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斗仙:鼠篇》来自www.aqbxs.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十二斗仙:鼠篇》作者:白毒不侵 文案: 十二个连环故事,讲述十二生肖的爱恨传奇。 攻:绝大部分都是仙。 受:绝大部分都不是仙。 很多很多年前,人间的历法里还没有生肖守护神一说,所以天君一个突发奇想, 从此成就了后世十二斗仙的诞生——十二斗仙,即十二生肖原型。 本文将以此出发,用作者个人的天马行空,为读者创造出一个属于十二生肖的传奇故事。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奇谭 玄学 搜索关键字:主角:蜀孑,易笙,等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和谐文明友爱团结 立意:说古喻今,传承中华文化 ☆、金鼠良遇1 攻:蜀孑 受:易笙 天边一个滚雷打来,轰隆隆的一声巨响。 人群还没来得及反应,豆大的雨珠就噼里啪啦砸了下来。转眼雨珠变瓢泼,瓢泼变决口,大街上鳞次栉比的铺面慌慌张张收箱抬货,没一会儿就散了个精光。 蜀孑和一群叫花子窝在墙角边,腰腹以下全部淋湿,鞋子里能养两条花鲤鱼。 他一动不带动,面无表情的瞥了一眼手边缺掉半个口子的泥陶碗,肚子里骂了声娘。 狗货雨神,连着几天打雷下雨起大风,你他妈别是兜风袋漏了吧,要这么个玩法? 雨神听不到他的骂,兜风的袋子反而敞得更开,吹倒了旁边的老歪脖子树,砸烂了叫花子们躲雨的墙,顿时“轰”的一声,烟尘四起,风雨飘飞。 蜀孑“呸呸呸”吐掉嘴里的灰,抬起袖子抹了把脸。他淋了几天的雨,这会儿正发着烧,隔壁那些乞丐没人搭理他,只因他是半年前才来的新人,叫花子门派也有规矩,新来的都得先挨上一顿欺负,表现好的才能收编。 叫花子们一看墙都塌了,雨又下这么大,今天怕是没收成,纷纷卷了铺盖打道回府,到寄居的城郊荒宅里睡觉去。 但蜀孑去不了。 他浑身烧得难受,一点力气也使不出,走步路都费劲,不如靠着这片残垣歇着舒服。而且叫花子门派有规定,新来的白天不准进荒宅,全打发出去讨饭要钱,要的多了自己还能留几个铜板打壶酒,要的少了全得充公,一个角角都别想留。 蜀孑又骂了声娘,靠在不遮风也不挡雨的破墙边闭眼打盹。 他已经两天没吃饭了,饿得胃里火烧似的疼。 大雨逐渐淅淅沥沥,被风吹得刮到面门上,头发泡在水里,脸也没一块干净的。蜀孑心里烦,脑子则开始浑浑噩噩,头涨蒙蒙的疼,又酸又麻,像挨了几闷棍。 突然,那些原本有节奏的落在脸上的雨水暂时停住了。 但大雨并没有停,因为蜀孑听到有水珠溅在伞面上的声音——有人站在他面前,撑着一把伞。 蜀孑倏地睁开眼,看到了一抹白。 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几乎贴到他鼻子间,蜀孑眼珠停滞,盯着那个馒头一动不动。 本能的饥饿反应,喉头滚动,咽了一口干唾沫。 “给,”一个温柔的男人声音:“吃吧。” 蜀孑端住了作为一个还要点脸的男子汉的最后尊严,没饿狼扑食抢过那馒头,他抬起首,打量起面前的人。 一个男人。 身形有点瘦,骨骼也纤细,不知是天生就这样还是后天没养好。看他肤色偏白,脸上瞧不出太多血色,多少有点病容姿态。但不可否认,这男子生得精致,眉眼含玉,竟有种女儿家的婉丽之美,要不是他身量比一般姑娘还是要高出不少的,蜀孑真要把他当成个女扮男相的怪人了。 男子见蜀孑呆愣愣的望着自己不说话,也不动作,他弯唇一笑,神情犹如三月里的春风拂过大地,眼角眉梢上皆是熠熠辰芒。男子将手一矮一放,白乎乎的馒头就搁到了蜀孑怀里。 “吃吧。”这人微笑着又说了一声。 撑在头上的油纸伞将蜀孑整个人罩在里面,雨滴噼里啪啦的还在下,脆弱的伞盖唱着一曲不知名的调。蜀孑两条腿压得发麻,虚搭在腹部的一双手也因为天寒而有些没了知觉,但那个白乎乎的馒头太香了,热气就烫在贴近心口的位置。他不知从哪儿生出来力气,手缓缓的、慢慢的就抬了起来,逐渐够到了怀里的宝,艰难地往嘴边送。 什么君子不君子嗟不嗟来之食,全是放屁的鬼话!气节放一边,饿死才是大。 蜀孑坦坦荡荡的啃起了馒头, 男人见他终于不再拘礼,微微一笑,直起半弯着的腰。蜀孑这才发现方才自己被伞盖遮住了全身,可这男人的衣衫却几乎全湿掉,月白色的长衣上布满了片片水痕,隐约可透见里头的内衫。 蜀孑有点意外。 一个馒头,半个铜板就能买来,算不得大恩大慧,所以他没急着道谢。可这样大的雨,明明自己就撑着伞,且还只有一把伞,这怪人却舍己渡人,关照着他这个素不相识的臭叫花子,把自己放在雨水里泡。 什么怪心肠,念佛的吗? 男人颠了颠肩头滑下来的背篓,见已无事,撑伞离开。 蜀孑终究是没道谢,只是偏头的工夫扫了一眼那个瘦不拉几的背影。那么单薄的一副脊梁,却背着那样大的一个竹篓,人间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老鼠背秤砣。对对对,就是老鼠背秤砣。 想到这里蜀孑就觉得好笑。老鼠?秤砣?神经病,我可没背过那玩意儿。 忽然一串踏着水珠的脚步声跑近,蜀孑叼着馒头还没来得及扭头,一把纸伞就端端正正的塞到了他手心里。 男人呼吸略促,喘了喘气,才道:“伞,你留着用。” 蜀孑一脸莫名其妙,眨了眨眼,半天没反应过来。 待后知后觉,男子已经跑走了。 蜀孑低头,被握得温热的伞柄包在他手心里,竹柄上的热意并不滚烫,甚至因为四周太冷,残存的温度很快就消耗殆尽。可莫名的,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个角落轻轻颤了一下,然后迅速裂开一道口子,一股暖乎乎的、细细窄窄的热流倏地窜过,还没来得及回味,手里的馒头就掉了地。 “咚!”的一声闷响。 已经跑出去十好几步的男子突然顿足,他转过身,隔着烟雨茫茫的不远处,破败的残垣下一条黑漆漆的身形躺在泥水里,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弃犬。 男子当即奔回去,抓起掉在脚边的伞撑好,挡住落在蜀孑脸上的瓢泼大雨。他推了推地上的人,脸现焦急,用自己并不坚实的手臂与肩膀将人扶起靠在胸前,用力唤了一声:“喂,醒醒!” 蜀孑做了一场混沌大梦。 瑶瑶金辉的九重天,天君陛下端坐在御座上,膝盖边趴着一只三花狸猫。蜀孑满眼厌恶的觑了那猫一眼,狸猫像通了灵识,立刻转过头,对着蜀孑就张开了血盆小口,一副要活吞了他的样子。 蜀孑本能的浑身一抖,恶寒感爬满全身。 “一只连人形都没修成的灵猫,也能把你吓成这样。出息。”孔暄抖了抖衣袍,掏出玉壁梳刮了两下他那墨绸似的乌发。 “你当我愿意这样?”蜀孑别开脸不再看妖猫,打量了一眼忙着找镜子的孔暄:“你一个孔雀精,当然不怕猫,少站着说话不腰疼。” 孔暄哼哼,一边对镜梳妆一边道:“没做神仙之前大家都是躲在洞府里修炼的,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千百年前的老黄历了,你就是喊我一万句孔雀精,我也不掉一根毛,又何必呢。来来来,劳烦鼠仙大人给打个眼,帮瞧瞧头发没歪吧?” 蜀孑掸开面前碍事的镜子,烦躁地扫了一眼四周,大殿里乌泱泱挤满了各天庭来的仙官,都等着天君陛下召见答对。蜀孑没什么信心,但又不甘心放弃这难得的机会,孔暄知道他焦躁,收了梳子,开解道:“入主十二斗仙宫虽然听起来诱人,但真有贼心也未必有那贼魄力——你知道陛下一向英明,想入斗仙宫,下凡历劫不扒掉一层皮绝不可能让人回来,最后还不是报名的多,真肯下去的不一定有几个呢。行啦,会有你一份的。” 十二斗仙宫,蜀孑盼了几百年才等来的翻身机会。 九重天庭,仙官过万,就好比人间的帝王朝堂,上有一品丞相首辅,下有九品芝麻小官,更有那连官号都排不上的无名小卒如过江之卿。蜀孑七百年前修得天道,位列仙班,只因出身普通,不过是蟹爪山下一只毫不起眼的耗子精,入了天庭也没什么好待遇,被分到禄食殿做了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官。 让老鼠管粮仓,也不知哪个天才想出来的安排。为着这一桩,本来一向恪尽职守、与人为善的蜀孑没少背后遭人笑话。他蟹爪山上数百年修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其实性子冷僻孤傲。但既然上了天,为求留个好印象,平时拗着脾气逢人就笑,可笑破了面皮也没换来什么好脸色,该笑话他的照样笑话,该避着他的也从不靠近,除了一只花孔雀,七百年了,这泱泱九重天里没一个能让他交付上一句真心话的人。 孔暄摸出颗冰糖丢进嘴里,咂摸了半天,道:“不过话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点担心你啊。” 蜀孑抱臂而立,眼睛盯着远处的天君御座,嘴里道:“担心什么?” “你想啊,”孔暄抿了抿齿间的糖,道:“十二斗仙是天君新赐的官职,这十二仙轮流值守人界安宁,可见天君期望不低,今后肩上的担子也一定不轻。你从前只管守一个死粮仓,没什么危险,最多只是无聊。可以后万一入主斗仙宫,每十二年就得下界守一方平安,保不齐还要跟那些爱惹事的妖魔鬼怪较量高低,累就不说了,只怕连安危都要拴在裤腰带上,你不担心啊?” 蜀孑转头看他,停了半晌,方道:“比起一辈子浑浑噩噩当个守粮仓的废物,我宁可提着脑袋上战场。” 孔暄一噎,气得捶了他一拳:“你一个文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万一真动刀动枪,行嘛你?再说了,我从前也没见你这么有热忱之心啊,怎么还惦记上守护人间百姓了?” 蜀孑垂着眼皮没吭声,半天后突然哼哧一笑。他摩挲着手里的玉牌,不急不忙道:“做守护神也未必非要心里装着万千黎民。差事是差事,人情是人情。我没有人情,也不存善心,若我入主斗仙宫,守一年平安是分内职责,绝不动心动情。” ☆、金鼠良遇2 不知从哪里飘来的热气,烘得蜀孑脸上烫乎乎。 昏迷前那一刻,他脑海里思绪万马奔腾,没想到好歹一副神仙体格,轻易竟被一场发烧小病给撂倒,果然禁了仙法的神仙就是废物一坨。 蜀孑动了动眼珠,费力的掀开两瓣眼皮,入眼一片模糊光影。就着远处篝火的亮光,大致分辨出自己是躺在一间还算宽敞的破屋子里。 屋子正中央歪着一尊满脸掉漆的土地像,供桌倒是干净,摆放贡品的碗碟空空如也,被整齐的码在一边,一只粗麻口袋放在最外,露出浅浅的一层金色小米面。 这是座荒废了的土地庙。 耳边有对话声响起。 一个七老八十的粗哑嗓子咳了两声,言道:“就按我这个方子来,不出三天,必然退热。” 另一个有些耳熟的男声礼貌应道:“好,有劳大夫了。雨天路不好走,我送送您。” 蜀孑平躺着动了动脖子,随着人声走远,他闻到了一股药炉子味,药气带着水汽直扑两鼻,令他忍不住打了个大喷嚏—— “阿嚏!” “你醒了?”熟悉的男声走近。 蜀孑仰头,视线里倒映进一张润白的脸。不久前这张脸还撑着伞在大雨里给他一个果腹的馒头,这会儿二度照面,蜀孑不禁有些感叹因缘际会还挺奇妙,原来自己是被他救了。 蜀孑撑着地面坐起身,咳了一声:“嗯……醒了,多谢。” 男子温和一笑,走到架在火堆旁的热锅前盛来一碗米粥,递给蜀孑道:“你淋了雨,发烧了。方才大夫来看过,留了药下来,我正熬着。你喝点粥,先暖一暖身子。” 蜀孑垂眸,目光落在米粥……和眼前这双净白的手上。那手十指纤纤,骨骼分明,秀如玉段,肤比凝霜……等一下,我什么时候会这么多酸词了?! 男子将温度合宜的粥递到蜀孑手里,返身去看护药炉。 蜀孑喝了两口,这才想起该问问对方叫个什么,便冲那背对着自己的忙碌身影道:“公……请问公子怎么称呼?” 男子盖上药炉,他手边放着背篓,之前淋了雨,这会儿竹篓上的水珠都还没滴完,不知道里面的东西湿没湿。男子找出块干净的布,没顾得上回身,就这么背对着这边应道:“我叫易笙,不易的易,笙曲的笙。” 蜀孑一边喝粥一边品鉴似的咂摸了两遍这名字,易笙,易笙,如果不知道是哪两个字,也很容易听成“一生”。 易笙擦干净竹篓上的水,手碰到腰间荷包。他取下荷包打开绳结,本就不鼓的布袋里此刻静静的躺着三枚铜板,原来的两吊钱被他拿去请了大夫买了药。 蜀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将一切全看进了眼里。 他盯着那个绣了两朵小白梅的朴素荷包,一动没有动。 “看病的钱……”不知道怎么了,蜀孑有些心跳过快:“我一定会尽快还你。” “小事,不必放心上。”易笙挂回荷包,打开背篓,里面整整齐齐叠着一床单薄的软被,还有两身内衣外衫,剩下就没什么了。当然,如果他手上抱着的那个包着锦布的奇怪东西不算的话。 蜀孑有些好奇,问:“你怀里那是什么?” 易笙将物件小心摆到地上,小心的一层一层打开锦布,边动作边道:“傀儡木偶。我是卖艺人,这是我的友伴。对了,”他转头看向这边,嘴唇边还带着浅浅的笑:“还没问过你的名字?” “我啊,”蜀孑吸溜了一口粥,转念一想自己这个神仙混得一般,远不如雷神电母他们来的有名,告知真名也无妨,便道:“我叫蜀孑,蜀道的蜀,孑然一身的孑。” 一碗热粥很快喝尽,蜀孑动了动四肢站起身,自觉的将碗放到供桌上。他没想过要去洗,准确的说是他也不知道这碗该不该他洗,又该上哪儿洗,不如先撂一边。 易笙解开包得严严实实的锦布,露出了内里真容。一个有成年人一臂长的女傀儡木偶,木雕构里,施以粉彩,外着锦缎云衣,头戴霞钗鬓花,眉眼露笑,点绛朱唇,可谓栩栩如生彷如真人。 蜀孑看得有点入神,却不是被木偶迷了眼。 一团明明烈烈的火光,一个清瘦的背影坐在火堆里,小心地给木偶梳着发髻。木偶本是个女子形貌,模样娇贵,衣衫华丽,可以说是蜀孑见过的最好看的傀儡。可这个给木偶梳妆的青年,蜀孑分不清是自己刚睡醒眼睛还迷离着,还是火光太朦胧叫人看不清,他只觉得易笙的眉目和木偶好像,一样的明眸皓齿,一颦一笑,美得绝伦。 甚至那女傀儡的美都不及眼前的人。 如果非要说易笙和木偶有哪里不同,蜀孑细看,便是木偶身上那一丝一缕的锦衣华服,对照易笙的素衣朴衫,两厢一比,云泥有别。 蜀孑晃了晃脑袋,一阵冥空,把脑子里说不清的奇奇怪怪打散。他见易笙侍弄起木偶就仿佛入了定,再不闻周遭动静,自觉靠坐到一边,对着篝火发起了呆。 易笙倒没完全入定,还留神着炉子里的药。药汤已沸,他拿了只新碗倒好,又吹了吹,等回头时才发现蜀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着了。 虽说药该及时喝,但睡眠也有益于身体康复。易笙笑了笑,将药汤倒回炉子里,柴火抽出些,吊着余温把药煲着,等蜀孑醒了再喝。 金风玉露,一叶知秋。 养病的日子时间过得慢,这三天里蜀孑吃喝都在破庙,自己不用动手,那个好心肠的青年总是先他一步把饭食做好,除了没喂到他嘴里,可以说是关怀备至照顾有加了。 再脸皮厚的人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蜀孑转了转手腕活动筋骨,确认身体已经痊愈,要是还赖着不走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于是他道:“小易啊,我……我看你一个人住这庙里不安全,反正我也浮萍一棵,要不我搬过来,咱俩搭个伙?” 正在给木偶补眉色的易笙停笔看过来,脸上说不清是什么表情,大约是诧异,反正不像抵触的样子。易笙倏然一笑,道:“这庙本也不是我的,你想住过来便住吧。” 蜀孑跟着傻呵呵一笑,在话里找补道:“我就是觉得这几天麻烦你了,我一个乞丐,别的本事没有,但两个人住一块儿多个照应。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随口招呼一声,我总能帮点忙。” 城西的荒宅是乞丐帮的老巢大本营,蜀孑下凡历劫被发配到了这,入乡随俗去了荒宅,却不想一群要饭的居然还有帮规,老一代欺软怕硬,看到他们这种新人就紧着欺负,什么白天不准回宅、一天至少要讨三十个铜板、逢年过节得给当家的送贺礼、每十天才能轮一次集体洗澡……最后一条蜀孑不能忍。 他是个有高度洁癖的神仙。 为此每天傍晚,这人一个人裹着脏兮兮的乞丐衫跑到后山野湖边洗澡,也就因为这一条,一个脸上干干净净的乞丐怎么还能算是乞丐?蜀孑的格格不入加剧了老乞丐们对他的反感,平时没事就拿他开涮欺负,忍得蜀孑肠子都断了两根。 蜀孑回来收拾包袱,几个老乞丐正在院子里晒太阳。其中一个见他消失了三天又突然出现,咂巴着一口老黄牙吐出一口烟,讥道:“哟,这不是俊哥儿回来了?” 蜀孑生得英武不凡,容貌气度别说乞丐窝里出不了,放到人间的世家公子堆里也不违和。一众乞丐见他长得又好,又爱干净,平时还不跟他们亲昵,更加妒火烧心气不打一处来,所以每次见面逮住他必骂,不挖苦个两句都活不了。 这些恶言恶语蜀孑已经听了大半年,也不比天宫里那些背后的诋毁杀伤力大到哪儿去。他充耳不闻,甚至内心毫无波澜,进了荒宅就直奔自己那张地铺,麻利的收拾好物品,提着包袱出了门。 老乞丐们见他突然回来,还如此目中无人的不打招呼就进屋,顿时冒火,齐齐站起身拦住了去路。 蜀孑冷眼以对,两丛没什么温度的目光自三人脸上一一扫过,嘴唇拨动,吐出一个字:“滚。” “呀!反了天了他?”拿着烟袋的乞丐大喝一声。 另一个乞丐袖子一撸,摆开阵势就要把巴掌甩上去。 “好小子,你是不想在咱们芙蕖镇混了吧?”第三个乞丐甩开了膀子,二话不说,扑过去就准备将人撂倒。 蜀孑一手提着包袱,另一手挡住乞丐的攻势,几乎不给对方反应的时间,脚下一个过膝扫堂,手上劲道一提一推,眨眼间就将三人摔了出去,震起一片“哎呦”惨叫。 乞丐的叫骂声被甩在身后,连同那两扇合不上的破门,吹散在萧萧秋风中。 不远处,泥道边溜过来一个促狭身影。蜀孑睨了睨眼皮,原来是平时最喜欢在老乞丐面前谄媚挑拨的小乞丐阿钊。 阿钊偷溜回荒宅躲懒,刚好在门口把一切看了去。他心中大惊,料不到平时只有挨欺负受骂份的蜀孑竟敢以下犯上,殴打帮派里的长老大爷! 狗胆子怎么这么大? 阿钊贴着墙根猫着腰,两只眼珠骨碌碌警惕地盯着这边,想想这么干瞪眼的对峙又有点怪,便壮着胆子喝道:“你、你打了长老们!我看到了!” 蜀孑一脸冷漠的觑着他,拍拍手里的灰,道:“关你屁事。” 阿钊一噎,气势上顿时输了一筹。他气不过,跳起来骂道:“你敢打长老,看我不告发你!臭小子平时就看你不安分,想不到这么恶劣!” 蜀孑突然有种被狗咬了一口的感觉。谁不安分,谁恶劣,谁狗仗人势欺软怕硬? 他迎着阿钊警惕憎恶与惧怕的目光,不偏不躲,冷笑道:“爷早就该收拾他们了,”手指一抬:“包括你。” ☆、金鼠良遇3 傍晚,夜色凝成漆黑的墨,几颗舒朗的星缀在空中。 蜀孑披月归来,庙里的灯火还亮着,一副瘦削的背影坐在供桌旁,手上缝补着一件单衣。 蜀孑嘶了口冷气,下意识摸了摸脸颊。 易笙听见脚步,回头看过来,见是蜀孑,微笑着起身要帮他盛饭。蜀孑捂着脸蛋尽量避开易笙的目光,嘴里咕噜道:“你吃过就早点休息了,不必留我的,我回来弄也一样。” 易笙摆碗放筷,这几日他出去表演傀儡戏,但初来乍到,收入不多,所以每天只能买些便宜的蔬菜,吃些小米稀粥,好几天没见着荤腥了。他一向饮食清淡,倒不介意菜里没油,就是对于刚大病初愈的蜀孑心里抱歉,就在旁的地方多照顾一些。 易笙盛好了饭,在蜀孑对面坐下:“不妨事,我在缝衣服,正好等——你脸怎么了?” 还是被他看到了。 蜀孑没法再遮挡,只好放下手,露出左边脸颊上一道沁血的伤口。伤势不严重,就是位置讨厌了点,要是养不好,八成得破相。 蜀孑在心里问候了声天君他娘。 这伤是揍阿钊时留下的,却并非为阿钊所伤,那个混混这会儿恐怕还捧着满嘴掉光的牙趴在水塘边嚎哭呢。蜀孑是仙,下凡历劫前签了军令状,功成身退重返九重天前不能动用任何法术,更不能欺侮平民百姓,否则就得受罚。 脸上这道伤就是惩罚。 它在蜀孑揍完阿钊回来的路上自动长出,位置挑得尖钻,偏往人门脸上爬,也是坏得够阴的。 “没事,打了场架而已。”蜀孑撒不来别的谎,只能差不多交代几句:“那群地头蛇平时横行无忌,见我要走,恨我日后不能讨了钱再孝敬他们,就打了一架……你别看我这样,他们也挂了彩的,算扯平了。” 易笙与他本不是一路人,也没经历过那些打打杀杀。但这几日相处中二人偶尔交谈几句,他能理解蜀孑说的那些遭遇,想了想,宽慰道:“既然出来了,以后也就不回去了。你……你后面有什么打算吗,还是想继续乞讨为生?” 蜀孑很想告诉他自己除了乞讨外根本无其它路可选,这趟历劫天君钦点的命盘就是要饭,除非历劫结束,否则那只破碗就得一直端下去,这身乞丐皮也永远都别想扒下来。 “就……”蜀孑微顿,似乎也在找合适的措辞:“就先这样吧。等把身体养差不多了,再把冬天挨过了,来年看看有什么差事可以谋生。” 蜀孑吃完饭,易笙也缝完了衣。从荒宅带回的包袱里没什么值钱家当,一床打满补丁的被盖和一身同样打满补丁的衣裳。蜀孑走到他的铺盖上坐下,将衣服叠好摆在“床”头,又把被子铺了,想起有什么事没做,正要起身,易笙已经端着他吃完的碗筷出去了。 土地庙外有个小院子,也破得不像样,但院子里有一口井,很庆幸还没有干,每天都能打出水来。 蜀孑抱着手臂踱出步,易笙蹲在水井旁洗碗。 他眼睛不眨地注视着那个背影,总觉得哪里说不上来的奇怪。他活了七百年,相识的、见过的人数以万计,可从没碰到过一个像易笙这样的。你说他傻吧,他又并非那种单纯的痴傻;你说他善良吧,这词儿听着又像在骂人。 他如此待我一个一穷二白的臭乞丐,图什么? 蜀孑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蜀孑心大,冲易笙的背影喊了声“又劳烦你了啊”。易笙忙得没回头,但听声音是不介意这么辛苦付出的,道锅里有热水,让蜀孑去洗把脸,早些睡吧。 蜀孑应了个“好”字,真抱着手回屋了。 秋日的白天开始变短,早上太阳也升得越来越迟。蜀孑作息跟着日头走,每天睡到快近中午了才醒,睁眼时总能闻到淡淡的粥香,有时锅里还会盛一只剥了壳的白鸡蛋。 他心安理得吃着不靠他买来的食物蔬菜,他不知道表演一场傀儡戏能挣多少钱,但看易笙每日出门回来都有收获,应该混得不错。 这天,吃饱喝足的蜀孑难得没赖在庙里晒太阳,拿着破碗带上竹棒,晃晃悠悠往镇里去。 芙蕖镇在一片青山碧水间,这里民风淳朴,物产丰饶,所以来这儿养老的乞丐一年多似一年。蜀孑还挑的之前一直盘踞的那面破墙,这里原本每天都窝着七八个乞丐,但奇怪的是今天一个人影都没见着。 他悠然自得的靠墙坐下,两腿一支,破碗一放,闭上眼睛晒起了太阳。 想他当年自请竞争十二斗仙,最后过了天君殿选,被派下凡历劫,干过多少苦累事,当乞丐绝不算最惨的。但吃苦受累他不惧,再苦再难还比得过蟹爪山上修行的那二百年?他只是不安。入主斗仙宫的名额只有十二个,但这一趟被天君派下凡的神仙至少过百,如此激烈竞争下,他还能心想事成吗? 想起这些蜀孑就烦,连闭眼睡觉都没了心情。他耳聪目明,恍然间听到一声清脆的“嘎嘣”,该是有人给他扔钱了——不多,一个铜板砸碗里,连朵浪花都激不起。 蜀孑没睁眼,就着这动静琢磨起自己今后的未来。易笙那句无心的话问得没错,他后面难道还要这么继续沿街乞讨当个臭要饭的下去?历劫也有终点,什么时候是个头?这回结束后还有没有别的劫数,天君该把他们召回去宣布结果了吧? 日头开始西沉,离晚饭还有一小段时间。蜀孑突然想回去做饭,他手艺凑合,这段时间一直是易笙照顾吃喝,连洗完澡换下的衣服都不嫌弃的代他洗了,说什么他身体还没好痊,碰不得冷水,反正洗一件也是洗,洗两件也是洗,就别都沾手了。 占人家那么多便宜,做顿饭回报一下也是应当。蜀孑这么想着,收了破碗和四个铜板,先拐去菜场提了两根萝卜一把葱,庙里还有一点剩的野蔬,混巴混巴弄个汤,晚饭就这么对付一顿。 回程的路要经过街心一座石桥,蜀孑一路晃过来,刚走到桥头,耳边一段细细绵绵的唱腔传来,唱的字词一时分不清,但能确定这声音很熟。 蜀孑不自觉的快走了几步,刚上桥头,视线里一群看客围成个半圆的圈,把正举着木偶的易笙围在中间。易笙脸上表情生动,与他手里的提竿木偶融为一体,木偶在笑,他唱得也笑;木偶拭泪啜泣,他的眉也紧锁不展。 蜀孑停下了脚步。 之前总觉得易笙只是长得好看,却不想他唱起戏来更是妙哉。他平时声音清清亮亮,反串起女声却格外柔婉,台下观众们听个热闹,也有慷慨解囊的。蜀孑站的位置偏,能看到周围人捕捉不到的角度——傀儡美目流动,顾盼生辉,举着它的易笙一颦一笑,一嗔一骂,都是眼中秋波流转,不输那涂脂抹粉的木偶半分。 这回蜀孑是真看呆了。 原来男人……也可以美得如此摄心掠魄。 这认知彻底颠覆了他对世间男女一贯的印象,他并不讨厌一个男人可以比姑娘家还娇弱妩媚,尽管只是在唱曲的那么短短一瞬的工夫里。而且说到唱曲,孔暄身为天庭御乐司首席乐神,吟歌起舞的时候比易笙拿捏多了,有回为了博天君一笑,不惜连女装都扮上,九重天上上下下笑得人仰马翻,这事到现在都还在天界流传不衰。 然而彼时孔暄的女气和此刻易笙的柔媚又好像不是一回事。严格说起来,易笙似乎只有在举着木偶的时候才将自己化作女子,与傀儡共情,视己身为彼身。 一曲折子戏还在演绎,提竿所牵的美人木偶联动情节,引人入胜。蜀孑提着萝卜打了两个响指,摇头晃脑踏着曲调信步离去。 傍晚易笙回来,刚进院子就闻到一阵饭菜香,不禁诧异,驻足在门口愣了片晌,这才抱着木偶跨进屋。 蜀孑已经摆好碗筷,火堆架在矮桌旁,这样饭菜能保着温。这里一应物品都是现成,碗来自装贡品的深碟,筷子是易笙拿竹段削的,洗衣的木盆由隔壁一个鹤发老翁赠送……总之日常生活算有保障,蜀孑觉得比窝囊在荒宅的那段日子要好上一百倍。 “回来啦?洗手吃饭。”蜀孑开锅盛饭,脸上挂着藏不住的笑。 这是他下凡以来初次进厨房做饭,之前一个人独居九重天,除了孔暄外还没人尝过他的手艺,如今重出江湖,心里忍不住雀跃,只等着易笙尝完好好夸个几句。 易笙也有些惊喜,他没想过乞讨为生的蜀孑竟会做饭,而且看桌上一菜一汤,虽然味道暂不知晓,但色泽合宜,香味也扑鼻,想来定是好吃的。 “有劳你了。”易笙心中欣喜,蜀孑给他盛饭拿筷:“有什么劳啊,我都吃你用你这么多天了,厚着脸皮心安理得,不也没跟你客套拘礼么。” “那不一样,”易笙接过碗筷,模样挺认真地道:“你身体刚好,本该好好休养。我白天出去卖艺,多少能挣些钱,你在这里不过是添副筷子的事,不必觉得欠了我的。” 蜀孑耳朵里听着这些话,心道可真是个憨憨的呆善人,多我一张嘴就得多吃一碗饭、多花一文钱,你那钱如此辛苦才挣来的,自己留着不好么——对啊,给自己留着,有空了去裁身新衣裳,或是给那床薄被子再充点棉。有次夜里醒来,蜀孑记得清楚,易笙蜷缩在他不比衣服厚多少的被子里,猫儿似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分明是冷的。 想到这里,原本挂在嘴角的笑意忽然淡了下去。蜀孑端碗不语,易笙倒没察觉出什么,一边吃菜一边品鉴,真叠口不绝的称赞了好一番,听得蜀孑五味杂陈,之前期待的褒奖都悄悄变了味。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会变味呢?emmmmm……你猜 ☆、金鼠良遇4 转眼,三个月的时间悄悄过去。 晚秋终于走到了叶落枝秃的那天,大地一片萧条,背景也变成了沉闷灰烬里偶尔的一抹干冷枯黄,随着一场大风刮过,残存的叶子落了地,埋进黄土黑泥里,等待第一场初雪的降临。 蜀孑脸上的伤好了,没留疤也没破相,不过这事儿算是个警告,被收了仙术就该沉心静气历劫受难,任何妄想通过不被允许的手段来达成目的的念头都会被天法扼杀在摇篮中,无一可幸免。 蜀孑裹着茅草毯子歪在太阳里吹冷风,今天天气凉,没什么人出街,他碗里到现在都空空如也。不过这人当乞丐大半年,也没一天是真把这活儿当营生的。人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是随遇而安爱谁谁,碗就放一边,听不到他一句摇尾乞怜,总归是抹不开面子真张口要饭,自然也就谈不上讨钱。 这天易笙晚饭后早早睡下,蜀孑熄了灯,听着两丈开外的床铺上传来平稳的呼吸声,掀开被子坐起身。 庙里漆黑一片,今夜无月,不然那两扇漏风的窗子还能照点月光进来。蜀孑悄无声息的走到易笙床边,蹲下身,因为看不见人,他稍稍倾身向前,像是确认什么似的一动不动,听了足有半盏茶的工夫,直到能肯定易笙是真的睡着了,这才放心的出了庙门。 虽然历劫的神仙被禁了仙法,但腾云驾雾的本事没被克扣。蜀孑走到一片野林地,料想深更半夜也不会有人来,手捏一朵飞云,直奔九重天。 煌煌天宇绚烂如梦境,寓意吉祥的彩鸟盘旋于上空,不住地发出阵阵啼鸣。蜀孑落脚天门外,值守的天兵是个半熟脸,蜀孑上前打招呼,开门见山道:“兄弟,受累打听个事。” 那天兵刚用过午膳,正靠着门柱摸肚皮消食,见是久不露面的蜀孑,当下笑迎道:“唷,什么风把鼠仙大人给吹来了!今日太阳好,过来晒晒啊?” 天上和人间的时辰并不统一,这会儿地下已经是三更半夜,九重天还暖洋洋的金光一片。蜀孑抱了抱拳,不兜圈子道:“身上有事,不敢耽搁。将军驻守天门,不知近日有没有历劫的仙友回天宫复命的,还请不吝赐点风声?” 小兵被这声“将军”叫晕了脑袋,顿时心花怒放,看人都顺眼多了。可他到底没忘了规矩,便小步挪过去,埋着头悄声道:“大人哪里的话,兄弟我要是有风声,肯定第一个给您送去。这不今天才排到我的班,前些日子都在昆仑山轮值,还真不清楚天宫动向。” 蜀孑一时分不清对方这是真不知情还是不肯相告,但看他脸上表情不像掺假的样子,便暂且一信,道:“如此也罢。这样,将军继续晒太阳,我就不打搅了。前几日下凡的时候不慎落了样东西在内宫,还请将军开个门,容我进去取一趟。” “哎,大人且慢——”小兵笑意一收,恢复了平日的神色:“您这……还望大人恕小的冒失,大人是奉天君令下凡历劫的,无召不得返九重天,此乃天规,大人心里应当门清。您方才说前些日子落了东西在内宫,也就是说不久前大人曾回过九重天?既是这样,还请大人将御召给兄弟打个眼,小的也好放行不是?” 瞧不出这小子这么狡猾,还非得看到了御召才肯放行? 蜀孑一时无法,心中憋恼,他本想混进内宫抓孔暄过来打听点情况,可这么一拦,八成是泡汤了。正待想个说辞对付过去,身后忽然一声拍掌大笑,紧接着就有人高声呼道:“哎呀,这不是鼠仙大人嘛,别来无恙啊!”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蜀孑应声回头,拱手一礼,同笑道:“孔雀仙近来可好?” 孔暄施施然飘过来,眉宇间风情万种,唇边笑意像抹了蜜,对那个竖在原地的小兵眨了下眼,笑盈盈地冲蜀孑道:“真巧了,我方才路过你内宫,仙童递了块帕子来,说是前几日鼠仙回宫时不小心落下的,请我若近期有空下凡,帮忙去给你送一趟。嘿,好巧不巧的,这不就碰上了?” 放屁!天底下哪有这么巧的事。 蜀孑抬眼扫过去,刚好撞上孔暄那一脸戏谑的目光——是了,肯定是这小子躲在背后偷听,把方才跟小兵周旋的一段听了去,这才卡准了时辰出来解围。蜀孑但笑不语,朝孔暄抱了抱拳,回身道:“我刚才就是要回去取这块帕子,现在东西到手,就此告辞了,将军请便。” 小兵一时无语凝噎,只能眼瞧着二人并肩离去。 飞云之上,孔暄掏出玉镜自照,蜀孑抱臂端详他半晌,最终吐出一句:“你还真越来越不像个男人了。” “呸!”孔暄冷黢黢的瞟他:“本仙冒死替你扯谎逃脱盘查,就这一桩就比你男人得多!” 蜀孑噗哈哈一笑,不跟他扯嘴,回归正题道:“我今天来也没别的事,你最近都在天宫吧?问问你,这几日有没有看到谁历劫结束回来复命的?” “哪有那么快,”孔暄歪着嘴嗤他:“把你急的,还怕谁抢了你位置啊?” “废话,”蜀孑抖落着身上的破布烂衫:“你看看这衣服,看看我这张脸,哪个神仙混成这样?” 孔暄给他面子的看了两眼,不当回事道:“又不是头一遭了,之前在荒山上放牛——还有给人挑泔水那次,也不比今天好哪儿去嘛。” “所以我过够了!”蜀孑捏住孔暄手里的玉镜恶声恶气道:“天君偏颇,‘赏’我的都是脏活累活,明知我有洁癖,这么安排摆明了是故意刁难!我是待不住了,趁早比试结束分出胜负,要是没这个命进斗仙宫,老子也认了!” 二人迎风而下,蜀孑还在气头上,孔暄也不太会安慰人,只好道:“要我说做斗仙也没什么意思,我倒巴望着你落选,好跟我两个继续厮混,当什么人间守护神呀,怪没劲的。” 蜀孑充耳不闻。 “而且你自己也说了,你并没有包容怜爱万民的心,竞争斗仙只不过是为谋个出路,才不关心人间事呢,又干嘛这么较真?” 蜀孑还是不为所动。 孔暄再劝几句,蜀孑烦了,转过脸去不听他的。可没过一会儿又扭回来,突然问出一句话:“你看过傀儡戏吗?” “傀儡戏……”孔暄想了想:“当年修行的时候溜达人间,瞧过那么一两次,没什么印象了。怎么了?” 蜀孑挑着一边眉毛,语气里似有炫耀的样子:“我认识一个人,他傀儡戏唱得特别好——天下无敌,厉害吧?” “有病,”孔暄不客气的送他两个白眼:“一个唱戏的,就算唱得天下无敌又怎样,不还是个唱戏的?喂,我费心费劲的在这儿安慰你,你跟我胡扯什么呢!” 真可悲啊,蜀孑满眼同情地看着孔暄,这只不懂欣赏的秃孔雀。 蜀孑摇头晃脑回味着那日看到易笙唱曲的模样,直到落地破庙门前还没回过神来。孔暄掸着衣袖啧声道:“住这么个鬼地方,是有些委屈了。” 蜀孑推门进院,头也不回的道:“你跪安吧。” 孔暄叉腰喷他:“就没见过你这种忘恩负义的!臭耗子你等着,总有你请我求我的时候,告辞!”说罢化作一道亮光,倏的飞不见了。 蜀孑推门进屋,火堆燃烧后的焦炭气息还残存了一些在空气中。土地庙地盘不大,但房梁挑高,热气很难把整个大殿填满,只有离篝火近的地方才能暖和些——他看了一眼自己那张离火堆仅一步之遥的地铺。 后半夜气温陡降,易笙蜷缩在薄薄的被褥里,他发髻解开,一头乌黑的长发散在被子外,像不会流动的河水,静静地匍贴着主人瘦瘦的后背。 蜀孑脚步一顿,本来都要去睡觉了,鬼使神差的忽然挪到了易笙床边。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的,透过破了洞的窗,一弯明辉洒在易笙的半张脸上,从这个角度看,他好像一个乖巧的婴孩,很脆弱,但很干净,任谁的一次轻轻触碰都能把他打碎。 蜀孑有些出神地望着,心底莫名涌起一股古怪的躁动。他忽然伸出手,像不受控制一样慢慢移过去,在快要碰到易笙面颊的时候又猛地停住,一动不动的悬在半空。 可能有一炷香的时间。 也可能只是一个呼吸的顿挫。 那只手突然冲破面前本不存在的网障,轻轻点在了易笙的鼻尖上。 “你有点呆。”蜀孑自言自语着。 易笙睡颜安静,没察觉有人在“骂”他。 蜀孑半蹲在床前,一手扶着床沿,一手点在易笙的鼻子上,压了压,感觉指下的触感有点弹,真的很像婴儿的皮肤。这触感让人喜欢,虽不能说爱不释手,但也不满足于就碰一下鼻子。蜀孑干脆在床前坐下,那只左手不敢移开,顺着鼻子的轮廓往下滑了滑,一不小心就落到了两瓣温温的嘴唇上。 好软! 蜀孑惊奇的发现原来人的嘴唇可以这么软。 他抬起空着的右手,返过去碰了碰自己的,却远不如易笙的那一对来得柔润,比他摸过的最好的棉被还舒软,连天上的云絮都不及。 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呓语了一声。 蜀孑吓了一跳,做贼似的慌忙撤手,三步并作两步滚回自己铺盖,眼睛一闭,被子一罩,总算把一颗心揣回了胸膛。 一摸脸,咦,怎么这么烫? ☆、金鼠良遇5 令人畏惧的寒冬终于到来。 芙蕖镇坐落在一片白雪皑皑的高山旁,一入冬便冷得要命。虽然初雪还没落,但廊亭与栈道上已经铺了一层细白的霜,碧蓝的湖水也流不动了,俨然有结冰的架势。 临近年尾,小镇上人头攒动,处处洋溢着喜庆热闹。置办年货的人们相约出街,一时间静谧的小城仿佛从冻霜里活过来了。 蜀孑最近良心发现,眼瞅着外边一天天冷,他和易笙的衣服被子都是春秋季的,如果要置办新的,银子从哪里来? 不行。 得讨饭去。 不过他是仙,寒冷这种煎熬对他不起作用,主要是想赚点钱给易笙用。易笙那傀儡戏唱得好,可懂欣赏的人太少,肯花钱听戏的更少,每日赚的铜板只够二人吃饭,多余的一样没钱买。蜀孑都快半个月没吃到肉了,胃里一直惦记着。 但他囊中羞涩,也不好意思对易笙说,只能蹲在街角边,做了大半天的心理建设,终于豁出去这张老脸,开始学着张口要钱。 “大妈!大妈大妈大妈,赏个铜板买块烧饼吃吃吧?” “大爷今天气色好啊,赏两个铜板打壶酒喝呗?” “姑娘这衣裳好花俏嘛!赏几个钱让我也做身新衣裳过年好不好?” “…………” 呼啸的北风不应景,吹乱了行人的衫和发。蜀孑靠在树边,倒出碗里的铜板一枚一枚仔细数着——可了不得,破天荒居然讨到了二十七文钱,比他过去一个月的都多。 蜀孑兴颠颠溜达回破庙,日头已落,远处炊烟袅袅,小庙也飘出了饭菜香。蜀孑踏进院子,易笙挑完最后一桶水,把井边的缸装满了。这是他们平时用的,因为天黑打水不便,提前把缸装满,一会儿拿来洗碗洗衣。 一豆烛火,点亮一角亮光。蜀孑捧着碗,这才发现今天的菜色不太一样,平时都是一菜一汤,今天却多了一道,而且还是道水果——一个被切成八瓣的梨,梨肉水润饱满,白乎乎的肉瓣可爱至极,仿佛正跟他招手,唤他快夹一块尝尝一样。 “你买的梨?”蜀孑夹起一块梨肉,先放到易笙碗里。 易笙点点头,微笑着给蜀孑也夹了一块:“隔着碗拿热水烫过,肉不烂,但里头是温的,吃完胃不寒。” “这办法好。”蜀孑夹起梨肉塞嘴里,甜得要命,而且真的一点都不冰,不禁叹道:“听说那些人界——那些富贵人家吃饭就特别考究,我看拿热水烫梨也算一个,换作我可不会管那么多,直接啃了就吃呗,哪管什么寒不寒的。” 易笙没说话,淡淡笑了一下,神色似有些黯淡。 虽然吃肉的愿望短时间内实现不了,但有水果也不错。蜀孑心里开心,饭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正当他习惯性的给易笙夹菜的时候,突然一晃眼,好像易笙的手背上暗影缭乱,像画了什么东西在上面。 “你手怎么了?”蜀孑一把抓过易笙握筷子的手:“这什么啊,是冻疮吗?” 易笙见他着急样子,赶紧道:“小事小事,我每年都长的。” “都这样了还小事?”蜀孑急着脸喊了一声,翻转着易笙的手,余光一扫,又看到另一只手上也是一样,四五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疮生在那两只光滑的手背上,有一个已经破过了,流了血,这会儿结了一层薄痂,但能看出里面的肉还没长好,一定疼极了。 蜀孑似乎从没有这么生气过,他涨红了脸,声音也跟着拔高了好几分:“怎么弄的,怎么会每年都长呢?你长这个怎么不说,就这么忍着让它们烂吗?!” 一顿饭吃得五味杂陈,蜀孑满破庙的找东西,要给易笙涂那一手的疮。可庙里什么玩意儿都没有,连片树叶子都找不见,何况止血消疮的药草。 易笙却很淡定,他起身去收拾碗筷,被蜀孑看见,又发了一顿脾气:“还忙着收那些干什么,手都那样了,还碰!” 易笙看他着急上火的样子,不知怎的,心里一暖,脸上也跟着弯弯一笑,道:“我有药,你别找了。” 蜀孑听他说有药,一个箭步跑过去问他要。易笙走到床边,从背篓里取出一个小布包,又从里面摸出一只小……小……蜀孑眯着眼睛一看,是个只有两指长短的白贝壳。易笙打开贝壳,里头是一块姜黄色的膏药,取一点抹在疮上,油亮亮的糊了一层。 蜀孑似乎不大信这东西能治手,有点嫌弃的皱眉问:“贝壳肉也能医冻疮?” 易笙将贝壳递给蜀孑看,道:“这是一位老渔民教我的法子,里面不是贝壳肉,是拿红花、肉桂、茶油、蜂蜡熬在一起结成的油冻,可以治冻疮斑癣,但收效不会那么快。” “那不等于还是没用?”蜀孑把贝壳塞回易笙手里。 “慢慢就好了,不急的。”易笙脸上挂着笑,还在试图宽慰他。 一股说不上来的烦闷焦躁憋屈,蜀孑满屋子转圈圈,易笙端了碗筷出去,他看到了,这回没再拦,因为他突然想通了一个问题——自打他们遇着开始算到今天,四个多月了,期间衣、食、住、行自己几乎不曾过问。二人暂寄破庙,以此为家,家里一应事务都是易笙在操持,从煮饭刷碗到洗衣晾被,他没出过一分力,换言之易笙付出了多少,蜀孑突然不敢想。 那双手若不是白天出去卖艺表演,晚上回来洗衣做饭,大冬天的泡在冷水里几回,绝不至于冻成这样。 “啪”的一声脆响,蜀孑给了自己一耳光。 冬夜风大,呼呼的狂啸声扰人心神。 蜀孑躺在被窝里辗转反侧,已经二更天了,还是毫无睡意。要说他这辈子孑然一身,除了当初在洞府修炼时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心一意奔前程,他还从没对什么人这么抓心挠肺的记挂过。他自诩为人冷情冷感,不喜往来,没什么功德善心,也不图别人对他好,反正他也不会对别人有多好。平时在天宫和其他仙官碰上,都是面子上过得去的点头之交,除开那只花孔雀,他是真的厌烦去背人情债。 可不知不觉间,他竟欠了这个凡人好大一个人情。 易笙一直没提过他的过去。 蜀孑有时看他那张不食烟火的脸,还有行动举止间一股消磨不掉的贵气,就觉得哪有江湖卖艺的有这种气韵的,该是个名门贵胄的公子少爷才对。 但易笙什么也没吐露过,尽管蜀孑曾有意无意问过几回。而易笙也同样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对蜀孑这么关照,需知这种程度的关照早已经超出一般的萍水相逢,这让蜀孑很纳闷,也很矛盾。 那双生满冻疮的手在眼前挥之不去,蜀孑闷着头,突然刷的一下坐起身,掀开被子冲出了破庙。 他没有走远,而是绕着庙舍足足跑了五十圈,直跑到气喘吁吁弯腰缓劲,可那颗砰砰狂跳的心带着他始终放不下的愧疚感一起跃出了水面,压得他气息全搅作了一团。 不行,不能就这么等着。 蜀孑纵身一跃跳上飞云,火急火燎般朝九重天奔去。 天阙还是那座天阙,亿万年长盛不倒矗立在这里。蜀孑飞至天门外,守门的天兵一刻不离,可他这次学乖了,走正门没机会,还是旁门左道行得通。蜀孑瞅准时机,蹲在一方巨大的太湖石边熬了小半个时辰,直到天兵交接班时守卫最松,一个打眼闪进了大门。 九重天仙官过万,每人各司其职,有负责打雷下雨布闪电的,也有像孔暄那样成天吃饱了没事做就去排演场,领着一群仙娥们跳舞唱曲为宴会助兴的。蜀孑熟门熟路,摸到一座充满了药香的宫殿前。 这是药仙老君的炼丹房。 毕竟来做贼,不敢大张旗鼓,蜀孑猫腰跳上了宫墙。炼丹房不算机关秘地,不会安排天兵把守,只有室门大敞,几个小仙童进进出出忙碌不休。蜀孑被禁了仙术,无法变化自身,他藏在一棵数丈高的树冠中,凝神盯着仙童动静,可这帮孩儿们个顶个的认真负责,眼看就快一个时辰过去,没一个出去喝口水打个盹的。 这么干等不是办法,再拖下去破庙里的易笙都该醒了。蜀孑眼珠一转,想起老君好像养了一条小鬃犬,那犬活泼可爱,圆滚滚的像个黑煤球,突然计上心头。 丹房后院的小花园,一座木头搭建的犬室暴露在视野中。