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梦酒》来自www.aqbxs.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第1章 楔子 覆云楼 晨光熹微后,凝城街道渐渐开始飘**着小贩的叫卖声。随着“吱呀”的一声,覆云楼的门被打开。陆陆续续的,越来越多的人迈进覆云楼,端着酒壶的小二忙碌地穿梭在桌子之间。 我站在二楼的拐角处,眯着眼睛满意地看着火热的生意。 “大清早的在这堵什么路。”慵懒的嗓音带着隐隐的不悦。一回头,就看见濯尘那张写满“我有起床气”的脸。我撇撇嘴,识相地让道。 店小二放下手里的梨花酿,抬头看着我们俩,热情地打招呼,“大掌柜早,二掌柜早。”濯尘冷漠点头,我回以微笑。 是的,墨濯尘是覆云楼的大掌柜,而我,是这里的二掌柜,白倾辞。 凝城的人都淳朴温厚,热心善良,把覆云楼开在这里,实是明智之举。细细数来,我和濯尘来到人间,已有两个月。 我和濯尘并不是人,而是人们所畏惧的无常。千年时光里,我们曾是默契的搭档。 在我们做无常的时候,他的黑发黑色的长袍,时常掠过我的白发白色的衣角,我们带走又送去一个个魂魄,日复一日,循环往复。 那日冥王传我和濯尘到大殿,说是我们任无常一职的期限已满,即日起,将会有新的无常来接替位置。也就是说,我和濯尘,在被任与下一职位前,将会有好长一段时间用来游手好闲。 于是,昔日那“锁魂的恶神”摇身一变,在人间合伙开了家酒楼。 开张一个月之后,覆云楼声名远扬;这得益于覆云楼的两种酒——这第一是梨花酿,覆云楼的招牌酒,纯净透明,醇馥幽郁,一壶卖二十文钱。 这第二是淘梦酒,为濯尘亲手所酿,一壶要二十两纹银。听说这酿酒的手艺,是他跟孟婆学的——人饮淘梦酒,仿若大梦一场,能忘记挚爱之人,期效是十年。 濯尘卖酒有他的规矩:不售无金者,不售无德者,不售尚未心死者。来买淘梦酒的人,都需交一两定金,得一杯入梦散,待我和濯尘探看他的记忆,再做卖酒的决定。 人间的日子,因为有了濯尘这种生意而显得格外有趣,酒楼的进账也显得格外可观。因此我非常狗腿地赞扬大老板,夸他人俊酒好会赚钱。濯尘冷哼一身,轻蔑地说到,“有点出息。” 被他讥讽了上千年,我倒也习惯了,只管笑嘻嘻地把算盘打得哗啦啦响——赚钱可是最有出息的事了! —— 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覆云楼的客人比昨日少了许多。我百般无聊地趴在柜台前,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淘梦酒,”一锭银子随话音落下,“这是定金。”来者是一个红衣姑娘,并不像寻常凝城女子那样温婉,反而眉目间透着一股英气。我认得她腰间刀上的图腾是洛府的标志。我双眼放光地收下定金,扯开嗓子喊,“濯尘——” 三枚铜钱携着怒气从楼梯拐角处袭来。我习以为常,往下一蹲,三枚铜钱就从头顶唰地掠过,带起一阵风。 “白倾辞!在我午睡的时候不要吵醒我,你要我说几次!” “做生意嘛,你忍一忍。” 听到生意两个字,濯尘的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随后转向那位红衣女子。“知道我覆云楼的规矩么?”她微微颔首。“那跟我来吧。”濯尘领着她上了二楼。我也屁颠屁颠跟在他们后面。 桌上摆着的瓷杯里,盛着入梦散。 饮下入梦散的红衣姑娘沉沉睡去,斜靠在床边。我和濯尘施了法术,眼前展开一片火海。 【秦烟的回忆】 ——“都杀干净了?” “没有。还有一个人,秦府的小姐,那个叫秦烟的小丫头。” “找!秦府的人,一个都不能留。”恶狠狠的声音透着寒意。 屋内一片狼藉,满地的尸首,满处的火光。我缩在花瓶的后面,听着那些对话,一声都不敢出。 秦府不明不白地被灭满门,一百余人在这一夜之间化为冤魂。滴着血的刀锋从我面前掠过,却没有发现我。我心惊胆颤,苍白的月光透过冷风,阴森森地洒到我面前。 良久,秦府陷入一片死寂——再也没有哀嚎,或是血液喷薄而出的声音。 看着满地的尸体,恐惧和哀痛如同藤蔓紧缠。 有一双黑靴在我面前站定。有一个沉稳的声音对我说,孩子,起来吧,我带你走。我怯怯地抬起头,面前的男人面容慈祥,身后跟着一个白衣的小少年。少年轻轻扶起瑟瑟发抖的我,抬手擦去我脸上的泪。眼前的人穿着月白的袍子,清秀俊逸的眉眼,如玉温润。我从未见过把素白穿的这般好看的人。 “别怕,我与你爹是故交。收到他的信函,我带着徒弟快马加鞭地赶来,没想到还是……”那男人的眸色里皆是晦暗和沉痛。 那一年,我十三岁。我爹娘和满府的人,都惨死仇人的刀下。带我离开秦府的人叫风南烬,是我爹的旧友,从那天起,他成了我的师父。他身边的那个白衣小少年叫洛明渊,是洛府的少爷,也是我的师兄。师父说,要让我成为凝城最好的刀客,让我秦府的仇家血债血偿。我曾愤愤地问,“师父,杀我全家的仇人是谁?” 师父却摇摇头,道,“烟儿,我现在不能告诉你。等你有了血仇的本事,我再告诉你答案。以后,你就跟着明渊住在洛府;那批人就算本事再大,也万不敢进犯洛家。” 洛家是凝城的首富,权势极大,富贾一方;面上卖的是丝绸,背地里却做的是杀手生意,名贯黑白两道。师父行踪不定,只是隔三差五来府上指点我们。师兄处处照顾我,而师父每每来府上,都给我带些点心和小玩意;没了爹娘,宠着我的师父和师兄就是我最亲的亲人。师父说,寻常人家的女儿这个年纪都被爹娘疼得紧,我爹既然把女儿交付给他,他定当视我为己出。 我在洛府安安稳稳地生活了八年,和别人家姑娘一样不愁吃穿和罗裙,有人爱护和照料。只是那埋在心里的血仇,不敢忘也不能忘。 ——我师兄使的是剑,剑法精妙,府中无人能匹敌;只是洛老爷早早过世,他身为洛府的主子,每天为管理洛府明暗两道的生意就忙得焦头烂额,自然也不必接那些见血的活。而我用的则是一把柳叶刀。师父说,剑是礼器,剑客正直仁义;而刀是凶器,为百兵之胆,刀客勇猛无畏。 这些年,我受洛府之恩,自然也为洛府效力。江湖渐有传言,说洛府有个红衣女刀客,她那把柳叶刀一旦出鞘,刀风凌厉,寒气逼人,只见刀光,不见人影;刀刃破风之声,仿若惊雷阵阵。 我知道,复仇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师父却始终不肯告诉我,灭我满门的仇人是谁。 第2章 刀客 月出 夜色渐浓,屋内的烛影微微摇晃。 我拿着白布,一下一下地擦拭着柳叶刀的刀刃。今晨师父差人传来口信,说是有人买了千蚁谷的谷主,徐绎。师父特地交代,要我独自前去完成任务,不要惊动洛府的人。我暗自思忖,师父一直觉得我本事还未到家,而灭我满府的仇人又实力不俗,若我贸然去复仇,定会丢了性命。这一次任务,或许是师父对我的试炼,若我能顺利完成任务,说不定师父就会放心告诉我仇人的名字和下落。 门外忽然响起敲门声——“烟儿,是我。”是洛明渊的声音。我放下手里的刀,起身往门外走去。 “师兄,怎么这么晚来找我?” “听管家说,你明日要去千蚁谷?”洛明渊一席白衣,双手负在身后,皎洁的月光落在他清隽的侧脸,恍若谪仙模样。我一时看得有些晃神。 “烟儿?”洛明渊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呃……嗯,千蚁谷不算太远,如果顺利,明晚日落前就能回来。”我笑着应他。 对面的人蹙起眉头,“听管家说,你打算一个人去?” “是啊,杀一个人而已,带那么多人手干什么。”我转回房内,拿起我的佩刀,那上面盛放的莲花图腾,是洛府独有的标志。“何况,师父让我前去,应该是想试试我的身手。我可不想让师父笑话我。” 肩上忽然传来温热的触感,我惊愕地转过头,洛明渊和我只半臂之距,甚至能闻到他身上的气息。“烟儿,我已经调遣了府上的十二个护卫,由他们陪你前去。” 我连忙解释,“师兄不用麻烦他们了,不过是一个——” “徐绎不是普通人,”他出声打断,“千蚁谷的谷主尤擅用毒和机关,你谨慎一些为好。况且……你是不是忘了明日是自己的生辰?你一定要平安回来。”洛明渊伸出手,温柔地帮我把掉落的碎发别到耳后,“等你回来,我送你一个惊喜当生辰贺礼。” 本想反驳他不必那么兴师动众,何况带着洛府的护卫去,又怎么算通过师父的试炼?可望着他湖泊般的眼眸,我话到嘴边又变了意思,“……好,等我平安回来。” 他唇边终于绽开一抹笑意。 窗外月影婆娑,夜凉如水,有人的怀抱温暖似雀跃烛火。 千蚁谷在凝城以北,地势并不险峻,只是因为离凝城偏远,所以少有人烟。洛明渊说,徐绎精通用毒和暗器,为人狡诈至极,要我小心提防。我令那十二个护卫在暗处跟随,一个人提着刀踏进了千蚁谷的大殿——徐绎就施施然地坐在那里,热着一壶酒。 徐绎不慌不忙地摇着手里的扇子,一边查看酒是不是溢了出来。“洛府的人?”柳叶刀倏然出鞘,冷光直逼他的咽喉。他却淡淡一笑,“风南烬这个老家伙怎么不亲自来,还特地请了洛府的人?”我握着刀的手僵住,他竟认识我师父?就在我楞神的时候,徐绎已退到十米开外。他还是稳稳坐在椅子上,手里握着一个酒杯。两个裤管空空****,在风里轻轻晃动。 这徐绎,竟是个残废之人。 “你这小姑娘真不知天高地厚,只身一人就敢来闯我千蚁谷。”徐绎饮下手里的酒,弹出酒杯。不知他触动了什么开关,四周忽然有利器如雨点般破风而来。我挥刀奋力抵挡之时,有十二个身影从天而降,剑气逼人,暗器撞在剑刃上的叮当声不绝于耳——“谁说我是只身前来!” 徐绎微微变了脸色,继而又冷笑一声,“动用这么大阵仗,今日是要老夫非死不可了?”我没等他话音落下便身形一动,举刀向他劈去,却被他一闪而过。我自认为凝城之内除却师兄和师父,无人快得过我的刀,没想到却在徐绎这里栽了跟头——他连连躲过我数刀,又从袖子里抛出几枚暗器,打着旋朝我门面袭来。 我一时不慎,被暗器划伤右臂,剧烈的刺痛和麻痹感同时从臂上传来。等我回过神来,徐绎早就不见了踪迹,只听得他的声音远远地从空中传来——“姑娘,老夫不是你能杀得了的人。” “秦姑娘!你没事吧?”洛府的护卫见我受伤,冲上来询问我状况。大概是失血过多,眼前发黑,若不是有护卫扶着,我险些往前栽去。 “我没事……告诉其他兄弟别去追了。徐绎不是等闲之辈,贸然追去怕再有人白白受伤。我们先回洛府。”暗器上一定是淬了毒,我越发觉得脚下无力。 正要撤离大殿之时,我余光瞥见殿旁的花瓶后有个身影在瑟瑟发抖。示意身边的守卫悄悄跟在身后,我勉强抽出柳叶刀,一步一步向那个身影靠近。“什么人!”柳叶刀劈空而去,架在纤细的脖颈上。 ——“别杀我!”是个小姑娘的声音。 我收了刀,放缓了语气。“……我不杀你。抬起头来。” 她颤颤巍巍抬起脸,一双眼睛澄澈分明,却蓄满泪水。 “你不是千蚁谷的人吧?” “我……我爹娘曾是徐绎的手下,他们不想再替徐绎卖命,便偷偷带我一起出谷。但我们还没逃出去,就被徐绎发现。我爹娘为了保护我,都惨死在他手里。我一个人,又逃不出去……可我不想死!我还想为爹娘报仇!”看着她悲痛的目光,记忆卷成一根刺,心里有一阵熟悉的痛。“起来吧,我带你走。”我听见自己这样说。 守卫起初有些顾虑,但我一再坚持,他们也不再阻拦。我带走的人叫做聆月,明明怕得发抖,目光里却仍绞着一分倔强——像极了当年秦府花瓶后的小姑娘。 一路策马疾驰,回到洛府天色已完全暗下。看见那抹白色身影的一瞬,一直紧绷的弦忽然就松了下来。我甚至没来得及向他解释聆月的事情,便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的重心,双膝一软向前倒去。 ——“烟儿!”倒地之前,我只听见洛明渊吓得变调的声音。 第3章 刀客 妒心 我的脑袋昏昏沉沉,朦胧间能听见有人在说话。 “时间拖得太久,秦姑娘中的毒已经蔓延开来,若想活命,这条手臂恐怕是留不得了。”我认得那苍老的声音,是府上最好的大夫。 “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没了手臂,她会比死还难受。” “法子倒不是没有,只是太过凶险,也不符情理。老身不敢妄然用这些歪门邪道的医法,万一出了差池……” “……” 我没听清后来的话,只知道自己这条手臂保不住了。 没有右臂的刀客,还拿什么复仇? 醒来的时候,眼前是洛明渊担心的脸。“我的手——” “你的手已经没事了。”他温和的语气听起来让人格外安心。 我下意识举起手臂,却发现手上多了一个红玉镯子。“喜欢吗?”身边的人轻声说到,“这是送你的生辰礼物。” “……嗯,很喜欢。”红玉镯子里像是有一朵盛放的莲花,灵动而秀丽。“那你好好休息,在这陪了你两天,府里积了一堆事情等着我去处理。”他正欲离开的时候,我连忙拽住他的袖子,“聆月呢?……就是我带回来的那个小姑娘。” “我已经安排让她住下,别担心,”他临走前伸手为我理了理额前的发丝,道,“你想留着她,就留吧。” 他明白我的恻隐,也体贴地不多问半句。我看着手腕上的红玉镯,心里却映出一抹白色的衣袂。若不是血仇未报,我也多想像寻常人家的女子一样,红裙翩翩,衬着那白衣如雪。 待痊愈之后,我去见了师父。 洛府枝叶繁茂的花院里,师父独自坐在小石凳上,风吹起他泛白的胡须和头发,挡住他的面容。师父似乎最近苍老了许多,背也比之前佝偻,我默默捏了捏手心。 “烟儿,你来啦。”师父慈祥温暖的声音传来,我的目光却落在他手边的小食盒上。 “师父,我没能杀掉徐绎。”我低头看着脚尖,有些沮丧。 他摇摇头,将那个小食盒递给我,“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吃的点心。听说你之前受了重伤,好好休养,最近别再接任务了。复仇的事情……咱们不着急。” 师父还是和从前一样,要哄我的时候就拿吃的转移我注意,好让我别去想那些压抑的事情。可我已不是当年那个馋嘴的小丫头,血仇的心也一天比一天燃得更旺。我接过他手里的点心,苦笑道,“血海深仇,如何能不着急?” 师父凝重地望着我,“烟儿,以你的水平来看,现在还不是复仇的时候。你要知道,你是秦家最后的血脉,不能白白送了性命!” 指尖摩挲着柳叶刀上的莲花刻纹,我叹了口气,什么话也没说。 回去的路上,我碰上了洛明渊。他叫住我,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师兄怎么了,有事吗?”我知道自己的语气有些冷,可当下却实在提不起心情。 “聆月姑娘同我说,明日城外溪畔有灯会。我想邀你一起去赏莲灯。” 我心里只盘踞着想寻到仇人的念头,就连他温柔的笑意,也无法暖和我半分。 “……抱歉,我没有心情。” “烟儿,我明白你心里想什么。你别把自己逼得太紧,其实我——” “你不明白,”我打断他,“我去练刀了。”我与他错身而过,没再回头看他的表情。 听管家说,那天洛明渊在风里站了很久很久。 我日复一日的勤练刀法,不敢松懈半分。我一心扑在复仇上,甚至没有注意到洛明渊这几个月来似乎越来越忙,常常一连几天不见人影。 我又找了几次师父,可每一次他都摇摇头,告诉我等一等,再等一等。 ——我没有等到仇家的真相,却等到府中挂起了大红的绫罗。 我问遍府中上上下下,没人肯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大家都只是摇摇头,沉默地离开。只有府里的老管家垂着头,摆好红烛,低声说了句,“少爷明日就要和聆月姑娘成婚了。” 我怒意腾腾地冲到他面前,质问他缘由。他这几个月来,好像瘦削了许多,脸色也有些苍白,眼中的那抹淡漠也实在陌生。他轻轻搁下手里的笔,平静地说,“师妹,我和聆月情投意合,为什么不能成亲?”我一时愣住,不知该如何作答。“可你,可你们才认识数月——”我苦练刀法,不闻其他,不过只有数月。难道一个人变心就如此轻易?我只觉得喉咙有些干涩,说每一个字都显得艰难。 “那又如何?是不是对的人,和相识长久与否并无半分关系。虽只有短短几个月,但我很确定,聆月就是我此生挚爱。”他顿了顿,又道,“说来还要谢谢师妹把聆月带来洛府。”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我称呼说话竟这般生分,也不再温柔地叫我烟儿,而是规规矩矩地叫我师妹。我原以为这八年来我们心意相通,却不过是我一厢情愿。 细细想来,他从未对我直白**过什么。我们确实不过只是师兄妹罢了。 可眼眶胀得发疼,手腕上的镯子似乎也变得有千斤重。他不曾再抬头看过我一眼。 “师兄,打扰了。”我握紧了手里的刀,转身离开。 多可笑啊,我最信任的人始终不肯让我遂血仇之愿,连我最喜欢的人也要属于别人。心里压着的火在烈烈地翻滚,灼烫得我想流泪。 我独自离开了洛府。天边淅淅沥沥下着小雨,疾驰的马蹄在路面上踏溅出一个个水花。我要去的地方,叫做覆云楼。那里有一种酒叫淘梦酒,所饮之人仿若大梦一场,能忘记挚爱之人,期效是十年。 【秦烟回忆结束】 “所以,这淘梦酒是买给你所爱之人,我猜的没错吧?”我看着眼前这个叫做秦烟的红衣姑娘,心想这二十两银子我怕是赚不过来了。 看秦烟点了点头,濯尘终于开口,“我的酒向来只给店里的客人喝——”我正惋惜着,却听他话锋一转,“不过我可以给你破一次例。” 第4章 刀客 云开 我扭过头去,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这位傲气的无常大哥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这覆云楼里的财迷……好像一直也就我一个啊。 “秦烟在此谢过二位。”红衣姑娘冲我们抱拳道谢,只是表情看起来并不开心。 濯尘挑起嘴角,粲然一笑,“那么,作为破例的报酬,秦姑娘请我们去府上喝个喜酒,如何?” 我闻言差点从椅子上滚下去,冥府怎么会有他这么厚颜无耻的人,还主动要求去蹭吃蹭喝!秦烟迟疑了一会儿,大概是怕濯尘反悔,咬着唇应下了这个无耻的要求。 “白倾辞,去拿酒来。”濯尘悠悠地吩咐到。我瞪他一眼,什么大爷脾气,在冥府当差的时候我们可是同级好吗!但我还是麻利地去地窖里取来淘梦酒,怠慢他可以,怠慢客人可不行。 ——望着红衣女刀客策马离开的身影,我好奇地问濯尘,“为什么要给她破例?这不像是你行事的风格啊。” 濯尘睨了我一眼,应道,“不如我们来打个赌吧。你说饮下淘梦酒的洛明渊,是忘掉秦烟,还是忘掉聆月?” 我轻笑一声,“等等,你不会和秦烟一样,觉得相识多年就代表爱一个人吧?那我们还认识上千年了,你也没……”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比方不太妥,连忙住嘴。好在濯尘也没觉察出异样,只是回到,“那我就赌秦烟了。正好酿酒的桃花要没有了,输的人就回冥府采好下一季酿酒要用的材料吧。” 我忽然打了一个寒颤——濯尘嘴角那抹算计人的笑意,真是太熟悉了。他任职无常的时间比我早很久,比我多了不知几千年道行。我隐隐觉得,自己即将变成一个免费苦力。 次日,当我还在快乐地看账本的时候,濯尘说了句“去看戏”,就把我拎出了覆云楼。腾云赶到洛府,正好赶上洛少爷要和新娘拜堂。 秦烟在门口等着我们,腰间依然挂着那把柳叶刀,脸色有些难看。 我问秦烟,“那淘梦酒他喝下了?” “嗯。昨天我去找他,说要他陪我喝最后一壶酒,喝过之后我便离开洛府。他没起疑……也没挽留。”我也没再多问,和濯尘一起,随秦烟踏入殿内、或许是我们一黑一白的两个身影太过扎眼,周围的宾客纷纷好奇地投来目光。 “洛明渊,你还是要成亲?”我听见秦烟的声音有些颤抖。四周宾客的喧哗静了下来,远处的洛明渊闻声转向她,眼里却一片陌生。 “管家,今天这种日子,怎么会有闲杂人等在此?”洛明渊话一出口,洛府的下人们脸色皆是一变。秦烟垂在身侧的手止不住地发颤,就像我发颤的心——我真的要当苦力了。 “少爷……这,这是秦姑娘啊。”老管家有些无措。 “秦姑娘?”洛明渊上下打量着,最终将目光停在她手腕上。“这位姑娘,洛某并不知你是何人。可你手上的红玉莲花镯是我洛家世代传给心爱之人的信物,理应属于我的娘子。不知姑娘用了什么手段盗去,还请你归还。”秦烟背对着我,我看不见她的神色,却眼见着洛明渊眼里微微泛起了杀意。 “我还以为,我以为你……”秦烟的声音抖得厉害,泣不成声。 “哈哈哈哈,不必还了——”一阵笑声自门外响起,踏入殿内的赫然是秦烟的师父,风南烬。“聆月!”他话音刚落,方才还默默站着的新娘抽出身边护卫的佩剑,稳稳架在了洛明渊的脖颈上。 四周宾客哗然,洛府护卫的剑尽数出鞘,直指风南烬和聆月,却不敢妄动。秦烟错愕地大喝道,“师父你做什么!” 风南烬冷笑一声,全然没了八年前那副慈祥的样子。“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屠你满门的人是谁吗?你可叫了这个人,整整八年的师父。”秦烟脸上血色全无,柳叶刀铮然出鞘,怒气腾腾。 “先别急着杀我,你心上人的命,可攥在我手里。当年,我与你师娘,还有洛老爷师出同门,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我和你师娘更是早早订下婚约。可你师娘族里有怪疾缠身,世代都活不过四十岁。即便如此,她本应成为我的妻子,可尊贵的洛老爷找上我,说洛府财势两全,又有位姓秦的神医自称是洛老爷的朋友,定能让她长命百岁。洛老爷说,救她的代价,是要我写下诀别书离开她。我眼睁睁看着她成为洛夫人,可也眼睁睁地,看着她因为被用错药,死于非命。呵,秦烟,你家那块‘神医妙手’的招牌,真是活该被砸得粉碎!你们父辈欠我的命,要拿所有人的命来还!才是我说的血债血偿!” 秦烟的刀锋颤得厉害,杀意却更盛。 “知道你师兄为何要娶聆月吗?他早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又为解你臂伤之毒,用巫医之术和你换血,每个月都要毒发一次,没几年活头。我告诉他,你既然不想拖累你师妹,又怕她愧疚担心,就与聆月做个成亲的样子,好让你师妹死心离开;聆月又曾受恩于她,这忙不会不帮。只是你们俩都太疏忽,竟没怀疑过聆月的身份……哈哈哈,我费劲周折收你们俩为徒,为的就是有一天,让你们也尝尝我当年的切肤之痛!在等着报仇的人,从来都不是你秦烟,而是我!” 悲痛欲绝的秦烟举起手里的刀,那一刻,刀风凌厉,寒气逼人,只见刀光,不见人影;刀刃破风之声,仿若惊雷阵阵。 温热的血液喷溅而出,濯尘巍然不动,我惊得向后一跃——毕竟白色的衣服比较难洗一点。 倒下的,不仅有风南烬,还有聆月。我从未见过哪个凡人有如此快的刀法,她确实成了凝城最好的刀客。 只是风南烬死前的样子很奇怪,带着泪,也带笑。 —— 在秦烟离开之前,她找到我,求我帮她一个忙。“白姑娘,我知道你们不是等闲之辈……我……有个不情之请。” “能先商量酬劳吗?” 旁边的濯尘扫了我一眼,“财迷无药可救。” 秦烟看着我们,有些尴尬地插了一句“酬金不是问题……我是想求你们解了洛明渊身上的毒。” “嗯……这个没问题,而且,这回就不收你钱了。”我朝她眨了眨眼睛。“就当是答谢你请我们去喝喜酒。”秦烟对我感激万分。 我问她今后有什么打算,她苦笑一声,说师父死了,师兄也不再记得她,就离开凝城吧,不再做刀客了。 我目送她离开覆云楼,濯尘在一边冷嘲热讽,“财迷转性了?”我懒得和他斗嘴。因为我偷了他一样东西,做贼嘛,难免心虚。 凝城下了两日的雨终于停了,前人的仇,今人的怨,都消散在明晃晃的阳光里。记得她曾说,如果不当刀客了,就当个寻常人家的女子。只是不知红裙翩翩,何时才能再衬着那白衣如雪。都说刀客勇猛而无畏,逃避实在不算是有面子的做法;可那红玉镯子,那把带着莲花图腾的柳叶刀,对她来说或许真的太沉了一些。 秦烟走的时候,带走了我送她的一样礼物。 ——江湖从此少了一个红衣的女刀客,多了一个饮酒的断肠人。 第5章 白衣 遇妖 今日的覆云楼,有些不太平—— 角落里的那桌客人不知是什么来头,皆是副乖张跋扈的样子;高谈阔论声里夹杂着粗俗难听的话语,饮了酒就把酒碗摔回桌面上,铿锵有声,惹得周围的食客纷纷皱眉侧目。我的心疼得一颤一颤,那酒碗可是上好的青瓷,是开店时某位仙友特地送来的贺礼,人间再无第二套。 我忍不住拉了拉濯尘的袖子,道,“诶,你说,我们该不会是碰上土匪了吧?” 濯尘淡淡地扫了一眼,应到,“就算是土匪,他们最拿手的不过是掠财;你拿手的可是掠命。怕什么。” 我瞪他一眼,“谁说我怕他们?我是怕他们砸坏了我的酒碗。”话音刚落,那边就传来瓷器落地碎裂的声响,还伴着一句咒骂,“去他妈的,不就是个和尚,爷我这就找人废了他!” “敢砸覆云楼的东西,活腻了?”我脸色阴鸷,语露凶狠,就差手里举一根招魂幡。身为神明自然不能滥杀无辜,但不吓吓他们,还真当我覆云楼是能随便撒泼的地方。 “这位小掌柜,爷爷就是摔你一个碗,怎么了?”砸了我青瓷碗的客人一脸轻佻,甚至还笑着朝我的脸伸过手来。 一把扇子凌空飞来,狠狠砸上他的脸。身后传来熟悉的一声冷笑,“劝你别在这自称爷爷。你家祖宗往上数十八代,每一个见了我们都要毕恭毕敬称一句‘大人’。你爷爷在我们面前都挺规矩,倒是你这孙子,愚蠢狂妄,不知死活,着实丢你祖宗的脸。” 要不怎么说濯尘道行深呢,你看看这骂人的修辞,多有水平。 可惜那位客人不认识无常大人,抡起拳头就要动粗;可拳头还没挥出去,就被一道无形的锁链紧紧缚住,一把被甩到角落里,嘴里还堵上了小二擦桌用的抹布。他眼睛突然瞪大,口中呜呜,像是在骂些什么。濯尘冷漠地念决,动弹不得的那位客人瞬间没了半点声音。“安静吃饭,否则下场和他一样。看什么看——”他轻轻抛出一句话,方才土匪流氓般的一群人噤若寒蝉,乖乖低头扒饭,场面一度非常喜感。 “就是,看什么看,让你们瞎看。”我幸灾乐祸地在旁边帮腔。 “我是说你,白倾辞。”濯尘一脸无奈,“站在那干什么,没看见有客人来买酒了吗。” 经他提醒,我才注意到柜台边站了一位白衣僧人,手中一串佛珠,身似修竹——在凡人眼里他不过是个普通和尚。可在能看穿三生的‘无常眼’里,他周身都绕着淡淡佛光。细细看去,那僧人眉若远山,面如白玉,若未曾剃度,一定是个风度翩翩的公子。 “在下云参,为‘淘梦’而来。”听一个僧人说这话,着实怪异。 “云参法师身为出家人,怎也来买酒?就不怕佛祖怪罪?” 白衣的僧人神色平静,“佛不曾渡我,又怎会怪罪我。掌柜不必以法师相称,叫我云参便好。” “世人痴妄,放不下尘俗姻缘,爱恨无常,才需要十年淘梦来换一场清醒。‘淘梦’渡不了你。” “白大人,”他合上眼,轻轻说到,“我并非放不下,而是求不得。” 我有些意外,他竟能看穿我的身份。 “……客人若执意要买酒,掌柜的也没道理阻拦。只是我们卖‘淘梦’有自己的规矩。”他微微颔首,表示知晓。 “店里的大掌柜已经备好入梦散,楼上请吧。” 【云参的回忆】 碧溪岭里的瘴气越来越淡,前方隐隐约约有几个黑影,我暗暗捏紧了手里的佛珠。 有阵大风刮过,瘴气顿时散尽,眼前的几只小妖围成一圈,当中站着的是一位娇小的女子,正背对我比划着什么—— “你们这些妖,作恶多端,杀人害命,天理难容。今天贫僧就替天行道,除了你们!妖孽,受死吧!”我听见那女子这样喊到。她一边喊,一边挥起了手里的小树枝,学得还挺有模有样。 那女子丢掉小树枝,双手叉腰,“呐,你们看明白了吧,那些老秃驴就是这么除妖的。你们啊,要是碰上这样的人,撒腿就跑,千万别跟人家硬碰硬!万一被逮住了就是死路一条,灰飞烟灭!灰飞烟灭知不知道,多少年道行都……” 坐在她对面的小兔妖弱弱打断她的话,“那个……你说的老秃驴是不是头顶光光的啊?” “是啊!” “是不是还穿个白袍子,手里捏串珠子?” “是啊!” “那你后面那位看起来不太老的秃驴是来逮我们的吗?” “是啊——啥?”女子转过身来,看见我的时候“嗷”得一声飘到山鬼身后。那女子连妖都算不上,不过是只妖魂。 我摇摇头,低叹道,“阿弥陀佛。” 风声渐渐静了下来,只有树枝还在微微摇晃。 那群小妖与我面面相觑,长久沉默。 “各位请放心,贫僧不是来除妖的。”他们都戒备地看着我,兔妖悄悄伸出了利爪,地精聚成一团握紧了石刀,面目丑陋的山鬼张开魁梧的臂膀,将方才那手舞足蹈的妖魂紧紧护在身后。她只探出半个脑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好奇地望着我。 ——“贫僧法号云参,前来渡妖。” 手里的佛珠转过三圈,妖魂第一个站了出来。 “小和尚,你……不是来除妖的?” 我笑道,“你不曾心生邪念,不曾杀人害命,不曾逆天而行,为何要除你?” “可世人都说,妖孽都是邪物,人人得而诛之而后快。” “那你觉得你是邪物吗?” “我吗?我不邪呀,我觉得我挺可爱的。”她娇憨地挠挠头,笑容宛如明媚阳光,点亮四面的风。 “那便是了。我不除你,不用害怕。”我看着她笑容晏晏的脸庞,一如记忆中温煦明朗。小地精们松了口气,欢呼一声放下手里的石刀,兔妖也缩回了爪。唯独那个老山鬼,一双绿色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锐利目光仿佛要刺穿我的肺腑。 第6章 白衣 救妖 他们不懂“渡妖”是什么意思,可也让我在碧溪岭住了下来。 我日日在一块磐石上打坐,诵佛念经,不曾中断——碧溪岭的土地里压了太多的亡魂,它们夜夜哀嚎,不得安息,亦无法超生。日复一日,怨气生出乌泱泱的瘴气,笼罩了整个碧溪岭。 那天我打坐的时候,唤作曼楹的妖魂就蹲在我身侧,拖着脸歪着脑袋问,小和尚小和尚,你为何天天诵经? “念佛一句,罪灭河沙 ;礼佛一拜,福增无量。我心向佛祖,欲普度众生……” 她说小和尚你瞎逼逼啥,能不能说人话。 我睁开双眼,道,“碧溪岭下亡魂千百,我是为它们诵经,濯去它们罪孽,助它们早日超脱。”我顿了顿,望向她清秀的眉眼,“待到亡魂超生,瘴气散去,便能还你们一个干净的碧溪岭。” 她没听出话有异样,只是面带惋惜,手指在地上抠来抠去,“……如果凡人都像小和尚这般心善,那该多好。” 看着她蹙起的眉头和下撇的嘴角,我竟有些不安。我问道,“怎么了,你遭谁欺负了?” 她支支吾吾地回答,“不是啦……是,是白宇他惹了事。他在山下伤了人,被人逮住,锁在了笼子里。”白宇似乎是那只兔妖的名字。 “那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 “因为山鬼爷爷已经赶去了,”她冲我眨眨眼睛,“山鬼爷爷很厉害的,谁敢动白宇,他就把谁撕碎。” “真是胡闹。”我叹了口气,皱着眉摇头,“兔妖被关在哪里?你带我去看看。” 曼楹带着我去的地方,是一处阴暗潮湿的地牢。我让她在外等候,独自踏下阶梯。 那笼中的兔妖被铁链牢牢锁住,身上贴了一张黄色的镇妖符。我轻诵佛咒,镇妖符在一片金光里燃成灰烬,“哐当”一声,铁链应声而落。我替兔妖打开了笼门,他紧紧抓住我的手,求我救一个姑娘。还未问清缘由,地牢外便传来聒噪的人声—— “小娘子,爷特地请了道长来把你那相好抓住。等会儿他现了原形,你就知道爷的用心良苦了!”门外走进来的人衣容华贵,腰间令牌的穗子摇摇晃晃,身边还跟着个手拿拂尘的道士。他左手紧紧揽着的那个妙龄女子,不住地挣扎。 “混账,你放开她!”兔妖的指甲化作利爪,见势便要往上冲;我一把抓住他领子,将他提了回来。 那人见到眼前的场景,霎时变了脸色。“这位小师父,可是你把这伤人的妖孽放出来的?” 我缓步上前,双手合十,道,“和弥陀佛。兔妖白宇生性本善,不曾伤人。怕是这位施主行不义之事在先,惹得兔妖反抗。” 他狞笑一声,“呵,他娘的倒是开了眼界,居然还有帮妖说话的和尚。道长,那就麻烦你把这臭和尚一并除了吧!” 我摊开手掌,口中轻念,掌心泛起流光——眨眼间我手中多出一把月牙铲,横于身前。我看见道士身后有双绿森森的眼睛,他却丝毫不曾察觉的样子,只是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白宇我已救下,休要伤人。”我轻声喝到,那双眼睛闻声隐入黑暗里。 “大师为何如此袒护这帮妖孽?你乃佛门中人,不降妖反同妖邪一道,可对得起你手里那串佛珠?”那道士幽幽开口,语气轻佻。 “阿弥陀佛。那道长又为何如此袒护张提督之子?不分善恶,不辩黑白,却将金银权贵视作正道,这才是罪过。” 空气一时凝固,无人出声。 “大师教诲的是,贫道实在惭愧。这兔妖,就由法师带走,好好教化吧。”道士拂尘一甩,竟转身而去。只是他离开前诡谲的笑容,看来寒意入骨。 张公子的表情有些错愕,急急地喊,“哎道长你怎么走了!道长你回来——”话音未落他便被兔妖的爪子掀翻在地,眼眶微红的女子扑进兔妖怀里,“他们都说你是吃人的妖……但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即便你是妖,我也愿意跟着你。”白宇的眼睛变得比她还要红。 我叹了口气,目光飘向门外,道,“人已经救回来了,莫再伤他性命,带着这位女施主速速离开吧。” ——夜幕四合,曼楹在给周围坐着的几只小地精唱歌,凶神恶煞的山鬼笨拙地打着拍子。世人都说妖孽歹毒,面目可憎;可眼前的这几只妖,却像是人间最寻常不过的一户人家。 碧溪岭的瘴气越来越少了,甚至抬头还能看见星辰熠熠。天边有星子滑落,曼楹蹦了起来,扯着我的袖子喊快看快看有流星,碧溪岭好久没见着流星了。我皱着眉道,“阿弥陀佛,女施主快请松手。” 山鬼用苍老嘶哑的声音说,天上的星掉了,那是不祥之兆,你激动个什么劲。 曼楹摇摇头,“山鬼爷爷你不要搞凡人迷信,那大家还说我们妖是不祥之物呢,你也信?” 山鬼问,“那你说流星是啥?” 夜风扬起曼楹长长的头发,我听见她认真地说,“如果你看见天上掉星星了,就说明有人在想你……不过是谁告诉我的来着?好像不记得了。” 曼楹的尾音散在风里,灌入耳中,我握着佛珠的手一阵颤抖。 ——“若不是一路跟着你们,还不知道这地方藏着这么多妖!”夜空里忽然响起道士的声音,拂尘扫起一阵冷风,吹得小地精们缩在一块抱成了团。 “你们这群妖孽,不过是勾结了个妖僧,真当我奈何不了你们?今天老道就将你们一网打尽!” 阴风四起,拂尘和月牙铲撞在一起,擦出的光芒照亮整个碧溪岭的夜空。 明黄色的符咒如雨点落下,燃起簇簇火星,地精和暗处的小妖们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山鬼亮出了獠牙扑向道士,却被一柄长剑贯穿了臂膀。 这道士是有备而来。 我心下越发不安,回头想提醒曼楹快离开,却见她目带凶光浮在空中,身后丛丛枝叶窜天而起,织成一片乌黑的巨浪,映着那烈烈的火光,气势汹汹。 第7章 白衣 往生 碧溪岭原来不叫碧溪岭,叫碧溪村,有一条清溪绕着村子淙淙流淌。 碧溪村里良田肥沃,屋舍俨然;男耕女织,民风淳朴;黄发垂髫,皆怡然自乐。 我原来也不叫云参,不是云游普度的法师。我是普贤菩萨池里一尾白色锦鲤,终日叩首听经,身有灵性。 我对菩萨说,我想成佛。 菩萨笑道,你这小小锦鲤,未尝过七情六欲,未历遍人间之苦,如何成佛?也罢,你若一心向佛,我便赐你人身下界去,看你如何历经七苦,普度佛法,渡过众生。 我生在碧溪村,名唤云景。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我,要我终日诵经,概不杀生,广结善缘,传诵佛法。村里人都说,云景你没出家,倒过得像个和尚,是不是这辈子也不娶媳妇了?我摇头笑笑,只管挑了水往后院去。 ——浇菜的水瓢掉落在地,我愣在原地,看着那个笑容晏晏的女子,穿着层层叠叠的绿纱裙,凭空出现在我家后院。我皱眉问到,“姑娘是何人?” 她认认真真地答,“我是曼楹。” “我不是问你名字——” 她抢着说,“哦,你问我是什么,对吧?小兄弟,我是山上的一株黄藤,修炼百年,化而成妖,你怕不怕我呀?” 我笑道,“只要你不心生邪念,不杀人害命,不逆天而行,我便不怕你。” “可世人都说,妖孽都是邪物,人人得而诛之而后快。” “那你觉得你是邪物吗?” “我吗?我不邪呀,我觉得我挺可爱的。”她娇憨地挠挠头,笑容宛如明媚阳光,点亮四面的风。 “那便是了。只是姑娘你随便出现在别人家里,实在不成体统。麻烦你让一让,门在那边,我还要浇菜。” 她没走,死皮赖脸地在我家后院待下来,天天赖着。她说凡人不像山里老鬼说得那么可怕,她想留在凡人的世界里看看。她还说,村里都说云景生性温良,善缘缠身,传诵佛法,是个好人,跟着他一定不会被赶走。 我说后半句是姑娘瞎编的吧,她笑嘻嘻地转了话头,说你也教我诵经吧,我也想学佛法。 那时的碧溪村天空澄澈,夜里抬头就能看见满天的星宿,季夏时分还能常常看见流星划过。夜风扬起曼楹长长的头发,挡住她娇妍的侧脸。她托着腮问我,“云景,你说会掉的星星是怎么来的?” 我放下手里的经书,轻声应到,“如果你看见天上掉星星了,就说明有人在想你。”语罢,天边有星子滑落,一颗接着一颗。曼楹的眼睛越瞪越大——“哇,一定有很多人在想我!” 我轻笑出声,她还掰着指头在数有多少人在想她。曼楹蹦到我面前,说她把认识的小妖地精都数了一遍,还少一个。“剩下的一个是你吗?云景。” 她亮晶晶的眼睛灼灼地望着我,望得我说不出话。 “嗯,是我。” 心中似有一串珠子断了线,散落在地,声似嘈嘈切切。 ——再见到曼楹的时候,她被愤怒的村民捆得严严实实,周围是高高垒起的木柴。我大惊失色,想扑上去救她,却被村民紧紧拉住,说那女子绝非善类,带着一众妖孽作恶,不能不除。 周围有声音铺天盖地传来,说村里有妖孽作乱,洗劫钱财,专抢金子,还咬断了村西张氏的咽喉;若再不除妖,村里人都要死于非命。有人说,那女子是树妖,得用火烧,她修为不够,一定挣脱不了。 又有人为了作证,提来一只褐色的绒毛怪物——那是曼楹曾和我提过的小地精。它的皮毛上沾满血迹,早已断了气,可爪子里还紧紧抓着一块沾血的金子。 “妖孽都是邪物,贪婪嗜血,专好杀人害命。妖孽一天不除,碧溪村一天不得安宁!我们先烧了那树妖,再抄家伙上山,把这些小妖一举剿灭!”有一个声音这样高呼,村民纷纷应和。 火光灼烫了眼眸,我步步靠近曼楹。“我教你的慈悲为怀,你可还记得?” 她脸色苍白,点了点头。 “那洗劫金子,杀人害命是不是你们所为?” 她依然点头。 “云景,是不是连你也觉得,妖不可信?”她的声音嘶哑不堪。 “我教你不可杀生,你却犯下这等罪孽,造作杀业。” 曼楹脸色惨白,眼里的泪珠滚落在灼热的柴火上,随着“嗤”的一声升起一缕白烟。 “凡人为谋求己利而杀生,你们便说是对的;我们被逼无奈还手报复,却要遭所谓正道制裁。”她忽然仰天大笑,道,“我今日偏要生邪念,害人命,要逆天而行!要你们这些所谓慈悲的凡人看看什么是妖孽!” 她以怨气为引,妖力大发,挣脱绳索浮于空中,身后丛丛枝叶窜天而起,织成一片乌黑的巨浪,映着那烈烈的火光,气势汹汹。 火星顺着带刺的枝蔓流动,所过之处哀嚎遍野,血流成河,到处都是村民的尸体。曼楹的声音飘**在空中,声声泣血:“地精乃地脉灵气生出,身为血肉,爪为木,心为金,以土为食,从不伤人。碧溪村的村民无意捕获地精,想要剖它烹食,却发现了金子。你们起了贪念,山上的地精便一天比一天少,我们忍无可忍,这才让山鬼咬死了前来射杀地精的张氏。你们口口声声说妖孽贪婪嗜血,可你们呢!” 暴怒的树妖大开杀戒,听不见我的声音,也看不见我想拉她回头的手。身边不断有倒下的人,鲜血漫湿我的衣襟。那些带刺的藤蔓从我身旁越过,却不伤我分毫;我看见曼楹的眼睛里不再有澄澈明亮的光彩,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怨气与阴沉。 冲天的火光里,月牙铲斩断层层的枝蔓。 树妖终于被降,七魄尽散,显出原形。幸存的村民东奔西逃,待到火势平息时,碧溪村成了一片荒岭,再无生息,连同那条溪都断了流,不复存在。 月牙铲落地声铿锵有力,我长叹一声,阿弥陀佛。 我离开了碧溪村,削发为僧。众生哀苦,我愿行四方普度。 我辗转人间,带着记忆跋涉过一世又一世,历经生、老、病、死,趟过怨憎会,见过爱别离,却始终忘不掉那双亮晶晶的眼睛。 第8章 白衣 将离 “云景,你没头发的样子,还真是不好看。”曼楹周身萦绕着黑气,尘封的记忆随妖力冲开。道士眼中有惊骇一掠而过,收了拂尘后退数步。 “斩妖除魔,是为正道。你怎么还与道长动起手来了?” 望着她猩红的眼眸,我沉声应到,“我说过,我不是来除妖的。” 长着粗刺的藤蔓朝道长袭去,被飞剑斩断的地方又长出新的枝叶,生生不息。曼楹已被刻满咒文的利剑所伤,细细的枝条仍顽固地缠上道士的脚踝。 “曼楹,收手吧。”斩断那些攀上身体的藤蔓,我稳稳挡在道士与曼楹之间,月牙铲佛光熠熠,暂时将两人分隔开来。 “怎么,又要和我说什么佛法,劝我不要杀生,回头是岸?”曼楹戏谑的声音传来,我手中的佛珠飞转不停。 “我到碧溪岭来,是为了求一句原谅。我原想成佛,普渡四方,却连自己的一念都不曾渡过。今日我以身渡你,免你再积业障。望你放下仇怨,安然超生。”月牙铲流光渐弱,道士的剑寸寸逼近。我猛然向那道士迫近,手中的月牙铲劈面而去——长剑穿透我肉身,白色的僧袍赤如荼蘼,我脚下有伏尸一具,血流成河。 身后有曼楹惊愕的声音响起,“云景,你造作杀业……还如何成佛……” “正人行邪法,邪法亦正,邪人行正法,正法亦邪。不能成佛又如何?”看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我缓缓道,“曼楹,从前我看不清这人间如何,也看不清自己心上如何;如今我求不得正道,也求不得你。我不愿成佛。” 佛珠不曾停转,往生咒声声入耳。邪气散去,黄藤尽枯,火光静灭,亡魂超生。碧溪岭天色湛蓝,一片气朗风清。 月牙铲落地声铿锵有力,我苦笑一声,阿弥陀佛。 【云参的回忆结束】 濯尘取来淘梦,交给醒来的云参。他手中依然握着那串佛珠,一圈一圈地转过。 我问云参,“既已决定不当佛门中人,怎么还带着这串佛珠?” 他微微垂眸,轻声答到,“这是黄藤上取来的菩提子,随我轮回了多世,不曾遗失。”那张昔日淡泊的脸上有着压抑的失落,我心里也泛着说不上来的酸涩。 妖和人不一样,妖魂即便是被超度也不能投胎成人,但却能得以安歇,不再漂泊。我知道冥府有个叫作“栖迟”的地方,那里安息着所有无处可去的妖魂。 云参终是踏不过最后一劫。清醒了这么多世,他只想为心中七苦求一场醉。其实世间所有的酒都一样,不过是让人暂避烦忧。哀痛也好,无奈也好,不甘也好,都是一时掩在大醉背后;时间一到,还是会醒。‘淘梦’不能改变什么,不过是延长了这段时间罢了。 那白衣左手持佛珠,右手提一壶酒,踏出了覆云楼的门。望着那落拓的背影,我拍了拍濯尘的肩膀,“濯尘,楼下那个张公子,麻烦你帮我拖到后院去。” 他瞥我一眼,表情古怪,“你又想折腾什么花样?” 我微微弯起嘴角,“他绑架良家少女,砸烂重绯上仙送的碗,还妄图调戏覆云楼的二掌柜……” “……自然是要好好教训他。”濯尘接过我的话茬。 濯尘把那个憋晕在角落的张公子拎到了后院,重重甩在地上。被生生摔醒的张公子一脸愤怒地望着我们。想来他自小娇生惯养,定是没受过这番欺侮。 “你可知你惹的是什么人?”我语气阴鸷,故意吓他。 “你……你们搞的是什么妖法!我回去就告诉我爹,让他查封了你们这家黑店!” “妖法?你知道死到临头是什么样的吗?”我微微一笑,满意地看着他的脸由红转白,两腿抖如筛,连双眼都盛满惊恐,几乎背过气去。 ——我们什么都没干,只不过露出本相罢了。濯尘黑发黑袍,手执镣铐,气场逼人;我白发白裳,身边有招魂幡悬浮于空,在风里猎猎作响。 “张公子,今日之事,若敢说出去半个字,我们就请你和你爹一道去府上作客。”不知道冥王知道我们离了职还拿他的冥府吓人,会不会把我们抓回去再当几百年佣工。 张公子泣涕横流,吓得连话都说不好,只知道跪在地上一个接一个地磕头,口中不住地念叨着“大人我错了”。 他是连滚带爬地逃出覆云楼的。唔,日后他再路过我家酒楼门口,估计都得绕着走了。 处理完这个蠢东西,我偷偷循着云参离开的方向,找到了他城外的住处。 我看见云参将佛珠埋在院后,饮下淘梦,一场大醉。 “你在想什么?”濯尘的声音骤然从背后响起。 “淘梦十年,一朝梦醒。我想渡他一次。”我转过身去,看着那个高大又熟悉的身影,他的侧脸依然带着清冷的气息。“你知道,我这个人比较好管闲事嘛。” 濯尘意味深长的扫了我一眼,没有异议,只是道了句,“早去早回。” 我心下了然地笑笑,千年默契的搭档,不必多费口舌解释,他也能知道我想做什么。虽然不做无常已经有些日子,但冥府那些鬼差们依然对我毕恭毕敬,我一路畅通无阻地抵达栖迟。 那里栖息着无法转世,渴望安息的魂魄,它们在栖迟的庇佑下免受惊扰,安然沉睡。虽然那些鬼差对我毫无戒心,但做这种事毕竟有违冥府律法——我不动声色地,将一缕浅碧色的魂魄悄悄收进衣袖。 我回到城外的那处小筑外,摊开掌心,一团小小的光芒微微浮动,像是在缓缓呼吸。左手画了一道仙决,我指尖微动,轻喝一声“去”,那光团便倏然滑出,没入土中。我松了一口气,感慨世上怕是再无这么良心的酒家。 ——原本那埋着佛珠的地方,静悄悄地抽出一棵黄藤的细苗。只是不知要等到多少年后,这里才会有一个穿着绿纱裙的姑娘,眼眸如星,顾盼生辉。 第9章 织景 神临巫溪镇 晌午时分,阳光正暖。 我靠在柜台上悠闲地嗑瓜子,声音清脆,香气扑鼻;在看书的濯尘时不时地皱眉。我捧了一小把瓜子凑到他跟前,“孙大厨回乡归来,特地给我带的炒瓜子,要不要尝尝?”他嫌弃地别过脸去,毫不领情。 我悻悻地收回手,翻了个白眼。“不吃算了。”我一直很不解,冥府这么接地气的地方,怎么就熏陶出他这么清高的臭脾气来了,跟上头那些个高傲的上仙简直一个模样。 濯尘忽然放下书,表情奇怪地望了过来,还抽了抽鼻子,“白倾辞,你有没有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 他这么一说我也察觉到,空气里除了瓜子仁的味道外,还夹杂进一股浮动的异香,并且越来越浓烈。说来也怪,这香气竟给我一种分外熟悉的感觉。 覆云楼门口有轻风掠过,一条水蓝色的披肩赫然映入眼帘。那披肩上有流苏随人的脚步轻轻晃动,散出阵阵异香。 来客是一对亲姐妹。妹妹五官平淡,普普通通,身上那件素雪绢裙却做工精巧,样式精致;姐姐身披水蓝色披肩,姿色倾城,宛若仙子,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唯独缺了分光泽。 “这位漂亮的小姐姐,我们是来买淘梦酒的,”妹妹的嗓音清甜悦耳,“虽然酒是买给她的,但你们探查我的记忆便好。烦请你给我准备一杯入梦散。” 我眉开眼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会说话的小姑娘了。“哎,没问题,带着你姐姐楼上请吧。”濯尘站在二楼,慵懒地倚在栏杆边,无情地嘲笑我,“人家跟你客气而已,还当真了?都多大年纪了,一个白发老怪物装什么小姐姐。” “濯尘大人,您讲讲理,我这头发生来就是白的。”为了不引起注意,我特地换了和人间女子一样的发色。濯尘这家伙偏偏心理阴暗,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揭别人的短之上,实在让人瞧不起。 嘴甜的小姑娘在边上窃窃地笑,就连她一直神色漠然的姐姐都微微挑起嘴角。我努力地平心静气,告诉自己濯尘当无常不知连任了多少届,他才是老怪物,老不死,我不能与一个老人家计较。 待那个小姑娘喝下入梦散,我和濯尘施下探看记忆的法术;眼前展开的景色竟是我熟悉的故乡。千年的时光都无法抹去它在我记忆中的名字——巫溪镇。 【向之的回忆】 我叫向之,和我的姐姐向晚一起,生在巫溪镇。 我们在巫溪镇开了一家成衣坊,给那些姑娘们做锦绣衣裳。镇上的人无不称赞我和向晚制衣的手艺,哪家姑娘若是成亲,必定以重金来求我们做嫁衣。 但没有人知道我和向晚的秘密。 我们的家族有个特别的名字,叫“织景”。我们世代擅于织布制衣,绣工高超,听说族里有些前辈还曾凭着这做衣服的手艺进了皇宫。虽然我们天赋异禀,但也有缺陷——我们家族的女孩子,手艺精湛,但都长得……相当一般——这还是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 作为一个长得比较委婉的女孩子,我没什么远大的志向,就想和向晚一辈子待在镇上,吃吃浆果,做做衣服,看看话本,去漂亮姑娘的喜宴上蹭几杯酒喝。但向晚和我不一样。向晚是非常有理想的人——她的理想就是要让巫溪镇所有长得俊俏的公子都穿上她做的衣服,不收分文裁衣钱,只求人约黄昏后。 向晚心肠也比我软,做衣裳总是半卖半送。我埋怨她不会做生意,她却每回都笑嘻嘻地糊弄过去,转头又给镇上寒苦的人家送去御寒的衣物。 我曾问向晚,“姐姐,你这样今天李公子明天张公子的,算不算是……水性杨花啊?”她屈指敲敲我的脑袋,说,“你个小丫头懂个屁,欣赏美色不能拘泥于一时一人,放宽眼界才能看到更辽阔的景色。” “你光想着辽阔,那些小公子怕是看不上你这样的哟……” 向晚凶巴巴地瞪我,我赶紧摆摆手,“没有没有,你是世上最好看的姐姐啦!”她终于满意地点点头,拉过我刚绣好的花样,耐心地给我指点哪里还能再补得精致一些。 事实上,向晚就是个睁眼说瞎话的骗子。 从她看到长熙的那一刻起,她眼里就再没装下过别处的风景。 ——那年巫溪镇大旱,田里的粮食颗粒无收,连巫溪都几乎断流,人们叫苦不迭。镇南的小豆子家境贫寒,向晚答应送他件新衣裳,好让他体面点去上学堂;可当向晚把衣裳送去时,才发现小豆子一家早就饿死了。我们姐妹俩除了制衣,没有别的本事,看着民不聊生却无能为力。向晚冲到神庙前指天破口大骂,“天上这些神仙是死了不成,怎么就能见得人间百姓这样受苦!你们白受人供奉,真他妈没良……” 我冲上前去捂住她的嘴。因为我看见有个丰神俊朗的男子从天而降,他的青色长袍在风里衣袂飘飘,墨色的头发用一根青玉簪挽起,足蹬云纹钩金边白靴,烨然若仙人模样。他的头顶有云层翻滚而聚,挥袖之间便有甘霖倾盆而下,巫溪镇百姓的阵阵欢呼声从远处传来。 我像被雷劈过一样凌乱,向晚真的把神仙骂下来了。 我一边敬佩向晚的勇气,一边果断地扔下自家姐姐,躲到附近的灌木丛后。那仙人停下施法,稳步朝向晚走去。向晚呆呆地看着他,我发愁地看着向晚,为什么惹了神仙还有心情花痴。那位仙人在向晚面前站定,冷声道了句,“方才是你在这骂天上的神仙?” 向晚僵硬地点了点头,害怕地拿手捂住了脸。她的声音似乎有些紧张,“多……多有冒犯,还望大仙见谅。” 原以为那仙人要责罚向晚,可他却只是轻笑一声,神色温柔地拿开向晚挡在脸上的手,道,“吓着了?”他的尾音温润,一时竟分不清是佻达还是宠溺。“我叫长熙,不是什么大仙,会些降雨的法术罢了。方才路过这里,听见有人在大骂,特地过来看看,这才发现此镇大旱已久。”他的笑容像是徐徐暖风,吹乱了向晚的心。 第10章 织景 从未坦言的身份 那场大雨下了整整三天,巫溪镇重现生机一片,长熙也在巫溪镇待了下来。向晚很开心,亲手做了件衣服给长熙作为答谢,长熙竟也和颜悦色地收下了。我背地里悄悄地对向晚说,她是我族的骄傲,那些前辈再本事也不过去皇宫而已,她却能给仙人做衣服,了不起。向晚笑着应到,“如果能一直给仙人做衣服就好了。”她眼里闪闪的,像是装了星星。 我一板一眼地告诉她,“我的姐夫不可能是个神仙。” 向晚红着脸拿裁衣用的尺子敲我,“你想什么呢,我只想远远看着他,能为他做衣服就满足了。” 我复杂地看着我花痴得有些脑残的姐姐,“那请问张公子李公子陈公子的衣服谁来做?