝的水。 路晚南其实不太忍心直接在河里头洗碗,担心污染水源,便拿着自己的脸盆过来,洗好的脏水倒到别的地方去。曼陀在一边看着他收拾,忽然没头没脑地感叹了一句:“影子,我忽然发现你长得还挺好看的。” “嗯?”路晚南正背对着她专心洗着碗呢,哪知道她没由来的说了这么一句话,便问道,“怎么忽然这么说?” “真的!这五个人中吧,黑皮长得最丑,四眼看着倒是挺斯文,就是太正经了,玛格丽特倒是挺帅的,就是看着挺花心,haruto也不错,不过看着不好接近。还是你好,模样又好,性格也挺好的,我觉得你这五个男人中最好的一个。” “我也没那么好。”路晚南笑着回了一句,一回头,差点吓一跳。只见曼陀不知何时以及靠了上来,胸差点贴到他胳膊上。 路晚南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又立马收回了眼睛。 为什么,来荒岛冒险要穿深V的衣服,为什么! 曼陀又往前考了一些,这次是直接把胸怼他边上了,路晚南只感到自己胳膊碰到了什么软软的东西,像躲开又不敢躲,动也不敢动。 曼陀将手放在他的肩上,弄得他虎躯一震,接着,用颇具魅惑的声音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其实,这里挺无聊的,晚上没什么事做,你想不想” “不,不了吧。”有没有搞错,他是个gay啊!!! “你应该没有女朋友吧?刚好我也没有男朋友。其实我真的觉得你挺不错的,要是这次可以出去,咱俩可以一起” 就在路晚南掉了一声鸡皮疙瘩又重新长出一声鸡皮疙瘩,并且在思考直接告诉曼陀自己是个gay还是说自己清心寡欲的时候,一个声音仿佛从天而降的救星一般,救他于水火之中。 “影子。” 路晚南千恩万谢地回过头,看到了那位忧郁青年haruto。 忧郁青年还是一如既往地高冷少话:“快点,回去了。” 曼陀在看到haruto来的那一刹那便坐直了,仿佛方才啥也没发生过一样。 路晚南收拾完了碗筷便直接回去了,曼陀盯着他的背影骂了他一句不解风情。 收拾完之后不过晚上八点多点,这会儿回帐篷里也没什么事做,再加上第二天就要去岛上探险一番,此时众人的内心都有些激动,巴不得现在就到岛上去逛几圈。黑皮往刚才煮东西的那堆柴火里又加了点柴火,让那堆火烧得更旺了,七人便围着柴火堆坐了下来,开始了但凡出去冒险都会做的鬼故事大会。 路晚南挨着目前看起来最像主角的四眼坐着,玛格丽特挨着他旁边坐下了,haruto在一边站了一会儿之后在玛格丽特边上待着。对面是两个女孩,黑皮在女孩和四眼中间。 相处了这么一会儿,他能看得出来黑皮人其实还不错,挺热情开朗的,也乐于帮助别人,就是长得丑了点,这个故事大会也是他发起的。黑皮坐在那张看起来好像随时都会被他压塌的小板凳上,乐呵呵地说道:“既然这个活动是我挑起来的,那就由我来开头吧。这个嘛,传说很久以前,在一座深山老林里啊” 黑皮讲的那个恐怖故事极其之老套,故事讲完之后,不单没吓到人,反而把人逗乐了。曼陀在一旁拍着黑皮的肩膀咯咯咯地笑:“你这故事也太老套了,我都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 黑皮笑了笑,。抹了一把他那短的和没有差不多的头发,说道:“下个你说!” “好呀,”曼陀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两条又细又长的小腿放在一边,她清了清嗓子,露出一个极具魅惑的微笑:“我要说的,是一个关于医院的故事” 不得不说曼陀长得真的很漂亮,即使是化了浓妆,也能看出她的底子非常不错,再加上那曼妙的身材,风情万种的气质,想必会有不少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只可惜路晚南是个gay。 得益于曼陀在河边那些举动,现在她对曼陀连看也不敢看,更没有仔细听她在说啥。 曼陀的故事似乎说得比黑皮好一点,不过也没好到哪里去,照样吓不到人。黑皮调侃了她一句,而曼陀身边那个一直不怎么出声的茶茶拍了她一下,说道:“讨厌,你又拿以前吓到我的故事出来说。” 玛格丽特听了这话,颇为玩味地在她们两人之间扫了一眼,说道:“你们两个现实中就认识?” “对啊,”曼陀搂住了茶茶的肩,“我们是大学同学,一个寝室的,之后上班也是在一个地方。” “原来茶茶年纪和你一样啊,我还以为她比你小呢。”黑皮笑着说了一句。 路晚南瞅了黑皮一眼,忽然觉得这人情商有点堪忧。 果不其然,曼陀脸色僵了僵,茶茶便连忙解释道:“没有没有,嗯可能是因为我不会化妆,穿得又比较朴素,所以看起来显小吧。其实我也挺羡慕曼陀的,曼陀化妆很好看,也会打扮自己” 没化妆个屁!之前路晚南不小心看到她偷偷补粉来着。 “你是素颜啊,”玛格丽特惊讶地问,“那可真算得上素颜女神了啊。” “没有没有。”茶茶有些羞涩地笑了笑,丝毫没有注意到身旁曼陀的笑容有些僵硬。 这可能就是塑料姐妹花吧。路晚南想。 “好了好了,”曼陀将之前一直放在茶茶肩上的手放下了,没事人一般地说,“下个故事该你讲啦。” “嗯,”茶茶点了点头,微微低头,将耳边的碎发往后拢了拢,那模样还真的有几分淡雅恬静的校园女神的感觉。 “我说的故事,是我还小的时候,我爷爷告诉我的” 比起曼陀那样风情万种的御姐型,或许大多数男人更喜欢茶茶这种看起来贼清纯的,于是她说话的时候大家都认真听着,路晚南也没事做,便默默听茶茶讲。 原以为那种‘小时候爷爷告诉我的故事’会一点都不恐怖的,可为毛,茶茶讲完那个故事之后路晚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路晚南看了一下别人,发现除了四眼依旧保持着平静,haruto看不清表情外,其他人都和他一样被吓到了。 茶茶有点茫然地看着几人:“是,是我说的太吓人了吗?不好意思啊。” “没,没有,你说的很好。”玛格丽特像是在掩饰自己被吓到了的事实一般,说完这话就立马转头看向左手边的haruto,“小哈,该你了。” 小哈?还二哈呢。在网上的时候,这些人嫌haruto这名儿打起字来太麻烦,便直接叫小哈,haruto也无所谓。 haruto懒懒地看了他一眼,开口:“我不会。” 玛格丽特拍了拍他的肩:“随便说说嘛,想到啥说啥。” “对啊随便说。”黑皮也在一边起哄。 haruto沉默了一会儿,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的手电筒。 就在众人奇怪他拿了个手电是要干啥的时候,haruto把手电放在下巴下面,然后打开了开关。 一道白光自下巴下方网上照射,haruto面无表情地将开关关了又开开了又关,最后把手电关了放到一边,说道:“这个,可以吗?” 冷,太冷了。 如果这个场景放在动漫里,那么路晚南差不多可以看到其他六人的脑袋上冒出一个水滴,紧接着天空中出现一个大大的省略号,一只乌鸦飞过,哇,哇,哇,哇 在全场经过了尴尬的三秒安静时间后,黑皮笑呵呵地对haruto说:“你这小子,看着挺闷的,没想到还会来这么一出,哈哈哈哈哈。” 这也算是解围了,一边的曼陀也笑着说:“是啊haruto,你真可爱。” haruto没回话,点了点头。 haruto之后是玛格丽特,他说的故事也不算特别恐怖,不过比黑皮的好点,而且带了点儿黄色信息,惹得茶茶一阵脸红。玛格丽特之后是路晚南,路晚南平时看这种看得多,于是随口说了一个,效果还算不错,吓到了不少人。 之后是四眼,路晚南还挺期待听四眼讲故事的,或许从这次鬼故事大会中,他也能分析出四眼是不是主角。 其他人也都期待地看着这个据说从小到大都是学霸的家伙,四眼淡定地推了一下眼镜,说:“我不会。” “不会?”黑皮很是夸张地拔高了音调,“我说兄弟,你可别也来haruto那一套。” “不,那太无聊,”也不管haruto会不会生气,直接这么开口了,四眼接着说,“我从来不信鬼神之说,自然也不会找那些故事来看。” “那你跟我们来这儿干啥?”黑皮接着问。 四眼嘴角一勾,气定神闲地说:“实地考察,我想知道,这个岛上是否存在什么秘密,让人有去无回。” 酷!太酷了!就是你了!路晚南想。 他忽然有些后悔,或许今天应该选择和四眼挤一个帐篷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主要是展现一下这几个人的性格,不过这个故事里大家都不会是很完美的人。 唉,如果写长篇的话应该可以弄成群像小说,短篇就算了 第80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3) 晚上睡觉的时候,玛格丽特和haruto分别睡在两旁边,路晚南睡在中间。 其实他搞不懂这么分配的意义是什么,难道是因为他的个子是三个人中最矮的? 躺下来后分析了一下这几个人,依旧是将黑皮最先排除了,不过两个女人中,他这次是将茶茶排除,将曼陀留了下来。 至少根据之前几个世界的情况来看,没有哪个目标人物像茶茶那样,带着一点儿绿茶气息。至于把曼陀留着,主要是因为第一个世界碰到的那个目标人物是个女装大佬,其次是因为每个世界的目标人物都和曼陀那样,对他展现了极大的性/趣。 四眼是目前看起来最有可能的,高冷,聪明,神秘,装逼;再来是玛格丽特,这主要是因为玛格丽特比较骚,而且长得帅;再往后是haruto,怀疑他是因为这货太孤僻,虽然总是低着头没什么表情,不过长得还是挺好看的 次日大家起得比较早,或许是因为在野外露营睡得不太习惯,也或许是因为今天要出发去探险,众人比较激动吧。几人在空地上吃了点干粮垫垫肚子,将行李收拾完便出发了。 这地方,大多数都是高大的树木或是灌木丛,路并不太宽敞,七人便排着队朝前走着,黑皮走在最前头,后头是玛格丽特,之后是两个女孩,在后面是路晚南,路晚南后头是四眼和haruto。 这一趟来,主要是想来看看那些恐怖而又神奇的生物,动物也好,植物也好,都行。只可惜,七人没头没脑地走了一个多小时,周围的不是树就是草,且这些植物和外头的还没啥区别。 “诶你们说,这地方真的有那些玩意儿吗?”玛格丽特开口了,“我咋觉得啥也没有啊。” 黑皮接了他的话:“走一步看一步呗。” 又是走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无穷无尽的树木和灌木丛,两个女孩似乎有点不愿意了。曼陀嚷嚷道:“等等等等,歇会儿吧,我累死了——” “歇啥呀,也没啥累的,”黑皮转过头说道,他看了曼陀一眼,又看向曼陀身后的茶茶。曼陀已经累得捂着胸喘气了,茶茶也是脸红的要命,不住地喘大气儿,他便问了一句,“茶茶,你呢?” “诶,我吗?”茶茶有些茫然地看向黑皮,她又习惯性地拢了拢头发,微笑着说,“我,我其实还好,以前也经常登山,习惯了。不过,如果曼陀想休息的话,大家就休息一下好了。” 路晚南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而另一边的黑皮则是对后头的人嚷嚷道:“得得得,那大家伙儿歇会儿啊。” 几人便在此地停了下来,幸运的是这个地方不算太狭窄,容得下两三人面对面坐下来,且刚好有棵树在边上,茂密的树丛挡住了上午并不算太刺眼的阳光。 几人坐在原地喝了点水,打算休息半个小时左右再出发,两个女孩都穿着裙子,只能压着腿坐着,男的倒是无所谓。坐着也没事儿,几人便谈起了自己的职业。 仍然是最放得开的黑皮开头,黑皮的工作倒是猜猜也猜得出来,他是跟着朋友做摇滚乐队的,他平时负责写歌词,虽然乐队没什么名气,不过勉强可以填饱肚子。 接着是四眼,四眼的工作倒是和他这次来涅墨西斯岛的目的有关,似乎是生物研究学家还是别的什么,具体的路晚南也听不懂,都是一堆专业的学术名词。 四眼之后是路晚南,他便照着系统给他的说了自己是写小说的,来涅墨西斯岛是为了找灵感。 再接着是haruto,haruto一直是那副阴沉沉谁也不爱搭理的模样,他抬起头,从那有些长的刘海中露出眼睛扫了一眼众人,回道:“我没有工作。” 玛格丽特惊讶地一挑眉:“怎么会没有工作?没工作哪儿来的钱?唉,你该不会是富二代啥的吧?” “算吗?我也不清楚”haruto小声地回了一句,然后众人又陷入了几秒钟的沉默。 这个人的冷场能力也是极强的。路晚南想。 接着是玛格丽特,提到工作,玛格丽特便有些苦恼地挠了挠头发,说了一句:“这个很难说清楚啊。” “有啥不能说的,”黑皮拍了一下玛格丽特的肩,由于没控制力道,拍得他整个人都往前倒了一下,“咱哥儿几个都说了。” “这个么我的工作和人有点关系。”玛格丽特还是那句话,却让路晚南更好奇了。 和人有关系,能是什么关系?看玛格丽特的长相,气质该不会是什么黑/帮老大的手下吧? “这个嘛不是啥光彩的工作,所以不太好意思说,”玛格丽特呵呵一笑,想就这么一笔带过,可是见周围的人都一脸好奇地盯着他看,便一拍大腿,破罐子破摔了,“得得得,告诉你们也没事儿,我是在夜总会工作的,当服务员来着。” “服务员啊”曼陀拍着她的36D胸呼出一口气,“服务员也没什么的嘛,看你那个样子。” “这不是,在夜总会工作,难免被人说三道四。” 确实,现在一提到夜总会,人们总会想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是,路晚南的直觉总是在告诉他,玛格丽特或许在说谎,他的工作或许根本不是他说的那样。 主角总有扑朔迷离的身份,那或许玛格丽特才是主角? 可如果这样算,haruto也极有可能是主角了,方才他的话也是暧昧不明的。 haruto之后便是茶茶,茶茶还是青涩地微笑了一下,正要开口,被黑皮打断了。 “等等啊,让我想想你是做什么的,像茶茶这样的,应该是老师吧?” 茶茶微笑着摇了摇头。 玛格丽特又问了一句:“那你是护士?” “那就是画家!” “钢琴家!” 两人七嘴八舌问了好几个,说出来的职业基本上都是偏向于高学历或是艺术方面的,可是一个都没答对,最后还是茶茶说了:“我也是做服务员的,不过是在餐厅里。” 黑皮像是颇为惋惜的感叹了一句:“这样啊,看你的样子,我以为你做的都是一些比较高尚的职业。” “没有啦,我成绩不太好,只能去当服务员。”茶茶捂着嘴笑了笑。 路晚南内心:呵,男人。 接着是曼陀,面对曼陀时,黑皮再一次展现了自己那为数不多的情商:“曼陀跟茶茶是一个学校出来的吧,那你也是服务员吗?在哪里工作?酒吧?俱乐部?” 曼陀的脸色在黑皮说那些话的时候便暗了下去,她白了黑皮一眼,说道:“我是医生,外科医生。” “医生?!”不止是黑皮和玛格丽特,连路晚南也惊呆了,他无法把昨天晚上和他示好的那个女人同手术台上冷冰冰的医生联系到一起。 “对啊,看不出来啊?!”曼陀的语气有些冲,看得出来她生气了。 黑皮后知后觉,见曼陀生气了才知道自己刚才话说得有些不对,他摸了摸鼻子:“别生气嘛,我就随口一说。” 茶茶拉了拉曼陀的胳膊:“别生气嘛,他也是听了我说的话,才会以为你是服务员的,别生气啊。” 黑皮见了茶茶这副模样,又道:“唉,这怎么能怪你呢。” 茶茶微微蹙眉:“确实是我有问题” 曼陀在这两人中间望了一眼,像是实在气不过,甩开茶茶的手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朝着一侧的树林走去。 茶茶看到曼陀走了,坐在地上转过身,喊了她一声,曼陀顿了顿,不过还是朝前走了过去。茶茶见曼陀没回头,便回过身,眼眶已有些泛红:“怎么办啊?这个地方这么危险,万一她迷路了可怎么好?” 黑皮似乎是在一边小声嘟哝了一句‘不就是说了几句,至于么?’,玛格丽特在安慰快要哭出来的茶茶,说什么安心啦不会出事bulabula的。四眼盯着曼陀离去的方向,不知道在想什么,haruto好像是在看自己 与其在这儿看这个人如其名的姑娘演戏,还不如去追人。他刚刚站起身,黑皮便问了一句:“影子,你干啥去?” “追人啊。”路晚南理所当然地回答。 “有啥好追的,没准儿一会就回来了。”黑皮说道。 路晚南真恨不得一巴掌拍下去,而此时,一旁的四眼又说了一句:“你可以等等,看看传说中的恐怖生物会不会在她单独一人的时候出现。” 路晚南无语地看了他们一眼,说道:“你们不去我去。” 他刚迈出了一步,便听身后一个声音叫住了他。 “我也去”还是haruto那个阴沉沉的家伙,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没什么力气,不过在这个时候,比起其他几人,haruto算是好多了。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万一自己不单没找到曼陀反而迷路了,有个人陪着也好。路晚南对着haruto点了点头,刚好去找曼陀,便听见曼陀放在走去的那个方向,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叫。 作者有话要说: haruto是日文名遥斗(我玩阴阳师的ID)的罗马音,原本给茶茶安排的名字是Siren(海妖塞壬的英文),后来发现这也像‘死人’的拼音,就改了。 第81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4) 那声惊叫声仿佛军训时教官的哨子声一般,令人一下子便将注意力放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路晚南立刻朝着那个方向跑了过去,haruto跟在他身后,四眼闻声也朝着那个地方赶去,剩下三人见他们都走了,也跟了过去。 曼陀赌气离开才没过几分钟,按理来说是不会走远的,或许是因为这里的树木太多,迷乱人眼,也或许是因为他心里实在着急,明明曼陀惊叫的声音还在附近响起,可他却怎么也看不到曼陀的人影。 正当他一头乱麻不知该去往何处的时候,他忽然听见茶茶喊了一声:“曼陀!” 他回过头,看见haruto跟在自己身后,同时四眼朝着另一个地方跑了过去。 未作多想,他对haruto说了一句‘快走!’,接着,朝着四眼那个方向跑了过去。 路晚南赶到的时候,刚巧看见了黑皮握着一把大砍刀砍断藤蔓的一幕,那些藤蔓之前似乎是缠绕在曼陀的腿上,被砍断之后却并不如普通藤蔓一般软软地垂下,而是如同有生命的触手一般疯狂地扭动。藤蔓被砍断之后没过几秒便开始生长,且重新向着曼陀缓缓靠近。 “啊——”刚刚逃脱藤蔓纠缠的曼陀在看到那些藤蔓像一只只巨型蠕虫一般蠕动的时候,巨大的恐惧与恶心感顿时涌上心头,她不由自主地开始尖叫,茶茶拉着她的手将她扯到一边,尽量远离那堆不知名生物。 “艹!这他妈什么玩意儿?”路晚南平时也没什么怕的东西,就是看到蠕虫之类的会觉得恶心,而现在,那些藤蔓就像极了蠕虫,惹得他一阵阵反胃。他向后退了一步,险些被一块石子儿绊得向后摔倒,好在haruto及时扶了他一把。 大多数人都尽量远离那堆奇怪的藤蔓,四眼扶着自己的眼镜,略微靠近那堆藤蔓,他弯下腰,看向那堆藤蔓的眼神里也迸射出惊异的光芒。 “这就是涅墨西斯岛的诡异生物吗?这一次果然没有白来。”四眼自顾自地说着,他从口袋中取出一副橡胶手套,戴在手上,接着便想蹲下身去接触那些藤蔓。 “我操!”玛格丽特见了四眼的举动,拽着他的胳膊就把他提了起来,骂道,“你丫找死啊!” 四眼倒是很无所谓的模样,他将另一只手套也戴上了,慢条斯理地说:“采集样本,回去研究。” 玛格丽特抬手指着四眼,想说些啥又不知道说啥,曼陀被吓坏了,也不管茶茶之前和她的矛盾了,正靠在茶茶肩上哭,眼泪晕湿了睫毛膏和眼线,弄得眼下黑糊糊的一片。黑皮正握着大砍刀喘气,黑皮力气大体型大,身上便随时带着一把防身用的大砍刀,这会儿刚好派上用场。只是这藤蔓的坚韧程度似乎远远超出他的想象,砍了许久才将缠绕在曼陀腿上的那几根藤蔓砍断。 几根? 黑皮眯着眼瞧着地上那些疯狂蠕动,且越来越长的藤蔓,忽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他是最早赶到的,他还记得他赶到的时候,缠绕在曼陀腿上的不过六七根藤蔓,可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么多?