蜀孑飞檐走壁几个连步跃身过去,小黑犬乖乖躺在缎被上啃骨头,肚皮朝上,夕阳的余晖烘烤着它色泽油亮的狗皮,看得蜀孑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狗崽子,日子混得比我都好! 蜀孑二话不说,抓起被子就捂住了黑犬的嘴,接着跃身上到屋顶,踩着砖瓦一路奔回炼丹房,瞅准了院子里没人,胳膊一扬,黑犬从他怀里连跳带飞的滚了出去。 “嗷呜!——” 黑犬摔了个狗吃屎。 丹炉房里的小仙童应声而出,一个个都呆住了,大叫着“爱妃你怎么跑出来了!”“呀,它嘴巴怎么被塞住了?”“快快快,快救它,天哪我们要被老君打死了!” 蜀孑憋着笑不敢动,趁仙童们手忙脚乱救狗的工夫一个闪身遁进丹炉房。药仙是天宫里的太医,上到天君下到仙官,平时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指着药仙给抓药,这炼丹房蜀孑之前来过好几回,要找东西自然是熟门熟路。 时间不多,他站在壁柜前一目十行的看过去,找到了要的东西,拉开抽屉拿了满满五大瓶,揣进怀里,兔子似的迅速蹿出了屋。 还好没人发现。 ☆、金鼠良遇6 天边日头渐渐坠落,九重天步入黑夜。 蜀孑身体灵活,但没仙法傍身不方便,到哪儿都跟贼似的猫着腰矮着身,一路躲躲藏藏跑出药仙殿,闻风而来的老君已紧追在后。 蜀孑都纳闷了,老头子怎么来得这么快。 “蜀孑!——” 药仙挽着白胡子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你给我站那儿!偷药就算了,居然还敢掳走我爱犬,看我不到天君面前参你个匐地求饶!” 蜀孑理亏不敢顶嘴,只能边跑边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找你拿药是给你攒功德,大晚上的都还没吃饭,就别送了吧!” “我送你个四星报喜五福临门!你那是找我‘拿’药吗?你那分明是偷!”药仙一把年纪了体力不支,追到半程渐渐吃力,腿脚逐渐慢了下去,声音也跟着在风里打飘:“蜀、蜀孑——你给我……我等着!早晚有一天……看我不扒了你那层皮!” 蜀孑一路冲下云霄,待落地时已是一身冷汗。药仙的恐吓言犹在耳,天君那张万年不化的冰块脸也跟着浮现在眼前……蜀孑冷不丁打了个寒颤,抚着心口缓身缓劲,指尖摸到两个硬邦邦的药瓶,就在那一瞬,奇怪像是吞下了什么大力丸,顿时就有了应对的胆气——不就几瓶治伤口的药吗,我拿了就拿了,糟老头子你就算告到天君面前我也有话说,当神仙的天天把“为民谋福”挂在嘴边,现下我拿你的药就是去救万民,你们敢罚我就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就是说的比唱的好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看谁到时候羞红了老脸! 蜀孑推门进院,悄默声钻进了土地庙。 时辰走到五更天,天边卷云泛起了鱼肚白,树林里传来翠鸟的晨鸣,蜀孑稍作顿足,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人间的鸟叫。 晨光熹微,庙里一应物什不用点灯已能看清。蜀孑蹑手蹑脚的挪到自己铺边,易笙还没醒,在他掀被躺进去的时候翻了个身,脸正好朝向这边。 蜀孑侧躺在草榻上,头对着易笙的床,这个角度能把易笙的脸全部收进视线。以前他每天睡到日上三竿,醒来不见人,只有锅上热着的粥在等他。 原来易笙睡着了是这样子的。 弯弯的眉,饱满的眼,半张脸藏在阴影里,秀挺的鼻子在脸上打出一道斜斜的柔光,还有……还有那睡着之后才发现有点微微上翘的唇,唇珠明显,像朵爱使性子的娇俏骨花。 蜀孑远远的看着,他没发现自己竟悄悄笑了。 白天二人各自讨生活,蜀孑琢磨了一下午,终于想好一套说辞。晚上对桌吃饭,他先咳一声,接着一把掏出五只药瓶,“哐啷”往桌上那么一扣,大手一挥道:“送你了!吃完饭赶紧上药。” 易笙被他喝得一怔:“什么上药?” “我今天——”蜀孑拿捏着语调,弄得挺像那么回事的,不紧不慢道:“今天救了个摔跤的老头,他自己过街不当心,被马车撞了。我把他背回家,没成想他是个开药铺的,老头说要感谢我,我也不缺什么,就问他要了几瓶治冻疮的药,拿回来给你用用看,管用的话就留着,没用就扔掉。” 都一天过去了,易笙没想到他还惦记着这点小事,正要开口道谢,蜀孑先一步爬起来收拾锅碗菜碟,咕囔着催道:“你去打水把手泡泡,泡软了好上药。还有,今天开始我们分工,以后我负责洗衣刷碗,饭还是交给你做,你手艺好,菜煮得好吃,我……我可能是习惯了你放盐的口味,反正就这么决定了。” 易笙一脸错愕,蜀孑不给他再张口的机会,推着就把人拱出了屋,让他打水泡手去。 冬日天气一日冷似一日,腊月的脚步也似乎走得更快,转眼就到了除夕。 芙蕖镇上下里外装点一新,家家户户都挂上了大红灯笼,蜀孑拎着半只烧鸭高高兴兴往回走,今天收入不错,又是大过年,奢侈一把买口肉说得过去。他摇摇摆摆吊儿郎当的走在长街上,前方一个熟悉身影突然跃入眼帘,蜀孑定睛一看,可不就是易笙! “猜猜我是谁!”蜀孑十分幼稚的躲到易笙背后,想吓人家一跳。 易笙背着竹篓,里面放着他的宝贝木疙瘩,蜀孑这一喝并没有将他吓到,反而转过身冲他笑道:“这么巧。” 平时他们各自出门,除非蜀孑特意去桥头边卖艺的地方偷看易笙表演,否则真没碰上过几回。蜀孑见他手里捧着个油纸包,里面是只小坛子,装得满满当当的样子,问:“这什么?” 易笙打开纸包递给他看:“糯米汤圆。” 蜀孑好久没吃汤圆了,问:“怎么突然想起来买这个?” “除夕嘛,应个景。”易笙重新将油纸包好,二人一同往回走。 蜀孑一听就乐了,扬了扬手里的烧鸭,得意道:“那我们想一块儿去了!我今天也买了好东西,看,烧鸭!大过年的是该改善改善伙食,你瞧你,瘦得隔壁王伯他三孙子都能一拳把你推倒了。” 易笙被他这一句逗乐了,弯腰咯咯笑了好半天。蜀孑在旁看着他笑,不知道为什么,他也乐呵,心里更是开心,比得了天君的褒奖还如意。竹篓压弯了易笙的背,蜀孑错眼的时候看到了,没说话,突然把烧鸭往腰上一别,一把接过了沉沉的篓子。 除夕夜,团圆饭,别的门户都是一家齐聚,偌大的土地庙里却人丁单薄。不过气氛并不冷清,热烘烘的火堆中间烤着几只红薯,蜀孑帮易笙布菜,忙得一脸高兴。 二人对坐,远处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不时有绚烂的烟花划过夜空,烘托得年味也有了。 易笙给他们各盛了一碗甜汤圆,星光一样的烛火中,他的脸映衬得格外红,再不像往日苍白的样子。易笙唇角带笑,对蜀孑道:“新年在即,我没什么物件能送给你,便赠一句‘新岁喜乐,长安无忧’吧。” 蜀孑今天高兴,眼角眉梢上的笑就没一刻下来过,他听易笙这样说,却有些不乐意了,严肃着脸道:“我什么都不要你送,其实……唉,我都好久没过过年了,早不知道团圆饭是个什么滋味。你做了这一桌的好菜,说谢你都是轻的,哪还要你再给我送东西。” 人逢佳节容易触景生情,今晚的易笙虽然情绪一直很高,饭间也有说有笑,但蜀孑觉得不是他敏感,他隐隐约约闻出来易笙像有心事,那些浮在脸上的笑容都不是他的心里话。可蜀孑斟酌思量,不敢贸然打开话匣子,只好找点别的话头岔开。 饭毕,蜀孑烧好热水,易笙去叠衣服。蜀孑摸了摸怀里的钱袋,这段时间他攒了不少铜板,换来半两碎银子,今天他想把这些钱都给易笙,给他贴补家用也好、攒着也好,反正随他高兴。 易笙一看递到面前的半块碎银子,说什么都不肯接:“我有钱,平日开销也都够用,你快收回去。” “我不!你快拿着。”蜀孑连塞带哄的把银子往人怀里按,嘴上笑咧咧道:“我最不会管钱了,放身上说不定哪天就往赌场酒肆跑了。你收着,今天不是除夕嘛,就当压岁钱了,我给你的压岁钱,保你来年平平安安,行不行?再说了,咱们吃喝在一起这么久,我出点钱怎么了,总不好一直吃你的啊,你还当不当我是兄弟了?” 平时二人也偶有斗嘴的时候,易笙都是甘拜下风,这回一样拗不过他。易笙无奈叹气,将半两碎银小心收在帕子里,放进小木箱,冲蜀孑拍了拍箱子,道:“就搁这儿吧,以后你万一要用钱,也找得着。” 蜀孑笑得一副傻愣愣的样子,摸着脑袋嘴里念道:“我没什么用钱的地方,等开春了你去做两身衣裳,不穿白的了,也穿个其它颜色让我瞧瞧。” 开春如约到来,山里的野花已开始散发出带着泥土的芳香气,小镇经过一个寒冬的蛰伏,往日生机逐渐显露。 最近天宫没消息传来,蜀孑压在心口的烦闷愈发上头,虽然瞧不上十二斗仙的高阶神官大有人在,可跟他一样指望着入主斗仙宫改变仕途命运的小仙也如过江之卿。他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但满打满算天君给的名额就这么多,怎么能不急。 孔暄那只臭鸟最近也不来找他,害他盲眼背耳,半点消息都捞不到,只能干着急。 日头偏西,大街上货郎的叫卖声愈渐远去。蜀孑收摊往回走,突然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听易笙说昨夜落枕了脖子有些痛,看辰光他也该收摊了,蜀孑快走几步,往桥头去找易笙。 行到桥边,易笙果然还没走。说来也怪,蜀孑本来心里烦躁得不行,可一见易笙那些阴霾就散了大半,跑过去要招呼人,却见易笙手里抱着木偶疙瘩,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神色淡淡,有些怅然若失的样子。 蜀孑奇怪,这回没再折腾着要吓人,走过去好好的开口招呼道:“发呆啊,看什么呢?” 易笙猛然回神,短暂的愣了一瞬,迅速掩饰掉脸上的苦淡情绪,温和道:“没什么,你怎么过来了?” 这哪像没什么的样子? 蜀孑不语,他个头高过易笙不少,当下垂落眼睫,一眨不眨的盯着对方看,一副非要瞧出什么端倪的样。 作者有话要说:  修完发布的时候才发现本章内容刚好也是发生在腊月,存稿差不多一个月了,有点忘记,算是小小的甜蜜巧合吧。 新年在即,本章应该是“鼠年”更新的最后一章。好巧,这个故事就是写的十二生肖之“鼠”篇,能在蜀孑的本命年发表一部分,也算应景了。 最后,祝福大家来年一切顺利,生活美满,有空的时候也请多多支持小毒君,支持我的作品,么么哒! ——比心~ ☆、金鼠良遇7 要说大街上人来人往,没什么不对劲的,可刚才易笙明明两眼盯着人群盯得入神,表情黯淡无光,藏都藏不住。 蜀孑瞎猜,担心他是不是被人欺负了,问:“今天表演的时候有人闹事了?” 易笙微怔,摇摇头:“没有啊。” 蜀孑又问:“那是遇到什么不开心了?” 易笙再摇头:“也没有啊。” 蜀孑自信感觉不会出错,这人明明就有事,可嘴上就是不说。正待这时,一群年轻书生结伴而过,兴冲冲挥手招呼左右,商量着晚上要去哪个客栈落脚。 蜀孑还要再问,却见易笙像丢了魂似的,不受控的往前走了两步。 他似被什么东西给勾住了,往那群书生堆里径直走去。 蜀孑看傻了眼。 年轻书生们一路呼啸,成群结队招摇过市。易笙抱着木偶,呆愣愣的站在长街上,望着逐渐走远的背影不说话。 这还叫没事??? 蜀孑有点发急了,重重搂了一下易笙的肩,好让他快快回神。等易笙终于恢复神志,他忍不住跟着望了一眼远去的人群,心中纳罕,问易笙:“你认识他们?” 奇怪易笙的眼角有些红,但天色已暗,蜀孑没发现这处细节。易笙轻轻摇头,声音有点沙哑,回答道:“不认识。” 蜀孑被弄蒙了,但还是锲而不舍的追问下去:“我看你情绪不太对啊?干嘛看到那几个书生就心神不宁的,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易笙别开脸不去看他,只低声道:“我……没有啊。” 两人一路无言回到破庙,易笙如常去做饭,蜀孑放好背篓,站在屋子里一时找不到事做,不免再度想起方才易笙在大街上的样子。 那群过路的书生有什么问题吗?能把易笙搅得如此心绪不安,躲躲藏藏言辞闪烁,一副欲盖弥彰的样子。蜀孑受不了这么隔着肚皮猜来猜去,待饭做好,二人对桌而坐,他先给易笙盛了一碗汤,借这工夫重提话题道:“我觉得咱们……也认识这么久了,有什么心事别瞒着,只要你觉得方便,我好歹比你虚长几岁,有事大家可以一起分担,别一个人顶着,怪难受的。” 易笙维持着低头的姿势,目光只盯着自己的碗筷,没有作声。 蜀孑见他没直接拒绝,趁热打铁又添一把火:“而且我这人什么德行你知道的,不算坏吧?也……够仗义吧?更不是个爱背后鼓捣是非的吧?你有不痛快就放心大胆的与我说,我绝不跟第二个人提起,保证——” “我只是有些想家了。” 易笙突然开口,声音特别轻。 有些出乎意料,但蜀孑又觉得这是冥冥之中。想他们这一路相识共处,谁都没倾吐过自己的过去,蜀孑是无过去可说,可易笙却是轻易不敢说。 “我背着傀儡行过千山,这些年里除了它,我不曾拥有任何,早已习惯了漂泊。”易笙静静地坐着,碗里的汤匙在他手上缓慢打转,一碗汤已经放凉。 “十二年。走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会离家整整十二年。”易笙抬起头,眸子里映照的烛光微微亮,像四下无垠的黑暗里唯一的两束光点,看得蜀孑有些出神。 “那你……”蜀孑喉结滚动,轻轻咽了一下:“你为什么要离家呢?是……因为家里穷,才出来卖艺的?” 易笙牵了牵嘴角,像是在笑,自语般道:“我家里很好。书香门楣,世代翰林。” 蜀孑没在人间历练过什么好命数,但“书香门楣,世代翰林”八个字他懂,可见易笙是出生在一个怎样的富贵人家。他眨巴了两下眼睛,有些诧异:“那你出身很好啊,怎么就出来卖艺了?” 易笙没说话,拾起筷子给蜀孑夹了块豆腐,停了停,方道:“我本性叛逆,辜负了父母双亲。家人视我如珍宝,我却抛家舍业,为一己之私一走了之。” 时间倒回到十二年前。 禹都最有名望的世家有两个,一个方家,一个易府。方家老爷官拜朝廷二品大将,易府曾出过三代太师,虽然到这一辈渐渐式微远离朝堂,但族中光耀仍在,也不乏晚生后辈奋发进取,意欲再创家族鼎兴。 易笙生在易府嫡系一脉,是当家老爷正房嫡妻的三子,也是家里最小的晚辈,从小喜文弄墨,多得栽培,被寄予厚望,将来是要考取功名走上仕途的,与他几个哥哥一样,承载着家族的荣耀,肩负着门楣的辉煌。 小时后的易笙十分聪明,是邻里乡亲交口夸赞的神童。他三岁启蒙,五岁读史,八岁上下已经能与父亲对策,十二岁时陪母亲送大哥参加会试,试后易家老大将题目誊抄与他,他竟能答得有模有样,让先生都自愧不如。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神童,却在十五岁那年经由一桩小小插曲,彻底改写了整个人生。 易家老太爷七十大寿,府上热热闹闹大办筵席,可光有酒菜还不行,老太爷爱听戏,让人请了个戏班子进府,席开三十桌,唱了足足五天五夜。 因为是太爷做寿,阖府同庆,家里的小辈们得了恩准,这几日可以不用泡在学堂看书习字,到老太爷身边尽孝,一起看戏听曲猜灯谜,逗老爷子高兴,博个承欢膝下其乐融融。 然而谁都没想到,就是在那次寿宴上,一向埋头诗书、与笔墨为伴的易家三小公子却突然着了魔似的,一眼就看上了戏台上那个灵动如仙惟妙惟肖,咿咿呀呀唱着《愁宫叹》的傀儡木偶。 一个富家少爷,看上了一个死木偶。 奇不奇? 这不是疯了吗? 谁听说过这样的道理? 若说这三小公子情窦初开,瞧上了哪个唱戏的女旦,那勉强还算情有可原,大不了收进房里做个侍婢,待来日年纪再长些,博了功名荣耀门楣,届时娶妻纳妾,将唱戏的小女名正言顺招进府,也算美谈一桩。 可他竟然看上了个不会说话的木头疙瘩? 气煞人也,愁煞人也! 老太爷为此大病一场,易父羞愧,自责上没有侍奉好老父亲,下没有教导好小儿子,也恨得闭门谢客,半个月没出过房门。后来还是易母出面,将易笙叫到跟前,母子俩一番开诚深谈,才弄清原来所谓儿子“看上了”傀儡木偶根本是无稽之谈,他不是看上了木偶,他只是喜欢上了傀儡木偶戏。 一个世家公子迷恋上曲艺戏文,这个版本传出去也好听不到哪去。但易家人关门自省,与其让这傀儡戏一直吊着小少爷魂不守舍,书也不念学也不上了,不如哄一哄他,专为他请来一位曲艺师父,只要他肯继续专心念书上进,那么每日里就可以准其一个时辰,跟着师父学唱念做打,提着木偶扮女伶。 可惜这样的折中之策不过只撑了短短一年。 一年后,十六岁的易笙到了离乡赴试的年纪,家人为其打点行囊车马,还派了两个书童一路照顾。十日后,易家老小等来归程的马车,却没等来那个此后让他们牵挂了半生的儿子。 两名书童匍匐跪地泪如雨下,诉说着发生的事:小少爷到了考场也进了考场,三天的会试一天不落,书童们在旁伺候安心,都盼着小少爷能够高中。可最后一天考试结束,少爷出了贡院,回到客栈,却收拾好包袱和一个他自己做的傀儡木偶,将一封书信交予书童,自此,便彻彻底底头也不回的走了。 书童拼命拦人,少爷不为所动,只道好好将信带回交给双亲,以后也不必派人寻他,山水无依,就此相别。 易父接过书童递上的信,黄纸展开,没有期待中的洋洋洒洒,不过寥寥数十字: “功名利禄是吾辈所求,却非孩儿所求。功名耀门楣,利禄傍家业,身挑一门兴,终成不孝人。只求爹娘珍重,勿寻,勿念。” 一个教养了十六载的天之骄子,明明少时聪慧、大而成器,寄托着家族的希望,更有入仕为官造福一方的天资,却被一只无血无肉的木偶骗了去,沦落江湖,活成浮萍。 众相邻无不扼腕叹息,都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果然应了这句话。看来再聪慧的人也要当心看护,别让他走上歧途,否则半辈子嚼的书喝的墨都到了狗肚子里,还不如拿去烧火添柴来得有用。 一个大家族出了这样的事,说是丑闻都不为过。从此易府里里外外从老到小从家主到奴仆,对此不孝儿孙再没人提半个字,好像这个人就从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一样,他没来过,也不存在离开。 柴火烧得哔啵作响,红彤彤的火光烤得人脸上热烘烘的,像捂了块热手巾。蜀孑坐在座上,他一直听得安静,中间没打断过一声。满桌的饭菜只剩一点余温,易笙停下来,抬头看向蜀孑,有些不自在的、甚至是有些窘迫的看着他,道:“我……其实是这样一个人,你该失望了吧。” 蜀孑有点意外他会这么问自己。 就算易笙做了再大的不忠不孝十恶不赦的坏事,他对不起了谁,可他对不起的那个人不是他蜀孑,大可不必这样小心翼翼的在意着他的看法,在意他是否会失望。 不过蜀孑也听明白了,他们二人相处了这么久,早已成朋友,朋友之间当然会介意对方的为人品行。现下易笙开诚布公,对自己说了那么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因此害怕自己错看他也能理解。 想通这一点,蜀孑突然伸手,穿过宽宽的桌面盖到了易笙脑袋上,用力揉了一把,大笑道:“我为什么要失望,你要是当年不离家,我又怎么遇得上你?哎,别想那么多,你人这么好,对我尚且如此关照,当初也一定不是真心想要抛下父母,对不对?” 谁都听得出来这是安慰话,所以易笙没做声,一个人低头望着桌面,安静地沉默了好久好久。 作者有话要说:  牛年大吉,我们回来啦~~~ ☆、金鼠良遇8 蜀孑不擅安慰人,既然易笙选择沉默,他只能在旁跟着静声不语,心中却在想,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居然甘心为了个木偶背井离乡,从此阔别锦衣玉食华服广厦,孤身一人踏进这红尘里,餐风露宿、抛头露面,每日辛苦只为赚几枚铜板钱,肉舍不得吃一口,衣舍不得裁一件,说是二十六岁的壮力青年,却瘦得像只有十七八,图什么? 若仕途不是心中所求,功名利禄也不是真心所愿,难道在街头卖艺唱曲比当官还来得快活? 蜀孑突然想到了他自己。 如果易地而处身份互换,他会不会为了一时的喜好,放弃原本唾手可得的富贵荣华? 应该……不太会。 不然他这么一轮又一轮拼死拼活的下凡历劫,争入斗仙宫干什么。 但他到底不是易笙,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或许比起功名家业,这只虽不能说话却可长久相伴左右的木偶才是易笙最想要的人生。 易笙突然起身,他走到竹篓前取出木偶,那个只有一只手臂长的姑娘,眉眼如月,朱唇似火,虽是死物,却在主人随手牵动的丝线间一颦一笑、一静一动,彷如活着。 易笙将木偶递给蜀孑,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让旁人亲近木偶,蜀孑双手接过,细细将手中物件打量端详,栩栩如生,巧夺天工,精致得不可方物。 “这是我自己做的。”易笙道。 蜀孑像早猜到了一样,他诚挚的夸道:“手艺真好。有些东西要不是真心喜欢相待,绝做不到你这份上。阿笙,我……我觉得唱戏挺好的,管旁人说什么呢,自己高兴了就行。” 易笙望着他好一会儿没说话,然后莞尔一笑,道:“我愿意和你说那些,因为我已经放下了。” “那——”一股奇怪的求知欲在心底叫嚣,蜀孑壮着胆子问:“那你……后悔当年离家,选了现在这番受苦人生吗?” 现在这条路,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丰裕的生活,没有体面的身份,可同时也不用再背负家族使命,不用心无旁骛做着原来并不喜欢的学问,找到了真心喜欢的事,一箪食,一瓢饮,撇开世俗纷扰,只余手中傀儡,交付心中长久的寄托。 易笙伸过手,轻轻地摸了摸蜀孑怀里的傀儡。那花样精致的锦缎长裙是他用一杆玉镶笔换的,连同雕刻人偶的木料与发饰。他当年走得突然,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多,当的当,换的换,把一切都砸在了这只傀儡上。现在有人问他后不后悔,这问题不新鲜,他也将同样的问题问过自己许多遍,但今天他不想回答。 所以易笙笑了笑,收起木偶,对蜀孑道:“不早了,休息吧。” 蜀孑翻来覆去睡不着。 倒不是因为晚上这场秉烛长谈,而是他发现当那层窗户纸一样的秘密被捅破后,他很担心易笙能不能恢复如初,像他不曾告诉过自己那些过去一样,他们还能和以前似的早上同出门晚上同归家,商量明日的菜色,各自讲讲今天都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人和事吗。 蜀孑根本不在乎易笙的出身,易笙经历过什么、做过什么,他是否背叛过家族,又是否如世人口中所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他一点也不在乎。 他只关心以后。 以后易笙还会如常的对待自己吗?见了面会有尴尬、隔阂吗?他能看得开吗?他在意自己知道了这些之后的态度吗?他会不舒服不习惯吗? 他还当自己是好朋友吗。 不得不说,蜀孑的这些担心似乎都应验了,因为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发现易笙变得不爱笑了,无论怎么逗他,无论自己拿什么好玩好笑的见闻哄他给点反应,易笙都是淡淡的点下头,没有回避他殷勤的讲述,但也着实笑不出来。 所以一番抓耳挠腮后,蜀孑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要带易笙出趟远门。 他要带他出门好好玩一次,把不开心都丢一边,放肆一回,冲动一回,更是弥补他过去十二年来不曾体味过的轻松和快乐。 可游山玩水不能只靠两条腿,还得有盘缠。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蜀孑低下头,破碗里盛着三个破铜板,照这速度,哪辈子才够他们踏上征途的。 不行,得再想点别的办法。 入了夜的村郊格外静谧,老鸹的叫声此时就显得十分格格不入,“咕皋咕皋”吵个没完。蜀孑飞身上树,一把逮住两只老鸟,随手扔出去十七八里地,连个影子都没留下。 “叫叫叫!让你们叫。”蜀孑恶狠狠的拍着手:“好不容易把人弄睡着,再让你们给吵醒了。” 孔暄冷眼觑着他,有点精神不济,揉着太阳穴道:“以后有事劳驾先挑个时间,你不睡觉别人还睡不睡了。” 蜀孑大喇喇伸了个懒腰,道:“没听说过神仙还能被觉困死的,你也是感觉太良好,真当我没事干愿意瞧见你这张脸。” 孔暄气结,抚着刚涂完胭脂的脸蛋大声啐他:“求人办事还敢如此猖狂,我就不该理你这只死耗子精!” 二人几轮斗嘴,这又重归话题,蜀孑道:“我要出趟远门,手边缺钱,你给想想办法?” 孔暄靠着树干闭眼打盹:“少来这套,我可没钱。” 蜀孑凑过去挨着他:“想哪去了,又不问你借银子,谁不知道你一毛不拔。” “那你还废话?”孔暄嗤他。 蜀孑道:“我真缺钱,但仙法被禁,也变不来银子。不过……” 孔暄睁开一只眼,被吊起了点兴趣:“不过什么?” “不过天君多仁义啊,他嘛……”蜀孑讽刺得脸不红心不跳,孔暄就算俩耳朵全聋了也听得出来这是反话,又听蜀孑道:“天君只让众仙历劫,又没让我们去死,我要真饿得揭不开锅了他也不至于见死不救,大不了拿东西跟他换点银子,总不让他吃亏就是了。” 孔暄听得云山雾罩:“你要拿什么换银子?还有——你要出远门?干什么去,天君让你挪地方了?” 蜀孑本来不打算跟花孔雀说那么多,但一想到马上就能离开芙蕖镇,路上还多个伴,好开心啊!于是捡了几句重点道:“我新交了个朋友,陪他出城办点事,一来二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身上总得留点盘缠。” “朋友?”孔暄听得啧啧称奇:“就你也能交到朋友?嘿,你就好好讨你的饭得了呗,还有闲工夫交朋友——别是什么不三不四的骗子吧?” 蜀孑立刻张口分辩:“什么骗子,人家唱傀儡戏的,正经八百卖艺人。” “傀儡戏?”孔暄一下抓住了重点:“上回就听你莫名其妙问什么傀儡戏,原来是新交的‘朋友’啊?还真有你的,这么急着替人说话,看来二位的情谊不浅呢。” “少啰嗦,就说能不能帮吧。” “帮啊,可我怎么帮,你不是管天君借钱么?” “简单,就帮给天君带个奏请,”蜀孑勾过孔暄脖子,一本正经道:“你问他,我想要一百两银子,不杀人不放火不偷鸡不摸狗,不干坏事不行不义,但他别管我拿钱做什么。你问他,给不给,怎么给,拿什么还——就这样。” “没了?”孔暄眨眨眼。 “没了。”蜀孑摸摸他。 花孔雀没脾气了,废话不多说,提着衣摆这就走人。 日升日落,三天光阴等得蜀孑抓心挠肺。这日半夜,蜀孑再次熬睡了易笙,悄悄溜出破庙,孔暄已等候多时。 “天君怎么说?”蜀孑开门见山。 “好说,”孔暄竖起一根手指,无比痛快道:“陛下英明,赏你一百两金。” “一百两——金?!”蜀孑差点跪地谢恩:“他怎么突然变这么好了!” “没说完呢,”孔暄笑眯眯地望着他,竖起另一根手指:“钱不能白给。陛下说,一记鞭子一两金。” 蜀孑懵了:“一鞭子……一两金?他怎么不干脆打死我?” “我觉得挺公平,”孔暄看热闹不嫌事大:“你提的要求是要银子,陛下却允了你金子。你说随便拿什么换,但请问,阁下身上有值当的东西么?真有值当的早拿去换钱了,还等得到现在?” 蜀孑彻底无语,没想到天君玩这么大,知道自己缺钱就专挑狠的来,一百记鞭子,抽完他还有命回天宫当神仙吗? “反正干不干在你,我们无所谓。”孔暄剥着指甲轻飘飘道。 蜀孑撑头思量半晌,最后一咬牙,问:“什么时候给钱?” 孔暄露齿一笑,笑得人畜无害,甜声道:“随叫随到。” 次日,黄昏。 蜀孑靠在桥头等易笙收摊,眼瞅着冬去春来,人间处处风光绝艳,整天窝在芙蕖镇巴掌大的地方还真是浪费光阴了。 易笙背着竹篓走来,蜀孑接过篓子挂到肩上,边走边道:“今天都顺利吗?” “嗯。”易笙点点头。 “有什么想吃的没有,拐过去买点?”蜀孑道。 易笙想了想,摇摇头。 这人情绪太低迷了,蜀孑心里着急,又没好办法开解,更坚定了要带易笙去游山玩水散心放风的念头。 晚饭做好,蜀孑有些心不在焉,脑子里一直在盘算后面的出行计划,譬如去哪儿、怎么去,是骑马还是驾车,是往东还是往西。 无论如何这次都要把易笙带好,顾他周全还不够,还得玩高兴了、玩痛快了,玩得脑袋里全塞满沿途的好风景,再余不出一寸地方装那些不开心。 对,让他高兴,一定要让他高兴。 ☆、金鼠良遇9 蜀孑正盘算得出神,突然眼前一晃,一只细白的手递到他跟前。 易笙面带微笑,手心托着样东西。蜀孑有些诧异的睁了睁眼,面前一支木雕发簪,簪身纤细精巧,钗头是个葫芦样式,不常见的斜铺纹理给物件平添了几分俏皮。 蜀孑指指自己:“给我的?” 易笙点头。 不知怎的,竟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蜀孑迫不及待又小心翼翼,接过簪子的手甚至有点哆嗦发抖,但这又不是什么吓人场面,只是他说不上来,兴许是激动的,毕竟长这么大还没人如此藏惊喜般的给他送过东西,包括那只花孔雀。 发簪很轻,不像实心木,蜀孑歪头盯着钗身打量,看不出什么门道,易笙便在旁给他讲解:“这是香木,里头钻空,这样簪发的时候不会太沉,能舒服一些。” 蜀孑举着簪子仔细端详,捡了宝贝似的小心,边抚摸边问:“拿香木做的?那一定很贵吧,你哪来的钱买料子?” 易笙道:“木料我有,雕玉惗时剩下的,一直留着。” 玉惗就是易笙背篓里那只不会说话的木偶,想不到小呆子给那死物也起了名字。蜀孑心里发笑,嘴上却道:“不过年不过节的,干嘛送东西给我?” 易笙似也有些不好意思,往后退开一点点,坐回座上道:“你这些天……一直为我的事悬着心,我知道的。” 蜀孑当即恍然,可易笙误会他了,忙道:“那是我闯出来的祸,当时不该嘴快问东问西,害你提起过去不高兴的事。我还没给你赔不是呢,怎么倒让你先给我送上东西了。” 易笙却道:“不是什么值钱物件,自己雕的小玩意儿。何况事情说不说在我,与你又有什么干系呢。” 蜀孑嘴上说着推辞的话,心里却高兴得到了顶峰。这簪子他打第一眼就爱不释手,一直摸个不停,忍不住再问:“可为什么雕个葫芦头啊,有讲究吗?” 易笙伸过手在葫芦上指给他看,好让蜀孑瞧清楚细节:“葫芦,取‘福禄’的意思,我还刻了两个很小的字,藏在下面,你找找看。” 这么讲究吗? 蜀孑越听越欣喜,易笙这份心意他领了,领得无比称心舒服。可还有个不明白的地方,便问:“你怎么想起来要送我个簪子?” 易笙和他一起找着葫芦上的字,嘴上微微笑,道:“我看你无论刮风下雪,每天都要洗澡换衣,可见是个爱干净的考究人。你头上的草枝簪子与你不配,我就想着送个新的,新年新气象,祝你日后福禄绵延,得偿所愿,也……也盼你会喜欢。” 蜀孑有片刻的愣神,感觉再不吊住泪沟就要哭出来了。 原本起初以为这簪子只是一件稍带心思的小礼物,谁知道越往后了解才发现蕴含的心意越多。他有洁癖,爱干净,穷讲究,这是天上那群神仙同僚给的一致批语,没说完的后半句也不必藏,就是个麻烦精呗,谁都瞧不上他,嫌他不合群、嫌他太过特立独行、嫌他与“大多数”都格格不入。 甚至连孔暄都开玩笑,让他把天天洗澡的毛病改了,说什么当心洗秃噜皮变成个无毛耗子精,那可真让人笑话了。 蜀孑怎么会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一个人,他留意到了你,他看到你每日进出做的事,他不觉得奇怪,更不嗤之以鼻,反而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悄悄打了这么一支珍贵的簪子,告诉你戴它更好看。 这样一个人,要让你为他挨一百记鞭子换一百两金,问你,值不值? 蜀孑一拍大腿。 值! 孔暄想不通为什么每次臭耗子找他都挑在大半夜。 他倚着老树整理头发,远远瞟见蜀孑蹑手蹑脚地飞奔过来,懒洋洋招了个手:“哄睡了?” “睡了,”蜀孑跑得气喘吁吁,弯腰撑腿喷着粗气:“他这几日精神头不济,半夜总醒,咱们得快点。” “呵,你对他倒挺巴心巴意的。”孔暄早前听蜀孑说过易笙,本想着二人不过是机缘巧合住到一个屋檐下,最多算是萍水之交,却不想蜀孑待人家好到这个地步,肯拿命换钱只为陪对方游山玩水——虽然一百鞭子要不了命,但说出去总归是不大正常的人才能办出的不大正常事,也是绝无仅有的奇葩一枚了。 蜀孑赶时间,没空斗嘴,不远处的竹林外齐刷刷杵着六个天兵,个个神情冷漠,一动不动的站那儿不说话。蜀孑看看他们,哥几个也望望他,互相大眼瞪小眼,气氛一时莫名的诡异。 蜀孑拿手捅孔暄的腰:“有必要带这么多人?” 孔暄顺他目光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天兵,道:“很多吗?还好吧。这是天君赏你的特殊照顾,好好享受吧。” “……什么意思?”蜀孑警铃大作。 “还不是你平时太活分了,”孔暄擦擦手,招呼那几个天兵过来:“天君怕你耍滑头,叫我多带些人下来。一百鞭子不算少了,我一个人盯不住你,万一半道上您老打什么马虎眼,也好有人看着不是?” 蜀孑噎得想骂娘。 他一把拽住了孔暄,恶声恶气道:“有没有搞错!请问天君给你什么好处了,关上门往回算我才是你的自己人啊!” “一码归一码嘛!”孔暄这又换了副面孔,笑盈盈地冲天兵们招手,嘴里叽咕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你我再怎么自己人,陛下交代的事我也不敢不上心啊!哎呀,放心啦,我还给你带了好东西呢,保管一会儿叫你感动得涕泗横流。” 六名天兵分列两边,中间架好家伙什,倒也没什么多余的:一张两尺宽的长木凳,一把沾了水的牛皮鞭。蜀孑被扒了上衣严阵以待,心里多少瘆得慌——这架势没法不让人胆寒啊!抽鞭子就抽鞭子,还把他衣服扒了让人看,那鞭子更是沾了刚化冰的凉水,合着怎么疼怎么来呗这是。 孔暄上前摸了摸木凳,触手冷冰冰且硬邦邦,没一分舒服的。他扭头看向蜀孑,神情难得认真的样子,问:“你可想好了,这是一百鞭子,打坏了身体轻易恢复不了的——喂,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哦。” “后悔个屁!” 蜀孑大步流星往长凳上一趴,反手指指自己的后背,大喝一声:“谁都别留手!谁敢手下留情让陛下知道了,我可不帮你们说情!” “你个臭脾气!”孔暄啐他一声,也不多废话了,退开几步,示意天兵们准备动手。 抽鞭子没什么好看花样,只需把人摁牢了,把后背敞开了,皮鞭下去讲究个稳准狠,力道要鞭鞭一样,受力要不偏不歪。蜀孑脸孔朝下趴在凳子上,嘴里咬着一绺黑头发,五官绷紧了,再疼也不能哼出声。 “唰!唰!唰!” 鞭声起起落落,脑门上的汗一颗接着一颗,从芝麻大小很快变成了一片黄豆谷。眼见五十鞭已过,没听到蜀孑叫唤一声,孔暄有点急,挨过去想查看查看,弯腰问:“还能不能撑啊?” 后背一片火烧似的疼,整块皮像被活剥了下来,连同两条腿也被鞭子的力道震麻了。蜀孑像从河里捞上来的,浑身没一块干的地方,湿哒哒像个水猴子。他咬着牙不吭声,孔暄以为这是扛不住晕过去了,忙让天兵暂停,结果钻过去一瞅蜀孑的脸,那憋红的脸上钉着一张死死咬紧的嘴,两边面颊肌肉鼓胀,活像一只充了气的牛蛙。 孔暄拍着大腿哈哈大笑:“总算让你老实了一回!说,还要不要继续?” “——废话!”蜀孑牟足剩下不多的力气,他唇色白得像蜡,脸上的血气也随着巨大的痛楚一点点退散,抬头看向孔暄,眼神坚定,宣誓着死都不会退,咬紧银牙一字一字吼道:“给,我,打!” 万籁俱寂,月色幽冷如清波。 最后一鞭子落下,除去痛感,蜀孑已彻底没了知觉。天兵鸣金收鼓,孔暄几步跨过去将人扶住。蜀孑全身僵硬,这副身体好像不再是他的,只有痛感持续鲜明,伴随每一下接替的呼吸同进同退,昭示还没被打死,他还有口气在。 孔暄还从没见过他这幅鬼样,一时有点鼻酸,趁天兵走开的间隙悄声问他:“行不行啊,要不靠树边休息下?” 蜀孑只觉得疼。 他吃力地抬起一条胳膊,反手掐住了自己的后颈,不敢去碰背上的伤,肯定血淋淋一片了,只能靠掐脖子来缓解刺痛的后背。 “不用,”他脸上肌肉抽搐明显,疼得龇牙咧嘴:“钱呢?” 孔暄无语,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都什么时候了还头一个想着钱!给给给,我还能赖你账是怎么的。” 他把装着金子的荷包塞到蜀孑怀里,又想起什么,将衣袖里的东西也一并塞过去,碎碎念道:“你现在不是金刚不坏之身了,就算死不了也够受的。给,这药我偷偷带下来的,没让天君知道,你也把嘴巴闭紧点,回去自己上药吧。” 蜀孑已经疼得没力气客套,收下药,又掂了掂金子好确认没缺斤少两,朝孔暄乱七八糟挥了下手,留下一句“耗子命大,谁弄得死”,拖着两条残废了的腿一点一点往破庙挪去。 ☆、金鼠良遇10 蜀孑这一夜睡得格外不踏实。 背上的伤让他无法平躺,只能侧卧蜷曲以保持身体平衡。孔暄给的药进院门前已经敷上,免得发出动静吵醒易笙。怀里那一百两金沉甸甸的,带着某种滚烫的温度,提醒他这一遭没有白受罪,下面要琢磨的就是该找个什么可信的理由让易笙接受这笔意外之财。 蜀孑拧着两撇眉头,嘴里小声吸着凉气。方才上药的时候没镜子照,只好打桶水对月验伤。后背原本结实光亮的皮肉上纵横交错着几十条鲜红血痕,琳琅满目欲穷碧眼,把他自己都惊呆了。 他妈的,几百年修行还没受过这种罪! 腰压麻了,蜀孑艰难挪动着想翻个身,疼得五官都变了形。他这人平素睚眦必报,不是个轻易能吞下委屈的,这会儿悄默默地闷被窝里,估计是计划日后要怎么找九重天君老头算账。 日子不紧不慢过了三五天,期间蜀孑靠着孔暄那瓶药粉打撑,伤口止了血,逐渐有康复的趋势,但稍一动作还是会扯得疼,想彻底痊愈且得再有段日子。 这天蜀孑照常去桥头接易笙,但他没直接出现,而是先拐到河边,拿水跳上的木瓢舀了几瓢水,咕咚咕咚将自己里里外外浇了个透心凉,这才过去接人。 易笙看他一头一身的水,吓了一跳:“你落水了?” “没有,就……唉,也算是吧。”腹稿早就打好了,蜀孑一边拧着衣服上的水一边脸不红气不喘地假模假样道:“今天突发奇想,本来打算换个地方讨钱,谁知到那儿屁股还没坐热呢,几个奶娃娃在水塘边玩水,玩着玩着就有一个噗通掉了下去,我哪敢耽搁,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河里。” “啊?!”易笙听他说得绘声绘色如临其境,心都跟着提了起来:“那后来呢?” “后来我就把人捞上来了呗。还好没事,就是呛了几口水,受了点惊吓。”蜀孑显摆地挑挑眉,又道:“老话说救人就到底送佛送到西,那孩子吓懵了不认路,我就行行好,干脆把人给他送家去了。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易笙听得紧张万分。 “结果那奶娃娃家是个有钱的富庶户,他家里人见我救了小少爷,二话不说就赏了一百两黄金作报答。喏,”蜀孑满脸得意,钱袋子提在手里直往易笙面前晃,叹道:“一百两啊,出手可真阔绰。我这辈子都讨不到这么多钱!” 易笙听他说完,方知经过有惊无险,不禁松了一口气,也替蜀孑高兴道:“人没事就好,你也没事,大家都没事,最好不过了。这钱是你应得的,快收起来。” 蜀孑把钱袋往易笙怀里一揣,道:“我想好了。” 易笙有点懵:“……想什么了?” “我想我们该改一改了。”蜀孑直勾勾地看着他,模样认真道:“人这辈子,就活那么几十年,不能总在路上跑,为了一口饭食奔波不停。我们现在有钱了,该停一停了,去找个地方歇歇脚,尝尝没见过的美味,也不负人间走一遭。” 易笙张张嘴,有点没反应过来。 “走!这就回去收拾东西去。”蜀孑说干就干,抓起易笙的手就往城外奔:“把不要的全丢下,我带着你,你带着玉惗,咱们买辆马车一路往南,去看三月里开得最好的花!” 直到车轮将山路碾出一片黄土飞尘,易笙还觉得是置身云雾里,好像一场梦一样。蜀孑买好了马车,车里备了最软的铺盖,马儿也挑得壮,一天跑五十里不成问题。 蜀孑负责驾车,累了就原地休息。他们从芙蕖镇一路往南,第一站先到一座江边小城。 蜀孑扶易笙下车,指着前头一家客栈道:“这小城风景看着不错,要不先留下来玩几天?” 易笙怀里抱着玉惗,木偶用布包住了。他们出发前去衣料铺各买了两身新衣裳,这是蜀孑的意思,现在日子好了,不用再过得抠抠搜搜,当然该换换行头,从里到外灿然一新。 易笙对他的话没有意见,冲蜀孑笑着点了点头。 门口小二热情迎客上楼,两人要了一间屋。 这也是蜀孑的意思。 二人之前在破庙一直是住一块儿,现在突然分开还挺不习惯的。再说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分开也不方便照应,万一易笙碰到什么事,自己第一个就能冲上去。 这是蜀孑给出的理由。 店小二收了钱,办事就勤快了,当下给客房里添了一张临时的新床,晚上蜀孑就睡这张。 他们到得早,在客栈用了午饭,饭后二人决定去外面逛逛,沿途看了好些不同于芙蕖镇的风土人情。南方富庶,街面上来来往往的路人穿着富贵得体,连摊子都各式各样,卖的东西里好多蜀孑都不认识,还得让易笙给他讲解。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蜀孑不住惊叹连连。 易笙边走边道:“我去过不少地方表演,看到的就多些。” 蜀孑了然,不过一想到那么多年易笙都是一个人走南闯北孤苦无依,未免唏嘘,便道:“以后我就同你混了,一步不离你,这样我也能见识到新鲜东西,到时候还能一样一样说给你听。” 易笙倏然一笑,道:“一步不离我?怎么,你还要赖着我一辈子不成?” 蜀孑昂头问:“不行吗?” 易笙哑然失笑,全当他是随口的过个嘴瘾,摇摇头,二人继续往前走去。 蜀孑贪吃,两人走走停停闲逛了三条街,他也跟着吃了三条街。易笙一路付钱结账,有两次都说还是把钱还给他了,蜀孑就不答应,说什么钱放你那儿稳妥,我揣兜里没几日就得奔赌场酒楼花个精光,易笙这才没办法,又给他付了两串红糖年糕。 晚饭在馄饨摊解决,一人一碗虾米馄饨,蜀孑撑得要死,易笙三小口吃一颗馄饨,进食比蜀孑规矩太多,看得叫花子眼里直冒光,问出了一个一直以来匪夷不明的问题:“阿笙,你……为什么吃饭……这么慢吞吞啊?” 易笙被问得顿了一下,失笑道:“很慢吗?” 蜀孑用力点头:“很慢,我要是你这速度能吃下七碗了。” 易笙捏着汤匙有些出神,缓了缓,道:“吃得慢容易饱。我以前也没觉得自己吃饭不同于别人,但试过细嚼慢咽后,发现小半碗粥也能顶饱了。” 原来竟是这样。 蜀孑鼻尖一抽,突然泛起一股刺痛的辛酸。 他是真的不知道易笙到底吃了多少苦,才能将一个富家公子逼到如此地步。做乞丐快一年了,他也曾为钱犯过难,也经常体会着什么叫食不果腹饥寒交迫。如今设身处地,一想到易笙肚饿的时候就是靠细嚼慢咽来让自己假装吃饱,谁听了都没法不动容。 蜀孑没什么心情再逛街,二人结账,边走路边消食晃回客栈,落脚异乡的第一日就这么平静过去了。 现下这时节适宜远途郊游,小城三月山花烂漫,春风拂面和煦暖阳,如此地身心放松是过去任何时候都不曾体会过的愉悦,所以不止易笙,连蜀孑自己也沉浸其中。 回想他活了七百年,从出生起就听着妖怪精灵们说只有修炼才能改变命运。后来好不容易飞升成仙,每日勤勤恳恳值守天宫粮仓,从没想过是不是该找个机会下界一趟,走走停停,见识大好的春光秋色。