你不管镇上那些俊俏的小公子了吗?” “这不是还有你嘛。”向晚拍拍我的肩膀,给我一个委以重任的眼神。 我一再提醒向晚,自古以来和神仙谈恋爱的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可她就像扑火的飞蛾一样,深陷在长熙的温柔眼眸里。 —— 寒冬腊月,巫溪镇大雪纷飞,向晚的周围却像开满了灼灼桃花。 成衣坊的事务都压到了我身上,她就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长熙,只对长熙一个人笑,只为长熙一个人做衣服。昨日一件银丝边流云纹的靛蓝长袍,今日一件玄色对襟窄袖长衫,向晚把她的小心思全都织在了丝线里。可长熙却似乎从未表示过分毫,只是不动声色地受着她的好。我曾问向晚怎么不去挑明心意,她只是摇头,说自己没有过多的妄想。 喜欢一个人,怎么会没有妄想呢。每次向晚偷偷望向他的时候,眼里都是炽热闪亮的星屑,那样的注视仿佛要给长熙镀上金身。 可她从来不敢对长熙**自己的心声,喜欢得小心翼翼,甚至连自己的真实身份都不敢承认。即便如此,她还是愿意执迷下去。我没敢再提醒她,长熙是天上的神仙,和她终究是殊途之人,总有一天是要离开的。 ——镇上有家酒楼新开张,说是大老远请了北疆的名厨来,菜色别致新颖。镇上的人兴致高昂,本想去尝尝那北疆名厨的手艺,可开业的第一天,长熙就包下了整个酒楼。向晚听说后,神色凝重地说,这酒楼开得古怪,如此张扬又不像长熙的作风,怕是要出什么事情。她放下裁了一半的布料就往酒楼奔去,留下我在她身后无力地喊,“人家是神仙啊,能出什么事!” 可看着向晚慌张的背影,我还是悄悄地跟在了她的后头。 向晚赶到的时候,长熙已喝得微醺,笑脸盈盈的店小二又给他斟上了一杯酒。向晚快步上前,狠狠推了那店小二一把,厉声喝到,“你想做什么?!”店小二一个踉跄,手里的酒洒了一地。“姑娘,你怎么无缘无故推人呢!”那人表情发愁,眼神甚是无辜。 “少装蒜了,你身上的土腥味瞒不了我。”向晚一脸警惕,紧紧地把长熙护在了身后。 兴许是喝多了酒,长熙的目光有些朦胧,“向晚,你这是怎么了?” “那个店小二他、他不是好人,你别喝他们家的酒了!”她咬了咬牙,道,“他是披了人皮的山蜘蛛,这种妖怪嗜好吃人,穷凶极恶,忽然跑到人间来开酒楼,定是别有用心!” 长熙的语气变得耐人寻味,“你怎么就知道……他是山蜘蛛妖?若是你弄错了呢?” “我不会弄错的。因为,因为……”向晚的声音越来越弱,“你早知道,我不是凡人吧……其实我还算是他的同类。” 我在暗处叹了口气,这么丢脸的事情,她还是说出来了。 “织景”一族本就是蜘蛛,不过与那山蜘蛛不同的是,我们生性良善,从不伤人;修成人身后喜欢混迹在凡人里,织布、绣花,制衣,做点小生意。记得早些时候,我还没学会隐身的法术;镇上的梨香姑娘在浣衣时不小心撞见了我在啃浆果,吓得花容失色,一边跑一边哭喊,“娘诶——好大的蜘蛛——” 我们生来丑陋又可怖,确实不太讨喜,所以向晚也一直对长熙隐瞒着自己的身份。哪个姑娘会愿意告诉喜欢的人,自己其实是面目可憎的蜘蛛呢? “小小的织景也敢碍我的事?既然自己送上门来,那就一起当我的下酒菜吧!”端着酒壶的店小二面目变得狰狞起来,有道裂缝从他头顶撕开,一路咧到脚底,一只人面獠牙的蜘蛛挥着毛绒绒的长腿从人皮里钻了出来。 长熙拉住了向晚,眨眼间向后退开数十步。他立在向晚身前,右手有一柄长剑凭空而现,寒刃带光。他一脸肃穆,神色清明,哪还有半分醉意的样子;只是对向晚说话的语气依旧温柔,“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什么……在这好好待着,别乱跑。” 长熙手执利剑上前,周身有光芒笼罩,十足的上仙模样。 方才还凶神恶煞的山蜘蛛似乎意识到自己惹了不该惹的人,颤着声问到,“你究竟什么来头……为什么我的毒液对你一点作用都没有?” 长熙冷声喝道,“大胆妖孽,我乃天界水德星君。你擅杀无辜,食人以修炼,早先巫溪镇大旱,也是因你而起;你在人间如此为非作歹,真当能瞒过天界吗?” 我心下一惊,想起初遇时他对向晚说的“不算大仙,只会点降雨的法术”——长熙这神仙也太谦虚了吧。他何止是大仙,还是通利万物的水神,不死不灭的星君。 那山蜘蛛逃窜不及,被长剑贯穿了心脏,在它扭曲的哀嚎声里,硕大丑陋的身躯化为了灰烬,薄薄的一层落在地上,顷刻间便被风吹散。长熙手中的剑也化作一道白光,消失在他掌心。他转过身,向楞住的向晚走去。修长如竹的手指触上向晚的脸颊,长熙清润的嗓音骤然响起,“你特地赶过来,是担心我?” 向晚点点头,又支吾着说,“你、你从没说过你是水神……” 长熙忽然抬手,攥住向晚的手腕,轻轻往怀里一带,将她整个人都圈在了怀里。他笑道,“你不也一直隐瞒自己的身份?”可身为上仙,洞悉万物,他又怎会看不穿她的真身。长熙附在向晚耳边,语意轻柔,“是仙也好,是妖也好,这些都不重要。” 向晚没有答话,手指却紧紧抓住了长熙的衣角,再也不肯松开;松软干燥的空气里,一缕一缕都是甜蜜。 我摇摇头,从地上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 成衣坊里还有很多未完工的衣服需要我去做,没空看这对眷侣你侬我侬。可我没能忘记向晚的眼神,就像是要把一切都赌上,义无反顾,无法抽身。 第11章 织景 欢颜蛊 从前我是不信话本里那些痴男怨女的,直到自家姐姐喜欢上了水神大人。 她一心扑在长熙身上,也不再织布、绣花,裁衣。成衣坊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为了赶制姑娘的嫁衣,我不得不点着烛火整夜地忙活。来店里的客人都要问上一句,“你姐姐呢?”我只能放下针线,笑嘻嘻地回答他们,“我姐姐跟神仙跑啦。”他们笑着摇摇头说,你这丫头莫不是话本看多了吧。 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 那日向晚去长熙住处寻他,却撞见他与一个女子正在谈话。那女子一席月华锦衫,眉目如画,姿态出尘,想来也是仙界之人。 那女子笑吟吟地说到,“星君迟迟不回天庭,可是在人间有什么牵挂?” “仙子说笑了。妖孽已除,我也是时候回去了。”长熙淡淡地答,那温柔神色竟与对着向晚时无异。 “那这些日子与你走在一起的姑娘呢?” “我会与她说清楚的……毕竟仙妖殊途,我也不可能带着她回天庭。” …… “神仙里也有渣神的,你别难过了。”我小心翼翼地说。可向晚像是被抽去了魂魄,在原地站了许久,毫无表情。我看着心疼,想像小时候一样抱抱她,可她却推开我,一言不发地走开。 回去的路上,方才那个仙子挡住了她的去路。 “你可知道长熙是什么身份?”那仙子美艳动人,周身有仙芒流转,向晚甚至不敢抬头与她对视。 “……他是天界的水神。” “既然你明白,就别再纠缠于他。” 向晚咬了咬嘴唇,又道,“我没有纠缠他……他说过,是仙是妖,不重要的。” 那仙子轻蔑笑笑,“真的不重要吗?你日日纠缠长熙,不务正业,白费你族一手织锦的手艺,他早对你厌倦。他是天上的星君,怎能被你这丑陋卑微的蜘蛛小妖牵绊?看看你长的模样,你又如何能配得上他?”向晚把头垂得更低了。 回到成衣坊之后,向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任我怎么喊她都不肯应答。我替她采来甜甜的浆果,她依旧无动于衷,紧闭着房门。我叹了口气,忍不住说到,“难道没有长熙你就不能活了吗?” 她空洞的声音传来,“向之,长熙是不是真的厌倦我了……若我和那仙子长得一样好看,长熙是不是就不会离开了?” 我慢吞吞地应到,“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仙子虽生得好看,可制衣的手艺一定没有你好。” 她苦笑一声,“呵,这手艺又有什么用呢。衣裳再美,也始终比不上一副好的皮囊。” 我想反驳她不是这样的,镇上的姑娘都喜欢我们做的衣裳,是我们让她们拥有最美的模样;我想说仙子尖酸刻薄的样子可真讨厌,你喜欢的神仙也不过是个看重姿色的肤浅货色。可我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为了留在长熙身边,向晚做了一笔交易—— 巫溪镇最南边的小巷里,住着一个满头银丝的老妇人,带着灰色的麻布斗篷,极少与人交流,浑身散发着诡异的香气。镇上的人只当她是个怪老太,平日里遇见也都远远躲开。 可这怪老太却有修补残肢,易容换颜的本事。 她实在是太老了,说话的语气虚弱,走路也显得吃力,可在看见向晚的时候,眼里却亮起一抹光。 “老人家,我想换副模样。”向晚平静地说。 “我不白白替人做事。要换张脸自然可以,可你得拿东西来换。我年纪大了,东西也看不大清。不如这样吧,我替你换颜,你给我一只眼睛的光,如何?” 我用力扯了扯向晚的袖子;织景的眼睛弥足珍贵,她怎么能拿眼睛去换?可向晚却不假思索地应下,“我换。” 老妇人喜笑颜开,转身进了屋,取了只盒子出来。那盒子雕花繁复,做工精巧,里面发出轻微的声响,似是装着活物。那双布满皱纹的手颤颤地打开盒子,里面是数只几近透明的蝴蝶,缓慢地扇动着翅膀。 “这叫欢颜蛊,能替你易容换颜。不过换好之后,你的一只眼睛可就再也看不见东西了;身上还会像我一样,有异香缠绕,终身不散。你可想清楚了?”那老妇人的声音徐徐传来,低哑又阴沉。 向晚闭上眼睛,微微颔首,“我想清楚了,你开始吧。”那些蝴蝶应声而起,透明的翅膀贴到了向晚的脸上。 “你想换什么样的脸?” “我想换的脸,要和仙子一样绝色。” “你会满意的。”老妇人笑着说到,眼里的光芒仿佛更盛。 浓烈的香气冲面而来,我头晕目眩,一时有些站不稳。定下神来的时候,朝夕相处了几百年的姐姐再也不是从前的模样。在我眼前的那个人,姿色倾城,宛若仙子,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只是左眼看起来黯淡无光。她从我身边掠过,身上的气息都变得陌生。 “向晚,值得吗,”我轻轻叫住她,“他只是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啊。” 她微微向后的侧脸娇妍动人,语气坚定,“只要能留在他身边,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我突然觉得,向晚从很早之前,就已经失去了一只眼睛。 自从遇见长熙开始,她再也看不见自己织造华裳的双手,看不见镇上姑娘期待的眼神,也看不见独自守着成衣坊的我。 “为什么要为了别人看轻自己,改变自己呢。你本来就是世上最好看的姐姐啊——” 轻飘飘的话语,像向晚离开的背影一样,消失在风里。 我暗自祈祷,她失去的眼睛最好值得她的愿望;可长熙还是没有留下。 他皱着眉对向晚说,“我喜不喜欢你,无关你是什么样子。你不该跟养蛊的人做那种交易。”他眼里都是责备和失望。 向晚精心梳起发鬓,妆容鲜妍如初绽的桃花,水蓝色的披肩上有流苏垂下,她从未这样好看过。可长熙在她面前站着,语气清冷,“……是我有愧于你。已经做错的事情,不应该再错下去。你回去吧。” 第12章 织景 她的目光 “为什么?即使我变得好看了你也不愿留下吗!?”向晚眼里一片哀色。 “你不该把一切依附于我。向晚,我们终究是殊途。别再跟着我了,回成衣坊去吧,那里才是最适合你的地方。” 我站得远,听不真切他们又说了什么。只看见向晚骤然跪地,像是在哀求。长熙点头后拂袖而去,留下向晚一个人。 是夜,向晚一个人坐在案前,怔怔地看着一件未完工的嫁衣。因为忙不过来,我把成衣坊暂时关了门,不再接其他客人的单子。“向之,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我听见她这样说,“你把成衣坊打理得很好,姐姐很高兴。”我看着她的样子,心里却有些惶恐,强装镇定地说,“你高兴有什么用,你倒是回来帮我呀。我一个人忙活都快累死了。” 她的指尖摩挲着嫁衣上的绣花,缓缓道,“向之,若是以后你有了喜欢的人,一定不要和姐姐学……别把什么都赌在一个人身上,别为了一个人而活……他厌倦的时候,就是你满盘皆输的时候。我以前怎么说的来着,放宽眼界才能看到更辽阔的景色。” 我担心地看着她,觉得她今晚实在反常,可她兀自说了下去:“不知是不是那个仙子走漏了消息,天庭知道了水神与妖私通,滞留人间,违背律例。震怒的天庭重罚水神,还要巫溪镇三年无雨,以示天庭威严。向之,我做错的事情,没道理让别人来承担后果。从前我看得太狭隘,眼里只有长熙,如今我想看得开一些了……这世上还有很多比他更重要的事物。” 我突然明白了向晚要做什么——织景的本事,远远不止造件衣裳而已。古籍上载:“有妖织景,生于北冥。以妖力为丝,其目为引,织造幻境,能瞒天过海。”向晚是想造出巫溪镇大旱的环境,以瞒过天庭。 她已经失去了一只眼睛,若要以其目为引,她这辈子就再也看不见了。可向晚只是轻松地说,“不要紧的。那些织法都记在心里了,就算看不见,我的手艺一样不会逊色。” 那天她下跪,求的不是让长熙留下,而是帮她瞒天过海,还巫溪镇百姓生机。 “向之,从前我看不见的,现在好像有点看清了。”她轻声道。 “那你还会为长熙难过吗?” “……不会了。他对我没有心,我又何苦再纠缠下去呢。”向晚拉着我的手笑道,有滚烫的泪滴落在我手背。 “等事情过去了,我带你去凝城。那里有一种酒叫‘淘梦’,能让你忘记一个人,期效是十年。姐姐,忘了长熙吧,好不好?” “……好。” “然后我们回来,像以前一样开我们的成衣坊,给那些姑娘做漂亮的衣裳,好不好?” “好。” “那你别再哭了。姐姐,下次你再给别人送不要钱的衣裳,我也不说你了……我陪你一起去。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不会离开,我会一直陪着你。” “好。”那张笑脸美得陌生,手心传来的温度却一如曾经那样熟悉。 月色明亮,向晚站在清辉下,闭上眼睛。她周围的景色开始扭曲,出现一丝一丝的纹路,那些花草树木,房屋溪流,大道小径,都纵横交错在一起,又渐渐清晰展开,拼接成一副荒凉的景象。丝线般的光流里,整个“巫溪镇”缓缓上浮——从此往后,自天上看到的巫溪镇,便是草木逐渐枯萎,巫溪水流渐涸,街道上饿殍遍野,阵阵哀呼。 关了许久的成衣坊,也该重新开张了。 【向之的回忆结束】 那美人始终静静地坐着,不悲不喜的样子,像是一幅画。只有她的亲妹妹知道,她心里的旧伤从没完好愈合。濯尘取出一壶“淘梦”递到她面前,“向姑娘,望你醒来之日,能做回自己。” 向之替她接过酒,笑脸言谢。 我也终于想起这香气为何使我熟悉万分——我和她们一样,生在巫溪镇。镇上的人都知道,白家的女儿头发生来就是银发,还总是看见些奇怪的东西。他们说,我是怪物,是不祥之兆,总有一天要给全镇带来祸事。 彼时十五岁,除却亲人之外,镇上人人对我避而远之。我一个人在巫溪旁,走了很久,直到一股奇异的香气让我的脚步停住。有个年迈的老人微笑着朝我走来,他的胡子和我的头发一样,又白又长。 他告诉我,他是养蛊蝶的人;他的蛊蝶,能使人变成另一番容貌,只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我问他,“头发的颜色也能换吗?”他点头,取出藏在袖里的盒子,盒里有透明的蝴蝶扑打着双翼。我伸出手触摸那些翅膀,冰凉的触感从指尖传来,长久压抑着的痛苦仿佛一瞬间烟消云散。我听见自己心里的声音:白倾辞不要当怪物。 那个老人说,要这些蛊蝶替你办事,要五十两白银和你一只眼睛。我毅然决然地答应,那些翅膀旋即凉凉地贴上我的额头。 一阵风凶狠袭来,蛊蝶惊恐四散。 老人的脸色很难看,对着突然出现的那个黑衣男人质问,为何坏他生意。男人睨着他,道——“无常眼不是你这种人有资格拿到的。不过,你若是想来冥府做客,我们欢迎。” 老人一声不吭地消失在视线里。那个黑衣男人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轻声吐了两个字,白痴。我气恼地踮脚欲揪住他衣领,却被他轻松躲过。他说,我叫濯尘。 然后的事情,在记忆里就很明了了——我糊里糊涂跟着这个叫濯尘的人到了冥府,实则是被拐去当了上千年的无常。他是我最默契的搭档,刀子嘴却豆腐心的黑无常。 向之牵着她的姐姐离开了,阳光在她们背后洒下一抹金色,那条水蓝色的披肩明晃晃得发亮。那个小镇会有一家成衣坊再开张,巧手的姐妹会继续为姑娘们织造漂亮的衣裳,为寒苦的人们送去畏寒的衣物。那是她们的天赋,也是她们的美丽。 当目光不再拘泥于一时一人,才能看见真正的辽阔。如果向晚能和旁观的我们一样,在每个情节回望身后,一定不会错过她妹妹始终关切的目光——真正爱你的人,才是你应该珍惜的景色。 第13章 落鳞 山有恶龙 清晨的光线衬着鸟鸣,施施然从窗外漏进来。还未开门的覆云楼一片宁静,我气定神闲地给自己泡了一壶茶。 “掌柜的出来!”——覆云楼的大门被人狠狠踹开,随着一声怒喝,吓得我差点把茶杯打翻。从门外踏入的是一个面色不善的男人,长袍拽地,器宇轩昂,眉目间还带着股桀骜的怒意。我扫了他一眼,便把他的身份猜了个七七八八。无常眼能看穿人的三世,对他也不例外——更何况这男人身上散发出的龙族气息带着巨大的压迫感。 “你是这里的掌柜?”他站在我面前,睨着我冷冷地发问。 开店这么久以来,还没有人敢在覆云楼这么闹事——上回那个砸了我碗的张公子听说受惊过度,回去后便一病不起,至今还在**半死不活地哼唧。 我想这位暴躁的客人也应该识得我的身份,不过东海龙族的后裔嘛,确实也不怕我一个区区无常。 我笑嘻嘻地应到:“我是这里的二掌柜,这位客人需要些什么?” 他冷哼一声,“我不需要什么。”他一掌拍在了桌上,“若你们店里来了一只兔子,不准卖她淘梦酒!否则要你好看!”我愣在原地,眨了眨眼睛。就算是东海后裔,也不能这么威胁前任仙吏吧? “山神大人如此欺负一个几千年道行的小仙吏,是不是过分了点?覆云楼要把淘梦卖给谁,是我们的事。”濯尘的话语轻飘飘地从背后传来,带着他一贯的轻蔑。他侧身站定,挡在我跟前,微微挑眉,“若我们偏要卖,你又能拿我们如何?” 那男人对濯尘怒目而视,“你!”我以为这两个脾气差的男人会打一架,没想到他竟然安静了下来,别扭地把目光偏开。虽然早就知道濯尘这家伙道行莫测,也无处得知他任职无常前的身份,可没想到连东海龙族都忌惮他三分。我一脸复杂地看着濯尘,这个和我数千年朝夕相处的搭档,默默腹诽:我到底是在跟什么怪物开店啊…… 濯尘一脸云淡风轻,“至于你说的兔子么——厨房倒是有几只。不过是等着红烧的,你要不要去看看?” 那男人的脸色更难看了。 “知道你神通广大。帮我找个人吧。”下一瞬,那个男人突然服软,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那个……你们二位是旧识?”我干巴巴地插进一句话。 “算是吧。”濯尘凉凉地说,随手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我忍了忍,还是把那句“那杯我喝过”咽了下去。濯尘喝完茶,道,“可你方才刚踹坏了我们店门——” “我修。” “你方才还吓唬我们店二掌柜——” “……我赔礼。” 濯尘终于满意地点点头,坐了下来。“说吧,是什么样的兔子?” 那男人阴沉又冰冷的目光,终于镀上一股暖意,“……她叫白琬。” 【敖慕的故事】 正值隆冬时节,冷风彻骨,却没有一片雪花。 茶馆里小二奉上了新茶,向上蒸腾的热气熏得白琬红了眼睛。她揉揉眼睛,听到隔壁桌上传来这样的声音,“那紫埙山上的恶龙,通体漆黑,硕大无比,凶残嗜血,作恶多端。韦道长独自一人背着把剑,夜上紫埙山收恶龙。虽说没能斩杀那孽畜,可也令它元气大损,身受重伤无法飞升。多亏了韦道士……要是让那恶龙下了山,我们这一城人的性命,怕是都不保咯。” 茶馆里的话只能听个热闹,瓜子壳间的闲言碎语从来就没停下变化,传不了几个桌就又是一个新故事。可偏偏白琬就在这话上较了真——“紫埙山上真有恶龙吗?”白琬忍不出出声问到。隔壁桌的中年男子循身转过头来,只见一个穿着白绒袄子的姑娘瞪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手扒着茶桌,紧张兮兮地望着他。 “那还能有假?韦道长可是咱们凝城的大英雄。姑娘您怀疑我可以,总不能怀疑韦道长吧。”看着中年男人信誓旦旦的模样,白琬心下咯噔一声,越是发慌了起来。邻居家的小哥青瞿,三天前说要去紫埙山寻草药给老爹治腿伤,带着把镰刀就出发了。虽说青瞿看起来傻乎乎的,还老不小心踩坏她家地里的萝卜苗……可他也经常帮她修屋子补墙,是个挺善良的小伙;况且他爹娘除了他也没其他儿子了,还在家里眼巴巴地等着他呢,若是被恶龙吃了……思及此,热心肠的白琬暗暗攥紧了小拳头,心底响起个坚定的声音:“我得去救青瞿!” ——天知道她哪来的胆子。 紫埙山四处覆盖着灰蒙蒙的瘴气,山道上连月光都透不进来。孤身一人的白琬左手揪紧了披风,右手里的玄玉杵颤颤地发着抖,听着猫头鹰阴森森的啼叫声,她发慌得想哭。早知道她就该去请那个了不得的韦道长来帮忙,她一个人这样上山……真的很害怕啊!忽然,她感觉到身侧掠过一道黑影,本就紧张的白琬手抖得差点把护身的法器抛在地上。 “吼——”头顶骤然传来一阵低沉的龙吟,那声音忽远忽近,萦绕不去。他盯着那个闯入他地盘的小身影,无声地伸出了利爪。前不久,他刚被一个道士布局所伤,至今还未痊愈。只怕这回又是哪个阴险的小人要来暗算他。既然如此,他还不如先下手为强—— 白瑶紧张地环顾四周,只觉得背后直直地袭来一道寒气。她哭丧着脸,“大大大龙兄弟,你别吃我!我我我……我不是有意闯进你地盘的!” 几欲没入她后背的利爪,生生停住了。 可白琬闭紧了眼睛,唰得丢掉手里的玄玉杵,撕心裂肺地哀嚎起来。 耳后有一阵温热气息侵来,耳畔响起一个诡谲低哑的声音,“哦?不是有意的,难道我就不吃你了吗?”白琬嗷得一声,两腿一软,白眼一翻,直接吓晕了过去。 那个身着紫黑色长袍的男人目光冷鸷,看着那个软绵绵倒下的身影,轻轻哼了一句,“没用的小东西。” 第14章 落鳞 来了一只小兔子 他叫敖慕,是一条龙。 人间关于他的传说很多,基本上都是“凶残嗜血,作恶多端”的那一套;这些话编了上千年,也没个新版本,简直无聊透顶。凡人在敖慕眼里是愚昧至极的生物,他们终日担心他下山为祸人间,可他未踏出这紫埙山,已有千年。除了身为山神,必须长居于此,镇守庇护山脉之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 敖慕在紫埙山上设下结界,以免凡人擅闯。上个月竟然有个道士闯入他结界,不但坏了结界,还设下阵法,令敖慕大伤元气。可敖慕还没来得及找他算账,他就匆匆离去。敖慕为了修补结界,忙活了大半个月,这期间不乏有些小妖偷偷蹿进紫埙山,但念在他们并无大害,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做追究。不料今日闯进山内的,却是一只小兔仙——这倒是新鲜。紫埙山从未有仙界的人造访,他也看那些自恃清高的神仙不顺眼。如今不声不响闯进来一个,却是个胆小没用的小丫头。 他绕到那个擅闯者的身后,故意压低了声音,说到,“哦?不是有意的,难道我就不吃你了吗?”眼前的身影软绵绵地倒下,敖慕伸手抱了个满怀——小东西软乎乎的,毛绒绒的披风蹭得他掌心发痒,他似乎还能嗅到她身上隐隐约约的青草香。 方才他把小东西扔到山洞里,本想转身就走,由她自生自灭。可看着她冷得缩成一团的样子,他不知哪根神经搭错,居然鬼使神差地替她生了堆火,还极有耐心地坐了下来守着她。 柴火噼里啪啦地烧了大半夜,那个被吓晕的小家伙才慢悠悠地转醒。 她一睁眼,就裹紧身上的披风,蹿得远远的,蹲在角落里一脸戒备地看着敖慕。看着她小心警惕的眼神,敖慕语气不善地问道,“你躲什么躲,我看起来像要吃人吗?” 她战战兢兢地问,“刚才……不是有条恶龙吗?” 他顺手往火堆里又舔了一根树枝,冷冷地睨着她,“我看起来像一条龙?”她歪着脑袋,细细端详了他半天,随后松了一口气,认真地分析道:“你穿的是丝锦长袍,又长得这么好看,白白净的样子确实不像恶龙,倒像个大户人家的公子。”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敖慕腹诽。他的身份尊荣显赫,哪里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公子能比的。 “为何擅闯紫埙山?”敖慕依旧板着一张脸。 她闻言,一下子耷拉下小脸,闷闷地说,“我邻居家有位小哥,叫青瞿;前几日他爹摔断了腿,他想来采这紫埙山上的九芷草给他爹治腿伤。可我听茶馆里的人说,紫埙山上有凶残嗜血的恶龙,我担心他叫恶龙给吃了,特地来寻他。” 看着她垂头丧气的模样,敖慕戏谑道,“呵,你这么胆小,又没什么本事,还想从恶龙爪下救人?” 她瘪着嘴说,“这……我是听说那恶龙被韦道长重伤,甚至无法飞升……”她口中的韦道长,想必就是先前坏他结界还伤了他的那个道士。 “这山上的龙不吃人。你快点离开吧。”敖慕不耐烦地朝她挥了挥手,想让她早点滚。他没耐心陪一只不请自来的兔子聊天,也不想有外界的人来扰他清静。 可她却走了过来,伸手欲探向他的肩膀——“你做什么!”敖慕下意识地呵道。她这回倒是没被吓着,反而一脸关切地问道,“你是不是受伤了?” —— 那个又怂又蠢的小家伙说她叫白琬,家里祖祖辈辈都开药铺,算是个药师。 敖慕在喉咙里哼了一声,看着她忙乎乎给自己上药的样子,连个“谢”字都不给。不过药仙祖传的药倒确实是好东西;被她敷过药的伤口冰冰凉凉的,格外舒服。 方才白琬给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凑得极近, 他甚至能看见她脸上细小的绒毛。敖慕看着眼前那个娇小又弱不禁风的小身影,心里泛起一股奇怪的情绪。他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声音:“小兔子,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还帮我上药?你就一点都不怕我?” 白琬的眼梢带着灵动的笑意,“刚才我吓晕过去,是你把我带到这里的,还给我生了火……你不会是坏人呀。” 敖慕淡淡扫了她一眼,“一点戒心都没有,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今天他已经破了太多例——容忍一只小兔仙闯进结界,让她动自己的伤口,还跟她乱七八糟说了那么多话。这实在太有违他的原则。敖慕心里一阵烦躁,他不想跟任何人牵扯上什么关系,他只想安安静静待在山里。 “既然你已经醒了,就快点走吧。”他开始下逐客令。 “走?走去哪?我还没找到青瞿呢。” 白琬站在他面前盯着他,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 “那你就去找,别待在我面前。”敖慕没好气地说。 白琬就张着一双大眼睛,巴巴地看着他,既不说话也不动弹。敖慕被她看得发毛,冲她吼到,“你站在这干什么!还不快滚!” 白琬扯扯他的袖子,“大好人你就帮帮我嘛。你能在这里来去自如,又能看出我真身,一定不是等闲之辈。”敖慕有些恼怒,想反手把这只烦人的兔子掀出两丈远。“你人这么好,这种忙你不会不帮吧?”她红红的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他,声音绵绵软软缠绕在耳畔。 世人都说他是作恶多端,为非作歹的孽龙,她却晃着他的衣袖一口一个“好人”,真当他是个好管闲事的蠢货吗。 敖慕黑着一张脸,语气凶巴巴的,“你这只兔子……松手!” 某只兔子乖乖松开爪子。 敖慕闭上眼,双手捏决,咒语暗诵,低喝了声“去!”山脉深处有流光暗涌。敖慕很快就找个那个叫青瞿的人——想必他是误入了山里的迷阵,一时走不出去,在一片林子里转了好几天。 当敖慕带着白琬在他面前出现时,他正抱着一笼的草药在大石头上睡得正香。白琬蹦蹦跳跳地冲上去摇醒他。那唤作青瞿的小伙子揉揉惺忪的睡眼,把目光落到了他的身上,迷迷糊糊地问,“诶,小琬,这人是谁啊?” 第15章 落鳞 山神大人是条龙 听着那只鼠妖满不在乎的语气,敖慕微微垂眸,语气冷硬又倨傲:“我是这里的山神。”他满意地看着小兔子眼里泛起崇拜的光芒,而那只鼠妖慌慌张张地把头低了下去,“山、山神大人,多有失礼。” 敖慕面露嫌弃地转过身去。 “哇,你是山神吗!”那兔子一点都没有敬畏的意思,反而两眼放光,一脸积极地凑到他跟前。 “乱叫什么。你也是仙界之人,我不过是区区山神罢了,值得让你这么大惊小怪的?” 白琬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我的药仙爷爷虽然名贯仙籍,身处仙界;但我一直待在人间,没见过什么神仙嘛……何况你可是紫埙山的山神呢。没想到这山上没有恶龙,倒是有一个心善人好的山神大人。”她比他矮了一大截,只能仰着脸和他说话。可敖慕又偏偏不想搭理她,白琬就在他面前一蹦一跳的,努力挥手想引起他的注意。 鼻子又嗅到那股清新淡雅的青草香,敖慕心尖微颤,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她那张白净的小脸上。她一点戒心都没有,居然敢在一只龙的眼皮子底下这么放肆。敖慕提着小兔子的领子,把她稍稍拎开,“好了,你替我上药,我也替你找到了你朋友,算是两清。迷阵我已撤去,走吧。” 那个名为青瞿的鼠妖打量着敖慕的脸色,悄悄拉过白琬,和她嘀咕了几句什么。 白琬蹦蹦跳跳到他身边,紧紧攥住了他的衣袖,“你跟我们一起走吧。” 敖慕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觉得自己碰见了一只疯兔子。她前不久刚刚被一句话吓晕过去,现在就敢这样对他讲话?白琬大咧咧地跟他解释,“因为你帮了我们,青瞿想给你送个礼物……山神大人,你看你老闷在山上多无聊啊,就跟我们一起下山吧!走啦走啦走啦~”小兔子开始没皮没脸地耍赖撒娇。 居然有人胆敢在紫埙山山神面前这样耍赖。 敖慕臭着一张脸吼她,“再不滚,我让龙出来吃你们了。” 青瞿默默地缩在大石头后面,露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地看着暴躁的山神大人;可白琬却毫无惧色地站在他面前,笑着说:“这山上的龙不吃人——这是你说的呀。” 敖慕抿着嘴瞪她,半天说不出话。 —— 敖慕从未想过,他,一条威风凛凛,世人闻风丧胆的龙,居然会有一天栽在一只兔子手里。 凝城繁华的街道上,人群熙熙攘攘;身材高大,容貌出众,又身着华服的敖慕格外引人注目。这些平日里提起“恶龙”两个字都面带惧色的凡人,此刻只当他是哪位大户人家的少爷,甚至还有些貌美的小姐对他暗送秋波。敖慕黑着一张脸,反复在心里咒骂自己为什么轻易被一只兔子拖下了山。 那只鼠妖早就一溜烟跑没了影,说是回家取东西,留下他和兔子在一起。 “我请你去喝茶吧,还可以听说书先生讲故事呢。”兔子在旁边兴高采烈地说。 也不知道她在高兴什么,那双眼睛仿佛整日都是月牙弯弯的形状。敖慕郁闷地瞥了她一眼,那些愚蠢的凡人能说出什么故事,不就是污蔑他吃人掠财当恶龙那套陈词滥调么。虽是这么想着,他还是下巴一扬,道,“带路。” 到了茶馆门口,白琬的手腕却被人狠狠拽住。她疑惑地扭过头,却见敖慕面色阴沉。 “你怎么了?” 敖慕不语,目光却紧紧锁在不远处的一个青衣男子身上。 “不喝茶了。”敖慕拔腿就走,步伐迈得极大。 “诶你要去哪啊……等等我——”白琬一路小跑,追着他的背影而去。 茶馆里,桌案旁,一盏热茶腾腾升起热气。青衣的男子面容寡淡,气质却较常人出尘几分。说书先生从帷幕后走来,向他作了个揖,毕恭毕敬地道了一句,“韦道长。” ——敖慕停下脚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湖畔。 白琬终于追上他,停下小短腿气喘吁吁,从他身后探出个脑袋问到,“你怎么走得这么快?” 她听见敖慕沉闷的声音说,“因为有不愿见到的人。” 小兔子没有说话,只是善解人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敖慕抬眸,望着那只矮了他一个头的小兔子,“你怎么什么都不问,不好奇吗?” 她咧开嘴笑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事,山神大人也一样啊。你不愿说,我自然就不问。”她的眉眼浸润在春风里,嘴角那抹笑容明晃晃的,他一时竟看得有些失神。 小兔子的耳朵格外灵敏,她忽然皱了皱眉,对敖慕说,“你有没听见什么声音?” 敖慕经她提醒,也觉察到仿佛有隐秘的扑腾声传来。目光往昼锦湖面投去,只见远处一个小小的身影在不住地挣扎。 “是有人落水啦!山神大人你快救救他!”白琬在旁边尖声大呼起来。 敖慕揉揉发疼的耳朵,呵斥道,“你乱叫什么,凡人生死有命,命格所制,与我何干?” 白琬显然是没听懂他的话,着急地一个劲地晃他,“可你看见他落水了啊,怎么能什么都不做呢!你可是山神啊!” “山神怎么了,这里又不是紫埙山。”敖慕面无表情地说。 “你快点想想办法……我,我不会水。”远处那个小小的身影已经停止挣扎,身躯渐渐沉了下去。 小兔子哭丧着一张脸,看得他心烦。敖慕叹了口气,“罢了,留你去救他,我还得拎一只淹死的兔子去和药仙赔罪。” 昼锦湖畔,金光万丈。白琬眼睁睁地看着那位山神大人化作一只白鳞耀眼的龙,甩尾潜入湖中。 少顷,那只白龙从湖面跃出,龙鳞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气势非凡。一个湿淋淋的小胖子被粗鲁地扔到柔软的草地上,被水呛住的他不断地咳嗽。白琬冲上去帮他拍背,好让他顺顺气。光辉熠熠里,那条巨大的白龙化作人形,身为东海龙族的山神大人逆光而立,器宇轩昂,身上不曾沾湿分毫。 “原来你就是龙啊……”呆呆的白琬艰难地冒出一句话。 敖慕脸色一沉,本想扭头就走;可白琬眼里有如闪着细碎的星子,话锋一转就开始夸他,“……山神大人,你真厉害!” 那个圆滚滚的小胖子冲上去就抱住了他的大腿,还把湿漉漉的脑袋在他袍子上蹭了蹭,敖慕一脸抗拒,差点想把他脑袋拧下来。 小胖子嘟嘟囔囔地说,“爹娘都说紫埙山上有条大龙,专门吃小孩,可我觉得不是这样的。我长到六岁了,从没见过龙呢!刚才是你救的我对吧!我瞧见了,一条白色的龙朝我游过来……紧接着我就被扔上了岸。”小胖子兴奋地看着他,“我要回去和爹娘说,是一条龙救了我呢。” 又倔又暴躁的敖慕不曾说话,只是把脸偏向别处,手指在小胖子脑袋上轻轻敲了敲。 第16章 落鳞 又遇青衣故人 敖慕在此前的几千年岁月里,都紫埙山清冷的月光为伴。他脾气差,性子冷,遇上好事不爱搭理,碰上污蔑不爱争辩,自然也没什么交好的知己。 可自从那只没本事的兔子闯入他的结界,他就再也没过过一天清静日子——不过是陪她在凝城逛了一圈,救了个凡人小胖子,她就自称是他的朋友,整日赖在紫埙山上,每天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地要他讲龙族的故事;还有那只看起来又怂又蠢的鼠妖,给他送了一大把青凌花的种子,让他种在山上,说是可以固守地脉的灵气。 真是可笑,他堂堂的东海龙族,要靠这些小破花固守地脉? 可是那只兔子眼巴巴地注视着他,他怎么也说不出“我不要这破花”这种话。敖慕按捺住不情愿的表情,伸手接下那个小小的布袋。结果鼠妖又嘟囔着什么“不能让山神大人亲自干种花的活”,也隔三差五地跑到山上来打理他种下的青凌花。 腊月之末的时候,紫埙山的山头开满了一大片蓝色的小花;放眼望去,那层层叠叠的花瓣竟和东海的浪花有几分相似。 敖慕站在紫埙山最高的地方,长风烈烈灌进他的衣袍。他心下有些烦躁——那只兔子一连三天没有来紫埙山了。敖慕不想承认自己记挂一只兔子,可他还是纵身一跃,腾云往凝城而去。 人间不比紫埙山,没有结界庇佑,寒冬的刺骨冷意肆虐在空气里。往来如织的行人都裹紧身上的衣物,步履匆匆,呵气成雾。 敖慕没有寻到心心念念的小兔子,却撞见了一个青衣的道士—— 韦玄析站在他的对面,那道熟悉的目光越过茫茫人群,落在他身上,宛如冰霜。 “师兄……”敖慕轻轻吐出这两个字,下意识想要转身。 可韦玄析显然不想放过他,口中低诵了几句什么,便有数只白色的利剑凌空朝敖慕袭去。韦玄析踏空而起,青色的衣袍在风里扬成一面幡。他布下的剑阵诡怪险恶,大有直取敖慕性命的架势。 敖慕没有想到他会对自己动杀意,一时不及躲闪,被迫当众化出龙形—— 巨大的白龙盘踞在街道上空,每一片鳞片都折射出耀眼的光芒;低沉的龙吟响彻大半个凝城,集市上的人惊慌失措,四处奔逃。只有韦玄析稳稳站在原处,右手一招,又是一轮剑阵扑面而去。 白龙并无心和韦玄析缠斗,更无伤人之意,只是始终在闪避他的攻击。东海龙族呵气成云,善水善火,骁勇善战,本不该败在他手里;可敖慕始终不曾出招,像是怕伤着他一般,竟也逐渐落在了下风。 空中的那条巨龙终于开口说话,“师兄,那日紫埙山上布下阵法重伤我的人,是你吧?你就如此恨我吗?” “我不恨你。我只想除掉你。”韦玄析眼里有浓浓的嗜血杀意,自怀里掏出一张符咒,咬破手指,以血为引,不惜动用邪咒也要将敖慕封印。 敖慕眼里的最后一束希望都熄灭,他长啸一声,顷刻间乌云压城,一场风雨欲来。 在符咒逼近敖慕时,有一道白光从地面灵巧跃起,一根玄玉杵挡在符咒前,仿佛抽去它的生气。青衣的道士像一片羽毛,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一时失去意识。 “虽然我没什么本事,不怎么会打架;但‘玄玉杵’擅净化污邪,总算也能帮上点忙。”赶来的白琬站在云上,她手里的玄玉杵散发着淡淡的青色光芒,看起来倒真有了几分仙女的模样。可敖慕偏偏不领情,没好气地哼了一声,“我可不想欠你人情。” 白琬也不生气,反而嘴角弯弯地解释,“能帮上你的忙我很高兴呀……我早就想跟你成为更好的朋友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早就想跟你成为更好的朋友了。那只兔子是这么说的。 听着这种类似告白的话,孤僻惯了的敖慕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作答。 白琬摸摸自己的鼻子,“你怎么跑到凝城来啦,是不是惦记我呀?爷爷找我去帮忙捣药制仙丹,所以我才好几天都……”没等她说完话,敖慕别扭地一甩尾巴,把某只小兔子卷到背上,穿破云雾朝紫埙山而去。 —— 紫埙山山顶,青凌花覆盖整片山头。晚风凉凉地穿过花海,也穿过发梢。 穿着白色袄子的小兔仙坐在高高大大的山神身后,眼前的柴火烧得噼啪作响。 白琬想起她初次到紫埙山来的时候,没出息地吓晕了过去;这个脾气古怪又看起来冷冰冰的山神大人把她搬到山洞里,怕她冻着还给她生了火。 “其实你是一个很心软的人吧。”兔子托着脸,小声地嘀咕。 敖慕睨了她一眼,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智障。 “从凝城回来你就一直不说话,是在想那个青衣道士吗?” “嗯。”敖慕只说了一个字,紫埙山顶又一次归于沉寂。 看着敖慕的脸色不太好,她扯扯他的袖子,“你不愿说就算了,不过下次再和人打架的时候你别再那么傻了,一直不还手的话是会吃亏的。”白琬清甜的声音萦绕在耳畔,像是一把钥匙,悄然开启某扇厚重的门。 “他是我的师兄。”敖慕的眼里有看不清的情绪流动。望着白琬天生微红的眸子,他心里有个角落一寸一寸柔软下来。 这只傻兔子,好像什么都不懂,其实看得比谁都明白。他叹了口气,决心把十分的信任,都交到她手上。 “你不是一直缠着要听龙族的故事吗,那我讲给你听。” 这个故事,要从敖慕还不是敖慕的时候说起—— 湛蓝的大海旁,有个粉雕玉琢的小男童赤着脚踏在洁白的细沙上。周围和他年龄相仿的孩子互相推搡着,嬉笑声和浪花拍岸的声音交织在一起,画面热闹又明亮。 第17章 落鳞 东海回忆(1) 但慕之是被隔绝在热闹外的那一个。周围的欢笑声与他无关,他从来都是一个人。他的娘亲独自带着他,住在这海边的小渔村里。 慕之性格孤僻,不善言辞;渔村里其他的孩子都不爱同他玩耍,背地里也对他指指点点,嘲笑他是没有爹的野孩子。 对于海边的孩子来说,会水是一种天性。那群七八岁的孩子每一个都能在海里如鱼一般穿梭,唯有慕之是个旱鸭子,从来不敢靠近大海。 “喂,慕之,你要是敢下海游一圈,我们就带你一起玩,怎么样?”那群孩子站在海边起哄。慕之明白,他们不过是想看他笑话。他摇了摇头,“我不会。”言罢欲转身离开。 可那群孩子一拥而上,一边推着他往海里去,一边嚷嚷着“多喝几口海水就会游了。”温暖的海水拥上他的小腿,他一个趔趄摔在浪花里,腥咸的气息灌满他的口鼻。周围的孩子们闹作一团,指着他狼狈的样子,笑得直不起腰。 慕之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方才还浪潮温和的大海仿佛忽然发了脾气,海面的浪花霎时卷起一丈高。其他的孩子们动作敏捷,纷纷往岸上跑,还未反应过来的慕之被兜头而来的海浪拍下,卷入水深处。海水仿佛灌入五脏六腑,慕之只觉得自己的身子越来越沉,越来越沉。窒息的感觉随恐惧传遍四肢百骸,慕之几乎失去意识。 大海上空有阴云逐渐聚集,海浪一阵比一阵汹涌,狠狠地拍在岸上。孩子们看不见慕之,也听不见慕之呼救的声音。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闯了什么祸。而下一瞬他们看见的场景,让他们统统吓呆在原地—— 海面上有金光乍起,伴着一声震耳欲聋的龙吟,一条白龙劈水而出,直冲云霄。 “慕之他、他是龙啊——”海滩上传来某个孩子细弱的声音。 那条白龙没有理会那群呆若木鸡的孩子,盘踞在空中,呵气成云,覆云为雨,滔天的浪花映照着他的白鳞,光华万丈。 八岁那年,他险些遇险;却也因此唤醒了为龙的天赋。 东海里来了一批身着华服的人,将他从娘身边带走。海底富丽堂皇的宫殿里,那个身居王座的老人慈祥地摸着他的脑袋,对他说,“孩子,你终于回家了。记住,你是东海龙族之后,从此往后,你便唤作敖慕。” 那是老龙王,东海里唯一真心待他的亲人。 敖慕的娘是个凡人,因而他在东海也不受那些所谓的兄弟姐妹待见。那些龙族至亲,表面上待他客客气气,背地里却对他百般嫌弃——即便他是兄弟姐妹里能力最出色的那一个。 年轻气盛的光景,敖慕的性子格外暴躁。在某条青龙一再挑衅他是个杂种之后,敖慕一怒之下把他打折了腿,外加踏平东海龙宫十丈宫墙。 敖慕负气离开,去了离东海十万八千里远的紫埙山,拜在那里的山神褚恒仙君门下。初次见面时,韦玄析一席青衣,拎着他的剑,站在山神身侧。他目光明亮温煦,亲切地喊敖慕“师弟”。 小时候在渔村时,他受尽孤独和排挤;到了东海之后,他也从未经历过来自兄长的温暖。他不相信他人,更不会对他人好,直到他遇见韦玄析。 韦玄析早他三百年入师门,在他面前却没有一点师兄的架子。紫埙山难得来了个小师弟,还是东海的龙族,韦玄析对他百依百顺,照顾有加。每天耐心辅导他法术不说,从哪位仙友那里顺来点好酒,都要第一个叫上敖慕,惹得山神师父都眼红。敖慕年轻,又不懂人情世故,常常闯祸得罪人;韦玄析就跟在他后头替他收拾烂摊子,还常常在师父面前替他顶过受罚。 敖慕冷了几千年的心,是被韦玄析暖化的。 他们曾坐在紫埙山最高的地方,把酒言欢。韦玄析握着素白的酒杯,长剑随意搁在身侧,偏过头来问他,师弟,你在紫埙山待了已有三百年了,可曾想过以后? 敖慕仰头饮尽一杯酒,餍足地眯起眼睛,凉凉地答到,“什么以后?你是说回东海吗?呵,免了吧。我就想留在这,跟你喝喝酒……这可比在东海受气的日子舒坦多了。” 韦玄析敲了下他的脑袋,笑道,“我可不想跟你这条龙喝一辈子酒。”敖慕也笑,把他的手一巴掌拍了回去,“那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打算。” 韦玄析双眸微敛,“敖慕,你可曾喜欢过人?” 敖慕皱了皱眉,这种复杂的情感对于他来说太过陌生和遥远,他也看不懂师兄眼里突然柔软下来的光芒。“……不曾。”敖慕想了想,又问道,“师兄喜欢的人是什么样的?” “她叫凉珂。我随师父去仙界时,曾遇见过她。她穿着蓝纱流仙裙的样子,我一直没能忘掉。”敖慕点点头,嗯,这名字耳熟,他听说过——据说是西海的公主。那西海的公主似乎常常跑来见师兄,但他只当那是师兄的私客,从未留心或是打探,甚至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敖慕忽然想起,那场宴席他也曾随老龙王出席,可他对龙族的人本来就无好感,更不会特别留意。 韦玄析的目光遥遥望向西边,眼里盛满温柔。“我与她约好了,待我接任山神之位时,便是我迎娶她之日。” 三月过后的某一天,从不落雪的凝城下了一场大雪。天空灰霾一片,片片雪花纯白无暇。紫埙山银装素裹,放眼望去,白茫茫的山脉构成一幅连绵壮美的盛景。 但敖慕却失踪了。 韦玄析好不容易在山脚处找到敖慕,却看见他眉头紧锁,一脸阴沉。 “敖慕,你怎么了?”韦玄析关切地问。 敖慕仰起头,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他的发梢,落在他的肩膀,却不曾消融。“师兄,我要回东海一趟。”敖慕的声音低低的,难以辨清他话里的情绪。 “难道这异象,是因为东海出了事?需不需要我——” “不必。”敖慕打断他的话,“老家伙知道我不愿待在东海,也不多管我行迹。但他曾和我说过,若是有一天他出了什么事情,需要我回到他身边去,他便会以龙鳞化灰,落而成雪。”敖慕伸出手,雪花轻悠悠地落在他的手上,融进他的指尖。 第18章 落鳞 东海回忆(2) 只有东海的后裔才能觉察出这场大雪的来源。 “我还在东海的时候,只有那老家伙待我最好。如今他出了事情,我不能坐视不理。” 韦玄析拍拍自己师弟的肩膀,语气温和,“你放心回去吧。如果需要帮忙,我随叫随到。” 敖慕微微垂下头,“师兄,谢谢你。” 漫天飞雪里,一条白色的巨龙腾空而起;伴着震天的龙吟,往浩浩东海而去。 —— 灯火辉煌的龙宫里,重病的老龙王半倚在床榻,匆匆赶回来的敖慕站在他窗前,肩上还沾着几片微薄的雪花。 老龙王咳嗽咳嗽,说,敖慕啊,我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了,我最放心不下的便是你。 敖慕静静地站在原地,目光寡淡,没有说一句话。 从他踏进龙宫的第一步起,他就觉察事有异样。果不其然,老龙王拐弯抹角转了几个大圈,把话题引到了他的终身大事上。老龙王唠唠叨叨,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大段,他连半个字都没听进去。 他只听清了最末了的那句话——“我们东海,将与西海联姻;婚期就定在下月初五。” 敖慕甩袖便走,身后一道清越的声音生生拽住他的脚步。 “敖慕。”他转过身去,一袭蓝纱流仙裙映入他的眼睛。那是西海的公主,凉珂。 老龙王在旁边乐呵呵地笑着,说凉珂那日在宴上见过他,便对年轻俊逸的敖慕芳心暗许;后来听说敖慕教训了一条曾调戏过她的青龙,她更是为敖慕的气概所折服。时隔好多年,西海龙王终于知道了自家孙女的心思,眉开眼笑地传信来东海。老龙王一看,心里也欢喜,想着他这顽劣子孙终于有望安定下来,便和西海龙王商量着早日定下婚期。 敖慕冷冷地看着她,道,“你可知道,韦玄析是我师兄?” “玄析哥哥?”凉珂脸上并无惊讶的神色,她只是有些羞涩地笑着,“你别误会,我对玄析哥哥没有男女之意。之前的几百年里,我常去紫埙山……是、是为了看你。” 敖慕皱眉,道,“你分明与他约定,待他成为山神之时,便是你嫁他之日。” 凉珂不慌不忙地辩解,“我从未说过这样的话。我同他说的是……将来接任山神之位的人,便是我的夫君。我早就打探清楚,褚恒仙君欲选你为下一任山神。玄析哥哥虽待我好,可我又怎么会喜欢一个名字都未列在仙籍的人?” 敖慕的脸色又冷去三分,“你利用师兄,和他在一起,是为了接近我?” 西海公主摇摇头,一双眸子楚楚可怜,“……你又何必把话说得这么难听。玄析哥哥或许是误会了我的心意,可你难道就不曾留意过我吗?那日在宴上,我看进眼里的第一个人是你,我倾心的人也是你,而不是玄析哥哥。” 敖慕没再搭理她,冷冰冰地对老龙王甩下一句话,“劝你别把联姻的念头打到我头上。什么西海公主,不过是个心机重重的货色,我才不稀罕!”老龙王在身后震怒地大骂,敖慕理都不理,扬长而去。 敖慕虽然觉得凉珂这女人的话不可信,可她所言却不假。褚恒仙君中意的接班人,果然是他。 ——自从褚恒仙君宣布传位事宜之后,师兄已经连续好几月不曾搭理他了。敖慕心口闷着一口气,却也不知道如何解决。看见师兄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心里始终怀有愧疚。他跑到师父跟前,问他为何不把山神之位传给师兄。褚恒仙君不肯多言,只是轻描淡写地应道,“玄析资质是不错,可他心性不稳,不足以成为守护地脉灵气的山神。” 敖慕听到这句话差点跟自己的师父动手,他师兄心性不稳,难道他这条四处闯祸的孽龙就稳了吗?韦玄析处事成熟,性格温和,心思缜密,敖慕怎么也想不通,山神之位的人选怎么会是自己。 虽说婚事是老东西安排的,山神的传位之举也非敖慕所能掌控,可敖慕实在受不住韦玄析的冷眼相待,日日盘算着怎么和师兄赔罪。就在敖慕在盘算着要不要背弃师门,拒绝山神之位的时候,韦玄析忽然肯开口跟他说话了。 “师弟,”韦玄析语气一如往昔温和,神色却带着三分冷漠,“师兄有件事想拜托你。” 敖慕连忙应到,“师兄何须如此客气。你的事,我一定会帮。” “我想借移时灯一用。” 敖慕脸色微变,“师兄,你要移时灯做什么?”移时灯由地仙看管,可地仙是个刻板的老古董,怎会把移时灯轻易借给他人? 韦玄析面不改色,“……我想回到你与凉珂相遇之前。只要凉珂不曾见过你,她便不会喜欢上你——还有,那条青龙,也交由我来收拾。” 敖慕沉默了半响,不知该如何作答。提出这个要求的若是别人,他定会断然拒绝;可如今这个人是对他亲如手足的师兄,更是他满怀愧疚和歉意的人。 “怎么,师弟不愿帮我?”韦玄析的话像是钻入肺腑的冷刺。敖慕犹豫再三,还是点了头。 —— 地脉深处,地仙洞内灯火通明,门口的侍卫神情肃穆。 敖慕一身华服,东海王室的令牌明晃晃地挂在腰间。他稳步上前,对着那些侍卫自报家门,“东海敖慕,前来借地仙的移时灯一用。” 侍卫恭敬地向他颔首,客客气气地答,“移时灯掌控万物时序,若被有心之人利用,后果难以设想。所以地仙大人早已定下规矩,此灯概不外借,还请殿下见谅。” “地仙人呢?我亲自找他商量。”敖慕面带不甘地问。 “大人三日前去了仙界赴宴,此时并不在地仙洞。” “开个条件吧。要怎么样才肯借移时灯?” “殿下,移时灯绝不外借。” 