而且似乎越来越多,越来越长,仿佛恐怖作品中无尽延伸的触手,一点一点向上生长。 “黑皮!”路晚南盯着那些藤蔓从不过人脚腕的位置一直朝上长到人的小腿地方,起初他以为那些藤蔓是以曼陀为目标的,可渐渐地他发现他错了。 路晚南的这一声惊叫使得所有人都看向了黑皮的方向,而此时,那些慢慢生长的藤蔓像是获得了生长药水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增长,朝着黑皮的方向袭来。 “我操!”明明方才还和普通藤蔓无异的藤蔓,此刻却长势凶猛无比,从浅绿色的蠕虫变成了翠绿色的蛇,扭动着身躯横冲直撞。那些藤蔓还小的时候便已经令人头皮发麻,此刻变大了,则更为恐惧,黑皮眼见着那些藤蔓要绕上自己的身子,一急之下挥起大砍刀便劈了过去。 然而,砍刀并没有如他想象的那般砍断藤蔓,当刀锋距离藤蔓还有不到五公分的时候,一条细长的藤蔓忽然缠绕在手腕上,紧接着是五条,十条,数十条,将他的整个手臂包裹了起来。 他手一抖,那把大砍刀掉落下去,还未掉落到地面便被另外的藤蔓接了起来,紧紧包裹住。那些藤蔓似乎并不害怕锋利的刀锋,反而将那把砍刀越裹越紧,与此同时,藤蔓的缝隙间掉落下无色的液体,一股刺鼻的气味四散开来。 四眼皱了皱眉,说了一句:“硫酸。” 硫酸? 路晚南望向那些包裹着砍刀的藤蔓,只见他们越收越紧,很快地,藤蔓又松开了,砍刀的刀面已经化作一滩液体,只余下黑漆漆的仿佛焦炭的刀柄。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起初还能保持镇定的黑皮在见到自己的大砍刀被溶解的那一刻也无法淡定了,明明缠绕在自己手臂上的那些藤蔓没有分泌出任何液体,他却还是能隐隐感到自己的手臂传来阵阵刺痛。过度的紧张使得他无法冷静,他竭力挣扎想要躲开这些藤蔓,可那些藤蔓却在不知不觉间攀上他的胳膊,大腿,腰部 “滚开!滚开!都滚开!” “黑皮!”路晚南开口喊他的那一刻意识到玛格丽特也喊了他一声,他意识到玛格丽特似乎也同自己一样,想要救下黑皮的性命。只是玛格丽特身上也没有带什么武器,他四处环视了一下,在地上捡了一根看起来比较粗壮的木棍,便想帮助黑皮。 玛格丽特刚迈出去一步,便被四眼拦了下来,边上两个女孩已经吓哭了,玛格丽特同路晚南也无法淡定,可四眼却丝毫没有恐惧的意思。相反,路晚南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狂热,像是对未知事物的强烈求知欲得到纾解:“别动,再看看。” “你他妈的——”玛格丽特想甩开四眼的手,可他没想到的是,四眼只是看着手无缚鸡之力,力气却比他想象的大了许多。 而此时,藤蔓已经几乎将黑皮整个人裹住,只剩下脖子和脑袋,他绝望地望着周围的人,大声呼救:“救我!快!” 路晚南没法看着黑皮在自己面前死去,哪怕他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人。他摸向自己的口袋,那里放着一个小小的打火机,席星影有抽烟的习惯,因此也会在口袋里放打火机。藤蔓不怕刀,但这不代表它不怕火。 他握紧了口袋中的打火机,毅然朝前走去,haruto抓住了他的手臂,小声说道:“别过去。” 路晚南回过头,瞪了这个阴郁的家伙一眼:“放开我。” haruto并没有放开他,相反,将他的手臂抓得更紧,接着,他另一只手伸向了路晚南的口袋,抓住了他紧握着打火机的那只手。 路晚南意识到他想拿打火机,便将其攥得更紧:“你他妈要干什么?” “别用打火机,”haruto说,“这是为了大家好。” 为了大家好? 路晚南愣住了,haruto这句话明显话里有话,他稍稍一松手,haruto便掰开他的手指,将打火机从他手中取了出来。 他想问haruto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可此时黑皮发出的一声惊呼打断了他的思路。再次看向黑皮是,藤蔓已经缠绕住了他的下半张脸,嘴巴被捂住的他只能发出无意义的呜咽声,像落水之人濒死之际的求救。 他一下子甩开了haruto,朝着黑皮跑了过去,也没理会四眼在后头喊他。玛格丽特见他这样,也用力甩开了四眼,打算解救黑皮。 黑皮的砍刀起不了作用,木棍自然更是起不了。几乎是在靠近黑皮的那一刻,无数藤蔓便朝着他们袭击而来,张牙舞爪,疯狂无比。 渐渐地,玛格丽特被这阵仗吓住了,想前进却又被吓退了,同时,路晚南也发现了一件事。 这些藤蔓似乎并不想攻击他人,而是单纯地想吓退他们,不让他们救黑皮。 为什么? 明明按照这些藤蔓的生长速度和数量,它可以置所有人于死地,为什么只针对黑皮? “唔唔唔——” 藤蔓包裹住了他的嘴巴,鼻子,眼睛,直到他的整个人被紧紧裹住,从外观看,像一个绿色木乃伊。最初还能听见黑皮的声音,慢慢地连声音也没了。 就在他们以为那些藤蔓会越裹越大,亦或是保持现状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异样:那些光滑平整的藤蔓上开始长出尖利的刺,最初只是玫瑰花刺一般的大小,很快生长成为长约五公分的尖刺。 就在那个藤蔓球从绿色木乃伊变为巨大的绿色蚕蛹时,它忽然向里收去,里面的黑皮,连声音也没出一下。 几秒过后,藤蔓的缝隙间,渗出红色的鲜血,血液还未滴落在地便被其他藤蔓吸收,紧紧包裹的藤蔓也缓缓松开,露出了里面的光景。 十几分钟前活生生的一个人,此刻只剩下一副白骨和破烂的衣裤。 第82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5) 死了? 就这么,死了? 从黑皮被那些藤蔓缠住身体到化作一滩血水,期间才过了不到五分钟,他们还来不及想好怎么解救黑皮,他就这么死了。 路晚南只觉得腿脚开始发软,差点倒在地上,玛格丽特在一边扶了他一把。 “回去吧。”四眼说。 来时错综复杂的路,回去的时候却宽敞清晰,六人一起回到了之前休息的那块地方。走在路上的时候,曼陀一直捂着嘴小声哭泣,到了空地,她像是终于忍不住了,咚地一声跪倒在地,抱着脑袋痛苦而害怕地哭喊:“都是我!都是我不好,是我害死他的,要不是我到处乱跑他也不会死的,他是为了救我才死的,都是我的错。” 茶茶一边小声哭着,一边摸着她的肩膀安慰她。 对于这种情况,其他几人也不知该作何反应,玛格丽特也是小声安慰曼陀,四眼与haruto继续在一边做摆设,只不过haruto还是一如既往地沉默,四眼却仿佛是在思考点别的什么。路晚南看到他拿出了手机,在上头打字。 这家伙真够冷血的啊。路晚南想。 黑皮死了,路晚南也很难过,可是曼陀现在的状况实在是不太好。比起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更痛苦,尤其是当那个死去的人和自己有关联时,巨大的内疚仿佛吃人的巨兽,将整个人卷入口中。 “我觉得,不是你的错。”路晚南开口。 “什么?”曼陀抬起头,惊讶地望向他。 “不是你的错。”路晚南斩钉截铁地说,“那些藤蔓,并不是因为你才去攻击黑皮的。” 曼陀听到了路晚南的话,急忙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把原本就哭花了的脸抹的更脏了,她双臂抱着膝盖,问:“你什么意思?” 玛格丽特也望着他:“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只是猜测罢了,”路晚南回道,又看向曼陀,“我问你,那些藤蔓有没有对你造成实质性伤害?” 曼陀想了想,那些藤蔓似乎只是缠绕到了她的小腿,并且一直在小腿部分停留,并没有伤害过她,于是摇了摇头。 “对藤蔓造成伤害的,至始至终只有黑皮一人对吧?只有他用砍刀砍断了藤蔓。” “对。” “那就是了,藤蔓从始至终想杀死的,就只有伤害过它们的人罢了。” “可是,可是,”曼陀咬了咬唇,将半张脸埋进了膝盖,“要不是我赌气跑出去,被藤蔓缠住了,他也不会因为救我而死了。” “那你又怎么知道,如果你没有跑出去,藤蔓不会缠上你或者别的人呢?” 玛格丽特惊诧地看着路晚南:“你的意思是” “这个岛或许在引诱我们破坏它,然后杀死破坏者。” 黑皮的死为旅途蒙上了一层阴影,曼陀在好不容易缓过来之后提出想要退出,不过被四眼拦住了,他认为接下来只需小心谨慎,便不会出什么意外。 黑皮死了,路晚南还没有出现任何异样,果然他并不是主角。只是经过了这件事,路晚南的怀疑对象稍稍改变了一下。 或许是haruto的存在感本身就不太高,于是路晚南先前也没在意他,直到方才,他才发现haruto或许比他想象的更厉害一些。 夜里帐篷分配又成了问题,黑皮死了,帐篷便得重新分配。经过了白天那事儿,玛格丽特便有些不怎么看得惯四眼,他总觉得这家伙太装逼太冷血,于是第一个反映不愿意同四眼住一个帐篷。 不过他也不会直接表示出厌恶的情绪,而是揽着一旁的路晚南说:“咱哥儿俩还是一个帐篷吧。” 其实他更想和haruto一起,这样就可以旁敲侧击一下看看他是不是主角,顺带着问一下白天关于那个打火机的事情。 就像玛格丽特不好意思直接说不愿意和四眼一个帐篷一样,路晚南也不好意思直接说自己更想和haruto一个帐篷,于是只能期待地望着他。 haruto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对四眼说:“那我们一起。” 搞不懂啊,真的搞不懂啊。 在那么多世界做过任务之后,路晚南几乎可以肯定每个世界的目标人物都是同一个人,或者说拥有同一个人的灵魂,至于他们有没有上个世界的记忆,他就不清楚了。可这个世界实在令他捉摸不透,他没有在任何一个角色上看到从前那些目标人物的影子。 是他从一开始就想错了,还是说那个人藏得比较深,以至于他没有看出来? 