神仙这差事不如之前预想的好,每天都是按部就班,披着一张人脸逢人就笑。后来笑不动了,也懒得扯开嘴脸奉承了,便被众人避之若浼,指指点点,骂他不合群。 若他遇到的都是易笙这样的好人,他又怎么会不合群。 蜀孑闷头发着呆。 因为想多去一些地方,两人只在小城停了几天。蜀孑架着马车继续上路,易笙坐在车厢里擦拭木偶,偶尔掀开车帘看一看沿途风光,也瞧瞧驾车的马夫在外头怎么样。 “你看你,还不放心我。”蜀孑知道易笙是关心自己,所以心里美滋滋,嘴上乐呵呵,回头看着易笙道:“欸,你该不会以为我除了讨饭,别的什么都不会吧?” 易笙也跟着笑,道:“我是怕你辛苦。” “这有什么,”蜀孑提了提手上的马缰:“而且我也是坐着驾马,又不是推车带着你跑,才不辛苦。” 他们下一站要去的地方叫永城,一座临江而建的大都。鱼米之乡富庶异常,刚进城蜀孑就被沿街的叫卖声喊破了耳朵,什么胭脂水粉腊肉酱鸭,泥人灯笼风筝花灯,各式各样千奇百怪,好些他都没听说过,揣着一颗好奇的心,嘴里念叨着等一会儿安顿好了可得来痛快玩一轮。 ☆、金鼠良遇11 永城临江而建,水路发达,江岸边的码头上熙熙攘攘,靠岸的船舶停在这里上货下货,还有渔民在此叫卖,鱼腥味伴着热闹的人声宣腾在空气中,听得蜀孑不由地心里喜欢。 可能这就是人间烟火气吧,他喜欢的东西向来简单。 易笙好几天没演傀儡戏了,这一路看尽春光山城,兜里揣着花不完的钱,蜀孑才不会让他再抛头露面辛苦表演。 但蜀孑看得出来他想。 所以递了个糖人过去,冲易笙歪头摆手,笑眯眯道:“你是不是看刚才那些变戏法的人看得手痒了?” 易笙被他戳穿,倏然一笑,有些可爱的摸了摸头:“我……我好几天没碰过木偶了。” “我们现在有花不完的钱,不用你上街卖艺了。”蜀孑安慰着,想想又道:“不过你要是实在技痒,也可以晚上唱给我一个人听。” “啊?”易笙有些发愣:“唱给……你一个人听?” “对啊,”蜀孑一脸的认真模样:“别看大家认识这么久了,我还真没听你唱过一段完整的戏呢。诶,要不要嘛?” 易笙哑然失笑,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 虽说永城富庶,但闲来无事的二人将都会绕了半个圈,所闻所见也没太多过分出奇的,最多就是比芙蕖镇绚丽那么一点,花样繁多一点。 蜀孑吃饱喝足,琢磨着去打听打听晚上有没有游园灯会。他这人一有钱就活泛,腰上手里提的全是东西,一副暴发户派头,不过大多还是买给易笙的,不知道这话要怎么形容,反正他就是觉得亏谁都不能亏待了易笙,手上若有十个铜板,至少得分给阿笙八个,何况他现在揣着一百两金。 蜀孑嘴里叼着糖糕,优哉游哉的跟在易笙后头,眼珠子滴溜溜转,打眼瞧着街面两边还有没有好玩的。正待这时,前方一堆聚拢的人群吸引住他目光,蜀孑眼疾手快,勾住易笙的胳膊怕他被人挤到,扬着下巴道:“前面好像有热闹看,过去瞧瞧。” 倒的确是有热闹,不过不是什么好看热闹——只见一个浑身脏兮兮、瘦得皮包骨的男人灰头土脸地跪在路边,两旁各一个不大点的女娃娃,约莫一岁多的样子,牙牙学语的年纪什么都不懂,也学着大人模样半跪半爬着,鼻涕眼泪在脸上糊做一团,嚷嚷着好饿好饿,同样也是黑不溜秋的脏,垂髫小髻都散了,头发像两个鸡窝,乱糟糟的顶在脑袋上。 蜀孑看得直皱眉,易笙不由的往前走了两步。 围观的人群叽叽喳喳道:“谁家能买两个这么大点的孩子回去当使唤丫头,那还得先养她们十年八年才用得上手。啧,要换我我可不干,亏死了!” “就是,奶娃娃还要人把屎把尿,指望她们给你干活,这不是做梦呢吗?” “你看这男人,瘦是瘦了点,可到哪儿不能讨口饭吃,才这么大的娃娃他也忍心卖了,真缺德哦!” “当爹的没个当爹的担当,唉,苦了孩子了。” “呦呦呦,哭了哭了,你们谁兜里有吃的快拿点来啊,看给孩子饿成什么样了!” 蜀孑差不多听明白了,原是一个没本事的爹当街叫卖两个闺女,预备送出去给人当粗使丫鬟。这事不新鲜,毕竟没钱的穷人家常有那卖儿卖女的,可要说卖这么个小不点的孩子,蜀孑还是第一次见。 那当爹的只管低着个头,听到路人议论,抹着眼泪哭穷道:“诸位爷不知,我从小体弱多病,干不得劳力活,这才不得已把两块心头肉卖了换两斤米下锅。求大爷大哥们给条活路吧,您谁家有缺丫头使唤的,我这俩闺女便宜送了,绝不空口白牙乱要钱啊!” 围观的路人都把利弊分析透了,任谁再有钱也不能买两个娃娃回去先养着,确实划不来嘛。看热闹的把热闹瞧过,该忙的都散去忙了,只留几个关心下文的还围着没走,等着想看后续。 蜀孑偏过头,发现易笙一双眼睛一直落在那两个小姑娘身上,眼角眉梢全写着同情,又听刚才那些纷纷议论,恐怕心已经跟着揪一块儿了——谁让这是个菩萨心肠呢。 蜀孑无奈,这好事看来是跑不掉了。 “我来说一句——”蜀孑上前蹲下身,先看了看俩小娃娃,见她们脸上身上只是污脏,没有挨打的痕迹,便放了心,对那个哭诉抹泪的男人道:“你是她二人的爹,你要卖闺女,她们娘知道么?” 男人被问得愣了一下,眼珠子一顿,像是有点没接住,可又很快答道:“公子您不知道,我们一家是外乡人,才来永城不到半年。孩子她娘前不久害了一场大病,没撑几天就走了,临走前放心不下我们爷仨,还念叨着让我把孩子送人……唉,可这青天/白日的,谁家有多的钱粮再养两个孩子啊!只能是送到大门户里做个养婢,也算给她们找个好归处了。” 两个可怜的小东西,早早没了娘,又遇到这么个无能的爹,护不得周全不说,还要卖了她们换钱。蜀孑听得一股无名火,也不知道该对谁撒,总觉得这人当爹当得狗屎,可看他瘦得骨肉嶙峋,也是真穷得揭不开锅了,不然一定是舍不得的。 蜀孑扭过头,发现易笙正看着他。他嘴角一咧,露出个安慰笑,道:“你说怎么办,我都听你的。” 一条通往郊外的羊肠小道,两边大片的禾田已盛放出翠绿的颜色,手把青苗插野田,低头便见水中天【唐,布袋和尚】。农人们打着赤脚一个个如桩子似的弯腰劳作在田间地头,好一副热闹景象。 易笙抱着其中一个小女孩,另一个在她爹怀里。蜀孑拎着两袋米面走在最后,三人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蜀孑是忙着记路,易笙是忙着哄娃,至于那个卖儿换钱的爹,莫名其妙只顾埋头往前奔,好像后面有狗撵他一样,看得蜀孑皱了皱眉。 好在男人的家离得不算远,他们绕过禾田,再穿过一片郊林,山里炊烟袅袅,村里狗舍鸡圈的味道随着烟雾一起飘出,熏得蜀孑又饿又想吐。 “到了没啊?”他终于有点不耐烦了。 “快了快了……”男人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仓惶回头瞅了身后二人一眼,又马不停蹄的继续带路。一行人进了村,几个路过的村民见到陌生面孔,不约而同驻足打量起易笙和蜀孑,可还没等看上两眼,就被男人警告似的瞪了回去,纷纷摆手走远。 蜀孑心里起疑,装作不知,闲话似的道:“你跟你们村的人相处得不行啊,见了面连句招呼都不打的?” 男子磕磕巴巴胡应了一句什么,指指不远处的一座茅草屋,说他家就在那儿了。 蜀孑没多言,跟着男人继续往前走。待至小院,甫一进屋,一股返潮发霉的味道直往鼻子里扑。蜀孑抬手甩了甩,四下打量了几眼,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是个货真价实的贫困户。 男人有些不好意思,拿胳膊掸了掸凳子上的灰,缩手缩脚地请人入座道:“家里没个女人把着,脏得不像话。二位爷别嫌弃,随便坐。” 易笙抱着小姑娘坐到一边,本想倒碗水给孩子喝,结果低头一看,桌案上胡乱码着三个碗,大小不一不说,还全都积了灰,哪还敢喝。默默叹了一口气,起身将孩子先交给蜀孑,收拾了碗出去找水洗。 蜀孑坦坦然然地坐着,男人就站在他对面,却始终不敢抬头,总一副心虚躲避的样子,尤其在发觉蜀孑正盯着他看的时候,更是恨不能把头埋进胸窝里去,一眼都不敢跟对方对视。 提出要来男人家看看是蜀孑的主意。 彼时街上人多眼杂,蜀孑先让人都散去,言道孩子不能卖,因为这不仅有伤伦德,也找不到合适的买主。他身上还有点钱,愿意拿出一些帮这当爹的渡一渡难关,但孩子爹必须带他去家里看一看,正好也买些米面菜食顺道送过去。一个鳏夫带两个孩子不方便,能遇到这样的大好人,看客们纷纷鼓掌赞赏,男人自然不好再说什么。 蜀孑盯着男人不说话,男人埋着头也不吱声,两厢就这么拉锯似的,谁也不先点破僵局。 直到易笙洗了碗回来,饿久了的孩子终于憋不住“哇呜”一声,哭得惊天动地涕泪滂沱,不住喊着“我饿我饿”。易笙头皮都被哭麻了,赶忙将孩子从蜀孑怀里抱过来哄,放在里屋床上的那个也跟着哭起来。易笙急得乱了步子,扭头问男人:“家里热水呢?” 男人脑子一愣:“没、没热水啊。” “你平日不生火做饭吗?”易笙有些不悦,没多跟男人纠缠,把俩孩子放回床上安抚好,拿起蜀孑买来的米面去外间找炉子生火做饭。 蜀孑自始至终一直看着这男人,准确说是在观察他。直到易笙出去,男人又变回方才的缩手缩脚不吭一声,蜀孑一只手搭在桌面上,不轻不重地扣着指尖,语气平平,像没事人一样问: “这地方你住多久了?” 作者有话要说:  纪念本文第一次上榜:2021.3.4。加油码字,希望可以有更多人看到和喜欢~ ☆、金鼠良遇12 男人面色一滞,贴在裤腿边的一只手偷偷掰起了指头,过会儿才回道:“快有两个月了。” “怪了,”蜀孑不明显的挑了下眉梢,状似认真的跟他闲聊:“方才在街上,你不是说一家人来宁城有半年了?” 男人抬了抬眼,见蜀孑还是盯着自己不放,脖子一缩,苦哈哈地尴笑道:“爷您不知道,我们是外乡来的,一进城也没个落脚地方,都是东边睡几天西边睡几天。后来寻到这村子,见这间草屋荒着没人住,一家四口才搬过来。” 蜀孑点点头,算是听到了,再问:“那你妻子葬在哪儿了?” “后山,”男人伸手给蜀孑指了个方向:“苦人家买不起棺木,弄了张草席就给葬了,我对不住孩儿她娘啊……” 二人正说着话,烧好热水的易笙回来了。他眉头微皱,看了蜀孑一眼,蜀孑会意,找了个由头迈出屋。 易笙跟在他身后,两人绕到离草屋外的一条路边,易笙道:“这家人太穷了。” 蜀孑心里想的不是穷不穷的问题,但他没提别的,只温声道:“怎么了?” 易笙愁眉不展,叹道:“锅是破的,柴火也没有,水缸里的水都要见底了。要不是你带了米面来,孩子们今晚吃什么都不知道。” 蜀孑听完易笙描述,愈发确定了心中所疑。但此刻不好露风声,更不想引起易笙的担心,便抬手在他肩上安慰式的拍了拍,道:“要不是穷到这份上也不会卖儿卖女。你先给孩子们做点饭,我再找他聊聊。” 暮色逐渐遮盖了大地,深山里的村庄家家户户点灯燃烛,一簇簇火苗像嵌在夜幕中的萤火。蜀孑返身回到草屋,男人正探着个脑袋从窗边往外看,听见动静扭过身,见是蜀孑,脸上堆笑道:“爷,您还有什么要问的没有啊?” “怎么,急着送客?”蜀孑重新落座,一条腿架着另一条,脸上带着点笑道:“我既然答应了要救你和两个孩子,只送点吃食怎么行。” 男人一听,登时眼里放光,有点急不可待的往蜀孑那边快走去几步,喜道:“爷,您这是还要赏点别的吗?” “当然。”蜀孑说着话,从衣袖里摸出一只钱袋子。半月前他们启程上路,为了财不外露,易笙提议将大部分金锭子兑换成钱票收在行囊里,只取了十两金换成银子和钱串,路上方便花销。这会儿蜀孑掏出钱袋,在男人灼灼的目光中取一把碎银,往桌上那么一磕,问:“够不够?” 男人眼里的火花在看到银子的一刹那仿佛能把这座草屋给点着了,胡乱点头的样子活像公鸡在啄米,直勾勾地朝桌案走去,半丝余光都没分给蜀孑,嘴里念叨着:“够,够够够……爷出手阔绰,小的谢爷的赏!” 蜀孑按住了男人迫不及待来抓钱的手。 他抬起眼皮,似笑非笑地看着男人,慢条斯理道:“钱是肯定会给的,毕竟你还有两个女儿要养。但是——” 男人像是等不及他这般拖拖拉拉了,主动挤上前接话道:“但是什么?爷您有话就直说,小的绝没有不肯的!” “好,”蜀孑被他激起了兴致,声音都提了提,道:“也没什么大的要求,就几个问题,你若如实交代,这零零总总二十两银子就都是你的了。” 男人手上攥着银子,哪还听得进其它,只晓得兴奋地狂点头。 蜀孑道:“这草屋是你一家的落脚处,虽说没了老婆,但你们父女三人总要吃饭睡觉——可为何屋子里发霉泛潮,碗筷上也全是灰?明显是多日未动的痕迹,难道你其实并不住这里?” 男人没料到他要问这些,当下一怔,磕巴着愣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嘴巴,答道:“也、也没多少灰吧……爷,我们是粗人,哪能像宅子里那些富绅那么讲究,盘子碗筷脏了就脏了,吃不死人的。” “哦?”蜀孑笑笑,败下阵来似的点点头,却不就此作罢,而是继续道:“你家婆娘死了,怎么家里连个牌位都不给她立?” “我……”男人又是一愣,张了张嘴,脸上划过几撇僵促的红,半晌后才憋出一句:“我不会写字。” “这样啊……”蜀孑闷声笑笑,刮了刮自己的鼻子,道:“说了好半天的话,还不知你这俩闺女叫什么?” “叫——”男人的脸已经涨成了古怪的青红色,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蹦出来的话都断了截,吞吞吐吐道:“叫大、大丫,小的是二丫。” “取这么个糙名字啊,为的好养活?”蜀孑托腮盯着他笑。 “是是是……”蜀孑自问自答的圆场话给了男人一趟台阶,这就借坡下驴道:“爷您知道的还真不少,咱乡下人,就是糙名字好养,就比如说小的,小的还叫黑狗呢!也是爹妈给的粗名,别说还真——” 男人话音还没落,一只飞脚犹如携带八级飓风,“哐啷”一声将他踹翻在地,砸得桌椅板凳碎成一滩渣,洋洋洒洒散向四周。 “哎呦——哎呦呦!”男人整个蜷缩成一只蹩脚虾,捂着肚子直叫唤。 蜀孑抖了抖衣摆收回腿,里屋俩娃娃不知是饿了还是怎的,突然放开声大哭起来,引得易笙慌忙跑进屋,结果一进门就看到了地上打滚的男人,愣道:“这……怎么了?” “这条黑狗……啊不,这个混账。”蜀孑慢条斯理地蹲下/身,伸出一只手,提住了男人的衣领子。他脸上明明端着笑,可眸子里的光却像两把明晃晃的尖刀,射过去时吓得男人一个激灵,哭喊声硬生生憋在了嗓子眼。 蜀孑伸出另一只手,在男人脸上客客气气地拍了拍,再客客气气的微笑问:“还不说实话?” 男人着实没料到对方会来这么一脚,当下也是踢蒙了。可他本就心里发虚,加上挨了这一下,更加找不到思路想头,只能支支吾吾地装糊涂道:“说、说什么啊爷……” 蜀孑不得不佩服这条“黑狗”的耐力和脸皮,正准备再加点料,揪着衣领的手刚收紧,就听茅草屋外传来一声叫好的欢呼——“打得好,公子打得好,就该打死他!” 蜀孑和易笙同时回头,只见院墙外的篱笆桩旁探进来一颗脑袋,一个三十出头的农妇正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这边,目光紧扣,牙齿咬死,一只手握成的拳头还很配合地挥了挥,像在给蜀孑助威鼓劲。 蜀孑和易笙面面相觑,易笙看向那农妇,问:“你是何人?” “他是个恶人!”农妇似是没听到易笙的问话,只把矛头对准还在蜀孑手底下奋力挣扎的男人,又喊了一声:“这人坏狠了!” 蜀孑当即意识到事有蹊跷,一把提起男人,语气放缓,朝门外的农妇道:“大姐有话不妨进来说,这人我看着,不敢胡造次。” 易笙还站在原地,他本能地感觉到蜀孑正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虽然没有字句解释,但不妨碍他信他,于是也就什么都先不问,先退到里屋去安慰那双哭得可怜的女娃娃。 农妇胆子挺大,还真一步步走了进来,过程中一双恨恨的眼一直盯着蜀孑手上的人,盯得蜀孑都有点不舒服了,遑论那条黑狗。 但黑狗脸皮厚,哪怕被盯得如芒刺在背也不缩头,只是绕开农妇的灼灼目光,小声跟蜀孑打商量:“爷,爷您先放开我行不行?您看您手都扯累了,小的绝对——” “闭嘴。”蜀孑面无表情的觑他一眼。 转眼农妇已进屋,她神情坦荡,但目光憎恶,恶狠狠的瞪了男人好几下,这才把视线投向蜀孑,口齿清晰地道:“他是个人牙子,公子你打得好!” 人……牙子。 呵,就说哪哪儿看着都不像三口之家,原来是个人贩子。 蜀孑会心一笑,正要说话,手下的男人几乎要跳起来,指着农妇开嚷道:“你这只下不出蛋的老母鸡!别胡说八道血口喷人!谁是人牙子,啊,谁是人牙子?!” 农妇被这句“下不出蛋的老母鸡”气得浑身发抖,她怒,她恨,牙齿咬得恨不能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好半天喝出一句:“我生不出娃下不出蛋,那也比你偷孩子强!你这个王八羔子,早晚有天雷劈死你!” 二人正当对峙,突然院外慌慌张张跑进来一个人。蜀孑定睛一看,是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看穿着应该也是这里的村民,二话不说拽住了农妇就往外拖。 农妇不依,去甩对方的手,嘴里喊着:“你别拉我,你让我骂死这个畜生!” 中年男人又焦又急,一样喊道:“都说了让你别惹事别惹事,媳妇儿,你就好好的待在家里不行吗!” 原来这是一对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节日快乐~ ☆、金鼠良遇13 一直被攥得无法动弹的男人乌青着一张脸,那脸上什么表情都有,有怯怕,有心虚,有愤恨,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痛快。他忘了蜀孑“闭嘴”的警告,再次跟农妇对骂上:“我呸你个老母鸡!还不赶紧让你男人把你拴回去,少跑出来丢人现眼!” 没想到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骂完这一句,农妇的丈夫突然两步杀将过去,照着男人的脸面就是狠狠一拳——“我让你嘴里不干净!” 一拳砸下,最惊诧的莫过于那农妇。 大概是没想到一直拖自己回家的丈夫会突然挺身而出,农妇顿时眼眶一热,感动化成了实实在在的力量,指着人牙子斥道:“敢做不敢当,猪圈里的畜生都比你强,骂你是畜生都抬举了!你摸着脸皮问问自己,里屋那俩丫头是不是你偷来的?啊?你说啊!” 人牙子没理站不住脚,干瞪着一双眼睛饿虎扑食般与农妇对视。里间易笙哄好了孩子,把来龙去脉都听明白了,走出来绕到农妇身边,先看了一眼蜀孑,知道他也听懂了,便开口对人牙子道:“事已至此,你若没做过就大大方方的说,可若做了那伤天害理的事——大家这就送你去官府吧。” 人牙子是个审时度势的,别的不说,眼下光人数上他就不占优势,哪还敢再强辩抵赖,只好先认怂,哭喊着忏悔道:“二位爷就当日行一善放了小的吧!小的也是家里穷怕了,自己又有病在身,实在没活路了,只好在路边捡两个孩子换点吃饭的钱,真不是故意贩人卖啊……” “他放屁!”毕竟没念过书的淳朴乡民,农妇性格豪迈,骂起人来和男人一样粗狂,绝非娇楼里的大家闺秀。只听她喝道:“两位公子问问他,他干这勾当几回了!说什么身子有病家里穷,分明是自己好赌才留不住钱,上一个被他卖了的孩子可给他赚了五十两银子呐!都赌光了吧!呸,真是个王八蛋!” 人牙子要疯了,没见过这么拆台的,他又恼又气,却又苦于无话可辩,只能孤注一掷的去求蜀孑:“爷,爷我真的知道错了!您就大发慈悲放了我吧……小的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再不乱来了!” 蜀孑没这个心情听他在耳朵边鬼哭狼嚎,找了根绳子把人一捆,嘴里再塞团臭抹布,暂时先丢到院子里。等忙完这一圈,回来与那对夫妻拱手抱了个礼,道:“多的也不说了,情况到底怎么回事,还请两位老乡给个明白。至于我二人,原本是同情那竖子一人养着两个孩子,见他在街上卖女,真当他是个可怜鳏夫,所以才跟回来救济救济——算了,不提了。” 农妇脸上气出的红晕还没消,她抹了把脸,先扭身去瞅里间床上的两个娃娃,眼里是藏不住的疼惜,见孩子们被易笙哄睡了,这才放下心,对蜀孑和易笙福身还了个女子礼,客客气气道:“二位公子是好人,我打村口第一眼看到你们就知道二位是被骗了。” 易笙略微吃惊:“大姐在村口见过我们?” “是。”农妇点点头:“我对这畜生知道的多,他有什么动静我都清楚。他哭穷卖惨也不是头一回了,二位公子要不是动了恻隐之心,怎么会被他骗来呢?” 蜀孑了然一哂:“看来这故事还挺长。” 一年前,还是这座山野小村。因村子筑在山沟里,算是半个与世隔绝,村里有什么生面孔出没村民一眼都会留意到。彼时,一个陌生男人抱着一个一岁多的男童突然出现,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就这么堂而皇之的住进了一座废弃的牛棚里。 男人正是人牙子李三。 李三真名假名无人知晓,反正对外自报家门用的就是这俩字。李三一个独身男子,身边没有妻子女人,这样一个男人怀抱一个孩子,不免引人侧目,尤其是为“孩子”二字困扰了多年的农妇赵彩萍。 赵彩萍与丈夫王和成亲多年,一直无有子嗣,听说是两人谁的身体不得力,反正这辈子恐怕也难怀上了。此一桩成了夫妻二人横亘在心头多年的伤疤,彩萍喜欢孩子,却不能有一个自己的儿,村里谁家添了新丁,她都喜冲冲地跑过去送礼看甥,襁褓里的小娃娃或哭或笑,她看得连眼都不眨,生怕错过了美好画面。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发现村里来了一个带孩子的陌生人后,也许是身为女人的本能使然,也许只是比旁人多了一点警惕心,她家离牛棚屋不远,便有事没事上这儿来窥看,想弄清那个男人到底什么来头。 上天总有命定。 一日傍晚,彩萍看到总把娃娃一个人扔家里的男人突然抱着孩子踏夜出门。她觉得奇怪,这一个多月里男人行踪固定,早上出门前给孩子熬一锅稀得只比水稠那么一点的米粥,任一岁大的奶娃娃自生自灭,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孩子就像一条刚下崽的狗,肚饿了就本能的去扒床上的锅,把红扑扑的小脸蛋埋进锅里,拿舌头去卷米汤喝,直到把自己喂饱了,再一个人躺床上玩手指,玩累了就睡,睡醒了又哭,哭着哭着就爬向锅,再周而复始的喂自己喝粥。 男人总是早上出门深夜才归,他肯定不是孩子他爹,天底下没有这样狠心当爹的——彩萍这样想。 心里总觉得有事要发生,彩萍提着粗布衣摆悄默声跟在后头,甚至没来得及跟丈夫打声招呼,追着男人就出了村。 李三抱着已经睡着的孩童,来到一片荒郊野地。 彩萍躲在一棵槐树后头,眯着眼,看见野地边已经有两个人举着灯笼,似乎是在等李三。果然,李三直挺挺朝那盏灯笼奔去,两厢照面,话不多说,他把怀里的孩子递给举灯笼的人,窸窸窣窣说着什么,边说还边拨开孩子的衣服裤子,脸上笑得恶劣又谄媚,在孩子的隐私处指了指,献宝似的点给举灯人看。 举灯人看清了,满意地点点头。他们一人搂好了还在熟睡的孩子,李三搓着手,眼巴巴又急不可耐的盯着举灯人,看对方从袖口里掏出钱袋,捏着两指,捡出一颗大大的银子,扔到他怀里。 钱货两讫。 孩子卖给了举灯人,李三得了五十两银。 躲在树后的彩萍将一切都瞧见了,她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一时又惊又慌又怒,等买客抱着孩子都不知道走多远了,她才幡然醒悟一样的一拍脑门,追着要把孩子夺回来。 哪还看得到人。 彩萍懊悔得直跺脚,孩子找不见了,但李三还在!她二话不说掉头去追,在村口前将人截住,大声斥道:“混账!王八蛋你卖孩子,你是畜生!” 李三当下猜到自己买卖的事被这村妇撞见了,可他一点也不怕,更不亏心,笑哼哼的觑彩萍一眼,回她一句:“臭娘们管得着吗?!” 彩萍垂丧着脑袋回到家,丈夫等回了半夜才归的妻子,焦心焦意的上前问她跑哪儿去了,满村子都找不着人。彩萍心里痛苦难受,抹着眼泪把晚上的事说给丈夫听,丈夫王和也吓得倒吸了一口气,他还是生平头一遭遇到有人拐卖孩子,太伤天害理了! 夫妻俩合计了大半宿,还是没想出办法。毕竟那李三是外来户,隔壁牛棚又是个荒废无主的屋,他住也成,哪天拍拍屁股走了也没人会怎么他。至于那个可怜的孩子,人都已经卖了,捉贼拿赃,现在就算是报官,官府也不能拿李三问刑,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 彩萍心里有愧,觉得自己愧对那孩子,过后的几天都郁郁寡欢。可她也没完全消沉,因为她发现李三并没有离开村子,他还是每天早出晚归,好像一笔生意做成了嫌不够,他或许……还有下文? 彩萍心底重新燃起了一种人性上的、道义上的火光。 她每天都去棚屋“踩点”,提防着李三突然又抱个孩子回来。人说狗改不了吃屎,在这一点上,李三是真的践行到了极致,果然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一个男童被他抱回了村。 彩萍发疯了,她发疯了似的觉得痛快,她痛快自己终于守株待兔提前逮住了人贩子,更痛快终于有机会救下一个孩子。 李三一只脚踩在凳子上,趴在窗户边兴颠颠地啃鸡腿。突然一声破门声响,四个衙役踢开咯吱作响的木门,一阵风般冲了进来。 半只鸡腿“啪嚓”落地,李三甚至来不及反应,两个衙役一左一右将他架住,还有一个进了内屋,从床上抱出哇哇啼哭的男童。 彩萍一颗心落了地,跟在后面冲进屋,对着李三指认道:“官爷,这就是那个人牙子!” 人证物证俱在,这回李三是赖不掉了。他满眼憎恶地瞪着彩萍,眼里是明晃晃的怒火,恨不能当场杀了她。衙役将李三和男童一并带走,彩萍说不清哪里不对,跟着追到了县衙门。后来听说官府判了李三半年牢,还罚了三十两银,也算罪有应得。 可她不止是要李三问罪,她还要孩子呀! 彩萍好不容易找到那个接她报案的衙役,衙役告诉她,拐来的孩子得送还,那李三受不住鞭子招了供,这会儿已经有官差循着地址将男童送回原籍了。 好像万里无云的晴天上突然劈下来一道雷,彩萍怔忡忡的、呆愣愣的跌坐到衙门口,心里想的是明明说好了的啊,明明报官的时候都说好了,等把人牙子抓住,那个被拐来的孩子就交给她来养啊! 彩萍闷在家里哭了半个月,王和嘴巴笨,不会说什么安慰的话哄妻子开心,只好每日三顿饭变着花样做给她吃,让她吃得高兴,心里就能舒坦,总算让彩萍慢慢走出了伤心。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一章。 ☆、金鼠良遇14 可谁也没想到,吃了半年牢饭的李三会突然杀回来。 第一个急的是王和。 自己媳妇莽莽撞撞揭发人,让人挨了打又坐了牢,还赔了银子丢了摇钱树,这会儿人家回来了,后面会不会找上门寻仇? 还好一切只是王和自己的担忧,李三回到村子,再度住进了牛棚屋,却没寻仇找上王家的门。他比半年前瘦了一大圈,大概是牢饭没油水饿的,但鬼鬼祟祟的作风不改,还是早出晚归,没人知道他天天在外面干什么。 只有彩萍知道。 彩萍一见李三就像刺猬竖起了毛,她一怕李三背后对她和丈夫使坏弄瞎,二来也怕他重操旧业,所以悄悄地又跟踪上了这个混球子,看他蹲了一回牢房,出来后还有没有学好。 彩萍跟了他七八天,说不上这人是学好了还是没学好——原来李三是个赌鬼,每天周旋在各个赌庄,他当初卖孩子挣了五十两,给官府罚了三十两,剩下的二十两不算小钱了,但若是在赌海里翻浪沉浮,没几天就得赔个底儿掉。 彩萍思来想去觉得这不像是踏实下来走正路的样子,愈发盯李三盯得紧,直盯到有一天混球子抱回两个女娃娃,一左一右夹在胳膊下带回了家。 彩萍气疯了! 这畜生,果然没改掉吃屎的毛病! 按理逮住了人家的小辫子,下一步就该是去官府告发,可彩萍这回犹豫了。之前说好的告发就把孩子给她养,但那群衙役却蒙了她——她也算是立功了吧,可结果呢? 彩萍摇摇头,果断的、坚决的、打定了主意的这次要靠她自己。 彩萍回到家,叫来丈夫,夫妻二人头一回这么郑重地对桌而坐,王和心里惴惴的,不知道妻子这是又怎么了。 “阿和,”彩萍其实也有点怯,吞咽了一口唾沫后才抬起头,对自己的丈夫打商量道:“我……我想拿点银子,办个事。” 王和松了一口气,不过就是要钱嘛,不算个事。王和道:“你要多少钱,办啥事儿?” 他们夫妻二人一向和睦,彩萍虽然做事鲁莽,但对这个如兄如父的丈夫却一直依仗尊重,有什么话都不藏着,便直言道:“那李三又要卖孩子了!这回不知道从哪里偷来了俩姑娘,才两岁大,天天哭,哭得我肠子都要断了……阿和,我、要不咱们管他把孩子买下来吧?” “哐叽”一声响,王和差点没一头从凳子上栽下去。 “彩萍,你可不要做糊涂事啊!”王和被吓到了,嘴里殷切切地劝着妻子,让她不要一意孤行想不开。 “这怎么能是糊涂事,这是大好事啊!”彩萍不为所动,反过来劝自己的丈夫:“李三没钱,人又懒,还嗜赌,他这人一日不见阎罗王一日就得混账下去。我问你,咱们能看着那些孩子被他一个又一个的拐来卖了吗?” 王和笨嘴拙舌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只知道不断重复:“卖孩子是犯法的……” “对啊!卖孩子是犯法的,”彩萍抓住丈夫的手,一点一点给他说透:“但你看李三他像是怕法的人么?他都坐过一回牢了,还不是照样敢偷小孩?既然如此,报官这条路就行不通了,他记吃不记打,关多久放出来也还是会继续干。所以——” “……所以什么?”王和懵懵懂懂的,好像有些被说动了。 彩萍说到这里,幽幽地看了一眼丈夫,口中一声长叹,哀伤道:“我也没别的法子了……我就想,咱们不是没孩子么,可咱们都喜欢孩子啊……眼前的事绕不开,如果装作没看见,我良心就是白长了。既然他李三要钱,咱家把孩子买了,好好养,当亲生的养。那个李三他没多大骨气,我不怕他,我买了他偷来的娃,我再好好劝劝他,让他拿了钱去学点手艺,再不济开个茶寮,总归是个营生,以后别再干那缺德事了,也别再当人贩子了。他要是不肯听,我就打断他的腿,让他残废了窝在牛棚里,早晚死干净,彻底断了这个祸患!” 结发夫妻十几年,王和仿佛第一次认识眼前这个女人。他的妻子,没念过书,大字不识几个,自从跟了他,就因为两人没孩子,背后挨了多少指指点点。这种事情上,口舌唾沫对男人总是宽容更多,看热闹的大多都是说女人有问题,是女人生不出娃,下不了蛋。 他知道彩萍想要一个孩子已经想疯了。 王和糊里糊涂,稀里懵懂,在彩萍期待的目光中点下了一个头。 然而事情的结果却叫他们失望了。 李三一副瞧不上的表情,扫了一眼彩萍手里的碎银子,贱兮兮道:“你这婆娘疯了吧,找我买孩子?” 彩萍一心只想把孩子们救下,这回不跟他打嘴仗了,语气认真地道:“你不就是想要钱吗?给你了,我家里的都在这儿了,十二两六钱,一个子儿我都没多留。” “我才不要你家的钱,这俩孩子我也不卖!”李三嘴里吹着哨,瞥一眼还捧着银子殷切切望着自己的彩萍,不紧不慢道:“谁跟你说这俩娃是要卖的?告诉你,这俩是我老家亲戚家的,是我侄儿!爹妈丢给我养的,才不是偷来的!你少再给我背后使坏,这回你就是把皇帝老爷搬来我也不怵!滚,赶紧回家下你的蛋去!” 李三赶走了彩萍,彩萍心里莫名发慌,这人牙子说的话能信吗?那俩娃娃真是他亲戚家的?可如果是真的,谁会把这么小的孩子交给一个没成家也没女人、根本不懂怎么照顾人的大男人? 彩萍不大信,她一咬牙一跺脚,干脆什么也不干了,每天就跟着李三出村上街,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而这一跟,竟发现李三带着俩娃娃,跑到城里装样作事的卖人当奴去了! 彩萍恨极了,她既不想让李三把孩子卖掉,又不愿报官惊动府衙,说来说去还是存了点私心,想着只要没人买那俩闺女,早晚李三得放弃,到时候赌瘾犯了没钱花了,不还得来找她?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彩萍没料到两个仗义侠客这时出现,不止打断了李三的财路,还跟着他来了他们村;不止跟着进了村,还察觉到李三贩人的脏烂事——彩萍终于卸下担子,头也不回地冲进来,要骂他李三一个祖坟冒黑烟。 “这种人牙子,打死都不为过!”彩萍恨恨的,转头又满脸感激地望着蜀孑他们:“二位公子真是上天派下来的救兵!” 蜀孑推辞,摆了摆手,示意不敢当,心道什么上天派下来的救兵,我是上天踹下来的倒霉鬼还差不多。正说着话,里间又传来孩子哭闹的声音,易笙忙跑进去,彩萍脸上急切切的,跃跃欲试地想跟着一起进去。 最终彩萍还是进去了,和易笙一人手里抱一个娃。她虽然没做过母亲,但哄孩子的本事一流,没一会儿就将两个奶娃娃哄得嗯嗯啊啊咯咯发笑。易笙眼中目光一直柔和,尤其是在看到彩萍抱着孩子低头逗弄时。他不经意扫过眼,一缕目光正撞上望着他们的蜀孑。易笙熨帖一笑,拨动嘴唇,无声说了句“多好”。 是好。 人贩子逮住了,孩子也保住了,没人受伤,皆大欢喜。但眼下境况算不得终了,蜀孑知道,后头还有个麻烦得靠他们妥善解决。 院里的李三被绑了扔在地上,虽然开不了口说话,但一直用鼻音发出挣扎的抗议。蜀孑先不管他,夜已黑了,他问彩萍和王和:“大哥大姐心肠好,这人牙子交给我处置,二位不用担心他敢报复。只是……这两个女孩,二位有什么想法没?” 彩萍反应出奇的快,一步跨上前与蜀孑面对面,语气是连商量带央求的,道:“我们……我们家情况公子们都知道了,没孩子的人家不是个家,我年纪大了,以后多半是生不出了,就想……想……能不能把这俩娃娃给我?二位公子只当不知道,大恩大德我们夫妻俩记心坎上了,这辈子都不忘!” 孩子这家人永远跨不过去的心结,蜀孑理解,也同情,但道理又不能这么说,毕竟俩孩子是拐来的,她们有自己的亲爹娘,如果就这么把人留下,那一头的爹娘要怎么办? 彩萍巴巴地等着答复,倒是一旁的王和好像突然开了窍,他读懂了蜀孑脸上的难办,跟着跨步上前道:“公子,我、我可以发誓!我跟我娘子一定待这双闺女像亲生的,不让她们再遭一点罪!您是不是怕我们乡里乡村的没钱,养不好孩子?不会的,我有力气,种田干活都能有口饭吃,决计不会饿着孩子们的!” “不是这个意思,”蜀孑松了松脸,放缓了声音道:“大哥,大姐,孩子是父母的心头宝,你们看这两个孩子,她们大概几岁?” 彩萍脱口而出:“两岁多?最多两岁半。你瞧,都还说不上来囫囵话呢。” “那就是了。”蜀孑拍了拍王和的肩,话是说给他们夫妻俩听的:“两岁多点的孩子,牙牙学语的年纪,她们的爹娘还没来得及好好疼爱,甚至连句完整的话都还没教会孩子,突然就被人牙子偷走了,他们不心疼?说不准现在正满世界的想方设法找孩子,更说不准会不会一个想不通,跳河上吊都有可能——大姐,将心比心,您也不忍的。” ☆、金鼠良遇15 彩萍是天生的热心肠,刀子嘴豆腐心,若论起将心比心,没人有她的肚量。可现在摆在面前的不是旁的,是两个活生生的孩子啊,她怎么舍得呢? 但若真狠狠心把俩孩子强留下来……是了,人家亲生的父母该怎么办?做娘的身上掉下来的肉,平白无故割给了我,她要怎么活? 彩萍煎熬着,挣扎着,易笙看她愁眉难纾面色涨红,额上甚至都急出了汗。他于心不忍,走过去扶了一把农妇的胳膊,轻轻握了握,放平了声音道:“我知大姐心中矛盾。您是喜爱这两个孩子的,我们都看得出。” 彩萍埋着头不说话,但她肩头耸动,鼻下也传来小声的抽泣,分明是哭了。王和一见妻子这样,跟着难受,走过去揽了她的肩,叹气道:“是咱命里没这个福分,萍啊,算啦。” 说到底都是良善人,彩萍不会胡搅蛮缠谁,她不识字,但知事理,明白这一桩不是强求就能得来的。她有自己的良心和原则,所以闷着声点点头——她作罢了。 外头的天黑成了一块墨,晚饭点早过了,没人想起来这茬,还是彩萍的肚子“咕噜”一声叫,她一拍大腿,又火急火燎起来:“诸位还没吃饭吧?走走走,不说了,大家先上我家吃口热乎饭去,孩子们都饿了!” 彩萍热情又好客,不由分说推着众人往外走,王和也点头称是,说家里有菜有肉,大锅上烧饭手脚快,不用一会儿就能好。 蜀孑叮嘱易笙先随他们过去,李三还在院子里,他这茬没了,总得有人留下收个尾。 不知道为什么,易笙就觉得蜀孑做任何事他都不用过问太多,也不必打听他要怎么做,从心底里的信他能处理好。易笙点点头,嘱咐他一句“自己当心”,跟着彩萍他们先去了。 人一走,地方就腾干净好办事了。 蜀孑两手背后,不紧不慢踱到院子里,在李三屁股上踢了踢,似笑非笑的问:“都听见了?” 李三本来已经觉得没希望了,但看刚才其他人鱼贯而出,唯独蜀孑留了下来,一副有话要跟自己说的样子,顿时又燃起希望,呜呜嗯嗯的一个鲤鱼打挺想坐起来。 蜀孑蹲下/身,拔出他嘴里塞的布。 “爷,我的亲爷爷!您就放了我吧?!”李三拼命想往蜀孑这边蹭。 蜀孑洁癖在身,腻烦地推了一把,把李三那颗在地上蹭得脏兮兮的脑袋推开,嘴里道:“将功折罪吧,爷给你这个机会。” 李三如蒙大赦,捣杵般的不停点头:“谢谢爷,谢谢爷!” 蜀孑起身退后两步,居高临下的睨着他,道:“那就先说说这两个孩子,哪儿拐来的,何时拐的。” 李三不敢再藏,一五一十地吐道:“安怀郡,在安怀郡!一个大户人家,好像是对双胞儿,但我看长得也不像啊……俩丫头给丫鬟们带着在街上玩,一个没看住,我就、就……就给抱走了。” “时间。”蜀孑睨着他。 李三歪着脑袋蹭了蹭脖子,边想边道:“不久,就三个月前。那会儿小的刚从大狱里出来,身上没钱,又戒不了赌,只好再走老路了。附近的城郡不好下手,怕离太近人家找过来,只好往远了偷。” 蜀孑沉吟片刻,再问:“当初为什么一开始瞧中了这村子,你在这儿有认识的人?” “没,没人,”李三皱着两条黑黢黢的眉毛,别别扭扭道:“爷,我们做贼当偷的,下手前总得先挑个打脚处吧。我看这村子不通人烟,还挺偏僻,又正好有个没人住的破草屋,心想也不费劲挑了,就这儿吧,结果就住进来了。” 有价值的消息就这么多,蜀孑抬头望天,黑压压的山林静得像个大地窖。他拧着脖子动了动脑袋,像阎罗王给阴魂下最后判词一样,话不多说,掷地有声道:“那就到这儿吧,也该还债了。” 李三听得懵,磕巴巴地重复了一遍:“还、还债?” 没给他用嘴再问明白的机会,蜀孑用接下来的动作让李三彻底明白了什么叫“还债”。他屈臂一伸,捏住李三的右腿膝盖,也不知用的什么手法,就听一声清脆的“咔嚓”,接着,李三慢半拍之下的一把嗓子凄厉地嚎出了一声:“啊哟——!” 膝盖碎成了一把渣,连同整条小腿往下一直连到脚趾尖,彻底疼没了知觉。 蜀孑拍了拍手掌心,不疼不痒的开口:“瘸了。” 李三疼得直打滚,他两只手还被绑在身后,摸不到自己的腿,只能眼睁睁看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不禁又气又怕,哭着嚷道:“干什么呀……我的腿啊……好端端废我一条腿,我招你惹你啦!” 蜀孑再次蹲下/身,左边嘴角微微上勾,一脸坏坏的样子,像只盯住了猎物的隼。这副模样平时少有,其实什么乞丐的要饭的,撕下假面,本性展露,人家毕竟是天上的一尊仙,即便官职不高,比起普通凡人也算呼风唤雨了,怎会是个怕事的。蜀孑似在笑,突然一伸手,抓住了李三的衣领把人提到眼睛前,阴鸷地盯着他,一字一字道:“废你一条腿,马上滚出这个村。以后再敢偷鸡摸狗,老子要你的命。” 彩萍正把最后一碗汤端上桌,就看见蜀孑摇头晃脑的拐进了院门。彩萍笑盈盈冲他招手,唤道:“公子好本事,一找就找着了我家。” 蜀孑点了个头,进屋的时候看到易笙正坐在桌边喂饭。两碗放了嫩鱼肉的米粥,鱼刺都被细心挑出来了,蜡烛摇摆的灯光下,那人眉目柔和,唇角含笑,恍惚间变成了一尊慈祥恺恻的男菩萨,面前两个小儿呀呀张口,满足的咽下菩萨喂来的饭。 蜀孑不由地打了个颤。 心尖上涌过一片软乎乎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只知道暖融融的,像三月里山涧的春泉。 蜀孑摇摇头,恢复了清醒,扒着桌角坐到易笙旁边。易笙一边喂饭,一边回头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问,只是温和的催了一声:“快吃饭吧。” 彩萍给大家盛饭,王和多少有点不踏实,搓着手问:“公子,那个人……你咋处置的啊?” “他啊,”蜀孑这会儿脸上火辣辣的,就为刚才易笙看他的那个眼神,奇怪也不是什么特别的眼神,但就是瞧得他莫名发烫。他有点茫然,只好扭过头去跟王和对视,道:“打了一顿,下手轻重没控制好,给揍瘸了。” “啊?!”彩萍和王和夫妻俩异口同声惊呼了一嗓子。 王和是嗫喏喏地问:“没、没大毛病吧?” 彩萍则是一脸的心花怒放:“瘸了好,解气哟!” “没事,”蜀孑摆摆手:“两个孩子的老家地址问我出来了,在安怀郡,离得不近,从此地赶马车过去得走三五天——大哥,大姐,您二位要是没别的嘱托,明日我们就带孩子上路了。” 这事儿没毛病,先前道理都讲清了,再怎么舍不得也不能难为人家,做那昧良心的事。彩萍坐在蜀孑对面,重重叹了一口气,像苦闷,也像把什么担子给放下了,咧着嘴笑了笑,道:“就嘱托两位公子路上照顾好孩子们吧。你们明日走,要是不嫌弃,今晚就在我家对付一宿。隔壁屋子收拾出来,被子有新的,我再准备点干粮给你们带路上。今晚大家好好歇一歇,明早神清气爽地上路,早早给孩子把家寻着……哎,都积福啦!” 一顿饭毕,彩萍去给俩姑娘洗澡,王和在隔壁屋收拾床铺,易笙牵了一下蜀孑的袖子,二人到门口说话。 “你……真把那个人打伤了?”易笙小心翼翼地问。 “怎么,打他不对啊?”蜀孑看着他乐。 易笙摇摇头,抿着唇沉默了片晌,才道:“我原以为是要把他送官府去,如今私下打伤了他,会不会……” “你怕他报复我?”蜀孑一手撑门上,歪头盯着易笙笑:“他都瘸了,还能怎么报复我?本来是该送官府的,可之前他进牢房也只待了半年,这回送过去,保不齐还是这个数,没多大意思,放出来了还是会拐、会偷。现在腿给他弄瘸了,以后即便想拐孩子也跑不动了,不是一劳永逸么?” 倒也是这个理。 易笙轻轻叹了一声,想说什么,话头被蜀孑抢了去:“就是对不住你了,说好的来一处地方就要玩个痛快的,可这才到宁城一天,屁股还没坐热呢,就得走了。” 易笙忙摇头:“玩不过是其次,送孩子们回家才重要。” 里间传来王和的招呼声,喊道:“二位公子,床给你们铺好了!家里空屋子不多,就一张床,二位挤一挤对付对付。俩闺女让阿萍带着睡,我打地铺,咱今晚上就这么过了啊?” 蜀孑应了一声“多谢大哥”,易笙也没觉到什么异样,二人对视一眼,互相点了个头,一起往隔壁屋去。 然后就都傻眼了。 一张床,两人睡,刚才怎么没反应过来? 易笙稍显局促地动了下嘴,像要说什么,蜀孑先他一步闻到了空气中浮动的尴尬气,抢着开口道:“哈哈哈,搞什么啊,一张床怎么睡——”话锋一调,又开导似的念道:“不过来人家做客也不好添太多麻烦,大哥大姐人好啊,被子都拿的新的,想必也是真的没多余的床了。那个……阿笙,要不就先对付一下吧?” 俗话说孤男寡女非礼勿视,但现如今是两个大男子,若年纪再小些,十几岁上下的俩兄弟也有挤一个被窝的,不奇怪。易笙顺着这条道儿想,想通了,点点头,对蜀孑道:“不妨事,你说的对,是不该再给大姐他们添麻烦。” 一张床,四尺宽,容两个人不是问题。蜀孑让易笙睡里头,待他躺好,到桌边吹灭了灯,脱鞋上了床。 黑漆漆的屋,外面林子里树多,偶有虫鸣声传来,微微的响声咕吱在耳边。