敖慕眼中暗去几分,“你明知道我的身份,怎敢如此和我说话?就不怕得罪东海吗?” 第19章 落鳞 东海回忆(3) 侍卫不卑不亢地应到,“地仙大人的脾气,想必您也曾耳闻。殿下还是请回吧。” 敖慕冷哼一声,脚下转了个方向,甩袖离去。 方才他故意和侍卫攀谈,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好让韦玄析潜进洞内。若他成功找到移时灯,这会儿应该已经到了赴宴那日之前吧。敖慕心下泛起一股隐忧,擅自篡改过去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他也没有把握。 “师弟。”身后响起韦玄析透着凉意的声音。敖慕错愕地转身,“师兄,你怎么还在……” 目光越过他的身后,敖慕看见那个侍卫瘫倒在地,嘴角还挂着一抹猩红的血迹。 敖慕不可置信地看着韦玄析,连声音都在颤抖,“师兄,你这是做什么!” 韦玄析剑锋斜指,冷冷地笑,“我比你早三百年入师门,也比你先见到西海公主。可最后一切都不是我的。凭什么?凭什么位列仙班的是你,抱得美人归的也是你?难道就因为你是东海龙族,就注定拥有一切?可你别忘了,你身上也流着凡人的血。你也不过,是个杂种。”最后四个字轻飘飘地落在敖慕心上,一如那日的雪花,一如东海的海水,冰凉彻骨。妒火燃进了他的眼眸,韦玄析手里的白剑朝着敖慕胸口而去。 敖慕站在原地,没说一句话,眼睁睁看着那柄利剑没入自己的胸口一寸。鲜血顺着剑刃淌下,在地上撞出一朵红色的花。 “师兄,遇见你之前,我从不相信这个世界。我一直以为,你是世上待我最好的人。”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失去了所有温度,“可你和东海的人,好像也没什么两样。”敖慕闭上了眼睛,没有丝毫还手之意。韦玄析握着剑的手一震,剑锋悬在原处,再难动弹。他收回剑,语气不带一丝感情,“你不必再信我了。” 韦玄析走了,留了他一条命,也再没回过紫埙山。 那时候的敖慕还不知道,韦玄析潜入地仙洞,为的不是回到过去;而是借移时灯之力,触动地轴,酝酿一场灾祸,再把一切罪名盖到敖慕头上。他太了解敖慕,知道敖慕所有的过往,也清楚如何置敖慕于深沼——某个渔村一夜之间陷入地底,海水漫过所有房屋的屋顶。敖慕从韦玄析那里知道消息,匆匆赶去,可整座村庄都已陷进了翻涌的海浪。他拼了命地把那些凡人捞上岸,却为时已晚。全村两百余人,仅十人生还。 地仙洞的侍卫只记得敖慕明晃晃的腰牌,于是震怒的地仙一状告到了东海,要东海处置孽龙。 灯火通明的大殿上,老龙王威严地端坐在高处。敖慕的手脚上带着玄铁打造的镣铐,神情傲然地立于众人面前。“敖慕,你可知错?”老龙王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话语间带着抹凌厉。 “我何错之有?”敖慕眼神带着不屑。 老龙王气得狠拍桌案,“你悔婚在前,对西海公主出言不逊;又擅闯地仙洞,打伤侍卫,酿成大祸,导致人间两百余人丧命!你这孽龙还不知悔改!” 敖慕嘴角微挑,望向华衣老者的眼神薄凉,却失去了所有解释的欲望和气力。 “来人啊,将他关进水牢,永生不得踏出东海半步!”老龙王指向他的手指微微颤抖。 先前那些看敖慕不顺眼的龙族子孙,借机一哄而起,纷纷上奏。 他们说,敖慕早年便处处闯祸,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应当严惩; 他们说,此番恶劣行径是给东海蒙羞,若只是区区囚禁,未免罚得太轻; 他们说,不如就卸去敖慕的龙鳞,将他锁在水牢内,永不见天日。 敖慕咬牙切齿地微笑着,一字一句地说,“你们真以为我不敢拿你们怎么样?” 眼前的敖慕手脚都带着镣铐,可他阴测测的话语,竟无人敢做声应答。 他身上只有一半龙族的血统,却是所有兄弟姐妹里天赋最高的一个;明明是最不入流的杂种,老龙王却对他最为关照;这些年来,他不知拜在哪位仙君门下,修为大增,能力远在其他龙族之上。他们自小排挤针对敖慕,不过是畏惧他的能力,嫉妒他的天资。 ——那是敖慕最后一次大发雷霆。 翻腾的海水搅得龙宫地动山摇;玄铁打造的镣铐,寒冰铸就的水牢,被敖慕拆了个粉碎。敖慕心灰意冷地离开,回到紫埙山,做了一个低调的山神。他知道,几千年来,老龙王一直派人搜寻他的踪迹。可他在紫埙山设下了重重结界,掩去自己的行踪,发誓永不再回东海。 —— 敖慕讲完了故事,眼前的柴火也将要燃尽。那只嚷嚷着要听故事的兔子,不知从哪一段开始就昏昏欲睡,最后直接把毛茸茸的小脑袋搁在了他的肩上。 一向暴躁的敖慕竟也没推开她,只是始终维持着一个姿势,任由她在自己的肩头呼吸渐缓。 “兔子,你的药仙爷爷应该待你很好吧。”敖慕的语气里带着落寞。 白琬咂咂嘴,声音有些困倦,“你们龙族还会下雪呀?” 敖慕脸色一黑,“我说了那么多,你就只记得这个?” “凝城很久没下过雪了呐……”白琬自说自话着,脑袋始终没从敖慕的肩上抬起来。“你下场雪给我看看嘛。” 他沉默了一会儿,微微偏过脸,“……那样老家伙便知道我在哪了。” “敖慕——”白琬把脑袋抬起来,语气变得严肃。肩上陡然失去温热的触感,敖慕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 “我的药仙爷爷对我很好,你的龙王爷爷对你也不差呀。回东海去吧,说不定他也惦记你呢。” 敖慕从喉咙里哼了一声,“我可不惦记他。” “不要因为别人的眼光,把自己藏起来。也不要因为觉得愧疚,就纵容别人伤害你。”白琬素净的小脸上透着认真,眼眸里的温暖仿佛一簇火苗,一点一点攀上他的心墙。“你的师兄怨你,你的龙族兄弟中伤你,不是因为你做错什么。唔,那些龙是很讨厌,你当然不用顾忌他们,继续委曲求全。可是龙王爷爷是关心你的人啊,至始至终他都在保护你。即便他误会是你闯下大祸,也不忍心重罚你。所以啊,你应该回东海去,把当年的事情解释清楚——” “我……” 白琬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你看,你没扔下晕倒的我,帮我找到青瞿,还救了落水的小孩子,几千年来把紫埙山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比从前的褚恒仙君做得还要出色。” 白琬小小的手郑重地握住他的手,表示自己的鼓励,“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山神啦,不要因为没有意义的愧疚和自责,失去对爱的信心。” 他盯着那只抓住他的手,下意识想嘲讽她一句“那是因为你只见过我一个山神”,却忍住了没说出口。敖慕的目光看向别处,“为何要劝我?这事本与你没有任何干系。” 白琬绷着一张严肃的小脸,一脸正义地道,“不能让好人一直被冤枉!”她顿了顿,又道,“还有就是、就是……”敖慕还没说什么,她自己先结结巴巴着红了脸,声音细如蚊呐“因为我喜欢你……” 冷漠暴躁的山神大人,几千年来第一次露出了莞尔的微笑。“兔子,你说什么?” 小兔子慌慌张张地捂住脸,“没什么。” “我听见了。”山神大人还是笑。 那堆柴火渐渐熄灭了下去,山顶不再有光;小兔子把脸埋进一个宽大的肩膀,白色的袄子像是缀在沉沉大海上的一朵浪花。 第20章 落鳞 龙鳞成灰,化而为雪 山神大人心情愉悦,连带着整座紫埙山都山水明亮,灵气通透。 他的小兔子今晨下了山,说是在此逗留了这么多日,也没和家里打声招呼。他噙着笑意目送她背影远去,左手往空中一招,手里便多了条长长的礼单。“我也该去拜访一下药仙大人了。”敖慕嘴角弯弯,脚步轻快。 白色的巨龙潜在云层里穿梭,他循着小兔子的气息一路探去;在临近昼锦湖时,那抹气息却突然断了踪迹。敖慕心头蹿过一股不祥的预感,化作人形降落在地。 一袭青衣赫然站在他对面,手里拎着某只兔子的衣领。 “敖慕,你终于也有了自己的软肋。” 敖慕的脸色冷到了极致,“师兄,放开她。” 韦玄析眼角微挑,“若我偏不放呢?”他右手一挥,一道白光已架上白琬的脖颈,那长剑似雪,砭人肌肤。 “师兄,我不想对你动手。”敖慕眼里带着隐忍的痛苦。“你滥杀凡人,嫁祸于我,蓄意离间我与东海的关系,这些我都不与你计较。你我二人的恩怨,不要再祸及无辜。” 韦玄析吃准了他不会与自己的动手,踩着他的愧疚一步一步紧逼,“敖慕,这几千年的山神之位,你坐的可还舒坦?”他的手微微使劲,小兔子白皙的脖子上边有一缕血痕渗出。 敖慕咬紧了牙,身侧的手紧紧攥成拳头。 “山神的位子,应该是我的;迎娶凉珂的人,本也是我!你根本就不应该出现。敖慕,你根本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师兄,”敖慕喉间干涩,“那你最初对我的好,也都是假的吗?” 青衣眼中似水薄凉,吐出一句话,“不是假的。却是后悔的。”敖慕眼里伤意一片。 “你不欠他什么。”白琬突然开口,“他的后悔,是因为他嫉妒。为了一己私欲,不惜残害凡人性命,这样的人,怎么能守护紫埙山万物生灵?这种人,本就没资格成为山神的!”一串血珠顺着白琬的衣襟滚落。 敖慕低着头,表情掩在一片阴影里。四周有风渐起,一层层推开湖面的涟漪。敖慕眼眸微阖,一声震耳欲聋的龙啸划破长空,昼锦湖畔白光乍起,刺痛人的眼睛。 硕大的龙爪将青衣的道士摁倒在地,利爪刺入他的胸腔,鲜血漫湿柔软的草地。 “……敖慕,你……才是不配成为……山神的人……”韦玄析艰难地吐字。 那条巨龙口喷白雾,琥珀色的眼眸澄澈如镜,“你说的话,不重要了。”敖慕的尾音轻轻地落在空气里。 —— 茶馆里小二奉上了新茶,台上换了个新的说书先生,穿着灰色的麻布长衫,热火滔天地说着龙的故事。“话说紫埙山上的那条龙啊,原不是恶龙,反是东海龙族的后裔!他遭奸人陷害,隐居深山。正是有了东海龙气庇佑地脉,我们凝城一直风调雨顺!这么些年来,除了一个青衣的道士,没人亲眼见过白龙。可前些阵子,那城南的冯家小公子不慎落水,恍惚间看到有条巨龙自天边穿云而来,潜入水里,一把将其托举上岸,救了他一命!据闻,那条白龙威风凛凛,身形不凡……” 向上蒸腾的热气熏得白琬红了眼睛,她揉揉眼睛,右手被一只宽厚的手掌牵住。 衣容华贵的山神大人坐在她的身侧,表情非常不悦,语气却夹杂着温柔,“哪里来的说书先生?满口瞎话!” 白琬把茶杯推到他跟前,道,“人家没说错嘛……之前那位还老编排你是又坏又丑的大黑龙呢。”她暗戳戳地在心里想,又不是只有敖慕那坏心眼的师兄才会收买说书人。 敖慕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凡人真是愚蠢至极。”咽下一口茶,敖慕转了个话头,“药仙大人此时可在府上?我想携礼去拜访他老人家。” 白琬迷茫地望着他,“携礼?携什么礼?” 山神大人眉梢带笑,“自然是聘礼。” 某只兔子大惊,“你……你你你……?” “怎么,不愿意?” 白琬鼓着一张小脸,“可你还不曾和老龙王提过此事呢……你们东海万一不喜欢兔子怎么办?” 敖慕皱了皱眉,“这与东海何干?我喜欢便可。” “不可以!”小兔子义正言辞,“我好歹也是堂堂的药仙传人,当然要……要双方亲长见证,明媒正娶。况且,你现在还是戴罪之身呢……你要不把当年的事情解释清楚,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这只兔子,现在是要他向东海低头解释,冰释前嫌?敖慕危险地眯起眼睛,“要我与东海和解,是不可能的。至于你,我先送了聘礼,再把你拎回紫埙山便是。” “不是与东海和解。是与你自己和解。毕竟那里还有一个一直在等你的人。”小兔子一本正经。 敖慕态度强硬,语气不善地顶了回去,“不可能!”他霸道地断言,“你说了喜欢我,当然只能嫁给我!”白琬脾气怂,胆子小,自然是不敢正面和山神大人吵架。即便手被紧紧握在温热的掌心里,小兔子依然气得小脸鼓鼓的,赌着一口气也不和身边的人说话。 ——因逃婚而名扬东西两海的敖慕大人万万没有想到:风水是轮流转的,他敖慕也轮到了被人逃婚的一天。 小兔子一声不吭地玩失踪,留下一张信笺,说不愿嫁他,还扬言要去覆云楼买淘梦酒,把他忘干净了好另觅新欢。敖慕火冒三丈,把那张信纸揉成一团。这只兔子看起来胆小,如今却敢这样恐吓他? 呵,好一个另觅新欢。敖慕的暴脾气一下子被燎了起来,眼里都带着火星——若那店家敢卖酒给兔子,他敖慕定要踏碎整座覆云楼! 【敖慕的故事结束】 “你原本打算踏碎我家酒楼?”濯尘握着茶杯,语气带着玩味。 敖慕的语气弱去半分,“……我先前并不知这酒楼的主人是你。” 我好奇的目光在这两个男人身上转来转去,很好奇濯尘究竟凭什么本事,让这位桀骜不驯的东海殿下都对他服软低头。 濯尘不慌不忙地向后微仰,慵懒地靠在椅背上,“那先商量一下,怎么和我覆云楼的二掌柜赔礼谢罪吧?” “东海的月见夜明珠,”敖慕谈起赔礼倒是爽快,“十箱。”我沉浸在这笔突如其来的财富里,一时缓不过神。真不愧是东海的殿下啊……出手就是阔绰,这番赔礼能抵过无常多少年的俸禄了。 他见我没反应,又再加一笔,“再加二十箱金子。” 我捂住心口,喜笑颜开地望向我们的大掌柜,可他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脸上不见一点波澜。人家也不过是踹坏一张门而已,赔得这么多,连我开始觉得有点羞愧,“山神大人,你给的这些都够再开十个覆云楼了……” “不必愧疚”,濯尘悠悠吹去茶水上的茶叶,道,“他人傻钱多。” 敖慕愤怒地拍桌,“你再说一遍!” 濯尘善意地提醒他,“劝你不要冲动。你掌下那张桌子是某位上仙送的,用的是万年梨花木,宝贵得很。若是拍坏了,怕是又要再赔几十箱金子。连自己未过门的娘子都没法找到,不是傻是什么?” 我几欲开口劝濯尘口下留情,还是忍住了。毕竟挤兑人是这位大人的乐趣和本性。 “山神大人息怒。店里不曾来过兔仙,我们也不曾卖过她淘梦。还请大人放心。”关键时刻,还是要靠我出来打圆场。 “那你们可有法子找到她?”敖慕依旧黑着一张脸。 “为何不让她来找你?”濯尘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望着他,抬手指指那扇被踹歪的门“去把门修好,然后在凝城下一场雪吧。” 敖慕曾说过,龙鳞成灰,化而为雪,只有东海的后裔才能觉察出大雪的来源。 那只心思细腻的小兔子,逃婚是假,想让他和自己的爷爷重修于好是真。毕竟当年他“犯下滔天大错”,老龙王虽于心不忍,不肯相信自己的孙子会如此行恶;可迫于龙宫威严与众人的目光,不得不下令将敖慕关入水牢。敖慕脾气倔强,连句解释都不肯给,爷孙两人自然无法解开心结。 说来感慨,那白琬真不愧是药仙的后人,既会治伤,又懂医心。 ——覆云楼的门被修缮如初,山神大人拂衣而去,在门口留下十箱夜明珠和二十箱黄金。我高高兴兴地跑里跑外搬金子,在看账本的濯尘头也不抬,语气恶劣地讽刺我,“恭喜你,也成为了人傻钱多的一员。” 凝城上空的云海层叠交织,有条白色的巨龙游弋其中,银色的鳞片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嵌在灰霾的天空。多年未下过雪的凝城,忽然飘起了雪花,覆云楼门口的行人纷纷驻足,仰头看着这场盛大的奇景。 远处的茶馆传来说书先生的声音,“瑞雪兆丰年呐——” 那是一场无声的和解,亦是一场告白。 第21章 大鲸 时空旅人 风从窗子外跃进来,翻动书页哗哗作响。风停的时候,被翻到的那页画着一只背脊宽阔的大鲸,浮于海面,仿若一朵轻云。 这书是从濯尘书房偷来的,名为《海图广记》,上面记载了上古至今生活在海里的各种妖怪,有些名字我甚至闻所未闻。 我当无常不过数千年光阴;虽跟着濯尘去往各处收魂,长了不少见识,可我的阅历和濯尘那个老怪物比起来还是贫瘠得可怜,因而常常遭到他毫不人道的嘲笑。 濯尘的书房在覆云楼地底,里面藏书万卷,甚至还有许多仙界的典籍。按理说,我这搭档应该是他最熟悉的人了吧,可他从不肯让我借阅。上回店里的小伙计说要查点东西,濯尘竟然大大方方地就让他进去翻书了。我一脸愤怒地指着他控诉,“你从不肯让我动你的藏书!” 他不慌不忙地拿扇子拨开我的手,慢条斯理道,“知道得太多容易有压力。聪明人很难过得像你这么快乐。所以,你的脑子还是空点为好。” 我脸一黑,“你拐着弯说我无知?” 他摇了摇头,我以为他要澄清一下没有在贬低我,结果只听见凉凉的一句——“没拐弯。” 我气得咬牙切齿,非常想把濯尘怎么样,但我并不能。因为他比我人高,比我马大,比我修为深,还比我不要脸。 我总是想偷偷摸进他的书房,可他终日待在覆云楼,我难有下手的机会,直到今天——濯尘今晨被紧急召回冥府,去处理一个棘手的妖魂。新上任的两位小无常没什么经验,关键时刻还是得靠前辈回去救场。濯尘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溜了进去。随手一淘就是《海图广记》,津津有味地翻了一早上。 “我没有金子,只有这个,不知道能不能换一壶淘梦?”清澈的嗓音在头顶响起。 我抬起头,眼前有位女子摊开手掌,掌心里躺着两颗黑色的豆子。她穿着造型怪异的短衫,墨色的半长发用一根细绳扎起,乍看起来古怪,却别有一番干净的美。 我为难地看着她,“这位客人,覆云楼卖酒有自己的规矩——淘梦不售无金者。您还是请回吧。”那女子闻言垂下手,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等等。”门口的大片阳光被某个穿着黑袍的身影挡住,我手忙脚乱地捏了决把书隐起。濯尘朝我的方向走过来,不温不火地扫了我一眼,“藏什么藏,就这点小把戏还当贼?”我心虚地笑笑,故意转开话茬,用只有我和濯尘能听见的声音偷偷说,“为什么我探不出她的前生与来历?莫不是哪位道行极深的上仙?” 濯尘蹙眉,“她只是个凡人。不过……”他清了清嗓子,抬眸问到,“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 她一本正经地说了个古怪的词:“是微型追踪定位器。” “嗯……什么器?”我转过脸去,试探地看着濯尘。濯尘一脸冷漠,“别看我,我也不懂。” 面前的女子无奈地叹了口气,“移时灯你们总知道吧?我是被它带过来的。我原本存在的那个世界和现在这个有一点不同。我手里这个微型追踪定位器呢,两两成对,防水防火;只要有阳光提供能源,它们就能互相定位,起追踪作用,天涯海角都收得到信号……我知道你们两位来头不小,但这东西在这世上也仅此一对,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瞧上眼?” 濯尘都不认识的宝贝,怎么会瞧不上眼呢。 “能!”我有些激动地一拍桌子,周围食客的眼神都被吸引了过来。濯尘有点无奈地扶额,低声呵斥道,“白倾辞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几千年岁数了,不见你稳重几分。” 那女子眼里有光一闪,戏谑道,“这到底能不能卖我淘梦酒啊?我还赶时间。” “赶时间?客人你急着去哪?” 短衫女子有些苦涩地笑笑,“去未来,道歉。” 【余歌的回忆】 这座小岛四面环海,没有飞禽,没有走兽,也没有人烟。余歌只能听见海浪拍打着礁石,哗哗作响。她叹了口气,杯里的伏特加沿着杯壁微微摇晃。这是她在这座孤岛上度过的第六天。 ——六天前,晚22点49分,她被一盏灯传送到这座岛中央。 她不是一个人被传送过来的,和她一起倒霉的,还有集团最宝贵的资产——乘风号。那艘搭载着最先进的设备和最精密的仪器,汇聚了集团研发部的所有智慧的巨轮。只要还在地球上,乘风号就绝不可能失去信号。 可现在,余歌望着一堆显示“信号已中断”的屏幕,第一次尝到了崩溃的滋味。所有电子通讯设备都失去作用,只剩下一对微型定位追踪器还能发出信号,彼此定位。“可这有什么用。”余歌看着那对追踪器,绝望地咒骂。 她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平静下来,并通过潮汐和太阳确认,她所在的这个星球依然是地球。至于是哪个年龄阶段的地球,她就不清楚了。 余歌回到船上,那盏作为罪魁祸首的移时灯还在忽明忽暗地发亮。旁边的记录仪器依然在监测着它的活动状况,屏幕上的参数也在不断更新,自动分析出各种图谱。余歌抱着手臂,站在那堆复杂的仪器前,神情冷漠又无奈。很明显,在查清这盏灯的作用机制前,她只能在这座岛上当一个鲁滨逊。 [余歌的日记:七月十三号 星期五 晴 今天是我到海岛的第六天,依然没有看见其他生命体。船上的淡水提取机运转正常,食物储备也算充足。科研部那群人大概是废物,仪器分析了这么多天也没分析出灯的作用机制,回去一定要开除他们……]写到这里,余歌停了停笔,[……如果还能回得去的话。] 余歌敏锐地感觉到,船外似乎传来了轻微的声响。她迅速拉开抽屉,抽出一把黑色的手枪,轻手轻脚掩在门后。她隐隐地听见,有什么东西上了甲板,一步一步朝她房间走来。 “站住!”来者的脚步戛然而止;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一张漂亮的脸庞。 那是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墨色长发,碧蓝眸子,像是在眼里盛着一片温柔的大海。他盯着余歌的枪口,脸上没有一丝惧色。 第22章 大鲸 你叫星期五 “你是什么人?”余歌问。 那男人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 “这岛上除了你,还有没有别人?” “咕噜……”他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类似猫咪的声音。那双碧蓝色的眸子分外澄澈,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柔弱无害的小动物。 余歌修长的手指在他面前晃了晃,“你叫什么名字?”许久没有等到回答,她举枪的手垂了下来,略一挑眉,“长得这么好看,可惜是个傻子。”余歌见他毫无攻击性,便松懈下战斗状态。“你也是被传送过来的?在这待了多久了?” 他依然一动不动,好看的眼眸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余歌微扯嘴角,“唔,还是个哑巴。”她拿着枪的右手随意地挥了挥,“不跟你计较了,走吧。” 她没再搭理这个擅自溜上乘风号的荒岛野人,自顾回到桌前继续分析那堆繁复的数据。余歌忙于查询资料库和敲击键盘,把那个擅闯者忘得干干净净。等她结束三个小时的工作,神情倦怠地伸了个懒腰之后才发现,那双蓝色的眼眸还在她身后安静地望着她。 余歌背靠椅背,将椅子旋转过来,略一皱眉,“你怎么还不走……想跟着我混?” 他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点了点头。 余歌在心里计算着船上粮食的储备程度足以两个人撑几天,右手的手指轻轻扣在扶手上,发出“咔哒咔哒”的声响。过了好一会儿,余歌终于开口,“就当收个帮手吧。既然你没有名字,不如就叫你星期五……” “云迟。”清晰的吐字打断她的话,“我有名字,我叫云迟。” “你会说话啊?”余歌愣了愣。 “我原本就会。”他无辜地说,“只是这座岛空了很多年了,从没外人来过。我也很久没跟人说过话了……” “那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云迟摇摇头。 余歌想了想,又问到,“年份呢?” 云迟依然摇头,“不记得了……” 余歌开始对自己的未来有些担忧,“你就没想过办法离开这里吗?” “为何要离开?”看着那双碧蓝的眼眸里透出的认真,余歌崩溃地扶额。 —— [余歌的日记:七月十四号 星期六 多云 我捡了一个智障。那个智障说,他叫云迟。但作为被流放到这里的鲁滨逊,我依然想叫他“星期五”。他看起来在这座岛上生活很久了,对岛上生活的经验很丰富,] 余歌停下了笔,因为云迟送来了一桶不知名的小鱼,腥气直往她鼻尖冲。 “余歌,这个送给你。” 她捏住鼻子,一脸嫌弃地说,“拿开。你为什么无缘无故给我送这种生化武器?” 云迟长得干净白皙,笑起来的样子透着股暖暖的味道;要放在余歌的世界里,不知道能创造多少商业价值。他语气温和地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你送我的衣裳很好看,这是我的回礼。” 昨天晚上,余歌边哼着歌,边在船上的仓库里翻来翻去,云迟安静地蹲在一旁看她。 “风里停着月亮/ 海里藏着故乡/ 云朵是故人的模样/ 飘啊飘 / 随着船儿摇……” 她唱的曲调他是从未听过的,又莫名让他觉得亲切。云迟沉浸在她清澈的嗓音里,却听见歌声戛然而止—— “喂,听着,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星期五’了。看你穿得破破烂烂的,这套衣服送你。”余歌翻出一套船员的衣服,顺手扔给他,自顾自地说,“我呢,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既然这破岛上只有我们俩……”余歌顿了顿,怎么也说不出口“相依为命”这个词,“……就罩着你吧。当了我的手下,总不能一副野人的样子。” “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云迟微笑问到。他摩挲着手里奇异的布料,也没有对这个奇怪的名字提出异议。 “余歌。”她头也不抬,从他面前擦过,埋头敲起键盘。她从移时灯的监控数据里分析出了一点眉目,准备熬夜把线索整理出来。“对了,不准叫我名字。” “那我该唤你什么?” 余歌莞尔一笑,“叫我老大。” ——“余歌余歌。”云迟在她身边嚷嚷,“晚上就吃这个吧?”余歌这些天一直让他干些洗衣提水打扫卫生之类的杂活,昨天晚上又多了一项:做饭。余歌说,压缩粮吃腻了,你做点海鲜吧。云迟很听她这个老大的话,对她吩咐的事情,从来没有一点怨言。只是在做饭的问题上,他和余歌有点意见分歧。 “都说了要叫我老大!还有,星期五我问你,你是不是不会做饭?”余歌看着眼前那一小桶活蹦乱跳的鱼,脸色差得可怕。“你以前都是吃生鱼?” “是啊。”云迟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伸手抓了一条就要往嘴里送。 “等等!”余歌及时拦下他,一脸冷漠道,“我的手下,总不能落魄到吃生食。” 余歌在厨房一边处理鱼,一边教育手下,“当老大的,不能亏待小弟,今天的晚饭我就辛苦一下亲自出手。星期五你在旁边好好学着。” 云迟乖巧地待在旁边,看着余歌利落地剖鳞、开膛、将鱼肉完美地片下。她处理鱼的样子看起来很是娴熟,刀法精巧又狠厉,像是在熟练肢解一只猎物。 她一边煎鱼,一边教他,“片鱼的时候手要稳,切入的角度要精确,这样才能把鱼肉和鱼刺一毫不差地分开——” 几缕发丝从她额前轻悠悠地滑落,余歌漠然的侧脸似乎都多了一丝柔和。云迟从未见过哪里的女子会梳这样的发髻,简单随性,用一根细绳就束了起来;可余歌的样子看得他挪不动眼。 他在这片海域生活了很久,是上千年,还是上万年,连他也记不清年岁。他是这岛的主人,也是唯一的住客。他的世界里,只有温柔的海浪,斑斓的鱼群,偶尔来访的飞鸟,和始终倒映在海中的云影。他孤独了太久,甚至差点忘记语言。 第23章 大鲸 惺惺相惜 那天,巨大的落地声将熟睡的他惊醒。他偷偷潜伏在海岸,看见岛上凭空多了一艘样式诡异的巨船。 他悄悄观望了几天,那船上似乎只有一位短衫女子,身形削瘦,一副弱小的样子。她似乎不是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本领。她好像……只是一个凡人。她偶尔会到海边,皱着眉头想什么。她用一只透明的琉璃杯喝琥珀色的酒,但每次只喝一点点。 “来者是客,总是要打个招呼的。”云迟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于是第六天,他踏上了那艘船的甲板。或许是因为害怕,她掏出一只黑色的法器指着他。云迟看了眼她手里的东西,心下了然,那并不能伤害他分毫。 害怕惊吓到那个弱小的凡人,他还是停住了脚步。 弱小的凡人似乎戒心很重,状似不经意地观察了他好多天,每天都悄悄地在本子上记下一些什么。好多天后,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余歌,可她不准他叫她名字,只许他喊“老大”。她说,她的属下都这样称呼她。她还说,这座岛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强者保护弱者,天经地义,所以她会罩着他。 云迟很赞同地点了点头——强者保护弱者,天经地义;他一定会好好保护这个弱小的凡人。 云迟有时候听不太懂她说的话,不过这不怪她,毕竟他在这里生活了太久,外界的事情他自然是不知道的。 余歌能陪他说话,他便已经很满足了。她不像那些几百年才来一次的飞鸟,连话都不愿意说。况且,余歌的声音很好听,清冽干净;像是他幼时见过的汇入西海的溪流。 ——余歌把鱼汤盛进大碗里,不经意间抬头扫了云迟一眼。他高大的身子靠在橱柜边,刚好也在凝视着她。那个有着蓝色眼眸的男人,面容温润,眼神认真又温柔,看起来像极了一只温顺的大型犬。大概是因为他的眼神太过无辜纯净,余歌忽然觉得耳朵有些异样的发热。 这些年来,她在商海沉浮,擅于斡旋,城府颇深,看穿一个人的本质对她来说再容易不过;她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遇见过各种各样的目光:贪婪的,自私的、狂妄的、阴险的、愚蠢的、肤浅的……可她从未见过如此澄澈纯净的眼睛。云迟干净得不可思议,就像一张白纸。 大概因为是个智障吧,余歌这样对自己解释。 “星期五,”余歌把隔热布往桌上随意地一丢,掩饰自己忽如其来的情绪,“看会了么?也不知道我们还要在这个破岛上待多久,你别以为当个傻子就能骗老大天天……” “学会了。”云迟一脸的认真,指着那些锅具和调料瓶子说,“虽然这些东西我从未见过,但你方才做的,我都记在心里了。”他温煦地笑,“别担心,我会好好照顾你。” 强者保护弱者,天经地义。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放在心上了。 余歌微挑嘴角,脸上带着嘲弄,“照顾我?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么。”她抱着手臂,斜靠在餐桌边,眼底深处藏着诡谲。 “你很体贴,细心,又善良。”云迟诚恳回答。 “何以见得?”余歌戏谑地笑。 云迟擦擦嘴角的汤渍,眯起眼睛,由衷地夸赞,“你赠我衣裳,还为我熬鱼汤……真好喝。”余歌在心里默默叹气,智障就是智障,不知道糖里总是藏着砒霜吗? “拍马屁没用,碗你记得洗,明天换你来做。” 余歌对他的赞赏置若罔闻,并对他一个人喝了大半锅鱼汤的行为表示不满,“星期五,你要真是我属下,早就被我开除一百次了。” —— [余歌的日记:八月三号 星期四 阴 星期五这个智障在烹饪方面很有天赋,一教就会,基本保障了我在岛上的饮食水准。观测了这么多天,总算计算出来些有用的信息。这灯的频率不是随机波动的,而是存在一定的规律。在某个特定的时刻,移时灯频率达到峰值,就可以扭曲时空。距离下一次达到频率峰值的时间不算太长,但愿集团的人已经制定好了营救方案。这两天头疼得厉害,船上居然没有备用的药物……] 余歌提上她的酒瓶子,来到海滩边,坐在那块熟悉的大石头上。大海一望无际,她的目光并不能眺望到那片深蓝色的尽头。琥珀色的**顺着喉咙不断流下,余歌胃里一阵灼烧。 她的脑袋有些发昏,甚至不知道云迟是什么时候来到她身后的。他知道余歌有心事,只是安静地坐在一旁,默默陪着她。 “喂,星期五。”余歌突然开口叫他。 “老大。”云迟侧眸应答。 “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里,你愿不愿意跟着我一起走?” 云迟静了一会儿,轻声说,“你要去的地方,有人会保护你吗?” 余歌笑了,眼里有些落寞,“……当然没有。”在那个地方,她站在很高很高的位置,多少双眼睛都盯着她,指望她带领他们掠夺财富。在他们眼里,她是心狠手辣的刽子手,是利益至上的商人,是刀枪不入的首领,又怎么会有人对她提及“保护”二字。 “我很久没离开过这里了,也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那天看见你来到这里,我很高兴,因为岛上再不是我孤身一人。我曾去过很多地方,湖泊沼泽,荒漠大海,峡谷山脉……我曾把一切尽收眼底。但不管去到多远,我都只能感觉到孤独。后来到了这座岛,我便一直留在这里,从未想过再离开……直到你出现。你带来的那艘船很新奇,你给我说的故事也很新奇,因为你的缘故,我竟有些向往外界了。”云迟的眼神格外温柔,就像漫上脚踝的海浪,让微暖的感觉一点一点攀至心房。“如果你要去的地方,没有人保护你……我便愿意和你一起走。” 余歌看着他,眼神有些迷茫。 下一瞬,她忽然把云迟扑倒在地——一只带着箭头的翎羽从云迟方才坐着的位置擦过。 余歌的手臂撑在他宽阔的胸膛上,发丝落在他的脸颊和下巴,微微有些发痒。云迟敛了敛眼神,嘴角的笑有些意味深长。还没等他说话,余歌矫捷地翻身而起,手枪上膛,稳稳对着来者的心脏。 第24章 大鲸 不速之客 那是一只身披霓裳,双臂似翼的妖,眼神如刀锋利。 余歌脸上没有一丝惊慌失措的表情,反而举着枪向他一步步靠近。“老大……”云迟想拉住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余歌回过头,对他粲然一笑,“说了强者要保护弱者嘛。老大罩着你,别怕。”云迟闻言并无动作,望向她的眼神里却有异样的光彩。 “你来此岛有何目的?”那妖的目光里带着浓浓的敌意。 “和你没关系。”余歌扣下扳机,子弹刺破空气朝那羽人袭去。 斑斓的翅膀在空中展开,一个轻盈的身姿腾跃而起,子弹像是射进了一堵透明的墙,眨眼间失去踪迹。 “雕虫小技。”他在半空中睥睨着她,不善地冷哼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算盘!” 余歌的脸色一点都没变,不慌不忙地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银色的子弹,换进手枪的弹夹。瞥到她手臂上因紧张而崩起的线条,云迟终于开口说到,“常希,别闹了。” 余歌手上的动作一滞,“你认识那个鸟人?” “什么鸟人!爷爷是羽蒙!”空中的妖怪气急败坏,指着她破口大骂,“好一个不知死活的女人,爷爷今天要是不教训教训你,这五千岁就当我白活了!”羽蒙从臂上抽出一根斑斓的羽毛,眨眼间化作一支利箭。那箭仿佛有意识一般,在空中打了一个旋,瞄准了余歌的方向。 剑拔弩张的气氛充斥着整片海滩,那只羽蒙怒火中烧,利箭蓄势待发;余歌则一脸冷静,漠然中带着不屑。一只略微冰凉的手轻轻拉过余歌的手腕,云迟高大的身躯将余歌完全挡在身后。他手上偏低的温度仿佛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常希,她不是坏人。你不能伤她。”话音落下的时候,箭矢已经射到云迟胸前,却生生止住了前进。云迟的语气带着不容置喙的坚定,一贯平静的碧蓝眼眸下伏着微微的怒意,“我说过的,你不准动她。” 羽蒙很清楚,这座岛的主人若是有心要护着一个人,他确实不能伤她分毫。他在空中扇动巨大的翅膀,箭矢掉了个头回到他身上。“……暂且放过你。”只是他的脸色依旧沉得可怕。 —— 那只叫做常希的羽蒙算是云迟的旧识。 千年之前他路过西海,曾在这岛上暂住歇脚,因此结识了此岛的岛主:那只万年云鲸。前几日重历旧地时,他本想找老友叙叙旧,却看见这座孤岛上多了一艘巨大诡异的船和一个来历不明的凡人女子。他隐隐觉得这女子和她的船透着股不对劲的气息,可她似乎和那只云鲸甚是熟络,每天理直气壮地指使他做杂活,堂堂岛主竟也老老实实地照做;不仅如此,那凡人女子还和他一起用膳,状态亲密。常希一时分不清她是敌是友。 是夜,常希化作一只鸟儿,停在窗棱上,偷偷观察那凡人女子的一举一动。他看见仙界的移时灯被锁在一个透明的箱子里,旁边连着不少发亮的板子,上面流动着他从未见过的符文,而那个女子还拿着纸笔,神神秘秘地记录着什么。 凡人女子搁下了笔,眉头紧锁,起身离开。常希隐去了身形,一路跟着她。 她站在某个房间的门口,清冷的月光从她背后落下,在她身前投下一条长长的阴影。房内的云迟均匀地呼吸,睡得正香;清隽的侧脸显得毫无戒备。“星期五,你当真对我一点戒心都没有。”他听见那个凡人女子轻声喃喃。 常希当下心里还飘过一念不屑,你一个凡人有什么好戒备的,你还能吃了这头大鲸不成? 那女子目光在云迟脸上停留了几分,最终转过身去,沿着长长的木质过道迈向底部的船舱。常希紧紧跟着她,直到她在一间仓库的门口站定。凡人女子伸出指尖按在了某个发亮小方块上,发出“嘀”的轻微声响。就在常希还在琢磨仓库门口的指纹识别系统的时候,那扇厚重的金属大门缓缓打开了。眼前的景象,让常希的脸色变得煞白,饶是阅历深厚的他也被眼前的东西狠狠震住。 仓库里陈列着巨大的笼子和古怪的机关,一张材质莫辨的巨网上连着骇人的触手和钩刺,泛着森森的寒光。即便他们身而为妖,如果被这样的东西困住,恐怕也插翅难逃。如此硕大的“渔网”,如此坚固的笼子,只可能是为了补抓同样巨大的猎物。 常希背上蹿上一股毛骨悚然的寒意,那女子的目标,分明就是云迟。 常希忙不迭掉头奔向云迟的房间,把所见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我从未见过那样的东西!那女子来历不明,居心叵测;若你继续贸然将她留在身边,恐有大祸临头!” 但云迟一脸风平浪静,没有一丝惊讶和惶恐。常希以为他怀疑自己在胡编乱造,非要拉着他去眼见为实;云迟固执地不肯挪动脚步,甚至责备常希,“你不该偷偷跟踪她。何况,她说过,船舱的那间仓库,我绝不可擅自靠近。” 常希气不打一处来,“你是不是傻了?她不让你靠近,你就没怀疑过当中有蹊跷?她不让你靠近,是因为那里面的东西就是用来对付你的!” 云迟摇了摇头,“她不会的。我不信她会对我下手。” “傻子,她迟迟不动手,说不定是在等帮手呢?真等她对你下手,就来不及了。还不如我们先发制人,把她扔到海里……” “不可能!”云迟有些生气地打断他的话,“你不准动她!她对我很好。她说过,她是我的老大,会罩着我。” “……”常希差点被他气得背过去,“你才是鲸岛的岛主!她算哪门子老大!” “我认她是,她便是。” “如此顽固大意,迟早摔死你!”常希拗不过他,愤愤地化出羽翼,振翅而去。 第25章 大鲸 猎鲸集团 [余歌的日记:八月五号 星期六 多云 碰到了一个脾气很差的鸟人,看起来像是星期五的老相识。星期五很听话,厨艺也在稳步提升,似乎并没有对我起疑心。可为什么在我掏出血银子弹的时候,他阻止了我和鸟人的较量?难道他能够觉察出那是专门对付妖怪的子弹?不知道那个鸟人是不是已经离开,但这也提醒了我,岛上也许不止一只妖;仅仅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计划的。我现在只有等集团的人过来……头疼。不写了。] 余歌放下笔,烦躁地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下一瞬身子一歪,便倒入一个干燥的怀抱。云迟的手臂带着舒服的凉意,暂时缓解了她的不适。“老大,你怎么了?”朦胧中她听到云迟疑惑的声音,“你变得好烫手。” 余歌咬牙切齿地说到,“智障,我是发烧了……”她的眼皮沉沉地阖上,全身酸软无力。 “什么是发烧?”云迟的声音越来越渺远。 “……你先把我扶到**去。”余歌实在没有力气给一只上古生物解释发烧的机制。看着她虚弱的样子,云迟心里一阵焦急,索性把她打横抱起。 “喂!”余歌惊得睁眼,“你……把我放下来。你胆子大了是不是,连我的话都敢不听。” “老大,你病了。我抱你回房。”云迟的语气淡淡的,双臂微微收紧,将她牢牢抱在怀里。 云迟的怀抱很是好闻,像是海边充盈在阳光下的空气,三分清新,七分暖意。余歌将发烫的额头贴近他微凉的脖颈,眼睛疲惫地缓缓合上。她眼前的最后一幅画面,是那个抱着她的人的墨色长发,蓝色眼眸,眼神如海温柔。 看着她睡去,云迟身上的船员服化作一袭天色广袖长袍,衣上繁复的纹路像是层叠交织的浪花,映衬着公子如玉。他看着余歌难得恬静的样子,轻轻在她额头印下一吻。 余歌做了好长的一个梦,梦里她又回到了她的时代,回到那片她所熟悉的大海。乘风号劈波斩浪,行驶在茫茫大海之上,她站在甲板上,咸咸的海风迎面扑来。她脚下的那片海域,蕴藏着无尽的秘密,也暗藏着巨大的财富。而寻到这种财富的能力,唯余歌所独有。 ——余歌十七岁的时候,第一次随前辈出海。前辈从船上的仓库里,翻出一本边缘破损的古籍,轻轻吹去上面的灰尘。那本书的名字叫做《海图广记》,上面记载了许多未曾被发现的上古生物。余歌好奇地翻看了一整个通宵;天边渐亮的时候,她揉揉有些发酸的眼睛,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奇异的声音。 她循声而去,可除了翻腾的浪花,她看不见任何东西。太阳渐渐将云层染成金橘色,周围的光线越来越亮,毫无困意的余歌靠在船尾的栏杆,轻轻唱起一支歌谣。 “风里停着月亮/ 海里藏着故乡/ 云朵是故人的模样/ 飘啊飘 / 随着船儿摇……” 歌声顺着海风越飘越远,融进浪花。这是她小时候在孤儿院时,院长奶奶曾教给她的一首歌。余歌唱着唱着,忽然听见一声低低的呜咽。她翻身站起,看见海面下一只巨大的生物缓缓上浮。那是一条巨大的鲸,身有云纹,背脊宽阔,随着她们的船悠悠前进。她清楚地记得,《海图广记》记载,有一种叫做“云鲸”的妖怪,寿命极长,喜欢蛰伏于深海之底,千年才会上浮一次,世上无人能探到它的行踪。 当太阳照亮整个海面的时候,粼粼的波光映照着一只鲸披水而出,碧蓝色的眼眸在阳光下宛如蓝色的宝石,巨大的身影轻盈地御风而行,像是一朵翩然的浮云。她听见那阵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带着雀跃和欣喜。 余歌看着那只蓝色的生物,回想起《海图广记》上对它奇特能力的描述。一个巨大的计划在她脑海里逐渐萌发,成型。 十七岁的余歌,发现她的耳朵,能够听见云鲸发出的频率。而在这世上,能听见云鲸频率并引出云鲸的人,唯她无二。 那只和她不期而遇的云鲸,是第一只从她眼前活着离开的,也是最后一只。 六年之后,余歌建立起自己的制药集团,靠的是猎杀云鲸,获取它的心脏为原材料。一只云鲸的心脏提取物,便能生产大批量的药剂。 她的下属脚步忙碌地穿梭在设备精密的实验室,透明的试管里盛着浅蓝色的试剂,微微泛起气泡。集团研发的药剂,能够完善修复人类残损的器官和皮肤,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重生能力。 她曾让被大火毁容的千万富翁重获皮囊,让心脏患疾的王室成员健步如飞,也曾使某个财团的继承人长出因车祸而截去的手脚。 这种药剂的价格高昂,并伴有一定副作用:实验表明,使用过药剂的人,寿命会减损十到二十年。但为了修补残缺,为了追求完美的身躯,来买药的人依然不计其数。 余歌的集团在修复器官这一行处于垄断巨头的地位,她所建立的商业壁垒使其他公司难以进入市场。除却商业运作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便是,这世上唯有余歌所带领的小组能找到制造这种药的药材:云鲸。 云鲸的频率只有余歌一人知道,召唤云鲸的方法她也从不曾泄露给第二个人,即便是她的核心小组也无从复刻那段关键的频率。 为了应对上古妖物,余歌和她的团队设计了专门的猎鲸设备和抓捕工具。云鲸擅于隐蔽,游动速度惊人,并且能御风飞行,寻常的设备极难探到其踪迹,更别提制服。但它们生性单纯,脾气温顺,毫无攻击性;每一只被召出海面的云鲸都对那个能与其交流的人类女子表现出信任和友好。它们像浮云一样,被风托起,亲切地绕在余歌的身边,缓缓游动。余歌的团队趁机抓捕云鲸,将其锁进合金打造的牢笼。他们划开云鲸的皮肤,精准地切割它的心脏,将剩下的躯体抛回大海。沉沉的鲸身在海水中不断下沉,一大片海面被染成绚烂刺目的红,一如源源不断汇入集团账户的钞票。 第26章 大鲸 旅人阴谋 余歌有着过人的商业天赋,短短三年间,在猎杀了九条云鲸的同时,她也打造出自己的商业帝国,客户遍布全球。靠着杀戮和掠夺,死在她手下的云鲸变成了不可计数的财富。集团成立了高尖端的科研小组,研发出更加精锐的抓捕设备,制服上古的妖物对他们而言就像打捞小鱼一样易如反掌。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余歌计划让乘风号驶向更广阔的海域,捕杀更多的云鲸。 七月流火之时,余歌的团队意外获得了一盏古灯。科研组夜以继日地研究它的作用机制,希望能从中开发出商业价值。那天,余歌登上乘风号,想亲自钻研那盏灯,却被它连人带船传送到了遥远的孤岛。 在岛上,余歌遇见了那个叫做云迟的男人。那是她见过的第一只以人形出现的云鲸。 ——“星期五……”余歌在昏睡中嘤咛,声音变得嘶哑又干涩。 “我在。”黑暗中,一只宽厚的手掌轻轻攥住她的手,一束细弱的光顺着他的指尖淌入她的皮肤里。 余歌无意识地喃喃,“……我好想回去。都是那该死的灯,把我带到这种鬼地方……我消失了这么久,不知道集团里是不是乱套了……上一次采集的材料快不够用了……我得回去抓下一只……”她烧得迷迷糊糊,语言破碎又混乱。 “别说话了,老大。”他轻轻拍着她,像哄一个小孩。 “星期五……”她断断续续地喊着他的名字,微微皱起眉头。 云迟只听懂了她想“回去”,以及抓什么东西。“下一只什么?”云迟试探着问。 “下一只……云鲸。” 室内只剩下余歌绵长的呼吸和长久的沉默,抓着她的那只手却始终不曾松开。 余歌睁开双眼的时候,天色还尚未放亮。周身空无一人,余歌整个人陷在铺天盖地的孤独和昏暗里。她想叫星期五,却只觉得嗓子干涩发疼。她隐隐约约地记得,在梦里,她似乎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所以,他是逃跑了? 余歌揉了揉发疼的头,把散落的头发拨到耳后。她的目光往身边一晃,看见桌上搁着精心准备的食物和水。 她扯开嘴角,轻笑了一声,“当真是个智障……就不怕后悔么。”她收回目光,盯着一个地方静静发呆,似乎在陷入深思。直到,窗外传来巨大的轰鸣声——余歌脸色一变,迅速翻身下床,拿起外套就冲了出去。 乘风号前站着熟悉的一行人,统一穿着白色的实验服;为首的人身着剪裁得体的高档西装,手上举着一把小巧的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孤身一人的云迟。 “阿远,”余歌穿好外套,笑着从甲板上走下,“你们来了。” 那个被称为阿远的人,是她核心团队的成员之一,也是集团的副总。 “你真该庆幸,还好乘风号的数据是实时上传到云端的。你消失之后,小组加班加点地研究之前的数据资料,总算得出了营救你的日期和方法。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我们已经掌握了控制古灯频率的方法,将它带回去之后,集团或许能研发出一条新的产品线。”他和余歌说话的样子甚是熟络,语气带着打趣似的轻松,“老大,你的鲁滨逊生活终于可以结束了。我们来接你回去。” 余歌点点头,目光回落在云迟身上。 听到那个奇怪的男人唤余歌老大,云迟的眼神便暗了几分。余歌一步步向他靠近,在距离他一丈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她轻吐出他的名字,“星期五。”语带冷漠,不带一丝感情。 “老大……你要离开了吗?”云迟的语气里透着不安和失望。 “暂时不。”余歌移开目光,没再说一句话,只是对阿远做了一个手势。 随着一声枪响,云迟缓缓地倒在地上,再也没能说出一句话。 —— 湛蓝的大海旁,浪花一阵一阵拍击着岸边的礁石。海岸上放着一只巨大的合金笼子,昏迷过去的云迟被关在笼子里,静静地躺在一角。余歌站在笼外,眼神淡淡地扫过他熟睡的脸。麻醉剂的分量不多,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苏醒过来。 “老大,他不是普通人类吧?”阿远站在她的身侧,意味深长地道。 余歌叹了口气,“他是云鲸……一只能化作人形的云鲸。从我来到岛上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这附近的海域里藏着一只云鲸。他发出的频率,比以往我见过的任何一只云鲸都要独特。我原本想等你们来了,再召它出来,一举捕获。没想到……他自己上了乘风号。” 阿远微微挑眉,“你知道的,上一次采集的原材料已经无法供应下一批生产了。既然他就是我们需要的猎物,你为什么还留着他……噢,”阿远忽然反应过来,“是因为现在的样子?如果不是鲸的形态的话,的确不好下手。我们的心脏采集设备是针对大鲸设计的……” “不是这样的。”她打断他的话,“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以前猎杀的那些云鲸,或许本来也可以变成人呢?”余歌的眼神变得复杂。 “你不是吧,老大,”阿远笑出声来,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是在心软……还是在愧疚?拜托,那些东西说白了只是寿命长了些的动物,就是一群鲸而已。它们从来没被人类发现过,国家也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更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这生意给我们带来多大收益你不是不知道……集团马上就可以拿下一轮新的投资,你居然在这种节骨眼上犯迷糊?再说了,能赚到那么多钱——杀一条鲸,还是杀一个人,区别很重要吗?”阿远的眼里浮起一层嘲弄的笑意,又接着说了下去,“你想想办法,让他化回鲸身。我去和科研组的人聊聊那盏古灯的事情。”阿远拍拍余歌的肩,脚步一旋,转身离去。 “能赚到那么多钱,杀一条鲸,还是杀一个人,区别很重要吗?”阿远的话反复回**在余歌的脑海里。 第27章 大鲸 强者利用弱者 她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静静看着眼前的云迟;背在身后的右手轻轻握住一支枪。