两人相处时玛格丽特的话似乎多一点,和路晚南聊白天的事情,聊四眼那家伙有多无情,路晚南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 当然,玛格丽特的嫌疑也一直没消除,事实上按照性格来说,玛格丽特比起haruto和四眼更像从前那些目标人物,只是总觉得玛格丽特看着不像主角,反倒像炮灰。 次日醒来的时候,气氛已没有昨日那么阴沉。曼陀在经过了昨天的事情之后也不化妆了,曼陀浓妆艳抹时便已颇具风情,素面朝天并没有减去她的女人味,反倒让她看上去年轻了许多。 昨日走过的道路,周围几乎遍布着树林与灌木丛,地上随处可见皆是常见的花花草草。今日却不同,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今天他们所到之处见到的均是从未见过的植物。 黑皮死了,便是玛格丽特走在最前方,他个头高,胆子也大一些,因此走在最前头。为了防止大家手贱碰到有毒的花草中毒死翘翘,四眼给每个人发了一副医用的橡胶手套,两个女孩也被责令换上长袖上衣和长裤。 路走得比昨日慢了许多,原因是四眼几乎每走一段路,就要停下来观察一下旁边的奇怪生物。 那是一种类似于捕蝇草的生物,只不过个头比起市面上卖的捕蝇草大了许多,比成年人的拳头还大一圈。嘴巴大大地张开着,捕虫夹里盛满了透明的粘稠液体,尖利的牙齿密密麻麻排布在捕虫夹边缘,一只手指指节大小的苍蝇落在捕虫夹上,吮吸里面的蜜汁。 忽然,静静躺在捕虫夹内的细长的舌头将苍蝇卷住,捕虫夹倏地盖住,将那只可怜的苍蝇关了起来,几秒过后,捕虫夹重新张开,细长的红色舌头像蛇信子一般在外扭动,舔过尖利的,犬牙一般的白色牙齿。 茶茶微微皱起眉头,说道:“真恶心。” “很有趣不是吗?”四眼紧紧盯着那个长着人嘴的捕蝇草,眼中蕴藏着难以掩盖的狂热,“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生物,这绝对是人类历史上的大发现。” “又来了。”玛格丽特扶着额头表示非常无奈,这一路上,四眼已经发现了不下五个‘人类历史上的大发现’。 四眼自然是没有听到玛格丽特说的话,他从口袋中取出一只剪刀,小心翼翼地伸向捕蝇草的花茎。 “等等!”路晚南按住了四眼的手腕,提醒道,“你难道忘了我们昨天说的吗?” 四眼仿佛这才发现自己在说什么,他将剪刀收了起来,放入口袋:“抱歉,习惯了,看到这些诡异的生物就忍不住想要采集样本回去研究。” “你以前也这样吗?”玛格丽特问道。 “算是吧,”四眼起了身,却没看玛格丽特,仍是专心致志地观察周围的生物——一丛会扭动的藤蔓,和昨日杀死黑皮的应该是同一种,“从前遇到异样的动植物的时候,也会带回去做研究,只不过和现在不一样,那时候碰到的大多是异样的动物。有的长得特别奇怪,有的生了怪病,我们就把它们带回去进行研究。先解剖,再提取DNA,移植进入一定数量的同种类的健□□物里。” 茶茶皱了皱眉,颇为不忍地说道:“这样对那些动物太残忍了吧。” “有什么残忍的,实验用的动物都是人工养殖的,我们用人工养殖的动物做实验,一旦成功便是为科学进步作出了贡献,有什么不对吗?” 茶茶:“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条生命呀,哪怕是人工养殖的也不该被这样践踏。” 四眼:“那你别吃肉了。” 茶茶:“” 虽然路晚南也不太喜欢四眼那副漠视生命的态度,不过看到茶茶被怼得说不出话他心里莫名有点爽是怎么回事? 玛格丽特看见茶茶那委屈巴巴的模样,忽然就心软了,走到茶茶身旁安慰道:“好了好了别伤心,他们搞科研的本来就是这样。” “没有,又不怪他,”茶茶摇了摇头,“本来我这种当服务员的,一直位于社会最底层,脑袋里装着的也都是平民老百姓的思维,对于那些社会上层人士本来就是理解不了的。这不怪他,是我目光短浅” 路晚南内心:好厉害一女的 他这样一说玛格丽特就更心软了:“没有没有,不是你的问题,你只是比较善良。” 曼陀瞥了这俩人一眼,没说话,自□□皮死了之后她就变得沉默寡言了,和最初见到的曼陀仿佛是完完全全两个人。 这边几个人搞七捻三搞不灵清,那边haruto已经走出了几米远,隔着几米远的距离,他对着后头的人说了一句:“那边,有山洞。”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没打算把茶茶写得这么婊的,写着写着就控几不住我寄几 第83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6) 山洞的出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们跟在haruto身后走去,果然在不久之后便看到了一个山洞。 山洞的洞口并不大,高度与宽度目测均不超过两米。洞口的形状圆得十分平整,整个山洞看上去就像是人工开采的一样。可是传闻来到涅墨西斯岛上的人无一幸存,那么这个山洞又是怎么开采来的呢? 还是说从成千上万年前开始这个山洞就存在在此处,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日晒与打磨,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路晚南走到山洞边,观察山洞的外形,尽管洞口十分光滑平整,外面却仿佛不是如此。以往所见的山洞外层大多是粗糙而不规则的岩石,通常呈现岩石特有的灰白色或是棕褐色,这里却不一样。山洞外层皆是浓墨一般的纯黑色,摸上去也不是粗糙不平的,而是有些光滑,从最顶端开始一层叠着一层,仿佛放大了上百倍的蛇的鳞片被磨得不平整的模样。 路晚南其实有些不放心,总觉得这地方怪怪的,最好不要靠近为妙,不过那一群人却已经做好了进去一探究竟的准备了。 对于这种事情,四眼是最积极的,他从背包里取出了探照灯走在最前头,路晚南见其他人也都进去了,便也随之一道走了进去。前方是四眼,两个女孩和玛格丽特,路晚南看了一圈,没有发现haruto的身影。 没进来吗?还是去哪里了?路晚南回过头,刚想去找找haruto在哪里,便见那家伙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自己的身后。 妈的,走路连个声儿都没有。 讲真,虽然他很想将haruto当做主角看待,可是这家伙阴森森阴森森的模样,实在是和主角这个词搭不上边啊! 刚刚走进山洞,便能看见洞顶和两边的洞壁排布着密密麻麻的尖刺,大小和马路上的路锥差不多,从洞口往里走五米都能看到这样的尖刺,路晚南一开始以为是涅墨西斯岛上特有的钟乳石,便没在意。除开这些石头,其他都十分正常,再往里走都和其他山洞没什么区别。再往里走了一段路,事情便有些不对劲了。 这个山洞,貌似有点太长了。 从洞口走到现在,他们已经走了十几分钟了,他们的探照灯光线射程是三千五百米,可是探照灯往里头打光的时候,还是看不到山洞的顶端,这个山洞到底有多深? 人越是恐惧的时候心里想的越多,路晚南不断在心中给自己暗示,或许这个山洞内含有什么吸光材质,因此探照灯才照射不到山洞的顶端,或许再过一会儿便能走到底了。 他回过头,想看看自己现在离洞口有多远,却发现洞口已经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光点。 若是现在光线明亮,一定能看到路晚南的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 “好臭!”曼陀忽然开口,“这是什么味道?”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曼陀的鼻子比较灵敏,其余几人在听到了她的这句话后,才开始注意周围的气味,玛格丽特皱着眉说了一句:“是有味道,很奇怪,不过没你说的那么浓郁。” 曼陀捂着鼻子横了他一眼:“我天生不喜欢臭味啦。” 确实挺臭的,路晚南想,一开始他也没注意,现在才发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异的臭味。那是一种他无法形容的腐臭,实在要说的话,有些像死去的动物腐烂之后发出的气味。 伴随着臭味的来袭,周围的温度似乎也渐渐升高,现在是秋季,进洞的时候气温还是很凉爽的,大家还在身上披了薄外套,这会儿却都将外套脱了下来,放在手臂上。 一行人朝前走着,探照灯所照之处仍然是一片黑暗。曼陀像是实在受不了空气中那股腐臭味了,不满地说了一句:“喂,要不我们回去吧,感觉这洞里也没什么好看的,而且臭的要死。” “是啊,”茶茶也弱弱地接了一句,“我有点害怕。” 玛格丽特一见茶茶面露怯色便来安慰她,四眼没理他们,而是将注意力放在了洞壁上。 不知从何时起,山洞的石壁上开始出现一些泛着诡异光芒的事物,看上去像是一些怪异的宝石。 比起身后那些人,这些奇怪的石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注意力,他走到洞壁边,手指抚摸上了那些石头。 未经开凿的石头,摸上去带着尖锐的棱角,温度又有些像上好的玉石,光线未直射的时候,那些石头有些像普通的黑曜石,而当光线直射在那些石头上时,石头又透出七彩的光,有些像精雕细琢之后的钻石。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石头,若是能将其带回去,这一趟也算是没有白来了。 四眼将自己的背包取下,从里面摸索出了凿石头的工具,正对准了一块比较完整的石头打算将其开采下来。锤子还未落下,四眼的手腕便被人抓住了。 “你忘了我们之前说好的了吗?”路晚南问。 “我没忘,”四眼淡淡地回了一句,“可是石头,不是生物。” “你说的也确实没错,不过我们还是谨慎一些为妙。” “对于非生物没必要谨慎吧,”四眼将路晚南抓在自己手腕上的那只手拂去,“这两天我们也用到了河水,水是非生物,我们也没有遭到它的报复,不是么?” “这” “影子别劝他,让他采。”