一般睡眠深的人不会在乎这点响动,易笙轻轻翻了个身,蜀孑突然睁开了眼。 他发现自己两只耳朵连到脖子都火烧似的烫了起来。 怎么回事,干什么又莫名其妙的发烫? 蜀孑想不通,他觉得自己一定是身体哪里坏了,这么无根无由的突然发热。刚郁闷地嘀咕了两句,鼻前忽然闻到一股好闻的香气,该是奶香,还混合了一点很淡的青草气,味道软里软乎,像个摸不着的气泡。 蜀孑猛地转过头,瞳孔里映进一张熟睡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啥,挺喜欢彩萍大姐的~ ☆、金鼠良遇16 蜀孑落枕了,一早起床脖子就扭不过来,刀割似的疼,疼得他扯着嘴巴嘶嘶地抽,连早饭都没吃。 易笙倒是一夜无梦,睡得挺安稳。 彩萍烙了十张饼给他们带路上吃,马车停在城里的客栈,得先过去取车才能上路。临行前蜀孑提来一袋东西,是昨天买了带过去给李三的那袋米面。蜀孑交给王和夫妻俩,表情有点古怪,像很郑重,又很突兀的交代了一句:“别分给邻里乡亲,留自己家,你俩吃,吃快点。” 是很普通的小米面,没什么特别。彩萍想着这是人家的一片心意,所以才这么郑重其事,赶紧点头应承,谢道:“听着了听着了,就我们俩吃,不给别人。” 今天蜀孑真的挺奇怪,一直躲着人,尤其是对易笙,别的不说,只要俩人目光很正常的一对上,他就雷劈似的立马弹开,看都不敢看人家一眼,弄得易笙摸不着头脑,还以为他是怎么了,不免要问:“你……没事吧?” 蜀孑只管拨浪鼓摇头。 他嘴里应着没事,可在旁人瞧不到的地方——比如耳朵尖,早猫挠一般的红了起来。 昨晚他过分了。 漆黑陌生的房舍,身下被褥暖烘烘的,以前一个人睡的时候没觉得这么暖和……蜀孑不受控地翻了个身,正对上易笙的脸。 他们离得太近,吞吐的呼吸都能拂到对方脸上。蜀孑眨巴着眼睛,头一回自己被窝里躺着另一个人,那人像有不可名说的魔力,勾住了他,让他转过来后就没办法再挪动一下,哪怕压麻了身子也要一直这么看下去。 不是之前没细瞧过这张脸,易笙长得好看,是一种很特别的美,一般男子少有的美。蜀孑初见他的时候就曾被这种美惊到过,但两人小半年相处下来,按说也该看习惯了。蜀孑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比如今晚,那种被吸引、被勾住的感觉会突然苏醒过来——他想摸一摸易笙。 这个念头刚蹦出来他就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人中。 蜀孑手上下了死劲,掐得自己张着嘴巴吱哇乱叫,才把那股想摸人的冲动一点点捺下去。 可很快又燃了起来。 蜀孑感觉自己快疯了,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他毛病了吗?神志不清了吗?为什么好端端的想做这种羞耻的事? 可他就是不受控,一只手掐着鼻子下边的肉,另一只手像不是他的,慢慢从被窝里伸出来,然后稳准狠地、不受干扰地贴上了易笙的半边脸。 触手温软,细腻如绸,这感觉……也太奇妙了! 他以为到此就会点到为止。 结果那手还来劲了,在易笙脸上划了一下,倏地就往他脖子上走。滑过下颌,走到脖颈,停在了一颗精致得喉结上——“嗡”地一声震响,蜀孑瞪大了眼睛,无比清楚地听到脑袋里有根弦似的东西颤了一下,那只贴在易笙喉结上的手跟着轻轻一按,滑到了下面的锁骨上。 易笙衣服因睡觉翻身而松开了一大片,两根纤细的锁骨此刻堪堪暴露在空气中。 蜀孑两眼泛着古怪的光,一瞬不瞬钉在那片洁白的皮肤上。 孔暄在外头敲门的时候蜀孑已经蹲在床边反省了快一个时辰。敲门声不小,但只有他听得到,郁闷地抓了一把头发,起身过去开门。 孔暄一脸八卦,急躁躁推开人想往屋里看,嘴上还喋喋不休:“快让我瞧瞧,是那个唱傀儡戏的吗?你俩睡一张床啊?哇,我是不是不该知道这么多啊!” 蜀孑这会儿没心情闹,把人推出屋,揪着肩膀带到一片没人的地方:“弄到了?” “你小子走运,这回陛下没跟你计较。”孔暄巴巴地说着,手往怀里掏,掏出来一只荷包大小的口袋,扔给蜀孑道:“就这么多,老君说管够了,反正陛下点头的,他不敢不给。” 蜀孑翻开口袋往里看,一团细沙一样的粉状东西,米黄色,混在小米堆里很难认出。他苦恼了一宿的脸上终于有了点高兴的神采,问:“一包就够?” “废话,这是仙药,你当喂猪的草饲料啊?”孔暄嗤他,想想又道:“再说了,你不是说生一个就够了?这就是生一个的量。老君不会糊弄人的,保准让那两口子一吃就怀上。” 这一桩还得退回到昨天晚饭前。 彼时蜀孑料理完李三,心上过意不去,总觉得该补偿馈谢些什么给彩萍夫妻俩。思来想去,送金送银都不如送一个两口子最想要的东西给他们——一个孩子。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孩子。 夫妻俩成亲逾十年,不管是谁身体不行,只需仙药一剂,都能药到病除。这么想着,待天彻底黑透,蜀孑叫来一天到晚貌似都很闲的孔暄,因由大概说清,孔暄也觉得日行一善不无可为,便替他跑了一趟九重天。 老君的丹炉房里什么灵丹妙药都有,但想拿药,光靠孔暄一张嘴去软磨硬泡还是不够的。孔暄按蜀孑的意思去找天君,天君嘛,急凡人之所急,解凡人之所难,若连他都不点头,那还怎么给众仙当表率?于是,天君陛下难得没打短,也没让蜀孑再拿挨鞭子来换,吩咐老君抓一把生子的药交给孔暄,事不宜迟的送下来了。 孔暄剥着指甲好奇地问:“这东西好歹是药,你打算怎么送给那两口子?” “掺米里,他们发现不了。”蜀孑早有计划,他把给李三买的那袋米拿来了王和家,一会儿回去把药掺好,明早就给他们。 孔暄摸摸下巴,想起蜀孑刚才走路的时候姿势有点怪,他这人联想能力非同一般,顺着就问出了口:“你腿没事吧?” 蜀孑被他问得莫名其妙:“什么腿?” “有点瘸啊,”孔暄意有所指的扫一眼他大腿根,嘴上扯着坏兮兮的笑:“怎么伤的?大半夜的伤了腿,该不是被窝里……” “少胡说八道,天法罚的。”蜀孑摸了一把自己的屁股。 “好端端的天法罚你做什么?”孔暄奇了。 还不是那个李三。蜀孑憋屈,上回他打了小乞丐阿钊,没走出两里地脸上就多了一道血口子。这回替□□道惩戒李三,没想到天法把这种事也算进了“不能对凡人动手”里,生生给了他两藤条,全抽在屁股上,就在他……在他…… 在他鬼使神差拨开易笙的衣领,贴在那片嫩白的皮肉上亲了一口的一瞬间。两鞭子藤条不偏不倚,一瓣屁股一条杠,疼得他躺都躺不住了,掀开被子就滚下了床。 后面这段蜀孑没好意思说,不耐烦地捡了两句不痛不痒的,打发走了孔暄。 马车驰骋在郊外的官道上,清风徐来,车檐上的角铃被吹得叮当响。蜀孑负责驾车,易笙带着俩娃娃坐在车厢里,临出发前特地给孩子们买了许多玩具和吃食,就怕长途奔波嫌闷。 安怀郡距离永城有五天的路程,为了早点到,易笙提议路上不做逗留,好风光也不看了,除了晚上打尖住店,白天都是在赶路,中途还换掉了一匹体力跟不上的马。也因着这点提醒,易笙方留意到蜀孑的气色似乎不大好,脸上白苍苍的,嘴唇也裂出了好几道纹。 易笙惭愧,这晚他们在驿站住店,等安顿好两个孩子,他亲自下楼打了热水上来,端着木盆蹲到蜀孑身前,要给他泡脚。 “停停停,可使不得!”蜀孑拉过易笙让他起来,自己把鞋袜脱了,舒舒服服地泡进热水里,顿时浑身都纾解了,恨不能叹一口长生气。 易笙去给他到包袱里找袜子,嘴里念道:“都怪我,心急着去安怀郡,才一路不停歇的让你和马儿都累着了。” 蜀孑泡着两只脚,赶车确实累,也饿,等不及小二把饭菜送上来,抓过桌子上的点心就大口吃起来:“其实我也想早点到地方,好把这俩哭包送给她们爹娘。太吵了,隔一个时辰就哭一次,也就你有这份耐心哄。” 易笙给他倒茶,微笑道:“稚童小儿,不是哭便是笑,你小时候也这样过来的。” 蜀孑心道我小时候就是只小耗子,哪有那工夫哭啊笑,都是躲着捕猎的天敌,一个人——啊不,一只鼠藏在树洞泥地里,吸天地之精华,汲日月之灵气,吃着虫子喝着溪水长大,等修成人形时已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郎,错过了童年期,也错过不少当人的体验。 迢迢路远,马车迎风奔驰,顺利在第五日夕阳坠落前进到安怀郡。 安怀郡在宁城东南方,与蜀孑之前规划的往南走的初衷算是一致。安怀三面临海,一面傍山,刚过三月中旬天气就热得不行。蜀孑找了家客栈落脚,嘱咐小二把马喂了,自己先去城里找地方买两身单衣裳。 耗子怕热不怕冷,他早热得受不了了。 ☆、金鼠良遇17 晚上照例一间厢房两张铺,易笙身量纤瘦不占地方,由他带两个孩子睡一床。为防半夜掉下来,蜀孑把桌椅板凳全搬到易笙床边,挡着边沿位置,正好将铺面再扩大些。 孩子们早早睡下,易笙打点行囊包袱,看有没有要添置的东西。他们此行来安怀郡是计划之外,也不知要几天才能找到孩子的家。蜀孑看出他忧虑,道:“找人有的是办法,别担心。” 易笙微微蹙眉,还是不太放心:“安怀郡这么大,听说一城有十万户,怕是不好找。” “傻子,我们不好找,不还有衙门么?”蜀孑一脸的轻松,边倒茶边道:“一般丢了孩子的人家事发后都会报官,虽然李三已经记不清偷的是哪家孩子,但县衙必然有档记录。明日我走一趟,定有进展。” “还是你聪明,”易笙冲他笑,夸的是真心实意:“我就不擅这些,脑袋没你灵活。” “少自谦,要多看看自己的长处。”蜀孑也冲他笑,倒了杯热水递过去:“我这人不是个热心肠,那日要不是看你心疼俩孩子,眼瞅着在街上都挪不动步了,一直盯着李三不松眼,就等着看人家能不能把孩子卖出去——阿笙,你那会儿心里想的什么?” 易笙仰脸对着桌上的蜡烛,似乎陷入了回忆里,慢声道:“可能……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想到自己了吧。若我是一个只有那么大的孩子,父母要将我卖掉,即便什么都不懂,也定希望有人能搭救一把,施以援手,让我能留在爹娘身边。” “所以说你要多看看自己的长处嘛,”蜀孑托腮望着他:“你为人心慈,有菩萨心肠,会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不管对方是谁。就比如我,当初就是你一颗善心,给我一个果腹的馒头,咱们不才结识上了?” 易笙被他夸得不好意思,低头一笑,起身去床边看孩子。待给孩子们掖好被角返身回来,错眼间见蜀孑背上纵横交错,一片红乎乎的东西,像是—— “阿孑,”易笙唤住去铺床的蜀孑,急急走过去:“你背上怎么了?” 背上? 蜀孑被问得一懵,没听明白,却在下一秒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火辣,尤其在他顺着话头动了动肩膀时,惊觉背上一片刺疼。 易笙眼瞧着不对劲,有点慌:“你、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看看。” 蜀孑也察觉到了不对劲,解了腰带扣子,一把脱下外衫里衣。原来他下午进城找衣铺,换上了一身单衣,单衣面料轻薄,又透,这才让易笙就着烛火看到了他背上映出的伤。 是那会儿换金子挨的一百鞭。 来不及了,蜀孑衣服脱到一半才想起来这事不能让易笙知道,可那些纵横交错的伤口已经进了易笙眼帘,他被吓到了,捂着嘴叫了一声:“怎么会这样?!” 电光火石间来不及想托辞,蜀孑闷着头不接这话,只道:“早该好了的,阿笙你先帮看看,是不是结痂了?” 易笙哪见过这样的血肉场面,说是结痂,但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那些鞭痕横着的、竖着的、斜着的,伤口像是天热捂坏了,淅淅沥沥参差不齐的又破开来不少,虽不至于像刚挨打时那么血肉模糊,但也开始迸裂流血,红肿发黄,俨然有化脓的趋势。 易笙抖着手,小心翼翼地摸到蜀孑背上勉强还有几片完好的皮肤上,惊呆了,更吓坏了,哆嗦着嘴唇问:“……疼、疼吗?” 蜀孑哪还顾得上疼,飞速在脑子里把谎话编好。 他动了动肩膀,示意给易笙看自己没问题,故作轻松道:“没那么疼,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女儿家。这伤……算了,也不瞒你了,就是前几天跟李三动手时被他挠的。我也不知道他能在家里藏根鞭子啊,趁不注意,给我来了几下,好家伙下手那叫一个毒辣。不过咱也没让他得便宜,废他一条腿,他那个是好不了的,我这点伤还能痊愈,算来算去还是他吃亏。” 这样漏洞百出的鬼话也不知易笙能不能信,但见易笙拨开他堆在腰间的衣服,伤口从肩胛骨一直遍布到腰心窝,易笙眼花,他数不清这上面有多少条鞭子,但肯定不是简单的“几下”。 “我去找大夫,你哪儿也别动。”易笙转身出门。 蜀孑一把伸手抓住人,嘴里不当回事道:“大晚上的去哪儿找大夫。别折腾了,回头再把孩子们吵醒,我宁可挨点疼也不要听她们哭。” 本来易笙心里就急,听他这么不配合,更慌,便有些莽撞的嚷道:“孩子、孩子哭了我哄,可你这伤不能不看!” 蜀孑还没见过这样的易笙,脸都急红了,冲乎乎的,一副要跟人动手的样子,太不像平时的他了。心里正偷着乐,易笙挣脱开他的手,推门跑了。 蜀孑浪里浪当的坐在桌边嗑瓜子,这伤八成是热出来的,前几天在彩萍他们村还好好的,就怪南边的天气,越走越热,否则他也不至于脱了冬装换夏衫。 正摇头晃脑琢磨地起劲,易笙带着大夫回来了。 大夫大晚上被人薅起来,也是叫苦不迭,都睡上了,还得出门接活。仔仔细细查看完伤口,确认不严重,但平日要小心看顾,少碰水,免出汗,干不得劳力活,吃饭也讲点忌口,辛辣的一律别沾。 蜀孑送走大夫,正想取笑易笙一句大惊小怪,却见易笙撸起衣袖走到盆架边,把大夫留下的药粉和在水里拧湿了毛巾,表情严肃,转身看着他道:“去床上,趴好。” 蜀孑:“……” 蜀孑:“???” 蜀孑:“!!!” 软塌塌的被子好像云絮,蜀孑已经找不到北了,死耗子一样趴在被面上。他上半身脱得精/光,有只手按在他后背上,另只手拿着热乎乎的一条毛巾,小心翼翼地擦过每一条伤痕,仔细清理血污,还不忘提醒他忍着点。 谁能想到堂堂鼠仙也有这么一天,好不孬种,好不没用,几条鞭子就给放倒了,还要在——在好兄弟面前露怯示弱,展示不堪的受伤面。 不过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挺不赖的。 蜀孑红着两只尖耳朵,为求分心,主动没事找话聊:“听说安怀这里的人吃菜都偏辣,你说那大夫让我忌口,怎么忌啊?” “我会叮嘱小二,给你备些清淡口味。”易笙擦得仔细又认真,连指甲大的伤口都没漏掉,擦完再上金疮药,最后拿干净的布条把伤口一层层绑好,隔天换一次。 忙完已是半夜,易笙捂嘴打了个哈欠,蜀孑瞧见了,有点心疼,愧色道:“赶紧去睡吧,我真没事了,一点都不疼了。” 易笙是真困了,眨着眼睛点了点头,都忘了再叮嘱批评蜀孑几句。蜀孑把他连扶带抱牵到床边,替他脱了鞋,看他钻进被窝,掖好被角,这才回去睡。 次日,又是一个艳阳天。 蜀孑按计划去府衙打听,将至中午才回,带来一个好消息——原来这俩丫头家是安怀当地有名的富绅钟家,钟老爷晚年得女,还一得就是一双,格外疼爱,宝贝非常,却不料伺候的丫鬟们粗心大意,在街上弄丢了两个小姐。钟老爷大发雷霆,一边派人报官一边悬赏寻女,可几个月过去了,还是人海茫茫音讯全无。 县衙官差听完蜀孑带去的消息,高兴的眼泪都快飞出来了,不为其他,就因钟家财大势大,钟老爷每天给县令施压,县老爷就给他们施压。为着那一双钟家小姐,大伙儿几个月没睡好觉了,今日终于迎来了希望,能不激动地淌泪吗! 蜀孑回到客栈,易笙听得也高兴,二人各抱一个孩子,楼下几名官差已经恭候多时,要给他们带路去钟家。 钟家私宅盘桓在郡城东南角,放眼望去,屋舍连片,占地足有几十亩,是个不折不扣的富贾之家。 提前得了衙门传信的钟家人早早候在宅外牌楼下,几排人乌泱泱站在那儿,为首的正是钟家老爷和夫人。钟老爷年逾五旬,除了鬓角上的几片发白外,保养得与三十壮年无异。钟夫人更是典雅端庄,只不过泛红的眼角与微颤的步摇,还是泄露了她作为一个母亲失而复得爱女的激动之情。 蜀孑和易笙是被敲锣打鼓迎进的钟家门。 孩子终于投入父母怀中,虽还不怎么会说话,但血缘维系的亲情谁都割舍不断,旁的不论,就说两孩子一见到生身父母,本来路上还哭哭啼啼的小脸蛋顿时就笑了,叽叽咯咯如小鸡见着了护雏的母鸡,再不见眼泪横飞,只余一片童真的笑颜。 钟老爷感激涕零,大手一挥,要赏两位恩公白银千两。蜀孑和易笙同声摆手拒绝,他们救孩子不是为了贪图报偿,何况钱这东西多了就没意思了,他们还有一大把金子没花完呢,哪还再用钱。 钟老爷见恩公诚意推却,可如此大恩大德不能不有所表示,最后两厢客气,盛邀两位恩公暂住府内,一应吃穿用度都上最好的。又听二人本是出门游玩踏春,那就更得好好款待了,遣了奴仆小厮,吩咐好好领两位贵客逛园游玩,城里城外,青山绿水,无不满足。 ☆、金鼠良遇18 要说安怀郡山清水秀涓丽小城,正合南方婉约风情。不过当地民俗中却有一个比较激烈的节日,名叫“古事节”。 古事节活动在每年的正月至元宵举行,一年仅一次。因今年恰逢人间帝王五十御寿,普天同庆,万民同乐,所以今年的古事节便挪到了帝王寿诞的三月二十三,也就是明天。 蜀孑二人在钟府做客已有几天,期间好吃好喝招待周到,弄得易笙坐立不安,几次提出告辞,钟老爷钟夫人都不答应,想必是感谢的心意还没尽够。何况古事节在即,撞上便是有缘,两位贵客留下过个节再走也不迟。 蜀孑听了却不怎么开心。 为何? 还不是—— “易公子,你看我戴红的好看还是蓝的?” 一道娇滴明快的曼妙女声,一抹旖旎多姿的瑰丽身影。此刻钟府三小姐钟婉乔正立在宝缵楼前,手上比划着两支珠钗,笑靥如花地望向易笙。 易笙呆啊,姑娘家这些天日日殷勤陪左伴右,看他的目光热切似火,每当两人不小心对视上,钟小姐脸都红到脖子根了,就差直白地问上一句:易公子,你觉得我这人怎样? 易笙一脸懵懂,又懵懂得很认真。陪钟婉乔挑选珠钗首饰,一手扶着镜子,一手给人家递东西,姑娘问一句他就呆憨憨的答一句,左不过是“嗯,蓝的更好些”,“两支也不错”,“玉镯夏日生凉,戴着更舒适”诸如此类,单纯以为自己只是个陪逛的参伴。 蜀孑不停翻着白眼,一副吃了什么不消化的表情,脾气也古古怪怪,抱着手臂杵在店门口。 小厮们候在外头,蜀孑等得不耐烦,找人聊起了天:“你们家小姐几岁了?” 小厮没想太多,实诚答道:“十九啦!” “十九了?”蜀孑瞠目,嘴里叽哩咕噜道:“这么大了还不嫁人,守在家里天天吃喝买逛,我看你家老爷再家财万贯也得给她败空!” 小厮没听出来弦外之音,还以为他是在说笑,侧面恭维钟家家底丰厚,咧着嘴嘻嘻道:“我家老爷对小姐疼爱得不得了,因上头是两个哥哥,小姐排行第三,是老爷和夫人的第一个女儿,所以格外疼惜,平日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没有不依的。” 没有不依的?呵,难怪这么难缠,天天霸着易笙不撒手。 一行人从早茶逛到日头西沉,用过晚膳,易笙回房休息,两脚刚踏进房门就听背后“咔嚓”一声,蜀孑贼似的跟在他屁股后面钻进了屋。 易笙不解地问:“你锁我门做什么?” 他们现在住钟家,一人一间客房,这个时辰都该各自休息了。蜀孑突然的造访过于奇怪,易笙顺着他目光瞅了一眼窗外,夜深人静,月明星稀,没什么好看的啊。 蜀孑拨着嘴唇骂骂咧咧,两眼瞪向窗外,过好半天,像是确认外头没动静了,才“啪”的一声关上窗,气呼呼地往窗边一坐,梗着个脑袋道:“钟家那个三小姐,有毛病!” 好歹住人屋檐下,这话也太失礼了。易笙吓了一跳,忙将另一扇窗也关上,问:“何出此言,钟小姐欺负你了?” “你不觉得她很烦吗?”蜀孑烦躁地抓了两把头发:“一个姑娘家,成天抛头露面上街耍玩,玩就罢了,还非得把你扯上,美其名曰说是尽地主之谊。敢问哪有这样当地主的?总得问问客人腿脚便不便,逛不逛得动吧?!” 原来是为了这个。 易笙但笑不语,给他倒了一杯消火茶,不过转身的工夫觉得哪里说不通,问:“她寻我逛街……你做什么这么气?” 蜀孑登时卡壳,噎了一嗓子。 想不到这小凡人平时看着呆善,脑子一旦转起来还挺灵光。不过这问题蜀孑自己也没想过,他就是看不惯那个钟小姐总缠着易笙,只要她一出现就没来由的烦,赶都赶不走。就比如刚才,大姑娘明明就躲在院子门口,打着灯笼不好意思进来,幸好他腿脚快,先一步蹿进屋连门带窗全给她锁上,看她还有什么招。 易笙见他不语,摇头笑笑,放下杯子坐到蜀孑对面,道:“我们在此地待不了多久,过两日便走了。” “那是,”蜀孑这又来了劲,附和道:“等把那个什么节,古事节,过完了就走。出来游山玩水的,哪能一个地方钉着不动。” 古事节这天晴空万里,清晨天还没亮就听远远的鞭炮声噼里啪啦,渐渐的人声吆喝也响了起来,预示一天的热闹即将开启。 古事节乃本地百姓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传统节日,所谓古事,以“走”娱之。一群五六岁大的孩童油彩扑面、身着戏服,立于轿台之上,扮演天上的神官武将和地下的王侯英雄。轿台之下,几十名孔武有力的壮年肩扛膀抬,在菩萨轿、万民宝伞、彩旗、十番鼓乐队的簇拥下,一路鸣铳,四周围观的百姓山呼海啸,抬着古事的壮年们比赛竞步,第一轮走古就此正式开始。 日头已升,钟三小姐打着伞站在人海里,丫鬟小厮替她隔开熙熙攘攘的人群。今天围观的看客实在太多,钟小姐脸上覆着白纱,旁边是被她叫住了走不得的易笙。钟小姐热情地为他指点有关古事节的来历,由于站得近,周围喧嚣声又太吵,钟小姐不得不倾身往前,一颗头几乎要贴到易笙的脖子边。 蜀孑盯红了一双眼,牙齿咬得吱吱响,当真与那磨牙的耗子没什么差别。 钟小姐纱巾覆面却不挡秀丽真容,一口洁白的牙齿自白缦隐约的经纬间透出,与她本尊一样神采奕奕,勾人更撩人。 忽然一股人潮推搡着涌来,两旁的丫鬟们抵挡不住,跟着人群一起左摇右倒,将原本护在中间的钟小姐撞了出去,将将倒进一脸懵怔的易笙怀里。 易笙:“???” 蜀孑:“!!!!!” 一个飞檐箭步犹如野兽扑食,蜀孑头也不回地冲了过去,拉开贴在一起的两人。他脸色黑得吓人,目光笔直直盯向钟三小姐,声音嘎嘣冷脆,问:“站不站得住?” 钟小姐才被推扯得慌了心神,刚站稳脚跟,抬眼就跟这样一双含箭卧冰的眸子对上,当即后背一凉,只能不明所以地点头答是,说“站得住,丫鬟们扶住了”。 蜀孑没再废话,一把扯过易笙的胳膊,将人带到了另一边。 易笙还懵着,钟小姐则领着丫鬟仆人们躲瘟神似的跑远了。易笙扭头看看蜀孑,问:“你怎么了?” 蜀孑一脸高冷,抱臂望着山坡下的热闹人群,凉飕飕道:“没事。” 易笙不大相信,温着声音又问了一遍:“真的没事?” 蜀孑继续高冷,目不转睛道:“真的没事。” 如此这般,易笙还能说什么呢,只好作罢了。 走古事从白天一直持续到黄昏,随着围观的人潮逐渐散去,被挤得水泄不通的下山小道终于空了出来。易笙走在后面,准确说是蜀孑让他走最后边,不知道为了个啥。 易笙低头看路,抬头擦汗,一个不经意的回眸,打眼飘入一道熟悉身影——那人身着青灰纳衣,头戴一顶竹篾凉帽,手持钵盂,口中念经,是个行脚的僧人。 这僧人……易笙认得。 易笙慢下脚步,那僧人也看到了他。两人隔着已不熙攘的人海,互相示礼,都没再动。 还是蜀孑察觉到后头人没跟上来,回首一看,易笙正跟个和尚两两相望。那和尚廿五上下,行脚僧弥,体态匀称,长相不俗,不知是从哪处化缘经过。 蜀孑戳了一下易笙的胳膊:“认识?” 易笙回过神,对蜀孑说了一声“你先回钟府吧”,便急匆匆的迈开步,朝那个年轻和尚追去了。接着,二人并肩相偕,很快消失在了蜀孑的视线中。 蜀孑犹如遭了雷劈,呆愣愣地立在原地。待他回神,放眼望去,哪还有易笙和那和尚的影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一股情绪自心底蹭的蹿出,他都还没来得及问一句“那个大光头是谁”呢,易笙这就跟人跑了? ☆、金鼠良遇19 蜀孑没吃晚饭,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喝酒逗鸟玩泥巴。 丫鬟前后过来请了三次,他只红着一张酒气喷天的脸,开口就是“不去不去”,弄得小姑娘们一头雾水,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开罪了这位贵客。 月上柳梢头,夜色逐渐浓重。小院外有说话声传来,蜀孑喝得醉醺醺,正想起身,就听易笙的声音从门口响起:“不必送了,就到这吧。” 引路小厮这便告退,蜀孑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眼,消失快三个时辰的易笙终于回来了。 蜀孑又踏实又冒火。 他别别扭扭心里不痛快,生了这么久的闷气,看到易笙回来,原本下意识反应当是高兴。可他这会儿满脑子都是下午易笙跟个大和尚跑了,不想就这么轻易揭过,便打了个酒嗝,一脸冷淡地问:“大半天不回来,哪去了?” 易笙倒是神色如常,天太黑,他没察觉蜀孑喝了酒,只道:“方才已与钟老爷提请告辞,我们明日便走。” 蜀孑有点吃惊,踉跄着扶住院里的石桌,没弄懂易笙为何突然要跟钟府告辞。不过这地方他早不想呆了,能走当然好,只是易笙分明顾左右而言他,似乎不打算交代那三个时辰他到底干什么去了。 易笙迈步过去,待至蜀孑身前,终于闻到一股浓重的醉气扑面而来,不禁一愣:“你喝酒了?” 蜀孑烦闷地一挥手,嘴里叽咕道:“要、要什么紧……嗝,好喝!” 认识这么久,还鲜少看他如此模样。易笙上前想扶一把,不料蜀孑牛脾气上来,不由分说一个猛推,结果力气没控住,直推得易笙滴溜溜倒退踉跄,后脑勺“嘭”的一声,刚好撞在了院里的大榕树上。 易笙疼得脑袋发懵,天灵盖金星直冒,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蜀孑更是被“撞”清醒了,抬手擦了擦眼睛,一看易笙蹲在地上捂头抽气,吓得六神无主,冲过去夹住对方的胳膊把人捞了起来。 “我……”蜀孑涨得满脸通红,结巴着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阿笙你没事吧?疼不疼啊?” 能不疼吗。 可易笙不想迁怒生气,却也对他这番没来由的脾气无法装作不见,干脆不说话了,擦了擦衣角沾到的灰,抬腿往自己房门去。 蜀孑懊恼得恨不能打自己十拳八拳,眼看易笙要走,可他憋了一晚上的委屈都还没来得及诉说,这算怎么回事? 不管了,他抹把脸,一个健步追上去,抓住易笙的半条小臂用力往自己这边一拽。易笙哪有他力道大,脚下顿时不稳,连跌带撞地倒进了蜀孑怀里。 蜀孑两臂一圈一收,不由分说将易笙牢牢箍进了自己胸膛间。 让他动都不能动。 这下看你还怎么跑。 “不准走!”他委屈巴巴地吼了一声。 别的不说,易笙是被他这嗓子给吓到的。扭头一看,一张堪比川渝朝天椒的红彤脸蛋,酒气熏天,直扑鼻前,但酒香馥郁桂酿椒浆,还……挺好闻。 易笙一时忘了他们此刻是何等搂抱动作,只是诧异万分,提着嗓门斥了一句:“你喊什么喊?” 蜀孑的确是酒劲上来了,当着面又打了一个酒嗝,还没等易笙躲开脸,他忽然眼睛一直脑袋一低,一颗头摇摇晃晃地栽倒在了易笙脖窝里,猫似的在那截细腻白嫩的脖颈上蹭了蹭。 “喵呜”一声叫。 易笙惊呆了。 蜀孑蹭着脖子闭眼哼哼,嘴里嘀咕着:“这是猫叫……我最讨厌的声音……你喜欢吗?” 失心疯了吧! 易笙大呼不妙,原来蜀孑喝醉了是这般模样? 正要推开这个醉鬼,蜀孑却突然发力,将易笙整个调了个个儿,脸对脸、胸对胸的拽进自己怀里,接着手臂收紧,压得易笙几乎要翻白眼。 “不准……不准动!”蜀孑呼着酒气,又大喊了一声。 易笙仿如一截木头桩,站不得又蹲不得,就这么直挺挺地干愣着不敢动作。二人眼睛对着眼睛,两张脸孔之间只剩半寸手指的距离,一个呼吸的交递就能碰到对方的鼻唇。 易笙吞咽了一口唾沫,喉结滚动,道:“你、你干什么?” 蜀孑垂着眼睫,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像在打量什么奇珍异宝,眉头微微蹙起,用不太理解的目光慢慢逡巡着这张脸,只看到因距离过近而被无限放大的鼻尖,脸颊,嘴唇,下巴…… “那两支破钗……”蜀孑拨动两瓣嘴唇,告状一般一字一字道:“钗,丑,死,了!” “……哈?”易笙一头雾水。 “钗!”蜀孑不耐烦了,可还是按下心给他解释:“钟、钟三……那两支钗……蓝的,红的……太丑了……你还给她选!” “我……”易笙一噎,没头没脑挨了一顿怨怼,他也急了:“我帮钟三小姐挑钗,不行吗?” “当然不行!”蜀孑两手一收,勒住了易笙就前后晃起来,好像要把自己满腔的怨气传进对方身体里一样:“不行,不行不行不行!你——不对,她!她滚远点,你不准再看她!” 易笙才不要跟他闹,这分明是喝大了耍酒疯,脸子一板,面露凶劲道:“放开手,回去睡觉!” 蜀孑肯放手就好了。 他见易笙态度居然这么差,完全没有要跟自己道歉的样子,更加来气,突然张开嘴巴,“噗”地往前一凑,嘴唇贴到了一片光滑的皮肤上。 易笙彻底惊呆了。 维持着铁板似的身体将眼皮向上一翻,就看见半个下巴杵在跟前,额上微微刺痛,竟是蜀孑一口咬在他眉骨中央,还用舌尖撩水似的舔了一下。 居然舔了一下?? 他这是发的什么疯啊!!! 耐心终于熬到失控的边缘,易笙顾不得其他了,咬牙用力一推,好不容易从那紧箍咒般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扭头就朝自己的客房方向落荒逃去。 醉到极限的蜀孑什么都顾不上,扶着石桌烂泥一样慢慢往地上滑去,最后一丝清明的神思留给了一个愿望,许愿自己明天醒来千万别忘了今晚的一切,尤其是刚刚那一口咬。 一口亲咬。 翌日,晨光明媚,鸟语虫鸣。蜀孑在一片微热的阳光中醒来,出奇地发现自己并没躺在院子里,而是安安稳稳地睡在了床上。 许愿成真了? 昨晚的一切他都还记着,也正因为都记着,印象中他宿醉时的的确确是躺在院子里的,谁把他搬回的客房床上? 小院没有丫鬟小厮,那——那就只能是易笙了。 昨晚他借酒浇愁,满脑子转着各种乱七八糟的奇怪念头,那个花和尚是谁?易笙跟他究竟跑哪儿去了?他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么易笙要突然告辞离开钟府? 烦。 烦死了。 然而此刻如梦方醒,烦已经不能当作头等大事,他得去找易笙,去看看那个小凡人这会儿在做什么。 易笙正在打点行李,钟老爷亲自候在院外,见蜀孑出屋,忙朝这边拱手示礼:“公子醒了?蔽府招待不周,两位公子这就要告辞,老夫同家人很是不舍啊。” 场面客气话蜀孑很会说,而且他只是不满那个粘人的三小姐,对钟家旁人并无意见,便朝钟老爷走过去,谢道:“老爷与家人数日来关照备至,我与易笙感激不已。此番出门本是为了游戏春光,待览完山川大河,届时得空,必定再来安怀登门探望。” “如此最好,如此最好!”钟老爷煞是满意地拍了拍他肩,一派长辈对晚辈的姿态:“三月春光最是盛景,如此倒不便耽搁,老夫也不强留了。且祝二位一路顺风,得空务必再来安怀。” 易笙收拾完行囊出屋,蜀孑脸臊,打了个马虎眼先回自己房间。钟老爷与易笙寒暄了好一会儿,待蜀孑也收整完毕,一路将两位贵客送到府门口,亲自扶着上了马车,这才算完。 马车出城继续往南,这回驾车有马夫,是钟家特意安排。路上蜀孑不敢说话,偷偷拿眼睛瞅向也不说话的易笙,只见易笙拆开他那个包袱,手伸进去,一阵摸索,最后抽出一沓银票,终于正过脸来看向蜀孑,神色认真道:“你拿回去吧。” 这些银票是他们出发前蜀孑去票号拿金子换的,为了方便路上携带。此刻易笙将钱全给他,怎么看都是一副要划清界限的样子,这还了得? 蜀孑当即急了,以为是昨晚酒后冒失唐突了易笙,他还在生气,忙道:“我真错了!昨晚我是喝多了,干了什么都没数,你别往心里去行吗?” 岂料易笙却格外坚定,他将银票塞进蜀孑手里,道:“这些本就是你的钱财,你且收好。待下一站落脚处到了,让车夫送你回芙蕖,我……我有事要办,我们就此话别吧。” 什么?! 原来他不是要划清界限,他是要分道扬镳! 蜀孑顿时六神无主,抓住易笙的两只袖子死也不松开,嘴里连央带求道:“我真的真的真的错了……阿笙,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别生气,要不你打我一顿吧?还有那个和尚,管他谁呢,我不问了还不行吗?!” 易笙望着他叹了声气,他怎会为昨晚一场意外的醉酒生这么久的气,只是身上确实有事,又不想拴住蜀孑一起,只能开解道:“你多想了,我没有生气,只是此行或需不少时日,你……我不想绊着你,便请你先回芙蕖吧,待事料理妥当,也许……” 易笙突然不说下去了。 蜀孑听得提心吊胆,见他不语,忍不住道:“也许什么?也许你再回芙蕖镇找我?还是——也许就不回了?” ☆、金鼠良遇20 还真让蜀孑给说着了。 易笙突然提出分开走,确是有无法推脱的事,也的确存了可能不再回芙蕖镇的打算。 蜀孑这么鬼精,自然不会放他走。而易笙再强硬也没法将一个活人捆了推出去,思来想去,只好道:“我此行是要回家,你若与我同往,到时我得处理好些事,怕没时间顾你。” “这有什么要紧,不顾就不顾,我一个人还照料不来自己了?”蜀孑看他松口,又道:“话说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回家,出什么事了吗?” 易笙低眉垂眼咬着嘴唇,似在考虑要怎么说。蜀孑这回吃了教训,不敢再穷追猛打,虽然那个莫名其妙拐走易笙的大和尚就像一根倒刺,如影随形地梗在他心底里,他还没弄清那人是个什么来头,与易笙有什么关系,自己又为何会这么生气……但好不容易才把易笙哄听话,万不能再冒进,他若不愿意说,就先不打听了。 易笙别开脸,一直包裹妥帖的木偶此刻正依在他腿边。他伸手过去,在木偶的裙摆上轻轻拂了拂,道:“我爹病了。” 蜀孑有些吃惊。 倒不是吃惊老人家怎么忽然病了,而是这些天他与易笙同吃同住,若非专门传信,易笙怎会知道老家的情况? “严重吗?”蜀孑问。 易笙双眼无神地凝视着木偶,摇摇头,道:“人老了,即便是小症也磨人。” 马车毂不停歇一路飞驰,禹都在安怀郡东北方,距离上有两三日脚程。蜀孑沿途留意照顾,二人紧追慢赶,终于在第三日正午时分抵达了易笙的老家。 禹都靠水,少有山峦,听说水湖多的地方养人,蜀孑下得马车环顾一望,还别说,这里的人皮肤普遍偏白,也更细腻,确实比西北边的芙蕖人民长得耐看。 易笙下车,从进城起蜀孑就让他来带路,本以为会直接去易府,却不想易笙将马车带到一处客栈前,道:“就先在这里安顿吧。” 蜀孑不解:“不回你家?你不是……急着想回家的?” 易笙道:“我是要回家,但不住家中。” 蜀孑纳闷道:“我没听懂。什么叫‘不住’家中?” 易笙抱下他和蜀孑的行囊,往客栈里边走边道:“既已出家门这许多年,本已无颜再回。现下老父染病,我去床前尽孝是一桩,但不该多留多占,所以……”回头望向蜀孑:“我们还是住外边吧。你……愿意吗?” 蜀孑当然愿意。 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暂时又想不明白,只能先揭过不谈。 易府在禹都主干的长街东侧,一排排飞檐广厦群屋连片,六个小厮分成两边守在府门口,见有人来,例行上前问询。 “二位找谁?”小厮往易笙和蜀孑身上各投去打量的一眼,语气倒是客气,没有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离家十几年,家中奴仆大多已换了一批,眼前这几个二十出头的看家护院不认得易笙,蜀孑先一步越过去拱手抱了个拳,也客客气气道:“劳驾几位给府里传个话,就说三公子回来了,还请来接。” 三公子。 易笙没打算这么介绍自己。 什么三公子,不过是个任性离家的不孝儿孙,他何敢自称一句“公子”。 但话已被蜀孑拱出了口,几个护院面面相觑,不敢怠慢,其中一人招呼了一声后便往府里跑去,不过半盏茶的时间,一个穿着得体的老者领着一群小厮从内院疾步迎出来。 老者是易府为数不多还在旧位的老奴,正是大管家老郑。多少年不见了,彼时刚过五十的老郑如今也已两鬓斑白,他提着衣摆大步迎来,一双略带浑浊的眼睛牢牢盯住了门外的人,脸上错愕不明,有惊诧的不相信,更有阔别已久的思念。 “三……三公子?” 老郑跨步而来,待至门口,迫不及待地伸手上前,一边一把扣住了易笙的两只胳膊,怔道:“真是……真是公子?” 易笙心有惭愧,不自觉垂下头,低低应了一声:“是我,郑叔。” 一声“郑叔”乡音不改,老郑哪还会不信,顿时老泪纵横,捂着胸口捶了好几下,哭道:“可把……可把你盼回来了!公子在外这些年受苦了,快让老奴瞧瞧……唉,老奴想煞公子了啊!” 易笙眼眶微红,按捺着没有一起哭出来。他拍了拍老郑的手背,欣慰道:“见郑叔身体都好,我也放心了。这些年劳您照顾家中,多有费神,易笙在此谢过。” “老奴可当不起,公子快别这样说。”老郑扶住易笙的手,这就牵他往府里走:“您回来了,老爷夫人知道了一定高兴!快,您快随老奴进家,好好让夫人瞧瞧去!” 古朴庄重的府宅大堂,易笙与蜀孑并肩站着,不一会儿里屋一串丫鬟们鱼贯而出,其中两个搀着一名韶华贵妇,紧赶慢赶从里面走出来——那贵妇正是易笙的母亲申氏。 久别重逢,恍如隔世。 申氏接了通传,早已经泪眼婆娑,鬓间珠钗摇晃不止。她眉眼与易笙格外相似,一看就知是母子。蜀孑正琢磨要怎么称呼这位,突然听到“噗通”一声,身旁的易笙伏腰屈膝,一把跪在了中堂上。 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 蜀孑默默朝申氏行了个礼,先退到一边。 年逾半百的妇人退去两边搀扶的丫鬟,一步一步走上前,两手缓缓伸出,托扶住易笙的一双肩膀,滴泪泣诉道:“你……你若有心,就早该回来啊我的儿!” “……母亲!”易笙伏身顿地,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申氏心痛不已,边哭边拉住儿子的手,颤抖着想将人扶起来:“好坏不论,你且起来,先速与我去见你父亲。” 易笙起身,抬手拭干母亲眼角的泪,正要迈步,想起一旁的蜀孑,回身对他道:“我让郑叔安排你去偏厅,稍后来寻你。” “我不打紧,你办你的事。”蜀孑冲他安抚一笑,又向申氏躬身行了一礼:“夫人在上,晚辈蜀孑,乃是易笙的好友。此番陪他回家,事先未曾通传府上,还请夫人见谅。” 申氏抬绢擦了擦通红的眼角,语气不无客气:“既是我儿好友,切不必拘礼。老郑,你带这位公子先去偏厅用些茶点,好好招待,不得怠慢。” 蜀孑一个人坐在偏厅吃茶,可他哪儿坐得住,时不时就往门口伸头张望,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易笙已经走了一个多时辰,也不知现下什么情形。 他父亲身体可还好? 父子二人多年不见,可有隔阂埋怨的地方? 有没有受委屈挨骂,有没有人给他脸色看? 直到日暮时分,院外的竹门响了一下,蜀孑爬起来就往外头冲,果然是易笙回来了。 易笙看上去有些憔悴,脸上明显有哭过的痕迹。蜀孑上前扶住他,关切问:“老大人可好?” 易笙眼角透红,连鼻尖都是红的,吸了吸鼻子,轻声道:“大夫已无方可开,只嘱咐好生养着,可能……可能就是这半个月的事了。” 蜀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一家子情况不比其他寻常门户,他既有心想让易笙丢掉心中的愧疚包袱,可生死大事面前,他也开不了这个口,只能道:“你如今已经回家了,料想老人家是心满意足的。” 晚上蜀孑一个人先回客栈,易笙留在易府伺候病床前。蜀孑有心理准备,未来半个月恐怕都只有他跟自己做伴了,易笙两头跑不方便,他也不忍让他操劳。何况禹都风光秀丽,正好趁这点时间走走逛逛,也看看小时后易笙生活过的地方是个什么样。 这日白天,蜀孑出门闲逛,刚从酒肆用了饭出来,街面上突然急吼吼跑过一群人,边跑还边喊着“走水了快救火”。蜀孑循声望去,街市西南角方向浓烟滚滚,不知是谁家的房舍给烧了。反正没事做,他负手慢迢迢地往烟起处走,待走近了才察觉哪不对劲——怎么烧起来的是他住的那家客栈! 这还了得,赶紧救火! 蜀孑抓了个路人带来的水桶就往烧得熊熊的客栈里冲,可水火无情,何况这火已经起了有一会儿,哪还救得回。十几个水龙队的衙役提桶抱盆,最终只抢救出客栈老板养在后院的两条大黄狗,以及几张破桌椅板凳。所幸没人受伤,客栈里的人都逃了出来,只是家当尽毁,全都付之一炬。 蜀孑捂着胸口阵阵发疼——他的银票啊!全烧了! 老郑在外敲门,易笙放下参汤,给病榻上的父亲拭了拭嘴角,见人已睡着,这才起身出来。 “少爷,那位蜀公子来了,正在偏厅等您。”老郑递了块帕子给易笙擦手,望着偏厅方向道。 这几天一直没顾得上蜀孑,来者是客,却将他一个人晾在客栈不曾过问,易笙心中有愧,快步往偏厅去。 蜀孑正坐在偏厅埋头塞点心,听到门口动静,是好几天不见的易笙来了,一个喷嚏没收住,呛得粉屑横飞,边捂嘴边冲易笙招手:“我们……咳咳……我们客栈的东西被烧了! ” 易笙一惊,问:“怎么回事?” 蜀孑大致将客栈走水的事说清,末了哭丧着脸道:“行李包袱化为一炬,什么都没剩下。” 易笙担心的不是行李包袱,他疾步上前,将蜀孑上上下下摸索了一圈,急问:“你呢?一整座客栈烧起来,那么大的火,你一个人冲进去救火不要命了吗?!” “我没事,”蜀孑展开双臂转圈给他看:“一点擦伤也没,火星子都没沾到我衣服,就是银票搁在包袱里,现在什么都没了。” 易笙道:“都是身外物,没了便没了吧。” 蜀孑低眉瞅着他,突然咧嘴一笑,回身指向矮桌上的一个东西,神神秘秘道:“不过我今天兴起,把你的木头玉惗带出了门,本想给她做身新衣裳去的,正好躲过一劫了——呐,交给你了,好好收家里吧。” 易笙顺他所指地看向矮桌上完好无缺的木偶,不知为何,这一刻他心中竟并无太多玉惗万幸躲过一劫的欣喜,反倒是眼前这人太过莽撞,那样大的火还敢逞强去救,当真不要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不要怀疑我的更新节奏——全靠缘分~ ☆、金鼠良遇21 大火烧了全副身家,九十两银票付之一炬。两人身上只剩刚开始上路前换的一点散碎银子,一路花费下来,还有十几两不到。 在易府用过午膳,易老爷喝了药,这会儿睡着还没醒。申氏到庙里拜菩萨去了,也不在家。易笙吩咐老郑先代他伺候病床前,他要外出办点事,过会儿再回。 出了易府,易笙带蜀孑往南走。蜀孑问他去哪儿,易笙有些心不在焉,问了两声才听着,回道:“如今暂无住处,我们身上银两也有限,你若……若是不介意,剩下的这点钱,我想拿去租个院子先落脚,可好?” 蜀孑道:“自然是好。住哪儿我不挑,禹都你熟,听你的。” 城南有片老民房,当初是禹都远近有名的豆腐坊,后来附近住户嫌做豆腐发酵味儿太大,便闹上了官府。豆腐坊的房主们最终迫于压力,只好搬迁,在郊外买了块宅地建新房,城南这片民房就半卖半租,如今或许还剩一些。 蜀孑和易笙到了地方,稍一打听,是有几处小院还空着,可以买卖也可以租赁。