普通的子弹是伤不了云迟这样的上古鲸妖的,她的弹夹里装着的,是专门用来对付妖怪的血银子弹——只要子弹里的血清融入他的身体,就能让他化回大鲸的模样。 阿远的脚步声彻底消失的时候,那双碧蓝色的眼眸,毫无预兆地睁开。 余歌心下一慌,手里的枪差点掉落在地。 “老大。”他神色清明,没有一点刚从麻醉中苏醒的样子。云迟的眼神太过澄澈明亮,余歌甚至不敢与他对视。 “方才你们的谈话,我都听见了。”他的眼里没有憎恨,没有责备,灌满柔和,“你不会杀我的。”他平静地陈述,语气肯定。 余歌的心狠狠抽了一下,却仍然镇定,“你还不明白吗?我骗了你。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是什么,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抓你,取你的心制药。星期五,你不该这么相信我。” “可你是我的老大。是你说的,强者保护弱者,天经地义。”他甚至没有一丝怒意。 “不,”余歌攥紧了拳头,狠下心道,“强者利用弱者,才是真理。我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保护’这个词。” “那常希欲伤我的时候,你为何挡在我身前?你的下属想杀我的时候,你为何示意他换了一把完全伤不了我的法器?” 余歌没有回答。她不知道那只羽蒙的箭矢不会真的刺进他的身体,也不知道阿远手中的枪究竟装着什么样的子弹;她做出的举动,完全是出于本能。 她听见云迟认真又执拗的声音,“我不介意你曾经是什么样的人,曾经做过什么。余歌,我只记得你的好。” “星期五,”余歌垂着头,深深地叹气,“你果然是个智障——” 合金牢笼的门被打开,海风迎面而来,吹动她束起的长发。余歌手里握着钥匙,侧身让开了路。 “你走吧。我和我的人会很快离开,就当我们从来不曾见过。”余歌又恢复了初遇时那副冷漠麻木的面孔。阿远说的没错,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她不能可笑地心软。即便放过了云迟,等她回去之后,依然需要采集新的原材料。她依然会是大海的捕猎者,商界的统领者;集团的未来,将会走向更加强大的地位。 但云迟仍然站在原地,不肯挪动一步。“我答应过你,要和你一起走。”他忽然上前,紧紧攥住了她的手。“……我不想和你分开。”他的掌心变得有温度,清澈的眼神里有着分明的不舍。有那么一刹那,余歌发现自己竟也生出一抹眷恋。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样的念头;她和云迟,不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的手上杀伐太重,她的世界里从来只有自私,掠夺,屠杀和贪婪,直到云迟成为她的一个例外。云迟太过干净,他的灵魂和她不同,一尘不染,澄澈透明。她不忍杀他,同样也不忍将他带进那个污浊的世界。 余歌眉头微蹙,将手从他掌心抽出,冷笑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别傻了,和我待在一起,你就是死路一条。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你快走吧。” ——“走?老大,你想让我们的‘原材料’去哪?” 阿远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他左手提着一只箱子,右手握着一把枪,缓缓走来。他的身后,跟着同样举着枪的科研组人员。那行人形成一个包围圈,将他们两人围在当中,十几只枪齐刷刷地对着他们。背后是茫茫无尽的大海,眼前是举动诡异的下属们,余歌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你们想干什么?”她眼尖地瞥向他的左手,那是集团特地为移时灯打造的保险箱。 余歌危险地眯起眼睛,“你们来这里,不是为了接我,而是为了取走引时灯?” 阿远面色一哂,“有个消息忘记告诉你了——科研组已经成功复刻了云鲸的频率波段,并且保存了你召唤云鲸的音频。我们打算生产专门引诱云鲸的机器,来取代你的作用。”阿远举起了手里的枪,玩味地勾起唇角,“这么好的资源,总不能一直被你一个人独占。你说是吧,老大?” 余歌眼神冷冽,“阿远,我待你不薄。” “作为老大,你确实对我们不错。商场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你或许是个合格的老大,却不是个合格的合作伙伴。钱是要大家一起赚的……你独占的份额太多,不能不除掉你。” 余歌从商多年,手腕诡谲,城府极深;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会栽在自己人手里。余歌最亲信的核心小组和科研团队,都为了更大的利益而背叛她。她气得连手都在颤抖,“你们这群混蛋!” “老大,别忘了,你也不是什么好人。”阿远双目猩红,毫不迟疑地扣下扳机,身边穿着白色实验服的人也做出了和他一样的举动。 十几枚子弹划破空气而来,目标皆是余歌。 没有想象中子弹穿透身体的痛感,余歌缓缓睁开眼睛——一只背脊宽阔的鲸悬在她身前,长长的身子为她挡住了所有的子弹。带着灼烧痕迹的伤口不断往外渗出鲜血,大鲸的身躯重重摔在地上,痛苦的低吟覆盖在整座海岸。那双碧蓝色的眼睛流露出巨大的哀伤,却始终凝望着她的身影。他用只有她能听见的声音,轻轻地说,“强者保护弱者……天经地义。” “星期五!”余歌震惊地吼出声来。 不远处,一台巨型的机器发出熟悉的启动轰鸣声,长长的机械臂托着切割装置,一寸一寸向大鲸靠近。她实在无法想象星期五被人生生掏出心脏,再扔回海里的样子。 “住手!”余歌死死瞪着阿远和科研组人员,发出的声音绝望又可笑。回应她的,是阿远冷冽的眼神,和再一次举起枪的手。 机器的轰鸣声戛然而止,对面的一行人面色有异,还未来得及说一句话,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他们心脏的位置,都插着一根色彩斑斓的翎羽。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常希背后的双翼有力地拍打着,他眼神倨傲冷漠,睥睨着脚下的十余具伏尸。 第28章 大鲸 重新遇见你的好 阿远和科研组的尸体被抛入了大海,如同那些曾被他们丢弃的云鲸一样。在常希准备对余歌也痛下杀手的时候,云迟耗尽了最后一丝气力化回人形,死死护在她身前。 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和还在淌血的伤口,常希咬紧了牙,“到这个时候你还护着她!你看看她的手下和她带来的东西,她手上有多少条命你知道吗?她死有余辜!” 云迟微弱的喘气,一字一句地说,“我不介意……不管她以前做过什么,她都是我喜欢的人。” 不管她以前做过什么,她都是我喜欢的人。 余歌怔怔地望着他,一颗眼泪径直砸了下来,融进细沙。 —— [余歌的日记:八月二十五号 星期五 晴 鸟人是个讲义气的人,星期五把话说到那个份上,他就再没为难过我。我给星期五用了人类的药,他的伤口恢复得很快,基本已经痊愈。说来可笑,当了这么久鲁滨逊,我竟然有些舍不得这座小岛……或者说,舍不得这里的他。但我仍需要回去,为我所做错的一切,道歉。] 余歌独自坐在乘风号的实验室里,调试好连接移时灯的装置。她从科研组人员的电脑里发现了操纵移时灯的方法,随时可以离开小岛。云迟的伤势已经并无大碍,她也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星期五。”她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我此前的二十余年人生里,最重要的东西是钱。我是个商人,利益至上;从我发现自己的天赋的时候开始,我就打定了主意要利用云鲸的弱点,创造出巨大的财富。这个愿望后来终于实现了,我却发现有些事情是没有尽头的。我不能回头,只能一步步陷下去。这些年来,我不是没有动摇过……” 云迟沉默了半响,“既然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为何还要继续?” 余歌苦笑道,“认错太难了,特别是错了很久以后。”她顿了顿,又说,“不过还好,我遇见了你,星期五。” 她的眼眸里镀上一层亮光,“我该回去了。如果留在这里的话,集团的人会继续猎杀云鲸。这种杀戮因我而起,也该由我来结束,我必须回去想办法阻止他们,解散集团。星期五,我是手上沾满了罪孽和鲜血的人,不配和你再有交集。但我仍然感激你为我所作的一切……很抱歉,你的老大不是什么好人。” “余歌,我随你一起回去。”云迟的眼里透着担忧。 余歌笑了笑,“不,你不属于那个世界,不该被牵扯进去。任何一只云鲸遇见我,都像是一场劫难……我不愿这样的劫难发生在你身上。” 云迟的目光依然固执而坚定,“我说过,我不在乎你曾是什么样的人,也不在乎你曾做过什么。若你执意离开,我便在这岛上等你。一千年,一万年,我都会等你。余歌,我想重新遇见你的好。” 听着他孩子般执拗的语气,余歌微楞,旋即轻笑出声。“好,等我处理妥一切,我再回来。我是你老大嘛……要罩着你的。”她其实没有把握,回去之后将会面对什么样的局面。集团的高层或许已经商量好了计策,要如何置她于死地。或许……她根本就回不来。 “我不希望你记住这样的我。”余歌轻声道,仿佛像是在对自己说话。她多想接受他的感情,但他的世界里不该有她这样残忍自私的身影,她也不想给云迟再留下任何挣扎的回忆。她先前偷偷找过常希,问他是否知道抹去云迟记忆的方法;常希的脸色很不友善,但为了自己的老朋友,他还是臭着脸给她指了条路。 “余歌,我们会再相见吗?”云迟的声线温柔,带着隐隐的不安。 她笑了笑,轻轻握住云迟的手,“会的,星期五。但是在那之前,我希望你带我去一个地方。” “你想去哪里?” ——“凝城,覆云楼。” 【余歌的回忆结束】 余歌梦境的最后,是一只背脊宽阔的大鲸,身姿轻盈,御风而起;她坐在大鲸的背上,越过茫茫的大海。他们的身影穿梭在磅礴的碧蓝之上,像是天空里的一朵浮云,悠悠远去。 视线从梦境落回覆云楼的雅间里,我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她是引时灯带来的旅人,生死命数之间横亘交错的时空,难怪我和濯尘都无法探出她的前生来历。在她的梦境里,她似是个残忍至极的人,为了她那个世界的“银子”,不惜以血腥手段屠杀云鲸。 云鲸是一种心性极其温柔良善的妖,数千年来沉与海底,与世无争,从不伤人。它们的心头血,有着化腐为生的力量,可以修复生灵残缺的躯体。即便在它们死去之后,它们的尸骨也会化作一座暗岛,供海底的生灵们存活上千年。 余歌和云迟,明明是心性极为背离的两种人,却偏偏生出感情的纠葛。 入梦散的效力渐渐退去,那短衫的女子睁开了双眼。 “二位,我可以带走淘梦了吗?”她的语气带着一丝微微的焦急。那只带她来的云鲸,此刻应该还在覆云楼外的某处等着她。 濯尘清冷的声音传来,“淘梦酒不售无金者,不售无德者,不售尚未心死者。姑娘,你不符合我们售予淘梦酒的条件,请恕我们不能卖酒给你。” 她眼里的光渐渐暗了下去,“再次相见,或许已是来生。他不该记得我这样的人……我只是不希望让他觉得难过。” “十年。”我认真地看着余歌的眼睛,开口道,“淘梦酒的作用只有十年。你应该清楚,对于一只云鲸来说,十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十年过后,他仍会想起你,那时他又该如何自处?你骗了他那么多事情,若你当真有心弥补……这一次就别再骗他了。” 余歌茫然地抬起眸,长久地沉默。 “姑娘,现在回头总好过一错再错。”我笑着提醒她,“你该离开了。别让他等太久。” 即便没有淘梦酒,云迟也不会记得她不光彩的过去。那只大鲸记住的,从来都只有她的好。 余歌最终还是把那对微型定位器送给了我。大概是因为在濯尘冷冰冰的态度的衬托下,我这个二掌柜显得特别友好。她离开的时候,我瞥见覆云楼门口有个身着广袖天色长袍的侧影,墨发如瀑倾泻,眼眸碧蓝如海,周身散发着柔和的气息,整个人美得像是深海里的精灵。 “看够了吗?”耳畔响起一个熟悉的低沉声音。 我回过神来,眼前的濯尘看起来格外阴沉,我只觉得背后嗖嗖地冒凉风。我突然想起来,前不久我好像擅闯他老人家的书房,偷了他的书,妄想瞒过他还被抓了个正着。“呵呵……没什么好看的……哪有濯尘大人您好看。”我干干地笑着,顺便谄媚地吹捧他。濯尘比我高了不少,我偷偷抬眸望去,只能看见他侧脸下方清高倨傲的弧度。说实话,濯尘那张脸即便放在仙界也算是出众的容貌,可搭上他那毒舌又清冷的性子……我个人还是比较欣赏云公子的温润如玉。不过,我做贼心虚,自然是不敢说实话的。 “若是看够了,是不是应该算算账了?”濯尘的手摇了摇那本《海图广记》,眼神越发危险。 “先等等,我还有两个问题要问你——” “想问什么?”濯尘居高临下地睨着我,挑了挑眉。 我清了清嗓子,“第一个问题,据我所知,移时灯不是在地仙洞里好好的放着么,怎么会到了余歌手里?” “移时灯本就有两盏。一盏由地仙保管,一盏早年间遗落在西海深处,无人知晓它的下落。余歌的人想必是在出海时意外获得此灯……他们身为凡人却能操纵仙界之物,本事确实不容小觑。” “第二个问题,”我悄悄观察了下濯尘的脸色,“余歌不让云迟进船底仓库,你也从不让我进你的书房……你是不是也藏着什么秘密?” 果不其然,闻言濯尘的眸色瞬间沉了下来。他忽然向我靠近了一步,巨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白倾辞,你怀疑我会暗算你?” 我有些心虚地缩了缩肩,“是你神神秘秘,把一个书房视为禁地……还只防着我一人。”我自然不会怀疑濯尘会害我,凭他的修为,想对付我易如反掌。只是他对自己的书房遮遮掩掩,实在让我心生好奇。“我从前问过你,你在做无常前是何身份,为何无缘无故将我选为无常,这些你都避之不答。你是不是有什么大事瞒着我?我们从前不熟也就罢了,可如今我们好歹也做了千年的搭档,你还这样,是不是……” “我不是说过么,有些事你还是不知道为好。”濯尘出声打断我。他忽然和缓了脸色,抬手在我头上揉了揉,轻叹道,“何况,我怎么可能会对你下手。” 我的表情有些扭曲——向来以欺压我为乐的濯尘大人,突然间变得这么温柔,让人觉得相当……惊悚。濯尘的脸微微凑近我耳侧,我的鼻尖缠绕着熟悉的清冷气息。我还来不及脸红,就听见一句,“余歌留下的东西,我拿走一半,就当是你擅闯我书房的代价。”言罢,他微微勾唇,留下一个欠揍的背影。 我大惊,扯下腰间的小锦囊,将里面的东西倒在掌心;微信追踪器果然只剩下了一颗。 这刻在覆云楼吃饭的食客都清楚地听到,楼上的雅间里传来二掌柜气急败坏的大吼?——“墨濯尘!你才是贼!” 第29章 燕回 覆云楼小伙计 窗外传来鸟儿的啼啭,春意渐渐染遍人间。 我从二楼放眼望去,覆云楼的生意火热得紧,小伙计们来来往往地在桌间穿梭,前手刚放下一碟牛肉,转身又急忙忙端去一壶酒。楼里的小伙计大都热情堆笑,唯有一个顾晚城,在楼里干了好几个月还是学不会热络待客,总是端着副木头脸。 顾晚城脸庞淡漠,点墨眼眸,没有表情的时候还有些凶;偏偏就是这样一张脸,招惹来不少女食客对他暗送秋波。 我目光一转,就瞧见有个生得娇俏的姑娘,偷偷对着顾晚城的方向红了脸。那姑娘羞答答地把自家婢女招到身边,附耳说了几句什么。婢女捂着嘴细细地笑,小跑到顾晚城身边,颇有些得意地对他说,“喂,我家小姐想认识你咧,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些感慨,春天到了,连木头脸都是桃花朵朵开呀。 可顾晚城只是微微皱了皱眉,“没兴趣认识你家小姐,麻烦让个道。”言罢端着客人留下的残羹,默默绕开了那个小婢女。看着小婢女和她家小姐又青又白的脸色,我“噗嗤”笑出声。 “在笑什么?”耳畔响起熟悉的清冷声音。 “笑顾小二呢。”我转过头去,对着濯尘感叹道,“这是他本月拒绝的第五个女子了。你说这大好的青年,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那么多女子对他明里暗里地示好,他怎么就这么沉得住气呢?” 濯尘勾了勾唇,表情嘲弄,“你说这几千岁的年纪了,某些人怎么就这么爱多管闲事呢?” 我严重怀疑濯尘大人一天不呛我就睡不好觉。我撇撇嘴,顶了回去,“我乐意。” “你倒是勤快,休假还未结束,就想着上任抢月老饭碗。”濯尘淡淡扫我一眼,“你自己姻缘还没着落,怎么不见你着急?” 我面上一热,装作一本正经道,“做生意的,顾客至上嘛。” 顾晚城在成为端盘的之前,的确是覆云楼的客人。 数月之前的一个雨夜,顾晚城提着剑迈进了覆云楼的门。彼时店里刚打算要打烊,店内仅剩下我和一个收拾桌椅的小伙计。眼前的男人肩头微微被雨淋湿,发丝有些凌乱,却丝毫不影响他身上凛冽的气场。他的下颔线条紧绷着,刚毅有棱角;脸庞轮廓分明,在微暗的灯光中极其清晰醒目。那黑眸沉沉,眼神极冷极静,周身都散发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嗯,身手不凡,来头不小。我在心里默默地下着论断。 边上的小伙计小心翼翼地挪过去,开口道,“这位客人,咱们覆云楼已经打烊了,您——” 空气里响起一道微哑的声音,“掌柜的……来一壶淘梦。” 【顾晚城的故事】 顾家庭院,皓月当空。 身着白衣的少年手执长剑,身影与剑影在夜风里同翻飞,衣袂和长发齐飘摇。 顾家的剑法精妙无双,在江湖上名震一方。作为顾家长子,顾晚城是顾家剑法最优秀的传人。两年前,江湖上有人意欲挑衅老派剑客,对顾家发下了战帖。顾家迎战的,是十六岁的顾晚城。那下了战帖的剑客出自颇有声名的门派,本事不俗,却在年少的顾晚城的剑下狼狈落败。顾晚城一战成名,两年来,不断有年纪相仿的江湖新锐前来邀他比试剑术。在那些大大小小的比试中,他竟从无败绩。 可以说,顾晚城是一路带着光环长大的。顾家的晚辈中,他是天资最好,也是最勤奋的一个。自小优秀的顾晚城有个气势磅礴的梦想:成为武林第一的大侠。兄长们都睡下的时候,他还会在庭院里一遍遍练着剑法;那欣长的身影在清冷的月光下,竟真有了几分武林第一的超然之姿。 次年开春之际,武林中召开了五年一度的试武大会。参加大会的有两种人,一是江湖上各大门派的掌门,二是江湖上青年鹊起的晚辈。那些个掌门是为了挑选新弟子,纷纷端坐台下;真正上台比试的,是那些各怀长技的年轻人。他们都想在试武大会中证明自己的实力,好拜入名门大派。 顾晚城为了这次大会,已经准备了很长的时间。试武大会前夜,父亲把他叫到书房。 微微摇晃的烛火映着顾老严肃的脸庞,“晚城,明日就是试武大会了,你可有想加入的门派?” 顾晚城微垂眸,眼神坚毅,“我想加入紫锋派。” 顾老沉思,须臾,淡淡开口道,“紫锋派是江湖第一大门派,掌门霍虚子收徒极为严苛,往届得以拜入紫锋派的人,皆是试武大会的前三甲。城儿,你可有把握?” “当然。”少年淡漠的脸庞带着一丝傲气,“我会以第一的名次,进入紫锋派。”少年的话语间尽是锋芒。他从来都是最出色的,在这浩大的试武大会中,他又怎会甘心屈居人下。 顾老的眸色暗了暗,他这个儿子,一路走来太过耀目顺遂,心气一天比一天攀得高;想进入第一大派不说,还誓要拿下头名。可试武大会高手云集,若他惨遭落败,不知道能不能受得起这种打击。 “城儿,凡事须尽力而为。若当不了第一,你也不必太过介怀。往届的试武大会上,不乏有无名之辈杀出重围;出现顶尖的高手也不算怪事,你莫把这排名看得太重。何况,紫锋派的掌门脾性古怪,即便真进了前三甲,他也未必收你为徒。五年前的那场大会,霍虚子便一个弟子都不收,最后是孤身一人离开的。” 顾晚城微蹙起眉,“爹,你可是对我没有信心?” 顾老叹了口气,“爹不是这个意思。” 白衣少年正值年轻气盛,手指紧紧握住自己的佩剑,一言不发地离开了书房。看着自己儿子倔强的背影,顾老捏了捏眉心,眼角一片担忧。 试武大会如期召开,四面八方的侠客豪杰们慕名而来;还未开赛,擂台下便是一片人声鼎沸。顾晚城手握长剑,步履沉稳地往擂台而去。可没想到刚走到半路,便被一个穿着乌色裙裳的姑娘生生拦下。 第30章 燕回 笑面武僧 “这位少侠,”那姑娘拽住他的衣袖,声音脆生生的,“可否帮我救个人?” 顾晚城停住脚步,一双黑眸带着些不悦,“救人?” “对,”那姑娘额上有细细的汗渗出,纤白的手指往旁边一指,道,“喏,就是他。我的医馆就在不远处,不过我实在拖不动他,还请你帮帮忙。”说话的姑娘小脸白净,点墨眼眸,身上的乌纱裙看起来有几分古怪。 顾晚城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靠在墙根处,面色痛苦,身上有着隐隐约约的血迹。边上不远还站着一群混混模样的人,皆是鼻青脸肿,望过来的目光躲躲闪闪。 “你有本事教训那群人,自然也有本事把他带回医馆。我还有事,告辞。”顾晚城微微蹙眉,他并不想管这种闲事,他心里满满的都是不远处试武大会的鼓声。 眼见着顾晚城拔腿要走,乌纱裙姑娘一脸着急地拦在他身前,嚷嚷道,“你一个习武之人,怎么连这点侠义心肠都没有?”顾晚城一脸漠然地想要挪步绕开,她见状索性张开了双臂,耍赖似得挡住他的去路。顾晚城有些恼火,却又不好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一个姑娘动手。 “你说我一个小姑娘,方才揍了那帮混蛋,这会儿实在是没力气了,你竟忍心见死不救。这位少侠你生得这般俊朗,没想到为人却如此冷漠。我看看你这样子,是要参加试武大会去吧?呐,这各大门派的掌门收人不止看武艺,还看人品,你连……” “好了,”顾晚城面色不佳地打断她的话,“我帮就是了。”那姑娘没完没了地念念叨叨,吵得他头疼。顾晚城迈开大步朝那小乞丐走去,一把将他扛在了肩上,脸色淡漠地,“带路。” 乌纱裙姑娘喜笑颜开,拍拍他的另一边肩膀,“这才对嘛。” 跟着她轻快的脚步,三人很快就到了她所说的医馆。顾晚城将肩上扛着的小乞丐放下,转身就要走,袖子却又一次被人扯住——“姑娘,我还有要事在身,请你松手。”顾晚城有些不耐烦。 那姑娘巧笑倩兮地望着他,眼里光彩熠熠,“试武大会不乏一等一的高手,较量之间不慎受伤也是常有的事。你帮了我大忙,这药送给你,就当作是答谢。”一只白生生的手递过一个小瓷瓶。 白衣的少年看了看她手上的那瓶药,下巴倨傲地扬起,“无人能伤我。” 她不由分说地把小瓷瓶塞进他手里,“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死脑筋呢,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嘛。”她冲他友好地笑,眼里光芒狡黠,“少侠慢走,祝你晋级顺利。” 顾晚城握了握手心里微凉的瓶子,转身离去。 乔夕靠在自家医馆的门框边,望着那远去的白色衣角,嘴角扬起一个弯弯的弧度,“长相好看,身手也不俗,不知道今年哪个门派能有幸收了这位小少侠。” —— 试武大赛在震天的鼓声里拉开了序幕;第一轮的比试中和顾晚城一组的是个使宽刀的青衣男子。 猎猎的风声里,顾晚城长剑斜指,站在青衣男子的对面。擂台四周围满了凑热闹的看客,细碎嘈杂的议论声不绝于耳。 “江湖上流传顾家传人剑法精妙,身手不凡,我还当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依今日之见,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子。”青衣男子目带挑衅,右手抡起刀朝顾晚城而来,脚步迅疾。那宽刀刀锋凌厉,势如破竹,看得四周的人不仅捏紧了心。可顾晚城只是不慌不忙地站在那里,长指紧握配剑,黑眸沉静如水。就在刀锋迫近他衣襟时,顾晚城身形一晃,腾跃而起,长剑和宽刀撞在一起,继而转了个漂亮的剑花。青衣的男子还未回过神来,便觉得膝后一阵钝痛,猝不及防地跪倒在地。 宽刀落地之时,顾晚城的长剑堪堪停在了他的脖颈上。错愕之余,他只记得那白衣身影如行云流水;不过三招,他便落败。 四周一时极静,继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声。白衣的少年收剑入鞘,眼神淡漠而轻蔑。 试武大会一连开了三天,顾晚城一路过关斩将,稳稳晋级到决赛,形形色色的对手都在他剑下败相狼狈。顾晚城越发肯定,大会的桂冠必然是他囊中之物。 三天下来,还留在擂台上的几个,皆是各怀绝技的顶尖高手。顾晚城仍是一副神色淡然镇静的模样,衬上他清俊的容貌,看起来颇有几分傲然出尘的意味。 这轮和顾晚城对阵的,是个眉目良善的武僧。顾晚城剑术超然,比试之间却不曾将人重创,总是点到为止;而那僧人看似温良,使得绝活却是暗器,路数歹毒莫测;先前与他比试的参赛者都是受了重伤,被人抬下去的。 武僧笑吟吟地望着那道欣长的身影,立掌轻落在胸襟前,“早闻顾公子大名,今日终于得幸和顾公子切磋。” 顾晚城眉峰微挑,“少废话。”他的长剑倏然出鞘,手腕微动,剑身寒光凛冽,带着浓浓的杀气。顾晚城虽说心气傲,却不曾轻敌;按这武僧先前的战绩来看,他的实力不容小觑。顾晚城舔了舔腮肉,眼神愈发冷冽,心底依然是那个肯定的声音:“没有人,可以赢过我。” ——两道身影霎时交织在一起,长剑和飞镖撞出火光银花。两人过了二十招时,顾晚城的肩上有了伤口;三十招时,有血顺着顾晚城的手臂淌下;四十招时,白芒耀目的长剑哐当落地,剑法精妙无双的顾家传人,败。 顾晚城步履踉跄,手捂着胸口,脸上布满震惊和挫败。 “顾公子,还请下场吧。”那武僧仍旧眉眼带笑,只是眼角藏着嘲弄,语气听来也有几分得意洋洋。武僧脚步微动,缓缓踱到顾晚城身边,俯下身道:“听说你扬言要当这试武大会的第一?啧,真是不自量力。”僧履不动声色地踩过剑身,像是踩碎少年所有的气力与骄傲。 第31章 燕回 追星拿月黑衣客 顾晚城像是自愿放弃了接下来几场比试的资格。直到试武大赛结束,擂台上再无一席白衣。就连霍掌门也在纳闷,据说那顾家公子极想加入紫锋派,为了这场大会也筹备已久;可这只是输了一场比赛,也未闻他受有重伤,怎么就不见了踪影。 人们只知道少年成名的顾公子败在了一个武僧的手里,比试结束后,那武僧甚至还友好地扶起自己的对手——那日擂台之上,白衣少年的薄唇抿成一条线,双肩止不住的颤抖。撕裂的伤口早已在四面而来的冷风里麻木,顾晚城感受不到一丝痛意,只觉得汹涌的屈辱在五脏六腑狠狠灼烧,武僧轻蔑嘲讽的话语如鲠在喉。即便赢了接下来的几场比试又如何?一个剑客的剑被人踩在脚下,还有什么尊严可言。 那柄曾经寒光闪闪,傲气出尘的长剑,如同一个笑话。 数年过去,顾家传人的传奇早已消散在潇潇夜雨里,不再被人提起。江湖上不断有后浪翻起,人们不再记得顾晚城的名字,武林的排行榜中更没有他的位置。昔日那个“武林第一”的梦想,似在静默流淌的光阴里烧成灰烬。 —— 是夜,月光清冷如水。 武僧的影子落在街旁的矮墙上,拖得老长;猎猎的风声外,骤然响起了另一个人的脚步声。武僧温和的眉目霎时紧拧,僧袍宽袖中,一把飞刀已暗暗夹在指尖。 背后有落叶被风卷起的簌簌声响,武僧蓦然转身,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握剑傲立。夜色浓沉,男人的面目难以辨清,可那柄样式古拙的剑却看起来分外惹眼。 “阁下可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黑衣客?”武僧试探着问到。 江湖上有句话,叫“追星拿月黑衣客,一剑接花天下倾”。黑衣客身法如电,剑似雷霆,行踪莫测。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更不知道他从何而来。在短短半年之内,武林排行榜上就有数位高手惨死他手中。 “正是。”那声音低沉冷冽,话语间倨傲凌厉的气势,竟让武僧生出分熟悉感来。他的脑海里蓦的回想起一个瘦削欣长的身影。“交出《燕字诀》,留你全尸。”那声音又道。 “年轻人口气倒是挺傲。你半年之内屠杀武林榜十余人,就是为了这本秘籍吧。只可惜,《燕字诀》早已不在我手中。”武僧笑眼眯起,“秘籍没有,倒是有别的东西送给阁下——” 话音未落,一把飞刀便往黑衣客门面袭去;武僧身形微动,又有三枚飞镖从不同角度射出,呼啸而至,好似刺破了空间。纵是如此杀气腾腾,武僧仍不肯放松,他毫不迟疑地从怀里掏出一只圆筒,对准了黑衣客,一按机括,漫天针雨蜂拥而至。 黑衣客还未来得及再说一句话,便已陷入绝杀之境。 但他剑已铮然出鞘,剑若出鞘,他便无所畏惧。那柄剑,狭长且直,寒刃带光,带起一道游电,舞成一团龙卷。 飞刀先至,断成两截。 淬毒飞镖再落,尽数弹开。 漫天针雨,在他的剑影之外纷纷坠落,环成一圈。 那身法太过熟悉,却又比六年之前快上数倍,狠厉上数倍。武僧终于变了脸色,颤着声问到,“你……你究竟是谁!” “要你命的人。”剑刃“嗤啦”一声划破咽喉,武僧的头颅竟被生生削下,沾染了鲜血的佛珠串散落在地。 步履稳当地踩过那无头尸体的手指,顾晚城眼中一片寒意。 六年前,他与武僧对战,武僧的路数诡谲精妙,加之使得阴险狠辣的暗器,他惨遭落败,颜面**尽。顾晚城后来才知道,武僧本只是平平之辈,因偶然间曾阅武林秘籍《燕字诀》,短短数月武艺大增,击败试武大会众多高手。 这六年来,顾晚城韬光养晦,一面精进剑法,一面暗中打探《燕字诀》的下落。半年前,他以黑衣客的身份重出江湖;为了争夺《燕字诀》,他的利剑横扫武林榜上十余位高手,杀伐毫不留情。 寒冽的夜风里,顾晚城的身影巍然不动。忽而身形一摇,周身传来密密麻麻的痛感——方才交锋之中,他虽取了武僧首级,却也被他的暗器伤出不少迸裂的血口。 顾晚城暗自咬牙,定了定神,朝记忆中某个模糊的地点走去。 —— “哐当!” 乔夕似乎听见什么东西砸在门框上的声音。她放下手里的药杵,脚步轻移,把门倏然打开——眼前高大的男人手里紧握着一把剑,气息微乱,捂着胸口撑在她的医馆门口;身上的黑衣有被濡湿的痕迹,带着丝丝血腥气。 这人受伤了。乔夕好看的眉毛皱了皱,稳稳扶住他。那男人忽然抬起了头——眼前的那张略显眼熟地脸有些发白,他的薄唇紧抿成一条线,身上的气场却十足迫人。 “在下顾晚城,” 男人低沉的声音带着嘶哑。“六年前,我曾帮你把一个乞丐扛到这里。” 乔夕恍然记起那位白衣的少年。“是你啊少侠,我记得你!”她小心翼翼把顾晚城扶进门内。 “那日你给我的药,药效甚好……你这可还有?”他的声音有些虚弱。 “有有有,你先坐下歇着,我去取药来。”乌纱裙的姑娘急急忙忙地奔向药房,顾晚城闷哼一声,终于松懈下防备,将剑轻放在桌上。 她取来了药和一只碗放在桌上,又将包扎伤口用的东西悉数摆好,头也不抬地道,“快将上衣脱了!” 顾晚城面色一滞,旋即反应过来她是要亲手替他上药。“姑娘,不必劳烦你,我亲自处理就好。” 穿着乌纱裙的姑娘毫不在意地应到,“哎呀,你伤得这么重,就别逞强了。让你脱你就脱——”她猝不及防地出手,“嘶啦”一声,布料扯坏的声音划破空气。顾晚城惊愕地说不出话。 气氛一度有些尴尬。 “不好意思……我、我这不是救人着急嘛。”乌纱裙姑娘忽然有些脸红。 第32章 燕回 医者夜行 顾晚城垂眸把脸撇开,咬着牙说,“……无妨。”那日看到那几个鼻青脸肿的小混混,他便知道她不像寻常人家那样柔弱。可没想到,这姑娘手劲大成这样。 脸红归脸红,乌纱裙姑娘的眼睛依然有一下没一下地往眼前人的身上瞟。那个高大健壮的身影,肌肉紧硕,线条分明,古铜肤色上尽管有大大小小的伤痕交错,但依然不影响美感……某位厚脸皮的姑娘暗暗赞叹了一把,麻利地将纱布浸入瓷碗里,认真地调配起药来。 到了给顾晚城上药的时候,她秀气的眉毛紧紧地蹙起,“顾公子,你身上伤得不轻,创口又多,先前给你的药治不了这么重的伤。我换了一种药性烈些的,用在伤口上会有灼痛之感,你多忍着些。” 顾晚城轻轻扯了扯嘴角,“你尽管上药便是。” 乌纱裙姑娘动作熟稔而轻柔,很快处理好伤口,用纱布细细缠绕。包扎好的时候,顾晚城拢了拢衣襟,正欲起身,却被旁边的人一把摁下。顾晚城脸色不善地抬头,正好对上姑娘笑盈盈的眉眼,“你这些伤虽然表面看起来口子不大,但伤处太多,伤口也深;外伤好治,内伤难愈,顾公子就先在我的小医馆修养些日子,待伤好些再走。说起来,这使暗器伤你的人想必是个内力深厚的家伙吧?” “不错。”他仍旧是淡漠神色,语气间却没了和他人交锋时的锐意。这些年在江湖上行走,仇家和对手太多,他总要对外人多存一分防范;可眼前的姑娘眉眼太过干净坦**,他没来由地松懈下周身戒备。 “你被重伤至此……对方会不会追杀而来?” 看她小心翼翼的语气,似乎是担心自己的小医馆惹上麻烦。顾晚城勾了勾唇角,道,“不必担心。断了头的人,怎么会找上门来。” 姑娘倒吸一口冷气,仿佛接受不了这么血腥的事情。她小脸皱成一团,眼梢又有隐隐的好奇,“你们可是有什么深仇大恨?” 顾晚城眸色暗了暗,应到,“是。”将一个剑客的剑踩在脚下,自然算是深仇。 姑娘摇着头念叨,“你们这些武林中人啊,整体打打杀杀的,眨眼就是一条人命。前阵子不知为何,武林榜上十余人被屠……听说都是被一剑封喉,啧啧啧,也太惨了吧。” 顾晚城沉默片刻,道,“武林中本就弱肉强食,胜者为王。想要称霸武林却又技不如人,死不足惜。” “称霸武林?”眼前的姑娘轻挑眉峰,爽朗地笑开,“称霸武林有什么好的。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不好么,费尽心思爬那么高多累啊。”她语锋一转,又道,“二楼有个空房,上楼左转第一间便是。时候不早了,你身上还有伤,早些休息吧。”她端起烛台和药碗,转身便要离开。 “姑娘留步,”顾晚城叫住她,“六年前你的药救了我一命,今日又蒙受你相助。可我还不知恩人的姓名。” 姑娘身影在烛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娇俏,她回头冲他一笑,眼眸微亮,“我姓乔,单名一个夕。” 乔夕。 顾晚城在心里默默记下这个名字。 —— 细细算来,顾晚城已在乔夕的医馆待了一月有余。 他在医馆除了养伤之外,就是替乔夕搬些药材,日子竟过得有几分清闲。先前他在武林里搅起一片风浪,不但没追查到《燕字诀》的下落,还招来不少的仇家。这家医馆位置偏僻,低调地开在长街的街角,倒是极好的藏身修养之所。 平日里,乔夕替人看诊,而他在医馆的后院练剑。 医馆内药香萦绕,笑容晏晏的姑娘替人诊脉,配药,包扎,一切都带着暖融融的安详;医馆的后院却剑气凛冽,卷起一地枯叶飒飒作响。顾晚城练得累了,便收剑入鞘,撩起布帘进来倒水。他抬眸望去,乔夕正垂着脑袋给病人的伤腿上药。病人两鬓斑白,衣着旧而简朴,身材佝偻,兴许是老人家行动不便,不慎摔伤了腿。医者仁心,对乔夕而言似乎没有礼节避讳这一说——她为了给老人上药,大喇喇地坐在地上,身边摆着药罐药膏;她黑色裙摆耷拉在地,像是一片绽开的花影。他想起初到这里时,乔夕为了给他上药竟撕坏了他身上的布料;不论是有力的手劲还是淡定的气度,都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姑娘。像乔夕这样爽朗敞亮的女子,他从未见过。 顾晚城抱着剑靠在门边,看着乔夕认真叮嘱病人的小模样,神色一如既往的寡淡,唇边却有着淡淡的笑意。 一个月相处下来,他发现这位乔姑娘不仅医术高超,人美心善,还烧得一手好菜。什么鱼香肉丝、酿豆腐、红烧狮子头、粉蒸肉、糖醋小排、清蒸鱼,道道做得有模有样。顾晚城说起来也是大户人家出生,家境优渥,自小过得矜贵;可乔夕的手艺甚至超越了顾家的大厨。闲暇时她还和顾晚城提过,若她以后不开医馆了,便要去开家私房菜小馆,当个做羹汤的厨娘。 顾晚城这几年在江湖夜雨里沉浮,见过太多诡诈人心,从不轻易相信谁;可在她面前,他心里那根始终紧绷的弦却能轻而易举地松弛下来。他隐隐觉得她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而是藏着什么秘密,可他依然觉得和乔夕相处的日子格外舒服。 若不是那晚她奇怪的举动,他几乎就要对她卸下全部的防备和疑虑。 ——是夜,她鬼鬼祟祟地起身下楼,悄悄地离开了医馆。她动作虽轻,可顾晚城毕竟常年习武,比常人敏锐很多,她的小举动又怎能逃过他的察觉。顾晚城披衣而起,拿好佩剑,施展了轻功,暗中跟上乔夕的身影。 数年前他和乔夕初遇时,他便知晓她有几分功夫,至少收拾路边的小恶霸是绰绰有余;可今日他才知道,她的轻功竟这般好,甚至超越他这大名鼎鼎的“黑衣客”。眼前的姑娘身形轻巧,踏空而行;那衣袂翩翩的身影在月光下像是灵动的仙子。 第33章 燕回 我是妖 顾晚城一路跟着她,直到她在一处空旷的地方落了足。 乔夕身影细瘦,黑色的纱裙在风里翩翩扬起裙角,柔和的月光落在她白润的脸庞,长长的眼睫,那画面竟让顾晚城觉得呼吸有瞬间的一滞。 他看着她左袖一挥,地上便多了一排熟悉的小药瓶;她的右手似是捏了一个诀,掌心有束光盈盈跃起,投入空气,那月光竟如溪水一般缓缓分流,淌入瓶口。 眼前施着法的姑娘显然不是寻常人类。可她侧脸娴静,嘴角弯弯,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心里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 “——乔姑娘。” 夜色里响起一个清润低沉的声音。乔夕的手猛地停在半空中,那些原本像流水一般流动的月光也顷刻间散在空气里,归为静止。 “你、你你不是应该在睡觉吗?”乔夕磕磕绊绊地应到,看起来有些许慌张。 那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暗处走来,面色平淡,薄唇抿成一条线,看不清他的情绪。顾晚城在离她很近的地方站定,宽阔的肩膀挡在她眼前;她整个人都笼罩在他的阴影里,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尽管知道他并不会对自己造成威胁,可乔夕心里还是微微有些发憷。 “你不是人?”顾晚城问。 乔夕深吸了一口气,“是。”她微微扬起脸,莹白的月光衬得她面容更显娇妍,皮肤细腻如脂玉,顾晚城的眼神变得微黯。“既然你看见了,我也不好再瞒你……我的确不是凡人。我们燕妖一族擅以月光入药,治疗重伤顽疾。燕妖数千年来以仁心行医,救死扶伤,从不与人为敌——”乔夕一顿,眼神紧张,语气却故作轻松,“我可不是那种作恶多端的妖孽,你不必怕我,我不会害你的。何况,我也就在医术方面有些天赋,真要较量起来,我可打不过你。” 顾晚城忽然轻笑出声,只觉得眼前的这只妖有些可爱。 眼前的人极少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暖如春风,如星辰熠熠,让人挪不开眼,她竟一时有些脸红。 “你笑什么?”乔夕有些羞赧。 “你怎么会这么想,”顾晚城反问。“你给我治伤用的药,也是千里迢迢采了月光制成的?” 乔夕终于舒展开表情,“是啊,医馆里的药快不够用了,就出来再做一批。本想趁你熟睡的时候偷偷过来,没想到还是被你发觉了。” 顾晚城又笑,“辛苦你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辛苦说不上,我们燕妖本就能夜行千里,这点路途算不上什么。倒是你,身手真是不俗,我这么轻手轻脚的都没能逃过你的耳朵,还被你跟了一路。” 顾晚城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得她有些不自在。她微微偏过头,“药已经炼得差不多了,我们还是快回去吧。”乔夕左袖一挥,将那些小小的药瓶尽数收了起来。 “你替我做了这么多事情,我怎么报答你?”耳畔传来顾晚城的声音。 “你说什么?”乔夕有些发懵。 “我送你回去吧。”顾晚城很快接了下去。没等她反应过来,一只手臂已经揽过她的腰。那只环在腰间的手紧了紧,乔夕一声低呼,下意识抱住身后人的脖子,整个人已经凌空而起。身后的胸膛传来阵阵的暖意,她的鼻间萦绕着顾晚城身上清冽的气息。她觉得自己心里那只安静了数百年的小鹿突然开始跳。 “顾公子,你这是报答吗?”乔夕稳了稳声音,“你这明明是借机占我便宜。”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她却一点都不挣扎,反而在人家肩膀上蹭了蹭。 身后的人不动声色地挑起嘴角,没有答话;只是稍稍将怀里的人又搂得紧了些。 顾晚城那盘踞了多年伟大抱负的心里,某块暗礁仿佛正在渐渐消融。 —— 适逢大雨天,乔夕的小医馆里冷冷清清,没有一个病人。 厨房的砂锅里炖着药膳,食材丰裕的气息交织着药香,勾人食欲。乔夕捏着布,沾了些水,小心翼翼地掀开了锅盖。 一时间香气扑鼻而来,迈进门的顾晚城微挑了眉,问到,“在煮什么?” 乔夕转过身去,笑嘻嘻地应到,“在煲汤,就快好了,你尝尝味道?”她盛了一小碗,明亮的汤水向上升腾着热气,直往人脸上扑。“你的内伤外伤都好得差不多了,想着给你再做点药膳调养调养,很快就可以痊愈了。”乔夕的话落在耳边,和手里的汤碗一样,带着暖暖的温度。 顾晚城微微颔首,面色一哂,“你厨艺这么好,怎么来开了医馆?” 乔夕鼓了股腮帮子,“你怎就知道我们想过做厨娘?我族世代为医,除了我哥那个离经叛道的……其余人一概没干过从医之外的行当。不过嘛,我最喜欢的其实还是厨房。其实我都盘算好了,过两年我就把这小医馆关了,去开家私房菜馆——” 她话还未说完,顾晚城脸色微变,放下手中的瓷碗便出了厨房。 乔夕一愣,也紧紧跟了上去。 后院里,顾晚城挺拔的身姿立在那里,手里抓着一只雪白色的信鸽。她不禁失笑,顾晚城习武多年内力了得,小鸽子扑棱翅膀的声音都没能逃过他的耳朵。顾晚城拆下信鸽脚上的信筒,将它往空中抛去。鸽子拍打着翅膀,很快消失不见。 乔夕眯了眯眼睛,轻声问到,“你在外面养了线人,给你传送情报?” 顾晚城点头,声线微沉,“这些年行走江湖的,谁还没些眼线。” “可养雪璜鸽的眼线可不多见。”身旁的姑娘朱唇亲启,准确地说出那罕见的鸽种。顾晚城抬眸扫了她一眼,眼神有些意味深长。“怎么,我好歹也是修为上百年的妖,不至于这点见识都没有吧?何况,它还算我半个同类呢。” 见顾晚城并不答话,还眉头紧锁,乔夕小心地问,“信上说了些什么?” “修为上百年的妖,”顾晚城眼角微挑,“怎么不问问你的同类?” 乔夕有些诧异,“你……是在开我玩笑?” 仿佛只是一瞬的错觉,顾晚城又恢复了平时那副冷冰冰的木头脸,眼神极静。少顷,顾晚城低低的声音传来,“是燕字诀有下落了。在流光楼。”他握紧配剑,一身凌厉气息。 乔夕默默垂眸,伸手搭在他的剑上。再抬眸时,眼里有闪烁的光,“我陪你一起去。” 第34章 燕回 血溅流光楼(上) 流光楼是凝城颇有名气的酒楼,一共分三层。一层为食场,供食客享用珍馐;二层为赌场,供赌徒挥金霍土;三层为武场,供武者一较高下。乔夕抬眼望去,唯三层门庭冷清,其余两层皆坐满了客人,喧闹声交织在一起,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乔夕随着顾晚城在角落处的某一桌落座,抬眸环顾四周,那觥筹交错的声音听来似乎与寻常酒楼无异。 外人不知的是,常来的这里的食客来头都不小;不是官场商界的名流巨擘,便是武林中的一等高手。能吸引到这么多达官显贵和武林高人,自是因为酒楼的主人也不是俗人——流光楼的主人唤做瑾娘,姿容倾城,身段妖娆,一颦一笑都摄人心魄;最重要的是,她的身手和容貌一样出色。乔夕听顾晚城说,瑾娘使的是一根细长的银蛇鞭,鞭法如鬼神莫测。 “你不是说,有燕字诀的下落吗?”乔夕盯着顾晚城倒酒的手,忍不住发问,“你怎么优哉地喝起酒来了。还有啊,你内伤还未痊愈,不能饮酒——” 姑娘的关切之情溢于言表,顾晚城心尖上都柔和下来,刚想答话,却听见周遭的喧闹之声霎时静了几分。 随着几声刻意压低的唏嘘声,一位身着紫纱蝶纹长裙的女子自二楼缓缓拾级而下。饶是见识百年的乔夕也不禁叹到,人间竟有如此绝色。所有食客仿佛都盯着瑾娘的方向,唯有顾晚城熟若无睹。 “这便是传闻中的瑾娘吧?”乔夕凑到顾晚城耳边,压低了声音道,“还真是个美人……诶你怎么一点兴趣没有?”她温热的鼻息喷洒在他耳畔,带着隐隐的馨香,顾晚城抬手倒了一杯酒,面上还是副毫无波澜的样子。“我并非为她而来,自然不感兴趣。” 男人心里默默地念,所谓瑾娘,姿容妖艳俗气,哪有身边的姑娘一半好看。 而他话间仍带着股淡淡的冷意,“你可知什么叫蛇蝎美人?她那张脸虽受世人称赞,可她的手段却也让那些觊觎她美貌的人心存畏惧。” 顾晚城仰头饮下一杯酒,捏着小小的瓷杯端详,道,“传闻中,在取人首级这件事上,瑾娘从未失手。” 乔夕闻言,背后都蹿上一股冷意。以鞭取人首级,听来着实厉害又狠辣。 “那燕字诀是在瑾娘手里?”乔夕悄悄地问。 “不是。”说话间,顾晚城又斟上了一杯酒。乔夕见状,有些恼,一巴掌拍在他手背上。清脆的响声让顾晚城愣住。“诶你这病人说话怎么不听呢?知不知道什么叫遵医嘱。” 他的伤早就痊愈了。留下来,不过是因为她做得药膳味道太好。顾晚城的唇角弯起一抹极淡的笑,还是放下了手里的酒壶。 “看瑾娘身后左侧的方向,有位着墨绿长袍,带镶玛瑙玉冠的男子;此人名唤李重照,燕字诀正是在他手里。”顾晚城顿了顿,又道,“瑾娘平日不轻易露面,今日出来,想必和我是同样的目的。” 顾晚城话音刚落,瑾娘便抬起如白藕般的手臂;脆生生的拍掌声让整个一层静了下来。 “今日,我流光楼迎来了位贵客。”瑾娘的声音宛如夜莺啼啭,三分清灵,七分撩人,听来令人麻酥入骨。 那个叫做李重照的人也搁下了酒杯,饶有兴致地盯着瑾娘那张宛如祸国殃民的脸。 瑾娘倒了杯酒,步步朝李重照走去,带起一阵轻风,脂粉香气扑鼻而来。“堂堂扈城首富大驾光临流光楼,瑾娘怎么也得下楼来敬您一杯不是?”那美人笑意盈盈,举起了酒杯,眼梢却藏着冷光。 李重照眉峰微挑,眼底流转着佻达,“那李某真是荣幸了。”他亦举杯,仰头喝下,眼神却始终停在瑾娘身上。 瑾娘朱唇轻启,又道,“众人皆知,我瑾娘好赌。不知李公子是否愿意赏脸,和瑾娘赌上一局?不过——话说在前头,瑾娘玩的赌注,一般人可输不起。” 李重照邪气地笑,“既然你知我是扈城首富,就该知道我不是输不起的人。不知这位美人想赌什么?” 乔夕正欲凑过去看热闹,被顾晚城一把拽住手腕,往身侧带了带。“别胡闹。”顾晚城冷声喝到,话尾却带上了股柔意。那对弈的二人摆明了是要动手,身边这小小的燕妖虽有百年道行,但不过是轻功过人了些,待会儿场面乱起来,自保都困难。 乔夕缩了缩肩膀,安安分分地待在他身旁。 “流光楼三层是个武场,听闻李公子不仅精通商道,剑法更是一绝。瑾娘久仰大名,想和李公子到三层较量一番。至于这赌么……就赌十招之内,你必然跪地不起,败在瑾娘裙下。若是瑾娘输了,便予你黄金千两。”旁边有人轻声惊叹,这瑾娘出手真可谓阔绰。 “十招?唔……”李重照咂了咂舌,装作皱眉,摇了摇头,“这赌注可不够。” 瑾娘风情一笑,“那便再加,赌注由李公子来定。” “若你输了,我不仅要黄金千两,更要你美人在侧,共度良宵!”李重照毫不顾忌,轻浮之意肆意地**于人前。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似是拿定了自己不会输。 可瑾娘却答应地爽快,“好。那便如李公子所说,若瑾娘输了,人财皆奉上。”此言一出,周遭皆是倒吸一口冷气。可那美艳不可方物的人仍然神态自若,眼波流转,笑意勾人。 “若是李公子输了,便交出燕字诀。”瑾娘话音落下,周围的人面色各异。在场的人里,觊觎燕字诀的绝不在少数;可知晓这二人身份和来头,并没有人敢轻举妄动。 角落这一侧,顾晚城终于赏脸抬了眼,打量着那二人的脸色。 “瑾娘的线人真是厉害,什么消息都探得一清二楚。”李重照站起身来,拂了拂衣袖,“李某就跟你赌这一局。”路过瑾娘身边时,李重照挂着笑,轻声道,“瑾娘还是省些力气,留到晚上。” 瑾娘只是侧了侧身,让出一条道,“李公子请。” —— 这世间想夺燕字诀的人不少,目的却各异。李重照几经辗转拿到燕字诀,并不是为了称霸武林,跃居高位。他虽精通武学,可骨子里最深处还是个商人。武林中谁人不知燕字诀的地位,李重照无意练就上层绝学,却指着靠燕字诀狠赚一笔。 第35章 血溅流光楼(下) ——流光楼三层的武场已经聚集满了人,瑾娘和李重照矗立在擂台中央,不动声色,自有摄人气场。 周围的嘈杂声、议论声,台上的人凛冽又暗藏杀机的眼风,不禁让顾晚城想起六年前的那一天。瑾娘便恰如武僧,而李重照恰如他;一个诡谲,暗中布下险局,一个狂妄,自认胜券在握。 李重照的剑出鞘的时候,缠在瑾娘腰上的细鞭也甩了出去,疾如一道银色的闪电。高手过招,气氛剑拔弩张。场子上再无人说话,只剩下兵器碰撞在一起的铮然之声。李重照的剑攻势猛烈,剑气逼人,出招毫无怜香惜玉之意;瑾娘的银蛇鞭却也并非空有虚名,一招一式带起的杀意不比对面的剑风弱。 四招过去,李重照开始微喘,瑾娘仍旧是一脸云淡风轻的模样,眼波微微流转;六招之后,李重照的华服上已有鞭风划破的痕迹,看上去甚是狼狈;第九招之时,瑾娘银色的鞭子狠辣地缠上了李重照宽厚的腰,竟然将他甩抛至半空。那冰肌玉骨的美人手腕微动,鞭尾便如雷霆万钧,兜头砸下。轰然一声,李重照的身子被重重甩在擂台的地上,周围震起一圈微尘,也溅开一片血迹。 狂妄的男人趴在罗裙之下,苟延残喘。 瑾娘勾着嘴角,笑着俯下身子,如墨的长发随着动作倾泻而下。“李公子,愿赌服输,把东西拿出来吧。”纤细白皙的手伸了出来,胭脂色的指甲明亮得晃眼。 李重照瞪着她,眼里发红,却迟迟没有动作,只是使劲地喘着粗气,说不出一句话。 瑾娘站直了身子,收回了手,笑容变得有些冷。 “李公子,你可知道这擂台的规矩?”瑾娘下巴微扬,道,“只要上了这块擂台,是生是死,全凭个人本事。你输了赌局,却不愿交出燕字诀,你说,我该如何处置你?”瑾娘笑得阴冷,手上的银鞭已有举起的架势。 乔夕看着那女人眼中的狠厉之色,突然觉得从背脊蹿上一股凉意。她有些紧张地攥了攥身边人的衣袖。那长鞭劈下之时,顾晚城猛地拽过她的手腕,把她整个人都拉到了怀里;修长如竹的手,轻轻覆住她的眼睛。 周围一片惊呼,夹杂着几声尖叫,而乔夕眼前所有的光线都被挡住,只能感受到他掌心传来微凉的温度。她微微挣扎,却听见耳边传来顾晚城低哑的声音,“别看。” 她想起顾晚城先前说的话,瑾娘取人首级,从未失手。 于是她安分下来,避免自己看到什么太过血腥的画面。 顾晚城眼眸微抬,眼前的擂台,已是鲜血横流。 那个姿容绝艳的女人风轻云淡地掏出帕子,擦去鞭上的血迹。她提起自己的裙摆,悠然跨过断裂的头颅,蹲下身去,从地上的尸体怀里掏出本册子。 看见燕字诀,顾晚城的目光变得深不可测,漆黑如同深渊。