玛格丽特在一边起哄。 路晚南也不知现在该作何反应,四眼说的有道理,石头不是生物,无法报复他们,可他内心总是隐约有些不安,仿佛有什么糟糕的事情会发生一般。 叮,叮,叮。 锤子与凿子相互碰撞,发出声响,四眼凿石头的时候,其他人便在原地等候,本来他们也就不太想再深入洞穴了,只是看四眼想一直往里走才跟着走的。现在都在等着四眼赶紧采完石头赶紧走。 最后一声声响落下,石头也被取了下来,那块石头差不多有鸽子蛋大小,一边还带着其他岩石的碎屑,不过四眼还是如获至宝,将那块石头放入了一个密封袋,小心地收了起来。 “喂,采到石头了,我们差不多可以回去了吧?”玛格丽特问道。 “嗯,回去吧。”许是因为自己终于拿到了那么一点收获品,四眼的心情看起来不错,一张扑克脸上难得有了笑容。 “终于可以走了,我要被臭死了。”曼陀感叹了一句,从一旁的岩石上站了起来。刚才四眼采石头的时候,两个女孩就坐在一边的大石头上休息,这会儿一站起来,才感觉事情有点不对。 “你们快看地上,”曼陀突然对周围的人说,“额啊,怎么越来越臭了。” “呀!哪里来这么多水?”茶茶看了地上之后被吓了一跳,朝着后方挪了一下,想尽量挪到高一点的地面。 路晚南一低头,才发现地上不知何时出现了许多水,只是因为他们一直穿的都是防水的鞋子,才没有感觉。等到发现的时候,整个鞋底都已经泡在水里了,脚稍稍一挪动,便泛出粼粼的水波。 之前明明没有水的,路晚南疑惑地望向地面。他半蹲下身,朝着那些水凑近了一些。 臭,真的臭,凑近了之后更臭了。 而且比起之前的腐臭味,这些水的味道似乎掺杂了别的什么。 实在要说的话,大概有些像蛀牙被拔掉之后未经清洗,又被放在容器里闷了一个多月的味道。 “别看了,”一旁的haruto不知何时走到他身旁,拉了他一下,“臭。” 特意弯下腰来闻这些水的味道确实挺奇怪的,路晚南直起了身,对周围的人说,“赶紧走吧。” “是啊,”愈来愈浓烈的臭味使得几个男的也受不了了,玛格丽特捏着鼻子,说道,“而且水位好像也在变高。” 水位变高? 路晚南一低头,才发现原本只是改过了鞋底的水,不知何时已经没过了鞋跟。 突然涌现的水位,奇怪的腐臭味,洞口的奇怪尖刺,古怪的洞壁 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不正常。 电光火石之间,他产生了一个可怖的想法,这个想法使得他不由分说地拉住了四眼的手腕,喊了一声:“快跑!” 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不过听到这句话还是拼了命开始朝前跑,一边跑一边问:“发生什么了?” “出去了和你们说,反正现在必须赶紧逃出去,尤其是四眼!” 四眼也是一脸懵逼,好不容易采到石头的喜悦被冲淡了许多,他一边跑一边问路晚南:“和我有什么关系?” “因为你采了石头!” “什么?!” 边跑步边说话只会消耗过多的体力,他可不想因为给这些解释发生了什么而体力消耗过度,最终跑不出去死在这里。 从这里到洞口,应该还有一千多米的距离,能跑出去,应该能在危险发生之前跑出去 只是路晚南只顾着跑,却忘了女生的体力终究是比不上男生,没跑出多久,茶茶便有些体力不支,她弱弱地对着前方的人喊了一句,让他们慢一些,等等自己,接着便在原地停了下来,撑着膝盖喘气。 曼陀到底和茶茶认识了多年,听到茶茶的话便停了下来,玛格丽特不忍心扔下女生不管,便停下了脚步,路晚南实在不好意思抛下他们不管,也停了下来。原本还在拔足狂奔的一行人因为一个女生停了下来,路晚南心里也着急,却不能说。 水积得越来越多,原本干燥的地面现在已经被水浸湿,奔跑带来的疲倦使得曼陀顾不到周围刺鼻的气味,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而此时,她回头朝着山洞一瞥,接着,便看到了埋藏在山洞内的那个奇特生物。 第84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7) “啊——” 曼陀刚刚喊出声便止住了,大概是害怕惊扰到那个‘生物’,她及时捂住了自己的嘴,也正是因为这一声,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那个‘生物。’ 那像是一个大肉块,周身皆是偏暗红的肉色,没有眼睛,嘴等器官,上头泛着白白的,带点黄的肉瘤,顶端分了插,不断地扭曲,蠕动,末端藏在山洞里面,看不到底。伴随着那个大肉块的活动,地面的水也越积越深,原本还只是没到鞋跟,现在却是将整个鞋面淹没了。 与其说是生物,倒不如说那是一个放大了成千上万倍的舌头! “我/操!这他妈什么玩意儿?”玛格丽特一看到那个东西就惊呆了。 怪物的出现几乎是证实了路晚南的猜想,他冲着周围的人吼了一声:“别发表无用言论了,赶紧跑!” 茶茶在看到那个东西之后,一下子就被吓得有体力了,跑得比曼陀还快。刚刚被曼陀发现的时候,那个生物距离他们大约还有一百多米距离,可那玩意儿的移动速度明显比人类快,没过多久,那玩意儿便离他们越来越近,眼见着就要追上他们。 “快跑啊!”路晚南对周围的人吼道,尤其是对四眼吼。 如果岛上的生物都会攻击伤害过它的人类,那么四眼无疑是最危险的那个。 四眼做出的伤害,大抵就是采了那块石头。 如果他猜得不错,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山洞,而是一条巨型蠕虫或是蛇类,那个肉块一般的怪物,就是他的舌头,地面的水则是它的口水。。 早在看到洞壁上那些鳞片的时候他就应该想到的,是他疏忽了。 那条舌头离他们越来越近,眼见着就要追上他们,几人加快了速度拼命地向外跑去。在死亡面前,疲惫仿佛不存在一般,路晚南觉得自己大概这辈子都没跑这么快过。脚重重地踩在积水中,发出哒哒的声响,水杯踩得往上溅,打湿了裤腿,也来不及在意了。 玛格丽特和haruto算是跑得最快的,之后是他,再往后是两个女孩和四眼,他每跑出一段路便会回头看看其他人在不在,看到他们都平安了才敢向前冲。四眼似乎跑得不算太快,不过比两个女孩好一些,路晚南最担心的也就是四眼,毕竟这家伙可是那玩意儿的第一目标。 洞口也逐渐从一个小小的光点慢慢变大,变清晰,终于,他们能够看到外界的光景了。在这最后一段路,他拼了命向前冲,朝着洞口奔去。 “快到了!”即将抵达洞口,那么也意味着他即将成功只要四眼还活着就没事了。他回过头,想要看看身后的四眼。 可这一回头,他原本快要出口的话便被噎住了,脚下也仿佛被什么黏住了一般,动弹不得。 四眼不见了,舌头也消失了。 从洞穴内逃出来的时候,五个人都很狼狈。 身上溅满了奔跑时不慎溅到身上的水,这使得大家身上的味道都不太好闻,所有人都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流出的汗水几乎将衣服全部打湿。 好不容易缓过来,玛格丽特看了一圈周围的人,怔愣道:“不对啊,怎么只有五个人,四眼呢?” 其余人没有说话,他看向两个女孩:“我记得四眼是跑在你俩前头的吧,他人呢?” “死了”曼陀紧紧抱着膝盖,整个人像是在受到了极大的惊吓还没缓过神来一般,她双目呆滞地望着前方,吐出一句,“死了” “死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茶茶一边哭泣着,一边同玛格丽特解释,“那个怪物碰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害怕极了,可我们实在跑不动了,只能朝着旁边躲开,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像是对我们丝毫不感兴趣似得。在我们跑开之后它就缠上了四眼的身子,然后,然后它就把四眼带走了,四眼连叫都来不及叫就死了我们真的很害怕,我们想救他的,可是那家伙太快了,我们也没办法啊!” “它为什么要把四眼带走?!”玛格丽特实在不明白,那个没有任何器官的大肉块怎么会认准了四眼。 “因为四眼采了石头。”路晚南回道。 “石头?!”玛格丽特十分惊讶,“那不过是一块石头罢了,又不是什么活物,为什么要因为一块石头取了他的命啊!” “因为那根本不能算是石头,而是口腔内壁的一小块角质,这整个山洞也不能算是山洞,而是一种巨型的生物体。” 静默了数秒后,玛格丽特忽然暴起,他猛地扯住路晚南的衣领,几乎将他整个人提了起来。他怒视着眼前神情淡漠的男子,吼道:“我问你,你他娘的是不是知道什么!黑皮死的时候就是这样,现在四眼死了也是这样,你明明就知道些什么,你为什么什么都不说!” “你干什么?和他又没有关系。”曼陀见状,赶紧起身劝架,玛格丽特没理她,接着冲路晚南发火:“你说啊!你明明知道这根本不是一个山洞,你为什么不阻止我们!” “我不知道,”路晚南平静地回答,“我看到那些藤蔓只对着黑皮攻击才会得出那些猜想,我也是等到那些水淹没了脚底才知道这根本不是一个山洞。我能明白你现在的心情,不过也希望你能冷静一点。” “我怎么冷静?你要我怎么冷静?已经死了两个人了,接下来死去的,很可能就是我们中的某一个人!” 茶茶抱着膝盖坐在地上,她抬起头,望着争吵中的两人,开口道:“要不我们回去吧。” “回去?对,回去吧,”曼陀将坐在地上的茶茶扶了起来,搀着她的胳膊,同玛格丽特说,“已经这个时候了,就不要起内讧了,倒不如一起逃出去。” “逃出去?”玛格丽特冷笑着松开了路晚南的领子,反问道,“怎么逃?你还记得回去的路吗?” “这”曼陀一时语塞,说实话,她并不记得来时的路,认路的分工交给了四眼,且四眼那里具备了许多在业外求生时识别方向防止迷路的用具,只不过那些东西都在四眼被舌头卷走的时候跟着一起被卷走了。 “记不得了就找吧。”haruto开口,“我们可以分头行动,谁先找到了,就发信号弹,我想你们那边应该具备充足的信号弹吧?” “有,有的。”