两人循着指路去到城郊,找到了其中一个房主,房主领他们一间院一间院的看了一圈,大小不同的院子租款也不一,最后一番商量,租下了最小的那间,一间堂屋并一间卧室,做饭就在院里的草棚,简易到了家。 签了租约交了钱,两人坐在小院里。蜀孑左右打量着这处临时的落脚地,易笙脸色有些发白,缓了缓,突然张口道:“对不起。” 蜀孑被他这句吓了一跳:“怎么突然说对不起?” 易笙盯着泥地上一排爬过的小蚂蚁,有些出神道:“或许当时就该更坚定些,若那会儿吼你一声,让你回去芙蕖镇,就不用跟我来禹都吃这种苦了。” “胡说什么呢,想东想西的。”蜀孑伸过手,往易笙脑袋上揉了揉,笑得暖乎乎的:“你是不是惦记着那堆银票?别想那些,烧了就烧了,我们不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么。” “可是……”易笙攥了攥钱袋里所剩无几的几颗碎银子,一股强烈的自责愈发钻上心头:“我本可以让你住到易府,却偏偏什么也不做,将你带来这儿。我——” “你怎知道我不是愿意?”蜀孑打断了易笙的自责,上前握住他一双手,用了些力的捏了捏,笑道:“芙蕖土地庙那样的地方我们都熬过来了,现在身上还有点钱,不至于饿死。至于易府嘛,我懂你的顾虑。你既有骨气和孝心,觉得离家多年再回来,就不该用家里的一分一毫。我都不是你易家的人,就更不会去住了。” 易笙倏地抬起头,有些感激地望向蜀孑。 就当他是自私吧。 无论是出于愧疚还是心虚,他真的做不到伸手去向家里要钱,来渡自己的难关。这几日伺候父亲榻前,他想了又想,念了又念,记得当初离家的时候阿爹正当盛年,还是雄姿英发的模样,如今缠绵病榻,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易笙不敢去想他不在的这十几年阿爹是怎么把一个大家族维系起来的,阔别多年,他乡音未改,如今故土重踏,禹都还是那个禹都,名扬全城的易府还是那个易府,不曾因他这个出走的不孝儿孙而清誉有损一丝一毫,足见父亲不易。 他哪有脸向家里伸手。 他哪有脸跪在母亲膝下,痛说这些年在外的风雨兼程孤苦无依。 他只能委屈蜀孑。 这天晚上,蜀孑一个人在小院收拾打理,易笙还没回,估计又是要通宵侍候了。想到此,蜀孑忽然意识到易笙这几日脸色奇差,以前还只是比常人略微苍白那么一点,现在整个人看上去都病恹恹的,脸上都抓不出几两肉了。 该不是最近操劳累的? 应该是了。他本就身体瘦弱,现在连轴转地伺候病重的老父,一定也不敢休息,就怕一个分神,万一…… 算了。蜀孑想,老人家时日无多,他怎么好这个时候去易笙面前,说什么也要照顾好自己之类的话。他现在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照料好,让易笙不用为他这儿的衣食住行挂心,有空再出去转转,看有没有什么挣钱的门路,日后他们不管是回芙蕖还是继续去往下一站,总得把盘缠攒够了才能上路。 洗漱完毕,蜀孑有些犯困。眼看亥时已过,他给易笙留了门,熄灯上床睡觉,结果刚一躺下,后背突然一阵刀割似的刺痛——蜀孑惊了一跳,忙坐起身,手弯到背后一抹,湿漉漉的,皮肤上粗糙一片,像是…… 蜀孑起身点灯,手翻到跟前一看,血已经染红了整个掌心。 这、这是……鞭伤吗? 怎么搞的,怎么这鬼伤口又无缘无故破了? 蜀孑蹙眉,一言不发地盯着烛火,忽然背后一阵发冷。 难道是天君在背后作俑,一直在坑他? 正想到此处,院内响起几声脚步的动静。 声音不是易笙,蜀孑警惕,迅速移到门口,手贴上木板,屏息凝神,慢慢推开了门。 一袭羽衣华服神光大展,来人长身修立,谪仙气度,竟然是天君! 蜀孑眼珠差点没掉出来,慌忙回神,跪身行礼道:“拜见殿下。” 一统三界、权力无可匹敌的天君陛下并不是个糟老头子,相反,他很年轻,可比三十上下的凡人年岁。容貌雍容,气度华贵,行动间风过拂衫,天姿神韵,无出其二。 “不请本君进去坐坐?”天君望着他笑笑。 蜀孑本能地预感到有事发生,且还不是桩好事。可人已经上门,他只能躬身答是,起身让开房门,请天君入内。 天君在一张普普通通的木椅上落座,两手平放于膝,开口道:“入夜打扰,卿家可有不满?” “不敢,”蜀孑抱手颔首:“陛下前来,必是有事。” 天君闭了闭眼,眉梢微动,似在闻周围的空气。片晌,道:“有血腥味。” 蜀孑不敢去摸背上的伤,更不敢相瞒,只好道:“不久前臣请孔暄向陛下请令,以一百鞭换得一百两金。臣当时身受鞭伤,事后未有好好医治,所以……所以伤口一直没好。” 天君睁开眼,目光高深地望他一眼,道:“是一直都没好?” 蜀孑有些发抖。 这天底下除了猫,他最怕的就是这一位。天君真身乃龙族,按理他怕不着,但这人是三界共主,作为顶头君王,他这等细枝末流的小官哪有不惧的道理。蜀孑理了理神思,再次颔首道:“不敢瞒陛下,臣不久前曾痊愈过一次,但不清楚为何,近来伤口反复发作溃烂,像是……像是止不住的样子。” 天君揉了揉小指关节,不疾不慢道:“如此奇怪,卿家却不知为何?你也太粗心了。” “……是,”蜀孑不敢辩白,想了想,问:“不知陛下可知问题出在哪里?若是臣马虎所致,明天臣就看大夫去。” 天君听他这么说,嗤了一下,脸上带笑,道:“卿家是神仙躯体,如何让凡人为你治伤?有病抓不住重点,看了也是白看。” 这话意思太明显了。 蜀孑几乎敢笃定,他这伤势绝对是天君在背后使坏,现在却来看他的笑话。 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蜀孑想不明白,天君却读懂了他这沉默的心思,便善解人意地道:“当初卿家下凡历炼,本君替你指的地方,好像不是这里吧?” 蜀孑一惊,又一愣,磕巴了一声才回道:“是臣、臣擅改主张了。” “为何呢,卿家?”天君端首问。 蜀孑脸上泛出一层僵促的红,顿了顿,才道:“芙蕖镇……臣有些待腻了。心想着陛下既然派臣装乞丐历练身心,在哪儿应该都无甚差别,所以就……就自作主张,来了这禹都。” 大致经过差不多,蜀孑心里有他的盘算,既不能欺瞒君上,又不想把易笙牵扯进来——他总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如果让天君知道了易笙的存在,那他和易笙,尤其是易笙,恐怕后面就没什么好果子吃了。 果然,天君听完他的自述,抬袖掩唇嗤嗤笑了笑,边笑边道:“卿家当本君是人界的二傻子。” 蜀孑心道不妙,立马跪地:“臣不敢!臣方才所言句句属实,真的没有——” “那个唱傀儡戏的,”天君凤目一抬,看向他道:“与卿家是何关系?” 蜀孑心中擂鼓大作,鬓边的汗都流出来了。他强自镇定,铿锵有声道:“只是路上的同行人,不重要。” 天君起身,手负在身后,绕着桌子慢慢走了一圈,道:“卿本无意孤踞山涧,偏那人如行云残风,吹将过来,拂皱一池春。”言罢驻足,立在蜀孑跟前:“你是神,有神之意志,更有入主十二斗仙宫的信念与魄力。本君委你机会,几次三番下凡历练,你吃的苦,自己本该最清楚。如今为这一浮萍草芥之人,擅离职守,违背意志,该当何罪?” 蜀孑心中大惊大骇。 他没想到天君将易笙打听得这么清楚,更没想到天君一顶帽子扣下来,他犯的罪过有这么重?不就是没打招呼离开了芙蕖镇,如果非要将功折罪,他继续在禹都做个乞丐不就行了? 可最让他害怕的还不是这些,是天君话里那层需要更往下深挖才能读懂的意思。 若说他是山涧溪,易笙是行云残风,那什么叫“拂皱一池春”?他和易笙只是友伴,好比路上遇到的同行者,他出于担心也好,出于无聊也罢,他陪自己的朋友回家来探亲,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你在想什么?”天君突然发问。 “我……”蜀孑一时语塞,支吾着试探道:“臣与那凡人只是普通友人,陛下是不是……有所误会了?” 天君冷笑了一声。 然后道:“想不到卿家不但不守天规法令,连自己的心意都不敢据守,实在懦弱。” 作者有话要说:  大佬来了,欢迎天君BOSS! ☆、金鼠良遇22 蜀孑当头棒喝一头雾水,直接懵在了原地。 他本以为天君有备而来,是要为惩治他不做奏请擅离职守。可方才这老头都说了些什么?什么心意,什么据守,什么实在太懦弱? 蜀孑抹一把脸,想分辩,却听天君又道:“卿家这一路做神仙,当得可辛苦?” 瞧瞧,又是没头没脑的一句! 蜀孑不敢装聋作哑,恭敬答道:“臣不觉辛苦,职责所在,自当尽心。” 天君走走转转又坐回了座位上,一转语气,变得语重心长:“本君知道众臣中多有那拜高踩低的,你是该心生不满。这是本性,也是常情。当初你执意想试能否进斗仙宫,其实以你的能力,希望不大。不过……”话锋一转,眼角含笑道:“本君看中了卿家与他人不同的一个优点,你可知是何?” 蜀孑低头颔首,答道不知。 “你这人么,有点耐力,”天君微笑着看着他:“一旦咬准了什么,轻易不会松口。譬如你挑的前程,你赌的未来,都是如此。所以蜀孑,你愿意为了一个凡夫俗子,舍弃大好前程么?” 蜀孑忽然听明白了。 他有些慌,心里更怕,像被人一下捏住了蛇的七寸,扬起脸望向天君:“陛下多番所指,是想说……想说阿笙是我命里的劫数?可我与他结伴为友,我们情如弟兄,并没有其它的啊!” “那是你现下的以为。”天君也笔直地望着他,目色沉然,缓声道:“他在你心里是何分量,你此刻蒙着尘、遮着纱,你看不清,所以你毫无觉察,才敢如此笃定否认。” 蜀孑哑张着嘴巴说不出话,天君忽然起身,走过去一把掀开了蜀孑的衣领。那些莫名流脓溃烂的鞭伤,一道道,一条条,涌着鲜血和黄脓,已经打湿了他的衣裳。天君指着这些伤,问他:“此非本君手笔,卿家可知从何而来?” 蜀孑有些慌,身子不听使唤地哆嗦,不知是冷还是疼,伏着身子摇头不语。天君见此,便给他作解道:“国有国法,天也有天规。当初你既主动要入斗仙宫,下凡历练便是签定契约,死生不可改。可你背离初心,还擅离职守,天法不是吃素的摆设,它自当惩处你。卿家,你可有怨言?” 蜀孑埋着头,眼里全是迷茫的不知所措。 所以他背上这些反复无来由发作的伤口,全是天法在惩治他? 呵,呵呵呵……狗屁天法,狗屁天法,一派胡言! 天君要走了,临出门前回首看了蜀孑一眼,似劝告,也似警醒,道:“便再容卿家一个月时间,是走是留,是取是舍,当断应断。” 夜风鼓噪在耳边,如一把破裂的扬胡。那些藏在云雾里的星星好像都睡着了,收了光芒,隐身在云层中,做着各式各样的梦。 蜀孑一夜未眠。 易笙一夜未归。 数日下来,蜀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易笙尽孝病床前,操持伺候,劳心劳力,两天前曾得一个时辰的空,他没想着自己去补补觉,反而提一盒点心匆匆忙忙跑回小院,放下还有余温的食物,切切的模样像个孩子,用类似期待的目光望着蜀孑:“我自己做的,给父亲尝过了。老人家吃不下许多,这些拿回来给你,趁热,快吃。” 天君那些听似丈二和尚胡言乱语的话像被塞进了一口铜钟里,咣,咣,咣,撞得蜀孑耳鼻口眼无一不在振动。又像最细小无力的虫萤,逮住缝隙就钻,他耳朵里全是那些话,没法不去一遍遍回想。 他没法再装作无视地自欺下去。 易笙于我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不过普通的一次下凡里撞见的一个稍微不普通的凡人?是萍水相逢的朋友,是风雨同舟的知己?是已经习惯了这个人该当出现在每天的生活中,若有一日他不出现了,我将茶饭不思,无从接受? 天君到底什么意思? 我自己又是什么意思。 这日傍晚,易府各处点灯上烛。送餐食的丫鬟们站在门口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着急间,见郑管家陪着夫人过来,忙上前问安:“夫人,三少爷在里头……晚饭还是没吃。” 申氏刚从佛庙祈愿回来,也只在前厅匆匆用了半碗饭就来病床前问安侍疾,听见儿子不吃不喝,心中焦切,亲自提了食盒进屋。 易笙正打热水给易老爷擦手,申氏一到,先瞧了瞧情况,见丈夫脸色一日差过一日,用大夫的话说“命悬一线,汤药吊气”,弥留之际的姿态了,不敢再抱其它奢望。 “去用些饭,”申氏接过易笙手里的布巾:“这么不吃又不喝,你也不是铁打的身子。” “母亲,”易笙抬头望向她,可他只敢看一眼,像小时候做错了事情心虚的孩子,忙把头又低了下去:“孩儿不饿,就与母亲……多陪爹爹一会儿吧。” 申氏没再说什么,将布巾重新交回易笙手里。丫鬟替她搬来椅子,她就坐在榻前,看儿子为丈夫擦手端药,细心细意,无不贴怀到位。 申氏抬起手,帕子在眼角位置状似无意的按了按,忽然开口问:“你看你爹爹这样,心里可曾后悔过?” 擦拭的手不由一顿,易笙心跳似乎漏了一拍,面上微滞,回头看向申氏。 申氏眼角莫名红了,不小心涂多了胭脂一样。她望着自己的儿子,眼中有湿润的雾气漫延,声音也微微发颤:“十二年了。我们等了你十二年……恒元,告诉母亲,你后悔吗?” 恒元是易笙的表字,申氏很少这么喊他,即便是在当年。 易笙放下巾帕,这一刻他完完全全不敢去看母亲,包括床上的父亲,他也一眼都不敢再瞥过去。 突然,他掀开单薄的衣摆就地跪了下去。 申氏阻止要上去搀扶的老郑,她喉间酸涩,强自撑住了没有动摇,又问一遍:“恒元,这是你选的路,走到今日,你后悔吗?” 后悔。 后悔。 何谓后悔? 易笙埋头望膝,耳畔充斥着母亲带着隐约哭腔的诘问。那是她埋在心底多少年的疑问,每个字都带着钻心般的刺痛,好像一柄尖锐的匕首,多听一遍,便多在他心口上划一刀。 易笙回来禹都已有十几日,这些天大家像是约好了的心照不宣,从没有谁提起他走后的这十二年里各自都发生了什么、遭遇了什么,好像这个人没再出现过,更像这个人从没有离开过。 可是今天,申氏忽然忍不住了。 她望着床榻上已进气多出气少的丈夫,望着这一室的灯火斑驳,望着榻前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尽心尽孝的身影…… 她再也受不住了。 她支撑不住了。 申氏终于哭出了声,涕泪满面,痛泣不止:“我们养了你十六年,十六年!若说这世间还有什么比生身骨肉还来得亲,我与你父亲也不会惦念了你半辈子……笙儿,你看看,你回头看看,你爹就要走了啊!” 易笙匍匐在地,双肩颤抖,泪如雨下。 他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办法弥补自己欠下的恩情债,更不知道这世间有没有人能救回阿爹。他出走十二载,风雨不曾停步,飘零四海比浮萍还轻,如今蓦然回首,发现就好比作一间屋子,他活得家徒四壁满目疮痍,活得失败到了尘埃里。 如今终于回来了,却是为黑发人送白发人。 易笙膝行后退,望着满眼热泪的阿娘,望着沉疴病榻已不能张口的阿爹,他顿然叩首,用最大的力气,以最决绝的心肠,咚,咚,咚,咚!直磕得皮开肉绽,额沁鲜血,满目红泪。 却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 街面上的石板路被雨水冲洗得格外湿滑,老郑带着小厮送过两条街,脚上鞋子都打湿了,他顾不得这些,上前又关切地问了一声:“三公子,还是跟老奴回府过一夜吧?” 易笙撑着浑浑噩噩的身子,他近来身体每况愈下,外人看不出,只当他是没日没夜地守夜累的。可他自己心里清楚,有时连端药拧手帕这样的小事都使不上力气。易笙被老郑扶着胳膊,走在雨里行得缓慢,摇头道:“父亲已睡下,明早我早些过去。你留我一把伞,快回府休息去吧。” 老郑自小看着这个小少爷长大,知道他性子,若非当年离家出走那一桩,翻遍全禹都也是数一数二的才子佳俊。如今再看,除去唏嘘,别无其他,回想起来直叫人心酸。 晚上雨大不放心,老郑将人送到城南,这才领着小厮们回去。易笙一手撑伞一手扶墙,沿着巷口的小路一步一步往前走,隔着雨帘远远看见他和蜀孑的那个小院灯火还亮着,是有人在等他回去。 可易笙已经好几天没回来了,难道蜀孑每日都这么点着灯,等着不一定能回来的自己? 额上磕破的伤口隐隐发痛,不止是这里,易笙拖着有千斤重的双腿,觉得身上的力气一天少似一天,有时心口还会悸动不平,呼吸也时弱时续,却不是哮喘之症,便能拖一日是一日地耗着。 院门吱呀一声推开,奇怪天上还下着雨,按理该是听不清的。可易笙刚走进小院,就见屋门被人从里面打开,几日不见的蜀孑披着外衣站在那里,正一瞬不瞬的朝他望来。 不知道为什么,易笙觉得压抑了好久的呼吸突然间匀平了,就在看到雨幕那边那双清明的眼睛的时候。他蓦然一顿,望着正向他跑来的人影,缓缓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预告:下一章好刺激 (#^.^#) ☆、金鼠良遇23 蜀孑喝了点酒。 没办法,他看开了。天君既已下了通牒,背上那些伤注定是好不了了,也别指望凡间的大夫能治。日后这就是他每日都要受的惩戒,血流不止,反复溃烂,直到他认错醒悟,重返正途。 醒悟。正途。 他到底偏离了什么?他又需要反省什么? 既然药医不好伤,那就借酒浇愁好了。喝醉了,麻木了,自然就感觉不到痛楚了。所以蜀孑闷在小院里灌了满满几大壶烈白,直到人酣雨落,抱着空瓶回屋睡觉,却在恍惚中听到院门响了一声,精神地爬起来了,开门一看,竟是好几日不见的易笙。 蜀孑来不及找伞,冒着雨跑向易笙,第一眼先看到他额上包着的白纱布,当即一愣:“你头怎么了?” 他酒气还没散,一张口就是一股浓浓的酒味。易笙没答他,捏着鼻子嗅了嗅,两条细细的勾眉顿时一皱:“你喝酒了?” 他不提“酒”字还好,一提蜀孑就犯晕。胃里翻腾的黄汤没下去,头重脚轻间就往易笙肩膀上栽去,人也开始迷糊上了,干巴巴地念着:“不能喝吗……你还知道这儿有个家啊……” 明明是酒后的醉话,易笙却听得不是滋味。 不怪蜀孑心里有怨,是他不好,从买下院子那天起到今日,算算不过只回来了两次。而蜀孑知他难处,从不去易府寻他,想来也是怕添打扰。 既这样,人家喝点酒排解排解憋闷,我又何必不允。 易笙一手打伞一手搀人,扶着蜀孑往屋里去。进了门,蜀孑挨着凳子一屁股落座,易笙收起伞,回身见他身上都被雨淋湿了,要替他除下衣物,却被蜀孑按住了手。 蜀孑摆摆头,嘴里念着“不准脱不准脱”,那是他残存的意识在提醒他不能让易笙碰衣服,不能让他看到那些伤。 醉酒的人没法跟他讲道理,易笙没往别处想,打了一盆热水,准备给他擦擦脸。 蜀孑伏在桌上,两手撑着歪到一边的脑袋,干盯着正忙和的易笙问:“你头……谁弄的?” 易笙边拧帕子边道:“自己不小心磕的。” 蜀孑一会儿闭眼一会儿睁眼,开始犯困了,“啊”了一声,想想又问:“那疼吗?” 易笙拧干巾帕,走过去扶正蜀孑的头,沿着脑门开始给他擦雨水:“不疼。” 眼睛懵里懵懂的,蜀孑勉力睁开眼皮,发现面前站着一个人,清清秀秀斯斯文文,头上包着纱布,手里捏着帕子,在他脸上小心地擦拭。因为两人离得近,他不但能闻到对方身上好闻的味道,还能看清这人脸上的每一个细节,弯弯的眉,精巧的鼻,白皙的肌肤,说话时微张的嘴唇和洁白的牙。 是好几回误闯进他旖梦里的人。 蜀孑盯着易笙不松眼,突然问了句稀里古怪的话:“我要是有天走了,你会想我吗?” 易笙:“……” 他这一句话不止稀里古怪,还狂心大胆。 易笙愣在那儿,以为是自己没听清。然而蜀孑还有更大胆的,他扣住易笙拿帕子的手,把它按到自己心口的位置,看似还醉着,但易笙已分不清这人此刻说话的模样到底是醉还是醒。 只听蜀孑又道:“阿笙,有人说你是我命里的劫数……我猜那人有病,你觉得他是不是有病?” 易笙手攥在他掌心里,两人接触的皮肤都很烫,他却浑然不觉,只是一瞬不瞬地与蜀孑对视着,耳边反复吟咏般回响着蜀孑的话,还有他此时此刻看过来的目光,那么心无旁骛,那么专注热切。 易笙张了张嘴巴,想说什么,突然一阵天旋地转——他被一股极骇人的力道推着翻了个身,倒在一旁的木床上。接着,他面前就压下来一片汹涌的阴影,在他试图回神之际,蜀孑的唇莽莽撞撞地贴了上来。 窗外已暴雨如注。 直到这一刻蜀孑才醒悟了那些话。山涧溪也好,行云风也罢,什么吹皱一池春,什么心意,什么据守,什么蒙尘遮纱懦弱不清——原来他只是想要这个人! 原来他一直都想要这个人。 莽撞的突袭吓坏了易笙,易笙挥舞着手,却始终逃不出对方的压制。两人唇瓣相贴,耳鬓厮磨,蜀孑咬住他的舌头,在易笙抽气的关口上长驱直入,不由分说狠狠吻住了他! 窗外雨势看涨,泼天的水珠像专为某场火势而来,它野心勃勃地想浇灭什么,却根本无缝可钻。蜀孑扯开易笙的里衣,将人抱到床榻中间,他虔诚地跪伏在他身体两侧,此刻模样倒像个醉鬼了,但更像头猎捕的兽,喘息间松开一点唇,用起伏的胸膛压在易笙已不着寸缕的胸口上,哑着声音问:“怕我吗?” 从开始到现在,蜀孑只感受到易笙动作上的推扯,却没听他喊过一个字。事情不受控地到了这一步,蜀孑不后悔,他将易笙两手压在他耳边,稍抬起脸,就着微弱的烛火去看身下的人,却没想到易笙双眼润湿,无声的哭了。 蜀孑更没想到自己的眼窝里也流出了一行泪。 他一动不动,望着易笙,把最先前的那句话重复了一遍:“我要是有天走了,你会想我吗?” “哐”的一声响,是易笙扔过去的枕头砸中了烛台,屋里顿时陷入黑暗。然后便在一阵清晰可闻的抽泣声里,蜀孑脖弯上圈过来一双温热的手,有人在他怀里哭得无声,念着:“不许走……” 夜风,暴雨,呢喃。 体温,燥热,纠缠。 没人教过两个孤独的灵魂该如何成为一体,他们无师自通,因为心意先通。 易笙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他在梦里迎风奔跑,脚下不着一物,尖锐的石子划伤了脚底心,他却一步都不敢停下来。沿着起伏的山丘,沿着湿滑的泥滩,任凭大风刮乱了衣和发,他只管往前奔。 掳人的阴吏比他快多了,他们勾着易父的魂魄,鬼魅一般穿行在树林间。易笙追在后面不断呼喊,央求他们停下来。 一名阴吏笑得阴恻恻,稍顿脚步,转身面向奔来的易笙,用尖细的嗓音问他:“追了六日了,你还不肯歇?” 易笙满眼都是被铁链锁住了手脚的亡魂,他用尽全力跑过去想把父亲救下,阴吏只轻轻一抬手,就将他推得跌倒在地。 易笙伏在地上,口中似悲似泣,喊道:“将爹爹还给我,别带走他!” “他阳寿已尽,小小凡人,你敢与鬼君抢人?”阴吏提了提手里的铁链子,嘲讽般蔑他一笑。 易笙还要开口,却蓦的一瞥,发现从后方又走来几名阴吏,手上同样牵着个上了镣铐的亡魂。那魂魄面色苍白,两眼无神,痴呆呆地望着远处的穹山,像个被剥离了意识的幼童。 是蜀孑! 易笙彻底慌了,扑过去要抢下阴吏手里的人,嘴里喊着:“你们怎么把他也带走了他没有死啊!还给我,快还给我!” 阴吏发怒,抬脚踹上易笙的腰,力气之大,直叫易笙当场吐着鲜血栽倒在地。阴吏将蜀孑的魂魄勾到一边,朝易笙训斥般地喝道:“区区一个凡人,也敢阻拦我等办差!你说他没有死,难道你是鬼君,能判人生死轮回?今日便说与你知,你父已死,此人也已死。往后你身边的人接二连三,一个一个都要死去——除了你!” “不,不……”蜀孑匍匐在地上,跪行着往前爬,试图想够住蜀孑的衣角:“他没有死,别人也不会死……你们休得胡来,休得胡来!” “难道你不自知,你是个无人敢亲近的天煞孤星?”一名阴吏迈步走来,在蜀孑背上踢了踢,似笑非笑道:“天煞孤星,命中带煞,专克家人。当初若非你抛家舍业离开故土,你父你母早死了。现如今你回家来,但命数是改变不了的,往后他们一个一个,都得为你所累命丧黄泉。易公子,你敢再拦,你能拦多少?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当头棒喝,如梦方醒。 易笙心如死灰,抓住那名阴吏的衣袍恨声泣诉道:“为何是我,为何是我?!若我命中带煞,便将我的命拿去抵偿了事,为何要连累我的家人!” “这我哪知。”阴吏甩开易笙的手,重新走回队伍里,末了想想又添一句:“再说你不是早已经知道了自己不同寻常?否则当年又为何离家出走。” 阴吏不等易笙再言,拖着两只没有血肉的孤魂,很快消失在了漆黑阴森的树林中。 蜀孑盯着怀里微微发颤的人。易笙睡着了,但睡得不安稳,眉头紧锁,薄唇张合,断断续续一直在说梦话。只是呓语声太小,蜀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好将人抱进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背。 已是子夜时分,外头家家户户都进了梦乡,蜀孑却怎么也睡不着。他抚了抚易笙的脸颊,那上面潮红未退,鬓发微湿,脖上、肩胛上还残留着他种下的红,像一片片轻浮的云,提醒他不久前那场酣畅淋漓的人间欢愉。 他要了易笙。 就这么顺理成章。 也正因这么顺理成章,他才弄懂了天君那番云里雾里的告诫。只是如今自己心意已明,他读懂他想要的了,却不知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待明日醒来,易笙会怪罪他吗? 蜀孑忽然有些后怕。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不可名说的原因本章两次被锁提示部分内容需修改,那啥,改过了。咳咳~也不用失望,不影响正常阅读,反正该发生的都发生了hahaha~ ☆、金鼠良遇24 四月里,小雨的天撑不了太久,隔一夜便晴了。蜀孑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脖子,慢慢睁开眼,刚好和早他一步醒来的易笙对视上。 四目相接,意识回魂,两人俱是一怔。 还是蜀孑先一步动作,他抢在易笙说话前把头凑过去,在对方两张薄瓣的唇上亲了一下,又留恋般的停了停才撤回。 自然招来易笙的一脸大惊。 “怎么了啊,”蜀孑开始装失忆卖乖:“瞧你这表情,翻脸不认人啊?无情负心汉!” 易笙本来还有些跌在云雾里,可被他最后这句屁话一说,突然就没绷住,忍不住噗嗤一声。蜀孑看他这样,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将胳膊伸过去把人圈进怀里,无比温柔的念道:“是不是感觉在做梦?我也差不多。但这梦太美妙了,阿笙,我恨不能天天都做!” 易笙靠在他颈窝里,不知为何,心中一时说不出的踏实。他们行为逾矩,悖逆伦常,冒天下之大不韪,可他却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轻松过。好像一个日日行走在悬崖峭壁上的人,攀附着一截细细的藤蔓,祈求上苍千万不要将他摔下去,却在一个没有招架的恍惚中被人抱着纵身一跳——便是悬崖千丈高,他也落地了。 只是他何时对蜀孑有的这种感觉?他为何从没觉察到过自己的心意。 一场春事如一场欢梦,易笙顿了顿呼吸,抬头问:“你昨夜……那话是何意思?” 蜀孑垂下眼睛看他:“那话?哪话?” “就是——”易笙应付不了他看过来的目光,眼皮一落,把头又低了下去:“你问我若你有天走了,会不会,会不会……” 他臊得说不出“会不会想你”这几个字。 蜀孑却听得哈哈大笑,笑得胸膛都在嗡嗡地震。他两臂一圈将易笙更加搂紧,下巴搭着人家的脑门,哄道:“骗人的瞎话也往心里去。谁要走?我可不走。你我现在已成了夫……夫夫,自然要同进同退,不准分离。” 好一句无头无理的“夫夫”,这算谁做的主? 易笙想笑,又不想笑出声让这人听到,闭上眼睛轻呼了一口气,起身道:“今日天气好,你若无事就出去逛逛吧。” 蜀孑看他穿衣下床,完全没有要跟自己再温存温存的意思,他热脸贴了人家的冷屁股,还没亲够,怎么就……刚想到这里,忽然看到易笙额头上的纱布,这才顾得上把昨天的话问完:“你还没告诉我你头怎么了?” “昨日不是说了么,”易笙摸了下额头,回首道:“走路磕的,怪我不当心。” “给我看看。”蜀孑翻身下床,凑过去要揭人家的纱布。 易笙躲猫似的让了一下腰,偏不让他够着,边躲边道:“不必小题大做,马上就要好了。” 蜀孑不止是为了看他的额伤,他冲过去一把搂住易笙,力气紧得易笙差点喘不上来气,只听他道:“昨晚到现在,我还没好好和你说上几句话,也没……也没向你坦露心意,给你一句踏实的话。” 易笙后背抵在他胸膛里,有些懵,也有些紧张。 他稍稍扭过一点头,问:“什么踏实话?” “就是——”蜀孑一点这方面的经验都没,他以前从没喜欢过哪个仙子仙女或精灵女妖,更何况喜欢一个男子。可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玄妙,喜欢一个人想来也无需陈于窠臼,只凭感觉就好了。于是他壮壮胆子,大声道:“就是我钟情于你,我想与你厮守白头,我既已得了你的身子,我也要得你的心!” 这种话也能堂而皇之地说出口,不怕羞掉人脸皮唷! 易笙听得满脸发红,一个字都接不下去。 蜀孑趁热打铁,继续胆大包天道:“我不管你作何态度,也不管你现在有没有醒过神来后悔,反正我认定你了!阿笙,过去我也不知道自己对你存的是这样的心思,你怪我无耻好了。我无耻下流,我不讲礼数道德,可我——可我现在是真醒悟了,原来我竟这般喜欢你。阿笙,我好喜欢好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你……”易笙耳朵红到了脖子根,他支支吾吾跌跌撞撞,恨不能拿手去堵蜀孑的嘴:“你快住口吧,不许说了。” 蜀孑这辈子的没皮没脸都用到此刻此时了,他梗着脖子往易笙脸边凑,使坏似的一边吹气一边道:“你看我这样子,你哪敢想几个月前的叫花子有天会变成这模样。可这都怪你,是你把我变成这样的,你把我的心都偷走了,别想着翻脸不认人!” 易笙只差呜呼一句阿弥陀佛了,使劲推开箍着的双臂,连央带求地哄他道:“好了好了,我算作怕你了……别的先不谈,你先让我回府去吧?” 蜀孑还没套到答复的话,怎肯就此罢休,蛮横道:“不行!我酸话甜话说了一箩筐,你倒是给句落听啊!” “我——”易笙心里惦记着府里诸事,可这头又胡搅蛮缠地不撒手。昨晚那些风花雪月他不是失忆全忘了,可若此刻是无事一身轻,他当然愿意留下花一整天的时间陪蜀孑磨蹭腻说。但眼下有太多分心不下的事等着去处置,只好道:“现在不是时候,阿孑,真的不是时候。” 蜀孑也没真要为难他,他就是心里不踏实,他把心都交出去了,怎么易笙一点反应也没?不过事有轻重缓急,易府那头拖不得,他也做不出跟一个病榻上的老人家抢人儿子的事,便皱皱鼻子,撒开手,像委屈又像抱怨的撇了下嘴,道:“那你先回家吧,我晚点去找你。” 此时的易府已经有条不紊地忙成了一锅粥,院里院外有丫鬟奴仆开始准备白布和纸灯笼。易笙甫一踏进门,老郑见是他回来,忙跑过去道:“公子,老爷那头不大好了,今早脸色突变,还没……” “我昨晚走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易笙错愕地愣了愣,转身就往内院跑。 “人说病来如山倒,转瞬间的事谁也说不准啊!”老郑跟在后头一起,边跑边道:“夫人已经交代下来,按后事先给备上。大公子和二公子都在京都当差,之前得了信也该回来了,只是路途遥遥,不知赶不赶得上。” “父亲可有交代什么话?”易笙推开内院的门,脚上不停半分。 “有,老爷昏迷前念叨了几位公子的名儿,也……也提了您,提了好几声。” 易笙骤然顿足,扭头看向老郑:“父亲说什么了?” 老郑不敢隐瞒,如实道:“老爷说……说公子这几日侍候榻前,他心中有数,都看着了。他……他早不怪您了。” 一股热流几乎是一瞬间的蹿上鼻尖,易笙失神须臾,很快清醒,转身大步往卧房去。 点了灯火蜡烛的房内亮堂无比,接连半月天不亮就去城外寺庙烧香拜佛的申氏也在房中。她听见动静回过身,见是易笙,伸手虚接了一把,口中唤道:“快,快来与你父亲说说话。” 病榻上的易父已气若游丝,可幸面色却呈康健模样,隐隐还见几分红润的血气,应当是回光返照了。他半个时辰前突然昏迷,大夫施了几针后才刚转醒,听申氏说了一车轱辘的临别话,心里却只念叨着几个名字,尤其是最小的这个儿子,现下也终于走到他床前了。 易父伸出一只干瘦如柴的手,易笙跪在榻前,将自己的两只手握上去,用力抓紧了。易父微微笑了笑,脸上难得的欣慰痛快,平复着咳喘的呼吸,有些艰难地慢慢道:“你……你能在我,闭眼前……回来尽孝。我死……也知足了。” “爹,”易笙咬住自己的唇,话里已染上了抑制不住的哭声:“爹您打我一顿吧!便是让我断腿削骨,儿子甘之如饴!” “胡……胡说!咳咳咳……”易父压着胸口不住缓气,嘴里一字一字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我允你此姓……给你,此身……不是拿来割、割肉还父……削骨还母的。” 申氏在一旁不住抹泪,见此情景,也压抑着悲痛低斥道:“你父亲与我从没有真心怪过你哪怕一天,你若再说这样的话,便是剜我们二老的心,那才叫人痛!” 易笙紧握着易父的手不松开,他心有慌乱,满腔的愧怍填斥着五脏六腑,这会儿说什么都无以表达。他只想留下父亲,他不想昨晚那个还残留了几分记忆的噩梦变成真的。 “老大……老二……咳咳咳,还在路上吧?”易父慢慢转动眼珠,看向榻前的夫人。 申氏上前握了握他的手,强颜宽慰道:“就快到了就快到了,路途迢迢的,你也心疼心疼孩子们呐,是不是?” 易父笑笑,点头道:“他们都、都出仕了……出息了。” 申氏接过大夫送来的汤药,想想,弯腰递到了易笙手上:“喂你父亲喝药吧,再多说说话。” 易笙依言照做,舀一勺药汁便吹几口,温度合宜了才喂到易父嘴边,轻声道:“爹,喝药了。” 这会儿的汤药便是灵丹也没什么效用了,易父心里比谁都清楚,可还是听话地张开了嘴,满心快慰地一口口饮下,慢声道:“出将,入相,满门朝贵……笙儿,易家有……门楣光耀的时候,也一直……希望中兴。可我们不用……不用个个孩子都入仕……你明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毒君:555,快要完结了……看色调有点悲伤,希望结局稍微欢快一点! 读者:特喵的你是写书的你还希望个鬼?动笔写啊,你好好写不就欢快了嘛! 小毒君:%¥#@*&*¥#%@~~~ ☆、金鼠良遇25 易笙不明白。 他在很久以前就不明白,所以才怨过、恨过。怨自己出身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家族里,怨这家族的前人都太优秀,优秀到丰碑盖得比天还高,让他们这些后生晚辈望其项背都难以超越,却不得不肩负起中兴的责任,埋头圣贤书,博取功名簿,再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可今天父亲却说,他们并不用个个都入仕。 不用吗? 怎么会不用呢? “你受苦了……”易父咽下最后一口汤药,手慢慢伸过去,握住了易笙的一只手:“为父有时就在想……你怎么一封信都……都不写回来呢……你在哪里啊……过得好不好呀……” 易笙不知何时泪如雨下,用另一只手去捂自己的眼睛,可衣袖很快就湿了,他都来不及擦。 “我只要你平安啊……我的儿……咳咳咳咳!”易父闭眼猛咳了好几声,申氏忙上前替他拍胸抚背,扭头朝易笙道:“快去端杯热茶来!” 易笙赶紧起身,却被易父用力攥住了手。易父已病入膏肓,那只露出来的手掌与手腕上青皮包裹,经脉暴突,干枯得如同一截朽木。他自知时辰已不多了,可还有话没交代完,喘着粗气沉声道:“不、不去管那些……笙儿,你此趟回家……可、可还要走?” 易笙胡乱又慌乱地用力摇着头,嘴里念着:“不走,孩儿不走了。” “好……好。”易父点点头,欣慰地笑了一下,转眼去看榻前的申氏,叮嘱道:“老大,老二……让他们不必丁忧太久……朝廷正是用、用人之际,不要……不要耽误。笙儿……他……留下陪你啦……尽尽孝。当个你膝……膝前的好、好……好儿子。” 申氏声泪俱下,不住点头应承,泣道:“都这会儿了,你还替我操心这些做什么,孩子们都懂事的。来,喝口水,歇一歇。” 枯熬的油灯终有熄灭的一刻,易父躺在榻上,望着头顶的床帐,忽然嘴角一咧,露出个状似满足的笑。原本细微不可闻,却笑着笑着笑出了声,弄得申氏和易笙俱是一怔,忙凑过去看。 易父双眼浑浊,可那眼里似有亮闪闪的东西在发光。申氏扶住他肩膀想唤两声,就听易父突然长喝一声“我要走喽——”接着,那只一直紧紧攥着易笙的手倏地一松,五指慢慢张开,在易笙下意识要去接住它的瞬间跌落而下,垂在了床沿边。 人走了。 灯灭了。 蜀孑还没把饭吃完就疼得摔开碗,小二跑过来一看,见这客官龇牙咧嘴捂着后背直抽气,不禁问:“客官您咋啦?” 蜀孑挥挥手,示意他别管。掏钱结账,撑着疼得受不住的身子踉跄着出了酒肆。早上出门的时候伤势明明缓解了,他还嘀咕是不是天君良心发现,整他的速度放慢了。结果现在一看,哪里是放慢了,分明恨不得他立刻暴毙啊! 疼不过,忍不住,只好想法子压一压,哪怕是饮鸩止渴也行。 蜀孑一路找医馆,在主街东侧的一条巷子口看见了一家药铺,忙不迭地往里冲,抓住人就问有没有止疼的伤药。柜台后的药童见这人如此急躁不能等,放下手中的活,扶着蜀孑进了后屋。 大夫一通望闻问切,仔仔细细查看了伤势,能瞧出是鞭伤,依样开方抓了药,还没叮嘱几句蜀孑就火急火燎地跑了,赶着回小院熬药去。 然而刚踩出药铺大门,他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阿弥陀佛,施主可有事?”一个年轻的僧人杵在蜀孑面前。 蜀孑眨巴着眼睛睁了睁,真是冤家路窄仇人有缘,这不是那个在古事节上拐走易笙大半天的臭和尚?! 蜀孑从没有一刻感叹过自己的记性竟如此出类拔萃,二话不说,甚至连背上的疼痛都忘了,扑过去一把揪住和尚的衣领,咬牙道:“好你个秃驴,阴魂不散地敢跟到这儿来!” 他以为和尚是追着易笙而来。 虽然这想法一点根据也没有。 引禅躬身合掌,口念佛语,试图退开一步,力气却显劣势。蜀孑以为他要逃遁,更加来火,又喝了一声:“还想跑?找打!” 引禅是僧人,断没有跟他起争执的道理。见躲不得,只好放缓了声音问道:“施主可是认错了人?” 我认错你爹的西瓜大脑袋! 两旁围拢过来的看客渐渐增多,蜀孑不想把事情搞太大,拖住引禅往巷子尾去。待到两旁无人,方嫌弃般地将手一甩,叱道:“我问你,大半个月前在安怀郡,古事节上你与一男子——他叫易笙,你别装作不认识,我都看见了。你与他什么关系?” 引禅不知这人与易笙认识,更料不到对方为何对自己这种态度,但既然提到易笙,他还真有话要说,便问:“易施主此刻在易府吗?” “问你话呢,答非什么所问!”蜀孑死死盯着假想情敌那颗锃光瓦亮的脑袋瓜,喝道:“那日你鬼鬼祟祟将阿笙拐走,说,你们俩到底什么关系?!” 这一桩真是冤枉了引禅。 且不说人家是个出家人,就算只是红尘里一个普通的男子,也不见得都要像他一样喜欢同袍吧?引禅没经历过那些,不懂这方面的情绪转折,但他确实有事要找易笙,便道:“小僧与易施主乃旧识,这位施主还请克制。小僧有要紧事要见易施主,若无它事,小僧告辞。” 一时被嫉妒的火苗烧昏了头,蜀孑稍加冷静,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秃驴哪有自己雄姿伟岸英气逼人俊美绝伦,易笙又不瞎,岂会放着天鹅肉不吃去啃这只秃毛鸭?当下一哂,歪歪扭扭地靠到一棵老树上,挑着一边眉毛问:“你找我家阿笙什么事,与我说就是了,我替你转告。” 引禅脾气好,并没将这番摩擦放心上。他念了一句佛偈,从背着的布袋里取出一只巴掌大的木制方盒,郑重递给蜀孑。 别误会,只是递给他看一眼。 又收回到自己手里,道:“这是师父给易施主准备的药剂,且需尽快送达,还请施主勿要挡路。” “药剂?”蜀孑狐疑地看着他:“阿笙要吃什么药?他又没病。” 引禅目含奇怪地端详了蜀孑片刻,道:“施主既与易施主相识,言中之意交情颇深,怎的不知他身上病疾?” 蜀孑被他盯得有点发毛:“少胡说八道,阿笙能有什么病疾,我二人那么熟我会不知?” 引禅受老禅师所托下山寻人递药,耽误不得,也不愿与他多纠扯,这便绕道要走。蜀孑隐隐觉出些不对劲,上前一拦:“你把话说清楚再走!” 引禅一声“阿弥陀佛”,被挡得急了,敛声道:“施主这是做什么,你怎的连救命的路都挡?易施主先天有疾,多年来全靠师父赠药续命。小僧身上有家师嘱托,一刻耽误不得,还请速速让开。” 安静肃穆的易府内院,举目可见的白绸黑带挂满了各处廊檐院落。得了消息前来奔丧的宾客已陆续赶至,家中大大小小都要操持,年迈的申氏坐在内院廊下垂泪,这一刻她什么都不想管了,何不让老天也收了她这命去,也好过一个人面对这孤凉的人世。 易家大少与二少风尘仆仆,终于在午间时分赶到了家。一下马车,满目白幡,府内女眷们的哭啼声此起彼伏地传来,方知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 大少爷易槃来不及拾掇拾掇衣摆,一个健步冲进大门。灵堂前的一口漆棺将他生生震住,当即热泪横涌,噗通一声跪下:“儿不孝,未能替父亲养老送终,父亲——!儿不孝啊!” 二少爷易舟也跟着奔了进来,却一眼瞧见了那个一身麻衣孝服、跪在火盆前烧纸钱的人。易舟二话不说,冲过去揪起易笙,在众人毫无防备的目光中一掌搧下,给了他狠狠一个耳光! 四周亲朋宾客们都惊呆了。 只听易舟带着强忍的哭腔喝道:“你还有脸回来!” 易笙像一只丧失了知觉的提线木偶,轻飘飘地被易舟提在手里。他目光呆滞,挨了这一巴掌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紧紧攥着手里的纸钱,怕它们掉到地上。 易槃过来阻拦,拉开了兄弟二人,朝易舟低喝道:“这是做什么,你们还站在父亲灵堂前呢!” 易舟拂袖,敛眉瞪眼,叱道:“就因为是在父亲灵堂前,大哥,这人有何颜面站在这里?我都怕父亲生前根本不愿见他!是他——” “都给我住口!”申氏被丫鬟们搀扶着从内堂出来,她方才伤心过度几欲晕厥,大夫刚刚施了针,这会儿人好些了,外头这一大摊子还得料理,少不得出来主持。 “母亲!”易舟奔过去搀扶住申氏,刚要说话,申氏摆手打断了他:“好歹也是书香门第,易家没有这么做事的。你退开,先去给你父亲磕个头。” 老夫人发话岂敢不从,易舟没再多言,也没多看易笙一眼,转身去灵前磕头烧纸去了。 老郑带着小厮们迎来送往前来吊唁的众宾朋,申氏走过去牵住易笙,将他带出了正堂。 二人来到外面廊檐下,申氏抬手,轻轻摸了摸易笙脸颊上杠起的巴掌印,心疼道:“舟儿莽撞,你怎么不躲任他打?” 易笙似是终于回魂,垂着眼睛,轻声道:“二哥有气,打我是该当的。母亲别怪他,我更不怪他。” 申氏神色惆怅,手心手背皆是肉,哪有做娘的不心疼孩子。可现在大事刚出,她暂无暇去调解他们兄弟间的不和,只能先作罢,一切都等老爷头七过了再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快了快了,快完结了(╥╯^╰╥) ☆、金鼠良遇26 蜀孑提着引禅的衣领一路奔到易府,被门檐下挂的黑黑白白吓了一跳,一问才知是易老爷今早过世了,府里现在正忙得不可开交。 蜀孑没料到老爷子说走就走,他担心易笙情况,现在自己什么情绪都是双份的,担心是双份,牵挂是双份,想念也是双份,哪怕他和那个小凡人才分开不过几个时辰。 