而他只是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始终沉默着,没说一句话,也没有任何动作。 从流光楼出来后,顾晚城不动声色地松开乔夕的肩。 乔夕微微一愣,心头竟有丝失落,连嘴角也往下撇了撇。她很快平复了神色,问到,“你看见燕字诀了么?” 顾晚城点点头,淡淡地嗯了一声。 “那你就这么…出来了?”乔夕一头雾水。这人特地为了燕字诀赶过来,却眼睁睁看着瑾娘取走燕字诀还无动于衷。该不会是因为他打不过瑾娘吧?乔夕这么想着,看向他的目光都带了些担忧。 顾晚城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扫了她一眼,“若真动起手来,我不会输。只不过——”他突然停了话,伸出骨节分明的长指,帮她把一缕掉落在脸旁的发丝轻轻别到耳后。微凉的指尖轻轻划过姑娘发烫的耳尖,顾晚城看着她从耳根一直蔓延至脸颊的粉色,嘴角愉悦地弯起。方才要是出手夺取燕字诀,招架瑾娘倒是不惧;可她是跟着他一起来的,若无人保护,恐遭流光楼的人暗算。 “只不过什么?”乔夕的表情有些懵。 “吃饭要紧。”顾晚城把眼神移开,淡淡地答。 “啊?”乔夕觉得眼前是个假的顾晚城。 “你不饿?” “…饿。”乔夕诚实地答。她之前煲好的汤都来不及喝,这会早就饥肠辘辘。 顾晚城自然地牵过身边人的手,白净小巧的手指惊得缩起,被他牢牢攥住,握紧。“带你去个地方。” ——覆云楼在凝城声名不俗,菜色也精致,乔夕餍足地眯起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汤的时候,乔夕意犹未尽地啧舌头,道,“不知道你们这群凡人为什么为了本秘籍争来抢去,武林第一有什么好的?人间这有味清欢就够我再品上百年。瑾娘真是傻。”她全然忘了身边的人也是个野心勃勃,意欲登上武林顶峰的人。 顾晚城的表情并没有太大的起伏,“瑾娘虽然身手过人,在江湖里也赫赫有名;可她开着流光楼已是潇洒自得,这武林第一的位子,她并不稀罕。” 乔夕一边嚼着花生米,一边认真地问,“那她为何要费这番心思,去夺李重照的燕字诀?” 顾晚城声线沉稳,道,“不过是为了讨好心上人。” 纵然蛇蝎美艳如瑾娘,也难过情字一劫。 她的心上人,亦是个武林榜上顶尖的人物;她这番费劲心思弄来燕字诀,不过是因为她爱的男人想要称霸武林。 乔夕埋头默默吃菜,不知该如何应答。燕字诀为众人追逐,多少人为之丧命。其背后浸润不同的血腥,亦有不同的目的——李重照是为了财,瑾娘是为了情,而顾晚城是为了心下的执念。 “你之前说,以后不开医馆了,要开家私房菜馆?”顾晚城忽然提起之前在厨房里她说的话。 “是啊,”乔夕放下筷子,眼神悠悠望着覆云楼喧闹热络的景象,“瑾娘不惜手染鲜血,为心上人取来燕字诀;我呢,只想和心上人在热热闹闹的街上开家小馆子……啊对了,还要再养一只猫。我做厨娘,他做伙计;晴天就开张,烧点私房菜,数量有限卖完为止;雨天呢就关门,我们可以靠在一起看书,慢慢煲一锅汤。”说到向往的生活,乔夕眼里闪闪烁烁。 第36章 燕回 渔翁之利 她兴致高昂地接着往下说,“啊对了,店里的招牌菜得有红烧肉,茄子煲,水晶虾饺,粉蒸肉……” “去掉粉蒸肉。”顾晚城突然出声打断她。 乔夕愣了一愣,“凭什么去掉?” “我不喜欢。”身旁的人面不改色地说。 乔夕瞪了他一眼,“去掉就去掉。”然后她又掰着枝头认真数着自己的拿手菜,“加上银鱼羹。”顾晚城又说。 “我不喜欢做银鱼羹!”这道菜处理起来麻烦,乔夕也就做过一次,没想到却被他记住了。“我喜欢吃。”顾晚城这话说得理直气壮。 他或开口提出自己的意见,把自己不喜欢的菜色删去一大半;乔夕终于忍无可忍,气呼呼地往桌子上拍了一下,“我这是开私房菜馆呢还是给你开私人菜馆啊?” 顾晚城面色平静如水,甚至还带着微微的笑意,“你要是愿意开私人菜馆,我倒也不介意。”乔夕这才反应过来,耳根子发烫。 她方才说的,是要和心上人一起开这馆子。 可他要做的人,是叱咤整个江湖的人,是武林第一。他怎么会愿意当个跑堂小伙计呢。乔夕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故作潇洒地挥了挥手,“罢了罢了,我开什么馆子、做什么菜,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要取走燕字诀,去当武林第一呢。” 姑娘这话说得酸,脸上也是一副别扭的表情,顾晚城不是毫无感觉。他眼神微黯,不自然地望向别处。 顾晚城很快抓过佩剑站起身来,“走吧,回流光楼。” 乔夕抬起头,复杂地看着他,“回去…找瑾娘动手?”她实在不愿见到血腥的场面。 “不是,”顾晚城耐心地望着她,“坐收渔翁之利便可。” 到了流光楼,乔夕才知道身边这个男人说的坐收渔翁之利是什么意思。方才那番闹剧结束后,流光楼的客人散去不少。为了清理擂台的血迹,瑾娘索性封锁了整个三层。顾晚城带着她,从窗户无声地翻入。 瑾娘身姿妖娆地靠在躺椅上,紫色的长裙拖在地上,神态慵懒。她的跟前像是有个身形瘦弱的孩子,在地上擦着先前那场赌局留下的血迹。 “李重照这人背景不小,杀他容易,就怕他那一脉的人找到我流光楼来,坏我生意不说,还费我力气替他清理门户。交代你的事情,务必办妥了。” 那孩子低垂着头,道了句,“阿瑾。你分明知道,李重照是我亲弟弟。” 那声音嘶哑沧桑,竟是个男人的声线。 瑾娘从躺椅上起身,表情仿佛是听见了天大的笑话,“弟弟,人家可未必认你这个废物当哥哥。”她拿过手边的燕字诀正欲离开,那身影却堪堪拦住了她。 “你要去哪?”瑾娘嗤笑一声,“我去哪还轮得到你来管?” “你要去找他?能不能不去?”他紧紧拽住了她的衣袖。 瑾娘脸色一变,挥袖将他甩出数米远。“你要记得,你就是条狗。替我做好事情便是,其他的不用你管。” 眼前的擂台,又沾上了新的血——瑾娘的血。方才还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此刻胸口插着三把飞刀,倒在擂台上。紫色的长裙被血浸成了深色,一双美目瞪着眼前那个负手而立的身影。 乔夕终于看清,那人身形矮小瘦弱,看上去孩童模样,却是张成年男子的脸。伤了瑾娘这个绝顶高手的人,竟是个侏儒。 乔夕听见那边传来清晰的一道声音:“阿瑾,这八年,我忍够了。” 地上的美人轻蔑地勾起唇角,气若游丝却仍语意锋利,“呵,李重霄,那你想让我怎么做?对你这八年来为我做的事情感恩戴德,离开他和你在一起?你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别痴心妄想了!” “痴心妄想?你想凭燕字诀去讨他欢心才是痴心妄想!”那侏儒睚眦欲裂,手指狠狠掐住瑾娘的咽喉,状若疯癫。乔夕下意识想叫出声,被身后的人紧紧捂住了嘴。 “我告诉你,他只是在利用你!他根本就不会喜欢你!”被换做李重霄的侏儒依然在吼。 “我不…也是…在利用你…么?废…物。”瑾娘冷笑着,断断续续地说,眼神里布满鄙夷和轻蔑。 下一瞬,那纤细的脖子便被生生扭断,美人香消玉损。 面色狰狞的侏儒拿起燕字诀,朝烛台走去。“好一个燕字诀。好一个痴心的瑾娘。我这就把你们都毁了!”他愤怒地吼着,将燕字诀凑近了烛火。 在火苗舔舐上纸页的那一刻,有道黑影如闪电般掠过,带起一阵疾风。一晃眼的功夫,李重霄手里的燕字诀便不见了踪影。 那黑色身影轻巧一跃,破窗而出,落下轻飘飘一句话,“多谢阁下除掉瑾娘,省去我不少功夫。” 李重霄面色一凛,一股怒火直窜而上,不依不饶地追了出去。 两人皆是轻功境界超凡的顶尖高手,在房顶腾跃追逐,不分上下。饶是化出了原型的乔夕,借妖力飞行,也才勉强能追上二人。 方才顾晚城交代她,让她留在原地,由他独自去夺燕字诀;可她隐隐觉得那侏儒绝身上戾气极重,绝非善类,加之他身手远胜瑾娘,更让她担忧顾晚城的安危。于是她不顾人家的叮嘱,施法化作原型金腰燕,振翅追了上去。 ——那二人对峙的场面,让乔夕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李重霄身子瘦小,其貌不扬,飞刀的路数却毒辣无比,势头强劲。顾晚城的剑花翻转,剑光熠熠,却明显在阵势上输给对方三分。李重霄是铁了心要毁掉燕字诀,出招一招比一招狠厉,眼见着那刀风正对着顾晚城的面门袭去,乔夕终于按捺不住,飞身迎上,白光盛放中化作黑裙的姑娘,击落一把飞刀。 “哪里来的小妖?”李重照见她能化人形,竟也不惊慌。只是恶狠狠地瞪着她,舔了圈腮肉。 “你胡闹什么!快躲开。”乔夕身后传来男人的低声呵斥。 第37章 燕回 燕字诀的秘密 “我来帮你,哪里是胡闹?”乔夕笑吟吟地答。话音还未落,又是一阵飞刀袭来。乔夕如燕身轻,腾挪跃起间,替他拦下数刀。 姑娘的指尖浮起一道光,一个白净的小瓷瓶显现在掌心。乔夕将药瓶里的东西全数洒了出去,长袖一挥,一阵带着光点的烟雾飘飘扬扬散开。燕妖世代为医,真要打起架来没有一点优势可言。就连这雾里掺杂的,都不过是她用来替人缝合伤口时麻醉阵痛的药。可当下情势紧急,乔夕不得不出此下策。光影模糊里,那阵烟雾竟聚拢成一只燕子的模样,振翅朝李重霄飞去。 “雕虫小技。”李重霄嘴角阴险地一挑,自腰间抽出一根银鞭。 乔夕定睛一看,那鞭正是先前瑾娘使的那条。只不过,在他的手里,那条鞭子像是有了生命一般。李重霄鞭风凌厉,口中念念有词,药雾聚成的燕子竟在鞭风下分崩离析。 燕子散去的那一刻,乔夕向后退了两步,脸色变得极难看,眼前这人不但武功过人,还通伏妖之术。 身后的男人终于按捺不住,一把将乔夕拉至身后。抛下一句,“在我身后好好待着”,提剑踏空而前。八年前,世人都说顾家剑法精妙无双,可他年少轻狂,惨败在武僧手下。八年后,他隐姓埋名,化作黑衣客,却将顾家剑法精进到了新的境界。 此刻的顾晚城,目光冷冽至极,剑气缠身,身法如电,白色的剑刃像是带起一阵狂风,势如破竹。李重霄也是杀红了眼,银鞭猎猎,招招毙命。 在李重霄的鞭子劈面甩来时,数把飞刀从诡谲的角度射出,绕到半空竟回了旋,那阵与八年前他与武僧对阵时无意。顾晚城手腕一动,不顾那些暗器,长剑“铮”的一声挡下银鞭,剑刃被力道狠狠撞偏,他仍猩红着眼举剑向前。 眼见着那些飞刀就要扎入他后背,乔夕的心狠狠拧到一起。 若论身手,她一只行医的燕妖连凡人都不如;可若论速度,这世间绝无能与燕妖匹敌的妖怪。 在飞刀没入他血肉之前,乔夕凛身一动,扑了上去。 ——银鞭落地,顾晚城逼近了他的身,长剑贯穿侏儒的肩胛。剑抽出时,李重霄狠狠咒骂了一句什么,握拳挥面而去,徒手与顾晚城颤抖。没了武器的李重霄显然不似方才有气势,顾晚城渐渐占了上风。急于求胜的他,没有听见身后的人跪地的声音。 乔夕捂着伤口跪坐在地,血液汨汨流淌,很快濡湿了裙裳。她脸色苍白,单手撑地,虚弱地看着眼前缠斗的两个人,口中轻轻念了句诀。 那本被唤为燕字诀的秘籍悄无声息地从顾晚城怀中滑落,轻如鸿羽,乘风飘起。书页无声翻开,在半空中化作一只拳头大的金色燕子,稳稳飞落在乔夕的掌心,隐去形状。“这样的东西,莫要再流传人间了。顾晚城,你别怨我。”她微启唇,轻吐出这句话。 李重霄失血过多,自知难敌眼前凶悍的剑客,便不再恋战,落荒而逃。染血的剑重重入鞘,顾晚城长身而立,收敛了脸上的杀意,没有追上去。他终于想起身后的人,却在转过身后,变了脸色。 那个巧笑倩兮的姑娘此刻脸色苍白的像是一张纸,静静地倒在地上,仿佛失去所有生气;身旁散落着几把带血的飞刀,样式熟悉。顾晚城只觉得脑中轰的一声,什么都顾不上了,冲过去紧紧将乔夕抱在怀里。手掌所及之处,有血流淌不决,一片湿凉之意。 “顾…晚城…”怀里的姑娘意识不清,弱弱地喊着他的名字。 “我在。”顾晚城唇线紧抿,一向漠然的眸子中第一次有了沉痛的神色。他迅速从袖子上撕下布条,替她扎住伤口止血。 “回…回医馆。”苍白的手指攥住他胸口的衣襟,像是攥紧了他的心。 顾晚城微微颔首,下巴安慰似的轻蹭抱起怀里姑娘的额头,起身踏空而去。 薄暮时分,乔家医馆。 夕阳在姑娘好看的侧脸上镀上一层金色。她脸上细小的绒毛,看起来格外温柔。顾晚城一手轻轻环着她,一手把药递到她唇边。 那日乔夕伤得极重,回到医馆后便失去了意识,睡了三天三夜,顾晚城不知她情况如何,只得给她上好药,守在她身边,寸步不敢离开。 燕妖虽然法力微弱,战斗力也低下,恢复能力倒是胜过凡人。睡了三天的乔夕睁眼的时候,身上的伤口竟也好了大半。这些日子,顾晚城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不厌其烦地给她煎药换药,乔夕的伤以极快的速度在愈合。 乔夕就着他的手喝药,她垂下的眼睫微微颤动,乖巧的模样让他心里有些发痒。喝完了药,乔夕好看的眉毛微微蹙起,咂了咂嘴。“那日你和那侏儒缠斗,结果如何?燕字诀拿到了吗?” 顾晚城耐心地帮她擦掉嘴角的药渍,指尖轻轻蹭过她柔软的唇瓣。 “没有。”顾晚城的语气淡淡的,听不出情绪。 “没有?那你——”乔夕故作惊讶。 那日送她回来之后,他满心牵挂的都是她的伤势。想起来怀里的燕字诀时,才发现它早已不知所踪。顾晚城只当是在与李重霄较量之时,不慎被他夺了回去。 “没拿到燕字诀,你会不会觉得很可惜……”乔夕小心翼翼地问他。 顾晚城垂眸看了看她,道,“没事。日后还有机会。”武林第一的位置,他一定要登上。可怀里的这个人,他亦舍不得失去。 即便他没说,她仍能看出他内心的不悦和不甘。这大抵是他离燕字诀最近的一次机会了,差一点点,他就可以成功。乔夕无声的攥紧手指,心里复杂地绞在一起。若是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怪她?乔夕甚至奢侈地想着,若没有燕字诀,他是不是会有一点点的可能,甘愿与她安于平凡,安于人间的有味清欢。 第38章 燕回 斩尽春风未归来 月光倾泻在屋内,把一方地面照亮。 乔夕的指尖轻轻翻动书页,全神贯注地看着。纤长白皙的手指夹着泛黄的书页,上面的字迹清隽秀丽。那本书的封页,赫然写着三个大字——“燕字诀”。 乔夕埋头看得专注,没有注意身后的高大身影。 “在看什么?”身后的人语气极淡,嗓音低沉。 捧著书的姑娘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慌里慌张地把书往身边的被褥里一塞。 “没什么…我写的菜谱而已。” 她先前同他说过,过两年要将医馆关了,开家私房菜馆。他们还在覆云楼讨论过到时候开馆子的菜色。可她的眼角藏不住情绪,动作又慌张僵硬;心思缜密如顾晚城,心下起疑。 他在她身边坐下,手轻轻抚摸她发顶,放缓了语气,“你的伤基本已痊愈,我也准备走了。” 姑娘的眸子里划过一片失落的郁色,“走…去哪?” 顾晚城垂眸,看着她的侧脸,迟迟没有作答。 “你不想我走,嗯?”他忽然开口,声音低哑地落在她的耳边。 乔夕浅浅地笑开,“我…自然不会勉强你。我想开我的馆子,你也有你的抱负。若是有缘,该相逢的人,总会相逢。” 顾晚城站起身,手里是一本黑色的册子。 “那你为何故意藏着它?”眼前的男人和她拉开了几步距离,神色冷漠,“你明知我为了此耗费多少苦心。” 乔夕有些手足无措,“我知道你想要问鼎武林第一,但你有那么多条路可走,为什么非要争这本燕字诀?它害得无数人为之流血,罪孽深重,我不能再放任它于人间流传。” 顾晚城睨着她,眸色冷得像一把刀。“乔姑娘,你不明白。那些因燕字诀而死的人,争的远不止只是这本秘籍。我武林之中弱肉强食,胜者为王,何来罪孽一说?刀剑之下,本就只有强者才能问鼎最高处。” 好一个乔姑娘。 “我是不明白。”乔夕的声音如虚缈的烟雾。她的手臂只是微抬,那本册子便化作只燕子,翩然飞落她掌心。“早先和你说过,我族世代为医。可偏偏到了我们这一脉,出了个走歪门邪路的燕妖。他非但不研习医术,救死扶伤,还折腾出燕字诀这种害人的东西。这本就是我们燕妖一族的东西,如今到我手里,也是理所应当。” 话音落下时,顾晚城的剑铮然出鞘,稳稳指着面前黑色裙裳的姑娘。乔夕霎时变了脸色,微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交出燕字诀,饶你不死。”他冰冷的声音灌入耳朵,汇入血脉。 “倘若我不肯交呢?”乔夕语气平淡,幽幽开口。 白光一闪,熟悉的身影翻转手腕,剑已经搭在她的脖颈上。颈部细嫩的皮肤被划出一道浅浅的血痕,细小圆滚的血珠顺着剑刃滚落,随滚烫的泪滴砸在地上。姑娘的眼泪像是烫在他心上,他差一点就收回了手。 “你要杀我?”乔夕问。 “你可以不死。”他哑声回答。 “那好。”乔夕摊开掌心,小小的燕子带着雀跃地光圈,盘旋着往顾晚城飞去。“燕字诀交给你了,你有你的武林,我有我的江湖。从今往后,你就当从没认识过乔夕。” 那小小的一团扑腾着翅膀朝他飞来,顾晚城下意识收起剑,稳稳接住了燕子。触到他手掌的刹那,燕子化作黑色的册子,温度冰凉。 顾晚城的目光从燕字诀上抬起来时,眼前空空****,早已没有了乔夕的身影。曾经雀跃的那片黑色裙角,曾经明亮的那道月光,像是永远地离去了。 握着燕字诀的手用了力气,骨节泛白,长剑斜指的男人沉默着望着夜色,眼底的情绪明明灭灭,终于归于沉寂。 顾晚城本就是天赋过人的剑客。 他一路带着光环长大,在顾家的晚辈中,天资最好也最勤奋。蛰伏了这么多年,他终于拿到了燕字诀,也终于成为了武林第一。当他打败所有人,站在最高处的那一刻,却没有想象中的释然和快乐。 人人都知道,当今的武林第一模样俊朗,性子却孤僻疏离,不近女色;他的身边始终只有那柄样式古拙的古剑。 万籁俱静的长夜里,他还是会像幼时那样,在庭院里一遍遍练着剑法。欣长的身影在清冷的月光下展现的,是武林第一的超然之姿。他时常想起那个黑色裙裳的姑娘,不知她现在是不是在天涯某处开了那家私房菜馆,当一个巧手厨娘,做着她喜欢的菜。 那日路过成衣坊时,他鬼使神差地拐了进去;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件剪裁精致样式精巧的黑纱裙。可他不知何处去寻她,亦不知如何去寻她。 当了武林第一,又如何。他竟有些怅惘迷茫。顾晚城坐在屋顶上,四周黑夜将他淹没。清澈透亮的月光下,他掏出怀里的燕字诀,翻开,指尖的温度微微带着凉意。衬着柔亮的月光,他看见纸页背面隐隐约约透着什么字。顾晚城心生疑惑,将整本燕子诀倒过来,对着月光,上面的心法和招数渐渐褪色,显露出一片娟秀字迹。上面的内容,写的是红烧肉,茄子煲,水晶虾饺,银鱼羹…整本燕字诀,竟变成了一本菜谱。而那些菜色,都恰好是他喜欢的。菜谱最后一页的中央,写着行小小的字:我有少年抱剑去,斩尽春风未归来。 顾晚城忽然眸色放空,像是被什么击中,耳边回响起那日在覆云楼里的对话—— “去掉粉蒸肉。” “凭什么去掉?” “我不喜欢。” “加上银鱼羹。” “我不喜欢做银鱼羹!” “我喜欢吃。” “我这是开私房菜馆呢还是给你开私人菜馆啊?” “你要是愿意开私人菜馆,我倒也不介意。” …… 原来,她真的去掉了所有他不喜欢的菜色。原来,她真的是打算开个私人菜馆,和他一起。 原来,他要成为武林第一的执念,是负了自己的心上人。 第39章 九尾 小道姑 某个雨夜,顾晚城来了覆云楼,买了淘梦酒,却迟迟没有喝下。 昔日的武林第一把白瓷酒杯轻轻搁下,对我说,“我能否,在你的覆云楼当个跑堂的小伙计?” 我原本是不同意的。他老是冷着一张脸,身为习武之人又总是散发着一股杀气,万一吓着客人怎么办?可看他干活勤快,又不计较工钱,我还是勉强答应了下来。 谁让我是善良的二掌柜呢。 顾晚城藏着一条乌黑的裙子,终日端茶送水递毛巾。他终日这么冷着张脸,却也勾来不少女食客的芳心。 ——那闺秀的婢女甚至找上了我,说是要买下店里的小伙计。我捂着心口咬着牙,推开了眼前闪着光的金子。婢女打趣着说,“听闻覆云楼的二掌柜爱财如命,怎的送上门的金子都不要了?” 我故作神秘地摇摇头,“我自然是爱财的,不过店里这小伙计,给多少钱都不卖。” 毕竟,他还等着燕字回首,再看月满西楼。 目送那婢女和她家小姐气呼呼地远去,我敛了敛笑容,嘴角苦兮兮地向下撇。濯尘开启每日惯常的讽刺笑容,“小财迷,别看了,人家影子都没了。” 我心疼地抽了抽气,道,“早先我勤勤恳恳当无常,你老向冥王告状,害得我薪水这扣那扣的,到现在没攒下多少小金库。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濯尘被我没头没脑的控诉气笑,“好歹也是冥府的小仙吏,还贪图这些钱财,你倒是和凡人一般俗气。” 我在心里默默顶嘴:是是是,我一小仙当然俗气,那您难道还能是上仙不成? “又偷着骂我呢?”濯尘慵懒醇厚的嗓音悠然地响起。我一脸震惊,这厮莫非还背着我修了读心术? 身旁的人不动声色的弯腰凑近,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后,“对付你哪用得着读心术,有点什么心思全往脸上写。没出息。”有缕细腻的发丝轻轻垂在我颈间,引得我一阵激灵立正站好。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早就直回身子,靠着柜台,好整以暇地睨着我。 “哟,二掌柜,你脸怎么这么红?” 真的,濯尘这家伙最近变本加厉,欺人太甚!我装作恼羞成怒的样子想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腕,掰开手掌;我眼见着一锭银子落在我掌心。一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财富闪懵了脑子。 “请给我一壶淘梦酒。”那是一个很清澈的声音,带着些许紧张。 眼前的小道姑眉眼乖巧,一脸稚气未脱的恬静模样。 我问她,“小姑娘,谁让你来买酒的?” “是…一个朋友。” “你知道喝了淘梦酒会怎么样吗?” “不知道。”她茫然地摇摇头。 望着她墨黑的眸子,我有些疑惑;这么稀里糊涂来买酒的客人,我还是头一遭见。 “不…不能卖吗?”她看起来似乎有些着急。一旁的濯尘突然开口,“能卖。不过,你得先做一个梦。” ——随着濯尘施法的仙决落下,小道姑沉沉睡去。濯尘当初酿造淘梦时,曾经立下规矩:不将淘梦售予不知此酒功效的客人。 看着濯尘这么反常的行为,我心里的小猫好奇地挠着,“为何要将淘梦卖给不知情的客人?这不是违背了你自己的规矩么?” “受一我个朋友所托罢了。”濯尘只是这么淡淡地答了一句。 “朋友?什么样的朋友?” 濯尘没有回答,眼前的梦境却如画卷般徐徐展开。我看见一只白色的狐狸在视线里奔跑着,摇晃着身后九条毛茸茸的尾巴。 【祁玉贞的故事】 翠霭山上,有片竹林。 男人牵着一只雪白的狐狸,匆匆走在小径上。 “小东西,对不住了。”男人的眼里泛起油腻贪婪的笑意,“你这身皮毛漂亮得紧,能卖个好价钱!”狐狸舔舔自己的尖牙,满不在乎地呜了一声,似乎丝毫不知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今晨他出门打猎,寻了一早上也没打到什么猎物。临下山之际,却碰见了这条白毛蓝眸的狐狸。男人喜出望外,拿着绳套轻轻松松地便把那狐狸套住,乐得两眼直放光。 ——白如墨心里也挺乐。闭关了六个月,刚出山洞,就碰到个愚蠢的凡人,还打算把他卖了换钱。开玩笑,自己送上门的午饭,岂有放过的道理? 白如墨磨了磨牙,正准备上去咬人放血,却听见一句奶声奶气的断喝:“大胆!” 白如墨眯着眼睛望过去,来者是个束着发冠的小女娃,长得粉雕玉琢,穿一身灰袍子,约莫六七岁的模样,腮帮子气鼓鼓地站在那里。 哪里来的小道姑…还挺好玩的。白如墨暗暗地挑眉。 “翠霭山上万物有灵,不可偷盗。你快把这条小狐狸放了。”祁玉贞一本正经地拦在男人的身前,语气严肃地警告。师父的教诲她牢记于心:身为翠霭山芜虚真人的单传弟子,守护翠霭山是她义不容辞的责任。 哦,原来还没识出他的真身呢。白如墨撇了撇嘴。 “小娃娃别挡道。快回家找你大人去!”男人对她挥挥手,拽过狐狸就想走。 “站住!”祁玉贞单手捏诀,像枚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男人脸色一阴,眉间尽是不耐烦的神色,左手暗暗摸上了腰间的猎刀。白狐狸看着男人的动作,咧嘴笑了笑,在小道姑靠近的时候配合地施了法术。她冲上去的那一刹,白光乍现,男人“哎呦”一声被弹出去好远,重重地摔在地上。 祁玉贞呆在原地,傻乎乎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心。“我这么厉害呀……”她小声嘟囔着,全然没发现身后有个倏然拔高的影子。 跌在地上的男人一抬头,就看见那条白狐狸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散着长发的白衣男子浮于半空中,一双桃花眼勾魂掠魄,容貌俊美,风流万千;身后九条毛茸茸的尾巴悠悠晃动,昭示着他尊荣无比的身份。 “啊——救,救命啊!”男人吓破了胆,连滚带爬地逃远,剩下一个呆头呆脑的小道姑挠着脑袋,以为自己的法术进步神速,还在心里美滋滋地想着要回去和师父炫耀。 “咦,小狐狸呢?”她茫然的转头,发现那只皮毛雪白的小家伙不知什么时候挣脱了绳索,正乖巧地蹲在她脚边,一双圆圆的蓝眼睛天真地盯着她。 第40章 九尾 狐狸口粮 “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她蹲下身去,抬手揉了揉白如墨的狐狸脸。“你要是被人逮下山去,就会被扒皮做成袄子了!” 小狐狸呜呜地叫,一脸委委屈屈的模样,还伸出粉色的舌头舔了舔她的掌心。六岁的祁玉贞心里一个激动,只觉得“哇这小狐狸好可爱!”,毫无戒备地就伸出了双臂,把毛绒绒的狐狸一把搂在了怀里。 小道姑身上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颈间细白幼嫩的皮肤就在眼前晃动,白如墨微微眯起了眼睛,皱了皱鼻子。 “我把你抱回道观养着吧!”白如墨还没反应过来,身子一轻,就被人抱了起来。祁玉贞兴高采烈地站起来,小小的身子一歪,差点摔了个趔趄。“唔…小狐狸你好像…有点沉……”她愁眉苦脸地嘀咕,但还是努力地抱紧了狐狸,一步一步地挪。 白如墨被她勒得慌,扑腾着爪子,嗷呜嗷呜地直叫唤。祁玉贞只当它是开心坏了,把怀里的狐狸又搂紧了些。白如墨索性不动弹了,泄气地趴在她肩上,尾巴一甩一甩地晃悠。 “师父!我捡了一条小狐狸!”祁玉贞把狐狸举得老高,献宝一样递到她师父面前。 芜虚真人把手背在身后,略略扫了那条白色的小东西一眼,视线重新回到兴奋的小玉贞脸上。“贞儿,我让你上山采灵药,不是让你山上采狐狸!”芜虚真人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祁玉贞把手缩了回来,将小狐狸紧紧抱在怀里,“师父,我下山的时候恰好碰见它被猎人捉了起来,所以就把它救下了。师父师父,我能养着它吗?”巴掌大的小脸昂得高高的,一双似琉璃般的大眼睛扑闪着,让人怎么也说不出拒绝。芜虚真人盯了狐狸半天,挥了挥手,“看着没几年道行,没有伤人的劣迹,养吧养吧。”他无奈地看了小丫头一眼,又道,“不准让它跑到为师房里来。” 小姑娘高兴地欢呼了一声,抱着小狐狸原地转圈。 可白如墨却被方才那句话惹得炸毛,心里恶狠狠地磨牙:什么叫没几年道行?什么叫没有伤人的劣迹?他可是堂堂的……等等!白如墨仿佛遭雷劈了一样,傻傻愣住。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不记得自己是何身份,一共修炼了多少年,又为何会出现在翠霭山。他的记忆仿佛是被人刻意抹去一般,回想不起任何关于过去的事情。他所记得的一切,不过是知道自己是只九尾狐,名唤白如墨。 “小狐狸…小狐狸…小狐狸……” 他回过神来,是那个小道姑在嘀嘀咕咕地叫他,芜虚真人早就离开了,房内只有他们一人一狐。 “小狐狸,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我叫祁玉贞。”她圆嘟嘟的小脸在他面前放大,“你叫…你就叫阿白吧!” 白如墨眼角一抽,嫌弃极了这个名字。“我叫白如墨。” 那是一个成年男子的声音。 祁玉贞奇怪地“咦”了一声,“你会说话呀?” 小狐狸挣脱了她的怀抱,跳到地上,那双蓝眸子多了一丝狡黠。幽蓝色的狐火平地而起,容貌俊美的白袍男子悬于半空,手里摇着把折扇,十足的风流倜傥。 小道姑望着他,小嘴张圆,呆在原地。 白如墨皱了皱眉,“你看得见我?”他刚才分明捏了一个隐身诀。 小道姑诚实地点了点头。“看得见,还看见你有九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白如墨毛骨悚然地转过身去,身后空空如也——凭他的法力,要化作人身不露破绽绝对不在话下。 “贞儿!为师叫你去厨房煎药,怎么还在这傻愣着。”门口站着吹胡子瞪眼的芜虚真人。白如墨瞧他的样子,不像是看见了自己,暗自松了一口气。他还以为自己出了什么毛病,连隐身诀都用不好了。 白如墨看看芜虚真人,又看看小道姑,越发觉得匪夷所思,似乎只有小道姑能看得见他的身影。他把手指放在唇上,眼神示意那呆呆的小家伙不要出声。 小道姑会意,应了她师父一声,迈着小短腿匆匆离开。 厨房里,刺鼻的草药味渐渐浓重起来。白如墨飘在煎药的小道姑身后,瞅过来,瞅过去,最后嫌弃地摇了摇头。“你多大年纪了?”白如墨忽然问她。 “六岁。”小道姑仰起头,笑出两个小梨涡,声音甜甜糯糯。有那么一瞬间,白如墨竟觉得她有些可爱。六岁啊,正是凡人最可口的年纪,他一路被她勒着回来,不就为了这吗。可当他看着她水汪儿亮的眸子,又着实下不去手。 不如,就先养着吧。白如墨细长苍白的手指摩挲着下巴,这样暗暗地想。 小玉贞呼啦呼啦摇着煎药的小扇子,心里也乐开了花——她的小狐狸居然会变人!会说话!她一定要好好地养着他! 白如墨管她叫小粮。祁玉贞很纳闷,为什么她的小狐狸要叫她这么个奇怪的名字;但只要她的小狐狸高兴,叫什么都好。 白如墨怎么可能告诉她,她是他养的小口粮呢? “阿墨阿墨!”小道姑兴奋地扯着他的袖子,晃得他脑袋疼。 “怎么了?” “师父让我去山下买药,我们又可以一起进城玩了。” 听到“进城”两个字,白如墨头都大了。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发现小口粮不但眼神好,而且憨,并且憨得还有些傻,见着什么都敢说,没半点遮拦。上回和她进城的时候,她说要吃包子;白如墨牵着她到了包子摊前,她却死死盯着旁边的客人,非说人家是只八角虫。 白如墨一巴掌拍在她的后脑勺,教育她“小孩子别乱说话”。他早就看出旁边的不是凡人;可他们九尾狐是多尊荣高贵的身份,平日里哪犯得着和这些低微的小妖精打交道,况且偷的银票又不是他的,何必多管闲事。 可小口粮执拗得很,硬要人家把偷的银票交出来,否则就要揍得他屁股开花。 第41章 九尾 药罐子 身旁的男人凶神恶煞地瞪了她一眼,粗声粗气地骂到“臭丫头别乱说话”,可是祁玉贞不依不饶地拽住了他的袖子。 “把银票交出来。”小姑娘横在大块头的男人面前,固执得不肯走开。 “这是我的银票!”那男人狡辩到。 “你说谎。”她大声的嚷嚷,周围开始围起了人,渐渐有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那男人眼见着周围的人围得越来越多,脸有些发青,骂了句“有病”,怒气冲冲地推开她径直离开。小姑娘本就没多少斤两,被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一推,趔趄着便往后倒去;一只温热的手稳稳地托住她。祁玉贞回过头去,白如墨站在她身后,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他,像是在生气。“阿墨,”她喊他的名字,“刚才那个人真的是八角虫,我都看见了。”她黑漆漆的眸子里拧着股认真劲。周围的人群在笑她,说这个孩子神神叨叨的,小小年纪穿着身道服扮道姑,别是个傻子吧。 他听着他们的话,越发觉得心烦意乱,只想放把狐火烧了他们的头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些什么…大概是有人乱动了他的口粮吧。 “嗯,我知道。”白如墨不动声色地收回手。 原本是不屑和那低贱肮脏的小妖打交道的,可他千不该万不该,动他白如墨的人。狐狸大爷生气了,后果是很严重的。 白如墨给祁玉贞买了包子和糖葫芦,哄她自己玩,自己捏了个隐身诀,悄悄追上了方才那个男人。 “臭虫子,站住。”狐狸的声音冷得像一把刀。 “谁他妈敢骂本大…”男人刚骂了一半,眼前突然闪现的一团狐火险些烧着他的脸。他定神看去,九条尾巴张扬地晃着,昭示着来者尊贵的身份。 “大大大爷!”那八角虫吓得屁滚尿流,“小的不知哪里冒犯了您,还请您高抬贵手啊。” 白如墨轻轻哼了一声,丝毫不讲情面地亮出了爪子,没再给他解释的机会。 回到小姑娘身边的时候,她已经吃完了五个包子和三个糖葫芦,嘴角边挂着糖碎,安安静静地坐在石阶上等他。 “阿墨你回来啦。”她抱着一大包药材,乐呵呵地跟他打招呼。“你去干什么了?”小姑娘蹭蹭跑到他身边,模样乖巧。 白如墨拿过她手里的药材,顺势牵了她的手,往回去的方向走。“我给你出气去了。” “是那只八角虫吗?” “是啊,我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就是教训得过头了。 “哇,阿墨这么厉害啊!” “那当然,我可是把那只臭虫子揍趴下了。”还顺便收拾了命案现场。 祁玉贞听见自己的小狐狸这么厉害,心里乐开了花,连走路都蹦蹦跳跳了起来。 然而这件事,不过是白如墨替她收拾烂摊子的开始。祁玉贞的眼睛似乎能看见寻常凡人看不到的东西;虽说不如“无常眼”那样厉害到足矣看穿人的三生,但她能看出妖物的真身,不论如何施法掩饰,都无法瞒过她的眼睛。除此之外,她还能一眼看出谁在说谎,百试百灵。但由于她好管闲事固执耿直的臭毛病,看见什么都要去揭发一番:小贩给客人的东西缺斤少两她要管,逛窑子的男子和自家夫人辩解她也要插嘴;大庭广众之下抱着只鸡说它成精了不让人宰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白如墨就得趁她被被人追着打之前赶紧把她拎走,他堂堂一只狐狸,还憋屈地陪她去山上放生一只鸡。 所以现在祁玉贞只要一提“进城”,他就忍不住头疼。 “你怎么又要进城?”白如墨满脸都写着“本大爷不想去”。 “上回买的药喝完啦,师父让我再去买。” 白如墨扫了眼旁边低低的小脑袋,眉头皱了起来,“我怎么觉着你的药喝得越来越快了?” “从前我三日吃一副药,现在每日都要吃一副,自然很快就没了。”小姑娘的眼神干净清澈,从来都是副无忧无虑的模样。 “你的师父怎么老让你喝药?”白如墨的语气带着隐隐的不满。他的小口粮一直活蹦乱跳,无病无灾,用得着天天喝药么。 “师父说,这药是给我养眼睛用的。他说我的眼睛很珍贵,要好好保护。” 白如墨想了想,她毕竟是个小道姑,以后还要降妖伏魔;她师父让她养好眼睛也不是没有道理。只不过…至于喝这么多吗?他怀疑地看着灌底的药渣。 “你喝这么多药,到时候肉都变苦了。”白如墨懒懒地调侃她。 祁玉贞忙着倒药渣,听他这么一说,赶忙把头抬了起来。“我真的会变苦吗?”她一脸紧张兮兮的样子逗得白如墨心里直乐。 他故意扳起了脸,道,“真的。你变苦了就不好吃了。” 小口粮挠着自己的耳朵,“阿墨不是会吃人的妖,我不会看错的。” 白如墨轻哼了一声,“谁告诉你的?本大爷专门吃小孩。”他躺在半空漂浮的狐火上,翘起二郎腿,“要不是为了把你养胖了吃,你以为我凭什么留下来?” 祁玉贞歪着脑袋看了看他,嘴角边漾出一抹笑,“嘻嘻,阿墨你说谎。” 白如墨别扭地扶额,他竟也会犯这种错误——在这小东西面前撒谎,不是傻是什么。 白如墨严重怀疑自己的脑子受过什么重伤。 他不记得自己是妖还是仙,有什么故交和亲人;他的回忆最早只能追溯到翠霭山洞中修炼的那六个月时间。一片混沌的黑暗里,他似乎看见了另一只九尾狐,陷在幽蓝色的狐火里。一开始,它和他一样都有九条漂亮的尾巴,不知从哪一瞬间开始,它的第九条尾巴渐渐消失了。八条、七条、六条……随着那条狐狸尾巴的消失,他体内的力量逐渐的增加,像喷涌的泉水。等他闭关醒来的时候,洞里只剩下了他一条狐狸。 第42章 九尾 转世青瞳 虽然祁玉贞时不时地给他惹麻烦,可她确实打心眼里对他好。寒冬时节,她下山购置袄子,拿出了自己攒了许久的钱,也给他买了件披肩。白如墨看着那条厚得像毯子一样的羊毛披肩眼角直抽抽,他一只狐狸,搭毛绒披肩?还是羊毛的? “你花了所有的积蓄,就买了这东西?”白如墨嫌弃地拎着那团毛绒绒的东西。不是他说啊…小口粮的审美,真的不行。 可是她清亮的眸子盯着他说,“阿墨是除了师父外,对我最好的人。所以我也要对阿墨好。”白如墨仰着一张俊脸,没话可说;咬咬牙,把披肩裹上了。 日子在“祁玉贞闯祸”,“白如墨救场”,“祁玉贞继续闯祸”的节奏里,晃悠悠地过了八年。小姑娘也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一双眼睛越发的水汪明亮。 若不是那天她偶然打翻了芜虚真人炼丹的药炉,白如墨也许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他的小口粮并不是凡人—— 那日,祁玉贞早早地起了床,去给师父打扫炼丹房。师父最近炼的东西很奇怪,隔三差五就往里投入一些奇珍异兽身上的材料。有一回,她还看见师父往里扔了一只活的红玉蜥。 祁玉贞挥着扫把专心地扫着,眼睛一撇,看见地上落着一张纸。她拾起来一看,上面陈列的皆是师父先前炼丹投入的“药材”。清单的最末一项,写着一样她从未听说过的东西——青瞳。 正当她在努力地思索青瞳是什么的时候,背后传来一阵稳稳的脚步声。 “师父?”祁玉贞有些讶异,“您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炼丹房了?” 芜虚真人捋了捋胡子,道,“算着时辰差不多了,来完成炼丹的最后一步。” “最后一步?是往炼丹炉里加进那青瞳么?” “正是。” “师父,青瞳是什么呀?我怎么从没听你讲过?”不知道为什么,师父今日看起来有几分奇怪。 “贞儿,你过来。”芜虚真人向她招了招手。 祁玉贞听话地放下扫把,走了过去。 芜虚真人看着她琉璃般的眸子,轻叹了一声。“贞儿,为师这些年待你如何?” “师父待我很好。”她自幼无父无母,是师父收养她,才让她得以长大。 “那你可愿献出自己的眼睛,助师父飞升?” 小姑娘有些发懵,不知师父是何用意。似乎是看出她的疑惑,芜虚真人又道,“这最后一味药材,青瞳,正是你的眼睛。贞儿,你并非普通凡人,你的眼睛能看穿万物本真,识辨真假,可使人增添千年修为,是天上神仙都想求得的宝贝。” “那师父让我的喝药,养好眼睛,也是为了拿我的眼睛炼丹?” 芜虚真人微微颔首。 祁玉贞脸色发白,心里难过得要命,却又无法开口拒绝师父。师父说她出生时,眼有异象,色青剔透如琉璃,被人视作怪物扔在山脚。若不是师父收留她,她早就活活饿死冻死。师父对她有救命养育之恩,如今只是要她的眼睛,她如何能不给。 “师父若要取我的眼睛,便取走吧。”小姑娘眼睫微颤,掉下眼泪。 白须的老人看着眼前的小徒弟,悄无声息地从怀里掏出把匕首。青瞳乃是北山之巅的山灵之眼,凡人若取其炼丹服下,便可增添数千年的修为,飞升成仙。传闻山灵转世为人,藏匿于人间,天上的神仙费尽心思寻其下落而不得。谁能料到,他下山时无意中碰见的弃婴,正是转世的山灵。这不是天意助他成仙,又是什么? 他这徒儿不知道的是,青瞳乃山灵的命数所聚;若被取走了眼睛,她便活不过十日。可只要取到青瞳,她对他来说便再无任何价值。当初若不是因为看出这婴儿的眼睛与寻常凡人不同,他又何苦大费周章把她带回道馆,又日日吩咐她喝药养好眼睛。 芜虚真人握着匕首,步步向她靠近。 锋利的刀刃凑近了小姑娘的眼睛,正当刀尖即将没入眼眶之时,一团幽蓝的狐火凭空而现,灼痛他的手腕,顺势打落那寒光闪闪的匕首。 “来者何人!”芜虚真人自袖里掏出拂尘,眉间紧锁。 长袍墨发,衣袂飘扬,傲骨清姿,九尾招摇。来者除了白如墨,还能是谁。芜虚真人定了定神,拂尘一甩指向白如墨,道,“大胆狐妖,你擅自闯入道馆,是想自寻死路不成!” 白如墨勾起嘴角邪邪地笑,“老东西,你这话可说的不对。当初是你点了头,让我留在这道观里的。” 芜虚真人脸色一变,“你是我徒儿捡回来的那条狐狸?”可他当日没看出半分端倪,可见这狐妖本事非凡,绝不是等闲之辈。 白如墨冷冷一笑,“徒儿?你带她回来,不过是想取她双眸炼丹,而非出于仁慈之心。你怎配叫她徒儿?” 芜虚真人冷哼一声,“呵,你这妖畜说得可笑。你藏匿在我道观多年,不也是图她身上的青瞳吗?我告诉你,你休想从我手里夺走它!” 白如墨眼里有了杀意,苍白的指尖伸出尖利的指甲,蓝色的狐火在指尖隐隐缠绕。 身后传来轻微地拉扯感,他转过头去,是小口粮扯着他的袖子,眼里满是哀求,示意他别伤害她师父。他摇了摇头,说到,“小粮。他从没真心对你好过,你不必替他求情。” 白如墨把她拉到身边,盯着她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留在这里,不是为了青瞳。” 他继而抬眸,锐利目光射向那白发的老人,似笑非笑着道,“那我问你,你可敢当着她的面说,你养她成人,不是为了取她眼睛,再任由她自生自灭?” “师父……”祁玉贞焦急地喊他。 芜虚哑口无言,额头微微渗出汗来。眼看着就要大功告成,他怎能让一只半路杀出的狐狸毁了他的成仙大计?他默默诵咒,拂尘散出道金光似利箭直指白如墨的心口。白如墨不屑地挥袖,拔地而起的狐火毫不留情地吞没了他,只能听见那诡异的幽蓝火焰里传来阵阵的哀嚎。 随着白如墨的手掌收紧,狐火逐渐熄灭,芜虚苟延残喘地俯卧在地,嘴角边淌下发黑的血迹。他看着那个白袍胜雪的男人,下巴微抬,神情冷毅,身上的佻达和邪气尽数褪去,竟无半分妖邪之相。 第43章 九尾 “狐狸,”那个苍老的声音带着些许嘲讽,“你能护得了她一时,也护不了她一世!她已年满十四,青瞳之气扩散,有心之人总能找到她的踪迹。就算你今日杀了我,你能杀得了天上的神仙吗!” 芜虚气若游丝的话却如雷霆万钧,炸响在他耳畔。 “你能杀得了天上的神仙吗!”——混沌的记忆里,仿佛有个人,曾大声地对他吼出这句话。他满脑子空白,眼前闪现过一些破碎的片段:乌云压空,四处火光,他只身一人跪在血泊里,对面的人高高在上,看不清模样。 未几,白如墨从这些画面里猛得抽离,惊出一身冷汗。 一簇狐火毫不留情地破开空气,顺着白如墨指尖所指的方向飞去——白发的老者终于气绝身亡。 “师父!”祁玉贞哭喊着想扑上去,硬生生被白如墨拽住了手腕。 “小粮,”他俯下身子,认真地看着她的双眼,“他养你长大,只是为了一己私利。取青瞳,入仙籍,你的死活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没有告诉你,青瞳是你命数所在,若将青瞳剜去,你便活不过十日。所以,我杀他是因为他罪有应得,你也自然不必为了他的死难过。” 小姑娘垂着眼,安静地听着,只是哭得狠了,依然一抽一抽的。白如墨摸着她的头顶给她顺毛,道,“我总觉得在翠霭山相遇之前,我好像就见过你。可不知为何,我想不起从前的任何事情,甚至除了名字以外,记不起自己是谁。方才芜虚也说了,你年满十四,青瞳之气扩散,就算死了他还有别的人会找上你,你独自留在道观也不妥当。既然如此,你陪我去一个地方,一则为了探清我的身世,二则是能保全安危,好不好?” 她紧紧拽着自己道袍的袖角,泪眼花花地抬头。她现在能相信的人,只剩下阿墨了。“那我们去哪?”她抽噎着问。 “去东海。” 东海岸边,空气湿冷,却风平浪静。 白如墨施法化出一条小银鱼,在掌心灵活地游动。 “去。”随着白如墨的一声低喝,小银鱼化作一道光没入海水,快速地往海底游去。不知过了多久,祁玉贞的脸都快被冻僵,海面依然毫无波澜。白如墨拆下自己的披肩裹住了身边的小姑娘,怀疑地看着那片无声的大海——不能够吧?东海的人不至于这么不懂礼数啊,叫半天也不出现? 祁玉贞冷得牙齿打颤,“阿阿阿墨,我们来…来找谁啊?” “找东海的扛把子呗。” 祁玉贞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东海的扛把子是什么东西。就在她被冻得鼻涕都快出来的时候,海上终于传来一声震破云霄的龙吟。 一条白鳞耀眼的龙从海里披离而出,一时间海浪滔天,气势汹涌。金光万丈里,有个高大的男子腾云而来,稳稳落在他们面前。眼前的男人华服加身,长袍拽地,器宇轩昂,带着东海龙族与生俱来的高贵。 祁玉贞偷偷拉了拉白如墨的衣角,小声地问:“这是…东海的扛把子?” 白如墨微微一笑,“他是东海的下一任龙王。” “可他不完全是龙啊……”她有些好奇,这个男人身上似乎有一半凡人血脉。 敖慕一个倨傲锋利的眼光扫了过来,祁玉贞吓得赶紧闭上了嘴。敖慕脸色有些不善,他新婚燕尔,小妻子温香软玉抱在怀里气氛正好,就看见这狐狸的银鱼在眼前使劲扑腾,唤他出来。念在曾有过百年交情,敖慕咬牙放下了兔子,跟着银鱼出了海面。 “想必您就是敖慕大人吧?此次前来东海,冒昧打搅,是想借您东海的玄武镜一用。”白如墨这话说得毕恭毕敬。 敖慕闻言皱起了眉头,这狐狸演得是哪出戏。“白如墨,你吃错什么药了?” 白如墨一愣,“您认识在下?” 敖慕盯着他看了半天,发现他确实和从前不太一样。这狐狸的身上,似乎没有一丝一毫的仙气。“你出什么事了?” 白如墨暗暗琢磨了会儿,猜了个七七八八。这条龙应该是认识从前的他,交情还不算太浅。思及此,他干脆说了实话,“我八年前曾在翠霭山的一个山洞闭关修炼。我醒来之时,便想不起自己是何身份,是何来历。我来东海借玄武镜,正是为了知道自己的身世。另外,我想借东海的龙气,掩盖她的行踪。”白如墨拉过身边的小姑娘,解释到,“她的眼睛正是三界觊觎的青瞳,但她现在只是个小姑娘,难以保全自己的安危,还请东海暂时收留她。” “这个小丫头是北山之巅的山灵转世?” 白如墨微微颔首。 敖慕神情凝重,一时间心情复杂。白如墨乃九尾银狐,出身青丘,修为深厚,曾是天上的神使,效力于地位极高的神仙;如今却落魄至此,连半分仙气都**然无存。敖慕叹了口气,“我们本是旧识,你又曾帮过我不少忙。如今你有事相求,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随我来便是。” 广袖一挥,汹涌海水自动分开,劈出一条路,蔓延向海的深处。 白如墨牵着祁玉贞,跟在敖慕的身后,往海底龙宫而去。 玄武镜原是冥王赠与东海的礼物;相传玄武镜能追溯人的前世,唤醒失去的记忆。 “玄武镜就在这冰室里,你自己进去吧。”敖慕负手站在冰室的门口,语气有点生硬。虽然他答应了要帮老朋友的忙,可这臭狐狸转头就把小姑娘扔给了他妻子;白琬琬又打心眼里喜欢那小姑娘,拉着她到处逛,把他晾在一边。 “有劳你了。虽然我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过我们交情应该非常好。”白如墨笑吟吟的样子,让他一肚子火没处发。 “好个鬼。”敖慕没好气地说。“办完了事快点把你的小丫头带走,别让她缠着白琬琬。”看着生闷气的敖慕,白如墨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迈步进了冰室。 站在玄武镜前的那一刻,白如墨终于变了脸色。 第44章 九尾 神使白如墨 他是白如墨,九尾银狐,名载仙籍。 作为神使,他的使命便是为了自己所属的上神奔走效劳。那一日,他立于大殿之上,听见身在高位的神这样说到:“白如墨,我要你去往人间的北山之巅,为我取来青瞳。我将暂时收走你所有的神力,届时,你将成为一只初化人形的狐妖。” 白如墨问,“收走我所有的神力,这是为何?” “我要你去找的,是北山之巅的山灵。其眼‘青瞳’,能辨万物真身,识辨真假。若让她看出你神使的身份,她自会有所警觉,更不要提让你接近。”阶上的人语气清冷,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云雾缭绕里,白如墨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神挥开衣袖,无数细小的光点像流沙般从白如墨身体里留出,渐渐汇聚成一个光球,被他收在掌心。 “去吧,带青瞳回来见我。”空灵缥缈的余音里,白如墨阖上了双眼沉沉下坠…… 白如墨醒来的时候,周围是一片繁盛茂密的灌木。他翻身起来,觉得身上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最直观的,应该是他少了八条漂亮的尾巴,从高贵冷艳的九尾狐变成了一只普通的狐狸。他试探着捏了一个简单的仙决,却什么都使不出来。“真的全收走了啊。”白如墨无奈地叹了口气。“这要是还没找着青瞳就被妖兽吃了,本大爷岂不是成了史上最窝囊的神…”他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耳畔传来熟悉的震天怒吼。不远处,一只身形似虎的妖兽从林里缓缓走出,眼里泛着饥肠辘辘的绿光。 白如墨心里一凉,什么叫一语成谶啊,这就是。这种级别的妖兽若是放在平时,他一个人能打十只。可他现在算什么啊,神力全无,妖力勉强,不过是一只刚化作人形的小狐妖。“早知当神使这么遭罪,我还不如在青丘混吃等死。”白如墨咬了咬牙,左手的指甲悄悄伸长,幽蓝色的火星在指尖闪闪烁烁。 那只妖兽越来越近了,连嘴角淌下的涎水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白如墨长指劈出,一团狐火狠狠打在它的头上。 那妖兽在冲击下,微微地偏了脸。 白如墨的狐火对它毫无伤害,还彻底激怒了这只饥肠辘辘的妖兽。它咆哮地冲了过来,面目狰狞可怕。白如墨无奈地望天,却忽然嗅到一股极强的灵气迅速逼近。 耳畔有清风携着凉意堪堪掠过,一个身着白裙的女子临空翩翩而降。 女子长剑斜指,挡在他身前,原先咆哮着的妖兽被削去一只耳朵,爪子畏畏缩缩地往后退。看得出来,妖兽十分畏惧这位白衣女子。 “想活命的话,就快滚。”女子的声音清丽,字句掷地有声。妖兽害怕地呜咽一声,转身就逃,很快在密林里不见了踪影;地上只剩下它逃走时滴下的斑驳血迹。 “多谢这位仙子相救……”白如墨舒了一口气,心想大人还不算太不讲理,至少安排了一位保护他的仙子。 “仙子?我不是什么仙子。”那女子转过身来,一双眸子如琉璃清亮。“我是这北山之巅的山灵。” 白如墨讶异地挑眉,原来这便是山灵。 “原来是只小狐狸……”白衣女子扫了他一眼,轻道,“最近北山的妖兽越来越多,你刚修成人形,还是小心些为好。”那柄细细的长剑化作白光,倏然收进她的掌心。 白如墨的眼神充满了无辜,“山灵姐姐的救命之恩,白如墨无以回报。不如,就让我跟着你,当你的随行小弟好不好?”作为一个活了几千年的神使,白如墨把人家叫成“山灵姐姐”,任然面不改色,没有丝毫压力。 羽凉的目光打量着这个男人,心里有些疑惑。