曼陀点了点头。 玛格丽特此刻其实有些不太信任路晚南,不过到了见身边的两个女孩都同意了haruto的提议,他也不得不同意。最后分配的是两个女孩跟着玛格丽特,路晚南跟着haruto,路晚南心里也的确是如此想的。 身上又脏又臭,不单有跑步跑出来的汗味,还有山洞里的那些水——大概是怪物的口水的味道,逃到外面时又滚了一身泥,可谓是狼狈得不得了。与玛格丽特他们分开后路晚南到底有些受不了身上的异味,走到河边把脏衣服脱了,匆匆洗了个澡。 洗完后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虽然比之前的单薄了,但至少没有异味,路晚南看向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发呆的haruto,问:“你不去洗洗吗?” haruto抬头,望着他,开口:“你介意吗?” “介意什么?” “臭。” “其实,有点介意。” “那我去洗。” 四眼死了,他还活着,那就说明四眼也不是主角,接下来的四个人里,两个女孩的可能性算是比较低的,在经过刚才的事情之后,他对玛格丽特的信任感也少了一些,那么就是这个人了吗? haruto站在河中,用毛巾沾湿了水往身上擦,清澈的溪水顺着他宽阔的肩膀滑下,顺着背上的蝴蝶谷滑至腰际的凹陷。路晚南偏过了头,盯着树边那一丛小小的藤蔓,小声地问了一句:“是你吗?” 他说的声音很轻,原以为haruto不会听见的,足足过了有一分多钟,才听见那家伙慢悠悠地回了一句:“什么是我吗?” “是不是你?”他没说明是什么,如果haruto真的是主角,是他想的那个人,那么他什么也不说那人也能明白。可如果haruto不是,场面便会变得很尴尬。 伴随着一阵水流声,haruto再一次沉默了,路晚南再一次开始怀疑人生:真的是这家伙吗?这么闷的性格,真的是他吗? 会不会主角其实还是玛格丽特? 这一沉默,便一直沉默到了haruto洗完澡,他将换下来的脏衣服同路晚南那堆脏衣服一起堆到了一堆,坐到路晚南身旁。 “是你吗?” 路晚南再次开口,问了这个问题。 haruto垂眸,没有看他,也没有回答,而是答非所问地说了一句:“haruto是网名。” 路晚南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说这个,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 “本名,是江涵。” “怎么了吗?” “江涵星影鹭眠沙的江涵,”他回过头,对着路晚南微笑,一双眼睛微微眯起,仿佛夜晚天空的弯月,“我知道你,你叫席星影。” 第85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8) 是他。路晚南几乎可以肯定。 尽管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他性格转变如此之大。 “时间不早了,”江涵开口,“饿不饿?要不要吃点什么?” 方才因为过于恐慌,所以没什么感觉,被他这么一提醒,路晚南才感觉肚子里空空的,他点了点头,江涵便从包里翻出一袋压缩饼干给他。 餐具是由两个女孩负责带的,曼陀与茶茶跟着玛格丽特走了,他们便只能吃干粮。压缩饼干没什么滋味,干巴巴的,口感粗糙,只有一点淡淡的甜味。路晚南嚼着压缩饼干,食之无味,一边盯着江涵的侧脸。天色渐渐变得昏暗,先前还是亮白色的天空,此刻已经变得昏黄。 先前,他把太多注意力放在了玛格丽特和四眼的身上,再加上江涵一直表现得十分阴郁,因此一直没怎么注意到他。洗过澡后,江涵将他那长到快要盖住眼睛的刘海全部撩了起来,露出一对狭长的丹凤眼,像森林中瞧瞧猎食的狐狸的眼睛。他的鼻梁很高,很挺,脸颊削瘦,吃东西是腮帮子会鼓起小小的一块。不过吃东西的速度很快,咔嚓咔嚓,让路晚南想到自己养的小仓鼠。 “在看什么?”许是注意到了他的眼神,江涵回过头,疑惑地看着他。 “没什么。”路晚南立刻收回了视线,开始啃饼干。 草草吃完一顿并不怎么美味的晚饭,两人在路边拾了一些干柴,放到空地上点燃。江涵同席星影的性格都不算是话多的人,尤其是江涵,更是别人问十句他答一句的性格。先前同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即使他们两人不说话,其他人也能聊天将气氛炒热,现下他们两个闷葫芦单独相处,气氛便安静地有些尴尬。 头发干了之后又垂了下来,挡住了江涵那对狐狸一般漂亮的眼睛,整得路晚南很想把它一剪子剪了,不过又不能这么做。与江涵面对面坐了一会儿之后,他觉得有些无聊,便取出手机玩了一会儿单机游戏,半小时后再抬头,江涵还是那副样子,动都不太动弹的。 这人实在太闷了,坐在那儿简直和一尊雕塑没什么区别。 路晚南将手机放入口袋,觉得两人要是一直不说话,气氛只会一直尴尬下去,江涵又不会主动开口,于是他起了个头。 “江涵。” “嗯。”淡淡地回了一声。 “黑皮死的那天你说,不用打火机是为了大家好,你是怎么知道的。” 江涵沉默了几秒,回道:“骗你的。” “啊?” “为了大家好,是骗你的,是为了你好。你如果用了打火机,藤蔓就会来攻击你了。” “这样”尽管还是有些不能理解江涵为何骗他,不过他还是接受了这个说辞,接着问,“那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只比你早一点点,在藤蔓看似再次攻击曼陀,实则是为了将她吓跑的时候。” “好吧。”他想的没有江涵那么细,在藤蔓再次朝着曼陀攻击的时候,他只是以为藤蔓在攻击曼陀。 对话过后又是一片沉默,路晚南不死心地再次开口:“江涵。” “嗯。”又是淡淡地回了一声。 “为什么,你会来涅墨西斯岛?” “找东西。” “找什么?” “父亲留下的东西。” “什么?” “父亲,来过涅墨西斯岛,死在了这里。”江涵抬头,漆黑的眼眸穿过细细的碎发,望向路晚南,“他死在了虫子的腹中。” 一夜未眠。 路晚南晚上的时候想了很多,想怎么在这里活下去,想出去之后应该做什么,想明天应该怎么办。 江涵的父亲死在了虫子腹中,他口中的虫子,便是将四眼葬身的那只虫子。它没有名字,这主要是因为见过它的大多数都死了,即使没有死在虫子的腹中,也会死在涅墨西斯岛的其他地方,最终还是一个死。 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地方,人们在面对恐惧时,总会不由自主地逃跑,再不然就是做出反抗,反抗那些可怕的生物。可是一旦做出反抗,下场就是一个死,哪怕是侥幸逃出了,也无法保证自己是否会对岛上的其他生物做出若有似无的伤害。 再次走进‘山洞’,心境到底是和之前的不一样了,只要一想到四眼昨天死在这里,路晚南便不由得有些后怕,每走一步路都小心翼翼,生怕把这个地方的什么东西碰坏了。 “害怕吗?”江涵走在前头,手中拿着探照灯,他回头看向路晚南,路晚南稍稍偏过脑袋,像是在掩饰自己害怕的心情:“还,还好吧。” 江涵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向后退了两步,拉住了他的手,牵着他朝前走去。 稍稍一晃神,便被江涵牵着走了,江涵的手倒不像他本人一般冷冰冰的,他的手很温暖,掌心带着一点茧子,有些粗糙。路晚南在他的手上停留了几秒,又问他:“你是,怎么知道你父亲的死因的。” “是父亲的朋友说的。” “那位朋友,他逃出涅墨西斯岛了?” “嗯,不过他也死了,在逃出来之前,他误食了岛上的果子,回去之后没过几天他便中毒身亡。” 这岛还真是不让人好好活啊。路晚南想。 重点是为什么这么危险的地方还会有那么多人过来找死啊? 自己还就是那一群吃饱了撑的来找死的人的其中之一。 不知走了多久,当墙壁上再次出现那些闪闪发亮的石头的时候,路晚南知道,他们到达了昨天到达的地方。江涵停下了脚步,他松开了路晚南的手,路晚南疑惑地看着他走到昨天曼陀和茶茶坐过的那块大石头边,问:“怎么了吗?” 江涵把探照灯放到了地上,接着开始试图移动那块大石头,路晚南见他没工夫回话,便走到他身边帮着他一起挪石头。石头被渐渐推离原地,露出下方的地面上一个小小的洞,洞内是一个破布包。江涵手深入洞内,将那个破布包取了出来。 许是因为时间久远且一直处于大虫口内,破布包变得又脏又烂,黏糊糊的,上面带着虫子□□的臭味。路晚南捏着鼻子,盯着江涵一脸淡定的模样,实在有点佩服这家伙。 “父亲之前犯了和四眼一样的错误。”江涵说,“不过他在死之前留了点东西下来。” “是什么?”由于捏着鼻子,路晚南的声音也变得怪怪的。 江涵将那个破布包打开,将里面的东西取出来之后便把包重新放回了洞内。借着幽暗灯光,路晚南隐约看出那似乎是一对玉佩,只是与其他玉佩不同,这块玉通体呈现纯黑的颜色,被光照射的地方甚至能透过黑色看见其他色彩,与那天黑皮采下的石头的材质有些像。 玉佩是一对,上面刻着两条游龙,拼起来呈现一个圆形,大小没有人的掌心大,龙眼睛的位置是空心的,玉佩下方缀着细长的流苏,只是因为年代久远,那流苏也变得残破不堪。 “我爷爷也来过这个地方,不幸的是,他也犯了和四眼一样的错误;幸运的是,他把自己拼了命采下来的石头让一只信鸽带了出去。”他提起那块玉佩,将系在上头的流苏摘了下来,也放到了那个洞中,接着说,“就是这个。” 江涵的父亲,爷爷,还有四眼,都是因为这块石头而死,这石头究竟是有怎样的魅力?难道仅仅是因为他的色彩比较独特吗? “给你。”江涵忽然将其中一半玉佩交到了路晚南手中。 路晚南没接过那块玉佩,这玩意儿现在在他眼里的威力和炸弹没啥区别,他悄悄往后挪了一步,问:“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信物。” “什么?” “等我们离开了这里,你就用这个找我。”江涵不由分说地拉过他的手,将那块玉佩放在他的掌心,“只要你看到了持有另外一半玉佩的人,那就是我。” 