有认得他的小厮给二人带路,大家脚步匆匆,引禅比蜀孑好不到哪里去,他师命在身,得赶紧把救命药交给易笙。这些药师父费了大心思了,听说易笙手边缺药许久,照此一算,他身体必然已出了问题,更得速速服下才妥。 几人往前厅方向去,刚巧在路上碰到易笙。原来方才申氏与他说话,见儿子脸色不好,担心是累着了,敦促他回屋先休息。易笙拗不过母命,去偏厅的路上刚好和来寻他的蜀孑引禅打了照面。 “阿笙!”蜀孑喜出望外,一个飞奔扑过去,也不管旁边有没有别人,直接把易笙扯进了怀里。 易笙吓了一跳,光天化日的这样一个场景,他慌不迭地推开蜀孑,口中道:“规、规矩些,你站好。” 蜀孑也不是真要怎样,他就是此时此刻格外想见这个人。现下见到了,有些没控制住,这才乱了阵脚。 蜀孑道:“我给你拉了个人来,你——”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引禅自己走过去,先朝正堂方向合掌行了个佛礼,念道:“听闻施主家中长者故去,我佛慈悲,愿先人往生极乐,无苦无忧。” 易笙甫见出现在面前的引禅,不知是愣住了还是怎么,有些没反应过来。待引禅说完这番,他才恍然大悟地惊醒,惊的却是引禅怎么是跟蜀孑一起出现的。 他们怎么会碰到一起? 那是不是—— 易笙转头去看蜀孑,却已不需多猜,他从蜀孑的眼睛里把什么都读明白了。 蜀孑全知道了。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易笙闭了闭布满血丝的眼睛,对二人道:“家中事务两位都看见了,且让人带你们先去偏厅等候,我晚些就过去。” 他不说话的时候还看不出,一说话,嘴角牵动肌肉,蜀孑眼尖,立刻捕捉到易笙那半边肿起来的脸颊,忙问:“你脸怎么肿成这样,还红的?是没休息好牙疼吗?” 多好的托词,易笙赶紧点头说是,糊弄过去,想让小厮把二人先带走,引禅却急了,往前两步道:“易施主,小僧这里还有师父给你——” “不急那些。”易笙看了一眼蜀孑,以眼神安慰他自己什么都知道了,也什么都不打算再瞒他,只是现下确实不是供他们说话的时候:“引禅师父,你与蜀公子去偏厅等我吧,耽误你一些时辰,还请你体谅。” 引禅见他这么说,便不多语了。蜀孑也懂分寸,想想,问易笙道:“你爹……我要不要去灵堂前磕个头?” “不用了,”易笙望着他,努力牵了一下嘴角,缓声道:“那日回来时忘了带你引见,既然互相都不曾见过,也不必去磕头了。心意代家人谢领,你与引禅师父去歇一歇脚吧。” 悲缓的哀乐从正堂传出,易家是禹都名门望族,来吊唁的宾客络绎不绝。今日天气不好,阴沉沉的还起了风,吹得招魂的经幡猎猎作响。 灵堂里忙过一轮又一轮,香火和人头始终没断过。申氏领着三个儿子一一给登门的亲朋好友致礼答谢,从日落西山忙到近夜。 “母亲喝杯安神茶,就去睡一会儿吧,这里有儿子们守着。”易槃将茶盏递到申氏手上。 申氏也老了,比不得年轻人。她唤来丫鬟,吩咐去后厨给少爷们熬点参汤热粥来暖暖胃,道:“灵前不必三人都守着,你们轮流也休息休息。笙儿,你最小,你先去睡会儿,晚些来替你兄长们。” 易笙原当不肯,想让两位兄长先去休息,但易槃有话要跟二弟说,便附和着申氏,上前拍了拍易笙道:“前些天父亲病榻前都是你守着,我们也听说了。你熬了这许多日,身心憔悴,如今大家都回来了,自不必你一人来撑着。快回屋休息去吧,晚些再来换我与你二哥。” 如此这般,再难推却。易笙搀扶着申氏退出了灵堂,待将母亲送回屋,忽然想起偏厅里还有两个人等着自己,忙提着衣摆赶过去。 还好,都还在。 小厮给蜀孑引禅上了茶点,两人一直坐等在偏厅,见易笙久久不来,知他是脱不开身,都没说什么,就这么乖乖地等在这儿。 “阿笙!”蜀孑眼尖,甚至都有可能是鼻子尖,先闻到了易笙的气味还是怎么的,第一个蹿起身。 易笙姗姗来迟,心感抱歉,让人换了一壶热茶,再备些糕点,这才顾得上坐下,一人看了他们一眼。 引禅也等不及了,见易笙来,第一反应就是掏袋,将小木盒取出,拿桌上的热水速速冲了一剂药粉,递过去给易笙:“施主不可再拖延,速速服下,小僧也好向师父交代。” 易笙向他颔首答谢,接过药,道:“劳驾大师一直记挂,也劳烦师父长途奔波为我送来药,易笙铭记于心。” 一旁,蜀孑看他们当着自己的面递药喝药,心知易笙是不避讳那些隐瞒的事了。他此刻只挂心易笙病况,语气没掌握好,有些埋怨生气的意思,问:“你身体不好为何瞒我?赶紧把药喝了,我不放心,一会儿还得找个大夫看看去。” 蜀孑今天才算知道了易笙为何近日脸色那样难看,人也不知不觉瘦了一圈,比起他们刚从芙蕖镇出来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但他自顾自以为这是累的,殊不知累当然累,但拖垮易笙的并非劳心劳神的疲惫操持,而是易笙本有病疾,多年前卖艺时遇到下山修行的法相师徒,引禅是法相的弟子,也是从那时起他们认识上的。 易笙有痼疾,法相会看病,因缘际会一场结识,法相替他诊完脉,一时心绪波澜,言道此病实属不常,寻常大夫怕是不能医。佛家弟子讲求普度众生,自那之后,法相便与易笙做了约定,每隔半年易笙需得前往普圣寺找他问诊拿药,一次都不可懈怠,否则便是伤命的大事。 蜀孑白日听完引禅述说,当即掐指一算,发现他与易笙在芙蕖破庙住了大半年,可易笙并未离开过一步——即是说,易笙漏去了一次普圣寺。 引禅也给他推算,两人一番比对时间,蜀孑才终于知晓,原来那个瓢泼大雨的午后,那个易笙第一次出现在他世界里的日子,是他刚从普圣寺回来。 后来,因易笙缺席了半年之约,法相命弟子下山,一路寻找易笙。可彼时引禅也不知道易笙会在哪里,他只是个四海漂泊的卖艺人,他没有落脚的家,要找到他并不容易。 幸而苍天得助,让他们在安怀郡遇上。 引禅见到易笙,与他说了两桩事。一是师父有命,要他只要寻到人,务必带去普圣寺。须知此病靠人为用药吊着,如今大半年过去,病情万一反复,动辄就是伤命之祸。二是引禅下山后第一站先去了禹都,他私以为或许易笙会在,毕竟禹都是他的家乡。不过可惜引禅跑了空,易笙并没有回去,但他同时得悉了一个消息:易家老爷久病缠身,情况似不大好,有可能…… 易笙原该选择与引禅即刻前往普圣寺,但当他听到家中老父病危,便说什么也不肯走了,执意要来禹都见父亲一面。 如此无法,引禅不敢耽误,夙夜赶路回到普圣寺。法相知道了易笙心意,但病疾不可拖延,便让引禅带了药去往禹都,务求拖住病况,撑到易笙料理完此间事务,速速再回普圣寺。 易笙喝下药,目光擦着碗沿偷偷瞄了一眼蜀孑。蜀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见他偷看过来,当下老父亲一般把脸子一板,“训话”道:“也不是三岁小儿了,看病吃药还要旁人眼巴巴地跑这么远路请你过去,自己的身子身子不疼惜,你是指望蒙在鼓里的我哪天睡醒了发现你——” 你什么? 蜀孑突然住嘴,没敢把那个“死”字吐出来。与此同时,他四肢百骸都惊出了一身冷汗,真怕一语成谶,如果今天没遇到引禅,易笙还要瞒自己多久,还要耽误他自己多久? 易笙听出他是真生气了,不敢去接话,只对引禅道:“大师的话师父带到了,易笙也听进去了。如今家中尚有事缠身,暂时走不得,师父今晚先在敝府休息一夜,过后还请代为回去转告大师,就说我……我会去看他的,不久就去。” 出家人不打诳语,也没见识过什么诳语,引禅信了他这话,点头道好。蜀孑手里转着个空杯子不说话,见易笙神情态度都无甚异样,眼下不是说体己话的时候,既然引禅带了药来,易笙也肯乖乖服药,病情应该不会恶化。 何况天底下什么病能难倒仙官?大不了他登一趟天门,就是把药君的老府拆了,把老头的仙丹炉扛下来给易笙当饭灌着吃,那都是一句话的事。 如此这般,易笙坐了一会儿后便回灵堂去替换两位兄长。蜀孑还有他的事,他得回小院悄悄敷药疗伤,不便留下,也先告辞了。 ☆、金鼠良遇27 灵堂牌位前,香炉里点的青香一直没断过,一旦快燃尽了,易槃眼疾手快忙去换上,顺便再添些纸钱。 “大哥,”易舟端着参汤碗坐在座上,面有所思地看了易槃一眼:“老三那副样子,离家这么多年不闻不问,如今回来了,你怎么还没事人一样对他?” 易槃手上烧着元宝纸钱,回头与他对视一眼,神情认真地问:“小时候祖父怎么教我们的,你都忘了?” 易舟表情古怪地扯了个笑:“祖父教的东西多了去了,我知道大哥想说什么。你想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祖父是从小教我们要手足情深相亲相爱,可大哥你别弄错了,是他先不要我们这几个兄弟,先不要这个家的。如今惺惺作态地回来了,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没活出半分易家儿郎的风度骨气来,就是祖父在世也得让他气死。” “你为何这么恨恒元?”易槃不解。 “我非是恨他,大哥。”易舟放下碗,语气变得严肃起来:“我只是瞧不起他。他少年得志,是家里最有灵气的那个孩子,别说我们二人,就是隔壁叔伯家的几房堂兄弟加起来也不抵他一个。说来或许外人不信,至少你我是从不曾嫉妒过这个弟弟的,甚至我们看到他那样,比自己有出息还高兴。可你如今再瞧,你瞧他那落魄样,还像个书香世家高门贵户走出去的少爷么?这不是丢他自己的脸,这是砸我们易家的门面。” “恒安!”易槃张口斥断他,有些不快道:“都是自家兄弟,休要这样背后说人。你心情我何尝不懂,否则方才也不会单独将你留下。恒安,恒元他秉性纯善,我们三兄弟一起长大,没人比我们更知道他。他少年时就不争不抢,不因大才骄傲,不因外斥自损,在外人看来,聪慧是他最大的优点。可你我兄弟却总道,有颗良善仁人之心才是这个弟弟最大的福报。” 易舟不服气地哂了两声,道:“大哥总说这些往事做甚。我从没说过他是个恶毒之人,我只说他背弃家门一事非良举尔。” “可他做都做了,纠缠这些又有什么意思?”易槃走过去,引着易舟向牌位行了个礼,道:“连父亲母亲都能原谅他,你我又有何话要说的?易家百年基业荣光,是要有人承担延绵,继承壮大。但那个人如果不能是恒元,易家还有这么多儿郎,不必非推他出来顶。” 易舟侧目看看他,不敢苟同道:“他那般优秀,可谓天之骄子,在他身上父亲、祖父倾注了多少心血,一句‘不喜功名’就将自己的担子全甩给了你和我。哥,我不是不愿为家族出力,如你所言,我也是易家儿郎,我只是不忿他为何能恣情洒脱想走就走,凭什么他就能置身红尘外?我还想每日舟畔垂钓呢,我能像他那样?自私便说自私,没那么多开脱之词替他脸上添彩。” 易槃何尝不知这些,可他身为大哥,绝不能眼看着兄弟阋墙手足怨怼而不去劝解。正要再劝两句,外头响起什么声音,二人回头,易笙已站在大门外。 易槃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咳了一声,走过去道:“说让你去休息休息再来换我们,这才多久一会儿,半个时辰还不到呢。” “大哥,我全听到了。”易笙面色发白,是那种没有血色的白,他一步一步走向正堂,先来到父亲的棺椁前,对着案台屈膝磕了一个响头,方站起身,面朝两位兄长道:“说来易笙活了二十多载,得父母养育之恩,蒙兄长照拂之义,现下回头看,忝有这些,却没给父母兄长带去一丝半毫的荣光,是我惭愧。” “好端端的说这些做甚,快别想了。”易槃上去扶了他一把,触手间碰到易笙的胳膊骨瘦如柴,捏在手里竟比不过一个十五六岁的健壮少年,不禁一惊:“怎的瘦成这模样,可是近日饮食上没吃好?” 他这么一说,易舟也不免侧目,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三弟,发现确实瘦得惊人,气色看上去也差得要命,不像正常人康健的样子。 易笙确实累了,和餐食无关,和心情也无关。他面向易槃与易舟,振袖抬臂,向二人躬身行了一个大礼,口中道:“多年不见,大哥二哥还肯允我踏进易家门,守在父亲灵前,是两位哥哥给易笙最大的情分。方才二哥说的话都对,是我不争气,也是我自私自利,只想着成全自己的喜怒哀乐,全然将家族兴盛抛在耳后,一去经年,不曾为易家、为父亲与兄长们分担过一丝半毫的重担,是我怯懦,胆小无能。如今父亲已走,易笙别无他求,只求两位哥哥待丧期结束,能将母亲接去京中颐养天年,别让她独自一人守在这空荡荡的宅子里,晚年有人照顾,更有儿孙绕膝,得一个天伦快慰。” 易槃听得错愕,不知道这个弟弟何出此言。易舟面色古怪地看了他两眼,沉默须臾,还是开口道:“你让我们将母亲接去京都,怎么,难道你不愿赡养母亲,不打算留在禹都陪着她老人家?” 易笙是在易父临终前许下承诺,说他不会走了,会留家中再不离开。但现实往往与人的希冀背道而驰,他想留下照顾母亲,想陪她颐养天年,想在错过了父亲后还可以弥补遗憾,能守在母亲膝前看着她慢慢变老。 但他知道,自己没这个福气了。 “我比不得两位哥哥,母亲若是留我在身边,我什么也给不了她。”易笙缓缓起身,眸中清明,朗声道:“两位兄长是易家子孙的表率,如今在京都为官效命,当把母亲接去,也让她老人家见识见识京都的繁华,一尝儿孙们带给她的荣光。” “那你呢?”易舟蹙眉问。 易笙淡然一笑,仿佛没事人般道:“我已养成了四海为家的性子,再也圈不住了。两位兄长且请成全了我这最后的一点自私,将母亲带走,好生安顿照顾。来日我若游历到京都,兄长们肯给我开扇后门,让我去府上喝杯茶,拜一拜母亲,易笙便无憾了。” 星夜,大风。 街上打更的更夫敲过梆子,蜀孑举着烛火往外看,没听到院门开启声,也没见有人走过。 他放下药碗,口中苦涩难当,想起易笙前些天送来的糕点里还装了一包绵糖,翻出糖包,拣两颗丢进嘴里,一边嘬一边对烛沉思。 听引禅白日里说的意思,易笙的病是先天娘胎里带的,不但不常见,而且极难根治,就算是法相也没把握能医好,只能以药吊命,保他这些年里无大病侵体,但元气无法修复,日后只会一日衰弱过一日,好比二十岁的年纪四十岁的身子,终归是差了那么一道。 现在回想,蜀孑恨极了自己的粗枝大叶。他二人朝夕相对这么多日子,明明有几次察觉到易笙的不对劲,见他四肢无力,苍白孱弱,他却没往深处想,只以为这是常年风餐露宿饿瘦的,亦或体质本来就弱,谁料却是身有隐疾,且还病得这么重。 “嘶——”,蜀孑倒吸一口冷气,背上的伤口又裂了一道。 “他妈的!”他忍不住骂了一句,果然凡间大夫的药对他根本不起作用,除了药汁灌下去的那片刻工夫疼痛得以暂缓,一旦药效行过,便是锥心刺骨的煎熬。 他身上有伤,易笙身上带病,都是倒进霉窝里了。蜀孑坐立不安,干脆计上心头,决定上一趟天宫,找药君老儿掰扯掰扯,看能不能对症下药弄点仙丹过来,如若药君不肯,那就狠打一顿,至少把医治易笙的那份讨到手。 说干就干,蜀孑吹灭烛灯,这就开门闪人。 他走到小院望了一眼星空皓月,朦朦胧胧的视线外,忽然一道青衣缥缈而来,从云空中轻身一跃,落在了他眼前。 “……死孔雀?!”蜀孑大吃一惊。 孔暄翻脸就骂:“你也不是狗,狗嘴里才吐不出象牙呢!” 蜀孑嘿哈一笑:“你怎么有工夫来找我?该不是在天上给人唱曲伴舞出了洋相,被罚下界了?” “滚滚滚,”孔暄挥袖斥他,没好气地白他一眼:“我是怕你死在地下无人知,上赶着来收尸的。” “好说好说,”蜀孑拱拱手,嬉皮笑脸道:“我离死还有九万九千九百里,不劳惦记。” “那你这么晚出门是想去哪?”孔暄一副看破不说破的表情:“夙夜不睡,半夜出门,不是去偷人就是去摸鬼。” “……我看你才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不与你废话了,”孔暄理了理风吹乱的长发,挑着眉毛道:“你心里打什么算盘,陛下他老人家了如指掌。告诉你吧,药君那儿你是别惦记了,说不准还没进天门就被逮了,还容得你二闯药君殿?发梦呢。” 什么?蜀孑一时懵怔,他抢药的念头才刚在脑子里盘旋了不过几个数,天君是怎么算到的? 难道他在我屋里埋了什么通天接地的眼线? 可恶,真他祖宗的可恶! ☆、金鼠良遇28 蜀孑不死心,孔暄该是站他这边的,既然披夜前来,必是要相助于他,急道:“你少拐弯抹角,快说,这趟过来干什么的?” “助你认清形势呗,我还能干什么。”孔暄哼哼唧唧亮出一面宝镜,催动口诀,镜中画面竟似铺在他们眼前,倒映出一片金光灿烂。 只见天君悠悠然坐在一处曼妙光华的莲池边,赤足散发,脚边垂一杆鱼竿,手上捧一本古经,似是听见宝镜动静,凤目微转,往这边投来一眼。 蜀孑不敢怠慢,当即对镜下跪,行礼道:“微臣拜见陛下。” 天君没有发话,而是往孔暄那扫去一眼,似笑非笑道:“孔卿家不行礼?” 孔暄一噎,我可是来替你端镜传话的,怎么我也要磕头行礼?然则天君名都点了,哪敢拿乔,只好将宝镜恭恭敬敬架到一方石磨上,在蜀孑右手边不情不愿地跪了下去。 “蜀孑。”天君唤了一声。 蜀孑忙垂首应声:“微臣在。” “前几日去你那处,本君说的话,你都想清楚了?” “我……”蜀孑磕巴,不知该作何回答,只好道:“臣愚昧无知,还在思量。但臣一片赤胆忠心,绝没有渎职之意,还请陛下明察。” “那伤呢,”天君看他一眼,手上佛经翻了一页:“还疼吗?” 蜀孑:“……” 蜀孑心说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你造的孽自己还好意思揣着明白装糊涂?顿了顿,泄气道:“疼。” 天君不知是不是笑了一下,幅度太浅,蜀孑没看清,就听天君道:“早些回天庭复命,你那一身的伤不就痊愈了。” “复命?”蜀孑有些愕然:“臣历练还没结束,现在就能回去复命了?” “你已通过考验,为何不能回?”天君放下书,转过身来望向蜀孑:“只要你即刻放下人世间所有,回宫复命,本君已决意提拔你入斗仙宫,并且——” 一旁孔暄听得好奇心大盛,插话问:“并且什么呀?” 天君便转眸赏他一眼,眉目含笑,道:“卿家很喜欢多嘴。” 孔暄当即垂首闭嘴,大气不敢出。 蜀孑压根没心思听什么并且不并且,他只被那句“即刻放下人世间所有”抓住了耳朵——难道说,这是他能入主斗仙宫的筹码代价? 又听天君接着道:“并且本君还属意你做斗仙宫第一仙。” 蜀孑不明所以,迷茫地重复了一遍:“……第一仙?” “即是说,斗仙宫十二真仙,你排第一位。”天君微笑看着他。 当真是殊荣不浅了! 比起一开始只是牟足了劲想挤进去占一个席位,现在竟能如能恩赏抬举,让自己名列第一,做那领头的真仙? 但蜀孑心意已经改变,当初的昂扬斗志也已动摇,如今这些远大前程摊开来摆在面前,竟不能让他为之心旌荡漾片刻。 天君似乎看出他脸上的不喜兴,敛了笑意,轻描淡写道:“卿家似乎不是很乐意?” 蜀孑没办法拗着心意曲意奉承,也做不来违背本心假装高兴,思前想后,只能商量道:“臣……臣自觉资历尚浅,还需历练。斗仙宫既然十二仙位尚都空缺,不如陛下先去考评其他仙友,臣这头再埋头下功夫锻炼几年。届时若陛下仍青睐有加,臣定不辱使命,再……” “再什么?”天君面无表情地盯着他:“你连本君的旨意都敢讨价还价,好大的胆子。” 孔暄急得抹汗,背地里悄悄拧蜀孑的后腰:“疯了吧?进斗仙宫不是你日思夜想的?现在一口好肉搁到面前,你却惺惺作态的客气上了?脑子有病吧!” 孔暄怎知蜀孑心里那些波动的不能说出口的情愫。别看这小耗子平日里趋利避害,万草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有颗九窍玲珑心,从不给自己惹麻烦。遇到于他有利的,只要不违背本心,都是能争取就争取,莫说放弃,连错过都不能。 现在却一反常态,将到手的肥肉美差直接丢掉? 此君绝对有病。 还病得相当不轻。 蜀孑伏身叩拜,他和孔暄都没被叫起身,还一直跪着。他道:“那日陛下贵步临贱地,专程下凡一趟给微臣指点迷津,事后微臣反复思量,觉得……” 顿了一下,方道:“觉得在凡间结交的那个友伴,于微臣而言不是一般寻常人。微臣落魄时蒙他不弃,悉心照顾,若说这人世间有什么是微臣放心不下的,蜀孑不敢欺瞒君上,只有易笙一人。当初陛下让众仙下凡,品尝人间百态,微臣经历种种,也学得了人间一句箴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既然受人恩惠,如今怎可因高升机会摆在眼前而置恩人于不顾,如此品性,怎能堪当大任。” 天君拂开脚边的钓竿,嗤嗤笑了两声:“别的本事长没长进暂且不论,但卿家嘴上功夫是越来越厉害了,歪理也能被你说出三分道理来。” “臣不敢!”蜀孑再次伏身叩首。 “你要报恩,多的是办法。”天君赤足起身,散开的发丝在他耳畔随意飘飞:“何以需要到以身相许、以心相托的地步?” 黄纸包不住火,老头儿能把话说到这份上,想来他什么都知道了。蜀孑暗地里咬牙,孔暄则呜呼哀哉,心道今天过来是帮忙灭火的,他受天君之命下凡来找蜀孑的时候就猜到今晚决计逃不过一顿责骂,却不想蜀孑这么冥顽不灵,前面还虚与委蛇将太极打得好好的,怎么说着说着就杠上了? 以身相许,以心相托……莫非是——莫非蜀孑真对那个凡人动了—— 要死,那可是两个男人啊! 苍天佛祖万物神灵,这回真是开了天窗捅了天坑,麻烦惹大了! 蜀孑始终保持着低头的姿势,似在无声抗议。天君见他不语,正要再斥两句,却在如水的镜面中见蜀孑忽然抬起昂扬的头颅,用他从未见过的刚毅目光直直向自己望来,一字一字,铿锵有力:“蜀孑不能负他,必得以身相许,以心相托!” “…………”孔暄惊掉了下巴颏。 天君敛眉注视于他,脸上八风不动,神情冷峻,片晌后一声冷笑,问:“你是仙,他是人,你们能厮守多久?十年,三十年,五十年够不够?然后呢?” 蜀孑被他戳中了痛处。 厮守,厮守。相比三五十年,如今易笙的病况能撑多久他都不知道,法相老和尚究竟有多大本事将易笙医好他也不知道。蜀孑双眸微颤,哑声半天,突然道:“陛下,阿笙他病了,您有办法医治吗?或者让我去找药君,请他赐药,可以吗?” “不可以。”天君干脆地拒绝他。 “为什么?!”蜀孑大着胆子顶了一句。 “卿家那么会说凡间的箴言俗语,当听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天君拢了拢额前的头发,折一枝柳条将长发挽住,更显仙风道骨,边走边道:“每个人的生老病死都在命簿上载明,你的阿笙病了,殊不知那是他命里劫。无论此劫闯不闯得过,都是他自己的造化,旁人岂能擅自更改?” “那要是……”蜀孑不甘心,天君这话分明是故意针对,他一定有办法救阿笙,只是不肯而已。蜀孑沉了沉心,不想再拖,开口道:“要是微臣愿以自己这一身的修为换取陛下怜悯,求赐一份良药,救阿笙一命,让他此生得以平安终老——陛下可否应允?” “你你你,你这疯子是真疯了!”孔暄忍不住咆哮。 “你住嘴。”天君神色平静地打断了孔暄,再度看向蜀孑:“你要散尽一生功业修为,只为一个凡夫俗子。蜀孑,这是你一时头昏做的选择,还是深思熟虑的答案?” 蜀孑视死如归般迎视向天君,答:“臣深思熟虑,万死不悔!”说罢,举起左手对天起誓:“只要陛下应允,臣即刻就可剖出灵元,散尽修为法力,从此后愿以凡人之躯活命于世,再不惦念做神做仙半分。” “好,好得很。”天君放声一笑,抬头望了一眼九重天上的烈日金光,须臾,回眸道:“看来还是我为君太过仁慈了。蜀孑,天底下没有一个人敢与我这样谈条件做交易。你要拿修为换你的阿笙一世平安,也得看天法允不允。本君不会答应你任何,但你犯的过错却一刻也别想逃脱。从今日起,你身上的伤将每日交替发作,一日重过一日,直到你幡然悔悟,滚回天宫认错为止。”说罢,一缕金光华然骤现,宝镜倏地裂成两瓣,跌落在泥地里。 “……”孔暄大睁着眼睛看呆了,一时竟找不到说词。刚缓过一点神识,却见蜀孑背上忽地一片血红,原来是那些久远的鞭伤不知何故突然一道接一道的开裂,不消半刻便全崩开了。 蜀孑疼得倒地抽搐,脸上死白一片。 孔暄哪敢犹豫,跳起来扛着人进了屋。简陋的小院什么都没有,屋里仅剩的一点药渣也不用看了,肯定是蜀孑找大夫随手抓的。孔暄怒其不争恨其不力,将人安置到床上,在衣袖里左掏右掏,只摸出半瓶止疼的药丸,还是他前些日子牙疼找药君拿的,不知管不管用。 还管他呢,死马当活马医吧! 孔暄把药丸喂蜀孑服下,边喂边骂:“我让你逞能,厉害坏了吧!得意极了吧!天君都敢忤逆顶撞,你是真把自己当猫妖了,九条命等着陪葬呢!”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嘤,小毒君牙牙也疼呢 (╥╯^╰╥) ☆、金鼠良遇29 蜀孑疼得昏死了一夜。 昏迷前想到易笙今晚要守灵,不会过来,也就不会知道他这里的情况。他放下了悬着的心,踏踏实实昏了过去。 就是累着孔暄了。 孔暄抱着膝盖蹲坐在地上闭眼打盹,给自己施了个法,每半个时辰醒一次,去给床上的耗子精擦汗喂药。可他半瓶止疼丸拢共才五颗,就算全吃了也才顶到第二天早上。孔暄头疼,琢磨着要不要回天宫去找陛下商量商量,反正大家要的是蜀孑回头是岸,大不了他住这儿不走了,以朋友之名把他劝回去,总好过这么故意折磨。 可孔暄又怕。 他极少见天君发火,今晚却是个例外。宝镜中天君的神态语气,还有最后撂下的话,叫他就是事后回想都浑身汗毛倒竖。 “……嘶……”榻上蜀孑无意识地呓语了一声。 孔暄看他这幅遭罪模样,且这罪一日两日还受不完。他思来想去,解铃还须系铃人,要不待天明了他去找—— 欸对了,那个叫易笙的呢? 孔暄诧异,爬到床头给蜀孑施了个真语咒,问:“你那宝贝疙瘩易笙哪儿去了,怎么不在家?” 昏梦中的蜀孑迷迷糊糊,但抵不住咒语所驱,低低答道:“他父亲……过世了……他……回家料理。” “那他家在哪儿?”孔暄又问。 “城东,易府。”蜀孑诚实以答。 孔暄捞着了答案,心满意足,只等天亮了起手干活。 次日,天阴无雨。 孔暄早起去院里水井旁洗了把脸,回屋见蜀孑还迷迷糊糊没醒,不但没醒,他还满脸通红,像是发烧了的样子。孔暄走过去搪了搪他额头,果然烫得吓人。这情况他束手无策,凡间小医不顶用,天上的药君又不敢请来帮忙,而他则一点不懂岐黄之术,思来想去,只能让蜀孑生熬。 不便耽搁,孔暄化作一团雾气,向城中易府飘去。 易府是本地大户,易老爷生前又德高望重,因此丧礼办得隆重,需在家停灵七日才能出殡。 今天是第二日,易府照样门庭若市,远的近的都来吊唁,一时间门外车水马龙,下人们忙得不可开交。 孔暄循着门户找到了地方,远远一瞧,高门大院阶柳庭花,看来易笙出身不错,还是个人间的富贵公子哥。孔暄隐着身,畅通无阻地飘进易府,一路走走停停,不多时便来到了灵堂正厅。 然后他就犯了愁。 易笙是哪个? 这里跪着这么多男子,他要怎么找? 又不能现身一问,只好挑了张空椅子一坐,闲闲悠悠地听厅内来来往往的众人叙话,几耳朵过后,寻着了他要的人。 彼时易笙与兄长们跪在灵前,两旁也有好些族内同宗兄弟们一起跪着。孔暄从没见过易笙,自然分不出谁是谁,待听他们说话间总有喊出名字的时候,便瞧准了人,把易笙认了出来。 他身上还揣着任务,一刻耽误不得,手拈起落使了点术法,让一个中蛊的小厮上前,将易笙请出灵堂,一路引到了后花园。 那小厮受了迷惑,请三公子出来时说的是外头有人找。易笙一听,不做他想以为是蜀孑来了,跟着小厮到了后花园,却见前方凉亭里站着一道飘逸身影。那人风姿绰约,神采光华,一张陌生面孔,不是他以为的人。 易笙微微疑惑,上前两步,拱手示了一礼,问:“阁下是……” 孔暄倒是不错眼地先把对方自上到下目无遗漏地打量了一圈,轻声笑了笑,心中想,没料到蜀孑瞧上的人这般清俊相貌,放到人堆里也够醒目,虽不是女儿身,倒也算相配了。 他清咳了两嗓子,亮了亮声音,方道:“你就是易笙?” 易笙不知对方是谁,但能报出他姓名,又像无事不登三宝殿的样子,便点了下头,道:“阁下怎么称呼?” “我乃九重天孔雀真仙,你是凡人,不便称本座名讳,就……”孔暄歪着脑袋想了想,开窍道:“就叫我孔仙人好了。” “孔仙人?”易笙一愣,更是被前面那句话吓到:“九重天……孔雀真仙?” “不像?”孔暄抬起两臂自顾自转了个圈,瞅瞅自己的宝衫华衣,呐道:“本座穿成这样,你都不认可本座是神仙?呵,就非得蜀孑那叫花子打扮的才叫真仙啊?” 听他突然提到蜀孑名字,易笙一诧,脱口问:“你认识阿孑?” “啧,叫得还挺亲。”孔暄忍不住揶揄:“你到底信不信本座身份?我堂堂一介神仙,要不是有事寻你这凡人,才没工夫坐这儿跟你瞎唠。” 这人言谈举止实在怪异,易笙不敢胡言对付过去,有些警惕地盯着对方,问:“阁下说前来寻我,不知有何赐教?” “赐教就不必了,但确实有话要交代你。”孔暄掀开衣摆往长椅上一坐,手探出凉亭外,摘了枝晚春的红樱在手上把玩:“你叫易笙,与我那蠢笨的老友蜀孑在芙蕖镇结识。这八个多月来,你们日日相伴,两人都生出了些别样的情愫。如今倒是情泽深厚,大有一路同行下去的架势,是也不是?” 易笙一时惊然,短短几句话,个中信息包罗之全,叫他无法不去怀疑眼前这人究竟是何身份。他方才说阿孑是他老友,可自从他们相识以来,自己从未见阿孑谈起过什么亲人朋友,更别说相见,那现在这位“老友”又是从何而来? 以及他怎么会对他二人的事如此了如指掌? 难道此人……真的是个神仙? 孔暄看对面人只顾惊愕不语,他乐得享受这种带点捉弄人的快感,便继续道:“不管你信与不信,我乃九天上仙,蜀孑也是。他身为天界一员,本是仙身,下凡历练,好巧不巧遇到了你。这本来也没什么新奇的,你二人不过萍水相逢,今日聚,明天散,再稀松平常不过。可他却昏了头脑,与你日久生情,不但将下凡的使命丢之脑后,还妄想此后与天界、与神族一刀两断,将一身的神力散去,只为跟你这个凡人在这匆匆的人世间厮守。易笙,我说他蠢笨,你不反对吧?” “……”易笙惊得说不出话,一时脑中迷茫错乱,找不回应答。 “当初你二人上路游山玩水,出门前总得要备点盘缠。嘿,那黄澄澄的一百两金子,你花了多少?还有没有剩的?我可告诉你听,那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是那个大蠢人托我向天君大帝恩求,以一百记鞭子换来的。”孔暄说到这里,手上的红樱咔嚓一声,被他无意识的拧断了。只见他突然将不悦的目光射向愣在凉亭外的易笙,语带怨气,亦有不忿,提高了音量道:“他为了陪你玩,为了让你路上有吃有喝,拿自己的身子不当回事,挨了一通毒打,至今未能恢复,也因此元气大伤,好不吃亏!” “不是……”易笙突然觉得好慌,他木楞楞地摇着头,不愿承认道:“不可能……那金子是他救了一个落水孩童,那孩童家人为感谢他,这才……” “你当金子是地里长出来的啊,救个孩子便能给一百两金?出手也太阔绰了,你们人间的帝王家也不兴这么糟蹋宝贝吧!”孔暄冷笑,语不惊人死不休地继续吐道:“他因下凡历练,法力暂失,不然区区一点银钱随手一变就有了。而且也正因没了法力庇护,那一百鞭子抽在他身上,等同抽在一个凡人躯体上。他伤势不稳,一会儿好一会儿坏,本来其实都痊愈了,可他——” 说到这里孔暄又气不打一处来,哼哼两声,这才道:“这次下凡本是他最后一场历劫,只要他把那当乞丐的一年牢坐完,就能功成身退,回天宫复命去了。届时大好的前程等着他,能被天君青睐有加,以后指不定怎么飞黄腾达。可他却为了一个你,宁可顶撞忤逆君上,弃前途于不顾,不但打定主意不再回九重天,还自请废去一身法力,如此做派,天法怎能忍他!所以天法罚他身上鞭伤不得痊愈,不仅如此,还要一日重比一日,日日饱受折磨,伤口溃烂,血肉模糊,人也……” “够了!”易笙突然大喊一声,声音嘶哑,双目赤红,以一种不可置信、却又不能不信的神情盯住孔暄:“那些鞭伤……真的是为换钱才受的?不是在——” 不是在彩萍她们村为教训李三而被他暗伤的? 所以蜀孑他他到底瞒了自己多少事? 他是个神仙。 他竟然是个神……神仙。 易笙受不住一般,身体摇摇欲坠,踉跄着倒退了好几步。孔暄瞧他这样,又有点害怕自己一下子说太多,小小凡人消化不了如此闻所未闻的奇事。他最要紧的几句还没交代完,先把人吓懵了可不行,便飞身过去扶了一把,将易笙带到凉亭里坐下。 孔暄傲娇地挑了挑眉,摊手道:“你看见了没,本座会飞,这回能信我是神仙了吧?” 易笙恍然如梦,浑浑噩噩。他靠在扶手上,脸上不知是何神色,没有焦距的目光落在亭外鲜红的樱花树上,久久没有出声。 突然,他像反应过来什么,猝然转身望向孔暄:“他此刻在何处?” 孔暄往他对面一坐,坦然道:“当然还在那个小破院子,不过本座要带他走了。” 易笙猛地站起身,他数日不曾好好休息,身体更是每况愈下,如今里外皆损,心力交瘁,摇晃着好不容易扶稳了自己,急口问:“你要带他去哪里?” 孔暄挑衅一笑:“当然是离开这里,回九重天。” ☆、金鼠良遇30 事到如今,局面已容不得易笙信与不信。 他早先也疑惑过蜀孑那些伤是打哪儿来的,李三那样一个胆小鼠辈,即便反抗,也不该如此得手,能在蜀孑身上轻松留下几十道鞭痕。只是那晚在客栈,当看到那些纵横交错的伤口,蜀孑解释的神情与言语都太过逼真,他从没想过要去怀疑这个人,自然就没再往深了想。 易笙来不及追忆细节,他上前攥住孔暄的双臂,一副要把人控住不让动弹的架势:“你不能带走他,他不能走,我现在就去找他,我要问清楚!” “你要问清楚什么?”孔暄有些不耐烦,他还没接受这个人,更怨易笙带偏了他最好的朋友,让他走上不归的歧途:“本座今日之所以不辞辛劳走这一趟,就是过来告诉你,不要再与蜀孑见面,更不要再吊着他。他非是凡间人,他乃天上仙,大好出路,前途辉煌,绝不能断送在与你的这点私情上。何况他身上伤势也拖不得,本座要即刻带他回天宫医治,你若拦我,神仙发威你见过没?我可是来真的!” 易笙心中早已无牵挂,可唯一还有放心不下的就是蜀孑。孔暄不提那些伤还好,一提他便扎心般的疼。易笙不欲多言,他有好多话还没向蜀孑弄清,他松开孔暄,再不发一字半句,拖着沉重的身子往灵堂方向去。孔暄看他这样,以为这是说动了,又觉得这样的说动会不会太轻巧容易,轻蔑地哼了两声,挥手化形,这就离去。 孔暄哪知道他怎可能凭几句话就劝退易笙,易笙回到灵堂,不便和母亲详说,只与申氏言道那个陪他回来的朋友身体抱恙,他需过去瞧瞧。申氏自然同意,还让人拿了补品叫易笙带上。易笙谢过母亲,不做耽搁,匆匆出府往南郊去。 孔暄是一阵风刮回的南郊小院,刚进到屋里,见蜀孑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坐在桌边埋头喝药。 “呀,真醒啦?!”孔暄又惊又喜,扑过去坐到蜀孑对面:“吓死个人了,几百年了还没见你那样过,真跟死过去了一样!” 蜀孑是醒过来了,但随着他神思清醒过来的还有巨大的痛楚折磨。他这会儿人能坐着,可从后颈到腰背每一寸皮肤都没放过他,所以他没穿上衣,裸/着上身,因为那些皮开肉绽的伤口碰不得布料,否则粘上去再揭下来,至少得脱掉一层皮。 “你一直在这儿?”蜀孑唇色苍白,说话的力气还有。他喝干净昨天剩下的药汤,将碗丢到一边。 “废话,除了我还有谁管你死活?”孔暄不大高兴,说话间瞅了两眼对方背上的伤,纵横交错,全是烂肉血块,有几道已经开始化脓,当是天气渐热的原因。 他看得心里不是滋味,也越看越恨其不争,梗过脖子扬着声音道:“你就跟陛下服个软认个错吧,别犟了!伤在自己身上,你能不清楚天法的威力?靠这几口凡间草药熬汤,就是胀死了也没屁用嘛!” “我不。”蜀孑冷声道:“我哪里有错,为何要认?” “我看你真是想气死我!”孔暄忍不住捶他一拳:“还说自己没错!你一个堂堂九重天神官,下凡历劫,历完就该回去复命,没的赖在地上不走算哪门子道理?” “我已经不想当神仙了,为何不能留下?”蜀孑直视着孔暄的眼睛,仿佛此刻对面坐的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陛下,一字一字,无比冷静道:“仙力,我不要了。神爵,我不要了。仙籍,我也不要了。我都不要了,为何不能留下?” 孔暄看不得他这副颓败模样,越看越觉得他是来真的。正要说话,耳边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回头一看,门口多了个人。 易笙拎着补品药材,站在屋门外。 蜀孑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反应速度,立刻抓过榻上衣服,往身上一披,口中还不忘招呼道:“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府里不忙?” 最尴尬的莫过于孔暄,他还没来得及告诉蜀孑自己已经找过这小子,还把什么都说开了,关键他没料到易笙会跟来!一时迟钝,没想好要说点什么做点什么,就见易笙迈步进来,走到了蜀孑面前。 易笙的目光很不寻常,几乎没有一缕分到其它地方,满眼都是蜀孑那张发白的脸。蜀孑从没被他这么专注地凝视过,有些错愕,还有些不好意思,刚要开口,就听易笙比他更快一步启唇,问:“伤口还好吗?” 伤口? 蜀孑有点懵,错眼的工夫看了一眼孔暄,隐约猜到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但又不太确定,只好打马虎眼道:“什么伤,我挺好的啊。” 易笙目光微微恍惚,落向蜀孑披在肩头还没来得及穿好的衣服上。 那些伤都被他遮起来了吧。若不是今日被突然告知,还不知要被蒙在鼓里到几时。 易笙放下东西,慢慢退后两步,用一种蜀孑看不懂的神情望着他,颔了下首,恭敬道:“禹都易某,不知该如何称呼上仙。” 蜀孑:“……?” 孔暄忙偷摸转过脸,一眼都不敢看那边,悄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孔暄!!”蜀孑一声暴喝。 孔暄哭丧着脸幽怨应道:“干嘛啊……” 蜀孑那脑子不是一般的聪敏,不说他也什么都猜到了。他暴喝之后就稳定了下来,深深两个呼吸,转头对孔暄道:“你先出去,随你去哪儿逛,总之先消失。” 孔暄气不过:“你冲我撒什么火,我可是为你好,你还——” “滚!”蜀孑一拳砸向桌面。 孔暄吓得抱头鼠窜,这就奔出了屋。 蜀孑强忍着身上隐隐又发作起来的痛楚,他上前几步,不由分说地握住了易笙的手,沉声问:“你知道了多少?” 易笙垂着眼睛,任凭手攥在那人掌心里,皮肤接触间过高的温度提醒着他蜀孑此刻不好受,或许正发着烧。他想到这里,猛然抬起眼,反握住蜀孑的手,惶惶然问:“你要走了,是吗?” “没有的事,别听那个长舌鬼胡说。”蜀孑一把将人搂进怀里,小心将易笙的两臂箍紧,这样他就抬不起来摸自己的背了。蜀孑低头闻了闻易笙发上淡淡的香气,突然笑了一下,道:“你刚刚突然跟我行礼,这么生分,我都吓了一跳。” 他这是默认了。 易笙心中苦涩难当,要说没有一丝一毫的震惊,这话必是假话。当听到蜀孑竟是从天阙飞下凡世的神仙,易笙如当头棒喝,一时间脑袋空空,全然懵了。且不说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凡人,所谓神仙妖魔都只在书中记载阅读,小时或许还会畅想有没有什么天外飞仙自九天云空中踏歌而下,长大后就再没做过这样的梦。可如今现实得见,一尊堂堂天宫里的神仙,他竟然就在自己的身边,彼此还朝夕相对了这么多日子,更—— 易笙不敢想下去,一切都太不真实了。 蜀孑心明如镜,察觉到怀里人长久的沉默是在想什么。他长叹一口气,摸着易笙的发顶轻声道:“孔暄既然都告诉你了,我不会再瞒你一字半句。不错,我是从天上来,下凡只为接受天君陛下的考验,历练人世,以求精进修为。将来得以重返天宫,去赢一个我本志在必得的名位。” “在遇到你之前,我每天十二个时辰过得都如昨夕,平淡无奇如一潭死水。但我不想去抱怨,这就是修为,是考验,天君是在以此磨炼我的心性,我当甘之如饴。可是阿笙——”蜀孑稍稍低下头,双手轻轻捧起易笙的脸,好让他们能四目相对:“你出现了。你走进了我这死水一样的日子里。” 易笙眼眶发红,一瞬不瞬地注视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痛苦道:“可你……你是仙!” “仙又怎样?”蜀孑扬声,像把后面的话也说给那个蹲在门口偷听的人听:“我本来也不是神族出身,自己勤学苦练修得真身,做了大几百年的神仙——可我突然腻了,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想改,这也不行?” 门外一阵簌簌动静,蜀孑没去管,望着易笙继续道:“我认准了你,你是不是也认准了我?” 易笙被他问得迟钝了一下。 可迟钝须臾,很快的,头在蜀孑两手间缓慢却郑重地点下:“是。” “所以啊,”蜀孑以指腹温柔地搓着易笙的面颊,微笑道:“你今日知道了我是神仙,不必错愕,也不必慌张,因为我很快就不是了。我从头至尾,我就是那个你在雨中救下的人,永远都是。” 作者有话要说:  预告:五一前完工,大约36章。 ☆、金鼠良遇31 孔暄到底还是被气跑了,跑之前不忘抖抖衣摆,仿佛被人掀了老巢一样怒目瞪向屋内二人,恶狠狠地撂话道:“蜀孑,有你后悔的时候!” 这是恐吓,蜀孑全然没当回事,易笙却听进了心里。他由衷地害怕蜀孑会受罚,远的不想,单说此刻蜀孑身上那身去不掉的伤,不就是所谓天法对身为神仙的他最直接的惩罚? 易笙扶蜀孑到院子里坐下,这里通风,还能晒到点刚从阴云里露出头的太阳。而他这次也不再听蜀孑的了,说什么都要看看他背上的伤。事已至此,蜀孑自觉阻拦没有必要,两人既已开诚布公,那些从前遮掩的借口都只是当时为了不叫易笙担心,但现在比起怕他担心,他更怕他提心吊胆的胡思乱想下去。 蜀孑坐在小板凳上,两臂向前一圈,乖乖趴到了石磨上。易笙就站在他身后寸许之地,目之所见是一件布料淡青、但隐隐透出晦暗深色的衣服。他十指伸过去,小心翼翼揭开靠脖颈的一小片衣领,就听蜀孑“嘶”了一声,便知下手再轻也还是弄疼了他。 “我再轻一点,”易笙望着蜀孑的后脑勺:“你忍忍。” “忍着呢,没那么疼,逗你的。”蜀孑说得云淡风轻,眯缝着眼睛望着远处郊外的山岚,慢声道:“我是有福之人,何德何能能遇到你。阿笙,我活了七八百年,要说什么人没见识过,什么事没遭遇过,可偏偏……” 他扭回头,眼里填满了真心实意的知足:“能遇到你,我头一次觉得该谢一声天君的恩。” 易笙神情专注地正给他除衣物,听到这些告白之词,脸上忍不住一红,没敢去看他,只一边动作一边道:“遇到我有什么好,你将前程都搭进去了,自己也弄成了这模样。” “都说了不碍事的,”蜀孑反手伸过去一只手,扣住易笙细细的腕子,安抚般的捏了捏道:“我现在仙根还没拔,这些伤只是让我疼上一疼,要不了命的。等天君想通,派人过来除我仙籍收我法力,到时候我还要跟他谈条件呢。爷都不做神仙了,凭什么还拿天法罚我,是不是?” 易笙不懂当神仙的规矩,事实上他到现在都没消化得了蜀孑竟是神仙这桩事。只是蜀孑以人的面貌示人,那个孔雀大仙也是人类外形,与他、与任何一个凡间常人一般无二,所以他没特别留意阿孑和自己的不同,还是跟往常一样自然地交谈。 衣服被一点点小心剥下,暴露在面前的伤势一览无余,后背大片紧实的肌肤几乎无一寸完好之地,纵横交错的伤口犹如一道道狰狞的爪痕,没有一条是愈合的,全都皮肉外翻,湿润红艳。鲜血凝在伤口上,没有结痂,而是由得血水慢慢溢出,流向旁边的凹痕里,等积攒得足够多了,便顺着腰侧淌下来,将整片衣背都染红。 这是这些伤第一次毫不遮掩地完整暴露在易笙视野里。 蜀孑知道那画面不好看,动了动,想藏掉一点。