他没有说谎,看起来也确实是只普通的小狐妖,可她怎么总觉得,这小狐狸有几分古怪。羽凉摇了摇头,只当自己是最近和太多妖交手,变得多疑了些。她的青瞳能够看穿万物真身,识辨谎言,若他真有什么马脚,早就藏不住了。 最近北山的妖气越来越浓烈,她心里也清楚哪些妖是为了什么而来。为了数千年修为,乃至飞升成仙,那些妖费劲了心机要夺她的双眼。 “山灵姐姐,您考虑得怎么样了?”白如墨眯着一双桃花眼,容颜俊逸,风流万千。想当初他在天上的时候,凭着这张脸,那些小仙子都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如今拿下区区山灵,还不是小菜一碟? “不必了。你自己多加小心。”耳边冷漠干脆的声音像是个白如墨兜头泼了一盆冷水。 他开始怀疑,自己被收走的不只是神力。 一眨眼的功夫,那位山灵姐姐早已把他扔在后头,走出老远。白如墨微微勾起嘴角,轻笑一声,“也罢。我们自有再见面的时候。” 是夜,北山之巅雾气蒙蒙,月色昏暗。 羽凉手里细长的剑泛着寒光,顺着剑刃淌下几滴青色的血。旁边一只长着黑色羽翼的鹰妖已经倒下,而她对面的那只鼠妖仍阴鸷地望着她的眼睛。 “别费力气了。打到现在,你还有几分把握能赢得过我?”鼠妖贪婪地笑容直白地挂在脸上。他暗中跟了她一天,看着她被群妖追捕。一整天下来,她早就耗尽了力气;此时他再出手,定能一举拿下青瞳! 羽凉紧张地握着手里的剑,关节泛着青白色。如若真的不敌鼠妖,她也做好了玉石俱焚的准备,决不让青瞳落入他的手里。 “哪里来的鼠辈,胆敢抢本大爷的东西。”这声音听来慵懒,却又带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羽凉抬眸望去,幽蓝色的狐火簇拥着一个白色的身影悬在半空。男人白袍黑靴,墨发以青玉簪挽起,下巴微抬,十足的清冷傲慢。他身后九条狐尾如屏扇一般打开,雍容高贵,不怒自威。道上的小妖皆知,九尾银狐是最上等的妖,身份尊贵,修为莫测,名载仙籍的也不在少数。 那鼠妖不知自己惹的这位狐狸大爷是什么来头,一时慌乱,不敢出声。 第45章 九尾 东海之邀 “怎么,还不识相?”白如墨冷哼一声,气势逼人。“等着我的狐火送你一步登天?”白如墨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眯起,眸中露出危险的神色。他虽没了神力,连其他八条尾巴都是他变化出来的幻象,可九尾狐族骨子里与生俱来凌人气势,并无半分虚假。 没见过世面的小鼠妖顿时吓得六神无主,唯恐被这狐狸拿来开涮,道了句“小的这就离开”便慌张逃走。 只有羽凉在身后看得真切——那只小狐狸的八条尾巴皆是虚晃的影子,看起来却气势十足,有模有样;加之他撒谎的样子流畅自如,镇定自若,倒真的有几分九尾狐气质。 待到鼠妖走远,白如墨才收回“九条”尾巴,褪去那副傲慢清冷的样子,噙着笑朝羽凉走去。 “山灵姐姐,现在能让我跟着你了吗?”男人身形高大,站在她跟前说话时不得不微微俯下身子,两人距离便贴得更近。 羽凉收了剑,悄悄松了口气,继而笑道,“你这般装模作样,只能骗骗没见过世面的小妖。若真碰上厉害的妖怪,你这身狐狸皮都要被人扒下。” “碰上了别的妖怪,我自然有别的办法。”白如墨得意洋洋,自信得很。“山灵姐姐……” “好了,”她打断他的话,“别叫我山灵姐姐了,叫我羽凉便好。” 倒是个可爱的名字。白如墨默默地想。 “小凉啊,”他随口一叫,“你是怎么惹上这么多妖的?” “……”羽凉抖了抖眉毛,她和这只小狐狸也才见过两面,怎么着也不该称呼得如此热络。 “我当然没有招惹他们。”长长的眼睫覆住她带着凉意的目光,“是他们觊觎我的眼睛。” “觊觎你的眼睛…不能够吧?喜欢别人眼睛也应该找我啊。”白如墨眨了眨他的狐狸眼,似似风流桃花,顾盼生姿。“那你就更得让我跟着你了。再有别的妖寻来,看见我这漂亮的眼睛,说不定还嫌弃你的。” 九尾狐族天生姿色俊美,白如墨的脸即便放在那些神仙里,都算是佼佼之姿。她能看得出,这只小狐狸虽看起来佻达,实是热心肠,一心想要帮她。羽凉微微地红了脸,偏过脸道,“我虽身为北山之巅的山灵,理应留在这里固守北山灵气。可是如今找上门来的妖越来越多,我不得不离开一阵子。我儿时的玩伴今日遣青鸟送来消息,邀我去她那里暂避,若不嫌麻烦的话,就随我一道去作客吧。” 白如墨闻言顿时笑开了脸,“不麻烦不麻烦,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羽凉所说的儿时玩伴,是东海的龙女,姣泽。 青鸟带着他们抵达东海的时候,姣泽已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等候多时。 “小凉!”姣泽欣喜的笑容布满了脸,三步并做两步跑了过去,一把抱住羽凉,上上下下地打量,“你长得和小时候,长得有些不大一样了。要不是你这双眼睛还是那么好看,我都要认不出你了。” “你也和小时候不一样了。”羽凉浅浅地笑,“你小时候脸圆乎乎的,头上的龙角也收不起来……” 白如墨听两个上千岁的妖像小姑娘一样叙着旧,也便静静地站在一旁,并不出声打扰。半响,姣泽终于意识到旁边还站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小凉,这位是?” “他是我在北山之巅碰见的小狐狸,是我的朋友,叫……”羽凉这才想起来,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白如墨。”他稳稳地接过话茬,彬彬有礼地向龙女俯身。 “小狐狸……”姣泽打量着他,目光里有着难以掩饰的的锐意和怀疑。白如墨气定神闲地站着,却隐隐觉得,这龙女不是什么善茬。 姣泽把羽凉拉到一边,小声地嘀咕到,“你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吗?万一他也是为了青瞳而来……” 羽凉悄悄看了白如墨一眼,轻声道,“没事的,他不过是一只刚刚修成人形的狐狸,妖力微弱。他还为我赶走过鼠妖呢…是只热心肠的狐狸。你就别担心了。” “我只是担心你吃亏。”姣泽拉着她的手,“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再怀疑他倒显得我小气了。你们两个随我入海吧,东海的气息足矣掩盖你身上的青瞳之气,即便被人发现踪迹,料他们也不敢找上龙宫来。” ——东海之底,龙宫金碧辉煌。白如墨静静跟在她们的后面,听姣泽给羽凉讲些东海的事情。路过东海水牢之外的时候,白如墨嗅到股熟悉的气息。他当了上千年的神使,即使如今被收去神力,仍对神的气息格外敏感。 趁着姣泽和羽凉不注意,他无声地停下脚步。望着她们远去,白如墨转了身,往那片幽暗极寒的地方而去。 东海水牢由万年寒冰打造,坚固如铁,寒气侵人血脉,只有犯了重罪的东海之人才会被关在这里。可他的狐狸鼻子嗅到的,却是神的气息。他一步一步地走近,眼前那个戴着玄铁镣铐的人有着一张熟悉的脸。 那是山神敖慕,东海龙族,身份显赫。 白如墨急切上前,“山神大人,你怎会被关在此处?”他曾因公务去过紫埙山几次;敖慕平日不喜与那些清高神仙打交道,倒是与他这个神使有几分私交。 靠着冰墙的人闻言抬起头来,眉目间有一闪而过的惊讶,“白神使?” “我受大人之命,前来人间替他办事。只不过…我现在有要务在身,无法帮你脱身。” “不必了。我不过是在等和那个老家伙摊牌。”他抬起手腕,上面的镣铐叮当作响,“若我有心想走,区区玄铁又怎能奈何得了我。倒是你…玄璃和东海从无往来,你怎么突然来了这里?” 白如墨叹了口气,“一言难尽。我是跟着一个叫羽凉的小姑娘过来的。玄璃大人让我接近她,她带回上头。我也猜不透大人此举是何用意,只说要借青瞳一用。但她戒心太强,大人为了让她放下戒备,甚至还收去了我所有的神力。” 敖慕听见这个名字便蹙起了眉头,沉吟片刻,道,“你说的羽凉,可是北山之巅的山灵?她来东海,可是受了姣泽的邀请?” 第46章 九尾 保护你 白如墨大为惊讶,“正是。” 敖慕微微变了脸色,“姣泽生性狡诈阴险,觊觎东海龙位已久,奈何天资愚钝,修为不够,自幼处处针对我。我此次被关进水牢,她还向老龙王进言要除去我所有龙鳞,永世囚禁东海。她忽然邀请山灵前来,恐怕是为了要剜走她的青瞳,以增进自己的修为。你快去找她,青瞳是山灵命数所聚,没了青瞳她也活不过数日!” 白如墨听得手脚冰凉,拔腿便走。 “白神使!”敖慕厉声叫住他,“别太相信玄璃。即便…你是他的神使。” 白如墨赶到的时候,姣泽与羽凉各自手执长剑,立于两边。四周是倾倒的石桌矮凳,一众宫女唯唯诺诺地缩在一边,不敢吭一声。 “姣泽,我以为你请我来东海,是为了保护我免受地面上那些妖的迫害。没想到,你和他们都是一丘之貉!”羽凉的嘴角挂着血迹,话音里都带着颤意。 姣泽嘴角冷漠的笑意更加刺伤她的眼睛,“羽凉,试问谁不想一朝得到千年修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你太过单纯,空有一双识辨真假的灵眸,却什么都看不出来。” 羽凉的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冲着姣泽失控地喊到,“我们幼时的情谊,难道都是假的吗?你从未将我当过朋友吗!” “我们幼时的情谊自然不假。”姣泽勾着嘴角,手执东海的玄铁镣铐一步一步向羽凉走近。镣铐拖在地上,碰撞出沉闷的声响,砸在白如墨心上。他的拳头渐渐攥紧,连指甲都嵌进掌心。 “可若是得到青瞳,得到的千年修为也不假。你小时候孤僻内向,独自居于北山之巅,从不与别人亲近;听闻我是东海龙族,才肯同我玩耍。你是不是以为,那些身份低微的小妖总有一天会觊觎你的青瞳,而我作为东海龙族后裔,身份尊荣,无谓升仙,不会对青瞳有所图谋?”姣泽笑了笑,接着说到,“我告诉你吧,就连天上的神仙都想拿走你的青瞳。你以为那些神仙名载仙籍之后便能无忧无虑,潇洒自如?他们也要修炼,要凝聚神的气,否则凡人们的祈愿难以被满足,他们还如何能高高端坐在庙堂里,受人供奉?” 时间仿佛静止,四周一片寂静。所有的宫女惶恐地垂着头,羽凉的表情也宛如凝固。那个肃穆高大的身影,那个被他称作“大人”,受他尊重的人,在一瞬间坍塌成灰。 他贵为神仙,受人供奉,清高倨傲,自然不能亲手做这苟且之事,辱了名声。于是他收起他所有的神力,把他化作一只初化人形的狐妖,好接近山灵羽凉,将之带上界去。 白如墨恍惚间想起那日的青丘。上神玄璃降临青丘,祥云缠绕,光芒万丈;玄璃从青丘的众多狐狸中挑了他作为自己的神使,他还以为那是万般难得的运气。 姣泽的镣铐已经高高举起,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一块雕着狐狸的白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无数细小的光点从地上升腾而起,如流沙,似萤火,渐渐汇聚成光球。玄璃将他的神力封印在玉佩里,许他必要的时刻恢复真身,好将山灵带上界去。恢复了神使身份的白如墨,墨发如瀑,华服烨然,威风凛凛,九条尾巴光彩熠熠,全然没有半点狐妖的样子。 狐火迅疾而毫不客气地打上姣泽的手腕,燎出血红的伤痕。姣泽吃痛地收手,脸色大变,“你是何人?!” 白如墨冷着脸睨她,咬着牙收回了自己的尖利指甲。他虽修为不浅,收拾那些妖怪不在话下;可姣泽毕竟是东海龙族,身份特殊,他作为神使,按规矩万万不能伤她性命。 “我乃玄璃大人的神使,白如墨。”他的声音极冷,不带一丝感情。“你可知道,若是龙王知道你为了一己私利,迫害山灵,辱坏东海名声,你将被如何处置?” 他看出姣泽脸上畏惧的神情,暗暗捏准了时机,迅速飞身上前将羽凉拦腰抱起,闪身离去。 直到远离了东海,确认姣泽没有追上来之后,他才把羽凉放下。 “小狐狸。”羽凉轻轻地喊他。 白如墨抬眸,对上一双写满伤痕的眼睛。 “你也是来取我青瞳的,是不是?” 白如墨沉默着,没有回答。他该如何告诉她,他是神仙派来接近她的棋子,同那些卑鄙的妖怪一样,是为了拿走她珍贵的眼睛。 她趔趄地退了一步,被白如墨急急扶住手臂。姣泽说得没错,她空有一双识辨谎言的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出。只要别人有心瞒她,她便毫无招架之力。她除了姣泽之外从没有朋友,也从不轻信他人;她孤身一人住在北山之巅,却仍逃不过那些贪婪之徒的追杀。 她不过是想保全自己的性命。而拥有信任之人,只是奢望。 “我不曾想过取走你的青瞳。”白如墨掰过她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语气前所未有得认真,“小凉,我不会拿走你的眼睛,也不会让别人拿走你的眼睛。即便是神仙来,我也会保护你。” 他不允许这种残忍的事情发生,绝不。即便是大人亲自前来,他也不会让羽凉失去眼睛。 白如墨的嘴唇翕合,映在她的眼里。那字字句句绕在耳畔,并无虚假。 第47章 九尾 玄璃亲临 他说,他是天上的神使,名载仙籍,对自己的神忠心耿耿。 他原以为,神仙们公正,慈悲,正直,从不做错事。所以凡间的人们朝拜他们,供奉他们,以求达成祈愿。 玄璃是掌管风的神仙。他乘着白色的云,身后跟着一只白色的狐狸,往人间的四处去;所过之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们供他香火,虔诚跪拜。白如墨刚刚成为神使的时候,站在玄璃的身后,看着他广袖施法,布施人间,眼里都是崇敬和仰望。 原来这就是神仙啊。白如墨在心里默默地想,他一定要成为像玄璃大人那样的好神仙。他为玄璃奔走效劳,碰见过许多其他的神仙。他们通常板着张脸,高高在上,周身散着清冷的气息,遵守秩序,一丝不苟,从不犯错。后来有一次,他因公务去了紫埙山,见到了那里的山神。紫埙山的山神叫敖慕,是东海的龙族,却甘愿远离大海,独自守着一座山。他同天上那些不温不火的神仙不一样;他脾气差,性格暴躁,却多了分人情味。他喝多了酒,笑笑说,白神使啊,我告诉你,天上那群神仙,没几个好东西。 第一次听见这话的白如墨惊为天人,内心还有些惶恐,敖慕怎么能说出这种话。看着他僵硬的表情,敖慕只是一哂,眼神极淡地扫过他,拍了拍他的肩。 若不是姣泽说的那些话,他至今还活在对玄璃的崇敬里。他一直仰慕的人,一直尊重的人,并不是完美无瑕的。原来神仙,并不是不会做错事;只是他们权利太大,站得够高,做错的事,广袖一挥,便被掩盖。 “原来这就是神仙啊。”白如墨轻笑,神情皆是落寞。 羽凉侧头看着他,伸出手碰了碰他垂在身侧的手。 微蜷的手指感受到温热,白如墨抬眸,水蓝色的眼睛亮如星子。 “我原以为,姣泽是世上唯一真心待我的人,永远不会骗我。对于那些妖,和那些所谓的神仙来说,拥有青瞳是万幸之事。但对我而言,青瞳只给我带来了不幸和灾祸。看清世间万物又如何,我甚至连一个真心的朋友都不能拥有。”她微微叹了口气,“小狐狸,我们都信错了人。”手上传来的温度,似是宽慰,也似是自嘲。 白如墨反手握住她的手臂,道,“但你没有信错我。”他顿了顿,又道,“虽然我先前骗了你,但那并非我本意。我不会再替玄璃做事了。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回青丘。” 羽凉笑了起来,眼睛弯成月牙,“我去青丘做什么?” “我们青丘的狐狸,都是好狐狸。”白如墨骄傲地扬起下巴,“你在那里,一定会有很多朋友。” “那若是玄璃大人找来呢?” “我答应过你,我会保护你。不管是谁,都不能拿走你的眼睛。” 眼前的男子眸光温柔,也坚定如磐石。她咬着唇笑,“那我们说好了,小狐狸,你这次可不许骗我。” “不骗你。” “那我们击掌为誓,不许食言。” “好,击掌为誓,绝不食言。” 柔柔的月光下,两只手掌碰在一起,那是某只狐狸这辈子以来,最认真的承诺。 白如墨所言不假,青丘的狐狸,果然都是好狐狸。 昨天花狐狸给她送了一篮浆果,今天红狐狸教她织毛衣,明天白狐狸带她逛集市。她在北山之巅过得冷清孤独,从未感受过这般的热情和关心。就是有一点不好——那些狐狸都知道白如墨去天上做了神使,如今他回到青丘,还带回一个漂亮的姑娘,颇有点衣锦还乡的意思。所以他们常常聚在一起,摇着尾巴碎碎念她是白如墨带回家的小夫人。 白如墨听见了,不怒不恼也不否认,一副笑吟吟的样子,看得羽凉咬牙想揍他。 青丘的日子过得清闲,白如墨也便忘记了时日。 他忘了玄璃大人给他的任务有三个月的时限,也忘了摔碎玄玉佩是给玄璃即将事成的信号。 上一次有神仙来到青丘时,祥云缭绕,众狐叩拜,声势浩大,高处的玄璃大人光芒夺目。而这一次,玄璃悄无声息地落在地面,连一丝风都不曾带起。狐狸们如常穿梭,忙碌,嬉闹,家家户户,无人知道神的降临。 他找到羽凉的时候,她正在替白如墨绣一只香囊。 针线掉到地上,羽凉警觉地向后退了几步。这个陌生的男子绝不是青丘的狐狸。他眸色冷漠,周身带着高高在上的气场,气势逼人。他的视线落在她身上时,一股巨大的压迫感向她袭来。 细长的光刃从她掌心抽离而出,化作一把剑。 “你伤不了我。”这声音显得漫不经心,却带着不容置喙的肯定。 羽凉的手都在抖,“你…你是玄璃大人……” 他缓步而来,神色平静如水。“白如墨摔碎了封印他神力的玄玉佩,却迟迟未归。他是我的神使,要知道他的行踪,对我来说再容易不过。” 言下之意,便是告诉她,躲在青丘实是无用之举。 “你明白我为何而来。”玄璃说这话时,语气平静,仿佛对他即将要做的事没有丝毫的愧疚。 “你身为神仙,却做这样的事,与那些卑鄙的妖怪又有何异?!” “我什么也没做。”玄璃淡淡应到。“我不过是遣我的神使,将你带上界。” 他是身份尊贵的神仙,绝不会亲自沾染鲜血。他要借白如墨之手,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说过,他会保护我,他不会再替你做事了。”羽凉笃定地说。 “你当真以为,他护得了你吗。”玄璃轻轻地勾起唇角,似是嘲弄,“只要他身为神使,便不能与我交锋为敌。这是上界的规矩,是他破不了的禁锢。若他真的有心护你,为什么不舍弃神使的身份?既已名载仙籍,谁又甘愿做回一只狐妖?” 羽凉冷笑,道,“你知道我是谁,便该知道,你这番蓄意挑拨的话,不能骗过我。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白如墨。玄璃大人,若你今天杀了我,强取我的眼睛,你便是犯了天条,触犯神的禁忌,天庭一定会知道你做的事情,届时你又该如何为自己辩护?” 玄璃安静听着她的质问,也不恼怒,仍是一副自如的神情。“我何时说过,要强取?我亲自前来,是要劝你自己交出青瞳。” 她看见玄璃的脸上的笑意愈盛,听见他说出的话,句句如刀,字字诛心。 她手脚冰凉,终于瘫坐在地。 第48章 九尾 此生此世,安然无患 今晨有只老狐狸来找白如墨,说是青丘西边的一处泉水接连几日泛黑如墨,恶臭不断,恐是水妖作祟,要请他去帮忙解决。白如墨一路上都惦记着羽凉说要给他绣个东西,收拾完水妖便一刻不停地赶了回来,喜滋滋地想讨礼物。 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触目惊心。 狐狸的尸体横陈在四处,鲜血淋漓,灼如火光。死去的狐狸皆是未修成人形的小狐妖,手无寸铁,妖力微弱,毫无任何反击之力。不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背对他站着,温热的鲜血一滴一滴地,从她手上的细剑淌下。 “羽凉…这是怎么回事?是谁来过这里?!”白如墨心里已然泛起了不祥的预感。 “没有谁来过。这些狐狸,是我杀的。”她的声音听起来比往常冷淡了许多,“白如墨,我想明白了。若是要保全自己,就不可太过轻信别人。就像这些狐狸一样,他们尚未修成人形,可日日蛰伏在我身侧,谁能保证他们不是为了趁我不备吞下我的眼睛?” “不可能!”他哑声喊到。 “别说这些小狐妖了。白如墨,就连你,也并不是真心待我。你口口声声说要保护我,说不再替玄璃做事,可这么久了,你始终不肯放弃自己神使的身份。谁不想得道升仙?谁甘愿只做一只小小的妖?我又如何确保你某日不会像姣泽一样,对我起杀心。对不起,我信不了任何人,为了自保,我只能先下手为强。”她的唇抿成一条线,紧紧咬着牙关。她想哭,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羽凉,我说过会保护你,就一定会做到。你怎么狠得下心,对这些无辜的狐狸痛下杀手!”狐火像是不受控制的利箭从他手上脱离而出,重重打上她的背脊。她踉跄一步,却始终站得笔直。 “别说笑了,”她背对着他吼到,“你能杀得了天上的神仙吗!你不能!你是神使,注定要要听神的命令,永远不可能胜过他们!” 她的声音回**在耳边,振聋发聩。 “我要离开青丘。别再跟着我。”那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白如墨恍然地看着遍地的尸首,双膝一软,跪倒在地。天色越来越阴霾,有低低的风,从他身体里生生穿过,仿佛撕裂他的肺腑。 “山灵生性多疑,不会轻信他人。她背信弃义,屠杀你青丘一众狐妖;我凝聚神力,是为了福泽人间万民,孰是孰非,你当真分得清楚?你将她带至青丘,引来灾祸,是为罪过。白神使,你不该试图背叛我,更不该对她动心。随我回去吧。”那声音从风里传来,低沉,平缓,熟悉。 天完全暗了下来。乌云压空,四处火光,他只身一人跪在血泊里,对面的人高高在上,看不清模样。 “我不想再做神使了。”他万般疲惫,连话也变得很轻。 向来处变不惊的玄璃有一瞬的愕然,“你说什么?” “她说的不错,”白如墨直起身子,从地上站起,“只要我一日为神使,便一日不可与你为敌。我不放过杀我青丘众狐的人,却也不为卑鄙之人卖命。”话音落下之时,有段金色的绳结从他身体里抽离而出。绳结上小的小小玉牌,镌刻着他所属之神的名字,玄璃。长长的指甲尖利似刀刃,勾住那金色的绳结;他发出痛苦的低吼,却一举切断,干脆利落。 “从今往后,我与你,与天庭,再无干系。”他的瞳孔越发幽蓝,周身妖气逸散,九条尾巴如屏扇打开,威风凛凛。“从今往后,没有白神使。只有九尾狐妖,白如墨。” 青丘的狐狸们说,那日,九尾狐族里妖力最强大的妖和一位神仙缠斗得难舍难分,乌云蔽日,狂风阵阵,大雨接连下了三天。云开之时,风神玄璃重伤离去,九尾狐妖折损了上千年的修为,不见了踪迹。 大雨冲刷了所有的血迹,青草上的露珠盈盈地折射着日光,摇晃着落在地上,沁入土壤。一只灰头土脸的小狐狸从偏僻的洞穴里颤颤巍巍地爬出,身上的皮毛沾满了雨水和泥土。他慢慢地挪着,小爪子搭上血迹干涸的衣角。 白如墨微垂眸,深蓝色的眼睛带着疏离,脸色冷漠。 小狐狸呜呜地叫着,有些害怕。这位昔日干净优雅的神使,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但他还是鼓起了勇气,告诉了他所有的真相。 小狐狸说,是一位架着祥云的大人,杀光了所有未修成人形的小狐妖。羽凉拿着长剑拼命地想救他们,可他手里的刀像看不见的风,从狐狸们的脖颈边擦过,他们全便断了气。那位大人说,天庭无谓人间死了几只尚未得道的小狐妖,若他的神使继续违抗他的命令,他便有权将他捉拿回天庭治罪,重惩整个青丘。 小狐狸说,羽凉听了他的话,亲手剜下了自己的眼睛交给他,鲜血顺着她的长剑往下淌。那位大人说,既然交出了青瞳,所有的事情一笔勾销。那位大人还说,一只狐狸得道成仙不容易,只要她乖乖离开,千年万年,九尾狐仍可做天庭的神使,安然无患。 一滴眼泪猝然砸下,烫在小狐狸脏兮兮的爪子上。 ——千年万年,安然无患,那本是他该许她的承诺。 他去了冥府,找到一位曾经地位极高的大人。他跪在他面前,求他告知羽凉的转世去了哪里。那位大人叹了口气,道,“你这副样子,倒是与我当年有几分相似。我很快便离任了,本不该再管这些事。念在你情深义重,临走之前,便再帮你一把吧。说起来,与我共事的那位无常近来说要去人间开家酒楼,若届时真的开张,你记得来捧场便是。” 顺着那位大人的指引,他去了翠霭山的山洞,一边闭关修行,一边等羽凉的转世出现。他抽出一缕分身,以九尾逐层封印自己的记忆,深深埋藏在翠霭山的山洞里。他要以崭新的身份,以一个全然干净的白如墨,去补偿那个叫做羽凉的姑娘。 玄武镜里的光渐渐暗了下去。 埋在翠霭山洞之底的记忆与修为像是受到了感召一般,悉数回到他的身上。白如墨缓步走出冰室。 祁玉贞正蹲在地上戳一只小乌龟,一脸傻乎乎的样子。敖慕的夫人在旁边陪着她玩,导致敖慕一个人负手站在一边,满脸都写着不高兴。 “白神使,你已经恢复了?”昔日的山神敏锐地觉察出,他与方才刚来东海时相比,气息沉稳了许多。 白如墨摇摇头,道,“我已经不是神使了。敖慕大人,谢谢你当年的提醒。我既然已重拾记忆,这就带她回去。” 敖慕看着他,神色变得凝重,似是猜到了几分真相。他微微颔首,替白如墨辟开了水路。 “小粮啊。”他如往常一样唤她。 “啊?”忙着把小乌龟翻来翻去的小道姑懵懵地抬头,对上一双温柔如水的眼睛。 “你相信阿墨吗?”他这样问到。 “我当然相信阿墨啦。”她甜甜的笑,脸上还有未褪尽的稚气,那双眼睛如琉璃剔透。山灵转世,青瞳重生,只要她仍拥有这双眼睛,便永远不得安宁。 “那你想不想回到翠霭山,当道观的主人啊?我教你厉害的法术,让你守护整座翠霭山,好不好?我答应你,不管是谁来,都不会拿走你的眼睛。” 祁玉贞抓着小乌龟,欢喜地点头。她不知道,面前这个拥有九千年道行的九尾狐妖,做了一个特别重要的决定。 “那你也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回去之后,你要去凝城的覆云楼,买一壶淘梦酒。喝了淘梦酒,你就会变成厉害的人,没有人会再去伤害你,就连神仙也不能。” 祁玉贞似懂非懂地点头,不明白为什么天上的神仙要伤害她。但既然阿墨这样说了,她便相信,喝下了淘梦酒,她就会变成一个厉害的人。 她会好好保护翠霭山,也会好好保护她最喜欢的小狐狸,此生此世,安然无患。 【祁玉贞的故事结束】 濯尘取了淘梦酒,递给那个小道姑。她抱着酒瓶开开心心地出了门,背影蹦蹦跳跳地消失在视线里。作为无常,我不可能看错;祁玉贞的眼睛与常人无异,并不再是什么能辨万物真身的青瞳。 濯尘似是看出了我的疑虑,缓缓地开口解释到,“九尾狐妖的一条尾巴,代表一千年的道行。白如墨用了一条尾巴,将自己的狐火之术传给了祁玉贞;用剩下的八条尾巴替她修改了命格,将青瞳化作了普通的眼睛。现在的祁玉贞,只是个有点法术的普通凡人。” “修改命格啊,”我有些讶异,“这可是个辛苦活……” 何止是辛苦活呢。千年修为散尽,昔日高高在上的九尾狐妖一朝打回原型,从头修炼起,这不是一般人能甘愿付出的牺牲。更何况,修改命格有违天理,按律当遭天劫。好在他已从仙籍里除名,加之修为全无,魂魄都几近零散,连天庭都难以寻其真身。 “可惜了一只有情有义的狐狸。”我替白如墨感到难过。 “可惜什么。”濯尘打了个呵欠,唇边带着他一贯的轻嘲,“冥王开了个后门,把他又扔回了青丘。现在估计已经是只小奶狐狸,嗷嗷地在土坡上晒太阳呢。” 不用说,冥王能开这后门,绝对是濯尘私下里打了招呼。 我装模作样地打探,“哎呀,这白如墨欠了你这么多人情…也不知道有没有给你报酬……” “他把在上界当差时的存下的俸禄全给我了。”濯尘捧着茶,吹了吹浮在上面的茶叶,一脸云淡风轻,“闪闪发光,全是金条。” 我闻言倒吸一口凉气,不可置信地盯着濯尘的脸。看着他满不在意,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我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四个字——“我好嫉妒”! 第49章 纸上 上古书妖 午后的日光令人困倦,覆云楼里只零零散散地坐着几个客人,我也实在打不起精神。 濯尘前几日新进了一批茶,气味醇厚,茶香馥郁,我趁他没注意拿了些来沏,好让蒸腾的热气熏熏眼睛,醒醒神。 “白倾辞,你又偷拿我的茶。”背后冷不丁响起一个声音。 我心里直喊糟糕,怎么每次干点坏事都被他逮到。可平日里这个时候他都在睡午觉,谁知他今天如此反常。我放下茶,正色道,“好歹我也是覆云楼的二掌柜,怎么是偷?” 濯尘一哂,道,“不与你计较,免得你说我小气,连杯茶都不舍得给你。” 濯尘今日如此慷慨大方,我竟觉得有些不习惯。 我装作无意地问道,“哎你说,我们这覆云楼还能开多久?”离开冥府也有些日子了,不知天庭会让我们去接任什么样的职位,我还能不能继续和眼前这个外冷内热的家伙一起共事。 “你想开多久,便开多久。”他单手负在背后,一只手娴熟地持着茶壶,高低缓就,袅袅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你想留在人间听故事,我们就把覆云楼一直开下去。若是天庭传召来,我们不回便是。” 我呆呆地把手背贴上濯尘的额头,也没病啊,怎么连这种胡话都说得出口?濯尘不语,也没拍掉我的手,只是不咸不淡地看了我一眼,便收回了眼神,自顾地沏他的茶。长长的眼睫扫过手腕,带起一丝奇异柔软的触感,安静专注的濯尘侧影清逸,茶雾氤氲衬得他那股生人勿近的冷淡都弱去几分。 我讪讪地收回手,看着濯尘好看的侧脸由衷感叹,“濯尘,你要是一直是个哑巴就好了——” 他冷冷扫了我一眼,锐利的眼神成功让我闭嘴。 “掌柜的,店里有什么酒?”旁边无声无息地多了个客人,靠近的时候连细微的脚步声都隐去。那女子穿着朴素的短衫,一双眸子黑白分明,温顺,低调,不露锋芒。若不是她自己出声问话,我甚至不会察觉,店里来了一只上古的妖。 濯尘慢条斯理地介绍,“覆云楼里有梨花酿,也有淘梦酒,不知姑娘喜欢哪一种?” 她爽快地回答,“哪一种醉得快,便要哪一种。” “若是醉上十年呢?” 她轻笑出声,“十年于我而言,不过弹指一挥间。” 我拉开椅子坐了下来,替她斟上一杯入梦散,“要酒可以,你须得拿故事来换。” 她笑意依旧,捏起小小的瓷杯。“向来都是我让别人做梦……书妖从来不缺故事,你们想听个什么样的?” “你最忘不了的那个——” 【苏瑶的回忆】 苏瑶从未想过插手帝王家的尔虞我诈。 比起成为一道懿旨,她更愿意在茶楼里当一册话本。可那人出的报酬实在诱人,她咬咬牙,接下了这份差事。 她是博古通今的书妖;收钱做事,诚信交易。她最擅长的事情,是替人说瞎话——她能入凡人梦境,谱写万物;凡她所写,即为真相,无人能识出破绽。 这回找到她的主顾,是个身份极其显赫的人。据说,他是大干的大皇子温承宇,内定的太子,将来的君王。可君王又如何呢,活了这么多年,见了这么多改朝换代的故事,没什么好稀罕的。所以大皇子召见她时,她懒洋洋地靠在书房的椅上,腿翘到了桌上,手里一捧瓜子啃得咔咔响。 温承宇见她这副样子,实在看不下眼,皱眉低咳了两声,把随行的公公叫到身边,压着嗓子问:“这就是你请来的仙人?” 公公点了点头,“正是这位姑娘。大皇子您有所不知,别看她这副…不拘的样子,神通可大着呢。老奴花了大价钱,才把她请进宫来;若她愿鼎力相助,大皇子定能早日达成心愿!” 温承宇紧蹙这眉,还是半信半疑,“她真能帮我探出兵符的下落?” 苏瑶终于放下了手里的瓜子,站起身来掸了掸衣衫,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笑吟吟地盯着对面的人,“大皇子可是怀疑在下的实力?”她随手抓过桌案上的一本书,伸手递到他面前,干脆利落地道了个字:“念。” “你说什么?”温承宇正要发作,身边的公公急忙忙地揪住他,“大皇子息怒呀,为了兵符您什么都忍了,还差念两句书吗?” 温承宇冷哼一声,抽过那卷书,摊开来。盯着上面的白纸黑字,他正欲开口,却霎时变了脸色。“你…大胆!”书上的字字句句,连他都不敢说出口;若是让人知道了,便是谋逆犯上之罪。苏瑶撅着嘴摇摇头,“大皇子别急啊,您再看看?” 温承宇再望向那纸页时,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眼前一阵白光,生生昏睡过去。 ——“皇上,皇上……”温承宇终于回过神来,阶下众臣,数十双眼睛都盯着他。 “爱卿何事启奏?” 年迈的丞相朝前一步,“皇上,北边传来捷报,楚将军又拿下一座城池,敌军寡不敌众,纷纷缴械投降,愿意归顺大干。真是可喜可贺啊!” 文武百官闻言,皆拂袖下跪,声声高呼“吾皇万岁,天佑大干。” 温承宇满意地勾唇,朗声到,“众爱卿平——”一句话还未说完,眼前的文武百官尽数消失,空****的大殿上仅站着黑衣白衫的女子,笑吟吟地望着他,手上一卷书册,分外熟悉。“皇上,您现在还怀疑在下的本事吗?” 他勃然大怒,愤然而起,“放肆!你是何人,胆敢闯入朕的大殿!” “我是苏瑶,自扶摇书阁而来。”她不紧不慢地报上名号,“我擅入梦,谱写万物;凡我所写,即为真相。” 女子的响指清脆,所有画面瞬间褪去颜色,温承宇猛然惊醒。 他环顾四周,自己正睡在书房的卧榻上,那幽幽的檀木燃香是他熟悉的气味。可方才身上华丽的龙袍,下跪的百官,震耳欲聋的“万岁”,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黑衣白衫的女子立于身前,笑嘻嘻地问道,“大皇子,当皇帝的滋味如何?还不相信我的本事?” 温承宇看着她镇定自若的模样,背后一阵冷汗。身边的公公更是掐紧了手心不敢说话——方才大皇子晕了过去,这女子也凭空消失,莫非他请来的…真是什么仙人? 苏瑶终于正了色,“那就说好了,先付一半的定金,事成之后,付剩下一半。我呢,收钱做事,诚信交易,一定圆满完成任务。” 第50章 纸上 说书先生 苏瑶这回接的差事,是要从大干的二皇子,温承尧那里套出兵符的下落。 在她去找温承尧之前,先从雇主那里询问了些目标的底细。从据温承宇所说,温承尧早年流落宫外,直到十六岁才回到宫中,颇受当今皇帝的喜爱。此人极其伪善狡猾,看似温吞散漫,实则残酷冷血,且攻于心计,常人难以取得他的信任。苏瑶虽能入其梦境,塑造出一个以假乱真的世界,可她对于温承尧来说毕竟还是个陌生人。在他的梦里,她不仅要成功接近他身边,还要取得他最大的信任,才有可能获得兵符的消息。 但苏瑶根本没把温承宇的担忧当回事。在她的地盘,还有她骗不到的人吗? 是夜,温承尧正和近卫交代要事。 苏瑶隐去身形,悄无声息地靠近,附在摇曳油灯旁的一卷书册上。她听见一个温润的声音说到,“楚轶,晋城那边近来如何?” 被唤作楚轶的侍卫应到,“按照您的吩咐,一切处理妥当。您要的那批死侍,我们已经筛好了人选,日夜加以训练,随时听候二皇子差遣。” 身为皇子,却秘密训练死侍,莫非真要谋反篡位?苏瑶并不关心政变,她只是想琢磨如何尽快完成差事,好领钱走人。 温承尧微微颔首,“事情交给你做,我自然是放心的。时候不早了,你先退下吧。” 楚轶领了命退出去,剩下温承尧独自一人留在书房。已近深更,温承尧捏了捏眉心,似是有几分疲倦,但他还是伸手拿过了面前的书卷。 苏瑶看准了时机,口中默默念诀,有道微弱的暖黄色光芒在油灯旁雀跃一闪—— 一只修长如竹的手猝然垂下,那书卷掉在地上,书页散乱。 晋城。 六月的艳阳炙烤着地面,连市喧闹的人声都变得沸腾。温承尧悠悠摇着手里的折扇,周围频频有妙龄的女子投来惊艳目光。晋城是个小地方,民风淳朴祥和,平日里鲜有大人物来此。温承尧容貌出挑,谈吐不凡,举手投足之间都流露着股皇室之人的优雅和高贵,放在人群里实在扎眼得很。即便察觉到四周灼热的目光,温承尧依然神态自若,面不改色地和楚轶低声交谈着。 在那些或惊讶、或羞涩的目光里,有一道视线居高临下,聚精会神地盯着他。 有个人站在他路经的一家茶楼上,身着麻布蓝衫,发冠高高竖起,手中一把黑骨折扇缓缓地敲着掌心,俨然一副说书先生模样。 “二公子,我们一路奔波从皇城赶到这里,晋城气候又格外闷热。这有家茶楼,您先进去坐坐,歇一会儿吧?”看着自家主人微微浸湿的额角,楚轶忍不住出声提议。 温承尧收了折扇,眉间微蹙,道,“也好。我们就在这茶楼等线人来。” 眼见二人踏进了茶楼,茶楼上那人咧嘴一笑,旋即下了楼去。 温承尧坐在茶楼的雅座,听见说书先生的声音清晰地传来—— “话说咱们大干有个皇子,早年间流落宫外,结识了个民间的女子。这女子啊,原是一家酒坊老板的女儿,长得唇红齿白,目若秋水,那叫一个楚楚动人。”此言一出,所有的茶客皆停下了谈天的声音,纷纷竖起了耳朵,聚精会神地听起来。以往的说书先生只敢编些风流书生和大户闺秀的话本;即便晋城是小地方,山高皇帝远,可大胆议论皇子的事,还是头一遭。 楚轶闻言霎时变了脸色,放下了茶杯,正欲起身呵斥这说书先生言语放肆。温承尧抬手以折扇一挡,眼神示意他稍安勿躁。 说书先生继续讲下去,“这位皇子彼时还是个在书院打杂的小工,却对酒坊老板的女儿一见钟情。尽管过得窘迫,仍要攒下几枚铜钱去酒坊买酒喝。也不为别的,就为远远地瞧上那女子一眼……” 温承尧眉峰微挑,一双黑眸充满兴味。他幼时在宫外,的确在书院做过打杂的小工,可他从未来过晋城。 “这位皇子虽然当时穷困得很,但长得却是一表人才,眉目间器宇不凡。日子一长,这两人眉来眼去,竟也暗生了情愫。动了春心的姑娘常常暗中照顾他,给他带去饭食,还免了他的酒钱。后来啊,酒坊老板的女儿和这位流落民间的皇子,在某个清风明月的夜晚,悄悄私定了终身。如花似玉的姑娘甚至放弃了一切,欲和这个穷小子私奔。可哪想皇宫的人在这时找到了他!一群人浩浩****,簇拥着好不容易找到的皇子回宫,排面可是大得很。皇子恢复了身份,终日锦衣玉食,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四周美女傍身,早忘了小城里私定终身的姑娘。可怜了那酒坊老板的女儿,就这样被他抛弃。” 四周的茶客纷纷唏嘘,这皇子无情无义,实在叫人唾弃! 楚轶听得脸一阵青,一阵白,愤愤地对自家主子说,“二公子,这晋城地处偏僻,竟有这般大胆的刁民,敢把你编排成这副模样,实在有辱皇家…您家中颜面。让属下去教训教训他!” 温承尧倒是不恼,神色平淡,“无妨。人家也没说,这位流落民间的皇子就是当今的二皇子。”他回宫的时候,也不过十六岁的年纪。不知这说书先生是怎么编出这等荒诞的胡话。 那身着蓝衫的说书先生正低头哈腰,忙着收赏钱。巴掌大一张脸庞,皮肤细嫩,看不出多大的年纪;腮边刻意贴上的胡子还微微卷起个角。看模样倒是平平无奇,唯独那一双眼睛清澈明亮,透着灵动狡黠的光。 温承尧多留了份心,细细端详了他一会儿,轻笑出声。 “公子何故发笑?”楚轶有些疑惑,听了这样的诋毁,自家公子不怒反笑,难不成是被气糊涂了? “没什么,只不过觉得有趣罢了。”温承尧微微眯起眼睛,轻吐到,“好一个说书先生…原来是个姑娘。” 第51章 纸上 苏家酒铺 说话间,温承尧安插在晋城的线人终于赶到,状似无意地在他身后的茶桌落座,压低了声音暗暗禀报,“回禀二皇子,前一阵子大皇子的人曾来过咱们的钱庄,像是对钱庄的老板有所怀疑,但好在没让他们看出什么端倪。另外,我们的人扎营在南边的红树林内,随时恭候您前去指点。” 温承尧的扇子撑着自己的下巴,眉间一片舒展,唇角微勾,“皇兄倒是好精力。父皇让他治理北边蛮夷进犯之事,我原以为他已经忙得焦头烂额,没想到还抽得出时间来查我。行了,明日午时我过去一趟,你先退下吧。”他的话音很轻,眼神却始终凝在那个说书“先生”身上。 “楚轶。”温承尧突然开口。 听到自家主子唤他,楚轶下意识应到:“属下在!” 温承尧轻笑出声,眉眼如春风温煦,惹得周围的年轻姑娘偷偷看了他好几眼。“我只是让你自己在晋城逛逛,不必这么紧张。此次出宫,一是为了看看训练的成果,再者也是为了散心。用过午饭后你就不必跟着我了。” 楚轶有点懵,眉头紧紧锁着,“二公子!若我不跟着,如何保证您的安全?万一您有个差池——” 温承尧眉峰一挑,“以我的身手,能有什么差池?楚轶,这人呢,就弓弦一般,不能总是崩得太紧。你不跟着我,还能去城里逛逛,散散心…不然找家花楼?” “二公子!”楚轶变了脸色,“您就不要拿属下开玩笑了。” 温承尧一乐,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打发走了楚轶,温承尧摇着他的扇子,晃到了一家酒肆。 上午茶楼里的那位说书“先生”摇身一变,成了酒肆里穿着短衫沽酒的姑娘,温婉清丽,脸上堆满了笑意。 温承尧环顾四周,小小的酒肆看起来一副简陋的样子,门口挂着的粗布帘上写着大大的“苏家酒铺”四个字。他随手拉开一张凳子坐下,耳畔传来沽酒姑娘的声音—— “爹,这是今早说书的时候拿到的赏钱,你拿着。” “唉呀,你又去茶楼当说书先生去了?” “这不是看你写的那些话本卖不出去嘛,我去说说书,还能多赚点。” “爹真是替你愁哇……你看你年纪也不小了,不寻思着找户好人家嫁了,还整天跑去当说书先生。” 短衫的姑娘笑起来嘴边有两个小梨涡,模样俊俏,“我才不嫁人咧,还得帮你卖酒。” 老人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怕是嫁不出去哟。” 苏瑶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朝新来的客人走去。 眼前的男人华服玉冠,气质不凡,侧脸俊雅。“这位公子不是晋城人吧?”她笑嘻嘻地跟他套着近乎。 “姑娘好眼力。在下是阳城的商人,来晋城谈笔生意。”温承尧淡淡地答,眼梢却带着笑。 “我家的梅子酒人人称赞,公子要不要来一壶?”姑娘笑容甜美,纯真憨厚。 “不必了。”男人修长如竹的手指微微一错,打开折扇,“我不是为酒而来。” 苏瑶杏眼微微睁大,看起来天真又茫然,“那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那唇红齿白,目若秋水,楚楚动人的酒坊姑娘。”他的目光轻飘飘停在她身上,点到为止,无半分逾越,却让人不禁心动。这句话若出自寻常人之口,难免显得有些过分佻达。可从温承尧嘴里说出来,偏偏似春风暖人。 苏瑶微微红了脸,暗自腹诽,人长得好看还真是说什么都能被原谅。 “说书嘛,讲的都是些胡诌乱编的话本,公子就别当真了。”苏瑶不好意思地笑笑,一张小脸带着纯真的稚气。 话音刚落,她头上就挨了一记敲。“居然敢说你老爹的话本是胡诌乱编?那是你爹呕心沥血的精心编排!”卖酒的老人家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一脸正色地谴责自己的女儿。 “爹,我错了。”苏瑶委屈巴巴地低头,吃痛地揉着自己的脑袋。 “姑娘和令堂的感情真好。”温承尧笑着道,眼底暖意流转。 “这还叫好?”苏瑶压低了声音抱怨。 “不好不好!”老爷子也插了句嘴,“我巴不得她早点嫁出去呢!” 苏瑶气鼓鼓地把抹布往桌上一放,“爹,你咋能跟外人说这些呢,这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老爷子毫不留情地回了一句,“哼,还知道嫁不出去遭人笑话啊。” 温承尧看着吵吵闹闹的两个人,脸上笑容更盛。“你们这小酒铺倒是热闹得紧。既然来了,就试试你们家的酒吧。这位说书姑娘——” 忙着和自家亲爹斗嘴的苏瑶终于意识到旁边还有客人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别叫我说书姑娘了,叫我苏瑶就好。” “苏瑶。”他轻吐出这两个字,目光微敛,仿佛想起什么一般。苏瑶做了这么多单生意,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紧张。莫非是自己露出了什么破绽?在入梦的过程中,要是让人发现自己所处的不是真正的世界,便会从梦里醒来;而她便再也无法进入其梦中,任务只能宣告失败。 “苏姑娘的名字真是可爱。”他唇角一弯,双眸带笑,“那就有劳苏姑娘了。” 苏瑶暗自松了一口气,“这就去,请公子在此稍候。” 等到苏瑶从酒窖里出来时,却不见了温承尧的踪影。 “爹,那位公子人呢?” 老爷子在桌边写着他的话本,头也没抬,“早走啦。刚才他的朋友过来,跟他说了几句什么,便匆匆离去。说是下回再来喝咱们家梅酒。咋的,看上人家了?我闺女也知道思春了?” 苏瑶没有接话,只是愣愣地把手里的瓷瓶轻轻搁在桌上,思绪复杂。这里虽是她一手造出的梦境,可温承尧的言语行动并不受她掌控;她只能凭自己的努力引起他的注意,接近他身边。 按照她原本的设计,温承尧应该早就报上自己的名姓,和她成了朋友。可如今他却一声不吭地走了…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 第52章 纸上 茶楼相亲 城南红树林,一批黑衣的侍卫手持寒刃,齐刷刷地朝着眼前的白衣男子跪下,异口同声道“参见主人!”,震彻四方。 他们每一个人腰间都带着红木雕刻的令牌,上边勾画着镶金的纹路,赫然是皇家的图腾。 温承尧负手而立,神色清冷,眼神锐利而坚毅,与先前那位清雅暖人的翩翩公子仿若两人。有朝一日,若他与温承宇真的到了需要兵戈相见的时候,这批精锐的侍卫就将带着他的命令,以兵符召集军队,包围皇城。 他与温承宇皆为皇子,可朝堂上下谁人不知,温承宇才是嫡长子,是内定的太子;父皇即便表面上对他赞赏有加,格外喜爱,可皇位最终还是要传给温承宇。 温承尧表情冷淡,负在身后的手微微却收紧。当年他的母妃正是因为性格软弱,连所爱之人也无法争取,直至死去也没有再见上他父王一面。 如今这大干的江山,他决不拱手让人。 苏老头终于不能再忍受自己的女儿成天不误成业,乔装打扮成说书先生去茶楼讲话本。 自从那日那位白衣公子来过之后,女儿一直是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可那白衣公子一看就不是小人物,岂是他们这寻常的沽酒人家能高攀得起的? 为了打消闺女的念想,苏老头思忖再三,终于把她推出了家门。 干苏瑶这一行的,偶尔也会碰上很头疼的情况。虽说梦境由她织造,但其实并非凭空变出这幻象。除了她所需要的“手下”,其他的人或物皆是真实世界的映射。在她把整个晋城搬进梦来,借了苏家女儿的身份时,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有被逼去相亲的一天。 此刻苏瑶对面坐着的,晋城一家丝绸铺子的周公子。周公子家境优渥,为人也实在,只是喝茶的时候一双小眼睛直勾勾地在她身上转,让苏瑶觉得非常不安。 “那个,周公子……”苏瑶终于忍不住开口。 “瑶妹,我都跟你爹说了,”周公子开口笑着打断,露出嘴里一口黄牙,“等你嫁过来之后,我把你家酒铺翻新一遍,配上等的红木桌凳,还用最好的绫罗绸缎给你做衣裳。” 这声“瑶妹”听得苏瑶听得头皮发麻,恨不得下一秒就一个响指让他在这个世界消失。可她不能,在梦里的一切举动都会引起连锁的反应,到时若是惹出了麻烦,她还得花时间去补篓子。苏瑶咬咬牙,堆上一个礼貌的笑容,“周公子,其实家父不知…我已经心有所属了。” 周公子脸上尽是失望之色,“什么?你有喜欢的人了?”不知道这如花似玉的小瑶妹,到底看上的是哪家公子,莫非比他家还有钱? 苏瑶把头点的像小鸡啄米,一双水灵灵的杏眼瞪大,语气认真地道:“是啊是啊,我那日一见到他,便对他心有所属,魂牵梦萦,日日辗转反侧思念至深,乃至无法入眠。” 周公子急忙追问,“那这位让你魂牵梦萦的人是谁?能否让我见上一面?” “实不相瞒,”苏瑶故作叹惋,“我的意中人他四处经商,漂泊不定,现在怕是已离开晋城。但苏瑶已在心里暗下决心,此生非他不嫁。” 周公子听得眉头紧锁,“小瑶妹啊,你听我一句劝,万万不可如此痴情!你这位公子若是已不在晋城,那你就不要苦苦……” 话未说完,被道低沉温厚的声音打断,“苏姑娘今日怎么不上台说书,反倒喝起茶来了?” 苏瑶猛地抬头,眼前那修长的声音,熟悉的眉眼,不是温承尧又是谁。 方才他一踏进茶楼,就看见她打扮不似平日,扭扭捏捏地坐在临窗的茶座;藕粉色的裙裳衬得她白皙可人,越发显得娇妍。可她对面还坐着个滔滔不绝的男人,看来实在碍眼。思及当日她爹说的话,温承尧心里已猜了个七七八八。看她一脸不情愿,想来也是被她爹逼着出来的。 温承尧隐隐有些不悦,不动声色地领着楚轶在临近的座位坐下,没想到猝不及防地听见一句“心有所属,魂牵梦萦,日日辗转反侧思念至深,乃至无法入眠”。温承绕唇角微弯,看起来莫名愉悦,站起身便往二人的方向去,留下楚轶一头雾水。 看看周公子那副纠缠不止的架势,再看看眼前似笑非笑的温承尧,苏瑶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她噌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一个飞扑投进了温承尧的怀里,整个人都巴在他身上。 温承尧没想到她会突然有如此动作,脚步向后一错勉强刚站稳,她整个人便扑在怀里。他下意识地揽住她的腰,鼻尖轻蹭过她的发丝,一阵淡淡的馨香窜入肺腑。怀里的小东西还假模假样地呜咽着,“呜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呢。” 一旁的周公子表情愕然,像是被雷劈了一般。苏瑶埋在他肩颈的头微微抬起,冲着他使劲地挤眉弄眼。温承尧会意,配合地把她的腰搂得更紧,薄唇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擦过她的耳朵,温热的气息随着他哄人的话一起落在她耳畔:“我怎么会不要你呢?这两天阳城有笔大单子,我一时忙乱,无暇顾及你…是我疏忽了。可即便如此,你也不该跑出来,和别的男人见面,对不对?”他细长的手指轻抚上她的侧脸,目光狎昵,唇角带笑,分外勾人。 苏瑶只是想让他帮忙圆个场,没想让他圆得这么过分。男人的温热鼻息凑得极近,苏瑶从耳根红到脸,整个人又羞又气,变成一只粉扑扑的小包子。 周公子和楚轶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伤心欲绝的周公子先行一步,含泪仓皇离去。就连在这方面实在不开窍的楚轶都看出来了:原来那天公子千方百计支开他,就是为了专程去和这位姑娘见面……难不成,他家公子就要有皇妃了?! 第53章 纸上 周公子的脚刚跨出茶楼,苏瑶便连忙挣脱他的手臂,局促地站好。 温承尧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眼前的小姑娘脸越来越红。 “温公子,刚才一时情急,多有冒犯,还请见谅。”苏瑶的脑袋低得不能再低。 “无妨。”折扇轻开,温承尧淡笑道,“苏姑娘今日怎么不说书了?” “还不是因为我爹,说我再不着急些就要嫁不出去了,逼着我来见那个周公子。”苏瑶哀叹了一声,气鼓鼓的样子在温承尧看来格外可爱。 温承尧也跟着叹了口气,英俊的脸眉头紧蹙,“苏姑娘的感受我能理解。家父其实也一直催着温某成婚,近日家父病重,更是为温某的婚事焦急。可温某常年在外经商,自己的终身大事也无暇顾及;为人子女却难尽孝心,实是无奈之举。” 他这话也并非全是虚假。 父皇今日身体状况每日愈下,朝中一双双眼睛都紧紧盯着,等着他立太子。