持有另外一半玉佩的人,就是你江涵是不是在暗示他什么? 路晚南将那块玉佩放入口袋,点了点头。 在那之后,他们开始寻找离开涅墨西斯岛的路,只是,也不知是因为这岛的环境过于错综复杂还是别的什么,一连找了三日,都没有任何头绪。 到了第四天,他们听见一声炮响,抬起头望向天空,才发现距离自己不算太远的地方,燃起了信号弹。 明明知道他们大致的方位,却还是花了一个多小时还找到了他们,发出信号弹的人似乎是曼陀,路晚南找到她的时候她头发凌乱,神情恍惚,整个人看上去颓丧到了极点。见路晚南来了,她一下子冲上前抓住了他的手,说道:“快,快跟我来,玛格丽特快不行了!” 快不行了?怎么就快不行了,前几天不是还好好的么?还是说玛格丽特也手贱做了点什么?既然他做了点什么,那应该被当场猎杀才对啊? 见到玛格丽特本人,路晚南忽然感到□□一凉。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极其重口,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最好跳过前百分之二十五。 第86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9) 玛格丽特躺在草地上,他的额头上不断地冒出汗水,不知是疼得还是怎么的,他面色惨白,嘴巴微微张开,不断地喘着粗气。茶茶坐在他身旁,用手帕轻轻擦拭他脸上的汗水,不过那似乎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视线移向下方,玛格丽特的小腹下方,双腿中间的位置,猩红的血色将蓝色的牛仔裤晕染成了一片深色,且似乎还有别的什么液体不断从那个部位流出,散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 路晚南皱了皱眉,看向曼陀,问:“他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曼陀摇了摇头,“从我们分开的那一天开始,他就表现的有些不舒服了,好像是那里痒,一直在挠,不过大概是怕丢脸,一直没和我们说。这两天他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他几乎每时每刻都能感到那个部位痒得要命,直到昨天下午,他的那里从痒变成了剧痛,并开始流血,到了今天就变成了这样。” 真够可怜的,哪里出状况不好,偏偏是在那个部位。路晚南看向玛格丽特的眼里也带了不少同情。他走到玛格丽特身旁,半蹲下身,看着前几天还生龙活虎的人变成了这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开口:“玛格丽特,还认得我吗?” 玛格丽特抬眸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还好,意识还清楚,没傻。路晚南接着问:“你介不介意我们检查一下那里?” “看吧。”事情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他已经无所谓了。 两个女孩自然而然地避开了这尴尬的场面,路晚南便让江涵帮忙,把玛格丽特的裤子脱了下来。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隔着裤子看的时候路晚南只是单纯的以为玛格丽特的命根子流血了,可脱下裤子才发现根本不是那样。 那玩意儿几乎是整个腐烂了,几乎看不出原来的形状,看到的只是肿胀的,红到有些发黑的肉段,甚至有两三只蛆虫爬在上面。肉段旁沾着已经凝固的血液,尖端的小孔向外不断流出液体,却不是尿液或是别的什么,而是混合着血液的脓。 路晚南只看了一眼便不敢再看了,江涵隐约猜到了他的想法,立刻将玛格丽特的裤子盖了回去。 这场面实在有些震撼,路晚南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他同情地看着已经一脸绝望的玛格丽特,问道:“怎么会变成这样?” “谁知道呢,”玛格丽特扯了一下干涩的唇角,有些嘲讽地说,“或许是报应也不一定。” “什么报应?”路晚南实在有些好奇,玛格丽特是干了什么,才会遭受这种磨难。 玛格丽特用手撑着地,似乎想向上挪一些,靠着树干,不过他疼得没力气了,路晚南便帮了他一把。玛格丽特靠在树干上,尽量忽视□□的不适,缓缓开口:“之前没和你们说实话,关于我的职业,我不是在酒吧当服务员的。” “那你是什么?” 玛格丽特笑了笑:“鸭。” 路晚南立刻想到了那个鸭,不过他还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是听错了,又问了一遍:“什么?” “我是当鸭子的,”玛格丽特重复了一遍,“那会儿和人家富太太在办事儿,结果被人家老公捉奸在床,那家伙拍保镖把我打了个半死,临走前还骂我是烂鸡/巴的玩意儿,这下可好,真的烂了。” 这事儿路晚南也不好评价啥,这是玛格丽特的工作,他得靠着这个赚钱这是真的,破坏人家家庭也是真的。比起生活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烦心事儿,他更好奇玛格丽特为什么会受伤:“那你现在变成这样是为什么?你可别告诉我这是诅咒的结果。” “”玛格丽特有些心虚地瞥了路晚南一眼,许是觉得这事情说出来有些丢人,支支吾吾道,“其实,我,我就是,几天在河里洗澡,然后就,被河里的鱼咬了一下。” “被鱼咬了?”路晚南视线向下移了一下,大致明白他被鱼咬在哪儿了,接着问,“然后呢,你把那条鱼怎么了?” “扔岸上摔死了。” “” 惨是真的惨,命根子先是被鱼咬了一口,接着从瘙痒到剧痛到溃烂,那种感觉,光是想想就能令人崩溃。 他和江涵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玛格丽特那里剁了,反正那个部位是肯定好不了了,不及时切除还有可能影响其他部位,及时切除了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当然,这件事肯定是要征得玛格丽特本人同意的,于是路晚南坐到半死不活的玛格丽特身旁,微笑着对他说:“我现在有一个方法可以救你,但是不能保证你一定可以活着,你愿意试一下吗?” 玛格丽特有气无力地抬头瞟了他一眼,问:“什么方法。” “切除受害部位。” 此话一出,玛格丽特那溃散的眼神一下子聚集起来,他像是忽然有了力气似得,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望向路晚南,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受害部位,摇了摇头:“不,我不要。” 路晚南可以明白他的心情,不过这会儿比起玛格丽特的心情,他更在乎他的性命,于是劝道:“割了说不定还能有百分之五十的存活机会,如果不割,你百分之百会死。” “那就死吧,”玛格丽特偏过了头,固执地说,“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割的话,还能留个全尸。” 路晚南真是让他这态度气个半死,他用一种教导主任的语气对玛格丽特说:“你怎么知道你一定会死呢?说不定割了以后就能活下来呢?” “活下来又有什么用,像我这样的人,没了命根子和死有什么区别!” 路晚南被他说得哑口无言,细细想来,玛格丽特这种职业的没了那玩意儿只能等着失业。不过他还是不明白,干不了那一行还可以去干别的,玛格丽特这么年轻,不怕找不到工作。他还想劝玛格丽特几句,一旁的江涵拍了拍他的肩,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他活不下去的。” 路晚南回过头,疑惑地看向江涵,江涵便接着说:“只要是故意伤害了涅墨西斯岛上生物的人,最终难逃一死。” 所以,即使玛格丽特切除了那个部位,最终还是会死。 路晚南望向玛格丽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和路晚南大声说话浪费了不少体力,现在的他又变回了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他有些不忍,便对江涵说:“难道就这样看着他死吗?” “你只能看着他死,”江涵平静地说,“我知道你想救他,可没有任何办法。” 如果按照岛上的规则,那玛格丽特确实是必死无疑。 如果玛格丽特的结局注定是死亡,那么路晚南总觉得在他死之前应该对他好点,便同其他两位女孩商量,尽量在玛格丽特死之前满足他的一些要求。 溃烂速度的增加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最初还只是集中在生殖器那一块,到了第二天早上,腐烂的地方便已经增加到了玛格丽特的小腹,他的身上开始散发出越来越浓重的气味,甚至吸引来了不少苍蝇飞虫。 第三日,腐烂范围扩大到了大腿根部,原先玛格丽特还能起身走两步的,现在连走动都很困难。玛格丽特抓着路晚南的手苦苦哀求他干脆一刀把自己杀了算了,路晚南虽然觉得玛格丽特现在这幅样子,活着还不如死了,不过到底狠不下这个心来杀人。 第四日醒来的时候,玛格丽特已经不见了。不过路晚南并没有花多少时间找他,因为只要抬眼望去,便能在旁边的小溪上发现玛格丽特的尸体,他的心脏处还插着一把刀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还差俩,一章内给他完事儿 第87章 逃离涅墨西斯岛(10) 玛格丽特的死仿佛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两个女孩一下子崩溃了。