可易笙不让他动,按住他还算完好的肩,弯腰将脸凑近,仔仔细细、一条一条将所有伤痕全部看过,张了张唇,怔道:“竟这么严重……” 蜀孑哼唧两声以示自己还好,打趣道:“看完了?看完我可收起来了,再看该管你要钱了。” 易笙急道:“伤口已烂,不去污止血怎么行!你别遮了。” “大白天的,你让我敞着身子给路过的人看啊?”蜀孑坏笑,扭过头盯着易笙道:“放心吧,我会照顾自己的。一会儿去屋里睡个觉,昨天抓的药还有两副没动,睡醒了就熬了喝掉。你家里走不开,回去吧,我饿了知道上哪儿弄饭吃,不用公子时时惦记。” 易笙是打了招呼跑出来的,但终究不能久留。他到这一刻才多希望自己能□□有术,他不想在最后一桩事上再亏欠父亲,也不想在这样一个关头弃蜀孑一人在此不顾,思来想去,左右为难,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蜀孑站起身,左右一看四邻没人,一把将人搂过,带着进到了屋里,接着便捧起易笙的脸,在他鼻尖上轻轻啄了一口,含着笑道:“知道你不放心我,是不是在想要怎么办才能既留下照顾我,又能回家去忙事?嗐,少琢磨了。你爹他老人家最大,我不跟他抢儿子,放你过去守灵,等事情圆满办完,我还得把你要回来呢。” 易笙不放心的盯着他看:“……那你怎么办?” “好办。”蜀孑捧着他的脸没松手:“一会儿等你走了,那孔雀会回来的,他可比十个大夫伺候得都好。说到这个,你身子比我差多了,引禅的药有没有顿顿都吃?没落下一餐吧?” 易笙点点头,他一脸担心地望着蜀孑,犹豫了片刻,才试探问:“你的伤……是不是只有天上的神仙才能医好?” “不是。”蜀孑摇头摇得确信无疑:“神仙嘛,灵丹妙药的确比凡间的好,但还没到没它不行的地步,无非是见效慢点。我既已决意不回天宫,也不打算求他们,往后日子还长着呢,我陪着你,你陪着我,慢慢治,死不了的。” 时辰已不早,两人说了这会儿话,蜀孑不再拖泥带水,在怀里把易笙紧紧搂了片刻,打开门,推着人往院子外送,嘱咐道:“你家我不方便总去,你自己注意小心,别的都好说,只吃药一样不准忘了。待头七过了,我亲自到易府接你。” 将易笙送走,蜀孑憋了半天的冷汗终于淌了出来。 他两腿发软,撑不住地跌坐到地上,五官瞬间疼变了形,勉力以意念召唤了半炷香的光景,就听门外一阵骂骂咧咧,孔暄的身影再度出现在逐渐模糊的视线中。 孔暄手里提着个青皮葫芦,没好气地往桌上一坐,道:“你也就只能找我了,不然死了都没人知。” “我方才哄人呢,你往心里去是自己气自己。”蜀孑擦掉额角上的冷汗,声音听着有些吃力:“阿笙回去了,你要是舍不得我死,就留下陪陪我。我不怪你跟他揭我老底,你也别阴阳怪气的跟我说话。” “亏得几百年的交情。”孔暄手摸着葫芦身,捻开瓶口,往桌上空碗里倒出半碗米汤色的药水,递过去给蜀孑:“我不跟你争是看在一场情分,不代表觉得你做得对。” 蜀孑还坐在地上,后脑勺靠着椅子背,瞥了一眼面前的米汤,问:“这什么?” “老君医者仁心,知道你负伤,偷偷交给我的。”孔暄意有所指地看了他一眼,想想,道:“估计是怕你真死了,以后再没人去他的药君殿里耍猴戏,也是寂寞。” 蜀孑一言不发地盯着面前的药,不知在想什么。孔暄见他竟不动弹,有点坐不住了,催道:“你喝不喝啊?这东西金贵着呢。一小葫芦炼了三年才成,他库房里可不多。” “我不要。”蜀孑突然开口。 “……”孔暄简直要拿看疯子神经病的眼神看他,又愣又气,扬声道:“为什么不要啊!” “我要了就是认错,我能要吗?”蜀孑抬起眼皮,一瞬不瞬地望向孔暄:“天君收不回我的心,所以才拿天法罚我。我要是疼惜这身皮肉,连这点苦都受不了,还怎么跟他抗?他要是知道你和老君私下偷偷帮我,就算不把你们一锅煮了,在他心里也把我蜀孑看扁了,以为我只是嘴上逞能,其实就是个贪生怕死之辈。若这样,我还怎么跟天界划清关系?” 孔暄听得眼睛大睁,说不上来是赞同还是反对。好半天,他才泄了气一般将葫芦嘴拧上,气冲冲扔到一旁,恨道:“大家相识几百年了,原来我在你心里也就这点分量,怎么劝你都回不了头,是吧?” 蜀孑对他有愧,低下头不说话。 “那个易笙,他有什么好的!”孔暄气得原地跺脚。 蜀孑指甲掐着指腹上的皮肉,目光灼灼地盯着地面,须臾,还是接了这话:“他在你们眼里就是个凡人,我知道。” “难道不是?”孔暄据理力争:“除了容貌不俗,脾气好像也还可以,别的呢?他有什么本事把你迷成这样?天宫里百千上万的仙子仙女,你若真不想一个人过了,去禀了天君,他还能逼你一辈子做光棍不成?可为什么非得来这人间找,还非得把自己一副身家全搭进去?你决计是脑袋有病!” “他很好,你不懂。” 蜀孑捞过茶壶,给二人各倒了一杯凉透的隔夜茶:“我是喜欢他的皮相,可我更爱重他这个人。若他没有这身皮相,若他生得粗陋不堪,只要他还是他,我就喜欢。孔暄,我对他动心不是因为表象,是因为他这个人,你懂不懂?” “我才不要懂!”孔暄撒气般把茶水泼了一桌,气道:“他的好只有你看得到,反正我们都瞎,我们一个门缝都瞧不着!我就提醒你一句,天君不是心软之人,你要是真不怕死,你就跟他斗下去吧!” 蜀孑转着手里的茶杯,似笑非笑,似乐非乐,唇角高傲地上扬着。半晌,微笑道:“我自当奉陪到底。” ☆、金鼠良遇32 孔暄这回是死心塌地真的走了,连带青皮小葫芦也一并收走,反正蜀孑那脾气他最了解,说了不要就是不要,硬塞都没用。 蜀孑敞着上衣,靠在院子里打秋风。他心里有盘算,做事总要有得有失,既然抱定了决心跟天界划清界限,丁是丁,卯是卯,天君只要还顾及脸面,顾及底下人怎么在背后议论他这位君上,就不可能既夺了自己仙籍,又让他平白无故受天法一世折磨。 都不是神仙队伍里的人了,凭什么再被天法管着? 对,就是这个道理。 肚子咕噜噜叫唤,蜀孑咽了口唾沫。屋里没什么吃的,钱袋里的银子也快见底。他有心独立,但现在身体情况不允许,否则早该出去找个活计,起码先把他和易笙往后日子里的开销攒起来。 不过一想到今后就能和那个傻瓜长相厮守,蜀孑打心眼里高兴,连伤都忘了疼了。 但有情饮水饱到底只是镜花水月的美梦,他硬生生撑到日落时分,突然伤口发作,来势凶猛,疼得他一头栽倒在地上,豆大的汗珠说落就落了下来。 蜀孑强忍着几乎是匍匐地爬回了屋,摸到床沿,艰难地趴上床,接下来就是一声声如烛芯爆裂的声响交替在他耳边回荡。 他闻到了相当浓重的血腥味,逐渐弥漫开整间屋子。 爆裂的动静清晰可闻,就在他背上——那些伤口一道接一道,从皲裂到迸裂,从迸裂到爆开,恨不能连着整张皮肉一起撕下。巨大的痛楚铺天盖地而来,蜀孑冷汗涔涔,冷热交替,张大着嘴巴咬着枕巾,眼中已忍得一片血红,额头青筋暴起,整个人都在抑制不住地颤抖。 几番沉沦,他疼到极致晕了过去,迷茫中又似醒了过来,再接着睡过去,如此往复。 直到有双手轻轻托起他的脸,一条温热的小溪流淌过他脸颊。蜀孑被这股暖流给烫醒,迷蒙间睁开眼,一身孝服素衣的易笙跪在榻前,正一瞬不瞬地望着他。 易笙在哭。 蜀孑连说话的力气都使不出,易笙以拇指指腹揩着他的嘴角,那里有血渍,是蜀孑吐的血,他自己恐怕都不知道。 “我要怎么办……”易笙热泪如泉涌,一颗颗珍珠串沿着眼眶扑簌簌掉下来,望着蜀孑喃喃地问:“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才能帮你?” 好奇怪,蜀孑一看到易笙就浑身来了劲。就在这一瞬间,他像是恢复了全部的体力,扯着嘴角骄傲地笑了两笑,抬手攥住易笙的手腕,轻声道:“你知道吗,我特别高兴,就现在。” 易笙糊涂着,摇着头表示不解:“你疼坏了。” “没有,”蜀孑把脸凑过去,在易笙唇角边贴了贴:“我真的高兴。原来当人的感觉这么好,能找到一个喜欢的人感觉更是好。阿笙,不骗你,当神仙不如当人。只是我往后要换一条路走,这些代价不能省,是我欠天界的,也欠天君的,我全还他。别太为我心疼,心里惦记着就好,不许再哭了。” 这会儿已是夜深人静的后半夜,易笙是跟易槃交了班,轮到他回房睡觉时偷偷从后门跑回来的。他从厨房带了一包点心,原想着蜀孑说过,即便他走了也还有那位孔雀大仙来照顾他,可现在一看,哪还有其他人,蜀孑只有他自己。 易笙有些着急地打开油纸包,露出里面粉团似的莲蓉酥,问蜀孑:“你是不是一天都没吃饭了?” 蜀孑早饿过头了,但眼前摆着一包淡淡余香的莲蓉酥,哪有不吃的道理。有情人间的情趣往往简单,蜀孑盯着那包点心看了看,突然嘴巴一瘪,可怜兮兮道:“是饿一天了。这会儿头晕眼花,提不起劲,阿笙你喂我吧?” 易笙一点没犹疑,手拈一块莲蓉酥,小心托着递到了蜀孑嘴边。 哪知蜀孑只看不吃,表情扭扭捏捏,磨蹭了半天才一副病恹恹的样子道:“咬的力气都没……阿笙,你嚼碎了喂我好不好?” 易笙:“……” 蜀孑奸计得逞,心下狂乐,但离成功还差一步。易笙听完那两句浑话后就开始脸蛋发红直冒热气,蜀孑趁热打铁,一脸痛苦地哼哼了两声,又饿又疼,满脸苍白,看得人实在不忍心。 都说有了心上人的人,往日的聪明劲得废一半,易笙就是。他虽没到变笨变呆的地步,但眼下也是没有原则地有求必应了。只见易笙捏着莲蓉酥,反手往自己嘴里一塞,嚼了两下后便将脑袋伸过去,唇贴上蜀孑的唇,二人唇齿张开,将口中的食物悉数渡了过去。 蜀孑终于神完意足。 他抬手托住易笙的后脑勺,对着那对贴上来的柔唇狠狠吻了两口,舌探进对方口腔,将残渣搜刮干净不止,还眷恋地咬住易笙的小舌,耳鬓厮磨般吮了好一会儿,仿佛那口间的津液是天上的琼浆玉露,更是他此刻救命的良药。 小小三块莲蓉酥,足足吃掉了两炷香。蜀孑浑身舒畅,痛快地恨不能原地去世,可痛快过后又立刻陷入到一种无法填补的空虚里。 蜀孑两手托住易笙的脸,见易笙唇上亮晶晶的,都是他留下的痕迹。他心里得意,嘴上却非要犯贱,哑声哑气地凑过去在人家耳边道:“我身有不适,怕你顾忌,不然今天非吃了你。嘿嘿。” 易笙半个晚上一直悬着颗心,白日里忙起来还有顾不到的时候,可方才他披夜回来,见屋里漆黑,点灯一看,榻上的蜀孑双眼紧闭犹如魇在梦中,浑身发烫,说着胡话,他是真的怕到几乎脱力。这会儿不过半个时辰过去,蜀孑不但醒了,还能吃能动能说话,他哪有不高兴的道理,就算对方说的都是浑话他也全不在意了。 “明日起,我每天抽一个时辰回来看你。”易笙打开被子,将蜀孑的腰和腿盖住,坐回床头道:“幸好现在天不冷,将饭菜从家里带来,看你吃了我再走。还有药,禹都几个医技好的大夫我都知道,请回来给你诊脉抓药,药我也煎好,看你喝了再走。” “没几日了,别来回折腾。”蜀孑把易笙两只手抱进自己怀里,一边摩挲一边道:“逝者为大,你好好留家里做你的事,左右不过还有五六天。等全忙完,你也轻松了,我也踏实了,到时我们就去普圣寺,法相大师不是还在等你吗?” “那也得先将你的伤治好。”易笙替他掖了掖被角,望着烛火默然叹了一声。 蜀孑不敢告诉易笙自己这伤其实除了天君没人能治,这话不能说,说了就是诛易笙的心,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现在他所有的底气全来自于坚信天君不可能让他就这么死去,所以待易笙他爹头七做完,他们即刻就能上路。比起自己这点麻烦,易笙的病情才是真的一刻都不能再拖延。 蜀孑没见过法相,但引禅不会骗人,说了是事关生死的痼病就一定不能松懈。别的或许看不出来,可最近两个月易笙肉眼可见的消瘦孱弱,以前不知道问题所在,人就容易麻痹不察,现在什么都清楚了,他哪还坐得住。 往后的几日如他们所设想,易笙易府、南郊两头跑,蜀孑拦了两回后发现不奏效,也不再拦了。禹都城里有名望的大夫不少,易笙一一请来看病问诊,几个老先生说法一致,都说只是普通外伤,看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照病抓药。对于伤口始终不见好转也是纳闷,又不是中了毒,怎么这么多药灌下去还是泥牛入海,真真是奇怪了。 头七当日,易府门庭若市。 易老爷今天就要风光下葬了,禹都平时那些和易府有来有往的人家都在路边设了路祭。主街上,一条白色的长龙队伍徐徐向前,易氏祖坟家庙在北郊,队伍穿过长街,出了城门,浩浩荡荡往北去。 仪制按规矩来,但没有大操大办,一切遵从易老爷生前节俭处事的意志。今天天气格外好,金灿灿的日头挂在云空,微风徐徐,吹得经幡随意招摆。鼓乐队架着家伙式,一路悲音缭绕。转眼到了仪式末尾,棺椁入土,举家哀恸,哭声响彻五里,白纸在风里翻飞如蝶。 易槃手捧灵牌立在小坡上,望着长长的墓道一点点关上,一时久久不能回神。易舟扶着老母亲走过来,申氏擦了擦泪水,长叹一声,对三个儿子道:“大事已了,你们也都放下了一桩心事。往后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你们父亲虽然去了,他会在天上保佑大家的。” “那母亲呢,后面如何打算?”易舟望着申氏,分神扫了一眼旁边的易笙。 “我自然在这里,你们自顾你们的去,不用操心我。”申氏一人看了他们一眼,心如明镜,道:“易家能有今日,实属不易。槃儿与舟儿已在京都为官,天子脚下,更须恪尽职守不得有疏。此番你们告假这许多日,今晚休息过后,明早也该启程了。圣上宽厚仁德,许了这么多日的空缺,咱们自己不能心中无数。” “母亲,”易槃抱着灵牌上前两步:“禹都家中虽然还有叔伯兄弟等人,但父亲已走,偌大的院子只剩您一人。我和恒安、恒元都放不下心,且请母亲成全儿子们的孝心,随我们回京都,在儿子府上颐养天年吧?” 申氏不语,她牵过易笙的一只手,又牵来易舟的覆在易笙上面,最后抓起易槃那只,将它牢牢盖住底下的两只手。三兄弟合而为一,她满足地点下了头,叹道:“这是为娘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咱们一家人终于团圆了。母亲已老,在禹都活了一辈子,即便现在你们父亲走了,但这里是我的家,我哪也不去。你们的孝心我看见了,雏鹰反哺,老有所依,我还有什么所求呢?好了,你们都大了,忙各自的去吧。日后无论身在何处,记得,你们是同根所生的亲兄弟,你们的家在这里,母亲替你们守着,何时回来,都有灯火。” 作者有话要说:  就……可能我自己也没料到后面会是这个更新节奏哈哈哈,日更挺好的,今天写的明天就发布更是新鲜刺激有营养。 内什么,快完结了。本来故事也是因为结局先在脑子里成型,再慢慢构思前面的情节,所以我一直很笃定地知道它会在哪里结束。 之前有在评论区留言可能是个杯具,咋说呢,写故事的初衷一定不会为了悲剧而悲、为了喜剧而喜,我也是越写越觉得每个笔下的故事都是有它自己的灵魂的,它知道怎么走下去,我们手里的笔只是个传播媒介,所以无论结局如何,至少一定是顺其自然。 倒计时啦,下章见~ ☆、金鼠良遇33 蜀孑打了个喷嚏。 紧接着又连来三个,阿嚏,阿嚏阿嚏——! 他抹了把鼻子,感觉手指湿漉漉的,低头一看,满满一摊血。 蜀孑不为所动,甚至冷笑了两声,抬眼觑向半空中那排严阵以待的天兵,招手道:“各位守了大半天,看我也不像能跑的样子,要不下来喝口水先?” 为首的传令官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示意众天兵不要听他的,清了清嗓子,站在云端朝下道:“鼠仙好歹是神官,怎么现在行为举止如此放浪?披头散发,衣衫也不好好穿,这样大敞着未免也太难看了。” “那有什么,我是男人,令官少见多怪了。”蜀孑抓过茶杯大饮一口,眼风扫过,问道:“陛下遣令官来传旨,旨意已经带到,众兄弟还守着我这小破院子不走,不知是什么意思?” “鼠仙大人何必明知故问。”传令官挥了挥衣袖,谕旨自空中再度展开。他指着上面金灿灿的御笔,犹带客气道:“陛下传令鼠仙即刻返回天宫,下官虽是传令官,可也身负监督之职。鼠仙若没什么行囊包袱要收拾的,还请快快动身,我们自当随侍左右。” 半个时辰前这帮人自九重天飞来,彼时蜀孑正在院里吃饭。易老爷今天出殡,易笙走不脱,便让小厮提前把饭菜送来。本来蜀孑心情大好,想着头七一过,易笙终于能喘口气。结果还没乐上片刻,就见这群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连地都没下,就飘在云头上传旨,好像他这院子是多配不上这些金尊玉贵的大神似的。 “弄错了吧,令官?”蜀孑撑着一条胳膊支着上半身,左腿架在右腿上,确实吊儿郎当的模样劲,冲云头众人微笑道:“陛下旨意一字一句写得清楚,是令本仙我返回天宫,不是让令官架着、催着、绑着本仙回天宫。本仙虽然身体不便,还没到残废的地步,不敢劳动令官和众兄弟。诸位不妨先回去,容我吃完了这餐饭,自然会向陛下复命。” 从前在天上就听闻鼠仙嘴巴厉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只是以前没机会领教,今天一见,果然是个难招惹的。传令官不敢言语还击顶撞,只好皮笑肉不笑地呵呵了两声:“我们这样回去少不了陛下一通责骂,差事没办好,受罚是应该的。既然鼠仙不需我等照拂,我们也不敢打扰,就在此候着好了。等大人什么时候用好了饭,我们再为大人开路。” 蜀孑笑笑,不再搭腔,提起筷子继续吃饭。 不多时,天边突然飞来一朵青绿色的云团,上头隐隐绰绰站着两个人,一高一矮,一大一小,好奇怪的搭配。 传令官离得近,先一步躬身行礼:“见过上官。” 孔暄今天气色不佳,往日花枝招展的打扮全不见了,面容清减,也没涂脂抹粉,寡淡着一张脸,朝传令官嗯了一声:“令官辛苦了。令官今日的差事就到此为止,后面的事陛下已交托于我,你带人撤吧。” 传令官听得诧异:“不瞒上官,陛下先前才让我……” “你也说是‘先前’,这会儿御令改了,不行?”孔暄张开五指捋了一把额前的长发,看一眼传令官,眉目色淡,不容商量。 这趟活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差事,传令官一番思量,打了笑脸,朝孔暄弯腰再行一礼,真真客气道:“上官说笑了,陛下的御令哪有我说不行的份。那您忙着,我们告辞。” 目送天兵队伍离开,孔暄仍旧恹恹的,站在云头不说下来也不说走。自从上回把他赶跑,蜀孑也好几天没见着他了,看他神色不佳,不免关切两句:“下来喝口水啊?” 孔暄心里拗着劲,一口气还没消干净。一旁的小个子拽了拽他袖口,笑盈盈地朝蜀孑唤道:“鼠仙大人怎么不喊小童下来喝水,我也口渴了啊!” 小个子是药君身边的药童,蜀孑勉强认得,主要是他这身屎黄色的道袍太扎眼,那群炼药的小鬼都这么穿,想认不出都难。 这二人居然携伴同来,真真是奇怪。蜀孑应声招手,道:“那你们就都下来啊,我正好还有两只茶碗。” 孔暄被药童拖下了云头,挑了张位子在蜀孑对面坐下。先是扫他一眼,见这人衣衫大开、蓬头散发,比当初做叫花子的时候还像个乞丐,简直散漫到了家。 蜀孑给客人倒茶水,瞥了一眼小药童,问孔暄道:“你怎么跟药君的小童结伴?” “小童过来,自然有用意。”孔暄接过杯子,看了一眼里头的茶水。不是什么好茶叶煮的,黑漆漆的几条水草漂在杯底,这样的水他可喝不来。 “带个小大夫来,难不成是给我看病?”蜀孑哼哧哧笑了两声,看向那药童:“你来说吧。他这人气性不好,说句话慢吞吞的,听着怪累。” 小药童便放下茶杯,恭恭敬敬作了个揖,对蜀孑道:“陛下有令,让我家药君派个能干的仙童随孔暄大人前来劝一劝鼠仙大人。鼠仙身有重伤,拖着多日不治,一定折磨坏了。小童身上备了药,一会儿就给大人服下,包管您一炷香内药到病除。” “呵,还真猜对了。”蜀孑拣了块糕点丢进嘴里,不紧不慢道:“天君派你们来的?” 小药童点头:“是天君陛下。” “天君还说了什么?”蜀孑问。 小药童不疑有他,如实答道:“陛下嘱咐我家药君把最好的药带上,说早点让大人脱离苦海,大人就能早一刻随我们回天宫。陛下交代差事时正好西方菩萨来讲经,菩萨听闻大人负伤,言道大人若是回去时他还没走,可替大人看看伤况。” 蜀孑听得起兴,笑道:“我不过区区一个管粮仓的,竟还惊动了菩萨?” 小药童道:“大人今天只是管粮仓的官,明天可就不一定了呀!噢,大人这几日不在九重天,不知陛下已经下了旨,说道大人品性非凡,可堪重任,即将要把大人调入斗仙宫,成为第一斗仙呢!” “好了好了,扯远了。”一旁孔暄有些不耐,打断了小药童,催道:“小童赶紧把药调了去,端来给鼠仙服下,你我也好早点交差。” 小药童这就领命,乖乖到一边配药去。 孔暄支走人,谨慎地看了一眼蜀孑,道:“话都让他说完了,我也不打算瞒你。反正情况就是如此,你自己看着办。” 蜀孑摸了摸脑袋,无解道:“我真不懂,以前也没觉得在陛下心中我有这等分量,他现在怎么如此看得起我,非揪着我不放?” “……可能是斗仙一事势在必行吧,其余十一仙人选又始终出不来。”孔暄叹了一声,黙了默,道:“要说陛下似乎是有哪里变了,只是我说不上来,总之不像以前的他。” “肯定变了。”蜀孑自嘲一笑:“否则以我犯下的罪行,早被剁了喂猫了。” “不说这些了。”孔暄瞅了一眼正在草棚里忙和的仙童身影,转回目光,问:“你后面预备如何打算?” “你真问假问?”蜀孑看着他。 “废话嘛,当然是真问!”孔暄瞪他。 蜀孑松垮垮一笑,两臂抱到脑后当枕头用,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何况送来的还不是一斤鹅毛,我更得识数。” 孔暄心头一喜:“你想通了?” “先尝尝味道。”蜀孑咂了咂嘴巴。 孔暄一脸黑线:“药能有什么好口味。” 蜀孑哈哈大笑:“不好说,不好说,万一可比珍馐呢。” 草棚里的药童听到外面笑声连连,猜想是差事落听,他心里欢喜,第一次下凡就这么顺利,回去陛下说不定还要重重赏他。当下加快手脚,捧着调配好的药汤快步出去,恭恭敬敬往蜀孑面前一放,请道:“大人快趁热饮下,保证您药到病除。” 蜀孑十分配合,这便坐正了身体,伸手过去端起药碗,特意放到鼻前嗅了嗅,叹道:“果然!果然好难闻!” 小药童:“……” 孔暄巴不得他回心转意脑袋开窍,赶紧怂恿地催道:“别磨磨叽叽的,小童说了,趁热才见效!” 蜀孑点点头,碗送到嘴边,颇是得体地呷了一口,皱眉闭眼,叫道:“不好喝!比珍馐差了十万八千里!” 孔暄恨不能直接把他头拧下来往里灌了,可这人吃软不吃硬,不能催得太急,只好道:“也没人让你一口闷啊,你感觉感觉,是不是身上已经见效,没那么疼了吧?” 要说灵丹妙药就是不同凡响,不过浅浅一口,孔暄没夸张,那些温热的液体流过食道与胃肠,顿时在体内游走开来。药效随着血液淌过每一根神经骨骼,不止后背,蜀孑感觉整个人都仿佛轻松了。那些持续撕裂了大半个月的痛楚骤然减轻,好比千斤重的担子卸去了百来斤,的的确确是入口见效。 蜀孑满脸笑容,愉悦地望向对面二人。 然后他当着他们的面,扬手一掷,摔碎了这碗凝万千精华而成的救命药。 钉铃一声,清脆无比。 小药童捂着嘴巴惊呆了。 孔暄的脸色已难看到了极点,他一言不发,死死盯住了蜀孑。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确定36章结束不了,哈哈哈,控制40以内吧。 五一前更完,不出岔子的话今天起每天更。 ☆、金鼠良遇34 大约也就十个数。 十个数的三方对视,小药童静如处子目瞪口呆,蜀孑坦荡不语,孔暄一身寒冰。 总得有人打破这沉默。 小药童壮起肥胆,觉得如此重任还是得靠他这种年轻晚辈才担得起,便拿开手掌,拨动嘴皮说了个“你”字—— 话还没讲完,咚地一声闷响! 小药童白眼一翻,昏死在木桌边。 孔暄放下金贵的左手,水瓢应声落地。 蜀孑都惊呆了:“……” 孔暄捋了捋头发,眼风轻飘飘的,道:“你把我逼上绝路,我也只能陪你一起死了。” 蜀孑伸手去探小药童的鼻息,还好,还有气。蜀孑一时不明他这出格举动,喊了一声:“你疯了?!” “是,是快疯了。”孔暄站起身,与蜀孑隔开几步的距离,用从没有过的认真神色注视着他,道:“也是我犯痴,早知道你脾气不会改的,还妄想能劝服你。罢了,药你都砸碎了,看来还是不想改变初衷,跟天界杠定了,是吧?” 蜀孑锁着眉头望着他:“你到……” “赶紧跑吧,多说无益。”孔暄拈了个咒诀将小药童扔上云头,从袖中摸出一粒丹丸,递过去交给蜀孑:“这是闭息丸,不是装死的那个闭息,只是用来遮盖住你身上仙气,让天君找不到人。” 蜀孑一时有点错愕。 还没来得及张口,只听孔暄又道:“方才传令官传的旨是真,我这一趟来也是真。陛下当真很迁就你了,说与其强行让你跟天兵回宫认错,不妨叫我先把药送来,解了你身上的痛楚,再回去也不迟。选你入斗仙宫的旨意已经传遍了九重天各个角落,你既然打翻了药碗,意思我也懂了。眼瞧着陛下这次面子不保,以防万一,你还是先跑了再说吧,不然真被剥皮油煎了喂猫也说不定。” 蜀孑终于听明白他意思,追问一句:“把我放走你怎么办?” 孔暄一动不动,看了他两眼。 突然弯下腰,抱起了旁边的石磨台子。 蜀孑有点懵:“你干什么?” 话音刚落,就见一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孔雀大仙抱着一口沉甸甸的灰磨台,二话不说,往自己脑门上猛送一击,“嘭”的一声重响后,当场头破血流。 蜀孑一个箭步冲过去把人扶住,喝道:“孔暄你要死!” “呸!”孔暄咬着银牙瞪眼啐他:“少放屁咒我,我苦肉计,我被你逼的!别废话了,赶紧吃了丹丸给我滚吧!” 蜀孑不可能弃他不管,撕碎上衣捂住孔暄那一脸的血,急道:“谁让你莽莽撞撞想这种馊主意?我不要你搭救,你顾好自己别被我连累已经是谢天谢地!” “屁话,敢问你有办法破局吗?”孔暄自己捂着流血的伤口,用力推了蜀孑一把,也嚷道:“天君把召你入斗仙宫的旨意已传遍九重天,他用意你不懂啊?釜底抽薪,批隙导窾,要的就是你跑不掉!否则你就是不识抬举抗旨不遵,人人得而诛之,满天神佛谁见了你都能替□□道捅你一刀,到时你就真成过街老鼠了!” 蜀孑拧着眉毛喝道:“我不怕他!” “好,好极了!”孔暄一手揪住蜀孑的衣领,眼里血丝弥漫,喊道:“既然你不怕,那就一不做二不休!与其等他把你抓回去,你们来回较劲,你也免不了受惩受罚,不如现在就逃走,至少我们还能争取半天的时间——终归是身败名裂了,好歹寻条活路,对不对?” “孔暄……”蜀孑发怔般地望着他,突然不认识这个人。 “我,还有药童,”孔暄放开蜀孑,擦掉挂到腮边的血,低着头道:“待晚点回去复命,我说我们俩是被你打的,这锅你背了吧。” 蜀孑无言,睁着眼睛望着面前的孔暄,这个与他交好了几百年的同僚好友。他平日里是那么爱美扮俏,那么任性率直,那么胆小怕事,如今站在眼前的还是他吗? 孔暄掐着时辰,一寸都不能浪费。他气不动地推了一把蜀孑,正要再催,身后院门忽然响起,易笙回来了。 易笙是被申氏亲自送出的易府大门。 都说骨肉相接母子连心,易笙心里想什么,申氏都知道。她亲口回绝了儿子们要接她去安度晚年的提议,也读懂了易笙不可能再留在禹都、留在她身边的心。时过境迁,物非人更非,即便她再有不舍,也知雁鸟遨游于天,断没有再关进笼里的道理。 申氏嘱咐三个儿子,她在禹都颐养天年,谁也不必记挂。易笙说不上来那一刻心里想的什么,他似乎重新走上了当年的老路,再一次背弃了家族,背弃了亲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不孝子。 可申氏在送他出门的时候疼惜地摸了摸他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慈祥道:“笙儿终于长大了。” 易笙望着母亲,脸上一片不解。 申氏眉慈目善,微笑道:“那时你离家才十几岁,如今已是真正的成人。我疼你,担心你,但没有再把你圈住的道理。外头的风雨该历练了,笙儿,你不会比你两个哥哥差的。” 这一次,他是真的要离开家了。 孔暄捂着脑袋觑了一眼进门的易笙,终于没对他发难,而是三步并作两步地扑过去,揪着把易笙推到蜀孑那边,绷着脸道:“赶早不如赶巧,正好凑齐了,你们两个赶紧滚吧!” 易笙一头雾水,眼前这情景好诡异,这位孔雀大仙怎么突然出现了?他头上捂的什么,怎么猩红一片? 短短一瞬的打岔已经让蜀孑想通了所有,孔暄做得没错,无论如何,他不能拿他和易笙的未来去赌。 蜀孑拉过易笙的手,对孔暄郑重点下一个头,目光沉沉,道:“欠你的,谢了。” 易笙满脸茫然地看着他二人:“发生什么事了?” “来不及解释了,路上再说。”蜀孑牵过易笙,为他理了理发带,轻声道:“咱们没什么行囊要带,轻装上路吧。阿笙,今天起我算自由了,以后天涯海角,四海为家,我只在你身边。” “逃亡”的路没有想象中颠沛流离,蜀孑把孔暄的计划向易笙道明,易笙听得心惊肉跳,不止为蜀孑,也为孔暄如此肝胆相照的牺牲。他和蜀孑一样,轻易不愿欠谁人情,越亲近的人越不忍,不免担心起孔暄,忧道:“如此谎话难保天君不会识破,万一被他发现,孔仙人该如何自处?” “……我不知道。”蜀孑趴在车厢里,他身上多有不便,驾车的马夫不敢跑快,按这样的速度他们一天最多行三十里,从禹都普圣寺,满打满算至少要走半个月。 易笙知道蜀孑心里不好受,先就此作罢不再多问,以免蜀孑更加难过。 晚上住宿为了省盘缠,他们没进城住酒楼客栈,而是沿途看哪里有驿站打尖,只需花很少的钱就能将就一晚。 蜀孑喝了那一口灵汤妙药 ,好歹管用了一个白天。入夜,他身上渐渐发虚,体温逐渐升高,慢慢地开始脸红心跳,一层又一层冷汗交替着拔出皮肤,便知那恐怖的折磨又要来了。 易笙睡眠浅,隐约听到耳边动静,下床点灯,往床里一照,蜀孑一双眼睛布满血丝,正灼灼地盯着枕头出神。 他这些日子都是趴着睡,易笙知道他难受,忙靠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轻声问:“睡不着吗?” 再拥有强大内心的人,好像一旦沉进黑夜的怀抱里,一旦四周万籁俱寂,也总不免露出两分疲惫的脆弱。蜀孑侧过头望向易笙,伸手拂了拂他的面颊,问:“我白日里和你说,我算自由了。阿笙,你听出来我话里意思了,对吧?” 易笙没有犹豫迟疑,轻轻点了一个头,答他:“我懂。” “你这么聪明,肯定懂我心思。”蜀孑微笑着看着他,指腹在易笙嘴角上温柔地摩挲着,慢慢道:“我只能‘算’自由,不是真的自由。我多希望天君给个痛快,将给过我的都拿走,留条命就行。留我一条命,让我好好守着你。可他不肯啊,他想将我抓回去,我怎么能认。” “我懂。”易笙低下头,脸贴在蜀孑高热的掌心里:“曾经我以为自己放弃一切,但至少学会了一样,将傀儡戏唱遍大江南北,让世人见识到了玉惗的美。我不算完全的废人,是吧阿孑?” 蜀孑揉着他的耳朵,坚定道:“你当然不是废人。” 易笙贴着他掌心,脸上挂着恬静的笑:“但我会逐渐逐渐,变成你的累赘。若没有我,你不会到今天这地步。而今有我,我也解不了你半分的痛苦——不,是因为有我,你才痛苦。” “不许胡说!”蜀孑抓过他手贴在自己心脏位置,神态有些急,压着声音道:“如果没有你,或许我还能再做一千年的神仙。但那数十万个日夜都将不再有意义,日升日落只是规律的变化,激不起我一分注目。可现在我有了你,只让我活十年也是赚的,我能把每天都当一辈子来过。” “可我让你连十年都没有了……”易笙忽地眼眶发热,眉目泛红,托住蜀孑的肩膀想为他分担掉哪怕只一分的重力,哑声问:“阿孑,不许瞒我,你是不是不能好了?是不是……” “我一定能好。”蜀孑先一步打断了他,神情笃定,仿佛许下一道誓言般郑重地对易笙道:“信我,没有灵丹妙药我也能好。再疼,再忍,再慢,我一定能好。” 作者有话要说:  考虑可以给孔暄出个番外,毕竟这么可爱蛮娇。。。 ☆、金鼠良遇35 五月,气温逐渐升高,沿途风景却越发绿意盎然。山林里不时可听见鸟儿的鸣叫,幸运的话还能看见有兔子从马车旁蹿过,结伴出来觅食。 蜀孑这几天心情大好,虽然长久的趴卧姿势让他四肢僵硬,但易笙一直照顾在身边,他乐得当个闲散少爷,睡醒了吃,吃饱了看风景,看累了就抓过易笙陪他聊天,逃亡路变成了踏春游,也算柳暗花明又一村。 车夫驾车赶路,蜀孑趴在软被上翻小儿书。这是昨天路过一个小镇子时易笙给他买的,怕他路上无聊,权当打发时间。小儿书用途单一,主要拿来给还没念书习字的三岁小孩看,上面没有文字,都是工笔简单的连环画,什么打老虎捉蛟龙,野鸡和家鸭约架,上山碰到了会飞的鬼,下海撞上了长腿的鱼,天马行空,自得一乐。 易笙坐在角落数钱,离开禹都前申氏曾拿了一笔银子给他,易笙不肯收,申氏好说歹说,才象征性的留了十两。申氏不解,言道万贯家财都是他们兄弟三人的,这一份是他应得,为何不要?易笙却说自己于家无益助,家财不必留给他,收十两银,当是母亲给儿子的,不算作遗产,不继承家业。 后来,十两银子成了上路的盘缠,买了马车,雇了车夫,如今钱袋里还剩一两碎银,加上之前所余不多,一共还有四两半的家底可用。 蜀孑见易笙愁眉不展,上去握了握他的手,安慰道:“我还以为家徒四壁了,没想到还有这么多。” “不够的。”易笙神思飘远,攥着钱袋低声道:“我尚且能等到去普圣寺见大师,你的伤已一刻都拖不得。之前在禹都,那些大夫没瞧出病因,治标不治本。下一站是源城,是个比禹都还繁华的大城,一定有医术高明的大夫。我们到那里去找,让他们好好给你医治。” 老实说蜀孑已经疼麻木了,不是他吹牛,现在就是有人再给他来一顿鞭子也不过是万上加斤,他一点感觉都没。说来也奇,每天这么伤口大敞着流血化脓,他就一副身板,竟没血枯而死。仿佛身体里有源源不断的血汁供应,淌掉的还没存着的多。 所以他盘算着如果法相真是个医技高明的大和尚,等到了普圣寺,说不定法相能看好他的伤,那可成意外之喜了。 源城在两山之间,城内有一条通贯南北的大渠,河上往来船只密集,境外的船商走水路供应货品,码头不时有拉货的马车穿梭。 因为要看病,为求方便,易笙选了一家城内的客栈。待一应落妥,他问小二要了几个有名气的大夫住址,稍晚些亲自去请人来。 车夫把马牵去喂草,见易笙在大堂与小二说话,等了一会儿,上前道:“公子,咱出发前结的账是五日的,今天是第六日了,您看是不是把后面五天的钱先给小的?” 五天的雇费不多,一天十文,五天五十文,可说是很便宜了。易笙点点头,道了声“抱歉”,打开钱袋拣出一块碎银子,找小二换成了铜板,数了五十枚递给车夫,道:“赶路辛苦,原该多给你一些。只是我身上银钱不多,还得留作看病用,见谅了。” 车夫憨笑着朝他摆摆手:“公子不用客气,我也是看你和那位公子吃穿用度都节省,不是乱花钱的人。咱们出发前说好的价,不用多给,小的心里清楚。” 易笙嘱咐小二准备饭菜,一会儿好了就送去楼上。他这会儿不饿,不如趁时间将大夫们请来,也早点给蜀孑把上脉。 小二伺候饭菜,风风火火上了楼,敲敲门,里面没人应声。他一时诧异,这才刚到晌午点,客官这么快就午睡了? 眼瞅着饭菜不能凉,小二抱着得罪人的心态,又叫了两声门,终于里头有了动静,却是一声低弱的“门没锁,自己进来”。 小二“哎”了一声,推开门,见那个之前进他们店时就觉得古古怪怪的客人正打着赤膊,披散着头发,盘腿坐在地上念咒。 那模样应该是念咒吧? 跟庙里供奉的菩萨像一样,双腿交叠,垂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 小二看得乐呵,走过去放下菜碗,一脸好奇地瞅了两眼,问:“客官念经呐?” 蜀孑当然不是念经,他在吐息调气,看看自己的仙力有无恢复。顺道以意念寻找孔暄,不知他那头现在情况如何。 蜀孑见是小二送饭进来,问:“我朋友呢,他怎么下了楼就没回来?” “噢,易公子啊,他寻大夫去了。”小二殷勤地给蜀孑布置碗筷:“刚才易公子问我咱们源城有哪些出名的大夫,一个两个全给他报上数,这会儿等不及去寻了。哎,客官您二位是谁不舒服啊?” 蜀孑没想到易笙这么着急去给他找大夫,心里倏地甜了一下,又很快被心疼取代。他扶着椅子站起身,吩咐小二打盆热水来,自己发了会儿呆。 小二送来热水就去忙了,蜀孑关上门,对着房里一面两尺高的铜镜查看背上的伤。可能是拖得太久,那些深深浅浅的裂痕已经变成了紫黑色的肿块,脓水倒不多,黄色的脓斑粘在伤口上,莫名看得人恶心。 他虽然不似孔暄那般在意外貌,可也着实不想让这样一个肮脏颓败的自己被易笙瞧见。就像一个丈夫,一定不愿将在外受挫失魂落魄的一面暴露在妻子眼中,到底是尊严问题。 不过蜀孑没料到自己脑子里会蹦出这么个比喻,丈夫,妻子,想想还挺有趣。 蜀孑端过水盆,对着镜子擦拭身体,等会儿好方便大夫查看。大约半个时辰后,一刻也没顾得上休息的易笙领着两个胡须斑白的老人回客栈,水都没喝一口,这就让蜀孑趴床上去。 蜀孑头回见易笙这么风风火火,有点看呆,打趣着笑问:“急什么,又不是跟我上/床——” 易笙赶紧瞪他一眼:“趴好。” “好好好。”蜀孑笑着举起双手,真像怕老婆一样这就乖乖去床上趴好。易笙神态恭敬地请两位大夫上前,仔仔细细给蜀孑瞧伤。 要说这伤也没什么新花样可瞧,除了不能说是被天上的人拿神鞭给抽的,其余蜀孑和易笙知无不言,将症状一一告知。两位大夫捋着胡须一通望闻问切,其中一人甚至取刀将蜀孑背上腐坏的皮肉刮下来一些,凑到鼻前细细检查嗅闻。片晌过后,蹙着眉头道:“奇怪。也无中毒迹象,怎么伤势久久不愈,还恶化如斯。” 另一名大夫道:“兴许是各人体质不同,之前也没用什么好药。匡兄,你可有主意了?” 前面姓匡的大夫道:“我与李兄看法一致,约莫问题是出在药上。这样,我先写一方子,请李兄指正。” 匡大夫铺纸研墨,一笔狂草写下十七味草药,递给李大夫看。李大夫细细看下来,不住点头道:“匡兄精妙,此方甚好。” 易笙早已坐不住了,上前问他二人:“两位可是有办法了?” 李大夫把药方递给易笙,胸有成竹道:“公子只需照此方抓药,老朽不敢说几日内伤能痊愈,但症状必有缓解。” 易笙大喜过望,忙道:“我这就随二位去医馆。” “不用去医馆。”李大夫道:“此方上有一味龙顶翠,是世间难得一见的珍药。我与匡大夫的医馆里没有,你去城东的珍草斋买,那里云集了全境各处稀有药材,运气好的话应该能买到。” 易笙连连点头,床上的蜀孑翻身下榻,走过来道:“既是珍贵药材,敢问二位,这龙顶翠要价多少?” “也不算贵,毕竟是救命的东西。”匡大夫伸出手掌比出三根手指,道:“一钱售价三十金,这方子上需要两钱,易公子备六十金足矣。” 六十金? 要六十两金子才能买来??? 易笙没有说话,客气地送两位大夫下楼。待他回屋,蜀孑坐在桌边一言不发,手里捏着那张墨迹未干的药方。 易笙走过去,这才发现桌上的饭菜都没有动,问道:“你怎么还没吃饭?” “你不一样也没吃么。”蜀孑放下方子,抬头看向他。 “我不饿,就是有点渴。”易笙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小口小口地灌下去,拿余光瞥了瞥蜀孑,见他目光放空望着窗外,若有所思的样子。 易笙眼珠慢慢转了两圈,似在掂量要怎么说。终是没犹豫太久,启唇道:“药一定要买,我有办法。” 蜀孑收回神思,扭过头一眨不眨地盯着易笙,道:“不管你有什么办法,我不同意。” “可你还没问,怎知不是好办法?”易笙说得急,伸手上前握住蜀孑的一只手:“我不做坏事的,你怕什么?” 六十两黄金不是六十个铜板,别说易笙,就是蜀孑他自己当初不也是靠挨鞭子才换来钱?一文难倒英雄汉,若易笙不是回禹都去求他家人出手,他还能有什么办法? 可蜀孑不能让他为了他回家去求人。 当初他们那么难,宁可租个小破院子也不进易府借宿哪怕一晚。易笙不愿向家里伸手,不止是心里有愧,也有他作为一个男儿的自尊与骄傲。既然那会儿都不求了,现在更不能求。 蜀孑反握住易笙的手,攥在手心里揉了揉,放缓声音道:“你既已经跟我走了,离了家就不要再有牵扯。我知道你的顾虑,阿笙,我和你一样坚持。不必为我回去求人,我能撑得住。” ☆、金鼠良遇36 他说他能撑得住。 若是之前在禹都,多番找大夫诊治却不奏效,那还能另说。可现在两位名医都说这伤能治,希望就在眼前,易笙怎么可能放弃?银子,钱财,这些从前他看不上的身外物,没想到有天竟能挽回心爱之人一命。所以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根本不是磨难,那是生的指望啊! 易笙握着蜀孑的手摇头道:“不是,不是回禹都求人。我自有办法,你要信我。” 蜀孑隐约觉察出有异,但以易笙的坚持,直接问是问不出来的。他松了劲,找了个别的话头道:“先不聊这个。之前从禹都走的时候我喝了孔暄带来的灵药,虽只有一口,但觉得有助益。说不准等上几天,药性再多发挥一些,伤就慢慢好了。” 易笙连连点头,只要蜀孑不明着再拒绝,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下午两人都累了,挽着手睡了个沉沉的午觉。傍晚,小二在外敲门,问晚饭是给端上来还是请客官们下楼吃。蜀孑挪动不便,易笙让小二把饭送来,两人一桌而坐,用了多日来第一顿轻松的晚饭。 蜀孑下午没睡饱,洗漱后渐觉眼皮发沉,连睡前必备的谈心聊天都没来得及跟易笙展开就先上榻倒头去了。易笙给他掖好被角,坐到窗边翻了会儿书。待听得蜀孑呼吸渐沉,已入梦乡,起身走到床边,深深看了对方一眼。 然后拿过衣橱里一样东西,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客栈的后堂连通马棚,这个时辰不会有人。易笙从院外绕进棚内,避开了楼下的食客。马棚漆黑,只有前面屋檐下挂着的两盏灯笼可以照见一点光亮。幸而易笙不需要光,他找了个隐蔽的角落,蹲下/身,打开了手里的包裹。 已显陈旧的锦缎布料,四角展开,露出许久不曾再拿起的木偶。 玉惗身上的衣服精致华丽,与真人的一样考究,唯独只是尺寸缩小,但用材不曾偷工减料。易笙还记得当年给它买布料裁剪衣裳时花去了自己大半个月的用银,却也从没觉得心疼不舍。 记忆都太遥远了,易笙收回神思,垂下眼睫,认认真真地看了一眼手里的木偶。 他对着玉惗,像对着一个老友,温柔地抚过姑娘的眉眼与发髻,轻声道:“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你跟随我这么些年,除了这身衣裳,我其实什么都没给过你。” 手中的傀儡与当年初制成时一样,笑靥如花,嫣然倾城。它从不曾老去,也不曾离去,虽不能言语,却是这世上陪了他最久的“人”。 易笙将木偶小心摆到锦布上,从旁边一堆稻草里抽出一把,铺平于地面。接着,他手探进袖口,摸出来一根火折子。 干枯的稻草很容易被点燃,那些火星子只需落上去一点,瞬时光芒大盛,翻飞得好像是起舞的精灵。易笙对着这团熊熊烈火,炽热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可他眸子里的那团光却逐渐熄灭了。 易笙抱起玉惗,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它投进了火堆里。 顿时,华美的衣裳被火舌团团包围,木料在大火中哔啵作响,映红了易笙的一双眼。 “你在做什么?!”蜀孑不知是从哪里扑过来的,易笙乍听此声,猛然惊醒,慌忙起身回头。蜀孑散着头发冲过来,二话不说就要捞出玉惗。易笙抱住他将人往外推,口中喊道:“不要去!” 不过小小一只木偶,那火焰熊熊,燃烧得轰轰烈烈,转瞬便将玉惗整个吞没了。蜀孑惊骇难信,扣住易笙问:“你做什么,你这是在做什么?那是玉惗,是你的玉惗啊!” 易笙红着眼圈望着他,点头又摇头,痛苦道:“我知道。