另一方面,父皇不止一次向他提起联姻之事,意欲让他娶珞珈国的公主,以示两国交好。但据线人的消息,珞珈公主与温承宇私交甚好,联姻之事又是由温承宇提议,只怕是温承宇想要在他身边放歌眼线,好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虽然他屡次找借口推脱,可一直这样下去,父皇难免生疑。 望着面前同样愁眉苦脸的小丫头,温承尧收了手里的折扇,扯开一抹笑,“苏姑娘,在下倒是有个提议。” 她水汪汪的眸子迷茫地望向他,“温公子请讲。” “你我二人成亲,如何?” 温承尧说,苏瑶被苏老头天天逼着相亲,他也因联姻之事头疼,干脆互帮互助,假意成亲,各取所需。他语气真挚,坦言该有的聘礼一样不会少,自己也不会占了她的便宜,让她尽可放心。苏瑶心里巴不得快点接近他身边,一面装着犹豫矜持,一面点了头。 温承尧动作很快,不出三日,便带了一对人手来,哐哐放下几大箱绫罗珠宝,愣是把苏老头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他知道这位温公子有钱,可没想到有钱到这种地步。人温公子还说了,这聘礼只是一部分,等到了阳城,会再遣人送来。 苏老头虽日日盼着自己的女儿早日嫁出去,可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找到了婆家。 这个自称从阳城来的苏公子看起来倒是仪表堂堂,器宇不凡,可人品怎样,家室如何,他一概不知。要把女儿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苏老头心里不免有些担心。 可他牵着苏瑶的手,一脸诚恳地向他保证,他们温家世代经商家境殷实,瑶瑶嫁过去一定不让她吃半点苦;再看看苏瑶一脸羞怯暗喜的模样,苏老头心下也通透,这俩年轻人是两情相悦。 离开晋城的前一晚,苏老头把苏瑶拉到房里,递给她一只红褐色的玉哨子。苏老头拉着自家女儿的手,缓缓地道,“丫头啊,你娘走的早,你爹我又是个糙人,这些年让你跟着爹受了不少苦。如今跟了温公子,吃穿不愁,又有人疼惜你,爹也就放心了。这只玉哨子,是你娘最喜欢的东西,也是我和你娘当年的定情之物。你就要离开家了,爹除了那些破话本,实在没有其他东西能给你,你留着它,千万好生收着,就当是个念想。” 老人说着说着,眼角有些微湿。玉哨子显然是在他手里攥了很久,带着些许温度。 苏瑶把哨子贴身小心放好,回握住苏老头的手,“爹,您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即便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她不过是借用了晋城苏老头女儿的身份;可她望向那双苍老慈爱的眼睛时,依然忍不住动容。 次日清晨,温承尧的人马早早地就等在苏家酒铺外。 楚轶毕恭毕敬地对苏瑶鞠了一躬,道,“苏小姐,我家二公子已在马车内等候多时。”他正想扶苏瑶上车时,帐内传来一句“等等。” 折扇挑开马车的布帘,翩然的公子长腿迈出,亲自下了马车。温承尧慢条斯理地道,“夫人,请吧。”修长干净的手指在她面前摊开,苏瑶耳根微微一红,搭着他的手上了马车。 楚轶抱着剑站在后边摇头,脸上虽还是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在啧啧感叹:自打他跟着二皇子开始,他就没见过二皇子对哪个女子如此宠爱呵护。 回皇城的路上,苏瑶一直是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她当了这么多年妖,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坐马车——偏偏现在还没得选,只能这样一路颠簸皇城。 她不知道的是,温承尧出行鲜少坐马车,皆是和侍从快马加鞭,没有半点皇子的架势排场。这回是顾虑到她一个姑娘家,生怕乘马累着她,特地选了平稳的马车回城。 即便如此,苏瑶依然眉头紧蹙,脸色发白。温承尧看着她咬着下唇的样子,眉心微拧。到底是没出过远门的小姑娘,全然没了平日里生龙活虎的模样。温承绕轻轻揽过她,让她靠在自己肩上休息。看着她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温承尧压低了声音吩咐楚轶,让车夫放缓速度。 楚轶在外面应到,“公子,再慢下去,我们得走上半个月的路才能到阳城。” 马车里悠悠传出一句,“楚侍卫这是想家了?” 楚轶把到嘴边的话生生憋了回去,打了个手势示意车夫放缓速度。 楚轶跟了温承尧十年,深知自家主子心思深沉,行动莫测,难以琢磨其想法。可自从他喜欢上苏姑娘后,举止变得越来越诡异莫测。比如说,行经渭城时,把一众护卫侍从甩下,自己带着苏姑娘去了渭城最好的酒楼。 原因听起来还非常正当:准皇子妃在路上颠簸多日,路途疲惫,胃口欠佳。 楚轶和一干侍卫眼睁睁看着自家主子拉着苏姑娘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下他们面面相觑。 第54章 纸上 表明身份 ——风意楼内,温承尧点了一桌子菜,苏瑶两只眼睛都要放光。 看着她欢喜又按捺的样子,温承尧不自觉地扯开一抹笑,“这些日子为了赶路委屈你了。我从前在渭城巡视……” “巡视什么?”嘴里塞满了糕点的苏瑶扑闪着眼睛,说话含糊不清。 “巡视我家商铺。”温承尧不着痕迹地圆过,指腹顺便替她拭去唇边的糕点渣,“各个商铺的老板都和我说,这家风意楼菜色精致,所以一直想带你来尝尝。” 苏瑶装作恍然大悟地点头,顺手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烤鸭,暗中腹诽:装得还有模有样,什么商铺老板…不就是渭城的各路官员吗。 就在苏瑶埋头狼吞虎咽的时候,身后传来拍桌的响声,伴着粗犷的声线,“摊上这种官老爷,渭城百姓的日子算是过不下去了!” 苏瑶默默停下了咀嚼的动作,连温承尧都搁下了筷子,面色微沉。 苏瑶微微侧首,身后的那桌人皆打扮朴实,身材强壮,身着粗布短褂,看起来像是做重活的工匠。 身后那声音还在继续:“再这样下去,非出大事不可!这些狗官为了自己,连百姓的性命都不顾,还修个屁的堰。我看,我们明日都罢工算了!” 旁边有人小声地劝,“你小点声。让有心人听了去,你是要被抓起来的。唉,我们也是混口饭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了。” 听到那人的话,温承尧的脸色变得微微有些严肃。 他径直站起身,往苏瑶身后那桌人走去;经过苏瑶时手掌轻轻拍了拍她的肩,“你先吃着,我去谈点事情。” 苏瑶状似乖巧地埋头吃着饭菜,实则竖起了耳朵,仔细聆听他们的谈话。 她听见温承尧一贯温文有礼的声音响起,“这位大哥,在下是外地而来的商人。方才听见您说起‘修堰’,心生好奇,特地前来打听打听。” 一个粗哑的嗓音应到,“听你口音,是北方的商人吧?我们渭城处渊河流域,每到八月下旬,常有洪水泛滥。朝廷为了兴修大堰,派遣了个大人物下来,说是督查进度。可这位大官和渭城官员勾结,将兴修大堰的朝廷拨款挪用,占为己有;他们还暗中调换了修堰用的石材,换成一批空心的次料,从中谋取钱财。为了加快进度回皇城交差,那大官逼迫修堰的工匠日夜赶工,稍有怠慢则克扣工钱。修堰之事关乎的是百姓福祉和性命安危,这些当父母官的却中饱私囊,暗换石材,届时大堰出了问题,洪灾难以挽救,定是民不聊生!” 苏瑶听得心惊,面上仍是平静。 待到温承尧坐会桌前,她才缓缓开口:“温公子,你怎么了?”温承尧一改往常随和温煦的模样,漆黑的双眸沉默又疏离。“苏姑娘,我在想一件事情。” “是什么?” “你说,为人君者,图的是什么呢?是威加四海,万人之上;还是励精图治,勤政为民?” 苏瑶咽下一块栗子糕,亮亮的眸子眨了眨,茫然地摇了摇头,“我自小在晋城长大,不懂这些什么为人君为人臣的。我只知道,当权者昏庸,百姓则苦。像我爹那样的小人物,心里想的不过是多卖话本多卖酒,日子平安顺遂便好;可那些大人物心里想的是什么,我们这些小人物又怎么揣摩得到呢。” 温承尧淡笑,眉间阴郁散开几分,一杯清酒端至唇边,“苏姑娘说的极是。” 带着苏瑶回去的时候,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见到自家主子终于带着苏姑娘归来,楚轶连忙迎了上去,“二公子,您终于回来了。大伙都已休息完毕,是否即刻启程?” 温承尧眼神示意他稍后,伸手递给苏瑶。“苏姑娘,你先上车,我和楚护卫还有几句话要说。” 看着他神神秘秘的样子,苏瑶撇了撇嘴,“你们又商量什么秘密?方才在酒楼,你也将我一人撂下。” 温承尧听出她言语之间的别扭,轻声哄到,“我稍后和你解释。” 楚轶站在一旁,心下万分感慨。二皇子做事向来雷厉风行,从不担心旁人目光和质疑,何时曾对人这么温柔。还耐下性子和另一个人解释自己做事的原委。 苏瑶晃悠悠地上了车,安静待在马车内闭目养神。 未几,温承尧撩开车门的帷幔。苏瑶刚好睁开双眼,和他对上视线。 男人的目光沉静柔和,“苏瑶,我有事要对你说。” 她的名字从他唇边轻轻溢出,语气真诚。 她忽然想起,温承宇对她说过的“伪善狡猾,残酷冷血”。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和这两个词有联系呢。连苏瑶自己都未曾察觉,她对温承尧的信任和默许,早已不似往常。 马车走在颠簸的石子路上,车身摇摇晃晃。温承尧对她报以一个歉意的笑,“你没出过远门,行路太快着实有些为难你。但眼下形势所迫,我们不得不加快速度,尽早赶回阳城。” “怎么,出了什么事吗?”苏瑶问到。 温承尧望着她的眼睛,道,“很抱歉。原本是想到了阳城再找机会告诉你,但现在好像只能对你坦白了。” “坦白什么?”苏瑶的眼睛微微眯起,作出副怀疑的表情。 “我并不是阳城的商人,楚泽也不是商队的护卫。”温承尧叹了口气,长指轻抚上她的发,“你要嫁的,不是寻常人家。但正如我们事先商量好的那样,我向你保证,绝不强迫你做任何事情,也会尽我所能,护你周全。” 将苏瑶带回宫或许真的是个贸然之举。她原本只是小城里沽酒的姑娘,偶尔假扮说书先生,生活平稳安乐。而属于他的地方,尽是权力纷争,勾心斗角;多少双眼睛虎视眈眈,觊觎着他手上的兵符。酒铺一别数日,他尝试着让自己忘记那双清澈的杏眸。但终究还是,意难平。“那又何妨,我也不是真的要嫁人。换做别人,恐怕不会答应我假成亲的荒唐要求。更何况,温公子也不是坏人。”她粲然的笑容,似乎一霎融尽他的心霾。 “你怎如此轻信他人?”温承尧笑道。 “不是轻信。”她狡黠的眼神明亮如炬,直直望进他心里。“坏人怎么会关心别人安危,抽调亲信与财力,大费周章地修缮大堰呢?先前在风意楼时,那人说监工是朝廷派来的人,和当地的官吏勾结,私吞朝廷拨款。寻常商人再怎么财力雄厚,也敌不过为官之人,更不敢触怒朝廷要员。方才听你和楚护卫交代,丝毫不介意官吏交涉,想来你也是身份显赫之人。我大胆一猜,你既然和那些贪污官吏不是一路人,那你的地位应该远在他们之上。” 其实他大可以回到宫中,向皇上参温承宇一本,再让朝廷重新拨款,调任官员,重修大堰;可她没想到,温承尧为了节省时间,挽救局面,竟抽出了原本用于私建军队的钱财,派出自己的亲信,去补温承宇捅出的篓子。 “你还真是让我意外。”温承尧眉峰微挑,继续说道,“那你不妨再大胆一点,猜猜我是谁?” 苏瑶莞尔一笑,“商人关心的是银货交易,只有一种人才会想着威加四海,勤政为民。我说的对不对,殿下?” 那双眼睛清亮无惧,看得他微微出神。 “那你不怕?” “有什么可怕的。”苏瑶笑得轻松,脑袋自然地枕上他的肩,“我一路上都靠着殿下睡觉,别提多惬意了。” 温承尧一哂,眉宇舒展开来,心下是前所未有的安定。 第55章 纸上 初入皇宫 金碧辉煌的大殿内,黄袍加身的男人孤身坐在高处,指尖轻轻摩挲龙椅上的雕纹,听着来人的禀报。 温承尧回到宫中,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面圣,将渭城所闻悉数告知。他知道父皇有意立温承宇为储,他马不停蹄赶回皇城,一是为了尽快让父皇知道真相,重新遣人监工;二是为了在父皇面前揭发温承宇,让父皇知道他的昏庸无能。 鬓发微白的老人神色平静地听完了他的话,只是轻描淡写地道了一句,“承尧,你做得不错。” 温承尧只身立在大殿上,听着苍老的声音徐徐传来,“承尧啊,你皇兄虽较你年长,但心思却不如你缜密,行事浮躁,不够沉稳。日后你当好好辅佐你皇兄。”身着龙袍的老人缓步走下台阶,拍了拍他的肩。 温承尧唇线紧抿,眼里的光在一点一点暗下去。 私自勾结官吏,贪污朝廷拨款,枉顾百姓安危,到头来竟是连一句责罚都没有。他始终是偏袒温承宇的。唯一交代他的话,是让他好好辅佐他的皇兄。 温承尧不着痕迹地收起失落的目光,低声到,“父皇,关于选妃之事,儿臣心里已有了人选。” 皇帝眉峰微挑,“是哪位爱卿家的闺秀?” “并非王公贵族。”温承尧的语气恭敬却坚定,“她叫苏瑶,晋城苏家之女;是儿臣出巡时遇见的女子。自回宫来,儿臣事事遵从父皇安排,但她是儿臣唯一喜欢的女子,还望父皇成全。” 半响,身侧的老人终于淡淡开口,“改日带她来见朕。” “儿臣遵旨。”温承尧俯身行礼,默默退下。 大殿里,又只剩下孤零零的龙袍老者。朱红色的柱子旁,唯有个隐去身形的影子听着他的叹息。 温承尧踏进寝殿,本想找苏瑶说说话,没想到抬眼却撞见了温承宇。 和他眉目相仿的人神色傲然,正说着什么,苏瑶低着头,拘谨地站在一旁。温承尧脸色一冷,手中的折扇倏然打开,“皇兄新婚燕尔,应当多陪陪皇嫂才是,怎么跑到我重华殿来了?”他边说边走过去,不动声色地护在苏瑶身前。 温承宇皮笑肉不笑地道,“你离宫多日,皇兄自然是想你了。听说你带了个女子回来,我特地赶来瞧瞧,到底是什么样的绝色佳人,竟能入得了你的眼。” 温承尧笑里带着冷意,“皇兄说笑了。”他转向苏瑶,语气轻柔,“我和皇兄还要说说话,你早些歇息吧。”他有意支开苏瑶,聪慧如她,自然会意。只是这一切,也被温承宇看在眼里。 “今日我去见父皇,恰巧谈起渭城修堰之事。若没记错,今年四月之初,皇兄亲临渭城,为的就是监工修堰。”温承尧眉眼深邃,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人。 温承宇依然神态自若,“嗯,正是。算算时日,近日也该完工了。前几日父皇还在朝堂之上,夸奖我办事得力,大加封赏。”他的话语间有意无意尽是挑衅。父皇此举,是在向群臣表明了喜爱他,甚至有意立他为储。 温承尧冷笑一声,“这嘉奖皇兄受得倒是心安。那皇兄知不知道,渭城官吏贪与人勾结,贪污朝廷拨款,还私自掉包建材,从中牟利?” “那又如何?”他没有丝毫的慌乱,反而得意洋洋,对着温承尧附耳道,“我知道,你风尘仆仆地回来,又马不停蹄赶去父皇那里,定是知道了些什么,赶不及要和父皇禀报。可是承尧啊,你何曾见父皇重罚于我?即便我与官吏勾结,顶多是挨几句呵斥罢了。” 他咬紧了牙,向来滴水不漏的脸上也有了一丝愠色。 温承宇离开后,他独自在殿内站了许久。 “你在想什么?”一道清越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他转过身去,对上一双明亮的杏眸。看见是她,温承尧微微和缓了脸色,“赶了一天的路,在马车上看你脸色乏倦,怎么现在反倒不歇息?” “我…第一次进皇宫,新鲜得很。”她唇角弯弯,“方才和你皇兄说了什么?看你脸色不大好。” 他叹了口气,随意在阶上坐下。“他是先皇后所生,从小在宫中长大,深得父皇喜爱。早年间和我的母妃流落宫外,直到十六岁我才回到宫中。我的母妃生性软弱,宫中诡计沉浮,勾心斗角,她忍受不了那些嫔妃的手段,将自己爱的男人拱手相让,私逃出宫。但我不一样。母妃死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我想要的,便一定要得到,绝不拱手让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皇子里面最优秀的那一个;常在父皇身侧的,也只有我和温承宇。可众人皆知,父皇真正偏袒的,是大皇子。回宫之后父皇虽对我关怀备至,却也格外严厉。他对温承宇是纵容和溺爱,对我却极少露出和蔼的表情。”他自嘲一笑,道,“朝中流言纷纷,说父皇欲立温承宇为储。多可笑啊,不管我再怎么努力,做得有多出色,胜过温承宇多少倍,父皇的眼中从来都没有我。” 身旁的男人端的是一副沉稳自若的模样,眉眼间却一片伤色。 未几,苏瑶淡淡开口,“那你想要的,究竟是大干的江山,还是父子之情?” 温承尧哑然一笑,道,“苏瑶,我没得选。生在帝王家,何来‘情’字之言。” 帝王之家,生性薄情;夺嫡之争下,有的只是处心积虑,步步为营。 他一向独来独往,本以为自己不会受制于人,却偏偏算漏一子——那日他从朝堂上回来,重华宫内便不见了苏瑶的身影。 贴身的侍女战战兢兢地禀报,是大皇子妃来过,带走了苏姑娘,说是要请她去作客。温承尧闻言脸色微变。原来温承宇那日来重华宫时,便已打定了主意要从苏瑶身上下手。他没料到,温承宇手段如此卑劣,为了逼问出兵符的下落,竟堂而皇之地带走他的人。 第56章 纸上 红妆花嫁 阴森的地牢内,有老鼠爬过,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回禀的侍女偷偷对大皇子妃说,那位苏姑娘一点也不惊慌,这几日不吃不喝,却仍精神得很,在地牢内安分地待着,偶尔还跟老鼠说话。 大皇子妃一听,漂亮的眉毛蹙起,低低咒骂了一声,“二皇子这是从哪里找来的怪胎,软硬不吃!”指甲涂着红色蔻丹的手微抬,“我亲自看看去。” 大皇子妃到地牢的时候,苏瑶正在和路过的小鼠妖聊天,手里拈着根稻草,优哉游哉地晃。 “苏姑娘。”背后响起一个傲慢娇婉的声音。“本宫再问你一遍,你可知有关兵符的任何消息?” 苏瑶拍拍手,从地上站起来,毕恭毕敬道,“小女子不知。” “你是二皇子身边的人,怎么会连半点消息都未曾听闻?苏姑娘,本宫劝你一句,若你知道些什么,还是尽早说出来为好。切莫自己讨苦头吃。” 苏瑶战战兢兢地低头,“小女子从未听殿下说过什么兵符…还望娘娘高抬贵手,放小女子一马。” 牢外传来冷笑,“放不放你,得看你的二殿下肯不肯配合。三日之内,若他不给出兵符的下落,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他!” 苏瑶垂着头,静静地站在原地,直到她离开。 脚边传来鼠妖吱吱地说话声,“苏大人,您说二皇子会带您出去吗?” 她随意地坐下来,道,“兵符于他而言是掣肘大皇子的关键,若是为了个尚合心意的女子就能舍弃兵符,我又何必如此煞费苦心地靠近他。” 不过三个时辰,牢外便响起熟悉的脚步声。门上的锁链被人生生斩断,她抬眼望去,温承尧急切地推开了牢门,身后跟着持剑的楚轶。 面前的男人看起来憔悴了许多,全然褪去了平日里那副闲散温润的气质,漆黑的眸子里平添一份阴鸷和狠厉。她不知道他答应了温承宇什么样的条件,才换回了她;只是她方站直身子,便被按进一个略显清冷的怀抱。 “对不起,我来晚了。”她听见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一字一句落在耳畔。她的身体有些僵硬,但仍是抬起手,回抱住眼前的人。“殿下别担心,我没事的。” “苏瑶,不管再发生什么,我一定会保护好你。”他的手臂收得更紧了些,久久没有送开。直到苏瑶突然消失,他才明白,苏瑶对他而言是特别的存在。他对苏瑶的珍视,远远超出了他带她回宫的初衷。 “苏瑶,我会请父皇为我们赐婚。”温承尧捧着她的脸,眼里有微光烁烁,“只有我们尽快完婚,我才能更好的保证你的安全。”至少,没有人再敢随便囚禁二殿下的妃子。 苏瑶愕然,随即笑道,“好啊。” “我说的,是真的成婚,做我的妃子。苏瑶,你可愿意?”他眉眼深邃,目光沉沉里,苏瑶一时竟难辨情谊真假。 重华宫内,四处悬挂着大红色的锦缎。 大婚当日,苏瑶早早地被人叫了起来,沐浴更衣,梳妆打扮。三百绣娘用了一年的时间精心织造,才得出她身上那件金丝锦绣嫁衣。铜镜里的人戴着金钗步摇,粉面黛眉,唇色嫣红,姿容如画。她曾经接过很多的活,也换过很多身份;但真正红妆花嫁,这还是头一遭。 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一切都是假的;等到任务完成,就没有什么晋城的说书先生,苏家酒铺的女儿,更没有二皇子的妃子。苏瑶这么安慰自己。 皇家的礼节繁复,她忙活了一整天,终于能坐下来休息。贴身的婢女立于一旁,要她正襟危坐,端出副优雅的模样。苏瑶索性闭目养神,顺便斟酌等会儿在**如何向温承尧套出兵符的下落。不知等了多久,连房内的红烛都燃去一半,才见一个修长的身影缓缓推门而入。 婢女知趣地退下,悄声带上房门。 苏瑶的盖头被人缓缓挑开,她睁开双眸,眼前的男人穿着大红的长袍,眉目俊朗,身姿挺拔,周身氲着淡淡的酒气,唇角勾着的笑意温柔极致。 “苏瑶。”他的手扣住她的下巴,轻唤她的名字。“你可知道,那日为了换你,我答应了皇兄什么?” 看着他墨色的眼眸,苏瑶摇了摇头。一切虽诞生于她之手,可她不能知晓幻境中的全部。 “重华宫三十二死侍,悉数遣散。如今的重华宫,四处是温承宇的人。唯有如此,他才能相信我不会与他争夺皇位。父皇年事已高,身体每况愈下,早已决定退位。在他心里,储君人选从来都是温承宇。”温承尧的眼里像是沾染了几分醉意,“至少在这里,我不想再争了。” 苏瑶没听出他的话外之意,只是觉得讶然,他竟为了她做出了这样的牺牲。 温承尧的手揽过她的腰间,衣带松散开,锦绣嫁衣披离落地。他的薄唇带着酒香,越来越近;她下意识地阖上眼。 少顷,她预料中的吻没有落下,只是觉得胸口传来一阵凉意。她睁开眼,温承尧在她脖子上挂了一个羊脂玉坠。玉坠质地细腻,以崭新的红线穿起,佩戴在她颈间,似雪肌肤衬得玉坠越发温润。 “这是什么?”她隐隐有些紧张。 他的吻印上她的额间,“是我最珍贵的东西。” 苏瑶微微睁大了眼睛。这难道是…… “十岁那年,我的母妃病逝,这是她留给我的唯一念想。这枚玉坠,我一直贴身佩戴着。如今它是你的了。” “这么重要的东西,我……”苏瑶一急,连忙伸手去摘那玉坠。 温承尧捉住她的手,紧紧握在温热掌心。“你值得。”他抱着她,字句清晰,全无醉意。“我承认,先前带你回宫是别有私心。苏家之人,世代为酒商;名为沽酒,实是为皇室守护兵符。在我和苏裕年见面时,他便已知道了我的身份。”温承尧提起的名字,正是她爹。苏瑶恍然间想起,临行前苏老头曾把她叫到房里,递给她一只红褐色的玉哨子。难怪他说,那是爹娘的定情之物,要她千万好生珍藏。 “我知道你将玉哨放在何处,我大可取走它,任你留在温承宇的地牢内。但我做不到。你先前问我,我想要的究竟是大干的江山,还是父子之情。帝王之家,生性凉薄,何能奢求真情;可我偏偏又遇见了你。我知道这不该发生,但我仍是对你动了心。我曾说,我想要的东西,绝不拱手让人。可如今我最不想失去的,是你。”他字句滚烫,落在耳畔。苏瑶摩挲着胸前质地微凉的羊脂玉坠,记忆像浪潮汹涌而来。 “温承尧…阿尧……” 她猛然惊醒,一把推开身侧的温承尧,仓皇而逃。 第57章 纸上 大梦归 夜色浓重,苏瑶靠在朱红色的栏杆旁,一动不动,仿佛要和清冷月光融为一体。 身后有轻微响动,是温承尧给她披了件衣。她看见他的手伸过来,欲揽住她,却又生生握拳,收了回去。 “你已经知道了?”她喃喃地说。 “也不算太早。”他站在她身侧,“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我就觉得你眼熟。直到从地牢里将你救出,我才肯定自己的想法。寻常姑娘在那地牢里待上三天,滴水不进,怎会依然神采奕奕,还有兴致和鼠蚁攀谈。即便知道你不会有事,我仍是舍不得。”他的唇边挂着淡淡的笑意。“我一直很感激你,苏瑶。是你在我母妃生前,圆了她最后一个心愿。” 苏瑶叹了口气,想起十几年前的破庙里,那对避雨的母子。 那时她刚完成一单生意,正躺在庙里的横梁上数着银票。门外风雨大作,一对母子跌跌撞撞地闯入,身上早已被雨水打湿。苏瑶随意扫了一眼,那个女人唇色发白,浑身颤抖,支撑不住地跪倒在地。美人在骨,即便她已病入膏肓,仍能看出曾经定是绝色姿容。 她身旁的小男孩悲戚地喊了一声,“娘——”粉雕玉琢的脸上,有眼泪扑朔而下。 作为一只上古的妖,苏瑶只消一眼便看出,那人阳寿将近了。 “阿尧…”苏瑶以为是在叫她,心下一惊,却听见那个女人虚弱的声音徐徐传来。“答应娘,好好活下去。娘对不起你,你还这么小…娘却不能再照顾你了。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再能见到他一眼。”她的眼神暗了下去,气息越来越微弱。“他身边的人那么多,又怎会在乎一个我呢。阿尧,你看娘多傻,直到这个地步,还惦念着他。我带着你逃出来,却迟迟不能劝服自己,那个地方…没有真情可言。” “娘,阿尧带你回去…带你回去见他……”年幼的男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女人摇了摇头,言语只能用气息带出,“来不及了。” 她快走了。苏瑶仿佛能听到耳边有招魂幡朔朔的声响。她翻身跳了下来,稳稳落在地上。 泪眼朦胧的男孩紧紧抱着他的娘亲,茫然地抬头。“你是何人?” 她笑吟吟地道,“圆你娘亲心愿的人。”她伸出手,抵在女人冰凉的额头上,记忆顺着指尖,像涓涓细流般淌入。 身穿明黄衣袍的男子抱着她,温柔望着襁褓里的婴儿;她脸上的笑容明晃晃的,照亮了一切。有个缥缈的声音唤她,熙妃。 苏瑶心下了然,掌心聚起一团光晕,一卷书册哗哗翻动。那是她的真身,上古之书,以之为媒介,能入凡人梦境,谱写万物。 温承尧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一片虚空,而母妃的脸上却越发红润,唇边笑意舒展。半响,苏瑶的身影又凭空出现,怀里的娘亲已经没有了呼吸。但她脸上仍是安详恬静的笑,走得平静,没有遗憾。 “你做了什么?”一个稚嫩的声音传来。 “造了个梦罢了。”苏瑶应到。“她阳寿已尽,二位大人已经在来的路上。我不能救她,但能许她一个梦圆。放心吧,她已经见到了想见的人。”苏瑶摸摸男孩的脑袋,临走前对他说到,“你的母妃…她很爱你。好好活下去。”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传来稚气的喊声。 “阿瑶。”她的话轻轻传来,像一粒灰尘落在地上,融进无边寂静。 他早就知道了,这里只是她织造的梦境。 “你既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为何还要继续下去?为何还对我坦白兵符的下落?”苏瑶垂着眼,语气寡淡。 “人们沉溺于你织造的梦,难辨真假,是因为所有的遗憾都能被填满;不能奢望的东西也能有片刻属于自己。我说过,至少在这里,我想要你和我在一起。”他所答非问,苏瑶心里却已经有了答案。 “你会是个好君王。”她突然这么说到。“你比温承宇善良,仁慈,愿意牺牲,也舍得放弃……虽然他身边的人比楚轶聪明,知道找上我帮忙。”她粲然一笑,“兵符的下落,我就当从未听见过。你大概还不知道,真正的你已经睡了半个月了。你是时候醒过来了。” 温承尧漆黑的眸子盯着她,“我醒了之后,你就会离开吗?” 苏瑶没有回答,继续自顾说到,“还有件你不知道的事。那日你离开大殿之后,我在你父皇身边,听到了些东西。熙妃是他最爱的人,你是他最得意骄傲的孩子。他知道盛宠之下,风必催之,立温承宇为储,朝中势力必会打压针对他;待到他不堪敌对,自甘退位的时候,他就能顺利扶持你成为大干真正的君王。他对你的感情,和你母妃一样。他只是不愿你成为第二个熙妃。” 她淡淡一笑,“你大概还不知道,这里的万事万物,并非全出于我手。你父皇心中所想,在梦里梦外,皆是一样的。” 她看见温承尧怔然的表情,伸手抚上他的脸。“回去吧,你值得拥有真正的万里山河。” 耳边响指清脆,她的面容一刹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四面而来的光,照亮所有。 第58章 纸上 温承尧醒来的时候,不远处站着个熟悉的身影。她身上霞帔不再,着一身朴素的短衫,一双杏眸黑白分明,温顺,低调,不露锋芒。只是她的手里,多了把寒光闪闪的短剑。 他睡了太久,方醒过来,脑袋昏昏沉沉。他看见父皇焦急的脸,慌张地喊着他的名字;温承宇冷冷站在一旁,紧盯着他,身旁一个道士模样的人将手里的拂尘对准了苏瑶。重华宫外火光烈烈,是温承宇的人带着兵器,包围了整个宫殿。 温承宇附耳在皇帝耳边说到,“父皇你看,果然是妖女对承尧失了法术,害得他昏迷半月不醒。儿臣这就让人降服她,以绝后患!” 那拂尘带着符咒向苏瑶袭去,却在靠近她的时候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仿若一堆废纸。苏瑶冷笑一声,全然没把那个道士放在眼里,“我做了这么多桩生意,像大皇子这么背信弃义的,实在是少见。”她盯着温承宇,慢条斯理地道,“你为了顺利登上皇位,遣人找到我,让我潜入温承尧的梦境控制他,套出你要的消息;事成之后,交付我万两黄金。大皇子,我先前可是对你交代好了,我在他梦境中时,不得对我轻举妄动;我若丢了性命,你的弟弟便会跟着魂飞魄散。如今你急不可耐地让人包围重华宫,还带来道士,欲置我于死地。莫非您跟我做这桩生意是假,想借刀杀人才是真?” 皇帝震惊地望向温承宇,语气盛怒:“你竟敢做出如此混账之事!” “父皇,你不能听信妖女的一面之词!”温承宇呵到。 温承尧忽然开口,“父皇,她所言句句属实。她不是什么妖女,只是能入梦境的高人……” “他是被妖女蛊惑了,父皇你不能信!”温承宇狠狠驳斥。 争执声里,门外大批的侍卫闯入。寒光闪闪的刀倏然抽出,皆是对准了苏瑶。 “我这个人向来收钱做事,诚信交易。而你却背信弃义,欲取我性命;为了登上皇位,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她冷冷睨着温承宇,一步步朝他走去。“你当真以为,我的本事仅限于让你做个美梦?” 众目睽睽之下,她指尖微动,手中的短剑便化作一片竹简飞出,划过温承宇的咽喉。温热的血液喷薄而出,惊诧了所有人的眼。虽身为上古之妖,她极少触犯杀戒;可若留着他,日后他还会起杀心,陷温承尧于危险。她是书妖,能入梦境,却不得起死回生;能于梦里谱写万物,却不能在现实里扭转乾坤。如今她所能做的,不过是为温承尧**平一条路。 侍卫的刀齐齐而来,她回眸,对上温承尧的目光,唇边挑起一抹灵动的笑。刀落之时,大殿之中不再有书妖的身影,只剩被削下的一块衣角,化作薄薄书页,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苏瑶的故事结束】 苏瑶离开了,没有人知道她从哪来,也不知道该往何处追去。 听说次年秋初,先皇退位。而后新皇登基,威加四海,勤政为民,励精图治,得万民敬仰。 我问坐在面前的妖,“为什么不选择留下,继续做他的妃子?” 她故作轻松地答,“我本就不是晋城苏家酒铺的女儿,不过是借了别人的身份,造一个梦境。那日众目睽睽之下,我当着老皇帝的面杀了他的儿子。若我继续留在宫中,温承尧又该如何自处?我跟他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他要守护他的大干江山,往后三千佳丽,子孙绕膝,会有一群孩子喊他父皇。而我是不老不死的书妖,我从虚空里来,早已不记得自己的寿命,凡人的一生与我而言,不过俯首之间。” 她脖颈间有条崭新的红线,悬着枚羊脂玉坠,在衣襟间若隐若现。 “十年一醉,大梦所归。淘梦对一个会入梦的书妖而言,没什么好稀奇的。”我替她斟了杯梨花酿,稳稳放在她面前。“人的一生很短,记忆是他们最珍贵的东西。你在替温承尧的母妃了却心愿时,就当知道,直至生命的尽头,人们仍能凭借着记忆溯回美好。你离开梦境时没拿走温承尧的记忆,我们自然也不会拿走你的。” 苏瑶的指尖触上那枚羊脂玉坠,释然地笑,“你说的对。记忆是最珍贵的东西,若能溯回的皆是美好,便不该忘。” 我举起酒杯,敬书妖,也敬真情。 第59章 倾酒 杏子红单衫 落日的余晖洒在濯尘的一袭黑袍上,像是最先盛开的暮色,带着柔软细腻的微光。 他安静地坐在不远处的椅子上,手里握着一本书。濯尘安静的时候,端的是一副闲散清冷的模样,不似冷酷无情的无常,倒像是那九天之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看着他的侧脸,我恍惚间想起,最近总是反复做的一个梦——梦里有个看不清面容的女子,穿着杏子红单衫,四面是浩浩白水,偶尔有一叶孤舟划破平静的湖面。每当梦中的我要靠近她时,她的身形就淡淡散去。无常能看穿人的三生三世,但我看不清她的模样,断不得她的身份,只听见她在一片虚空里,唤我倾辞。 一直在看书的濯尘忽然抬起头来,语气不善地说,“总盯着我做什么?没看到门口站着的小家伙吗。”我闻言转过头去,门口果然飘忽着两个半透明身影,一道黑,一道白,皆是傻乎乎的样子。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俩新无常也不知是什么毛病,每次看到我和濯尘也不打招呼,就那么傻傻地站着,难怪濯尘老说这届冥府班子不行。 “是碰到什么麻烦了?”我耐着性子问他们。冥王说过,他们方初上任,许多事情拿捏不住分寸;若有不懂之处,皆可以来请教我和濯尘。 新任的白无常点点头,面露尴尬地道:“我们在收魂之时碰到一个蹊跷的魂魄。据簿子上记载,此人阳寿已尽,但我们用尽了法子也带不走它。若是错过了时辰,是要被冥王责罚的。所以…我们就想来请前辈帮帮忙。” 他所说的情况我并不陌生。往日若是碰到不肯走的魂魄,稍施点法术也能把它勾走;而他们遇到的魂魄,大概是有道行极高的旁人相助。 千年之前,我和濯尘曾碰上过一个将死的凡人。可那凡人是某只千年树妖的夫人,我们稍一靠近,树妖凶狠的目光便投了过来。那树妖修炼得道,眼看就要成仙,却为了个凡人女子废了千年道行,只为护住她的魂魄。我和濯尘连她的肉身都难以靠近,更不要说勾走魂魄。无奈之下,我们还是请了冥王亲自出马。 一直默不作声的濯尘忽然开口,“你们可曾见到有人阻拦你们收魂?” 两个无常面面相觑,茫然地摇了摇头。说来奇怪,当时那只树妖阴森森的眼神,直到现在我都没忘。若能做到护住一个魂魄,还藏起踪迹,那人的本事必定不容小觑。 濯尘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白倾辞,随他们去看看吧。把店交给顾晚城看着。”两个小家伙闻言喜笑颜开。 顾晚城正在楼下忙着倒酒送菜,瞧见我和濯尘下来,停下手里的活问到,“二位掌柜是要出去办事?” “嗯。要是有客人来买淘梦,就说今日不售。”濯尘吩咐完,径自走出覆云楼,两个小家伙悠悠地跟在他的身后,从那些觥筹交错的食客间穿过。身后传来顾晚城一贯冷淡的声音,“掌柜的慢走——”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努力想当一个热情的小伙计…尽管热情得不是那么熟练。 慢走怎么来得及呢,濯尘做事一向讲究效率,这会儿直接腾云而起。说来我倒也好奇,濯尘今天热心积极得有些反常。我紧赶慢赶地跟上,好不容易到了地方。 推开房门,一片安静。那暗红色的雕花木**躺着个女子,面容苍白如纸,却仍看得出生前绝色。濯尘从进这扇门开始便拧着眉,神色竟带了点慌乱。 我走到那女子身边坐下,指尖触上她的脸庞,有些微凉,却不是毫无生气。我接过无常手里的招魂幡,念起我最熟悉的咒语,试着取走她的魂魄。半响过后,我手中仍是空无一物。环顾四周,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只有濯尘环着手臂站在我身后,盯着她的脸,仿佛有刹那的失神。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濯尘。 让他如此反常的唯一的解释就是濯尘与她相识,并且是在很久很久之前。因为我和濯尘搭档的数千年时光里,并没有她的存在。 我探上她冰凉的额头,闭上眼,她此生的记忆浮现在我脑海里,如走马灯般晃过——陆家小姐,名唤星禾,自小家境优渥,衣食无忧。她的一生很短,只有二十岁,我粗略扫完,并无特别之处。 我想了想,捏了个不太熟练的诀,以无常之眼,往更深处探去。这一次,她穿着杏子红单衫,四周是茫茫的白水,偶尔有一叶孤舟划破平静的水面。岸边有袅袅的炊烟,她手里有只初绽的桃花,香气氤氲。她的身边有个我分外熟悉的身影,任她靠在怀里,眉目间是如水温柔。我努力地靠近,眼前的一切越来越清晰。我终于看清,那是桃花漫漫的昼锦湖畔,满地的落英纤细柔和。那个抱着她的身影,周身没有一丝一毫的冷冽,无法与我记忆里的他重合。不过我仍能记得——千年来,我唤他濯尘。 睁开眼,我望着身后的人良久,还是开口问到,“你从前认识她?”连我也说不清,那是多久之前。我方才看见的地方,远远超过三生。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叫未晞。”他揪着眉,紧紧抿着唇,表情像是在回忆,又像是在惋惜。长久的沉默里,新任的两位无常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不知该不该说话。 阳光从微微打开的窗户间洒落,碎金流动里,他用指尖划破自己的手腕,任血雾散出。两个小家伙没有看懂,我却清楚得很。他在以血为咒,下一个牢不可破的结界。这个叫做未晞的女子,至少可以在结界里安全地待上三百年。无论是肉身还是魂魄,哪怕是冥王,都无法轻易带走她。 濯尘没有解释,也没有给他们留下什么交代。他只是轻叹了口气,叫上我一起回覆云楼去。 顾晚城看见我们回来得这么快,有些疑惑;还未等他开口,濯尘便冷着张脸道,“今日覆云楼歇业,不招待客人。” 看到他连生意都不做了,我开始觉得,事态比我想象中的严重。 濯尘仿佛又变回了我初到冥府时的那个样子。那时候,他偶尔会一反常态,不和我斗嘴,连讥讽我也失去兴趣,只是一个人闭眼坐着,没有一丝表情,也不说一句话,冷得让人心生畏惧。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百年,才逐渐消失。 时间的灰烬还原成被焚烧之前的样子,他又像千年前那样,一个人坐着,让人一晃神便以为他是清高的上仙。看见他面前摆着杯入梦散,我隐隐有股不好的预感。 他忽然开口,“你不是一直想知道,自己为何会被选为无常吗?” 有那么一瞬间,我对自己的身世也不是那么感兴趣了。我甚至在心底抗拒着,不想涉足那段尘封太久的时光。 “我知道你有很多的问题要问。倾辞,”他第一次如此认真地叫我的名字,“就这一次机会,从我的记忆里找你想要的答案吧。” 看着他喝下入梦散,我终于触及他的记忆——在此之前,我以为我们是世间最默契的搭档,没有什么能比我们相伴的岁月更长。 第60章 倾酒 清瓷酒杯 石桌上有昨夜未干透的雨水,还有被打落的花瓣。瓷质酒壶里盛着新酿好的酒,清香逸出,有阵脚步声越来越近。 来者是重绯上仙;他着一席云纹白袍,墨发用一根绛红色的玉簪挽起,一双凤眸昳丽闲散,端的是薄情的美人相。石桌上趴着个雪白的小脑袋,重绯忍不住弯了唇角,轻叹着摇了摇头。这银发白裙的小姑娘唤作清瓷,原是濯尘的一个骨瓷酒杯,受仙人抚顶,有幸化为人形;日日跟在濯尘身边,替他打点长清殿上下。 清瓷非妖非仙,性子却可爱得紧,同那些仙子仙娥大不相同。重绯上仙是个爱热闹的人,隔三差五就来长清殿找酒喝,顺便逗着小酒杯玩——重绯自顾地拎起酒壶,琼浆倾入杯子,越发得晶莹剔透。“嗯,是壶好酒。”他刻意提高的声音终于惊醒了趴在石桌上酣睡的清瓷。 “重绯上仙,你又来偷酒喝!”清瓷睁开眸子,神色还未清明,却已经揪住了重绯的袖子。“小丫头休得胡言。濯尘酿酒的本事还是从我这处学来的,我拿他点酒喝又怎么了?” 清瓷一个劈手夺了他手中的酒壶,“濯尘上仙交代了的,不许你这个老酒桶蹭他的酒。” “他这是诚心噎我。本仙风流倜傥,哪里老!”重绯佯装发怒,眼角仍勾着笑意,“你家濯尘上仙呢,又往人间去了?” 只这一句,清瓷昂着的脑袋便垂了下去,“是啊。” 连他都看得出来,她倾慕的是什么。自她初化作人形,便跟在濯尘身边,识字学画,奉茶酿酒。濯尘只当她是端了仙魄的小酒杯,却不知她越发像个人,早已有了自己的心思。 重绯的凤眸微微眯起,轻声道了句,“清瓷啊,往后你便不住在长清殿了。” “濯尘上仙在哪,我就在哪。”她连睫羽都泛着银白,一双眸子干净得像是山间初雪;重绯想说的话,又全都咽了回去。他断不该犯下天条与凡人相恋,既是动心,为何偏看不见身边之人。重绯在心里叹到。 他说的话仍是应验了。濯尘赐了清瓷一把剑,让她去往凡间保护一个凡人女子。他说,“从今往后,你的主子便是她。从前你如何待我,往后便如何待她。”跪在阶下的未晞领命俯首,三千银发蜿蜒在背脊,像极皑皑白雪。 听说,那女子名唤未晞,是濯尘上仙最爱的人。 凝城,昼锦湖畔,桃花漫漫。 脚下缭绕的云雾在触到地面时无声散去,未晞的怀里抱着他送的古琴,一双眸子被眼前的光景点亮。人间正值卯月,湖边满树的桃花开得灼灼其华。濯尘挑起她的颔,说,取人间桃花酿酒,酒便有了烟火气;连天上那些清高的神仙也会忍不住大醉酩酊。 她原是朝廷左相之女,理应嫁入王侯之家。可她偏不好荣华富贵,性子冷清,只想过一世安宁日子。她那权倾朝野的爹,野心太盛,心狠手辣,为爬上高位,甘为佞臣。未晞到底是骨子里清透的人,看不得她爹这般做派,一气之下便和他断了关系,独自隐居到了凝城。 她抚琴,采花,酿酒,日子孤独冷清,倒也安稳惬意。直到她遇见那广袖当风的男子。她依然记得初见他的样子——眉若刀削,眸似点漆,一根墨绿玉簪高高挽起墨发,穿着墨色的缎子衣袍,袍上是银色镂空桃花的镶边,脚踏一双玄色勾金边短靴,端的是熠熠生辉。 濯尘应了她的要求,在湖边修了一座木屋。在那间木屋里,他教她酿名唤桃梦的酒,饮下之后,梦里便会出现心中最挂念的人影。酒酿好之后,总会杀出垂涎三尺的重绯,乐颠颠地来讨酒喝。未晞擅抚琴,花气酒香里,常有她的绕梁琴音。 那日,濯尘领着个银发的小姑娘到她跟前,“她叫清瓷,是我长清殿的人。往后,她便是你的侍女,留在人间照料保护你。我公务缠身,不能来看你时,也好有个人和你作伴。” 小姑娘银发三千,穿着身流萤白纱裙,一双眸子明亮得很,朝着她清脆地喊了声,“见过未晞主子。” 她当初独自一人离开相府,连贴身的丫鬟也没带上。如今有个乖巧可爱的小丫头和她作伴,她心里自然是欢喜。未晞把清瓷拉到身边,柔柔地问,“她也是天上的小仙子吗?” 濯尘淡笑,道,“算不得。她原是我的一个骨瓷酒杯,沾了我的仙气,便索性赐她人形,替我打点长清殿。”天界的神仙们都说,濯尘上仙是骨子里都带着冷,说话刻薄,不留情面。可他对着未晞说话的时候,身上那股上仙的清冷都尽数褪去。清瓷在他身边待了几百年,未曾见他对谁如此过。 清瓷是个聒噪性子,总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活泼得像不知道什么是停歇。好在未晞和她倒是很合得来,将她当做自己的妹妹看待。昼锦湖旁的桃花再次盛开的时候,濯尘将未晞托付给清瓷照顾,和赶来催他的仙吏匆匆离开。那时的未晞还不曾想过,他这次离去,竟再也无法归来。 那两个来找濯尘的仙吏并不是因为公务,而是押送他去冥界。 他原本以为,除了重绯之外,不会再有第二个天界之人知晓未晞的存在,可他到底却还是低估了天庭的眼线。身为上仙,触动天条,被贬下冥界做一个收魂的无常已经是万幸。大概是重绯知道他和未晞的事情败露,替他去求了情。 去往冥界的路上,濯尘停了脚步,问那两个仙吏,“能否让我再去一趟人间?就当是见她最后一面。” “濯尘上仙,这…这有违章法。”仙吏脸上有为难之色。 “我已是戴罪之身了。从此往后,我是冥府无常,再相见时便是生死之隔。烦请二位大人通融一次吧。”高高在上的濯尘上仙,何时这么低声下气过。两位仙吏思虑再三,还是准许了,只是嘱咐他快去快回,不得耽误了时辰。 濯尘到昼锦湖边时,未晞正在木屋里裁衣。她用的是上好的墨色丝绸缎子,想着濯尘定会喜欢。 第61章 倾酒 忠心耿耿 “未晞。”男人低沉的声音传来,她抬起头,笑吟吟地道,“你来啦?我给你做了件衣服,你看看喜不喜欢……” “你替我做的,我自然喜欢。”他打断她的话,将她从矮塌上扶起;那双眸子寒凉如星,偏有一抹温情,注视着眼前的人。他从袖里掏出一只玉镯,亲手带上她皓腕,莹绿的颜色衬得那截手腕更显纤细白皙。“这东西认主,不管几生几世,它都属于你。就一直带着吧,别弄丢了。”他的声音徐徐传来,未晞看着那只玉镯,爱不释手,却不知道那是上仙的千年道行,能护她免于魂飞魄散,守她一世平安。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窗外的星光一寸一寸地迎了进来。他看着未晞的脸,深情之下是无尽哀凉。凡人与上仙相恋,辱没天庭名声,其罪当遭天诛。他早就知道的。 不该动情,不能动情,偏偏还是动了情。 他非但没能陪在她身边,却要害她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眼看着仙吏交代的时辰将至,他把清瓷叫到一边,神色已经冷了下去,“重绯都告诉你了?” 她垂眼答到,“重绯上仙已经把天庭的事情都告诉我了。他在这屋外布了结界,暂时能将未晞主子藏起来。”她抬起头来,语气复杂,“上仙…你当真要去冥界,再也不回来了吗?” 濯尘沉默良久,只是道了句,“保护好她。” 若是耽误了时辰,押送他的仙吏也会受到责罚。他终是离去了,临行前的最后一眼,仍是望了未晞。那银发飘飘的身影伫立在风中,有柄长剑自掌心析出,轻飘飘的话语落在风里, “谨遵,上仙吩咐。” 濯尘到了冥界,领命做了黑无常。 这里和天上没什么不同,日子不过是章法秩序组成,没有人情冷暖。除了冥王,没人知道他曾是身份高贵的上仙。他每日往返于生死交界,看尽人间生死离别,却被下了禁令,不得踏足凝城一步。 他仍是放心不下未晞,借着往日和冥王的交情,联络上了重绯。不枉他曾经喝了濯尘那么多壶酒,特地赶来了冥界,将后来的事悉数转述。 ——天庭的人终究还是没放过未晞,破了重绯的结界,将手无缚鸡之力的她抓了去。清瓷领了命保护未晞,但知道力量悬殊,并没有拼死抵抗,而是转头去找了重绯,央求他拖延时间。 天庭之上,重绯放下了上仙的架子,跪下替一个卑微的凡人求情。 高傲的执法仙吏昂着头,道,“该怎么处置她,一切都要听天庭的命令。你若再替她求情,连你也要一同责罚。重绯上仙,你也知道,凡人与上仙相恋,罪当天诛。濯尘上仙已被贬去冥界做了无常,如今你又冒着被降罪的危险替她求情,难道都当天条戒律是儿戏吗?” 天条残酷而决绝,未晞不过是一界凡人,被天诛是她逃不开的劫数。 若那三惊道雷真的劈在未晞身上,以她的凡胎肉体,即便有濯尘千年道行相护,也断然救不了她。等待未晞的,只能是魂飞魄散,万劫不复。 千万年的岁月里,濯尘做过最正确的事,大抵是将一只骨瓷酒杯化作了人形。判决未晞命运的那道命令被人截了下来,那是个银发三千的女子,着一袭流萤白纱裙,非妖非仙。清瓷始终记得,那日濯尘离开时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她保护好未晞。 清瓷拦在她面前,眼里都是焦急,“仙娥姐姐,未晞会不会被遭天诛?” 仙娥认得她是长清殿的清瓷,并未对模样乖巧的她设防。她叹了口气,道,“如今濯尘上仙已去,长清殿竟只剩了你。那凡人未晞秉性纯良,确实在不该遭此酷刑。可你也知道,只因她与上仙相恋,触怒天条;天庭命令已下,天诛之刑断然是逃不过了。” 清瓷面色一凛,直直地跪了下去,“仙娥姐姐,我求求你了,眼下还有没有法子能救她?” 仙娥惋惜地摇头,将她扶起,“你求我又有何用呢。天条如此,谁能救她?濯尘身为上仙,不该犯下如此大错。” 清瓷拭去眼角的泪,缓缓说到,“……仙娥姐姐,其实并非没有办法。只是我不知道…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 那仙娥拧起眉心,“清瓷,天命不可违,你要如何救她?” 她方止住泪意,仍有些哽咽,示意那仙娥凑得近些,附耳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道,“我的办法便是……”话音未落,一柄长剑自那位仙娥的腹中贯穿而过。长剑锋芒锐利,似火灼目,却又寒凉,是天界都难得一见的兵刃。那剑柄处刻着的,赫然是个“濯”字。 那仙娥睁大了眼睛,没有料到会死在一个非仙非妖的小酒杯手里。 该狠心的时候,清瓷一点都没有手软。重伤的仙娥倒在地上,已说不出话;为了斩草除根,清瓷在拔出长剑以后,再次刺向了她,直到看着她闭上双眼。寒风起,银发飘扬,衬得她脸色更是残忍。她的声音冷静镇定,不带一丝一毫的感情,“我的办法便是,杀了你,再改了天庭的命令。” 未晞是凡胎肉骨,三道惊雷而下,便是魂飞魄散,连轮回也入不得。若她今日不杀传令仙娥,她又如何对得起濯尘的交代。 长剑收起之时,一头银发化作墨色如瀑,清瓷变作传令仙娥的模样,跨过早已寒凉的尸体,拿走了她身上的令牌。执法仙吏早已等待多时,她款款上前,亮出令牌道,“天庭有令,洗去凡人未晞的记忆,赐之一死,扔入轮回道。” 执法仙吏心生疑惑,拧眉问道,“天庭责罚怎么如此之轻?” 清瓷怕身份败露,只得解释,有数位上仙替她求情,并且再加上了一条,要未晞世世遭受病痛,活不过二十岁。 一个凡人,招致多位上仙替她求情,原本是荒谬。可濯尘上仙心属于她,重绯上仙又公然下跪,替她求情,确是史无前例。那仙吏虽半信半疑,却不敢耽误了时辰,仍把未晞带上了刑台。 清瓷捏着令牌,掌心汗涔涔,却是松了一口气。虽不能救她一命,至少免她灰飞烟灭,不得轮回,永生永世不能与濯尘相见。 清瓷回了昼锦湖畔的木屋,重绯已在那里等候多时。她原是要托重绯带她去冥府,好让她见上濯尘一面。可如今她连这最后一面都见不得了。 重绯看见她便迎了上去,“天庭的命令下了没有?未晞是否已被处置?” 她疲惫地摇头,瘫坐在竹椅上,手中有枚云纹令牌“铮”地一声掉落在地。重绯从未见过这样的她,心下有些慌乱,俯下身子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清瓷语调平静,将她刺杀仙娥,私改天庭命令的事情一五一十地相告。听她说到最后,重绯脸色皆变,眸中写满了难以置信。 他的怒斥脱口而出,“胡闹!你怎敢做出这种事情!若是濯尘知道……” “他走前说过,让我保护好她!我是没能救她的命,但至少她魂魄尚存,又有濯尘上仙给的千年道行相护,必能世世长命百岁,无病无灾。若濯尘上仙知道他永生永世不得与未晞相见,他又该何其痛苦!”