不知为何,等到所有人都看到了玛格丽特的尸体后,溪水便开始流动,玛格丽特的尸体也伴随着水流漂移、 当曼陀看到了玛格丽特的尸体之后,她发出了一声惊叫,随后,像是一个被逼到绝路的人一般,她惊恐地盯着玛格丽特的尸体,自言自语道:“他死了,他死了!我们也会和他一样死在这里的,我们也要死了!” “曼陀,曼陀你冷静一点。”茶茶跑到了曼陀身旁,扶着她的肩膀想要安慰她,却被曼陀一把推开。 曼陀狠狠地盯着茶茶,指着她就骂:“反正我也要死了,那就不妨和你撕破脸皮,你这个死绿茶婊,我他妈早就看你不爽了!” 茶茶有些无辜地忘了站在一旁的路晚南一眼,又看向曼陀:“曼陀,我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但是你也不能随便诋毁人啊,我可是真心把你当朋友的,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 “朋友?也亏得你说得出这两个字!”曼陀嘲讽地笑了一声,“我可从来没觉得你把我当成朋友。当朋友你还偷偷把我的素颜照传出去?当朋友你还和我朋友说我每天花多少时间化妆而你是素颜?当朋友你还每天和我男朋友在微信聊天,还互道早晚安?当朋友你还在他面前撒娇装无辜?你可真够厉害的啊,我真他妈有幸交了你这个好朋友!” 路晚南:“”你们真厉害。 江涵:“” 茶茶顿时慌了,她想要去扯曼陀的手却被甩开,她不死心地想要接触曼陀,可曼陀一看到她就好像是看到什么恶心的垃圾一般,接着指着她破口大骂:“你别他妈碰我,我告诉你我真的忍了你太久了,要不是看在学校里面没有女生和你玩我也不会陪着你了。我那时候真心把你当姐妹,可你把我当什么?你把我当傻子,当成你的陪衬品!你在别人面前说我坏话,你还抢我男朋友,你太他妈不要脸了!” “曼陀,你听我说,”茶茶的力气似乎比曼陀大了许多,曼陀退到无路可退的时候,茶茶一把板住了她的肩膀,强迫她与自己直视,“我没有抢你男朋友,我根本没有和那些男人在一起,我之所以拆散你们是因为他们根本配不上你。” “配不配得上关你屁事!你个死绿茶婊!就算我找了个再怎么差劲的男人,你也不能从中作梗拆散我们!” “可是我不想你被人抢走!” 曼陀:“你,你什么意思” 路晚南:“???”这个信息量有点大。 江涵:“” 茶茶向着曼陀靠近了一些,撩起了她鬓边的卷发:“你难道不明白吗?一直以来我对你的心意” “滚啊!!!” 曼陀没有推开茶茶,而茶茶则是一直保持着之前的姿势,没有任何变化,路晚南起初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当曼陀瞪大了眼睛望着面前的茶茶的时候,他突然明白了什么。他立马奔了过去,只见曼陀不知何时掏出了一把匕首,插/进了茶茶的心脏。 “茶茶!”在茶茶即将要倒下的时候,路晚南扶住了她的身体,将她慢慢放到地上。身体倒下的时候,那把沾了血的匕首还握在曼陀手中。曼陀双臂微微颤抖着,像是突然反应过来自己方才干了什么事情,她吓得立马将匕首扔到了地上,不敢再看它。 而茶茶则是微微眯起眼,看向曼陀,她抬起手向曼陀伸了过去,想说些什么却没说出口。或许曼陀知道茶茶想要握着她的手说些什么,可恐惧到底是敌过了理智,在茶茶拼了命地想要拉住她的时候,她转身逃走了。 路晚南朝着江涵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去追上曼陀,而另一边,他手忙脚乱地翻出医药箱,想要为茶茶包扎。 “别不用管我”茶茶抓住了路晚南的手腕,“快去看她” “你还有救。”路晚南抽回了手,继续在医药箱里翻找。 “我,我是医生我看过很多我知道,我活不了的” “你是医生?”路晚南惊诧地看着她,“你不是说你是服务员吗?” “我是骗人的啊,”茶茶扯出一个微笑,“曼陀她这么讨厌我,应该不会希望和我做同种职业吧” 路晚南愣了愣,紧接着,从医药箱内取出纱布及酒精棉,对茶茶说:“别管那些了,我先给你包扎。” “不,别管我,去救她,去救她!” “影子!”江涵忽然冲了出来,他脸色煞白,轻声说了一句,“她死了。” “什么!”在听到曼陀死讯的那一刻,茶茶忽然坐了起来,不可置信地望向江涵,“她死了?她怎么会死?!” “我不知道,”江涵摇了摇头,缓缓走了过来,“我追上她的时候,她的上身布满了深深浅浅的刀伤,已经断气了。” “死了,死了,死了”茶茶喃喃地念着这两个字,一遍两遍三遍她吃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抓着路边的树木朝前走去,路晚南想要过去扶她一把,却被茶茶推开了。她大概是想要去找离奇死亡的曼陀,却在走出了七步路之后,倒地不起。 【叮——该世界主线任务已完成】 【恭喜宿主,以完成所有世界任务,恭喜宿主,已完成所有世界任务】 系统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消失不见,路晚南眼前一黑,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原本是放在父子那个世界之前的,原计划的最后一个世界是末世设定,打丧尸那种,不过那个太长了而且比较套路化,就删了,改成这个。 不过说真的,这个世界我越写越有一种emmmmm国产恐怖电影的感觉哈哈哈哈,而且直到把四眼写死了才发现,卧槽,进度这么快的吗? 然后,感情戏是没有多少的,这个世界最大的作用大概就是送玉佩吧。 第88章 结局 摇晃的车身带动着车内昏昏沉沉的人们也晃动了一下,洞的一声,坐在靠窗位置的一个男子由于打瞌睡,不当心撞上了前方的柱子,醒了过来。 路晚南揉了揉有些发疼的额头,睁开眼,望向眼前的景象。 这里是公交车? 公交车! 他回来了? 下意识地向后靠了一下,背后有个鼓鼓囊囊的东西垫着,路晚南摸了一下,是他的背包。他将背包放到了膝盖上,从最外格里摸出了手机,点亮屏幕,上面显示的时间是下午十三点十四分。 车祸发生的十分钟前。 十分钟。 他记得从现在这个位置,到与那辆车相撞中间这段路途中,似乎还有一个停靠站点。路晚南将背包背上站了起来,走到公交车前方,司机身旁的位置。 好在车内的乘客并不多,他可以畅通无阻地走到前方,他抓着车内的扶杆,伴随着车子一阵阵摇晃,几次三番想开口,最后又闭上了嘴。谁也不能保证这十分钟内会发生什么,万一因为他和司机对话导致司机分心,再次出车祸,那他可就是罪人了。 冰冷的女声响起,告诉他们公交车已经到达站点,路晚南走下了台阶,站在车门口不上不下,司机盯着他的后脑勺,问了一句:“诶,你下不下啊?” 路晚南回过头,对着司机说了一句:“大哥,麻烦您待会儿如果看到了一辆银灰色私家车,尽量躲开它行吗?” 司机皱着眉头:“啥?” “刚刚我有一个朋友给我发短信,他说看到前方路段有个人醉酒驾驶,开得就是一辆银灰色私家车。” 司机这边还没反应过来,路晚南便跳下了车,朝着与公交车行驶相反的方向走去。 经历过了这样的事情,他自然是没心情去漫展了,可同时他的内心也有一个疑惑:在那些世界发生过的事情,真的是真实存在的吗?有没有可能只是他做的一个长长的梦? 从科学的角度来说,那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吧?可为什么那些感觉会如此真实?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般。 路晚南站在一棵树旁,有些踌躇,不知该去往何处,这时,他下意识摸向了自己的口袋,那里似乎躺着一枚硬硬的,冰凉的事物。他将那块东西摸了出来,低头一看,是一枚玉佩。 漫展向来是国内最大的同人漫展,虽然是下午,但入口处以及漫展内部还是被挤得水泄不通,到处都是人,人和人。穿着各式应援服,背包上别满吧唧的死宅,贩卖周边及食品的商家,被硬拉来陪逛的圈外人士,各式lo娘、同袍、JK,以及穿着严实无人问津的coser和穿着暴露摄影无数的coser。 路晚南穿梭在人群中,时不时被路过的摄影师或是同他一样的死宅撞一下,他总觉得,在这个漫展会场内有什么食物在吸引着他,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 凭借着自己的直觉朝着某个方向走去,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抬眼望向周围,这里貌似是某家游戏公司制作的某款爆红游戏的专区。他低头望了一眼一旁的海报上印着的头像,顿时有些说不出话。 这不是沈睿嘛 画上的还没有真人好看呢 这个商摊里摆放的最多的周边,便是那个《不熟悉的吻》,除此之外,路晚南还在数量比较少的一些周边上看到了董蓝笙和季桐,格林和杰弗里,岑旌和安,楚怀瑾和沈易亭 这些该不会都是现实中存在的游戏吧? 不对啊,那最后一个世界呢? 不知不觉,他就排到了购买周边的大队伍里,也是不知不觉地,队伍慢慢朝前移,路晚南盯着那些周边出了神,连排到自己了都不知道,直到坐在商摊里的人开口了,他才反应过来。 “啊啊?我,我不是,我只是来看一下。”路晚南尴尬地笑了笑,向后退了两步给排在自己后头的人让了路,打算迅速从队伍内逃离。不过他刚转过身,便撞上了人,还未来得及抬头看看这人是谁,便听身后商摊内的摊主说了一句:“秦总,您怎么过来了?” 摊主这话一出,排队的那些小姑娘也议论纷纷起来,路晚南似乎听见其中一人说了一句:“好像他就是这个游戏公司的大老板” 路晚南这会儿正听着周围的八卦发呆,身前那高了他半个头的男子开口道:“没事吧?” “没有。”不过是撞了一下而已,路晚南摇了摇头,当视线落在男子胸口处的时候,她愣住了。 那是一块玉佩,黑色玉佩,上面雕刻着一条龙,与他口袋里的那块正好可以配成一对。 路晚南微微抬头,望向高大的男子,男子逆光而立,面容不甚清晰,他微微一笑,对路晚南说:“又见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