我知道……” 蜀孑万分后悔自己装睡跟过来太迟,后悔白日里没有将易笙的心思问清问透。易笙这般行为反常,一定是跟筹钱买药有关。他搂着易笙将人带到一旁,以免被火伤到,问:“你为何突然这样,是为了我对吗?” 易笙侧着头,一眨不眨地盯着角落里那团已燃烧过半的火焰。木头哔啵的响声不时还能听到,火光里的小人儿形状已渐渐坍塌,原本色彩夺目的锦衣华服也烧成了一抔灰烬,再不见初时芳华。 蜀孑随他目光一同看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那团火光慢慢变小、熄灭,最后剩一圈缠缠绕绕的灰烟,在燃烧过后的焦炭堆上徐徐飘散。 易笙仿佛失魂落魄。他轻轻推开蜀孑,走过去,跪下/身,在灰堆里赤手翻找,烫红了指尖也浑不在意,于一堆黑炭中翻出一颗雪白的明珠,托在手中仔细擦去面上的灰。 蜀孑跑过去,一眼看见他手里的明珠,不禁满目错愕:“……这是木偶里的?” 易笙找出一块帕子,将明珠小心包好,展到蜀孑眼前:“我小时身体便不好,祖父疼我,传了我这颗明珠,说是可作护身符用,保我一世平安。母亲看珠子圆润,便找人将它镶在了项圈上,日日给我戴着,自那之后好像身体是慢慢好了一些。” 蜀孑安静地听着,走过去跪在易笙身前,抬手抚了抚他的脸颊。易笙似乎没有感觉,继续望着他的眼睛道:“后来我离家,这颗珠子日日戴在身上,便也跟着我一起走了。江湖卖艺,多有不便,这珠子显眼,我怕招来贼寇,便在雕琢玉惗时将它藏入木偶体内,此后再也没打开过。” 言到此处,蜀孑已全明白了。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易笙,嘴唇微颤,道:“所以这次为了救我,你把它取出来了——为了取珠,必须要将玉惗烧毁,是不是?” “我不后悔。”易笙也一瞬不瞬地注视着他,眼眶通红,坚定道:“我不后悔,只是有些心疼。我不想骗你,阿孑,我的心此刻是疼的,但我不后悔。” 蜀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一把搂过易笙,紧紧抱在了怀里,带着嘶哑的声音闷头道:“我何其有幸……何其有幸。那十几年漂泊的日子你过得有多苦,都没将这珠子取出来解难。玉惗陪了你多少年,你为了一个我,竟为了一个我……” “我不要你死。”易笙声音发颤,在蜀孑怀中哭了出来。 “不会的,不会死……”蜀孑低头吻住他额头,吻他湿润的一双眼睛,一遍遍重复般承诺道:“我们都会长命百岁,谁也拦不住。我不会死,一定不会。” 燃尽的余灰铺在炭堆上,蜀孑双手将它们一抔抔捧起,小心翼翼放进缎布里包好。这一刻,玉惗在他心中已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心怀愧疚,也怀感恩,对着那包余灰道:“以你一命,换我一命,欠你的不知道该拿什么报答。玉惗,谢过你陪了阿笙那么长一段路,后面的,就交给我了。” 翌日清早,晨雾将散,天光在云彩尽头露出了鱼肚白。 易笙早早起床,一番洗漱,见蜀孑也醒了,走过去道:“我让小二将早膳送上来,你先吃,我一会儿便回。” 蜀孑揉了揉还有些惺忪的睡眼,透过模糊的视线看向易笙,觉得他看上去不太对,是眼睛下面那两个乌青的眼圈吗? 蜀孑一把捞过人到怀里,凑到易笙跟前仔细看了看,故作惊讶道:“阿笙!你怎么变这么丑了!”接着不等易笙反应,这就抱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多无聊的玩笑,他也觉得乐在其中。 易笙不知他是玩笑,跑去窗边拿过镜子一看,是有两只明显没睡好的乌青眼圈,暗沉沉地挂在一对卧蚕下。易笙也忍不住笑起来,返身道:“我变这么丑,你却高兴?” “你这模样若还叫丑,天底下没有能看的人了!”蜀孑翻身下床,踩上靴子走过去牵住易笙,望着他的眉眼笑道:“我嘴巴出了名的毒,你可不准往心里去,我开玩笑的。” 易笙不跟他说笑了,叮嘱了两句记得用早膳,这便出了门。 珍草斋在源城颇有名,路上稍作打听就能找到。易笙来得早,药铺的伙计刚开门做生意,见面前客人早早就到,上前道:“客官来买药的?赶早儿了哈。” 易笙来得早不为别的,就怕人家药铺里缺货,或者来迟了被别人捷足先登。他见店门已开,上前与那伙计问道:“小哥,我手上有个方子需要贵店的龙顶翠入药,不知可有货?” “有货有货,客官先请进。”伙计笑呵呵地迎他进店:“那么贵的药材虽然珍稀少有,其实买的人更少。您需要多少,我去后头仓库给您拿。” “二钱即可。”易笙取出药方递给伙计:“这方子是城中李大夫与匡大夫一起开的,他二人医术高明,既指了贵店的龙顶翠,我当势在必得。” “您是买药救命去的吧?”伙计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叹道:“世上的人忙忙碌碌一辈子,苦了乐了的,倒头来要真碰到要命的事,那是万贯家财也舍得散的。公子稍坐片刻,我这就给您拿药去。” “且慢——”易笙开口叫住了伙计,有些面露难色道:“我来得匆忙,因怕贵店药材短缺,所以天一亮就过来了。只是不巧身上银子不够,只有一颗祖上传下来的宝珠,若贵店愿意收下,我便不用去当铺了。请小哥放心,此明珠价值不菲,定可换得那二钱龙顶翠,不让你吃亏。” 作者有话要说:  【1】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唐,王勃,《别薛华》 【2】一起讨论一下为什么取珠子的方式是烧了玉惗而不是砸碎它。玉惗造型上是一个完整的木偶,除了四肢外,躯干上没有拼接点。所以如果要取出内里的宝珠,砸碎、摔碎、撬开都可以。但在易笙心里,取珠=必须要损毁玉惗。即必须要杀死它。如果注定了要牺牲这条生命,那他希望可以留一个全尸,让玉惗尘归尘土归土,也算有始有终。 【3】明天连更2章,大结局。 ☆、金鼠良遇37 伙计还是头回遇到这样的情形,他人微言轻做不了主,但也不忍把客人推出门,便道:“公子且请等等,我家东家还没来,一会儿等他人到了,我引你去见见。反正他要是说能卖,我们肯定照办。” 易笙连连致谢:“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多谢小哥了。” 幸而东家老板没让易笙等太久,大约两炷香后,人到了店里。伙计心里记着这事,上前代为引见,一番长话短说将事情道明。 那东家年逾五十,虽是个贩药的商人出身,但从前行走大江南北,对珍宝珠玉之类的好东西见过不少。易笙将明珠交给他查验,没多久对方便落听发话道:“是难得的好宝贝。公子预备多少钱出?” 易笙并非来卖货,自然不会讲价,道:“贵店的龙顶翠于我而言是救命之药,老板愿意收我宝珠换取药材,亦是帮我一个大忙。价钱不作讨论,能以明珠换二钱龙顶翠即可。” “好说好说。”老板心里门清这宝珠价值不会低于二钱草药,这笔生意他不吃亏,便道:“看样子公子是急着去救人?也罢,东西我收下了,让伙计给你拿药去吧。公子方子上其它药材不值太多钱,老夫一并赠与,权当尽点心意。” 易笙感念,颔首谢道:“老板善心,易某谢过了。” 伙计有眼力见,一会儿工夫便抓好了药,还附送一只新药炉。易笙接过药包再三感谢,临出门前老板叫住了他,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两眼,道:“这明珠价值不菲,也有些年头了,敢问公子是从何处得来?” 易笙不疑他有此问,道:“祖上所传,原也是无奈之举,且请老板好好收着。” 老板摸着胡子点了点头,道:“这样,东西我先收下,小公子若来日想将它再换回去,只需付得起到时的筹码,老夫可以割爱。” 易笙躬身一礼,诚恳谢道:“老板有心,晚生记下了。” 易笙不作耽搁,满怀希望地往客栈赶,还没到门口就见蜀孑端了把椅子坐在外头晒太阳。他边跑边抬头看了眼天上,出门早,这会儿太阳都还没露面呢。 蜀孑懒洋洋地靠在门口的招子上,一眼就看到了大街上稀稀落落的人群里那个快步向他跑来的身影,眯着眼睛抬起胳膊,冲易笙招手笑道:“慢点!后面没狗!” 易笙一路气喘吁吁,待到蜀孑跟前,脸上已经热得淌汗。蜀孑接过他手里东西,一脸坏笑地掂了掂,夸道:“哎呀呀,我家公子办事就是牢靠,出门一趟必有所获嘛!” 大庭广众的,易笙可没这口脸皮与他打情骂俏,羞得推了蜀孑一把,口中催道:“别浑了,上楼去煎药吧。” 客栈不提供代客煎药的服务,易笙自己动手,在房间里对着小药炉咕嘟咕嘟等冒泡,再小心过滤掉药渣,将药汤稍稍放凉一点,拿手指试了试碗壁热度,这才递给蜀孑。 蜀孑其实有点矛盾。 他对天法神鞭有“信心”,凡间的药材哪怕再是稀世珍宝,断然没有能医好神仙的道理。可这碗药代价过大,已付出了易笙所有的钱财与心血,所以他潜意识里希望这药能奏效,哪怕无法痊愈,至少可以好起来一点点,让易笙得以慰藉,让他能看到希望。 蜀孑不作犹疑,三口将药汁灌下。 易笙怕他苦,来的路上拐去买了一包棉糖,这会儿掏出来递给蜀孑。蜀孑捏着糖果子看了看,心里感怀易笙对他的好已经润物细无声到无处不在。他将糖放进嘴里,趁易笙不备,突袭过去,搂住对方一口就吻了上去,使坏地将混着苦药味的棉糖推进易笙嘴里,顺利地咬住了他舌头,细细呷吮起来。 易笙被吻得意乱情迷意识全无,他这几日着实辛苦坏了,今天又起得早,还奔波了一路,这会儿身上越发没有力气,轻轻松松就被蜀孑抱了起来,一步两步走向床榻,将人小心放到了床上。 蜀孑并没有松嘴,仍旧痴迷一般的吻着易笙,错手的工夫放下床幔,抱着将易笙推进了被窝。 易笙脑中放空,闭着眼睛,却在下一个瞬间惊觉胸口一凉,猛地打开眼睛——蜀孑那张充满坏意的笑脸近在咫尺。 易笙已经猜到了后文,慌张地想躲,蜀孑却不准,两手一扒,将易笙剥了个精/光通透。 接着湿润的唇便落了下去,探索般吻过对方每一处肌肤角落。在纤细的脖颈上,在单薄的两肩处,种下一朵又一朵春日里的粉樱,沿着起伏的肌理,一点点往下…… 蜀孑没想到一剂汤药如此快的就见了效,或该说这药居然能见效。不过傍晚时分,他就觉得身体渐轻,虽然痛感依然存在,但明显没之前那么狠了。如果不做动作的话,只有隐隐的发疼而已,已经能忍住。 易笙大喜过望,鞋都没来得及穿,打开房门就要去找大夫。蜀孑傻笑着从后面把人抱住,拎着鞋子弯腰给他穿上,打趣道:“没好之前你风风火火去找大夫也就罢了,怎么现在都转好了,还这么着急忙慌的?” 易笙也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蹲身穿鞋,口中道:“趁热打铁才更奏效,既然方子管用,我得请匡大夫他们再来看看。顺便也问问这药还需几剂,有没有要调整的。” 天色已晚,又是陌生地界,蜀孑不放心易笙一个人,便穿好衣服,和他一起去医馆。 匡大夫听到药有作用,既欣慰又高兴,望闻问切一番,着重查看了伤口情况,最大的见效便是血终于止住了。 他将脓液清理干净,上了一层药粉,以绷带裹住伤口,避免接触空气中的灰尘脏污,再发感染就不好了。至于汤药,头两剂以猛为主,彻底杀住病灶,后面的可酌情调整。这便开了一道稳固培元的方子,让伙计抓好药,交给易笙,算是功德圆满。 回去的路上易笙格外开心,看得出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蜀孑搂着他肩膀将人隔在道路里侧,也是克制不住的高兴:“山重水复疑无路,我这条命以后就都交托公子了。” 他嘴甜又会表真心,易笙被哄得低头笑。蜀孑掐算着时间,离开禹都已经六天,虽然易笙每日都按时服用引禅留下的药,也没出现任何不适,但他终究不放心。现在他身上伤势已经控制住,后面赶路就得快些了,争取三日内赶到普圣寺,让易笙早早就诊。 后面几天一路顺利,因着天气大好,易笙倒不急着赶路,沿途欣赏山川大河,看经过之处的风土人情,别有一番郊游的趣味。 马车里,车窗边,蜀孑托腮看着易笙笑,是嘴角不自觉的一点点往上勾的那种痴笑。易笙余光闪烁,被他看得脸颊发烫,扭头问:“我脸上有泥?” “当然没有,你最漂亮。”蜀孑笑着靠过去,不知从哪儿变出一朵浅黄色的小花,抬手簪到了易笙耳边。 易笙更羞了,往后退出一点距离,却也没舍得把花摘下,而是别过脸去小声道:“女儿家才作簪花妆。” “小古板。”蜀孑伸手刮他的鼻尖,冲易笙哈气一样地腻歪道:“我怕你害臊,有人的地方不说这话。但现在四下无人,我可忍不住了——阿笙,你是我的妻子,怎么打扮都不过分,我还想给你描眉呢!” “越说越离谱,你快别开口了。”易笙臊得无处可躲,偏偏蜀孑恶作剧他上瘾,见他羞成这样,成就感十足,更加不遗余力地往上凑:“等法相大师给你医好了病,我们就在普圣寺成亲,让老方丈当证婚人。他若是不肯,我一把火烧了他小庙,嘿嘿!” “又胡说!不准闹了。”易笙推开蜀孑坐到一边去,再不理他这些浑话。蜀孑乐不可支,真就畅想起了他们今后和和美美的未来。 普圣寺地处江南以北,这个时节深山里气温不高,不过竹林翠木倒是长势喜人,绿绿葱葱的一大片,只一眼就得清凉。 车夫将他们送到山脚下,易笙多给了二十文,嘱咐回去路上务必注意小心。车夫连连道谢,将马车交给蜀孑,两方就在此道别。 蜀孑驾着马车上山,易笙坐在车里哼唱一段小曲儿。蜀孑耳朵尖,听见了就忍不住要问:“娘子,你唱的什么曲?” 易笙一拳头从车帘里戳出来,不轻不重地捶在了蜀孑肩上:“佛家之地还敢胡言乱语!” 蜀孑哈哈大笑,好了伤疤忘了疼,他这会儿是真活过来了。 进得山门,禅道古寺已近在眼前。 蜿蜒的青石路拾级而上,从庙宇飘来的檀香气味经久不散,还有一弘钟声悠扬。来上香请愿的香客零零散散,许是时间还太早的缘故。挑水的小和尚们脸上挂着活泼的笑,互相帮扶将水抬上山。蜀孑把马车停在庙门口,扶着易笙下了车。 普圣寺对易笙而言不陌生,他在前带路,蜀孑跟着他走,不时四下打量两旁,心中无来由地冒出一股奇怪的熟悉感。 倒不是他对这地方熟悉,而是这座庙宇上方似乎笼罩着一股别样的仙气,让同是神仙的他难免侧目称奇。 法相的禅院在庙宇后方,两人一路走来,中间遇到一个眉目熟悉的小和尚,给易笙指了地方:“法相典座正在后厨忙碌,两位若不急着见他,可在外头的花房静候。” 易笙颔首谢过,领着蜀孑先去花房坐等。 作者有话要说:  快了,正在码最后半章,明天见。 ☆、金鼠良遇38 寺庙花房比不得红尘里那些莺莺燕燕的富丽花园,虽以花字取名,但种植的多是蔬果菜豆之类——俗称菜园子。 易笙坐在芸豆架下看蚂蚁搬家,蜀孑找小和尚要了两碗水,递给易笙时眼前一惊,怎么面前这位白嫩的小公子似有哪里不太一样。 “阿笙,”蜀孑直勾勾地盯着易笙:“你……你怎么这么好看?” 易笙是烦不了他了,气道:“都到这里了,还改不了胡——” “不是胡言乱语,”蜀孑打断易笙,心底突然冒出一股不踏实的感觉:“我认真的。你……你好像比前几天脸色好了许多,红扑扑的,眼睛也水汪汪的——总之就是又好看了许多。” 易笙听他这话,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讷道:“有吗?” “兴许是……是好事,对,好事好事。”蜀孑展颜一笑,把水递过去给他:“庙里山岚云霭清心静气,连空气都比山下的好闻,待了这一会儿脸上自然红润。” 易笙不大相信:“可你却没有改变啊。” 蜀孑两手叉腰,一脸气噗噗的样子:“所以说老天偏心嘛!我们喝一样的吃一样的,连空气都闻一样的,偏偏只有你变好看了!” 易笙噗嗤一笑,不再理他,继续去看蚂蚁玩儿。 临近午膳,在厨房忙碌了半天的法相终于露面。带路的小和尚引法相来见客,易笙快步上前躬身行礼,愧道:“有劳大师一直惦念,我来迟了。” 法相持手还礼,念道:“阿弥陀佛,施主终于来了。” 法相看上去刚过三十的样子,面容与他那个弟子引禅不分伯仲,眉眼明亮,温和素净,步伐稳健有力。倒是蜀孑想岔了,还以为既然是当师父的,怎么也得是能生出人家弟子的年纪才对。 蜀孑跟在易笙身后上前问好,甫一走近,下意识打量了法相两眼,越看越觉得这人面熟,好像…… 还没等蜀孑想起来,对面的法相已先认出了他,稍稍一怔,道:“阿弥陀佛,这位是……鼠仙吗?” 这下蜀孑的记忆都归位了。 眼前之人虽与记忆中的模样稍有变化,似乎瘦了一些,但五官还是当年模样,正是西方天佛祖座下十弟子之一的尊者优波离。 也是在这一刻,蜀孑才弄懂了方才刚进庙门时,他隐隐看到浮在半空中的那层无来由的缥缈仙气,原来是优波离在此。 法相挥手退下小和尚,顾及易笙在此,不便多言。蜀孑却不担心,他嘱咐易笙自己与大师有话要说,扶易笙到旁边坐下,过来与法相见礼道:“多年不见,没想到尊者来到了这凡世间。” 法相口念佛偈,也是有些出乎意料,道:“彼时佛祖邀三千仙使来西方听经,鼠仙亦在列。我与尊驾一见如故,如今一别倒有半百载了。” “都是因缘际会。那之后我领命下凡,少有机会返回天宫,便不得空再去西方拜会尊者。”蜀孑上下打量了一眼法相的僧弥装扮,有些奇道:“尊者是佛祖座下第一持戒门徒,怎么不在西方天随侍,倒来这人间小庙煮上饭了?” 法相淡然一笑,不打算隐瞒,道:“多年前犯下些过错,佛祖开恩,令我下界思过,便选了此地清修礼佛,算算已有二十载。” “原来如此。”蜀孑点点头,个中内里不便过多探问,遂将话题带回到易笙身上:“易公子是我挚友,不曾想尊者就是当年那位给他看病的大师。今天我陪他登门,还请尊者不吝辛劳,好好给他搭一搭脉,看身上顽疾能否早日药到病除。” 法相随他所言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易笙,眉目微微蹙拢,问:“鼠仙可知你这位挚友患的是何顽疾?” 蜀孑看他表情沉凝,心中心弦莫名一勾,道:“我只从引禅师父处得知是关乎性命的痼疾,具体症状却不知晓。而且平日里阿笙并没有犯过病,最多只是偶感疲惫无力。听引禅说尊者为阿笙医治许久,据他话里意思,尊者应当有办法克制那疾症。不知我想的对不对?” 法相不说是,也不否认。他沉吟片刻,道:“我与易公子自相识到今日已有六年,这六年间他身量不变,身形却越来越单薄,更奇的是,每回相见他的容貌都有变化,可说是……” “是什么?”蜀孑有些急。 “他会越来越貌美。”法相颔首,阿弥陀佛了一声。 蜀孑有点懵住:“这算什么顽疾?” “此病名唤‘美人销’,确实不多见。”法相说得慢,怕蜀孑听不懂,一点一点道:“患此病者身虚乏力,食欲消退,有时会无来由的头晕咽吐,走路也会跌倒。待病入深,体温渐减,肌肤触上去比常人冷许多,且不会再恢复。待再加深,便是五感逐渐丧失,从尝不出食物口味,到闻不到鸟语花香,最后听力消退,视物模糊,直至失明,便是病入膏肓了。” 蜀孑听得匪夷所思,世上还有这样奇怪的病?所以难怪——难怪刚才他觉得易笙面色红润,眉目舒展,比前几日像换了一张脸一样,原来是这美人销在作祟! 不过还好,还好按着法相的话推测,易笙至多只到第一步,身虚乏力日渐消瘦,一切还有得救。 蜀孑只有一句话要说,他抱拳面向法相,躬身行了一个大礼,无比诚恳道:“无论如何,还请尊者大发慈悲,务必救下阿笙。蜀孑在此对天起誓,尊者大恩铭记于心,来日定倾力相答!” “不可如此,快请起。”法相托起蜀孑两臂,犹豫片刻,道:“我本佛门中人,即便鼠仙不交代,我亦全力以赴。只是易公子病情似乎不像你我眼前看到的这样,我怕……” 蜀孑不敢多想,他侧目看向易笙方向,见那个傻瓜蹲在花架下看一株还未长成的葡萄苗,对周遭一切都不知晓。蜀孑按住心中后怕,上前道:“敢问尊者,你有几成把握?” 法相凝思片刻,道:“出家人不打诳语,我确无完全把握,但必竭尽所能一试。” “好,好。”蜀孑重重点头:“请尊者费心。这段时间我二人借宿庙里,若有用得着蜀孑的,请尊者一定相告。蜀孑在此谢过了。” 法相颔首,道:“时不我待,既然易公子人到了,一切就有希望。” 寺庙素斋口味清淡,小和尚领两位施主去后院用膳,路上易笙看蜀孑似乎心事重重,勾了下他的衣袖,笑问:“怎么这副模样?” 蜀孑对自己没别的要求,他不打算瞒易笙任何事,便支开了小和尚,对易笙道:“你的法相大师父与我是故交。” 易笙一脸惊诧:“法相师父也……也是神仙?” “不,他是佛陀尊者。”蜀孑牵过易笙的手,带着他慢慢往前走:“他是佛前座下十弟子之一,主戒律,定惩戒,若以神仙品级来论的话,他要高出我许多。” 易笙不料自己结识了六年的大师竟另有身份,还是一位高高在上的佛陀尊者。他何其幸运,这短短半生里能遇到这么多平生不敢想的人和事。 蜀孑牵着他一步一步,绕过松枝水杉的小路,道:“大师已和我谈了你的病况,阿笙,你最近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吗?比如哪里有疼痛,或者突然犯恶心?” 易笙懵懂摇头,回道:“不曾,且还觉得近来身体比任何时候都要好,好像脱胎换骨了一般。” 蜀孑听得心头坠坠,不知该高兴还是担忧。若以易笙的感受出发,显然病情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可方才法相欲言又止,话里似藏玄机,他实在没法放下心。 二人在斋房用过午膳,多日不见的引禅出山回来,一听他们到访,忙过来见二人。两边短聊数语,引禅安排好小住的禅房,告知易笙先稍作休憩,晚些过来带他们去后山的小灵峰。 小灵峰是法相平时修禅的地方,他在那里种了许多药草,之前每回易笙来普圣寺,都是在小灵峰把脉看病。易笙自问路都熟悉,引禅又出山才回,便让他留在寺里休息,他和蜀孑过去就好。 下午山林清幽寂静,远处缥缈的雾霭云波叠纵在层峦青峰间。蜀孑怕热,专挑阴凉的路边上走。易笙却不畏热,那些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身上,照得他肤色透明如雪,连眼睫上都镶了一层金粉,眨起眼睛时仿佛一群曼妙的蜂蝶在翩翩飞舞。 不知为何,蜀孑越看越觉得不安。 不止是容貌,易笙整个身姿状态似乎都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他行走在漫天阳光下的模样,他微笑着遥望天际的模样,让蜀孑顿生一种错觉——易笙离他好远,他好像要抓不住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大结局。 ☆、金鼠良遇39 小灵峰禅场幽静,一座竹屋嵌在碧涛林海间。易笙叩响院门,法相从屋内走出。 法相换了一身素白的罩衫,请二人进院。小院里有一处稍高的浅色木台,那是喝茶听风的所在。法相给二人沏茶,蜀孑闻到空气里有草药的甘苦味,问:“大师在熬药?” “药汤,一会儿给易施主沐浴用。”法相在他二人对面坐下,先看了一眼易笙,后又看向蜀孑,微微一笑,道:“我看二位形影不离,又是结伴同来普圣寺。鼠仙,你是否已将你我身份告知于易施主?” 蜀孑微顿,接着颔首一礼,坦白道:“确实已告知。阿笙不是旁人,他是我……是我倾心爱护之人,我不能瞒他。” 法相似乎并没有被这句“倾心爱护之人”惊到,他淡定地点了点头,道:“我曾向佛祖问戒,谈及人世间情与爱之疑问。当时佛祖没有直接告知于我该如何看待,但见今日二位情状,我亦有答案了。” 蜀孑躬身谢道:“尊者开明,蜀孑感念。” 易笙坐的位置旁边有一棵矮松,他安静地喝着茶,突然膝边钻出一条毛茸茸的东西,挨近一看,竟是只褐色的小松鼠,只有巴掌大。易笙惊喜,将松鼠托在掌心,蜀孑看见了便提醒道:“当心咬到手。” 易笙充耳不闻,仍旧与那松鼠对望抚玩。 蜀孑没在意,问易笙:“大师给你备了药汤,你是现在去还是?” 奇怪,易笙仍旧没理他。 蜀孑突然意识到什么。 他倾身过去拍易笙的肩,易笙这才回头看过来:“怎么了?” 蜀孑脸上莫名白了一刹,顿了顿,才道:“我刚刚说的话……你全没听见?” “你说了什么?”易笙抱起松鼠冲他眨眼睛:“它好不好看?就这么一点点小,像是出来觅食的。” 蜀孑一颗心已经在噗通狂跳,脸上却没显露半分,只道:“好看,你继续玩吧。” 易笙便抱起松鼠又转头去玩了。 蜀孑双目微怔,一片惊疑难定,当即转头去看法相,以腹语问他:“阿笙刚刚只是分神?还是真的没听到?” 法相也以端详的目光细细观察着易笙,片晌,道:“鼠仙是否觉得易施主他……举止有些像个孩童?” 蜀孑捏紧了手里的茶杯,心已经凉了一半:“不可能!明明上午进山门前还好好的,怎么会变得这么快……他方才还好好的啊!” “此病来势汹涌,或许已潜伏许久,当发则发,无规律可循。”法相起身,走到易笙面前,以平常的音量唤了他一声:“易施主?” 然而易笙非但没听到此声,甚至连法相站在身前都没察觉。 蜀孑慌了,法相提高音量,终于叫应了易笙,嘱道:“里间沐浴药汤已经备好,易施主请过去吧,半个时辰后我再叫你。” “好。”易笙乖顺点头,把小松鼠放了,转头对蜀孑道:“我去沐浴,你哪儿都别走啊。” 蜀孑捣杵般的连连点头,点得异常用力,回他道:“哪儿也不去,我就守这儿等你。” 待易笙进了屋,蜀孑跌坐在木台上,不可置信道:“为何病势发展如此迅疾,连措手应对的时间都没有?” 法相不知蜀孑吃苦受伤那一遭,只道:“或许是易施主终于办妥了家中事宜,了却心事,已无牵挂。他之前以念力压住病情,如今一朝松劲,病势便如洪水猛兽汹涌而来了。” 蜀孑顺着这条想下去,猜想自己伤势得愈或许也是其中一层因由。易笙已经送走了他父亲,也陪着自己找到了良方治住了伤,得偿所愿,再无挂心,之前一直绷着的神思和精力终于可以松下来。他以为一切都圆满了,便卸下防备,将这副身躯交出去,任凭痼疾发作,把他一点点吞没。 “我们要怎么做?”蜀孑已等不及与法相讨论病况:“尊者如有看家法宝,且请倾囊相助吧!我知道这话无礼且自私,尊者,蜀孑以一命抵与你,只要能医好阿笙,我什么都可以做!” “鼠仙稍安,还没到最坏的时候。”法相转动手上佛珠,闭眼沉思须臾,道:“幸而我这小灵峰上什么药都有,易施主人也在这里了。鼠仙,你且好好陪着他,便在这小院住下。我会每日过来把脉煎药,若真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必向你张口。” 事已至此,唯有但尽人事。法相待易笙沐浴完毕,为他诊脉以了解病势,又问了一些话,最后配好药剂,交与蜀孑负责煎服,将小竹屋留给他二人,先回普圣寺。 一切忙完已近傍晚,竹屋小院有厨房卧房,蜀孑去看过了,厨房里瓜果蔬食一应俱全,是个能生火做饭的地方。蜀孑熬粥煮菜,易笙在院子里纳凉,等饭做好,他端出去到木台,正好易笙朝他看过来,挥了下手,喊道:“那只松鼠刚刚又来了!” 蜀孑笑着应道:“那我们就留一口它的饭。” “你说什么——?”易笙在木台那头喊。 蜀孑端着碗筷,他离木台不过六七步,就这么一点点距离,易笙已经听不到他的声音。 ……不是病情才到第一步吗? ……不是五感渐失的前面还有体温变冷吗? 易笙甚至都没有头晕咽吐这些症状啊! 为什么,为什么转瞬之间一切竟恶化如斯?! 蜀孑强压住心底咆哮的恨意,他甚至都不知道这股怒火该向谁发。他走过去,将碗碟放下,牵过易笙坐到自己怀里,捧着他愈发雪白的脸颊,望着他愈发明媚的眉眼,突然问:“我是谁?” 易笙被他弄懵了一刻,怔道:“你偷喝酒了?” 蜀孑不由分说把脸凑上去,亲住易笙的嘴唇温柔地吻起来,用含糊不清的语句,用柔情似水的声音,念道:“我是谁?说不上来我可要吃人的。快说,阿笙我是谁……” 易笙被他吻得忍不住咯咯发笑,推开他,自己跟着往后退开一点点,一脸认真又懵懂道:“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你不是神仙吗?” 蜀孑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不问了,一把搂过易笙狠狠抱进怀里,像抱住了这一刻,下刻便要失去一样。 晚饭过后,蜀孑敞开院门,端了两把椅子带易笙坐到竹林外。那里能闻到新一茬的竹笋破土的气息,还能听到鸟鸣的声音。皎白的月亮睡在云头,淡淡的光华洒满一地,像铺了一层银霜。 易笙安静的伏在蜀孑膝头数星星,蜀孑遥遥望了一眼普圣寺方向,那里一团圣洁的白雾凌空缭绕,似乎比白天看到的更甚。想来或许是法相在打坐,以致仙气大盛,盘踞不衰。 次日,晴空万里。 蜀孑被竹林里的鸟鸣叫醒,翻了个身,闻到一股熟悉的体香,顿时心情开怀,满足地睁开了眼睛。 下一秒,他愣在当场。 那个睡在床里侧,睡在他身边的易笙,怎么会—— 怎么会这样!!! 蜀孑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眼睛里看到的。三千长发皆化银丝,易笙安静地闭眼睡着,他面色红润,可头发全白,缠缠绕绕间铺满了床盖。蜀孑伸出手,哆嗦着上前抓住一缕,触感冰凉沁心,像一条冻住了的银河瀑布。 蜀孑颤抖着身体慢慢靠过去,在耳边唤了一声:“阿笙?” 幸而易笙很快就应了他,迷蒙中呓语一声:“……如何?” 蜀孑便知他还在熟睡,轻轻拍了拍他胸口,哄他继续入眠。待易笙呼吸重归平静,蜀孑几乎是跌下的床,拉开院门一路狂奔,赶到了小灵峰隔壁的普圣寺。 法相听了他的述说,掐指一算,摇头道:“太快了,不过须臾之间。” “还有救吗?”蜀孑扑过去抓住法相,双膝就要跪地。 法相连忙将他搀起,道:“尽人事,听天命。此话鼠仙或许不想听到,但此刻你必须是最清醒的人。药之事交与我,你速回小灵峰,一刻都不要离开他。” 蜀孑匆匆忙忙奔回小灵峰竹院,易笙已经起床。他坐在院子里,手边放着一把青油油的小花,淡黄色的花蕊点缀在绿叶间。蜀孑走过去,在易笙身前蹲下,握住他的手裹进自己掌心里,抬头唤他:“阿笙。” 易笙正在用小黄花编织一个花环,被蜀孑扰了进度,垂下眼睛看向他,问:“你早起出去了?” 蜀孑胡乱搪塞了一句,望着易笙似乎没有变化的眉眼,试探问:“你刚刚……照镜子了吗?” 易笙莞尔一笑,抓起一缕身前的银发递给蜀孑:“它们突然都变白了,我还以为是我看错了。你想说这个吗?” 蜀孑这时才惊觉手里的温度低得离奇,易笙的手就在他掌心里,仍旧光滑细腻,但冷的像一块冰。 蜀孑竭力压制住心中汹涌不息的惧怕,面上不改颜色,扯开嘴角冲易笙笑着道:“替你问过大师父了,他说这是泡了药浴的缘故,把身体里不好的东西都逼出来,所以头发才暂时白了。阿笙,别说你是真好看啊,即便三千青丝都作银雪,这世上还是只你最好看!” 易笙害羞地笑着别过脸,从他掌心里抽出手,继续去编没完工的花环。 日出渐盛,林中花语芬芳。 法相和引禅过来时蜀孑正找了工具打磨出一弯弓,准备带易笙去打猎。法相让引禅去煎药,过来把了把易笙的脉搏,静动如缕丝,绵长而平缓,暂时没有大碍。 法相将易笙那满头银丝看了须臾,回身对蜀孑道:“你先陪易施主去散心吧,两个时辰后再回来。” 蜀孑信得过法相,点头道好。拿起弯弓,带易笙往小灵峰深处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搞到了40章才完。 请看下一章大结局。 ☆、金鼠良遇(大结局) 佛门之地原本不该狩猎杀生,所以蜀孑虽然做了弓,但箭矢用的是没有箭镞的木枝,不打算取野物性命,只捉来给易笙把玩就好。他们一路进山往深处去,易笙戴着花环,他身形清瘦,发丝如银,罩在月白色的长衫里形销骨立,犹如这密林中一只麋鹿精灵,追逐着日光奔跑。 蜀孑搭弓射箭,命中一只灰色的野兔。箭矢点住了野兔的麻穴,让它暂时不能逃脱。蜀孑走过去提起野兔双耳,笑着冲易笙晃了晃,招手道:“这兔子比昨天的松鼠肥!” 他们之间才隔了不到十步,易笙已经听不到他的说话,只看到蜀孑提着兔子冲自己招手,便兴奋地跑过去,两手捧过兔子,满眼宠溺地摸了摸,抬头道:“它好沉!” “对啊,”蜀孑收起弓箭,一样宠溺地摸着易笙的头,眼中温柔,似自言自语般道:“它比昨天的松鼠肥。” 他们在山林里自由穿梭,看到了慢悠悠跳过的刺猬,瞧见了在树梢上打盹的画眉,雨蛙在草丛里聒叫,壁虎爬上了水杉的腰。蜀孑牵着易笙不停往前跑,好像天地间再没有更多的其他。风被他们甩在身后,远处波光粼粼的湖上有鸟儿戏水。蜀孑边跑边大声问易笙:“教你打水漂好不好?” 易笙手扶着花环用力点头:“好!” 蜀孑笑了,大笑着冲到湖边,挑了几块大小合适的石子,好好表演他的水漂绝技,博得易笙最捧场的掌声。 然后他们脱掉鞋袜,肩并肩坐在水边浣足。蜀孑嘴里叼着朵易笙花环上掉下的小黄花,偷偷拿眼去看清水里易笙的一双脚。白白的,嫩嫩的,左脚脚背上有两颗红痣,小豆子一样,竟有些可爱。 蜀孑忍不住伸手到水里,一把捉住那脚丫子,使坏地搓了搓,嘿笑道:“这俩痣会长,要换在别的地方可不止我一个人能看见了。” 易笙被他摸得发笑,边推边笑道:“快松手,我痒。” 蜀孑便抽出手,扶住易笙笑得摇摇摆摆的身体,靠过去看着易笙的侧颜,如打商量般和他道:“阿笙,这痣不准弄掉,以后也要长在脚上。就长现在这个位置。” 易笙被他话说得懵懵的,笑着问:“什么以后也长脚上,它们一直都在啊。” 蜀孑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片晌,点着头笑道:“是。它们一直都在。” 它们要一直都在。 即便轮回,即便你与我都饮下孟婆汤,阿笙你要记得别弄掉。让它们还在这个位置,让我下辈子一眼就能认出你。 竹园里飘起了药香,引禅将做好的斋饭端出,蜀孑他们也回来了。 蜀孑请引禅带易笙去换件衣裳,刚才在山里沾了一腿的泥,两人身上都出了汗。待引禅他们走开,蜀孑顺着药香,一个人来到后院。 法相正在药炉边忙碌,蜀孑走过去,对着那炉汤药看了一会儿,问法相:“尊者今天的药似乎和昨日不同?” “对症下药,鼠仙放心。”法相看了看面前木架上摆的各种药材,转过身道:“易施主乃凡人躯体,且体质孱弱。譬如一只开裂的单薄葫芦,若想缝补,只能缓进,一点点将缝隙填上。若外力施得过重过猛,未待弥补便已破碎,得不偿失。” 蜀孑有些不在状态,盯着那逐渐滚起的炉子轻声道:“可他已经越来越听不见我说话了……而且他好冷,手脚都是冰凉的。” “没有更好的办法,鼠仙。”法相看着逐渐消沉落寞的蜀孑,定声道:“缘法讲求聚散,你我再是尽力,亦不可违逆天意。我不知易施主命簿上是如何记载,但有缘与他相识,得悉他此番病痛,定全力相助不遗分毫。可若他命数……” “我不信命,尊者。”蜀孑突然抬起眼,用近乎固执的目光望着法相,一字一字道:“我不信命,更不认命。” 法相看了他须臾,最终点点头,返身继续去煎药。 后面的几天蜀孑每天都陪着易笙上山下海地玩,捉蛐蛐,捉萤火虫,晚上对月谈天,有风的时候便做了风筝去小灵峰山顶放着玩。他们看到了日出,也等到了日落,当银河跨过漫天的星辰,当一颗颗火流星划过天际,易笙躺在蜀孑腿上,抬手指着夜空中那些闪烁的眼睛,对他道:“我全记下来了。” “嗯?”蜀孑低头,吻了吻易笙冰凉的额发,问:“记下什么?” 易笙眼睛清亮得彷如一泓甘泉,他望着满天的星光,展着最恬静的笑容,轻声道:“与你在一起的每一个时刻……阿孑,我都记下来了。” 蜀孑心脏猛地一疼,眼眶发酸,有温热的东西想翻涌出来。 易笙知道了。 蜀孑搂紧他,垂下头,让唇能贴到易笙的面颊上,哑着嗓子低声问:“那……都记清楚了?” 易笙用力点点头,莞然一笑,道:“永世不忘。” 接下来的几天,易笙清醒的时辰变得越来越少。 他会在院外的长椅上睡着,会在木台上喝着茶时睡着,也会在早上该醒来的时候仍旧阖着眼睛。 蜀孑也变了。 他变得沉默,变得终日可以不说一句话。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易笙醒来想喝水。蜀孑抱他到院子里坐下,将今晨新收的露珠煮了茶,还加了他昨天去老林里采的蜂蜜,熬成一壶甜甜的香茶,吹凉了递到易笙嘴边,扶着杯沿喂他。 易笙的头发变成了彻底的雪白色。 又是一日,瓢泼大雨。 法相推门出屋,禅院外的石道上跪着一个人。 法相睁了睁眼睛,透过泼天的雨帘看到了浑身湿透的蜀孑。他撑伞上前将人扶起,蜀孑盯住他的眼睛,好半天后,问:“是不是只有九重天才能救他?” 法相静默不语,须臾,点下了一个头:“我因错下凡思过,周身灵力已失。若非此,或许易施主的病也不会到此地步。” 蜀孑失声一笑,那他呢?他何尝不也一样仙法尽失,否则—— 等等! 法相说他身无灵力,若是如此,那些盘桓在普圣寺上空氤氲不散的仙气是从哪里来的? 蜀孑瞳孔猛地一缩,抓住法相问:“九重天何人在普圣寺?” 法相愕然,一时缄口不语,似经过好一番心理斗争后方道:“贵人本不让我透露风声,他来此是为下界云游,故而行踪……” “到底是谁?”蜀孑隐隐有种巨大的、只差一层纸就能捅破的不好预感。可若说那预感是不好的,却又仿佛另藏生机。 法相最终低叹一声,口念佛偈,道:“是天君陛下。” 木篱笆围拢的禅房小院,这里位置僻静,是整座普圣寺乃至整个山头里最不为外人知晓处。 蜀孑冲进小院,砸门呼喊:“天君!天君——!” 一阵冷风从门缝扫出,蜀孑被扫得一个趔趄,踉踉跄跄往后退去三五步,就见面前禅门打开,从里头走出一道撑伞的身影。 天君仍旧是那个天君,脸上神色淡淡,瞥了一眼蜀孑,道:“卿家叨扰本君清静,该当何罪?” 蜀孑扑通一声跪倒在泥地里,用力之大,几乎能听见膝骨砸地的响声。瓢泼的大雨从头到脚将他淋得湿透,他浑然不觉,望着天君嘶声道:“陛下救他,救救他……我的命你拿去!” “我要你命做甚?”天君撑伞立在门口处,神情古怪地看着他,笑了笑,道:“何况以卿家性命换那人一命,传将出去,别人还以为本君是故意对卿家有成见,你让本君如何服众?” “……是我错了。是我错了……我有罪!”蜀孑顿首磕头,以最卑微的姿态匍匐进泥地里,不住声地乞求着君上的谅解:“是我不知好歹,辜负君上期望,妄图以一己之私挑衅天法……陛下,你救救他,你救救他吧!” “当初入主斗仙宫,是卿家自己选的路。”天君用睥睨众生的双眸,冷冷注视着面前跪倒的臣子:“尔等位列仙班之前,或是世上修道的人,或是山里渡化的妖,无一不经过千锤百炼,无一不是一身功成万斤血。你要为一个凡人舍弃几百年积累的修为,本君本可以不管。可是蜀孑,你曾是志在斗仙的神,你应有博爱众生的怜悯心。本君开斗仙宫,本君要为万千世人甄选能一心一意守护他们的大地之神。你睁开眼睛看看,除了你的易笙,这世上,这万千江河湖海,这浩瀚广袤天地,还有多少个易笙煎熬在苦难中!你看见了吗!” 蜀孑浑身颤抖,滚烫的泪水混着雨水从眼眶里漫出。他低垂着头埋进尘埃里,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以为本君冷硬心肠,见死不救。可你又是否知道,易笙痼疾究竟因何而来,从何而起?”天君执伞,跨过雨幕,一步一步走到蜀孑跟前:“他曾背离生身父母一十三载,即便人各有志,到底情理亏欠。司命清君掌凡人命簿,你若有心,可找他去翻上一翻,看到底是本君有意刁难你们一双有情人,还是各人造化各人修。他命里欠下的,总要付出一场惨痛方能抹平。” 满天冰凉的雨珠浇落下来,顺着脖颈灌进身体。蜀孑原本已僵硬如铁的四肢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烫到,他骤然抬头,正对上天君那双没有温度的眼睛。 蜀孑怔道:“陛下之意是阿笙他……他有救?” “没有人要他死,”天君淡漠地看着他:“他只是需要偿还一些债。” 蜀孑欣喜,发狂般的欣喜,爬起身就要往外冲,却听身后的天君不急不缓,又说了一句:“你呢,蜀孑?你没有欠债么。” 蜀孑猝然收势,两腿不自觉停了下来。就在此时,背后突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蜀孑,陛下的意思还不够清楚吗?你与易笙,各有命数,本不该纠缠成一股。你的使命尚待完成,他的磨难也才刚刚开始。但留得青山在,不要拘泥于一时的得失。他眼下沉疴不解,你的存在就是他康复的最大阻碍。蜀孑,回头吧,为了你们两个人都好,别再执迷不悟了。” 雨雾模糊了孔暄的视线,他跨出禅室,见大雨里的蜀孑缓缓转过身,朝天君方向叩首一礼,声音肃清,坚定如斯:“臣知道该怎么做了。”说罢,冲进雨中消失不见。 小灵峰上云雾缭绕,雨后一轮彩虹横挂在峰峦间。 法相立在竹院外,向半空飞云上的天君行了一礼,念道:“阿弥陀佛,陛下来日若想再赏普圣春景,法相在此恭候。” 天君两手交叠揣在衣袖里,脸上端着淡笑,道:“本君改日正要去西方天见佛祖,尊者在此修行许久,也该回去了。” 法相躬身谢过,不再言语。 易笙坐在院里的摇椅上,腿边盖着一床小毯子。蜀孑手端着药碗,目光温柔地看着他,待易笙饮下一口,搅动着汤匙又送一口到他嘴边。 “药按时吃,再苦都不准懈怠一顿。”蜀孑一边喂他,一边老生常谈般的悉心叮咛着:“让引禅看住你,我跟他约好了,少一顿我就找他麻烦一次,他怕我。” 易笙抿着汤药,眼睛看着蜀孑的脸,忽然笑了一下,声音有些微弱,但仍清晰可闻:“你像交代完这些便不回来管我了一样。” 蜀孑听着也笑,虽然那笑容更多是绵密的苦涩。他放下药碗,伸手抚了抚易笙的眉眼和嘴角,像想通过手指的描摹将这张脸一丝不差的刻进脑海里,融进血肉里。 孔暄在云头咳了一声,向下道:“鼠仙大人,时辰不早了。” 蜀孑抚着易笙的脸,他们互相对望着,都微笑地看着彼此。 突然,蜀孑抬手挡住了易笙的眼睛。 在众人都无从反应的一瞬间,他以全身之力灌注于两指,压于后颈风府穴上。但见一束蓝色火焰从皮下穿透而出,与此同时,蜀孑面色涨红,却咬紧牙关死死撑住,几个眨眼后,一条碧蓝色的灵线如游龙蜿蜒般飘浮到他掌心。 蜀孑撤开挡住易笙的手,将灵线摆到他面前,温声道:“这是鼠尾,我的尾巴,也是我的半寸仙根。” 易笙满面不解地盯着他,茫然道:“你……” “你曾送过我一支葫芦钗,要老天给我一世福禄绵延。”蜀孑牵起易笙的手摸了摸头上的木钗,再放下手,那碧蓝的灵线像是认主,从蜀孑手里游到了易笙手里,在贴上的一瞬间化为一支碧蓝的木钗,钗头是一个小小的鼠脸。 蜀孑将钗拿起,像丈夫为妻子簪花一样,小心翼翼地将它插进易笙的发髻里,端详着看了看,微笑道:“好看,我的阿笙最好看。” 微凉的清风从山岗那头吹来,拂起易笙雪白的发,与蜀孑的乌丝交缠在一起,像极了人间的娶妻结发。 天君静立在云头咳了一声,清清嗓子,唤道:“蜀孑,该走了。” 蜀孑握着易笙的手,一点一点带到唇边。他们互相一眨不眨地凝视着对方,脸上并不见苦涩与愁容。 他们早已心意相通。 蜀孑埋首过去,在易笙额上落下一吻,轻声道:“要等我。” 易笙微笑着,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在所有旁观的注视都捕捉不到的角落里,他垂着眼睛,对蜀孑说:“我爱你。”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1、会有番外。 2、会很快出。 3、因为40章写一个故事不太符合我啰里啰嗦的性格哈哈哈,所以有可能存在还没交代清楚的地方,so——留到番外解密叭。 4、本书大概90%还原了最初对这个故事的设想,很满意了,留点进步空间给下一个“牛篇”吧。 5、对了,下篇已经开坑,喜欢本故事或者对下个故事抱有期待的小盆友,可以搜索“十二斗仙:牛篇”点击收藏,静待更新的一天唷! 6、再见啦,阿笙,阿孑~~~ 7、孔暄的番外没忘没忘,他可能随时会出现在12个故事的任何一个里,嘿嘿!