她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句句泣血,重绯哑口无言。没人知道她是忠心耿耿,还是痴心一片。重绯望进她琉璃般的眼睛里,唯有伤色一片。 第62章 倾酒 轮回往生 重绯没能忍住怒意,“你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天庭很快就会查出那个仙娥是被你所杀,到时你将被治以重罪。你难道就不怕死吗?!” 她笑得淡然,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杀了仙娥的那一刻起,我便从未想过要活着。当初若不是濯尘上仙赐我人身,如今我也只是个死物。他要我保护未晞,我就算豁出性命,也一定要做到。我是长清殿的人,若我不以死谢罪,只怕要牵连濯尘上仙。他受的苦已经够多了。” 濯尘送她的剑,到底是结果了她自己的性命。 重绯来不及阻拦,眼睁睁看着她挥剑自刎,浑身如同摔在地上的瓷杯,裂开一道道蜿蜒的纹路。她的身体正一点一点地散在风里,化作细小的,闪着白光的微尘。 “重绯上仙,我曾想过,会不会有一天,陪在濯尘上仙身侧的那个人是我。可转念一想,在未晞还未出现前,我已跟了他百年光阴,可他的眼里从来都没有我。他对未晞,只不过是一眼…只一眼便动了心。”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身形逐渐淡去,几近消失。 濯尘要她保护好未晞,即便是死,她也要陪在左右。她非仙非妖,除却一死,没有其他法子能去往冥府。他怎会不知,她做这些,不过是为了能再护未晞一程。 “你们二人,皆是糊涂至极。”一句叹息落下,昼锦湖畔,只余重绯一人身影。 重绯赶往了冥界,将事情告诉了濯尘和冥王。时间实在紧迫,若是等天庭查出真相,未晞便没有机会再转世为人。好在现任的冥王与濯尘是旧识,交情不浅;了解原委之后,他便立即吩咐了下去,让未晞的魂魄不必按律等候,直接带往忘川。冥王甚至动用了自己的权利,替未晞找了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 地面有被阴风卷起的微尘,汇聚成细小纤弱的魂魄,悠悠飘向一个黑发黑袍的身影。 “清瓷。”说话的男人已卸去了往日的身份,换了个模样,唯有眉宇间的那股清冷仍是上仙性子。那是他的酒杯,他赐她人形,赠她仙剑,要她守护未晞。而她确实谨记着她的使命,保护未晞,直到最后一刻。 她如今只是个魂魄,紧残存一缕神志,却仍似在应答般,上下飘动。眼前的影子很淡很淡,他却是第一次认真地瞧见,那银发三千的姑娘有张素净的脸,眼角微微挑起,带着倔强。数百年前,是他醉意酩酊时,见那骨瓷酒杯莹莹带光,仙气缭绕,一时兴起赐了她人形。他唤她清瓷,教她识字作画,修炼仙法,将长清殿上下事宜都交由她打理。濯尘看着她,敛了眼眸,低沉的嗓音带了点哑,“你大可不必这样……”做出如此牺牲。他命她保护未晞,却不曾想过,她竟做到这一步。 她受他抚顶,得此人形;却也因他湮灭,万劫不复。 ——“把她拿下!”身后传来执法仙吏的怒吼。 天庭的动作很快,用不了多久便查出是她胆大包天地杀了传令仙娥,还私自改了天庭的命令。这批手执兵器的天兵闯入冥府,正是来抓她的魂魄回去受罚。 冥王看见濯尘的拳头攥紧又松开,他皱了皱眉头,欲开口说些什么,又把话咽了回去;只是上前挡住了濯尘,命他不得出面。清瓷触犯天条,犯下滔天大罪在先,即便他身为冥界之主,也不好出手阻拦。濯尘已是戴罪之身,贸然出面,只能使局面更加难以收拾。 眼见着她虚弱得几欲散开的魂魄被锁链死死困住,动弹不得,冥王清朗的声线骤然响起,“你们打算如何处置她?” 怒不可支的执法仙吏冷声答道,“她的魂魄,要置于烈火里焚烧,直到成为灰烬为止!” 烈火锥心,比冥府对待恶魂之刑还要残酷,比魂飞魄散更来得残忍。 清瓷的魂魄终于支撑不住锁仙链的重缚,碎裂散开。即便如此,执法仙吏还是执意要把她支离破碎的魂魄都带走。待那些天兵浩浩****离去之后,冥府重归一片死寂。 “总算是走了。”冥王松了一口气,伸出了手,掌心里躺着一小缕残魂。“幸好我反应得快,算是抢了一点回来。” 重绯看了眼他掌心里的魂魄,语带担忧,道,“这还有救吗?” “试试吧。”濯尘提着冥王赐的莲花灯,划破了掌心,把血引进灯里,那缕虚弱的魂魄被一起放了进去。“就这么先养着吧,过个一两千年的,应是能养出个人形。”他神色淡漠,语气淡得听不出情绪;仿佛千年以血养魂,只是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未晞投胎去了人间,清瓷也得冥王眷顾,被允养在莲花灯里,受冥府庇佑。而濯尘,终于也可以安下心来做无常。 一千年的时光,一点一点流淌干净。未晞百世轮回,换了模样,身份与姓名。那玉镯本可护她世世平安,她却在第二世便弄丢了玉镯,不得濯尘的千年道行所护,不得命格所改,只能世世遭受病痛折磨,一到二十岁便香消玉殒。濯尘心里始终是愧疚,千年为无常,看遍浩大人间的生死,却没能再认出未晞。 至于清瓷,她在莲花灯里养了一千年,却仍是皱皱巴巴像个婴儿。冥王看着她直叹气摇头,最后将她送到了孟婆那里,灌下一碗孟婆汤,送她去了人间。身着华服的冥王坐在殿上,下了道旨意——“因眼下白无常即将任职期满,待清瓷在人间长到十六岁,便将她带来冥府,顶上白无常的位子吧。”阶下黑袍黑发的男子领了冥王的命令,俯身叩谢。 十六年光阴,对无常而言不过是晃神之间。那一日,濯尘奉了冥王之命去往人间,为的是把转世为人的清瓷带回冥府。临行前,冥王叫住濯尘,意味深长地叮嘱,“她喝过孟婆汤,早已不记得你曾是上仙,亦不记得她是有幸化为人形的酒杯。她在人间的名字,叫做白倾辞。” 濯尘勾了抹淡笑,道,“忘了也好。既然都忘了,也就不要再提起了。于谁而言,都是不好的回忆。就让她好好待在我身边,做个搭档。” 他没费多少力气,便找到了转世为人的清瓷。她的模样极其好认,只因她的发色仍是像千年前一样,三千银发,如白雪皑皑。 第63章 倾酒 昔有长忆 濯尘赶到的时候,她差一点就中了欢颜股。 镇上的人都说,白家的女儿头发生来就是银色,还总是看见些奇怪的东西。他们说她是怪物,是不祥之兆,总有一天要给全镇带来灾祸。没人知道,她是命定的白无常,除了那个养蛊蝶的老头。 他将蛊蝶带到她面前,对她说,要她一只眼睛和五十两白银,便可替她换去那一头银发。在她触上蛊蝶的翅膀时,一阵阴风凶狠袭来,所有的蛊蝶惊恐四散。 不远处站着个黑发黑袍的男人,脸色冷峻,眉似远峰,一双眸子寒凉如星。他的语气极淡,却偏生出一抹讽意,“无常眼不是你这种人有资格拿到的。不过,你若是想来冥府作客,我们欢迎。” 养蛊人消失得无声无息,只剩银发的姑娘留在原地,怔怔地望着面前的男人。 她从未见过他,可只一眼,她便像被定住了身子,连呼吸都停滞。那男人尖削下巴,锁骨分明,气质清寒,一袭黑袍散着生人勿近的气息。他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位故人。可他又是谁呢?白倾辞仰头盯着他,脑海里一片茫然。 他走了过来,俯下高大的身子,似笑非笑地望着她,道,“我叫濯尘。” 濯尘是谁,她并不知道;只是任由他牵起了她的手,稀里糊涂地跟了他去了冥府,当了上千年的无常。后来她终于知晓了他的身份,那是她千年来最默契的搭档,刀子嘴豆腐心的黑无常。 白倾辞成了濯尘最熟悉的人,陪在他身边,走过了不知多少个千年;久到他快要忘记,她曾经只是个骨瓷酒杯,在长清殿的石桌上浅浅氲着酒香。他总是叫她白发老怪物,看着她气得张牙舞爪却无可奈何。有个影子在他心里愈来愈淡,只是偶尔想起的时候,仍觉得惋惜和愧疚。她原本可以有正常的寿数,安稳顺遂过完一生。 濯尘从上仙变成了无常,酿酒的习惯却没变。年年卯月之时,他仍会去昼锦湖畔采桃花酿酒。重绯公务缠身,极少能有时间来冥府,他酿酒的师父便换做了孟婆。她教他以忘川河水为引,酿就淘梦,忘却所爱之人,一梦十年。 再往后,他与白倾辞任职期满,冥王问他们作何打算,白倾辞满心期待地开口,“我想去人间开一家酒楼。”他站在她身后,看着她雀跃的身影,掐指一算,他被罚下界的年数也到了头。一段时日之后,会有仙吏带着她任职别位,而他,将重返天庭,继续做他的上仙。 她毕竟当了他数千年的搭档,想到终究是要分开,他便应允了她的要求,在人间开了间叫“覆云楼”的酒楼。 每日清晨,他都看着她打开酒楼的门,光线披离在她肩上,墨色的长发映着晨曦。濯尘心里很清楚她在人间开酒楼的目的——不过是想借着开酒楼的名义,贪享人间佳肴。从前当无常时,收魂路上,她举着个招魂幡,蹲在卖糖炒栗子的摊前不肯走;他面无表情地将几欲现形的白倾辞拽回冥府,听着她在耳边鬼哭狼嚎,说他丧尽天良。 每每思及此,他都在心里暗嘲自己:如今陪她开了间酒楼,总算是有了良心吧。 他们在覆云楼里卖两种酒,一是梨花酿,二是淘梦酒——世间总有人要靠时间为针,缝补心伤;淘梦酒遮盖住那些细密的针脚,亦遮盖住那些不肯散去的疼痛。 买淘梦酒的客人形形色色,有洛府的杀手,有白衣的僧人,有东海的龙族,还有失去双目的蜘蛛妖。有了两位无常做掌柜,覆云楼注定不会是个平凡地方。时空的旅人在此停靠,曾经的武林第一做了这里的小伙计,亦有九尾的神使深夜秘访,恳请濯尘卖一壶酒给他守护之人。那日濯尘观星占卜,知道大干帝星已现,凤星的星轨必然相随;却不曾料到,连那命定之人都踏进了覆云楼。 每卖一壶酒,便是一个故事,白倾辞看得动容,也好管闲事,竟私自去了栖迟之境,替白衣僧人种下了棵黄藤。人间的烟火气,使人懈怠,恍惚间便以为岁月能一直静好下去。那日她半开玩笑着说,“若是能将覆云楼一直开着就好了。人间多好啊,不似冥府和天庭,戒律规章之下,难见真心,更难见真情。” 那是濯尘第一次动摇,若不做上仙,当个寻常凡人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他装作不经意地说,“你想留在人间听故事,我们就把覆云楼一直开下去。若是天庭传召来,我们不回便是。”可她只当他是说胡话,一笑了之。回过神后,他自觉失语,便也不再提起此事。 她没了往昔的记忆,不再惧怕他,不再是始终垂着眸,乖顺的模样。她背着他去藏书阁偷书,趁他不在自顾泡了他的新茶,和他嬉皮笑脸,言语交锋,不甘示弱,漆黑的眸子里闪动着光。他曾在那样的目光里住了上百年,如今终于读懂了她的心思,却无法给予回应。 他不该再辜负谁了。 他本以为不会再见到那个人了,可冥府的新无常找上门来,说他们碰到了麻烦,用尽了一切方法,也无法将一个魂魄带走。从那一刻起,他便心神不宁,连呼吸都变得紊乱。当濯尘站在那雕花木床前时,所有的旧痂都被掀开。 即使她轮回百世,变换千副皮囊,那副玉镯仍是认得它的主人。这一世,她是陆家之女,陆星禾。陆星禾手腕上的玉镯流光熠熠,里面是他的千年道行,只守护她一人。失而复得玉镯免了她病痛煎熬,却免不了她在二十岁便香消玉殒。有上仙的道行相护,新上任的无常即便使尽浑身解数,也不能带她的魂魄离开。 埋在岁月长河之底的记忆,一层一层翻涌上来,每一个细节都清晰明了,每一个片段都历历在目。**的人仿佛又着了一身杏子红单衫,抱着他送的古琴,言笑晏晏。 濯尘站在那里,心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他下了血咒,令任何人不得伤害她的魂魄。他看见白倾辞惊诧的脸,没有一句解释。他知道,千年之前无法偿还的,现在是该偿还了。他已记不得自己还有没有初见时的真心,他能做的,不过是让她在长梦里不再有痛苦挣扎,让她后世不要再这么饱受折磨。 他回到了覆云楼,白倾辞站在他眼前。他的面前放着入梦散,仿佛看见白倾辞的轮廓模糊成当年的清瓷,散落着三千银发,手执他赐给她的仙剑,亲手杀了传令的仙娥,鲜血染红她身上的白纱。赐她剑是为了未晞,她的狠心果决却是为了他的叮嘱。他自知不能再瞒下去,是时候让她知道一切了。 “我知道你有很多的问题要问。倾辞,”他第一次如此认真地叫她的名字,“就这一次机会,从我的记忆里找你想要的答案吧。”他饮下入梦散,心里回响起重绯说的话——清瓷其余的魂魄,至今还在重兵把守的炎洞里遭受火刑,千百世来从未熄灭。连执法仙吏都难以相信,他从未见过散碎成那样的魂魄,意志还如此坚定;无论那火焰多么烈烈,都无法将之化为灰烬。 【濯尘的故事结束】 千年时光,一念散尽。从他梦境里抽离出来时,我有一瞬的恍惚,不知道自己该是谁,却知道他想做什么。 逆天改命,道行尽毁;革除仙籍,万劫不复。白如墨替祁玉贞换了命格,搭上了九千年的道行,只因早已不在仙籍,才未遭天庭深究。可濯尘不同,他如今早已恢复了身份,仙阶在上,一举一动都受牵制。 从前身为清瓷的时候,我只能躲在很远的地方,看着他对未晞好。我用魂魄碎散,身投烈火为代价,才让他注意到我;如今我做了无常,成了他口中的白发老怪物,有了清瓷没有的阅历和想法,与他比肩默契,却还是经不起他一次回忆翻覆。倘若想忘的真能如人所愿,世间又何必有淘梦酒。 我看到眼前的濯尘衣袂翩翩,眉若刀削,眸似点漆,一根墨绿玉簪高高挽起墨发,穿墨色的缎子衣袍,袍上是银色镂空桃花的镶边,脚踏一双玄色勾金边短靴。 他仍旧是尖削下巴,锁骨分明,气质却多一分清寒,十足的仙人模样,端的是熠熠生辉。熠熠生辉。 第64章 倾酒 桃花妖 那是他原本的样子。 可我最熟悉的,分明是黑袍黑发的他,站在我身侧,并肩走过长长的黑暗,引渡一个个魂魄;是眉眼清镌的他,和我一起看着别人的故事,在发现我偷他新茶时,用折扇敲我的头。 “濯尘,你要去找她吗?” 他点了点头。我忽然伸手拦下他,语气严肃又认真,“会被天诛。” 他闭上双眼,“是我欠她的。”随着话音落下,他的身影随即敛在一片云雾缭绕之中。我早该知道的,我怎么可能拦得住他呢。 那雕花红木床前,二十岁的陆星禾靠在床头,脸色苍白如纸,疑惑地看着仙人模样的濯尘。她魂魄未离体,凭濯尘的仙阶,让她转醒一炷香的时间并非难事。濯尘站在她面前,不再是高高在上,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他伸出手,替她拨开额前的碎发,嗓音带着点哑,“未晞,若能换你此后生生世世,无病无灾,长命百岁,你会不会原谅我? 她已不是当年的未晞,听不懂他说的话,茫然的瞳仁里带着清澈。 本来我应该是又哀凉又生气,可门边的陌生影子,生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男子清秀俊朗,怔怔地站在那,眼神里的嫉妒和无可奈何让我觉得分外熟悉。他看着未晞,左手紧紧攥成一个拳头,手腕上花瓣一样的胎记很是惹眼。 陆星禾根本不记得眼前的人是谁,他自顾地说下去,“对不起,是我让你遭受了这些苦。每一次去往人间,我都盼着能认出你,但是我没办法……”他的语气很轻,“我知道你已不记得我,也不记得清瓷。我来这里,只是想把一切该还给你的,原封不动,还给你。” 门口的陌生男子无声松开拳头,转身离开。 我垂眸又看了一眼濯尘,他仍在床前,低头对陆星禾说着些什么,没注意到门外的一切。我拂衣而去,紧紧跟上那个男子。 陆家家境殷实,府邸修得也大,弯弯曲曲的小路绕了一大圈,我甚至开始觉得腿酸。眼前的背影终于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道了句“你还要跟我到什么时候?!”他话里有遮掩不住的愠怒。 我长舒一口气,换上副轻松的笑容,“你…喜欢陆星禾?” 他冷笑一声,“数千年前,她眼里心里只有濯尘;她死后,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她转世。都是因为那个人,她才要受这种折磨!我守了她一世又一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一到二十岁就死去。这种滋味,痛不欲生…你不会明白的。” 我定神看了看他,面前的人原是只桃花妖,修为不浅。 他告诉我,他叫风渡阡,曾是昼锦湖畔的一株桃花。未晞的琴声不止拂动了濯尘一个人的心,他立在昼锦湖畔,一寸一寸生长枝桠,开出最好最艳的桃花,只想求得她一个回眸。可和她在一起的人,是身份尊贵的上仙。漫长的年月里,他只能隐在暗处,爱而不得。 就像那个垂手侍立在角落里的小酒杯。 那段纷乱芜杂的浩劫过后,他几经辗转才得知未晞早已堕入轮回。他修炼数千年,痴心不悔,每一世都找到未晞,极尽所能保护她;可他修为再深,仍逆不了天命,救不了未晞。这一世的陆星禾,终于找回了濯尘当年送她的玉镯,魂魄无法离身,咽不了最后一口气。他原本还以为是她破除了诅咒,可还未来得及确认,濯尘便出现了。他当然认得,那是当年仙阶在上的神仙,是他不可追及,争抢不过的存在。 “他要把她抢回去了吗?” 他眼里的痛苦,带着绝望和不甘。 我轻笑一声,“不会了。陆星禾是你的,她会好起来的。” 他愕然,“你说什么?” “我说,陆星禾会好起来的。”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而笃定。 我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知道这一次,是为了我自己。 ——道别风渡阡,我去了阔别已久的天庭,找到了浑身酒气的月老。 他仍是那副醉意酩酊地模样,揉了揉眼睛,晕乎乎地看了我一眼,道,“你不是上任的白无常吗?” “哟,您还记着我呢。”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掌管人间姻缘,我负责人间生死,难为他还记得我这小小的仙吏。看着他抱着酒壶不撒手的样子,我自己找了张椅子坐下。看着身旁那些杂乱纠缠的红线,我说,月老啊,我来给你讲一个故事,一个上仙和他侍女的故事,一个小酒杯和桃花树的故事。 月老抱着酒坛子眯起眼睛,面露酡红,“倾辞呀,你这是…两个故事。你比我还醉呢……” 他们原本就是同一个故事。只是隔了太复杂的情愫,和太冗长的时光。 月老听完了故事,酒气渐渐散尽,他手指间的红线越缠越乱,拧成解不开的结。他笑着道,“倾辞啊,你现在虽是离了任,但也不能来抢我的活吧?你说要把那…陆星禾和风渡阡的名牌系上红线?啧啧啧,这红线可是不能乱搭的呀。” “那您可别怪我冒犯了。”几千年不用,若不是看到濯尘的记忆,我早就忘了唤它的口诀。指尖有道白光闪过,那柄剑稳稳地指着面前白发红衣的老者。剑柄上那枚“濯”字,残留着我熟悉的温度。 “你看看你,白发比我这个老头子的都要长了,还这么小孩子气……弑仙可是重罪。”他很慈祥地笑着,神色并不慌乱。 “您多虑了。我只是看您这红线乱得很,想替您理一理。” 他摇摇头,衣袖一挥,两块小小的名牌飘浮在空中,周围绕着浅浅的红光。“你啊,还是一点都没变。小酒杯,看在你以前常给我送酒的份上,就帮你一回吧。收起你的剑,若是叫人看见了,又该拿你问罪了。”他意味深长地笑,将两块名牌紧紧系在了一起。 跪谢过月老,我回返凡间,已是星罗密布的深夜。 风渡阡很感激我,提出要重金酬谢,被我婉言谢绝;我只对他说了句,“你有空来我们覆云楼捧捧场。”错过了一大笔金子,谁知道我会不会后悔呢。不过,应该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陆星禾的家实在大到令人发指——我猜是冥王讲义气,每一世都给她安排了殷实富足的家境。我腾云兜转了好几圈,才找到某处假山后望着满天星宿的濯尘。 第65章 倾酒 余生不念 我跳上那座小小的假山,找了个位置坐下,他靠在假山下,我脚轻轻一晃就能踹到他的脑袋。 “白倾辞,你别想着踹我脑袋。”他不咸不淡的声音传来,带着股熟悉的酒香。那是十文钱一壶的梨花酿,覆云楼的招牌酒之一,可惜比不上当年未晞和他一同酿的酒。 “哪能呢。”我讪讪一笑反驳到。几千年前,他从来猜不到我在想什么,也不在意我想什么。如今这么默契,也算是有长进了吧? 可我怎么会不明白呢,别后相思,才是扎实爱过。他从来就没放下过未晞。这般的历历在目,耿耿于怀,终究不是我能得到的。 未几,他手里的酒壶终于空了。“濯尘,我刚才去找了一趟月老,让他把陆星禾和风渡阡的名牌系在一起。你还不知道吧,他是昼锦湖畔的桃花妖,算下来跟我的寿数也差不多了。” 我说完一顿,偷偷看他的脸,好像没有生气的神色。 他把酒壶随手搁在旁边,闲闲勾起唇角,“怎么让月老答应帮你的?不会是拿了剑,架在人家脖子上逼人给你系上吧?” 我干笑,道,“你不生气就好。”虽然情况差不太多,但我真没想弑仙。我摇摇头,这些老仙骨都以恶意揣测别人。虽然我当年是干过这种不光彩的事,可那不也是因为情况紧急吗。 “白倾辞。”他突然叫我的名字,“我的书房你可以进了。那些都是我做上仙时的藏书,以后就全送给你了。你不必再背着我,当偷书贼。”他意有所指,说的是当初我偷看他海图广记的事。 我想呛他,说谁稀罕你那堆书,你别一副交代后事的口气;可我鼻间发酸,什么都没说出来。我冷了冷神色,从假山上跳了下来。我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墨濯尘,为了她做这种傻事,值得吗?九九八十一道雷劈到你身上,即便你是上仙也会魂飞魄散!你真的不明白吗,连陆星禾都知道陪她最久的人是谁,你又何苦如此执迷不悟。” 他望着我,眉间拢着我看不懂苍凉,将话岔开,“当日我说要陪你将覆云楼一直开下去,如今是要食言了。”他松开紧握的手掌,掌心里一朵半开的桃花被揉得粉碎,如同刺目的胭脂。 也是,按他的性子,怎么能对未晞坐视不理。若不还清欠她的,他又怎么能心安理得,做覆云的大掌柜。可我仍是不死心,紧紧攥住他的手,“你当真不再牵挂留恋什么了吗,你怎么能狠得下心…你为什么总是看不见我呢!” 他微凉的手指一根一根地从我掌心抽离。他说,“倾辞,并非我不懂。只是我不能。” 不能放下,不能释然。不能宽恕自己,也不能再有力气和机会爱别人。 身边早已没了他的身影,我猜他也许是回了凝城,去再看一眼覆云楼。仰起头,映入眼里的是满天的星宿,星光交相辉映,却依旧寂寥万分。 我做过最残忍的事情,是为了他的一句话毁了自己,逃不过万劫不复。数千年来执迷不悟,不肯释怀,只是为圆一个痴心不负。世人都说,情深不寿,我和濯尘其实是走了条相同的路。 陆家。晚风彻骨,拂面而来,我安静地站在那张红木雕花床边上。 **的人脸色苍白,左手的玉镯是他给的千年道行,正流转着点点荧光。我鸦翅色的长发从发根开始,化作银白,连睫毛都似染上一层霜。我身上穿着的,依旧是我初化人形时的白纱裙裳,被风牵扯起蹁跹的衣角。 “未晞,好久不见了。”我对着**的人说到。“这一世的我,叫白倾辞,是看惯了人间生死的无常。我陪了他几千年的岁月,才发现这世间的面,见一面,少一面。原来这世间所有的缘分,都在走向分离。如果非要有谁为这一切做出了解,那就由我来吧。就拿我未流尽的千岁流年,换你生生世世,无病无灾,长命百岁。” 伸出手,暗诵仙决,我的掌心萦绕着一缕缕白光。空中浮起一本厚旧的簿子,页面迅速翻动,第五千四百六十七页,正是陆星禾的名字。我咬破指尖,以血画下咒语,改了她的命格,以我所有的道行倾注,封印完好,让她生生世世,无病无灾,长命百岁。 破晓未至,整个陆家已亮如白昼,温暖如春。庭院里有株桃花灼然盛放,绰约无暇。 我看到她睁开了双眼,面色染上红润,墨色的瞳仁如同濯尘的一般好看。我没想过受谁感恩或是赞颂,我只希望来年花开时,他还记得。 岁月潋滟如流光,长河冷月,亦远亦近。我开始觉得周身轻了许多,仿佛能越过千年的时光,和那个叫做清瓷的小侍女遥遥相望。我忽然回想起了一切的细琐旧事,和那些我从始至终都无法拥有的温柔。 我再也无法做到魂归一处,生死相随;就让我魂飞魄散,换他心结所解,不痛不伤。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注定是我的劫数,那么,就让我以结束,来对抗劫数。 手边是我早先藏下的一壶酒,倒在素色白壁的瓷杯里,散着浅浅的桃花香气。孟婆说,此酒以忘川河水为引,采用昼锦湖畔具有灵气的桃花,窖藏千年,终得淘梦。人饮淘梦酒,一梦十年,忘却心中挚爱,不念前缘。 一壶酒尽,方才还亮如白昼的陆府已笼罩上阴云。我听见轰鸣的雷声越来越近。 九九八十一道雷狠戾劈下,非为涅槃。永生不得堕入轮回道,自此永别。 【正文完】 第66章 番外 尚存生机 毫无征兆的结束,太过唐突。 濯尘向来自认睿智沉稳,却被那九九八十一道雷劈得措手不及。他仍能记得那个白发的女子曾捏着酒杯,眼角闲闲挑着,说,“没有结局,不成故事,不论是蝌蚪尾还是豹子尾,每个故事都应当有个尾巴。”他原以为,这一世的她能有个圆满的收场。但事实并非如此。直到如今他才明白,谁是谁的劫数,谁又是谁的救赎。 这个属于无常的故事,白倾辞已经背负了太多。以至于结尾仓促,一切都来不及挽回。 那日他坐在覆云楼里,本想作最后的告别。远远的听见雷声,他以为是哪只妖在渡劫。可循着雷声的方向寻去,他离陆府越来越近。 心下涌起不好的预感,他用了最快的速度腾云赶去,却只见到一抹零落的影子,在八十一道惊雷里破碎消散。 他曾是高高在上的上仙,清冷高傲,不喜不悲;他曾是幽暗冥府的无常,见惯生死,看淡离别。数千年了,他对曾经的恋人,也只剩下愧疚。仿佛所有的感情都被时间磨平,所有的情绪都变得单薄,直到,他看见白倾辞的死。 惊天动地的雷声里,他突然觉得浑身被抽空了力气,连意识都变得模糊;唯有心口尖锐清晰的疼痛,提醒他还活着。他忽然意识到,这股从未有过的感觉,叫做绝望。 很久很久以前,他唤她清瓷,是她的主子。她总是躲得很远,甚至不敢抬眼看他。他也从不曾对她上心,直到她为了未晞,魂飞魄散,身投烈焰。 她以白倾辞的身份重生后,忘掉了一切,她不再惧怕他,反而胆大妄为地跟他斗嘴。吵吵闹闹了上千年,她成为了他最熟悉,最默契的搭档;彼此的心意总能两两相通,不需太多的言语。 他不敢再开口说爱,也总是回避她的坦然;可如今想起,原来他为她破了很多次例,只是她从来都不知道。 即便过了上千年,未晞的影子还是频频出现,不肯散去。无论有多么疲乏,濯尘都极少入眠——他害怕梦魇,害怕在梦里看见未晞被贬入凡间,永世遭受病痛折磨,在年岁美好时逝去。自从白倾辞出现在他身边之后,他便很少做那样的噩梦了。他只用了短短的几百年,就把过去的人埋在了记忆里最深的地方,甚至只要不被提及,他就不会再想起。 回望的岁月实在距离太远,他记不真切;为她频频破例的那段时光,就称为“那个时候”吧。 那个时候,白倾辞方接手无常职务,处处都仍需学习,常带着魂魄在人间游来**去,就连那些麻木的魂魄都开始发懵,这个莫名其妙的无常到底要把它们带到哪里。濯尘一眼看穿,她不过是想躲过他的监视,去买根糖葫芦。 他持着招魂幡,站在高处,睨着她鬼鬼祟祟的身影。他本是刻板严苛的人,那时却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任她将魂魄放在一旁,偷偷摸摸顺走根糖葫芦,又把碎银子塞进小贩的荷包。他意外得觉得有趣,连嘴角都不自觉地弯起。 那个时候,她银发翻飞,从不绾起,却依旧眉清目秀。他叫她白发老怪物,口是心非地撒着谎,说她一头白发丑得要命,看着她被气得上下乱窜,指着他的背低声咒骂。 那个时候,他仿佛忽然就没有了底线,为了她一再地改变。他破例在离职后没有马上回天庭做他的上仙,而是陪她在人间开了一家酒楼,还故意和她抢大掌柜的位置,计较她偷了几次新茶。 她分明知道,他不能爱她,却依然放不下,忘不掉。正如他分明知道不能再动心,却在得知她替他遭受天诛时,肝肠寸断得没有声音。 他终于知道,白倾辞不是放不下,只是一旦放下,就连呼吸也停止,就连魂魄也**然无存。 人间世事无常。每一个驻足,每一个瞩目,都会成为桃花;哪一瞬的生死,哪一瞬的别离,都不可预料,所以他酿就了一醉十年的淘梦酒,抚慰过往人间的灵魂。世人在淘梦酒里沉沉浮浮,不过是因为感情太重,一生太轻。可他身为上仙,又何尝不是。绕了这么多的弯路,等到她身化尘埃,他才明白,白倾辞才是他濯尘真正的劫数。 眼睁睁看着她以毕生血泪偿他,他甚至已做好了以余生光阴祭她的准备。 那日之后,覆云楼歇业关停。 濯尘没回天庭,却去了趟冥府,在忘川河旁守了三天三夜。冥王曾来劝他,说你本该恢复身份,重拾仙阶,这又是何苦。 他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声音极冷极淡,“做上仙又有什么好。”千万年的孤独冷清,不再有白倾辞,又有什么可回去的呢。他守了不知多久,终于让他等到半片白色的魂魄从空中缓缓飘下,如失去颜色的花瓣。可当初让清瓷重生的莲花灯,以血为灯油,九千年才得一盏——如今她只余半片魂魄,拿什么去等待九千年的光阴。 他的掌心里握着她的半片魂魄,从头到脚都是冰冷。 “大掌柜。”身后响起熟悉的声音,他转过头去,眼前的竟是昔日的山神敖慕。如今他已是东海既定的传位之人,着拽地长袍,戴琉璃紫冠,器宇不凡。他身边跟着的女子挽起了发髻,应是当日他苦苦找寻的药仙后人。 “我们听说了二掌柜的事…便赶来冥府找你。”敖慕牵着白琬的手,问到,“我们能不能帮上什么忙?你尽管开口。” 濯尘疲惫地摇头,只轻叹了句,“太迟了。” “我有办法救她。”一个空灵的声音传来,细碎的光点落下,聚成个身穿黑白衣裳的女子。能来往三界的妖不多,除却上古灵书,谁还能有这等本事。苏瑶直言道,“当年她剩下的魂魄,如今还在重兵把守的焱洞里受烈焰之刑。若能将其救出,加上这半片散魂,尚有生还之机。”察觉到濯尘投来的目光,她轻笑一声,“别那么看我。我虽为书妖,却是来自仙界的蓬莱书阁;天庭的事我知道得不少。” 敖慕闻言沉默了会儿,忽然开口,“焱洞由执法仙吏看管,若他不肯放行,唯有强取一条路可走。”他在天庭待的时日不多,却也知道执法仙吏生性冷酷严苛,不讲情面;当年清瓷弑仙之举让他勃然大怒,如今又怎么肯轻易将清瓷的魂魄交出。 第67章 番外 仙骨不再 “不管他肯不肯,我都会将清瓷的魂魄带回来。”濯尘的指尖流转起光芒,手里有把长剑,一如千年前锐利,寒光不减。 九霄之上,云雾缭绕,执法仙吏就站在洞口。 许久未踏足这片仙境,他竟觉得有些陌生了。濯尘径直上了前,执法仙吏看见他,目光微微起了波澜。“我来讨清瓷当年被带走的魂魄。”但执法仙吏仍是挡在洞口,不为所动。濯尘眼眸微敛,放低了语气,“还望大人通融。” 执法仙吏有些讶异地挑眉,腰间象征身份的令牌明晃晃得耀眼。“濯尘上仙,你当年因为一个凡人,失去了上仙的身份。如今刚刚恢复仙阶,难道又要为一个小酒杯重蹈覆辙吗?” “我只要她的魂魄。”濯尘答得极快,带着不容置喙的坚定。执法仙吏瞥见他手上的仙剑斜指,寒光凛凛,摆明了是要和他正面交锋。 “濯尘上仙,你可不能乱来。”仙吏微眯起眼睛,压低了嗓音,话里带着警告的气息。背后响起一个清越调侃的声音,“大人真是说笑了,濯尘上仙如今的身份可远在您之上,犯得着跟您这乱来吗。” “谁在此放肆!”执法仙吏猛地转身,眼前却只有册金色的书卷徐徐翻开;只一眼,便缓缓倒了下去。濯尘深吸了口气,想起苏瑶先前跟他说的话——“到了洞口,我会施法让看守的人入梦。执法仙吏毕竟与凡人不同,很快就会发现那是梦境并非现实,我也没把握能控制他多久;你尽快行事。”他和不远处的敖慕点头示意,转身进了焱洞。 刑台上铁索镣铐交错,却是空****地晃着,早就没有了清瓷的魂魄。烈焰舔舐着高高的刑台,他踏空而上,只看见有件小小的物什藏在熊熊的火焰里,闪着白色的光。濯尘刚伸出手,它便像是得到了感召般,自己朝他飞来,稳稳地落在他的掌心。 那是只小小的薄壁素色骨瓷酒杯,杯壁上流转着细腻微小的光泽。执法仙吏花了几千年的时间,都没办法让她灰飞烟灭,反而让她变回了原来的样子,只得服气地让它留在这空****的刑台上,历久弥新,熠熠发光。 濯尘收起剑,摩挲着手里那个小小的酒杯,指尖传来的熟悉的温度,正如千年前那样。“你还是来了。”说话的人着一袭云纹白袍,墨发用一根绛红色的玉簪挽起,一双凤眸昳丽闲散,端的是薄情的美人相。重绯看着昔日的老友,淡淡的道,“可惜了。如今这副样子,也只能用来盛酒了。”他没告诉濯尘,在濯尘不在天庭的这些日子里,他也曾来找过执法仙吏。可执法仙吏告诉他,那酒杯只是那么高高悬在刑台之上,任谁都无法取走。除非,来者是她原本的主人。 濯尘摊开掌心,半片白色的魂魄险些飘散而出。他合拢掌心,抬眸看了眼重绯,问道,“如今我有了这只酒杯,再加上这半片魂魄,能不能让倾辞活过来?”他知道重绯比他在天庭待的时间要长,知道得也更多。 听见濯尘的话,他的脸色便冷了下来。半响,他才缓缓开口,“你希望她是人,还是仙?凭这半片魂魄,要她恢复原先的身份,实是天方夜谭。若是化作凡人之躯,方有一线机会。濯尘,你要知道这魂魄已是残缺,你手中的,也不再是千年受仙气滋养的酒杯,要化人形绝非轻易之事。” 他的神色忽然变得严肃,“你要再一次放弃你上仙的身份,以你所有的道行将半片魂魄封进这个酒杯里,倾辞才有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凡人。但你也要清楚,若你甘愿舍弃仙骨,倾注所有道行,连你也会变成凡人,永远都不能再回到天庭。况且,一旦发生意外,倾辞也将不人不妖,甚至碎裂,无法挽回。” 他以为这么说,会让濯尘却步,打消复活倾辞的念头。可他没料到,濯尘只是轻笑了声,嘴角嘲讽的笑意一如往日熟悉。他清晰地听见濯尘说,“上仙做了这么久,早就做腻了。” “濯尘,你当真想清楚了?”重绯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他本该有千万年的寿数,不死不灭,尊贵无上。 他墨色的眼眸里一片坦然,“当凡人有什么不好,一生短暂如浮游,却比千年万年孤独难耐,记忆难消来得自在。若此生为凡人,我只要记得最重要的人在我心里是什么模样,一瞬即是万年。” 白倾辞当初以自己所有的道行,生生改变了未晞的命格,以凡人之躯,承受九九八十一道惊雷天诛,直到魂飞魄散。比起这些牺牲,他所做的又算得上什么。在重绯不可置信的目光里,他将那半片魂魄慢慢封进那个小小的骨瓷酒杯里。 原本萦绕在濯尘周身的仙气,渐渐散去。某些似光又似水流的东西从他身体里一点一点的抽离;焱洞里一时光辉熠熠,耀眼夺目。他从未如此虚弱,也从未如此坚定。 “你给本仙住手!”重绯的断喝怒气汹汹,却无从阻拦。 他却挑唇轻笑,“待我真的变成凡人之后,你才能阻止的了我。重绯,眼下你还是站远点,少来打搅我。”一样轻蔑的眼神,一样嘲讽的语气,眼前的人确是他最熟悉的挚友,可他正在做的事,却会让他永远不再是濯尘。 重绯冷声道,“是不是无论如何,你都要放弃上仙的身份去救她?再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那半片白色的魂魄已经完全融入了小小的酒杯,濯尘掌心里的光芒越来越微弱,他看起来也越来越力不从心。 “重绯,”他仍是那副不冷不淡的表情,“若我真的能救回她,往后你来覆云楼喝酒,我们不收你酒钱。” “本仙不爱占人便宜。”重绯冷哼一声,手上却悄悄捏了诀。原本酒杯周围微弱得几近熄灭的黯淡光芒又重新亮了起来。末了他还补上一句,“这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小酒杯。还有,算我一次性付清的酒钱。” 四目相对,便是心领神会。多年知己,不必有再多的言语。 濯尘终于用尽最后一分力气,从此这天庭,这浩浩九重霄,与他便再无干系。他看见那个旋转在茫茫白光里的小酒杯幻化做脑海里最熟悉的模样,如旧的素净小脸,眉眼弯弯,唇边带笑。只是纷舞的银发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鸦翅色的长发,倾泻如瀑。那个叫做白倾辞的人,终于再也不用孤独地背负和牺牲。 他实在是太累了。在他阖上双眼前,是重绯的影子落在眼底。他知道,重绯会替他处理好接下来的一切。 第68章 番外 犹如故人归 濯尘从未想过,他最庆幸的事是成为了凡人。如果白倾辞再也无法回到他身边,长生对他无疑是最大的折磨。 睁眼的时候,他躺在覆云楼二楼的房里,身边没有任何人。桌上的茶杯压着一张纸,杯里的半盏茶还残留这淡淡的余温。他抽出那张纸,上面的墨迹力透纸背—— “濯尘,你已是凡人了,没了法力,也不再有无常眼,但至少在人间保护好小酒杯是足够的。你们的覆云楼会继续开下去,淘梦酒也得接着卖,思及此,本仙友情赐予了你们二人靠入梦散探查记忆的能力。知道你感激本仙,所以我从酒窖里多拿了几坛梨花酿回去,料想你也是不会介意的。 对了,还有件比较麻烦的事,就是清瓷似乎不记得你了,但又能认得我是玉树临风的重绯上仙。看她的样子,是背着你偷喝了淘梦……所谓自作孽不可活,说得便是你了。好在你如今的模样,倒也不算太老;不过十年而已,转眼便过去了,望你看得淡些。最后一件事,有朝一日清瓷若是想起了你,记得请本仙来喝喜酒,切记切记。” 落款的“重绯”铁画银钩,嚣张不失潇洒,倒符合他一贯的脾性。濯尘捏着那张信笺默默扶额,请他来喝喜酒什么的…他如今已是凡人了,拿什么把请帖送至九霄之上。 转念一想,他又忍不住失笑;重绯惦记的事情,未免言之过早。 他把重绯的信收好,刚踏出房门,便瞥见个熟悉的窈窕身影,趴在栏杆上,看着店内的人来人往,觥筹交错。 当时覆云楼歇业时,顾晚城便告了假;店里新来的小伙计正勤快的擦着桌子,看见濯尘便憨厚地咧开了嘴,冲他热情地打招呼。“见过大掌柜!”。 他微微颔首,唇角带笑,目光又落在她身上。 白倾辞听见小伙计喊大掌柜,便转过身去,有抹修长的身影立在眼前。 她从未见过他,可只一眼,她便像被定住了身子,连呼吸都停滞。那男人尖削下巴,锁骨分明,气质清寒,一袭黑袍散着生人勿近的气息。他的目光,仿佛在看一位故人。可他又是谁呢?白倾辞仰头盯着他,脑海里一片茫然。 他缓缓走了过来,俯下身子,手指触上她的侧脸,指腹摩挲过她的眉,她的眼角,她墨色的长发。他周身的清冷渐融,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轻道,“我是濯尘。” 他看着她,眸色沉沉,掺杂着失而复得的欣喜,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眼前的白倾辞是活生生的人,是他能挽留住的人,伸出手去,便不再是虚空。 “我不记得濯尘是谁。”她的眼里一片茫然。“他们喊你大掌柜,可是我……”她努力地回想“濯尘”两个字,脑海里仍是一片空白。此生的所有回忆,仿佛都被生生撕下一角,留下残缺的空白。 看着她皱眉的样子,濯尘叹了口气,“你喝了淘梦酒,想不起我实属正常…罢了,往后的十年,再十年,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那你从前对我一定特别重要。”她突然这么开口,语气笃定,听来竟像一句生硬的告白。 濯尘轻笑,“你会记起来的。不必着急。”白倾辞,这余生无恙,我们来日方长。 “那你…能不能给我说说我们的故事?”她眼底的好奇一览无余。他移不开眼,看着她熟悉的脸庞,看着她头发散落在肩膀,氲着柔和的香气。 “当然可以。” 他们的故事很长,很长。不过他们有十年的时间,足够把所有的故事,来往的人与妖,一点一点重温。人情冷暖,世事无常,最遗憾的事便是过往的一切都清晰不逝,却不能重来。但至少白倾辞完好无损地生活在他身边,能够执手照看,再也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 “傻愣在那里干什么,不是要给我讲故事吗!”她站在台阶下,仰着头看他。阳光落在她的眉眼,一瓣一瓣,皆是温暖。 “…来了。” ——既然他们身在覆云楼,那一切就从覆云楼开始说起。他会给她讲两个离职的无常跑去人间开了家酒楼,卖一种叫“淘梦”的酒,能让客人忘记心中挚爱,期效是十年。他们见证了一场背负血仇的婚礼,为僧人种下一只妖的灵魂;他们碰见一只为爱易容的蜘蛛,也被暴脾气的龙砸过店门……最后,才是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褪去仙骨,她不是白发老怪物,也不是昔日的小酒杯,她是覆云楼无忧无虑,好财又好管闲事的二掌柜,酒量还差得出奇。她听故事又偏要喝酒助兴,兴冲冲地搬了一坛梨花酿,摆上两个小酒杯,而且一定要新来的厨娘做上一桌菜。 她醉得很快,往往一个故事只听到一半,脑袋就歪歪斜斜地栽了下去,靠在濯尘的肩上,再也不抬起来。 十年光阴,很轻易就流淌干净,濯尘终于又重新成为她最熟悉的人。 覆云楼的招牌经久不衰,常有外地的客人慕名而来,有商贾贵胄,也有寻常布衣,偶尔还会有来路不明的妖……重绯像是突然清闲了下来,隔三岔五就来覆云楼蹭酒喝,在濯尘耳边不厌其烦地碎碎念——“你再不收了小酒杯,她就要被人拐走了。” 濯尘气定神闲地沏茶,语气闲散轻蔑,“凝城谁人不知她是覆云楼的准老板娘。谁这么大胆子,敢拐她?”且不用他出手,那群怪力乱神的朋友都要挡在前头:得道的锦鲤,上古的书妖,更有药仙后人和昔日的山神。只可惜当年的武林第一不再是覆云楼的小伙计——数月前覆云楼檐下来了只金腰燕,过了几日,顾晚城便高高兴兴地辞了店内的活。据说城郊新开了家私人菜馆,店内的厨娘生得绝色,伙计一张木头脸,两人却恩爱得很。 重绯眯着双凤眼,折扇轻轻地摇,“不如让小酒杯考虑考虑本仙,如何?”濯尘一眼都懒得给他,顺手扔了一小坛酒过去;重绯稳稳接住,打开封盖,满屋酒香。窗外偶尔有鸟经过,停在被风微晃得枝桠上;树叶的间隙漏下微弱的月光,如同碎银。 白倾辞嘿嘿一笑,凑过去道,“重绯上仙啊,我现在可是凡人呢,再过几十年我就该满脸皱纹了。若你不介意的话,给足了聘金,我倒是很乐意的。”墨色的扇骨挑起她的下巴,“说,要多少。”下一瞬,带着愠怒的算盘砸开了他的扇子,算珠噼里啪啦地响。 “你有完没完…直走右拐出门,不送!” 重绯悻悻地缩回扇子,靠在桌边小声的念叨,“区区一个凡人,竟敢对上仙这么凶……” 濯尘脸色一凛,他识相地住嘴,“那什么…天庭还有些事没处理,我先走一步。” 看着重绯上仙的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夜幕里,白倾辞耸了耸肩,转身就要走。天边有乌云挡住月光,濯尘面无表情地拽住她的手腕,把她生生拉到身边,声线清冷,“白倾辞,什么叫‘你倒是很乐意’?” 第69章 番外 不弃生死 她打了个呵欠,揉了揉眼睛,“就是听起来的意思…洗洗睡吧。”她答得敷衍,困倦的眼睛像是马上就要合上。 “不说清楚不许睡。”他语气依然生硬。若换做是从前的白倾辞,早就觉察出他不悦了;可她如今对他的愠怒熟视无睹。 被人阻止去睡觉,白倾辞也很不耐烦,“有什么好说清楚的…重绯可是厉害的上仙呢,试问谁不想跟上仙在一起啊?” 她这话说的实在噎人,他瞪着她,只能沉默。他还能说什么?昔日他也是高高在上的神仙,谁敢不把他放在眼里。半晌,他终于开口道,“我不想。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她半睡半醒的眼眸终于睁开,眸色如水清澈明亮,“难得啊,大掌柜还会说这种话。” “……”他别扭地把头偏了过去。 “跟我在一起很贵的。你要给很多很多的聘金。”她促狭地眯起眼睛。重生为凡人之后,她变得越来越像一个生意人,迷恋金钱,无法自拔。 濯尘轻笑一声,“给。十箱东海月见夜明珠和二十箱黄金怎么样?” 白倾辞皱了皱眉,“我怎么记得那本来就是敖慕赔给我的?” 他挑了挑眉,“这你倒是记得清楚。” “你这个人太黑了…还想糊弄我!”幸好她没把以前的事全忘光,否则就亏大发了。 “没糊弄你。我当了那么多久的上仙,又做了几千年无常,还不能有点积蓄了?我将会给你的,远比敖慕给的多。” 白倾辞连双眼都发亮,心里的算盘迅速地打着——以后这凝城首富,恐怕就不是洛家了。 他将她拉至身前,抬手轻扣住她下巴,细细地端详,“现在满意了?以后不准再同重绯开那种玩笑。”白倾辞偷偷的笑,他这副别扭的模样好像特别合她心意。 屋外夜雨萧萧,他环着她的腰身,将额头贴上她的额头。“白倾辞,从再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发了誓,再也不会让你离开。” 次日清晨,白倾辞一惊一乍的呼声传遍整个覆云楼。 濯尘仍是有起床气,蹙着眉转醒,起身下了楼去。柜台前的她捧着账本,算盘被她打得噼啪做响。他环视了四周,只有窗边坐着三两客人,店内稍显冷清。他的视线落回在她脸上,替她把掉落在眼前的发丝轻轻撩到耳后,嗓音低沉,“刚才在跟谁说话?” 她抬头,唇边还挂着笑,“一位许久不见故人。已经离开了。” “哪位故人?”他眉头一皱,一看就有脸黑的架势。 白倾辞看着他的反应,忍不住说了实话,“是余歌。她回来了。”那个时空的旅人,借着引时灯的力量,来寻心上之人。“三年前,她处理好了那边的事务,便想办法回来找到了云迟…如今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在凝城定居,宅子离覆云楼也不算太远。云迟守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她…真好。”方才她一惊一乍地乱喊,只是因为看见余歌抱着的孩子,云团雪揉的一小只,可爱得让她难以矜持。 他从来都不知道,她原来这么喜欢凡人的孩子。 门外清风徐徐,她墨色的长发用带梅花图案的红木簪绾起,几缕发丝随风而动。阳光照得树影冉冉,花影婆娑。那扇雕花木门半开半合,像随时有人咿呀推开一样,到处都充满了诗意的柔和。她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来,“濯尘啊,有件事情要告诉你——” “怎么了?”他等着她的话。 “我…想起来了。”她抬眸,恰好对上他的目光。他俯身,修长如竹的手指穿过她及腰的墨发,无声吻上她的唇,温柔辗转,深情缱绻。 这句话来的毫无征兆,却又顺理成章。 十年已过,所有关乎挚爱的记忆悉数归来。她曾用性命换他一眼目光,他用十年偿她千年寂寥。从无常变作凡人,所剩岁月不过短短几十载,不容许再有任何的错过。 爱在当下,即成永恒。这八个字的分量,越过千年,越过生死,并非欺哄。 许久,他终于从她唇上离开。 有熟络的客人踏进门来,看见眼前的一幕不免惊讶。店内倒酒的小伙计压低了声音,附在客人的耳边说,“我们的二掌柜,终于要成老板娘啦……” 客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着点了点头。雾散云开,阳光一寸一寸地迎进来,铺展满整个覆云楼;每一个角落都不再有晦暗的微尘,而是满目的温情。 墨濯尘和白倾辞的生命有了终点,他们会垂垂老去,会白发苍苍。但不管时间如何流转,他们都会清楚记得——他们曾相伴千年,不弃生死,不离涅槃。 第70章 番外 终有归期“覆云楼里人声鼎沸,四处挂满了红色的绸缎。很多熟悉的客人都在这一天重返覆云楼——红衣女护卫带着她那把刻有莲花图腾的柳叶刀,跟着洛府主人而来。听说有位锦鲤僧人还了俗,和一对蜘蛛妖姐妹一同赶到了凝城;当日成亲的嫁衣,正是出自她们之手。宾客们来头皆不小,有上仙,山神,有药仙后人,还有千万年寿数的云鲸。对了,还有位仙风道骨的道姑抱着只皮毛雪白的小狐狸,姗姗来迟。这些都不算什么——你爹当年占星时便发现帝星已动,凤星相随,可谁都没料到,新帝上任多年不曾立后,直到他重新遇见一只上古的书妖。连当今的皇后娘娘都送上了贺礼,你说娘亲的面子是不是很大……”这是她第三十九遍讲起婚礼现场的盛况。我听得耳朵生茧,但我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表情。爹就在一旁坐着,任她靠在他肩头,满脸都写满了纵容。只要发现我有打断她讲故事的架势,他冷冷的眼风就扫了过来。我很委屈,很痛心,爹对我这个八岁小孩一点都不宽容。他所有的宽容以及和颜悦色,都给了我娘,那个滔滔不绝地讲着故事,肚子浑圆的女人。我娘姓白,长得也白皙美丽,头发确是纯正的墨色,端的是美人胚子。如果她生得是女儿,一定也很美。——我叫墨子归。我的爹娘在凝城开着一家酒楼,卖一种奇怪的酒,名唤淘梦,能让人酩酊大醉,忘却挚爱,期效是十年。我还有一群奇怪的叔叔阿姨,娘告诉我,他们不全是凡人。那个叫做重绯的叔叔看起来最为厉害,因为他曾偷偷地对我说,娘肚子里怀的是个可爱的妹妹。从我四岁那年开始,娘就给我讲她和爹的故事。从什么上仙和酒杯,到黑白无常,再到覆云楼的老板和老板娘……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娘足足说了三年。我不太懂她口中说的“至死不渝”是什么样的东西,但我知道,爹看着娘的时候,眼神里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光。人间正值卯月,昼锦湖畔桃花灼灼,也是娘临产的日子。产婆经验丰富,娘生产得很顺利。但爹看起来仍是焦躁难安,一向冷静的他都在房外踱来踱去。妹妹刚被抱出来,他淡淡地扫了一眼,便拔腿去了娘的床边。产婆抱着团小小的她站在门外,我凑过去一看,一张粉嫩的小脸正睡得安稳。她被洗得很干净,睫毛微卷,模样乖巧,实在是讨人喜欢。“濯尘,我们的女儿呢?”我听见娘在说话。“在房外…你别急着起来,在**好好待着。”爹的声音似乎比以往温柔了许多,“辛苦你了。” 第71章 后记《淘梦酒》连载到今天,终于画上了句号。很想说点什么,但忽然局促地不知道怎么开头。那么就从感谢开始吧——感谢一切陪伴着我淘梦圆梦的读者小天使们,谢谢你们的阅读,喜爱,和支持。这种单元剧类型的文写起来耗脑,我又是一个十分不勤快的作者…导致淘梦常常断更…在这里深表我的歉意orz。非常非常感激一路陪伴的读者们,你们的不离不弃是我写完这本书最大支撑(抹眼泪)。濯尘和倾辞的设定其实在五年前就存在了我的word文档里,而我选择在2017年给他们全新的生命和故事,展开一段新的旅程。写文的过程里也常常卡壳,沮丧,怀疑和否定自己,打好的大纲全部推翻重来,有时候短短两千字改来改去就写了一个星期(这绝不是我拖稿的借口)(假装看风景)。对于写作者来说,语意和片段的重复是令人懊恼的事情,有时候对着空白的文档,觉得灵感已经枯竭成稻草。如果不是可爱的你们在留言里催更,提出想法,帮我捉虫,喊着大大加油……这个梦很难圆满。作为写手,输出自己的感情和想法,和你们的目光交汇碰撞,与你们的心灵相互吸引,是我最幸运和最幸福的事情。短短十五万字写了十个月,我真的算一个蜗牛作者(羞愧脸),慢吞吞地在word里爬着,偶尔还会倒退几米。但写完它的那一刻,我的内心充盈而幸福。其实动笔写淘梦的时候,我刚经历了一段感情挫折。在这段陪主角淘梦也陪自己淘梦的旅程里,我遇见了很多跟我一样无可奈何,苦于把一切记得清楚的人——敢爱敢恨的红衣刀客,带着柳叶刀远走天涯;看破正邪的锦鲤僧人,以白衣普渡心爱的黄藤姑娘;自卑的蜘蛛妖姐姐,在亲情里看见了自己的美丽,重拾织景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